《荒海有龙女》 1.第一片龙鳞(一) 第一片龙鳞(一) 数九寒冬,水面都已结冰,鹅毛大雪铺了厚厚一层,寻常人家早已准备过冬,永安侯府的院子里却是温暖如春。侯夫人懒洋洋地倚在软榻之上,妖妖娆娆的提溜着一颗圆溜溜的剥了皮的葡萄往嘴里放。她生得美,更是有一双招人的眸子,便是姿势慵懒,远远谈不上高贵典雅,也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2.第一片龙鳞(二) 第一片龙鳞(二) 玲珑挺喜欢下雪的,因为荒海从来不下雪。但比起下雪,她更喜欢让人到雪地里跪着。 初芷颤巍巍的将茶盏递过来,玲珑一个没接住,琉璃茶盏便落地摔了个粉碎。她微微拧起眉头,初芷连忙跪下:“夫人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不是有心,便是故意,这茶水滚烫得很,你不拿稳了,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3.第一片龙鳞(三) 第一片龙鳞(三) 侯府的其它婢子都是两三人一间房共住,初芷却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不仅如此,她房间的装饰与摆设,也就比玲珑差了那么点儿,这要是不知道的人来了,还以为这是哪家小姐住的。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房里住的人多,来来去去,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那岂不是做了傻事,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4.第一片龙鳞(四)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5.第一片龙鳞(五)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此时此刻,永安侯心情无比复杂,他怕妻子难过,竟远远大于怕她告知丞相两家翻脸。 初芷摇头哭泣:“奴婢不知——” 永安侯莫名松了口气:“不妨事。此番定是你思虑过多,夫人并不知此事,此事你日后也莫要再提了。” 初芷一愣,莫要再提,是什么意思? 6.第一片龙鳞(六) (六) 还能是什么意思? 世间的人变心,从来都不讲道理。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7.第一片龙鳞(七) 第一片龙鳞(七) 初芷又能说什么?倘若永安侯一心爱她,倒是能有几分勇气,可眼下他分明已经变心,又如何会再怜惜她。怕是夫人要天上的星星侯爷都要想方设法为她摘来,初芷又算什么。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8.第一片龙鳞(八) 第一片龙鳞(八)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她活了很久,也饥饿了很久,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她的力量会变弱,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9.第一片龙鳞(九) 第一片龙鳞(九)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这样一想,初芷受的罪就更大了。 “怎么,还以为侯爷能看上你?!”看到初芷咬牙带泪的脸,管事的忍不住刺激她。“也不瞧瞧你自己是个什么德性,现在侯爷正在相府门口跪着呢,你拿什么跟夫人比?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就是那下贱命!还敢痴心妄想,不老实,要是叫我知道你不守妇道,你看我如何收拾你!” 初芷被他折磨的嚎啕大哭,只是哭又能如何,她恍恍惚惚间想起很久以前在相府的日子,那时候夫人还不是夫人,是小姐,是跟她关系很好,视她为姐妹的小姐,那时候过得多幸福啊,比现在可幸福多了。现在自己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她怎么就那样对小姐了呢,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明明发过誓会永远保护小姐的,可她对小姐做了什么?初芷迷迷糊糊的想着,最终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相府这边,丞相夫妇担心死了女儿会寻短见,可玲珑一点都不伤心,她忙着品尝相府厨子做的拿手菜。可她吃东西的行为在父母看来就是伤心过度,都快要把丞相疼死了。他抹了抹眼角不敢叫女儿看见自己的眼泪,吸了吸鼻子说:“我儿不必难过,以我儿的样貌才情,爹爹还能给你找个更好的丈夫!叫那狼心狗肺的小儿看看,我的女儿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他的宝贝,怎么能叫其它人这样糟蹋! 丞相夫人在一边猛点头:“没错没错,你爹爹门下有不少俊俏后生,到时候让他们站成一排,我儿随便挑选!” 玲珑咽下一口甜汤,眨了眨眼:“谁说我要嫁人?” “不嫁人怎么行?”丞相第一个不同意。“和离书我都写好了!” “谁说我要和离?” ??? “你不和离?你不和离,你还要跟那小畜生过不成!”丞相大人快被这个女儿气死了,他气得浑身颤抖,这破孩子竟然还在那老神在在的吃东西!“我决不允许你再回去!那小畜生配不上你,难道要爹送你回去给他糟蹋?!” “他糟蹋我?”玲珑嗤笑。“爹说反了吧,是我糟蹋他才对。”她的食物很快就要成熟了,她要吃下去,她要吃饱,她才不管永安侯是不是忘恩负义是不是狼子野心是不是小畜生,反正那个人现在是爱她的,那是属于她的爱,可以变成她身体里的养分,她才不要轻易放弃。 “你——”丞相险些被这个女儿气晕过去。“你不和离?他这样对你,你还对他有情意?!” “那是过去的事儿了。”玲珑笑了笑。“反正我也没让他好过。与他和离怎么能行,我还要他一辈子伺候我讨好我任我驱使为我做牛做马,这世上去哪儿再找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啊。” 单论条件,就是丞相也不得不承认永安侯出类拔萃,可要论人品,永安侯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你这孩子——” “爹娘放心,我不会白白叫人欺负的,初芷背叛我,您二老看她现在是什么下场?”玲珑咬了一口酥饼,笑的没什么温度。“我最清楚怎么样叫一个人不舒服了,谁叫我不好过,我一定想尽办法,还他千倍百倍。” 丞相夫妇看着女儿诡异的笑容,突然有些不大认识了,丞相夫人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道:“我儿……可还好?爹娘在这儿,若是有什么不舒坦,一定要说出来,切莫藏在心里。” 闻言,玲珑轻轻一笑,对这夫妻二人的爱女之心,她没有丝毫动容。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女儿早就死了,不仅死了,连灵魂都被吃了,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的关心也好愤怒也罢,原主都不知道了。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她又不会感动。“我知道,多谢爹娘关怀,时候不早了,二老回去休息吧,我也累了,准备睡会儿。” 她要休息,夫妻俩怎么可能不答应,睡一觉好啊,睡一觉醒来说不定就什么烦恼都没了。 等到这对聒噪的夫妻离开,初霜初夏伺候着玲珑褪下衣裙换上寝衣,便到外间去守夜了。玲珑在床上躺了会儿,便听到有什么东西撬开窗户的声音,她佯作不知,很快就传来“啪嗒”的落地声,紧接着一个身影凑近床边,来人对她没有丝毫恶意,只是盯着她看了许久,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与此同时,玲珑睁开了眼睛,恰好与来人四目相对。她挑起眉头微笑:“这么晚了,侯爷不在门口跪着,闯进来是想做什么?我叫一声,立刻就有人进来,到时候你可就——” 她话没说完,就被狂风暴雨般的吻笼盖。 平心而论,玲珑很喜欢永安侯亲他,尤其是在他只为她使用的时候。她并没有抗拒这个吻,而是依照本能的回应了他,永安侯狠狠吻过她,才低声乞求:“夫人,我不想和离。” “是吗。”玲珑摸了摸他俊美的脸,他身上冷的吓人,可见是在外头跪久了,人都僵硬了,才趁着夜色混进来。“你不想和离,难道是想休妻?” 10.第一片龙鳞(十) 第一片龙鳞(十) “自然不是!” “既然不是,你来做什么?” “我——”永安侯一时间竟无话可说。玲珑瞧他这副呆相,突然捂嘴一笑,推了推他的肩,“侯爷可知错了?” 永安侯立刻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11.第二片龙鳞(一)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修文太子被圈禁后,往日的风光便如昨日黄花,尽皆散去,再无人来西祠巷子看望他,世人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的修文太子,转而去巴结如今如日中天的成王。在他人看来,修文太子已废,成王是剩下的皇子里出身最好也最优秀的,下一任太子人选估摸着就是他了,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孑然一身,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12.第二片龙鳞(二) 第一片龙鳞(二)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玲珑撑着下巴有点犯愁,她倒不关心废太子如何,她比较在意的是今天晚上自己怎么睡啊,难道要她再把地上那堆破布捡起来铺好躺在里头?才不要,绝对不要。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13.第二片龙鳞(三) 第二片龙鳞(三) 这吃也吃了,被褥也换了干净的,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14.第二片龙鳞(四) 第二片龙鳞(四) 玲珑这么说也并非全是谎言,于她而言,迷恋的是废太子的爱,于原主而言,废太子是她一生遥不可及的梦。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15.第二片龙鳞(五) 第二片龙鳞(五)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16.第二片龙鳞(六) 第二片龙鳞(六) 虽然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人,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可在皇帝心里,真要说谁占据的份量最重,还是要数先皇后。 她是他的发妻,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等她死了,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17.第二片龙鳞(七) 第二片龙鳞(七) “我没事。”废太子轻声回答,玲珑点点头,挥舞着扫把对准皇帝,“你什么人啊,到这里来撒野?敢欺负我的人,信不信我吃了你?!” 皇帝活了几十岁了,头一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气得他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放肆!你知道朕——我是谁吗?” “我管你谁,欺负我的人就是不行,你就是皇帝我也不怕你!”玲珑冷笑一声,作势拿扫把要上去揍人,江公公吓坏了,生怕皇帝万金之躯有什么损伤,连忙上前挡住:“夫人且慢!这位是当今圣上!” 皇帝听他叫玲珑夫人,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修文怎么能娶这样的女子做妻子! 原以为表明身份,这粗鲁的妇人总能安分,谁知道玲珑却又是一声冷笑,压根儿就没把皇帝放在眼里。“哦,我说是谁呢,合着就是那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的昏君啊。” “大胆!来人,给朕将此人拿下!” 废太子挡在了玲珑身前,没有说话,可眼神冰冷,分明是“你们谁敢动她先杀了我”的表情。他回头看了玲珑一眼,面露不赞同,之前说好的剧本里可没有这句话,她这么说,皇帝会记恨她的。 玲珑要是怕才奇了怪,她不仅不怕,反而还要继续说:“怎么,被我说中了就恼羞成怒想杀人灭口?四年前你也是这样对修文的吧?不然他怎么瞎了一只眼又断了一只手呢?我说你有眼看不见事实,有耳朵听不到别人的冤屈还委屈你了?” 老气横秋的语气,皇帝简直像是看到了先帝,他指着玲珑,手都在颤抖,“你、你……修文!你便如此让她跟我讲话?” “我娘子说的没有错。”废太子冷淡地说,“请回吧,日后也不要再来了。” 他牵着玲珑要往屋里走,皇帝叫住他:“修文!你、你不想跟父皇出去么?” “出去?”废太子自嘲道。“一个废人,在西祠巷子里头,还是在外头,都没什么两样。” “皇上想接我们出去?”玲珑站住脚步问。 本来皇帝不想理她的,可废太子不听他说话,眼下只有玲珑是他们父子间唯一的联系,于是他点头:“不错。” 原以为玲珑应该大喜过望,没想到她讥嘲般撇了下嘴角:“那还是请皇上先查明四年前的真相再说,到时候若皇上还想接我们出去,我们也会从命,不过。”她又笑了笑,这回的嘲讽是针对皇帝了。“四年前皇上脑子都不动一下就废了太子,四年后自己打脸推翻过去的金口玉言,怕是要被天下人耻笑哦,冤枉了太子,毁了太子,皇上又要如何自处呢?不怕天下人戳着皇上的脊梁骨,史官如实记载,千百年后,也有人指着史书,就是这位帝王,黑白不分,贤愚不辨,错待太子昏庸无能?” 闻言,江公公冷汗都出来了!他真是怕了这位小夫人,说话如此不留情面,殿下平日里是怎么与她过日子的!幸好自个儿是个阉人不必娶媳妇,否则还不被拿捏的头都抬不起来。 皇帝被说的又是羞恼又是愤怒,可废太子在这里,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对玲珑做什么,而且不知为何,他对着这粗鲁的小妇人,竟然莫名有一种畏惧感,那种感觉简直像是幼年时对着严厉的先帝,可区区庶女如何能与先帝比? 玲珑说的这话真可以说是大逆不道了,但皇帝居然没有要砍她的头,可见对废太子还是有几分真心,倒是废太子恼她说话不气,这些话就算要说,也该他来说。 皇帝对废太子有愧,必然想放他出去,可玲珑表达的很清楚,出去可以,必须查明四年前真相为废太子正名,不能叫他一辈子都顶着一身污水过日子。 始料未及的是皇帝的速度贼鸡儿快,也就过了三五天,江公公就带着圣旨来了,说是查明四年前太子谋反乃是遭歹人陷害,如今皇帝用四年时间查明真相,总算还太子一个清白公道。 玲珑听这圣旨都服了,那歹人是个异姓王,皇帝早就想废除,正好借了这次东风。还说什么查了四年,四天还差不多,火速找了个替罪羊弄死,真是一举两得,真正的罪魁祸首成王还活得好好的呢。 不过他们还是出去了,住的地方正是那位异姓王的府邸,东宫暂时是回不去了,王府牌匾被摘下,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的事情也火速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记得那位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修文太子,可如今的修文太子什么样,真没人知道,想一下也能明白,在西祠巷子过了四年,能落得什么好? “太丑了太丑了,多吃一些才能长胖。”玲珑一边劝废太子吃,一边自己吃,吃相优雅而迅速,很快一盘糕点就见了底。废太子见了内心十分复杂,他真的不懂,她吃的那么多,为何一直不见胖。 可是她说要多吃些胖一点才好看,他就要满足她的心愿。 在一起过了半年日子,废太子比谁都清楚玲珑颜控的属性,对她来说,只要好看,做什么错事都可以被原谅,反之就是好上天也不值钱。她喜欢他就是喜欢这张脸,为了出西祠巷子,他糟践过一次了,可不能再来第三次。 因此他吃的也很认真,玲珑看到他乖乖吃东西就高兴,他们刚出西祠巷子搬到王府那天皇帝也来了,看到洗干净的玲珑惊呆了,可惜玲珑仍旧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大概是心底有愧,对废太子也好,玲珑也好,都纵容得很,但玲珑瞧得出来,那老家伙对她有点意思,可惜他太老了,又丑,又没有气质,而且对废太子不好,她很不喜欢。 那种人的灵魂可以吃下当作零嘴,可爱绝对不好吃。 灵魂没有味道,爱却是甜美的,对玲珑而言,皇帝的爱大概和屎差不多,她怎么可能去吃那种东西? 所以现在的要事就是把废太子喂胖,让他变得跟以前一样好看! 正在两个人埋头苦吃的时候,下人进来禀报说成王及成王妃来了。异姓王全家因为“陷害太子”被砍了头,玲珑跟废太子接收了王府的全部,当然也包括下人,尤其是厨子玲珑觉得皇帝没有砍他真是太棒了!那位肚子圆圆脑袋圆圆哪里都圆圆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如果不是长得太富态,在玲珑心里,厨子会超越废太子占据排行榜第一名。 “黄鼠狼给鸡拜年。”玲珑说。 废太子也有四年不曾见过这两人了,他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说:“让他们进来吧。”毕竟他跟成王兄弟情深可是人尽皆知呢,若是将人拒之门外,保不准成王要派人怎么败坏他。 “进什么来啊,你是不是想看你的旧情人啊?” 这阴阳怪气的问话让废太子笑出声:“不会的,玲珑,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不会再看其他人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她们都没有你好看。”再不会有人比你好看了。 这话玲珑爱听,她露出笑容:“那好吧,可待会儿见到她,你可不许看她超过五秒。” “好。” 成王是个身长玉立容貌出奇俊美的男子,只是一双眼睛有些阴沉,不讨玲珑喜欢。成王妃则不愧第一美人之称,不仅样貌端丽,且书卷气十足。夫妻两个并肩而站,倒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只不过此时,他们夫妻俩的目光都先在瘦弱的不成样子的废太子那停留了片刻,就不约而同的都集中到了玲珑身上。玲珑对他们的目光视而不见,吃完最后一口绿豆糕,露出灿烂的笑容,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动听了:“看什么看,丑八怪,再看我小心你们的眼珠子!” 可她哪怕是说这样不气的话,也仍然是美极了。即便她做了天大的错事,闯了天大的祸,说出再冷酷无情的话,只要看到这张脸,一切就都可以被原谅。 上天给予她这般容貌,就是为了让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玩弄凡人。 废太子闻言,唇角含笑,他们在一起过了半年,玲珑不止一次说他瘦的时候丑,可从没叫过他丑八怪,他那会儿是真的丑,但成王夫妇绝对与这个字不沾边,她瞧见了却没有丝毫动心,总算是让一直担心玲珑移情别恋喜欢上其他好看的人的废太子放下了心。 这样看来,她选择他,一定是因为真的喜欢他,否则谁会愿意跟随一个眇一目断一手的男子呢? 光是这样想着,废太子便觉得内心暖洋洋的,再看成王也不是那么不堪入目了。他问玲珑:“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这里我来处理。” “你怎么处理?”玲珑刻薄地说。“对待披着人皮的畜生,还是我比较拿手。” 18.第二片龙鳞(八) 第二片龙鳞(八) 饶是玲珑讲话如何刻薄难听,成王仍旧被她的美貌惊呆,原以为自己的王妃号称第一美人,便已艳冠群芳,可见了玲珑方才知晓,这世上竟还有这般绝色。如此一想,王妃要他送庶妹进西祠巷子,怕也是嫉妒这位庶妹的容貌,才想让她老死其中,再不见天日吧? 如今成王可真是悔恨极了,当时他与王妃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她说什么他都答应,不问缘由不问来头,否则如何会把这么个举世罕见的美人儿送去西祠巷子,跟他这废人太子哥哥做了夫妻? 这般美人,合该在他身下,叫他把玩才是啊。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成王妃又要保持优雅气度,又要维护皇家尊严,她不觉看向废太子,眼中露出一丝嫌弃来。如今的废太子哪里还有当年修文太子的半分风采,瘦骨嶙峋暂且不说,光是他黯淡的一只瞎眼还有无力的右手,就足以让成王妃庆幸自己最终嫁的是成王而非废太子。日后成王登基,自己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总比在西祠巷子老死好过。 虽说现在废太子出来了,可那又有何用?与如日中天的成王相比,废太子实在是太可怜,也太落魄了。这份优越感让成王妃忽视了玲珑先前的嚣张举动,她语重心长地跟废太子说:“兄长,虽说你我如今身份各异,可毕竟也有几分情意。我这位庶妹,在家中时便顽劣不堪,不听管教,原以为送进西祠巷子能好些,却不曾想兄长得以脱身,带的她也骄纵任性起来。这桩婚事,我看便就此作罢,庶妹由我带走管教,也不算侮辱兄长。” “一口一个兄长叫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亲妹妹呢,就是不知这亲妹妹,曾经还是他的情妹妹。”玲珑嘲讽地说。 成王妃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她跟废太子的那段过去,对她来说是一种耻辱,如今她贵为成王妃,还是隐形的太子妃,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过去。玲珑却像是生怕她不生气一样,继续开口道,“说起来我也是没见过王妃这种人呢,你们都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王妃可真厉害啊。” “不是。” 这不是成王妃反驳的,而是皱着眉头的废太子。他本来正跟成王对视,听玲珑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立刻转移视线到她身上,珍而重之的解释:“我是你的夫。” 玲珑觉得他很乖,就捏了捏他的鼻子,废太子被她捏习惯了也不曾躲开,眼露宠色,看得一旁的成王妃心惊不已。 她与太子是未婚夫妻,自然知道修文太子这样神仙般的人物,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她与修文太子在一起时,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态与谈吐,一点点小失误都不敢犯,累的要命。修文太子还不是废太子时,为人温文儒雅彬彬有礼,十分的恪守礼数,像是这样的话,怎么会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他难道不应该做个永远的冰块儿么? 美人对自己不假辞色,对着形容丑陋的废太子却那般温柔体贴,这让成王不悦极了。他觉得是不是光线不够好,让美人瞧不见自己长什么样子才会扒上废太子,便刻意弯腰,放柔了声音:“这位妹妹——” “谁是你妹妹,可不要好哥哥好妹妹的胡乱叫一通。”玲珑毫不气地赏了成王一个白眼。“我才没有你这种丑八怪的哥哥,我呀,我只有一位情哥哥,废太子哥哥,你说是不是?” 废太子又是欢喜她叫自己情哥哥,又好笑她非要加上废太子三个字,无奈地道:“玲珑乖,你去后面歇着可好?” “不好不好。你看王妃的眼神都要吃了我了,我要是跑去后面,你不在,没有人保护我,她的人把我抓走可怎么办?”玲珑鼓起嘴巴撒娇,“难道你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可是你那没良心的异母弟弟又臭又难吃,我可不喜欢他。” “又臭又难吃”的“异母弟弟”成王殿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女子侮辱,终于叫他起了火气:“放肆!来人啊——” 然而就在这时,江公公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成王殿下怎么会在这儿?” 江公公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内总管,成王可不想得罪他,到时候这老狐狸在父皇面前说几句挑拨离间的话,那他可就没好果子吃了。当下堆起笑脸,“江公公。” 看到成王这副德性,江公公心中不由轻叹,这份讨好的姿态,与太子殿下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自己就是再得皇上信任,那也是个阉人,是个奴才,哪有主子讨好奴才的道理。今日成王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来日成王登上大宝,曾经让他低头的自己怕是老命难保。 江公公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极准,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成王,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希望太子殿下能从西祠巷子出来,不说重获新生,只要得到自由,就总归有希望。 就如玲珑之前跟废太子说的,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还能视物,右手虽然废了,可左手能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他还活着,还有时间,还有翻盘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现如今,不过是他们共同演的一出戏。让皇帝内疚后悔,让成王寝食难安,然后取回本应该属于废太子的东西。 “王爷,王妃。” “公公来这里所谓何事?可是父皇挂怀兄长,派遣公公来看他?” 假惺惺故作关心的话江公公听得多了,他露出官方的微笑:“并非如此,奴才是奉皇上的命令,为小夫人送免死金牌来的。” 那日皇帝与废太子说话,问废太子想要什么,废太子就为玲珑求了这么个恩典,他在心中已经视她为妻子,因此更要保障她的安全,只要有这块金牌在,就谁都不能动她一根汗毛。 成王妃要教训她?可以啊,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 “好重啊……”纯金打造的吗?玲珑上下抛了抛抱怨道,“好丑。” 她完全不在意这面金牌的价值及其含义,但是她明白,这是皇帝示弱及示好的象征。 成王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可惜玲珑玩了会儿就收了起来,像是想起什么般突然哎呀一声,“王妃不是说要带我回去管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呢。” 怕是她仗着有免死金牌,能玩死一整个成王府的人。废太子颇有些好笑,握住她柔软无骨的小手,“乖,谁都不能把你带走。” 这是他唯一的珍宝,任何试图与他抢夺的人,都要遭受他最无情的复仇。 真以为他离开西祠巷子,是为了苟延残喘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他是要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为玲珑奉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让她吃饱,让她开心。 这就是废太子如今活着的全部意义。 成王妃面色难看至极,半晌,拂袖而去。她一走成王就也呆不住了,说了两句套话表明自己还有要事,就跟着一起离开了。这两人来时气势汹汹,走的倒是颇为爽快,只可惜什么都没捞着,后来听下人说成王夫妇可不是空手来的,带了数名美貌婢女来,打的什么主意,自然也就人人尽知。 19.第二片龙鳞(九) 第二片龙鳞(九) 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一事,世人皆知,只是这废太子出来后却并不曾当众露过面,也不知他如今究竟是何等模样。就这样大约过了有两三个月,眼看就要十二月份了,皇帝终于向众臣及其家眷下发宫宴帖子,言明是要为太子接风洗尘。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20.第二片龙鳞(十) 第二片龙鳞(十)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21.第三片龙鳞(一) 第三片龙鳞(一) 国破那一日,哀帝在饮鸩自杀之前,命令宫人将所有公主及后妃以白绫绞死。 宁可自戕,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主动捧起了毒酒,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22.第三片龙鳞(二) 第三片龙鳞(二)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23.第三片龙鳞(三) 第三片龙鳞(三) 这世上哪有谁比谁高贵,都是人类, 能高贵到哪儿去。她是龙女她嘚瑟了吗?还不是照样乖乖融入人类社会生活? 讲道理这群公主玲珑早就看不顺眼了。她刚入夏宫那会儿, 哀帝对她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可看的后妃们同公主们心里难受, 平日见了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一到哀帝面前,个个都变得乖巧可人又温柔体贴,其变脸神功堪比某项人类绝技。玲珑就很搞不懂,是哀帝求她入的夏宫,也是哀帝每天想法讨好她, 她又没去做对这些人不好的事, 凭什么对她就横眉冷对,见了哀帝就跟见了亲人似的? 现在竟然都想一起送她上路,不让她苟且偷生, 拜托她就是想苟且偷生又怎么啦?她又不是夏朝人,干什么要为夏朝守节? 元瑾听玲珑这样说, 竟然露出破釜沉舟的表情来,顺带还有对玲珑的鄙夷:“我们与贪生怕死只求荣华富贵的娘娘不同, 我们要活下来,是为了报仇,为了复国!” 玲珑:“……请问您打算怎么报仇,怎么复国?那头熊至少有两米高, 一拳就能掏死你好不好?” 一直哭哭啼啼的昌平吸了吸鼻子, 抹了把眼泪。“我们、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所以我们,我们会委身于他,寻找杀他的机会……” 哇真的是好棒棒的计划呢,玲珑都忍不住想鼓掌表达一下自己的钦佩,这种方法真机智,她都没想到。“那我就只好祝你们成功了。” 说着她拍了拍衣袖,这时候元瑾艰难地捂着肚子从地上爬起来,堵在玲珑身前,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要求:“你得帮我们!” 本来不打算理会她们看她们耍神经的玲珑笑起来:“你想要我怎么帮?” “那个男人似乎很喜欢你,如果你不肯杀他,那么你就要帮我们接近他,让我和昌平来动手!”元瑾想起胡人破宫后自己所遭受的巨变,父皇虽然性好美色又无道昏庸,却算得上是一位大方的父亲,公主的身份是多么尊贵,对于把她变成俘虏的胡人,她恨之入骨,当然不会放过他们!只不过身上这件宫女服也不是白穿的,等到她跟昌平杀了呼延王,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将罪责推到玲珑身上,身为大夏的后妃,就应当在亡国时自戕以保贞节! 玲珑把玩着自己的长头发,在手指头上绕着圈圈:“哦……可我为什么要帮你们呢,我又不是夏人。” “你说什么?你竟连自己身为夏人都要否认?”就连性格温吞的昌平公主都受不了玲珑这样无君无国的叛徒说法。“你嫁给了父皇,不管你曾经是哪里人,现在你都是夏人!” “我不是。”玲珑故意气她。“而且我也不想杀你们口中说的那个胡狗。他虽然满脸胡子又脏又臭,可是正值壮年身强体健,怎么说都比满身赘肉肥滋滋的哀帝好。我不是夏人,当然不用帮你们,这天下换谁做我都不在乎,只要我自个儿舒服了,比什么都重要。” 说完她还吐舌头拉眼皮做鬼脸,一点都不气,直把元瑾昌平两姐妹气得火冒三丈。 正要再说话,却听见一阵强健的脚步声传来,火速把自己洗干净等着来享用战利品的呼延王出现在寝宫门口,他一步一步走近,元瑾突然跪了下来,“参见大王!” 说完还楚楚可怜的抬起头,露出她虽然有些灰尘却仍旧娇媚的脸庞。 哀帝年轻时长得不错,又喜欢四处搜罗美人,生出来的女儿容貌都十分美丽,元瑾与昌平是公主,又和寻常的美人不一样,她们身上有一种高贵优雅的气质,对见惯了强悍的草原女人与柔弱的中原女人的胡人勇士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只可惜这其中不包括呼延王,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扶桑树顶端的明月,就看不上黯淡的烛光了。他看都没看元瑾一眼,也丝毫没有因为元瑾那声甜美的大王而自得。在他看来,中原皇帝昏庸无能,早晚是要被他攻下的,凭什么中原人就能统治草原,草原上的人就不能反抗?在他之前,草原深受中原军队压榨祸害,各个部落四分五裂,是他一统草原,又带领猛士们攻打中原。 这皇帝的位子,也该换换人来坐了。 他早晚都是这天下霸主,也应该占有最美丽的女人。 元瑾美貌出众,她对自己的容貌非常有信心,哪怕是在美女如云的夏朝,她也是被众人追捧的存在。所以当国亡城破,哀帝要杀后妃及子女,她便抢先一步拉着平日里交好的昌平公主换上宫女服逃了出来,谁知道刚逃到宫门口就被胡人拦下,只能惴惴不安地停留在这里,原本想找个机会再逃,却没想到会被命令过来伺候贵妃。 她之所以拉着昌平,是有目的的,并非出自什么姐妹情意。皇家哪有什么情意可言,元瑾打的主意是,昌平容貌不及自己,可性格胆小怯懦,关键时刻可以成为自己的挡箭牌,而且有了容貌普通的昌平的衬托,自己被呼延王看上的可能性更大。她一点都不想过东奔西窜的逃亡生活!她宁可在呼延王的后宫做一个清高傲慢不为权势所屈的亡国公主! 日后若是还有复国的希望,她也不至于被屠杀,若是没有,便这样过下去也不是不好,说不准她肚子争气能生下未来的继承人,那便更好了。 元瑾今年十七,早就到了招驸马的年纪,可是她挑了许久也没有看得上眼的,这才留到现在,呼延王哪怕长得不好看,光是这份手段就足以与她相配。 她是中原皇室高贵的公主,难道还配不上来自草原出身微贱的呼延王? 但是如果有贵妃在的话,这就非常难说了。贵妃的美貌对于任何女子都是碾压式的存在,原以为父皇那么喜爱这个小贵妃,临死前无论如何也会带她一起上路,却不曾想叫她躲了下来,还入了呼延王的眼! 林林总总的原因加起来,元瑾怎么能不怨恨玲珑? 然而她已经梨花带泪的扬起了头,呼延王却只是瞥了她一眼,就朝床上的玲珑走去,还将她抱了起来,命令她们道:“出去。” “大王……” “我说出去,你听不懂吗!”呼延王突然一声暴呵,声如洪雷,十分可怕,他眼睛是诡异的绿色,元瑾从未见过这样可怕的人,只是被那双妖瞳看了一眼,她就已经双腿发软,瘫倒在地动弹不得了。 昌平早就吓得瘫软在地,竟失了禁。 娇生惯养在皇宫内院的公主,平日里见的最凶的也就是那批不成气候的御林军,哪里见过呼延王这般真正在死人堆里过活的煞星?昌平素来胆子小,一只虫子都能将她吓哭,呼延王冷着脸,绿瞳泛着杀气,他手上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这样的凶杀之气,一声怒吼,没见过风浪的小公主自然被吓得抖如筛糠,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玲珑用力拍了一下呼延王的胸膛:“喊这么大声,我耳朵都要被你震聋了!”不过这胸肌手感着实是好。 刚沐浴完随意系着浴袍的呼延王急急忙忙赶回来见他的月亮,胸膛露出一大半在外头,他的胡子还没刮,周身的气势却浑然不减,不知道吓坏了多少夏宫人,唯独这轮独特的明月,不仅不怕他,还敢对着他大呼小叫。 他握住非礼自己胸膛的小手,捉到唇边啃了啃,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的玉手变成了龙爪,否则他为何啃个没完?她都觉得疼了,“你让她们出去干什么,没看到这是两个美人吗?” 边说边捂鼻子,毕竟昌平身上传出来的气味不怎么好闻。 呼延王顺势看了瑟瑟发抖的元瑾与晕过去的昌平一眼,神色嘲弄:“像是这样尿裤子的美人,我还是头一回见。”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哎呀你这个人可真刻薄。”没等呼延王回应,她随手指了指元瑾,“这两个可不是什么普通宫女,是哀帝那老色鬼的女儿,你想办法处理了吧,别让她们在我面前碍眼。” 一听说是哀帝的女儿,呼延王立刻冷了脸。元瑾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女人说了什么!贵妃怎么敢! 玲珑在夏宫的三年,只爱享受,不爱与人起争端,当然也不会有什么人敢胆大包天的当着哀帝的面给她难堪,可诸如元瑾这样瞧不起她的人却十分的多,平日里的排挤嘲讽可不少,只是玲珑懒得理她们,是以元瑾一直认为玲珑是个胆小窝囊的女子,也就仗着那一份绝世的美貌才敢如此嚣张,可眼下她竟敢直接捅露她的身份! 元瑾几乎想要杀了玲珑,让她那张嘴,再也不能说出一句威胁到自己的话。 24.第三片龙鳞(四) 第三片龙鳞(四) 不过是个来历不明骄奢淫逸的女子,她怎么敢这样对待她这个公主! “胡狗焉敢如此!我便是死了, 也绝不叫你们称心如意!”元瑾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表达出自己的坚贞与意志, 她蓦地朝呼延王冲过来, 如同一只小炮仗, 看起来是想跟他同归于尽。 可是与其说是同归于尽,倒不如说是投怀送抱来的准确一点,至少在玲珑看来是这样子没错。 什么武器都没有的弱女子扑上来要跟一个身长两米的强壮成年男人同归于尽……算了,元瑾开心就好。 呼延王喜欢有胆色的女子,比如玲珑,可他不喜欢盲目自信找死的女子。他抱着玲珑躲过元瑾这一扑, 扬声叫了人进来, 命令道:“这两个女人是哀帝的女儿,带下去分给将士们。”草原上女人不多,许多将士已经年近三十仍旧没有成婚。 元瑾不敢置信地被拖走了, 从头到尾她也没关心过昏迷的昌平的死活,玲珑冷眼看着, 突然嗤笑一声:“这就是你们人类。” 什么叫他们人类?呼延王没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将玲珑抱的高高的, 宛如捧着自己的战利品,走出了这间寝殿。里头被昌平弄脏,搞得他无论如何也没了兴致,还是要另寻他处。 他虽然洗了澡, 可脸上的胡子还在, 那胡子多的让玲珑都看不清他究竟长的是什么德性, 所以当呼延王终于找到一张干净的床准备按倒她时,她拽住了他的胡子,“你看看你,胡子这么多,这么扎人,怎么敢碰我?”她又伸出白嫩的小手,上头还留着呼延王的齿痕,除却齿痕外,还有一些细细密密的小红点,正是他的胡子造成的。“快去剃胡子,现在就剃。” 呼延王终于对她生气了,他年过而立,早就养成了阴郁暴躁的脾气,之前对玲珑已经百般忍让,如今他已蓄势待发,她却仍旧对他百般嫌弃,叫呼延王怒不可遏,再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坏脾气:“老子今日就是干了你,你又能如何!你嫌弃来嫌弃去,不不过是瞧不起我们这些异族人!” 玲珑觉得他好容易炸哦,她不是嫌弃异族人,她是嫌弃所有“人”。“你想多了,我也不止是瞧不起你,哀帝我也不喜欢。” 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叫呼延王满腔愤怒不知从何而出,按理说他现在应该直接享用她,不过是个战利品,哪怕是他喜欢的女人类型,也不能爬到她的头上去。可任他如何愤怒,玲珑仍然眼皮子都不掀一下,“剃胡子,否则免谈。” “算了。”她突然又从床上跳起来,“拿剃刀来,我给你剃。” 呼延王一愣,就看见她赤着脚跳下床,在梳妆台前左翻右找,总算是翻出一把锋利的崭新的剃刀。这剃刀是她让人拿来的,主要是为了她之前好玩养的一只猫,那猫总是掉毛,她就不喜欢了,干脆把它的毛剃光,但是长得又很快,后来玲珑也懒得管它的毛,这剃刀就没了用处,没想到今天还能用在一头熊身上。 她顺势还拿了一盒香膏,呼延王倒是会选地方,竟然挑的是她的宫殿,所以这里玲珑熟悉极了。 她像只小兔子一样东边蹦两下西边跳两步,轻松愉悦的让呼延王都气恼不起来,哪怕是他的部下都畏惧他可怕的愤怒,到了她面前却跟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激不起半分波澜,实在是让呼延王有气没处撒。 等到她拿着香膏跟剃刀过来,把他按倒,呼延王看着那把锋利的剃刀,微微眯起眼睛:“如果打着趁机杀了我的心思,我劝你最好死心。”他若一死,草原部落势必涣散,又要惹来祸端。 玲珑拧开香膏盖子,掏了一坨玫瑰味膏体出来,双手揉搓,然后细细地涂到呼延王脸上,他惊的差点跳起来,闻到味儿的一瞬间就窒息了:“这他娘的是什么鬼东西!” “是你娘我用的香膏呀。”玲珑一边嘀咕一边按住他的脸,此时此刻躺在美人的大腿上,让呼延王心驰神荡,竟也忘了要躲避,只好任由她一双小手在自己脸上瞎鼓捣。“没有刮胡膏,你就忍耐一下咯,这个可比刮胡膏香,一个香喷喷娇滴滴的暴君,多可爱呀。” 为了证明他涂香膏很可爱,她还对他甜蜜蜜的笑了一下,彻底为美色所迷的呼延王,如今更是被她牵着鼻子走。 谁见了龙女,不会为她痴迷呢? 她又美又坏,还很任性,脾气糟糕透顶,却叫人爱慕不已。 毕竟先前呼延王对着自己大呼小叫过,玲珑心眼小,于是她故意装作手拿不稳,在呼延王粗犷的脸上留下了不少血痕。看得呼延王心惊,生怕她真的一个不小心割断了他的喉咙。因此他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戒,丝毫不敢懈怠,毕竟这条命重要得很,也不知是如何鬼迷心窍,叫她任意玩弄。 抱歉,长得美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玲珑慢吞吞地给呼延王剃了胡子,惊讶的发现此人长得居然十分好看,她的心情立刻就好起来,之前说过,她对好看的人没有抵抗力,如果这个好看的人还散发着甜蜜的食物香味,她会更加喜欢。 剃完胡子的呼延王敏锐地发现他的月亮对他突然和颜悦色起来,连说话的语气都好了数分,他大概也明白是什么原因,心里顿时极度无语。早知道她喜欢长相俊美的男子,他就早点让所有手下都留胡子。将士们虽然粗犷高大,却也不乏容貌出色之人,若是被她见了,是不是也要喜欢几分? 怪不得她说不喜欢那哀帝,哀帝年轻时尚且有几分风采,如今这把年岁,肥不可堪,再好看的脸也被肥肉毁了,她会喜欢才是奇怪。 “你长得挺好看的。”玲珑真诚地说,捏了把呼延王的脸。“不要总是对我大吼大叫,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没礼貌。” ? 所以她对他,又有几分礼貌? 大概是呼延王的眼神太明显,玲珑理所当然地说:“我对别人不需要有礼貌。”她就是再任性再骄纵再无理取闹,只要看到她这张脸,就能够被所有人原谅。 她就应该这样恣意妄为。 这样的女人,别说是呼延王,怕是全天下的男人都不曾见过。 她不属于人世间。 于是到最后呼延王也没能真的上了她,毕竟玲珑提出感情需要培养,其实不是的,主要是她现在折腾了快一天,比较想进食而不是跟男人交缠。她真的很累了,早上起来就看着哀帝杀后妃杀女儿,然后又轮到自己被杀,接下来是呼延王把她举起来扛走要享用,遇到元瑾昌平两个傻子,接下来又到这里——真的很累了,很想吃饭睡觉。 可是当玲珑看到饭桌上的食物时,她整个人都惊呆了。这都是些啥……炒的黑乎乎的一团菜,大块大块的肉,粗犷的令人匪夷所思。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她的御厨呢?她留在夏宫最大的原因呢?她在这蹉跎三年的理由呢?她最爱的御厨们呢???? 哀帝那个老混蛋! “我要杀了他!”玲珑一摔筷子,拔腿就要跑,被呼延王拉住拽到大腿上坐下,因为她情绪激动,所以他抱得很用力,“做什么?” “哀帝人呢!他在哪儿?!”玲珑恶狠狠地说,“我要把他的肉一片一片活剐了做成烤肉喂狗吃!他竟然杀了我的御厨,让我吃这些狗都不吃的东西!” 正吃着“狗都不吃的东西”的呼延王默默地放下了手里的肉,他抱着这个脾气极差的美人,安抚道:“不妨事,我们军中也有厨子。” “那怎么能比?”玲珑毫不气地白了他一眼。“我要□□致的美味的食物,不要吃这样粗糙的!你们对食物的要求就是能入口吗?我不要!” 想想就又恨的牙痒痒,早知道哀帝连御膳房的厨子都杀了,玲珑会在那之前弄死他。现在可好,她可爱的御厨们全死了,伺候的宫人们也全死了,反倒是哀帝那老家伙没死! 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全死了! 呼延王真是搞不懂她的脑回路,他觉得这桌饭菜虽然不算是山珍海味,却也是能入口,行军打仗能吃饱就行,她怎么这么挑剔。可是美人有特权,他最终还是派人去夏宫外寻找手艺好的夏人入宫烹饪佳肴,只希望她不要再对着满桌菜色生闷气。 哀帝被他命人吊在城楼上示众呢,晒个十天半个月的还不脱水成人干?只是呼延王觉得自己还是年轻了,比如他怎么都想不到把哀帝一片一片活剐了做成烤肉再喂给狗吃,这美人啊……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但怎么办呢,他很喜欢啊。 25.第三片龙鳞(五) 第三片龙鳞(五) 没有了心爱的御厨,玲珑弱小可怜无助地坐在呼延王大腿上看着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在她看来这样的食物都不配称之为食物, 可呼延王却吃的津津有味, 他一手抓着一根羊腿在啃, 锋利的牙齿上下切合,竟然能将骨头咬碎,吸出里头的骨髓。玲珑心想,他刚才那样啃她的手,估计已经是口下留情,她不觉得自己这具身体能比羊骨头坚硬多少。 眼看美人用茫然的眼神看着自己, 呼延王放下啃完的羊腿, 捏起一块羊肉送到她嘴边,可她却捂住小嘴嫌弃不已,“膻味儿那么重, 我才不吃。”感觉一点都不好吃,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吃下去的, 难道说人活着可以对人生这么没有追求吗?好歹也是个王。 呼延王自然不以为意,他在马背上长大, 吃惯了这样的食物,行军打仗时难免条件艰苦些,并非要事。“今日煮饭的是军中厨子,手艺差点, 能吃就成。改明儿安定了, 我亲自给你烤肉, 必然让你喜欢。” 玲珑捂着饿的咕噜咕噜的肚子,差点想张嘴把他给吃了。她挥开他拿肉逗弄她的手,神色不太好看。“以后的事情放到以后再说,我现在怎么办?我可不想吃这些。” 换作其他娇气的女人,呼延王大概只会说一句爱吃吃不吃滚,再不济就是饿狠了自然就吃了,可面对玲珑他却无法这样做,幸而派去找厨子的军士已经回来,几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哆哆嗦嗦地跟在后头。他们都以为自己要死定了,国亡城破,整个京城都被异族的兵马包围起来,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怎样?逃是没地方逃,死又不敢死。 可这些军队并没有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只是勒令百姓闭门不出,正在大家松了口气以为能够逃过一劫的时候,突然被抓过来了!人高马大的异族男性,十分的魁梧雄壮,也不说为何抓他们,只问谁是厨子,然后提溜成一串,都拉到了夏宫。 做厨子的大多心宽体胖,体型较之常人更加圆润些,于是害怕的时候一颤抖就变成了一颗球,这数十颗球不停地抖啊抖,也别有一番趣味。 厨子们以为是异族王厌恶他们,意图将他们尽数屠杀,腿肚子都怕的抽筋了,却听为首的将士赶他们进一个大房子——进去干什么,是不是想烧死他们?是不是?太可怕了!可厨子们不敢反抗,他们一边哭哭啼啼的抹眼泪,一边进了那间大房子。进去一看傻眼了,这、这不是御膳房吗?案上还摆着新鲜蔬果,缸里的鱼儿活蹦乱跳,这、这是要把他们蒸了吃吗?! “哭什么!都给我做菜!做拿手菜!做好了,王有赏,做不好,哼!” 那一个哼字,吓得在场厨子都狠狠地哆嗦起来。他们赶紧各自去找位置,按照自己的拿手菜去找食材,只求能让可怕的异族王满足口腹之欲,之后饶他们一条小命。 都是普通人啊,谁不怕死啊! 玲珑眼睁睁看着呼延王吃掉了整整一桌的肉,还有意味不明的炒蔬菜,看的她胃里直冒酸水,真不知道这种东西这家伙是怎么做到吃的如此津津有味的。 她坐在呼延王的大腿上晃着小脚丫等吃的,期间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呼延哲,因为他率领了呼延部落,于是被称为呼延王,不过如今又要改称呼了,他已经拿下中原,是名副其实的霸主,可以称帝了。不过呼延王似乎并不是很喜欢皇帝这个称呼,所以仍旧称其为王。 但是话又说回来,她的饭为何还没上? 玲珑拿着筷子敲碗,这在人类世界是很失礼的行为,可她就是要敲,敲啊敲的,这饭菜也就上来了。 因为太多,所以一张桌子放不下,呼延王命人扛来了其他桌子拼在一起,玲珑从他大腿上跳下去,半分留恋都没有,注意力都放在那一堆精细的菜色上。 这些东西……看起来倒是花里胡哨的,可即便再好吃,这么小小一盘的分量,又够一个成年的勇士几口?呼延王分外看不上中原人的饮食,骄奢淫逸,怪不得要亡国。听说那哀帝每次用膳,一餐就要近百道菜,还不算饭后的糕点以及水果,不算汤品主食。现在想来,怕也是这个作天作地的小妖精搞得。 这儿玲珑就委屈了,她之所以留在夏宫,就有哀帝奢侈的原因。她没来的时候哀帝也一顿一百道菜啊,有了她之后就有人吃了,要知道哀帝自己是随意动几筷子就放下了,她可不是,她是认认真真去吃的,是她让哀帝的铺张浪费显得不是那么令人发指,她认为自己是个大功臣。 “这个水晶虾饺很好吃的,你尝尝看。”玲珑吃了两个虾饺,沾了些醋送到呼延王面看,意图在于讨好她,让她以后每餐都这样吃。 美人喂食,焉有不吃之理。很多食物呼延王别说见,就是听都没听说过,就看到美人欢乐的如同一只小鸟,拿着筷子四处转悠,也不需要人伺候,走到哪儿吃到哪儿。脸上的笑容是打见过以来最真诚最灿烂的。难道这些食物就真的如此有吸引力?先前死了些御厨她便大发雷霆要去活剐了哀帝,现在有了吃的,她便迅速忘了愤怒,薄情的令人心惊。 这就是扶桑树上的明月吗,可以被采撷,却永不会被占有。 玲珑吃了水晶虾饺,又夹起一只皮薄馅儿大汤汁鲜美的灌汤包递给呼延王。呼延王没吃过灌汤包,但他吃过中原人卖的普通肉包,就以为灌汤包也是如此。这灌汤包小小一只,一口便可吃下,于是他大嘴一张,包子皮温度适中,他便不做他想,谁知道一口咬下去,险些被滚烫的汤汁烫坏了嘴! 可眼下美人在前,身边又有许多军士,呼延王只得咬牙吞下,他微微张开薄唇吐气,深深觉得这个磨人精是故意的。 玲珑提着一只灌汤包正看着他,她的吃相优雅可爱,先是轻轻咬开一个口子,吸取里头的汤汁,然后才连包子皮一起咬下。呼延王的窘迫她尽收眼底,她可不是什么会给人面子,照顾别人自尊心的家伙,当下放声大笑起来。 古有昏君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呼延王对此向来嗤之以鼻,可眼下他看着玲珑,却觉得,若是那美人生得她这副模样,他怕是也能做出烽火戏诸侯的荒唐事来。 “烫坏了吧?”打一巴掌要给个甜枣儿,未来的饭票可不能让他寒了心。玲珑殷勤地取过一颗她很喜欢的紫葡萄,剥开葡萄皮送到呼延王嘴边。晶莹剔透的果肉与美人的纤纤玉指相得益彰,呼延王见了她剥葡萄的动作,恍然想起初见时他张嘴咬住她指尖,那颗水果,似乎和这个相同,只是没有剥皮便被他吃了。 怪不得有些涩嘴,他还在心里想着这玩意儿并不好吃,为何中原人却这样追捧。 原来是要剥皮的。 玲珑笑意盈盈,她性格里的恶劣与凉薄是那样不去掩饰,偏偏她越是如此,便越是讨人喜欢。 去了皮的葡萄酸甜多汁,一点都不涩嘴,呼延王轻轻一叹,总算是明白哀帝为何如此享受,有美人陪伴,又有富贵荣华,这样穷奢极欲,谁会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呢?做皇帝就是好啊。 玲珑吃了个饱,剩下的都被呼延王吃了,一些没怎么动过的菜色就赏给了军士们。玲珑心情极好,尤其是在呼延王主动留下那几十个厨子后,她更是觉得这张饭票可爱极了! 于是异族之王攻下中原,夏朝覆灭,他取而代之成为天下唯一的王,并占有了夏朝最后一个皇帝哀帝的那位绝世美人的贵妃。呼延王性格暴躁阴郁,无人敢言。他并不屠杀中原百姓,而是一切照常,很快地百姓们就投入到了新的生活中去——谁当皇帝对他们来说真的不重要,只要能让他们安居乐业过上好日子,谁都可以。 不过哀帝必然是不行了,行苛政增徭役,看到美貌女子无论是否嫁人都要掳掠至夏宫,如今哀帝被吊在城楼,不知多少百姓去砸他烂白菜叶子跟臭鸡蛋,恨不得他死了才好。 这样比起来,还是王上更加好一些。 不过随着时间过去,民间异军突起,据说是哀帝的长子从乱军中死里逃生,纠结了一帮想要复国之人,于山西那边揭竿而起,要推翻□□。 嗯……哀帝在位时期更接近□□来着,怎么不见这位皇子号召推翻?如今异族人与中原人逐渐融合,甚至出现了通婚的现象,他这会儿起什么义复什么国啊,天下已定,人皆自宁,不要作了好不好? 对于某些高高在上的中原贵族而言,和异族人平起平坐实在是让他们备受羞耻,王上不曾贬低中原人抬高异族人,他们却不由自主地回想曾经拿异族人当作牛羊猪狗的情形,于是自立为义帝的大皇子在山西喊了一嗓子,各处的苍蝇老鼠蟑螂就都起了心思。 好日子过久了,他们已经忘了,如今的这位王上当初率军攻入皇城时,是如何的狠绝残暴。 26.第三片龙鳞(六) 第三片龙鳞(六) 呼延王如今已经霸主,人人见了都要称一声王上, 他却还是从前那副做派, , 只是有玲珑在一旁作, 叫他也跟着见识了这世间居然还能这般享受。养了这么个小妖精,真是叫呼延哲大开了眼界。 本来他是要选后妃的,然而这符合条件的秀女一上来,怎么瞧都不如玲珑,他已经得到了最美丽的明月,萤萤微光如何能比。 玲珑的作是没有底线的, 只要她开心, 怎么都可以。王被虐出习惯了,她要是一天不作他都难受。 哪怕她到现在都不给碰,王也甘之如饴。她喜欢吃, 他就绞尽脑汁地给她寻最出色的厨子;她喜欢享受,他便让最优秀的绣娘为她做出最精致的衣服;她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他就把所有的金银珠宝都送给她。随着时间流逝,她越来越让他着迷, 龙女现于人世,便注定了人人要为她疯狂。 “啧啧。”就好比现在。 她穿着细绡缝制的薄如蝉翼的红裙走进来,这里本是哀帝的御书房,现在成了他处理政事的地方。玲珑的脸上带着笑, 宛若冬日朝阳, 她心情好的时候可谓是百般妩媚娇俏, 能让王心甘情愿溺死在这温柔乡中。此刻她心情就很不错,一进来就无视了其他宫人直接坐到王的大腿上,搂住他脖子,顺势朝他手里的奏章看了一眼,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噫,你这王位要坐不稳咯,这位义帝可是个厉害角色。” 她语带赞叹,听的王皱起眉头,玲珑还以为他是忧愁山西那边的义军,却不曾想他来了句:“听起来,美人对他印象很深?” “深啊。”玲珑理所当然地回答。“他长得好看,听哀帝说他年轻时候也长的那样俊俏风流,不过后来哀帝什么德性你也看见了,肥的流油,不过肉多,当成椅子坐还不错。”说完她拍了拍他坚硬的大腿,抱怨道,“你就不行了,你这么硬,坐的好不舒服。” 王:“……” 可他最终还是哄她:“委屈你了,可我比哀帝好看。” “对。”玲珑点头,亲了下他的脸,就让他原本阴沉的脸色逐渐变得明朗。“长得好看,做什么都能被原谅。” 王却暗忖,你说的是你自己吧。 她可不是恃美行凶么,偏他又吃这一套,被她套的死死的,其他女人全都瞧不上,更别提是动什么心思了。想到这里,他勒紧了她的腰:“要记住,我才是你的男人,除了我不许再看别人一眼。” “那可不一定。”玲珑摸摸他的脸,又温柔又无情。“你是王的时候,才是我的男人。” 她是很容易翻脸不认人的,更不会念及什么旧情,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是必须铭记的。她在一个世界的时候,也许会投注对等的爱,可等到她离开,爱就会立刻消失。 王被她堵的无话可说,只掐紧了她纤细的腰肢,狠狠地吻她。火热的舌缠着她不肯离去,每次都让玲珑觉得自己是放在野兽嘴边的美味的肉。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想享用她,可到了现在都没对她做什么,其中固然有玲珑拒绝的原因在里面,可是以她现在的人设,他根本不必管她是否出自自愿不是么。 所以啊,这头长得很好看的熊还是挺可爱的,玲珑愿意跟他一起玩呢。 话又说回来,天下已经安定,没事在山西那边搞义军,当初两国交战的时候怎么不见如此的能耐呢。玲珑忍不住把人往最坏的地方想,越发觉得义帝是在跟自己作对。她的日子好不容易过得舒服些了,比跟哀帝的时候更加快活自在,他就在山西那边搞事,打着什么复国的旗号,当初哀帝荒淫无度也没见身为长子的他劝过几句。 因此玲珑对义帝的印象可以说是差极了,等到对方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与宫中的旧仆接了头想走她这条路线的时候,玲珑其实很想告诉他:谁做皇帝,跟我都没关系,我为什么要帮你复国? 瞧那递信之人的语气,仿佛玲珑这么做是理所应当一样,然而世上哪有那么多的理所应当?元瑾同昌平之前也是想用同样的理由说服她,他们不愧都是哀帝的子女,想法都是如出一辙。可是复国对他们确实好处大大的,然而对玲珑来说就是卵用没有。 谁能保证义帝成功复国后,她还能过现在这样的日子?而且异族人有个特别大的优点,那就是不矫情,玲珑喜欢吃喝玩乐享受,只要王愿意惯着,完全没有人以死觐见来说这样不可以,这样是昏君所为这样会亡国。朝廷里倒是还有不少曾经夏朝的股肱之臣,看起来倒是挺想觐见的样子,然而王是不听的,他是个暴君,只听他爱听的,谁要是敢在他面前说三到底指指点点,他非砍了那人不可。 他喜欢的女人,热爱的明月,谁给其他人的勇气来指责她? 玲珑在他心里头就是最好的,任何人都比不上。大臣嘛,杀了一个还有一个,这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可玲珑举世无双,独一无二,再找不到如她这般的女子。 因此当那名女官义正词严地向玲珑表达义帝希望她能够里应外合,接近王透露朝政机密的意思时,玲珑正趴在床榻上玩九连环,这东西简单得很,可这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了,她也是无聊,才随手找了出来。来来回回玩着听女官说完了废话,然后抬起眼皮子瞟了对方一眼:“说完了?” 女官一愣。 “既然说完了,来人!” 玲珑身边除却伺候的宫人外,还有王派来的专门保护她安全的异族成年男子——虽然玲珑很怀疑他的本意不是保护她,而是看住她不让她逃走。其实她怎么会逃走啊,在皇宫里的日子可比在外头餐风宿露舒服多了。 “这人是义帝安插于宫中的眼线,把她处理了。”玲珑无情地丢掉先前还玩的有意思的九连环。“顺便告诉王上,让他记得清理一下夏宫旧人,什么乱七八糟的都留着,也不怕人家有异心。”真不知道是心大还是傻。 或者是懒? 自打夏朝灭亡之后,王上没有将夏宫人尽数屠杀,而是令他们各司其职,仍旧按照过去那样做事。玲珑娇气,需要人伺候,能坐着绝不站着,这位女官勤练又沉静,看着很是靠谱,于是就被选到了玲珑身边。如果不是这次她跟玲珑说义帝要求怎么样怎么样,玲珑觉得她真的蛮好用的。 只是,一个宫人而已,又不是不能替代。难道都伺候她这么久了还搞不懂她是个什么性子吗?她怎么可能去帮那个劳什子义帝啦。要是她知道义帝此刻身在何处,肯定早让王上一箭射过去弄死那厮。 最近山西那边闹的厉害,王上都没时间陪她玩看她作了,义帝已经将玲珑惹恼,还以为她是他的小伙伴不成。 王上纳了夏朝哀帝的贵妃,这事儿也就在夏人眼里比较无法接受,对女性稀少的异族来讲,兄弟共妻,子承父妻都十分常见,更何况那贵妃还是绝色的佳人。 女官眼见要被拖下去,也知道自己今日是死到临头,一改之前老实本分的形象,对着玲珑破口大骂起来,说她是白眼狼,卖国贼,是水性杨花的贱人——骂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畅快不已。 玲珑可就不高兴了,她眯起眼,“等一下。” “似你这等无情无义背主叛国之徒,你就不怕死后无法面对死去的大夏百姓吗!” 女官骂得唾沫星子都喷出来了,很是不雅。玲珑先是在榻上坐好,然后疑惑地问:“我若是没记错,你们夏国开国皇帝,似乎曾经是前朝臣子,一朝异心突起,斩杀幼帝取而代之,改国号为‘夏’,怎么,这皇帝只许你们做得,别人做不得?真要说起来,你们夏朝的皇帝可都是背主之奴的后代啊。” “你倒是忠心耿耿,我挺感动的,可你方才骂我,我十分的不欢喜。将她的舌头割了,快马加鞭送往山西,请那位义帝欣赏一下。”后面一句是对她的侍卫说的,顺便叮嘱道,“可别弄死了,骂我的人不能这么轻易就死了。” “是。” 美人看着娇滴滴的,是那种典型的柔弱的中原女子,却不曾想有一颗如此冰冷残酷的心,说出割人舌头的话时,眼睛都不眨一下。 然而在玲珑心里头,割一个对自己出言不逊人的舌头,就跟人类割一头畜生的舌头一样。 她本来好端端的享受日子对不对?偏偏对方要撞上来,还要口出恶言,不给点深刻入骨的教训怎么能成,也叫其他想再来跟她废话浪费她时间的人知道,她站在呼延哲这边,才不想做什么夏人。 27.第三片龙鳞(七) 第三片龙鳞(七) 王今日回到寝宫就发觉美人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她虽然平日里十分任性, 可大部分时候都是快快乐乐的, 像是这样趴在床上听到宫女迎他却头都不回的模样还真是少见。 他在旁人面前暴躁易怒, 到了她跟前却轻声细语, 大抵是被她闹惯了,她哪一日不闹还觉得不习惯:“怎么了,坐在这儿也不吃东西?” 玲珑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要你管。” “我不管谁管?”王大概也知道她是觉得无聊了,她自己也说,从前在夏宫, 哀帝虽然对她百依百顺, 可找她麻烦的人不少,她每日捉弄旁人也尽得几分乐趣,然而现在后宫空无一人, 她每日除却变着法儿的吃以外,基本上精力全用来折腾他了。眼下大概是折腾他一个人折腾的厌倦了, 就低下头问她:“带你出去走走?” “好啊。”玲珑眼睛一亮。“哀帝还挂在城楼上吗?” 王沉默了两秒说:“还挂着。” “那好,走走走, 记得去御膳房叫新的御厨给我准备些烂白菜臭鸡蛋什么的,我要去砸那个老混蛋。” 这一听就知道她还在记恨哀帝杀御厨的事,用玲珑自己的话说,如今的御厨虽然也很好, 可曾经沧海难为水, 被哀帝杀死的御厨里, 有一个做菜特别和她胃口的,最主要是脑子灵活,经常给玲珑献上原创菜品,玲珑舍不得夏宫,这位御厨可是大功臣。然而异族进军,哀帝将宫人全部杀死,美曰其名殉国,可他自己却没死,这会儿还挂在城楼上呢。 他们换了身衣服直奔城门口,哀帝果然还挂着,只是神情憔悴,形容枯槁,玲珑看得清楚,他的嘴唇都干破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撑住这么多天的。“你们给他吃的么?” “给。”王用一本正经的语气告诉她,“不要把我们想得那么没有人性。”真要说起来,哀帝更没有这种东西。 玲珑敷衍的点了点头,然后还真看见有士兵给哀帝喂了点水,动作粗鲁,喂进去的还没有洒出来的多。不过哀帝完全不在意这个,他像是一只笨拙的鸭子一样伸长了嘴巴去接去舔,神情哀求,似乎是渴的不行了。 玲珑见过他施|虐犯人的情形,哀帝命侍卫扒开犯人的嘴,将整只整只的干辣椒往里头塞,咽不下去的就用棍子捅,那人被塞的几近窒息,而后再灌入大量的盐,接下来将人关进笼子,用不了多久就能欣赏到犯人疯狂崩溃的情形。玲珑冷冷地看着,她觉得人类真是一种残酷的动物,他们对待自己同类的手段真是层出不穷。 其他妃子都吓得瑟瑟发抖,她仍然面不改色。不去加害,也不求情,反而觉得无聊。 当初哀帝给这个刑罚还取了个雅致的名字,叫“朝霞如火”,现如今看他的处境,倒是和当初折磨犯人时有几分相似,一样的滑稽可笑,可乐可怜。 王招招手,侍卫就将御膳房给准备的菜篮子提了过来,结果布一掀开——玲珑目瞪口呆:“这怎么回事?!”她要的是烂白菜叶子跟臭鸡蛋,可这一颗颗白菜水灵灵的,鸡蛋又大又饱满,她是疯了才这样糟蹋食物去砸哀帝!“我要的不是这种啊,你没跟御膳房说清楚?” 王举手表示投降:“我是让他们准备点白菜和鸡蛋来着,我跟美人要用。” 好了,也许御膳房以为他们是要做白菜炒鸡蛋,所以才精心挑选了这么好的食材,砸哀帝实在是太浪费了。玲珑掂起一颗白菜,舔了舔唇瓣:“一会儿想吃白菜饺子。” “好。” 玲珑又把篮子拖到街上,大声吆喝起来:“宫廷玉白菜换烂白菜叶子啦!又大又圆的好蛋换坏蛋啦!先到先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们今天轻装简从,完全看不出身份,玲珑又戴着面纱,可她声音清甜,很快就聚集了一堆百姓。 “换什么?好白菜换烂白菜?好蛋换坏蛋?” “真的假的?” “还有这等好事儿!” …… “真的哦。”玲珑掀开菜篮子的布,双手叉腰。“快点快点,我赶时间呢!有没有换的,快点来换。” 这些玉白菜可都是珍贵之物,现在她拿一个换几片烂菜叶,王在一边边看边摇头,真是被她打败,最后还真叫玲珑成功了!满满一菜篮子的白菜鸡蛋,如今里面装满了各种烂菜叶子跟臭鸡蛋,还有一个好心人奉送的长瓢子。玲珑深吸一口气,酝酿了一下,拿瓢子舀起一勺,可哀帝挂的高,她担心自己扔不中,万一被看出她异于常人的地方该怎么办? 人类可不一定都是追捧和敬畏龙的。 曾经玲珑进入过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无意中现出原形,结果那个世界的人都跟疯了一样想跟她结契约做她的主人,差点没把玲珑烦死。 “你来。” 王错愕地看着自己手中舀满了烂菜叶臭鸡蛋的瓢子:“……我来?” “对呀,我怕砸不到,所以你来,不要浪费嘛。”玲珑戳戳他的胸,“快快快。” 他是草原上最威猛的勇士,他这一下砸下去,怕不要砸死哀帝。可美人期待地看着自己,王终究是拒绝不下去,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力气,一瓢甩出去——哀帝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晕了。 离开的路上玲珑一直生闷气,王解释了好几遍她都不肯原谅,一筐子素材,结果就扔了一瓢,剩下的全被处理掉了。人都砸晕了还扔什么扔,一点感觉都没有。她忍不住瞪了王好几眼,颇有点想要现在就把他吃了的想法。因为她走得快,王伸手拉她,结果一个不小心扯掉了她的面纱,周遭看见她容颜的人都窒息了。玲珑看看左右,不高兴道:“你干什么,不知道我有多美,想让别人也欣赏一下吗?” 那么多人都在看她!男女老少都有! 王觉得自己头上以光速在变绿。他一把将玲珑拉进怀里挡住她的脸,连连哄她:“是我的不好,走走走,带你去吃白菜饺子。” 有吃的做赔罪,玲珑很容易原谅一个人的。王早就习惯了她的饭量,她一个人能比两个他吃的都多,可有时候也能什么都不吃,真是完全搞不懂她的肠胃是怎么长的。 虽说今日带她出来是玩,可事实并非如此,王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玲珑正吃饺子的时候看见侍卫进来附耳说了两句,她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全然当作不知,愣是什么都没说。 玲珑眯起眼睛,软硬皆施,才让王说出了实情——义帝似乎带了几个亲信潜入了京城,因为在山西那边的探子汇报说已经有数日不曾见过叛军的几个领头了,不敢断言他们去了哪里,只好先把消息传回来。王是猜的,除了这个地方还有哪儿能让对方冒着生命垂危的危险前来? 不过这里确实很危险,而且非常容易有来无回。 毕竟有他这头猛兽在,对方想轻轻松松安安全全的来回,不如做梦比较快。 “咦,那家伙回来,不会是为了哀帝吧?” “为哀帝?这是为何?” “一看你不是中原人就很不懂这些君臣礼法。”玲珑一口咬掉半个饺子。“哀帝是正统,义帝是自立,他的父亲现在被挂在城楼上奄奄一息,小命还在,他却不来营救,反而自顾自搞什么复国,你觉得天下人会不会戳他的脊梁骨?” 这还真让玲珑说对了,义帝之所以亲自前来,就是因为他的军中有人议论纷纷,一个对亲生父亲都能见死不救之人,日后又会怎样对待他们这些将士?流言越演越烈,才让义帝坐不住了,带了几个心腹赶来京城,一是想昭告军士自己亲自前来是个孝子,二是为了勘查京城状况并且试图跟里头的人联系。 他心里巴不得哀帝早死了!你说早死了不就完了吗,哪里还会这样折磨人,谁能想到哀帝挂了好几个月也不死,这生命力顽强的,而且还帮他减肥了。瘦下来的哀帝,容貌还真的依稀能看出和义帝生的十分相似。 王无法理解中原人的什么道德礼法,他的王位就是杀死父亲和几个兄弟得来的,有能者居之难道不是人之常情?为了哀帝这个毫无价值的废物,竟然不远千里只身涉险,王突然就放心了,美人不会喜欢这么愚蠢的人,这么愚蠢的人和他交战也没有胜算。 他看着继续吃饺子的玲珑,突然心情大好,也坐下来,又命人多上几盘饺子,今日要吃到饱,也看看美人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在食量上战胜他。明明那么瘦,吃下去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一点肉都没长。 玲珑喜欢吃,不是因为饿,纯粹是喜欢,想要感受舌尖上的心跳,她吃人类的食物是完全不能充饥的,不过是找个感觉罢了。 28.第三片龙鳞(八) 第三片龙鳞(八) ……王, 认输了。 他摸着自己鼓起来的肚皮, 再一次充满敬畏和感叹地看向了美人, 玲珑还在吃,面不改色,不停,也不说饱没饱, 王隐隐有种感觉,自己要是什么都不说任由她吃,也许她能把整座酒楼都吞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这个想法是非常正确的。 玲珑吃啊吃的又吃不饱,慢慢地也腻了,筷子放下, “我不想吃了。” 她说不想吃,不是吃不下。王再一次敬畏地看向她, 将她抱到自己大腿上,然后发现她的体重竟然完全没有什么变化,“你吃了这么多,都吃到哪里去了?” 玲珑撇撇嘴:“这也叫多吗?”她刚出荒海还懵懂的那会儿去吞噬人类的灵魂,吃了无数个都没有觉得饱足。 王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肚皮,仍然柔软白嫩,不像他的已经戳都戳不动。最后他服气了,“走, 出去走会儿消消食。” 玲珑平日里喜欢躺着, 总之不大喜欢动, 因为她又吃不饱,活动量太大的话会让她饥肠辘辘,万一一个控制不住吞了王可怎么办?他的爱虽然很甜美,可还不够成熟,这次她要多养一段时间。现在还不是很饿呢,经过漫长等待的果实才会更加美味不是吗? 说什么消食,玲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不过她看了一眼王的肚子,觉得他可能真的需要多走一会儿,平时那么好的身材这会儿肚子凸起来一块看着简直像是发福。玲珑好奇地按了一下,听到男人的闷哼,她快活的笑起来:“你说你为什么要跟我比,吃几个解解馋还不算,一定要往自己肚子里塞,怎么样,结果你满意吗?” 王早知道她坏,没想到能这么坏,他叹了口气:“你真的……就不能对我体贴一些么,早知道我是想看你的食量,你还吃那么多。” “这都是你自找的。”玲珑挑眉,顺手丢出几枚铜板买了一根糖葫芦,王没想到她还能吃,彻底为她的胃容量折服。他觉得也许她真的能让他亡国——吃亡国的。 最后直到回宫,王也没能消食,因为他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到了晚上躺在床上都还有点没消化,翻来覆去的,玲珑被他吵得睡不着,很想给他喂点泻药。“你到底怎么了,这么久了也该差不多了吧。” 王将她翻了个身和自己面对面,仔仔细细地端详她:“为什么我会这么难受?我以前从没这样过。”在草原上,每到冬日难免缺衣少食,他饿过肚子,原以为饿肚子就很难受了,没想到吃撑了仍然不舒服。 “我倒是挺羡慕你的。”玲珑嘀咕了一声,她比谁都想感受一下吃撑到吐的滋味呢。 她干脆爬到王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然后突然去亲他,言语间细细柔软:“这样就不难受了吧,你既然吃撑了,还吃得下我么。” 突如其来的幸福让王惊讶不已,他突然觉得自己神清气爽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 玲珑被他压倒,看到男人受宠若惊后动作凌厉的样子,不由得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她笑得恣意张扬,毫不气,伸出胳膊勾住王的脖子,又和他交换了一个吻。 人类有一句话:饱暖思淫|欲。 玲珑深以为然。 终于如愿以偿的王更加迷恋玲珑,他在她面前彻底失去了底线,他明明是个无情残酷喜欢血腥镇压的暴君,可在她面前却乖顺的如同一只小绵羊,玲珑对他勾勾手,他就不受控制地去到她面前,亲吻她白嫩的手指头。 简直像是着了魔,谁遇到这样的美人不会失去自我?如果能博她一笑,就是死也甘愿。 义帝最终也没能救走哀帝,因为王直接把哀帝从城楼上放了下来,装囚车里带回皇宫,玲珑还好奇地去看了,顺便又准备了一些烂白菜臭鸡蛋之类的好东西,哀帝看见她还痛哭流涕,丝毫不见当初城破时那份要杀玲珑殉国以免她被人玷污的魄力。“爱妃!爱妃救命!爱妃救命啊!” 玲珑坐在王的大腿上晃荡着自己的小脚丫,扭头告状:“他叫我爱妃耶,谁是他爱妃?我才不是杀了我最喜欢厨子的昏君的爱妃。”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又来气,于是抓起一颗蛋,正中哀帝脑门。 哀帝是真怕了,他让别人死的时候理直气壮,觉得死亡嘛,不就是那么回事,还能多么可怕?待到城坡,他见不得自己搜刮来的金银珠宝便宜了异族人,也不能允许自己还没碰过的美人要被他人玷污——爱妃那般美貌,自然活得下去,可他若是死了,还想着要她陪葬,不能叫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 可现在哀帝被挂了好几个月了,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每天吃不饱,连口水都喝不上,可越是这样,他越是领会了死亡的可怕。之前敢死,是因为他没死过,如今在饿死渴死的边缘来来回回徘徊无数次了,他开始怕死了。 虽然活着也再不是皇帝,可怎么也好过两眼一闭生死不知。 哀帝看见玲珑习惯性地就叫爱妃,听到玲珑告状,正想求饶解释,一颗鸡蛋破空而来砸中他的脑门。这会儿但凡是个有血性的男儿,都会宁死不屈,可哀帝却爬起来跪下去求饶:“王上饶命、娘娘饶命,王上饶命、娘娘饶命——” 王又把哀帝上上下下看了一遍,对玲珑说:“他配不上你。” 这是自然,光是长相身材就让玲珑倒足了胃口,夏宫三年,哀帝碰她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偶尔玲珑把他当椅子坐,他耶颤颤巍巍不敢造次,生怕美人气恼。如今想起来真是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先将她幸了,这样自己也不算亏本。现在自己成了阶下囚,玲珑却凭借着美貌成了异族人首领的女人,怎能不叫哀帝悲怒交加。 可他说话都不敢太大声,自然更不敢去骂了。“臣愿意投降,臣服了!求王上开恩饶臣一命,臣愿为王上效犬马之劳!” 那么一副摇尾乞怜的模样,看得周围宫人纷纷露出鄙夷的表情——这就是大夏国曾经的皇帝,竟是如此的令人作呕,毫无骨气。 王笑起来:“既然你愿意臣服,我自然也不会亏待你,你看这样如何,我封你为公,日后你便入我帐下为我效劳,你可愿意?” 能不死都是福分,还能捞个公爷当当,可是天上掉的馅饼!哀帝激动的差点晕过去,他感恩涕零的磕头:“臣愿意!臣愿意!” “唉。”玲珑觉得辣眼睛,不想看了,要知道哀帝当初折磨他人的时候可得意洋洋得很,深深为自己充满创意的刑法感到自得,现如今却对着他人谄媚讨好,真是叫玲珑觉得,长得丑又胖的人,就不要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又脏又难看。“王上,我有个封号,不知王上愿不愿意听?” “美人只管说来。” “贪生畏死,又好爱享乐,不如封号就叫作‘享乐’,也别做什么公爷了,做侯爷岂不美哉?享乐猴儿。”说完玲珑自己先笑起来,她一高兴,王就高兴,更何况只是个毫无实权的享乐侯,于是就此拍案定论,前朝末帝夏哀帝,就成了这享乐侯,消息迅速传遍天下,前夏朝百姓对此无甚感觉,可义帝那边却气个半死,羞愧难当。 哀帝——不,现在应叫他做享乐侯了。享乐侯完全不引以为耻,他有了自己的侯府,王上还赐了许多美人,给了不少金银。虽然比不上曾经当皇帝时奢华享受,可也比挂在城楼上舒服快活。他是个没脸没皮的,平日里见了曾经的臣子,半点都不尴尬,酒宴上被人取笑也就呵呵一乐,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很是满意。 这样的人曾经竟然是一国之君,这夏朝是如何灭亡的,享乐侯说是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玲珑又见过他几次,享乐侯对她尚且念念不忘,只是如今玲珑是王的女人,享乐侯也不敢多加造次,毕竟他还想继续过这样的舒服日子呢,万一把王上惹毛了,再把他挂到城楼上去可如何是好? 他不来招惹玲珑,不代表玲珑也要放过他,两人之间有着血海深仇,怎么能相安无事?享乐侯这个老混蛋杀了她最喜欢的御厨,如今即便寻遍天下,也再找不着那样一个又聪明又有创新意识的厨子了! 所以是的,光是砸几个鸡蛋烂白菜,远远无法让记仇的玲珑消气。 她特意在享乐侯入宫的路上堵他,面带笑容:“这位不是享乐侯嘛,今儿个怎么入宫来了,王上召见?” 享乐侯赶紧低下头:“是、是的。”可是他又忍不住飞快抬起头来看玲珑一眼,那张美颜他看了三年都未看厌,虽然侯府有美妾相伴,可比起玲珑,何止是千差万别。 29.第三片龙鳞(九) 第三片龙鳞(九) “怎么享乐候瞧不上我, 不想理我?”玲珑都要觉得自己可怜了,她辛辛苦苦专程到这里来迎他, 这老混蛋居然看她一眼都不敢。 享乐候心里想什么呢, 他想的可多了,他又不是真的没脾气,从他之前折磨人的手段就看得出来,他不仅是个老混蛋,还是个老变态。玲珑曾经是他的贵妃, 眼下却跟了新主, 还给自己起了个什么享乐候的封号, 他面上不显, 心里却恨的不行。当然这恨不是针对玲珑的,美人只能用来疼, 怎么能用来恨? 他心中是有些计较, 但这些话绝不能跟玲珑说,她现在向着谁不言而喻,说白了这是个势力的女人, 谁是这天下霸主,谁就能占有她,把她当作战利品。 他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了,可他无时无刻不在诅咒王上短折而死。他都还没碰过的美人, 就这么便宜了那卑贱的蛮子。 玲珑本来还想教训他一顿, 但享乐候深知她的脾性, 又记仇又小心眼, 不去招惹她自然能相安无事,可谁要惹了她,她是决计不会叫那人好过的。可想来想去,他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无非是当初想杀她,可不是没杀成么?“……娘娘,我有一人想献给娘娘。” “嗯?”玲珑兴致缺缺。“什么人?” “一个厨子。” “哦。”她也没多么激动,反正皇宫里现在的厨子也不少,可厨子再多,没一个合她心意的。这时候享乐候悄声道:“是之前御膳房掌厨的妹妹,在我府上做了个烧火丫头,她说她师从兄长,我试着叫她做了几顿饭,滋味着实不错,比起她兄长来都绰绰有余,娘娘可愿赏脸把她留下?” 听了他的话,玲珑眯着眼睛看了他身后的女子好一会儿,“你光是用嘴巴说的我怎么会信,你得让她做几道菜我尝尝看,才知道是真是假。” 享乐候连忙推了女子一把:“还不快些去为娘娘做菜!” 那女子看着沉默寡言,应了一声是。玲珑这会儿对享乐候的识相感到非常欣慰,就暂时放下了教训他的打算,先尝尝这女子手艺,若是不好,就不仅仅是拿烂白菜臭鸡蛋砸老混蛋的脑壳那么简单了。 享乐候这回还真是歪打正着了,他自个儿都不知道能这么管用,先前还对自己横眉怒目的美人一瞬间变得如春天般温暖,直叫他心痒难耐,要不是王上过来了,他简直想要握住玲珑的手共同追忆三年来的似水年华。他是真心喜欢她,才那么尊重她,换做其他女子,享乐候看上就直接抢来了,哪里还有功夫去给她三年时间逍遥自在。 王上的脸色可不怎么好,哪怕他知道玲珑决计瞧不上享乐候,也不喜欢他们俩站在一块儿。“在做什么?” “享乐候给我送来了个新厨子,据说是我初恋情厨的亲妹妹,得了他的真传,做得一手好菜。” 神他妈初恋情厨。王上的表情更难看了,他一把将玲珑捞到怀里,“不过一个厨子,也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若长得周正也就算了,王上特意问过见过那厨子的宫人,都说掌勺大厨天生一张笑眯眯圆润润的脸,年过四十,胖的宛若临盆孕妇,笑起来眼睛都找不着。他都成了她的男人,也没从她口中听过一句情话。 当什么勇士,当初就该去学做菜。 “你怎么会懂,男人到处都是,可好厨子千金难求。” 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来看,玲珑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可转念一想她是条龙,这些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她漫长的、无穷无尽的生命里,最大的问题就是肚子吃不饱。她渴望人类的爱作为食物,可大多数时候她只能吞噬灵魂勉强饱腹,因此她总是停不下去追求食物的脚步,哪怕人类的食物吃得再多也填不了她胃部的无底洞,尝到了滋味儿,总比饿着舒服多了。 所以一个优秀的中年胖大厨和一个美男子放面前叫玲珑选,除非后者有着干净的灵魂和饱满的爱,否则她想都不会想就会选前面那个,这也是为什么得知享乐候杀了御厨后她恨不得把他剥皮抽筋的原因。 她记仇,能从一个世界的开头记到结尾。 王上哑口无言,他在她面前再多的脾气都发不起来,真跟面团似的任由她捏扁搓圆,好似从一匹孤狼变成了一条对着主人摇尾巴的忠犬。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女人,明知道是噬人的火,也还是让人止不住地想要去扑。 她超出了世人对“女人”的定义,又不温柔,又不体贴,什么三从四德拿来要求她简直是笑话,她又很大胆,天不怕地不怕,叫人不知道她究竟是天真还是世故。除了外表与身体构造,玲珑浑身上下没有哪里像女人。 可她又不像男人,那种恣意妄为唯我独尊的傲慢跟薄情,简直像是冰冷的石像成了人。 但是石像又不似她这般灵气十足,活生生拽着人的心,叫人不自觉地想要去讨好她,哪怕她对自己多看一眼,也是天大的福分。 呼延哲是王,哪怕是这身份,也留不住玲珑。 那女厨子的手艺自然是比不上已经咽气的掌勺大厨,可也学了个七八成,玲珑勉强表示了满意,将人留了下来。好在女厨的手艺虽然不及大厨,创新上却更胜一筹,而且琢磨出的新菜品也有几道玲珑喜欢的,所以她愿意养着。 但也只是养着而已,想靠做菜上的天赋到她身边成为她亲近的人——那还是想的有点多。 不知为何,王上突然生了一场病,这场病来势汹汹,几乎是瞬间就掏空了他的身体。他本是最为康健的身子,正值壮年,勇猛无敌,何曾像这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抬根手指头都费事,每日汤药需要人扶需要人喂。很快的,大家意识到。这位曾经上阵杀敌无比骁勇善战的王,即将死了。 太医诊不出究竟是什么病,只能将病因归咎于王上多年征战,外伤都是皮肉伤,养养就好,可内里却不容易诊断,经年累月,就拖垮了身子。他如今是连动都动不得,一头威风凛凛的狼,竟被折磨的只剩下骨瘦如柴的皮子。 王上膝下无子,亦无兄弟,能继承王位和他的女人的,只有曾经并肩作战的旧部勇士。 那个肆意张扬的美人,谁不想得到? 如今王上躺在床上,言语间喉咙像是拉风箱般艰难干涩,他骨节突出的瘦弱大手扣住了玲珑,他快要死了,她却仍旧一如既往的美丽出众,没有丝毫憔悴。他生病期间,她也没有贴身照顾他,她就是这么个薄情寡义的人,哪怕他是她的男人。 “我,若死了……你,可会……” “不会。”玲珑摸了摸他的手。“你若死了,我也不会再留下来,你知道的,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短短三个月,王上已经瘦的不成人形,他身体的内部在迅速的崩坏和瓦解,每日一碗又一碗的汤药完全没起到什么作用。老天爷要带走的人,仅凭人力是留不住的。 又过了数日,王上病逝。 这个一生叱咤风云的,以雷霆之势占据天下成为霸主的男人,就这么死于多年征战所遗留下的伤病之中,留下这万里江山,无边权力,还有最娇艳的美人。 玲珑仍旧在皇宫过她舒舒服服的日子,横竖走了哀帝来了王上,走了王上,下一个王来的时候,她仍然能够活着。 不过她的食量还是一如既往的大,甚至隐隐有超过之前的势头,有时候一餐甚至交易从前翻了个倍,久而久之,宫里人人都知道,美人看着瘦弱纤细,其实食量大的惊人,寻常男子两三个都比不过她。 王上死后,山西那边义帝迅速率军开始进攻,群龙无首的异族颇有慌乱,好在王上的左膀右臂呼延成临危起事,自荐带兵,一路势如破竹,与义军相抗。 战事又起,刚安生了不久的百姓们又一次陷入战乱之中,只不过京城这边没什么变化,玲珑对这些毫不关心,她自有她自己的活法。 女厨如今的厨艺是越发精湛了,王上死后,她也终于入了玲珑的眼,能够在一旁伺候了。今日份的午膳放在桌上,玲珑拿着筷子有些心不在焉,女厨见她迟迟不肯动筷,与往日大快朵颐的模样截然不同,心中有几分胆寒,不知为何,这位美人总给她一种令人恐惧的感觉。 “美人怎地不动筷?今日的菜色不符美人的喜好吗?” 玲珑突然笑了一笑:“我是想起,曾经享乐候还是皇帝的时候,因其荒|淫无道,对他的小命顾惜得很,生怕有人害他,餐餐都要有专人试毒。王上是个粗人,我与他一起就免了这道程序,不如今日,你给我试个毒,如何?” 女厨脸色瞬白。 30.第三片龙鳞(十) 第三片龙鳞(十) “我不明白呀,你要杀王上, 那还可以理解, 可你要杀我又是为何呢?我长得这样美,便是王上死了, 也能再委身下一位王, 你的主子应该不会舍得杀死我吧?”玲珑长吁短叹。“那就是你想杀我了。这世间讨厌我的女子有不少,多你一个不多, 少你一个也不少。” 可是在她的饭菜里下毒就过分了啊, 她吃下去又没有用, 分量加倍也不会起到什么效果, 反而会让她敏锐的尝出不正常的味道来。要不是女厨并非每一道菜都加了料,玲珑早就弄死她了。 “在每周的新菜色里下毒,对女子无碍, 却能借由男女交合将毒素传导至男性身上, 你们人类真的挺聪明, 像是这样害人的法子, 我可从来没见过。”因为她不高兴直接就动手, 完全不需要费这么多事。 “你、你怎么会知道?!”女厨大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玲珑眨眨眼:“我怎么不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只不过懒得说罢了。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女厨已经被拿下, 玲珑露出傲慢的笑容来:“很遗憾, 你可真的要失望了。” 杀王上也就算了, 竟然还想杀她, 若是她此刻饥饿无力,说不准就真的挂了,那绝对不能原谅。任何想要伤害她的人,都不得好死。“把她拉下去吧,她的手做出来的菜我很喜欢,今天这菜就赏给她吃了,然后将她关起来,让我看看这下的是什么毒。” 女厨听了面露恐惧:“妖女!你不能这么做!你会遭报应的!你这祸水!害得我们大夏亡国!让义帝为你神魂颠倒,你这样的妖女就该去死!被烧死!” 玲珑眯起眼:“还愣着做什么,没看到这位姑娘已经饿得口不择言了?今儿桌上这一些饭菜,可一粒米渣子都不能给我剩下,我最讨厌浪费食物的人了。” 她声音娇嗲甜美,哪怕是早已见惯她的侍卫们也不由得心弛神荡,哪里还记得其他,只想听从她的命令做事。他们捏开女厨的下巴,将那一桌的汤汤水水都朝她嘴里灌去,滚烫的汤水烫坏了女厨的喉咙,她疯狂的挣扎,可在身强力壮的勇士们面前又有何用?不过是徒增几分痛苦。 这场面极其惨烈,伺候玲珑的宫女们都瑟瑟发抖起来,玲珑却撑着下巴懒洋洋的看,一边看还一边给自己解释:“你们大夏亡国,是因为你们的国君昏庸无道,臣子结党营私,富人为富不仁;你们义帝暗恋我,是他眼光好,夏宫暗恋我的人多了去了,不缺这么一个,你自个儿没本事叫他喜欢你,就来杀我,那就过分了啊。今日你也别觉得我心狠,我要是吃了这盘菜,怕不是要肠穿肚烂。” 玲珑食量惊人,就连王上都要甘拜下风,更何况是寻常食量的女厨?她想方设法混入京城,与享乐候搭上线,让他送自己给妖妃,好趁机毒死呼延哲,呼延哲一死,异族必定人心打乱,这时候里外联合,定能重新复国! 可她怨恨玲珑这个妖女勾走了义帝的心,便想一不做二不休,无视义帝留玲珑命的叮嘱,想要将她一并毒死了事,哪里想到却被识破,自己今日怕是活不成了! 玲珑就这么笑着看着这些时日颇讨她欢心的女厨在吃下那整整一桌菜后被腹中毒物折磨而死,没有半分怜悯。她这个人,对她好的,她不一定会领情,可对她不好的,是必然要吃亏的。女厨原本在她身上下的那种毒,传给男人而不伤女人,玲珑觉得没什么,就不甚在意。可后来却又想换药将她毒死,这就过分了。 尸体很快被清理干净,玲珑伸了个懒腰让所有人退出去,走到床前踢了踢那隔板:“还不快点出来。”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片刻后,床板打开,从里头钻出一个人来,细看之下,不是王上又是谁!再看那床,原来掀开床板后是个很大的空间,被褥枕头食物一应俱全,玲珑伸手捏了捏王上又长出肉来的胳膊,叹了口气:“到底是不锻炼,没有以前强壮了。” 王上一把将她抱到大腿上,一番亲吻揉搓,问她:“消气了?” “没有。”玲珑眯眼。“谁害我受这样委屈被人下毒的?你得给我找回面子才成。” “放心。”温顺的忠犬眼睛里又露出野兽一样的光来。“呼延成,义帝,享乐候,一个都逃不过。” 玲珑不想刺激他自己的同族亲信都背叛他跟义帝来往的事儿了,就去拍他还略微有些瘦削的脸——毕竟为了将濒临死亡的人演的更淋漓尽致,王上真的饿了很久肚子,玲珑觉得现在他们感同身受了,对他就更加的和颜悦色。 她又不是人,虽然这具身体是人类的模样,却是她创造出来的,根本不会受到人类毒药的侵蚀,所以女厨的饭菜一入口玲珑就尝出来了。她性格恶劣,反正不会出事,就没告诉王上。直到女厨露出异色,可能是觉得为何王上这么久了还没出事,玲珑不想让王上死,她还没有吃掉他,而且像他这样长得不错体格不错对她也不错的霸主难寻——看她之前跟的哀帝就知道了,长得那叫一个磕碜。 王上得知后,就与玲珑约定,将饭菜拿去让太医研究,然后佯作中毒,“死”掉后其实是藏在床下,为了演出濒临死亡的模样,他将自己饿的不成人形,为的就是知道究竟谁是内鬼。 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有数,这几年呼延成心越发的大了,尤其是王上不许士兵屠城不许烧杀抢掠奸|淫妇女,对性格残暴不仁的呼延成而言,简直就是在打压他。于是他顺势与义帝联手,暗中来往,否则义帝怎么能顺利抵达京城,又怎么能将手下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神医进入享乐候府? 哦,不过这个神医,现在死了。 离王上挂掉也过了近两个月,每日只能躲在玲珑床下防止宫内呼延成的暗桩发觉的王上,基本上时时刻刻都在吃,玲珑的食量增加,其实就是把多出来的给他了。然后没人之时他才会出来,一来活动手脚,二来也是为了伺候的她舒舒服服,不过他身材变差了,她就很现实的不给碰了。 要不然最近宫女们怎么老是错觉,殿内有老鼠在咔嚓咔嚓的啃东西呢? “哼。”玲珑冷哼了一声。“比起这个,你还是赶紧锻炼一下吧。”身上的肉松垮垮的,虽然坐起来软了,可到底不够赏心悦目,她不喜欢。 要是世上能有那种长得好看身材不错又软绵绵的人就好了,不过男人这样就显得垮,女人又显得柴——挑食物可是很讲究的。 就跟人类大厨挑选食材一样,都是相同的道理。 所以呀,她会好好保护自己的食物,绝不会给人弄坏他的机会。 一切坏她好事,不想让她进食的,都要毁灭掉。 王上浑身一僵,美人嫌弃的表情真的是非常没良心了,他叹了口气,将她放下,老老实实走到一边去做她教的什么仰卧起坐了——据说能把她最喜欢的腹肌练出来。既然她喜欢,还是练出来的好,省得她瞧见其他身材高大的勇士动了心,到时候岂不是悔之晚矣。 他自个儿也不喜欢现在这状态,一拳怕是都砸不碎一堵墙,没有半分男子气概。 这些时日他可不是真的就躺在玲珑床下吃东西就算玩了。呼延成……王上的眼睛里是玲珑没有看见的戾气与杀意,背叛他的人,以及觊觎美人的人,都得死。 可笑享乐候被砍了头还在大叫冤枉,他说自己一心投降忠心耿耿,缘何王上一死自己也要遭殃,砍头的勇士告诉他:王上很喜欢你,想你去陪他。 活生生将享乐候吓得尿了裤子。从前他折磨别人的时候,瞧见那些人失|禁都觉得很有趣,哈哈大笑,如今轮到他了,原来他也没有想象中那样有勇气。 这就是玲珑讨厌人类的原因。 她刚到人类世界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以为人类像是之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动物一样。兔子乖巧,老虎凶恶,猫咪可爱,豺狗野蛮——可哪怕是狡诈的狐狸和无情的野狼,也不会像人类这样可怕。 他们没有利齿,没有尖爪,按理说应该生存在食物链中下层对不对?可他们能够杀死老虎和棕熊,以及海中的鲸鱼,然后去吃掉它们。 人类是这样聪明,又这样残酷。他们吃东西的方法玲珑从来都没有想过,新鲜的猴脑,打开颅骨的时候猴子还没有死透,据说这样吃起来才新鲜;刚出生的小老鼠,筷子夹起来的时候还能吱吱的叫,蘸一点点佐料,一口就能咬掉。 如果他们知道她是龙。 一定也会吃掉她。 31.第三片龙鳞(十一) 第三片龙鳞(十一) 王上在一边辛勤的做着仰卧起坐, 玲珑撑着下巴看他,问:“你说,为什么皇帝都要自称是真龙天子, 你是吗?” 正做仰卧起坐的男人没有停, 而是回答她:“我是狼。” 在草原上, 狼才是最值得敬佩的动物,呼延一族的族徽就是狼。“我和中原人不同, 我见过狼,知道狼是什么样子,可我没见过龙,不知道龙有什么好。” “皇帝想当龙, 是不是就证明人类本身比龙低贱?” 哇,这个想法玲珑还是第一次听说, 可她很喜欢, 于是过去在他脚边坐下, 每当他起身时就轻轻在他嘴上亲一口, 这下可大大激励了男人,连动作幅度都增大了,每做好一个就要等玲珑来亲,她要是慢了点他还催。虽然不懂她为何如此喜欢他方才说的话, 但既然她喜欢, 那他就再多说几句也无所谓。“狼忠诚而又有野心, 比什么龙好多了。” 原以为还能得到一个香吻, 谁知道却一巴掌被推开, 还挨了一脚,虽然不疼不痒,却让王上心酸难耐,“美人?” “狼怎么能跟龙比。”玲珑不高兴地站起来瞪他。“你的身材太差了,继续做,我没说停就不许停。” 最后他足足做了两个时辰,她终于善心大发叫他停的时候,王上整个人都要虚脱来。女厨已死,宫内属于义帝和呼延成的人就都要拔出来,呼延成以为王上已死,毫无戒心地带兵出战,他怕是想不到,有人会在夏宫坐收渔翁之利。 一向废话不多操起家伙就是干的王上突然开始动脑子,呼延哲怕是做梦都梦不出来这个走向。他还做着君临天下屠杀中原人的美梦在前线与义帝的军队交战呢,与义帝的交易不过是想借着中原人的手弄死王上,到时候他振臂一呼,草原上的勇士们定然会恨极了害死王上的中原人,一想到即将到来的血腥屠杀,呼延成就兴奋红了眼! 他怎么可能真的去帮助什么义帝!他厌恶极了这些中原人,恨不得将他们全部碎尸万段,王上却偏偏要和中原人和平相处,这怎么可能?狼和兔子怎么能亲密无间?没看到这次作战勇士们的士气吗?王上的死让他们对中原人已经恨之入骨,什么狗屁义帝,不过是个丧家之犬,废物一个,在草原上的狼群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 一切都如同呼延成的计划,他临时反水,义帝的军队如何能与异族人相比,光是从体型上来讲就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义军一路节节败退,等到呼延成活捉了义帝及他的几个手下回到京城,正准备当着全京城中原狗的面将义帝和享乐候活剐了给他们看,谁知道刚一进城,军队被拦在城门外,而毫无防备的自己则瞬间被擒住! 这是怎么回事!? “大胆!你们是想死了吗?!看不清楚我是谁吗?我是呼延成大将军!未来的王上!” “都说是未来的王上了,那现在还不是啰。” 这个声音,呼延成在梦中听过许多次了。之所以想杀王上,这个女人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呼延成第一眼看见玲珑的时候,她正坐在王上大腿上发脾气,似乎是新做的饭菜不合她口味,一向冷血肃杀的王上竟然也好声好气低哄着她,看得呼延成目瞪口呆。 草原上的勇士们都知道这个女人。 传说中原人的皇帝有一个美丽的仙女般的妃子,谁能占有中原,谁就能占有她。可呼延成只喜欢虐杀,对女人不感兴趣,他到现在甚至都还是个童子鸡——这一切都在他见到玲珑之后变成了虚幻。 世界上居然真的有如同扶桑树上明月一般的美人,怪不得王上对她百依百顺,换做是他的话,一定也会这样疼爱她。 可惜她从不看他一眼,哪怕发觉了他偷偷瞧他,也是冷冷淡淡不屑一顾的。呼延成就想啊,她这样的女人,是只有强者才能拥有的。比如中原人的皇帝,比如异族人的王上。那么如果他成为了王的话,是不是说,她就也会变成他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没有什么比杀死王上更令人兴奋的事儿了。 王上也是杀死自己的父亲兄弟才得到的今天的位子,那么作为王上的亲信,因此杀掉王上又有什么不对?可呼延成跟卑鄙的中原人学了一招,叫祸水东引,借刀杀人。从头到尾他只是和义帝达成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协议,将一个女人送入城中并且交给享乐候。然后呼延成就立刻翻脸不认人,将变脸这一招使的炉火纯青。 跟中原狗还需要讲什么道德仁义?这些中原人将仁义礼法挂在嘴边,也不曾见他们做到。 他想要杀死这些中原人,然后得到那个女人,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如今乍一听到娇软的嗓音,被压制住的呼延成竟有一丝恍惚。他听到过她同王上说话,因为嗓音娇滴滴软绵绵,连发脾气听起来都像是在撒娇,当时呼延成就想,如果她是他的,他一定会好好的享用她,然后满足她所有的要求!她跟其他中原女人不一样,尤其是那个义帝送进来的什么女神医,对方看到呼延成的时候总是难掩鄙夷,似乎这样高大强壮的彪悍男人有多么不堪——明明她自己容貌生的也很是一般,却又瞧不起异族人。 就算她不死,呼延成也会在成事后弄死她。 但是眼下—— 美人还是那个艳光四射的美人,可抱着美人的却是——王上! 这怎么可能! 没有理会震惊的呼延成,王上骑在骏马之上,玲珑披着厚厚的斗篷坐在他身前,脸上蒙着面纱,虽然那面纱薄的几乎遮掩不住什么,不过是使她的容颜若隐若现,变得更加动人。呼延成看着她,就想起自己从不曾被满足过的欲望,如果成为王就能占有她,那么为了自己的私欲,他背叛王上又有什么不对? 王上对义帝早就耿耿于怀,尤其是在得知义帝暗恋玲珑之后,更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然而女厨对义帝的一往情深又让他有些好奇这所谓的义帝究竟生的是什么模样,瞧享乐候那不着调的模样,应该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去吧? 他自动忽略了玲珑曾经夸赞过义帝容貌的事情。 结果这一看之下,心简直都要碎了! 王上生的也好看,但他的好看是属于男人味十足的那种,彪悍野性,像是不容抗拒的狂风席卷一切。 义帝却不然,义帝是正统的翩翩风度美男子,俊秀斯文,真要比起来,王上在容貌上怕是远远不及。他这一看之下,本来还想问几句话羞辱一下对方,这会儿什么都不想说了,直接一只手捂住玲珑的眼:“杀。” 可怜义帝还没从见到心上人的喜悦中清醒,人头就已落地。 呼延成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王上不允许背叛他的人还肖想他的美人。 经历了这一番波折,异族人与中原人终于彻底的平息下来,天下安定,四海升平,王上每日都要花上大把的时间来陪伴美人,她似乎是个很讨厌无聊的人,然而他真的有事要忙的时候她自个儿一个人也可以玩很久。 玲珑在荒海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她习惯了一个人,于是很擅长给自己找乐子,每日过得比谁都快活,你似乎永远都瞧不见她会伤心会难过会落泪——倒是生气的次数不少,都是针对御膳房如今的厨子们的。 很久很久以后,她伏在王上身边,吃掉了他的爱。 对玲珑来讲,人世间这几十年实在算不上长,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她很快就会忘记这些曾经喜欢过的人,她向来多情,又更是无情。她从王上身上得到了食物,对他就没有留恋了。 …… 传说天地之初,世间混沌一片,天与地是一体,水与火不分离。后来天升高,地降低,曾经在荒海里的日月星辰随着天去往高空,陆地山川随着地去往岸上,荒海被遗留下来,龙女自沉睡中醒来。 她很早很早以前就存在,可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与地就已经分开了。 曾经与她血脉相连,呼吸交融的天地,如今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安然于下,唯独荒海,成为了这天与地之间最特殊的存在。 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碧蓝的海。 海水中央的地方,叫做归墟,传说这里是天下水源汇聚之地,在这归墟之上,建有一座水晶龙宫,龙宫之中住着一位龙女,从天地出现之初,她便生活在这里,看着那碧蓝的海水中,除却自己,再无其他。 荒海之所以叫做荒海,就是因为这里从来都没有除却龙女之外的第二个生物。 如今的鱼儿、水母、珊瑚、玄龟……都是在这无数的时间中,被龙女填充进来的。 但荒海永远不会有新生,也不会有死亡。 就像是龙女,永远存在。 32.第四片龙鳞(一) 第四片龙鳞(一) 玲珑觉得头有点疼。 还有点委屈。 虽然她更喜欢荒海归墟, 可为了不要饿肚子,她清醒时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人类世界度过的, 当然了, 倘若她腹中饱足, 也会寻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逍遥,点两只精怪伺候。 在人类世界里,她学会了一个新词, 叫“日了狗”。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适合使用呢? 玲珑心想, 大概就是现在了。 她真的,好不容易,花了一年多功夫,成功嫁给了这个叫梁昭的呆头鹅, 做了状元夫人,蜜里调油的日子没过上几天,爱还没怎么养成,结果不过一夜之间!梁昭外出访友共饮, 派小厮回来说要晚些回, 结果竟是一夜未归!第二日早上玲珑都醒了这家伙都没回来,她正想着呢,过不了多久, 人倒是回来了, 可货不对版了啊! 这是怎么回事?!呆头鹅对她的爱呢?怎么没了?!她可以好不容易才挑中的这么个人, 看他孑然一身无父无母, 又天性淳朴可爱, 这才将他当作下一顿食物,可没想到就一夜的功夫,这家伙对她的爱全都没了!不仅如此,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就跟被穿了一样。 ……不会吧?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她早就下嘴了!要不是贪心想多养一会儿,玲珑现在后悔的想要哭泣。 她至情至性,说哭就哭,看着梁昭,眼眶里就扑簌簌落下泪来,虽然不知梁昭为何对自己一夕之间恩爱全无,但玲珑万万不肯吃亏。她扑进梁昭的怀里,哭得无比可怜,梨花带雨地抬头看他:“夫君怎地一夜未归?妾当真是要担心死了,你是想急死妾吗?” 梁昭全身僵硬,拥着这么个软玉温香,他却整个人都不得劲起来。不会哄女人的他原本想等玲珑哭够自己停下,可这女子简直如同水做的一般,眼泪簌簌流个不停。他想起脑海里往日“梁昭”哄她的方式,便笨拙地学着,伸手在她背上轻轻拍:“夫人莫哭。” 哇这么敷衍的安慰,只要一想到这个陌生的灵魂挤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爱,玲珑就悲从中来。她辛辛苦苦做一名贤妻,不是为了吃这个大亏的! 谁造的孽,谁赔她! “夫君怎么了,往日里都唤妾玲珑,今日怎如此生疏。”玲珑捂住嘴,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想起自己早夭的爱,就难过的想死。“莫不是昨夜与那帮友人胡闹,夫君你、你不会去了那种地方——” 梁昭又是一僵,说实在的他还没有搞清楚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醒来的时候他就到了梁府门口,随后便见到这么一位妩媚绝美的小妇人,心中又浮现起一个画面来。 说什么友人相邀饮酒,这倒是事实,只可惜原本的“梁昭”太过实诚,竟没有意识到那只是所谓的友人的借口,他们的目的是灌醉他,借机送他回府,沾染他这位绝色的夫人。 倒……真是绝色。 哪怕是梁昭,也不曾见过这样的绝色。 只是他心如磐石,一时之间,只是为这美色吃惊,去并不为其所迷。然又怕被瞧出自己非本人,只得干涩道:“不曾去,只是酒吃多了,便在外头睡了一晚,有劳夫……玲珑担忧,我心甚愧。” 玲珑不会掐指算卦,也不会去看一个人的将来——这些都是需要消耗力气的,她会饿的更快。可小呆子十分可爱,对她又好,若是魂魄无依岂不可怜,她就勉为其难掐了一把,愕然发现真正的梁昭居然只有二十二的寿命,恰好应该在昨晚饮酒过量暴毙! 她立刻不高兴了,那几个请梁昭去吃酒吟诗的所谓友人,居然还打着这般主意!有了她,便是为她,若没有她,便是为了梁昭的状元之位。那几位都是梁昭的同乡,此番科考唯独梁昭金榜题名,其余人等尽皆名落孙山,这群比不上梁昭的废物,进学的心思没几分,倒是嫉妒心一点都不少! “梁昭”明显察觉到这位夫人生气了,可又不知她为何生气,一时间说话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整个人都陷入一种极其尴尬的境地。玲珑深吸一口气,对“梁昭”露出笑容:“如此这般,是妾误会了夫君,夫君快进屋梳洗吧,过几日便要去当差,可不能仪容不整。” 真正的梁昭魂魄已归,他今生短命,来世自然会富贵一生。只来世是来世,今生的仇还是要报的,玲珑还记得他昨日出门时喜笑颜开的模样,说什么友人欲归家,他前去践行,众人饮酒赋诗怀想曾经的意气风发,日后便要老老实实去大理寺当差,光耀门楣。 玲珑与真正的梁昭关系极好,梁昭孑然一身,他简直就是将玲珑当作亲妹来看待,两人成亲至今也不曾圆房,玲珑并不是一定要吃掉“爱情”,只要是“爱”,对她来说都可以。可是朋友的爱和亲人的爱,远远不及男女之爱来得澎湃汹涌,再加上她并不能太过放肆,所以为了克制自己不起贪念,大部分时候,她只会吃掉一个人的爱。 梁昭本是她选好的,无父无母,救了他的她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也许日后还能发展成爱人,可现在什么都没了。那些红眼病固然有错可现在的“梁昭”也逃不了干系——她就是迁怒了又如何? 玲珑喜欢至纯至善的人,大概是污浊的人瞧多了,她总是更喜欢好人,也愿意对他们好一些。她又护短,真正的梁昭没了,她一点都不开心,甚至隐隐无法压制住愤怒。 “梁昭”瞧不清楚她脸上神色,只知道她再度抬头时,脸上是带着笑的。一路推他进屋梳洗换衣,玲珑一整天的好心情都没了。 她对屋里的新梁昭此刻也没什么好感,在这个世界快五年了,都是梁昭陪着她,这个人乍一下就没了,身子还被其他人给占了,玲珑怎么想都不舒服。 她不舒服,里头那个人也别想好过。 趁着泡在热水中,“梁昭”快速闭上眼,过了一些得到的信息,为原本的梁昭感到吃惊,面对那样一个美丽的妻子,他竟然还能坐怀不乱,当真是柳下惠在世了。 他所得到的记忆断断续续并不完全,只大致上弄明白了身份,“梁昭”面上便透出阴狠之色,使得这张斯文俊秀的书生面庞,竟似是被厉鬼所附,透出森森的鬼气及残酷来。 他又活过来了,那他就要开始报仇了。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推开,“梁昭”一惊,面上的表情还未收起,眼神就变得惊疑不定,瞧在玲珑眼中很像是面部抽筋。她温柔地笑着,手里举着布巾:“妾来伺候夫君沐浴。” 本身的记忆得到的并不完整,所以“梁昭”也不能确定还没有圆房的这二人究竟有没有如此亲密的时刻,只夫人如此,应当平日也是这般吧?所以他浑身僵硬地应了一句:“……有劳夫人。” 他又叫夫人了,但玲珑没拆穿。 其实她压根儿就没伺候过真正的梁昭沐浴,梁昭害羞得很,呆头鹅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平日里瞧着玲珑出神,一转身又不肯承认自个儿待她有男女之情,亲都成了一年余,还是不敢迈出那一步。 现在他再也迈不出了。 想到这里玲珑便满心火气,手里持着刷子也不觉加大力道,叫“梁昭”都隐隐作痛,却不敢出声,怕惊扰了她,兴许人家平时就是这个力气呢?怕是这具书生身体太斯文瘦弱,所以禁不住吧。若是自己以前的身体……想到这里,梁昭神色晦暗不明,他握紧了拳头,心中不由得涌起巨大的愤怒与不甘,这种情绪太过强烈,玲珑只好借由更用力的刷背来提醒他冷静。 从“梁昭”的抽气声听来,方法可行。 他好不容易刷干净,又当着玲珑的面穿上衣服,用了些早膳,仍觉头痛欲裂,便被玲珑推到床上休息去了。 只是梦里,是一片鲜血弥漫,残肢之痛可入骨,叫梁昭满头大汗。一时是笑,一时是哭,玲珑蹲在一边看他的表情,觉得生动极了,比那副扑克脸好看。 她懒得去管这个人打哪儿来,又要到哪儿去,她只要他的爱。 梁昭正在床上躺着,他的那几位同乡考生就上门求见了。 梁昭当初金銮殿上一鸣惊人,被点为状元,圣上特赐府邸一座,叫那些落榜的考生嫉妒红了眼,待见到梁昭家中的美娇娘,更是嫉恨梁昭至极,本想欺辱他妻,女子脸皮薄想来不敢轻言,瞒着梁昭便好,谁知昨日灌了酒没多久,梁昭趴在那儿,一动不动,连鼻息都没了!书生们被吓得四处逃散,原本的心思也都打消,可一直没听到梁府有动静,这才壮着胆子主动上门,想看看梁昭究竟如何了。 昨日探过鼻息,确实是死了,可今早去瞧,尸体都没了,梁府又不发丧,所以这人究竟死没死? 33.第四片龙鳞(二) 第四片龙鳞(二) “夫君正在休息, 不要惊扰他, 让那些人到偏厅去,我一会便到。” 下人领命而去, 玲珑对着铜镜照了照自己的模样,真是美极。她摸了摸头上的金簪,呆子刚中状元,就带她去首饰铺打了这么一支金簪, 虽然俗气了些,但玲珑很喜欢。 “别担心,我会给你报仇的。”玲珑笑笑, 镜子里的美人也露出同样的笑来。 呆子命该如此是一方面,占据他身体的新梁昭又是一方面,可这些都及不上那几位所谓“老乡”的所作所为让玲珑来得火大。她喜欢的人就要捧得高高的,其他人都比不上, 所以哪怕她不喜欢那几个穷酸书生,呆子挂念那几分情谊, 她就没说过什么,穷酸们上门来打秋风,她也不曾指责过呆子傻。可这几个人已经超出了玲珑的忍让度——她忍着是因为呆子很可爱, 穷酸们虽然讨人嫌, 却也不是不能容忍,而且每次她都偷偷下了点泻药, 倒也算是出了口气。 她是何等的姿容, 似这等狼心狗肺之人也敢起心思意图染指。 她不饿的时候非常挑剔, 这等人的灵魂她连吃都不乐意吃。玲珑自己不遵守天道,却知道今生造的孽,来生要千百倍偿还。只是下辈子偿还之前,这辈子也不能叫他们过得舒服。 她本就美绝天下,盛装之下更显惊艳,几个书生跟梁昭是同乡,都是从偏僻的地方来京城赶考,结果只有这傻里傻气的梁昭,不仅中了状元,还得了个美丽的妻子,怎能不叫他们嫉妒。也是梁昭呆,酒后被套话,将妻子的来历说得一清二楚,言明自己五年前寡母去世,孤身进京,途中饥渴交加险些饿死,为妻子所救,她不嫌他木讷家贫,始终陪在左右,二人相依为命,不久便结为夫妻,如今自己高中状元,定要让妻子过上好日子。 这样说着,心里头还带着喜悦,却不见这几位同乡算计的眼神。 梁昭为人醇厚宽和,待人妥帖,从不吝于伸出援手。这四个书生其实他压根儿就不认识,不过是听说他们同样来自青南,便将他们当作友人,与其推心置腹。玲珑见他开心,也没有阻拦,只是并不喜欢这几人上门,偶尔梁昭求着出门,她也会拦着,不大愿意叫他跟那样的人来往,平白的把好好的呆子教坏。 结果人倒是没教坏,却被害死了,玲珑如何能不气? 自己名落孙山,那是自己没用,嫉妒梁昭又觊觎梁昭之妻,全然不记得梁昭待他们的恩情,野狗尚知报恩,这四人连畜牲都不如。玲珑就不喜欢什么狼心狗肺之类的词,狼和狗可都忠诚得很。 她到了偏厅,露出笑来,当着梁昭的面,她对这四人是如沐春风的,然而一旦梁昭不在,玲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们的反感:“四位今日光临寒舍,有何贵干?夫君昨日吃多了酒,还昏睡着,四位此番是缺米了还是没面了,亦或是读书遇到了瓶颈需要我家夫君指点了?” 四人见着玲珑,纷纷低下头,又忍不住将视线在她脸上流连,只觉得世间怎能有如此姝色,哪怕是讲话这般不气,也叫人觉得她合该如此。“嫂夫人言重——” “言重?”玲珑冷笑,“四位倒是回去睡的舒舒服服,我夫君却在凉亭吹了一夜的冷风!若非早晨小厮去寻,怕是人都要没了!怎么,这曲水流觞,是他一个人的兴致?四位对此全然无知?” “嫂夫人慎言!”其中一个鹰钩鼻子书生厉声道。“我等与梁兄肝胆相照,岂会如此!” 玲珑就看不惯他们这副死样子,每次来打秋风的时候也是如此,不说自己缺吃还是少穿,就说近几日天气寒冷砚台结冰,又说孑然一身思乡情切,等到呆子主动提出赠米赠面赠银子衣衫,这几个穷酸又要端着一副派头不受,表明我等人穷志不穷,非要梁昭一而再再而三的硬塞才“勉为其难”的收下,回头还要做出一副是你逼着我们我们才收的,你可不要携恩求抱。 如此不要脸,偏偏呆子心软,总是劝玲珑不要生气。玲珑心想,权当施舍给乞丐了,可施舍乞丐尚且能得到一句感恩,这四人却还在心中妒恨梁昭,背地里嚼舌头。 “夫君不在,诸位不必在我面前摆什么清高的架子。”玲珑坐下来,接过婢女呈上来的茶水抿了一口。“真要清高,日后别来梁府。” “我等与梁兄是知己,夫人此番言语当真是羞辱人至极!梁兄何在?我要与他说道说道,焉有夫人这般言辞刻薄不重儒子的女子!真真是没有妇德,如何配得上梁兄!”另一个招风耳书生如是说。 讲道理,到现在玲珑都没记住他们各自叫什么字什么又号什么,还没登榜,就给自己取了一大堆象征品行高洁的名字,真不知道他年蟾宫折桂,得是怎样一番做派。 她正准备再嘲讽几句,就听一记低沉的声音:“吾妻甚好,有劳诸位操心。” 玲珑从椅子上站起来,迅速走向出现在厅门口的梁昭,扶住他一只手臂:“夫君怎地起来了,可休息好些了?” 梁昭自梦魇中惊醒,听下人禀报,说夫人去见状元爷的几位同乡了,吓得梁昭立刻清醒。他知道那几人对她的非分之心,又想起她生得无双美貌,登时顾不得其他,匆匆穿了衣裳赶来,恰巧听见招风耳说的话。 在新梁昭看来,这位夫人温柔可爱,又不失俏皮灵动,倒是这四个恩将仇报的东西,竟还有脸在此大放厥词,说什么与梁昭是知己——哪有这样送人上黄泉的知己? 想起自己的事,梁昭眼露阴鸷,他此刻情绪不佳,除却玲珑外不想对任何人气。他占了梁昭的身体,以后便是梁昭,他会保护他的妻子,自然也要为他报仇。只不过个中腌臢之事,这位小夫人不需要得知。 倘若她知晓夫君已死,不知要有多么难过。 “夫人放心,我自安好。”梁昭有些僵硬地叫玲珑扶着,像是对待什么易碎品一样坐了下来,叫那四个穷酸心头一震,明明还是往日那瘦弱斯文的梁昭,却不知为何有一股深沉的气势所在,竟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梁昭他……应该不会知道吧? “四位,今日我身体不舒服,夫人为了照料我百般辛劳,烦请四位见谅。”说着,梁昭语气一变。“昨日之事,你我尽皆心知肚明,不需要我拿出来再讲。” 他阴森森地看向这四人,眼中似是有血光闪过,直把四人吓得体似筛糠,以为他是鬼魂显了灵。再一看梁昭,面无表情眼神阴冷,形容之间颇为憔悴,脸色苍白真像是个死人,难道说—— 看着那四人连句再会都不敢说的背影,梁昭撇了下嘴,就这还敢说是什么儒子,子不语怪力乱神难道都不晓得? 不过说他是鬼……倒也没差。 玲珑眨眨眼,不知道那四人是脑补了什么就突然被吓跑了,她还特地凑过去仔细看了看梁昭的脸,依旧斯文好看,不吓人啊。那四个歪瓜裂枣难道是意识到了自己跟梁昭在外貌上的差距?哪哪儿都比不上梁昭所以羞愤欲死只好逃走? 她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位新梁昭:“我与夫君说过,这四人不可深交,夫君日后可莫要再去赴什么酒会了。你藏拙,他们觉得你无能,状元是浪得虚名,你全力以赴,他们又觉得你傲慢跋扈,不将他们放在眼里,怎么伺候都不行。” 梁昭被她活灵活现的说法逗笑,笑完才发觉自己已经许久不曾这样开心过。他清了清嗓子掩饰这股笑意,对玲珑道:“有劳夫人操心,日后我会注意的。” “他们说要返乡,什么时候走啊?”她好在路上弄死他们。 谁知梁昭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明年即有秋闱,昨日我建议他们留在京城,待到明年秋闱过后再看。” 玲珑:??? “他们也觉得如此甚好,只是希望我能帮忙寻一户能住的人家,再帮衬一二。” 玲珑:…… “我再三思量,莫非是还想要我包他们的衣食住行,一日三餐的提点讲解,送他们上金銮殿?”梁昭面色平和。“仔细想来,还是放任他们自生自灭来得好。” 可能是看到了玲珑吃惊的表情,他意识到自己这样与往日的梁昭大为不同,自己又不能总是遮掩,实在不是块演戏的料,便半真半假的跟玲珑说了理由,言明昨夜那四人一番冷言冷语伤透了他的心,便决定此后与他们断了往来,不再管他们的闲事了。 像是这么烂的借口,玲珑还是第一次听。不过她表现的就像是个可人单纯的小夫人,点头,露出纯良的笑,表示我相信你的鬼话。 梁昭瞧着她灿若春华的笑脸,有了一瞬间的心虚。 34.第四片龙鳞(三) 第四片龙鳞(三) 玲珑发现, 这只新的梁昭,也很好玩。看着沉郁阴冷,可对她真是百般纵容,只是脸上总挂着一副面具, 学那个呆子也学不像——让一头野兽去学一只呆鹅, 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玲珑觉得好笑, 可玲珑不说。 “夫君怎地还不回房歇息, 都这么晚了还在这看卷宗,妾会担心的。” 半月前梁昭已经进入大理寺任职,任大理寺断丞,官不算大, 但做的都是实事, 圣上是有意历练他, 当今太子年岁还小, 圣上这是要为太子培养孤臣了。 梁昭手头的卷宗一抖,在玲珑看不见的角落里, 他面露苦色。说实在的,他不敢回房早就是因为如此,大概是伪装的太好了, 这位小夫人完全没察觉芯子换了个人。梁昭又不似前一个呆子那般柳下惠转世, 这么一位绝色佳人百般温柔体贴,又小心翼翼, 他怎么能对她狠得下心。只是他要借梁昭的身体报仇, 一旦不成, 便是事败,而且……她喜欢的也不是他。 “夜深了,夫人怎么来了。”心中百转千回,梁昭仍然带着笑意起身,将玲珑扶了过来。她手中端着暖意融融的鸡汤,上头的油花已经撇掉,“你先歇着,我看完这些就回房。” “可是夫君不在身边,妾睡不着。”玲珑顺势依偎进他怀里,美眸温润,心里却险些笑岔气,这个聪明的呆子也很好玩,而且又纯洁又干净,怨气如此深重竟然还带着正气,她喜欢。“夫君往日都早早结束一日差事回家陪妾,近日却……” “夫人莫要误会,实在是大理寺事务繁重,我初入官场,还有些不得要领。”看她泫然欲泣,梁昭心慌不已,他继承的不只是前梁昭的记忆,还有对玲珑的情意。他见她似是要落泪,一时情急,竟将她手中汤碗放下,将她整个人抱高。“如此这般,是不是就不哭了?” 玲珑就是逗他一逗,没想到他竟然抱她,这大半个月梁昭结实了很多,现在虽然也斯斯文文的,可都有肌肉了,穿衣服特别好看,英挺十足,玉树临风的十分诱人。 梁昭一时冲动将玲珑抱起,才发觉抱了个烫手山芋,一时间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竟木讷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他是心狠之人,可从来不曾有过这般时候,也就是在这位如珠似玉的小夫人面前,才有几分忐忑。许是占了人家夫君的身子,又不能如其夫君那样同她亲密。 “夫君肯抱我,我好欢喜。”她都不自称妾了,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着光芒。“近些日子夫君待我冷淡,我还以为是哪里做得不好,叫夫君恼了我……” “不曾。”梁昭摇头,事已至此,他也松不开她,便抱着她坐下,将她放到腿上。她又娇又软,轻的如棉絮一般,坐在他腿上似是没什么重量。“是我的错,叫夫人费心了。” “那以后夫君会多多陪我么?” 充满期待的眼神让梁昭无法将拒绝的话说出口,他僵硬地点了下头,就见她欢喜地来伸出藕臂圈住他的脖子,在他唇瓣上轻轻吻了一口。 前世今生,梁昭第一次被女子如此亲近!条件反射叫他差点儿要将膝上的美人丢出去,可她水润温情的眼眸让他心下一动,竟鬼使神差地去衔她要离开的唇,笨拙地将舌尖探入,品味着这绝顶的女儿香,一时间竟连魂儿都丢了。 他想远离她,也是因此,怕她动摇他报仇的决心,让他有了软肋。可这个吻让梁昭溃不成军,他吻过她之后,看着她迷离的水眸和微微红肿的粉唇,又情不自禁地啄了一下。“夫人……你真美。”又那样温柔善良,叫他自惭形秽。 她美她当然知晓,但是梁昭的眼神很明显还在赞叹她的贤惠体贴大方解语,玲珑沉默了两秒钟,还是没有打破他美好的妄想。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维持个几十年的温柔体贴,对她而言也不是难事。 “夫君也很有男子气概。”玲珑面带羞涩的夸赞了一句。“若是没有瞒着妾同那几人来往,妾就更高兴了。”以往也不是没有过,当着她的面,呆子答应的好好的,可人一上门,他就又心软了,银子米面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掏,当初皇帝赏赐的那些,要不是玲珑开了铺子,早被他给败光了。 梁昭失笑,因着一时冲动吻了她,心头有些酸涩,又有些甜蜜,再看她也不似之前那般拘谨,甚至隐隐生出一种异样的渴望来。他从来孤孑,便是富贵傍身也无人陪伴,可如今他有一个温暖的小家,还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妻子,简直就像是他幼年时期,尚未家破人亡时的童言童语,想要娶个像娘那么好的媳妇,做爹那样的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我什么都听夫人的。”梁昭见她言笑晏晏,就忍不住低下头来亲她的眼皮,她的眼睛很美,如水般的柔情,让他心都要化了。“再不跟那些人来往了,夫人也要多加小心,那几人心术不正。” 向来都是玲珑叮嘱呆子,如今竟是新的呆子来叮嘱她,他一定不怎么会演戏。真·影后·玲珑露出笑容,仰起蜜桃般的脸蛋让他亲吻,乖乖道:“妾知道了,夜深了,夫君同妾回房歇息吧。” 梁昭声音低哑,应了声好。 因着时令逐渐转暖,他睡前玲珑还给他备了浴水,梁昭褪去衣袍,正闭目养神,却突然察觉有轻盈的脚步声接近,一睁眼便看见玲珑含笑站在面前,粉面微红,盯着他胸肌看,然后迅速别开视线——不知为何,梁昭心头闪过一抹喜悦,甚至有点想逗她玩:“可好看?” 她性子羞赧,梁昭也没以为能得到她的回答,却听玲珑羞答答小小声回了一句:“……好看的。”她喜欢身材好的人呀! 反倒是梁昭耳根子又红了。他见妻子忍着羞意过来给自己擦背,又拿起那个让他肝胆俱裂的刷子,便清了清嗓子:“夫人,我昨日也沐浴了,不需刷子了。”再来一轮,他真怕自己的皮肉都要掉了一半,好不容易得来的身体,必须要好好爱惜,否则如何对得起原主。 玲珑知晓他是上次被她刷怕了,就柔柔应了一声:“好。” 纤纤濯素手,拎起柔软的湿帕子沾了水给他擦身,伺候的详尽又周到,险些让满心仇恨的梁昭溺死在这温柔乡中。他感觉到她嫩呼呼的手指有时候会不经意触碰到自己的皮肤,每每如此,梁昭就觉得寒毛战栗,似是有雷电滚过。他看着那一双雪白娇软的小手在他身前忙碌,梁昭斯文,毛发并不深长,皮肤也白皙,有了胸肌后越发的赏心悦目了,玲珑一时没忍住摸了两把,就被梁昭捉住了小爪子。 “夫人……” “嗯、嗯?” 梁昭目光灼灼地盯着她,有心待与她说几句话,又不知该如何说。她又美又好,他想要,可是又觉得对不住原主,然他亲也亲了,抱也抱了,不要她,难道让她一生被自己冷落郁郁寡欢?他们本就是恩爱夫妻,他现在就是梁昭,就能够光明正大的占有她。 “我想要你。” 玲珑瞪大眼,哇,新呆子这么劲爆的? “我日后定然好好待你,为你挣来富贵荣华,也请你视我为夫君,此生此世,必不相负。”梁昭从水里站起来,他比她要高半个头还多,此刻身上湿淋淋的,水珠都把玲珑的衣服给弄湿了。“我想当你的男人,想要这个家。” 哪怕他是鸠占鹊巢,哪怕她根本不知道这身体里早换了个芯子,梁昭轻轻吸了口气,心下竟有些忐忑:“可好?” 玲珑对他都要有些刮目相看了,她就喜欢这种简单粗暴的!所以她软软地靠过去,声音也满是柔情蜜意:“好的呀~” 梁昭大喜,竟直接从浴桶中站起将她抱了起来,玲珑差点儿踢他:“夫君我洗过了——” “一起。”梁昭一本正经地说。“不浪费。” 神他妈不浪费。 要真是不浪费,最后浴桶里水都没了,玲珑被摁在床上,藕臂香肩,自背后一览无遗。梁昭初通□□,有些拿不准度,弄得她哭了才堪堪停住,心里头又是甜又是酸,她与原主竟还未圆房……莫不是上天注定的姻缘?对妻子更是爱怜交加,想起前世,更是想将一切珠玉琳琅都捧到她面前讨她欢心。 此番便是为了她,也要挣揣个名头回来,叫她风光。 梁昭拥着玲珑,她粉面微红睡在他怀中,他却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怀中这女子是他妻,他如今也有妻了。 “玲珑……玲珑……夫人……娘子……媳妇……珑……珑儿……”他呢喃着她的名字,遍寻了亲昵的叫法,最终亲了亲她沉睡的眼,掩住了眼角的湿润。 他漂泊多年,终于也有家了。 35.第四片龙鳞(四) 第四片龙鳞(四) 旧呆子还在的时候, 虽然对玲珑也好, 可是其人性格呆板, 虽有才华, 做事却丢三落四,耳根子又软, 要不是玲珑看顾着, 早被那些同乡啃的骨头渣都不剩。他那个人,太刚正不阿, 却又心肠太软, 没有人护着, 哪里挡得住豺狼虎豹。平日里待她虽然好, 却粗心大意, 怎么也称不上温柔体贴。所以两人关系虽好,玲珑对他却无甚男女之情, 反倒更接近朋友。 可这只新呆子就不一样了。不但性格深沉稳重,而且锱铢必较,又聪明又有手段, 最重要的是狠得下心, 更兼体贴细腻, 自打与玲珑好了之后, 对她简直像是照顾幼童般仔细谨慎, 玲珑非但不用操心, 还奢侈地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 比起养个儿子, 玲珑还是更喜欢被人当宝贝。 也真是难为这只新呆子, 整个人性情大变到这种程度还自以为伪装的天衣无缝,她哪里是瞧不出来,就是觉着这么个深沉的男子在她面前装单纯腼腆挺好玩的,而且他似乎也颇有几分乐在其中,生活嘛,无非就是吃饭睡觉找乐子,大家一起快乐才是真的快乐啊。 梁昭近日当值回家,路上经过一个首饰铺,不知为何就拐了进去,摸了身上全部银两给玲珑买了一对鲜红的珊瑚耳环,她生了一对又白又小的耳朵,十分可爱,梁昭还未到家,便已经开始幻想她戴上是何等的美丽了。 想到他的妻,梁昭心中便涌出一阵甜蜜,他将掌柜包好的耳坠子放到怀里,正往前走,迎面来了一辆马车,上头先下来两个丫鬟,放了小马扎,引了个貌美的小姐下来。 梁昭瞬间攥紧了拳头,眼神阴鸷,那小姐似乎也察觉到有人瞧自己,顺着朝梁昭这边看来,结果却只看见一名斯文书生。这书生好生俊秀! 早在她看过来的时候,梁昭就已经收敛起了所有情绪,冷冷淡淡从她身边走过了。 这位小姐倒是痴痴缠缠看了他许久,尚且有些意乱情迷。暗忖片刻,侧首跟身边丫头说了两句,其中一个点点头,拎着裙摆跑开了。 梁昭回到家中,玲珑笑意满满的迎上,他满心恨意稍稍缓解,将买来的珊瑚耳坠子拿出来,颇有几分忐忑地送她,问她可否喜欢。玲珑直接用动作回答,将耳坠子戴上,鲜红的珊瑚,白嫩的耳垂,红白相间,美不胜收。梁昭温柔地牵起他妻的手,他身负血海深仇,可是有了这么个牵挂,就不能过。他想报完仇后,还能同她厮守至白头。 夫妻两个恩爱自是不提。 倒是第二日,大理寺来了个稀,点名要见梁断丞。 梁昭一见那风华无限的大长公主,脸色极冷,半点账都不买,更何况是去看大长公主身边含羞带怯的年轻小姐。他面无表情,眼神冷极,丝毫不因这位是大长公主就有丝毫畏惧,更不曾有丝毫讨好。 “这位想必就是梁断丞了。”大长公主微微一笑,对梁昭颇为欣赏,其实她早将梁昭的底摸了一清二楚,也对这位青年才俊颇为欣赏。状元才宋玉貌,手段凌厉头脑清晰,前途无量。她那位皇侄儿是存了培养他的心思,越是如此,大长公主越是看重,她的魏平合该嫁给这世上最优秀的男子。 待到她百年之后,魏平也有个依附。高门世家那些世荫的子弟,大长公主是看不上的。她久居高位,不怒自威,可这梁昭见了她就如见到一块石头一株花草,不卑不亢,不疾不徐。 大长公主就更欣赏他了。只可惜啊,这孩子好,唯独有个缺点——已娶妻。 不过无妨,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发生点意外什么的太有可能了,只是委屈了她的魏平不能做发妻。不过魏平郡主之尊,梁昭日后是郡马,也不在意娶妻与否。 她向来是开门见山之人,直截了当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让梁昭娶她的独生女魏平郡主。 “魏平向来眼光高,求娶她的人踏破了我公主府的门槛,我一直想为她挑选一名良婿,这孩子却说要自己挑个喜欢的,那么多青年才俊,不曾想却对你一见倾心。”大长公主笑着调侃魏平郡主。“真是个任性的丫头,状元爷倒是出众,足以匹配我儿。” 魏平郡主在一旁面露羞赧之色,她早听说了状元爷的赫赫美名,可昨日才是第一次见。先前母亲也曾提过让她相看新科状元,魏平嫌弃他只是个大理寺断丞,便不肯嫁。 其实最好的选择是嫁给皇帝表哥,恰逢皇后逝去多年,后宫无主,她若嫁了,也是母仪天下。可皇帝表哥不喜欢她,也不会娶她。母亲之所以要为她择良婿,就是因为皇帝表哥不喜自家,假以时日,母亲仙逝,没人护着自己,日子怕是不好过。若再嫁入簪缨世家,没了母亲撑腰,皇帝表哥又不喜她,后半生得怎样难过啊。 所以梁昭真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更何况他俊美出众,又有能力,还深受皇帝表哥器重,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佳婿。而且出身低,她是下嫁,也好拿捏。上无公婆下无兄弟,小日子过得岂不美哉,至于他的那个发妻,据说是个孤女,无依无靠,弄死了也不算大事。 这些母亲都会给她解决的,她只要美滋滋的等着嫁状元爷便好。 这些高高在上的尊贵的皇室中人,向来不将其他人当人看,想要的就去拿,拿不到就抢,一切挡在他们面前的人,无论是谁都要铲除——真是令人作呕。 梁昭冷冷地说:“我已有爱妻,焉能做停妻再娶的负心之人。”更何况这魏平连给他妻提鞋的资格都没有,真是万万没想到,只昨日偶遇,这魏平便这样不知廉耻,真是跟她那母亲如出一辙。 什么金枝玉叶,公主之尊,比起勾栏院的妓子也好不到哪里去。上赶着攀附男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性。扒下这层皇室的外衣,她们还剩什么? “这个状元爷不必担心。”大长公主轻笑。“我儿魏平身份尊贵,娇生惯养,却愿意委身与状元爷做个平妻。她是独女,向来想要个姐姐妹妹的,如此也算是圆了她的念想。” 多诱人的话啊,换作寻常男子早就动心了,可梁昭早知这人美貌皮相下是蛇蝎心肠,更何况他早效忠皇帝,皇帝对跋扈的大长公主厌恶已久,梁昭要真娶了魏平,怕不是立刻要被皇帝放弃。 “哦。”他听见自己应了这么一声。“郡主肯纡尊降贵,我却不愿背信弃义,此生我只求吾妻,其他女子入不得眼。郡主美意,无福消受。” 闻言,大长公主如遭雷击! 这句话是多么熟悉!二十年前,她也曾听过! 公主肯纡尊降贵,我却不愿背信弃义,此生我只心悦吾妻,再不会看其他女子一眼,公主美意,我只心领,不能接受。 她似乎又一次见到了那俊美博学的男子,对待其妻温柔体贴,见了她却冷漠以对,多年来连个眼神都不愿给她。人是她的了,心却一天也不在她身上。难道她的魏平,要走跟她一样的老路? 她们母女怎地就如此命苦! 看到大长公主眼底一抹悲色与怨怼,梁昭知道她悲什么,也知道她怨什么,可他只想冷笑,礼数做足了,却无论如何不肯答应大长公主的提议,最终闹了个不欢而散,大长公主脸都冷了,她霸道惯,唯我独尊,不容人抗拒反驳,如今梁昭这样不识抬举,大长公主恨不得直接弄死他,却又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 皇帝已经很是厌弃她,若再这样……她只怕要惹来祸事。 别了梁昭,她回了公主府,直奔愿兰园。只见一身着青袍的男子正在案前自己同自己下棋,身边有个娇美年轻的丫头,虽然是斟茶倒水,脸上的春意却十分明显。大长公主能看不出来那是什么意思?当下命人将丫头拿下,拖出去杖毙。那丫头哭喊求饶,梨花带泪,她也不曾心软,良久,男子当她空气,她才低低地说:“仲元,你若求情,我什么都听你的。” 驸马置若罔闻,大长公主痴迷地瞧他,她能理解女儿的心情,大概这就是她们母女的劫数,要喜欢一个有妇之夫,不择手段。 她将此事跟驸马说了,却不曾见他脸上有丝毫波澜,更没有对女儿的担心,只冷冷一笑:“倒是你养的好女儿。”真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下作。 “那也是你的女儿!”大长公主咬牙。“你怎能这样无情?!” “魏平怎么来的,你心知肚明。”驸马说完这句,就继续摆棋盘,大长公主是发疯也好,砸东西也好,都干扰不到他。 在他被困于这公主府的时候开始,他就已经死了。大长公主想要他,今生今世,他也不叫她如愿。 36.第四片龙鳞(五) 第四片龙鳞(五) 今日的呆子有些奇怪耶。 回家后就有些魂不守舍的, 吃饭的时候玲珑把他最不爱吃的苦瓜放在他面前,他居然就着馒头将一整盘凉拌苦瓜吃了个一干二净,玲珑震惊不已, 越发确定是出了什么事。 到了就寝,梁昭一反往日温柔小心翼翼, 将玲珑弄得身上全是青紫印记, 整个人眼里布满血丝,看起来凶狠异常。玲珑被他压在身下没有反抗,而是抚摸着他汗湿的背安抚, 不停地叫他夫君。 梁昭如梦初醒,才发觉自己做了什么蠢事。他发誓要好好待她, 结果却—— 其实他欲望尚未消褪,但却没有再做下去,而是抱了玲珑, 将脑袋埋进她馥郁的颈窝, 玲珑本来打算安慰他一下, 却感觉脖子有些湿润润的。 梁昭在哭。 他是谁,从何而来,背负着什么,玲珑从未问过,也没什么兴趣。她跟梁昭无非就是几十年的露水夫妻, 说不得她连几十年都不想呆, 哪天厌倦了就离开他了。 可现在他的悲伤跟绝望是那么明显, 还有刻骨铭心的血海深仇, 玲珑怎么也做不到熟视无睹。她对于自己看得顺眼的人,向来是护短的。 “夫人……你相信人有前世吗?”梁昭有几分茫然地问玲珑。在大长公主面前他可以面不改色,但到了温柔的妻子身边,背负了太多仇恨的他,竟然抑制不住想要倾诉的冲动——这么多年了,他始终孑然一身,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记得他的家人。生离死别,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叫梁昭给占全了。“没有喝孟婆汤,再投胎的时候就会记得前世对不对?” 玲珑有几分怜悯地看着他,没忍心告诉他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去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的,大部分的人都是怀揣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死去,然后又稀里糊涂的投胎。可梁昭的表情就跟个被抛弃的小狗似的,她心软了,就嗯了一声。 “我总觉得,自己是有个前世。”梁昭喃喃地说,其实跟玲珑在一起生活久了,日子过得太幸福,他都要忘记自己从前的模样了。“我耶不晓得我是前世的我,还是现在的我。”否则他怎么会在得到这具身体后大致上也得到了一些记忆呢?那他到底是谁? “前世是什么样子的?”白嫩的指尖摸索着梁昭的俊脸,意外地给他带来了温和柔美的气息,让他浮躁不安的心有了些许平静。“夫君可以把它当成一个故事讲给妾听。” “我梦到……” 梦到什么呢? 梦到他有一位博学多才容貌俊美的商人父亲,还有一位贤惠温婉疼爱孩子的母亲,以及一个大他三岁很疼他的姐姐。 父母是对神仙眷侣,结为夫妇后,父亲外出做生意总是带着母亲一起,游历名山大川,访遍风景崇阿,见识无数人间烟火。 后来他们来到了京城。这可真是个纸醉金迷的好地方,父亲做生意归来,途中想去为母亲买一包她跟孩子都爱吃的糖炒栗子,谁知道却被穿着男装出来玩耍的大长公主看上了。 那可是个俊美出众又为人正直的男子,深受皇帝宠爱的大长公主对他一见钟情,暗自发誓要不择手段得到他。百般纠缠无济于事,好听的说了,难听的也说了,男子都不为所动,仍然拒绝她,甚至准备赶紧带着妻儿离开京城,大长公主怎么可能答应! 她派人去将这一家子捉拿归案,结果男子才智过人,竟然以身为饵,成功让妻儿逃离。大长公主愤怒极了!只有她看上别人的份儿,怎么还有人敢看不上她?她堂堂金枝玉叶的嫡出大公主,难道还配不上他这么个满身铜臭有妻有子的商人不成! 他越是不给,大长公主就越是想要。 她跟男人说,做驸马,她就放了他的妻儿回家乡。只要他留在她身边一日,他的妻儿就能保全一日性命。 在他亲自为妻子戴上的珠钗面前,男人答应了。 可是他不知道,大长公主并没有真正的善罢甘休。她心胸狭隘,怎么能让男人的骨血和发妻活在世上?她要得到,就一定要最好的,别人抢不走的,只属于她的! “我还记得……那漫天的血色……”梁昭的身体微微颤抖,他茫然地诉说着自己记忆里的事,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如今想起来恍如隔世,莫非他真的已经死了,是带着记忆投胎转世的不成。“母亲在我面前被他们开膛破肚,凌辱致死,还有姐姐……”七岁,仅仅七岁的姐姐,牵着他的手教他背三字经,偷偷给爱吃糖的他塞一块母亲不给多吃的桂花糖糕,歪歪扭扭的带他荡秋千……梁昭两辈子了,他还记得那么清楚。 因为被追上的太快,母亲刚来得及将他藏好就被抓住了。 梁昭就被按在那个偏僻村落草垛子里,身上全是稻草,从缝隙中他看到娘亲死不瞑目的样子。他想哭,想叫,可是又知道不能这么做,他死死地看着那些人,试图记住他们的脸,有朝一日,要将他们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然后,七岁的姐姐就被摁在草垛子上。 那些人怎么说的来着。 小女孩儿,就是嫩啊。 肉香,咬一口尝尝。 他们一边凌|辱她,一边撕咬她身上的嫩肉,就像是野兽、畜生!鲜血顺着草垛子淌下来,滴滴啦啦沾了梁昭一身。姐姐就在他身上,隔着一堆稻草。 他咬烂了嘴唇,十个指甲抠在地上血肉模糊。这个残忍的游戏一直持续到天亮,已经被啃去身上皮肉的姐姐被丢弃,和母亲一起,连同草垛子被点燃。梁昭就躺在里面,任由烈火焚身,一声不吭。 那群人很快就走了,因为梁昭被母亲和姐姐保护着他们没有想到他就近在咫尺,所以还要到处搜寻,一个四岁的小孩儿,还用得着多大力气? 梁昭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没了人形。他用被烧焦的手刨出母亲姐姐的骨灰,全部吃了下去。 他一滴眼泪也没掉。 后来他当了乞丐,一路讨饭,摸摸索索回到家乡,才知道外祖家跟自家,竟一夕之间被尽数灭门!梁昭容貌已毁,不能参与科考,就只能做点小买卖。好在他遗传了父亲的聪明头脑,甚至青出于蓝,直到他三十七岁那年,终于成为正儿八经的大皇商。疼爱大长公主的先帝已驾崩,新帝与大长公主这个亲姑姑关系并不好。 梁昭不求别的,他愿意奉上万贯家财,换大长公主一人的命。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进京,路上竟被传染上了瘟疫,死在途中! 这是何等残酷! 好在他又活了,活在一个叫梁昭的书生身上,还得了一个像母亲那样温柔善良的妻子。他迷恋这种温暖的感觉,所以他舍不得离开。可前些日子遇见了大长公主的女儿魏平郡主,才叫梁昭心中被压抑许久的痛苦跟仇恨,再一次被爆发。真是一对令人作呕的母女,连做出来的事都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母亲临死前的眼神,梁昭早就彻底扭曲了,他的骨子里还保留着父亲教导的正直与原则,这份正直与他心中的仇恨互相矛盾,否则他能够更早成功。 玲珑拍着他的背,在梁昭看不到的地方,眼神冰冷。光是听就让她很恶心了,人类真是神奇,她永远都想不出他们能有多么残酷和无情。 远胜于龙。 玲珑视人类如蝼蚁,可也没做过这等事。 “他们不是畜生。”玲珑轻声说。“他们就是人。”畜生是做不出这样事的。 梁昭握紧了拳头:“我要报仇,夫人,我一定要报仇。” “当然要报仇。”玲珑微微一笑,亲了他的脸颊一下。“我这么喜欢你,对你不好的人,都要不得好死。” 从这只呆子身上,可以看出他生在一个父母慈爱手足情深的家庭,他自己尚且保留了善良与正直,经历过那样的深仇大恨,这是非常难得可贵的。玲珑甚至看得见他千疮百孔的灵魂散发出的动人白光,非常美丽。经过磨难的人类灵魂,如果还能保留光华,那真的是上等的食物了。 梁昭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他本来想从玲珑怀中起来,却被她抱得很紧。不仅如此,她还问他:“需要我帮忙吗?” 梁昭想都没想就摇头,她能帮什么忙呀……结果玲珑坚持:“你我夫妻一体,怎么能让你一人承担这样深的仇恨?”她叹了口气,“我有件事,其实也一直瞒着你,夫君,你若是知道了,可不能生我的气。” 梁昭点头:“绝不会。” “其实我是个侠女。”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武功很高,所以你让我帮忙,绝对可以事半功倍。” 梁昭没带信的。他虽然到了梁昭身体里,可曾经他的势力仍然在,他的财富也没有丢失。印章他知道在哪里,他不会就这样坐以待毙,他要让那个女人感受一下他的母亲和姐姐受过的苦。 还有父亲,父亲还活着吗?还是说……已经变心? 若是后者,梁昭会杀了他。 37.第四片龙鳞(六) 第四片龙鳞(六) 一看梁昭的表情, 玲珑就知道他肯定不相信, 讲道理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一番鬼话,于是玲珑准备用实力证明自己。“你是不是想见驸马?” 梁昭点点头。 “那简单。” 玲珑所谓的简单,就是带着梁昭出去, 然后拎起他飞檐走壁——梁昭整个人都惊呆了, 长公主府固若金汤, 他本来还在谋算着用什么方法能进去见驸马一面,结果在玲珑的带领之下简直如入无人之境,那些来来回回巡逻的侍卫们压根儿就没发现。 大长公主的驸马,梁昭早就打探清楚了。世人皆知大长公主的驸马有天人之姿, 满腹琳琅曾受先帝夸奖,可惜身体不好, 多年来深居简出, 甚少有人见过他。 那是当然了, 驸马可不会在外人面前顾及什么皇家的颜面,大长公主想拿他出风头, 得到的只有他的鄙夷与厌恶,怎么可能给她撑场面。他认命地留在公主府给她当驸马, 那是建立在他妻儿安全的前提上, 否则他就是死也不受这等屈辱。 二十年了啊……他在这个地方, 待了足足二十余年, 他都老了。 也不知哥儿跟姐儿长得如何了, 姐儿可嫁人了?哥儿还好么?还有他的妻子。他日日夜夜思念着他们, 却又不能得到任何消息, 只每年大长公主会给他一样妻儿的旧物,以此证明他们确实还安好。 深夜了,驸马书房的灯还没有熄。他睡眠不好,多年来容貌一如当年俊秀,只是眼角多了些皱纹,更显俊朗出众,大长公主如此痴缠迷恋于他,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驸马放下笔,准备去歇了,结果一转身却看见两个陌生人站在身前,他心中一惊,却也并不害怕——他连死都不怕,还能怕什么?真要是就这么死了,倒也不失为一种福气。 梁昭真没想到能进来,他看到驸马转身,就说不出话了。 记忆中的父亲已经是多年前,可自己却不再是撒娇耍赖的孩子,而是背负了血海深仇的人。 “你们……是谁?深更半夜擅闯公主府,很危险的。”驸马轻声说,“快些走吧,别叫人发现了。” 他越过这二人,毫不在意的将自己的脊背袒露在他们面前,也不在意这如果是想杀他的人,这个姿势刚刚好。 梁昭的唇抖了抖,玲珑踮起脚尖亲了他的薄唇一下,“我出去看着,免得有人靠近,你们俩好好说说话,不要吵起来,心平气和,知道吗?” 等到玲珑出去,梁昭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父亲!” 驸马正端起茶杯,听到梁昭这一声父亲,他的茶杯当啷一声摔在了地上,因为铺着地毯,所以茶杯完好,可里头的茶水却洒了一地,迅速将地毯沁湿。驸马声音颤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世上他就两个孩子,能叫他父亲的只有……“你、你是谁?!” “我是承简,父亲,我是承简。”梁昭重重磕了两个头,双手握成拳,眼泪流了下来。 承简……承简! 驸马像是发了疯一样扑过来,跪倒在地去扶梁昭,捧着他的脸左看右看的端详,泪水不停。“承简我儿……你、你怎地长成这副模样!你娘,你姐姐可好?这些年你们可好?有没有被欺负?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你姐姐可许了人家?你娘,你娘她可还好?” 梁昭听他啼血声声,哪里还说得出半个字,他闭上眼,反手抓住父亲的双手,“我们都死了,父亲,我们都死了!” 驸马如遭雷击,再说不出话来。 玲珑坐在屋顶上眺望远方,在心里感慨公主府就是气派,真是梁府没法儿比的,以后她也想住进来,感觉又威风又舒服,还有很多人伺候。不过屋里动静是不是太大了,要不是她在这儿早被人发现了,那两人抱头痛哭就算了,能不能哭的小点声,吵死了。 不过……看在他们那么惨的份儿上,她就勉强包容一下吧。玲珑百无聊赖的掀瓦片玩,这个大长公主对驸马还真是一往情深,将先帝留给她的暗卫都派来看守——啊呸,保护驸马,足以见她对驸马执念之深,只可惜她骗了驸马这么多年,得知真相的这个男人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再加上梁昭,这父子俩强强联手,哪里还有大长公主的活路。 她当初也没有给驸马妻儿一条活路,说白了都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待到梁昭发出信号表示已经谈完,玲珑这才跳下屋顶进屋去,驸马跟梁昭的眼睛都又红又肿,看起来是哭过了,这会儿两人眼里都闪现着阴冷的光,虽然容貌不同,各有俊秀,可只看眼神,就让人觉得这绝对是父子。 “我儿多亏你照料。”驸马感激地对玲珑说,他从听到妻儿的死讯后就很冷静,冷静地让梁昭感觉到不安。“日后也要麻烦你了,若是他不疼你敬你,你只管揍他,我与他母亲都向着你。” “父亲是准备做什么啊。”玲珑淡淡地问。“难道是要跟大长公主同归于尽吗?那太愚蠢了吧,而且也太便宜她了。” “父亲!”梁昭震怒。“你答应我,要与我联手的!我决不许她就这样死了!” 死的干脆利落也是一种幸福。 驸马摇摇头:“你们误会了,我不会轻易寻死,我还没看到仇人被碎尸万段,自己怎么能死呢?”大长公主手上还有一支军队,那是先帝留给她的,正是因为那支军队,她才能在京城横着走,驸马若杀了她,军队就会属于魏平,他不会这样便宜他们。“我只是觉得儿媳辛苦,所以说一声。” 玲珑似笑非笑:“若是这样当然是最好了。” 梁昭多年后再见父亲,走的时候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驸马笑着送他们离开,转过身关了门,面露阴狠之色,只是他知道有人看管着他,所以这份伤心并不能表露出来,方才有儿媳在,隔绝了那些人,可现在没了。 他像往常一样吹了灯上床,被子往上一拉遮住头,驸马死死咬着被子,这会儿才是真的彻底绝望,心如死灰。多年来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就是妻儿,只要一想到女儿会长得跟妻子一般美丽,儿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他心中就满是幸福,觉得这样的日子再过个几十年也能熬得住,只要他们过得好,怎样都行,自己自由与否并不重要。 每年到了大长公主拿信物来的那天,就是驸马一年之中最开心的一日。 可承简却说:大长公主杀害母亲跟姐姐后,派人去了老家,将两家人尽数灭门,搜刮走了一切金银珠宝以及手书信札。驸马每年见到的旧物,不过是当年被拿走的那些。 每年送一样,至少能送到驸马老死。 世上怎有这等心如蛇蝎之人!驸马恨毒了大长公主,他本不是什么逆来顺受之人,这么多年对大长公主更是厌恶到了骨子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做梦能够回到妻儿身边,也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当年为何要远上京城,遇到大长公主这么个害他家破人亡的仇人。 他不会善罢甘休的,他绝不会轻易放过她! 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他的儿子,都永远留在了二十年前。承简那孩子,吃了多少苦!亲眼见着母亲与姐姐的悲剧,大火烧伤他的身体与脸,做了乞儿才回到老家,却发现自己一家及外祖一家死了个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好不容易熬到成人,又得了大病,借尸还魂这种事,驸马在一些志怪小说里读到过,所以并不觉得吃惊。 因为除了恨,他什么都不在乎了。 …… 回到家,梳洗上床,梁昭还有些心不在焉。玲珑被他搂在怀里,问:“夫君怎么了?” 梁昭神色灰暗:“也许我不该去见父亲。”就让父亲活在他们还活着的美好记忆里过完这一生也没什么不好,何必非要他知道呢?平白让他添了这么多苦痛。 二十年啊,二十年忍辱负重,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自己被耍的团团转,父亲那样心性,怎么能容忍大长公主这样愚弄他? “你不去见他,让他继续过这样的日子,也很痛苦。”玲珑不气地说。“你告诉了他,父子齐心,定然能事半功倍。你可别忘了,大长公主对父亲的迷恋,这就是最好的武器,美人计听说过没有?”饶是大长公主再如何小心谨慎,面对驸马的时候,她也只是个春心萌动的女子。 梁昭面色古怪:“意思是要父亲献身吗?” “献身可就不值钱了。”玲珑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就是要给她一点点希望,吊着她又不给她,在她烦躁时候稍微给点甜头,很快就能将她控制在手里。”到时候想怎么做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38.第四片龙鳞(七) 第四片龙鳞(七) 说完这话,玲珑突然瞧见了梁昭的表情, 心里顿时一咯噔。 哎呀……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呢…… 她反应快, 立刻露出甜美的笑容:“话本子里那些亡国公主都爱用这套把戏, 夫君以为如何?” 梁昭这才放下心来, 就是说嘛, 他的妻子温柔尔雅,怎么会说出那般话来。他将玲珑揽到怀里, 轻轻一笑:“夫人说得极是, 我想父亲他自有打算,夫人暂时不必担心。” 玲珑没想担心, 她在意的是梁昭会不会不高兴, 如果他不会,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两人你侬我侬, 正要趁着意乱情迷滚一发床单,突然下人来禀报, 说是爷的旧友来了, 正在外头求见。 梁昭能有什么旧友, 无非是那四个穷酸, 鹰钩鼻招风耳死鱼眼还有国字脸——原谅玲珑到现在都还不记得他们的名字, 实在是长了四张大众脸对玲珑来说没什么意义,她向来只记得长得好看的人, 普通的皮相太多了, 不值得她在意。 一听说旧友上门, 梁昭瞬间从他妻的身上得知了什么叫做变脸。前一秒还柔情蜜意满是乖顺任由他疼爱, 下一秒就冷了脸色只差没翻白眼了。他心里有些好笑,却没有从她身上起来,而是隔着房门对下人道:“本官有要事,叫他们等。” “是。” “夫君有要事啊~”玲珑轻笑,手指头在梁昭胸口画圈圈,“不知是何等要事,让夫君忙得都没功夫去见旧友呢?” 他抓住这不安分的手指,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夫人不妨猜猜看。” “我可不猜。”玲珑无情地拒绝他,“人家来见夫君,夫君却在这里同我白日宣淫,这可不大好。”说完感觉语气有点不气,就笑着又改口,“夫君还是快些去见一下他们吧,万一是有什么要事,耽搁了就不好了。” 梁昭闷笑,本来颇为沉重的心情也因为她感到丝丝愉悦。别看她嘴上这样大方,让他去见那四个穷酸旧友。梁昭敢发誓,他要是真的敢把她丢下转身就走,未来一个月都别想碰她的身。怎么办,他的妻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如母亲一般温柔贤惠识得大体,反而身上充满了谜团。 可他甚是喜欢,不管她是什么样子的。 “管他们做甚。”梁昭去亲她柔软的红唇,“既然是要求见我,不多等上一时半会儿,怎么能显出我的架子来?横竖我现在也是个断丞,正儿八经的京官,跟他们那群布衣可大不相同。” 玲珑喜欢他这个回答,对他也和颜悦色了一些:“既是如此,夫君还愣着做什么,须知春|宵一刻值千金,怎能浪费在那样的人身上。”不用问玲珑都知道那几个人来做什么,算起来也有数月不曾见了,估摸着是银子花光或是揭不开锅,那四人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呆子心善,不等他们登门就主动嘘寒问暖,看在同乡的份儿上对他们多有照顾,可那四人是怎么对呆子的?活生生害掉他一条性命,玲珑怎么肯轻易饶了他们? 她这样简单直白又热情,梁昭喜欢极了!他低声道:“谨遵夫人之命。”便俯下来,与她一起共奔极乐。 待到梁昭吃饱喝足,已是一个时辰后。他怀中的妻子如同小猫般惹人怜爱,他就越发想要多陪陪她。玲珑扯着他的袖子懒洋洋的要求:“我也要跟夫君同去。” 梁昭有些无奈:“夫人走得动路吗?”他言辞轻柔,眼神含笑,分明是在取笑她身娇体柔。此刻她在他怀中仍然柔若无骨,这样的美丽,怎么能让那等下作之人瞧见。 玲珑瞪他,然后改为娇嗔:“夫君这说的什么话,真是有辱斯文,妾是走不动,可不是还有夫君这一双臂膀,难道连妾都抱不起?” 梁昭放声大笑,果真将她抱起来,穿好衣裳护在怀里,去见他那几位“旧友”了。 数月不见,旧友们长得更难看了。都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话可一点都不假,除却天生丽质的人,普通人是需要外物点缀的,可眼前这几位,衣着寒酸,腰间连块玉佩都不曾挂,还一天到晚的之乎者也风花雪月——饭都吃不上了还有闲工夫想别的。玲珑一直不喜欢他们,虽然说长得丑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这四人像是吸血虫一样,叮住了人就不撒嘴,非要把人家的血吸干不行。 呆子对他们够好了吧,也不曾见他们有什么感恩之心,甚至还灌醉呆子想来凌|辱呆子的妻子,简直就是恩将仇报,毫无廉耻之心,圣贤书大概都读到祖坟去了。 “四位兄台,许久不见,真是稀。”梁昭抱着玲珑在椅子上坐下,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四人,“不知今日登门有何赐教?” “是这样的,梁兄,我等——” 嘴上说着话,眼珠子却不由自主地朝□□过后粉面娇嫩被滋润的容光焕发的玲珑看,他们就是嫉妒啊,凭什么都是寒门学子,梁昭运气就这么好?不仅高中状元入了大理寺,还有这么一位绝世美人做妻子!大家都是一样的,凭什么梁昭就要比他们高出一截?不过是个无父无母的孤身人,运气却好的叫人愤怒。 “说吧。”玲珑不爱听他们废话,直截了当的打断。“是缺米缺面,还是要钱要饭?” 真的,老套路了,隔三岔五上门打秋风,这些书生真是厚脸皮的令人惊叹,一点脸面都不要了。就这还读什么圣贤书,还要考什么科举,哇,布衣之身尚且如此爱贪小便宜,真要有了权势,那还不祸害一方乡里?这种人真是活该考不上,明年也考不上,永远也别想考上。 死鱼眼有点愤怒,可现在情势没人强,又是真的有求于人,也只好忍气吞声。玲珑讲话不气,他就转而跟梁昭攀谈,给了一个令梁昭无法拒绝的理由:“……前些日子家中传信说是老母亲病危,要我回去,只是为了买文房四宝,身上银两已经花光,所以只得厚着脸皮来寻梁兄,想借点银子做盘缠,来年再入京赶考,定然双倍奉还。” 谁信谁傻逼。 这一番冠冕堂皇的废话里,怕也只有“厚着脸皮”四字是真的。玲珑笑了笑说:“这位兄台真是有意思,同样的理由去年你们用过一次了,借了我家夫君五十两银子当盘缠,其实我当时也说了,从京城回老家,满打满算也就不用十两,可四位却硬是要狡辩说五十两都少了。后来夫君这个烂好人瞒着我偷偷借银子,你们却又不返乡了,那五十两银子也尚未归还。”这是骗钱骗上瘾了啊,感觉梁昭脸上就写着那么几个大字——人傻钱多速来。 梁昭前身是个商人,当然知道五十两银子是笔什么样的树木,省吃俭用的话足够一户普通人家生活好几年,可这四人借了钱却压根儿美回老家探望病母,而是一同拿着银子逍遥喝花酒去了! 就这副德性还想参加科考,不如自杀。 半点苦功夫都不肯下,就知道埋怨别人运气比自个儿好,心比天高,尚未金榜题名就开始幻想要娶几房妻妾,见不得旁人比自己好,梁昭凭借真才实学考的状元,娶的妻子,他们也要嫉妒,还一起谋算要给梁昭戴绿帽子——一桩桩一件件,真是罄竹难书。 没回家也不还梁昭的五十两银子,真真是没脸没皮到家了,其实大长公主应该找这样的人当驸马啊,夫妻两个互相埋怨互相厮杀一辈子,那才叫真的精彩,何苦连累无辜的人。 梁昭心里头也有那段记忆,家里银子是玲珑在管,但她会定期给他一些零用钱,这借出去的五十两银子就是梁昭自个攒的,没想到借给这几人就全打了水漂。借钱那会说好是晚一些还上,可这“晚一些”持续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 梁昭没了银子又不敢跟玲珑说,玲珑是怎么知道的?梁昭狐疑地看了玲珑一眼,她粉面含春,对待除了他以外的旁人却是不假辞色,似乎在她心底,他才是最独特也最重要的那个。 如果此时此刻玲珑读了梁昭的心,就会告诉他:是的呀,你对我而言,当然是最独特也最重要的,因为其他人都没有你美味呀!你是最好吃的那一个,我当然向着你! 梁昭对着四人拱手:“各位也知道,我刚入大理寺,处处需要打点,夫人为了我的仕途殚精竭虑,家中实在是没有余粮,否则无论如何也要借给几位的。” 听梁昭说没钱,四人面上都露出失望之色,竟然丝毫不加掩饰,那份流露在骨子外头的贪婪太过显而易见,也就从前那一叶障目的呆子瞧不出来,还傻乎乎的以为人家是真的想跟他交好。 39.第四片龙鳞(八) 第四片龙鳞(八) “说到这银子,家中下人颇多, 中馈缺乏, 若是四位手头有余钱, 还是早些将欠我夫君的五十两银子还了吧。”玲珑柔声道, “诸位都是读圣贤书的, 懂得自然比我这个妇道人家多,诸位说, 是也不是?” 这四人身上哪里还有什么银子, 当初来赶考就已经带走了家中所有银两,到了京城迅速被这一片繁华所迷, 还说什么银子呢, 看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没见过, 天子脚下,物价都比乡下贵个数倍, 他们带来的那点钱, 在乡下老家兴许能够吃穿几个月, 可在京城也不过数日就挥霍一空, 若非认识了梁昭这个大饭票, 这四人现在怕不是在街上要饭。 看看他们身上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梁昭给的。 一听玲珑说要还钱, 四人哪里还呆得下去, 赶紧寻了个回去读书的理由, 忙不迭走了, 活似屁股后头有狗在追。 玲珑瞧着他们的背影,很不雅地翻了个白眼:“这算什么,不还钱就跑,真是一点道义都不讲。” 梁昭虽然没看见她翻白眼,可只听她的口气就知道她的心情怕是不怎么好,他怎么会觉得这是个温柔可亲的小夫人?真要以夫为天,又哪儿能一眼瞧出那四人白眼狼的真面目。 他将妻子抱起来颠了颠,眸中含笑:“无妨,夫人不要生气,为夫自有主张。” 他能有什么主张啊,玲珑很怀疑,人家都欺负到头上来了,这家伙还是满口的无妨无妨。“早就教你同他们保持距离不要来往,你看看这一个个的,厚着脸皮上门打秋风,真当你是冤大头啦?你那断丞,一年俸禄才多少,是要拿来养着我的,可不是浪费在那种人身上的。” “夫人教训的极是。”梁昭竖起大拇指,“但我身为朝廷命官,如何能跟这样的人一般见识,夫人莫要懊恼,为夫保证会给夫人一个满意的答案。” 玲珑沉默地看着他数秒:“……算了,你开心就好。”反正你有钱,有钱就拿去砸好了。她一不打算管就彻底放手,绝不会再纠缠,两手勾住梁昭的脖子:“好了好了,我要回房睡觉去了,你同我一起回去。” “谨遵夫人旨意。”梁昭笑着将妻子抱起,她轻的不行,他抱的时候都不敢太过用力,生怕将那不盈一握的腰肢给折断了。 且说这头,大长公主又来见驸马,驸马今日却一反常态,没有坐在书桌前读书作画,而是坐在床上等着她。大长公主已经多年不曾近驸马的身了,刚嫁给他那会儿,他只肯留下,却死活不肯碰她,若非她命人在他的茶水里下了药,怕是魏平都没有机会出生。但是他们之间也只有一个魏平了,也因此,大长公主才视魏平如掌上珍宝,只要魏平喜欢的、想要的,她这个当娘的都会不择手段的为她寻来,不在乎谁的性命,也不在乎对错。 父皇驾崩前给她留下的那支军队就是她的底气,只要她不死,她就永远都是呼风唤雨的大长公主,永远都比别人高一等。 “驸马怎了,可是身子不适?”二十年了,大长公主再见到驸马,仍然心跳加速。她当年便是这样对他一见钟情,此后便无法自拔,再见过的任何男子都不能与他相提并论。 大长公主有着可怕的嫉妒心,她在得知驸马有妻有子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遗憾或是放弃,而是如何不着痕迹地弄死他的妻儿,然后得到他。她从她的父皇那里学到了斩草除根的道理,因此在杀死驸马妻儿后,她又命手下人将这两个家族血洗灭门,这样的话,就永远关上了驸马的耳朵跟眼睛。 世上所有跟驸马有关系的人都不在了,就算她骗他一辈子,他也不会知道,他只能留在公主府陪她度过一生,死后要与她同葬,来世还要再做夫妻。 他被关在驸马府,谁能知道呢?他的所有亲朋好友都不在了,迄今为止那两桩灭门惨案仍然是未决的悬案,谁也别想找到凶手——因为谁会相信堂堂公主会派人前往那江南之地做下两门案子?怕不是被定性为强盗抢劫杀人,因为她命手下拿走了全部旧物。 大长公主无数次看着那些驸马及其妻子尚未成亲时写的书函,里头透着的浓情蜜意让她无数次后悔太便宜了那个女人,应该留个活口,关进地窖里,但凡驸马待自己冷淡些,也还有个出气的,现在可好,驸马瞧见她是半分温情也无。 他与那发妻也不过相识十载,自己却与他做了二十年夫妻,却不曾见他对自己露过温色!她生魏平的时候难产,生怕自己死了,就要见他,可他却不肯来,甚至在她九死一生后,说了一句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她没有死。 他对她的恨,已经累积到了这样的程度。她又爱他,又恨他如此痴情,于是骗他说他的发妻早已改嫁,儿女都跟了继父姓,他们过得无比幸福,早将他这个生父抛到了脑后,可驸马听了却一点也不恼,甚至露出笑容!他对待那母子三人真是百般温柔情深,可对她与魏平是何等残忍! 从魏平出生到如今十七岁,驸马不曾抱过她一下,更不曾应过她的一声“爹爹”,他恨她,连带着也不承认魏平这个女儿。 她是尊贵的公主,她喜欢一个人,就要得到,得到公主的垂青,他怎能如此高傲轻慢! 大长公主也恨过恼过怒过,可不管她怎么做,驸马永远都是这么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后来她终于软了身段,乞求他一丝怜爱,可他却连这一点点的爱都不肯给她。 他甚至盼着她厌倦他赶走他,哪怕砍了他一条胳膊废了他也没关系,只要能回到他的妻儿身边,他连命都可以不要。 二十年了,她不曾见他这样和颜悦色过。 大长公主几乎看痴了,这个男人仍然一如当年俊秀出众,岁月不过是让他更舔风韵深沉,并没有剥夺他的魅力。他甚至朝她招手,示意她坐到他身边。 “公主。”他叫她。“二十年了,我也累了,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吧。” 就连驸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说出这么一番话的,他是个宁折不屈的性子,可他现在跟大长公主虚以委蛇竟然毫不犹豫。每看到她,他就想起自己可怜的妻儿,他恨不得杀了她,食其肉寝其皮的恨,可他不能这么便宜了她。 他还得为他的承简做些事。 大长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她几乎是立刻就激动的落下泪来,伸出手,颤抖地抓住驸马的袖子:“云郎,我、我可是听错了?你、你肯原谅我了?你肯疼我了?” 驸马对她微微一笑,柔情似水——大长公主看着心头疯狂上涌起波涛,二十年前,她就这样看着他凝视另外一个女人,如今终于!她终于也得到了!她得到了!“云郎、云郎……”她喃喃地叫着他,当年那个女人也这样叫他,每次他都会露出温柔的笑容,温柔地让人落泪。 驸马只是笑,他曾是翩翩君子,终于也被逼迫成了无耻小人,要靠欺骗女人来复仇。“不提那些旧事了,你我应该往前看,魏平都这么大了,我也不曾尽过一日为父的责任。” “好,好好好,我们向前看,不提旧事、不提旧事。”大长公主激动不已,她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只要驸马对她勾勾手指头,她就会疯狂地扑向他,对他臣服,哪里会在意其他。 她再了解不过这个人的心性,他若是厌恶一个人,是决计不会折了自己的腰卑躬屈膝的,所以他一定是原谅她了,一定是愿意跟她度过余生了!他是把她当妻子了! 大长公主想起魏平,魏平小时候很喜欢父亲,她也曾想过利用魏平来勾起他的怜惜,结果只是让他更厌恶她。如今驸马愿意与自己和好,大长公主突然就不想让魏平知道了——她还记得二十年前他是如何对待他的儿女的,像对待妻子那样温柔,可大长公主不愿意!她只要独占!不要和任何人分享,哪怕是她的女儿! 是的,大长公主就是这么一个扭曲而自大,有着疯狂的占有欲和掌控欲的女人。她痴痴地看着驸马,他只是说了两句好话,她就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想要他这个人啊! 二十年了,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要苦尽甘来了吗? 驸马并不搭话,他仍然像往日一样少言寡语,但他脸上分明又充斥着笑意,让他看起来玉树临风,俊秀一如当年年少时,风流倜傥,令人一见倾心,见之一面,贻误终生。 40.第四片龙鳞(九) 第四片龙鳞(九) 梁昭再见到父亲, 是在皇帝的宫宴之上。 身体不好, 二十年来从未出现在世人面前的驸马竟然露面了!这实在是让许多人感到震惊,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位驸马惊人的风姿。他应该已过不惑之年, 可身上却仍旧有一种少年意气, 剑眉星目, 俊朗出众,单是那一身气度, 也足以让人明白为何多年来大长公主也要守着这一人。 一身白袍穿在他身上,真跟那冬日里的皑皑白雪一般高洁风雅。 他身边坐着大长公主与魏平郡主母女二人, 乍一看这三人仿佛真是一派和谐的三口之家,驸马虽然容色冷淡,可比起他对旁人的冷若冰霜, 对待妻女简直称得上是和蔼温柔了。 但梁昭知道不是的,他的父亲本是极其爱笑的男子, 常常背着母亲偷偷将他抛的高高的再接住, 父子俩瞒着母亲姐姐溜出去玩耍更是常有的事。那样的父亲才是鲜活、生动的,如今这个, 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倘若不是梁昭还活着,驸马早就不愿意继续这样的人生了。 足足被骗了二十年啊,他的妻儿化作烟灰随风而逝, 他却在那华丽的公主府锦衣玉食。大长公主每年给他信物的时候,是不是会在心底嘲笑他? 笑他自以为深情, 却连妻儿死讯都不自知。这样扭曲而诡异的爱, 恐怕就是对他最大的报复了。 梁昭神色不动, 像是不认识一样。驸马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也不曾看他一眼,可梁昭远远地看见魏平郡主对驸马神色亲昵,大长公主看着这一对父女,眼中却没有丝毫暖意,反倒带了丝丝妒嫉。 不过才过去一个多月,父亲这是要做什么? 梁昭有些心惊,他如今有了玲珑,再不像过去那般冷淡,一心一意只想报仇了。除却报仇,他还想要跟他的妻长厢厮守,所以玉石俱焚的法子不能再用,可父亲的做派却让梁昭感到了不安,他有多么怨恨大长公主没人比梁昭更清楚,可如今他对着那母女和颜悦色,又是打着什么主意? 晚上他回到家中,与妻子说了此事,他向来不瞒着她。玲珑正坐在镜子前梳头,听梁昭这样说,顿时露齿一笑:“好歹父亲比你虚长了些岁数,难道你还信不过他?” 这又哪里是信得过信不过的问题,梁昭怕的是…… “就怕父亲一心想要复仇,反倒赔了自己的性命进去,是也不是?” 梁昭接住朝着自己扑来的娇躯,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轻轻点了下头。 玲珑没有他高,坐在他腿上自个儿的腿就悬空了,她好玩般来回晃着,笑嘻嘻道:“我觉得夫君不必担心,父亲是多大岁数的人了,心里自然有计较,如今他只剩下你这么一个亲人,又缺席了你生命中大半时间的光阴,应是不会寻死的。你呀,可知道大长公主曾经有多么受宠么?” 这个梁昭自然知晓,事实上为了报仇他了解大长公主的一切。先帝在位时,大长公主是他的掌上明珠,哪怕是当时的太子也要往后退一步,这也造成了大长公主唯我独尊的性子,因为她知道,无论她闯了什么祸,先帝都会为她解决。她甚至不将太子放在眼里,更别提是那些弟弟妹妹了。 当今圣上是宫女所出,在皇子中地位最低,任谁也不曾想到最后会是他继承了皇位——先帝也是没有办法了,其他皇子为了这个位子争得你死我活,他晚年接连废了好几任太子,甚至亲自诛杀了意图逼宫谋反的几个儿子,最终居然只剩下那么一个宫女出身的不起眼的皇子可以继任。 他怕新帝会不给大长公主活路,就将自己手上那支神秘的只听从于自己的军队留给了大长公主,也就是大长公主是个女儿身,否则先帝怕是不会再立太子,皇位是谁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后来他所选择的几个太子,也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确认他们对待大长公主恭敬有加才册封的。 大长公主是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孩子,他就是要给她最好的。 同时也养成了她这无法无天的性子。驸马一家被灭门先帝能不知道?这么大的案子,两家又都是有名望的大户,州衙怎会不彻查?不过是先帝为了保全女儿的名誉,为她抹去而已。即便如此,大长公主要嫁给驸马,他也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这样可怕的溺爱,对先帝来说,是他能给大长公主最好的东西。 可他死了,就没人护得住她了。大长公主自己也知道这点,先帝死后她收敛了许多,皇帝是不喜欢她的,皇帝少年时没少被大长公主带着人侮辱虐待过,他心里存着怨气,大长公主如何不知?只是先帝驾崩前逼着皇帝发誓要善待于她,皇帝碍着这句承诺,多年来才对她眼不见为净。 先帝驾崩的那晚,大长公主淋了雨失魂落魄的回府,她觉得世上无人爱她疼她,便想着去见驸马。可他却不肯见她,仍旧拒人于千里之外。如今驸马稍微对她好了点脸色,她便立刻找不着北了。 大长公主这个人,极其自私自利,残酷无情,视旁人为蝼蚁。她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她不喜欢的就一定要毁掉,也不许别人喜欢。 驸马不理会她的时候,魏平是她的至宝,是她的爱女,她将所有心血都寄托在这个她与驸马血脉相连的女儿身上。可当驸马愿意跟她试着过日子了,魏平就成了多余的那一个。魏平比她更年轻,更美丽,当然也更娇俏可爱,看着魏平缠着驸马问东问西,驸马也好脾气的回答,大长公主心中就像是有沸水在蒸腾,一点一点将她燃烧成了灰烬。 她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看着那个温婉可人的女子站在驸马身边,驸马握着她的手,与她轻声说话,柔情蜜意羡煞旁人。 魏平当然不是那个女子,可这副场景却让大长公主看着心火交加。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想让任何人事物转移驸马的注意力,她想要这个人的身心都在自己身上! 哪怕是魏平也被母亲可怕的脸色吓到了。母亲不让她总来找父亲,可她很喜欢父亲,从小到大父亲就没陪她玩过,一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如今能给与父亲谈天说话,她哪里舍不得不来。 父亲满腹经纶,为人温和,与脾气暴躁的母亲比起来真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对母女之间的羁绊,在驸马的影响下逐渐一点点的开始断开,最终将会走向一个可怕的结局。 大长公主这样的人,一旦拥有权力,是非常可怕的。她天生没有感情,疼她的先帝驾崩,她第一时间想的不是父亲死了,而是没了父亲的庇佑,新帝会如何对待她,以后的日子又该如何过。 玲珑见梁昭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笑起来:“你就是关心则乱,我倒是觉得父亲聪明得很,不至于到了这种关头还拎不清是非,你且等着看好了,他应该能送你一份大礼。” 闻言,梁昭苦笑,他哪里需要什么大礼,他只想要父亲回来,一家人幸福度过余生。往后他会有跟妻子的孩子,父亲一定会喜欢的。所以他就更害怕父亲存了必死之心,那样的话,他就又要孤身一人了。 就这样,梁昭在大理寺当差的更加努力,只一年,便从断丞升为大理寺少卿,深受皇帝信赖,成为了天子近臣。不仅如此,这一年他也没有再见过魏平,似乎那位任性的郡主懂了事,不再过多纠缠。可这一年他也不曾再见过父亲,父亲仍然不出门,只待在府里,反倒是大长公主行踪诡谲,里里外外加强了公主府的戒备,似是在防范什么。 这一年春闱,梁昭心情极好。春闱的日子他休沐在家,陪着妻子玩耍,玲珑见他成日面色愉悦,好奇不已。梁昭小声说:“你亲为夫一下,为夫便告诉你原因。” 亲一下而已,小事。 梁昭捂着被她亲过的脸颊,将玲珑搂到了怀里,薄唇带笑:“夫人一直气我烂好人,如今便是叫夫人消气,也顺势洗清我冤屈。”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形容可爱,他就忍不住又来亲她。 待到了放榜日,一看前三甲,玲珑差点儿没抄起板凳砸梁昭个生活不能自理。这厮怕是脑子坏掉了,排名前三的那三个,还有那个第四名,不是那打秋风四人组又是谁?招风耳居然还是第一?这等上了殿试,皇帝一个龙心大悦钦点为状元,他还玩球呀? 梁昭却抓住她的小爪子,笑得意味深长:“夫人且等着看。” 等着看?等着看什么? 没多久那四人就上门了,这一年怕是知道梁昭与往日不同,他们也甚少再来纠缠,如今说是报喜,其实是炫耀,还没上殿试,就活似成了一品大员,还瞧不起梁昭这个大理寺少卿,顺带对玲珑这个出身普通的妻子一番品头论足,说什么娶妻娶贤,要门当户对。 几个在老家靠母亲妹妹纳鞋垫子种地卖菜养活的蛀虫,也敢说什么门当户对? 玲珑灿烂一笑,美若春华,那死鱼眼面露惊艳,随后竟然道:“……如嫂夫人这般,美貌有余端庄不足,做个妾侍可以,正妻却是差了几分。” 梁昭不怒反笑。“兄台说的是。” 玲珑:??? 41.第四片龙鳞(十) 第四片龙鳞(十) 玲珑一直忍着那四人品头论足,才眯着眼睛去看梁昭, 可见她心情有多么不爽。向来只有她嫌弃别人如何如何不好, 谁若是在她面前对她指手画脚, 怕是早就凉了。梁昭可好, 竟然还说什么兄台说的是??? “吾妻之貌世间难寻, 几位兄台虽是考取了功名, 怕是也入不得她的眼。”梁昭面上仍然带笑,这一年多来他逐渐不像是往日那样不苟言笑, 似是这般浅笑经常挂在脸上, 越发深沉难懂, 常常叫人觉得他是位温和书生, 然后不觉就被套去了话, 待到成为阶下囚,才反应过来这位要真是什么好说话的书生, 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爬上大理寺少卿的位子。 他哪怕是虚以委蛇, 也不容旁人说玲珑一句不好。 玲珑心头那丝火气就消去了。她摆起莲花指, 露出浑然天成的招展风情:“几位这是还没过殿试,保不准因为几位模样生的丑, 皇上看了不喜欢, 直接圈了出去呢?” 这倒是, 这四位的长相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俊秀, 别说是跟梁昭比, 就是宫里随便拉个小太监也比他们生的眉清目秀。 被玲珑毫不气地损了几句容貌, 招风耳连声说着有辱斯文, 梁昭不跟他们废话,扬声道:“来人!” “是!” 门口齐刷刷出现数名身强体壮手持扫把棍棒的家丁,梁昭手一挥:“将这几人给我打出府去,打的越狠,越有赏赐!” 招风耳等四人本来还准备再逼逼一会,没想到就这么被打了满头包赶了出去,梁府门口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他们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也入了众人的眼,因为被打得难看,还有人笑出声,这愈发惹出了四人心头恼火,若非顾及着举子形象,怕是要破口大骂了,最后也只能喊一声此后双方势不两立,再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掉头离去。 府内,梁昭转身将妻子抱在腿上,微微一笑:“夫人不必着恼,不出三日,便叫夫人出了这口恶气。” 他言辞凿凿,分明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玲珑不由得好奇起来。 果然,第三日便传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据说那之前的春闱试题竟是泄漏的!有人暗中泄题,大发横财!皇帝查知此事龙颜大怒,将涉事的官员尽数问斩,就连买了试题的考生也依法论处。考的越高的越惨,前三甲直接被打入天牢等待与泄题官吏一同问斩! 凭什么其他人寒窗苦读多年,你们买了题就想金榜题名? 玲珑本来还觉得奇怪,这四人在经常日夜吃喝玩乐打秋风,再不然就是去寻欢作乐,没见过读几本书,更别提是做什么文章,结果这次春闱竟然拿了前四的名次,玲珑差点儿要以为他们被圣人附体了。 合着竟搞些邪门歪道。 梁昭什么时候成了好拿捏的猫了,他分明是阴险的猛虎。 从他前世能隐忍多年秘而不宣的暗中壮大自己的势力就可以看出来,此人极其记仇,他得了梁昭的身体,又占据了梁昭的妻子,本就对真正的梁昭有愧,梁昭死于这四人之手,这四人又对玲珑有那样令人作呕的心思,他怎么可能放过他们?不过是吊着他们,给他们穿针引线,引得他们倾家荡产买了试题——然后送上性命。 这是他们欠梁昭的,应该早日还清。 这四人里,三人被砍头,一人被流放,终身极其亲眷永不录用,也算是还了梁昭这条命。斩首当日,有个小乞丐挡在梁夫人出门的路上,梁夫人见他可怜,施舍了点银子,小乞儿就反手塞给她一样东西,然后抓着银子一溜烟的跑了。 玲珑将东西交给了梁昭,梁昭一眼就认出这是什么东西——大长公主那支神秘军队的兵符!当今圣上之所以对大长公主百般忍让,迄今都不曾找她麻烦,就是因为有这支军队。梁昭一直想要找到的就是这玩意儿,听说是一个乞儿送来的,他顿时有片刻失神。 其实无论是他还是玲珑,都知道是谁送来的。 公主府内,驸马望着倒在地上的魏平,眼中闪过一抹哀色,但很快就恢复了淡漠。他望着几乎濒临疯狂的大长公主,微微露出笑容来:“如此,你我也不算两清。” 两家上上下下加起来近百口人,都是平民百姓,命便是卑贱不值钱的?比不上这金枝玉叶高贵?“我真是小看了你的疯狂。” “你这段时日都是在骗我?”大长公主泪流满面,她手上还抓着一把锋利的剪刀。就是这把剪刀,她拿着它刺入了女儿的身体,如今魏平倒在地上生死不知,眼看没了呼吸胸膛不再起伏,大长公主也想不起叫人来救治,而是先去质问驸马,到底对她可有一丝真心。 驸马嘲讽地看她:“是虚情还是假意,你应当心里清楚。” 他说完,眼神更冷:“你觉得你能瞒我多久?”他之所以愿意虚以委蛇,一部分原因是承简想要的兵符,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知道怎样去伤害大长公主才能让她最痛苦难过。这个生活在锦衣玉食里的天之娇女,先帝死后也不改飞扬跋扈的女人,是时候该陨落了。 她欠下的血债该偿还了。只是可惜了魏平,他并不喜爱这个女儿,毕竟她的出生对他而言就等于是羞辱,可魏平并非无药可救,只不过大长公主疯了,连魏平也容不下,只是看到他教导魏平下棋,便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扑过来,还抓着剪刀。 驸马想要的东西已经拿到手,就不想再骗下去了。什么好好过日子,以后在一起——这些都是虚伪的谎言,他从来没有对大长公主动过心,对这个女人,除了恨,他再找不出其他感情了。 大长公主满腔怨恨愤怒,听到驸马这一句话瞬间僵硬,手里的剪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你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驸马淡淡地问。“知道我的妻子是怎么死的,女儿是怎么死的?还是知道我全家上下数十口人是如何一夕之间销声匿迹的?如果你问的是这些的话,那么是的,我都知道了。” “我那么做都是为了你!”大长公主尖叫。“如果我不那样做,你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那我现在属于你了吗?”驸马轻笑。“你觉得现在的我如何呢?如果我是你,就没有心思儿女情长,而是要担心那支只认兵符不认主人的军队了。皇帝对你可一直怀恨在心,如今后患已除,你觉得自己能有多大的胜算,可以从这固若金汤的京城离开?” 他早存了必死之心,活着有什么意义,他苟且偷生二十年,最终也不过想为承简做最后一件事。拿到兵符,承简在皇帝那里就立了大功。他的儿子长大了,有了妻子,有了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他也不必再担心了,九泉之下见到亡妻,也不算羞耻无能。 大长公主这才意识到他说的是兵符。她立刻冲去了书房,到自己藏兵符的密室,然而兵符已经不翼而飞。驸马跟在她身后进来,面上仍然带着笑,他不过是对她稍微露出一点暖意,她便沾沾自喜以为他回心转意了,什么地方都敢让他进,也不想想他是谁。 找到她藏兵符的地方实在是太简单了,随后他又借着出门的空档接济了一个小乞儿,甚至施恩于那乞儿断腿的妹妹,借由这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使得那孩子逐渐信任了他,甘愿为他跑一次腿,将东西送到梁府。 大长公主面色惨白,她这会儿也顾不上什么爱情了,她只知道一件事,这富贵荣华,锦衣玉食,都要彻底离她而去了!皇帝一定会杀了她,一定会杀了她的!她曾经——对皇帝做过那么多可怕又残酷的事情啊!失去了这支军队,那么她将再也没有与皇帝相抗衡甚至可以用来威胁他的筹码,皇帝只需要随随便便找出几个罪名就能处置了她! 驸马甚至可以到皇帝面前作证,引出当年的两家灭门惨案。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她这么个公主! 数日后,京城郊区的一个破庙里,一群老大不小的乞丐在一起讨论女人的好,有人异想天开说了一句:“要是天上能掉下个女人,该多好啊!” 话音未落,一个东西从庙顶砸下,重重落到地上,那竟是一个女人!虽然容貌被毁了,可到底身子还在,细皮嫩肉的,他们这群人说不准一辈子都尝不到女人的味儿,又怎么能放弃这么一个大好机会? 更何况这女人脸色潮红身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一看便不是什么良家子,虽然不知道来历,可看着就是个不安分的,他们对她做点什么,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42.第四片龙鳞(十一) 第四片龙鳞(十一) 御书房内, 梁昭跪在地上,高高在上的帝王俯视着他,“梁爱卿。” “臣在。” “大长公主可已伏法?” “回皇上,大长公主已伏法,尸身已由大理寺依法处理, 决计不会辱没皇室尊严。” 皇帝看着这个年轻的臣子不说话。他微微眯着眼睛, 梁昭亦不卑不亢地与他对视, 君臣二人其实都清楚一个想问什么一个做了什么,但早已被投入狱中的大长公主突然“暴毙”, 即便是皇帝亲自赐下的一杯鸩酒,他也并不喜欢自己的臣子有事情瞒着自己,乃至于忤逆自己。 梁昭跟大长公主之间应该是没什么仇怨的,与那女人有仇怨的, 早就先一步被她给弄死了。“驸马作何反应?” “回皇上,驸马对大长公主恨之入骨,为今只求皇上允他出家,此后长伴青灯,为皇家祈福。” 皇帝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他严肃的脸上这才露出笑容,又状似不经意地提了句:“先前那几个春闱舞弊之人, 朕听说同你有几分交情。” 这话是其他臣子弹劾梁昭用的。梁昭此人极为聪明, 打一开始就对自己表明了忠心, 不结党营私, 不同流合污, 一心一意要做忠君的孤臣。皇帝心中自然是愿意的,只不过仍然要再三的考验,才能确定这个人是不是真的能为自己所用,日后自己百年,又是不是真的能放心将太子交给他来辅佐。 所以这问话也有几分意思在里头。 梁昭也知道皇帝为何要问,他跪在地上不曾起来,深深叩头:“请皇上恕罪。” “你做错了何事,要朕恕罪?” “臣与那几人,本是同乡,因着去年春闱那四人名落孙山,臣便看在同乡的份上多有接济帮助,却不曾想那四人……”他想起那些污秽肮脏的念头便觉作呕。“竟欲灌醉臣,对臣之爱妻行不轨之事。臣饮酒多了些,假死过去,这四人见事情闹大慌忙逃窜,臣妻也方逃过一劫。” 梁昭深深拜下去:“臣恨此四人入骨,望皇上明鉴。” 皇帝听了也觉得可恨,他仔细想了想,倘若有人觊觎他后宫那群千娇百媚的妃子,还想灌醉他去行事,怕是抄家灭族都不解恨。不过虽然如此,他还是道:“既然是这般,朕也就放心了。”其实他也就是顺口一问,在舞弊一事尚未事发前,他就得知了这位向来沉稳冷肃的臣子派人将那四人打出府的行为,说什么有勾结,纯属是子虚乌有了。 梁昭是孤臣,并非佞臣。 想了想,皇帝又叮嘱了两句:“好男儿志在四方,男人三妻四妾也是常态,朕这边有小国进献来的几个美人,你可要去瞧上一瞧,若是有中意的,就带回去家去。” 这可是个好事儿,可梁昭却连连摆手:“臣受用不起、受用不起。” 皇帝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一副鲜活的模样,顿时来了兴致:“怎么,家里夫人不许?” 梁昭正色道:“臣已经许过夫人,此生仅她一人,皇上的美人,臣无福消受。” 皇帝笑道:“看不出梁爱卿倒是个痴情之人。” 梁昭脸不红心不跳的一拱手:“谢皇上赞誉。” 是不是赞誉,他心底没点数吗? 和他说了两句话,皇帝心情大好,挥手让他退下,并未再有赐美人给梁昭的意思。倒不是说被梁昭的痴情感动,而是觉得此人既然重诺重情,那必然是可用之人,比起冷酷无情的臣子要好得多。 更何况梁昭拎得清,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铁血男儿亦有似水柔情,这样的臣子,皇帝觉得自己无需担忧太多。 倒是长公主,他为了面子不能将之公布于众,只好选择赐毒酒一途,不过那女人多少年了也是一样疯狂跋扈,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能杀,就为了跟驸马吃醋。 本来皇帝是打算弄死大长公主后,连带驸马也一同赐死,谁让他是大长公主的丈夫呢?然而梁昭带来的消息却让皇帝改变了主意,驸马也不过是个可怜人。比起幼年遭遇虐待最终却君临天下的自己,驸马怕是余生都不好过了,活生生被瞒在鼓里二十载,换做是皇帝,怕是早就疯了。 也难怪驸马要出家。 梁昭出宫后没有回家,而是去了郊外的寺庙。他的父亲,如今已经不能称为驸马了,方丈给他取了新法号,叫做无怖。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无怖和尚见了他也很高兴,梁昭到现在都不知道父亲为何改变主意,没有寻死而是选择了出家,他自然不知道玲珑背着他去见过父亲,也不知道玲珑对其说了什么——只是无怖和尚见了梁昭,并没有不认他这个儿子,而是非常欣喜慈祥,恍惚间梁昭以为看见了年轻时的父亲。 没有戾气没有仇恨,腹有诗书,为人温和宽厚。 他走的时候无怖和尚叮嘱他:“好好过日子,好好待你的妻子。” “是。” 无怖和尚又忍不住添了一句:“无事不要来看我,免得叫皇帝起疑。若真的想念为父,就让你妻子来庙里上柱香。” 梁昭笑起来:“儿子谨遵父亲教诲。” 他容貌俊秀,其实和无怖和尚完全不一样,无怖和尚看着他,也想不起自己的儿子幼时是什么模样了。可是真好啊,他的儿子这么幸福,这么快乐,没有被仇恨毁灭,仍然有着赤子之心。 他挥挥手赶梁昭走,又跪到蒲团上继续念经。 人若真有来世,他还想要回到二十年前,去见一见妻儿。 梁昭回到家中,玲珑正在嗑瓜子看话本,他这夫人最近也逐渐露出了本性,可在梁昭看来却也娇憨可爱,就是任性些也不妨事。她就该这样任性。 玲珑见他来了,也露出笑容:“你回来啦?” 梁昭心内欢喜柔软,朗声应道:“夫人!” 天气正好,阳光明媚,恰好是有情人。 ———————————— 你见过最美的海吗? 无边无际,海水碧蓝,海风轻柔,美丽的令人叹息。 这里是荒海。 龙女所居之地。 只见风平浪静的海面突然波涛汹涌,竟掀起数丈波涛!水中的鱼儿跳跃不休,海豚翻出雪白的肚皮,同它们一起嬉戏的,是一条无比美丽耀眼的龙。 世人皆知“龙”,可不曾有人见过它的存在,若是此时有人有幸站在岸边,怕是也会为龙而惊叹。 世上竟会有如此高贵而完美的生物,远远超出其他有智慧的物体。 玲珑玩够了,就化成人类的模样坐在一只可爱的白海豚身上。她周身全是海中的动物,它们仰慕她、尊重她、热爱她。每次玲珑回来,它们都会无比兴奋。 玲珑坐在白海豚身上,在水里滑动自己的双脚,她挺喜欢人类形态的,又轻又小又方便,还很可爱——虽然她觉得龙形态的自己最好看。 白色的长发在她身后被海风吹起,于风中猎猎作响,宛如一面旗帜。白海豚游的飞快,背上有龙女丝毫不能减缓它的速度,因为龙女根本就没有重量。 哪怕她任性妄为,恣意薄情,也是它们最好的主人。 “游的那么快做什么。”玲珑拍了拍白海豚的脑袋,她喜欢这片海,比人类世界更喜欢。如果不是需要觅食,她真愿意永远待在荒海,不去任何世界。 偶尔玩一玩倒是没什么的。 白海豚叫了两声,声音稚嫩。这里的所有动物都不能以常规来判断——你见过长着翅膀的珊瑚吗?还有海底你见过老虎狮子吗?这些,荒海里都有。人类世界不能在水中生存的,在荒海都能得以存在,曾经玲珑还很想弄一只海绵宝宝来住,后来才被范无救打消这个念头——根本不存在的,创造出来的话,她可能要睡上很久很久,或是失去记忆辗转几个世界作为代价。 那还是算了吧,利己主义的龙女如是想着。 她很快发现白海豚游得快的原因了,海面上飘来了一个微弱的灵魂。 有多么微弱呢,大概……就只能让龙女塞塞牙缝。她有点无聊地盯着这个灵魂,没打算吃她,这么点的能量,吃下去还要偿还因果,去现世完成她的遗愿——算了吧,龙女看起来像是做慈善的吗? 可是已经来到荒海的灵魂,就会永远属于这里,再也不会回去。所以玲珑考虑了几秒钟,觉得不吃白不吃,反正她现在精力充沛,上个世界梁昭的爱让她很满意,至少还能维持好几个世界的嚣张自由。 她向来不去考虑以后,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年谁是谁。 不过……真的如同隔靴搔痒,一点分量都没有。 回顾了一下这个灵魂的一声,玲珑叹了口气,摸了摸小海豚:“你们就好啦,永远不会饿肚子。” 白海豚发出一声娇嫩的鸣叫,速度缓缓放慢,驮着玲珑在海面上四处溜达,不时顽皮地潜入海水之下,玲珑也任由它玩闹,对于这些可爱纯真的小东西,她向来宽容大方得很。 43.第五片龙鳞(一) 第五片龙鳞(一) “哭!哭什么哭!就知道哭!” 伴随着压低的嫌恶之声的, 是掐在玲珑身上的成年女性手指。 卧槽!!!!贼鸡儿痛啊!!!!!!! “女儿,怎么就是个女儿呢?!”雍容华贵的女子死死盯着襁褓中的小小女婴,露出了仇恨的眼神,“就是因为你!本宫什么都没了!你怎么不去死!” 玲珑有一万句日你妈要讲,她是很少说脏话的, 可是这个女人!到底知不知道她还是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婴儿???这一把拧下来玲珑痛的都哭了!然而这个女人居然还骂她要她不要哭!不给我哭你倒是别掐我啊!你是变态吗! “娘娘!娘娘息怒!娘娘息怒啊!”一旁的嬷嬷扑过来拦住女子。“无论如何这也是陛下的公主,是咱们大周朝的皇女, 您怎么能——哎呀瞧这身上,婴儿肉嫩, 娘娘可不能再这样任性了!” “嬷嬷!”女子气得抹眼泪。“本宫辛辛苦苦怀胎十月将她生下, 十月不曾有恩宠, 身形走样,如今恶露不止还要坐月子,原以为能生下个皇子,可现在倒好, 一个没把儿的女儿,能有什么用?!” 嬷嬷也懂她的苦处, 如今四妃除了她之外尽皆有子,好不容易怀了孕,结果却生下个女儿,明明在那之前太医几次三番诊脉都说她怀的是男胎,怎么生出来就成女儿了呢?淑妃娘娘强撑着诞下麟儿, 吊着那口气不肯昏过去就想知道是男是女, 结果竟然是个女儿, 她当时就尖叫起来,说定然是有人害她换走了她的儿子,陛下恰好在屋外,听到之后立刻冷了脸色,转身就走竟到现在都不曾再踏进卫禧宫一步! “娘娘,怎么没有用?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陛下的女儿,难道陛下就不疼爱自己的女儿吗?您现在要做的不是生气,而是赶紧调养起自己的身子,恢复容颜青春,将陛下的心绑在自己身上才是硬道理啊!”嬷嬷苦口婆心的劝。她是看着淑妃长大的,后来淑妃入宫,她也跟在身边伺候,自然心疼。看着襁褓里的小公主,刘嬷嬷也叹了口气,怎么、怎么就是个女儿呢? 如今四妃地位相当,人人都觊觎着那皇后的宝座,淑妃娘娘若是能生个儿子出来,那岂不是离皇后的位子又近了一步?只可惜…… 玲珑终于得到了自由,她疼得忍不住想哭,其实她已经来了两天了,但这两天内,天天都要挨掐挨拧,再不然就是挨骂,这个淑妃一天到晚的看她不顺眼,完全没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反倒像是对仇人一般,恨玲珑的存在害得她没了宝贝皇子。 这生男生女不该是皇帝的问题吗?有本事找皇帝撒泼,到她这小婴儿面前耍什么威风啊? 就一时贪心吃了个灵魂,结果就要挨上这么一遭罪,玲珑悔恨极了,同时也记仇极了! 她乖巧的在摇篮里躺着,因为她这会儿要是再哭,保不准淑妃那个变态又要来掐她。昨儿这个女人竟然还瞒着刘嬷嬷用针扎她!简直有病! 再在淑妃身边生活,玲珑真怕直接被她弄死,这货想靠弄死她来博取皇帝怜爱从而晋升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儿,原主不就是活到十四岁就死了么! “嬷嬷说的是。这孩子……倒也有点用处。”淑妃慢慢平复了心情,“中午就不要让乳母喂她了,饿她几顿吧,隔间的炭盆也撤了,晚上看陛下翻了哪一宫的牌子,叫如翠去求皇上过来,就说小公主病重。” 她又慢慢将视线放到玲珑身上,这个连名字都还没起的孩子,对她而言,也只剩下这么一个作用了。 她要一个身体差的随时都可能会死的女儿。这也不能怪她,谁让这孩子是个女娃娃呢?若是个男娃,她一定会用尽心思去教导和抚养。 陛下不重欲,对自己的儿女却很是关怀,这是她的机会。就算没了这个女儿,她以后也一定会生出儿子来。 我操! 玲珑险些跳起来弄死这女人,虎毒不食子,人类真是她见过最无情最卑劣最残酷最不讲理的东西!一个才出生一个月左右的孩子,不让喂奶也就算了,这大冬天的炭盆也不让点??? 可惜她现在形势没人强,只能忍着。不得不说淑妃的方法是很有用的,到了晚上,玲珑就开始浑身发热,小小一只可怜巴巴地窝在襁褓中,比起刚出生的奶猫也好不到哪里去,似乎随时都会死去。淑妃却毫不在意,她恨死了这个本该是儿子的女儿,恨玲珑毁了她的富贵荣华,大好前程,又怎么可能有几分怜惜。 永文帝今日翻了贤妃的牌子,板凳都还没坐热,就听淑妃刚诞下的小公主垂危,他对待嫔妃没有什么偏好,对自己的女儿却很是看重,当下便起身匆匆走了,恨得贤妃牙痒痒的,连连诅咒不停。 又是淑妃那个贱人!生了个没用的女儿,月子都还没出就想着争宠! 永文帝到卫禧宫的时候,就看见淑妃袅袅娜娜地在廊下与他请安,他淡淡地瞟了一眼,“爱妃身子不适,回去歇着,朕去看看公主。” 皇帝在,淑妃对玲珑那叫一个温柔,可这一个月她都没抱过玲珑,哪里知道要如何抱孩子,姿势别扭,还不如永文帝利落。就这样永文帝也瞧得出问题来,他不耐烦地朝淑妃伸出手:“把公主给朕。” 玲珑被淑妃抱的难受死了!这女人坐月子也不忘熏香,皇帝来了就装什么慈母,真的是恶心死她了!早晚有一天她会报复的!不过眼前,她需要离开淑妃,再被这女人养下去,她怕自己早夭。 原主自幼体弱,可不都是这位淑妃娘娘的手笔,是个人都能被她磋磨死,更何况是打碎了她皇后梦的女儿。 永文帝从淑妃手里将公主接过来,小小软软的一团,那日她出生时淑妃的一番胡言乱语令永文帝上火,转身就走,之后也一直懊恼,直至现在才是第一次见这个小公主。 他年过三十,已经有了五个儿子三个女儿,每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都见过,无论生母是何等美貌,他们一出生也都红通通皱巴巴跟个小猴子似的,实在是称不上多么好看。 可这个小女儿却不一样。大概是出生了半个多月,长得也比寻常小孩好些。白白嫩嫩,娇软纯稚,也没有寻常新生儿会起的黄疸,一双眼睛乌溜溜的,黑葡萄般可爱。只看眉眼,竟是不像他也不像淑妃,好看的过分了。 人在面对美丽的事物时,总是会忍不住变得温柔,尤其这还是自己的女儿。永文帝被小婴儿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得软了心肠,连带着对其生母也不再那么厌恶了。他一手抱着玲珑,一手逗弄她小樱桃般微微嘟起的小嘴儿。 玲珑本来被包的好好的,她一个小婴儿自然也没什么力气,永文帝是皇帝,怎么也不会将她襁褓剥了去看她身上有没有伤。可是,她是普通的小婴儿吗? 就连身经百战的刘嬷嬷都惊呆了!小公主竟然从襁褓里挣脱出了两条白嫩嫩的小胳膊,去摸陛下的胡子!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小公主的手臂,那、那还有娘娘发火时拧的淤青跟冒血的针眼啊! 淑妃根本就不是让永文帝来看小公主的,而是要留下他,让后宫那些女人知道,她仍然最受帝王的宠爱。可自打进了这卫禧宫,陛下就直接去看小公主,她装作一副慈母心肠去抱小公主给他,可动作生疏却被陛下一眼看穿! 那凉凉的眼神让淑妃毛骨悚然。 陛下他……是没有人能糊弄得了的。所以她不时的找话说,请永文帝进内殿去用膳和说话,偏偏这没用的孩子竟然把手给伸出来了!淑妃怒瞪刘嬷嬷,叫她把孩子包紧点儿,她怎么办事的! 刘嬷嬷也冤枉得很,她确定自己包严实了呀,而且还重新点了炭盆,保证室温,还让乳母喂了奶,为了让小公主一直哭,乳母只敢喂她喝到半饱,小孩子懂什么,永文帝来之前,因为小公主没哭,淑妃娘娘还狠掐了她好几把呢! 然而这会儿,刘嬷嬷跟乳母就要来顶罪了,一个是不细心没照看好小公主,另一个是虐待小公主——那淤青跟针眼当然不是淑妃娘娘做的了,可这能糊弄过七岁登基十五岁就彻底掌权的永文帝吗? 他冷淡地看了淑妃一眼,轻柔地握住了小公主一只软软的胳膊,没什么力道,跟没骨头似的。皇家新生儿,不曾见过这样瘦小可怜的,淑妃什么德性他还不清楚,想要儿子想疯魔了,小公主让她来养,怕不是三天两头就要病危。“将这二人拉出去杖毙,朕的公主也敢苛待,怕是不要命了。” “陛下……陛下!”淑妃本想给刘嬷嬷求情,可永文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她就匍匐在地不敢说话了。随后刘嬷嬷跟乳母就被拉了出去,板子声此起彼伏,永文帝还让她亲自去看着,淑妃腿都软了!她平时来气也爱杖毙几个小宫女,可刘嬷嬷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啊!“陛下!求您饶了刘嬷嬷罢!她是臣妾的乳母,自幼看着臣妾长大,求陛下开恩啊!” 刘嬷嬷俨然已经被打的昏死过去。 永文帝没说饶,也没说不饶,淑妃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他竟看都不看她一眼,抱着怀中的小公主道:“回蟠龙殿。” 那是他的寝宫。 他将小公主带走了! 淑妃浑身冷汗,心想陛下对我果真尚有几分情谊,连忙叫人停手,乳母已经断了气,刘嬷嬷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了。淑妃抹了把眼泪,倒也有几分真心。 44.第五片龙鳞(二) 第五片龙鳞(二) 这可真是个柔软可人的小东西。 太医来看过后, 说是受了寒气,又腹中饥饿,怕是许久不曾吃饱才会如此瘦小,只要好生调养是不会有事的。这是专门为永文帝请平安脉的太医,自然不会像在淑妃宫中的那个睁眼说瞎话,说什么小公主生来体弱,并无他病, 又开了一大堆要喝的药——这么点大的孩子, 能不喝药, 自然是不喝药的好。 受了寒气?淑妃宫中烧了地龙温暖如春, 怎么会受寒气?将小公主包的如此严实, 在那个气温下要也是受热,怎么会受寒?还有腹中饥饿……永文帝自个儿也摸了摸小公主的肚子,软绵绵的, 浑然不似其他皇儿喝饱奶时的圆滚滚, 淑妃当真是糊涂了! 他冷声道:“传令到卫禧宫, 淑妃既然身子不适,还在月子中,就好好给朕闭门休息半年。” “是。”太监总管观英公公连忙应声,暗忖淑妃娘娘这可是触了陛下的龙鳞。后宫之中,哪个生女儿的不嫌运气差,可只有这淑妃娘娘会表现出来, 这女儿再比不上儿子, 那也是陛下的龙种, 真真正正的公主,身份高贵,金枝玉叶。这说的是休息,其实就是禁足。半年啊,足够这后宫的格局再换上一换了。 淑妃得知后,竟然哭死了过去。她完全不思己过,反而更加怨恨小公主这个女儿,觉着生下她果真是来克自己的,先是毁了自己皇后的希望,随后又害得自己失去圣宠禁足半年,这是她的女儿么?这是来讨债的! 刘嬷嬷总算是被救下来了,只是吊着口气,怕是要将养大半年,即便痊愈怕也是不能像从前那样伺候人了。往日有她这个乳母在,还有人劝淑妃两句,让她那目中无人的性子稍微收敛点儿,眼下刘嬷嬷养病,淑妃被禁足,在卫禧宫彻底放飞,诅咒小公主的话不知说了几轮,全传到永文帝耳朵里了! 这孩子还能给她养吗?怕是给了她,用不着几日就夭折了。但是纵观后宫其他嫔妃,也没有几个适合带孩子的,太后那儿倒是可以,但近些年太后潜心礼佛,深居简出的,皇帝又担心母亲把自己的女儿养成个清心寡欲的性子——这可是他大周朝的公主,不说飞扬跋扈,也个个应该健康茁壮。 得了,留下来,自个儿养段时间吧。 因此即便淑妃被命闭门休养,可陛下却将她生的女儿带在身边,这就证明淑妃圣宠未消,其他人该忌惮还是忌惮,没有几个敢苛待的。淑妃虽然说被禁足,可这待遇却没一点儿下降,亏她自个心里还琢磨着是陛下给自己的恩宠,哪里想到一切都来自于她那个恨不得去死的赔钱货女儿。 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其实永文帝原意是要惩罚她的。 玲珑作为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婴儿,唯一能做的就是靠她这天然的美貌来卖萌。她的容貌本就举世难寻,变作了小孩子,那份倾城艳色自然不会显现,可越发的显得玉雪可爱。怎么说呢,永文帝子女那么多,没一个说刚出生这么短就长得这么好的。尤其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又干净又纯稚,让永文帝那一颗前朝被老臣折磨吵架后宫看妃子花式争宠的疲惫又沧桑的心,一瞬间充满了父爱! 而且她还乖! 不哭不闹不吵不叫,只会眨着黑白分明的眼看人。虽然随侍的嬷嬷说小公主日子小,根本看不清也不认得人,可永文帝有一种迷之自信,他觉得这个女儿每次看自己的时候都让他心都化了!怎么可能会不认得他! 谁会不喜欢长得特别可爱又超级乖招人疼的小孩呢?长得丑的熊孩子才不讨人喜欢呢。 玲珑只需要眨着眼睛卖萌,就能够让所有伺候她的人尽心尽力了。永文帝把她放上龙床,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软嘟嘟的小脸蛋,又软又嫩,自古有抱孙不抱子的说法,所以永文帝确实关怀自己的儿女,但却不曾抱过他们,对待儿女更是表情严肃,一见面就问功课。他为帝多年,气势惊人,别说是小孩子,就是前朝那些一天到晚瞎逼逼的老臣,见他拉下脸来也大气不敢喘一下,所以永文帝这满腔的父爱根本没地儿使。 然而小玲珑不怕他! 废话嘛那不是,她怕过谁?皇帝说是什么真龙天子,在她眼里也不过是条自以为高贵的蚯蚓,人类拼了命要把自己比喻为龙,可她是真正的龙,会怕永文帝才会有鬼呢! 所以永文帝戳戳她的小脸蛋,她就啪嗒吐了个口水泡泡,分外乖巧软萌地看着他。永文帝被她可爱的模样萌到少女心——不是,慈父心泛滥,心想他人都说小婴儿未满百日不认人,可他偏偏不信这个邪! 干脆脱了龙袍,让观英叫乳母宫女并太监进来,然后观英也站进去,永文帝自个儿也进去,数人围着小公主成一圈儿,同时朝她伸出手。 玲珑又寂寞的吐了个泡泡,她卖萌全无压力,反正她长得好看,怎么都成。而且越长大她会越像自己,绝不会有淑妃的影子——她怕自己看了恶心。 怎么就……只吐泡泡不让人抱呢?而且吐泡泡也很可爱,为了验证小公主究竟认不认人,永文帝还特意将她的袄子脱了,让她穿着轻薄的小棉衣,横竖蟠龙殿烧着地龙,就是打赤膊也无妨。不过太医说还是要注意保暖,所以她这会儿身上才穿了小衣服。难道说是衣服太重,她没什么力气?不然为何那两只藕节般的嫩胳膊就软哒哒的垂在身侧,一动不动? 其实除了永文帝,其他人哪里敢抱小公主?天子的脸,你敢打吗? 不管别人敢不敢,反正他们是不敢。 在这万众瞩目之中,玲珑又啪嗒吐了个泡泡,活似一只灵动的小鱼。她在荒海嬉戏的时候也常常潜入水下吐泡泡玩,不过每次吐出来的都没有鲸鱼大,毕竟她的本体纤巧修长,一点都不笨重。 “乖孩子,快,到父皇这里来。” 玲珑懒洋洋地看了永文帝一眼,万般费力的抬起她软嫩可人叫人看着想咬一口的胳膊,朝……观英伸了过去。观英吓得差点儿尿裤子!他想躲,可又不敢躲,陛下看着呢! 很快的,那两只小胳膊就转了半圈儿,到了乳母身前。刚才喂过奶,乳母身上的味道是会让婴儿安心的,可、可乳母她也怕啊!听说小公主的上个乳母直接被杖毙了,那她要是打了陛下的脸,岂不是要诛九族?! 永文帝的一颗心在激动——期待——失望——恼火——愤恨——之中,终于变成了喜悦!因为那两只小胳膊,最终是对着他张开的! 太可人了! 被陛下用恼火愤恨的眼光盯了好几秒的观英同乳母一起松了口气——小命保住了。 永文帝怕再不去抱,过会儿小公主又转移对象,连忙将她从柔软的毯子上抱起。他蓄了一把美髯,玲珑瞧着好玩,就伸手去摸。永文帝心道怕是这胡子吸引了女儿,就点了点她的鼻尖:“是不是故意作弄父皇?” 他也就是随口一说,却见小公主在他怀中露出无齿的笑容。这笑的实在是太、太犯规了! 这么可爱,淑妃竟然还敢那样对她!瞧小公主在他身边不就很健康活泼?定是淑妃心狠,因着生了女儿便虐待,永文帝心中再度对淑妃生出不满,觉得自己还是罚轻了。但说到底淑妃产女有功,小公主又还小,若是处置太过,难免叫人看轻小公主。 他逗了逗她,握住她一只小的可怜的手,“你还没有名字,朕还没有给你取过名字。” 玲珑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取个可爱一点的。 永文帝想了半天,观英在一旁也忐忑了半天,他们家陛下的取名能力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小公主生的比任何一个皇子公主都可爱,可不能取些春花翠玉之类的名儿。 取名废永文帝想了半天,不知为何,在跟小公主对视时突然一笑:“那就暂定叫做龙儿吧,待到你稍长些,朕再赐你封号。”他感受着掌心微微的力道,轻笑,不知为何与这孩子格外投缘,真后悔没早些去看她。低头蹭了蹭小公主嫩呼呼的脸蛋,“朕会让你成为最高贵的公主。” 他亲自养在身边的,自然比谁都高贵。 淑妃那性子,偶尔为之算是情趣,可骄宠太过,未免叫人不喜。 玲珑觉得卖萌是非常有用的! 天家的情感向来珍贵,因为他们是天命所归,所以玲珑很喜欢靠近帝王将相,他们较之普通人更美味。而如果是皇帝,无论是爱情亦或是亲情,都足以让她大快朵颐。灵魂她可以自由吞噬,可爱不能。必须是对她的爱才能给被她吃下,否则她就是眼红也没有用,抢也抢不来。 这位可是她未来的大饭票,一定要好生养着,绝不能出一点纰漏。 于是她笑呵呵地再次咧开小嘴,赠送一个无齿的超萌笑容,永文帝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这才叫孩子呢,他那几个看着他比老鼠见了猫都要怕的,真该跟小公主学学! 把孩子交给他们各自的生母养,确实是精心许多,也都个个白白胖胖早慧聪明,然而正是因为早慧,在母亲的教育下,他们看到永文帝,都不仅仅是将他当作父亲,还将他当作必须去讨好的帝王。一个个说话小心翼翼,老气横秋,真是半点都不可爱,谁能知道永文帝其实很喜欢软萌的小孩子?当然这个弱点他是不会表现出来了。 堂堂天子,一国之君,威武尊贵,却喜欢奶里奶气的小娃娃,说出去平白的惹人笑话。 也因此得知淑妃对小公主不好,永文帝才会雷霆震怒。他想要小孩子没有,淑妃有还不珍惜,这不是在挖他的心?现在好了,淑妃禁足,太后静养,他亲自抚养小公主,一定要养出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来! 所以这大概也能称之为“奶爸成长之路”。 —————————————— 养孩子也没什么难的嘛! ——以上,来自养了玲珑三个月的永文帝的心声。 小公主不吵不闹不哭不叫,除了饿了渴了要拉了尿了会哭,其他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给她一个布老虎,她就能抱着一个人玩很久。晚上睡觉也乖巧,作息跟永文帝基本一样,所以哪怕带了个孩子在身边,永文帝也压根儿没觉得养孩子是件多难的事儿。 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做到了一个父亲能做的全部。除却喂奶不能亲自来之外,洗澡换尿片剪头发,他都亲力亲为,玲珑觉得这位父皇少女心很强,如果放到现代社会,大概是那种很喜欢玩养娃娃游戏类型的大直男。 不仅如此,为了让女儿能够随时随地得到最好的照料,永文帝亲自为玲珑挑选了十位老实本分干净温柔的美貌乳母,每人每日吃的食物不同,再加上太医开的方子,出的奶水味道各异,势要让他的女儿得到极致的享受! 玲珑:……爹的智障。 她满百天的时候,长得更好了,白白嫩嫩,胳膊胖出了肉圈圈,一看就健康活泼。养猪小能手永文帝十分满意,他抱着沉了很多的小公主,给她的小肉手腕套上一个金钏子,撸到臂膀处,这会儿春日正好,她穿的也少。负责照顾她的宫女同样具备不输永文帝的少女心,给玲珑的小帽子上缝了不同的兔耳朵猫耳朵熊耳朵,永文帝看了虽然没说什么,可照他闪闪发亮的眼睛来看,很明显是极其满意的——后来那个叫碧螺的宫女顺势晋升为一等宫女,并且成为了玲珑的贴身侍婢。 一步登天啊! 不过在人前,永文帝还保持着自己的威严,绝不让任何人轻易看出他喜欢小孩子的弱点,所以一旦出去,他是很少抱玲珑的。 百天的玲珑头发长的又黑又浓,专攻儿科的太医都感慨说从没见过长得这样好的孩子,还是陛下有能耐,将小公主养的这样好。永文帝嘴上没说什么,事后赏了那太医百两黄金——可不是他养得好么,一开始从卫禧宫抱来的时候瘦弱的跟个刚出生的猫崽子样,吃奶都没什么力气,眼看就要死了。 呸呸呸,说什么死,小公主自然要长命百岁的,日后给她寻个才貌双全的驸马,让她快活一辈子。 永文帝心情低落,小公主还不会说话走路,他已经在忧伤未来要将她嫁出去了。 能被帝王亲自带在身边抚养的,玲珑是头一份。这要是皇子,怕是要人心忐忑猜测陛下的意图,然而这是个皇女——那也就无所谓了。 毕竟一个小姑娘,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到了该嫁人的岁数还是要嫁人。所以即便皇帝亲自养孩子于理不合,也没人置喙。陛下嘛,有的时候想法就是跟常人不大一样的。 可直到了小公主一周岁,众大臣众后妃才知道陛下为何如此父爱泛滥! 日尼玛!这么可爱的小公主!给谁谁不养???? 也太可爱了吧! 玲珑已经满一岁了,此时穿着大红色的小裙子坐在桌子上,周围摆着各式各样的物件等着她去抓。永文帝是真的爱她,连玉玺都放上去了,要知道那可是只有皇子抓周的时候才会拿上来的,而且历来也没有让皇女抓周的说法,她可以说是历来头一份。 那又如何呢?谁让她这么可爱啊? 历经一年时光,永文帝早就彻底拜服在玲珑的胖腿之下,他本来就特别喜欢小孩子,其他儿女见了他大气不敢喘一下,岁数最小的玲珑又漂亮又乖巧,又陪伴了他整整一年,其他儿女如何能比。更何况不管是什么感情,离得远了都会淡去,更何况是天家。 后妃们教导皇子公主,大都是要懂事要用功要知礼要上进,若是皇子也还罢了,软软嫩嫩的小姑娘也成日一副老成的模样,你说说到底有哪里可爱?永文帝年幼时他的兄弟姐妹也是如此,也因此他更想要一个简简单单的可爱孩子。 得到了皇位,得到了天下,得到了盛世,自然也会开始渴望亲情。 爱情这种玩意儿永文帝是没有的,友情就更别提了,谁敢跟一国之君做朋友?他也不奢望太后能对自己这个儿子如何亲昵——毕竟自小教他稳重妥帖的也是她。可他想要一个普通的孩子,会哭会闹会撒娇,见了他甜甜的笑,还会伸手要他抱那种。 就像是现在,被放在桌子中间的小公主一脸呆萌,对周身的物件丝毫不感兴趣,而是朝着龙椅之上的永文帝张手,一边张手一边咿咿呀呀。她说话晚,永文帝也不让其他人教,自个儿亲自教,不过迄今没什么成效。他深深地怀疑这只小宝贝不是不会说也不是笨,而是懒,因为很多次他教他喊父皇,她都拿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他……应该不可能吧??? 对,肯定是他看错了。 小公主一岁了还不会喊人,甚至一句话都不会说,早就人尽皆知。半年前终于解除禁足的淑妃看着这个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的女儿,心里愈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这孩子不像陛下也不像她,出落的越发粉嫩可爱,当初肯定是有人狸猫换太子了!她又是气又是恨,这一年宫里又晋升了几个,个个年轻貌美,她因为生产,身子再不似之前那样美丽,就连解除禁足后,陛下也仅仅来卫禧宫一次,还没有幸她,扭头就去了如贵嫔那儿! 永文帝眼角余光看见淑妃的表情了,他心里微哂,这个女子,当真是不知所云。他知晓她迄今还在念叨着龙儿非她亲生——然不是她亲生,又有谁敢做狸猫换太子的事儿?且不说这其中操作有多复杂,就是他还有五个儿子,也不可能教她生了皇子就为后。 幸而龙儿随他,冰雪聪明,若是随了淑妃……永文帝心一突:“龙儿!” 他大步上前,接住了朝桌子边上爬的小公主。其实观英早在边上看着了,见陛下来才不敢伸手。 别看他是个没把儿的,他也喜欢粉嫩嫩软嘟嘟的小奶娃啊!而且小公主认人,平时除了陛下,也就肯让他还有几个亲近的抱呢! 他这个阉人这辈子是别指望留后了,可大逆不道的说一句,他心里,也把小公主当自己的女儿看。数月前他做事不利,惹了陛下恼恨,被罚了三十个板子,小公主恰好看见他被拖出去,又哭又闹的在陛下怀里挣扎,非要他抱,最后那顿板子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之后观英被陛下小心眼的记恨了许久——那可是第一次小公主在陛下怀里不让抱。 说是胖了些,其实也仍然是个奶娃娃。永文帝捧着他的掌上明珠,看着她歪着脑袋咯咯笑,小家伙牙齿长得挺快,小糯米牙十分可人。这回算是打破他不在人前抱孩子的形象了,无奈之下,他捏了下玲珑的鼻子,“叫你抓周,你往边儿上爬,是想吓死父皇不成?” 虽然知道陛下亲自教养小公主,可谁也不曾想,私下竟是这般的亲昵。高高在上的帝王看起来就像是普通人家的父亲,哪里有半分的稳重严肃。 他看小公主的时候,眼角眉梢都是暖意。这样的眼神,也只有在太后那儿曾见到过。 玲珑笑,去拽他的胡子,她的手没力气,可永文帝却做出了疼的龇牙咧嘴的表情,逗得她更开心了。等到他再把她放到桌子上,她就哒哒哒爬到了玉玺边上,双手抱——好重,抱不动,就拖、拽、拉,用头顶,顶到了永文帝身前,然后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 这孩子……怕不是要成精啊! 以上,来自本次宝华公主抓周时的围观群众。 45.第五片龙鳞(三) 第五片龙鳞(三) 相比起大臣宫妃们的神态各异, 永文帝的心情就是单纯的感动了。他怜爱地看着小小一只还努力朝他这里顶玉玺的乖宝贝,实在是没忍住,弯腰将她抱了起来,一手托住她的两只小嫩脚,让她在自己的龙爪上踩来踩去。玲珑啊啊地指着玉玺,意思是要永文帝拿起来,他将玉玺和女儿一同抱在怀中, 只觉得这一生是没有任何遗憾了。 到底是没白在她心上费心思用感情啊, 到哪儿去寻这样乖的孩子呢? 可玲珑想的是:嘿嘿, 这个未来也是我的。 不过她面上当然不会表现出来, 仍然一副乖巧可人的模样。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出来说了句吉祥话, 说公主仰慕天颜,实在是上苍的眷顾,黎民百姓的福分, 于是永文帝顺势命观英宣旨, 昭告天下他的小公主封号定为“宝华”。 足见他对这个女儿的珍爱。 生了公主的几个妃子都要悔恨死了!早知道陛下这样喜欢女儿, 她们也早教女儿去讨好几分啊!唯一想法不同的是淑妃,她坚定地认为小公主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又见陛下这样疼爱,竟然生出“陛下定然是将哪个狐媚子生的女儿带进来跟她的儿子调换了,否则皇宫内院,谁还有本事这样做?”只是不知道那个勾引陛下的狐媚子是谁, 想来是不方便入宫的。 永文帝要是知道淑妃脑子里在想什么, 怕不是要赏她一顿板子——他这人并不重欲, 对美色也并无执着,怎么可能去做偷人|妻或是逆人伦的事!淑妃脑子跳脱也不是一日两日,若非还有那么张美貌的脸,永文帝真是连看她一眼都懒。 玲珑乖乖坐在永文帝大腿上,他还细心地垫了个软垫,让她坐的舒适极了。听大臣宫妃们说贺喜话的同时,永文帝还捏着玲珑的小脚丫,小孩子浑身上下都是软绵绵肉嘟嘟,真跟个小仙女一样,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灵动又可爱,任谁见了都要喜欢的不行——淑妃可能是唯一的例外。 大人好像都特别喜欢玩自己的小孩,啃她脸蛋捏她脚丫吃她手戳她肚皮之类的,有时候玲珑睡得正香都能被戳肚皮戳醒,她可不惯着永文帝,张嘴就哭,哭的他手足无措的来哄,下回见她睡的憨态可掬,又忍不住那欠的不行的手。 要不是他实在是个好父亲,又是坐拥天下的皇帝,玲珑是一定要教训他的。 周岁宴圆满结束,永文帝心中高兴,一路抱着玲珑走回蟠龙殿,看得在座妃子们咬着手帕愤恨不已。不过很快这愤恨就被一名刚入宫不久的美人给替代了,因为陛下竟然传召她去蟠龙殿侍寝! 永文帝从不在后妃宫中过夜,自己龙床上也不留人,帝王疑心重,卧榻之边哪容得别人安睡,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前朝皇帝在妃子寝宫被宫女活活勒死,更是敲响了其后皇帝们的警钟。所以除了皇后,没人有那个福气跟永文帝共眠,然而皇后已经故去多年,永文帝一直没有再立后,后宫四妃表面上不声不响,背地里争的你死我活。其实她们都不知道,永文帝再不会立后了。 他对发妻敬爱有加,虽然没什么男女情爱,可有深厚的情分,断然不会让人顶了她的位子。 不过这不贪归不贪,身为帝王总不能压抑自己的欲望吧。帝王房中事都有专人进行记录,皇帝一晚上做了几次,观英都得候着,永文帝稍一放纵他还得提醒,免得陛下伤了身子,本朝将帝王跟后妃分的极清,就是为了杜绝前朝后宫干政的反面例子。 美人躺在永文帝身下任由帝王驰骋,身子瘫软,还没琢磨出味儿来,就见帝王面色一凛,竟起身走了!这下可吓坏了美人!她前几次承宠都是在自己的殿内,陛下爽完就走拔x无情,是以她也不觉得可怕。眼下陛下突然抽身,定然是她伺候的不好,会、会不会砍头?好不容易升的位份,会不会被贬成庶人? 她吓得不敢穿衣服,连忙下床跪在龙榻边上,一会儿观英就带着人进来了,先是给她着衣,然后手脚麻利的换了床褥,开窗通气点熏香。美人站在边上一动不敢动,却见帝王高大的身影进来,连忙又跪了下去:“陛下——” 一句陛下叫的百转千回,永文帝却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还在此处?” 美人一愣,大逆不道的抬头,才看见永文帝手中捧着个娇软可爱的娃娃。她位份不算高,还没有资格参加宫宴,小孩子身体弱永文帝也很少让玲珑出宫门,但只看陛下这如珠如宝的姿态,也知道这肯定就是那位深得陛下欢心,还被陛下带在身边抚养的宝华公主了。 小公主……真可爱啊。美人盯着玲珑瞧,玲珑也好奇地看着她——嘿,长得真好看,想摸摸。 她对漂亮的人完全没有敌意,不分男女,除却主动找事的之外,玲珑是不介意多看美人的。永文帝看着她那副小色鬼的样子,好气又好笑,捏她的嫩脸蛋:“看什么呢,那可是父皇的女人。” 呵,你的女人,等你死了我就能把她变成我的女人。 玲珑露齿一笑,永文帝把她放到干净的龙床上,方才他尚未尽兴,可恍惚中似是听到女儿哭声,小家伙乖得很,甚少哭,一旦哭定然是哪里不舒服,所以才不顾美人儿下床去偏殿看看。哪里知道是自个儿听错了。 可是这帝王的面子还是要的,看着乳母跟宫女懵逼的样子,永文帝不肯承认自己耳朵出问题,而是威严地表达了想念小公主的情感,然后把她抱走。 他看着美人,难得有了几分怜惜:“你先回吧,朕改日再去瞧你。” 满心忐忑的美人连忙跪下谢恩,暗自舒了口气,她怕得很,就忧愁自个儿是不是哪儿没伺候好,眼下陛下这样说了,想来是没什么问题,那也就成了。 这后宫如履薄冰,可不能惹怒陛下呢。 想到这里,她又忍不住瞧了小公主一眼,如今宫中五个皇子俱以成人,她就是肚皮争气再生个皇子出来,怕是也成不了什么气候,倒不如生个像小公主这样的女儿,讨陛下欢心。 玲珑在龙床上躺倒打了个滚,这床真的是又大又舒服,下头是暖玉,冬暖夏凉,哪一样物件都是绝顶的好品质,这就是有钱有势跟平民百姓的区别啊,所以她特别不喜欢那种平平常常的生活——不能享受让人伺候的感觉多痛苦啊。 她滚来滚去的样子十分可爱,永文帝疼的不行,弯腰用胡子逗她,玲珑毫不气地伸手去抓,却被他躲开,然后就引诱她:“来,乖龙儿,叫父皇,父皇的胡子就给你玩。” 玲珑的反应是翻过身去拿小屁股对着他。永文帝失笑,强硬地把女儿翻过来,看着她水润的大眼——他刚才以为她哭了,结果过去一看,小没良心的被碧螺抱在怀里一个劲儿的咯咯笑,笑的那叫一个可爱乖萌。“叫父皇,来,跟父皇说,父——皇——” 为了让小公主学会说话,他还可以夸张了口型,玲珑冷漠脸,不理他。 这时候观英在边儿上忍着笑道:“陛下,公主还小呢,陛下勿急。” “朕怎么能不急!”对着观英永文帝可没什么好脸色。“其他几个皇子公主,哪个不是一岁的时候都会说吉祥话了,就她,到现在还闷着个小嘴不吭声,朕看她是存心逗朕玩儿!” 观英差点笑出声,他清清嗓子,“陛下不如试着教公主叫叫别的,奴婢觉得公主冰雪聪明,要不怎么能知道顶玉玺给您呢?” 这倒是。永文帝自个儿能说自个儿女儿呆呼呼,可别人要说他就要翻脸了。他觉得观英的话很有道理,就脱了靴袜上床,正襟危坐,把玲珑放到自己对面,也摆出个坐的姿势,低头教她:“来,叫阿耶,阿——耶——” 这是民间对父亲的叫法,十分亲昵,大多是未成家的儿女才会这样叫,成家后就要叫父亲了。 玲珑露出超可爱的笑容,就是不叫。永文帝跟她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泄了气,又不舍得责罚她,只好去捏她软乎乎的小脸蛋,“你这小魔星,仗着父皇疼你是不是?”这要是换做其他儿女,哪个敢? 观英在一旁笑道:“小公主聪明着呢,陛下莫恼,瞧小公主这伶俐劲儿,可不是跟陛下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永文帝还真点头赞同了,顺便叹了口气:“幸而是朕将她带在身边,若是交给淑妃那个眼皮子浅的,指不定将朕的龙儿养的小家子气十足。”幸好幸好,女儿不像娘。 若是皇后还在,定然也会喜欢的。 先皇后身子骨弱,仅有一子,刚生下便是个死胎,后来便坏了身子,她缠绵病榻那些年,永文帝屡屡去陪她,却不曾再碰过她。可惜,再怎样小心翼翼,也留不住那注定要香消玉殒的命。 想起一直想要个孩子的发妻,永文帝又是轻轻一叹,无限伤感。都说少时夫妻老来伴,这偌大的后宫他也仅有一个发妻,若是她还活着,将龙儿交由她抚养该多好啊,她一直一直想要个孩子啊。想到这里,他吩咐观英:“给朕拟旨,将宝华公主记到已亡故的孝仁皇后名下。”淑妃那样的,真不配教养这样的女儿。 观英一惊,那可占了嫡出的名义,真真儿成了最高贵的公主了。他心里也高兴,连忙躬身应了一声诺。 旨意一颁发,后宫人人皆惊,有公主的妃子恨的咬牙切齿,有皇子的更是眼红——这尼玛,宝华公主要是个皇子,还有她们的份儿吗?幸好、幸好是个公主,幸好啊! 事后旁人怎么想,永文帝不在意,他这辈子生命中只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太后,一个是先皇后,如今又多了个小公主,算是三个了。 低下头,蹭了蹭小公主嫩嘟嘟的脸蛋,喃喃道:“若是你母后还活着,那该多好。” 他心情烦乱时有人倾诉,头疼发热时有人陪伴,老了也能同她一起看龙儿出嫁。只可惜缘分太短,到底是令人唏嘘。 玲珑眨巴着大眼看着他,永文帝笑自己突然多愁善感,正准备给小女儿洗洗爪子脸蛋哄她睡觉,突然听她断断续续的叫了一句:“阿……阿……耶……” !!! 连带着观英都惊呆了!反应过来立刻下跪:“恭贺陛下,恭贺陛下!小公主会叫人了!” 永文帝的感伤、忧郁、难过、失落——全他妈的不见了!他眼巴巴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奶娃娃,惊喜又颤抖着要求:“龙儿,你方才可是叫了父——叫了阿耶?” 玲珑眨眨眼,这回总算纡尊降贵、勉为其难的叫的流利些:“阿耶!” 叫完朝着永文帝伸出嫩胳膊,扑到他怀里。 怎么说呢,永文帝从没有过这种满足感,大概是因为他从来没带过孩子的原因,小公主这一叫,他险些老泪纵横,“观英!观英!你这老家伙!听到没有!龙儿叫朕了!龙儿会叫阿耶了!” 观英公公……没了下面那玩意儿,感情充沛的已经哭了。“奴婢听到了,奴婢听到了!小公主果真冰雪聪明!陛下福气!陛下福气啊!” 玲珑:……神经病吧这俩人。 她叫完两声就趴在永文帝肩头玩他的胡子,任由永文帝再怎么哄也不肯再开金口了——开什么玩笑,叫多了就不值钱了。 第二日永文帝欣喜若狂地带着小公主朝太后的永宁宫去,对着太后炫耀了一通。太后也喜欢这只软糯可人的奶团子,抱在膝上,已经生出皱纹的手暖洋洋的,摸的玲珑舒服极了。没等永文帝嘚瑟完自己的养育成果,就听见小公主对着太后脆生生叫了一声阿嬷! ……要不是这是自己的老娘,永文帝可能会砍了她。 太后喜不自胜,抱着小公主亲了又亲,顺道给永文帝一个得意的眼神,这一年她也带过小公主一段时日,礼佛归礼佛,但小孙女如此可爱,佛祖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她呢? 永文帝僵硬当场,看着太后逗一句小公主叫一句,跟个刚出生的画眉鸟似的,脆生生奶呼呼,回想一下昨天晚上那吝啬之极的两声阿耶——这小混蛋! 玲珑被太后顺毛顺的无比舒畅,她伸展了下四肢,整个都努力抻开。碧螺给她扎了可爱的双鬟,刘海剪的齐齐的,显得一双眼睛格外的清澈分明,小斗篷上还有两只粉白的兔子耳朵,着实是萌极了。太后越看越欢喜,就跟永文帝商量:“今儿就让龙儿留在永宁宫,陛下也好轻快些。” 永文帝想都没想就拒绝:“龙儿乖得很,不打扰朕。” “哀家上年纪了,想身边留个小火炉都不成?”太后扬起眉,明里暗里的指责永文帝不孝。“陛下这阵多辛苦啊,龙儿叫哀家来带,等陛下那轻快了,再来把她抱走。” 永文帝半点不信他老娘的话,当母子都当了四十年,他还不知道太后想什么?一开始让她养孩子她不想养,看着孩子可爱又想跟他抢,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哦。“朕不累,倒是母后上了年纪就该好好歇着,龙儿要起夜,母后睡眠浅,留她在身边未免惊扰。” 玲珑抱着太后给的一颗布球玩,装作听不懂的样子,反正对她来说跟谁都一样。短不着吃也短不着穿,她操这心干嘛呀。 最后这两大巨头决定让小公主自己选。 玲珑被放在床上,床头床尾分别站着永文帝跟太后,两人一个拿着布娃娃一个拿着布老虎,都是她喜欢的玩偶,对着她连连招手,意图动摇她坚定不移的意志。 “来来来,到阿耶这里来,看这个布娃娃龙儿喜不喜欢?” “阿嬷这儿有布老虎,龙儿不是最喜欢抱着它了吗?快过来快过来~” 玲珑淡定地左看看右看看,本来坐在床上的,这会儿一个仰倒抱着布球用小脚去蹬,我的天哪,玉雪可爱的小团子做这种动作简直萌炸了好吗?永文帝跟太后血槽瞬间被清空,太后说:“陛下还有好几个儿女,何必跟哀家这把老骨头抢?” “朕的儿女也是母后的孙子孙女,要不这样,母后说想养哪个,朕立刻派人送来永宁宫。” 空气中火药味有点重,观英跟伺候太后的容姑姑两个是想笑又不敢笑,似是这样的场面,这一年他们这些奴婢都已经瞧见好几次了。 布球蹬了会儿就累了,玲珑撒开手,最终朝永文帝的方向爬过去。她现在手脚软,还不能走,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到哪儿都有人抱着,她懒得走,基本上不动,偶尔动一下能用爬的也不走。 永文帝大喜,谁知道小公主拿走了布娃娃,就拖着布娃娃朝太后那儿爬。 太后大喜,谁知道小公主拿走了布老虎,拖着布娃娃跟布老虎回到床榻中央,一手一个,左拥右抱,好不快活。 合着是谁也没选啊! “这性子……”太后瞠目结舌,叹气。“真跟陛下小时候一模一样。” 永文帝否认:“怎么可能,先帝素来夸朕自幼稳重。” 太后睨了他一眼,自己生的儿子,她心里当然有数。不过太后不肯死心,又去哄玲珑:“龙儿,到阿嬷这儿来好不好?晚上阿嬷陪龙儿睡,给龙儿做香香软软的蛋羹吃。” 小公主虽然不怎么说话,但那股子机灵劲儿实在是掩饰不住,他们说什么她似乎都能听懂,对于吃奶吃了一年的玲珑,蛋羹的诱惑是巨大的。但是她爬起来刚朝太后那边前进了两步就停了下来,扭头去看永文帝。 没良心的小混蛋还认得他这个阿耶呢! 永文帝朝她伸出双手:“阿耶给吃牛乳糕,外加一碗蛋羹!” 玲珑现实地转身火速朝他这儿爬,深怕太后再加筹码的永文帝两手一捞,把软绵绵的小公主抱起来,对太后微微一笑,十分歉意:“还是朕略胜一筹。” 太后哼了一声,孩子气地转过身。玲珑见了又拽永文帝的胡子,等永文帝会意抱她走到太后身边,她在他怀里伸出大半个身子,抱住太后的头大大亲了一口,甜甜地叫道:“阿嬷,好。” 太后本来就是逗她,哪里会真的生气,被这糖|衣|炮|弹一攻击,瞬间笑出花来:“哎,哀家的宝贝孙孙!” 她捏着玲珑软乎乎的小手,真小真嫩,好像稍一用力就会化掉一样,喜欢的不行。 仔细想想,她身边也是几十年没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了。 永文帝好不容易得了小公主青睐,哪里还敢在永宁宫多待,赶紧跟太后道了一声,转身就打道回宫了。太后叹了口气:“人老了,就想含饴弄孙了。” 容姑姑笑道:“太后娘娘可不老呢。” 太后摆摆手:“咱俩做了一辈子伴儿了,你也甭想诓哀家,哀家就是老了,也不知还剩几年好活了。” 其实她也就五十出头,保养得宜,虽然有些皱纹,放到现代至少还能活个几十年呢。不过古代人平均寿命短,这一点倒是真的。 出了永宁宫,永文帝单手抱玲珑,另一手去捏她的小鼻尖:“亏你还有几分良心,阿耶没白疼你。”要是最后她还是选太后,永文帝能气得几天吃不下饭。 玲珑的回应是歪头甜笑,这是她的招牌卖萌动作,永文帝非常吃这一套。“阿耶,好。” “阿耶哪里好?”他闲闲地问,托住她穿了粉绸缎小鞋的脚掌,让她在自己手心踩来踩去。 玲珑只是甜笑,意思是我听不懂呢。 永文帝正准备再刮她鼻子一下,怀里的小公主却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咿咿呀呀起来。他心下一动,抬眼望去,顿时冷了脸色。 46.第五片龙鳞(四) 第五片龙鳞(四) 皇宫里的妃子是不敢跟皇帝来场浪漫的“偶遇”的, 毕竟窥伺帝踪可是要杀头的大事。帝王愿意宠着你,你来偶遇, 那是情趣,可帝王一旦对你有不满,你再来偶遇,那纯属茅房里打灯笼——找死了。 因着小公主的缘故,永文帝对淑妃虽然说不再喜爱, 却也颇为抬举,毕竟她是小公主的生母, 可这生母对小公主究竟有多少情分, 永文帝其实一清二楚。 淑妃生的是貌若幽兰,十分清雅,远远看不出她这个人自私自利贪慕虚荣,外表看起来她简直就跟天仙下凡一样清贵高洁,就是这样一副姑射仙子的模样哄了永文帝。她在永文帝面前也惯会隐藏, 要不是生产时满打满算的儿子变成了女儿,导致刚艰难生产完的淑妃情绪上一时接受不了脱口而出了不该说的话,也许到这会儿她还恩宠不衰。 刘嬷嬷养了快一年的伤, 总算是大好了, 只是身子骨大不如前,再不能像是过去那样时时刻刻伺候着淑妃, 只能尽可能的提点她几句。今日淑妃前来, 就是刘嬷嬷出的主意。自打淑妃说了那般话, 永文帝心中对她不喜, 他待她又没有多少男女之爱,有的那么点情分也被她挥霍空了。淑妃最大的问题就是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她再如何,也不过是这泱泱后妃中的一员,对帝王来讲,实在是没有什么特别。 玲珑用小脚在永文帝手掌心踩呀踩,因为她还不会走路,所以鞋子都是软哒哒的,小肉脚握在手上着实好玩,肉乎乎软绵绵,永文帝冷眼看着一身白衣飘然走近的仙子,手上没忍住一直在捏玲珑的小脚丫。 太后抱着玲珑的时候也喜欢捏她,逮哪儿捏哪儿,玲珑一直觉得,要是换个孩子让他们养,早被捏的长残了,小孩子骨头嫩,天天捏鼻子,万一塌了可怎么办? 淑妃听从了刘嬷嬷的建议,准备来展现一下自己的慈母心肠。小公主虽然不是她想要的儿子,可架不住陛下喜欢,陛下喜欢了,如果她能把小公主带回卫禧宫养育,陛下岂不是就会经常来看她? 眼下淑妃完全忘记了刘嬷嬷的叮嘱,刘嬷嬷叫她要第一时间跪下认错求陛下谅解,表达自己已经知错的决心和对小公主的思念,恳请陛下怜惜。然而淑妃一眼看见永文帝,又看见他抱着的玲珑,只记得玲珑毁了自己的富贵,却忘了自己曾经是如何用针扎、用手掐、拧这个孩子的。 永文帝也喜欢掐掐玲珑的脸,可他的掐是带着慈爱与温柔的,不会用力,当初淑妃可没有这样温柔,她恨不得直接把这个不值钱的女儿给掐死。 她怎么会以为陛下如今的和颜悦色,就是已经忘了当初她对小公主做的事? “陛下。”袅袅娜娜的行礼,嘴上说是关切小公主,可眼神却牢牢盯着永文帝。 永文帝今年已经是快要满四十岁,但因为保养得宜,再加上平日锻炼,身材不走形,容貌也俊朗出众。他又是真龙天子,便是七分的相貌也能被美化成十分。淑妃年纪却还轻,二十六岁,入宫十年方怀了这一胎,可想而知她有多看重,就连太医也再三保证说是皇子,结果生出的却是个公主,也难怪她接受不了。 听完淑妃一番话,玲珑总结了一下这位便宜母亲的意思:想念她这个女儿,希望能将她带回身边抚养,一定不辜负陛下的期待与喜爱,求陛下给予这个机会。 开什么玩笑,会去让针扎吗? 永文帝也觉得淑妃是异想天开,他正要说话,就见小公主呜咽一声,小脚丫在他掌心踩着,小脸蛋一转埋进他颈窝,拿屁股对着淑妃,很明显是在拒绝对方伸出的双手。永文帝心中又怜又爱,拍了拍女儿的背,淡淡地说:“朕已将龙儿记到了先皇后名下,日后她便是皇后所出的嫡公主,与你再无干系。” 淑妃美目含泪:“陛下,血浓于水,臣妾当真是知道错了。这一年来,臣妾每日每夜都被噩梦缠身,想着龙儿念着龙儿,还求陛下开恩吧!” 说着,竟然跪了下来。 永文帝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她这是什么意思,跪着是想要挟他? 观英在边儿上看着都着急,这淑妃娘娘脑子怕不是有毛病吧,陛下都说的这样清楚,她非要把小公主带回去是想做什么?说是突然良心发现母爱泛滥,连他这个阉人都不信。眼看着陛下要恼了,这位还是不察觉,这样不会察言观色,怨不得生的一副天仙姿容,也仍旧不讨陛下欢心。 玲珑搂着永文帝的脖子,在他耳边奶声奶气地说:“阿耶,打!” 小家伙真是霸道极了,直接指着淑妃喊打,能不打么,她可记仇得很,也就是现在她还行动不便,每天都在卖萌,等她长大些,可是要连本带利讨回来的! 永文帝被她的声音萌的肝儿一颤,单手往上撸了撸玲珑的小脑袋,对淑妃道:“窥伺帝踪,你可知是什么罪过?”他朝太后这边来,又没跟后宫说,淑妃是怎么知道的? 其实除了淑妃,哪个有点位份的妃子都培养了几个专属自己的心腹,机灵的就用来打听帝王的行踪,好来一场若有似无的浪漫偶遇。先帝还在世的时候,因着性子比较风流,倒是颇为享受妃子们的百般讨好。什么散步的时候遇到亭台跳舞的呀,逛御花园的时候遇到扑蝶的呀,宫宴后有在自己面前醉倒的呀——先帝喜欢这个调调,可永文帝不喜欢。 他非但不喜欢,还严禁后宫嫔妃争风吃醋勾心斗角,他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是绝不会容情的。永文帝要去什么地方,会先使人探路,保证路上不会遇到后妃。 所以淑妃是怎么知道他朝太后这儿来的? “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永文帝说。 淑妃有点慌张,陛下从前对她还是温柔以待的,说话虽然称不上柔情蜜意,却也十分平和,缘何这一年过去,就冷淡成了这样?她如今虽然不复生产前美貌,可也是出众的美人,陛下为何连到卫禧宫看她一眼都不肯呢? 难道真的就是为了这个丫头? 没等她这榆木疙瘩般的脑袋想明白,就听见永文帝轻飘飘地说:“既然如此,看着是心还不够静,回去闭门好好反省三个月。” 三个月?! 什么反省,就是禁足! 淑妃还想求情呢,观英就拦在她面前了,皮笑肉不笑的:“求娘娘莫要为难奴婢们,陛下的决定,谁也不能更改。娘娘还是快些回去歇着吧。” 淑妃再自负也知道谁能惹谁不能惹,这位观英公公可是个出了名的笑面虎,谁也不曾见他恼过怒过大声说话过,偏偏手段厉害,落到他手里的人,那是宁可自杀而死,也不想再活着了。最重要的是,陛下非常信任他,所以得罪观英是非常不明智的。 这一点淑妃也知道,所以她只好咬牙起身,直到这一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句话说错了,又是在什么时候触怒的陛下,让他不顾昔日宠爱,直接又将自己禁足了三个月。 观英看着淑妃一脸茫然都想叹气,没救了,这是彻底没救了。幸而小公主不是给淑妃教养,否则—— 永文帝抱着女儿走,却发现小家伙懒得理他,他逗了好久都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不说话也懒得动,看着似乎还有种泫然欲泣的感觉在。 这,他是哪儿做的不对? “龙儿,为何用这种眼神看阿耶?阿耶哪里叫你不开心了?” 玲珑让他抱,但其实很想挣扎,她气呼呼地拿小手揪永文帝的胡子:“阿耶,坏!” 永文帝差点心碎:“阿耶哪里坏了?你方才还说阿耶好呢!”永文帝觉得自己很委屈。 “打打打!”玲珑眼圈儿一红,“坏!” 永文帝这才明白,小家伙是气他没有“打”淑妃,而是直接抱着她走了。想明白这一点,他顿时轻笑起来:“龙儿不喜欢她?” 玲珑又是一声“坏!” 永文帝眼看她要不给抱了,赶紧好声好气哄了许久,才让她鼓着的腮帮子放下,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过来亲了他一下,摸摸玲珑的头:“那是龙儿的生母,饶是龙儿不喜欢她,又被记在你母后名下,阿耶也不能因为你一句话就去打她,龙儿的名声还要不要了?”他的小公主是最好的,谁也不能说她一句不是。 淑妃犯错,有的是办法治她,这个交给观英就成,保管能有一百种方法让淑妃有苦难言。 玲珑想说自己一点都不在乎什么名声,困扰世人的东西从来困扰不到她。可永文帝神情认真,是真心为她着想,她又不想表现的太直接,以免伤了他的心。 心被伤到的话,口感会变差的。 47.第五片龙鳞(五) 第五片龙鳞(五) 淑妃发觉自己的日子突然不好过起来, 如今虽然说要初春了,可春寒料峭,她又惯是个怕冷的,所以屋子里仍然烧着地龙,炭也用的是上好的银丝炭。这炭烧起来没有一丝异味, 更不会有烟, 内务府拨给各宫的惯例都一样,可淑妃每每都会多要一些。 但这几日银丝炭烧完了, 她再叫宫女去要,送来的却是普通的炭!烧起来烟雾缭绕不说,还有一股闻起来叫人窒息的怪味儿!淑妃哪里受过这个委屈, 头先她被禁足的那一年, 也过得好好的, 当下就要去找人理论,却被刘嬷嬷拦住了。 刘嬷嬷叹口气:“娘娘糊涂啊,您还瞧不出,这若是没有陛下的默许, 他们敢这样待您吗?” 淑妃气得眼泪都掉出来:“当年本宫盛宠之时, 他们一个个如同见了蜜糖的苍蝇般靠过来要为本宫效犬马之劳, 如今本宫不过是被陛下禁足, 便统统变了个脸色,待到本宫自由, 绝不放过他们!” “娘娘!”刘嬷嬷一用力说话身子骨就疼, 这是那顿杖责留下的后遗症, 她毕竟年纪大了,底子又不好,将养一年也没什么好转,不过是撑着一口气放心不下淑妃。“您怎么还是这样孩子气呢?奴婢让您去跟陛下认错,好好对待宝华公主,您可照做了?” 她可没叫淑妃去要公主回来养,因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陛下对宝华公主多么喜爱和看重,更别提宝华公主如今是记在孝仁皇后名下,按理说是跟淑妃没有任何关系了。没有一个女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帝王的宠爱,日后没有机会再生个皇子出来! 可刘嬷嬷哪里知道,淑妃见了陛下的面,张嘴就想把女儿要回来养——因为她觉得这样更能打动陛下,让陛下感受到她一腔拳拳母爱。 若是刘嬷嬷知道,怕是又要一口老血。 炭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卫禧宫是要啥啥没有,找谁谁推脱,堂堂淑妃娘娘,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偏偏还无处诉说——她连卫禧宫的门都走不出去! 其实她的日子比起普通人已经算得上是享受了,只是对淑妃而言这是不够的。她性好奢靡贪图享受,这点倒是跟玲珑有点儿像。 观英公公听着小太监的回禀,心想,就是换了个炭你就嚷嚷着冷,活不成了,那小公主刚出生没几个月你给断了炭盆穿的那么少又是什么意思?小公主金枝玉叶福大命大能撑下来,你个贫贱出身的妃子怎么就撑不住? 大周朝为了防止外戚兴起,后宫采选大多针对民间女子,也就是先皇后是永文帝太傅之女,其他的出身最高不过四品官。这淑妃娘娘是个私塾先生的女儿,因为自幼生的貌美,刚及笈便遇上大选,入宫后凭借这天仙般的样貌赢得了永文帝的喜爱,只不过她是个绣花枕头,为人又颇为贪婪,永文帝宠爱了几年,也就食之无味了。 刘嬷嬷倒是个聪明的,据说曾是大户人家的奶娘,后来因为犯错被发卖,恰好叫淑妃的父亲买回去照料妻儿。淑妃是她看着长大的,因此很是关怀。也幸好有她出谋划策,淑妃才能得到那几年的宠爱成功晋升为四妃之一,否则怕不是没几天就让陛下看出了真面目厌弃了。 永文帝是真被蒙蔽了吗? 怎么可能。 他是比较喜欢草包美人,肚子里没什么墨水,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淑妃恰好就是这样。再加上她的容貌实在是他的菜,这才愿意给予恩宠,只可惜淑妃生产时说的大逆不道的话让永文帝十分震怒,这才让他反省自己给的是不是太多,让她开始贪心了。 所以即便是淑妃再度解除禁足重获自由,也仍然没有复宠。宫里每隔两年就要进新人,这比她美貌的比她有气质的比她有才华的比比皆是,她真的算不得个中翘楚。 近两年来永文帝比较宠爱一个来自江南水乡的妃子,生的是柔柔弱弱袅娜可人,一双眼睛似泪非泪带着雾气,刚入宫两年就被封为嫔,永文帝还赐了个“惜”字,这惜嫔倒也争气,早早肚子就传出了消息,倒是让永文帝高兴起来,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自己儿女多的,尤其是帝王。 玲珑已经三岁了,会走会说话,但还是由永文帝带着,这两年宫里又有几个弟弟妹妹出生,然而对玲珑而言完全威胁不到她的地位。又不是随随便便哪个就能有这运气让永文帝亲自抚养的,不过这位惜嫔倒是有几分意思,她对着永文帝跟玲珑的时候总是毕恭毕敬,永文帝自己疼玲珑,也喜欢别人疼玲珑,对玲珑好的妃子总是能得到他几句赞赏,一时间,玲珑竟成了这后宫风头无两的人物。 玲珑三岁生辰当天,惜嫔就发动了。永文帝对于妃子产子已经习惯,叮嘱了两句,就继续与臣子后妃们说话,由此也让人瞧得出来,陛下对惜嫔其实也不过如此,否则为何连去看一眼都不呢? 其实宫中接生嬷嬷经验丰富,又有太医在,无论惜嫔生子或是生女,对永文帝而言,也就是多了个孩子。他的皇子们大多出宫开府,公主也嫁了几个,几个小的又太小,更何况今晚还是他龙儿的生辰,惜嫔产子,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 等到观英来报说惜嫔娘娘顺利产下皇女,母女均安的时候,永文帝点了点头,举起酒杯,也未曾提起——在龙儿的生辰为一个嫔产女庆贺,怕是要叫人看轻龙儿。 玲珑还是坐在永文帝大腿上,她可能是除了永文帝之外,唯一一个敢拿他龙椅当摇摇的家伙。永文帝发觉女儿有些闷闷不乐,就低下头柔声询问:“我们龙儿是怎么了?今日阿耶还让人给龙儿准备了焰火,龙儿要不要看?” 玲珑多愁善感地抬起水润润的眼睛,呜咽一声,拽着永文帝的龙袍把脑袋埋进他怀里,小身子一抖一抖的。永文帝连忙捧着她哄,好一会儿,才听见她忐忑的声音:“阿7776……有了妹妹后还疼龙儿吗?” 永文帝立刻冷了脸,看向观英,观英吓得跪倒在地:“奴婢失职!奴婢失职!让人在小公主面前嚼舌头,求陛下责罚!” 玲珑揉着眼睛:“阿耶又要对观英爷爷发火。” 永文帝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这小混蛋就知道气他,管他叫阿耶,却管观英叫爷爷,那他跟观英成什么关系了?简直滑稽!纠正过好几次了,还是改不过来! 虽然说小公主叫自己爷爷美滋滋,但观英可不敢应啊!他连忙把头磕的更低,眼神却是阴冷无比,是谁在小公主面前说了这样的话?否则从前宫中也有公主诞生,怎没听过小公主这样问?陛下十分注重保持小公主的天真纯洁,这样的话若是没有人教唆,是决计不可能自己想到的。 可小混蛋虽然气人,到底可怜巴巴的,永文帝哪里舍得朝她发火,哄着说:“阿耶最疼龙儿,不疼其他的姐姐妹妹。” 玲珑这才高兴起来,永文帝看她小脸带笑,取笑她:“又哭又笑,羞羞脸。”感慨他的龙儿可真是好哄啊! 直到宴会结束,他把玲珑哄睡了,才去惜嫔的成婴宫瞧瞧情况。惜嫔已经醒了,清理了身子,屋里通了风,倒是没有了产子时的血腥气。见永文帝来,还挣扎要行礼,被永文帝扶住:“爱妃不必多礼,身子可好些了?” “回陛下,臣妾能为陛下诞下皇女,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怎么能说身子好不好。” 永文帝笑了笑。 得知自己生的是女儿,惜嫔其实也有几分失望,在这宫里,想要有所依靠,还是得有个儿子最好。公主日后总是要嫁人的,能有什么用呢?只是是女儿,惜嫔也算是全了几分念想,平日里见陛下那样疼爱宝华公主,还亲昵地叫着乳名,她心底也有几分计较,倘若说陛下也能如此喜爱自己生的女儿,抱到他身边抚养…… 这纯属惜嫔自己意|淫。永文帝日理万机,每日忙得要死,养玲珑已经费了大半心血精力,哪还能再养一个。更何况玲珑聪慧可爱,是其他小孩子能比的么?惜嫔自个儿容貌中上,生出的女儿除非基因突变,否则顶多也算是个中人之姿。 她着急让乳母抱公主过来给陛下看,想赢得陛下的怜惜,毕竟多接触才能培养感情。然而刚出生的小孩儿有多丑……大家都心知肚明。永文帝看着那个皱皱巴巴红通通的小婴儿,虽然心里也是喜爱的,但和对其他儿女的感情也没什么不同。 惜嫔仔细观察着永文帝的神情,见他只是抱了两下就交给了乳母,心头有点难受,同是女儿,为何陛下却如此偏心呢?宝华公主是那般的宠爱一身,可她的女儿,却似乎连宝华公主的一半都比不上。 可这世界上,谁的心不是偏的? 更何况是坐拥天下的帝王。 向他要求公平,未免太过可笑了些。 48.第五片龙鳞(六) 第五片龙鳞(六) 永文帝倒是没想那么多, 自然也不知道惜嫔肚子里有多少的弯弯绕绕。他看过惜嫔母女,就看见观英抱着小公主走进来:“陛下,小公主一直吵着要您,奴婢实在是劝不住——” 听到女儿要自己, 永文帝心中十分得意, 总算这小混蛋还有几分良心。他将玲珑从观英怀里接过来,笑着点她玉雪可爱的小鼻子:“做什么呢, 龙儿要自己多走走,不要总是叫人抱着。” 玲珑鼓起腮帮子:“不要。” 她细声细气的,奶味儿十足, 其实永文帝也就那么随口一说, 他纯粹是嫉妒观英抱了他的宝贝女儿这么久。听玲珑反驳, 他立刻好脾气地说:“好好好, 那阿耶抱, 阿耶抱好不好?” 玲珑把脸跟他蹭了一蹭, 她现在在永文帝怀里,高度正好, 就好奇地看向正抱着惜嫔刚出生的女儿,这位应该是八公主了。人类的幼崽……真的好难看哦,怎么皱巴巴的跟个剥了皮的小猴子一样, 老气横秋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完美的表达出了她的意思, 永文帝捏她白嫩的小耳朵:“产房秽气, 龙儿还是不要久待。”说着对惜嫔道, “好好将养, 朕明日再来看你跟孩子。” 说着也不等惜嫔送驾,便抱着玲珑出去了,剩下惜嫔对着乳母怀里的女儿垂泪,心里对玲珑又有了几分怨气——都是陛下的女儿,凭什么她就能让陛下百般喜爱温存? 后宫的妃子们,怨恨帝王的不多,但这不妨碍她们去怨恨那些阻碍了帝王宠爱的人——在惜嫔这里,这个人就变成了玲珑。 永文帝平日里为人温文可亲,对待后妃虽然疏远却并不苛刻,惜嫔又生得一副婉约柔弱的模样,他更是不会对她说什么重话。惜嫔自个儿也陷入这温柔乡中,陛下正值壮年,身材高大修长,容貌俊朗出众,坐拥天下,是天下之主不说,这后宫又只有他这么一个男子,谁能不深深地爱上他呢? 至少惜嫔就爱上了。而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想要占据他全部的注意力,对于任何让他上心的人,都是提不起任何好感的。 玲珑没注意惜嫔的动静,因为她对那个刚出生的妹妹比较有兴趣,在对方身上,她闻到了异世之魂的味道。 这就证明,那个灵魂不属于这个世界,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才在这里出现,还附身在一个小婴儿身上。重点是,无主孤魂,可以吃。 她忍不住舔了舔嘴巴,恰好被永文帝看见,取笑她道:“咱们龙儿真是个小吃货,阿耶刚吩咐下去做碟牛肉饼,龙儿便咂嘴了。” 牛肉饼啊……也很好吃,虽然只能尝尝味儿不能充饥。玲珑最近都不是太饿,所以她也能忍,一口就把食物吃掉,无异于饮牛饮马,真是太没水准了,她要好好的把它们培养长大,等到散发出最馥郁的方向,结出最成熟的果实,再慢慢地、充满享受的一点一点吃掉,那才叫幸福呢! 如今后宫最为受宠的惜嫔产女,许多人都观望着,曾经受宠的淑妃产下宝华公主,陛下十分喜爱,甚至亲自带在身边抚养,那么惜嫔生的呢? 不过很快的,各宫都收到了消息,陛下对着新出生的公主并无特别之处,这也就让众妃放了心,再来个宝华公主她们可承受不住了啊,而且惜嫔可不像淑妃那个没脑子的。 新生的八公主长了一个月后,也渐渐变得白嫩起来,她的相貌遗传了她的生母惜嫔娘娘,也许成年后会风情无限,可在小婴儿身上谈什么风情啊,总的来说,长得还可以,但并不出众,至少在永文帝的公主里头排不上号。别说是跟玲珑比,就是同前不久出生的七公主比,也要逊色几分。 惜嫔并不以美貌得永文帝欢心,她靠的是那如水的温婉气质以及体贴入微的心思。红颜终将成为枯骨,后宫的美人永远不会少,可想得陛下的心,光靠美貌是不够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的八公主,真是少见的聪明伶俐,年纪小小就知道认人了,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机灵劲儿,让惜嫔又燃起希望来。 永文帝又来看过几次八公主,对这孩子也颇为赞赏,原以为龙儿那般便是聪慧的孩子,八公主却还要再甚,才这么点大,居然就能磕磕巴巴学人说话,还会叫父皇! 他觉得新奇,到成婴宫的次数也就多了,惜嫔得意之余,又惹来其他人的嫉妒,她爱着永文帝,自然想要独占他,能让他多来几次,那才叫好事呢。 八公主是看着小,可里头却是个成人的灵魂,她从睁眼后就慢慢想起了前世的自己,然后就确定自个儿是穿越了!还是来到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成为了一名公主! 金枝玉叶啊! 她兴奋的不能自已。前世她生在现代,过得是普通人的日子,哪里知道古代的皇族生活竟如此奢靡!刚出生没多久的她立刻就爱上了这种生活。 她的这个生母,她听人唤她惜嫔娘娘,对自己倒也不错,温柔得很,只是老是早抱着她说话的时候提到一个“宝华”的名字。八公主听惜嫔带着厌恶的语气,心想,那肯定不是个好人,否则怎么会让温柔如水的母妃那么厌恶?早晚有一日,她会给母妃出这口气,也算是全了她的生养之恩。 八公主是非常喜欢她的生身之父的,讲真,如果不是这身体上的血缘关系,她简直想要去把永文帝拿下!原来真的有长得这么帅的皇帝!又有气质又慈爱!每次永文帝来,八公主都无比兴奋,她总是伸出小手对着永文帝要抱,而且只要被抱起来就不肯下去,永文帝要是想放手,她就哇哇大哭——反正她的母妃是宠妃,她要营造出一种一家人的感觉,才能让父皇觉得成婴宫是他的家,让他流连,不舍得离去。 只可惜这位父皇是个殚精竭虑的皇帝,并不会真的在成婴宫停留太久。八公主非常为惜嫔娘娘抱不平,在她看来,这个母亲真的是满足了男人所有的美好幻想!长得美,性格好,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父皇来了她露出的笑容真的很幸福,可父皇总是还要去别的妃子那里。 男人怎么就不能从一而终呢? 八公主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渐渐长到了一周岁。 和宝华公主比起来,八公主的生辰比照其他公主规制办理,并无宫宴,惜嫔心中有怨,她不怨永文帝,怨玲珑,觉得就是有玲珑在,她的宝贝女儿才总是被压了一头——不然人人都看得出来,陛下是最喜欢她的八公主的! 八公主从出生就一直没有乳名,惜嫔拖着不给取,就是希望永文帝能亲自为八公主取名,可惜当她试探着提出来的时候,永文帝只是笑,道:“乳名爱妃来取便可以,大名朕会交由礼部来,爱妃不必操心。” 皇子公主们的名字都是要交由礼部及钦天监来取,算好良辰吉日,避开凶煞,选出最适合的名字来让帝王选择。惜嫔当然知道本朝公主取名的流程,可她不甘心啊!凭什么淑妃生的女儿就能让陛下亲自取乳名,太后取大名,她的女儿就要跟别人一样? 那在陛下心中,她是不是也和其他嫔妃没有区别? 可她惯常维持着解语花的形象,因此尽管心底不乐意,可她仍然柔声应了,给八公主取了个慕冉的乳名。 八公主却很是惊喜,因为她在现代的时候也叫这个名字!由此可见这就是她的前世或是转世,是她本来应该享受的地位和荣耀!她才不是什么鸠占鹊巢的人呢! 玲珑对八公主也一直默默关注,毕竟这算是她的潜在食物了,可惜小孩子长得慢,她又不会随随便便就去到成婴宫,直到八公主满一周岁的生辰,她才有机会被永文帝带到成婴宫见八公主一面。 这一见之下,两人都很震惊。 玲珑震惊在于:八公主也太胖了吧!!! 八公主震惊在于:原来真的有四岁就是绝色的小孩! 她是知道宝华公主的,父皇最疼爱的公主,据说是唯一有幸被父皇带在身边抚养长大的,之前没见过,眼下见了,才深深地觉着那些“九岁小王妃”、“四岁皇后倾世恋”里小小年纪就长得多么多么美的女主角真的存在。 对比一下,自己每天照镜子时觉得美滋滋的脸,也就不那么令人激动了。 她现在才一岁,惜嫔照顾她照顾的很细心,反正小孩子嘛,就是要白白胖胖才可爱,但八公主实在是胖的有些过了,至少在永文帝看来,龙儿胖起来像颗糯米丸子,慕冉胖起来……像是山东大馒头。 实心的那种。 49.第五片龙鳞(七) 第五片龙鳞(七) 对于食物, 玲珑是很温柔很体贴很包容的。所以即使八公主看起来像是一颗实心的大馒头, 她仍然向她表达了善意——伸出粉嫩嫩的小手, 试图友好地分享一颗甜滋滋的荷叶糖给对方。 然而八公主却并不愿意接受,反正她现在还小嘛,只有一岁, 小孩子不知好赖,就算做错事也能得到原谅。于是八公主手一挥, 就重重地打在玲珑手背上, 她这手可比玲珑有力气多了, 只听得“啪”的一声,玲珑的嫩手背立刻红了一道, 那颗她舍不得吃的只剩下没多少的荷叶糖也掉到了地上。 玲珑, 很记仇。 她瞥了八公主一眼, 别人兴许会认为这是小孩子不懂事,可她清楚得很里头是个什么样的灵魂,登时瘪起小嘴,眼圈儿一红,转身就朝永文帝怀里扑去,一边哭一边扑簌簌的掉眼泪, 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实在是可爱的过分。 永文帝本来就最疼她,看到她哭,那心跟放在火上烤一样难受, 连忙放柔声音哄:“龙儿乖乖, 阿耶在这儿呢, 龙儿不哭不哭哦。”边说边将她抱起来轻轻摇晃,还不时拍她的背。玲珑委屈的抽抽噎噎,举起自己嫩生生的小手给他看。 她才四岁,本身天生丽质,后天又娇养的过分,那一身嫩皮子说起来跟水豆腐也没什么区别,永文帝现在都不敢随意掐她小脸蛋了,因为稍稍碰一下就要红一道,也因此她的痛觉比一般人更敏感。八公主却生的敦实强壮,跟刚抱到他身边时小奶猫一样的玲珑可完全不一样。人心本来就是偏的,更何况是帝王。 没等惜嫔主动请罪,永文帝就冷了脸:“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 惜嫔愣了一下,八公主也愣了,她还是个一岁的孩子啊,父皇说她没有规矩??那给她荷叶糖的宝华公主就有规矩了??这一岁的小孩子怎么能吃糖呢?万一卡到喉咙岂不是要死翘翘?她哪里做错了?父皇居然直接骂她?! 荷叶糖,顾名思义,薄薄的一片,入口即化,糖分并不多,是玲珑小的时候,永文帝心疼她每天只能吃奶水特地让御厨研究出来的适合小婴儿的食物。因为玲珑喜欢,所以到现在也没断掉,刚才那一颗确实是她随身携带的小荷包里为数不多的了,愿意给八公主是因为她想跟她示好,哪里知道八公主傲气得很,根本瞧不上玲珑。 对于玲珑来说,骂她打她,都不敌毁了她的食物让她生气。她是长年累月吃不饱的,所以哪怕是最普通的食物也会很爱惜,八公主这下可真是捅了马蜂窝,要知道玲珑记仇,非常记仇。 “阿耶……痛痛,呼呼,飞走。”不给惜嫔说好话的机会,玲珑缠着永文帝给她吹吹小手,这是太后抱她玩时说的,永文帝也知道。他摸了摸女儿肉嫩的小脸蛋,低头在她小手上轻轻吹了吹。这是他的心肝宝贝,真真正正一手养大的孩子,肯定要比其他孩子来得重要。更何况历来帝王家难有亲情,玲珑对永文帝是非常重要的。 她并不是只会任性撒娇,她实在是是他的甜宝贝,开心果,也是让他觉得自己像个父亲的人。不是孤家寡人,不是后妃子女无数却仍然孤独的人,有这么个温暖的小生命陪伴,让永文帝明白了什么叫父亲,什么叫亲情,也明白了什么是责任和爱。 “不疼不疼,阿耶给呼呼。”他温柔地抱着女儿站起身,“今儿是龙儿的生辰,可不许哭鼻子,要开开心心的。” 说着,惜嫔见高大的帝王似是要走,她心下一慌——“陛下!” 玲珑趴在永文帝肩头,她虽然四岁了,但长得慢,还是小小软软一只,这会儿看着惜嫔贪得无厌的表情,眼底闪过一抹厌烦。其实一开始惜嫔对她真的不错,可自打生了自己的女儿,对玲珑就多有怨言。本来两人也不是什么合作伙伴,一个是帝王的爱女,一个是帝王的妾,玲珑觉得惜嫔是真拿自己当盘菜了,这后宫美人无数,永文帝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实在像是明日的天气般阴晴不定。 又想要靠着帝王的权势封荫家族,想要成为宠妃权势一身,又想要成为帝王的唯一——有野心不是错事,可那跟玲珑有什么关系? 她喜欢谁,就恨不得将人捧到天上,不喜欢了,就要踩在脚下,不过一念之间。 天凉啦,是时候叫惜嫔知道知道失宠的滋味儿了。 “陛下!今日也是八公主的生辰啊!”眼见永文帝越走越远,惜嫔总觉得恐慌,似乎无形之中失去了什么东西。她颤抖着呼唤着永文帝,然后呜咽出声。“您、您怎能如此待臣妾?那是臣妾为您生的女儿啊……都是女儿,您为何这样不公平?” 她的苒苒有什么不好,哪里比不上淑妃的女儿?陛下心中是不是还有着那位国色天香的淑妃?所以才这样珍爱宝华公主? 永文帝站住脚步,回头,惜嫔被他冷淡的视线看得浑身僵硬,整个人都感到了刺骨的凉意。没有哪一刻如同现在这样清晰,让她意识到面前这位平日里与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皆涉猎的风雅男子,是霸有天下的九五至尊。 她在他面前,卑微到尘埃里。 “不然你以为朕为何会来成婴宫?”永文帝似笑非笑。“朕御前的小太监不知为何当着龙儿的面提及八公主,龙儿好奇不已,央求朕带她来看望妹妹,祝福妹妹生辰快乐。那小太监哪里来的胆子,敢在御前嚼舌头?” 惜嫔的手伸得有点长了。这就是永文帝对后宫大部分的女人宠爱不长的原因,她们总是很快就会忘记本分,奢望一些不该属于她们的东西。好比淑妃,好比惜嫔,好比这后宫之中许多曾经盛宠后来又莫名其妙失宠的妃嫔。她们总是忘记一点,在当他是丈夫之前,他还是个皇帝。 向他要求公平与爱意,是很可笑的事情。 太医说过,惜嫔的生产日应该比龙儿的出生日晚上半个月左右,可在龙儿生辰那天,早不发动晚不发动,偏偏挑在宫宴开始之时——永文帝只是不说破,不代表他不知道这是惜嫔试探的手段。她想知道她在他心底的地位,可是,能有什么地位呢? 不过平白扫兴。今日龙儿生辰,他也不会为了让八公主开心就让龙儿委屈。其他公主生辰都是自个儿母妃摆宴,有空的话永文帝也会去坐坐为女儿庆生,但惜嫔自己为八公主选择了这个生辰,就注定八公主要永远生存在龙儿的阴影之下。有这么一个母亲,也不知将来会教出怎样一个口蜜腹剑的女儿。 他的这些女人们,没几个省油的灯啊。这会儿就显示出淑妃没脑子的好来了,可惜淑妃对龙儿敌意太强,否则永文帝是不介意继续宠着她的。 他只想要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女人,怎么就那么难呢? 惜嫔颓然跌坐在地上,陛下知道……陛下什么都知道!她故意选在宝华公主生辰宴会开始时发动,是因为她掐准了时辰服用了催产之物。本来是想倘若生个皇子出来,借着跟宝华公主同天生日,能得陛下青睐几分,谁曾想是个女儿!女儿便女儿吧,偏偏陛下又不像喜欢宝华一样喜欢八公主! 而躺在乳母怀中的八公主听着帝妃二人对话,整个人都惊呆了,她的这位母妃……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啊!手都伸到皇帝那里去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父皇到底生的什么气动的什么怒?随随便便给一个一岁的小婴儿喂糖,不管是什么糖,婴儿能不能吃,都应该先教育小孩子不能这么做吧?怎么到了父皇这里,就成了她跟母妃的错? 这皇帝真是纯种渣男,太恶心了。 母妃有多么喜欢他,没人比八公主更清楚了。他不能回馈这一片真心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拿到地上踩,这一点真的不能忍!这要是在现代是要口诛笔伐的好吧! 因为存了这种心思,所以当惜嫔再在八公主面前说永文帝的好时,八公主都很不以为然。在她看来,那位父皇也好,皇姐也罢,不过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早就该剔除掉。反正她是绝对不会上杆子去讨好的,她有她自己的尊严。 这边在想什么,永文帝跟玲珑并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应该也不会在意。 玲珑每年的生辰都办的很隆重,天下没人不知道陛下有个心肝宝贝的女儿叫做宝华公主,今年的生辰比较好玩,永文帝在宫宴结束后,竟然换了一身常服——不是绣着龙的帝王常服,而是真真正正的普通人穿的衣服,连料子也很是一般。 不过他倒是没舍得让玲珑穿这样料子做的衣服,毕竟小孩子皮肤嫩。 将女儿抱起来,永文帝轻笑:“走,阿耶带你出去玩去!” 他甚少像这样微服出宫,上一次偷溜出去,都是皇后生前的事儿了。 50.第五片龙鳞(八) 第五片龙鳞(八) 这是玲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出宫游玩。她以为永文帝是要带她走街串巷去吃点小吃零嘴什么的,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起来严肃正经沉稳深沉的皇帝, 骨子里居然还有这样不着调的一面! 他!是!带!她!出!去!蹭!饭!的! 看着眼前偌大的“大学士府”门匾, 玲珑一头黑线。永文帝蹭着她水嫩的小脸跟懵懂的她解释:“这宫宴之上,人人为了体面,不好意思放开吃喝, 怕要去如厕,也怕腹痛, 像是后宫那群女人, 还要怕会不会吃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臣子们更好体面, 若是对着一盘菜吃着不停,太不风雅, 其他人都不吃, 偏你吃, 又不好看。” 所以呢?这跟你带我出来蹭饭有什么关系吗? “所以啊,朕就想体恤民意,看看这些重臣回来后摆什么排场,吃的什么饭。” 说的冠冕堂皇,还不是恶趣味犯了想拿人寻开心。玲珑小嘴一撇,将脑袋搭在永文帝的颈窝。她早就看出来这位阿耶怕是越老越孩子气, 她刚开始学坐那会儿,一起身他就拿一根手指头戳她,一戳一个准, 戳的她再倒下去。玲珑可不惯着他这臭毛病, 对方戳她, 她躺下去就不肯起来,非要他赔罪保证再也不这么做,才施施然按着床褥坐起来。 所以永文帝不敢再惹她,其他的儿女看到他又吓得跟什么似的,只好把主意打在饱经风霜的老臣们身上——跟他们玩比较开心呢。 仗着有如朕亲临的金牌,穿着打扮很普通的永文帝抱着女儿身后跟着观英和大内侍卫统领就黄进了龙图阁大学士苏茂然的府邸。一路用金牌威胁人家府中下人不得出声不得行礼不得通风报信,晃到了正厅,恰好苏茂然还正在用饭,桌上热热闹闹坐了一家人,苏茂然正拿着筷子夹一筷子红烧肉,结果一抬头瞧见门口有个抱娃娃的高大男子,以为是没规矩的下人,正想呵斥,一不留神瞧见对方的脸——吓得筷子掉了,红烧肉砸在面前的汤碗里,惊起一片水花。 玲珑是个乖宝宝,她常被永文帝抱着看奏折见重臣,旁人进一步都难似登天的御书房,对她而言跟后花园似的,自然也认得这位三朝老臣。于是从永文帝颈窝抬起头,软绵绵的打招呼:“苏大人好,我与阿耶叨扰了。” 苏茂然的妻子早已去世,留下三子一女,此时都在桌上坐着,三个儿子同朝为官,但因为官小,上朝时站在队伍的末尾,又不敢抬头见天颜,根本不知道皇帝的模样,更何况今日永文帝特意换了便装。只是看老父亲的表情,觉得有些不得了,一个个放下筷子也不知如何是好,连带他们三人的夫人以及子女,都面面相觑。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苏茂然连忙起身,要跪下的时候,观英先一步扶住他,小声道,“陛下带着公主出来玩儿,苏大人不必多礼。” 这是要免跪的意思了,可苏茂然哪里敢啊!他招呼其他人:“快起来见过主子和小主子!” 能让老父口称主子,也就只有那位了。不曾见过天颜的苏家人战战兢兢地行礼问候,永文帝叹了口气,抱着女儿走近,苏茂然连忙让出主位,他却不甚在意,随意从边上拉了个凳子坐下。 这时候,苏茂然的一个小孙子突然指着皇帝说:“叔叔的胡子好漂亮!” 玲珑应声看过去,小孩儿长得白白嫩嫩,比她大不了几岁。苏茂然吓得魂不附体,这大不敬!大不敬啊!可永文帝却哈哈一笑,问那小不点:“可想摸摸看?” 在爹娘的强力压制下,小孩儿违背自己心意的摇了摇头。 玲珑伸手抓住永文帝的胡子扯了扯,指着桌上一碟八宝饭:“阿耶、阿耶。” 八宝饭糯米做的,不易克化,永文帝就拿新勺子小小挖了一口喂给她,看着女儿的小嘴蠕动咀嚼,赶紧起身,怕她还要吃,一会儿还要再走几家呢,怎么能现在就吃饱?“好了好了,正值龙儿生辰,才带着她来瞧瞧,倒是扰了爱卿用晚膳,是朕的罪过。” 苏茂然差点哭出来,他在宴上没吃饱回家开小灶,结果全家人都等着他一同用膳……陛下会不会觉得他是故意的啊? 然后陛下就挖了一勺八宝饭喂给小公主就拔腿走了,是不是对他不满意?明儿上朝该不会挨批吧?一大把年纪了,真的伤不起。 苏大学士一晚上没睡着,翻来覆去的,第二天早晨起来两眼一黑。 被抱走的玲珑觉得永文帝真的是太坏了,苏茂然是个老人家,平日里就谨慎细微,他还特意去吓人,这把年纪晚上要失眠了吧?正想着呢,永文帝叹了口气:“是朕太苛责了,观英,跑一趟,告诉苏学士明日免了他的早朝让他好好休息,毕竟上了年纪,也累了。” 观英领命而去,玲珑搂着永文帝的脖子哈哈笑,他刮她的嫩鼻头:“笑什么笑,龙儿知道阿耶做了什么吗?” “阿耶,坏。”玲珑嘻嘻一笑,揪着他的耳朵。永文帝也不生气,跟着笑起来:“今日是龙儿的生辰,阿耶带你出来玩,不坏怎么能行。” 外头没什么好玩的,欺负人比较好玩。 他成年已久,都是不惑之年的人了,却又想起年少轻狂时的潇洒恣意来。大概是怀里的小生命太过柔软鲜活,让他觉得活着实在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 自打养孩子开始,永文帝觉得自己越来越年轻了。 下一站直奔已经年迈不再早朝的太傅府。老太傅是永文帝的启蒙先生,年岁比太后都要大,如今只有一名老妻,唯一的独子二十年前因病去世,连个孙儿都没留下,儿媳早早改嫁,老夫妻俩便这样相依为命。 跟大学士府的丰盛截然相反,太傅府下人没几个,永文帝走到正堂的时候,桌上也就摆着几盘老夫人做的腌菜,老太傅面前有个汤碗,里头是一碗白水面,放着几根青菜。 玲珑看着觉得胃一酸——不想吃这个。 从太傅府出来,永文帝简直是落荒而逃,因为老太傅抓着他就开始教导,听得他头都大了,连忙安抚了两句敷衍了两句,推说还有公务赶紧走人。 玲珑在他怀里咯咯笑,似乎看到他吃瘪非常高兴。永文帝早就发现了这一点,小东西特别喜欢看到他出糗,前些日子跟碧螺学会编辫子,居然偷偷把他的胡子编成细细的麻花辫,因为她平时就爱玩他的胡子,又只编了细细的两条,所以直到下朝永文帝也没注意。要不是去到永宁宫太后冲着自己直乐,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观英那老东西竟然也不说! 第三站去到魏王府,魏王与永文帝年纪相仿,死了四个老婆后再也不娶妻了,克妻的名头传遍天下,谁还敢把女儿嫁给他?倒是侧妃跟通房有几个。永文帝带着玲珑到的时候,这厮正在啃鹅腿,啃的满手油,看到永文帝眼睛一亮还直招呼:“来来来龙儿,到皇叔这里来,给你鹅腿吃!” 他是个无肉不欢的,宫宴上吃的那么点只够他塞牙缝,回来当然要开小灶。玲珑一个激动就想朝他奔过去,挣扎着要下来却被永文帝箍紧:“老实点儿。”甚至还轻拍她小屁股一下。 玲珑一僵,永文帝抱着她坐下,看着弟弟吃的狼吞虎咽,女儿盯着直流口水,叹了口气,亲自动手帮玲珑拆肉,骨架肉片全部分开:“龙儿可别学你皇叔这样子,粗鲁不文,难看死了。” 玲珑乖巧地坐在他大腿上,眼睛盯着肉,根本没听永文帝说什么。等他拿了一片鹅腿肉来,就两只小手抱住他的大手,生怕他再抽走,很秀气的啃着。 其实她吃人类世界的食物根本吃不饱,也就是过个嘴,不管玲珑变成怎样的人类——哪怕是进入人类的身体,当她进去的一瞬间也就失去了“饱足”感。 可她还是想要多吃一点,好像只要到了肚子里,就能饱了。 也因此她吃的再多也不会变胖。 永文帝给她啃了一小会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把还沾着玲珑口水的鹅肉塞进了自己嘴里——他图什么呢,他皮这一下,就是想逗她玩。 等小祖宗真的被弄哭了,他再丧权辱国的去讨好。魏王看了不止一次这种戏码,所以淡定以对,啃着鹅腿喝烧酒——过瘾啊,比那甜滋滋的桂花酿桃花酿什么的好喝多了!真男人,就要喝烧刀子! 玲珑眼睁睁看着那块鹅肉进了永文帝的嘴,她的反应是伸出小脚踢他一下,然后迅速自己伸手抓起面前盘子里拆好的鹅肉,自给自足,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 51.第五片龙鳞(九) 第五片龙鳞(八) 如果时间放到几千年后八公主所生活的现代, 那么当网上出现“养一个女儿是种什么样的感受”的问题时,永文帝能洋洋洒洒写出几千个字来。 永文帝:谢邀。我有一个四岁的女儿, 因为没有母亲在身边, 所以是我亲手抚养长大的, 绝对有回答权。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比她更可爱更乖巧更漂亮的小生命了!从她还是个婴儿时要喝奶换尿片需要人陪着玩, 到她一点点学着说话走路长大,作为父亲, 简直比拥有无边江山还让人来得有成就感!她让我的生命重新焕发出光辉, 整个人都活得有了神采, 她是这天底下最可爱的四岁小孩!我现在唯一害怕的就是她太快长大,还来不及品味够为人父的幸福与满足, 就要把她嫁给别人。一想到以后她会从吐泡泡的奶娃娃长成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会有无数小子挤破头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求她青睐, 身为老子, 腹内这一把火就烧的贼几把旺! 以下省略小公主各个月份成长照片及解说。 魏王:楼上那是我的傻哥哥, 自打有了女儿就彻底变成了个昏君,怎么说呢,有女儿真好啊, 我也想要个女儿,可惜家里女人肚皮不争气,一个个朝外蹦儿子, 求女儿!求问哪所观音庙求子最不灵验? —————————— 话又说回来, 玲珑捧着鹅肉, 分外嚣张得意, 对着永文帝挑眉。她生的比小仙童还要好看,无论多么粗鲁的表情出现在她脸上,都让人萌的肝儿颤。永文帝笑吟吟地看着她,叮嘱道:“龙儿莫要贪嘴,阿耶还要带你去别家的。” 玲珑把手头那口鹅肉咬了一下,然后递给永文帝,上面全是她的口水,她故意的。永文帝疼她,但皇宫之中有宫人伺候,她的剩饭是不会给帝王吃的。然而他方才非要抢她的肉,让她不高兴。很多没长大的孩子为表孝心都会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父母,很久以前她还见过小孩儿从自己嘴里抠出嚼的稀巴烂口水粘糊糊的糖给自己亲娘呢,可不都是亲生的么! 她当然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啦!玲珑表面上维持着天真纯洁,反手就朝永文帝的嘴边送去,还甜乎乎的说:“阿耶吃!阿耶吃!” 永文帝沉默了几秒钟,他刚才吃是好玩,想欺负女儿,可现在……嘴角一抽,魏王唯恐天下不乱,哈哈大笑道:“皇兄,这可是我小侄女一片孝心,你要是不应了,可会伤了孩子的心啊!” 永文帝一句那啥险些脱口而出。这时候玲珑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看泪珠就要掉下来,永文帝心一横眼一闭嘴一张,叼住她的小手,将鹅肉卷入口中,胡乱嚼了两下就咽下肚——也没尝出是个什么滋味,而后对着玲珑和颜悦色,对魏王却黑的要命。 他以后,再也不抢孩子吃的了! 可玲珑还嫌不够,她又伸手去拿鹅肉,必定要自己啃两口糊的满是口水再“孝敬”她的老父亲,永文帝实在是承受不住这样的热情,赶紧抱起女儿就走,颇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魏王见这位素来冷静自持的皇兄在个小奶娃身上吃瘪,别提有多开心了,恨不得请文武百官都来欣赏一下永文帝的窘状。 真不愧是小公主,有一套。 他们又去了尚书府、将军府、总督府,最后一站选择了阁老府。凌阁老与老太傅一样,都是永文帝的启蒙恩师,只不过凌阁老身子骨还康健,迄今还在为国效力。他与发妻育有一独子,凌家一脉单传,如今的孙儿都比玲珑大上几岁。 “这个妹妹好看!”凌小公子完全不怕永文帝,指着他怀里的小公主。“祖父,让她留下来给我当妹妹行吗?” 永文帝吹胡子瞪眼,凌阁老哈哈一笑,拍了小孙子的脑壳一巴掌:“竖子无状,陛下包含。” 永文帝又横了那年纪小小就生的眉眼俊秀的小男孩,心想朕的掌上明珠给你当妹妹?你多大脸?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就这么好色,长大了必然是个纨绔。 小男孩叫凌和歌,生的比他父母都要好看,颜值逼人,这倒是让永文帝想起自己的宝贝女儿来,他容貌自然是不错,淑妃更是姿容出众,可龙儿却不像是他们任何一人,倒真如同天赐,年纪小小,就美的令人惊叹,可以想见,日后若是长成,得让多少少年郎拜倒,又该是何等的国色天资, 啊,只是想想,他就管不住这双想打人的手了。 凌和歌可不怕这个看起来很严肃的叔叔,他天生胆子大,能跟人玩到一块,这会儿绕到玲珑跟前,眨巴着大眼跟她搭话,才八岁的小子,居然也伸出手试图去抱:“妹妹可以让我抱一下吗?” 当然不行!可永文帝还没来得及制止,怀里的小棉袄就主动伸出了双手——真是恍若晴天霹雳,一道天雷砸在老父心头,砸的他头晕眼花耳不清目不明,甚至忘记抓住小棉袄,眼睁睁看着小棉袄被凌和歌抱走了。 凌和歌得了这么个软绵绵又可爱的妹妹非常喜欢,让出了自己的椅子给她坐,还学下人照顾自己时的样子给她喂饭。小公主今天晚上尝了百家饭,对凌家的饭菜别有一番偏爱。虽然美大叔有美大叔的好,可到底是年纪相仿的好看小哥哥更让她喜欢。永文帝再好看,她天天看,也有点腻了。 “妹妹真可爱,我可以把她留在我们家吗?” 永文帝:???想得美! 凌阁老摸摸孙子的头,忍不住看了小公主一眼,要是可以他也想啊……但面上还是要和颜悦色的:“不可胡闹,公主是千金之躯,焉能在我们家屈就?” 说的算是句人话,永文帝暗忖。 “不过若是你有本事好好读书习字,日后挣揣个驸马回来,小公主就是咱们家的人了。” 刚夸完凌阁老也就三秒钟吧,永文帝就想起身把他给砍了。这死老头年纪越大越口没遮拦,他的小龙儿才四岁,凌和歌就想当驸马?开什么玩笑,他以后是要给龙儿选上十个八个驸马,各个都得是顶好的才学容貌,让女儿得到极致的享受! 也幸好凌阁老不知道永文帝在想什么,否则非晕过去不可。 这君臣俩各自心怀鬼胎,凌和歌却单纯得很:“没问题!” 没问题……你个倒霉孩子。永文帝拿刀子般的眼神去瞪凌和歌,凌和歌却哒哒哒跑到他面前,深深一鞠躬:“陛下,我以后能当妹妹的驸马么?” 你叫她妹妹,本身就在占朕的便宜,还想当驸马……永文帝眼睛一眯,转而笑眯眯地去看玲珑,小东西正在吃一碟杏仁豆腐,吃的秀气又干净,他先是在心里感慨了一下女儿天生乖巧伶俐可爱,然后也不回答凌和歌,而是向玲珑提出了一个发自灵魂深处令人深思的问题:“龙儿,你说是将军府的哥哥好看,还是总督府的哥哥好看?” 巧不巧,将军府跟总督府都有嫡长子,还都小小年纪就很出众,凌和歌跟他们比起来,毛都没长齐呢。 玲珑想起那一位十四岁的翩翩少年郎,以及十一岁就喜怒不形于色的小哥哥,顿时眼睛一亮:“都好看!” 永文帝早就发觉了她这么个小癖好,喜欢好看的人,那两个少年也确实出色,凌和歌才多大,就想着当驸马?今日虽说是出来玩,其实也是想带着玲珑四处看看,去的大多是有年轻男孩的家庭。天底下要到哪里去找他这样的父亲,女儿才四岁就担心地给她物色驸马人选,早点调|教好才是上策啊! 凌和歌不满意地问:“难道我不好看吗?” 玲珑瞥他一眼,好看是好看,但太小了,还是等再大点再说吧,小孩子长得再如何好看,也就只剩下可爱了。比不上那两个小哥哥,已经初具少年风貌。不过凌和歌睁着大眼的模样玲珑很喜欢,就点头说:“也好看。” 然后伸手朝永文帝张开:“阿耶最好看。” 永文帝那颗在酸水里咕噜噜冒泡的心,瞬间被治愈了!果然,就算有再多的美貌小哥哥,在小闺女心里,老父亲也是占第一位的!他感动地握住女儿两只小手将她抱到自己大腿上,然后非常理所当然地喂她吃饭。说起来他们走了这么多家,吃的饭也不少啊,就连他这么个成年男人都吃饱了,为何小公主还吃得下去,而且吃的津津有味? 大手朝她小肚子上一摸——软乎乎的,看起来是没饱。 既然没饱,那就接着喂呗!不过这次永文帝是没打算在阁老府待太久,毕竟凌和歌跟之前那两个懂礼数的小少年不一样,这小孩对妹妹的渴求已经病入膏肓,再不走,永文帝真怕他会异想天开将玲珑给藏起来。 52.第五片龙鳞(十) 第五片龙鳞(十) 冬去春来,时间如同白驹过隙, 不过眨眼间, 永文帝就觉得他的小棉袄长大了。十三岁的小公主已经尽显绝代风华, 他每天每夜都在发愁怎么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小宝贝,而且玲珑现在大了,不能再跟永文帝同住蟠龙殿, 于是他为小公主精挑细选了位于蟠龙殿和永宁宫之间的千禧宫,这样住得近,也能更好的照顾她。 眼看着她从喝奶都困难的小婴儿一点点长大,永文帝的心都要碎了, 他每天都过得幸福又忧愁,幸福是女儿一如既往的可爱乖巧, 忧愁的是她越长越大,就离嫁人的年纪越来越近,到时候他可怎么办呢? 眼见女儿小脸红彤彤的朝自己跑来, 永文帝任劳任怨的掏出帕子,捏着她的小下巴给她擦了擦满头满脸的汗, 又看向她身后如影随形跟着的两个儿子,问道:“又去哪儿玩了?瞧你, 弄得满身是汗。” “大哥跟三哥带我骑马去了!”玲珑笑嘻嘻地在碧螺端来的水盆里净了手,然后坐到永文帝身边,拿了桌上果盘内的一颗桃子咬了一口。 大皇子与三皇子纷纷向永文帝行礼。他们对宝华都很好, 一是因为在父皇面前宝华份量重, 二则是因为她真的很可爱。 玲珑有心叫别人喜欢她的时候, 是没有人能拒绝的。永文帝如今有十一个儿子,前面五个皆已成家立业,剩下的都是比玲珑小的,这几年宫里新人进的多,正值壮年的永文帝当然不会逼着自己清心寡欲。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更何况他是帝王。只不过曾经像是淑妃以及惜嫔那样专宠很久的情况就没再出现过,看起来永文帝是死了那份找个合乎心意的女人的心。 他现在有心里话,不是找老娘就是找宝贝闺女,晚上睡觉有美人可抱,人生还有什么不完整? 就是女儿若是长得再慢些就好了。 十三岁的玲珑长得不像他也不像淑妃,真真是天仙般的美貌,这也导致许多小少年见了她就移不开眼睛,近几年随着玲珑长大,永文帝对她看管的不是那么严,可这不代表他不知道多少人偷偷喜欢他的小公主,想起来就让人生气!尤其是那已经十七的凌和歌,仗着年少博学,都中了状元还成日跟在龙儿身后,真是叫永文帝见了就火大。 天底下怕是没有哪个爱女如命的父亲会希望看到宝贝女儿后头有一大群狂蜂浪蝶的。可哪怕永文帝是皇帝,也不能杜绝这种情况,他辛辛苦苦养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难道是养来让一些乳臭未干的猪拱的吗? “骑马好玩么?” 玲珑用力点头:“好玩。”其实还好,主要是为了跟这几位已经成年的兄长打好关系,不然她才不会浪费吃东西的时间跑去猎场骑马。“阿耶,今年的狩猎我能一个人去打猎么?” 每年秋季围猎,永文帝都会把她一同带去,只不过往年他总是把她看得很紧,玲珑基本上没可能自己纵马。 永文帝想都没想就说:“不能。” 闻言,玲珑噘起小嘴:“阿耶又拿我当小孩子看。” 你不是小孩子是什么?永文帝暗忖,然后和颜悦色道:“猎场之中,刀剑无眼,你一人出去,就是有侍卫跟着阿耶也不放心。更何况今年围猎,犬戎国国君为表与我大周交好,亲自携带儿女前来,猎场到时候定然人多,你乖乖跟在阿耶身边,哪儿都不要想去。” 大皇子道:“父皇说的是,龙儿还是要听话,到时候大哥给你打头白狐做围脖。” 三皇子也笑着说:“龙儿是玩心重,父皇不必担心,到时候还有我们几个兄长看着呢,总不会让她吃亏的。” 玲珑对他们兄弟二人做了个鬼脸,吃完最后一口桃子,走到永文帝身后很乖巧地给他捶肩,一边捶一边说,“那到时候阿耶可不能厚此薄彼,前天七妹妹说也想跟着一起去涨涨见识,阿耶今年要是又只带我一人去,说不定多少妹妹都要哭了鼻子。” 围猎是一般不带女眷的,但永文帝疼爱她,别说是围猎,就是在御书房议事也不落下她,宫里不止玲珑一个公主,她实在是讨人喜欢,哪怕是比她晚生的几个弟弟妹妹也很喜欢跟她一起玩。听说秋日围猎,知道自个儿去求永文帝没用,就把主意打到了玲珑身上。 永文帝终究是没能磨得过玲珑,点头道:“也好,就让他们去见识一番,不过老大,你到时候要多费点心。” 大皇子连忙应声,他是永文帝最大的孩子,如今儿女都有了,个性沉稳,交代他来办的差事一般都很让人放心。不过即便如此,大皇子在永文帝面前答应的好好的,可转身一走,就露出愁容来。二皇子在边上看了,不由得笑起来:“大哥这是怎么了,父皇叫你费心照看着点弟弟妹妹,不算什么难事,前两年江南那边闹涝灾也不见你这样发愁。” 他们兄弟俩虽然不是同胞兄弟,但感情向来不错。永文帝尚且身体康健,少说还能再活个几十年,所以众兄弟之间都保持着最起码的情义。日后如何不好说,但至少现在还是有几分真情的。是自幼一起长大的弟弟,大皇子也就不瞒着了,他叹了口气:“我担心的不是别的,是八妹妹。” 二皇子立刻了然。“那位确实是个不安分的主儿,大哥到时候多安排人手看着她,可不能让她耽误大事。两国交好,若是她又折腾出什么幺蛾子,那可真是丢脸丢到犬戎去了。” 大皇子也愁这个。按理说他有十几个妹妹,他年纪又比她们大出一截,好几个公主出生前他就已经出宫开府了,说得直白一点,好些个妹妹他都对不上号,唯一最熟悉的、永远不会弄错的,就只有俩,一个是排行第四的宝华公主,另一个就是八公主。前者是因为甜蜜可爱,他真心喜欢,后者是因为太能作妖,异想天开,经常做些惊世骇俗的事。 八公主那些大胆的想法就不说了,主要是她不仅是说,她还做啊!想逃出宫去外面玩的事儿不知道办过多少回,还不成体统的打扮成小太监想蒙混出宫,真不知道惜嫔是怎么教导出这么个离经叛道的女儿的。而且不知为何,八公主对他们这几个成家立业的皇兄都很看不上眼,原因是因为他们有了正妃还要纳侧妃!常常在他们面前说些什么真爱至上、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类的话。 秉持着身为大哥的身份,大皇子好言劝过几句,只可惜八公主不买账,甚至还反过来指责他想把她洗脑——姑且不论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难道不是好心提点? 也难怪父皇最不喜欢这个女儿。不过人家八公主倒是也不在意,横竖短不了她的吃喝,她那些愤世嫉俗的话,这也就是生在皇家,换做任何人家,怕都要拉去浸猪笼了。 享受着皇家带来的荣耀与富贵,又看不起皇家,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心比天高。 这回围猎,大皇子别无所求,只求八公主安分点不要搞事情。 永文帝享受着女儿的服侍,然后懒洋洋地问:“阿耶怎么不知,龙儿突然变得如此通情达理了?” 玲珑停下给他按摩的手,从背后搂住永文帝的脖子嘿嘿一笑:“阿耶英明神武,龙儿想什么都瞒不过去。” “别给朕灌迷魂汤了,还不说实话?” “真的是七妹妹想去。”玲珑去撸他的胡子,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她才敢这么做。“可是我要是求阿耶只带七妹妹去,难保其他姐妹不会乱想,干脆就让大家一起去好了。听说犬戎国王也带了他的女儿来呢,想给阿耶做妃子吗?” 永文帝满头黑线,那犬戎国的公主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他的后宫都好两年没进新人了,要送也是送给他的儿子们。他都年过半百的人了,还收人家十几岁的公主当妃子,说出去好听是怎么的?“净胡扯,阿耶是那样的人吗?” 玲珑继续撸他胡子,笑着说:“是是是,阿耶光风亮节,是龙儿小人之心。不过借此机会,也正好让三姐姐死了那条心。” 宫里的几个公主,如今只有大公主二公主嫁了人,三公主正是相看的年纪,结果十六岁的姑娘喜欢谁不好,偏偏看上个有妇之夫。永文帝知道的时候差点被气死,他的儿子个个都成熟稳重,不靠谱的都是女儿!三公主生母是德妃,与二皇子同母所出,脾气向来骄纵,唯一治得住她的人也就只有玲珑一个,因为三公主再横,也横不过玲珑去。 谁叫给玲珑撑腰的是太后跟皇帝呢? 要不是玲珑横插一手,三公主这会儿怕是早败坏人家姻缘了。 也因此,这三公主跟八公主姐妹俩玩得贼好。 53.第五片龙鳞(十一) 第五片龙鳞(十一) 严格说起来, 玲珑的脾气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娇蛮任性,唯我独尊,似乎总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她就是骄纵的可爱, 谁让她长得那么好看呢?而且她也不是不分对象和场合的任性,她的任性更多的是对她信赖的人, 比如说疼爱她的太后与永文帝,再比如说几个兄长姐姐, 很多时候被她气得心肝都疼, 下一秒她就变得又乖又贴心,让人心里头又暖洋洋的,怎么也记不起来先前气她什么。 三公主可就不一样了,三公主那是纯骄纵,没脑子没底线的骄纵。也就只有八公主和她玩得来,毕竟这宫里她们俩算是被孤立的, 当然只能相依为命互相取暖。 要问八公主活了两辈子最讨厌谁, 那么玲珑说第二, 没人敢称第一。 她真的不知道世界上居然会有一个人那么令人讨厌!!! 好在她讨厌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多么喜欢她,如果不是八公主是她的备选食物, 玲珑早就对她不气了。她真是搞不懂八公主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既然瞧不起古人封建制度, 那就想法子去改变呀?不去改变不去反抗, 享受着皇家身份所带来的好处, 又瞧不起皇室中人,觉得宫女太监可怜没人权又照样奴役他们——这算哪门子的现代人啊? 最让玲珑觉得神奇的是八公主的脑回路,永文帝嫔妃众多就是渣男,三公主看上有妇之夫就不算小三?难不成爱能感化一切?这两人凑在一起就能作妖,但她们对玲珑来说实在是不重要,她更想要的,是永文帝全部的爱——没有爱情与友情的爱,全部都是给她的,无条件的包容她信任她支持她,能跟证明这一点的,就是让思想传统的永文帝支持她来做这个皇帝。 如今被记在孝仁皇后名下嫡出的只有她一个,她哪里比不上皇子们?她又聪明眼光又长远,而且也不是第一次当皇帝,把国家交给她有什么不好?更何况她这具身体还是永文帝的血脉,也不算给了外人。 永文帝对玲珑好吗?那可真是好啊,好的不能再好了,她是他的小公主,是他所有情感的寄托,是他的掌上明珠。 可这样的爱,玲珑能满足吗? 不能。 太后对玲珑好吗?当然也好啊,玲珑生辰,高龄的太后还亲手为她缝了一双软鞋子,只因为她说过想穿阿嬷亲自做的鞋。 可玲珑还是不能满足。 永文帝跟太后给她的爱很多,但比不过玲珑的贪心。她总是想要更多,总是不能知足。永文帝跟太后的确爱她,大概是比爱任何人都爱她,可那种爱是有条件的,她得是乖巧可爱的小公主才行,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讨好人,但是在这两人面前,她表现的那么乖那么可人。 如果这样一个小公主,有一天突然流露出了野心,他们的爱还会存在吗?对帝王而言最重要的位子被人觊觎了,他还能一如既往的爱着这个女儿吗? 兄长们能够毫无顾忌的疼爱她,是因为她是永文帝最爱的女儿,同时也是毫无威胁的公主,根本没有继承皇位的可能——等到他们任何一人登基为帝,仍然可以继续疼她,因为她什么都不能跟他们抢啊。如果有朝一日,玲珑成了皇帝,那么皇兄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喜欢她吗? 到那个时候,会不会想要杀之而后快呢? 喜欢她的那些少年们,包括凌和歌在内,自幼受到忠君爱国教育的他们,如果得知她一个女子想要为帝,得知她根本不像是他们想象中那样温柔可爱——所谓的喜欢又能保持多久呢? 可是,没有办法啊,如果想要吃到最好的食物,就是要去提炼,让它们变得更加纯净。 所以玲珑毫不顾忌地在永文帝与重臣议事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看法,每每都是随口一说,可永文帝和大臣们的反应却都十分惊奇。永文帝甚至曾经叹息过,“朕的龙儿若是男儿身,那该多好。” 但是,女儿身又有什么不好? 她能做到的,明明比男子多得多。 —————— 玲珑在想什么其他人不得而知,但八公主在想什么,玲珑却是一清二楚。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了这家伙,明明她也没去找过对方麻烦——这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啊,她这性格,居然没找过八公主麻烦! 不过玲珑虽然不找人麻烦,人家却对她不是那么看得顺眼。玲珑活了很久很久了,也在人类世界待了很长时间,长的她自己都要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可直到现在她也搞不懂一些人的想法,比如说八公主。 八公主明明跟三公主是好姐妹,可她平时又不是那么看得起三公主,似乎跟三公主玩得好是因为别无选择,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去鄙视她——一天到晚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的,她自己又有什么建树? 大周的公主都是娇养的,八公主生在现代,很多东西都要从头学起。她觉得女红这玩意儿学来没用,就不肯学,在诗词歌赋上又没什么天赋,虽然偶尔会蹦出几句让太傅惊为天人的诗句,可让她自己解释她也解释不出什么来。不仅如此,她的字写到现在还跟狗爬的一样,毛笔字就那么难写么? 她琴棋书画就更不擅长了,玲珑很中肯的想了想,八公主还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艺——除了她那满脑子的前卫想法,然而会想有什么用?那些想法要是说出来,怕不是比玲珑当皇帝都来得离经叛道。 可要说八公主思想先进吧,她似乎又不是那么先进。因为她受的是现代化人类社会教育,可是在古代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被磨灭了,唯一坚持下来的,大概是她八百年不动摇的np思想。 是的,八公主喜欢美男子。 哇这只小菜鸡,玲珑都懒得理会,她想当皇帝呢都没想过要开后宫,八公主可真敢想。 围猎场上,玲珑看见八公主闪闪发亮的眼睛直盯着凌和歌看,这位新科状元俊秀挺拔,又气质出众,八公主会喜欢实属正常。其实出了玲珑这个不正常的以外,喜欢他的人多了去了。有的时候玲珑真想掐着手指头看看八公主前世到底是个什么德性,可是一想到为了这么点好奇心要付出好多代价,她就懒了。 吃饱了是要留到下一个世界继续吃的,不是为了不重要的人浪费的。 犬戎国的公主虽然年纪不大,但生的格外张扬明媚,他们国家的人都高鼻深目,别有一番美感,就连犬戎国国王,虽然年过不惑,也仍然很好看。此番他亲自带着公主和王子前来,就是为了表明自己臣服的诚意,甚至还要献上他最珍贵的公主给大周的皇帝当妃子——永文帝看着犬戎公主,嘴角一抽,这个年纪跟他的龙儿也差不多大,他还真有点吃不下。 主要是上年纪了,他开始修身养性,后宫都去的少了,偶尔去的几次也都是去看看陪他多年的老人,说说话,盖着棉被纯聊天。可犬戎国王好像很不放心,他要是不收下这个公主,对方就要以为他会出尔反尔立刻出兵攻打犬戎了。 永文帝的视线在自己的一排溜儿子那绕了一圈,想找个最合适的把犬戎公主塞给他,结果那一排儿子立刻齐刷刷低下头装作无事发生,实在是让他气得够呛,帮父亲娶个女人怎么了!不孝子! 倒是龙儿盯着人家公主看的津津有味,只可惜她又不能娶。就算能娶,永文帝也不答应,他的掌上明珠要配最好的。 凌和歌那小子虽然说聒噪了些,但人品才学都是上等,年纪也正正好。就是太烦人了点,跟凌阁老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老狐狸教导出的小狐狸,永文帝怕自己的小公主会吃亏。 他哪里知道,每次玲珑跟凌和歌一起玩,被欺负的都是凌和歌,偏偏他还甘之如饴,摇着折扇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活生生骗过了所有人。 其实被欺压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的。 “皇帝陛下!”犬戎公主抬起头,拿着马鞭的手直指玲珑。“那位是皇帝陛下最心爱的女儿吗?我想跟她比试比试,如果我输了,我就认命给皇帝陛下当妃子。如果我赢了,就请皇帝陛下遵守承诺,放我跟父王归国,并且不再来犯。” 这话可谓是大逆不道,犬戎国王脸都白了,永文帝也沉下脸色,这乳臭未干的小丫头,还以为他是色中饿鬼,看上她的美色不成?开什么玩笑,他的后宫环肥燕瘦美人无数,他要是喜欢年轻小姑娘,前几年干什么不去选秀? 对方是在侮辱他身为大周天子的尊严。 永文帝冷脸的时候非常吓人,哪怕是凌阁老这样的老臣都噤若寒蝉,犬戎公主当然也怕,她看了看四周,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一副恐惧的模样,但她咬牙坚持住了,而且无视了拽她袖子的哥哥以及拼命以眼神示意的父亲,直接问玲珑:“你敢吗?” 54.第五片龙鳞(十二) 第五片龙鳞(十二) 观英公公一句大胆还没来得及出口, 小公主就很自然地回复道:“我敢啊!” 永文帝跟几位皇兄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看她, 她平时的确是会骑马,可那都是哥哥们带着她玩儿的,说骑术有多么精湛根本不可能, 怎么去跟马背上长大的犬戎国人比?小公主这也太逞能了!虽说面子是重要, 两国相交也不能丢人, 但她也不用这样呀! 永文帝二话没说就要开口否决, 可玲珑已经站起来了:“我今天穿的衣服不太合适, 你等我去换套骑装再来比,不过我丑话可说在前头,你要是输了, 就得任我处置才行。” 她看起来还没有及笄, 面上甚至还有着软软的婴儿肥,可她这口气却实在是狂妄, 听得犬戎公主心里不爽极了。她既然敢提出要比赛, 自然是因为胸有成竹, 在来之前她就打听好了, 得知永文帝有个十分珍爱的女儿, 凭什么都是父亲疼爱的女儿, 她就要给年纪比自己父皇还大的男人做妃子, 对方却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们都是公主,她不觉得自己哪里输给对方了! 玲珑去换了一身骑装出来, 她虽然年纪小, 可骑装穿到身上, 却别有一股蓬勃的英气,乌黑的长发高高束起,露出她精致的面部轮廓,没有簪钗的点缀,反而更加凸显出她惊人的美丽。哪怕是看她看了十几年的父兄,也忍不住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跟玲珑一比,犬戎公主就显得平庸许多。 八公主坐在席间,悄悄攥紧了手里的帕子。她不喜欢四公主是人尽皆知的事,别人都以为是因为她们两人的生母是死对头的关系,可八公主自己知道不是这样,她不喜欢玲珑,就是不喜欢对方那种被所有人捧着疼着的得意样子。明明她的母亲那么好,明明她也不差,可两人的日子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然,八公主不至于被亏待,她仍然享受着公主的待遇,可人就是这样不能知足,她觉得自己独一无二,就想要得到更多。 有一段时间八公主猜测玲珑会不会跟自己一样也是从现代社会来的,可是拐弯抹角的试探了几次后就否认了这个想法,也因此她就更加瞧不起脑子里只有吃的玲珑了。犬戎公主擅长骑射,玲珑拿什么跟人家比啊?头再铁,也不能这样丢人吧? 她本来想做个贴心的妹妹站出来打圆场,可玲珑的速度太快根本没给八公主这个机会。等到玲珑换了骑装出来,本来还想说两句话的八公主彻底熄火了。 惜嫔的确是个美人,可她的美貌放到永文帝的后宫也就了了,惜嫔胜在那份我见犹怜的气质。八公主遗传了她的容貌,生的自然是不差,放在普通人里也是出众的美人,然而这份美貌和其他公主比起来就要差一些,更何况是玲珑。而且她的体质是那种喝凉水都会长膘的——这一点跟惜嫔不像,反倒像是前世的她。 也因此八公主非常注重饮食,为了保证纤细的身段,她可谓是绞尽了脑汁。正因为这样,每次看到玲珑不停地吃吃喝喝她心里就来气。 大家都是一样的身份,淑妃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失宠了,凭什么玲珑能过这样的日子啊?这种堪称玛丽苏本苏的日子应该属于她这样的人好吗? 也是随着年纪逐渐增长,八公主才懂得永文帝的喜爱有多么重要。只可惜她再去讨好已经晚了,而且太后也不喜欢见人,本来在古代生活就够无聊的,让她为了讨好太后在佛像前一念经念几个时辰,再抄经书——这样的苦她吃不来,还是算了吧。 玲珑跟皇子们关系都很好,八公主觉得她这么能讨好男人,肯定骨子里不是什么好人,对玲珑的反感就更重了。今天玲珑自己不自量力,她等着看一场好戏呢。 “陛下。”臣子中有人出列,他身长玉立,正是梅大将军的嫡长子梅峻宁,如今已是从三品的文官,很得永文帝的赏识。“臣以为宝华公主乃是千金之躯,焉能为了这点小事亲身上阵,倒不如让犬戎国的勇士与我大周的战士比试一番,也能全了犬戎公主的念想。” “臣附议。”这回是顾总督的独子顾熠,他随父从军,虽然年纪颇轻却屡建奇功,犬戎国听见顾家君的名字,都能吓得从马上摔下来。 新科状元刚入翰林院不久的编修凌和歌也出列道:“臣亦附议,还望陛下三思,公主三思。” 这三位青年,尽皆是人中龙凤出类拔萃,即便是在人才济济的大周朝,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这就是八公主讨厌玲珑的第三点了,谁能告诉她,四公主跟自己一样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为何每年生辰还能收到这三位美男子精心准备的礼物?为什么每次这三个人看到四公主都跟猛兽看到肉一样?她到底要抢走她多少东西啊? 永文帝赞赏地看着这三位驸马人选,觉得他们都很上道,正准备找个台阶下来,哪里知道他那不省心的小公主却大言不惭道:“多谢三位大人关怀,这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既然犬戎公主想要比试,那便奉陪到底好了。” 永文帝差点没上去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蛋。那犬戎公主虽然年仅十五,却生的修长健美,一根手指头都能摁倒玲珑那小身板儿,就这还要跟人比试?几个哥哥平时宠着她,夸她骑术好,那是给她面子哄着她玩儿的,她还真当真了啊?哪里来的自信? 犬戎公主笑着说:“宝华公主果然是爽快的脾气!来人,将我们犬戎的汗血宝马牵来!” 这次犬戎国王带着儿女前来大周,除了表示真心以外,也上贡了许多珍奇异宝,犬戎产良驹,其中有一匹珍贵的汗血宝马,脾气高傲,不容人骑,迄今为止身上连副马鞍都没有,被牵过来的时候还在尥蹶子喷气,很不爽的样子,人性化极了。 可这马,长得也实在是好看。用好看这个词来形容马似乎有些奇怪,可这匹马却配得上,它肌肉健美身形高大,鬃毛柔顺闪亮,四肢蕴藏着巨大的力量,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充满灵性。因为野性难驯,它被带过来的时候,周围跟了七八个犬戎国人高马大的勇士,都紧张地看着它。 “此马名为连钱,是极为珍贵的宝马,我父王愿以它献给大周的陛下,以证交好之意。”犬戎公主微微一笑,看向玲珑。“既然是大周陛下的女儿,想必能够驯服这匹连我犬戎男儿都束手无策的宝马吧?” 哦……玲珑明白了,合着人家根本没打算真正跟她比骑术啊,就是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大周知道犬戎不是好惹的。可是这犬戎公主这样做,她爹知道吗?她哥知道吗?那俩脸都要被吓白了好不好?小姑娘就是天真可爱。 “既然是神驹宝马,有何凭证?”大皇子沉声问。 “诸位请看。”犬戎公主示意一名勇士上马。 接下来所有人就欣赏了一番花式翻车现场,这些勇士个个身强体壮,少说都有一米九,可这铁塔一般的身躯,却没一个能翻身上马的,更别提是驯服了。连钱驹甚至用不了多少功夫就将他们一个个掀翻在地,此马极通人性,还得意地仰天喷响鼻,似是在嘲笑他们。 “如此,诸位可信了?” 看着一脸得意的犬戎公主,永文帝面上仍然带着淡淡的笑,眼底却冷到极点,竖子无状且狂妄,不管犬戎国王知不知情,都无法掩饰今日这骑虎难下的局面!他正要说什么宝马名驹不过都是畜牲,叫人把连钱驹拉下去煮了,他的小混蛋女儿却笑嘻嘻地从他身边站起来:“好啊,那我就试试。” 八公主差点想要仰天大笑两声,哈!哈!哈!这老四是疯了吧?就算她是玛丽苏之光,难不成还能让这难驯的野马对她俯首称臣?她以为自己是伯乐吗?!简直就是不知死活,父皇跟皇祖母那样的溺爱,终究就是养了这么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天真少女,待会儿最好叫连钱驹一蹶子踢断几根骨头,多吃点苦头才好呢! 那几个犬戎勇士被抬下去的时候,有几个都昏死过去了。连成年男人都不能驯服的野马,就算是什么宝马良驹,不能使用,也不过是个废物,还不如煮个马肉火锅。 永文帝阻止不及,那不怕死的小东西就直接过去了。观英公公赶紧去拦——连钱驹凶悍,野性难驯,公主会受伤的!顾熠甚至捏紧了腰间佩剑,只要连钱驹稍有异动就结果了它。 连钱驹本来悠然自得的低头啃了几口草,然后就发现有人朝自己走来。它按照往常的模样喷了口气,正要彪悍的给来人一点颜色看看,可一抬头,却看见个娇小可爱的少女,她一步步朝它走来,身上那股气势,让它从骨子里感到畏惧与恐慌。没等玲珑走到它身前,连钱驹的前肢一软,就跪了下去,呈现出无比臣服的姿态来。 在龙的面前,世间万物都要俯首称臣。 55.第五片龙鳞(十三) 第五片龙鳞(十三) 玲珑走近连钱驹, 看着它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模样,还好心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 “乖马儿。” 犬戎公主已经惊呆了!这连钱驹世间罕见,称一句天下无双也不为过, 他们犬戎的猛士有多少人想要驯服它而不得!如今竟然叫大周一个小姑娘给驯服了?简直是可笑至极!她甚至怀疑玲珑是不是暗地里做了什么手脚!“你、你怎么做到的?它怎么会在你面前跪下来?!” 后一句话声音都变得尖锐许多, 宛如用手指甲划拉黑板的声音, 刺耳又难听,并且十分失礼。 八公主本来正取了一枚荔枝,刚刚剥掉外壳露出里头白嫩甜美的果肉,她抱着看笑话的心思等玲珑踢铁板出事, 结果却等到这么一幕,恨的她活活将这上好的荔枝捏成了汁,汁水沾染到了衣裳, 她不动声色地接过贴身宫女的帕子自己擦拭, 心里却是波涛汹涌, 久久不能平静。不可能的吧?一定是做什么手脚了, 肯定是的。 “很奇怪吗?”玲珑把手从连钱驹的脑袋上收回来, 旁若无人的嫣然一笑:“因为我是龙女啊。” 她这话发自肺腑十分真诚, 然而在场众人却都意会错了,以为她说的是身为大周天子的女儿, 永文帝是真龙天子,那么她自然是龙女, 连钱驹再如何珍贵, 见到龙也是要畏惧的。犬戎国的人驯服不了它很正常, 因为大周天子才是天命所归。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万丈阳光都照耀在她身后,将她托在中间,给人一种十分尊贵无匹的感觉。尤其是当她露出笑容的时候,那样自信又张扬,令人不觉生出畏惧之心。 永文帝那颗心总算是放回了嗓子眼儿。女儿给自己争脸了,他比谁都高兴,对玲珑招手:“好了龙儿,快回阿耶身边来。” 玲珑应了一声,可走没两步,不甘心的犬戎公主就喊住她:“宝华公主难道不敢跟我比试了?”她先前说要比试是想打大周皇帝的脸,借着连钱驹彰显一下气势,根本不是真心要跟玲珑比骑术。可是没想到连钱驹在玲珑面前畏惧不安,犬戎公主心高气傲,丢掉的面子自然要找回来才行。 这要求就过分了,还不知道见好就收,永文帝的表情实在是称不上多么好看,就连皇子们和大臣都有些不善地盯着犬戎国王。他抹了把汗,真不知道自己带这个女儿来是对是错,将她献给大周的皇帝真的能保犬戎安宁吗?这性子怕是要招来灾祸啊! 对于一个父亲而言,拥有这样的女儿是件好事,可对一个国家来说,太过感情用事的公主是不称职的。 “好啊,比就比。”玲珑扬声道,“去把我的马儿牵来!” 平时骑马都是哥哥们带着玲珑玩儿,知道她是父皇的眼珠子,个个小心谨慎得很,就怕弄伤了,所以给她选的马也都是温顺娇小的小母马,比起一般马来说个头小了一圈不说,脚程也差上许多,根本不能拿来比赛。 而犬戎公主虽然是女子,却自由在马背上长大,她的坐骑是一匹上好的五花马,玲珑的马儿刚牵来,犬戎公主就利落的上了马,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玲珑却对着顾熠招手。他正看着她,见她叫他,恭敬地拱手:“公主殿下。” “劳烦顾将军为我上马鞍了。” 顾熠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也知道自己未来有可能成为这个小姑娘的夫君,所以对她一直很是照顾,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想着她。两人相处时间虽然不多,但感情却很好。可即便是顾熠也不免有些担心:“公主是要骑这连钱驹?” 玲珑理所当然地点头:“不然我要骑小母马跟她比吗?那不是输定了。”就算她骑术再好,小母马也只是很普通的马,没有斗志是一说,从体格跟能力上,天生就逊色于普通马,更何况是犬戎公主的五花马。 顾熠取下小母马身上的马鞍,调整了大小,正要靠近连钱驹,已经站起来的骏马却突然对着他喷气,似乎是不肯让他靠近。犬戎国王在一边看着冷汗都要下来了,他知道自己要是再不说话,待会儿出了什么事想活着离开大周都难如登天。“公主殿下,连钱驹性格高傲,是断然不肯让人放马鞍在身上的。我这里还有一匹不亚于小女五花马的良驹,性情温顺,公主可愿一试?” 他的态度好,玲珑当然也不会骄纵。这会儿人多的是,她得给永文帝装脸,当然要表现出一国公主的高贵端庄。“多谢国王,不过没关系。” 她就看了连钱驹一眼,这面对顾熠这般在战场上立功无数斩杀无数的猛将都毫无惧色还喷人的连钱驹,瞬间就老老实实,好方便顾熠上马鞍。 这一幕再度惊呆了犬戎国人。大周人也许不觉得什么,可对见识过连钱驹性子的他们而言,玲珑简直就像是神话里的仙女了,否则怎么解释她能让连钱驹对她言听计从? 安好马鞍,顾熠单膝跪地,双手一搭给玲珑垫脚,毕竟连钱驹十分高大。玲珑接受了他的好意,穿着马靴的小脚在他掌心轻踩,顾熠一用力,便托着她上了马。这一幕实在是充满美感,永文帝在上头看的很是满意,觉得顾熠这孩子确实是不错,可以在他的未来女婿观察小本本上加一分。 八公主看得眼睛都要喷火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真是不知羞耻! 玲珑骑上连钱驹,顿觉视野开阔。她现在虽然十三岁了,但为了保持形象,身形还十分娇小,比同龄人矮上不少,为此永文帝跟太后没少发愁,净想着怎么样让她长个子,可玲珑现在就是不想长啊,她这么可爱,难道不应该多维持一段时间再进入含苞待放的少女期吗? 当萝莉有什么不好,就这踩人手的动作,换做其他公主来做就是伤风败俗,可她看起来又小又可爱就完全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 犬戎公主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玲珑毫不吝啬地对她微微一笑,气度雍容,看得不少臣子都暗中点头,认为公主极具大国之风,又有胆色,若是男儿身该多好啊。 “公主,我性子直爽,有什么便是什么,绝不会手下留情的!” 玲珑哦了一声:“我性子也挺直爽,你赢不了。” 犬戎公主一窒,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中原不是什么礼仪之邦,讲话都文诌诌的一个意思能拐十七八个弯儿?怎么到这宝华公主就完全不好使? 永文帝虽然答应了她们比赛,但还是担心女儿的安慰,就以监赛的名义,让顾熠以及犬戎国的王子共同跟跑,一来监督二人有没有作弊,二来也能看顾着龙儿,这就是武将的好处啊,这会儿换做凌和歌或是梅峻宁那都是不行的,俩书生弱不禁风,怎么能跟英武的顾熠相比呢。 由永文帝约定二人以围场入口为中点,至入口再返回,谁先回来,就算谁赢。 玲珑出发之前还弯腰拍了拍连钱驹的脑袋:“马儿啊马儿,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否则我晚上要吃马肉火锅的。” 众人离她远,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觉得她神情纯真动作娇憨,十分可爱,顾熠跟犬戎王子却听得一清二楚,这连钱驹举世罕见,乃是无价之宝,也只有这小公主敢说出把它煮成马肉火锅的话。 神奇的是连钱驹似乎听懂了,抖了抖耳朵,尥了下蹶子,讨好的喷气。 可能是这话确实起到了作用,观英公公一声开始,连钱驹就像是离弦的箭,瞬间跑成一个小点。从永文帝这里直到围场入口,一路上都有仪仗队及御林军,也就是说这场比赛是绝对公平的,因为全程都有人看着,更何况还有顾熠监赛。但是顾熠这会儿有点尴尬,因为他的马……追不上小公主的连钱驹。 他都追不上,犬戎公主怎么追得上?这种碾压性的比试根本就没什么意义,等到犬戎公主跑回来,玲珑骑装都换下去,正窝在永文帝身边喝茶了。她见犬戎公主到达终点,似笑非笑地问:“犬戎公主回来啦?我可等你许久了。犬戎不过弹丸之地,我大周却坐拥四海,两项衡量,公主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犬戎公主一张俏脸显得通红,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玲珑觉得她有点像恼羞成怒,年轻的小姑娘就是这样,提出比试的时候不为人家着想,就想着把别人踩在脚下,一旦输了,那脆弱的小心灵就完全承受不住了。 真是可怜又可笑呢。 永文帝轻笑,“好了好了,不过是小孩子家家玩笑般的比试,诸位不必在意。今日乃是围猎,各位各展身手,拔得头筹者,朕重重有赏!” 八公主暗自啐了一声,呸!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呢! 56.第五片龙鳞(十四) 第五片龙鳞(十四) 她虽然讨厌玲珑, 却也不傻, 知道不能在人前流露出来, 招惹了玲珑这个小魔星已经够麻烦了, 倘若让父皇也对自己起了厌恶之心, 那日子才是真的不好过。严格说起来, 八公主讨厌玲珑, 讨厌的是她想象中的那个玲珑, 毕竟她们俩虽然名义上是姐妹,但其实并不相熟,和陌生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讨厌玲珑的人多了去了, 可喜欢她的人更多,玲珑从来不在意这些。 她已经赢了犬戎公主, 于情于理都要给人家一个台阶下, 没看到犬戎国王已经紧张的话都说不清楚了吗?玲珑微微一笑,抱住永文帝的一只胳膊:“阿耶要给我猎一只漂亮的小兔子回来。” 永文帝笑着摸摸她的头,“好,都听龙儿的。” 玲珑欢快地松开他跑下去,把连钱驹牵了过来, 眼睛闪闪发光:“阿耶骑它!它快!” 永文帝更是笑意不止,他的宝贝女儿对待他可跟对待别人不一样,她自幼护食, 可却愿意把最喜欢吃的分给他还有太后, 虽然偶然也会有偏心的情况出现, 但永文帝确定, 自己在龙儿心里的地位绝对是第一,没有人超得过!再看到顾熠很妥帖地跟在连钱驹身侧,就又在未来驸马观察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这孩子是真不错,成熟稳重又体贴入微,来照顾孩子气的龙儿再好不过,只是性子过于内敛,喜怒不形于色,龙儿单纯,怕是掌控不了。梅峻宁那孩子也很好,温润如玉性格柔和,只是对龙儿太纵容了一些,怕是舍不得管她。这俩都是永文帝心中的未来女婿tp3,说好呢,是各有各的好,可要说不足,有一点是相同的,比龙儿大了太多,龙儿如今才十三岁,他还想多留她几年,最早也只能是在十六岁嫁人,说不定还要更晚,可到那个时候,梅峻宁都要年近而立了,顾熠也得有个二十五六。 龙儿是他的宝贝疙瘩,这驸马自然是要千挑万选,永文帝会有意的给这三人与玲珑相处的机会,同时也会派人仔细观察,当然不至于每一句话都监控,却也知道他们对玲珑什么态度。 梅峻宁与顾熠如兄如父,凌和歌却能跟她玩到一起去,这三人各有千秋,倘若能合三为一岂不妙哉?若是三个都能做驸马——永文帝赶紧把自己的想法打住,他在想什么呢,难不成还要给龙儿开个后宫不成?这天底下只有帝王才能名正言顺的拥有后宫佳丽三千…… 等一下,倘若龙儿来做皇帝? 永文帝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想,其实他这样的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他的几个成年的儿子,大多才华有余魄力不足,做个一方官员兴许能够做出一番政绩,却并不具备帝王应该有的心胸以及手段。老大性格太过温吞,老二脾气急,老三耳根子软,老四眼皮子浅,老五阴沉不定戾气十足,这也是为何多年来他不曾立储君的原因。其他皇子比玲珑年纪还小,可没一个能让永文帝满意的。 说起来,最让他觉得有帝王之风的,竟然是这个女儿。 在御书房或是其他地方与大臣们议事时,永文帝并不避讳玲珑,很多时候君臣之间吵的快要打起来或是争论的热火朝天,能够安抚他们并且提出妙计的都是玲珑,虽然她总是看似不经意间脱口而出,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但永文帝是什么人?他疼爱玲珑,又不代表他成了个傻子。 他这个女儿,跟普通女孩子是大不一样的。永文帝也没精力再去养一个孩子在身边看和她是否相同,但玲珑之于他十分重要,远非其他人能够比拟。 她聪明伶俐,又心胸宽广,能够体察人心,且天资出众。真的,倘若玲珑是男儿身,永文帝想都不会想便立她为太子,但是——为何女子就不能为帝呢?难道前人没有,今人就也不能有? 抛开一切因素以及偏心,永文帝必须承认,在他的所有子女中,若说真要挑一个来当太子,那当然也有,然而已经有了最好的一个,为何要将就,又为何要退而求其次?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永文帝心中顿时百感交集,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却也不觉得自己这样想有错。若是他的龙儿为帝,他自然是不用担心大周的未来,有此女在,能保大周百年盛世。他也不用再操心怎么样才能选到一个最好的驸马,她是皇帝的话,大可以将天下美男子尽收帐下,理直气壮。最重要的是,龙儿是他大周皇室的血脉,她生出的儿女,也仍然与她同姓,承载的是大周的将来。 既然如此,为何不可以?难道就因为她是女儿身? 这个念头就像是破土的嫩芽,一旦见光得风,立刻开始疯长。 玲珑倒是不知道永文帝此时此刻在想什么,但她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会这么想。永文帝是位优秀的帝王,他的高瞻远瞩、他的眼界和心胸都是普通人所不能及的,因此她从来没想过要去逼迫他。玲珑从不在永文帝面前藏拙,她能够与老臣们谈笑风生,能够不动声色的提出他们所想不到的策略及方法,绝不是为了单纯的讨好永文帝,而是为了让他知道,她没有任何地方比他的儿子们差。 能不能抛开性别观念选择她作为皇位继承人,关乎到她这个世界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能不能得到一个圆满的回报,更关乎着她下一个世界是不是仍然能够过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去寻找下一份美味的食物。 玲珑希望食物能够自己变得美味,而不是靠她来揠苗助长。 永文帝去打猎了,武官们、年轻的文官以及皇子们都一同去,其他人则可以在围猎场外四处悠闲的走走,围猎要整整进行三天,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营帐。整个猎场有着严格的划分区,猎区与安全区的界线处有专人看守,所以根本不必担心会有猛兽出栏对他们造成威胁。 观英公公年纪大了,又不善骑马,永文帝不在,那他当然是要跟着玲珑的。顾熠先前表现了,就没去凑热闹,而梅峻宁与凌和歌都要在永文帝面前表现一番,否则岂不是被顾熠压一头? 顾熠陪着玲珑也很守礼数,他倒是想跟小公主走近一些,可惜一旦想要靠近,观英公公就瞪他,不着痕迹地暗示他要知礼守礼,顾熠能有什么办法?顾熠也很绝望啊! 他陪着玲珑四处闲逛,猎场玲珑不是第一次来,只不过之前她年纪小,永文帝严令禁止她四处跑,把她看得很紧。 加上贴身宫女碧螺,一行四人脚步轻盈,还撞见了一场好戏。 安全区虽然大,但也是有限度的,陡然撞见三公主朝一个男子扑去,玲珑啧了一声,观英公公紧张得很,挡到她面前:“公主莫要去看,污眼睛,污眼睛!” 其实就是个抱抱,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玲珑连爱情动作片都欣赏过,但是观英公公很明显把她当成了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一脸担忧,生怕她学坏。 唉,他们都不知道其实她最坏了。 玲珑弯腰,抓住观英公公的手臂,从他伸展开的双臂下冒出一颗头好奇地看过去,惊见三公主的扑拥没有见效,那男子身形敏捷的躲开,三公主就狼狈地扑倒在地。她到这里来应该是秘密的,因为周遭除了他们俩没有旁人,向来好的穿一条裤子的八公主也不在。 三公主摔的不怎么好看,事实证明就算是美人,摔跤的时候也一样丢脸。玲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她就是觉得三公主的姿势很好笑,完全没有别的意思,但三公主一抬头看见她,顿时恼羞成怒,玲珑亲眼看见她的表情从羞愧到愤怒,然后瞬间变为喜悦! 这位三姐姐见到她虽然说不敢不敬,但那厌恶劲儿却瞒不了人,今儿居然露出喜悦的眼神,是怎么个意思? 而且周围怎么一个伺候的宫人都没有? 玲珑觉得奇怪,观英公公在前朝后宫打滚这么多年当然更觉得奇怪!他立刻觉着这是有问题,说不准小公主还是着了谁的道儿了,这会儿什么都别做,转身就走才是正经事! 可三公主已经喊了玲珑:“四妹妹!” 玲珑仍旧在观英公公的手臂下露出一颗脑袋,听三公主柔情似水的跟自己打招呼,也露出一个笑来:“三姐。” “你快过来!此人、此人与我有了肌肤之亲!” 那男子一听,顿时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玲珑很能理解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如果他去过现代社会,那么他应该知道有一个词语可以用来形容他的现状——碰瓷。 是啊,这不是明晃晃的碰瓷嘛! 57.第五片龙鳞(十五) 第五片龙鳞(十五) 别说是玲珑了, 就是观英公公都觉得丢脸。这未来驸马人选还在这儿呢, 三公主这样大呼小叫,叫人看了去,岂不是连带着败坏了小公主的名声?什么肌肤之亲, 他是老了,可还不到老眼昏花的地步, 三公主朝人家身上扑,人家不是躲开了吗?她自个儿摔得难看, 站起来第一时间竟然想的不是掩饰, 而是要小公主去给她作证?! 顾熠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他面无表情, 看不出心底在想什么,只低头朝娇小的小公主看去。小公主杏眼微睁, 眼珠子圆溜溜的又黑又亮,可爱极了。黑眸跟着变得柔和,在玲珑面前顾熠是完全没有原则的,小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玲珑朝三公主那走,看到被碰瓷的男子脸都白了, 她可不跟三公主狼狈为奸,这种下作的手段连玲珑都不稀得用。她微微一笑,对男子道:“大家都去参加围猎, 韩大人为何不去?” 韩玉泽先是恭恭敬敬对着玲珑行礼, 而后道:“臣本是要去的。” 话不用说完, 聪明人一听就知道。韩玉泽本应在围猎大军中, 可现在他却出现在这儿,那必然是有人使了什么手段把他哄骗过来,至于那人是谁——相信不用说大家也知道。玲珑又看向三公主:“三姐,阿耶今日心情很好,我可不许你闹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来败坏。” 三公主脸色一变:“你难道没有看见——” “看见什么啊?”玲珑双手往身后一背。“我一个人闲着无聊四处逛逛,顾将军与韩大人担心我的安慰随身保护我,又有观英公公照顾我,难道不是这样吗?” 顾熠对着三公主拱手行礼:“是臣与韩大人同行。” 韩玉泽反应极快,他知道这是宝华公主要为自己解围,连忙同样行礼:“见过三公主殿下。”心中顺便对玲珑表达了歉疚之情——刚看到宝华公主带着人过来的时候,韩玉泽整颗心都凉了,还以为是来帮三公主的。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三公主看上他什么,他不过是三品的文官,虽然出身书香世家,可比起高门贵族自然逊色几分,更何况他已娶了启蒙恩师的女儿为妻,夫妻二人相敬如宾,过着举案齐眉的日子,到底是哪里招惹到这位公主殿下了啊? 三公主不敢置信地瞪着玲珑:“你、你竟然向着他不向着我?!你这个吃里扒外的——” 不知为何,被玲珑那双眼睛一看,她突然不敢再骂下去了,只委屈的眼泪都掉出来,真真是心里难过的不行。自幼她就知道这位四妹妹跟其他公主不一样,母妃也再三叮咛,一定要与四妹妹交好,千万不能惹四妹妹生气,因为四妹妹是父皇的心头肉,是大周最尊贵的宝华公主。 宝华才十三岁呢,父皇就开始给她相看驸马了,谁不知道如今青年臣子中最优秀的三人都是宝华的?其他人连分一杯羹都不行。现在自己喜欢上韩玉泽,宝华不帮他也就算了,还要来捣乱! 如果不是观英公公在边上,三公主一定还要自恃姐姐的身份再教训玲珑两句。 “好奇怪啊,三姐姐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宫女呢?跟你如影随形的八妹妹呢?”玲珑真是看不下去三公主这么一副做派,想要的东西就去争取当然没什么不对,但是男人就算了吧?人家日子过得好好的,抢来做什么?不是给自己的爱又不能吃,难道拿回来当个摆设?“你今天既然敢做这样的事,肯定是有后手吧,怎么,人都不见了的?” 之所以朝玲珑求助,也是三公主走投无路,谁叫答应她会在她跟韩玉泽独处时出来“捉奸”证明他们二人关系的八公主没有出现?否则三公主也不会找素来陌生的玲珑。 这还用说吗?她真以为八公主看得起她啊?两人交好,那是因为其他公主皇子都不乐意跟她们一起玩,两人抱团取暖罢了,八公主心里怎么可能瞧得起三公主这样想当小三的人啦,人家是生长在红旗下深受现代文明熏陶的卫道士好不啦? 不趁着这个机会教训一下心术不正的三公主,算什么现代人士嘛!所以三公主能等来八公主给她作证才有鬼呢,塑料姐妹花的情谊,如同泡沫不戳都破。 这会儿三公主也回过味儿来了,她那被爱情冲昏的头脑终于冷静下来,小脸刷的一下雪白:“四妹妹——你、你不会告诉父皇的吧?!” 见玲珑只是冲着她笑却不说话,三公主腿都要软了,她当然知道父皇是什么性子!对待他们这些儿女,宽容又威严,可从不姑息,一旦让父皇得知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三公主上前两步就想抓住玲珑的手,顾熠却挡在她的面前。最后她只好隔着顾熠跟玲珑说话:“四妹妹,你我是血脉相连的姐妹,今日这几人……”她当着顾熠韩玉泽的面恳求玲珑,实在是羞耻又丢脸,可是也别无他法,观英公公也在,除非玲珑答应保密,否则父皇肯定会知道的! “你我的确是姐妹,可是没有我跟阿耶亲啊。”她干嘛要为了三公主去瞒永文帝?有这么本末倒置的事吗?而且她看起来很容易心软? 开什么玩笑,她的心比磐石都要坚硬。 一听这话,三公主就知道玲珑是绝不会帮自己隐瞒的了,她这会儿是真的没了力气,整个人瘫软在地,眼睁睁看着玲珑带着人走远了。又过了不知多久,三公主身上的冷汗都干透了,八公主才姗姗来迟。刚才骗韩玉泽过来的时候,八公主为了让他们独处还带走了三公主的贴身宫女,结果闹出这么一桩事来。 偏偏八公主还一脸的担忧愧疚,说是什么遇到了巡逻的将士被盘查一时之间过不来,又说那将士是负责保卫宝华公主安危,周围不许人进的,三公主怎么会信这一番鬼话! 她咬着牙抬手就给了八公主一巴掌,八公主一愣,随即也火气上来,她本来就不怎么瞧得起三公主,无缘无故挨这一巴掌,父皇都没打过她好不好?! 两人在后头闹了一通,脸上都带了点儿伤,等到围猎结束再出现在永文帝跟前的时候,不免都有些心虚。又看到玲珑坐在永文帝身边一副好整以暇的看戏表情,顿时又恼火起来。 永文帝到现在为止,心情都是不错的,玲珑还没打算在这会儿告诉他呢。美大叔上了年纪,操心的事儿就变得多起来,一旦他知道了,保不准又要大怒一场,虽然平时忙得很,可永文帝确实是个很好的父亲,只不过在父亲这个身份之前,他还是一名帝王。他为数不多的像是寻常人家一样的父爱,都给予了玲珑。 别人对自己好的时候,玲珑怎么也不会让他难过。 三日围猎时日一瞬即过,三公主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脖子上悬着的那把大刀究竟要什么时候才掉下来。就这样直到回宫数日,父皇突然下了圣旨,特将三公主嫁予犬戎王子,以表两国永修秦晋之好! 她见过那犬戎王子,长相奇异完全不和她的审美观!而且如果嫁给他,她是要远离中原,说不定一生都不会再回来!日后若是两国开战,那么第一个死的就是她! 三公主崩溃了,德妃娘娘却知道,陛下一旦决定的事情不容更改,结亲以表交好的做法古来有之,三公主若是能大大方方高高兴兴的应承了,德妃在后宫的地位就能水涨船高,二皇子在陛下的心中也会被高看一眼! 可是三公主完全不能理解母妃劝自己接受的说法,她甚至大胆地去闯御书房!永文帝正在里头跟重臣议事,玲珑在边上画画,就听得外头一阵吵闹,侍卫们哪里敢拦公主,他们的手都不敢碰到公主的身子,倒真叫三公主闯到了御书房门口。好在永文帝的口谕及时到了,他们这才松了口气——就算是陛下的吩咐,可他们碰了公主身子的话,也是要受罚的。 这位三公主总是如此泼辣,真叫人头疼。 三公主进去也不管永文帝在干什么,被赐婚给犬戎王子的事实彻底打击到了她,她抹着眼泪倔强地质问永文帝:“父皇是不喜欢我这个女儿,那当初生我出来做什么!” 在雪白宣纸上画了一只又一只绿毛龟的玲珑心想:那你该去问德妃啊。 永文帝把她叫进来是想给她几分体面,可眼下重臣都在,她张嘴就是这样的口气,可还有几分规矩?再不懂事也该知道轻重缓急。 臣子们都是有眼力见的,这就要请辞了,然而三公主不给他们这个机会:“诸位大人在,恰好也为我评评理,父皇怎能这样偏心?!都是赐婚,为何不把宝华嫁出去,偏偏嫁我?!” 重臣们的内心是崩溃的,他们不想知道陛下的家事啊!知道之后又不会多块肉,知道的太多会要人命的! 玲珑给每只绿毛龟脑袋顶都加了三根黑毛。 58.第五片龙鳞(十六) 第五片龙鳞(十六) 永文帝素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多年的帝王生涯让他十分威仪, 他将所有的柔软与宠爱都给了玲珑, 他将她从一点点的小团子养成这样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就再也没有多余的爱给别人了。民间的普通爹娘尚且偏心, 何况帝王? 可即便他最爱的是龙儿, 对其他子女也依旧疼爱有加, 不曾短缺他们, 亦很注重他们的课业。然而有些时候, 孩子本身的品质以及母亲的教导,是永文帝也控制不了的。他必须承认, 他的所有孩子里,唯独龙儿最得他心,他亲手抚养她长大,感情深厚是一方面, 她为他带来的快乐与满足,她的懂事体贴,俏皮伶俐,才是真正让永文帝把心搁在她身上的最大原因。 如今三公主当众问他为何,永文帝面无表情,只冷淡地看着这个女儿,告诉她:“你前头两位皇姐都嫁了人, 唯独你比龙儿年岁大, 正当好, 龙儿不过十三, 难不成叫她去和亲?” 重臣们暗自点头,这派去和亲的,也是有讲究的,宝华公主自幼聪慧过人,较之皇子们更胜一筹,把她送出去和亲,那不是亲自送刀给犬戎?当然要挑一个心眼不坏脑子也不是很灵光,能保护自己又不能兴风作浪的啊!其实按照大周与犬戎如今的关系,就是不赐婚不和亲犬戎也不能说什么,陛下倘若爱护他的女儿,不愿意答应也未尝不可。可向来公正的陛下答应了,还对三公主这样冷淡……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怀疑三公主做了什么让陛下不高兴的事。 三公主更委屈了,她正要再据理力争,却突然被玲珑扣住一只手腕。随后玲珑朝永文帝跟重臣们嫣然一笑:“阿耶,各位大人,你们继续议事,我来跟三姐姐说。” 说着,便拉着三公主进了御书房后头的房间,那里是永文帝留宿御书房时所居住的地方,玲珑自小就在这儿长大,对御书房比对御花园都熟。 旁人看着是她拉进去的,只有三公主知道对方的力气有多大,她根本是被活生生拖进去的! 一进去玲珑就松开了手,三公主此时此刻恨她入骨,哪里会给她什么好脸色,横竖是要被送去和亲了,那些憋屈在心底这么久的话她全都要一口气说出来!嘴巴一张,“不要以为花言巧语就能骗——” “你以为我带你进来是跟你讲道理的?!”玲珑转过身面对她,眼神冰冷又厌恶,充满了不屑与鄙夷,她是那样的高高在上。三公主话没说完就被她掐住了脖子,毫不气地抵在了墙上。望着那双无情的眼睛,恍惚中三公主觉得,宝华会杀了她。 “我真是受不了你这样愚蠢又自私的人类。”玲珑盯着她,瞳孔在一瞬间变成了竖瞳——三公主觉得是自己眼花出现了错觉,人的眼睛怎么会是金色的呢?“除了我之外,不能有任何人让阿耶感到难过或是失望,你明白吗?我不想从你嘴里听到一个不字。” 她冷酷地收紧了手,三公主双手去抓她的手臂想撕开她,却无济于事,最终只能感受到空气逐渐被剥夺的可怕窒息感,什么和亲什么偏心,这些都不重要了!能活下去就好了! 玲珑直把三公主掐到翻白眼濒临死亡,才像丢垃圾一样将她甩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乖乖当你的三公主,就能活。日后你的荣耀,都与我息息相关,所以你最好管住你这张嘴。” 三公主听不明白玲珑所说自己的荣耀与她息息相关是什么意思,但她怕了那种死亡的可怕感觉,再看玲珑,丝毫不觉得她甜蜜可爱,反倒畏惧到了骨子里——哪怕是震怒的父皇都不曾让三公主这样恐惧过!她甚至怀疑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双金色竖瞳是不是错觉!宝华才十三岁,还是个女孩子,她哪里来那样大的力气,可以掐着自己的脖子把自己抵在墙上?! 没有哪一刻让三公主如此清晰的明白:宝华对她的忍耐到达极限了。 自幼她跟宝华说话便阴阳怪气的,大手段不敢有,小动作不断,跟八公主没少干些给宝华添堵的事儿,可她从来不生气也不报复,更不会告诉父皇,久而久之,三公主就觉得她是个很好欺负的妹妹,只要稍微注意点儿不让人看出来就行了,哪里知道这个人原来这样可怕。 玲珑不理她真不是心胸宽广,她是不想让永文帝知道,更不想让三公主八公主缺个胳膊少个腿什么的叫永文帝发愁。永文帝给予了她全部的父爱,她自然也要回报一二——玲珑喜欢的人,哪哪儿都是好的,她不会允许任何人去伤害或是侵|犯。 但三公主最近是有些过了,她先是看上有妇之夫的韩玉泽,光是看上也就算了,堂堂公主竟然做出那样下作的事来,永文帝知道了能不生气?没有打死她都是好的。 一个会为皇室抹黑的公主,没有存在的必要。 也因此他才会答应犬戎国王的请求,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犬戎王子。把三公主嫁到千里之外,跟韩玉泽远远隔开,对他们两人都好。 玲珑发完了脾气,就立刻变回了小甜饼。她将三公主从地上拉起来,摸了摸她的脸,又整理了下她凌乱的鬓发,甜蜜地对她说:“三姐姐要乖,不可以惹阿耶生气哦。” 除了疯狂点头三公主还能做什么? 她被玲珑带出去见永文帝,还乖乖行礼道歉,永文帝心头舒坦许多,看见这个做出丑事的女儿也不再那么恼火了,天知道当观英跟他说三公主拦韩玉泽投怀送抱时,他眼前一黑险些晕死过去!重臣们已经告退,他安抚了三公主几句,等到三公主回宫,他才亲昵地刮了刮玲珑的鼻子:“龙儿怎么做到的?” “秘密。”她娇俏一笑,抱住他的胳膊,“阿嬷要龙儿晚膳去永宁宫用呢,阿耶去不去?” “去,自然是要去。” 父女俩谈笑风生,观英公公在边上笑吟吟看着,多少人羡慕小公主独得圣宠,由陛下抚养长大,却不曾有人看见她的纯真可爱体贴善良。 公公您好像对我有很多误解呢——来自微笑不语玲珑。 回到自己宫中的三公主还在回味永文帝的那些话,父皇其实……是很关心自己的,只是自己嫉妒宝华,总觉得得不到跟宝华一样的待遇,连带着竟怨恨起父皇来。犬戎王子相貌堂堂性格宽厚,嫁过去后自己便是王妃,日后也是犬戎王后,只要两国一日交好,她的地位便一日不可动摇,比起随便许个不喜欢的男人,嫁到犬戎又有什么不好呢? 离韩玉泽远了,她那些恶毒的心思,应该也会淡了吧? 再不敢做恶了。 宝华那双冷酷的眼睛似乎还近在咫尺,三公主不敢再去回想,她越想越怕,告退的时候她看见宝华又甜蜜蜜的挽住了父皇的手臂撒娇,就像是往常的宝华一样,可那个掐她脖子的宝华……三公主对镜自照,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任何被掐过的痕迹。如果不是那种恐惧仍存,她真的要以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得知三公主回来,八公主也上门了,两人那天打了一架,之后虽然和好,关系却淡了不少,被玲珑差点掐死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三公主跟开了窍似的,居然也看出了八公主眼底的鄙夷——明知道她喜欢一个有妇之夫是不好的,去陷害人家也是错的,可是八妹妹,从来不曾提点过她一句,一次也没有。 三公主突然对这个好妹妹感到背脊一阵冰凉,她听着八公主话里话外撺掇着她再去找宝华麻烦的话,记忆突然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宝华刚刚会走路的时候。 宝华真的太可爱了,小小的年纪,父皇疼她如宝,每日抱来抱去,第一次见面,自己在母妃怀里,宝华颠簸着还不太稳妥的脚步,从皇祖母怀中朝自己走来,翻开小荷包,递给自己一颗糖。 一开始,她们姐妹俩还是很友好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大概是……自己稍微长大了一点,得知那位从来不会抱自己,也不会陪自己玩的父皇对宝华是如何珍爱之后吧?母妃总是在耳边抱怨自己不如宝华可爱会撒娇会黏着父皇,诸位皇子皇女都在的时候,皇祖母也只会把宝华一个人抱在怀里,宝华都十三了,皇祖母还像对待小孩子一样让她依偎在怀抱。哪怕自己也是公主,人人尊敬,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也仍然忍不住要妒忌。 等到八妹妹稍微长大一点,不知怎的,自己就跟她走到一起去,然后从八妹妹口中听到了许许多多关于宝华不好的话——三公主这才惊觉,自己做了许多惹怒宝华的事,说过许多不知死活的话,可八公主却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 59.第五片龙鳞(十七) 第五片龙鳞(十七) 八公主从刚出生的时候穿越而来, 迄今也有十年了, 严格算起来的话, 这具十岁的小女孩身体里,住着的是一个三十二岁的成年女人。也正是靠着这副天真可人的外表, 再加上遗传自惜嫔的楚楚可怜的相貌, 八公主做起坏事撺掇起人来, 从来没被怀疑过——一个十岁的小孩儿, 就算皇家早熟, 又能真的坏到哪里去? 她也许心地确实不坏,她也许还有一些别人比不上的优点, 可那跟玲珑有什么关系啊!给玲珑添堵了,就都得吃点苦头。 八公主自己可能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已经那么注重饮食跟运动还在发胖,现在她胖的像颗球,还是那种没有弹性的球, 小孩子稍微胖一点儿那是可爱,可十岁了还胖成这样,就不是可爱,是惊悚了。上回太后寿辰,永文帝看见她都错愕了两秒说不出话来,八公主奉上寿礼后,太后犹豫了半天, 夸她长得很健康。 其他公主都是什么蕙质兰心体贴入微知书达理之类的词儿, 到了八公主这儿, 就得了一个“健康”。 是挺健康的, 不然能那么胖吗?都有三个玲珑宽了! 三公主对她这样不设防,能大胆分享自己的少女心事,也是因为胖子没有竞争力,更不会让人感到威胁。而且跟八公主站在一起,她本来只有七分的美貌也被衬托成了十分。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八公主都快一年没吃晚膳了,平日里运动量也大,自己一人时仰卧起坐瑜伽跳绳样样来,可就是瘦不下来,喝口水也胖! 永文帝觉得这个女儿不再是白嫩喜人的山东大馒头,而是发面大饼了。 无论男女,胖起来……都不是那么好看的。 玲珑每次觉得八公主给自己添堵的时候,都会让她更胖一点,她摸着自己的心口,真诚地感叹:这里,舒服。 跟三公主逐渐冷淡的八公主一直致力于减肥大业,虽然在旁人面前她总是表现的满不在乎,说什么胖就胖,开心就好,人前也会顾熠大口吃喝表达自己的爽朗,但是人后背着人偷偷抠着喉咙吐的胆汁都出来的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也因此,虽然八公主“吃得多”,但气色却并不好,一点都不白嫩,反而蜡黄蜡黄的,可不跟发面大饼一个样么。 让八公主彻底炸毛的源头,来自于永文帝要立玲珑为皇太女的消息。 在五个成年皇子以及那么多未成年皇子中,他居然选择了一个女儿,要将皇位传给她?!永文帝是疯了吗?!这哪有女人当皇帝的道理?得知消息的八公主立刻去到几位兄长的府上,然而他们都神色平静没有丝毫异议,甚至表达了对这件事的支持与喜悦——这尼玛开什么玩笑,这群古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这反应跟剧本上写的不一样啊! 这些年来玲珑的各种兄长攻略难道是玩假的不成,她跟八公主可不一样,她又用不着减肥,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展现自己的实力以及收服人心上了,连阁老跟太傅总督这样的重臣都没有意义,其他人还能说什么?更何况她又不是史上第一位皇太女,开国皇帝一生无子仅得一女,最终便将皇位传给其女,那是大周第一位女皇帝。 玲珑也不算开了先河,重点是她的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无论是永文帝还是经常参加议事的重臣们,都认为玲珑比皇子们更加适合做储君。她心胸开阔眼光独到,更难得的是有着极佳的天赋,横竖女帝生出的孩子仍然流淌着皇室血脉,他们为何不答应? 而且不答应,他们也怕陛下敲断他们的老腿。 早就知道陛下疼爱宝华公主入骨,却不知道世间真能有这样一位帝王,愿意让女儿成为储君——便是寻常人家疼爱女儿的父亲,也没有说将家产全部给女儿的。 立皇太女那天,八公主一个人在寝宫里咬着被子哭了许久许久。她觉得特别委屈,明明独一无二的是自己,可什么风头都被宝华那个小贱人给抢走了。她会背好多好多名篇,还会弹钢琴跟做菜,可是后两样才华在公主这个身份下根本显现不出来,至于前者……她胖成这样,美人是当不成了,哪有成球的才女?哪个才女不是弱不禁风惹人怜爱? 所以八公主那一肚子的锦绣文章,竟然一首都没来得及剽窃——真惨啊。 等到再见玲珑,八公主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恶意了,她面上一派恭敬天真,却状似不经意道:“恭喜四姐姐成为皇太女,我一直以为会是大皇兄或是二皇兄呢……哎呀我不是有意的,对不起对不起——”看起来眼睛含泪,是真的不小心。 要是三个皇兄不在身边就好了,玲珑会相信她是无辜的。 小孩子的天真挑拨,远比别有用心的算计来得更令人忌惮。然而这些年玲珑在这几个皇兄身上花的心思不少,她并不是多么有手足之爱,只是因为永文帝爱她,她不想让他承受子女相残的痛苦,她说过,她想要的人,一切的痛苦灾难,只能由她来施加。永文帝越是幸福满足,这份爱就越是美味香甜。 没等三个皇兄说话,就听得一道阴测测的声音:“自己没脑子,别以为旁人跟自己一样。” 听到这个声音,玲珑眼睛一亮:“五哥!你回来了!” 要说八公主在这大周朝最怕谁,除了永文帝之外就是五皇子了。她觉得这个性格阴沉难测的五皇子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阴森森的大反派大变态,因为生母只是贵人,又早逝,在宫中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交好,也不与任何人靠近。八公主当然不会拿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所以向来对五皇子敬而远之,而且每次一看到五皇子的眼睛她都瑟瑟发抖,真的,太像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人狂了。 长得帅也没用! 可惜了,她真不知道,五皇子不仅不是变态杀人狂,脾气也不暴戾难测,他根本就是个傲娇嘴硬的妹控,只不过长相太冷,总是让人误会他很可怕。再加上他懒得说话懒得解释,也就任由人误解。 玲珑刚学会走的时候,摇摇晃晃地扑到他怀里,他激动的眼泪快掉出来。好在这副模样没被人瞧见,人前他仍然是阴沉的五皇子。常年的不近人情让他的性格变得冷硬难以接近,这也是为何永文帝断定这个儿子“阴沉”的原因。在亲生父亲面前都做不到承欢膝下,更何况非一母所出的八公主?直到现在五皇子也就跟玲珑好,对着其他兄弟姐妹,遇到的时候眼皮子掀一掀,那是给你面儿。 五皇子接住朝自己扑来的妹妹,将她抱了个满怀,上下掂了掂,“胖了。”说完求生欲很强的又补充一句,“高了,更漂亮了。” 前段日子他被派出去办差,这会儿才回来呢。 其他三个哥哥用力咳嗽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颇有些嫉妒五皇子跟玲珑的亲昵,对此五皇子的反应是掀一掀眼皮子,那副欠扁的模样真跟小时候没差。 其实皇家一母所出的兄弟都有可能翻脸,更何况是他们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十几年来,兄弟几个莫名其妙感情就好了,不争不抢,有什么差事还彼此推,谁都不想在父皇跟前露脸,这种视皇权如粪土的情况,大概也只有他们这一代兄弟才会如此。 知道未来妹妹登基,自己都是要给她卖命的,现在还不抓紧时间逍遥自在,还等什么? 玲珑勾着他的脖子用脑袋撞他:“快闭嘴吧你!” 八公主看着他们兄妹几个打闹嬉笑成一团,明明自个也在,明明自己这么不容“小”觑,怎么他们却都无视她?!仿佛她是个外人一般,他们是被宝华灌了什么迷魂汤不成! 等到闹够了,五皇子才看向八公主,他跟其他兄弟姐妹不同,自幼没有母亲,虽然吃穿不短缺,却见识过太多捧高踩低,父皇再公正,也架不住有人恶意使坏。“哥哥们不好意思说,我却不在乎这些。你最好不要起什么怀心思,否则不必龙儿出手,我也会教训你。三妹已经教你带坏,你日后少再跑到她那儿去。” 二皇子与三公主一母所出,感情深厚,他劝过数次,三公主却一意孤行不肯听,如今总算是跟八公主冷了,他也怕八公主再花言巧语把她哄回去。“五弟的意思是,三妹正在待嫁,怕是忙得很,没有什么功夫陪着八妹玩闹,八妹也不小了,该长进了。” 比起毫不掩饰厌恶的五皇子,二皇子就温和多了。他脾气向来不是很好,但对待自己的手足也十分注意,主要是八公主年纪小,他并不想说的太过分。 此事牵扯到了三妹,一向在两个妹妹间被夹击的二皇子有时候真的很恼八公主,她小小年纪,到底为何如此善于挑拨? 也是三妹蠢笨,人家只是嘴上说说,唯独她会去做,可不被人抓着把柄不放么! 八公主咬着下嘴唇,站起来就跑,玲珑觉得她跑太慢了,就故作不经意绊了她一下,于是八公主久咕噜噜滚了好几圈——比用跑的可快多了。 60.第五片龙鳞(十八) 第五片龙鳞(十八) 玲珑毫不掩饰的大笑出声, 在人前出糗的八公主简直恨她入骨, 爬起来狠狠地瞪了玲珑一眼, 那眼神活似要将她吃了,让几个兄长看得都神情一凝。 五皇子捏了捏玲珑的脸蛋,他这个妹妹, 生的极为美丽, 脸蛋细腻柔滑, 实乃父兄至爱。简单点来说, 看着就手痒痒。“你小心着些八妹, 她心术不正, 日后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 玲珑满不在乎:“有本事就来啊。”然后笑得很乖,任由五皇子扯自己的嫩脸。“反正五哥会帮我的对不对?” “对。”他看她的眼神都变得无比柔和。“毕竟公主殿下您未来是咱们大周的女帝, 五哥还需要您多多照料赏识。” “好说好说。”玲珑拍拍他的肩,她个儿娇小,长得又慢,拍五皇子肩膀都很吃力, 其他几个兄长看了都笑起来,大皇子打趣道, “龙儿可不能厚此薄彼,你五哥对你好, 大哥难道就差了?” “放心吧大锅锅。”被扯着脸导致她讲话有点怪腔怪调, “窝一定费对你好的。” 当然了, 到时候她躺在龙椅上嗑瓜子, 他们东奔西走给她卖命去。 不知道为什么, 兄长们突然觉得脊背发毛,还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机灵,好像被什么危险的猛兽给盯上一样。定睛一看,妹妹还是那么乖巧可爱,五弟捏的他们看着也一起手痒,忍不住凑上前,捏耳朵的捏耳朵,捏小手的捏小手,揉脑袋的揉脑袋。玲珑都微笑着忍了,并且非常自愿的鼓起脸蛋——捏吧捏吧揉吧揉吧,现在你们占的便宜,以后都要千百倍偿还的。 很多年后,被奴役的十天半个月回不到王府抱老婆孩子的兄长们对着金灿灿龙椅上的女帝痛哭流涕:哥哥们知道错了,求陛下大发慈悲批个假条吧! 女帝一派淡然,丢开手里的瓜子皮,轻飘飘吐出一个字:不。 —————————— 三公主最终还是嫁去了犬戎。她离开之前特意来找玲珑说了一番恳切的话,先是对自己从前的任性骄纵表示歉意,结果话没说完就被玲珑打断:“任性骄纵有什么不好,有人惯着,那是福气,三姐不用跟我道歉。”其实三公主什么样她根本不在乎,一开始三公主拒绝了她的示好,玲珑就不会再接近她。 说起来大公主跟二公主就温柔可人多了,也不知道三公主是怎么被德妃养成这样的,德妃看起来很是端庄大方识大体啊。 三公主吸了吸鼻子,“我就要走了,你以后,记得提防着八妹。” 怎么所有人都要来叮嘱她几句?她看起来像是只小菜鸡?她哪里像是会怕八公主的样子?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八公主怕她吧?但这毕竟是三公主的好意,所以玲珑还是点头了:“日后山高水长,三姐在犬戎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若是有人给你气受,也不必气。” 她是未来的女帝,有她这句许诺,三公主在犬戎也更有底气。玲珑是抱着关怀一下永文帝儿女的心态随口一说,没想到三公主却感动的差点痛哭流涕,还用一种极为温柔的眼神看她:“四妹妹,以往都是我不好,要是、要是还有时间的话,我真想好好补偿你。” 从小她就不知道为什么父皇更疼宝华就算了,连自己一母同出的皇兄也总是疼宝华胜过自己,每每见了面,皇兄还总要劝慰自己多跟宝华来往,现在三公主总算明白了,她临走前不容玲珑拒绝的给了一个拥抱,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对此玲珑觉得很头疼,好好的没事儿不要乱抱啊! 她比较喜欢美男子的好不好。 三公主去了犬戎后,永文帝把玲珑看得更严实了,以前还会给凌和歌梅峻宁顾熠三个人机会见见她培养一下感情,顺便更新一下自己的未来驸马观察小本本,但自打玲珑封了皇太女,除却朝堂之上,玲珑再也没见过这三人。 永文帝是个很优秀的帝王,同时对玲珑来说,他也是个格外开明的父亲,简直开明的不像是封建社会的人。一般皇帝,哪怕是对太子也十分忌惮,生怕他们在自己还在的时候掌权太高,可永文帝却不这样,他甚至带着玲珑去上朝,让皇太女听政。不仅如此,当大臣们争论的你死我活的时候,他还非常注重询问玲珑的意见和看法——这使得一些本身对玲珑不信服的臣子也逐渐没了声息,这样的父亲,哪怕是现代社会也很难遇到的。 但永文帝终究是老了,他有玲珑的时候便已近不惑之年,如今玲珑越发长大,他已经年过半百。一生操劳积虑,身体早早的就不好了,头疼发热什么的是常事,有时候染个风寒就要在床上歇好久。 玲珑舍不得他死。 便是草木也有情意,更何况是龙。 所以在永文帝又一次因为政事在御书房晕倒后,她态度无比强硬地把他关在了蟠龙殿不让出去,永文帝气得想骂她又舍不得,他现在这么拼命是为了谁?虽说她已为储君,大周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女帝,可女子为帝,要面对的比男子要多得多。他想趁着自己还能动的时候为她把路铺好,可你们看看现在这小混蛋在做什么! 等到玲珑替他代政回来,永文帝难得的看见宝贝女儿不理她反而哼了一声,翻身朝里头睡了。 玲珑踢掉鞋子朝龙床上爬,伸手晃了晃永文帝,他不理她,她也不着急,而是幽幽地告诉他:“阿耶,我今天把那群老不死的拖出去打板子了。” 朝中有些老臣,顽固的如同茅坑里的臭石头,永文帝老是动怒没少是被他们气的,总之从他们嘴里听不到一句好话,见天的督促。玲珑作为储君当然也要接受同等待遇,有时候永文帝想起上朝都头痛,每天看到一群臣子唇枪舌剑指桑骂槐,他的心真的很累。 玲珑觉得他就是被折磨的。当皇帝是好,可也有很多不好。而她早就决定当一个奇葩的女帝了。 永文帝本来还不打算理她,几秒钟后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顿时瞪大眼:“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那些老顽固拖出去打了一顿。”玲珑畅快地舒了口气。“爽啊。” 谁让他们一天到晚逼逼个没完。 看着永文帝不敢置信的表情,玲珑嘿嘿一笑:“阿耶不用担心,今日您抱恙,我年纪小不懂事行为冲动,而且爱记仇心眼小又任性,他们要是还想以后在我手下讨生活,就得给我老实点儿。我可不是阿耶这样的好脾气,对待那群倚老卖老的还能以礼相待。”她要所有人都怕她敬畏她,不喜欢听到任何反对或是不同的声音。 老臣们总是逼逼个没完怎么办?多半是皇帝脾气太好给惯的,打一顿就好了。 效果立竿见影,永文帝再上朝的时候,发现那群跟他吵了一辈子的老家伙们都乖了不少,他耳边也再没有叽叽喳喳没完的吵闹声了。倒是让他发现玲珑私下见了梅峻宁,让他又担心起来,连着问她到底喜欢哪一个。 玲珑说:“都还可以。” “你可不要糊涂。”永文帝皱眉。“日后你大可广开后宫,也无人能说你什么,可这三人虽说才华横溢,却都心高气傲,怕是不能委身入宫。”一旦入宫,就不能再入朝为官,女帝的后宫是那么好进的吗? “我知道啊。”玲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她认真地反问永文帝,“在阿耶心里,龙儿是那种色令智昏的人吗?” 永文帝笑而不语,她是不是,她自个儿心里头清楚。 这点他还真误会玲珑了,玲珑就没打算要后宫,她虽然好男色,却也不是饥不择食只要长得美就行。到时候想解决生理需求办法多的是,干嘛要学其他皇帝开后宫?反正她是女帝,不开后宫,那群老家伙还会称赞她品性高洁呢。 永文帝后宫人数也不多,历来臣子们都是很在意皇帝的家事的,宫妃太多,难免落个不好听的名头。若是帝后和谐,那更是美谈。只可惜孝仁皇后去得早,留下永文帝孤家寡人,也实在是寂寞。幸而有了玲珑陪伴,才让他的日子充实起来。其实他现在已经很少再宠幸宫妃了,这个年纪,老命比较重要。 “阿耶得身子好好的才行。”玲珑摸了摸永文帝的脸,美大叔脸上多了皱纹,鬓边也逐渐有了些白发。她的眼神很温柔,让永文帝一时间恍惚觉得,龙儿是真的长大了。 “阿耶长命百岁,多陪陪龙儿,别让龙儿一个人孤零零的。” 自她封皇太女后,就没怎么被父亲抱过,女儿长大了,便要避嫌,可她现在也不过才十六岁,还小得很呢。 永文帝轻轻叹息,将女儿拥入怀中,与对待儿子不同,女儿娇软柔弱,总是能让他心中怜惜不已。“阿耶不会去的太早,可龙儿要知道,古来帝王求长生者,尽皆化为尘土,龙儿依赖阿耶,阿耶心中快活,可不宜有执念,阿耶这一生,过得比许多人都好。” 等到他闭了眼,谁来继续照顾她呢? 这就是他怕死的原因啊。 61.第五片龙鳞(十九) 第五片龙鳞(十九) 玲珑依偎在永文帝怀中, 听着他轻柔的话语,心中也有几分感叹。她面对每个深爱她的人都能献上同样的感情, 然而一旦离开这个世界,她就立刻会忘记。因为从本质上来讲她并非人类,亦没有人类那些多愁善感,她爱的时候倾尽全力,忘记的时候也云淡风轻。 她是最没有执念,也没有不甘心的。 唯一能让她一直喜欢的, 恐怕也只有那些俗气的黄白之物。 “阿耶宽心,龙儿对长生没什么兴趣。”她倒是想死, 可惜死不了, 天与地尚且存在, 她怎么可能会死?“龙儿只是希望在有生之年,都有阿耶陪着。” 永文帝摸了摸她的头, 虽然是大姑娘了,可在他心中,她永远是刚被抱来时那小奶猫般的模样,需要照顾需要操心需要细心呵护,才能健康平安的长大。“阿耶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呢,还等着抱个外孙子。” 玲珑叹了口气:“这您恐怕要失望了,除非男子能怀孕, 否则您怕是抱不到外孙子了。”她可是龙, 与人交是为快乐, 怎么可能去给人类生孩子?任由他是帝王将相亦或是神仙下凡, 玲珑都不可能生子。她跟人类社会传说中的龙还是不一样的,那些龙与任意物种杂交,才产九子各个不同,可她才不会。 永文帝向来知道这丫头心思大,想的东西也和常人不一样,可任由他再开明也没想到她竟不愿生孩子,顿时愣了一下,那继承人去哪里找? “哥哥弟弟们都会成家立业,到时候我挑个长得好看又可爱的过继来不就行了?”玲珑算盘打的叮当响。“阿耶,生孩子很痛的,你舍得吗?” 这倒是。后妃们临盆之际,但凡永文帝有时间都会去看,每每在屋外听着她们嚎叫哭喊,心中都会升起一股怜惜,这也是为何他对有子女的嫔妃多加宽容的缘故。那些平日里在他面前连打喷嚏都要注意仪态的女子,生产之时,犹如死生之际。一想到他的龙儿未来也会因为一个男子经历这般痛楚,永文帝突然觉得不生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了。他本来就不是迂腐之人,皇太女都封得,不生孩子又有什么了不起? “这样也好。”他又摸摸玲珑的头,像是小时候那样抱着她晃了晃,“龙儿只要做个好皇帝,不负这大好河山与黎民苍生,有子无子,也并没什么差别。” “阿耶真好。”玲珑真心实意的感叹。“龙儿以后也要找像阿耶这样的男人。”永文帝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明君,宽容大度又不失威严,后妃们爱上他实在是太正常了。幸好她的身份是女儿,才能得到他真正的毫无保留的爱,否则身为帝王,他是决计不会如同爱女儿一般去爱一个女子。 正因为是明君,所以过分冷心冷情,不会感情用事,亦不会儿女情长。永文帝最欣赏玲珑的,可能就是她性格中与自己相似的这一点,这样的帝王没有依赖之物,心系天下,做任何事都公正坦诚,哪怕她是女帝,也担得起这个位置。 “是要当阿耶这样的皇帝,不是要找阿耶这样的男人。”永文帝清楚得很,他能做个好父亲好儿子,却绝不会是一个好夫君。龙儿要是喜欢上一个跟他这样的男人,他怕是第一个要砍人。 玲珑但笑不语,她不想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让永文帝震惊,毕竟他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好。 但是话又说回来:“阿耶,几个妹妹都要及笈了,也该为她们谋划一二了。” 永文帝一眼看穿她的小伎俩,“在阿耶面前还耍心眼,是不是小八又做了什么惹你生气了?” 他这两个女儿自小不和,人心都是偏的,永文帝也好太后也好,心都在玲珑这边。 他跟太后对皇子公主们的称呼都一样,不叫名字叫排行,皇子叫老大老二老三以此类推,公主则是小一小二小三——玲珑不止一次庆幸自己不是排行第三,而且公主里除了远嫁犬戎的三公主之外,唯独她有封号,大家都是叫她宝华的。“阿耶就不问问她干了什么?” “嗯?”如果说对待儿女十分公正的永文帝最不喜欢哪一个孩子,那么必须是八公主无疑了。那孩子小的时候胖乎乎的还有几分可爱,可越长越大越长越宽,俗话说父不嫌女丑,可胖跟丑都不是问题,心术不正问题就大了。他知道因为自己偏爱龙儿,八公主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舒服,可她又凭什么不舒服呢? 难道她想要求一个皇帝不要偏心? 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可她小小年纪就知道拿别人当枪使,这份心机又是跟谁学来的?永文帝要求每个孩子都要进学,太傅教的道理难道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为何其他儿女都能知道本分,偏这个小八总是语出惊人? 说些荒谬可笑的话来,他还亲耳听见她与宫女称姐道妹——宁可与宫女姐妹情深,也不肯承认龙儿,真是不知惜嫔怎么生出的这个女儿。 “您可知道,她现在跟淑妃关系好的不得了,就差改口叫娘了,两人成天腻在一起想着算计我。”玲珑厌恶至极,这些年淑妃失宠,她也懒得理她,谁知道这俩还能搭上线。“前日淑妃助她偷溜出宫,阿耶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她去外头茶楼贿赂了数个说书先生,让他说个新故事。说前朝有位极受皇帝喜爱的帝姬,私下不检点同时还与多名男子有染,甚至勾引亲兄长与之淫|乱!阿耶说说,她这说的是谁呢?她想暗示什么呢?” 她说完先按住永文帝胸口,“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咱们理性讨论,理性讨论。” 永文帝怎么可能不生气?他大概是要气死了!柔软的小手在他胸口一遍又一遍的轻拂,又让观英公公倒了杯凉茶来,他一口气灌了两杯才总算舒坦了些。“荒唐!简直是荒唐!她这是哪里来的恶毒想法!” 玲珑耸了下肩:“阿耶不用担心,此事恰巧被梅峻宁撞见,他立刻控制了那些说书先生,然后我给换了个剧本。” “嗯?” 她狡黠一笑,眼睛明亮。“从来没有人能让我吃亏,这都是阿耶教的好。” 然后她凑到永文帝耳边,顺便看了耳朵竖得老高的观英公公一眼:“公公一起来嘛,反正你也想听。” 观英公公一甩拂尘,正儿八经道:“那如何使得。”嘴上这么说,却已经凑过来了。永文帝瞪了他一眼,这老东西。 接下来玲珑就给他们讲了自己的新剧本,还是个志怪故事,说的是这天下万物,草木精怪不可胜数,但凡得了造化的,都能开了灵智,只要潜心向善一意修行,便有机会成正果。可也有那心术不正的,这距离京城五十里的落雁山里,就有这样一只野猪精。它吸天地日月之精华灵气开了灵智,一心想要修作人身。大周国运昌隆,正气浩然,它想躲避雷劫,便下山想寻个人吃吃。谁知道恰逢正午,阳气浓烈,那户人家还供奉了神像,这野猪精一个不察,被门神打碎元神,匆忙间只得附身入那户夫人的体内,与胎儿融为一体。 只可惜生下来后,野猪精却失去了自己的妖力,它想吃掉其他兄弟的血肉来增长,可却不得其道,想抢夺别人的气运又不谙其法,倒是因为这样坏到骨子里的心思,长得越来越胖、越来越胖,胖的面如脸盆,不仔细看都瞧不见它那双眯眯眼。 …… 一个故事荡气回肠,最后野猪精被那家英明神武的老爷给发觉了不对,烧香请天降神兵将其收服,重新投为家豚,生生世世有灵智而不得言,只能为人盘中餐。 永文帝与观英公公愣了好一会儿,还是观英公公深谙溜须拍马之道,鼓掌叫好:“公主才思敏捷!这个故事高|潮迭起十分精彩,最终邪不压正传递着我大周的浩浩正气!好啊!棒啊!妙啊!” 其实玲珑觉得这个故事烂透了,可传的广就可以啦,那些说书人的脑袋都在裤腰带上挂着,哪里敢不听她的话?等到他们那张利索的嘴皮子再添油加醋一番,应该比她这个梗概更清晰——那野猪精还诱惑了英明神武的老爷的一个小妾,两人联手陷害老爷的儿女,这说谁呢? 尤其是那个出了名的胖子?全大周最出名的胖子vp,非八公主莫属。民间教育自家儿女少吃些的时候都拿八公主当例子,“再吃下去你就变八公主啦”,据说对微胖身材的女子非常有效,许多人因此管住了嘴,每年帝王祭天,公主皇子们同行,百姓是可以在路上围观的,人群中最重量级的人物,可不就是那位传说中喝口水都长胖的八公主么? 以前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能胖成这个样子,现在他们知道了,原来是野猪精搞的鬼啊! 62.第五片龙鳞(二十) 第五片龙鳞(二十) 八公主又不是个傻子, 她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本来应该属于玲珑的流言如今全到了她身上, 不仅如此, 还比她想象中的更加恶毒可怕!她想去找玲珑算账, 可这么做岂不是对号入座了?人家又没指名道姓说是她, 如今外界说她是妖物所化的传言越发兴盛, 她真的得想个办法才行了! 古人真的不像是她以为的那么傻, 这回是栽到人家手里了! 永文帝一生积虑成疾,近来是越发不能操劳, 他与太后及重臣们商议过后,便举行了传位大典,自己退居太上皇, 玲珑登基为帝,这便是大周史上第二位女帝——史称宝华帝。 新帝登基, 便要接受众臣朝拜,其中当然也包括已经封王的皇子们以及公主们。哥哥姐姐们早就知道所以并不惊讶,弟弟妹妹们年纪又还小,就连远在千里之外的三公主都特意命人献礼庆贺, 唯独八公主还心有不甘。 她就是不相信所有成年的皇子都对女帝没有丝毫嫉妒怨恨!这可是男权社会, 本来只有男人能当的皇帝却被一个女人抢了先, 换作谁心里头能舒服?她那么多年的宫斗剧不是白看的好吗?! 满腹心思都没地儿腾放,朝拜后众人皆去参加宫宴, 观英公公却拦住了她:“八公主, 陛下请您留步。” 方才朝拜时八公主站在中间往后的位置, 这会儿真正见了女帝,才恍然发觉对方身着龙袍,竟无比威严,都说皇帝是真龙天子,八公主看到女帝的那一瞬间,才茫茫然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因着玲珑是女子,八公主向来瞧她不起,此前见玲珑,她心中也不曾惧怕过,如今看到她一身龙袍,竟不知为何心头有些发慌。 “八妹。” 她咽了口唾沫,因着对方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整个人顿时更紧张了:“四、四姐。” 如今殿内只有她们姐妹二人和碧螺以及观英公公,永文帝自退位后便搬到了离永宁宫最近的万安宫,蟠龙殿如今已经是玲珑的寝宫,但观英公公在大内数十年,通晓万物,永文帝就把他给了玲珑。跟勤勤恳恳的永文帝可不一样,玲珑是懒到了骨子里,她要当女帝是因为要永文帝毫无保留的爱,怎么可能真的认认真真去当皇帝? 皇帝就是要享受啊,不然呢?做牛做马累死自己吗?如果奔着这个目标,那她费尽心思跟兄长们搞好关系是为了什么?有事兄长服其劳,有事重臣服其劳。除非是生死存亡的大事,否则不要来烦她,就连奏折她也是推给五皇子批——对此妹控表示没关系,为妹妹服务一切都是值得的。 前朝有年轻的近臣与兄长,后宫更是轻松,玲珑的日子比起以前来也没多大差别,她擅长使唤人,能让人死心塌地的给她卖命,本身就是一种本事,这别人可学不来。古往今来,帝王尽皆看重皇权,恨不得将权力死死握在手里,哪个能像玲珑这样毫不顾忌的放手?所以说她大胆,也建立在她有能力有底气的基础上。 谁敢背叛她,她就吃掉谁。虽然吃不饱,但塞牙缝还是可以的。 “外头那个精怪化而为人的故事,八妹听说了吗?”玲珑挥挥手,碧螺同观英便明白了她的意思,躬身退了出去,这样大殿上就只剩下姐妹二人,玲珑说话也就不气起来。“吸口气都能变胖的感觉,如何啊?” 八公主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什么:“是你害我!” “我才懒得害你。”玲珑也不自称朕,她轻笑,把玩着手里的两颗夜明珠。那手纤细如玉,竟比夜明珠还要光滑细腻,足见其养尊处优,丽质天生。“是你非要撞到我的枪口上来。” 这句话???“你跟我一样?你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否则怎么会有“枪口”这个词! “谁跟你说我是人了?”玲珑走下龙椅,千娇百媚的朝八公主靠近,微微一笑,“事到如今也不怕你知道,我不是人类,跟你可不一样。” 八公主转身想跑,可两只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动弹不得,她眼睁睁看着玲珑走近,喃喃道:“怪不得……怪不得你明明是个女人却能做到这样……原来你不是人!你根本就不是人!” “瞧你这话说的,你可是从现代社会来的,怎么思想比古人都迂腐?”玲珑一本正经的纠正她。“而且你自己就是女人,女人怎么得罪你了?你不是女人生的?”口口声声说什么自由公正民主,搞了半天自个儿比谁都轻视同性。 “你怎么知道我——” “哦,你刚出生的时候我就闻到你身上异世之魂的味道了。”玲珑动了动鼻子,“稀奇古怪的小说电视剧看多了吧,以为穿越就能当主角?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最终都是要毁灭的。”每个世界都有自我保护的机制,不属于这里的灵魂大多活不长。“而你,就是我的食物,不然你以为我容忍你这么久是为了什么?” 越是愤怒越是怨恨,灵魂就越是饱满,负面情绪同样能撑起一个灵魂,那样的话,吃下去也勉强能嚼两口,毕竟聊胜于无。 玲珑单手抚摸八公主的脸,“好了,时间到了。” 她需要先吃点垫垫肚子,才能再等上二三十年,等到永文帝彻底老去。 观英与碧螺看见八公主老老实实的出去了,心里头还奇怪着呢,这八公主向来爱与陛下作对,怎地今日如此懂事乖巧?看起来都不像她了,难道是在殿内被陛下好生教育了? 玲珑却笑而不语,那是她的傀儡,是她擅长做的东西——就如同荒海中的那些珊瑚礁石,漩涡岛屿,都是她创造出来的。 她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饿了。” 可是她有预感,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一定不会再像这样饥饿了。 宫宴十分热闹,永文帝跟太后也在,他们都很开心,淑妃却没来,她倒是想来,她的女儿当了皇帝,她的地位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只可惜永文帝得知她与八公主的密谋后,未曾处置八公主,却将她打入了冷宫,如今她虽为女帝生母,却也不过是个废妃。成日只能在冷宫中叫嚣新帝并非她亲生,是来路不明的野种——这话叫送饭的小太监听了,战战兢兢地上报,传入观英公公耳朵里,最终淑妃莫名哑了,送饭的越发轻慢,最终竟活活饿死在冷宫之中。 永文帝跟太后年纪大了,热闹了会儿就要回去休息,玲珑要送却被他们阻止,但她其实也待烦了,便让众臣好生畅饮,自己带着碧螺跟观英公公出去吹吹夜风。不知何时顾熠跟了出来,沉默的跟在她身后。 那三人都很喜欢她,玲珑敢毫不犹豫地说,喜欢她的人绝对比不喜欢她的人多,因为她就是人见人爱啊! “顾爱卿有话同朕说?” 顾熠是武将,不如梅峻宁与凌和歌那般擅言辞,但他想说什么玲珑大致上猜得出来。讲道理,她也不会把这三人中的任何一个收入后宫,原因很简单,谁来给她卖命让她当个甩手皇帝呢? 但她也不拒绝,万一未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改变主意,难道要自己打脸吗?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三人除了凌和歌以外,顾熠与梅峻宁都是嫡长子,年纪又不小了,她是肯定不会给他们任何一个生孩子的,她不是良配啊。 拒绝的话说出口就没意思了,意会一下就好。 玲珑是极多情,也极无情的。在这个世界里,她唯一真心去喜爱的就只有永文帝,因为他是帝王,是给予她爱的人,至于其他人,她偶有好感,却也止步至此。她喜欢享受,好爱奢华,可也不是非这样不可。 没有执念没有不甘也没有怨恨,这才是她永恒的原因。 永文帝直活到了九十七岁,竟是有史以来最为长寿的帝王。他垂垂老矣时,玲珑竟还一如当年模样,她似乎不见老,其他人竟也不觉得奇怪。 是玲珑自己讨厌人类老去的样子,半分美感都没有,反而充满了沉沉的死气。所以她总是保持着少女模样,她是龙,就算有朝一日她也会老,鳞片也一定一如刚出生时闪亮光滑。 可人类,就是这么脆弱啊。 因为脆弱,因为智慧,因为他们的劣根性,所以爱才显得格外珍贵。 玲珑不喜欢,也不讨厌人类,但她很喜欢永文帝。 她握着永文帝的手,在他布满皱纹的脸颊轻轻吻了一下,“再见了,阿耶。” 这份爱是如此醇厚甜美,洋溢着浓浓的暖意,让玲珑的四肢百骸都感觉十分舒坦。她又蹭了蹭永文帝枯枝般的手,这是龙的本能,当她睡在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上时,也总是习惯蹭蹭床上堆着的金银珠宝。 但是等到她离开,这些就不再让她感动了。 63.第六片龙鳞(一) 第六片龙鳞(一) 元止神君是这仙界名声最盛, 也最得人尊敬的一位神君。 他生的便是一副谪仙模样, 一些刚飞升的小仙听说, 一万年前元止神君飞升的时候, 可是连天帝都亲自去天宫处接引呢!听说他前身便是神君, 为感受凡人的七情六欲才下凡历劫, 历经十世才得以重返天宫。许许多多的仙子神君们都以他为榜样, 只可惜元止神君一人独居在天外天, 甚少与其他神仙来往, 就连天帝也很难见他一面。 他自然是清心寡欲的,冷淡不容接近, 似乎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兴趣,也没有什么能让他动容。 他自然也不需入眠,他已经几千年没有睡过觉了。 可这天晚上,元止神君却靠在万年树下睡着了。 这是一个梦。 他很清楚。 但他无法抗拒这种吸引。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 碧蓝碧蓝,哪怕天色将黑,将海面染成墨蓝色,这片海也仍然美的令人心动。 这里……是什么地方?元止神君竟不知世上还有这样美妙之处,更胜天宫。 此时, 原本平静的海面突然开始波涛汹涌, 一条白龙跃出水面, 竟能与日月争辉, 令天地失色。元止神君不觉看痴了, 他自是见过龙, 实际上他的坐骑也是一条金龙,更别提是四海龙王及其家眷,可这条白龙之美,远超他所见过的龙,甚至连模样也有些不同。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条白龙似是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出现,而是欢快地与海中鱼儿嬉戏,最后跃至半空,吐出一颗晶莹光洁的珠子来。 元止神君竟有种与它同戏的冲动,但这个梦就到这里结束了,他睁开眼睛,自己仍然在天外天,万年树仍然枝繁叶茂,与千万年前没有丝毫差别。 梦里的那片海,那条白龙,竟是无处可寻。 元止神君往后倚去,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都交给了树干,他俊秀出尘的眉眼总是淡漠的,但这会眼尾竟淡淡晕染出一抹浅浅的红色。他有心再入睡,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掐指一算,竟完全算不出那片海来自何处。他曾去过四海,可那分明不是他梦中所见,难道说还有什么地方是他所不曾见过的不成? 是了,既然有天外天,自然也能有海上海。 只是要如何去寻呢? 仙人一梦,执念便生。 至此又过了百年,他终于再一次入睡,仍旧是做了一个梦,只是不再是那片令他心心念念的海,而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镇。这里……是人间?他为何会梦到人间?距离他历劫重归天宫已过去万年,人间早已面目全非,为何还是这么一副模样?竟是和万年前没什么差别。 元止神君几乎已经忘记了千万年前自己历劫时的情景,当他重归天宫那一刻,人世间种种就如同流水落花,不是那么重要了。他甚至已经不再记得自己曾经在人间生存过。 只是他这样的神君,站在大街之上,那便恍若神仙下凡,叫一众凡夫俗子都看痴了眼。元止神君也很惊讶他们能看见他,后来转念一想,这不过是场梦,梦里出现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他甚少入睡,更少做梦,一旦梦见,便很难出去。百年前元止神君刚梦到那片神秘无比的海时,曾经去找过以博学多闻出名的老仙君,然而老仙君也不曾听过世上有片墨蓝色的海,更遑论是比天地日月更美的龙。 后来元止神君亲临四海,四海龙王慌忙出迎,他将龙宫中的所有龙子龙女都看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他想见的。那不过是元止神君在万年树下偶然间入睡做的一个轻巧的梦,但就是这个梦,竟然成为了他元神归位后的唯一执念。他想再看一下那片海,再看一下那条龙。 此时此刻,元止神君敛去周身仙气又掐了个法诀,周围的人们便开始自顾自的继续做自己的事,看见他也不再那样目瞪口呆。 元止神君已万年不曾再入尘世,如今知道这是自己的梦,便悠然自在的于梦中漫步,人间纷纷扰扰对他来说实在陌生,现在看来,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夫君!” 人群中突然传出这么一声呼唤,元止神君自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必然不会是在叫他。他伸手拨弄了一下路边一个摊位上挂着的红灯笼,又看了看摊位上摆放的小首饰,化出几文钱,买了个成色不大好看起来却很可爱的白色镯子。 可随后就被人扯住了衣角,元止神君愣了一下,面前便多了个荆钗布裙的女子。他还没有开口,女子便喘了两口气,看样子是一路跑过来的:“夫君身子不好,该回家了,岩儿在家中哭呢。” 元止神君的第一反应就是她认错人了,可这茫茫人海之中,她为何只认了他?低头又见此女生的一副花容月貌,竟比之天宫最美丽的仙娥也不遑多让。那双眼眸温柔而多情,让元止神君一时间恍了神,竟不知说些什么。只是看到她纤细如柳的身子晃了两晃,便不由自主伸手将她扶住,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最终叫她牵着回了“家”。 这是个很简单的小木屋,但是井井有条十分整洁,院子里有一个小小的摇篮,摇篮中躺着个白嫩嫩的娃娃,摇篮边上一只大狗正趴在边上,看到他们俩回来,就摇了摇尾巴,又蹭了蹭女子的腿。 女子弯腰将已经醒过来的白嫩嫩胖娃娃抱起塞到元止神君怀中,轻柔道:“我知晓夫君记忆全无,想要得知自己的过去,可眼下咱们一家子和和美美才是最要紧的。” 胖娃娃啪嗒吐了个泡泡,两只小爪子伸展着咯咯笑,元止神君轻轻一哂,还是抱着孩子跟在了女子身后。他不知自己为何会做这个梦,可是想来……这也不过是个梦而已。 女子进了屋子,让他在梳妆台前坐下,屋子里干净清香,井然有序,看的出来她是个会持家的,元止神君坐到凳子上,她就伸手拿起梳子给他梳发,轻笑道:“我不在,夫君是不是就不会束发了?” 元止神君的头发黑亮如墨,女子却取来一个发冠为他竖起,俊秀淡漠的五官更显出众,女子看着镜中的他,粉面微红:“夫君生的真好看。” 元止神君同样注视着镜中的女子,半晌,轻轻道:“……你也很是好看。” 只论容貌的话,他不曾见过比她更美的了。 女子轻笑,搂住他的脖子:“夫君又来取笑玲珑。” 所以她的名字是玲珑么?为何会出现在他梦中?他们曾经,可是有过什么纠葛姻缘?可元止神君已经回归天宫,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与这么一位女子有过恩爱情|事。莫非……是她认错了人?“我,真的是你夫君?” “夫君说什么呢?”玲珑轻轻拍了他一下,“那是自然,你我已经成婚两年,孩子都生了,如今却来问我是不是我夫君?” 元止神君怀里的胖娃娃恰好到处的蹬蹬腿,他低头看向这出落的藕一般的胖娃娃,惊觉对方的眉眼竟与自己有□□成相似,这若说是他的儿子,怕也是不会有人怀疑。 他向来是个淡漠的性子,不耽于男欢女爱,可眼下却不知为何有些沉溺于这温馨美好的气氛,无法自拔。 玲珑又亲了亲他的脸,一双星子般的美目中满是浓浓爱意,看的元止神君心下一动。她自然是……极爱他的,否则焉会露出那般眼神?只是话又说回来,这个梦为何如此真实?她的双唇有多么柔软,多么芳香,他都一清二楚。 他怎会做这样的梦? 中午吃的饭很简单,家常菜三菜一汤,元止神君早已多年不沾尘世间烟火,可这是个梦,他在玲珑期待的目光下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便拿起了筷子,说来也是神奇,直到他从梦中醒来,仍旧唇齿留香。 清风吹拂,万年树的枝叶轻轻摇晃,沙沙作响,在树下小憩的元止神君缓缓睁开眼睛,那果真是个梦。 她已上了床榻,要他将孩子抱去,元止神君刚抱起孩子便突然惊醒,心中松了口气,却又有种意外的失落。 那个女子,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去靠近。哪怕两人曾经没有过因缘,她也是极美极动人的,神仙尚且抗拒不了的吸引力,更何况是凡人呢? 只是这个梦,他还能再做吗?还是说像是梦到的那片大海,一梦百年,再无机缘? 元止神君又闭上了眼,天外天安静的只有风声,他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万年,谁曾想心如止水,却叫一个梦破了。正在他试图沉静下来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噗噗”以及奶声奶气的咿咿呀呀。 元止神君那张万年来淡漠寡情的俊脸上,终于久违的出现了“震惊”的表情。 64.第六片龙鳞(二) 第六片龙鳞(二) 这在元止神君身边的,自然是那只软趴趴吐泡泡的奶娃娃。他对他是有几分熟悉的,毕竟在梦中他抱了许久,还试图去哄他入睡。可那是梦不是吗? 眼前吮着大拇指笑嘻嘻看着他的,却是活生生的。 元止神君伸出手,在奶娃娃娇嫩的脸蛋上戳了一下,奶娃娃顿时啊噗啊噗的喷泡泡,小嘴儿咧的开开的,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元止神君愣了半晌,那没有得到回应与关怀的奶娃娃终于受不了了开始哇哇大哭,元止神君没有办法,只好将他从身边抱了起来。他在梦中抱过他,所以姿势还是有的,可让他如梦中妻子那样去哄孩子,元止神君还十分陌生。 好在奶娃娃很乖巧,被抱起来之后就安分的继续吮吸自己的大拇指,那津津有味的模样,活似是在吃什么美味佳肴。弄得已经万年不曾进食的元止神君也不由自主地觉得腹中有些饥饿。 他实在是不知道拿这奶娃娃如何是好,他又不曾养过孩子,亦不知这孩子究竟是人是鬼,是仙是妖。思来想去,还是去寻之前活了许久许久的老仙君。 饶是老仙君从宇宙洪荒时便活着了,也是头一回看见元止神君带孩子。他几乎是目瞪口呆了,漂亮的白胡子都要炸起来,更别提是一路上看见元止神君怀抱奶娃的仙子仙童们。 天宫消息灵通,活了无数年的神仙们非常热衷于倾听八卦,于是很快的,天兵天将,神君神女,都得知元止神君突然抱了个奶娃娃去找老仙君,就连天帝都得知了。不过身为天帝,自然是不能与他人一般浮躁,那种主动去窥伺询问什么的,他才不做呢,有失帝王风范。 然而元止神君却没有解释的意思,他告诉了老仙君自己的梦,老仙君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天宫之中,活的最久的就是他,人间亦供奉他来祈求长寿,可以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元止神君所说的第一个梦,他不得而知,这第二个梦就更离奇了,梦中的孩子,醒来竟在自己身边——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若是放在凡间,倒是有可能是精怪所为,但是天外天的元止神君,什么精怪能近他的身,什么神仙能让他做这种奇怪的梦? “这人世间倒是有美梦成真一说。”老仙君捋了捋胡子,摇摇头道,“只是无论如何,也不该出现在神君身上,更何况,老朽以为,以神君的法力,美梦成真,不过是虚妄。” 然而这奶娃娃的确是真实的,老仙君为了查验一下孩子的真实度,还从元止神君怀里接了过来,事实证明,这个正在欢天喜地拽他胡子玩的孩子,并非幻影。 梦中之人,也能成真?仙人之梦,所梦化形,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元止神君听了老仙君的话微微失神,若是他所梦即成真,那玲珑……会不会也有朝一日出现在他身边?还有那片他始终无法忘怀的海,以及白龙。 他将奶娃从老仙君怀里抱回来,点头表示感谢,放下几壶仙酒,转身离去。老仙君抓起一壶酒往嘴里倒,一边畅饮一边唱着曲调悠远难懂的仙调。神仙和人差在哪里呢?为何人人都想成仙,仙子们却都想下凡? 照顾孩子是很辛苦的,因为元止神君发觉这个奶娃娃似乎就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他要吃喝拉撒,还需要哄需要抱需要陪伴,一旦看不见他就要哇哇大哭。元止神君只好变出摇篮与拨浪鼓逗他玩,然而仙界的食物这孩子都不能吃,饿了就哭个不停,两只小手张着,极为可怜。 带孩子竟是这般困难之事,远比修行飞升要难得多,令人心力交瘁。元止神君又变不出奶,万般无奈之下,只得从凡间弄了头产乳的母牛上来,这才勉强养活。 他在天外天住久了,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有了这个孩子,整个人都过上了另一种生活。可是之后他再也没做过那个梦,也没有再见到玲珑,孩子却一日一日的存在于他身边,不曾消失。 元止神君还记得奶娃娃的名字,他叫岩儿,玲珑曾经很温柔的这样叫他。岩儿跟元止神君长得极为相似,也不能怪老仙君乍一看下大惊失色,还以为他同哪个仙子有了首尾,连孩子都生出来了。可要元止神君告诉他这孩子是自己在梦中与一凡间女子所生——这也着实太过荒谬。 也幸好他一人在天外天住,不曾有其他人再见过这孩子。可是让元止神君感到奇怪的是,按理说,天上一天,凡间一年,这孩子既是肉身凡胎,就应该长得飞快,可如今他养了他足足一个月,人间已是三十年,孩子却一如那日他在万年树下惊醒般没有丝毫变化。每日除了眨巴着大眼睛吮吸手指头,就是抱着拨浪鼓摇摇晃晃咯咯笑。 又傻又可爱。 是的,元止神君第一次觉得“孩子”这种生物的可爱。他不曾与孩子有接触,这一个月自然是焦头烂额手忙脚乱,可是又没有办法,除了他之外,岩儿不喜欢任何人碰。他试着找来仙娥照顾他,可孩子不停地哇哇大哭,直到他去抱才停下,因为哭的太久不停地抽噎,可怜兮兮委屈巴巴,元止神君铁打的心肠,对着他也忍不住软下来。 很多时候他坐在摇篮边轻轻摇晃,孩子就睁着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冲他笑,可爱极了。但元止神君却总是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大概是那个女子太过美丽温柔,眼眸又对他充满爱意,孩子长得像他,却也有她的神采。倘若他们两个抱着孩子出现在天宫,没有人会怀疑岩儿是他们共同的儿子。 她还在梦中么?倘若是美梦成真,那么梦中的她还找得到孩子吗?没有孩子的话,她可否会哭会难过? 元止神君竟不知要如何再做梦,又如何告诉梦里的妻子,说孩子在自己身边,过得很好,请她不要挂怀。 这样想着,他就又一次在万年树下,一边晃着摇篮,一边睡了。 一个梦,能重复的做吗? 元止神君发觉自己仍然身处大街之上,一切都跟上一个梦一样一成不变,就连周围人们看他的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元止神君愣了好一会儿,转过身,果不其然看到了一个青衣女子朝自己这边跑,她提着裙摆很是急切的样子,还在叫他夫君。 他不由自主地上前一步扶住她没让她摔倒,女子抬起头,仍然是那样一双极美的充满爱意的眼眸:“夫君身子不好,该回家了,岩儿在家中哭呢。” 就连说的话都与上一场梦境一字不差。 元止神君被女子带回家,木屋,整洁的房间,大狗,摇篮——没有任何变化。 玲珑弯腰将摇篮里的孩子抱起,放入元止神君怀中,轻声道:“我知晓夫君记忆全无,想要得知自己的过去,可眼下咱们一家子和和美美才是最要紧的。” 仍旧是一字不差。 接下来,她又带他进屋,取过发冠为他束发,不知为何,元止神君突然握住了她的手。玲珑有些羞赧,轻轻一笑:“夫君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不在,夫君自己就不会束发了?” 还是上一场梦境那样的话。 接下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她做的每一件事,都与上一场梦境,分毫不差。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等到元止神君再次醒来,他的面前就只剩下摇篮与那头母牛,还有摇篮里散落的布老虎拨浪鼓——岩儿不见了。 但他身边却多出来一只大狗,正摇着尾巴向他示好,还过来蹭了蹭他。元止神君越发不明白这些梦究竟是什么意思,他顺手摸了摸大狗的头,梦里他记得玲珑叫这只狗……“骨头?” 骨头的尾巴摇的更欢了,它不停地蹭着元止神君,很是乖巧的模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若非摇篮还在,玩具还在,元止神君都要觉得那一个月与岩儿的朝夕相伴是个梦。他摸了摸早已冰冷没有余温的摇篮,心头涌出一股异样的感觉。 比起照顾奶娃娃,骨头就好养多了,它聪明懂事还很通人性,总是时时刻刻守在元止神君身边。元止神君的日子一如既往的简单与孤寂,可不知为何,他却一点不觉得疲惫,冥冥之中,他似乎知道自己还会再做那个梦,再见到那个女人。 这一次,他想问她很多事情,她不应该只存在于他的梦境中,他要问清楚她的所在,然后去找她,真真正正与她见面。 玲珑。 她说她叫玲珑。 元止神君摸着骨头的狗头出神,以前坐在树下是为了冥想苦修,如今坐在树下,他是在等睡意,等梦境,等那个他情不自禁想要见到的女人。 65.第六片龙鳞(三) 第六片龙鳞(三) 他又一次做梦了。 因为有前两次的经验,这一次元止神君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刚置身于大街上就转身朝“家”的方向走,走了没多远,就看见了提着裙摆朝自己飞扑来的玲珑。 他仍然一如既往的扶住她,却没有让她说出之前的话——那样重复的话,他实在是不想再听了。“慢些走,小心摔着。” 玲珑仰起小脸对他笑:“夫君对我真好。” 好吗? 元止神君完全不觉得。他只是扶了她一把,其余的什么都没为她做,甚至他都不知道身在何处。“玲珑,我们住的这个镇子叫什么名字?” 玲珑扑哧一下笑出声:“夫君说什么呢,怎么连四方镇都不记得啦?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逗我对不对?”她笑靥如花,搂着他的胳膊笑得一脸幸福,看得元止神君心头狠狠一动——千万年以来,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心脏还能这样跳动。她真的是他的妻子吗?还是说,这真的就只是个梦?如果只是梦的话,出现在天外天的岩儿跟骨头又为何如此真实?这一场梦醒,她会出现在他身边吗? 如果她成真的话,元止神君突然心跳漏了几拍,他转而握住玲珑的小手,不知为何对她充满了奇异的喜爱感。活了这么久了,他都不知道自己也会对某个人产生异样的情感,原以为六道众生在他眼中都是尔尔,却不曾想一个梦让他变得自己都不再识得自己。看着她巧笑倩兮取笑自己的模样,元止神君也微微一笑,温声道:“是我记性不好。” “也不能怪夫君。”玲珑歪着脑袋蹭了蹭他的肩膀,他比她高上许多,因此更是显得她纤细娇弱。“夫君身体不好,甚少出门,这怎么能怪夫君呢?怪我没有跟夫君说这些才是。” 两人一路回了家,岩儿仍在摇篮里,骨头也仍旧趴在地上,见到他们回来,站起身过来蹭蹭,摇了摇尾巴,热情如火——若非元止神君记得清清楚楚,他真要以为这才是现实,天外天才是他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 岩儿也好,骨头也好,他们都不记得曾经在梦外与他相见,也许对他们而言,这里才是真实。只有元止神君明白这是梦,才这样困惑难解。 这回他坐在院子里摇着摇篮,玲珑去屋子里取了把梳子出来,面容含笑:“夫君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不在,夫君自己就不会束发了?” 仍旧是相同的话,如同元止神君经历的这场梦境,连吹拂在面上的风都没有变化。她鬓角微微飞扬的发丝,岩儿塞进嘴巴里吮吸的手指头,微风中骨头细密的茸毛,透过大树的缝隙倾洒下来的轻柔舒服的阳光——一切都没有变化。 他在这里总是待不到第二天,哪怕他努力的让自己不要去睡觉,夜晚来临,当他拥她入怀,睡意便如潮水般涌来,无法拒绝。就仿佛他不是人人敬仰的神君,而是这茫茫尘世间,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子。 也有喜怒哀乐,也会生老病死。 元止神君第三次在万年树下醒来,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去看自己的周围,但这一次让他失望了,玲珑并没有出现,岩儿与骨头也是。他一个人坐在树下,凄清的自己都要觉得失落。 她是他的梦中人,只存在于梦中。 任由梦中万物成真,她也仍是虚幻。 不动凡心的元止神君,竟然爱慕上了一个梦中人。 他想起她说的四方镇,想起她被他问出的其他信息,便撩起袍子,幻化出一副普通的面容离开了天外天。 渡劫回天宫,已经是万年前的事了,这万年内,元止神君再也没有去过凡间。他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却不知要去往何处,掐指一算,又不得而知。无论他如何掐算,都寻不到任何四方镇的信息,倒是问路有些人知道,然而他去了,却都和自己之前见过的那个小镇不一样。 明明是她所说的朝代,在位的是她所说的皇帝——可是没有四方镇,自然也没有玲珑,没有岩儿,没有骨头。元止神君甚至要觉得自己是疯魔了,否则怎会把梦境里的人当真,梦境里的话当真? 她明明就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 那个小镇也好,玲珑也好,他们只存在于他的梦中,岩儿与骨头的成真,说不准是他做的梦中梦——甚至他现在都有可能还没有醒来,否则如何会遍寻不着?天下之大,他又非凡人,怎会寻不到这一名小小的女子? 元止神君带着这样的想法回到了天外天,他开始不想入睡,他觉得玲珑扰乱了他的心绪,既然如此的话,就不要去梦好了,他也不是非要知道答案。那种旺盛的好奇心,是他从来都不具备的。 可最后隔了些日子,他还是睡着了。他又一次来到那个梦中,仍然是那个镇子,仍然是那个名叫玲珑的女子。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去扶她,反而在她靠近的时候避开了——元止神君厌恶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情感,他淡淡地凝视着这个美丽出尘的妻子,眼神陌生。从一开始他就不该被蛊惑,这说不得只是某个妖物塑造的梦境,只不过他不知道罢了。 “夫君?” “我真的是你夫君吗?” 玲珑明显愣了一下:“夫君身子不好……” “这样的话,我不想再听了。”元止神君冷淡地说,他转身朝与“家”完全相反的地方走去,他想要去别的地方看一看,看看这个地方到底是不是梦,是不是虚妄。 因为他走得快,玲珑为了追上他几乎是有些踉跄。她似乎不明白他为何一夕之间性情大变,委屈的眼泪凝结在睫毛上,却不敢掉下来,怕惹得他不快,他就更不想回家了。 后来元止神君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不管怎么走,往哪个方向走,最终都会来到那间盖在溪边的木屋。 就仿佛无论他去到哪里,最终都要回到“家”。 “夫君真是的……”玲珑破涕为笑。“原是要走这条路回家的吗?咦,怎么还会有这条路的吗?我从前都不知道呢。” 元止神君看了她一眼,推门进去——仍然是摇篮、孩子、大狗,以及树杈间洒落的点点斑驳阳光。 玲珑就跟在他身后,小脸上是习惯温柔的笑——甚至有些讨好,有些卑微。不知为何,元止神君只觉得这样的表情出现在她脸上的时候实在是太不搭调,他几乎是想要过去用手遮住她的脸,这样就不会再看到了。 “夫君……”玲珑将摇篮里的岩儿抱起来,但元止神君没有接,反而后退了一步,他这样的反应让她感到很受伤,但还是咬紧了下唇,浑似什么都没发觉。“夫君一定是累了,可是头疼?要不要进屋休息会儿?我会把晚饭做好的,夫君不要生我的气呀。” 元止神君深吸一口气,他迈开步子进了屋,熟悉的摆设熟悉的房间,只是这一次他没有让她束发,而是问她:“你到底是何妖物?为何制造出这般梦境欺骗于我?我与你又有何仇怨?” 等了许久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才发现抱着岩儿的玲珑一脸呆滞:“夫、夫君?”她眼里迅速有了泪,那泪水让元止神君看了觉得剧痛。“夫君是不是糊涂了?我、我去请大夫!” 说着转身就要跑,却被元止神君抓住,她哭得更厉害,“夫君傻了夫君傻了,比被我捡到的时候还傻!” 元止神君一愣:“你,捡到我?” “你、你怎么什么都忘啦!”玲珑差点儿又哭出来,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很可怜的样子,但是怕他不高兴又努力忍着,于是纤细的肩头一抽一抽,实在是令人怜惜。“不是说只忘了自己的事情么?” “你再给我说一遍,兴许我能记起来。”他不由自主地去摸她被泪水浸润后更加明亮鲜活的眼睛,原以为她是妖物,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我这些时日记性不大好,总是忘东忘西。” 玲珑乖巧点头,“我是五年前捡到夫君的,当时夫君倒在木屋后的小溪边,我不知道夫君从哪里来,就和骨头把你拖回了家。你醒来后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我便照顾夫君,一直到现在。” “那,孩子?” 她的脸慢慢红了:“是镇子上有人想纳我做妾,派人来下聘的时候,夫君主动说是我的丈夫的呀。”她低着头,飞快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天晚上,我就进夫君的被窝睡觉了……你、你怎么连这个都不记得啦!” 元止神君说不出心头是种什么感觉,梦中之事,他如何得知?只是看着她面若桃花的模样,又心知她长成这般绝色,实在是太容易令人觊觎。 只是她口口声声叫的“夫君”,分明和他又不是同一人,叫元止神君心头又涌上烦躁不安。 66.第六片龙鳞(四) 第六片龙鳞(四) 玲珑说完,小心翼翼地看向元止神君,见他面上已经没了愠怒之色,这才轻轻松了口气,像个小猫儿样过去蹭了蹭他:“夫君怎么了嘛,你刚才都把我吓到了。” 她仰着小脸,明明已经是生养过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仍然如同鲜花般的少女,显得天真又纯洁。元止神君安静地看着她,最终却一句话也没说。 他心头涌起一阵自厌的情绪——他这是在做什么?对一个无辜的女子发火?这梦是由他所来,她又能做什么?“抱歉,玲珑,我方才对你不好。” “没关系的。”玲珑笑着看他,“我知道夫君心中不好受,而且除了我,夫君还能跟谁说说心里话呢?” 她这样温柔,元止神君就什么也说不出了。他轻轻一叹,还是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肢,将她往自己怀里带。“我以往对你好吗?” “嗯?”玲珑似乎不懂他为何这样问,但还是回答了。“夫君性格是冷淡了些,可对谁都一样呀。” 对谁……都一样吗?可他觉得,他对她不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他对她也能像对他人一般冷淡,又为何只在梦中见了她几次,就觉得心动难耐?他简直要无法克制心头的渴望了。他一点都不想像这样纠结于梦境还是真实——有她在的地方就是真实。哪怕这是梦,她给他带来的情感也是真的。 “玲珑。” “夫君?” 她的眼睛干净纯稚,宛如新生的婴儿,显着不解世事的天真。看着他的时候,爱慕与崇拜是那样毫不掩饰。他还在想些什么呢,假如她只能存在于梦中,那他就顺应本心好了。也许有朝一日,他美梦成真,就可以在天外天看见她。“我很抱歉。” 突然道歉是为什么?玲珑不明白,她歪了歪脑袋,小兽一样可爱。元止神君从来波澜不惊的那颗仙心,终于重新开始跳动。他本以为自己会这样一直存在到地老天荒,可现在看来,他仍然有着像凡人的一面,至少在面对这样一个女子时,他是无法说出违心之语,也不能再对她冷面以对的。 “从前不够温柔体贴,日后我会改进。”元止神君伸开双臂将玲珑抱入怀中,这是他第一次毫无顾忌地去拥抱她,感觉空落落的胸膛被暖意填满,整个人都不再空虚,满足的令人喟叹。似乎她的灵魂里有着什么与他互相吸引的东西,否则他为何会爱慕一个梦中人?无论这梦是真是假,对元止神君来说,他遇到了玲珑,这就非常足够。 玲珑在他怀中笑出来:“夫君说什么呢,夫君若是突然温柔体贴起来,我反倒是觉得奇怪呢。就像往常一样就好啦,我已经很开心了。” 元止神君没有回话,而是更紧地将她抱在怀中。这时候被忽略的岩儿以及骨头都不甘示弱,一个大哭一个狼叫,活生生叫的元止神君脑仁疼,只得松开手,夫妻二人一个抱孩子一个给摸狗头,这才让俩小祖宗安静下来。 夜晚她做了晚饭,又与先前的一模一样,似乎这是个怪圈,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跳脱得出去,也没有人觉得哪里不对。 元止神君仍旧是吃了一碗饭,玲珑担忧地看着他,似乎是在担心他吃的这么少会不会变得更加瘦弱。其实元止神君并不瘦,但他在玲珑关怀的眼神中,没忍住又自己去盛了一碗饭回来——回归天宫多年,他早已不知饥饱是何滋味。神仙便是如此,得到了长生,得到了不朽,就要失去做凡人的乐趣。 可做凡人又有什么好呢,无知而短暂。 玲珑会先哄睡岩儿再上榻,她已经换下了白日里穿的荆钗布裙,只着雪白寝衣,看得出她实在是个爱干净又勤劳的女子,不仅家中一尘不染,就连岩儿这样的小不点身上也总是干干净净的,更别提是她自己了,哪怕衣着简朴,仍旧是美的令人心惊。元止神君坐在床上,有些着迷地看着她来回走动忙碌,若是她穿上仙娥们无缝的□□,又该是怎样一番惊人的美丽呢?只是这样,她就已经比仙娥们更加绝美了。 那双纤纤素手,着实是不该浪费在柴米油盐中。任何有能力的男子,都不会舍得自己的妻子如此辛劳的。 她过来了。 元止神君握住玲珑的手,她怕是天生丽质,才能在每日的家事中仍然保持这样的嫩滑。他微微用力,将玲珑带上床榻,掀起被子盖住她,见她白玉似的小脸儿酡红,不由的打趣:“当初钻我被窝的时候,也这样害羞。” 玲珑一听,顾不得羞赧反驳道:“那晚吹了灯,伸手不见五指,夫君怎么可能看得到我脸红……”剩下的字眼儿宛如蚊蚋,再听不仔细了。 元止神君轻笑,将她抱的紧了些,低声道:“睡吧。” 她就伸着小手拽住他的衣襟,像是怕他离去一样不肯松开,很快轻浅规律的呼吸声传来,元止神君睁着眼睛不肯睡着,他望着黑漆漆的房顶,木屋环境很好,她又心灵手巧,屋外围绕着花草,幽香丛生,又静谧安然,真如世外桃源一般。可这样的日子却十分清苦,元止神君总觉得,玲珑应该过更好的日子才是。 饶是他努力不让自己入睡,可最后还是稀里糊涂的睡着了。待到他清醒,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抓身侧的人——扑了个空。 什么都没有。 元止神君慢慢睁开眼睛,他仍然在这万年树下,这棵树的叶子沙沙作响,天外天竟让他觉得空旷的可怕。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他本不是这样生愁绪之人。 “玲珑……”元止神君呢喃着这个名字,他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天外天,这里已经不能让他感到平静,他有些事,想要去问一个人。 仙人梦生执念,他并非第一个,可一而再再而三的梦到同一个场景,甚至心绪不受自己控制,那是绝不可能的。一定有些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或是他忘记的。他归天宫的那一万年前,是否发生过什么? 老仙君不知道也是正常,毕竟当年接引他回归之人,只有天帝,从前发生过什么,如果说有人记得,那只会是天帝。 他们已经万年不曾再见。回归天宫之后,元止神君便回到了天外天,他是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君,他的存在即是大道,因而他一人独居,不与任何神仙往来,也清心寡欲,没有任何喜爱之物。 天帝对他的到访十分讶异,可对于元止神君的问题却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他:“你遇到了什么事?” “一定要遇到,才能问么?” 天帝笑起来,“你没有七情六欲,自然也没有求知欲,对问题也不会追根究底。必然是遇到了什么人,或是什么事,才会生出好奇。” 元止神君微微一怔。 “你是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君。”天帝的笑渐渐淡去。“不该有任何人类才会有的情感。天地洪荒,世间动荡,你应运而生,人间迎来秩序与法则,这就注定了你与常人不同。天宫向来杜绝神仙下凡,对动凡心者重罚,你应该知道这是为何。” 神与人,是不一样的。 “我做了一个梦。”元止神君轻声说。“梦里我遇到一个女子,我很喜欢她。” “梦?”天帝这回又笑了,在他看来,堂堂法则之神为梦所困,简直太过可笑。“我怎地不知你还会做梦。” 如今天宫内大部分神仙都是由人修行飞升而来,他与元止神君却是从天地开辟时而生的神,从本质上来讲与其他神仙都是不同的,自然也不会有口腹之欲,更不会入睡做梦,更遑论是在梦中对个女子动心——若非眼前站的是元止神君,天帝都想要嘲笑他了。 “一万年前,我在凡间渡劫时,可曾有过家眷牵绊?” 在元止神君询问的眼神中,天帝冥思苦想许久,才告诉他:“我不记得了。” 那实在是太久太久之前的事情了,对天帝而言根本没有意义。凡人的生老病死,对神来说太不值一提,就好像一只蚊子或是蚂蚁的死,对人类而言也没有意义。 他是真的不记得了。 一个凡人的爱恨情仇,天帝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受到影响的元止神君这样子是错误的,他应该更加清醒更加无情,才能更好的成为一位神。 闻言,元止神君有些出神,是啊,凡人的死生,爱恨,对神仙来说,太渺小,太不重要了。即使让凡人为神仙而死,也是他们的荣幸。 “元止,你不必挂怀。”天帝轻声说。“与你渡劫时有过纠葛的人,早已入了轮回,你放在心上,不过徒生心魔。” 67.第六片龙鳞(五) 第六片龙鳞(五) 入轮回? 不,不是这样的。 “她没有入轮回。” 天帝一愣:“你说谁?” “我的梦中人。”元止神君轻声说。“倘若已入轮回,我不会生执念。” 天帝叹了口气:“无论她是否入轮回,这都是你一个人的梦。梦中人不知自己身在梦中,清醒的人却想睡去,元止神君,你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你与凡人是不同的。”萤火如何能与日月争辉呢,无论是神仙还是凡人,都应该认清楚自己的身份才是。 是的,正如天帝所说,这仅仅是一个梦,一个只有他自己知晓身在其中的梦。对元止神君来说兴许很重要,可天帝早已忘记一万年前发生了什么——和一位渡劫的上古神君相比,凡人的死活实在是太不重要、太不重要了。 所以他也没有办法为元止神君解惑。 元止神君从天帝那里离开回到天外天,他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很久,久的自己都要忘记时间是什么东西了,可他还是第一次觉得寂寞难熬。他总觉得,身边应该多出一个摇篮,摇篮里该有个孩子,摇篮边上趴着一只大狗,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子凝视着他,在这里等他回来,翘首以盼。 就如同那种连他的心都被一起灼烧的爱慕,让元止神君心跳加速,也让他患得患失。 他居然渴望入睡了,因为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他想见的人。玲珑啊玲珑,你我曾经有过什么纠葛,才让我因为一个梦便对你念念不忘?若是我为人时曾爱过你这样的女子,我又怎会轻易遗忘? 这一次,当元止神君再次进入梦中的世界时,他几乎是想都没有想就朝木屋的方向跑去,他不想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当路上遇到来寻他的玲珑时,他终于顺从了自己的本心,将她紧紧拥入怀中。玲珑很是惊讶,她的两只小手在他背后无力地张着,抓了两把空气,感受到元止神君的颤抖后才轻轻抚摸他的背,拍了两下。“夫君这是怎么了?你身子不好,可不要在外头待太久,咱们还是回家吧。” “好。”元止神君的声音有几分沙哑,和他在天外天生活的时长相比,每次做梦都是如此短暂,短暂的他什么都不想。然而即便身为神君,他也无法控制自己要不要做梦,更无法控制自己梦中的事物——仙人的梦,与凡人的是不同的。古来有仙人梦遇桃源,为桃源所迷,执念太深,竟使得桃源成真。会不会有朝一日,玲珑也能成真?“我太想你了。” 玲珑轻笑起来,脸颊微微泛红。“夫君说什么呢,咱们分开才一个时辰,哪儿来这些想不想的呀。” 不,你不知道我们其实已经分开很久很久,久的我已经不想再等待了。在天外天的每一刻,他都在怀念梦里的一切。“我们回家吧。” 他们一起回到家,一切都像是元止神君第一次做的那个梦一样,没有丝毫变化,就连阳光透过斑驳树影洒下的碎金色,都一如既往。可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了,他觉得如果玲珑陪伴在他身边的话,梦中的世界就是一成不变,他也不舍得离开。 玲珑弯腰抱起摇篮里的岩儿,母子俩在树下玩乐,元止神君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们可真可爱,他的视线一秒钟都不想从他们身上移开。 后来玲珑从屋子里拿出木梳为他束发,她纤细的手指温柔地穿梭在他发间,元止神君突然觉得昏昏欲睡起来,他不受控制的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玲珑面上的温柔随着他的入睡逐渐淡去,最终消失无踪。她冷淡地看了一眼树下沉睡的神君,嘴角勾起了一抹轻蔑的笑。 神? 那是什么东西。 只要她想,她连这个世界都能吞噬。 —————————— 元止神君似是又做了场梦。 他开始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还是梦境之中,这是梦中梦,还是他又重新做了一个梦? 是玲珑啊。 还有岩儿。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生的与他一模一样,身形修长,神情冷淡。这个梦里的天空漆黑一片,老树的枝桠也因为无风而显得格外安静沉默。黑漆漆的夜像是一张巨大的口,能够将人心底最深处的恐惧与不安放大。夜黑风高,老树终于开始枝叶摇摆,发出簌簌的响声,木屋后的小溪,木屋旁的花丛,还有推开门走进来的另一个自己。 手里提着剑。 似是傀儡一般,径直进了屋。元止神君头疼欲裂,他真不知道这个梦为何如此真实,鼻尖似乎闻到了血腥味,手中剑似乎千斤重,令他彻夜难熬。 老树抖的更厉害了,天空电闪雷鸣,这雷可真吓人啊,一道劈下来,地面便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露出深不可测的沟壑,那里仿佛有无数张血盆大口等着吞噬人的血肉。小溪暴涨,闪电将漆黑的院落打的雪亮雪亮。元止神君看到那个自己走了出来,剑尖滴滴拉拉的全是粘稠的血液。 “元止神君,大道已证,得归天宫。” 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他不久前才见过的——天帝。 天帝亲自接引,迎法则之神重回天外天,此后神君斩断一切情缘杂念,无根无欲,断情绝爱,以示公正。 “夫君,夫君?” 元止神君惊醒,看到的是玲珑温存的面容,她很担心地拍着他的脸:“你怎么了?怎么叫你也不醒,这都晚上啦,快进屋来吧,外面冷着呢。” 他有些失神地站起来,越发觉得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十分熟悉,就和那个他杀人的梦境一模一样。那么,被杀死的,是谁?元止神君几乎要疯了,他抓的玲珑的手腕都生疼生疼,这是个什么梦?他为何会做这样的梦? 饶是元止神君再不想睡,到了深夜,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睡意。 醒来后他止不住的颤抖,万年树抖着叶子安静不语,元止神君喘息着站起来远离了这棵树,他想他知道他为何一直做梦了。 万年树。 这棵树,是一万年前长出来的,仔细去看的话,它的枝桠上还有雷电劈过的痕迹。 这是那个“家”里的树。 怪不得他在树下才会入睡。元止神君如遭雷击,他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已经呼之欲出了,最后他慢慢靠近这棵树——这并非天宫唯一一棵万年树,可却是唯一一棵没有树灵,灵智未开的,元止神君一直这么认为。可眼下看来似乎并非如此,他的唇瓣动了动,问道:“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天外天有风吹来,万年树的枝叶在风中沙沙作响,过了很久,它才回答道:“神君应比我更清楚,我只是一棵树啊。” 元止神君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万年前,我还只是一株普通的小树,生长在一条小溪边,后来被移植到了一个女子家中。”万年树的声音十分苍老,如同耄耋之年濒临死亡的老人。“那女子对我十分好,为我捉虫浇水,修剪施肥,因为那块风水宝地,我很快修了灵智。后来。” 元止神君气息紊乱。 “女子突然成了亲,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她过得那么幸福,幸福的我都觉得很快乐。” “可惜她的丈夫是神君下凡,总归是要回去天宫的,大道何以证啊,唯有断念绝情。” “可怜那女子一夜等未归的丈夫,竟等来一剑穿心的结局。” “那孩子刚出生数月,健康可爱,最终也一同死了。” “世上怎会有这等残忍的证道之法?要靠杀妻戮子来成全自己。” “只可惜后来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因为我被那一道神雷,劈碎了元神。” “可我又多么幸运,那位神君忘却尘缘之前,衣衫中竟勾了我的一粒种子。” “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只可惜升天了鸡犬,却杀死了妻儿。神君早已忘却旧事,我这棵老树却还记得。” 所以当那个少女出现,让它做事的时候,万年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凭什么无辜的人惨死,神君忘却尘缘,这些神仙们还觉得理所当然?凭什么凡人之命便如蝼蚁?杀妻戮子以证大道,世间有这样的说法没有?这又是谁规定的?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万年树就枯死了。 它的灵魂作为让神君入梦的代价,将成为少女的食物。天外天啊,永生啊,可万年树枯死之前,最想念的,竟然是那年自己还是棵小树苗,女子温柔地抚摸自己的枝叶,为自己捉虫的模样。 草木尚有情义,神君如何能杀妻? 难道断情绝爱就是正义,就是大道?那如何对得起枉死的人,如何对得起那个雷电交加的阴森黑暗的夜晚,它拼命借助风的力量抖动枝叶,想让她逃走的心。 草木尚有心啊。 神却没有? 68.第六片龙鳞(六) 第六片龙鳞(六) 万年树枯死后,元止神君就再也没去到树下,自然也没有再做那个梦。他也不知自己为何不将枯死的万年树处理掉,而是任由它存在着,散发着颓废又荒芜的死亡气息。 他杀妻戮子以证大道?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因为他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只要一闭上眼,仿佛就能听见万年树的话,仿佛就能看见那个剑尖淌血的梦中梦。 在过了数日之后,元止神君再一次来到已经枯死的万年树下,坐了下来。他闭上眼,想要再一次进入梦乡,他还是想要见玲珑。 又是这个梦境。 没有任何变化。 元止神君被玲珑牵着手带回家,她又一次从摇篮中抱起岩儿陪他玩,还是稚嫩树灵的万年树下,元止神君盘腿坐着。他伸出手,感受着树身——一切果真如他想的那样,这树徒有其表,其实根本没有灵智,更没有树灵。 这个梦不是假的。 是真的。 因为有一个人她是真的。 玲珑拿着木梳走过来的时候,被元止神君拉住手扯到腿上,她羞红了脸,“夫君……” “你是谁?” “嗯?” “你是谁?”元止神君问她,“这里的一切都是一成不变的,为什么只有你在变?” “夫君说什么呢?什么叫我在变?我听不懂啊夫君——” “这里,连风和光都不会变,岩儿与骨头的行为也和我第一次入梦时相同,他们甚至能离开梦境到达天外天,为何只有你在梦中可以根据我的言行说不同的话,做不同的事?”元止神君心头极冷,这种冷也呈现在他的面部表情上,他几乎不敢去想眼前在他怀里的这是个什么东西,是人是妖,是鬼是魔。从第一次见到她,得知她是他的妻子,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她,甚至无法自拔的爱慕她。然而这个人是真实的,却也是虚假的。 玲珑终于不再做出一副温柔贤惠的模样了,她面上的哀戚慌乱以及眼底的泪花都逐渐散去,最终呈现出了高傲又尊贵的姿态。她也没有从元止神君怀里挣扎出去,而是带着一丝轻蔑的笑。仅仅是勾起一边的嘴角,那种鄙夷就已经让元止神君感到刺骨的寒冷。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神是不会觉得冷的。 “不愧是能狠下心杀妻证道的神君,这么快就察觉了梦境的漏洞。”她创造出这么个梦境来也是很累的,还要维持自己本身的容貌跟名字,让所有人都信以为真——这实在是很浪费力气,玲珑总是愿意把好不容易积蓄的力量用在这些无伤大雅的地方。她不喜欢顶着别人的身体别人的名字,这是她古怪的坚持。“不过没有关系,反正已经这样了。” “你是我万年前的妻子吗?”元止神君轻声问她,“我真的,曾经杀了你?” 他早已忘却尘世中事,可他觉得,若是她,他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伤害的,他怎么会做杀妻戮子这等丧尽天良之事? “你杀死的,不止我一个啊。”玲珑轻笑,从他怀中想要挣脱,却被元止神君紧紧抱住。他的神情显得慌乱而无措,充斥着浓浓的自厌与怀疑,心如刀绞。眼前这个他爱慕的人,他们曾经结为夫妻,育有一子,后来他杀了他们,重回天宫,得到永生。 “你为何没有去轮回……” “世上不轮回的只有两种,一种是魂魄不存在了,另一种是还存在,却不肯不想不愿不能去轮回,夫君觉得我是哪一种呢?” 她面上是带笑的,似乎谈及万年前的事情对她而言就像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故事,这对玲珑来说确实是不痛不痒,她对死掉的那对母子也没什么怜惜之情,只是看不顺眼元止神君这种做法便是了。“我想问问夫君,求仙问道,为的都是什么呢?这世间那么多人想要成仙,他们都在追求的东西是什么?” 元止神君微微一怔,答道:“求的是大道。” 玲珑放声大笑:“笑煞我也,笑煞我也!竟说求仙是为求道,我倒觉得心中有道,无谓成仙!求仙求的是长生,是名,是利。若是大大方方的认了,倒也能让我高看两眼,说什么求仙是为大道,这等冠冕堂皇的话,听了便叫人发笑!” “你为何要杀妻戮子以证道心?小爱尚不能怜,又何求大道?”她笑的停不下来。“不如自宫证道,不如自宫证道啊!如此尘缘才算断了个干净,只是可惜自宫后飞升,那也只是个太监神仙,徒惹人笑话。横竖成仙后要清心寡欲,这玩意儿也用不着,为何不以此证道呢?” 干脆利落一刀切,只伤自己不伤人,如佛祖割肉喂鹰,岂不快哉美哉? 也能显得道心坚定。 元止神君竟答不出话来。玲珑将他推开些距离,这样元止神君是坐着的,玲珑却是站着的,她用高高在上的表情俯视他,带着蔑视——就如同神仙蔑视凡人一般,她竟也在蔑视他。“像你这样的人,没有爱慕我的资格。” 她又弯下腰,“怎么样,如今你得知了万年前还为人的事情,是不是该想想要如何补偿于我?岩儿与你血脉相连,你竟也舍得杀死他。这一万年来,你竟是忘得干干净净,做你的神君,徒留我们娘俩在这泥淖中挣扎不休。夫君,你这样对待你的妻儿,就没有丝毫愧疚吗?” 没有的。 因为他是神。 凡人为神付出自己短暂的生命,是凡人的福气。 那么神为龙女付出自己的灵魂,也是神的福气。 元止神君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问玲珑:“你杀了我吧。” “杀你?”玲珑摇摇头。“虽然说杀人抵命,可我杀了你又有何用,死去的人仍然是死去的,再也回不来了。夫君啊,你难道就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你想我怎么做?”他几乎是有些乞求了。“玲珑,前尘往事我早已不记得,你与我说这些,我心中竟没有了丝毫波动,远不及那天晚上我做的那个杀死你们母子的梦。” 他在梦中梦是愤恨另一个无情残酷的自己的,可是当这些故事从玲珑口中讲出,他却丝毫没有触动。然而当他再见到她的时候,却又心跳加速。“你真的是一万年前,我在人间的妻子吗?” 当然不是。 “你不相信我吗?那你可以带我出去,带我去见天帝,他会认得我的。” 元止神君摇摇头:“我想过带你出去,可是没有办法。” “那么你可以带天帝进来呀!”玲珑轻声说。“这里是梦中世界,你与天帝两人,难道还怕我一个孤魂野鬼?” 元止神君没有说话,她便敛去所有轻视,温柔地上前一步,抚摸他的脸,甚至踮起脚尖亲吻了下元止神君的脸颊。“不好吗?当初参与的人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将一万年前的事情说清楚,难道不是很好吗?也许之后,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呢。” 她无疑是在蛊惑元止神君,她怎又不是一万年前他的妻,两人之间从未有过曾经,又谈何“重新开始”?可这个诱惑对元止神君而言是巨大的,他听了玲珑的话,定央央地看了她许久许久,才沙哑着声音问道:“弄清楚了一万年前的事,就可以重新开始?” “当然。”玲珑为他织出一幅完美的图画。“不好吗?你跟我,我们两个,也许我们还能再生一个岩儿,我们一家三口,还是可以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就像是过去在凡间那样。” “元止。”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玲珑又放柔了声音。“我真的好累,我在这个梦中,被困了一万年了,浑浑噩噩,飘飘荡荡,如果你不帮我的话,那么还有谁能让我解脱呢?” 是的,除了元止神君,没有谁能让无辜的灵魂解脱。 这就是神与人的差别啊,神高高在上,俯瞰世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凡人要生老病死,有情仇爱恨,为了活下去已经很是艰难,短短的数十载人生,对神来说,不过是眨眼的一瞬间。 卑微渺小,如蝼蚁,如尘埃。 所以神不爱世人。 世人敬仰神,也都有所求。 玲珑面上的笑容和元止神君初见她时一模一样,恍惚中他以为一切又都回到了这个梦的最开始,哪怕每日都重复着同样的梦境,他也觉得很满足。就算其他的人事物一成不变,玲珑却是鲜活的、美丽的,同时也是危险的。 正因为危险,所以更加令人难耐。她是鸩毒,饮下去可解一时之渴,却要付出致命的代价。 然而饮下的人,都心甘情愿,并乐在其中。 为了她,做什么都可以,怎样都行啊。 因为她是这样的美丽,神秘,令人心动。 69.第六片龙鳞(七) 第六片龙鳞(七) 天帝见到玲珑的时候微微眯起了眼睛,似乎是在打量她。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对元止神君说:“我不认识她。” “您当然不认识我。”玲珑掩嘴笑起来。“我不过是个凡间女子,哪怕是长寿也不过□□十岁,更何况还死的那样早,这一万年过去,天帝早就把我忘记,也是理所当然。” 她说的非常有道理,天帝也这么认为。可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倘若她真的是元止神君所说那样,只是一只死后不甘心的孤魂野鬼,这倒也算是说得过去,可让天帝奇怪的是,她长得这样一张姿容,比天宫的仙娥们还要美丽,倘若有人见过她,怎么可能会忘记? 但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一万年前那个女子的容貌了,事实上当初他也仅仅是透过水镜看了那么两眼,就毫无感情地移开了视线。那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凡间女子,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区别,无非是她运气好一些,遇到了渡劫失去记忆的元止神君,还能有幸与元止神君结为夫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值得天帝费心的地方。 只不过,既然与元止神君有了纠葛,就注定要做他仙途中的一块绊脚石,而对于绊脚石要如何做呢?必然要毁灭,才是正道。 天帝从来都不是要元止神君不要去爱上凡人,他要的是元止神君突破自己心中的坎,只要元止神君提起剑刺下去,就证明了他对大道的执着与道心。元止神君又不是那些成日想着下凡的小仙小神,他掌管着秩序与法则,这样的神君怎么能像凡人那样优柔寡断? 为了大道,必要的牺牲是无法避免的。为此死去的凡人应该感到荣幸,而不是怨恨。 天帝对玲珑说:“无论我记不记得你,你都不该试图左右元止神君的心智,你可知道,他是秩序与法则之神,你扰乱他一池春水,要他如何公正地去追求大道?” 玲珑没有回答他,反而是看向元止神君:“你觉得呢?天帝的话,你也赞同吗?” 元止神君竟然有几分浑浑噩噩,他带天帝进入梦境之后,整个人就像是喝醉了酒般轻飘飘的,也不知是为何。眼前玲珑语笑嫣然的面容出现在眼前,靠的是那样近,他几乎想要去将她狠狠地拥入怀中,来感受她的温度,可他不能。 他做不到的事情太多了,他变得这样畏缩不前,一切的爱与怖,都来自这个叫玲珑的女子。只要一想到她曾经是他的妻子,他就满心欢喜,可随后他就会想起那个梦中梦,在那个电闪雷鸣的黑漆漆的夜晚,他提着剑从屋子里走出来,剑尖滴滴拉拉的全是血。 是她的血。 一个人要如何狠心,才能下得去手,杀死自己的妻子,与还在襁褓中的幼儿? 元止神君不曾想过,这样的事情,竟是他做出来的。若是他知晓有个凡人,为求仙道。杀妻戮子,他定然觉得此人无情无义狼心狗肺,可如今他自己就是这个无情无义狼心狗肺的人。 人的生命有多么珍贵呢?只有一次,即便再入轮回,重新出现的,也不会再是这个人了。 因此,谁都没有资格与权力剥夺。 元止神君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可现在,他突然知道,他曾经做过他最不齿的事,杀死过无辜的人,对他而言,这可能比死亡还要更加可怕。他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之中无法自拔,每看到玲珑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心如刀绞,似是有锋利的刃在心口处不住地搅动戳弄,直把那颗心弄的破破烂烂,千疮百孔,还要羞耻的遮掩住。 玲珑没有等到元止神君的回答,叹了口气,她站累了,干脆盘腿坐了下去,姿势随性,竟十分潇洒不羁。只是这样的话,她就得仰着头看这两人了。“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神仙啊,活了这么久,竟然还没有练就一副铁石心肠吗?你看看,这就是为什么你能当神,人家却能成为天帝的原因。” “你这妖物!”天帝冷喝一声。“还不快快表明你的目的!否则休怪法网无情!” 玲珑伸出一只手捶了捶自己的腿,想起自己吞噬掉的那个灵魂,就问道:“万年前元止神君渡劫,你亲自接引,除了你们二人之外没有人记得当初发生了什么,那么现在我想问你,你可曾觉得自己做错了,可曾有一丝后悔,可曾爱过世人?” 天帝冷冷地看着她,吐出两个毫无感情的字来:“不曾。” 和元止神君比起来,天帝才是最完美的神。因为他没有感情,自然也没有怜悯心与同情心,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身为天帝,并非出自本心,他永远都会为了大部分人牺牲小部分人,理所当然,毫不愧疚。而和他比起来,元止神君更加接近于人类,一万年前元止神君渡劫,天帝想要一个完美的神,一个能够辅佐他帮助他成就大道的神,如果是那样,元止神君就不该对凡人有任何怜悯。 这个可怜的家伙,身为掌管秩序与法则的神,他必须活着,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的正常运作,否则天帝怎么会在他身上下那么多功夫?只可惜啊,元止神君哪里都好,只有一点,太过心软。 他看到路边被风吹折的话都觉得怜惜,更别提是有思想的凡人了。元止神君甚至认为凡人是非常美妙和神奇的生物,他曾经当着天帝的面说,他觉得凡人比神仙更温柔。 温柔? 这个词简直和可笑没什么分别。于是借着元止神君下凡渡劫,天帝将自己的元神分出一半依附到了元止神君身上。 就算是天帝,也要按照法则去渡劫啊。 每隔万年,神仙们都要下凡投胎渡劫,天帝也不例外。 只是他太担心没有自己的天宫会大乱了,因此他将自己的神智一分为二,一半留下,一半跟随元止神君而去。 所以啊,杀的妻,是天帝的妻,戮的子,是天帝的子,他只不过是用了元止神君的身体,天帝也不是为了接引元止神君渡劫回天宫,他是为了他自己。 可他说的那些话也是真的,他不曾对元止神君跟玲珑撒过谎,他是真的忘记了,他不记得一万年前的那个妻子的容貌,自然也不记得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子。他的身体留在天宫,透过水镜冷漠地看了两眼,没有情感的人就按部就班的娶妻生子,然后为证大道,为了表明自己确实无意于人间情爱,那把剑就刺入了妻儿胸口。 而被他占用的本该属于元止神君的肉身凡胎,也因此影响到了元止神君,让元止神君误以为梦中之事,一切都跟他有关系。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天帝怎么会愿意进入这个梦呢?他可是个非常谨慎小心的神啊爱尚。可时间久了,他自己也认为当初那是元止神君渡劫时做的事,与他无关了。然而他到底还记得,所以才能说出那样斩钉截铁的话——对方已入轮回。 魂魄不在世上,不是入了轮回是什么? 那当然是成为龙女的食物啊。 “我不认为自己有错。”天帝如是对玲珑说。“神与凡人是不一样的。” “我对你说的这些破烂大道理没有兴趣。”玲珑无所谓的摆摆手。“你蔑视凡人也好,高高在上也好,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省点力气,你还不抬头看看四周?” 原来不知何时,梦境已经变成了那个夜晚的模样。院子里的树已经被劈死,所以它没有看到之后的一切,自然也不知道玲珑根本就不是为了它和它的主人。 天帝引神雷为自己和元止神君渡劫,九九八十一道神雷,劈开了大地,劈裂了河川,劈碎了无数人家。 “就算你回到万年前,也找不到四方镇的原因,现在你知道了?”玲珑问。 元止神君怔怔地看向她,神情大变。“你的意思是——” “不存在的东西,怎么去找呢?”玲珑叹了口气。“你看,这就是我瞧不起你的理由啊。你既然坚持自己做的是对的,坚持认为神比人高贵,那么你为什么要恐惧失去这人间香火呢?” “被供奉跪拜的天帝根本就不保佑人们,甚至摧毁他们的家园与土地,你怎么在怕呢?如果这是理所当然的,你不该怕啊。” 哪有人这样的,坏也不敢坏的光明正大,这就是神吗?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所谓的大道,就能随便磨灭凡人的存在? 那个四方镇,可足足有几十万的人口,然而所有人,都随着那天夜晚轰隆的仿佛能将夜空劈碎的神雷,被彻底埋葬,再也没有人知道。天帝逐渐忘记了这件事,再想起的时候,他把一切都推到元止神君身上,毕竟他只是寄托了自己的一半神魄,杀妻戮子,毁灭城镇的,都是元止神君。 谎话说得多了,就变成真话了。 70.第六片龙鳞(八) 第六片龙鳞(八) 玲珑百无聊赖地看向四周,这里本是平和快乐的四方镇,但是现在,这里是一片废墟。一万年前,神们渡劫的那个晚上,这里就从世外桃源化作了地狱,不甘消失的人们死在倾盆大雨中,他们强烈的执念使得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恍恍惚惚中来到了荒海。 荒海里的生物没有灵魂,玲珑能够创造出生命,可无法创造出灵魂,她将人们的灵魂收下,注入到她创造出的活物中,果然,荒海顿时就有了许多生气。 作为补偿,她会创造出一个梦,圆了人们所有的不甘与恨意。 天帝见事已至此,也就不再与玲珑废话了,他冷冷地笑道:“那又如何?知道的人都死了,不知道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你以为你是谁?一个孤魂野鬼,难道还想跟我讨公道?”他只需要跺跺脚,动动手指头,这个梦就会碎成渣子,什么都不留下。 这就是强者对弱者的优越。一万年前的一个早已消失的小镇——这世上没有人记得,连毁灭了它的神都遗忘了,就算那些死去的凡人再恨再怨又能如何?他们已经死了,再也回不来了,四方镇也彻底不存在于这个世间。 至于眼前这只女鬼——她是不是自己曾经的妻子,天帝并不在意,他是高高在上的神,神怎么会怕一个人,或是一只鬼?无论她是什么来历,在他面前都脆弱的不值一提。 “讨公道?”玲珑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摆摆手。“不不不,你把我说的太好了,我又不是什么正义使者。我跟他们,各取所需罢了。” 她仍旧盘着腿坐在地上,脸上也没有丝毫面对天帝的畏惧之色,甚至还带着好整以暇的笑意。“不过你得明白一件事,我才是最棒的。” 说完她还对他眨了下眼,十分的娇俏。 天帝晃了下神,毕竟她的容貌实在惊人,可很快地他就清醒过来,不愿意再和玲珑说下去。其实今日无论玲珑知错与否,悔改与否,轮回与否,天帝都不会容许她继续存活了。一个知道他所作所为的人,不应该存在于这世上。还是消失的干干净净比较好,那样的话,他会觉得更舒服一点。 没有人能撼动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元止神君立刻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天帝——” 然而为时已晚,天帝已经召唤出神雷意图将玲珑劈个魂飞魄散。对于妖魔鬼物,神雷是最严苛也最公正的,没有任何恶鬼能逃过制裁。只见空中闪电翻滚,黑漆漆的墨云背后,金色的闪电迅速出现,又消失不见,雷声轰隆,由远及近,一路劈开大地与山川河流,这一切像极了元止神君梦中梦的那个夜晚,他就是在那个夜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提着剑从屋子里走出来,剑尖滴着血。 可是他没有看见那九九八十一道神雷降下后,还毁灭了许多无辜的生命。最后神重回天宫,死去的凡人和这个城镇却被硬生生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去,再也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啊,枉死的人怎么能没有怨气呢?他们之中有刚刚出生的孩子,新婚的夫妻,过完六十大寿的老人,奔波叫卖的小贩,蹲在街边玩耍的孩童,还有路边茂密的灌木,勃勃生机的鲜花,林间的露水,捧着松果的松鼠——这些,都在那个晚上彻底化作了虚无。 死去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们前一秒还在家中,有的在灯下缝补衣裳,有的刚刚铺好床,有的已经进入梦乡,有的还在挑灯夜读。 可后来,他们全部死去了。 九九八十一道神雷劈开了大地,劈裂了山峰,劈断了水流,天上下起瓢泼的大雨,这些无主的孤魂便借着这场雨,来到了无边无际的荒海之上。 在那里,他们浑浑噩噩,没有意识,可是在海中嬉戏的龙女看到了他们,然后将他们的灵魂收为己用。 来到荒海的灵魂,是再也回不去的,即使回去,有朝一日也要重归荒海。他们到了这里,就属于龙女。 龙女把这些灵魂注入到她创造的生物当中,于是水母有了灵智,珊瑚学会跳舞,鲜嫩的贝壳一张一合,漂亮的白海豚凌空飞跃——是的,荒海里所有有灵智的生物,都由灵魂幻化而来。 它们得到了新生,并且永生。只要龙女存在一日,它们就陪伴她一日。 可是这些灵魂毕竟是太多了,它们心中还有无数的怨恨与悲哀,龙女不喜欢这些负面情绪,所以她才会到这里来。创造出这样一个梦境,困住两位神,那可是非常耗力量的,所以她势在必得。 没有人能阻止她吞噬天帝。 神雷转瞬即在眼前,元止神君上前一步,正要抓起玲珑带她离开,却被天帝挡住。他们二人亲如兄弟,因为只有他们与天地同生。但元止神君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居然会有不想要再效忠天帝的一天:“你不能伤害她!” 天帝冷眼看他:“元止,不要太将自己当回事。” 雷声太大,可天帝的声音仍然无比清晰。可能是看元止神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玲珑好心地给他解释:“人家的意思是根本没拿你当兄弟啦,你要是再挡路就连你一起收拾哦,不过我觉得他确实是不大可能放过你,你知道了他这么大的秘密,他杀了我,下一个就要想办法除掉你了吧?” 元止神君看向天帝,对方却仍旧不肯让步。神雷已至,元止神君与天帝势均力敌,他们谁都不能在短时间内杀死对方。 就在元止神君肝胆俱裂之时,神雷却完全没有对玲珑造成一丁点儿的伤害。她甚至脸上的笑容都没什么改变,问天帝:“还有其他招数吗?可以一起使出来,我要是掉一片鳞,就算我输。” 她不想再玩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在迅速变得虚弱和饥饿,上个世界得到的食物让她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强大,但是很快的这份强大会褪去,到时候她有可能再变成一只菜鸡,所以在那之前,迅速解决掉天帝是最好的做法。 “这个世界还是一片混沌的时候,天与地像是一颗大鸡蛋,后来世界诞生,天与地分离,你与元止便应运而生。”玲珑挥挥手拍开了劈过来的一道雷。“听说你的原形是涅槃之凤?” 而元止神君是清幽之鹤。 “我还缺个能飞的坐骑。”玲珑真诚地说。“所以等我吃掉你之后,你的原身就跟了我吧。” 她这是通知,不是请求也不是询问,因为下一秒她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天帝的肩膀,天帝震惊地看向肩上的双手——那本是人类女子纤纤如玉的素手,如今竟是龙爪的模样! 元止神君想要阻止,可他的眼睛却被什么东西蒙住了,等到他抓下蒙住眼睛的东西定睛一看,那竟是一片树叶——枯死的树叶。 “绅士可不会盯着可爱的女孩子用餐啊。”玲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巴,摸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儿,很是满足。她吃掉了天帝大部分的灵魂,却留下了他的原形,并且将剩下的那一点点灵魂注入他体内,这样的话,它就也算是她创造出来的生物了。以后离开荒海不用自己化出原形了呢。 “你、你——”元止神君左右看去,都不见天帝,他还想要问,玲珑却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唇上轻轻嘘他。 不知为何,元止神君不再问了。 她露出很可爱的笑容,凑过来,捧住他的脸,柔声说道:“给我的爱,也让我一起吃掉吧?” ———————————— 新任天帝为人温和,虽然看起来是冷漠了些,但确实是公正又好说话,至少比起寿终的前任天帝,好了无数倍。不过这件事也让神仙们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他们并不是永生的,他们只是长寿、非常长寿,可最终仍然要走向死亡。 新任天帝仍旧一个人居住在天外天,听说他没有七情六欲,不贪不念,没有喜怒哀乐,也没有爱恨嗔痴。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有飞升的新神仙进入天宫位列仙班,他们偶尔也会好奇天帝的过去,这个时候,不知道活了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仙君就会捋着胡子神秘一笑,先卖个关子,然后声情并茂的跟他们讲述天帝的过去。 听说天帝曾经做过一个梦,梦中有一片海,一条龙,一个女子,一场过去。 那个时候,天帝还不是天帝,他被称为元止神君。 老仙君曾听还是元止神君的天帝描述过那片海,那真真是极美的,倘若自己也能有这福气做上这么一场美梦,该有多好啊! 天外天的天帝坐在枯死的树下闭目养神,只是,他再也不会做梦。 自然也不会再见到那片海。 那条龙。 71.第七片龙鳞(一) 第七片龙鳞(一) 季总觉得新任秘书让他相当满意,这种满意程度远超之前的每一任,包括新秘书之前最让他满意的工作能力强不废话但是因为生孩子要休一年产假的前任秘书在内。 她当然是名牌大学毕业,能力超强,水平一流,虽然迄今为止对方才上第三天班,但季总已经非常满意。他甚至觉得前任秘书修个两三年产假,他也不会再忙得焦头烂额了。 季总今年三十二岁,未婚,处男,养了一只猫,住在高级公寓,身价百亿,杰克苏本苏,喜欢他的女人能围绕全球一圈。 所以当然要精挑细选,避免出现“同公司谈恋爱”的现象出现。季总之所以强制规定公司员工不可以谈恋爱,就是因为他总是被秘书和女同事爱慕,有一些胆大的甚至直接诱惑,季总对此非常反感,他是典型的教徒,坚持婚前无性行为的教条。 甚至还有一些古板专|制,可惜这小小的缺点出现在他这样又英俊又有钱还洁身自好的男人身上,非但不让人觉得反感,反而叫人心动,觉得他更有味道。这年头还能找到三十二岁生理功能正常且如此优质的男人,这个概率不下于花两块钱买彩票结果中了五十万。 季总最满意新任秘书的,除却她超强的工作能力以外,对方话不多又很安静,而且泡的咖啡超级好喝,这就足够让他决定这个月给她的高薪里再加一笔奖金了,毕竟季总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抱歉,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白小姐,麻烦你送一杯咖啡进来。”对于有咖啡瘾的季总来说,能泡一手好咖啡,就基本上抓住了他的心。前任秘书可不是一开始就这么优秀的,季总也有过抓狂到想把对方赶走的时候,只可惜对方那一手咖啡简直泡的出神入化,而且人还不花痴,虽然总会哭鼻子,但季总还是看在咖啡的面子上忍了下来。不过现在,季总简直想打电话告诉前任秘书:休产假吧,不用来了。 “好的,请稍等。” 对,还有一点让季总满意的是,新任秘书的声音非常好听,带着微微的沙哑低沉,像是醇厚的提琴音色。 真的到处都是优点呢。 过了几分钟,办公室门被敲响,新任秘书白玲珑走了进来。季总第一眼看到简历上的名字时简直以为自己是在看几十年前的偶像剧——什么样的爹妈会给孩子起这样如梦似幻的名字啊?不过等他见了真人就了然了,算了,名字再怎么神奇,也比不上她本人来得如梦似幻。 这就是季总另一个感到欣慰的点,白秘书实在是长得赏心悦目,季总虽然不喜欢女人对自己表达疯狂的爱慕,但也不代表他希望周围的同事都是丑八怪,长得好看总是有好处的,至少季总感到非常k。 而且白秘书心灵手巧。季总的办公室总是显得很冷硬很没有人气,这倒不是他喜欢这样的风格,而是因为他不擅长,前任秘书可能是看他的扑克脸看久了,就认为他是个不近人情的人,于是季总的办公室就一直保持着这种性冷淡风。白秘书就职之后,他的桌子上多了绿植,沙发上多了样式简单大方的抱枕,总之也没多什么东西,可给人的感觉就是舒服多了。 至少季总中午在休息室午睡,下午起来上班的时候完全不觉得丧气。 一个很漂亮很复古的搪瓷咖啡杯轻轻放到了季总手边的杯垫上,他不觉瞄了一眼那只雪白纤细的手,“谢谢。” “不必气。” 等到白秘书转身走了,季总才抬起头,她今天没有像前两天一样穿套装,而是穿了一条黑色的职业连衣裙,越发显得身材凹|凸|有|致。这是个成熟妩媚并且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拥有很高的生活质量,品味不俗,并且有着很少见的温柔。 玲珑要是知道季总心里给她打上了温柔的标签,她一定会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好好让他体会体会她究竟有多“温柔”。 直到玲珑带上了办公室的门,季总才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文件,心想:白秘书的屁股真翘。 他当然不是色狼,事实上这是男人都会有的本能反映,看女人先看身材,就如同女人看男人先看脸。季总不是没谈过恋爱,可惜每次结果都不尽如人意,他多喜欢他的猫啊,简直要当成小祖宗般伺候,可前一任女友居然对猫过敏,甚至还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虐猫,让本来对她印象不错的季总瞬间拉下脸来——猫不懂事,人也不懂事?猫脖子能掐? 玲珑回到秘书办公室就很没形象的打了个呵欠,她昨天晚上打游戏打到凌晨三点多,许久不来现代世界,真的是有太多想念的东西,跟电子竞技比起来,男人算个球。 不过她还是要吃东西的,所以虽然游戏很好玩很诱人,她还是爬起来上班了,好在她是龙不是人,就是再久不睡也不会像人类那样萎靡不振。 今天晚上回去,还想吃凉皮配烧烤喝啤酒打游戏虐菜鸡。 她看了一眼总裁办公室的门,嘴角撇了一撇,她是要看情况选择主动与否的,跟季总的话,玲珑觉得应该要让对方主动才好。主要是她现在还不想登堂入室,季总不喜欢办公室恋情,她又怎么能违反规定呢?毕竟她是个很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啊。 反正今天才上班第三天呢,她目前还不饿,主要是放不下游戏,晚上只想早点完成工作下班回住处去。这里就要夸一下季总的大方了,员工宿舍都是单人公寓而且互不打扰,环境好房子好设备好哪里都好,连水电物业都不用自己交,待遇这样好的公司,谁来了想走啊? 买游戏买凉皮买烧烤啤酒,都需要钱呢。 钱从哪里来? 按照惯例是五点钟下班,但是季总这个人很认真,所以总会自觉加会儿班——老板都主动加班,哪个员工敢走?当然是都留下来陪着一起啊,能在季总面前刷个脸熟也是好事儿不是?要是能趁机发展一下男女之爱,那就再好不过了。虽然说公司不允许内部谈恋爱,可这规则什么的不都是季总定的么。 能定就能破。 野心勃勃虎视眈眈的女人男人们可不在少数,公司里还有很多gay,早就眼馋季总这样的极品老攻,不是弯的没关系,他们浪起来万年直男都要硬。 玲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五点钟一到,收拾了下东西就走人,等到加班到五点四十五的季总需要咖啡按内线的时候,不管怎么按都没回应。他瞪着眼前的企划案许久,把手里的金笔扔上去,起身准备去看看那位让他相当满意的新任秘书到哪里去了。 老板要喝咖啡都不知道,居然还敢擅离职守,季总觉得他打的满分应该再衡量一下。 他先是很有教养的敲了敲秘书办公室的门——顶楼就只有他们俩,所以平时是不锁门的,能进来的也没别人,手稍稍一用力就推开了。 虽然新秘书已经上任三天,但季总已经很久没踏进这个办公室了,主要是他的前任秘书虽然是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可骨子里却是一颗少女心,特别喜欢粉红色,让季总非常受不了。他之前来过一次,当场被满屋子的粉色蕾丝洋娃娃雷的七窍生烟,从那以后他就勒令前任秘书平时一定要关门——不然吓到人可怎么办?任谁来顶楼经过秘书办公室朝里头一看,会不会对他的用人眼光产生怀疑?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还是猫好。 等到进了办公室,季总心里那打分的小本本就又加了十分,非常好,品味很高雅,布置的很不错,至少比起之前的粉红世界,那上的不是一两个档次。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的新任秘书去哪里了? 秘书办公室也配了一个小休息室,茶水间在两个办公室中间,季总心想也许白秘书是睡着了呢?可等他进到休息室,才发现里头也没人,更别提是茶水间跟门开着的洗手间了,所以他的新任秘书到底去了哪里,难道是翘班了? 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无视规则的人怎么能成大事! 季总立刻掏出电话拨通了白秘书的,那边响了十几声才被接起来,声音跟平时听到的一样,很平静很温和,就是有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还靠的挺近的。 玲珑嚼着薯片,把手机夹在耳朵上,歪着脑袋操纵鼠标和键盘,她边上的垃圾桶里全是吃完的凉皮盒子跟烧烤袋,还有两听空啤酒罐,已经被她踩扁了扔在里头。 传说季总发怒能止小儿夜啼,然而玲珑对于他的质问只轻描淡写的回了一句:“哦,下班了,我就回家了。” 季总一愣。 72.第七片龙鳞(二) 第七片龙鳞(二) 玲珑很利落地完成了五杀后,才心情颇好地问:“季总有什么事儿吗?” 季总已经习惯了加班到六七点然后再回家,他一直以为他的秘书都有一颗为公司牺牲奉献的心,被玲珑一说才意识到下班时间是五点,他有点困惑:“你为什么不加班?” “我为什么要加班?”玲珑笑起来,又啪的打开一罐啤酒,很酷的灌了一口,“你又不付我加班费。”事实上前任秘书在交接的时候特意跟玲珑说过季总习惯性加班,公司里也经常会有人刻意留下来一起,还让玲珑做好心理准备。但玲珑听她说了一大堆,最后只抓到一个重点,这个加班不是公司规定的,是自愿自发,而且季总根本没有意识到几点了,所以当然也不会想起来加钱。 那她是傻子吗? 电话这头,季总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他挂了电话后,在小本本上给玲珑扣了五分——顶撞上司,其实一点也不像她外表看起来那样体贴。 第四天她又换了一条红色的裙子,这条裙子比之前那件黑色的更显身材,而且还是宽肩设计,漂亮的锁骨露在外头,季总比玲珑高,一低头就能看见深深的沟壑,说真的,他觉得自己非常想看,赏心悦目。 这个女人是人间尤物啊。 接下来的一个月,白秘书在工作上的完成程度十分完美,就算是挑剔成性的处女座季总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真是他遇到过的最优秀的秘书,他已经决定在前任秘书休完产假回来后把白秘书继续留在身边,至于前任秘书,调岗好了。 不过白秘书哪里都好,就是有一点让季总有点接受不了,她穿的太花哨了。真的,他以前的秘书没有一百也有几十,就没遇到过玲珑这样的,好些任秘书对季总有企图,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勾引。什么妖娆魅惑小野猫,倔强固执小雏菊,单纯无辜白莲花,贤惠体贴大姐姐——各种类型应有尽有,但她们都知道他不喜欢办公室恋情,所以上班的时候都穿着非常一致,黑色套装加盘头。 偏偏玲珑不这样。她前几天倒是穿过一身裤装,但是简直了,哪有女人能把职业裤装也穿的那么好看的?大长腿又细又直,上衣经过精心设计,一伸手就会若隐若现的露出一截小蛮腰,头发就算扎低成一束,光洁的脸蛋反而更加精致立体。尤其是她居然还戴了副金边眼镜! 真的,看到的男人大概只想把她那一身黑的套装撕开,去欣赏里面的风景吧?开会的时候季总注意到了,全体男同事的眼珠子都黏在白秘书身上,不仅是如此,还有女同事也有意无意地去看她,打那天之后,公司里到处是穿裤装带眼镜的女员工——可惜了,都没有白秘书好看。 季总当然不是个色狼,但他觉得白秘书整天这样花枝招展的很成问题,难不成是蓄意要勾引他?不过工作已经一个月了,她却没做过什么别有所图的事儿,就是每□□九晚五,一秒都不差。早上九点整她绝对准时刷卡,不会提前来,下午五点钟一到立刻走人。当然,人家的工作是完成的非常好的,这一点季总也不得不承认。 今天的裙子也很漂亮,季总的印象中白秘书似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她是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裙子?真的是什么样式的都有。今天是一条水蓝色的连衣裙,衬的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简直像是牛奶一样。她把文件在他面前放下的时候,季总清楚地看到她白嫩肌肤下青色蔓延的血管,居然连毛孔都看不到。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喜欢吃的奶油布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裙子其实很正式,并没有露什么不该露的地方,可这个女人身上有股魔力,再老气再难看的衣服穿到她身上似乎都是时尚。 “咳咳……那个,白秘书,请稍等一下。” 玲珑微微转身,这个姿势使得她的身体曲线更加动人,至少从季总这个角度看过去,没有流鼻血都是因为他信奉上帝。那纤纤细腰,宛宛香臀,就算是穷尽男人的想象,也就是这副模样了。不过季总认为自己应该提醒一下:“白秘书,我觉得你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的着装打扮。” 啥? 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最近每天回家打游戏是因为她加入了一个职业战队,光是靠游戏赚的钱就已经够她挥霍了。她每天打扮自己打扮的开开心心,结果这个季总居然建议她注意自己的着装?玲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裙长过膝,还是个长袖,她怎么就要注意自己的着装了? “季总,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啊,我没听明白。”她可不惯着他。“我穿成这样违反公司规定了吗?” 这倒没有,季氏对员工的着装只有一条要求“禁止奇装异服”,她穿个裙子怎么了?信不信她明天穿比基尼来? “我的意思是,白秘书不需要穿成这个样子。” 不需要这三个字就有意思了,玲珑本来脸上没什么表情,听完这句话后突然笑起来,她转身朝季总走过来,双手撑在他的办公桌上,对他露出格外妩媚艳丽的笑。玲珑的美不是那种小家碧玉也不是楚楚可怜,她的美像是烈焰,能够将见过她的人燃烧成灰烬。饶是你再怎么梨花带雨,仙气飘飘,在这绝顶的美丽面前,都苍白的像是掉在地上的白饭粒,黏在墙上的蚊子血。 “季总,我觉得你似乎对我有些误解。”玲珑凝视着这个英俊的男人,他看起来很年轻很新潮,骨子里却又古板又专|制,怪不得三十二了还是老处男。“打扮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好看,是因为我喜欢自己变得美丽优秀,男人可没有这个荣幸让我去取悦他们,包括季总你。” 她靠近他耳边轻轻吹了口气,感觉到他抖了一下,心里暗笑他的纯情,嘴上却说:“你看,如果我想泡你,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 只可惜?只可惜什么? 把话说完啊喂!别走!你别走! 季总瞪着眼看着白秘书走人,临走前她看也没再看他一眼,徒留他抓耳挠腮的想她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她的意思是不想泡他?开什么玩笑,他可是钻石级的黄金单身汉,极品里的极品,她居然不想泡?还说什么只可惜?到底可惜什么啊! 然后玲珑仍然按照往常一样穿衣打扮,她穿什么都好看,公司里很多年轻小姑娘都偷偷模仿她的穿衣风格,有些胆大的还直接过来问玲珑她们应该怎么穿才好看。玲珑毫不藏私,叽叽喳喳的年轻小女生给她的感觉就像是动物幼崽,还是挺可爱的。 九月份的时候公司提供员工集体去海边玩几天,分部门去,季总当然也要过去。这是工作,玲珑也不能例外。 季总穿着泳裤从男更衣室走出来的时候,无数女人,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是公司的还不是公司的,都口水直流地盯着他看。季总身高一米八八,有胸肌腹肌人鱼线,腿长腰细屁股翘,最主要长得还帅,被他一衬托,旁边公司里二三十岁的年轻男人简直不能看,更别提啤酒肚秃顶的领导们了。 季总懒洋洋地在海边的伞下晒太阳,直到他听到人群中传来一阵倒抽气声。单手推开墨镜抬头一看,整个人就傻眼了,眼珠子都直了。 玲珑穿着极为性感的三点式泳衣,这大太阳的,她一点也不怕晒黑,红色的比基尼展现出完美身材,她一出现,男同胞们根本没法子再去看别人,就连许多女人都忍不住盯着她,暗中羡慕那毫无瑕疵的皮肤以及漂亮的马甲线蝴蝶骨。 人事部经理是个四十出头的离过两次婚的秃头中年男人,季总听说过小道消息,据说秃头经理很喜欢白秘书,还放话要追她当自己的第三任老婆。季氏是大公司,秃头经理年薪百万,还是有底气说要给女人过好日子的。 此时此刻,秃头经理主动朝玲珑示好,“白秘书,我来给你涂防晒霜吧,太阳太毒了,很容易晒伤的。” 海是她的地盘,太阳怎么敢晒伤她?要是经理长得好看点儿也就算了,可惜玲珑吃不下这种肚子像孕妇头上没有毛还不用霸王育发液的,她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刚才换泳衣的时候涂过了。” 其实泳衣比她性感的大有人在,可惜在她的衬托下,都暗淡无光,宛如炎炎烈日旁边被遗忘的黯淡星子。 秃头经理很遗憾地看着她走到季总身边,先是递过去一个手机:“大洋企业的董事长电话。” 季总懒洋洋地望着她,眼神是纯然男人对女人的欣赏,一边接电话,一边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73.第七片龙鳞(三) 第七片龙鳞(三) 对于他人的目光,玲珑早已习惯,想从她面上看出什么羞涩忐忑之类的表情来,那除非是剧情需要。因此哪怕被季总这样英俊出色的男人打量,她也仍然自在得很,直接在他身边的躺椅上躺下,仿佛身边不是人人都想得到的万人迷美男子,而是这漫无边际的沙滩上一颗普普通通的沙子。 等到季总接完电话,玲珑把手机拿回来,站起身。她高挑修长,瘦而不柴,简直是沙滩上的身材扛把子,从她走出来到现在,就没有人能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只是这艳色太过耀眼,当她走近的时候根本不敢与她对视,只好拿眼角余光悄悄地去看。 玲珑此时此刻的注意力都放在这片海上,她生于海中,自然对海有着深刻的感情,对她来说,这里温暖的就像是她的荒海。每一个世界的海水,最终都要汇聚到荒海归墟,只要她想,她甚至可以从海里直接回去。 对比起一些需要救生圈才敢在浅海中玩耍嬉戏的女性游,玲珑就豪爽多了,她坐上了沙滩上游观光用的小汽艇,当小汽艇开到浅海边缘,跟船上的人说了一声,便跃了下去。 ——那是多么美丽的一幅景象,简直像是美人鱼回到了大海,和人类对于海的恐惧不同,玲珑在海水之中只感到喜悦与温柔。这一片水下有潜水旅,他们每个人都穿着专业的潜水衣背着氧气罐,毕竟这里的深度和浅海不一样。玲珑放松身体任由自己坠落海底,身边有顽皮的小鱼游来游去,她露出笑容,捏住一条又放开,仰头从这个角度看的话,可以清晰地看到海面上的阳光。 但是她毕竟还记得自己“人类”的身份,玩了没一会儿就打算要上去了,小小的过了把瘾。虽然陆地上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但她仍然更喜欢海。 这里就是她的天下,是她掌控的地方。她可以掀起海浪,涌起波涛,坐在海豚的身上自由自在。 海是温柔,也是自由。 不过等她浮上海面后才发现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她觉得自己在海底只待了一小会儿,其实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之前开船载她的船主知道她是跟季总一起的,结果等了一个小时没看到她出来,自己驾着小汽艇又过来看了一圈也没人,大着胆子问了一下,结果糟糕了,来玩的所有员工,没有人在一个小时内见到过她! 玲珑双手扒在一块暗礁上好奇地看着不远处的救生船,还有穿上潜水服准备亲自下水的季总。她想了想,当季总搭的船开近的时候,打了声招呼:“嗨。” 嗨?嗨什么嗨?都什么时候了还嗨?他就这么一个优秀的秘书,万一淹死了怎么办!季总一低头,就看见趴在暗礁上长发柔顺正对自己露出笑容的大美人。 玲珑身手灵活,攀着救生船上来了,她到现在还没想到这是在捞自己,跟着朝海里看:“怎么了,有人失踪了?” 季总:“……” 她整理了下头发,其实本来可以不湿的,但那样会很奇怪。“谁掉下去了?” “你。” “我?”玲珑一扭头看见季总身后眼熟的船主,顿时放声大笑,“放心放心,我没事。” 船主都惊呆了:“你、你在海里待了两个小时???”其实她刚跳下去的时候他就有点担心,毕竟这是个大美人,又是大城市来的精英,万一出事了可不好,所以他说是要走其实没走,但看了很久,一开始还能看到她在海水中起伏,过了会儿就彻底没影儿了。船主等了一会,实在是担心,自己跳到海里去找了找。他是在海边长大的,可也不能在海里待两个小时啊! 玲珑摆了摆手:“放心吧,大海对我来说就跟我家后院一样。” 季总看她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都觉得心肝疼,他得到消息后吓了一大跳,赶紧叫人找救援队过来,结果人家慢悠悠的爬上来屁事没有。“你就不觉得愧疚吗,让这么多人为你劳心劳力?” “嗯?”玲珑茫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 她还不知道什么叫愧疚。 季总再也不想理她了,直接叫收队然后回去。 因为有了这个插曲,剩下几天季总对玲珑一直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他本身就是一副冷淡傲娇的样子,玲珑才不在乎。她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开心,谁她都不惯着。 等到回到公司,她就立刻又变回了负责专业的秘书,除却工作上的事以外不跟季总有任何交流,唯一不变的是她每天变着花样的穿衣打扮,又美又御,居然成了唯一一个跟季总近距离接触而不让女员工们敌视的人——明明她比季总更漂亮更讨人喜欢不是? 一个周五的晚上,本来应该已经放假了,结果工作狂季总要去出席一个酒会,作为他秘书的玲珑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女伴。季总为她准备好了美容院礼服还有珠宝,并且提前半个小时收拾好自己出门去接她,这是合格的绅士应该做的,也是对女士最起码的尊重。 离家之前,他的猫喵喵叫着缠着他蹭他,送他到了家门口。季总越看越喜欢,差点儿心软的不想走了。好在他意志力坚强,最终还是在猫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关上了门。 他早就知道他的秘书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可不管见了多少次,他都忍不住要为她的美丽感叹。如果世上有人能够恃美行凶,那么玲珑是最有说服力的那一个。红色丝绸长裙和她雪白的肌肤相映衬,简直美的令人叹息。哪怕是季总这样清心寡欲的教徒都差点儿把持不住,更何况是普通人? 这还叫什么酒会啊,根本就是美人欣赏会,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看她,都来主动搭讪。季总冷眼看着,平时都是女人源源不断地过来找他,这还是第一次身边有女伴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狂蜂浪蝶想接近。 大概都是被她的美貌镇压的窒息,所以为了不自取其辱,一个个都老实得很。 不过后果也是有的,比如说他的秘书喝醉了。其实来敬酒搭讪的那些就算是合作对象,她也没必要喝,季总在她喝了三两杯之后就制止了,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这位是个一杯倒,看着眼睛晶亮,其实早就醉醺醺,居然还能一直保持仪态,直到酒会结束才软绵绵的倒向他怀里。 季总软玉温香抱了个满怀,天气热,她就穿了一条丝绸红裙,那布料又轻又薄还贴身,里面能穿点什么?一时间他简直像是抱了个烫手山芋,扔也不是留也不是。 因为她直接睡着了,去接她也是在美容院,所以季总都不知道怎么把她送回家,最后只好选择把她带到自己住的公寓里去。 谁知道一路上都好好的,一进家门她就软软的扑向他,还非要他抱。 小猫听到主人回来的声音也跑了出来,喵喵叫个不停。季总被他的秘书缠的焦头烂额,最后没办法,实在是推不开她,只好勉强抱着她去了卧室,两人就这么将就的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上他先醒,白秘书还在睡,季总看了她好一会儿,感叹自己一世英明,居然他也成了潜规则秘书的那种烂老板。但是话又说回来,两人昨天晚上抱也抱了亲也亲了,虽然他算是被强迫的吧,但也真的是乐在其中。哪个心无所属的男人被这样的大美人又亲又抱的会没意思? 他是教徒,不是太监。 季总还是很居家的,虽然有点不舍得,他还是起了床,临起之前凑近玲珑嘴边闻了闻,喝醉酒睡了一夜,这女人不脏也不臭,反而浑身散发着蜜桃般的香气与旖旎,季总要是意志力薄弱点,早就背叛上帝了。 他打开卧室门,发现小猫正趴在那儿,看到他后抬起头喵喵叫。季总恍惚中想起昨天晚上小猫似乎一直在叫,还挠门来着,只可惜他被怀里的美人缠的失去理智,一直没注意。 弯腰把小猫捞起来,抱到它的小碗边,倒了新鲜的猫粮,开了猫罐头,这只小猫喜欢吃人类的食物,可惜季总这个人,刻板得很,他宁愿买几百种口味的猫罐头跟猫粮来让它选喜欢的,也绝不会让它偷吃到一块红烧排骨。小猫试图反抗,最后被无情镇压,只好乖乖吃猫粮。 要不说季总宜室宜家呢,他准备了早餐才去洗脸刷牙刮胡子,然后小猫吃完了饭来找他,他弯下腰去撸猫,柔软的白毛软绵绵的,可爱极了。 猫真可爱。 “你的猫挺可爱的。” 季总头也没抬就道:“是啊——你、你醒了?” 玲珑微笑着看着小猫,笑容有点意味深长。“没想到季总这么受欢迎。” 连一只小母猫都对他青睐有加。 如果,里头没有一个人类的灵魂的话。 74.第七片龙鳞(四) 第七片龙鳞(四) 季总显然没有t到玲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对于自己有多受欢迎这件事还是很清楚的,当下点点头很不害臊的说:“还行吧。” 小猫在他手心不停地蹭,只可惜季总现在全部注意力都放在玲珑身上,虽然手上撸毛的动作没停,但眼睛却是看着玲珑的。她也正看着他……的猫,于是季总想了想,觉得女人大部分都比较喜欢小猫小狗这样可爱的小动物,就捧起小猫:“它叫奶油,你要不要抱抱看?” “不了。”玲珑越过他走进厨房,半点不自在没有,活似在自己家一样。她倒了杯季总刚煮好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说:“我不喜欢猫。” 其实是不喜欢货不对版的猫。 怪不得呢,玲珑想,要不说这只猫很奇怪呢,昨天晚上她装醉被季总带进来的时候这只猫就走近了,可是对她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有的动物看到她都会感到恐惧,凭什么这只猫不一样?而且,她还在它身上闻到了人类灵魂的气息。恐怕是不知道什么人的灵魂钻了进来,鸠占鹊巢了。 季总:“……不喜欢你刚才还夸它可爱?” “不喜欢跟夸她可爱很冲突吗?”玲珑耸了下肩膀,嘴角的笑容很是意味深长。“倒是我没看出来,季总居然这么喜欢猫。”看这只猫膘肥体壮的,一看就知道主人照顾的很好,也难怪那么黏主人。就是不知道季总这样信教的男人一旦得知他的猫其实是个人,跟他日夜相伴的并不是真正的小动物而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孤魂野鬼,他还会这么喜欢吗? 可不是什么人都会想要遇到精怪化成的人形的。那种故事在聊斋志异里可能比较受欢迎,大部分正常人并不想卷进这种看似浪漫实则诡异的故事里。 玲珑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将地形摸的差不多了,自然也看到了小猫吃的是猫粮猫罐头而不是桌子上的人类食物。她一开始还看见小猫意图跳上桌偷煎蛋被季总抓到教育了两句放下去,由此可以看出来,季总虽然有缺点,可对于猫能不能变成人这一块,恐怕是持否定态度。 “奶油很可爱。”季总说着,又撸了一把奶油的毛,玲珑朝他走近的时候,奶油却突然朝他怀里钻,还呜呜的叫,小脑袋死命挤进他的臂弯,拿屁股对着玲珑,一副很怕她的模样。这让季总有点不好意思,“抱歉,它平时很活泼可爱的,可能是看着生人觉得害怕了。” “哦,这样啊。”玲珑似笑非笑地说。“要不是第一回见面,我还以为我虐待过它呢。” 就算是只猫,又能怎么样?就算和主人再亲密又能怎样?它口不能言,爪不能写,还要小心的掩饰自己人类的灵魂,拿什么跟她斗?她可不会因为喜欢季总就去拼命讨好一只猫,从来都只有人类跟动物讨好她的份儿。 季总摸了摸奶油的头安抚她,然后对玲珑说:“不好意思,等到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说的也是。”玲珑抬起一只手捂着嘴笑,真的,猫再可爱,又怎么能比有她好看?季总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被她这艳光四射的笑容一电,差点儿把猫给扔了。“毕竟我跟季总现在也是很亲密的关系了。” 然后万年处男季总脸一红:“不要胡说八道,什么叫很亲密的关系!” “都睡了一张床了,还不亲密吗?”玲珑凑近他,她早晨起来洗了脸,不像是昨天晚上那样红唇娇艳,素面朝天也仍旧美丽。这样靠近了,季总就能更清楚地看见她长而卷曲的睫毛,黑白分明的眼睛,以及吹弹可破的肌肤。越是靠近,就越是惊艳。“难道季总想要翻脸不认账?” 季总想解释一下,但昨天晚上确实是很暧昧很过火,要是他对她没意思也不可能就把她带回家来,直接去酒店开个房间把她扔那儿不就好了?想明白这一点的季总脸红的更厉害,纯情的叫玲珑难以置信。 奶油亲耳听着这个狐狸精把她的主人撩的神魂颠倒,不堪忍受,正好玲珑凑近,便扭着屁股转过身,对准了她的手就是狠狠一口。 她咬的非常用力,是因为她知道玲珑肯定能躲开,可让奶油惊讶的是,对方非但没躲,反而让她咬了!等到尖锐的犬齿一刺入皮肤,奶油心里就咯噔一下,知道事情不好了。 季总吓了一大跳,连忙丢下猫抓住玲珑的手就带她到水龙头边,用冷水冲洗,狰狞的伤口在娇嫩的小手上显得格外可怕,这还是季总第一次握他秘书的手,但此刻他一点旖旎的想法都没有,简易处理完伤口之后他就拉着她去医院打针。虽然奶油有打疫苗又是宠物猫,但还是预防一下比较好。 他这回是真的着急,只顾着玲珑了,奶油缩在角落,看着平时宠爱自己的主人眼里只有那个妖艳狐狸精,心里头又委屈又生气,还试探着叫了几声,结果却被季总拎起来关进了笼子——这可是只有她小时候调皮不乖才有的经历! 然后她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主人带着那个女人离开。 狂犬疫苗打起来超级疼的,玲珑当然不会忍着,不然她让猫咬一口是为了什么?只是她倒没想到这猫那么沉不住气,张嘴就是一口,还敢那么委屈。真要是不懂事的猫也就算了,偏偏里头是个人。今儿个别说是她,就算换成个普通人,到老板家里头被猫无缘无故咬的满手是血,老板也不能去安抚猫啊。 委屈个什么劲儿,又没受伤没饿肚子。 季总看着玲珑疼,立刻决定给她带薪放假,并且踊跃的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 等到他把玲珑送回家,进去她的房子后,对装修什么的没太在意,反正都是公司统一安排的单身公寓,季总的重点全在垃圾桶里各式各样的外卖盒子跟啤酒罐上了。他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玲珑,要不是她刚打完针很虚弱的样子,小脸苍白,他真的是有很多刻薄的话要讲的。 然后趁着玲珑休息,他任劳任怨地把她的房子打扫了一遍,又给她煮饭洗衣——顺便打电话给家里打扫的阿姨,让她帮忙照顾一下小猫,并且不要把猫放出来。 奶油真的是越来越顽皮了,季总想了想,又叮嘱阿姨喂猫的时候要小心,千万别被咬了。 虽然说平时奶油是不听话,但还是很可爱的,从来也没有过咬人的行为,怎么突然变成这样子了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季总很快就没功夫思考这么多了,因为玲珑开始发烧,还头晕恶心,他在之前已经咨询过医生,知道这是打过针以后会出现的副作用,也做好了准备,这样足足三十个小时,她的状况才好转一点,季总总算是松了口气,才发觉自己几乎没怎么合过眼,就趴在玲珑床边睡着了。 两人的关系随着这场被咬突飞猛进,基本上季总已经默认了彼此的恋爱关系,所以当他看到玲珑手机亮了,有人给她发消息叫她小宝贝儿的时候,眉头拧的很紧:“这是谁?” 充满质问的语气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玲珑瞄了一眼,是战队里的人,知道她是妹子之后就一直献殷勤,管谁都叫宝贝儿,不过她没跟季总解释,而是懒洋洋地问他:“关你什么事?” “当然关我的事。”季总眉头皱的更厉害。“我是你男朋友,你不是说我们的关系已经很亲密了吗?都睡过一张床了,我觉得我应该负责。” 玲珑啧了一声感叹道:“真该让女同事们知道,跟季总睡一晚就能当他的女朋友了。” 季总颇有些恼羞成怒:“你怎么这么多废话!总之这件事先这么说定了,你告诉我他是谁。” “一个网友。”她把手机拿过来,躺在床上回复了消息,季总不时朝她这边看,那架势,颇有一副想看内容的模样。不过玲珑一看他他就扭头好像并不关心,这副口是心非的样子让玲珑更想逗他玩,还抱着手机发出清脆的笑声,让季总更加坐立不安。 而奶油足足一个星期没见到主人,虽然第三天她就被打扫的阿姨放了出来重获自由,可她一点儿都没感觉到高兴,反而非常难过。难道就因为她咬了人,主人就不喜欢她了吗?她也不是故意的呀!当时她并没有要咬人的意思,可那个女人却故意不躲开,心机也太深沉了,对一只猫尚且这样,对主人岂不是企图更深? 她才不答应那样的女人做主人的女朋友! 可现在主人都不回家,让阿姨照顾她,奶油就更不高兴了。如果她知道怎么找他的话,一定会夺门而出,去到他所在的地方。 75.第七片龙鳞(五) 第七片龙鳞(五) 白秘书请了一个星期假回来过后,同事们发觉公司风向好像有了什么变化。 说起白秘书,那可真是全公司男性员工包括部分女性员工的梦中情人,就算是女人都忍不住要喜欢她,所以白秘书的办公室永远少不了鲜花早餐巧克力,逢年过节的时候简直都能开店了。虽然说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但是美人嘛,是大家的,纯欣赏一下总可以吧?因为美人好看所以送个花送个巧克力殷勤的帮她买个早餐算什么?白秘书中午去员工食堂吃饭,大厨打给她的肉都是最大块的! 抱歉,长得美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 听说白秘书生病了,请了一个星期假,大家抓耳挠腮的班都上不好,真是吃啥啥不香睡觉睡不着,赏心悦目的大美人不在,谁不惦记?要不是白秘书在公司群里说自己没事不需要担心,他们都想去看她!等到白秘书一重回工作岗位,大家一股脑儿的买了花跟蛋糕啊巧克力啊趁着午休时间跑去顶楼送给她。 这一幕场景,看在眯着眼睛的季总眼里,就跟上学那会儿一到教师节,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办公桌上就会堆满个各种各样的礼物一样。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相当不爽,转念一想,谁看到那么男男女女对着自己女朋友献殷勤还能坦然一笑,那肯定是个绿帽侠。 “咳咳。” 季总的暗示没有效果,因为大家伙儿都在慰问白秘书的身体状况,现场一度变得十分吵闹,叽叽喳喳的像是有几百只鸭子一样。等到白秘书站起来打招呼,一扭头员工们才看见季总黑着脸站在不远处,吓得一个个溜的比兔子还快。玲珑看着他们四处逃窜的身影笑出声:“季总这么不亲民的吗?看把大家吓的。” 季总走过来盯着她桌子上那堆满的鲜花巧克力还有蛋糕以及一些手工饼干小玩偶之类的东西,语气很冲地说:“你看看你,办公室弄成这样成何体统!拿来我帮你处理。” “诶——”玲珑先一步挡住他伸过来的手。“您芳心,这儿我来处理,保管叫您挑不出毛病来。这可都是大家的心意,你要是把花给我扔了,我不就变成恶人了?” 你现在八面玲珑的真不愧你这名字。季总心里如是想。“叫什么您您您的,有人这么称呼自己男朋友的么?” “好的季总。” “……也不要叫季总。” “上班时间要守纪律,这不是季总挂在嘴边的话么?”玲珑挑眉一笑,拆开了一盒巧克力,拿出一块,撕开包装纸咬了一口,在季总越来越不爽的视线中微微一笑,单手撑在办公桌上,倾身向前,另一只手拽住他的领带,将他整个人往自己的方向拉近,吻了上去。 甜蜜的红唇,醇香的巧克力,季总呼吸都困难了,他被放开的时候俊脸泛红,耳根子都软了,瞪着玲珑的眼睛哪里有一丝怒火,分明都是春|情。 “接吻的话应该不算背叛你的主吧,季总?” 这个女人真的是……一点女人的样子都没有!明明他的年纪大一些,阅历多一些,身份高一些,可总是她在游刃有的调戏他!季总一时不堪受辱,双手掐住玲珑的腰,把她按在了办公桌上,狠狠地亲了下去。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到!” 正亲的意乱情迷,女人的尖叫声传来,季总不舍地离开柔软红唇扭头去看,发现是人事部的小助理,气她坏了自己的好事。小助理被季总一瞪,腿都软了:“我瞎了我瞎了我上来送文件的!”说完小心翼翼蹭了进来,不小心瞥到粉面羞红唇瓣肿胀的白秘书,差点幻肢一硬,讲道理,她是个女人都觉得受不了,更何况是跟白秘书朝夕相对的季总?不过季总也太粗鲁了吧,对美人怎么能这个样子? 放下文件后,小助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窜进了电梯,跟屁股后头有狗在追一样,头都没敢回。 还在电梯里她就兴奋激动的朝人事部群里发了条消息:我操我看见季总在强吻白秘书!手都伸到人家裙子里去了!禽兽啊! 喜欢季总的人虽然多,但大家都知道那是高岭之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白秘书那么美,把季总许给她,总觉得是季总占便宜了。 禽兽+1 禽兽+2 禽兽+3 …… 以此类推,同事们队形整齐,这下总算是知道为什么大家给白秘书送礼物季总的表情那么臭了,敢情是吃醋了啊! 人事部这边都知道了,很快的,其他部门也都得到了消息,口耳相传,三人成虎,最后流言传到玲珑耳朵里的时候就变成了“季总依职业之便将白秘书关在办公室里上下其手”,还有刚入职的小姑娘一脸担心地问她要不要报警,说什么拒绝潜规则从我做起。 她看着手机笑得快捶桌子,正好季总结束了今天的工作出来,看她还没走,第一反应是看时间——都五点零一了,她居然还老老实实在办公室坐着,简直是奇迹啊! 不过等他看到玲珑展示的消息后,英俊的面孔立马就黑了。女朋友刚交几天,他至于是那种色|欲|熏|心的人吗? 把玲珑送回家,她这几天精神不错,医生说情况良好的话后面几针就不用打了,奶油是打疫苗的宠物猫,本身携带狂犬病毒的可能性就很小,打针是为了求个安心,而且玲珑打针后出现发烧恶心的情况,其实还是停针比较好。她一个人住,季总相当担心,很怕她再发烧呕吐什么的没人在身边,于是这几十平方的单身公寓内,就硬生生挤了个成年男人进来。 玲珑对他放心极了,人家信教,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简直是行走的柳下惠。她撑着下巴看季总在厨房忙活,很是感动,要知道玲珑讨厌做一切家务,所以这个公寓的小厨房根本没用过,锅碗瓢盆都是季总现买的,真是居家旅行必备妇男,可爱极了。 好甜好香,好想吃掉他。 说起来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吃烧烤凉皮配啤酒了,居然很想念,特别想叫个外卖。 季总的人生是按部就班的,他从没见过玲珑这么随性的女人,跟她在工作上的一丝不苟截然不同,她居然还打游戏!而且打的还很不错! 男人不喜欢游戏的很少,季总当然也不例外,于是玲珑在他的打分小本本上,从满分又加了十分附加分,理由是:她游戏打得好。 以后住在一起的话,她能带他上分! 能带自己男人上分的,才是好女友。 季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菜鸡的。 吃完晚饭玲珑洗完澡出来,穿着轻便的短裤小背心,好身材显露无遗,季总看得眼热,把头扭开,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在看电视广告里五百块钱就能买到的纯金打造的999克金砖。主持人报热线电话的时候,玲珑从身后搂住了他的脖子。季总一个激灵,被她捏住耳垂,“阿勋。” 大名季勋的季总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居然能这么好听,他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就听到女朋友说:“今天晚上别打地铺了吧?” 他先是耳根一热,眼前像是炸开无数烟花,然后义正词严道:“不可以,我在教堂发过誓,一辈子追随主的步伐,严格贯彻主的方针,坚持民主和谐自由平等——” “我说的是睡一张床,谁说要做别的了?”玲珑听他满口胡言乱语笑出声。“你别想太多。” 季总顿时恼羞成怒起来:“让开,我要去洗澡了!” 她大笑松手,被嘲笑的季总更加羞恼,狠狠地咬了她脸蛋一口,玲珑吃痛,这狗东西,太用力了吧,怪不得养出那样的猫! 手上的伤口其实早就能好了,不过为了让季勋心里头愧疚多一些,玲珑刻意延缓了伤口愈合的速度。她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出来,很熟练的弹开拉罐,仰头灌了一口,等洗完澡的季总一看顿时又炸毛:“说了不能喝酒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是不是?!” 玲珑的反应是伸出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将他往下拉,把最后一口啤酒跟他分享,然后挑眉轻笑:“味道如何?” 看着她的笑容,季总的心都要跳出胸腔来了,他抿着嘴:“最后一次。” 真是个好哄的人,可爱极了。玲珑想,人类要都是这个样子的话,她一定会很喜欢他们的,可惜啊,这么可爱的人,万里挑一,所以遇到的话,一定要珍惜哦。 晚上季总睡得四肢僵硬不知道该往哪儿放,玲珑就自在多了,她这个人就是喜欢享受,怎么委屈也不能委屈自己,因此床都是两米二乘两米的,一个人睡时她会幻化出原形缩小一些盘着,所以说她最喜欢归墟龙宫那张巨大的珊瑚床,完全不用缩小,任意翻滚,真是莫大的享受。 76.第七片龙鳞(六) 第七片龙鳞(六) 睡了一夜玲珑得出的结论是:还是自己睡比较舒服。 她真的是服了这位教徒季总了,玲珑睡觉比较随性,任意翻滚,这是她早就养成的习惯,跟她一起睡过的人类比荒海里的鱼还要多,可没一个跟季勋这样的! “跟我睡觉是你的荣幸懂吗?”她扯着季总的领带,颇有几分咬牙切齿。“你搞什么呢?信不信我收拾你?” 此时此刻,凌晨三点四十二分,玲珑终于忍不住了,从十一点上床到现在才过去几个小时,她的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她一翻身或是动弹碰到他,他就立刻要把她推醒,很义正词严的对她说教,先是教育她睡姿这么狂放不羁不好,然后又说什么女孩子要自爱,他是绝不会背叛他的主发生什么婚前性行为的——真的,如果不是季总的表情格外严肃,玲珑睁着朦胧的睡眼,会以为他在开玩笑。 ……他居然不是在开玩笑。 最后由玲珑把他从床上踹下去作为这场悲剧的结局,季总这会儿不觉得自己有错,等到以后他就明白了——为爱鼓掌后他想要抱着自己心爱的老婆温存一下说点情话却被一脚踢开让他去隔壁房或是打地铺,他就会明白什么叫做拔x无情,大概跟按摩棒比起来,他也就多了点温度吧。 随着季总跟玲珑的感情持续升温,整个公司都知道白秘书被高岭之花给拱了,大部分同事都抱着祝福的心态,反正不是季总的不是白秘书的也轮不到他们,而且这两人站在一起真的是光从颜值上就很配,赏心悦目,谁会不喜欢看到长得好看的人呢?周围有个漂亮的同事,上班都充满干劲。 因为季总觉得玲珑的单身公寓太小了,每次他留宿都觉得没地方伸开腿,于是就提出了让玲珑搬到他住处的意见。对此玲珑的反应是上下打量他,然后轻笑:“对于前女友,季总也是这么快就要同居的吗?未免太随便了吧,跟你对我说教的那些完全不一样啊。” 季总虽然像块木头情商不高,但求生欲格外强烈,有时候他一听玲珑的语气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肯定是哪里做的不够让她满意,虽然很多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错哪里了,哪里不够体贴哪里不够好,但先低头认错总是没毛病的,态度好一点软一点温柔一点,女朋友的气就消的早一点。“当然不是,你是第一个,其他人只是上门做过而已。” “哦……”玲珑了然。“那话先说在前头,我是不做家务的,不拖地不做饭不洗衣服也不刷碗,什么都不做,你最好先做好心理准备,否则到时候抱怨可不行。” 季总点头:“我知道。”他去她公寓露宿的那些日子里,洗衣煮饭拖地刷碗哪一样都是他在做。照顾自己的女人有什么不可以,季总不觉得这是问题,他要是不想做,还有家政阿姨,他也不缺钱啊,难道交女朋友娶老婆是为了找个女佣回家吗? “勋勋真的是很乖了。”玲珑赞赏地亲了他一下。“那周六记得来帮我收拾行李,对了,我的单身公寓记得保存,不要分配给别的员工。” 季总一听,眉毛一拧:“什么意思,你还要回来住吗?” “那保不准以后分手或者吵架,你骂我让我滚呢?电视剧里经常这么演,到时候没个安身之所怎么能行。”狡龙三窟这个故事勋勋肯定是没听过。 季总还没从被她亲昵的叫勋勋中回过味儿,就被她未雨绸缪的想法气得想打她。最后他克制住了,悠悠的看了玲珑一眼转身就走,到底分不分手,走着瞧呗。 对于玲珑搬来一起住,季总是兴奋的愉悦的期待的幸福的,他一个人住久了,家人都不在身边,要不怎么会养猫呢?就是养猫也不能时时刻刻陪着,所以才请的家政阿姨随时照看,毕竟他的工作很忙,每天都有无数的会议要开,偶尔休息两天还要去参加个宴会打个高尔夫什么的,也不能天天呆在家里陪着猫。眼下心爱的女朋友搬来住,季总兴奋不已,他早早地将家里又重新布置了一遍,弄成了玲珑喜欢的风格,还配上了她特别爱的一些玩偶。 而对奶油来说,这恐怕就是晴天霹雳了!这几个月主人越来越少回家,每天照顾自己的都是家政阿姨,虽然吃穿玩乐都没有什么变化,可奶油更想要主人的陪伴啊!她甚至不知道主人不回家是因为工作还是别的什么,如果是前者,那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只是时间没有这么长,如果是后者……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就想起那个狐狸精来。 奶油后悔死了,早知道就不咬人了,当时实在是被狐狸精的眼神气得够呛,对着一只猫那么挑衅,她还算是个人吗?还有主人也是笨,看着精明能干不近女色,也被那女人耍的团团转,难道男人都喜欢那种婊里婊气的女人? 要是玲珑知道这只死猫说她婊里婊气,一定会扒了她的皮串到树枝上烤。 张嘴就说婊的人才婊呢,她活了这么久都没这么骂过人。 玲珑搬进来后,先是在季总的带领下参观了整层公寓,然后当着他的面路过奶油,看都没看一眼。季总撸了一把奶油的毛,想起玲珑被咬的事,将她搂到怀里亲了一口,这也不算什么亲密的动作,主要季总他就是脑洞大过天,也想不到自己的猫居然是个人。“我会把奶油放到它的房间,不会让你跟它接触的。” 玲珑嗯了一声,淡淡地看向正对着自己炸毛的猫,懒洋洋地说:“你的猫好像不怎么喜欢我。” 季总也觉得奇怪:“它平时不这样啊,看着谁都翻肚皮卖萌。” 玲珑笑,她可不是普通人类,她是危险的,动物有着最敏锐的直觉。哪怕奶油是个人,它的这具身体也会警告它。 听了季总的话,奶油才想起自己不能把敌意表现的太明显,于是她奶声奶气的喵喵叫,走近季总蹭了蹭他的西裤,又顺势想去蹭玲珑以示友好。结果玲珑避让的速度更快,直接跳到了季总身上,愣是没让奶油碰着。她皱起眉头,不是很高兴:“我不喜欢猫,它们太容易掉毛了,我那些裙子都很贵的,一沾上毛就毁了,你管好你的猫啊。” “好好好。”公主抱的季总什么都听她的,早被迷的五迷三道,魂儿都没了。“我来照顾,你不用操心。” 奶油心里难受,她当然没有漂亮又昂贵的裙子,也不能这样被主人抱在怀里,不管她对主人抱有什么样的心思,她都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猫——甚至连品种都没有,就算长得再可爱,也就只是只猫罢了。 接下来的生活对季总来说是幸福,可对奶油来说,那就是对灵魂的剥削与折磨。她每天都要看着自己的主人跟另外一个女人秀恩爱,他给那个女人做饭洗衣服,任劳任怨的被那个女人奴役,有时候奶油都听不下去,简直想扑上去挠烂那个女人的脸!不就是靠着自己长得美才这样作么?她根本就配不上主人! 主人应该要美好温柔可爱会照顾他的女朋友才对! 奶油蹲在角落,充满敌意,玲珑正躺在季总怀里看电视,厅的沙发又大又软,她很喜欢这里。季总刚刚洗了草莓,就在她看电视的时候一颗一颗喂过来,基本上只让玲珑咬一小口,然后自己把剩下的吃掉,还觉得十分甜蜜,空气中满是恋爱的酸臭味。玲珑有意无意地看了墙角的猫一眼,心想,甭管你主人被我欺负的多厉害,没看到他乐在其中吗?这是情趣,你这猫当然不懂。 正好电视里在播一部家庭伦理婆媳剧,里头烫着佛祖卷的婆婆指着儿媳的鼻子口沫横飞的教育:“你瞧瞧你,整日不归家!连你男人都照顾不好,你还能怪他出轨?是!你是学历高、能力强,可你不会拖地打扫洗衣煮饭,连孩子都不想生,你这还算是个合格的老婆吗?像你这样的,离了就别想再嫁出去!” 奶油猛点头,顺便盯着玲珑,俨然将她视为那个令人不满意的儿媳妇,觉得电视里的婆婆说的可太对了,主人啊,你可长点心吧,你看看人家! 谁知玲珑没说话,季总却嗤之以鼻:“什么狗屁不通的想法。” “季总有何高见啊?”玲珑轻笑。 “娶老婆要是为了拖地打扫洗衣煮饭生孩子,那这个女人还是别嫁人比较好。”跟着看了三十几集的季总如是说。“这女主角的工作能力不错,我们公司就缺乏这样的人才。男人成年后不想着孝顺父母照顾老婆,只想娶个老婆回来照顾自己帮自己孝顺爹妈还不用花钱,这无本万利的买卖,拿来做生意多好。” 77.第七片龙鳞(七) 第七片龙鳞(七) “季总可以啊。”玲珑用力拍了男人的胸膛一下,赞赏道,“觉悟很高嘛。” “是啊。”季总淡定地点头。“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结婚领证了解一下?” 玲珑笑出声,搂住他的脖子,她笑得很娇俏,又那样美丽,饶是季总也有点承受不住了,虽然婚前性|行|为明令禁止,但婚前接吻主是不会责怪他的,情到浓处亲个嘴,不算什么大事。 结果他这刚靠近美人红唇,还美来得及去亲,就听到一声诡异的猫叫,声音极大而且极其尖锐,吓得季总一哆嗦,瞬间没了兴致。他啧了一声,扭头去看蹲在角落里的奶油。小猫很无辜地回望他,一副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很无辜的样子,水汪汪的眼睛眨呀眨的在卖萌。这要是平时也就算了,可是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突然来这么一嗓子,他很有可能被吓成阳|痿的。 奶油假装左右看风景,好像刚才那声凄厉的猫叫不是她一样。玲珑倒是不甚在意,反正意乱情迷的又不是她,季总虽然秀色可餐,但这猫也太烦人了,平时闹腾一点无所谓,坏她好事可不成。 电视剧还在演什么是没人在意了,季总怀里抱着玲珑继续给她喂草莓,盯着奶油看的眼神有点探究的意味。他的猫很有灵性,这一点季总知道,这也是他一直觉得很骄傲的,但就是这么一只有灵性的猫,先是无缘无故咬了人,又总是在他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捣乱——这可不是第一次了,如果说开始是巧合,之后的几次也是巧合,但每次都是也太奇怪了吧? 他的猫不喜欢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不喜欢他的猫,对此季总有点困扰,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不打破这种平衡又能让两人和睦相处呢?女朋友肯定是没问题的,她是个成熟女人,但猫就不一样了,猫比较任性。人家跟了他,总不能叫她平白受一只猫的委屈吧?可猫又能懂什么呢?还是说奶油身体出什么问题了? “这个周六我带猫去做个检查吧。”季总如是说。“我总担心它是不是生病了,要不怎么脾气变得这么差呢?” 玲珑作为一个完美的女朋友当然不会对此说什么。“好啊,那到时候你自己带它去,我可不想去什么宠物医院。” 说这话的时候她对着奶油露出了很美的笑容,可惜这种美丽能迷倒所有人,却无法让奶油对她生出一丝好感。 等到了周六,季总果然带猫去医院了,玲珑则跟公司的几个年轻小姑娘约好一起去爬山,她今天穿的非常青春,马尾一扎t恤牛仔裤球鞋一套,看起来撑死了也不到二十岁,其实玲珑喜欢维持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只可惜当人秘书不能自控,穿上那种黑不溜秋的套装,十五岁也能变成二十五。 小姑娘们看到她都惊呆了,大家打扮的一样,白秘书看起来跟高中生似的……原本她们跟白秘书比起来就只有年轻这一个优点,现在好了,这仅有的优点也没了。 等到爬完山结束完一天的活动回家,玲珑发现季总正坐在沙发上出神。她先是把背包放下,然后走到他面前,蹲下去:“怎么了?”伸出手晃晃,“傻了呀?” 季总抬头,本来想跟她说话来着,谁知一看到她的打扮,整个人都被煞到,想说什么都忘了,大脑里只有一个想法:妈的好可爱! 玲珑并不是人类,她专注地看一样东西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略略歪一下头,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可是今天她打扮的青春靓丽,说句不好听的,三十二岁的季总在她面前,看起来像是她叔叔或者是爸爸。成熟男人自然有成熟男人的好,严格算起来,玲珑才是老牛吃嫩草的那一个。 她还没来得及问完就被季总抱住一顿亲,亲的他满意了,才用痴迷的目光凝视她,一边凝视一边汇报了今天看医生事宜。玲珑边听边点头,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就为这个?” “是。”季总皱眉。“奶油看起来相当低落,它不会连这个也懂吧?~” 玲珑是真没想到还有这一出,本来季总带猫去看医生,她也没放在心上,哪里想到这位十分称职的主人居然遇到了一位十分称职的医生。听季总说猫最近情绪不大对劲,总敌视人类之后,医生建议给猫做绝育,一方面是为了猫好,另一方面也能改善一些身体上的小毛病,总之绝育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恰好这位医生今天没有预约,季总一听,那还等什么? 所以被拎回来的奶油身上穿着绝育服,背上打了好几个蝴蝶结,头上还戴着耻辱罩,整个猫趴在自己的猫窝里怀疑猫生,半天了动都不动一下。 玲珑笑着捏季总耳朵:“你啊你真是不解风情,看过那些香艳的志怪故事没有?动物是会变出人形来报恩的,你说你把猫给绝育了,吃亏的是不是你?万一人家以后能变成个大美人呢?” 季总:“……” 他才不信这些呢,而且就算猫能变成大美人,也肯定不会比他的女朋友更漂亮,那他有什么好后悔的?“可是奶油现在情绪很差,它都不理我。” “别担心,让它自己调节一下。”玲珑严肃地说,“跟你谈恋爱的是我,难道你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吗?快看我今天打扮的美吗?路上好多人跟我搭讪,我带了一口袋名片回来。” 她打开运动小包,里头满满的名片跟小纸条,季总本来还为猫担心的俊脸瞬间黑了,他一把拿过来,把那些名片啊小纸条啊什么的全倒进垃圾桶了,什么玩意儿啊,看着美女就走不动路,还写什么手机号码微信号,有病吧! 奶油这回彻底绝望了,要说她从前还抱着能成人的想法的话,这会儿已经完全失去了念想。就算变成人,也是个绝育的人……拿什么跟主人谈恋爱啊?!都怪当时她在猫包里,跑都没法儿跑,麻醉针一打,只能任人宰割。 季总跟玲珑讲:“……奶油当时还哭了,医生都啧啧称奇,我也觉得奇怪,它是不是真的能听懂我们在说什么啊?还在猫包里的时候,医生跟我说最好给猫绝育它就开始挣扎狂叫,后来做完手术整个猫就变成这样了。” 末了他还感叹一句:“猫跟女人,真是世界上最难懂的生物。” 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他的猫对他的爱慕之心,还感慨他真是应该早点想到猫需要绝育,捡到奶油的时候它就是流浪猫,当时带去洗澡驱虫的时候医生提醒过猫长大点就要及时绝育,结果季总给忘了,正好这回检查的时候想起来,恰好医生有空闲,恰好他有钱,于是就造就了这么个结局。 知道内情的玲珑快要笑翻了,人类世界真的好玩,她越看季总越觉得可爱越觉得顺眼,简直想把他带回荒海做条小鱼。“你真的可爱。” 突然被亲了一口的季总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可爱,又是哪里打动了她,不过男人嘛,心爱的女朋友主动献吻哪有不接受的,立刻反为主。 几天后的早上,季总正对着镜子打领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跟还在床上的玲珑顺嘴一提:“奶油好像真的性格好了很多。”没以前那么皮那么凶了,要知道他一开始养的时候都被抓的到处是血痕。 玲珑懒洋洋地对他伸出手,季总打完领带靠近她给她穿衣服,听她用慵懒妩媚的声音回答:“我看它是还没有从绝育的打击里清醒过来,说不定一清醒你就遭殃了。建议你保护好你的书房跟你的文件,猫的报恩很感人,猫的报复很可怕。” 季总不相信,他笑女友的杞人忧天,过去亲她,然后很快的,他就尝到了恶果。 奶油绝育后非但没有变得温顺,反而报复社会了。跟玲珑因为出席宴会在酒店睡了一晚的季总回家后看着一片狼藉,以及被推到地上摔成两半的笔记本还有厅的猫屎,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们家有扫地机器人,猫屎是热的,机器人不知道被谁打开了,还有地暖呢,屋子里充满了动人的香气。 他扭头看了一眼出了电梯就站在那不肯过来比狗鼻子还敏锐的女友,嘴角抽搐,一夜,就一夜……昨天晚上临走前他还给奶油加了猫粮开了罐头,结果它就这样回报他。 玲珑站得远都似乎闻到了那股销魂的味道,她幸灾乐祸地看着季总,取笑他:“单身男人养什么猫!” 单身男人怎么就不能养猫了,猫那么可爱!季总如是想,然后他看着浑身脏兮兮的奶油,彻底陷入了绝望之中。 不,猫一点都不可爱。 78.第七片龙鳞(八) 第七片龙鳞(八) 玲珑机智的站在电梯口不肯靠近,其实她心里也觉得奶油的想法很神奇,大概是猫当久了,就真的以为自己是猫?做这种事她自己难道就不觉得恶心吗?反正只要想象一下那种感觉,玲珑就没什么食欲了。她悄悄往后退了一步,你看,她留单身公寓的钥匙还是有用的吧?东西没全部搬过来也是有用的吧?至少今天晚上她不用在这里睡了。 几乎是女朋友一动季总就察觉到了,他快速一把甩上门朝女朋友狂奔而来,在她关上电梯之前狠狠地把她抱进怀里威胁:“还有人性吗?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男人的吗?” 玲珑很没诚意地说:“哎呀对不起,我刚才把你给忘了。”她不是很想给他抱诶,就伸出手指头想把他戳的离自己远一点儿,虽然刚才他没进去,但到底是被味道熏着了,玲珑有点恶心。 她嫌弃的太明显,季总就是想装不知道都难,他气呼呼地把她抱的更紧,逼到电梯角落里,很霸道总裁的说:“是不是嫌我臭?不许嫌我臭!” 玲珑拉长语调噫了一声,好想踹开,“你臭死了不许靠近我!再过来我报警了啊!” “就臭你,臭死你算了!”季总故意朝她身上贴。 本来两人闹着玩儿,谁知道电梯突然停了,进来几个年轻男孩似乎是想一起下去,结果恰好撞见季总把玲珑堵在角落耍流氓,几个男孩都不大,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看到这么亲密的一幕,身为单身狗的几位顿时很不好意思。玲珑赶紧推开季总,站离他几步远,还对他做了个鬼脸。 季总不由分说地握住她的手,顺便很得意的看向几个因为女朋友太漂亮傻眼的男孩儿,炫耀之意溢于言表,再漂亮你们也只能看看,她是我的! 等到了一楼,其中一个男孩儿红着脸追上来问玲珑要微信号,季总的脸立刻臭起来,没等玲珑回答就帮她拒绝了:“抱歉,不方便。” 等到男孩儿失望地离开,他才掐了玲珑水嫩嫩的脸蛋一把:“一天到晚招蜂引蝶,长得这么漂亮做什么!”长得普通点多好啊,这样回头率不高,也不会那么多人一看见她眼珠子都直了。别以为他没发现,刚才那几个小兔子崽子在电梯里还偷拍她,虽然被他若有似无的挡住了,可季总真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敢上来主动要联系方式! 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没眼力劲儿? “那没办法呀。”玲珑摸了摸自己完美的脸蛋儿。“我就是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别人非要喜欢我,我有什么办法?” 她说的理所当然的,季总压根儿无法反驳。他把她搂住,恨恨地咬了一口软嫩的腮帮子:“是是是,你最漂亮,所有人都喜欢你,可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才对。”玲珑戳他脑门儿。“房子怎么处理啊?我会有心理阴影的。” 季总当然不会自己处理,用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他握住玲珑的手,带着她走向车库。“没事,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个地方住。”他就是有钱,又有什么办法?钱多了不知道要买什么就只好买房子置办产业,房子多了还不是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那猫呢?”玲珑问。“你不会还想让我跟猫和平共处吧?我看自打我跟你同居,这猫就跟吃错了药一样。” 季总很想解释一下奶油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可爱很软萌的,可是他又无法反驳玲珑的话,毕竟奶油在玲珑面前对她总是很有敌意。其实季总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按理说奶油性格很温和,医生也说绝育后大部分猫都会变得更加黏人温顺,难道奶油就是那个例外?要不怎么解释他刚才开门看到的一幕? “不过女朋友分手可以再找,猫没了可不行,因为天底下没有一模一样的一只啊。” 季总拉开车门,玲珑就坐了进去,她一边扣安全带一边道:“反正你自己决定吧,我实在是不想看到它了。” 女朋友跟猫到底哪一个重要?如果是以前,季总毫不犹豫地就会选择猫,可现在他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女朋友。奶油他养了快一年,真的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工作那么忙,只要有时间就陪它玩,忙于工作的时候也会让家政阿姨好好照顾。可女朋友不一样啊,女朋友不能随便放在家里请别人照顾吧?季总很诚实的表示,猫虽然很重要,但跟女朋友比起来,必然是天秤上轻的那个。 本来玲珑也说可以跟猫和平共处,可是奶油似乎不这么觉得。对它而言玲珑像是入侵了它领地的敌人,一定要将她赶出去。已经不知多少次了,玲珑的高级套装、羊毛裙、晚礼服上沾满猫毛或是被猫爪子勾破,次数多的让季总都没法说出“一定是巧合”之类的话。 猫什么都不懂,可这并不是要女朋友去迁就猫的理由。必要的时候,季总会选择他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反正他有钱,完全可以把猫养在一个房子里,请专人照顾,这样不就完美了? 季总怎么打算玲珑不是很关心,那只猫想跟她逗早着呢。奶油其实是只非常聪明的猫,正因为猫的芯子是个人,才容易让人放下防备。比如说它总是仗着主人宠爱跑到主人床上一起睡觉,或是在主人上厕所洗澡的时候跟进去——明明就是个女色狼,偏偏因为外表是一只猫欺骗了所有人,就连季总也是因为觉得猫的眼神很奇怪,怎么也没办法当着它的面脱衣服。 玲珑搬去跟季总同住后,一开始奶油是想跟玲珑打好关系的,当然只是在季总在场的时候。它就是靠着这一招k了季总的前女友,当着季总的面,奶油跟前女友无比亲热,不仅蹭她对她撒娇还喵喵叫的舔她手背,可一旦季总不在,那就是一只疯猫,不仅爱答不理,还总爱伸爪子挠人。 妈耶,谁能相信一只猫会挑拨离间啊?人家还会用苦肉计呢,要不季总怎么会跟玲珑交代自己的前女友有“虐猫”的习惯? 然而玲珑知道猫咪可爱的外表下,里头是个人类的灵魂。这样的话就一点都不可爱了。玲珑每次看着奶油,都觉得格外的违和。 猫是非常可爱的,人类就不一定了。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跟季总表明自己不喜欢猫,跟猫井水不犯河水,再加上奶油可能当猫当久了连同大脑都变得幼稚起来,居然都不需要玲珑做什么,只要她跟季总亲亲抱抱,奶油就嫉妒的眼放绿光,哪里还能挑拨离间啊,都恨不得扑上来挠花玲珑的脸了。 有几次就是这样,奶油以为季总不在,装作想亲近玲珑,其实目标是她的脸,然而几次都被季总抓了个现行,次数一多,还说是巧合就有点过分了,奶油对玲珑很凶很有敌意,季总比谁都清楚,所以他也觉得不能再让奶油跟他们一起住,除非他这辈子都只想跟猫过不要女朋友。 玲珑的单身公寓没什么变化,她当初搬去跟季总一起住,很多东西都没全部带走,被子仍然可以继续盖,小空间反而觉得很温馨。 奶油在家里故意闯祸就是想报复季总,谁让他把她绝育了啊!如果说之前她还有一丝变成人的希望,那么现在是什么都没了,一个绝育的猫就算变成人又能怎么样?更何况变成人什么的,也不过是她自己的幻想。 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主人,喜欢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好不容易拆散了他跟前女友,结果才过去多久呀,他就又交了一个女朋友——一个美的令猫都窒息的女人。 奶油才知道自己的脾气真的不好,根本无法忍受其他女人接近他。主人的前女友虽然来做过几次,但两人并没有很亲密,最多也就是分别的时候亲了彼此的脸颊,然而这一次主人居然要跟女人同居? 他不是教徒吗?不是不提倡婚前性行为吗?那两人怎么可以睡一张床? 还有那个女人也很惹人厌恶,居然不让她进卧室跟主人睡觉,也不让她在主人洗澡的时候进浴室。凭什么啊,对一只猫都嫉妒心这么重,以后如果真让这个狐狸精跟主人结婚,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吗?怎么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啊?! 奶油虽然干了用扫地机器人摊开猫屎的事儿,自己却很注意干净,她可不想弄脏自己,纯粹是报复主人,希望他能更在意自己。猫是人类的主人不是吗? 可她万万没想到,主人直接就走了,根本连进都没进来。 这就为难季总了不是,那个味道那么销魂,谁进得去啊?他为什么要虐待自己?有钱让别人来收拾打扫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来?再说了,他真要进去沾了一身味儿,玲珑绝对不让他近身。 79.第七片龙鳞(九) 第七片龙鳞(九) 季总果然是个真汉子,他做决定的样子,玲珑觉得是最帅的。 之前住的公寓被奶油祸害之后,季总决定搬家,搬到跟公司更近一些的一个高级公寓,那里是他有时候来不及回家休息的地方。至于奶油,就放在被祸害的公寓里养,每天都有家政阿姨去照顾,如果有空闲,季总也会去看它。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能把猫送给谁,而且不管送给谁他都觉得不放心,还是留下来自己养比较好。可他的女朋友不喜欢猫,只能把彼此隔离开。 搬家那天玲珑也跟着一起去了,她看着季总在卧室里收拾——这个人真是龟毛,其实很多东西重新买就可以了,可他偏偏喜欢用顺手的,一定要带到新的公寓才可以。 奶油坐在沙发扶手上一脸惬意地舔着毛,看起来还真像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猫。玲珑双手环胸倚在厨房门口,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在卧室里忙得不可开交的季总,也能顺势看一眼猫。 这个傻逼猫还不知道她的主人不打算带她去新家呢。 等到季总收拾好,东西都被搬家公司弄走了,奶油才发现自己的猫碗猫粮猫罐头还有饮水器猫爬架什么的完全没被动过,甚至被清空的厅里,主人给她买的所有爬架都被搬了出来重新安装,猫窝也一个个排放整齐,简直豪华的不行,至少玲珑觉得如果她是猫,一定很想这样过一辈子。 极致的享受啊,当宠物猫再奢侈也就这样了。 但奶油不行啊!哪怕季总担心她没人陪会抑郁聘请了阿姨全天照顾,她也不想离开他。 所以当季总摸着她的头跟她告别的时候,奶油像是疯了一样死死用爪子勾住他的毛衣不肯放开,大有一副不管你去哪儿都得带上我否则我绝不原谅你的意思。季总被她缠的头都大了,小猫死活不肯放开,不管他说什么都不行,他该怎么办啊?总不能把小猫抓下来扔掉吧?那也太残忍了! 最后季总病急乱投医,居然扭头去看女朋友:“宝贝……” 救命啊!他的眼神如是说。 玲珑已经围观很久了,这个家伙真的很可爱,要是个人类这样缠着他,怕是早被他报警告性骚扰,结果换成猫他就没办法了,也可以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猫,奶油陪伴他近一年,如果季总不交女朋友,他们大概可以这样和谐的过一辈子。可谁叫季总是个正常男人,不能跟猫结婚,必然会交女友甚至结婚生子呢? 这只猫就秉持着这个女人不温柔是个工作狂,那个女人不贤惠不会做饭,第三个女友又是个狐狸精天天勾引人我身为主人的猫一定要为他把好关,这些不适合他配不上他的女人都要滚蛋的心思,破坏了季总的前两次恋爱。 可怜的季总,前两次恋爱短暂的都没有超过三个月,连手都没来得及牵,第一个女友因为怕猫主动提出分手,第二个女友居然虐猫被他亲眼看见,最终也以分手告终,幸好他遇到了完美的白秘书,他的小宝贝,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分手了! 虽然生活中都是季总给玲珑当牛做马,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难题,季总下意识就会找女朋友求救,大概是两个人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无论他有什么麻烦她都能一次性解决,并且了解他的全部需求吧?工作时间的玲珑绝对是称职敬业的,这跟她私底下的懒散骄纵完全成反比。 见季总实在可怜,玲珑终于纡尊降贵抬起自己的脚。结果她越是走近,奶油就越用力地抓季总,被剪过的指甲仍旧锐利,掐的季总生疼。看着狐狸精朝自己走来,奶油充满了敌意,这一次她再也不想在主人面前掩饰了,背毛炸起,弓着腰哈玲珑,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 奶油讨厌死主人的狐狸精女朋友了!所以这段时间阿姨要给她剪指甲的时候她各种抗拒,就是想留几根尖锐的指甲,到时候让狐狸精尝尝她的厉害,看狐狸精还敢不敢纠缠主人! 玲珑仍旧双手环胸,只是淡淡地瞥了奶油一眼:“喂,你抓疼他了知不知道?” 奶油跟季总都一愣。 季总惊愕地看着他的猫像是听得懂人话一样松开,连忙站起身,玲珑伸出一只脚将他隔开:“你出去。” “啊?” “出去。”看他一脸呆滞,玲珑又补充了一句。“到门口去。” 季总就这样被赶出去了,看着在自己面前关上的门,反应不过来。几秒钟后门打开,他以为是心爱的女朋友舍不得他站在外头要他进去,结果她只是把他的手机丢出来:“自己蹲着玩儿,别吵。” 然后家门再度无情的关上。 季总站在原地思考了五秒钟,老老实实拿着手机蹲下去玩起来,身边是两个盆景,别提多和谐了。 厅里,玲珑毫不气地用脚尖踢猫:“在我面前还装什么装?” 奶油听她说话这么不气,又想起刚才自己想追主人出去却被她恶劣地踩住尾巴,正想回头咬她一口又被一脚踢开——虽然不疼,只是轻轻的一下,可奶油已经气炸了!就是主人也没有这样粗鲁的对待过她!虐猫的前女友也不过是掐她!这个狐狸精怎么敢!主人最好赶紧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再也不要被她蛊惑了! 可惜她凄厉的猫叫声被隔音效果极好的门墙堵住,传不出去。奶油看了看自己锃光瓦亮的爪子,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心想干脆挠花狐狸精的脸好了,反正她是猫也不是故意的!就算报警警察也不会抓她,不会坐牢更不会判刑! 想到这里,她微微伏下前身,后肢蓄力,准备一跃而起挠烂狐狸精的脸! 结果还没跳起来,就听到狐狸精带着笑意威胁她:“你要是想死,就伸爪子。” 奶油吓了一跳,玲珑侧身来看她,感叹道:“这猫是真挺可爱的,可惜它身体里的你,一点儿都不可爱。”幸而还有这个外表,让玲珑很多次想收拾她的时候都仁慈地放过了。 她、她什么意思?! 奶油这会儿想装真猫了,她喵喵叫了两声,似乎很无辜的样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玲珑轻笑,对她眨眨眼,“从一个人变成一只猫,应该很不好过吧,怎么样,还是更想变回人吗?如果是的话,就能跟勋勋谈恋爱了哦。毕竟如果身为一只猫,人类是永远都不会爱上你的。” 听了这番话,奶油先是在“跟主人恋爱”的美好幻想里沉浸了一会儿,然后毛骨悚然,这个狐狸精怎么知道她是人,不是猫?!“喵!!!” “别这么叫。”玲珑不高兴地皱眉,奶油突然害怕了。“一点都不可爱,我不喜欢。” 你不喜欢?你不喜欢我就不这么叫?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奶油正想知法犯法再狠狠地这样难听的叫两声,可不知道为什么,嘴巴一张开,看着玲珑带着笑的脸,却硬是叫不出口。 她不肯承认是自己怂,就凶悍地露出锋利的犬齿威胁玲珑。结果对方别说怕了,反而笑得更开心,奶油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是个人看到一只疯猫都会怕吧?! “你啊,在勋勋身边过得很好呢。昂贵的猫罐头,美味的猫粮,每周三天吃生骨肉,定期洗澡检查美容,不用风吹日晒,东躲西藏,也不用饿肚子,可真好啊。”玲珑感叹,她是真心的羡慕,她也想有人能圈养自己让她永远都不用担心饿肚子,可惜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现实就是她必须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去找吃的——有时候花费了很多力量还吃不饱是最气的! “应该忘了你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了吧?”玲珑轻笑,只是这个笑就不是那么真心,而是带着嘲讽了。“小姑娘小小年纪不学好,手脚那么欠,把只刚出生的奶猫踢进河里淹死,怎么,自己变成猫的感觉如何啊?如果不是遇到季勋,你恐怕活不过三个小时。” 奶油极度恐惧,这件事狐狸精怎么会知道!她不由自主地后退,充满不安地盯着玲珑。 “淹死的小猫说它很不甘心,你说你也是,一脚把猫踢河里,又被母猫追的自己掉下去,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呢?”好,是做猫被路过的季勋救了,然后养成猫中小公举,不好,是淹死的小猫来到了荒海。猫未开灵智,灵魂的味道……基本上就像是一口白开水,别说充饥,连味儿都没有。 可玲珑还是为这只猫来了。 “唉……”她长长的叹了口气。“人类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是有思想的芦苇,天道眷顾的宠儿。” 然后玲珑啧了一声,“你这样的,应该不算吧?” 80.第七片龙鳞(十) 第七片龙鳞(十) 说真的,如果奶油现在拥有将一个人杀死的能力,她会毫不犹豫地把玲珑灭口,借以隐藏自己的秘密,因为此时此刻,她已经恐惧不能自已。她喵喵的叫着,叫声尖锐刺耳,十分难听,难听到什么程度呢,大概是那种你听过,这辈子都不想当猫奴那种。 “啊?你说你不是故意的呀?”玲珑掏了掏耳朵。“那就是有心的咯?” 喵喵喵! 玲珑叹了口气:“你们人类啊,真是我见过最温柔,也最残酷的一种生物了。尤其是小孩子,因为天真无邪,所以可以特别善良,也可以特别冷酷。我曾经见过一个小孩子用开水去烫蚂蚁窝,开水倒进去,那些蚂蚁就动也不动了。我也曾见过小孩子捉住青蛙将它的肚皮剖开,捉住蝴蝶就扯断它的翅膀……说来也奇怪,很多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场景却始终记忆犹新。” 除此之外呢,她还记得忘恩负义的小人,记得恩将仇报的伪君子,记得抛夫弃子的女人,记得杀人不眨眼的罪犯。 这是她不喜欢人类的地方。 可世界上还有坚贞强韧的妻子,正直公正的警察,牺牲奉献的英雄,奋不顾身的士兵。 这是她喜欢人类的地方。 不过眼前的这只猫,肯定是属于玲珑不喜欢的那种了。她笑笑,很自然地告诉它:“这些话我可很少跟人说,你应该觉得骄傲才是,因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听到的。” 奶油早被她的话吓的半死,尤其是那句“你们人类”。什么叫“你们人类”?难道这个狐狸精不是人类?!是了,如果自己都能从人变成猫,那么为什么狐狸精不能是怪物?一瞬间,奶油心底涌上狂喜,狐狸精不是人,主人肯定不知道,如果让主人得知真相,他肯定不会跟这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最好是把她抓起来送去解剖做实验!看她还敢不敢这样猖狂! 玲珑觉得这只猫真是不怕死,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算计别人。她撇了撇嘴:“你这样的灵魂,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带回荒海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我的鱼儿珊瑚海豚,可都是纯洁干净的人类灵魂。” 说完玲珑一拍掌:“不过你提醒我了,你还可以实现你仅剩的价值。” 奶油惊恐地看着这个女人的笑容,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下一秒,她觉得整个人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扯出了猫的身体,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去多久,奶油才慢慢醒来。她习惯性地想舔舔爪子——这是做猫的时候留下的后遗症,可是舌头伸出去才发现爪子特别短,根本不是猫爪了! 这个时候有人打开了笼子把她拿了出去,奶油被固定在一个小台子上,她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知道对方是个人类,手上拿着锐利的、闪着光芒的解剖刀。 “老师,我是要从这个地方剖下去吗?” “看好位置不要剖错了啊,小白鼠刚刚被打过疫苗,我们这一次是要观察疫苗在它体内对于内脏的侵蚀程度,以此来确定这种疫苗是否会对人类的身体造成伤害,可千万别弄死啊。” “知道了知道了。” 奶油的心都凉了。 是的,她变成了专门用来做实验的小白鼠——哪怕她还记得自己是个人类也没有用,她每天都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吃一些简单的普通的食物,有时候为了实验甚至好几天什么都吃不到。各种各样的药物进入身体对她造成了不同的伤害,可她就是再痛也无法表达出来。她的爪子也不能拿来写字,嘴巴张开说不出人类的语言,甚至她连逃走都做不到,因为每次被取出笼子,她很快就会被固定在台子上——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谁也不知道。 大概……是要到她生命的尽头吧,就像是玲珑说的那样,让她在余生,实现她仅剩的价值。 玲珑连吃都不屑吃。 她不饿的时候,还是很挑嘴的。 且说蹲在门口乖巧玩手机的季总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等待,终于被女朋友放了进去。但是奇怪的是,女朋友居然提出要把猫带走。拥有旺盛求生欲的季总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哈,宝贝一定是在考验我。于是他清清嗓子,严肃认真地表达自己的忠心与认真:“不,你不喜欢猫,奶油又对你有敌意,我怎么也不会让你不开心,就让奶油在这个房子里过,我都请好人来照顾她了。保证每天有足够的时间陪她玩,一定不让她寂寞。” 说完又接了一句:“也不让你寂寞。” 玲珑轻笑,对着奶油勾了勾手指头,正抱着猫窝在那里踹的奶油一看到玲珑的动作,撒丫子一溜烟跑了过来,灵巧地蹦上玲珑的膝盖,乖巧卧下,任由大美人爱抚自己油光水滑的皮毛。 季总:??? 他不信这个邪,就对着奶油招呼:“奶油,奶油?” 这要是平时的奶油,一看到他就跟蜜蜂见了蜜一样黏上来,还会吃醋不让女朋友靠近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别说是回应季总,甚至连个眼皮都不抬,就当自己没听到。季总满头雾水,他不过在门口蹲了半个小时,里头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势如水火的一人一猫突然如此和谐,搞得他像那个多余的…… 季总相当受伤。 玲珑都忍不住心疼他一秒:“勋勋啊,蚂蚁竞走十年了,你清醒一点,你根本没有动物缘。” 这就要说起季总为什么会养奶油了。他从河边经过,把猫救了,送到医院,没想到这猫认人,对他特别亲——当然奶油其实就是看他比其他人帅,但季总十分感动,因为他从小到大,真的,没有动物缘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大夏天他一人钻草丛里喂蚊子,蚊子都一口不叮他。 好不容易有只猫肯亲近自己,季总只差没把它当祖宗给予爱的供养。 然而现在,噩梦回来了。 奶油不理他了。 季总心碎不已,一头扎进女朋友温暖的酥胸内寻求安慰,被奶油一爪子挠在手背上。看着满眼陌生充满敌意哈自己的奶油,季总碎了的心随风化成了灰被吹的到处都是。他不甘心!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他不信! 接下来的日子里,残酷的现实击倒了季总。 如果说一开始奶油不认他了,季总觉得是个偶然,肯定是自己要搬家不带奶油走让猫生气了,他讨好一下就好了嘛!宝贝愿意带猫一起走,季总就在新房子里给猫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房间,买了全新的爬架玩具猫粮猫罐头饮水器,总之全部翻新,还都是选择了奶油喜欢的。结果呢?奶油看都不看一眼,撅着屁股跳到他女朋友大腿上,睡觉的时候还蹭他都没舍得蹭的欧派! 夺妻之仇,此生难忘。 要不是猫长得一模一样,季总真的觉得自己是换了只猫。奶油别说是亲他了,看到他连眼睛都懒得睁,季总拿着逗猫棒,奶油直接转过身用屁股对着他。季总给它开名牌猫罐头,奶油看都不看,转身去饮水器那边舔两口,就喵喵叫着去找他女朋友撒娇——好了,现在这个家,他季勋是多余的,他可以离家出走了。 玲珑真的心疼他,真是个傻子啊,没看到奶油不爱吃猫粮猫罐头吗?人家身体里是只小白鼠,拼命喂罐头猫粮能行吗? 她顺了顺奶油的头毛,把它放下去让它自个儿玩。季勋看见奶油走了,赶紧正逢多秒的蹭过来,语气悲愤:“它凭什么这样对我!是不是不知道我才是他的主人!” “你的就是我的呀。”玲珑像是揉狗一样揉了揉季总的头,“我难道不是它的主人吗?” 当然是,可是……“它突然不喜欢我了,也不聪明了。”季总心里苦,又委屈。“奶油以前不是这样的,感觉自己养了一只假猫。” 从前那里头是个人,当然比普通猫聪明。玲珑轻笑:“它不喜欢你有什么要紧,我喜欢你就行了呀。” 这是她第一次对季勋说喜欢,弄得他一下俊脸涨红,瞬间没了失落哀怨,兴奋不已的要求玲珑再说一遍,他想拿手机录下来当闹钟跟来电铃声。 玲珑对季总的白日梦表示了嘲讽。她戳了戳季总的脑门,站起身:“想得美。” “再说一遍嘛!你喜欢我的话!” “你喜欢我。” “不是,是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你喜欢我嘛。” 季总被她气得直跳脚,眼看她又去找猫玩,赶紧拔腿追过去,“玲珑!宝贝!你不要走啊!之前的话再说一次啊求你了!就一次!” 玲珑当着他的面露出灿烂又美丽的笑,正当季总被迷得神魂颠倒时,脚下一个踉跄,原来是奶油跑来恶毒的用肥胖的身体绊他。季总摔的很难看,幸好地上有地毯不疼,就是丢人。 玲珑放声大笑起来。 遇到可爱的人类的话,一定要珍惜哦。 81.第八片龙鳞(一) 第八片龙鳞(一) 偏远的大湖村位于h国西北方的大山沟里,与世隔绝,离最近的城镇都需要跋涉十几个小时的山路,一旦遇到大雪封山,那这里简直就是地狱一样寸步难行,所以当然的,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条件艰苦、简陋,冬天一结冰,家家户户连吃口水都难,日子过得无比艰辛。 这里的女人,大多灰头土脸,常年不是在下地干活就是大着肚子生孩子,被溺死在粪桶里的女婴不知道有多少。她们大多皮肤粗糙脸色蜡黄双眼无神,背上背着一个,怀里吃奶的一个,身边还牵着两个。 也有人家养大女儿,养到了十四五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把她们嫁出去,就比如说这会儿正在井边打水的那个,从她的肚子看,大概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可看她的脸稚气未脱,顶多只有十二三岁。 愚昧与落后,使得恶毒变得理所当然。 因此,当一个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女人搬来时,村民们都惊呆了。他们不受控制地看向她。因为和村里的女人们比起来,她才是真真正正的“女人”。 她的皮肤像是冬天的白雪,她的嘴唇娇艳欲滴,她的头发乌黑有光泽,她的眼睛像是会勾人。她穿的衣服也很精致,漂亮的令人不敢相信,和灰蒙蒙的村民们比起来,她简直像是下凡的仙女。 当然,这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那个女人来了之后,就住在村头最小的一间房里,那间房是废弃的,她说她是投奔亲人来的,可惜她来的时候,她仅存的那个亲戚已经死了。所以她就在亲戚留下的小破房子里留宿——大部分村民都认为她是在说谎,因为那间破烂土房子里住的是个疯女人,一年前一头栽进大冬天的冰面上爬不起来,等村民们发现的时候,都被活生生冻死了。 那疯女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来路不明,这个女人说是投奔这个疯女人,开什么玩笑,谁信啊!村里女人暗地里嚼舌根子,都说她是个鸡,估计是做不下生意跑了,跑到他们这儿来就想住下来,真是恶心,脏死了。 因此,当那个叫玲珑的女人从破旧的小卖店买了一盒火柴出来的时候,正在树下聊天的男人们都盯住了她。天气有些热,她穿着一条他们从未见过的漂亮裙子,村里水电都不通,女人们打扮的都差不多,从不曾见过这样的。那裙子可真好看啊,露出来的一双腿,又细又白,嫩的跟水一样,和村子里大部分皮肤粗糙泛黄的村妇比起来截然不同。 她走路的时候姿势也很妖娆妩媚,腰肢细细的像是一掐就会断掉。 哪怕她不跟旁人说话,不与旁人来往,就住在那个破旧的土房子里,也无法抵挡村民指指点点的目光。 玲珑买火柴是为了抽烟,这个破地方一点消遣都没有,无聊极了。不过嘛,今天晚上……玲珑笑起来,点燃了手头一根细细的女性烟。她很少抽烟,不过当这玩意儿是个消遣,在这破地方住了半年了,她的忍耐也到达了极点,对于喜好享受的玲珑而言,真的,忍受这样一个毫无乐趣反而一堆蠢货的地方半年,已经是她的极限。 王二民挑开烂门板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他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脑子里也想不出什么美好的词儿,可当他看见玲珑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眼珠子发直。都说外面有些女人当什么明星,是非常漂亮的女人,可王二民觉得她们绝对没有眼前这个女人漂亮,绝对没有! 他抹了把嘴角,眼睛盯着玲珑露在外头的雪白大腿看。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布料轻柔,并不暴露,但是因为她翘着二郎腿,显得格外诱人。这种动作王二民没见过,因为他的老婆体态臃肿变形,生了七个孩子的结果就是让王二民倒足了胃口。 “你摸过来的动作,挺熟练啊。”玲珑轻笑,掐灭了手里的烟,吐出一口眼圈儿。“怎么,想在我这里过夜?” “想、想!”王二民像条狗一样拼命点头。 玲珑笑意更深,对他勾勾手指头:“过来。” 王二民立刻窜了过去,可根本没来得及到她面前,就浑身一软,跪在了地上。那个美丽的女人走过来重重地踹了他一脚,神色鄙夷:“什么脏东西,也想睡我?” 这种垃圾,她连吃都不屑吃。既提供不了力量,又腥臭无比,脏的发黑。 玲珑随手变出一把菜刀扔到地上,看着王二民的眼睛:“你知道该怎么做。” 王二民像是木偶一样爬起来,抓起菜刀走了出去。玲珑也随之走出去,看着他提着菜刀一家又一家的进门——这个村庄没有夜晚锁门的习惯。 “就这样吧,他们忍耐了半年。”玲珑对着屋子说,“和你的半个月比起来,确实是好了不少,可惜如果我是个普通人,跟你的结局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你放心,你变成了我的养分,我也会给予你想要的结果。 两天后,全国第十二次人口普查,民警千辛万苦翻越大山到达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才发现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一个男人手拿着菜刀——只有他是自杀的。随之活下来的只有一些年纪不大的孩子,他们被关在一户空荡荡的人家,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而h国首都a城的一家重点高中,来了一名新老师。 这位老师姓龙,听说是国外留洋回来的,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 学校有给教师分配公寓,基本上是两人一间,和玲珑一起住的老师姓苏,不过苏老师虽然东西都还在,但玲珑搬进来三天了还没看见过她。她签约完后正好是两天的周休,明天才正式上班。 然而直到第二天到了学校,玲珑才第一次见到她的舍友苏婉婉。 长得那是相当一般,五官只能说是不丑,说好听点儿叫清秀,实际上是个大众脸,一眼看过去就不记得那种。站在玲珑身边的话就更令人心疼了,简直像是牡丹边上的一株发育不良的杂草。 可她却是全校最受欢迎的老师,而且还是高二班的语文老师,班是全校最难搞的班级,所有有钱人家的孩子都聚集在里头,他们无法无天,却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听苏婉婉的话。他们把班主任都给气走了,却唯独留下了性格胆小害羞的苏婉婉。 那么新班主任肯定就是玲珑咯,说真的,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名老师。说不像都是委婉了,她比苏婉婉更不像。 学校学生被规定要穿校服,但是老师并没有规定,可大部分老师都穿着职业套装,玲珑不想穿,她上个世界穿腻了,所以当她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班的男生们集体吹出响亮的口哨,眼神露骨。 这实在是太不值得尊敬师长了。玲珑走到门口停下,没有踩进去,她今天穿的是红色的连衣裙,长卷发很随意的拢在身前。她来这个学校当然不是来做慈善的,不然干嘛自讨苦吃要带班,没见校长听到的时候震惊的下巴都掉了吗?高中班主任大部分都是男老师,女班主任本来就少,还带的最差最难管理的班…… 可不知道为什么,校长最终毫无异议的同意了。 讲道理,像是这种在教室半开的门框上放面粉盆的操作,玲珑不知多——少年前就在老电影里看过了,她站在门口,看着学生对自己吹口哨,用脚踢了下门,等到面粉盆掉落才走进来,面带微笑,但这个微笑,就是荒海的小鱼看到都要吓得掉鳞片。 愚蠢的人类少年们只觉得美到炸裂,原本准备好的下马威,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想继续了。 玲珑把课本放到讲台上,说真的,她懒得讲课,更懒得教书育人,反正这个班里的学生学不学都是一个鸟样,还是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她扭头看了一眼那个可怜的盆,用最温柔的声音告诫她这群可爱的学生们:“这样的事情,我不希望看到第二次,否则,我一定会好好教育你们的。” 说完她的笑容就消失了:“我不喜欢上课的时候有人睡觉讲话吃东西玩手机谈恋爱,如果你们想挑战我,可以试试这么做的后果。” 清脆的高跟鞋声终止于一个男生桌前,玲珑弯腰摸到了他的手机,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扔到了地上,用高跟鞋碾的粉碎。她拎起男生的衣领,微微眯起眼:“你听不到我说的话吗?” 她的做法简单粗暴,懒得用什么怀柔政策,这群垃圾不值得她这么做。她来也不是为了感化他们教导他们成人的,而是来讨债的。一群未成年的中二病傻逼,不能因为年纪小,就把一切罪过揭过去。 否则她不消化,可是会很难受的。 82.第八片龙鳞(二) 第八片龙鳞(二) 被拎起来的男生本来张嘴就是想骂街的, 然而靠近了的这张女人的面孔美丽的惊人,他张了张嘴, 到底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反倒是坐在他身后浓妆艳抹穿超短裙的女生对玲珑呵呵一笑:“老师, 你不知道现在手机还可以录像吗?发到网上分分钟让你失业哦!” 说着还摇了摇自己手里的白色手机, 很是得意的样子:“老师说的那些话还有踩烂学生手机的行为,我全部录下来了哦!” 大部分学生都等着看笑话,有些人甚至已经发出了冷笑。然而他们预料中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新来的班主任非但没有害怕,反而笑得更开心了——她是个绝顶美丽的女人,这种美是小女生如何化浓妆都比不上的,当她出现在人群中,就像是照亮夜空的太阳,什么星星月亮, 都无法与之争辉。 “是嘛。”玲珑笑着,重击女生手腕,夺过手机后像之前对待男生一样毁灭处理。“好了,现在你没有了。” 女生瞪大了眼:“我操|你妈——我的手机八千块钱!你赔!” “佩?”玲珑冷笑,“那也得你有福气消受。” “另外,我非常不喜欢有人骂我。” 女生本来想杠一下继续骂,可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 双手颤抖着摸上脖子, 看起来就像是哮喘发作了, 其他学生都吓了一大跳,玲珑却丝毫不惧,双手环胸冷眼看着,直到女生已经开始翻白眼似乎下一秒就要死了,她才打了个响指。 死里逃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女生知道了。她恐惧的看向玲珑:“你、你是妖怪吗!” “真是没礼貌啊。”玲珑失望地说。“难道我刚才的教育不够深刻吗?” 她又打了个响指,于是女生再度掐住脖子,喉咙里发出了像是拉风箱一样的声音,十分可怕,班上的同学还有想跑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人坐在凳子上,愣是半天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瞧着这可怕的一幕。 太邪门儿了……太邪门儿了! “怎么样,现在知道该叫我什么了吗?”玲珑微笑着问。 “老、老师……”女生被吓哭了,只是她的妆太浓,而且防水效果一般,再加上恐惧使得眼泪鼻涕一起流,这么一副尊容实在称不上好看。 “好孩子。”玲珑本来想摸摸她的头,结果感觉她头上喷了不少发胶,还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最后转而拿起桌上的一本书拍了拍女生的脸,让她坐下了。至于地上那俩破手机——完全不are。她一边往讲台上走,一边说:“我这个人很暴力的,希望你们体谅一下,动不动就会揍人而且不分男女。不喜欢别人对我不礼貌,所以以后见到我最好九十度鞠躬问候一声,听到了吗?” 最后四个字说的又轻又柔,却把学生们差点儿吓尿,这么整齐的“听到了”,可能是班建班以来的第一次。玲珑对此非常满意,她不甚在意地看了看那个唯一空着的座位,突然不笑了。 这一不笑,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掉针可闻。“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明白吗?否则……”她勾起一边嘴角,教室里的所有人都突然感觉呼吸困难,就是这样,玲珑双手撑在讲台上言笑晏晏,“这就是你们的下场了。” 她是没有那种柔情似水的奉献精神的,也懒得跟这群小孩讲什么大道理,总之不听话就要收拾,违背了她的要求就得付出代价,简单粗暴,但是有效。 至少当下一节化学课的时候,任课教师走进来之后,震惊地又退回到教室门口,想看看自个儿是不是走错了——这是班吗?这安静的氛围还有早准备好的课本跟笔,他以为自己是误入了a班。 玲珑上节课临走前交代他们要提前准备好下节课的课本跟笔记,化学老师进来之后,她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后门口,直把这群小孩吓得毛骨悚然。 人类也是动物,骨子里天生就有对龙的臣服与畏惧,只不过很多时候玲珑会收起威压不让他们察觉罢了。 她下课后回到办公室,坐在她对面的苏婉婉还很关心地来问她:“还好吗?其实班的孩子都挺听话的,虽然有时候会顽皮一些,但是我们老师就应该要——”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她笑的毫无破绽:“很好啊,是挺听话的,顽皮我倒是没看出来,挺好玩儿的。苏老师跟他们关系不错吧,以后还得请苏老师多多帮忙啊,对了,有个学生没来,苏老师清楚是什么情况吗?我给他们家打过电话了,接电话的说是什么管家。” 苏婉婉心里暗笑,觉得玲珑肯定是在打肿脸充胖子,班什么情况是个人都清楚,还能说出“挺好玩”这种话来,她简直要笑掉大牙。“你说的是唐同甫吗?他的话,我家跟他比较近,我下班的时候帮你去看看怎么回事吧。” “这样啊。”玲珑很感激地望着她,“那真是谢谢你了,对了,晚上你回来吃饭吗?我做菜手艺很好的。” 苏婉婉笑起来:“不了不了,其实我不怎么住教师公寓的,我家就是这儿的。” “哦……”玲珑露出很羡慕的表情:“本地人就是好啊,不像我是外地人,做什么都不方便,逢年过节要是想回家就更难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直到上课铃响起,玲珑才说自己要去班级后面逛逛,起身走了。 她这样的美人,哪怕是走路都摇曳生姿,带着万般风情。她一走,办公室里其他关系好的老师就偷偷讨论开了,男的也有女的也有,其中一个感慨说:“龙老师好漂亮啊!她应该去当明星啊!” “明星也找不着这么好看的!”另外一个男老师说,表情梦幻。“我的女神要换人了!” “早上看到她进来的时候我都惊呆了,校长聘用她该不会是被美貌迷惑了吧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应该不是,龙老师那样的美女怎么能分配去带班的,听说她留洋回来的,水平带a班也绰绰有余啊。” “话说上节课我从操场那边回来,听到班声音很大很整齐喊什么听到了,就没听过他们班这么大声音,还挺响亮的,看到美女老师学生也顶不住。” “我上学那会儿要是有这样的美女老师,讲道理,我肯定能考更好的大学。” “是啊,太有动力了!就想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也得好好学习!” …… 同事们的讨论让苏婉婉觉得心烦意乱,她干脆掏出耳机戴上,一边听歌一边写备课。她觉得自己就输在长得普通这一点上,可容貌是天生的,她又能怎么办?如果去整容又需要一大笔钱,她很担心会毁了自己的脸。 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如果这句话被玲珑听到的话,她会很温柔地告诉苏婉婉老师:长得好看,真的可以当饭吃。 来自从学校超市溜达一圈就被老板送了十几根棒棒糖还有一个三明治的玲珑。 她就是想熟悉一下学校地形,勘测一下哪里比较好翻墙出去,到时候值班可以来逮人教训。 棒棒糖有点多,她出去了看到个学生就随手送了,三明治则咬了一口——相当不好吃,但玲珑从来不会浪费食物,她虽然挑嘴,但是已经吃了的就一定会吃完,因为饿肚子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没有被饿过的人不知道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比凌迟也差不了多少。好在这段时间她很勤快,一直保持着八分饱状态,今天为了装逼浪费了力量,这个世界得找个人来爱她才成。 要是对别人的爱也能吃掉该多好啊,偏偏她只能吃给自己的,真是太令人伤感了,这是玲珑唯一的,也是最致命的束缚。 高二是要上晚自习的,其他班级都很正常,只有班,晚自习基本上见不着几个人,只有小猫三两只。因此平时其他老师过来也就是看看班,讲课什么的是不可能的,这学期都不可能的。 第一节晚自习是物理,物理老师是个很和蔼的秃顶小老头儿,他习惯性地进入班,然后做了跟今天所有任课老师一样的行为——退出去看一下自己有没有走错。 没有???? 就缺了一个人的班????? 天下红雨了,明天太阳要从西边升起了,今天是世界末日吗?他是不是要长出头发来了? 不仅如此,当他站到讲台上,学生齐刷刷站起来鞠躬九十度问老师好的时候,小老头吓得一蹦三尺高,觉得他们肯定是有阴谋,肯定是想什么法子要来整他了!别以为他不知道!之前的班主任就是活生生被他们整走的!不仅教师资格证被吊销,还被挂到网上身败名裂,现在只能回老家卖菜! 难道下一个悲剧就是他吗?! 83.第八片龙鳞(三) 第八片龙鳞(三) 小老头一节课被吓得不轻, 晚自习后回到办公室腿都是打颤的, 他战战兢兢地问:“这班的孩子……是不是中邪了啊?要不要跟校长说说,请个大师看看风水来?虽然说宣扬封建迷信不可取,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 同事们发出善意的笑声,同样带班的地理老师告诉他:“您可真别说,今儿个我进去也吓了一大跳,虽然说上课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会吧,可个顶个把拿出来摊开了手里还攥着笔, 就是看着都舒服,这可都是龙老师的功劳!” 玲珑恰巧从门外进来,“又夸我呢?” “你这到底用的什么招儿啊龙老师?”另外一个班的班主任羡慕地说。“我们班小孩也难管,你给我传递点经验呗。” 虽然是第一天上班, 但是玲珑很显然受到了空前的欢迎, 面对这么一个女人, 就算同为女性也很少会去妒忌——差距太大的话, 妒忌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再加上玲珑很外向善谈, 很快便跟办公室的老师们谈笑风生,人缘好极了, 下课上厕所都有女老师邀请她一起去——对不起,龙女不需要上厕所。 一切人类需要的,除了进食保证生命以外,她都不需要。 玲珑说:“用拳头。”她握紧了拳头很真诚。“你揍得过他们就成, 当然要注意不能揍出事儿也不能被拍到, 而且需要看人使用, 你们班学生应该还不到这个地步。” 男老师一听,顿时怀疑起人生来,他看看自己这一米八五一百七十斤的大高个儿,对比一下纤细苗条的玲珑,实在是很难相信她的拳头论。 班今天的集体表现都乖巧极了,从前哪个任课老师进班,那真是步步惊心,每走一步都要害怕会不会被整,会不会突然有人泼水啊会不会被绊倒啊讲台会不会偷偷藏个老鼠啊蛇啊什么的——只有老师想不到的,没有班学生做不出来的。 这样的情况只维持了一天,到了第二天,学生们似乎忘记了昨天的恐惧,睡了一觉清醒了,觉得那种窒息感只是自己的错觉,可是又有点害怕,于是就想着再试探两下,反正大家一起算计的,要是出事也是大家一起担待。 没想到用来吓唬班主任的蛇却吓到了临时有事跟班主任调课的生物老师,刚毕业没多久的女孩儿,岁数比他们也大不了多少,当场就被吓哭了! 玲珑正在办公室看学生家长通讯录,顺便勾了几个存在手机里,就看见生物老师哭着走进来,她眼圈儿泛红,看到玲珑就跟看到亲人一样,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玲珑就是个年轻又第一年工作的女孩,可大家都觉得她特别能给人安全感,不管出什么问题,只要找她,指定都能给你解决了。 安抚了生物老师,玲珑撩了撩长发,起身了。她本来就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群小孩身上,没想到昨天的教训还不够,他们嫌日子过得好了,想找死。 还没到班级门口就听见一阵嘈杂,相邻的几个班老师都得勒着嗓子讲课。玲珑经过的时候跟各班任课老师点了下头表示抱歉,然后一脚踢开了教室门。真的是一脚饿,而且毫不气,那扇门脆弱的一下就碎了。 学生们顿时鸦雀无声。 玲珑爱美,很少会重复穿同一件衣服,她的白衬衫掖在黑色高腰裤里,显得腿长两米八,黑发红唇,气场十足。眼看着一个班六十几双眼睛都盯着她,她也不慌,脸上一点笑都没有,“蛇呢?” 没人回答。 这种时候学生是格外“团结”的,甭管他们平时怎么闹怎么看彼此不顺眼,在面对老师的时候,学生都站在统一战线上,玲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只是随口一问,没有人回答,她眯了眯眼睛走到讲台前,那条无毒无牙的小蛇就乖巧地爬了过来。玲珑看了两眼,夸了一句:“还挺可爱的。” 小蛇吐了吐信子,似乎被龙女夸赞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玲珑动作很轻柔地把小蛇拿起来缠绕在了手腕上,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下面的学生:“想吓我,就拿条宠物蛇可没什么用。”她还真不怕这些小东西,反而觉得可爱得很。 真要说怕,也是蛇怕她。 “不过你们既然那么团结,没有人肯告诉我这蛇是谁的,那就大家一起受罚吧。”玲珑打了个响指,学生们突然觉得脚下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沿着脚脖子爬上来了,他们一低头,妈呀,蛇!教室里哪里来的蛇啊!救命啊!!! 是足足有成人手腕子粗的蛇,獠牙锐利一看就有毒,每个人身上的还都不一样,又长又滑,可怕极了!这会儿天气都慢慢变热了,穿的也少,那种被滑溜溜的爬行动物缠绕的感觉令人恐惧!这群学生拿蛇啊老鼠啊吓老师不是一次两次,还是头一回自个儿被吓到。有人想拿手机拨电话报警,可是蛇像是有灵性一样将他死死缠住,信子嘶嘶的吐出来舔着他们的脸,这种感觉,尝过一次,这辈子都不想再来第二次! “现在你们谁能告诉我,这条蛇,是谁的呀?”玲珑柔声问。 这简直是恐怖片里才有的情节,什么团结什么交情什么友谊在此刻都是屁,所有人有志一同地喊出了一个男生的名字:“薛满!” 玲珑坐到讲台上,“我不是跟你们说过,要听话吗?这还没过去二十四小时,你们就都忘了?” “没有忘!” “那很好。”玲珑很满意,“那就起来,去操场上给我跑个……五十圈吧,男生五十圈,女生四十圈,有问题没有?” 只要能把蛇拿下去,别说是跑步,就是吃|屎他们都愿意! 于是接下来就发生了一道奇景,正在上体育课的班级目瞪口呆地看着高二班全体学生围着操场一边哭一边跑,搞不懂他们到底在哭什么。对此以薛满为首的学生们在心底哭号:我们身上有蛇你们看不见吗?看不见吗?报警啊!快帮我们报警啊! 然而不好意思的是,除了他们,其他人真的看不见。 玲珑一点都不觉得这样浪费力量,因为她乐意。用爱去感化这种事她做不到,只好换个方法了,简单粗暴有效不是么? 不管累到想吐血呼吸急促喘不过气腿像灌了铅走不动路,都没人敢停下来,班主任说了,就是爬也得爬完今天这圈数! 这一回,他们是真的老实了。 期间苏婉婉听说班被罚跑步,也赶了过来,她看到学生们跑得喘如老牛,心疼的眼圈都红了,直接找上玲珑求情:“龙老师,这可以了吧?这是跑了多久啊?” “才二十圈,早着呢,不用担心。”玲珑回给她一个安抚的笑。 苏婉婉目瞪口呆:“二十圈?咱们学校的跑道可是八百米的啊!” “对啊,那不是很好吗?平时做操他们集体缺席,体育课老师让跑两圈一个个跟死人似的,正好补回来嘛。” 这想当然的说法让苏婉婉生气了:“龙老师,你这是变相体罚!教育局明文规定不可以的!你这么做,万一被学生拍下来揭发——” “不——会——的。”玲珑拉长了嗓音,“他们不敢。” 跟学生做朋友?没必要,尤其是这样的学生。玲珑笑得意味深长,她也没看身边的苏婉婉,而是很随性地倚在篮球架上,恰好学生的篮球打过来,她头都没回伸手接住往后跑,正巧进篮。 这一番神操作看得打篮球的男生们呆若木鸡,“我可不像苏老师这样有爱心,我向来信奉棍棒教育。要是我不强硬点儿,下一个回家卖菜或者是音讯全无的就是我啊。说起来,苏老师知道之前班辞职的几个老师都怎么样了吗?” 她这么一问,苏婉婉顿时面露慌乱,只是很快掩饰过来:“这个我怎么知道,我跟他们又不熟悉。” “这样啊,那昨天麻烦苏老师帮我去唐同甫同学家走一趟,结果怎么样了呢?那孩子今天也没来学校啊。” 苏婉婉淡淡地说:“我跟他说过了,他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所以才没来学校。” 玲珑挑了下眉:“原来如此,真是辛苦苏老师了。” “应该的,龙老师,真的够了吧,学生们跑不了那么多圈的,要是传到校长耳朵里也不好听啊。”苏婉婉又劝了一次,见玲珑充耳不闻,干脆上去抓住一个正好跑过的学生,“好了停下来!不准跑了!再跑下去命都要没了!”学生才多大啊,哪里负荷得了?这个龙玲珑该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还是想显摆自己班主任的威风? 校长居然会招这么一个老师进校,还让她成为班的班主任,这些孩子怎么回事,之前的班主任人高马大也没见他们屈服过,这会儿居然知道乖乖听话了! 84.第八片龙鳞(四) 第八片龙鳞(四) 让苏婉婉没想到的是,平时跟她关系相当不错的学生, 被她拉住后非但没有感激或是欣喜, 反而充满不安地朝玲珑望了一眼。玲珑表情不变, 学生就立刻推开了苏婉婉,连句话也没敢说就继续跑去了。苏婉婉震惊不已,她转身走到玲珑面前,厉色道:“龙老师!你慎重!这些孩子哪里能承受这么多圈?你不怕跑出事儿来吗!” 玲珑看向她,脾气很好的冲苏婉婉笑了笑:“放心吧苏老师, 没事儿的, 如果有事儿我担着成吗?” 身体虽然会感觉到极度的疲惫和酸痛, 但绝不会晕倒或是被检查出来,不然她来干嘛的呢?如果要做一个普通人类被欺负,玲珑宁可缩在归墟龙宫睡大觉,大不了饿死算了! ……不,饿死是不行的。 苏婉婉对玲珑无计可施, 只好转身离开, 看她去的方向, 玲珑认为她很有可能会去找校长。 她猜的不错, 苏婉婉的确去找校长跟教导主任了, 不过这二位都让她不必管, 说龙老师一定能处理好,苏婉婉气得差点儿没晕过去, 这叫什么老师什么领导啊, 变相体罚学生可还行?被人拍视频传到网上或者举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 她凭什么这么罚学生啊?! 看着苏婉婉又来了,玲珑微微一笑:“校长主任怎么说啊?” 苏婉婉冷着脸,半点儿都不想对着玲珑笑:“龙老师,你这么做真的很不好,他们还是孩子,未成年——” “是啊,正因为他们是孩子。”玲珑舔了舔嘴唇,“我才更好送他们回母胎重新出生啊。” 这话说得苏婉婉眼镜差点儿吓掉。当然她其实不近视,戴眼镜只是为了安全感。“你、你身为老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看她一身正气,玲珑当真要以为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好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了。“我说错了吗?他们欺压老师的时候,苏老师有没有这样教训过他们,觉得他们做得过分啊?还是说,苏老师对学生就是轻拿轻放,对同事却要求严格呢?这个班现在是我来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还请苏老师不要多管闲事。” 之前玲珑一直笑脸以对,苏婉婉不知道当她不笑的时候,那张美艳绝伦的面容居然显得无比威严,就算是她也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退完了才觉得自己失了气势,又说:“我不明白龙老师在说什么,但是既然身为老师,就应该包容和教导学生,我们比他们虚长了那么多岁,是要去引导他们的,而不是——” “得了吧。”玲珑不耐烦地打断她。“说这些对我没有用。他们上学到现在也有个十几年了,该教的都教了,还能变成这样,要么是家教不好,要么是天生渣滓,还是早点投胎做人比较好。” 苏婉婉觉得她不可理喻,丢下一句你早晚会后悔,眼不见为净,在操场是呆不下去了。 玲珑毫不气地对着她的背影做了个大大的鬼脸,顺便走到跑道边一脚踹上薛满的屁股:“你跑六十圈。” 薛满眼泪都要下来了:“老师!我现在才跑了不到二十圈……” “哦。”他的老师相当冷漠。“那你还不抓紧,我怕你今天得跑到十二点。” 就这样,在玲珑的铁血威胁吓,班学生带着蛇跑完了要求的圈数,最后全都瘫倒在草坪上,再也动不了了。得,今天下午跟晚自习的课全都没上,这会儿天都黑了,操场的路灯亮着光,除了“我还活着”、“活着真好”这样的念头,他们心里什么都不想。 玲珑坐在单杠上笑出声:“怎么样,舒服吗?” “舒服!” 屈服于她淫威的学生们鼓足了最后的劲儿喊出响亮的口号,玲珑笑容顿失:“舒服?那就再跑二十圈——” “不舒服!”这回的喊声也很整齐响亮,结果玲珑又笑了:“不舒服?那就跑到舒服为止。” 已经有女生哭了出来,几个心理素质比较差的男生也顶不住了:“老师……” 玲珑的笑容再次消失,学生们实在是怕极了她的喜怒无常,明明身上都没力气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艰难地爬起来乖巧排队站好,跑了最多圈的薛满有气无力的哀求:“老师你饶了我们吧……我以后再也不敢带蛇到学校来了,我发誓!” “为什么不带?挺可爱的啊。”玲珑踢了他腿弯一脚,薛满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也不知自己该怎么说才能让这位班主任消气,只好什么都不说了。 “今天呢,就先到这里好了。”玲珑很遗憾地叹了口气。“你们的体质实在是太差了,本来我还想让你们再做点别的,结果你们可好,跑个几十圈就动不了了,真是没用,让老师很失望。对了,高二早上六点钟上早自习,明天早上,我能看到你们吗?” “能!” 回答的整齐响亮,玲珑相当满意:“那么今天就到此为止,不过我还有个问题,你们谁跟唐同甫同学家住得近?” 很久很久才有人小声回答:“老师……我们跟唐少都不熟的,唐少基本上不来上课,我们也没有办法。要不老师去找语文老师吧,苏老师跟唐少关系不错,也许苏老师能帮您。” 玲珑双手环胸:“你们很喜欢苏老师?” 学生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回答喜欢还是不喜欢班主任才高兴,毕竟所有的任课老师里,他们的确是最喜欢苏老师的,能玩到一起去,又愿意护着他们,还会倾听他们的心声,比起其他那些只会让他们好好学习的老师不知道强多少倍。不过眼下在新老师面前,这话万万不敢说了,也没有人敢回答。 “跟群哑巴似的,上课的时候不是挺能嚎的吗?”玲珑不耐烦地说。“旁边班级老师课都讲不下去。” “老师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们认识到错误了!”一个识时务的男生喊了一句。 玲珑露出惊喜的表情:“真的吗?” “真的!!” 她这回才算是真的满意,“好了,都回去吧,什么时候打了铃,老师从教室走了你们才可以回家听到没有?否则我多的是手段教训你们,记住了吗?” “记住了!” 大概是被驯服了,学生们回教室都是整整齐齐排着队,上楼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弄出来,训练有素的士兵大概也就是他们这样了。 接下来的几天,一切都很正常,第二天上午玲珑甚至没有来学校,但班的学生简直比a班都乖,任课老师啧啧称奇,都觉得龙老师是化腐朽为神奇了——学生不学习整天想着什么啊,谈恋爱打架化妆玩手机,这些行为在老师们看来实在是痛心疾首,偏偏班学生还不服管教,龙老师来了没两天就整顿的这么好,真是厉害。 可苏婉婉就非常不喜欢了!她觉得这样的学生没有灵魂!没有自由!哪怕是她的课学生也乖巧地坐着,不管她讲什么内容都认真地听,还像模像样的做笔记。苏婉婉问的时候,一个女生回答说:“龙老师说会检查我们的上课笔记的,老师您能不能让开点儿啊?您的板书我们坐在这的被挡着了。” “我的课不需要记笔记,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她忍着气。 结果学生仍然都在奋笔疾书,他们虽然听不懂文言文也不会背古诗词,但抄板书是做得到的,就怕班主任不满意再罚他们。 “你们怎么回事儿啊,遇到那样的老师完全可以去告去揭发,她把你们的天性都扼杀掉了!”苏婉婉想起玲珑那一堆长篇大论就止不住生气,觉得对方根本不配当老师。“你们是学生不是士兵!” 学生心里也苦。他们是想拍视频发检举信之类的,可是他们不敢啊,手机什么都拍不到,发出的检举信石沉大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这么干了,龙老师立刻就会知道还会挨个教训,吃了苦头的他们哪里还敢这么做! 就在苏婉婉慷慨激昂做演讲的时候,请假的玲珑站在了市政府大楼的前面。她看了看手机里的地址确定是这里无疑,嘴角撇了撇,什么嘛,一点都不亲民,当官不为龙做主,不如回家卖屁股。 以她的身份,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资格进去,所以玲珑就没打算从正门进,她想去什么地方还不是轻而易举,等到她成功抵达了市长办公室,对方还以为她是秘书,要她去泡杯咖啡。 玲珑掏出路上买的一杯喝了一半的奶茶朝男人面前用力一放:“咖啡没有,奶茶倒是有半杯,你要吗?收你二十元,童叟无欺。” 正埋头看文件的男人一抬头,顿时愣住,先是惊讶于她绝美的外表,然后神色冷凝:“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居然冷酷无情的要打电话叫保安! 85.第八片龙鳞(五) 第八片龙鳞(五) 玲珑眼疾手快按下了挂机, 她用一种你简直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眼神看着市长:“你都不问我一下就要叫保安?” 她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美貌了! 不过玲珑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转移了,她眯起眼睛, “你……”身上怎么带着水汽? 这种水汽太熟悉了,只有会去到荒海的灵魂才会有。 可是玲珑环视四周,却并没有看到任何灵魂,也没有感知到任何气息。她往后退了两步,突然开始不喜欢这种气氛。就算是水汽, 也是要分情绪的,就好像食物会散发出不同的味道,然而这个男人身上的水汽很淡,很明显不是他自己的,倒像是其他人留下的。 市长皱起眉头:“你是谁, 怎么会在这里?如果有什么事的话,可以拨打市长热线或是寄邮件到市长信箱。” “不不不, 那太浪费时间了。”既然想不通那就不想了, 玲珑拿出自己的工作牌,“你好唐市长, 我是你侄子唐同甫同学的班主任,关于他的事情我想跟你谈谈。” 唐市长微微愣了一下,“他怎么了?” “他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来上课了,这个你应该不知道吧?”玲珑看过了唐同甫的资料, 资料上说他父母双亡, 由大伯父抚养。唐同甫的大伯父就很出名了, 本市市长, 公正清廉,年年当选最受人民欢迎的公仆tp1,虽然年过半百,但保养得宜,仍然可以看出英俊的轮廓,瞧着顶多也就四十岁左右,很受小姑娘欢迎,还是不少人的心中男神。 当然,他有一个很幸福的家。玲珑基本上不看人类的命运,但是唐市长给她的感觉在很舒服的同时又有点奇怪,那是他身上的水汽带来的。 “一个星期没有上课?”唐市长眉头皱的更深,他的眉宇间有个淡淡的川字,应该是长时间的皱眉所导致的,使得他看起来非常的严肃和不苟言笑。但是在来这里之前玲珑查阅过很久以前的新闻,那个时候的唐市长不是这样子的,据说他待人温和非常绅士,修养极高,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很少有人看过他笑。 “不仅如此,他还和本校一名女老师关系暧昧。”玲珑也放正了态度,“我觉得这一点的话,还是需要监护人来处理。当然,如果不方便的话,全部交给我也可以。” “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处理的,麻烦您了,龙老师。”唐市长很气,他伸出手来,玲珑礼貌性地回握,果然,水汽更加明显,可唐市长周围分明没有灵魂存在。对此玲珑好奇极了,她又跟唐市长商量了两句,转身离开走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突然转身,“唐市长,我还有个唐突的问题,您能回答我吗?” “请问。” “您身边,有谁的去世和水有关系么?” 接下来,玲珑就看见唐市长眼神有了变化,不是心虚和恐慌,而是浓重的悲伤,她就更奇怪了,这个人身居高位,家庭和睦,政绩卓著,有什么好悲伤的?如果是父母长辈去世,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个样子。“不方便回答的话也没关系。” “抱歉。” 这是不准备回答了,玲珑没有强求,她出去的时候顺手把门带上,留下唐市长一人失神许久,才重新投入到工作中。被玲珑一问,他甚至忘记询问她是怎么绕过秘书处直接进来的了。 不过这个问题完全不重要。 市长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第二天玲珑就看见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唐同甫。他是个很漂亮很纤细的少年,脸上常年带着阴郁的苍白的色彩,眼睫毛长的过分,整个人就像是没有灵魂一样,坐在教室里不跟其他人交流也不说话,玲珑来上课的时候就发现他已经不在教室里了,学生告诉她说是被苏老师叫走了。 来之前苏婉婉就不在办公室,带着个学生跑哪儿去了?当学校是自个儿家小树林不成来去自如?玲珑书一摔:“把卷子给我做了,下课后课代表收上来,谁要是敢不写,看我怎么收拾你。” 在她的淫威下,学生们连哀嚎都不敢。 玲珑一路晃到了学校图书馆后面,这是一条很隐蔽的小路,平时只有放学后学生打水才会走,其他时间格外安静,如果想做点什么事的话,在这里想当然是非常合适的了。还没靠近,灵敏的耳朵就听到了苏婉婉略带哽咽的声音:“……你到底是怎么了,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不能这样子放弃自己,你看看你,你这样对待自己,那我的一番苦心算得了什么?同甫,你要相信我是真心爱你,真心为你好——” 她话没说完就咽了回去,因为看到玲珑挥手打招呼了,这个一身红裙的女人款款走来,风情万种,脸上却是很轻蔑的笑:“苏老师,学校严禁学生之间谈恋爱,可没说师生之间可以啊。” 唐同甫听到这个声音,却连眼睛都没有抬,他似乎完全失去了生命力,只剩下了微弱的呼吸。 “我录下来了哦。”玲珑拿出手机晃一晃,“你猜如果我把录像交给校长,你还能继续教书吗?不过不教书也好,毕竟恋爱就光明正大谁也管不着了。” 苏婉婉长年在河边走,没想到这回不仅是湿了鞋,连裤衩子都丢了。有那么一瞬间,玲珑发誓对方的脸上出现了狰狞的色彩,幸好她动作灵活躲过去,不然这个手机怕是要报废,挺贵的呢,当老师没什么时间打游戏,她现在花的钱都是消耗的力量呀! “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么样,但是现在我想让你马上离开我的视线,并且让我的学生回到教室去。”玲珑又晃晃手机,“你先走吧?” 苏婉婉咬着牙走了,临走前还看了唐同甫好几眼,玲珑觉得她真的很奇怪,看唐同甫的眼神说是爱,倒不如说是狂热,就是那种粉丝看见偶像的狂热,而且是变态粉丝。她走过去,半点儿温柔都没有,扯着唐同甫的衣领就往外拖,高跟鞋走得虎虎生风,边走还边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你的新班主任龙老师,你的伯父应该已经跟你说过我了吧?那你就得给我老实点儿了,不能迟到早退上课要听讲,否则我会收拾你。” 拖到一半回头一瞧,男生仍然是懒洋洋的,似乎整个灵魂都散了。玲珑凑近他抽了抽鼻子闻了一下,“你身上有股奇怪的味道。” 不是狐臭。 唐同甫也没说话,实际上苏婉婉拽着他表白的时候,他也没有说话,整个人都是这副模样,似乎不管别人怎么着,他都是冷漠而不在意的。被玲珑一路扯进教室,他也老老实实坐着。 这种活死人的状况一直持续到放学后,玲珑悄悄地跟在唐同甫身后,这少年一放学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没有回家,反而去了个龙蛇混杂的地下场所,玲珑还以为他要嫖或者吸,没想到他只是去打架的,一人单挑十几个,在暗巷子里,唐同甫就像是一匹恶狼,凶残又狠毒,他看起来纤弱又漂亮,打起架来却一点都不怕死,其他人根本揍不过他。可惜后来人家援兵来了,几十个一起揍他,直把他揍的亲妈都认不出来。 算了,反正也不知道谁是他亲妈。 玲珑最后像是拖死狗一样把人拖走了,她懒得带他回自己住的地方,万一弄脏了还要洗,也懒得把他送回家上药照顾什么的,所以她就把唐同甫拖到路灯下,这样有人经过的话,看到一个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美少年,说不定恻隐之心一动,立刻就送他回家了。 结果命运的齿轮一转动,苏婉婉就恰好来找唐同甫,把人送回家,玲珑一路跟了过去,却在唐同甫家附近停住了。 不远处是一片江水,夜色中显得凄冷而孤寂,大桥上连个鬼影都没有,已经十二点多了,不是每个人都是唐同甫这样的受虐狂。 玲珑现在知道唐同甫为什么一个多星期没来上学,合着是跟人打架受了伤。照他今天这伤势看,明天他恐怕也没法来学校。 想到这里,玲珑很镇定地把自己刚才拖人时三百六十度拍的照片都给唐市长发了一份,然后拍了拍胸口,这里,开心。 唐同甫同学一小孩居然自己住这么高档的公寓,怪不得苏婉婉压根儿不想回教师公寓,在这儿住多舒坦啊。 唐市长显然是个非常负责的监护人,玲珑没等多久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他。可能是刚起床赶过来,他没有穿西装,而是简单的衬衫和长裤,就显出极度的风雅与气质,小姑娘什么的,如果遇见这样的男人,根本把持不住。 可惜玲珑不是小姑娘,她就看了一眼,沾染了别的灵魂气息的男人她才没有兴趣,一点都不好吃。 86.第八片龙鳞(六) 第八片龙鳞(六) 说真的,玲珑真的很想跟进去看一看。但她想了想还是算了, 毕竟暂时她还不想跟苏婉婉撕破脸。 玲珑知道苏婉婉想要什么, 然而她就是不想让她如愿, 其实这无关乎正义或是善良, 她吃了人家的灵魂,当然要给人办事, 拿人手短嘛, 她向来是很有操守的,就是有的时候浪得太过火,偶尔有翻车的危险, 可是就目前这个世界来看还是安全的, 因此玲珑就忍不住更任性一些, 她向来是这样的, 脾气改不掉。 算了, 这么晚了,有点饿了,还是去找个夜市吃一顿然后回去睡个觉吧。 唐市长有唐同甫公寓的钥匙, 他从一个没有存的手机号码那里收到照片的时候心里一咯噔,起床的时候还惊醒了妻子, 跟她说了,又安抚着她继续睡,这才自己驾车出门。不过他这么晚出来, 妻子怕是担心的睡不着了。自打儿女都上了大学之后, 他们夫妻俩也年过半百, 睡眠质量是一天不如一天。 唐市长想了很多种可能性,但就是没想到那个被说跟唐同甫有暧昧关系的女老师也在。他严肃惯了,脸上也没很少有表情,唐同甫算是他跟妻子一手养大的了,但是这孩子心思重,稍微懂点事就不肯住在他们家,自己要出来,唐市长就把自己结婚前住的房子给了他,他跟妻子都工作忙,自己孩子又都上大学,根本没时间来看唐同甫,这孩子不爱跟他们亲近,彼此之间向来相敬如冰。 那天见到孩子的班主任后,唐市长找唐同甫谈过一次,他是个很开明很有风度的家长,凡事跟孩子讲道理。唐同甫答应他会好好上学,可没说过他居然会去打架! 所以这孩子之所以总是旷课,就是因为受伤了?如果不是今天收到照片,唐市长怕是一辈子也想不到原因。 苏婉婉很明显也没想到会遇见唐市长,这是只能在电视报纸上才能见到的人物,饶是她心里也有些紧张,手里拿的卫生棉签掉了下来,“您、您好。” 唐市长对她点了下头,没有说什么,直接下了逐令:“辛苦你了,接下来的交给我吧。” 苏婉婉是想留下来的,其实她有很多话想跟唐同甫说,今天晚上是个好机会,人在受伤的时候总是格外脆弱。但是唐市长在这里,她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套地说了几句希望唐同甫好好养伤的话,自己会帮他跟学校请假云云才一步三回头不放心的走了。 唐市长不能理解,唐同甫伤成这样,这个女老师不送他去医院却要把他送回家是什么道理?他拿起碘酒给伤口消毒,躺在床上任由他处理伤口的少年一动不动,因为被揍成了猪头,所以着实不怎么好看。唐市长想起自己进来的时候看见女老师脸上那副怜惜的表情就觉得牙齿泛酸,他是没法理解小年轻的。 一看到伯父来了,唐同甫就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大概是都暴露了。大伯父是个很好的长辈,一双儿女都教育的很好,但他是不行的,唐同甫想,因为他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坏掉了,他无法忘掉自己曾经目睹的那一幕,心理压力过重,可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也不肯去看心理医生。很多时候他坐在教室里想要学习,躺在床上想要睡觉,总是能感觉到那天细密的毛毛雨打在脸上,他眨着眼睛,似乎看得清,也似乎看不清。 “可以告诉我理由吗?”唐市长轻声问,“同甫,我觉得你是个有独立思想的大孩子了,但是如果你还是这么个状态的话,我只好让你搬回家里住。” “我不去。”听了这话,唐同甫有些急了。“我只想一个人。” “那刚才的女老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过跟她并非那种关系吗?” “她很关心我。”唐同甫拿手捂住眼睛,这样就不会让唐市长看见他的表情了。“但对我来说,她就只是老师而已。” “去医院吧,你伤的严重。” “不去。”唐同甫抓住唐市长的手,语气里难得带了点哀求,“伯父,别让我去,我不想去医院,我觉得这样很好。” 唐市长实在是不明白这孩子究竟在想什么,唐同甫到他们身边的时候年纪并不大,可跟他们一点也不亲。他的妻子是个很喜欢小孩子的人,但不管她怎么做,唐同甫都拒人于千里之外,甚至早早就要求搬出去不和他们一起住。唐同甫的心就像是一颗坚硬的石头,没有任何人打得开。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唐市长一直以为他有很好的自制力,也能很好的照顾自己,可他完全不懂这孩子脑子里在想什么。“你是觉得我跟你伯母不够疼你,所以想变坏吗?这是所谓的少年的叛逆期?” 唐同甫吸了吸鼻子:“您别问了,我会自我调节的。” 唐市长怎么也问不出原因来,最后甚至被唐同甫以明天他还要工作为由伯母一人在家会担心为由送了出去,唐同甫不需要任何人的关心,他不是坏孩子,他自己身陷黑暗之中,想要挣脱却无能为力。 他只是需要别人拉他一把,但那个人很明显不是唐市长,也不是苏婉婉。 唐市长开车回去的时候经过那座大桥,夜深人静,只有风声跟清澈的水流声。他把车子停在一边,走到了桥上往下看。坐在不远处电线杆子上的玲珑随手逮了一只小麻雀玩,没想到唐市长还抽烟,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会任由烦恼侵袭的人。 他在看的是这江水,还是别的什么呢? 玲珑也顺着唐市长的视线看过去,但是她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这片江水很平静,也很温柔,就如同热爱玲珑守护玲珑的荒海。 她晃着腿摸着小麻雀的头,小麻雀在她掌心瑟瑟发抖,玲珑松手它都不敢飞走,在她身边的电线上乖乖待着。玲珑就欣赏着唐市长抽完了整整半包烟,又一个人待了许久才驱车回家——她的烧烤吃完了啤酒喝完了,她也该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瞧见苏婉婉,是她主动找玲珑说话的,为了给唐同甫请假。似乎昨天玲珑威胁她的话完全没有起到效果,办公室里还有许多其他同事,听到苏婉婉代请假,生物老师就开玩笑道:“苏老师跟唐同甫关系好好啊,那孩子平时谁都不理,找他谈话也没用,没想到苏老师有办法,到底怎么搞定这么难缠的学生的啊?” 苏婉婉轻笑:“其实没有啦,语文课多一点,我上课时间长,所以他才会比较能听得进去我的话。” 提到唐同甫的时候,苏婉婉就完全不是那副胆怯害羞的模样了,反而带着一股隐隐的狂热,其他老师兴许不觉得,但玲珑看着可明显了。她撇撇嘴:“苏老师不是学生本人也不是家长,代请假总归是不好,万一出事谁担待得起啊,学校有规定,必须学生家长亲自请假才可以,所以今天要是唐同甫家里人没打电话来,我就当他是旷课。” 苏婉婉没想到当着这么多人玲珑都不给自己面子,她在心里早就认定玲珑不是个好老师了——哪个好老师动不动就变相体罚学生?就算班学生整体是差了一些,也不用这样吧? 玲珑没再跟苏婉婉说话,起身走人,剩下一个不是很熟的女老师小声感叹:“觉得龙老师好女王啊……每次听她说话都忍不住想跪下来叫女王大人。” “对啊对啊。”一群男老师附和不停,看着美人远去的背影都觉得赏心悦目,每天看到龙老师各种换衣服打扮,上班体验极好。 苏婉婉没搭腔,因为她一点都不觉得长得美就值得称颂。 上午的课结束后,玲珑在食堂吃完饭就去了办公室,班小孩儿现在精明得很,每到她值班的日子那是乖巧无比,平时上课也很听话,但这不代表玲珑什么都不知道。 今天不是她值班,但她留在学校,午休时候晃到了女厕所。学校每个楼层都有厕所,但还有公共厕所,离教学楼稍微远一些,靠近操场,平时学生大多在各个楼层解决生理需求,午休时间的厕所是很安静的,基本不会有人过来。 学校规定午休时间不得擅自外出,每个班级都有班委轮流看管,值班老师不定时查看,玲珑从带班之后,在学校威信极高,哪怕其他班学生看到她也都一个个站的笔直不敢大声喧哗,个个都臣服在她的淫威之下。 但俗话说的好,强权之下,必有反抗。 刚进厕所就听到压抑的女孩子哭声,玲珑实在是对班的小孩深恶痛绝,看样子是没收拾够,要不怎么敢大中午的来欺负其他女孩子? “哟,干什么呢,在厕所聚餐啊,怎么不叫我一声啊。” 高跟鞋哒哒哒,像是踩在人的心上。 87.第八片龙鳞(七) 第八片龙鳞(七) 玲珑是真的嫌弃。 她搞不懂欺负人的办法有那么多种, 为什么班的这几个女生非要选择马桶。 “老、老师!!” “叫谁老老师?”玲珑就倚在洗手台上, 原谅她不是很想靠近那个地方, 毕竟太脏太臭, 她还是很爱干净的。“大中午的在食堂没吃饱,来这儿加餐啊?” 班的学生都被她弄怕了,觉得这个新班主任又邪门又不好接近, 倒也不是没想过跟玲珑打好关系, 只可惜发红包不收送礼物不要, 他们只要违反校规, 她就有的是手段来治他们。时间一长,见了玲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吓得一动不敢动。可玲珑不可能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学校, 所以一旦玲珑不在, 他们就开始作妖。今天这个头被摁在马桶里的女生跟她们也没什么过节,就是大课间做操的时候跟一个男生说了两句话, 偏偏那个男生是班为首的女生暗恋的, 这就惹上祸了。 “老师,我们不是的……” “不是什么?”玲珑脸上仍然带着笑,但不管她笑得怎样如沐春风, 对班的学生而言都跟魔鬼没什么区别。因为她上一秒还笑嘻嘻的跟他们说话, 下一秒就很有可能把他们掐死,不是开玩笑, 是真的掐, 而且事后找不到任何痕迹, 告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有个男生因为那跑的五十圈怀恨在心,花钱找了校外的流氓来打班主任,结果可好,流氓全被送进局子了不说,那个男同学在一次放学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住院了,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被摁在马桶里的女生哭着跑过来想躲到玲珑身后,直把玲珑吓得花容失色:“别别别别过来啊!别过来!” 她尖叫出声,快速躲了过去,对着女生连连摆手:“快走快走快走,别在我面前待着,脏死了臭死了!” 本以为遇见天使的女生心都要碎了,她哭着飞奔离开了厕所,玲珑嫌弃地避开女生奔跑过时滴滴拉拉掉地上的不明物,然后很温柔地对几个战战兢兢地女生说:“怎么了,刚才欺负人的本事去哪儿了?大道理我也不废话,你们既然请人家吃了,自己怎么着也得用点儿吧?不然多不好啊。” 说完这句话,玲珑脸上的笑就没了,看得出来她是认真的。可是这种事哪个正常人会去做?尤其是打扮入时紧跟潮流的年轻女孩子?只可惜她们想跑也跑不掉,玲珑并不想靠近她们,事实上她不喜欢厕所这种充满乌烟瘴气的地方,反正她又用不着排泄。曾经有个被淹死在马桶里的灵魂来到荒海,那是玲珑活了这么久被吓得最想哭的一回——打那以后她觉得荒海都充满了异味,严令禁止再有这样的灵魂进入。 太恶心了吧?人类好恶心啊,居然还要拉屎。 “老师!老师,我们知道错了,您别让我们……我们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脑子转得快的已经开始认错求饶了。 玲珑面色不变,“在我这里,知道错误是没有用的,人总得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点代价。你们得知道,平时说的每一句脏话,伤害到的每一个人,最终都会换一种形式双倍报应在你们自己身上。你们的报应就是我了,真不好意思。” 想说服玲珑改变决定是没可能的,于是她们决定逃走,可明明路就在眼前,腿却怎么也迈不出去,甚至双手不听自己使唤! 玲珑笑笑,不去看,毕竟她爱干净:“你们也不必觉得委屈,真要说委屈,该委屈的人也不是你们。王重飞老师被你们诬赖性|侵导致教师资格证被吊销妻离子散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么快就认错啊。” 玲珑翻了个很不雅的白眼,她不是想当正义使者,纯属看不顺眼,又酷又拽又任性的只有她一个就好了,人类的话还是温柔和善一点比较讨人喜欢。 但是那个王老师,迄今为止,也不过是偶尔被其他同事拿出来用作茶余饭后的闲谈。说他老婆跟他离婚,带了孩子改嫁,说他的父母因此抬不起头匆匆搬家,说他找不到工作到哪儿都被人指指点点只能卖菜——不,那些都是道听途说,王重飞已经不卖菜了,他从受人尊敬的老师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没有人相信他是无辜的,所以他在某个清早去批发市场的时候不小心滑倒,脑袋磕在卖猪肉的石桌上,被发现的时候头浸在洗菜盆子里,鲜血染红了那一整盆的清水。 边上是他还没来得及清洗的菜。 当然,对于这些“孩子”来讲,那真是无关紧要的事。她们以后成年,仍然可以去找份工作过自己的人生,大概午夜梦回的时候,良心发现会愧疚个两三秒,然后就全部忘记了。 伤害别人的人,记性总是很差的。可被伤害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就是心里头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也许看似痊愈,但只要稍微触碰,就会掀开薄薄的痂,鲜血直流。 玲珑不喜欢自己的食物如此悲伤,因为那样的话,吃起来会很苦,连带着她都感觉不舒服了。 其中的过程不再赘述,总之那天学校超市里大中午突然卖出好几管牙膏,然后班同学发现,本班最杠的几个女生再见到班主任的时候真的是瑟瑟发抖,连头也不敢抬,见着心仪的男生居然也没有再上去搭讪了,乖巧的不可思议。 而唐同甫同学只在家休息了几天就来上课了,花美男一样的脸是消肿了,但还是带着青青紫紫的药水痕迹,人没什么变化,还是活死人状态,玲珑到后门溜达了两圈,发现不管是谁的课,唐同甫都是一个模样,他提不起劲儿,也没什么精神,就那么坐着,下课了也不出去,课桌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包括苏婉婉的课也是如此。 大课间的时候玲珑让班长把唐同甫叫到办公室来,办公室没有其他老师,玲珑坐在办公桌上,示意唐同甫坐自己的椅子,开门见山地问:“你觉得你这样下去成吗?” 唐同甫抬起眼睛看她,没有回答,似乎在问,什么成不成? “我可以帮你。”玲珑微微一笑。“咱们做个买卖,你觉得怎么样?” 少年的眼睛清亮平静,如同死水波澜不惊,玲珑没兴趣成为他人生的灯塔,也对他不感兴趣,只是有点可怜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既然记忆这么痛苦,不如把你灵魂的一半给我,你觉得怎么样?” 唐同甫虽然没说话,但他的眼神,意思大概就是:你别是个傻子吧。 玲珑摆正态度跟他讲道理:“你在痛苦的,是纠结于你灵魂深处的东西,反正你已经失去一些了,补不齐了,倒不如快刀斩乱麻,这样的话你就能变成一个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 她的话充满诱惑,可唐同甫根本不信,他看着玲珑说:“老师,我不是小孩子了,你那套走进心灵的方法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 “别闹,我可没有兴趣走进你的心灵。”玲珑撇撇嘴。“如果可以,你答不答应?你总不能这辈子都这么半死不活的吧?你的伯父早晚会死,他死了,谁照顾你呢?以你现在的状态,很明显是无法自救的。” “你说的是真的话,那你就拿走啊。”唐同甫站起来,“我回教室了。” 正好苏婉婉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玲珑坐在桌子上摇摆着自己的两条小腿,笑不可抑:“那咱们就说定了,我会拿走的~” 就喜欢这种干脆利落的家伙。 “你没事吧?” 苏婉婉拉住唐同甫上下打量,又看向玲珑,活似她是什么会吃人的妖怪一样,玲珑觉得很委屈,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好不好?而且她又不是专门做慈善的,要点代价不为过吧? 对唐同甫来说痛苦的灵魂,可以让她吃掉一半啊,这样的话唐同甫仍然有自主的思想可以活,只不过缺失了一些记忆跟感情而已。反正他失去了最重要的,再也找不回来,那一半灵魂留在自己身上也是浪费。 唐同甫摇摇头,走了。当着玲珑的面苏婉婉没有怎么样,但是她走过来跟玲珑说:“龙老师,有些事,我想跟你谈谈。” “好啊。”玲珑微笑。“你现在就可以说。” 苏婉婉先是环顾了一圈办公室,确认没有人,才咬咬牙道:“我不是想要引诱唐同甫,我是真的爱他,想要帮助他,成为他人生中的光。” 玲珑哦了一声,“所以呢?” “所以你能帮我隐瞒这件事吗?爱是没有错的,你也看到他的情况了,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他需要有人拉他一把!” 情真意切的话语并没有让玲珑感动,玲珑仍然坐在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是,但那个人不一定是你吧?我也可以啊。” 88.第八片龙鳞(八) 第八片龙鳞(八) 苏婉婉自重生以来, 事事顺风顺水, 虽然偶有小瑕疵, 但都无伤大雅, 她觉得自己只要努力, 最终一定能达到想要的结果。然而玲珑是铁石心肠的人, 她根本不会被这样执着的“爱”打动。 “难道不是吗?”玲珑撩了撩长发,一颦一笑尽是风情万种。她向来知道自己这副皮囊有多么美丽,人类是忠实于第一眼印象的动物, 即便是玲珑自己也更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这是人之常情。“我比你更年轻更漂亮学历更高身材更好,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去打动一个人的心, 成为他漆黑生活中的光,怎么看都是我更合适吧?” 说完她神情严肃的想了想:“说起来唐同甫同学长得很好看呐, 很符合我的审美,我看他现在对你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不如这样, 咱们公平竞争啊?” 玲珑神情戏谑, 一时间叫苏婉婉分辨不出她到底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你……你是不是成心跟我做对?从你到学校工作以来,我就没过过一天舒坦日子!” “这能怪我吗?”太冤枉她了吧?“我身为班的班主任,背负着校长的期望,难不成你还要我使用怀柔政策?之前的王老师倒是用了, 可最后结果呢?你别对我指手画脚的, 我最讨厌别人对我不礼貌。” “那你就能对别人不礼貌了吗?!”苏婉婉被这流氓逻辑气笑了。“我也没看你对我还有其他学生有多么礼貌!” “那又怎样。”玲珑任性至极的斜了苏婉婉一眼。“就算我再没礼貌再高傲, 也照样有的是人喜欢我,你就不行了。” “你!”苏婉婉肺都要被气炸了,她跟玲珑说不下去,也完全不想成为玲珑的敌人,不管怎么说,玲珑是唐同甫的班主任,本来就比自己更有理由去接近他。 正好大课间结束,学生老师们都回来了,苏婉婉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想走,玲珑在她身后慢悠悠地说:“不是你的,你就算是费尽心机也抢不走。” “你什么意思!” 苏婉婉的眼神像是能吃人,玲珑对着她嫣然一笑。“我的意思很简单啊,你听不懂吗?你想取而代之,也得看看你配不配。就算那个人不存在了,你也不可能替代她,得到她的一切。” 苏婉婉眼珠子来回转动,像是见鬼一样盯着玲珑看。对于这种吃人般的目光玲珑丝毫不惧,甚至笑出声:“慢慢害怕吧,这是你欠人家的。” “你、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个开要债公司的。”玲珑很正经地说。“不过我要债的方式跟普通人不大一样就是了。” 苏婉婉已经夺门而出了! 玲珑在她身后笑得腰都直不起来,她摸了摸肚子,声音是少见的温柔:“好啦好啦,很快就可以消化你们啦,这些人一个都逃不过。”她从办公桌上下来,舔了舔嘴角,一个人类一半的灵魂,聊胜于无,没什么滋味儿,因为记载了太多不美好的东西,甚至微微发苦——玲珑想,我该不会是个垃圾桶吧? 苏婉婉再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突然发现唐同甫逐渐有了变化。一开始他是掏出了课本,后来他买了新的笔记本开始做课堂笔记,再后来他每一节课都认认真真听讲,跟其他同学打成一片,他甚至开始笑了!笑的那样阳光、自然、耀眼!就像曾经在她梦中无数次出现的那样!那是镌刻在苏婉婉心上的笑容,是她不择手段也想要得到的! 不仅如此,唐同甫还和其他班的男生组成了一支篮球队,他瘦弱的身形逐渐有了变化,变得健康而结实,每天看到他,他都笑着跟老师同学打招呼。苏婉婉担心他还会在放学后去找人打架来宣泄内心的痛苦,可她跟了他好些天,他都是放学后就回家了!不仅如此,很快的,唐同甫竟然还办理了住校手续! 他的成绩突飞猛进,每节下课他都会跑到办公室来问题目,一个乐观开朗的男孩子,总是比阴郁深沉的讨人喜欢。 苏婉婉似乎不认识唐同甫了,他不该是这样子的,至少不该现在是这副模样!那个人已经被她除掉了,那么是谁成为了唐同甫生命中的光?是谁将与他共享他的荣耀和辉煌?应该是她才对呀! 可她几乎找不到跟唐同甫独处的时间,这个曾经孤僻的似乎全世界有一人的少年,如今就像是一个小太阳一样散发着活力,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简直要烧伤苏婉婉。 怎么会这样呢? 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几乎是立刻的,苏婉婉就想到了玲珑,除了玲珑不会再有人知道唐同甫对她有多么重要!一定是她抢走了唐同甫,一定是! 俩人是住在一起的,但苏婉婉格外讨厌玲珑,所以早早自己搬了出去,但原来公寓的钥匙她还留着,因此当她气势汹汹来找玲珑算账的时候,钥匙往锁眼里一插——居然打不开! “不然呢?你对我来说可是很危险的,让你有钥匙,万一你找人提前埋伏把我弄去卖了怎么办?”——来自开门让她进去回答她质问的玲珑。 因为是在自己住的地方,玲珑穿的就很随意。平时她虽然也常常换衣服,但都是很体面很正经的,一个人在公寓就穿着细细的吊带背心跟短裤,露出白的耀眼的大长腿,她现在的身体状态调整在人类世界二十几岁的成熟女人,就像是一颗鲜嫩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苏婉婉不跟她多说话,直接开门见山:“你对唐同甫做了什么?!” “什么也没做。”除了吃掉他半个灵魂。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啊。”玲珑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啤酒,苏婉婉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她进了厨房,大有你不说实话我就缠着你到死的尽头。玲珑都被她缠烦了,“我确实是什么也没做,唐同甫不是本来就是那样光芒万丈的人吗?现在才这么点人喜欢他你就受不了了,以后他当明星万众瞩目,你是不是要搞颗核弹把人粉丝都给弄死啊?” 听了这话,苏婉婉蹬蹬蹬向后狂退,一直退到背抵住墙壁。此时此刻,玲珑在她眼里跟魔鬼也没什么区别。“你、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会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哦。”玲珑灌了一口冰啤酒,浑身舒爽,虽然喝不饱也不能充饥,可是能够感受到味道,真的是太幸福了。“包括你是谁,你怎么到的这儿,你做了些什么。只可惜啊,你上辈子没待到这个时候,否则你马上就会知道,我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人。” 苏婉婉之前就隐隐怀疑玲珑知道自己重生的事,可那也不及此刻玲珑干脆利落的承认来的惊人!她一直以为世界上如此幸运的只有她一个!“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样多管闲事,又能捞着什么好?!” “好处确实不算多。”玲珑轻叹,她认为自己骨子里是没有什么善良正义的,可是她的脾气不好,看到一些不顺眼的事就是饿死也一定要插手,就是这么任性。“两个人的请求罢了。” 见苏婉婉一脸茫然,玲珑好心提醒了她一句:“不是吧,你自个儿的闺蜜都能忘记啊?”她啧了一声,“不过也是,就别祸害闺蜜这词儿了,我反正是没见过经历了人贩子的人重生后不想着报警而是把自己最好的朋友坑进去的人。你可别忘了,上辈子你能逃出来,得杜奎了谢薰跟唐同甫啊。你可倒好,不知回报也就算了,居然还打起人家男朋友的主意。怎么,以为重生了就可以取代女主角?你是配角,自然有你是配角的理由。像你这样的人,就算重生个十次百次,也抢不走属于谢薰的唐同甫。” “你看,现在谢薰死了,唐同甫没有遇见她,失去了自己的光,你想要取代,结果却是徒劳。你对唐同甫病态的迷恋已经无药可救,但不管你再怎么伪装,你仍然是那个其貌不扬心地恶毒的苏婉婉。谢薰再圣母再天真,她也是个好人。你用自己卑劣的心去揣度人家,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想说服自己做的没有错而已。” “嘻嘻。”玲珑笑出声,精准地把啤酒罐丢到垃圾桶。“像你这样的人呀,我可见多了,我对于人性可是相当了解的。” “谢薰不在了,唐同甫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我也很佩服你啊,在自己重生的瞬间都不需要考虑,就把谢薰引到你被拐卖的小巷子里,眼睁睁看着她被打晕带走。苏婉婉啊苏婉婉,你这个人的灵魂散发着恶臭,如果我很饿很饿,也许会想吃掉,可惜我现在并不饿,所以你连让我吃掉的资格都没有。” 只有最纯净的灵魂与爱,才是龙女所求。 89.第八片龙鳞(九) 第八片龙鳞(九) 这个时候的苏婉婉, 再看玲珑的时候,已经不是单纯的耗子见到猫了。那是卑微的生物见到强大的存在时,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恐惧与不安。她甚至想不起来去反抗或是逃跑, 因为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那种隐藏的最深的秘密被人得知, 拿出来讲, 就好像是因为毁容而偷偷用面具遮住的容貌,突然!光天化日!被这样赤|裸、无情地撕开, 一瞬间的羞愤与耻辱, 是极为可怕的。 “你知道我见到谢薰的时候, 她是什么样子的吗?”玲珑回想起那个很美味的灵魂,不由自主地舔了下唇瓣,“香喷喷的,干净又可爱。哪怕被你背叛, 被卖给一户人家做生育机器, 每天遭受无数次毒打, 精神失常, 她还是很勇敢地逃了出来。哪怕逃错了地方,去到了一个愚昧的小山村, 成为了公用的村妓, 她的灵魂仍然是纯白无暇的。” 玲珑不知道如何去分辨一个人的好坏, 她只认灵魂。即便身体遭受可怕的创伤与折磨,有些人的灵魂仍然不朽不灭, 这就是人类令人感慨的地方, 树木花草, 鸟兽虫鱼,它们很少具备这样的品质。 “所以啊,我吃掉了谢薰,你猜猜她最大的遗憾是什么?”玲珑似乎还沉浸在那惊人的美味中,然后她看了看苏婉婉——好了,突然不想回味了呢。“她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她最大的遗憾,居然是和她约好在那里见面的你。她觉得自己被拐卖了,那么婉婉会不会出事?” “婉婉,你敢不敢告诉谢薰,你有没有出事,嗯?” 苏婉婉像是见了鬼一样,她跪倒在地,眼前浮现出的都是谢薰的音容笑貌。谢薰漂亮、活泼、可爱,所有人都喜欢她,不像自己,容貌普通,性子阴沉,连朋友都没有。谢薰是第一个主动跟她一起玩耍的人,她带着她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教她穿衣打扮,给她加油鼓气,她们曾经约好,要一起当一名光荣的老师。 后来怎么样了呢? 自己不小心被拐卖,经历了悲惨的八年,是谁在父母亲人都放弃希望的情况下,费尽心思千辛万苦找到了她? 是谢薰。 上辈子,只有谢薰从来不曾放弃过她。 谢薰救了她,和她的爱人唐同甫一起。 他们之间相差了七岁,谢薰就像是她们约定好的那样成功成为了一名老师,遇到了深受过去所苦活得昏暗无光的唐同甫。唐同甫说谢薰是他的光,让他重获新生,让他可以去追求梦想,站在舞台上,令所有人痴狂,光芒万丈。 苏婉婉好羡慕啊,真的真的,好羡慕好羡慕啊! 然后她睡了一觉,睁开眼睛就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她失踪的那一天。几乎是立刻的,苏婉婉想都没有想,就把谢薰骗了过来——事后她也是有过后悔的,可那就像是鳄鱼的眼泪,充满了虚假的慈悲。慢慢的啊,愧疚就消散了,苏婉婉想要代替谢薰得到唐同甫,唐同甫在舞台上耀眼的样子,是苏婉婉上辈子最大的执念。 没有人知道她迷恋唐同甫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她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跟自己最喜欢的男人在一起,嫉妒就像是毒虫啃啮她的心脏,把她的灵魂染成了丑陋的令人作呕的黑色。 可她越想替代谢薰,就越是做不到。明明她记得谢薰告诉过她的跟唐同甫相遇的点点滴滴,可她来到了这所学校,成为了唐同甫的老师,救下斗殴的他,却不能跟谢薰一样走入他的心房。 苏婉婉觉得诸事不顺,即便她躲避了被拐卖的命运,让谢薰履行了她的悲剧,自己却也无法完美替代谢薰,夺走谢薰的爱人。 喜欢谢薰的人不一定喜欢她,谢薰交到的朋友不一定会跟她推心置腹,这个道理苏婉婉不明白,她觉得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像谢薰那样漂亮。如果她也长得很漂亮的话,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她的! 就像是玲珑那样,该多好啊…… 可眼下,苏婉婉已经没有了对美貌的渴求,只剩下了铺天盖地的恐惧。 好害怕啊,眼前的这个女人。 “我没有……我没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都是在胡说八道!你是胡说的!我不信你!没有人会信你!”苏婉婉神情激动,像个精神失常的疯子。 玲珑从来都不怕疯子,她觉得像苏婉婉这样的人变成疯子的话也太幸运了,疯子什么都不懂,不知道疼痛不知道痛苦也不明白什么叫做悲伤,可是正常人懂,正因为懂,才会恐惧。她找了根皮筋把长发扎成马尾,对苏婉婉笑眯眯的,充满恶意:“咱们之间没完。我会代替谢薰好好跟你玩玩的。你以为那样的地方就是地狱?那是因为你不曾去过真正的地狱。” 谢薰最大的遗憾并不是报仇,她也不想报仇,实在是善良的过头。可人类的善良跟温柔怎么可以被轻易消费?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她吃什么?所以苏婉婉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一刻玲珑觉得自己化身为正义女神,充满了正能量。“我想过了,谢薰经历的,你其实也经历了。可你知道你为什么比不上谢薰吗?因为谢薰就是身处地狱,也仍然心向光明。她咬着牙,不屈服,疯了也仍然记得要逃走。你可不一样,你为了活下去,是可以跪下来舔村长屁股的。” 苏婉婉被揭开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她尖叫着转身想要逃走,然而这所公寓的门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打不开。没有办法,一时间,内心的恐惧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弄死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死了,就不会有人知道她的事了!那会成为一个被她埋在心底腐烂的秘密! 玲珑之前用来切菠萝的水果刀随意地丢在桌上,苏婉婉看见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来,对着玲珑的心口刺了过去!刀刃毫无意外地刺入了玲珑心口,一击即中。可苏婉婉的脸上来不及出现笑容就只剩下畏惧,因为玲珑的心口甚至没有流一滴血! 玲珑用两根手指头夹起刀子,慢条斯理地拔|出|来,冲苏婉婉阴森森一笑:“很好,你成功让我又记了你一笔。” 她可是有超长的记仇小本本,谁惹了她都得遭殃。 第二天苏婉婉就离奇地消失了,倒是某个偏远的小山村多了个被剪了舌头的女人,虽然她长得很一般,可比起村子里那些皮肤蜡黄粗糙的女人,简直就是仙女了!而且这个仙女身上还写着几个大字,学问最好的村长看了之后一字一句的念出来:“公、公用……” 玲珑赐予了苏婉婉坚韧的体质和可怕的生育能力。 虽然这浪费了她很多力量,但她高兴,谁都不能把她怎么着。苏婉婉不是很爱那些学生,认为他们是孩子要包容要用爱的教育吗?别人家的孩子她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自己的?肯定会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吧? 只不过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一个寻找朋友八年不放弃的谢薰去拯救她了。在那个更遥远、更闭塞、更愚昧和落后的小山村,有超越谢薰百倍的恶毒与煎熬在等着苏婉婉。但苏婉婉永远都不会疯掉,因为玲珑不允许,她要苏婉婉每一分每一秒,连觉都不用睡,永永远远地看着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 苏婉婉欠谢薰的,得她自己来还,别人帮不了她。 “公平交易哦。”玲珑嘟哝了一声,她本来还打算继续吓唬苏婉婉一段时间,谁让苏婉婉非要插她胸口一刀,虽然不会死,可还是会痛的,玲珑最讨厌痛了,她的手指甲断了都要心疼好久好久,更何况是心口?而且修复身体又要浪费力量,怎么她看起来很像是专业做慈善的吗?! 玲珑又摸了摸肚子,打了个舒服的嗝儿,满足了。 不过还有一个呢,这个也相当的麻烦。 其实玲珑铁石心肠不管这些灵魂也是可以的,反正她这样强大,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是如果不去做,食物的味道会变得很难吃,那是玲珑所不喜欢的,因此为了保证食物的鲜美自然,她往往要本博很久。辛辛苦苦两三年,就为了那热气腾腾的一口,她容易吗? 相当不容易。 校园霸凌的三个女生以为厕所聚餐事件过后就天下太平了,她们在学校不敢浪,但一放假,那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一去不复返,压根儿就不控制,为所欲为。 玲珑就是要让她们为所欲为,不然的话,怎么对得起那个把整个大盆洗菜的水都染成了血红色的王老师? 有人魂断,飘飘荡荡,死不瞑目。有人快活,轻而易举,将该记住的忘了个一干二净。 没有心肝的人,也能称之为人? 90.第八片龙鳞(十) 第八片龙鳞(十) 玲珑真的在人间生活了好久好久,如果严格算起来, 刨去她在荒海沉睡的日子, 只算清醒的时候,远远不及在人间待的长久。可无论何时, 无论玲珑遇到了怎样好的人,她都无法对人间生出归属感。她无法像神一样去爱世人, 然而对世人而言, 爱他们的才是神, 害他们的都是邪魔外道。 人类是那样残忍,让玲珑对他们生不出一丝好感, 人类又是那样温柔,让玲珑忍不住想要去靠近——但是更多的时候, 纯洁正直的灵魂可遇不可求, 也因此她总是不明白,为何有些人做错了一些事, 却能很快将愧疚心放下,然后心安理得呢?当然她从不正诩为正义使者,说良心话死在她手上的生命也很多。高等智慧带来的不仅仅是成长与发展, 还有数不清的眼泪跟后悔。 王重飞死了,那天很冷, 他的头扎在洗菜的大盆里,被发现的时候, 血水都变成了冰。那真是十分惨烈的景象, 人们都别过脸去不忍细看。可还有人说:这人当老师的时候强|奸了好几个女学生, 这是报应啊! 不是的,这不是报应。 报应不会来得这么快,很多时候人一生受的苦是没来由的,也无法让你的下辈子过得多么好。这一生这样千疮百孔,才会去寄托来生。过得好的人都是舍不得死的,他们为了活下去,能做出很多事。 不过这些人里很明显不包括王重飞了。他也不过是个严厉却又温柔的老师,在学校将班交给他之后,想尽了一切办法去要这些病入膏肓的学生痊愈。这无妄之灾,让他变成了人人喊打的人渣老师,让他的妻子带着儿子离开,家破人亡,让他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被人指指点点。正因为没有证据最终他被释放,但那个受人尊敬的王老师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有证据也没关系。 还有流言。 还有那从一张张无辜的人嘴巴里说出来的诛心的话,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压垮王老师脊梁的重担。他们有些人跟他素昧平生,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闲谈阔论,也不妨碍流言杀人。 所有人都是凶手,是把他的头摁在那个冰冷的大盆里,让鲜血染红透明的水,让他最终以那样一个荒谬又滑稽的方式死去的凶手。 但是啊,法律不会还他公正,人们围观过他的死亡之后,就不会再记得他了。也许有些人会生出一些小小的、小小的愧疚,可是那愧疚就像是某天早晨起床时不小心打的喷嚏,打完的瞬间担心自己会不会感冒,踩上拖鞋就抛到九霄云外。至于那三个女学生,也许日后她们长大成人,会想起曾经的这段往事,但她们很快就会一笑而过,年少轻狂嘛,那会儿我们还没长大,我们不懂事呢! 不会被人记住了。 他的妻子永远不会原谅他,他的孩子耻于有他这样的父亲,他还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不甘心,这样的痛苦,就算灵魂是纯净的,玲珑吃起来也是苦的。 但是没有关系,她为了自己的食材,是可以做很多事的。 学校放了七天假,有三个女生在开学后却没有回来,玲珑站在讲台上,高高在上地俯视着这群面上还带着稚嫩之色的孩子,他们不是凶手,他们是口耳相传、知情不报、包庇凶手的帮凶。 “明天我就不再继续教你们了。”玲珑这样告诉他们。“但是我要你们记住的是,你们曾经做过的每一件让你们后悔、不安、愧疚、恐惧的事,将来都会变为十倍加诸在你们身上。用自行车撞野猫的,脱掉女孩子裙子的,甩了人几十个耳光的,推倒老人的……这些是我代王老师送给你们的礼物,想必你们这或长或短的一生,都会多姿多彩。” 这是班学生最后一次见到那个美丽的邪门的班主任,她在的时候,他们畏惧她才乖乖听话,可她一走,还有谁管得了他们?那学校不还是他们的天下?身上没有蛇了,不会被人掐着脖子威胁了,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他们还年轻着呢,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去做,谁会记得一个老师曾经说过的那样可笑的话? 吓唬人呢? 可是他们慢慢会明白,那并不是危言耸听。世界有因果循环,玲珑不管这些,她施加在这些学生身上的也不是不能化解。当她离开这个世界,他们诚心悔过一生去做好事来化解,大灾大难也就不会出现。可是别闹啦,哪里会有人去后悔呢?就算是玲珑临走前提到了王老师,他们也都忘记啦。 王老师就是前班主任嘛,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们又什么都没做,跟他们没关系。 忘记了。 随口说过的话,精心造过的谣。因为话语一旦出口,就像是风沙杳杳。 王老师遇到了玲珑,有很多人一生也遇不到她。 —————————— 离开学校的玲珑什么都不收拾,她离开一个地方向来不会带走金银财宝之外的东西。可唐同甫却追了出来,他跑的太急,气喘吁吁:“老、老师!” “老字只说一遍就可以了。”她明明还是一条年轻貌美的龙。 “谢谢您!” 玲珑笑起来:“不用谢,你也付出了代价,咱们是货银两讫的关系。”虽然她觉得自己像是做慈善的。 “老师!” 已经转身走了的玲珑再度被叫住,她有些不耐烦了:“找揍是不是?” “不是不是。”唐同甫挠挠头。“我想说啊,我有时候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后遗症?感觉像是少了什么东西,可我不知道。” 玲珑回过头对他笑了:“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只要变成天上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就能填补那块空虚了。”一辈子不谈恋爱不结婚的爱豆多好啊,她要是粉丝她都高兴。 唐同甫在原地傻乎乎地站着,现在他已经离开了班调到其他班级去了,其实他还有很多事想问老师,但总觉得自己得寸进尺了一点。就像是花了三毛钱,却想要三十万的售后服务一样。 而且老师看起来也不像是知心大姐姐,又美又酷。 玲珑经过了那座大桥,现在她知道里面有一个怎样的故事了。她不在荒海的期间,想必又来了新的食物。 啊……好想快点回去,再吃一点呀,这个世界还是亏大了。 以后她要在归墟龙宫挂个锦旗,上书五个大字,“慈善美食家”。 走过大桥又过了会,玲珑才找到医院。同一间病房的三张病床上躺着三个很熟悉的女孩儿。不过没有了超短裙烟熏妆假睫毛以及跋扈中二的表情,玲珑都要认不出来她们了。 事实上直到现在玲珑也没记住这三个女孩叫什么,她在心里称呼她们为厕所聚餐组合。病床上贴着姓名,她懒得看,嘴角一勾,在看护用的椅子上坐下来:“感觉如何呀?” 诬陷老师说自己被老师强|奸,利用舆论成功逼走老师间接害死对方的人,真正遭受到可怕的事,经历了非人的折磨之后,报警却不被受理,完全讨不到公平的感觉如何呢? 这可不是她做的哦,也许这就是人类总是挂在嘴边的“报应”吧?她只是做了一点小事,清除掉这三个女生的外伤,让现代医学无法验证,自然也没有证据。当然了,作为回报,无论是人贩子还是她们遇到的那群人,她都会吃掉他们的灵魂换作不再作恶的傀儡。 躺在病床上的几个女生虽然没有外伤,可痛楚却不会消失,玲珑决定要拿掉自己慈善的称号,她翘起二郎腿老神在在,“你看,我就说过,人类不会感同身受,人类只有在经历了同样的事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疼。” 她欣赏完这一幕就站起身,挥挥手告别:“一语成谶了,开心吗?” 女生们崩溃地哭起来,玲珑笑笑,没有半分怜惜,她才不会喜欢经历了这样的事之后仍然散发着黑色的灵魂,就像她之前吃的那几个人贩子一样,酸甜苦辣咸什么味儿都有,着实称不上好吃。可是不直接吞噬还能怎样?藏上一年半载也不能让黑变成白,丑变成美啊? 算了,反正都能吃,管他那么多。 真羡慕不用饿肚子的人啊,或者是饿肚子的时候立刻就有东西吃的人,人家衣食无忧,不像她这样可怜,自己到处找吃的,还很难找得到好吃的,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朝肚子里塞,感觉自己好像个傻子哦。更可气的是有时候付出跟收获不成正比,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变成了一位慈善家? 玲珑在大桥上一个生气,跳进了江水里,只要有水,她就能不浪费任何力气回到荒海。 那里才是她的家。 91.第九片龙鳞(一) 第九片龙鳞(一) “范无救你是想死吗?!” 愤怒的龙女让整个荒海都感到了恐惧, 被她一脚踢了个趔趄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的范无救爬起来跪在地上, 戴着面具的脸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到他对龙女的狂热与卑微。 “谁让你准许食物进来我的龙宫的!弄脏了我的地方看我怎么收拾你!”玲珑是真的生气,因为小海豚过来想亲她的时候被她一巴掌推开, 娇颜因为怒火泛红, 却也因此更加震慑人心的美丽。她新收的坐骑凤,曾经见过她的愤怒, 因而更加恐惧,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范无救不能言语, 他只是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玲珑看着烦,这家伙一点都不可爱, 要不是他忠心又勤奋, 她真的一早吃了他。“滚出去, 没有我的召唤不许进来。” 她从来不关心范无救住在哪里,反正她给予了他特权,荒海他可以任意来去,可这家伙也不知怎地, 偏偏喜欢睡在龙宫门口的一只空的大贝壳里,活似她是个爱虐待仆人的主人。这个飘荡而来的灵魂, 是唯一能够保住记忆留在玲珑身边照顾她的,玲珑又踹了范无救一脚, 把他踢出龙宫, 才不甚高兴地看向拘谨地站在一边的女人,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进我的龙宫?” 玲珑对自己的龙宫有迷之追求,不喜欢任何灵魂进入,所以这无数年来,只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玲珑喜欢的是被范无救获取团成团送到嘴边的灵魂,不喜欢这种清醒的。她喜欢柔和的光圈,不喜欢人模人样的。想进来这里,只有变成可食用的光团才可以。 “对不起,我……” “你给了那个蠢蛋什么样的好处,他会让你以这副姿态进我的龙宫?” 灵魂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给他,他也没有让我进来,是我来的时候就在门口,那个人刚看见我,我就自己走进来了。他试着处理掉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不到。” “废话。”玲珑斥责,“这是我的龙宫,谁敢在我的龙宫滋事?就是大罗神仙来了,在龙宫也什么都做不成。”倒是冤枉那家伙了,玲珑撇撇嘴,“很久没有食物来到荒海的时候会出现在归墟,更别提是龙宫。也是你该有这番造化。罢了,这回我就给你个机会,自己过来让我吃掉。” “你、你要吃我?!” “不然呢?你来归墟参加豪华七日游吗?”她都说了不做慈善家! “可是我已经死了……” “你以为我会吃人肉吗?又不好吃!”玲珑很想踹她。“是你自己过来还是我过去?” “灵魂被吃掉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不然呢?你以为是可回收循环持续发展的吗?” “我……” 玲珑懒得再跟她废话,直接捏成团,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难吃死了!” 怎么这么苦!苦的她都想报警了! 靠! 看着又纯洁又香甜,吃起来图文不符,仿佛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这破烂玩意儿苦成这样子怎么吃?玲珑看的烦,随手把光团拍扁:“自己的事情自己滚回去处理吧,等到你心愿一了,就给我回来让我吃掉,如果还苦,我就把你压碎成粉末洒在海底当肥料!” 讨厌,这么苦的灵魂就算吃下去也好难消化,她累了,想休息休息,一点都不想立刻去人间。 光团丢出去之后,玲珑就舒坦了。她化出原形在铺的软绵绵的珊瑚床上翻滚,时而着迷地欣赏自己美丽的鳞片。嗯,她真的是全荒海第一美龙。 凤一边发抖一边想:然而整个荒海只有您一条龙。 —————————————— 您好,我想同您讲个故事。 当然啦,这个故事其实很无聊很苍白,没什么好听的,没有高|潮也没有感动人心的情节,因为严格说起来,它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您各位要是愿意听,就劳烦各位受累,听我絮絮叨叨的讲吧。 我啊,已经死了。 但我活着的时候有个名字,叫戚盼,我的母亲二婚嫁给了我的继父,这并不是什么浪漫美好的恋情,因为他们两个相爱的时候,彼此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场结合不被任何人祝福,继父姓唐,家世显赫,他们相爱的无比热烈,甚至因此私奔,却在车祸中双双死亡。 他们没有带我离开。 我在唐家过得并不好,唐家人不喜欢我,忽视我,但我知道,那是我应得的,继父的儿女恨我,我也知道。可是我除了这里,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那个时候,我才九岁。 只有一个人不一样。 我的小叔叔——只有他愿意让我这样叫他,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他从国外赶回来,不被唐家人接受的我即将被赶出去,是他收留了我,带我去了国外,将我抚养长大。 他很温柔,是我见过最温柔最正直的人。他说大人的过错不能责怪孩子,他说我是无辜的,他说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光下去微笑和生活。 我好喜欢他呀。 可是他不接受我的告白,他比我大了二十岁,我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四岁,担任市级干部。我对他的告白被很温和的拒绝了,他告诉我,他把我当女儿一样养大,正常人是不会像电视剧或是漫画里那样,对一手带大的孩子产生错误的情感的。他说我还小,说我有一天会明白他说的话。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接受我了,我并不是天真浪漫的十四岁女孩子,但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 然后啊,然后我就看着他新婚燕尔,夫妻恩爱,生儿育女。他有一对子女,好幸福啊,我也好开心,虽然我已经独自居住了,可每次看到他笑,我就觉得活着无比美好。 但是好景不长,有坏人冲进学校无差别杀人,他的儿女被教导的勇敢又善良,他们才十一岁,就在老师逃走的情况下拉着手死死挡住了教室的门。 然后他的妻子,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浑浑噩噩中车祸离世。 一瞬间啊,他老了好多好多,我曾想过无数次他与他的妻子白头到老的模样,但我没有想到,那是他一个人的白头。我不敢靠近他,我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让他来爱我,我不想让他瞧不起我。我想让他知道,我被他教导的很好,知道是非对错,知道尊重,知道不可强求。可除了我,没有其他人能走进他的心了。唐家人找到我,我就答应去照顾他。我照顾他的衣食起居,为他梳理花白的头发,其实他还年轻着呢,他还不到五十岁,就苍老的不像样子了。 我许愿,如果可以,就让我代替他这样痛苦吧,把他的妻儿还给他,让他快乐一点。 他不快乐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 后来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死在冰冷的江水中。 我睁开眼睛,正是在他家里的餐桌上,他的妻子邀请我来吃饭,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她对我很好,很愿意我能跟他们一起住,但我知道那是不行的,小叔叔已经忘记了那场告白吧,但我知道,我心中对他的爱从来没有衰减过。 他刚结婚不久呢。 还很年轻,很英俊,仍然温和正直,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爱他。 我还未成年,小叔叔不放心我搬出去,但我一定要走,我用嘲讽的、冷酷的语气告诉他:他的妻子和儿女会怎样死去,我是个怎样恶毒的女人,我会伤害他们,我会嫉妒,我是很多年后的戚盼,我是个坏人。 我如愿一个人生活,与唐家彻底没了关系,我住进了他年轻时的那个公寓,那里不远处有一座大桥,是我曾经跳下去的地方。 后来我出国留学,成为了一名服装设计师,每天画衣服,可夜深人静的时候,公寓的画室里,都是他的画像。我曾见过他苍老的模样,悲伤的模样,我不想再看到那样的他了。 一切都和我想的一样,我出席一场盛大的服装秀的时候看到关于校园犯人的报道。那场悲剧被制止了! 真好,他可以继续幸福啦。 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患上绝症,他、他不是很幸福的吗?他没有在妻儿出事后死去,他不应该这样啊,他应该一生顺风顺水平安快乐! 我没有办法不担心他,这些年他一直惦记着我,可我再也没有见他,也没有回过他的信。我就像是一个不孝的孩子,挥霍着、浪费着、糟践着小叔叔的爱。 他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样虚弱,他的妻子告诉我没有合适的骨髓,我想,试试我的吧。 真是上天眷顾,居然完全匹配。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从手术室出来,唐家人巴不得我不要见他,对他们来说,我是污点。 我回到了我住过的那个公寓。 我好难过,我想去抢,想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否则我重新活一次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可我终究没有那样做,我怕他恨我,瞧不起我,后悔曾经抚养我。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最渴望,也最不能拥有的人。 后来我冲动之下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出声,他也许知道是我,不停地叫我盼盼,对一个爱你的人而言,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他想我,他那样爱我,只是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爱。 听起来他似乎不知道我给了他骨髓的事情,真好,他不必觉得亏欠,仍能继续幸福。他的妻子应该是听到了那年我重生后说的话,她的隐瞒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小叔叔,你很幸福,那样很好。 我挂掉了电话。 您各位说。 怎么就那么巧,我的骨髓与他匹配,我觉得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只是我出现的时机不对。但是从此以后,他与我血脉相连。 我太痛苦了,我迷迷糊糊走到那座大桥上,有个小乞丐在一边跪着,我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用很轻的语气告诉他:乖孩子,捂住眼睛,不要看哦。 活着太痛苦了,我心里只有两辈子对他的爱,活没有办法好好活下去。 我用一瞬间记住他,然后我的余生都用来忘记他。 他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一个梦,我不想醒过来,可是我很开心他是清醒的,不醒过来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好了。多好啊,他这么幸福,这么快乐,会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到老,儿女双全。我看着他新婚燕尔,相濡以沫,生儿育女,满头霜雪,这对我来说,就很好了。真好,真好啊。 您诸位可别笑我,我就是个死了的啰嗦的鬼魂,心里苦,无亲无朋,才这样说了这么多。 好啦,这片海的主人要回来了,您各位快快走,别因着我让那位大人不高兴。 ———————————— 鬼魂不知道吧,她以为她的户口只有自己,身份证也带在身边,就会很快被处理掉遗体,不会通知任何人,可他最终还是知道了。 还有那个目睹了一切的小乞丐,这变成了他前半生最大的噩梦,直到他遇见一个叫谢薰的女人才好转。他被她的小叔叔收养,却永远无法忘记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很温柔的女人。 江水都变苦了。 鬼魂没有执念没有遗憾没有心愿,可她的悲苦却化作水汽,沾染在了这两个男人身上。 温柔的小叔叔变得不苟言笑,小乞丐变得阴郁深沉。 但这些她都不知道了。 唉,在下虽然只是归墟龙宫的一株普通珊瑚,但能作为龙女大人的床,心中也是荣幸,鬼魂不知道在下听到了这些,也不知道龙女达人给了我们特权,让我们偶尔能得知她的消息。 但作为一只活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的老珊瑚,在下还是想说啊,这是在下听过的,最难过的故事。 她从高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所有人的结局都改变了,除了她的。 每个人都幸福,除了她。 92.第九片龙鳞(二) 第九片龙鳞(二) “死了吗?” “应该死了, 否则不会被小丑丢在这里。” “唐队?” 在戚盼听起来, 每个人的声音都非常轻柔,他们似乎是怕惊动了什么人。接着有人开始给她做心肺复苏,戚盼胸腔那股一直梗着的气突然通畅了, 她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然而映入眼睑的那双熟悉的面容,却让她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 即便涂满了油彩,戚盼也认得出来。 “狂风, 拿水来。” 戚盼就着男人的手喝了几口水, 火辣辣的嗓子顿时舒服了许多, 她的视线一直无法从男人面孔上挪开, 男人身上穿着与丛林一色的迷彩服,浑身上下包裹的密不透风,但天气是很热的,戚盼甚至看到了从他头盔里往下滑落滴下来的汗水。 “你是国人吗?” 戚盼看着他,没有说话。也许她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唐队,不一定吧?她看起来挺像国人, 但她好像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另外一个士兵这样说。 唐队站起身,戚盼不由自主地捉住了他戴着半指手套的手,颤抖着眼睫看着他。 “她好像很信任你啊唐队。”又一个士兵走过来。“怎么办?咱们还要执行任务, 带着她恐怕不方便, 可不带着她, 她根本没法活着出去,这里太危险了。” 唐队毫不犹豫:“不能把她丢下。”他们是军人。 然后他问戚盼,“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这一次他换了国际通用语言来问,可戚盼仍然没有回答,她只是点了点头。 一些人在受过重创后会发生记忆紊乱或是语言能力缺失的现象,这并不少见,尤其是生活在安逸环境里的年轻女孩,遭受到这样非人的折磨,被救出的很多都已经精神失常了,所以唐队也没有太在意,他检查过了戚盼,身上只有一条破破烂烂的裙子,被发现的时候呼吸都没了,他试着做了急救,也没想到她还能活过来,因为小丑比他们快,她被丢在这里至少一天。 这支特种兵小队一共有五个人,除却被称之为唐队的男人外,其他四个人都互相称呼代号,不过戚盼没有注意,因为她总是跟着唐队,他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其他士兵开玩笑说她这是雏鸟心理,把唐队当妈妈了。 今年刚刚三十岁的唐队因为工作关系连女朋友都没交过就直接升级当妈,内心相当复杂。他们这次是奉命抓捕国最大的拐卖组织头领,被称为“小丑”的男人,结果对方一路逃亡,如今所处的这片危险神秘的森林,已经是国和a国的交界线处,他们必须在走出森林前将小丑抓住,绝不能让小丑进入a国国境。 追踪器的信号时有时无,这片森林无比宽广,小队已经进来了快一个星期,尚且不到这个森林的一半。 今天是他们停下整修,结果负责警戒周围的闪电却发现了一个躺在灌木丛中受伤的女孩。他试过了鼻息,已经没了,小丑逃亡的时候身边还带着几个被拐卖的女孩,但是条件艰苦,野兽毒蛇丛生,一旦受伤小丑是绝对不会在乎他们的死活的。之所以在这逃亡的关头还要带年轻的女孩子,是因为小丑准备去投靠的那位大毒枭最爱年纪小的处女。 这是见面礼。 没想到人没死啊。 戚盼的身体上没有太多伤痕,那些小小的血痕都是因为被扔在灌木丛中划伤的,唐队给她包扎了伤口,又给了她一块压缩饼干。戚盼捧着饼干费力的咬着,跟磨牙似的,她居然真的感觉到了饥饿——可即便如此,她的视线也一直没有离开过唐队。 她最后的记忆,停留在那个极美丽的少女说她吃起来很苦的时候。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醒过来之前就是听到了之前的几个士兵在讨论她死没死,等她睁开眼睛,她就再次见到了她的小叔叔。 是的,戚盼可以一眼认出来,那就是她两辈子都求而不得的人。现在的话,算是第三辈吗? 她一直没有说话,整个特种兵小队都没有强求,他们进食的速度非常快,戚盼还在磨牙呢,士兵们就全部吃完并且整装待发了。唐队在戚盼面前蹲下,跟她说:“来,我背你。” 戚盼的第一想法是摇头,她只会拖累他们。她是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小叔叔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他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时候是她不曾参与的了,而且,她不认为这具身体是自己的。 太过娇嫩细腻,戚盼虽然也长得很漂亮,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好的皮肤,而且闪电还问她有没有十八岁,她现在是在别人的身体里,还是怎么样? 没有镜子,附近的湖泊很危险,他们也不会让她去。 “没事的,上来吧,我们会把你平安送回家的。”唐队以为她是害怕自己,就笑了笑,其他士兵也跟着一起笑起来,涂满油彩的面孔上都露出一嘴白牙,之前戚盼在吃东西的时候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跟任务,她更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帮不上忙不说,还会拖后腿。 她又摇了摇头:“别管我了。”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声音还有点沙哑,但是很好听,让人觉得这个姑娘很乖。 “你是国人,我们不可能丢下你。”唐队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最靠近戚盼的士兵直接把她放到了唐队背上,他背着她在丛林里穿行,似乎一点都不吃力,速度毫不输给其他人。怕她被划伤,他连迷彩外套都给她穿了,戚盼个子娇小,迷彩外套穿在身上到膝盖,为了照顾她,唐队行走的时候会刻意走比较平坦宽阔的地方,但戚盼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样的地方更危险。 这片森林充满了未知,一路上戚盼还看到了好几具尸体,有男有女,都是刚死不久。士兵们说那都是小丑带的人,根据调查他一共带走了十一名少女,加上戚盼的话已经死了四个,所以为了保证少女的命,小丑一定会放慢脚程,但也会更加凶残。他身边的亲信都带着武器,如果追上了免不了一场恶战。 戚盼趴在唐队肩头,恍惚中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她在唐家被欺负,被继父的儿女打骂的时候。其他长辈看见她都视而不见,只有刚回国的小叔叔会呵斥他们,牵着她的手,告诉她,她是无辜的,她没有做错什么,然后给她处理伤口——就像是刚才,唐队那样对她一样。 他的速度非常快,左右的树木简直是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在倒退,戚盼不由自主地抓紧了唐队的衣服,脱掉外套的他里头只有一件防弹背心,古铜色的臂膀强壮而有力,充满了力量感。 这里很危险,很可怕,有能吓哭戚盼的巨蛇跟猛兽,还有数不清的蛇蝎毒虫,戚盼最怕这些了,可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她学会了一边哭一边拿起拖鞋打蟑螂,也学会了抹掉眼泪继续吃饭。 但是现在,她觉得这样也很好。就算是跟他一起亡命天涯,就算是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森林里,只要他在她身边,她就觉得很好很好。 到了晚上,森林更加变幻莫测。猫头鹰的低叫,无故吹起的夜风,还有黑暗中不停闪烁的眼睛。为了确保安全,晚上是不会生火的,也没有熟食,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行军所用的背包,里面有食物和清水,但随着时间过去,背包逐渐减轻,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戚盼那块压缩饼干还没有吃完,她的牙齿又白又细,根本咬不动,唐队想办法给她把饼干弄碎了泡在水里,味道真的不怎么样,但戚盼很安静地吃掉了,而且吃的不多。她觉得很奇怪,自己真的是鲜活的。 她会饿,会累,会困,甚至因为被唐队背了一天,两条腿都酸痛无比。 但她分明已经死了很久呀! 她从桥上一跃而下,那个时候的她可不是现在这样的少女,所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位被称为龙女大人的少女,究竟对她做了什么? 戚盼从唐队的眼睛里看到了现在自己的模样——一如她的两辈子,只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容貌,更加精致娇嫩。如果真的是小叔叔,他不会认不出来她。 夜晚的森林和白天不一样,气温变化大,很冷。戚盼只穿着一条白裙子,甚至还没有鞋。她裹着唐队的迷彩外套瑟瑟发抖,是的,她也能感觉到冷,这真的是太奇怪了,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活人。 如果真的……活着了呢? 士兵们轮流守夜,戚盼蜷缩成一团,她的体质自然不能跟训练有素的士兵相比,唐队犹豫了许久,才提出一个建议:“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到我这里来,半夜的时候会更冷。” 戚盼毫不犹豫,蹭到了他怀里。 93.第九片龙鳞(三) 第九片龙鳞(三) 上一次被这样拥入怀中,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记忆了。戚盼重生的第二世,害怕自己生出贪念,早早地就离开了他一个人生活。她也不去打扰他,甚至电话都不会打回来一个, 因为她知道,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得。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骨髓库都找不到匹配, 偏偏她的可以,戚盼觉得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可是她出现的时机不对,她的身份也不对。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小叔叔也绝不会对她生出男女之间的喜欢。 第一世的戚盼少女时期沉溺于那些美好的养成的爱情故事, 她只是在做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梦,被小叔叔拒绝后她就再也不看了,漫画也好,小说也好, 其实没有正常人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生出那种心思, 那样太奇怪了。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不可能如愿以偿。戚盼自己明白这一点,所以她从不强求, 这份痛苦埋藏在她心底,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国外生活的时候, 也不是没有遇到优秀出色的男人, 可她很清楚自己没办法去爱除了小叔叔之外的人, 她活得很清醒,所以也很痛苦。 痛苦哪有分大小的,就好像健康的人无法理解抑郁症患者,你看啊,世界那么大,天那么蓝,风那么舒服,花儿那么香景色那么美,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可是世界再大,天空再蓝,风儿再舒服,花儿再香景色再美,又怎样? 戚盼感觉不到了。 她无法感知别人的快乐,别人也无法感知她的难过。她越是清醒越是理智,就越是觉得这一生充满孤独。她如果去争,未必不能赢,可她不愿意去做那样的人。 唐队的怀抱很温暖,夜晚凉意重,戚盼蜷缩在他怀里,他的手却放得规规矩矩,没有朝任何不该碰的地方蔓延。能在这样危机丛生的地方遇到这样的人,是戚盼的福气。没有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地方,靠的每个人心中的底线和原则。戚盼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不知道他们都从哪儿来,更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她知道,这就是她的小叔叔。 人的灵魂是不会改变的。 “我叫戚盼。”她声音很小的说,虽然被利刃小队救下,但戚盼没怎么开口说过话,士兵们很沉默也很温柔,他们知道她经历了那样的事很容易出现创伤后遗症,因此从不强求,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抓获小丑,带着戚盼走出这片森林,将她送回家,希望她能够正常的生活——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无病无灾到老,居然是件这么困难的事。 唐队没想到她会告诉他名字,他想了想说:“我叫唐深白。” “我知道。” “嗯?” 戚盼却没有解答他的疑问,而是问他:“你结婚了吗?” 虽然她的声音小,但是躲不过其他士兵的耳朵,正守夜的暴雨跟他们靠的近,怕吵醒其他队员,他悄悄地转身小小声告诉戚盼:“嘿,我们唐队别看三十了,还是个大龄处男,连初恋都没送出去过。” 说完他立刻转回去,耳观鼻鼻观心,好像刚才那料不是他爆的一样。 也就是现在执行任务,不然一百公里负重跑是没得商量的。唐队清清嗓子道:“你别听他胡说。” “你没有女朋友吗?”戚盼在他怀里仰起小脸,虽然她现在是十六七岁的模样,可长相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也许是因为两辈子都冷心冷情克制自己的缘故,戚盼看起来始终比同龄人年轻,她不曾结婚生子也不曾恋爱,跟谁都保持距离。小叔叔没有女朋友,也没有认出来她,那么是不是可以,她也许可以…… 唐队被人戳中痛点,狠狠地瞪了暴雨的背影一眼,对待怀里的少女则温和多了:“工作太忙了,又危险,不想祸害人。” 连累别人担惊受怕也就算了,一旦身份曝光,很有可能招来打击报复,唐队英俊高大,喜欢他的人当然不少,可他从来没想过在退伍前接受任何人,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我只有自己一个,我不怕。” 唐队嘴张了张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小姑娘对英雄救美的美好幻想,现实生活远比她想象中的残酷。他曾经的一个战友退伍结婚,被曾经抓捕却被逃走的犯人认出来,全家都被杀死,他军校的第一位教官的妻子,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选择了离婚,带着孩子离开,还有许多战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英雄是美好的,爱情是浪漫的,可是和英雄恋爱不是美好的。 他摇摇头:“你还小。” “我不小了。”三辈子加起来,她都是个老太婆了吧。“我不怕死。” 后面四个字有些孩子气,简直像是小孩想要在大人面前证明自己,于是故意说一些很酷的话,唐队自然是不信的。他拉起自己的迷彩外套把戚盼盖好,语气温和,跟对待队员完全是两个极端,简直如同春天般温暖。“小小年纪说什么死不死的,我会把你平安送回家的。等到出了这片森林,你就会知道今天你说的这些话有多么轻率了。” “不要随意给别人承诺啊,小姑娘。” 戚盼被他的语气惹恼了,低头一口咬在他肩头,结果他浑身都是硬邦邦的肌肉,反倒是戚盼咬疼了牙。怨不得他们认为她是被拐走的少女,这身娇嫩的皮肉连戚盼自己都觉得吃惊。 “别闹了,快睡,时间不多。” 戚盼被强硬的大手按下脑袋,她呼吸着熟悉又温暖的气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入睡,就算附近传来野兽的叫声,她也丝毫不觉得害怕。 这可千万不要是梦啊,如果是梦的话,她想永远留在这里。 再危险也没有关系。 后来戚盼还是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等她醒来,已经趴在唐队的背上了,他背着她在丛林中奔跑,速度极快,戚盼搂着他的脖子,还没出声就看见他示意其他队员停下,问她:“醒了?咱们休息会儿。” 戚盼两条腿有点酸痛,她接过唐队递过来的泡成糊糊的压缩饼干,咬着唇:“你不要迁就我,把我放在这里,你们抓到人之后回来接我也可以。”或者就是丢下我也完全没有关系。 她真的不怕死。 “那怎么行。”代号雷霆的队员说,“我们可是军人啊,怎么能把你丢下不管?你放心啦,唐队是最强的,他就是背着你跑三天三夜不停不喘气不喝水也没关系。” 不停不喝水勉强可以,三天三夜不喘气就过分了啊喂。 “吃的都堵不上你的嘴。”狂风朝雷霆嘴里塞了块饼干。“森林太大了,就是一直跑一直跑,想出去也得六七天,更何况小丑还带着那么多人。咱们有追踪器,不怕丢。” 是啊,今天是戚盼,可换作任何一个人,他们都不会把她丢下,因为他们是军人。 快速地休息了一会,戚盼就又被唐队背了起来。他的背宽广温暖,戚盼闭上眼睛,听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声,如果这不是梦,她居然希望这片森林无边无际,永远不会到头。 她一个人辗转反侧的时候,每每想到此时此刻他很幸福很快乐,休息的很好,吃的也很好,工作上十分顺利,家庭又和睦,戚盼就觉得心里头舒坦很多。他过得好,她就好。 她现在甚至不想去探究这是怎么回事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她怎么会在这儿,这具身体又是怎么回事,她都不想去探究,也不想知道答案了。她只想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再长一点,一点点就好,她不贪心的,不会去抢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会做任何他觉得不对的事。 他教过她的,她都记得。 “等一下,等一下!” “怎么了?” 听到戚盼叫停,其他队员也随之停了下来,大大小小五双眼睛都看着她,唐队说过利刃小队其实不止五个人,只不过追踪到了这里,去掉受伤的牺牲的战友,只剩下他们五个。 “那个紫色的果子可以吃。”戚盼指向不远处树杈上一串串的小果子。“会很有饱腹感,你们的食物不多了,不能再浪费给我。” 因为不能生火,所以他们甚少去抓捕动物,这片森林神秘诡异,很多东西都不是常识能理解的。 唐队背着戚盼靠近,戚盼伸手抓下一颗在自己的破裙子上擦了擦,送进嘴边咬了一口,唐队阻止不及,就看见她已经两口吃掉了。“真的可以吃,我不骗你。” 第二辈子的戚盼除却工作外,最喜欢的就是跟着考察队四处行走,她经历过名山大川,见识过大海高原,可她最想停靠的,永远是他身边。既然不能靠近,她就想去做更多的事,来让自己快乐一点。 戚盼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为了有自保能力,她甚至还去学习了武术,只不过这具身体弱不禁风,她到现在都还不能适应。 94.第九片龙鳞(四) 第九片龙鳞(四) 戚盼说得确实没有错, 于是在接下来的行程中, 她帮了很大的忙。她能够判断天气的变化,能够辨别方向, 也能清楚的分辨什么样的果子可以吃,什么样的花草又有剧毒。说真的, 如果不是她看起来那样的弱不禁风, 皮肤细嫩的像是掐一把都能出水,整个小队的士兵们都要以为她是个经验老道的探险家。 可戚盼却丝毫不觉得高兴。她一开始以为这不是自己曾经待过的世界, 也许是个平行时空?可是她发现这里的很多花草树木的种类都是她认识的,那也就是说,她也有可能仍然出现在生前的世界。 但小叔叔要怎么解释? 他说他们都是国人,戚盼很确信自己并没有听过这个国家,她为了忘记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世界, 却对此一无所知。不仅如此, 唐队所说的这个世界的格局,戚盼也觉得陌生。而且她很确定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问题,小叔叔不曾当过兵, 他是从政的,三十岁的时候已经是高级干部了。 她到底身处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戚盼趴在唐队肩头,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她虽然一直被他背着护着,但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过脆弱, 这会儿已经有些呼吸困难了。戚盼知道自己可能要发烧, 她淋了雨, 头晕眼花,脆弱的根本无法独自在这片巨大的森林生活下去。可如果让他们知道她的状况,他们肯定会停下来。 因为一直下着雨,冰凉的雨水滴落在皮肤上,又隔着厚厚的迷彩服外套,直到他们开始休整,唐队才察觉到戚盼的情况很不好。他们随身携带的药包里都有紧急需要的药物,就着水喂给了戚盼,但她没有办法像是他们那样好的那么快。最终唐队决定暂时分开,由其他四人先行追赶小丑,等到戚盼稍微好一些,他立刻就会背着她追上去。 队友们出发前,唐队把自己的食物淡水还有药物分给了他们一大半,性格相对来说比较稳重的闪电暂时担任队长的职责,等到戚盼从昏睡中醒来,身边就只剩下唐队一人了。 他带她找到了一个灌木丛密集的地方,用登山刀处理了一下,搭了一个简陋但是不漏雨的顶棚出来,又找了些干净的野草铺在下面,戚盼就缩在他怀中瑟瑟发抖。她打了个寒颤,其实这种天气不应该感冒,而且傍晚的话温度还没有降下来,但戚盼就是觉得冷,她根本无法控制身体的反应。就像是看起来那样,这具身体太脆弱了,脆弱的只会成为别人的累赘。 戚盼最不想的就是拖累他。 她拽着他的手指,他胸膛的温度那样滚烫,几乎要让戚盼落下眼泪。她颤抖着抓着他:“你、你先走吧,别管我了,我一个人也能生存的,等到你们完成了任务再来接我好不好?” 唐队摇摇头:“我绝不会丢下你。” “你是喜欢我,才不会丢下我吗?” 唐队始终认为戚盼说的话是小孩子心性,因为她看起来太稚嫩幼小,顶多十六七岁,他已经三十了,怎么会把未成年小姑娘的喜欢放在心上?当下揉了揉戚盼的脑袋:“你说是就是,但我不会丢下你,我会把你安全送回家的,到时候,咱们一起,光明正大的回去。” 戚盼烧糊涂了,她呢喃着说:“我可不是什么小姑娘……我、我今年都……我今年多大了?” 她自己也记不得了。 大概是活了很久很久,似乎每一天都很难熬过去,她把很多时间用在帮助别人上,她去过战区做志愿者,也去过难民营做救助,她也曾站在世界性的大舞台上,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作品,她活得比很多人都好,她吃得饱穿得暖,她赚了很多很多钱,她不应该总是执迷于一份不可能的爱情。 所以当她义无反顾地投入江水中时,她只希望不要让他得知自己的死讯,她没有遗憾,没有不甘,也没有怨恨,她只有一个小小的、即便不能实现也没关系的愿望——如果可以,如果有来生,不要再是这样的身份与他相遇。她的骨髓在他的身体里,戚盼只想他过得好。 他不爱她也可以,他过得好就行。 “十六岁,还是十七?”唐队跟她说话,不停地给她进行物理降温,然而起效太慢,到了夜里,戚盼几乎彻底糊涂了,她不记得他是谁,只一个劲儿地叫他小叔叔,一会儿在他怀里像个小孩子一样委屈的哭,哭着哭着像是怕被他知道,立刻抹着眼睛擦去泪水露出笑容,表示她很好。一会儿又说一些他根本听不明白的话,絮絮叨叨的,说着说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不肯再哭,唐队甚至不知道一个小姑娘心里蕴藏了那么多事。 她喜欢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叔叔,但是对方拒绝了她。这一夜唐队就从戚盼糊里糊涂的话里摸索到了全部,他把这个让人怜惜的女孩子搂在怀里,不停地试她额头的温度,心头略微有些疼痛。 她的小叔叔做的是对的,没有人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生出那种心思,那太奇怪了。 她做的也是对的,她被教导的很好,有担当,有责任心,善良又真诚,不伤害任何人。她喜欢上他也没有错,对感情的尊重与克制,更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做到的。 “如果你们遇到的时候晚一些,如果他没有亲手抚养你长大,他一定会爱上你。”唐队摸了摸戚盼的头,叹了口气,他设身处地的想了一下,如果他是她口中的小叔叔,对自己养大的如同女儿一般的孩子,无论她长得多么美丽多么出色,他都不会对她生出男女之爱,因为他知道那是错误的、不应该发生的,他会很快选择一个合适的女性结婚,然后引导她走出这样不正确的爱恋。 可如果,只是如果,他遇到的是已经成年的戚盼,没有任何关系的戚盼,这样好的女孩,没有人会不喜欢的。 不过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双方紧守底线,就是对彼此之间情感的尊重。 戚盼隔天早晨醒来还有些烧,但好多了,她只记得自己昨天晚上似乎嘴巴一直没停过,也不知道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可不管她怎么问,唐队都不肯透露。可看他的带笑的眼神,戚盼总觉得他像是在笑她。 她到底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 “你喜欢海?” “嗯?”他奔跑的速度不快,因为怕她受不了,所以戚盼听得很清楚。“什么海?” “你昨天晚上一直在说海,但是说得不大清楚,我没听仔细。”唐队仍然在奔跑,“我也很喜欢海,不过因为职业,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海……”戚盼茫茫然想起自己记忆里那片荒海,她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明明是片生机勃勃美不胜收的海,为什么要叫做“荒海”呢?它并不荒凉,反而十分美丽。“如果可以从这里出去,我很想去看看海。” “这片森林的尽头就是海。”唐队说。“因此我们才要在小丑出森林之前抓住他,一旦遇到接应他的人,一切就都晚了。” 戚盼在他耳畔的呼吸很轻很香,按理说大家一起生活了好几天,她也没能梳妆打扮,怎么还能这么香?唐队有点不适应地抖了抖耳朵,戚盼注意到了,就把头稍微侧了一点,但是这样的姿势很不舒服。 “老实点儿不要乱动。”背着她居然还有闲工夫伸出一只手摆正她脑袋的唐队如是说。“如果哪里不舒服一定要立刻告诉我。” 戚盼穿在身上的那条白裙子早就惨不忍睹了,勉强还能遮住穿在身上,挡住她身体的是唐队的迷彩服,她趴在他背上,安安静静的一动也不动,连呼吸都几乎听不大仔细。 戚盼还有点头晕,不过没所谓了,她可以忍受,而且这么点小病真的不算什么,如果是她本来的身体,绝不会因为淋了点小雨就发烧,更别提淋雨的时候还有人背着她,身上又披着迷彩服。 迷彩服是有帽子的,唐队背着戚盼的时候就让她把帽子戴上,跑得快了雨水就打在她露在外头藕节般白嫩的小腿跟胳膊上,就是这样细细密密两天的雨,让戚盼发起了烧。 她绝对是没有吃过苦的,才这样娇,一点点罪都受不得。 不过也是啊,谁家有这样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又怎么舍得让吃苦受罪呢?她就应该被人疼爱呵护,快快乐乐长命百岁。 “我好了,你真的不用迁就我。” 说完她就打了个喷嚏。 虽然唐队没说话也没看她,但戚盼就是觉得他笑了。 于是她也笑了。 95.第九片龙鳞(五) 第九片龙鳞(五) 戚盼的烧刚刚退下没多久, 又开始下雨了, 这回不再是前几天那样的毛毛细雨, 而是雷雨, 不仅如此还伴有闪电,雨势太大,再加上森林讯号差,唐队已经无法通过无线电与四名队员联络, 他心急如焚, 可是又不能对戚盼置之不顾。因为雨下的越来越大,她刚退下不久的烧再一次来袭,这次来势汹汹, 浑身发烫,嘴唇干裂脱皮,唐队背着她在雨中奔跑, 他用外套和巨大的芭蕉叶将她裹的严严实实, 气温骤降,可她在他颈项边的呼吸滚烫的可怕。 有时候急促, 有时候缓慢,很多时候唐队都以为她要死掉了。 没有药物也没有点滴,他用光了仅剩的酒精, 但这没有一点用,这片森林充满了未知和危险, 戚盼是不属于这里的, 她在这里根本活不下去。光是这几天, 唐队就不知道处理了多少危险的虫蛇毒蝎,还有有毒的藤蔓巨树,森林无比危险,他们必须赶快离开这里,才能让她得到最好的治疗。 感冒发烧这样的病症,也许在文明社会可以很快得到解决,然而在原始森林中,只能靠自己扛过去。特种兵们训练有素体质强大,可戚盼不是,她被发现的时候身上只穿了一条破烂的白裙子,皮肤嫩的像花瓣一样,只凭借自己的能力,她根本没有办法在这里存活。 如果没有利刃小队的保护,如果不是唐队自始至终都背着她前进,她早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掉了。 雨很大,可唐队不能停。他身上的装备大多不导电,即便如此他仍然避开了相对而言比较安全的丛林灌木,选择了比较平坦的路,因为戚盼的情况可能无法承受剧烈颠簸。雨中行军过去也不是没有过,可没有哪一次他身上背负了一个宝贵的生命。 身为军人的职责,他想把她平平安安送回家,不想让这花朵一般年纪的女孩子死在这样一片丛林。如果她就这样死了,他连为她的家人送信也许都做不到。 戚盼咳嗽着,她不止一次希望他把她放下,不是丢下,是放下,等到他们完成任务再回来找她,可唐队不答应,他认为她一个人活不了,不管戚盼怎么说他都不信她能照顾自己,一定要带着她。 可她从始至终都是个累赘,这样的身体虽然美丽娇嫩,在森林中却毫无用处,甚至还会引来危险。雨水打在戚盼头上,虽然戴着迷彩服的帽子,但雨滴砸在脑袋上还是让她头晕眼花,明明应该冷,她却觉得发热,甚至想要掀开身上的外套跟树叶,痛痛快快地淋雨。 然而唐队知道,除却她的脸,她的身体是冰凉的——就像死人一样。 “……我不想让你总是照顾我……”戚盼喃喃地说,很多时候她烧糊涂,就不记得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那样太不公平了……没有人应该承受另外一个人的一生……小叔叔……我要是死了,你最好不要知道……也不要难过……” 雷声轰隆,唐队听得不大清楚,他知道她有时候会说些奇怪的话,但这都不算什么,如果能让她有活下去的希望跟信心,他什么都愿意去做。“戚盼,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吗?我跟你约定,如果我们能活着一起离开这片森林,我就等你成年,只要你不反悔,我就一直等你,好不好?” 雷声渐小,唐队又是勒着嗓子在喊,戚盼听得清楚,她虽然有些糊涂,但不是真的傻,话还是听得明白,也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她搂着唐队的脖子,声音细细软软:“好。” 她这样真的很乖,她向来是懂事温顺的,宁可自己吃苦,也绝不叫别人为难。戚盼活了三辈子,没有对不起任何一个人,她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但她自己一直不快乐,这样糟糕的精神状态她自己也明白,并且非常积极地去应对和治疗,但是有的时候你要知道,人的感情不会被理智束缚。 有多少人能够在重生之后放下唾手可得的爱情?又有多少人能够保持本心? 戚盼能。 所以她的灵魂散发着动人的甜香。 可是她心里不快活,因此只是闻着香,吃起来却苦不堪言。 “我先告诉你,你成年了我都三十多了,要后悔可得提早。” 戚盼一张嘴,就吃到了雨水,她低下头软软地说:“不会的。” 这一次没有任何关系,你未婚我未嫁,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只有我自己的记忆,就算要背负什么,那也是我的事,这样可真好。如果能一起活着出去,那当然最好了,但如果不能,也没有关系,你愿意来喜欢我,我就心满意足地愿意在这片森林里长眠。化作草木的养分,永远存在于这世间。 因为雨势过大,唐队开始担心,按照脚程来说,士兵们应该差不多追上了小丑,但是天气恶劣,来接应小丑的船只不一定能出航,所以他更要加快速度! 雨一直不停,通讯信号时有时无,非常微弱,有时候那边传来了说话声也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唐队只能靠队员们留下的痕迹一路追踪。 他背着戚盼一直奔跑到了森林的尽头,那里有一片汹涌的海,暴雨倾盆,海面上波涛汹涌十分危险。唐队在森林边缘找到了一块被掏空的石头,他把因为高烧小脸潮红的戚盼放进去,然后留下了全部的食物跟淡水,摸了摸她的脸,用军刀割了草木对石头进行掩盖,留一些缝隙让她呼吸,叮嘱道:“在这里不要乱走,等我来接你。” 戚盼恍惚地点点头,她难受极了,胸口沉闷痛楚,一咳嗽就疼的要命。这绝不是简单的感冒,可惜这里没有医生也没有救治的药物,她只能在这里等,如果能够离开,也许还能活下去。 唐队起身把石头掩盖好,起身,又忍不住低头往里面看,戚盼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正温顺的凝望着他。一时情动,他又拨开草木,捧住她的小脸,在她额头快速亲了一下。 不远处传来枪声,唐队脸色一变,迅速掩好石头快速离开。 直到看不见他,戚盼仍然感觉得到他粗糙的半指手套和手指停留在她脸颊的感觉,还有炽热又温柔的亲吻。 她靠着石头哭了。 戚盼的意识都已经模糊了,她逐渐陷入沉睡,等到她醒来,天色已经变得乌黑,但她眼花耳鸣,头重脚轻,想出去看看什么情况,又想起唐队临走前再三叮嘱的不要乱走。 她没有任何自保能力,如果出去了只能给他添麻烦,坏人的枪可不会因为这个就对她手下留情——就算她是礼物,也不过是个奄奄一息没有价值的礼物。美丽一旦打了折扣,就不值钱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将迷迷糊糊的她抱了出去,随后戚盼觉得非常温暖,那个人紧紧地抱着她,给她喂了一些淡水和食物,还有一点点苦苦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因为太苦了,戚盼被苦醒了。 “唐队!唐队她醒了!醒了!” 戚盼躺在这个人怀里,她睁开眼,看见的就是唐队的脸。他脸上仍然是那些油彩,有些疲惫,但眼睛又黑又亮。戚盼傻傻地看着他,被他放正:“没有药了,这是闪电找来的草药,苦是苦了点,但是能退烧。” 整个小队的士兵一笑起来就都露出一口雪白的牙,戚盼就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药草真的有用,总之没一会儿戚盼就觉得舒服了很多,整个小队都在,虽然雷霆跟狂风一个胳膊中枪一个大腿中枪,但都不致命,而且成功抓住了小丑。除此之外,他们在海边燃起了火堆,火堆边上还有几个战战兢兢的年轻小姑娘,此外一个中年男人被捆成了粽子丢在一边。 “她们都是小丑带去的礼物,只活下来四个,我们会把你们一起安全送回家的。”唐队摸了摸戚盼的头。 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凑过去,大胆又忐忑地亲了他的脸颊一下,没等唐队反应过来,就听见队员们的口哨跟哄笑。 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戚盼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的像个傻子。眼角余光看到火堆边的一个女孩站起来,当时戚盼没什么想法,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个女孩年纪有点大啊,剩下那三个女孩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但这个与其说是女孩,倒不如说是“女人”。虽然都穿着相似的衣服,可是…… 没等戚盼想明白哪里不对劲,正倒了一罐子热水准备喝的唐队突然将她扑倒,同时,戚盼听到了他声嘶力竭的吼声:“趴下!趴下——” 轰———————————— 96.第九片龙鳞(六) 第九片龙鳞(六) 戚盼的耳朵几乎要被剧烈的爆炸声炸聋了。 有那么一会儿, 她什么都忘记了,大脑一片空白。 发生了……什么事? 她被埋在了好多好多沙子里,费了好多功夫才爬出去, 呸呸呸吐了好几口,眼前仍然是烟雾弥漫的,戚盼挥了挥手, 慢慢地才看清楚眼前是怎样一幅情景。 残肢断臂, 鲜血淋漓, 沙子都被浸湿成了血红色。戚盼踉跄地站了起来,她茫然地左看看右看看,突然看见一只熟悉的手。那只手上还带着军用的半指手套, 戚盼只看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只手牵过小小的她的手, 将她带出唐家, 也曾牵着她送她去小学, 给她开过家长会,海曾经在她的监护人一栏签过字。 但是现在,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戚盼像是疯了一样连滚带破地跑过去, 跪在沙地上,粗糙的沙子让娇嫩的膝盖疼痛不已,不过她再也感觉不到了。戚盼伸出双手想要去碰一下,可是又不敢碰, 手在这里, 人呢? 人去哪里了?! “小叔叔……”她喃喃地念叨着, 发神经一样四处去找,左边是闪电残缺不全的尸体,右边是一个白裙子的女孩——她不漂亮了,也不年轻了,因为她的脸都被炸烂了。可戚盼一点也不怕,她在这一地血肉模糊中找她的小叔叔。 后来,她找到了。 戚盼一点点把他拼凑完整,他脸上的油彩已经看不见了,因为只剩下大块大块外翻的皮肉,可想而知当时他受到了怎样的创伤。那个女人从火堆边朝这儿走来时,除了戚盼在看她,只有他注意到了。他将戚盼护在身下的同时,扭断了那个女人的手腕,然而一切都晚了。他们两个距离女人最近,因此他最支离破碎。 “小叔叔……”戚盼疯狂地掉眼泪,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她好像回到了小时候,一个人站在偌大的唐家,唐家里里外外几十口人从她身前走过,没有一个人理会她,继父的儿女用石子砸她,当时她也这样害怕,手脚都不懂要往哪里放。“我该怎么救你啊……” “我该怎么救你啊……” 如果你受伤,我可以照顾你,如果你痛苦,我可以陪伴你,如果你需要骨髓,我也可以移植给你,可是如果你死了,我要怎么救你? 我还能怎么救你? 戚盼不停地哭,她哭的眼睛都要瞎了,时间在此刻已经全无意义。她哭着哭着,突然想起了什么,开始发疯般摸索自己的身体——这里没有伤,这里也没有,这里还没有,不会的,就算小叔叔护着她,他们两个距离那个女人太近了,戚盼不可能毫发无伤。 还有她也不发烧了,身体上所有的不适都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她没有死?! 为什么只有她活着?! 耳边传来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戚盼像是明白了什么,她慢慢地看向那片一望无际的海,站起来朝海边奔跑,重重地跪了下去!“龙!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活着?为什么我的身体是这个样子的?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海浪变得温和而平缓,寂静无声。 “求求你救救他们,求求你……龙……”戚盼拼命地磕头,不知磕了多少个,她才慢慢停下来。“……我明白了。” 她又站起来,踉跄地朝她的小叔叔走过去。就算他不再英俊鲜活,她也仍然爱他如初。为什么他会觉得,她的爱是小孩子的玩笑呢?她那么爱他,不是他的外表与地位,也不在乎他是否富有,她爱的是他的灵魂,是他的正直与温柔。 “小叔叔……”戚盼叫了他一声,又看向周围其他的人,她记得利刃小队的其他几个队员,他们性格不一,但都很爱笑,一起追踪小丑的时候,他们总是会聊天,畅想着未来,想着平安回家后要吃上一大碗红烧肉,还想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他们约好了要一起拼酒,还说要比赛看谁的射击水平高,看谁在下一次演习能榜上有名。 戚盼明白了,从一开始她就不是个活人。 她不过是龙女做出来的傀儡。 因为注入了灵魂,才有喜怒哀乐,才有感情。普通的傀儡只会按部就班的继续普通的人生,支撑它们的,除却灵魂之外,是一片龙鳞。 就在她心口的地方。 龙鳞赐予了傀儡神秘的力量,让它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老病死,不会被任何科学发觉。这是龙女创造的存在,只不过参考了戚盼的容貌,所以才会这样年轻娇嫩。所以一开始,她就不是小丑的礼物,小丑也根本不认识她,否则真正的小丑也不会等到队员们坐到一起了再动手。 戚盼跪在了唐队的尸体前。她弯下腰,虔诚地亲了一下他的臂章,然后笑了。 真好,她知道要怎样救他们了。 你知道活生生挖开自己的胸膛是怎样一种痛苦吗?只要龙鳞还在体内,灵魂就能感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也正因为这具身体里有着灵魂,才在炸弹爆炸后保证了身体的完整,否则身为傀儡只会一并血肉横飞。 戚盼用断裂的军刀剖开了自己的胸膛,从心脏里挖出了耀眼的散发着光芒的龙鳞。 龙鳞一离体,她就失去了全部的感官。 —————————————— “唐队,唐队!” 唐队头痛欲裂,他揉着太阳穴,发觉自己快被晒化了,叫醒他的是闪电,他左右看了看,所有人都在地上趴着没醒来。之前……发生什么事了? 一时之间疼的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不仅仅是他,就算是被叫醒的其他人也是,所有人只记得昨天下午他们找到了小丑,经过激烈的战斗成功抓住对方并且解救了幸存的四个女孩,然后……然后怎么样来着? 忘了。 不仅仅是唐队一个人忘记,其他人也都不记得了。 被绳子捆住的小丑被拽起来时瑟瑟发抖,昨天唐队太急着回来——等一下,他为什么急着到海边来?根据情报,小丑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就算被捕也绝不会害怕成这个样子。随后唐队又发现,那四个被解救的女孩似乎并没有多么开心,当雷霆跟一个女孩说话的时候,对方战战兢兢的,总是忍不住拿眼睛去瞟另一个年纪稍长的女孩。 小丑带走的都是未成年少女,可那个女孩……虽然脸上没有丝毫皱纹和老态,但皮肤光滑紧致的过分,唐队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背对着年纪稍长的女人,向另外一个发抖的少女做了个手势,先是指向女人,又指向小丑,双手交换。 女孩一边看着女人,一边几不可见的点了一下头。 唐队立刻明白了,他用眼神示意狂风,狂风假装靠近,瞬间扭住女人手腕将她拷了起来,并且从她身上找到了杀伤力极大的新型手雷,这玩意儿如果爆炸了,他们这群人都得粉身碎骨! 大家都一身冷汗,三个女孩这会才敢真正哭出来,而被绑住的男人也松了口气,他虽然是小丑的手下,可并不愿意当这个替罪羊啊!小丑为人冷酷阴险,嘴上说逃走后会营救他,可他也知道自己怕是凶多吉少了。 这会儿被特种兵识破,男人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唐队?”士兵们押着俩罪犯走了好远,一回头发现队长没了,狂风一路小跑回来,“唐队!咱们该走了!小丑的通讯器被我们破坏,接应她的人来不了了,组织上派直升机来接我们了,你怎么还站在这不动啊?” 唐队回头凝视着那片森林:“总觉得……有什么人在看着我们。” 狂风乐了:“哪还有人?可能是什么动物吧,走走走,咱们回家喽!” 唐队被他连扯带拽的拖走了,一边走他一边问:“你有没有觉得咱们忘了什么?” “啊?” “我总觉得像少了什么一样。” “能少什么啊,小丑也抓了人也救了,咱们小队都还活着,还能少啥?”狂风笑他们队长杞人忧天。“昨天晚上肯定是太累了都睡着了呗,要不还能是个啥?哎唐队你没发现咱们的伤都好了很多吗?一点都不疼了!走走走,大伙儿等着咱们呢!” “小丑身上有手雷,她为什么不昨晚就拉爆,要等今天?” 狂风被问的一挠头:“这个我就不晓得了……哎呀唐队你哪来这么多问题嘛,咱们的任务完成了,别的就别想啦!” 他使劲推,正好直升机来了,几个士兵站稳敬礼,等到小丑及其下属被押走,女孩子们上了直升机,利刃小队也一个接着一个爬了上去。 唐队最后一个上,直到离开这里,他都忍不住要去回望那片森林。 看不见直升机了,森林里才走出来一个披着迷彩外套的女孩子。 她安静地看着天空,然后转身走了进去。 再也没有出来。 97.第九片龙鳞(七) 第九片龙鳞(七) 今天……是她在森林里生活的第几天呢? 时间对戚盼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她忘记了语言, 也没有了五感。她闻不到草木的清香,尝不出嘴里食物的味道, 她不需要进食, 不需要饮水, 也不需要睡觉, 她的眼中只剩下这寂静又孤寂的景象。因为很久很久没有开口说话,她几乎也忘记了语言。 这里的野兽不会对她垂涎欲滴,因为她根本就不算是鲜活的人类,她的肉对它们没有任何吸引力, 哪怕是在炎热的夜晚,蚊子也不会盘踞在她身上。戚盼从捕食的野狼身边经过,它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 就好像她是从树上飘落的叶, 身后枯死的花。 她就这样生活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 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这片遥远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终于出现了一个人。 戚盼发现人类踪迹的时候有点担心, 这么久以来也不是没有人类误入,但森林危险,她总是尽可能的在别人不会发现她的情况下引导对方出去。 可今天的这个人的足迹, 已经到达了森林的中央。 戚盼的身体里缺失了龙鳞,就变成了一只彻彻底底的傀儡。她拥有异于常人的弹跳能力, 行动速度也十分之快, 循着那个人的足迹, 她见到了他。 —————————— 今天,是唐深白来到这片森林的第十七天。他从森林的入口开始,一点一点,单独一人进行地毯式搜索,他穿着登山服,背着行军包,带了足够的干粮与淡水,阔别了五年,重新回到这里。 森林里没有人类生活过的痕迹,没有火,也没有其他的什么。唐深白不知道自己做的梦究竟是真是假,五年前他率领利刃小队执行一个任务,在那之后他就遗失了很重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 可是他总是隐隐约约的做着梦,这片森林在呼唤他。所以他攒了五年的假期一次性请完,想要来寻找答案。森林很危险,五年前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就有这个认知。他们在森林里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进,无数的毒虫蛇蝎,豺狼虎豹,看似艳丽的植物却有着剧毒,也许在树下多坐了一会儿,身后就会出现吃人的巨蟒。 就算带了驱虫的药物也是徒劳。越靠近森林深处,瘴气越发弥漫,很容易让人生病,不会有人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很久的。 可直到他来到森林的尽头,再次见到那片海滩,他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的痕迹。 —————————— 戚盼一直跟着唐深白,即便他是优秀的特种兵队长,他也不可能发现她。她跟着他,是怕他会有危险,如今对这片森林了如指掌的人只有她,这里是几个国家的交界处,向来人烟稀少,他来这里做什么? 似乎是在找什么,可是戚盼很确定他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那件一直被她穿在身上的迷彩外套。 哦,后来戚盼就舍不得穿了,她虽然不会受伤不会流血,可外套质量再好也会损坏。于是她将外套叠好,妥善地保存起来,自己则会偷偷去到离这里最近的村庄,偷几件衣服来穿。 其实不穿也没什么,反正这里也没有其他人,反正她也感知不到冷还是热。可戚盼到底做过很久的人,她还做不到那样大胆。 —————————— 唐深白发现了一块巨大的被掏空的石头,其实不能说是他发现的,因为石头藏的很隐蔽,虽然在森林边缘,但是被草木覆盖,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往这里走,更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块巨石。 拨开草丛,他看见了里面的东西,有折叠的很整齐的用干草编织的草垫子,一层一层,似乎是为了防潮,上面放着一件很眼熟的迷彩外套,正是五年前他的那件。 登上直升机后唐深白才发觉自己的外套不见了,他也想不起弄丢在哪里。 这绝不是他放的。 森林里果然还有另外一个人! “你在这里吗!” ————————— 戚盼听到了,她吓得以为是自己被发现,连忙屏住呼吸——随后笑自己是个傻子。她快速跃上树梢,躲在枝叶最茂密的地方。戚盼抱不起自己,所以不知道自己有多重,但是她跳进海里时能够轻飘飘地浮在水面上,想来体重是极轻的。跳下去之后戚盼后怕了很久,她怕这具傀儡会不会因为进了水坏掉,于是就一个人躺在海边晒了很久的大太阳,直到身体里的水分消失——如果有水分的话。 可是小叔叔在问谁?还有谁在这里? “我想见见你!” 戚盼抿了抿嘴唇,仍然没有出声,但悄悄拨开枝叶去看他。他站在那块巨石前,戚盼平时就睡在里面,说是睡觉其实也就是找个地方呆着,她不觉得困也不觉得累,窝在里面的时候她习惯抱着那件外套,就算很孤独也很幸福。 还能再看见他,戚盼觉得自己就是死了也值得了。 她没有再动,却很紧张,怕他把外套拿走,那样的话她就什么都没了。 会拿走吗? 不会的吧? 唐深白没有动那件外套,以他的能力,将近一个月却在森林中一无所获,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就在石头边上埋伏起来,想等住在这里的人回来。 戚盼会回去才怪呢,她就待在树上看着他。 唐深白等了将近半个月,也没有任何人靠近。最终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坐到石头前呆呆的发愣,戚盼不希望他走,又希望他走,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他的干粮都要吃完了,这几天他几乎什么都没吃,戚盼找了些野果想送给他,可是又怕被发现,他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吃的,可却不肯离开那块石头。 唐深白在森林里待了整整三个月,第四个月到来的时候,他的假期即将结束,他将要回到部队继续履行他作为军人的职责。 “……我要走了。” 戚盼咬紧了下唇,轻轻嗯了一声。 “也许我以后都不能再来这里,找我想要的答案了。” 不来也没关系的呀,你应该好好活下去,再回到这么危险的地方做什么? “你真的存在吗?在我仅剩的生命里,还能知道我失去了什么吗?” 戚盼吃了一惊,她抓紧了树枝,什么叫仅剩的生命?他今年才多大?虽然戚盼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可也估摸的出来有好几年了,一开始她孤独到快要发疯,后来她就每天在沙滩上写数字,写完了就让潮水带走,不留下任何痕迹。她不清楚究竟过去多久,但至少已经有五年。 时间对戚盼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她对着海水看过自己的面孔,没有丝毫变化,她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类,也无法在人类社会中生存。 “我走了。” 等一下,不要走!你的话还没有说清楚! 戚盼差点从大树上跳下去追问他究竟怎么了,可是唐深白再也没有说什么。 她看着他离开森林,心里对那句话在意极了,她一个人又过了十几天,终于无法忍受内心的担忧与煎熬,再一次去到最近的那个村庄,偷了一件连衣裙套在自己身上,当然,作为代价,戚盼留下了在森林里抓到的小动物跟可食用的野果蘑菇。 几年前她遇到利刃小队的时候,他们曾经说过,自己是国人,戚盼出了森林就看到了国境线,夜色中她溜了进去,一路无人发觉,她白天藏起来,晚上赶路,小叔叔离开的时候留下了全部的东西,食物、水、火柴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戚盼还在他的背包里发现了地址。 她又不是傻,并不敢随意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她把从森林里带出来的东西拿去夜市上卖,也得到了一些钱,然后她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上找到了一家网吧,进去查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又快速离开。 等到她费尽千辛万苦找到唐深白的家,却没有看见他,反而是住在那个地址里的两位老人,也就是唐深白的父母,每天早早起床,到了晚上才会回来,两人按照三餐交替回家做饭,再拎着饭盒开车出门,有一次唐母可能是忘记锁后备箱,戚盼就趁机藏了进去。等到车子一停,她就跑了出来,藏在地下停车场的角落。 到了晚上,唐父开车来送晚饭,戚盼就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 一路上没碰到什么人,戚盼不敢坐电梯,她躲着看见了唐父按了十六楼的按钮,就从基本上没人走的楼梯跑了上去。 走廊空无一人,每间病房外都有病人的名字,戚盼找到了唐深白。 唐父送完饭就走了,趁着服务台的护士不注意,戚盼推开没有关好的病房门,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 98.第九片龙鳞(八) 第九片龙鳞(八) 戚盼是确定床上的人在睡觉后才敢摸进来的, 这是单人病房,她一时心急, 也忘记了去看他生的是什么病, 她的小叔叔正躺在床上, 神色安静,呼吸平稳, 戚盼伸出手想碰碰他,过了会儿又触电般收回来,她有些着急,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没有新鲜的骨髓, 或者说,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救他。 戚盼又傻乎乎地站在病床边上看了唐深白一会,直到外面传来脚步声,她才受惊,左右看了看竟无处可躲, 幸而外面的人并不是到这里来的, 说来很奇怪, 小叔叔的爸爸坐电梯, 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到吗? 她真的该走了,不能停留太久, 她得去找个地方检查一下身体, 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帮助到他的。 可就是戚盼转身间, 身后突然圈来一双有力的臂膀将她紧紧搂住, 让她无法挣脱, 随后有人将脸埋入了她的颈窝,温热的液体一点点浸润戚盼的皮肤,烫的没有感官的她几乎要落泪。 下意识就想挣扎逃跑,可唐深白的力气哪里是戚盼能抗拒的,失去龙鳞的她无非是行动能力迅速一些,弹跳能力强一些,力气没有丝毫变化。这样被他抱着,戚盼已经等了三辈子了。 她跑不了,只好狼狈地去捂自己的脸,颇有种掩耳盗铃之感。身后的男人渐渐停止了眼泪,见她小鸵鸟一般想藏起脸,啼笑皆非。 然后,“盼盼。” 他叫她盼盼。 戚盼一瞬间就落下了眼泪,唐深白将她抱的极紧,戚盼明明失去了感官,却觉得被他勒的胸腔生疼。 “我知道是你,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唐深白箍着戚盼,将她换了个方向,这下戚盼就不得不面对他。 她现在的样子肯定难看极了,穿着廉价的路边摊衣服,头发没有修剪,用一根皮筋扎起来,不施脂粉,毫不体面。过去的戚盼可不是这个样子,每次见到唐深白的时候,戚盼都会打扮的光鲜亮丽,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很好,不需要担心。 “不要再离开我了。” 戚盼活了三辈子了,都不曾在她的小叔叔口中听到这句话。她无比清楚,在他心里她就像是女儿一样,他亲手抚养她成人,什么不要离开我我不放你走这样的台词只存在于电视剧跟漫画里,正常人不会对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产生绮念,正常的长辈自然也不会希望晚辈永远生活在自己的羽翼下。 “小、小叔叔……” “真的,不要再离开我了。”唐深白眼眶发红,声音颤抖,但是他仍然无比坚定地说出了这句话。“你一不在,我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 戚盼却没有感动,主要是她在感动这种情绪出现之前,就已经彻底傻了。“小叔叔?你、你没事吧?”她甚至开始怀疑他生的是什么病了,该不会是精神方面的…… “我没有生病。”唐深白一手揽着她,揭开了另一只手上的药布,里面居然连针头都没有!再一看他的脸色,虽然是瘦了很多,又有些苍白,但精神奕奕,怎么也不像生了重病的人。戚盼一脸茫然,唐深白低头,跟她额头相抵:“怎么,不认识我了?” 她张着嘴,半天没说出一句话,完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唐深白搂着她的腰,几乎没怎么用力就把戚盼抱到了病床上,长腿一伸一圈,就把戚盼困住。这时病房门被打开,唐父露出一颗脑袋,见这场景嘿嘿一笑:“逮住了?” 唐深白莞尔:“逮住了,谢谢您。” “不谢不谢,平时唐队那么照顾我们家熊孩子,应该的应该的,那我不打扰了!” 唐深白看着老人家关上门,轻声为怀里的戚盼解惑。“那是闪电的父母,我请他们来帮我演场戏。”见戚盼眼神惊恐,他才又笑起来,这回是全身心的愉悦。“不然我怎么抓住你呢?” 五年前他的确是忘了很多东西,但这五年的时间里,唐深白不止一次做过一些似是而非的梦。渐渐地他就想了起来,虽然花了很久,这才有了他回去森林找戚盼的行为,只不过他说的话真假掺半,他全都想起来了,并且没有生什么病。唐深白知道,如果他有危险,她一定会回到他身边,所以他才请闪电的父母帮忙演了这场戏,两个老人家特地搬到他的公寓,跟左邻右舍宣扬自己的儿子得了重病马上就要死了云云,戚盼窝在小区埋伏的时候全听见了,更是深信不疑。 她像个小傻子,钻进人家的圈套,一举一动都逃不脱老狐狸的手掌心。 不知道为什么,戚盼总觉得这样的小叔叔,特别像政时期那个老谋深算的唐市长。她的嘴角动了动,被骗的羞愧满面,白活了……她真的再活个几辈子也逃不脱这如来佛的五指山。 “你、你都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 戚盼咬着唇不回答,唐深白轻笑,“是想起你说要当我的女朋友,还是想起你说你特别爱我?盼盼,我们说好的,如果一起活着离开森林,我就会等你长大。”他摸了摸她的耳朵,为她把凌乱的发捋顺。“说话不算话可不行。” 戚盼一时间欲言又止,她贪恋这温暖的怀抱,这一次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也不亏欠任何人,她大可扑进他怀里跟他度过余生,可是……“我……” “嗯?” 戚盼又哭了,实际上这五年来在森林里她都没有流过眼泪,大抵是认了命,她也觉得自己怕是不会再哭,可事到如今戚盼才明白,她不是不能哭,只是没有见到他,没有这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正常人的不同。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她连哭泣都很安静,咬着嘴唇,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往下掉,砸在唐深白的手臂上,滚烫无比。“我、我已经……” 她抓起唐深白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胸口,没等他感受那是怎样柔软的触感,就怔了一下,手指往上,一路来到戚盼鼻息。 她没有心跳,没有脉搏,也没有呼吸。 她只是看起来像是人类,其实根本不是。 她不会受伤,不会生老病死,尝不出味道,没有一丝生息。 她是不正常的、不健康的、不被允许存在的。 她没有办法在人类社会生存,因为她是异类。 “你没事,真好。”戚盼颤抖着声音说,她练习人类呼吸的方式,可那不过是拙劣的模仿,失去了龙鳞,她就是一副生硬的傀儡。“可是我不能留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能为你做,还会给你带来麻烦。” 他有战友,有亲人,如果她留下来,他总要带她去见他们,但那是不行的,戚盼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好女孩,她是不能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她会引起恐慌。她永远都会维持着十六七岁的外表,因为她永远都不会长大,等到所有人都老了,她也仍然如此。等到唐深白霜雪满头,戚盼仍然是这样的戚盼。 她也不能为他生儿育女,她的身体连最基本的反应都没有,她根本就不算是女性,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他永远都不会得到幸福。 戚盼见过他儿女双全的模样,知道他是好丈夫、好父亲,更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可以依赖的儿子,但唯独不是她的,他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 “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 戚盼一愣。 唐深白笑容温柔,向来不苟言笑的他笑起来十分好看,像是太阳一样照耀着戚盼的内心。“我已经退伍了,我存了一笔钱,可以带你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的父母还有两个儿子,我想,即使我不陪伴在身边也没有关系。我错过了你太多的时光,孩子并不是必需品。” “除了你自己,你什么都不需要给我。” 唐深白看着戚盼的泪水滑落,他的心又烫又痛,他只想为她遮风挡雨,呵护她怜惜她,余生与她一同度过,别的都不重要。 “盼盼,以后只有我们,好吗?” 眼泪凝聚在眼眶导致戚盼看不清他的脸了,她想说好,又不能这样自私,她想理智地解释然后理智的分开理智的看他继续他的人生,可她又不舍得就这样放手。 最后。 她的小叔叔吻了她。 很尊重,很克制,像是蜻蜓点水,戚盼只觉得那双唇瓣无比柔软,亲她的时候,她干涸的灵魂就像瞬间被雨水浸润,变得绵长而充满诗意。像一朵花,像一首歌,像跋涉了万水千山,翻越了穷山峻岭,终于到达了终点。 她累了。 她不想再走了。 戚盼紧紧地抱住他。 她想,就算最后要被吃掉,她也心满意足了。 99.第九片龙鳞(九) 第九片龙鳞(九) 这个世界充满美丽, 戚盼向来清楚这一点,曾经她去过很多地方,可心像是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她以为自己是死了, 现在她才知道,活着是这样美好。 唐深白退伍了,虽然戚盼的身体有问题,不能接受体检和其他的程序, 但他还是动用了全部的人脉为她弄到了一张身|份|证, 给了她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唐深白户口本上的配偶栏,写着“戚盼”两个字。 他手头有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是这些年积攒下来的, 后来戚盼才知道他也很擅长投资,他们总是不缺钱花。虽然戚盼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可是和唐深白在一起, 她觉得生活充满了甜蜜。假设明天醒来她就要死去,她也一点都不觉得苦了。 他那么好。 今天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十二天,戚盼还是不能习惯早晨醒来睡在他的怀里, 他有力的臂膀圈着她。其实她不喜欢睡眠,但她不想他知道,所以隐瞒着,每天保持着跟他一样的作息。唐深白沉睡的时候她就看他, 不管看多久都不会觉得腻。他的生物钟很准时, 等到他快要醒来, 戚盼就闭上眼睛。 她坐在游轮的甲板上,他们现在在一个以海和旅游出名的国家,办过签证后,他们搭游轮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这个国家被称为“海上之国”,他们的房屋和街道都建立在水上。戚盼特别喜欢这里,虽然她曾经死在那片冰冷的江水中,可她一点都不讨厌水,还很喜欢。 也许是因为水很温柔,包裹着她的灵魂。 她弯着腰朝海里看,远处的水面上不时会有几条鱼儿高高地跃出水面,唐深白说那是飞鱼,他曾经去过很多地方,懂很多东西,他说飞鱼最厉害的时候可以在海面上飞行近五百米,跃起的时候能达到近二十米的高度。戚盼很好奇,经常没事儿就坐着看,也是跟她在一起后,唐深白才知道这是个无比安静的小姑娘,给她一个角落,她就能安安静静地待上一天。 很多时候他都要到处找她,怕她丢了。 早晨的海风有些冷,游轮上的人们大都还在睡觉,戚盼很少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即使他说能保护她,她也想尽量避免给他制造麻烦。 她喜欢海。 如果最终要长眠于大海,她很乐意。 就在戚盼出神地凝视海面时,有人从背后将她搂住,伴随而来的是熟悉的唠叨:“又一大早的跑出来,不是跟你说过,要多穿件衣服,你看看你,又不穿鞋子。” 她的小脚丫绷直了,脚背又细又白,青筋清晰可见,十足娇嫩。听到唐深白的唠叨,戚盼嘻嘻笑着倚进他怀里,她是故意的,虽然她感觉不到冷热,但她喜欢听他唠叨,喜欢他照顾她,他跟她说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让戚盼感觉到幸福。但她还是很乖的,从来不会给他惹麻烦。“小叔叔,你喜欢大海吗?” “喜欢。”唐深白亲了亲她冰凉的额头,她身上总是凉丝丝的,空调开得再高也没用。晚上他抱着她睡,可早晨醒来,她身体的温度也仍然没有变化。“但这不是你跑出来受凉的理由。” “我不会生病的。”戚盼喃喃着说。“如果能生病就好了。”能生病就是正常人,但她不会,她就是在海水里泡个三天三夜也一点毛病都没有,否则她怎么能在国界森林生活足足五年? “说什么傻话。”唐深白捏了捏她的鼻子,在她身后盘腿坐下,两条大长腿一伸直,就把戚盼包围在里头。他打开自己的外套将她裹进来,看她眺望大海的眼神,“怎么了?这几天一大早就起来看鱼。”就连当了这么多年兵的唐深白都没有察觉到戚盼是什么时候起来的,明明他睡眠浅警觉性高,可当她从他怀里离开,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不喜欢这样。 他总觉得抓不住她,似乎下一秒她就会乘风远去,再也不回来了。 所以他得好好看着。 “我在看鱼,它们在水里流眼泪,好可怜啊,都没有人知道。” 唐深白轻笑,“小傻子,鱼哪里来的眼泪?” “我看见了。”戚盼很坚持,说着可笑又幼稚的话。“真的,它们也会哭的。” 如果太难过了,就会流眼泪,她也是,但她现在很幸福,她跟难过的鱼不一样,现在她一点也不难过,所以就不会流眼泪。 以后她也不想哭了。 “好好好,你说它们会哭就会哭好不好?”唐深白拿她当小孩子哄,他的嘴角噙着浅浅的笑,跟戚盼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觉得无比快乐愉悦。 谁会不喜欢这样一个姑娘呢? 她漂亮,温柔,善良,正直。 而且,她深深地爱着你。 唐深白能够感觉到戚盼对于自己那种汹涌澎湃的爱意,他就像是她的信仰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唐深白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自己她要怎样度过,人会因为感动而衍生出爱,也会因为长久的相处衍生出爱。唐深白亲了亲戚盼的发,“我只爱你。” 所以,不要害怕,不要不安,有我在你身边,我不会离开你。 戚盼轻轻笑,她跟他说过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像是少女,其实内在是个老太婆,可他不信,很多时候他亲她都觉得很罪恶,因为她看起来实在是太幼齿了,嫩的不行。就算偶尔她的眼神沧桑疲惫,他也仍然觉得她娇美如初。 一会儿人都起来了,戚盼就不会在甲板上待了,唐深白说没关系,但她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她的这张脸很惹人注目,一旦被人盯着看久了,不会呼吸就很容易被戳穿,所以白天她大多会待在房间里。唐深白也不去别的地方,他总是陪着她。 他把戚盼抱回房间,虽然她不会冷,但唐深白仍然坚持把她抱进浴室,用热水泡脚擦手。戚盼看着他细心的样子,没有说你不要费心了没有用之类的话。 他坐在床上陪她玩游戏。这款竞技游戏很难,戚盼这种手残刚进去就被人一枪爆头,唐深白见了一次就申请了个号陪她一起玩,从此戚盼就过上了躺赢的生活。她可以开着车在荒野里四处晃,因为只要他在,就没人能伤害她。 一开始他们也跟别人组过队,因为戚盼太菜了一开始就被杀,队友还喷她是个菜逼能不能不要害人,然后唐深白没吭声,一枪打爆了队友的脑瓜。 最后他们小队赢了,此后他再也没带第三个人组队。 每次剩下他们俩活着的时候,他都会弄死他自己,让0杀的戚盼赢。 就是这样子,戚盼才爱他不能自拔。 就算没有记忆,他也是她的小叔叔。 日子啊,真是过一天,就少一天,戚盼太舍不得了。 他们靠岸到达目的地后,住在一家很出名的水上酒店,唐深白出去给戚盼买她在来时路上就看见的一家蛋糕店的甜甜圈,戚盼在酒店房间里等,可是等了很久他也没有回来,她有些担心,就出去找。 但是那家蛋糕店也没有看见他,戚盼忘记带手机了,只好进去蛋糕店询问店员,可曾见过一个东方男人。店员告诉她说的确有个很英俊的东方男人进来买过甜甜圈,但是刚付完款,他就把甜甜圈寄存在这里跑了出去,说等会儿来拿,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来。 “……你一定就是那位先生的女朋友吧?”年轻的店员小姐笑的很甜美。“那位先生说他是给女朋友买的,还说他的女朋友很可爱。” 戚盼接过装着甜甜圈的盒子,说了声谢谢。 “不过你不用担心,他没事的,那位先生可真是厉害,他一脚,真的就是一脚,就把劫匪踢飞了呢!” “劫匪?什么劫匪?”戚盼吓了一跳。 “就是外头抢劫的呀!” 在店员的解释下,戚盼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来唐深白买完甜甜圈付账的时候发现外头有人抢劫,他当兵习惯了,立刻把甜甜圈留下跑了出去,制服歹徒后警察就把他请去警局做笔录,他出来的时候没有带手机,借了店里的电话想打给戚盼,结果戚盼正好把房门关上。 这会戚盼才放下心,她带着甜甜圈回到酒店安心的等,等待期间她吃了两个,小叔叔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其实尝不出任何味道,总变着法的给她弄吃的,戚盼不想伤他的心。她啃了两个没有滋味的甜甜圈,终于等到他回来了! 一有人敲门,戚盼就跑了过去,门一开,她扑进唐深白怀里,纤细的身子瑟瑟发抖。 “吓到你了是不是?乖,对不起,别怕别怕。”唐深白摸摸她的头,进门来反手将门关上,跟她解释了来龙去脉,最后说:“没事的,不要担心,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乖,抬起头来我看看。” 等她抬起头,唐深白才发现她的嘴唇都咬破了。 100.第九片龙鳞(十) 第九片龙鳞(十) 戚盼从一种无法抑制的颤抖中慢慢平复,她的嘴唇虽然破了, 但是并没流血, 她身体里的血都是不会流动的,别人伤害不到她, 只有她自己可以。但即便如此,伤口愈合的也比普通人快很多。 可这不妨碍唐深白怜惜她。他反手把门关上,捧着她的小脸亲了一下, 低声道:“你出去找我了?” 他是知道她有多么怕生的。“我没事,抱歉, 让你担心了。” 戚盼摇摇头, 搂着他的腰没有说话。唐深白把她抱起来, 放到自己大腿上, 与她额头相贴, 姿态亲昵。“晚上有人要请咱们吃饭, 你想不想去?” “谁呀?” “我救下来的那个女孩, 她也是国人, 如果你不想去,咱们就不去。” 戚盼又摇摇头, “去吧。” 跟她在一起, 真的不是什么幸福的事情。他要远离亲人与朋友, 跟她远走高飞, 甚至要远离一切友好的陌生人, 只因为怕别人发现她身上的秘密, 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戚盼想。 因为是久违的与人交往,戚盼出门前还仔细打扮了一番,她本来就长得格外漂亮,这具身体更是将她的美丽散发的淋漓尽致,娇嫩而年轻的皮肤不需要任何保养品就显得吹弹可破,使得她整个人如同一尊瓷娃娃般可爱。正是因为这副过于美丽的外表,每当她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总是很惹人注目,这也是为什么戚盼越来越不爱出门的原因。光是之前在游轮上那两天,就有好几个高鼻深目的外国男人跟她搭讪,如果不是唐深白及时感到,她都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多说几句话她都不敢,怕被人瞧出自己根本没有呼吸。 “我好看吗?” 唐深白眼带欣赏,他拉住她的小手,摸了摸她微凉的耳朵,“好看。”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很喜欢。” 戚盼听了,脸红起来,她抱住他舍不得松开,“那待会儿,你可以请我跳支舞吗?”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这一直都是她的梦想,只不过之前的两辈子都没有这样的机会,更没有这样的资格。 “当然。”唐深白想了想说,“可是我跳的不够好,你可不能有意见。” 她笑眯眯的点头,他怎么会跳不好呢?他明明什么都会,学什么都快,又正直又温柔,又有绅士风度。她活了这么久,再也没见过比他更好的人了。 可是这支舞最终也没有跳成。 他们约在一家很出名的餐厅共进晚餐,这家餐厅的牛小排特别出名,环境清幽气氛高雅,餐厅里弥漫着悠扬动人的钢琴声。唐深白带着戚盼在侍者的引领下来到了他们的桌子,戚盼终于见到了那个在唐深白口中所说的“很有礼貌的同胞”。 那张脸,实在是太熟悉了。 戚盼在看到的一瞬间就刷白了脸,铺天盖地的惭愧与羞耻如同潮水将她淹没,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剥光了衣服敞开在太阳底下供人参观的小偷,所有的卑劣与不堪都被毫不留情地揭开,徒留一身疮痍。 她像是提线木偶一样坐了下来,僵硬地听唐深白跟对方交谈,实际上她也没有仔细去听,因为她剩下的力气都在颤抖,冷得她牙齿打颤,可笑之极。 “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最后戚盼无法忍受了,她用尽最后的勇气跟镇定离开了餐桌,唐深白要送她被她拒绝了,她一个人躲在厕所的隔间里,狠狠地咬住手腕,牙齿穿过皮肉,几乎碰触到森森白骨。如果能感受到痛楚就好了,那样的话,她就不会这样难过了。 她为了出门化的妆已经彻底花了,可她也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免得唐深白担心。幸好戚盼带了手机,她匆匆用冷水洗了把脸后悄悄离开,路上给唐深白发了条消息说她有点不舒服先回酒店。 人来人往的异国街头,她哭得像个愚蠢的傻子。 很久很久以前,她第一次离开他的时候,在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也像这样大哭了一场,然后去到街角的面包店买了一个甜甜圈,就着眼泪吃了下去。 戚盼常常会想,为什么这世界上就没有人来爱她呢?妈妈心里头是没有自己的,爸爸重新建立了家庭,妈妈死的时候和继父的手死死攥在一起,跟她血脉相连的人,每一个都不要她,每一个心里都没有她,她在哪儿似乎都是多余的。她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开朗,可不管去过多少地方,帮助过多少人,她都没有感觉。 战地战乱频繁,跟她一起的志愿者们都有家人关心,每一次战乱发生,他们都会立刻打电话回家报平安,被劫持的时候其他人都吓得哭了出来,只有戚盼很平静。 因为她就算死在这里,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的心。 她一无所有。 也许就算是现在,她仍然是这样。 唐深白收到戚盼的短信就跟对方说了抱歉赶了回来,他看到她乖乖待在房间的时候松了口气,只是忍不住要唠叨两句,戚盼听着他唠叨自己,睁着无神的眼睛:“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句对不起是跟谁说的,是跟唐深白,还是跟那个和他的妻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如果她没有从那片森林出来,这一世他们仍然会相遇,然后会相爱吧?会结婚生子,白头到老。现在这一切都被她给毁了,戚盼成了这样一个卑劣的罪人。她凭什么去抢?她凭什么要留在唐深白身边?如果前两辈子他都不是她的,那么第三辈子也不该有任何意外。 “为什么要道歉?”唐深白被她看得心软了,他只是担心她一声不吭自己离开,总是让他想到那被梦境缠身的五年,他不想再失去她了。“你心里在想什么,都跟我说,好不好?” 戚盼坐在他大腿上,“对不起。” “是我对不起你。”唐深白轻叹,“盼盼,你为什么不开心?” “你会喜欢她吗?” “嗯?” “那个人,你会喜欢她吗?” 唐深白用了十几秒才意会到她是在说晚上一起吃饭的那个国女人,他眯起眼睛,难得对着她也有了些许不悦:“我在你心里是这样见异思迁的人吗?” 戚盼咬着下嘴唇,却被唐深白掰着下巴,然后他的手指伸进来:“就算不会疼,也不许咬。” 他似乎明白她在不安什么了。“盼盼,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仔细听我说。” 在他的要求下,戚盼不得不抬起头与他对视,他的眼神很温柔,还夹杂了一些其他的东西,那是什么呢?戚盼看不懂,她从没有见过小叔叔露出这样的眼神,他总是温和的、宽容的,对谁都是和颜悦色。 其实戚盼不知道,在她死后,他就很少笑了。 他总是驾车来到那座大桥,眺望曾经将她吞噬的江水,她的爱留在人间化作蒸腾的水汽,即使失去意识,仍然为他所吸引,淡淡地聚集在他周围。 “我是个可以独立思考,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成年人。” 戚盼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我对谁动心,我喜欢谁,我愿意为谁付出,我做的每一个决定,我自己都清楚。” 他的吻落在她颤抖的眼睛上,轻柔温存。“不是说过了吗?我只爱你,至少在我的这一生里,我只爱过你,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我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也只有你,为你做任何事我都心甘情愿。我觉得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与你走过的每一条路,我都感觉到了满足与幸福,这种感觉只有你能带给我,其他人都不可以。” 是的,除了戚盼,其他人都不行。 再后来,戚盼真的与他共度了余生。就算她连妻子的义务都不能尽,当唐深白垂垂老矣,戚盼仍旧娇美如初,很多时候陌生人看到他们依偎在一起都觉得不可思议,可在戚盼眼里,他仍然是她深爱的小叔叔。 “盼盼,你说,人会有下辈子吗?” 戚盼轻声回答:“会有的。” “那我,下辈子还想跟你在一起。”他握住她的手,与娇嫩滑腻的小手比起来,他的手宛如枯木,尽是虬枝。 “……好,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找到你,再跟你在一起,你要等我。” 他依偎在她怀里,慢慢闭上了眼睛,戚盼遥望着面前一望无际的海,泪水一点点滑落。 戚盼抱起唐深白,这艘船没有方向四处漂流,她看着深不可测的大海,微微一笑,带着他一起跳了下去。 对不起啦小叔叔,我没有下辈子了,偷来的这一生,我已经很幸福啦。以后永远都不会再有戚盼,也不会有人,害你一世,让你这样牵肠挂肚,让你这样背井离乡,让你同我长眠大海。 我花了三辈子的时间,终于可以从这世上消散,再不纠缠于你,还你自由。 可她没有听见唐深白闭上眼睛前喃喃的话。 他说。 盼盼,我不想忘记你。 101.第十片龙鳞(一) 第十片龙鳞(一) “喝了吧。” 戚盼坐在龙宫的水晶凳子上, 她面前的水母桌子上头摆着一个青花小碗, 碗里是冒着热气的滚烫的褐色液体,像是熬好的药。 龙女大人将这碗放在她面前后,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戚盼不知该如何应对, 龙女见她不言不语,就又不耐烦起来, 催促道:“呐,喝了吧, 这可是我去忘川奈何为你求来的一碗孟婆汤。你喝了, 就不会再喜欢任何人了。” 戚盼没有说话,而是摇摇头。 玲珑立刻柳眉倒竖:“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辛辛苦苦难得好心,你却不领情?你别忘了, 你还毁了我一片龙鳞!” “对不起,龙女大人。”戚盼紧张地站起来,壮士断腕般闭上眼,“您、您吃了我吧!” 颇有几分引颈就戮的意思了,玲珑本来就是吓唬她玩儿的, 这会也失了兴致。“算了,没意思。” “啊?”戚盼一愣,“您、您不吃我了吗?” “你的灵魂很美,我舍不得吃, 你就留下来, 成为荒海的一员吧。” 戚盼看着玲珑逗着白色的小海豚转圈儿玩, 有些头昏脑涨:“留下来?” “对呀。”玲珑对她笑了一下,“我就是通知你一声,不是征求你的意见。” “就像是那位先生一样?” 玲珑用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戚盼说的是住在龙宫门前的范无救,她撇撇嘴,“当然不是,我不喜欢荒海出现其他人,这是我的家,我不喜欢别人来我的地盘。你要是留下来,就跟它一样。” 她随手一指龙宫内游走的小鱼,戚盼傻眼了:“我会变成鱼吗?这里的鱼,难道都是……” “也不全是,毕竟我可遇不到那么多好的灵魂。”玲珑遗憾地叹了口气,她随意捞了条小鱼过来,小鱼便亲昵地蹭着她的指尖,她只是不喜欢灵魂进入龙宫,但是很喜欢荒海的动物们进来,人类的灵魂注入到她创造出来的傀儡中,就有了灵性,比如说小海豚,比如说荒海中的每一株珊瑚,每一只水母。“别以为自己过得多么惨,这里哪个不比你惨。” “这只,曾经是个小仙女,后来爱上妖魔,为他堕落,结果妖魔超脱成佛,她却再也回不去天宫。” “这只也傻得很,她与另有所爱的丈夫双双重生,人家想要摆脱她,她居然就那样成全了,最终落得个心碎而死的下场。后来那个男人后悔,只可惜她已经变成鱼,再也不会出现在人间。” “这只就不用说啦,有读心术,明知道人家只是想挖他的心,也不知道防范,真是一个比一个笨。” “不过没关系,谁叫我是个慈善家呢。”玲珑拍拍手掌,“至于你嘛……” 戚盼最后的记忆,便是龙女灿烂的笑容。 此后,再也不存在一个叫戚盼的人,只是荒海尽头的归墟龙宫内,多了一株莲花。 玲珑对着桌子上那碗孟婆汤出神,想了想,她拍开小海豚的脑袋,拿起汤碗,毫不犹豫的,全部浇在了莲花的根部。 反正已经不再是人,忘得干干净净,也没什么不好。 她又舒了口气,“总算是少了片龙鳞……”讲道理,她活了不知多久了,漫长的时间里难免脱麟,珍贵是对其他人而言,玲珑自己可是一点都不在意。“不过只有一株莲花,好像有点单调不好看。” 她的目标是荒海内每一条鱼,每一个生命,甚至每一株植物,都能有灵魂注入变得鲜活,不过等到完成那天,不知道要多久以后了。按照她一个世界一个灵魂的进度,嗯……也许要到荒海枯涸吧。 虽然这些灵魂在她看来都笨的无可救药,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香甜美好,很讨玲珑欢喜。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戚盼回来前刚吃了一点,虽然不能吃饱,但也聊胜于无。 “乖哦。”她点了点一条黑色小鱼的脑袋,“等我回来。” —————————— “仔细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一旦有,格杀勿论!” “是!” “报!报!将军!在钱胡子房间里发现一个密室!” “带老子去看看!” “是!” 萧琰跟着手下一路去到了钱胡子的房间,他是回京途中顺道剿匪,没想到这叫钱胡子的土匪看着不起眼,胆子却不小,光是这后山就搜刮到了一批惊人的财宝,更别提山上被他掳掠来的良家子,萧琰把土匪杀了个一干二净,又派遣手下将良民派下山,原本准备一把火烧了这乌烟瘴气的土匪寨,结果搜查的士兵却说发现了匪首钱胡子的房间有个地下密室! “将军小心,这里乌漆抹黑,也不知道有没有机关。” “老子要是怕那个,早在战场上死了几个来回了!滚一边儿去,老子自个儿进去!” 大将军萧琰,操不离口,刀不离手,是本朝响当当的一名煞星,他英俊的外表跟他糙的不行的内在完全成了反比。就因为这,年纪一大把还没娶着媳妇,这回回京,老夫人怕是饶不了他,要知道本朝男子十四岁便可娶妻,萧琰大将军他今年芳龄二十八,说得不好听,要是成亲的早,这孙子都有了。 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他就一把大刀不离手,张嘴老子闭嘴骂娘,总之是谁也管不了。问他要娶个什么样的媳妇,人也不多话,头都不抬:“老子要娶个仙女一样漂亮的女人!” 可这世上谁见过仙女?你知道仙女长啥样?还不是不想成亲故意刁难人。 亲兵们在密室外头等了没多会萧琰就出来了,几人正想问问将军可有受伤,结果一不小心瞧见将军怀里掉出来一片水蓝色的布料,看起来特别像是姑娘家的罗裙。大伙儿朝上再一瞧,这会儿是句异口同声的我操。 娘嘞!这世间还真有仙女一样漂亮的女人! 萧琰自己也很是满意,他觉得此番剿匪,就数这个战利品最让他快活。他心中高兴,看几个平时嫌弃的不行的大头兵也和颜悦色起来:“去找辆马车,再抓个大夫来给夫人看一看。” ??? 等了半天没动作,萧琰恼了:“娘的你们听不懂老子的话是不是?再磨蹭老子一刀砍了你们!” 吓得亲兵们四处逃窜,唯一一个壮着胆子问:“将军,您、您该不会是——” “咋?”萧琰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又野蛮又不讲理,“老子想讨媳妇不行吗?” 不是啊,这仙女被关在钱胡子的密室里,您都不考虑一下她,她是不是完璧吗?亲兵想问,但是强烈的求生欲让他闭上了嘴。 等到马车跟大夫都来了,萧琰抱着仙女般的姑娘噌的一下就窜上了车,盯着大夫,大有一副你敢多碰不该碰的地方老子就一刀砍了你的架势。须发皆白的老大夫战战兢兢地给美人把了脉,讲道理,被这样的恶霸盯着,他不尿裤子就是好事,哪里还敢去打量躺着的姑娘长什么样子啊! 得知媳妇只是昏迷,并无大碍,萧琰满意了,亲和地拍了拍老大夫的手,给了他一锭金子,着人将他送了回去。 然后他也不骑马了,整个人坐在马车里盯着他的媳妇嘿嘿的笑,别人都以为他是说着玩的,其实他是认真的,他从小就这么一个心愿:娶个仙女当老婆。 萧琰自幼便是个恶霸,他爹为了治他不知揍断了多少根棍子,然而他积极认错死不悔改,后来他爹战死沙场,他娘伤心过度撒手而去,萧琰这才一夜长大,然而虽然已经贵为大将军,骨子里却还是蛮横又不讲理,他认定的谁也不能说三道四,他说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容任何人反驳。哪怕是一手抚养他长大的老夫人,也不能左右他分毫。 就这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把仙女媳妇抱到怀里这里亲亲那里摸摸,完全看不出此前他半点女色不沾。 等到被一只冰凉的小手推开,萧琰还有些意犹未尽,一低头,顿时咧嘴露出一口白牙:“媳妇,你醒了?” 玲珑怕自己再装下去会被剥个精光,这人什么毛病啊?“谁是你媳妇,少乱叫。” “你呀,我救了你,你可不就是我媳妇了?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戏本子里都这么唱。”虽然仙女媳妇态度一点也不柔顺,但没有关系,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有特权的。“你真好看,睁开眼睛就更好看了。” “钱胡子人呢?” “你找他干嘛?”萧琰脸立即黑了,平时他这样的表情能把身边的将士吓到尿裤子,然而玲珑一点都不怕他。 她扒开车窗往后看,早不知道离土匪窝多远了,玲珑丧气地坐回来,发现自己居然坐在萧琰大腿上。她也没有害羞,本来就打算弄死那个钱胡子的,谁晓得居然遇到这么个家伙,到底是哪里来的?“我找不找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长得那样美,萧琰突然发现自己的脾气其实还是挺好的,至少在她面前,他发不出火来。 102.第十片龙鳞(二) 第十片龙鳞(二) “跟我当然有关系。”萧琰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你男人。” 如果不是玲珑见识过太多奇葩, 她会在第一时间把这人踹出去。事已至此她算是看明白了,钱胡子不死也得残,白白浪费她一番功夫, 本来还想搜搜看土匪窝藏宝贝的地方,如果有亮晶晶的一并带走,没想到中途杀出个程咬金来。“钱胡子才是我男人。” 萧琰顿时瞪大了眼:“你说什么?那个满脸胡子的丑八怪是你男人?!”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他虽然长得很丑,可是他很温柔。”玲珑双手环胸。“跟你可完全不一样。” 萧琰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他要是你男人,怎么把你关在密室里?” “当然是为了我的安全啊,不然呢?你还没回答我, 钱胡子人呢?” “死了!”萧琰愤愤地说。“老子一刀把他脑袋砍下来了!你想要吗?想要老子也不给你。” “你把他杀了?!”玲珑差点儿跳起来, 然而她生气的模样也是那样好看, 让萧琰怎么也看不够。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可那些美人跟眼前的少女比起来, 黯然失色,索然无味。“真的杀了?”这人身着甲胄, 看起来像是个将军, 钱胡子可是这一代赫赫有名的土匪头子,抓住了不能这么快杀了吧?更别提还有个小金库不知道藏哪儿了呀! “真的杀了。”萧琰点头。“我还找到了他的金库,把他近些年搜刮来的金银财宝都还之于民, 叫人把他的脑袋悬在城楼示众。” 玲珑一口气险些没上来! 怪不得, 她就说呢, 钱胡子舔着脸说要来享用她, 结果她装晕在密室里等了那么久就没个信儿了,合着人脑袋被砍了,能来睡她才怪!那家伙不来找她,她怎么从他口中问到要找的人下落啊?还有那些金银财宝,是她先盯上的! 萧琰只觉得美人明眸喷火,真是说不出的娇媚明艳。他也不在乎那些有的没的,直截了当跟玲珑说:“你跟我,肯定比跟着钱胡子好,你说成不成?我娶你当媳妇,我可比那钱胡子长得好看多了,你是不知道,他那一嘴的胡子都生虱子了。” 玲珑觉得他好恶心,本来她还在生气,可不知道想到什么突然变了脸色,娇滴滴地朝萧琰大腿上一坐,毫不气地抱住他,眼眸水汪汪的,声音也一改先前的骄纵任性,变得柔情似水:“那妾可就信了爷,日后妾的一生就寄托于爷,还请爷多多怜惜呀。” 萧琰并非没脑子,他行军多年,敌人没少给他用过美人计,然而不好意思,他的审美观远超常人,常人眼中的美女,在他看来不过路人,旁人眼中的绝色,于他而言也不过尔尔,所以美人计不是没有用,而是不够美。尤其是三个月前的敌国,居然派个女杀手来砍他,还想魅惑他!开什么玩笑,他萧琰眼光高得很,不是小仙女不娶,而且对方是觉得他当兵当久了母猪赛貂蝉吗?塞来个长得还不及他身边副将的女人来,也敢说是美人? 还想诱惑他? 他萧琰节操不高,但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就碎了啊。 这会儿小仙女一撒娇,对不起,他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玲珑活了这么久,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可人类就是这么有趣,总是能让她碰见一些好玩的。她凑近萧琰身上嗅了嗅,他的灵魂很香,好好培养的话……算了,反正她也不吃亏,能吃掉爱自然最好,不能吃掉,不是还有灵魂嘛,怎么算都是稳赚不亏。 想要她?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萧琰笑得嘴一咧看不见眼,玲珑也很快把钱胡子给忘到了九霄云外,本来她就没打算在钱胡子身上多浪费时间,毕竟她得到的信息太少了,要找到人,恐怕还是避免不了盘算一番。话又说回来,她吃掉的那个灵魂,其实并不是多么有价值,不过没有办法,这次回去,就要搞个慈善大家感天动地的锦旗挂墙上,不然都对不起她这一番功夫。 从土匪窝到京城,本来快马加鞭只需要三天,但因为有了玲珑,导致行程足足被拖了两倍有余。萧琰本来喜欢的就是玲珑的脸,明明一开始她那样傲慢娇蛮,但是经过这近十日的相处,玲珑在他心中已经成功塑造出了“温柔羞怯善良单纯”的正面形象。 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是负数。 “媳妇,到了,来,我抱你下来。” 谁说糙汉子就不懂柔情,至少萧琰在面对他的小仙女的时候特别细心,细心的让追随他多年的副将亲兵都暗自咋舌,险些以为自家将军是被什么孤魂野鬼上了身。 将军府早早就得了信,原本数日前就该到的,结果拖了五六天,老夫人怎能不担心?此刻一听说孙儿回来了,就立即带着人到门口等。结果这不孝孙一下马车先不跟祖母打招呼,而是转身跟马车里的人说话。 又见马车里伸出一双雪白皓腕,那双腕子可真是漂亮,老夫人是大户人家出身,自幼也是锦衣玉食,来往的更是非富即贵。可即便如此,她也不曾见过有人的双腕能与冬雪争辉。没等老人家反应过来,就瞧见萧琰抱了个姑娘下来,待到姑娘一抬头,饶是老夫人见多识广,吃过的盐比他人吃过的米都多,也不由得惊叹。 好个天仙般的美姑娘! 那美是极具冲击力的,在她面前,所有人都要失色,更别提容貌本就不够出众的贾芯卉。 “祖母,孙子回来了,还给你带了个孙媳妇回来。”萧琰嘿嘿一笑,摩挲着掌心的小手吃豆腐,顺便拉玲珑到老夫人面前让她瞧个仔细。“您开心吗?” 孙子几年才回来一次,老夫人自然不舍得同他吵嘴——每次都是这样,不过也顶多就维持个三两日,萧琰总是有办法熊的让老夫人一大把年纪还抓着拐杖追着他满府揍。老夫人是极有涵养的,她看了看玲珑,为这姑娘的美貌惊叹,面上的功夫却做齐了。“胡说什么,人家姑娘分明还做女儿家打扮,休得满口胡言乱语,坏了人家名节。来,咱们进去说说话。” “祖母好。”玲珑福身行礼,老夫人看在眼里,这礼数是十分的周全,看起来像是好人家养出来的姑娘。天知道这些年老夫人最担心的就是她这离经叛道我行我素的孙子带回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来,旁人看重的贞洁名声,在萧琰这里统统不管用。他最是厌恶这些迂腐古板的东西,导致老夫人在他离京的时候,常常梦到萧琰带回个高鼻深目的外族女人。 这噩梦一醒就睡不着了,若非数年来有馨卉陪伴说话,老夫人怕是早就熬不下去了。芯卉是她看重的孙媳妇人选,为人知书达礼又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她还是萧琰的救命恩人,这些年来萧琰四处征战,陪伴她的只有芯卉,老人家是想把芯卉留在身边当孙媳妇的。 因此对玲珑,就不是那么的喜欢。 这样的容貌,怕不是个祸水,会坏了萧家门楣。 老夫人对玲珑笑了笑,倒是没如何刁难,她了解她这个孙子,越是反对,他就越是坚持,自小就听他嚷嚷着要娶个仙女做媳妇,却不曾想还真叫他找着了。 待到入了府,老夫人着人收拾院,萧琰一杯茶刚灌一口,听到这里眉头一蹙:“府中有人?” 老夫人瞪了他一眼:“难不成你要让人家未出阁的姑娘同你住?” 萧琰脸色一变:“她是老——我媳妇,当然要跟我住。” 幸而转口的快,否则叫老夫人听他张嘴老子闭嘴老子,怕不是要晕过去。时至今日老夫人都认为萧琰是在军中被带坏的,其实他小时候就这样,只不过那时有兄长跟父亲做好榜样,他熊是熊了点,胜在年纪小,倒也不曾受过多少苛责。 老夫人正要说话,她身边一直安静站立的贾芯卉却轻笑,谁知解围的话未曾出口,玲珑便先说话了。“祖母说得是,将军,就依了祖母吧。”说完她又对老夫人嫣然一笑,“玲珑自幼孤苦,见了祖母,心中亲切,若是祖母不嫌弃,便叫玲珑在祖母院子里住吧,家父是杏林圣手,我瞧老夫人似是有头疼之疾,倒不如让玲珑稍作诊治。” 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萧琰瞪大眼:“媳妇你还会医术?!”那我肚子上被捅了个洞你都不帮我看?? 玲珑娇羞一笑:“将军真是的,玲珑不是同您说过了么,您总是不将玲珑的话放在心上。” 看着那双嗔怪的美目,萧琰满心愧疚,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道歉的话张嘴就来:“是我的不是,改明儿给媳妇赔罪,就罚我带你出去玩。” 见状,玲珑掩嘴一笑。她所在的地方,她就是焦点,让人觉得听她说话看着她就是理所当然,至于被忽略的人……那是真没人注意。 103.第十片龙鳞(三) 第十片龙鳞(三) 大多数时候玲珑懒得装的很温柔可人,但如果她想讨好一个人, 那是十分轻而易举的, 就好比早已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的萧琰, 再好比对她已经拉不下脸来的老夫人。 好在老夫人心里头尚且装着贾芯卉,不管怎么说, 玲珑今日也是第一次同她见面,贾芯卉却已经是陪了她数年了,萧琰不在身边,贾芯卉就是老夫人的支撑。她回过神, 拉过贾芯卉的手对萧琰说:“你这孩子,这么久了也没有点音讯,可知我与芯卉有多么惦念你?” 玲珑看向萧琰,向来对谁都不买账的萧琰,这会儿对着贾芯卉,居然眼神有点闪躲:“我、我不是忙吗?而且我现在不是回来了,您还说那些干什么。” 贾芯卉轻轻一笑, 她的容貌只算得上是端庄清秀, 看久了倒也颇为耐看,是个佳人。然而同玲珑这样的绝色比起来, 那简直就是欺负人了。但她身上有种温文尔雅知书达礼的气质, 又因着玲珑外表看起来不过二八, 贾芯卉今年却二十又三, 又较之少女多了几分女性的贤惠温婉。 后面那俩形容词, 除非玲珑装一下, 否则你绝不会从她身上看到这样的品质。她待谁都是一副态度,喜欢的捧到天上不问是非,讨厌的就要立刻碾死免得碍眼。萧琰这会儿在她面前可还要再考核考核呢,她遇到过许多灵魂香甜但是爱却不够美好纯洁的人,上过这样的当,人类世界有句老话叫吃一堑长一智,玲珑向来是极为小心的。 不过眼下她也不走了,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要找的人,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贾芯卉只觉得这玲珑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也不知怎地,好似心里的那些小秘密都被看穿了一般。但眼下要着急的不是这个,她维持着得体的笑容对老夫人道:“老夫人就不要为难将军了,将军刚刚回府,我已经准备了酒宴为将军接风洗尘,老夫人啊,将军平平安安的,不就是您最大的心愿么?怎地将军回家了,您却不将自己的心意告知他呢?” 说着又转向萧琰:“将军不在京中的日子,老夫人可是时常惦念着,还叫我呀,给将军做了许多新衫子,待会儿我叫荷花给将军送过去,将军试试看,我的手艺不好,将军可莫要见怪。一家人说什么气话呢?玲珑姑娘,老夫人岁数大了,夜里浅眠,怕是不合适同玲珑姑娘一起睡,若是玲珑姑娘不介意,我的院子里还有房,还请玲珑姑娘稍作屈就,或者玲珑姑娘不嫌弃,同我住也是极好的。” 一番话说得是滴水不漏谁都不得罪,面上笑意盈盈也叫人极有好感,不管是老夫人还是萧琰,都挑不出这话里的毛病来。玲珑听了,顿时影后上身,一双娇弱美目瞬间噙满了泪水:“多谢这位姐姐的好意,只是、只是玲珑胆子小,又遭逢巨变,家中只余我一人,若非将军怜惜,早已送了性命,是以夜晚若是无人陪伴,常常辗转,老夫人我瞧了第一面便觉得欢喜,将军护我至今。啊……我这么说,并不是不想同姐姐一起住,而是、而是……” 她含着眼泪看向萧琰,萧琰早被美色冲昏了头:“不麻烦了,玲珑就跟我住,我那地方也大。” 老夫人一听,这哪儿能啊?不管怎么说,婚姻大事,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萧琰父母早亡,如今她这个祖母便是他唯一的亲人,她有心让芯卉与萧琰成就好事,可萧琰这死孩子,自小到大一个德性,这芯卉也是慢条斯理,两人一个比一个不急,倒是急坏了她这把老骨头。好不容易等到萧琰回京,谁知道他却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 玲珑再漂亮再讨人喜欢,又如何能比得过贾芯卉在身边陪伴的数年?人心都是偏的,老夫人自然还是向着贾芯卉。因此她一听萧琰要带玲珑去他的院子住,连忙道:“还是在我这儿住吧,你一个大男人,如何照顾娇滴滴的姑娘?我这儿下人也多,够伺候的。” “我怎么不能照顾了?”萧琰不服气的反驳。“回京路上可一直都是我亲力亲为的照料她,媳妇你说是也不是?” 玲珑笑中带泪,含羞带怯:“将军说的是。” 至于是怎么照料如何照料,那就只有当事人清楚了。可只看着两人的黏糊劲儿,老夫人心里头直打鼓,这该不会是已经成就了好事儿了吧?若是那样可就麻烦了,她不想委屈芯卉,又不能让萧琰糟蹋人家的好姑娘。一时间,老夫人心内百感交集,最终狠狠地瞪了萧琰一眼。 萧琰被瞪的莫名其妙,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祖母干嘛一副要吃人的眼神? 于是晚上玲珑就留宿在了老夫人的院子。萧琰被撵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舍不得的样子看得老夫人牙都酸了,她没忍住,问玲珑:“你瞧上他什么了?” 不是她拆自己孙儿的台,也不是说她孙儿不好,只是这位玲珑姑娘生得这样容貌,什么样的良人不得由她挑选?怎地就看中了萧琰? 玲珑自告奋勇从嬷嬷手中接过了给老夫人梳头的任务,她看着铜镜中老夫人的面容,轻轻一笑:“老夫人怎地对将军如此没有信心,听将军自个儿讲,他可是相当受女子欢迎呢,就连邻国派来刺杀的女刺都对他一见倾心,非君不嫁。” 老夫人嘴角一抽,她越发觉得玲珑是涉世未深被她那不着调的孙儿给骗了,“玲珑啊……” “玲珑做您的孙媳妇不好吗?” 老夫人一愣。 “还是说,您觉得玲珑出身低微,配不上将军呢?” 小姑娘眼睛里有些迷茫,老夫人连忙拍拍她的手:“不是不是,其实……” “将军喜欢我,我也喜欢将军,一路上将军都说老夫人一定也会喜欢我的,可是……您难道不喜欢我妈?还是说玲珑有哪里做得不够好?”她吸了吸鼻子,小心翼翼地说。“那您告诉我,我去改好不好?玲珑想跟将军在一起。” 老夫人又不是铁石心肠,更何况玲珑确实讨人喜欢,倘若没有芯卉,她绝对很高兴萧琰能骗——不,是能找到这样的姑娘当媳妇,可是如果萧琰娶了玲珑,那芯卉要如何是好呢?芯卉等了这么些年,都等成了个老姑娘了啊。 玲珑的眼睛生得极美,似是会说话一般,她这样柔情似水的看着你,没有人会忍心拒绝她的要求。老夫人也是菩萨心肠,一辈子没做过一件坏事,如今就萧琰的婚事叫她放心不下,原以为芯卉终于等到了,谁知萧琰自个儿找了个媳妇回来。 那要不,两个都收了? 这话说出来,老夫人自个儿脸都烧得慌。他们萧家历来是不纳妾,这两个姑娘一个赛一个的好,都叫萧琰娶了可真是糟蹋了,而且,叫哪个做妾呀? 玲珑抹了泪珠给老夫人轻轻按揉太阳穴,老人家上了年纪,不知怎的患上了头痛病,隔三差五要疼上这么一回。大夫看了药也开了,就是不见好转,这会儿被萧琰给愁的又开始疼,谁知玲珑那双小手一覆上来,顿时就舒服了许多。老夫人被揉的不觉生了倦意,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天刚露鱼肚白,萧琰就跑来老夫人这了,早起的嬷嬷被吓了一大跳,萧琰朝里头看,问:“夫人起来了吗?” 这亲都没成呢,夫人就先叫上了。嬷嬷也是看着萧琰长大的,顿时笑起来:“将军一大早跑过来,是怕老夫人吃了心上人不成?” 萧琰具有城墙厚的一张脸,对嬷嬷的调侃不痛不痒:“那难说,祖母那人嬷嬷是知道的,我都这岁数了,她老人家火一大照样抓着拐杖追着我打,我能不怕吗?玲珑胆小娇弱,万一被吓着怎么办?”今晚还是把她带到自己那儿住得了。 等到老夫人起了,玲珑又主动承担了给她梳头的任务。小姑娘有一双巧手,细细妆点下,老夫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嬷嬷在一边瞧着都惊讶不已:“姑娘的手可真巧。” “这可不是我手巧,是老夫人底子好,本就年轻着呢,若是出去了,不告诉他人,谁能瞧得出老夫人的孙子都近而立了?” “你这丫头嘴巴可真甜。” 老夫人来来回回照着镜子,今日她换了个发型,连首饰都换成了颜色鲜亮的,衣裳也摒弃了平日里的深沉色调,整个人都清爽许多,自己看着也十分满意。 谁会不喜欢长得漂亮嘴巴甜的姑娘呢? 萧琰一进来就瞧见他最喜欢的两个女人谈笑风生和乐融融,他也跟着笑起来,到底是坏心眼,示意他人不要出声,趁着玲珑专心给老夫人选钗子的时候,蹑手蹑脚到她背后猛拍她的肩,同时在她耳边大吼一声:“媳妇!” 三秒后,萧琰后悔了。 104.第十片龙鳞(四) 第十片龙鳞(四) 一个人的眼睛里, 怎么能涌出那么多令人怜惜的泪水呢? 萧琰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哭得那样娇弱无助,他活到现在,什么鸡飞狗跳的事儿没干过,就是不知道愧疚两个字怎么写, 眼下站在玲珑面前,他却觉得自己还是死了的好。也不顾在场的还有其他人,上去握住玲珑的手便讨好道:“是我错了是我错了,你、你别哭, 你想怎么罚我都成, 别哭别哭,是我浑,我不是个东西,要不你打我吧!不, 打我手疼,我自己来。” 说完啪啪啪对着自己就是三个响亮的耳光,没能成功哄好玲珑,反而又将她吓哭了。老夫人在边上被那三个大嘴巴子吓了一跳, 赶紧站起来打圆场, 一瞧萧琰那脸都被打红了,“行了行了, 你能不能收收你那听风就是雨的性子, 你吓着人家小姑娘了。自己一大把年纪, 还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人姑娘才多大?” 老夫人这就忧愁起来, 除了芯卉,还有谁能承受得住萧琰这样的性子啊?这就是她所觉得萧琰跟玲珑一点都不配的原因了,岁数差距另提,就萧琰这性格,谁想跟他一起过都难。 萧琰看着玲珑被老夫人挡到身后,还吸了吸鼻子,梨花带雨的模样看得萧琰心都要碎了。他本来就喜欢她,这段时日被玲珑勾的更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眼见她不肯看自己一眼,心里一急,跑过去把她拉到自己身边来,用一种你不要跟我抢的眼神盯着老夫人看:“管他年纪差了多少,总归我是要娶她当媳妇的,祖母你不要在里头搅和。我早同你说了,我是决计不会娶芯卉的!” 声音太大,所有人都听见了,自然也包括刚好到门口的贾芯卉。她手中捧着的托盘掉在地上,瓷碗摔了一地碎片,清秀的面容上一片惨白无血色,这会儿也顾不得说什么,只觉得满心难堪,尤其是在所有人都朝自己看的时候,居然就这么转身跑走了。 老夫人气的拿龙头拐杖敲萧琰的脑袋:“你这憨货!什么话都乱讲,也不怕舌头闪了风!还不快去把人给我追回来!难不成要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去?!” 萧琰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正要拔腿去追,却忘了玲珑在自己身后,长腿一抬,就听见美人惊呼一声,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这回可叫萧琰心脏都从胸膛跳出来了,连忙去扶玲珑,见她两只小手在地上呛了一下破了皮流血,心里头哪里还想着老夫人的叮嘱? 这一番手忙脚乱,还是嬷嬷追贾芯卉去了,老夫人看着萧琰那一副奴才样摇头叹息,她可是这家伙的亲祖母,也不曾听过一句嘘寒问暖,到底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老话一点都没错。 萧琰一边给玲珑处理伤口一边止不住地赔不是,觉得自己可真不厚道,刚才怎么能忘记了她直接往外走呢?可话又说回来,他记得自己明明松开她了呀! 玲珑是很心疼自己的皮囊的,她做出吃痛的样子,因为萧琰给自己的伤口吹气感到刺痛微微颤抖,萧琰的动作就更加小心翼翼了。想去追贾芯卉?门儿都没有。她摔这一下其实并不疼,反正早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玲珑她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贾芯卉那边什么情况,玲珑就不知道了,因为嬷嬷将人追回来,她再待在老夫人院子里就有些不像话,萧琰便主动带她出门,玲珑的手刚上了药,他便去翻出了从前皇帝赏赐下来的珍贵的冰绡手套给她戴上。 走路的时候他牵的是玲珑的手腕,很注意不碰到她的手,其实那伤跟开玩笑似的不痛不痒,可就萧琰这态度让玲珑很受用。她的步子小,萧琰就自觉放慢了速度跟在她身边,玲珑轻笑着问他:“将军,那位芯卉姑娘,您会娶她吗?” “当然不会!”萧琰就差没对天发誓了,苦着一张脸道:“这些年我不想回京就是想躲开她,媳妇啊你知道吗,我有点怕她。” “人家姑娘娇滴滴的,你怕人家做什么,可别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想始乱终弃吧?” 萧琰冤枉死了:“怎么可能,我这辈子就对你动过心!哎带你进去吃好吃的,一边吃一边跟你说。” 也不知怎地,说完这句话,萧琰觉得一直有些不高兴的玲珑突然就愉悦起来,连看他的眼神都温和了许多。 玲珑心想,早点边吃边说不就行了吗,她又不喜欢逛街,人类的世界逛来逛去基本上都是一样的,还是吃东西比较让她开心。 于是萧琰带她去了京城最著名的酒楼,奢侈浪费的叫了一大桌子菜,小二听他点菜都有点不相信:“这位爷,您二位,点这几十道……吃的完吃不完呀?” “废话那么多呢,银子又不会少你的。” 等到上了菜,玲珑就对萧琰的故事不是那么感兴趣了,但他答应要讲给她听,自己就先拽了根鸡腿给玲珑,然后闷了口酒,滋儿的灌了一口。他喝酒都跟旁人不一样,让小二上一坛子再给个碗,一口下去,半碗酒就没了。玲珑觉得自己还是要尽量少说话,因为萧琰看起来像是个大饭桶。她还要保持一下形象,万一吃的没他快怎么办? “这世界上呢,女人比打仗难多了。”萧琰又倒了一碗,顺便给玲珑敲螃蟹。他虽然看着粗糙,满嘴的荤话粗话,但在玲珑面前还是很注意斯文的,大抵是她太美丽动人,在她面前过于放肆,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配不上她。怎么说他都是高门世家的公子,再如何不拘小节,骨子里的东西也放在那儿,光是这蟹八件,他用起来就是得心应手。“世上最难的女人就是芯卉。” “叫得这么亲热啊。”玲珑不咸不淡的来了一句。 萧琰一口酒差点儿从鼻子里喷出来,他猛咳两声,“贾姑娘。” 玲珑掩嘴而笑:“将军果真是个知礼数的,怎么说人家芯卉姑娘都是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将军怎好直呼其名?若是叫有心人听去,那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是是,媳妇说得是。”萧琰连连点头。“贾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可以说,如果没有她,那我早就死了。” “哦?”其中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呢? “那是十年前的事儿了。” 十年前萧琰还是个成日招猫逗狗正事儿不干的混球,那会儿他的祖父、父亲、兄长俱在,萧家无需他光耀门楣,是以他的日子过得极为自由。谁知好景不长,先皇驾崩,皇子夺嫡,太子登基不稳,又有敌国虎视眈眈,萧家父兄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上了战场,马革裹尸,无一生还。 萧琰便在一夜之间长大。 新帝信任的人不多,萧琰是其中一个。他临危受命,发誓不辱没萧家先祖,于危难关头接手大军,谁知却遭逢同僚暗害,眼看要临了杀头之祸,当时敌国已经占据了本朝一半国土,大厦将颓,岌岌可危。便是在这时候,年仅十三的贾芯卉救了他。 便是这救命之恩,使得萧琰对她比对旁人多了几分容忍。 贾芯卉为了救他,全家人都死了,萧琰命人将她一路护送至京城,并且捎了口信让老夫人看顾一二。 老夫人仅剩萧琰这一个亲人,对救了萧琰却惹来灭门之灾的贾芯卉自然感恩涕零,便将贾芯卉留在身边细心照料抚养长大。这一来一去的,就是十年光景。 “原来如此。”玲珑恍然大悟。“那这么多年,你就没想着解决一下人家姑娘的婚姻大事?毕竟在你们这个朝代,二十三岁不嫁人,那可是老姑娘了,很难嫁得出去的。” “问题不就出在这里吗?”说起贾芯卉,萧琰也觉得头疼。“早在她到了嫁人的年纪,祖母便开始为她打算了,本来我是想认她做义妹,她又是那般好性情,觅得如意郎君不是难事,可她却不愿。早年我以为是她心里惦念着家里人,不肯改姓,后来才知道——” “才知道是为了你?” 萧琰苦恼地问玲珑:“媳妇你说,老子这样讨人喜欢,该怎么办?” 个臭不要脸的,玲珑呵呵一笑:“我倒是有个法子,可以皆大欢喜,就是不知将军可否愿意?” “愿意愿意!” “昨儿晚上老夫人同我透了意,想叫将军同时娶我与芯卉姑娘入门,效法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如此可谓双喜临门,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虽然她是笑嘻嘻问的,看起来还很温柔的样子,但萧琰求生欲极强,他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头,连忙摇头道:“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说完补充了一句:“我就想娶你一个。” 不用问为什么玲珑都知道答案,无非是她长得比仙女还漂亮,圆了萧大将军自小以来要娶仙女当媳妇的梦。 105.第十片龙鳞(五) 第十片龙鳞(五) “将军同我说的, 可都是真心话?” 萧琰一个劲儿点头:“真真真比真金白银还真!” 玲珑露出微微的笑, “既然如此, 将军必然是不忍见我伤心的, 是不是?” 萧琰早叫她迷得神魂颠倒,这会儿玲珑就是叫他去死他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当然当然, 只要能让你高兴,我做什么都成。” “我又岂是那等得寸进尺之人, 只是同为女子, 心中对芯卉姑娘也十分怜惜。将军是男子, 自然不懂我们女儿家的心事。这一日复一日的拖下去, 何时是个头?”玲珑轻叹,顺势喝了一口甜滋滋的莲子汤,她很不愿意人类灭绝的原因就是活了这么久了, 人类是唯一一个能制作出美味食物的生物, 其他的, 哪怕是一些先进星球的智能机器人也做不到。 “啊?” 萧琰一脸茫然,很明显是压根儿没听懂玲珑什么意思。他这人带兵打仗的时候心眼比谁都多, 可日常琐事上就大条了些,尤其是对满肚子弯弯绕绕的女人,基本是两腿一蹬两眼一瞪什么都不懂。玲珑摆足了善解人意的架势,道:“无论如何, 芯卉姑娘的岁数都大了些, 总不好将她留在老夫人身边一辈子, 将军,人家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总拖着人家不叫嫁人,那不是害了人家吗?还是说,将军心中对芯卉姑娘,终究是有些暧昧心思的?” 虽然萧琰还没想明白,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对玲珑表忠心:“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真的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主要是那什么,她长得没有媳妇你好看。”说着还有几分羞涩,飞快瞟了玲珑一眼,被她的美色迷的说不出话来。 玲珑一向觉得自己长得好,无论是龙的形态还是为人的形态,能让人因为外貌一秒钟就喜欢上她,这也是她的优点呀。被取悦的她当下就笑了:“将军谬赞了,我也不与将军说那些绕弯子的话,我只想告诉将军,倘若将军要娶我,那身边再留个未出阁的大姑娘又算什么?岂不是对我存了轻视之心?日后你我成婚,老夫人身边自有我陪伴,总不好叫人家芯卉姑娘一辈子住在将军府,非亲非故,说出去也不好听。” 她说什么萧琰都觉得有道理:“我回去就跟祖母提,决不委屈了媳妇你。” 乖巧的人是应该得到一点奖赏的,玲珑随手夹了一块鱼肉放到萧琰碗中。“那玲珑就静候佳音了。” 萧琰把她的话记挂在心上,回了府就去寻了老夫人,将这事儿给说了,老夫人也瞧得出来,她这孙子是真的对芯卉无意,她也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两人既然撮合不到一起去,那也是没有办法,总不能真叫孙媳妇嫁进来了,她却在身边养了个大姑娘吧?这传到外人耳朵里,她这是给自己养孙女,还是给孙子养通房呢?更何况,老夫人摸着良心说,玲珑那姑娘,许了她孙子着实是委屈了,芯卉也是个好姑娘,这俩姑娘萧琰娶到哪一个都得磕头烧香拜谢祖宗,既然如此,萧琰执意要娶玲珑,那也只好将芯卉的终身大事提上来办了。 萧家百年清誉名望,总不能毁在她的手上。 等到她与芯卉说了,看着那丫头红着眼眶一声不响的跑走,老夫人自个儿心里也不好受。这事儿也怪她,倘若当初芯卉说不想嫁人,喜欢将军的时候她就告诉她莫要强求,倘若她在萧琰第一次拒绝的时候就明白强扭的瓜儿不甜的道理,也不会闹成如今这副模样。因此老夫人找了萧琰同清欢,告诉他们,是自个错了,为了弥补芯卉,也为了叫芯卉名声好听,待到芯卉许了人家,再为他们二人办喜事。 玲珑自然无所谓,萧琰就不乐意了,他杠起来那是谁的面子也不给,“祖母的错,凭什么叫我跟媳妇来承担?要我说,别弄些有的没的,我也在朝中给她物色个合适的青年才俊,祖母到时候多准备些嫁妆,再认芯卉——贾姑娘做个干孙女,日后只要我萧琰不死,就一日无人敢欺辱她!” 这番话说得玲珑就很满意了,老夫人叹了口气,也算是认了萧琰的做法。过了会儿,她看着萧琰,啧啧称奇:“想不到我孙儿有朝一日也能说几句人话。” 萧琰:??? 将军府立时开始准备办喜事了,成婚前二人是不得见的,萧琰每日就装模作样的在府里到处晃荡,期望能瞧玲珑一眼——哪怕是一眼呢! 谁知玲珑没瞧见,反倒是瞧见了贾芯卉。 他对贾芯卉问心无愧,见了面也很是坦荡,只是铭记玲珑的教诲,恪守礼数离了有数步远,却见贾芯卉淡淡一笑,神色平静,似乎并没有因为他要成亲一事感到失望:“自打将军回府,芯卉都没有机会向将军说一声恭喜。” 萧琰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这不是说了嘛,主要我也挺忙的。” 贾芯卉笑容渐渐淡去:“将军很喜欢玲珑姑娘吧?”她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芯卉也觉得玲珑姑娘生得好,这世上,总是有些人,天生便拥有旁人无法比拟的美貌,旁人渴求的幸福快乐,她很轻松就能得到。” 她见过数次玲珑跟萧琰的相处,向来不可一世不讲理的萧琰在玲珑面前乖的像小狗一样,叫跑不敢走,叫跳不敢蹦,真真是百般迁就顺从,和在她面前时完全不同。 她已经很努力了,为何还是不能得到想要的?这么多年……她痴心无悔的等了这么多年,最后就输给一个长得貌美的女子,居然就是输给了外貌! 萧琰觉得贾芯卉这话怪怪的,但他还是附和了一下:“是啊,媳妇她漂亮的跟仙女一样。” “将军。”贾芯卉眼中含了泪水,萧琰还是头一回瞧见她哭,顿时被吓了一跳,也不知该如何安慰,瞬间手忙脚乱起来,换做任何一个女子在他面前哭哭啼啼他都觉得烦,可贾芯卉不是旁人,她是他的救命恩人,更何况为了救他,她牺牲了太多太多,这辈子他都欠她的,那是再多的金银财宝锦衣华服都无法弥补的悲痛。 “将军……”泪水一滴滴滑落,贾芯卉虽然容貌远不及玲珑,可她温婉可人知书达礼气质出众,这么些年在高门出身的老夫人身边养着,要是不说,谁也看不出她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村姑,而是会以为她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千金小姐。“我自知此生与将军无缘,为今只想圆了自己一场梦,将军……将军可愿抱我一下?” 她眼眸含泪,诉说着当年。“那年大雪封山,我背着将军,深一脚浅一脚,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倘若知道此后我与将军会走到这一步,芯卉宁愿当年同家人一起死在那个冬天,这样,一生悲苦难过,就都不会有了。” 萧琰面露愧疚,这是他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人,即便给予再多,也无法挽回贾芯卉死去的亲人。他站在原地,只觉得心头上似是有块巨石。 他不喜欢回京,一是不愿总被祖母催着成家,二是不敢面对贾芯卉。战场上他杀敌无数,可那又如何? 他张了张嘴,见贾芯卉闭上眼睛,仰起头颅等他拥抱,似乎只是想要最后的一点念想。与此同时,一滴泪水从她眼角滑落,凄美无比。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听见有娇媚的声音唤他:“将军!” 萧琰从愧疚中清醒,见穿了一身粉裙宛若花苞的玲珑提着裙摆朝他这里小跑而来,就好像春日驱散寒冬,暖意融融。他已经数日不曾见过她了,心中也想得很,老夫人怕他不守规矩,晚上叫玲珑睡在她房间,看守的极为严谨。 “咦,芯卉姑娘也在。”玲珑有些不好意思,“我悄悄从老夫人那跑出来的,将军是来看我的么?” 萧琰看着她就觉得欢喜,多一日,就多一些欢喜,“我想你了。” 玲珑语笑嫣然道:“你们俩怎么傻站在这儿呀,我听老夫人同嬷嬷说,有画像要芯卉姑娘看,正要派人出来寻芯卉姑娘呢。芯卉姑娘还是快些去吧,莫叫老人家等急了。” 她笑得软萌可爱,天真纯洁,可出现的时机怎么就那么巧?贾芯卉狼狈地抹去泪水,营造出再美的意境这会儿都玩完了,草草应了声便转身而去。萧琰还做着跟媳妇说悄悄话的美梦呢,谁知贾芯卉一走,玲珑对着他笑容瞬间消失,也走了。 一头雾水的萧琰赶紧追上去,好话说了一箩筐也没能叫美人停下脚步,最后他一细瞧,嘿,四下无人,无需节操,扑通一声就给玲珑跪下了:“媳妇你别走!” 玲珑这回才停下,抱臂问:“知错了吗?” 106.第十片龙鳞(六) 第十片龙鳞(六) 虽然萧琰满嘴知错,可玲珑清楚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哪里错了, 不信你听:“那将军说说, 错哪儿了?” 萧琰顿时语塞,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弄得萧琰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自幼便同旁人不一样,祖父也好,父亲也罢,包括兄长, 都是极为坦荡磊落之人, 萧琰却不是,他似乎天生有一根反骨,别人说男子应该读书科考,他偏不, 祖父教育他说要熟读兵书,他也不, 父亲拿鞭子抽了他多少回要他收心, 他照样游手好闲, 兄长苦口婆心, 萧琰仍旧不痛不痒。 他偏不喜欢老老实实读书, 偏不喜欢娶妻成家,偏不喜欢违背自己的心意去做不乐意的事, 可人的一生如何能由自己掌控, 他活到如今, 只遇到过三次意外。每一次都改变了他的人生。 很久很久以前,萧琰以为自己会这样自由过一生,他在学武上颇有天分,便想着做个仗剑饮酒的凡人,腰间别个酒葫芦,身上一个子儿没有,走到哪算哪,走遍这万里河山,走遍高山大川,可一场夺嫡,他的父兄身死,他只能背负起他们的责任;再后来,萧琰想着,等天下安定,他便卸印辞官,谁知却又在这时,欠了贾芯卉一笔还不了的债——这债要如何还?荣华富贵如何能弥补失去亲人的伤痛?正是因为同样失去过亲人,萧琰对贾芯卉,总比对旁人多了一些容忍与理解。 最后的意外便是玲珑。 她的出现就像是一阵风,让他做起了年少时的江湖梦。一把剑,一壶酒,一匹老马一棵垂柳,还有一只纤纤素手。萧琰自幼爱听那些说书的,他便幻想着有朝一日天上掉下来个仙女,或是什么精怪成人前来与他共度一生,他不想长大,却又被迫长大,他努力不被变成框架里的人物,可所有人都在告诉他:你这样做是错的,你不可以这样,你应该怎样怎样。 他的人生为何不能自己决定?他是欠了贾芯卉,可他并不愿以娶她作为补偿。他又不喜欢她,嫁给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真的会幸福吗? 她已经成为了笑不露齿高贵典雅的大家闺秀,偏生萧琰最不爱这样的女子,他更愿意去欣赏快意恩仇的侠女、爽朗自由的名妓、勃勃生机的村姑,也不想娶一个像祖母那样的女人。 就是不喜欢嘛,有什么办法? 萧琰脑子里转了一大圈,到底也不明白自己错哪儿了,好一会才试探着问:“……我太晚来找你?那我带你出去护城河边玩一玩?” 玲珑摸了摸他的头,像摸小狗一样,她算是明白了,这家伙是个缺心眼。“起来吧,地上跪着凉。” 自觉被心疼的萧琰傻笑摇头:“没事,我这样你方便说话,不然还得仰头,脖子累。” 玲珑一时间居然无言以对,“你还不起来,一会叫人瞧见了,可没什么男子气概呀。” 在讨好媳妇跟男子气概之间,萧琰认认真真地思索了一会,道:“那我再跪会儿吧,挺舒服的其实,我这两天膝盖正好有些硬。” 玲珑没忍住笑出来,她笑容极美,美的萧琰彻底看呆了,直到被她亲昵地捏了捏鼻子才反应过来。玲珑用美色迷惑了他把他拉起来,和他双双坐在走廊的栏杆上,萧琰觉得栏杆太窄了硌的屁股生疼,就很自然地把玲珑抱起来放到大腿上,顺便笑咧了嘴巴:“这里比较宽阔。” 他向来是个有问题就问,秉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媳妇,你说我错在哪里了?我是真的想不明白。” 玲珑就问他:“倘若你发现我背着你在婚前同一陌生男子见面,那男子还要我抱他一下……”话没说完就发现萧琰炸了,他怒发冲冠眼睛瞪的宛如铜铃,真是白白浪费了一副英俊好相貌,拳头一挥:“是哪个龟儿子敢——”话一出口发觉十分不雅,赶紧圆回来,“谁敢!” “那将军怎地不知避嫌呢?”玲珑早看透了,“倘若刚才不是被我打断,这会儿将军怕是已将贾姑娘拥入怀中细细安慰了吧?”当然这其中贾芯卉手段高会说话也是一出,但萧琰缺心眼这个事实是没有疑问的。 萧琰仔细想了想,他一脸茫然:“啊,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抱她一下。她的意思是抱一下前尘往事都散了?那、那我是不是应该抱一下?” 居然会有人相信什么抱一下便消了最后的念想的话,反正玲珑是不信的。她所见过的人,若是要放弃感情,大多冷静自持,绝不会在爱恋之人成亲前,在明知对方有喜欢的人的情况下还去索抱。嘴上说什么想满足遗憾并非插足,心里头怎么想那可就不一定了。反正这样的招数玲珑自己用过,门儿清得很。 而且,玲珑感觉不到贾芯卉对萧琰的爱意。 她以爱为食,对“爱”的情绪特别敏感,就如同老饕闻到了美味,然而不是对她的爱根本不能吃,可这并不影响玲珑对事物的敏感度。方才贾芯卉对着萧琰说那一番如泣如诉的话,换个石头都要感动了,亏得萧琰缺心眼,否则是个男人稍微意志力薄弱一些就要被彻底拿下。哪怕日后成亲生子,怕是也忘不了这位白月光。 贾芯卉身上,一点爱都没有啊。 “爱”分很多种,对亲人的、友人的、爱人的、甚至是对一草一木,对国家的对世界的,这些都是爱,按理说贾芯卉在老夫人身边养了这么多年,老夫人对她比对亲孙子都要好,将军府谁人敢低看?无不是捧着哄着,可贾芯卉在老夫人身边,玲珑也感觉不到她的爱。 可贾芯卉分明又表现出了浓厚的情意。 外冷内热的人哪怕表现冷淡,燃烧在灵魂里的爱意是无法掩饰的,贾芯卉身上,玲珑感觉不到一点东西,甚至她的灵魂的味道,也不是那么好闻。 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她也不知道的事? 要是萧琰这个傻子最后能为她提供许多养分的话,玲珑倒是不介意提前看一看贾芯卉的过去。 许久不闻玲珑说话,萧琰有点慌张:“媳妇,我是不是说错话了?你生气吧,你打我吧要不然,算了,你手嫩,我自己来。”说着又要给自己嘴巴子,玲珑一把抓住他的爪子,“我又没说怪你,你打自己做什么?不是说你是我的,打坏了你赔得起么?我若是不高兴了,你就是拿命来也哄不好。” 谁知萧琰听她这样说话可喜欢了,他做梦的时候老梦到两人刚见面那会儿,她在马车上醒来,龇着雪白整齐的小白牙威胁他,半点都不气,虽然又娇蛮又任性还不讲理,但萧琰很不好意思的承认他更喜欢那样的玲珑。不过那是梦嘛,他自己都忘了玲珑到底是什么样的性格,认为她温柔羞怯了。如今玲珑这般说话,萧琰就觉得好似梦境成真了一样。 在萧琰面前玲珑的确是更放飞一些,比不得在老夫人跟贾芯卉面前那副完美的闺秀表现,她素来脾气不好,也不需要他人包含容忍,反正敢对她不敬的,最后都成了她的养分。 “老夫人那边我不好问,你可给芯卉姑娘物色了人家?” 说到这个萧琰就头大:“物色是物色了,可她总是看不上,话且说回来,虽然我不觉得二十三岁不嫁人有什么问题,可许多人家根本不愿意娶二十三的女子入门,觉得年岁太大了些,出身又一般,我总不能架着大刀逼别人娶吧?我都跟皇上求助了,皇上也说帮我看看。可朝中适龄的青年才俊,不是已成家就是已有婚约,年岁稍大的大多是个鳏夫,着实难寻。” 玲珑觉得他能找到才有鬼呢,他就是把皇帝拿来送给贾芯卉,贾芯卉都能挑出毛病来。“既然如此,不如下嫁,有将军府作为靠山,谅男方也不敢对她不好。” 贾芯卉的婚事可真是个烫手山芋,怎么都不能叫彼此满意,老夫人这几日愁的都睡不好觉,拖的越久,就越叫人忧心,眼瞅着就过年了,到时候芯卉可就二十四了,那就更难找了。 不是每个人都跟萧琰一样,对女子的年纪出身满不在乎的。 再说了,贾芯卉又非绝世美人,容貌清秀的她倒是内涵丰富,可看萧琰就知道,大部分男子才不管你内涵如何,只想你容貌生得美丽。 “可是,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萧琰也愁,他巴不得贾芯卉赶紧嫁人,不管怎样,他定会护她一生周全报答她的恩情,嫁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贾芯卉她能看上谁。说真的,萧琰有时候觉得贾芯卉在耍他跟祖母,不管什么样的人选,她都有理由拒绝,这就让萧琰很不懂了,里头比他俊俏的比他斯文的比他性格好的比比皆是,怎么就没一个能入眼的呢? 107.第十片龙鳞(七) 第十片龙鳞(七) “既然如此, 也实在是没有旁的办法,事到如今,只剩下一个方法,能叫大家皆大欢喜。” 闻言, 萧琰眼睛一亮:“什么方法!”在他看来,倘若有能够解决这窘境的方法,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芯卉姑娘不肯嫁给其他人, 自然是因为她已经有了心上人,再瞧不上其他的了。即便她的心上人不够好,可情人眼里出绝色,倒不如成全了她。”萧琰比玲珑高,她坐在他大腿上慢悠悠地晃着两条小腿,自在不已。“将军便允了芯卉姑娘,随了她的心意,自然就不算辜负这份恩情。” “我不要。”萧琰拧起眉头, “我对她毫无男女之情,娶了她也不会与她相亲相爱, 反倒是害了她。” “世间夫妻, 有男女之情的本就少, 无非是到了年纪了, 合适了,家人相看中意了, 便凑合着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跟谁都一样, 没什么区别。”玲珑轻飘飘地叹了口气。“所以我才会越来越吃不饱呀。”无论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反正都是一样的,爱比死可难多了。 “我不管。”萧琰的倔牛脾气一上来,说什么都不顶用。“要娶,祖母娶,我不娶。” “既然不娶,就记得要保持距离。”白嫩的手指头戳他脑门,“有恩是不假,报恩也是真,可你们毕竟不是亲生兄妹,没得什么亲戚关系,女儿家相看夫家,需要你来插手?此事只管交给老夫人,横竖她嫁不嫁得出去,你我二人都是要成婚的。话又说回来,倘若当初她家人不死,如今她也不过在乡下种地放牧打草砍柴,不停地生孩子,日子紧巴巴的连吃块肉都要逢年过节,哪能养出这般闺秀模样?” 玲珑的笑容充满嘲讽:“要么施恩不图报,要么明码标价,这既享受又不肯吭声的,无非是贪心过甚,想要更多。” 萧琰从没以这样角度去想贾芯卉,毕竟他印象中的贾芯卉大多是祖母赞不绝口的,但真要按照玲珑这流氓逻辑去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正在他思考的时候,玲珑又说了:“你是将军之尊,她能救你,是她的造化。你的亲兵暗卫也曾舍命救你,怎不见你如此为他们担忧,为他们寻个媳妇?” “退一万步说,可没人逼着她救你,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人不是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么?”玲珑笑起来,“她为了救你害死了自己全家人,我若是她家人,不仅要恨你,也要恨她,还要恨的深一些,什么样的人会选择救陌生人而无视自己的家人呢?将军啊,我出来很久了,要先回去了,免得老夫人惦念。” 她灵巧地从他大腿上跳下去,水袖一摆,便在他面前拂过,萧琰觉得自己似乎想到了什么,可又抓不着头绪,一时间大脑空白,眼睁睁瞧见玲珑如蝴蝶翩跹消失在面前。 不管贾芯卉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夫家,萧琰跟玲珑的婚事都如期而行,老夫人连日来忙着办喜事又忙着给贾芯卉相看人,憔悴了好几份,她既开心没人要的孙子终于找着了媳妇,又担心贾芯卉的终身大事,许是愧疚之心在作怪,老夫人一直想着能赶紧把贾芯卉的事情给办成了,可还不能随便就决定,搞的老人家连续好些天晚上都睡不好,直到大婚之日面上才真正有了喜悦之色。 别人家都是对着新娘子说道说道,叮嘱新娘子要好好伺候丈夫以夫为天,老夫人是全程都在对着萧琰千叮咛万嘱咐,告诉他一定要对他媳妇好,若是再像以往没个正行成日嘴上说些离经叛道的胡话,那她是决计不会饶了她的。 老夫人对玲珑唯一的期待,就是她能早日生出萧家的继承人来,盯着玲珑的肚子眼睛放光,她总觉得自己这辈子不够圆满,日后九泉之下见了老爷子,也至少能告诉他,萧家有后了。 只可惜玲珑是不会生孩子的,她才不要用自己创造出来的身体去给人类生孩子,痛且不说,她会觉得怪怪的,更何况孩子一旦生下来,体内便有龙的血脉,她可不想以后去到一些世界里,稀里糊涂的看见了所谓的“龙”。 龙,有,且只有一条,那就是她。其他的小蚯蚓算得上哪门子的龙? 成亲之前萧琰又半夜偷偷跑来瞧她,玲珑问:“将军,倘若我不想生子,你意欲如何?” 萧琰第一反应是傻笑:“还没成亲呢。”就开始考虑升不生娃的问题了,嘻嘻,媳妇虽然嘴上不说,可心底绝对是喜欢死了他。 “跟你说正事儿呢。”玲珑捏他鼻子,此时她站在屋内,脚底下踩着个小兀子,双手搭在窗台上,房里也没点灯,但今儿个恰好是十五,十五的月亮圆又圆,照的可清楚了,玲珑都能清晰地看见萧琰脸上的表情。 而萧琰站在窗户外头的花丛中,好在已经是冬日,否则非叫蚊虫吃了不可。他回答说:“可有可不有。” “嗯?” “你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萧琰老老实实地说。“我也不是很喜欢小孩,而且听说生小孩要十个月,生下来还要坐月子喂奶,媳妇这样的美人,不该遭这样的罪。倘若是我来生,你要是想要,倒是可以生个玩玩。” 玲珑眼睛一亮,突然觉得这流氓顺眼极了:“你说的是真心话么?可不能叫我失望,待到我人老珠黄,你又嫌我无所出,再抬个十房八房妻妾回来气我。” 萧琰嘴一撇:“老子——我才不做那样没品的事。” “你真好。”玲珑忍不住侧过脸亲了他一口,“我会永远保持年轻貌美的,叫你看一辈子。到时候你骑着马带我游遍天下,可不比住在这种地方舒服快活?” 萧琰也极为喜欢她,这世上难得遇到与他想法相似的女子,还长得比仙女都漂亮,可不是他命中注定的爱妻么?当下伸手来把玲珑从窗口抱了出来,那纤纤细腰一掐就断,习惯了简单粗暴的萧琰在玲珑面前是极为细心的。世上再如何蠢笨愚鲁之人,倘若真将另一人放在心上,也会变得心生九窍通透灵巧。 他就是不喜欢尘世间的女子,他就喜欢玲珑这样的。 “那,老夫人若是不同意,又待如何?” 萧琰叹了口气:“媳妇啊……你说是咱们活得久还是祖母活得久?” 这个答案毫无疑问嘛!祖母在世,他便做个孝顺子孙,事事周到,可他不愿做的事,自小有谁能逼迫他?上战场是为国为家,留贾芯卉是为恩为惠,可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子,便要尽自己所能待她好。她不想生孩子,他却逼她生,世上哪有这样的喜欢?再说了,祖母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不好么?眼睛一闭腿一蹬,管他后人怎么样,儿孙自有儿孙福,活得下去也好活不下去也好,还是看自己。 一日三餐加宵夜的拜祖先,也不曾见几个祖坟上冒了青烟。 这话叫萧琰说来颇有些大逆不道,依他看,先帝在世时沉迷僧道,见天的想长命百岁,结果如何?还不是好端端的吃了颗丹药死在了宫妃床上。一年到头祭天祈求风调雨顺,旱灾涝灾照样来,皇位照旧坐不稳,烧香拜佛为的是个念想是个安慰,倘若将自己的一生寄托于神仙佛祖,那不是虔诚,是脑子有坑。 他咕哝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还有些忐忑,叫他这样说,以前都是被祖父兄长追着打的,老夫人也时常被他这样惊世骇俗的话吓得掉了拐杖,而后要揍他,可萧琰觉得自己句句都是大实话。他因为孝道与恩情,不得不对老夫人与贾芯卉礼遇有加,可她们似乎完全不懂得尊重他的想法,反倒觉得他这样想是个异类。 倘若父兄未死,萧琰想,祖母绝不会如此器重他。 “可这也难免。”他叹了口气,把媳妇的小手揣进怀里免得她冷。“我觉得这个世道不好,我行军时,见过许多女子,她们大多丧夫,却活得更加坚毅独立,我时常想,大抵天下的女子,都不嫁人才是最好的,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才是快活。我小时候也问祖父,为何我要读书,族里的姐姐妹妹们却不用?他总说男儿要顶天立地,我却觉得,这天与地,恐怕并不乐意只叫男儿来顶。” 萧琰话匣子一打开便滔滔不绝:“这般言论,不仅男子以为,女子也同认为。倘若有人跟我说我便一生要相夫教子,我便心生不快,缘何如此?我要娶个妻子,定然一生只要她一人,哪里能把心分成两半?你说世间夫妻大多没有情意,我想着,正是因此,情意才更珍贵。” 说完,他只觉得怀里的媳妇那一双水汪汪的漂亮眼睛,闪闪发光,可人极了。 108.第十片龙鳞(八) 第十片龙鳞(八) 萧琰说完这番话, 心中颇为忐忑,他生怕玲珑也觉得自己愤世嫉俗,从而断了与自己要好的心思,连忙又补救道:“你、你若是不爱听, 我以后不说便是。”可心里却还是隐隐有着期待,期待玲珑能不像是其他人一般, 听到他这样说话, 便觉得他不是个好的。 玲珑喜欢这番话倒不是因为他对女子的看重,横竖严格说起来,她并非人类世界中所定义的“女人”,她是龙,龙本身是没有性别的,只不过她喜欢这样漂亮的自己,久而久之,便以女子自居。人类世界女子的地位高也好, 低也罢,玲珑都不大在意, 她的眼睛亮晶晶, 纯粹是因为惊世骇俗的萧琰很讨她的胃口。 在这样遍地三从四德的世界, 遇到这样一个想法与常人不同的, 多可爱呀!玲珑本对萧琰抱了玩弄之心,可有可无, 与他过这一生也可, 不过也可, 倘若他的爱不够她食用,便吃掉他的灵魂,可现在她不这么觉得了。 “我喜欢你这样说。”玲珑露出甜甜的笑。“你若是那种老古板,反而不讨喜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萧琰虽然流氓,但他长得帅,玲珑对长得好看的东西没有抵抗力,虽然她是龙,但审美和人类是比较接近的,尤其是在喜欢金银财宝这一项——说到这里,玲珑终于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为何要跟着萧琰来京城,还不是因为他弄走了钱胡子的宝库,惹她生气,才想着教训他? 本来还想欺骗感情在成亲当晚溜之大吉呢,不过她改变主意了,萧琰实在是可爱。 她果然是真龙女,总是遇到这样可爱的人类,连带着对其他人都看顺眼了几分。 萧琰虽然看似流氓,骨子里却很是纯情,别瞧他一天到晚干他娘操他妈挂嘴上,其实在玲珑之前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用他自己的话讲,那叫仙女媳妇还没出现,怎么能够停滞不前胡乱将就?这会儿被玲珑一亲,简直僵成了块木头,手都不知要往哪儿放了。 那好吧。 玲珑想,走的时候带走萧琰全部的宝贝,就当他对她的补偿了,作为回馈,她会好好陪他一起玩的。 良心这种东西,很多人类都没有,凭什么要求一条龙有? 既然决定与萧琰一起玩,玲珑就不打算继续耍他了,虽然看着他团团转也挺有趣,可对比起来,她还是更想去耍贾芯卉。“将军啊。” 这娇滴滴的一声叫出来,萧琰骨头都酥了。“哎,媳妇。” “芯卉姑娘的事,以后都交给我来办吧。”玲珑笑的像个贤妻良母,“我嫁给将军,便是将军的妻子,自然跟将军是一家人,芯卉姑娘对将军有恩,就是对玲珑有恩。日后见到芯卉姑娘,将军只管跑便是,余下的都交由我来。” 闻言,萧琰看她的眼神,就是在看仙女! 他真的怕了贾芯卉,虽然说萧琰这个人也不算传统上的正人君子,可他绝不伪善,虽然人是流氓点不讲理点蛮横点我行我素点,但是对待他人还是很厚道的,唯一让他怕了的就是贾芯卉。倒不是畏惧这份换不清的恩情,萧琰他最怕的,是贾芯卉总是欲言又止,一句话就说三个字,余了的意思全叫他来猜! 要不就是泪眼盈盈,再不就是说些大方的话——可萧琰不明白啊,你想问我要啥,咱明说好不好?不是每个糙汉子,都想娶个大家闺秀,他萧琰,就想娶个漂亮的仙女。 跟贾芯卉说话就是累,比打仗都累,尤其是在贾芯卉被养在将军府后,话说起来老夫人也不是那种一句话分十次说的性子,怎么贾芯卉却是如此?想来人的本性除却后天的影响外,先天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这之前,玲珑可没想过要帮萧琰处理贾芯卉,她对老夫人好,那是想要让贾芯卉难受,现在萧琰讨她欢心了,贾芯卉又正是她要找的人,这可不是一举两得么。等收拾完了贾芯卉,她再慢慢陪萧琰大将军“玩一玩”。 不管贾芯卉心里在想什么,萧琰与玲珑的婚事如约而行,大婚之日老夫人对着萧琰叮嘱了一堆,又告诉玲珑,倘若萧琰不听她的话,她不用气,直接来告诉祖母,祖母教训他!玲珑听得笑容不止,连连应是。 贾芯卉不愿意被老夫人认为干孙女,婚礼她便不好露面,老夫人趁着这个机会,乘机观察萧琰的那些同僚,想寻个好的问问有没有婚配,倘若没有,便给他做媒。 这婚礼流程没出现任何问题,萧琰那帮牲口同僚还想趁着这个大好机会闹洞房,被萧琰一个一个踹飞了,开什么玩笑,今天他大龄老流氓要破处,这些牲口想听墙角?等三天后他从媳妇床上下来,一定好好教训这帮龟儿子! 好险好险,差点在媳妇面前失了斯文,什么荤话都骂出来了,还好还好,形象尚存。 然而就在他们饮了合衾酒,吹了红烛准备安歇的时候,整座将军府突然一片兵荒马乱。彼时萧琰正拥着玲珑,他警觉性高,立刻就要翻身下去,结果却被一双柔软的藕臂勾住颈项,美人微启朱唇,懒洋洋地问:“将军做什么去?” “外面不知道闹腾什么,我去看看。”萧琰亲了下她的小嘴,“你等我回来。” “不好,我不许你去。”玲珑软绵绵地缠住他,“能有什么大事儿啊,今天可是咱们的好日子,你要抛下我独守空闺么?” 说完她露出沉思的表情,“我方才见到将军的几个下属,生得都是人高马大仪表堂堂——” 行了,后边的话她夸不出来了,萧琰一冷哼:“不去了!天大的事儿也不去!” 两人正闹着,却突然听得有人敲门,“将军!将军!” 听声音像是贾芯卉的贴身婢女,玲珑见过好几次,但到现在都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她懒起来的时候简直令人发指。萧琰不耐烦:“什么几把破事!老子忙着呢!” 吼完了发觉斯文形象全无,顿时后悔不迭,却见玲珑似笑非笑:“还能是什么事,必然是芯卉姑娘出了问题。”他们今晚新婚,老夫人特意叮嘱下人不得在院子里伺候,萧琰体力好着呢,水都是备好的,不需要人。没想到趁着这个机会,倒是被人钻了空子,只可惜,她可不像外表那样好说话,她想留住人,谁都带不走。 “将、将军!”婢女被吓得瑟瑟发抖,哭着说,“我家小姐她、她吐血了!求将军去看一眼吧!” “什么?!”萧琰吓了一跳,玲珑捏住他的耳朵,正要教训他,却听见萧琰说:“那还不去请大夫?!” “可是、可是小姐一直叫着您的名字啊!”婢女继续哭,“奴婢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偷偷瞒着老夫人跑过来请将军过去看一眼,我家小姐,我家小姐怕是不好了!” 招数其实挺有效的,但前提是彼此有感情基础,而且被算计的一方身边还不能有玲珑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美人在怀,软玉温香,萧琰哪里舍得走?他又不是傻子,他去了能有什么作用?他新婚之夜,寄住在府里的救命恩人吐血了还叫他的名字,那他要是过去了,他的媳妇怎么办?旁人知道了又要如何说?怨不得祖母不叫人过来通知,就是怕了这一茬。可这小婢女倒好,还颇知她家小姐的心事。 萧琰这个人,废话不多就是干,玲珑就看到他伸手取了床上一颗没清理出去的花生,嗖的一声弹了出去,只听门口一声尖叫,世界安静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萧琰对她露出一嘴白牙:“媳妇,咱们继续。” 他并非无情无义,只是贾芯卉在这个时候闹这么一出,未免难看。有祖母有大夫,总不能叫他夜以继日的蹲在床边喂药擦身的伺候吧?那要下人来做什么呢?他只会抡大刀砍人抬脚踹人挥拳头揍人,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被救了那么一回,这是要把一辈子都赔进去啊! 这会儿萧琰脑子里突然亮过玲珑那天似是而非说的话,他生平头一回把贾芯卉往坏了想——也许,她就是用家人的命,来换她自己的荣华呢? 萧琰说不去就不去,说三天就三天,三天后出了院子,整个人神清气爽简直脱胎换骨判若两人,对待玲珑简直如同对待祖宗,根本不让她下地,反正他早跟祖母说了,奉茶什么的都免了吧,没意义。第四天老夫人看到的时候直骂他不着调不懂怜香惜玉,萧琰差点没怼回去:您老人家又不在现场,您怎么知道老子不怜香惜玉? 他又爱又怜,没看到媳妇幸福的不行吗? 109.第十片龙鳞(九) 第十片龙鳞(九) 虽然萧琰不靠谱, 但玲珑还是给足了老夫人面子, “祖母,听说芯卉姑娘不大好, 不知如今怎样了?” 老夫人神情有点憔悴:“大夫给看过了,说是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是心病,需要好好休养,如今连风都吹不得。”那么嫁人的事儿自然也要另当别论, 不能提上日程了。 玲珑差点儿没笑出来, 就连萧琰都嘴角抽搐了两下:“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 虽然他不在京中, 却也知道祖母对贾芯卉是什么态度,比对他这个孙子可不知道要温柔到哪里去, 不仅亲自教导读书习字,衣裳首饰更是从不吝啬, 老夫人身边没了亲人, 唯一的孙子又在军中,便将贾芯卉当做了亲孙女, 谁都越不过她去。没瞧着他刚带媳妇回家,祖母虽然喜欢媳妇, 可仍旧对贾芯卉关怀有加么? 迄今为止已然过去十年, 结果贾芯卉却什么“多年悲苦, 郁结于心?” 玲珑掩嘴而笑,松开萧琰的手走到老夫人身后,挽住苍老却温暖的手道:“祖母不必担忧,将军府也不是养不起芯卉姑娘,便叫她暂住好了,更何况她身体不好,也不适宜嫁人,此事还要从长计议。”说完她声音软软,“只是……玲珑颇觉得有些寒心了。由此可见,芯卉姑娘心中不快活,却是从来不同祖母或是将军讲,心里头,还是将二位当成外人的,既是如此,祖母也不必太过难过,横竖现在有了玲珑,玲珑难道不必这世上其他姑娘家好么?” 这要换作其他姑娘家家的说这么一番自信爆棚的话,老夫人也好,萧琰也好,乃至于这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下人,定然都要觉得她膨胀的没了边儿,可这话从玲珑口中说出来,就是叫人觉得非常对,这世上再找不到她这样好的姑娘了,何必又为了别人伤怀?再说了,老夫人想,这才是她正儿八经的孙媳妇,上了族谱的,日后她便多了个亲人。 大夫诊完脉,她当时急得快哭了,怎么都算是自己亲手养大的姑娘,焉能不担心?原本三日前的晚上,老夫人应该美滋滋的休息等孙媳妇第二天来给见面礼,谁知被贾芯卉这一弄,基本上什么都没了。她听说贾芯卉吐血,心里头真是不亚于当年得知老爷子出事那样恐惧不安,可大夫却说姑娘是什么……多年悲苦,郁结于心。 她悲苦的是什么,郁结的又是什么?便是因为救了萧琰失了家人痛苦难过,十年了,却不曾向自己说过一句,对她十年好,也不敌这一朝不如愿。老夫人知道贾芯卉想做萧琰的妻子,这也是为何她一直坚持撮合二人的原因,可萧琰看上了玲珑,老夫人找贾芯卉说了心里话,当时贾芯卉也不说不乐意,也不说难受,表现的十分大度坦诚,一转身,萧琰的新婚之夜,她吐血昏倒了! 老夫人嫁到萧家,便是上下和鸣,并无勾心斗角,可她到底出身高门,知道些女子爱用的手段,听到大夫的话,心里头顿时就凉了一半。 她觉得自己知道贾芯卉的心愿却没有完成,本就对这孩子不住,便想着千挑万选给她挑个好夫婿,却万万不曾想到,贾芯卉心里头却对她有着怨气,否则何来的郁结啊! “祖母,我同你说说话,你也别跟我生气。”萧琰先把老夫人的拐杖给拿开,避免待会挨揍,然后坐到老夫人身边的椅子上,顺便把玲珑拽回来放腿上抱着,向来没心没肺的脸上难得出现几分认真,格外英俊,叫玲珑看得很欢喜,她对萧琰要说什么没兴趣,但这张脸还有他强壮的身体,是相当讨她喜欢的。 老夫人闻言,便抬头看过来。萧琰这人有话说话,从没有说什么犹豫不决害怕伤了谁的心,老夫人是他祖母,他也照样说实话。“我现在回想起来,她当初救我,怕也是有所图谋。这十年下来,若非贪心不足,便是人心难测,萧家何等富贵,祖母不必对此耿耿于怀,她救我是恩,这恩要报,十年养育金银,绫罗绸缎锦衣玉食。” 说着,萧琰抿了下嘴,这样的他看起来居然十分冷酷,玲珑想他在战场上应该就是这个样子,面无表情,眼睛被鲜血染红,可是酷极了。“老子贵为大将,十年在她身上花的银子,足够买她家人几千几万倍人命。” 他并非真的不将人命当命,只是贾芯卉一而再再而三让他心中不快,他日后也许还要出征,总不能带着媳妇,难道叫她在府里,因为贾芯卉对他的恩情而委屈求全?“祖母,日后玲珑还少不得您照顾一二,欠她的是我,这恩该我来报,您跟玲珑可不欠她,无需这般委屈。” “皇上看重我,予以大权,我在外头征战,是为了给你们争得荣耀,不是叫你们受个村姑的气的,更何况。”萧琰冷笑。“当年倘若不是我,她一家照样要死,叛贼勾结敌国大军压境,她藏了我,给了我一碗饭,才使我活了下来,将敌军赶出国线。难不成,还是做亡国奴的好?” “她身上所穿,发上所簪,哪一样不是最好的,较之金枝玉叶也差不了多少,否则她只是个背着孩子种地大字不识一个连块肉都吃不上的村姑。” “若还是不够,我做主,还她一千碗饭,一千户地,一千个下人。” 看到老夫人难受,萧琰心中没有对贾芯卉的愧疚,只有怒气,祖母年纪越发大了,父兄逝世对她的打击便非常大,历年来又有头疼之疾,对贾芯卉却上心得很,老人家不晓得还有几年好活,萧琰不希望除了自己还能有人气她。他宁可祖母操起拐杖来揍他,也不愿意看她为了贾芯卉偷偷抹眼泪。 “萧琰!”老夫人先是生气地叫了一声,“你不可这样说!” 呵斥完,她自己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觉得全家都欠了芯卉那孩子,可这要如何还,才能还得清啊! “祖母,这些年来,为我而死的亲兵不知凡几,不如这样,改日我做主,叫他们的遗孀带着老人孩子都住进将军府,到时候少不得祖母操心,那些个孩子,女孩儿祖母也要将他们养成贾姑娘那般的闺秀,男孩儿可个个都得像兄长与我一般有出息。” 老夫人被这流氓逻辑震惊了,半晌说不出话来,玲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她可丝毫不顾及旁人的面子,清脆的笑声如银铃般可人。“照我说呀,这恩早就还完了,倘若芯卉姑娘觉得不够,大可提出个条件,咱们斟酌着看看。若她执意不要,那大恩不言谢,也未尝不可。” 你看,给钱,不要,给身份地位,不要,给找个好婆家,也不要,就要强人所难嫁萧琰,那叫人家怎么报恩?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这可是话本子里才有的佳话呢。”玲珑笑得更开心了。“人生在世,偶尔做个坏人,也没什么不好。” 老夫人更加震惊了,她看看玲珑又看看萧琰,半晌抓起被萧琰放到边上的拐杖就去捶他:“你这混货!跟你说了叫你好好对你媳妇,你就是这样教她的!” 玲珑,多好、多温柔、多可爱多善良多胆小多贴心一姑娘啊!萧琰这个货,这才新婚三日,就给教成这样了! 老夫人追着萧琰打,将军府里总算多出快活的意味,下人们偷偷忍笑,玲珑就大方多了,她笑出声,看着萧琰抱头鼠窜。 而躺在床上虚弱不堪面色苍白的贾芯卉咳嗽了两声,低低地道:“外面发生了何时,怎地这样吵闹……” “小姐,小姐你别动,奴婢去看看。” 片刻后婢女回来,不大敢说,在贾芯卉的眼神鼓励下才讷讷道:“是、是老夫人追着将军打呢,说是将军把将军夫人给教坏了……” 贾芯卉听了,噗的又吐了口血出来,婢女吓坏了,连忙跑出去叫人,“来人呐!来人呐!我们小姐吐血了!我们小姐吐血了!” 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但龙女是什么耳朵,只要她想,她能听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声音。没等老夫人跟萧琰停下来,她就悄悄起身同嬷嬷说道:“嬷嬷在这守着,我去瞧瞧芯卉姑娘。” 嬷嬷点头:“夫人慢些着,我叫小绵陪你同去。” 小绵是嬷嬷的孙女,自幼也在老夫人身边伺候,很机灵,玲珑到了将军府后,小绵便成了她的贴身婢女,小丫头古灵精怪的很是可爱,玲珑好几次都好想吃掉她。 她不止喜欢英俊的男人,也喜欢可爱的女人。 小绵跟到玲珑身后还有点忧心:“不跟老夫人和将军说一声吗?小绵力气小,待会儿她们要是打夫人怎么办?芯卉姑娘身边的下人都很厉害的。” 110.第十片龙鳞(十) 第十片龙鳞(十) “很厉害啊。”玲珑充满赞叹。“有多厉害?” “怎么说呢……小绵也不懂,但小绵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老夫人、将军还有夫人您, 可芯卉小姐身边的下人, 眼里好像就只有芯卉小姐。” 小绵到底年纪还不大, 远不及嬷嬷是个老人精,但懵懵懂懂间也似乎明白些什么,玲珑听她这样说, 不由得笑起来, “你说得这样有趣, 我就更想见见了。” “夫人……就咱们两个啊?” “你怕啦?”玲珑想了想。“你要是怕了,你就别去了, 我自个儿去。” 闻言, 小绵立刻摇头:“不行不行不行, 我阿嬷说将军不在的时候我必须全天跟着夫人您, 决不能到处乱跑, 更不能让夫人落单!”所以, 怕……是有那么一丢丢啦, 可还不到要转身就跑的地步,毕竟这是将军府,将军还在府里呢, 有什么好怕的? 玲珑却想,怨不得那天新婚之夜,本来是她享受的时候, 半道却险些叫贾芯卉的婢女给坏了好事, 贾芯卉收买人心可真有一套, 这一点是玲珑做不来的,因为她懒。好好享受就完了,要跟下人一个个交心让他们听从自己——那她直接用强迫的不是更方便吗?比起跟别人交朋友,玲珑更喜欢他们尊重她、敬畏她一点。 正呼喊的婢女声音尖锐,似乎非要叫老夫人跟萧琰听见才罢休,见了玲珑也没停下,而是扑了过来跪在玲珑身前:“玲珑姑娘!玲珑姑娘救救我们家小姐吧!她又吐血了,她不好了,大不好了!” 玲珑轻一抬脚就躲开了,微微皱眉:“喂,你手那么脏,不要碰我的裙子好么?” 婢女正真情实感的流眼泪,却不曾想听到这样一句冷酷无情的话,玲珑又说:“我这不就来看望你家小姐了么,你再这样喊叫,休怪我把你发卖出府,我可不像你家小姐那样爱说话。”成亲前老夫人便找过玲珑,说是等到她与萧琰大婚,府里的事宜便要转交给她——开什么玩笑,她只喜欢被人伺候,才不想管别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但也从老夫人口中,玲珑得知,贾芯卉素来宅心仁厚且守本分,老夫人给她派遣下人的时候曾经要将下人的卖身契一并给她,贾芯卉却说她不能要。 玲珑摸了摸心口,这里,舒服。 婢女登时被吓住了,在将军府当差多好啊,她这样的婢女,年纪也不小了,被发卖掉可过不上什么好日子啊!当下也不敢再嚎叫了,老老实实跟在玲珑身后,欲言又止,看起来像是想跑去通知贾芯卉,又害怕玲珑记恨。说起来是啊,这位已经不是玲珑姑娘,而是将军夫人了,方才自己声声喊着玲珑姑娘,心里头就是想给芯卉小姐出气,府里大家伙儿都看好芯卉姑娘做将军夫人,可谁知半道上杀出这么个人来截胡,她与芯卉小姐自幼算是一起长大,自然气不过。 可这叫的爽了,才想起来,自个儿卖身契还在人家手上攥着呢! “咳、咳咳,可是小莲回来了?我没得甚事,哪个叫你去叨扰老夫人同将军了?将军新婚燕尔,你……怎地是你?” “怎地不能是我?”玲珑挑眉一笑,她因着是新嫁娘,犹穿着一袭红色罗裳,这鲜艳的红大概是世上最配得上玲珑的颜色,越发趁得她肤白貌美艳冠群芳,尤其是眼尾处淡淡的红,朱唇桃腮,那一股艳色扑面而来,真真是美得叫人睁不开眼,怕是明月见了也要自惭形秽,更何况躺在床上一脸苍白容貌清秀的贾芯卉? 两相对比之下,竟似是牡丹对着小草,毫无美感。 “美人生病尚且不敢让皇帝得见,怕坏了在帝王心中的好颜色,芯卉姑娘容貌普通,还将自己弄成这么一副虚弱的德性,我见了心中实在怜惜,不过芯卉姑娘不必担忧,吐血不是病,吐多了要人命,我已着人去京中最好的寿材铺去物色了,那可是百年的老字号,绝对叫芯卉姑娘风风光光的走。” 玲珑入府迄今已有数月,贾芯卉印象中,玲珑素来是温婉羞怯逆来顺受,少言寡语也不大会讨好人,怕是将军心仪她,只是为了她的绝世容貌,也因此,贾芯卉才并不是很在意萧琰娶妻,因为她有信心成为他们夫妻间的一根刺,一个时时刻刻如鲠在喉,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的刺。 她要的又不多,只是要成为—— “想做萧琰的白月光啊?”玲珑笑声如银铃,“你长得这样普通,还妄想着做什么白月光朱砂痣,我倒觉得,你撑死了,只能当个白饭粒蚊子血,嘻嘻。” 她将小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轻笑,真是一颦一笑尽态极妍,叫日月失色。饶是贾芯卉早已看了数月,也仍止不住惊叹。 “你是哪里来的自信,能从我手里抢东西?” 玲珑是真心好奇贾芯卉为何如此有底气,明明不喜欢萧琰,甚至对老夫人也没什么感情,却偏偏要留在这里,偏偏要强求。 “你想知道啊?” 贾芯卉笑起来,神情有几分……玲珑要是没看错,那应该是嘲弄,就好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对于人的鄙夷与不屑。她撇撇嘴:“并不,知道不知道,又不影响我的日子。不过我看你不顺眼,想跟我抢东西,就要承受代价。” “你要做什么?!不要过来!不要碰我!”贾芯卉惊慌不已,她不知为何突然浑身动弹不得,玲珑冲她一笑,“你说不说无所谓,反正等我吃了你,我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着,她伸出粉红的舌尖,轻轻舔了舔唇瓣,正餐之前吃点小零嘴垫垫肚子有没有错,萧琰真该庆幸他毫无保留地跟她说的那番话讨了她的欢心,否则玲珑可不会做这么多余的事。进来的时候两个婢女就都被挡在外头,都在担心自家夫人\\小姐被对方欺负,就在她们竖起耳朵听了许久也不曾听见动静,怕是出事准备冲进去的时候,将军夫人突然出来了。 小绵松了口气,小莲则迅速冲了进去,“小姐!小姐!小姐你还好吧?” “我很好,不必担心。” “小、小姐你好了?你、你不吐血了?!”小莲惊呆了,“你没事吧?你、你怎么下地了?” “我觉得身子好多了。”贾芯卉柔声说,“前些时日给老夫人添了许多麻烦,还是快些去见她,同老人家赔个不是。话说回来,小莲,你岁数也不小了,该嫁人了,也得请老夫人为你做主。” 小莲一脸懵逼,小姐……突然正常了! 而小绵则紧张地拉着玲珑:“没事吧没事吧没事吧夫人!” 玲珑优雅地用食指抹了抹嘴角,灿烂一笑:“好着呢。 还以为是个什么厉害的东西,原来不过是个想要投胎的孤魂野鬼,生前因为丈夫平步青云容不下自己被土匪杀死,谁知借尸还魂,附身至名叫贾芯卉的小女孩身上,救萧琰可不是她善心发作,是她认得这位将军,不想过辛劳贫穷的生活,反正那又不是她的家人,便自然拿来做了谋取荣华富贵的手段,一定要嫁给萧琰原因也简单,因为她的丈夫恰巧是萧琰的同僚,二人都深受皇帝信任,她便想利用萧琰。 谁知道培养了这么多年感情也不过尔尔,贾芯卉早就发过誓不再喜欢任何人,对萧琰也好老夫人也好,都是她用来复仇的踏板,只可惜…… 她遇到了个煞星。 怪不得呢,玲珑心想,那个飘来荒海被她吃掉的已经变成光团的灵魂一直在说“找到我”。玲珑当时还想着灵魂已来,便说明肉身已死,还要去找做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原来是这么回事。那女孩儿被附身时灵魂残缺,亲眼见到贾芯卉将她的家人当做挡箭牌救了萧琰,然而女孩不认识萧琰是谁,也不知莫名其妙进入她身体的人为何要救他,记忆缺失的七七八八,居然只记得一个钱胡子。 那该死的钱胡子,居然是女孩与贾芯卉双魂同体时,从贾芯卉的记忆中得到的,钱胡子不是别人,正是她丈夫买的凶。贾芯卉死后对这个名字念念不忘,连带着女孩也记住了。 二魂相争,到底是贾芯卉的复仇之心占了上风。 玲珑撇撇嘴,吐了吐舌头,“一点都不好吃。”她咕哝着。 “夫人说什么?” “我说将军不知道有没有被老夫人打爆头。” 小绵也跟着嘿嘿一笑,玲珑心想,老夫人不知道能活多久啊,要不等老夫人死了,萧琰解甲归田时,她便吃了他好了,反正贾芯卉现在是只傀儡,她还是想早些回龙宫睡觉。至于其他人的恩恩怨怨,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呀! 正巧萧琰被追的朝她这儿跑,阳光下他的脸显得格外英俊,玲珑想,要不……就还是……再等等? 111.第十一片龙鳞(一) 第十一片龙鳞(一) 熙熙攘攘的街上行人川流不息,各色叫卖声不绝于耳, 街角处几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儿正踢着石子儿玩, 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头大汗, 其中一个小孩儿手上攥着一根巨大的棉花糖, 方才跑出巷子口跟小伙伴们汇合的时候他就嘚瑟过了,是他娘斥巨资给他买的, 到现在没舍得吃, 准备踢石子决出胜负后跟小伙伴们一起分享。 一个身形瘦弱的小乞儿悄咪咪挨着墙角溜过去, 慢慢贴近这群还不知道危险将至的小屁孩。 姨妈大! 小孩刚踢中了目标, 就觉得手中顿时一轻,似乎少了什么比小命还重要的东西,一低头, 哇的一声哭出来:“我的糖!我的糖!有人偷我的糖!” 小伙伴们也急了,其中一个眼力好的直指不远处溜着墙角根儿走的小乞儿:“小偷在那儿!小偷在那儿!” 于是接下来就上演了一场小屁孩狂追小乞儿的动人情景, 偏偏那小乞儿虽然身形小却格外灵活狡猾, 穿过人群那是片叶不沾身, 蛇形走位骚的不行,若非那根巨大的棉花糖迎风招展, 还真看不见他在哪儿。小屁孩儿们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岁, 说来也奇怪, 他们还真就跟上小乞儿的脚步了,怎么看……都觉得那小乞儿是在耍他们玩, 明明可以溜走却偏要在他们追不上的时候放慢速度, 等他们快要追上了, 就又跟抹了泥的泥鳅一样钻进人群。 只见他从人群中钻出来,身上就挂满了钱袋子,还有男人家的花裤衩,这使得更多人加入追赶大队,顿时形成一幅奇景。 可惜再狡猾的小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掌,小乞儿边跑边回头对着一大群狂追的人做鬼脸,其嚣张跋扈的态度!死不悔改的嘴脸!简直令人发指! 一扭头,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堵冰冷的墙,玲珑躲闪不及,直直撞了上去,她那可爱又迷人的小鼻子顿觉一阵酸痛,眼泪都跟着下来了。就此她还恶人先告状:“喂喂喂你会不会走路的?撞到我要怎么赔?!” 正要去捶对方胸口顺便顺走他的钱袋子,手腕却被一把扣住,此人的手粗糙而冰冷,力气大的让玲珑不禁喊疼,心里顿时就记恨上了,她可不管自己做的是对是错,总之不顺她意的人都要教训。“放开我!放开我听到没有?啊啊啊他们追上来啦!” “把偷来的东西还给人家。” 墙也会说话。 玲珑这才仰起头,顺着这身黑色的蟒衣慢吞吞往上看,只见此人身着黑蟒衣头戴无情帽腰间别了一刀一剑,面容似是雕刻而成,一双狭长凤眼布满寒冰,正盯着她瞧。没等玲珑反应过来,对方便掳走了她身上全部的钱袋子,一个也没给她剩。紧接着,他身后另外两名着同色蟒衣的人便将追赶玲珑的人群拦住,分别发放被偷走的钱袋。 “诸位,我等是三法司捕快,还请诸位不要慌乱,仔细盘点自己的银钱及贵重物品可有缺少,如有,请速速告知我等。” 那二人做事极有效率,很快便将玲珑顺来的钱袋子一一归还失主,无一错漏,只剩下几个畏惧他们的小孩子站在原地迟迟不动。其中那看起来面善的问了一句,小屁孩手一指,直对着玲珑:“我的棉花糖!” 这时候挡在玲珑面前一声不吭的男人才伸出手,玲珑整个人都惊呆了!抢她的钱倒是无所谓,反正那些穷鬼钱袋子里都是些光芒暗淡的铜板,可抢吃的就不行了!她三下五除二抓住好大的一坨棉花糖拍扁,眨眼的功夫就全吃掉了。小孩子们看着,愣了会儿,不知道是谁带头哭的,最后全都跟着哭起来,魔音穿脑。 玲珑吃完咂咂嘴觉得不过瘾,正准备溜,那人却将她挡住,神色仍旧冷淡,不发一语,却将她铐了起来。玲珑举起双手,“不是吧?我只是抢了根棉花糖,你至于吗?再说我要是有钱,我有钱还抢人家东西吃吗?你这人——咦?”闻起来很香很香啊,灵魂居然是极其罕见的纯白色,干净的毫无一点杂质。 “大人!” 那两人为了哄小孩,亲自掏腰包给一人买了一串大大的糖葫芦才回来,玲珑垂涎渴望的眼神一直盯着他们看,她的小脸蛋弄得脏兮兮的,左边一块灰右边一坨黑,除却亮晶晶的眼睛之外根本看不清长得什么模样。 男人松开手,玲珑就被那其中一人抓住,然后,她因为抢了一根棉花糖被关进三法司大牢了。 好在她罪行不重,又因为被抓了个现行,钱袋物归原主,再加上小乞儿的身份,就只判了十日□□,十日后就又是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然而玲珑当天晚上就开锁溜了出去,她才不要跟一群长得丑的臭男人住在一起,还是睡稻草上!最重要的是牢饭不好吃,她去坑蒙拐骗偷也不至于就吃这样啊!菜里没有一滴油手里半个窝窝头,她看起来是会委屈自己的人吗? 她要去找那个闻起来很香,灵魂又很干净的人。 其实她现在应该在归墟龙宫入眠的,不过过去了这么久,肚子饿了……虽然不是刚醒来时饿得那样可怕看到什么都想吞,可也睡不着了,便随意把自己送到了一个鬼知道是什么样的世界来,因为饿肚子更要爱惜力量,她怕自己到时候饿的连支撑自己记忆的能力都没有,那可就不好玩了,要在这种世界过一辈子的,玲珑的耐性不好。 你说巧不巧,她找到那男人住的院子时,恰好看到桌子上摆了晚饭,很简单的三菜一汤,但米饭干净饱满,虽然是素菜却有油水,比牢饭好吃——本来玲珑试着吃了牢饭,不好吃,才跑了出来。 什么地方能拦住她?混迹于人类世界多年,她早已学会各种绝技,开锁什么的不过是小菜一碟。内室传来水声,像是在洗澡,玲珑挑开门栓,吃饭最重要,虽然吃不饱,但是能让她感到食物的美好,能有味觉可真是太幸福了,人类就是好啊,吃什么都能吃饱,不像她再食材上就被限制了。 结果饭刚吃了没几口,就被人拎着衣领提了起来,玲珑抬起头,正巧与男人四目相对。 滴水的黑发,深邃的轮廓与波澜不惊的冷淡眼眸,身上还只披了一件湿淋淋的外衣,这个警觉性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玲珑把嘴里的素狮子头咽下去,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哈罗。” 他听不懂哈罗是什么意思,就要把她丢出去,叫人再把她关牢里,结果玲珑看出来了,大叫道:“你摸了我!难道想一走了之?!我可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大闺女,别以为我平胸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拿她偷的东西时,手确实伸进了怀里,但玲珑现在的体态也就十五六岁,萝莉得很。 男人这会儿才低下头,先是看了眼她的胸,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大概考虑了有五六秒,转而拎着她转入内室,把玲珑放在了浴桶旁。 里头的水还很热,看得出来他刚洗不久,玲珑只是露在外面的脸蛋跟双手比较脏,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她装成小乞丐是为了耍一个采花大盗,抢棉花糖实属偶然,谁知道就遇到了这么个散发着动人香味的食物。 好了,现在她不想走了。 请神容易送神难,想关她总得付出点代价才是。 玲珑才不会用别人的洗澡水,所以她装作洗了澡的样子,其实一个小法术便干干净净了,不过没法变出件衣服,就拽了床上的被单裹在身上,这间屋子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看得她脑壳疼,还是金光闪闪的龙宫更有品味。 男人在外面椅子上坐着,一只手放在桌子上,被玲珑吃了一点的饭菜他没有动,而是示意她来吃。 玲珑裹着被单就坐了下来,在男人平淡冰冷的视线中,把最后一粒米都咽了下去。她回味无穷的舔了舔唇瓣:“人一旦饿了,吃再普通的食物都觉得无比美味。” 锐利的视线从她洗干净的白嫩小脸一路往下,确认了她果真是个姑娘,倘若当时知道她是姑娘,男人是绝不会直接伸入她怀中摸索的,虽然他完全没感觉的出来。 “我可不回去坐牢啊。”玲珑一看他开始沉思,就赶紧威胁。“那些穷鬼身上全部的钱加在一起都不知道有没有个十两,又不是什么大事。” “于你可能并非大事,于他们却很重要。” 玲珑震惊道:“你原来不是哑巴!”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男人讲话,声音如冰缀玉,清凌磁性,只是惜字如金,说完了那句话,就没再开口了。 玲珑早见过许多怪人,也不觉得他有哪里不对,但她肯定是不会走的了,这么晚,她困了。 112.第十一片龙鳞(二) 第十一片龙鳞(二) 她动作熟练地踢掉脚上的鞋子上了他的床, 小小的身子一滚就把被子在身上围了一圈儿,整个人睡在被子里, 忍不住还噘起嘴。这人是不是喜欢自虐呀, 哪有人睡这种沉甸甸的棉花被子的,盖在身上简直有千斤重,还有身下这床,硬邦邦的, 也不铺厚一些, 唯一的优点是干净整洁,还带着很好闻的味道。 于是玲珑又翻了个身, 很大方地说:“反正你都摸过我了,我日后是要你养的, 你上来睡也可以。” 男人的反应是坐在原地闭上了眼,玲珑心想这样也能睡着?居然还不跟她讲话, 甚至视她的美貌如无物。要知道现在她可是浑身上下都弄得干干净净的,一张小脸蛋虽然是萝莉了些,可美色却丝毫不减。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的人类, 只是……太少了,真的太少了, 至少最近有个几千年没遇到了。 那纯白的灵魂让玲珑垂涎欲滴。她吃掉过很多人的灵魂, 大部分普通人的灵魂是淡淡的白,也有人是黑色, 可这样的纯白比不为她美色所惑的人还要少, 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那种, 因此玲珑压根儿舍不得离开,遇到这样的人,是一定要吃掉的。就算不能吞噬掉他的灵魂,也一定要得到他的爱——那足够她饱腹很久呢。 不过此人寡言少语又面无表情,不到逼不得已似乎连话都不乐意说,但玲珑不在意,她想翻个身,结果被子压得她喘不过气,于是她干脆一脚把被子踢开,抱住一只被角,蜷缩成小虾米的样子呼呼大睡。 殷无垢是三法司总捕头,恶人闻之色变,多年来抓过的坏人数不清,自然明察秋毫,对旁人的微表情和反应十分敏锐。这种睡姿的人一般很没有安全感,牢里的罪犯大多会这样睡,可殷无垢从来不会如此。 一个小乞儿,餐风宿露,难免会徘徊不安。 这要是叫玲珑知道了肯定要笑出来,她哪里是没什么安全感,纯粹是龙身时习惯盘起来睡,可人类形态很明显不够长盘不起来,只好退而求其次蜷缩着睡,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如果有人陪着她一起睡,她就不会这样了。 一觉睡到天明,等她醒来时,殷无垢早就不在房内了,桌子上放着一些银两和干粮,可能是考虑到玲珑不认字,并没有留纸条,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写。 给钱是什么意思?希望她走?玲珑目测了一下至少有一百两,这可真是大手笔,要知道她在这个世界混了好些时日,四处坑蒙拐骗,知道这里的物价,哪怕这里是京城,丞相一个月都才一百二十两的俸禄,更何况是个捕头? 不拿白不拿,她将银子包一包弄了个小包裹背身上,左右一瞧,乞儿服却找不着了,这下玲珑盯着桌子上的一套干净衣服出神,她可不想穿这种灰扑扑的颜色,一点都不好看。她左右瞧了瞧,找到了衣柜,打开一看——天哪,除却几套官服外,常服都是黑色黑色黑色黑色,除却叠的整整齐齐的亵裤与中衣外,居然毫无例外全是黑色! 想到昨天见到那人,身上穿着也是黑蟒衣,玲珑顿时嘴角一抽,对不起她爱漂亮,她不要这么穿。可是不穿总不能出去裸奔,玲珑想了想,又跑回桌前,桌上的衣服应该是给她的,尺寸要稍微小一点,可能是男人很久以前的旧衣没舍得扔。玲珑试着套到身上,反正平胸也不需要浪费内衣,穿上去后还是大了很多,毕竟她现在个头娇小。 她使用暴力把衣服搞的破破烂烂,本来想在床底下随意摸把灰的,结果干净的一匹,她只好揣着银子先溜走,半途拐去了三法司的厨房偷吃,又摸了锅底灰,重新变成小乞儿后才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街头。 殷无垢天未亮便率领属下前去离京城不远的潍城,潍城近日出现了一个行事猖獗的采花大盗,被他糟蹋的良家姑娘不知凡几,潍城县令怕政绩受影响,本想将此事隐瞒,结果连他的亲生女儿都失了身,这才老泪纵横的向三法司发出求助,殷无垢一得到消息便迅速赶来。那采花大盗有个习惯,他要侮辱谁家的女儿,便要先在那家门上别一朵花。 他带来人后,迅速封锁了现场,而后经过一番盘查,那采花贼胆大包天,居然又一次在县衙门口镶嵌了一朵月季! 之前县令千金遭逢玷污,便是在县衙门口有一朵月季,贼人又簪了一朵,分明是在对三法司挑衅,对殷无垢挑衅! 要知道这世上所有恶人都怕殷无垢。他铁面无私,正直冷淡,从不买他人的面子,哪怕是横着走的皇亲国戚在他面前也要乖乖夹起尾巴做人。皇帝就是欣赏这样的他,才如此信任他,只可惜他为人太过刚正不阿,怕他的人多,恨他的人更多,他让很多人沉冤昭雪,也让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因此这么多年,始终是个每个月五十两俸禄的总捕头。 看到那朵月季后,殷无垢眼神冰冷。他从不动怒,因为他知道,愤怒会影响人的判断和理智。对于挑衅,他也完全不回应,因为有他在,就决不会给犯人机会。 县令千金的闺房外,殷无垢坐在那里,除此之外,每扇窗户及屋顶,都有一名三法司捕快把守,除非那采花大盗能穿墙遁地,否则决不会得逞。 采花大盗会在每晚的子时动手,殷无垢坐在庭院之中,宛如一座雕塑纹风不动,只是看着他,便叫人很有安全感,至少县令就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他就这么一个闺女,还想着给她找个好夫家得有一生依靠,如今可好! 谁知子时将过,也不听里头有动静。殷无垢突然从长凳上站起,一脚踹开了房门! 果然,已是人去楼空。 贼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如何将县令千金杜小姐带走的,这么多的捕快,竟无一人察觉。 县令见状,已是整个人都软倒在地。殷无垢摸了摸还带着余温的茶碗,吐出淡淡的一个字:“追。” 他的属下个顶个都是武功高强的好手,飞檐走壁不在话下,殷无垢刚出县衙大门,便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相公!” 饶是殷无垢,也被这一声震惊到。只是他严肃惯了,面上并无表情,黑蟒衣在夜色中更是显得他身姿挺拔,气质出众。定睛往下一瞧,才发现县衙门口的大树下蹲着矮呼呼的一小坨,见他回眸突然开始兴奋的招手:“我我我!我在这里!” 竟是他给了银子的小乞儿!小乞儿身上的衣服好不眼熟!不正是他放在桌上希望她板板正正穿的那套!脸上又不知去哪里抹了好些个黑灰,夜里只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有生气。这热乎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是那种关系。 殷无垢公事在身,没打算理她,谁知道小乞儿大声喊:“我知道那个淫贼去哪里了!你不要丢下我!”为了节省力量,她是藏在人家镖局的车里窝过来的,腰酸背痛很辛苦的好不好! 殷无垢示意了一名属下,那人便从墙上飞身下来要提她,玲珑不高兴地喊:“我要你背着你,我不要他!否则我可不告诉你淫贼去哪里了!” 虽然情况很危急,虽然时间很紧迫,但下属们都不约而同地朝他们的殷大人看过去,想看殷大人到底会怎样做。 “你不说,我也抓得住他。”今晚的事本来就在他预料之内。 玲珑鼓起一边腮帮子:“你不要想始乱终弃!而且我可告诉你,他的老巢在京城!” 剑眉一蹙,飞身下来,拎起玲珑的衣领,她很是不满:“我是要背!或者公主抱!” 他听不懂什么是公主抱,但不会陪着她疯。“你太脏了。” 玲珑一口气哽在喉咙哪里差点儿被气哭,从来只有她嫌弃旁人,此人居然敢嫌弃她?!顿时就戏精附体,嘤嘤嘤起来:“我就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男子,我好好的清白身子叫你摸了,你却只想拿着银子将我打发了,要不是我从二狗哥嘴里知道你要来潍城,还不知道你要跑哪里去呢……” 一张小嘴嘚啵嘚啵说个没完,殷无垢眉头就没伸展过,二狗是三法司衙门里的小厮,她是怎么做到那么快就跟人打成一片的?要知道三法司里的下人是经过严格排查与训练的,怎么也不会泄露这样的大事。他临走前交代过二狗,她怎么就那么巧找到的是二狗? 旁边的下属们听到玲珑爆料,眼神惊叹,殷无垢任由她朝自己身上泼脏水污蔑他,不为所动,直到她指挥他们停下。为了她的安全,殷无垢将她放在了一棵最高的树的最顶端。 玲珑趴在树杈上整个人都惊呆了,她为了填饱肚子,真的可以说是牺牲太大。 113.第十一片龙鳞(三) 第十一片龙鳞(三) 玲珑很不高兴地待在高高的树杈上, 她在树上蠕动了两下,换了个稍微比较舒服的姿势, 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从镖车里溜走时顺来的一块干粮。这个干粮是杂粮做的, 但这个杂粮可不比现代人类社会的那种杂粮馒头点心什么的, 又干又硬, 咬一口下去,先不说牙口不好的能不能咬动, 还疯狂掉渣, 吃的没有洒的多。 可是除了这块干粮,玲珑没有别的吃的了呀。她真饿起来时就不作也不挑食了,看着殷无垢带着下属冲进去, 她就又啃了一口饼子,饼渣往下掉,谁知树下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个人! 月光下, 二人面面相觑,场面一度陷入尴尬之中。下一秒玲珑再度腾空而起,此蒙面人像先前殷无垢那样轻轻松松把她拎了起来, 她捏紧了手里头的干饼子, 气运丹田,口腔鼻腔胸腔盆腔都做到了共鸣,其声雄浑可传千里:“救——命——啊——!!!!” 本来这人拎起她是想试试她是否是三法司的人, 谁想到这一嗓子倒把他吓了一跳, 这回是想把人扔了也不行了, 幸而他轻功好, 趁着里头三法司的人还没出来,脚尖轻点,拎着玲珑在房顶跳跃树下便远去了身影。待到殷无垢出来,只余下绕梁的救命声,还有地上散落的干饼屑。 然而对于潍城,很明显是那采花贼要更熟悉,殷无垢手里还拎着县令千金,他吸取了先前的教训,用绳子扣住对方腰提着,县令千金已经晕了过去,按理说,救人是在意料之中,但让犯人跑了却是失职。殷无垢将绳子递给一名下属:“你带两人送她回去,其余人同我再去追犯人。” “是!” 玲珑耳边尽是风声,她忍了又忍,没忍住,扯着嗓子喊:“你——能——不——能——飞——慢——点——啊!!”她的衣服破破烂烂,大晚上的很灌风的好不好,而且她肚子还好饿好饿! 拎着她的人不知过了多久,才终于停了下来,等到有了亮光,玲珑才发现这里是一户普通的农家院子,只是没什么人,破烂程度堪比她的衣服。她被放下来,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半点也不怕,颐指气使:“我饿了,你给我弄点吃的吧。” 那贼人蒙面布都没拿下就气乐了:“你当我是什么人,随随便便教你使唤?”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玲珑坐在地上叉腰,“我可是三法司总捕头殷无垢大人的小娘子!你把我抓来,等他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殷无垢大名响亮谁人不知,这采花贼却冷冷一笑:“是吗,那我倒要看看这殷无垢有什么本事,能抓着我。既然你说你是他的小娘子,那拿出证据来。” “我没有证据,你放我走吧。” “休想!” “你看,你其实潜意识里已经信了。” “殷无垢再两袖清风,也不至于叫他的女人穿成这个样子!” “你懂个屁。”玲珑冲她很凶的龇牙,一双眼睛闪闪发光,格外可爱。“这是我们之间的情趣,要不然以他的性子会带女人出来办公事吗?拜托你做个人,长点脑子好不好,你信不信马上他就来了?” 这回采花贼更要笑了:“不可——”话没说完,屋顶塌了,有身穿黑蟒衣的五个男子齐齐而落,中间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这采花贼被吓了一大跳,赶紧把玲珑从身前拽起来,抄起匕首抵住她纤细的小脖子:“不要过来!你要是过来,我就让你的女人血溅当场!” 殷无垢眼神无波,淡淡地看向被提起来瑟瑟发抖的小乞儿,她的眼睛哪怕是在这样昏暗的地方,也一如夜明珠般闪亮。他又看向采花贼,拔出了自己的长刀,冷冷地说:“在你杀死她之前,我会先杀了你。” 他的语气也很是平静,就是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那把长刀锋芒毕露,曾经沾染过无数鲜血,却仍然正气凛然。 采花贼害怕了,殷无垢这个人,是怎么威逼利诱都没有用的,他不爱名利不爱美色,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能打动他,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也毫无弱点。对于犯下罪行的人来说,殷无垢比神鬼都要可怕。 最终采花贼突然向殷无垢等人洒出一把迷烟,丢掉玲珑转身就跑,捕快们反应极快,捂住口鼻待迷烟散去,采花贼早没了踪影,只剩下玲珑两只手捂着小脸眼巴巴地看着。殷无垢冷淡地望着她,就听见她哇的一声哭出来,跟个小孩儿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蹬腿耍赖:“我不管我不管,我快饿死了!我快饿死了!我最后的干粮都没了!”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那样,采花贼一路提她,她就一路捏碎干饼,把饼屑撒在地上,殷无垢也是因此追寻而来。 他走到她面前,长刀已然入鞘,似乎对她这种撒泼耍赖的行为很没辙。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之人,哪怕是被宠坏了的小太子,见了殷无垢也会老老实实。 去追采花贼的捕快回来了,并没有结果,那厮对潍城相当熟悉,流窜作案,跑的极快,这回可没有玲珑一路留下记号。殷无垢对着玲珑说:“起来。” “我不。”她吸吸鼻子。“我要你背我。” 殷无垢用沉默拒绝她。 玲珑大怒:“你都摸了我的胸,又害我差点儿被采,连背我都不乐意!你、你算什么正人君子?!” 一边的下属们不着痕迹地看向殷无垢,想不到大人竟然是这样的人…… 殷无垢本就不会丢下她不管,玲珑又是个得理不饶人没理也不饶人的,最终他还是蹲了下来,依她所说背起了她。回去的路上玲珑在他耳边吹气,甜滋滋地问:“那个辣鸡拿我当人质的时候,你拔刀的样子真帅。” 殷无垢淡淡地说:“换作是谁,我都会如此。” 他效忠的是皇帝,保护的是百姓,谁都一样,谁在他面前都没有特权。 玲珑觉得很满意,至少这家伙今天跟她说了好几句话,之前沉默的都要让她以为他是个哑巴了。她当然信殷无垢所说的,他纯白无瑕的灵魂就证明了这一点。“你的名字真好。” 无垢。 殷无垢没回答,很多时候他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可玲珑对他耍耍赖他就应了,足见即便外表冷淡疏远,也是个碧血丹心之人。“抓不到那采花贼,你要如何是好?” 意料之中的没得到回应。 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一个人也可以自娱自乐的很开心。“我说我知道他的老巢在哪里可不是骗你的哦,虽然你很无情,早上起来就想把我甩了,但是没关系,谁让我是一个热心肠的好人,那个淫贼之前就想采我,被我戏弄了许久,我现在打扮成这个样子,他居然没有认出我来,真是个傻子。” 殷无垢倒是觉得,那采花贼真要认不出她,不一定是因为傻,可能是因为她太脏,脸上除了眼睛跟笑起来时候的牙齿,基本看不见别的了。 他把她带回县衙,先找了些东西给她吃,就看见她直接捧住一块糕点开始进食。殷无垢没有在玲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因为县令来了,杜县令一来就急切地问:“殷大人!殷大人可抓到了那贼人?!” “不曾。” 玲珑的手之前是脏的,吃东西前衙役端来水盆,她洗了个干净,因此现在露在外头的一双小手白嫩嫩,连个茧子都没有,与她脏兮兮的小脸还有黑乎乎的衣服对比明显。 杜县令正要说话,突然瞧见堂上坐了个小乞儿,一愣,就听见殷无垢问他:“杜大人放心,不抓住此人我不回京,府上可有年轻女子衣衫,劳烦杜大人借一套。” 有玲珑在,杜县令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好说出自己女儿被采花贼盯上的事,便先吩咐下人去小姐那里拿一套新衣,又让下人准备好浴水,总不能直接这样套新衣吧。 玲珑被个婢女引走时还不忘叮嘱殷无垢:“那些,我回来还要吃的。” 殷无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玲珑就当他是默认了。结果等她洗好澡换了县令千金的新衣出来,远远地就听见杜县令在大叫:“不行!不行!我绝不答应,我绝不答应!” “答应什么啊?” 杜县令听到这清甜还带着奶味儿的声音,扭头一瞧,就见门槛上跨进来一只穿着绣鞋的小脚,再往上瞧,顿时惊的目瞪口呆。 不仅是他,就连其他三法司的捕快,连同县衙衙役,都看傻了眼,惟独殷无垢面色平静,只是见周围之人都呆若木鸡,视线就又在玲珑那张洗干净了的小脸上看了两下,心道:她脸上又不是长了花,有什么稀奇? 114.第十一片龙鳞(四) 第十一片龙鳞(四) “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玲珑快步走到殷无垢面前, 伸出右手点点点:“这才是正常人见到我的反应, 明白吗?你反省一下。” 殷无垢沉默地看着她。 玲珑哼哼两声, 突然一击掌, 人类总是这样,看到她就目不转睛, 眼前这人的无动于衷才是真的少见。清脆的击掌声让在场众人回过神,尤其是训练有素的三法司捕快们,简直羞愧的头都要低下去,只是又总是忍不住朝玲珑脸上瞧, 就连活了大半辈子的杜县令,一时间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就见那漂亮的没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姑娘朝自己走近, 饶是杜县令一把年纪也有点把持不住,也不知道她跟自己说了什么就浑浑噩噩的全答应了,下一秒看到那姑娘小兔子般跳回殷无垢身边喜笑颜开, 杜县令才回过神。 “明白了吗?这才是正常人对我的态度,你反省一下。”谁对她不是百依百顺顶礼膜拜,惟独这个殷无垢,居然想拿一百两银子就把她给打发了,开什么玩笑,她一定要吃了他。 殷无垢颇为不可思议,在他看来, 玲珑确实五官端正, 可那又如何, 世上谁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 为何他的属下磨破了嘴皮子杜县令也不答应的,玲珑上去只说了一遍,对方就忙不迭地点了头? 又去看玲珑得意的小表情,她歪着脑袋对他挑眉,灵动可爱,殷无垢身边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小姑娘,一般女子见到他,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就是嚎啕大哭,再说了,能见到他的女子,多数都是犯人。严格说起来,这小乞儿也算是个犯人,虽说不是劣迹斑斑,可看她那坑蒙拐骗偷的熟练程度,想来被哄了的人不少。 杜县令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后,心中后悔,可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说出去的话哪里还有再吞回来的道理,只好唉声叹气,吃了这个哑巴亏,这边都定下来了,谁知道杜小姐得知后却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 她被那采花大盗吓坏了,是再也不想经历一遍那样的事,因而无论杜县令如何苦口婆心,她也只摇头不肯。再让她被那人抓走一次?不要,绝对不要! 玲珑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欣赏杜小姐尖叫捂耳闭眼狂甩头等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突然叹了口气,她挪着椅子一点点蹭到殷无垢身边,很是语重心长的跟他讲:“在有对比的情况下,你有没有发觉我的可爱?” 殷无垢看了她一眼,心道,倘若与杜家小姐比,确实是她更为可爱一些,虽然他也不甚明白什么样子叫做可爱。只这两人相比,他确实是觉得小乞儿干脆利落多了。 杜小姐还在那里疯狂拒绝,殷无垢站了起来。他冷淡的气势让杜小姐突然安静,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殷无垢其实不想说出来:“要你去做这件事的原因,你应该很清楚。” 杜小姐愣了一下,眼底突然闪过一抹心虚:“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爹,这些人到底都是什么来历啊,是不是坏人?赶紧叫他们离开吧!” “还不住口!”之前杜县令担心女儿害怕,特意向她隐瞒了三法司派人来的消息,只说殷无垢等人是他请来的帮手,可眼下情况危急,若是再不能将犯人捉拿归案,只怕不仅是他的女儿有危险,他的顶上乌纱也保不住了!“这位是三法司的殷大人,是来捉拿采花贼的!”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戏,就听见殷无垢对杜小姐说:“方秀才已被我的下属抓到,你既然敢谎称被采花贼看上,自然应该承担后果,那人一次不中,必来第二次。” 杜县令听了,愣住,回头看向女儿,只见她神情忐忑,分明是被说中了,顿时勃然大怒:“你竟还在跟那姓方的来往!殷大人所说的谎称是何意?!” “很简单嘛。”玲珑用优秀的推理能力做出解释。“你的女儿喜欢上了个穷酸秀才,可是你这当爹的不同意,那怎么办才能让她如愿以偿嫁给他呢?自然是名节毁了,恰好有个采花贼在潍城犯事,她便灵机一动想了这个点子,本来以为你会点头答应婚事,谁知你却不答应,偏偏在这时候,采花贼知道她谎称被采,便真的上门了,杜小姐被抓走,受了惊吓吃了苦头,殷大人要她再来一次,她当然不乐意。” 说完她还摊摊手,问殷无垢:“无垢哥哥,我说的对不对?” 何止是对,简直像是亲眼所见。早知这是个小滑头,没想到脑子这样好使。 杜县令不敢置信地看向杜小姐,杜小姐却不敢与他对视,显然证明了玲珑所言非虚。杜县令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昏迷过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被那秀才鬼迷了心窍,居然撒出这般弥天大谎,置自己的名节于不顾,招来这般祸事! 偏偏玲珑还嫌他被刺激的不够,软绵绵地对杜小姐说:“叫我看,你一个闺阁女子,父母疼爱如此,也不是能想出这样点子的人,想来是那秀才鼓吹的你,由此可见,他要你毁了名节去嫁他,对你也未必有几分真心。否则,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办法么?”完了叹口气,对殷无垢寻求共鸣,“慈父多败儿啊。” “慈母。”殷无垢纠正她。 玲珑摆摆手:“都一样都一样。反正现在你惹了那采花贼,你说他采了你,结果人家没采,现在人家真的要采了,你看着办呗。” 杜小姐这回真被吓出了眼泪,弱不禁风的身子往后一仰,居然就这么晕过去了! 玲珑慢吞吞地看向殷无垢,露出甜美的笑:“无垢哥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殷无垢沉默了两秒钟说:“……不要那样叫我。” “哪样?无垢哥哥不说清楚我不懂诶。”玲珑站起身,右手食指卷着头发玩儿,“那家伙看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蜜一样,无垢哥哥,我胆子很小的,你可要保护好我。” 殷无垢淡淡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着实生得是漂亮又可爱。 ———— 玲珑虽然是十几岁的少女模样,身高却与杜小姐差不多,换上杜小姐的衣服,从背影来看的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除了她腰肢更细体态更好头发更黑更亮……不过这些都是小瑕疵,不要紧。 她施施然从马车上下去,今儿个她扮演偷偷溜出府去会情郎方秀才的杜小姐,而方秀才已经被抓起来,谁叫他鬼鬼祟祟的在府衙外头张望,还给杜县令的宝贝女儿出那么个馊主意,杜县令正准备弄他呢。 因此,扮演方秀才的不是别人,正是殷无垢,当然,这是在玲珑的强力要求下。 殷无垢身形高大,穿黑蟒衣的时候玲珑觉得他很强壮,可穿上书生袍子拿本书坐在窗前,居然就显得很是斯文,真想把他扒光了看看。 反正她现在是跟方秀才有私情的杜小姐,矜持是什么她才不懂呢,对龙女来说,喜欢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她把婢女留在外头,进去后就从背后扑向了殷无垢,甜蜜的气息在他耳畔鼻息炸开,出声调戏:“早知道无垢哥哥穿书生袍这样好看,我就早些跟无垢哥哥一起玩了。” 殷无垢特别想把她不安分的手拿开,她这个时候把两只小手伸前,恰好与他过来拿开的手靠在一起,颜色一深一浅,形状一大一小,一刚一柔,煞是好看。与他满是老茧的手相比,她娇嫩又脆弱,像是必须细心呵护的琉璃珠翠,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怎么不理我啊?”玲珑嘟哝。“人家方秀才可是满嘴酸溜溜的情话,你不同我说情话,好歹回应我一下嘛。” “乞丐不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不解风情,木头,呆子,傻子,大笨蛋,有便宜都不知道占。玲珑把自己的两只小爪子一伸,“谁说我是乞丐了,我是龙女。” 殷无垢用沉默来讽刺她的扯淡。 她说真话的时候,总是无人相信。玲珑深受打击,叹气道:“你看你,又不信我,又要问我,反正我是不会去蹲牢的,那里的食物可难吃死了,又脏又臭,还有人打呼噜抠脚丫,好恶心。” 完了把头埋进殷无垢脖子里狠狠一嗅:“无垢哥哥真香。” 他哪里能有她香。 “我跟你说,你是一定要对我负责的,我无父无母,你就得养我陪我照顾我。”玲珑扯他耳朵,感觉他的身躯紧绷,似乎已经极力容忍,但她压根儿不怕,这人自制力超群,决不会伤害她,再说了,她就是胆子大想撩。“你不用娶我,我也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让我时时刻刻跟着你就好了。” 嫣然一笑:“我是不是很贴心?” 殷无垢被她缠的心力交瘁,正要说话,忽将玲珑从背后拽至怀中,低声道:“掩住口鼻。” 115.第十一片龙鳞(五) 第十一片龙鳞(五) 迷烟之中, 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 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 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 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 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采花贼轻功再好, 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 更何况是个败类。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 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 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 二是好美色, 有美如此, 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 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无垢哥哥!”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 平阳王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活泼可爱又美得出奇的小姑娘,知道他是王爷也没有丝毫畏惧,不卑不亢,倒是与殷无垢如出一辙。他轻笑:“玲珑姑娘。”转而对殷无垢道,“想不到素来铁面无私孑然一身的殷大人,也有这样一位佳人陪伴在侧,真是叫本王欣羡不已。” “王爷谬赞。”殷无垢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句,对玲珑道,“回去等我。” “不要。”她立刻拒绝了。“我给你做的午饭,一定要立刻吃,否则就不好吃了。” 殷无垢便对平阳王拱手:“王爷所言,属下心中记住了,属下告退。” “殷大人慢走,玲珑姑娘,慢走。” 玲珑对平阳王灿烂一笑,不顾殷无垢的僵硬,挽着他走了,头都没回,似乎那俊美的如同天人一般又高不可攀的王爷,在她眼里连殷无垢手心的老茧都比不上。“他缠你许久了吧?马大哥说你都去了一个时辰了,诶,你手受伤了?” 殷无垢没注意那点小伤口,但玲珑却不许,她用手帕给他包起来,殷无垢很想拒绝,毕竟他身着黑蟒衣,手上却是块粉红色绣着小鱼的手帕,怎么看怎么不搭调。只是瞧她打扮的漂亮极了,果然是锦衣玉食才能养得起,顿时便觉得自己攒了许久的钱,就是都给她花了也无妨。 只是这些话,他是说不出口的。 等到玲珑把饭盒打开,殷大人的表情瞬间就变得难以捉摸起来。他沉默了两秒钟,看向玲珑:“……这些,你做的?” “对呀对呀。”完全不在意那一坨坨黑糊糊的玲珑笑得天真又可爱。“你快尝尝嘛。” 殷大人觉得,这姑娘完全不是想做他的小娘子,而是想谋杀亲夫了,这东西……这都是些啥? 说来惭愧,龙女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穷奢极欲没有良心,她老人家活了这么久,就不会做饭。反正她总是能找到长期饭票,这就是为什么每到一个新世界,她都特别喜欢去找权力顶峰的人当保姆的缘故。而且食爱又无需烹饪,那她学这个干什么? 而且她就是故意的,谁叫殷无垢这几日连房间都不回的躲着她?要不是她找过来,对方说不定还能坚持不回去。 她双眼晶亮,显得赤诚又纯真,殷无垢犹豫了半晌,最后都吃了。酸甜苦辣咸百味陈杂,幸而他幼年过惯了苦日子,从前大雪天,想吃这样的食物都没可能。 玲珑见他面不改色的吃完了,没忍住问了一句:“好吃吗?” 这人也不骗人:“不好吃。” “那你还吃?” “你亲手做的。”殷无垢把饭盒盖上,找了有水的地方洗干净。 他没有家,义父死后更是孤家寡人,哪怕义父还在,两个男人也是凑活着过,这还是头一回有人专门给他做吃的。便是这份心意,他就不能辜负。 玲珑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打量他,越看越喜欢,等他要走的时候就不肯动,伸出双手。“背我。” 殷无垢沉默。 “背我嘛!” 他就屈服了,在她面前蹲下,横竖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一天之中也就这会儿难免清闲。玲珑在他背上,殷无垢沉声道,“日后在家里老老实实待着,不可外出。” 他很自然地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家了。玲珑在他背上,两条小细腿晃呀晃,“为什么呀,我喜欢出去玩。” 是出去玩还是出去欺负人,彼此心里都有数,虽然她机灵,但是……“最近这段时日危险,你乖。” “那我要是听话了,无垢哥哥给什么奖励?”她往前蹭蹭,跟他贴的极近。 无利不起早啊这姑娘。 殷无垢想了想:“我的钱都给你了。” “才那么一点。”玲珑毫不气地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呢!那你先告诉我,为何不让我出门?” 116.第十一片龙鳞(六) 第十一片龙鳞(六) 殷无垢这个人,口风是极紧的, 应该保密的事情谁问他都没有用, 所以哪怕玲珑问了, 他也始终保持沉默, 把她送回了三法司。玲珑从他背上下去的时候故意气哼哼的踩了他一脚,殷无垢也面不改色, 好像压根儿没觉着疼, 仍是镇定的走了。 只是靴子里的脚趾头动了动。 他下午有差事要办,要不怎么说三法司的那些捕快们看到殷无垢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觉得稀奇呢,他们殷大人向来不近女色, 惟独每个月月底会去天香楼待上个半天,这天香楼可是京城最大的妓院, 里头的妓子大多是出身良好,却因家道中落突逢巨变被划入贱籍,所以大部分知书达礼温婉可人,身价也不便宜。 殷大人一个月只去一次妓院, 又是孤家寡人, 这算不得什么,是吧?只是话又说回来, 这大人都有了玲珑小娘子了,还雷打不动的朝妓院跑…… 因此当玲珑在屋子里想了会儿又打算找殷无垢的时候, 他的属下们个个支支吾吾难以启齿, 尤其是看着她, 脸一红, 低下头去,也不知道是害羞个什么劲儿。 玲珑本来想严刑逼供,后来改变主意了,这些捕快哪怕纪律严明,经过苛刻的训练,也难以抵挡她这样的美色,她只是稍微吸吸鼻子再梨花带雨的流个眼泪,就自然有人告诉他殷无垢去哪儿了。 结果得知殷无垢去向的玲珑却并没有像捕快大哥们想象中的那样生气,反而露出了好奇的表情,别人兴许不知道,她却看得清楚,殷无垢的灵魂太干净了,干净的没有丝毫瑕疵,这样的人极其正直自律,自制力比一般人不知道强出多少倍,怎么可能是那些捕快口中说的“男人单身太久会憋坏所以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好歹跟了殷无垢这么多年,殷无垢是会去逛青楼喝花酒的人?他若是对那位什么什么姑娘有了心思,早攒钱把人赎出来明媒正娶了,怎么会让心上人继续住在那种地方。人类不是都非常反感从事那种行业的人么?殷无垢可不是那种迂腐之人,他迂腐的地方在于愚忠,对女子却不曾有过半分轻视。 综上所述,殷无垢去天香楼肯定不是嫖|娼,那他去那里做什么?听三法司的捕快们说,他每个月月底都去一趟,迄今为止,都已经维持三年有余。 玲珑生出了好奇之心,想要一探究竟,但是以她现在这样子进去,岂不是羊入虎口?再说了,她只想被别人保护。 于是玲珑翻出之前殷无垢给她那一百两银子,揣在身上大摇大摆出了门,找了一家很高档的成衣铺走了进去,这里的衣服可真贵,一套上好的丝绸男装,居然要一百五十两银子!掌柜的说他们这成衣铺是专门给达官显贵开的,若非玲珑貌美,穿的这样寒酸,连进去的资格都不一定有! 玲珑眼一眯,正要开始忽悠,却突然看见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越过她被放在柜台上,“我们家爷说了,你这里的衣裳,这位姑娘看上哪件,便拿哪件,拿多少都可以。” 如果说要撩妹,也许温柔体贴英俊潇洒更合人意,可如果要撩龙,没有什么比随便花尽管花我伺候你照顾你更让她高兴的了。玲珑一转身,给钱的是个侍卫打扮的男子,这人她见过,就是几个时辰前,这不是那个什么……什么来着? “玲珑姑娘怎地在此?” 看着男人英俊成熟的面孔,玲珑脸上完全没有小姑娘的痴迷或是普通人见着王公贵族的讨好,“你叫什么来着,我给忘了,这衣服,你真的要给我买?” “先帝给本王的封号叫做平阳,不过本王的名字是——” “不用告诉我,我又不想知道。”玲珑毫不气地拿走了之前自己就看好的男装,“掌柜的,借个地方换衣服,你不会不允许吧?” “当然、当然!姑娘请、请。”掌柜的快要被吓死了,怎么会是王爷!玲珑一进去换衣服,他就准备跪下请罪,谁知却被阻止了,平阳王素来名声极好,仁义宽厚,谁得罪了他他也不生气,一副好脾气的模样,谁能瞧出来他曾经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可掌柜的是个老人精,他记得。 当年的摄政王,是如何的手段狠辣,与他斯文俊秀的外表截然不同。 “不必多礼。”平阳王并没有多在意的摆摆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玲珑进去换衣服的门帘子,过了片刻,门帘子终于被掀开,从后头走出来一个眉目如画的小公子来! 这小公子可真是俊俏的雌雄莫辩,皮肤吹弹可破宛若白雪,偏偏眉宇间又无女子的孱弱反而透出勃勃英气,任谁见了也不会将她当做个姑娘家。 玲珑顺手又拿了一把折扇,“这把扇子,就一并记在王爷账上吧?” 掌柜的诚惶诚恐:“姑娘看上什么尽管拿,免费、免费!” “免费?”玲珑唰的打开折扇,端的是一派俊秀风流,折扇挡住口鼻,只露出一双精灵般的大眼,她用两根手指夹起那张一万两的银票,“既是如此,少不得再麻烦掌柜的一次,烦劳掌柜的,把这一万两银票,给我换成一百张一百两。” 掌柜的哪敢不答应,虽说这不是钱庄,可有王爷在,也是不好拒绝的。他战战兢兢地接过银票去换钱,平阳王却对玲珑道:“玲珑姑娘何必见外,你若需要银子,本王这儿多得是。流风。” “是。” 侍卫递过来一沓厚厚的银票,玲珑却推拒道:“不必,这就够了。”想拿下她,只花这么点银子可怎么够,一点诚意都没有。 她真是没良心的代名词,拿了人家的衣服折扇跟一万两银子,拍拍屁股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还理直气壮的。谁知平阳王却跟着她出了铺子,笑意吟吟地问:“玲珑姑娘这是要去哪儿?若是不嫌弃,本王送你一程。” 玲珑拿着折扇敲左手掌心,“王爷,本公子可不是什么姑娘。” 平阳王一愣,随即莞尔:“是,玲珑小公子。” 她顿时就很满意,笑容璀璨,看得平阳王一愣,心道这样的人间绝色,便是当年宠冠后宫的莲妃在她面前都要被比成尘土,殷无垢倒是好艳福。 “我要去的地方,王爷怕是不方便。”玲珑走着路,顺便对迎面而来的小媳妇眨了下眼,直把那小媳妇看得面红耳热,都过了许久还止不住回头瞧她。平阳王也是生得极为好看,走在她身边,风头却被抢的半点不剩。他听了玲珑的话也好奇,有什么地方是他去不得的?“不知小公子说的是什么地方?” “天香楼。”她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要去喝花酒。” 听到她的回答,平阳王笑意不变:“既是如此,本王就不奉陪了,日后小公子若还是囊中羞涩,随时可以来我平阳王府,本王的大门,永远向小公子敞开。” 玲珑摆摆手,没说去也没说不去,自个儿就走了。看着她的背影,那侍卫才试探着问:“王爷……” “派个人盯着,她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都要一一禀报我知晓。” “是!” 平阳王神色如常,内心却在不停地思索,难道真的是去捉|奸不成?这殷无垢去了天香楼三年,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莫非真的只是去找个女人泄欲?倘若是真的,那自然还好,倘若不是……平阳王眼神逐渐变得冷酷起来,不能为他所用,就没有必要继续活在这世上,只是皇上对殷无垢十分重用,又十分信任,一时间不好下手,否则…… 这个叫玲珑的女子,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平阳王素来清楚自己对女子的吸引力,尤其是玲珑这般看起来年幼又涉世未深,殷无垢同他比起来,简直卑微到了尘埃里,小姑娘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待到日后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她自然明白要选怎样的男人才能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那般的美貌,留给殷无垢,那可真是糟蹋了。 天一黑,这秦楼楚馆可就热闹了起来,人声鼎沸香风阵阵,只听得女子娇笑嗔怪,男人畅饮海吹,男男女女你迎我往,也说不出有几颗真心在里头。 玲珑一出现就受到了极热烈的欢迎,这样俊秀的小公子可不多见,看着还是个雏儿呢,谁不想跟小公子春风一度?登时就被姑娘们围住了,鸨母也满面春风的迎过来,俏皮话说了一箩筐,玲珑出手阔绰,一张一百两,便顺势塞进了鸨母鲜艳的肚兜里。 这就叫鸨母觉得自己看走眼了,瞧这小公子熟练的程度,风月老手啊,怎么也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偷偷跑出来尝鲜的。 她正寻思着呢,那小公子左拥右抱还不算,眉头一挑,问道:“就没有更漂亮的姑娘了?” 117.第十一片龙鳞(七) 第十一片龙鳞(七) 鸨母瞄了玲珑一眼, 心想,这更漂亮的姑娘自然是有, 可跟小公子你比起来……那真的是差远了。不过这有钱不赚是傻子, 当下就连连招手:“来来来,去把莺歌燕舞四位姑娘叫出来!” “诶——”玲珑折扇一开,挡住了鸨母的书,她眼尾微红, 真是俊秀风流的叫人窒息, 嘴巴又甜,“妈妈,我听说这天香楼有八位花魁,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其中这梅香姑娘最是知书达礼,我这人就好这烟花之地的大家小姐, 不如叫梅香姑娘出来与我一见,如何?” 虽说被那一声妈妈叫的骨子都酥了差点儿想倒贴,但鸨母还是把持住了最后的一点理智:“哎哟小公子,这恐怕是不太方便呢,梅香今儿个陪着人呢, 她陪的那位人, 咱们可不好招惹, 殷无垢殷大人, 小公子可曾听说过?那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厉害人物啊!” “殷大人啊……”玲珑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 掏出一张银票两根指头夹着左右摇晃, 鸨母的眼珠子也就黏了上去。“那不知殷大人,可能比我银子多?” “不能,不能。”鸨母嘿嘿一笑,“估摸着时辰也差不多了,我呀,这就去给您把梅香姑娘叫下来!” “劳烦妈妈了。” 鸨母一走,被玲珑揽在怀里的两个花娘就不依了:“瞧公子您,有咱们姐妹陪着还不够,还非要梅香,难道咱们姐妹就不美么?”这说着,纤纤玉指还从玲珑的脸蛋儿跟胸口抚过,内心咋舌,这位小公子可生得真好,就连这皮肤都细嫩光滑,宛若那新剥鸡头,吹弹可破。虽说身形小了些,但毕竟年幼,别以为只有男子好美色,女子也是如此,能伺候这样的小公子,谁乐意去陪那群大老粗? “美,否则你们也没这荣幸坐爷的腿。”玲珑轻笑,握住一只美人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眼波流转间,真如同那仙人下凡,大厅里人不少,可唯独这一桌,叫人看了,不觉得是男子占便宜,反倒是花娘们有福气,其他桌子的花娘一瞧人家桌上的小公子,再看看自己的人,顿时生出一种辣眼睛的感觉。 殷无垢从楼梯上下来时,恰巧见到玲珑伸头进一名花娘半露的胸口轻轻一嗅动人女子香,偏生她眉目如画气质出尘,半点不猥琐,反倒风流至极。不过殷大人那张面无表情惯了的脸瞬间就黑了,黑的如同玲珑做饭时二狗哥帮忙烧的锅底,那叫一个黑啊。 他大步走过来,不习惯说话,却沉默地、冷冷地盯着玲珑。玲珑眉头一挑,对他视若无睹,而是看向他身后,鸨母带来的红衣美人:“这位便是梅香姑娘吧,果真是美若天仙,来来来,到小爷这儿来。” 梅香可是花魁,一般人能见着已是福气,若非玲珑相貌出众气质高贵又出手阔绰,鸨母在风尘中打滚数十年,一眼就瞧出她身份不凡,便存了讨好之意,否则她哪能在这大厅里看到梅香? 殷无垢看到别的女人坐在玲珑腿上,眼神极冷,他握住玲珑的手腕,可她却拿起扇子抽他,轻笑:“殷大人这是做什么,美人面前,可不得给我留些面子?我这小身板儿可禁不起殷大人这一下。” 殷无垢知道她怕是生气了,想来自己有了她又跑来这种地方,确实是理亏,有心解释却又不能说出口,只得低声道:“跟我回去。” 玲珑又是一扇子抽在他手背上,很用力,但殷无垢像是感觉不到疼一样,玲珑眯起眼,“殷大人,我只是要梅香姑娘来陪陪我,喝个小酒唱个小曲儿,你不至于这样小气吧?倘若对人家梅香姑娘有意,倒不如赎身娶她为妻,否则便不要这样小心眼。” 饶是殷无垢再不解风情,也知道她是为何生气了,“我会解释。” “哦。”玲珑抽出一张银票,笑盈盈地塞进腿上美人的肚兜里,还在人家的酥胸上揩了一把油,美人娇嗔,“公子你好坏呀~”面上却没有丝毫恼怒,在这行做的,谁不是阅人无数,能与这样的小公子共赴巫山,可比伺候旁人好多了。要知道这张桌子本来花娘并不多,可小公子他不仅容貌俊俏气质高贵,嘴巴还特甜,看着他,花娘们都小鹿乱撞,只想朝这张桌子来,哪怕跟他说说话也好的。 小公子可不比其他的臭男人,来嫖她们,还要觉得她们下贱肮脏,小公子看着她们的眼神可宠爱极了,又尊重人又会调情,再过个几年长开了,不知道要伤了多少姑娘家的心哟!她们这些风尘里打滚的都把持不住,更何况是良家子? 更别说,人还出手阔绰呢!若是能在小公子腿上坐个片刻,别说他还给钱,就是她们倒贴也乐意! “你要解释,我却不想听。”玲珑轻轻一笑,懒得看殷无垢一眼,他站在那儿,浑身冷极,连带着之前人声鼎沸的大厅都安静了许多,没人敢大声说话调笑,唯独玲珑视若无睹。“我觉着这天香楼啊,是人美酒香,不玩个够,我是不会走的。听说一会儿还有美人宴,殷大人可以先走,我却是要玩个痛快。” 殷无垢:…… 他也不知该如何劝说,只是看她与女子亲近都觉得难受,便想使用武力把她带走,谁知玲珑一眼瞧出他的意向,水灵灵的眼睛一眯,殷无垢也不知怎地,在权势滔天为人狭隘的平阳王面前都不曾有丝毫畏惧不安的他,居然什么都不敢做,只能老老实实看着。 玲珑对他伸出手,他还以为她愿意跟他一起走了,正高兴呢,她却努努嘴,殷无垢秒懂,他傍晚刚领了这月的俸禄,但是为了要见梅香已花了一些,这会儿也不能说什么,尽数掏了出来。 最后,他眼睁睁看她嫖了一晚上。 真的是足足一晚上。 如鱼得水啊,老神在在啊,驾轻就熟啊,那些花娘拼了命地朝她身上蹭啊!就连那莺歌燕舞梅兰竹菊八位姑娘,都对她一脸向往!殷无垢跟梅香认识了三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娇羞的一面,平时冷若冰霜的冰美人,居然也满面飞霞的坐玲珑腿上喂酒! 殷无垢抱着他的刀剑,站在角落里,死盯着玲珑。她却浑然未觉,直把一众美人哄得是眉开眼笑含羞带怯,连那徐娘半老的鸨母都围绕在她身边不舍离去。 他……亲自掏钱让她嫖了,还给她站岗守卫。 殷无垢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一点都不觉得玲珑是占了便宜,反倒觉得是那些花娘在揩她的油!摸脸拉手蹭胸的什么都有,这群女人都成精了,难道看不出她是个姑娘家? 让殷大人失望了,她们还真没看出来,龙本身就没有性别,玲珑做男子打扮便毫无女子气,她又容貌出众又体贴风流,嘴巴甜气质好还格外温柔,换作哪个女子不喜欢?尤其是在这地方生存的女人,那是什么样的男人都见过了。在这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没人把她们这些妓子当人看,无非是个玩物,可这位小公子却不然。 怎能不喜欢? 还想叫她再来呢!不要钱! 她愿意来就行! 至于其他花了钱有美人陪伴的男人们,可把玲珑恨到了骨子里,这小白脸,一晚上他们身边的美人个个心不在焉朝那贵宾桌子上看,恨不得扑上去一般,陪他们就是百般不情愿! 那小白脸,最好再也别来了! 最可气的是,玲珑居然还想留宿!这时候殷无垢的脸彻底黑了,他浑身像是结了冰,大步过来,这回玲珑瞪他也不怕,因为他从头到尾就没去看她,不看她就不怕,这是殷大人在角落里站了很久后想到的唯一一个主意。 他扛起玲珑迅速就走,连声招呼都没打,活似身后有人在追一般。 玲珑在他身上踢他踹他掐他拧他累得气喘吁吁,殷无垢闷不吭声的都受了,离天香楼远了,才将她换了个姿势抱在手中。这会儿路上无人,可恰好遇到个打更的更夫,一瞧俩男人抱一起,下巴险些掉下来,殷无垢从他身边走过,还听到他捂着眼睛念叨着世风日下不成体统。 “……我可以解释。” 这是他们回到三法司后,殷无垢说的第一句话,玲珑坐着他站着,站得极为老实,活似军训小学生。玲珑二郎腿一翘,“哦,那你解释啊。” 她不吵不闹听解释,殷无垢反倒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玲珑觉得自己很讲理,她说玩够了再听他解释,这不是说话很算话吗?“快说呀,再不说我要睡了,难道你想我陪你站到天亮呀?”虽然现在的床已经很软,可还是跟玲珑想象中的没法比,谁叫殷无垢俸禄少没有钱呢? 唉,没钱,是他最大的缺点了。 118.第十一片龙鳞(八) 第十一片龙鳞(八) 说真的, 殷无垢当捕头这么多年,什么奇葩都见过,跟他耍赖撒泼,那他真是一点都不带怕的,甚至都做好心理准备了, 可玲珑认认真真跟他讲道理,他就蔫儿的不知该从何说起。 “算了。”玲珑也不想为难他,想必有些东西他也不会告诉她, 说真的,她好奇心虽然重,但也没有硬逼人家告诉自己的爱好。“我来问,你回答我就好了。” 殷无垢点头。 “你喜欢梅香姑娘?” 摇头。 “那你讨厌梅香姑娘?” 摇头。 “你这个人心里头只有案子, 上头吩咐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也没别的心思,但是既然能跟梅香来往三年,想必是牵扯到一件大案子里了,是不是?” 殷无垢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你自幼父母双亡,被当时身为三法司捕快的义父收养,义父与你父母是朋友, 所以你身上, 自然没有背负什么大案子, 对吧?” 点头。 “那就是梅香了。我听说天香楼里的姑娘大多出身高门, 只是家族倾覆, 才沦落风尘成为贱籍,梅香是吗?” 殷无垢先点头,后摇头,这玲珑就有些看不明白了,“什么意思?” 他露出带着恳求的眼神:“我不能告诉你,玲珑,并非我有意瞒你,只是——” “你以往都是一个月去见梅香姑娘一次,想必是有消息互通,可我们从潍城回来后,你隔三差五就去一次,我都问过了,所以……如果梅香身上有大案,以你的人格,必然会捉拿她归案,可你没有,就说明她身上的是冤案。” 殷无垢一直以为这小姑娘虽然狡猾,可也天真单纯,然而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她哪里是傻,她分明是懒,你看她只要愿意去想,只凭借他摇头点头,就要把事情抽丝剥茧的清清楚楚了。一时间,殷无垢也不知要如何再与她说,他是捕头,破案并不归他管,但梅香事出有因,他又无法弃之不顾。 忠君爱国,匡扶正义,这是义父自小教导他的,殷无垢誓死捍卫这八个字。 玲珑舔了下唇瓣,“你真的不跟我说吗?你知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平阳王,他给我买了这身衣服,又给了我一万两的银票,所以我才去天香楼玩去了。” 一听到平阳王三个字,殷无垢浑身一僵,玲珑用折扇敲着自己的下巴,喃喃自语道:“他对我有些过分关注呢,虽然说我是聪明可爱又漂亮,但他分明别有所图。我去给你送饭,你们之间的氛围就怪怪的,所以我跟美人们玩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下,原来这位平阳王曾经还是摄政王啊。虽然这几年皇帝看似有了言语权,可跟平阳王比起来,还是弱势许多。你既然忠于皇帝,就必然与平阳王不合。若是普通冤案,你早上奏上司或是皇帝了,然而你没有,还藏着,这就说明对方是个大人物,你没办法,梅香也没办法,那肯定不会是皇帝咯。我问过了,梅香姑娘十年前进的天香楼,皇帝可是五年前才揽政。” “如果是跟平阳王有关,那就解释的清楚了。他为何对你一个小小捕头如此在意,又为何看似对我有所图。于是我就又打听了一下,你还真别说,妓院这地方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尤其是那鸨母,可谓是个万事通,她跟我说,十五年前先帝驾崩,摄政王大权独揽,朝中许多不愿效忠的大臣死的死亡的亡,最终肃清一空,只留下了愿意为他效劳之人。死了满门的也就三户人家,梅香姑娘……是哪一家呢?” 玲珑问完这最后一句,瞬间嫣然一笑,“无垢哥哥,你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些回答我?我也想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 殷无垢无言以对,他觉得自己瞒着一点意义都没有。 这小姑娘,大概是成了精了。 玲珑笑出声:“我告诉你呀,那个采花贼,你有没有好好审?” 殷无垢一愣。 “我之前刚来的时候就是从潍城过来的,在那遇到那色中饿鬼,他想采我却被我玩了一通,后来我被他缠烦了,就装成小乞儿跑到京城来,你没发现我跟他是老熟人么?要知道男人,尤其是好色的男人,从来不懂得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只要你哄好了,他什么都乐意说。”她努努嘴,“你不如去问问他,可认识平阳王?再不去,一旦被平阳王得知色鬼被抓,说不定会派人来灭口呢!” 说起来那个色鬼也是聪明,十五年前作为走狗,知道平阳王怕是容不下自己,一旦大局已定,得知太多秘密的自己便要被灭口,于是先一步逃走,隐姓埋名,只可惜好色的天性改不掉,还成了个出名的淫贼。平阳王可能也想不到,当初那个心思缜密的属下,有朝一日居然因为采花误打误撞被殷无垢给抓了。 但他肯定是知道了,否则不会来见殷无垢,还试图收买他。 能从采花贼嘴里撬出什么东西,就看殷无垢的本事了,跟玲珑可没关系。 殷无垢浑身一震,立刻明白了什么,转身就要走,却被玲珑叫住:“无垢哥哥!” 她噘起粉嘟嘟红艳艳的小嘴儿,“我要亲亲作为奖励。” 殷无垢那张英俊又冷淡的面容,突然爆红。他轻咳了一声,走过来,有点迟疑,然后快速在玲珑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像是后背有人在追赶一样立刻走了。 这家伙就不能等到天亮么?有他的手下看守,那淫贼又聪明得很,平阳王想下手可不容易。 要不下次再去见见平阳王好了,玲珑扇着扇子心里这样想,反正无垢哥哥穷得很,她需要银子来过奢侈的生活。天香楼多好啊,还有许多美人儿,可以玩亲亲抱抱举高高,女人可比男人软多了香多了。 她在想什么,殷无垢是完全不知道的,如果知道……大概脸又要黑了。 玲珑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但一整天没见着殷无垢人,直到晚上他才回来,风尘仆仆,他一向是个面无表情的,所以也没法从他脸上看出事情怎么样,但就玲珑对他的了解,看他那乌黑的眼睛,大概就知道,“……没结果啊?” 殷无垢点了下头。“口风很紧。” “那当然,随便说出什么来,可是要掉脑袋的,他还想继续当个淫贼呢。”玲珑掩嘴而笑,“你没试过用刑?” “我从不用私刑。” 玲珑从床上跳起来,本来她已经打算继续睡了,烛光下她猛地凑近,雪白娇嫩的小脸蛋毫无瑕疵,吹弹可破,但笑容却又坏又可爱。“要不要我帮忙?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成。” “你有办法?” 玲珑神秘一笑。 半柱香后,殷无垢臭着脸背着她出门了,看守牢房的捕快一看到他俩顿时惊呆,还以为殷大人又要把小娘子给关进牢里,这两口子吵架有什么不能好好说?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进了那采花贼的牢房。 这…… 采花贼一见玲珑,激动的不能自已,本来还瘫在稻草上翘起二郎腿,一闻到香气,瞬间人模人样的蹦起来立正站好,结结巴巴道:“美、美人!” 玲珑转身拍了殷无垢一下,“你出去吧?让我跟这位公子单独聊聊。” 其实论起年纪,这采花贼都能给她当爹了。殷无垢摇头,“不可能。” 他肯让她来已是毫无底线,放她一个小姑娘跟这牲口独处?绝无可能,除非他死了。就是不要这口供,他也绝不会答应。 最后没办法,殷无垢从外面搬了个凳子坐下,拉着玲珑坐他腿上,看得采花贼一阵阵摸胸感叹:“美人啊美人!你怎地!怎地看上这么个家伙!他有什么好!不解风情的木头一根!连女子的妙处都不晓得!” “像你这样太晓得的,也没好到哪里去。”殷无垢冷冷地怼回去。“你倒是知晓女子的好,偏偏用的是些下三滥的手段。” 采花贼被这么一堵,顿时哑口无言,他又看向玲珑。“美人……” “咱们做个约定,殷大人想知道什么,你全都告诉他,一字不漏,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陪你一晚。”玲珑微微一笑,风情万种,明明是张小少女的脸,偏偏妩媚入骨,艳色销魂。“随便你玩什么,我都陪你。” 下一秒,她就被殷无垢扛了起来,玲珑气得直打他:“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殷无垢会放她下来才有鬼!可她突然威胁他如果不让她下来,她立刻就去喝花酒,殷无垢先是浑身僵硬,然后居然真的放玲珑下来了! 采花贼能得这样的绝色青睐,用他自己的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登时竹筒倒豆子一般,什么都给撂了。 结果正期待美人陪睡呢,殷无垢一脚踹翻他,扛起美人跑了! 119.第十一片龙鳞(九) 第十一片龙鳞(九) 玲珑本来剧本都写好了, 殷无垢这人重情义讲信用, 但凡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 他答应的就一定会做到, 所以她压根儿就是抱着玩的心理来的,把话给套出来之后, 她就打算留在牢房好好地“伺候”一下这只淫贼。 当然她自己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类世界对于“好”和“坏”的定义在她身上都不适用, 可她自打到了这个世界来,这淫贼就缠着她, 长得帅点也就算了,春风一度也不是不可以,可惜长相一般还自以为风流倜傥, 这就让玲珑很不顺眼, 她都准备好了,等把殷无垢赶出去, 她就变出男人的身体来跟淫贼好好“玩一玩”。 但是万万没想, 殷无垢居然也会出尔反尔! 因为太过震惊, 玲珑直到被他扛回房间放到床上坐好后才哇了一声, 而他本人全程面无表情的黑着脸, 只有眼神跟紧抿的嘴角在在表明他究竟有多么不爽。 “……你说话不算话, 不怕被雷劈么?” 殷无垢冷冷地看她:“跟那种小人,不需要说话算话。” 怪不得呢, 她还在想需要多久说服他, 结果人突然答应了, 还以为是转性了,没想到方法如此简单粗暴。玲珑吃吃笑起来:“你猜那厮会怎么骂你。” “随便他怎么骂。”殷无垢仍旧语气冷淡。“反正我听不见。” 若是听见了,为了一出心头这口恶气,怎么也要去揍上一顿好好教训,对方做了平阳王那么多年的走狗,又坏了那么多姑娘家的清白,根本死不足惜。 玲珑笑出声,她朝着殷无垢伸出手,声音软软的:“无垢哥哥,你抱抱我。” 他站那儿不动。 “抱抱我嘛!” 每次玲珑一撒娇,殷无垢就顶不住了,他走近她,将她抱进怀里,就感觉到软嫩的樱桃小嘴在自己唇边轻轻亲了一下,香香的。没有玲珑以前,殷无垢从来不知道女子是这样柔软可爱的,当然现在他再去看其他女子,跟玲珑是没法比的,大概世上只有她一人在他心里才天真可爱。 虽然他其实也知道,她骨子里是个小恶魔,坏得很,但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他乐意这样纵容她。 “关于十五年前方刺史叛国一案,我们手头已经罪证确凿,只待过几日皇上游街,梅香会告御状,到时候,叫平阳王伏法受诛。”殷无垢低声说,他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帮助梅香寻找当年案子的真相,这本不是他职责所在,然而心中的正义感却又不能让他袖手旁观。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平阳王嚣张跋扈了半辈子,也该到头了。 当年先帝驾崩,平阳王暂代摄政,排除异己大肆杀戮,朝z文武百官无不胆寒,尽皆归顺。其中誓死不肯低头的,共有三家,三家尽数被灭门,惟独方家有一幸存者,便是方刺史当年才七岁的女儿,也就是如今天香楼梅兰竹菊四大花魁之首的梅香姑娘。她顶替已死的梅香沦落风尘,卖笑侍人,许多朝中大员都是她的入幕之宾。便是靠着这种方式暗中收集平阳王的罪证。 殷无垢捉拿钦犯时与正在大员家中做弹琴的梅香相遇,梅香便暗中与他有了联系,希望他能够帮助她。她仔细观察了许多人,却没有人有殷无垢这样的勇气,敢不买平阳王的面子,与平阳王作对。 平阳王捏造假证诬陷方刺史,使得方刺史一家被满门抄斩,这等血海深仇,梅香不但要报,还要为父平冤,她虽然沦落于风尘之中,其品性之高洁,实非常人所能及。玲珑那天抱她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乌烟瘴气的人里头,梅香的灵魂干净而耀眼。 这两人是想干票大的啊! 其实梅香这些年来艳名远播,平阳王也曾赏过几回脸,可她却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去告御状,证明父亲的冤屈,证明方家的冤屈,想要在皇帝面前给含冤而死的家人平反。殷无垢每个月都去天香楼,就是为了与梅香商议案件进展,他们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历时数年,如今总算见到了曙光。 那采花贼就可以做证人,有玲珑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要死,可为了讨美人欢心,死前也想搞个大事情,真不知好色对他是好是坏。 “如今人证物证都有了,只待三日后。”殷无垢握紧了拳头,冰冷的外表下,一颗心如同被火烧一般。玲珑却打了个呵欠,对这些完全没有兴趣,她趴在他怀里,亲他唇角,“这些东西我才懒得听,也不喜欢听,你要去做便去做好了,我好困,想睡了,你陪我。” 她的手伸入殷无垢的黑蟒衣中,心想,平阳王是生得俊秀好看,可到底上了年纪,身材也因为养尊处优松垮垮的,穿衣服可远不及殷无垢好看,她这人又不缺钱,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也看不上,到底还是美色更胜一筹。 殷无垢不曾近过女色,被玲珑撩拨的火气旺盛,他捉住她的手,却并不肯要她。“待方家平反,我便娶你为妻,到时候……再给你。” 玲珑撇撇嘴,“我才不在乎什么名分。”只有人类才会被那些东西束缚,她只注重感官,只要她吃得饱心情好,做什么都可以。 三日后,玲珑在三法司玩膳房的一只兔子,听其他人聊天,说是天香楼的梅香姑娘居然拦住了皇上的御辇,状告平阳王诬陷忠良!他们讨论的热火朝天,玲珑站起身,拍了拍手,小兔子在她面前也不敢跑,瑟瑟发抖。她捏着兔子的长耳朵把它扔回笼子里,转身走出了三法司。 这样的大事,自然要三堂会审,皇帝亲临。负责主审案件的是大理寺卿卢大人,平阳王作为被告也来到了现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朝中大员,并且不许百姓围观,京兆府的府衙大门紧闭,原告梅香,原名方如枝则跪在大堂之上。 人证物证俱全,站在皇帝身边的殷无垢今日作为皇帝亲卫,并不参与到案件之中,但从他的眼神来看,很明显心情极好,因为平阳王做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令人发指,归顺他的还都活着,反抗他的便满门抄斩,污水泼到身上便是一辈子也洗不清。 可眼下形势这样不利,平阳王却仍然稳坐于檀木椅上,微微一笑,并无丝毫慌张。 他当然不慌张。 因为,这满朝文武,都是他的人啊。 “皇上,微臣以为,平阳王多年来劳苦功高,实在是国之栋梁,若是为了当年的一点小事便将平阳王诛杀,岂不是寒了朝中百官的心?还望皇上从轻发落!” “皇上,平阳王爱民如子,为人宽厚,绝不是会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的人!请皇上明察秋毫,还平阳王一个公道!” “皇上……” “皇上……” 证据就在眼前,然而这些人就像是瞎了聋了,齐刷刷的否认,为平阳王求情,其中居然还包括手握百万兵权的大将军!众人尽数跪下,求皇帝判平阳王无罪。 而平阳王,自始至终,连从椅子上起身都没有,他轻笑,对皇帝说:“皇上,本王年纪大了,许多事都不过问了,皇上想怎样便怎样,无论皇上的决策是什么,本王都毫无怨言。”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皇帝面色沉静,看了跪在地上的梅香一眼,最终开口道:“多年来,皇叔为了江山社稷和朕不眠不休,朕自然不会因这样的小事便对皇叔不信任,赦平阳王无罪。” “皇上。”平阳王又笑笑。“本王虽然无罪了,可这方家卖国求荣却是事实,这女子既然是方家余孽,自然也是钦犯,殷大人最是公正无私,依皇上看……” 他是想逼着皇帝帮他灭口! 采花贼早就被拉了下去,这会儿人头已经落地,唯一的人证也没了,殷无垢闻言,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他曾经跪在皇帝面前,发誓要永远效忠于他,做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为他守护这大好河山,而皇帝有感于他的忠心,也曾动容,立誓说自己会成为一代明君。 可是现在。 “……方氏女污蔑平阳王,又是叛党余孽,判处斩首,便由殷无垢监刑,立刻处置。” 方如枝突然大笑起来,她笑得狼狈又疯狂,坚持了这么多年,原以为十五年含冤终得雪,却不曾想,从头到尾都是个笑话。她从地上站起来,看了皇帝和平阳王一眼,“不劳二位,我方家人,行得正做得直,当着这明镜高悬,当着这公正廉明,我便一头撞死在这公堂之上,祝陛下万里江山绵延不绝,永世安好!” 说着,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在了柱子上,那柱子极为坚硬,她又拼了命,只一下便满头血,抽搐着死去。 “皇上!” 皇帝面色惨白,平阳王却面不改色,轻笑瞥了他一眼:“陛下的胆子未免也太小了,似这等诬陷皇族之人,就是凌迟处死,死后鞭尸也不为过。” “王爷说得是,王爷说得是啊!” 殷无垢被侍卫拦住,他不敢置信地看向皇帝,简直要以为这一切都是个梦了。 “皇上,皇上您还记得曾与臣说过什么吗?”男儿有泪不轻弹,殷无垢眼睛通红,握住刀柄的手都在颤抖。“皇上说要做一代明君,难道皇上都忘了吗?!” “住口!”皇帝大声呵斥,迅速看了平阳王一眼。“还不退下!” “皇上,这是为何?皇上你告诉臣,这是为何?” 对殷无垢而言,他自幼被捕快收养,自幼心中便有着忠君爱国四字,他正直而忠诚,愿意为了皇帝而死,这几乎成为了他的信仰,然而这一刻,他的信仰不复存在。 对于殷无垢一声声的质疑,皇帝无话可说,也不准备解释,他站起身就要摆驾回宫,这时候却听见一个清脆娇嫩的声音带着漫不经心的嘲弄,说道:“因为这就是人类啊。” 是的,这就是人类。 120.第十一片龙鳞(十) 第十一片龙鳞(十) 殷无垢一向是坚不可摧的,可他看向玲珑的时候, 玲珑却瞧见了他眼底的泪光。他看起来像是个无所适从的孩子, 茫然又无助。不知何时就坐在公堂房梁上的玲珑跳下来, 走到殷无垢身边。 “大胆民女!见到皇上与王爷为何不跪!”一名侍卫怒喝。 玲珑嫣然一笑,“想让我跪,也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资格,田地里打滚的泥鳅也想当真龙,简直笑掉人的大牙。”她伸手将殷无垢拉到自己身后, 又看了一眼地上梅香的尸体,很是不耐烦。“我们走吧,留在这里做什么, 让人看笑话么?” 殷无垢被她这样一扯, 却站立原地不动, 玲珑就看着他, 他则看着皇帝,看了许久许久,他才取下头上的官帽, 连带当年效忠皇帝时, 皇帝亲自赐给他的令牌,弯腰将梅香的尸体抱起来,跟在玲珑身后离开了。自始至终, 再也没有看皇帝一眼, 似是已经心灰意冷。 “殷大人。”平阳王淡淡地叫他。“方如枝乃叛贼余孽, 是要死后鞭尸的, 殷大人既然不愿再为官,又以什么身份带走一名钦犯的尸身?怕不是与钦犯勾结,想要与钦犯同罪吧?” “喂。”玲珑转过身,“你最好闭嘴。” 平阳王对美人是极有耐心的,他对玲珑微微一笑,就要开口说话,可不知怎地,这嘴巴一张开,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玲珑与殷无垢离去,甚至那么多的侍卫与官差,居然没有一个去拦他们,都像是中了邪一般。 方如枝清清白白,然她的那些入幕之宾,得知她竟是当年方家后人时,竟无一人敢站出来为她说一句话,倒是天香楼的鸨母与花娘们凑钱为她买了一副好棺木,葬在了郊外一处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倒也不假。”玲珑坐在树上晃着腿,鸨母带着花娘们祭拜过后就回去了,只剩下殷无垢与她。她自然是不会去烧香祭拜,便坐在树上看他们做。“她活着的时候入幕之宾不知凡几,什么才子高官贵族皇室应有尽有,他们将她捧上了天,写词作曲来赞美她,如今她一死,得知她得罪了平阳王,哪还有人愿意来呀。” 殷无垢沉默不语,“你是谁?” “我是玲珑呀。” “我是问,你的身份。” 玲珑轻笑,折了一根树枝玩儿,“那有什么紧要,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乐意跟你在一起就成了,其他人的死活,我可不管。” “你能帮她吗?” “抱歉,不能哦。”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却透出了天真的残酷。这一,她不想吃掉这么干净的灵魂,二,方如枝死于撞柱,与水无关,更不曾去到荒海,这事儿便跟玲珑没什么关系。虽然总是说黑色的灵魂味道不好,但却能够为她提供大量的能量,只是吃起来味道差了许多,玲珑挑嘴的时候不乐意去吃。方如枝灵魂干净,她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要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消化的快些,玲珑甚至是想只吃东西不做事的。 她活得太久了,人世间的是非黑白,因果循环,对玲珑而言,还不如荒海的一滴水来得有价值。她愿意拉殷无垢一把,是看上了他的爱,可不要把她当成什么有求必应的神灵。 玲珑不觉得方如枝可怜,也不觉得她死得令人惋惜,人类寿命短暂,总是要死的,这些爱恨情仇实在是不值一提。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殷无垢喃喃地说。 玲珑残忍地打破他的希望:“其实也并非如此,人类世界总是这样,报应这种东西,来的晚,就跟没来没什么区别。平阳王也好,皇帝也好,那些人的世界里,你跟方如枝就像是小小的蝼蚁,连棋子都称不上,他们为了权势名利争夺不休,牺牲掉一些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只有人类会在遭受不公后期盼报应,可很多时候,世上是没有报应的。 殷无垢眼眶通红,他已经褪下了黑蟒衣,再不是三法司的捕头,他也无法再为皇帝效忠,只要看到皇帝,他就会想起方家一案。人证物证俱全,可在场的国之栋梁,文武百官,个个却都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皇帝甚至将错就错,方家一案,永远也得不到沉冤昭雪。那数十个冤魂,将永远死不瞑目。 玲珑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很贴心地给了殷无垢悲春伤秋的时间,她才不管谁含冤莫白谁是非不分,她只想要殷无垢好好的。“好啦,别想那么多啦,我们离开这里四处走走,不也很好?整天跟那些人打交道有什么好玩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殷无垢紧紧地抱住她的腰,将脸埋在她的胸口,玲珑分明感觉到有滚烫的液体浸湿了衣衫。她摸了摸殷无垢的头,他是个宁折不弯的人,而过刚则易断,要他留下来与旁人同流合污,怕是比要了他的命还让他痛苦。 他们在一个天蒙蒙亮的清晨离开了京城,去了很多地方,最终在遥远的北方,一个小小的镇子上定居,殷无垢改行做了屠户,他的一刀一剑从此被封存于方如枝的坟前,以示他永不回朝的决心。 小镇上的人哪里见过玲珑这样美丽的少女,只要她在肉摊子前站上一小会儿,当天的肉就会迅速卖个精光,就连下水都被人抢了个干净。每当这个时候,附近的摊贩们就会看见,那位沉默寡言不爱说话的殷屠户脸色就会特别难看,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叫人敬畏,旁人来买肉,都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讨价还价,好在殷屠户为人实诚,从不缺斤少两,也不漫天要价,所以哪怕是卖肉,也是附近肉摊子上卖的最快的。 倒是他那小娘子,成日里什么事都不做,只知道梳妆打扮,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跟旁人家都不一样,殷屠户也不让她干活,到哪里不是背着就是抱着,真让人看不出,他那样的大男人,居然对个小女子如此温顺。 也有许多人背地里酸,娶个漂亮婆娘又有什么用?好吃懒做,从不知道帮衬家里。听人说,在家都是殷屠户洗衣煮饭打扫卫生,他那小娘子是什么手都不伸就等着人伺候呢! 娶妻娶贤啊! 许多男人被自家婆娘教训,心里却想,倘若我家婆娘也长得跟那殷屠户家小娘子一样俊俏,别说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是要命也给啊! 男人们羡慕殷屠户,他们的媳妇也在羡慕殷屠户的娘子。唉,男人会过日子,又勤快又疼媳妇,谁不想要啊?这到他们镇子上时,两人还租房子住,这五年下来,不仅在镇上买了好房子,还开了肉铺,到晚上直接关门,都不像他们一样,卖点小东西还得扛着摊子。而且那殷屠户可真是舍得,前几日赵五媳妇亲眼瞧见他进了首饰铺子买了好多的金子,回头没几日就瞧见他婆娘头上戴了根精致的金钗,一问金铺掌柜,才知道人家是特地去定制的软金,亲自给婆娘打的。 怪不得上头的花纹那么漂亮呢! 真不知殷屠户喜欢他那小娘子什么!长得是比旁人家好些,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知道花银子就知道打扮,怎么能过日子啊! 嘴上这样说,等下回玲珑穿了什么样式的衣裙戴了什么样的首饰梳了什么样的发型,她们又都一窝蜂的去模仿,偏偏质量跟不上,就显得颇为不伦不类,尤其是那小娘子,若是在街上走一圈,谁家的汉子都跟丢了魂儿一样的口水不停。 简直是个祸害! 除了那张脸,不能做活又不能生娃,就知道勾引男人!殷屠户就该狠狠打她一顿,打的她老老实实,才不敢这样不安于室呢! 不过不知怎地,但凡说过殷屠户家娘子坏话的,都口舌生疮许久不好,每日疼得哎哟叫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一天,听说京城那边出事了,皇帝驾崩,因为太子尚幼,平阳王便又成了摄政王。不过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反正离他们这偏僻的小镇十万八千里,大家伙儿也就是拿来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谈。 倒是又过了些年,殷屠户突然带着小娘子变卖了家产离开此地,不知去向。 再后来,摄政王“病逝”,小皇帝亲政,有一大群官兵前来这个小镇,向他们询问“殷大人”的去向。殷大人?什么殷大人,这小镇上最大的官儿也不过是个县令,哪里还有什么大人? 后来听人说,小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多番承蒙三法司总捕头殷大人的照料与教导,后来殷大人心灰意冷辞官失踪,小皇帝心里头一直记着呢,这不,刚斗倒了摄政王,立刻就来寻人了。 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数年前那搬来此处的殷屠户比较符合,可那、那不过是个杀猪的屠夫呀! 而与此方向完全相反的南方小镇上,有一天,搬来了一对老夫少妻。那男子已有不惑,小娘子看起来却像个十六七的少女。说来也奇怪,这二人恩爱无比,尤其是那丈夫,对小娘子疼爱非常,百依百顺。 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121.第十二片龙鳞(一) 第十二片龙鳞(一) “什么?突然加了亲热戏?我们楚略不演这种戏码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当初合约上也写了——” “好了杜文。”打断他的是已经换好戏服的楚略, 他淡淡地看了经纪人杜文一眼。“合约上同样也写了,张导有权更改情节,演员要无条件服从。” “可是!”杜文被气得心火直冒, “楚略!” 楚略的神情仍然是淡淡的, 他对什么好像都是这样, 不过分关注,又不至于忽略的过分,哪怕杜文已经跟在他身边十几年了, 他仍然对他不冷不热,其实这已经算是好的了,杜文是他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因为他选择做演员而坚持担任他的经纪人, 这份情谊楚略虽然不说, 但心里都记着, 逢年过节杜文生日, 他都会尽一份心。惟独一点不好,杜文总是太小心翼翼。 张导可是国宝级导演,又是楚略的伯乐, 为了张导破例, 楚略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 更何况他知道张导心里有数。 这是一部武侠片电影, 根据同名武侠小说《病魂》改编, 楚略饰演的便是主角无空和尚, 为此他还剃了个光头, 本身就是那种平淡如水的性子,僧衣一穿香疤一点,光是在那坐着就叫人觉得可远观不可靠近,仙气飘飘,令人心生敬仰却又自惭形秽。 楚略绝对可以说是娱乐圈最神奇的一个演员了,早年出道,第一部电影便成功折桂,成为本国最年轻的影帝,其后两年,成功拿了大满贯,彻底奠定了他超一线影帝的地位。近几年很少有曝光率,就维持着一年一部片子的频率。其实他出身非常好,如今三十五了,父母的年龄也大了,他早已收心接受了家族产业,只是不为人所知。 人人都知道东煌集团董事长姓楚,可谁也没把这个人朝楚略身上想。 只有杜文知道,因此对楚略的交际就特别紧张,生怕他被人骗了。其实楚略是太过世故太过洞察人心,才总是这样一副模样。 虽然如此,他的人气却不输当红的顶级流量小生,原因无他,楚略长得实在是太俊美,他三十五岁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粉丝对于任何与他有合作的女星都抱着敌视的态度。五年前楚略还不是现在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他从前很温和很好说话,但之前有个女孩儿因为跟他合影,还参加了共同一场宴会,被所谓的粉丝人肉辱骂,弄得不得安宁。 经历了网络暴力的女孩儿很快就在这种情况下得了抑郁症,最终自杀。 这也是为什么楚略的粉丝都不敢再那样张扬的原因。楚略不喜欢她们接机,也不喜欢她们应援,他只拍戏,之后的一切宣传路演都不参加,完全断绝和粉丝之间的联系,如果不是有杜文在其中做纽带,怕是他连粉丝这两个字都不想听到。 这也是为什么楚略尽量避免亲热戏的原因之一,无他,那群所谓的“粉丝”,对于任何靠近他的女人都充满敌意,无论是合作对象还是亲朋好友,有一回楚略的表妹来找他,不小心被狗仔拍到,结果又是闹的天翻地覆,这让楚略对粉丝充满反感。他不喜欢任何社交软件,也不爱拍什么杂志大片,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演戏,他早就退圈了。 张导笑眯眯地走过来,杜文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但到底是经纪人,还顾及着眼前这位是圈内大佬,因此忍着气:“张导,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之前不是都说好了,楚略他不拍这种戏码,您怎么——” “放心放心。”张导摆摆手,问楚略,“待会儿直接就拍了,能行吗?” 不是对楚略的演技没信心,而是怀疑楚略能不能拍亲热戏,会不会卡。楚略轻轻嗯了一声,张导就满意了,“行行行,演员也马上化妆好了,咱们这就开始!” 杜文气得双手环胸,瞪着已经盘腿坐在地上,一身白色僧衣,眉间一点朱砂更显得俊秀世无双的楚略,他在静心打坐,这个情节本来是被删掉的,真不知道张导怎么想的,又弄出个女演员来拍,有什么意思? 楚略心平气和闭目念经,为了将无空和尚演好,他做了很多准备,小说里提到无空和尚经常念经,他便背了许多经文,就是后期对嘴型也绝不会穿帮,之前的情节是与魔教中人交手吸入饶人心智的迷香,因此他口中念的便是静心咒。 这时候突然有一双裹在鲜艳红纱中的雪白藕臂从背后伸来,妖妖娆娆的搂住他的脖子,少女动人的幽香在鼻息缠绕,背上也覆来一具柔软娇躯,软绵绵的,似是没骨头般缠绕在他身上。 “大师,如此良辰美景,念的什么咒呀,倒不如……与我共赴巫山?” 就连声音也甜的像是蜜糖,红裙子与白僧衣纠缠在一起,山间清风起,卷起少女满头青丝,她甚至连发髻都不曾绾,就那样简简单单,又勾魂摄魄。 镜头出现了少女的面孔,哪怕是杜文都忍不住倒抽了口气,更别提除了张导外都第一次见这个女演员的人了。 世界上哪里来这样的美女啊! 看年纪也就十六七,可真是美得言语无法形容,娱乐圈那些所谓的绝色在她面前简直都要弱爆了!张导去哪里找的这么个绝世美人! 张导满意地点点头,虽然他早就看过这张脸,可直到现在也无法适应,这哪里是人类能长出来的容貌啊!他连忙摇摇头甩去出神,一开始还是为少女的美貌震惊,后来就是真心的惊叹赞美了。她说是第一次拍戏,以前没当过演员,可看看这感觉,这走位,这角度,简直是天生为镜头生的! 玲珑搂着楚略的脖子,她的手又细又白,连茧子都不曾长,漂亮极了,先前造型师给她弄指甲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不敢碰,生怕碰坏,这会儿这双染了鲜红蔻丹的手已经没入了和尚的僧衣中,论诱惑人,玲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她最清楚人类灵魂里的劣根性,这一双龙目,能够看穿所有人的内心,他们渴求什么、讨厌什么、恐惧什么,她都一清二楚。 她就像是潘多拉的魔盒,总是能干脆利落地揭开人类虚伪的面具,迫使他们正视或不堪或肮脏的心。 当然了,她搂着的这个除外。 长得好看,灵魂又干净的人总是很难得的。 楚略浑身一僵,这场戏因为没找到合适的演员所以被张导删掉,他看过剧本,这里怎么也没有对方伸手到他胸口的动作,那双小手凉丝丝的,软嫩可人,没近过女人身的楚略简直像个毛头小子。 人世间的庸脂俗粉如何能与龙女相比,她想要诱惑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她比所有女人更美,更香,更柔软,也更天真更残酷。 她说要,就一定要。 “楚先生,交过女朋友么?”玲珑轻轻咬楚略的耳朵,雪白的贝齿啃啮白净的耳垂,这里是楚略很敏感的地方,他下意识轻颤了下,其实到现在他都没看到玲珑的脸,却并不影响他觉得她与众不同。 这样的勾引,没有丝毫自降身价或是利欲熏心,反而满是香甜。 楚略仍旧念着静心咒。 由于这个镜头拍的实在是太过唯美,明明都过了,按照剧情无空和尚应该抓住妖女的手将她推开了,可是无空没有,张导也忘记喊停了。在场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两人调情,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不自觉代入了无空和尚,妈呀,这样的妖女,根本把持不住! 张导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妖孽?! 龙女朝楚略耳朵里轻吹一口气,还俏皮地摸了摸他光滑的头皮,“你光头也很好看,我很喜欢。” 楚略额头开始出现豆大的汗珠,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只是在跟他说话,他却觉得自己像是被剥光了显露在她面前,任由她欣赏把玩。 闭着眼睛,不过是让感官更加强烈。楚略猛地睁眼,尚未扭头,就看见一张娇嫩精致的小脸出现在他面前。 人类总是更趋向于美丽的生物,如果不够喜爱,那不过是因为不够美丽。如龙女这般容颜,顽石见了尚要点头,何况是人。 她美,她强,她坏,这就是她为人所爱的理由。 她无法无天,又肆无忌惮,楚略的人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少女,他面前出现的女人,都是走害羞温柔贤惠知性那一挂的,似乎对于女性来说,玲珑这样的性格就是一种罪。 清楚地看见楚略黑眸里的惊艳与一瞬间的呆滞,玲珑赏了他一个ink,“还不继续往下演?晚上记得带我回家。” 说完,她已经借力后退,做出被无空和尚推开的架势。也是直到此刻,剧组的工作人员才回过神来。 这是在拍戏,不是在看戏啊! 122.第十二片龙鳞(二) 第十二片龙鳞(二) 可能刚才那一场演的实在是太好了, 因此就连楚略都有些失神,他连着ng了好几次, 最后今天的戏份拍完时,他左右看了看,实在是那个少女太过蛊惑人心,然而不管他怎么看,却什么都看不到。 她像是出现时那样神秘,消失的无声无息。 杜文见他四处看,还以为是在找什么东西:“怎么了,有东西掉了?” 楚略摇摇头, 他向来不是特别爱说话的人, 对什么都淡淡的,这一点杜文也知道,楚略没回答,他也就没有再追问, 反正问了楚略也不会说。他这个人心防太重,没有任何人能突破进去。 张导过来了, 先是夸赞楚略的表现,然后感慨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了不得啊,刚才那女孩儿你看了吧, 是不是很有天赋?” 向来对其他人的事情不感兴趣的楚略却破天荒点了点头:“嗯。” 张导叹口气, “可惜就这么一场, 行了行了, 今天你看起来好像不是很舒服, 要不要早点回家去休息?可以先拍别人的。” “不用了,只是昨天没睡好。” 于是楚略又坚持将今天自己的戏份拍完,直到晚上十点钟才算结束,这会儿楚略已经相当疲惫,他一上车就开始闭目养神,因为他不大喜欢跟人亲近,所以能自己做的都自己来,也是娱乐圈非常少见的不用助理的人,倒是杜文这个经纪人做得相当称职。看着楚略沉静的面容,杜文笑着问:“怎么,累了?好久没拍戏了吧。” “嗯。” “对了,今天那个跟你拍对手戏的女演员,张导跟你说过她是谁么?”太漂亮了,漂亮的让杜文心头敲响警钟,别看楚略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可骨子里到底还是个男人,这些年对异性同性都不假辞色的,但谁能保证铁树不会开花呢?“我觉得她条件不错,要是可以签下来就好了,肯定能捧出下一个你来。” 张导倒是无意中跟楚略透露了几句,但他从来不是那种爱八卦嚼舌根的人,“不清楚。” 当了楚略这么多年的经纪人,杜文很了解他的性子,对他的冷淡也不放在心上,“明天早上我来接你,记得不要迟到,要不我干脆今天晚上住下来,防止你明天起不来?” 楚略微微拧眉,还没来得及开口杜文就开玩笑般举起一只手作投降状:“知道啦知道啦,你不喜欢别人入侵你的私人领地嘛!行行行,明天早上我会提前给你打电话的。” 到了楚略住的小区,杜文看着楚略进了电梯才驱车离开,楚略对个人领地的占有欲很强,哪怕是他这个多年朋友,也没有特权,更别提是旁人了。楚略一个人住,基本上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做,这种孤僻的性格不知道是怎样形成的,楚略的父母反倒不是这样。但也正因如此,楚略活得像是个隐世的神仙,他的粉丝就看不惯任何人靠他太近,觉得是一种亵渎。 而楚略自己也不知怎么想的,都三十五了还单着。 杜文走后,楚略刚走进电梯,衣服下摆就被人扯住。他很不喜欢跟人靠近,下意识地想甩开,结果却在看到对方是谁的时候突然卡壳了。“你……” 楚略是演过科幻商业片还担当男主的人,也曾经拍过灵异神怪的电影,可那不代表他在现实生活中见到一些超出了常识的东西也能够冷静对待! 眼下站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跟他拍了一场对手戏就消失的红衣少女!她还穿着戏服,乌黑的长发如瀑般披散在身后,可这都不重要,最惹人注目的是她的额头之上,赫然有两只珊瑚状的小小的角! 这绝不可能是发箍,因为那角跟她白净的额头浑然一体,楚略一时惊到,居然忘记按电梯按钮。 玲珑眼里含着泪,她看起来年纪很小,又天真可爱,眼里蓄满泪水时非常惹人怜爱,就是铁石心肠的人看到了都要动容,更何况还不是铁石心肠的楚略。他一出声,发现自己声音太过冷淡,就清了清嗓子,黑眸盯着她的角,然后一点点往下看到她泪光莹莹的美目,问道:“你怎么了?” “我、我不敢见人了!”玲珑说着,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她的哭又不是那种泼妇骂街似的哭法,细细弱弱甜滋滋,活脱脱一个手足无措的小可怜。“你帮帮我嘛!” 楚略没有办法,先按了电梯,带她去到自己的公寓里。一开始他没跟她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结果出电梯的时候她被绊了一下,踉跄着差点扑倒在地,楚略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她却只顾着哭和揉眼睛,也不看路,他只好伸出手牵住她,这下她就只剩下一只手可以揉眼睛了。 楚略在拍戏的时候虽然基本不拍亲热戏,但是跟女演员拉拉小手拥抱一下这样的戏份还是有的,然而那些保养得宜的手,没有一只比得上他掌心柔若无骨的这一只。小小的软软的,好像水做的一样,楚略都不敢太用力,怕稍微一使劲儿就要捏坏了。 因为不喜欢别人打扰,当初在这里买房子,楚略很土豪的买了整整一层,并且将大部分打通,健身室、游泳池、视听室应有尽有。如果不是养猫太麻烦,他其实还是想养一只猫的,但是他工作繁忙,没法保证陪猫玩耍的时间,所以最终这个想法还是被他自己否决掉。 玲珑坐在沙发里还继续哭,黑白的沙发里,她就显得更加小小一只,楚略没有过跟这样的少女的相处经历,一般靠近他的女人都不会这样哭,她们都怕弄花自己的妆。 他想了想,去冲了杯热牛奶过来,放在了玲珑面前的茶几上,在她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轻声问:“你……这个,是怎么回事?” 他实在是好奇,那角越看越像是真的,触感很好的样子,又精致,雪白雪白还散发着淡淡的莹光,非常漂亮,简直如同艺术品。 玲珑委屈地扁着嘴,将一个小可怜形象表达的淋漓尽致,张导说的不错,她当然是个有天赋的演员,而且相当厉害。“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他们知道了,会抓我去切片研究的!”说完她睁大一双雾蒙蒙的眼睛,“我能不能留下来?我很乖很听话的!” 边说边用力点头,想要说服楚略。怕他不答应自己,还站起来朝他身边去,不由分说地抓住对方的手,“你摸摸,你摸摸看嘛,我真的不是人!” 楚略被迫将手覆到她漂亮的精致的角上,那种无法言喻的触感令他浑身一暖,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了两下,玲珑打了个哆嗦,小脸一红躲开了:“摸一下,只给摸一下。” 她的角可是很敏感的! 玲珑就坐在沙发上,她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坐姿,双腿盘起,两只手放在腿弯,颇像是一只猫,还歪着脑袋看楚略。楚略第一次跟女孩子这样亲近的相处,视线还是不离她手感极好的角,清了清嗓子:“那你……”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也没有人照顾我。”玲珑眼巴巴地望着他,“你不会不管我的对不对?你都摸过我的角了。” 楚略对收留她倒是没什么异议,他的确是对她很有好感,再加上她身上一点令他不舒服的气息都没有,很是安全无害,大概就跟他曾经想养的小动物一样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个什么生物?“你是鹿么?还是别的什么?” 玲珑嘟起嘴,“我是龙。” 楚略:“……建国后不准成精。” 玲珑努努嘴,“我真的是龙。” “你有家人吗?或者是朋友什么的?” 她立刻就转换了小可怜模式:“你啊,除了你没有旁人了。” 简单粗暴点来说,就是她赖上他了。楚略苦笑:“……龙要怎么照顾?” 玲珑一听这话就明白对方是愿意留下她了,她很高兴地摇头晃脑:“就像你们人类一样,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说完她想了想,“作为回报,我可以陪你睡觉。” 直把楚略吓了一跳!他一言难尽地看着她,半晌,说:“好女孩是不会对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的,以后不要再说了。” “我是说真的。”玲珑从自己的沙发上下来,像白天拍戏那样缠绕到楚略身上,不容他拒绝。“是真的嘛!两个人睡更舒服哦。” 楚略轻轻戳了下她软嫩的脸蛋,皮肤之细滑,如同剥壳的白煮蛋。“小孩子不要这样说话,是谁带坏了你?” “小孩子?”玲珑咯咯娇笑,“我早就成年了。” “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她亲昵地蹭了蹭楚略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自己做出这样的动作,楚略一点都不觉得被冒犯,可能是因为她又好看又可爱,完全超出了他对女性的反感,最主要的是,她也不是女人。 “我不喜欢你的经纪人。”玲珑不高兴地说。“他如果知道我在你这里的话,一定会赶我走的,他好坏。” 楚略微微一愣。 123.第十二片龙鳞(三) 第十二片龙鳞(三) “你要相信我。”玲珑真诚地看着楚略,小脸满是严肃, “他、他很坏的!” 楚略只当她是在开玩笑, 在他看来杜文虽然有点啰嗦又管得宽, 但并不是什么坏人。谁知玲珑抿了抿嘴,却突然往前攀附到他的肩膀,小嘴儿在他耳边吐着热乎乎甜蜜蜜的气息,说出来的话却仍楚略这样镇定的人都头皮发麻。他几乎要以为玲珑是在开玩笑了! 黑眸一眨不眨地盯着玲珑,像是还在消化这令人震惊的事实,玲珑继续眼巴巴地看着他, 用力点头:“真的真的真的!我没有骗你!” 楚略对灵异神怪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执念,按理说玲珑与他才相识一天,杜文却是几十年的朋友和经纪人, 可他却不由得凝视着玲珑的眼睛, 并没有大声去反驳她。 也许是因为……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所以近些年来对杜文越发冷淡疏远, 只是这不过是楚略自己心里的猜测, 很多东西, 作为朋友实在是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楚略旁敲侧击过几回, 很委婉地问,杜文一概否认, 而且杜文还交过好几任女友……“我没有说你骗我。我……信你, 不过, 还是要查一下才可以。” 玲珑知道楚略有这个能力, 反正她这个人懒, 能不用自己去做的当然都要推给别人。当下就很自来熟地在楚略脸上亲了一下:“你真好。” 楚略很无奈地想,他哪里好了?难道收留她就是好?她长得这样美,换做谁都愿意收留她的。 还是说,相信她就是好?其中固然有她天真可爱的原因,更大一部分还在于楚略自己,他也不是没有感觉,只是杜文掩饰的太好,可如果杜文真的做了那样的事…… 没等楚略想清楚,玲珑就摇晃他说:“在这段时间内,你可一定要保护好我啊,我很柔弱的,胆子又小长得又可爱,人类会把我抓走的,你是好人,你要对我好哦。” 她似乎天生会撒娇,甜而不腻,反倒让人美到心底。楚略看着她,眼光却被她头上那一对小小的精致的角给吸引了,忍不住说:“给我摸摸角,就对你好。” 玲珑嘻嘻一笑,迅速放开手坐回楚略对面,三下五除二脱掉鞋子露出白嫩嫩的小脚丫,伸直到楚略面前,很大方地说:“摸吧!” 楚略:…… 她的脚也特别好看,白嫩嫩软绵绵,脚趾甲是健康的粉色,修剪的整整齐齐,跟五个大小不一的糯米团子似的,这会还在楚略面前动了动,楚略就不气了,摸了一把,小脚丫也格外可爱,感觉她浑身上下哪里都可爱,哪怕是颐指气使也可爱。 玲珑被摸了脚,连忙收回来,对楚略做了个鬼脸,“饿了。” 楚略到现在才想起来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的?”他很确信自己开车的时候,车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玲珑很坦诚地告诉他:“我就在你身上,因为变回原形再变回人,一时间有点没掌握好。”说完很难过地问,“我是条笨龙对不对?” 这会儿若是有荒海的活物在这里,一定要对龙女大人信手拈来的演技跟编故事能力膜拜到底。 楚略连忙说:“我觉得你聪明又机灵,你先看会电视,会放电视吗?我去做点吃的。”因为性格孤僻的缘故,楚略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能不麻烦别人的决不麻烦,就连买菜都是打电话去订,让送货员放在电梯口他自己去取。总之除非必要,谁都别想踏入他的私人领地,除了父母之外,楚略是真的对任何人都冷冷淡淡的。要不是杜文做他经纪人的这些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楚略心里也不会拿他当朋友,但是听说了玲珑的话,又想起自己模模糊糊的感觉,楚略心里顿时就出现了个疙瘩。 玲珑欢快的拍拍手:“好!” 她就是喜欢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啊~ 楚略第二天还是要继续去拍戏,但好在他的戏份已经拍的差不多了,因为家里多了一只龙女,他每天晚上不管夜戏到几点,都会回家,因为同居几天后楚略终于意识到一个事实:玲珑是懒癌晚期患者。 能坐着就不站着,能站着就不走,能走那决不跑,宁可饿着也不会自己去做饭,甚至连出门去拿外卖都懒,只想等人做好了端到身边,最好一口一口喂着她吃,又任性又娇气,真不知道是哪里养出来的坏脾气。 可那又怎么办,就像是养了猫主子的铲屎官,猫淘气一点抓坏了沙发地板,难道就不伺候了? 楚略当然不是把玲珑当宠物来看,毕竟古往今来也没有人养过龙不是?虽然他觉得她更像是鹿,眼睛总是湿漉漉水灵灵的,住在一起的这几天,玲珑头上的角一直没能消失,楚略只在第一天的时候有幸摸过一次,之后少女就藏的相当严实,决不准他越雷池一步。 那种手感,摸过一次,就在梦里想念到死。 玲珑顶着两只很可爱的小龙角,盘腿坐在沙发上吃薯片。她虽然任性不讲理,但吃东西的时候很优雅,楚略杀青后回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他觉得她是真的很讨人喜欢,没法用科学来解释,大概就是合眼缘,当然最大的原因应该是她长得是可爱那一挂里最漂亮,漂亮那一挂里最可爱的。 楚略又不是审美畸形,他也更喜欢好看的。以前对其他人没感觉,可能是因为她们好看的还不够。 玲珑努努嘴,示意楚略看茶几:“今天帮你收了个快递。” 是楚略要人去查杜文的结果,他在玲珑身边坐下,张嘴吃掉了她递来的一片虾片,然后抽出来,接着玲珑就见证了楚略的表情从安闲惬意转变为严肃反感的过程。 她咔嚓咔嚓嚼虾片,完全不为自己的身材担心,“我没有撒谎吧?” 楚略大致上看了一下就不想再看了,他一想到自己跟杜文这样的人共事,还把这样的人当做朋友留在身边合作这么多年,就隐隐作呕。玲珑连忙递上自己喝了一半的饮料,楚略也没多想,喝了一口,发觉味道不对,低头一看,乖乖,他都震惊了,所有的负面情绪不敌他看到饮料名字时的无奈:“你怎么喝这个?哪里来的?” 她的零食是他买的,可这啤酒绝对不是,楚略酒量非常非常非常差,这么的说吧,他吃一口醉鱼,五分钟内就能失去全部意识,因此向来滴酒不沾。 可现在他喝了一口啤酒,还咽下去了。玲珑期待地看着他,过了有十几秒,楚略开始觉得天旋地转,他想站起来回卧室,却分不清东南西北,一头撞到墙上,疼的他倒抽了口气。 “哇。”玲珑感叹了一声,“酒量这么差的吗?” 她从沙发上起身,擦了擦手,挽住楚略的手臂,半扶半拽的把人弄回了卧室,虽然她住了下来,但是楚略坚持不肯跟她睡在一张床上,在他心中坚定地认为玲珑未成年,他三十五了,干不出那么禽兽的事。 然后。 酒醒。 楚略对着墙壁忏悔,他看起来斯文,其实身材一级棒,保养的非常好,此刻这白净的胸膛跟后背到处是猫咪挠过的痕迹,当他扭头瞧见玉体横陈的玲珑时,立刻转回来,再度对着墙壁默念静心咒。 玲珑拿脚撩他,他顿时念不下去了,捉住那只很恼人的脚丫子一口咬了下去。玲珑一点都没觉得疼,反而痒痒的,一边笑一边挣扎,楚略真没见过这样坏的女孩子,从来只有男人酒后占女人便宜,她可倒好,把他吃干抹净一点不剩。 楚略眼一眯,趁他病要他命,将玲珑摁在身下,一手摸上她精致的小龙角,玲珑顿时就不挣扎了,软软地躺着,没什么力气的拿小粉拳捶一捶楚略胸口,“不要摸我的角。” 之前她那个他的时候,他不是也一直在说不要? 她听进去了吗? 楚略决定不听玲珑的,继续摸角,玲珑被弄得浑身酥软,她的角跟逆鳞,是不能碰的存在,后者碰了要死人,前者碰了是她自己爽。人类形态的时候她很少化出一部分原形,这次是个例外。本来是想找个理由缠上楚略,结果成功了之后玲珑觉得把角放出来也很舒服,反正也没有第三个人看到,就一直没收回去,维持着她“小笨龙”的形象。 看来楚略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倒是很喜欢。 她舒展了身体,抖了抖耳朵,虽然被摸角很舒服,但她报复心挺强的。慢吞吞地把手伸到楚略的腰上,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就像猫狗喜欢被挠下巴搓脑袋揉耳朵撸尾巴一样,人类也是如此。 楚略倒抽一口凉气,手一抖,小龙角就从他手中溜走了。 124.第十二片龙鳞(四) 第十二片龙鳞(四) 玲珑分外珍惜地摸了摸自己的角, 冲楚略龇了下雪白的小牙, 这世界上不仅是男人得到了就会不珍惜,龙女也一样,她想了想,又蹬了楚略一脚,“再摸我角,揍你。” 那一脚蹬的软绵绵的, 一点都不疼,楚略觉得她就是在撒娇,他觉得她真是可爱, 活了三十五年了, 除了演戏以外对什么都平平淡淡的楚略头一次品尝到心花怒放的感觉,他一把将玲珑抱到怀里, 亲昵地在她白嫩的脸蛋上蹭一蹭,说:“你好可爱。” 玲珑的反应是再蹬他一脚,没好气道:“还用你说。” 楚略像个傻子一样笑起来,“对了, 等你的角消失掉, 带你去见我爸妈好不好?” 玲珑眨眨眼, “好呀。” 她歪了歪脑袋, 楚略就见证了奇迹般的一幕,那两只触感很好很精致的雪白的小角, 瞬间就消失不见了。他有些惊奇, 忍不住去摸摸她之前长角的地方, 脑门白白净净,一点痕迹都没有。要不是楚略对玲珑知之甚深,真的要以为她是个厉害的魔术师。“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就现在吧?” 不知道为什么,楚略觉得自己一提到去见父母,小龙女突然就很高兴的样子。他揉了揉玲珑的头,先前长角的时候她不乐意被摸,现在就无所谓了,像只餍足的猫般趴着,顺便对楚略颐指气使。 住在一起这些天,楚略也算是摸清楚了玲珑的性子,说她是个大人吧,很多时候她明明又娇气又任性,比小孩子脾气还坏,可如果说她是个小孩子,她却又透着一种老练的、不谙世事的冷淡。她喜怒无常,性格反复,楚略却仍然觉得她讨人喜欢。一定要让他形容玲珑是个什么样子,他形容不上来,但他很开心她能够出现在他身边。 随后他觉得自己当演员可真是太好了,否则只做生意怕是无法维持龙女庞大的开销。这当然是个玩笑话,但也看得出来玲珑是有多么热爱享受。 她是少女的模样,跟楚略站在一起,虽然他仍然英俊不凡气质出众,但说真的,就年龄来看,说玲珑是楚略的私生女都有人信。楚略也是因为外表上的差异挣扎了好久,被玲珑吃干抹净后还试图把她扳回正道,他甚至还委婉地问玲珑是不是有恋父情结——呸,龙女与天地共生,无父无母,那他喜欢这么老的她,是不是也有恋母情节? 为了保持娇憨无辜的少女形象,玲珑拒绝告诉楚略自己究竟活了多久,人类还没有创造出数字的时候她就已经存在,她活着的年头,也是数字无法计算的。 龙女不会死去。 哪怕饿极了,饿得失去理智与记忆,她也不会死去,玲珑的生命太长,人类的寿命太短,因此在她这里,一切爱恨情仇七情六欲都是短暂而没有意义的,大概对她来说,人类唯一的优点就是能够为她提供食物。但准确点来说,是一切开启了灵智的生物都可以,只不过她更喜欢人类。 人类聪明,也愚蠢。 楚略被支使着找来玲珑刚买来的小裙子给她穿上,她长得这样漂亮娇嫩,穿公主裙一点都不违和,楚略一边给她找配饰一边心想,原来她喜欢这种粉嫩嫩公主风的衣服,好的他记住了,以后会专门针对这一种多买一些的,其他风格她想穿就穿,不想穿买了放那儿也很好。 玲珑穿上小裙子还梳了双马尾扎大红色蝴蝶结,白丝小皮鞋,简直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女。楚略看着看着,顿时神情严肃,他觉得自己真是太禽兽了。 她这样打扮,看起来连十六岁都没有啊!虽然玲珑保证她早已成年,可是这么一张幼齿的娃娃脸,楚略再一次唾弃起自己来。 他太出名了,小区虽然安保工作做得好,但也不是百分百安全,为了向玲珑靠拢,楚略也穿上t恤跟牛仔裤戴鸭舌帽,努力让三十五岁的老男人看起来更年轻一点。口罩一戴,和往日穿衣风格完全相反的他出门就没被任何人认出来! 但回头率还是相当的高,但大部分人都是在看玲珑。也许普通女孩子走在路上这么穿会让人觉得很奇怪,但她的颜就完全撑得起来,而且可爱过分,楚略要不是自制力高,鼻血都流下来了。 男人再怎么否认,还是喜欢小公主的。 楚爸楚妈住在离楚略公寓大概两个小时车程的别墅区,楚略家里相当有钱,刚出道那会儿他隐瞒了家世,还有不长眼的秃头投资商想潜规则他,新闻闹的挺大,楚爸公开在记者发布会上怼人,从那之后,别说是潜他,就是对他有好感的都要自己掂量下斤两了。 楚爸楚妈接到了电话,儿子很神秘地说要带个人给他们瞧瞧,他们夫妻俩都不是食古不化的人,思想开明得很,完全能接受儿子丁克或是性取向跟常人不太一样,只要真心相爱不违反法律,楚略开心就好嘛!可是这孩子从小就心思淡,对谁都是。 楚略小时候长得可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小姑娘喜欢,到了初高中,那情书是一箩筐一箩筐的,他很有教养,并不会对女孩子的爱慕表示鄙夷不屑,但情书也不拿回家,而是原路奉还,当时楚略前后左右的几个男生每天都给他跑腿还情书,一学期瘦了二十斤。 这都三十五了还没谈过恋爱,更别提是女朋友了,男朋友都没见着一个!这么些年,楚略身边出镜率最高的就一个杜文,楚爸楚妈背地里没少合计,该不会是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吧?今天听楚略卖关子说带个人回来给他们瞧瞧,还是他们不认识的,两口子顿时就高兴起来。 “老头子,你看我穿戴这个行不行?”已经换好了旗袍的楚妈认真地比对着两条翡翠项链。 楚爸对着穿衣镜打领带,回头看了妻子一眼,“我觉得还是刚才那条红宝石的好看。” “是吗?”楚妈琢磨起来。 两人打扮好了,就开始紧张地在厅里等,楚妈当年嫁给楚爸,一辈子没吃过苦,当然也不知道要怎么样面对儿子带回来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两口子对着演练了一番,他们家家大业大,但不盛气凌人,就怕彼此不够和蔼可亲,万一吓到人家,让人家觉得他们不喜欢他或她该怎么办? 正想着呢,楚略回来了,楚爸楚妈一抬头,本来商量好的欢迎词儿现在全卡了,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楚略搂着玲珑的肩膀冲爹妈笑,他向来性格冷淡,上一次看到他这样笑,楚妈想了想,还是他掉了的乳牙重新长起来那年。楚爸小心地戳了戳她,楚妈回望,到底是在商场打滚多年的老江湖,楚妈呢也是上流社会的贵夫人典范,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越看玲珑,越觉得这小姑娘可爱又干净,楚爸到底是男人,楚妈就没那么多顾虑了,伸手就把玲珑拉到了身边,“好孩子,长得可真好,来来来,没吃午饭吧?喜欢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 玲珑也笑,笑得格外灿烂明艳。“没有的,我不挑食。” 楚妈越看越喜欢,“那先吃点水果吧,我刚才叫人洗了,来来来到这儿来坐。”说完回头剜了楚略一眼。“你看看你,我还以为你是个懂事的,怎么委屈孩子这么久。” 楚略挠挠头:“其实也没多久……”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长嘛,但是一确定关系,他立刻就把人带回家了不是? “好孩子,你放心,以后就在这住,你呀,喜欢什么样子的房间?三楼是空着的,到时候叫人重新装成你喜欢的风格。”楚妈絮絮叨叨地说,然后又白了楚略一眼,“别跟你爸学。” 楚略:??? 玲珑终于忍不住了,她扑哧一声笑出来,亲昵地挽住楚妈的胳膊:“阿姨您弄错啦,我不是楚略的女儿,我是他女朋友。” 楚爸楚妈:??? 楚爸回过神的第一件事,是抄起手边的一把扫帚要去抽楚略,一边抽还一边骂他禽兽,楚略长这么大第一次挨打,当时都懵逼了,不是,他做错什么了他爸要揍他?从进门到现在都是他们老两口在说话,给过他开口的机会没?“爸,爸,爸,你误会了,你真的误会了——” 楚妈唉声叹气,原本以为他们家楚略喜欢男的或者是想单身一辈子,没想到他居然喜欢的是小姑娘,可、可这也太小了啊!看看玲珑的打扮,精致的跟个洋娃娃似的,怎么看怎么跟楚略有年龄差,也不怪她第一时间以为是楚略在外头偷偷生了个闺女啊!谁家有闺女不这样打扮? 125.第十二片龙鳞(五) 第十二片龙鳞(五) 玲珑很自然地挽住了楚妈的胳膊, 楚妈一瞧见那双水汪汪湿漉漉的大眼睛,忍不住心软几分, 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你今年多大了?别怕, 要是楚略骗你了,我一定会大义灭亲的。” 楚略被他亲爸追着打, 期间听见他亲妈这样说, 真是六月飞雪冬雷震震,他因为拍戏的缘故剃了光头,现在头发刚刚冒出一点,头皮青青的, 不知道为什么,楚爸越看他越像个淫僧。手下挥舞扫把的动作也越发眼花缭乱,楚爸年轻的时候中二过一段时间,一定要去唱大戏投身于京剧事业后来被他爹也就是说楚略的爷爷一顿大棍, 如今年纪虽然大了点, 但手上功夫还没忘,一边哇呀呀呀的追一边把扫把舞出花来。 玲珑用蜜糖般的声音回答楚妈:“我叫玲珑, 今年二十岁了,早就成年啦,楚略他没有骗我,我很喜欢他的。” 听玲珑自己说二十岁了, 楚爸楚妈心里那块大石头才落下, 他们真的担心小姑娘一张嘴说才十五六岁未成年, 那楚略成什么了?不过虽然误会解除, 但楚爸一时没收住,一扫把打在楚略后背,幸好他躲得快,不然可能要废了。 “爸,你不是吧?下手这么重?!”他还是亲生的么! 扭头准备找他妈给评评理,结果发现楚妈听玲珑说成年了之后,已经迅速喜出望外地拉着小姑娘的手走了,楚略站在厅,他跟他爸之间有一个沙发障碍物,但是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他觉得他有可能不是亲生的,三十五岁了,他应该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了。 楚爸丢掉扫把凑过来很敷衍地说了声失手,然后就小声问楚略:“那真不是我孙女?” 楚略嘴角一抽。“我女朋友,货真价实的。” 楚爸了然,“看起来也太小了,你之前电话里怎么不早说?白白挨这一下舒服吗?” 真是没见过这样恶人先告状的,“我不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么?刚进门你们给我说的机会了吗?给我反应的机会了吗?上来就要揍我还要大义灭亲,我是你们亲生的吗?” 楚爸很嫌弃地说:“男子汉大丈夫,被自己亲爹亲妈误会一下怎么了,打一下怎么了,小家子气的样儿,人家姑娘怎么看上你的。”完了白楚略一眼,不理他走人。 楚略站在原地,看着玲珑跟他爸妈相谈甚欢,那小混蛋有多机灵他可算是清楚了,就这么会儿功夫,把他妈哄得眉开眼笑,连脖子上那条红宝石项链都取下来送给了玲珑,玲珑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当然毫不气地收下,这样落落大方,又让楚爸楚妈对她好感度直线up。 楚爸楚妈可以说是相当高兴了,他们没有门第之见,但三十五岁的大龄光棍儿子带姑娘回家了确实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为此已经很多年不下厨的楚妈特地要做两个拿手菜,还不让玲珑进去帮忙,顺便看了楚爸跟楚略一眼,告诫玲珑:“我跟你说啊小宝贝,这女人啊,做饭洗碗可伤手了,你以后要是不甩了楚略,这些活儿都让他干去。”说完对楚家父子一昂下巴,“还愣着干什么,进来帮忙啊,想吃白食不成?” 被老婆教育了这么多年的楚爸早就系好了围裙,楚略经过玲珑身边时在她脸蛋上香了一下,“去吃水果看电视吧,以后家务活肯定不让你干。” 玲珑抱着果盘扒在厨房门口,楚爸给了她一个小马扎,她就老老实实坐着,给楚略解释:“叔叔阿姨,楚略做饭很好吃的,平时我都是他照顾。” “应该的应该的。”楚爸赞赏地点点头。“男人嘛,就是要有这种气魄,不能被老婆牵着鼻子走,儿子啊,以后你想做饭就做饭,想洗碗就洗碗,跟你爸我学习。” 楚妈哼哼了两声:“说的你好像做过多几回饭似的。” 家里有佣人的情况下,做饭洗碗是夫妻之间的情趣,不足为外人道。 午饭后玲珑要睡午觉,楚略把她哄睡,一出房门就看见他爸他妈在厅对他招手,他轻手轻脚的下楼坐到二老对面,楚妈先问:“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在一起的时候小宝贝成年了没有?” 鉴于玲珑娇小可爱跟个移动的洋娃娃一样,楚妈叫她小宝贝,她一直想要个女儿,谁知道当初生出来的是个儿子,要知道生产前她一直坚定地认为是个女儿,买了好多公主裙囤着,婴儿房也装成了粉色,结果孩子一落地,带把儿,楚妈当时就哭了。还是楚爸主动劝她,虽然咱生了儿子,但孩子小的时候可以当女儿养嘛! 楚略在五岁之前,都以为自己是女孩儿,他出去跟人家玩都被叫小公主,玩过家家永远是深受男孩子追捧的那个,后来真实性别被揭穿,他不知伤了多少少男心。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对楚略来说就是黑历史,但楚妈珍藏了他五岁前的照片,已经迫不及待要跟玲珑小宝贝分享了。 “成年了。”楚略不忍心告诉二老,那只小混蛋的岁数可能比他们全家加起来都大。“妈,你难道对我没信心吗?” 楚爸叹了口气:“这么多年,我们都习惯了,你突然脱单,我跟你妈真的有点不敢相信,我们还以为你喜欢男的,想着怎么暗示你才让你大胆的迈开这一步呢。” 楚略满脸黑线:“我不喜欢男人。” “那没办法啊,这么些年就一个杜文在你身边,你说说,我们能不乱想吗?”楚妈振振有词地反驳,“不过我觉得你年纪真的有点大,人家小姑娘二十,你比人家足足大了十五岁,楚略你禽兽啊。” 楚略觉得这辈子他禽兽萝莉控的脏水是别想洗干净了。“我跟玲珑是认真的,她无父无母,爸妈,你们以后注意点儿。” “真是个小可怜。”楚妈心疼地感慨,“那为了让小宝贝感受一下家庭的温暖,就让她住家里吧?你的话随意好了。” “先谈两年。”楚爸是这样觉得的。“小姑娘岁数小,考虑还不成熟,等过几年要是她还愿意跟你,不嫌弃你,那再结婚,可以先订婚嘛,这样住家里就名正言顺,也免得被人嚼舌根子。”多好的小姑娘啊,年轻漂亮,还瞎,不然怎么看得上他们家儿子呢? 楚略真的不知道在他亲爸亲妈眼里,他是个滞销货,现在他知道了,他也不反驳了,反正反驳也没有用。 于是订婚立刻被提上行程,楚略到年底都不会再拍戏,干脆就跟玲珑住在了家里,但住家里之后他才算明白到底亲生的跟捡来的区别,玲珑是亲生的,他是捡来的,他爹妈眼里根本没有他了,楚略觉得他不像是要娶老婆的儿子,倒像是入赘的女婿。 玲珑也是厉害,楚爸楚妈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在长辈面前,她完全不是楚略跟前那混世小魔王的样子。不知道她是怎么给楚爸楚妈洗的脑,反正二老现在就觉得楚略能交到这样的女朋友那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顺便不停地教训楚略一定要对女朋友好,一定不可以欺负人家,苍天见证,被欺负的人究竟是谁? 没有天理啊! 订婚宴只请了亲朋好友,这事儿由楚妈全权负责,她热情高涨,就连当天要穿的礼服都陪着玲珑选了好几件,玲珑在楚家别墅住的这些天,除去第一次见到楚爸楚妈收到的见面礼之外,已经有了一个百宝箱,等到楚略死了她就要一起带回荒海,她喜欢这些亮晶晶的漂亮的玩意儿,只有有钱的人类才会有。 归墟龙宫堆满了奇珍异宝,可玲珑的收集癖却没有丝毫好转。 订订婚宴已经准备好之后楚妈才按照通讯录开始通知来宾,杜文作为楚略十几年的经纪人当然也不例外,他得知楚略要订婚,当时手机就砸在了地面,楚妈还以为是他信号不好。 然后楚略正在房间里陪玲珑玩,突然就接到了杜文的电话。他不是很清楚玲珑为什么不许他动杜文,但女朋友的要求不管合不合理都是要做到的。 “……嗯,订婚日期就是三天后,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 楚略漫不经心地讲着电话,整副心神还是放在跟玲珑一起玩的大富翁上,他发觉自己运气差到了极点,这会儿已经是负债累累穷的胖次都没了。俗话说得好,越赌越输越输越想赌,楚略现在就是这么个心态。 杜文没有再说话,突然,玲珑捏起骰子,甜甜地说:“一个亲亲换一块地,干不干?” 手头仅剩两块地的楚略二话没说:“干!” 玲珑凑过来亲他的嘴角,他还没来得及感受有多甜她就回去了,顺便收了他一块地,现在楚略只剩下最后一块了。 玲珑又凑过来,“不要讲电话了嘛,快来陪我玩陪我玩,专心陪我玩。” 在她面前,谁能一心二用?楚略立刻就挂掉了电话,决心要把那块送出去的地再要回来,这一次他要翻盘! 126.第十二片龙鳞(六) 第十二片龙鳞(六) 杜文挂掉电话, 表面上也没看出什么来,他很平静地将手机放回口袋,却在口袋里暗暗攥紧了拳头。不可能的, 楚略身边有什么人, 谁能比他更清楚?电影才杀青多少天,他就要订婚?他哪里来的女朋友?难道说是被父母逼迫的? 虽然杜文见过楚爸楚妈, 虽然他也曾经听楚爸楚妈说过对于楚略的婚姻大事采取纵容自由的态度, 可杜文一点都不相信。世界上哪有真正开明的父母, 就算是有,也是极少数, 更别提是楚家这样家大业大的了。 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不过杜文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做任何事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因此他还是决定先去看一看,毕竟订婚并不能代表什么, 如果楚略迫于无奈才答应的话,他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他。 订婚宴请的人并不多, 虽然玲珑化了妆,可是看起来她还是显得很小很萝莉,几个亲近的亲戚看楚略的眼神都变了。对此,满心喜悦的楚略表示无所谓,时间会证明一切,公道自在人心。 杜文穿了一身藏蓝色的西装, 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 鼻梁上架着一副平光眼镜, 文质彬彬,楚略的粉丝都很喜欢这个经纪人,觉得他颜值高,背地里不知道把杜文跟楚略yy了多少次,尤其是楚略一直单身,杜文也没交过女朋友,在她们看来,这两个人之间是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插足的,谁要是靠近楚略一点,她们都能把对方给撕了。 光是网上关于杜文跟楚略的同人文就很多,许多还是20禁,楚略无意中看过一次,觉得十分恶心,他厌恶极了有人这样意|淫自己,如果换作是女星被人拿去写20禁的文章怕是要被说成变态性骚扰,可怎么到男星身上就变成好萌好萌的脆皮鸭文学了? 且不说他不是gay,就算是,也不是被人这样意|淫的理由。他在公开场合不止一次表达过与杜文只是朋友关系,可所谓的粉丝也好,网友也好,似乎根本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们萌的是他们想象中的p,现实中楚略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们而言并不重要。难道在那些人心里,世界上没有亲情友情没有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两个男人只要稍微关系好点就都可以朝某些方向幻想。 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这样毫无根据自以为是的东西,都非常的不礼貌。 尤其是楚略的粉丝,更是热衷于将楚略跟杜文配对,前些年楚略跟杜文关系还可以,两个人有说有笑,但现在,他为了避嫌,别说是留杜文在他家里住上一晚,就是工作的时候也会下意识与杜文保持距离。楚略是真的不明白,他在走路的时候轻声询问杜文接下来的行程,怎么被粉丝一截图都能变成彼此两情相悦。 现在他真的有了喜欢的小姑娘,是一定会保护好她的。 “这就是杜文啊。”玲珑已经换上了红色的小裙子,楚妈为了让她漂漂亮亮的,光是裙子就准备了十几条,因为刚才已经交换过订婚戒指,所以在敬酒时她就先去换下了白色礼服,她的美充满了攻击性,那是人类无法抵挡的火焰。“听略略提起过你。” 玲珑的眼神满是打量和好奇,就像是个普通的小姑娘,但是杜文看着她小鸟依人般依偎在楚略身边,楚略还揽着她的肩膀,面色不变,却不理会玲珑,而是对楚略说:“怎么突然订婚了?难道是故意的?这事儿怎么还瞒着我?” 他认出来玲珑是那天突兀的女演员了,仔细想想楚略跟她才认识多久,这场订婚宴未免也太儿戏。楚略却说:“我很喜欢她,想早点把她定下来,你也看到她这么可爱,以后被人抢走怎么办。” “略略对我是一见钟情哦,是不是?” 楚略轻笑:“对。” 宠爱纵容的口气让杜文脸色微微一变,他又看向玲珑,“那你真的是很有福气,多少人喜欢楚略,最后却被你得到了。” 玲珑掩嘴笑,“这不见得吧。”还有她需要福气才能得到的东西么?这个人类未免也太过自负,他在她眼底,不过是一粒毫无价值的沙砾。看样子他这阵子过得还很好,完全没有一点点的良心不安。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他们创造出良心这种东西,却又能根本不曾拥有。玲珑不是很想知道这其中的理由,她只知道,她来了,杜文等死就可以了, 而在死之前,要受尽折磨。 “这话你可别让我爸妈听见。”楚略捏着玲珑的小手玩,“在他们心里,玲珑才是小宝贝,我是充话费送的。” 玲珑噘嘴:“那在你心里呢?” “当然也是小宝贝。”楚略讨好的亲了亲她的小脸蛋,“走,我们该去敬酒了。” 杜文看到他亲玲珑了,眼神一动,如果不是自制力强,也许早已露陷。他辛辛苦苦掩盖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他从来没有见过楚略这样亲昵地对待别人!他花了那么多时间,谨慎小心地靠近他,成为他的朋友,最终难道是要等他功成名就,去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不管杜文在想什么,楚略都没有停留太久。只是当杜文站在原地不由自主地看着楚略的背影时,那个让杜文非常厌恶的女孩突然回头了,这使得杜文没能来得及掩饰自己的表情,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女孩没有奇怪或是害怕,而是冲他露出一个笑容。笑容有点奇怪,但很快杜文就知道那个笑容中蕴含了什么。 楚略弯下腰把她抱了起来,公主抱,充满爱怜与珍惜。 那是挑衅的笑。 楚略一边抱着他的小宝贝一边问:“你到底是想做什么?” 玲珑就不告诉他:“你不要管嘛。” “我不管谁管。”楚略觉得自己已经很辛苦才能没在杜文面前露陷了,当他看到调查文件里的内容时,整个人都是懵的。虽然这些年他逐渐疏远杜文,但仍然将对方当做朋友。“我不会是你接近杜文的跳板吧?所以你得到了才这么不珍惜???” 玲珑捶了下他坚硬的胸膛,“想得美,那种货色我才看不上,又老又丑还心术不正,我很挑嘴的。” 楚略知道他的小姑娘有秘密,从她出现在他身边的那一刻,他就入戏了,原著中的无空和尚能够免疫妖女的诱惑,不过是因为他没有遇到玲珑。如果是她的话,他是飞蛾也甘愿扑火。“不管你要做什么,需要我的地方,一定要立刻开口,最重要的是,不可以把自己弄伤。” 她的身子白嫩的像玉一样没有瑕疵,出现任何伤痕楚略都心疼的要命,事关自己的福利,一定要捍卫。 玲珑去扯他耳朵,“放心啦,老司机不会翻车。” 两人在这边甜甜蜜蜜,订婚宴非常成功,可当天晚上却突然爆出“影帝闪电订婚,女方平平无奇或是母凭子贵!”的新闻,消息泄露的这么快,是楚略万万没想到的。报道中的图片有些模糊,但仍然看得清楚他的脸,倒是玲珑只有背影,画质不够清晰,一看就是偷拍。 但订婚宴是保密的,除了亲近的朋友亲戚没人知道。 玲珑用脚后跟想都知道是谁干的,不过她完全不害怕,网上就是铺天盖地的骂她,她照样过自己的。而且,她这个龙小心眼,骂她的人都是要倒霉的,嘻嘻嘻。 楚略用尽了全部的修养才没有飙脏话,他垂着眼看着手机,他的微博从来没有更新过,当初杜文帮他申请的,说是好跟粉丝互动,但这些年来但凡更新的全都是我今天升级为vip1456,密码都要忘了。 楚爸楚妈也气得不行,发请帖的时候就已经叮嘱过要保密,这说不是有宾泄密的他们都不信!唯一淡定的就是玲珑,她从沙发后面往前搂住楚略的脖子吹枕头风:“是不是很生气呀,那让别人更生气好不好?我都是这样的,我要是不高兴了,就要别人更不高兴,然后我就高兴了。”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是玲珑很喜欢做的事。 于是楚略那些肝肠寸断的粉丝们在时隔n年后第一次收到最关心的人的更新提示,还以为是要辟谣或者安抚他们,结果…… “我非常爱她,请尊重她。” 没有多余的话也没有配图,却能够让人想象出楚略有多么坚定,他一向是这样的。 “不要啊不要啊楚总你怎么可以结婚啊!杜杜怎么办啊!” “我不信!一定是假的!是家里人逼着的对不对!” “没有女人配得上你!同性才是真爱!” “烧死异性恋!烧死异性恋!” “我永远都不会承认那个女人再见再见再见” 然而楚略再也没有发过微博,也没有再上过线,他丢开手机,把玲珑抱到腿上,先是亲亲她,她却笑眯眯的,然后楚略听到她那甜蜜却又充满引诱的声音:“爱我的话,退圈好不好?” 这样的话,那些人就更不高兴了,那她就高兴了呢。 127.第十二片龙鳞(七) 第十二片龙鳞(七) 其实楚略现在的状态基本就等同于退圈了,不接任何代言不参加任何活动, 每年就一部戏, 他还不去发布会不跑路演, 可玲珑却是要他为了她彻底放弃演员这个职业,再也不出现在公众面前。 楚略答应了。 他答应的比自己想象中都轻松,他早就拿到了大满贯影帝,这几年也致力于工作,戏拍的本来就少,也没什么喜欢的本子。如果是她要求的话, 那没什么不可以的。 真的。 她比他以为的更加重要。 他在圈里没签过公司,毕竟楚家有钱的程度早已超乎想象。谁都知道楚略出身好, 于是在有人透露出楚略的未婚妻是个默默无闻的女孩后, 很多人更加疯魔。在他们看来,楚略最后哪怕娶个大家闺秀那也算得上门当户对,可他这未婚妻算什么呀?现实版灰姑娘跟王子的故事么?要是这样,凭什么她是被选中的灰姑娘?明明有比她更好的! 但楚略不签公司,就不需要跟公司解约, 更不需要给别人什么交代。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除了家人跟玲珑谁都不放在心上。他演戏的时候很认真很敬业, 但演完就完了, 之后的事情楚略一概不问。 因此只是放出消息,表明自己从此退圈, 再也不拍戏, 娱乐圈瞬间掀起轩然大波!如果说在这之前粉丝只是骂骂玲珑就算了的话, 那么当媒体新闻确认了消息的准确度进行报道后,玲珑就是她们这辈子最恨的人!如果不是人肉不出玲珑的家庭住址跟人际关系,她们估计能找上门泼硫酸! 即便如此,楚略最后更新的那条微博下评论也充满哭泣哀求,但更多的都是在辱骂,甚至还有人给玲珑烧花圈跟纸钱,希望她这个恶毒的贱人早点死不要插足楚略跟杜文。 粉丝们越是伤心越是难过越是恨,玲珑就越是不痛不痒越是开心。她们再骂再给她烧纸又能怎样,楚略还是爱她爱得要死,每天晚上,她们求之不得连见一面都难的楚略都跟她激烈的做|爱,那些人要是知道,会不会自杀啊? 说到自杀,还真有人用这个来威胁的,说不忍心看到楚略跟这样平凡的女人在一起,觉得他应该属于大家,属于杜杜,怎么也不该被一个女人玷污。然而楚略根本不再看网上的消息,她们就是闹翻了天也没个回应。 这俨然成了今年娱乐圈一大奇观,很多人都费解,按理说楚略从来不作妖,形象好气质佳演技棒纯粹的实力派,又出身好不缺资源,他的粉丝怎么都跟神经病一样?人家三十五了不让人家结婚?觉得女人配不上?跟经纪人才是真爱?这要是真爱早在一起了好不好,要路人觉得,楚略退圈不一定是真的不想再继续演戏,而是被一些人恶心的。 这些人口口声声说喜欢楚略,却对楚略爱的人恶言相向,楚略已经很有修养了,换作这些人自己家里人被diss,他们能第一时间跳出来操刀砍人。 原以为闹腾几天就能消停,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群粉丝居然闹到人家楚氏集团的大楼前面了!还拉横幅!威胁楚略如果不跟未婚妻分开她们就集体割腕!这到底是粉丝还是邪教啊?楚略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才有这么一群“粉丝”。到现在人家未婚妻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都没有公布,粉丝到底是怎么开了天眼知道人家恶毒又刻薄的。 这一批粉丝大概有一百多人,都是商量好的,服装统一,头上还绑着写着红字的布条,“求分手”。就挡在楚氏大楼前面,楚略现在不拍戏,但还要上班,这一奇葩举动引来了不少媒体记者,都在边儿上拍,等着看楚略怎么处理。保全也不能强硬地把人赶走,不能动粗不能骂人,可好好说人话,这些人根本不听啊! 仔细一看,全是女孩儿,岁数都不大,也不知道在折腾什么。 远远地一辆黑色轿车驶来,懂车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全球限量款,本国只有十辆,低调奢华有内涵,一般人一辈子都买不起个车轱辘。 楚略肯定在里面呗! 这是粉丝来闹的第三天,对楚氏集团的员工及合作伙伴都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影响,不过她们自己好像不这么觉得,因为由始至终,这一百多个人都认为她们是来拯救楚略,让楚略清醒,顺便揭穿心机婊面具的。她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她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楚略,就算楚略暂时不明白,等以后他想通了也一定会感谢他们。 车子在大楼前面停下,先是司机下车拉开后面的门,出来的是一身黑色西装的楚略,阳光下他显得英俊而耀眼,这样的男人就应该属于大家啊! 没等粉丝们欣喜若狂的奔跑过去,就看见楚略绕到车子另一边,打开车门后握住一只小手牵出来一个女人。 说是女人的话,倒不如说是少女更加合适。她穿着贴身的红色及膝蓬蓬裙,露在外头的双腿又细又长又白,黑色的卷发慵懒蓬松地披散在身后,优雅至极,楚略还给她打了把小粉伞来遮阳。和坐在地上等了大半天被太阳晒得油光满面疲惫不堪的粉丝们比起来,她简直就是仙女,不,就算是仙女也没有她美丽。 玲珑一看见那群粉丝就笑出声,不能怪她,真的太惨了。这天儿多热啊,地面都烫屁股,能等到现在的绝对都是真爱。有些人还化了妆,但不知道是化妆品不够好还是天气太炎热,眼线花了假睫毛歪了浑身湿哒哒汗淋淋,真的难看死了。 玲珑讨厌一切丑的东西。 楚略将她搂在怀里,“慢点儿,不许离开我半步。”他是真的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跟来,这群人危险得很,保不准哪个身上就带了会伤害到她的东西。 记者们冲过来一阵猛拍,玲珑对着镜头毫无怯意,她笑眯眯地问:“能让开点儿么,我想欣赏一下这些横幅。”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那样小,却没有人能拒绝她的请求。于是玲珑被楚略牵着小手朝粉丝那边走,记者们随后跟上,还不忘把录音声音调到最大,免得错过这精彩一幕。 “心机婊配不上你!楚略你清醒一点!” 玲珑看着这张横幅,拉着这个横幅是个有着烟灰色短发的女孩,她满脸汗满脸油,玲珑微微弯下腰,女孩在心里幻想了无数次的上去给这心机婊一耳光的情景居然完全做不出来,被那双小鹿一般湿润的眼睛盯着,她莫名地有些害怕。 当然了,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她们在面对龙女的时候,骨子里有着天生的对强者的畏惧,只不过平时玲珑很善良地遮掩起自己罢了。 她伸出手摸了摸横幅的布料,然后直起身,笑得花枝乱颤,手指头对着一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勾一勾,对方连忙跑过来,楚略不高兴地瞪着这个人,把玲珑搂的更紧些。 “看清楚。”玲珑说,她傲慢而自负,毫不掩饰对这群愚蠢的人类的鄙夷与厌恶,“看清楚我,也看清楚你们自己,我配不上,你们难道配得上?” 真是可笑。 说完她对着镜头嫣然一笑,“比我美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好,很可惜我们之前隔着你们一辈子狂奔都赶不上的距离。” 然后她对楚略撒娇:“我说的对不对?” “对。”楚略毫不犹豫地点头。“谁都比不上你。” 玲珑这才满意,她走到了大厅前,站在台阶上,与楚略两人高高在上的俯瞰这群狼狈的女孩子,没有丝毫怜悯,也不介意再在她们疼痛的伤口上狠狠踩一脚,毕竟,“婊”,“贱”这样的字眼,玲珑非常不喜欢有人拿来形容她。“你们真像是一群没有脑子的害虫,怨不得楚略不喜欢你们,没有人会喜欢你们。” 她是很记仇的,让她不高兴的,都会比她更不高兴。 楚略转身捏她小脸,“说这些做什么。”难免又要有人拿来大做文章。 “我又没有说错。”玲珑撇撇嘴,“她们本来就渺小又可笑。再说了,我就是这么说了,难道你不给我撑腰?难道我这么说了,就能少一片鳞?” 她不仅要说,还要报复呢! 这群人回去之后会大病不断倒霉到死,人类积不积口德玲珑不在意,但骂她就是不行,除非她不知道,否则一定报复到底。被她欺负压榨的楚略都没说什么,那些人算什么东西也敢对她指手画脚。这世上只有配不上她的人,没有需要将就委屈的她。 “你高兴就好。”楚略轻笑,纵容得很,他的助理会处理这次的事件,如果不是玲珑不肯他插手,早就风平浪静了,他也不明白她究竟要做什么。 但是没关系。 她高兴,他就高兴。 128.第十二片龙鳞(八) 第十二片龙鳞(八) 从楚略跟玲珑在一起以来, 或者说, 从她留在他身边以来, 基本上不管去哪里, 两个人都形影不离, 一开始是楚略觉得玲珑黏人,直到她突然消失, 他才知道是他离不开她。 楚爸楚妈也不知道玲珑去哪里了, 问遍了家里上上下下, 没人知道。 就像是来时一样,她消失的也悄无声息。最可气的是楚略给她准备了新手机结果她却没带!楚略都要急疯了, 他对玲珑一无所知,他只知道她跟普通人不一样,所以也不能用普通人的准则来要求她, 但她再怎么任性撒娇都可以,像是这样一声不响的失踪,绝对不行! 可她就是突然没影儿了,连张字条都没留下。为了确认她不是偷跑出去,楚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找遍了, 也什么都没找着。好在她早上吵着要吃的抹茶冰淇淋还完好无缺地呆在冰箱里, 根据楚略对她的了解, 嗜吃如命的玲珑一定会回来。 所以她是偷溜出去玩了?可这会儿都晚七点了, 新闻联播都开始了怎么还不回家! 玲珑确实是出去了, 勉强也算是出去玩, 她戴着口罩, 鸭舌帽扣在头上挡住了她的脸,但即便如此,人群中她也很是显眼。此刻她正站在夜市街口,这会儿才七点,不够热闹,还要再等会儿。 于是她就先逛了一圈,吃了臭豆腐麻辣烫荷叶饼烤鱿鱼红枣年糕等等等等,口袋里塞了几张从楚略皮夹顺出来的钞票,夜市的店家还准备了露天的桌椅,她就很高兴地坐了上去,一边吃一边眨着眼睛四处看。吃完了她又买了一杯奶茶继续逛,在一个套圈摊子前花了十块钱买了十根圈套走了全部奖品,老板脸都绿了。 结果玲珑只要了一等奖的那只一人高的超大玩偶,背在背上到了射击摊子前,又拿走了人家的一等奖——一个知名品牌的运动手表,眼看她接下来要来自己摊子,捞金鱼的老板连忙摆手,“收摊了收摊了。” 玲珑把奶茶吸的稀里哗啦响,“这么早就收摊啊?” “收了收了,我手指甲劈叉了。” 她皱皱鼻子,转身走了,老板松了口气。人群中背着个一人高大玩偶的玲珑实在是超级显眼,她溜达到了九点钟,终于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找到角落的一个小摊子。这摊子上卖的都是些女孩子的首饰,灯光一打亮晶晶的还挺好看,除此之外还有手机壳跟袜子安全裤之类的,生意还不错,但是摊主显然很忙。 玲珑在对面一家卖酸辣粉的露天摊子上坐了下来,顺便要了一碗粉。一边嘬粉一边打量对面的小摊子。摊主看起来有三十岁,但玲珑知道她今年才二十五,和做什么都要保持光鲜亮丽的玲珑比起来,摊主就显得邋遢多了。她穿的衣服很普通,头发用一根橡皮筋绑了起来,因为过度的忙碌乱糟糟的,汗水浸透了她脸颊,因此她时不时会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擦把脸。她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两个孩子看起来是双胞胎,但都太小了,说不定还在吃奶。 她一个人来摆摊,又卖东西又收钱,还要照顾不时哭闹的小孩,天气又热,玲珑注意到女人手边放了个撕掉包装纸的矿泉水瓶,只有热急了她才会喝一口。 玲珑吸完最后一根粉,又在旁边摊子上买了一碗炒冰,鸭舌帽往下拉,就蹲在路边开吃。可能她吃得太香了像是活广告,连带着炒冰摊子的生意都好了很多。 夜市收摊晚,但基本在十二点的时候人就少了,首饰摊子也好几分钟无人光顾,玲珑这才走过去。女人正拿着奶瓶给孩子喂奶,听到脚步声连忙招呼:“来来来,美女要看点什么?” 玲珑这会儿口罩已经摘了,摊主们喊美女那是习惯了,但眼前这个很明显是货真价实的大美女,尤其是对方那双星星般的眼睛,总觉得这些廉价的地摊货配不上人家。 “这个给你。” 放在摊主面前的是一叠百元大钞,玲珑很不气地扒光了楚略皮夹里的现金,她对钱没什么概念,又不金光闪闪,所以花起来也格外大手大脚。 女人愣住。 “可以买你半个小时的时间么?” 这一叠至少有三四千,别说是买半小时,就是把摊子拎走都绰绰有余。女人愣了一下,还是说:“不用这么费事的,你有什么事吗?可以直接说的,反正现在生意也很一般,这钱我不能收。” “收下吧。”玲珑笑了笑,“以后还会给你更多。” “啊?” “带孩子很辛苦吧,尤其还是两个。”玲珑怜悯地看了女人一眼,她就不是很喜欢小幼崽,又不懂事又麻烦还需要照顾,不过身为龙,玲珑也没有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念头,这种执念只根深蒂固于人类的脑海中,动物就不说了,它们是天生的。“家里老人怎么样,这个月住院费交了么,待会儿还要赶去医院照顾老人,累不累?” 女人立刻变得警觉起来,“你什么意思?!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我什么都知道。”玲珑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示意女人不要太大声。“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对呀,其实我应该早点出现。”玲珑笑眯眯。“不过我这个人比较懒,反正你也撑得住,我就先过几天舒服日子再来。” 女人更听不懂玲珑的话了,直到玲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才如梦初醒,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叫郝心怡。” 玲珑做事比较简单干脆,女人心里有什么创伤她不在意,女人怎样去过以后的日子她也懒得管,“你老公跳楼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郝心怡一愣:“什么?” 然后她很快就变了脸色:“你什么意思……你、你到底是谁?” “嘘——” 郝心怡咬唇压低了声音,“你到底想做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请你不要来试探我!” “我没有要试探你啊。”玲珑很委屈,“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人么?”她努努嘴又说,“我真的是来帮你的,不然你以为待会儿你能好端端的回去?” 随着玲珑的示意,郝心怡看见了几个一直坐在她周围摊子上状似吃饭却根本没有离开的男人。他们都若有似无地往这边看,郝心怡立刻慌乱起来,她太紧张了,怀里的那个被母亲弄痛了,顿时放声哭起来,随后带动了背上那个,也跟着一起嚎啕大哭,哭得玲珑差点儿炸毛。 啊啊啊啊啊就是这样!小崽子真的好烦!简直想吃了他们! 郝心怡心慌意乱,哄孩子也哄的魂不守舍,她在这里谁都不认识,到时候一收摊被拦住该怎么办?她咬紧了嘴唇,却听玲珑说:“你老公之所以跳楼就是承受不住,不希望有人知道,你又何必一定要揭穿呢。” 她居然什么都知道!郝心怡更加惊慌,“你是那个人派来的?!” “不要再查下去了,会没命的。”玲珑难得善心大发地给予了对方一句承诺,“放心吧,那个人的话,我会解决的,你只要带好孩子照顾好老人就行,这些钱你先拿去交住院费,好好洗个澡换身衣服打扮打扮,你这样可真丑。” 她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留在那叠现金上的还有一张卡,这张卡是刚见楚爸楚妈那天,楚妈给的见面礼,但玲珑不是很在意钱,她更喜欢金子。 随后她甩了甩手,走到其中一个男人面前,男人桌上还放着一碗根本没动过的汤面,玲珑微微一笑,一句废话没有,她其实有暴力倾向的,拳头砸在肉上的声音很好听,她很喜欢。 一拳下去,男人连人带着塑料椅子飞出去好几米,玲珑吹了吹手,灿烂一笑,宛如一朵危险的食人花。她回头看向郝心怡,“还不快点儿走?” 郝心怡连忙点头,匆匆收好了摊子,骑上三轮电动车,其中两个男人想去拦,都被玲珑拽了回来,一脚一个全踹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她冷笑一声,拿脚下的一个男人当垫子,踩着对方的脸,鄙夷道:“帮我转达杜文一声,任文耀让我来向他讨债。” 说完用力一踹,周围店家都被吓跑了,玲珑摸摸口袋,突然慌张,现金全给郝心怡了,没钱赔! 这时候警笛声由远及近,很快到了玲珑面前。她伸手挡住眼睛,叹了口气。 早知道出来的时候拿手机就好了。 半个小时后,楚略踏着愤怒的步伐进入警察局,一眼就看见正百无聊赖有一搭没一搭跟帅哥警察说话的玲珑,他在家担心的要死,她可倒好,因为打架斗殴被警察带走了?! 可把她能死了! 129.第十二片龙鳞(九) 第十二片龙鳞(九) 因为有好心摊主及时报警, 玲珑和被她揍得半死的几个流氓都被带回了警察局。不过相比较起流氓们被铐上关审讯室的遭遇, 玲珑的待遇就好多了。她非但没有被铐起来关进去, 还得到了一杯热腾腾的奶茶跟一个英俊的警察小哥哥。 这会儿楚略一进警察局就引起了轰动, 谁不认识他啊!玲珑见了眼睛一亮,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宛如一只小炮弹冲进了楚略怀里, 仰起小脸笑的甜蜜蜜:“略略你来啦!” 楚略先掐她软嫩的脸蛋, 想教训她几句,可很快就又泄了气,“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出门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这么晚,她一个小姑娘出来到处跑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先不要说这个嘛。”玲珑拉着他往里面走, “你带钱了吗?我砸了几个摊子没钱赔, 老板们都在里头等着呢。” 楚略:……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悔改,甚至连认错都没有, 那他还能说什么? 警察小哥哥用一副失恋的表情看着玲珑,虽然楚略很出名, 但他又不是粉丝,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居然是楚略的未婚妻啊……也是警察小哥哥不看娱乐新闻,对娱乐圈的事情漠不关心, 否则他肯定一眼就认出来拿下口罩跟鸭舌帽的玲珑,就是那个新闻报道里嚣张地冲楚略粉丝说我配不上难道你们配得上的小公举。 因为警察小哥哥视线太过灼热, 楚略想装作什么都没感觉到都不行。他嘴角一抽, 又是这小混蛋惹来的桃花债, 真不应该放她出门,简直闹得天翻地覆。 赔了钱道了歉又走了程序,终于能把人带回家了,楚略叹了口气,“你到底想做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帮你的。” 玲珑眨巴眨巴眼睛,一副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样子。“你说什么呢?” 他看了她一眼,“不肯跟我说实话,是不相信我吗?” “我当然相信你呀!”玲珑软绵绵地靠着他,司机在前面开车,中间挡板升了上来,隔音效果一流,就是他们现在玩妖精打架也不会被听墙角。“可是这件事我觉得我自己做比较好玩嘛!” 楚略无奈地叹了口气,“过几天《病魂》要上映,你可不可以老老实实的不要到处乱跑,我真的很担心。”他的眉头到现在都没舒展开,天知道警察局打电话到他家的时候楚略心脏差点儿从嗓子眼跳出来,这是出什么事了闹到警察局去了!他心里也没觉得她会闯祸,就担心她吃亏受伤,因此在得知是她揍人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儿诡异的轻松,玲珑好好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会的啦。”玲珑蹭蹭他,“就是这几天的事嘛,你别管我了。” 杜文那边没有得手,那几个流氓虽然经常不干人事儿,但这回他们什么坏事都没来得及干就被玲珑揍的亲妈不认,也不能关起来,他们一自由就通知了杜文,杜文神色也就变了。 他再一次开始怀疑起玲珑的身份,她出现的实在是太突然,他花了大价钱让私家侦探去调查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就好像这个人本来是不存在这个世界一样。流氓们一说楚略的未婚妻杜文就知道了,那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怎么能把几个大男人揍得毫无反抗之力?她还去找了郝心怡……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她会知道任文耀的事情? 杜文腾的一下站起来,在房间来回走动,不管怎么样,他都不能坐以待毙。 玲珑早就知道杜文很讨人厌,按理说楚略退圈了,杜文也就不是他经纪人了,看楚略对他的疏远,对方心里怎么着也得有点数吧?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因为杜文居然光明正大的上门拜访来了! 一听说杜文来了,本来还赖在床上不肯起的玲珑瞪大眼,楚略好笑地看着她:“怎么了?这是什么表情?” “我不喜欢他。”玲珑眯眼,“他很讨厌。” 楚略伸手将裙子递给她,玲珑揉了揉头发穿好衣服起床,洗漱完刻意打扮了一下,她本来就够美了,稍微一打扮,就让见惯各色美女的楚略有些把持不住,直接捧住她小脸亲了下来,结果刚亲了没几秒就被玲珑嫌弃的一巴掌推开:“不要弄花我的口红。” 最后楚略像个怨妇一样跟在玲珑身后,玲珑一出房门就看见了坐在一楼厅里的杜文,人模人样的还穿着西装打领带,怎么看都是一副都市精英的样子,因为他长得好看,给人的第一印象总是不差。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楚略比起来,杜文就温和多了,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圈内风评很好的原因。很多人都说楚略能这么自由,很大一部分功劳都要归于他的经纪人杜文,粉丝们也正是这样才觉得这两人是真爱,不然呢? 俩大男人,都要四十了还不结婚,身边连个母的都没有,这难道是个巧合?再看看公共场合里杜文看楚略的眼神,那不是真爱是什么?所以娱乐圈很少有女星敢跟楚略传绯闻,先不说能不能红,光是那群神经病一样的粉丝就能把她们骂成水性杨花的荡妇,潘金莲在世,一个个嘴巴脏的不行。 因此,当楚略的未婚妻怼人的视频被发出来,很多被骂过的女星心里只有一个感觉:爽! 真的,攻击人家配不上楚略之前,能不能先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尊荣,再掏出存折查查自己的存款?自己都烂的跟团浆子似的了还觉得别人差,其实最差的是他们自己。 楚略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喜欢演戏,在这一行格外的有天赋,轻轻松松就站在了这个行业的顶端,除此之外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也不在意。他不接代言不拍杂志更不和粉丝互动,对于别人喜不喜欢他,他也不是很上心,唯一能在他身边留了十几年的就一个杜文,而现在他突然退圈,却是为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很多粉丝脑海里已经开始了一场大戏,杜文楚略相知相爱多年谁知狐狸精横空插足的新闻标题都想好了! 玲珑本来是想直接下去的,楚爸楚妈背对着她没看到,可杜文却与她四目相对,于是玲珑往后退了一步跟楚略撒娇,“好累哦,你背我下去好不好。” 能有什么不好的?楚略早知道她是个鬼点子层出不穷的磨人精。 楚爸楚妈听到声音回头发笑:“楚略你没吃饭吗?怎么走的那么慢?人家小姑娘多轻一点儿啊,你的表情不够愉悦!” 楚略:…… 玲珑趴在他背上扯扯他的耳朵,“你听见没有,你的表情不够愉悦哦。” 于是楚略深吸一口气露出慈祥的笑容,先把玲珑放下,自己坐到沙发上,再拉着小姑娘往自个儿腿上放。玲珑此刻的身高大概一米六出头,楚略却足足有一百八十七公分,坐在他腿上的玲珑晃悠着小腿,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杜文,露出彼此都懂的笑容:“杜先生怎么来了?” 杜文当然也是有理由的,即将上映的《病魂》就是最好的借口,“我是想来劝劝楚略,退圈的事情最好还是考虑一下,大家都很舍不得你,而且《病魂》要上映了,你真的不去参加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发布会么?张导再三叮嘱我一定要问问你,你是电影的核心,没你真的不行。” 楚略摇摇头:“我已经退圈了,不会去的,帮我谢谢张导的好意。” 因为杜文很久没来,对他所做的事一无所知的楚爸楚妈很热情地留他下来吃饭,杜文没有拒绝,期间杜文说要跟楚略谈谈工作上的事,就先上了二楼的书房,楚略也要上去的时候被玲珑拽住,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小姑娘平日里甜滋滋的笑容让人莫名有些胆寒。 然后楚略就被哄的神魂颠倒,等玲珑先进去,自己就站在书房门口。 杜文正在沉思,他知道怕是无法挽回了,说什么劝楚略最后一次参加发布会的话也都是借口,他想要的是圆自己一个梦,一个他想了很多年,却总是不敢去做的梦。 听到开门声,杜文迅速调整状态,满脸的诚恳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愣了一下:“是你?” “是我啊。”玲珑反手关门,留了一条细细的缝,此刻她看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天真可爱的样子了,连笑容都是恶意的。“怎么,很失望啊,不是楚略你是不是很难过?” 杜文又不是傻子,这是在楚略家,他才不会自曝其短,于是仍然露出笑容:“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我今天来是想劝楚略去参加《病魂》的发布会——” “哎呀我懂的啦。”玲珑摆摆手,“你们这些人嘛都是这样,用真爱给自己洗白想打个分手炮——啊对不起我忘记了你们并没有交往过,而且很遗憾地告诉你,楚略被我睡过了。” 太直白了,直白的让门口的楚略嘴角一抽。 130.第十二片龙鳞(十) 第十二片龙鳞(十) 明明玲珑已经让那几个流氓警告过杜文了, 可这人似乎毫不在意, 玲珑对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并不在意,反正是好是坏都跟她无关, 可首先,楚略现在是她的了, 其次,任文耀不肯放过杜文, 那么杜文就是打个喷嚏玲珑都嫌他不文雅辣眼睛想弄死他。 “在我面前装好人是没有用的哦。”玲珑坐到书桌上晃着腿, 就算杜文极力掩饰,表情没有变化, 她还是注意到他的手握成了拳, 虽然只是几秒钟。“你想要的, 都得不到。” 杜文的眼神逐渐冷起来。 “说起来你还应该感谢我呢, 略略虽然去查了你,可任文耀的事还真没摸着边儿, 更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这么个替身演员。” 替身演员四个字一出来, 杜文瞳孔一缩, 却还是死不承认,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请你自重。” “任文耀跟略略长得其实不像,但是身材太像了, 只看背影什么的简直一模一样, 恰逢他父亲得重症住院需要一大笔钱, 无意中遇见他的杜经纪人就好心地给他找了个兼职, 当《病魂》里楚略的替身,任文耀急需用钱,你又是著名影帝的经纪人,当然相信了你,可惜啊,他不知道,这么一相信,反倒是把自己推上了死路。” 杜文喉结上下滑动,却不吭声,只看着玲珑,那表情俨然有一种你尽管说我承认了算我输的意思,玲珑也不管他认不认,反正让楚略听到了就行呗,接下来的事她还少不了要楚略来帮忙。“这些年你过得很不错吧,人人追捧,不知道睡了多少跟楚略有几分相似的人,任文耀可真是个例外,因为他真的太像了,如果不看脸他简直就是楚略本人。你迷|奸了人家还不算,还想把人关起来继续玩,任文耀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他的双胞胎儿子刚出生不久,人家一家子虽然过得辛苦,被医药费压的喘不过气,可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你可倒好,逼着任文耀跳楼。原本人死就死了,可惜啊可惜,你没想到两点。” “一,郝心怡了解她老公,知道他绝不是因为一点小事就跳楼的人,虽然遗书写了不要她继续追究什么都不要问也不要查,可她还是想给任文耀讨个公道,所以,杜先生,你急了吧?” “二,也是你最倒霉的,就是遇见了我。”玲珑叹了口气,怜悯地看着他,“你真的倒霉诶,原本任文耀死就死了,你有钱有势郝心怡不能把你怎么着,坏就坏在任文耀不是在他家那个四层楼的破小区跳的楼,而是在你家小区,我记得不太清楚,好像是五十层?摔下来的时候,砰——” 玲珑摇摇头,表情很是夸张,“你最想得到的慰藉就这样变成了一摊烂肉,血流成河,这样的出血量,足够召唤出我来了。” 唉,血泊算是不错的了,曾经有过被摁头溺死在便桶里的,对方出现在荒海的时候玲珑眼泪差点儿下来,连那之后许久她觉得荒海都充满了迷人的香味。血腥味虽然也不怎么好闻,但比人工肥料好多了。 “喜欢楚略吧?特别想得到他吧?”玲珑恶意挑眉,“可惜他是我的咯,而且以后他都不拍戏咯,会被我独占哦,会被你最厌恶、最仇视的女人独占,你连他一根头发都摸不着哦。好可怜哪!” 后面这句她跳下桌子走到杜文身边压低了嗓音,外面的楚略听得并不清楚,他之前叫人去调查杜文,查到的也只有杜文这些年滥|交的对象个个都跟他有几分详细的讯息,除此之外就是杜文刻意散布他们两个是一对爱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光明正大的言论,尤其是那个得了抑郁症的女孩子的自杀,其中也少不了杜文的手笔。 就因为女孩喜欢楚略,想要追求楚略,连开始都没开始,危机感与占有欲一样强的杜文就暗中煽动粉丝,他手头有几个激进粉丝的联系方式,不得不说杜文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他从不直截了当地说他跟楚略相爱,而是用暗示的方法让激进粉丝相信他们是真爱却不能公布,这一切都要怪女人!甚至是怪楚略的父母阻挡! 总之,在核心粉丝那里,杜文跟楚略是对苦命鸳鸯,当楚略订婚的消息一传来,杜文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发张对戒的图片说了句现在不再需要了,粉丝立刻脑补成楚略被逼无奈只好跟女人订婚,开始了对玲珑的无情攻击。杜文一开始觉得玲珑再怎么早熟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理素质极其脆弱,一点点打击都能让她们怀疑自己甚至生出自杀的心思。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玲珑一点都不在乎,还迅速展开反击,反击很简单,他和粉丝都想得到楚略,如果得不到,就希望他一个人孤独终老,而玲珑不仅独占楚略,还让楚略发声明表示退圈,也就是说,别想着得到楚略了,就是想再见楚略一面都难! 其实这些年楚略对自己越发冷淡疏远,杜文不是没有察觉,只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渴望。就算有再多跟楚略相似的人,他们也都是劣质的替代品。任文耀的出现让杜文的疯狂暂时得到了压抑,可他没想到任文耀会跳楼,还是在他的公寓跳楼,如果不是他有人脉,现在说不定他都在监狱里了。 玲珑给杜文带来了很强的危机感,他总觉得自己最终会栽在她手上,要是这样,那就是死他也要如愿以偿! “你现在是不是在想,都这样了,破罐子破摔弄个鱼死网破,好歹把楚略干了死也瞑目了对不对?” 门外的楚略从惊奇到不敢置信再到愤怒,直到听到玲珑这句粗鲁的话,嘴角一抽,突然听见玲珑叫了一声,他心里一怕,连忙推门,玲珑恰好扑到他怀里,抬起小脸已是泪眼汪汪:“略略救命,那个变态要打我!” 杜文没想到楚略会在外面,他是有多傻在楚家打玲珑?他只是想让她闭嘴。在楚略面前装了这么多年,乍一被揭开所有画皮,杜文这老不要脸的居然也觉着脸皮火辣辣。 玲珑惊奇道:“我的天哪他还会脸红!” 楚略:“……你不哭了吗?” “啊对不起,忘了,嘤嘤嘤……” 楚略叹为观止,这说哭就哭的本事,不去当演员真的太可惜了。 “楚略,我不是——” “你什么都不用说。”楚略冷淡道,“去跟警察说吧。” “等一等!” 他低头,玲珑抹了下眼泪推开他,叉腰瞪他,“谁叫你报警了?不许叫警察!” 楚略:??? “我会处理的,你要做的是另外一件事。”玲珑满是恶意地看向杜文,“接下来我们一起去出席《病魂》发布会,放心好了,你的那些不长眼的粉丝,我来替你调|教,保管叫她们彻底忘了什么大明星跟经纪人之间相爱不能言说的狗屁故事,爬墙成咱俩的西皮粉,官方发糖最甜嘛!至于这个人……嘻嘻。” 她一这样笑,楚略就觉得浑身发毛。 接下来几天,楚略终于彻底见证了他的小混蛋手段究竟有多么厉害,当然其中少不了他的添砖加瓦随叫随到,可玲珑的所作所为还是超出了楚略的想象,他一直觉得她是个任性的可爱的小姑娘,然而事实证明,如果与她为敌,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是楚略,甘之如饴啊! 虽然没有报警,但是玲珑发挥了戏精本能,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网上一个粉丝千万的博主突然开始发布“你以为他斯文温柔深情无匹?其实不过是一张画皮”的长微博,里面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证据,杜文约|炮照片,甚至还有床照,当然为了保护他人隐私,别人的脸打码了。 这名博主是以科普分析出名的,从来不打广告,用事实说话,因此粉丝很多,影响力也很大,长微博一发出去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除却艳照以外,还有杜文在群里跟一些激进粉丝的对话,暗示非常明显,可以看得出,楚略粉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人人谈之色变,其中少不了这个经纪人的掌控。 他真的太可怕了!完全没有把粉丝当人,就是他用来占有楚略的工具!最令人愤怒的是几年前那个自杀的女孩事件,也正是因为那个女孩,楚略粉丝才臭名远扬,可现在大家才知道,原来不仅是粉丝对女孩的谩骂诅咒,女孩的家庭状况、地址电话,居然都是杜文泄露出来的! 长微博火了之后,粉丝众多的其他账号也开始发布相关信息,这场大戏看得人啧啧称奇,杜文这所作所为,简直称得上是罄竹难书! 131.第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十二片龙鳞(十一) 都说喜欢一个人要喜欢他的全部, 杜文可不是这样, 如今同性恋者的处境并不好,国家不承认他们的恋情, 他们也不能正大光明的给予相爱的人一个婚姻,可就在这种时候, 杜文的所作所为简直是让他们雪上加霜! 没有人会用“我爱他但是世俗不肯承认我们”的理由去做出这样下作的, 令人发指的事!爱情不过是杜文拿来伪装自己的借口! 他除却诱导粉丝攻击每一位跟楚略有过对手戏的女演员, 还在那个可怜的女孩自杀后批评对方“心理素质差”!好像一个人死了对他来说不痛不痒! 可你要说杜文他有罪,却也没有证据,因为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跟任何人说他喜欢的是楚略啊! 他在粉丝群里讲述的他和他爱人的事, 完美的像是爱情小说的情节,什么相拥而眠,清晨后给对方一个吻, 自己下厨时被爱人从背后抱住亲吻,工作时难以言喻的默契……虽然说了很多,可没有一句是在说楚略,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提。至于“他要结婚了因为家里人逼迫”, “他根本不爱他的未婚妻他爱的是我”,“我已经准备好了戒指向他求婚现在不用了”……每一句都感情深刻,让人发自肺腑的想要同情他,可每一句都没有提到过他爱人的名字。就算他所说的跟楚略完全对得上, 可他就是一次!也!没!提!过! 有人开始扒这些年来楚略的行程, 发现楚略跟杜文之间是渐行渐远, 从前还能在照片里yy出两人相爱的眼神,可近几年的采访视频可以发现,截图不太明显,视频里看得很清楚,楚略会跟杜文保持距离,就算两个都是男人,他也很少有和杜文走得太近的时候。 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病魂》却预告了发布会上楚略会作为主演出席,这可是他第一次出席电影发布会! 结果到了发布会那天,人们才发现楚略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少女,那张脸,只要见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之前楚略粉丝堵在楚氏大楼前的视频他们也看到了,一群被晒的油光满面的女孩堆里,玲珑简直是仙女下凡! 楚略爱没爱过杜文? 楚略是不是杜文口中的爱人? 楚略是不是gay? 那么在《病魂》发布会现场的人会立刻告诉你,没爱过,不是,不是。 楚略肯定是喜欢极了他的未婚妻,才会对她那样好,大家印象中的楚略是很冷淡的人,除却在电影里,他很少有表情,很少说话,总是沉默寡言,跟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然而电影发布会现场,他简直像个老妈子一样。真的,半点儿不夸张,就跟个老妈子没什么区别。他自己上台的时候,说的话是三句不离未婚妻,导演跟其他主演上台的时候,就看到他跟未婚妻坐在边上,抓着人家的小手舍不得放开,还不时低语,神色温柔极了,那样的眼神,比他演的任何一个男主角都要动人。 他不曾喜欢过杜文,他只把他当做朋友,但是现在,连朋友都不是了。 楚略对玲珑的喜爱和纵容到达了一种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步。那天在书房里,玲珑拉着他的手,甜甜地问他:“略略,你是不是只喜欢我一个?” 他点头,“是。” “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其他人无论做了什么,除了会伤害到我的,你根本都不在意,对不对?” “对。” 就是这样的。 除了她跟父母,楚略不在乎任何人。对于杜文的所作所为,他除却厌恶与反感之外,也完全没有惋惜与失望,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对杜文这个人没有什么多余的感情。能够做朋友固然很好,可不能也没什么。 但如果失去玲珑,楚略是不愿意,也不能接受的。 当时玲珑看杜文的眼睛,那活脱脱就是个超级大反派,又得意又张扬还很幸灾乐祸,她向来知道人类的弱点,眼睛一看,就明白要怎么做才能最让他们痛不欲生。不就是玩舆论,嘻嘻,杜文玩的都是玲珑剩下来的,论经验,杜文跟玲珑之间还差了无数个脑残粉。 杜文当了楚略那么久的经纪人,那么多粉丝在他的煽动和有意引导下都变得戾气十足唯他独尊,玲珑想都不用想都知道这个人在想什么,利用着女人,又瞧不起女人,觉得追星的女孩子智商低又好摆弄,简直低级又可笑。女孩们喜欢的是楚略,杜文消费着楚略又自以为对他好,真当不会反弹啊? 喜欢你的人,一旦不喜欢你了,就会把你踩到尘埃里去,尤其是被蒙蔽的人。 楚略在《病魂》发布会的结尾处上台说话,他向来冷淡,但这次的他因为有玲珑陪伴显得无比温和,这也是第一次,他主动和喜欢他的人交流。“我不是个好的偶像。” 他这样说。 “这是最后一次同大家见面,以后我会和我的家人,以及我爱的女孩共同开启人生的下一段,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喜欢,也很抱歉没有能够在大家做错事的时候及时予以保护与改正,我需要更好的鞭策自己成为更好的人,与大家共勉。” 他并不觉得后悔,只是遗憾,可是如果重来一次,楚略也无法保证自己会成为一个多么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偶像。他喜欢演戏,仅此而已,并不需要别人的喜欢,也不想和陌生人交流。 于是这次就是人们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见到楚略,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在大众面前。可说来也奇怪,楚略还拍戏的时候,他的粉丝们翻了天,楚略退圈了,他的粉丝反而慢慢成了娱乐圈首屈一指的有素质。可能不在这个圈子混的,才算是真正的封神。 至于杜文…… 玲珑是这样想的,杜文讨厌女人不是吗?她知道有个地方,成年女人寻欢作乐,有些人就好杜文这宁死不屈的一口,就算对着女人没感觉,也多的是法子让他硬起来,直到死。 他以为自己能够被人记住,其实在他失踪后不久,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了,就连退圈的楚略都越来越少有人提及,何况是杜文这么个经纪人? 人们非常善忘。 而杜文全部的财产都被玲珑拿走交给了郝心怡,任文耀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也不会选择死亡,他临死前的遗愿就是保留自己最后一点颜面,郝心怡得知真相后哭着答应了,杜文的财富足够她带着孩子一辈子吃穿不愁,而杜文的命则被玲珑续给了患重症祝愿的任文耀的父母。 人类总想着活久一点,玲珑很少干涉他们活多久,因为再久,在这个世界再让她喜欢的人,也只能怪陪伴她几十年。而等到他们垂垂老矣,她仍然是年轻鲜活的少女。 龙跟人是不一样的,所以玲珑从没有遗憾,也不知何为执念。 不过,那天晚上从警察局出来后楚略为她背回来的熊,真的是很可爱呢。 她坐在秋千上晃悠,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在背后轻轻推她,秋千越荡越高,临风的感觉太美好了,要不是楚略就在身后,玲珑简直想化身为龙翱翔于天际。很久很久以前,天与地与她是一体,后来天升高,地下沉,荒海现于世间,也是这样,她才从沉睡中醒来。 人类虽然善忘,贪婪,残忍又愚蠢,可人类也温柔,坦诚,正直又善良,玲珑有时候会讨厌他们,有时候也会喜欢他们。就好比楚略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就觉得人类十分可亲,然而想到杜文,她又觉得人类面目可憎。 “不冷么,外套怎么不穿。”楚略非常不赞同她在这样的天气里还露出一双美腿,他脱下外套盖在玲珑腿上,其实他隐隐知道她跟普通人不一样,过了这么久,楚略渐渐被洗脑了,也相信玲珑不是鹿而是龙,可他很少提及。 没有人见过龙,龙不过是人们的想象。 可玲珑的出现让他觉得,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龙,那就应该是玲珑这个样子,又美又可爱,又坏又神秘,把心送给她,她踩在地上撕得粉碎,也理所当然。 “不冷嘛。”玲珑蹭蹭他,“我喜欢这样的天气。” 楚略很纵容地抱起她回房,“不是吵着要吃草莓,给你洗好了,人却偷偷跑出来。” 玲珑嘟嘴说:“又不会跑出去打架。” 楚略亲了亲她,什么都没说,有时候他无比庆幸玲珑是这样一个女孩,他总是担心她会觉得跟他在一起无趣从而想要离开,毕竟他实在不是多么有趣的人,可幸好她不曾走,也始终留在他身边。 就算只有这辈子,也是他的幸运。世间多少人,究其一生,乃至生生世世,都不曾亲眼目睹过龙女。 她曾来过他身边,便是上天的眷顾。 132.第十三片龙鳞(一) 第十三片龙鳞(一) “怎么回事?” 一进来就瞧见一堆宫女太监趴在地上, 似乎床底有什么宝贝似的, 玲珑挣脱皇帝的手,好奇地问。“里面有什么金银珠宝么?亮晶晶的么?” “娘娘, 皇上!” 宫人们呼啦啦跪了一地, 玲珑不耐烦地皱眉, “问你们话呢, 里头有什么呀!” “回娘娘, 是、是七皇子殿下,他醒来后就突然钻到床底去了, 奴婢们怎么哄也不肯出来。”一个宫女最是了解娘娘阴晴不定的性子,慌忙回话,与此同时还抬起头看了皇帝一眼,她也生得很是秀美,原本这位娘娘没横空出现之前,皇上、皇上似是对自己也有意的…… 只可惜见识过玲珑这样的人间绝色, 皇帝哪里还啃得动清粥小菜,他搂着玲珑的细腰, 温声安慰:“爱妃不必着急, 叫人将他弄出来便是。” “皇上这说的什么话。”玲珑一个眼神看过去, 皇帝骨子都要酥了,自打这位美人出现,他就跟着了魔一样, 是哪个妃子都不宠幸, 哪个宫女都不多看一眼, 无他,在玲珑面前,其他人都成了庸脂俗粉。因此,当玲珑提出要将七皇子记在自己名下的时候,皇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事后才有些后悔,这七皇子……是不是他的种都难说呢,也不知道爱妃是如何想的。 玲珑没拿开皇帝的手,毕竟这厮今年才二十七岁,生得俊美无俦气质尊贵,龙女大人喜欢长得好看的,对皇帝就多了几分容忍。她又横了皇帝一眼,“我是个不能生的,难道要个孩子养着玩儿都不成,听宫人说,七皇子的生母给皇上戴绿帽子了?” 皇帝一窒,半晌苦笑:“这天底下,也唯有你敢这样同朕说话。” “哼。”玲珑嗤笑,催促宫人,“赶紧把他弄出来呀,放床底像什么话?前几日不还好好的么,今儿个跑到床底做什么?快弄出来,我给你们一眨眼的时间。” 宫人们吓坏了,众所周知,这位贵妃娘娘最是不讲理最是娇蛮任性,偏偏生得极美,皇上就是乐意纵容,半个月前皇上微服出宫,回来就带了这么个天仙似的美人儿,可把后宫一众妃子给恨的咬牙切齿,而且这少女一入宫便是贵妃,皇上怕她被人说闲话,还做主让她认了周阁老做义父,捧的高高的,就连贵妃要养七皇子当儿子,皇上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要知道七皇子的生母刘婕妤,曾经也是艳冠后宫的美人儿,皇上对其也十分喜爱,七皇子出生后,皇上更是疼的如眼珠子般,谁知好景不长,七皇子三岁那年,刘婕妤被揭发与外男私会被皇上当场撞破,龙颜大怒,杖毙了刘婕妤将那男子活剐了,之后便将七皇子丢入冷宫,任由他自生自灭,如今七皇子五岁,瘦的跟猴儿似的,身上半点肉没有,甚至四肢着地走路,连话都不会说,宛如野兽,也不知是怎样在冷宫活下来的。 贵妃娘娘突然要养这孩子,人人都以为皇上会大怒并处罚她,谁知皇上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玲珑宫里的人好些都是别的后妃的眼线,她对此毫不在意,反正她们再怎么学她再怎么模仿都是东施效颦,她这儿也没什么好隐藏的,就算所有人都奇怪她认了个儿子却又并不上心是为了什么,玲珑也懒得解释。 她要怎么办? 难道找个大喇叭对着全后宫的女人们喊:喂喂喂!你们冷静一点清醒一点!现在跟小疯狗一样的小东西,以后会一路绝杀当上皇帝把你们都剁碎了喂狗? 这群女人们脑子里只有皇帝,会相信才有鬼,而且玲珑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在这宫里被针对了n次,怎么可能好心提醒别人。 但让她养孩子……不了不了,还是不了。 反正手下有宫女太监,难不成还要她喂奶? 因为贵妃跟皇上都在,宫人们不敢用强,偏偏七皇子虽然疯癫,却力大无穷,死抓着地面谁都拽不动,无奈之下,几个太监一二三嘿咻把床给搬了起来。 这招釜底抽薪相当地六,玲珑一下就笑了。她笑起来那么好看,皇帝顿时心情跟着好起来,“狗东西,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出去!” 他这话也不知道是在说宫人还是七皇子,但玲珑笑着摆手阻止了他们,“把那小孩儿留下来。” 七皇子年纪虽然小,但非常危险,见人就咬,听说他在冷宫时就学会了捉老鼠,生吃鼠肉,如今虽然被玲珑接了出来,但直到现在,都没人能给他洗澡换衣,因此他身上散发出一种相当酸爽的馊味,也是玲珑能忍。她没让宫人们强迫这小孩儿,但觉得他这么点大就露出这样的表情真的很好笑,纯粹拿着当个逗趣的玩意儿养,但这都第五天了,再这样下去好像不行。 诶,主要是她吃喝玩乐够了,才终于想起来自己的目的,这也不是第一次,玲珑从来没把食物的遗愿放在心上过,经常过了很久才想起来再去做。 “好了好了,你们下去吧,这孩子留给我玩。” 宫人们一松手,七皇子就迅速又想找个地方钻起来,然而这一次床没了,他也实在是找不到地方,像个没头苍蝇般四处乱窜,玲珑越看越好笑,拍着桌子狂笑。 她就是这样肆无忌惮的笑也十分美,皇帝都瞧痴了,直到玲珑笑够了,才想去拎那小孩,皇帝出声阻止:“爱妃要做什么,叫宫人来做便可。” “皇上不要管我。”玲珑扭头看他一眼,“我要跟儿子培养一下感情。” 说着已将七皇子拎了起来,七皇子来回蹬腿她都不痛不痒,因为他虽然五岁,但真的太轻了,身上好像除了骨头就一层皮,玲珑一手拎着七皇子一手捏着自己鼻子,“好臭好臭,他们从粪坑里把你捡起来的么?” 小孩张牙舞爪,看架势像是想咬死玲珑,凶的一匹,可惜他皮包骨瘦脱形了,实在是不怎么好看,玲珑嫌弃不已,她叫人背水,摩拳擦掌撸袖子准备收拾一下这个不听话的小孩。 她对小孩可没有什么怜悯心,该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绝对不留情。 皇帝在边上看得都心惊:“爱妃……可要朕帮忙?” 他现在是除了玲珑谁都不想要,基本上只要政务不繁忙就天天跟她在一块儿,玲珑都觉得他烦,她是喜欢他的脸他的权势还有他的钱,但她不喜欢他这么黏啊!睡过了就不珍惜了,玲珑向来如此。 “不用,皇上自己找事儿做吧。”她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拎着挣扎不休的七皇子进了内室,浴桶里热气蒸腾,她露出坏笑,快很准地把七皇子丢了进去。 这小孩从三岁后再没沾过水,早已忘了洗澡时什么,顿时吓得拼命扑腾挣扎,玲珑摁住他的脑袋把他压在水里,他就跟个小鸭子一样动作笨拙又可笑,成功取悦到了玲珑。 但她想了想,还是不能忍受自己给个这么脏的小孩搓灰,就叫了两个力气大的太监进来,摁住小孩,结结实实搓了一顿又换上干净的新衣裳,小孩到底是小孩,再闹腾再凶狠也体力有限,洗澡已经挣扎掉了全部力气,这会儿软绵绵的再没丝毫攻击性。 玲珑这才满意,用柔软的毯子包住七皇子朝外走,却发现皇帝不在,“皇上呢?” “回娘娘,皇上在内殿等您呢。” 玲珑哦了一声,正要走,却看见了跪在宫门外的宫女,诶……这个宫女叫什么来着,腊梅还是蜡烛还是辣条?她没在意,不过挺心高气傲的,每次皇帝来都要用那种柔肠百转的眼神凝视,就差没脱光了扑皇帝怀里。“她怎么跪着呀?” “回娘娘,方才腊月给皇上斟茶,却不小心弄脏了皇上的龙袍,皇上大怒,才让她出去跪着。” 玲珑又哦了一声,用力抱紧怀里的小孩子,看也没看腊月一眼走了,嘀咕道,“原来是叫腊月啊……”她就说名字里有个辣字,还不如叫辣辣呢。 皇帝已经换了干净衣服,看到玲珑进来本来很开心,然而一看到她怀里的小孩,顿时想起了自己曾经被绿的经历,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当然对着玲珑还是百依百顺。 玲珑觉得皇帝脑子有坑,且不说刘婕妤到底是不是跟人通奸,就算是吧,那七皇子长得跟皇帝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不过皇帝这种生物嘛,玲珑很了解,他们的自尊心远超普通人,已经到达了一种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程度,反正不管刘婕妤是不是给他戴绿帽子了,他面子上都挂不住。可是呢,他又不肯让其他人知道这种宫廷秘事,因此对怀疑不是自己亲生的七皇子不能直接杀了,而是任由他自生自灭,死了最好,不死的话就眼不见为净。 不怪这小疯狗黑化啊! 133.第十三片龙鳞(二) 第十三片龙鳞(二) 夜黑风高, 本该是搂着爱妃共赴温柔乡的时候,结果却多出一个疑似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皇帝心里能好过才有鬼呢。他看小疯狗的眼神都不大对劲儿了,尤其玲珑拿着跟个宝贝似的抱怀里搓揉的时候。皇帝瞄了一眼小疯狗,道:“爱妃, 将他交给宫人照料, 你过来陪朕。” 玲珑却反问:“皇上亲自说把他记在我名下,这会儿却恨不得眼不见为净,不是说我的一切都喜欢么?皇上难道是在说假话哄我?” “自然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玲珑随手解开裙子腰带, 把已经闹得精疲力尽却还在她怀里挣扎的小疯狗捆了个结结实实, 在皇帝惊诧的目光中露出笑容,“他太不老实了, 我怕自己会受伤。” 皇帝嘴角一抽,就发现玲珑把七皇子给丢到了地上,地上铺着毯子倒也不痛,但小孩儿目光喷火, 凶神恶煞到了极点,那眼神看起来不像是人, 倒像是野兽。 七皇子被带出冷宫时皇帝听贴身的大太监禀报了是个什么情况, 但他不以为意, 毕竟他早就不认为七皇子是他的龙种, 甚至希望七皇子早日死掉, 那么这个“污点”就不存在了。直到现在, 想起刘婕妤,皇帝心头都还有火,连带着对当初跟刘婕妤关系好的几个妃子都不想看一眼。 玲珑的腰带很长,她把七皇子手脚都捆起来丢在地上,两只脚踩在小孩儿身上滚着玩,一边玩一边乐,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七皇子也虽然小,却也不愿意受辱,奋力挣扎,顺着玲珑的动作往前一滚——结果一脑袋扎在桌角上,吭哧就晕了过去。他本来就瘦的皮包骨,这撞的一下可不轻,说不准小命都要玩完。玲珑大概心虚了两秒钟,皇帝却开口叫人进来把七皇子带出去。 绝口不提叫太医,看样子是要他自生自灭了。好在玩心大发的龙女大人还记得自己到这儿来干嘛的,赶紧叫停,白了皇帝一眼命令宫人传唤太医,然后拎着七皇子放到自己床上,吐了吐舌头:“玩过头了。” 她对幼崽的耐心匮乏得很,尤其七皇子又不能沟通,跟他说什么他都哇哇呀呀的张牙舞爪,稍微靠近就要咬她,而且又脏又瘦又小,最可气的是还丑,玲珑一点都不喜欢他。就算知道小疯狗以后会变成大老虎,她也没在怕的,反正也伤不到她一根汗毛,还是趁着好欺负的时候多玩会儿比较好。 皇帝自然不会苛责她,却并不想让太医来,在他心里,七皇子就这样死了好过继续活下去。只要想到这个“儿子”的存在,皇帝就忘不了刘婕妤跟人滚作一团做那苟且之事时被自己发现的愤怒与羞耻。 玲珑不在意皇帝心里想什么,可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笑,人类社会的道德礼法,他们自己尚且不能遵守,却又非常喜欢用这些条框去要求旁人。 宽以律己,严以待人,很有意思呢。皇帝自个儿都睡了不知多少女人了,他的女人没被睡过都要为他守身,意义何在?当然他可以说这是祖宗礼数,是古代社会的特点——然而这礼数不也是人定下来的?总得有人先来打破不是。玲珑用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看人类,她不进入他们的世界,也不被他们打动,就是觉得他们都挺有趣的。 太医来了,战战兢兢地把脉,说了一大堆云里雾里的话,边说还边拿眼珠子瞄皇帝的脸色,就怕自己说出什么皇帝不想听的来。玲珑支着下巴盯着他看,把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医看得浑身冒冷汗,退到宫门外时冷风一吹才发觉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他着实是琢磨不出皇上跟娘娘的意思,那二位说是想让七皇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吧,娘娘却问了好几遍什么时候能醒,要说那二位很关系七皇子吧,皇上的脸色却又不是那么好看,这究竟是想怎样啊? 这……开药的时候,是要开好一点的叫七皇子早些好起来,还是就加点料让这“病”恶化呢?老太医是真想不透,他拿余光瞄了皇帝好几回,皇上都没那个意思。 玲珑的床让给了七皇子,她素来不讲理,皇帝在她这儿可真是受了这辈子最大也最多的委屈,按理说他是皇帝,他想翻谁的牌子不行?他想睡谁就睡谁,一次想睡几个就睡几个,本来是这样的,可自打玲珑出现,情况完全反了过来。她想要他才能碰,她不想要,他不能去找别人,也不能强迫她,偏偏皇帝还犯贱似的心甘情愿。 玲珑心里就拿他当个逗趣的玩意儿,她对皇帝,还不如皇帝过去对他的那些宠妃,至少他还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思,玲珑就是纯粹拿着他玩儿了。 是以今天晚上,皇帝不被留宿也不肯走,非要跟玲珑一起睡偏殿的软榻,两人在软塌上闹个不停,玲珑喜怒无常,常常上一秒还笑嘻嘻的下一秒就恼怒起来,有时候正生着气也会突然笑,总之皇帝是搞不懂她,但他习惯讨好她奉承她,两人就这么个关系,他要不是个皇帝,不是这个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的那个人,玲珑怕是看都不看他一眼。 就好比她本来不留他,可他非要留下来,她也没有很坚持,然后一开始皇帝亲她,玲珑是拒绝的,被亲了后又有了感觉,于是便胡闹一番,她向来如此。许是今日换了个地方,情趣更胜,玲珑兴致也颇高,33333 这边闹得欢快,那边正殿,玲珑的床上,被太医诊断说至少要明天才能醒来的七皇子突然睁开了眼。 他眼神冰冷,仔细看眼珠微微泛红,不像是人,倒像发狂的野兽,除此之外,还能看到他内心深处的愤怒、不甘、怨怼、以及凶狠。 任谁当了几十年皇帝,正值壮年却突然回到五岁任人鱼肉的时候,都会不开心的。童年是他心中最厌恶最不想提及的一段日子,也因此,当他登上帝位,对当年的事知情之人,就都砍了脑袋,甚至为了平息心头暴怒伏尸百万。他已经习惯过那样的生活,习惯所有人畏惧他听到他的声音都瑟瑟发抖,习惯了那样的自己! 元奕患有头痛之疾,痛起来的时候宛如疯子六亲不认见谁砍谁,他喜欢鲜血淋漓四溅的快慰,在这之前,也是一阵莫名的头疾,元奕难以忍受,刚刚抽出刀来,便难以支撑,眼前如走马观花闪现一幕幕早已被遗忘的景象,再清醒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说话。元奕性格暴戾不爱人接近,警觉性十足,便先装作昏迷的样子。 只是那几个说话的人,其中一人的声音可太熟悉了,不是早就死去的先帝又是谁! 这会儿人静了,元奕才睁开眼睛,他听到偏殿那传来的阵阵笑闹,握紧了拳,用尽了自制力才压抑住疯狂澎湃的杀意。伸出手,鸡爪子一般又瘦又干又小,别说杀人,刀怕是都拿不动! 元奕的头疾让他的性情变得极为暴躁难平,他听不进任何人的劝,也对谁都没感情,他不喜欢的不高兴的不顺眼的都要杀,除了血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他得到慰藉。可现在他居然回到了五岁那年! 不仅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力能拔山的体魄,甚至还要受制于人! 他只觉得恼怒极了,恨不得立刻就有个人出现叫他砍上几刀,心里头才能舒服几分。 怎么会这样,为何会这样?!他对自己的幼年一点遗憾都没有,也半分不想回来!他不想再把这人生从头走一遍! 玲珑正被皇帝压在身下亲,她耳朵动了动,似乎听到了什么,但很快的就抛之脑后,皇帝虽然平常都被人伺候,但伺候起龙女来也是不差,她懒得花心思去想别的了。 直到第二日,玲珑自榻上醒来,皇帝早已晨起去上朝,她慢吞吞就着宫女的手梳妆完毕去看七皇子,那小孩儿已醒了,比起昨日疯癫的模样安分了不少,却还是丑,丑的玲珑不忍直视,她小巧的鼻子动了动,嗅了嗅,心想,难道是昨日那一撞,把脑袋给撞坏了?“喂,那个……小疯狗,你醒了?今日还咬我么?再咬我的话,就把你的牙一颗一颗拔下来,让你变成瘪嘴老太太。” 撩完这一句威胁,玲珑坐到椅子上,见七皇子还是不说话,就问身边的宫女,这个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他叫什么呀?” “回娘娘,过去……还是有名讳的,只是奴婢称呼不得皇子的大名。” “哦……”虽说要认在自己名下当儿子,但现在还没正式记名,玲珑怎么可能知道七皇子叫什么,反正她都称呼他为小疯狗,很贴切不是么。“你是不是听不懂我的话?三岁被丢进去,三岁小孩会说话么?” 她自言自语,宫女也不知娘娘问的是不是自己,想回又不敢回,无意中瞥见床上七皇子的眼神,对方恰好也与她相对,竟叫她浑身一颤,汗毛直竖。 134.第十三片龙鳞(三) 第十三片龙鳞(三) 寒毛直竖的宫女下意识又朝七皇子看了一眼, 松了口气,果然是她看错了,就是说嘛,七皇子再凶再疯也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孩子, 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眼神呢? 玲珑越看这小孩越丑,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遭受了极大的伤害,赶紧挥挥手,“快快快把他拎走,喂他点吃的, 顺便把我的被褥换一换。” 宫人应声,玲珑就随手拿起一块桂花糕咬了一口, 她现在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是最好的,用度甚至超过了皇帝,但玲珑仍然觉得不满足,要不是过得太无聊,她又要像上次那样把这次吃掉的灵魂给忘记了。 与此同时,抱着双膝的元奕也警惕地打量着她, 他十二岁才从冷宫出去, 但他出去后,却不曾见过这个女人。先帝驾崩, 他的儿子争权夺利,为了那个位子厮杀的不可开交, 最终他被选择做了傀儡皇帝, 从当上傀儡皇帝到真正掌权, 元奕花了近十年时间,而他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些乌泱泱的女人们全杀了,尤其是太后。 但在他大开杀戒之前,元奕不曾见过或是听过这个女人。宫女们叫她贵妃娘娘,元奕记得很清楚,先帝虽然有皇后四妃,却并不曾立过什么贵妃,那么这个女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是说这里根本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然而这个身体,这个声音,以及他人对他的态度,都如曾经一般熟悉,又或者说,这不过是他做的一个梦?可这梦为何迟迟不醒? “喂喂喂,你到底听不听得懂啊?”玲珑面露苦恼之色,“我该不会还要当你的老妈子教你说话吧?那很麻烦的,我可不想。” 说着她又拿手来捂住眼睛,真的好丑哦,她都有点受不了了。“快低头快低头!不要让我看到你的脸!好丑好丑!” 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元奕低下头,眼底阴沉一闪而过,等到他找到时机,一定会要了她的狗命!正在他心里模拟一千次虐杀玲珑的方式时,宫女进来禀报说皇后娘娘听说七皇子身子不适前来探望。 一听到皇后二字,元奕的眼神更加阴鸷,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在他身上加诸了无数痛苦的女人!最后他命人将她剁成了肉泥喂给了狗,不可一世的女人死到临头的时候,原来也会尿裤子。元奕不想让她死得太轻易,就先从手指头脚趾头开始剁,慢慢地,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当时他大开盛宴,百官瑟瑟发抖,有些人当场吓哭了,元奕却面不改色,没人知道他的心情有多好。 那大概是他二十几年的人生中难得高兴的时候,就算被称为暴君,被史官记入也没关系,因为元奕根本不在乎后人如何看他。只可惜还没来得及继续活下去,因为头痛犯了,一睁眼便又回到了现在。 真可惜,他还没杀净想杀的人,不过也有好处,至少这一回他提前出了冷宫,可以提前防范,至少不会再让皇后对他下药,引起他的头疾从而控制他。 一想起前世皇后——那个时候已经是太后了,被人捆起来时还趾高气昂,以为元奕会为了点解药百般讨好,结果却被他亲自剁掉手指时大哭求饶的样子,元奕便是身心舒畅,如今心头因玲珑而起的怒火也好了些。只是那头疾到底对他造成了麻烦,叫他在日后的时日里总免不了因为头痛而发疯杀人。 玲珑淡淡瞥了一眼:“人都进来了,你还来禀报什么?”她不是不知道自己宫里全是别人的眼线,只是懒得搭理。 “许久不见妹妹,听说妹妹要将七皇子记在名下,又听说七皇子刚出了冷宫便病了,本宫好歹是一宫之主,怎地也来看一眼。” 皇后打扮的雍容华贵,能当皇帝的正妻,她不仅生得美,家世好,手段也是家里头母亲跟老太君亲自调|教的,自打进了宫,与皇帝虽然说不上如胶似漆,却也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宫里头美人是一个一个的进,皇上的喜好也是一天一个样儿,然只有她的地位从不曾被动摇,可贵妃一出现,什么手段都不好使了,就是再温柔再体贴再得人意,也比不上那胜过天仙的美人勾勾手指头。 因此玲珑可是皇后的眼中钉,她暗地里也使了手段,却不知为何从不曾有效果,而她越是暗中对付玲珑,皇上就越是宠爱她,真是叫皇后恨到了骨子里。 她可以亲自提拔能利用的宫妃笼络圣心,可若是这宫妃自己不能控制住,那便要毁了,这后宫她最大,决不能叫人越了自己去。 就好比从前的刘婕妤,心大了,想从她这条船上下去了,只可惜腿还没来得及伸,小命就没了,连带着龙种都成了野种。 一听说贵妃要把七皇子记自己名下养,皇后当时就有了心眼,贵妃如今正年轻,十六七岁,鲜花儿一样的年纪,正好生养,怎地要抱个野种来当儿子?怕不是有什么目的,想为刘婕妤翻案吧!不过这几日皇后寻不到由头,恰好听说七皇子病了,她就连忙赶了过来。 “哦,那照皇后话里的意思,怪我咯?”玲珑抓了把瓜子开始剥,她习惯剥好一小把一起吃,平日皇帝在她就支使皇帝,她也不是头一个对着皇帝撒娇任性的妃子,但有一点不一样,其他妃子再如何撒娇任性,都把持着一个度,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控在谁的手中,玲珑却不是,她从不给皇帝面子,可皇帝大概命里犯贱,还偏就吃她这样的,许多时候被惹得火气大发,拔腿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过来。 也因此,其他妃子都要给皇后娘娘面子,玲珑不给。“这七皇子在冷宫待了两年,听说生吃老鼠血肉,病了不知多少回,也不曾见皇后娘娘关心过,怎么,我一把他带出来,皇后娘娘着急了?真着急,拿回去养着啊。” 皇后娘娘活到现在,所有的气都是玲珑给她带来的,在这之前她可从没受过一丁点儿委屈,谁见了她都得跪得讨好,独这个来历不明的贵妃,身份低贱,靠着一张脸蛊惑圣心,也不知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深吸一口气:“妹妹——” “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姐姐。”玲珑唇角一掀,尽是蔑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相提并论。” “大胆!” 斥责的不是皇后,而是她身边的大宫女,“贵妃娘娘慎言!可知——” “犯了宫规又如何?有本事弄死我呀。”玲珑笑着用小勺子舀了一勺子瓜子仁放到嘴里,顺便示意自己的宫女过来剥瓜子,“不能的话就只好干着急气死自己咯。” 元奕坐在床上,本一直低着头,听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贵妃一字一句把皇后噎的一个字儿都说不出来,心里舒服许多,心想,看在她这样会说话的份上,到时候他给她留个全尸。 虽然不曾见过先帝还活着时的太后,但跟太后相处了数年的元奕很清楚这个女人的特点,虽然出身高门又是一国之母,可心胸却无比狭隘,且虚荣。她的地位不容任何可能威胁到的人产生,于是一旦她觉得某个人很危险,就要想方设法地除去。说是多么爱先帝不见得,可对皇后这个身份,却绝对是爱的要死。 他是第一次见有人敢这样怼太后,也不怕招来报复。 皇后气得手指都在发颤,“你不必得意!皇上终有厌弃你的一天!这宫里多得是绝色美人,哪个落得了好!早晚有一天,你亦会人老珠黄,到时候本宫等着看你的笑话!我们走!” 玲珑对着她的背影做鬼脸,呸咯呸咯,她才不会跟人类一样变老呢,别说她永生,就是她死了,也一定是以这副美丽的躯壳死去。 人类才怕老才怕死。 “啊……”说着她想起来,“走之前至少告诉我这小疯狗叫什么名字吧???”皇后来干嘛的,每隔一段时间不挨她怼就不舒服是不是?“小疯狗,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吗?” 小、疯、狗?! 先前沉浸在重回童年的震惊中,元奕这会才注意到她对自己的称呼,他忍着怒火,对自己的处境也有了了解。和前世一直在冷宫待到十二岁的自己不一样,这个陌生贵妃的出现让他突然提前七年出来,那他需要好好谋算一番。只是贵妃却要记他在名下做儿子,不知又有何居心。 不管怎样,比起口蜜腹剑的太后,这个嚣张跋扈没脑子的贵妃,很明显是个更好的选择。 趁着她容颜尚在,又得先帝宠爱,他得想个法子洗清自己身上杂种的骂名,决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机会! 135.第十三片龙鳞(四) 第十三片龙鳞(四) 可叫他小疯狗是不行的!做了多年皇帝的元奕, 因为头疾发作疼痛难忍, 性格极其孤僻怪异, 暴躁易怒,这会儿他早已忘记先前想着给玲珑留个全尸的“仁慈”,而是在心里模拟了无数次将她折磨的鲜血淋漓痛不欲生哭喊求饶的场景,这才堪堪忍住怒火,仍旧一语不发, 呆滞地坐在床上。 刘婕妤曾是艳冠群芳的美人, 皇帝也是高大英俊,作为他们两人的结晶, 前世的元奕在离开冷宫养好身子后, 那容貌真是惊人的好看, 哪怕他性情残虐冷酷,也仍有美人飞蛾扑火的朝这坑里跳。然而元奕对女人没有丝毫兴趣,他倒是挺喜欢让女人那雪白的身子上沾染残酷的血红,红白相映衬,怎一个美字了得。 但现在, 五岁的他,因为三岁就被丢入冷宫自生自灭,没有食物没有水, 一切凭靠着本能存活, 也是命硬才熬了下来, 可外表, 那真不能怪玲珑不忍直视他。瘦瘦小小的一团, 光瘦就算了,脑袋却长得很大,整个人皮包骨头没有一点肉,黑的像块炭,再加上两年没洗澡,身上那污垢啊……宫人刷了好几桶水都没刷干净。 皮肤也不像寻常小孩儿那样嫩,而是如同风干的橘子皮,实在是丑,丑的玲珑心都要碎了,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荒海里要是有这么个丑东西,她分分钟秒秒钟把他丢掉。就连奴才相的范无救,好端端站直了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丑成这样可怎么活啊! 玲珑叫人上了吃食,宫女要喂,元奕却开始疯狂挣扎,把好好一碗粥打翻在地,然后他迅速地顺应本能,殿内没有床,他就一溜烟钻到了桌子下头。 玲珑用脚踢他,他躲不开,就死死抱住玲珑的小腿,把玲珑给吓得,她丢开手里没咬完的酥饼不停尖叫想把元奕甩开,结果他不知哪里来那么大的力气就是不松手,玲珑气急了,瞪向一边的宫人:“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他给我拉开!” 一番手忙脚乱,元奕总算是被扯开了,与此同时玲珑的裙子也被他撕掉好长一块布料,被拉开后元奕嘴里还咬着布,双眼如兽,充满凶狠的盯着玲珑,似乎她再敢欺负他,他就把她的肉也一并咬下来。 宫人们正暗自庆幸娘娘没受伤,否则他们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跪了一地等候发落,原以为要受罚,谁知道刚才还气不打一处来的娘娘突然发出清脆的笑声——虽然贵妃娘娘喜怒无常,可每次这样的时候都很恐怖啊!上一次娘娘这样笑是,皇上脸上顶了老大一个巴掌印呢! “你们,都给我下去。” “娘娘……”大宫女觉得不妥,“七皇子很危险,娘娘一个人——” “我说下去。” “……是。” 等到殿内只剩下这两人了,玲珑突然对着元奕冷笑,元奕正戒备十足地准备攻击,却突然觉得四肢一疼,竟是那帘幔无端飞了过来将他捆成个大字型凌空而起!他奋力挣扎却无结果,就恨意十足地瞪玲珑,玲珑也不跟他废话,呵呵一笑,打了个响指,帘幔就绑着人靠近了。 桌子上满满当当摆了六六三十六道菜,蒸炒炸炖煮样样齐全,香味扑鼻,玲珑伸手摸了一下元奕空荡荡的胃,这小疯狗打从冷宫出来到现在连个屁都没得吃,谁给东西吃都不要,想来也是饿习惯了,但过了这好几天,铁打的人也受不了,更何况他只是个小孩。玲珑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不过是咬她一口,她会把他教好的。 接下来元奕就被迫闻着这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欣赏着玲珑优雅又食欲十足的吃相,顺便被帘幔抓着两根羽毛挠脚心,这种酸爽,他两辈子也没感受过!还不如打他骂他,这算什么手段?! 三十六道菜,玲珑每一道都尝了,她夹起一块冻肉片,轻叹,“本来呢,我是想说如果你乖乖当我儿子的话,我就跟你一起共享这些美食,可是你既然想咬我,那我就不气了。以后你没资格上桌,只能吃我的剩饭,小,疯,狗。” 又叫他小疯狗!元奕想发怒,脚底却奇痒无比,其痛苦程度居然不下于前世的头疾,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为什么帘幔像是有了生命,也来不及去捉摸那羽毛是如何自己到了帘幔布中,这女人是精怪还是神仙,他都没去想,因为他已经被折磨的要疯了! 他会报复的!他一定会报复的!把她加诸在他身上的,千百倍的奉还给她! 玲珑大概吃了将近一个时辰,元奕浑身精力都用光了,眼角甚至溢出了生理性泪水,小小的身子时不时在半空中抽搐一下,玲珑终于大发慈悲,帘幔顿时将他松开,元奕咚的一声砸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熊孩子嘛,就是要比他更熊更横,用爱去感化这种事玲珑很少做,她现在不是很想展现自己的演技。 她捏着一块咬了一半的绿豆糕走到元奕身前蹲下,又咬了一口,只余下三分之一,这绿豆糕做的仅有她掌心一半,剩下这一小口就放在元奕嘴边,柔声问:“吃是不吃?” 另一手却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根羽毛,大有你再跟我横我就继续搞你的意思,元奕躺在地上大口喘气,玲珑感叹道:“叫你小疯狗你还不乐意了是吧?你看你现在喘的,像条老黄狗。”说着,将绿豆糕塞进元奕嘴里,非常的不温柔。 接着她把元奕提起来,他虽然五岁了,却轻的不行,仿佛没什么重量,玲珑把他放到自己对面的椅子上,仁慈道:“吃。” 看似仁慈,威胁意味十分浓厚。 元奕咬牙,却是再不想尝那被疯狂挠脚心的苦楚,便随便吃了起来,食物一落肚,恐怖的饥饿感袭来,前世出了冷宫,有很长一段时间元奕都怕自己没有吃的,每一顿都要吃到吐,后来才慢慢好了。但这副身体是五岁时的他,对于食物的渴望无法掩饰,顿时桌面有如风卷残云,最后是玲珑发现他的肚子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怕他爆炸,才拎着他的领子带离了餐桌,顺便叫人进来撤盘。 “我跟你说啊。” 她认认真真地把小疯狗放到床上,自己在他对面坐下来,两人面对面,然后玲珑捂了下脸,真的好丑哦,像条营养不良的小黑狗。 元奕盘腿坐在她对面,老老实实不乱动,被收拾完了又给了颗甜枣,这会儿也终于是认清了现实,不管以后他要怎样弄死这个女人,现在他只能听她的。 “从今天起呢,你就要听我的话,我叫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许不听,不听话,我就揍你。”玲珑晃了晃拳头,宫人们听到这些都表情诡异,想笑不敢笑,娘娘同七皇子说什么呢?七皇子哪里听得懂呀!“可是听话,我什么都给你,还会保护你,你能明白吗?” “你也不想回冷宫继续生吃老鼠肉舔青苔解渴吧?”玲珑戳了下小疯狗的脑门,满意地看着他因为头重脚轻摔倒,一根指头按住鼓胀胀的肚皮,于是小疯狗顺利地翻不起来,四肢胡乱扑腾,居然也有几分可爱。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丑萌吧。 “还敢吃这么多。”玲珑嫌弃不已,用手在那小肚皮上揉了揉,“人类这样吃会死的。”又不是她,吃再多也感觉不到饱腹。 听到玲珑说人类,本来还在挣扎的小乌龟突然僵硬,似是想起了先前被挠脚心时有生命的帘幔,他四肢朝天,颤巍巍地抽搐了下。玲珑一边揉肚子一边问,“你能不能听懂我的话?” 五岁的元奕肯定不能,但他身体里当了多年帝王的成年元奕可以。他迟疑了许久,才慢慢点了下头。 “那就好。”玲珑松了口气,“我可不会教人说话,你能听懂就好,爱不爱说话随你的便。” 元奕睁着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她,本是极为漂亮的眼睛,但是吧……玲珑突然正襟危坐,“因为你还小,所以我觉得树立起正确的审美观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你长得很可爱,就算闯祸了我也替你兜着,以后在这世界上你可以横着走,知道么?去把我的雪肌露拿来。” 后一句是对宫女说的,这雪肌露是宫廷秘方,一小瓶就价值连城,哪怕是皇后都要省着用,玲珑就不一样了,她的字典里没有“节俭”这两个字,自然也不觉得把这珍贵的雪肌露用在元奕这么个干巴巴的小猴子身上是“浪费”。 可元奕那破身子,哪里是能立即养回来的?于是玲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开始了相当艰辛的养狗之路。 136.第十三片龙鳞(五) 第十三片龙鳞(五) 玲珑基本上没养过幼崽, 就算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养,也都是放任他们自生自灭, 顶多给个吃的其他就不管了, 对元奕当然也是这样。碍于元奕之前试图攻击她,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元奕真的就只能吃她的剩饭。 她当着皇帝的面对他的儿子不好,他也没说什么, 可能在皇帝心里, 玲珑玩心重, 顶多玩个几个月就没兴趣,要他把七皇子处理掉了。就这,每每看见七皇子, 皇帝心头都会生出一种异样的屈辱感,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当年那令他暴怒的一幕,七皇子的存在就是一道疮疤, 不看的话还好,一旦看到,就怎么也无法忘怀。 而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调整, 元奕跟那个黑黑瘦瘦的小猴子简直判若两人,虽然还是很瘦没多少肉, 但白了好几层,一白遮三丑。在这一个月里, 他彻底学乖, 任由玲珑捏圆搓扁, 自然在心里记仇记了厚厚一本子,就等着日后报复了,玲珑却丝毫不怕,仍旧玩他,与其说她是在养孩子,倒不如说是在养宠物。 高兴的时候逗着玩,不高兴的时候一脚就踢开。 “小疯狗呢?”玲珑午睡刚醒,结果趴在她床下垫子上的元奕却不见了,这是很少见的事。 “回娘娘,七殿下出去玩去了。” “玩?!”玲珑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他出去玩?怎么可能!”小疯狗自打被她教训过一次之后就很乖,决不会一人出去玩,这宫里看不顺眼他的可不少,一个人跑出去干什么?“他要出去玩你们就让他出去?那我要你们做什么?” 大宫女连忙过来给玲珑披上外衫,“娘娘恕罪,是大殿下二殿下还有三位公主殿下不许奴婢们跟着,将奴婢们赶了回来,只是奴婢们见娘娘午睡不敢惊扰,是以便没有叫醒娘娘——啊!” 她捂住脸,慌忙跪下,玲珑这一巴掌可不轻,疼的她半张脸迅速肿起。玲珑惯常粉面含春笑语盈盈,这会儿却无丝毫笑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的走狗,我说过,除了我之外,要好好对待那只小疯狗,他乖得很,那些皇子公主的也不敢进我的地盘,若不是有人里应外合,怎地将他带了出去?” 头发也不梳了,直接一脚将宫女踹倒,一双美目冷的像冰:“既然你觉得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大菩萨,那就选个坟头墓碑,该死哪儿死哪儿去。” 说完袖子一甩便要出门,大宫女连忙跪爬过来挡住去路乞求:“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求娘娘开——” “嘘……”玲珑弯下腰,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瓣上,她的眼睛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平时她懒散又异想天开,对遍布上下的眼线视而不见,并不是真的仁慈,只是懒得去管,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我不爱听人跟我求饶,一般求饶的,只会死得更快。” 随后她便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对一个太监说:“把她给我送到皇后那儿去,之后你也不用回来了,你的主子是谁,就滚到哪里去。” 她提起裙摆跨过门槛,不用看都知道小疯狗在哪里,一路飙到冷宫,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嬉笑声,今儿天气很好,惠风和畅,玲珑的午觉睡得也挺舒服,但睡醒后就不是那么高兴了。 冷宫很大,但已多年不曾有人居住,早已青苔遍布杂草疯涨,阴天下雨时想找个不漏的地儿都难,也不知小疯狗三岁被丢进来是怎么一人活到了五岁,真是除了命硬其他的形容词都不合适。冷宫前面有一汪湖,只是常年不疏引,早已成了死水,脏的要命,但现在被玲珑养了一个月的小疯狗正被人踩着脑袋按在湖水里,踩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德妃所出的大皇子。她生了皇帝第一个儿子,因此虽然早已失宠,地位却稳固不变,皇后又是个不能生的,而大皇子因着是皇帝第一个儿子的缘故,也比其他儿子更得皇帝喜欢。 如果不出意外,未来数年内皇后若是仍然不能诞下嫡子,那么储君之位则非大皇子莫属。这也造就了德妃在皇后面前的底气,同时,在一众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中。人人都以大皇子马首是瞻。 可就是这么位大皇子,被人一脚踢飞,身边的太监连救都没来得及,就扎进了死水里,扑腾不停。玲珑腿也没停,其他人甚至都没看清是谁,就全被踹了进去。 紧接着她把来的时候顺手拿的鞭子塞给元奕,冷声说:“给我打,谁敢去救就打谁,谁敢朝岸边来就打谁。你若不打,我就打你。” 元奕鼻口耳尽是绿水及腥臭的水草,他就像头狼崽子,接过鞭子,按照玲珑所说,拼命的打起来。他本来就力气大,这一个月吃得好睡得好,打起人就更疼了。几个皇子公主狼狈哭喊挣扎,谁知越是这样越是喝了一肚子水,这湖却也不深,不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跟着这几位小祖宗的宫人都要吓死了! 贵妃娘娘要打死他们,可若是几位小主子出了事,他们全家都要死啊!因此尽管玲珑不许救,他们也还是跳了下去,只是不敢上岸来,抱住自己的小主子尽力护着,让鞭子抽到自己身上。 玲珑冷笑一声:“你们倒是忠心,我的小疯狗挨打时却不见你们这样舍身护主,既然如此,你们就跟它们好好玩玩。” 说完她打了个响指,随即有一名太监痛的尖叫,绿色的湖面居然逐渐晕出血色,这回他们是真的怕了,“有东西!有东西咬人!啊!” 但凡有水的地方,就是玲珑的天下,弄点食人鱼来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了。她弯下腰把仍然拿着鞭子使劲抽的元奕提起来,“这红掌拨青波你看好不好看?” 元奕早就知道她不是凡人,并没有多么惊讶,只觉得还不够,却眨着眼,乖巧地被提在空中看着玲珑,那眼神跟看着亲妈似的。 玲珑哼了一声把他丢到地上,屁股都要摔肿了可元奕一点都不觉得疼,他的心里有一种诡异的快意,那种快意从她递鞭子给他开始,逐渐蔓延到四肢百骸,让他兴奋。 元奕素来知道自己是个怪物,谁也不能要求一个三岁被丢在荒芜的冷宫活到十二岁的少年怎样积极向上善良仁慈,他于是当他大权在握后,他随心所欲的杀人,没有迟疑没有后悔也没有感情。曾经有臣子指着他破口大骂暴君一头撞死在金銮殿上,元奕也只是掀了掀眼皮子,让人拖出去,顺便砍了那人全家。 烦。 活着没意思。 头疼的时候就更没意思了。 可现在,当他遇到玲珑,当她递给他这根鞭子,当她一脚一个把这些欺辱他的人踹下水,元奕突然有种找到同类的兴奋。他挥舞着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打下去,水里的人个个哭爹喊娘,鲜血逐渐铺满整个水面,简直要把绿色的脏水染红。就像是曾经无数个他懵懵懂懂在冷宫度过的白天夜晚,因为极度的饥饿捕捉到的老鼠,一口咬下去,腥臭的血液便溢满喉管。 很难吃,可是不吃的话,就不知道要如何活下去。 他一直打一直打,回到了五岁的身体里,好像当年的屈辱与愤恨也一并回来了,元奕眼睛通红,最后是被玲珑抱起来的。他还在不满的挣扎,玲珑难得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好了,够了。” 随后她轻笑了一下,很小声地跟他说,“现在就叫他们死了,多便宜啊,等到你坐上那个位子,九五至尊,每天让他们活在恐惧中,岂不妙哉?” 元奕一愣,不敢置信地看向玲珑,她说完那句话便笑眯眯地了,元奕这辈子头一回别人抱,比起正常的五岁幼童,他更加瘦小,虽然养了一个月,但体重仍然轻的吓人,玲珑抱在手中很轻巧。 她的逻辑很简单,她养的小疯狗,她是打是骂是逼他吃剩饭都可以,别人碰一根毛都不成。 她大可作践小疯狗,别人不成。 “听话的孩子才有糖吃。”玲珑神秘一笑。 只是这回事情可闹大了,皇帝膝下一共就这么几个子女,还全叫揍成了猪头,身上没一块好皮肉,尤其是德妃,直奔玲珑宫中,俨然要将她给活剥了皮。 玲珑正在吃核桃,元奕盘腿坐在桌子上,用细细的小手指捏着核桃,然后举起小锤子一砸——有专业敲核桃的夹子,玲珑却偏要让他用小锤子,而且还不给他吃,真的很过分。 在玲珑的训练下,元奕敲核桃的技术呈直线上升,德妃到的时候他已经可以敲出完整的核桃仁了。 最后那群在死水里爬不出来的金枝玉叶们玲珑也没管,她提着小疯狗回来才开始后悔,他被摁在水里,那水脏的要死,她为什么要抱他啊???? 小疯狗得给她敲足一百只核桃才算完。 137.第十三片龙鳞(六) 第十三片龙鳞(六) 元奕并不怎么相信玲珑会保护他, 毕竟她不过是个贵妃,成日里横冲直撞恃宠而骄, 皇后等人早就将她视为眼中钉, 如今她犯下大罪, 她们怎么可能会这样轻易放过她?只怕是她要元气大伤。 可想起那种凌驾于人上尽情鞭笞别人的快感,元奕又觉得玲珑这样过日子很畅快,世上决不会再有人同她这般嚣张, 也决不会有人同她一般自由。 “愣着干什么。” 就在元奕思索的时候, 脑袋被敲了一下, 玲珑不高兴的脸呈现在他面前,“才敲了几只就懒惰了,狗子你变了。” 于是元奕继续卖力气敲核桃, 对风风火火闯进来的德妃一行人视而不见。来的可不只是德妃一人, 这段日子玲珑独宠,她们恨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 心疼自个儿孩子是真的,想借机除去玲珑更是真的,倘若孩子受点伤就能让这来路不明的小贱人失宠, 那可真是再值当不过的了。 这里头本来没皇后什么事,但她想看热闹, 就以一国之母的身份来了,施施然坐到主位上, 状似公正的要调解, 德妃等人的眼神几乎要把玲珑身上灼出一个洞, 她却不痛不痒,继续捏元奕敲好的核桃放进嘴里,哪怕人家要把她给吃了,她照样过自己的。 光是这份气度,就很让元奕感到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临危不乱,但他觉得倒更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意味。当然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到现在他在玲珑面前还是个小哑巴般的存在,不到逼不得已决不开口说话,她也不急,其他皇子早已启蒙四书都读过了,玲珑照样带着元奕玩。 “皇上驾到——” 于是后妃们跪了一地,抬头再看皇帝的时候眼里都有了泪花,俨然有种您可算来了赶紧处置了这个妖妃为臣妾们做主的求助意味。自打这贵妃出现,她们多久没见到皇上了啊!说好的雨露均沾,可谁得了一滴?全叫贵妃那小贱人得去了!一开始也不是没人试着去讨好拉拢,然而人谁的面子都不给,谁来都要赶出去,连面子上的好听话都不乐意说。 这一来二去,皇后都屡屡碰壁,其他人又怎地敢惹?尤其皇上这会儿对她正是新鲜的时候,眼里除了她看不见别人,可再高的热情也终究会过去,当年的刘婕妤,也深得圣宠,可最后结果如何?还不是落了个凄惨身死,连孩子都被厌弃的下场。如今贵妃连个孩子都没有,皇上对她的忍耐是有底线的,她越是跋扈骄纵,皇上便越是会感到厌烦。 靠着那样一张脸让皇上喜爱,性子却全然不体贴温柔,又能独宠多久?便是性情高傲的皇后娘娘,见了皇上也要轻声细语,贵妃以色侍人,早晚要栽跟头。 因此当皇帝一出现,德妃等人就跪了下去,大有一副皇上不为我们做主我们便在这里跪到死的意味。 皇帝是一得知玲珑闯祸了就立马赶了回来,生怕她吃亏,是来撑腰来的,他一进来就先看玲珑,见她好端端地坐在桌前,元奕则盘腿坐在桌上给她敲核桃,敲到后来她连自己伸手去拿都懒,直接张嘴让元奕喂她——本来以为能看见美人含泪扑向自己怀抱请求他主持公道的皇帝,瞬间失望透顶。 她跟他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一样,可能也没人见过玲珑这样的,她自由大胆,无法无天,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明明她的性格是皇帝最不喜欢的那一种,却还是忍不住为她着迷。 玲珑把小疯狗捞到怀里慢悠悠地晃了两下,在他耳边轻声问他:“你说做皇帝哪里好?” 若是个荒淫无道的昏君还则罢了,就怕想当个明君,没日没夜的为政事所累,为了万古流芳,要时时刻刻注重自己的言行,要虚心纳谏,在朝堂上被铁骨铮铮的忠臣骂个狗血淋头,也要显出容人的雅量——这就是皇帝。他坐在那个位子上,心里头却并不怎么快活,其实他心底藏着一头野兽,玲珑就像是他梦里的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不看任何人的脸色,不在意任何评价。 他纵容玲珑,一方面是因为她独一无二,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活成这个样子。 元奕就不一样了,元奕不是个昏君,是个暴君。他不爱听任何反驳自己的话,那些曾经直言明谏的言官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许多人不怕死,却怕自己的家人死。 元奕没有回答玲珑,他对当不当皇帝没有什么执念,但当皇帝挺好的,他想砍谁就砍谁,再也没有人能欺辱他。 少女的怀抱温软幽香,元奕不安地动了两下,一只爪子被玲珑抓住举起来对着皇帝摇了摇:“皇上,你可要给我做主,你看我这宫里,人人要来便来,想走就走,我面子往哪儿搁呀!” 她居然恶人先告状! 地下跪着的妃子们还没起来呢,面上个个梨花带雨甭提多惹人怜惜,每个长相各有不同,却都是出挑的美人儿,贤惠的高冷的俏皮的温婉的秀丽的应有尽有,简直挑花眼。 可皇帝眼里只看得到玲珑,他对她的溺爱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点了下她小巧的鼻头:“只你受委屈了,朕给你撑腰。” “皇上真好。”玲珑怀里抱着小疯狗还在他颊边亲了一下,笑意盈盈半点没在怕的。 皇帝还真就好她这一口,换做任何人都不敢大庭广众地与他这样亲昵,玲珑却毫无顾忌,她拉着皇帝坐下来,自己坐到他大腿上,一副祸国妖姬的模样,偏偏自己怀里还搂着个脑袋大大身子小小的丑孩子,看起来还有种微妙的温馨感,宛如一家三口。 “朕知道发生了何事,不必多言。” 德妃不敢置信,皇上居然连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皇上!求皇上给大皇子做主!大皇子还是个孩子,贵妃如此狠毒要置他于死地,这可是谋害皇嗣的罪过!” “是啊大皇子还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玲珑撇撇嘴,“我的小疯——诶,你叫什么来着?” 元奕面色平静在她掌心写了自己的名字,这一个月他就被教着写了这俩字,已经烂熟于心。 “哦对,我的元奕险些被大皇子溺死,怎么,你们的孩子是孩子,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德妃简直被被玲珑这副无赖的理直气壮的嘴脸气笑了,一个小杂种,她说是她的孩子?自己不能生,就随便拉个小杂种来想跟大皇子争地位?真是好大的野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贵妃这说的什么话,大皇子年幼,不过是想同七皇子玩乐,贵妃何必将这种小事当真?还对我皇儿动粗?” “我也只是想跟大皇子玩啊。”玲珑露出委屈的表情,“我虽然是个贵妃,可我今年也不过十五,大皇子比我也小不了多少,大皇子是皇上的孩子,我心里喜欢皇上,自然也把大皇子当成我的孩子,那我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玩有什么问题?要我说呀,德妃还是别来找我的茬儿,我可是一人过去的,几位皇子公主身边都有人看着呢,他们都说是我害的,便是我害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呀!” 说完仰头看皇帝:“皇上最知道了,玲珑身娇体弱,才不会做那种把人踹到湖水里的粗鲁事呢。” 皇帝还不知道她,这会儿也忍着笑,面色凝重:“不错,她只一人,如何欺负得了那么多人?倒是这些宫人,信口开河诬陷贵妃,皇后,德妃,你们须得好好整治。” 皇后跟德妃脸都要绿了,皇上这偏颇不要太明显,贵妃一人欺负不了那么多人?还有她欺负不了的?自打她凭空出现,后宫里谁没被她欺负过? 这一点玲珑就觉得冤枉了,她们不来招惹她,她吃饱了撑着的去欺负人?大家相安无事不好么? “说起这个,皇上,你看元奕是不是白嫩了一点?脑袋变小了点?” 元奕被迫仰头看向皇帝,玲珑两只手掐着他的脸蛋,他睁着乌溜溜的眼睛跟皇帝对视,没等皇帝回应,玲珑就又说:“我听说两年前刘婕妤与人私通是皇上亲眼所见,可这眼见也未必为实,毕竟比起其他几个皇子,元奕跟皇上长得可谓是一模一样呢。” 说着她亲昵地蹭了蹭元奕的脸蛋,“我喜欢极了。” 喜欢元奕就是喜欢他,皇帝所理解的逻辑是这样的,也连带着看元奕也有了几分顺眼。再定睛一看这个他从未关心在意过的儿子,发觉玲珑说的居然很对,元奕长得确实十分像他。 皇后心里一咯噔,正要说话,那挨千刀的贵妃唯恐天下不乱,又继续火上浇油:“仔细看看,还是元奕最像皇上,否则我也不想养着他,别说我没欺负大皇子他们了,就是欺负一下又怎样嘛,他们跟皇上一点都不像,我跟他们玩的时候失手一下下也是理所当然呀。再说了,他们身上的伤大多是食人鱼所咬,我总不能未卜先知,知晓他们要去冷宫害死元奕,早早在那养食人鱼吧?皇上,我可冤枉死了,你得给我做主才行!” 这一番流氓逻辑,别说是皇后德妃等人,就是元奕,也叹为观止。 138.第十三片龙鳞(七) 第十三片龙鳞(七) 要么怎么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玲珑她闹习惯了,满足她的需求、完成她的意愿已经成为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的日常。皇帝将她环在怀中,淡淡道:“好了, 贵妃年幼,你们不必如此咄咄逼人。倒是那湖里哪来的食人鱼,身边的宫人又是怎么伺候的, 才是你们该关心的。” 他听说了这件事,完全不以为意,觉得不过是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儿了, 何必这样喋喋不休不依不饶?几个孩子受了伤, 她们可倒好,像是抓住了什么把柄似的,没等得及他回来,就拉着皇后来“公平审理”。 皇后能够有多公平谁心里都清楚。 德妃眼泪都下来了, 其他有子女的嫔妃还要看皇后跟她脸色,见德妃跪了,便也跟着一起跪下,大有一种今天皇上不给我们个说法, 那我们就要闹到底的意思。皇帝一见,本来就偏的心这会儿更偏,他冷冷地看着地上这跪着的数名嫔妃, 又看向皇后:“皇后以为此事朕该如何处理?” 皇后雍容华贵地把玩着自己的金丝甲套, 轻笑:“臣妾以为, 此事双方具有错处, 可这皇子们毕竟是皇上的孩子,若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对他们动手,岂不是坏了规矩?” “食人鱼叫人去捞了么?”玲珑插嘴,“我看那鱼咬人的时候嘴里两排齐齐整整的牙,若是剥了,不知道肉是个什么滋味。” 皇帝溺爱一笑:“朕叫人去捞了,你想尝,待会儿叫御厨做了来,没有问题了,再给你吃。” “那不就行了,这对皇子公主们动手的罪魁祸首已经抓着了,你们来我这里闹,难不成食人鱼是我养在里头的?我又不能未卜先知,知道他们今儿要在冷宫欺负我的元奕,若我能未卜先知,我还在这里听你们一派胡言?” 她扬扬眉,一点面子都不给,“都说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这诸位孩子受了伤,不让他们各自歇着,倒是第一时间气势汹汹的朝我这儿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孙子孝敬奶奶来呢。” 说完她自己捂嘴先笑,把几位妃子气得面色铁青,皇后面上也渐渐冷了:“贵妃慎言,这是皇宫内院,可不是市井乡间,不是什么腌臜话都能随便说的。” “皇上,我突然有个想法。”玲珑看了眼已经处理好伤口被各自母亲带在身边的小孩子们,心里是半点好感都没有。她捏起元奕的下巴给皇帝看,“你看元奕长得多像你呀,正巧皇后等人都在呢,今儿个不如顺势来个滴血认亲,就知道元奕是否是皇上亲生了。若是,那就说明两年前刘婕妤一事另有隐情,若不是,皇上便把他拎出去砍了。” 元奕闻言瞪大眼,皇帝低头看了看他,沉吟许久,这确实是个缠绕他心头的问题,两年前暴怒,滴血认亲后便将直接把元奕丢进了冷宫,事后也不是不觉得自己有失冷静,只是已经做了,不好再出尔反尔,毕竟天子一言重如九鼎。玲珑提出这个建议,恰好叫皇帝顺势下台,也能一清心病。 刘婕妤是否与人通奸,他绿了两年的头发,也许能变回来。 说白了,就是面子问题。男人总觉得自己魅力十足,他的女人不可能变心,都对他爱得要死,皇帝尤然。想想他们是天底下最尊贵最有权势的人,他的女人们怎么能背叛他呢?那岂止是面子过不去,简直是对这身龙袍的侮辱! “皇上!这简直太荒谬了!”皇后不敢置信,“皇子们是什么身份,怎能贵妃随便说一句,就要按照她的话来滴血认亲?这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 “怎么会呢。”玲珑微笑以对,“皇后不必担心,今日在场的又没外人,至于这些宫人都是你们各自的心腹,若是传出去了,杀了他们便是。” 话音一落,宫人们就都恐慌的跪了下来,皇后则斥责:“贵妃休得任性!皇上自有决断!众位妹妹多年来为陛下生儿育女,若是只因贵妃一句戏言便行此荒谬之事,岂不是寒了妹妹们的心?” 玲珑道:“你的妹妹们寒心,关皇上什么事?还是说没了皇后的这些妹妹,皇上就不是皇上了?” 她不给皇后反驳自己的机会,兀自把玩元奕的小狗爪,漫不经心道:“只要皇上想,天底下什么样的美人儿都能得,什么样的儿女都能生,只怕有些人是忘了本分,恃宠而骄了。” ??? 贵妃在说谁恃宠而骄??? 这后宫佳丽三千,加在一起也不敌她一人吧??? 皇帝却很满意玲珑说的话,他在前朝要受大臣们的监督进谏,难不成回了后宫还要做个脾气好的明君?本来就偏心在玲珑这边,又有皇后做对比,他更加觉得玲珑说得对了。 这时候玲珑又道:“也不必太过麻烦,就当玩儿也可以,横竖几位金枝玉叶都受了伤流了血,都不用弄出伤口来呢。为了表示公平,皇上可以亲自派人去端水来,最好水碗一条龙,这样也就不存在谁陷害谁的问题。” 皇帝愈发觉得这个计策可行,也不等皇后再说,就让贴身太监总管亲自盯着呈了数碗水上来。 皇后就不说话了,她现在是摆明了看戏,反正她不能生,这里没有她的孩子,无论最后结果如何,都与她毫无干系,最好全不是皇帝亲生的呢,她不能生,只能眼睁睁看着旁人生,现在她特别想让这些能生孩子的倒大霉。这样一想,方才阻止贵妃的自己简直是个傻子。 既然这最大头的三位都没有异议,其他人还能说什么? 其实这滴血验亲根本就没有科学性,但架不住本朝人都信这个,为此没少惹出麻烦来。又没有什么理论能推翻,不少人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没想到这回轮到皇家了。 孩子们一人一滴,皇帝就要多一点,结果那一只只水碗最后的结果却都是相同的——全部都不相融! 这回可不仅是宫人们跪着,连着嫔妃们与龙种们都跪了下来,皇帝浑身上下散发出惊人的冷气压,看得出来此刻他的心情相当糟糕,但却仍然保持着理智。这回皇后作壁上观再也不说话了,反倒是玲珑,没等德妃等人开始解释求情,她就笑眯眯道:“这水定然是没问题的,血是当着皇上的面取的,自然也没问题。” 皇后心内冷笑,就差没指名道姓说这些孩子全不是皇上的种了! “那么,兴许是这滴血认亲的方法本就毫无根据呢?”玲珑轻笑,示意太监总管端来一碗干净的水,拿起一旁的刀子,先捏住太监的指头割了一刀,血滴进去后,她又捏了元奕的指头,两滴血居然融合在了一起! 太监总管真是人在宫里坐锅从天上来,他慌忙跪下,玲珑笑道:“元奕今年才五岁,五年前,这位公公身上早干净了吧?” 这倒是,太监总管是自幼入的宫,认了干爹一步步爬到现在这地位的,要是还能叫女人生孩子,哪里还想继续当个太监呀!顶个一身骂名,地位再高,在人眼里也不过是条阉狗。 玲珑又叫人牵来一条狗,随手把太监的手又挤出一滴来,“皇上,这人与动物鲜血都能相融,可见这滴血验亲之法本是空穴来风,不值得相信。” 这几年皇帝也见过了几件怪事,明明是父子长相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滴血一验,却不是亲生,那父亲便怀疑到了自己的兄弟,一怒之下,闹出桩灭门惨案,轰动一时。打那之后,皇帝便想起元奕来,当年元奕出生后不久,他便觉得这孩子长得像自己,只是话都说出去了,人也扔进了冷宫,怎么也不好打脸。 今日其他儿女血与自己不相融,本就在皇帝预料之内,是以他也并没有太过愤怒,只是心头难免憋气,气的不是旁的,正是两年前刘婕妤一事。当时他火气太大,根本不想去查,事后才觉此中蹊跷,只可惜为时已晚。 剩下就没有玲珑跟元奕的事了,她搂着元奕,元奕被顺毛顺的正舒服,小手里就又被塞进一把小锤子,然后听到熟悉的命令:“继续敲。” 元奕:…… 这场闹剧很快就画下了句号,因为突然弄出了滴血验亲这一出,德妃等人也不敢再纠缠了,好在皇子们都是些皮外伤,养养就好了。不过说来也奇怪,皇帝派人去捞食人鱼,却突然发现食人鱼全都没了,后宫渐渐传言冷宫闹鬼,说是那些死在冷宫的失宠嫔妃们的冤魂化作了食人鱼,靠近的人都要被拖下去啃掉最后一丝皮肉,久而久之,竟闹的人心惶惶。又有人说,那食人鱼是刘婕妤冤魂所化,谁欺负了七皇子,那冤魂就会顺着水道将人啃咬殆尽。 无论什么地方,人们都无法抑制八卦之心啊。 139.第十三片龙鳞(八) 第十三片龙鳞(八) 刘婕妤一事, 迄今已过去两年,什么人证物证都没了,就是皇帝再想去查, 也什么都查不到。当初与刘婕妤通奸的侍卫无亲无故孑然一身, 事发当日就丢了命, 刘婕妤身边伺候的宫人们也都一一处罚, 到了现在早已在宫中销声匿迹,被处理了个干干净净。 也正因如此, 才有人暗中说那是宗冤案,刘婕妤死不瞑目,这才找人算账呢!一时之间, 后宫人心惶惶,玲珑却仍旧大吃大喝, 似乎不管发生什么都干扰不到她。后来她又见过皇后几次, 隐隐觉得皇后的脸色不大好, 人也消瘦了些, 玲珑就很想笑,诬陷人的事都敢干,刘婕妤活着的时候,皇后一心想弄死她, 刘婕妤死了,皇后反倒怕起她来了。 其实真要有冤魂, 早两年干什么呢, 何必等到现在? 元奕越发长好了, 身体逐渐跟上了大脑袋,再加上细致调养,不出半年,就长得白嫩可爱,跟皇帝那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任谁见了都不会不知道他们是父子。也因此皇帝对元奕的态度好转不少,虽说刘婕妤是与人通奸,但此事本就有疑点,不管怎么说,元奕都是他的亲生子,而且在这些儿女里,元奕最聪明。 可皇上又有些担心元奕长这么大了会记得从前的事,心里对自己有所不满,玲珑每次看他跟元奕说话小心翼翼的样子都想笑,再怎样元奕也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孩,至少外表是,可见皇帝的疑心有多重。 元奕自己也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无论如何他都回不到过去了,再去想着从前,对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益处。他慢慢地发现,所有的事情都与他记忆中的前世一模一样,只有一个人是个例外——玲珑。 她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明明前世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在玲珑不知道的时候,元奕借着五岁小孩的外表旁敲侧击得到了不少讯息。比如说贵妃是皇上从宫外带回来的,说是阁老义女,身份匹配,很快就封了贵妃,宠冠后宫。至于她的过去,也不少人好奇,但谁也摸不着头脑,贵妃自己也讳莫如深。至于贵妃的性格……元奕不需要问别人,他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了解。 恶劣、任性、不讲理、喜怒无常。 她才不跟你说什么道德礼法,也不讲究什么三从四德,她不是精怪就是神仙,元奕觉得是后种的可能性很小。他不着痕迹地去更了解玲珑一些,一开始他以为她是对他别有所图,不然怎么解释她要养他?但一起过了几年后,元奕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日日夜夜紧绷着一根弦等玲珑暴露真面目,真的累了。 如果对他有所图,不敢这样对他吧?现在的他有什么为她所图?难道真的就是因为皇子身份? 死了娘的皇子也不是只他一个。 再不然,是她早就知道他以后会当皇帝? 那更不可能了,如果连他会当皇帝也知道,没理由不知道他是什么性子。照她现在一日三餐带宵夜使唤他捉弄他欺负他的行为来看,肯定是不知道的。 敢在他面前抬头对抗的人,无一例外都丢了脑袋,玲珑对他越坏,到时候他的报复就越狠。 这个女人是决称不上温柔可亲的。 已经十二岁的元奕,身条抽长,早已不见五岁时的黑猴子样儿,面容俊秀皮肤白嫩,不仅如此,上书房里他最聪明最出众,最得太傅3赞赏,在众多皇子里,也最得皇帝器重。如今皇帝仍然风华正茂,但元奕知道他快要死了,前世他一出冷宫皇帝已死,他又对他的死因没什么兴趣,太后只说是病死,可皇帝不惑之年,能得什么大病?明明前不久听说还亲自围猎风采不减少年时。 这一回,元奕早早做了准备。皇帝如果死了,最有可能死在玲珑身边,倘若她前世还有可能存在,也就只有这一种可能。皇帝之死,与她脱不了干系。或者说,有人要让皇帝的死跟玲珑扯上关系。 那么除了皇后与德妃,基本不做他想,前者出自嫉妒,后者出自危机,至于其他有子女的嫔妃都不至于。 虽然看起来是十二岁,可这具身体里住的却是个早已成年的灵魂,没有头痛之症,元奕考虑事情清楚了许多,再加上这几年被玲珑养育折磨大,性情较之前世暴躁易怒也有了很大改善,至少现在他心里生气,决不会拔刀砍人,当然,得罪他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是了。 他更快的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掩藏,也……学会了记仇。 可能因为他年幼的关系,玲珑在他面前并不遮掩自己异于常人的一面,也不知为何,元奕也从未将她的事情告知他人。 这日从上书房回去,结果刚到宫门口就被大宫女拦住,曾经那个引他去冷宫的大宫女早凉了,元奕被大皇子等人踩着头摁倒在湖水里之后,玲珑宫中的人就换了一拨,自此再也不曾有他人眼线混进来。这个大宫女机灵沉稳,话又少,唯玲珑之命是从,因此很受玲珑喜欢。 “殿下不能进去,皇上正在里头呢。” 宫女说得很隐晦,但元奕立刻就懂了,他虽然不曾碰过女人,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前世太后为了更好的控制他,还从自己娘家挑了个女儿要嫁给他当皇后,只可惜还没来得及实施,整个家族就被元奕抄了。 他沉默了两秒,“我在这里等。” 其实他早就该自己住了,其他成年皇子大多出宫开府,剩下的也都有自己的寝宫,惟独他还住在玲珑宫中,若说不合规矩,在玲珑这规矩两个字简直就是玩笑,皇帝宠着她,她要如何便如何,何况只是把元奕留下来。 恰巧里头有了动静,元奕也不回自己住的偏殿,就在宫门口等着,大约过了有半个时辰,皇帝才衣衫齐整地从里头出来,面上还带着餍足,见到元奕和颜悦色:“今天下学的这么早?功课如何了?” “回父皇,今日考背书,儿臣第一个背完,这才下学早。” 皇帝很满意,点点头:“前朝有政事急需朕去处理,你不要吵贵妃。” “是。” 等到皇帝一走,元奕便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他在这宫里拥有极大的地位,这些都是玲珑赋予他的。元奕没有母亲,但看到过德妃等人对待自己子女时的模样,因此他从不认为玲珑是自己的养母。她对他不像是长辈,反倒像是玩伴。在这宫里,元奕总觉得她才是需要照顾的那一个。 他甚至觉得玲珑不应该在这样的地方蹉跎时光,她应该属于更遥远、更广阔、更深邃的天地,那里才真正能让她快乐。如果说几年前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元奕还想着以后要把玲珑怎样的弄死,怎样的折磨让她跪地求饶,现在他已经不了。 他迷恋上了她潇洒自由的灵魂。那是元奕不曾拥有,甚至他见过的无数的人都不曾拥有的。 他兴冲冲的走进去,却看见玲珑还躺在床上,她应该是刚刚沐浴过,身上穿着白色的寝衣,只她不好好穿,露出了锁骨香肩,头发绞了个半干,腿也露在外头,白的耀眼。元奕心下一动,朝玲珑看去,这数年来,皇后德妃等人都老了,岁月的变迁对美人格外残酷,曾经国色天香,也抵不过时间的冲刷。 可玲珑却没有丝毫变化,甚至于她的眼神都一如元奕初见时无法无天张扬肆意,好像所有人都被时间带走,惟独她牵制时间。 “你回来啦?遇到皇帝了么?” 元奕点头:“遇到了。” 玲珑打了个呵欠,“前朝又闹事了,想必是吵着叫皇帝立太子呢。” 大皇子今年都十九了,儿女双全,皇帝却还没立太子,他有他自己的考量,其他人各自为营,为的都是自己的利益,皇帝偏就不喜欢,于是臣子们越催,皇帝就越是不应。 元奕没说话,玲珑招手叫他过去,捏住他两边脸颊使劲一扯——元奕面无表情,反正被扯惯了,从不反抗。然后就听到她凑近他的耳朵,“放心,那个位子是你的,谁也抢不走。” 然后她慢吞吞地对着他耳朵吹了口气,看着元奕浑身一抖,耳根子逐渐蔓延出红色,放声大笑继续揉他的脸:“狗子你真可爱!”才多大点儿就开始思春了。 元奕冷漠地看着她,她若是知道身体里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还敢这样捉弄他?早晚有一日…… 玲珑松开手,元奕的两边脸上全是她的指印,半大的少年却是什么表情都没有,莫名可爱。她拍拍他的狗头:“好了,我累了,想睡会儿,你自个玩儿去吧。” 元奕嗯了一声,看着玲珑躺到床上,帮她把被角掖好,这才起身走了出去。 如果想得到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付出点什么,不是吗? 140.第十三片龙鳞(九) 第十三片龙鳞(九) 德妃与皇后已是势如水火, 玲珑的出现让她们短暂的有了和平, 甚至还曾经联手,但很快的,随着时间过去, 她们发现玲珑实在是个没法拿常理去琢磨的人。要说她有野心吧, 一个贵妃当好些年,要说她记仇吧, 她们不去招惹她, 她就也不管她们, 要说她图谋不轨, 七皇子都养在身边了却不记名下,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过这已经不让人那么好奇了, 因为两人的争斗已经到达了白热化的阶段。要说这两人的恩怨情仇也挺久远的了,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德妃比皇后先入宫,皇后入宫时, 德妃恰巧怀孕, 皇后能让她先诞下龙种?自然是不许的。德妃无故小产,自然不会放过这幕后之人, 她跟皇后那会还是塑料姐妹花,背地里如何不说,表面见了至少都是亲亲热热的, 得知是皇后害了自己, 德妃差点儿没操刀跟她拼命! 但她到底是忍住了, 直到两年后,皇后一直没有受孕,而德妃终于再度有孕,这回她不敢叫皇后知道,假托重病,平日里甚至不敢多吃,六个月了肚子也不怎么显,终于将大皇子生了下来。 幸亏有玲珑及时出现,不然两人早掐起来了,一个不能生,一个生了皇子的长子。皇后这些年都不能生育,便知道绝不是皇帝的问题,能害她的,敢害她的,除了出身与她相当又有孩子傍身的德妃还能有谁?太医口中得知自己不能生之后,皇后恨毒了德妃,只可惜德妃也很小心,两人斗了这么多年,皇子们逐渐长大,她们也该做个了断了。 绝不能让大皇子成为太子! 元奕早已考虑过其中种种,这些年他也不是白过的,和旁人比起来他优势太大,看着还是个十二岁的少年,可这皇宫中每一处发生的事情他都一清二楚。尤其是周阁老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而元奕知道,是因为玲珑。当初皇帝做主让玲珑认了周阁老做义父,使得她在身份上不落人话柄,却没想到也为元奕大开方便之门。 周阁老孑然一身无儿无女德高望重,他站在元奕这边,就让人人高看元奕一眼,更何况这少年并非表面上那般温和斯文。被玲珑折磨了这么多年,又得周阁老亲自教导,元奕外表特沉稳特早慧,人也很好说话,尤其是在玲珑任性的时候,他都在其中调和,而现在,除却大皇子,他是最被看好的储君人选。 当今皇帝爱面子,他的女人给他戴了绿帽子试图让他变个发色,不管是不是真的,他都严令禁止消息泄露,刘婕妤一事,死的可不仅仅是她跟那个一文不名的侍卫。因此当七皇子再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也没有多么惊讶。 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刨根究底只会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前世皇后会选择让自己出冷宫,元奕可不觉得是她恻隐之心发作。其他皇子都有生母,都不好拿捏,惟独元奕这个在冷宫待了快十年的皇子才最适合做她手上的傀儡。而前世自己没有出冷宫,便只有大皇子入了皇帝与众朝臣的眼。皇后对德妃恨到了骨子里,怎能心甘情愿看着大皇子为储君? 那她可就要一辈子在德妃面前抬不起头了。 然而那时皇帝对她早无情意,又怎会因为她改变储君人选?那就只有一个方法——让皇帝在德妃身边出事。皇后先是联合了自己的家族制定了计划,而后付诸行动。 她赢了。德妃被处死,大皇子自然也没了登基为帝的资格,而皇帝暴毙,又不曾有遗诏,背后还有家族的皇后还不是随意做主? 前世一切都按照皇后的计划没有改变,这一世元奕也在密切关注着皇后,她是必然不会让大皇子做太子的,那么就只有从剩下的皇子中挑选。但可惜的是,皇帝迷恋上了玲珑,多年来不再驻足他人,而皇后自己不能生,也见不得旁人生,前世没有玲珑,皇帝还宠幸了不少美人,却没一个能怀上的。 这一次皇后也面临了相同的处境,她只能找元奕。而为了获取元奕信任,她利用当年刘婕妤一事,将幕后黑手安在了德妃头上,想要元奕跟她合作。 所以是的,有些东西变了,有些却没变,比如说……皇帝仍然死在了德妃身边,只不过不是在德妃宫中,而是在御书房。大皇子在外强娶民女,那女子的老父亲一头撞死,事情闹大激起民愤,百官纷纷进谏要求皇帝严惩。德妃把大皇子看得跟眼珠子一样,自然要来求情。谁知话说着说着,皇帝突然不动了,她靠近一摸,竟是没了气息! 自打贵妃进宫,皇帝已是多年不踏足她宫中,德妃也是走投无路才来御书房求见,宫人侍卫都在外头,一时间竟是百口莫辩! 周阁老又恰巧与其他几位重臣来与皇帝议事,撞破这一幕,经太医检验,德妃端来说是亲手给皇帝熬的参汤里有剧毒! 等到玲珑得知消息,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了,她嘴一撇,一边吃松子一边听宫女绘声绘色地跟自己讲,现在民间都传遍了,皇帝准备立七皇子为太子,诏书都写好了,德妃心下不甘,恰逢大皇子闹出事,便想谋害皇帝为大皇子搏一搏,谁知却被撞破!可见德妃德性有缺,完全配不上这个“德”字! 元奕再来,身上衣服都换了,他像前世一样跳过了太子这个步骤直接登基为新帝,有周阁老为他振臂一呼,无人置喙。德妃谋害先帝罪无可赦,皇后便做主处置了她,大皇子一案则交由刑部查办,刑部还不知道这什么意思?那当然是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解决了心头大患,太后的椅子还没坐热乎,就又迎来了噩梦。 大多数百姓都喜欢茶余饭后聊点八卦,皇家的八卦虽然不许多谈,可谁不好奇啊!于是这德妃谋害先帝,太后则是主使的消息迅速传遍天下,新帝有感于先帝贵妃养育之恩,尊其为太后,择吉日登基,桃李满天下的周阁老都没异议,其他人能说什么? 可玲珑是那么好骗的?她看着穿上龙袍的元奕轻笑,谁能相信这只是个十二岁少年黑吃黑的诡计?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出手,却完全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甚至还收拾掉了他一直恨着的太后——说出去谁敢信? 年纪小总是有好处的,显得格外无害而真诚。 “不要难过。” 这是新帝跟玲珑说的第一句话,从先帝暴毙到太后落网,这还是玲珑第一次见到他。她对他还是以往那样,双手托腮笑:“这衣服穿起来威风许多,倒也有个皇帝样儿。” 元奕仔细观察着玲珑的表情,眉头微微皱,“你没有在难过吗?”这些年见惯了她与皇帝恩爱,就是怕她恨他,元奕才全程没有动手。 玲珑仍旧捧腮看他,“我为何要难过,人总是要死的,皇帝会死,皇后会死,所有人都会死。” 皇帝活着固然是很好,可死了对玲珑而言也没什么坏处,反正她的日子照旧。不仅是她,后宫那些还活着的女人,说不准都挺开心的。元奕不希望没有子女的后妃留在宫中,于是愿归家的归家,不愿归家的全被撵到行宫住去了,怎么也都算是太妃,待遇比从前还好呢。 元奕十二岁,身体里住着快四十岁的男人,他觉得对她的渴望几乎要抑制不住了,站在原地定央央地看了玲珑片刻,转身走了。 宫女在他走后讨好道:“娘娘真是好福气,皇上十分孝顺您呢。” 说完却不解地看着玲珑,不懂她为什么一直在笑,还越笑越激烈,肩头抖动不止——她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么? 玲珑摆摆手:“你不懂。那是孝顺么?” 她也没把元奕当儿子养啊,她的脑子里就没有儿女晚辈的概念。一开始不知道他不对劲,可后来也就察觉的差不多了,哪有十二岁的少年有这种手段?里头灵魂的味道也逐渐有了改变,天底下奇怪的事情多了去了,少年身体里别说是几十年后的他,就是个人妖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新帝登基,虽然年幼,风范却不输先帝,便是一手教导他的周阁老都暗暗心惊,尤其是在处理政事上,很快的,就再也没有臣子敢小看这位新帝了。他看似性情温和,实则手段雷霆,决不姑息,没过多久,众臣心悦诚服。 新帝仁义,德妃与皇后虽犯下大错,但念在各自家族多年来劳苦功高,祸不及家人,又叫民间好好夸赞了一番,俨然成了百姓心里的明君。 玲珑听着小太监给自己讲外面的传言,终于满意的笑起来。 头疾没了,形象好了,总不至于再闹事儿了吧? 141.第十三片龙鳞(十) 第十三片龙鳞(十) 时间过去的很快, 不过对玲珑来说基本没差, 反正每天的日子都照样过, 现在后宫她最大,再也没有那些说话阴阳怪气的嫔妃, 也不会有谁敢来找她的麻烦。 除了元奕。 已经二十岁的元奕连养了只鹦鹉都是公的, 先帝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早儿女成群, 他却仍然不肯选秀, 直把前朝重臣们给急的上火, 玲珑无意中见了周阁老一次,老头差不多已经秃了, 头上没跟剩下几根毛,正在那苦口婆心地劝元奕, 就差没求着他赶紧找个女人配种,最好立刻生个继承人出来才好呢! 元奕要不是当了这么多年的“明君”, 早动手弄死周阁老了。老头刚教导他的时候那叫一个仙风道骨高贵冷艳, 可随着元奕逐渐长大, 老头就把他当成了亲孙子, 真是越来越唠叨越来越鸡婆,那叫一个碎嘴,元奕都受不了他。偏偏朝中重臣里惟独一个周阁老是他必须敬重的, 不为别的,就为当年玲珑亲自为他请师。 周阁老忧心忡忡啊, 没有办法, 只好去找玲珑, 在他看来,皇帝最听玲珑的话。本来作为外臣不得轻易入宫,但他是三朝老臣,又是太后义父,皇帝恩师,自然有这个特权。见了玲珑后就说了自己的担忧,眼巴巴看着,希望玲珑能给他应承下,毕竟他说一百句也比不得玲珑对皇帝说一句。 玲珑先让人给老头上了茶,然后又分出一半的牛乳酥给他,这才真诚地询问:“您觉得我看起来特别像那种会管别人事儿的人么?”别说元奕不想找女人,他就是想找男人玲珑也懒得管,反正这江山社稷又不是她的,等她拍拍屁股走人,谁管他们啊。 说实话,不像,可老头也没办法啊,在那唉声叹气个没完,听得玲珑都烦了,特别想把他拎出去丢掉,才七十来岁干嘛这么操心,过几年睁着眼说不定都要死,管那么多身后事做什么。 老头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怎能眼睁睁看着皇帝绝后啊!自打皇帝满了十四,朝中就有人试着提出充盈后宫的问题,却都被驳了回来,一开始大家心想,皇帝毕竟年幼,等再过个一两年,知道女人的好了,不用他们说也能成事儿。谁知这都弱冠之年,身边仍然连个教导此事的宫女都无,倒是那眉清目秀的小太监有些许个。 “娘娘,你跟老臣说实话,皇上他是不是……” “是不是什么?”玲珑咬着牛乳酥好奇地问。“喜欢男人?” “荒谬荒谬荒谬!娘娘怎可大声说出来!” 玲珑扭头看看四周,都是她的人,不过她也清楚,与其说是她的人,倒不如说是元奕的人,她每天的一举一动,做了什么事吃了什么东西,都有人记录在起居注上呈给元奕。玲珑就不懂这有什么好关心的,他这几年也很少来看她,却又非要把她的行为知道的一清二楚,意义何在?“我很大声么?这不是您心里在想的?” 老头面色一黑,哪里是他在想,简直是满朝文武都在琢磨!今年科考,前三甲那可都是风华正茂的翩翩少年郎,皇上他、他该不会……一时间,老头被自己脑补的东西吓坏了,顿觉人生一片黑暗,他可是三朝老臣,若当今皇上真的是喜欢那个,那他死后到了地下如何去面见二位先帝啊! “阁老心里在想什么?” 老头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起身,被元奕扶住:“阁老不必多礼,除却政事,朕不过是阁老的弟子。” 他故意说是弟子,辈分就跟玲珑一样了,但老头没注意,一心想着自己方才的话有没有被元奕听到,就朝玲珑看了一眼,求助意思浓厚。玲珑也不想气坏年纪大的老头,就笑着对元奕说:“今儿个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许久不出现的皇帝居然也来看我了,上回还是元宵佳节,这回八月十五都要到了。” 元奕面色如常,在玲珑左侧坐下,“朕忙于政事,娘娘见谅。” 他到现在都不叫玲珑太后,宫人也不敢叫,因此虽然玲珑名义上是太后,但里里外外都叫她做娘娘,就不知元奕到底是想她做哪个“娘娘”。 “阁老今日来看娘娘,所为何事?” 虽然元奕语气平和,但老头心里一咯噔,皇帝不爱听这些话,他也是没辙了才来找玲珑商量,谁知话还没说完呢,皇帝就来了!顺风狗鼻子啊!“这、这……” “阁老是想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先帝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儿女绕膝,你身边却连个知冷热的人都没有,因此——” 元奕打断玲珑的话:“难不成朕身边那些内侍都不及女子知冷热?”贴身伺候的太监,跟用来生孩子的嫔妃,到底哪个会伺候人? 老头脸白了,这话什么意思?内侍们比女子好,皇上果然是喜欢男人啊!他心里一凉,“皇上,老臣也不与你兜圈子了,自古以来弱冠之年却不立后封妃的帝王少有,咱们朝历代君主,均是十四岁充盈后宫,可皇上您今年都二十了,不小了,老臣真是心里担忧,若皇上无后,老臣日后到了地下,有何颜面去见二位先帝啊!” 元奕淡淡地听着,暗忖,你若是知晓朕想要谁,怕是连死都不敢死了。但面上仍是一派云淡风轻,他也很惊奇自己居然能跟前世判若两人,别说是暴躁砍人,这一世他连发脾气都少,但该畏惧他的人也仍然怕他怕的要死。“阁老不必担心,朕有分寸。” 玲珑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觉得好笑,“你就满足了阁老的心愿吧,他都这把年纪了,你再气他,万一气死了,我看你怎么跟天下人交代。”周阁老不仅桃李满门,还品行高洁,简直是本朝吉祥物,元奕要真把他气出个好歹来,明天就能被弹劾到死。 元奕静静地看着她,玲珑浑然不觉,仍旧笑,他便收回视线,恰好看到玲珑又要吃牛乳酥,就握住了她的手,眉头微微一蹙:“怎么又吃这个,朕不是吩咐过,不许娘娘一次吃这么多?” “你别怪他们,我要想吃,你叫他们管我?” “朕不是要他们管你,是要他们伺候好你,这些糕点吃多了十分腻人,且你不好动,对身体并无益处。”他真是服了她的暴饮暴食,这些年来居然也没有任何不适,简直是铁打的身子。 玲珑对他做了个鬼脸,“我就是喜欢,略略略。” 被冷落一旁的老头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男俊女美,英俊的青年帝王高大挺拔,娇媚的太后风情万种,看起来竟是玲珑年纪要更小一些,十五年了,她居然没有丝毫变化,周阁老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还是满头乌发,而后纷纷变白脱落,同朝老臣们死的死病的病还乡的还乡,先帝暴毙,德妃皇后大皇子等人一一得到制裁,岁月的流逝是如此残酷而不近人情,可玲珑却一如以往。 如今她与皇帝坐在一起,竟似是一对璧人,般配得很,反倒像是皇帝的妹妹,满身天真少女气。 不、不会吧? 老头往下一瞅,看见皇帝握住玲珑的手没放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素来脾气冷沉的皇帝居然非常好说话的任由玲珑扯他的脸拽他的耳朵戳他脸颊,甚至把他鼻子推高变成小猪也没有丝毫怒意。老头越看越觉得心脏不好,这、这简直太荒谬了,这么多年,他为何完全没有朝这件事上想?! 关键是皇帝也从未表现出来过啊!谁知道他这么多年不沾女子身,居然是为了太后??? 不不不不不,他怎能如此诽谤皇帝,皇帝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日后会是流芳千古的明君,决不会做出这样有悖人伦令人耻笑之事!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肯定是他想岔了。对对对没错就是这样!老头闭上眼睛深呼吸吐出一口气,再睁眼,就看见皇帝笑了。 这差点儿把他从椅子上吓掉,他活过了古稀之年,世间居然还有能把他吓死的事!皇帝居然会笑?老头都没见过! 玲珑正揪元奕脸,就听见老头一声倒抽气,她松开手问:“您身子不舒服?要不要叫太医?” “不不不,老臣很好、老臣很好。”话是这么说,可眼睛还黏在玲珑跟元奕交握的手上,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老头感受一下真诚,就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元奕包着自己的大手,说,“狗啊,你要听阁老的话,难道他还会害你吗?说真的,你二十了,在这个年代,是条狗都拉出去配种了,你反省一下。” 元奕淡定地哦了一声,也去看周阁老,“朕知道了,朕会想办法的。” 老头懵了,想办法?想什么办法?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背后一凉? 142.第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十三片龙鳞(十一) 元奕逐渐减少跟玲珑见面的次数是有预谋的, 他不想在她心底永远是那个又黑又瘦的小疯狗,更不想让她见到他, 就忘不掉他曾经被人践踏的一幕。见的少了, 才有新鲜感,所以玲珑在跟周阁老说完话后看着元奕很惊奇:“你好像又高了一点!” 她伸出手上下比了个高度, 元宵节见的时候还没这么高呢, 也更强壮了, 脸上已是彻底褪去了稚气, 变得坚毅而深邃。玲珑觉得人类长得真的好快啊,从婴儿到孩童, 从少年到青年, 中年到老年,他们成长与老化的速度都是她无法理解的,仿佛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之后就什么都不会留下。 元奕很温和地凝望着她, “不仅是高了。”只要想到未来会有一日与她坦诚相见,他便十分注重自己的外表, 总想让自己再体面一些。元奕对自己的容貌没有太大的了解,主要是前世他对女人没有兴趣, 太后虽然想控制他,给他找了些女人,但他不想做的事, 谁都勉强不了。 现在他喜欢玲珑, 也很自然。 一开始是恨不得弄死她, 用无数种折磨人的方法叫她生不如死,可渐渐地感觉也就变了。元奕跟玲珑最大的不同,就是他过得太压抑太隐忍,因此大权在握的后期才会那样疯狂需要鲜血使自己平静,而玲珑,她永远自由。 她不受环境拘束,不被感情影响,灿烂又色彩十足。 那是曾经在冷宫挣扎,缩在漏雨的角落里狠狠撕咬一只老鼠拼了命想活下去的元奕潜意识中最向往也最渴望的。但他知道,世上不可能有人能活成这样。 他一开始甚至觉得玲珑不过是个恃宠而骄的没有脑子的女人,在脑海里模拟过无数次快乐地杀死她的场景,那样的话,她体内温热的血液一定能让他感到愉悦、快慰。 是从什么时候慢慢改变的,元奕不记得了。平心而论,玲珑对他可真算不得温柔,或者说她对任何人都不温柔,但遇到她的人就都跟着了魔一样任她驱使听她命令,简直想把心都挖出来送给她,她要是觉得不好看,就自己也不想要了。 别人元奕不知道,但他对于异性的渴望,是玲珑引起的,并且只对她有效。后来他想过,只不过是她恰好成为了女人,如果能够遇到她的话,无论她是什么模样,他都会视她如光去追逐。 元奕永远也忘不掉他重生回来的第四年,那个时候先帝还活着,他作为不挂名的皇子住在玲珑的偏殿实在不成体统,但玲珑说可以,就没有人敢说不行。玲珑养他不像是养孩子,也不像是养宠物,因为很多时候她甚至会忘记元奕的存在,时间长不见,他长得又快,她几乎都要问他是谁了。 那次他进入正殿,宫人们不知为何都被屏退,周围无人,自然也无人拦他。元奕走进去,床上帘幔放下,轻揉慢捻抹复挑,然后从里头伸出一只雪白的小脚。 就是那只香汗淋漓的脚,让已经活了三十多年的元奕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从那以后他总是做梦。有时候梦到前世,有时候梦到现在,还有的时候会梦到未来。 未来他是皇帝,他随心所欲地将玲珑拥在怀中,不容抗拒的将她占有。醒来后元奕发笑,他看看自己这具身体,没用到了极点,什么都做不了,像个傀儡一样任人摆弄。 大概就是在那时心底被栽下一粒种子,逐渐发芽长大参天无匹。元奕不再需要鲜血与杀戮,是因为他找到了新的目标。玲珑,就是能安抚他的药。 哪怕是□□呢。 登基为帝后他刻意很少看她,反正他知道没有他玲珑也不觉得寂寞,说不定没人烦她她更开心。元奕迫切地希望自己变得更加英俊和高大,因为这么多年下来,他大概也能了解她一二。她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刚把他从冷宫拎出去的时候对他嫌弃不已,毕竟那会儿他可丑极了,脾气又坏,实在不讨人喜欢。 不管她为何出现,又是何身份,元奕都不怕。她若是精怪那才好呢,精怪不是人类,就不会被束缚。 不被束缚,接受他的可能性就越大。 元奕心里盘算着,他想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但他需要一个契机,好跟玲珑再亲近些。 周阁老怀揣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府,一夜翻来覆去的没睡好,早晨一起来,本来就没剩多少的头发,这会儿更是锃光瓦亮,不用梳子都朝下滑。老头怕自己猜的是真的,又觉得这荒谬,可转念一下,那两人是何等般配,一个身边无妃,一个深宫寂寞,简直就是寡妇对鳏夫,干柴烈火一烧,还有理智可言?! 他现在年纪大了,元奕免了他的早朝,但老头哪里睡得着啊。坐椅子上左想右想,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可他跟玲珑元奕打了这么多年交道,对这俩的性格也颇为了解,老头就是在金銮殿上撞破头,人也不一定能如他的意。 那,那咋办? 老头这边百思不得其解,苦恼的眼看秃没了,那边皇宫里,元奕已经要带玲珑出去狩猎了。她一人在皇宫里能待这么多年还不腻,元奕真的不明白是为了什么。说是对先帝的爱让她难以离开,还不如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更可信。玲珑对出去狩猎兴致缺缺,她不走的原因简单着呢,御厨的手艺相当对她的胃口,只要没有突发事件,御厨什么时候死,她什么时候走。 狩猎前,各国使臣纷纷进京为元奕献寿。当然,说是献寿,其实就是被打怕了,趁着中原皇帝过寿,赶紧把金银珠宝送来讨讨欢心,可不能再打了,他们的一半国土都被吞并,再打下去怕不是国王都要变县官。 元奕就不爱过生日,他跟先皇后“合作”那段时间恰好也过过生日,先皇后不知从哪里听来玲珑对他不好的消息,特地在元奕寿辰当日,亲自下厨做了碗长寿面送给他,当时的场景一度十分感人,只可惜元奕不喜欢过生日,更不喜欢先皇后。 说起来,玲珑也没过过生日。 元奕登基后想讨她欢心,问过她,她却眼皮子一抬呵呵一笑什么都不说,直到现在元奕都没弄明白玲珑呵呵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回元奕生辰,作为太后的玲珑当然也要出席。她已经很久没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都觉得奇怪,当初那个把先帝迷的神魂颠倒的贵妃,怎么突然安分不作不闹了?算起来,似乎从新帝登基到现在,太后就再没在人前露面了。 等到了元奕生辰这一日,太监叫了皇上太后驾到,臣子们抬头一瞧——我的个乖乖,这么多年了,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要知道从玲珑入宫到如今马上就要满十六年了啊!可她看起来俨然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被皇帝扶着进来,跟爸爸带女儿似的!皇帝少年老成,又面无表情,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多了,但这太后也太驻颜有术了吧! 在座的除却百官外还有家眷,女子们纷纷盯着太后看,只是不敢看太久,行礼的时候心里都在想,是否有什么宫廷秘方?否则为何太后能永葆青春?她们若是跟太后求个恩典,能维持自己的美貌吗? 本来以为太后已经安分守己的臣子们立刻就觉得自己想多了,她安分守己?皮呢! 这些年不出来兴风作浪真的是祖上烧香坟头冒青烟,因为再见她还是明艳照人,并且骄纵任性。 先帝封玲珑做贵妃可不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反对的臣子当时没怎么着,后来都或多或少的倒霉出事,为这没少有人在背地里叫玲珑妖女,说她是狐狸精变的,来毁他们江山社稷的,就应该一把火烧死! 说了这话的人第二天家里就起了大火,烧光了府邸,百姓们围观的时候发现,府邸虽然烧光了,却奇怪地把地窖给露了出来,那地窖里啊,白花花的全是银子! 全是银子!!!! 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这得贪多少才攒下这么多年的家底儿啊!现在好了,全天下都知道了,一场无情的大火烧毁了该贪官的家园,并且将他送上了断头台。 后来,就再没人敢说烧死妖妃的话了,毕竟人们比较迷信,谁也不想自家倒霉。而且那些腌臜事,谁家里或多或少的都有那么一两件,万一曝光,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 结果多年过去,再见玲珑,于是臣子们再次回想了曾经被妖妃支配的恐惧,本来还想借这次生辰给皇帝施压请皇帝选秀呢,但是既然这煞星在,那就……下次上朝的时候群臣请命也不迟嘛! 143.第十三片龙鳞(十二) 第十三片龙鳞(十二) 玲珑左右瞥了一圈, 曾经的旧识都低下了头,她随手摸过一只橙子开始剥,被元奕从手中夺走,云淡风轻的, 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会沾手。” 然后就任劳任怨地将橙子破开, 新鲜的果肉递到玲珑面前。 其他人看着都觉得皇上真是有情有义, 当年贵妃把他从冷宫里带出来,又找来周阁老做恩师悉心教导,原以为没有被记在贵妃名下的皇上对贵妃并无感情, 却没想到他甫登基就尊贵妃为太后, 可见是个知恩图报的明君,有这样的帝王,何愁天下不安定?今日是皇上生辰, 他都能亲手为太后剥新橙,可见他还有孝心。对周阁老礼遇有加, 是仁义。除了不肯选妃生下继承人,简直完美到没缺点。 元奕前世砍了很多人, 有些认不大清楚谁是谁, 反正都挺烦人的, 他心里自然有打算,他都没去管这些臣子,他们反倒想插手他的私事, 还是活得太舒服了, 打一顿才能好。 但这一世没有头疾阻碍他的思考和判断, 很多时候元奕冲动想做些什么时总会再三考虑,目前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继承人,而是玲珑。别人他懒得管,他自己并不觉得有传递香火的必要,前世他也没有孩子,照样活着。 就跟玲珑劝周阁老那样,活着的时候舒舒服服到死就成了,管别人干嘛呢,反正等你两腿一蹬,身后事就一无所知了。 “皇上。” 出列的是邻国使臣,叫什么国玲珑没在意,穿着打扮跟本朝人有很大不同,站出来这位便是使臣,这是要开始献礼了。按照惯例,由各国使臣先献礼,百官随后。 “我国君有感于皇上英明圣德,除却良驹金银外,还特地为皇上准备了一位天仙佳人!” 哇,送美人!还是天仙! 众臣们虽然知道这位美人是送给皇帝的,但仍然是很好奇,但同时也很感动,万一皇上就看上眼了呢,说不定明年这个时候小皇子都出生了!众人尽皆对这位美人寄予厚望,眼神期盼且热切地盯着那位使臣,反而把那位使臣盯的浑身发毛。 他们也是没办法了,这位美人本来是要给国君享用的,可中原皇帝咄咄逼人,城池都割让没了,只希望这次的礼物能让中原皇帝满意,不说放过他们,至少给口喘气的时间将养生息,再这样下去,他们可能真的要变成一个县了啊! 美人面罩薄纱,轻移莲步,身姿摇曳婀娜,虽然看不见脸,就已经让人觉得这肯定是为绝世佳人。等到美人伸出玉手,兰花指将面纱摘下,使臣满意地听到周遭中原使臣倒抽一口气的惊艳声,心里顿时得意起来,要知道这位美人,国君可舍不得了呢!送走的时候就差没掉眼泪了!可大敌当前还是要以国事为重,他启程前往中原的时候,国君一直叮嘱他,倘若中原皇帝不喜欢,一定要带回国。 中原皇帝也是男人,还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男人哪有不好美色的?这会儿一定已经看得目不转睛了吧?使臣心里喜悦,抬起头看过,顿时如坠冰窖,浑身没了热气。 那位青年帝王眼中并无他想象中的痴迷或是惊艳,反倒充满厌恶,甚至隐隐有着愠怒之色。使臣大惊,连忙开始思索自己是哪里言行有缺使得皇帝震怒,可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只能扑通一声跪下来等候发落。 美色在元奕这里是行不通的,真要喜欢美人他随便勾勾手指就有数不清。 皇帝没动静,其他人谁还敢动?突然间,整个大殿鸦雀无声,世界瞬间静了下来,连根针掉地上都清晰可闻。 只有一个人大胆到完全不畏惧这龙威,“干什么呀,皇帝过寿,你们一个个哭丧着脸算什么,连舞乐都停了?” 元奕立刻收起浑身戾气:“继续。” 完了问那使臣,“你说这是你准备的天仙佳人?” “是、是!” “比太后如何?” 啊? 这回不仅是使臣愣,文武百官也都愣了,个个朝玲珑脸上看去,那美人的确称得上是绝色天仙,可如何能与太后姿容相比?当真是萤火比明月,野草对牡丹,差的不是一个档次。可就算如此,这也是世间难寻的美人,再说了,今儿什么场合,陛下这么说话……是不是……在调戏太后啊?! 玲珑却不生气,她觉得元奕眼光极好,忍不住给他点了个赞:“你真有品味。” 元奕轻笑,“娘娘教得好。”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惊呼:“不好了不好了!阁老晕过去了!阁老晕过去了!” 于是这一场寿辰,便匆匆结束,皇帝心系阁老身体,很快便退了下去,让臣子们自娱。而太后是阁老义女,自然也不多留。两座大山都不在,气氛才逐渐热烈起来。 周阁老受刺激受大发了,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么!悠悠醒来的时候满心酸楚,却见皇帝正坐在自己前方的椅子上,他拖着老身子骨要行礼却被制止。青年帝王一言不发地看着他,周阁老想起第一次见到皇帝,那会儿他还瘦瘦小小,可又聪明又沉默,虽然心性歪了点,但思及他受到的折磨,又觉得这一切有情可原。 好在多年下来,他的确成为了一名挑不出问题的明君。然而再圣明的人也有犯糊涂的时候,周阁老颤巍巍地坐起身,让其他人都下去,问:“皇上决定了?”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元奕却听懂了,他淡淡地点了下头,嗯了一声。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周阁老嗷的一声就又晕了。 元奕觉得自己还是走吧,他在这儿老头受刺激更大。出去的时候恰巧碰见玲珑,她问阁老可醒了,元奕摇头,两人就并肩往回走,宫人们不敢来打扰,都隔的远远的。如今元奕可比玲珑高出许多,月色下他的身影显得修长高大,她却纤细娇弱,元奕不敢冒犯,只在影子中悄悄用手指去碰她小手的影子,如此也算是与她十指相扣了。 一路无话。 玲珑被送回寝宫,她看了元奕一眼,却见这已经长得俊美成熟的青年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她笑了笑说:“天色不早。” “嗯。” “你还不走?”玲珑挑了下眉,“我这儿可没你能睡的窝了。” 那是从前他不听话,她专门教训他叫宫人缝制的窝,就丢在玲珑睡床边上,可她虽然这样对他,却又诸多维护。被贵妃养在身边的元奕对其他人而言是莫大的威胁,但玲珑都为他挡住了,乃至于后来大皇子他们再也不敢欺负他,见了他甚至跟见了鬼似的退着跑。 元奕睡狗窝也就睡了几天,这会听玲珑说出来,也勾起嘴角笑,沉声道,“可以再做个大点儿的。” 她要是肯收留他在这过夜,狗窝他也睡。 玲珑摇摇头,小疯狗长大了就不可爱了,小时候被养得白胖娇嫩,就算身体里是个老男人的灵魂,也会显得少年老成而可爱。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喜怒不形于色不说,面容有了棱角,身上的肉都硬邦邦的,她掐都懒得掐。 元奕叫人上了几盘点心,刚才宴会中玲珑并没有吃多少周阁老就晕了,他猜想她可能没有饱。但话又说回来,玲珑有觉得饱的时候么? 点心元奕吃了没几块就都被玲珑消灭一空,他心里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元奕猜想玲珑早就知道自己对她的念想,可她却什么也不表示,既不亲近,也不疏离——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的态度,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却又不知她为何总是一路帮他。 原因何在?元奕不想去深究,答案也许并不是他喜欢的。 其实他要问,玲珑就会告诉他了,反正也不怎么重要。前世的元奕是个杀人成魔的暴君,他听不进任何建议,眼里也看不见任何人,抄了不少人的家,砍了许多人的头,可除此之外,他在治理国家上是真的有很高的天赋,可是一旦头疾发作,他就六亲不认谁都杀,因此也误杀过许多好人。 希望她出现的那个,不过是被杀死的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灵魂,完全不重要。 玲珑向来不自诩正义使者,现在元奕不胡乱杀人了,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只不过那个被她吞噬的灵魂再也不复存在,消失于世间。 她吃掉最后一块糕点后,宫人端来清水,元奕便将她小手握住浸入水中清洗,用布巾抹干,又涂上香膏。玲珑收回手,当着元奕的面脱掉外衣上了绣榻,见他还傻坐在原地直勾勾地看,便对他弯弯手指头:“还愣着做什么?” 144.第十三片龙鳞(十三) 第十三片龙鳞(十三)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为何如此说呢? 众所周知, 当今圣上是位喜怒不形于色的主,他高兴还是生气,愠怒还是欣慰,从表情跟眼神,哪怕是在朝廷摸爬滚打了多年,最最善于察言观色的臣子也琢磨不透。皇上总是没有表情,看谁都一个眼神, 冰冰凉凉。 可今日, 无论是近身侍奉的宫人, 亦或是提心吊胆的朝臣, 都不约而同地感觉到了这个信息: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真真是极好的, 礼部侍郎捅了个大篓子, 大理寺卿判了桩冤假错案,镇远将军打输了场仗, 御花园浇花的小太监还不小心把水洒皇上靴面上——他都没有生气, 没有着恼, 态度让人如沐春风,连黑色的眼珠都蕴含着喜悦。 昨儿晚上还因着使臣献美人周阁老晕倒浑身低气压像是要吃人呢, 怎么这么快火气就降下去了? 退朝的时候还破天荒的朝文武百官露出了一个笑容, 吓得大臣们腿都软了,皇帝一离开, 他们站都站不稳, 几个胆子小的瞬间瘫软在地, 互相抓着询问:“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我看错了?皇上笑了?” “你最近做什么了?可不要牵扯我啊!” “皇上一定是要整治我们!糟糕!快想想自家有没有不长进的在外头惹事儿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 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没做好,而此时的皇帝早已归心似箭,倘若叫他自己做主,他连今天的早朝都不想上,只可惜被一脚从床上踹了下来,然而元奕心情超好,半点儿不气,面对那群平日里见了都糟心的家伙们也仍然保持了轻松愉快。不过好像没人买账,早晨他经过宫门时对一个侍卫笑了下,那侍卫当时吓得手里的武器都掉了也不敢捡,跪在地上直呼皇上饶命。 然而元奕又对他笑了一下,飘飘然走了,剩侍卫跪地上半天腿都软的,要不是旁人大着胆子扶了一把,怕是爬都爬不起来。 足见元奕积威之深。 而现在退朝后,他宛如一只被放出笼子重获自由的小鸟,一路飞奔,后头的宫人鞋子都掉了也没追上。皇帝旁若无人地闯入太后宫中,挥手让人下去,就见她还沉睡未醒,露在外头的肌肤星星点点染着红,这才叫他信了昨天晚上不是梦。 玲珑本来睡得正好,结果被人又亲又抱,便毫不气地一巴掌甩了过去,恰好打在元奕脑袋上,他倒是不痛不痒,玲珑身娇体柔,立刻痛到飙泪。她坐起身,怒目而视:“干什么!” “玲珑,玲珑。”他不住地念她名字,就算她四肢并用的推他也不放开,脸上全是笑,跟个傻子似的。“这是真的对吧?不是我在做梦吧?” 玲珑憋足了劲儿一脚把他蹬下床,鼻子哼了一声双手环胸,眯起眼睛:“现在知道不是梦了吧?” 摔得痛的元奕仍然满面笑容地蹭过来,玲珑觉得他现在更像狗了,烦的不行,她低头一口咬在元奕脖颈上,他乖顺地任由她咬,似乎被她将鲜血吸干也心甘情愿。她要是妖怪,他心甘情愿做她的食粮,“玲珑,玲珑,玲珑——” 他叫个不停,玲珑被他烦的只好堵住他的嘴,结果元奕立刻反为主将她压在了身下,玲珑想踹他也被他轻巧握住了脚踝,结果她太灵活了,不知怎地伸出一只小脚抵在他胸口用力将他往外推,元奕偏要低头来亲,两人一番拉锯战,尽皆气喘吁吁,最后元奕只好在她的怒视下松开,讨好道:“带你出去玩好不好?你想出宫吗?你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玩好不好?” 玲珑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他,“我想去哪里,你拦得住我?” 元奕并不生气,仍然抱着她,“不管你去哪里,只要带着我,都行。” 玲珑眨眨眼:“皇帝不做了吗?” “不做了。”做了两辈子了,没意思了,他也没觉得多么快乐,惟独看到她的时候才得到信仰。 昨天晚上胡闹太过,很多话玲珑都没跟他说,本来她只是觉得送上门的肉不吃白不吃,更何况元奕高大英俊实在难寻,却也只打算与他做个露水夫妻,要说长久的缘分那是没有的,不曾想元奕却似乎别有所图。玲珑歪着脑袋看他,“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他诚实地摇头:“不重要。” 玲珑有些惊奇了。“为何?” “我就是喜欢你。”元奕自己也不明白,他觉得玲珑就像是他生命中的光,是他向往和渴望的样子,有着最自由的灵魂,而那是元奕不曾具备的。“我如果知道怎样断绝这样的情感,玲珑,我不会留你到现在的。” 他本来是个暴君,只有鲜血与杀戮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活着,他的心跳与呼吸都像是苟延残喘在这世间的尸体,活着是那样一件艰难的事。他总是在无数个午夜梦回,因为头疾醒来,脑海里都是一只又一只的肥硕的老鼠,还有蔓延在唇齿间腥臭的血液。 刚重生回来,他发疯的想着要用怎样残酷的手段折磨她,可现实桎梏了他,慢慢地,当他逐渐握紧了权力,对她的恼怒与怨恨却彻底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抑制的渴望。 渴望的手都要发抖。 所以他留不下先帝了啊,先帝活着,他嫉妒的发狂。凭什么先帝能拥有她,他就不能?如果是因为皇帝这个位子,那么现在,他是皇帝了。 “你喜欢我啊?”玲珑睁大眼,她闭上眼睛轻轻嗅了嗅,空气中蔓延着甜蜜的味道,是他对她的爱意。 下一秒,元奕就看见玲珑笑了,她甚至主动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如果喜欢我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哦,你不怕啊?我会吃人哦。” 元奕的眼神甚至有些病态的兴奋:“那样再好不过了。” “嗯?” “你吃掉我,我就能永远跟你在一起,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只要是想想,就觉得无比快活,总比他一人活在这世上舒服得多。 玲珑反倒笑的肩头耸动,她本来睡觉穿的就少在,这样一笑,寝衣滑落,露出圆润的香肩,“如果这样说了,我可是会当真的,不许你后悔的。” 她的眼睛凝视着他,像是蛊惑又像是确认,元奕再一次坚定道:“不管你去哪里,都带上我,怎样都可以。” 玲珑拍了拍他的背,叹了口气。 你知道吗。 荒海本是亡者之海,这里没有生命。玲珑可以创造出生命却无法创造灵魂,她需要为她创造出的生命注入灵魂,如果元奕想要永久陪伴她,那么可以的,她的龙宫之中,尚且有一株新生的血色珊瑚,懵懵懂懂,无有灵魂。当她沉睡之际,便可与她相伴。 最终元奕还真带玲珑出宫玩儿去了,这是多年来他第一次微服离宫,说是玩,倒不如说是带着玲珑四处搜罗好吃的,她对食物的兴趣远远大于其他,如今元奕也摸出了规则,想取悦她,什么都是虚的,除了金银财宝,就只有食物能打动她。 所以他纯粹带她出来吃东西了,果然,她相当高兴,甚至还主动拉他的手到处跑。 还遇到卖身葬父的了呢,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玲珑咬着一根糖葫芦跟着凑热闹,被元奕半拖半抱拉开了,她还挺不高兴,他在街边一家馄饨摊买了碗小馄饨,她立刻就转怒为喜,元奕此刻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他何必隐忍这么些年?早些带她出来玩,说不准早就得偿所愿了。 ……元奕突然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 玲珑还在看卖身葬父的姑娘,感叹道:“这个买她的人不够好看,换我我也不想跟他走。” 元奕:“……卖身葬父还要分好不好看么?” “当然!”玲珑舀起一颗小馄饨送到他嘴边,看着他吃下才煞有介事地跟他解释,“戏本跟志怪小说里都这样的,长得帅就要说小女子愿做牛做马结草衔环为奴为婢报答公子恩情,长得不帅,那就只能得到一句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今生无以为报惟盼来世了。” 元奕轻笑,本想体贴地为她擦去鼻头汗珠,结果抹了一下才发觉那是馄饨汤的水汽,玲珑冲他哼了一声,不懂了吧,她冰肌玉骨才不会出臭汗,就是出了那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像个“人”。 但是在元奕面前就不必伪装了,因为他说过,要将他自己送给她呢。等到她离开这个世界,除却吞噬掉他的爱以外,还会把他的灵魂带回荒海。玲珑想到这里,抬起头,恰好与元奕相视一笑。 倘若他心愿为她长眠,那便就此归寂荒海。 那是灵魂栖息之地,在那里,可以得到龙女的庇护。 并且永生。 与龙女共存。 145.第十四片龙鳞(一) 第十四片龙鳞(一) 聚光灯下, 所有的镜头与话筒, 都对准了台上穿着精致容貌美丽的女人, 她脸上还有清晰可见的泪痕,很明显, 这是一场记者会。 “关太太,请问您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什么呢?当初嫁给关先生的时候您说过自己是嫁给了爱情, 那么请问现在您还这么觉得吗?” “关先生夜会知名女星被拍到, 两人在酒店共处三天两夜, 请问关太太您对这件事知情吗?” “请问你们的婚姻是否出现了问题?二位被称为本世纪最让人艳羡的恩爱夫妻,此事是否是一个误会呢?” …… 除却现场的记者跟媒体外, 网上也有很多人在观看这场由关家少奶奶亲自召开的记者会。关家, 那是跺跺脚整个商业圈都要抖三抖的大家族,当年关太太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灰姑娘, 一朝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不知成了多少天真少女艳羡的对象。听说她以前是关氏集团传媒旗下的一名练习生,还没有出道就被关先生给看上了, 两人瞬间坠入爱河,后来更是共同孕育了一儿一女,谁知道却在结婚的第七年突然被爆出关先生夜会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 眼看新闻闹大了,关太太就出来召开记者会了。 其实今天在现场的记者都知道这是什么套路,关家家大业大,肯定不能允许出现这样的丑闻。哪怕是好奇八卦的路人们, 也能用脚趾头就想明白, 今天这记者会, 开来,就是为了给关先生撑场面的,不管关先生跟那神秘女郎到底是逢场作戏还是真情流露,孤男寡女在酒店里共处三天两夜不出来,你说说还能干嘛?斗地主还缺俩呢! 但关太太她不一样啊,她出身平凡,家里人都靠关家照拂着,她还生了两个孩子,不管怎么样,她肯定都会维护自己的丈夫。真叫人唏嘘,表面上看着过得好好的,谁知道背地里变成什么样了呢?想当初关太太嫁入豪门,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啊!现在却要打落了牙齿和血吞,未免也太可怜了。 然而他们都不知道,此时此刻站在台上的关太太,早就心如死灰割腕自杀了,如今在她身体里的,是吞噬掉她灵魂的龙女。 玲珑可不管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她脸上带着泪痕,塑造出了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心里还记得公公婆婆叮嘱她的话呢! “咱们是一家人,关朔这回确实做的有点不对,但你们是夫妻,要共进退才行,千万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弄僵了,平白便宜了外面的那些女人。” 有点不对,这么点小事。 玲珑懒得搭理他们,她抬起眼,其实关太太本身长得就很漂亮,否则也不至于让关朔喜欢上她,但和那个跟关朔同行的女人比起来,关太太就差了远了,再加上她做了七年的贵夫人,再美也保持着姿态,关朔对她早没了兴趣,或者说,从一开始,关朔喜欢的就不是她。 什么和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啊,人家本来就是关朔的女神,两人纠缠了好些年结果闹崩了,女神远走他乡,关朔结婚生子,这七年关朔表现的确实也好,只可惜女神一出现,他的心立刻就偏了。那三天两夜还不知道干了什么呢。 关太太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就没点数吗?她长得跟女神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更加清秀恬淡。 女神当年高傲转身就走,结果发现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也很无奈,时隔七年,心里压抑不住对关朔的思念与爱意,就回来主动求和——以上是玲珑从记忆里得知的全部,就她所知那两人好像还挺相爱的,否则关太太不会绝望到选择自杀。 她不能跟关朔离婚,因为她的父母她的亲人都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她还有一双儿女,最可怕的是关朔从来没有表现过他拿妻子当替身,他并不是天生冷漠疏离,只是对她才那样,这才是关太太崩溃的原因。事情一经爆出,她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公婆不仅不觉得她委屈,甚至嫌弃她不够有魅力,要她当众开记者会给关朔澄清。 真的太可怕了,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她,都在问她要一个交代,孩子问她爸爸去哪里了,她能怎么回答?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就在记者会召开的前三天割腕自杀了。 玲珑并不觉得这个女人懦弱无能,每个人对于痛苦的定义不一样,就好像抑郁症对快乐的人来讲像是天方夜谭,但关太太早就有了这方面的倾向。她嫁给关朔也许很幸福,但关朔的父母,关朔的朋友圈,他们始终认为她是个外来者。哪怕是她的两个孩子,公婆都不愿意让她亲自抚养,她只能当个无所事事的太太,工作?太丢人了,他们关家的少奶奶怎么能抛头露面? 玲珑吃掉她的时候,确确实实尝到了灵魂中的苦涩。 感同身受,不存在的,她只能从灵魂的苦涩中得知这个女人有多难过。 “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我丈夫关朔先生最近的一件绯闻。” 镜头咔嚓咔嚓,玲珑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当然也没有再哭,她懒得演戏,调整了下话筒的位置,用一种冷若冰霜的语气开口:“我不是来为关朔粉饰太平的,也不是来告诉你们我相信他,会为了这个家庭跟他共进退的,如果关朔,你现在在看这个记者会——” 她冷冷地盯着镜头,“结婚的时候你曾经发过誓言对我忠诚,现在是你背信弃义,婚内出轨,而那位做了小三还沾沾自喜的女士,你觉得抢走一个连誓言都做不到的男人很值得喜悦和骄傲?那我祝你们这对奸夫□□天长地久。” 关朔的父母脸都黑了,立刻有发言人上来将话语权抢走,最后玲珑的言语被称为关太太身体不适所以一时言语过激,他们还是很幸福的一家云云,然而记者会还直播的啊!这年头人们对忍气吞声的女人并没有什么好感,想让别人同情你又不肯离开渣男的多得是,再多的同情心也消耗光了,可关太太话虽然没说完,但就是很解气! 谁能想到关家的少奶奶在记者会上居然如此大胆不给关朔面子呢?那可是大佬! 玲珑一下去,关朔的母亲就甩了一巴掌过来,她怎么可能给人机会打她?当下躲了过去,甚至拽住对方手腕还了一耳光!关夫人被打愣了,“你、你居然敢打我!” “早就想打你了。”玲珑悄悄甩甩手,用力太大有点疼,忘了这是别人的身体,痛痛快飞走~“谁叫你反应慢躲不开,像我一样躲开不就行了?” 关父脸色铁青,玲珑没给他废话的机会,冷笑:“咱们以后有得玩呢。” 她从这两人身后走过,恰好遇到迎面过来的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岁,但都跟她不亲。关太太不敢离婚是顾忌孩子,玲珑顾忌个屁,这孩子亲不亲她她都不在乎,没孩子才好呢,等她分走了巨额赔偿就去包一百二十个小鲜肉,一天睡一个都不带换的,要什么孩子跟男人。 有个屁用。 平时关太太见了孩子都很耐心温柔,可惜两个孩子被祖父母教的并不喜欢这个母亲,对她的刻意讨好更是视而不见,结果今天母亲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反而让他们觉得惊讶。 关家的小孩,年纪不大却很早熟,尤其他们遗传了关朔的智商,甚至都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接受关父安排的精英教育。关太太在家没有什么话语权,她太弱了,根本没人把她当回事。 而酒店里,一个美丽的女人洗完澡出来,只穿着轻薄的睡袍,看向坐在床尾正在看电视的高大英俊的男人。他浑身都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女人有些心慌,莫名觉得这个背影像是一面永远也翻越不过去的墙。她缠绵地依偎上去:“老公~” 曾经他们感情至深的时候,他总是笑着逼她这样叫她,否则就会把她欺负的泪眼汪汪,每次她这么叫,他都会很开心。 但时隔多年,她有些拿不准了。 关朔没有回应她,目光在她妖娆的曲线上扫过一圈,淡淡地说:“我先回去一趟。” “你要去哪里?现在外面很多记者的。”女人慌了,“而且、而且我好害怕,你别走好不好?” 她抱住关朔的胳膊轻轻蹭着,就像多年前他们还相爱时那样。关朔却推开了她,“他们不会进来,我已经叫司机在等我,你先好好休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女人咬着唇瓣心有不甘,她不想做他的地下情人!她想做他名正言顺的老婆!那个位置明明就是她的,她现在只是回来拿走而已,有什么不对?真正的第三者难道不是那个女人吗! 146.第十四片龙鳞(二) 第十四片龙鳞(二) 此时此刻的玲珑, 正坐在卧室的梳妆台前唉声叹气, 原因无他,关太太长得不够漂亮, 可谁叫她来晚了,本来可以在割腕前出现的,结果人都断气了, 玲珑只好暂时使用这具身体,等到分到了钱跟股份, 她绝对会把它丢掉。 玲珑觉得自己越发像是一名慈善家, 付出跟收货完全不成正比。 她对着镜子摸摸脸,保养的倒是不错, 关太太最大的问题是她越来越逆来顺受的性子,要不人类怎么总说什么门当户对,齐大非偶,她跟关朔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那就注定了嫁给他,她要受很多委屈, 苦水只能朝自己肚子里咽。关太太顾及太多,她那双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的儿女,她那重男轻女的父母,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玲珑觉得关太太自己已经被同化了,但其实一开始她不是这样的。 可嫁给关朔, 关父关母不同意她继续做明星, 很快就生了儿女, 又不被允许亲自抚养,说话稍微大点声就被讽刺没家教——妈耶,你家高贵,干嘛要娶这么个没家教又l的女人当儿媳妇啊?要玲珑说,就冲关家对关太太这态度,就足以说明他们家人才是真正的没家教且l到地心。 但这一切都是次要的,目前玲珑最伤感的是她用的别人的身体。关家别墅很大,关太太居然迄今为止还在跟公婆一起住,本来人家就瞧不上她觉得她配不上关朔,在一起住久了那就更瞧不上了,连带两个小孩儿都惹人生厌,刚才玲珑从他们身边走过,差点儿没忍住一脚踹飞一个。 关太太心理素质比较薄弱,常年遭受冷暴力也不知反抗,只会反省是不是自己的过错,如果不是关朔跟前女友的复合让她认清楚自己的懦弱可笑,她怕是连割腕自杀都不敢,因为她还晕血。玲珑到的时候就看到满浴缸的血,人都凉了,可也不能就这么叫关太太死了啊,她要是死了,那不是便宜了关家人跟关朔前女友? 开什么玩笑,这种时候还不赶紧找婚前协议分财产狠狠扒关朔一层皮然后想怎么浪怎么浪?于是玲珑就暂时借用了关太太的身体,一切等分到钱再说。 当初关朔跟她结婚,人人都说这是灰姑娘跟王子的真人版爱情故事,为了表示自己对妻子的爱意,关朔还签了一份婚前协议,将关氏集团的百分之十股份转移到关太太名下,现在是关朔自己婚内出轨,图片拍的到处都是,既然是真爱,玲珑当然要成全他们。 她认认真真做了保养,觉得有点困了,结果半睡半醒间隐约看到床头坐了个人,吓得玲珑瞬间清醒,为了保证睡眠质量她还特意拉起了窗帘,这会儿眼睛瞪得圆圆的,伸手打开了床头灯。 坐着的那人不是关朔又是谁? 虽然这个人让关太太心碎了,但玲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还是很英俊的,不然也不至于那么多女人成天做白日梦想取代关太太的位置。她从床上坐起来,捂住嘴巴打了个呵欠,一点伪装的意思都没有——反正她遭受了这么大的打击全国人民都知道,那性情大变也很正常,换你发现结婚七年的丈夫拿你当替身还出轨了,你气不气? “唷,我以为是呢,原来是乐不思蜀,跟人鬼混三天两夜的关先生啊。”她上下打量他,嗤笑,“没看出来啊,能干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早就虚了呢,原来是把公粮都留着了。” 她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关朔颇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她,玲珑越看越气,要不是这个混球,她现在大可到处玩,一脚把坐在边缘的关朔踹了下去,紧接着一个泰山压顶,关朔虽然身材高大,却也猝不及防,玲珑对准他的脸就甩耳光,这一切都是在关朔没有防备的时候发生的,等他恼怒地抓住玲珑的手质问她是不是疯了时,玲珑已经先一步把手收了回来吹一吹:“妈的好痛。” 她又跳回床上,用看垃圾的眼神看关朔:“你真贱。” 虽然玲珑也秉持享乐至上的道理并且完全没有人类社会的道德感,但如果她遇到关太太这样漂亮温柔又一颗真心全部掏出来的人,是绝对不会伤害她的。她所玩弄与践踏的都是不够美好的灵魂,可关朔凭什么啊!玲珑吞噬掉这个女人的灵魂时,尝到了甜美,却更多的都是苦涩。 而这糟糕的口感来自于谁? 玲珑再放浪形骸,骄纵任性,也绝不会毁灭为自己献上灵魂的人,所以你看,有时候,一些人类比龙女残酷的多。他们可以任意践踏真心,将真心当做一文不名的垃圾随手丢开。 “早跟我说你外头有女人了大家好聚好散不行?非要瞒我这么久?”玲珑觉得好烦哦,这些话关太太永远都不敢说出口,她实在是个温柔到无能的女人,就连怨恨都清淡的像是云烟,不敢执着。 忍气吞声受委屈,人家踩你踩得更狠,奋起反抗,就算是鸡蛋碰石头,也要拼个鱼死网破。 人类不是都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么?换到这里也适用。赶紧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好么?非要为了一个爱字犹犹豫豫,还枉自送命,就算死了,谁会掉一滴眼泪? “芝芝——” “别叫得那么恶心。”玲珑想想就来气,她的味蕾上似乎还停留着关太太灵魂的苦涩,视线往下,用冷硬的语气问关朔,“我们离婚。” “不行。”关朔想都没想。 “你不是想把初恋女友扶正么?刚好我可以让位,我也不瞒你,这婚我离定了,婚前协议我还妥善保管着,你当时许下的誓言都要依从,孩子可以全给你,我只要钱和公司的股份。”玲珑嘻嘻一笑,想起日后的快活日子突然开心,“我已经找好了律师团队,该给我的钱,你一个子都别想赖。” 她都跃跃欲试了!虽然来这里的时间才几天,但玲珑已经去过了最高级的会所,说真的,关朔长得很帅,可会所里比他帅比他年轻还比他嘴甜的大有人在,玲珑觉得关太太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与其用这种损敌0伤己一千的自杀办法,当富婆不好吗!坐游轮左拥右抱小鲜肉不好吗!玲珑都看好娱乐圈一个新出道的流量小生了,长得特别和她胃口。 不瞒大家,她已经准备好分到钱立刻丢掉这具躯壳去泡帅哥了,为什么要留在关家让自己不开心? 但反过来想想,玲珑要是留下来,就能让关家人不开系心,这样一想,她就开心了,觉得再多待几天也可以。 关朔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神情冷肃,他脸上还顶着玲珑的巴掌印,她用足了力气,关朔嘴角都裂了,脸颊红肿,看得出来他已经到了愤怒的边缘,但自小养成的不打女人的习惯让他极力隐忍,还对着玲珑兴师问罪:“你打妈了?” “你妈?”玲珑双手环胸,“打了,怎么,你觉得不够重?” “你疯了?” “是啊,我疯了。”她冷笑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弯腰捡起地上自己穿的防滑拖鞋,照着关朔甩了一个响亮的嘴巴子然后舒服的吐了口气,手不疼了。“你们全家都欠打,所以我替你祖宗教训教训你们。” 她特别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养尊处优的关家人生怕头一次挨打,除却愤怒外更大的是惊讶,尤其是关朔,他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玲珑,仿佛眼前这个人不是他结婚七年的妻子,而是一个陌生人。 玲珑打完了又把拖鞋丢地上,神情自然而平静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吞噬掉关太太之后感受到的情绪很茫然,明明就有强烈的心愿想要完成,却根本不知道那心愿是什么。 活着的时候任人捏圆搓扁,死了也浑浑噩噩。 那玲珑就当她是想要钱好了,反正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死了还让她尝到苦味。 “芝芝。”关朔在极力隐忍,他的眼睛透着一种深沉,仿佛玲珑再继续攻击他的话他就要还手了。“我们好好谈谈,关于记者会的事情。” “有什么好谈的,除了分割财产我什么都不跟你谈。”玲珑嫌弃地别过眼,“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肿的像个猪头。” 一点都不好看。 关朔看了她一眼,转身朝洗手间去了,等他回来就发现他的枕头被玲珑丢在了地上当脚垫子踩,甚至她还挑衅地看他:“你不会以为还能跟我睡一张床吧?怎么,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美得他。 七年了,如果说关朔对她一点感情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是爱情……就有待商榷了,玲珑懒得去分析,反正她要钱,要股份,要小鲜肉。 就是不要关朔。 147.第十四片龙鳞(三) 第十四片龙鳞(三) 再在关家住下去, 玲珑有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万一关家人想弄死她怎么办!于是她用脚蹬了蹬关朔的枕头,“我知道你心里喜欢别人,不管怎么说你骗了我这么多年, 也该给我点补偿吧,婚前协议是你自己要展现自己的深情签的,不是我逼你的,你该不会为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就不想离婚?还是说你想拖着我开口不要钱净身出户?” 她很恳切地说:“别做梦了,我要很多很多的钱。” 关朔本来就没想过跟她离婚, 因为他要面子, 关家要面子,上流社会夫妻之间貌合神离是常有的事儿,又不是只有他们家这样。可玲珑这样干脆利落的要离婚,却是他没想到的, 本来剧本都写好了,只要玲珑在记者会上坚持相信他,力挺他, 虽然他跟另外一个女人在酒店里三天两夜,可谁也没拍到什么暧昧图片,完全可以洗白, 但她非但没有, 甚至说了些过分的话, 现在舆论闹得沸沸扬扬, 连带着公司股票都受到了不小损失。 “芝芝,我们好好谈一谈……” “我不跟你谈,要谈你跟我的律师谈。”玲珑站起身开始找能穿的衣服,她拉开衣柜一看,顿时心都要碎了,关太太就这么致力于当一名称职的贤妻良母?裙子的颜色款式,都辣到了玲珑的眼睛。不管男人女人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好吧,她胡乱翻了翻,总算是找到比较粉嫩的连衣裙,压箱底的,估计还是刚结婚时买的。 她也不避让,当着关朔的面就开始换衣服,换完了拎起桌边的小包就走,她早收拾好了,包里是关朔给的卡,但关太太实在是个缺心眼,又不是她的名字开户,还不赶紧去取出来转移到自己户头?没钱什么都不是啊!玲珑现在只想盘腿坐地毯上喝啤酒吃烧烤打游戏,在关家一点都不好玩。 没给关朔说话的时间她就关上了房门,除却重要证件外,关太太居然没有任何独属于她的东西,哪家豪门少奶奶过成她这个样子啊,小三都上门挑衅了她还期望男人能回心转意。 因为来了已经三天,玲珑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关朔跟人在外面胡搞没回来,她就忍耐着在关家住了三天,记者会一结束关朔一回来,她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心头那口子怨气就出了,舒坦得很。 先把钱转出来,然后购物。玲珑就很搞不懂关太太在想什么,她自愿退让又能怎样?关朔也好孩子也好甚至那个女人,谁会感谢她?不过觉得她软弱可欺稚嫩可笑。居然还不想要钱,甚至一点好处都不拿,这样清高又能怎样?还不如狠狠扒他一层皮过自己的快活日子,怎么也比割腕自杀强啊! 到了已经准备好的房子里,玲珑终于可以丢掉关太太的皮囊了。她想了想,还是重新制作了一只傀儡,毕竟她不想用关太太的身体去寻欢作乐,即使对方早已烟消云散。这么干净可爱的灵魂,就算已经被吞噬,残留在世上的皮囊也值得好好对待。 可为什么,得到她全部的爱的关朔却不懂得珍惜呢?那样的爱,如果可以被她吃掉,该多好啊。 玲珑最讨厌的一点就是她只能吃掉对自己的爱。 她摸了摸制好的傀儡,对方看起来和真人无异,只是没有灵魂。然后玲珑打了个电话给律师,告诉他们可以在网上发表声明,表示关太太林芝已经决定和关朔离婚。 关家爱面子,但既然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还要什么面子啊,里子都烂了。网上闹的越大,玲珑能拿到的赔偿就越多。 现在玲珑在商场里一掷千金,她基本上把钱都转出来了,但是这张是关朔的副卡,没有卡主的签字不能转走,可刷无上限,所以她就来买东西了,什么贵买什么。但是刷到了一定额数会通知卡主,因此玲珑刚逛完珠宝层,就在女装层遇到了关朔。 经理一看到她就朝她走过来:“您好,这位小姐,关先生要找您,请问您——” 这位小姐一出现在商场,那真是花钱不眨眼,这个月的营业额都被她一个人刷爆了!商场内部群甚至互相发了消息:来了个美女土豪员工们一定要好好服务!结果没想到没多久,关先生就也到了。经理虽然极力保持专业,但仍然看得出来他对这两人的好奇,难道说这位大美女就是和关先生共度三天两夜的神秘女郎? 饶是关朔再爱他的初恋女友,再对她念念不忘,见到玲珑也免不了惊艳。他本来以为是离开关家后杳无音讯的林芝,于是匆匆赶来,却不曾想是个压根不认识的女人。说是女人,倒不如说是少女,她太年轻了,和她比起来,再有真爱光环的初恋女友都不好使。 关朔本来就不是什么长情的人,他的凉薄之处在于他不尊重结婚七年的妻子,也并没有那么深爱离开的初恋女友,也许正是因为初恋女友离开了他,才在他心底占据了这么大的位置。可玲珑觉得,早晚,只是早晚,他会感到厌倦。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足以让一个不染尘埃的女神变得世俗。 玲珑完全没有被人发现偷刷人家卡的心虚,反而很是理所当然:“你是谁啊,找我做什么?” 关朔虽然不混娱乐圈,但因为其英俊的外表显赫的家世,一直都是全国人民心中典型高富帅的形象,网上还拥有一批脑残粉天天叫老公,当初林芝嫁给他,可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现在两人要离婚,除却真心觉得林芝果决的人之外,许多人都觉得林芝傻。白白把关太太的位子让出去,可不是傻子才做的事么。 关朔要是秃头啤酒肚身高一米五,肯定没人觉得林芝要离婚是傻了,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有天然优势,但现在,这份天然优势体现在玲珑身上。 “你好,你是……” 虽然是很有礼貌的问话,但玲珑看出了关朔眼底对自己的兴趣,她毫不吝啬地展现出灿烂明媚的笑容:“我是谁,跟你有关系么?” 说完转身就走。 关朔制止了想要跟上来的经理,态度闲散,尾随在玲珑身后,“本来是没有关系的,可是你刷的,是我的卡。” 玲珑扬了扬手上的黑卡,“不好意思,我不管它本身的主人是谁的,这是我女朋友给我的。” 关朔一愣。 玲珑嘲笑他:“真是个傻子,你不会以为芝芝真的喜欢你吧,跟我比起来,你有什么地方值得她喜欢么?” 关朔:??? 玲珑又用怜悯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我先怜爱你一秒,别以为自己是个金饽饽谁都喜欢你,要不是因为我,芝芝才不会嫁给你这种人。” “等一下!”关朔皱眉,大步上前挡住玲珑的去路,“把话说清楚,什么意思?” 玲珑看了下腕表,“都晚饭时间了,你该不会要我站在这里给你说吧?总得拿出点儿诚意来。” 她语气虽然咄咄逼人,可实在貌美,哪怕是关朔也无法对她生出恶感,两人最后就近选择了一家高级餐厅,玲珑若有似无地朝窗外看了一眼,她来这家商场逛可不是无意,而是因为它靠近关朔初恋情人所在的酒店。更巧的是,这会儿是晚饭时间,酒店提供三餐,而一楼餐厅正好与他们所坐的位置相对,只要眼睛不瞎就都能看到。 当女神看到关朔跟一个比她年轻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共进晚餐,还是毫无忌惮的就在离她这么近的地方……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应该比她发送床照给关太太林芝的时候难受多了吧? 可这只是一起吃个饭,又没上床,更没拍照录像,就算难受,应该也没有关太太难受吧? 最好也承受不住跳楼才好呢,玲珑想,那样就一了百了了。 不过女神肯定不会这样做,人家跟关太太不一样,女神目标明确,就是要抢回关朔,成为关家少奶奶,至于是不是二婚是不是小三……等过几年人们都忘了就行了,再不然还能洗白,只要关朔愿意,他随时可以把脏水朝关太太身上泼然后彰显自己跟女神是破镜重圆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管怎么看吃亏的都是关太太一个,所以玲珑才觉得她不要钱傻透了。要是留在关家,以后只能看着老公跟外面的女人恩恩爱爱,自己还要配合他在外面上演夫妻情深携手共度风雨,想想就觉得讽刺又好笑。 玲珑突然发笑,让关朔再度惊艳,他见她笑,就忍不住想问她在笑什么,是想到了什么,才让她露出那样明媚张扬的笑脸呢?毫不做作,清新明艳,令人心仪。 148.第十四片龙鳞(四) 第十四片龙鳞(四) 玲珑笑, 一是因为她点的菜送了上来,二是因为她看见女神了。对了, 女神叫什么来着? 算了反正也不重要,要不是玲珑找到关太太的证件, 她连关太太叫什么名字都不大记得。这不能怪她, 关太太自己都要忘了自己是谁了, 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关太太”这个头衔, 而如果失去这个头衔,她就什么也不是。 玲珑刻意往前倾,让女神可以清楚地看见她是怎样靠近关朔的, 从女神的角度来看,她应该正好是在亲吻关朔的右脸,当然玲珑并没有亲, 她懒得去评论关太太到死还深爱关朔对他没有一点怨恨是什么想法,但是既然关太太喜欢,玲珑就不会去碰。 在关家过得那么压抑, 公婆的冷暴力与儿女的疏离让关太太患上了自己也不清楚的抑郁症,但她并没有选择去看心理医生, 倒不是她自己不想去,而是时时刻刻被这个身份桎梏。 关家要面子啊,万一被拍到要怎么办? 只去过一次的关太太就被拍到了, 关朔的母亲非常生气, 认为她是在故意给家里找麻烦, 对着她劈头盖脸一顿训, 然后为了压下这个消息又费了一番力气,关太太顿觉自己给人添了麻烦,再也不提自己不舒服的事。 忍久了,整个人都死气沉沉没了活气,玲珑觉得关家大宅就像是个巨大的豪华的坟墓,在里头固然能享受到最好的生活,但精神上对于关太太来讲,却是个无法挣脱的枷锁。 其实说白了,就是因为她出身普通,娘家人又都要靠着关家活,自己性情又绵软,才被人拿捏的一点话语权都没有。 关朔被玲珑的突然靠近惊了一下,谁知玲珑却像是没事儿人一样停留了几秒钟就坐了回去,右手拇指在鲜艳的唇瓣上抹了一下,隔着两层玻璃看到的女神自然而然就认为她刚刚是亲了关朔,握着刀叉的手都攥紧了,低头摸出手机给关朔打电话。 到底是不一样了啊,玲珑想。 要是当年青春正茂的女神,才不会这样忍着猜忌与怀疑装作若无其事给关朔打电话,那个时候的她年轻美丽而张扬,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关朔非常爱她,她大可转身就走,因为她知道他总会追上来。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只能掏出手机,问一句关朔在哪里,能不能陪她一起吃个晚饭。 言下之意就是,今天晚上我们要一起度过吗? 玲珑听到关朔的手机响了,她单手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问:“不接吗?万一是你的情人打过来查岗的呢?” 正牌老婆都没有查过岗,一个第三者好意思哦。 关朔想了一下,却还是没有接。他觉得这会儿不适合在玲珑面前接电话,而且他想知道这个女孩跟他的妻子究竟是什么关系。可这对女神来讲就不一样了,她只认为关朔是移情别恋了!或者说,关朔不像她想象中那样爱她了! “你和林芝,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刚才说的话——” 要不是玲珑用过林芝的身体,真分辨不出关朔话里的区别,他在林芝面前声声叫的都是“芝芝”,可到了玲珑这里却连名带姓了,好像他跟那位爱他的妻子完全没有了感情,明明去年还有大批的新闻诉说着他们夫妻之间的情比金坚,这才过去多久啊,脸都打肿了。玲珑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提醒:“关先生你的嘴角还有点泛青,挨揍之后没有煮个蛋滚一滚吗?” 关朔的神情逐渐变了:“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那你得付出点代价才行,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你想要什么?” 玲珑微微一笑,“我想要你今夜和我一起度过,我会有很长时间跟你说,我和林芝的事。” 关朔愣了,在任何一个男人面前,玲珑这样的美人主动发出邀请,都没有人能拒绝。不过玲珑很快提出了条件:“酒店房间地点都要我选,你能接受么?” 桌子下,她踢掉了一只高跟鞋,小小的脚丫子已经攀到了关朔大腿上,挑逗意味十足:“当然了,我们纯交流,我只是想跟你讲讲我跟林芝的故事,我想你会愿意听的,对吧?” 最后,关朔答应了。 两人一顿晚饭吃了快两个小时,女神在对面也看了两个小时,桌上的食物早就冷了,根本无心下咽,只有心口一阵一阵的难堪跟痛楚。她这会儿倒是觉得疼了,却没想想自己给关太太发床照的时候,关太太又是什么心情呢? 玲珑就选在女神下榻的同一家酒店,甚至同一层楼。关朔没有丝毫忐忑,看得出来他对初恋女友已经是很有把握,知道她这次回来时再也离不开他了。 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像当年一样去细心呵护爱惜了。 结果进了酒店房间,关朔才发现事情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因为,玲珑根本就没打算跟他一夜情。当他搂住她的腰想亲吻的时候被她挡住,她也不怕,面上带笑:“关先生这么熟练的操作,跟芝芝结婚的这七年没少在外头乱搞吧?” 兴许是对着她,关朔没有掩饰的必要:“只是逢场作戏。” 逢场作戏。 玲珑撇了下嘴,人类社会中很多男人都喜欢用这个词来给自己洗白,玲珑就不用,她如果得到了一个人类的爱,就会在这个世界里不抛弃不背叛,喜欢美色就是喜欢美色,感到厌倦就是感到厌倦,明明放浪形骸还要伪装的道貌岸然,才真正叫人倒足胃口。 不过,这样的灵魂,很适合被吃掉。 她低着头舔了舔唇瓣,努力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可怕,“那不知关先生对我,是不是逢场作戏呢?” 说话的同时手指头在关朔的胸口戳呀戳,被他一把握住纤纤玉指,玲珑一点都不怕,关朔眼里倒是要喷火:“不要勾引我。” “要是能被我勾引到,只能说明你定性不够,还需要多多联系。”玲珑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脸,“你知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久了?” “什么?” “芝芝啊,我当年伤了她的心离开了她,现在我回来了,你们俩正好好聚好散,孩子我们不要,你只需要付钱就好,你说好不好?”玲珑期待地问,“我们想要很多很多的钱。” 关朔明白了,玲珑这意思是说他被两个同性恋的女人给耍了?可他不信!林芝嫁给他七年,对他什么样他心里有数,林芝怎么可能会喜欢女人! 他把这个怀疑说了出来,玲珑叹了口气,唱作俱佳道:“说起来这都是我的错,她的家人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芝芝性格又好,被逼着嫁给你,她本来心里就有愧疚,难道还能对你挑剔不好?不过现在总算是苦尽甘来,你的真爱回来了,她的真爱也回来了,你们干脆点儿离婚,皆大欢喜。” 然后她突然妖妖娆娆的笑,靠近关朔的耳朵,“还是说,让她们俩一边闹去,咱们俩凑一对?” 四个人能任意交叉组p,也是相当精彩。 而房间外,女神失魂落魄地站着,她亲眼看见关朔带着那个女孩走了进来,甚至到现在关朔还没有回她的信息,她一直打电话一直打电话,但关朔一直没有接。她不知道是他没看见还是不想回。 玲珑朝房门的地方看了一眼,笑起来,她推开关朔盘腿坐到床上踢掉鞋袜,露出白的发着莹光的腿,关朔的眼睛一下就转不开了,玲珑嘴角轻轻一勾,“我想去洗澡,你要一起么?” 关朔又愣住,他不懂玲珑究竟想做什么,既然跟林芝是爱人关系,又为什么要来勾引他?他到现在也不太相信玲珑的说辞,觉得漏洞百出,可这不妨碍他觉得她是个漂亮诱人的姑娘,能激发他最原始的欲望。 “当然。” 玲珑勾着他去了浴室,这房间要是隔音效果差就好了,也不需要牺牲她的色相,等一等不用急,等她偷拍好了视频就能一脚蹬开关朔,她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吗? 玲珑没想弄死他们,就是要让他们不好过,她觉得自己已经很仁慈了,关太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她只好随便做点。 让玲珑没想到的是,女神居然就在门外站了一夜,她在洗澡的时候把关朔给打晕了,如法炮制地拍了床照跟亲密小视频发过去,当然记得给自己打码,不知道女神在门口看到了是何感想。 然后她就让关朔晕倒在浴室里,弄了个小号,在各大网络论坛公众平台发布了当初女神发给林芝的视频给床照——她既然喜欢给林芝看,那就应该也喜欢让大家一起看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而且这样的话关朔婚内出轨坐实,林芝能拿到的钱更多。 这样的话,她就可以继续下一步了。 149.第十四片龙鳞(五) 第十四片龙鳞(五) 可能是玲珑下手比较重, 等关朔从昏迷中醒来,天都大亮了, 脖子后面剧痛,他爬起来手一划拉听到水声,才发现自己还在浴室,居然就倒在浴缸里, 身上不着寸缕。 艰难对着镜子看了看,后颈青紫一片,衣服丢的满地都是, 地上也都是水, 幸好浴缸有个突起,不然他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溺水而死, 因为水龙头都没关,冷水泡了一夜, 皮子都泡的发白发皱, 这会儿是饥寒交迫, 可能关朔活了这么些年,除却被玲珑揍的那一顿外,就没受过这样的罪。 那个女孩想当然已经不在房间, 关朔揉着太阳穴, 衣服都湿了也没得穿, 他试图去找手机叫人送衣服来, 结果手机关机, 他想起来, 是自己关的,昨天总是有电话不停地打进来,他觉得烦就关了。赶紧开机,结果未接来电和信息一大堆,关朔看了一下,脸色立刻变了。 他居然晕倒了这么久!现在已经下午三点钟了! 这么久的时间,足够他跟初恋女友的激情视频以及床照漫天都是,就算立刻和谐也和谐不来,谁手里还没几个硬盘啊,而且男的帅女的美,讲真比成人动作片还好看。 最重要的是,双方的脸都足够清晰,一眼就看出是关朔跟个陌生女人,至于这个女人是谁还用说?好了,现在是彻底坐实了关朔婚内出轨的罪名了,他要么离婚,赔偿关太太足够多的钱跟股份,要么就不离婚,但就关太太那天在记者会上的表现,关朔想挽回她可能不那么简单。 网上讨论的热火朝天,关家一向爱面子,现在别说面子,里子都没了! 关朔心情烦躁,那边女神的心也彻底凉了。她昨天晚上收到了那个女孩发来的鸳鸯浴的床照,可人家女孩比她多了个心眼,人给自己打了码!现在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她的裸|体,她还想嫁入关家?绝无可能。 不说关朔愿不愿意,就是关朔的父母也绝不会答应的!女神躲在酒店的房间瑟瑟发抖,她不是傻子,她知道现在怎么做对关朔最有利。 立刻开记者会表示自己知道错了,并且恳求妻子原谅,带上两个孩子的话会更容易得到大众同情心,更何况,关朔长得那么好。浪子回头的戏码人人爱看,总是能轻易得到谅解,可对于女人,加诸在她身上的就要残酷许多。 简单点来说,她完了。 女神后悔极了自己为什么要发视频跟照片给林芝示威,那不是个懦弱又无能的女人吗?!她爱关朔爱到极点,怎么可能会做出把视频照片公开于众的事来?女神都算计好了,可怎么也算计不到林芝会性情大变。 不可能的,一定是有人在背后帮助林芝,否则林芝那个蠢女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她为了她的爱情能奉献一切,绝不会伤害到关朔的名誉,那是谁?难道是昨天晚上跟关朔一起的那个女孩?! 不管是不是,关朔都选择了及时止损。他果然召开了记者会表明了婚内出轨是自己的过错,并且表示了对妻子的歉疚,为了以示真诚,关父关母也一同出席,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长得玉雪可爱的孩子,一家人非常有礼貌也非常坦诚,简直叫人觉得不原谅他们就太咄咄逼人了。 而且从视频跟照片都能发现关朔是不知情的,是偷拍的,也就是说关朔犯错了,可视频女主角却想借此上位? 这时候又有人出来爆料,说当天晚上关朔是参加一个宴会喝醉了,大家没发现视频女主角跟真正的关太太长得有点像吗?视频里关朔全程没看过镜头,床照也都闭着眼睛,再结合那天晚上关朔参加的宴会,很明显是被这个女人钻了空子吧! 记者会上关朔却只字未提,只说是自己犯了糊涂毁掉了原本美满的家庭,孩子们安静地流眼泪揉眼睛,他们那样爱自己的父亲,可见关朔绝不是渣男。 所以,一切的错都在于视频女主角! 很快,女主角的资料就被扒了出来,说是国外留洋回来的,曾经跟关朔是大学同学,还是关朔的初恋女友!这就很明显了吧,初恋女友在国外混得不好想回国,发现自己曾经甩掉的前男友如今已经是商圈大佬,立刻想要上位,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以她的层次能见到关朔了。 初恋女友想旧情复燃,完全不在意关朔已经娶妻生子,于是借机跟关朔发生关系想破坏人家家庭——天哪,这也太恶毒了吧,电视剧里的女配角都不敢这么干! 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关朔的妻子跟初恋女友有几分相似,难道关朔本身就没有错? 被反驳:关朔结婚的七年洁身自好吧,没有花边新闻吧,两人生儿育女了吧,人家夫妻两个每次露面都是恩恩爱爱的,再说了,当年前女友要分手,以关朔的家世不能拒绝?既然放手了就是看不上了呗,而且关太太气质温婉宜室宜家,谁不喜欢啊!现在人家关朔都知道错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到底是谁这么恶毒带节奏看不得人家好? 玲珑坐在床上,对关家引导舆论的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关朔从婚内出轨直接变成被污蔑的受害者了,不得不说关家父母跟两个孩子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现在网上甚至开始有人针对关太太,认为她不够包容。 还不够包容呢,命都包容没了。 关朔在记者会上对关太太的真情告白让人潸然泪下,一个英俊出众且富有的男人一字一句诉说着自己对妻子的爱意与歉疚,为了孩子,为了老人,关太太也该原谅他啊! 就这还不够呢,第二天连关太太的家人都出来接受采访了,说关朔是个多么好的丈夫,多么好的女婿,多么好的姐夫云云,总之是把关朔夸到了天上去,两家亲如一家,就不能让那种坏女人来破坏家庭!如果让她得逞了,才是真正的毁掉了大家的感情! 有理有据,玲珑差点就信了,她现在特别想采访一下前女友,被逼到这个份上感觉如何啊?当然了,前女友是有错,可关朔也没好到哪里去,既然不想旧情复燃,干嘛脱裤子上人家,上完了又想瞒着妻子一切照旧,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如果不是玲珑把视频发出去了,现在这两人说不定还如胶似漆准备弄掉关太太上位呢,只是处境不同就选择了不同的做法,看起来关朔是真的并不怎么深爱前女友。 他是个感情淡薄的人,对谁都一样,为他生儿育女,得不到他的忠诚,为他洗手羹汤,也得不到他的感激,他给予了你优渥的生活,养着你的家人,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雇主与佣人。 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别人怎么会尊重你。 林芝果然接到了来自关家以及林家的电话,虽然话说的不一样,但透露出的中心思想没区别——要她回去继续过日子,别因为小人就毁了原本美满的家庭。 尤其是关母,她最清楚林芝有多么爱两个孩子,于是不停地强调:别忘了还有两个孩子呢。 没了母亲的孩子,多可怜啊。 虽然对儿媳妇林芝不满意,但关母更爱面子,就是为了面子也不能就这么让林芝跟关朔离婚。就连两个孩子都被说动了,打电话来给林芝,一口一个妈妈快回家。 要是换成真正的林芝,怕是死了也要爬回去,可惜了,林芝的灵魂与皮囊都不存在于这个世间,如今的林芝不过是玲珑用一片龙鳞做出来的傀儡,没有灵魂注入,就只是傀儡,一切按照玲珑规定的命运轨迹走,不能思考也没有人格。 所以电话里林芝的回答简直是冷若冰霜,关家一开始还不着急,直到后来林家人也派不上用场了,他们才真正开始考虑起要如何挽回林芝。 林芝是个孝顺、温柔、安静、心软的女人,正因为如此,关家才不慌不忙的等林家人去劝她。可这回林家父母压根没派上用场,林芝后来连他们的电话都不接了,而他们又不知道林芝现在住哪里。 关朔心里猜测她跟那天自己遇到的少女在一起,可他派出去的人也找不到她,就好像她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林芝是个什么样的人,结婚七年的他最清楚不过,如今她突然变得铁石心肠,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她被逼无奈,二……是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从前是在骗他! 难道那个少女说的是真的? 不可能! 这就等于否定了关朔身上的全部优点及魅力,光是关朔自己就绝不认可这个回答! 就在所有人都在找林芝的时候,林芝回来了。 只不过,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身边,还带了一个少女。 别人兴许不认识,关朔却熟悉得很,熟悉到后颈迄今依然隐隐作疼。 150.第十四片龙鳞(六) 第十四片龙鳞(六) 且不说关朔瞧见玲珑是什么想法, 他的母亲对玲珑就不是很顺眼, 或者说关母对任何出身普通却长得过于美丽的女孩子都不顺眼,觉得她们都卯足了劲儿想朝他们上流社会蹭,玲珑就很奇怪, 抱有这样想法的人本身能上流到哪里去。都嘲笑暴发户,可这些所谓底蕴深厚的上流家族,给人的感觉也没多么高素质啊。 “芝芝。”关母叫林芝的名字,意有所指地看向玲珑。“咱们家现在就在风口浪尖上,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 可你也不能带些随随便便的人回来啊。” 林芝没有说话,玲珑却笑了, 她好整以暇地看了关朔一眼, “我怎么是随随便便的人呢, 关先生和我可熟悉着呢, 是吧?” 关朔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总不能告诉母亲说自己被这古怪的女孩骗了, 差点儿被淹死在浴缸里。他只是盯着林芝看了几眼,又去盯玲珑,仿佛能看出她们俩之间到底有多少百合情一样。 这时候两个孩子跑了出来, 他们一人一边抱住了林芝的腿,用软绵绵的童音请求她原谅爸爸, 关父看火候差不多了, 就说:“芝芝啊, 不管怎么说, 咱们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总不能叫外人看笑话。关朔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你是他的妻子,总得包容他一下,夫妻之间还能有隔夜仇吗?” 玲珑惊奇地呀了一声:“是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关先生您犯过吗?关夫人知道吗?” 关父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但玲珑实在是太漂亮了,哪怕看起来还很小,也很少有人能对她口出恶言。关父当然也不是什么爱家忠诚的好男人,年轻时候比关朔玩的凶,这些年是上年纪了,但外头还包着几个十八九岁的小情儿,关母能不知道? 她当然知道啊,可就像是她跟林芝说的,女人要包容,男人在外头应酬工作很辛苦,难免逢场作戏,作为贤内助,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能如何? 她全然忘了自己对丈夫外面养的情人多么恨之入骨,到了自己儿子身上,反倒觉得没所谓能理解了。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林芝不讨她喜欢,关母总觉得关朔当年跟林芝结婚是错误的选择,要知道关朔这条件,当初多少名门闺秀暗恋他,结果他却选了个灰姑娘,可把关母气坏了。 人类真的很有意思诶,玲珑想。她去过很多世界,发现过一条奇怪的规律,母系社会的话,看不起男性的多半都是男性本身,反过来,父系社会里,看不起女性的也多半都是女性。两性关系中处于上风的那一种,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去压迫,处于下风的就会压迫自身。 真的很有意思,荒海里的生物就从不这样,小白鲨不会瞧不起一粒砂砾,海豚也不会觉得暗礁死气沉沉,水母能够容忍虾米在身上嬉戏,珊瑚自在于海底生长。 也许正是因为智慧比较高,才会衍生出这些复杂的情景。玲珑很多东西都是在人类社会学会的,她初入人类社会的时候宛如一张白纸,一开始她甚至想要在荒海养人,可慢慢地就打消了这种想法。因此荒海有鱼有龙,有兔有狗,却永远都不会有“人”。 “这位小姐,这是我们家的私事,请你不要多管闲事好吗?”关朔冷声说。 “谁跟你们是一家人,难道你以为我回来是跟你重修于好的?”林芝的声音比关朔还冷。“我已经找了离婚律师,之所以回来,是想跟你谈条件。” 息事宁人?没可能的。 玲珑笑眯眯地坐到沙发上,顺手把林芝也拉下来坐着,傀儡的好处就在于他们跟真人是一模一样的,有呼吸有心跳能思考能表达,甚至七情六欲嬉笑怒骂都可以,可没有灵魂,就缺少真正的生气,命运对傀儡而言就是真理。现在玲珑告诉她要离婚,那么林芝就会不惜一切代价。 孩子不好使,家里人也不好使。 “芝芝,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为什么一定要离婚?”关母皱眉,再度话里有话,“是不是有人骗你了?你要记得,咱们才是一家人,这世上坏人很多,他们会撒谎,你要分辨是非,家人难道还会骗你吗?” “怎么不会,关朔不就骗了?枕边人都能骗,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公婆。”玲珑一点都不气,权当是在自己家,拿起茶几上的橘子开始剥,自己吃掉一半,又把另一半塞进林芝嘴里。 林芝仍然坚持:“必须离婚,能够和平离婚最好,否则我不介意法庭上见,别忘了你那满天飞的视频跟床照。” “比起干脆利落的离婚,上法院打官司更丢人吧?”玲珑叹口气,“赶紧离了分财产不好么。” 要是当初关朔没签婚前协议,没有展现自己的深情,那当然离婚是没什么问题的。可现在问题大了啊!当初他签订的婚前协议可是要给林芝百分之十的股份的!更别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是一笔天文数字啊!要是离了婚,关家肯定元气大伤,万一竞争对手趁虚而入,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 还有一点就是,关母虽然一直想自己儿子重新找个有帮助的老婆,但不代表要以这种名义!假使今天是林芝出轨被抓,那她肯定立刻逼着他们离婚顺便把林芝踩到脚底,然而如今形势相反! 说白了关家人的重点除了名字外就是:你凭什么先提出离婚?你有什么资格想离婚?当初娶你都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结果你说离婚就离婚?你以为你是谁?你把我们关家当成什么了? 从头到尾也没人关怀林芝一句,甚至关母还认为她把手头的视频发到网上是想搞臭关朔! “得了吧。”玲珑翻了个白眼。“自己一身骚还嫌别人捂鼻子。” 至于那俩巴在林芝腿上的孩子,早教玲珑一脚一个踢远了。到底还是幼崽,玲珑虽然不怜惜,却也没有用力,俩孩子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两圈就爬了起来,她这样对待孩子林芝却漠不关心,终于让关朔发火了:“林芝!这是我们的孩子!你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虐待他们!” 林芝:“哦。” 她看两个孩子的时候没有丝毫感情,傀儡就是这样的,他们能模拟人类的七情六欲,但本质上却没有感情,也不会真正体会到喜怒哀乐,玲珑不让她对孩子有反应,那么就算孩子在她面前死了,林芝也不会有丝毫触动。 “孩子林芝不要,我跟你们说,现在再纠缠也没什么用,干脆利落离婚分财产,你再开个记者会表示一下自己对不起妻子知道错了以后会改云云,带俩孩子再去流几滴眼泪,打扮的不修边幅一点,分分钟就有无数少女来怜惜你。但如果再闹下去,就不一定了。”玲珑诚恳地告诉他,“你只是骗了林芝,虽然很恶心,但罪不至死,我们也不想闹个鱼死网破。” “对。”林芝附和。“我们只想要钱,去过我们的生活。”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了。 玲珑跟林芝说的都是大实话。林芝不愿意原谅一定要离婚甚至已经请好了律师,那再闹下去,对关家真的没什么好处,就怕林芝一个发狠,到时候可就覆水难收了。 现在离婚,只要做好公关,关朔就还能落得个好名声——一切罪名都将落在女神头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 于是经过协商,三天后关氏发布,严明关总已经与妻子林女士和平离婚,为了表示补偿,夫妻财产分割中,关先生做了极大的退让,除此之外,婚前协议关先生尽数履行,并且为了弥补前妻,关先生在原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上又增加了百分之二,也就是说,现在林芝手上,有关氏集团百分之十二的股份,除却手握百分之四十九的关家以外,她在股东里算是很有发言权的。 玲珑不得不佩服关朔这一波操作,真的,壮士断腕,打了个漂亮的仗。不否认自己的错,勇于承担又大方,并且一再表明对不起前妻,会和孩子永远等待她回心转意——危机公关堪称完美。 “我代表自己原谅关先生了,感觉他真的很爱前妻啊。” “对不起容我阴谋论一下,前妻该不会本身就是冲着钱来的吧……” “楼上卧槽,如果这样一想,细思恐极。” “希望其他出轨男都学习一下关先生,又帅又大方还不找理由,错了就是错了。” “换做我早就原谅和好了,决不能便宜外面那些小婊砸!” “羡慕前妻,离个婚直接跨入超级富豪行列,而我现在一个月三千块钱苦哈哈。” …… 玲珑翻了翻网上的评论,心想,学习了。 151.第十四片龙鳞(七) 第十四片龙鳞(七) “你看没权没势活着多难啊。”玲珑感慨。 林芝坐在床上冲她笑, 一点也不担心或是慌乱。她们现在已经彻底搬出了关家,有钱有势的好处再一次体现出来了,连离婚的速度都比普通人快,这会儿可没人敢说什么劝和不劝分。 不过这才离婚第三天, 关家的口碑几乎就扭转了过来,可以说是非常厉害的手段了, 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做不到这样, 只能任人鱼肉。如果玲珑此刻饿得一点力气也没有, 她也不会选择这种硬碰硬的方式,毕竟从一开始林芝就处于下风。她是能自保并且能保护别人才这么做的,小朋友千万不要学哦。 “那接下来要怎么办呢龙女大人。”林芝苦恼地问,“我不知道要怎样做。” “就这么放过他们,你觉得合适么?” 林芝仰起脸,“只要龙女大人高兴, 怎么样都合适。” 唉, 玲珑觉得就是自己太甜太可爱了, 才连带着她脱落的鳞片化为傀儡时都特别会说情话。她想了想,“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看这几天风头也差不多了,关朔那边肯定该吃吃该喝喝, 装个几天深情样子也就完了, 重点在于你的——哦不, 是林芝的家人。” 那群吸血鬼怕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林芝, 毕竟林芝离开关家, 就代表着林家人很难得到关家的庇佑。玲珑猜测关朔一定是想到了这一点才痛痛快快离婚,林家人什么德性大家都清楚,他们吸血吸惯了,仗着跟关家的姻亲关系没少在外头招摇,结果林芝突然离婚,他们就算不把林芝打死,也得逼着林芝去赔礼道歉。 还有林芝手上百分之十二的股份。 这可是笔天文数字,关朔决不会轻易放手,多余的百分之二是给别人看的,证明他是个多么好的前夫。那么怎么拿回来呢?除了林家人,就再没有更好的方法了。林芝对他能绝情,对生养自己的父母兄弟,难道也能如此? 不好意思啊,玲珑心想,要是关朔是这个打算,那他真的要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了,因为真正的林芝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还谈什么情意啊。 林家人这么些年靠林芝的,也没见他们对林芝多好。 玲珑正坐在地毯上盘算接下来的行程,去了厨房给她洗水果的林芝就回来了,手机递到玲珑面前:“您说对了。” 是林芝母亲打来的电话。 林芝是个称职的妻子,更是个孝顺的女儿,可以说她的每一个身份都做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但即便如此,她仍然得不到善待。玲珑认真搜寻过林芝的记忆,林芝的付出对其他人而言已经成为了常态,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她是班里的老好人,谁叫她帮忙她都不会拒绝,久而久之,当林芝真的分|身乏术的时候,被她拒绝的人永远想不起这个女孩曾经帮助过自己多少次,却永远都能记住这拒绝的一次。 在家里当然也是这样。 林芝的父母想要儿子想疯了,听说林母在怀林芝前还怀过三胎,偷偷做了检查发现是女孩,就都给流掉了。到了林芝,检查说是男孩,谁知生出来却没把儿,林母差点哭瞎了,林父也铁青着脸,但林芝命硬,还真就熬了下来。后来林父林母超生,为了生二胎东躲西藏,终于生了个儿子。 你以为这就皆大欢喜了? 并没有。 他们对林芝的弟弟林耀祖有多溺爱,对林芝就有多苛刻,在这样的人生中,林芝很诡异的被养出了事事以弟弟为先的潜意识,她周围没有人来告诉她她值得更好的,她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自己又能怎么样?她照顾弟弟为弟弟打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嫁给关朔后也没有改变。林家人靠着关家才过上了好日子,哪里能容许林芝真的离婚啊。 玲珑把手机拿过来,很干脆地挂掉电话拉黑号码,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别理他们,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们在哪儿。” 林芝有点担心:“那……会不会招来麻烦啊。” “已经很麻烦了好吗。”玲珑撇撇嘴,“晚上我要出去一趟。” 林芝对她的畏惧深埋在骨子里,不敢说什么,玲珑有点微微苦恼,因为她虽然要出门,可是要去的地方并不是那么容易进去的,要不她也学别人来个碰瓷吧? 不知道有没有用。 等到了下午五点钟,她就开始梳妆打扮了。新买的当季名牌礼服裙,高跟鞋首饰一应俱全,打扮的像个名门淑女,酒红色的长裙布料柔软贴身,将她美好的曲线尽数模拟。卷发风情十足,唇瓣也是极为诱人的红。玲珑临走前还跟林芝打招呼:“我晚上肯定不回来了,你要是呆着无聊就拿钱去找乐子。” 林芝摇摇头:“我在家里等您回来。” 其实她自己也无意识自己是一片龙鳞,还以为自己是真正的林芝,行为举止跟性格都与真正的林芝没有区别。玲珑走后,林芝就坐到了沙发上,她愣愣地看着洗好的干净的苹果,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食欲都没有。 玲珑不是出去玩了,她是跑去参加一场商业酒会,当然了她没有邀请函,但这不妨碍她混进去,路上随便拦了个男人,对方就晕头转向地把她带了进去,一切都很顺利。 今天她来这儿可不是玩的。关家出了那样的大事,颜面无存,上流社会的男人们在外头养情人很正常,跟妻子大多心照不宣,甚至一些贵妇人也会养几个英俊的小狼狗,这是默认的规则。但同时夫妻双方还有一点是必须遵守的,那就是脸面。不管彼此私生活混乱与否,一旦涉及到荣誉问题,那么他们必然站在统一战线。 而关太太却打破了这个规则。 关朔因为离婚“情伤”在家闭门不出,关父便代替他出席一些重要场合,今天的酒会也是,玲珑隔得老远就看见关父了。能生出关朔那样帅的儿子,关父自然也不丑。只可惜保养的再好,微微凸出的肚子也比不上年轻男人的八块腹肌,略微单薄的头毛更比不上年轻男人的乌黑浓密,玲珑就看了一眼就嫌辣眼睛别开了视线。 她今天来是有目的的。 酒会开场后,不少人在舞池中翩翩起舞,玲珑趁机摸过去,一路经过走廊,最后停留在一间休息室门口,像是这样的高级会所,能用来举办酒会,当然也会给身份高贵的来宾分别准备休息室。 玲珑抬手敲了敲门,里头没人理她,但她敲门也就是意思意思,径直推开走了进去。 里头有几个身着西装的男人,有的比较年轻,有的比较成熟,但玲珑的目的不是站着的这几个,而是坐在桌子后面,脸色一直很淡然的中年男人。 他长得很好看,年轻的时候应该颜值更高,不过岁月虽然为他带来了鱼尾纹,却也增添了几分历经沧桑的男人才能有的阅历与沉淀,要不怎么说大叔迷人呢?他的头发跟胡子都夹杂了花白的颜色,但整个人状态却极好,看得出来心态很不错。面对玲珑的突然闯入,其他人都是瞬间傻眼,只有他面不改色。 似乎这么漂亮的一名少女是完全无害的。 “你好,穆先生,我叫玲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你做个生意。” 其他人还在为玲珑的美貌惊奇的时候,穆先生却微微一笑:“说来听听看。” 他没有瞧不起玲珑,反而对她说的“生意”有几分好奇,不像是旁人,玲珑觉得如果换作其他人,肯定觉得她是个神经病的。虽然之前只在电视新闻上见过这个人,但因为他对玲珑的包容,使得玲珑对他印象很不错,尤其他很好看,这就加分了。 关朔也很好看,可就很讨人厌。 “我想跟你一个人说。” 穆先生挑了下眉,富有魅力的人哪怕做这种表情也显得很有味道,玲珑脸上的笑更加灿烂,等只剩下他们俩,她毫不气地坐在了桌子上,贴身的裙子使得她的身体曲线纤毫毕露,水蛇腰蜜桃臀,就离穆先生咫尺之距。 他先是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了玲珑,毫无色|情之意,完全是对美丽的喜爱与赞叹。而等到玲珑说出她的来意之后,穆先生就逐渐笑了,很明显,玲珑提出来的这个生意,他很乐意与她做。 对彼此都有百利无一害,何乐而不为? 玲珑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她本来还有几个候选人呢,这位穆先生因为势力最大财力最强,才成为了她候选名单上的第一个。看着穆先生,玲珑突然觉得花钱买的小鲜肉睡起来毫无内涵——要睡,难道不该睡这样万里挑一的男人么? 他连胡子都很有魅力。 152.第十四片龙鳞(八) 第十四片龙鳞(八) 玲珑跟穆先生很愉悦的达成了协议并且干了个爽, 虽然穆先生上了年纪, 但体力还是不逊于年轻人, 尤其是活好, 这倒不是说他的技巧有多么惊人, 而是他的态度很温柔,非常照顾玲珑的感受,甚至细腻粗暴切换自如, 玲珑心想, 这可比睡小鲜肉舒服多了。 聪明人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 可以根据她的身体反应判断接下来是需要温存还是继续, 玲珑感到了十足的快意,连带着心情都好了起来。她拍拍穆先生光裸的胸膛,他保养的非常好, 比关朔都不差, 甚至从身材上来讲要更加标准一些,肌肉曲线很是流畅, 却又不会过度夸张, 因为鲜少出门, 皮肤是白净的颜色,显得干净通透。 “要走?” 玲珑坐在床脚悉悉索索的穿衣服, 她本来就那么条红裙子, 结果突然看对眼, 裙子布料柔软轻薄, 哪里经得起蹂|躏, 早坏的不成样子,她就摸过了穆先生的衬衫穿在身上,露出一双又白又长的嫩腿,转身就要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却被人从背后揽住腰拖了回去压在身下。 “喂。”玲珑戳戳他胸口,“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我很相信你的。” 结果他还是不松开。玲珑就一口咬在他脖颈上,威胁:“我很凶的。” 穆先生轻笑:“看得出来。”能把关朔耍的团团转的,怎么可能只是个单纯的小姑娘,不过,“我也很凶的。” 玲珑纯粹是想解决一下生理需求,完全没有跟他过多纠缠的意思,但穆先生似乎并不赞同玲珑的想法,他在她耳边轻声诱惑:“难道你不想亲眼看见这件事最后的结局么?从别人口中听说,跟自己目睹,快感是不一样的。” 他觉得如果讨厌一个人,就一定要看着对方坠入深渊才可以,要是能亲自踹一脚推一手,那就更愉悦了。那种快感,不亚于做|爱。 过于聪明的人能够嗅到同类的气息,见到玲珑第一眼,穆先生就知道她跟其他人不一样,因此无论是她热情的邀请还是无情的拒绝,都让他感到舒畅。 玲珑歪着脑袋问:“你是在邀请我?” “不,我是在请求你。”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抚摸在玲珑身上的时候却很轻柔,一寸寸掠过,她的皮肤那么柔嫩,很容易在彼此之间产生生理反应。于是玲珑刚穿上没几分钟的衬衫就又脱了下来,反正她现在也无事可做,本来是打算包养小鲜肉的,可风干的老腊肉味道也不坏,甚至更有嚼劲。 关家一开始还想利用林家人逼得林芝就范,哪里知道林家人连林芝在哪里都找不着?自打离婚后,这个女人就跟失踪了一样,打电话不接,派人去找也音讯全无,好像全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直到关氏集团被强势入股,他们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小股东们手里的股票都卖了出去,本来关朔手头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还能强硬说话,然而婚前协议使得这百分之四十九只剩下三十九,为了表示自己的愧疚,关朔又主动赠与前妻百分之二。 你看,爱面子是要遭报应的。 谁能想到林芝会二话不说就把手头的股份全给卖了?还卖给了关家最大的竞争对手?!现在对方一跃成为关氏集团的大股东,在任何决策上都拥有极大的发言权,关家没落也不过是迟早的事。 关朔这会儿都焦头烂额了,穆先生作为背后的大bss,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趁人之危有什么不妥,换个角度,要是关朔手上有他那么多股份,也早来把他啃得骨头都不剩。自古商场如战场,讲道义归讲道义,却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更何况他手头的这些股份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光是买到手就花了他数年时间。 可以说玲珑最后送来的百分之十二,加快了穆先生吞并关家的进程。他很是好奇玲珑跟关家有什么过节,又跟那位离婚的关太太是什么关系。 “过节?我跟关朔?”玲珑正盘腿吃东西,闻言笑,“我若是跟他们家有过节,那可不是这样小打小闹就完了的。” “至于我跟关太太嘛……”她吞掉最后一口冰淇淋,搂住穆先生脖子,满打满算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二天,但很奇妙,就跟熟悉了很久一般,他不觉得她年纪小稚气未脱,她也不觉得他年纪大老气横秋,相处的极为融洽。“我是她的女朋友。” 穆先生笑出声:“我不信。”这话拿去骗骗关朔那样的毛头小子还差不多,他都这把年纪了,哪里分辨不出来了说的是真是假。他知道那位关太太的长相,怕是容貌就通不过,更别提那性格。 “你不信也没办法,反正我告诉你了。”玲珑又反手将他推开,她很喜欢穆先生的胡子,生得太好了,让他看起来优雅又成熟,虽然年近半百,但真的是好看,那是年轻男人无法匹敌的魅力。 而其他像他这个岁数的人,比如说关朔的父亲,早就啤酒肚微凸地中海凹陷皮肉松弛,年轻时再英俊,也只剩下个空壳,毫无美味可言。 “小姑娘古灵精怪,你不想说,我不问就是。” 他又把玲珑圈回来,觉得跟她在一起心情总是十分好,忍不住就想把她留下来,她挥金如土好逸恶劳都没关系。其实穆先生接手了林芝手头的股份,也付了一笔天文数字,决不叫林芝吃亏,当然,最后这些钱都属于玲珑。 穆先生没拿玲珑当个玩意儿看,他可不觉得这娇滴滴的小姑娘是随随便便就能把玩的,活了这些年头,这点数他还有,从不小看女人,甚至欣赏优秀的女人,这一点,关朔跟穆先生比起来可差远了。 关朔手头死攥着仅有的股份,虽然关氏被穆先生强势入股侵占,但他到底还稍微说得上话,也仍然过着富贵的日子,只不过比起曾经的风光,如今是落魄且丢脸。不过是婚内出轨就闹出这么个下场来,倒使得很多男人引以为戒,据穆先生给玲珑统计,上流社会已婚男子中出轨率下降了百分之五十,估摸着都是怕遇到林芝这样厉害的老婆。 平时看着闷声不吭逆来顺受,你一旦对不起她,能整死你。 不要你命也不让你病,就是狠狠挖你一块好肉,爱面子的没面子,爱钱的人财两空。 玲珑觉得应该差不多了,反正林芝本来也没什么想法,她从关家弄到的这些钱应该足够了吧?至于女神……女神的视频基本人手一部,国内混不下去,国外本来就混不好,关朔早跟她撇清关系,她才是人没捞着钱也没有还把自己搭了进去,男人有钱有势有颜值很快就能洗白,女人可就不一样了。 这个世道终究是不公平的。同样是出轨,男人就是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女人就是水性杨花还要接受荡|妇羞辱,玲珑都在网上看到有人跪舔关朔,觉得他其实是个痴情的好男人只是被骗了,男人嘛,都有那么点初恋情结,谁能想到初恋会面目全非呢?反倒是林芝,离婚简直是不知好歹。 没办法啊,玲珑也不能转变这个世界的想法——吃饱了撑着的话她难道不会去睡觉么?人类发展与否思想变化与否,从来都不在玲珑的关心范围内。 关家吃了个大亏,他们现在的生活较之普通人已经算是奢侈了,可对比曾经的他们,那真不能看,有钱是还有钱,但吃过了龙肝凤髓,又怎么能忍受每天只吃牛羊鱼肉呢?所以关朔做梦都想着东山再起,这会儿他总算焦头烂额的没有功夫再来找林芝,更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扮演一个浪子回头的丈夫。 他只想知道,穆勉之手头为什么突然会有那么多的股份!这在之前从没听说过! 小股东们经常转换是很正常的,但关朔很清楚,绝不可能所有人都在一夕之间就将手头的股份全部出手,不管怎么说关氏集团每年给的分红都不是笔小数目,除非有人早就盯上了他们! 答案如何,只有找到林芝才能知道,穆勉之如果手头早就有了足够的股份不会等到今天,这件事跟林芝估计脱不了干系。 可惜不管关朔怎么找也找不到——这不是废话么,林芝早就不需要存在了,她签了字,股份变成了穆勉之的,钱则给了玲珑,她就可以“消失”了,林家人想找麻烦?关朔想要答案?还是做梦比较快,毕竟梦里什么都有。 而玲珑则暂时留在穆勉之身边,等着看他收购关氏。她可没做被人类世界认为违法的事情哦,婚内出轨拿到的补偿她转手卖出去没毛病吧,谁让关朔一定要装浪子回头?要是一开始就说愿意出十倍价钱来买不就成了么?想装大方又想要回股份,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现在竹篮打水,怕是连篮子都要赔进去。 153.第十四片龙鳞(九) 第十四片龙鳞(九) 玲珑吞噬掉了林芝的灵魂, 自然就拥有了她全部的记忆,在玲珑无限的生命当中, 遇到过很多种开启灵智的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为记忆所苦。似乎懂得越多,经历的越多,放不下的就越多。 林芝的记忆里, 居然没有一次去过关氏大楼,哪怕是关朔跟她做夫妻, 那相敬如宾的七年里, 她都没有去过。林芝倒是想过给关朔送爱心便当,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关母否决, 没有那个必要, 关朔想吃什么没有, 还需要他的老婆亲手做?普通人归普通人,他们自有他们的活法。 玲珑觉得他们家架子跟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大,就她还见过死皮赖脸想吃她亲手喂的皇帝呢,关家人真是应该穿越过去感受一下当太监的生活,保准回来过后, 别说是老婆亲自下厨做的饭,就是泔水,饿极了也肯吃。 哪儿来的那些臭毛病啊, 玲珑最讨厌有好吃的还挑三拣四嫌弃没档次的人了。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来关氏集团大楼, 今天是签字交接, 穆先生亲自出面, 当然本来他是可以不来的,只是收购一个公司,这种事以前他也不是没做过,之所以来,纯粹是为了履行让玲珑亲眼看看的诺言。 这小姑娘不知为何十分讨厌关朔的样子,穆先生觉得既然讨厌,那不妨讨厌的再深一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多了去了,就怕她年纪小,改明儿就觉得年轻男人比较好,又觉得他没有活力不够张扬。 有钱也留不住人啊。 玲珑小手被他攥在手里,她是一点儿都没意识到穆先生在担心什么,毕竟此人虽然城府深沉心机难测,可从她身上也得不到什么好处,玲珑除了美色也不贪图他什么,最重要的是,她是真的不觉得穆先生老啊!毕竟真要说岁数,那不知道活了多久的她,时间对她而言都失去意义的,又算什么? 人类太聪明了,因此寿命上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人类有一点最不好,就是他们不仅会变老,还会因为年纪的上升,变丑。风干的橘子皮一样的皮肤,浑浊不清的眼神……所以很多时候玲珑很难忍受她很喜欢的人变老,因为变丑了之后,她……总想转身就走。 她一边甩了甩被握紧的小手,一边在心底唉声叹气,顺便看了穆先生一眼,他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仍然很好看,岁月虽然带走了他的年轻飞扬,却赋予了年轻男人所不可能呈现出的成熟魅力,玲珑看过穆先生年轻时的照片,也很英俊,可比现在就少了些味道,总之如果玲珑遇到的是年轻的穆勉之,肯定不会第一眼就想上他。 “我手都疼了,你可不可以轻一点呀。”玲珑抱怨。 穆先生微怔,连忙查看,果然,被他握在掌心的小手泛起一层淡淡的红,他有些愧疚,捧起来吹了吹:“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你很紧张吗?”玲珑不高兴地问,“见个关朔你紧张什么呀,该不会你暗恋他?啊——”她像是想通什么般倒抽了口气,“你到现在没结婚,无儿无女孑身一人,该不会是因为关朔他爹吧!你们年纪好像差不多,难道他是你的白月光?那你把我当什么了!我才不要做一个男人的替身!” 就是握手稍微用点力气了些,瞧她都脑补出了什么东西来。饶是穆先生风度翩翩,也被玲珑雷到。他嘴角微微一抽,“你不是替身。” “你没有否认你暗恋关朔他爹。”玲珑说。 穆先生:…… 他不跟她斗嘴,反正他比她大了这么多年,逞口舌之快也毫无意义。直接把人搂到怀里,揉她粉嫩嫩的青葱小脸蛋,“就是很担心你见到关朔就忘了我,毕竟他比我年轻。” 玲珑嘁了一声。“我又不是受虐狂喜欢他那样的,我这么有钱,喜欢小鲜肉随便包养几个不就行了,哪个不比关朔温柔乖巧嘴甜听话?而且,我告诉你一个没人知道的小秘密……” 穆先生显然很有兴趣,他对玲珑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一旦她想说,是瞬间能勾走他全部注意力的。结果等到他凑近,她在他耳边说了那么几个字,就让他脸都黑了。 半晌,反问玲珑:“那你该不会暗恋关朔父亲吧?” 玲珑颇为受辱:“他太丑了!我不喜欢啤酒肚跟秃头的男人!” 就算关父拿出去还是勉强可以看,玲珑那么挑剔,怎么可能看得上。 “我想也是。”穆先生将玲珑揽紧,凑到她耳边似是说着悄悄话,两人姿态亲密,若不是年纪上一眼看来差距比较大,还真是十分般配。 关朔看到的就是这一幕,要不说男人有时候特别自恋呢,有些长得丑没钱性格差觉得自己长了一根黄瓜就是万人迷的尚且自我感觉良好,更何况是关朔这种长得好有钱自幼受人追捧的天之骄子。 就玲珑诱惑他那时候,他就认为她满口谎言,说不定都是为了接近他故意说的,至于跟林芝的女朋友关系,关朔也没怎么相信过,因为实在是太离谱了! 之前他还想着怎么去找到玲珑,结果公司出了问题,好长一段时间焦头烂额,如今更是被穆勉之趁虚而入,关朔心里不可谓不难受。因此当他看见穆勉之怀里搂着的少女如此眼熟,立刻站了起来,椅子因此往后推了好远,与地板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是你?!” 玲珑大大方方的认了:“是我啊。” “你、你跟林芝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今天关父也在,很明显他也认出了玲珑。父子俩相视一眼,看看穆勉之又看看玲珑,顿时达成共识:这肯定是一个阴谋! “我跟林芝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玲珑一边重复他们的问题一边露出甜甜的笑容,“你们猜啊!”反派死于话多,她才不要跟他们解惑。 “这件事与她无关。”穆先生坐下,将玲珑拉在腿上,他这样像极了古代那些色令智昏的君王,反正关父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谁谈生意签文件的时候还带女人的,又不是酒桌。他对玲珑特别看不顺眼,觉得就是她害了他们家,因此死瞪玲珑,仿佛要是打得过,就要冲上去把她给活活打死一样。 穆先生很不喜欢这种眼神,他对着玲珑都跟疼女儿一样,姓关的凭什么这样咄咄逼人?他一边示意下属拿出收购文件,淡淡道:“收购关氏,是我一直以来都在谋划的事,贵公司的股票都是我凭借合法手段购买所来。与其在这里怀疑是不是个小姑娘害了你们,倒不如反省一下自己的经营策略以及近几年所做的决策有没有问题,只有蠢人才会把罪责归咎于别人身上。” 说的好像没有玲珑跟林芝,关氏集团就能屹立不倒一样,被他收购不过是早晚的事儿,现在只是稍微提前了一点。 偏偏玲珑不是那种……你不惹我我就不惹你的性子,面对不喜欢的人,她是很乐意让对方再难受一点的。“那百分之十二的股票林芝给了我,我又给了穆勉之,这不算报复吧,人家出了比市价高好几倍的价钱来买,我攥着股票又没什么用,卖掉也是无可厚非的吧。” 穆勉之帮腔道:“要是记得不错,离婚后关先生开的记者发布会上,说这些是赠与前妻的赔偿,她可以任意处置。” “林芝在哪里?” 关朔一字一句的问。 玲珑扶着下巴想了半天,然后充满歉意的说:“对不起,我不想告诉你。” 她在气人这一方面绝对是个好手,穆先生想。 没等关朔发火,玲珑就不耐烦了,她拿小手握成拳拳捶穆先生胸口,恶意卖萌:“快点快点快点,我不想待在这里了,他们好烦啊。” 穆先生立刻安抚道:“很快就好,等我几分钟。” 这要是用关父的话来说,那就是女人怎么能这么惯着!尤其是这种妖里妖气坐没坐相的女人!只可惜穆勉之不是他儿子,玲珑也不是林芝,他说了也没用。 签完字穆先生就半点没停留,玲珑看着关朔那一脸吃了屎的表情,心里畅快,笑容毫不掩饰,所以说当伪君子不如当真小人,非要演自己是个迷途知返的好男人,现在遭报应了吧,不知道心里怎么后悔呢。 虽然玲珑跟关家人不熟,但这双龙的眼睛,早已看穿他们的本性。 穆勉之很强大,已经逐渐没落的关家人是不敢找他麻烦的,但是满腔的怒火跟怨恨需要找个出口,那么当然要去欺负女人啊!能被他们欺负的也就那么几个,所谓的罪魁祸首,无非是初恋女神、林芝还有玲珑。玲珑现在有人罩,本身也邪性,他们不敢怎么着,林芝早已失踪,找不着也没办法,那就只剩下一个了。 柿子挑软的捏,人也一样。 154.第十四片龙鳞(十) 第十四片龙鳞(十) 知道美梦破裂, 现实残酷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反正玲珑不知道。 不过她想, 关朔肯定知道, 因为他一直是个有野心的人, 想要把关家发扬光大, 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富足。可是现在, 梦想就只是梦想,是遥不可及的,他不仅没能做到发扬光大, 甚至还在自己手中把它给搞丢了。 捡走的不是其他人, 正是跟他们家多年来势如水火竞争激烈的穆家。 啊……好惨啊,玲珑都想为他掬一把同情泪了, 要是关朔知道他之所以这么倒霉就是因为婚内出轨, 他会不会后悔啊?于是在签完字的时候玲珑问关朔:“你后悔吗?” 三秒钟后玲珑了然, “好了我知道了。” 会后悔才怪呢,直到现在关朔也觉得婚内出轨是男人都会犯的错, 这话是关父最爱挂在嘴边的,他是他的儿子,自然也学会了。林芝受到的伤害, 对关朔而言无法理解,他觉得林芝太小题大做,本来不过是件小事,公关掉了就完了, 可林芝非要闹大, 才落得今天这个地步。 可这满腔的怨气, 找不到源头发泄啊。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关家就是没落了,也仍然是有钱人,比林家可有钱得多,找不到林芝就拿林家人出气,穆先生接手关氏后想都没想就将在关氏任职的全部林家人开除出去,他们尸位素餐,仗着跟关家的亲家关系作威作福,工作能力不怎么样,圈钱的本事倒是一流,光是排查就少了几千万的账,余下没有关朔跟林芝,这笔钱足够他们砸锅卖铁卖房卖车来赔偿了。 林家人都要急死了!他们一家子个个好吃懒做,就靠着嫁入豪门的林芝养活,也正因如此,林芝在关家屡屡抬不起头。可她又能怎样?跟家人断绝关系?不可能的,父母虽然非常偏心,却生她养她,如果委屈自己就能皆大欢喜,林芝毫不犹豫。 找不到林芝的林家人变卖掉了车子跟房子,可对比亏空还是有很大的漏洞,唯一能帮忙填补的林芝又销声匿迹,气得林母大骂林芝不孝,几次三番还想来闹事,想按闹赖掉欠款。 而关朔从云端跌落凡尘,一夕之间旧日亲朋态度忽变,曾经对他多么亲近自然,现在就多避之不及。虽然他们得到了一大笔钱,可对比过去那算什么啊,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是从统治者变成了平民,谁能受得了?向来瞧不起普通人,以上等人身份自居的关母,终于也感受了一把“下等人”的生活。 他们一家搬出了豪华别墅,住进一个普通小区的三室一厅,按理说这也很不错了,可是没有佣人没有司机,干什么都不方便,她甚至还要学做饭! 不然呢?是关父做还是关朔做? “你真的是撞大运。”玲珑坐在穆先生大腿上感叹,“不然你至少得再过个几年才能对他们家下手。” 穆先生微微笑,亲吻她粉嫩的脸蛋,“是,多谢玲珑小姐。” 玲珑本来就是打算把股票转手的,反正那是关朔自己说给林芝的东西,怎么处置自然由她说了算,结果关朔如意算盘落空,他还想着挽回林芝呢,那多出来的百分之二是投资,但他赔了,林芝非但没有把原本的还给他,甚至立刻就卖掉了。 关朔要后悔,也肯定后悔自己当初为何要假装大方,现在可成了笑柄,网上那些天天叫他老公的男男女女瞬间缩水一大半,不见往日风光。 那么女神还肯陪在他身边吗? 玲珑代表自己不愿意。 可惜没办法啊,不愿意也得愿意了,谁叫女神想要上位偷偷扎破了安|全|套,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好可以祝贺他们喜结连理,不管怎么说,关朔又要当爸爸了,也算是件喜事,冲冲喜,万一以后就时来运转了呢。 玲珑这么说了,穆先生用一种一言难尽又很纵容的眼神看她,似乎对她小脑袋瓜里时常冒出的天马行空的想法感到惊奇,又感到理所当然,“那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我去看干嘛,我又没兴趣他们日子过得怎么样,用屁股想都知道啦。” ……然后她屁股就被捏了。 玲珑怒视:“我警告你龙的屁股捏不得!” “不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么?”穆先生浅笑,还是给她拱手道歉,指头还搓了搓,似乎还在感受那美妙的触感,玲珑眯着眼睛看了他片刻,心想你要是长得不好看我早就对你失去兴趣了,哪里还容得你在这里跟我扯皮。 她托着下巴考虑了几秒钟,问:“你觉得关朔的新孩子出生之后,旧孩子会怎么样?” 穆先生活了快五十年了,头一回听到有人说“新孩子”、“旧孩子”这样的词,跟玲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她总是无时无刻不给他带来惊喜。于是他试着从玲珑的思维角度想了想,回答道:“我不知道旧孩子会怎么样,但他们一定不会吃亏。你不是跟我说过林芝在家是什么样子的吗?那两个孩子的性格已经养成,后天改不回来了。” 玲珑又问:“那你觉得等他们吃到苦头,再让林芝去把他们带走,这个方法可不可行?”感觉在林芝心里,两个孩子还是比较重要的,否则也不会一直没离婚还自杀。 虽然玲珑不大明白为了孩子不离婚,甚至选择自杀是个什么套路,不过人类嘛,很多时候她搞不懂他们的。 穆先生更惊奇了,他吻了吻她粉润的桃腮:“玲珑真可爱。” “我当然可爱。”她的回应是嫌弃地推开他的脸。“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觉得……旧孩子只会怨恨抛弃他们,害得他们从天之骄子沦落成普通人的母亲,不会有想念或是感激。” “哦……其实我觉得也是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不干。” 结果还真叫穆先生给说对了,后来玲珑悄悄去看过那两个孩子,他们没学到林芝的温柔宽容,倒是把关家的盛气凌人学了个十成十。母亲消失,想恨也无从恨起,那同父异母的弟弟就成了眼中钉,至于关母……怎么说呢,儿子匆匆再婚,她也轻松了不少,女神终于如愿上位,可惜的是没有豪华的婚礼也没有富有的丈夫,她每天要负责一日三餐打扫煮饭,很快就老了。 至于离婚? 别想了,她家里人不同意,而且孩子都生了,她又能怎么办?关朔是她拼了命抢回来的,哭着也得过下去。 爱情沾染了柴米油盐,就需要真心与宽容才过得下去,否则的话,就会像关朔这样,他太高估他自己的魅力,觉得女人永远都要为他神魂颠倒——说来可笑,他跟林芝结婚七年,孩子都生了两个,晚上睡在一张床上,玲珑使用林芝的皮囊时,他却完全没有察觉到里头换了个芯子。 要知道玲珑可是丝毫没有掩饰啊,无论是甩了关母耳光还是狠狠揍了关朔,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在关家人面前装成林芝的样子,却没有任何人发觉。 这样一想玲珑突然有点理解林芝自杀的原因了,又不能离婚,又不想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杀了自己一了百了,真是个“好”方法。 她来到这个世界要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也该回去了。 于是在某天清晨,穆先生醒来,触手所及处一片冰冷,他便知道是她走了。一时间睡意全无,怅然若失。 就是留不住啊,有再多的钱也留不住。 可能以后也再遇不到这样的小姑娘了,来去自由,行踪神秘,简直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样。穆先生慢慢下床拉开窗帘,一尘不染的玻璃上映照出他仍然英俊的面孔,他摸了摸,未免有些遗憾——也许长得再出色一点,兴许能让她青睐的久一点? 那谁知道呢。 玲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在珊瑚床上翻来翻去,她之前创造出的新的珊瑚有了灵魂注入已经逐渐开始生长,颜色鲜嫩,质地很是柔软,随着水波轻轻晃荡,她伸出手碰了碰,珊瑚轻轻抖了抖,边上的莲花心情似乎也很好。如果它还有人类的情感,玲珑想,那现在应该是在笑。 但很可惜,再也不会有了。 小海豚在珊瑚床边上绕着玲珑游来游去,它是难得的被允许进入龙宫的生物,玲珑对它有着异常的偏爱,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无救缩在龙宫门口,近些日没有漂泊而来荒海的孤魂,他便无需四处奔走,只需在此等待龙女大人归来。 只要她在,这片海就永远不会干涸枯竭,海里的生物们也会永远存在。 但是现在,龙女疲倦了,她准备沉沉睡去,需要好久好久才会再次醒来。 155.第十五片龙鳞(一) 第十五片龙鳞(一) 这是龙女的一个梦。 是的, 龙女也会做梦。 此时此刻, 她安静地盘在巨大的珊瑚床上,荒海的一切都随着龙女的入睡而逐渐变得平静, 就连鱼儿游动时都在小心着不让自己的尾巴摆动频率太大, 万一吵醒龙女大人就不好了呢。 龙女也不是时常做梦的,梦这种东西,对龙女而言就像是看了一场戏。只不过戏里戏外都是她自己,再无旁人。 而梦里的她, 就和普通人一样。 严格说起来, 这是她已经忘却的世界中的一个,毕竟龙女活了太久太久, 久到时间早已对她失去意义, 从天地尚且一体时她便存在,如今沧海桑田, 谁能数得清她活了多久呢? 可是,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很了解人类的,就像是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明白一条小鱼摇摆鱼尾时为何要先左后右。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要从龙女第一次进入人类世界讲起。 她天生任性骄纵, 唯我独尊,刚刚出现的人类对她而言, 跟其他生物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当她好奇地出现在人间的时候, 他们却都对着她头顶的龙角指指点点。 那个时候, 龙女化作人类的模样, 可她实在是很喜欢自己的两只小小的精致的角,然而人类似乎很怕,他们追着她,非说她是妖怪,还有人拿起火把追逐,想要将她烧死。 好奇怪啊,龙女想。 他们明明那么喜欢龙,为什么真正的龙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却不认识,还要杀掉她呢? 不过那个时候的龙女也不懂,世上的生物种类繁多,她不懂的可太多了,一味的去追求了解也没什么意义。于是她甩掉那群人,找到了一片大海,化出原形跃了进去。 好饿啊…… 好饿。 真的好饿好饿啊。 可是龙女去过很多地方,也吃了很多东西,然而不管她怎么吃,吃多少,就是感觉不到满足。人类的食物很好吃,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然而龙女只能尝到味道,并不能真正的以此充饥。她觉得,是不是自己有哪里不对劲呢,还是说,她应该再去吃点别的?也许别的食物可以让她吃饱呢? 是的,一开始,龙女并不知道人类的灵魂能够作为自己的食物。这使得刚出荒海的她越来越虚弱,越来越虚弱,她又不肯回去,她觉得人类世界挺好玩的,就继续待着,当然,她也没有收起自己的龙角——很漂亮很可爱不是吗,她自己对着水面看的时候都觉得非常讨人喜欢呀! 就这样,她在人间不知流连了多久,直到她再也找不到能吃的东西,而陷入了恐怖的饥饿之中。饥饿让龙女失去了力量,她每天都懒得动,反正她也不会被饿死,只是一直饿着受折磨,于是她找到了一方天地,在那片山里的一个湖泊住了下来。这里当然是没有归墟龙宫舒服,但龙女暂时还不想回去,归墟是天下水源汇聚之地,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是她的天下,但是现在的她……太虚弱了,就算有水,也不想浪费力量。 龙女时常趴在岸边,她乌黑的长发在水中飘散,美丽惊人。 就是这一日…… “姑娘、姑娘?姑娘你没事儿吧?!” 龙女被这焦急的声音唤醒,她有些困倦地揉揉眼睛,却被眼前的光头吓了一跳。连忙整个人后仰,那人眼疾手快扶住她,龙女才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一件非常粗糙的让她娇嫩的肌肤感到刺痛的僧衣,她好奇地看着面前的光头,上头还有几个红红的疤,挺好玩的。 她伸出手指去碰,那光头双手合十:“罪过罪过,姑娘自重。” “我哪里不自重了?”龙女打了个呵欠,“我在睡觉,为何将我唤醒?” 睡觉? 年轻的僧人不由地往后看去,那里是一片明如镜的湖水,此处山水极美,他在苦行中路过此地,谁知却见水边有人倒下,脱下僧衣将人裹起,才发现是个美丽的少女。 僧人想,谁会在这样危险的地方睡觉呢?这里虽然景色极美,却也极危险,蛇鼠虫蚁层出不穷。 但他还是双手合十:“贫僧不知道姑娘是在睡觉……” “可是你把我吵醒了。”龙女不高兴地说。“在我这里没有不知者无罪的说法。” 僧人顿时苦恼不已,他一心只有佛法,却不知要如何讨一个姑娘的欢心,“那、那贫僧……” “那你要补偿我。” 僧人愣了:“贫僧一无所有……”除却这身旧僧衣与行囊里的经书,他什么都没有带。“姑娘想要什么?” “嗯……我想要点亮晶晶的东西,就是你们人类都会有的,那种可以戴着的,亮晶晶的,很漂亮。” 但是僧人想,什么东西能明亮过她的眼睛呢? 他笑了笑:“贫僧没有的。” 龙女顿时失望起来:“啊,你没有。” 她的情绪似乎来去极快,因为她马上就又笑了:“没关系没关系,你还可以给我点吃的。” “啊,这个贫僧有。” 年轻的僧人连忙把行囊拿来,左三层右三层新三层旧三层的翻开,总算露出一块硬邦邦的饼子,他还拿着跟什么宝贝一样,龙女看了顿时噘嘴,她完全不会觉得跟僧人生疏,因为她觉得人类也是生物的一种,大家都是相同的。可这块饼子……“你都吃这个的吗?” “是的。”僧人点点头。“贫僧一路化缘而来,这是一位好心的女施主赠与贫僧的,贫僧一直没有舍得吃。” 龙女看不下去了,她把他递来的饼子推开:“我不要吃。” 她就是饿死!也绝不吃这块硬邦邦的饼子! 可是…… 她在这片湖水里不知趴了多少年,连个鬼影子都没见过,除却动物们送来的野果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近些年就更加懒得张嘴了,反正吃了也不饱,还不如不吃呢。 僧人有点苦恼,他实在是没有别的可以给玲珑了,于是他站起来:“姑娘在这里等候贫僧片刻,贫僧去去就来。” 龙女一把拽住他的僧袍,“你要去哪里?不要以为得罪了我可以跑哦。” “贫僧是想去找点食物。”僧人很严肃地告诉她,“贫僧不会跑的,贫僧就把行囊放在这里,很快就回来。” 龙女慢慢松开手,他对着玲珑念了声阿弥陀佛,就去找吃的了。看着他的背影,玲珑捂嘴娇笑,“真是个傻子。”这里方圆不知多少里都没有烟火气,她在这住了许久许久,人世间沧海桑田改朝换代,都没人朝这儿来过,那傻僧人该不会以为能在这附近化缘吧?跟谁化去?怕不是刚伸出手就被老虎咬断哦。 她随手翻了翻僧人的行囊,一穷二白,龙女猜测僧人身上最亮晶晶的东西应该是他头顶的香疤,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点。她突然起了坏心思,就卷起僧衣跟行囊,又回到了湖中。 半个时辰后,僧人回来了,手中捧着一大堆能吃的野果,然而他到树下一看,那位被他“救”下的姑娘居然失去了踪迹! 这下就糟了!她去了什么地方会不会有危险?周围该不会有什么猛兽吧?可是就算有猛兽,应该也不至于将他的僧衣及行囊全部卷走,所以……是那位姑娘……拿走了他的东西? 仅剩那么点家当,不值几个钱的僧人顿时呆滞了,他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好,他听师父的话出门苦行,原意便是想做个苦行僧,可现在……没有了换洗的一套僧衣,丢了几本经书,就连化缘用的碗都没了,那……应该算是个合格的苦行僧了吧? 想到这里,僧人就又笑了,他干脆盘腿在树下打坐念经,湖水里观察他许久的龙女目瞪口呆,这怕不是个傻子哦,在她印象里见过的人类都很精明的啊,一个个都想烧死她这个妖怪呢,什么法子都想得出来,这个人…… 她突然从水中出现,又把念经的僧人吓了一跳。年轻的僧人面上温和,脾气十分之好,龙女怕是没见过比他更好欺负的人类。僧人看着龙女从水中现身,顿觉惊讶,说起来,他把这位姑娘从湖水中抱出来的时候,她身上……似乎也没有丝毫水气,只是方才他满心想着救人,倒是把这一茬给忘了。 难道、难道她是山间的经过? 万物皆有灵,也不是不可能。 僧人的眼神没有丝毫惧怕与不安,龙女就很好奇,问:“你为何不怕我?” “有佛祖割肉喂鹰。”僧人认真答道,“贫僧也愿如此。” 哇,龙女再度目瞪口呆,她大概是见多了坏的人类,于是突然见了个好的就感到相当新奇,不管怎么样就想逼着他变坏,露出他的真面目。想到这里,龙女突然跪坐到他身边,声音软软地问:“那你看我好不好看?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156.第十五片龙鳞(二) 第十五片龙鳞(二) 僧人有点苦恼, 他觉得龙女像是人,又不像是人,她从水中现身却不沾染一滴水珠, 又说在这里活了许久, 谁家若是有这样的姑娘会舍得如此呢?当下便傻傻道:“贫僧想, 姑娘应该是个仙女。” 就像是传说里那样穿着无缝□□, 翩然下凡, 来到宝地洗澡的仙女。不过……僧人慢吞吞且认真地说:“姑娘要小心那些拿走你衣服的人, 可不要嫁给那样的男子。” 龙女双手托腮看他:“这是为何?” “传说里都是这样讲的。仙女下凡沐浴,被穷苦人家的儿郎偷走衣服,仙女就回不去天宫, 只能留在人间嫁他为妻。”年轻的僧人眉目慈悲,“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生儿育女,贫僧觉得这样不好。” 好人才不会偷仙女的衣服,只有娶不到媳妇的人才会这样贪婪。 龙女对这些神话故事也略有耳闻,可听到个出家人这样说还是觉得很有趣, 她问:“那你想娶媳妇么?” 僧人吓了一跳,双手合十口称罪过:“贫僧一心向佛, 不曾有半点凡尘俗念。” “那你为何不在庙里念经, 要背着个破行囊到处走, 还走到这里来?你知不知道这里都有多久没人来过?” 僧人自然不知道, 他面上露出几分赧然, 其实……他不是自己走到这里的, 他本来走在官道上,谁知走着走着,竟迷失了方向,又找不着回去的路,稀里糊涂就闯了进来。 随后龙女便知道了这僧人的来历,他天资聪颖,于佛法十分通透,无父无母,人人都说他命硬,是扫把星,村里人避之唯恐不及,是路过的老僧人收养了他,师徒二人守着一家破庙度日。随着年纪渐长,师父说他凡心未断,便要他出门游历做个苦心僧。 年轻的僧人这样告诉龙女:“可贫僧出来时日已久,已是八年有余,师父也不知身体可还安好。” 龙女说:“你回去看看不就好了。” “贫僧正是要回去的。”僧人的声音越来越小,“可贫僧……找不到回去的路,有时候有好心的施主给贫僧指路,可贫僧自己一人走,走着走着便会走丢,离庙里越来越远……” 龙女:…… 搞了半天是个路痴,老僧人是怎么放心这么个傻子单独出远门的?他就没想过徒弟有可能凡心已断却因为路痴回不去?也许出家人都是这样清新脱俗,龙女想。 她捡了一颗野果咬了口,“那我与你同行吧?” “啊?” “啊什么啊,你不是找不到路么。”龙女又拿了一颗果子给僧人,“正好我也想出去找点东西吃,每天都吃这些,早就吃腻了。”就算填不饱肚子,她也要找点味道好的,野果虽然酸甜可口,但吃了这么多年也会感到厌烦。说起来龙女还有些舍不得这块地方呢,山清水秀物华天宝,等到吃饱喝足她可以再回来。 僧人愣愣地说:“那、那也可以,只是……” “只是一个出家人,身边带着个漂亮姑娘不合适,是不是?”龙女猛地靠近把僧人吓了一跳,他甚至很可爱地往后仰倒了一下,傻乎乎的,龙女真的很难想象他一个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靠化缘?“心底无私天地宽,你若是对我没有非分之想,我便与你睡一张床又如何?” 这下可把僧人给吓到了,他连连摆手,“不妥不妥,不妥不妥……” 龙女大笑出声,总算是好心发作暂时放他一马,站起身来,她现在力量全无,和普通人无异,也懒得再去化身衣服出来,干脆就把僧人的那件干净的换洗用僧衣披在了身上,随意系一系,再回头就看到那年轻的僧人有点傻眼。龙女问:“怎么?” 僧人的脸因为常年的风霜而显得有些黑,但这并不能掩饰他清秀的外貌,也无法藏起他微微泛红的脸颊。他在心底念了几句清心咒,才说:“走、走吧。” 年轻的僧人不曾见过这样好看的少女,哪怕身着粗布僧衣也难掩花容月貌,雪色肌肤摄人心魂,他不曾见过妖精,也不曾目睹菩萨,可他想,世上一切神话里的美人,最美也不过这样了。 吹皱一池春水。 两人结伴而行,但是以两人的脚程想在短时间内走出这座大山,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更别提龙女总是觉得又累又饿,她时常会闹脾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肯动了,于是为了休息就要花费更久的时间,这样经过了快半年,两人才终于走到这片无边无际的山水边缘。 从山顶往下看,人群小的像是一只一只的小蚂蚁,龙女伸出一根手指头比了下,她觉得自己都不用什么力气就能碾死他们了。一扭头看见僧人正面色温和地将落在他身上的一只毛毛虫送回树上。 这一路走来,僧人简直是个动物磁铁,老虎看了想吃他,孤狼闻到他的味道就流口水,就连晚上在森林中睡觉,他都特别招蚊子的喜欢,偏偏这傻子还不以为意,他就是宁可被叮咬也不会轻易杀生,龙女觉得他真的是傻的不行了。 然而他又并不迂腐,有的时候龙女想吃肉,他虽然自己决不会吃,却并不拦着逼迫她也不吃。龙女吃过后他还会念个经超度超度,龙女不忍心告诉他没有开启灵智的动物的灵魂是浑浑噩噩的一片灰白,它们又听不懂,念一百遍经也没有用。 人类的经书跟佛法,从来都只拯救人类,超度不了其他亡灵。 半年了,龙女就只穿这一身破僧衣,如今到了人间,终于可以脱下来了!但僧人没有钱,于是龙女就顺手拽了两根人参,到了山下,她觉得这个破地方可能没有什么能买得起她这两根人参的店,就采了点别的草药,稍微换了点银子,住进了一家栈。 但是这么点小地方,女子衣裙好买,僧衣就难了,根本没有卖的,僧人却抱着他那两件破僧衣跟宝贝似的,龙女逼着他穿上新衣,他才总算洗了干净,龙女顿时眼睛一亮。 早就知道僧人长得好看,却不曾想是这样干净。 没错,他的气质已经掩盖住了他的相貌,整个人就是透着干净两个字,怪不得他师父说他通透呢。有这么一颗赤子之心,苦行近十年居然还能初心不改,龙女都在想老僧人是不是在随意说话骗他的了,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凡心未断之人。 不过管他的呢,她要先去找点东西吃。 财不露白,这个时候的龙女还不大懂得这些道理。 因此,在僧人拒绝与她同去酒楼大吃大喝后,龙女在小巷子里被人堵了。这对龙女而言绝对是段新奇的经历,要知道其他生物见到她都会产生骨子里的恐惧,正因为未开灵智,因此对危险的意识就越发强烈,人类却不这样,龙女听过一句话,叫富贵险中求。 别说她现在的外表是人类少女的模样,哪怕她现在是龙,他们也仍然敢来招惹。 该说他们是勇敢还是愚昧好呢,龙女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盯上她的是三个地痞,他们成日在小镇上最好的酒楼外蹲着守外来,附近经过的富商没少被他们打劫,更别提龙女这样一个出手阔绰又弱不禁风的小娘子了,这回他们不仅要钱,还要……嘿嘿嘿。 龙女嫌弃极了,她胆子是真的大,这会儿自己就是个菜鸡,居然还敢对三个成年男人露出这样鄙夷的表情。 对此龙女的解释是:没办法呀,他们太丑了嘛! 她从来不隐瞒自己的真诚。 单论五官,肯定是丑不到哪里去,甚至称得上是端正,然而丑就丑在那猥琐的姿态和笑容,还有一嘴黄板牙。啊……龙女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她觉得再看下去,先前吃的饭可能要吐出来了。 虽然不能填饱肚子,但她尝到了味儿。 “小娘子别怕,我们兄弟几个就是手头有点紧,想跟你借点钱花花,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去,保管很快就把钱还上。” 说话的同时伴随着猥琐的苍蝇搓手,龙女心想她看起来像傻子吗? 傻子也不会信吧? “几位施主,既然如此,何必借钱呢?” 突然插进来的一嘴吓了四个人一跳,扭头才看见一个穿着浅色粗衣的年轻僧人正双手合十地看着他们,黄板牙色厉内荏地呵斥:“臭秃驴不要多管闲事!” 僧人愣了。 他颇有几分委屈地看向龙女:“……我不臭啊,至于秃……这也不是我能拒绝的,师父给我剃的度。” “而且,我长得也不像驴。” 龙女仔细打量他几眼,然后看向黄板牙左边的长脸男,认认真真思量片刻,给予了中肯评价:“你长得才像驴,笑声也像。” 刚才调戏她时笑了几声,居然是昂昂昂的笑,龙女觉得神奇极了。 157.第十五片龙鳞(三) 第十五片龙鳞(三) 龙女本意并非嘲笑, 她是真的觉得有趣,可这副笑容落在旁人眼里, 一个美人儿笑得花枝乱颤,就因为他的脸长如驴,笑声如驴, 这还不是嘲笑?本来就想弄点钱然后调戏调戏美人就算完的, 现在不能善了了, 他不仅要钱,还要玩完了把她卖了!这么个美人肯定很值钱! 一看这三人面色不对似是想动手,龙女反应极快,她虽然没有什么力量, 也不代表连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而且—— “姑娘, 请你不要推搡贫僧可以吗?” 龙女摇头:“不行,他们要打我,你帮我挡一挡, 我先溜了。” 年轻的僧人眉目慈悲, 语气却很是无奈,“姑娘,贫僧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出家人不杀生不好斗, 贫僧……” “走了!” 僧人:…… 他话还没有说完,龙女提起裙摆已经跑的飞快, 僧人挡在小巷子口, 对着那三个越逼越近的混混, 内心情绪十分复杂。半晌,他双手合十,微微弯腰,十分有礼貌地说:“贫僧失礼了。” 三人面面相觑,没等反应过来,僧人已经转身跑了,比龙女跑的还快,因为他穿的是草鞋更方便,甚至超过了龙女。龙女震惊,也加速前进,两人快速冲进人群,左拐右拐上拐下拐,总算是甩掉了那三人,龙女伸手进怀里摸了摸,松了口气:“好险,差点儿银子就没了。” 僧人说:“他们应该不是坏人,他们只是手头有点紧……”也许借钱的话他们很快就会还上的,救人救急啊。 龙女跟人类相处不多都知道他们狡诈而无赖,这傻子僧人是如何做到苦行多年还能这样傻白甜的?她哼了一声:“裤头紧也没用,我要回栈了,你来不来?” “来。”他现在靠着好心的女施主才有吃有喝有住,怎么能不来? 两人回到栈,这里是不能多待了,那三人都是地痞,一次不行指不定还要再来第二次,于是两人收拾了下,又买了辆普普通通的马车,总算是成功出城。龙女趴在车窗往外看,她问僧人:“你还记得自己打哪儿来吗?” 僧人满面茫然:“啊……贫僧忘了。” 你怎么能指望一个路痴记路呢。当时师父把他赶出来,他也无处可去,就随意走,不分西东,走得久了,连自己打哪儿来都忘了,只记得破庙在一座山腰,没什么香火,山下有几个稀稀拉拉的小村落,师父常常去给人做法事换些米粮,破庙外的空地上他跟师父挑水种菜,其余时候便修行念经,日子过得其实也舒坦。 可师父说他凡心未断,要他出门苦修,领略万水千山再回庙里去,僧人自己也不曾想出来了这么久,其实他早就想回去看看了,然而总是迷路。偶有好心人指点方向,他一个人走着走着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所以走了好几年了也没走回去,甚至有可能南辕北辙…… 这就比较丢人了,僧人不愿提起。 他们一路向东而行,在一个小镇停留的时候龙女突然想到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她为什么要让僧人赶车????这货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们现在是到了什么地方??? 僧人很愧疚:“贫僧也不大清楚……” 龙女差点儿就窒息了。 她去掐僧人的脖子,他也好脾气的让她掐,就是脸红了,不停地说不妥不妥,龙女才不想听什么妥不妥,她都闻到了海的味道,这肯定不是他们要走的方向,因为僧人说过他在庙里生活的十几年都不知道什么叫海!还是苦行五年后第一次见到海,那这说明什么?说明就是现在立刻越过大海,也不一定能找到那座破庙。 龙女掐的气喘吁吁,她最近是越来越娇弱了,一点力气都没有,掐他真的费劲,偏偏僧人饱经风霜皮糙肉厚不痛不痒。最后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先进小镇修整一下。 僧人十分歉疚,可是那也没办法,这一路上他们这对奇异的组合还是蛮吸睛的,但凡是看到他们的人,哪怕龙女蒙了面纱,也仍然对他们感到惊奇——没办法,你见过一个僧人跟年轻姑娘的组合吗?不管是什么原因在一起的,都让人觉得奇怪。 该不会是个花和尚吧! 他们又住进了一家栈,这个小镇比他们上次待的那个地方要好得多,治安也挺不错,龙女终于把手头那两棵人参出手了,拿到了一个让她非常满意的价码,至少够她挥霍好几年。 但她不知道的是,当她从药材铺离开后,那两株人参很快就被掌柜的转了手,而得到人参的那位,对她非常感兴趣。 小镇靠近海边,龙女就想先去看看,僧人待在栈里不敢乱走,原因无他,他怕自己出去了,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到时候龙女还要再去找他,又是一番功夫。 龙女在海边看到了许多巨大的豪华的船,按理说这样的小镇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船呢?一看就造价不菲。她很好奇,很想偷偷溜进去看一看,但她现在这么虚弱……还是算了吧,不如回去叫僧人来看,那样的话她就安全了。 想什么就去做,于是半个时辰后僧人就被迫坐在大石头上吹海风,远处的大船灯火通明,海边还有背着篓子的小孩在捡贝壳,龙女用一块糖骗了五六个小孩争相表现,总算是明白这些是什么人了。 听说是朝廷的人,小镇两个月前有人在海上目睹了白色的散发着光芒的神奇生物,于是当地最大的官儿听说之后,就派了官兵来捕捞,不过两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但许多人都信誓旦旦的说真的看过,船上的官兵也曾目睹,只是可惜,抓不到。 什么白色的散发着光芒的神奇生物……龙女撇撇嘴,她对这个没兴趣,原来是捞东西的,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僧人还傻呆呆的问:“我们……这就回去了吗?” “不然呢?留下来喂鱼?” 僧人满头雾水又跟着龙女回去栈,一路上紧紧盯着她的背影不敢分心,就怕一个走丢就找不到人了,结果穿过街道的时候他被一个小乞丐撞了一下,刚把小乞丐扶起来,龙女就不见了身影。 僧人没敢乱走,在原地等了许久却不见人来,他顿时感到了悲伤,难道是姑娘嫌弃他,所以丢下他不管他了?这阵子他对她的脾性也略有了解,可是…… 没有办法,僧人只好一路问回了栈,然而龙女却没有回来,这就很奇怪了,她除了睡觉与食物,对其他没有什么偏好,怎么会不在呢?那是去有名的酒楼吃东西了? 这倒是有可能,僧人出去找了一圈,却仍然没有找到,他隔一会儿就问回栈看一看,却始终没有见到龙女。 因为…… 龙女被人打闷棍了。 她是在麻袋里醒的,整个人处于一种愤怒的状态,活了这么久,就没被这么粗鲁的对待过,居然用麻袋装她,难道没有好一点的丝绸做的那种柔软的袋子吗! 她乖巧地待在袋子里不动,装作还没有醒来,毕竟形式没有人强只要装孙子。 龙女听到有人在讨论价钱,顿时了然,她是遇到拍花子了,也就是俗称的人贩子,没想到啊,这种鬼地方居然也有人贩子。随后麻袋被人解开,那人见了龙女的脸倒抽了口冷气,“这……” “大人满意了吧?我盯了这么久,可就这妞最漂亮!那位大人一定会满意的!您看着……酬劳是不是……嘿嘿嘿。” “当然,会给你的。” 龙女在心里学着僧人念了句阿弥陀佛,下一秒鲜血四溅,人贩子死了。 与虎谋皮能有什么好下场? 接着龙女被抱到床上,有臭烘烘的东西送到她鼻下,她被熏“醒”了,惊慌又无助:“这、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你们是谁?!” 她面前是个中年山羊胡子男人,他身后则站着几个彪形大汉,龙女想了想,她打不过,还是装蘑菇比较安全,毕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弱女子的不是么? 只要他们放下戒心,她就可以逃了。 山羊胡子努力笑得和蔼可亲,只可惜龙女听到他杀人,知道他绝不是什么好人,只与他虚以委蛇,并不会真的信任他。哇,这个人好不要脸,居然说他救了被人装在麻袋里的她,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可有家人,还假惺惺地要送她回家。 呸,都盯了她这么久,还不知道她是外地人,在小镇上只是投宿?但山羊胡子要装,龙女就跟他装,她抿着粉色的唇瓣,很无助地说:“我、我是外地来的,无父无母,无家可归……” 山羊胡子顿时笑得更加热切。 158.第十五片龙鳞(四) 第十五片龙鳞(四) “既然姑娘无处可去, 那就暂且留在老夫家中如何?”山羊胡子笑眯眯, 表情逐渐变得伤感。他太了解这些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了,一个个心软的要死, 听到悲惨的故事就恨不得化身菩萨拯救世界。“说起来老夫也有个女儿,同姑娘差不多的年纪,患了重病, 去了, 姑娘若是不嫌弃,那便先留下来, 权当老夫对亡女的一点念想吧。” 龙女配合地露出怜悯的表情,于是这顺水推舟,她就在山羊胡子家住了下来,慢慢地才知道山羊胡子居然是个大官, 还特别巧,就是那个动用了许多船只前来打捞祥瑞的大官! 龙女明白这山羊胡子在想什么了, 祥瑞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为了此举劳民伤财, 要是传出去可不大好听。他不过是想找个能代替祥瑞的物品,当做给皇帝的寿礼——那么纵观天下, 皇帝不缺金银权势, 只是美人不嫌少。 而又有谁能美得过龙女呢。 反正山羊胡子不说, 龙女就当不知道, 她心安理得地在山羊胡子的船队住了下来, 完全把僧人抛到了脑后。但她并没有住太久时间, 也就是第五天,大半夜的龙女正在睡觉,听到外面一片嘈杂吵闹,隐约还有兵器交接的声音。她胆子大,仍然趴在床上睡,期间只懒洋洋地掀起一只眼皮。 然后……她被人给叫醒了。 龙女大人不管自己是不是脆皮,脾气都是毫不收敛的,一开始在山羊胡子面前她还勉为其难演一演,没两天就原形毕露,骄纵又任性,一点都不听山羊胡子的。山羊胡子几次被她气得肝火上升,却又不能伤她,只能继续好吃好喝养着。 也是龙女知道他需要自己做礼物,不能出现任何伤痕,否则也不会这样嚣张。 结果她睡眼惺忪的被人带到大厅,这深更半夜的却到处灯火通明,仔细一看,山羊胡子的手下好像都被绑了。龙女捂住嘴巴打了个呵欠,看向坐在上位的男人。而立之年,容貌英俊,面无表情,眉宇间有淡淡的痕迹,说明经常皱眉,此时此刻他正看着龙女。龙女也不怕,倒是周围有人喝斥:“大胆!见到陛下还不跪下!” 龙女的反应是撇撇嘴,她才不跪呢,有本事弄死她。 可谁舍得弄死她呢? 对待美人,就算是皇帝也耐心十足。他问龙女姓甚名谁,打哪里来,与薛青山是什么关系——龙女恍然大悟,原来山羊胡子有名字啊,叫薛青山,她一直没怎么在意。 左右看了一圈却没看到人,龙女问:“山羊胡子人呢?” 皇帝愣了片刻就反应过来龙女口中的山羊胡子是谁,他和颜悦色道:“他逃掉了,你可知他去了哪里?” “我怎么知道,我跟他又不熟。” 不熟你住在人家船上? “我是真的不认识他,是他说我让他想起他早逝的女儿,就邀请我住下来了,有人管吃住,我为什么不答应啊?” ……倒也有理。 “那你可知,薛青山并无女儿,只有儿子?” 龙女仍然困,她捂着嘴巴又打了个呵欠,眼里甚至微微泛出泪光,“啊……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不是他女儿,他也不是我爹,他死不死,去了什么地方,我都不在意。对了,既然现在他跑了,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我都不知情,我能离开么?” 皇帝身边有个穿着铠甲的男人想说话,却被皇帝制止了。他对龙女露出淡淡的笑:“当然,你可以离开。” 龙女哦了一声,又提出一个要求:“那你能找个人送我么?我不想自己走,太累了。” “……当然。” 脾气这么好的皇帝很少见吧?可不管是谁,对着龙女都是好脾气的,她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就半点不留恋了。皇帝看着她的身影,吩咐旁边的人:“盯着她,一旦发现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知于朕。” “是!” 龙女被送回栈,她还困着,就半眯着眼睛爬上了床,立刻睡了过去,睡之前觉得这床似乎有些硬了,不过她更想睡觉,就没在意那么多细节。但龙女更加怀念住在山羊胡子地盘的时候,那床软的,被子舒服的,比栈可强多了,而且还干净,有人伺候。 早知道不回来了。 抱着这样的念头她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最后被满耳朵苍蝇式念经给吵醒。啊好烦!龙女猛地睁开眼:“快闭嘴!” 突然被她吼了一声,年轻的僧人非常伤心,他可怜兮兮地看着龙女,“姑娘……你,你可以从贫僧身上下去么?” 龙女看了他一会儿,了然,“我说床怎么这么硬,你怎么在这儿,你怎么还没走?” 如此冷酷无情的说法让僧人目瞪口呆:“姑娘不是说跟贫僧同行……贫僧见姑娘突然杳无音信,怕姑娘受伤或是出什么意外,是以不敢离去……” 他找了她好些天,一个路痴,四处跌跌撞撞,也不觉辛苦。龙女这样说,僧人也不觉残酷,找人是他自己要找的,关人家姑娘什么事。他现在比较在意她为什么还不从他身上下去呢……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这样啊。”龙女仍然没起来,“我的钱都留在栈,你没用吗?” “那是姑娘的钱,贫僧怎可不问而取。”这也是僧人不肯离开的原因之一,那么大一笔钱,他一定要等她回来才成。 龙女好奇地问:“那倘若我就不回来了呢?” “贫僧会在这里等姑娘,十年二十年都等。”年轻的僧人语气诚恳,“也会去寻找姑娘的下落,姑娘,你若是要离开,请务必与贫僧说一声,贫僧决不拖累姑娘,姑娘告知贫僧,贫僧便可放心了。” 龙女知道这是个榆木脑袋,没半点私心的,就不逗他了,而是说:“其实我这几天被人请去做了,我这么娇弱无力,又跑不掉,而且他们要是知道还有你认识我,怕是你小命这会儿都玩完了。” 僧人吓了一跳:“这么可怕的吗!那贫僧现在就先走了!” 片刻后,忸怩道:“姑娘啊,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从贫僧身上下去啊!”他都忘了刚醒来看见她回来有多么惊喜了,反正惊喜过后就是惊吓,僧人没想到龙女就睡在自己身上,两只手还拽着他的僧衣不肯松开。他稍微想挪动她就哼唧,搞得他一动不敢动,连呼吸都不敢太大。 龙女拍了拍僧人的胸口,有些惊讶:“没想到你没有瘦的跟竹竿一样,平时见你穿个衣服一阵风就能吹跑,还挺结实的。”说完又敲了敲。 僧人满面涨红:“姑娘你……你放开贫僧吧……” 他窘迫的让龙女感到好笑,于是她更加不肯放,还故意凑近在他耳边吹了一口气,僧人狠狠一抖,龙女柔声道:“为何要我放开呢?你不觉得我特别香特别软么?喂喂,你考没考虑过还俗啊?” !!! 僧人瞪大眼:“贫僧决不会!贫僧的一生都要奉献给佛祖!” “你愿意献身,也要看人家佛祖要不要吧。”龙女伸手去摸他头顶圆溜溜的红色戒疤,“还俗不好么,还能娶媳妇生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有头发,以后不会有人骂你是臭秃驴。” 僧人很委屈地说:“贫僧本来就不是什么臭秃驴。” 说完他肚子咕噜噜叫起来,龙女这才发觉他脸色有点白:“你怎么了?” 说出来可能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不说的话……也许就要死了。“贫僧……已经数日没吃过东西了……” 龙女:“……我不是留下很多钱……” “那是姑娘的钱……贫僧靠化缘也能活下来……” 龙女翻了个白眼,终于大发慈悲从他身上起来,顺手拉了僧人一把,“走,带你吃素斋去,听说两条街外的一家酒楼素斋做的特别好。”其实她之所以愿意老老实实住在山羊胡子身边,就是因为船上有个特别会做海鲜的大厨,那滋味儿,只可惜山羊胡子跑了,大厨也不见踪影,不知道命还在不在。 听到素斋,僧人终于眼睛一亮,两人收拾了下,他为了找龙女衣裳都忘了换,龙女在他身上趴了一夜觉得自己也臭烘烘的,两人分别洗了澡换了干净衣裳,这才出发准备去吃素斋。 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两人还是蛮像的,都特别的随遇而安,什么环境都能自得其乐,不觉得苦,也不觉得悲惨。 看僧人的进食速度,龙女相信他这几天是真的没怎么吃东西了,都饿成这样了也不动她一文钱,苦行多年仍然保持赤子之心,还是个路痴,真是神奇啊。 殊不知在僧人心里,不嫌弃他还愿意分给他食物的龙女,也十分善良,善良的就跟、就跟女菩萨一样! 159.第十五片龙鳞(五) 第十五片龙鳞(五) 结果龙女没想到他们遇到熟人了, 吃完素斋从酒楼里出来, 她就欣赏到了一次英雄救美。一个卖花姑娘,因为长得十分漂亮,被个地头蛇看中了,要拉她去当小妾, 姑娘跟她的老父亲都不愿意,结果地头蛇直接叫人来抢,老父亲要拽女儿, 却被狠狠地按在地上毒打一顿,卖花的姑娘一边哭喊一边挣扎, 见自己老爹快被打死, 终于松了口。 “这样就对了嘛!”油光满面的地头蛇满意地说, “早点说就不必吃这苦头了不是?怎么说你爹也算是我的老丈人,这女婿算个半子, 哪里有不孝顺的道理呢?” 说着就把卖花姑娘一把拉到身边, 还轻佻的摸人家的小脸。姑娘满面泪痕, 清丽的面容上充满绝望, 老父亲在地上都被打吐血了, 这对父女的惨状引得周围百姓一阵唏嘘, 可谁也不敢管, 毕竟这人可是县太爷的侄子, 家里那是大大的有钱, 跟他杠上, 那他们就别在这生活了多年的家乡待了。 结果僧人冲出去了, 他挡到老父亲身前,义正词严的说:“这位施主,你这是强抢民女——”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老子就是抢了又怎么样?死秃驴滚开!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一时之间,僧人竟然不知道是被打断比较伤心,还是再一次被骂了秃驴更加难过。龙女站在人群外清楚地听见了,不由得笑起来。她捂住嘴巴,并不想当出头鸟,毕竟她现在弱小可怜又无助,要是那恶霸长得英俊潇洒也还罢了,被抢去也能勉强算是解决一下她的生理需求,但这么丑就算了吧,油腻腻的看着就倒胃口。 “施主,须知祸从口出,若造口业则会——” “妈的哪里来的秃驴!跑到老子面前大放厥词,来人,给我打!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恶霸一点都不想听僧人继续逼逼,又臭又长跟老太婆的裹脚布似的,揍一顿就好了!而且看着秃驴身上穿的粗布僧衣,一看就是个穷鬼,怕是打死了都没人给收尸! “施主冷静!贫僧只是想好心相劝,为何如此?须知国有国法——” “放你娘个屁的国法!在这元沧县老子就是土皇帝,老子就是国法!”恶霸更嚣张了,他一边看着僧人被追的到处乱窜一边得意的哈哈笑,顺便继续摸卖花姑娘细滑的脸蛋,感慨道,“虽然是个穷酸养出来的,但这皮子倒是嫩,爷喜欢,哈哈哈哈,只要你把爷伺候好了,什么荣华富贵没有,还至于在这里卖花?” 卖花姑娘娥眉紧蹙,满面泪痕,眸中似有万语千言,她用哀戚的目光看过周围的人们,然而没有人敢回应,更没有人敢来帮忙。姑娘绝望极了,闭上眼睛,两行清泪缓缓落下,知道是无人来救自己了。只是上天何其不公,她只是想和爹爹好好活下去,却偏要他们来受这样的罪,难道坏人就能一辈子逍遥法外吗,难道这世上就没有天理了吗! 僧人抱头鼠窜,就在他马上要被揍得师父都认不出来的时候,突然天降英雄挡在了他面前,僧人顿时感激涕零:“这位大侠——” “好大的口气,照你这说法,皇上你也不放在眼里了?” 挡在他面前的英雄口气冷淡,凶神恶煞,手头刀已出鞘,盯着恶霸及其手下。那恶霸一听,笑的更加张狂:“天高皇帝远!我在这里做了什么,皇上能知道吗?就算知道了,那也是鞭长莫及!诸位刚才可都听到了,这小娘子说了,她自愿跟我走,当我的第四十二房小妾!” 别人不认识这位英雄,龙女熟悉得很,昨天晚上见过面,是皇帝的亲信。 恶霸的手下哪里是人家久经训练的大内侍卫的对手,眨眼间便个个倒在地上哭爹喊娘,恶霸这会儿有些怕了,他嚣张那是因为他是县太爷的侄子,是因为手下有一泼皮无赖,现在手下都倒了,他能有多大本事?万一这人要揍他该怎么办? 正想着法子呢,又听到一人轻笑:“你倒是敢说,吴庆来也不敢这样讲。” 人群中又走出一名气宇非凡的男子,他身后还有数名面色冷峻衣着相同手持武器的侍卫,一看便来头不凡,绝不是这无名小镇上能有的人物。恶霸瞬间腿软,知道自己怕是惹了不该惹的人。有心想跑,可现在这状况他能跑到哪里去?求饶?周遭围观百姓不乏被他欺凌过的,若是真跑了,日后还如何见人? 卖花姑娘见了那气质出众的男子,像是有了主心骨,哭哭啼啼道:“公子救命……小女子、小女子……” 皇帝淡淡地瞥了她一眼,这么点姿色他还不放在眼里,眼角余光瞧见人群外坐在大石头上老神在在还嗑瓜子的龙女,眉眼瞬间有了些许柔软,也不想再浪费时间。“将他压下,送往县衙,带着我的令牌去,问问吴庆来,他这侄儿是哪里来的底气,敢口称自己是土皇帝。” 龙女心想,诶,刚才恶霸有说他是土皇帝吗? 她对僧人招招手,他连忙跑过来,龙女分了他一小把瓜子,很怜悯地看他:“你这傻子,做什么冲上去强出头,你又打不过人家,要不是有人帮忙,你现在坟头草都有一米高了。” 僧人很委屈,却也很坚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贫僧虽然不是绿林好汉,却也有几分血性,若是见死不救,佛祖会带走贫僧的。” 龙女扑哧一声笑出来,她拍拍手,又在僧人身上擦了个干净,“咱们走吧。” 正要走呢,却听卖花姑娘充满感激和期盼的声音:“公子!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愿结草衔环,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还请公子不要嫌弃……” 皇帝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要给自己以身相许的姑娘,他讶异地看过去,卖花姑娘楚楚可怜地凝视他,她是镇子上最漂亮的姑娘了,不然也不会被恶霸缠上,只是她看不上那样脑满肠肥的家伙,总想着能有一个身份气度容貌都很出众的意中人,这位公子卓尔不凡,绝非普通人能比,这才是她的意中人。 如若对她无意,也不会救她不是么? 龙女跟僧人不约而同地又蹲了下来,龙女又掏出一把瓜子,两人平分了一边嗑瓜子一边看戏一边点评。僧人很好奇:“为何被救了就要结草衔环?而且救人的不是前面那位拿刀的好汉吗?照这个说法,贫僧岂不是也要……姑娘我们赶紧走吧,贫僧不想给那位大侠做牛做马!” “放心,人家看不上你。” 僧人:??? 龙女从上而下打量了僧人一番,叹了口气,“谁想要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和尚,哪有香喷喷软绵绵的姑娘来得可爱。” 香喷喷软绵绵……僧人莫名想起两人相拥而眠那一夜,顿时轻咳,好像……姑娘家确实是香喷喷软绵绵的,跟他就很不一样。他一边剥瓜子,一边把瓜子仁都塞到了龙女手中。龙女也不与他气,两人吃完了手头一把瓜子,卖花姑娘就又哭了。 “公子是嫌弃小女子身份低微,不配常伴公子左右么?” 龙女咂咂嘴,僧人开口了:“姑娘,你看下你爹啊……”老父亲在地上血都不吐了还不反应了,就先别提什么以身相许啦! 卖花姑娘被这么一提醒才想起自己的老父亲,连忙去查看,老父亲已经失去了知觉跟意识,她更没了主心骨,一个劲儿的哭,边哭边看皇帝,似乎在期盼他能为自己解决这些麻烦事儿。 可皇帝又不是专业慈善家,他微微皱起眉,丢下一句给她点钱送人到医馆,转身就走。 龙女跟僧人在数一把松子,严格按照三比一分配,结果一片黑影笼罩,两人双双抬头,皇帝看着龙女,问:“不知姑娘可否赏脸,一起用午膳?” 哎,其实他们刚吃完一顿素斋,但有人请为什么不去?龙女想了想:“好吃吗?” “好吃的。”皇帝如是说,态度好极了。 卖花姑娘呆呆地看着皇帝身影走远,才发觉他是去找另一个姑娘了,说也奇怪,她不怨恨皇帝,却怪龙女心机深沉,只是眼下爹爹重伤,她就是再想跟那公子一起走也是不成。好在公子留下了人,只要她坚持,就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皇帝就是有钱,他专门给僧人置办了一桌素斋,龙女则与他一起吃荤,用的全是上好的材料,味道也比酒楼更好。龙女暗自羡慕这种生活,果然有权有势就是好,以后她再也不跟僧人一起玩了。 因此,当皇帝向她提出愿意照顾她,并且询问她是否肯入宫为妃的时候,龙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反正她到哪里都能过得好,听说宫里有天底下最好的厨子。 160.第十五片龙鳞(六) 第十五片龙鳞(六) “姑、姑娘, 你、你真的要走吗?” 僧人宛如雏鸟,可怜巴巴地从栈跟到了马车前。 龙女已经换上了料子上乘的罗裙, 现在有人保护她,她不需要再戴着面纱,也因此那美更加惊心动魄。她很自然地道:“我要进宫去玩儿, 钱不是都给你了么, 难道不够?那你再给他点儿吧。” 后一句是对皇帝说的。皇帝一个眼神,立刻有人开始掏钱,僧人连忙摆手:“不是不是,贫僧不是缺钱,贫僧是……” “这位师父,多谢你一路对龙儿多有照顾, 日后自有朕来照顾他, 师父自便。” 皇帝淡然的语气似乎让僧人意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被隐藏的东西, 他讷讷地张了张嘴,到底一个字也没说出来。是啊,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说什么他照料她,其实恰恰相反, 是她照拂他才是。 可他……不想跟她分开。 “这个人会一路送你回庙里的,你不用担心没了我就会迷路。好啦, 我先走啦, 以后有缘再见吧~”龙女没有半分留恋, 对僧人挥挥手就上了马车。她觉得自己已然仁至义尽, 本就是陌生人,两人结伴前行,现在她有更好的选择,当然不愿意继续餐风露宿的辛苦,有人伺候难道不好么,她可没有僧人这样苦行的意志。 送僧人回去的,赫然是那日挡在卖花女面前的侍卫。僧人总是欲言又止,他觉得自己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从何说起。龙女这样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没有错的,可他心里,总是有些不舍,有些……难放下。 从前他不会这样,他被师父赶出来的时候,虽然也舍不得,却不会这样牵肠挂肚,想到日后不能与她同行,一起被坏人追着跑,僧人便有万语千言,然话到了嘴边,看着她欢天喜地的小脸,又看向那衣着不凡英俊高大的皇帝,终于还是咽了下去。 他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出家人,如何能与天底下最尊贵的男子相比,那是九五至尊,与他是不同的。他没有的,皇帝都有,姑娘想要什么,皇帝都可以送给她。 龙女就这样上了马车,再没看僧人一眼。于她而言僧人不过是她在百无聊赖的沉睡时遇到的一个比较有趣的人类,却并没有多么独特,也没有多么重要,今天她觉得他好玩,愿意让他留在身边,明儿她觉得没意思了,就看都不看一眼转身就走。不过…… “你身上怎么那么香啊?”龙女问。 僧人愣了一下,众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嗅了嗅,却什么都没闻到。 侍卫们更是奇怪,这位年轻僧人虽然说干干净净,但身上怎么也没什么香气啊。 皇帝轻笑:“龙儿,可是你闻错了?” 龙女微微噘嘴,“不可能,他真的很香,我再——” 正在她想继续闻的时候,突然被人打断了,打横里冒出来个一身缟素头戴小白花的柔弱姑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他们面前:“公子!小女子总算是寻到你了!” 居然是那位卖花的姑娘。 看她一身缟素头戴白花,估计老父亲是不行了,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可真是不假,卖花姑娘那我见犹怜的模样,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都要动容。 “那日,多谢公子相助,只是我爹爹他……终究是没有熬下去,小女子已是无家可归,求公子莫要嫌弃,小女子自知出身低微,愿意为奴为婢,只求报答公子恩情!”说着重重磕了几个头。 龙女看她那死命磕头的劲儿都觉得疼,忍不住出声提醒:“流血了会留疤,会丑哦。”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那说服力十足,卖花姑娘突然犹豫起来,因为按照惯例来讲,她要磕头,一般会怜香惜玉的男子都会阻止。可她都要磕下去了,对方却还是无动于衷,那这磕是不磕?姑娘咬咬牙,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她爹已经死了,只剩下她孤零零一人,以后日子会更难过,要是就这样了,那她以后岂不是无依无靠? “哇……”龙女咋舌,“好痛啊,人家都这样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温柔。” 被龙女指责一点都不温柔的皇帝,什么手段没见识过?后妃们为了争宠花样百出,只这么点苦肉计是无法打动他的,更何况卖花姑娘的容貌别说是与龙女相比,便是和后妃也差了一大截,虽说出行身边不曾有女人,但皇帝还不至于这般饥不择食。 总而言之,他是看不上的。 “对你温柔不就好了。” 龙女点点头:“说的也是,那我先上去了。” 说着竟是没再看僧人一眼,可见在龙女心中,他着实是太过微不足道。 只龙女也忘记了僧人身上所传出的香味,她再没有去追究。 僧人在原地看了许久,直到马车消失在他的视线,而后他慢慢低下头,那卖花的姑娘还跪在地上,因为磕头没人阻拦,额头的伤口渗出了鲜红的血丝,一张娇容显得尤为可怖。僧人把身上所有的银钱都掏了出来,给了她,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亦转身。 卖花姑娘幽幽地问:“师父难道不恨那女子么。” 僧人站定,眉目仍旧慈悲:“为何要恨?” “她喜新厌旧,嫌贫爱富,难道不该恨?” 僧人却看都不再看她,已是离去,卖花的姑娘看见面前的银子,一时之间,心中更是酸涩难熬,竟是恨不得就这样晕死过去。原以为自己时来运转,日后不必再过清贫日子,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毫无作为。 僧人慢慢地向前走,他穿着自己的旧僧衣,踩着磨的发毛的草鞋,心无旁骛,哪怕身边跟着个威武的侍卫,僧人也提不起劲儿来与他说话了。 他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却不及龙女逍遥快活,她哪怕弱到没有力量,与寻常人类无异,也不会改变她的性格。面对人人畏惧的皇帝,她也不放在眼里,兴许就是这种与旁人截然不同的态度,让皇帝对她十分容忍,甚至是纵容的。 “舍不得那个和尚?” 龙女拿起一块甜糕正要吃,被皇帝这么一问,也不惧怕,笑嘻嘻地回答:“若是舍不得,你把他给我一起带走?” “也不是不可以。”皇帝微微一笑,“但入宫的男子只有两种,他那样弱,做侍卫是不成的,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龙女心想,反正和尚那东西也不用,有跟没有,也没什么差别吧? “不许你想着他。”皇帝捏起龙女的下巴,审视她绝美的小脸,只觉得这眉眼无论是看多少遍,仍旧美得令人心惊,这也是他能容忍龙女跟个和尚厮混那么久的原因。但以后不行了,她必须只有他一个,对其他人熟视无睹。 龙女一巴掌将他的手拍开,“我想着谁,不要你管,也别想管我。” 她骨子里流露出的傲慢,比皇帝更甚,仿佛她根本不是个无父无母无背景的民女。皇帝眸色渐深,龙女便正儿八经地告诉他:“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手画脚,你要记住这一点。” 皇帝九五至尊,哪里被人这样下过面子,当时脸色就不大好看,可龙女仍旧该吃吃该喝喝,没心没肺,皇帝浑身低气压,其他人都不敢靠近,她也不会去哄一句。 两人还没睡呢,就这样想管着她,等进了宫,怕不是要造个大金笼子将她给关进去不放出来。可龙女心心念念宫中的御厨,因此暂时忍耐,只希望皇帝能放聪明些。 反正,她是杀不死的,就是饿的没有一丁点力气,也仍然不会死。只要不死,她总能卷土重来,因此龙女不愿有一秒向人低头,她的脾气就是这样坏,是皇帝主动邀请她的,又不是她缠上去,凭什么还要求她听话? “朕是皇帝,你要乖乖听朕的话。”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这是谁规定的?”龙女不服气,“那你为何不听我的话?” “你跟朕要求的,朕不是都听了么?” 龙女仔细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样,她这才勉为其难道:“那好吧,可是你不能让我听你的,规矩是你们定的,可跟我没关系。” 她的想法异于常人,皇帝也不与她继续争辩,横竖人已经是他的了,至于想法,可以以后慢慢改。等入了宫,她就知道这世上谁才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人,再不会想着其他。 现在的锋芒毕露,不过是因为没有吃太多苦头,她这样美丽,定然是万众宠爱。只有吃了亏,才知道谁是她应该臣服的人。 龙女对皇帝而言,不仅是美丽的猎物,还是桀骜不驯的猎物。骨子里身为帝王与男人的尊严,让他无比迫切地想要将她驯服。 让她成为他身下,最可爱,也最乖巧的娃娃。 161.第十五片龙鳞(七) 第十五片龙鳞(七) 龙女再也没有想起过僧人身上奇异的香味, 因为她忙着在皇宫里享清福。与其说是皇帝睡她,倒不如说是她睡皇帝,因为只要龙女想要, 皇帝就必须配合,可皇帝如果想要, 得看龙女有没有心情。 从被伺候的人变成了伺候人的人,皇帝的心里路程如何, 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他已经三十余岁,都是当爷爷的人了,诸多皇子皆已成家, 龙女入宫后发现还有好几个身怀有孕的妃子,个个视她如眼中钉肉中刺, 光是她吃的东西里就不知被做过多少手脚。然而龙女只是失去力量并不是连脑子也一起丢了, 但凡欺负她的人, 都被她狠狠地报复了回去。 皇帝三五天不来看她她也不在意,可御膳房要是因为她疑似失宠减去她的份例,那龙女肯定不依,直到皇帝彻底放弃驯服她。 驯服龙女? 不存在的。 她跟他身边的其他女人都不一样, 她们渴求的她都没有兴趣,地位、孩子、富贵, 龙女都不要,皇帝的宠爱?这种东西对龙女而言可能还不如外头几文钱一支的糖葫芦, 她要皇帝的爱做什么? 又不能吃。 更何况, 他也不见得有多么爱她, 就像是看到一个美好的花瓶,因为年代久远做工精致,即使对花瓶本身没什么兴趣,也会想要得到并且收藏。龙女在人世间待了许多年,虽然鲜少与人接触,却对他们的行为习惯很是了解。她自有她自己的一套法则,人类强迫不了她,她也不去强迫人类。 她之所以徘徊不肯离去,是因为天底下最好的厨子就在这里。已经要饿肚子了,龙女只想让自己的舌头感受到美味,不能吃饱也无所谓,反正她都习惯了,看她现在饿的,再夸张一点荒海都回不去了。 而且龙女觉得人类很是虚伪,皇帝是因为这个身份才没有敢这么说罢了。他有那么多的女人,却还觉得不够,而他的女人们就更神奇了,不去怨恨见异思迁的皇帝,却来怨恨抢走了皇帝宠爱的龙女——这是什么道理?若是皇帝不主动邀请,若是皇帝不给,她还能去抢不成? 怎么想该怨该恨的也都是皇帝吧? 但很明显,只有龙女一人这样以为。不过那么多人里,皇后的态度和别人截然不同,所有人都羡慕嫉妒龙女的时候,只有皇后见了龙女和颜悦色。当然龙女也不会因为别人给了自己好脸色就感激涕零,她懒得跟旁人打交道,就算是皇后也不能让她破例。 这位皇后为皇帝生了四个儿子,个个都很有出息,一表人才,听说帝后多年来相敬如宾,皇后地位稳固,也就对皇帝的妃子们眼不见心不烦了。反正她们再如何受宠,也越不过自己的地位,更何况…… “龙妹妹近来可好?” 龙女懒洋洋的应了一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皇后亦不觉被龙女下了面子,更何况生气也没有什么用,然而她的手还是微微攥紧了,龙女看到了,心想原来这位皇后也不如表面上的淡定。 她在这种宫宴待不久就觉得烦,一堆人罗里吧嗦说一大堆,跳舞唱歌也不见得多么好看,最讨人厌的是一群女人说话绵里藏针,若是龙女心情好,唇枪舌剑一番似乎也比较好玩,可她最近实在是太饿了,饿的只想发脾气,一句废话都不想说。因此当有人阴阳怪气地要她表演个才艺的时候,龙女相当不气地呛了回去:“你是谁我要跳舞给你看?你怎么不找你娘呢?” 那名妃子顿时委屈落泪,找坐在主位上的帝后评理,“皇上,皇后娘娘,臣妾只是觉得龙妹妹天人之姿,定然才艺绝伦,这才斗胆请求她表演,谁知……” 龙女提醒她:“你今天用的胭脂不防水,妆花了。” 妃子抽了口气连忙用手去遮挡,龙女觉得无聊死了,站起身就走人——按照封建社会的规矩来讲,就是打入冷宫也不为过,可她不守这个规矩,皇帝又十分纵容她:“龙儿过来。” 皇帝的面子龙女也不给,她连理都没理他,径直走了,走的时候还顺走了桌子上她很喜欢的一碟花糕,皇帝看着她的背影不怒反笑,笑了好久才对其他人道:“她便是如此与众不同,旁人都比不得。” 当然比不得,其他人谁敢这么干,谁有勇气这么干?就算有底气了,还得顾虑是不是在皇帝面前形象不够好,平时打呵欠放屁扣鼻屎都得偷偷摸摸的,哪有敢大庭广众之下落皇帝面子的? 皇后看了皇帝一眼,淡淡笑:“皇上喜欢的就是好的,勿再多言,更何况,众人前献舞,那是伶人做的事,毕竟是皇上的女人,妹妹这个当众提议,也实在算不得好。” 那妃子整个人都惊呆了,明明不是她的错,为何帝后二人话里话外都向着那祸水?难不成那祸水,男女通吃? 宴会上各人各有心思,这跟龙女没有关系,皇帝这几日都没来见她,不知道是做什么去了,她也不觉得想念,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是龙女很难理解的,就像是她一点都不觉得身子有什么贞洁好守,什么又叫做从一而终。 她回到自己的宫中沐浴上床,已经睡得朦朦胧胧,却觉一双手伸入被褥中握住了她的细腰,懒洋洋撑开一只眼,龙女翻了个身避开皇帝意图剥光她的动作,问:“你怎么来了,不忙了?” 她最近实在是过于嚣张,皇帝才寻思着冷落她几天,说不得她就懂事乖巧了,可人家倒好,他这几天不知多少宫妃送汤送糕点,龙女连派个人问一句都没有,回报的太监说娘娘每日除了吃就是睡,只因为一次没吃到想吃的水果大发脾气外,其他时间都舒服又畅意。 皇帝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继续晾着了,再晾着他怕这没良心的把他给忘了个精光,你还真别说,这事儿若是她做出来的,皇帝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她简直像是个没有心的女人。 “是有些忙,但以后不忙了。” 很委婉的说法,两人都懂什么意思,龙女却仍然拒绝了皇帝:“我困,不要吵我。” “你可以睡,朕保证动作很轻。” 龙女冷笑,放屁,这厮每次沾了她的身子都跟看了肉的狗一样,想连皮带肉啃进肚子里去,还不吵醒她让她继续睡?根本没有这回事! 在她的拒绝下,皇帝再想要也得忍着,抱着她蹭了许久,直蹭到龙女要发火了才算完,这一夜过去,其他人便知道,那人人恨到骨子里的祸水,再度复宠了。 对龙女来说,什么宠不宠意义都不大,她在宫中待了快半年,渐渐也有些腻味,御厨的手艺也感受的差不多,还没有什么创新,御膳房也不吸收一些新鲜血液,她觉得没意思,有些想离开了。 这时候那位送僧人回庙宇的侍卫回宫,皇帝特意让龙女去到御书房,侍卫见了龙女便跪下,表明自己已经将僧人平安送回。 半年……还骑马……这到底是绕了有多远,记忆得多模糊才会花这么久时间啊?龙女问:“他还好么?” “那位小师父很好,请娘娘放心,他还让属下给娘娘带话,祝娘娘一生平安,请娘娘不必挂怀。” “哦……”龙女态度模糊的应着,眼神却有些奇怪,皇帝可能是看了出来,对侍卫使了个眼色,对方行礼后便毕恭毕敬的退下了。他伸手将龙女柔软的身子捞到怀里,眼神满是宠爱,“怎么,在朕身边,还要去想个和尚?难道朕不及他?” 不可能嘛,皇帝觉得不管比哪个方面,僧人都是比他卑微了千百倍的存在。他微微扯起唇角,看着龙女的瞳孔中倒映的是自己的影子才满意:“在朕身边,心里只许有朕。” “谁说我心里有你?”龙女反问,不知道皇帝的自信是打哪儿来的。 她的问话在皇帝听来是欲拒还迎的调情,手已经没入龙女衣衫,轻笑:“这里不是有朕么。” 龙女也被挑起了兴致,至少皇帝的外表很符合她的审美,双手勾住皇帝脖子,她凑上去,在他喉结轻轻咬了一口,“那恐怕不够深,我想要你在我心底再深些。” 皇帝露出笑容,两人四目相对,暧昧横生。 外头伺候的宫人死死低头,封闭五感,不听不看不想不说,只等里头那两位祖宗折腾完了,他们好进去伺候收拾,在那之前可不敢动弹一下,皇上最讨厌有人扫兴,他们虽然是阉人,却还是想留着这条贱命的。 不像是那位美人,恃美行凶,皇上那样杀伐决断之人,在她面前也如绕指柔,毫无坚持。 上天真是不公啊。 162.第十五片龙鳞(八) 第十五片龙鳞(八) 龙女太出名了, 毕竟出了这样一个祸水, 使得皇帝纵情声色贪图享乐事小,祸国殃民动摇民心断送大好河山事大, 因此随着龙女在宫中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大臣们终于集体坐不住了开始联名上书请求皇帝诛杀妖妃——每天都沉迷于美食的龙女觉得很是委屈, 她什么都没做好不好,她真想祸国殃民, 这群人类还能安稳到现在? 御书房内皇帝被吵的脑仁儿都疼,龙女就在御书房的内室睡觉,这会儿也被吵醒了, 她侧耳听了片刻, 觉得无聊, 这些臣子不知为何铁了心非要皇帝将她处置了, 说她骄奢淫逸不守宫规三从四德沾不上边不够贤惠体贴根本不配伺候皇帝, 又说她容色过盛定是山间精怪所化下来危害人间——龙女觉得他们的脑洞好棒棒,差点没忍住为他们鼓了个掌。 “皇上!此女不除, 必成大患!” “请皇上三思!” “请皇上处置妖妃, 臣等死谏!” 皇帝气得面色通红, 他不过是宠爱个女人, 这群人就当他是老眼昏花什么都不知道了?居然齐齐来逼他? “那就死啊。” 没等皇帝说话, 龙女就从内室走了出来, 一个后妃, 居然出现在御书房这样的重地, 大臣们瞪大了眼睛, 正要指责,却见那妖妃冲他们粲然一笑,真是如风如花如雪如月,璀璨至极,看得他们心神一荡,连话都说不出。 龙女又道:“不是要死谏么,还不快死,更待何时?” 皇帝微微皱眉,“龙儿你先回去。” “我不。”龙女冷哼,“你们这些人倒也有意思,个个口称国家栋梁,又说皇帝是明君,不管是从能力还是人数上都远远超过我,却要将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归咎于我,这国家若是真亡了,也怪不得我一个小女子,要怪,也是你们这群尸位素餐的大臣和昏庸无道的君主。男人们都这么好玩的么,生死存亡怪女人,等到了破国关头,又要靠送女人和亲给别人来讨好,自己占了上风杀入敌国,第一时间也是去蹂|躏无辜妇女,女人就这么可怜,好坏都让你们男人一口说尽了?” 她这话可真是辛辣且刻薄,虽然都是歪理,却又叫人不知如何辩驳。龙女见众臣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禁更加瞧不起他们:“觉得女人罪大恶极,诸位可能都是从狗肚子里出生的吧,嘻嘻嘻。” 语毕捂嘴娇笑,明明就是一副祸水的样子,偏偏笑得花枝乱颤,让人看迷了眼,别说是去反驳,只去看她的美貌都已移不开视线。 “百姓家家安居乐业了么?贪官污吏都处置了么?边疆军事都备妥了么?诸位都对得起自己的俸禄了么?要是没有,能不能去做点正事儿,别将心思放在我身上呀。”龙女诚恳地素质数连,“皇亲国戚犯法你们敢办了么?自己家中妻妾成群尚且色令智昏,皇上就不能欣赏一下我的美貌?” 真是一群不要脸的双标人类。 皇帝被她的战斗力折服了,这些话大抵也只有她一人敢说,不给人留一点情面,先帝时期曾送出数位公主去和亲,一直是许多人不耻提起的事。 “荒、荒谬!为国献身,我相信那是每一位公主心甘情愿的!公主们之大义,你一浅显妇人如何能懂!”一个留了八字胡的中年大臣这样指责。 龙女顿时笑出声:“可别闹了吧,我读过史官记载,先帝时期你们这些人也都是老臣,能战偏不战要和,鼓吹先帝送公主去和亲,那娇滴滴的小公主甚至都没能活过十六岁,时隔数年再度和亲,先帝膝下只剩三位公主,最大的不过十四,你们都把人送去了呢,我要是记得没错……嗯,那位和亲的可汗好像都六十三了,诸位可真是国之栋梁啊。既然这是大义,那下回有外邦要求和亲,却说喜欢这位大人的□□花,大人可愿意抛弃荣华富贵娇妻爱妾为国献身呢?真是不要脸,半个身子躺棺材里的人叫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去和亲,还如此大言不惭,果真是书都读到了狗肚子里。” 要是她现在还有力量,非弄死这些老家伙不可,看了就叫人恶心,一根根烂到骨子里的臭木头,拿去给她荒海的生物做肥料龙女都嫌脏。 她在他们身上闻到了恶臭,可见这些人曾做过多少令人发指之事。 她说完也不等这些人再来反驳,就哼了一声转身走了,至于接下来会怎样,龙女一点都不在意,横竖跟她也没关系。她连他们是谁都不认识呢,他们可倒好,都已经管到她身上来,甚至要求她三从四德好好伺候皇帝不然就砍头了。 是有多怕皇帝在她的被窝出不去,又是多想让皇帝去他们的女儿孙女侄女的宫里啊。 龙女觉得人类可真是讨厌极了,这些人加一起也不敌一个小和尚天真可爱,她觉得皇宫越待越不好玩,可要她就这样走,岂不是便宜了那些想逼走她的人?她不好过,怎么能让他们舒舒服服? 可龙女再聪明,也比不过人类,她能看穿他们内心所想,能闻到他们灵魂的气息,却不知道他们究竟心机有多么深沉,又有多么翻脸无情。 大臣们哪里会这样善罢甘休,前朝后宫这回是有志一同的请求皇帝处置她,民间甚至充斥着妖妃祸国的传说,仿佛妖妃不死,他们就见不到明日的太阳,他们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咳嗽喷嚏感冒头疼发热,都是妖妃惹来的祸端! 烧死她啊! 妖怪就是要烧死! 让她坠入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得翻身!这样他们就有救了,这个国家、这个天下就有救了!他们就能迎来一位英明的君主,迎来一个崭新的太|平|盛|世! 啊,那样的话,会有多么美好啊! 只要妖妃一死,一切都会恢复正常! 没有她就好了! 于是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皇帝终究是没有顶住。可要他这样按照他人意思办事,却又心不甘情不愿,民意大过天,他纵使是皇帝也不能违背。因此他准备先将龙女投入大牢,待到烧死那日,找个女囚替换也就是了。 “龙儿,你且委屈些。” 他是这样说的,带着情意。 然而龙女却丝毫不屑这样的感情,她一巴掌拍开他伸过来的手,冷笑:“委屈,我为何要委屈?”她是高傲的龙女,从不委屈,也从不逆来顺受,这人间的帝王又算什么,这人间的活人又算什么?他们觉得她是个异类,难道在她心中,他们就是好的不成? 她的态度太过桀骜不驯,勾起了皇帝心中怒火,他在想,为何到了这种关头,她还能保持她的傲慢与高高在上?她难道不知道她的处境有多危险,她难道不知道谁才是唯一能保护她的人?她为何就不能像其他女人一般温柔多情,体贴入微? 她就是被他宠的太好,才这样不知好歹,就要让她入了狱吃个大苦头,才会变乖。 皇帝心中那想要驯服龙女的野心再度出现,他清楚这是个绝佳的机会,他准备借由这个机会,让这个美人彻底成为自己的禁|脔。 可直到龙女被下了大狱,三天后烧死,她也没有一句服软或是求饶,甚至在牢狱中还能抱怨稻草不够香软牢饭不够美味。 皇后来看龙女,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龙女懒得搭理她,皇后像是个迫不及待想要享受自己胜利果实的得意洋洋的将军,她问龙女:“你知道你错在什么地方么?你知道你为何会输么?” 龙女在稻草上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继续睡了。 被她这态度惹恼,皇后叫人打开牢笼用刑,可皇帝早有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入龙女所在牢房,哪怕是皇后也只能隔着栏杆对望。 炫耀的心思在龙女这里完全没有用,因为她不羡慕也不嫉妒,她也不怕死,活了太久太久的龙女,生与死对她而言都毫无意义,不像是只能活数十年的人类,为了生存能够不择手段。 就这样,她在牢房里待了三天,明天她就要被送到菜市口上刑架烧死,这是她生前的最后一夜,可是你看龙女那游刃有余的态度,哪里像是将死之人? 人类定义中的生死,跟她的不一样啊! 龙女把牢房踹到一边,难吃死了,反正也不能填饱肚子,她一口不想吃,而且不知多少人想先毒死她呢,都知道皇帝不会让她死,所以想先一步下手,龙女又不是傻子,到目前为止她接触过的人类还不够多,但早晚有一天她会明白,为什么人类是所有生物中最危险的一个。 但是就在她陷入梦乡时,牢房的门被打开,她被一个人背在了背上,龙女揉了揉眼睛,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身后有人追赶呼喊,火把腾空,脚步慌乱。 有人劫狱。 163.第十五片龙鳞(九) 第十五片龙鳞(九) 这个人的背趴起来怎么说呢……就瘦骨嶙峋的, 感觉浑身上下没二两肉, 还没有牢房里的稻草堆躺着舒服。不过龙女现在弱小可怜又无助,她还困着呢, 就继续让这人背着她。 此人背着她四处乱窜, 龙女心想可能是还有什么大招没放出来,看这位大侠的蛇皮走位, 肯定能把她救出去,到时候她卷土重来,非弄死这些个混球不可。 结果四周杀声震天,他们却还在皇宫里头绕啊绕,龙女都忍不住了:“诶我说,咱们还不出去吗?难道是要等皇帝派人来抓吗?还是说你就是皇帝派来的?” 那人没有说话,面前一堵高墙耸立, 半晌才听到他略显丧气的声音:“贫僧……又分不清方向了。” ??? 所以之所以绕了这么久根本不是因为什么蛇皮走位,而是因为他分不清方向?在龙女已经逐渐淡去的记忆中逐渐浮现一个路痴僧人的身影, 她试探着叫了一句:“和尚?” 黑色夜行衣下的僧人本来不想承认,但都被认出来了也不好不说话,就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龙女觉得奇怪, 伸手摸到了僧人的脸,才发觉他的罩面布下, 皮肤并不是十分平整。“你的脸怎么了?” 僧人心想, 此刻可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姑娘, 你知不知道要怎么出皇宫?” 这种时候了龙女仍然有开玩笑的心思:“你怎么进来的就怎么出啊。” 僧人头都大了, 他怎么进来的,他当然是混进来的,还抓了个侍卫带路,可这会儿要出去,那个侍卫已经被他打晕了啊!“不要闹了姑娘,贫僧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出去,贫僧一路找到京城都花了半年时间呢……” “嗯?”龙女立刻意识到不对劲,“你不是回庙里了么?” 僧人说:“这次救了姑娘就回去,那个送贫僧上路的不是好人,他想杀了贫僧。”只是他命硬,居然躲过了这一劫。 原来皇帝当初表面上说是让侍卫护送僧人回庙宇,其实是下了命令要将他杀死,僧人如何能想到一位帝王的心思?他看上的女人,不容得任何人染指,哪怕是个出家人,曾与龙女日夜同行,皇帝也容不下他。因此当侍卫动手时僧人没有反应过来,被对方用药毁了容貌,又被丢下山谷,那人怕是以为他死了便回京复命,哪里知道僧人命大,居然没有死。 他心想,既然如此,那皇帝定然不是好人,比起回去见师父,还是先救急,他准备去找姑娘,告诉姑娘皇帝不是好人,可是他实在高估了自己,就算死过一回,路痴也仍然是路痴。好在这一路他目标明确,又存了个心眼,总是找人问了路才走,跌跌撞撞近一年,总算是找到了。 然而刚到就听说姑娘要被烧死,僧人的想法和普通人不大一样,他觉得佛祖度化世人,其实是要世人度化自己,将自己的不幸和难过都归咎于无辜的姑娘身上又是何意?他觉得姑娘是个好人,就不能让她被烧死。 她那样好看,是僧人念了多年经书,留在心口的惟独一抹嫣红,他不舍得她死。 龙女听了,才知道那日侍卫回禀果然是在演戏骗她,还故意隔了半年时间以取信于她,皇帝真是将她当成那些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了,怪不得呢,她觉得侍卫转达的话就奇奇怪怪,怎么也不像僧人会说的,原来是瞎编的。 啊好气啊,她不仅被人类骗了,还要被他们烧死! “走走走先出去,等我改日回来弄死他们!” 这会儿了僧人还要说教:“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 “他们还要把我烧死呢!那他们罪孽岂不是更大!” 跟龙女同行的那段时间,僧人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试图跟这位姑娘讲道理,因为她总是能把歪的说成正的还让你无法反驳。所以他干脆利落地闭了嘴,在龙女的指示下跃上墙头。 背着个姑娘动作还这么迅速……“你会武功啊?那你一路上还被人欺负不还手?” “师父说过,武功是用来自保的,不是用来欺辱旁人恃强凌弱的。”所以每次遇到危险僧人拔腿就跑,一般情况下也没人跑得过他。那个侍卫是个例外,谁知道对方想把他杀死呢,他就是个一文不名的僧人,身上那点银子都给了那位卖花的姑娘,结果自己遭罪了。 吃苦受累他不怕,容貌被毁也无所谓,这种奇异的乐天的态度跟龙女简直异曲同工,此时生死关头,两人居然都不着急,慢悠悠地找出口,有人来了就装蘑菇躲一躲。 最后还真叫他们给跑出去了,全城戒严在搜捕他们,老百姓们对龙女这个妖妃恨之入骨,自告奋勇的进行地毯式搜索,其中不乏早想要了龙女命的人浑水摸鱼,因此即使僧人带着龙女逃出了皇宫,藏身于破庙之中,,也仍然没能出得了城。 僧人无法理解这种铺天盖地的恶意,姑娘做了什么坏事不成?她明明很好。 龙女对此很是淡定:“很正常,你们人类都这样,当然,你是个例外。”说完她突然靠近僧人,精致的小脸吹弹可破,离他可近可近了,声音也变得柔软,“你这样舍身来救我,是不是喜欢我?” 僧人脸色一红,但他现在形容可怖宛如厉鬼也看不出来,那侍卫下手极为阴毒,僧人面上已经全无一丝完好的皮肤,因此赶来京城的路上他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倒不是自卑,而是怕吓着普通人。 可龙女觉得,他害羞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还是一样的明亮干净,让她欢喜极了。 “贫僧出门云游苦行前,师父曾说贫僧凡心未断。”僧人认真地说,补充道,“姑娘便是贫僧的凡心。”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出家人便是如此,心无尘埃六根清净,一味的否认躲避才会产生心魔,她却让僧人的修行之路更为坦荡。 龙女笑了,正要说话,突然捂住肚子:“啊……我好饿……你为什么这么香?你好香好香啊,又不是你身上的香,这到底什么味儿?为何我从来都没有闻过?” 僧人也谨慎地闻了闻自己夜行衣的袖子,苦恼道:“贫僧闻不出来。” 正在两人说话间,外头逐渐传来人声,僧人立刻将龙女背起来,可却逃不掉了,带着人包围了破庙的不是旁人,正是皇帝。他已为龙女准备好了替代的死囚,谁知却有人大胆劫狱!皇帝早忘记了曾经他随口命令杀了的僧人,见此人面容丑陋,立刻对龙女道:“龙儿到朕这里来。” 她最讨厌丑陋的东西,皇帝对此再清楚不过。 可龙女却懒得给他一个眼神,还趴在僧人背上纹丝不动,她感觉得到皇帝对僧人的蔑视与不屑,她也的确是喜欢好看的人事物,可现在她觉得,面貌丑陋吓人的僧人,比高大英俊的帝王更加让她喜欢。 人类在龙女的印象中一向是冷酷、阴险、自私、贪婪的,僧人是她记忆中第一个真正美好的人,然后她才知道,就好像荒海的水流湍急平缓,人类也分好与不好。 为了好的,她愿意去忍受不好的。 见龙女不搭理自己,皇帝对属下使了个眼色。 他本来是想要人将僧人杀了,再将龙女带回来,可他带来的人里早已渗入了皇后的人,皇后娘娘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斩杀妖妃。 僧人不肯将龙女放下,他对皇帝说:“贫僧不信你,你不是好人。” 他不管别人的世界如何,他的世界里永远是干净的白色,不容许任何灰色地带的出现。龙女趴在他背上吃吃的笑,半点儿都没有害怕的模样,僧人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也跟着一起笑起来,眼角余光却瞧见一抹刀光。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愉悦,就背着她转过了身,让那一刀直直没入自己胸腹。 即使如此,倒下的时候他也坚持不让龙女从自己背上摔下,但他又很愧疚,没办法再继续保护她了,甚至不能把她从这样的地方带走。 龙女不知道什么叫作心痛,她对僧人也没什么感情,可他突然倒下,却让她觉得不高兴,想发火,胸腔之中充满怒气。 僧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姑娘,你、你还饿么?” 龙女木然道:“好饿啊。” “那贫僧要是能成为你的食物就好了,姑娘……总是吃不饱,贫僧……” 他不再说话了,那把刀在黑夜的火光映照下显得无比雪亮,连着上头滴滴拉拉的鲜血都触目惊心。 龙女努力托着僧人的尸身,他身上的香味从没有哪一刻像是此刻,她似乎张开嘴巴就能品尝。 “好的。” 龙女说,“你的爱,我吃掉了。” 164.第十五片龙鳞(十) 第十五片龙鳞(十) 那是龙女第一次知道, 原来人类的爱与灵魂,是可以被她吞噬掉的。 那是一种绝佳的美味, 瞬间就让她活了过来, 有了满足感,僧人甜蜜的爱与灵魂的味道, 一点点充实进龙女的四肢百骸,他是自愿献祭的食物,龙女对他没有任何愧疚感。 可是,既然是她的食物,就不能被任何人欺辱,无论是生前毁了他容貌的人, 还是杀了他的人,亦或是背后主使。 龙女将僧人的尸身轻轻放下,抬起头问皇帝, 眉眼含笑, 此刻吃饱了的她心情极好, 甚至还有多余的时间提醒一下他:“好了,现在你们准备好接受我的报复了么?” “人类,真是一种虚伪又胆小的生物。” 可是,总有例外。 龙女看着僧人尸身的眼神很柔和, 可再看向其他人就不是那样友好了,皇帝还想跟她说什么废话她统统不想听, 她现在很不高兴, 所以需要很多人来为她的不高兴付出代价。 可是其他人的灵魂并不能像是僧人的一样给龙女带来满足与饱腹感, 甚至吞噬了全部,也不过让龙女感到聊胜于无。她掐着皇帝的脖子,像是丢垃圾一样将他丢到一边,被她吃掉灵魂的人就只是行尸走肉,他们已经不存在于这世间,但龙女觉得远远不够。 其实她是真的懒得跟人类打交道,只要他们不要太过分地来招惹她,一般情况下龙女都是会无视掉他们的,然而皇后,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她的底线,这就让龙女相当不愉快。 她大摇大摆的又回到了皇宫,皇后还在睡梦中就被龙女揪了起来甩到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好不容易回过神,龙女已经一只脚踩在了她引以为傲的脸上。 这真是一张美丽的脸,比僧人那张毁了彻底的脸可赏心悦目多了,但龙女却看见了她腐朽的灵魂散发出的恶臭的气息。皇后这些年在后宫为了稳固地位,手头沾染的人命可不少,龙女觉得就这样弄死她似乎有些可惜,直接吃掉也不过拿来塞塞牙缝,于是她弯下腰,对皇后露出笑容:“为了答谢你,我准备送你点小礼物,希望你不要推辞。” 所谓的礼物,就是那些还在皇宫徘徊不去的亡灵,她们做梦都想找皇后报仇,龙女不过是给了她们在皇后面前现行的能力,她要它们永远陪着皇后,等到皇后发疯吓死,再将她的灵魂撕成碎片。 “你猜我接下来要做什么?”龙女问已经失去灵魂的皇帝,当然他不会回答了,龙女也不需要他回答,她告诉他,“我要毁了这个世界。” 或者说,是摧毁这个世界全部活着的人类,他们要将她烧死,那么就应该承受龙的怒火。龙女拍了拍皇帝仍然英俊的面容,“你们皇帝,总说自己是真龙天子,区区人类,有什么资格同龙相提并论?你们连地上的蝼蚁都不如。” 说完她又有些迟疑,“啊,这么说也不对,有一些人,是很珍贵很美好的,你们是你们,他们是他们。” 她动怒的时候没有理智可言,随心所欲的发泄,可真到了天明,当她出现在要烧死她的菜市口时,看到那些围观的百姓,突然又没有吃掉他们。 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 龙女的脑海里浮现过这么一句话,那个年轻的她记得长得很好看的有点呆的僧人,他一路上不知被多少人欺负都不还手,总是笑眯眯,又很喜欢乐于助人,似乎天底下没有坏人不能度化,没有错误不能原谅,能够包容一切。 ……算了。 就当做是你让我吃饱的谢礼吧,这些人的灵魂我留下了。 龙女就这样消失在高台之上,至于这个世界以后会怎样,与她一概没有关系。 她将僧人的尸身送回了他一直想要回去的破庙,可到达庙宇的龙女才发现,这里年久失修,根本不像是有人住过的样子。她走进去,里头佛像已经东倒西歪,还有些鸟兽做的窝,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霉味,大堂之上满是蜘蛛网,看起来荒废了许久许久。 龙女又在庙宇里转了一圈,在后院发现了一座小土丘,上面还竖着个已经褪色的牌子,多年来雨打风吹,连字迹都难以辨认,龙女看了许久,才勉勉强强认出上头的几个字,……海……墓。 龙女记得,僧人好像说过他的师父法号叫做观海,然而看这痕迹,分明已是死去多年。 怕是当初老僧人赶年轻僧人离开去做个苦行僧,便是预知自己大限将至,怕年轻僧人难过,才推说他凡心未断,要他去修行,而后一人孤零零的死了。路痴的年轻僧人离开庙宇与师父,多年找不回来,自然也不知师父早已圆寂。 是何等的温柔与慈悲。 龙女本想将僧人葬在老僧人的坟边,可又觉得让他埋没在这一抔黄土中未免太过可惜,人类的肉身终会腐烂,并不适合去到荒海,除非……有龙鳞。 荒海是非常寒冷非常安静的,这里没有任何生命,除了龙女,就连一条小鱼都没有。 现在它迎来了第一只白色的小海豚,很可爱很活泼,很喜欢黏着龙女大人。 以后荒海不会再这样了,龙女第一次接触到真正的人类,对他们的残酷虚伪,温柔善良,都有了了解,她喜欢后者,厌恶前者。 “人类真是奇妙的生物。”她抚摸着小海豚的脑袋,轻声说。 它没有灵魂,它是荒海无数拥有灵魂的生物中,唯一一个没有灵魂,而龙女也不曾为它注入的。 就这样就很好,龙女想。 她吃饱了,就想睡了,等她睡醒,再去考虑填饱肚子的问题吧。现在龙女已经知道要如何让自己感到满足,普通的食物已经无法做到,她需要人类的爱,如果没有爱的话,那么灵魂也可以。 姑娘不可,不可枉造杀孽——这句话成为了龙女往后的生命中无形中约束了她的一句话,她再也不曾因为烦躁与愤怒大肆吞噬人类的灵魂。 再也不曾。 但是渐渐地,龙女就把年轻的僧人忘记了。忘记了他的灵魂,忘记了他的爱,也忘记了荒海中的小海豚没有灵魂。 很久很久以后,龙女从沉睡中醒来,就发觉荒海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灵魂,她恰好饿了,便顺口吞噬掉,然而又不是很好消化,原以为能以后躺着睡觉等吃,却不曾想事情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么美好。因为不消化,她总是能一次又一次地看见食物生前的记忆,这对龙女来说是相当烦的一件事。 因此她只好纡尊降贵离开荒海,去到食物本身所在的世界,看情况看心情在人类世界过个几十年再回来,长此以往,慢慢地也就形成了习惯。 这一次也是如此。 被她吃掉的灵魂非常乖巧,也非常悲伤,龙女对人类的爱恨情仇完全不感兴趣,也不会产生共鸣,她就纯粹当成话本子在看,期间还时不时打个呵欠证明这个话本子对她的吸引力并不够大,勉强了解了所有的记忆后,龙女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食物的名字叫秦雪雁,龙女觉得不好听,她不想顶着这个名字,而且食物本身长得也比较一般,龙女又不想那么难看,她很爱惜自己的龙鳞呢,只要醒着,就会每隔一段时间认认真真的打理,虽然荒海只有她一条龙,那她也要做最美的那条! 那么问题就来了,她要叫什么名字呢?龙女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曾经也有人问她叫什么,她说自己叫龙,当时对方看她的眼神就怪怪的,后来龙女学会了,说自己姓龙,却不曾为自己取过名字。 恰好小海豚游了进来,在她面前欢快地打了个滚,还张开嘴吐出一连串的泡泡。龙女捏住它的嘴,它的泡泡就停了下来还被迫吞了回去,看着它,一些早已忘却的记忆逐渐回来,已经不知沉睡多久的龙女终于再一次想起曾经认识的一个年轻僧人,也想起这只海豚是怎么来的。 她与小海豚面面相觑,而后突然高兴:“我想到了!” 她迅速化为人身,把手搭在小海豚身上,拍了拍它的脑袋:“我要离开荒海一趟,这段时间你来看家,龙宫里不许其他东西进来,明白么?” 小海豚叫了一声表示明白,龙女主要是怕她如果走了,会有免费食物主动上门却吃不到,因此让小海豚多加注意,至于为何会有免费食物上门,龙女并不是很在意。 不过眨眼间,她便出现在了一间粉色卧室中,柔软的被褥让龙女觉得十分舒服,她蹭了蹭,就翻了个身睡觉了,一觉睡了也不知道多久,有人来敲门,喊她:“二小姐,该吃晚饭了,老爷跟夫人都在等着您呢。” 龙女伸了个懒腰,“我知道了。” 虽然吃不饱,但是总比没有好。 啊对了,她现在叫玲珑。 她在年轻僧人的尸身上看到了一本老旧却保存的很好的经文,叫做,《玲珑心经》。 可是龙女忘记问了,僧人,又叫什么名字呢? 165.第十六片龙鳞(一) 第十六片龙鳞(一) 玲珑从衣柜里挑了件粉色的旗袍穿上, 她喜欢自己的这张脸, 也喜欢自己的身体,虽然这有可能会浪费掉她很多力量,但是没关系,她现在一点都不觉得饿,还能撑上一段时间呢。 一楼的餐厅内, 秦家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只剩下玲珑姗姗来迟,对于她的晚到, 秦家父母倒是没说什么, 反而她的姐姐秦雪璐带了点埋怨:“你下回能不能快一点啊,大家都到了就等你才能开饭, 我在外面跑了半天都快累死了。” 跟穿着传统服饰旗袍的玲珑比起来, 秦雪璐则穿着西方传进来的流行的小西装戴着小礼帽, 英姿勃发,她现在是在一家报社里做记者, 之前留洋过数年,回到家里后就总是说一口西洋话,很多观点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口音到现在也没改回来, 常常国语和西洋话掺杂着说,相当洋气。 作为新时代女性, 接受过新思想新教育, 秦雪璐是很看不起这个在家当乖乖女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妹妹的。她觉得不管是父母还是妹妹都太迂腐, 尤其是妹妹,这都什么年头了,居然还听爸妈的话同意什么包办婚姻! 当然了,玲珑知道秦雪璐为什么这么讨厌自己,按理说都是一母同胞的姐妹,观念再怎么天差地别,血缘关系也在,也不可能坏到哪里去。坏就坏在那位有婚约的未婚夫,跟秦雪璐在一家报社工作,两人日久生情,未婚夫变姐夫这个戏码棒不棒? 这可是亲姐妹呢,秦雪璐借着带妹妹出去喝咖啡吃蛋糕的借口,结果却是为了跟未婚夫一起来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妹妹能够主动提出解除婚约,这样的话对三个人都不会有影响,而如果由男方提的话,秦家父母很有可能不会再答应男方跟秦雪璐的婚事——玲珑听到这里都惊呆了,这是什么狗屁理由? 两个人还言辞凿凿说他们是真爱,包办婚姻是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玲珑想,他们为什么不勇敢一点反抗这个错误,却来找她这个思想落后的乖乖女呢? 妹妹一直以来都受着传统教育,秦雪璐留洋的结果让秦家父母并不是很满意,因此他们拒绝再放出去一个女儿去接受什么新式教育,满心等待着跟未婚夫完婚的妹妹,在拒绝了这两人之后,秦雪璐一怒之下转身就走,未婚夫焦急忙慌追了上去,就把她一个人丢在咖啡馆里,导致妹妹受流弹波及重伤不治——这两人后来经过种种波折还真在一起了,大团圆结局相当感人,在这烽火连天的战争岁月,他们的爱情犹如磐石,坚韧执着,谱出一段佳话。 好感人啊,感人的玲珑都差点儿落下泪来。 她在佣人拉开的椅子上坐下,现在他们所在的秋城还比较安全,各地军阀割据,秦家作为南方最大的商行,一直以来都跟各界人士保持着良好的社会关系,要不然秦雪璐跑新闻哪有那么顺遂?要不是顶着秦家大小姐的名号,她真以为靠自己能闯出一片天啊。 “姐姐既然等急了,就可以先吃,不必等我。”玲珑施施然坐下来,对父母歉然一笑,“对不起爸爸妈妈,我来晚了。” “不晚不晚,离咱们家开饭时间还有一会儿。”秦夫人温柔地说,转而对秦雪璐道,“你也真是的,每天在外面东奔西跑的不回家,一回家就说妹妹,还有没有个做姐姐的样儿了?” 秦雪璐很不服气:“我在外面那是工作!工作!她怎么能跟我比,一天到晚就知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这年头早不时兴裹小脚了。” 玲珑权当没听见,这位亲姐姐对她有意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可是……她这个人报复心很重的哦,希望到时候姐姐能理解一下。 秦父皱眉:“你想做记者爸爸不拦着你,可是妹妹想做什么是妹妹的事,你自从留洋回来,说话做事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如果可以,我真的后悔当初让你留洋的决定,还不如让你在家里待着,能学到妹妹一半也好!” 留洋之前的女儿明明乖巧可爱,可不过三年光景,回来后就变了个人,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拿鼻孔跟白眼看旁人也就算了,玲珑是她亲妹妹,她也一点都不知道谦让! 听到那句学到妹妹一半也好,秦雪璐瞬间炸了,她把手里筷子一拍,噌的站起来,火大道:“我学她?我学她什么?学她成天关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什么新闻都不关注,都要亡国了还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扮爱美?有了未婚夫就等着嫁人生孩子了是吧,她还能做点什么?爸爸,你不要总是这样纵容她,现在新时代女性要独立要坚强,你们的思想早就落伍了!学什么古筝刺绣,就不能学学钢琴吗?我怎么带她出去她,她连个交谊舞都不会跳!” 说完喘了口气,继续指责:“哦我忘了,甭说会不会跳交谊舞,怕是多见个男人她都觉得自己是被玷污了!” “秦雪璐!”秦父怒喝,“你在胡说什么!” 然而秦雪璐根本不怕父亲发怒,她直接站起身,筷子一甩,“不吃了!我走了!” “雪璐!” 秦夫人的呼唤也没能把她叫回来,夫妻俩都憋着一肚子气,再一扭头,瞧见贴心的小女儿在默默掉眼泪还不敢被他们看见,顿时又心软了,秦夫人摸了摸小女儿的头:“玲珑乖,姐姐她……她说了些不好的话,但是玲珑不要放在心上,因为爸爸妈妈永远都爱玲珑。” 玲珑把头埋进秦夫人怀里,带着鼻音问:“我、我这样真的很不好么?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跳交谊舞,也不喜欢学钢琴……” “没关系的,咱们家小宝贝喜欢什么就做什么,不喜欢什么就不做什么。”对比起大女儿的冥顽不灵桀骜不驯,乖巧温顺又可爱的小女儿简直甜到心里,人心都是肉长的,谁更听话谁更孝顺,父母心里有数,谁的心不偏?从前他们还能做到不偏不倚,可是这回大女儿留洋回来,真跟变了个人一样,怎么说都没有用。 觉得他们家商行跟外国人合作是卖国,跟军阀打交道是想讨好,可那么多被他们商行庇佑的平民百姓,雪璐就看不见。就许她喜欢咖啡蛋挞钢琴交谊舞,却不许妹妹喜欢煮茶古筝诗词歌赋,口口声声说着要民主要自由,却总是要苛求妹妹。 秦夫人心里也堵得慌,大女儿这都二十五了,却拼命反对他们给她相看丈夫,小女儿虽然才十八,却已有了未婚夫,这姐姐不结婚,哪有妹妹先结的道理? “诶,我记得孙家的那孩子,是不是跟雪璐在一个报社上班啊?” 秦父回答道:“好像是的,我也记不大清楚了,要不待会儿打电话去孙公馆问一声。” “不必了,我也只是突然想到。” 话是这么说,敏锐的秦夫人却想到了别的,雪璐从前虽然也不喜欢总是安静的妹妹,觉得她木讷不好玩,可从不曾像这样针对过。难不成……不可能的吧?若是那样,可真的是闹了个大笑话! 她怜爱地摸了摸小女儿柔软的头发,两个女儿差了七岁,自小就玩不到一起去,大的好动,小的秀气,可这一对女儿都是他们夫妻的心头宝,跟眼珠子似的珍贵,若是她们姐妹闹翻,那绝不是秦父秦夫人想看到的。 只是两姐妹渐行渐远,即便身为父母,也是无能为力啊。 玲珑乖巧地任由秦夫人抱抱,心里在疯狂呼唤:不要抱了!可以吃饭了吧!我都闻到香味了!再不吃要冷掉了! 好在秦夫人很快放开了她,一家四口虽然缺了个秦雪璐,但之前的三年也是这样过来的,秦夫人还是惦记女儿,让佣人准备了饭盒,又让厨子炒了秦雪璐爱吃的菜,坐车送到报社去,那孩子一旦不着家,就肯定在报社。 玲珑闻到了秦夫人和秦父身上散发出来的爱的香味,那是父母的爱,虽然因为平分略有减少,却也香气扑鼻,这使得玲珑暗下决心要演一个乖女儿,等到他们死掉的时候再把这些爱全都吃掉。 秦雪璐闹了好几天脾气,等到再回家里的时候对玲珑格外和颜悦色,父母觉得很欣慰,还以为是她们姐妹终于和好了,哪里知道秦雪璐早就跟妹妹的未婚夫两情相悦,两人商量了许久,准备把他们伟大的爱情说给玲珑听,希望她能够理解他们、帮助他们。 毕竟如果她不同意解除婚约,没有丈夫的爱情,不也是会过得很痛苦么?那样的话,人生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这次秦雪璐就是要带玲珑出去喝咖啡吃蛋糕,顺便摊牌的。 166.第十六片龙鳞(二) 第十六片龙鳞(二) 玲珑今日又换了一件青纱碧水锦绣枝的旗袍, 带着黑色蕾丝的小礼帽遮住了她大半张脸, 如今这世道可不安稳,秦家再有实力,到底也是个伤人, 长得太漂亮出门是会有危险的。说到这里玲珑就不得不羡慕一下秦雪璐, 对方虽然也称得上是个美人, 可同人类形态时的玲珑比起来, 那差了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秦雪璐越来越看不顺眼玲珑, 未尝也没有几分妒忌在里头。本是一母所生,为何容貌上却分了个高低?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剩下自己这留过洋的履历,以及满腔爱国的碧血丹心了。 因此在打击玲珑这方面, 秦雪璐可谓是不遗余力, 她明知道自己妹妹胆怯内向, 保守听话, 早就已做好准备跟孙家的少爷结婚生子,以后做个贤妻良母, 秦雪璐却非逼着妹妹为他们的真爱让路, 讲道理这婚姻也不是妹妹强求的, 结果这对情侣把一切都怪罪到妹妹身上, 觉得是她纠缠不肯放手才使得他们有情人难成眷属,真不知道是什么奇葩逻辑。 真有本事, 让孙少爷跟自己爹妈翻脸, 秦雪璐跟自己爹妈翻脸啊, 两人欺负一个养在深闺的十八岁的少女,真的好意思哦。 对不起,他们还真的好意思。 “你还没吃过这个吧?这个叫蛋挞,国内从前是没有的,西洋那边传进来的,我之前留洋的时候经常吃,你尝尝,是不是比你那些什么核桃酥桃花饼之类的好吃多了?”秦雪璐殷勤地拿了个蛋挞给玲珑,顺便又给她介绍咖啡:“这个你应该喝不惯,但那么苦的茶你都喝,多喝几次就会喜欢了,要是嫌苦就多加点奶精跟方糖,你看,长年累月在家里不出来,跟社会都脱节了,以后你要经常出来玩。” 不过是点西洋食品,还真拿着当宝贝了,蛋挞就是没有核桃酥桃花饼好吃有问题?玲珑就是更喜欢后者。但她面上仍然微笑:“谢谢姐姐。” “啊对了,今天带你出来,除了玩之外,其实我还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来了来了重头戏来了!玲珑淡定地咬了一口蛋挞,仪态端庄秀气十足,看起来就是名门闺秀,但秦雪璐看她这副做派就生气,旧朝都亡了,大家都在拼命学习西洋那边的知识文化跟技术,怎么还有人这样故步自封,要活在缠的死紧的茧子里? 随着秦雪璐的招手,一个身着银色西装打蓝色领带的青年走了过来,他书卷气十足,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圆的金框眼镜,西装口袋上别着一支名牌钢笔,口袋里还有个笔记本,脖子上挂着相机,看起来就是新闻界人士的打扮。 “玲珑,这是孙钰,你应该知道他是谁。” 玲珑淡淡地应了一声:“爸爸妈妈给我定下的未婚夫。” “秦二小姐,你好。”孙钰在玲珑对面坐下,恰好跟秦雪璐并肩,他勇敢地握住了秦雪璐的手放到了桌面上,“今天是我请求雪璐将你约出来的,因为我实在是无法忍受包办婚姻将我们的人生给彻底摧毁掉!秦二小姐,今天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觉得你会愿意嫁给一个陌生男人吗?”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来如此,我没有什么异议。” 孙钰皱眉,看样子对玲珑的思想十分唾弃,怪不得他跟秦雪璐合得来,两人都是一样的想法,可不是一拍即合。“但是我在这里郑重地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你的姐姐,是我的同事,是有着独立思想,追求先进与自由、公正的女性!对不起,你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我希望你能够主动提出解除婚约,我相信以秦家的地位,秦二小姐的条件,一定会有比孙某更好的男子与你匹配。” “哦。” 就一声哦??? “婚约是双方长辈定下来的,我只是个思想守旧冥顽不灵的封建糟粕,还活在裹小脚的年代里呢,孙少爷想解除婚约,请主动向令尊令堂提起,我对这桩婚事毫无怨言,男子汉顶天立地,没来由叫我背这个锅吧。”玲珑不喜欢这个咖啡的味道,就推到了一边,秦雪璐给她的那个蛋挞也没吃完,“新思想真是厉害,能让两个正常人失去尊严,变得厚颜无耻。未来妹夫和大姨子勾搭成|奸,居然堂而皇之地要求受害者站出来为他们洗白,去赞赏和追捧他们的爱情,我也是头一回见,毫无文人风骨,却自诩文人的家伙。” 说着玲珑笑起来,她将小礼帽取下,露出精致绝伦的小脸,含笑问孙钰:“你倒是有句话说对了,我的确配得上比你更好的男子,而你太丑了,不在我的择偶范围内,只不过我这人从小孝顺懂事,父母之命,难以违背,孙少爷如果有骨气,就回去来个誓死抗争,反正孙家秦家都是铜臭满满,比不得二位的清高孤傲,实在不行,绝食是个好方法。” 孙钰喜爱秦雪璐,除却她出色的才华以及学历外,她的外表也是其一,本来觉得这两姐妹同母所出,即便容貌上略有高低,思想上也是不能攀比的,如今见了玲珑,才知道什么叫惊为天人。 只他很快反应过来,对玲珑的话及其语气充满鄙夷:“雪璐总说你单纯,可我听了你今天这一番话,却不觉得你哪里单纯了!你简直是恶毒、冷酷!雪璐是你的亲姐姐,你一个人独占了父母三年的爱,难道你就不觉得愧疚吗?我们今天在这里如此诚恳地请求你,你却这样拒绝,我怀疑你根本就没有心!” 玲珑慢悠悠地往窗外看:“我建议你嘴巴放干净点,你我的婚约虽然存在,可我还不是你的所有物,对我这样说话,就不怕我告诉我爸爸?我这么乖,说什么他们都信的。” 在孙钰面前的秦雪璐是无比美好和脆弱的,她见妹妹如此无情拒绝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站起身拿起包包转身就跑,孙钰恶狠狠地瞪了玲珑一眼,玲珑却对他嫣然一笑,那美貌惊人至极,孙钰瞪了一半就瞪不下去了,只能转身去追秦雪璐,剩下玲珑一人吃吃发笑。 这就是不好啊,秦雪璐哭着跑了,孙少爷着急忙慌的去追了,说好的请她喝咖啡吃蛋糕,结果三个人的钱却要她来付,玲珑觉得这样有失公允。 幸好她早做准备,先将帽子戴好,然后招呼侍者前来收钱,待会儿这里要打起来的,她不希望自己的身体遭到损伤,还是快点出去叫个黄包车回家吧,秦公馆的厨子做糕点特别好吃。 至于是谁要杀谁,谁死谁没死,玲珑毫无兴趣,她上了黄包车,规规矩矩地坐好,可走着走着,却发觉街上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四周景色逐渐变得荒芜,人烟稀缺,这可不是去往秦公馆的路。 “停车。” 结果拉黄包车的人压低了下草帽,跑得更快了,玲珑不慌不忙,有重复了一遍:“我让你停车,没听到么?” 听是听到了,就是不想照她说的办而已。玲珑也就不再说话,等着看这家伙要把自己拉到哪里去,反正他得做好承受她怒火的代价。可是你说巧不巧,眼看到平民区了,恰巧在一个弄堂口的转弯,黄包车跟一辆缓缓开出来的黑色汽车撞到了一起,车夫当场被撞趴,汽车紧急刹车,玲珑差点没稳住。 好在她反应极快,抓住了扶手,这才没摔的狼狈,黄包车夫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跑,也不管玲珑了! 汽车上下来两个身着军装的人,玲珑毫不气地命令他们:“去把那个人给我抓回来,不要让他跑了!” 说也奇怪,两人下来本来是为了查看环境是不是有人故意设套准备伏击少帅的,结果被个少女一命令,下意识就听从。黄包车夫怎么会是训练有素的警卫兵的对手,没多会儿就被抓了回来,玲珑先看了下车牌,然后对坐在后座一直没说话也看不清脸的人道:“你差点撞到我了,送我回家应该没问题吧?我要去秦公馆。” 她又开始指使人了,丝毫不惧里头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反正对方撞了她是事实。“还有那个车夫,捆起来一起送到秦公馆。” 后一句是对那两个抓人的警卫兵说的,完了玲珑就上了车,还很自觉地往后坐,这才看到后座有个身材高大穿着军装的男人,面容冷峻,对于玲珑的不请自来,对方选择了眼不见为净。 少帅没说话,那就应该是答应了,警卫兵对视一眼,也上了车,你说巧不巧,他们本来要去的地方也就是秦公馆,这位小姐说是要回家,那她是秦大小姐,还是秦二小姐? 167.第十六片龙鳞(三) 第十六片龙鳞(三) 玲珑坐到车里后, 见那两名警卫兵似乎要把黄包车夫也放进来,立刻阻止:“不要让他进来呀, 捆起来塞到后备箱去不好么?” 黄包车夫被堵了嘴, 目露求饶之意, 玲珑看都懒得看,只觉得这人要打她的主意, 那不管怎么说都得付出点代价才行。她扭头去看坐在自己左侧的男人, 眉眼冷淡, 玲珑也没兴趣跟他套近乎, 她在想今天这绑架到底是无意还是有心。秋城那么多黄包车夫,怎么偏偏就她这个有问题?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怎么一出门就遇上了? 等到了秦公馆, 警卫兵先拉开车门,玲珑第一个下去, 结果却发现这些人不仅没有离开, 反而跟着下来了, 包括被称为少帅的那位。玲珑有点奇怪,“你们是谁啊?” 少帅这会儿才跟玲珑说了第一句话, “鄙姓贺, 贺修祯。” “秀珍?”玲珑眼神怪异, 很快释然,贱名好养活, 尤其是这种出身富贵的, 男用女名也很常见。 看她表情就知道她想歪了, 但贺少帅也没有解释,因为他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日后他总是被玲珑叫秀珍秀珍的时候才后悔,然而已是悔之晚矣。 秦家夫妇得知小女儿难得出门竟然险些被人掳走,吓出一身冷汗,当下也顾不得与贺少帅寒暄,立刻给报社打了电话,上午出门的时候大女儿口口声声保证一定会注意妹妹安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谁知报社那边却说秦雪璐跟同事一起去跑新闻了,就是关于这次秋城各大商行跟全国各地军阀之间的需求关系,尤其是势力最大财力最广的秦氏商行。 “我觉得他不是随意选中的我。”对于黄包车夫说的临时起意的话,玲珑是不信的。“我出咖啡厅的时候面前有许多黄包车,他们惯常会抢人,可这个人朝我走来时却没人敢抢,而且一路上他目的性十足,决不是见色起意。” 贺修祯这次来秋城就是为了达成与秦家的合作,如今全国各地军阀崛起,北方贺家虽然实力雄踞,但对于南方这一块,尤其是在军需上问题很大,如果能够与秦家达成合作那真是再好不过的事,这也是为什么他听到玲珑说秦公馆的时候没有把她赶下去,放在平时,贺修祯怎么可能对女人这样气。 贺秦两家私底下有联系,知情人极少,倘若有人不想看到他们合作,那么绑架秦家夫妻的掌上明珠,再诬赖到贺家身上,岂不是一箭双雕的妙计。 贺修祯心里隐隐有了数,但玲珑在这里他没有多说,这个戴着小礼帽只看得见下半张脸的少女,初见时显得任性跋扈我行我素,却不曾想在父母面前如此乖巧可爱,倒是有两副面孔。 玲珑却想到了别的:“爸爸妈妈,你们再打电话去报社吧,如果对方真的不怀好意,那么抓不到我,他们很有可能去打姐姐的主意。让报社快点联系姐姐和跟她一起跑新闻的同事,我觉得姐姐有可能有危险。” 玲珑是好心吗? 当然不是。 她就是想知道,秦雪璐跟孙钰一起走的,要是有人绑架秦雪璐,孙钰会怎么做? 正在她想的时候,突然佣人的声音传来:“孙少爷您不能往里面闯,孙少爷、孙少——” 孙钰面色惨白地冲了进来,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玲珑刚见到他时的意气风发,他的圆眼镜掉了一边镜片,领带歪歪斜斜,西装扣子也少了几个,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恐慌的状态,一见到玲珑,那种恐慌就转换成了怨气,他甚至没有顾忌在现场的秦家夫妻,就朝着玲珑冲了过来,看起来像是要将她给吃了! 玲珑吓了一跳,柔弱可怜地往离她最近的人身后一躲,顺便拽住那人衣摆,军装不知道什么材质,硬邦邦的棱角十足,她整个人都藏到了贺修祯背后,“你、你干什么呀!” “为什么被绑架的不是你!为什么不是你!”孙钰声嘶力竭地指责,“都要怪你!如果不是你,雪璐不会被绑架!是你害了她!如果她有了任何危险,我一定会杀了你,我发誓一定会杀了你!” 玲珑:??? 这他妈什么逻辑? 又不是她绑架的! 她已经明白过来妹妹为什么会被流弹波及而死了,估计表面上是受波及,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对方是针对秦家姐妹设的一场局,为的就是破坏贺秦两家的合作,只是这一次玲珑提前把秦雪璐气走,自己也立刻走人,对方没来得及动手,只好试图将她绑架。结果没想到的是玲珑恰好遇到了贺修祯,而他们只能再次改变计划,从绑走她改为绑走秦雪璐。 秦雪璐运气差了点,但这跟她没关系吧?照孙钰的逻辑来看,本来要不是秦雪璐非带着妹妹出门,妹妹甚至不会死呢。 贺修祯冷冷地说:“你就只会对着女人耍威风吗?” 玲珑顿时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贺修祯顺势低头,才看见小礼帽下是怎样一张雪肤花貌,他被玲珑的视线看得微微一窒,察觉到对方的小手还攥着自己衣摆,而孙钰仍然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他眉头微蹙,一脚将再度扑上来的孙钰踹开。 顾忌着他可能是跟秦家关系亲密,否则这一脚不踹个内伤都难。 秦父秦夫人甚至没有反应过来,秦父连忙问:“怎么回事?雪璐怎么会被绑架?你为什么说这是玲珑害的?她今天是这几个月第一次出门,到底发生了什么?雪璐人呢?是谁绑架了她?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你会知道?” 玲珑巴着贺修祯的胳膊,悄悄伸出一个头,这时候她觉得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自己只有在贺修祯身后才比较安全,谁叫全场他最高。“上午姐姐带我出门,这位孙少爷说他跟姐姐两情相悦,要我自动退出成全他们,我拒绝了,姐姐就伤心地哭着跑走了,然后孙少爷追了上去,我准备回家,遇到了黄包车夫,就是这样的。” 这个信息量有点太大,秦家夫妻一时半会没有反应过来。贺修祯却明白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了,按理说人被绑了,孙钰却毫发无损,身上虽然狼狈了些却没什么皮外伤,他掀起眼皮子淡淡地问:“秦大小姐被绑架,为何你没事?难道你没有试图保护她?” “我当然保护了!”孙钰立刻反驳,随后气弱,“只是、只是他们人多……” 要不是得保持乖乖女的形象,玲珑差点笑出声,胆子小就是胆子小,说什么人多打不过啊。“那我姐姐呢?他们难道没有让你带话?” “啊!有!有的!”孙钰突然想起什么来,“他们说如果想赎人,就拿大洋去!”紧接着说了一个数。 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能够将整个秦氏商行掏空,比起钱财,秦家父母更在乎女儿的安危,他们想都没想:“好!可以!我们等他们的电话!” 贺修祯却若有所思,他察觉到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少女似乎并没有多么担心,就看了她一眼,玲珑分外大方地让他瞧,还冲他甜甜一笑。 她当然不担心啦,不过不能让父母看出来,毕竟她还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儿。秦雪璐会遭遇什么会死会活,讲真玲珑完全不在意,妹妹已经死了,姐姐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一家人不是应该整整齐齐么? 孙钰说完话就坐在了沙发上,盯着玲珑的眼神仍然带有敌意,秦家父母虽然很在意大女儿被绑架的事,可小女儿也是他们的心头肉。秦父说:“孙世侄,雪璐的事情多谢你告知,目前最重要的是我女儿的安全,可是等到雪璐平安回家,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秦父多年经商,德高望重,他的历练哪里是孙钰这种只知道大谈理想的毛头小子能比的,当下孙钰就觉得双腿发软,他下意识朝玲珑看去,玲珑却当做看不见他,根本没有为他说话的打算。 保守传统,就意味着善良到智障,为欺负自己瞧不起自己的人说话?玲珑可不是什么好人。 贺修祯道:“秦伯父,倘若您信得过我,营救秦大小姐的事情可以交给我来处理。” 秦父自然是信得过的,贺家虽然是军阀,手握重兵,却跟其他军阀完全不同,如今国难当头,贺家向来是主张矛头对外的那个。他点点头:“有劳少帅,若是我女儿能平安归来,秦氏定然会成为贺家最强劲的后盾。” 贺修祯微微一笑,又道:“承蒙伯父信任,修祯还有一个请求,秦大小姐平安后我们再谈,到时候秦伯父如若觉得不妥,自然可以拒绝我。” 秦父想了想,道:“可以。” 168.第十六片龙鳞(四) 第十六片龙鳞(四) 秦雪璐被绑架, 这事儿自然轮不到玲珑来操心,秦家父母让她安心在家里待着, 也不同玲珑说贺修祯那边的情况, 玲珑乐得落个清净。讲道理, 她本来就不关心秦雪璐的死活。 从厅离开时,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孙钰一眼,对方双手抱头,整个人都陷入了浓浓的痛苦与愤懑之中, 先前看他那副要吃了玲珑的样子, 连玲珑自己都要以为是她害了秦雪璐了。人类果真是欺软怕硬的生物, 孙钰怎么不敢对着秦家夫妇或是贺修祯吼?他敢扑上去拽住贺修祯的衣袖说你一定要救出雪璐否则我跟你没完这样的话, 玲珑都敬他是条汉子。 她回房好好睡了一觉,觉还没醒呢,自小带她们姐妹俩的奶娘就来敲门了,说是大小姐已经平安救了回来,不过受了伤, 老爷夫人已经赶去了医院,让玲珑好好吃饭睡觉, 顺便安排一下贺少帅的住处。 看样子是贺修祯把人救了回来,有了这么一出, 秦贺二家的合作基本上是板上钉钉没得跑, 看秦家父母把人留在秦公馆住就知道, 他们对贺修祯充满感激。 玲珑这觉没怎么睡饱, 但还是听话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奶娘看她那副睡眼惺忪的样子都心疼:“小姐你继续睡吧,奶娘去招呼贺少帅,你瞧瞧,眼睛都睁不开了,厨房里炖着你爱喝的莲子汤呢,再睡会儿,等汤熬好了奶娘再来叫你。” 玲珑打了个泪眼朦胧的呵欠,“不用了奶娘,爸爸妈妈说的话要听的。”贺修祯那是什么身份,秦家夫妻心系女儿不在,她这个二小姐怎么说也是主人,要是真自己躲在屋里睡觉让下人去招呼贺少帅,传出去可真不好听。秦家夫妻对玲珑的疼爱是真的,这么点小事她完全不在意。 奶娘给她擦了脸梳了头,因为是在家里,就换了件颜色比较鲜嫩的云锦旗袍,少女美好的身段凸显无疑,从楼上走下的时候,坐在厅里的贺修祯明显有了瞬间的惊艳。在家里的玲珑没有戴小礼帽,头发松松地编成一根辫子垂在胸前,明明就年纪来说还是个青涩少女,却不知怎地透出一股娇气的风情来。 秦公馆有专门的房,玲珑领着贺修祯过去,那边奶娘已经先叫人打扫过了,贺修祯人高腿长,一步抵得上玲珑两步,她快速地跟了会儿觉得好累,伸手去拽他军装下摆:“你可不可以走慢点,我都跟不上。” 于是贺修祯放慢脚步,玲珑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如果不是之前撞到她,贺修祯真的会以为她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女子,无论是说话风格还是穿衣打扮,都跟时下流行的新时代女性截然不同。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跟玲珑透个口风:“秦大小姐的事情结束后,我想向令尊令堂求娶二小姐为妻,不知二小姐可否愿意?”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愿不愿意也不是我说了算,我还有个未婚夫你不知道?” “知道。”贺修祯淡道,“现在他在医院守着秦大小姐,怎么说也不肯离开。” 玲珑瞪大眼:“哇,暴露了?” 她杏眼圆睁,十分可爱,透着成年人决不会有的天真稚气,从某种角度来说,龙女确实如同孩童一般单纯,她虽然没打算嫁给孙钰,却还想拿这个婚约折磨那对真爱一段时间呢。 贺修祯轻笑:“令尊令堂十分生气,不过还是要等秦大小姐醒来后再处理,我觉得,二小姐适合更好的。” 就差没直接说更好的是他了。 玲珑很能理解贺修祯要娶她的要求,简单得很,秦贺两家要合作,那么没有什么比联姻更稳固的关系,尤其是秦家夫妻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又对女儿爱若至宝。只要贺修祯对秦家女好,秦家夫妻就会一直支持他们,是稳赚不赔的生意。不过就贺修祯的样子来看,他本来应该是想娶秦雪璐的,只是阴差阳错,没想到秦雪璐早就跟孙钰两情相悦。而真正的妹妹遭受伏击死亡,两家肯定是闹崩了,就更别提联姻的可能。 “你要娶,也得看我想不想嫁呀。”玲珑歪着脑袋说,“总得拿出点诚意来吧?我想,就算我不想嫁人,爸爸妈妈也会养我一辈子的。” 贺修祯颔首:“这是自然。” 他从头到尾都没问玲珑为何不对姐姐表示关心担忧,玲珑在他面前也没有掩饰,正好走到院,玲珑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秀珍。” “秀珍”眉头一蹙,对这个称呼不是很喜欢,“我有字,你可以叫我——” “秀珍。”玲珑又重复了一遍,对他的字是什么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听说你爸爸贺大帅有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是真的么?你以后会有这么多么?如果有,那你还是不要娶我的好。” “为何?” “因为我占有欲很强,我的东西不许他人染指。更何况,我这样好看,你却还要娶别的姨太太,岂不是在否定我的魅力?” 小姑娘振振有词的模样逗笑了不苟言笑的贺少帅,他声音也变得温和了些许:“这一点二小姐大可放心,我一个姨太太都不会娶,而且我父亲也没有四十九个姨太太,只有三十六个。” ……一天睡一个一个月还得空几个,好浪费啊,玲珑想。 她嫌弃的小眼神让贺少帅再度觉得愉悦起来,他进入房间,对玲珑说:“我想先洗澡换个衣服,不知道待会儿有没有荣幸邀请二小姐上街走走?” 玲珑鼓起腮帮子考虑了两秒:“你先换衣服吧,换完了我看看英俊不英俊再做决定。” 看脸的本质暴露无遗。 贺修祯这回笑意更深,他今年都二十九岁了,国家一直不太平,多年来东征西战连家都没成,同父异母的弟弟已儿女成群,他却还是个孤家寡人,本来是想借着这次机会将侵略者打出去,却不曾想还遇到这么个宝贝。 他所见过的大部分女子,无论是温婉可人还是活泼灵动,都会努力表现的善良正直,玲珑是唯一的意外,她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或物根本不掩饰恶感,除却在父母面前乖乖听话些外,他这常年冷脸也吓不着她,甚至还敢同他讨价还价,实在是贺修祯没见过的。 将身上军装换下,穿上时下比较流行的西装,本来半生戎马气质冷冽的男人也显得斯文了几分,玲珑坐在厅沙发上喝莲子汤,看见换了便服的贺修祯很是满意。光是长得比孙钰好看就够了,那种干巴巴的瘦高记者,一股子酸气隔了十万八千里都闻得到,孙钰还会写诗呢,玲珑在报纸上看了几首,仗着现在推广白话文,写得狗屁不通,真不知道秦雪璐是看上他哪方面的才气。 相比较战火连天的北方,南方暂时还算安定,各国都在这里有租界,一时间相互制衡,人们也能活得太平些,而秋城因为有秦家跟各地军阀的关系,一直是南方城池中最安稳的一个。但是只要秦家选择站队,那么秋城也将不复安稳。 贺修祯要做那个平复战火的人,秦家就愿意帮他一把,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能为国捐躯,也是对这片土地的一份心意。 但现在,秋城还是非常祥和的,大街上有许多兴起的西式糕点房、摄像馆、音乐社……听说就连秋城最大的舞厅如今也都改成西洋乐伴奏了,那种地方三教九流,玲珑向来被严厉禁止靠近。 可现在有贺修祯在,她就放肆起来。 贺修祯带她进舞厅其实并不是很乐意,她长得出挑,就算黑纱遮住了半张脸,也仍然勾人,舞台上唱歌的歌女哪里比得上她,光是这么一小会儿,就不知多少人故意从他们的桌前走过,偏偏玲珑浑然未觉,四下张望,欢乐的像只刚出了牢笼的小鸟。 没办法,秦家夫妻对她的安全十分紧张,根本不敢让她随便出门,你看,出去那一次就差点被人绑架,以后还不知道要怎样看着她呢。 趁着贺修祯在到处玩玩可不亏,有人保护的时候玲珑向来是非常浪的。 她单手撑着下巴,一个女侍者走过来,舞厅是接收女子做工比较宽松的地方,女侍者们都穿着凹|凸|有|致的旗袍,行走人群中难免会被揩油,但是耳濡目染,拿到的小费也多,连带着思想都跟着开明了。 玲珑把咖啡推走:“我不想喝这个,我想喝茶。” 贺修祯宠着她,对女侍者道:“麻烦换一壶茶。” 女侍者微微皱眉,她容貌冶丽,在舞厅向来受人追捧,人们也都特别喜欢跟她搭话,对西方文化也很是推崇。听玲珑说不想喝咖啡要喝茶,当下道:“这位小姐,现如今咖啡可流行着呢,在咱们这儿,喝茶是要被人笑话的。” 169.第十六片龙鳞(五) 第十六片龙鳞(五) “哦。”玲珑笑都不笑, 抬起的眉眼冷淡至极,“你笑话一个我听听?” 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的。 本来就是, 玲珑都不知道这女侍者的优越感从何而来。 女侍者也是第一次被人堵, 她在舞厅做了不短时间, 见过许多第一次来的出身好的千金小姐, 她们大多是初接触这样的地方,对交谊舞钢琴什么的更是一窍不通,这使得出身贫寒的女侍者有一种异样的清高, 她很喜欢看到那些大家小姐脸上出现羞赧尴尬的表情, 自己也因此更加推崇西洋文化。 一般跟异性一起来的女人, 都会感到抬不起头, 下不来台,而男人们则会将欣赏的目光停留在女侍者身上,一直是这样的,也因此,她是舞厅的女侍者中最受欢迎的一个, 小费向来拿到手软,还有许多富家公子哥儿向她示好, 只是她眼光高,向来看不上。你看, 就算她出身普通, 比不上这些娇宠长大的千金小姐, 还不是照样受男人欢迎? 只可惜, 玲珑只是看起来传统保守, 她可不会给别人面子,尤其还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人类。 贺修祯面上对着玲珑的时候尚且有淡淡笑意,对着女侍者就是纯粹的冷酷了,他用眼神示意了下身边的警卫兵,对方立刻会意,他又对玲珑道:“不必为这等不相干的人置气,你喜欢喝茶就喝茶,咖啡我也不大喜欢,总觉得味道过于奇怪。” 他果真是将玲珑当做未来的妻子在追求与讨好,否则决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玲珑心情这才好了些,“那我们就一起喝茶吧,对了,我也不想吃什么泡芙蛋挞,各种中式点心来一份。” 舞厅经理很快过来了,按着女侍者的头道了歉,又把人带走了,女侍者走的时候还可怜兮兮地看着气质人才都出众的贺修祯,似乎是希望对方能够英雄救美一拨,然而她不知道就是贺修祯派人叫的经理——侍者就是侍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成,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凭什么花了钱还要受你的气? 舞池内,许多青年男女翩翩起舞,贺修祯站起身,绅士地弯腰对玲珑伸出手:“可以邀请你跳支舞么?” 又补充道:“我也不大会跳,还请秦二小姐不要嫌弃。” 玲珑很大方地把小手搭上去,其实她对跳舞没什么兴趣,但贺修祯之前对她的维护让她感到愉悦。贺修祯的手很大,玲珑的手却很小,又白又嫩,指甲是淡淡的粉色,漂亮极了,他稍微一用力就能将她整只小手包住。 握在手心后,越发觉得柔若无骨,细腻如膏,甚至不敢太过大力,怕她疼,又怕她伤。 贺修祯另一只手搂住了玲珑的腰,发觉那纤纤细腰远比看上去的更加纤细,仿佛稍微重些就能折断似的。他很少同女人这样亲密接触,上次跳舞还是与母亲一起,玲珑在他怀里,两人一起滑入舞池,很快,贺修祯发现玲珑并非不会跳,甚至于她跳的还非常好,好到舞池里其他跳舞的女人都默默地让开,逐渐地只剩下他们这一对。 她身上传来的香味让贺修祯心猿意马,他比玲珑要高一些,这样靠近看她,越发显得肤如凝脂,娇嫩的脸蛋甚至看不见一点毛孔,贺修祯突然明白秦家夫妻这样保护着她紧张着她的原因了,倘若他也有这样一个宝贝女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有丝毫危险的。只要她想,海底捞月也可,上天摘星也可。 可惜啊,玲珑跳了会儿发觉这首曲子不停,好像没个完,就不乐意再跳了,“好累,我想休息了。” 真娇气。贺修祯想。 他身边也不乏一些优秀的女子,为国战斗不分男女,这早不是裹小脚和瞧不起女人的时代,但他身边的女人大都坚毅果决,受伤了比男人还能挨,是决不会有玲珑这样的娇气任性的。她脆弱的仿佛上好的琉璃珠,一定要小心呵护,在这烽火连绵的战争年代,她需要重重保护,才能散发光彩。 贺修祯牵着玲珑回到座位上,两人吃了些东西喝了茶,又听了几首歌,便离开了舞厅。玲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好玩,舞台上唱歌的舞女也不够漂亮,歌喉虽然甜美却并不能让她觉得愉悦,还不如回秦公馆去睡觉。 贺修祯第一次来秋城,他对玲珑的追求方式就是百依百顺,她想要做什么就陪她做什么,如果他看到什么好东西觉得适合玲珑,也一定会买下来送给她,因此这次逛街玲珑是满载而归,只是苦了警卫兵抱着大包小包路都看不清了。 等到回了秦公馆,秦家夫妻还没有回来,奶娘看见玲珑连忙迎上:“小姐回来了?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闻言,贺修祯面露笑意,他知道奶娘为何如此问,因为跟玲珑一起逛街的路上她几乎是小嘴儿没停下,这个想吃点儿那个想尝尝,总之什么都想吃什么都要吃,好吃的就都吃完,不好吃的就塞给他。总之贺修祯觉得,玲珑对食物的喜爱远超其他的一切。饶是他这样的条件,她也不是很看在眼里。 “奶娘煮了什么好吃的吗?”玲珑眼睛一亮,“我都闻到香味儿了!” “奶娘给小姐熬了干笋老鸡汤,去盛一碗?” 玲珑猛点头:“好好好,盛两碗吧,给秀珍一碗。” 等到奶娘去了,贺修祯才道:“二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 “不能。”玲珑一边回答一边期待地搓手手,坐在椅子上还直朝厨房的方向张望,“我就是要叫你秀珍,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是么,很可爱么,贺少帅一点都不觉得。 奶娘煲的汤是一绝,玲珑喜欢极了,她一边小口喝汤一边用筷子捣鸡肉,鸡肉柔软,但却充满嚼劲,鸡汤鲜美至极,她一边喝一边吃鸡肉,不知道有多么快活。 喝完鸡汤,玲珑想了想:“奶娘,你把剩下的装好,再弄点吃的,我想给爸爸妈妈送去,顺便去看看姐姐。” 奶娘觉得小小姐好乖哦,立刻应声,还不忘叮嘱:“现在世道乱着呢,小姐可不能自己去,去之前记得打个电话给老爷夫人,让他们有个准备。” 贺修祯道:“奶娘放心,我会送二小姐到医院去。” 秦家商行虽然也有保镖,但到底比不上贺修祯的军队,听了贺修祯这话奶娘就放心了,实在也不能怪全家都这么紧张玲珑,她又乖又可爱,长得还特别招眼,说真的,平时她想出门,大家就都紧张的要命,更别提是去比较远的医院了。 食物装好后有点沉,玲珑吃力地提了一下,迅速甩手交给贺修祯,那动作行云流水特别自然。 两人坐车去的医院,玲珑这还是第一次来秋城的医院,她在贺修祯的搀扶下下车,贺修祯知道秦雪璐的病房,一路牵着玲珑的手过去没放开,玲珑居然也没感到别扭。 秦家夫妻看到小女儿来了都一愣,发现是贺修祯送来的才松了口气,本来还打算批评一下呢,她这么点大,来了能帮什么忙?路上还不安全,不如好好呆在家里。等知道小女儿是从吃的过来时,两口子都眼眶一热。 玲珑问:“姐姐醒了么?” “醒了。”秦夫人回答,“不过现在她不需要家人的陪伴。” 这话一说出来玲珑秒懂,她眨眨眼:“孙少爷陪着呢?” 要不是怜惜大女儿遭遇了绑架,说真的秦父根本无法忍受一个男人死死抱着他的女儿不放,更别提那男人的身份还是小女儿的未婚夫。他仔细看了看小女儿的脸色,发觉她确实是不在意,心底稍微松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愧对小女儿,道:“孙钰跟雪璐的事儿我跟你妈妈都知道了,孙家那边我们也联系了,玲珑,爸爸想让你跟孙钰解除婚约,你……有没有意见?” 这事儿本来就是大女儿跟孙钰做得不对,只要玲珑不想解除婚约,秦父肯定会支持她。 “没有意见。”玲珑倒了鸡汤捧到秦父面前,“爸爸妈妈做主就好了,而且我不喜欢孙少爷,孙少爷喜欢的是姐姐,让他们在一起不就行了吗?” 秦夫人欲言又止,这事儿岂是这么容易的,小女儿的未婚夫摇身一变成了大女儿的,传出去谁的面子上都不好看,可不答应能成么?雪璐一醒,爸爸妈妈都不要,要找孙钰,然后俩人就抱一起去了到现在都没撒开,怎么说也不能叫小女儿被祸害了。 孙钰跟秦雪璐之间,肯定是要两家家长都在场的时候给解决了,眼下还是大女儿的身体最重要,她受了些伤,虽然都是轻伤,但却受到很大惊吓,估计要调养好久才行。 170.第十六片龙鳞(六) 第十六片龙鳞(六) 贺修祯觉得玲珑说得相当有道理, 孙钰留给秦雪璐, 这样他求娶玲珑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些。不过眼下秦雪璐还在调养中,此时提出接亲事宜, 怕是并不妥帖,因此听着玲珑与秦家夫妻说话, 贺修祯一言不发, 只是沉默地看着身边的少女。 她如珠如雪, 莹白娇润,哪里是那些嘴上推崇着西洋文化,骨子里却看不起老祖宗的所谓“新时代女性”所能比拟。如果说之前贺修祯准备联姻, 对象是谁都无所谓只要姓秦就行, 那么现在除了玲珑之外, 谁都不行。 玲珑其实一点都不想进去看秦雪璐,因为她觉得看到那两人深情相拥情意绵绵互相表白的一幕的话,她有可能会反胃到吃不下东西。 好在秦雪璐目前除了孙钰不需要任何人陪伴,包括她亲爸亲妈,玲珑这个本身就不怎么重要的妹妹自然就更不被需要了。趁着秦家夫妻吃东西,玲珑悄悄摸到病房门口,踮起脚尖朝里看,这里的病房门上有个小小的长方形的窗户,不过有点高, 玲珑居然还看不大见——她怀疑这个窗户到底是干嘛来用的。 正难受着呢, 听到贺修祯的声音:“要不要帮忙?” 玲珑顿时眼睛一亮, “要!” 贺修祯双手握住她的细腰, 轻轻一提就把她提升到了可以从小窗口往里看的高度,玲珑好奇地看过去,只见里头孙钰正笨手笨脚地给秦雪璐削苹果,秦雪璐双眼充满柔情地凝视着孙钰,两人时不时深情对视,一个苹果不知道削了多久到现在没削好,半途中孙钰还握住了秦雪璐一只手,含情脉脉地说了些玲珑听清的话,但可以肯定很肉麻,因为秦雪璐历经绑架苍白不已的小脸上,居然浮现出了淡淡红晕。 爱情可真是有魔力啊,玲珑想。 她扒在窗户上的动作终于被爸爸妈妈看见了,秦夫人还勉强能维持住端庄,但把两个小棉袄当命一样的秦父立刻爆炸!当下鸡汤也不喝了,过来就是把贺修祯扯开,自己扶住女儿让她躲到自己背后,向来对贺少帅充满礼遇的脸上此刻满是愤怒,开什么玩笑,看里头那个孙钰对大女儿黏黏糊糊的样子就够让他不爽了,结果喝个汤的功夫,小女儿就也被下了毒手?! 贺修祯被大力甩开,半点不气,他很能理解未来老丈人的心情,毕竟他若是有这么个娇滴滴的可爱女儿,也会疼到骨子里。不过眼下也不必继续瞒着,便恭敬地对着秦父鞠了一躬,态度十足:“秦伯父,实不相瞒,我对二小姐一见倾心,想——” “想都别想!”秦父差点儿炸毛,“你图谋不轨!居心不良!” 现在秦父可后悔死自己跟妻子一起来医院,把涉世未深的小女儿放家里的行为了,肯定是被贺修祯给蛊惑了!早知道把小女儿带在身边,果然可爱的小白菜就得老农民夜以继日的看着! 哪怕秦父暴跳如雷,贺修祯仍然态度诚恳,姿态放得极低,秦夫人在边上扯了扯丈夫,虽然她也不是很高兴,但到底是在外头,有什么话都得等回家再说。只不过……夫妻俩再看贺修祯的眼神就都不对了,完全找不到任何友好的痕迹。 玲珑朝贺修祯看过去,意思是你自找的。 对方神情坦然,反正早晚都要走这一遭,不如早点开口,至少跟孙钰比起来他的优势不要太大,而且他能保护玲珑,嫁给他难道不比嫁给其他人好? 贺少帅不知道,当秦家夫妻听说他对玲珑一见倾心想要求娶的时候,夫妻俩心里第一时间冒出来的都是:听说贺大帅有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那么贺少帅又能好到哪里去? 孙家虽然显赫,可跟秦家还是要差不少,夫妻俩本来想着玲珑嫁给孙钰,那肯定是不会受欺负,毕竟小女儿更加娇弱需要疼爱,他们少不得要为她筹谋更多些。但贺少帅就不一样了,虽说秦家地位财富不缺,可人家手头有兵啊! 女儿若是真嫁进去,吃了亏他们又能如何?更何况,与贺家合作并非为名利,而是为国家为千千万万无辜的老百姓,可一旦双方联姻,那关系就又要重新估量,这其实并不是秦家夫妻想看到的。 贺少帅性格冷硬,一看就是不会甜言蜜语的,他们家小女儿娇滴滴又爱掉眼泪,两人是怎么看怎么不般配,根本没朝这地方想,要说大女儿跟贺少帅,倒还挺搭,偏偏大女儿又跟孙钰情投意合……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最近这样的事儿越来越多了,自打西洋文化传进来,越来越多的人倡导什么恋爱自由,倒也不是说包办婚姻好,只是许多年轻人是再听不进父母的话,比如说他们家的雪璐,被人绑架后获救,第一时间想的居然不是父母,养育她多年将她当做宝贝的父母,还不敌一个认识不久的年轻异性。 说真的,夫妻俩有些心寒。 秦雪璐刚被救出来的时候简直是“六亲不认”,父母在面前也十分抗拒,只有孙钰能让她平静下来安静接受治疗,沉睡的时候也一定要紧紧拉着孙钰的手,那可是她妹妹的未婚夫,就算两个人再如何情难自已,也实在不该这样毫不遮拦。 秦父已经联系了孙家,商量着借这个机会把孙钰跟玲珑的婚约给解除,至于秦雪璐跟孙钰……那还得等秦雪璐身体好了之后再说,总之,不能让孙钰跟雪璐两情相悦,还要占着玲珑未婚夫的名头。 夫妻俩心事重重,他们是有些偏疼小女儿,但向来注意,基本上是一碗水端平,自认为教育也尽了全力,为何大女儿出国留洋回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又或许,她不是换了个人,也许她本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西洋文化让她不必去做一个“传统女子”,而是要大方地展现自我。 别人在想什么,玲珑漠不关心,贺修祯能不能娶到她,她也不在意,她过去挽住秦夫人的胳膊:“妈妈,跟孙家解除婚约的时候,我就不用在场了吧,我觉得没面子。” 秦夫人点点头:“这事儿原本也不是我们理亏,孙钰都跟我们说了,是他先追求的雪璐,总之这件事交由爸爸妈妈处理,玲珑开开心心的就好了。医院味道大,回家去吧,爸爸妈妈在这儿就成。” 秦父道:“夫人你跟着玲珑一起回家,这里我在就可以了。” 他心疼妻子,也有要妻子陪着小女儿提防一下贺修祯的意思,大女儿已经被拐走,小女儿一定得好好守着才成。秦夫人聪慧,立刻明白了丈夫的意思,“你也是,不要太累了,我让司机留下来,我坐贺少帅的车回去,贺少帅不介意吧?” 贺修祯当然不介意,“伯母气了,这是我应当做的。” 什么叫他应当做的,言下之意好像已经是他们秦家的女婿了一样……秦父如是想着,本来看贺修祯年轻有为爱国正直还对他满是好感,可一旦这人放到了女婿的位置上,真是哪哪儿都看着不顺眼,恨不得拖过来打一顿踢出去。 辛辛苦苦养大的水灵灵的小白菜,什么猪瞧见了都想来拱一拱。 秦夫人虽然心里也不舒服,但她到底比丈夫理智些,小女儿与孙家解除婚约,这消息是瞒不住的,若是大女儿铁了心要跟孙钰在一起,他们夫妻俩也无能为力,总不能打断女儿的腿不让她外出,大女儿如今已听不进父母的话。那既然如此,倒不如为小女儿再好好谋算一番。 无论人品家世,贺少帅都挑不出毛病,就是性格太沉冷,一看就不会疼人,她那小娇娇女儿,怎么受得了同这种不解风情的男人过一辈子?更何况秦夫人一想起贺大帅那七七四十九个姨太太,心里就堵得慌。 西洋文化也并不是全无坏处,至少这一夫一妻制,秦夫人觉得甚好,她与丈夫年少相遇,恩爱了一辈子,自然也希望女儿们能得良人,可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玲珑模样是好,性格也乖,被人欺负了都不吭声的,贺家盘踞北方,万一到时候被欺负了,他们都鞭长莫及。 “贺少帅。” 吉普车里,秦夫人一开口,贺修祯就绷直了背,他本来就仪态极好,身姿挺拔,未来岳母叫了一声更是摆足了姿态,“伯母请讲。” “我听说……贺大帅有五十个姨太太,这是不是真的?” 贺大帅不像其他军阀草莽出身白手起家,而是实打实的世家,出身极好,但为人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好女色,光看他那姨太太数量就知道了,不知道他自个儿都认不认得清。 儿女也生了一大堆,惟独贺修祯最为优秀,其他子女在贺修祯的映衬下黯淡无光,秦夫人就怕,贺少帅,也想要那五十个姨太太。 171.第十六片龙鳞(七) 第十六片龙鳞(七) 贺修祯现在是相信这两人是亲母女了, 都对他父亲的姨太太数量那么在意。但未来岳母这样问,他当然不能装作没听到, “我父亲他没有五十个姨太太, 其实他有三十六个。” “三十六个啊……”秦夫人喃喃,居然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了, 跟丈夫多年恩爱的她根本无法想象一个男人有三十六个姨太太是种什么体验, “那好像……是有点多了。” “伯母请放心,倘若我有幸娶秦二小姐为妻, 定然会同秦伯父对伯母一样细心呵护。” 玲珑觉得这家伙是看起来冷峻,其实相当会说话, 这一句不仅表明了自己的真心还不着痕迹地拍了她爸爸妈妈一个马屁,没瞧见秦夫人脸上都有笑了么?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 也没法找到比贺修祯更好的女婿人选了, 让秦夫人忧心的是玲珑能不能过得好,在他们夫妻心里, 小女儿一向都很娇弱, 怕她吃亏, 也怕她离家远受委屈。以后贺修祯肯定是闲不下来, 嫁给他也避免不了担惊受怕, 小女儿被他们如珠如宝的养大,又怎么会舍得她嫁了人,却不比在家中过得更好? 定然是那男子能让她更快乐更幸福, 他们才会将她嫁出去, 要没有后顾之忧才可以。 秦夫人心里在想什么, 贺修祯大致上也猜得到,只是他无法给予誓言,毕竟战场上子弹不留情,说不准哪一天他便为国捐躯,到时候留玲珑一人在世上,也确实是叫她委屈,这是为人父母的考虑,贺修祯能够理解。 秦夫人又与贺修祯说了会儿话,之前她只是坐在丈夫身边听,觉得这贺少帅谈吐不凡又有抱负,现在将他作为未来女婿来看,越发觉得是个好人才,孙家那孩子根本没法比。而贺修祯以晚辈的身份同秦夫人讲话,态度谦恭有礼,文质彬彬,玲珑想到一开始撞到他时那副扑克脸,简直要以为这是两个人。 他们俩相谈甚欢,她就扒着车窗往外瞧,秦夫人看到她这样,心里有些难过,对贺修祯道:“我们家玲珑,自幼便是这样的性子,胆子小,又不爱说话,因此我跟她爸爸便更疼爱她些,总想着日后她嫁人,也不能离我们夫妻俩太远,是真的舍不得。” “应该的。”贺修祯道,“贺家家业在北方,但我并不与家人同住,只要家国安康,我愿与玲珑定居秋城。” 这可真是天大的让步了!秦夫人都觉得惊讶,“你、你说的都是真的?” “是的。” 秦夫人一下就动了心,若是这样,那是极好的!贺家家业大,人也多,贺修祯光是兄弟姐妹就有几十个,他自己估计都认不来,玲珑若是跟他住在贺家大宅,光是想想秦夫人都觉得心疼。他们秦家也不是小户人家,凭什么疼爱的女儿要去别人家受委屈?若要娶他们家的姑娘,自然要男方真诚才是。 玲珑就淡定地听他们俩谈,感叹秦夫人真的是好哄,秀珍真的是会说话,他要是存心讨好一个人很难不成功吧?这还没到秦公馆,秦夫人就已经站到贺修祯这边了。 她突然有点怜惜秦父,大女儿被孙钰拐走,小女儿也被一头狼给盯上,最可气的是他连夫人都改变了立场。玲珑听这二人谈话,就知道这婚事基本是定下了,秦父反对根本没有用,因为他是个妻管严,外人面前秦夫人给面子,但私下门一关,还不是什么都得听妻子的。 这时候贺修祯叫司机停车,他问玲珑:“要不要吃蛋糕?” 玲珑扭头,正巧看到外头是一家很出名的西点店,贺修祯这么问她的时候,人已经下去了,正在车窗前看着她。她拿两只小手扒住车窗,抬眼:“你要给我买吗?” 贺修祯轻笑:“是啊。” 玲珑点点头,有免费的好吃的为什么不要,她又不是傻子。 秦夫人盯着贺修祯的背影,道:“他能亲自去给你买蛋糕,你爸爸当年追求我的时候,给我送我喜欢的糕点,嘴上说是自己起早了去排队买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使人去的。” 车上有司机有警卫兵,贺修祯根本不必自己过去,但他还是亲自去了,这是态度。表明他将玲珑放在心尖上,秦夫人觉得很好,然后想起丈夫无意中醉酒说出的事实,决定还是要再给他一点惩罚,比如说今天晚上派人去送饭的时候,多送点他不爱吃的白萝卜。 还在医院里的秦父压根儿不知道未来女婿所做的一件小事,就让妻子再度翻出了旧账。 秦雪璐虽然被绑架,但并没有受到太大伤害,不过她被吓坏了,必须要孙钰时时刻刻陪着医护人员才能接近,过了好几日才逐渐好转。而经此一事,她跟孙钰的事也瞒不住了,孙家那边面子上过不去,好在孙钰还挺有男子气概,挺身而出表明是自己追求的秦雪璐,又说自己想要的是自由恋爱,并且请求两家解除婚约。 秦父看他那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错的样子就来气,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女儿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毫无担当!两家有婚约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大可去追求雪璐,但前提条件是身上没有婚约!为何要在与雪璐相爱后才来找玲珑,要玲珑主动成全他们?未免太过自私。如今更是连错都不认,秦父更加不看好。 孙家那边理亏,对这件事缄默,一切都由秦父做主,然而对于秦父的反对,秦雪璐非常愤怒。她刚出院,脸色还有些许苍白,但因为怒火染上了鲜艳的红:“我的事情不需要你们管!我是个有自主意识的人,不是你们的傀儡!爸爸妈妈,难道你们就不能尊重我一下吗?!” 秦父气得胸膛不住起伏,玲珑依偎到他身边伸出小手拍了拍给他顺气,小小声道:“爸爸不要生气,注意身体。” 秦雪璐冷冷地说:“你不用在这里献殷勤,我知道你心里此刻特得意,看到事情闹成现在这样,你很高兴吧?” 玲珑无辜地回望她,把单纯天真的少女演的淋漓尽致:“姐姐,不管你对我有多生气,都不要气爸爸呀,而且这件事确实是你做的不对——” “我哪里不对?!”秦雪璐拒绝听玲珑批评自己,她觉得自己就是再差,也轮不到一个连门都不出的人说三道四。“不懂你就不要说,包办婚姻是糟粕,我们自由恋爱,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秦夫人问:“你跟妹妹的未婚夫恋爱,叫没对不起别人?” 她明显也是气急了,否则平日里对女儿们是极其温柔,决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秦雪璐不敢置信地看向她:“妈!你说什么呢?你怎么也这样说?你们太偏心了!” 贺修祯在旁边看着这一场闹剧,觉得眉心都隐隐作痛。孙钰也据理力争:“伯父伯母,请你们理解我跟雪璐,我们是两情相悦,从来没有过想要伤害别人的意思,而且我一点都不喜欢秦二小姐,我是绝不会娶她的!” 他表白秦雪璐也就算了,非要说一点都不喜欢玲珑,绝不会娶玲珑是什么意思?搞得好像玲珑拼了命也要嫁给他一样,听起来仿佛妹妹为了抢男人,就一定要拆散姐姐这对有情人——怎么怪怪的,孙钰一开始不就是玲珑的未婚夫吗? 秦家夫妻尚未开口,便传来冷冷的声音道:“你便是想娶,也得问过我的意思。” 为了爱情努力争斗反抗家庭的孙钰愣了一下看过去,贺修祯也抬眼,“你不配。” 孙钰的脸顿时涨得通红,秦雪璐冷笑道:“是,你们是大户人家,门当户对,孙钰不配,可你当谁看不出?你不过是想让我们两家绑在一条船上——” “合作是一部分的原因,我不否认。”贺修祯整理了下军装的衣领,颜色略浅的眸子从秦雪璐面容掠过,毫无波澜,“但我从未考虑过你。” 被一个男人当面说不被考虑过,对充满自信的秦雪璐而言绝对是一种侮辱!她猛地朝贺修祯走了两步:“你再说一遍?!” 贺修祯却不理会她,看向玲珑,孙秦两家的人都在场,秦雪璐再胡闹也是秦家的女儿,不好听的话说一次就够了,无需第二次。 玲珑觉得整个大厅都乌烟瘴气的,她搂住秦父的一只胳膊,对秦雪璐说:“姐姐,我没有要破坏你恋情的意思,你既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那你就去追求你这美好的恋爱吧,可是你要知道,没有爸爸妈妈,没有秦家,你就什么都不是。” 秦雪璐气笑了:“我什么都不是?你觉得我是靠家里生活的?”她读过书留过洋她有工作能力有独立思想,结果却被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教训没有父母什么都不是? 172.第十六片龙鳞(八) 第十六片龙鳞(八) 玲珑的视线慢慢从秦雪璐的脸上逐渐往下, “我记得姐姐说过, 一个月只有二十大洋的工资, 可是你头上这只水晶发卡,就要一百二十大洋呢, 你去西餐厅吃一顿牛排喝一杯咖啡都要十个大洋, 如果没有家里, 你不就是什么也不是么。” 秦雪璐顿觉受辱, 而孙钰则更加瞧不起玲珑了, 他挡到了秦雪璐身前, 对玲珑指责道:“你这样对你的姐姐说话, 难道就没有一丝愧疚?她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好转, 我们在谈的是未来跟理想,你却跟我们说什么钱?难道钱能比一个人的感情更重要?” 贺修祯一直看着,他对秦家大小姐孙家少爷的爱情故事不感兴趣, 注意力一直都在玲珑身上, 这会儿玲珑听了孙钰的话,顿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来, 看得贺修祯险些没忍住笑。 玲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打了个寒颤,搓搓自己的手臂,“是是是, 你们的感情比钱重要得多, 是我错了, 对不起打扰了。” 她那模样, 分明是再不想跟孙钰秦雪璐说话,双方想法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她再多说也没什么用。贺修祯忍住笑意,起身道:“既是如此,我倒是有个法子,不知各位可愿一听。” 他是什么身份,谁敢不听?也正是因为这身份,使得他的话有了说服力和可信度。方才听玲珑那样讲,贺修祯就知道她想说什么了。“秦伯父秦伯母不肯同意秦大小姐跟孙少爷的婚事,秦大小姐跟孙少爷又觉得自己没有错,不如这样,二位既然要追求自由恋爱,那么再受家庭庇护就显得可笑了——” 话没说完就被秦雪璐尖锐地打断:“我绝不会再回这个家半步!如果你们不能接受我跟孙钰,那么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孙钰也硬着骨头:“我也是!雪璐,我们走!离开这个冷酷又残忍,没有人情味的地方,去追求我们的未来与自由!” 两人双手紧握,激动十足。玲珑看得嘴角抽搐,她搞不懂这两人脑子里在想什么,很多时候她觉得人类是最复杂的一种生物。 秦父愣了,就为了一个孙钰,要跟父母断绝关系?一瞬间他无法形容内心受到的创伤与强烈的失望,到底是在商场上打滚多年的人,当下便厉声道:“既然这样,你现在就走!家里的东西你一样也不准带!” “不带就不带!我不稀罕!”秦雪璐咬牙跺脚,“我有手有脚自己能过日子,你们等着瞧好吧!” 孙钰拉着她:“雪璐,我们不要再跟他们废话了,离开这个让人恶心的地方,再也不回来!” 说完对他的父母摇头:“我对你们很失望,我原本以为你们是不同的,原来你们也跟别人没什么区别。” 两人就这样手拉着手离开。背影挺直,相当酷。 秦孙两家不欢而散,以后恐怕是没法再回到曾经的亲密了,孙钰跟秦雪璐闹得太大,根本没给两家留面子,秦父一气之下还病倒了,卧床好几天没起来,秦夫人忙里忙外的照顾,玲珑派人去找秦雪璐,结果人家根本不来,说自己已经不是秦家的大小姐,秦家的所有事情都跟她毫无关系。 妙啊,玲珑想。 她没把这话告诉秦父,免得还没痊愈就又气出个好歹来,反正玲珑自己日子过得比谁都舒坦,有人伺候有吃有喝还有美男子赏心悦目,因为秦父的生病,秦家跟贺家的合作也暂时搁置,忙得脚都不沾地的贺少帅在秦家住了些日子,秦家夫妻将他的表现看在眼里,终于,在秦父病好的差不多的时候,双方不仅谈好了合作,秦父也终于点头答应将小女儿许给他。 毕竟和孙钰比起来,贺修祯好的太多太多,最重要的是贺修祯对着他们夫妻许下誓言,这辈子只有玲珑一个妻子,绝不会像他的父亲那样。 这个年轻人有抱负有担当还有责任心,上哪里去找比他更好的呢? 大女儿的婚事如今已经不由他们夫妻做主,至少小女儿的归宿一定要挑好。秦家夫妻嘴上虽然不说,但玲珑知道他们一直很惦念秦雪璐,怎么可能不惦念,那可是从他们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小到大吃一点苦都不舍得,现在一个人,什么也没带在外头,日子能好过么? 玲珑心想,是挺不好过的。 两人的薪水加在一起还不到五十大洋,以前秦雪璐可是随随便便请同事去西餐厅去喝咖啡去吃蛋糕,现在呢,这么点钱要抠出房租跟衣食住行,她从家里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什么都得重新置办,这么点钱哪里够?当然这要是穷苦人家能用大半年,然而秦雪璐她不是穷苦人间出身,她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 两个人住一起了,就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比如说菜谁买?买什么样的比较便宜?买回来又谁做?怎么做?衣服谁洗?怎么洗?他们现在租住在民房,挤得满满当当,到处都是人,洗手间都得共用一个,晚上睡觉隔着一堵薄薄的木板,咳嗽声都清晰可闻。 可要是不住这,其他地方房租也付不起。 生活上一团糟也就算了,工作上也遇到了很大的麻烦,以前秦雪璐要去采访,不管到哪儿,采访对象都恭恭敬敬,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她到处跑新闻就有人主动上来递话,然而现在不这样了,秦雪璐这才知道,没有爸爸的面子,她甚至连一些地方的大门都进不去。 跟不上好新闻就写不出好稿子,写不出好稿子就要挨报社主编的骂,从前对自己和颜悦色的主编现在是不假辞色,秦雪璐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 可越委屈,她就越不肯屈服,她认为自己没有错!而且如果低头回家,玲珑不知道要怎样嘲笑自己,这是秦雪璐无法忍受的,她绝不能让自己沦为妹妹的笑柄! 但妹妹跟贺少帅的婚约都上了报秦雪璐才知道,家里根本没人联系她,好像爸爸妈妈真的不要她了一样。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却很恐慌的秦雪璐有几次不经意经过秦家商行,但秦家上上下下都知道大小姐离了家门,根本无人理会,只有自小疼她的奶娘偷偷来找她,给她带来了家里的几件衣服跟一些钱,秦雪璐本来不想要,可如果不接,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度过接下来的日子。 秦小姐跟贺少帅的订婚宴是在三天后,报纸上如火如荼的报道着,却根本没人通知秦雪璐,而且报纸上也都称呼“秦小姐”,似乎大家已经忘记秦家一共有两位小姐,大小姐留过洋受过新式教育,曾经无数人追捧。 秦家父母没有跟玲珑提让秦雪璐回来参加订婚宴的事,不管怎么说,就算是亲姐妹,到底孙钰那事儿都做得是不厚道,叫大女儿回来,未免就寒了小女儿的心。夫妻俩都希望借由这次机会,秦雪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可惜他们想多了,秦雪璐才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勇敢地追求自己所爱有什么错?难道不是应该的? 而玲珑忙着挑漂亮裙子跟首饰,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在秦雪璐身上。反正妹妹本身也没什么心愿,秦雪璐的日子过成什么样那是她自己的事儿,玲珑懒得管。 贺大帅忙于前线战事无法亲自赶来,贺修祯便让人连夜去往北方自己的住宅,就玲珑来看,他可能是把老婆本都搬来了,锦衣华服金银珠宝,虽然是订婚,但是这礼丰厚的令人震惊,报纸上连着报道了好几天,人人都在羡慕玲珑能嫁给贺少帅,不少人还在背后说秦家小姐不过是个连交谊舞都不会跳,整个被束缚在框架里的传统女人,根本配不上有大志向大抱负的贺少帅。 然而订婚宴上,当她们见到这位连门都不出的秦家小姐时,都被她的美貌震惊了,玲珑身上没有丝毫自卑,来宾们身着西式礼服,她和贺修祯却都穿的传统服饰,从楼梯上被贺少帅牵着手引下来时,那一瞬间,再没有人敢直视她的眼睛。 龙女的傲慢在此刻显露无疑,只有她瞧不起人类,何曾准许人类瞧不起她? 简直可笑。 贺修祯觉得今日在场衣香鬓影,却唯独玲珑最好看,他牵着她的手不放开,玲珑用小手指头在他手心挠了挠,“你看她们的眼神,简直像是要把你吃了一样。” 秦家广结善缘,商界来往的朋友也多,秦小姐的订婚宴自然是汇聚了各界名流,他们对那位离开秦家的大小姐很熟悉,二小姐却是第一次见,都说二小姐是典型的传统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时下女子大多崇拜西洋文化,因此对秦二小姐颇有议论,然而今日一见,却叫人觉得都矮了她一头。 173.第十六片龙鳞(九) 第十六片龙鳞(九) “可惜了。”贺少帅回答,“我就喜欢对我没胃口的那个。” 他自长成少年, 这样爱慕的眼光就不曾少过, 尤其是他的父亲贺大帅好美色,虽然贺大帅自己长得一般般, 但他的老婆姨太太们,那个顶个的都是绝色, 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那种漂亮。贺修祯就是遗传了生母的美貌, 不过他虽然容貌出色, 却毫无女气, 男子气概十足,是个一等一的美男子。 性格其实也不像表现出来的这样冷硬, 只是不这样,会有数不清的人朝他身上扑,要是冷淡一点能让人打退堂鼓,那岂不美哉。 玲珑与他站在一起, 被他牵着小手, 懒洋洋的目光所到之处, 每一个看着她的人都不由自主低下了头颅。虽然人类自称是高等动物, 但毕竟也是动物,是动物,骨子里天生就有对龙的畏惧。玲珑平时很少表现出来,但有些时候她也不喜欢被人看扁。合着她现在秦家小姐的身份在别人眼里毫无价值?就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 她们就觉得她配不上贺少帅? 玩儿呢? 玲珑拉了拉贺修祯的手, “待会儿跳舞么?” 今天是他们的订婚宴, 当然要跳,而且还得第一对跳。 贺修祯揽住玲珑的腰肢,微微一笑,面无表情的俊脸顿时多了几分柔情,与玲珑在一起越久,看到她的次数越多,就越觉得她吸引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她身上简直是有魔力,让他无法抗拒,有了玲珑,其他人就都成了庸脂俗粉。此时此刻贺修祯不禁庆幸自己这么大岁数了因为战争一直没有结婚,要是跟那些弟弟一样早早结婚生子,哪里遇得到这么个宝贝呢? 听说他那群弟弟里,有人的大孩子都上学了。 两人滑入舞池,姿态优美,之前在长辈的见证后他们就换下了中式礼服改穿西式,此时在舞池中转动,玲珑的裙摆无比美丽,绽开宛如漫天星辰,耀眼至极。她完全没有那种深闺少女陡然见人后的慌乱失措,反而比谁都落落大方,看着她,你真的没有办法说出传统女子是糟粕,她们是没有自主思想的傀儡这样的话。 因为玲珑充满了自信。 不知道是音乐太浪漫,灯光太晦暗,还是心头太甜蜜,舞曲即将到达尾声时,贺修祯低头吻了玲珑,他的薄唇贴在她柔软的小嘴儿上,并没有太过孟浪,只是一时情难自已,意乱情迷,才吻了下去。只是这吻味道极好,贺修祯甚至舍不得放开,还想要更加深入! 当然,最后被怒气冲冲的秦父给扒拉开了,老父亲把小女儿拉到身后挡住,在场宾众多,秦父隐忍至极:“干什么呢!”这只是订婚就敢当众拱他的小白菜,那要是没人看着是不是直接先上车后补票了啊!不行不行绝对不行!秦父开始担心三天后小女儿同贺修祯返回北方的行程了——没有他这个老父亲跟着,女儿被占了便宜怎么办? 贺少帅无法前来,但玲珑总要去认一认人,因此定在三天后,贺修祯带她回去贺家,当然还会回来,否则秦父才不会答应,他现在都开始害怕贺修祯说话不算话,万一到时候他不想把女儿送回来怎么办? 他脑子里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贺修祯却眉眼柔和,仍旧看着秦父背后的玲珑,她唇瓣上的胭脂被他吃了些,但唇却更加鲜艳嫣红,贺修祯特别想再去品尝一番。他对她一直发乎情止乎礼,这还是第一次这般逾越。 不过岳父面前孙子还是要装,于是放低了身段相当谦恭:“对不起爸,是小婿孟浪了。” “不用这么气。”秦父满是防备,“你们毕竟只是未婚夫妻,还不到叫爸的时候,你还是继续叫伯父吧。” 秦夫人在边上看得好气又好笑,但她也能理解丈夫的做法,毕竟小女儿是他们的宝贝,眼珠子一样的疼,总不能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许了,因此对于秦父的行为,秦夫人一言不发甚至表示赞同。至于玲珑就更不在意了,反正为难也是为难的贺修祯,跟她有关系? 那当然是没有啊~ 这次订婚宴让整个秋城的名流都见识到了秦贺两家的财力,同时也使得秦小姐声名远扬,参加过这场订婚宴的人都为她的美貌与气质津津乐道,说她无比出众,才使得贺少帅一见倾心,立刻便向她的父母求娶,至于秦小姐的前未婚夫,那位孙家的小少爷……不好意思,已经被忘记的一干二净了。 订婚宴结束后三天,玲珑就要收拾一下启程跟贺修祯返回远在北方的青城,她自己还好,没什么感觉,可爸爸妈妈却操碎了心,尤其是秦夫人,拉着贺修祯嘱咐了一大堆,小女儿从未出过远门,连秋城都没有出去过,这回一走就是去青城,这隔着千山万水,他们怎么放得下心啊! 有心想跟着去,秦家商行又不能丢下,虽然夫妻俩都相信贺修祯能保护玲珑,但秦父就是担心他可爱的小棉袄跟着出去一轮,回来万一再带个小小棉袄回来怎么办?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嘴上说不会逾矩,秦父一点都不带信的,男人最了解男人了!当初他追求妻子的时候也在岳父面前对天发誓,后来呢?还不是把持不住…… 贺修祯非常理解岳父大人的考量,毕竟大家都是男人,很多事情心照不宣,他就算再怎么保证岳父大人也不会信他。 只是……他觉得,无论岳父也好,岳母也好,都将重点放在了他身上,生怕他对玲珑心生不轨动手动脚,甚至于还没结婚就将人给吃了——二位长辈看起来还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宝贝小女儿,不过玲珑在父母面前确实是另一番乖巧的模样,对着旁人就换了副面孔。 漂亮可爱讨人喜欢是真的,但是胆小害羞不懂得拒绝别人容易被欺负,就有待商榷了。 没瞧见她支使他的时候无比自然吗,谁能比得上啊。 玲珑甜甜地对父母笑然后上了车,摆手说再见,车子发动看不见秦家夫妻后,笑容瞬间从她脸上消失,那是一点也不气地看向贺修祯:“我跟你说让你留些人在他们身边,你留了么?” “老婆大人命令,为夫岂敢不听?” 玲珑满意,虽然妹妹本身没什么心愿,又跟姐姐闹崩了,但是她一定不希望秦家夫妻出事,玲珑北上这段时间,秦氏商行会出现一点小麻烦,为了他们夫妻的安全,她才让贺修祯留了一部分人下来。 至于秦雪璐会不会也有危险,那不在玲珑的考虑范围内,她从头到尾就没想过她。“诶?” 前面堵车,车子慢速行进中,玲珑巴在窗户上往外看,贺修祯见她出神也跟过来,意外见到一对在街头拉拉扯扯似乎是在争吵的男女,仔细一看,不是孙钰秦雪璐又是谁? 玲珑单手托腮,“真是一场好戏啊。” 紧接着她看到秦雪璐啪的甩了孙钰一巴掌,泪流满面转身就走,孙钰被打懵了,停了好几秒才追上去,两个人看起来都有些憔悴,完全不复当初咖啡厅见玲珑时的意气风发,看起来美好自由的爱情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幸福。 “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可真没说错。” 贺修祯问:“需要我派人跟去看看么?” “不用了,他们的事儿与我无关,当然你要是心里想着我姐姐的话,也可以去,这样可以卖个人情给她,她脾气倔强,说不准能当面搂住你的脖子给你一个热吻来气孙少爷。” 贺修祯:“……去看看前面怎么还堵着,能不能换条路走。” 直接转移话题了。 秦雪璐跟孙钰的爱情故事玲珑着实是不好奇,反正也不感人,她不喜欢坐这种车子,颠簸又不方便吃东西,坐久了下车走两步感觉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于是在回青城的第二天,她主动坐到了贺少帅的大腿上,被他抱着就跟坐沙发差不多,她再也不想被颠的吐出来。 美人投怀送抱还有不接受的?贺修祯自然欣喜于这飞来艳福,不过若是被岳父岳母知道,肯定不会责怪玲珑,而是觉得他心术不正引诱了天真纯洁的小女儿。 说真的,贺少帅那么冷硬的性格居然一路上抱着未来少夫人,真是跌破了众人眼镜,等到了青城,贺家人都到了门口迎接,结果却看见贺少帅把人抱下来的时候,那真是什么表情什么眼神都有。 不敢置信。 在前线打仗的贺大帅百忙之中抽空回来,见了玲珑大喜,一巴掌拍在长子的肩膀:“好样的!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你喜欢丑的,这样看来你审美还是正常的嘛!” 说真的,他这么多年一直担心拒不成家的大儿子是因为身边的姑娘都太漂亮,再加上自己的熏陶,会想要找一个特别丑的。 174.第十六片龙鳞(十) 第十六片龙鳞(十) 贺少帅冷淡地将父亲猛拍自己的手给拉了下去, 顺便把玲珑牵到了离贺大帅稍远一些的地方,对她说:“这是我的父亲, 你记住他长什么样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 贺大帅一听,顿时吹胡子瞪眼睛:“不肖子!你在胡说什么?!” “走, 家里有个厨子特别会做北方点心, 你一定会喜欢的,我已经提前派人回来让他准备了。” 玲珑一听有好吃的顿时美眸亮晶晶, “走走走。” 两人居然谁都不搭理贺大帅,徒留孤独的贺大帅一人站在原地无比凄凉,仿佛有一阵风从他屁股后刮过, 吹起两片黄色的树叶, 可怜至极。不过贺大帅这人有一点好,就是神经大条,自我调节能力超强, 反正这么些年, 也就一个长子敢这样不给他脸面, 他也……习惯了。在别的儿女面前能找到做爹的尊严就成了, 长子太厉害,老子能怂就怂一点也没啥。 但他是真的以为长子这些年对他不检点的私人作风看不惯, 尤其是不喜欢他身边那群妖妖娆娆的姨太太们, 贺大帅一度非常担心他的大儿子这么大了连个女人都没有过, 不是因为隐疾就是审美异常——他看得出来长子非常厌恶那种举手投足都像是勾引人的姨太太们, 就怕物极必反, 从讨厌姨太太变成讨厌美女,然后娶个丑女回来。 现在看到未来大儿媳妇,贺大帅终于松了口气,原来长子这么多年不结婚不是因为喜欢丑女,而是因为看多了美人胃口被养刁了,想要找个最美的。 老婆死得早,贺大帅虽然儿子闺女特别多,可最上心的也就贺修祯一个,他是真怕死了到地底下没法给老婆交代,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操心了。 这得亏贺修祯不知道他老子在想什么,否则非嗤笑一声,说得好像贺大帅当老子就很称职一样,其实还不就是那副色中饿鬼的德性。恐怕贺大帅都想不到儿子为啥那么不喜欢他跟儿媳妇说话,没办法,就贺大帅从前的所作所为,他是只要漂亮不管什么身份照单全收,贺修祯觉得扒灰这事儿,贺大帅也不是做不出来。 他的小媳妇,当然要好好守着,防狼先防自己人。 玲珑吃了一顿心满意足的饭,目前为止她只见过贺大帅,至于那传说中的六六三十六个姨太太,玲珑还没有荣幸见到,不过晚上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玲珑才知道原来在贺修祯去秋城的这段时间里,贺大帅又收了两个姨太太,还是对双胞胎姐妹花,长得如花似玉,年纪比玲珑也大不了多少,依偎在贺大帅身边的时候简直充满了天伦之乐。 贺修祯在岳父岳母跟未来老婆面前各种保证自己对姨太太没有兴趣,以后一辈子就守着玲珑一个,这会儿也不禁黑了脸,他觉得他这老子是专程给他添堵来的,就是为了抹黑他而存在,过去收姨太太好歹还是家世清白,这对双胞胎可是舞女,还是那卖艺也卖身的舞女,贺修祯真是不懂,他老子怎么就那么大的瘾。 贺大帅自己不觉得,左拥右抱坐在太师椅上还喜滋滋地给长子介绍,不忘多一句嘴:“当然这还是没有你媳妇好看。” 贺修祯冷淡地瞥了他一眼,觉得跟这种人一桌子吃饭太丢人,牵着玲珑的手走了,临了还听那据说已经怀孕两个月的新姨太太姐妹花发嗲:“大帅好讨厌呀~难道我们就不好看了吗~~” 贺大帅骨头都酥了,左右各吧唧一口:“好看好看,你们不止好看,还——” 后面那句说出来之前,贺修祯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捂住了玲珑的耳朵,她还仰着小脸茫然:“干什么?” “我们就在厨房吃好不好?你想吃什么我都叫人给你做。” 一听吃的玲珑就有了兴趣,对他捂住她耳朵的事儿也不计较了,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不就一句荤话嘛,她又不是小孩子。 因为只是未婚夫妻,玲珑并没有跟贺修祯睡在一起,不过她的房间就在他隔壁,收拾的干干净净,布置的也是玲珑喜欢的风格,看得出来很用心,这让她对贺修祯的满意程度直线上升。到了睡觉前,她洗白白香喷喷的抱着自己的枕头敲响了贺修祯的房门,他可能是刚洗完澡,听到敲门声过来的,黑色的浴袍有些松垮地系着,露出古铜色的坚硬的结实的胸膛,像是好吃的巧克力,身上甚至还带着些水汽,头发也滴着水。 和他的高大硬朗比起来,玲珑显得娇小又白嫩,她这具身体个子并不高,小小巧巧才容易惹人怜爱。此刻踩着毛茸茸拖鞋穿着睡衣抱着枕头站在贺修祯卧室门口,简直像是一只娇软可爱的小白兔,非常讨人喜欢。 贺修祯沉着脸将玲珑拉进自己房间,砰的一声门带上:“怎么穿成这样子出来,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 玲珑自然地朝他床的方向走,枕头先扔上去然后人也扑上去,抱着枕头翻滚几圈,睡裙根本遮掩不住美好风光,贺修祯甚至看到了她粉红色的小胖次。“玲珑……” “人生地不熟的,我不敢一个人睡。”她爬起来坐好,姿势乖巧,“我想你陪我。” 贺修祯当然愿意陪她,可是他想起自己在岳父母面前再三保证过的话……说真的他不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能够忍住喜欢的女人在怀里,两人抱着睡一夜却什么也不做。 可要是做了,那也太罪恶了。 玲珑才不管贺修祯心里想什么,反正她想怎样就怎样,说真的在秋城装了那么久的乖乖女真的好累哦,贺修祯面前偶尔演一演无所谓,可要是在一起过个几十年都得忍着,玲珑觉得那太残忍了,就比吃不饱好那么一点点。而且她只是看起来年纪小,又不是真的无知少女。 最重要的是,素了很久,她也想沾沾荤。 这种时候,玲珑就有点羡慕贺大帅,人家有三十六——不,三十八个姨太太,可以每天睡一个,或者一次睡好几个,都不带重样的多幸福啊! 贺修祯最后被磨的没有办法,到底还是上床睡了,他一开始想得很好,觉得自己行军打仗这么多年,意志力极其坚定,怎么可能一个小姑娘就让他一败涂地?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过居心不良的女人,各种类型各种风格都有,也没见他就被迷惑,所以是的,贺少帅相信自己的节操跟意志,他一定能成为新的柳下惠! 第二天早上,贺大帅神清气爽的品尝美味的传统早餐,他就不喜欢西洋那一套,拿两片没滋味的面包片夹点肉抹点酱就吃了,哪里有热气腾腾的小米粥配油条烧饼美味! “少帅呢?” “回大帅,少帅还没起呢。” 警卫兵的回答让贺大帅咬着烧饼好奇不已,要知道他这长子自小跟其他小孩不一样,又自律又早熟,这么的说吧,当了快三十年父子了,贺大帅没见过贺修祯起晚,生活极其规律,这都十点了,居然还没起? “不会猝死了吧!”贺大帅大惊失色,“快快快,快去少帅房间!去把门给我撬开!” 丰富的想象能力让贺大帅已经在脑海里刻画出了贺修祯至少十种暴毙的方式,早饭也不吃了,率先跑上楼,一脚当先踹过去,门都没撬,宝刀未老的贺大帅已经破坏了可怜的门板。 他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点怕长子的,当然,一点点,就只是一点点而已!因此当贺大帅看到一只露在被子外头雪白细腻明显属于女人的手臂时,他反应极快一把抓住背后的警卫兵往前推,嘴里斥责道:“干什么!少帅难得休息一下也不行!我还拦不住你了是不是!” 贺修祯将玲珑的胳膊放进被子里,似笑非笑地看过去,他裸着上身,却舍不得让玲珑露出一点,“那我还得多谢谢你了。” 贺大帅干笑两声:“不用气,谁叫我是你爹呢。对了我楼下饭都盛了,我先去吃了,这个吵到你的家伙我来处理。” 说着拽住警卫兵的衣领就把人给拖了出去,贺修祯的笑突然消失:“我的门。” “马上修好、马上修好。”贺大帅跟孙子似的应承,赶紧脚底抹油。 贺修祯忍了半天,吐出一口气,用被子把光溜溜的小媳妇裹起来抱怀里,他房间是不能待了,门都没了,还是去隔壁房间好一些。低头瞧见她小脸白里透红吐出香甜的气息兀自熟睡,不知道为什么,贺少帅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志怪故事里被吸了精气的可怜书生。 这就是他不喜欢跟父亲靠太近的缘故,贺大帅一到了他面前就跟个智障没什么区别,全无一丝他在姨太太们面前的威武。 175.第十六片龙鳞(十一) 第十六片龙鳞(十一) 玲珑被裹在被子里也仍然睡的香甜,她才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事呢, 贺修祯都佩服她的睡眠质量, 跟一点风吹草动就能惊醒的他比起来, 她简直跟只小猪没差别, 不过从侧面一想,似乎也证实了他的男性雄风。 然而比起昨天晚上的柔情蜜意,醒过来的玲珑相当冷酷无情,她一巴掌拍在贺修祯脸上把他推开, 离自己远远的,拒绝被他亲吻:“没刷牙不要靠过来。” 贺修祯道:“你来闻闻,我一点都不臭。” 玲珑嫌弃地转而捂住他的嘴巴,后来觉得不够, 又抬起一只雪白的小脚,从两人中间蹬出来,恰好蹬在贺修祯胸口,凶的要命。贺修祯对她, 那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温热的大手往下握住玲珑的小脚丫,举起放到嘴边啃了一口, 她浑身上下都香香软软,跟他完全不一样。昨天晚上贺修祯深入了解过了,什么自制什么意志, 那是什么贺修祯不知道。 就算回去秋城要被岳父大人狠狠揍一顿他也认了, 毕竟那种情况下就是圣人都忍不住, 更何况是他? 看着玲珑睡颜惺忪还不愿意被他碰,贺修祯只觉得又恨又爱,恨的牙痒痒,爱的心痒痒,他觉得这真是个小恶魔,把他的心都勾走了,一点都不给他剩下。 玲珑动了动脚趾头,手撑在床上,此时此刻的贺修祯显得非常英俊,他平时穿军装总喜欢把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裤线永远是笔直整洁的,玲珑早就想亲手把他扒光试试看。昨天晚上她终于如愿,现在看他又觉得秀色可餐,脱下军装的身材手感那叫一个好,肌肉结实体魄修长,玲珑也被亲的动了情,还没吃饭,两人干脆又滚作一团。 等到终于吃饱喝足下楼,今天没事情做的贺大帅正在一楼厅里,冲他们俩笑的是暧昧恒生,顺便对着长子竖起大拇指:“好小子,有我当年的风范!”想当年他夜御十女搞得她们嗷嗷叫不在话下!如今看来他的儿子也继承了他的天赋异禀,好,好啊!男人还是要有本钱才能让女人投怀送抱,贺大帅自信地想。 贺修祯向来觉得他老子粗俗,真不知道当年他母亲怎么看上的这家伙,也不知道祖父是怎么教育出来的这么个玩意儿。他嫌弃地看了贺大帅一眼,轻飘飘问:“现在不行了?” 不然说什么当年?好汉不提当年勇。 玲珑扑哧一声笑出来,半点面子都不给未来公公。贺大帅今年都五十了,当然不可能像年轻一样精力充沛,但他自尊心强,男人,怎么能在这种事上被人瞧不起?当下就想站起来跟贺修祯一决胜负,好在他还有脑子,看到儿子冷淡的脸跟儿媳妇止不住的笑后,咳了咳:“胡说八道什么,一点气质都没有,退下退下。” 玲珑笑得更大声,贺修祯牵着她的手朝厨房走,懒得搭理贺大帅,这厮也好意思说旁人没气质,叫他看全世界最没气质的人就是贺大帅自个儿。 目送儿子儿媳,贺大帅忧郁地摸了摸姐妹花姨太太旗袍下白生生的大腿,问:“宝贝儿们啊,你们说,我是不是宝刀未老?” 姐妹花娇笑安抚,贺大帅一寻思,也是,他要是真中看不中用,能让俩花朵似的姨太太都怀了孩子?说起来这是他第多少个小孩来着……算了记不清了,随他去吧反正也不是养不起。 这趟带玲珑回青城主要也就是见见贺大帅,再给贺修祯的亡母上柱香,其他的就没了,走个程序,就说明玲珑日后是贺家的少奶奶了,同时也让贺大帅的那些儿女跟姨太太们知道,谁才是贺家以后的女主人,免得有些人心思太活络。说起来贺大帅这么些年女人不少,但能留在身边做个姨太太的,那绝对都是知情识趣的,决不会有非分之想。 虽然说西洋文化逐渐入侵,可大部分人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尤其是跟了贺大帅这样的男人,他喜欢美女,又没心没肺,对谁都叫宝贝,可真要说最喜欢哪一个那还真没有,估计贺大帅自己都不是很能分清这三十八个姨太太都叫什么名字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但他这人又颇重情义,他的大姨太太岁数也不小了,他也没丢弃过,好吃好喝的供着,儿女们也都是有求必应。 他是个糟糕的丈夫,却绝对是个称职的父亲。 贺修祯是早熟,得亏他是由祖父一手带大,否则保不准也是贺大帅如今这德性。玲珑幻想了一下贺大帅版本的贺少帅,顿时肉都不想啃,差点喷出来。 贺修祯无奈地拿手帕擦擦她粉红的小嘴:“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胡思乱想,我决不会那样。” “没关系。”玲珑张嘴吃下他喂的一片牛肉,“反正你找多少女人我就找多少男人,大家互相找才叫公平。” 贺修祯脸一沉:“你想都别想。” 玲珑瞪大眼:“你这是什么语气什么态度?我想一下你都要指责我?昨天晚上我们才刚做过,现在你就对我翻脸?”说完筷子一放,气呼呼的转身就走,“不吃了。” 贺修祯赶紧追上去,又是亲又是哄又是答应了一大堆不平等条约,总算是让小祖宗满意重新回来吃饭了,他再一次认识到一个事实——他栽了。 不仅拉回来吃饭,还得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边上的佣人看着大气都不敢喘。说真的,少帅在家里那是什么地方,大帅都得看他脸色行事,谁见了不敬畏?现在他们居然能有幸目睹少帅低声下气卑躬屈膝讨好少奶奶的一幕……待会儿会不会被恼羞成怒的少帅给灭口啊? 越想越有可能,男人的自尊心很可怕的。 于是大家伙儿集体把头低下不敢抬,可惜耳朵没有像眼睛那样比起来的功能,光是听到应该不会挨枪子儿吧! 两人正吃到一半,传来一阵香风,玲珑抬起头,瞧见那对姐妹花中的一个,两姐妹是孪生,长得基本上没区别,反正玲珑分不清。她是进来叫人倒茶的,说是大帅要喝,走的时候却对温声细语的贺修祯看了好几眼,那眼神虽然掩饰,却躲不过玲珑,她眯起眼睛,不是很喜欢别人觊觎自己的东西。 “看什么呢,快吃。” 玲珑伸手掐住贺修祯两边脸颊,英俊的少帅立刻变成猪头:“秀珍,你喜不喜欢刺激?” “嗯?” “我是说你爹的姨太太们,个个长得都不错,你这么大了,难道都没有过别的心思?” 贺修祯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他微微皱眉:“不许胡说,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 “开玩笑的嘛,我吃饱了,你跟我来。” 玲珑拉起贺修祯就往楼上跑,他跟在后面还得嘱咐她跑慢点儿,盯着她一刻不肯放松,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讨了个千娇百媚的小媳妇回来,而是抱了个娇生惯养必须惯着的小女儿,你看玲珑作的闹腾的,一秒都不带松懈,贺少帅简直操碎了心,他觉得自己要是不时时刻刻看着,不知道她能搞出些什么花样来,不懂她那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 “干什么?” 玲珑摸了摸鼻子,翻箱倒柜找出一件颜色比较老气的旗袍来,这件她不大爱穿,但现在她很有兴致,所以当着贺修祯的面就开始换衣服,看得贺修祯目不转睛。深墨绿的旗袍一点点掩住娇嫩的肌肤,雪白被藏起来,他眼中流露出一丝遗憾,紧接着玲珑就扑了过来,“来,我们来玩游戏。” “嗯?” “现在我是你小妈了。” 贺修祯:“???” “刚才那三十七也不知道三十八姨太太看你的眼神很不对劲,我觉得为了防止你动不该动的心思,我们先来扮演玩一玩。” 说白了还不是她自己想玩。 贺修祯秒懂玲珑的意思,虽然他很喜欢跟她一起玩游戏,但是学那种女人……他把玲珑拉到怀里,让她坐到自己大腿上,“别拿自己跟她们比。” “我才没有,你要不要玩?来,叫声妈听听。” 贺修祯忍无可忍,他会陪她玩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才有鬼,叫她妈?“先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把我生出来的再说。” 两人打闹成一团,玲珑的脚又蹬在了贺修祯胸口,气喘吁吁,小脸微微沁出汗,真是香汗淋漓,微微喘息:“你、你对我不规矩,看我不打电话告诉我爸爸,让他砍死你。” “砍死我是不可能的,顶多揍一顿。”贺修祯咬她手指头,“我要是死了,你就是寡妇了。” “小寡妇故事多,我乐意。” 贺修祯气得想打她,她真是不知打哪儿学来一嘴荤话,张嘴就敢说,万一哪天说漏了给人听见可怎么办?“你要是小寡妇,我就是老鳏夫,咱俩天生一对。” 般配极了。 176.第十六片龙鳞(十二) 第十六片龙鳞(十二) 玲珑觉得贺修祯没羞没臊的, 贺大帅说的没错他果然是很没有气质,她觉得自己都要被带坏了,遂用手指猛戳贺修祯胸膛:“喂喂喂别说你没感觉到啊, 你的三十七小妈也不知三十八小妈对你有意思。” 贺修祯握住她不安分的小手不让她乱动,因为戳的他蛮痛的,“她们不是对我有意思, 是对贺少帅有意思。” “你不就是贺少帅么?”玲珑歪歪脑袋。 他觉得她这样相当可爱, 天真的仿佛稚儿, 于是便同她解释:“那是她们一贯的做派, 那种地方出来的女子大多如此, 攀龙附凤已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我若是能勾搭上自然最好, 若是不能, 她们也聪明得很,不会再多纠缠。” 玲珑似懂非懂,不过这不重要, 她用牙齿啃了啃贺修祯的脖子,“我觉得青城不好玩, 我想回家了。” “不好玩吗?那以后你嫁给我, 是要跟我过日子的,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要怎么办呢?” 玲珑皱皱鼻子,“我才不管呢, 大不了我就不嫁了, 你怎么能跟爸爸妈妈比?” 贺修祯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就知道这小姑娘没心没肺,却也不曾想昨天晚上两人才颠鸾倒凤一番,什么都见了什么都做了,她还能轻飘飘说出什么大不了就不嫁了之类的话,简直是叫人想狠狠揍她一顿小屁股。 大手在被子里就摸了上去,手感极好,舍不得揍,就捏了捏,玲珑拱了拱:“好无聊啊,我想回家看虐心爱情故事。” 贺少帅大概用了十几秒的时间才反应过来她说的“虐心爱情故事”是什么东西,他脸都黑了,“那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好看。”玲珑认真点头,“我想看他们现在有多幸福这样以后我们可以学习一下。” 能幸福才有鬼了,秦雪璐也好孙钰也好,那都是家里头的大小姐小少爷,泡在蜜罐子里长大,一点苦都没吃过的,现在突然为了爱情与自由要去斗争——结果如何用屁股想想也知道,现在战火绵延,贺修祯也没多少时间陪玲珑,秋城那边是有秦家商行坐镇,其他城市物价都上涨飞快,那两人工资加在一起都不够日常开销,离了家族哪儿能活啊。 更别提两人还都挺乐于助人,大街上看到可怜人都忍不住施舍一点,过去家里头有钱,现在家里不管了,工资哪够挥霍? 玲珑离开秋城之前不是还在路边看到秦雪璐跟孙钰两人吵架么,也不知道是闹了什么矛盾。 “那有什么好学习的。”贺修祯对秦雪璐毫无感觉,讲道理他们那样的爱情他倒是见了不少,近两年西洋文化确实影响了许多人,若说全是坏处,那不可能,可要说哪哪儿都好,也太过片面。追求爱情与自由之前,至少要确保自己生在平安祥和的国家吧。国难当头,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都是傻子。 幸好他遇到的小姑娘就乖乖做了他的未婚妻,否则三五不时也上演一出虐心爱情故事,贺修祯真的没那么多时间陪着玩。他摸了摸玲珑的脸,难得动情:“等我送你回秋城,就要上战场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说着,大掌抚上玲珑平坦柔软的小腹,“昨晚实在不该放纵,我要是死了,你留着清白的身子,也好再找个人照顾你。” 玲珑在被子里用脚猛踹他,“你放心,你不用死,我要是看到更好看的,也会让他照顾我,至于清白不清白的,你不必在意,我都不在意。” 满腔温情被她煞风景的当头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凉,贺修祯还能说什么?他气恼地把她抓起来又摁在身下,“那就在我死之前,叫你怀个崽子,我死了你也得给我守寡!” “寡妇门前是非多,我就乐意当个小寡妇怎么着吧。” 贺修祯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想他自制力多强的一人啊,在玲珑面前就没个能舒服喘气的时候,看她一脸挑衅,眼神狡黠熠熠生辉,叫贺修祯是又恨又爱,低头咬她粉扑扑的脸蛋,“真是个磨人精,岳父岳母还担心我收姨太太,你一个就够我受的了。” 玲珑拿脚趾头蹭他小腿肚,“你要是敢收姨太太,我就敢养小白脸儿。” 这他还没死呢,就开始想着当了小寡妇以后该怎么过日子了,贺修祯一声长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让玲珑知道她就是找了七七四十九个小白脸,加在一起也没有他性价比高。 两人又在床上滚作一团,闹腾不已,等到结束,已是饥肠辘辘。 玲珑在青城玩了几天见了见贺家的长辈们还有贺修祯的弟弟妹妹——说真的,太多了,她光是记名字就头昏脑涨,玲珑严重怀疑贺大帅自己都分不清自己这几十个儿子都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生日是哪一天,反正他养儿女就一个方式,宠着惯着舍得砸钱。 毕竟只是未婚夫妻,玲珑还不能就这样在青城住下,而且秦家夫妻也不放心自己的小娇娇女儿离他们太远,青城再好,没有父母在身边怎么能行?再说了只是订婚,以后还不一定能成呢,这贺修祯马上就要上战场了,万一有个什么不测,总不能坏了他们女儿的一辈子。 满腔热血只为报国的贺少帅根本不知道他岳父岳母是怎么想的,否则非气死不可,他这还没上战场,一个个都在想他要是阵亡了该怎么过日子了,他看起来就那么像短命鬼? 回秋城的路比来青城时要快,玲珑真是再也不想坐这种吉普车了,一点都不舒服,颠的她都没法吃东西甚至还想吐,就算有贺修祯这个人肉坐垫也不够,当她听到已经到了秋城时,从车上吵着要下去,死活不肯再继续坐了。 “好痛……”她揉了揉屁股,抱怨道,“下回我再也不想坐你的车了。” “乖,我看看。”贺修祯把她搂过来,被玲珑一巴掌拍开,“不要动手动脚,光天化日耍流氓会挨枪子儿的。” 贺修祯轻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不怕。” 说着给她揉了揉,牵起她的小手在街上四处逛逛,两人晃了好一会儿才回去秦公馆,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小女儿的秦家夫妻想念极了,秦夫人一把将玲珑从贺修祯身边搂到怀里,怜爱地摸着她细嫩的小脸,秦父很不高兴地说:“瘦了,气色也不是很好,你怎么照顾我们家玲珑的?” 岳父的指责贺修祯只能全盘接下:“是我没有照顾好——” 话没说完就被秦夫人打断:“玲珑!” 她叫了声女儿的名字,随即倒抽一口气,她看到了什么!小女儿的旗袍领口怎么那么多红痕???这该不会是蚊子咬的吧???秦夫人下意识撸起玲珑的袖子,果然,细皮嫩肉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痕迹,她结婚生子这么多年,当然知道这是什么! 不仅秦夫人知道,秦父也看见了,他随着妻子倒抽一口气,随即用满是敌意的眼神瞪向贺修祯:“你怎么跟我保证的!” 他可爱的小白菜终于还是被拱了!秦父此刻的心情仿佛被雷劈中,又气又疼,秦夫人眼泪都要出来了,搂着女儿问:“是不是他骗你了?花言巧语哄你了?妈妈错了,妈妈就不该答应你跟他一起去青城……贺大帅有什么好见的,这婚事还不不一定能成呢,就是成了婚礼上不也能见到?呜……” 心疼死了,他们家小女儿皮肤嫩的跟什么似的,贺修祯这禽兽如何下得了手! 玲珑拍拍秦夫人的背:“妈妈不要哭,是我自愿的。” 秦父更生气更嫉妒了,小女儿还在给贺修祯那牲口开脱,他真是怒啊,恨不得现在就把贺修祯拽过来劈头盖脸的打一顿,最好打成残废! 这事儿说到底是贺修祯理亏,他答应过决不越雷池半步,结果受不住诱惑的也是他,所以甘心受罚,在厅跪了好几个月小时老老实实一动不动,晚饭也没吃。 得亏贺大帅不在,否则非仰天大笑三天三夜才消停,平时长子凶巴巴的他看了都怕,万万想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能治他的人,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报应、报应啊! 大半夜玲珑起床口渴想喝水,下楼的时候瞧见贺修祯还跪着呢,漆黑的双眸在黑夜中闪闪发光,她吓了一跳:“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本来以为是小媳妇心疼自己偷偷跑下来的贺少帅觉得自己真是表错情了!拿款款深情的目光看她都是浪费!他别过头不理会,玲珑去厨房倒了杯水走过来,自己先灌掉一半,剩下的给贺修祯,怜悯道:“虽然没有饭给你吃,但有情饮水饱,你试试。” 他试试……他试个屁! 177.第十六片龙鳞(十三) 第十六片龙鳞(十三) “不喝啊?”玲珑摇了摇杯子, 看贺修祯那副赌气的样笑出声, “那你肯定也不想跟我去我的房间睡觉咯?算我表错情,打扰了, 告辞。” 结果没走两步睡裙就被人拽住, 人也被抱住,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耳畔, 男人的声音还带着点不敢置信跟欣喜若狂:“可以吗?” “不然你想跪到天亮的话我也不拦着啊。”玲珑无所谓的耸耸肩,“所以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睡觉?我一个人睡不着,想你陪着。” 贺修祯难得从这小妖精嘴里听到一两句甜言蜜语, 只是他跪的实在太久,起来时两个膝盖都疼,僵硬难以行走, 干脆顺势倒入美人香软的怀抱,再揩点油。 玲珑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蹭来蹭去,牵着他去了自己房间, 她还找了药给他, 当然,贺修祯得自己抹,玲珑能给他找药已经是他的造化, 这换成其他人她眼皮子都不带掀一下的,死活都不关心。 重点是…… “宝贝儿,这不太好吧。”贺修祯喘息着问, 实际上他的自制力已经到达了崩溃的边缘, 可是一想到岳父岳母冷冰冰的脸, 他就又冷静了几分,觉得自己还是要拒绝的,否则跪着认错是小,在岳父岳母心中形象变差问题是大,他还想娶了小媳妇回家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呢。“万一被发现……这可是在秦公馆……” 玲珑咬着他的耳朵,“你怕啦?我不喜欢胆小的男人。” 贺少帅的喘息声越发大了,他觉得自己被折磨的快要疯掉,这小恶魔,对他根本一点怜惜都没有,说什么一个人睡不着想要他陪,甜言蜜语果然都是骗人的,贺少帅越发觉得自己像是被嫖了。 还是白嫖。 最后他到底没能抵挡住诱惑,然而玲珑用过就扔,根本不留他在她柔软的床上过夜,而是用白嫩嫩的小脚踹他:“好了你继续去跪着吧别被我爸妈发现了。” 说好的想让他陪呢? “不去的话,万一他们起夜发现厅里没有人,会生气的哦,你还想不想娶我了?你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我对不对?你想惹怒他们把我甩了对不对?” 玲珑素质三连问,贺修祯还能说什么?她又蹭过来亲了亲他的薄唇,“秀珍乖,快出去吧,真的被发现就不容易了,明天我会给你求情的,跪这一夜,总比以后都不招人待见好。” 那他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爬起来把衣服穿好继续去跪着啊! 好在他久经沙场,身体较之一般人强壮太多,跪了一夜也并没有太过虚弱,第二天早上秦家夫妻起床发现他还跪着,都很吃惊——他们都以为小女儿会把人拽上去,结果……真的就让人家贺少帅跪了一整夜??? 这可是南征北战的大军阀啊,秦家就是再厉害也比不过人家手上有军队的,这、这……夫妻俩难得有点心虚,恰好玲珑起床,当着他们的面将贺修祯扶起来:“好啦,你怎么还跪着呀,爸爸妈妈你们气该消了吧,都说要气就气我嘛,而且爸爸你比秀珍更不乖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追求妈妈的。” 被小女儿提起年轻时的往事,夫妻俩都老脸一红,秦父咳了两声,“咳,那个……来人,去叫医生过来给贺少帅看看,这跪了一夜了……” 贺修祯悄悄捏了捏小媳妇的手,觉得又软又嫩,恰到好处的开始表忠心:“岳父大人不必担心,这是小婿该受的,明明答应了二位好好照顾玲珑却没有做到,该罚,岳父岳母生气也是理所当然。” 话说得让人舒服极了,完全不摆少帅架子,人家都低成这份儿了,秦家夫妻怎能继续为难?于是这事儿就轻飘飘地揭了过去,秦父也的确没立场指责贺修祯,毕竟他当年比贺修祯还严重,跟妻子结婚的时候,秦夫人肚子里都揣了一个了……想到这里他不由想,小女儿现在不会也…… 秦父的视线太明显,瞒不过谁去,贺修祯轻咳道:“岳父放心,我不会伤着玲珑的。” 玲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好尴尬,她很想告诉他们担心这些完全没意义,因为她根本不会为人类生孩子,他们与其操心这个,还不如想想午饭吃什么。 叮铃铃! 刺耳的电话声响起,总算是打断了这令人尴尬的气氛,玲珑第一个站起身:“我来接!” 结果她捂住听筒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爸爸,妈妈,姐姐她又出事了。” 真是不可思议,居然再一次进了医院。 虽然说秦雪璐离家不肯回来,秦家夫妻也狠了心不管她,可那毕竟是他们的女儿,从小捧在手心养大的,怎么舍得她去吃苦?当下夫妻俩就都站了起来:“怎么了?” 玲珑记下了医院地址跟病房,本来父母是不打算带她去的,但玲珑一定要去,他们又着急,只好顺带着一起。而玲珑既然要去,贺修祯当然也不会留下,一行人到了医院,就看到孙钰坐在病房外,身上衣服乱糟糟的,双手抱头,情绪非常激动。 玲珑悄悄后退了一步站在了贺修祯身后,她不喜欢孙钰,觉得他长得一般哪里都一般,不知道秦雪璐到底喜欢他什么,跟下了降头似的。 之所以要藏起来,是因为孙钰特别讨厌她这种“传统女子”,万一扑上来要打她那可怎么办呀,她可是很柔弱的。 贺修祯握住她柔软的小手,秦家夫妻根本不搭理孙钰,直接推门进了病房,秦雪璐这回没条件住高级病房,同一个病房里还有两位病人,她躺在床上双目无神,直到听到父母的声音,再也无法倔强,嚎啕大哭,扑进了秦夫人怀里。 她一哭,秦夫人也跟着哭了,又是心疼又是恨,疼她受苦,恨她不听父母的话,秦父冷着脸,眼圈泛红,这还是他那意气风发的大女儿?瘦成什么样了,苍白成什么样了?这就是她所追求的美好爱情?她就是这样去过她那自由民主的日子的? 玲珑没进病房,在外头狐假虎威,躲在贺修祯身后,伸出一只穿着咖啡色小皮鞋的脚,踹了踹孙钰的小腿,凶巴巴地问:“你对我姐姐做什么了?快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然要挨枪子儿的!” 又奶又凶,总之贺修祯觉得这样的玲珑可爱极了,如果不是地点不对时间不对,真想抱过来狠狠亲一口。 玲珑对秦雪璐没什么感觉,不喜欢,也不是特别讨厌,其实秦雪璐就是没跟孙钰整那一出,秦家也会出事,妹妹本身就是个善良的女孩,秦雪璐现在这样惨,又是她的亲姐姐,玲珑一点都没感觉到恨意跟厌恶,反而满是担忧跟怜惜。 人家妹妹自己都不在乎了,她当然更不在乎,不过孙钰还是让玲珑讨厌的,所以她踹的时候没留情,疼的双手抱头的孙钰瞬间清醒,他茫然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人,先是一身军装的贺修祯,然后才看到躲在他身后娇小的玲珑。 他居然哭了! 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拽着贺修祯往后退了几步,小小声说:“好恶心啊,他鼻涕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擦一擦。” 贺修祯轻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那你离他远一点,别把你也弄脏了。” “好。”乖巧猛点头。 这时候秦父冲了出来,揪住孙钰报以一顿老拳,看得出来他极度的愤怒,下手毫不留情,贺修祯不能眼睁睁看着未来岳父闹出人命,上去制止,顺便给了倒在地上不反抗的孙钰的两脚,玲珑也趁机跑过来在孙钰脸上留下几个鞋印,然后进了病房。 秦雪璐还在哭,秦夫人跟着一起哭,母女俩抱在一起,看到了玲珑,秦雪璐才如梦初醒,她看着妹妹,嘴唇动了两下,最终只说出一句带着哭腔的对不起。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呢,妹妹已经死了。 玲珑没有感动,也不会原谅,她接电话的时候就知道秦雪璐流产了,人类的身体,尤其是女人的身体格外脆弱,失去一个孩子,还是以那种方式失去的,对秦雪璐而言是极致的痛苦,玲珑没想嘲讽她。 她更讨厌孙钰。 希望秀珍能趁机多踹两脚,反正他是鼎鼎大名的贺少帅,不把人弄死却让人生不如死的招式还不多?想到这里玲珑翘首朝门口看,贺修祯正好也心有灵犀地看过来,对她微微一笑,玲珑秒懂,再看看倒在地上还没爬起来的孙钰,哇,变得跟猪头一样,脸都看不清了。 她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加入母女大联欢比较好,因为她现在不想假哭。秦雪璐看到父母跟妹妹,情绪更加激动,再加上身体虚弱,哭着哭着就晕了过去。 178.第十六片龙鳞(十四) 第十六片龙鳞(十四) 秦雪璐晕了, 玲珑就不在病房里待了,接下来还要叫医生换病房什么的,这些都不用她操心, 于是她就溜出去找贺修祯。贺修祯正冷淡地一脚踩着孙钰让对方没法从地方爬起来,孙钰也不挣扎, 就顶着张猪头脸在那哭:“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雪璐,是我害了她, 害了我们的孩子……” 哭的丑死了。 非但没能激起玲珑的怜悯与同情,反而让她露出了嫌弃的表情,她真的很想请孙少爷照照镜子,他现在真的超级难看的, 鼻涕眼泪糊在一起……“秀珍你能不能离他远点, 我感觉他的鼻涕都要甩到你嘴里了。” 贺少帅成功被他的小媳妇恶心到, 收回脚, 也不扶孙钰, 孙钰自己也就那么趴着, 一边趴着一边哭, 这时候贺修祯的警卫兵来了, 玲珑顿时巴住他的袖子,“我也要听我也要听。” 贺修祯拿她没办法, 只好自己坐下来然后把她抱大腿上, 医院人来人往的他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一脸的冷淡, 好像看他们的人才应该害羞。 之前玲珑在秦公馆接了电话贺修祯就派人去查了,这会儿就是来说事的。秦雪璐再怎么差,那也是秦家的小姐,是贺修祯未来妻子的姐姐,流产这种事对女人来说,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伤害极大,贺修祯不觉得应该随意揭过。 听了事情原委,玲珑露出鄙夷的表情:“我就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孙钰好恶心啊。” 贺修祯点点她粉嫩的鼻尖,“现在你知道我有多好了吧?” 玲珑撇撇嘴:“哇他真的好恶心啊他的鼻涕掉地上了,能不能把他弄走啊,放这里影响我心情,待会儿换病房我姐姐出来看到他不是更糟心。” 无论如何,这回孙家跟秦家是要彻底闹崩了,也怪孙钰不像话,但玲珑并没有多么吃惊,这场虐心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她就不怎么看好,从前他们俩能一生一世,那是因为妹妹真的死了不存在了,秦家夫妻只剩这么一个女儿,自然不会不如她的意。与贺家合作,秦孙两家的姻亲关系使得他们彻底捆绑在了一起,等到贺修祯平复战乱夺回国土,整个国家进入崭新篇章,那么秦雪璐跟孙钰这对夫妻自成佳话。 问题就在于现在玲珑代替了已经死去的妹妹活着,这样秦雪璐跟孙钰的结合就受到了大部分人的反对,他们为了与老旧思想作斗争,去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扎扎实实是吃了不少苦头。没有了秦家一路开绿灯,他们再去跑新闻做采访,可就没那么多人给面子了。 薪水低不够花,还能怎办呢?这种时候,大多是女人更能吃苦耐劳,而男人更容易动摇,他们可怜的自尊心不能容忍他们过这样的日子,曾经手头宽裕的时候,孙钰可以尽情邀请秦雪璐去喝咖啡跳舞,可以带她游遍秋城,因为他口袋里有的是钱,当他带着秦雪璐出去的时候会收货一片艳羡的目光,他的女朋友留过洋,又是秦家大小姐,这实在是太能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心了。 然而一旦情势改变,秦雪璐的优点就会荡然无存。 她的理智变成了冷血,她的独立变成了自私,她的精打细算也变成了小家子气——要知道秦雪璐在家里的时候被父母疼成了什么样子,别说是洗衣做饭,她稍微拿个重一点的东西父母都不乐意! 可跟了孙钰,她要放下大小姐的架子,她要盘算着一个月四十大洋的收入要怎样支出,衣食住行都该怎么解决。除此之外她还要上班,她的工作量不比孙钰少,但是下了班,她要做饭洗衣打扫,孙钰只要坐着看报纸就好了。 美貌是需要维护的,柴米油盐与永不停歇的付出只会将美丽磨损的厉害。 自信、意气风发的秦雪璐逐渐变得庸俗,她没办法再跟孙钰一起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也没有闲工夫去欣赏他写的小诗,因为她要考虑今天菜市场什么时候关门,哪家的肉会比较便宜,晒在公共地方的衣服没有收该怎么办……林林总总,她就变成了那种孙钰认为“落后、传统、没有思想”的女人。 那么这种时候,男人就需要一点宽慰。 还有什么比善解人意的舞女更能了解男人的呢? 为了做采访,孙钰混入大舞厅,结识了一名舞女,他很快就心动了,当然他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操劳不已显得疲惫不堪的秦雪璐,他又觉得她不够精致和优雅——他已经忘记第一次看到穿着小洋装打着阳伞笑容明媚的秦雪璐是什么样子,人间烟火气彻底磨灭了这个女人身上曾经让他迷恋的光。 但他忘了,当初是谁追求的秦雪璐,是谁许下的誓言,又是谁说过的不离不弃永不变心。 女人傻乎乎的信了并且努力维持着,男人却已感到厌倦开始寻求下一段美好自由独立的爱情。 他们为了抗争家庭,当天就去领了结婚证,发生关系也是理所当然,之前玲珑看到的秦雪璐跟孙钰争执,就是秦雪璐发现了孙钰跟舞女之间的关系,当然孙钰最后解释了,秦雪璐也只能选择原谅。 男人是她从妹妹那抢的,家是她自己咬牙说不会再回去的,那就是死在外面,她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可孙钰说跟舞女断了就断了? 会断才怪呢。 他不仅没有断,甚至因为怜惜身世坎坷沦落风尘的舞女,拿走了秦雪璐一直没舍得穿的奶娘送来的新衣服,转手赠给对方表示爱怜,又把自己刚刚领到的热腾腾的工资送给对方,似乎很想做舞女的最后一任。 男人真有意思,他们喜欢让良家妇女放|荡,又喜欢让烟花女子从良,还自以为是救世主,一切都是出自爱与欣赏。 简直恶臭。 秦雪璐之所以会流产,就是因为孙钰跟那个舞女。本来四十大洋每个月都捉襟见肘,骤然缩减一半,日子更是难熬,秦雪璐都怀孕了还在工作,孙钰却去了舞厅,她去舞厅找他,果然看见孙钰跟舞女纠缠不清,态度暧昧,被她发现了又极力解释,说他只是欣赏对方的大胆、不屈还有自由的灵魂。 这话多么熟悉啊,秦雪璐对孙钰动心,就是因为他写给她的情诗,他称赞她大胆、独立、有一个自由的灵魂。 现在他把相同的话用在一名舞女身上,他的妻子怀孕了还要工作煮饭做家务,他下了班跑来舞厅见他灵魂上的伴侣!秦雪璐当场就崩溃了,她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啊,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羞辱?争吵间惹来舞厅其他人的围观,一怒之下秦雪璐打了孙钰一个耳光,又推了舞女一把,结果众目睽睽之下,孙钰对她发怒,指责她脾气太差太没有同情心伤及无辜,并且挡了一下,秦雪璐躲闪不及,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昔日秦家众人追捧的大小姐,如今在三教九流的舞厅当众流产,这简直比杀了秦雪璐还让她难受。 这是一种极致的羞辱,这个时候父母与妹妹又不计前嫌赶来医院,什么自尊什么坚持秦雪璐都不要了,她只想在家人身边好好哭一场。 玲珑的表情满是嫌弃,贺修祯觉得好笑,捏了捏她软嫩的粉脸蛋,“是不是觉得我更好了?” 这回她改成嫌弃他:“你好丢人啊,跟这种人比,你这么没自信吗?” 贺修祯失笑,叫人把孙钰弄下去,之后怎么处置还是要看岳父岳母的意思,他插不得手。 孙钰这样对秦雪璐,秦家夫妻对他简直恨之入骨,连带着对孙家也有了意见,如今秦贺两家已成姻亲,孙家为求自保,居然断臂求生,登报断绝与孙钰的关系,横竖没了孙钰,孙家也仍然有继承人,不仅如此,他们还亲自到秦公馆赔罪,祸不及家人,秦家夫妻亦不想被人说是欺人太甚,既然是孙钰欠的债,就叫孙钰来还。 玲珑后来某次上街,在街角看到个断了腿浑身脏兮兮的乞丐,脸都看不见长什么样了,看到她的时候不停地把脸朝后藏,生怕被认出来。 玲珑对下人说:“我看那个乞丐好不爽啊,你们去打他一顿,记得留口气。” 身后传来乞丐求饶的哭喊声,玲珑叹了口气,还是一样的没骨气啊。 倒是秦雪璐经此一事似乎长大了许多,就是不跟以前一样爱出门了,成天待在家里,老老实实,哪儿也不去,对玲珑也很好,似乎是心怀愧疚,不过玲珑跟她始终亲近不起来。 这个国家绵延的战火,流离失所的人们,还有浴血奋战的将士……玲珑通通不在意,她仍然过她的安心日子,反正她高枕无忧,等到贺修祯凯旋,她伴他到他生命终结,自然可以饱餐一顿。 他拯救了国家,便再也没有什么比玲珑更重要的了。 179.第十七片龙鳞(一) 第十七片龙鳞(一) 中宫皇后娘娘回宫后, 带回了一名少女, 据说是她闺中好友之女,只是那位好友诞下一女后难产而亡,夫君又早已另娶,皇后娘娘久居深宫, 若非这回故人之女相求,还不知她被生父与继母磋磨,皇后娘娘一怒之下将这位玲珑姑娘带回了宫中。 只是神奇的事情来了,玲珑姑娘入宫当晚,便承了皇帝的恩宠, 第二日便一举封妃,世人都说这位玲珑姑娘生得是天仙般的美貌, 就是神仙见了也要动心呢,否则陛下跟皇后娘娘少年夫妻,这姑娘又是皇后娘娘故人之女, 陛下焉能宠幸?只是这从一介白身晋升妃位, 可真算是由古至今头一人。 哪怕是陛下宠爱的惠妃娘娘,也是足足用了七年的时间才封妃,如今皇子都生了,也仍然未封贵妃,足见陛下心中还是对中宫皇后十分敬爱。只是不知这位新晋的容妃娘娘究竟是何等天仙绝色,才叫陛下用“容”字作为封号呀! 据说容妃娘娘在家中过得并不好, 生父与继母苛待, 使得她性格软弱可欺又逆来顺受, 若非走投无路,也不会主动求助于皇后娘娘。 就是这容妃娘娘承宠的时间……也太巧合了些。 事实上被磋磨是真的,生父无视继母厌恶是真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们嫉妒也是真的,但这位玲珑姑娘究竟是不是软弱可欺逆来顺受……那可就有待商榷了。 皇后宫中,一位神仙妃子正依偎在皇后娘娘身边,很是亲昵,皇后娘娘爱怜地抚摸她的头发:“若非情势危急,我实在不该如此待你,日后九泉之下,我见了你的母亲,却也无话可讲,是我害了你这一生。” 玲珑像是小猫样蹭了蹭她的手,皇后娘娘今年已是四十又三,她与皇帝同岁,当年也是青梅竹马并肩作战,只是时光流逝,男人的誓言终究做不得数。不是皇帝的时候,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都说得出口,做了皇帝,一切就都变了,爱情也逐渐被消磨,如今连半点夫妻情分都无。 皇后让玲珑入宫自然暗藏私心,她是要用玲珑固宠,为太子铺路,惠妃之子近些年来动作频频,她与皇帝相扶于危难之际,并无世家支持,太子如履薄冰,惠妃近年来越发得圣宠,连皇后娘娘的面子也不大给,觊觎中宫及太子之意溢于言表,皇后娘娘再不信皇帝曾说的她与太子的地位无人撼动的话。 曾经,他也许过她天长地久,两人相守决无插足,可最终还是告诉她,他喜欢上了旁人,又迅速将那人纳入宫中为妃。从那日起,皇后娘娘的心就死了,她明白帝王的心如明月遥远,亦如冷风不可捉摸,多年下来早没了爱意,只是太子她不得不为其考量,绝不能让惠妃得逞。 可她早已年老色衰,又不愿对帝王低头,帝后二人已是多年无话,上回皇帝宿在中宫,已是二十年前。 也正是在这时,她接到了玲珑的求助。 本不想将这孩子拖入这深宫之中,她却自愿成为她的棋子,玲珑承宠那晚,皇后娘娘从噩梦中惊醒,梦中是昔年好友泪水涟涟的面容,她深恨自己这自私自利的行为,可又不得不承认玲珑说得对——惠妃本是天姿国色,如今虽年已三十,仍是人比花娇妩媚风情,世间难寻这样绝色,帝王当年才轻易动心。 惟独玲珑。 皇后娘娘寻了许久,惟独一个玲珑,姿容更胜,宛若天人,能笼圣心。 那天晚上,她差了玲珑替自己去陛下寝宫送鸡汤,便知道自己走了一条不归路,她亲手将这稚嫩的少女推下了地狱,这深渊之中,让少女美好的年华自此葬送,承欢于不惑之年的帝王身下,此后宫中岁月漫漫,如何度过? 日日吃斋念佛,也抵不过一朝心魔。 如今少女依偎在她身前,仍旧对她满腹信赖,皇后娘娘越发悔恨难安,皇帝什么脾气她晓得,冷酷无情又疑心极重,根本不是良人,也就对一个惠妃有些情谊。她闭上眼,只觉眼眶酸涩,几乎要掉下泪来。 幼时与好友嬉戏约定历历在目,好友嫁人时她也曾许要给对方的孩子一个美好未来,若是女子,便为其寻个如意郎君,若是男子,便扶持其成为栋梁,如今她却让好友之女做了后妃,与自己共侍一夫,真是耻极,辱极,悔极。 少女请求入宫前便告诉了她,自己已服下绝子汤,决不会为帝王生下一儿半女影响太子的地位,皇后娘娘听到时手都在颤抖,她太清楚在这个世界,无法生育的女子意味着什么,会不被当人看,便是嫁了贩夫走卒,不能传递香火,丈夫也要纳妾。 既是如此,倒不如入宫享这荣华富贵——少女如是说,皇后娘娘却痛彻心扉。 她温柔地抚着少女柔软的发,凝视少女精致的五官,轻轻叹息,她可真好看,无论是素颜朝天,亦或盛装,哪怕当年艳绝天下的惠妃,也不敌她十分之一的光彩,不怪帝王当晚便将她临幸,这样美色,连女子瞧了都要心动。 如今木已成舟,皇后娘娘能做的,就是为玲珑争取最大的利益与地位,要让她将皇帝从惠妃那里抢过来。 陛下给惠妃的,她可怜的小玲珑就都要有,甚至要更好,待到日后太子登上大宝,她自会想方法叫玲珑出宫,是潇洒自在也好,豢养面首也好,皇后娘娘都会全力支持。 只是可惜她这一生,再无儿女。 玲珑不用看都知道皇后娘娘在难过什么,在她看来这真是一个温和到令人心碎的女人,按照她之前的处境,入宫绝对是比在家里好得多,而玲珑是真的一点都没有为人类生孩子的意思,她就是入宫享受顺便睡个皇帝再给她之前吞噬的灵魂考虑消化的,根本没有皇后娘娘想得多。 不过她喜欢灵魂纯净的人,闻起来香香的,对皇后娘娘的喜爱也是真的。 “是我自愿的,姑姑不要自责,您若是不带我入宫,我爹还要将我嫁给那六十四岁的老头做填房,比起来,陛下可正值壮年,我也不吃亏。” 她大胆的说辞让皇后娘娘失笑,“这话可不能乱说。” “在姑姑面前我才这样说。”玲珑撇了撇嘴,“这几日惠妃来给姑姑请安了么?” 皇后娘娘眉目淡淡:“来了,话里话外都有着要我约束你的意思。” 玲珑冷笑:“自己霸占了皇帝十几年,别人占了两天就难受了?独宠的时候怎么不想着雨露均沾呢?” 皇后娘娘简直要操碎心:“你这孩子口无遮拦……惠妃心胸狭隘,你若遇到她,不要硬碰硬。” “您放心吧。”玲珑拍了拍她的手,眼中带了冷意,“陛下遇到了我,就再也不会去她那儿了。” 皇后娘娘轻轻点头,玲珑自然要圣宠不衰,“我同你说过的陛下的喜好,你可都记住了?” 玲珑却一昂头:“记住了我也不打算那样做。” 皇后娘娘一愣。 玲珑道:“要讨好他的妃子,后宫一抓一大把,解语花有惠妃一朵便够,我要做可不做解语花,我要做霸王花,应是他来喜欢我讨好我,怎么也没有我去跪舔他的道理。” 皇后娘娘一时震惊地说不出话,玲珑见她终于失色,满意地笑起来:“姑姑也不要担忧愧疚,这是我自个儿选的路,就是为了日后前程,无论是您的我的太子的,我都不会冲动行事,您放心好了。” 这时有人进来传话,来的是皇帝身边的太监总管福公公,他先是对着皇后搭了一礼,而后道:“陛下议事完了回宫中不见容妃娘娘,命奴才来寻,娘娘快回宫吧,莫叫陛下等急了。” 玲珑站起身:“姑姑我先走了。” 皇后娘娘还拉着她的手,眸中有万千语言想要叮咛,最终却只化为寥寥几字:“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 看着玲珑离开中宫,皇后娘娘越发觉得心头酸涩,她对帝王早已无爱,却无法原谅自己害了玲珑,事到如今,也不知这样选择是对是错。只盼着太子早日归来,也能给她出个主意。 皇帝是真的很急着见她,居然让自己的步辇来接,福公公跟着一路小跑,很快回了玲珑现在住的灼华宫,皇帝正坐在桌边看书,容色轻慢,只怕也没有几分专心。 玲珑习惯在脚踝上系一串铃铛,走路时常有清脆的叮叮声,十足悦耳轻灵,听到这声音皇帝便知道她回来了,夜间他曾无数次亲吻那雪白小脚,听到铃铛声,不觉心神一荡,万千旖旎尽显。 “陛下今晨说要议事,我还以为多么重要,竟这么快就回了,我还没同姑姑多说会儿话。” 即便是抱怨,也是娇俏可人,灵气十足,看在皇帝眼里,真是越看越爱,怎么也看不够。 180.第十七片龙鳞(二) 第十七片龙鳞(二) “朕为何这么早回, 爱妃难道不知?”皇帝刚端起茶盏抿了一口, 他已然上了年纪,但男人与女人本质上就是不同的,女人过了十五岁尚未嫁人便是老姑娘了,男人再老, 只要有权有势,仍旧有数不清的美人可以选择,尤其是皇帝。 他实在是个相貌很出众的男子,阅历的沉淀让他连眼角淡淡的纹路都很有味道,只从外表上来看, 皇帝相当讨玲珑的喜欢。她明媚张扬,又比他小那样多, 跟他的外孙女比也大不了多少,在玲珑面前,皇帝除了是她的夫君外, 还似是她的长辈。 那天晚上, 穿着粉色罗裙的玲珑来送鸡汤,行了礼后便大胆抬头,无拘无束的模样令皇帝十分新奇,随即便为她美色所迷,床笫间听闻她用娇软勾人的嗓音叫他姑父,火气烧得更旺, 似是又回到了龙精虎猛的年纪, 能将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弄的哭叫求饶颤抖不止, 在她身上,皇帝再一次找回了年轻的感觉。 这是惠妃再也无法带给他的。年轻的感觉令人沉迷,这些年下来多少真爱还不消磨光啊,玲珑知道,人类之中,有一些人的爱纯洁勇敢,坚贞不渝,但也有一些人的爱,如同水中浮萍,风往哪儿吹,便往哪儿爱。 皇帝对皇后,曾经也是爱之敬之,许过一生一世只有她一人的誓言,后来登上大宝,这誓言便如云烟于风中消散。后来他又爱上惠妃,可这爱维持了这么些年,也该到头了。 会把爱寄托给那么多人的人,本身就极其凉薄,无需去责问他们为何变心。 玲珑娇笑,她笑起来与旁人都不同,不仅仅是艳色绝伦,更胜在那份气势。这世间谁敢随意地去坐皇帝的大腿?她敢。质地柔软的裙摆在他腿上散下,皇帝身材高大,玲珑坐在他腿上,两条小腿还可以晃来晃去。她咬了下皇帝的耳朵,宛如狐狸精一般要吸走男人精气:“我怎么知道,我想听陛下亲口说想我。” 她水汪汪的杏眼就这样盯着他,皇帝顿觉心神一荡,这吹弹可破的脸蛋,不施粉黛也精致完美的面容,以及她身上散发出的香甜气息,都让他浮想联翩。 懂眼色的宫人们早退了出去,皇帝便将玲珑摁在了桌子上,她身娇体软,吃吃的笑,那笑容看得皇帝心痒难耐,谁能拒绝这样一个充满诱惑的少女呢?他亲了亲玲珑的眉眼,越发觉得她娇嫩可爱,“朕是想你了,只你没良心,从前还晓得给朕送碗鸡汤,如今却是连看都不看朕,直接去皇后宫里,难道在你心里,朕比不上皇后?” 这换做任何一个妃子,这会儿都得指天对地的发誓陛下在臣妾心中最重要没有人能超过陛下,玲珑却不愿说谎,她理直气壮道:“姑父哪有姑姑亲近,自然比不上。” 其实她跟皇后之间半点血缘都没有,叫的哪门子姑姑,玲珑却偏偏挑了这么个称呼,平日里不是叫陛下就是叫姑父,每次叫后面那个称呼,皇帝都浑身紧绷——兴奋的。 那种刺激的、有犯罪感的快乐,惠妃也无法带给他。甚至惠妃已经不复当年倾城倾国的美貌,她也会老,美人迟暮,最是残酷,岁月不会给任何人优待,曾经将皇帝从皇后那儿夺走的美貌,如今便输给了更年轻也更美丽的少女。 “小混蛋。”皇帝好气又好笑,看玲珑那副得意的宛如偷了腥的猫儿般的表情,是怎么也恼恨不起来,只能用自己的法子折腾她,他自会叫她软绵绵地求饶说好话,难不成还会被个小姑娘困住不成。 两人厮磨许久,箭在弦上,却忽然听外头福公公来禀报,说是惠妃娘娘的贴身宫女候在外头,惠妃娘娘偶感风寒身体不适,已卧床数日不起。 皇帝心中对这位真爱还有情意,听到这话自然要起身去看看,结果要动的时候却被玲珑抱住。她抱人也不是那种死命的紧,仍是软绵绵的,两只小手就搭在皇帝肩头,眼中却有了赌气跟不满意:“陛下要去哪里,惠妃生病了不传御医,陛下难道还会治病?倘若会,那可正好,我这儿难受,要陛下好好疼疼。” 真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又因着年纪小,眼睛格外透彻天真,皇帝眸色转深,女人之间争宠的小手段他清楚得很,他对玲珑正新鲜着,她又是皇后带入宫的,这几日恩宠正盛,若是他当真从她宫中走了,明儿个她就要成为笑柄,依这小野猫的脾气,倒是很有可能跟他杠上,再想享受软玉温香可难。 福公公还在等着回话,其实他也想知道陛下究竟会选哪一位,惠妃娘娘盛宠多年,容妃娘娘年轻貌美正得陛下喜爱,这两位第一次交锋,着实是热闹着。 他心底是站在玲珑这边的,因着皇后娘娘待人和气,他也受过不少恩惠,惠妃娘娘虽然也擅收买人心,可福公公这样的老人精,什么没见过,是真心亦或假意,他比谁都清楚。 “朕知道了,叫她好生歇着吧。” 这就是不过去的意思了,福公公不敢再搭腔,恭恭敬敬退了出去,将话传了,至于惠妃娘娘什么反应,那可与他无关。 皇帝说完,就瞧见身下小美人露出甜蜜满足的笑意,也被她逗乐,“这么点小事,竟值得你如此开心,朕赏你那么多宝贝,也不见你露出笑颜。” “那怎么能一样,姑父在我这儿不走,跟姑父送我东西是两码事。”玲珑拉下他的脖子,声音甜美,“姑父这样知情识趣,我也不好委屈您呀。” 皇帝笑意更深,就此坠入这温柔乡,再不想起来。 皇后娘娘听说惠妃那儿物件坏了些许个,着内务府换了新的,先是为玲珑得了圣宠喜悦,又对惠妃感到讥讽,这么多年了,宫里进了那么多新人,可是头一回见惠妃出师不利。惠妃那般聪慧,竟也信了皇帝的海誓山盟,实在是叫皇后娘娘惊叹。 就是委屈了她可怜的小玲珑,大好的年华,豆蔻梢头,花骨朵般的少女,就要在这深宫之中葬送美好前程,多么的可悲,多么的难过啊。 她轻声道:“派人给太子送封信,告诉他如今宫中形势,嘱咐他切记万事小心,不要打草惊蛇。” “是。” 一夜难眠,从将玲珑送往皇帝寝宫那夜起,皇后娘娘就睡不好了,她彻夜失眠,总觉得自己对不住好友,没能保护好友一生喜乐,又将好友的孤女带入宫中送给自己的丈夫做小妾,浓浓的愧疚与痛苦折磨着皇后,让她在给太子的信中对玲珑百般美言自责,只盼着事情快些结束。 玲珑那边完全不这么想! 她本来到了人间,就会去找有权有势的人当食物,而且拿贞操这种东西来衡量她快乐与否实在是太可笑了,她又不是人类,有贞节牌坊就能永远不饿肚子吗?不存在的好吧。 成功将皇帝留下,玲珑扒着手指头数了数,今天是独占皇帝的第四天,不过没关系,他再也别想去其他人那里了。 皇帝从背后将她拥住,捏了捏她软软的脸蛋,“在想什么,笑的贼兮兮的。” 说着还低头来啃她早已痕迹斑斑的香肩,玲珑觉得痒怂了怂,身后宽厚的胸膛内边发出低沉的笑声,皇帝虽然年近半百,身材却保养极好,胡子要是也能刮干净,说不准能年轻个十岁。 玲珑伸手扯他下巴上的美髯,“陛下这胡子一点都不好看。” 皇帝道:“先前还叫朕姑父,怎么就改口了?” 玲珑轻笑,一点都不怕他调戏,“因为呀……”她压低了声音,温热的气息吐在他耳边,暧昧横生,“要分时候叫呀,陛下昨晚教训我的时候,可像是我的姑父呢。” 她这样撩拨,皇帝骨头都酥了,甚至延误了今日的早朝,最后推说身体不适,玲珑还嘲笑他,他又拉过她折腾:“胆子不小,敢笑话朕。” 玲珑嚣张不已:“我就笑话了,你奈我何?” 皇帝正要让她见识一下他能奈她何,结果玲珑突然将他推开开始穿衣服:“该去给姑姑请安了,我可不能误了时辰。” 皇帝倒也不恼,道:“皇后性情温厚,不会为难你。” “她当然不会为难我,又不是陛下。”玲珑理所当然地横了他一眼,媚眼如丝,又看得皇帝心神一荡,“可我是要守规矩的,陛下再恩宠,该去请安也要请安,我才不像惠妃那样呢。” “嗯?” “姑父不会不知道吧?”玲珑不敢置信。“听说惠妃已经好几年不曾给姑姑请安了,这也太没规矩了吧,还是说……是陛下默许的?” 皇帝微微皱眉,他向来重规矩。 181.第十七片龙鳞(三) 第十七片龙鳞(三) “原来民间传说的宫廷秘闻也有真的呀!”玲珑惊叹地打量皇帝, 她说人坏话从不藏着掖着, 越是这般坦荡的态度, 越是容易取信于人。“我还没入宫前, 就听人说陛下独宠惠妃娘娘, 所做的浪漫事儿不知凡几,原来果真如此, 倒是跟我父亲差不多。” 皇帝先是因她前面那句话皱眉, 又听到她后面那句, 还以为玲珑说他与她父亲差不多是在夸他,面上便多了几分笑意:“哦?是哪里差不多?” “在宠妾灭妻这一点上,都差不多。” 她仍旧笑盈盈的, 话里却带了皇帝无法忽视的讥讽, 登上大宝几十年, 就是皇后也不曾以这种口吻同他说话, 一时间竟不知面子要往哪儿挂, 玲珑在皇帝生气前又软绵绵地依偎进他怀里,“陛下可莫要生我的气,小孩儿无理, 您是大人,可得包容我。” 皇帝竟被气笑了:“这会儿你是小孩儿了?” “人家今年也不过十六, 怎么不是小孩儿了?”玲珑耍起赖来那是理直气壮谁都不能说一句不好,“哪里像是陛下, 都老的一条腿要迈进棺材里去了。” 嫌弃的溢于言表, 皇帝都忍不住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他鲜少这样觉得,然而面前这少女青葱鲜嫩,被他拥在怀中的小身子散发着青春的气息,确实是他已不再拥有的年华。只是被这样大剌剌的说出来,未免有些不美。可罚她?又是舍不得的,这样的少女,怎么也不想让她身上出现丁点儿的伤痕,更不愿见她娇美的面容上失去笑容。 “朕老是不老,你再体验一下便知晓。”用说的小姑娘家家怕也不懂,倒不如身体力行让她知道点厉害。皇帝眯了眯眼,玲珑着迷地用手指勾勒他眼角淡淡的鱼尾纹,真的好看,有味道,特别想一口全部吞掉。 于是今日的请安,不仅惠妃娘娘没来,新宠的容妃娘娘也没来。嫔妃们小心打量着皇后娘娘的脸色,却见她面色如常,没有丝毫怒意。可总有人看新来的不顺眼,多少人在宫里勤勤恳恳几十年也不过是从秀女升为嫔,凭什么那毫无世家傍身的容妃甫进宫便封妃?陛下当年宠爱惠妃,怎么宠爱也都有个限度,到了容妃这儿简直是胡闹了! 更别提今日据说是前朝都没去,算上这一日,可足足在容妃那四日整!当年惠妃盛宠之时也不见这般过分! 可陛下性情专|制霸道,深不可测,并不喜欢他人进谏,前朝那些股肱之臣见了陛下都要畏惧,更何况她们这些不受宠爱的嫔妃?因此众妃只能希望皇后娘娘去提这意见,虽说容妃是皇后娘娘带入宫的,但怎么说,这后宫之主,一国之母是皇后娘娘,也没有叫容妃越过自己不是? 因此便有大胆地主动道:“皇后娘娘,这容妃妹妹……今儿个是起晚了不成,要不要派人去催一催?” 有□□脸的自然就有唱黑脸的,另一名绿色宫装的妃子道:“什么起晚了,臣妾看就是恃宠而骄没个规矩了,这才刚入宫多久便如此跋扈,假以时日可不是要踩到咱们所有人头上了?” 话里话外挑拨不断,皇后娘娘却淡淡道:“只今日没来罢了,也遣人与本宫说过是身子不适,前几日她倒来得早,却不见诸位也学着点儿。” 这倒是,前几日玲珑来的比谁都早,结果这群人却只抓着她今日没来说事儿。 玲珑没有遣人来说,皇后却不肯让人觉得她不好。 那是世上最好的孩子了,是被她拖累,才到了这深宫之中,无论多少人艳羡皇帝女人身份高贵荣华享用不尽,皇后也不觉得玲珑需要这些。 她是为了帮她才入宫的,皇后知道自己早已人老珠黄,她本身就不是多么美貌的女子,上了年纪更是苍老许多,女人与男人到底是不同的,如今的皇帝仍然令无数人趋之若鹜,皇后却是无人问津。 皇帝太宠爱惠妃与惠妃所生的三皇子,皇后与太子的地位岌岌可危,更别提惠妃出身高门,与皇后不同,只要陛下有了换储君的意思,那么皇后也好,太子也好,都没有还手的余地。 所以,在惠妃猖獗露出狼子野心之前,必须要斩断她一条臂膀。 可事到如今,陛下已不是当年那如履薄冰的不起眼的皇子,他已大权在握坐拥江山,没有什么是皇后能给别人不能给的,除了美色。 这个时候出现的玲珑简直就是皇后跟太子的救命稻草,分走惠妃的宠爱,他们母子俩就会轻松许多。可好处是他们占了,玲珑大好的年华,二八的岁数,却要葬送在一个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便是玲珑不说,皇后娘娘也觉得她是委屈的,她应该委屈。 已是如此,皇后又怎能容忍其他人对玲珑说三道四呢? 众妃见皇后娘娘冷了脸,个个噤若寒蝉,皇后又冷淡道:“容妃一日不来,你们便诸多惦记,本宫已数年不见惠妃,何曾听你们提过一言?” 还不是柿子挑软的捏。 不就是因为玲珑没有世家,又是她带入宫的?人善被人欺,古来如此。 众妃鸦雀无声之际,却听一银铃般的笑声传来:“今日是怎地回事,我不过是来得晚了些,姑姑便不开心,可见是想要我陪着说说话的。” 众人望去,只见容妃明艳动人地走来,这一殿的嫔妃,便是有些不再青春,当初也都是出了名的美人,更别提这几年宫中一直有进新人,真可谓是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然这千百种美丽,到了容妃面前,都如白水一般寡淡无味。众美人头一回是真真儿明白了什么叫绝色,如此却也怨不得陛下沉溺温柔乡,试问谁能抵挡? 而玲珑并非自己独身而来,她身边还有一个身着明黄色龙袍的高大身影,来请安的妃子中有些数年不曾见过皇帝,如今激动莫名,连忙整理宫装抚摸鬓角,悔恨今日穿的不是最衬自己的颜色,又忧心口脂是否涂的不够匀称——然而这一切担忧都没有意义,因为陛下根本看都没看她们一眼,他的视线一直追随在容妃身上。 一片莺声燕语,所有人的目光都火热又含蓄地黏着皇帝,玲珑拉着他在主位坐下,皇后神情平静,她与皇帝之间连夫妻情分都消磨的一干二净,比陌生人都不如。 看得出帝后不和,其他人也不敢多言语,惟独玲珑好奇地问:“原以为我来的就晚了,不曾想还有人比我更晚,姑父,惠妃还没来呢。” 听容妃叫陛下姑父已经令人吃惊,她又直呼惠妃不曾来,这新欢旧爱聚齐,陛下会作何选择? 皇后娘娘微微拧眉,不赞同地看向玲珑,在她看来,玲珑年幼天真,虽说陛下对她迷恋,可终究短暂,惠妃却有着多年情分,小姑娘想为她跟太子出气也不必急于一时,若是自己也赔了进来,才叫血本无归。 正在心里想如何缓解局势,却听皇帝声音温和道:“朕不是已经让福公公去催了么,乖,不要闹。” 玲珑顿时就满意了,皇帝声音小,是以除了坐的比较近的几位高阶嫔妃外无人听到,几人面面相觑,皇后跟惠妃之间,她们自然是支持皇后的,惠妃心胸狭隘,虽然看似知书达礼,实则最是阴险,得罪了她的人表面上无事,可过不了多久,重则丢命少则退层皮,是以人人畏惧,皇后娘娘却公正严明,虽说不与她们亲近,却决不会苛责,即便是无宠的妃子也能衣食无忧。 惠妃若是成了皇后,那她们的日子可难过了。 其实想想也是啊,都这么多年了,她们都是第一批入宫的老人了,早已过了年轻貌美的岁月,何必再去争宠?就算去争,也争不来,看容妃不顺眼,嫉妒又能如何?倒不如助皇后跟容妃一把,联手先将惠妃拉下马,此后大可从长计议。 惠妃可能也没想到福公公会过来,她还以为是皇帝关怀自己来了,谁知却是叫她去皇后宫中请安。当着福公公的面,惠妃自然不会流露不满,只是转身换衣时,将伺候的小宫女身上都掐肿了! 忍气吞声埋头做小这么多年,总该叫她扬眉吐气了吧!可说过爱她的陛下又喜欢上了新的妃子,若只是临幸便还罢了,她自会让对方无法怀上龙种,可陛下却那容妃宫中待了数日,连自己称病都不曾来探望,那容妃又是皇后弄进宫的,说不是针对她谁信! 惠妃特意让宫女为自己扑了稍微浓重的粉,使得面色苍白,口脂也不点,再配上憔悴的眼神,倒真像是大病不起却被不体谅的皇后娘娘强迫来请安的小可怜。 182.第十七片龙鳞(四) 第十七片龙鳞(四) 养个猫猫狗狗, 年岁上来了都有感情,更何况是人,还是曾经秉烛夜话红袖添香无比缠绵的女人,这个女人还为他生了一儿一女, 再加上柔情似水善解人意, 怎么都比冷淡如冰的皇后来得叫皇帝喜爱。 对皇后,爱是真的爱过, 不爱了也是真的, 只是顾念着旧日的情谊, 她又不曾犯下什么大错,可真要说起在皇帝心里,皇后跟惠妃孰轻孰重, 那天平绝对是朝惠妃那儿倒的。 只他宠爱后妃,不代表他糊涂, 如今见惠妃款款而来, 容色苍白,眼波含情,完全没有因为他不曾去看她而有丝毫怨怼。在皇帝面前惠妃向来如此体贴懂事, 这也是她跟皇后彻底区分开来的原因。 当年皇帝许下誓言,后来无法遵守,皇后便与他彻底决裂, 再无二话, 眼见每年选秀宫中进了无数新人, 一颗心早冷了死了, 再不在乎。惠妃却不同,她依恋皇帝的誓言,却从不会流露出丝毫嫉妒,这就是皇帝最想要的,他的女人们都爱他,互相友好,从不争风吃醋——惠妃这一点做的太好了。 因此当皇帝看见惠妃的脸色,还没来得及叫人赐座,就听见他手边那花骨朵儿般的小妃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惠妃娘娘今日是怎么了,我曾听宫人说,惠妃娘娘巧手匠心,总是能研究出许多新奇的发型与妆容来,民间迄今还流行着娘娘的桃花妆,怎地今日惠妃娘娘连胭脂都没有涂好?” 她语气天真又可爱,真诚极了,仿佛就是单纯地询问,可在场的都是女人,谁不知道谁啊,这容妃是在跟惠妃宣战呢! 没等皇帝先说话,皇后便笑了,她在这一屋子的莺莺燕燕中,着实称不上美丽,可那份雍容宽厚的气度,却是惠妃等人远远不及。“你这孩子,你又知道人家的胭脂涂没涂好?” “我自然知晓。”玲珑理直气壮,“要不姑姑跟我打个赌?惠妃娘娘今日的胭脂确实是没涂好,才显得脸色不够红润,若是洗掉了,定然看起来如二八少女。” 说完又握住皇帝的手轻轻摇晃撒娇:“姑父也想看吧?若我赢了,便要姑姑答应我一个条件,不许反悔,我可想让姑姑吃亏呢,姑父千万要做这个见证人。” 她撒娇又软又甜,皇帝对她正是恩宠深厚,哪里有不同意的,便对惠妃轻笑:“爱妃便允了这孩子吧,朕听着也觉着有趣,可玲珑,倘若你说的不准,又待如何?” “不准就不准呗,还能如何?” 亮晶晶的水眸里闪烁着狡黠,皇帝登时放声大笑,“好好好,朕允了,便是惠妃不同意,朕也想看看!” 皇后娘娘早已叫人送了水与干净的布巾上来,众妃心中一顿感慨,逼着人当面卸妆,这也太可怕了。上妆点出憔悴之色,争宠的后妃基本上都用过,可这要当面洗掉的……惠妃恐怕是古往今来第一人。 由此可见,容妃并非年少轻狂,而是心机深沉,又有皇后为她撑腰,她们暂时还是不要去打其他的主意为好。 惠妃这会儿脸色是真难看了,可她惯常体贴顺从,皇帝提出的要求若是拒绝,那人设可就崩了。于是忍着一时之气,在宫女的伺候下洗掉胭脂,露出一张素净面容。 美是美的,宛如雨后新荷,楚楚动人,惹人怜惜,如果说皇后娘娘是宁折不弯的青松,那么惠妃就是百依百顺的菟丝花,男人在苦难之中,总是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坚强勇敢与自己并肩共同奋斗,然而江山一定天下太平,他们便会觉得糟糠之妻太过陈旧,他们开始渴望温暖与柔软,渴望美好与单纯——这就是光明正大的变心的理由。 然而这一次,还没等皇帝再次体会到与惠妃四目相对怦然心动重燃爱火是种什么感觉,就被玲珑打断了注意力,不觉将视线停驻在她身上。“我说的没错吧,惠妃娘娘这气色看起来好多了,昨日还说着身体不适,今儿个就好了呢,这御医还是一日既往的厉害。啊,姑姑,你看惠妃娘娘是不是比昨日前日看起来都康健?” 皇后淡淡地道:“本宫没那个福气能日日见到惠妃,今日还是托了容妃的福,惠妃一如既往没什么变化。” 惠妃最擅妆点自己,怎么可能会发生胭脂没涂好的失误?皇帝能从一个不起眼的皇子到坐拥江山的帝王,他的心机不可小觑,女人之间争风吃醋在他看来是小情趣不足为奇,可若是因此坏了规矩,那就不是他能容忍的了。 连带着看惠妃的眼神都少了些温度,惠妃心里有些急切,她擅长的那些个手段,总不好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使用,外人面前她总是华贵端庄的,因此便主动跪了下来:“陛下,臣妾最近几年总是身子不适,早晨昏沉沉的起不来,实在是不该耽误请安,还请陛下责罚。” 玲珑哇了一声,水润的大眼看向皇帝,充满感叹,分外真诚:“惠妃娘娘好可怜啊,身子不适好几年了,姑父都不知道关心一二,刚才夸过御医医术高超,没想到现在就要收回,病了这么久,肯定很难过吧?” 她怜惜地看向惠妃,眸子里满是同情,皇后凉凉道:“既是身子不适数年,为何从来不提?病体侍奉陛下,若是将病气传染了该如何是好?这病了好些年,怕是一朝一夕也难以痊愈,本宫便做主,暂且撤了惠妃的绿头牌,等到惠妃身子康复了再侍奉陛下,这段时日,容妃就多担待着些。” 惠妃脸色一变,尚未来得及求情,玲珑就掩口而笑,大胆地挽住了皇帝的胳膊:“只要姑父不嫌弃我就成。” 皇帝见她小脸懵懂犹带几分稚气,对这放肆的举动也就默认了,她那样开心,想必对他是喜欢的,这把岁数了还能有小姑娘死心塌地,哪个男人不骄傲自得?皇帝本质上也不过是个男人。 如果说惠妃是娇柔的菟丝花,那么容妃就像是一团柔软的烈焰,张扬肆意,毫不气,她的到来就像是在一湖平静的水面砸入一颗巨石,令所有人猝不及防。 而受到最大冲击的,除了惠妃没有旁人。她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自己早上多扑了点粉,皇后就把自己的绿头牌给撤下了!没有恩宠,那岂不是—— 正要据理力争,却又隐忍下来,面上也带了笑,还是惹人怜惜,“是臣妾不好,皇后娘娘如何安排,臣妾都接受,还请陛下……” 欲语还休,诉说着无限情意,若不是真心爱他,又怎会如此? 可惜媚眼抛给了瞎子,皇帝的注意力全在玲珑身上,是半点儿没见着。惠妃悄咪咪握紧了拳,她清楚容妃进宫是皇后的主意,说什么帝王见之心喜促成了好事,她半个字都不信,必然是皇后让容妃这小贱人蓄意勾引,为的便是分宠! 眼下不宜轻举妄动,三皇子外出办事未回,定要小心谨慎提防。皇后与容妃目的性太强,保不准还有后手,她必须得格外警惕。 这就是惠妃想多了,她习惯连环算计旁人,就觉得旁人也跟自己一样。帝后之间如今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关系,少不了她的推波助澜。 玲珑在思考自己要跟皇后娘娘提个什么要求,小脸微皱,十分苦恼。皇后见她这样,忍不住笑起来:“你这孩子,想要什么便说,难道本宫还会不准许?” 她却很坚持地看过来:“那怎么能一样!” 皇后便又笑了,自打玲珑入宫,只要见着她,她总是笑容不减。皇帝冷淡地看了皇后一眼,将玲珑的小手反握,“安请了,你该跟朕回去了。” 玲珑不是很想走,可皇后却挥手赶她:“快走快走,本宫也落得个清净。” 于是众妃只能眼睁睁看着皇帝牵着玲珑离开,临走前给惠妃留了句好好将养的话,至于其他人……一个也没搭理。 所以说这争宠,争来争去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之间的事儿,她们这些小透明最好不要胡乱掺和,万一把自己给搭进去,那可什么都没了。 惠妃回宫后怎么想怎么不妥,立刻叫人给已经出嫁的五公主递信,让她入宫共同商议。她的一对儿女都聪明伶俐,决不会输给皇后与太子。便是多了个容妃又能如何,她的女儿是陛下最宠爱的掌上明珠,她的儿子文武双全腹有雄韬大略,她还没当上皇后,她的儿子还没有扳倒太子——她怎么能输,怎么能低头? 这一辈子,惠妃也就这么点想头,她深深爱着陛下,可陛下还会喜欢旁人,否则他为何不废掉皇后太子,改立她为后,立他们的儿子为太子? 既然陛下不肯,那就要她自己来谋算。 183.第十七片龙鳞(五) 第十七片龙鳞(五) 皇帝跟玲珑回了她住的灼华宫, 玲珑吵着要皇帝给她写副字, 皇帝拗不过她, 百依百顺地进了小书房, 就见文房四宝已经备好, 墨却没磨。 玲珑笑嘻嘻地对他伸出双手,宽大的水袖垂下, 美感十足,但其实做什么都不方便,“陛下给我卷袖子, 我给陛下磨墨。” 皇帝睨了她一眼, 果然来为她卷起水袖,露出两节白玉般的细腕子,那肌肤真是吹弹可破半点不夸张, 皇帝眼热, 粗糙的指腹在玲珑腕上轻轻抚过,如丝水滑,嫩的令人叹息。他几乎不敢太用力, 因为总觉得稍一使力便要断掉,要小心呵护才行。 “红袖添香可是美事一桩,陛下给我重新写个宫名,我叫人拆了换新的上去。” 皇帝恼她小姑娘家家不知轻重, 他的字可是千金难觅, 她居然要来拓到宫匾上, 真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可看她兴致勃勃, 又不忍拒绝,“本来的字不好看?” “自然没有陛下写的好看。”马屁拍个几句差不多就行了,再多玲珑就没了耐心,她双手叉腰气哼哼地瞪着皇帝,“陛下写不写?不写我就走了。” 这个威胁很明显是没有用的,因为皇帝知道她根本哪走不了,一个用力,勾住她的腰将人搂进怀里,亲昵地咬了下她粉嫩的脸蛋,“走?你想走去哪儿?朕在哪儿你就要在哪儿,除了朕的身边,哪里都不许你去。” 玲珑在他怀里哆嗦了一下,皇帝还以为她冷,结果她很一言难尽地看着他,真诚地请求:“陛下不要说这些肉麻的话,我快要被恶心到了。” 谁敢说帝王的情话恶心?这简直是冒犯!皇帝有心佯作生气吓吓她,又在她抱怨且理直气壮的眼神里失去了底气,“你不爱听,朕就不说了。” “其实还是爱听的。”玲珑软绵绵道,前一秒还跋扈娇纵,下一秒立刻柔弱可爱,将变脸表现的淋漓尽致,她凑过来蹭了蹭皇帝,“可是我不喜欢陛下老是挂在嘴边说,总是说就不感动了,而且谁知道陛下如今跟我说,改明儿一扭头又跟谁说呢?想到这个,我心中便难过得很。” 真是嬉笑怒骂,万种情绪来去自如,也能随心所欲地掌控他人喜怒哀乐,皇帝隐隐觉得自己似是被这小姑娘牵着鼻子走了,只他十足自负,不以为意,而是轻笑:“记下了,日后朕只同你说,你爱听,朕就只在龙床上同你说,这就是咱们的悄悄话。” 后面两句语气又轻又柔,两人额头抵着额头,笑得分外开怀,还是玲珑先将皇帝推开:“快写快写。” 皇帝反手又将她拢入怀中,“朕教你写,小姑娘家也得将字写好看些。” 他的手又大又暖,包裹着玲珑小小的手,一笔一划带着她写字,还要注意不让她的袖子滑落沾染到墨汁,两人不时相视而笑,福公公站在小书房门口伺候着,什么都听耳朵里去了,暗暗心惊这位容妃娘娘的本事,然话又说回来,莫说陛下是个健全的男人,便是他这没了根的阉人,都觉着容妃娘娘秀色可餐,何况陛下呢。 不过这甜蜜的时光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就有宫人来传禀,福公公两相为难,他这是禀报还是不禀报?不禀报,陛下也许会发火,禀报打断这份柔情蜜意,陛下也可能会发火,人人都羡慕他是陛下身边的红人,是大内总管,又有谁知伴君如伴虎,稍一不如意就要人头落地啊! “陛下,陛下……” 皇帝正得趣,恨不得与玲珑不分开,哪里容得下有人废话,“滚!” “是!”福公公理直气壮地滚了,这是陛下不叫他说话,可不是他不禀。 然而五公主一听说皇帝不肯见自己,立刻恼了,“放肆!父皇怎会因为一个妃子便不见本宫?让开!” 金枝玉叶又不能动粗,五公主一马当先地闯进了灼华宫,她冲在前面,谁敢拦?这可是陛下最疼爱的公主,曾经让她骑在脖子上的!万一哪儿冲撞了,人家是亲父女不碍事,他们这些伺候的奴才都得掉脑袋! 一到小书房门口,五公主就瞧见她的父皇正拥着一妙龄少女手把手教写字,一瞬间气血上涌眼前发黑,她自然不会去恨皇帝,父皇跟母后本来那么恩爱,这是哪里来的小贱人!她听说了,是皇后带进宫的,果然是居心不良,这才入宫几日便如此迷惑君心,时日长了可还了得?! “父皇!” 五公主冲了进来,吓到了玲珑,她宛如初生的小羊羔般嫩嫩地惊叫了一声,钻进皇帝怀里躲,还轻轻攥紧他的衣襟,明显是被这风雨欲来的气势吓了一跳。 美人受惊,皇帝自然要发怒,抬头一看是自己的掌上明珠,怒火不得泄,旁边的福公公就成了出气筒:“让你守个门,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福公公连忙跪下请罪,玲珑扯了扯皇帝龙袍,小小声道:“不怪福公公,是他人无礼。” “你说谁无礼?!”五公主怒目而视。 怀里的小美人立刻缩了缩,又被吓到了,皇帝一时想发怒,又颇为好笑,想起他初见她时,怯生生娇滴滴的模样,捧着鸡汤站在那儿不知所措,也是这么怕羞胆小,后来才知晓,那都是给外人看的,实则娇气又任性,小脾气十足,倒也十分可爱,尤其是在他面前和在旁人面前的不同,更是满足了皇帝的虚荣心。 正要开口呢,怀里的小羊羔鼓足勇气冒出一颗小脑袋冲五公主怼了一句:“谁答应我说谁。” “你!” “好了小五。”女儿跟女人孰轻孰重,那就只能问皇帝自己了,他淡淡地看过去,“你已是有驸马的人,公主府住的不舒坦,要入宫来折腾朕?” “还不是父皇伤了母妃的心!”因为是女儿,惠妃对她十分纵容溺爱,完全不似对儿子的严厉,也因此养成了五公主的脾气,她受宠爱,母妃又得宠,公主中数她风头最盛,在皇帝面前也最说得上话。“不然我才不管这劳什子的事!” 玲珑顿时睁大眼看向皇帝,不说话,但他很明白她的意思了,那眼神真真儿就在说:陛下跟我爹真像。 皇后娘娘那边几十年不过去一步,却如此珍爱惠妃,连惠妃生的女儿都能理直气壮地指责他。 在女人面前丢脸那可不行,“你先回去,朕在忙——”到底是心爱的女儿,还是给足了面子。 五公主却不领情,“父皇忙什么?”犀利的眼神瞪向玲珑,“跟这个女人鬼混?” 这话可就说的太难听了!玲珑第一个不高兴,她从皇帝怀里探出一颗小脑袋,不爽地回瞪五公主:“你是个已经嫁人的公主,我却是陛下名正言顺的妃子,按理说你还该叫我一声母妃,什么叫与我鬼混?陛下在惠妃宫中的时候,也不曾听你劝一句不要鬼混雨露均沾。” 说完了立刻缩回来,小小声道:“女儿管了父亲的房中事,真是有意思,我可从来不管我爹,他喜欢睡哪个小妾就睡哪个小妾,可他也着实过分了些,小妾生的孩子怎么能当回事儿呢,还叫他们在眼前作妖。” 福公公听得五体投地,谁说容妃娘娘是小羊羔,这分明是头小老虎,能把人脖子一口咬断的那种,没见公主殿下此刻表情多么难看?像是要吃人了。 皇帝觉得玲珑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可又觉得说得颇有道理,他与儿女们的亲情是建立在皇权之上的,皇权,意味着不容置疑、不容反抗、不容挑战。五公主是他疼爱的女儿,却也是他的臣民,这世上唯一敢用这种态度跟他讲话的是皇后,如今他们之间冷淡如冰,皇后敢讲,是因为他们曾经并肩作战共同经历过艰难的日子,五公主却一出生就是金枝玉叶,哪里能一概而论? 当下眼神都冷了,“退下。” 五公主害怕了,她见过父皇这样的眼神,那是她很小的时候了,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只记得鲜血的味道很久很久才散去,以及宫人们压抑的哭喊恐惧。 那是五公主第一次意识到,疼爱她的父皇不仅是父亲,亦是皇帝。 也因此,从那以后她虽然还会耍脾气,却都有意克制自己,不会去碰父皇的底线,这回是确实被气到了,母妃泪眼涟涟的样子让她心疼不已,父皇母妃明明那么恩爱,这么多年都如当初一般,为何就因为皇后送的一个女人就变了呢? 她咬紧了唇,又难堪又害怕,眼泪在眼眶打转,半晌转身跑了,头也不回。 皇帝正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严厉了,这孩子自小就比其他儿女更讨他喜欢,谁知还没想明白了,就被玲珑冒着酸气的话给逗笑了,“我爹爹要是也有陛下这样好就行了。” 没笑完,下一句就让皇帝皱眉,“我都没说过他,他就要把我嫁给老头子当填房,我不愿意还打我,公主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184.第十七片龙鳞(六) 第十七片龙鳞(六) “要你做个老头子的填房?”皇帝轻柔地重复了一遍这几个字, 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玲珑倒是很淡定, 反正要被嫁给个老头子的人已经死了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话又说回来,是她机智才没嫁过去, 虽然皇帝也算是个半个老头子了,到底相貌英俊身材高大保养的好,那个老头子可真是个老头子。“这不是很正常?为人父母的,也并不都会心疼自己的儿女。” 皇帝眯起眼睛, “朕知道了。” “知道什么呀?”玲珑凉飕飕地看他, “知道了又能如何?人家又没犯错, 女儿长大了自然要嫁人,要嫁给谁,那还不是父母说了算, 他是我父亲,就是让我跟只公鸡拜堂成亲我也不能拒绝。” 言语中对自己的婚姻并无期盼,皇帝原本正因为她的父亲而愤怒, 听到她这语气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因此你才会入宫?朕是你的第二选择?” 玲珑觉得他真的是对自己太有信心了, 好像全天下的女人知道他是皇帝都要贴上来一样,小嘴儿一撇, “陛下说什么呢,那天晚上留住我不让我走的可是陛下您, 不是我勾引的。” 说完她又搂住皇帝的腰, “不过陛下慧眼识人, 我自是宁愿做陛下的妃子, 也不愿做父亲手上的棋子,去为他换取利益。” 皇帝还没来得及发怒就被她哄了回来,但他思及玲珑的父亲,内心便忍不住有些恼火,心底暗自决定,一定要好好给对方个教训,让他知道什么人是不该动的。 他虽然陪着玲珑胡闹,但到底还是国事为重,并不能时时刻刻留在玲珑身边,而皇帝不在的时候,玲珑当然也不会想着他,她有的是心思自己玩儿。 宫里待腻了,就想溜出去,皇后娘娘因为对她愧疚,给予了她十分大的自由,但玲珑这人吧,就不喜欢被人跟着,皇帝对她很上心,似乎生怕她跑了,总是叫人寸步不离的跟着,玲珑觉得很烦人,就偷偷换了宫女的衣裳准备出宫。 当然不会被皇帝发现,她还特地留了张字条在桌子上,宫人们看到了定然会给她掩护,否则他们的脑袋也不保。宫里的日子有些无聊,她想出去找点好吃的。 她混在了一群宫女里,结果刚走到小宫门,就看到前头有人走来,玲珑低下头,从对方身边经过的时候却被一把攥住了手腕,抬头看见一张年轻而俊美的面容,眼中还带着对她的好奇:“你是哪个宫里的?” 玲珑没见过他,眨眨眼并不打算回答,好在对方没有用力,她轻轻转了下手腕就挣脱开了,快速跑掉,拐弯前对青年扮了个鬼脸:“不告诉你!” 那青年站在原地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叮嘱身边的宫人:“去查查那个小宫女是哪个宫里的,回来禀报。” “是。” 虽然混迹在一群宫女之中,然而实在出众,身上的衣裳明显不合身,简直像是随便穿的,宫里每一名宫女,虽然宫装相同,但都要贴身合适讲究美感,可刚才那小宫女,行走间还叫他看见了一尾红穗,若是他没记错,那红穗隐隐露出的是皇后手中的出宫令牌,怎么会在一个小宫女手中? 不过他现在办事刚回,还是先回去禀报父皇为好,此次贪污大案牵涉众多,他实在无法做主。无论如何,他都只是个皇子,即便手头有权,那也是皇帝的恩赐,随时都有可能收回。 皇后派个容貌出众的小宫女出宫,并不算大事,让他好奇的是为何对方却要偷偷摸摸的呢? 见了皇帝,皇帝对他呈上的证据雷霆大怒,雷厉风行地查办了一众涉案的贪官污吏,又嘉奖了他,等到公事结束,彼此之间才由君臣变为父子,“你一去多日,既然回来了,就多去看看你母妃,别让她总是惦记。” “是,儿子记下了,父皇放心。”三皇子轻笑。 皇帝满意地看着这个让他骄傲的儿子,“好,你退下吧。” “儿臣告退。” 三皇子转而又去了惠妃那里,他已是成年皇子,在外面开府,早就不住在宫中,而且成年后皇帝为了锻炼他,经常交给他一些差事去做,母子俩相处的时间就更少了,每次见面惠妃都要耳提面命,叮嘱他千万不能输给太子,不能让父皇对他失望,听得久了,耳朵都要长茧子。 这一回自然也是如此,三皇子看着惠妃,轻叹:“母妃,您的脸色不太好,这些时日可是没有好好休息?” “本宫如何休息的好!”惠妃咬牙切齿道,“自打那小贱人入了宫,陛下都不再来本宫这里了,皇后给本宫添堵,那小贱人也狗仗人势,本宫如何能过得舒心!” 三皇子缄默不语,啜了一口醇香茶水,他的母妃在人前雍容华贵,在父皇面前温柔解语,对着皇妹也是慈爱有加,惟独在他面前,似乎无需顾忌,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做,自小到大,这样的话他不知听了多少次,然他觉得奇怪,母妃自己便是当初入宫抢走了皇后的宠爱,就应该知道帝王无情,这么些年,父皇每宠幸个妃子,她便要怨恨一回,又有什么意义呢? 叫他看,帝王是帝王,皇妃是皇妃,各司其职,不要投入太多情感才是上策。 “母妃,您如今已是位份极高,后宫除了皇后无人能与您匹敌,您又有我和小五这对儿女,为何还想要更多呢?皇后与父皇是少年夫妻,倘若他真的为了您废了皇后,儿臣才觉得令人寒心。” 惠妃恼怒:“你这孩子,来给本宫添堵的不成!总之你好好争气!在你父皇跟前把太子给比下来,长此以往,陛下自然知道谁才是最适合——” “母妃!”三皇子皱眉,“慎言!” “本宫哪里说错了?你生得这样好,太傅都夸你天资聪颖,哪里比太子差了,凭什么就要屈居他人之下?” 三皇子却很淡然:“长幼有序,嫡庶有别,母妃瞧不起其他妃子跟皇弟皇妹,又为何不能认识的自己的身份呢?” “本宫的身份哪里不好?本宫出身高门,难道不比平民的皇后强上百倍?”惠妃最气的就是儿子根本不理解自己,这么多年母子俩渐行渐远,越发的不能交心,她一心为他打算,他却压根不领情,“倘若当年是本宫先遇到陛下,定然比皇后更能助到陛下,她不过是比本宫来得早而已!你难道就想一辈子屈人之下不成?!” 三皇子越发觉得与惠妃话不投机,他摇摇头,终究是没有说出口,在他看来,母妃出身世家,心高气傲,即便早遇当年的父皇,也不可能瞧得上那位韬光养晦在外表现的十分中庸的不受宠的皇子,更无法像皇后一样牺牲。 简单些来说,母妃能与父皇共享乐而不能共患难,皇后与父皇却是能共患难而无法共享乐,说到底,问题都出在父皇身上。 他是帝王,可以称得上雄才大略深谋远虑,可叫三皇子来看,他作为一个丈夫却并不如何。然而用寻常夫妻的标准来要求皇帝,实在是可笑了些,父皇跟皇后之间的故事他不大清楚,但这些年下来,皇后的为人三皇子却看在眼里,他实在是不明白母妃究竟要争个什么劲儿。 他与太子虽然称不上手足情深,却也惺惺相惜,决不会做伤害兄弟之事,母妃的算盘怕是要落空了。 怕只怕母妃为了他,会不择手段,即便他不想要。 三皇子思量再三,还是没有将话说出来,他轻轻拍着惠妃的背:“母妃别气,您身子不适,动气不好。” 惠妃白了他一眼,“知道不好,你还不听母妃的话。” 她对这个儿子真的又爱又气,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根本不听她的话,可她是一个母亲,自然要为自己的儿子考量,他到底年轻气盛,不知道什么对他才是最好的。如今陛下还健朗,能护着他,太子与三皇子平分秋色谁人不知?待到陛下百年,太子登基,皇后成为太后,哪里还有他们母子的活路! 自古以来,哪个帝王能容忍自己出色的兄弟? 在惠妃看来,三皇子就是年幼,才被皇后跟太子的伪善骗了,世上绝不可能有真正光明磊落的人!连自己的父母姐妹都会勾心斗角,更何况是皇家? 母子俩都无法说服对方,惠妃只好换个角度唠叨:“母妃说这些你不爱听,那母妃就问问你,你打算什么时候成家?母妃给你看了好几家的姑娘,你看看画像,若是喜欢,便求你父皇赐婚——” 她口中的好姑娘三皇子很清楚,不论相貌只论出身,母妃就是想让他娶个高门贵女,拉拢朝臣势力,这也是为何他到现在都不肯成婚的原因,年纪越来越大,母妃也越来越急,可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他其实根本不想当一个皇帝? 185.第十七片龙鳞(七) 第十七片龙鳞(七) 这话说出来也没用, 三皇子也不是没试过与惠妃沟通, 然而她十分偏执,并不肯听他说。 自小便是如此,要求他事事比人优秀, 压过太子的风头,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小小年纪太过出类拔萃又能有什么好?更何况太子爷并非母妃想象中那般无能,百姓们需要一个宅心仁厚的好皇帝, 而不是他这样心向自由的人。 说出来怕是没有人会信, 在外办差事的时间, 才是三皇子最觉得快活的日子,他纵览无数美好河山,秀丽湖泊, 人文风景,远比困在这锦绣皇宫之中快乐。 惠妃正在说着,却见三皇子走神, 一时间气不打一出来:“你这孩子就知道给本宫添堵!都回宫了, 也不知道去你父皇面前走一遭,就直接到本宫这里来!” 三皇子无奈地道:“母妃, 此番出去是办差事,回京后第一时间我已经去拜见过父皇了。” 惠妃不耐烦地挥手:“那你快走快走, 别留在这儿叫本宫生气, 你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来见本宫。” 三皇子淡然起身, 早已习惯了惠妃对自己的严厉, 她惯常如此,自小便是这样耳提面命,作为一名皇子,他的目标就是扳倒皇后与太子,取代太子,他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了。 他也不想惹怒母妃,只是让他按照她的安排去生活,他也不愿意。只盼有朝一日,母妃能明白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离了惠妃宫中,三皇子没有回自己的皇子府,而是转道去了皇后那里,虽说母妃怨恨厌恶皇后,可三皇子并非人云亦云的傻子,即便是他的亲生母亲,有时候说的话也不一定全部正确,至少在三皇子的认知里,皇后是个宽宏大度的人。母亲什么性格,做儿子的最清楚,三皇子只盼着皇后娘娘与太子能看在他的份上,日后若是母妃做得太过分,能够网开一面。 不过此番出京办事,他与太子联手,如今他先回,还是要跟皇后娘娘说一声,以免她担心。 皇后娘娘打从对皇帝死心那时候起,就对他的一切漠不关心,他是纳了惠妃,真爱惠妃也好,跟别人生儿育女也好,她都不在乎了,因此对于皇帝的其他儿女,皇后虽然说不上温柔慈爱,却也绝对是一视同仁。惠妃对她的敌视她不放在心上,这并不妨碍三皇子是个好孩子。 “本宫知道了,辛苦你了,此番你也是劳苦功高,早些回去歇着吧,别累着了。” 三皇子恭敬地对着皇后行了一礼,心中有些百感交集,他一路风尘仆仆,亲生母亲只顾着叮嘱他要把太子比下去,所谓的“敌人”却记得关怀他一路辛苦让他早些休息。只他面上不表现出来,生母便是千种万种不好,也是他的母亲。 只是走了两步又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娘娘,我回宫时曾见一貌美出众的小宫女,身着不贴身的宫装,还藏着您的出宫令牌,不知……” “有多貌美?” 三皇子微怔,怎么也想不到皇后会问这么一句话,迟疑片刻道:“……极美。” 宫中佳丽三千,哪个不是万里挑一,自小在宫中长大的皇子公主们早见惯了美人,自身的相貌也都十足出色,能得三皇子赞一声极美,那定然是美人中的美人,担得起这个称号,还能被叫“小”宫女的,除了那一位,怕是想不到旁人了。皇后微微一笑,出乎三皇子意料,没有心虚也没有恼怒,反而带了些微纵容的意味在里面:“随她去吧,会有人保护她的。” 一时间三皇子不明白那小宫女到底是什么人,能让皇后娘娘露出这般溺爱的眼神,她对太子虽然不如母妃对她那般苛刻严厉,却也绝不是纵容,三皇子顿时好奇起来:“娘娘,那小宫女……” “不必管她,机灵得很,想必是觉得日子过得闷了,快回去歇着吧。” 皇后娘娘都这样说了,再问下去也没有必要,三皇子不觉得皇后娘娘会如实告诉自己,既然皇后娘娘不说,那自然有她的道理,他也不必纠结,做自己的事便好。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出宫回皇子府的路上,他又遇到那小宫女了。 她已经换下不合身的宫装,打扮的跟普通人家的姑娘一样,然而姿容着实出众,光是这般,三皇子已瞧见不少人对她虎视眈眈。虽然皇后娘娘说有人保护她,可三皇子左看右看,也没发现有人贴身跟着保护,反倒是她手头抱着一堆零零散散的吃食,却忽略了身后不怀好意的人。 他本不想管闲事,又觉得她的处境不好,便先一步让自己的侍卫过去拦住了玲珑的路,说是自家主子请姑娘过去一见。那跟在玲珑身后的人一看是大内侍卫,吓得立刻掉头就跑,玲珑歪着脑袋朝马车里看,三皇子也没有与她打招呼,让那侍卫一路护送,谁知过了没一会儿侍卫却回来请罪,说是被那姑娘给甩掉了。 三皇子这会儿有些相信皇后娘娘所说的机灵得很那四个字了,否则也决不能轻易将训练有素的大内侍卫给甩掉。他想了想,终究是派人去宫中同皇后娘娘再说一声,无论那小宫女是什么身份,都不宜在外停留过久,那般容貌,实在危险。 皇后那边也很快给了回信,说是不必担心,跟自己没关系,三皇子觉得已是仁至义尽,便不再过多关注。 直到太子归来,皇帝设宴,他前去参加,才再次见到那小宫女。 只不过和上回混迹在宫女中偷溜出宫玩耍不同,这一回她坐在皇帝身边,衣衫华贵高不可攀,惟独那娇滴滴的模样没有改变。三皇子暗自心惊,怨不得自己不曾见过,原来这位就是母妃口中的容妃,如今见了,倒也真的是担得起这容字,只是年纪未免也太小了些。 虽然不准备和太子争夺皇位,但宫中的一些消息惠妃总是会随时传递给他,三皇子自然知道皇后娘娘带了一名少女入宫,那少女便是父皇宠爱的容妃,据说有着天人之姿,跟愤愤不平的五公主比起来,三皇子就淡然多了,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当初母妃也是将父皇从皇后那里抢了来,更何况,去要求帝王一心一意,未免太过奢求,也太过可笑。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母妃却偏偏参不透。 所以说嫁入帝王家有什么好?除却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只剩勾心斗角你死我活,反倒不如寻常百姓快活圆满。不过这话同母妃说是没用的,思及此,三皇子轻轻叹息,与坐在上位的太子对视一眼,双方端起酒樽互相示意,这番动作很自然,完全无视了不满看过来的惠妃。 玲珑不喜欢这样的宫宴,老是看到些不喜欢的人,她那天出宫去玩,回来后被皇帝给发现了,雷霆震怒,对着她当然是不舍得发火,却把伺候她的宫人给狠狠收拾了一通,之后管她就管的越发严,还把皇后给她的出宫令牌没收,真是天真,难道她想出宫就非得用那块破牌子? 只要喘着气,办法总比困难多。 因为皇帝对她禁足,这几日玲珑心情不愉,皇后身体不适早早退了,她就坐在皇帝身边,看得出来今日皇帝兴致不错,面上一直有笑,他的儿女中,属太子与三皇子最为优秀,光芒大大掩盖住了其他皇子,而他生玲珑的气,太子回宫数日,玲珑还被他禁足,到现在皇后宫中都没去过,成日待在灼华宫自己跟自己玩儿。 她若是恼了,那是软硬都不吃,一定要等她气消了才成,皇帝轻叹,这几日软玉温香全无,是连个好脸色都见不着,偏偏他不知为何就是放不下她,无论如何都得看着才放心,她究竟知不知道宫妃私自出宫是怎样的大事?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玲珑是根本不认错,更别提悔改了。 皇帝问:“还生朕的气?” 玲珑瞥他一眼:“臣妾哪敢啊,陛下多厉害,臣妾都吓死了。” 一口一个臣妾,这是还气着呢,平时可不这样,在皇帝面前自称我的也就她一个。将剥好的栗子递过去,温声道:“别生气了,朕是为你好。” 玲珑撇撇嘴,接过栗子吃了却不肯服软,“是为了臣妾好,就放臣妾出去玩。” 皇帝不懂她为什么总想着出去,外头有什么好?难道在皇宫中她有什么想要的得不到?“除了这个,其他都行。” 玲珑磨牙,睨他,颐指气使:“我要吃那个。” 指的是皇帝面前的一叠小核桃,皇帝接过来,摆手制止了上前伺候的宫人,亲自给玲珑剥,小核桃开了口,但一国之君给个女人剥核桃也足够骇人听闻了,直叫一边的惠妃扯坏了质地柔软的帕子。 186.第十七片龙鳞(八) 第十七片龙鳞(八) 玲珑的注意力就没放在惠妃身上, 或者说从一开始她就没怎么把惠妃当做对手, 她太了解人类喜新厌旧的天性,在她和惠妃之间,皇帝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她, 至于什么旧日情分……真爱至上,随着时间流逝,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坚定不移的人也有,然而太少, 皇帝明显不是。可当他遇到了玲珑, 他就是了, 因为这世上他再找不到一个能比她还要美丽和充满诱惑的女子。 她现在用的身份是真的,只不过人换了一个,真正的灵魂抗拒不了生父与继母, 老老实实嫁给了老头子做填房,可那老头却不是什么善茬儿,说是娶来做填房, 实则不过是花钱买来的玩物, 年纪越大,就越是喜爱鲜嫩的少女, 可是自己又力不从心,于是便喜欢看着别人玩弄, 活生生将个好好的少女糟蹋的不成人形。 恰巧三皇子遇到, 拯救她于水火之中, 他对她并无男女之意, 只可惜……惠妃不喜欢。 虽然她嘴上总是催着儿子早日找个出身高贵的世家千金做妻子,但实际上她相当不喜欢自己的地位被其他女人替代,当惠妃发现儿子身边多出了一个出身卑微还曾经被嫁给老头子的女人,可以想象她的愤怒有多么不能抑制。她要的是娶贵女的三皇子!更别提那卑微的女人和皇后还有点关系! 因此趁着三皇子安置好了人,皇帝又派他出去办差事,惠妃便命人将已经重新安定下来准备好好生活的女人捂死,尸体毁了面容扔到了乱葬岗,等到三皇子回来,得到的就是他救下来的女人卷走了银钱私自逃走的消息——他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相信,可再如何查,人却似乎消失一般销声匿迹,宛如不存在这世上。 能不恨吗? 不仅恨无情的父亲与恶毒的继母,也恨极了惠妃。 玲珑偶尔会朝三皇子看过去一眼,他形容俊秀,身姿挺拔,气质很是出众,怪不得皇帝总说他的儿子里只有太子跟三皇子最让他骄傲,难得的是这两人之间感情也挺好,并没有像惠妃希望的那样水火不容,太子性情宽厚,三皇子向往自由,碍于惠妃,明面上互不来往,私底下却惺惺相惜。 玲珑觉得惠妃要是知道的话能恨的吐血。 她一边吃着皇帝喂到嘴边的小核桃,一边想着事儿,吃着吃着觉得腻了:“不吃了不吃了,要吃石榴。” 皇帝便从善如流地取过一颗石榴剥开,露出里头玛瑙般鲜红透亮的籽,玲珑接过来用小勺子舀着吃,吃完了呸呸呸的吐,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在这宴会上也没待多久就觉得无聊,吃了些东西就闹着要回去,皇帝对她正是热乎的时候,哪里会拒绝她的要求?只是他是不能离席的,又不想让玲珑离开他的视线——说真的,他一个不注意,她都有本事自己偷溜出宫了,这要真让她自己去玩,指不定弄出什么幺蛾子呢。 所以皇帝不答应。 可他不答应又能如何?玲珑就是要走,趁着皇帝没注意站起身就溜,走前还要趁着他没来得及拉住对他做个鬼脸,皇帝好气又好笑,就知道她任性难哄,真没想到自己这个皇帝在她面前却一点尊严都没了,也不见她有半分敬畏听话。 偏偏被冒犯的感觉又酸又甜,总之是气恼不起来,也只好随她去,但不忘叮嘱伺候的宫人一定要仔细看着,若是再让她给溜出去一次,他就真的要发火了。 皇帝真的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玲珑。 宫宴要举办很久,皇后又身体不适,短时间内他根本不能离席,他越是不让玲珑做什么,她就偏要做什么,一定要挑战皇帝的权威,让他知道管她?不可能的,只能接受她的胡闹。 三皇子能怎么办,三皇子也很绝望啊,谁知道会有人偷偷藏在他的马车里混出了宫?看着一脸得意叉腰站在他面前的玲珑,他一时之间居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容妃娘娘,你——” “放心,我不会告诉陛下是你带我出来的。”玲珑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三皇子比她高许多,而她目前的身量还没长成,稍有娇小,踮起脚尖后就面带笑容,“你就当没有见过我,怎么样?” “父皇一会回宫,必然会发现娘娘不在,娘娘还是尽早回去,外头到底不安全。”他好声好气地说着。 玲珑会听就有鬼了,她今天没打扮成小宫女,而是装成了小太监的模样,至于会不会有人因为她偷溜出宫挨罚——那跟她有什么关系?上次她出来的时候就听说有几家特别好吃的小摊子只有晚上才会出,她想很久了,今天晚上这个大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宫宴会到很晚,到时候她自然会回去的。 “我不怕,你要是担心我就找个人跟着我啊。”玲珑得意洋洋地挑眉,转身就走。 三皇子在后头犹豫半天,到底还是跟了上去,但保持着距离,毕竟那是皇帝的妃子。可他跟了会儿就明白玲珑出来干嘛来的了,就是为了口吃的,因为她吃得太不亦乐乎,好像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她手头捧着的那堆几文钱的食物,看得在宫宴上没怎么吃的三皇子都饿了。 玲珑特别喜欢一个老阿婆卖的鲜肉馄饨,吃到嘴里简直味蕾爆炸,那叫一个鲜美,她不挑食,什么口味都能吃,刚吃了一半,就看见站在自己不远处的三皇子似乎有点垂涎欲滴。 她用筷子插起一只馄饨晃了晃,他就很乖巧地走了过来,在她对面坐下,问,“好吃吗?” 玲珑把馄饨塞进了他嘴里,俊雅的面容有片刻愣住,而后细细咀嚼,黑眸发亮:“好吃!” 随即对老阿婆招手:“麻烦再来一碗。” 馄饨摊生意很好,老阿婆笑眯眯地应了,她的小重孙子在边上哒哒哒的跑,玲珑一边吃自己的馄饨一边告诉三皇子,“这馄饨只有阿婆做得好吃,听说她就是靠这馄饨摊子养活了她的儿女,不过她的儿子孙子都有出息,手艺就没人继承了,等到阿婆百年,这馄饨可就再也吃不到啰。” 话是这么说,玲珑却没有什么遗憾,看她那么爱吃,三皇子还以为她会不舍,甚至会想方法让人拿到秘方,“姑娘不觉得遗憾吗?” 怕被人识破身份,他便叫她姑娘,玲珑出来后就把太监服给换了,这会儿看起来宛如花骨朵般鲜嫩,怎么也看不出已经嫁人。听了三皇子的话,玲珑咬着馄饨奇怪地反问:“为什么要觉得遗憾?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要是天天都能吃到,我才觉着不快乐呢,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吧?” 这解释好像有点怪怪的,但好像也挺有道理,没等三皇子想个明白,他的那碗馄饨就来了,老阿婆亲自端过来,还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俩:“郎才女貌,真是般配啊。” 玲珑还没怎么,三皇子就剧烈咳嗽起来:“不是不是,您误会了……”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被误会的她都没说什么,他倒是第一时间否认了。 老阿婆上了年纪,耳背,也没听清楚三皇子在说什么就笑着继续去煮馄饨了,玲珑的一碗鲜肉馄饨吃完,看着三皇子优雅的吃相,单手托腮凝视他,视线毫不掩饰,把人家脸都看红了,良久才做出评判:“你跟惠妃不像。” “若说长相的话,我更像父皇。” “我不是说长相,我是说性格。”在人家儿子面前玲珑也毫不气地说坏话,“惠妃没有你讨人喜欢。” 三皇子脸更红了,他觉得这像是夸奖,可又像嘲讽,但抬眼看玲珑,她的表情跟眼神又很认真,似乎不回应她就很没礼貌。“……谢谢姑娘夸奖。” 玲珑站起身:“我要走啦,你慢慢吃。” 三皇子担心她孤身一人不安全,又舍不得放下这馄饨,不得已下伸手拉住玲珑衣袖:“稍等。” 他快速将剩下的几只馄饨吃掉,再次跟在了玲珑身后,玲珑也不赶他走,两人一前一后在街上穿行,然而她模样太过显眼,就是不去招惹麻烦,麻烦也会主动上来招惹她。 正打算买一串臭豆腐吃的玲珑还没靠过去摊子就被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挡住了,为首的那个虽然一身的绫罗绸缎,却流里流气,眼下发青一看就是纵欲过度不知什么时候猝死的那种人。寻常人家姑娘被拦着都要害怕恐慌,这些人也很喜欢自己被人害怕,然而玲珑非但不怕,还笑了。 她一笑,就更加绝美,看得人哈喇子都要流出来,可从那张粉润的小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中听了:“是哪里来的野狗在挡路?” 187.第十七片龙鳞(九) 第十七片龙鳞(九) 世上有一种人,她美到了极致, 就算把你骂个狗血喷头, 你也会觉得,啊, 她的声音好甜仿佛天籁, 她的眼睛好亮宛若星辰, 真想再从那张甜蜜的小嘴里, 听到几句骂人的话。 因此被骂的人根本气不起来, 反而觉得玲珑的声音娇软妩媚,忍不住要去想,换个地方,这声音得多勾人啊~见美人似乎转身想走, 这怎么能行,赶紧问出来姓甚名谁,看她身上的衣着只是普通,就不知是谁家生出了这么个美姑娘, 他们直到现在才有幸得见。 玲珑懒得跟这些人啰嗦,她扭头就喊三皇子:“喂喂喂, 你娘被人欺负你都无动于衷的吗?” 三皇子并没有无动于衷,他一直在暗中保护着她, 可这一声娘就有点过分了,他哪里来岁数比自己都小的娘?“娘——” 一时间娘娘没叫出口就被玲珑打断:“好了好了乖儿子, 不用叫了娘都知道, 快点把这些个人给打发了, 长得歪瓜裂枣,看着都揪心,啊我的眼睛。”说着戏很足的捂住自己的眼。 三皇子打了个手势,立刻就有人上前来将冒犯的人拖走,这也就是他在这儿,倘若是皇帝,那几个人小命都要没。 他再度沉默地跟到玲珑身后,只觉得她着实是人间绝色,就连背影都婀娜多姿,因为想得太入神,竟险些将人跟丢,回神后就看见玲珑站在自己面前,嘴里咬着一根糖葫芦,手上又递了一根给他。鲜红的山楂裹着甜蜜的糖浆,饱满又个大,令人垂涎欲滴,还没有去咬就自动分泌出了口水。 皇子当街吃糖葫芦……这未免不雅,可玲珑递来的三皇子又不敢不收,他犹豫了下还是接了过来,觉得她实在是太幼小了,虽说早已及笄,像她这么大的姑娘许多人都已经做了娘,但三皇子就是觉得玲珑太小太嫩。 相比起来,父皇的年纪大了太多,总给人一种老牛吃嫩草的感觉,她好好的青春年华,为何要入宫为妃呢?心里这么想,嘴上就这么问了,玲珑听他问,并未隐瞒,很自然地回答:“因为宫里有好东西吃,有好日子过呀!” 这还不简单? 她拿看傻子的目光看三皇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普通人家做了梦都想过你这样的日子,你是荣华富贵享受多了才向往恬淡山水,让你十天半个月只能吃干馒头就咸菜试试看?再说了,我爹本来要把我嫁给一个老头子,既然如此,我还不如当皇帝的女人,至少说出去好听,走出门也威风。” “那你对父皇……” 玲珑更可怜他了:“你被惠妃影响了,这世上许多人有爱没爱都能活,有爱固然好,可没有也能照样喘气过日子,惠妃是个恋爱脑,你可别学她。” 惠妃到底在渴求什么啊?她出身好,到了出嫁的年纪就被皇帝迎入宫中封妃,得了二十年的宠爱,为皇帝生儿育女,什么都有还不满足,还要去觊觎皇后的位子——皇后曾经与皇帝度过那么多艰难的时光,惠妃都没有参与过,却觉得皇后人老珠黄,就应该把那个位子给让出来。 玲珑就觉得奇怪了,惠妃要求皇帝对她一心一意的爱,皇帝宠爱玲珑之后,她就觉得是玲珑的错,难道这一切的过错不在皇帝身上吗?他既然能违背年轻时对发妻的海誓山盟,那么再一次违背对所谓“真爱”的誓言又有什么不可能? 惠妃既希望皇帝是九五至尊,又希望他在她面前是个普通男人,贪心太过,不够清醒。 三皇子被玲珑这么一说,薄唇微动,想说什么又没说,惠妃是他的生母,儿不言母过,可他心里却认同了玲珑的评价。 只要一沾上跟父皇有关的事,母妃便失去了理智。 玲珑心想,不仅仅是跟皇帝有关,跟你也有关。惠妃真的奇怪,她希望自己儿子娶个高门贵女,还希望他能多娶几个,多多开枝散叶延续香火——她自己却又希望皇帝只有她一人,连带着对儿子身边的女人也充满敌意,哪怕对方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控制欲太强,独占欲太重,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舍不得放下,脑子可能有病。 玲珑咔哧咔哧的啃着糖葫芦,吃得优雅且快,不过她吃到一半就不想吃了,注意力又放在距离最近的一家烧饼上,随手就把吃剩下的塞给了三皇子,“我去买个烧饼,这个给你吃,不要跟我气。” ……谁跟她气了? 堂堂三皇子,站在大街上一手一根吃了一半的糖葫芦,看着玲珑在烧饼摊前兴奋的搓手手,三皇子不得不走过去,她边上还有些男人,这会儿都盯着她看呢,也不怕被占了便宜。 他英挺的身影将玲珑挡住,玲珑接了刚出炉的烧饼,卖烧饼的大叔人很好,帮她撕成了两半,她就分给了三皇子一半小的。 三皇子:“……” 最后他明白了,她为什么不赶他走,乖乖让他跟着,根本不是担心她自己的安危,而是因为她缺了个食物处理者。玲珑想吃的东西太多太多,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看到这个想吃,看到那个也想吃,好吃的她会多吃几口,不好吃的已经买了怎么办?龙女大人不喜欢浪费,就都给了三皇子。 然而她还很嫌弃地看他:“你好没用,这就吃不下了吗?你就不能向我学习一下吗?我还能再吃这么多。” 三皇子脾气好,不跟她计较的,“是我不好,我会增加一下自己的饭量。” 玲珑觉得他好乖,比皇帝听话多了,就赞赏地点点头:“那我下次检查。” 随口一说,三皇子却是一怔,就是这怔愣间,他瞧见个眼熟的人走来,是父皇的侍卫,而在侍卫身后,有福公公伺候着的,虽然穿着常服也掩盖不住身上气势的,不是皇帝又是谁?! 他上前一步要行礼,皇帝摆了下手制止:“无需多礼。” 他又不是为了三皇子来的,黑眸一眯,盯向贴着墙根儿打算脚底抹油溜走的小美人:“玲珑。” 玲珑本来想装作没听到没看到,被叫了一声也不好意思了:“……好巧啊。” 巧?皇帝冷笑,“过来。” 她却拒绝:“不要,你会打我。” “朕……我什么时候打过你?”皇帝气乐了,他担心她身子不适提前去看她,谁知却四下找不着人,问了一圈才知道又偷溜了,还摸走了一套小太监的衣服,当时皇帝就想把她抓过来狠狠揍一顿,可眼下真见着了人,又觉得比起可恨,还是可爱居多。“你快过来,我有话同你说。” “你想说什么,你当着小三的面说。” 被叫小三的三皇子不知为何觉得这个称呼怪怪的。 皇帝忍了又忍,闭上眼,睁开,再闭上,再睁开,半晌,和颜悦色对玲珑道:“你听话,过来。” 玲珑呵呵一笑:“虽然你的表情很温和,但是你的肢体语言跟眼神告诉我你想打我。” 皇帝不跟她废话了,直接过去逮人,结果她相当机灵,反应速度也特别快,撒腿就跑!多少年了皇帝没再像少年时期那般,今晚也算是重新体验了一回。 被逮到后玲珑闭上眼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要杀要剐随便你,总之我没错。” “你还没错?”皇帝被她的冥顽不灵再度气笑,“身为宫妃私自出宫是什么大罪你知道吗?” “那你砍我啊。”玲珑梗着脖子对抗,“谁叫你老是想管着我,怎么你的惠妃还不够你管的吗?” 皇帝被她闹的没有办法,虽说两人现在是在人比较少的地方吵架,但怎么也是大街上,叫人看了,真是脸面都别要了,只好先哄她:“先跟朕走,朕跟你慢慢说。” 谁先示弱,另一个人就占了上风,玲珑很不相信,“那好吧,我就给你一次机会。” 她似乎完全把三皇子给忘了,皇帝出现后,她眼里就只看到皇帝一人。三皇子悄悄对皇帝施礼,转身离去,手中却仍捧着玲珑塞的一大堆小吃,都是她有兴趣吃但还没来得及,或是吃剩下不想吃的。不过,三皇子想,她应该不会再碰这些了。 她是那样的恣意,哪怕生活在宫中。 玲珑被皇帝连搂带抱的带进了马车,她一进去就噘嘴,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没有错。” 这会儿没外人了,也没人瞧见,皇帝的脸色就不怎么好了,彻底拉下来:“那你说说,你怎么没错。” “宫里不好玩,我无聊,有出宫令牌,姑姑也答应了。”她还真有板有眼的跟他犟嘴,皇帝简直想把她翻过来狠揍一顿屁股。 “那你知不知道朕发现你不在了有多担心?” “陛下那么多女人,真要一个一个担心,得有多少颗心才担得过来呀。” 188.第十七片龙鳞(十) 第十七片龙鳞(十) 这辈子, 哪怕自己还是个不受宠、不起眼的皇子的时候, 也没人敢用这样阴阳怪气的语气跟皇帝说过话。偏偏玲珑跟一般人损人还不一样,看起来有几分嘲讽又有几分娇嗔,眼波流转端的是精灵俏皮,叫人怎么也没法真正的对她生气。 他一叹, 又软了声音来哄她:“世上人人只有一颗心,朕自然也是。” “人人只有一颗心, 陛下的心却能分成很多份儿, 送给很多人呢。”玲珑不依不饶。 “打你入宫以来, 朕可曾去过旁人身边?玲珑, 你要讲道理。” “我从来不讲道理,陛下要是不喜欢,大可去找那喜欢讲道理的人去。” 皇帝真是被她磨的没了脾气, 他到现在都不知自己究竟什么地方惹了她, 难道就因为他不允许她私自出宫?身为宫妃私自出宫这是何等大罪, 换做其他人早已命都没了, 也就是他心里怜爱才不予计较,她可倒好,非但不知错, 反而变本加厉。“玲珑。” 他沉了声音, 熟悉的人都知道皇帝这是要生气了,玲珑却不怵, 她高高昂起下巴, 理直气壮地瞪回去:“干什么, 叫我的名字干什么,我知道我的名字好听。” 事到如今,除非是对她立刻失去喜爱之心了,否则怎么惩罚皇帝都舍不得,他对玲珑正热乎着呢,而且是一天比一天上瘾。她身上的朝气年轻、古怪精灵,乃至于这让人无力招架的任性跟脾气,都让他觉得讨人喜欢。 因此他瞪了玲珑也就……五秒钟左右,便率先败下阵来:“玲珑,那你想朕怎么样?” “我想陛下陪我玩。”她很好说话的,两只胳膊抱住了皇帝的腰,仰起小脸看他,这会儿是什么骄纵之色都没了,只剩下眼巴巴的水眸以及铺天盖地的期待。“要是陛下没有时间陪我,那就让我一个人玩,不要总想管着我。” 皇帝从没遇到过玲珑这样的女人,一时间百感交集,酸甜皆有,自己的一颗心仿佛都被她攥在手心,捏圆搓扁,还不是她一个眼神说了算。半晌,将人搂进怀里,柔声道:“乖玲珑,朕并非不让你玩,只是你独身出宫太过危险,日后你若是觉得无趣了,朕抽时间带你出来可好?” 原以为这样的让步已经足够,谁知玲珑却仍不满足:“不好,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不想迁就你。” 她一口一个我一口一个你,完全没把皇帝当成皇帝来看,似乎在她面前他就是个普通人,皇帝哄不好她,又觉得她的身子娇软可人,怎么也舍不得放开。“那你若是一定要出去玩,再不许自己偷偷出来,朕允你出来,可你一定要带护卫,这样可好?” 玲珑想了想,勉为其难道:“那好吧,不然遇到一些色狼也是很烦的。” 皇帝瞬间冷了脸:“遇到色狼了?” 她顺势告状:“对啊!他们拦住我的去路不让我走,还是小三及时出现呢,不过你放心,我看不上他们的,他们比你丑。” 皇帝一时间不知自己是该先生气还是该先高兴在她心里自己还是好看的,只无奈地捏了捏她水嫩的小脸,“你真是朕的克星。” 玲珑哼哼了两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叛逆过了也该给点甜头吃,“那陛下还不好好疼疼你的小克星,这样她以后才会疼你呀。” 皇帝终于笑了,只是很快又恢复之前的严肃:“只这样是不够的。” 玲珑吃吃的笑,藕臂缠上皇帝的脖子,软绵绵的,却又挣脱不开——当然,皇帝也许根本就不想挣脱,“那陛下想要怎样?” 皇帝在她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玲珑眨眨眼,嫣然一笑:“好啊~” 于是皇帝怒气全消,不仅没有责怪她,还给她点了这家酒楼最出名的菜,吃完后也没急着回宫,反而带着她四处逛,夜晚的京城,热闹程度完全不亚于白天,人声鼎沸,甚至因为天色已暗,河堤上有不少青年男女大着胆子握住了手。 河面上飘着一盏又一盏花灯,不少未出阁的姑娘就在岸边潜心许愿,玲珑跟皇帝站在桥上,侍卫们乔妆了跟在人群里,谁也不敢上去打扰两位主子。玲珑低下头朝河面上看,也不知看的是哪家姑娘的心事。 “想放河灯?” 她看向皇帝,指了指自己:“我看起来像是那种天真的小女孩么?” 歪着脑袋看人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年岁又确实是小,活脱脱便是她自己口中那“天真的小女孩”,只是皇帝并没有说出口,免得伤到小女孩的心。“自然不像。” 结果他低估了玲珑,也高估了自己,因为她居然瞪大眼睛反问:“陛下的意思是说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我老了?陛下喜欢年纪更小的那种?真的是太过分了!” 皇帝张了张嘴,居然无力反驳,因为他觉得自己恐怕不管说什么,她都能给他反驳回来,既然多说多错,那便不如不说。 却不曾想,不说话也是不行的。 “陛下为何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残酷无情无理取闹了?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皇帝深吸一口气,“你若是再戏弄朕,咱们就马上回宫,日后你也别出来了。” 玲珑完全不受威胁:“反正你本身也不让我出来,我可以自己想办法。” 皇帝:“……” 明白了,事事顺着她就行,其他的什么都别管,因为根本管不了。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喜欢她,也就只能惯着她。也就是上了年纪了,对鲜嫩的小姑娘多了容忍之心,若是换做年轻气盛时的皇帝,决不会这样好说话。可惜就可惜在,无论是皇后还是惠妃,他“真爱”过的两个女人,都是在他人生的前半段与他相遇,等到他真正沉淀下来之后,他就很自然地再次遇到了“真爱”。 他对比他小太多的爱妃有着年轻时没有的耐心与纵容,那是皇后跟惠妃都无法得到的。 最终还是陪着玲珑亲自去买了一盏河灯,福公公跟在身后亦步亦趋心里直打鼓,这、这河灯才几文钱呀,他们这做奴才的去买不就好了,陛下非要跟娘娘去,这、这不是叫他们没有用武之地了么! 玲珑手中捧着一盏龙形河灯,嫌弃的眼神挡都挡不住,“这个也太丑了吧,龙哪里有这样丑。” 结果那卖河灯的小贩不乐意了,他看着眼前这遮着脸的美娇娘,语气还是好的,“夫人这样说就不对了,我们家那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这河灯就是我们吃饭的家伙事儿,您看咱们这龙灯,哪里做得不好?驼头鹿角兔眼牛耳蜃腹鹰爪虎掌,那真真是一点错处都没有的!您仔细看、您仔细看!” “丑就是丑,仔细看也丑。”玲珑一点面子都不给,“不过算了,我将就一下吧。” 皇帝在边上连连摇头,准备掏钱却发现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于是场面一时变得非常尴尬,玲珑都准备捧着灯走人了,结果却看见皇帝一脸懵逼,她不敢置信:“你、你没有钱?” 好在福公公跟着呢,这会儿连忙凑了上来给了小贩钱,顺便多赏了些,拿了赏银,那小贩的态度就跟之前不一样了,玲珑的嫌弃顿时转移到了皇帝身上,捧着灯走,看都不看他一眼。 皇帝瞪福公公,觉得这奴才八成是故意的,不然早不出现晚不出现,为何要等到他发觉自己身上没钱的时候出现?忠心耿耿的福公公要冤枉死了,他老老实实跟在皇帝跟玲珑身后,恨不得这就跪下去跟皇帝表达一番自己的忠心,可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这时候上去打扰帝妃二人。 别的姑娘家都要在河灯上写点心愿,玲珑不,她非但不写,连放河灯的态度也相当敷衍,反正本来也不是她想玩的,是皇帝要她玩的。面对皇帝非要她写个心愿的要求,她拿着笔想了想,刷刷写了几个大字,随手就放入河中。 当时皇帝没说什么,暗地里却给侍卫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叫人记得再把那盏河灯给捞回来,他要亲自看一下。 满怀期待打开字条,原以为玲珑会写点什么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之类的情诗,结果她的心愿……未免也太接地气太朴实无华太让他无言以对了:我想吃饱。 听听听听,这话说的,活似他这个当皇帝的苛待了她连饭都不给吃饱,她就不能有点寻常女子有的心愿?比如说跟他白头到老,或者是为他生儿育女? 我想吃饱。 皇帝差点气晕过去,连带着晚上歇息的时候也看玲珑不顺眼极了,特别想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我想吃饱,是认真的吗? 189.第十七片龙鳞(十一) 第十七片龙鳞(十一) 比真金还真——玲珑。 她闹够了就不闹了, 横竖这会时间皇帝跟她签订的不平等合约已经让她暂时满意, 而能把变乖的她带回宫,皇帝也松了口气,至于答应她的那些个零零碎碎的小条件,只要不威胁到国家根基, 也就都无所谓了。 不过是个小姑娘的要求,难道他还做不到不成。 于是宫里就传言说陛下带着容妃娘娘微服私访出去玩了, 皇后对此毫无意见, 皇帝越疼玲珑她心里才越高兴, 最好再惯着些, 后宫有她坐镇,绝没有人敢说玲珑一个不好。 太子就更懂了,玲珑入宫不是为了自己, 是为了他跟母后, 说起来这是他们母子欠她的, 既然她喜欢玩乐, 那便玩,父皇陪着玲珑总比陪着惠妃强。因此前朝有人拿玲珑说事儿,他也给压下了。 总之有皇后跟太子在, 玲珑这个本该被称为祸水的妖妃, 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可以想见按照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 哪怕皇帝驾崩了, 她也照样有好日子过。 惠妃就不同了, 她快要被嫉妒的火焰燃烧殆尽,之前她有圣宠时,成天想的就是如何把皇后太子拉下马,现在皇帝移情别恋,她就再也顾不得追着三皇子要他上进要他去算计太子了,而是绞尽脑汁想要跟皇帝亲近。她独占了二十年的宠爱,为何要分给他人?皇后已经人老珠黄,她还没有啊! 清晨起了,惠妃对着梳妆镜痴痴出神,她年纪比皇帝要小一轮还多,他是九五至尊时,她不过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他见了她就喜欢,其实她也一样的。当她入宫后,看到那已经逐渐苍老憔悴的皇后,心里充满了得意与瞧不起。 平民出身,说难听点就是个泥腿子,如何跟她这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比呢?更何况,皇后已经老了,而她风华正茂,正是一个女子最美好最耀眼的时光。 宠冠后宫啊,那是怎样一种骄傲与得意,惠妃直到现在都忘不掉。 可现在,那份宠冠后宫,已经属于另外一个年轻又美丽的少女了。 她对着镜子自己看自己的脸,容颜精致眉目秀丽,只是没有了少女的娇俏天真,也失去了蓬勃的朝气,甚至于她的眼角在笑的时候会出现淡淡的皱纹。所以惠妃除了在皇帝面前很少笑,就算笑也会注意自己的表情,时间将美人变成枯骨。 “本宫……是不是不如当年好看了?” 身边伺候的宫女是她家中带来的,自幼一起长大,主仆情深,听了惠妃这话连忙道:“娘娘尽胡说,奴婢看娘娘仍旧美若天仙,可比当年差不了些许,跟公主们走在一起,若不是看衣裳首饰,都分不清谁是公主呢。” 惠妃自嘲道:“本宫再美,也不敌容妃。” 宫女一时语塞,任她心里觉得自家娘娘如何如何好,也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出惠妃比容妃更貌美的话来,只好安慰道:“陛下贪图新鲜,过个几日便会腻了,这么些年下来,也只有娘娘您圣宠不衰啊。娘娘可不能这样说话,若是叫陛下听了可不好,娘娘只要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等陛下过来看您就成了。” “陛下根本不会来看本宫!”惠妃突然咬牙切齿起来,将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一扫而空,噼里啪啦的声音过后,她看向跌落地面已经摔得粉碎的镜子,映衬出来的扭曲容颜是她的,字字句句都诉说着泣血的怨恨与妒忌。“陛下被容妃那贱人迷了心,哪里还想着本宫!本宫不能让她这样嚣张下去,本宫要想办法,本宫一定要想个办法!” 她郁结难消,很快就卧病在场,这回是真的气病了,然而给皇帝送了几回口信,都不见他来探望,惠妃知道,定然是容妃在其中作梗,她心中愈发地恨毒了玲珑,却不曾想,皇帝没来,玲珑却来探病了。 嗯……说是探病好呢,还是示威好呢? 打扮的花枝招展,还涂脂抹粉,脸上一点担忧的表情都没有,装都不装一下,惠妃会相信她是来探病的就有鬼了! 玲珑当然是来探病的,她轻轻掩嘴娇笑:“许久不见,惠妃身子还没好呢,这绿头牌什么时候才能重新放上来呀,我一人伺候陛下,实在是太累了。” 惠妃恶狠狠地盯着她,跟皇后一个鼻孔出气的贱人!她们姑侄俩根本就是刻意给她下绊子! “不过陛下到底宅心仁厚,我想着陛下每日政事繁忙,定然没有功夫来探望惠妃,所以就自请过来了,还请惠妃不要见怪。” 惠妃根本就不想看见她! 玲珑却压根看不懂她的表情,坐到了惠妃床边,温柔地摸了摸惠妃的头发——那真是宛如毒蛇的信子舔舐而过,让惠妃不寒而栗,她哆嗦了下,玲珑却笑了,浑身充满母性光辉:“惠妃还是早日好起来吧,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期待的。” 闻言,惠妃猛地盯向她的肚子!仿佛只要手头有刀,她会毫不犹豫地一刀刺入玲珑胸腹。 “陛下如今正值壮年,皇子们年纪却都大了,我估摸着陛下至少还能有个三五十年好活,到时候我的孩子生下来,长大成人,恰好陛下老了,民家都说老来子最惹人疼,我也这么觉得呢,惠妃以为如何?” 玲珑这话说得就很明目张胆,到那个时候,皇帝定然会更喜欢初初成年的儿子,就算三皇子扳倒了太子,也不一定能上位!看陛下如今对容妃的宠爱,谁能保证她不会是最后的赢家?! 原以为只有皇后太子两个对手,结果却没想到还有个更强劲的!惠妃面色刷白,她这会儿才意识到,玲珑也有野心! 她这样的少女,正值豆蔻好年华,却入宫陪了个老皇帝睡觉,诚然陛下尚且力壮,容貌俊美,然而却比容妃大了那么多,容妃这样年轻,陛下肯定是要先她而死,那还有什么比一个皇子更能让她稳固?! 谁愿意一辈子做人家的棋子,谁不想翻身?! 玲珑一看惠妃的表情就知道她明白了,当下也不多说,拍了拍惠妃冰冷的手,“我先走了,陛下还等着我呢,惠妃好好歇息,可别再着人传消息给陛下了,你这一宫殿的病气,若是传染了陛下,你担待得起么?” 说完便转身离去。 惠妃在她离开后,气得面色潮红,又一会儿咳的说不出话来,半晌,居然哇的吐了一口血!宫女见状大惊,连忙呼人传唤太医,惠妃吐了口血,面色却冷沉了下来,似乎在谋算着什么。 玲珑离了惠妃就去了皇后那,正巧太子也在,三个人凑一起把话一说,皇后就很不赞同:“你这样挑衅她,她必定不会放过你。” “我就是要她不放过我呢,难道我还想跟她和睦共处?她若是出手,才正中我的下怀。”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其他宫妃怀过龙种,只是大多夭折,少数存活的,生母也都位份极低,威胁不到她。”皇后轻声说,“我早怀疑是惠妃所为,只不过她有世家做后盾,手段又高,我与陛下多年无来往,怕是我说了,陛下也只会包庇。” “姑姑不用担心,一切交给我就成。” 皇后爱怜地看向她:“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高兴,可你腹中这孩子,我是决不允许你拿他来当筹码的,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你只消快快活活过日子,剩下的事交由我与太子来办。” “母后说得不错。”太子点头,“我与三弟向来无纠葛,惠妃再如何有野心,只要三弟的心意不变,就没有关系,目前你与孩子最重要。” 玲珑傻了三秒钟:“……我没有怀孕啊。” “???”母子俩二脸懵逼。 玲珑扑哧笑出声:“我怎么可能怀孕呢,我不是跟姑姑说过,决不会生下龙子成为太子的阻碍。” 皇后都愣了:“我一点都不在意啊,一个女人,不生孩子怎么能算圆满呢?咱们宫中多少后妃想要儿女都不得,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玲珑摆摆手:“总而言之我不生,我也生不出来,早就做了准备了。” 其实就是她不愿意为人类生孩子,她也不需要有羁绊这种东西,人类的七情六欲对玲珑而言毫无意义,但她随口说的这话却让皇后与太子误会成她为了帮助他们早已服下绝子药,二人再看玲珑的目光,既愧且怜,反倒让玲珑摸不着头脑。 她跟皇后说假怀孕的事,自然是要皇后母子帮忙的。玲珑对最后谁当皇帝没兴趣,她入宫来纯粹是为了给惠妃添堵,否则直接弄死惠妃不是一了百了? 惠妃最想要的,皇帝的宠爱,三皇子登基。 那当然要她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得不到啊,否则拿什么祭奠被龙女大人吞噬掉的食物呢? 190.第十七片龙鳞(十二) 第十七片龙鳞(十二) 得知容妃有孕, 皇帝大喜, 他这把岁数了, 还能叫这么青葱鲜嫩的小姑娘怀孕,说明什么?说明他还龙精虎猛, 说明他还没有老!玲珑是他偏爱之人, 他的儿子们又大多成年,因此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变成了皇帝目前心目中除了玲珑之外最重要的存在。 他每天晚上都陪着玲珑,却什么都不做, 看着她肚子的眼神都满是爱怜。老来子最得疼,这话并不是说假的, 尤其为他生孩子的还是他喜欢的女人,这就更让皇帝幸福了, 他甚至觉得自己活了这大半辈子, 都没有哪一刻像是现在这样快乐过。 皇后为玲珑找来了秘药,也安排好了御医,但那药玲珑没吃——开玩笑呢, 做个怀孕的样子有什么难的, 保管没有人类能发现不对劲, 假的就是真的。 女人在怀孕的时候或多或少会有些变化, 皇后便是当年生产时遭了罪, 此后身子一直没有好转过来, 这么些年, 变个天就容易染疾。而哪怕是出身好的惠妃, 诞下皇子时也不过才十七岁, 身子都没长好,调养的再好也无济于事。对女人来说,生子就是生死大关,活了才有富贵,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可玲珑不一样,她生而为龙,对于要不要传承自己的血脉这件事看得非常无所谓。 皇帝越是喜爱这个“不存在”的孩子,等到失去的时候就会越发震怒。 这个“孩子”当然是不可能生下来的,却也不能太快就没了,一定要挑个好时机,玲珑觉得七个月左右就差不多,在这之前恰好能让皇帝感受一下胎动,他虽然儿女多,却不曾像陪伴玲珑那样,从头到尾都感受着一个小小胚胎,逐渐长大的过程,也正因如此,感情越发深厚。 他最喜欢的就是夜晚拥着玲珑,一边给她讲故事,一边抚摸她的肚子,孩子有时候会动一动,故事说到高|潮的时候,孩子似是能听懂一般,会踹一踹他的手心。 皇帝满心期待着这个孩子的出生,他会把他教导成最好的皇子,给他世上最好的一切。玲珑“怀孕”期间,他其他女人看都不看一眼,每天除却政事之外,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玲珑身上,看着皇帝对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孩子”的喜欢,玲珑满意极了,也觉得是时候给惠妃一点机会了。 否则只怕惠妃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呢。 皇帝正在前朝议事,却忽然听闻容妃提前发动,怕是要早产,当下惊的手中奏章都握不住,踉踉跄跄地奔回去,皇后正在屋外等着,来来回回地走,他似是没见着皇后,没头苍蝇般往里面冲,却被刚赶过来的太子拦下:“父皇不可,产房污秽,父皇千金之躯,不可进去。” 皇帝被摁住,里头爱妃声音皆无,他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厉声询问:“你们怎么伺候的!为何容妃会突然早产?!” 伺候的宫人们都跪了一地瑟瑟发抖,容妃一出事,他们就知道自个儿肯定是活不成了,可他们怎么敢做对娘娘有危险的事啊!陛下对娘娘爱若至宝,他们是不要命了吗? “陛下不必着急,臣妾已经让人做好了准备,还请陛下冷静。” 皇帝眼都红了,瞪着皇后:“你又是如何照顾她的!” 不必他说,皇后已经满心自责,她的确错了,错在一开始就让玲珑入宫,那么好个花朵般的小姑娘,却为了她跟太子,要做这等腌臜之事。可此番是将惠妃拉下马并且铲除世家羽翼的大好机会,一旦心软,从前做的一切都要付诸东流。因而皇后咬紧牙关,道:“容妃早产,事出有因,当下还是盼她平安诞下皇子,之后臣妾自会请罪。” 两人之间的情分早已消磨光,皇帝拂袖走到一边,听着里头终于传来的一声声痛呼,心脏像是柔软的豆腐被细细的丝线割开,破碎无比。他闭上眼睛,轻轻做了个深呼吸,复又睁眼,这时候皇后又走了过来,眼圈也是红的:“御医说……要陛下做个决定,是要容妃,还是要皇子。” 皇帝如遭雷击,站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是那样期待着这个孩子,因为是他跟玲珑的结晶,他甚至都想好了孩子要叫什么名字读什么书,他要带他去骑马射猎,可现在皇后却问他是保大还是保小。 他又想起玲珑娇俏的笑容,神采飞扬,娇纵任性,明明出身普通,家人苛刻,脾气却还是那样糟糕,可他哄的心甘情愿。她要是死了……“朕要容妃活着。” 闻言,皇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臣妾知晓了。” 只是里头的哭声越发令人心痛,慢慢微弱下去,皇帝彻底失了分寸,再不顾拦住自己的宫人与太子,闯了进去。 皇后与太子相视一眼,交换了个眼神,太子微微点头,皇后也点了下头。 皇帝冲进去时,玲珑已经昏睡不醒,她看起来十分苍白憔悴,可仍是透出了惊人的美,我见犹怜,额头的发汗湿,沾在还带着疲倦的脸上,原本高高隆起的肚子已经消失不见。皇帝心如刀绞,转而又瞧见了被御医捧在手中,浑身乌青泛紫的死婴。 娇娇小小的一团,依稀可见眉目口鼻,却是死的,不会动的。 屋子里跪了一地的人,皇帝却觉眼前一黑,他不由自主走到床边,鼻息间是难闻的血腥味,他好似感觉不到,只看着昏迷中的玲珑,庆幸她还活着。 她还活着就好。 皇帝声音沙哑:“将小皇子带出去,朕自有安排。”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玲珑刚清醒,就已经得知皇帝严查她早产一事,而皇子夭折,自此她再也无法受孕的消息也已经人尽皆知。正因如此,皇帝更要查个水落石出,不仅如此,他还给早夭的小皇子起了名字,上了皇室玉碟。 玲珑轻笑,皇后见她这没心没肺的样子,心有余悸:“我快叫你吓死了,你、你——” 那死婴自然不是玲珑生出来的,可皇后跟太子都信了,没有办法,玲珑演的太像,若她没有怀孕,皇帝同她同床共寝半年余,难道发现不了?所以她必然是怀孕了。 玲珑也没解释,就让皇后以为她是拿自己当武器好了,反正那死婴是她幻化出来的,跟真人无物,却不过是片从她身上脱落的龙鳞。话却又说回来,皇后太子越是愧疚,她的日子就更好过。 皇后在认为玲珑是真怀孕后就不止一次劝她要好好将孩子生下,也加大了对她的保护,只是总能叫人钻了空子,尤其是惠妃。 她将惠妃这些年来残害宫妃与龙种的证据都呈了上去,因着小皇子没了,皇帝十分震怒,亲自彻查此事,惠妃就是再有手段,又如何能躲得过帝王之眼? 直到被打入冷宫,世家被废此后三朝不得为官,惠妃才明白一个道理:陛下曾经爱皇后,后来爱她,她以为自己得到了这位帝王,却不曾想,他能移情别恋一次,自然也能移情别恋第二次。 她连死都不能死,因为容妃恨她,便要人时时刻刻看着她,要她看着皇帝与容妃是如何恩爱百年,太子是如何登基,皇后又是如何成了太后,而她的三皇子,自请离宫,再也不曾回来过。 这就是她的结局吗?住在发霉的冷宫,阴雨天漏水,墙壁上长满青苔,老鼠蟑螂无数,啃啮着她的皮肉,让她彻夜难安。她在这里,能听到丝竹弦乐,歌舞升平,能从看守的人口中不停地听到皇帝如何宠爱容妃,如何对她百依百顺。 这些奴才啊……她曾经看都不看一眼就能随意处死,如今却要受他们的磋磨,可容妃不觉得自己错了,她觉得自己只是没有做得更隐蔽些,也没有防范皇后,原以为这些年皇后一言不发是怕了自己,却不知皇后背地收集了那样多的证据,就为了给她致命一击。 惠妃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这年冬天太冷,她熬不下去了。 皇帝也会怕死,他看着仍然年轻貌美没有丝毫变化的玲珑,恨不得再活个几十年,再多看看她,可她不喜欢他了,因为他已经垂垂老矣,她甚至在他缠绵病榻时便如他曾经那般移情别恋,而皇帝没有任何办法。 痴迷的目光还停留在玲珑身上,从皇帝病了那日起,玲珑就没掩饰过对他的嫌弃,她喜新厌旧,薄情冷淡,可已经是太后的皇后跟新帝都包庇着她。 她来看他了。 玲珑的手摸了摸皇帝的脸,微微一笑,这个笑充斥着皇帝看不懂的傲慢。 “没事的。”她说,皇帝已经很久没见到她这样温柔的笑了。 “还是勉强可以入口的。” 无论是爱,还是灵魂。 191.第十八片龙鳞(一) 第十八片龙鳞(一) “国民女神安西西背景大起底!竟是顶级白富美!” “安西西凭什么这么火?人美心善出身好!” “谣言不攻自破, 安西西才是小说女主顶配!” “人人羡慕安西西,安西西称我只是想过平常人的生活” …… 玲珑靠在街角一根电线杆子上玩手机, 随意在搜索栏输入安西西三个字,跳出来的就是诸多新闻,出身豪门, 父母娇宠哥哥偏爱, 还有一个清贵绝伦的未婚夫,结果安西西自己喜欢演戏,一部电视剧就一炮而红成为国民心中的女神, 眼下名利双收, 许多看不顺眼的人背地里开始泼脏水黑她,说她被包养有后台, 结果人家安西西直接把家世亮了出来——安家的千金小姐还需要人包养? 怕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 看了会儿觉得没意思, 玲珑把手机收回口袋, 眼睛看向对面街角的小学。现在正好是放学时间, 小学生们排成队走出校门, 家长们在警戒线外焦急等待,像她这样站的这么远的绝无仅有。 她看起来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 美得出奇, 哪怕有根电线杆子挡着也遮掩不住人们朝她看去的视线, 玲珑对此毫不在意, 她的注意力放在一个小学生身上。 那个小学生穿着整齐划一的制服, 但太瘦了, 瘦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 而且他脸上的神情跟其他小孩子一比极其迥异,其他孩子欢天喜地的朝父母那里扑,他却连步伐都没有变,安静地等待其他人走过。 玲珑吐了口气,她觉得头疼,因为她一点都不喜欢人类幼崽,可现在她必须负责养一只。 因为人太多,小朋友根本挤不过来,没有父母接的就更惨了,她快速穿越马路,当着其他人的面露出雀跃的笑颜,将那只瘦巴巴干瘪瘪的小朋友一把抱起来,还故意亲他略显粗糙的脸蛋:“嗨小宝贝,想姐姐了么?” 被她紧箍在怀里的小男孩像只被捕兽夹夹住的小兽,嘴巴动了动,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淫威之下,“……想。” 玲珑感动:“你终于会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哑巴了呢,走,带你回家。” 小男孩安静地不说话,其实他在学校跟其他小朋友是格格不入的,这家小学非常好,学费也特别贵,能进去读书的家里条件都不错,小孩子们从小就学习绘画书法钢琴等等才艺,可他什么也不会。他也不爱说话,坐在教室的角落安静地就像是不存在。 他看起来跟其他小朋友也不一样,他太瘦了,原本应该圆润的小脸甚至是凹下去的,皮肤也因为风吹日晒变得特别粗糙和干燥,玲珑刚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匍匐在垃圾堆里,跟那个黑色的大垃圾袋没什么区别。 为了把他带回去,玲珑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本来她想难得走一次温柔路线,可后来她发现不行,直接武力镇压,小朋友怕她是人贩子要把他抓走砍手砍脚拔舌头去要饭拼了命的挣扎,被玲珑一顿揍——她可一点情面都不留,哪怕是对着一只幼崽。 被揍到害怕的小朋友只好被乖乖带走,原以为会被逼着去当乞丐,可她却给他吃饭洗澡换衣服,还带他住进了又大又舒适的房子里。 小朋友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他特别聪明,所以一个人生活了两年也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顶多就是跟野猫野狗争抢一下食物。 他六岁了还没上过学,拼音都不会,可他学的非常快,他捡到过一本小学教科书,自己连蒙带猜,居然也能看懂一些最基本的文字,但是在学校他是不受欢迎的,因为他看起来太瘦太弱小,所以才上学半个多月,就被欺负了好几次,但他一次也没有跟玲珑说起来过。 直到现在小朋友还在提防着玲珑,怕她会对自己做什么。 玲珑虽然嘴巴上很不气,抱着小朋友的动作却很轻柔,一边走还一边问他:“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这话她几乎每天都要问,小朋友很乖巧地回答:“还好。” “是吗?” 他垂下小脸,双手下意识地搂住了玲珑的脖子,她的怀抱又香又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妈妈死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这样被人拥抱过了。虽然他总是防着她,可他是真的喜欢她。 但是她又能陪他多久呢?过不了多少时间她就会厌烦的,因为他实在是太麻烦了。 在学校被欺负的时候,他总是不反抗也不告状,就是怕玲珑知道了觉得他麻烦,他不想再一次被抛弃被丢下。 “我是不会丢下你的哦。” 小朋友猛地瞪大眼,似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想什么她都知道。抬头看见的是玲珑微笑的脸,她难得如此温柔可亲,平时她总是喜欢逗他。 因为过于瘦小,所以眼睛就越发的大,玲珑很喜欢小朋友的眼睛,又黑又亮又圆,干净无比。她亲昵地蹭了蹭小朋友的鼻子,“只要你愿意,可以一直留在我身边,我也会一直照顾你,为你拿回一切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小朋友听不懂后面那句,他虽然早熟聪慧,但到底还是个六岁小孩。 玲珑也不在意他听不听得懂,反正当下最重要的是把他养的好一点,现在又黑又瘦太丑了,除了一双眼睛能看其他的简直令人震惊,很多时候玲珑都不忍直视他,她真的很不喜欢丑东西。 玲珑这个人啊,喜欢吃饭不喜欢做饭,也懒得去学,无论在什么世界她都能过得很好,所以除却送小朋友上下学之外她几乎全天闷在家里打游戏,她带孩子也跟人类不一样,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轻松怎么来,对总是紧绷着讨生活的小朋友来说,可真是没有比玲珑更适合的家长了。 为了维持生计,玲珑在做直播,直播时间不固定,想播就播不想播就不播,然而人气就是超高,她走技术流主播路线,玩的基本上全是高难度游戏,要求操作要求反应要求智商,看她打游戏自己都能学到很多东西,虽然不露脸,但声甜技术高,妥妥的平台一姐,月入百万。 照顾个小孩还不是轻而易举。 为了让小朋友快点变好看,玲珑要求他每天一杯牛奶,专门请了个育儿专家为小朋友定制食谱,没道理他妈妈长得那么好看他就丑了对不对?所以,小朋友在以光速变得白嫩。 风吹日晒显得粗糙的皮肤,终于慢慢细滑,瘦骨嶙峋的身体,终于慢慢长肉,凹陷下去的小脸,也慢慢鼓起来,虽然还不能说胖,但总算是变白了,剪了适合他的蘑菇头配上那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玲珑终于敢直视他了。 而至此,他们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快一年。 虽然小朋友仍然不是很爱说话,总是一脸严肃少年老成,但就是这样才反差萌啊!玲珑特别喜欢搓他白嫩的小脸蛋,看他无奈又认命的样子就特别想笑。就连看直播的观众们都知道主播有个超级可爱的弟弟,虽然看不见脸,但每次听到小朋友的声音都让人开心! 很多女粉丝还问玲珑缺不缺弟媳,上过大学会做饭那种。 这天小朋友放学,一年级已经快要上完了,他也习惯了每天放学都能在熟悉的对面街角看见玲珑,她仍然像过去那样把他抱起来,前几天学校刚给他们做了体检,小朋友发现自己胖了好多,他现在浑身都有肉,软绵绵的,可他不敢再吃了。 再胖下去,她可能就要抱不动了。 所以吃午饭的时候玲珑就发现小朋友只吃了小半碗就放下了筷子,她很不高兴,就拿筷子的另一头敲他脑袋:“东东小朋友,希望你不要浪费粮食。” 龙东东小朋友双手放在膝盖上,迟疑地说:“我吃饱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眼睛却盯着饭菜看。 玲珑谁啊,资深吃货,小朋友对食物的渴望就差没大声喊出来,她撑着下巴审视面前长个子也长肉变得格外可爱的小朋友,有点不明白小孩子的脑壳里在想什么鬼东西,“那你以后每餐都要吃这么少吗?我告诉你,吃得少就会变丑,我不喜欢丑小孩。” 龙东东小朋友不说话,安静低头。 半晌,在一片寂静中,他才嗫嚅着说:“我……我怕你不抱我了。” 玲珑愣了一下,随即笑出声,又敲他脑袋,“来来来你过来。” 小朋友乖巧过去,被她一把搂住抱到腿上,紧接着一筷子牛肉就喂了过来,小朋友张嘴啊呜一口,玲珑才捏捏他的脸,“别担心,你忘了上次我单手举床的壮举了?你就是再胖一百斤,我也抱得动。” 真可爱。 她收回人类幼崽一点都不可爱的话。 至少她养的这一只,又甜又软又白又嫩又乖又可爱。 192.第十八片龙鳞(二) 第十八片龙鳞(二) 龙东东小朋友本来不姓龙,玲珑是为了给他上户口才让他跟自己姓的, 姓氏本来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但他的确是叫东东,玲珑觉得龙东东不太好听, 给起了个大名叫龙泽,但她还是习惯喊东东, 因为比较可爱。 小孩子就是要白白嫩嫩胖乎乎才讨人喜欢嘛!而且小朋友以前吃了很多苦, 特别懂事, 一点都不闹腾,更不会任性, 玲珑都没见过他发脾气, 甚至有的时候她直播久了, 他还会主动送饮料跟零食进来, 特别乖巧。 可爱的跟她养的小海豚一样。 “……嗯?今天直播到什么时候啊, 不一定, 播到困吧,小朋友这两天放假,我时间比较充裕就多播一会儿。”嘴上这么说, 键盘鼠标敲的噼里啪啦响,声音甜美动听,可游戏里杀人的操作却半点不含糊,那真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打野她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怎么, 想我啦?” 弹幕刷过一大片礼物跟抱怨: “你还好意思说!你上次直播都是三天前了!第一鸽王!不鸽后!” “看南北直播本来是想学技术的, 后来发现操作太高端我根本学不了,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声控。” “求你了别鸽了,每天看你直播才活下去的我简直没有了动力!” “小朋友呢!今天也是想念小朋友的一天!” “看看时间,小朋友该来送牛奶送薯片了。” “南北啊,你这样吃会变成肥宅的~~” “声音这么好听操作这么牛批还这么能吃,长得好不好看我们大家心里都有a跟之间的数的~~” “订阅破五千万的时候!宝贝露脸吗!我爱你的技术!就算你长得丑我也爱你如初!” 玲珑看着弹幕差点儿笑死,从她打游戏以来,因为技术高声音甜吸粉无数,她玩的游戏一般都以男性主播为多,少数的女主播技术都跟不上只能露脸,但她不,到现在直播一年左右,粉丝坚定地认为她要么是无盐丑女,要么是开了变声器的死肥宅。 “我太好看了,露脸的话怕你们爱上我知道吗?”一边插科打诨一边追着砍人,玲珑喜欢用的游戏角色只有一个要求——美。强不强是一个版本的事,丑却要一辈子,所以她只用好看的角色,偏偏好看的角色大多华而不实,然而到了她手里,就是能把这些空有颜值的角色技能发挥到极致。 这也是她吸粉的一个原因,不用版本角色,只用自己喜欢的,冷门角色也有亲妈啊,而且玲珑全能,无论中单打野都所向披靡,玩个奶妈都能玩出大魔王的气势来,之前直播平台联合游戏官方举行了一场主播比赛,玲珑当之无愧地拿下了第一并且抱走了十万元奖金。 从哪之后更是声名鹊起,哪怕她随缘直播,照样大把大把的人看,大把大把的人给她刷礼物。 “???大家好,我是南北的脸,她不要我了。” “南北长得好看的时候我给大家直播吃|屎!” “宝贝啊我们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露脸直播的时候记得买好美颜摄像头啊。” “一般说自己丑的人长得都好看,但一般说自己好看的人,那是真丑。” 玲珑不大懂他们为什么一定坚持认为她是个三百斤的肥宅,但她真不是啊!“不好意思,本人今年十六,身高一六七体重四十二细腰长腿还有胸,主要长得还漂亮不接受任何反驳。不信你们问我家小朋友,东东!” 小朋友正趴在她床上也玩游戏,这会儿听到姐姐召唤,立刻扭着小屁股从床上滑下来,哒哒哒跑到玲珑面前,被她一把抱到腿上对着麦克风:“来,告诉这群不长眼的观众,姐姐好不好看?” “好看!”非常用力非常大声非常真诚,“姐姐最好看!” “听到了吗?”一局结束,玲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vp,“小孩子是最真诚的,他们从来不撒谎。” “你有本事说好看,你有本事爆照啊!” “我不信!小朋友是祖国的花朵,你不要逼着他们说假话!” “东东一定是被威胁了!我不信!南北在我心里就是个三百斤开变声器的肥宅我不管!” “你爆照我们就信你!哪怕美颜了我们也信!” “电竞圈大神还有美女?打死我也不信。” id南南北北,被粉丝们亲昵地称为南北的玲珑看着弹幕笑个不停,她一点都不介意粉丝说她丑,反正她丑不丑公道自在人心,没想到小学一年级还没毕业,认了没几个字,坐在她腿上的小朋友磕磕绊绊的看了弹幕后生气了,奶声奶气地发起火来:“你们这些坏蛋!姐姐是是仙女!” 玲珑爆笑,狠狠地亲了一下小朋友的脸蛋:“说得好。” 弹幕飞过去一片问号,都在问玲珑是怎么把小朋友给洗脑了的,正好她现在也不想再开下一局,是时候也该下播了,就抱着小朋友晃了晃问:“叔叔阿姨们问你,为什么说姐姐是仙女呀?” 东东小朋友很认真地回答:“仙女下凡后会照顾人对一个人很好很好,姐姐就是仙女,而且姐姐漂亮。” 嘴巴是真的甜,玲珑越发觉得小朋友可爱了,反而弹幕开始谴责,喂喂喂他们才不是什么叔叔阿姨,他们是哥哥姐姐好不好! “小朋友才六岁,叫你们叔叔阿姨有什么问题?我不一样,我七岁,叫姐姐正好。” 弹幕都被她的无耻惊呆了。 “???南北你做个人吧!” “我今年五岁!” “我三岁!” “今天羊水有点咸,不说了我先吃点甜的。” “东东啊东东,我觉得祖国未来的花朵都被教坏了,他们迫切需要我这样的人民教师来为他们矫正一下畸形的审美观。” “心疼东东,有个肥宅姐姐还要夸仙女,小朋友真的善良。” 玲珑看弹幕笑成一个小傻子,她说了声下了就关掉了直播,粉丝们对她“光速下播”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但还是忍不住要吐槽,这个人哦,随缘直播也就算了,每个月就播到平台要求的小时数,下播的时候真的是秒没,有时候话音都没听完人家就已经下了。 可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幸好从不迟到也不放鸽子,说什么时候播就什么时候播。 玲珑在电竞圈可是超级大神,许多人都视她为心中女神,无论男女,当然,是不计较长相的那种女神,南北大神从来不靠脸吃饭,人靠的是技术!组队打游戏还认识了一些电竞圈的高手,甚至还衍生出了一群奇奇怪怪的p粉。 #南北仙女#这个热搜点进去,十条有九条都是赌咒的,说南北要不是肥宅而是个美女自己就吃|屎立帖为证,不知道为什么,玲珑的粉丝对她是个丑女的想法异常坚定,可同时又非常维护她,之前有一回她被竞争对手买水军刷屏黑,还没来得及反击粉丝就上了,除了将对方喷了个狗血淋头之外,最经典的一句话甚至出了圈子:除了丑我们北神没有任何原罪! 是的,水军骂了无数脏话跟莫须有的罪名,唯一被承认的只有丑。 玲珑觉得,他们一定会后悔的,要知道她现在正在玩的这款超级火爆的手游《逐鹿》出品公司邀请她去参加游戏展呢,还给了邀请函,说是有新游戏发布,还要聘请她率先直播试玩。 呵呵,说她丑是吧。 小朋友软绵绵地依偎在玲珑怀里,他很依赖她,也特别喜欢被抱,这会儿两只肉嘟嘟的小爪子揪着玲珑的睡衣领口,很认真地又重复了一遍:“姐姐是仙女。” 玲珑把他抱起来,纠正道:“不是仙女,是龙女。” 小朋友歪着脑袋,不明白仙女跟龙女有什么区别,玲珑也没跟他继续解释,看了下时间:“好了你该去睡觉了,小孩子熬夜可是会长不高的。” “姐姐也睡。” 玲珑根本不需要睡觉,她平时睡觉就是因为懒,而现在她还想再玩会儿,“姐姐是大人,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 小朋友被她的强盗逻辑赌的说不出话,只好乖乖上了床,他现在都是跟玲珑一起睡的,她的床特别特别大,专门定制,占据了房间的二分之一。 等小朋友睡着了,玲珑摸了摸他的脑袋瓜,戴了耳机坐在床上刷新了下新闻,还专门把安西西的最新美照拉出来一张一张欣赏,看了半天觉得索然无味,并没有察觉到底美在什么地方。 果然人生赢家啊,千金小姐,极品未婚夫,自己还拥有千万粉丝被称为国民女神,一路顺风顺水有人保驾护航,简直爽死了。 抢了人家的东西就是好啊~坐享其成就可以,玲珑也想抢。 193.第十八片龙鳞(三) 第十八片龙鳞(三) 对于电竞圈来说, 游戏展可是盛事, 而举办方是如今国内首屈一指的游戏公司“不忘”,可以说是非常引人注目了。前来参展的不仅有电竞圈的大神, 还有各行各业热爱游戏的人, 说是万众瞩目也不为过。 对于南南北北也将参展的消息, 大家除了好奇之外更多的是坦然:无所谓,我们北神虽然丑, 也不温柔,但技术好, 这年头当粉丝的还看脸么, 以貌取人可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 在线直播都这么长时间了,走了好几个流程, 各个游戏的大神们也都纷纷上台,怎么没看到北神啊爱尚? 弹幕里有人在感慨是不是北神怕粉丝被自己肥宅的真相吓跑所以怂了, 毕竟直播一年连个照片都不爆的女主播……你摸着良心说吧, 能好看到哪里去?哪个长得好看的女主播能忍一年不露脸也不晒自拍甚至连个微博都没有? 大家都做好心理准备了,再丑也是他们的北神, 不就是三百斤肥宅吗,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大不了以后他们只听声音忘了她的脸! “……相信大家已经知道, 今天我们现场来了许多大神, 前面呢也和大家互动过了, 那么接下来请上场试玩新游戏的这一位, 人送外号三百斤肥宅,想必我这么说,大家就知道是谁了吧?” 虽然嘴上都说北神丑,叫她三百斤肥宅,可玲珑人气超级高,现场气氛顿时热烈到极点,弹幕也开始疯狂刷过大片大片的北神再丑我们不离不弃。然而接下来让所有人都惊呆了,惟独已经见过玲珑的主持人终于忍不住了笑容,刚才他在说介绍词,尤其是那句三百斤肥宅的时候就是拼了命的在忍,这会儿总算可以笑了。 玲珑今天穿着细肩带黑色鱼尾裙,非常贴身,惟独从膝盖往下是鱼尾状,头发扎在脑后,露出精致的五官,妆很淡,惟独唇瓣是娇嫩鲜艳的红,黑色的裙子衬得她的皮肤宛如雪堆纤尘不染,可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她的脸,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美!要知道今天可是也有明星来的,可那些女明星跟她一比,顿时就成了庸脂俗粉,成了牡丹脚下的杂草,不堪一击。 真真是雪肤花貌,艳冠群芳。 “嗨,大家好。”玲珑手上拿着话筒,很自然地跟观众们打了个招呼,满意地看着他们的嘴巴都张成了一个大大的字型,指着最前排拉着的一张横幅上的字说:“你们看,我没撒谎吧,我真不是三百斤肥宅,下次给我应援麻烦换一下谢谢。” 语气毫不气,偏偏叫人生不起气——你能对着这样的美女生气?你来试试啊!她这会儿就是说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一群没节操的粉丝也会点头说是的! 美颜即正义! 而弹幕已经刷的彻底看不见玲珑的脸了,人们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怀疑这是个假的北神,说好的三百斤肥宅,怎么变成大美女了? 玲珑说:“是你们说我三百斤肥宅,我没承认啊,而且我否认过很多次,你们不信。” 当然不信!你那种随随便便的语气一点都不真诚好吗!而且哪有人夸自己超美的! “对不起我宣布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北神技术粉,我是颜粉。” “????我操???美女你谁????” “我恋爱了!北神你家还缺小朋友吗!我特别能干!” “长这个样子你直播一年居然不开摄像头,北神你这是暴殄天物你懂不懂?!!” “求以后开摄像头!” “不用买美颜相机了!你就是最美的!” “讲道理今天来了这么多网红,照片上p的都挺美的,动起来完全不能看简直辣眼睛,北神的颜我服……” “北神好白!身材好好!腰好细腿好长!想求北神蹂|躏我!” 玲珑完全没有一些网红上台的那种小家子气,她看起来年纪轻轻,却十足有气场,她上场是为了给大家试玩不忘还没发行就受尽期待,过几天才会内测的竞技手游《猜猜我是谁》,顾名思义,是个以小孩子“捉迷藏”游戏为原型设计出来的手游,玩家可以根据手里随机分配到的道具进行伪装和作战,可玩性很强。 玲珑最喜欢现代人类社会的就是游戏!还有啤酒!烧烤!如果说出场还有人怀疑她是不是北神找来假装自己的话,那么游戏一开始,怀疑的人就立刻闭上了嘴巴,看这技术!看这气势!看这蛇皮走位!不是北神是谁! 说好的三百斤肥宅突然变成了大美女,粉丝们对玲珑的态度也随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们以前捍卫她的一切除了丑,现在是再也不许任何人说北神一句不好了!北神世界第一美不接受任何反驳!电竞圈第一美女有疑问? 看她玩游戏,觉得《猜猜我是谁》趣味性强,玲珑玩了两局,跟她对战的是主持人跟其他被邀请前来参加的电竞圈主播,但是在强大的实力面前简直是压倒性的,玲珑从来不懂什么叫给人面子,她打游戏不管敌方是谁,从不放水从不手软。而经过她的试玩,前来参展的观众们也对这个游戏产生了兴趣。 而比游戏展跟新作品发布会更快上热搜的,就是#南北肥宅#,然而点进去一看全是各种各样的美照,害得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相当受伤:说好的肥宅呢???这身材这颜值,你跟我说她是三百斤肥宅??? 打扰了,告辞。 玲珑可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她,讲道理这一年邀请她的游戏跟公司数不胜数,她今天之所以会答应,当然也不会一个人来。所以自己的环节一结束,下了台,她就弯下腰,把小炮仗一样冲入自己怀抱的小朋友抱起来,“有没有很乖?” 小朋友点了两下头:“很乖。” 旁边是不忘公司的小姐姐,玲珑上台前拜托她帮忙照顾一下小朋友,这会儿也笑着说:“他好乖好可爱。”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小朋友的脸看起来特别眼熟,可真要说在哪里见过,一时间又说不出。 玲珑笑,这条裙子穿在身上不太好抱人,所以她很快又把小朋友放下,牵着他的小手,毕竟待会儿要带他见个很重要的人呢,今天小朋友打扮的也很隆重,小西装配领结,加上他的小脸总是很严肃,因此看起来格外的萌。 这也导致当玲珑见到不忘公司的老总时,对方看着她腿上坐着正玩手机的小朋友,英俊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其他人就不一样了,看看老总再看看小朋友,这一大一小两张脸,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不为过,可他们要是没记错,他们老总……单身三十年啊! 难道是私生子??? 小朋友察觉到这尴尬的氛围,才把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开,盯着老总看了半天,很惊奇地跟玲珑说:“他好像我。” “不不不。”玲珑对他摇了摇食指,“准确点来说,是你像他。” 老总虽然被叫老总,但并不老,三十岁黄金单身汉,出了名的工作狂,不忘就是他一手创立的,他本身出自安家,安家做的房地产生意,但老总从上学起就对游戏很有兴趣,不需要父母支持,完全是白手起家创办了如今国内首屈一指的不忘,据说身价惊人。 安晏也相当震惊,他看过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这孩子……本来是想跟玲珑谈合作的,现在他的注意力完全转移了。玲珑便对他露出甜蜜的笑:“安先生,方便借一步说话么?” 等到只剩下两个大人一个娃,安晏震惊的目光还没有消去,“你……他……” “他是你的儿子呀,你可不能不认。”玲珑眼巴巴地看着他,“我给你生的。” 安晏张了张嘴,半天一句话没说出来,他根本不记得这回事,他甚至都没见过这个女孩,更别提是跟她生孩子了!可要说这孩子是他的儿子,那真没人怀疑,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太像了! 小朋友虽然被玲珑养胖了,但还是一样的早熟,只是在玲珑面前比较呆萌,来之前玲珑跟他说过,他就也跟着玲珑一起看向安晏,“爸爸。” 三十年处男只跟自己的右手发生过关系的安晏无言以对,不忘刚刚发行新的直播平台,他本来是想亲自跟南南北北谈一下关于跳槽的事情的,结果合作没来得及谈,就遭受到了如此巨大的冲击,一时间,他居然无言以对。 偏偏玲珑还戳戳小朋友的胖脸蛋:“你看,你爸爸多高兴啊!” 那是高兴么? 小朋友很淡定地看了一眼安晏,搂住了玲珑的脖子,嘟哝着问:“那我们以后就有人照顾了吗?” 玲珑很高兴地说:“对啊,你爸爸会照顾我们母子俩的。”完了转头问安晏,“对吧东东爸爸?” 194.第十八片龙鳞(四) 第十八片龙鳞(四) 安晏就这样莫名其妙被塞了一个儿子跟……儿子他妈。 于是接下来的游戏展, 根本没有人再见过美的冒泡的北神, 而不忘的员工们也再也没见过他们家老总。原因无他,在玲珑跟小朋友的要求下, 安晏已经开车带他们回家了。 他自己肯定也没法再继续工作, 任何一个工作狂都无法做到孩子连带孩子他妈找上门, 自己还无动于衷。他现在带着玲珑跟小朋友回家,这件事……很棘手, 比他刚开始创业的时候都难办。 安家父母电话里听到儿子声音很严肃, 虽然这个孩子从小到大就比其他孩子早熟,但这种语气还是没听过,夫妻俩早早就在家里沙发上坐着等, 结果看到安晏回来, 还没来得及开口, 就瞧见安晏身后走来一个女孩, 手里牵着个小孩子,再仔细一看, 那小朋友跟自家儿子站在一起的时候…… 简直一模一样! 安家父母惊呆了,“这、这怎么回事?” 电话里说不出清楚, 事实上安晏不觉得当着父母的面自己就能说清楚了。他很认真地问:“爸, 妈,我之前有没有出过什么车祸之类的会导致失忆的事?” 安家父母不约而同地摇摇头。 “那我为什么不记得我……跟这位小姐生过一个孩子呢?”安晏自己也完全没有印象,他没生过什么重病, 也确信自己没有见过玲珑, 而且……“你今年多大?” 玲珑对他嫣然一笑:“虽然我看起来很少女, 但其实我成年了你放心不然我怎么带孩子呢?” 安晏想问的根本不是这个,而是她就算成年了,撑死也不过二十岁,可孩子却已经六岁了,他就是再怎么禽兽,再怎么饥渴,也不至于强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吧?做出这种事他还是人吗?而且六年前他二十四,正是刚开始创业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别说交女朋友上床做|爱,就是闭上眼睛睡觉都是浪费时间。 “啊?” 安家父母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意思是这是他们家安晏的儿子?他们的孙子?这肯定没得跑啊,绝对不是假的,光看这小脸就跟安晏长得一模一样,还能有假?早就盼着儿子结婚生子的安妈妈立刻激动起来,“你、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奶奶,我是奶奶啊!”这样说完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没礼貌,就又跟玲珑说,“委屈你了,孩子叫什么名字?” 玲珑轻笑:“东东,跟我姓,龙东东。” 东东小朋友却不肯到安妈妈那里去,他只肯依偎在玲珑身边,对她依赖到了极点。东东是个戒心非常重的小孩,陌生人是绝对没法在他这里讨到好处的,哪怕可能是他亲奶奶的安妈妈。 玲珑抱着东东,楚楚可怜地跟安妈妈说:“很抱歉,我一个人带孩子其实很不方便,没有父亲疼爱的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所以……我才自己做主,带着他来找安总了,对不起……” “叫什么安总,直接叫名字就行了,自家人自家人。”安妈妈越看玲珑越喜欢,多漂亮的女孩子啊,配他们家安晏,那还是安晏占便宜了呢!当下觉得平日里哪哪儿都好的儿子,这下是哪哪儿都看不顺眼了,很嫌弃地挥手:“去去去,你们男人就是没担当,连是不是自己儿子都认不出来。” 安晏被母亲怼的无话可说,看向父亲,结果安爸爸清了清嗓子:“那个,老婆啊,我觉得还是要先去验一下dna才能决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难保就有那长得很像的人也不是不可能——” 话音未落就被老婆打断:“你当着人家姑娘面怎么说话呢,你们男人怎么都这样?合着人家辛辛苦苦给你生孩子还要被你怀疑?来来来你看看东东的脸,再看看你儿子的,你说他们不是父子有人信吗?” 安爸爸看看东东,又看看安晏,半晌无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没办法,这两人长得实在是太像太像了!这有可能不是亲生父子吗?!说真的,别说是他亲爸亲妈,就是安晏自己都觉得这是他儿子,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跟人生了儿子。 比起激动有了孙子的老婆,安爸爸凭借多年在商场上打滚的经验,还是保持了一些理智,他悄悄问安晏:“你以前做没做过捐精?或者是没做好措施,被人偷了种子?” 安晏满脸黑线,他实在是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上了年纪后脑回路越发清奇,他去捐精?他那会儿忙的要死,能有那闲工夫吗?那阵子一天睡四个小时都是奢望,一日三餐跟不上点,还去撸?开什么玩笑呢?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们了。”玲珑失落地低下头,吸了吸鼻子,“我这就带着东东离开……” “等一下!”安妈妈立刻阻止,“他们父子不承认,我承认!你就安心在家里住下来,我看看谁敢不同意!” 父子俩哪有敢不同意的,于是玲珑就带着东东在安家暂时住了下来,得知她现在做主播,而且赚钱养活自己跟东东,有房有车后,安妈妈非常佩服,同时更加唾弃始乱终弃睡了人家就跑的男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说真的,以前她特别为自己这儿子骄傲,觉得优秀、出类拔萃,谁都比不上,可这事儿做得那真叫一个差劲,安妈妈都不想认安晏了! 反正她现在有了乖孙孙,儿子什么的不重要。 而且就算长得像是个巧合,性格怎么也这么像?这副小大人的模样,跟他们家安晏小时候根本没区别!安妈妈特别喜欢东东,可惜小朋友除了玲珑谁都不亲近,看谁都一个样子,粉嘟嘟胖乎乎,那么讨人喜欢,尤其是一双圆圆亮亮黑白分明的眼睛,干净无比,安妈妈特别希望能抱抱他,但小朋友不肯被抱。 安晏现在是不在家里住的,安妈妈觉得不管怎么样得先让他们培养一下感情,玲珑说得没错,孩子生活在健全的家庭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虽然她很希望小孙子能在家里住,但仍然让安晏把玲珑跟东东带到他的房子去,每周回来一次。 太后下旨,安晏不得不从。 可玲珑在自己房子里住得多舒服啊,才不想搬去安晏那儿呢,再说了,她那么多好东西,还有小朋友的玩具啊啊什么的,都要一起搬过去麻烦死了,所以她趁势跟安妈妈提议说要不然叫安晏住到她家里去,房子很大还有空房间,交通便利外卖还多。安妈妈觉得可行,直接拍板定案,不给安晏反抗的机会。 所以……虽然来的时候是小蝌蚪找爸爸,但回去的时候已经带了一只大尾巴了。 安晏知道玲珑很红,但没想到她能在这样的地段买到房子,还一买就是一层,这绝对是土豪的水准了。 他被分配到次卧,今天一天过得太混乱,当着父母的面不好说,安晏还有很多问题要问玲珑,一直没找到机会,等到估摸着小朋友快睡着了,他才敲了敲玲珑卧室的门。 门一拉开,安晏就瞧进了酥软的沟壑之中,他立刻别过头,心想她说自己成年还是可信的,未成年应该……没有这样傲人的尺寸。说起来她今天穿的那件黑色的裙子特别衬她雪白的皮肤,好看极了。 玲珑也打算睡会儿,她刚泡过澡,头发还没有干,只穿着简单的睡袍,腰带松松地系着,明明看起来是个小姑娘,却不知为何显出万种风情,勾人魂魄。“什么事?” “方便谈谈吗?” 安晏面无表情,宛如柳下惠,玲珑撩了撩湿漉漉的头发,突然笑起来,她这一笑可美,安晏几乎被这艳色逼得不能呼吸,好在及时反应,玲珑又摸了摸他坚实的胸膛,刻意放柔了声音,甜的像蜜糖:“谈什么呀,不如你上了我的床后,咱们再谈?” 这话是明晃晃的挑逗,或者说……是勾引。安晏后退了一步,微微蹙眉:“女孩子不要对成年男人说这样的话。”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好人。 “那你来不来?” 结果她还得寸进尺了,安晏后退也没有用,玲珑步步紧逼,直接将他逼到厅的沙发上,安晏坐下后,玲珑腿一伸跨到他身上,故意暧昧道:“咱们孩子都生了,东东马上都要七岁了,你还害羞呢?难不成在我之后,你没交过女朋友?” 安晏拿开她摸自己脸的手,只觉得这只小手柔若无骨,说出的话却很是一板一眼:“这是我的私事。” “没关系,你的私事我也很有兴趣知道。”玲珑眨眨眼,“我这是在自荐枕席啊,难道你没听出来?未免也太不解风情了吧!” 最后一句又甜又软,明明是抱怨,却宛如撒娇。 195.第十八片龙鳞(五) 第十八片龙鳞(五) 安晏有点招架不住, 他平常习惯板着脸, 对他有好感的姑娘不少, 可没几个敢顶着他这么一张冷脸上来的,而且在他面前,那个顶个淑女的不行,玲珑这样是真没见过。而且安晏不觉得玲珑真的是在勾引, 她的眼神没有丝毫欲色,倒像是在逗他玩儿。 他便很冷淡地后退了一步,“这些事不重要, 我想知道的是——” “你想问东东?”玲珑坐在了沙发上, 翘起二郎腿单手托腮,“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看你们两个人的脸就知道肯定关系匪浅吧?” “他不可能是我的儿子。”安晏很肯定地说,“在我父母面前我不好开口, 可是你一清清白白的姑娘家, 怎么能随便跟人说那种话?” 那种话是什么话两人心里都清楚,玲珑上下打量了下这个男人, 突然笑了, 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说:“我饿了,想吃除了外卖以外的食物。” 这是要差使安晏去给她做饭,可她怎么知道他会做饭?安晏创业那会憋着一股劲儿, 不肯拿家里一毛钱, 也不让安爸爸资助, 完完全全就是自己一个人啃下来的市场, 很多时候难得空闲,就会用最少的钱买一些水果肉类自己做饭,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不过他已经很久不做饭了,身为一个工作狂,根本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哪来的闲工夫做饭呢? 玲珑却很坚持:“你不给我做饭吃吗?你居然都不愿意为你孩子的母亲做一顿饭……” 安晏觉得她的眼睛里波光盈盈,似乎下一秒就会哭出来。他有点头大,还是举手投降:“我知道了,你等一会。” 时间是不早了,做什么都觉得不方便,好在有速冻面条,解冻后开水煮过捞出来滤干做成炒面,方便实惠又美味。闻着香味安晏也饿了,就多做了一些,结果玲珑直接把锅给端走了:“我就这样吃。” 她看起来那么苗条纤细,浑身上下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却要在这样的晚上一个人吃一大锅炒面?安晏有足够的理由怀疑玲珑能不能吃完。 ……然后玲珑证明了自己。 “你做饭挺好吃的。”玲珑思考了下,“那就这样吧,我明天就把煮饭阿姨辞退了,以后都交给你。” 安晏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玲珑看他那表情,立刻道:“你这是什么态度,难道不应该吗?我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将东东拉拔大,这六年你尽过一点当爸爸的责任没有?你没有!这不是你应该做的吗?补偿我们母子!” 话都被她说了,他又能说什么?安晏叹了口气,“东东虽然跟我长得像,可我很确定我没有跟任何人生过孩子。” “也许你生了,但你不知道呢?” 安晏:“……”会有男人不知道这种事么? 玲珑还偏偏就不给他解答,而是问:“你妹妹什么时候回家啊,我想带着东东见见大明星。” 提起妹妹,安晏的眼神变得柔和了许多:“她最近工作有点忙,已经快两个月没回家了。” “这样啊。”玲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你跟你妹妹感情很好?” 安晏其实不太想跟她聊这些比较私密的话题,因为他跟玲珑的关系相当尴尬,父母认定了东东是他的儿子,要他好好照顾他们娘俩,可安晏自己心里门儿清,东东怎么可能是他的孩子呢? “你是不是在想东东不可能是你的儿子,我是来讹你的?” “……我没有。” “没事,就算你这么想了也没关系,反正我不在乎。” “龙小姐——” “叫我的名字,否则我拒绝回答你任何问题。” “……玲珑,我们能开诚布公的谈谈么?” 玲珑眨眨眼:“要是你想问东东到底是什么来历的话,我什么都不会说。” “那——” “嘘。”她竖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头抵在唇瓣上,眉眼幽深,藏着安晏看不懂的光。但随即那光就化作了她面容上纯真又娇媚的笑,“别担心,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当天夜里,安晏做了个羞于启齿的……春天的梦,醒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睡在玲珑家里的房,然后大清早的玲珑就听见了洗衣机的声音,她随意翻了个身,把软绵绵胖乎乎的小朋友搂到怀里当抱枕,又舒服地睡了过去。 工作狂就是工作狂,没有一分钟停得下来,玲珑跟小朋友醒的时候安晏早就去上班了,不过给他们准备了早餐,玲珑一边打呵欠一边盛了两碗粥出来,小朋友乖巧地坐在餐椅上剥鸭蛋壳,玲珑端着粥过来,恰好鸭蛋剥好。 他很懂事地把流油的蛋黄给了玲珑,玲珑就喜欢这种在吃上特别照顾自己的人,哪怕对方只是个六岁小朋友。很大方地亲了小朋友一口,“东东真乖。” 失去了母亲,只能一人流浪的东东小朋友,在对玲珑彻底卸下防备后,对她的依赖甚至超过了对已经死去的生母。妈妈不是这样的,妈妈太柔弱,所以他逼着自己快点长大,逼着自己变得更聪明,因为那样才能保护妈妈。可姐姐不一样,姐姐强大、霸道、不讲理,虽然有些小小的缺点,却能够保护他。 他不再害怕,也不再难过了。 小朋友酡红着胖脸蛋乖乖喝粥,他跟其他吃饭会洒的小孩不一样,拿着勺子喝粥的动作无比标准,好在玲珑还有点良心,又把蛋黄分给小朋友一半。 小朋友还有两天假期,平时放假要么出去玩要么宅在家里打游戏,今天早餐过后玲珑带着小朋友去换衣服,他就问玲珑要去哪里玩。 玲珑蹲下来亲昵地碰了碰他的脑门,“带你去找爸爸玩。” 小朋友不是很高兴,他并不喜欢有第三个人进入他们的生活,姐姐还年轻,她早晚会结婚生小孩,到那个时候,她有了自己的小孩,就不会再喜欢他,也不会再抱他了。 看出小朋友的失落,玲珑戳戳他的苹果脸:“干什么板着一张脸,跟你爸爸一模一样。” “……他才不是我爸爸,我没有爸爸。” “好好好,你说不是就不是,但人前你得这么叫,知道吗?” 小朋友不是很懂为什么,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他才只有六岁,没必要懂那么多,但姐姐的话就是真理,所以他乖巧点头。 不忘公司的大楼离他们家不远,搭地铁直达,玲珑有车但懒得开——自己开车去了,那回来不也得自己开?那她去不忘干什么去的呢? “今天中午你想吃什么?” 小朋友认真想了想:“我想吃炸鸡。” “没问题。” 到底长得好看的人有优势,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带着孩子,大家纷纷争相让座,有人觉得这姑娘太美了,虽然戴着鸭舌帽,但看着有点眼熟啊…… 不知道是谁先认出了她,但玲珑不以为意,只是挡住了怀里小朋友的脸:“抱歉,请不要拍孩子。” 她的请求谁能狠心拒绝?当下拿着手机拍摄的人都不由自主放下了,小朋友也朝玲珑怀里钻了钻,把脸挡住。他不喜欢被那么多人看着,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玲珑可能是唯一一个电竞圈却靠着美貌爆红刷屏的人了,很多人都说她肯定要进娱乐圈,结果人一点这方面的意思都没有,就连偶遇的人都少,肥宅这两个字,玲珑占后面那个,要是随便吃随便喝随便玩,让她在房子里待个几十年她也不觉得闷呐。 不忘公司大楼十分大气,玲珑站在大厅接待处,虽然她没有工作牌,但不忘是做游戏的,尤其是爆火的《逐鹿》,要问《逐鹿》主播中谁最厉害,谁知名度最高,除了玲珑还有谁?再加上不忘的游戏展,玲珑惊艳,可以说,不忘上上下下所有员工,就没有不认识她的。 而且公司最近刚刚发行了最新的直播平台,那肯定是要去各大直播平台挖人的,因此玲珑说来找老总,大家也不觉得惊奇。 可老总本人表示非常惊奇! 玲珑牵着小朋友的手站在办公室门口跟他打招呼:“嗨。” “你们怎么来了?” 他先起身迎接,将人带了进来,对外头员工们故作不经意实则充满好奇的眼神视而不见,反手就把门带上,看着这一大一小有点头疼,东东跟他长得这么像,要是他猜得没错,公司群里现在应该已经讨论的如火如荼了。 虽然他身为老总并没有加群。 “都中午了,来让你请我们吃饭啊,对不对?” 东东用力点头:“对。” 安晏看了下时间,都十二点了,他忙了一上午居然都没注意时间,本来打算随便对付一下的。也许是因为东东太可爱,也许是因为玲珑笑得太开心,安晏一点火气都没有,任劳任怨地问:“那你们想吃什么?” 一大一小异口同声:“炸鸡!” 196.第十八片龙鳞(六) 第十八片龙鳞(六) 虽然安晏也说不出生过孩子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但他总觉得……不应该是玲珑这样。 她看起来简直比东东还要幼稚, 脾气也跟个小孩子似的, 喜怒无常, 翻脸还很快。但是东东那张脸……安晏跟东东没有太亲近, 这是个戒心很重的孩子,他觉得还是要找个机会验一下两人的dna, 如果是他的孩子, 他会负责任;如果不是, 也得找出玲珑带着孩子找上他的理由。 安晏自己是不喜欢炸鸡汽水这些食物的,可还是陪着一大一小吃了, 玲珑还专门给东东买了儿童套餐,赠送的玩具是一个挺精致的机器人模型,就是要自己拼装, 东东一下就喜欢上了,抱在怀里不撒手。 “你们下午也要跟着我?” “当然。”玲珑理直气壮的。“你是东东爸爸,我们不跟着你跟着谁?” 安晏有些无奈,只好又让他们两个跟着,公司现在上上下下都知道老总带着北神, 还有一个跟他长得一毛一样的小男孩来上班, 秘密跟八卦, 都是阻挡不住的, 很快就流传出不忘公司老总跟北神的虐心爱情故事, 两个人颜值高, 看起来莫名般配, 虽然不知道发生过什么爱恨纠葛,但局外人嘛,能吃瓜就很开心。 玲珑刚靠着盛世美颜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热度还没下去就被爆出跟安晏的□□,不知道谁还偷拍了东东的照片传到网上,于是新闻闹得更大,就连远在外地拍戏的安西西都打电话回来关心。 对这个妹妹安晏十分疼爱,他是个非常好的哥哥,安西西在电话里说很快杀青回来,她是不容许任何人伤害到她的家人的! 玲珑听着安晏接电话,顺便抱着腿上的小朋友晃了晃,笑眯眯地问:“你的姑姑要回来了,开不开心呀?听说她可是天之骄女,明日之星呢。咱们小朋友要是能跟她学到点本事,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小朋友正摆弄着机器人模型,听到玲珑这样说,抬起眼看看她,就又继续玩去了。 安西西说杀青,也不过是一个星期的事儿,等到她回来,安晏特地带着玲珑跟小朋友回去家里一起吃饭,同时在的还有安西西的未婚夫沈璞。 这下可以说是一家人聚齐了。 比起电视杂志中的安西西,真人更加出色美丽,也许是身为著名女星,安西西身上有种让人很敬畏的气场,通俗点来说就是自带王霸之气,这种气质安晏身上也有。 她穿着很简单的衬衫牛仔裤,坐在沙发里,看到安晏带着人进来时率先起身迎接:“哥。”然后看向玲珑跟小朋友,先是为玲珑的美貌震惊了一下,言语有些冷淡,“龙小姐。” “叫什么小姐,叫嫂子就行了,我这人不见外的。”玲珑举起被安晏握住的手晃了晃,“东东,叫姑姑啊。” 小朋友乖巧地叫了一声,安西西眼神淡漠,嗯了一下也不知算应还是不应,倒是安爸爸安妈妈看见东东喜欢的不得了,只可惜东东不让抱,不然真想抱着好好疼疼。他们对东东的喜爱程度超出了安西西的预期,要知道从前在家里最受宠的人可是她,现在可好,有了这个小孩的出现,爸爸妈妈都不跟以前那样爱她了。 就连哥哥也跟其他女人很亲密。安西西微微皱起眉,好在她还有沈璞。结果没想到沈璞也很喜欢东东,小家伙脸蛋肥嘟嘟偏偏表情严肃老成,让人忍不住想逗他玩。 眼看东东成为核心,安西西用力咳了两声,其实东东还好,真正让她有危机感的是玲珑,那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身上透露出一股自己不喜欢的气息,总觉得很危险,不能靠近。所以趁着玲珑跟东东一起玩的时候,安西西拉了安晏到阳台说话,“哥,那个女人什么来历?你确定她没有别的企图吗?” 安晏笑:“她能有什么企图,她自己一个月都能赚几百万,难道还是看上我的钱不成?” “话不是这么说,也许她还想要别的呢,我对她观感很不好。”安西西认真道,“哥,你要小心点别被人仙人跳啊。” 安晏笑着敲了她一个爆栗,“你把你哥当傻子呢?玲珑就是小孩子气了点,人还是很好相处的,你跟她多说几句话,就知道她很可爱。” 安西西还是第一次听到她哥夸女孩子可爱,上学那会儿多少女同学暗恋明恋他都不解风情啊。这会儿居然都知道夸人可爱了!玲珑带来的变数太大,让安西西察觉到了不安。她跟安晏说不通,转身回去就看见玲珑正跟沈璞有说有笑,性子比较刻板的沈璞平时身边女性下属都少,也很不擅长跟女人接触,但跟玲珑说话的时候他们靠的也太近了! “沈璞!” 正跟玲珑讨论如何让东东给他抱的沈璞听见未婚妻的声音,扭头看去,安西西对他招手:“你过来一下。” 他歉意地看了玲珑一眼走过去,“怎么了?” “我不喜欢你跟别的女人靠太近。”安西西扁着嘴,“你还记得你是我的未婚夫吧?” 沈璞愣了一下,“当然,可是我们不是说好的,只是暂时订婚?” “那也是未婚夫妻,你靠别的女人那么近被人看到怎么办?到时候媒体一报道,我的,面子往哪儿搁?” 沈璞摆摆手:“不至于,这是在安家,不会被人拍到,东东很可爱,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吗?” 安西西没说话,她是很喜欢小孩子,可那是表现出来的,哪个公众人物能当众说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小孩?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她看向东东的眼睛时,那个孩子总给她一种阴郁的、毛骨悚然的感觉。再加上他跟安晏长得特别像,安西西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她咽了口口水,“我有点不舒服,先回房休息了。” 她走在楼梯上不由自主地朝一楼看了一眼,玲珑跟小朋友恰好也抬起头看她,一大一小露出神似的笑容,那笑容看得安西西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两个人很危险,绝对不能让他们留下来! 得想个方法才行。 那边安晏的dna报告也拿到了。他跟东东绝对不是父子,但绝对有血缘关系。 他觉得这一切的谜团中间有什么是他没弄明白的,只要弄明白,一切就都好解决。 唯一知道真相的就只有玲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玲珑很有好感,觉得她并不像是有恶意,可东东的存在要怎么说? 安晏没有跟父母妹妹讲,而是挑了个时间直接问玲珑,他不希望被她欺骗。 玲珑坐在地毯上,手里拿着安晏递过来的检查单,她看都没看就丢到一边,干脆地承认了:“东东的确不是你的儿子,是我让他叫你爸爸的,你不觉得你们长得很像么?” “是很像,跟我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安晏承认,“可他到底是谁?” “人类常说外甥似舅,侄女肖姑,你觉得这话有没有科学依据?” “你的意思是说……”安晏觉得不可能。“我看着西西长大,她不可能有孩子,她这么大了连男朋友都没交过!” “那她要不是你的亲妹妹呢?” “不可能!”安晏立刻否认了这个说法。 玲珑含笑看他,语气带了点嘲弄,“你就这么相信dna检测报告啊,要知道世界上很多事情是没办法用常理解释的,比如说安家在找回失散数年的千金小姐时,dna检测报告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把其中两个人的名字交换了。” 这个暗示已经非常明显了,安晏一向严肃的脸上满是不敢置信,冲击力太大,他根本承受不来。疼了这么多年的妹妹不是亲的? “不过这也不能怪工作人员,安西西也没做错什么事,她就是跟人交换了个东西。” 玲珑伸了个懒腰,从地毯上爬起来,背对着安晏,“交换命格,本该陷入泥淖的人一飞冲天,本该万千宠爱的人跌落云端,这就是命啊。” 她又回头冲安晏笑了笑:“你既然能悄悄弄到东东的头发去做验证,当然也能再弄到安西西的,对吧?我想你肯定有这个本事。” 说完她就头都不回的走了,结果刚出房间,就看到了沈璞。 他脸上的表情是不可思议,还带了点尴尬:“……我不是故意偷听,你们房门没关好。”而他恰巧路过。 玲珑才不在乎这个呢,她伸手拽住沈璞的衣领,故意跟他靠得很近很近,“没关系,就算你听到了,你也会替她隐瞒的。” 她松开手,一楼正在玩拼图的小朋友看到她,丢下拼图就跑过来,玲珑将他搂进怀里,捏他肥肥的小脸,“你的东西很快都会属于你,开心吗?” 东东把脑袋钻进她怀里,不说话。 他还是更喜欢跟她在一起。 197.第十八片龙鳞(七) 第十八片龙鳞(七) 安西西想要玲珑离开她的生活。 她并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 玲珑的存在严重干扰到了她,甚至让她有了一种巨大的危机感, 总觉得已经被掩藏好的一切, 会以一种无情又残酷的方式被揭开。 都要忘的一干二净了, 却被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女人搞得一团糟。 安西西自己心里头有主意, 看她哥那样, 对玲珑肯定是有意思, 不可能帮她,而且她也不希望自己在家人心里的形象有太大的转变。虽然自己在娱乐圈,但一直有家里人保驾护航,可以说是没吃过什么苦, 可耳濡目染久了,安西西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一些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玲珑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她会查清楚再下手的。 同样安西西也很不喜欢东东,不知道为什么, 每当看到那个小孩的眼睛, 她总是感觉怪怪的, 可又说不出来哪里怪, 只知道现在自己的生活无比幸福美满,只要这两个人离开,一切就都万事大吉。 她可能是在娱乐圈混久了, 见惯了别人是怎么被欺压的, 于是理所当然就想用同样的招数来对付玲珑。但玲珑跟她从前认识的对自己有敌意的人不一样, 与其说玲珑对她有敌意, 倒不如说,玲珑像是来讨债的一样天经地义。 安西西又美又甜,暗恋她的人一抓一大把,不乏影帝天王圈内大佬,再加上有哥哥和未婚夫保护,她一点黑料都没有,资源顶级,人生赢家。这样顺风顺水当然也会遇小人,但安西西运势多好啊,根本不需要自己出手,只要有人对她存有坏心,她身边保护她的人就会先一步帮她处理好。 玲珑不就是对她存有坏心的人吗?可这一次为什么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哥哥跟沈璞,都觉得玲珑好呢?那个女人明明虚伪又做作,不安好心!图谋不轨! 有人爆料说某颜值超高的电竞女神所谓的弟弟其实不是弟弟而是私生子的时候,玲珑对此不置可否,不承认也不否认,哪怕网上流言已经满天飞,把她从出生到做主播的所有黑点都挖了出来,她也岿然不动。 看过她直播的人都知道,她就是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但人美技术好,条件过硬别人又能怎么办?你喜不喜欢她,她又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但是说弟弟是儿子什么的……老粉都知道不可能,北神才多大年纪?能生出这么大的儿子来? 这一波黑料来势汹汹,不管是玲珑上学时多么放荡不自爱交遍男朋友堪称公交车,还是做了主播后暗地里买水军黑人刷人气脾气差……总之说得活灵活现跟现场目睹似的,其他黑料也就算了,玲珑就很想问问背后爆料的那人,她一夜睡好几个男人的时候,对方是躲在床底下亲眼看见了么?不然怎么那么信誓旦旦? 她也不在意,该直播的时候还是直播,她的房管们非常负责任,弹幕基本看不到辱骂或是开嘲讽的,然而玲珑这个人记仇,她虽然明面上什么都没回应,可那些对她口出恶言的人,都是要倒霉一年半载的,如果因为这些倒霉事缺个胳膊少个腿,也是很正常的事不是吗? 安西西没想到玲珑心态这么稳定,偏偏玲珑越是这样,她越是心慌意乱,越是想快点把这个人从自己的世界里赶出去,不应该存在的人为什么要出现?!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她是天之骄女,是所有人疼爱喜欢的对象,可玲珑一出现,每次被那双眼睛盯着看,安西西都觉得头皮发麻。 玲珑压根没跟安西西正面对上,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安西西抢走的命格会让她有如神助,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贵人和巧合来帮助她渡过难关,但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安西西要做一个好人,一个纯洁又干净的人,内心深处大可有无数肮脏透顶的想法,但绝对不能施行,只要不做坏事,她就能享用这美好的命格。 玲珑没打算强硬毁灭,那样虽然也可以,却不免让安西西成为许多人心里无法磨灭的白月光。所以她只要让安西西有危机感就可以了,对于一路顺风顺水的安西西而言,一点小小的打击都会让她感到愤怒,因为她已经习惯过这样完美的生活了。 安晏太喜欢玲珑,安西西看到了会不高兴;安爸爸安妈妈太疼爱东东,安西西看到了会不高兴;就连契约未婚夫沈璞跟玲珑多说几句话,安西西也会不高兴。 她过惯了自己是女主角的生活,连一个小小的女配角都不能接受,哪天这个世界要是不围绕着她安西西转了,她觉得活着就没意思。 偏偏玲珑还刻意撩她,不是跟安晏形似亲密,就是让东东陪着安爸爸安妈妈玩,再不然就是让安西西“无意”看见她跟沈璞有说有笑的场景,一开始安西西还能忍,后来就忍不了了,因为她委婉地跟父母哥哥还有未婚夫暗示过玲珑的不好,可他们却都站在统一战线上,说玲珑是个好女孩! 她根本就是心机深沉! 安西西的好运在玲珑身上没有效果,因为玲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人类的命格好与坏,都对她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没有人帮助的安西西决定自己动手,毕竟她不想让玲珑这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留在自己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将自己炸个粉身碎骨。 而就在安西西犹豫不决要不要对玲珑出手的时候,玲珑觉得应该再刺激她一下,这样安西西就不用迟疑了。 她用的方法很简单,对于玲珑跟安晏等人的亲近,安西西虽然觉得厌恶妒忌,却并不是不能忍受,沈璞对玲珑那样和颜悦色,她看了也的确来气,可她心里还牢记当初被叮嘱的话,死死克制着自己,这样的人生多好啊,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感受过这样的美好,就再也不会想要回到地狱中去了。 她只是想过上好日子而已,又有什么错呢? 小朋友的成长惊人的快,东东放了暑假,光荣地成为一只小学二年级的小朋友,他一点都不喜欢安西西,而且丝毫不掩饰对安西西的不喜欢,安妈妈曾经悄悄问过为什么,东东低着头不说话。 等到被逼问急了,才小小声说觉得姑姑是坏人。 而按照玲珑给的信息,安晏弄到了安西西的头发,再一次与安爸爸的做了dna比对,这一次出来的结果玲珑一点都不惊奇,当她看到安晏难看又震惊的脸色时就知道他肯定是按照自己说的去做了,不然不会是这个表情。 她很乐意瞧安西西倒霉,就笑眯眯地问:“怎么样,我没说错吧?” 安晏觉得手上薄薄的报告单犹如千斤重,他干涩地问玲珑:“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 “什么事啊?”玲珑笑着仰头问,好像完全不明白安晏在问什么。 相处了这么久,安晏还能不知道玲珑明知故问的意思?她根本就是在报复他之前的言辞凿凿,故意让他打脸。但这件事太荒谬了,即便是安晏也想要知道答案:“西西不是我妹妹的事,你怎么会知道?” 玲珑眨眨眼:“你想知道?我不告诉你。” 安晏早被她磨的没了脾气,但这件事对他真的很重要,如果安西西不是他的妹妹,那么他的亲妹妹在哪里?最重要的是,dna报告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把人名打错?“我派人去查过,可是当年医院起过一场大火,把过去的资料都烧没了,包括另外几个一起来验dna的女孩信息。” “正常操作。”玲珑说,完了又补充一句,“我不是说火灾,是说过去的一切被掩埋这个必要条件。” 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也不会有人质疑安西西是不是真的安家人,一切简直完美。 两人在书房说话,安晏沉浸在巨大的震惊与疑惑之中,根本没注意玲珑进来的时候没把门关好,而这一切恰好被经过书房的安西西给听到了! 她可以什么都不要,惟独不能失去这个身份! 安西西屏气静神,小心地探听里头的谈话,内心无疑滔天巨浪难以平静,玲珑到底是什么人,她怎么会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知道的事?太邪门了! 她得想个办法,快点把这个女人赶走! 这才有了玲珑那一大堆莫须有的黑料,可惜玲珑心理素质过硬,骂她的人反正都要受到惩罚,你想想幕后主使得被她怎么教训? 而一个善良、纯洁、没有缺点的女主角,是不会做这种暗地里朝人身上泼脏水,污蔑别人名声的事的。 一旦做了,这完美的命格就出现了瑕疵。就像是出现龟裂纹路的玻璃,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198.第十八片龙鳞(八) 第十八片龙鳞(八) 可安西西真的太低估玲珑了, 也许对于她来说,这美好的人生不能容许出现丁点瑕疵, 可对玲珑而言这些都不痛不痒, 她又不是神, 不需要人类顶礼膜拜, 别人喜欢她还是讨厌她, 她连知道都懒得知道。 安西西私下里做的事非常隐秘, 她在攻击玲珑和东东的同时,还希望父母哥哥跟未婚夫,乃至于她全部的粉丝都不知道,在他们心里, 她要永远是那个美丽骄傲的公主,而不是心思恶毒会因为嫉妒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的人。 但是玲珑真的是太讨厌太讨厌太讨厌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讨人厌的人?!安西西简直不能理解, 她不懂玲珑怎么会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人会知道的真相,带着个跟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突然出现又是为了什么, 那天玲珑跟安晏的对话都被安西西听到了, 这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之前还能勉强忍受玲珑的安西西, 这下是完全无法忍受了。 黑料是一波接着一波爆,还真有人觉得玲珑做主播就是出来卖的,房管虽然封得住直播间的污言秽语, 却无法阻止其他地方出现的对玲珑种种不利的言论。 安西西想看玲珑焦躁烦闷, 她失望了。 玲珑该吃吃该喝喝半点不受打扰, 直播的时候她甚至对着镜头嗤笑:“我?出来卖?麻烦某些人回家拿着镜子照照自己的脸, 再看看自己的卡里余额,我是你们买得起的?” 她的眼神充满对造谣者的不屑,高傲之极,偏偏就让人觉得她应该这样骄傲,她就应该是这么骄傲的人。 “做人总得有点脑子别以讹传讹,既然有人拼了命想让我消失,那我还真不能如她的意,这样吧,以后周一到周六播,周日休息,每天十二点到五点,大家不见不散。” 粉丝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波疯狂黑料能让鸽子天后南南北北确定了直播时间!要知道他们每天日盼夜盼只能等开播通知,有时候大小姐脾气上来了犯懒想不播就不播,现在居然每天都要播??? 一时间,粉丝们纷纷感谢起黑粉们,如果不是他们,北神说不准还要继续鸽。反正脑子正常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那些黑料漏洞百出,北神上学时什么样子他们没见过不评价,单说小朋友是北神私生子一事,讲道理小朋友还没过七岁生日,勉勉强强算虚岁算七岁,那北神今年才多大?你看她那小脸蛋,她能生出小朋友这么大的儿子? 怕不是失了智。 玲珑回应的落落大方,而因为她已经决定跟不忘签约,也就是即将跳槽到新平台,作为老板的安晏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人欺负,有了光明正大的律师函,铺天盖地的辱骂顿时如潮水般褪去。其实真正厌恶玲珑来骂的人并不多,除却安西西买的水军以外,大部分都是对家主播的粉丝在里头浑水摸鱼。 安晏真的告了好些营销号,他们才知道怕,删博道歉都没用,安晏态度强硬,他认为这是一桩针对玲珑跟东东的有预谋的污蔑,所以命令查下去,可查出来的结果却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说真的,他想过无数种可能性,也许是竞争对手,也许是敌对平台,但怎么也不该是西西! 西西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手里的文件被人猛地抽走,安晏心一惊,抬头看见是玲珑才松了口气,随即见她开始翻阅,整个人都紧张起来:“你——” “果然是她啊。”玲珑一目十行看完了,文件丢回去,坐到安晏的办公桌上,双手撑着桌面,“怎么样,我骗了你没有?你的宝贝妹妹可不像看起来那么纯洁无瑕。” 安晏的脸色有点难看,两人之前打过赌,玲珑铁口直断说是安西西做的,安晏不相信,他知道自己的妹妹是什么性格,哪怕不是亲生的妹妹,这么多年生活下来也是有感情的,西西很善良,不可能会做这种事。 见安晏沉默不语,玲珑笑得更开心,那纯粹是想搞事的笑,“对了宝贝,你信不信,你要是不帮她搞我,她还会自己想办法?” 安晏想说不信,可想起之前被打脸,顿时说不出话来。玲珑可怜他,拍了拍他英俊的面孔:“真是个好哥哥,只可惜你亲妹妹看不到了。她要是知道自己亲哥哥对害死自己的人那么疼爱,得多难受啊!” 得知安西西并非亲妹妹之后的安晏一直在寻找亲生妹妹的下落,他暂时还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可寻找了这么久仍然杳无音讯,因为当年医院那场大火烧毁了一切线索。真正的安西西幼年被人偷走,辗转数年,安家才找到几个被同时期拐走的女孩,但是因为安西西长得并不像父母,所以才借由亲子鉴定来确定谁才是真正的安西西。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被拐走的孩子年纪都不大,记忆也不是很清楚,她们被卖给了不同的人家,得到了新的名字,而偏偏就是这陌生的名字出现了交叉失误。 但当年,现在的西西也不过十二三岁,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所以这件事里,安晏倾向于安西西是无辜的,只是巧合。 可听玲珑话里的意思,好像并不是这样。 他敏锐地听出了话外之音,“什么害死,你知道什么?玲珑,告诉我!” 他激动地握住了玲珑的双手,眼里满是迫切,他疼爱安西西,却更希望能将亲生妹妹带回家。“我找了好久都没有她的消息,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她在哪里?你的意思是她死了?为什么?发生了什么?!” 玲珑被他握得手都疼了,白了安晏一眼用力甩开他:“你好烦,这么用力我很疼诶。” “对不起。”安晏先是道歉,又追问,“你快告诉我!” “我说了你会信吗?” 安晏不知道。 理性上他知道玲珑不屑在这种事上撒谎,情感上他又很难接受亲生妹妹已经死去的事实。高大的男人眼眶一酸,立刻背对玲珑。 “你哭啦?”玲珑好奇地问。 安晏摇头:“我没有。” 他再扭头回来的时候只是眼眶发红,但并没有眼泪被玲珑看见。玲珑撇撇嘴,“我不想只告诉你一个人,安西西现在不是去拍杂志了么,把你爸妈一起叫来我才说。” 安晏愣了一下。 “不然你就永远都别想知道了。”玲珑耸肩,“反正这事儿跟我没什么关系,谁生谁死我不在乎的,对我没影响。但是你想知道真相,就必须让你爸妈一起听。” 说完,她看向安晏,微微勾起嘴角,“我想看看,血浓于水这个词语是不是真的。” 但凡是玲珑跟他说的,安晏派人去查后都跟她说的没有丝毫出入,所以玲珑的话,绝大可能是真的。但是让父母来听……安晏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答应。 这时候玲珑又说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先提醒你一句,你妹妹死不瞑目。” 安晏如遭雷击。 最终他还是答应了玲珑的要求,安爸爸安妈妈听说玲珑带着东东来了都很高兴,准备了一大堆好吃的还要留他们一起吃午饭,结果却看到一脸沉重眼神冰冷的安晏,安妈妈一巴掌拍过去:“在家里板着张脸给谁看呢?再大的脾气也不准带家里来。” 安晏深吸一口气,“爸妈,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说。” 他递上了手里的文件袋。 二十分钟后,安爸爸安妈妈都失去了言语,任谁也无法承受这样重大的打击,疼爱的女儿不是亲生的,他们居然把女儿给弄错了?! 偏偏这时候玲珑还忍不住插了一刀:“不仅弄错了,亲生的还死了。” 她拉过东东,“准确说起来,这是你们的外孙,外甥似舅,东东长得跟他爸妈不像,但很像安晏,你们应该看到dna检测报告了吧。” 安妈妈捂着嘴哭起来。 “我跟真正的安西西有过一面之缘,她恳请我帮忙照顾她的孩子,她死后,我费了番工夫才找到东东,那会儿他就是个脏兮兮戒备心强的小乞丐,每天在垃圾堆里跟流浪狗抢吃的。” 人类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无法打动玲珑,她看着安妈妈哭泣的样子,心中没有丝毫触动,只是很淡定地把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 其实这真的是个很简单很简单的故事啊,现在的安西西没有做任何坏事,真的没有,因为她只是给了一个瞎眼的老婆婆半个包子,对方就精准地说出了她的身世。 出身在重男轻女的偏僻山里,跟其他被拐走的女孩不一样,安西西是被卖掉的。她只是赶了巧,跟真正的安西西被一起带走,时隔数年,安家人找到她们时,她心里还记得真正的安西西跟自己说过的话。 那可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女孩,皮肤白嫩,漂亮的跟个小公主一样,睡最柔软的床,吃最好的饭菜,有疼爱她的父母——这些都是假的安西西没有的。 老婆婆一边啃着包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的命不好,以后要死于非命。” 那个时候才十二岁的假的安西西吓坏了,她又没读过书,人贩子把她转手卖给乡下人家当童养媳,那户人家连学都不给上,怕涨了见识就跑了,所以她对老婆婆说的话深信不疑。 老婆婆又笑了,指了指真正的安西西说:“那个小姑娘命好。” 假的安西西好羡慕啊,“那我好想跟她换啊!” 老婆婆愣了一下,想了想,算是报这半个包子的恩。 离开前,她告诉假的安西西,交换了命格就不能做任何超出这个命格的事,一旦做了,就是崩溃的开端。为什么她这么清楚呢?因为她曾经也跟人交换过,只是自己心术不正,最终沦落个瞎眼残疾流落街头的下场。之所以帮假的安西西,除却报恩外,其实也是觉得这可怜的小女孩像曾经的自己。 而因为做了这样伤天害理的事,老婆婆很快便横死街头。 接下来做完dna检测之后,假的安西西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真的!她太开心了,开心的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一开始也为这样的荣华富贵折服,后来就慢慢带入了角色,觉得自己就是真正的安西西,至于被她换了命格的人是什么下场——那跟她没关系,因为她现在已经开始新的人生了。 玲珑摊手:“就是这样。不过她的命是真的不好,养父母会把她转手卖给村里的老光棍,一天三餐照宵夜的挨打,怀了几次孩子都没生下来,鼓起勇气逃跑后又遇到歹毒被奸|杀——跟现在可没法比。” 眼看安妈妈倒抽一口气捂住了嘴,玲珑眨眨眼,晃了晃腿上的东东:“你们可不要哭啊,人都已经死了,哭没有意义。” 她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切,甚至没有人去问她一句,她是怎么知道的,因为安家人已经彻底陷入恐怖的悲伤之中,从今天起,他们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去爱假的安西西了。 就算那只是小女孩的一句戏言,“那我好想跟她换啊!”,也许那个时候小女孩自己也不懂真的能够交换,但是悲剧已经造成,无法更改。 看着东东白嫩嫩的小脸,安妈妈再也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她这一晕,在外头工作的安西西也得了消息,立刻结束工作往家里赶。她是真的爱父母跟哥哥,因为他们给予了她一段崭新的,她从没有遇到过的人生。 可这本来不属于她。 安妈妈再醒过来就变得沉默寡言,惟独看见东东能露出几分笑容,得知亲生女儿的尸体被葬在公墓后,她与丈夫儿子亲自去把女儿接了回来。 她甚至都没来得及见见女儿长大了是什么模样,就只能看到这一抔骨灰,东东对着墓碑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就又回到了玲珑身边。他对妈妈的记忆已经没有多少了,可他还隐隐记得那是个多么温柔的人。 她死了之后,他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安西西在看到安妈妈请了个牌位回家后很惊讶,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妈妈——” 安妈妈慢慢抬头看她,那么爱的孩子,原来不是亲生的,甚至抢走了真正的西西应该拥有的人生。多年来的爱,与突如其来的恨交织在一起,根本不知该如何看待这个假女儿。 安晏神情冷淡,“以后你不要再回来了。” 安西西一愣:“哥——” “我是不是你哥,你是不是我妹妹,我以为你心里很清楚。”安晏语气很轻很淡,也很无情,他觉得自己如果再那么疼爱假的妹妹,对真正的西西太不公平太不公平。 倘若当初是医院弄错了,那么安西西是无辜的,他们会继续爱她保护她,可安西西却是有意的,甚至让真正的西西背负了她那可怕又可悲的命运——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还能去当一个好哥哥? 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亲生妹妹,难道还要将错就错,让这一切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真正的西西死了,可是她还留下了一个小宝贝,他们的爱应该倾注的人是东东,其他人都不配。 安西西脸色惨白,这时候她看到玲珑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立刻指着玲珑说:“是不是她说了我的坏话?哥你不要相信她啊!她是个怪人,是个骗子!她的话怎么能信呢?” “住口!”向来严肃却很疼女儿的安爸爸脸色铁青地冷喝。 这是多年来,享受了真正公主待遇的安西西第一次被这样对待。她整个人都愣了,安爸爸却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以后你就不是我们家的女儿了,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 安西西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是出去拍个杂志,一瞬间就变了天!她惊恐地去抓安爸爸的衣袖:“爸爸!爸爸我做错了什么你跟我说好不好?我、我会改的!爸爸!妈妈!哥!你们帮我说句话啊!我做错了什么?你们告诉我,不要丢掉我!” 这出家庭伦理感情大戏玲珑不打算继续看下去了,她牵着小朋友,拍了拍他的小脑瓜:“带你去吃冰淇淋吧?” 小朋友虽然早熟,但对于这些食物,是个小朋友都无法抗拒诱惑,立刻点头。“好。” 玲珑走之前跟安西西说:“别哭了,真正该哭的人在地底下躺着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一点愧疚都没有,只怕失去眼前的生活?” 安西西居然从头到尾都觉得理所当然,她一点都不认为自己哪里错了,她想要维持这样的人生,不希望被任何人毁灭,当然也包括玲珑、至于真正的安西西……是死是活,她没有想过,也不在乎。 如此凉薄。 玲珑想起那个被自己吃掉,带着甜蜜温柔香气的灵魂,舔了舔唇瓣似在回味。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唯一的牵绊只剩下被丢在世上的孩子,是玲珑想搅浑水,才不肯放过安西西。 拿了人家的,至少得还回去吧? #著名女星安西西被爆并非豪门亲生而是冒名顶替!# #史上第一大戏!安西西竟是假的白富美# #是灰姑娘还是公主?安西西神秘身世大起底# 你看,玲珑真的是记仇的,又不是只有安西西会买水军,她买水军黑玲珑的时候,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的丑闻满天飞吗?拼了命想要隐藏的自己不是安家亲生的真相,就这么被大剌剌的爆出来,一点存留都没有。偏偏安家已经不再支持她,当然他们也没有陷害她,更没有落井下石,只是完全切断了跟安西西的联系,不再见她,也将她的户口迁了出去。 而那个躺在地下的真正的安西西,也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名字。 安家已经仁至义尽。安西西继续当她的明星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她还有许许多多的粉丝爱着她,失去安家作为后援,她现在正当红,只要安家不封杀她,她仍然能过好日子。 可人啊,总是贪心不足。安西西不满足于这种日子啊,她想要过被无数人羡慕,从出身到美貌,都是一等一的,没有人比得过那种!玲珑觉得这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自卑,正因为她对过去的记忆太深刻,才会对安家念念不忘。 这可是个大新闻,失去安家庇佑,媒体们开始疯狂挖掘安西西的真正身世,安晏也没有想隐瞒当年的事,真正的西西需要一个真相,需要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真正的安家千金,哪怕她已经不在人世。 但架不住还有个兴风作浪的玲珑!她看不得安西西好过,就透露给了媒体“一些”有关安西西身世的线索,很快就有人去采访到了安西西的亲生父母,他们还活着,生了七个女儿也仍然没能生出儿子,包括安西西在内他们一共卖掉了四个女儿,留在身边的三个也都嫁了人,他们凭借卖女儿的钱跟彩礼钱,虽然不能说过得多好,但吃穿不愁。 可山里能有什么好生活?媒体引诱他们去“寻亲”,去“过好日子”,他们就收拾行李去了。突然得知被卖掉的女儿成了大明星还有钱,那他们当然要去沾沾光!没儿子,女儿总得养他们吧! 媒体只想要曝光率跟新闻,才不管安西西怎么样呢,以前怕她是因为背后有安家护着,现在没了,假千金被打回原形,当然要趁机挖掘最大的利益啊! 更何况安西西在圈里这么多年,也不是所有人都看她顺眼的,好资源好背景,不知多少女星嫉妒羡慕的牙痒痒,这一波有把安西西踩到脚底的机会,换谁舍得放过? 当然是墙倒众人推,毫无疑问。 199.第十八片龙鳞(九 第十八片龙鳞(九) 坚硬无比的墙壁, 只要稍稍敲开一条裂缝,经受风吹雨淋, 很快就会坍塌, 不复往日辉煌。 安西西就是如此。 她就不该在一开始对玲珑心存恶意, 想要将玲珑赶出安家。她要是没有找人散布玲珑的黑料再让水军铺天盖地的扩散, 就能继续她美好的人生, 哪怕事实真相被揭开, 她离开安家,也照样能凭借这命格一飞冲天,永远呆在山尖上,其他人只能仰望。 偏偏她做了。 开了个不好的头, 后面的崩坏就显得理所当然了。一个人从大红大紫到糊穿地心需要多久时间?如果你不知道,大可搜索一下“安西西”, 当然她本来不叫这个名字,她那对重男轻女的父母懒得给家里的丫头们取名字, 就大丫二丫三丫的叫, 我们就姑且继续称呼她为安西西好了。 天之骄女一夕之间跌落凡尘, 人人都想来踩一脚, 曾经多么羡慕嫉妒,现在就有多么幸灾乐祸。安西西的亲生父母一出现,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这对夫妻活生生把事业正好的安西西给作死了, 他们不停地接受采访, 上节目, 在媒体面前控诉安西西有多么不孝。他们辛辛苦苦不远万里赶来,她不仅不见他们,甚至还赶他们! 看着外貌淳朴老实的夫妻俩,因为常年做农活,比同龄人要苍老许多,手心都是厚厚的茧子,看了就叫人心疼。安西西哪怕离开了安家那也有钱啊,难道都容不下她的亲生爹妈?说到底还不是心高了,看不上亲生父母了。 这对夫妻对安西西没什么感情,或者说他们对每一个女儿都没什么感情,他们毕生的梦想就是生个儿子出来,可到底没能成,只好砸锅卖铁卖女儿,买了个儿子回来,这回来找安西西,也是为了多弄点钱回去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怎么说都是当姐姐的,大明星肯定有钱,怎么能不帮他们一把呢? 安西西焦头烂额,因为这两个人的出现,她黄了好几份工作,失去了安家的支持,很多曾经她唾手可得的资源,如今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丑闻缠身,太难翻盘。就连曾经暗恋明恋她的影帝天王运动员,也不知为什么纷纷移情别恋,有几个干脆直接公开了女朋友,好像曾经对安西西的喜欢都是假的一样。 美好的命运崩塌的太快,安西西无法接受。她现在总算明白了小人物的悲哀,求助无门,谁都不会帮她。 心情烦躁,她只想快点忘掉这一切糟心的现实,而这种心理防线极其脆弱的时候,非常容易受到引诱。一次应酬结束——过去安西西可不知道应酬是什么,她可以给任何人摆脸色,因为她身后永远都爱她的家人。 可那是她偷来的,多年情分,他们没有报复她,只是收回了给予她的一切,断绝了和她的关系。可就是这样已经让安西西难受的要死,如果她能振作起来,未来的路也许会很难走很坎坷,不是那么的一帆风顺,但也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团糟。 她借酒消愁,酒后乱性,被人拍下了照片及视频,一朝发布,名声全毁。本来还算可以的事业这下也被彻底断绝,安西西被封杀了。 从拥有一切到失去一切,安西西无法承受这样的现实,她选择了逃避。 再次成为头条,是她因为聚众吸|毒被警察逮捕。人人感慨曾经的玉女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这样,她本可以有个很美好的前程,却自己糟蹋了。 安家没有出手,玲珑也没有出手,命运之所以会残酷,在某些人身上是有原因的。 安西西当然知道毒|品没什么好处,但她控制不住自己,之前的丑闻已经让她走投无路,就是在这时候,一个在酒吧认识的男人悄悄给了她一点东西。 真美妙啊! 失去的一切都回来了,厌恶的人彻底消失,她还是安家的小公主,是被爸爸妈妈哥哥疼爱的宝贝,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坐拥无数粉丝,还有沈璞那样优秀的爱人,简直人生赢家。 可一旦梦醒了,就回到了凄凉的现实。也因此安西西无法控制自己对毒|品的渴望,是她自己一步一步毁了自己。 而从她不再是安家的千金之后,沈璞就和她解除了婚约。这是个现实又冷酷的男人,安西西曾经以为他会爱上自己,可事实证明当她失去抢来的命运,就会重新面临悲剧。 沈璞本来就对安西西没有男女之情,但两家毕竟关系好,为了杜绝家里人的逼婚,安西西主动提出订婚的事,沈璞考虑之下答应,并回报给了安西西巨大的资源,互帮互助,他不觉得自己欠了她什么。 哪怕安西西再不好,她出了这么大的事,沈璞也不能视而不见,但安家很明显是不会再插手了,他们说断绝关系就是断绝关系。结果沈璞准备去看监狱里的安西西时,玲珑却主动上门,要求和他一起去。 面对玲珑的请求,没有人能拒绝。 结果看到玲珑,本来还很高兴沈璞能来看自己的安西西整个人都炸了!她迄今都觉得是玲珑的错!眼下玲珑怎么还敢出现在她面前?! “别瞪我了,知道你眼睛大。”有特权就是好啊,还能面对面谈话不用隔开,玲珑单手撑着下巴,“恨我吗?” 好吧,看安西西的眼神就知道了,不恨才怪。 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解释:“其实你不应该怪我,难道不是你自己的错吗?又不是我让你跟人酒后乱性的,也不是我让你吸毒的吧?放心,只是拘留几个月而已,到时候戒了你又是一条好汉,不过对吸|毒艺人好像管得很严,你要被彻底封杀了。” 说完还叹口气,“好可怜。” 沈璞在边上听着觉得她气人真有一套,结果玲珑很快笑起来,“不过和真正的安西西比起来,你幸福多了,至少你享受了人家的命运,还享受了这么多年。” 安西西被铐住的手猛地握成拳。 “虽然我也很喜欢抢别人东西,不过谁叫你倒霉没有我厉害呢。”玲珑怜爱了安西西大概有三秒钟,“所以你自认倒霉吧。” 走之前她让沈璞先出去,悄悄告诉安西西一个除了她谁都不知道的秘密:“你得相信,有的时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比如说你本来那凄惨的命运,到了真正的安西西身上,因为她的灵魂纯洁香甜,所以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却并不折磨,她认为东东是上天给予她的最好的礼物,即便最后意外死掉,东东也会继续她的人生活下去。你就不一样了,看这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由此可见,不是你的抢来也没有用。” 说完玲珑摸了摸下巴,“我为什么不把这样的事情告诉安家人呢?因为我不想他们对你心软啊,只有让他们知道真正的安西西过得多么悲惨,他们才会更恨你,更不会管你。你看,都不用人家报复,你就把自己糟蹋成这样子了。” 安西西呆坐在椅子上,好一会儿,她突然毒|瘾发作,玲珑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再也没回头。 东东在外头乖巧地等着,他现在已经上二年级了,个子窜高了很多,玲珑摸了摸他的头,他露出可爱的笑容,他的妈妈是个很好的人,他曾经竖起了浑身的尖刺,但他也想做个像妈妈那样的好人。 玲珑试着把他抱起来,抱怨道:“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你胖了好多。” 小朋友立刻神色紧张:“啊,那我晚上不吃饭了。” 他喜欢玲珑抱他,所以一直很担心自己的体重,之前玲珑说过自己力气大,小朋友当真了,再也没饿肚子,毕竟妈妈死后他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尝过饥饿滋味的人是很难抗拒食物的诱惑的。眼下突然听玲珑说胖了,小朋友挣扎着要下来,玲珑却把他抱紧,“再乱动吃了你。” 他马上被吓得老老实实,因为他觉得玲珑说的“吃”是真的吃,他不敢不乖。虽然她现在对他很好了,可小朋友还是无法忘记刚认识的时候自己被狠揍的场面,在玲珑面前,你越倔强就越要吃苦头,必须顺着她来才可以。 真正的安西西早已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她虽然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个名正言顺的小公主,但在逆境中仍然努力地活着,哪怕没有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她也没有任何怨恨,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一生平安。 玲珑觉得她的灵魂足够甜美到让自己多做这些事。 到了车里,她捏了捏小朋友的肥脸,安慰道:“胖一点比较可爱。” 小朋友也学她的样子摸摸自己的脸,实在是觉得满手的肉,又看了看玲珑的手腕,她虽然是成年人,可手腕却比他还细……小朋友暗中握拳,他决定今天晚上只吃一个鸡腿! 200.第十八片龙鳞(十) 第十八片龙鳞(十) “你怎么又来了。” 躺在沙发上打游戏的少女听到开门声, 漫不经心地朝这边瞥了一眼,摆明了不大欢迎来人。 开门进来的是个英俊修长的青年, 他眉目如画, 看起来脾气非常好, 穿着得体的西装, 可能是因为没有在工作的缘故, 他的领带搭在手臂上, 衬衫扣子也解开了两颗。听到少女的嫌弃,他也不生气,而是很安静地将手里拎着的某家出名的小龙虾跟卤味放到了桌上,“要不要吃?” 少女顿时从沙发上起身, 对他也不那么嫌弃了,先是徒手拿了一个卤鸭脖, 满足地眯起眼睛,于是整个室内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青年看到她开心, 自己也跟着开心, 嘴角微微带着笑。 “不是不让你总是来么, 万一被人发现你要怎么解释?”早该老去的人却还维持着十六七的少女模样,说出去怕不是要被当成怪物。 青年手一停,道:“不会的。” “怎么不会。”少女翘起二郎腿, “我又不需要你照顾。” 一边说话, 吃东西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慢, 实在是令人钦佩。这么多年下来青年早摸透了她的脾气, 跟她硬着来是没有用的,因为她根本不吃那一套,惟独放低了姿态,才能得她几分注意。“是我自己想照顾你,玲珑。” “没大没小。”她开始剥小龙虾的壳,青年很懂事,不用她开口就知道主动帮忙剥壳,这样的话玲珑的手就不会弄脏,她只要张着嘴等吃就可以。 “不然我们出去走一圈,谁都不会相信你的岁数比我大。” 这实在是很神奇的事,人类无论如何都会变老,没有人能避免,这些年青年也见过不少美女,她们为了美丽绞尽脑汁,整容打针无所不用其极,就是怕年华逝去。 可她却没有丝毫改变。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满是戒备地躲在垃圾桶后面,手里握了半块砖头,准备随时攻击这个突然靠近自己的女人。母亲死后他一人流浪了几年,知道像自己这么点大的小孩子是非常好利用的对象,因此做什么都很小心。他聪明,又凶狠,宛如一只野性难驯的狼崽子,很少有人敢靠近他。 而试图靠近他的,没有好人。 玲珑当然不会跟个小乞丐说我是好人你相信我吧,她的方法简单又粗暴,先用说的,要是不管用就动手,直接揍个半死拎回去就结了,反正她也不会真的把他打死,打到怕却不是不可以。 然后…… 他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妈妈还活着的时候他也觉得幸福,可是却要为衣食住行烦忧,在他的记忆里,爸爸模糊不清,只记得他腿脚不好,早早地死了,妈妈和他被他那些所谓的“亲人”赶出来,因为他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能留在爸爸的房子里,哪怕那只是乡下最普通的房屋。 除此之外,他记住的只有爸爸的笑容跟温暖的手,后来他才知道,爸爸以前是可以上大学的,成绩特别好,可高中的时候就生了很难治好的病,爷爷奶奶早早为他买了童养媳,他本来是打算考上大学带着女孩离开,帮助她找回家人,谁知道世事难料。 后来爷爷奶奶死了,妈妈也不肯上学了,就在家里照顾爸爸。等到爸爸病死,她就带他离开,他们度过了一段很艰难很煎熬的日子,可谁都不觉得苦。 因为他们很幸福。 这些记忆对他来说已经逐渐淡去,后来他的人生里多出来的人,名字叫做玲珑。 是他的全部。 玲珑正吃小龙虾压根不知道对方脑子里在想什么,就觉得他挺烦的,她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待在一个地方十几二十年不出门会发疯,她不会。 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她,就是每到一个地方住个几年就得换这一点挺烦的,因为怕有人会认出来她,或者是发现她的容貌没有变化。 玲珑早就不直播了,反正现在有人养活,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人类世界中的啤酒烧烤,还有游戏。一个人呆着不知道多惬意,反倒是龙泽,总觉得她会抑郁会孤独会因为没人陪不高兴——不存在的。 他要是不来玲珑更开心,不过看在小龙虾跟卤味的份上,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玲珑长叹一声:“东东啊……” 已经多年没被人叫过小名,却唯独在玲珑面前随便她差遣使唤的龙泽应了一声,“你不用赶我走,我知道你是不想拖累我。” “不是的。”玲珑说,“我是想说你能不能帮我拿一罐汽水来,我有点渴。” 龙泽沉默数秒,乖乖起身去冰箱拿汽水,玲珑拉开盖子灌了一口,浑身舒坦,“你没事儿少来找我,我又死不了,不需要你惦记。别以为我看起来年纪小就是小孩子,请记住你比我小很多很多。” 这就要涉及到一个玄学问题:玲珑到底多大岁数? ——以上,是龙泽心中的未解之谜tp1。他刚遇见她的时候她就是这副少女模样,现在他都三十岁了,她还是这副少女模样没有丝毫改变,难道她是什么驻颜有术的妖精不成? 不过玲珑不说,龙泽也就不问,反正她不管是不是妖精,他都会照顾她一辈子。哪怕他死了,也会保证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玲珑觉得这小朋友的表情看起来很不以为然,她一边吃小龙虾一边拿眼瞪他,“干嘛?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她总是威胁人,小时候龙泽还挺怕的,现在没什么感觉了,因为知道她肯定不会那么做,就是逞口舌之快。“舅舅还在到处找你。” 玲珑哦了一声:“然后呢?”有人找她就要出现?她什么时候那么善良了? “你真的不打算负责吗?” “成年男女之间讲什么负责不负责。”她伸了个懒腰,顺便赶他走,“你就跟他说我死了。” 龙泽:…… 玲珑是真这么觉得的,她是挺享受肉体上的欢愉,但享受过了也就过了,在她不是很饿的时候,其实并不喜欢有人总是围绕在自己身边,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不见安晏,对方找她找疯了,她照样拍拍屁股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而且,比起操心我,还是多操心一下你自己吧!”玲珑说,“我永远都能年轻貌美,你能吗?你看看你,你都不照镜子的吗?你看你现在跟小时候比差了多少,一点都不可爱了,看到就烦,快走快走。” 龙泽被嫌弃惯了,并不生气,跟小时候不一样,现在是他在用大人的目光温柔凝视玲珑,觉得她是一点都没变,不过小时候是觉得她喜怒无常,现在却是觉得她跟小孩子一般可爱。 “我走了,谁给你剥虾壳?” 玲珑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不想告诉他他要是不在她能吃的更快,打个响指的事,根本不需要他来献殷勤。 她吃着小龙虾,随意道:“你最近老往我这儿跑,该不是有什么事吧。” 龙泽无奈:“我能有什么事,就是担心你。” “有什么好担心的?”玲珑就搞不懂,“我还需要你担心?” 她还不懂龙泽心里在想什么,就是不想回应,小孩子长大了真的非常不可爱,玲珑觉得他们要是可以永远都不要长大就好了,就像是荒海里的鱼,它们出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永远是什么样子。 不会变老,不会变丑,也不会死,更不会思想,多好啊。 龙泽没有说话,安静地给玲珑剥着小龙虾的壳,顺便跟她说说这段时间自己在做什么,又有些什么样的趣事,玲珑百无聊赖的听着,他总以为她一个人呆着会孤独寂寞冷,其实根本不会。 算算时间的话,她确实也在这里呆的够久,久到逐渐有些腻了,小朋友慢慢长大,她早就撒手不管了,不照样长得人模狗样走出去迷倒一大片少男少女。 龙泽走的时候玲珑对他笑了,他也报以微笑,并且告诉她过几天会再来看她。 但当他再次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了。 不是离开,就是消失。 她的衣服鞋子,首饰电脑都还在,却再也无法找到你这个人,负责照顾她一日三餐的阿姨说小姐给她放了假,她这几天就没来,也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就好像出现时一样突然,消失的时候也不说一声。消失彻底的程度,连龙泽都怀疑自己生命中是不是出现过一个叫玲珑的女人,还有人怀念着那昙花一现的美人,但他却已经苍老无比。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毫不留恋。 好像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他心中留下的痕迹永远难以磨灭,于她却是云淡风轻,并不在意。 真是无情啊。 201.第十九片龙鳞(一) 第十九片龙鳞(一) 这可真是个漂亮的少女。 有多漂亮呢? 天上的星星不及她的眼眸闪亮, 冬日的白雪不如她的肌肤洁白, 就连那娇艳盛放的鲜花, 也不及她美好年华的一半动人。 哪怕穿着宽松的人人觉得不好看的蓝白色校服,也仍然透出清水芙蓉的妩媚与秀气,因此当她被班主任带进教室的时候, 所有人都惊呆了, 新同学在他们的注视下, 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红晕,老师对她说话也和声细语,新同学的自我介绍很简短, 但她的名字很好听, 写的字也很好看。 她似乎很腼腆, 面上的笑容带着羞怯,看得人心都化了,一堂课, 几乎没有人仔细听,注意力全放在新同学身上。也正是因为观察的太仔细, 大家才发现她的家境似乎不是很好,因为她的校服都洗的有点发白,文具书包也都相当普通, 甚至没有手机。 下了课迫不及待问新同学要联系方式的男生们失望极了。 等到了中午,新同学甚至没有在学校吃饭, 而是要回家, 看样子应该是走读生。好奇她的人很多, 但不管大家问什么,她说话的声音都很轻柔甜美,让人对她生不出恶意,就算她看起来很穷酸。 玲珑装乖装的非常自然,然而一背对着同学,脸上的笑容就瞬间消失不见。出了校门看见来接她的人,才一路小跑到他身边:“怎么这么早呀。” 仰起小脸说话,又甜又可爱。 来接她的人年纪也不大,十七八岁,但明显不是学生了,身材高大强壮,穿着黑色背心,鼓起的胸肌将背心撑起,露在外头的胳膊上还有恐怖且夸张的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凶神恶煞的。 “哪里早,不是正好放学?” 玲珑低头看向那一地烟头,皱眉:“怎么又抽这么多烟。” 男人没有说话,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走吧,回家。” 他是骑摩托车来的,玲珑坐在他身后紧紧搂住他的腰,头盔被不是很温柔地扣上,她把小脸贴在男人的背上。其实按照年纪来讲他只能算是男孩,可无论是身材气质还是阅历,都是很成熟的男人了,没有学校里那些男生稚嫩的模样。 男人口中的“家”,其实是他们租的房子,是供电局的三层老宿舍,年久失修,但胜在房租便宜,三室一厅一个月只要八百块,而且附近就是菜市场,离玲珑的学校也近,很方便。 虽然宿舍楼外表老旧,但房子里的装修还可以,干干净净,男人很爱干净也很勤快,他基本不让玲珑做家务。对这个半路捡到的妹妹,他倾注了所有的爱与关怀。 遇到玲珑的时候,她就是这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被人堵在小巷子里,刚好下工回家的闻奕救了她,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有的是打架斗狠的戾气,一人把五个混混揍的抱头鼠窜。 然后——就被赖上了。 她说自己无家可归了,抱着个小书包,可怜巴巴的,里头有证件跟书,还有一点点少得可怜的钱,哭唧唧的样子实在惹人怜爱,闻奕想起自己妹妹,就把她带回了家,当亲妹妹照顾。 他亏欠的,想方设法地在玲珑身上弥补。 闻奕绝对不是想当什么好人,只是玲珑和妹妹太像,太柔弱,太需要人照顾。 玲珑把书包放到床上,闻奕已经在炒菜了,她来之后,最大的这个房间就属于了她,闻奕还给她买了书桌跟新床。 “哇,今天中午吃的这么好吗!”玲珑惊喜地睁大眼,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虽然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算什么,但有鱼有肉,闻奕平时上班忙,很少有时间花心思做这么多的菜,大部分他们都是简单弄一点吃。 “今天不是去新学校了吗。”闻奕难得面色柔和,他还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感觉怎么样?” “还可以吧。”玲珑说,“新同学有点太热情,尤其是男同学。” 闻奕的眼神立刻就冷了,“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有什么事立刻跟我说。对了,我给你买了个新手机。” 他做的是力气活,在工地上,虽然累,但工资高,只是一直想攒钱买房才省吃俭用,有了玲珑之后闻奕已经很大方了,没有玲珑前他连肉都很少吃,就是馒头咸菜辣椒酱,偶尔买牛肉回来自己卤,夹着馒头吃两个。 玲珑很给力地惊喜:“给我买的吗!” “嗯。”看到她高兴,闻奕眼神也柔和起来,他起身拿了个精致的小盒子,是价格昂贵的牌子,玲珑接过来,想到闻奕用了好几年还在用的只剩下打电话发短信功能的旧手机,“这个好贵的,可以买好几个新的国产手机了。” “没关系。”他摸了摸她的头,灌了口啤酒,“吃饭。” 等到下午玲珑要去上学,闻奕准备跟以前一样送她时却被拒绝,她站在他面前,娇小的只到他肩膀,却仰着脸蛋跟他讲理:“你喝酒了,不能骑车。” “没关系。” “不行。”玲珑叉腰坚持,“你快去睡会,等酒醒了再说。” 闻奕想跟她说一瓶啤酒屁事没有,他酒量大得很,可她不听他说,自己跑了,他只来得及喊一声路上小心,就再也见不着那身影了。 他真的不放心,必须要亲自接她上下学才行。 太漂亮的女孩子,没有人保护是很危险的。 玲珑不是很喜欢循规蹈矩的生活,比如说上学,到了什么点就要做什么,时间完全不能自己支配,对她来说其实是很难受的事。但是为了维持乖乖女形象,她必须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坐着,能转学到这家高中闻奕可为她花了不少钱,不过他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 新同学很漂亮很乖巧,最重要的是成绩还好。他们这所高中是国立重点高中,能进来的都是学霸,每天都争分夺秒的做卷子学习,尤其是高二,刚刚分科,很快就要进入高三,大家都绷紧了做卷子刷题,惟独玲珑,她除了做老师交代的作业以外,什么辅导书都不看,什么题都不做。 但这周的摸底考试,人家门门满分,毫不气地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而且从那之后再也没下来。 新同学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好像没有缺点,唯一让同学们欣慰的就是她的家境很普通,跟遍地父母高管干部的同班同学比起来,玲珑绝对算是贫困大户。 学校里不乏家境贫寒的学生,但像玲珑这样毫无自卑不以为意的,那绝对是唯一一个。 不过人嘛,再怎么美丽出色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就算是钱还有人把它当粪土呢,不喜欢玲珑的人当然也不少。有人在校门口看到一个混社会的满身纹身的男人来接她,两人神态亲昵,玲珑还上了人家的摩托车,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 慢慢地就有人在学校贴吧里传最新来的校花跟校外社会人士谈恋爱,还附上了照片,照片上的校花真的笑靥如花,还亲昵地抱住了那位一看就不像好人的社会人士的胳膊。 闻奕不知道这回事,玲珑也没跟他说,他来接她的时候照常为她扣上安全帽,如果时间来得及就回家做饭,有时候他加班,那就直接出去吃。玲珑留在他身边后,他就没有那么抠门,一毛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了。 “有人看你。” 闻奕视线锐利地扫过周围的学生,宛如一头狼。 “看我的人多着呢。”玲珑满不在乎地说,然后嫣然一笑,“可他们再看,也没有我好看。” 这倒是。闻奕之所以不放心玲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长得实在是太招人,这世上多的是糟心烂肺的人,所以他把她保护的密不透风,上下学绝对不让玲珑自己走,再忙也会亲自来接她。 如果是普通的少女,面对流言蜚语说不定早就哭出来甚至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可玲珑她不是普通少女,全世界的人都孤立她她也不在意,反正得罪她的都会倒霉,她这人最记仇,就不喜欢别人不畏惧不尊敬她。 不怕灵魂成为她的零嘴,大可以来挑衅试试看呀。 闻奕说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 这说的是她,玲珑对这位未来的大佬回以灿烂的笑容:“哥哥不要担心啦,我可不是好欺负的。” 闻奕也不拆穿她,就这小身板,不被人欺负才怪。他捏了捏玲珑的脸颊,软软嫩嫩,做惯了粗活的手劲意外地大,眼看松手时那粉颊都被捏红,闻奕有些后悔,“有任何麻烦都要跟哥哥说,知道吗?” “好。” 她向来是乖的,闻奕就是担心有人对她不怀好意,“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吃面吧~” 刚好家附近有家很平价味道也很不错的面馆。 202.第十九片龙鳞(二) 第十九片龙鳞(二) 看到美好的事物, 有些人会欣赏和保护, 有些人会想要占有,还有一些人会嫉妒想要毁灭。 玲珑觉得自己是极美的, 她喜欢自己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倒不是为了取悦谁,纯粹是赏心悦目, 旁人看不看得惯, 她还真不怎么在乎。要是以为她看起来像个柔柔弱弱好欺负的小姑娘,就对她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来的话,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所以对其他同龄女孩子受不了的孤立、排挤、说闲话,在她这儿什么都不是, 她本身就看不上身边的蝼蚁,又怎么会因为蝼蚁今天伸了几只脚动了几下触须情绪有所波动? 她也不会故意去讨好别人, 去融入别人的小团体,她就是那么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让不喜欢她的人看得更加不爽。 因为美貌出名,难免会沾惹到一些小麻烦,比如说试图跟她谈朋友的校外人士, 只可惜闻奕把她保护的太好,上下学肯定亲自接送,那些人靠近她的机会都没有, 更别提是动手动脚。学校里也有些男生, 表面很看不上她, 觉得玲珑假清高装模作样, 晚上躺宿舍床上不知道幻想着撸了多少把。 也不是没有明哲保身的正常人,但玲珑没在意。 她有些饿了,每当感受到对自己的恶意,心里想的都是要怎么吃掉这寡淡无味没什么营养但确实是可以塞塞牙缝的灵魂。 因为几次在考试上的优秀表现,玲珑成功进入老师们的视野,成为了他们的宠儿,比起心思各异的学生,老师们更喜欢长得漂亮成绩好还不作妖的玲珑,尤其是今年刚毕业的女班主任,也就二十七八岁,性情很温和,有什么都想着玲珑,还给半途转学来的她申请了贫困补助。 ……不要白不要,闻奕在工地上赚钱很辛苦,要维持两个人的开销,最主要的是玲珑嘴刁还爱漂亮,方方面面都要花钱,为了她,闻奕买房的计划不得不往后推迟。贫困补助一学期虽然只有两千块钱,但聊胜于无。 玲珑对钱没什么概念,在她心里,无论在什么地方赚钱都特别容易,她不喜欢朝九晚五被框架固定的工作,但是在人类世界就要养活自己,所以她一般都选择打游戏做直播,不过现在嘛……他们住的地方只有一台老旧的台式机,别说是打游戏,可能扫雷都卡。 不过闻奕给她买的新手机配置还不错,玩游戏还算流畅,赚钱还不是早晚的问题。 闻奕现在是在打工,但他心里有数自己将来要干什么,不过生活里多了个妹妹,很多事情就要从长计议,他的一些计划被打乱,导致他们在这破旧的老宿舍楼又多住了一段时间。 他是想跟熟识的工友一起开个物流公司,先起步,可眼下妹妹在上学,如果开公司他肯定要忙得团团转没法接她,那不行。 他决不会离开她一步的,更不会让她一个人上下学。 玲珑见过闻奕处的好的那些工友,个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小背心穿在身上,肌肉都是鼓囊囊的,年纪倒都不大,长相虽然一般但荷尔蒙十足,他们对玲珑的态度深受闻奕影响,那叫一个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这些粗人把人家小姑娘吓个半死被奕哥捶爆狗头。 玲珑觉得被保护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在闻奕面前时时刻刻维持着乖巧小甜心的模样,其实很多时候她都想直接揍人的。 她跟闻奕说早就该开的公司一直拖到现在,连累着其他哥哥们一起留在工地,虽然说工资高,但风吹日晒又累人,不如早点把公司的手续办一办。 在玲珑的强烈要求下,闻奕最终还是决定把开公司的事情早日办完,但是玲珑上下学是一定要有人接送的,只不过从闻奕一个人接,变成各位哥哥轮班制。 一群大老爷们,就这么一个妹妹,谁对着都得轻声细语,声音都不敢稍微大点儿,被奕哥揍一顿事小,小可爱被吓到事大。 但是各位壮汉轮番护送玲珑上下学的结果,就是换来了疯狂的风言风语,那就是校花她私生活极度混乱,每天都能看到不同的社会人!不同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来接送!慢慢地传言越来越疯狂,还有人说校花家里特别穷,两百块钱就能睡她一夜,学校贴吧早就扒开了,玲珑跟不同男人说话的照片,上他们车的抓拍,反正看起来是“罪证确凿”。 连带着在学校里也有人开始当面指指点点,还有人在玲珑的课桌里放辱骂的小纸条,但这些事,玲珑一次都没跟闻奕说过。 班主任老师也听到了一些流言,亲自在晚自习的时候把玲珑叫到办公室跟她促膝长谈,她很喜欢这个乖巧的少女,玲珑丝毫没有为流言所困扰,这让班主任稍微放了心,她觉得玲珑是个很自主的女孩,有些事不需要她来说,少女心里都明白。所以稍微问了几句有没有困难,又再三告诉玲珑,如果有什么事一定要跟老师讲,并且叮嘱她学业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放了玲珑回去。 她跟玲珑说大学的美好,给玲珑画了个憧憬的未来,希望她能够坚强勇敢。 玲珑还挺喜欢她的,连灵魂都散发着甜甜的味道,要是可以,真想一口吞下去。 但当然是不行的了。 流言传久了就变成了真实,还真有人相信两百块钱就能买玲珑一晚上了,体育课放风的时候玲珑一个人待在教室打游戏,几个上体育课的班级男生换了衣服打篮球,女孩子都疯狂围观,她对这种青春期毛都没长齐浑身汗臭味还自以为很帅的小男生毫无兴趣,就回了教室。 结果游戏还没打完面前就多了个黑影,抬头一看,是班里一个满脸青春痘的胖子,啪的一声两张一百元拍在玲珑桌子上,胖子脸涨得通红,青春痘似乎都要因为他的激动爆开,玲珑撇了下嘴,往后仰。 “两、两百给你!能买你吗!” 玲珑没有生气,而是哈哈大笑,她快笑出眼泪了,这些人类啊真是有意思,拿两百块钱出来,想让她帮忙破处?拜托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那副德性,长得跟未开化的野猪似的,要求倒还挺高,真是小黄|片看多了以为自己是里头的男优能上极品美女? 她懒洋洋地捏过两张钱,在胖子兴奋的眼神里慢条斯理地撕成了碎片随手一丢,胖子瞪大了眼!两百块对高中生来讲也不是小钱了! 没等他生气呢,玲珑就打电话了,那边闻奕正忙得昏天暗地,听到专属铃声,知道是玲珑,上学时间打电话来,该不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吧?结果刚说了一声喂,其他跟着一起忙的弟兄都打了个冷颤,说真的他们岁数都比闻奕要大,可大家都怕他,恭恭敬敬叫奕哥,因为谁都没有闻奕狠。 玲珑说:“哥哥,学校有个很丑的胖子拿了两百块钱,说要睡我一晚。” 闻奕操他妈! 他二话没说,衣服都没换,就穿着蓝色的工作服上了摩托车,一路飙到学校,这时候刚好体育课下课,他直接翻墙进的学校,轻车熟路找到玲珑所在的班级,她正乖巧地坐在座位上。因为体育课的缘故换下了校服,穿着简单的白t跟短裤,头发扎成马尾,看到他来了也只是眨巴眨巴,仍旧柔顺的模样。 几乎是一眼,闻奕就看出了谁是玲珑口中“很丑的胖子”,还有地下那散落的钱的碎屑。 他捧在手心疼爱的妹妹,两百块钱想睡她一晚?! 闻奕不怕死不怕疼,逞凶斗狠他是一把好手,否则工地上那群人怎么服的他? 胖子被他一拳就打掉了两颗牙,鼻血狂流,同学们发出惊呼声,一片混乱,惟独玲珑吃吃的笑。她拉住了闻奕的手,阻止他去踹人,“哥哥,把人打残废了要赔钱,我可不想浪费钱。” 闻奕才不在乎,他就是蹲局子也肯定要教训下这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再也不会保护不了自己的妹妹,更不会让她受委屈,让她被欺负! 他站在那,岁数跟这些同学也差不多,但身材高大强壮,英俊的眉眼透露的都是阴狠跟冷酷,看得人腿脚发软。玲珑环顾了四周一圈,轻笑:“想睡我,两个亿拿来,我兴许会看你们一眼。” 她又弯下腰对着胖子晃了晃手机,“不好意思哦,你说的话我全录下来咯,还有视频呢,想不想被公开出去呀?” 胖子当然不想! 谁不爱面子呢? 他家里人管得严,要是知道他干了这种事非打断他的腿,都怪同宿舍的男生!要不是他们说两百能睡,他能这么干吗!被闻奕阴冷的目光盯着,宛如被饿狼锁定,胖子颤抖着腿发出畏惧哆嗦的声音:“不是我说的!是、是他们说的!大家都那么说!说两百块就能跟她睡一觉!还说她活好——” 又是一拳,两百斤的胖子直接飞了出去,玲珑不忍直视地捂住眼睛,很善良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203.第十九片龙鳞(三) 第十九片龙鳞(三) 闻奕的拳头赚的噼里啪啦响, 他脸上的狠意是个人见了都怕,更别提校园里这些只会背地里嚼舌头的学生了。这么大个教室,他们畏惧成了一团,齐齐躲在边角,把空地让给了闻奕,胖子, 还有玲珑。 最终还是玲珑抱住了闻奕的胳膊, 他那样高大又强壮,一拳就能将她软软的小脑袋轰的稀巴烂, 可她就是那么柔地抱住, 他就放松了下来, 把她搂到了怀里。 玲珑很没所谓地看了胖子一眼:“哥哥不用生气, 不过是丑人多作怪。” 说完她还暗示性极强地扫了一圈周围的人, 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些人在背地里怎么说她,男生对她的意|淫,女生对她的诽谤, 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 说白了丑是原罪。 她跟闻奕说:“长得好看就是遭人嫉妒, 没关系,再嫉妒他们也还是丑。” 闻奕头一回听到她这样冲的讲话, 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因为他觉得妹妹说的非常有道理, 于是他也跟着环顾了一圈, 点了下头:“说得对。” 然后他又冷冰冰地说:“我这人不怕死, 你们以后谁敢再欺负我妹妹, 我就杀你们全家。” 看得出来他这句话是认真的,那股狠劲与冷酷,让人不寒而栗。玲珑却觉得这样的闻奕又帅又酷,她顺手拿起自己的书包,“哥哥我们回家吧!” 闻奕愣了一下,这还没到放学时间。 “无所谓。”玲珑说,“这些知识太简单了我不学都会,成天跟一群蠢货在一起会降低我的智商。” 闻奕就揽着她走向教室门口,居然也没有人敢拦。他先带玲珑去办公室请假,正好路上遇到了班主任,班主任也是头一回见闻奕,被他身上那股子匪气吓了一跳,眼看娇娇柔柔的小姑娘被搂着,说真的,不像是相亲相爱的兄妹,更像是被大恶霸打劫了的小少女。没等她开口,闻奕就跟她请假了。出乎意料,他看起来很不讲理,说话态度却很有礼貌。 等到班主任去上课,发现班级特别安静,安静的一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她还开了句玩笑:“平时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你们讲话,今天怎么这么安静,良心发现要好好学习了?” 说完居然还没有人接话,班主任也没在意,就开始讲课了。 而胖子从头到尾拿着书挡住了自己的脸,他还沉浸在被闻奕狠揍的恐惧中,说实话他平时在家也会挨揍,但父母再怎么揍也是恨铁不成钢,闻奕不一样,那个瞬间,胖子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闻奕是真的要活活把他打死——如果最终不是玲珑阻止了他。 闻奕到学校揍了一次人,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不管心里怎么想,至少表面上是没人再敢对玲珑指指点点了,学校贴吧那些脏帖子也都删了个一干二净,玲珑照样上她的学过她的日子考她的第一名,她平时上课也不怎么听,但一到出成绩,那绝对门门满分,稳坐第一,谁也越不过去。 人家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确实是只能仰望的存在,再怎么意|淫也只能深夜在被窝里慰藉一下自己,到了天亮见了玲珑,她仍然是那副漫不经心又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的模样。 一开始被同学们认为是羞怯胆小的性格,慢慢地才被意识到那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玲珑看他们的眼神真跟看蝼蚁没什么区别。 因为成绩过于突出,高二第一学期末,玲珑成功被评为三好学生并且拿到了学校提供的一等奖学金,钱不多,聊胜于无,至少够请闻奕那一群兄弟吃顿烧烤喝啤酒了。玲珑暗自期待搓手手,要知道她自打当了这个乖巧的妹妹,啤酒一口都没沾过,游戏都很少打,多可怜啊! 她需要补偿! 不仅如此,校领导还在学期末的全校大会上公开表扬她,玲珑上台领奖不慌不忙不怯场,本来就是她该得的,有什么问题? 闻奕自己不上学了,看玲珑学习好就高兴,主动要请弟兄们吃饭,一群牲口嘴上说着不要破费,拼了命地找贵的菜点,闻奕也不心疼钱,他很有商业头脑,物流公司就没有赔过钱,现在别说是首付,全款他也付得起,就这个架势,年后他们就能搬去新家。不过这件事他还没有跟妹妹说,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车子他也买好了,其实房子买了之后他还有一笔钱是想要把公司往大了扩展,但仔细想想还是先咬牙买了一辆豪车,玲珑学校贴吧那些话他都看了,不就是因为他骑摩托车接妹妹让她没面子么,有时候摩托这半路坏了他来不及修好,满手油污骑个破电动车就来了,妹妹不嫌弃,别人看在眼里却会说三道四。 闻奕就是想让玲珑过上好日子,比任何瞧不起她的人都好。她那么漂亮可爱,就应该过最好的生活。 到时候再去接她开车去,其他人去就在车里等,这样就不会有人说闲话了。 还有已经寒假了,快过年了,他也得给她买新衣服新文具,这半年叫她委屈了,以后肯定不再这样。至于公司,他还年轻,早晚有扩大的一天。 结果一群男人划拳喝酒吃烧烤,闻奕勒令妹妹在场不许任何人抽烟,小姑娘在,一群大老爷们也不好开玩笑说荤段子,其实一年到头难得清闲,尤其是公司开起来忙得要死,有老婆的抱不到老婆,单身狗连跟左右手亲热的时间都不多,他们这群人都比闻奕大,虽然都叫一声奕哥,尊他为老大,其实闻奕过了年也才十九。 所以他们都很好奇,奕哥开荤了没有,要是没有……他们过去上工的那个工地附近有条红街,作为成熟男人,他们有必要带奕哥去体验一把。 玲珑悄悄去把账给结了,生蚝龙虾什么的点了一大堆全吃完了,幸好她的奖学金够付。闻奕去结账时才知道玲珑先给了钱,她大大方方地起身,端走了闻奕面前玻璃杯里的啤酒,“谢谢各位哥哥这段时间对我跟哥哥的照顾,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明年一起发财!” 小姑娘就是会说话,笑得又甜蜜蜜的,谁看了都喜欢,男人们对着其他女人能吹口哨开黄腔,到了玲珑跟前,那被闻奕治的跟孙子没区别,特别听话特别乖,都端起酒杯一口闷了个干净。 闻奕看着玲珑仰着脖子把自己的啤酒喝掉,一时间心里有点甜,又有点痒,觉得她真是可爱。等玲珑放下杯子,他立刻拿了回来,不给她再喝了,结果玲珑很委屈地看他:“我还想敬哥哥一杯。” “是啊奕哥!妹妹这么懂事你不能不给面子!” “奕哥得喝!奕哥得对瓶吹!” “说得对!奕哥喝!” 在起哄声中,闻奕面无表情,看玲珑的目光却很温柔:“你想我对瓶吹吗?” 玲珑想了想说:“我可以吹吗?” 闻奕更温柔了:“想都别想。” 她顿时就丧气起来,给闻奕倒了杯啤酒,然后乖巧端起自己面前的果汁,“来来来。” 闻奕这回就跟她喝了一杯,接着又开始被别人灌酒,大家喝了个痛快,最后回去是没法开车了,干脆玲珑做主在就近的旅馆开了房,把除了闻奕之外的人全送进去。 闻奕之所以能成为大哥,他的酒量也是一个,十几个人凑一起灌他,最后不仅是喝啤的,白的也上了,愣是没把他喝倒,闻奕还能冷静地把他们分别丢进开好的房间,然后再打辆车带玲珑回家。 然而这份清醒只维持到进家门。 玲珑觉得他是醉了,因为他居然给了出租车司机一张一百块钱说不用找。 全世界人人都是土豪,闻奕也绝对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别看他现在有钱,上菜市场买菜还得跟大妈大叔讲价顺便顺走人家几根葱两头蒜,从吃饭的地方回来打车也就十块钱,他居然给一百不用找,司机当时的眼神就在说这人有病。 玲珑当然要找钱了,她下了车握住闻奕的手把他拉出来,问他:“你是不是喝醉了?” 闻奕说:“我没有。” “好吧。” 玲珑懒得跟他争,掏出钥匙开门把他推进去再反锁,家里有她,一直都干干净净的,桌上还总是放着查了花的花瓶,但现在一身的烧烤跟酒味,玲珑迫切需要洗个澡。 她不喜欢照顾人,就没管闻奕,自己找了衣服先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发现闻奕趴在厅瓷砖上睡着了——这个天能趴在瓷砖上睡的都是神仙,看着都觉得冷。 租的房子没有空调,为了洗澡方便闻奕自己买了浴霸回来装,玲珑的房间有取暖器,他自己房间却什么都没有。玲珑站在他面前考虑了几秒钟,还是决定不管他让他继续睡。 204.第十九片龙鳞(四) 第十九片龙鳞(四) 这种天气, 呼出的气都能结冰, 饶是闻奕这样火气重的大男人, 趴瓷砖上睡也在半夜给活生生冻醒了,只是人虽然醒了, 酒却没醒, 就是下意识地爬起来找个暖和的地儿睡觉。玲珑居然还有点良心, 她房间的取暖器开着, 未免真把闻奕冻死以后没人伺候,她没关房门。 结果闻奕就顺着那股暖意走了过去,黑灯瞎火摸不到灯,就摸索着床的位置直接扑了下去, 感觉特别特别软, 然后就睡死过去。 然而被他活生生压醒的玲珑快把晚上吃的烧烤吐出来! 去他喵的特别特别软,她当肉垫子能不软吗?! 她打开床头灯, 被压得差点儿喘不过气,本来一脚踹开也不是不行,但玲珑觉得这样放过闻奕太可惜了, 漂亮的眼珠狡黠地转了转, 非但没把闻奕踹下去, 还把被子朝闻奕身上拉了拉, 无所谓,不过是被压一夜, 她比较期待明天早上闻奕醒过来是什么表情。 还能不能保持他一贯又冷又酷的大佬形象? 于是她心安理得睡了一整晚, 闻奕这个人看着愤世嫉俗好像什么规则条框都不在乎, 其实为人相当自律,偶有放纵,生物钟让他在五点半左右就醒了。以前在工地干活还能多睡会,自打开了公司忙里忙外,睡眠时间更少,五点半醒就算不错了。 他觉着今日与平时很是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身下的床铺又软又香的缘故,让从不赖床的闻奕都生出种想继续睡的心思来。他又动了动,盖在身上的被子也不是他惯常盖的实心棉被,而是很好的鸭绒被,又轻又暖,鼻息间围绕着甜美的香气,闻奕的理智慢慢回笼,想起昨晚,再定睛一看,什么香软床铺,那是他妹妹! 少女还在睡,眼角红通通的似乎被泪水浸润过,闻奕如坠冰窖,可比昨晚趴瓷砖上睡觉冷得多。他多重,她力气才多大点儿?居然醉酒糊涂到进了妹妹房间,两人若是亲生兄妹倒还好,可没有血缘,她会不会觉得他其实是别有所图?! 闻奕轻手轻脚从玲珑身上起来,却被紧紧抱住一只胳膊,她仍睡得香甜,闻奕又不忍打搅,也不知道打搅后该同她说些什么。他向来知道自己的目标,从不为其他人事所动,但玲珑是不一样的。 正在他苦恼之际,玲珑醒了。 她眨了眨眼,看到闻奕,也想起昨夜之事,顿时抱怨:“哥哥好重,快把我压死了。” 闻奕这才想起自己还压着她,一起身,那香嫩柔软便无处可寻,内心深处竟生出几分微妙的遗憾,好在他历来冷静自持,还是控制住了,正要道歉,却听玲珑软绵绵地说:“哥哥房间冷,以后就跟我睡吧,反正我的床很大。” 本来租的房子里只有房东不要的一张旧板床,摇摇欲坠,闻奕这样的个子躺上去晚上翻个身都吱呀吱呀响,但他图省钱就没换,等有了玲珑,他就给她买了一张一米八乘两米二的大床,弄得舒舒服服,再看闻奕自己的房间,那简直是公主跟灰姑娘的对比。 闻奕说:“不要这样跟男人说话。” “哥哥也算男人吗?”玲珑很无辜地问,“天这么冷,哥哥房间还背阴,连个太阳都晒不到,你都生冻疮了。” 她慢吞吞从床上爬起,先打了个呵欠,才继续道:“又不睡一个被窝。” 按常理说,闻奕决不会答应这么荒谬的事,可不知为何,也许是她语气太甜,笑容太美,也或许只是他被蛊惑了,当闻奕彻底冷静时他已经答应了,看着玲珑欢呼跳下床去他房间拿枕头被子,闻奕反悔的话说不出口,只得认命地跟过去,他那棉被弹了好几年,重得很,怕她抱不动。 兄妹之间无需顾忌那么多,他们现在住的房子也的确是不太好,夏热冬凉,等到过完年新家那边也可以搬去了,新家所在的小区物业保全都做得很好,到时候他也不用总是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不安全。 玲珑的床就跟她的人一样,散发着草莓蛋糕一样甜蜜的气息,闻奕在上面躺着都觉得浑身不对劲,他睡惯了硬床盖惯了重被,到了晚上睡觉身体陷入柔软的床垫中,觉得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从来不认床,在工地上找个角落铺个蛇皮袋都能窝一晚上的闻奕,难得失眠。窗帘微微透出细缝,笼入一圈皎洁月光,屋内虽然没开灯,也仍然清晰可见。他正盘算着明后两天带妹妹去采办年货,却听到少女平稳的呼吸跟娇嫩呓语,不觉莞尔,一颗心又软又暖。 这时玲珑翻了个身。 她可能是一个人睡习惯了,睡姿并不是那么好,一个翻身就贴近了闻奕这边,自己那边床却还有大半。闻奕倒抽了口气,只因玲珑贴的太近。 她像只小动物一样到处蹭,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窝着继续睡,而被她缠上的闻奕浑身僵硬动弹不得,本来就失眠,这下是彻底别想睡了。 年货要买,新衣服也要买,闻奕买了房子跟车,手头还有点钱,他不太懂女孩子喜欢什么牌子的衣服,但有时候经过商场跟专柜,一支口红都要几百块,以他现在的收入,想养好妹妹还是很有难度的。 玲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省钱,勤俭持家?不好意思,这四个字她不认识。她才不管闻奕有没有钱,反正她喜欢的都要买,闻奕对着她是一点脾气没有,要什么给买什么,而且跟着逛街非常敬业,安静付钱拎包玲珑穿什么都说好看买。 最后存款被掏空。 玲珑觉得他是真的好,所以看闻奕也越来越顺眼,临近年关这几天不知怎么突然开始下雪,两人就都不出门了,年货已经囤好,外面真的太冷了,白天没事做闻奕就跟玲珑窝在床上看电视,玲珑趁着暑假的功夫又开始打游戏,她觉得这个来钱快,因为迅速冲上大神排行榜,许多直播平台都来挖她做主播,玲珑都给拒绝了,就家里那台老电脑还直播,扫雷都卡。 闻奕觉得妹妹沉迷游戏该怎么办啊,他不是那种会苦口婆心劝人的兄长,一天二十四小时很大一部分时间一句话都不说,玲珑也习惯了他沉默寡言。 哥哥不喜欢我老是打游戏怎么办? ——拉着他一起打,很快他就喜欢了。 闻奕给玲珑买了个比较好的手机,自己还是用那个卡的要死连接电话都经常断线的智能机,玲珑觉得他那手机跟家里的老电脑没什么区别,斗地主都不流畅,所以当然不知道游戏的好。 她喜欢人类世界的一点就是他们总是有很多好吃的跟好玩的,电子游戏绝对能在龙女最爱tp10里名列前茅。 闻奕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当然是不打游戏的,别看他一副问题儿童的模样,其实他连网吧都没去过,烟偶尔抽几根,酒偶尔跟弟兄们喝两杯,他太早熟,也太早背负起沉重的责任,活得紧绷,游戏是什么,不知道。 玲珑教他打游戏的时候闻奕是拒绝的,但是不想伤了妹妹的心,也就过了半个小时吧。 闻奕:游戏真好玩。 他觉得自己也该换个手机了。 玲珑差点被他笑死,闻奕做什么都有天赋,当初辍学也是形势所迫,他自己不打算继续读书想创业,结果人人都不看好的时候他又成功了,以后还会更成功,可见他这个人无论是毅力还是意志,都远超常人,在游戏这方面也是很快就上手而且技术高超,把手机还给玲珑的时候还有几分意犹未尽。 然后等雪停了他就带着妹妹去买手机了,还是被玲珑给说动的:过年,下雪,优惠,打折,送话费,送油,还能抽奖。 一等奖是辆小面包车,消费超过三千就能抽,闻奕对自己的运气不抱希望,他很自然地把收据递给玲珑,然后玲珑随手一抽—— 欧皇就这么诞生了。 这家手机卖场很大,离家也近,他们步行来,开车回。 闻奕觉得妹妹是个小福星,他学着刚才在手机店里其他人说的话凑近玲珑,在她身上嗅了嗅说:“吸欧气。” 玲珑撑着下巴问他:“哥哥要买彩票吗?我们定个小目标,先中他个一千万你看成不成?” 不知道为什么,闻奕一点都不认为妹妹是在开玩笑。他揉了揉玲珑的头,“一千万算什么,哥哥以后会赚大钱,一个月都给你一千万零花钱。” 玲珑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好!” 这是闻奕过得最幸福最温暖的一个年,他做了好多菜,晚上还一起在院子里放烟花,附近邻居家有小孩子在大马路上扔炮仗,他圈着玲珑带她玩仙女棒,她笑得特别开心,闻奕就跟着开心。 他会永远保护她。 205.第十九片龙鳞(五) 第十九片龙鳞(五) 过了初五就能搬家了, 玲珑是初十开学, 闻奕盘算好了, 初五搬完家, 收拾收拾,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他们搬家搬的相当轻松, 因为之前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大部分家具房东自带, 别的不说,就闻奕睡得那张很聒噪的床都破成什么样子了。 新家按照玲珑喜欢的风格装修好了,所有家具全部换新,惟独玲珑那张床她很喜欢, 闻奕就又给她搬了过来,有了新家,闻奕的心情好了很多, 看他表情就知道, 简直如春天般温暖。 而新学期的到来对玲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每天的早起让她烦不胜烦, 学校生活一如既往的枯燥无聊,她跟那些年轻的同学们玩不到一起去,更懒得去听他们是爱慕还是嫉妒,女生们有志一同地开始孤立她, 换做普通女孩早就受不了了, 她们用的手段其实不怎么高明, 但是在一个人的少女时期, 遇到这样的恶意,积少成多,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崩溃。 但是龙女大人吧……她就算外表装出一副懦弱胆小的样子,也是绝对不肯吃亏的,谁要是敢骂她一句叫她知道,当面也许忍气吞声,可事后绝对要千百倍的报复回去。 是的,就是心眼这么小,这么睚眦必报。 玲珑在学校里还是独来独往不跟其他人为伍,什么一起上厕所一起说悄悄话一起去小卖部之类的会在女生身上发生的事,在她身上通通没有过。她坐在教室里上课,照样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仿佛女孩子们对她的孤立跟排斥,她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真的假的啊! 最有意思的是,在玲珑转学来之前,班里有个乡下来的女生,可能是因为很少说普通话的缘故,平时讲话口音比较重,到了本校,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她那点成绩拿来根本不够看,在全年级也只能考个前一百,再加上家庭贫困衣着土气,别的女生穿名牌涂口红化妆的时候,她身上的校服洗的都发白。 格格不入,当然融不进女生们的圈子,成日坐在教室的角落安静学习。偏偏跟其他尖子生比起来,学习能力也不够强,一直徘徊在中中等,被人瞧不起。 但最近她找到了融入其他女生的办法,那就是说玲珑的坏话。本来玲珑转来的时候,她还是很高兴的,因为班里难得来一个家境贫寒的同学,等见了玲珑的面,她又失望了,长得那么漂亮,跟自己完全不一样。考完试这种高兴就更是烟消云散,那吊打全年级的满分成绩,就算被同学孤立排斥,也是老师们的宠儿。 而且跟自己不一样,玲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被人孤立。老师们向着她,男生们爱慕她,这学期来更是有钱了,衣服穿得都是好牌子,本来就漂亮,好好打扮越发了不得。 跟自己是不一样的。 结果一次无意,她说了玲珑几句,听到的女同学如获至宝,也不觉得这乡下女生土了,仿佛找到了同好,拉了她过来一顿聊。聊来聊去,女生发现:玲珑代替自己被孤立了! 她特别开心,再诋毁玲珑传播玲珑的坏话时也特别卖力气,果然,跟其他人的“羁绊”也越来越深,现在下课了都有人主动邀她一起去厕所了,中午在食堂也不用再一个人孤零零地找位子坐。 然而这一切跟玲珑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住校,她又不在乎,每天都有人开车来接她把她当成小公举,朋友什么的她根本不需要。 只有人类才害怕寂寞与孤独,渴望感情与陪伴。 倒是学校新来了一位英俊斯文的心理老师,听说出国深造才回来,自己开了私人诊所,学校这边花了大价钱才把人聘请过来。这么地说吧,这位心理老师来了以后,本校疑似抑郁症患者的女生足足增加了十几倍。因为学校又没有规定说一定要生病才能去看心理医生,所以心理咨询室的门槛几乎都要被踏破,其中甚至还包括部分已婚未婚的女老师,可见对方受欢迎程度。 对年轻的小女生来说,学校里那些青涩的胡子都没长出来的男生,哪里比得上倪老师成熟英俊风度翩翩! 新学期到现在才过了一个星期,倪老师收到的各种各样的情书跟小礼物加起来能绕全市一周。他因为还要忙诊所的事,在学校每天只待八个小时,上午下午分别三小时,晚自习两小时,其余时间都在做自己的事。 去过心理咨询室的女生们回来都要感慨心理咨询室的装修摆设,最让人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的,就是温和又俊秀的倪老师了。他简直满足了女孩子们对王子的全部幻想!他太完美了! 不管你是真有病假有病,他都维持着绅士风度,从不当面拆穿,跟他说话就觉得每一句都在点子上,让人如沐春风,还会上瘾。 这一天,玲珑敲响了心理咨询室的门。 这间办公室是学校专门分配给倪朗的,趁着寒假按照倪朗的喜好重新装修过,风格简洁又优雅,没有丝毫压迫感,办公桌上还摆着鲜花。玲珑进来的时候,倪朗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抬起头,饶他见多识广,也为这样美丽的少女而惊艳。 那是宽大看不出曲线的蓝白校服都遮掩不住的美。 玲珑冲着倪朗怯生生地笑了笑:“老师……你好,我、我是高二的学生,我……” 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倪朗微笑,他笑起来十分温柔,为了不给玲珑造成压迫感,他站起身,“没事,周四下午不是你们的课外活动时间么?怎么没有跟同学们一起玩?” 玲珑咬住了唇瓣没有回答,低着头,倪朗看见有泪珠跌落在地毯上,迅速湿了一小片。 小美人哭泣的时候梨花带雨,惹人怜惜,他不觉心神一荡,笑容越发温柔,“来,到这边说,在老师这里,你什么都可以告诉我。” 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又深谙心理学,倪朗太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渴望什么了。他面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改变,让人看了就觉得,啊这是个多么好多么值得信任的人啊! ……玲珑直到打了放学铃才离开,走的时候眼圈儿红红的,还有几分依依不舍,对倪朗的态度也软绵绵的。“老师,那我先回家了。” 倪朗微笑,微微弯腰让自己保持跟玲珑相同的高度,凝视着她水润的美眸,“如果还遇到困难的话,一定记得来找我,我永远在这里等你过来。” 对情窦初开的小女生说这样成人间暧昧的话,就是因为她们容易被引诱,也容易动心。玲珑却像是听不出来一样,含羞带怯地看了倪朗一眼,依依不舍地走了。 转身的瞬间笑容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大大的白眼。 …… 闻奕觉得这段时间妹妹有点怪怪的,具体表现在她经常无意识的傻笑,还天天抱着手机不肯放下,只要一有消息提示立刻蹦起来看——对方对她来说好像是个很重要的人。 不得不说,倪朗是个道貌岸然手段高超的调情高手,只要他愿意,可能没有女人能逃过他的情网,更何况是玲珑这样十几岁的“小姑娘”。而有了玲珑,倪朗也看不上其他人了,去哪里找比她还要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呢? 他期待着胜利的果实,胜利前的忍耐显得如此重要,这是黎明前的曙光。 如果玲珑真是年轻的女孩子,那么她绝对会深陷情网难以自拔,意乱情迷不知道自己是谁,可惜她不是。即便如此。玲珑不得不承认倪朗是个非常擅长控制别人的人,他用温柔的语言与深情的态度勾引你走入他的陷阱,然后彻底掌控你以此来满足自己卑劣的欲望——他就是喜欢娇嫩的花朵般的女孩子,大一点不行,小一点也不行,就这个年纪的女孩,最适合采摘,也最适合玩弄。 当然,对女孩子来说,一场紧张又叛逆的师生恋可真是太刺激了,更别提倪老师那样出色,谁不喜欢他?女孩子们背地里为了他一个笑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多少一起去厕所的好朋友都反目成仇。 倪朗放古代应该就是那种会被烧死的祸水。他在毫不表现侵略性的同时,已经将猎物不动声色的占有,纳入自己的掌控中,让对方无法自拔。 玲珑学习了。 她跟倪朗之间谁玩谁还不一定呢,一个装得温柔宽容,一个装得胆小羞怯,影帝跟影后的对决,玲珑坚定认为自己是笑到最后的那个。 ……要是闻奕的警觉心能再低一点的话就好了。 对某些男人来说,追求女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倪朗当然也不例外,他太想品尝玲珑的味道,也只有少女愿意献身给他的时候,他才相信她们是真的爱上了他。 206.第十九片龙鳞(六) 第十九片龙鳞(六) 本来,玲珑在女同学里的人缘就不太好, 倪朗出现之后, 那就不是不太好, 而是引起公愤了。这一点玲珑从倪朗身上学习了, 在她面前各种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在其他女同学面前则轻描淡写地透露出对玲珑的好感与欣赏,这样的话,不用倪朗自己动手,本来就被孤立的玲珑会更加被针对, 于是——她会全身心的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他, 心甘情愿成为他的掌中物。 这天学校突然停电, 班主任通知走读生可以提前回家,玲珑先给闻奕发了个信息, 结果她刚出校门就被堵住了。 堵她的……不认识,但来势汹汹,很明显不是来找她玩的。 这大晚上的,几个人欺负她一个,正常少女早吓哭了,玲珑却很淡定, 她先看了下时间,很有礼貌地询问:“请问你们可以让一下路吗?我赶着回家。” “呵呵。”为首的女生冷笑, 学校对学生仪容管得很严, 但这并不能彻底阻止女生们化妆, 在校服里穿时髦的衣服。“你自己做过什么自己心里清楚吧, 成天装出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背地里还不是四处勾引男人?” 玲珑诚心诚意地问:“我勾引谁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感叹道,“我还需要去勾引别人么?我手指头都不用动一动,就有数不清的人喜欢我。” 这话说的是一点也不谦虚,听得女生们恼怒极了,反正她们今天就是要给玲珑一个教训,让她以后离倪老师远点儿,她根本什么都不算! 有人开始拿着手机对准玲珑在拍,两个人抓住玲珑的胳膊,另外几个就开始扒她的衣服。因为放学了,玲珑把校服脱了下来,这会儿天气还有点凉,刚入春,她穿着薄毛衣跟外套,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扒光的。 玲珑没有反抗,她已经哭了,哭的太快,让人无所适从。而看到她哭,女生们得意极了,把这个美丽出众的少女欺凌在自己面前,看到她流眼泪,她们心中就生出一种快感。收手是不可能的,不仅不会收手,她们还会把她的裸|照发到学校贴吧,到时候看谁还把她当女神! 只可惜还没来得及扒光,拽着玲珑的几个女生就被踢飞。 是真的踢飞,一点情面都没讲,玲珑倒在地上,楚楚可怜的模样,闻奕肺都要气炸了!他捧在手心上疼,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的妹妹,谁敢这么对她?他先脱掉了自己的外套把玲珑裹住,又是两脚把剩下几个女生给踹倒。闻奕字典里没有不打女人这四个字,他浑身都散发着阴郁冷酷的气息,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 他是多大的力气,一脚踹出去能让人在床上躺个好几天,就这样还没完。闻奕先推了玲珑一把让她上车,然后弯腰扒开了几个女生的衣服——毫不留情全部扒光,像她们对待玲珑那样拍下了视频跟照片。春寒料峭,女孩子们在夜风中瑟瑟发抖,闻奕拍完后也没打算把衣服还给她们,而是从车上找了个大袋子团成一团塞了进去,直接扔后备箱了。 他做完这些事就上了车带玲珑回家,她还很害怕,一看到他就扑了过来,小小的身子在闻奕怀里颤抖。他心都要碎了,也不急着开车,先把玲珑抱到腿上坐着,然后放柔了声音安抚她,玲珑轻轻颤抖,不是吓得,是笑的。但这个笑容怎么能让闻奕看见,毕竟她是个柔弱的小姑娘。 她就很欣赏闻奕的做法,毫不拖泥带水,玲珑呜咽着说:“她们、她们说要把我的裸|照发出去……呜呜呜” 哭声细弱,可怜极了,闻奕搂紧她说:“别怕,哥哥在呢。” 他会永远保护她的。 至于那几个没衣服穿的女生要怎么办,闻奕根本不在乎。别把他想当然的以为是什么好人,要发玲珑的裸|照?可以啊,只要她们不怕他事后千百倍的报复,大可以再继续欺负她。 为着这事儿,玲珑得到了好大安慰,晚上闻奕担心她做噩梦还在她床边守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到她照常起床上学才放了点心,再三叮咛她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都立即联系他。这次要不是他知道她提前放学,她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闻奕想都不敢想。 欺负玲珑的几个女生跟她不同班,她也没注意,反正死不了,倒是同学们在一起交头接耳说悄悄话,玲珑竖起耳朵听了,也掏出手机刷了下学校贴吧,乖乖,有人发了好劲爆的视频跟照片,深夜大街上几个女生裸|奔,啧啧啧,脸拍的可清楚了,一眼就能认出来。 玲珑笑出声,闻奕的做法深得她心,她决定中午放学要好好表扬他。 而听说了这件事的倪朗,在见到玲珑的时候也很担心她的安危。他抬起头看见推门而入的玲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捡到了美丽的天使,“最近感觉怎么样?” 他是知道的,这个敏感而柔弱的少女在学校里的日子不好过,惊人的美貌与优秀的成绩为她带来的不是荣光,而是同龄人的嫉妒与排斥,她很苦闷,很烦躁,找不到发泄的目标跟未来的方向,所以才会无比依赖他,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是亮晶晶的。少女的爱慕是那样简介明显,倪朗久经情场,如何引诱一个少女对自己动心,对他来说可真是再简单不过。 玲珑声音怯生生:“我……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呢?”倪朗蛊惑着说。 她飞快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低下去,两只雪白的小手在一起绞着,嫩呼呼的指头都绞红了。倪朗怜惜地看着那双小手,忍不住伸出手覆盖其上,少女轻轻抖了抖,却没有拒绝。 不拒绝=接受。 倪朗又大了胆子,更加温柔地说:“你知道的,不管什么事,你都可以跟老师说,老师会帮助你,也会保护你。” “真的吗?”玲珑抬起眼睛,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闪烁着天真的期待与信赖,她放任倪朗有意无意地捏弄自己的小手,咬住了下唇,“最近……我、我有点怕我哥哥,我不想回家。” “不想回家的话,又想去哪里呢?” 玲珑又飞快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倪朗想了想又问,“那么你为什么会怕你的哥哥?是他做了什么事让你觉得不舒服吗?” 玲珑咬着唇不回答,倪朗的声音像是有魔力,一字一句都穿透她的心,“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告诉老师,老师会为你保密的。” “我觉得……我哥哥好像喜欢我。”她终于鼓足勇气说出口了,“是、是那种喜欢。” 倪朗微微一怔,他当然知道玲珑口中的哥哥是谁,事实上这个单纯天真的少女在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已将她的故事跟他说得明明白白。倪朗对她的一切了如指掌,自然晓得她口中的哥哥跟她没有血缘关系。 以己度人,倪朗自己见了玲珑生出龌龊之心,想想玲珑的“哥哥”,都是男人,还有什么不懂的?这么美丽的少女谁不喜欢,哪个男人不渴望着她在自己身下臣服?否则世上那么多流浪的人,她那“哥哥”怎么就只捡了她回去养,却不养别人? 倪朗握住了玲珑的手,“那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呢?比如说……一些让你觉得很不舒服的举动,或是言语?” 少女唇瓣咬的娇艳欲滴,倪朗看得意乱情迷,听到她细细的声音说:“哥哥喜欢……抱我坐在他腿上,昨天晚上在我房间,一晚上都没有离开……” 抱她到腿上是为了安慰她,守了她一夜是怕她做噩梦,明明都是很正常的事,玲珑却故意用暧昧的语气说出来,这样倪朗一听,就更认为闻奕是对玲珑别有所图了。 他想了想,用认真的态度跟玲珑说:“是这样子吗?” 他拉过玲珑,让她坐到了自己腿上,两只手臂将她环住,以一种极尽占有的姿态。玲珑有点怕,倪朗却若无其事道:“首先我们要情景再现,我这样对你的话,你会觉得不舒服,会害怕么?” 玲珑害羞地看了他一眼,耳朵都红了,摇摇头。 倪朗轻笑,他知道这个少女已经完全被自己迷住了,陷入了自己织的情网之中,但面上却仍是一副淡定冷静的样子,好像对这个少女没有丝毫欲望,只是单纯地想要帮助她。 “那现在,你有什么感觉?” 她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心跳得好快……” 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圆领毛衣,领口有些大,心理咨询室开了空调,倪朗可以清楚地看见那白色毛衣下动人的起伏。少女是这样的含苞待放,他都有些忍不住想要采撷了。 207.第十九片龙鳞(七) 第十九片龙鳞(七) “为什么会心跳这么快呢?”倪朗用低沉好听的声音蛊惑着怀中少女, 手指轻轻捏着她软嫩的小手, 越发觉得这是个宝,“他抱你的时候, 你也会这样吗?” 少女犹豫着不知怎么回答, 半天了才摇了摇头。 倪朗发出磁性的笑声,结实的胸膛因此微微震动,十几岁的少女遇到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只要他想,他能让你意乱情迷不能自已。他能轻而易举夺取你的芳心, 等到把玩够了,再丢到地上踩个粉碎。 玲珑坐在倪朗腿上很局促的样子,总是不觉要动一动,她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有点凌乱, 倪朗抱她坐在腿上,稍微一低头就能看到她纤细漂亮的锁骨, 还有少女胸前刚刚开始盛放的花骨朵儿。他的眼神充满占有欲,倪朗享受这种捕猎的快感, 在得手之前, 他一向是非常有耐心的。 尤其这个少女如此之美,让他觉得再多的等待也值得。 “那是不是证明, 我和你哥哥,是不一样的呢?” 这话说得就有些暧昧了, 怀春的少女对着这样一位英俊年轻又深受欢迎的成年男人, 是很难抗拒的, 对她们来说,萌芽中的爱情是那样美好,排除万难也想得到。 更何况他温柔贴心,安全感十足,仿佛不论发生什么事,他都能保护自己,永远都不会背叛。 玲珑的反应是羞红了脸不说话,她这样娇娇软软一团,刻意讨人怜爱,那简直能叫人心都挖出来送给她。倪朗看得有些痴迷,忍不住想凑过去一亲芳泽,谁知玲珑的手机突然响了,铃声刺耳,将他吓了一跳,回过神才发觉自己太过急切,实在是这少女过于诱人,他竟险些失了理智,还好被这铃声惊醒。 倪朗不喜欢强取豪夺,他喜欢的是你情我愿,喜欢青涩羞怯的少女主动为他献身,那会让他的男性自尊得到极大的满足。 手机铃声让怀里的少女瞬间清醒,不得不说,有那么一瞬间,倪朗觉得遗憾极了。他扶着玲珑,“小心点,别摔着。”她从他身上跳下去的动作太大了。 玲珑脸红的看着他,“我、我先走了!” 倪朗没有留她,只是含笑望着她,玲珑的脸便更红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继续在这里待着,就含羞带怯地看了倪朗一眼,转身跑了出去。看着她的背影,倪朗露出志得意满的笑容。 而一出心理咨询室,玲珑就撇了撇嘴,毫不掩饰自己鄙夷的情绪。她先是接电话:“哥哥。” 闻奕最近对她管的很严,应该是察觉到玲珑有些不对劲,上下学这会儿都不要其他人接送,必定是自己亲自来,给玲珑打电话是告诉她今天晚上有急事要迟到半个小时,让她先在学校里等他。闻奕现在工作忙,有时候不能及时来接玲珑,就跟学校的门卫大爷搞好了关系,要是他迟一点,玲珑就现在门卫室等他。 收了闻奕两条好烟的门卫大爷性格很好,对玲珑这样学习好又漂亮的小姑娘也很喜欢,所以从没有怨言。 玲珑在门卫室等了没半个小时后闻奕就来了,他开着车,今天破天荒没有穿平时的工作服,而是穿了西装。只不过他穿西装也跟别人不一样,倪朗就也穿西装,但倪朗是一丝不苟的,他的领带他的袖扣他的衬衫都不会有丝毫凌乱,闻奕却不是。 没打领带,衬衫领口还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精壮的胸膛,头发略微有些凌乱,男人味十足,荷尔蒙气息强的玲珑都有点喘不过气。她眼睛亮晶晶的,先扑进了闻奕怀里,小狗一样蹭蹭闻闻,很不高兴地说:“有烟味。” 闻奕是去跟人谈合作的,他想壮大,就势必不能目光短浅,而谈合作,他当然不能穿着工作服去,身上这套西装是玲珑给他买的,她眼光很好,价钱也令人咋舌,她想花钱闻奕从来不拦着,事实证明这套西装买的非常值,人靠衣装啊。不过闻奕不喜欢被束缚,所以一结束,第一件事就是把领带给解开,扣到最上面的那颗扣子让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 他摸了摸玲珑的头,跟门卫大爷打了个招呼,把她放进车里,“饿不饿?” 玲珑上了三节晚自习,确实有点饿,可惜人类的食物她是吃不饱的,顶多过个嘴瘾。“想吃麻辣烫。” “大晚上的吃什么麻辣烫?”闻奕皱眉,“去给你买份粥。” 玲珑也不跟他争辩,就是很失落地坐在那不说话,果然,没出三十秒闻奕就先投降了:“……不准吃太辣。” 她顿时就高兴起来,不管他还在开车,过来搂住他脖子就在脸上响亮的啵了一口。闻奕心跳顿时漏了一拍,没带多少怒气的斥责道:“干什么呢,老实坐好了。” 她笑眯眯地模样可爱极了,闻奕的心跳得很快,怦怦怦怦怦怦,他尽量不去看身边的玲珑,被她指挥着去了一家连锁的麻辣烫,小姑娘解开安全带就下去了,蹦蹦跳跳的,闻奕纵容地看着她跑进去开始挑食材,自己也锁了车跟上去。 结果却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玲珑正跟闻奕兴高采烈地说着话,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倪朗又是谁? 当然他这回不是一个人,他还牵着一个年轻女人的手。女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化着精致的妆容,长得很漂亮,两人亲昵的看起来就知道是情侣,没想到也会在大晚上来吃麻辣烫。玲珑叹了口气,她这一碗麻辣烫才吃了一小半,要是就这样不吃了好可惜啊!可她要是吃完再去闹,那不就不够真诚,错过了最佳时机? 想到这里,玲珑咬咬牙,装作不小心的样子把手边的醋瓶碰到了地上,玻璃瓶子摔出了清脆的声音,一时间,店里所有人都往这边看,当然也包括倪朗。 玲珑还拿着筷子呢,眼里却蓄满了泪水,闻奕没看懂怎么回事,只知道妹妹哭了,正要问为什么,却看到她突然站起身跑了出去。他也顾不上吃自己那份,立刻也追出去。 玲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奔跑一边在心底生气,没吃完!浪费了!都怪倪朗!闻奕多么节俭多么爱惜粮食的一个人!他那碗也没怎么动啊! 倪朗看到玲珑的一瞬间愣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她,但心底却没有多少慌乱,他知道玲珑是个多么害羞多么善良的小姑娘,她胆子那么小,是绝对没有勇气直接上来与他对峙的。 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跟她承诺过什么,他们是暧昧的,却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闻奕一路追上玲珑,她还哭呢,他只好把她圈进强劲的臂膀内,沉声问:“怎么了?” 玲珑只哭不说话,闻奕就陪着她,好一会儿终于哄到了车里,她也还是不肯开口。闻奕刚才没注意到倪朗,玲珑一哭他就慌了,追出来也没回头看,只知道她突然流眼泪让他心疼的要命,平时疼着哄着一点委屈都舍不得她受,看到玲珑的眼泪倪朗心都要碎了。 他把这娇滴滴的小人抱在腿上,就盼着她不要再哭了,要星星要月亮他都能想办法,可不能再看到她掉眼泪。 “玲珑乖,为什么哭?” 玲珑可怜巴巴地揪着闻奕昂贵的衬衫,换平时这么贵的衣服谁碰一下闻奕心疼的要命,这会儿就完全不在意了,一个劲儿地哄她,哄到玲珑高兴了,她才抬起泪盈盈的眼:“我看到、看到我喜欢的人跟别的人在一起了。” 闻奕浑身一冷,整个人都冷淡下来,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他从没想过会是这么个答案。 玲珑有了喜欢的人? 她才多大? “你还在上学,学习才是最重要的。”闻奕忍住内心戾气,努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冷硬。“而且,会伤你心的人根本不配成为你喜欢的人。” 因为常年干活,闻奕的手不像倪朗那样精致无缺,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指腹在玲珑柔软的唇瓣上碾弄时,让她微微颤抖——不是因为怕,是兴奋。 比起倪朗,玲珑更喜欢闻奕这样的,外表看起来特别正经,内在却很闷骚,看着包裹的严严实实,衣服剥光后却性感极了。 充满力量。 她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唇,粉色的舌头不经意间碰触到闻奕的手指,他的眸光因此变深,盯着玲珑的眼神满是侵略感。 他不想再压抑自己了,因为再这样下去,她很有可能就要跟别的人跑了。闻奕抚摸着玲珑的唇,柔软娇嫩,宛如花瓣,“除了哥哥,你谁都不能喜欢。” 玲珑瞪大眼,在闻奕看来这是害怕吃惊,可只有玲珑自己知道,她有多兴奋。 208.第十九片龙鳞(八) 第十九片龙鳞(八)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一开始, 真的是只把她当做妹妹来看的, 柔弱娇小,需要保护。 闻奕发过誓的,会永远保护她, 用尽自己的一切。 可是后来, 慢慢就变了味道。到底不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妹,哪怕一开始他把她当做妹妹,也在时间中逐渐变成了另外一种感情。谁能不喜欢玲珑呢?她那么可爱, 那么讨人喜欢, 闻奕除了想保护她一辈子外,还想要这一辈子都和她一起度过。 本来想着她年纪小可以慢慢来, 可她刚才说什么?她有了喜欢的人? 除了他,她谁都不许喜欢。 闻奕亲了下去。 玲珑被亲的舒服极了,她很喜欢闻奕的吻, 强势、霸道,却又带着珍视与温柔, 今天晚上他应该是抽了一点点烟,烟草味显得格外迷人。玲珑情不自禁地搂住了闻奕的脖子, 他亲她, 本来是想教训她的,结果她不仅没有反抗,还很乖巧地依偎在了他怀里, 乖巧地让他亲。 闻奕这就不知道她是什么想法了, 本来严肃冷淡的脸带了些许茫然跟疑惑, 大手揽着玲珑的腰,手指不觉摩挲,却见她刚才流过泪水的眼睛此刻明亮的仿佛天上星辰,眨巴眨巴的看着他,软绵绵地叫他哥哥。 “你终于亲我啦。”玲珑蹭了蹭他的下巴,“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这么主动呢。” 毕竟两人睡在一张床上他都能严守三八线半点不越过,玲珑还以为他是对自己不感兴趣,总觉得闻奕这一款看起来凶神恶煞,其实骨子里应该特别闷骚,果然她的感觉没有出错。 这回换闻奕眨眨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玲珑趁势依偎进他怀里,“哥哥喜欢我吗?” 几秒钟后,闻奕嗯了一声。 “哥哥喜欢谁?” 闻奕想,要是不说清楚她是不会善罢甘休了,也是他太傻,看到她哭立刻就失了分寸,早知道她不是什么乖宝宝,看起来乖巧可爱,心眼儿却比谁都多。他又亲了亲玲珑说:“哥哥喜欢玲珑,哥哥不想只做玲珑的哥哥。” “那你还想做我的什么?” 闻奕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玲珑撇撇嘴,她眼里已经完全没有了泪,星星仿佛住进了她的眼睛里,闪闪发亮,可爱极了。“我觉得饿我已经长大了。” 对于她有没有长大,这个问题闻奕暂时不想跟她讨论,而是把她抱起来认认真真地问她刚才那是怎么回事。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她又蹭了蹭闻奕的脸:“这个哥哥不用担心,我不会吃亏的。” 闻奕倒也信了。 然后玲珑如梦初醒:“难道我在你心里不是一只可怜的小猫咪吗?” 很少笑的闻奕笑了,嘴角微微一勾,“你是不是小猫咪,玲珑心里没有数吗?” 哪有这样狡诈的小猫咪,倘若她真的是个柔弱的需要人照顾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姑娘,闻奕绝对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可她是吗?她敢摸着自己的良心说是吗? 玲珑发现自己的生活里处处都是影帝,她扁扁嘴,“我没有数,我就是只可怜的被生活蹂|躏的小猫咪。” 闻奕揉了揉她的小脸,把她放到副驾驶上给她扣好安全带,说:“回家再细说。” 结果他们到家外卖也到了,正是玲珑之前遗憾没吃完的那家麻辣烫!她顿时就觉得闻奕怎么这么讨人喜欢啊,只会甜言蜜语迷惑女孩子的倪朗可真是差远了。于是玲珑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外卖,开心的洗澡睡觉。 自打车子里被闻奕亲了,他对她的态度就跟以前不一样了。玲珑起床就看见桌上放着刚买回来的包子跟八宝粥,闻奕正坐在餐桌旁。他今天应该也是要出去应酬,穿的还是西装,但不是昨晚那套,听到玲珑的脚步声抬起眼睛看过来,英俊又迷人。两人中间隔了一层纸,互相演,这会儿就不藏着掖着了,玲珑小跑过去,闻奕很自然地伸手接住她让她坐腿上,低沉着声音问:“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哥哥抱?” “要。”张嘴啊了一声,闻奕就拿着包子喂她吃了,玲珑很满意地点点头,伸手搂住闻奕的脖子问他,“哥哥喜欢我吗?” 闻奕反问:“你自己说。” “我怎么知道,哥哥昨天亲我好突然,我都被吓到了。” 闻奕失笑,这小姑娘又开始演了,她古灵精怪的,从养了她一段时间后闻奕就发现了,她跟他想象中的妹妹完全不一样,虽然看起来都是弱小可怜又无助,可她会让自己吃亏才怪呢。 他又吻了吻她红润的唇瓣,“习惯了就不会被吓到了。” 玲珑坐在他怀里晃着小腿,很享受美男子喂食的快乐,她软软地依偎到闻奕肩头,他虽然还不到二十岁,可却给人很强的安全感,仿佛只要他在,不管什么风雨,他都能扛住。“那哥哥多亲亲我。” 闻奕克制着自己浅尝辄止,他推了推玲珑:“要迟到了。” “才不会。”玲珑没所谓,“就算迟到了老师也不会对我生气。”虽然同学对她不怎么友好,可老师们喜欢她啊,谁叫她成绩好呢,别说是偶尔迟到一下,就是她旷几节课,班主任也不会觉得她是贪玩,第一时间肯定要考虑她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 也正是因为老师们的青眼,导致一些本来就不喜欢玲珑的人更加不喜欢她。 闻奕送她到学校,再三叮嘱:“如果学校里有人欺负你,一定要立刻告诉哥哥。” 玲珑点点头,这时候的她看起来就又跟平时一样乖巧了,闻奕心知她满肚子小心思,但仍然放不下心:“要听话。” “好。” 会听话才怪。 昨天晚上跟玲珑偶遇的倪朗当然不肯放弃这么美好的猎物,他从玲珑离去的泪水中看到了少女的悲伤,他有信心再次将她哄好。可玲珑却不肯去心理咨询室了,倪朗有点着急,他很少主动跟猎物们联系,因为主动就落了下乘,但玲珑不一样,她比其他猎物更美丽更出色,那么也值得他放下|身段。 中午放学玲珑看到静音的手机上那一堆消息,一条也没读,想想都知道倪朗的套路,想让她亲自过去找他?开玩笑,她是那么没有节操的龙吗?不去! 结果等到了晚自习,有同学来传话说班主任让玲珑去办公室一趟。班主任对玲珑很好,经常找玲珑谈话,学习上的生活上的面面俱到。 可玲珑到了办公室,见到的不是班主任,而是倪朗。 正是晚自习时间,小办公室内没有老师,倪朗就坐在班主任的位子上对她微笑。不得不说,人模狗样,长得好看就是加分,玲珑实在是没法对他生气。 “倪老师。” 只是态度冷淡了,眼睛不朝他身上看,好像第一次见面那样。 对倪朗来说,生气就是好事,生气代表在乎。 “玲珑,生我气了?” 不仅长得好看,声音也好听,虽然在人类的定义里这是个人渣,但玲珑喜欢倪朗的外貌。她说:“倪老师做错什么了要我生气呀,我跟倪老师又没有什么关系。” 倪朗露出忧郁的眼神:“玲珑,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玲珑心想那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成年男女手拉手还能有什么解释?倪朗真当她是十六七岁天真好骗的少女,看到两个人光着身子躺床上也相信他们是在做头发? 她拒绝的很彻底:“我还有卷子没做完,已经高二了,我想好好学习,不想浪费时间。” 说完,她抬头问倪朗:“倪老师,我能先走了吗?” 太过柔软好欺负,满足了男人的掌控欲,他们很快就会感到厌倦,得到了之后,白月光会变成饭粒,朱砂痣会变成蚊子血,倪朗在女人中所向披靡百战百胜,越是反抗,他越是痴迷。 想让玲珑为他神魂颠倒,倪朗还嫩了点,他长得虽然好看,可玲珑见过更好看的,这么点出色的外貌在玲珑看来其实可有可无。 问完玲珑也没想要倪朗回答,转身就走,倪朗却悠悠道:“难道你不想知道,昨天晚上那个女人跟我是什么关系?”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跟我没关系。” 看着玲珑的背影,倪朗笑了。 接下来倪朗就开始不停地给玲珑发消息,说是不停,但还是有分寸的,不会让人觉得烦躁,也不会让人忘记他。每天提醒一下玲珑今天天气怎么样,记得带伞记得穿外套,问问她学习累不累,让她好好休息,节假日玩的开心——讲道理,如果真的换成人类小姑娘,早被哄的五迷三道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献身都是小事,魂儿被勾走才是最可怕的。 那么,等到倪朗厌倦,等到自己被抛弃,就会瞬间失去自己。 209.第十九片龙鳞(九) 第十九片龙鳞(九) 在倪朗的信息攻势下, 玲珑的态度终于开始软话,虽然她再也不往心理咨询室来了, 但至少会回复倪朗的信息,于是倪朗顺理成章的从发信息到偶尔打电话,大概打个五六次玲珑能接一次,这种欲拒还迎的感觉让倪朗很着迷, 他很明显是迷恋上了这个少女,骨子里却以为是自己让她痴狂。 谁能得到龙女大人的芳心呢?这恐怕是不存在的。 玲珑一边跟倪朗虚以委蛇,一边把他的短信跟消息都截图记录下来, 顺便每一次倪朗的电话她也都录音了, 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 就把这些都交给了闻奕。 闻奕当时脸就黑了。 他眼神极冷, 如果不是玲珑就在他面前, 他怕是要立刻去把倪朗给杀了!玲珑看着他的脸色,很担忧地说:“哥哥, 能不能不去找倪老师啊?” 闻奕还以为她是心软了, 没等他开口,她就又说了:“去找他他肯定也不会承认的,像他这样的人, 谁知道他除了骗我,还有没有骗过其他人?所以这种人的真面目还是揭开给大家都知道会比较好吧?而且他还有女朋友呢, 他女朋友知不知道他背地里这样撩我这个未成年少女啊!” 这会儿闻奕明白了, 小姑娘满肚子坏水, 想的可比他多。 “那玲珑想怎么样呢?” 玲珑无辜地眨着水汪汪的眼睛, “这我怎么知道呀,我只是一只天真单纯的小猫咪,整天被生活压迫的喘不过气来,欺负我的人难道不应该是哥哥来解决的吗?” 这话说的倒也不错,闻奕点点头:“那就交给我来处理。” 他来“处理”,那绝对不是字面上的处理,玲珑这段时间把证据都收集齐了,闻奕这人,看他做生意就知道,心黑手狠,什么都敢干,拦他路的都会被铲除,更何况是觊觎玲珑的倪朗。无论是从妹妹还是从喜欢的女孩子的角度,闻奕决不会放过他的。 而且……他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很耳熟,拿到玲珑给的录音跟截图后,闻奕一天好日子都没打算给倪朗留。 现在是信息时代,还有什么比网络爆料更快的能毁掉一个人的全部?很多事情现实生活中得不到解决,上网能。闻奕直接给了一个粉丝千万的大营销号爆料,连带倪朗的姓名照片,扒的干干净净一点不留,当然也包括了他各种撩骚的信息跟语音。 “我去长这么帅干什么不好,诱|奸未成年少女过分了吧!”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我们国家现在对这种垃圾的法律能不能再严一点再健全一点???” “想象了下这个场景,这老师666,小女生在学校因为他被孤立,他就能以英雄的姿态进入她的生活,到时候还不是手到擒来?” “难道只有我觉得他这么熟练肯定不是第一次干吗?网上现在很多他的扒皮帖子了,就这样的人开心理诊所,讲道理,谁敢去看病?” “怕不是要被哄着吃了亏还觉得是个好人。” …… 从外表上来看,倪朗无疑是非常出色的,但他外表再出色也无法掩盖他所做的恶心事,网友们猜的没错,玲珑的确不是他第一个引诱的少女,但之前的少女们……没有人会站出来谴责,因为每个人都还想要好好的活下去。如果闹大了,自己就要受到非议,她们不会承认的。 闻奕当然也不会让玲珑承认,他很庆幸玲珑机灵没有上当受骗,也很庆幸自己把她保护的这么严实,否则漏了一丝一毫他都不会原谅自己。 倪朗这人最好什么?除了少女之外,他最爱的就是面子,他那位交往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甚至不知道他这猥琐下流的一面,事情闹大后迅速跟他分手,诊所也开不下去了,闻奕觉得有时候网络暴力还是挺不错的,至少倪朗诊所关了门,同时被学校辞退,谁都害不了。 可他没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 闻奕想怎么对倪朗玲珑一点都不在乎,反正这个人是废了,不过倪朗的灵魂她要吃掉的,不说别的,垫垫肚子总应当吧? 闻奕决不放过倪朗,除却他对玲珑的企图以外,也是因为困扰在自己心头很久的事情终于有了答案。在查倪朗的过程中,闻奕得知他在出国深造前,曾经在某个初中当过心理老师。 那个初中,就在闻奕家附近,他曾经也读过,不过没读完家里就不让读了,他一个人出去打工赚钱,就是为了养活妹妹,但没几年就得到了妹妹死亡的消息——怎么死的?家里人说是失足摔下楼,闻奕不信,他想让警察解剖,却被父亲一巴掌打了出来,那时候闻奕还没有成年。 后来他负气离家再也没回去,妹妹的死一直是他心中的刺,他不相信什么失足摔下楼的说法,父亲似乎很怕他知道,在他提出交由警察检验后连夜把遗体火化,要说没有什么隐瞒,闻奕一点都不信。 直到遇到玲珑,知道倪朗这么个人的存在,又因为倪朗对玲珑的企图去查他,闻奕才逐渐明白几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倪朗的确不是第一次引诱少女,他战无不胜,更何况只是个读初中的小女生? 虽然没有证据,但倪朗知道事实真相差不了多少,他负气离家后再也没回去过,可一追查下去,才知道他离开后家里有了一大笔进账。闻奕母亲早逝,父亲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就娶了第二个老婆生了孩子,对他跟妹妹一直是可有可无的态度,如果妹妹的死能换来一笔钱……他不会不答应。 每个被倪朗玩弄过的少女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惟独闻奕的妹妹选择了自杀,她在临死前知道自己被骗了,写下一封遗书,却被贪财的继母发现,拿去勒索倪朗。倪朗答应付给他们一笔钱,但代价是把这件事埋在肚子里。 随后,倪朗出国深造,知道实情的人都瞒着闻奕,没有人告诉他他的妹妹本来不该死,又在死前经历了什么。 闻奕内心如同油煎,恨极了倪朗,玲珑权当自己什么都不知情,他回家的时候把她抱的紧紧的,整个人都在颤抖。玲珑拍了拍他的背,“哥哥怎么了?” 闻奕抱了她许久,才沙哑着声音说:“没事,就是突然很想你,也很庆幸你好好的。” “哥哥把我保护好就行了。”玲珑摸摸他浓密的黑发,“我相信哥哥。” 然后她感觉脖子被温热的液体浸湿,闻奕心中一直在后悔,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容不下他们兄妹两个,他想带着妹妹出去住可是不行,稍有不逊,父亲便拒绝给他们一毛钱,闻奕不想求他,就让妹妹继续上学,自己则辍学出去打工,寄回来的钱都给了父亲,就是希望他们能对妹妹好一点。 他不应该离开的,在那样的家里,面对无情的父亲与刻薄的继母,唯一的哥哥也不在身边,当时才上初一的妹妹能懂什么?她那么小,那么害羞,她需要人保护,可他却离开了她。 等到他回来,她就死了。 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父亲继母异口同声说是失足摔死,闻奕不信。 但现在又能怎么样呢?从玲珑身上,闻奕明白了倪朗是个什么套路,他最喜欢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他的猎物的世界,那么当初是不是也是这样,借由自己的魅力,让女孩被孤立被排斥,然后他温柔地出现,轻而易举得到她的一切,等到厌倦了,就拍拍屁股离开,丝毫不管被留下的人会遭遇什么。 人渣! 畜生! 玲珑发觉闻奕变得很激动,她想了想,把下巴搁在闻奕肩头,软绵绵地说:“哥哥,你信不信一句老话?” 内心波涛汹涌,对着玲珑闻奕却不想表现出来让她知道,努力维持声音平和:“什么话?”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天理? 报应? 如果说这话的不是玲珑,闻奕一定要狠狠嘲笑对方的天真。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天理,有什么报应,曾经欺负过妹妹的人哪个得到了报应?他们在学生时代一句轻飘飘的话,一个鄙夷的眼神,一个从众的态度,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后,用一句年少轻狂就能掩饰。而被欺负的人死了,他们早就忘得干干净净。 他不信。 “要信哦。”玲珑从他怀里抬起头,捏了捏他的耳垂,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无比坚硬,包括那颗心,惟独耳垂软乎乎的,听说耳垂软的人都疼老婆。“所以不要做冲动的事,我可不想以后当寡妇,就算让我当寡妇,你也得先赚大钱,等你进去了我才有钱包养小白脸。” 她插科打诨,闻奕被她闹的气不起来。 是的,无论世上有没有天理报应,遇到她,就都有了。 210.第十九片龙鳞(十) 第十九片龙鳞(十) 墙倒众人推, 倪朗要是犯个别的错,看在他相貌出众的份儿上大家忍也就忍了, 可惜恋|童+诱|奸,神仙都救不了他, 再加上玲珑的推波助澜, 倪朗现在是人人喊打。 可你要说他犯罪了,那也没多么严重,顶多拘留个十天半个月,这就是最恶心人的地方了,他引诱过不知多少无辜少女, 那些少女有的活着,有的死了, 不管她们心底的伤痕有多么深, 倪朗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等报应? 怕不是等不到哦。 不久后一则社会新闻令人啧啧称奇,某男子酒吧被灌醉遭轮|奸,是的没有看错, 受害者确实是个男人, 媒体杂志最擅长的就是给犯罪者打码, 所以毫不气地放出了受害者的照片,大家一看,嘿这受害者长得可真好看,再仔细一看有点眼熟, 这不是之前那个名声都臭了的诱 |奸未成年少女的心理老师吗?! 真是苍天饶过谁!这大概是喜欢吃人血馒头的媒体们做过的最好的一件事了。 因为受伤比较严重, 倪朗住了很久的院, 听说都脱肛了,惨不忍睹。玲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吃掉他的灵魂,这个人无论他之前做过什么,以后都会永远化作她身体里的养分,归寂于无。 倪朗就这么在医院淹死在马桶里,因为他之前的所作所为,这个新闻又热闹了一阵子,人人拍手称快,说这真是报应。 报应么?玲珑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人类喜欢相信这种东西也没什么不好,人过得痛苦,总得有点想头有点盼头,不然多难过啊。 倪朗一出事,学校里那些曾经因为他针对玲珑的女生们也都安分了下来,就因为玲珑无辜地反问了一句:“你们这样恨我,是不是跟倪老师有关系啊?” 曾经人人恨不得贴上去的倪老师,现在在学生里如同洪水猛兽,谁都不想沾到这个名字,谁都不想承认自己曾经暗恋过这个人,更不能被安上跟他来往过的烙印。 玲珑单手托着下巴笑吟吟地看着同学们:“听说倪老师的下场了么?医院里那么多人照顾着他都能把头浸在马桶里淹死自己,你们说这是巧合么?大家都说是报应,那你们呢?听说欺负过别人的人都会遭报应哦。” 她说这话的时候很笃定,不知为什么,听到的人都觉得不寒而栗。 随着闻奕生意越做越大,他那早对他不管不问的父亲终于找上了门,彼时闻奕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老板,跺跺脚股市抖两抖那种,再也不是曾经为了十块钱都要跟父亲据理力争的少年了。 他气场越发强大,闻父在他面前反而伛偻着身子,他今年还不到五十岁,可鬓边早已生出了华发,脸上也提前长出了皱纹,双手上的茧子是生活不如意的证据,这次来找闻奕是要钱的,还扬言要把闻奕告上法庭,说他不赡养父母。 闻奕还怕他威胁?能告赢尽管告,告的赢算他输。他压根儿就不理闻父的无理要求,他只是问:“妹妹的买命钱不够你们花的?据我所知,倪朗还是挺大方的。” 一封遗书得到了二十万,还嫌不够? 玲珑正好回家,看到厅里的陌生人,很嫌弃地看了两眼躲到了闻奕身后:“哥哥怎么什么人都朝家里放,好讨厌啊,这个人身上味道怪怪的,这么热的天酸唧唧的,多少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呀。” 她看起来就是个娇贵的小公主,捏着鼻子嫌弃人的模样相当可爱,闻奕心都化了,他先拍了拍玲珑的屁股:“自己玩去。” 她瞪大了眼,偷偷踩了他一脚跑上楼了,闻奕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小屁股,越发觉得心内火热,只是眼前有个急需他来解决的家伙。血缘这种东西他根本就不在乎,唯一在乎的妹妹已经死去,他现在只有玲珑,其他人在他眼里毫无价值。 要是可以顺利要到钱,闻父当然也不想威胁儿子,大儿子出息得很,现在什么报纸杂志电视上都能看到他,知道他特别特别有钱,家里就等着这钱救命呢。 直到现在,闻父也不觉得自己当初做错了,女儿本来就是赔钱货,上学能有什么用?死了他也不是不心疼,但比起二十万,当然是钱更重要。再说了,他不跟闻奕说也是有理由的,就闻奕那臭脾气,要是叫他知道家里人拿了二十万烧毁了妹妹的遗书,闻奕还不当场发疯? 所以,闻父觉得自己的选择很正常。 “行了。”闻奕想到玲珑刚才走的时候抛的那个媚眼,早想着回去跟她亲热,哪里还想再跟所谓的父亲浪费时间。他也不兜圈子,“我这儿你一毛钱都拿不到,想告就去告,打官司的钱我有。” 然后他嘲讽地挑起一边眉:“你有么?” ……还真没有。 哪怕闻父去告闻奕不赡养他,先不说他有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闻奕手下有最厉害的精英律师团队,闻父拿什么来告?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告赢了,也顶多一个月给个几百块钱,闻奕还真不把这么点钱放在眼里,但他一个子都不想给。 闻父气得说不出话来,来来回回就骂闻奕不孝,闻奕半点不生气,他顾忌着玲珑在家里,有些话没好跟闻父说,比如说他那宝贝小儿子是怎么染上的毒瘾跟赌瘾?他们当初就为了钱卖了女儿一条命,现在也该尝尝苦果了。要是闻奕估计的不错,他那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会儿第三根手指头已经被剁了下来。 真把他当成普度众生的好人了?他们的折磨还在后头呢,可不能就这么轻饶死了,跟倪朗那样,他想下手去报复都没机会。 闻父被架了出去,闻奕觉得整个厅都留下了那人身上难闻的味道,先吩咐人准备消毒清洁,接着就上楼去找玲珑。她高考考了个非常惊人的成绩,一举成名,现在大学还没读完,闻奕也不指望她能帮他什么忙,就玲珑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根本不干预。不过随着年纪增长,她看起来却还是当年初见时的模样,没有变化也没有长大,明明都大四了,还被刚进校园的新生叫同学。 玲珑正坐在地毯上打游戏,操纵着手柄打得无比激烈,听到脚步声也头都没抬,闻奕在她边上坐下,这些年被玲珑传染了打游戏的毛病,不跟她一起打两把,一整天都浑身难受。 玲珑飞快结束了一把,拿脚蹬他:“谁让你进来的。” “我不进来,晚上你让我睡哪儿?” 早睡一个被窝了,现在才不让他进来? “你跟你爹睡啊,我看他挺想你的。” 敢这样跟闻奕说话还能全身而退的,玲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对着她闻奕根本生不起气,他摸了摸她的屁股,“又生气了?” 玲珑啪的把他手给打开,龙屁股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摸的?怕不是不想活了,她嫌弃得很,“他们俩兵分两路,你后妈还来学校找我呢,还挺为你着想的,说她娘家有个侄女跟你差不多大想叫你回家相相,怎么,你爹没跟你说?” 闻奕才知道他们打着这可笑的主意,闻父是被他气到了,话都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架了出去,他还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赶紧把人搂怀里哄:“我叫人把他赶出去了。” “哼哼。”玲珑还不住拿脚蹬人,“你后妈说了,你弟弟没出息,以后老闻家就要靠你传宗接代继承香火了,怎么,我不想要小孩,你有什么意见没有?要是有你趁早说我好找下家,学校里追我的人可多了去了。” 闻奕脸一沉,“找什么下家?你想都别想。” 她越长越大,他又不能把她关在家里,她长得什么模样,旁人看一眼都神魂颠倒,这么些年闻奕不知道赶走了多少狂蜂浪蝶,都宣誓主权了照样有人表示没结婚就有机会,有他妈个屁的机会! “那你想不想传宗接代继承香火啊?”玲珑问,“你可别想在我年轻貌美的时候跟我丁克,等到我年老色衰就把我一脚踢开,到时候我一定先阉了你。” “不想。”闻奕淡淡地说,要什么小孩,小孩有什么用?“你这坏丫头,你瞒了我那么多事,我问过你没有?” 比如她到底是谁,又从哪里来,为什么过去一无所寻,闻奕不是不知道她身上有很多奇怪的事,只是他觉得,如果她不想说那就不问,反正知不知道都一样。 “你问啊,谁让你不问的?” 闻奕被堵的说不出话,他的体贴合着在她这儿就是傻是吧?干脆问了:“那你——” 可惜没问完她就亲了上来,这回堵住他嘴的是她甜蜜的吻,还有狡黠又得意的笑。 “你问了,我也不一定告诉你。” 211.第二十片龙鳞(一) 第二十片龙鳞(一) 玲珑其实不大喜欢变成人类幼崽, 尤其是那种父母健全需要照顾的, 家里要稍微有点钱那更了不得,有人伺候就代表要吃喝拉撒, 可她又不是真正的人类, 根本不需要像人类一样五谷轮回, 但是……算了,反正有人伺候, 不亏, 而且她现在不是那种只能躺在摇篮里的奶娃娃, 马上就要满一周岁了。 今天还正巧是她的一周岁生辰。 娇娇软软的小奶娃被国公夫人纪氏抱在怀里, 育有两子一女的她今年二十八岁,但仍然年轻美丽一如少女,生女儿的时候岁数都大了, 九死一生得到的小女儿, 怎么能不捧在心尖尖上疼呢? 定国公府的荣耀来自于纪氏的夫君,也便是定国公齐钰, 齐家是百年世家,到了齐钰这一代,他不仅承袭了老国公的爵位, 还在战场上屡建奇功,皇帝有感这令外敌闻风丧胆的猛将,便亲自赐予一个“定”字, 于是“齐国公”便成了“定国公”, 如今天下安定, 一时荣宠无限。 是以今日小女儿的周岁生辰,来的人无比之多,多的玲珑眼花缭乱。要知道她现在只是一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猫咪,怎么记得住那么多上来打招呼的?亏她这具身体的母亲不觉得厌烦,听那些人把她夸的天花乱坠还喜不自胜——不过刚满一周岁,这些人尬吹的那么真情实感,玲珑都替他们臊得慌。 她软绵绵地打了个呵欠,表示自己不想再听下去了,周围这么吵她连觉都不能好好睡。纪氏看到怀里的小女儿张着粉嫩嫩的小嘴打呵欠,爱得不行,便温言与各位夫人说了声,抱着女儿先行回房。横竖这生辰热闹的是大人,小小人儿是什么都不懂的。 出了大厅迎面遇上定国公,齐钰先对妻子微笑,而后爱怜地望向她怀中的小娇女儿,伸手将襁褓接过,“夫人闷在家中许久,今日这样的日子,穗穗便我来带吧。” 纪氏有点舍不得,齐钰已将女儿从她怀中抱走,她一时阻止不及,又见高大的丈夫已走远,今日女儿生辰,来的不只是女眷,想必又是抱着女儿去前面跟那一群同僚炫耀去了,他三十岁了生出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从严父瞬间变成了女儿奴。 玲珑乖巧被父亲抱着,水灵灵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这围了她一圈的男人们,嗯……都没有亲爹好看,所以她兴致缺缺,又打了个呵欠闭上眼睛。齐钰发觉她困了,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几个没女儿的同僚凑过来近距离观察这可爱的小奶娃,忍不住摸了摸她露在外面虚虚握成拳头的小手手,软的要命,不敢用力。 太、太可爱了吧! 也就摸了两下,定国公就不给摸了,把女儿的小手手放进襁褓,很嫌弃地说:“去去去,没有女儿自己想办法去。” 这还能想什么办法? 玲珑一觉醒来,就看见面前两张生得与齐钰夫妻极为相似的脸,是齐钰跟纪氏的两个儿子,长子齐嘉言,次子齐懿行,齐嘉言今年十二岁,齐懿行稍小一些,十岁,但已入了国子监读书,所以在次子都这么大了意外又得了个女儿,定国公夫妇当真是欢喜到了骨子里。而因为与妹妹年龄差较大,两个儿子不但没有嫉妒妹妹得到了爹娘的爱,还一个比一个的护着。 老国公跟老太君岁数大了,正是含饴弄孙的时候,可以说,定国公府的小姑娘,刚出生便是万千宠爱于一身。 无比美好的人生,她自己却不愿意过下去,宁可从未出生在这世上。 玲珑伸出软绵绵的小手摸了摸齐嘉言的脸,这两个哥哥都遗传了父母外表上的优点,小小年纪就容貌惊人,以后不知道得让多少姑娘爱慕。 齐嘉言性格内敛,哪怕面对亲近之人也很是守礼冷淡,惟独对这个妹妹,大抵是因为她太小了,太娇嫩、太脆弱,所以只想保护她,若是做个鬼脸能够叫她开心露出笑颜,齐嘉言无比愿意。妹妹主动触碰自己,饶他已经十二岁,也不由自得地看了一眼弟弟,言下之意是妹妹果然更喜欢我。 齐懿行就努力捏自己的脸凑近玲珑,“二哥的脸也很好捏,穗穗,穗穗你捏捏、你捏捏!” 齐嘉言把他往后推:“穗穗能有什么力气,她哪里捏的了?快后退些,你靠的太近,吓到她了。” 齐懿行被亲哥推开很是委屈,他眼巴巴地看着玲珑,玲珑就勉为其难伸出手也摸了摸他的脸,一手一个小美男,简直不要太开心。 齐嘉言被教导过要如何抱妹妹才能让她舒服,小心地将她从床上抱起,看着她圆溜溜的黑眼睛,不哭不闹特别乖巧,喜欢的要命,妹妹就是比弟弟好,弟弟太皮了。 齐懿行也很渴望地看着亲哥,可是他亲哥总说他太小了不会抱妹妹,就小了两岁而已,也算小吗? 正常的小孩子一岁左右就差不多能学说话了,但不知为何他们家的小妹妹就是不肯出声,成天抱着个小布老虎也能蹬着玩的开心,可无论谁教她说话,她都不学。一开始纪氏还担心孩子是不是哪里病了,因着她平时不哭不闹,就睁着水汪汪的黑葡萄般的眼睛看人,眼神灵活又生动,任谁也不信这么个孩子是个不会说话的。 而且刚出生时哭声可响亮着呢。齐钰倒是看得开,觉得小女儿定然是早慧,别人家的小孩可不会像她这样爱干净,拉在尿布里的情况就没发生过,平时是不哭,有需求才哭。 小穗穗聪明着呢! 纪氏被丈夫一安慰,也逐渐宽了心,夫君说得对,他们的女儿值得拥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她不必这般忧心。 玲珑满一周岁生辰,皇帝虽然没能亲自到场,却命人传了圣旨,封定国公之女齐氏玲珑为长乐郡主,享汤沐邑。 还不会说话的奶娃娃自然也不会接旨,齐钰与纪氏千恩万谢,老国公跟老太君越发认定小孙女是个有福气的,本就喜欢她,如今更是不想把她还给她儿子跟媳妇,恨不得就留在自己身边养。 纪氏哪里舍得! 别说她舍不得,齐钰跟齐嘉言齐懿行两兄弟也不答应!他们每天学文习武,就盼着早些回家陪妹妹玩会儿,怎么能抱到祖父祖母那边? 好在老国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并未强求,只是每次看到小孙女的眼睛都闪闪发亮,纪氏把女儿交给老国公抱的时候都担忧他老人家抱着小女儿撒腿就跑头都不回。 老国公上了年纪不如当年严肃,越发像个老顽童。若非纪氏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他带小孙女的时候能跪下来给小孙女骑大马,老太君就笑呵呵地扶着不让小奶娃掉下来——真真是没眼看啊没眼看。 话又说回来,她那跟老国公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严肃冷沉的夫君,面对女儿的时候也没好到哪里去。 纪氏就知道别人,她自己还不是更惯着?小女儿睡觉时皱皱眉头她都要担心好久,怕磕着碰着饿了渴了困了,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抱在怀里片刻不松开。 穗穗那样小,每天都在长大,纪氏又希望她长大,又想她慢些。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玲珑三岁了,三岁还不肯开口说话的,她怕是第一个。这回就是淡定如定国公齐钰都忍不住有些担心,女儿该不会……真的是生了什么病吧?他请了御医来看,得到的都是小郡主身体十分健康的回答,可健康归健康,怎么就一句话也不说呢?随着长大,饿了困了也不用哭了,就磕磕绊绊的走到人身边扯人衣裳,伺候她的都是纪氏精心挑选的下人,小郡主有什么需求一个眼神就能看懂。 老国公跟老太君也犯愁,三岁的娃娃不说话,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齐嘉言齐懿行兄弟俩也愁得慌,总之整个定国公府,都因为不肯开口说话的小郡主陷入一片愁云惨雾,在这一片忧愁之中,玲珑该吃吃该喝喝半点不含糊,别人愁归别人愁,她一点都不急。 让他们急一下没什么不好。 不说话没别的原因,就是故意不想说逗别人玩,玲珑就是这么个恶劣的性子,想她改比登天还难。 她现在三岁了,脚上还穿着软底绸布小鞋,基本上到哪儿都有人抱,很少下地自己走,所以走起路来还有点蹒跚。比起溺爱的老国公老太君,还有心软的妻子以及两个妹控儿子,齐钰驰骋沙场多年,气势惊人,心肠也比较硬,今天他就打算治一治小女儿这不爱走路非要人抱的毛病! 要知道她两个哥哥一岁多就会走路了!而且学会走路后再也不要人抱! 穗穗就不一样,穗穗是非要人抱就是不肯走。 齐钰决定,今天就要当着全家人的面,告诫他们什么叫教育孩子。 212.第二十片龙鳞(二) 第二十片龙鳞(二) 玲珑盘腿坐在毛茸茸的厚地毯上, 周围是一圈围着坐的家人,齐钰则在她的正前方, 此刻她怀里抱着心爱的布老虎正在用糯米小牙啃,啃的不亦乐乎, 压根儿不把她爹浑身的王霸之气看在眼里。全天下所有人都害怕齐钰,她也不怕。 齐钰顶着莫大的压力对玲珑招手:“来穗穗,到爹爹这儿来。” 可是他有什么能吸引玲珑过去的呢?她仍然百无聊赖地拿着布老虎磨牙, 看都不看一眼。齐钰就敲了敲自己手边的白玉盘, 盘子里放着玲珑很爱吃的栗子糕,因为入口即化又容易克化,纪氏经常会喂她吃一些。她早就断奶了, 牙齿长得也好,尤其喜爱甜食, 但担心她小小年纪会坏了牙,纪氏给吃,却每次都给少少一块。 所以栗子糕对于玲珑的吸引力是很大的。 她果然有了兴趣, 松开了怀里搂着的布老虎, 对着齐钰伸出手。 齐钰下意识就要过去把栗子糕给她,幸而他及时清醒, 今日不是来陪她玩的,是要当着全家老小的面,告诫他们孩子不能太过溺爱, 哪有三岁了还不爱走路成天要人抱的!看那小鞋子, 底下是一点灰尘都没沾过, 这怎么能成? 无规矩不成方圆! 于是齐钰就说:“穗穗,你想吃吗?你想吃就自己到爹爹这儿来拿。”说着故意拿起一块在玲珑面前晃,看到她渴望的目光随着栗子糕左右移动,心都要化了,太可爱了,可爱的让他觉得自己正在犯一桩天怒人怨的大罪。 玲珑想了想,对着齐嘉言招了招手。齐嘉言立刻过来,她就很熟练地伸手要抱。要知道她跟齐钰之间也就两米多一点的距离,但就这么一点路她都不愿意走! 齐嘉言正要抱就被齐钰制止,他歉疚地看了玲珑一眼,不得已退下,然后又谴责地看向齐钰:“爹这是做什么,穗穗才多大?您这样做有意思么?” 玲珑被哥哥拒绝了,她可不受气,干脆也不去齐钰那边了,直接又抱起自己的布老虎继续啃着磨牙玩,反正就是不屈服于齐钰的淫|威。接下来无论齐钰说什么,如何威逼利诱,她都看也不看他一眼,弄得齐钰心慌慌,他本意是为了女儿好,可若是因此让女儿生气不理会自己了,那可亏大了! 便主动过去要抱她,结果却被拒绝,玲珑抱着布老虎飞快后退,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戒备地看着他,得了,这下大家伙儿都看明白了,小奶娃记仇了。 齐钰手足无措,先前摆出来的严父形象瞬间破碎,只好求助地看向妻子。纪氏忍着笑靠近,谁知也被女儿拒绝,合着小奶娃不是普通的记仇,被父亲教育的时候祖父祖母娘亲哥哥都作壁上观,于是一齐恼上了! 而其中,又数齐钰跟齐嘉言最惨。前者是罪魁祸首,后者是拒绝了她的求抱抱,反正谁也讨不得好。宁可被婢女抱也不让家人抱,脾气可大着呢。 齐钰心都要碎了!他试图讨好女儿,什么好吃的都朝她那儿送,好听话说了一箩筐,威风凛凛的定国公上次这样低声下气,是求娶纪氏的时候,他一生宁折不弯,在而立之年有了个小女儿,那不只是弯,简直低到了尘埃里。 玲珑的气来的快去的也快,上午气的下午就好了,齐嘉言也是到了晚上就得到了原谅,惟独齐钰,第二天小女儿也没有理他。 正是冬季,十分寒冷,屋内烧着地龙,小孩子脆弱,纪氏怕女儿冻着,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绸缎小棉袄,领口还有一圈白茸茸的兔毛,衬得她越发玉雪可爱,玲珑坐在纪氏怀里捧着一块奶糕小口小口的啃,她虽然年纪小,却极爱干净,吃东西也很秀气斯文,粉嫩的腮帮子因为咀嚼鼓起来,萌的人心肝颤。 可就是不给齐钰抱,齐钰好听话说了一箩筐,昨儿他也就是做做样子,这不是最后也没让她走路么?小家伙脾气可大,到现在还记她的仇。好言好语半晌也没能得个眼神,齐钰只好求助爱妻:“夫人,你快帮我说两句好话,可不能叫穗穗再恼下去了,我都好久没抱她了。” 纪氏存心看他笑话,“夫君不是昨日才说不能惯着穗穗,要她自己走路?怎地这会儿又要抱了?” 齐钰苦不堪言,后悔不迭。 纪氏又道:“我可不敢给你说情,免得穗穗又恼了我,连娘都不要了。” 一夜夫妻百夜恩啊!齐钰的眼神如是说,纪氏权当没看到。 齐钰没办法,玲珑慢条斯理地啃完一块奶糕,打了个饱嗝,又就着纪氏的手喝了一小碗牛乳,终于纡尊降贵地施舍给了父亲一个眼神。齐钰感激涕零,接住她伸过来的小手,终于得以把娇滴滴的小女儿重新抱入怀中,这回是再也不敢提要她自己下来走路的话了,玲珑在他怀里蹬了蹬小脚,齐钰便一手抱她,一手托住她肉呼呼包裹在软鞋里的小脚丫,嘴里哄道:“不走路不走路,爹爹特别喜欢抱着穗穗,以后穗穗要去哪儿,都爹爹抱着去。” 鉴于犯人认罪态度良好,玲珑决定宽大处理,但还是要稍微谴责一下。她用两只小手分别贴上齐钰的脸,奶声奶气吐了两个字出来:“坏!爹!” 一时间齐钰竟然不知是先激动于女儿第一个开口叫了爹,还是先伤心于女儿给的一个字评价坏。 纪氏如遭雷击,“穗穗!”娘这么疼你爱你!你居然先叫爹不叫娘! 玲珑回以一个无比甜美的笑容:“娘,好。” 纪氏瞬间舒服了,她略带得意地看了丈夫一眼,觉得那张俊脸上呈现出的心如刀绞的表情可真是太棒了!忍不住凑过来在玲珑脸蛋上亲了一口:“娘的乖穗穗,再吃一块奶糕好不好。” 奶糕比较甜,平时纪氏很克制玲珑食用,今儿是太高兴了,就又给了一块,玲珑立刻放弃了她英俊威武的亲爹转投亲娘怀抱,齐钰叹了口气,羡慕嫉妒地看着她坐在妻子怀里乖巧吃奶糕,“爹爹错了,以后都不让穗穗生气了好不好?” 然而玲珑不肯再开口说话了,任他如何哄也没用。待到齐嘉言兄弟回家,听说妹妹说了话,一个个又高兴又失落,两兄弟凑在玲珑面前说了一大堆好话,然而小祖宗就是不肯开金口,等到两个小少年露出失望之色以为没希望的时候,她才慢悠悠地叫出一声哥哥。 纪氏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丈夫跟两个儿子围着小女儿团团转,她失笑,对身边的婢女说:“咱们家穗穗可聪明着呢。” 婢女也笑:“小郡主冰雪聪明,奴婢可从没见过这样漂亮又早慧的孩子。” 听到有人夸宝贝女儿,纪氏也高兴,她心里觉得那父子三人傻乎乎的,自己却也凑了过去,一家四口无比幸福。 春去秋来,玲珑便慢慢长大了,她小的时候便好看,稍微长大一些更了不得,要说纪氏未出阁时也是出了名的美人,齐钰更是剑眉星目俊美无比,两人的长子与次子亦是继承了双亲的优点,生得格外好看,然而小女儿虽不像他们任何一个,容貌却更胜,每每纪氏都忍不住担忧,小小年纪便如此,若是长大了又该怎样惊人! 转念又一想,她的女儿,便是再美丽,家里也护得住,美丽又不是罪过,觊觎美丽与毁灭美丽的人才是。 只是女儿越长越大,都七岁了,还是不喜欢走路,去哪儿都要人抱着,纪氏觉得应该好好跟女儿说说了。晚上她跟丈夫说起此事,齐钰也这样觉得,男女七岁不同席,结果穗穗这么大了还喜欢朝家人怀里扑,尤其是两个兄长,一个十b1个十六,都是该成家立业的了,还成天把妹妹抱来抱去。 不过…… “夫人,此事还是要交由你来说。”齐钰是怕了。“穗穗那脾气,我若是说了,怕是又要十天半个月不理我。” 纪氏气乐了:“就你怕女儿,我不怕?” 齐钰面露苦色:“穗穗更亲你,她生气起来,说真的夫人,我是真的怕。” 纪氏觉得这苦差事不能她一人来做,怎么也得拉人下水,“我明儿去父亲母亲那里,同他们说说。穗穗这般娇气,少不得他们惯出来的。” 齐钰在心底偷偷腹诽:若说惯着穗穗,夫人你也差不到哪里去,今早还瞧见你抱着穗穗亲。 当然这话是不敢说出来的,否则先得罪了夫人,他也没好日子过。 玲珑完全不知她这对爹娘在想着怎么教育她,说起来,比起其他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她可轻松多了,听说别人家的女儿,认了字就开始熟读女诫女训,反正要学的一大堆,玲珑听了都嫌烦。 让她学怎么伺候男人侍奉公婆? 呵,下辈子吧。 213.第二十片龙鳞(三) 第二十片龙鳞(三) “哥哥!” 齐嘉言甫回家, 就听到一声娇嫩嫩的呼唤, 紧接着一颗糯米团子便冲了过来,他不觉露出笑容, 弯下腰接住那小身子,熟练地抱起来晃了两下, “穗穗是不是背着哥哥吃了什么好吃的, 怎么比哥哥出门的时候重了?” 玲珑搂住齐嘉言的脖子皱起小脸, “才没有。” 齐嘉言轻笑, 他年已十八,十六岁时便高中状元,深受皇帝器重,如今已是大理寺少卿,每日公务繁忙, 但每次回家他都会在外头给玲珑带些零嘴或是玩具。齐懿行则选择了从军, 日日也忙的脚不沾地, 除了早晚能见着人,其他时候基本上全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没有啊。”齐嘉言抱着她朝里面走, “天冷着呢,下回在屋里等哥哥, 哥哥回家就会来看你的。” “不要。”听到这话的玲珑把他脖子搂的更紧,“我要等大哥,要大哥一回来就看到我。” 软绵绵的小玉人满嘴甜言蜜语, 饶是齐嘉言也受不住, 心底甜的跟吃了蜜一样, 正要回话,就听旁边传来略带哀怨的声音,原来是齐懿行也回来了:“穗穗,你上回让二哥抱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玲珑回以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的笑容,齐嘉言当然知道这小家伙一张嘴巴抹了蜜,全家上下都被哄的团团转,然而知道是一回事,他们就是吃这一套,又有什么办法嘛! “今日怎地回来这么早?” 齐懿行答道:“这几日无甚要紧事,又快到年关,军中也放松了些。” “我也是。”齐嘉言抱着玲珑往屋里走,“只盼着过年这段时间不要闹的太厉害,可别出什么大案。”他官升的高,遇到的案子也越来越棘手,年纪轻轻感觉都要秃了。 玲珑伸手在齐嘉言头顶摸来摸去,他轻轻拍了下她的小屁股示意她乖乖的,玲珑抱住他的脑袋,整个人把齐嘉言视线挡住,齐嘉言脸上贴了个小女娃,把齐懿行逗得在一边笑个不停,连忙将妹妹捞过来往天上抛,玲珑也不害怕,咯咯笑着被两个哥哥抛来抛去,差点儿没把纪氏吓死! 她把女儿捞走,在两个儿子脑袋上狠狠敲了个爆栗:“干什么呢!若是伤着穗穗我可不饶你们兄弟俩!” 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子素来稳重,也陪着次子玩这种危险的游戏,穗穗才多大! 两兄弟连连告饶,玲珑软绵绵道:“娘,我不怕,好玩。” 纪氏有些抱不动她了,毕竟已经七岁,齐嘉言见状还是将人接了过去,“娘,我肚子饿的不行,今天晚上吃什么?” 纪氏这才神色缓和些:“天冷,晚上咱们一家聚一起吃古董羹。” 这古董羹也就是火锅,玲珑抽了抽鼻子突然打了个呵欠,齐嘉言吓了一跳,纪氏也是:“该不会冻着了吧?快快快,快回屋去,我命人烧些姜汤来。” 玲珑不爱喝姜汤! 可惜她拒绝无效,还是被亲爱的娘强迫喝了小半碗,两个哥哥也没有救她。这下可糟糕了,记仇小能手哭哭啼啼地谁也不理,恰好齐钰回府,她就哒哒哒跑过去告状。齐钰看到爱女水汪汪含着泪的大眼睛,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是谁惹我的宝贝穗穗生气了!”看他不好好教训对方! 纪氏眼皮子一抬:“是我。” 齐钰浑身的气势顿时没了,他尴尬地咳了两声,“夫人这是做什么,穗穗还是个孩子,若是做错了事,夫人好言好语说道说道也便是了——” “你的宝贝女儿这么冷的天跑外面去接嘉言,回来路上打喷嚏了,我便逼着她喂了半碗姜汤。”说着纪氏都觉得委屈了,“小没良心的,娘还不是为了你好,居然去跟你爹爹告状,娘伤心了。” 齐钰顿时跟妻儿站在统一战线上:“穗穗不乖,穗穗都没有来迎过爹爹。” 纪氏差点晕过去,老爷这重点抓的神奇! 玲珑虽然有脾气又记仇,可是也很甜很可爱,她听了纪氏的话,蹭啊蹭从齐钰腿上滑下去又跑回纪氏身边,挤进纪氏怀里,眼巴巴道:“娘,穗穗错了,穗穗再喝一碗。” 所以啊,她耍脾气才不叫人觉得骄纵,反而让人怜惜。纪氏本就是故意说的,哪里真能跟个孩子生气,便轻笑,把女儿又搂进怀里,“穗穗真是娘的小棉袄,可比你两个哥哥贴心懂事。” 无辜被殃及的两个哥哥一脸淡定,反正在爹娘眼里,他们俩跟穗穗不能比。 看着娘俩脸贴脸的蹭,齐钰先是嫉妒了一下下,而后道:“我今日遇到了二弟。” 纪氏便停了与女儿亲热的动作,但还捏着她软绵绵的小肉手,只是面上神色不大友善,也失去了先前的开怀。齐钰口中的二弟便是老国公的第二个儿子,老国公有一妻两妾,除却嫡长子齐钰外,还有两个庶子,都是两个妾侍所生。纪氏还没嫁给齐钰前,没少见识齐家二老爷的德性,对其很不喜欢。 倒是三老爷,虽说现在也只是个八品京官,人却温厚老实,分家后也不曾来沾大房的光,纪氏反而对他们很是照拂。 二房就不想说什么了。 “他又说什么了。”纪氏面上丝毫不掩嫌恶之色,两个儿子都已长大,很多事情不必瞒着他们。“穗穗都七岁了,他该不会还想着把他那女儿过继给咱们吧。” 齐钰夫妻俩想要女儿,二房也知道,只是生了齐懿行后纪氏肚子便没了消息,齐钰又不纳妾,二房便想把自己的女儿塞到纪氏身边养,原因无他,分家后二房的日子过得虽然不算紧巴巴,可比起没分家的时候大手大脚,真是拮据了不少。谁知道纪氏很快又生了女儿,这才断了二房的梦。 不过也因为玲珑受尽宠爱,二房总觉得这份宠爱是属于他们女儿的,对玲珑挑剔得很。 “那倒不是。”齐钰淡道,“这不是要过年了,过几日二弟要带家里头来府里给爹娘请安,我今日遇着他,他与我说了几句穗穗。” “穗穗有什么需要他说的?”纪氏护短得很,她觉着她的穗穗哪里都好,二房家那几个丫头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他还是先将自己女儿教好再说吧,好好的女孩儿被教养的鼠目寸光心胸狭隘,前几年来,哪次不欺负穗穗?看着穗穗这个东西好想要,那个东西好想拿。老爷我可跟你说,你在乎兄弟情义,我可不管,我不许穗穗受委屈。” 她这也说得是气话,齐钰为人正直,却并非愚鲁,二房近几年越发作,已在逐渐消磨齐钰的耐心。更何况那几个侄女想欺负穗穗,都是齐钰教训的,导致几个丫头见了齐钰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夫人说得是。”齐钰看到女儿仰着嫩生生的小脸注视自己,就对她伸出手,“穗穗到爹爹这儿来。” 纪氏有点不想放开怀里暖呼呼的小身子,但还是松了手,玲珑跑到齐钰身边,被他一把抱起放在腿上坐着,就听齐钰慨叹:“咱们家穗穗过了年也就八岁了,是大姑娘了,不能再这样抱着了。” 听到这话玲珑吓了一跳,立刻搂住他的脖子,眼圈一红小奶音带着哭腔:“爹爹不喜欢穗穗了吗!” 齐钰万万没想到一句话把女儿弄哭了,立刻收到妻儿六道谴责的眼神,连忙哄道:“喜欢喜欢,爹爹最喜欢穗穗了。” “那为什么过了年就不抱穗穗了?”她可怜巴巴地抽着鼻子,豆大的泪珠一颗颗往下掉,无助地看向齐嘉言,“大哥说穗穗胖了,是因为穗穗吃太多了吗?那、那穗穗以后不吃饭了,爹爹抱。” 齐钰心都要化了哪里还记得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赶紧抱着哄啊:“爹爹跟穗穗说着玩的,爹爹当然要抱着穗穗,穗穗一点都不胖,大哥说穗穗胖,大哥真是坏蛋,爹爹待会儿罚他跪雪地里去。” 齐嘉言:??? “不要!”玲珑又被吓到,扯住齐钰的袖子,“不要大哥跪着。” 齐钰真是服了这小娇气包,“好好好,都听穗穗的,穗穗不哭了好不好?” 玲珑吸着鼻子很努力地不哭,偏偏眼泪忍不住她又拼命在忍,那个可怜那个可爱,齐钰恨死自己先前说的话了!纪氏一看到女儿哭就忍不住跟着想哭,齐懿行直接过来把妹妹抱走,胆大包天地瞪了父亲一样:“爹不会说话就别说话,别人家七岁了是大姑娘咱们家不是,咱们家穗穗永远是心肝宝贝,爹不抱没关系,穗穗还有哥哥们呢,是不是大哥?” 齐嘉言也不赞同地看了父亲一样,蹲下来哄:“对,大哥永远都抱着穗穗玩。” 齐钰突然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合着就他里外不是人啊? 214.第二十片龙鳞(四) 第二十片龙鳞(四) 其实不只是齐钰, 纪氏也知道,如他们家穗穗这么大小的女郎,都早已跟个小大人似的, 惟独他们家的穗穗,还奶声奶气的长不大。身为家人, 他们自然乐意宠着疼着,只是又不免为她的以后考虑, 如今有父兄护着, 日后总要嫁人, 若是什么都不学, 婆家又如何能依? 齐钰将这话说出来也是为了让妻子赞同自己, 他也宠爱女儿心疼女儿,只是疼归疼,女儿家都是要嫁人的, 该学的东西还是要学。 纪氏又哪里不知道夫君说的是对的呢?大周民风保守, 对女子束缚极重,平日里抛头露面都要被人指点, 何况是不事舅姑不遵女训, 哪怕是纪氏,在未嫁入定国公府前, 也是读了好些年的女训, 学了好些年的规矩。尤其是嫁人前那段时日, 几乎是日日都要学习如何掌管中馈, 如何侍奉公婆, 嫁人后便要早日为夫君诞下长子,又要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 她的女儿深受宠爱,可世间女子皆要嫁人生子,身为爹娘自是想要娇惯,可女儿成了婚,变成了别人家的人,若是有哪里做得不好,苦的便是她自个儿。 并非每个人都有纪氏这样的好福气,能嫁与齐钰这样好的郎君。成婚多年齐钰不曾纳妾,始终对她爱重有加,可那民间的脚夫,有了几个钱都想再纳一房妾,更何况是高门之家? 穗穗还小,可总归要长大。 齐嘉言与齐懿行听了也都沉默起来,玲珑坐在二哥腿上听他们讲道理,她才不要做乖巧懂事的孩子,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乖巧懂事的都是要受委屈的。所以她就是不讲理,眼睛一眨,泪珠便刷刷往下掉:“穗穗不爱学那些,穗穗只喜欢吃喝玩乐,穗穗没有梦想,穗穗想做条咸鱼。” 一时间,众人竟是哭笑不得,齐嘉言敲了弟弟一个爆栗:“跟你说了不要把军营里学的那些胡话带回家来,平白带坏了穗穗。” 齐懿行委屈死了,他在家里都是很注意的,哪里说过这样的话! “穗穗不想学,穗穗不喜欢学。”玲珑揉着眼睛哭泣,她哭也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细细嘤嘤,小嗓子奶声奶气可怜极了,让人觉得要是不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都是极度无情的。“穗穗不喜欢拿针线,也不喜欢背三从四德,穗穗想快快乐乐的过日子。” 说完她抽噎着抬起哭得红肿的大眼睛,从齐钰夫妇到两个兄长都看了一圈,很无助地问:“穗穗不讨人喜欢了吗?为什么要学这些才能有好日子过?” 她这么可爱,学伺候男人跟公婆?学掌管中馈跟贤良淑德? 怕不是在做什么春秋大梦。 “学个屁!”齐懿行先爆了句粗,直接把妹妹抱紧,“我不管爹娘大哥怎么想,穗穗不喜欢那就不学,自己家的掌上明珠凭什么要去学那些伺候人的东西?难不成咱们家养不起,要她做针线活赚钱不成?爹嘴上说着姑娘家要娇惯,也不曾见娇惯到哪里去,还是说把穗穗弄哭就是娇惯?” 在场的家人中,就属齐懿行岁数最小,脾气也最冲,想事情最不全面,但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外人指指点点如何,看不顺眼又如何,以后他自会挣揣个好前程,谁敢嚼他妹妹的舌头,他就教训谁。 年轻人便是与长辈们看法不同,齐嘉言也道:“世间女子皆要三从四德,什么女戒女训背的滚瓜烂熟才好嫁人,可我所见之女子,嫁了人要生儿育女,又要侍奉公婆,讨好丈夫,丈夫还要再纳几个妾侍收几个通房,别的且不说,单是二叔家,便弄得一团糟。我自己捧在掌心的妹妹,为何要去受这种苦?” 纪氏想起自己待字闺中时,读女训读的唇舌发苦,男人三妻四妾是美谈,只守着一个妻子反倒惹人笑话,她刚嫁与齐钰没几年,外头便传她是个好妒的悍妇,可她自己心里清楚,便是让天下人都骂她妒忌成性不够贤淑,她也不愿为了贤名叫自己的夫君纳妾。 想到这里,她便看向齐钰,齐钰被妻儿这般看着,也说不出话来,半晌叹道:“穗穗确实还小,那便等她长大些再说吧。” “不。” 拒绝的却是玲珑,她揉着眼睛,胡乱擦着眼泪:“穗穗不喜欢,穗穗不学。” 小小的女娃娃,讲话却如此坚定。 “穗穗不喜欢。” 她再次强调了自己不喜欢,“爹爹若是逼着穗穗学,穗穗就过得一点也不开心。” 她说话还奶声奶气的,可语气跟神情却严肃极了。 是的,每个女孩子都要学,可她不想学,她不喜欢,如果非要逼她,就会让她不快乐。 她只是想把这样的话说出口而已。 身为父母的掌上明珠,还有两个疼爱自己的兄长,为何真正的穗穗却不愿意出生在这世上?明明有个很幸福的家庭,可就是因为这人言可畏,她便必须做一个女子的表率,她要精通琴棋书画,她要贤惠温婉,她七岁了就不能再朝哥哥们的怀里扑,就要跟他们保持距离,见了面要学会行礼,她要把女戒女训翻来覆去的背诵学习,十五岁及笄便要嫁人。 不嫁? 那怎么行! 世间女子都要嫁人,你不嫁,便是异类。 异类是要被清除、被排挤的。 嫁了人,你就不是姑娘了,你就成了一个男人的附属。你要忍着难受与倦意伺候他,在他身下承欢,若是成婚几个月肚子还没消息,哪怕你出身高贵,也不能平白断了人家的香火。你要大度,你要贤惠,你要主动为夫君张罗妾侍,你还不能哭,你要带着笑意送他进别的女人的房间,谁叫你肚子不争气呢。 在家时被千娇万宠,到了别人家,什么委屈都要受。早起给婆母请安,婆母病了要侍疾,婆母心里不安还要听吩咐抄写佛经,抄的手腕都酸了也不能抱怨,夫君只会告诉你那是他的母亲,要你多多担待,不要同她见识——可你在家中时,也是被深深爱着的呀! 为何长大了就要嫁人,嫁了人就要受委屈,受了委屈就只能自己忍受呢? 在这样的时代,穗穗的想法是要不得的。她就是喜欢跟哥哥们撒娇,让爹爹抱着转圈圈,跟娘亲蹭脸,依偎在祖父母身边,她喜欢读书,想要骑马,更想去遥远的地方看看,好山好水,塞北风光,冰雪高原,她不想一辈子活在这样的高门大院,出个门还要遮着脸。 她不喜欢女红,不想去背什么女戒女训,她不想嫁人,她觉得疼,她讨厌死了总是阴阳怪气的婆母,她也不喜欢那个总是让她多多担待的丈夫。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所有人都要她学,都要她嫁,她给丈夫张罗妾侍的时候心都要碎了,谁来怜惜过她呢?她生孩子的时候疼得快要死了,婆母却还责怪她肚子不争气生了个女儿。人人都说,你嫁了人,就跟在家里不一样了,你要学会牺牲学会奉献,要替丈夫养儿育女,替他孝顺父母,还要关怀他的衣食住行。 那她呢? 她为何要为这些人活着呢? 娘说,穗穗你要学啊。 爹说,穗穗别人家的姑娘都是这样的。 哥哥们说,穗穗长大了哥哥不能再抱了。 那行吧。 那就这样吧。 可她再也不想出生在这样的世界上了,哪怕活着一天,连呼吸都觉得煎熬。 她终于又怀上了第二胎,她没办法呀!生女儿的时候坏了身子,调养了几年仍然得生,不然娘担心她,没有儿子,怎么在婆家立足呢?庶子都冒出了好几个,她仍然只有一个女儿。 可她就喜欢女儿呀,那样小,那样娇嫩,那样惹人怜惜,可只要一想到女儿会再次重复自己的人生,穗穗就觉得特别没意思。 她到底没能撑下来,拼了命生了个儿子却血崩而死,也不知夫君会惦念她多久就再娶,也不知家人会难过多久,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所以玲珑帮她把一直没有说出口的话说了出来。 我就是不喜欢。 齐钰愣了,纪氏也愣了,连带着两个哥哥也愣了。 哥哥们会站在玲珑这一边,也少不得玲珑这几年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否则以齐嘉言守礼的性格怎么可能她七岁了还抱着她举高高。她太可爱了,太讨人喜欢,她会撒娇,也会哭,她不是真正的穗穗,会因为父母的担忧就依从他们的话。 她是玲珑。 没有人能够强迫,没有人能够改变,永远不会委屈自己的玲珑。 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谁逼她都没用。 至于世人的眼光——如果家人能够站在你身边坚定地支持你,那么为何要去讨好世俗? 真正的穗穗想要的,只有这个。 215.第二十片龙鳞(五) 第二十片龙鳞(五) 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尚且很难, 更何况是一家人?三从四德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女子就应该按部就班的来, 现在突然出现一个七岁的小女娃说她不喜欢,她不愿意,如果逼她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就会不快乐,一时间,定国公府的主子们都不知如何是好了。 觉得她这想法危险,可细细一想, 又没什么不对。 而玲珑压根不在意他们能不能想通,反正想不想得通最后结果都不会有任何变化,那就是她不可能改。向来只有别人迁就她的份儿,她可不会去讨好别人。偶尔装乖卖巧也挺好玩的,可要她真的受委屈?龙女立刻翻脸给你看。 齐嘉言齐懿行一回家,她照样欢天喜地地扑过去, 赖在哥哥们身上不肯下来,要亲亲抱抱举高高。在家里就黏着纪氏,奶声奶气的撒娇,等齐钰回府, 还要爹爹背着,要爹爹给她晃秋千。陪祖父下棋还耍赖,输了就拽老人家的胡子要他让让她, 至于老太君……老太君对玲珑是溺爱的, 小姑娘就是她的眼珠子, 用老太君的话来说, 那就是: “穗穗小着呢!不想学就不学!穗穗是陛下钦封的长乐郡主,难不成不学你们说的那些,日后就不能嫁人了?” ……所以老太君的态度是不学,照样能嫁。 反正都逃不开嫁人就是了。 主要是玲珑现在太小,即便她说自己不嫁也没有用,谁会把一个七岁小孩子的话当真呢?都说童言无忌,长辈们要求她跟其他家的女孩子一样七岁就要开始长大,心里又觉得她还小,是个孩子,说出来的话当不得真。 行吧行吧,反正以后他们总会明白的。 玲珑就爱顶着小女孩的模样四处跑,因她生得好看又嘴巴甜,见过的没有不喜欢的,就连宫里的皇后娘娘见了一回都念着,皇后娘娘生了三个儿子,一直遗憾没能生个女儿出来,她又不想抱别的公主到自己膝下养,玲珑合了她的眼缘,宫里便不时有赏赐送来。有时纪氏闲暇无事,便带着玲珑入宫去见皇后娘娘,同她说说话。 但现在天冷了,玲珑已是很久不曾入宫了。用纪氏的话说,他们家小穗穗是个玉人儿,不能磕着碰着,也不能饿着困着,她每日忙着照顾女儿,再也不像从前无聊了。 等到了过年,已经分家的二房跟三房终于都聚集到了定国公府,全家人一起吃顿团圆饭,姨娘们是妾侍上不得台面,是来不了的,来的只有二房三房的老爷跟夫人,还有各自的儿女,因着是团圆饭,所以庶子庶女也都在。 玲珑懒得认人,三房还好些,只有一个妾生了一儿一女,加上三夫人的一儿一女,全家过来的也就六个人,二房就不一样了,因为玲珑小,家人都以为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说些悄悄话也不避讳她在场,所以玲珑知道二房的特别好美色,明明官儿不大,妾跟通房倒是不少,孩子更是生了一大堆,但令人稀奇的是二房有八个孩子,八个还都是女儿。 听说就是为了这个,二房夫妻俩没少吵架,二夫人也是哭着给丈夫张罗纳妾收通房的事儿,谁知道这些妾生下来的也全都是女儿,不管二房怎么拼,就是生不出儿子来,二老爷没少跟妻妾们吵。 可这地都是那么几块地,老生女儿不该找撒种子的人么?找女人撒什么气呢,女人要是能决定自己生儿还是生女就好了。 也因此这八个丫头一来,就叽叽喳喳的惹人烦。玲珑不爱跟她们玩,二房两口子不怎么样,连带着也不会养育孩子,一个个不是面甜心苦就是霸道蛮横,二夫人生了两个女儿,虽然有些埋怨不是儿子,但也是疼爱女儿的,这两姐妹就把其他六个姐妹往死了压制,就是不许她们出头。 最可气的是这两姐妹还特别喜欢找玲珑玩,她们的岁数不比齐嘉言齐懿行大,但都已及笄,只是还不曾许得人家,二夫人眼高手低,就没有看得上的。 至于她们找玲珑玩的原因很简单。虽然这个小表妹年纪还小,但那是真的受宠,尤其是大伯父跟大伯母,姐妹俩进过玲珑的院子一次就看花了眼!那么多漂亮衣服!那么多首饰!那么多好东西!衣服她们自然是穿不上的,但首饰她们想要啊!这个想要那个也想要,就是想占便宜。 没办法,家里女孩子多,爹爹官儿又不大,靠着娘手里的几家铺子,吃饱穿暖没问题,可想过得奢华些就难了。 哪能跟玲珑比呢,宫里的贵人喜欢她,赏赐了她那么多好东西,作为她的姐姐,随便拿几样也不为过吧?正巧是过年,不是正可以当新年礼物么? 然而玲珑不吃亏。 她第一次被拿走首饰的时候不哭也不闹,那两姐妹还以为把她哄好了,就当着玲珑的面试戴她的耳环发簪,要不是玲珑的衣服她们实在是穿不下,否则应该也要好好试一试。 玲珑不跟她们吵闹,身边的婢女气的要制止却被她拉住了,等到两姐妹欢天喜地抱着一大堆好东西走了,玲珑才哇的一声嚎啕大哭,踉踉跄跄地要婢女抱去找爹找娘找哥哥。 恰巧齐钰那天在家,看到哭得可怜巴巴的女儿心疼极了,一听两个侄女抢了女儿的东西,那还得了?齐钰一生正直,最看不惯这种宵小德性,到人家连吃带拿,还有没有规矩了?当年跟二房分家就是因为二房那边手脚不大干净,没想到孩子也教育不好。 齐钰那是什么人? 驰骋沙场的战神,血海里奋战拼命活下来的人,一身戾气血腥令人不敢直视,越是心虚的人越怕他,尤其是二房几个心术不正的丫头,看到齐钰那跟耗子见了猫一般瑟瑟发抖。打那以后,她们是再也不敢直接上来拿了,就变着法儿地哄玲珑,说来也好笑,玲珑五岁那年,二房两个女儿居然拿外头卖的粽子糖要跟玲珑换一副南海珍珠耳坠。 粽子糖一文钱两块,南海珍珠耳坠却价值连城,也亏得她们好意思。 玲珑也不当面拒绝,她直接叫人去找哥哥,齐嘉言来了,看到两个表妹心虚的表情,又见妹妹天真地举起粽子糖,当着妹妹的面不好说,怕把妹妹带坏,背地里才狠狠将两个表妹教训了一顿,只是两个女孩早已定性,是再难扭转过来了。 最后耳坠保住了,粽子糖玲珑也没丢,完全不吃亏。 说真的,在家里万千宠爱,偶尔玲珑也很期待有人朝枪口上撞,她今年就很期待两个表姐打算怎么哄她。 一年不见,姑娘们都能嫁人了,也开始为自己的未来盘算了。女儿家在意的无非就是那么些东西,未来夫君的家世容貌能力,还有自己的嫁妆。只是二房手头并不宽裕,能给出的嫁妆不能说难看,却也绝不算丰厚,最可怕的是她们家有八个姑娘!要是不出意外,新姨娘肚子里那个也是个妹妹没跑了。 狼多肉少,自然得自己替自己打算。 说她们坏吧,其实也没多么坏,就是目光短浅又贪心,跟二夫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要找点什么优点……那也挺难的,她们就没什么优点,玲珑每次看到两姐妹都觉得好笑,她们以为她不懂,绞尽脑汁地编谎话哄她,不得不说,玲珑听的还挺乐在其中。 鉴于二房的两个女儿过去的所作所为,今年过年,齐嘉言被赋予了一项光荣而甜蜜的任务:带着妹妹,无论到哪里。 主要还是防止被二房接近,那俩丫头有好东西不挑新旧,玲珑穿戴过的,只要值钱、好看,她们就想要。跟一开始的看上直接拿走不一样,现在她们都是很友好地询问玲珑能不能试戴一下,没等玲珑点头就先试戴,然后戴着戴着就“忘记”还了。 玲珑心想她们这一招得用过多少次才能这样炉火纯青啊。 极品到了一种境界,就是一种恶心萌。 一家人吃了顿饭,玲珑坐在齐嘉言腿上打呵欠,齐嘉言也不想跟二房凑一起,就先抱着妹妹起身,说送她回房睡觉,齐懿行也不想呆,立刻跳起来说要一起,兄弟俩就这样光明正大出了门,然后就听见齐嘉言怀里传来一声偷笑。 “好啊穗穗,你居然装睡!”齐懿行伸手去捏妹妹鼻子,被齐嘉言一巴掌拍开。 玲珑躲在齐嘉言怀里笑个不停,“穗穗想出门玩。” 今天外头肯定很好玩,积雪已化,会有很多卖好吃的小摊子,虽然锦衣玉食山珍海味也很好,可玲珑还是忘不了啤酒火锅跟烧烤。 兄弟俩对视一眼,觉得也不是不可以,小姑娘整天在家闷着多不舒服啊!趁着二房没走他们也出去转转,说不定回来了就清净了。 “走!” 216.第二十片龙鳞(六) 第二十片龙鳞(六) 在这之前, 玲珑锦衣玉食,吃的穿的用的都要是最好的,从未吃过外头小摊子上的食物。偏偏她被哥哥抱在怀里, 两只小手搂着齐嘉言脖子,却是这个要吃, 那个也要吃。齐懿行惯她,要什么给买什么, 齐嘉言却有几分犹豫,怕她肠胃精细, 外头的小吃难免比不上家中干净, 担心她吃了这不干不净的不舒服,所以虽然玲珑要, 他也很谨慎,给买,给吃,却不准吃多,就尝尝味儿, 剩下的全进齐懿行肚子里去了。 玲珑痛彻心扉。她很现实,立刻就不要齐嘉言抱了, 朝齐懿行伸出手, 还赌气扭过头不看齐嘉言。齐嘉言也很无奈, 好声好气哄了半天, 玲珑仍旧不为所动, 他只好妥协地去买了一份葱油饼来, 全给她吃。 玲珑这才高兴了,齐嘉言看她那笑眯眯的样子,忍不住屈起手指刮了刮她鼻头:“小贪吃鬼。” 她朝他皱皱鼻子,认真地吃起手里的饼,齐懿行好奇问道:“穗穗,哥哥重要还是好吃的重要?” …… “哥哥。” 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沉默后的回答,两兄弟并没有感到开心。很明显在妹妹心里头,好吃的比哥哥重要多了,哥哥?那是什么?没听说过。 齐嘉言屡次想伸手把她抱回来,都被玲珑无情拒绝,他暗暗叹了口气,不知道要哄多久才能哄好哦。兄妹三人逛了一圈,大街上人类人往热闹极了,前几日大雪纷飞,今日积雪初融,又因为是过年大好日子,街道两旁的商家都挂上了喜庆的红灯笼,叫卖声吆喝声也比平时更卖力气。 因为玲珑总要吃东西,齐嘉言又不放心外头的小吃,便带着她去了京城著名的一家酒楼,这家的全鱼宴乃是京城一绝,听说宫里的贵人微服私访的时候都来品过,赞不绝口之余,还亲自给题了一块匾:天下第一鱼。 嗯……挂在门口还挺好看的。 过了年虽然已八岁,但玲珑个子还是很小,齐懿行把她放到椅子上,她就拿起筷子当当当的敲碗,嘴里还哼着纪氏哄她睡觉时唱的小曲儿,齐嘉言笑看着她,讨好道:“待会儿大哥给穗穗挑鱼刺,穗穗不要生大哥的气了好不好?” 玲珑很有原则地说:“那得看大哥服务的周不周到。” 齐嘉言忙道:“周到周到,必然周到。” 只可惜来吃饭的人多,他们虽然有厢房,却还是要等上好一会儿。等待期间玲珑又把之前外头买的零嘴给吃光了,齐嘉言有点担忧地看着她,把她捞过来放腿上,手掌摸了摸她的肚子。软绵绵的全是嫩肉,从出了家门到现在,那小嘴儿就没停过,怎么吃了那样多,肚子却还是瘪瘪的呢? 玲珑被摸的有点痒,她自幼养得好,又天生丽质,身为龙女对外貌的追求相当严格,除非演戏需要,否则她决不会把肚子吃的鼓囊囊,那样就太难看了。 她幼时脚还软的时候,齐嘉言喜欢托着她的胳肢窝让她踩在他腿上,现在长大了些,自然不能再这样做,玲珑现在的兴趣在外头,他们所在的这个厢房正巧靠近街边,屋内烧着火盆暖烘烘的还有点热,窗户稍微打开一条缝就能俯瞰街上的场景。齐嘉言怕她掉下去,就一手勾住她的腰,给她把手套戴上,才许她扒在窗边看。 不过街上的行人大多容貌普通,气质也不出众,玲珑看了好几圈也没见着几个好看的,这就有些兴致缺缺了,好在及时上菜,让她倍觉无聊的心情好转了几分。 能让皇帝题字的天下第一鱼果然名不虚传,全鱼宴美味至极,进食期间齐嘉言任劳任怨地给玲珑挑鱼刺,认错态度相当良好,玲珑大发慈悲原谅了他,愿意跟他说话了。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经常气鼓鼓的,可是也很好哄,一块奶糕就能让她喜笑颜开。 明明之前在家里是吃了饭出来的,结果兄妹三人又吃了一顿全鱼宴,最可怕的是,他们看着妹妹吃饭,不觉跟着胃口大开,吃了比平时还多的量,直到吃完了才发觉已经走不动路。 反观妹妹,仍然活蹦乱跳,似乎吃了这么多也一点都不难受。 玲珑不要他们抱了,于是兄弟俩一人牵着她一只小手出了厢房,正巧迎面亦有人来,来人他们都熟悉,正是当朝太傅薛夙。齐嘉言便是他的门生,齐懿行未从军前也是跟随的薛夙学习,两人见了老师,纷纷拱手行礼,谁知两人同时松手,玲珑正好奇地左顾右盼,这一看之下,便踩花了楼梯,整个人朝楼下栽去。 也是薛夙反应快,伸出手臂及时将人接住,否则那张粉嫩嫩的小脸蛋还不完?齐嘉言齐懿行被吓出一身冷汗,结果妹妹却不要他们关心了,很嫌弃地把脸扭到太傅怀中,“哥哥们坏死了,居然把我扔下来!” 饶是他们不该松手,也绝不是他们将她扔下来的呀! 奈何有师长在场,总不好不要脸面的求妹妹原谅。倒是薛夙,孑然一身,教导的又都是皇子与高门子弟,向来少与人亲近,他为人又清冷孤僻,无亲无朋,皇子们读书时年纪都小,他却是严格惯了,面上是常年的冷若冰霜,见不着什么表情,自然也不曾跟玲珑这样的小女孩接触过。 小小的女娃抱在怀里,软乎乎的,带着一股子奶香,薛夙只觉棘手,若非被齐嘉言兄弟二人盯着,他险些要将这小姑娘脱手而出。 等到被搂住脖子,薛夙越发浑身僵硬,他没抱过孩子,更别提对方还把脸藏到他怀中,一时间薛夙手足无措,只是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来。 事实上哪怕是齐嘉言,也不觉得素来稳重冷淡的太傅会因为怀里抱了个孩子就不知手脚要往哪里放。他先是对玲珑说:“穗穗,快到哥哥这里来。” 玲珑实力拒绝。 齐嘉言又看向薛夙,薛夙遂低头看向怀里的小姑娘,小姑娘睁着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望着他,眨巴眨巴,似乎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他为人冷淡,饶是皇子,见了他都禁不住害怕,更别提是女娃娃了,曾有公主被他看了一眼就吓得哇哇大哭,打那时候起,薛夙就知道自己不适合同任何人亲近,他身上天生就缺乏那种亲和力。 但这样也好,无人靠近,就无人对他有所求。 他是个孤臣。 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也不给任何人面子,是非黑白分的一清二楚,如今二十八岁的年纪尚未娶妻,人人都说他是个怪胎。 脾气古怪,不好亲近,也不懂人情世故,很难融入人群。所以过年也是一个人,心血来潮出来吃顿鱼,又遇到了学生,薛夙心里其实是有点烦躁的。 私人时间,他不想浪费在任何人身上。 心里是很想寒暄完立刻走人的,毕竟他还期待着自己的全鱼宴,只是这小女娃死活赖在他怀中不肯下去,薛夙是孤僻又不是有怪癖,总不好把这小女娃丢掉——再说了,她玉雪可爱,实在下不去这手。 齐嘉言好声好气哄着玲珑,她却耿直拒绝:“要他抱。” 薛夙道:“齐小姐。” “我叫穗穗。”玲珑扯着他衣领不松开,这人身上香喷喷的,遇到了顶级食材能有放过的道理?她又不是傻子。“你可以叫我穗穗。” 薛夙:“……” 他的全鱼宴。 总在这楼梯口僵持着也不是办法,于是薛夙只好带着他们进了自己早已定好的厢房,期间玲珑始终黏在他怀里不肯下来,齐嘉言有些不好意思道:“穗穗素来乖巧,从不要外人抱,今日许是老师看着和善……” ……这解释的话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听。老师要是说看着和善,那太阳都能打西边出来了,齐懿行就爽快多了,他直接道:“老师不要介怀,穗穗喜欢长得好看的人,上回入宫,陛下要抱她都不行,嫌弃陛下那满脸的胡子。” 薛夙低头看向怀里一脸娇俏的小女娃,她软软绒绒,怎么也不像齐懿行口中所说的那样以貌取人。他轻咳一声道:“横竖我一人也吃不完,若是方便,你们便同我再吃上一顿吧。” “好啊好啊。”玲珑拍着小手叫好。 齐嘉言无奈道:“穗穗,你不能再吃了。” 她方才已经吃了很多,再吃下去,齐嘉言真的担心她肚子不舒服。要知道他们可不是空腹出的门,之前在家里也吃过饭啊!而且沿路她还要买各种小吃零嘴,才八岁大的女娃娃,到底哪里来的好食量? “我就吃一点点。”玲珑拿拇指跟食指捏了捏,表示真的只吃“一点点”。 齐嘉言齐懿行是不想吃了,全程伺候着妹妹吃,玲珑坐在薛夙腿上,张嘴就是美人哥哥喂食,闭嘴还有美人哥哥擦嘴,世间至乐,不过如此。 217.第二十片龙鳞(七) 第二十片龙鳞(七) 任由美男子们伺候自己又美美的吃了一顿全鱼宴后,玲珑吃饱喝足终于满足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对哥哥伸出手。 妹妹总算是让抱了, 齐嘉言也很感动,结果刚感动了大概也许似乎撑死三秒钟左右, 就听见妹妹对太傅说:“等我长大就嫁给你。” ??? 齐嘉言跟齐懿行都惊呆了,薛夙也惊呆了。 三个美男子面面相觑,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还是齐嘉言最先反应过来:“穗穗!不许胡说!” “我没有胡说啊。”玲珑理所当然道,顺便又指了指薛夙,“你不要变老, 老了我就不喜欢了。” 说真的,薛夙活了这么多年,也不是没遇到过对他求爱的女子,当年高中状元惊才绝艳,谁人不赞他是翩翩公子美如玉,只是时日久了大家才明白,这位美如玉的翩翩公子, 不仅惊才绝艳, 也心如磐石。 他是个怪胎。 之所以说他是怪胎, 就是因为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哪个男子十六七岁不娶妻生子, 薛夙不, 哪个男子不好美色, 薛夙不, 哪个男子对权势没有渴望, 薛夙仍然不。 他是格格不入的, 就像是一圈白色里突然出现的黑色墨点,虽然无伤大雅,可是对整个圈子来说,他孤僻又怪异,久而久之,便不再有人试图接近,因为人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接近。 可他又并非真的冷酷,看他对待玲珑就知道,八岁的小女孩他尚且能温柔以待,就算他是个怪物,也肯定是讨人喜欢的温柔怪物。 齐懿行直接捂住了妹妹的嘴,“老师,我家穗穗年幼无知,还请您不要放在心上。” 玲珑用力扒拉齐懿行的手,他怕弄疼她也不敢使劲,就被她挣脱,神色认真叮嘱薛夙:“我是认真的哦。” 薛夙:“……” 他那张英俊冷淡的面容,此时此刻面无表情,但心里已经开始疯狂吐槽:我一个人过年,今天只是来吃顿全鱼宴!结果不仅全鱼宴分了三分之二出去!还要被一个八岁大的奶娃娃调戏!还有我那两个学生!他们那是什么眼神!难道我真的会对一个八岁的小女娃下手不成?一点尊重都没有!我还是不是他们的老师了! 莫名其妙变成学生的敌人,薛夙心里很苦,按理说他是要生气的,因为他很怕麻烦,也很讨厌麻烦,要是谁给他惹来这么大的麻烦,他早就报复回去了。可目光一瞥到那表情认真又可爱的小女娃,他又气不起来,只得挥挥手就当今日是自个儿倒霉。 赶紧回家洗个澡再用些糕点去去霉气。 这边齐嘉言兄弟俩拜别薛夙后,路上就忍不住开始教育起妹妹来:“穗穗,那种话,日后不可再说。” “为什么?” 小姑娘在齐嘉言怀里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又不解地看着他,齐嘉言先是被萌的肝儿颤,而后才正经道:“好姑娘是不会这样说话的。” “那穗穗不是好姑娘了吗?” 看那表情,似乎齐嘉言只要说是,她立刻就能掉下眼泪来。 “穗穗当然是好姑娘——” “那我那么说就没错。” 泫然欲泣的表情瞬间消失,变得理直气壮,齐嘉言一时竟无言以对。齐懿行在边上也听呆了,大哥是什么样的人?除却当年惊才绝艳的薛太傅外,再叫人赞不绝口才华横溢的,那就是他大哥。他大哥不仅才学好,容貌更是俊朗,高中状元游街时,那接到的荷包跟手帕都能绕京城一圈!齐懿行就没见过他大哥露出这种吃了苍蝇般的表情! 他不跟大哥那般文绉绉,有什么就说什么相当耿直:“薛太傅年纪太大了,穗穗今年几岁?” 玲珑扒着手指头告诉他们:“八岁。” “薛太傅现在瞧着是好看。”齐懿行说,“可他今年已是二十有八,待到穗穗长成大姑娘,他就老了,那时候就不像现在这样好看了。” 他很了解自家娇滴滴的妹妹,以貌取人,长得好看的她都喜欢,稍微丑点不和她心意她就看都不看一眼,别的不说,就说上次入宫,九五至尊看她可爱想抱抱都被毫不气地拒绝,就因为皇上突然留了络腮胡子。 所以不用跟穗穗说女儿家应该如何如何,直接告诉她太傅会变丑就行了。 “所以我让他不要变老啊。”结果玲珑更加理直气壮,“变老就会变丑,变丑我就不喜欢了,那我就不想嫁了。” 齐懿行:“……” 妹妹说的好有道理,逻辑严谨无可挑剔。 两人也没当回事,只以为是童言无忌,毕竟她年纪小,连出府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过不了几天,有了好吃的,看到其他好看的人,薛太傅就不知要被忘到什么地方去了。 又带着玲珑在街上转了一圈,给她买了可爱的小猫咪面具,还带她去放了烟花,时辰就不早了,兄妹三人打道回府,却不曾想二房的人还没走,竟是死皮赖脸要留下来。纪氏是个好说话的,基本上只要不作死她都很宽容,既然留个二房,自然不好让三房回去,她便叫人收拾了院子让两家住下。 二房心里盘算什么他们都清楚,当年闹的面上也不大好看,分了家后二房的日子过得就不那么顺畅,因此总想着来捞点油水打打秋风。今儿个过年,是好日子,纪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玲珑其实也不是很讨厌二房的两个嫡女,因为她们蠢蠢的,贪婪都写在脸上,就是她曾经说过的恶心萌,被恶心习惯了就觉得有点可爱。所以当她们又来找她玩的时候,她也没拒绝,托着腮看两姐妹坐在她的梳妆台前左顾右盼,看了这个蝴蝶发簪喜欢,瞧着那个玛瑙坠子想要,可是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找玲珑要,实在是被大伯父还有两个表哥教训怕了。 从前玲珑小的时候,姐妹俩能拿一块粽子糖跟玲珑换上好的翡翠镯子,现在那种小把戏自然是不敢再做了,这些好东西她们是没有的,就看看过个眼瘾。 她们清楚着呢,自家无权无势,还得靠着大伯父一家过日子,要是撕破了脸,日后嫁人难不说,嫁了人被欺负,那是连个能说理的都没有。所以随着岁数见长,姐妹俩对待玲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坑蒙拐骗变成了现在小心翼翼的讨好,生怕惹了玲珑不高兴,自己一家都要倒霉。 只是心底又忍不住羡慕,人跟人真是命不同,为何玲珑就这样好命呢?那么严肃的大伯父都那么疼她,第一次瞧见齐钰抱玲珑举高高的时候,姐妹俩都愣了,她们的爹平日能耐着性子跟她们说几句贴心话就了不得,从有记忆起,爹都没抱过她们,穗穗八岁了还能在大伯父怀里闹腾呢。 玲珑一边百无聊赖地陪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边打呵欠,正巧纪氏来看她,姐妹俩就乖巧起身告退了。临走前又是羡慕不已,穗穗的闺房可真好,她们也好想睡一晚上试试看啊。 纪氏瞧见小女儿坐在床上软趴趴似乎想睡又强撑着的模样,坐到床边顺手摸了摸那柔软的小肚肚,柔声道,“哥哥们是不是又乱喂我们穗穗吃东西了?” 玲珑舔了舔嘴巴:“没有。” 没有才怪! 纪氏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女儿贪吃,好不容易被两个儿子带出去,那两个又是撑不住穗穗撒娇的,定然是有求必应,她有些担心,睡前就过来看看,本来齐钰也要来,但女儿到底大了,大晚上的进来不太好,便在外头等着。“下回可不许贪吃了,吃多了要难受的。” “哦。”玲珑乖乖点头。 但纪氏也清楚,她的小女儿才不是乖巧好宝宝,大多时候是阳奉阴违,嘴上答应了,等事后该怎么吃还是怎么吃。她招手让婢女过来,端过托盘上的青花瓷碗,“喝些消食汤,快些睡吧,明儿早上娘给穗穗包个大红包。” 玲珑乖乖就着母亲的手喝消食汤,喝完还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儿,把纪氏弄得哭笑不得,点了点她的小脑门,又哄她睡觉,等到她的呼吸渐渐平缓,才转身离开。 齐钰在外头就迎了上来:“夫人跟穗穗说了么?” “我见穗穗怕是已经忘了,不想再叫她记着,就没提。” 齐钰顿时不高兴了:“这怎么成。” 纪氏睨了他一眼:“我还不知道老爷在想什么?穗穗许是见薛太傅生得好看便说了那样的话,小孩子家家的,哪里知道什么嫁人不嫁人。” 齐钰也知道这个理,可知道是一回事,接受是另外一回事,他娇滴滴的小女儿出了趟门居然就对着个老她二十岁的男人说长大了嫁给他??? 都说女儿依恋父亲,他怎么就没听穗穗说长大了嫁给爹爹呢?难道他不比薛太傅好看? 纪氏听到丈夫嘟哝着抱怨,忍不住道:“老爷,您是哪里来的自信,您是生得不错,可薛太傅那是出了名的美男子,您——” 齐钰如遭雷击,合着不仅女儿嫌弃他,就连妻子也觉得他不如薛夙好看? 明日上朝他就要参薛夙一本! 他要弹劾薛夙! 218.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薛太傅今日觉着定国公瞧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 他为人孤僻, 无甚亲朋好友,却也没什么仇家,定国公又是出了名的高风亮节,是以怎么也想不出是哪里得罪这个人了。不过薛夙性格如此,别人爱慕他也好,厌恶他也罢, 他都不放在心上。因此对于定国公仇视的目光, 薛夙纳闷的想了想也就算了,横竖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死不了。 结果退朝后皇帝特地把他叫到御书房,薛夙还以为是有什么要紧事吩咐自己,结果皇帝陛下也是一脸的一言难尽。 此时此刻, 皇帝正用有史以来最认真、最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薛夙, 在心里琢磨着自己跟薛夙到底差在哪里。穗穗那小丫头, 自己蓄了胡子便不给抱了,嫌丑,薛夙凭啥就能让她发出长大后嫁的豪言壮语呢? 薛夙淡定地任由皇帝打量, 正等着呢, 皇帝幽幽道:“薛爱卿,朕也不跟你说那些兜圈子的话,你可知道今日,定国公跟朕参了你一本?” 这薛夙还真不知道, 他疑惑地看向皇帝:“敢问皇上, 臣做错了什么?定国公参臣什么?” 皇帝怜悯地回望他:“定国公参你引诱幼|女。” 薛夙:“……” 皇帝见他还是没懂, 就好心解释:“穗穗, 你识得吧?听说过年休沐的时候,你见过她,小姑娘很喜欢你,还说长大了要嫁给你?” 不知道是不是薛夙的错觉,他总觉得皇帝陛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也隐隐有点咬牙切齿。他想起那天见到的小姑娘,娇嫩柔软,玉雪可爱,只那句话,谁会把它当真?无非是孩童的戏言,他今年都二十八岁了,小女娃比他足足小了二十岁,老牛吃嫩草也不带这样的。 更何况那小姑娘出身高贵,他若是当年那翩翩无双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岁数相当,兴许能有求娶的希望,“这也太荒谬了。” 皇帝点点头:“齐钰爱女如命,朕也没想到他会真的参你,不过你放心,朕知道你没这方面的心思就成了。”毕竟那小姑娘他打算给自己的儿子们留着呢。 薛夙:“……” 他在皇帝心中,就是个会对八岁小孩起邪念的人? 当下对皇帝也不尊敬了,拱拱手:“臣家中有事,臣告退。” 留下皇帝吹胡子瞪眼的,干什么呢这是,他这个皇帝还有没有点尊严了?!这臣子们跟他说话就这么没大没小呢?他允许薛夙走了吗? 然而薛夙已经走远。 这件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谁也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打那以后,定国公再见到薛夙,总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闹得薛夙每次看到这样的定国公就想起此事。 时光荏苒,玲珑也逐渐长大,从八岁到十五岁,整整七年时间,说慢也慢,说快也快,她及笄后,不知多少人盯上了。只可惜她并不是特别喜欢出门,偶尔参加下宴会,便令其他姑娘家失色,人人都传言说定国公府的长乐郡主容貌倾城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色美人,传的有鼻子有眼的,真正见过的怕是五根手指头就数的清。 皇帝四十岁寿辰,玲珑随着爹娘入宫贺寿,她已经满了十五岁,正是少女最美丽的时期,宛如梢头含苞待放的花朵,只看谁是那个懂美之人,能有荣幸将她采摘。 有她的地方,永远是她最惹人注目。 皇帝盼着她长大,终于长大了,就特别希望她能嫁给自己的儿子,当年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便对纪氏倾心已久,原想娶纪氏做太子妃,可纪氏却不愿嫁给他,反而看上了齐钰那老小子。君子有成人之美,如今皇帝虽然对纪氏已经放下,却仍然希望纪氏的女儿能嫁给自己的儿子,嫁哪一个都行。 这也是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的女儿,却独独最喜欢玲珑的原因。 他招手让玲珑坐到他身边,摸了摸她的头,指着座下一众玉树临风的儿郎:“穗穗瞧瞧,可有喜欢的?” 那架势,跟让玲珑选妃似的,活似玲珑说喜欢哪个,他立刻就把人赏给她一般。 玲珑也不含糊,托着下巴认认真真看了一圈,少年们大多生得好,有些还颇有才华,可以说无论哪一个都相当出色。其中还包括了皇帝的儿子们,玲珑看了一圈,很诚实地回答:“没有喜欢的。” 皇帝就失望了:“一个也不喜欢?” 玲珑从不在皇帝面前惺惺作态,喜欢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点点头:“一个也不喜欢。” 皇帝又问:“那穗穗喜欢什么样的?” 玲珑眨了眨眼,“这个很难回答啊,等我遇到了我就知道了。” 皇帝也觉得她回答了跟没回答没什么区别,就有点犯愁:“寻常人家像穗穗这么大早就定亲了,朕当年十四岁就有了儿子。” 玲珑心想这有什么好炫耀的,要是她想,她的儿女能遍布每个世界每个位面,可生得多有什么用,又不能拿来吃,人类真的很奇怪,他们特别喜欢生孩子,还觉得越多越好,多子多福,玲珑就不这么觉得,她觉得幼崽虽然有时候挺可爱,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烦人的,像她就永远不会生孩子。 人类神话里将龙塑造成可以跟任何物种繁衍后代的形象,向来为玲珑所不喜。 她又把在场的人扫视一圈,突然指着一个说:“皇帝叔叔,我觉得那个不错。” 咦,有戏! 皇帝眼睛一亮就顺着玲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浑身僵硬,她指的那不是薛夙又是谁! 说到这里皇帝就忍不住有点妒忌,薛夙比他也小不了多少,可看起来简直跟两代人一样,他知道薛夙肯定不像女人那般注重保养,那凭啥自己老的这么快,薛夙就一点不见变化?皇帝问过薛夙,薛夙说,皇上要是能跟臣一样清心寡欲不近女色食素不食肉,皇上也能如此。 不能睡美人喝美酒吃好肉,那他当皇帝做什么的?没日没夜的披折子看奏章劳心劳力折磨自己?皇帝对此敬谢不敏,薛夙那种和上班的生活他才不干呢。 眼下看见玲珑又指了薛夙,他突然想起七年前齐钰参薛夙的那本,嘴角一抽,顿觉不妙:“穗穗啊,你可识得那人是谁?” “薛夙啊。”玲珑很自然地回答,“我见过他,还让他等我长大呢。” 皇帝又问:“那你知道薛夙多大了吗?” “嗯……三十五了吧?”她很期待的样子,“正是一个男人最成熟最有魅力的时候。” 说完怕皇帝膨胀,她又好心地给她皇帝叔叔解释,“当然我是指薛夙这样的美男子,长得丑留胡子啤酒肚的三十五岁男人就只剩下搓不干净的油腻了。” 皇帝突然觉得自己中枪了,他暗暗吸了吸肚子,他跟常年征战的齐钰不一样,皇帝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坐着,当然坐出肚子来了,这时候又听玲珑说:“薛夙看起来没见老呢,说是二十五六也有人信。” 而且身材保持的好,这在其他人眼中可怕的年龄差,对玲珑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你真的要跟她比谁年纪大吗? 她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活了多久了。 反正活多久饿多久,讨人厌极了,她一点都不想去计算时间。 对玲珑而言,时间不具备任何意义。 荒海里随便挑一株珊瑚都比薛夙年纪大得多。 最后玲珑总结道:“可见他的确是在等我长大。” 皇帝恨啊! 他的儿子们个顶个长得好,可要跟薛夙这样的美男子比,哪怕是皇帝,哪怕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也没法昧着良心说他们比薛夙强。 薛夙连参加皇帝寿辰都是孑然一人,他坐单桌,也不跟人敬酒,更别提什么寒暄,坐在那就很认真的吃吃喝喝,吃完这一顿出了宫步行回家刚好消食,然后洗洗就能睡,明儿一早还要给国子监的监生们上课,他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多年下来他的性格早已深入人心,因此也无人敢过来与他把酒,薛夙自斟自饮,喝的畅快。 御膳可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吃的,薛夙虽然食素,却好口腹之欲,自己一人得了空,能把古本上的做菜方子翻来覆去的看,自个儿研究自个儿做自个儿尝味道,不知比那些家庭和美的人快活多少。 人人说他是怪胎,说他孤僻,他也不以为意。自己活好了,管旁人说什么呢,更何况他如今是当朝太傅,又有谁敢在背地里嚼舌根子?你不去招惹他,他便很好说话,可你要招惹了他,薛夙也不是好欺负的人。 酒饮着,歌舞看着,本来挺享受,却有灼热的视线盯着他瞧,薛夙感觉自己都要被盯出火来了,抬头顺着那视线处看去,就见大殿之上,皇帝身边有个极美的少女,正笑盈盈看着他。 219.第二十片龙鳞(九) 第二十片龙鳞(九) 薛夙当年号称惊才绝艳的第一才子, 自然有无数美人对他芳心暗许, 状元骑马游街那日,丢他的荷包跟手帕落了一地。但就跟人们口中说的那样,薛太傅是个怪胎, 超级大怪胎, 不肯尚公主也不肯娶妻, 就一个人过, 听说薛府连伺候的下人都没几个,也不知道他过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饶是如今三十五高龄, 寻常人家都能当祖父了, 大街上一走, 照样有大姑娘小媳妇含羞带怯地看过来。无他,薛夙那就是神仙长相,偏还不显老,比实际年龄年轻个十岁绰绰有余。 可这样被人用充满兴趣的眼光盯着, 哪怕是薛夙也有点撑不住。他远远看去就知道是那小姑娘,虽然只见过一面, 可她小时候便生得可爱, 虽说长开了,却还有小时候的影子,薛夙没见过比她更可爱的小姑娘, 也没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少女。 眼下气氛有点尴尬, 许是因为见过玲珑的小时候, 薛夙待她便比对他人温和了几分, 自然他心中也清楚,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特别美貌。 于是端起面前酒杯,遥遥举了一下示意,而后一饮而尽。 玲珑欢天喜地地托着腮对皇帝说:“他真帅。” 微微谢顶微微皱纹微微大肚的皇帝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而是继续给玲珑洗脑老男人不如小鲜肉,可惜无论他怎么苦口婆心的劝,玲珑都只有三个字:他真帅。 帅是侧要的,更重要的是他闻起来很香,玲珑几乎能够想象自己吃掉那份爱之后会获得怎样的饱足感。只是这样的事她自然不会跟皇帝讲,旁人问她为何喜欢薛夙这个老男人,那她就只有一个回答:他真帅。 要想她移情别恋也很简单,找个比薛夙更好看的来就成。玲珑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龙,她就喜欢长得好看的,丑一点都不行。 皇帝很难受。 在场的年轻郎君们也很难受。 这殿中最美的自然是长乐郡主,没有哪个男人能轻易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即便有些人假装不在意,也总是忍不住要朝她那儿看。只觉得她头上簪的那朵还带着水珠的牡丹,远远不及她容貌的艳色倾城。 男人好美色,素来如此。 可看得久了就也发现了,长乐郡主全程就盯着一个人看,那人还是德高望重的薛太傅。 薛夙本来参加这样的宴会大多不惹人注目,安安静静吃饱喝足走人,但今日因着玲珑,他受到的瞩目怕是比今年一年加起来都多。旁人看他尚且好,玲珑也盯着他看,反倒叫薛夙生出一丝不自在。 等到薛夙先行离席,玲珑跟皇帝抱怨:“皇帝叔叔好坏,明知道人家喜欢薛夙,还让他提前走。” 皇帝觉得很委屈:“你看薛夙那臭脾气,朕要能管住他早管了!” 那家伙就喜欢煮雪烹茶琴棋书画做学问,闲暇时捣鼓些吃食,对权势名利都不大上心,也没有娶妻成家的打算,皇帝又能怎么办?他管的再宽,也不能管臣子晚上跟谁睡觉吧?不过话说回来,倘若真是薛夙娶了玲珑,倒也不是不可以。 定国公府日益壮大,皇帝信任齐钰,却不代表等将来新帝登基,齐家能忠心不改,更不能保证新帝也如他这般信任齐家,因此皇帝菜想着把玲珑许给自己的儿子。可玲珑若是想嫁薛夙……倒真的合适。 唯一就是这小姑娘也是皇帝自个儿看着长大的,他抱玲珑的次数比抱公主们都多,小姑娘又漂亮可爱,皇帝是很疼她的。薛夙好是好,人品外貌能力都出挑,说真的,年青一代没一个比得过薛太傅当年的风华,可是,这年纪差的也太大了啊! 哪怕玲珑喜欢,皇帝也不敢就这么给她指婚,齐钰那老小子若是知道他给他的宝贝女儿许了个大二十岁的夫婿,怕不是能提着大刀从定国公府闯入宫中。 玲珑听皇帝不能指婚,很遗憾地看了皇帝一眼:“原来皇帝叔叔也不是什么都能做。” 说完就很无情地走了,再也不陪皇帝唠嗑了,她爹爹跟两个哥哥都在下面眼巴巴看着呢,在这跟皇帝废什么话呀! 她打小就各种嫌弃皇帝,皇帝……习惯了。 等宫宴结束,纪氏晚上就找来了,把女儿搂在怀里,跟她说了自己的想法。今日去宫宴,齐钰夫妻也存了为女儿相看人家的意思,看来看去,总觉得哪个都配不上,可女儿大了终究要嫁人,夫妻俩也总算是挑了几个合适的,就等着有空探探口风,给自家女儿再仔细相看一下。 她跟齐钰最看好的是大学士的嫡长子,今年十八岁尚未娶妻,书香门第,身份自然是比不上定国公,但女儿若是嫁了过去,便不会受欺负,那名叫魏坤的少年,年纪轻轻便素有才名,人品才气都不差,相貌也俊朗出众。宫宴中纪氏仔细观察过对方的举止行为,张弛有度温文有礼,女儿若是嫁了这样的人,倒也不亏。 玲珑听到这个名字,内心毫无波动,这就是穗穗上辈子的夫君。就跟纪氏说的那样,好是真的好,人品才气相貌都是一等一的挑不出个毛病,又是书香世家,墨香浓厚,他的父亲魏大学士一辈子不曾纳妾,门风高洁,若是嫁进去,自然不会有太多糟心的事儿。 可谁嫁进去谁才知道好不好。 魏大学士一辈子不纳妾,除却自身性格外,魏夫人才是主要。她占有欲极强,因着只生了魏坤一个儿子,对夫君跟儿子都有很强的控制欲。魏坤都十八了,魏夫人还不许他身边有婢女伺候。等到穗穗嫁过去生不出孩子,她便理直气壮地给儿子纳妾——浑然忘了自己夫君大半辈子都没有过第二个女人。 自己是妻子的时候恨不得丈夫洁身自爱连女人都不要见,等到了自己儿子,又巴不得儿子人见人爱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偏偏因为穗穗占了魏坤正妻的身份,便成了魏夫人的眼中钉。 穗穗出身高贵,那也成了魏家的媳妇,要孝顺懂事逆来顺受。穗穗容貌过艳,魏夫人觉得是狐媚之相。 魏坤也爱重自己的妻子,只是和母亲比起来,孝字压在头上,他便总要妻子忍让体谅。久而久之,穗穗便再不和他说自己与婆母之间的矛盾,可笑魏坤竟以为母亲和妻子之间就此无比和谐。 回到娘家,娘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将穗穗搂在怀中疼爱,哥哥们也不能抱她了,爹爹更是要保持距离,娘教导穗穗,如何讨婆母欢心如何侍奉夫君……穗穗回来了一两次,便不再喜欢回到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 等到她生不出孩子,魏夫人连给魏坤纳妾都是那般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不容拒绝。穗穗原盼着父母能为自己说上几句,只他们也觉得,身为妻子,不能为丈夫传递香火是罪过,劝她忍耐。 她忍了太久了。 久到好不容易怀孕,也没了那种欣喜。魏坤已经有了庶子庶女,她生出个孩子又能如何?更何况,她生的还是个女儿。 女儿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她还得继续生,直到血崩而亡。 这样的人生,活着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纪氏觉得魏坤很好,齐钰也勉强赞同魏坤不错,他们甚至已经跟魏大学士私下交换了名帖,过几日要邀对方来府中一聚。纪氏又不舍得,又知道自己不能不舍得,搂着玲珑做思想工作,平日里闹腾的小女儿这回却乖乖巧巧的:“我都听娘的,见了之后再说吧。” 三日后,魏大学士应邀而来。 玲珑见到魏坤的第一想法是有点失望,真的,她还以为这家伙是多么的玉树临风,好看是好看,可跟薛夙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闻起来挺香的可以吃,却也不及薛夙闻起来香甜,所以除了年纪魏坤到底有哪里比薛夙强? 她对魏坤无意,自然落落大方,魏坤却很心悦她,瞧她的时候俊容微红。因着都是自己人,又是在定国公府,玲珑便作为主人带着魏坤欣赏一下定国公府的花园。 她对他没什么话好说,因她知道她肯定不会嫁给这个人,没看到刚才魏夫人那眼神吗?掩饰的再好也逃不过玲珑的眼睛,她不喜欢别人用失礼的目光冒犯她,所以就悄悄做了点小手脚。 于是正在房内说话讨论两家结亲可能性的齐钰夫妻连带魏大学士都惊呆了,刚才那清脆的响声—— 还有这逐渐蔓延的味道—— 魏夫人满脸涨红,幸而她的贴身婢女机灵,连忙下跪请罪:“奴婢失礼、奴婢失——” 话没说完,又是一声响亮的噗—— 气氛顿时变得极其尴尬。 因为任谁都听得出来这声音是从谁身上发出的,毕竟这实在是太响亮太刺耳也……太有味儿了。 220.第二十片龙鳞(十) 第二十片龙鳞(十) 这俗话说, 屁乃人生之气, 焉有不放之理。说是这么说,只是高门世家,哪个不是要脸面的, 女子尤甚, 讲究的是行不回头语不掀唇, 那可真真是讲究到极致。尤其是魏大学士, 那可是先帝曾经都赞誉过的魏家风骨,书香世家, 博学门第, 怎么夫人就这么的……这么的…… 一时间, 齐钰夫妇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场面一度显得无比尴尬,婢女再机灵再快承认是自己放的,也没人能信啊!只是面子到底得过得去, 哪怕知道是谁放的,也不能直说, 便将这婢女斥责了下去, 谁知婢女走后就更尴尬了,因为有婢女在,尚且有人背锅, 婢女一退下, 在场两对夫妻, 四个有头有脸, 你就说是谁放的吧! 于是这场聚会便匆匆结束,魏坤尚且来得及跟玲珑逛完花园,就听父亲身边的小厮来禀报说要回府了,他问了缘由却又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大概,魏坤心中着实不舍玲珑,却又不得不回去,玲珑善解人意道:“魏公子,我也觉得有些乏了,不如你我一同去大厅看看吧。” 两人并肩至了大厅,一进去玲珑就捂住了鼻子,魏坤忍耐力更高些,没有捂鼻,脸色却也绝称不上好看。 纪氏心疼女儿,赶紧走过来:“娘正准备送你魏伯父魏伯母出府,你——” 话没说完,又是一连串响屁,一声更似一声响,一声更比一声强。玲珑都惊呆了,她不可思议地看向魏夫人,似乎很不能理解这样一位贵妇人是如何做得出这般失礼的行径的。 魏夫人老脸都红了,尤其是当玲珑看她的时候,眼前这豆蔻年华的美好少女,那样的美丽、娇嫩、年轻,和青葱的少女比起来,自己越发自惭形秽,尤其是这根本无法控制的放屁—— 魏家人走后,纪氏忧心忡忡对丈夫道:“我觉着这魏家,似乎也不是那般好,老爷,你瞧见魏夫人走之前看咱们穗穗的眼神没?那眼神、那眼神不像是看未来儿媳妇的,倒像是……” 齐钰自然也瞧见了,帮妻子补足了下面的话:“像是看情敌的,我瞧得清楚着呢,夫人曾经看翠莲也是如此。” 翠莲是他们新婚时的一个婢女,心大得很,为了她夫妻俩闹了一场矛盾,最终以将翠莲发卖然后齐钰跪了一个时辰搓衣板告终。听到丈夫重提旧事,纪氏难免有些羞赧,捶了齐钰一下:“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老爷还提,咱们现在是在说女儿。” 一提到女儿齐钰就正经了,他话不多,也不跟妻子绕圈子:“魏家父子倒是不错,魏坤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是个年少有为的儿郎,家风又好,只是这个魏夫人……” 今日这一见,真是让他们夫妻大跌眼镜,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纪氏道:“我觉着,魏夫人是有些刻薄了,今日她这般失礼,没来由地怪咱们家穗穗。这还没个谱儿呢便是如此,若是真将穗穗嫁了进去,还不知道要被怎样磋磨。没有个好婆婆,那可是受罪。” 齐钰道:“还是咱们夫人有福气,不仅公婆好,夫君更是好。” 纪氏被他这自吹自擂弄得哭笑不得,夫妻俩又商量了一番,决定开个家庭会议,等齐嘉言齐懿行兄弟返家,一家人围着桌子用晚膳,齐钰才试探着问玲珑对魏坤印象如何。 玲珑正忙着张嘴吃美大哥喂来的白嫩虾仁,抽空回了父亲一句:“马马虎虎。” 那你要看跟谁比了,跟同龄人比自然是出色,可跟美颜盛世的薛太傅比,充其量也就一根狗尾巴草。“还是大哥更好看。” 齐嘉言得了妹妹在容貌上的赞美相当受用,谦虚道:“咱们家穗穗才是最好看,什么人都配不上。” 齐懿行问:“二哥就不好看了吗?” “好看。”玲珑忙点头,眼睛盯着齐懿行筷子上来来回回勾引她的蟹肉,“我的哥哥们都好看,旁人谁都比不上。” 齐懿行满足了,把蟹肉喂给她,纪氏笑着骂:“你们这兄妹三个,成日没个样儿,穗穗都多大了,还这么爱撒娇呢。” “十五岁啊。”玲珑嘟哝着,“我觉得我还是个孩子呢。” “是是是,你是孩子,大家都让着你。”纪氏笑起来,“说着也是,咱们家穗穗确实年岁不大,若是这么早就定亲,我觉着也不好。” 玲珑顺势皱皱小脸,都是一家人不说套话,她就直接了当地说:“我不喜欢魏夫人,她好失礼,而且她不喜欢我。” 齐钰与纪氏相视一眼,“为何如此说?” “爹爹,娘亲,你们一定要我说她为什么失礼吗?”玲珑不是很乐意,“正吃饭呢。” 只有齐嘉言齐懿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等玲珑凑近他们耳边说了悄悄话,兄弟俩顿时一脸无语嘴角抽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齐懿行心想,哪怕是在军营里,都是些大老爷们,也没见着如此豪放的! “那穗穗为何说魏夫人不喜欢你?”齐钰问,在他面前,惟独最后离开时魏夫人那一眼,叫他觉得有些不妥,其他时候魏夫人可是一直在夸赞他们家穗穗,似是很期望穗穗嫁入魏家。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玲珑嘟嘴,“我跟魏坤说话,问了几句他的母亲,才知道魏夫人管他管的非常严,不像是管儿子,倒像是管丈夫。” 这就有点微妙了。 无论之前齐钰夫妇如何打算,今日魏夫人那壮举,也让他们对魏家退避三舍,来往是还能来往,但做亲家……别了吧,他们不想女儿总是生活在气味那样浓厚的地方,而且魏夫人临去前看穗穗那一眼,也着实是让夫妻俩觉得不好。 他们自己家娇滴滴的小女儿,凭什么要去旁人家受委屈? 这是玲珑十几年来一直给他们灌输的观念,在家里父母哥哥祖父祖母疼的要命,结果一朝出嫁,不仅不能被人疼爱,还要学着侍奉他人,甚至于要委屈自己,怎么想都觉得不好。纪氏觉得,除非是找到像自家这般的婆家,否则她是断然不会将女儿嫁出去的。 这也是为何她不想女儿嫁给皇子们的原因,无论嫁了哪一个,都难以要求对方一生只有穗穗一人。父母眼里,儿女总是最好的,不为穗穗挑个满意的夫婿,纪氏决不轻易将就。 结果玲珑语出惊人:“娘,你不问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吗?” ??? !!! 一家五口,四双筷子掉了,砸在桌面上,齐懿行手里还握着调羹喝汤,这下调羹砸汤碗里,滚烫的汤水溅到他脸上,可他丝毫不觉着疼,只目瞪口呆:“穗、穗穗?你方才说什么?哥哥没听清,你、你再说一遍?” 玲珑秀气地啃完鸡腿的最后一口,把骨头放好,字正腔圆道:“我说,娘,你不问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吗?” 多年来纪氏与女儿感情向来极好,母女俩之间没有秘密,但眼下她也觉得这刺激有点大:“穗穗……你、你有喜欢的人了?” 玲珑眨眨眼,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这个深水鱼雷有多吓人,“是啊,有的。” “是……谁?”这句问话来自心如刀绞的老父亲齐钰。 至于齐嘉言,他早冷了一张如玉般的俊脸,似乎玲珑只要一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他就会提刀去把对方大卸八块。 他的妹妹才多大! 十五岁! 什么禽兽居然暗中引诱他年幼无知的妹妹! 别看齐钰跟纪氏开始为女儿的婚事做打算,可那跟女儿直接看上一个人完全不同,他们给女儿打算,是为了女儿的以后,是为了他们不在了之后有人能很好的照顾她,让她像是在闺中一样幸福快乐。可如果是有人主动来抢!那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合不合适能不能成都得另说,揍一顿先! 玲珑又眨眨眼,在全家的注视下,她的笑容又甜又可爱,无比讨人喜欢:“这个人,爹爹你认识呢,哥哥们也很熟悉。” 谁!? 谁?! 父子三人在心中疯狂过滤可能的人选,可想了半天也找不出合适的,就又齐刷刷盯向玲珑。齐钰认识的人多了去了,可他认识的年轻人少,想来想去也不觉得哪个能比穗穗的爹爹哥哥们好,能让她看上,齐嘉言齐懿行认识的人也不会带到家里来,妹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能见过什么人是他们都认识而且还很“熟悉”的? 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就等着玲珑揭露答案。她也不藏着,笑容加深,不知道是不是四个人错觉,总觉得娇滴滴的小可爱有那么一瞬间变成了小恶魔,紧接着就听到她说:“啊,就是薛夙,薛太傅。” 齐钰翻了个白眼,晕过去了。 221.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最近朝堂出了两件大事。 一是素来遗世独立的薛夙薛太傅被弹劾了, 参他的人不多不少, 三个,分别是定国公齐钰,大理寺卿齐嘉言, 振威将军齐懿行。 二还是跟薛太傅有关, 某日薛太傅傍晚归府被人当头套了麻袋狠狠揍了一顿, 接下来告假五日。 这向来中立不站队的薛太傅是惹了定国公一家子啊!看样子惹的还不轻。 玲珑站在薛府门口, 身边跟着老老实实低着头手捧歉礼的齐家父子三人。她单手叉着小腰,在进去之前再次警告他们:“待会儿见了薛太傅, 你们都要乖乖的道歉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三个人闷声回答。 玲珑这才满意, 率先在管家的带领下走了进去。齐家父子心都要碎了, 软绵绵甜滋滋的小姑娘平时见到他们都什么态度啊,那是欢天喜地的扑上来一口一个爹爹一口一个哥哥叫得不知多欢快,现在可好,就因为一个长得好看些的薛夙, 全然把爹爹哥哥抛到脑后了! 可任心里如何腹诽不满不服不甘心,面上都得老老实实态度都得诚诚恳恳, 毕竟参了人家薛夙的是他们, 把薛夙套麻袋揍了一顿的也是他们。想到这里齐钰不由得埋怨地看向齐懿行,都是这傻小子在穗穗面前说漏了嘴,连带着他也挨罚! 还得低声下气来给薛夙那想啃嫩草的厚颜无耻的老牛赔礼道歉! 齐懿行很难受, 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妹妹把话给套了出去的, 他想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 奈何父亲跟兄长都不信。 一行人进了薛府, 见到了薛夙,玲珑更心疼,也更想对齐家父子三人生气了!知不知道她最喜欢薛夙什么?脸!这么好看的脸怎么能下手?!要揍的话不知道找些肉多的地方揍吗? 她眼里的心疼就差没直接写出来,看得齐家父子越发心如刀绞。在玲珑的视线下,齐钰率先开口:“薛……太傅,今日我特带着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来给你请罪。” 薛夙躺在床上,其实虽然打的比较重,但没有伤筋动骨,都是些皮外伤,将养一下也就好了,可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挨打!更不知道定国公为何就看自己如此不顺眼!两人虽说不能算是朋友,却也惺惺相惜,怎么就闹到套麻袋揍自己的地步了呢? 齐嘉言跟齐懿行也乖乖道歉,他们身为薛夙的学生,自然不能做殴打老师这般伤天害理的事,因此兄弟俩主要负责套麻袋,下手最重的还是他们爹。 “他们太坏了,薛太傅可以不原谅他们。”玲珑把带来赔罪的礼物都让人放到桌子上,很是认真地问薛夙,“薛太傅觉得我来补偿你可不可以?” “不可以!”齐家父子异口同声。 玲珑瞪了他们一眼:“不许你们说话。” 薛夙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看到敢正面刚皇帝的定国公这么怂的一面,还有那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的大理寺卿,威风凛凛少年英雄的振威将军,在一个娇小的姑娘面前,垂头丧气宛如霜打了的茄子,又怂又丧。 但他随后反应过来玲珑说了什么,顿时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少女,眼神俨然是问:你脑子没问题吧?“小郡主,你可知道我今年多大了?” “年龄不是问题。”玲珑摆摆手,“你愿意做我的郡马爷么?皇帝叔叔说会赏赐给我一座郡主府,你要是肯嫁我,我们以后就可以住在一起。” 齐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心肌梗塞了,他特别想插嘴,可是他跟两个儿子一样,什么话都不敢说,生怕再惹了女儿生气,那可真就无法挽回了。 薛夙:“……” “算了,我也不是要征询你的意见,只是通知你。”玲珑瞥向身边那三位浑身低气压的煞星。“我爹爹跟哥哥们胡乱弹劾你,我已经同皇帝叔叔说了,这是个误会,他们就是嫉妒,你不用管他们。” 薛夙:“……” “礼物我先放在这儿啦,你赶紧把伤养好,特别是脸,一定要好好保养,千万不能变丑也不能跟皇帝叔叔那样变胖。” 她再三叮咛脸跟身材,薛夙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小姑娘喜欢自己什么了,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人看上他的美色……一时间薛太傅居然不知道是该感到羞耻还是骄傲。他一言难尽地看向玲珑:“你如何确定我一定会嫁你?” 玲珑理所当然道:“因为我会仗势欺人。” 薛夙:“……” 很好,说的非常有道理,他非常服气。 果然,第二日皇帝赐婚的圣旨就下来了,薛太傅顶着一张刚刚恢复了几分的俊脸接了旨,嘴角微抽。他一点都不怀疑,等他真的“嫁”给了小郡主,齐钰父子三人会如何恨他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圣旨下来后,齐钰父子再见到薛夙,虽然仍旧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至少没再弹劾他,也没再套麻袋揍他,薛夙对此很满意,不能要求更多。 不是不想揍他,实在是被玲珑威胁要是敢再伤到薛夙一根汗毛,她立刻就把婚期提前以后再也不理他们。这个威胁太有用了,齐家上上下下都老实起来。 而当朝太傅薛夙将“嫁”给长乐郡主做郡马爷的消息一传出去,顿时掀起渲染大波。薛夙那是什么人?大儒!桃李满门!德高望重!多年来醉心学术无妻无子,端的是高风亮节惹人敬重!怎么能嫁给一个女子?!这简直滑稽至极! 更别提这辈分都乱了!长乐郡主的两个兄长是薛太傅的学生,如今薛太傅却成了学生的妹夫?!这叫个什么事儿?两人之间年岁还差了那么多!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 皇帝还能是怎么想的,他对上玲珑那小魔星就没赢过,小姑娘看着乖巧无比,实则比谁都精明,从来不做亏本买卖。但这事儿皇帝会说出去吗?叫人知道他被个小丫头拿捏了,他就不要面子吗? 随着婚期临近,定国公府一片愁云惨雾,包括老国公跟老太君在内,人人哭丧着一张脸,整个府邸上空都笼罩着一股浓烈的丧气,一点喜悦的感觉都没有。郡主府已经赐下,玲珑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人重新布置了,她是唯一一个高兴的人。 既然是男嫁女娶,这仪式上自然也有些许改变,比如玲珑只要在郡主府等新郎官过门就好——简直荒谬,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知多少人在背后口诛笔伐说她有辱斯文,把薛夙想象成了一个深受侵害无能为力的可怜文人,可玲珑觉得那家伙随波逐流,说不准心里美滋滋的呢。 谁能跟他薛夙一样,一把年纪了还有小姑娘喜欢?还是个出身高贵又美貌出众的小姑娘? 为这没少有门生到薛府求见薛夙,为的就是打消太傅“嫁”给长乐郡主的主意,希望太傅能有些文人风骨站起来奋起反抗,作为他的闷声,他们都会在背后支持他! 薛夙却摆弄着他新得的一套上好茶具,很没所谓道:“小郡主生得美,性子又可爱。” 所以他又为何要拒绝? 那可是圣旨,他看起来真的清高孤傲到连自己脑袋都不在乎吗?不不不,薛夙还惜命的,活着才能钻研琴棋书画诗酒茶,才能琢磨好吃的。虽然跟玲珑见面不多,两人爱好却很相近。尤其是赐婚的旨意下来后,彼此间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一个娇俏机灵又有些任性的小姑娘形象跃然纸上,去薛夙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玲珑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门生们都惊呆了,薛夙慢悠悠地斟茶品了一口:“教了这么多年门生,我也乏了,等嫁给小郡主,我便不是太傅,只是个挂闲职的郡马爷,诸位替我打算,我很感动,但十分抱歉,还是要拒绝诸位的好意。” 十动然拒的薛夙文质彬彬,完全不是门生们幻想中的愤怒、羞愧、耻辱,他好像还……挺乐在其中的??? 小郡主嫁老太傅,彻底成为本年度最大的爆炸性的新闻。可惜两个当事人无比坦荡,一个赛一个的淡定自如,就连定国公也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大力支持——开玩笑,他们家小郡主选的郡马爷,就是再讨人厌再欠揍,那也得他们齐家人去套麻袋,外人凭什么指点碎嘴? 于是,薛太傅就变成了薛郡马。 成婚当日,薛太傅一身大红喜服,带着自己的家当,浩浩荡荡骑马到了郡主府,门一关,这里头发生什么事,外头的人就只能靠猜了。 反正玲珑很满意。 她趴在薛夙胸膛上摸着他英俊的脸,看不出这个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皇帝确实得学学人家薛夙,身上一点赘肉没有,相当完美。 她现在看薛夙,就好像是小朋友看到了超级无敌美味的草莓蛋糕。 222.第二十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片龙鳞(十二) 薛夙被摸得有点情动, 捉住那只白嫩嫩的小手靠近嘴边轻咬一口, 感觉无比香甜,说:“你很好吃。” 玲珑差点儿没一脚把他踹到床下! 说谁好吃呢! 谁吃谁心里没点数吗?! 谁是食物谁知道! 薛夙就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了小娘子不高兴,她顿时就不搭理他了, 抱着被子爬起来拿脚丫子不住地踢他, 嘴巴里还念念有词的催催催:“饿了饿了饿了饿了我饿了——” 薛夙孑然一身, 自然没有什么公婆需要侍奉, 他也没有兄弟姐妹,同宗族之间八百年不来往, 玲珑娶了他那真是太舒服了, 而且薛夙还会做饭! 昨天晚上的新婚之夜太销魂, 饶是生了懒骨头的薛郡马也老老实实爬了起来准备去小厨房展现一下自己的好手艺。他几乎是无师自通地就学会了对玲珑好,大概是受齐家父子荼毒的多了,老是听他们在耳边炫耀女儿炫耀妹妹,动不动就说在家里自己是怎样疼她的, 薛夙觉着自己也不能做得太差。 他想做学问,就成了当年惊才绝艳的状元郎, 他想做太傅, 就教导出了无数社稷栋梁,他想当个好郡马,当然也不能比别人做得差。 玲珑在床上又翻滚了许久, 终于在婢女们的伺候下洗漱穿衣, 桌上已经摆了热腾腾的小米粥跟几样小菜, 时间有限, 薛夙并没有做多么精细的菜,但就是这几盘摆在桌上,无论是色泽香味都十分吸引人,他是个讲究的,就连碗筷杯盘都是闲暇时自个儿烧制,桌子上铺着餐布,相当有情调。 而今日新婚头一日,薛夙还在园中采了一把鲜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桌子中央。玲珑心想这人要是对女人也有兴趣,怕不是个万人迷,谁能逃过他的手掌心? 她坐下来喝了一口加了甜红薯的小米粥,并不烫嘴,温度恰好,甜红薯被碾碎与白米煮的稀烂,小米又让它们保留了些许口感,配上炝炒青菜与酱肉,还有开胃的酸辣黄瓜条,玲珑吃得十分满意,看薛夙更顺眼了。“这个酱肉好吃。” 薛夙悠然为她夹菜,道:“那是自然,这酱肉天下独此一份,讲究得很。” 玲珑很好奇:“有多讲究?” “寻常人家做酱肉,用的是普通的猪肉,我却不然。”薛夙先是喝了口粥,又道,“我这猪,是我从几百头猪仔里挑的品相最好的一只。” ……玲珑第一次知道有人做酱肉是从一只猪的出生开始的,她忍不住嘲讽:“那你该不会还每日为它按摩搂着它睡觉吧?” 薛夙惊讶地看向她:“穗穗这是什么想法,我怎么会搂着猪睡觉?” ……等一下,玲珑觉得他人身攻击了。 薛夙很快又解释:“农户们养猪,把猪都关在一个圈子里,让它们彼此争食,整个圈子都污臭难闻。我则是让人在府里开辟了个小院子,让猪仔时刻保持干净,吃东西也要体面,不能哼哧哼哧弄得满地都是。不仅如此,即便是猪也要注意营养均衡,我给它制定了一份食谱,交由专业养猪的下人比照办理。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弹琴吟诗陶冶它的情操,这样的猪养出来,是比其他的猪高贵的。我还很注意它的运动,避免身上肥肉过多,穗穗你刚才吃了,是不是觉得肥瘦均匀有嚼劲?” 说完轻叹,“只可惜一年养这么一只便费了许多精力,最终做出的酱肉也有限,还是要省着吃。今年的小猪我已经挑好了,穗穗,我想在郡主府再开个小院子出来养它。” 玲珑已经听呆了,能让她傻眼的人可不多见,薛夙真乃神人也。 她点点头:“可以的,你做主便好。”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薛夙的长篇大论,玲珑突然觉得这盘酱肉应该在点着烛光的餐桌使用刀叉周围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自己穿着礼服优雅而不失礼貌的用餐,才对得起那只被养的跟大家闺秀一样的猪。 薛夙怪的可爱,他嫁给了玲珑立马就辞去了太傅一职,每天就跟玲珑一起吃喝玩乐好不快哉,有同僚来拜访他,薛夙还一本正经的点头:“我觉得做郡马爷比做太傅幸福得多。” 这还真是。 他当太傅,不仅要去国子监,还要专门去教导皇子们,负责他们的学业,帮助树立他们的责任心以及人生观,每天十二个时辰,至少要在这方面花一半。剩下一半的时间,他还得匀出来些给早朝,皇帝有什么事儿需要人商量,他还得随叫随到。好不容易闲下来,休沐日又少不得有同僚相约赏花饮酒,烹茶下棋。 当了郡马爷就不一样了! 他可以每天沉浸在琴棋书画里,累了就与小妻子一同钻研吃的,寻常人家都觉得男儿志在四方,喜欢钻厨房的男子小家子气,小郡主却不这么觉得,小郡主还说认真学做菜的男人最有魅力!两人能在书房里对着一本残缺的食谱研究一上午,也能花一整天的时间在郡主府开垦一片土地种爱吃的蔬菜水果——更别提晚上福利时间,薛夙是疯了才会想要再入朝为官。 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操心的感觉真好啊!小郡主会享受,跟着小郡主的他也得了许多好处,傻子才会觉得吃软饭不好呢。 他人生中最辉煌最受人敬仰的时候,也不如此刻快活。 于是时隔一个月再次见到曾经的爱卿如今的侄女婿的皇帝陛下惊呆了,薛夙怎么就越活越年轻?薛夙怎么就不秃头?薛夙怎么就不长皱纹?薛夙怎么就不大肚子???? 说好的同龄人,我老了你却跟个小伙子没区别? 凭什么! 难道就因为娶了个小娇妻? 那不对啊!那他后宫也有多少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怎么他就没跟薛夙这样年轻呢? 正乐悠悠坐在院子里给小郡主烤鱼的薛郡马用你不懂的眼神瞥皇帝,“皇上国务繁忙,日理万机,跟臣不一样。” 就是说他事儿多活该呗! 玲珑巴在薛夙身边,整个人都黏在他身上,本来只想吃了他的,现在她觉得还是再等个几十年好了,薛夙实在是个宝贝,虽然他那套养猪理论有点扯淡,可做出来的酱肉就是比别的猪清新脱俗。她喜欢吃但除非心血来潮否则不喜欢自己弄,就眼巴巴地在薛夙身边看着。 按理说。 在场这么多人,皇帝、齐钰、纪氏……哪一个拿出来都是压在薛夙头上的大山,烤好的第一条鱼,从忠君爱国的角度来说,该献给皇帝陛下,从孝顺尊重的角度来说,该给岳父岳母,但薛夙这个人,他想法就跟普通人不一样,他辛辛苦苦用尽爱心烤好的第一条鱼,谁也没资格吃,除了他可爱的小郡主。 玲珑也不气,接过来,薛夙还贴心地为她挑刺。 齐钰捂着心口,“穗穗,爹爹心绞痛的毛病又犯了……” 玲珑啃了一口烤鱼很敷衍地说:“娘你快看看爹爹,他又间歇性发病了。” 纪氏也心酸,她家小女儿现在看到她都不朝她怀里扑了,她也捂住心口:“穗穗,娘好像也有心绞痛的毛病……” 玲珑:“……哥哥们有吗?” “有啊!” 哥哥们不约而同地捂住心口,一副痛彻心扉的模样,皇帝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也捂住心口:“朕好像也病了。” 玲珑有滋有味地啃烤鱼,顺便指挥薛夙多涂点辣椒油,说:“又烤好了,你们不吃吗?” 当然要吃! 心绞痛的人顿时恢复健康,今天大家相约郡主府垂钓,烤的这些鱼都是他们亲手钓上来的,味道也格外香甜!但定国公很失落,他们家穗穗成亲后,心里真是没爹爹了,薛夙个老男人,到底有什么好? 就凭借这张不老的小白脸? 他的穗穗不可能这么肤浅! 事实上玲珑就是个肤浅的人,长得好看的人只要不做得太过分,她觉得赏心悦目了,小错就都能原谅。“你也吃一口。” 接下来齐钰的心绞痛更严重了,他的宝贝女儿,吃着烤鱼,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他这个亲爹,而是薛夙那个老家伙,甚至把自己咬过的给薛夙吃,不卫生啊!不健康啊!不道德啊! 薛夙就咬了一口便立刻开始给玲珑烤第二条,他手艺好,可惜只有玲珑才能吃,皇帝都得靠边站。成婚一月,他对小郡主的食量相当了解了,必须一直烤才跟得上,不过能得小郡主喂了这么一口,比当神仙还快活。 他不由叹道:“当年那场全鱼宴,吃的甚好。”方得多年后夫妻情深男欢女爱两情相悦。 齐嘉言齐懿行两人俊脸扭曲。 玲珑说:“我突然想吃全鱼宴了。” 薛郡马潇洒地翻了下手上串着的鱼,说:“等送走了不相干的人就带你去吃。” 不相干的人??? 他是指谁???? 这个人没有求生欲的???? 老家伙想死???? 223.第二十片龙鳞(十三) 第二十片龙鳞(十三) 薛夙这人说到做到, 而且绝对不给其他人面子, 管他是皇帝还是岳父都没用。讲道理他被套麻袋揍了一顿都没有秋后算账,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他们成婚一个月, 薛夙都不想说这些人天□□郡主府跑——跑跑跑跑个锤子, 知道的这是郡主府, 是给小郡主跟郡马爷住的, 不知道还是以为是栈,不花钱就能住的那种。 定国公一家子那是三五不时地来, 一住就是三五日赶都赶不走, 皇帝没事儿了也来, 薛夙就奇了怪了,他们就没有点自己的事做吗? 所以薛夙决定了。 他要带可爱的小郡主逃离这里。 于是等定国公夫妻再登郡主府的时候就发现,薛郡马不见了,宝贝女儿也不见了! 只留下一封书信, 说两人去逍遥天下找寻美食,等玩够了就回来, 让他们不要担心。 废话!他们当然不担心薛夙!可穗穗那么小!从未单独出过家门, 这一去那么远,薛夙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要是遇到什么危险谁来保护他们的小穗穗?! 齐钰几乎要在家里扎小人诅咒薛夙这个老王八蛋了!就是他的存在让乖巧可爱的穗穗变得叛逆了!先是要娶一个比自己大那么多的老男人, 然后居然还学会跟人私奔离家出走了!这不是薛夙带坏的才怪!早知如此就不该听穗穗的, 真让她这样胡闹! 薛夙跟玲珑溜出去玩, 定国公一家子个个都有官职在身, 公务繁忙不能跟着,只得叫自家护卫暗地里去寻找并保护,龙椅上的皇帝觉得这真是无妄之灾。他赐婚也不是他一意孤行,要不是穗穗要求他能这么干吗?这两人无事一身轻出去玩倒是潇洒快活了,他每天上朝顶着齐家那三双眼珠子,活似能吃了他。 皇帝陛下被迁怒了。 他觉得自己老委屈了,可又没办法,只好也派了一队人马去寻找小郡主与郡马爷的下落,心里把薛夙那个老家伙骂了一千一百一十遍。这老东西!还是太傅的时候,叫帮忙做点什么都用自己文弱无力来搪塞,懒得跟什么似的,曾经皇帝想叫他做钦差巡视天下,薛夙说自己身体不好走不动远路稍微走几步就喘。 皇帝还想过让薛夙作为使者出使邻国,薛夙说自己胆小怕生没去过远地儿,扎根在京城不敢走太远——皇帝现在才反应过来这人满嘴胡话,根本就是懒! 你看他现在娶了十五六岁的小娇妻,怎么就不文弱无力胆小怕生哪都不敢去了? 要是薛夙现在就在面前,皇帝二话不说就把官印塞给他,想辞官?想蜜里调油的过新婚?想得美! 然而为时已晚,薛夙早不知带着小郡主跑到哪里去了。已经过了大半年,愣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要不是还有报平安的书信传来,这两人简直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此时此刻,文弱无力胆小怕生这辈子除了土生土长的京城哪里都没去过不适应陌生地方的前太傅今郡马爷,正慢条斯理地把自己踹出去的长腿收回来,面前躺着几个七零八落的地痞,全是看中小郡主的美色想上来揩油的。薛夙踹完人,拍了拍衣角又回到小摊子上坐下,对卖油炸串串的小贩说:“请再给我们来三十根肉串。” 玲珑热情洋溢地啃着肉串,根本没看地上的人一眼,食物跟美人大幅度提升了玲珑的容忍度。 薛夙又一派潇洒地回来坐好,用帕子给玲珑擦了擦嘴,顺便叹了口气:“回来过个年,怎么就遇到这种事了呢?这可是天子脚下,什么人都敢如此放肆。” 他们在外头浪了快一年,走遍了许多地方,也品尝了许多美食,乐不思蜀根本不想回来,因为京城太多人盯着了,玩点什么都要被叮嘱是否有失身份又是否有伤斯文,真是叫人头大。 “皇帝叔叔最近工作不到位,回头见了面我要数落数落他。” 薛夙轻笑,两人把肉串吃完,也不管那还在地上东倒西歪爬不起来的地痞,携手远去。 想了一年盼了一年终于是把女儿给等回来了,齐钰跟纪氏早已等不及,就站在门口。见了玲珑,齐钰一声心肝还没叫出口,就看见小女儿娇滴滴地扑进了妻子怀中,他面色僵硬,伸出的双臂都没能收回来,就听到薛夙友好地问:“要拥抱么?” 齐钰光速收回顺势白了他一眼,不欢迎的态度一点都不掩饰:“滚滚滚滚滚。” 虽然岳父大人态度很差劲,不过薛夙表示自己能理解,他摊摊手,跟在了小郡主身后。齐钰赏了薛夙一个白眼,迅速凑到女儿面前,张嘴正要说话,就看见女儿朝自己看,笑容刚露出来,就听到日思夜念一整年的小女儿问:“爹爹,我的小猪可以吃了么?” 是的,小郡主跟郡马爷浪迹天涯前,留书里还交代了亲爱的爹爹一件事:帮忙照顾她跟薛夙养的要用来做酱肉的小猪仔。 齐钰的心,啪的一下又碎了。 但他还是委屈且任劳任怨地回答::“爹爹给你照顾的好着呢,又白又胖又干净,你哥哥每三天都会给它弹一曲琴音,它每天都洗澡,香喷喷的,正适合过年宰来吃。” 玲珑高兴地点点头,从纪氏怀里离开去抱薛夙的胳膊:“夙夙咱们过完年走的时候要带好多好多酱肉!” 薛夙弹了下她白净的小脑门:“好。” 齐钰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差点儿晕过去,合着一年未见他的宝贝穗穗就只记得托付给亲爹的那头臭猪!纪氏忍着笑对玲珑道:“你爹爹可想你了,出门在外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嘴上问女儿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眼睛却若有似无地朝薛夙看,言外之意就是问薛夙有没有把她的宝贝穗穗照顾好。 玲珑点点头:“有的,我在外头也很想念娘亲爹爹还有哥哥们,还有祖父祖母,我跟夙夙还带了很多特产回来呢!” 反正在这个家里,玲珑是被万千宠爱的,薛夙是被所有人嫌弃的。 齐嘉言齐懿行今日都当差,掐着时间赶回来,玲珑看到他们格外高兴,直接从椅子上跳下来朝哥哥怀里扑。那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早被抛到了脑后,她欢快地被哥哥抱起来转了几个圈,薛夙就倚在边上笑吟吟地看,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兄妹情深,凭什么哥哥就不能抱妹妹转几圈?高门之间最讲究规矩,却不知薛夙最厌烦那些繁文缛节。 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了顿饭,玲珑把带回来的礼物送给各位,纪氏舍不得她,想留她在家中住段时日,薛夙自然不会推辞,他这人不挑剔,在哪都能睡,外头玩了一年,有时候来不及打尖,就在野外席地而眠,只要小郡主不觉得委屈,他就怎么都开心。 但是……在定国公府睡自然没问题,可不让他跟小郡主一起睡问题就大了。 纪氏许久没见女儿,晚上要跟女儿一起睡,于是定国公跟郡马爷就都被赶了出来大眼瞪小眼,相当尴尬。母女俩熄了灯在一起说悄悄话,纪氏怜爱地搂着玲珑,女儿再大,在她心里也是个小姑娘,还是那个奶声奶气懒洋洋不爱走路到哪儿都要人抱的小宝贝。她跟玲珑说:“……娘总觉得过去的想法不好,穗穗如今这般快活,娘心里特别高兴。” 这是肺腑之言。 穗穗没有嫁给一个他们认为的青年才俊,没有去相夫教子,没有学三从四德侍奉公婆,过得反而更快乐。 “娘现在想起都有些后怕,当初幸好没跟魏家订下亲事。”纪氏先是感叹了一句,只是想到那抢走了女儿的女婿,怎么也顺眼不起来,就顺便攻击了一下薛夙,“薛太傅虽说年纪大了些,脾气怪了些,但比起魏坤可真是好到不知哪里去。” 这也就是纪氏对薛夙有偏见,其实薛夙比起齐钰都要好,齐钰再好,还是有些大男子主义,霸道又专| 制,想法也跟世间男子差不多,认为女子就是要相夫教子温婉贤惠,也是得了这么个宝贝女儿,才叫他改了看法,只想疼着捧着哄着,连她皱个眉都觉心痛。 薛夙却不然。 薛夙的想法,跟世人大为不同,也就是这样的薛夙,才配得上她的女儿。 “魏坤怎么了吗?” 好奇八卦的眼睛亮晶晶,纪氏莞尔:“魏坤也成婚了,如今也是快一年了,就在你跟薛夙走后。不过……只一年,便纳了好几个妾侍。” 玲珑撇撇嘴:“不到一年就纳妾?” “是啊。”纪氏轻叹,“那魏夫人,看着是个好的,实则不然,新妇进门半年未有孕,她便做主给魏坤抬了几个妾,实在是……” 玲珑却一点都不意外。 224.第二十片龙鳞(十四) 第二十片龙鳞(十四)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 玲珑蹭了蹭纪氏, “那娘是不是觉得我眼光很好啊, 夙夙父母双亡无亲无朋,又心胸开朗豁达。” 纪氏这回没取笑她自吹自擂,而是轻轻叹息:“是啊, 我的好穗穗, 就该配这样的郎君。你爹爹得知魏家那事儿后止不住地后怕, 若是当初将你嫁了进去, 不知该多么难受。” 对此玲珑只是笑笑,这是她, 她选的是薛夙, 才有纪氏跟齐钰这样的想法, 跟她这些年的潜移默化分不开,换做另外一个人,就是另外一种情形了。 因着过年,玲珑跟薛夙就在定国公府住了几日便回了郡主府, 不过答应了等到年三十晚上还回来跟家人一起过,薛夙倒是无所谓, 他从来都一个人过年, 热不热闹的不重要,反正不管怎么过,他一心一意就只有小郡主。 为了讨小郡主欢心, 薛夙还特意提前让人订了一桌全鱼宴, 小郡主好像很爱吃鱼, 他们在外面虽然品尝了无数美味, 但论起做鱼,不仅要做得美味还要精致,那只有这天下第一鱼称得上十全十美。 年后高门之间互有往来,纷纷拿了名帖过府做,定国公府一时间也是盛如云,两个兄长尚未娶妻,纪氏就打算着趁今日相看一下,自然要玲珑也在场。许是因为被玲珑给调|教习惯了,这寻常人家的郎君,十五岁左右就娶妻生子,他们家这两个一个赛一个的能拖,眼看都要老了,这身边连个知冷热的人都没有。 玲珑坐在纪氏身边,今日来了不少未出阁的千金小姐,定国公府许久没这么热闹了,说起来二房的女儿们也都纷纷嫁了人,三房的孩子也都成家立业,惟独大房的两兄弟,到现在都还是光棍一条。 薛夙是男子,自然不能往后头来,但他是亲自将玲珑送来的,走之前还亲昵地捏了下她软乎乎的耳朵,丝毫不管还有他人在场。别人想看便叫她们看去,横竖也看不出什么花来。 哪怕是夫妻,在外若是稍稍亲密了些,也是要被人指指点点背地里说三道四的,更别提薛夙还根本不加掩饰,当下有些夫人瞧玲珑的眼神就变了。玲珑跟薛夙说完了话回来坐下,身边就走来一位雍容典雅的女子,她问:“可是长乐郡主?” 玲珑抬眼看她,嗯了一声。她是正儿八经的郡主,出身高贵又有皇帝做后盾,哪怕是诰命夫人见了她也要行礼。那女子便淡淡一笑,打量玲珑的目光让她十分不喜。玲珑可不是那种会给别人面子的人,她懒洋洋地从椅子上起来,“你是何人?” 女子没有回答,却道:“郡主是皇上钦封的郡主,不仅代表着定国公府的颜面,也代表着皇上的颜面,这般坐姿实在是不该。” 玲珑左右看了一圈,每个大家闺秀都老老实实坐着,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背甚至都不敢去倚椅子。她觉得莫名其妙,“我就是这么坐了,你待如何?” 是啊,你又能把她怎么样呢?就算玲珑现在跳到桌子上劈叉三百六十度倒立打飞机,你又能怎样? 女子微微皱眉,似乎对玲珑很是看不上眼,她对这位小郡主闻名已久,第一位“娶”丈夫的女子不说,与薛太傅成亲一年不能有孕,居然还如此善妒地霸占着正妻之位,这不是要断了太傅的香火么! 又闻她性格骄纵任性不讲道理,三从四德更是一概不知,这样的女子怎配称得上女子?定国公与其夫人教出了两个优秀的儿子,只这个女儿,实在是不配为天下女子之表率。 为了让这人再生气一点,玲珑干脆翘起二郎腿了。她向后让自己倚的更舒服,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你到底是谁?这么跟我说话,信不信我让我哥哥们打你。” 听听这威胁,更没个形象可言。 女子眉头拧得更深,实在是无法想象让自己夫君念念不忘的白月光竟是这般模样。“我是魏大学士的儿媳妇,亦是右佥都御史魏坤之妻。” ……玲珑花了几秒钟才想起来魏坤是谁,讲道理这一年她过得快乐赛神仙,早不记得自己来这儿干嘛来的了。 “然后呢?”是魏大学士儿媳妇,是魏坤妻子就很了不起?她觉得她也得自我介绍下,“我是长乐郡主,薛郡马的小娇妻。” 这话实在轻浮,魏坤的妻子越发不懂得丈夫的眼光,她问玲珑:“我可以坐下来吗?” 玲珑摊摊手,“随便你。” 魏坤的妻子坐下,仍旧用探究的目光看她,玲珑很大方,要看随便看,反正她好看。只听魏坤妻子问:“郡主以为,什么样的女子才适宜室宜家?” 玲珑搞不懂她想干嘛,但有一点是明白的,魏坤的妻子在拐着弯儿地说她不宜室宜家。玲珑看了纪氏一眼,她正跟人说话,没注意到这边,为了不让纪氏操心,玲珑就对魏坤的妻子笑了一下:“女子为何就要宜室宜家?难道要像你这样嫁进去不到一年就给夫君张罗妾侍侍奉婆婆换得的家庭和睦,就是宜室宜家?” 娇媚的面容上笑容加深:“你算什么东西,到我面前管我做什么,我是皇帝钦封的长乐郡主,你连个诰命都没有,却敢这样对我说话,可见礼义廉耻也没学好,又何谈什么有德行呢。” “原来魏坤就娶了个这么个妻子,看你这样,在魏家过得不大好吧?” 魏坤妻子本是想看一下叫自家夫君念念不忘的长乐郡主究竟有何与众不同之处,可如今京城谁人不知她离经叛道,先是要“娶”夫,而后居然越了辈分,与父辈年纪的薛太傅结为连理。按理说成婚后,薛太傅那般年纪要早日留下子嗣延续香火才是,可这长乐郡主,非但一年不曾有孕,甚至还不为丈夫纳妾! 她自己不能生,难道也不叫别人给薛太傅生? 自幼熟读女训三从四德倒背如流的魏坤妻子觉得这样的女子真是不配生为女子,全然丢了女子的脸面,若天底下女子都像她这般,那家家户户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眼下又见玲珑根本不听劝,反而沾沾自喜,还以权压人,越发叫魏坤妻子不喜。强势又骄纵,难为薛太傅那样的君子能够忍受,只可惜皇上太过偏爱长乐郡主,活生生糟蹋了个栋梁之臣。 可见这长乐郡主如何嚣张跋扈,薛太傅何等倾世之才,“嫁”了之后居然连官位都要辞去,从前人人赞赏薛太傅桃李满门,如今却成了个劳什子薛郡马,真是可笑可悲! 玲珑哼了一声,大声唤道:“娘!” 纪氏正与人说话,“穗穗怎么了?” “我不喜欢这个人,让她走吧,日后也莫要来了,看着就惹人心烦。” 纪氏溺爱女儿,自然不会不答应,魏坤妻子不堪受辱,正要当着众人面揭穿长乐郡主真面目,就听到一道清朗好听的声音传来:“穗穗,来前院玩吗?” 正是薛夙。 旁人家有了妻子,是断不会叫她与男宾见面的,高门尤其如此,女子嫁了人,那便要彻底与外男断绝关系,便是家中有宴会也不能上同一桌,薛夙却不如此,他觉得好玩,就会带着玲珑一起玩,他的小郡主聪明又狡猾,在他看来,一千个男人加起来也不敌她一分。 “有什么好玩的?” “前院在行酒令,你两个哥哥也在,分了两队,咱们这边人数不够。” 薛夙说得自然,魏坤妻子却都听呆了,居然有人叫自己妻子混迹外男之中……怎会有这样的人!她嫁入魏家后,为了避嫌,连六岁的弟弟都不单独见!与亲爹说话都要隔着帘子,薛太傅怎能做出这般有违规矩之事! 她在闺中时也这般教育自己的妹妹们,可能是形成习惯了,觉得谁都得按照她认为的规矩礼法来,看到不顺眼的哪怕是郡主也要说两句捍卫女子的尊严。“薛太傅……” 薛夙听到有人叫自己,扬眉看去,手却在众目睽睽下握住了玲珑,将她拉到自己怀里揽住肩膀,“薛太傅是谁,我是薛郡马,这位夫人日后可别叫错了。” 魏坤妻子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薛太傅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他就不觉得羞耻么! 玲珑扭头看了她一眼,许多话都懒得说,她只叮咛纪氏:“娘不要忘了,我不喜欢她。” 说完就被薛夙带走了,前面好玩着呢,他才不想让她跟一群后宅妇人混在一起讨论如何伺候夫君侍奉公婆打压妾侍,待会儿还要打马吊,怎么都比留在这好玩。 魏坤妻子呆呆地看着,风中隐约还听到薛太傅——哦不,薛郡马的声音:“那般蒙着眼睛活的人,跟她说那些话做什么。” 言语之间并无鄙夷,却也毫无赞赏。 225.第二十片龙鳞(十五) 第二十片龙鳞(十五) “尽说别人蒙着眼活, 也不瞧瞧是谁教她把眼睛蒙上的。”玲珑撇撇嘴, 她去过很多世界,有些世界男人弱一些,有些世界女人弱一些, 但归根究底, 一种性别或是一个种族的卑微, 除却他们本身的原因外, 外部因素也少不了。要是只去怪他们本身不争气,那就纯属流氓逻辑了。 薛夙道:“你说得对, 女戒女训虽然都是女子所著, 可说白了, 都是男权社会压迫所造成的。只是这样的日子,凭借一己之力很难改变,穗穗如今这般恣意,也愿天下女子多多学习几分。” 真正心胸开阔眼光长远的男子, 根本不会想方设法将女子踩在脚下,让女子生来便为男子服务, 这也是为何薛夙当了这么多年太傅还一直关照国子监的原因, 他希望除了男子以外,女子也可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读书,未来有一日, 也希望能够出现女状元, 这世间夫妻, 都能一心一意永结同好。 想要达到这样的目标, 三五十年不够,但也许一百年、两百年就可以。人只要活着,就是在不断进步的。 玲珑深深吸了口气,薛夙见她这般,也跟着嗅了嗅:“有什么味儿么?” “有呀。”小郡主笑嘻嘻的蹭蹭他,“就是你身上很好吃的那种香味。” 薛夙淡然以对,将她搂入怀里,与此相对,男欢女爱也不该叫人不齿,“晚上回去了给你吃。” “为何要晚上,我现在就想吃。”玲珑拽住他的袖子,“我觉得跟前院那些人行酒令打马吊,远不及与我家夙夙颠鸾倒凤来得快活。” 她仰着小脸,容光焕发,薛夙心下一动,便将她小手拢入掌心,直接把人抱了起来朝他们住的院子去了,一路上遇到家仆也不以为意,反倒是叫些脸皮薄的下人羞红了脸。世人皆知郡主与郡马爷恩爱,却不曾想恩爱到了这般地步。 一番云雨,玲珑趴在薛夙胸膛上突然吃吃的笑,薛夙摸了摸她香汗淋漓的肩,“笑什么呢。” “笑魏坤的妻子。”玲珑挑眉,“高门之间最重所谓的规矩,听说决不能白日宣淫,若是夫妻敦伦的时间长了,合格的贤妻都要规劝一二,你说魏坤他们夫妻是不是也这样?那位小魏夫人满嘴的道德礼法,听得我的头都疼了,若非今日是给我两个哥哥相看嫂子,我一早叫人将她从门里丢了出去。” 夫妻两个闹作一团,愈发蜜里调油离不开,倒是魏坤妻子这一遭在定国公府受辱,对玲珑很是看不惯,更是无法理解她的夫君为何对这么个离经叛道的女子念念不忘。在她看来,玲珑身上是一点好的都没有,过盛的容貌必是祸水,性格顽劣骄纵叫人不喜,根本当不得贤妻二字,就连薛太傅都叫她给带坏了。 蒙着眼活?依她看,真正蒙着眼活的不是别人,正是定国公府的人跟薛太傅! 是他们将那女子养的无法无天,连带着这世间许多女子都不学好! 只魏坤妻子又不懂了,像自己这般真正好的大家闺秀,为何夫君就是不喜欢呢? 她与夫君相敬如宾,也不是不羡慕人家恩爱齐眉,只是无论自己如何做,似是都走不到夫君心里去,难道要她去学长乐郡主那般不知检点,才能让夫君另眼相待? 她做不到! 魏坤妻子也有自己的小圈子,跟她来往甚密的女子大多性情也如她,贤惠温顺宛如一个模板刻出来的,除此之外她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夫妻关系平淡,当然除却魏坤妻子之外的人并不觉得这有多么不好,在她们看来,她们是正儿八经的正室夫人,要端庄大气,可不能学妾侍们那般狐媚。 说出去平白惹人笑话。 她们怎么想玲珑自然不在意,可这些人在背地里悄悄嚼舌头就有些过分了,不知从何时起,京中逐渐多了有关玲珑的流言,说她善妒成性,不许薛太傅纳妾,眼看可怜的薛太傅一把年纪,如他这般岁数的男子早已做了祖父,他却连个儿子都没有,一切都是因为长乐郡主善妒,身为女子怎能善妒? 退一万步说,哪怕是善妒了,也不能毁了夫家的香火呀! 外头传的沸沸扬扬,一时间玲珑简直成了女子的公敌,若只是一个两个这样说也还罢了,偏偏许多人都说,法不责众,又能将这些人如何? 倒是过了年,薛夙又跟玲珑在京城待不住了,在他们俩看来这里好吃的好玩的都少,还是在外头逍遥。外头的流言所有人都有志一同地瞒着玲珑不叫她知道,但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只不过大家想让她无忧无虑,她就满足他们而已。只可惜以她的小心眼,在背地里嚼她舌根子的人,至少得倒霉个几十年,讽刺她生不出孩子断了薛家香火的,干脆就跟她一样不要生了,龙女虽然很爱惜自己的力量,但在教训人这一方面向来不吝啬,缺胳膊少腿都是好的,严重些家破人亡也不是不可能。 就好比魏坤妻子,这辈子也一个孩子别想生出来,看她是不是会愧疚于自己不能为丈夫产下嫡子而自请下堂呢? 又是一年玲珑薛夙回京,听说魏坤妻子还是没有能生出孩子来,倒是魏坤的妾侍个个争气,成婚到现在不过两年多一点,魏坤已是儿女双全。 再见魏坤妻子,玲珑这回笑吟吟的,半年不气恼。她走的时候京中还有关于她的谣言,然而她的爹娘兄长不是吃素的,整顿了没多久,便再也无人敢说她一句不好。可惜魏坤妻子就没有这样的福气,明明大夫诊脉说夫妻二人身体都很健康,却唯独她生不出孩子来,婆母的不满已经浮现在脸上,偏她满腹委屈又不知从何说起。 不到二十岁,面上就隐隐有了老态,疲惫至极,再见玲珑,却见她容光焕发眉目如画,俨然还是那十五岁的少女模样,竟是不见丝毫老去,光是这动人颜色,便有许多人理解为何薛太傅对长乐郡主这般珍爱。 其实这世间男子也好,女子也罢,过得好不好,都与玲珑毫无关系,但她就是喜欢落井下石,尤其是对曾经得罪过自己的,那真是记仇记到了地老天荒。这会儿宫宴上见了魏坤妻子,她便娇笑打招呼:“一年未见,小魏夫人过得不快活么?怎地疲态尽显。” 魏坤妻子为了怀孕一事几乎焦头烂额,很多时候她想跟婆母吵起来打起来,却碍着那贤妻的名头拼命隐忍,偶与魏坤抱怨,魏坤便要她谦让母亲,时间久了,心都寒了。 被玲珑这么一挑衅,顿时怒气上升,幸而理智尚存,知晓眼前这位是现在的自己开罪不起的,便冷冷道:“我的家事,不牢郡主费心。” “啊呀你怎么这么说,我的家事你都那么上心,我关心一下你有什么错呢?”玲珑撑着下巴笑眯眯。 魏坤妻子闻言,顿时心下微慌,一年前京城流言四起,都是说长乐郡主善妒恶毒要断了薛家香火,究其源头,还是出在自己身上。 但这是万万不能承认的:“我不知郡主在说什么,请恕我不能与郡主长谈,还有婆母需要侍奉。” 这样大的宫宴,是每年过年前,皇帝为了犒劳文武百官及其家眷设的,魏夫人自然也在。玲珑可不跟她表面关系,之前宫门口见了那是眼神都懒得给一个,把魏夫人气得肝颤,再见了魏坤妻子,越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薛夙将她搂到怀里,“听说了个有趣的事儿。” 他是很乐意听八卦的,别以为男人聚在一起就不说三道四,薛夙就很喜欢听了八卦回来讲给小郡主听,每次小郡主眼睛亮晶晶的听,他就感到高兴。“魏大学士养了个外室,据说那外室为魏大学士生了三子两女。” “哇!”玲珑果然很感兴趣,“那不是要恭喜魏坤喜提弟弟妹妹?” “魏坤心中,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常理,他是嫡长子,又是朝廷命官,魏大学士又无爵位,无甚好争的,难受的是魏夫人才对。” 魏夫人虽然拼了命的给儿子物色妾侍通房,对自己夫君却管得很严,如今魏大学士在外养了十几年外室她却不知,一朝闹起来不知得多好玩。魏坤肯定是无法理解魏夫人的,因为魏夫人平时就总跟他说男儿三妻四妾是寻常,小魏夫人自然也不会站在魏夫人这边,她那贤德的名声注定她会劝婆母将外室接入府中。 魏大学士就更不用说了,十几年养一个外室,没点感情肯定不成,为了给外室子女好点的身份,怕不是要抬个贵妾。 玲珑眼睛期待的搓手手:“妙啊!” 那想来真正的穗穗死后,也有一场大戏看呢,只可惜穗穗没那福气。 不过没关系,她会全程围观然后消化掉的。 嘻嘻。 226.第二十片龙鳞(十六) 第二十片龙鳞(十六) 在京中过了个年, 玲珑跟薛夙就又要走了, 如今齐钰跟纪氏算是看明白了,谁也管不了这俩,饶他们再如何不舍得, 玲珑当着面软话说了一大堆, 等过了元宵人就又走了。你说这明明是把薛夙给娶回来的, 怎么就闹成一年才能见女儿一面呢? 好在纪氏还有其他烦恼, 比如说两个儿子有样学样也不肯成亲,愣是说没找到心仪的姑娘, 还扬言若是找不到就打一辈子光棍, 薛太傅都能在一把年纪找到他们家穗穗这样的小娇妻, 凭什么他们就不能?真爱还分年龄的吗? 兄弟俩都不信自己的运气能比薛太傅还差。 久而久之,纪氏也不想说他们了,横竖说了也没用,反倒把自己气得心口疼, 儿孙自有儿孙福,她就要看看这俩倒霉儿子能寻到什么样的好姑娘当意中人! 一大早, 玲珑蜷缩在温暖的被窝不想爬起来, 跟往日不同,今日没有宽阔的怀抱贴着她。她躺着揉了揉眼睛,拿手四处胡乱摸索, 平时睡着薛夙的地方空荡荡一片, 玲珑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去看, 薛夙果然没在床上。 别看这人做太傅时一丝不苟从不迟到, 其实生了一副懒骨头,能躺就不坐,能坐就不站,能站就不走,尤其是这种寒风飘雪的天气,虽然年已过了,可这几天外面还飘着雪,这家伙居然会这么早就从床上爬起来?按照他的性格应该恨不得贴在床上不动才是。 更何况她都没起。 玲珑在暖烘烘的被窝翻了个身,抱着被子的一角打算再眯一会儿,谁知却有一双手悄无声息地摸了进来,在她滑嫩的腰肢上揩油。那手很温暖,摸着有点痒,但更多的是舒服。“干什么呀。” “穗穗,起来吧?” 薛夙都已经穿戴妥当,玲珑眯起眼睛打量了他一下,问:“你要出门?” 薛夙纠正道:“不是我要出门,是我们要出门。” “不要。”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外面下雪好冷,我不想出去。” “真的不去吗?” “真的。” 闻言,薛夙遗憾地叹息:“今日有好戏可以看,我还以为穗穗会感兴趣。也罢,既然穗穗不想去,那我一个人去好了,到时候若是魏夫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我也好及时出手免得闹出人命。不管怎么说,还是要维持魏大学士的脸面,毕竟我也与他同朝为官过,还算有几分交情。” 接下来他的小郡主就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屋内很暖和,她昨晚在他怀里睡觉时没穿什么,这会儿露出痕迹斑斑的藕臂香肩,愣是叫薛夙觉得就留在家中你侬我侬也不错。他取过床头叠好的新衣,从肚兜到外衫一件一件服侍小妻子穿上,玲珑乖巧地伸手蹬腿,穿戴好后又梳妆洗漱,两人吃了些早膳,薛夙把玲珑从里到外包裹的严严实实,兜帽一戴上,连半张小脸都露不出来,这才抱她上了马。 他们两人在外游玩时大多时候是坐马车,身边总会带一个小厮一个婢女伺候,但也经常骑马,玲珑坐在薛夙身前,两只小手紧紧搂住他的腰,脸蛋也埋进他怀里,薛夙掀起自己的大氅将她裹到怀里,不让寒风吹到她娇嫩的小脸蛋。“穗穗,坐稳了。” 玲珑嗯了一声,薛夙策马扬鞭,大概半柱香左右,最后停在一户人家门前。 薛夙伸手再将小郡主抱下马,进了这户人家的二楼靠街边的厢房,桌上已经备好了零嘴跟热腾腾的茶水,玲珑好奇地往外看:“这里有什么特别吗?” 薛夙却卖关子,点了点她粉嫩的鼻尖:“你很快就知道了。” 他说的很快,还真的很快,玲珑也就吃了第二块豌豆酥,就瞧见不远处一辆马车驶来,马车四周还跟着气势汹汹手拿棍棒的家丁,到了他们对面的那户人家,二话不说就开始砸。 紧接着马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美妇,仔细一瞧,不是魏夫人又是谁?只是此刻她面上再也没了平日里的笑容,冷硬至极,恶狠狠地盯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家丁们很快将门破坏,里头的人也闻声而来,玲珑哇的惊叹:“这刚过年就到外室这儿来,可见魏大学士对外室才是真爱。” 下头魏夫人已经哭了,哭得无比伤心,魏大学士却将外貌柔弱美丽的外室护在身后,同样被他保护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依稀可见少年眉眼间与魏大学士的相似,两个少女则像极了那位如夫人,他们站在一起俨然便是一家子,反倒让魏夫人像是外人了。 玲珑都想给魏夫人点根蜡。 她突然想起什么:“魏夫人怎么知道的?” 薛夙慢悠悠地看了她一眼,玲珑觉得这厮的笑容都是黑的,只见薛夙轻笑:“穗穗,你又同我演,她怎么知道的,你最清楚了。” 玲珑吐吐舌头表示自己挺无辜的,她就是叫人“无意中”说漏嘴给小魏夫人,不曾想小魏夫人虽然表面端庄贤惠,心里却怨怼婆母,否则也不会处心积虑再把这个消息告知魏夫人。当然,薛夙也插了一手,他自是知道谁在背后放出的流言,小郡主他喜欢得紧,他在小郡主面前都卑躬屈膝的伺候着,旁人凭什么说她不好? 哪怕一句也不成。 因此他就帮玲珑添了把火,还偏偏挑在这大过年的日子。魏大学士这事儿闹出去,皇帝必然会觉得他治家不严,罚了魏大学士,自然就教训魏家,小魏夫人怕是要有很长一段时间耽于家事,没工夫再去端着架子嚼舌头了。 要不是盯梢的下人来禀报说大学士府有了动静,薛夙也不会特地挑在这样的日子里起这么早,在被窝里跟小郡主抱抱睡不好么?谁乐意在这天气出门,那必须是得有好戏瞧才成。 外头吵闹不休,养尊处优夫妻和睦儿子孝顺的魏夫人何时受过这天大的委屈,对她来说最可怕的不是隐瞒,而是事发后丈夫对那外室下意识的维护,这些年的恩爱难不成都是假的?她抛去了贵妇人的面子,也失去了风度与端庄,面部扭曲用尖利的声音喊着:“我决不允许她进府!” 魏大学士在一开始的惊讶后很淡然,他养了外室这么多年,没感情是不可能的,干脆就趁东窗事发与妻子摊牌,外室跟子女他都是要接回去的,但是他会保证魏坤的地位绝不会有改变。 魏夫人不敢置信这是与自己恩爱多年的夫君。 魏大学士到底是爱面子的文人,大街上拉拉扯扯,在门口就闹的不可开交,他心中就觉得魏夫人不懂事。眼下见她面目狰狞声音可怖,更是觉得外室惹人怜爱,他不耐烦道:“单坤儿你便给他安排了数个通房妾侍,人人都要多子多福,这些年你未曾再有孕,我却想儿女绕膝。你对儿媳妇说的那些,怎么你自己做不到不成?” 魏夫人向来如此。她喜欢让自己儿子三妻四妾,在外头也爱宣扬男子多情,可一旦有人问她家老爷,她便假装为难实则炫耀,我家老爷不肯,我家老爷说有我便足够——这话不知多少夫君纳妾的夫人们听过,可见此后她会如何沦为京中笑柄。 玲珑一边笑一边吃,薛夙殷勤地为她倒茶顺便表忠心:“我可不会跟他们一样。” 玲珑就拿眼睛瞥他:“若是你跟他们一样了又如何?” 薛夙道:“那不用夫人说,我便自宫。” 能发出这样的毒誓,玲珑顿时就信了,感动:“你真香。” 虽然薛郡马没搞懂他表忠心跟他香不香有什么关系,但还是回了一句:“不,你更香。” 两人坐在二楼欣赏完整幕好戏,魏夫人听到丈夫那样说,宛如疯了就命人上去把外室打死,直把魏大学士恼的甩了她一耳光,怒喝:“你在发什么疯!成何体统!世间男子谁不想三妻四妾,这些年的风光你还不够!” 而她却无怨无悔无名无分跟了他十几年!他早欠她一个名分,欠他们的孩子一个光明正大了! 魏夫人被这一耳光打得浑浑噩噩,没有了主见,她眼睁睁看着魏大学士直接把外室及其子女带上了马车回府,临去前对她拂袖:“原本想过了年再与你说,如今见你这般,我也不与你废话,今日我便带他们回去入了族谱。” 说着,竟是再没看她一眼。 魏夫人六神无主,惟独期盼儿子儿媳给自己做主,儿媳却劝她贤惠大度,言辞恳切,让魏夫人无话可说。至于魏坤……那就更理所当然了,谁不想纳妾?娘你都给我纳了那么多妾,爹这么多年就喜欢这么一个女人,你就不能大度一些? 是啊,妒妇的嘴脸,可太难看了。 竟是惟独那离经叛道的小郡主,宠爱满身,独得有情郎。 227.第二十一片龙鳞(一) 第二十一片龙鳞(一) 烈日炎炎, 高温异常, 公路都被晒开了龟裂的层面,偶有热风吹起,更是让人燥热难安。 这个荒无人烟的小镇上, 弥漫着腐烂与鲜血的气息, 这里已没有活物, 曾经繁荣的街道上如今满是残肢断臂, 炎热的天气让内脏骨肉更容易腐坏,腥臭难闻。个头极大的绿豆蝇围绕着腐肉盘旋, 嗡嗡不停, 乌鸦抓着残破的电线杆对刚进入小镇的一行人虎视眈眈。 这支小队一共有三男两女五个人, 每个人都面色憔悴,看起来非常疲惫。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他们不会选择进入这个死亡小镇寻找物资,再加上他们的面包车没了油, 错过这个小镇,下个城市不知道还要多远, 毕竟在丧失横行的这个世界, gps早就已经不管用了。就连扯上的广播也时断时续,他们已经足足一个星期没有见到活人。 这个小镇死寂的可怕,除了苍蝇似乎没有其他的声音, 听得人头皮发麻。 车子没了油所以停在小镇外头, 三个男人小心地走在前面, 他们挑了一家看起来还比较完好的便利店, 只可惜这家店只是外表看起来还好,里头早已被清扫一空,只剩下些没办法带走的生鲜食品,电早就停了,冰箱里的酸奶已经发出绿霉。 三个人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些能吃的东西装进背包,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在镇子上寻找加油站,他们的车子需要汽油,否则他们在这残酷的世界活不下去。没有车子,他们对可怕的丧尸来说简直是最美味的食物。 哪怕有异能,也无法抵御强大的丧尸潮。现在他们的目的地是新人类所建立起的l市,在那里有幸存者们,他们只有到了l市才有未来可言。 谁能想到一夕之间就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有些人半夜还在打游戏,转眼天就亮了,而伴随着天亮到来的,是一些人类身体不可控制发生的改变。他们变得暴躁易怒,充满攻击性,直到失去理智不能自控,开始疯狂袭击人类,无论对方是自己的家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到鲜活的人,就像是饿死鬼看到了美味的肉,只想扑上去啃咬,其他的什么都不在乎。 这是末世开始的第二年,人类逐渐开始觉醒异能,也逐渐开始学会反抗,与此同时,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幸存者们的数量在疯狂减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女性很难怀孕诞下新生儿,人类的未来岌岌可危,而丧尸却变得越来越强大。它们的移动速度越来越快,力气越来越大,最可怕的是,它们逐渐学会了思考。 但人类却还在原地踏步。 只要轻轻咬上人类一口就能增加同伴,人类却很难繁衍后代——这似乎已经预告了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咣当”一声,三个男人都被吓了一跳,立刻举起了手里的武器,紧张地盯着声音发源处。 那里走出来一个女孩。 在这人人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的世界里,她简直格格不入! 漂亮的粉白色蕾丝小裙子,乌黑的卷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连她的白色袜子跟咖啡色的小皮鞋都一点灰尘也没有。 她的表情自然而天真,没有丝毫幸存者们脸上常见的疲惫与憔悴,简直像是剥了壳的煮鸡蛋那样白嫩透亮! 连带着这阴暗发霉的便利店都清新了几分。 “我不是丧尸,不要怕。” 少女朝他们走过来,男人们吓得往后齐齐退,这下少女只好站在原地对他们歪了歪头,伸出一只手:“不信的话你们捏捏看,丧尸怎么能是我这样子呢?它们那么丑。” 丑的都没眼看了,血丝呼啦的,眼球舌头拖在外面一点样子都没有,玲珑看都懒得看一眼。 大概是那白嫩嫩的指尖太有吸引力,美丽的少女总是很容易让人放下防备,为首的男人悄悄靠近,触碰了一下玲珑的手,感觉到了温度,她身上又的确没有伤口,这才松了口气,对同伴说:“她是幸存者。” 另外两个男人也都吐了口气出来,纷纷凑上前询问少女是怎么回事。玲珑先跟他们自我介绍了一下,告诉了自己的名字,却并没有解释,毕竟撒谎还是很麻烦的,她懒得解释自己随机到的这个鬼地方。 又脏又臭根本不想待。 留守在车里的两个女人看到同伴又带回一个少女,神色各异。其中叫阿菊的女孩不是很乐意,他们现在五个人,食物跟水就不够分了,这个娇滴滴的少女一看就是个千金大小姐,而且来历不明在,这种时候她怎么还能过得这么滋润?该不会是有什么阴谋吧? 多一个人就多一分累赘,阿菊希望其他人能好好考虑,最好是不要带玲珑走。 另外一个叫冉冉的女孩就不赞同阿菊的想法,末世来临丧尸横行,人类幸存者举步维艰,所以他们怎么能放弃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人类如果还不团结起来,将更难生存。 阿菊反驳道:“她一看就得人照顾,你的食物分她一半吗?本来我们就够艰难的了,再带个她还要不要活了?” 冉冉说:“我们本来食物就不多,省一点也就行了,而且这里离l市不远了,再过个几天就能到。她看起来年纪很小,难道你忍心把她抛下?” 阿菊冷笑:“我就是看不惯你这么圣母,真善良你跑丧尸群去让丧尸啃一啃啊,毕竟它们饿了你不心疼?” 冉冉觉得她无理取闹,就去问其他三个男人:“你们觉得呢?” 三个男人毫无疑问都要留下玲珑,不能放弃同为人类的幸存者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这少女太漂亮了……末世已经开始了第二年,他们都要分不清什么是女人了。因为女人也要战斗,也要生活,也要拼命。物资紧缺,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女人就格外照顾你。 ……玲珑是个意外。 阿菊因此更加讨厌玲珑,对她没好脸色。玲珑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她毫不掩饰自己对阿菊的鄙夷与厌恶,跟穿着脏衣服几乎称得上蓬头垢面的阿菊比起来,她美丽又干净,这么热的天,他们连喝的水都紧缺,更别提是洗澡了,每个人身上什么味儿想想都让人捂鼻子,难怪玲珑嫌弃的不跟她们坐一块。 好在面包车够大,她一个人占据整个后排也能用,只不过其他人就要委屈了。 阿菊特别气愤,想去找玲珑理论,觉得这个少女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就知道使唤人,别人也不是她的佣人!哪里来的大小姐脾气,还当这是有钱就能过的世界呢? 冉冉拦住了她,阿菊本来就生气,因此又跟冉冉大吵一架。她知道同伴一路走到现在不容易,所以不想因为一个玲珑就拆伙,毕竟以她自己的能力想自保很困难,她是没有异能的,也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同伴们的保护。可以说如果没有其他四个人,阿菊早就死了。 对于阿菊的种种抱怨,冉冉只说了一句:“别忘了你当初是怎么加入我们的。” 阿菊瞬间不说话了,只是眼神仍旧充满怨怼。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最终找到了汽油,这些汽油足够他们开几天的,但想要到达l市,中途可能还需要一次补给。 末世开始之后,天气变得很奇怪,白天黑夜也不再有太大分别,有时候白天很长,有时候黑夜很长,对于幸存者们来说,他们已经习惯这样的环境了。 白天热的要死,到了晚上气温骤降,冉冉找了件军大衣给玲珑,玲珑嫌弃极了随手推开:“你穿吧我不冷。” 冉冉欲言又止地看向她漂亮的小裙子跟小皮鞋,说:“晚上很冷很冷的,车里也没有空调,很冷很冷。” 连着说了两次很冷很冷,玲珑无所谓道:“不用管我。” 阿菊在一边冷嘲热讽:“冻死算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玲珑瞥了她一眼,微笑:“再对我不礼貌,我就揍你了。” 她是认真的。 阿菊本来想再嘲讽回去,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扭头看见玲珑的眼睛,虽然是笑眯眯的,却有一股寒意从脚底板往上窜,冻得她说不出话来。 男人们生起了火,用树杈吊起不锈钢锅煮挂面。挂面是在小镇便利店的货架底下找到的,已经过了保质期,但有的吃总比没有好,而且他们也很久没能吃顿热乎的,煮了面的汤一滴都舍不得浪费。 玲珑拒绝了冉冉端来的面,嫌弃两个大字就写在她脸上,这面清汤寡水连个油花儿都没有,更别提是青菜鸡蛋火腿之类的配料——全都没有,她才不想吃,一看就不好吃。龙女就是再饿也不可能逮着什么食物都朝嘴里塞,她是很挑剔的。 228.第二十一片龙鳞(二) 第二十一片龙鳞(二) 玲珑虽然不爱吃, 但对已经很久没吃上一口热乎的五个人来说, 清水煮挂面放点盐,已经是无敌的美味了。他们盯着锅的眼神充满渴望,眼看口水都要流下来, 好不容易面煮好了, 每个人端着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玲珑坐在一边看, 单手托着腮, 实在是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能咽下去这种食物。 她也有饿过更狠的时候,但也不像这样啊。 看玲珑一直盯着大家手里的饭盒看, 有人以为她其实是想吃但是不好意思说, 就把自己的饭盒忍痛递了过来:“……你要吃吗?晚上是很冷的, 你穿得又少,吃点热的会比较好。如果生病的话,我们是没有办法的,只能硬捱。” 阿菊看着心里特别不高兴。她也是女孩子, 但完全没有玲珑这样的待遇,凭什么啊?他们五个人结伴上路以来, 女人都当男人使, 要不是她有异能,她还得去跟丧尸战斗,现在大家怎么都这么照顾这个来历不明的玲珑?天知道她接近他们是不是包藏祸心! 玲珑在心里想了下这个男人叫什么来着……他们一开始自我介绍她就没仔细听, 几秒钟后她很大方地露出笑容:“没事, 我不饿的, 你吃就好。” 阿菊嗤之以鼻:“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结果话音刚落手里的饭盒不知怎么回事突然破了, 而且还是整个盒底分家,连带着热腾腾的汤面全洒在了地上! 玲珑好整以暇地看笑话。阿菊面色青白交加,那掉在地上的都是珍贵的食物啊!可她到底不想在玲珑面前丢人,气得转身就进了面包车。等到她进去了,其他四人都有点尴尬,不知道手里的面是继续吃呢还是叫阿菊下来大家一起分一些给她? 冉冉心软,就想去车里把阿菊给叫出来,结果玲珑身边时却被她一把抓住。冉冉愣了一下,“怎么了?” “面煮好了不吃,会坨的。”玲珑讲话就很不气。“本来就不怎么好吃,等坨了再吃就更难吃了。就算现在生活的很艰难,对食物至少也得有点要求吧。” “可是阿菊……” “一顿不吃饿不死。”玲珑很没所谓,“你还是吃自己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面前这少女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娇贵美丽毫无威胁,可冉冉却不由自主地服从了她的话,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她对听自己话的人都是很友好的,干脆凌空点出一只热腾腾的烤鸡还有四碗煮的蓬松柔软的白米饭,很大方地说:“吃吧。” ??? 大家都傻了!然后第一反应是扑过去!先端起米饭到鼻子前面深深地嗅——这美妙的香气是真实存在的吗?他们都要忘记米饭是什么味道了!这、这该不会是他们在做梦吧! 玲珑觉得他们吃相太难看,很鄙夷地撇撇嘴,又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副一次性手套,慢条斯理地戴上,然后将烤鸡分尸,当然最好的两个鸡腿是要给女孩子吃的,但对于三个大男人来说,有烤鸡还在乎自己吃不吃得到鸡腿?说真的给他们闻闻味儿都心满意足!更别提他们还有翅膀跟骨头啃! 冉冉都惊呆了,她看着白米饭上的两只肥嫩大鸡腿,不敢置信地看向玲珑。少女拆完了鸡就把一次性手套丢到一边,言笑晏晏:“非常不巧,我有空间我骄傲。” 其实她有个屁,但无所谓,龙女现在不饿,她很骄傲,想怎么挥霍自己的力量就怎么挥霍。 四个人就差跪地大喊女神了,玲珑挥挥手:“请你们赶紧吃,吃饱了才能保护我,我可是很挑剔的,到l市之前,我可以酌情考虑负责一下你们的一日三餐外加宵夜。” “大佬!”为首的男人差点泪流满面,“大佬带我飞!” 末世之所以让人绝望,并不仅仅是因为凶残的丧尸以及日益减少的幸存者,清澈的河流、湛蓝的天空、满是欢声笑语的游乐园……漂亮的衣服首饰,电脑游戏,甚至是凉皮烧烤小龙虾……这些全部都消失了。幸存者们每天都要打起数十倍的精神生活,一分一秒都不能松懈,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无法挽回幸存者的劣势,就好像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他们即将死去,却根本没有办法自救。 一切美好都消失了,丧到极点,甚至曾经爱撒娇的家猫,都变成了凶狠的丧尸兽。没有猫吸,幸存者们就更绝望了,甚至于土地里的植物都随着时间的流逝发生了变异,你永远都不知道花生叶拔起来一串,底下那还能不能叫花生,还能不能吃。 所以,一只香喷喷的刚出炉的还冒着热气的外皮烤的焦黄的烤鸡,最大化的抚慰了疲惫的心灵。人类满足了口腹之欲,就会对未来生出几分希望——反正龙女是这样的。她不饿的时候心情总是极好,否则就刚才阿菊那态度,坟头青草都得两米高。 冉冉看着碗里的鸡腿,她想到了负气走开的阿菊,抬头与玲珑四目相对,少女笑吟吟地看着她,不知为何,冉冉那句我能分一个给阿菊吗的问话就说不出口了。 她已无法控制自动分泌的口水,舔了舔唇瓣,轻轻地、虔诚地夹起鸡腿,正要咬——“等一下!” 又是玲珑叫停了。 四个人齐刷刷看过去,满面期待难忍,又拼了命让自己忍耐。本来以为玲珑是有什么大事,结果她却摸出四双干干净净还很漂亮的竹筷:“请你们注意一下用餐礼仪。” 他们的餐具用了很久了,褪色不说,筷子断过好几次,奇形怪状,但勉强能用还抱怨什么呢?这会儿接着新筷子都有点不敢碰。冉冉把手在不怎么干净的衣服上用力擦了擦,面前就出现一张散发着清香的湿巾,一抬头,少女越发的嫌弃他们:“我觉得你们都要馊了。” 白天高温,车里没空调,为了安全还不敢开窗,一个个热的跟末日前的狗一样,饮用水都不够了还洗澡?所以说馊了都是轻的。 几个人按照玲珑的要求乖乖擦了手跟脸,这才在一声令下开始吃饭,鸡肉软嫩有嚼劲,一口咬下去,眼泪都掉了下来。 真的一点不夸张,四个人被一只烤鸡感动的哭了。 而面包车里生闷气的阿菊这回好久没人来哄自己回去,就有点坐不住了。她悄悄顺着车窗往外看,就看到其他几个人在分享米饭跟烤鸡! 米饭!烤鸡! 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东西! 她几乎是立刻想要下去跟他们分享,却见那个讨人厌的少女朝车子的方向看过来,似笑非笑。阿菊突然就把手从车门上收了回来,裹着大衣闭上眼睛,不过是一顿饭,不吃就不吃! 等到了第二天,她才知道玲珑有空间异能的事,昨天晚上吃的饭就是她拿出来的。阿菊没说话,但吃饭的时候却主动坐了下来,结果玲珑却很抠门的只给了一小盆粥跟酱瓜咸菜。 阿菊觉得这人实在是太小气太抠门了!如果她也有空间异能,如果她的空间里也能保证食物的时间停止,她绝对不会像玲珑这样做贼! 她到底比冉冉多了个心眼,注意到玲珑经常摸着自己食指上的一枚小海豚银戒。阿菊突然就有了个猜测,末日开始前,空间小说就很流行,她很爱看,当然知道所谓的空间异能,其实都要依靠储物媒介。 ——玲珑手上的银戒很有可能就是。 那如果她想办法把这个戒指弄到手……她还需要跟这些人同行?他们根本就没有真心想保护她!身为没有异能的幸存者,他们各种使唤她,她要是有空间,根本不用搭理他们!到了l市她也能活下去! 不过从这里到l市的话还是挺远的,就算把那个戒指弄到手也得想办法过去才行。但大家的目的地都是l市,这就有点麻烦了。 阿菊不觉看向了那唯一一辆面包车。 她盘算着,无意间与玲珑四目相对,不知为何,那双笑盈盈的眼睛看得阿菊心下惊骇,连忙转移过视线。 玲珑很娇气。 相当娇气。 而且任性。 比如说哪怕是在末世,她也坚持要洗澡。她的空间里有浴桶有水有帘子,干脆就地用帘子围出一个圈进去泡澡,除了阿菊以外的四个人现在都有奶就是娘,一口一个大佬叫得无比亲热,早上的肉粥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还有酸辣可口的酱瓜跟咸菜,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样的好东西了! 冉冉抱着玲珑换下的衣服,迎面碰上阿菊,就问:“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四周警戒的吗?” 阿菊在心里冷笑,面上却很自然,“我觉得我之前对玲珑的态度很不好,就想跟她道个歉。” 冉冉立刻相信了,笑着说:“没关系的,玲珑年纪小有点任性,我们让着她点就行,而且她很可爱啊,你多跟她接触一下,一定会喜欢她的。她就在帘子那里泡澡,你可以过去跟她说说话。” 阿菊笑笑,“好。” 229.第二十一片龙鳞(三) 第二十一片龙鳞(三) 玲珑泡完澡浑身舒爽, 可当她拉开帘子, 却看见四张懵逼的脸,这四张脸上写满了无措、惊慌,还有绝望。此刻还眼巴巴地看着玲珑, 似乎是想从她这里得到一些安慰。 她用干净的毛巾擦了擦还湿漉漉的长发, 顺口一问:“怎么了?” 被玲珑这么一问, 末世两年都无比坚强的冉冉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完全无法控制:“车子……食物……都没有了!阿菊她偷走了我们所有的东西!” 玲珑倒不是很惊讶,她很自然地道:“你们人类做出这种事不是很正常么?” 三个男人也很是呆滞, 许是没想到救了一只白眼狼, 当初四个人拼了命从丧尸群中把阿菊救下来, 五个人结伴同行一起去l市,以为到了l市大家就能一起重新开始,可现在呢?阿菊不告而别,临走前开走了他们的面包车, 带走了所有东西,连件大衣都没给他们留! 野外没有车子, 他们能活多久? 玲珑见他们的表情实在可怜, 才勉强道:“不是有我在么,哭什么,她走了也好, 免得留下来惹我生气, 到时候被我打死, 还是现在跑了划算。” “可是、可是……” “别可是了, 她还拿走了我的戒指呢,我说什么了?”玲珑觉得自己可宽容可伟大了,“用屁股想也知道她要干嘛去,无非是拿着我的戒指装作异能者,到时候l市就能有她的一席之地,反正最后大家都要去l市,到时候见了面再算账也不迟。” “还怎么去l市啊!我们没有车也没有衣服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不是说了有我么?”玲珑不耐烦地将同样的话说了第二遍,“只要你们好好服侍我,我还会让你们吃亏不成?没有车又怎么样,你们那辆破车都不知多少年了,里面又脏又破还有汗臭跟脚臭,说真的我坐了一天都觉得恶心。”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些人的嫌弃,忍到现在已经是她心情好了。 四人还有话要说,可玲珑已经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他们低下头,纷纷闭上了嘴。玲珑指了指他们:“你们先去洗个澡,把自己弄干净点儿,我现在看到你们都有点过敏。” 洗澡?哪里来的水? 玲珑指了指自己背后的帘子:“我给你们一个小时时间,把自己搓的干干净净再来见我。” 能洗澡实在太有诱惑力了,要是可以谁不爱干净?谁愿意把自己弄的跟个难民似的?末世里物资短缺,也正因如此,阿菊卷走了他们的一切才让人感到绝望,虽然还活着,可是离死也不远了,他们甚至都不明白这半年来的生死相依,阿菊怎么能对他们这么残忍? 听玲珑让他们去洗澡,冉冉问:“可是你的储物戒指……” “哦你说那个啊。”玲珑没所谓地摆摆手,“就是个装饰品罢了,你们不觉得那上面的小海豚很可爱吗?我很喜欢,就戴着了,可我没说那是我的储物戒指吧?你们自己猜的我可不负责。” 你是没说,可是你表现的太明显了啊!不然阿菊也不会胆大包天去偷! “对了,我还想起一件事。”玲珑突然一击掌,露出一个无比纯良的笑容,“我觉得车子上杂七杂八的东西太多了,就把你们搜刮到的汽油全拿走放我空间了,你们不会介意吧?” 当然介意也是没用的。 这几人但凡有一个表示介意,玲珑转身就走潇洒不回头再也不理他们。 四个人用了大概足足半分钟才反应过来玲珑的话是什么意思……车子虽然被阿菊开走了,但他们准备的汽油其实也就只够两天左右,但如果那些汽油都被玲珑拿走的话,能撑半天都是造化!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比起善良温吞的冉冉,三个男人纷纷鼓掌叫好,露出一脸快意。末世里人情冷暖他们早已见过,活到现在还坚持原则,他们已经很不容易了,谁知还偏偏遇到阿菊这样的白眼狼。玲珑没出现之前,他们遇到城镇会进去寻找物资,每次阿菊都要躲在车里不出来,美曰其名自己没有异能很危险,留在车里看着。 冉冉也是女孩子,她的异能并不强,用来自保都很勉强,但从没有哪一次像阿菊那样做事推三阻四。阿菊又懒惰,冉冉便总会帮她,看在冉冉的份上,男人们才忍让许多,却不曾想最后落得这么个结局,说阿菊不知道开走他们的车会让他们身处险境,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她就是想让他们死! 这样想也无可厚非,毕竟幸存者们最终都会前往l市,如果到时候再见面,他们一定会把阿菊的所作所为说出来,既然这样的话,他们死在去l市的路上,确实就是最好的结局。 而阿菊可以凭借着抢来的储物戒指在l市很好的活下去,看玲珑拿出的食物就知道。 但现在玲珑却告诉他们,那个戒指就是个没意义的装饰品,而她还拿走了车里的汽油? 阿菊逃走的时候太急了,看到他们人都在车外直接就走了,根本没有检查汽油够不够。虽然gps已经不能用,但纸质地图还可以,从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去往l市还要很远,路上经过的城镇基本上没有人烟或是被丧尸占据,没有异能没有储物空间也没有汽油的阿菊,能活着到l市的几率有多大? 不管有多大,都跟他们没关系了。 玲珑拿出来的帘子挺大的,四个人走过去才发现帘子隔开了四个隔间,热水毛巾香皂搓澡巾一应俱全,他们多久没洗澡了啊! 一个小时怎么够! 两个小时后,四个人终于出来了,玲珑坐在不知哪里来的小凳子上吃薯片,一边吃一边上下打量,四人很紧张地站到她面前,居然有种小学生被老师检查的畏惧感。 之前灰头土脸的辣眼睛,洗干净了倒也能看,就是一个赛一个的黑,唯一的女孩子冉冉也黑的像块炭。但末日的生活锻炼的不只是他们的意志,还有身体,四个人身上都没有一块赘肉,很是精壮,这点玲珑很喜欢。她还记得那个阿菊一坐下去肚子上就有游泳圈,这种逃亡的日子还能养出一圈肥肉,足见同伴对她多么照顾。 可是人类啊,真是这世上最光明磊落,也最卑劣无耻的生物了。 玲珑打量了会,突然叹了口气:“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们穿白色衣服的,更黑了。” 冉冉多久没穿过新衣服了?其他三个男人穿的都是t恤牛仔裤,惟独她是白色的连衣裙,又干净又漂亮,她都要忘记末日前自己是个学钢琴的女生,以后的梦想是做个钢琴家。末日来临之后她失去了所有亲人,一个人拼了命活到现在,遇到了同伴,就总想多帮帮他们,让他们也能活下去。 也许会很艰难,但只要活着,一切都会变好的。 她是这么坚信的,所以哪怕阿菊总是有缺点,她也能包容。可这一次阿菊的不告而别伤透了冉冉的心,如果只是离开也就算了,开走他们的车,拿走车上所有的东西甚至还偷走了玲珑的戒指,这一切都告诉冉冉,阿菊根本就没有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成同伴。 “谢谢你,玲珑。” 她真诚地说。 玲珑竖起一根手指:“别谢我,你们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可跟你们说好,我什么活都不做,你们还都得听我的,我让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准你们干的就不许干。” 四人点头如捣蒜,眼下他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少女看似弱不禁风,可就她这空间异能,就足够他们死抱大腿了!根本没有疑问!他们照顾她保护她,她只要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就行!不要求烤鸡白米饭,哪怕是方便面火腿肠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有车,我们还是很难去l市啊!离得太远了,路上又不安全。” 玲珑撑着下巴:“没事,会有人送的。” 这是什么意思? 没等四个人搞明白,玲珑就问:“对了我给忘了,除了冉冉你们三个叫什么来着?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没注意听。”结果刚问完人家叫什么,没等回答就又说,“算了不用告诉我了,无所谓你们叫什么,以后我就叫你们一号二号三号吧。” 她懒得记名字。 三个大男人本来满心雀跃准备在大佬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结果只能卡壳,看到他们的表情,冉冉忍不住笑出声,玲珑勾勾手指头让她靠近,然后弹了下她的脑门说:“这才对嘛,在我面前不要愁眉苦脸的,要彩衣娱亲。” 名牌大学的一号很想解释说彩衣娱亲不是这样用的,但仔细想想还是闭了嘴。 反倒冉冉脸有些红,玲珑摸了摸她的面皮很难受:“你的脸好粗糙,摸起来一点都不舒服,我喜欢软绵绵掐起来有印子的那种。” 她可真是不气。冉冉也摸了摸自己的脸,跟着一起难受:“末世来临前我每天都敷面膜的,可是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以前还自己diy呢,现在哪里去找鸡蛋黄瓜?吃都吃不上,还做什么面膜? 活都能很难活下去了,美就更不追求了。 想到这里,冉冉充满羡慕地看着玲珑的脸,她的脸可真小,又白又嫩,连毛孔都看不见,白里透红的。没等她伤感完,就被一个东西砸了脸,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袋面膜!冉冉都惊了! 除了她之外,其他三个男人也都分到了一人一袋,玲珑翘着兰花指,“侍奉我的人必须好看一点,太丑不要,而且没饭吃。” 身材是过关的,五官看起来也都还可以,就是黑,黑的跟煤球一样,玲珑看了都觉得辣眼睛,天一黑只要不生火没有光,她简直都要看不清这几个人了。 前面的威胁其实还好,最后一句没饭吃可真是太难受了,几个人连忙表忠心,一定会变美变帅,绝对不辜负大佬的期望!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好了,我们可以上路了。” 她所谓的上路不是自己走,而是让三个男人做了个简易的轿子抬着自己……至于冉冉,冉冉负责给她打伞。玲珑坐在轿子上吃零食,一边吃一边跟他们说话,大致了解到一号二号三号是大学同学,还是住一个寝室的,末世突然开始,丧尸潮从学校开始爆发,他们各自回家寻找亲人,结果都晚了,最后三个人回到学校聚首,就准备一起活下去。 冉冉则是在家里出的事,她亲眼看着家人产生异变。一开始谁都没想到这会是末日的前兆,毕竟在这之前,大家虽然看过跟丧尸有关的影视剧或小说,可谁也不能把虚拟跟现实结合。 所以都觉得是种流行病,或是遇到了什么事导致性情大变,直到第一个异变的人类咬住了给他打点滴的小护士,丧尸潮开始爆发,幸存者们越来越少,就是在这个时候,孤身一人的冉冉跟他们相遇了。 四个人一起上路,再后来就遇到了阿菊,他们一路上帮助过很多人,但没有任何一个比阿菊还要忘恩负义。有些人不愿意跟他们同行,也只会要求一些食物跟水自己离开,阿菊不一样,阿菊还想要他们死。 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是他们不够好吗?没有保护好她吗?还是说她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呢?想要快点到l市重新开始? 答案不得而知。 但眼下抬着玲珑大佬没什么不好的,因为他们吃得饱饱的还有新鲜水果,天热,大佬还拿出了冰棍! 冉冉就轻松了,她一手举着伞一手拿棒棒糖,末世锻炼出的力气让她一点都不觉得累。 一号有点奇怪,他们三个男人来回换着抬轿子,但是他的错觉吗……为什么一点重量都感觉不到?轻得很……难道是大佬特别苗条? 又仔细看了看玲珑,细胳膊细腿娇娇小小的样子,相当可爱,但也不至于瘦的只剩下个位数吧? 230.第二十一片龙鳞(四) 第二十一片龙鳞(四) 这个问题他们没问, 反正也不重要, 大概这样走了几个小时,他们逐渐到了另外一个破败的小镇。根据地图上这里是去往l市的必经之路,也是捷径, 只不过车子的话很难走, 因为这个小镇后面是一片荒山, 穿过山的话是另外一片城镇, 之前没有这么走是因为他们有车,现在他们没有, 就可以走捷径了。 荒山老林的好处就是没有活物, 没有活物就代表丧尸比较少, 相对而言是比较安全的。一号问过玲珑的意思,玲珑觉得可以,他们就改变了路线,否则按照原本计划走大路的话, 没有车子太容易遭到攻击,并不安全。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小镇居然还有活人。 远远地就看到枯树下坐着一圈人, 玲珑在轿子上指挥:“不理他们, 我们直接进去。” 然而走近了才发现那一圈都是男人,而且还传来了女人的叫声,听到有人来, 这群人都往玲珑这里看, 玲珑坐在轿子上比较高, 所以一眼就看到那围成一圈的人里头在干嘛了。 一个光头壮汉身前身后围绕着两个裸|女, 其他人围观叫好,污言秽语不绝。 这样的事在末世并不少见,缺少了法律与道德的束缚,每个人心底的阴暗面都被彻底放大,有些人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变得暴躁易怒甚至杀人取乐,没有异能的女人想活下来就更艰难了,不是每个幸存者都愿意互相团结共同发展创造未来,更多的有异能的强者想要占地为王,就比如说这一圈人。 他们在末世前就不是什么好人,末世后慌乱了一瞬,为首的老大就觉醒了异能,他们一路逃亡,路上又吸收了不少亡命徒,最后在这个小镇驻扎,因为这里相对比较安全,又是去往l市捷径的必经之路,他们靠着打劫就能衣食无忧。而且,就算没有了食物,不是还有过路的人嘛! 都末世了,草根树皮都没得吃,谁还管你吃不吃人呢? 有姿色的女人是可以活的,毕竟一大堆男人,总得需要点消遣。 什么羞耻心,什么道德,早就消磨光了,能活下去已是不容易,还要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做什么? “老大!老大有人来了!” 光头兴致正浓,一挥手:“还用问教你们怎么做吗?男的杀了女的带过来!” 他们至少有十几个人,可玲珑这边却只有五个,还得把玲珑排除出去,因为她不想打架,她在吃东西。 顺手还把要上去的冉冉给拉住了:“给我剥壳。”说着塞过去一袋巴旦木,甚至多给了一个小袋子装果壳,然后感叹,“虽然是末世,但最基本的道德素养还是要有啊,不能随地乱丢垃圾。” 冉冉心不在焉地给她剥果壳,“可是……对面人很多啊……” “放心,大不了就被打死嘛。” 三个男人浑身一僵,如果可以他们是不希望和幸存者们打架的,毕竟活到现在大家都不容易,可听听玲珑的话,她分明就是想搞事情,不搞事情不舒服。对上迎面走来的人,一号拱了拱手:“抱歉,我们只是路过这里想去l市,不知道各位能行个方便吗?” 虽然没看到玲珑的脸,但只看那身段,看那漂亮的裙子跟小皮鞋,还有露在外面白嫩的肌肤,就足够让这群人起了色|欲。其中一个左臂满是纹身的男人嘿嘿淫|笑了两声:“行个方便啊,也不是不可以,那你们有什么东西吗?毕竟我们这将近二十口人,可是有二十张嘴要吃饭,要是谁从这儿过都让,那咱们哥几个喝西北风啊!” 如果他们手头还有食物跟水,分一些出来倒是可以,但他们所有的物资都已经被阿菊卷走了,大佬有,可那是大佬的东西!而且就算给了这群人,他们不怀好意,也不一定会放他们过去。 不该走捷径的。 “怎么不说话?那要是不想给,就把你后面那白丝美女给我们吧,哥哥们会好好疼疼她的!你看我们这边的几个女人,叫的多好听啊!” 其他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每个人脸上都弥漫着血腥味,看得出来他们干这种事不是第一回了。有人去叫光头壮汉:“老大!老大有个好货!” 光头壮汉不耐烦道:“好货个屁!这他妈糟心的世界,女人除了下面少二两肉,比男人还糙!” “真的!还是个白丝!” 白丝? 还有人穿白丝?!去哪里找白丝! 光头壮汉立刻打起精神,毫不犹豫地把身边两个女人推开,其他人见老大出场了,便让开一条路。光头壮汉走到最前头,虽然有三个男人在挡着,但这丝毫无碍他看到那雪白的肌肤跟一双又细又长裹在白丝里的嫩腿。他几乎是立刻就又有了欲望,可能是人肉吃多了的缘故,他的精力非常旺盛,每天晚上都需要女人。 可他的那几个女人是兄弟们共用的,早玩腻了,所以每次经过这个小镇的女人们都会先被扣押住作为玩物,等到来了新的,旧的就直接作为粮食,因此虽然是末世,但这十几个男人个个人高马大一点都不见憔悴,甚至因为吃人肉的关系格外凶狠强悍。 玲珑从冉冉手里接过剥好的巴旦木塞进嘴巴,嚼的咯吱咯吱响,一点害怕的迹象都没有。她慢吞吞拨开头顶的伞,露出一张美得惊人的小脸,明显听到对面那一群男人发出倒抽气的声音,她越发开心,露出笑容:“还愣着干什么,这些人不让我们过去,难道就不过去了?” “怎么会不让你过去呢?”光头壮汉笑起来,“只要你乖乖过来让哥哥疼疼,保管让你□□过去。” 其他人也因为这话笑得无比猥琐,冉冉已经准备好作战了,三个男人也一脸寒冰,他们对上这十几个人基本上没有胜算,但无论如何他们也不会屈服,反正这日子也就这样了,与其屈辱的活,倒不如堂堂正正的死了。二号后退了一步低声说:“冉冉,待会打起来你带玲珑跑。” 冉冉点了下头:“放心。” 玲珑心想,在四个跟班心里她好像很弱鸡呢,难道就因为她穿的漂亮就觉得她人畜无害?她对光头壮汉说:“你太丑了,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哥哥。” 她是唯一的高贵的龙,怎么可能有这样恶心的哥哥。 光头壮汉并不生气,有什么好生气呢?小美人现在脾气越大,待会儿玩起来才越有意思。“没事,待会儿你一爽起来就会叫哥哥了,看到我身后那俩女人没有?她们一开始还吐我口水骂我,现在还不是乖乖舔我脚?” 玲珑笑的更甜,明明很美丽,明明对面的男人都流了口水,可靠她最近的冉冉却莫名在这高温的白天打了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有点冷,有点阴森,好像是以前第一次看超级恐怖的鬼片脚底板发凉的那种感觉……末世开始后她就再也没有这样过了。 她又抖了抖。 双方打在一起,然而三个男人哪里是这十几个异能者的对手?他们之所以敢在这里横行霸道,就是凭借着强大的异能跟体魄,因此没一会儿三人就落入下风,偏偏冉冉还没有带玲珑走。 三号回头喊:“冉冉!还愣着干什么!快走!” 冉冉都要急哭了:“玲珑我们走!我们走啊!” “想走?没门!”光头壮汉全程没亲自动手,得意的笑,“到了我这地儿还想全身而退?不存在的。” 玲珑也说:“走什么走,这路那么多土,会把我的裙子弄脏。” “没事,待会儿你躺在地上,裙子照样得脏。”光头笑着说。 玲珑轻轻捂嘴笑起来,“那你还不靠我近一点儿?赶紧把我弄脏?我可期待着呢。” 冉冉用你疯了的眼神看她。 光头也的确不怕她,毕竟这就是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本事?她那细胳膊细腿加在一起都没有他的手臂粗,能掀起什么风浪?干脆地走了过去,伸手就要摸玲珑的脸,却被她躲了过去。 “脏死了。”玲珑嫌弃地说,“你这样恶心的垃圾,给我做肥料我都不要。” 她说完这句话,光头突然不动了,他身后的手下不明所以还在起哄:“老大你干什么呢!还不赶紧拿下这小婊|子大展雄风给她点厉害瞧瞧!” “就是就是!老大上啊,兄弟们还等着接盘呢!” “妈的这么久了总算来了个真正的女人了!这两个老子都草吐了!” …… 然而不管他们说什么,光头都没有回话,他僵硬地转过身朝来时的圈子走去,每走一步都会传来冰雪凝结的声音,首先是他的脸,然后一路往下,被冰雪包裹,最后变成了一根冰柱,只能隐约看到里头有个人形。 玲珑拍了拍小手,这根冰柱就立刻分类成了千万片,掉在地上后迅速被太阳晒化,渗入土地消失不见。 完了玲珑还很得意地问冉冉:“没弄脏地面吧?” 至于光头的手下都已经说不出话了,光头作为他们的老大,实力是最强悍的,可现在他居然一下就、就消失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会儿再看那貌美如花的少女,除却惊艳外,更多的是一种寒意,尤其那少女还笑意盈盈,可就是她轻轻拍了下手,老大就炸了! 有人比较机灵,直接掐住了二号的脖子,结结巴巴地威胁,“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宰了他们!” “那还是你先死吧。” 玲珑说完,那人比光头更快结为了冰柱,然后瞬间炸裂,二号重获自由,其他人都吓坏了,纷纷转身想跑,可惜来不及了。 然后玲珑问冉冉:“你觉得这炸冰花好不好看?又漂亮又卫生还不弄脏地面。” 冉冉已经说不出话,她僵硬地看向玲珑:“你、你……” “不是说了,只要你们侍奉好我,听我的话,就有好日子过?” 是的,她的确说了,可他们以为她说的是食物,没有人朝这方面想啊!谁都没想到这娇滴滴的小姑娘出手居然这么残暴!还有这个是什么异能?她是怎么做到的?三个男人都惊呆了,没等他们问,之前地上的两个女人连滚带爬跑了过去,充满哀求:“你们要去l市吗?我也想去!你们能带上我吗?求求你们了,我们什么都能做的!” 冉冉搞不懂,怎么看他们的大佬都是玲珑,这两个女人为什么就跟男人说话呢? 该求的是谁她们心里没点数吗! 231.第二十一片龙鳞(五) 第二十一片龙鳞(五) 玲珑也不说话, 就听两个女人求他们带着一起上路, 她们的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这要是末世之前,男人对着兴许还能生出几分怜惜, 但是末世里人人灰头土脸, 光头他们只想发泄哪里会管她们干不干净好不好看?是个女人就成, 所以从外表来看, 真的又黑又干又瘦又脏,跟末世前街边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 等到她们求完了, 玲珑才干脆利落地拒绝:“不带。” “求求你们了……” “求也没用, 我说不带就是不带。”玲珑不耐烦地说,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该进去了,里头肯定有车。” 冉冉看着这两个可怜的女人,心早就软了, 她想说服玲珑,可是又清楚地知道她并不能这么做。现在是玲珑在保护他们照顾他们, 她凭什么要求玲珑再多保护两个人, 再拿出两人份的食物呢?可是如果不带上,难道要她们自生自灭吗? 那个简易的轿子也不要了,玲珑先一步走进去小镇, 冉冉连忙跟上, 里头果然有车, 还不止一辆。玲珑挑了一辆最大的, 看起来也最干净,但是里头可能是臭男人多了,有股味儿,她就摸出清洁用具支使三个男人打扫,务必要弄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末世前洗车都要很久,何况是末世后?整整一下午他们基本上什么事都没做,全用来洗车了,最后玲珑勉勉强强满意,里头的车套什么的早就不能看了,干脆全丢掉换上新的,反正玲珑有“空间”。 他们洗车的时候两个女人就在边上看,她们倒是也想伸手帮忙,但玲珑觉得她们太脏根本不接受。 等到车子洗好,玲珑就准备上车走了,末世的白天长的可怕,虽然现在看着是下午,可那轮夕阳说不准能挂七八个小时,所以还是先去l市。不过他们一准备走,两个女人就扑了过来,涕泪横流的求带着她们。 玲珑都懒得跟她们说不了,直接叫一号开车,她的声音那么甜,此刻却无比冰冷:“要是她们还挡着,直接压过去就是,反正现在杀人也不犯法。” 结果没压过去呢,两个女人就躲开了。玲珑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嗤了一声:“果然很怕死。” 冉冉不住地回头去看,“她们会不会有危险?” “这个时候谁会没有危险?”玲珑觉得这姑娘好傻白甜,“还有车,那些人的物资我一点都没拿,车子食物淡水武器都有,非要跟我一起上路算什么事儿?看着就烦。” 谁活得下去谁活不下去,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啊,玲珑才不管这些呢。 她又说:“等到了l市你们就自己找地方去吧,我不跟你们一起,到时候你要是还惦记这两个人,就再开车来找她们。” 冉冉不敢说话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有些畏惧玲珑,这个少女美丽又神秘,如果她说了不,就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他们对她而言也不算朋友,就跟玲珑说的那样,她只是缺侍奉她的跟班,等到了l市大家就分道扬镳。 接下来一路,玲珑果然如她所说的那样庇佑他们,这可能是末世开始后四个人最放松也最安全的一段时光,不用担心会遇到丧尸,也不用烦恼今天的食物吃完了明天还有没有。他们有美味的热腾腾的食物,有温暖的柔软的被子,还有干净时尚的衣服——玲珑似乎有个小宝库,她拿出什么东西来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 因为有了车子,那么路线就又要重新改动,三天后,他们顺利到达了l市。 玲珑说到做到,她说到l市大家分道扬镳,果然就头也没回,车子跟里面的东西她都不要了,在四个人排队等待检查的时候,她已经先行进去了——毕竟她的异能足够强大到让她理直气壮的插队。 幸存者们进入l市要经过严格的检查,确保他们身上没有携带丧尸病毒,否则一旦被一个人混入,其他人都要遭殃,会引起巨大的恐慌。而像玲珑这样强大的异能者,她会被直接请去l市高层中心。末世之中强者为敌,l市在目前是比较安全的地方,但这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过得很好,幸存者们要付出一定的劳力来换取自己的日常所需。 异能者需要外出寻找资源或是清理丧尸,非异能者则要负责开垦土地建设新家。l市曾经是丧尸大爆发的中心,如今好了很多,都是人类亲手重新建立起来的。 l市高层除却德高望重的市长以外,其他的都是异能者,这些强大的异能者由为首的人带领,男女都有,得知来了新的强者,大家都很高兴,但谁也没想到“强者”会是个看起来这么小这么嫩的小姑娘! 哪怕身为l市的高层,他们也没有好逸恶劳的享受,毕竟他们身上担负着保护所有幸存者的责任,所以虽然衣食无忧,却也没什么功夫来打点自己,整洁能看就行,美是什么,不知道。 可这小姑娘也太……就跟末世完全没爆发一样!她甚至穿着公主裙踩着小皮鞋,打扮的精致又甜蜜,外头太阳有些大,她手里还拿了一把蕾丝太阳伞,就这么优雅地走了进来。被她这么一对比,其他人简直灰头土脸的不能看。你说都是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见会议室坐了这么多人,玲珑也一点都不怕,毫不气地就坐了下来,半分求人收留的卑微都没有,反正她到哪里都活得下去。 “是这样的,龙小姐,如果你愿意留在l市,那么和我们其他异能者一样,需要担负起责任与义务,我们也会为你提供住所与食物,根据个人能力进行任务分配,你觉得如何?” 说话的是市长,他看起来很和蔼,说话也很有分量,玲珑眨眨眼:“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食物什么的就不劳烦你们了。你们吃的我看着恶心,咽不下去。” 她说话毫不气,骄纵又任性,可她实在是太好看了,娇滴滴甜蜜蜜,叫人觉得哪怕她这么挑剔也是理所当然,谁叫她这么漂亮呢?有什么不能原谅她的?再说了她也没说错,他们平时的食物也仅仅是能吃,不饿肚子,跟美味差了个十万八千里。 不过玲珑并没有满足,因为她还有一个要求。纤细的手指头直接指向一个面容冷峻的男人:“我要他陪着我四处走走。” 这话一说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市长身边那个漂亮的年轻女人,一瞬间几乎要用眼神吃了玲珑!可玲珑没有丝毫胆怯,她挑眉:“怎么,不可以吗?他陪我的期间,我可以庇佑你们所有的幸存者。这个买卖划不划算,你们心里应该有数。” 小姑娘未免……口气太大了些,她知道自己是在跟谁说话吗?她随手一指的那个男人,可是最强的异能者萧厉!l市能有今天离不开他,可现在居然有个小姑娘张嘴让萧厉陪她四处走走???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早熟的吗!她看起来顶多也才十五六岁! 嫩的能掐出水了,萧厉今年可都二十八了,这这这这叫什么事啊! 可玲珑知道,萧厉一定会答应她。 年轻女人直接站了起来:“你不要胡言乱语,你庇护我们?你知道l市现在有多少幸存者吗?张嘴就说这样的大话,小姑娘家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玲珑身子前倾单手托腮:“羞耻心是什么,是好吃的吗?能不能让我尝尝?” 女人被气得一窒,没等她再抨击这个小姑娘,就听到沉默寡言的萧厉说:“可以。” “厉哥!” 萧厉站起身:“你的要求我都可以答应。” 玲珑很满意,可年轻女人对她的态度她是不喜欢的:“你算什么东西,我问的人都没回答我,你倒是先开口了,怎么,羞耻心这种东西,你有?” 身为人类都没有的东西凭什么要求龙女有,做了亏心事才会有羞耻心不是么。 女人更愤怒了,可玲珑已经站起身,“我在门外等你。” 萧厉没有说话,跟了出去。 临走前玲珑看了那个女人一眼,对她挑了下眉,毫不掩饰挑衅之意。如果不是周围还有其他人,女人怕是已经站起来要打她了。身为强者,她不容许任何人侮辱自己的尊严!可萧厉在,她又要维持形象,百般思索还是暂时忍耐,往后又坐了下来,只是拳头已经攥的很紧。 玲珑一出去就把伞交给了萧厉:“麻烦打一下。” 萧厉沉默地看着手里的蕾丝小伞,特别可爱特别软萌,但在他手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最终他还是给玲珑打伞了,面色仍然沉静:“你为什么会有我妹妹的遗物。” 刚才在里面,她说出要他陪她的话时,轻轻挽了下袖子,萧厉就看到了她手腕上的玉镯。 232.第二十一片龙鳞(六) 第二十一片龙鳞(六) “啊, 你在说什么?遗物?”本来满面笑容的玲珑瞬间换成讶异的表情, 仿佛完全不知道萧厉在说什么。“我这镯子怎么可能是你妹妹的遗物?难道你肯跟我出来不是因为你喜欢我?” 萧厉:“……” 他沉静的目光又落到了玲珑的手腕,那个镯子他太熟悉了,因为是他亲手雕琢的, 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相同的。妹妹死后, 他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个镯子, 刚才在会议室的时候, 她一边说话一边有意无意露出手腕,他看到了这个镯子, 当时就决定开完会后要来找她问个清楚, 问问为什么妹妹的遗物会在她手上, 她又是谁,到l市是为了什么。 萧厉不爱说话,尤其是末世开始后,他有时候可以几个月不发一语, 可他永远都沉默地守护着幸存者们,从来不怕死。 他跟其他幸存者不一样, 其他人拼了命想要活下去, 萧厉却不。萧厉觉得自己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守护其他活着的人们。天真的孩子,慈爱的老人, 年轻的少年少女……看到他们活着, 他就觉得很满足。 就好像自己的妹妹还没有死掉一样。 玲珑把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撸下来递到他面前:“仔细看看, 这是不是你妹妹的遗物, 如果是,你得答应我几个条件,我才会把她还给你。” 萧厉抬手接过,他粗糙的指尖一点点抚过镯子上的图案还有几不可见的裂缝,眼眶发热。末世的到来让人无法防范,他以前是个当兵的,父母早亡,唯一的亲人就是爷爷跟妹妹,可是爷爷身体不好,末世一开始便去世了,萧厉千辛万苦去到妹妹的学校找到她,想要带她离开,用自己的性命保护好她。 可最后他没有保护得了,他不仅没有保护好妹妹,还没有留下她的任何东西。末世之中度日如年,除了他,没人记得妹妹。 “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萧厉盯着镯子,这个镯子成色其实一般,是在部队时萧厉跟着一个老战友学的雕的,他那时候技术不怎么样,所以有些瑕疵,但妹妹却很珍惜,一直戴着。 玲珑笑的特别特别甜,她本来就长得好看,哪怕是萧厉这样不近女色又性情沉默的硬汉,也不由得为这笑容感到惊艳。他看着玲珑,等待她提出条件。 “我要你照顾我。”她毫不气地对他伸出手,“还要你喜欢我。” 前一个条件对萧厉来说虽然有些为难,却也不是不能接受,可第二个……他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这样的表情终于让他总是寡言的面容显得有了几分人气:“我二十八岁。” “那你比我小。” 萧厉沉默地望着她,玲珑拍拍手,“虽然我看起来是个少女,其实我已经很老很老了,你看,人都能变成丧尸了,我为什么就不能不显老呢?” 很有道理,但萧厉不信。玲珑干脆地把镯子塞给他:“你住在什么地方,我要跟你在一起,还有件事我也想告诉你……” 话音刚落,就看见之前那个对她很有敌意的年轻女人找了过来。对方先是瞪了玲珑一眼,似乎在警告些什么,然后用轻柔的声音跟萧厉说:“厉哥你怎么在这儿?话谈完了吗?快点进去吧,明天要出任务,我们还要布置一下呢。” 萧厉就看向玲珑,没有说话。玲珑对着女人嫣然一笑,很自来熟地上去挽住萧厉的胳膊:“厉哥,带我一起吧?” 萧厉没有拒绝,就这样让她抱着胳膊对女人点了下头,然后先走回了会议室。 女人在背后握紧了拳,玲珑不回头都感觉自己后背要被烧穿了,于是她更加用力地抱住萧厉,简直整个人都要挂在他身上,于是会议室等待讨论明天任务布置的异能者们都惊呆了,看到平日里不苟言笑话都不怎么说但是超级强的厉哥身上……多了个萝莉挂件走了进来,还很淡定地到自己平时坐的位置上坐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萝莉挂件爬到了他腿上,小姑娘就那么小小一只,坐在高大强壮的厉哥腿上,你还真别说,还……挺和谐的。 和谐的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内心深处甚至还有点小嫉妒,末世来临之前男女比例就失调,多少光棍娶不到媳妇,末世开始后就更惨了,别说是娶媳妇,就是见到个女的都难,所以毕亦薇性格虽然高傲,却仍然大受追捧,谁叫她是市长的女儿,又是异能者,而且长得漂亮身材好呢! 不过女神的话眼光当然也高,普通的异能者肯定是看不上的,就看上了人帅话不多的厉哥。然而这都一年多了两人还是没什么进展,真是把人看得急死了! 你说你们要是不成,能不能说一声,这样大家还能公平竞争嘛!知不知道多少单身少男都在等女神垂青? 可惜女神就喜欢厉哥,跟厉哥说话的语气都跟其他人不一样。但现在这修罗场就刺激了,突然冒出一只超可爱的美萝莉,厉哥到底是会选择高冷女神还是娇俏少女,真是好让人期待啊! 期待的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点嫉妒,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有那么多女人喜欢厉哥?是,厉哥的确是长得帅身材好异能强,但、但他们也不差啊!他们就是矮了点丑了点身上赘肉多了点外加异能弱了点嘛,为了l市的未来他们仍然是非常拼命的!为什么他们到现在仍然是单身! 玲珑才不管其他人怎么看,也不管他们的会议内容,她专心致志地坐在萧厉的大腿上吃薯片,吃的咔哧咔哧响,不时还掉点碎屑,一开始大家还没注意,后来突然有人抽了抽鼻子:“好香……是蜂蜜黄油薯片的味道!” 薯片这种东西,大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 ??? 玲珑坦荡地任人围观,捏起两片塞到了萧厉嘴里。萧厉咀嚼了两口吃掉,他对零食是没有兴趣的,但现在这个末世,能有点零食吃,那无异于是超级大餐。他吃完之后也愣了一下,小姑娘手上他记得清清楚楚就只有那把蕾丝太阳伞,什么时候多出这么大一包薯片?还吃的这么香?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这薯片的香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没人有心思去考虑明天的任务要怎么布置了,大家都觉得……好香! 在异能者们“能不能让我吃一口”的目光里,玲珑无情冷酷残忍无理取闹地将最后一片吃掉了,然后异能者们又一脸懵逼地看到她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罐橘子汽水,还娇滴滴地塞给萧厉:“厉哥,你帮人家打开。” 随着易拉罐被打开,异能者们都拼命朝这边瞧,玲珑摸出一根吸管,先塞进萧厉嘴里让他喝了几口,然后自己也灌起来,喝完了拍拍肚子:“啊真好吃。” 当然好吃! 看到被她无情丢弃的薯片包装跟易拉罐,已经有异能者想要扑过去捡起来闻一闻舔一舔感受一下味道了! 玲珑就笑起来:“你们想吃吗?” 想啊!!!! 当然想!!!! 要是能有薯片吃有汽水喝,给他们当皇帝都不干!这两年他们吃的都是些啥啊!虽然勉强能吃饱,但跟末世之前的食物怎么能比?谁能比得过凉皮烧烤小龙虾?谁能比得过火锅烤鱼臭豆腐?别的不说,他们就连新鲜蔬菜水果都很难吃得上! 玲珑发出清脆的笑声,她虽然任性不讲理,却很懂得收买人心,只是拍拍小手,每位异能者面前就自动出现了一包薯片跟一罐橘子汽水,然后她很大方地说:“吃吧不要气。” 当然不气!!!! 谁气谁傻逼!!!! 异能者们已经快要高兴的疯掉了!而玲珑很讨厌毕亦薇,所以惟独毕亦薇面前的桌子上空空如也,除此之外还有萧厉面前也空无一物,玲珑仰起小脸问他:“你喜欢吃什么?” 萧厉对食物没有要求,以前在部队什么艰苦条件都尝过,但历经两年末世,也对食物有了渴望。可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玲珑的问题,而是告诉她:“财不露白,你懂吗?” 玲珑用你是傻子吗的眼神看回来:“不然我为什么要你照顾我呢?就是要你保护我啊。” 萧厉居然说不出话来,玲珑从他大腿上跳下去拉住他的手:“走走走我们去你住的地方看一下,反正刚才的任务已经讨论完了对吧?” 异能者们在啃薯片喝汽水一个比一个忙,只能疯狂点头无暇回答。 萧厉就这么被拽走了。 他是最强的异能者,l市离不开他,其他异能者大多两人住一间,惟独他是一个人住,虽然房子不大,但一卧一卫一厨一厅,玲珑表示很满意。 233.第二十一片龙鳞(七) 第二十一片龙鳞(七) 末世物资奇缺, 一些异能者因为能力上的强大便理所当然的占据好的资源, 萧厉是个例外。他对身外之物没有追求,就他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还是市长感念他为l市以及幸存者们做出的贡献非要给他的。 其实市长想多了,萧厉以前是当兵的, 住的都是一间十二个人的上下铺, 干什么都跟战友一起, 所以不爱说话归不爱说话, 他还是很能适应集体生活的。 反正比起玲珑来这里的路上坐过的那两辆破车,这个房子算是不错了, 就是太单调太空旷了些, 连个衣柜都没有, 萧厉的衣服就那么两三件,来来回回的穿,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养成了极好的习惯,衣服鞋子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床上的被子也都叠成了豆腐块儿。 跟性情散漫自由的玲珑简直是两个极端。玲珑把自己的蕾丝小阳伞放到桌子上,看了看那张干净整洁的单人床, 不免有了几分感动。你看看, 就算都是人类,人跟人之间的差距还是巨大的,怎么就不见萧厉灰头土脸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呢?人还是要爱干净比较好一点。 她跟萧厉说:“我要睡床。” 萧厉没有异议, 这是必然的, 但孤男寡女住在一起难免有些麻烦, 他想了想, 转身出去了。玲珑站在他身后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既然点头那就是答应了,可怎么转身就走了? 不过她没等多久萧厉就回来了,肩上扛着一大堆硬纸板。接下来玲珑就坐在床上一边吃零食喝汽水一边欣赏萧厉做活。他看着高大强壮,实则心灵手巧,很快就用硬纸板糊出一面墙,隔开了空间,因为他这房子说是一卧一厅,其实卧室跟厅之间就没墙,玲珑要是睡床上,萧厉肯定得睡厅,他无所谓,可人家小姑娘不行。 玲珑看着他糊出来的墙,一开始这些硬纸板都丑的不忍直视,但架不住萧厉手巧,最后糊的还像模像样的,他不知又从哪里弄来一些花花绿绿的壁纸粘贴上去,硬纸板墙勉强也能入眼了。玲珑撑着下巴看他:“你可真贤惠,现在我相信你能照顾好我了。” 她说的无比真诚,萧厉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点头还是该沉默。但这个少女她对什么都很有兴趣,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就跟那种被家里人宠坏了的小公主一样,天真任性,却无法让人对她说出一句恶言,因为她不管做了多么过分的事,似乎都能被原谅。 玲珑睡了萧厉的床,但两个人还需要一套铺盖,白天的话气温高还好,到了晚上空调都没有是非常难受的,会被冻死,萧厉就打算再去后勤那里领一套来,玲珑进l市的时候经过了检查与测验,她这样强大的异能者别说是一套铺盖,就是重新分配房子都不过分。 但却被玲珑拉住了,她摇头:“太丑了我不喜欢,你不觉得我这样的小可爱不应该睡这种劣质床单吗?” 她连挑剔都挑剔的理所当然。 萧厉想跟她说不是的,还是有一些好的生活用具的,只不过他选了最普通的那种,如果是她用的话,他会想办法拿好的来。玲珑不听他解释,她摆摆手:“你别看我,你眼睛没我大。” 她懒得从他的眼神里读取他是什么意思,“平时生活所需你不用操心,我什么都有。” 这话萧厉是相信的,她凭空变出一堆薯片跟汽水时大家都看呆了,他想了想,慢慢地说:“以后不要太冲动,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玲珑却不在乎道:“谁有本事谁就来抢,抢得走也算是他厉害。”可要是抢不走,就只能当她闲暇时塞牙的小零嘴了。 紧接着萧厉怀里就被塞入一捧粉嫩嫩的颜色,玲珑说:“你帮我铺床吧。” 他任劳任怨地就做了,对玲珑简直容忍到了极点,玲珑想他肯定很爱他的妹妹,否则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对她这样予取予求。萧厉性情正直,哪怕是末世也不会干出光头壮汉那种龌龊事,可玲珑一个小姑娘,虽然只是看起来的小姑娘,可他却二话没说就答应她留在他身边,还答应要照顾她,就因为玲珑拿出了他妹妹的遗物。 玲珑想,等到萧厉知道真相,会有多难过呢?是不是跟他的妹妹的灵魂味道一样,闻起来甜美,吃起来却有淡淡的苦味? 她撇了撇嘴,边看萧厉铺床边问:“你们晚饭怎么吃啊?有食堂吗?吃什么呢?你这样的强者也跟普通人一起吗?有没有开小灶的权利?” 问了一连串,萧厉扭头看她,就见她一脸认真跟好奇,他有些莞尔,“去食堂,跟大家吃一样的。” “吃一样的……”玲珑仔细品味了下这四个字,皱起精致的小脸蛋,“别了吧,你别去,你留下来陪着我,我害怕,一秒钟没人陪都不行。” “明天要出任务,我需要食物让自己保持精力。” 虽然小姑娘有些无理取闹,但萧厉还是很认真地跟她讲道理。“明天要去的地方有些危险,你就不要去了。” 说完补充了一句:“别把你的裙子弄脏。” 她的裙子真的很漂亮。 这样干净天真的小姑娘,就应该穿的漂漂亮亮过得开开心心,天底下任何一个人都应该这样过日子的。 玲珑眨了眨眼:“可是你们食堂吃的那些东西……”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好不到哪里去,异能者们隔三岔五就要出去寻找物资,可见l市如今过得多艰难。她遇到一号那几个人时也亲眼见过了他们吃的都是些什么,一包过期的白水煮挂面都能让他们高兴很久,见到白米饭的时候甚至直接掉眼泪了。 “有的吃就很幸福了。”萧厉说。 玲珑倒是很赞成他的这个观点,没人比她更清楚饥饿是种什么感觉,她最初从荒海醒来时,饿的忍不住想发脾气,到了人类世界吃了再多人类的食物也没有用。跟人类不一样,人类还能饿死,死了一了百了,龙女却怎么饿也不会死——还不如死了呢,死了就不知道什么叫饿肚子了。 萧厉要走,还是被她抓住了:“你可是要照顾我保护我的人,不吃好不吃饱,哪里有力气保护我?喏,我们今天晚上吃这个。” 萧厉知道她的异能很神奇,但现在……饶是他经历过大风大浪,看到桌子上出现的电磁炉鸳鸯锅还有火锅食材也都惊呆了。玲珑还拽他直接盘腿坐地上,然后他才发现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两个卡通坐垫! l市有电,但是有限,因为l市外一直是丧尸围绕的中心,这个城市充满了新鲜的甜美的人的味道,哪个丧尸不想进来?它们在城外四处游荡,所以线路信号经常会被破坏,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异能者前去修理——这也是任务的一种。 但现在是有电的,哪怕萧厉吃惯了苦,当他闻到煮熟的锅底发出的香味时,也忍不住狠狠地咽了口口水。这一刻,食堂那些所谓的食物根本不值一提,他想起会议室里玲珑塞给他吃的薯片,他还喝了几口汽水——那是久违的味道。 玲珑递给他一双筷子,“吃吧,我可不会跟你气。” 她进食速度非常优雅,也非常快,最终萧厉还是没能忍住火锅的诱惑,跟玲珑一起吃了个饱。玲珑本来打个响指的功夫就能把这些东西处理掉,萧厉却阻止了她。不知道为什么,玲珑觉得萧厉看那剩下的火锅底料似乎都比看她来的痴迷。 难道她还比不上一堆吃剩下的火锅底料??? 萧厉抬头看她,认真地说:“留着下一顿,可以下挂面,晚上气温低也不会坏掉。” 玲珑才不要! 她才不要吃剩饭剩菜!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回绝:“不行。” 没等萧厉阻止,桌面已经光洁如新。玲珑又说:“你去洗个澡吧。” 萧厉是不想浪费水的,他爱干净,但l市能用的淡水并不多,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就自己出去洗,外面虽然危险,却不会浪费幸存者们的水。没等他拒绝的话说出来玲珑就说了:“你是不是忘了我是水系异能?要多少有多少,你要是不信,现在我就水淹l市给你看。” 不知道为什么,萧厉总觉得玲珑说水淹l市的时候不是在开玩笑,亮晶晶的眼神表明她是真的很想这么玩。 结果等到他洗完澡出来,又得到了玲珑给他的新衣服,萧厉心里突然有了疑问,这真的是他在照顾她么?不管怎么看,好像都是他承了小姑娘的情,说起照顾,他照顾她什么了? 这个想法让萧厉的面部表情一瞬间有点奇怪,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整个人显得更加挺拔英俊,玲珑看着,满意极了。 234.第二十一片龙鳞(八) 第二十一片龙鳞(八) 玲珑喜欢好看的, 不管是什么。她毫不掩饰自己以貌取人的特性, 看到洗完澡走出来的萧厉,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男人味,是那种荷尔蒙爆棚的感觉, 可偏偏他这个人性格又过分沉静稳重。 还挺有趣的, 怪不得毕亦薇那么喜欢他, 暗恋两个大字就差没写在脸上。玲珑不喜欢人类之间那种暧昧横生有话不说非要拐上十个八个弯儿的作风, 她有时候那么玩是觉得有趣,但更多时候她比较喜欢开门见山:“末世之前你有女朋友吗?” 没等萧厉回答她就了然了:“俗话说得好, 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我想你肯定没有女朋友。那你现在呢?末世里你有女朋友吗?我看那个叫毕亦薇的姑娘就很喜欢你。” 毕亦薇? 萧厉沉声道:“我们是战友。” 末世里所有的幸存者都是并肩作战的朋友, 说实话萧厉就没想过什么女朋友的事,他只想在自己还有能力的时候多为幸存者们做一些事,也许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幸存者们快乐地活下去,总有一天丧尸会退去, 新的未来会来临。 “那我做你女朋友吧?” 小姑娘眼睛特别漂亮,眼珠又黑又大, 闪烁着动人的光, 萧厉有时候觉得她像只狡猾的小狐狸,有时候又觉得像稚嫩的小兔子,对于玲珑的要求他并不惊讶, 只是很诚实地告诉她:“我二十八岁, 孑然一身, 什么都没有, 也许未来某一天就会战死,你不应该喜欢我。” 结果小姑娘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他:“你好不要脸啊,谁说我喜欢你了?” 向来沉稳的厉哥耳根子有点红,这倒是……人家只说当他的女朋友,又没说喜欢他!等一下!如果不喜欢他,又为什么要当他女朋友?萧厉就不明白了,难道是末世来了,他老了,落伍了,搞不懂现在小姑娘们都在想什么了?这个想法让他的脸有一瞬间的黑,其实以前妹妹还在的时候也这样,他忙,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面,每次见了面妹妹都要说些流行词汇,老干部厉哥压根儿就听不懂,但妹妹说的兴起,他就也跟着捧场。 其实根本一个词都没搞懂。 “有我在,你不会死的,我说过我会庇佑你,难道你不信?” 萧厉沉默地看着她,玲珑卷起自己的头发玩,“我想做你女朋友嘛,你答不答应?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揍你。” 真是清新脱俗的求爱呢! 末世里女性占比是幸存者的十分之一,本身就抢手,更何况是她这样长得漂亮又有能力的?萧厉实在是想不通,自己是有哪里好叫小姑娘给看上了,他有点一言难尽地问玲珑:“为什么?” “因为我中意你啊!” “可……”刚刚才说了不喜欢他。 “中意跟喜欢是两回事你明白吗?”玲珑走过来,她的个儿娇小,萧厉却足足有一百九十几公分,她也就到他胸口,那么小小软软的一只,像是刚刚断奶的小猫,需要人的呵护与爱惜。萧厉在玲珑面前说不出拒绝的话,他看着少女清澈的眼睛,半天轻轻叹息:“你高兴就好,但是,我事先说好,我一无所有。” “谁说的。”玲珑斥责,“你有我这个无敌外挂。” 饶是萧厉这会儿也忍不住笑了,他笑起来就很好看,冲淡了严肃,甚至玲珑发现他脸颊上还有个浅浅的酒窝。对嘛!这才对嘛!人类就是要可爱一点贴心一点才能讨得龙女大人的喜欢嘛! 等到第二天出任务,萧厉作为异能者中的强者,向来占据领导地位,他从不迟到,时间观念非常严格,因此当今天出任务的异能者全部到齐却发现厉哥还没有说走,大家就都觉得奇怪了。 毕亦薇问:“厉哥,怎么了?咱们该出发了,不然天黑之前赶不回来。” 如果天黑之前赶不回来,很容易遇到危险。尤其是现在天黑的时间似乎越来越长,对于异能者来说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因为黑夜对丧尸而言不具备意义,却能够很好的阻挡异能者的感官。 萧厉沉声说:“再等一下。” 结果他们又等了将近十分钟,毕亦薇都搞不懂萧厉在做什么了,就在她准备再问一次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传来:“厉哥我来啦!” 紧接着大家就看到一团粉粉白白的扑进了不苟言笑的厉哥怀里,最关键的是厉哥还接住了!这铁血硬汉!钢铁直男!什么时候居然也喜欢粉色了?!再定睛一看,这不是昨天刚来的超级漂亮还有给他们薯片吃的小姑娘嘛! 本来等的有些烦躁,可小姑娘太好看了,异能者们没几个忍心说话的。小姑娘今天穿了件粉□□白的蛋糕裙,层层叠叠的,裙子直到膝盖,露出两条仍然裹着白丝的腿,头发扎成了马尾,手上则拿着一把粉红色的小阳伞——她怎么这么会打扮自己?说真的,要不是清楚过了两年末世的日子,大家伙儿都要觉得他们今天是要去郊游的了。 不知道活了多久的玲珑理直气壮地扮嫩,反正她的外表永远如此年轻,看不顺眼的话也只能忍着没办法了。她眼里看不到其他人,先扑到萧厉身上腻歪了几十秒,萧厉无奈地任由她挂着,好脾气地说:“玲珑,你先下来。” “不要。”她拒绝,“我要你抱我上车。” 她是很任性的。 萧厉还没生气,毕亦薇却忍不住了,好在人前她向来形象极好,这会儿也只是微微皱眉:“厉哥,玲珑年纪这么小,适合跟我们一起出任务吗?而且昨天讨论的时候她也不在名单了……” “没关系,她说她能帮得上忙。” 她说她能帮得上他就信?毕亦薇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萧厉成了这么个单纯的人了,叫她说玲珑就是来作妖的!他们是要去出任务不是去游乐场,穿成这个样子像话么! “啊对了。”玲珑突然想起什么,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包包,献宝般从里面拉出一串棒棒糖,给今天的同伴一人分了一支——当然,没有毕亦薇的,玲珑不喜欢谁就直接说,从不做表面功夫。“请大家吃糖吧~” 糖! 多么珍贵的东西! 哪怕身为异能者,也不过是比普通幸存者多了些食物能够保证温饱,糖果这种东西是想都不要想了,可怕的高温让许多能够保存的糖都开始变质根本不能入口,玲珑给的这一根棒棒糖,他们连包装都舍不得拆开,捧在手上看得几乎出神。 毕亦薇都要气死了,她真不知道该拿玲珑这种人怎么办!你说对方要是拐着弯儿来阴的,那她一点都还不怕。可这人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还有厉哥,厉哥怎么也被蛊惑了? 本来等了玲珑很久的异能者们,就这么没有出息的被一根棒棒糖收买了,他们小心翼翼地把糖放好,心痒难耐时就拿出来在手上看一看,似乎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起来,觉得未来有盼头了。 早晚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吃糖。 萧厉在玲珑的要求下抱她上了车,低声问她:“怎么这么久?” “人家是女孩子嘛,要打扮的。”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而且我还要考虑今天出门穿什么衣服搭配什么鞋子,你觉得我过得很轻松吗?” 萧厉一时间无言以对。 他们今天要去离l市五个小时车程的地方营救幸存者,这里的幸存者给l市发来了求救信息,还说他们所在的地方有大量物资,无论真假,面对幸存者都不能放弃,所以萧厉带了十二个人,加上玲珑,总人数变成了十四个。 他还是有点担心,虽然玲珑总说她很厉害她能庇护他,但在萧厉心里她就是个娇滴滴软绵绵的小姑娘,怎么也看不出她说的“很厉害”,到底是厉害在什么地方。 毕亦薇跟玲珑不对付,倒不是毕亦薇不想做表面功夫,是玲珑根本不搭理她,对她的不喜欢就差没写在脸上了。巧的是,毕亦薇也是水系异能者,她知道玲珑检测的时候很强,却不知道能强到什么地步。瞧见玲珑黏在萧厉身上,简直恨不得把她扒下来从车窗扔出去! 到底是哪里来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竟然迷惑了厉哥! 玲珑就是不知道毕亦薇在想什么,看她的眼神就都知道了。她一点不怕,趴在萧厉肩头,也不在乎被其他幸存者看见,就直接翻了个白眼做了个鬼脸,还对毕亦薇比了个中指。 反正她年纪小,她年少轻狂不懂事,做出什么任性的事也情有可原。毕亦薇就不一样,那可是温柔大度的成年女人,还是诸多幸存者的女神,玲珑再冒犯她,她也不能跟她一般见识。 龙女大人装嫩装的开心极了。 235.第二十一片龙鳞(九) 第二十一片龙鳞(九) 毕亦薇看不爽玲珑, 她自己又是被千娇万宠的长大, 即便末世来临,她也仍然过着好日子,而且因为觉醒异能, 父亲又是最大的幸存者基地市长的缘故, 毕亦薇甚至比末世前还要受人追捧。她这辈子都没受过委屈, 有她在的地方那就是人群的焦点, 没人能跟她比,偏偏突然冒出来个玲珑, 用点小恩小惠就让幸存者们对她感恩涕零。 这要是末世前, 请大家去五星级饭点放开吃一顿毕亦薇都不放在眼里! 她喜欢萧厉, 这是毋庸置疑的,不仅仅是因为萧厉的强大,还因为他的人品与外表,如果能得到萧厉的回应, 那么无论末世将变得多么艰难,被他保护在羽翼下的人都会过得很好。 父亲也爱她, 可父亲终究是老了, 也有让萧厉接替自己成为l市下一任市长,带领幸存者们走向明天的意思。毕亦薇也觉得萧厉很适合,可都这么久了, 她还是没能跟萧厉两情相悦, 她自己又高傲, 不肯放下|身段来求爱。 放在末世前毕亦薇肯定看不上萧厉, 他就是个当兵的,风里来雨里去,每次出任务还那么危险,哪天缺胳膊少腿了国家也就只能给点抚恤金,家境也是普通,身为天之骄女的毕亦薇怎么可能对这样的男人另眼相待?她更喜欢门当户对的公子哥儿。 可她喜欢的公子哥儿,在末世来临后毫不犹豫地就推开了她转身自己跑了,而素昧平生的萧厉却愿意拼了命的保护她,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家世金钱权势,在末世里显得毫无用处,萧厉却变得无比强大——除了他,毕亦薇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男人能与自己相配。 她觉得萧厉跟自己在一起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她的父亲是幸存者的领袖,她也是异能者中的强者,她还生得美丽多情,多少人在背地里对她求而不得,怎么萧厉就这么不解风情呢? 一开始毕亦薇还觉得可能是萧厉自卑不敢靠近自己,时间一长她就觉得这可能是块顽石——她是怎么也不肯承认萧厉对自己没兴趣的,她这样的女人,萧厉凭什么对她没兴趣? 肯定是没开窍。 于是三五不时也会言语暗示一下,奈何每次萧厉都听不懂,或者说他听懂了却不想回应,反倒跟她保持了更远的距离。本来两人的关系也不怎么样,说是朋友都很勉强,萧厉察觉到毕亦薇的心思后就刻意疏远了些,这反倒让高傲的大小姐不乐意了。 而现在,毕亦薇就气为什么萧厉对自己不苟言笑,对着玲珑就能纵容到那个地步。听说他们俩还住在一起了?这丫头片子看着年纪不大,脸皮也太厚,太不知羞耻了!这样跟男人搞在一起,真是半点尊严都没有!还有萧厉也是,为什么要对其他女人这么亲近? 眼看玲珑后座不坐非要坐萧厉大腿萧厉还没有拒绝,毕亦薇实在忍不住,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厉哥,咱们今天是去出任务,不是去玩儿的,你别跟着胡闹。” 其他异能者明哲保身,拒绝掺入这场大戏,但一个个耳朵竖的尖尖的生怕错过一点细节,这样的好戏不多见啊!说真的末世里连个电影电视都没得看,饭都吃不饱还想别的呢,眼前这出戏成功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理——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八卦让人快乐。 萧厉还没表态,玲珑就从他肩头往后看,很不爽地瞪毕亦薇:“厉哥都没说话,你在这瞎叫唤什么?就你会多管闲事,我又没坐你腿上。” 曾几何时有人敢用这样的语气跟毕亦薇说话?如果不是萧厉在,如果不是在车里,她简直想要直接把这个讨人厌的小姑娘丢出去! 这种垃圾怎么也配活在世上! “我也没跟你说,你又回应什么?”最后毕亦薇还是忍着气这么说了一句,本来以为小女生脸皮薄,却没想到对方洋洋得意得很,还示威的捧住萧厉的脸,在他的唇瓣上啾的亲了一口,无比响亮! 毕亦薇噌的站起来,结果忘了是在车里,头直接撞到了车顶,发出一声闷响,那一瞬间的疼让她的表情都要崩了!“厉哥!” “没人告诉你不要对别人的男朋友叫的这么亲热吗?”玲珑哼了一声,“厉哥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我想坐他大腿就坐他大腿,你管得着吗?” 当然管不着! 毕亦薇的声音都破碎了:“厉哥!她在胡说什么!你就这样让她胡说吗?!” “她没有胡说。”这会儿萧厉才从那个冰冰凉凉又甜蜜的吻里回神,他暗中握住玲珑的腰让她回来腿上坐好,别再跟个小螃蟹似的朝着后座的毕亦薇张牙舞爪。“我的确答应做她的男朋友。” “这太荒谬了!”毕亦薇气得胸脯剧烈起伏,玲珑看了看她的一马平川,在萧厉胸口蹭了蹭,感觉到自己饱满又有弹性,瞬间满意。 “有什么荒谬的,男未婚女未嫁很正常嘛!” 说话的是另外一位跟萧厉关系很好的异能者,他也是少数对毕亦薇没兴趣的几个,“咱们这群光棍末世前都没女朋友,末世后交个女朋友那真是老天爷保佑,小嫂子漂亮又可爱,厉哥喜欢就成呗。” 玲珑觉得这人嘴巴特别甜,就又摸索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你真会说话。” 高个青年顿时笑嘻嘻的:“应该的应该的,厉哥不知道救了我多少次了,我才不会对他的私事指手画脚。” 言外之意就是有别人指手画脚了。 毕亦薇冷着脸:“高磊你什么意思!” 高磊耸耸肩摊摊手:“我没什么意思啊,自由恋爱有什么问题?你又不是厉哥亲妈,管那么宽干嘛。” 毕亦薇还想回嘴,萧厉沉声道:“够了。” 他甚少说话,可一旦开了口,就没人敢违背他的命令。也许是跟他是军人的身份有关系,萧厉气场特别强,他又习惯独来独往,幸存者们觉得他强大的同时又都觉得他很冷酷很神秘,只有靠近他的人才知道他是个多么善良温和的人。 玲珑就跟赢了似的对毕亦薇做鬼脸,她这态度实在是能气死人,偏偏毕亦薇还要顾忌自己的形象,高磊在边上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嘀咕了一句,恰好被毕亦薇听见:“都三十的人了,跟人家小姑娘置气。” 三十?? 他说谁三十?! 她今年才二十七! 可末世里的二十七,没有高级护肤品,也没有面膜,如果不是市长的女儿,毕亦薇每天洗两次脸都是奢侈,她虽然是水系异能,但每一次使用异能过后都会非常疲惫,因此并不会刻意地去浪费,而且她的水系异能是利用周围的水源,并不是能凭空产生,这也是捉襟见肘的地方。 再看看玲珑,真是花一样的年纪,剥了壳的白煮蛋般的肌肤,嫩的要掐出水来。 接下来的路程,玲珑安分地待在萧厉怀里打瞌睡,她依偎着他宽阔的胸膛,睡着的时候像个小天使,萧厉无意中低头看见她,觉得她应该是蜜罐子里长大的孩子,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哪怕是这样的世道也活得开开心心。 真好。 这次任务的目的地是一个早就没了人烟的小镇,就是这里发来了幸存者的求救信号。小镇外面的电线杆东倒西歪,路上满是腐烂的血肉,空气中充斥着难闻的腐臭味,唯一不变的是空中盘旋的苍蝇,它们饥渴难耐地啃食着腐肉,这里是它们的天堂,是它们的温巢,却是人类的噩梦。 玲珑是被萧厉抱下来的,他们到的时候太阳还高高悬挂在天空,酷热难当。玲珑下车后的第一件事是打开自己的小阳伞,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只口罩戴上,还很贴心地给萧厉一个。 这种臭味幸存者们早就习惯了,萧厉并不想做特殊的那个,所以他虽然接受了玲珑的好意却并没有戴,而是对玲珑说:“你先回去车里吧。” “我要跟着你。”大眼睛诚实又天真,“我说过会庇佑你的。” 庇佑这个词用的有些奇怪,但玲珑的的确确是唯一一个说会保护萧厉的——从来都是别人寻求他的帮助与保护。他的眼神变得温和,摸了摸玲珑的头,她不高兴地把他的手给拍开:“干嘛啦,别把人家的头发弄乱。”她为了梳这个漂亮了又蓬松的马尾知道她花了多少时间吗?还有她头上的小发卡,不许碰! 萧厉被她弄得没脾气,“那你记得跟在我身后,地面很脏,小心别踩到。” 玲珑乖乖点头。 一行人进入小镇,触目可及都是一片荒凉,玲珑小心地跟在萧厉身后,不让自己的小皮鞋踩到一点脏东西。 236.第二十一片龙鳞(十)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 “厉哥, 求救信号就是从这栋大楼里发出来的。” 萧厉点了下头表示知道, 他看着眼前的大楼默不出声,其他人就跟在他身后等待他的决策,这座大楼是这个小镇最大的标志性建筑物, 因为在末世前这里是小镇的广播电台, 一路走进小镇, 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看到, 除了在小镇外面路上的苍蝇外,这个小镇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太安静了。”甜美的声音这样说。 被玲珑一提醒, 异能者们顿时如梦初醒, 是啊!太安静了!安静的奇怪!就算没有幸存者跟丧尸, 也不可能没有苍蝇!小镇里的路上还四处散着一些比较新鲜还没有完全腐烂的血肉,说明这里确实是有过活人的,可那活人到现在是死是活……那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现在应该进去这座大楼吗? “从地下停车场进去。”萧厉缓慢而淡然地给异能者们分配任务,一部分人去收集物资, 一部分人跟他进入大楼寻找求生者,他们身上还带着人类热量检测仪, 如果楼里有活人, 他们一定能够找到。 “是。” 异能者们四处散开,毕亦薇作为女性是被保护的,她被分配去收集物资, 可玲珑非要跟着萧厉, 她就也要跟着, 事态紧急萧厉不想跟她浪费太多时间就点了头。 停车场安静地只有异能者的脚步声, 这里还停着一些早就落了灰的车子,电梯早就不能用了,他们不能确定幸存者的位置,只能一层一层的检测,大楼外面留守的异能者已经蓄势待发,只要找到幸存者,就会第一时间帮助他们转移。 玲珑平时任性的要命,但关键时刻却一点都不娇气,她的小皮鞋踩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小阳伞已经收了起来,龙的感官超越所有物种,她已经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这味道实在是不怎么好闻,因为龙女大人虽然爱吃,却并不喜爱生血肉,她扇了扇鼻子,把口罩往上拉了一下。 毕亦薇则走在她身后,看着玲珑的背影,她真是忍不住那种想让这个女孩子彻底消失在世界上的冲动,可萧厉还在,她不想自己在他心底的形象有丝毫损坏。 “吃糖。” 白嫩嫩的手心上躺着几块奶糖,异能者们在萧厉的示意下一人拿了一块,剥开糖纸塞到嘴里,久违的甜味让他们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恐惧感也轻了几分。无论出过多少次任务,对于丧尸,异能者们都是畏惧的。尤其是这段时间与丧尸的交战,他们察觉到丧尸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智慧,每一次异能者们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也正因如此,幸存者的数量越来越少。 也许未来某一天,人类会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也说不定。 玲珑自己也含了一块糖在嘴里,她跟在萧厉身后,一行人一层一层往上搜索,越是往上,就越是觉得不对劲。通讯器里完全收不到幸存者的回复,这栋大楼像是彻底丧失了生命力,根本没有活人。 毕亦薇是不害怕的,因为她知道萧厉会拼死保护她,再说她也不是吃素的,跟仓鼠成精的玲珑不一样,她可是有很强大的杀伤力,来这里之前她已经做好了准备,自保绰绰有余。 大楼一共十九层,如果最后一层还没有人,那么这个小镇必定发生了其他事。 萧厉做了个手势让其他人退后,而后自己轻轻把门打开,他在部队里时学到了很多东西,十九层的门一开,里面竟然乌漆墨黑,外面太阳那么大,里面却一点光也没有。萧厉当机立断:“撤退!” 就在尾音落下的瞬间,一阵腥风袭来,萧厉举起手挡住来势,“快走!” 晚了。 十九层可不是只有这么一只丧尸。 异能者们迅速加入战斗,玲珑早就跳到了扶手上坐好,两条小腿还晃来晃去,欣赏萧厉强健有力的动作,他真强。萧厉的异能是可以将身上的任一部位化为尖锐的武器,这也导致他几乎不惧怕丧尸的啃咬,异变的可能性也比普通异能者小得多。作战时的他宛如杀神,又帅又酷,玲珑特别欣赏。 不过……“我劝你别靠近我。” 准备趁乱解决掉玲珑的毕亦薇突然僵硬,伸出去的手就距离玲珑几公分。坐在扶手上干干净净的少女露出恶魔般的笑容:“我可不是萧甜。” 听到萧甜二字,毕亦薇再也不犹豫,直接要把玲珑推下去,她现在坐的这个扶手只要倒下就会摔下去,就算不摔死也得半残!只要流了血,丧尸跟丧尸兽就会像闻到蜜糖的苍蝇疯狂涌来,根本不需要毕亦薇费事。 可玲珑是那么容易被推倒的么?想推倒她至少得长得好看灵魂闻起来甜美爱还很好吃,毕亦薇这样的算什么哦。她轻飘飘地跳起来落到地上,毕亦薇还没来得及继续,就有一只丧尸扑了过来,丧尸的外表跟人类非常不同,浑身皮肉溃烂,没有五官也能感受到活人。毕亦薇本来想引着丧尸朝玲珑身上扑,毕竟玲珑年轻娇嫩,很明显更受丧尸喜欢。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丧尸却跟傻了一般对玲珑视而不见,却偏偏要扑毕亦薇! 她顿时就慌了,这只丧尸的力量跟她之前遇到的那些完全不同!只不过几十秒,毕亦薇就已经力不从心,她只能大叫萧厉:“厉哥救我!厉哥救我!” 萧厉刚砍断一只丧尸的头颅,听到毕亦薇的叫声就赶了过来,脏污的黑色血肉喷薄,弄了毕亦薇一头一脸。解决了毕亦薇的问题,萧厉立刻去支援其他人。 可实在是太多了!他们几乎要怀疑这里有几十只甚至百来只!而且这一次的丧尸战斗力极其强大!铜皮铁骨不知道痛,甚至还学会了思考! 这才是最让幸存者们害怕的——丧尸在快速进化,变得越来越聪明,幸存者却遇到了瓶颈,他们的异能觉醒似乎到了极限,丧尸却有着无限的可能。 它们凶狠、强大,现在它们居然还会思考。 就是傻子也知道l市得到的求救信号从何而来,这个小镇怕是真的有幸存者,可丧尸也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异能的幸存者遇到丧尸结果如何傻子都知道,丧尸们安静等在十九层,前来救援的异能者再厉害也很难直接逃掉,那么它们就可以再饱餐一顿了。 眼看异能者们越来越吃力,玲珑仍然面色不改,完全没有救人的想法,更别说是帮忙了,尤其是看毕亦薇被丧尸追的花容失色更是有趣,但萧厉却让玲珑感到了心疼——她未来的食粮不容有失! “厉哥到我这里来。” 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又咬了一颗糖果,雪白的贝齿把糖果咬碎,咯吱咯吱响。萧厉头都没回:“藏好了别过来!” “我让你到我这里来啊。”玲珑不耐烦地走过去,简单粗暴地直接把萧厉拽了过来,而跟萧厉搏斗的丧尸就跟傻了一样立刻掉头寻找他人,就好像萧厉不存在。 哪怕是末世强者厉哥也惊呆了,他看看玲珑又看看自己的手,要不是身上还有战斗留下的痕迹,他都要以为是自己瞎了,这怎么回事? 毕亦薇聪明啊,马上也跟了过来,只有在萧厉身边她才有安全感,本来以为今天是个简单的任务,早知道这么凶险她才不来! 于是其他异能者也有样学样,大家很快发现只要靠近玲珑,丧尸就不敢过来,于是十九层形成了一个很奇怪的景象,异能者与丧尸分庭抗争,以玲珑为基准中间隔开一大块空地,丧尸们盯着这边,却无论如何都不敢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高磊不敢置信,“它们、它们怎么不过来咬我们?” 玲珑淡定地好像跟自己没关系,“我要走了。” 她拉住萧厉的手就往下走,结果她一动丧尸也跟着动,平时英勇无敌的异能者们都吓死了,连忙乖乖跟上去,死贴玲珑周围保持安全距离。就这样有惊无险出了大楼,丧尸们也跟了出来,可从始至终它们都不敢靠近。 玲珑捂着鼻子嫌弃:“你们好臭好脏,能不能离我远一点。” 不不不不不,决不能离你远一点! 玲珑觉得他们好烦哦,她跳到车子顶上坐下,异能者们就紧紧依偎在她周围,拼命贴着车身,跟丧尸楚汉两开,双方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玲珑,你、你好强啊,为什么它们不敢过来?” 玲珑看了眼问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但她看见萧厉也在看自己,就回答道:“因为它们怕我。” 就算是丧尸,也会对强者有着天然的恐惧,而且她又不是人类,它们也不会想要吃她。 没那个本事,更没那个胆子。 237.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一) “它们为什么会怕你?!”毕亦薇质问的声音有点尖锐。 玲珑托着下巴陷入严肃认真的思考中……众人等了半天, 她好像终于想明白了,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不敢说肯定是因为你心虚!”毕亦薇冷冷地说,“末世已经两年了,l市作为最大的幸存者基地, 几乎所有的强者都在我们这里, 平时我负责异能者检测的工作, 我见过很多种异能, 却唯独没有见过你这种。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你能让丧尸怕你?难道你不是人?” “你不知道就等于不存在, 好的我了解了。”玲珑很社会地朝毕亦薇抱了个拳, “逻辑鬼才。” 没等毕亦薇继续质问, 萧厉淡淡道:“够了。” 哪怕是毕亦薇,也是敬畏萧厉的,她暗中瞪了玲珑一眼,但一颗心终究是放了下来, 刚才在十九层的交战情况她心里有数,今天想全身而退恐怕困难, 可如果玲珑能够让丧尸怕她的话, 那么大家就有的救,自己也有的救。 可惜玲珑不愿意承受她这个白眼:“你对我翻什么白眼?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对我翻白眼?” 语气里的蔑视与傲慢,让同样傲慢的毕亦薇愤怒不已!她几乎是立刻回嘴:“你又凭什么这么跟我说话?你爸妈怎么教你的?小小年纪一点家教都没有!” “你有家教, 你还害人。” 听了这话的毕亦薇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野狗, 瞬间跳起来戒备地盯向玲珑:“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玲珑笑, “那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怕我说出来啊,怕大家知道啊?” 她拍拍小手:“我给大家一个选择吧,今天这情况大家心里肯定都有数,想活着回l市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了,如果你们想活命,就让毕亦薇去死,如果你们准备同生共死,那就当我没说。” “你胡说什么!”毕亦薇心慌不已,她要是冷静点就知道玲珑说的那种情况肯定不存在,同伴们不会放弃她,可她太害怕了,害怕之余还不自觉看了萧厉一眼,这使得她看起来有些色厉内荏:“你凭什么决定我的生死!” “那你凭什么决定其他人的生死?” 玲珑的反问让毕亦薇更慌乱更害怕,她不确定对方到底是真的知道什么还是故意说这样的话来诈她,无论如何她都决不会承认!“你凭什么说让我去死,其他人就能活?!” “为同伴牺牲一下不好吗?牺牲你一个幸福其他人。只要你死了,我就能让他们安安全全回到l市,你觉得不行吗?还是说这么点牺牲奉献的精神你都没有?那也太自私了吧。” 可哪怕是高磊也觉得玲珑的提议太冷血:“玲珑,我们是一起来的,如果可以,我们也想要一起平安的回去,幸存者们都是同伴,我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 “是啊,人类现在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我们想活下去就一定要团结!” “我觉得高磊说得没错,大家一路走过来不容易,再困难也不能放弃同伴。” 话都说得没错,在这种时刻也的确是很感人很真诚,是个人都会被感动,可惜玲珑没有。非但没有,她还悠哉悠哉地拆了一包橡皮糖,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说:“最后是丧尸赢还是人类赢,我觉得都没差啊。” 怎么能没差呢! 有人要反驳,玲珑很随意道:“人体都能新陈代谢,世界为什么不可以?恐龙都能灭绝,人类为什么不能?每个世界都会有无数物种慢慢灭绝,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当然不能例外。” 所以她压根儿就没想插手末世,因为无论最后是人赢了还是丧尸赢了,对玲珑而言都没有意义。她见过太多生老病死,太多喜怒哀乐,可她是不需要这些感情的。“这个世界会慢慢回到最初,什么都没有,等到很久很久以后,会有萌芽破土,那个时候,就会出现新的生命。你们口口声声说什么拯救世界,醒醒吧,世界才不需要你们拯救,你们拯救的是人类自己。” 这个世界上是丧尸多一点还是人类多一点,其实对世界本身根本没有意义。 玲珑的说法是幸存者们完全没有想过的,他们都愣住了,这时候没了主心骨,就只能看向萧厉。萧厉面色平静,仍然沉默寡言,玲珑提醒他们:“看四周。” 虽然从电视台大楼逃了出来,但并不代表安全,除却大楼里追出来的丧尸外,本来安静死寂的街上,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涌现大批大批的丧尸!它们如同潮水一般络绎不绝,异能者们脸色越来越惨白,哪怕有厉哥在,今天也别想活着走出去了!这也太多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甚至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车子根本开不出去! 然而就以玲珑为中心的这一个圈是安全的,没有一只丧尸敢越雷池一步。于是玲珑再一次询问:“要么毕亦薇死,要么你们死,二选一。” 她可不是善良的小姑娘,会把所有人安全带出去,就算他们都死在这里也跟她没关系的,玲珑更想直接把萧厉打晕带走,呕心沥血有什么意义呢?又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好。 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毕亦薇脸都白了,她知道自己的生机就在萧厉身上,于是带着乞求:“厉哥!” 萧厉看向玲珑,他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幸存者的,可没等他开口玲珑就打断了他,用一种异样怜悯的目光:“厉哥,你听我告诉你一件事,如果听完了你还想救她,我就不拦着你,但我也不会管你们了,你们就死在这里吧。” 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却又说出那样残酷绝情的话。异能者们本来都觉得这小姑娘甜美软萌,甚至因为她的大胆有些人在心里腹诽过几句,这会儿都有些怕了——一个人太好是不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与其让人类喜欢,玲珑更喜欢他们畏惧她、害怕她。 萧厉沉默地看向玲珑。毕亦薇心里却有不好的预感,她正想先说话,玲珑却已经言简意赅地告诉了萧厉:“毕亦薇杀了萧甜。” 萧甜是谁,异能者们都知道,那是厉哥的亲妹妹,听说末世刚开始不久就为了保护毕亦薇跟市长死了。 这件事说来简单,毕亦薇经常告诉他们萧甜有多么伟大多么善良,当初末世爆发,萧厉找到了妹妹,一路保护她寻找安全区,路上遇到了毕亦薇和她的家人,便结伴同行,人类慢慢开始觉醒异能,萧甜却没有丝毫改变,甚至她身体不好,天气奇诡,她发起高烧,一度拖了行程,于是萧厉跟毕亦薇的父亲请辞,准备自己带妹妹离开。 就在萧厉出去寻找物资想给毕亦薇他们准备路上用的时候,丧尸突然来袭,等到萧厉回来,萧甜已经消失无踪,只剩下地上的鲜血与丝丝皮肉。毕亦薇哭着说萧甜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作饵引走了丧尸,哭着跟萧厉说对不起。萧厉眼睛发红,他几乎要疯了,可最终他仍然克制住了自己,从那天起,他就一路保护毕亦薇父女北上,直到l市,慢慢建立起幸存者基地。 可以说没有萧厉就没有l市,也没有如今团结的幸存者们。 但现在玲珑居然说是毕亦薇杀了萧甜?! “你说谎!厉哥你不要相信她!她是在挑拨离间!她是在骗你!我怎么会那么做呢!甜甜就跟我的妹妹一样啊!”毕亦薇知道自己这时候不能慌,她的形象不能毁,她还要活下去! “你怎么不会啊。”玲珑懒洋洋地说,“要不是你骗萧甜,告诉她萧厉有危险但你要保护父亲不能去帮他,萧甜会被骗出去吗?就这你还嫌不够,用你刚觉醒的水系异能把她困住,不让她有回来的机会,这些不是你干的吗?敢做不敢承认也太垃圾了吧,我就不一样,今天我要你死,我都不犹豫的。” 她说的像是在现场看到了一样,毕亦薇还要辩驳,玲珑又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对了我忘记跟你说,萧甜被你骗出去那天外头正好有她的校友,他们还跟萧甜说让她不要出去,你忘了吗?” 毕亦薇突然浑身发冷。 她当然记得那天遇到的萧甜的几个同学! “他们没死哦,我救了他们,估计要不了多久也会到l市了吧。”玲珑露出恶意的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毕!亦!薇!” 从来很少说话的萧厉眼睛发红,像是陷入狂怒的野兽:“你这个畜生!” “对,她是个畜生。”玲珑旁边摇旗呐喊,“不过她畜生不如。” 毕亦薇连连后退,她惧怕此时此刻狂怒中的萧厉,她知道萧厉对萧甜有多么看重,可这是什么时代啊,是末世!萧甜只会拖累他们! 238.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一片龙鳞(十二)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那可太简单了。 末世一开始, 你再有钱再有势力也都不好使了, 钱没有一瓶矿泉水有价值,也没有人再去遵守道德和法律,毕亦薇的父亲是高官, 又能如何?他年纪大了, 保镖们自顾自逃命去, 谁会理他们?一路上这么艰难逃亡, 惟独遇到萧厉萧甜这帮助他们的兄妹俩。 萧厉的异能非常强大,保护他们三个都绰绰有余, 毕亦薇终于松了口气, 很快她也觉醒了异能, 但她的异能跟萧厉比起来实在是太弱了。不过萧厉兄妹俩都很高兴,觉得她有了自保的能力很让人羡慕。 可萧甜总是生病。 不停地发高烧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晕倒,萧厉说她末世前身体就不好,末世变化无常的天气对萧甜来说非常难以承受, 可他是她的哥哥,就永远不会放弃她, 就会一直保护她。那次萧甜又发了高烧, 毕亦薇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他们在有车有食物的情况下,萧厉要冒着危险进入被丧尸占据的城镇找药了。 他那么疼爱他的妹妹, 拼了命地从一片废弃的菜地里找到一个小小的还没有变异的香瓜, 洗干净了拿回来喂给萧甜。好像他眼里除了他的妹妹, 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甚至因为萧甜总是生病, 他决定暂时停下来不再北上赶路,等到萧甜病愈再作打算。 就这样,萧厉把车子跟食物都让给了毕亦薇父女,毕亦薇觉醒了异能,一路北上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毕亦薇不这么觉得。 她觉得萧甜实在是太麻烦、太让人讨厌了!这是末世!不是之前!还在这里兄妹情深有什么意义?再这样大家都活不下去了!萧厉这样的强者,离开他的保护她一点都不觉得安全! 果然,萧甜一死,萧厉发了疯,可他性格自持稳重,很快就平复下来,虽然更加不爱说话,却一路保护他们父女北上到了l市。毕亦薇果然没有看错萧厉,他很强大,很正直,也很善良。 而且末世里弱肉强食有什么错?萧甜那么弱,在这样的末世活下去根本就是痛苦!毕亦薇觉得自己非但没有做错,还算是帮助萧甜解脱了! 可现在面对萧厉发红的眼睛,她却心虚地连连后退不敢说话。 玲珑一开始找上冉冉他们就不是随机的,就算没有她,冉冉他们也会继续救人,阿菊会受不了卷走车子与食物一走了之,剩下的人自然很难活下去,这辈子也别想到达幸存者基地。萧厉出去寻找物资的时候,他们正巧也到达同样的地方,听到了毕亦薇跟萧甜的对话,他们劝萧甜不要去,可萧甜一定要去,他们没有办法,准备陪她一起去的时候,却有其他幸存者遭受丧尸袭击。于是萧甜让他们去帮助别人,自己去找哥哥。 “这样就能证明我不是胡说了吧?”玲珑笑眯眯的,“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你是想要厉哥掐死你呢,还是想要丧尸吃了你,二选一。” 毕亦薇闭上眼睛,她知道再怎么狡辩都没有用了,可她也不想死,“厉哥,对不起,我当时鬼迷心窍……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这一年多我一直活在愧疚里,如果杀了我能让你好过的话,你动手吧。” 说着抬起头,一副引颈就戮的英勇模样。 她知道萧厉是个什么样的人,末世前他是军人,末世后他也保持了军人的作风与原则,决不会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罪犯。可这一次毕亦薇想错了,下一秒她的脖子就被萧厉狠狠掐住,他连眼珠都开始变红了,极度的愤怒让他不近人情,充满杀意。 怎么会! 毕亦薇抓住萧厉的手,可是他那样强大,她根本无能为力,她觉得呼吸困难,双脚离地,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厉哥你受伤了!厉哥你肩膀!你肩膀!” 刚才一片激战,可与丧尸对战人类是处于下风的,因为一旦被丧尸弄伤,就注定要被同化,受了伤的异能者也会异变成丧尸!萧厉的红眼珠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一声一喊出来,所有异能者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前有狼后有虎,他们已经无路可走!强大的厉哥如果被转化成丧尸……那么人类就没有活路了! “厉哥对不起了!”高磊冷静地喊了一声,不管毕亦薇做了什么,她是个活人,是幸存者,还是珍贵的女性,决不能这样死去,而厉哥已经开始异变,绝不能让他变成丧尸!如果厉哥变成丧尸,不如让他直接死去维持他军人的尊严! 他的刀直直地朝萧厉脖子砍去,结果却在碰到萧厉前就被一把蕾丝小阳伞挡住,玲珑冷冰冰地看他一眼:“谁准你对厉哥出手。” “他会变成丧尸!” “那又怎么样,我愿意留着他,别人就没资格决定他的生死。”小阳伞将刀挡开,顺便把萧厉拉回来,拍了拍他英俊却开始僵硬的脸,萧厉已经开始转变了,他的眼珠像血一样红,死死地盯着毕亦薇,如果不是玲珑困住了他,他会扑上去将这个女人碎尸万段。他甚至开始说不出话,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声音,像是老旧的风箱,极其可怕。 看着眼前这一群异能者,玲珑都有点可怜萧厉了:“你看看你看看看,做人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个快快乐乐的小丧尸呢,有脑子啃就啃啃脑子,没脑子啃就四处转悠逛大街,总比当人类整天担惊受怕强,丧尸可不会害自己的同类。” 她打了个响指,就有细细碎碎的冰雪将毕亦薇包裹,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她对圆圈外不敢靠近的丧尸们笑了笑:“虽然你们挺可爱的,但是太丑了,我不喜欢。” 她牵起萧厉的手,很无所谓地对异能者们说:“我不杀你们,但也别想我庇佑你们,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你们的造化了。萧厉我带走了,要是你们还记得他的好,回去之后,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否则就算隔了千山万水,我也能让你们死的很惨。” 但现在,她要萧厉亲眼看见毕亦薇被活活吃掉。 这是毕亦薇欠萧厉的。 萧厉血红的眼睛里慢慢流下两行泪来,他这时候大脑已经被麻痹的无法思考,甚至也对那新鲜血肉产生了兴趣,却被玲珑拉开。丧尸们的牙齿咀嚼着骨肉,发出清脆的咔嚓声,玲珑临走前好心提醒了一句:“不趁这个时候逃,可就逃不掉了。” 至于那几个去搜寻物资的人,不好意思,跟她有关系吗?到这里来也不是她决定的,丧尸也不是她叫来的,可不要怪她哦。 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萧厉。 异能者们九死一生回到了l市,他们共同的说法是厉哥牺牲了,而毕亦薇,他们将毕亦薇的所作所为昭告了所有幸存者,在四个新到达l市的幸存者的作证下,毕亦薇罪无可恕,而她死于丧尸口中,却也讽刺和当初被她害死的萧甜一模一样。市长一夜老去,颓然地提出辞职,换成了比自己更年轻的人来领导幸存者们。 被玲珑拽走的萧厉,头发缓缓变成灰色,眼珠血红,眼看英俊的面孔就要开始龟裂腐烂,玲珑把一片龙鳞嵌入他体内,维持了他肉身不腐,却也让他从此灰发红眼。随着丧尸的快速进化,萧厉慢慢恢复神智,但却再也没有回到l市。 除了玲珑,他一无所有。 即便是在末世,和她在一起也宛如天堂,永远都有美食可以吃,永远都有热水可以洗澡,有软绵绵的床铺可以睡,无论到达什么地方,他都不再孤独。 人类的处境却越来越险恶,丧尸们在智力上的进化让人类不寒而栗,食物越来越短缺,淡水越来越少,已经变质的土地什么都种不出来,就连老鼠都充满了攻击性。 不过他们怎么活下去,跟萧厉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他现在只是一只灰发红眼的小丧尸,每天老老实实跟在龙女大人身后哄她开心,陪她走遍这世上每一寸土地,无论到哪里,他们都是安全的。 可是…… 玲珑就懒得管萧厉这个人,他现在人不人尸不尸,全仗着她的鳞片,身上有了她的气息,丧尸们才不敢接近他,现在的萧厉异能也变得更加强大,但本质上,他还是没什么改变。 比如说遇到了幸存者,他仍然会帮助他们,只不过做好事不留名,再也不会见幸存者,也不会同他们说话,直到又过了近十年,人类彻底灭绝。 可这并不代表丧尸得到了胜利。 就像玲珑说得那样,世界没有任何改变,世界不需要人类来拯救,只不过是,人类没能拯救得了他们自己。 而终有一天,会有新的生命破土萌芽。 239.第二十二片龙鳞(一) 第二十二片龙鳞(一) “……如婉那孩子, 一心想要进宫来侍奉你, 毕竟是自家姐妹,你不向着她还能向着谁呢?如今陆妃得宠,又怀有龙种, 你膝下无子, 怎么也得替自己打算一二, 茹婉是咱们余家的姑娘, 到时候她有了孩子,你抱到自己身边来养, 照样是你的风光。” 贵气的中年夫人几乎磨破了嘴皮子, 她话里话外都是为别人好, 仗着自己是皇后生母,说话也不是很气。“娘还能害你不成?如枝,你……” “余夫人。” 听了生母唠叨了大半天,上头的皇后娘娘终于开口了, 她一抬眼,便不知为何有种雷霆万钧的气势, 饶是数落她数落惯了的余夫人, 也不由得有几分震惊。 皇后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抚了抚自己镶着金玉的甲套,她的手生得极美, 纤细修长骨节分明, 这会儿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另外一只手背。“谁允许你直呼本宫闺名, 规矩都被狗吃了不成。” 眼神竟满是鄙夷, 没有丝毫母女情分,余夫人听了,第一反应是:“如枝!你是如何跟娘说话的!娘——” “在本宫面前你便是臣妇,怎么,你有异议?”皇后冷冰冰的眼神看了过来,饶是养她长大的余夫人也不由得心底咯噔一下,紧接着又听皇后道,“本宫要抱哪个皇子过来养,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你可倒好,叫个妹妹入宫侍奉陛下,姐妹共侍一夫,也不觉得恶心。” 主意打得挺好的,可惜她不是皇后本人,想让龙女大人吃亏那是门都没有。 余夫人还不知道自己这大女儿是什么性子!说好听点叫温柔贤惠,难听点就是怯懦胆小,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一点主见都没有,若非当初家中只有她适龄,也不会给她占了这个便宜成为一国之母!余夫人心中还是看好如婉,两个都是她的亲生女儿,如婉却嘴甜贴心美丽会来事儿,如枝嘴笨不说,整个人都蔫呼呼的,入宫五年也不得圣心。 本来余家也没打算这么快就让如婉进宫,实在是前几日的元宵宫宴,那可是十五,每月的初一十五,根据祖训,陛下要到皇后宫中歇着的,如枝也仅有这少见的机会侍奉陛下,结果呢?众目睽睽之下,陆妃推说腹痛,便将陛下勾了去,再没到皇后宫中来! 再这样下去,等陆妃诞下龙种,皇后势必更加举步维艰。因此余家商量一番,决定按照原计划,提前让如婉入宫,当然了,嘴上说的让如婉生下皇子给如枝养,其实余家人更希望如婉能当皇后,免得让如枝这傻乎乎没心眼的,不给娘家找好处,连自己的日子都过不好! 虽然如枝也是自己生养的,但到底是个不讨喜的女儿,她幼年又是老太太带大,远不比自小长在身边的如婉来得让人心疼。 为了余家,如枝是必然要牺牲的,倘若日后陆家壮大,那余家便无路可走。 这一切都是来自于陛下,陛下喜欢了,便是天大的好事,陛下不喜欢,那皇后也如同虚设。 “如枝!” “叫本宫皇后娘娘!” 一声冷喝,余夫人迎面飞来一只杯盏,正中她的脑门,顿时砸的鲜血直流!她疼的入骨,没来得及看自己伤势如何,皇后就从上位下来了,凑到她面前,余夫人心下一惊,被那双眼睛中的冷意吓到,竟是一个字都不敢说出口。“你、你……” 过了半天才你个没完。 皇后已经捏起了她的下巴,她身量高挑,这般低头居高临下地俯视余夫人,倒真的让余夫人心慌不已。“叫。” 余夫人哆嗦着嘴唇,鲜血遮挡了她一只眼睛,让她看不清这个长女是什么表情,嘴上结结巴巴就叫道:“皇后、皇后娘娘。” “这便是了。”玲珑松开手,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坐好,伸出手,宫女便殷勤地又端来一杯茶,她掀起啜了一口,用一种凉凉的语气说着关心的话:“余夫人怎地如此不小心,在本宫这儿都能把自己磕伤,回去后可要好好休养啊,身子若是没好,就别到宫中寻本宫的晦气了。” 这是在敲打余夫人,她的伤不是皇后砸的,是她自个儿磕的。 余夫人就顶着一脸血,她从一见到皇后便自顾自说个没完,这会儿才终于发现,今日的皇后与过往大有不同。 皇后十五入宫,今年将将双十年华,她是余家女,容貌自是不差,可她身为皇后,要端庄稳重,自然不能像那些邀宠的嫔妃穿得花枝招展,因此常年穿着深色力求自己看起来有威严,实则她性格懦弱,又不得宠,皇帝对她怕是连尊敬都无,不过是徒惹笑话,糟蹋了自己的好容貌。 她性格无趣,自然不如能言善道还跳得一手好舞的陆妃讨人喜欢,便是初一十五皇帝来了,也不一定会宠幸她。皇后无宠,自然怀不上龙种,惟独余夫人知道,她这长女,怕是天生难以生育,否则也不至于五年都怀不上,要知道陛下还是想要嫡出的皇子的,也是近两年才死心。 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如婉早些入宫,以如婉的容貌身段,定能分宠,到时候如婉若是能夺得皇后宝座自然是好,夺不得,便让如枝暂时抱去养,带个嫡子名头,怎么都比其他皇子高出一截去。 余家的这些思量,玲珑不需要想都一清二楚,这家人自私自利,余如枝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确保荣华富贵的工具,如今这工具锈了,不听使唤了,那自然是换个好一些的来。 余夫人一入宫就让余如枝“生病”,然后请娘家妹妹前来侍疾。陛下虽然不喜爱她,可她到底是陛下发妻,若是病了,陛下是必然要来看的。 那到时候,床上躺着个病里病气又不讨喜的二十岁的女人,身边却是二八年华娇嫩如花的少女——皇帝是个男人,他能不喜欢? 让余如枝给余如婉牵线搭桥,还得再踩上余如枝一脚。 偏偏这真正的皇后,向来逆来顺受,家里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违逆,一点威严都没有,慢慢将余家的胃口越养越大——如今已是脸大如盆! 想得美! 滚! “我、我……臣妇知道了,都怪臣妇自己不小心……” “何止是不小心呢。”玲珑把玩着一颗葡萄,漫不经心地看下来,“殿前失仪,让本宫受了惊吓,本宫怕是要卧病一段时日了,谁叫本宫生来胆小。” 听了这话余夫人又有些不懂,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还是要叫如婉入宫侍疾? 那…… “余夫人,我们娘娘受了惊要歇息,余夫人这边请。” 说话的是个圆脸笑嘻嘻的小宫女,没等余夫人缓过来就被强硬拉了出去,整个殿中鸦雀无声,玲珑终于将把玩的那颗葡萄皮剥掉放入口中,“余夫人方才是如何受的伤,本宫忽然不记得了。” 旁边的太监总管慌忙跪下:“回娘娘,余夫人性情莽撞,自己受了伤还冲撞了娘娘,实在是大不敬!” 会说话呀!玲珑满意地看过去,“那本宫要如何做呢?” 太监总管整个身子都匍匐在地上,姿态极低:“奴才斗胆,请娘娘降旨惩罚!” 玲珑却叹了口气:“你这般说,本宫很是为难,她好歹是本宫生母,百善孝为先,本宫若是因为她失仪便惩罚,岂不是落了天下人口舌,本宫还有个嫡妹待字闺中,总不好叫她嫁不出去。” 她身边伺候的能有傻的?太监总管立刻就明白了,他匍匐的更低了,“是奴才嘴笨,奴才掌嘴、奴才掌嘴!似余夫人这般在娘娘跟前失仪,想必也教导不出如何好的女儿,怎能跟皇后娘娘比呢?” 世人皆知,皇后娘娘是余府老太君养大的,琴棋书画精通,又温柔贤惠,只是性子软了些。 玲珑觉得这家伙是真的聪明,该赏,便摸了摸额头:“本宫方才被那余夫人冲撞,如今头竟有些晕眩。” “奴才立刻命人去请太医!”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好,玲珑到这儿已经有五六日,前几日全用来收拾皇后宫中这一群白吃饭不干事的东西,夸张一点说,皇后寝宫若是有一百个伺候的人,其中八十个都是来自各宫的眼线,剩下那二十去掉粗使杂扫,也就几个能用的,这太监总管便是其中一个。 此人偷奸耍滑,可脑子转的也是真快,虽然到处收钱,卖出去的皇后消息却没几个真的,被玲珑收拾了一顿也就老实了,这会儿见着玲珑跟耗子见了猫般,跪下去还打哆嗦。 此外此人还极其碎嘴,他那嘴出去一说,玲珑已经给余夫人想好了下场,至少一段时间内对方是不敢来打扰她了。 240.第二十二片龙鳞(二) 第二十二片龙鳞(二) 皇后病了, 这倒是少见。 因为她实在是敬业, 便是真的不舒服也勤勤恳恳,要做这后宫女子乃至天下女子之表率,如今听说皇后病了, 这有些人就开始起了心思。皇后突然卧病, 绝对是病得不轻, 那是不是代表说……有些人能攀的更高一步了呢? 其中想的最多的是陆妃。 她现在俨然是后宫一霸, 清丽脱俗又善解人意,虽然怀了龙种, 可一个月陛下总有七八日歇在她宫里, 后宫不知多少美人恨的咬碎了压根, 这狐狸精,不知道使了什么媚术,陛下竟是如此放不下她! 可如今皇后病了,皇帝总要来探望。世人都说皇后不得宠, 便以为皇帝厌恶皇后乃至于看余家都不顺眼,其实还真不是这样, 他虽然对皇后没什么喜爱, 却也不曾想过要废了她再立新后。同样的,皇帝的确宠爱陆妃,可他也宠幸其他美人, 然而包括陆妃在内可能都不知道, 在皇帝心底, 发妻与妾侍是有区别的。 陆妃她们再怎么闹腾争宠, 也不能越过了皇后,陆妃自己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是古往今来第一宠妃,实则皇后在她手中没吃过什么亏。皇后那泥塑的性子,皇帝心里有数,叫人照拂着呢,只是立不起来,他也实在是没法子。 当初立余如枝为后,更多的是因为太后喜欢。余如枝不知为何,特别招长辈疼,余府老太君是,太后也是,二老还在世的时候,余如枝有人疼有人帮,二老一去,她便软了下去,把个“贤德”二字死死印在脑海,每次跟她说话都拘谨又迂腐,皇帝前朝尽是些硬骨头的官员,到了后宫自然想要享受软玉温香,妃嫔是妾,只是玩物,皇后是他的发妻,可他与皇后又说不到一起去。 实在是令人煎熬。 每每对着皇后,皇帝觉得比自己幼时见了古板严肃的太傅都头疼。 不过皇后既是病了,他自然要来看看的,今儿晚上虽然答应了陆妃陪她赏昙花,可妻妾之间孰轻孰重皇帝心里有数,差人去陆妃那说了一声,晚上便在皇后宫中留宿。 倒是今日一进皇后寝宫,就觉得与平日大有不同。若说哪里不同……皇帝一时间也说不出个一二三,可就是觉得很不一样。皇后性情绵软,虽然拼了命要当个贤后,但她实在不是这块料,皇帝觉得她很努力,可结果总是差强人意,若非他暗中让人照看,怕不是早被人剥了皮吃个干净。 还有一点,他不爱来皇后这儿,除却皇后本身性格外,就是她连自己的寝宫都管不好。皇帝粗略看了看,就不知道有多少各宫的眼线,她还浑然未觉,一进来便松松垮垮的,规矩也立不起来,她自己倒是着急,可着急又有什么用呢? 说起来,余如枝是不堪为后的,虽然她很努力很认真。只不过皇帝如今大权在握,并不需要一个贤后,便也随她去了,只要余如枝不作死,她就一辈子都是他的皇后。 皇帝今年也才二十三岁,他十八岁迎娶余氏,一开始也想要举案齐眉,可五年了,余氏还是立不起来,皇帝也没招,总不能把他幼时怕得要死的那位老太傅请回来教导皇后吧?未免不成体统。 宫人们见了皇帝纷纷跪下,皇帝随口问了一句:“皇后呢?” 一个圆脸小宫女恭恭敬敬地答道:“回陛下,娘娘受了惊,正睡着呢。” 这可有趣了,要知道按皇后的性格,别说是受惊,就是病重、病得要死了,她听到皇帝来,也一定要人叫起自己来行礼——谁让她要做个贤后呢! 皇帝摆摆手:“朕自个儿进去。” 结果居然没人拦他。 换做往日,皇后定不会让他自己进去,今日却畅通无阻,皇帝都惊呆了。 等他见到了躺在床上背对外头的皇后,她似乎还在睡,平日里见她个儿高挑,睡在床上才知不过小小一团,帝后平日哪怕同塌而眠,皇后也一定会睡在靠外的床,全程双腿伸直双手平放在小腹,一晚上都不见动弹一下。等到了时辰,她总比皇帝醒得早,穿戴整齐要伺候他梳洗更衣去上朝。 倒是难得见她这一面。 待靠近了,发觉她睡觉还虚虚在脑袋边上握着拳头,跟个孩子一般,皇帝心中便开始发笑,他今日心情挺好,在床边坐下,皇后恰好翻了个身,就依偎在他大腿旁,似是想找个什么东西抱一抱,一手勾住了他的腰——皇帝身材极好,却也不是她一只手能围绕的,皇帝越发想笑,低头瞧她,却觉得皇后今日格外貌美如花。 说真的,皇帝这辈子都没觉得他的发妻美过,到时候他那群嫔妃,环肥燕瘦倾城倾国,盖因皇后总穿着繁复深沉的宫装,别说是身段,她脖子不被坠断都是好的。 这会儿见她柳眉弯弯眉目如画,脸色是苍白了些,却娇嫩的宛如凝脂,樱唇微张,隐隐可见粉红小舌雪白贝齿,竟是说不出的诱人。 皇帝想了想,戳了戳皇后的脸,他从未做过这般动作,掌控不好力气,立刻就在白嫩的脸蛋上戳了个红印子,立时起了几分心虚,正要收手,却听皇后呢喃了一句:“干什么呀……” 尾音软绵甜美,娇滴滴的,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也跟她平日刻意压低装作威严的声音大不相同。 便是承宠时,皇后也是浑身僵硬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十分的没有情趣,风情更是不知从何谈起,皇帝便越发不喜碰她,初一十五来她宫中给了面子便是,平时是甚少想到的,可这声音好听得很,皇帝眸色暗沉了几分。 玲珑揉了揉眼睛,慢慢睁开,看到皇帝,有一瞬间的呆滞——她在故意卖萌,没人比她更清楚怎么玩弄人心。更何况她刚才装睡的也很辛苦,皇帝戳了她的脸,倒也不枉费她这个病妆。 别人生病了怕皇帝看,玲珑生病了怕皇帝不看,她才不像真正的皇后那样拼了命的想当贤后,那种东西谁爱当谁当,责任什么的玲珑最讨厌了,她只想吃吃喝喝快快乐乐。 干脆扁嘴就哭了,孩子气十足,何况她本就是任性骄纵的人,哪里能受得一点委屈。 可她哭又不是嚎啕大哭,哭得很小心很可怜,很让人心疼。毕竟这是自己发妻,皇帝便将她揽入怀里,头一回见她哭呢,没想到搂她居然也没被拒绝,换做平时皇帝都知道皇后一张嘴要说什么:陛下这于理不合,臣妾没事的。 玲珑借机依偎在皇帝胸膛,哭的跟个小可怜一样,偏又不说自己为何哭。皇帝没哄过人,毕竟这天底下除了他那死去的老娘以外也没人有资格让他哄,玲珑哭了半天,他就笨拙地拍了半天的背,两人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美人垂泪,是个男人都不能铁石心肠。 “你哭什么?可是有什么伤心事?” 皇帝声音好听脸好看,以貌取人的龙女大人非常满意,她颤巍巍抬起头,来之后对着镜子照过了,皇后这个角度哭,那真是梨花带雨好看的要命,但哭也要讲究,像是那种涕泪纵横就别了,太丢份儿,叫人看了别说怜惜,说不得还得恶心好一会,哭要哭得好看,天上星子不如美人泪一颗,眼泪也是女人的武器。 她抽噎了半天,哭过的眼睛更是明亮水润,里头满是信赖,似是有无数委屈,可只能跟皇帝一个人讲。“我、我……我不开心!” 居然还自称我,怕是受刺激受大发了,皇帝搂着玲珑,“来人!” 圆脸小宫女跟太监总管最先进来,他们是玲珑现在最得力的两个,皇帝对着玲珑尚且好言好语,对两个奴才就不是那么气了:“谁惹了娘娘不开心?” 两人惶恐地跪着却不敢答话,这反应在皇帝看来更是心虚,正要发火,一只软绵绵的小手摸到了他的龙脸:“陛下……嗝儿,陛下别生气……嗝儿……” 哭到打嗝,看起来是真受委屈了,皇帝皱眉,“跟你母亲今日入宫有关?” 身为一国之君,他当然知道今日皇后见了她的娘家人,余家人有贼心没贼胆,几个儿子都无甚出息,皇帝对余家也不是很在意,横竖皇后立不起来,余家根基不稳,作不出什么妖。 结果玲珑就又哭了,这回她秀眉微蹙,惟独两行泪水缓缓流下,她似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胡乱伸手去擦,却被皇帝握住,沉声问地上俩奴才:“给朕说。” “是、是余夫人跟娘娘说,要让余家小姐入宫……侍奉……”小宫女声音越来越小,可皇帝已经知道了。 他倒是没想到,余家还打着这一出主意呢。 想得可真美。 241.第二十二片龙鳞(三) 第二十二片龙鳞(三) 余家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 皇帝早有教训他们一番的打算, 他跟皇后透过底, 奈何余如枝性情虽然软和,可一听说威胁了娘家的事儿,那是二话不说就下跪求情, 也不问怎么回事, 反正就是要按照她亲娘亲爹交代的那样照顾余家保住余家, 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你要说她不懂事吧, 她拼了命想当个称职的合格的皇后,你要说她懂事吧, 又无条件纵容她那心思各异的娘家人。看在故去的与余家老太君的面子上, 皇帝屡次三番对余家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是皇后的外家,弄得太难看可不好。 然而这家人也实在是太贪心,皇帝近来对皇后越发冷淡,本来想着余家人能安分些, 也不至于伤了自己跟皇后之前的情分,却不曾想反倒让余家人生出了别的心思——再送一个女儿入宫侍奉他?! 皇帝纳了妻妹做妃子, 传出去就很好听?还是说余家人觉得皇帝是不要脸的?只看皇后就知道, 那被余家夫妻亲自带在身边教养的女儿,又能好到哪里去? 想当初太后看中皇后,便是因为她性情纯善简单, 可老太太着实是看走了眼, 虽然皇后很努力, 可实在不是当皇后的料, 又不能明辨是非,偏偏性子却有些逆来顺受,被娘家人攀附着吸血也不知道反抗,皇帝对此其实是颇有微词的。 只可惜他这个皇后早已定了型,皇帝也没那么多功夫花费时间在她身上,他每日忙于政务,后宫皇后既然管不好,他也没那个精力来一点点教她。 眼下还是皇帝头一回看见皇后哭,他挥挥手叫伺候的人下去,准备问问皇后心中如何想。他心底有几分叹息,还以为无论余家人说什么她都听,不曾想要送个女儿进来,她就学会哭了。若是这番能让她再立起来的话……算了,皇帝也只是随便想想,毕竟皇后能不能立起来他心里有数,这么多年了都立不起来,怕是余家人榨干她身上最后一点价值,她都要心甘情愿的。 若是这样,这个皇后她确实不适宜再做。 皇帝觉得像皇后这种女子,应该嫁个普通人家,门第不必太高,兴许日子能过得和美些,皇宫内院不适合她,她也的确不是皇后这块料。 等到只剩下他们俩了,皇帝声音低沉温和,但眼底并无多少怜惜,在他看来,皇后这一切都是自找的,她那爹娘待她如何她心中应有数,可每次见了人,她照样亲亲热热,但凡是她那爹娘吩咐的,她都奉为圣旨,说真的,皇帝觉得哪怕是自己,在皇后心中怕是也比不过她的娘家。 他实在是不喜皇后这性子,凑一起过日子太过折磨。皇帝本就有过盘算,若是皇后再继续偏向余家,他便下道旨降后为妃,下半辈子她照样锦衣玉食,只是不必再拼了命去做个什么贤后,余家想再通过她爬上来也得仔细掂量掂量。 这按照平常呢,皇后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收拾跪下请罪了,皇帝的手都准备好离开,她却突然把他搂紧,整张脸都埋进皇帝胸口。 她睡下时青丝披散,头上没有其他宫妃爱抹的头油,清爽又好闻,皇帝拍了拍她的背,沉声道:“此事你要如何?” 玲珑戏精附体,可怜巴巴抬头,因为哭过,一双眸子越发干净清澈:“我、我想如何都成吗?” 皇帝已经开始失望,他几乎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无非是让他纳了她的妹妹。“嗯。” “我、我不想让妹妹入宫来!” 一开始声音小小的,后来突然就跟鼓足了劲儿一样喊出来,把皇帝吓了一跳,甚至有种冲动想出去看看外面太阳是是不是打西边出来的。“你说什么?” “我不想听他们的!”玲珑抓着他的衣襟,这会儿她洗去铅华,皇帝头一回见她哭,才知道她哭过后眼尾会微微泛红,宛如春日桃花,千娇百媚,竟是美的出奇。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玲珑,用了别人的身体她是很嫌弃的,这几日就变着法的折腾,一定要让皇后这有限的美貌变得与众不同。比起美人,皇帝后宫佳丽三千,随便捞出来一个都貌美如花,尤其是那陆妃,足以称得上倾国倾城。用玲珑的眼光来看,皇后跟陆妃没得比,可她也不丑啊!最重要的是,美的风格不一样! 陆妃是清丽脱俗的九重天仙子,皇后容貌却偏于艳丽,这艳色使得她眼角眉梢瞧着总不够端庄,余夫人每次见了她都要数落,于是皇后拼了命的穿深色的宫装,戴厚重的头面,用暗红的胭脂——仿佛这样能让自己显得威严稳重,但是老天啊,玲珑刚来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了照,二十岁??? 如果是在人类的现代世界,那就是含苞待放的少女,星际时代,那根本就是个小北鼻,可皇后是怎么把自己糟蹋的跟三十来岁一样的?! 简直令人窒息。 所以玲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些辣眼睛的衣服首饰全束之高阁,她死都不会穿!谁爱穿谁穿!二十岁活得跟行将就木一般,怪不得灵魂吃起来感觉有点涩,还有点干,平白浪费了那动人的香味。 没等皇帝反应,她就娇软地说:“陛下,陛下也不要听,好不好?” 皇后与他说话,素来不会说什么好不好,更遑论撒娇,皇帝眯着眼睛,眼前这人真是他的皇后?别说是言行举止神态,就是外貌,都叫他觉得判若两人。 玲珑软绵绵地依偎着他,知道皇帝心中必然是对她失望的,所以不管怎么样先认错,其他的以后再讨:“陛下,我知道错了,我过去……我过去太不好了,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能改的!” 皇帝皱眉,第一件事是想拔腿出去看看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皇后居然意识到她这样不对,这样不好?她不是颇为自豪吗?越是难过越是隐忍越是左右为难,她就越是觉得自己是个贤后不是?今日竟然认错? 没等到皇帝回答,玲珑就把头抬起来,她算好了皇帝来的时间,在这之前给自己化了个病妆,越发的我见犹怜,谁要是能对个病美人不假辞色,那他肯定不是瞎子就是基佬!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皇帝不是瞎子也不是基佬,因为他的眼神明显放柔:“皇后虽然这样说,可朕觉得,只嘴巴上说没有用,得皇后做了,朕看在眼中,才能信。” 说白了他就是不信烂泥能扶得上墙。 玲珑举起右手对他握拳:“我一定会加油!” 这动作有些可爱,皇帝看得想发笑,就又听她小小声道:“那陛下可不可以帮帮我,我、我有些笨,许多事情都不懂,还想求陛下照拂呢。” 不仅想改,连嘴巴都变甜了。皇帝轻笑:“你要朕如何照拂?” “我会自己努力的,可我在这世上最亲近的唯有陛下,陛下是我的夫君,所以陛下可不可以每日见我一面,我会把自己每日的所作所为与陛下说,若是哪里做得不好,还求陛下指点。” 跟后宫那群妃子不一样,皇后从不争宠,因为她觉得一个合格的皇后就应该劝陛下雨露均沾,所以一时皇帝也没想过玲珑话里的深意——只要每天都能见到皇帝,玲珑绝对不会给他去睡别人的机会。 她肯定是要睡他的,玲珑是条双标的龙,她能一次性睡十个八个美男子,可她睡的人却决不许睡除了她以外的,皇帝在她眼中又算什么,自然不能例外。 帝后二人一番对话,玲珑终于得到了回应,开心地在皇帝的俊脸上吧唧一口。皇帝明显被她这大胆的动作吓到了,黑眸微微睁大,一低头却瞧见玲珑雪白的寝衣里若隐若现的粉色肚兜。 她素来追求稳重,哪怕亵衣也一定要穿暗沉之色,岂不知她双十年华,故意朝老气方向打扮,不仅不威严,反倒显得东施效颦,惹人发笑。 皇帝顾忌她的自尊心,委婉提点过几次,奈何皇后不听,自我感觉相当良好。 可今日她居然穿了粉色,从皇帝的角度望去,还能看见饱满香软的沟壑。他起了兴,却又想起她在病中,便只安歇,并不曾做其他。 玲珑现在没打算睡皇帝,没有办法,皇后实在是太糟蹋自己了!为了什么皇后的形象,她身上熏的香都是那种特别重特别沉的味道,玲珑来了之后每日在花瓣池子里泡两次,扔了之前所有的衣服,感觉那味儿还没散去,更别说皇后对自己的外表漠不关心了。 在皇后心里,为后当贤,若是去追求什么美丽,那便是不务正业,她是皇后,不是以色侍人的嫔妃。 242.第二十二片龙鳞(四) 第二十二片龙鳞(四) 可玲珑觉得!不美不能活! 她太讨厌丑唧唧的东西了! 皇后不是不好看, 她是根本不在乎自己好不好看, 她是一国之母,想折腾什么样子的美容方子没有?不!人家从不!人家就觉得美貌根本不重要! 玲珑完全不喜欢这个皇后的想法,也不认可她的行为, 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了, 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够细腻的皮肤必须每日保养, 难闻的熏香必须立刻换掉, 颜色老气的宫装全扔了,重的要死的头面也不戴, 怎么美怎么打扮, 怎么艳压群芳怎么来。她可是皇后耶, 什么陆妃都是妾好吗! 以前当贵妃玲珑就擅长兴风作浪,上头的皇后太后根本压不住她,现在她是皇后了,还有人想欺到她头上?想都别想, 不存在的。 皇帝每次与她同眠,作为合格的皇后, 一定要睡到外侧, 这样可以随时伺候皇帝,满足皇帝的需求,当然皇后不能比皇帝起得晚, 一定要在皇帝起身前梳洗妥当, 如此才算是贤惠得体。 玲珑:呵呵。 她抱着被子朝床里面滚了一圈, 眼巴巴看着皇帝:“陛下上来吧。” 皇帝讶异于她居然让自己睡外面, 倒是跟过去不同,可见认错悔改之心比较赤诚。他微微颔首,又叫了人进来伺候自己洗漱,=然后换了寝衣也上了床,一躺下就觉得大有不同——皇后标榜节俭,睡的都是硬床,可他身下这床却软的不行,舒服的要命,比他自己的龙床都舒服。 玲珑:不然呢? 这可是她花了两天时间让人仿照现代人类社会制造出来的仿版席梦思,能不舒服吗?硬床睡久了浑身骨头都疼,皇后真牛批,她才二十岁,阴天下雨浑身都疼,还不觉得什么,以为是自己每日太过操劳累的。除此之外,她还喜欢枕硬邦邦的圆木枕头,玲珑刚来的时候试用了一次,她稍微翻个身脑袋都有可能梆的一声砸到硬床上,所以说真正的皇后她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 而现在,她命太医院给她做了一个长长的双人决明子枕头,里面垫了软绵绵的棉花,枕套也要巧手的绣娘重新制作,如今这张床,玲珑不说话,看皇帝那躺下来就不想起的样子就知道有多成功。 问如何享受,如何骄奢淫逸,龙女大人说她是第二,就没人敢夸口自己是第一。 躺着舒服,枕着舒服,鼻息间闻到的是从皇后身上传来的甜甜的香味儿,本来不想做什么的皇帝兴致再起。结果没等他伸手,皇后就主动滚到了他怀里,小脸贴着他结实的胸口,有点可怜巴巴:“陛下,我有些害怕。” “你怕什么?朕不是在这里。” “我怕我明天起来就反悔不想改了。”玲珑小小声告诉他,“当皇后应该勤俭节约,我应该作六宫女子之表率,可是……可是软床睡起来真的好舒服啊!” 皇帝心里也加了个一,他揽着玲珑的腰,才发现平常总是分开睡两个被窝的皇后,今日床上居然只有一床被子,此时便与他贴的极紧,身段玲珑柔软。“朕也觉得舒服。” “那以后我就天天睡软床了。” 皇帝轻笑:“可以。” 他觉得脑袋下的枕头也很舒服,他自己寝宫的是玉枕,虽然不像圆木枕难受,却也硬邦邦的不舒服,这也是为何皇帝多年来无论在哪里睡觉,睡姿都一成不变的原因,有时候早起还会觉得后脑勺生生的疼,叫了太医把脉,身子却又是康健的。再加上素日劳累政务繁忙,皇帝头疼的次数越来越多。 他自己也没朝枕头这上想,谁会这样想呢?因为世世代代皇族都用这样的枕头,惟独民间贫苦,会用麦芒塞入棉布做个枕头,多少人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找人做个硬枕。 陆妃那里有个翡翠枕,雕刻着园林十八景色,很是精致,她也爱不释手,总是枕着。可皇帝觉得,还是皇后这儿的枕头好,枕上去脑袋舒服极了,动都不想动。 怀里再拥着美人,更觉快意。 玲珑抱住皇帝的腰,打了个呵欠,“陛下,我先睡了。” 她说睡就睡,过去那个一定要伺候皇帝先睡的皇后是谁?她不认识。 等到第二天早晨,皇帝破天荒的不是被皇后叫醒,而是他身边的大太监,眼看着时辰到了,陛下却未起身,便壮着胆子在帘外喊了两声。皇帝这才发觉自己竟是一觉到点,甚至一夜无梦,而且也没有浑身酸痛的感觉,睡得舒服极了,可以说这是近些年来他睡的最好的一个觉! 然后才发觉胸膛传来微微的热气,低头一看,是皇后依偎着,小嘴儿微张,吐出的热气呵在他胸口。可能是睡得太好,皇帝都没注意自己是什么时候寝衣都开了,露出一片白净结实的胸膛。皇后小小一只趴在他胸口,眼睛紧闭呼吸平稳,竟也是说不出的可爱。 他轻轻将她抱起,自己起了身,胳膊却又被抱住,还被满怀依赖的蹭了蹭。皇帝要把手臂抽出来,皇后便在睡梦中也嘤嘤啜泣,不肯放开。他没了办法,眼看时辰到了,总不能陪着她胡闹,可她毕竟不是宫妃,而是他的正妻,便凑到她耳边,好声好气地说:“皇后先放开,朕待会儿再来看你。” 玲珑似乎听到了,扁了扁嘴,闭着眼睛把红润的小嘴儿嘟起来撒娇索吻。 这、这哪怕是陆妃也不曾这般放浪! 太没有规矩了! 可那清晨的红唇柔软粉嫩,可爱极了,皇帝突然心跳如雷,他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如同做贼的宵小,低下头在美人红唇上轻轻一吻! 吻的极快,只觉甜滋滋的,带着丝丝凉意。 玲珑就很满意地放开了,翻了个身朝里继续睡。皇帝失笑,还是头一次看皇后这样的一面,他起身穿戴,在宫女伺候的时候还叮嘱了一句:“动作轻些,莫要吵醒皇后。” 听了这话的圆脸小宫女跟太监总管相视一眼,都忍不住心底雀跃,厉害呀娘娘!果然过去他们娘娘是深藏不露!现在被娘家寒了心就突然奋起准备翻身打脸了!舒服呀!当下人的他们脸上都有光! 谁说娘娘被陛下厌弃了来着! 至少他们就没听说过谁能有娘娘这般待遇! 等到玲珑打着呵欠醒了,就听到两人叽叽喳喳在耳边说个没完,她懒洋洋地看过去,两人立刻噤若寒蝉,一句话都不敢再说。玲珑说:“你们知道什么,还不快些叫人传膳,本宫要饿死了。” 她现在用的是皇后的身体,跟妃子在皇帝心中的位置不同,自然可以盖被子纯睡觉。如果玲珑用的是宫妃的身体,那肯定是要先睡了再说——而如果是她自己的,那就随意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主要是皇帝并不是那种为了个宠妃无脑虐皇后的人,他喜欢美人,却不耽于美色,皇后只要不犯大错,就永远是他的发妻,爱情兴许没有,但总会给她留些体面。陆妃想当皇后,皇帝不可能让她如愿。 他未必也不知道陆妃的手段跟心思,只是懒得理会,因着她闹不出什么大风浪,便随她去了。陆妃得宠,帝后不和,余家兴许能收敛点儿,皇后也不必左右为难,叫皇帝看,皇后早晚要因余家出事。 现在好了,余家见皇后彻底失了圣心,居然想要再送个女儿入宫! 且不说这胆大包天的想法,就是叫百姓知道了皇帝纳了皇后的妹妹入宫,又该怎样看待一国之君?余家人眼里只看得到自己的利益,而皇后眼里只有余家人。 真正的皇后平日特别节省,本来按照她的份例,早膳一共有六十八道,她觉得太铺张浪费,就精简到了十二道——这缩水缩的,御膳房是轻松了,可她又无威严,只自己节俭,后妃们可没几个学她的,背地里笑话的反倒不少。 玲珑手一挥让人按照份例上,她能吃完。 不浪费不也是节俭的一种? 她觉得自己把这一点很好的发扬光大了,皇后不是一直想杜绝这种铺张浪费的习惯?没关系,她会帮忙的,她有办法。 “让外面的人进来吧。” 人类的食物无法让龙女感到饱足,再来六十八道玲珑也吃得下,可那些宫妃,一个个都是小鸟胃,吃了两口就不动了,那些饭菜便都要倒掉,民间还有许多人家一顿饭只有一道菜呢!真正的皇后虽然有点瓜皮,但这一点倒是好的,所以玲珑准备帮她完成这个小小愿望。 这会儿来请安的妃子都等了半柱香了,终于听到了传话,不少人颇有微词,每日被逼着来请安便罢,今日还晾了她们这么久,皇后到底知不知道她现在是个什么处境?! 243.第二十二片龙鳞(五) 第二十二片龙鳞(五) 众妃进入皇后寝宫, 便见皇后面前的桌子上摆着早膳, 琳琅满目,足足有六十八道,这就是皇后的待遇啊!你说为什么那么多妃子都想当皇后呢, 除却正妻的头衔外, 这用度都跟其他人不一样。陆妃地位高吧?可按照她的位份算, 她的早膳也只能摆六六三十六道, 跟皇后虽然不能比,可比起其他嫔妃却多了很多。 因此哪怕吃不完, 为了面子为了显摆, 也是要摆足的, 她们又不曾逾矩不是么? 不过今日皇后竟是跟平日里判若两人,若非她好端端坐着,又戴着皇后才能戴的九尾凤钗,还真叫人认不出来了。 说真的, 皇后今年二十岁,可那穿着打扮看起来跟三十了一般, 和陛下站在一起别说是登对, 说是姐弟怕不是都有人信。可今日……素来喜欢着暗色宫装的皇后竟破天荒穿了件鹅黄色,头上也没戴那些重的要死的华丽头面,清清爽爽, 露出光洁的额头与精致的五官, 她们竟不知皇后生得如此貌美!这样看的话, 便说是十七八岁, 也是有人信的。 皇后怎么了?突然转性了?听说昨晚陛下本要去陪陆妃赏昙花,可皇后身子不适,陛下便来了,原以为看望过就会回陆妃那儿,却不曾想皇后竟有这般本事,把陛下给留了下来! 玲珑不在意这些目光,她只是提起象牙筷,轻轻感叹:“本宫入宫多年,自陛下少年时便陪伴左右,如今陛下每日为国事辛劳,本宫在后宫却一筹莫展,仔细想想,也唯有不浪费粮食了。” 她又说:“往日本宫崇尚节俭,可仅本宫一人,省下的东西有限,本宫仔细想了想,陛下说得是,不浪费便是节俭,何必刻意去追求节俭呢?” 她这一番话说得没头没尾,但在后宫的女人们听来,可以提炼出一句话:“陛下说,不浪费便是节俭”。 玲珑长叹一声:“今儿个你们都在,本宫也不与你们兜圈子,这六十八道菜是本宫的用度,本宫若是不全部吃完,便是铺张浪费,传到陛下耳朵里,未免不好听。也叫诸位妹妹做个见证,本宫勤俭节约之决心。” 然后,她就在美人们惊恐的目光中,慢条斯理充满享受的把六十八道菜吃了个一干二净,连点残渣都没有剩下。众妃盯着皇后的肚子发愣,吃了这么多……不带作假的,她们亲眼所见!可、可为何没有丝毫变化?皇后不觉得难受吗? 先礼后兵,玲珑接过宫女的帕子擦嘴,淡淡一笑:“本宫身为六宫之主,一国之母,如今算是给各位做了表率。从今往后,诸位妹妹可要跟本宫学习,切不可浪费,免得伤了陛下的心。” 她话说得这么委婉,其实跟威胁没什么两样,告诉这些宫妃:不听老娘的可以,但你上了多少道菜都得给老娘吃的干干净净,否则就是不敬陛下!陛下都说了不浪费便是节俭,你们谁浪费,老娘就搞谁!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有那不听本宫劝慰之人,本宫也拿她毫无办法,只是浪费便是不敬陛下,不敬陛下一回,便撤半个月的牌子,这么点小权利,本宫还是有的。” 皇后虽然脑子不好使又总是作妖,但在给皇帝找女人这块是真的大方,从不搞怪,玲珑这个威胁可有用了,宫妃们二话不敢多说,纷纷跪下表示娘娘英明,臣妾等一定谨遵娘娘懿旨。 困扰了原皇后那么久的事儿,就这么解决了。 而后玲珑招招手:“去,再给本宫弄几道菜来,本宫说了那么多话都累饿了。” 太监总管七福就差没晕过去了,他亲眼见着娘娘吃了足足六十八道……这、这还要吃?各宫娘娘刚走,他们娘娘就又饿了?! 可现在他怕死了皇后娘娘,屁都不敢放一个,老老实实地下去了。 玲珑吃饱喝足啥事儿不干上床睡觉,她刚来那天睡的是硬床板硬枕头,不是那块料就别总是瞎搞,老老实实当个皇后不好吗?可是人类古代社会的女子是真的无聊,玲珑都想偷偷溜出宫玩去了。 她睡了个回笼觉,吃完了午膳才开始琢磨怎么让皇帝晚上也到她这儿来,陆妃那边太嚣张得给点颜色瞧瞧,可老装病不是玲珑的风格,她想了想,对七福勾了勾手指头。 七福哈巴狗般凑上来,结果玲珑上手就扒他衣服,把个七福吓得涕泪横流,直叫娘娘饶命奴才知道错了!他知道自己平时是苟了一点混了一点贪了一点,可他任何背叛娘娘的事儿都没做过啊!娘娘这样对他,到时候、到时候陛下还不要了他的小命!他七福已经是无根之人,足够可怜了,家里断了香火事小,小命没了事大! 玲珑死活扒不下来七福的衣服,看到他那一副视死如归默默流泪的样子才意识到这家伙在想什么,立刻就被恶心到了,一脚踹过去:“你当本宫眼光那么差,看得上你?”她身边那么多漂亮小宫女,随便来一个也比这阉人强,不瞧瞧自己长得什么德性,龙女大人再饥渴也不会对他有兴趣。 七福跪趴在地上拼命表忠心:“奴才知罪奴才知罪!” 玲珑白了他一眼:“去给本宫找套太监服来,要干净的,没人穿过的。” 早知道就不扒七福的衣服了,这厮穿过,闻着都恶心。 七福爬起来,麻溜地去办事儿了,很快就拿了套崭新的太监服过来,玲珑接过闻了闻没有异味,满意地点点头,自己换上后对着镜子照一照,你还真别说,特别娇俏可爱。 本来嘛,二十岁装什么少年老成? 山不就我我来就山,问题不大。 她换好了太监服在身上,又让小宫女给自己梳了头发,接着揣上皇后的令牌,大摇大摆地找皇帝去了。 这会儿皇帝应该午膳用完了,他用膳又不比玲珑吃得久,估计正在寝宫休息呢。玲珑拿着皇后令牌,端着一个长方形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水晶小碗用盖子盖起来,刚到皇帝寝宫就被拦住,亮出了皇后的令牌才得以进去。 皇帝听说皇后派了人来还颇为讶异,从昨天到现在,皇后给他的惊喜比过去五年加在一起都多,难道说她真的突然开窍了?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世界上还真有如此奇妙之事? 他批阅奏折忙于政务时,各宫为了表示自己的体贴,都会送些吃食来,美曰其名是自己做的,但那些美人怎么可能亲自下厨?怕不是要灼坏了娇嫩的肌肤。所以皇帝都是听听就算,根本不朝心里去,当然,妃子们送来的东西他基本上都赏给宫人了。 皇后派人送东西,还是破天荒头一回。因为按照宫规,严禁嫔妃们给皇帝送任何私人物品,尤其是极易被人做手脚的食物,而且宫妃们给皇帝送东西,必然是知道皇帝在哪儿,这事儿往大了说那就是窥伺帝踪,皇后倒是想整顿,可惜她有心无力,根本没那个本事。 眼下她自己居然明知故犯,这就很有意思了。 不过皇后派来的这小太监有点呆呆的,站在下头居然都不知道跪下请安,皇帝不禁叹了口气,自己的人规矩都没学好,就想着怎么去干一票大的,真是走都走不稳就琢磨着跑,眼高手低的。 他刚准备午休,龙袍脱掉,只着雪白的寝衣,身边伺候的是贴身的大太监,大太监看了眼皇帝的脸色,呵斥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嘴上说,人已经走下去准备接过来,不过这话没说完就看到了小太监抬起来的脸,大太监倒抽一口气,要不是职业水平过硬,他真的真的真的就要尖叫出声了! 皇帝听到这声抽气,抬头莫名其妙看了大太监一眼,正要问,却见那规矩没学好的小太监端着托盘哒哒哒跑了过来,在他面前仰起一张桃花般的娇靥:“陛下不会怪我打扰吧?” 皇后??? 要不是皇帝心理素质过硬,也跟大太监一样抽气了。 本来皇后派人送吃的过来就让他觉得惊讶,眼下见她居然穿了一身小太监的衣服,这简直、简直是成何体统!玲珑自己做主对大太监说:“你先退下。” 大太监看了皇帝一眼,得到首肯才恭敬地说了声是,退了下去。 玲珑把托盘放到一边,“陛下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 皇帝看了眼那小小的水晶碗,看不大清楚,“是什么?” 玲珑把盖子揭开,原来里头是一小碗冻奶酪,上面点缀着干果与新鲜的水果,很是诱人。 不过这都比不上她诱人。 弯腰端起来的时候,皇帝才发现原来这小太监服穿在美人身上是这般诱惑,腰肢掐的细细的,屁股又圆润挺翘,其实昨天晚上他就有火没发出来,这会儿见了玲珑,又四下无人,便又起了一番心思,直接将人拉到了怀里。 244.第二十二片龙鳞(六) 第二十二片龙鳞(六) 玲珑还真没想过白日宣淫, 但她向来不会委屈自己, 想要就要,被皇帝拉到大腿上坐好,皇帝那双乌漆漆的眼睛满是欲望, 充满了霸道。想也是, 身为皇帝怎么可能真是个温和可亲的好人, 那还不被前朝那群老狐狸啃的骨头都不剩。玲珑眨了眨眼, 没说出任何泼皇帝冷水的话,而是问:“陛下我这个样子是不是特别可爱。” 这个词皇帝就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在皇后身上用到, 他听到玲珑这般自吹自擂, 本来觉得很是可爱, 被她这么一说,反倒不想承认了:“只是过了一夜,皇后怎地脸皮变得如此之厚。” 玲珑蹭了蹭他英俊的脸:“脸皮不厚怎么讨陛下喜欢呢?” 皇帝琢磨这话不对味儿啊,什么叫脸皮不厚怎么讨他喜欢, 难道他就喜欢脸皮厚的?再往细了想,皇后是不是又暗搓搓讽刺他呢?只是怀里抱的身躯柔软香馥, 腰肢细的他两只手就能掐住, 他倒不记得往日里皇后的身段有这样好。 他比皇后年长几岁,娶她之前自然是有过开脸的宫女的,只不过当时新帝初登基, 皇帝并没有多么重欲, 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花费在女人身上。后来大权在握朝政稳定, 他也从未陷入过什么温柔乡。饶是陆妃那般的绝世美人, 皇帝也只是有几分喜爱,并不糊涂。只要陆家存在一日,陆妃诞下的孩子就没可能成为储君。 若是可以,他还是希望未来的太子能够由皇后来孕育,他如今膝下也有几个儿女,可见问题并不出在他身上。刚成婚那几年,为了让皇后有孕,皇帝是勒令其他宫妃每次承宠后要喝避子汤的,然而过了好几年皇后的肚皮仍是没反应,他才下令停了。 皇后生不出来,这是她最大的问题。可诊脉的太医却说皇后娘娘身子康健,并没有受寒也没有中毒,但两个健健康康的人在一起怎么就生不出孩子来呢?皇帝只幸过一次的宫妃都能争气的怀上,皇后的肚子怎么就这般不懂事? “你懂事了,朕很高兴。”皇帝掐着玲珑的腰,有些着迷,他的皇后今年已是双十年华,并不年轻,后宫多得是十四五岁花骨朵般的美人,其中十七岁的陆妃为最。可年长有年长的好,只是素日里皇后自己糊涂,眼下看来似乎乖巧了些,只不知过去几日便会故态复萌。“晚上朕叫太医来给你请个脉,开出的药还是要继续喝,朕等着你为朕诞下皇儿。” 玲珑看着他那充满希望的目光,都有点不忍心告诉他不要痴心妄想了,她永远都不会为人类生下幼崽。 不过现在还不宜把这件事说出来,于是玲珑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都听陛下的,陛下说什么,我就怎么做。” 从成婚到现在,怕是她第一回在他面前这样乖,皇帝心头火热,拥着她上了床,玲珑就觉得这人骨子里有点小小的变态,因为别的不说,就说她身上穿的那件小太监服,什么都做了,可皇帝就是不肯让她把这衣服脱下来,俨然一副非常喜欢的样子。 于是等到完事了,玲珑轻声对皇帝说:“下次我穿宫女服给陛下看好不好?” 皇帝有点被戳穿的赧然,他轻咳一声,拍了拍她的背部:“快睡吧。” 他午休的时间几乎全花在了她身上,怎么过去就不觉得皇后这么勾人呢?今日他真是想死在她身上,皇帝觉得眼前的皇后跟过去的皇后简直不是同一个人。且不说她的言行举止,就说她的衣着打扮,还有她身上那换了的熏香,以及变得格外白皙娇嫩的肌肤——哪里像是二十岁! 玲珑要知道皇帝心里在想什么肯定要笑话他,那当然了,她来到这个世界都一个星期了,难道他以为她都在摸鱼吗?除却把皇后那些丑了吧唧辣眼睛的衣服扔掉外,玲珑几乎把皇后所有的东西都给重新换了,包括她用的那种味道很沉的熏香。你说她要是太后,点这种香吃斋念佛也就算了,二十岁的年轻女人成天把自己朝四十岁打扮到底有什么想不开啊! 打扮的老成真要有用,宫妃们能不把她放在眼里么?玲珑今天穿得粉嫩嫩,还不是照样让那些眼高于顶的美人一句话也说不出?由此可见,能美还是要美,丑对龙女来说是原罪。 除此之外,玲珑很辛苦的。原本的皇后根本不知道保养是什么,每天洗了脸能抹点香膏就算不错。她还很不喜欢自己过于艳丽的长相,觉得不够端庄,一国之母怎么能长成这个样子? 玲珑来了之后,不仅要换衣服换发型换首饰,还每天早晚泡澡两次,为的就是快速把这一身肌肤养好。本来用别人的身体就已经让龙女很不愿意了,这具身体还不够美丽,那真是更让她火大。 玲珑还把皇后的眉毛给重新修理过,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跟天生为龙的龙女不一样,人类女人深受上天眷顾的太少了,她们平时能不长痘不冒油保持皮肤清爽身段苗条就已经很辛苦了,你没看那些后妃,虽然早膳都要上几十道,可谁真的吃完了?还不是这个尝尝那个抿抿,个个都是小鸟胃,吃到五六分饱就不敢再吃,生怕自己身段变差,身段一差,陛下还会喜欢么! 别的不说,就说那生了三皇子的禧嫔吧!天生容易发胖,选秀入宫好不容易维持在了一个比较好的数字,结果怀了龙种后一夜回到解放前,胖的跟颗球似的!等到生下三皇子,三皇子倒是健健康康白白胖胖,禧嫔却瘦不下去了,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没有用,人类现代医学都很难解决的妊娠纹一直困扰禧嫔到现在,她本是温软如玉的丰腴美人,可现在皇帝哪里还记得她是谁? 而玲珑想让自己使用的身体变美跟取悦皇帝没一毛钱关系,她纯粹就是不能容忍丑,而且这身体现在是属于她的!在她没说不要之前,都必须保持足够的美丽! 所以皇帝再把她拥到怀里,就觉得跟以往石头般的皇后大不相同。他并不是个在那种事上花样多的皇帝,很多时候跟皇后行房,就跟例行公事一样,为的就是要她怀孕诞下嫡子,然而皇后肚皮不争气。后宫的美人们虽然各有千秋,却都自持身份,像这样酣畅淋漓,皇帝还是生平头一回。 他总算是明白父皇为何独宠那位青楼出身的妃子了! 当然这并不是将皇后跟先帝的妃子相提并论,那妃子出身低贱,皇后却是高门贵女,但皇帝确实在玲珑身上得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快乐。过去都是妃子们伺候他,可这回,他觉得不是自己在玩弄美人,而是自己被美人给玩弄了…… 可玲珑一对他笑笑,他就晕晕乎乎不知道东南西北,还就把人留在自己的龙床上抱着睡了一中午,等到一觉醒来,天都黑了! 这得耽误多少政事啊! 大太监早就想喊了,可他不敢啊,他就在外头伺候着,听着里头传来帝后的声音,因为这激烈的战况龙床都微微颤动。可能是太过辛劳,之后他叫了好几声陛下都没应,他又没那个胆子进去——皇后娘娘还在里头呢,他也是惜命的。 这就让皇帝直接睡到了晚膳时间。不过他自诩励精图治,又好面子,是不会承认自己被迷得神魂颠倒睡过头的,还很正经地邀请玲珑留下来跟他一起用晚膳。 有人请吃饭为什么不?而且皇帝的份例比皇后还要多出几十道。 不过皇帝并不铺张,他的晚膳仅仅上了二十四道,大太监在边上布菜,玲珑才发现皇帝居然没有什么爱吃的,基本上是这一道吃两口,那一道吃两口,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仿佛完全没有喜好。 这就是规矩了,皇帝不能有爱吃的,也不能有讨厌吃的,免得有人从中作祟。可玲珑觉得皇帝好可怜哦,身为一国之君,要什么没有?居然不能随心所欲的吃东西。 她就没这个顾虑,真正的皇后所顾忌的东西玲珑全然不放在眼里。她觉得这道菜好吃,就都吃掉,觉得那道菜做的不尽如人意,就露出嫌弃的表情把它推开,皇帝看着她香喷喷的吃饭,不知道为什么又被勾起了食欲,平日里两碗饭就能饱,今日竟又添了两碗! 吃的有点多,八分饱是不成了,养生什么的不存在的,皇帝摸着自己的肚子看着他的皇后发呆,这人是怎么做到吃了这么多还能面不改色的? 他很确定,皇后比自己吃得多。 现在他已经不行了,可她的筷子却还没有停下。 245.第二十二片龙鳞(七) 第二十二片龙鳞(七) 玲珑吃得心满意足, 然后用很诚恳很真心的语气跟皇帝说:“铺张浪费是真的不好, 我早上才跟宫妃们说呢,自己也得做到。陛下要是觉得我做得好,不如下道旨意奖赏一下我?” 皇帝沉吟片刻:“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就笑嘻嘻地凑了过来, 在他俊脸上亲了一下:“陛下真好, 那我先回去了, 陛下记得再给我赏赐点东西。” 皇帝明白她是要他给装脸, 但不懂她为何要走:“你这就走了?” “不然呢?”玲珑一点都不留恋,相反还很嫌弃, “陛下的床好硬, 枕头也不舒服, 我不喜欢,我要回去睡了。” 说到这个……皇帝也深有同感,他皱眉,“那你就不能叫朕一起。” 玲珑遂过来抱住他的胳膊, 笑嘻嘻的问:“陛下要一起吗?” 皇帝再度沉吟:“……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便道:“那陛下记得明天早上下旨。” 皇帝也是人精,哪还有不懂的, 特地叮嘱他明天早上下旨赏赐, 还不是要他在宫妃面前帮忙撑腰。既然如此,皇帝觉得自己去睡皇后的床是理所当然的,他也出了力, 那她自然需要付出点代价, 那就是柔软的床铺分他一半。 其实这时候最容易讨好人的做法是玲珑立刻给皇帝也弄出一张一模一样甚至更舒服的床来, 但是——可能吗?辛辛苦苦给他弄张好床然后让他睡其他人?开什么玩笑, 她又不是做慈善的。而皇帝是肯定不会主动问玲珑,哎呀你这个床好舒服朕也想要,你给朕也弄一张……这样的话,皇帝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天下人人都睡硬床,以枕硬枕为荣,皇帝若是主动要睡软床,觉得软床更舒服,那可就有点丢人了。 越是有权有势的男人就越爱面子,皇帝尤其如此。 于是皇帝被玲珑牵着离开了自己的寝宫,说起来这还是帝后自大婚后第一次共乘御辇,玲珑嫌上面有点挤,就很自觉地爬上了皇帝的大腿,顺便坐在他腿上吃糖。 皇帝就觉得她很有趣了。 甚至伸手摸摸她白净的脑门,有些忧心:“皇后是不是中邪了?” 不然怎么解释她的判若两人? “陛下怎么这么说话,我就不能是如梦初醒一朝悔改知道过去的自己特别烂所以决定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吗?”玲珑白了他一眼,“陛下真是的,我变好了,您却不喜欢了,难道我要跟过去一样您才高兴?” 不不不还是不了,就现在这样古灵精怪又胆大包天的就挺好。皇帝能容忍玲珑这样没大没小的跟自己说话,是因为她是自己的发妻,两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换作其他宫妃,这会儿坟头上草都得有两米高。 “朕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挺好,不必改了。”再改回过去那样,朕可吃不消。 皇帝还有一件事没说,那就是他之所以不喜欢朝皇后宫里去更不喜欢留宿,可真不是不想给皇后体面。而是皇后非常推崇硬床硬枕,这么滴说吧,要是皇帝这里的床板硬度为1,那么皇后那里就是10的顶配,其他人比不了。 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也是她很不满意皇后的一点,打小就睡硬枕头,幼崽们圆嘟嘟的脑袋多可爱啊,活生生给睡平了,平了之后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不过她有在悄咪咪改变皇后的头型,再加上皇后的发型首饰平时都戴的很累赘,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皇后从扁头变成圆头了吧? 帝后二人在御辇里说悄悄话,皇帝听到玲珑抱怨头型,突然想起来似乎后妃们大多都是扁头,但他也觉得扁头其实不太好看。连带着他的儿女们,小小年纪脑袋就不圆了。 他伸手摸了摸玲珑的脑袋,她今日穿了身小太监服,莫名可爱,尤其是拿掉太监帽之后,青丝柔顺,眼角眉梢都有几分稚气。“你这头型好看。” 玲珑果然如他想的那般胆大包天,也伸手去摸皇帝的脑袋,叹息:“可惜陛下是扁头,不过没关系,戴着帽子没人发现,我也不会说出去的。” 皇帝被她气乐了:“人人都是扁头,就你是圆头,难道不是你怕被人说出去?” “陛下说什么呢!”玲珑大惊小怪起来,“难道不是我这样比较好看吗?” 皇帝顿时化身稚童跟玲珑开始争辩到底是扁头好看还是圆头好看,没等争执出个结果,前头突然传出一声娇呼,打横里冲出一个身着白衣飘飘如仙的美人,就这样匍匐摔倒在地,恰好挡住了御辇的路。 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是皇帝的艳遇,玲珑意味深长地看了皇帝一眼,他该庆幸御辇四周有帘幔,否则被人看到堂堂皇帝陛下腿上坐着个小太监,他的一世英名也别要了。 皇帝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什么意思,脸都黑了,“下去站着去。” “越描越黑,我现在下去站着人家肯定也知道我是从御辇上下去的。”玲珑理直气壮,“陛下还不如把我抱的更紧些,这样兴许就看不着了呢?” 皇帝一窒,觉得她不仅是变好了,也变坏了,过去的皇后可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很喜欢。大手掐住玲珑的腰,将她往怀里又提了提,“朕抱紧了,可你要好好呆着别出声。” “为什么嘛。” 皇帝觉得这声音又甜又软,娇滴滴的,听得他浑身紧绷,只可惜现在是在御辇上,若是还在寝宫,非叫她好看。 两人在御辇里说悄悄话,外头那美人还趴在地上没起来呐!就这么可怜兮兮地跪着,不停地叩头认罪,说是惊扰圣驾请陛下降罪。皇帝正跟玲珑黏糊着,听到这声音,竟不知为何觉得有些造作,其实这是什么把戏是个人都清楚,宫妃们绞尽脑汁都想来个偶遇,可也不能觉得皇帝是个傻子啊! 他是不想管后宫的事,不代表他不懂女人的心思。 玲珑戳戳他胸口:“陛下准备怎么办?” 皇帝挑眉反问:“皇后觉得朕该怎么办?” “对刺还能怎么办?自然是带下去关押好好拷问。” 这是要把来艳遇的美人当成女刺了,原本的皇后一直想整治这一点,可惜她说话没人听,也没什么威信,只用嘴巴说,谁会听?所以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把一切都交给皇帝,只要皇帝承认了这是女刺,以后再敢来堵他的人就不多。玲珑知道皇帝现在正是对自己有兴趣的时候,她提出的要求只要不过分他都会答应。 有简单快捷的法子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吃苦呢?玲珑就搞不懂原本的皇后在想什么。 皇帝见她眼底充满狡黠,顿时莞尔,“这是要朕做坏人了。” “陛下虽然做了别人的坏人,却永远都是我的好人。” 龙女嘴巴甜起来,能让人发疯,命都可以给她,更何况只是个不成气候的宫妃。宫妃们都是要严格按照品级穿着打扮的,位份高的不能太寒酸太朴素,位份低的则不能太耀眼太突出,否则都是不合规矩。外头那宫妃一身白衣,连宫装都未穿,打扮的像个仙女下凡,说是无意中惊扰圣驾,鬼才信。 怕不是无宠,便想着豁出去赌一把。若是成功了,便是人间富贵,失败了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而现在她撞到了玲珑的枪口上,就只能被杀鸡儆猴了。 于是后宫诸妃很快得到了消息,某无宠后妃在路上冲撞了陛下,竟是意图行刺,为了盘问背后主使被下了天牢严加拷问,望诸位宫妃引以为戒。 说什么女刺……其实大家都懂得,就是邀宠去的。陛下吃这一套还好,不吃这一套就是这个下场了。倒是让很多有想法的宫妃改变了“偶遇”的主意,话说回来,当年的陆妃就是用这一招成功从秀女中脱颖而出夺得圣宠,所以哪怕皇后三令五申不许窥伺帝踪,也仍然有数不清的宫女嫔妃想要效法陆妃。 不过从今天过后,应该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不过女刺事件很快就被另外一个惊人的消息冲散:继昨日陛下歇在皇后宫中后,今日陛下居然又留宿了! 上回可是元宵十五都被陆妃勾走了,这回是发生了什么?难道说皇后有本事留住陛下?怎么可能!就皇后那迂腐古板又造作的性子,能留住陛下才是奇怪呢! 可要如何解释陛下一连两日都宿在皇后宫中呢? 最为不高兴的便是陆妃了,她忍着气,派人去皇后宫中禀报皇帝说自己身子不适,求陛下来看看。当然,为了表演的更加逼真,陆妃躺到了床上,还抹了些胭脂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柔弱无助。 接下来就等陛下来,她自有办法让陛下不回去。 246.第二十二片龙鳞(八) 第二十二片龙鳞(八) 陆妃都想好了, 惟独漏掉了一点, 那就是:如果陛下不来怎么办。 她等啊等,等到望穿秋水,等到望眼欲穿, 等到尿急憋不住——终于有人来了!灯火通明中, 陆妃激动地站起来准备迎接皇帝陛下, 可还没走两步路呢, 就听到宫人禀报说太医来了。 太医来了? 太医来干嘛! 太医又不能把她的病给治好! 没等陆妃想明白,就听到陪同太医一起的那个圆脸蛋的小宫女笑嘻嘻地说:“陆妃娘娘好福气, 皇后娘娘听说陆妃娘娘身子不适, 立刻就让奴婢传召太医, 皇后娘娘还说了,要奴婢把陆妃娘娘的身体状况一五一十地跟她禀报,若是有个好歹,还要打奴婢的板子呢!” 陆妃想起来, 这圆脸小宫女是皇后身边的,不过之前是个做洒扫的, 皇后这是在羞辱她吗!陛下不在, 陆妃也就不必维持甜美可人的模样,她冷冷地说:“本宫是命人去禀报陛下,你家娘娘倒是好心。” 圆脸小宫女似乎没听出来陆妃话里的讽刺, 喜滋滋地附和:“是呢是呢, 陆妃娘娘也这么觉得吗?奴婢也觉得我们家皇后娘娘是个特别好特别好的人, 不论身份贵贱, 娘娘都很关心。上回奴婢肚子疼,娘娘还让太医给奴婢把脉呢!” 陆妃被噎得说不出话,一时间有点没搞懂,这小宫女是真的天真无邪,还是在讽刺她?将自己这个宫妃跟她这出身微贱的宫女相提并论?可仔细一瞧,小宫女眼神澄澈干净,好像说的都是真心话。陆妃忍了忍,“本宫无事,不需要把脉。” 小宫女连忙摆手:“不行不行,皇后娘娘说了,陆妃娘娘最是乖巧懂事,若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为了不让皇后娘娘跟陛下担心,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既然派人去了,那肯定是真的不舒服,一定要太医好好诊治!” 陆妃忍不住怒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本宫这里也有你说话的余地!” 小宫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奴婢是皇后娘娘的人,求陆妃娘娘不看僧面看佛面,打狗也要看主人,饶了奴婢的小命吧!奴婢再也不敢了!奴婢再也不敢了!” 向来浑身都是戏的陆妃这会儿都惊呆了,她说什么了?她威胁什么了?这小宫女一把鄙夷一把泪的嚎这么大声,活似她要杀了她一样!这是干什么呢,故意败坏她的名声不成?! 她哪里知道,玲珑能在那么多伺候的人里一眼就挑中这本来做洒扫的小宫女到身边使唤,这能是个笨头笨脑的?人家非但不笨,还机灵得很,陆妃让人去请陛下,就是要陛下过来,说身子不适?那都是屁话,可皇后娘娘派了太医来,那就是关心后妃,是一国之母应有的典范,甭管陆妃手段有多高,她手段再高,寝宫上上下下百来个宫人也不可能全都忠心耿耿,肯定有别的宫妃的人。 要不了几天,陆妃蔑视皇后的消息就能传出去,有心人再火上浇油一番,陆妃还想要个好名声?不好意思,不存在的。 不能总让她设计皇后娘娘,皇后娘娘不能反击吧?肚子里的龙种是男是女都难说呢,这就开始摆上谱了,陛下膝下还有皇子公主,也没见哪个为陛下诞下龙种的宫妃像她这么骄傲。 小宫女志得意满喜气洋洋地回去了,对着玲珑很骄傲,“奴婢完成了娘娘布置的任务!” 玲珑摸了摸她的狗头:“很好,不枉费本宫疼你一场。” 小宫女顿时就跟吃了蜜的苍蝇一样,屁颠屁颠地又跑了,准备煽动自己当洒扫时认识的那一堆各宫的小姐妹,大家准备好,开始八卦散布谣言啦! 皇帝这边就没想那么多,他现在兴趣都在玲珑身上,而且今天晚上他不想去陆妃那留宿,原因很简单,比起硬邦邦的床板跟枕头,他当然更爱皇后这边的软床跟软枕!舒服的一匹!躺下去就不想起来!而且皇后也又香又软小小一只,抱在怀里别提多么快活,谁想去跟大着肚子的陆妃聊什么风花雪月诗词歌赋啊! 皇帝宠爱陆妃,是因为她美貌会来事儿,人也体贴解语,可自打有了身孕,这陆妃似是有些别的心思了。再加上陆家……皇帝淡淡地想,无论皇后的肚子能不能生出个孩子来,这未来储君的人选都不会从陆家出。 皇帝是这样打算的,皇后如今也二十岁了,太医给她诊过脉,身子康健,那就再试试,若过了两三年还怀不上,就挑个出身低微的嫔妃宠幸,待到嫔妃临产,便去母留子,将孩子抱到皇后这儿,记在她名下,当做嫡子来养。 这皇位是谁的,他说了算,谁算计都不成。 也是玲珑让他觉得这个皇后还有救,否则皇帝早已不想管她,只想给她个体面好好过日子,什么贤惠德行之类的她就别再捣鼓了,横竖也沾不到什么边儿。 但皇帝现在再次燃起了让皇后孕育嫡子的希望,以他的为人,短时间内就不会再去宠幸他人,即便宠幸了,也不会给她们怀孕的机会,避子汤是必然要喝的。龙精珍贵,自然要撒在皇后身上才不算浪费。 身下床铺绵软舒适,怀中美人娇俏动人,皇帝又不是和尚,他昨天才尝了味儿,又想起玲珑穿小太监服时的可爱,便掐着她的腰抱到身上,让她跨坐他腰间,玲珑眨眨眼,本来她都准备睡觉了,被皇帝这一番操作弄起来,就歪着脑袋问:“陛下你怎么了,你不舒服吗?” “是啊,朕不舒服。”皇帝声音暗哑,“需要皇后帮帮忙。” 玲珑笑起来,笑得可甜可天真,纯洁的要命,“那陛下尽管吩咐,只要我能帮忙,绝对在所不辞。” “放心。”皇帝抽开她寝衣的腰带,“你绝对帮得上忙。” 两人滚做一团,待到叫水,圆脸小宫女才脸蛋红通通的应声,顺便跟旁边的人咬耳朵:“陛下现在好喜欢咱们娘娘哦,咱们是不是要翻身了。” 旁边那伶俐的也颇得玲珑喜欢的宫女捶了她一下:“说得这叫什么话,咱们娘娘一直都是好日子呢,这是陛下发现咱娘娘的好了。” 里头皇帝躺在床上,他此刻身无寸缕,满身都是汗,男人的汗味自然好闻不到哪里去,至少玲珑就非常嫌弃他的躲开了。本来皇帝就没有事后抱人温存的习惯,可看她这嫌弃自己的样儿,不知为何想要恶作剧,过去就把人死死抱住,拖到怀里,故意让自己身上的汗蹭了她香软的小身子,玲珑气得想咬他,可嘴巴一张看到他汗津津的身躯,赶紧闭上嘴。 皇帝跟狗一样在她颈窝嗅来嗅去,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你就这么香,朕就这么臭?” “臭男人臭男人,是胡乱叫的吗?陛下知道自己臭还抱我,快放下我,快放下我。”玲珑捂着鼻子催他。 可她那嫌弃人的小模样实在是太可爱,皇帝哪里舍得放开,还变本加厉地蹭,说真的,要不是玲珑觉得这人还需要继续用,早就一脚把他踹飞了。他又热,胸膛跟火炉一样,玲珑被死死箍住挣脱不得,两只手臂被困,活似一只玩偶被抱着。 等到宫人们抬了水,皇帝还直接把她给抱起来了,玲珑觉得这人真的是踩鼻子上脸,觉得自己活好厉害了是不是?她刚才哭着求饶那是给他看的,满足一下他的男性自尊心,真觉得自己是真龙天子一夜七次郎了? 龙女大人冷笑两声,轻而易举又勾着皇帝洗了个鸳鸯浴,她真的应该再凶残一点,何必去费尽心思留他在自己身边不走,直接把人榨干,叫他看到女人就发抖,那时候,狗东西就该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 一身汗臭味还敢靠她这么近,甚至故意把汗朝她身上蹭? 皇帝就是没死过,所以不知道活着有多么珍贵。 这天晚上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宫人们都不清楚,他们守在皇后娘娘寝宫外头,就听见里头动静不绝,一夜叫了好几次水,几个没了根的守夜太监互相交换了羡慕的眼神——陛下果然是陛下,如此勇猛孔武,实在是人中之龙,实在是他人所不能及!他们这些没了根的人都觉得威武,更何况是皇后娘娘呢? 至于大臣们…… 他们起了个大早连饭都不敢多吃怕出恭的敢来上朝,在金銮殿上站了不知多久,可平日里勤勤恳恳的陛下却始终没有出现!大臣们开始小声议论,都在猜测发生了什么,也许陛下是在故意考验他们是否诚心,大家不要说话,老老实实站着,让陛下看看他们是怎样的国之栋梁! 又站了许久许久,肚子开始叫唤腿肚子开始发颤,甚至饿得头晕眼花面前都是金星险些把站在自己前头那掉了头发的老臣的脑袋看成一颗美味的卤蛋,这会儿该下朝了,他们该用早膳了…… 接着又站了许久许久,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手里的象笏都没劲儿拿了,才终于得到了陛下的消息: 陛下今日身子不适,暂不早朝。 247.第二十二片龙鳞(九) 第二十二片龙鳞(九) ……白站了这么久的臣子们差点儿没晕过去, 说实在的, 他们现在腿都软了,陛下重规矩,平日里上朝, 臣子们站着那得是纹丝不动, 可今日足足站了平日里三倍的时间, 然后陛下说他身子不适不来了…… 没等臣子们心痛晕倒, 就又有个圆脸小宫女笑嘻嘻地走了来,还带来了皇后娘娘的懿旨, 说是陛下体恤各位大人辛劳, 特意请各位大人留下来用早膳。 臣子们顿时感动起来, 皇后娘娘可真是个大好人!不愧是一国之母!可见那些说皇后娘娘平庸无能的传言是空穴来风,今日娘娘竟是这般体贴! 待到见了皇后娘娘命人准备的早膳,臣子们就更加感动了,这么多年了, 勤勤恳恳给陛下当值做活,也没见陛下夸他们一句请他们喝过一碗茶, 还是皇后娘娘好! 而皇后娘娘宫中, 顶着两个巨大黑眼圈面色泛青的皇帝颓废地趴在床上,裸着上半身,脑袋歪着, 露出半张脸, 盯着已经穿戴整齐正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的皇后。 为什么他被榨干了, 她却越发的精神奕奕好像没有丝毫损失?她是不是从哪儿学会了什么采阳补阴的功法?不然为什么……他堂堂一国之君, 真龙天子,从来在床榻上游刃有余的皇帝,会输的这样惨? 玲珑穿戴好了,就让来请安的妃子们在外头等,她到床边坐下,很是爱怜地摸了摸皇帝的脸,温柔地问:“陛下下回还把汗朝我身上蹭么?” 皇帝内心一阵涌动,嘴巴动了动,“……不了。” 玲珑顿时满意起来,在他唇角亲了一亲,“陛下可真乖,现在我有点事要去下外殿,陛下就先好好休息吧,我叫人给陛下熬了补汤,一会儿起来喝点儿。” 说完她就走了,华丽的宫装拖曳在地上,背影纤细,贵不可攀,皇帝只能这样趴在床上看着她远去…… 经过这一回,皇帝再也没敢把自己身上的汗朝玲珑身上蹭,他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能力,难道他根本就满足不了皇后?那、那后宫其他的女人,该不会也是装的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皇帝脸都黑了,他虽然不是很注重美色,却也绝不愿意自己是个雄风不振的帝王。眼下这个问题困扰住他,玲珑让他开始彻底怀疑人生,这回不用玲珑想法子留他,皇帝自己不朝后宫踏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先满足了皇后再去考虑其他,只不过时日一久,他发觉,除了皇后,他又瞧不上别人了。 虽说皇后已非二八好年纪,肌肤却比少女更加柔嫩白皙,身段容貌更是不必多说,皇帝几乎被迷得神魂颠倒,心里眼里都只剩下皇后一人,又哪里还会去想别的?唯一就是一点不好,所有龙精都拼了命地朝皇后身上撒,可皇后这肚子就是没动静。皇帝着急啊,于是越发的努力。 可惜无论他再如何努力也没用,因为玲珑根本不可能生幼崽。她才不要做到处留种的风流龙,她可是有自己的节操的。 陆妃的肚子越来越大,眼看就要临产,可皇帝却好像把她给忘了一般,压根儿不到她这去了。陆妃想了许多办法,可惜全被皇后给压了下来,她心心念念皇帝欠她的共赏昙花之约,皇帝却早不记得了。 至于那劳什子昙花,上回开的时候错过了,下回还不知道要等到哪辈子。 陆妃如今的希望就只剩下肚子里这个孩子了。她每日都摸着肚子,一边期待孩子出生让自己风光无限,一边又咬牙切齿诅咒皇后这个妒妇。也不知皇后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个草包,却突然开了窍,如今后宫被她整治的服服帖帖,再没人敢铺张浪费,也没人敢跟皇帝来个浪漫偶遇,至于穿上舞衣在陛下必经之路跳舞这样的事,更是再也没发生过。 嫔妃们被玲珑搞了几次也明白了,对于皇后娘娘,只要你满足一个条件就能把自己日子过好,那就是——听话。 听皇后娘娘的话。 也有人不服气想搞事,后来……她们哭着跪在皇后寝宫外认错,得了处罚后再提起皇后,那真跟见了天敌一样瑟瑟发抖。 皇后终于椒房独宠,举国上下都期盼着从她肚子里蹦出个小皇子,名正言顺的多好啊。可皇后娘娘的肚子就是没反应,皇帝也着急,太医诊了无数次脉,跟着一起犯愁,帝后身体都棒棒的,怎么凑伙就怀不上呢?想来想去,也只有缘分未到四个字能解释了。 皇帝每天晚上交完公粮就喜欢趴在玲珑胸口,然后摸着她软绵绵的白肚皮,顺势捏捏她身上香喷喷的软肉,那眼神,盯着玲珑的肚皮跟着了迷一样,玲珑觉得他是魔怔了。 也正因为皇帝现在被她迷得分不清方向,久未作妖的余家又开始兴风作浪,余夫人上回被教训了一顿,出去外头都传言说她教不好女儿,活生生把个余如婉给害的嫁不出去,当然余如婉本身也没想嫁人,自打她知道宫里的长姐生不出孩子后,她就满心欢喜准备进宫给皇帝姐夫当小老婆了。 陛下英俊高大,又是这世上最尊贵的男子,谁不想嫁呀!余如婉的算盘跟她亲爹娘打的一样好,等她入宫,有皇后姐姐照拂,恩宠必然是少不得的,待到她有了身孕,不说当不当得上皇后,日后只要她的孩子登上大宝,那她就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这是何等诱惑,余如婉这样的眼皮子浅的根本受不了。 她一心想要入宫,对来求娶的青年才俊看都不看,每日照着镜子对影自怜,心想自己这样好这样美,陛下只要见过她,必然会喜欢她。 她就是缺个机会。 可再等下去她也要成老姑娘了,因此这回余夫人入宫,余如婉也死活要跟着一起去。长姐打小就疼她,虽然祖母最疼长姐,可只要余如婉开口,不管什么好东西,长姐都会给她。反正长姐也不能一人独占陛下,与其让给那些嫔妃,还不如让给自己的妹妹,肥水不流外人田,将来自己生出的孩子也要唤长姐一声姨母呢! 不过这回再见长姐,余如婉都惊呆了,根本没认出来这眉目精致艳光四射又雍容华贵的女人是她那总是穿着老气打扮深沉的长姐!当下就有些慌,她自持美貌,可这美貌跟盛装的长姐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长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美了?! 她一声长姐刚刚叫出来,一太监就捏着嗓子教训:“余家小姐怎地这般不懂规矩,这是皇后娘娘,命妇小姐见了,都要行礼的。” 余夫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仗着自己是皇后生母,带着女儿风风火火入宫连个礼都不行。 余如婉瞬间委屈,眼泪汪汪,求助地看向皇后:“长姐……” “怎么,你听不懂,还是余夫人听不懂?”皇后娘娘把玩着自己新做的指甲,漫不经心地问。 余夫人带着余如婉心不甘情不愿地行了礼,余如婉心里就有了气,她本来还想着待自己生下皇子,便要皇子叫皇后一声姨母,可眼下她决不会再这样做了!皇后这般对她,她才不要管皇后死活! 八字没一撇的事,余如婉听了个声就能描绘出自己以后当太后的模样,她也不想想,凭啥皇帝就会比她先死?凭啥她就能入宫?凭啥她就能给皇帝生孩子?凭啥她生下了就是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 余家自打老太太去了后是越发的糊涂,野心也是越发的大,若非余家不及陆家势力,怕不是皇帝第一个就要铲除他们。 玲珑对这母女俩爱答不理的,她是无聊了才让这两人进来,后宫的美人们现在看到她跟看到鬼似的,怕的要命,一点乐趣都没有。她想着让余夫人母女入宫来玩玩顺便教训一顿,要不是她们跟陆妃搭上线,真正的皇后也不至于就那么死了——这还是一家人呢,打断骨头连着筋那种,还不是为了入宫就不把自己姐姐当人看了。 皇后是又笨又蠢没脑子,一心想当贤后钻牛角尖,但她身上饶是有千万种缺点,对待娘家人那绝对是一点错处挑不出。结果就因为她生不出孩子,她的亲人就跟陆妃合起来谋算她。 余如婉一泡眼泪还没来得及流下,就听到有人喊皇帝驾到,她连忙挑选了个最美的角度,让晶莹的泪水缓缓落下洁白的面颊。她知道,这样的自己定然是美极了,长姐虽然美艳,却攻击性太强,自己却柔美娇弱,是陛下喜欢的类型,陆妃得宠,不也正是因为这样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么? 可惜余如婉不知道,现在皇帝喜欢娇艳如火的霸王花,清粥小菜不想吃了。 248.第二十二碗汤(十) 第二十二片龙鳞(十) 皇帝大步流星地踏进来径直奔着玲珑去了, 先弯腰就着她手上咬了一口的栗子酥吃了一口, 坐下后才注意到边上跪着的两个人。到底是皇后的生母与妹妹,君臣关系要守,可血缘亲情也要顾。若是叫人看见皇后娘娘让自己亲娘亲妹妹全程跪自己, 怕是名声也不好听。 玲珑是不在意名声的, 而且她治下甚严, 根本没人敢把她平日里都做了些什么朝外说, 因为皇后娘娘真的是太可怕了!不管谁跟外人说了什么,皇后娘娘似乎都能知道!而且她收拾起人从不给对方辩解的机会, 直接拖下去, 久而久之, 这宫中伺候玲珑的宫人们,一个个嘴巴比蚌壳还紧,那是威武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多少人想再在皇后身边安插眼线都没机会, 就不知道皇后到底是怎么开了窍,把身边的宫人都管的服服帖帖。 皇帝一开始进来是真没瞧见地上跪着的人, 他以为又是什么宫人惹了皇后不高兴挨罚呢, 随口说道:“什么奴才竟惹了皇后生气,拉出去按照宫规处置,跪在这儿平白又坏了皇后心情。” 余如婉惊呆了, 她抬起头, “陛下……” 皇帝定睛一看, 这才瞧清楚这两人身上穿的不是宫装, 他对余如婉没什么印象,但却记得余夫人的模样。看了会儿才纳闷:“你们入宫来有何事?” 没等余夫人开口说她们是想念皇后入宫探望,就听见皇后直截了当地说:“还能是做什么来的,自然是看本宫生不出孩子,想帮我生的。” 她讲话太不气,余如婉怎么说都是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脸皮再厚也不好在皇帝面前被这样讽刺,登时眼眶红了,刚停了不久的眼泪再度扑簌簌掉下来,委屈可怜又无助。可她却不为自己辩解,而是含情脉脉的将求助的眼神投给了皇帝,意思很清楚,我是个体恤姐姐的好妹妹,皇后娘娘虽然如此粗鲁无礼,我却仍然是个好妹妹。 谁是好女子,谁更有德行更贤惠温婉,陛下一瞧便知。 皇帝顿时皱眉,他本来就没打算让余家再送个女儿进来,更何况他现在跟皇后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若是再临幸了她的妹妹,她又会如何看他?姐妹共侍一夫,余家人也真不觉得丢人。 便淡淡道:“那余夫人还真是为皇后着想。” 玲珑笑笑,“陛下不必着恼,既是如此,本宫也不是不讲情理的人,三个月后陛下便要选秀,到时候你们便按照规矩来吧,总不好叫你直接入了宫,没个名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当然余如婉跟余夫人是不这么想的了,她们想的是,余如婉入宫为皇后侍疾,皇后只要稍微推波助澜,让陛下在皇后宫中幸了余如婉就成,事后看在皇后的面子上,位份是肯定会给的,而且还不低。 她们觉得理所当然,皇后自己又生不出,她们也是为皇后着想不是么?姐妹俩同心同力,总好过被其他人占去便宜。 玲珑这话一说出来,余家母女就眼睛一亮,觉得稳了。先前皇后拒绝的冷酷,如今陛下在,她便张口答应,可见在陛下面前还是要面儿的。那既然如此,她们也要见好就收,只等三个月后选秀,堂堂正正的入宫伺候陛下,只要得了陛下欢心,还愁没有富贵吗? 余家母女一走,玲珑就端起茶盏喝了两口,方才吃多了栗子酥有点噎得慌。等到灌完了一碗茶,才看见皇帝不满意的眼神。玲珑顿时笑:“陛下这是怎么了,我可是好心给陛下张罗美人,陛下可不要不识好人心。” 皇帝冷笑:“素日里听你说如何喜欢朕,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若真心喜欢他,会给他纳美人?还是她娘家的妹妹?在皇后心里他到底是有多饥渴,连妻妹都要拢入宫来?传出去他的龙脸还要不要了?! 谁知玲珑却诧异地看他:“陛下说什么呢,我自然是喜欢陛下的。” “那你给朕解释一下,你那妹妹是怎么回事。” 玲珑又拿起一块栗子酥,眨了眨眼:“陛下三个月后不是要选秀?” 皇帝听她这颇有些阴阳怪气的语气,突然有点明白了,原来皇后是在吃醋,醋的是他即将大选?顿时心里就没了气,过去把人搂过来,也不管周遭还站着宫人就哄道:“你看你这醋坛子又开始了,朕对你什么心意,这么久了你还不晓得?便是她们入了宫也不影响你的地位,朕仍旧只喜欢你。” 玲珑无所谓他后宫有多少人,反正他死之前是别想再睡别人了。她掰了掰手指头,“陛下身边那个叫楼三的小太监能不能给了我啊,我瞧他挺伶俐的。” 她跟他要个人,皇帝当然不会不给,但那什么楼三……是谁?他一点印象都没有的。看向旁边的大太监,大太监会意,答道:“楼三是给陛下点灯的小太监。” 皇帝点点头:“你喜欢便好,待会儿朕就叫人把他送来。” “不必了,人我已经弄来了,就是跟陛下说一声而已。”玲珑轻笑,她的心情明显很好,连带着皇帝也忍不住要同她一起笑,不过笑完了又奇怪,那楼三有何过人之处,能让皇后喜欢?真有什么本事,他也不至于没印象。 于是就把这话问了出来,皇后回答的很简单:“是没什么本事,人还呆头呆脑,手脚倒是麻利,主要长得不错。” 皇帝颔首,原来是长得不错……长得不错?! 等一下! 皇帝终于发觉自己一直以来在皇后身上感到的违和之处在哪里了!!!放眼各宫,哪个宫中不是有年纪稍大的宫女太监,还有年长的嬷嬷跟总管,可皇后这里就没有!完全没有!她身边每一个小宫女每一个小太监,那个顶个的水灵好看,就连她宫外的侍卫都比皇帝的侍卫高大英俊! 所以皇后选人伺候就是这么个标准?? 太肤浅了!!! 皇帝面无表情:“把楼三叫来,朕看看他到底能不能伺候好皇后。” 玲珑捂嘴娇笑:“陛下说什么呢,自然是能伺候好的,便是伺候不好,臣妾调|教一二也就是了。” 这宫中太监宫女对食,或是宫女之间磨镜,皇帝也略有耳闻,尤其是先帝后宫三千人数众多,许多嫔妃也与自己的宫女有染,后来好生整顿才消弭下去。可皇后这个语气……皇帝脸都黑了,看着被叫上来的楼三,恨不得把这唇红齿白的小太监脸蛋儿划花了! 玲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陛下我要去睡会儿,叫楼三过来伺候吧。” 一个太监,虽说是没了根,可那本质上也是半个男人,叫男人伺候她算什么事儿?!皇帝黑着脸跟过去,就看见那在玲珑口中“呆头呆脑”的楼三,手脚特别麻利地给玲珑更衣,还给她脱掉鞋袜,雪白可爱的小脚他居然也敢碰?!皇帝气得一脚蹬过去,就把楼三蹬了个大跟头,楼三跪在地上瑟瑟发抖求饶,玲珑却不知道他发什么狗脾气:“陛下做什么呢?你把他踹走了,谁给我脱鞋子?” 恰巧就脱了一只,皇帝恶狠狠瞪了楼三一眼,“滚出去!” 楼三连忙连滚带爬的跑了,生怕慢一秒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玲珑气呼呼地盯着皇帝,皇帝干咳一声,凑近:“朕给你脱。” 换作其他人早惶恐地跪地请罪,玲珑却理所当然地抬起脚:“陛下快点。” 她真可爱。 连一双脚都生得比寻常女子又小又好看,脚趾头胖乎乎白嫩嫩,像五个粉粉的糯米团子,皇帝禁不住捧在手上把玩,后宫其他嫔妃全都是裹了小脚的,其实皇帝更偏好女子的一双天足,并不觉得那扭曲畸形的小脚有多么好看。眼下捧着玲珑的小脚,他越看越爱,摸了捏了还不算,甚至凑上前亲了亲。 玲珑懒懒地看着他,弯腰拽住皇帝的衣襟把他也弄上了床,皇帝顺势压在她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对着她欲望便这般强烈,连带着去瞧其他宫妃的兴趣都没了,对这次选秀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哦不还是有的,皇帝觉得麻烦。 他吻了吻玲珑白嫩的小脸,柔声安抚:“便是秀女们入了宫,朕也不会幸她们,小醋坛子不要生气,只你身边漂亮的小太监小宫女太多了,年纪轻轻做事不牢靠,朕明日就拨几个老道的嬷嬷总管过来。” 他不放心啊! 他觉得身下这小妖孽很有可能男女通吃一个都不放过,皇帝怎么能容忍自己头上顶着一片青青大草原?那必须得从摇篮里扼杀掉这种可能。 玲珑才不答应,她就喜欢身边的人漂漂亮亮,风干橘子皮的老家伙送到她身边来做什么? 249.第二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二片龙鳞(十一) 最后那经验老到好使唤的老嬷嬷老太监也没送到玲珑身边来, 因为皇帝根本拗不过她, 而且他还不得不把楼三真的送给玲珑,倒是这次刺激让皇帝对玲珑盯得更紧,他觉得自己只要没事儿就得看着她才行,不然谁知道她又异想天开出什么鬼点子折腾人? 话说回来了, 得了玲珑“三个月后来选秀”的承诺,余夫人带着女儿欢天喜地回到家中,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呢,她们都想到以后余如婉的儿子当皇帝, 余家得是怎样的风光了。余夫人对着女儿又是一通叮咛, 告诫她最重要的是讨得陛下欢心, 至于她那个姐姐……表面上溜好了就成,横竖是个不能生的,这就是她身为皇后最不能服众的地方。 换做真正的皇后其实未必不能生, 只不过缘分没到, 皇帝又不怎么想碰她, 两人之间可能就是气场不和才总是怀不上,换了玲珑之后, 那是本来能生也不可能生了。 陆妃之所以敢在皇后面前这样嚣张, 就是因为皇后无子, 一个没有儿子的皇后能算得上什么威胁呀!陆妃觉得自己比皇后更适合做皇后!无论是出身还是容貌才情,她哪里比皇后差了?更何况她能生孩子, 皇后能么!背地里不知道骂了皇后多少回不能下蛋的老母鸡, 这会儿皇帝迷上了玲珑, 终日在她那儿不瞧别人一眼,陆妃就更恨了。 生不出儿子,还敢霸占陛下!余如枝也忒不要脸了! 可陆妃也担心啊,她现在是孕妇,一开始孕相未显,还能维持动人的美貌,后来肚子慢慢大了,陛下却不肯朝她这儿来了,孕妇都要保持好心情,可陆妃一想到陛下现在跟皇后在一起就发火,背着人不知道摔了多少好东西发了多少次脾气。这样下来状态怎么能好呢?她雪白的肚皮上慢慢长出了难看的纹路,体型也开始改变,早上起来一照镜子脸上就冒出好多疙瘩,更是心情不好,动不动就大发脾气,杖毙了不少伺候的宫人。 要是她愿意诚心请教玲珑,玲珑会告诉陆妃她现在是个内分泌失调的状态。 而眼下陛下就要选秀,等到新人一进宫,陛下还能记得她是谁呀!陆妃越想越着急,可她也不敢想办法跟陛下见面,原因无他——她现在完全不是那个美丽多情的陆妃,她丑的自己都不想照镜子了!更何况是陛下? 可到了选秀这日,她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还是强硬着态度出席了。输人不输阵,那该死的皇后真是命大,当初怎么没淹死她!居然就是落了水染了场病,这场病还帮着她把陛下的心给抢了回来!陆妃怎么想怎么呕,看着玲珑的时候不敢怎么样,私下却翻了无数个白眼。 她心情愤懑烦躁,在自己寝宫推说身子不适,再加上月份也确实是大了,所以这几个月玲珑根本没让她来给自己请安,免得路上滑了一跤再赖到自己身上。而且,陆妃肚子里的孩子若是出了事,玲珑也会感到困扰的。 余如婉欢天喜地的来参加选秀,检查身体的时候她觉得好宽松啊,自己就这么通过了!心里不由得觉得皇后姐姐很上道,她可是皇后娘娘的亲妹妹,当然不用跟别人走同样的流程。 可这第二天宫装发放下来,人也开始分配了余如婉才意识到不对劲儿,她怎么没接到册封自己的圣旨,却被安排去一个不受宠的宫妃那当差了呢??? 余如婉在家里被娇惯,玲珑没来之前她甚至连这个皇后姐姐都不放在眼里,觉得全世界都得围着她转,听说自己成了宫女,余如婉第一时间就是要见皇后娘娘讨个说法! 结果管教嬷嬷一个嘴巴子下来把她打懵了:“皇后娘娘也是你这样的奴婢能见的!这般不知规矩,在这里大喊大叫,合该受罚!” 于是按照规矩,余如婉被打了二十个板子,本来去伺候宫妃的活计也没了,被分配到了官房……简单点来说,就是给贵人们洗马桶的。 余如婉在家里那过得是什么日子,现在过得又是什么日子!天气转寒,洗马桶又脏又臭且不说,上头的秽物一拿出来冻结了,她还得拿手去抠!!! 她也想不干,可管教嬷嬷一个比一个狠毒,不干活就没饭吃还得挨打,没几个月时间,原本花一样的小美人就迅速凋谢了,老老实实唯唯诺诺,再不见一丝趾高气昂,也不敢再叫嚣着要见皇后娘娘。余如婉现在才懂,什么叫深宫似海,她在这宫中,连一句话都递不出去,更别提是要见家人了。她终于明白皇后娘娘是何等的高贵,而自己又是何等低贱。 心里又恨又急,早知入宫是做宫女的,她不如死了算了!就这还要被管教嬷嬷骂,说她们这一批宫女成色都差了些,检查时勉勉强强,若非老一批满了岁数的宫女要放出宫,还轮不到她入宫当差呢! 余如婉恨死当初没能跟陆妃联手弄死皇后了! 她怕是不知道,皇后早教她们弄死了,死后付出了灵魂,才换来龙女降临。 陆妃肚子越来越大,眼看就要生了,她突然开始害怕,羊水一破,就慌张叫人去请陛下。可后宫多少宫妃怀孕生子,难道陛下要每个都守在外头? 最后来的不是别人,却是皇后。 陆妃躺在床上拼命喘气,瞪着玲珑的眼睛满是怨毒:“你!你来做什么!不需要你假好心!你一定是要、要害我!我要告诉陛下,我要告诉陛下!” 玲珑摸了摸下巴:“既然你都说我要害你了,我要是不害,岂不是不给你面子?”她怜悯地看着陆妃,“陛下不来你心里没点数么,你最好祈祷这一胎生得是个女儿。” 陆妃没弄懂玲珑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很快就感受到了活到现在人生最痛的感觉,她恨不得自己立刻死了!身边的人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清,她就听到孩子响亮的哭声,她想问问是男孩还是女孩,可是嘴巴张了半天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根本就没人理会倒在床上的她是什么情况。 玲珑对冒着血腥气的小幼崽没什么感觉,她嫌弃地看了一眼,丑的一匹,五官都皱巴巴的,像个黄色的小老头。她挥挥手让人把小皇子抱下去,微笑着问旁边的接生嬷嬷:“你知道该怎么做。” 去母留子。 玲珑做得理所当然,她容不得陆妃再活下去,更不能让她生了皇子继续蹦跶,所以从今以后,这世上再也没有陆妃这个人了,陆妃为诞下皇子难产而亡,非常令人感动,到时候让皇帝给她写篇祭文聊表一下心意。毕竟陆妃当初狠狠把皇后推下冬日的水池活活淹死,可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死得更痛苦。 拼了命生下的皇子,要叫她最讨厌的女人做母后,多好玩啊。 皇帝得知陆妃死了也没什么感触,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多情之人,仅有的那么一点情意都用在了玲珑身上。陆妃一死,小皇子便理所当然地抱到玲珑身边养着,也记在了她名下,所有人的嘴巴都封紧了,即便孩子长大,也永远不会知道他并非皇后亲生。 玲珑对孩子没什么耐心,反正她不照顾,谁爱照顾谁照顾,皇帝倒像是真的把这孩子当成她生的,百般宠爱,不过自古皇帝多短命,他活到了五十岁身体就不行了,一次狩猎落马,回宫后没几个月就凉透了,临死前还握着玲珑的手流眼泪,说没办法陪她白头到老,要将她一人留在这世间。 玲珑一边嗯嗯啊啊的敷衍他一边想,你能不能快点死,我刚叫人蒸了糯米山楂丸子,估计快好了,你快死我好回去吃。 皇帝不知道玲珑在想什么,带着万分眷恋与不舍,两眼一闭两腿一蹬就凉了,玲珑站起身,雍容华贵地回到自己寝宫,后事会由太子处理,她再不回去糯米山楂丸子就不好吃了,得趁热啊! 于是玲珑喜提太后,新帝孝顺得很,主要是小时候被玲珑给揍怕了,他遗传了陆妃的性格,小时候特别熊特别皮特别作特别讨厌,可皇帝觉得太子来之不易,他与玲珑没有孩子,就把太子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搞的太子一点都不怕他,反倒是听见玲珑的声音就瑟瑟发抖下跪哭喊母后饶命。 等到大了,心理阴影已经造成,在臣子们面前风生水起,到了玲珑面前还是跟孙子一样低头听训,好在他也摸索了如何讨好玲珑,各种各样的好吃的拼命送,所以长大后挨得打就少了点。 新帝登基,体恤万民,大赦天下,便将宫中最下等的宫女们也都放了出去让她们成家,得知自己不用再刷马桶的时候,余如婉愣愣的,哇的一声哭出来。 可余家已经没了,她出去了也得靠自己过日子。 谁管她呢。 250.第二十三片龙鳞(一) 第二十三片龙鳞(一) 虽然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 可是当玲珑真的使用这具身体的时候, 龙女大人还是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众所周知, 龙女大人最爱好看的事物, 她对自己要求也很高, 在荒海中, 她无时无刻不要保证自己的鳞片光滑耀眼美得冒泡,因此当她幻化成人类的额,自然也对美貌有着极高的要求。 但是现在, 龙女大人对着镜子,委屈地扁起嘴,难受极了。 原因无他。 丑。 胖。 龙女大人很少有耐心去听荒海里的灵魂讲述自己生前的事,范无救总是会把灵魂处理好了带过来,龙女将它们吃掉, 自然就得知了他们的所有记忆。当然了,这一次龙女也知道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很胖,胖的夸张的那种胖。 但她也没想到会这么胖啊!这也太夸张了吧!一米六出头的个子,体重估计得有两百多斤。这不是最惨的,她身上的肥肉一圈一圈荡漾着,走起路来胯骨都疼, 大腿走几步路就摩擦的疼,至于脸……呵呵别闹了,都胖成这样了, 还有脸呢? 玲珑好想哭哦! 她嫌弃死了镜子里的丑八怪, 可她做了表情, 丑八怪也跟着做表情,让玲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丑八怪此时此刻就是自己的样子……她哼了一声,又扭头看向周围。丑八怪人虽然丑,但却很爱干净,房子打扫的一尘不染,总算是让玲珑松了口气,她也不是非要消化不可,大不了回去荒海睡着,时间也许会久一些,可早晚能消化,也比对着个邋遢的丑八怪强。 桌子上还有刚吃完的外卖盒子,看起来她的人生也很简单,就是吃饭睡觉做直播。 是的,玲珑现在使用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什么……算了无所谓了,反正玲珑来了都得叫玲珑,她才没兴趣管别人叫什么名字呢。 因为小时候大量注射的激素导致她身体走形,胖的又丑又不可爱,外貌上的缺陷也导致了性格上的畏缩懦弱,上学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受气包,谁都能欺负她,而她从不敢反抗,谁叫她是个死胖子呢? 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也不想出去工作,考公务员更是不存在的,体重严重超标,没人救得了。好在有副好嗓子,就在网上唱歌做直播,不露脸,可歌声是真的好听,于是积累了一批粉丝,还挺火的。 可是人红是非就多,不知道是谁曝出了她的照片,粉丝们一看,哎呀,原来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是这么个又丑又肥的大胖子!这么丑有什么资格被称为女神啊爱尚!他们平时叫她女神,她是不是特别高兴呢? 真是虚荣。 网络暴力是非常可怕的,照片的流出让本来就患有抑郁症的人彻底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于是在浴缸里割腕自杀,鲜血流了一地,。活着的时候迷迷糊糊,死了也懵懵懂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又是谁放出了她的照片。 玲珑看了眼浴缸里的血水,开大水龙头冲了个干净,她犯愁啊!这家伙心愿很简单,就是瘦下去变漂亮。 她自己也不是没下过这种决心,可她根本坚持不住,因为她体型庞大,就太容易饿了,食量惊人,吃不饱胃部就火烧火燎根本睡不着,而且因为直播的关系还疯狂熬夜,再年轻的人天天熬夜也不可能拥有多好的皮肤,所以原主不仅是个胖子,还是个粗糙的胖子。 至于运动,那就更别提了,不存在的,这具身体本身的主人也想过通过运动来减肥,可全世界的人都给她泼凉水,她鼓足了勇气出去晨跑 ,路上的人就对她指指点点,就连她最好的朋友都劝她不要再跑下去了。 只要过得开心就好,谁说胖子就不幸福呢?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那么多漂亮的小裙子她穿不上,光是一条大腿就有人家姑娘两个腰粗,你说换你难不难受? 当然难受啊! 玲珑是不懂丑的感觉,因为她对自己要求极高,无论何时都一定要保持美丽。这跟别人没关系,是为了取悦自己,但现在,龙女大人看着镜子里的胖子,她撇嘴胖子也撇嘴,她挤眉弄眼胖子也挤眉弄眼,真的是……看着好生气啊! 丑的不忍直视。 而现在,因为被爆丑照,直播已经停了快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原主遭受了可怕的网络暴力,直到她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 玲珑觉得她好傻哦。 话说回来,原主直播赚了不少钱,一个月跟平台分红后能拿到五六万,这是个很不错的数字了,好些个大学同学都没有她工资高呢!玲珑查看了下记忆里跟存款有关的消息,乖乖,这家伙还真能存得住,居然有一百多万的存款! 有钱万事好商量,玲珑满意极了,她先把家里镜子都盖住,因为她受不了自己现在这个鬼样子。原主的心愿是要变瘦变漂亮,玲珑觉得要是打个响指就能解决这一切该多好啊! 她准备把现在租的房子给退了,这里环境不行,她一胖子跑个步碍着谁了,遛狗不牵绳的,熊孩子嘴贱的比比皆是,原主跑步被小孩骂大肥猪,家长还觉得自家小孩那是机灵呢。 这一百多万足够她付一套好房子的首付,玲珑做事麻利,她很快就联系了房东,当初签约就很干脆,房东对这个手脚勤快的姑娘印象不错,听她说退租也很爽快。 至于旧东西,玲珑全都不要了,原主是真的抠,就算是唱歌主播,也不至于连台好电脑都舍不得买,玲珑算了一下,付完首付的钱勉强也操办些必需品。 等到她收拾好一切搬到新家,又是足足一个月。新家是精装,根本不需要她再插手,所以价格也死贵死贵,但好处就体现出来了,每一栋都会有专门的健身房,供大家在那里挥汗如雨。 玲珑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运动时间运动周期还有食谱。她用了这具身体肯定不会糟蹋,其实原主病好了之后就应该维持体型,可家里人太疼她,拼了命给她做好吃的,久而久之胖成球,想减也减不下来了。 基数大的好处在这个时候就体现了出来,——体重掉的特别快,当然这跟玲珑本身也分不开,龙女大人想做的事,不需要费多大力气,一切就都会向她想要的方向发展。 算起来,也有两个月没直播了,但玲珑懒得唱歌,她直接用原主的id选了新分区——对方是龙女大人的最爱,游戏。 她选择的这款是今年特别红的网游,非常吃操作,玩家要通过排位赛进行段为生计,段位分为七段,按照彩虹的赤橙黄绿青蓝紫排,其中赤是最高段位,据说在好几亿下载量里,赤段玩家只有几千人。而在到达最高段位后,会以每场比赛的得分比例进行统计,每一百分得到一枚金色勋章,从而进行玩家排名。 排行榜上有名的玩家都被各大直播平台高薪挖走,对于游戏主播来说,观众更看重他们的技术,而最最有趣的一点是,这个游戏因为特别吃操作,所以虽然玩家基数大,但高阶玩家中,女性玩家的比例只占百分之一,也就是说,一百个高段位玩家可能只有一名是女性。 玲珑本身就有五十多万的关注数,可以说是小红的唱歌主播,虽然她长得是抱歉了点,却还是有真爱粉的,等了两个月不见她直播,今天一看到直播通知就兴冲冲的点开app,结果一看,居然不唱歌,打游戏? 打的还是女生根本玩不好的《撕裂》。 但毕竟是自己关注的主播,真爱粉想继续支持,黑粉想浑水摸鱼带节奏,所以一时间人气倒是还可以,玲珑还以为会因为那几张丑照刷刷掉到几百人气呢。 看着四万观看数,玲珑险些流下感动的泪水。 她现在没有段位,需要从排位赛开始打,但低端排位的队友是什么样,相信玩过任何一款竞技游戏的人都知道,那绝对都是敌方派来的卧底,害人不带犹豫的! 但玲珑心态跟脾气都很好,而且好的不可思议。 遇到再傻逼的队友,她也只是一句“没事我原谅他”,然后继续打自己的,会玩这个游戏的觉得她厉害,不会玩这个游戏的就看到她一个人力挽狂澜疯狂收人头还有好多组队队友加她好友,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超厉害了! 玲珑打游戏的时候,跟她唱歌的时候,完全就是两个人啊!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打游戏时的主播更酷呢……明明就长得那么抱歉来着……为什么会觉得她有气质??? 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深奥到没人能回答。 251.第二十三片龙鳞(二) 第二十三片龙鳞(二) 第一次直播《撕裂》, 玲珑感觉很不错, 就把直播间标题改了,改的相当狂妄——“单排技术流冲国服第一,失败直播吃翔”。 不得不说这个标题太有说服力,短短两个小时,直播间人气从四万刷刷涨到了十二万, 而且还有继续往上冲的趋势。很多人都被标题吸引进来, 游戏区的观众们对唱见区的主播不是特别了解, 而且他们对主播长相怎么样也不是很关心,有技术就行, 长得丑没关系,他们瞎。 可这个标题也太狂了吧!现在的国服排行榜前一百,几乎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职业玩家!每天排位赛时间那是一秒钟都不带浪费的,而且这些职业玩家里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有自己的战队,其中好几支是出了名的明星战队,这个直播间的主播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 说自己要冲国服第一, 还发毒誓说失败直播吃翔? 所以虽然人气上去了,但弹幕大多是这样的: “坐等主播直播吃翔,我截图了。” “……主播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第二赛季都过了三分之一了,人家最高段位都上了赤色, 你……拿头追啊?” “哗众取宠。” “主播要能上国服第一, 我t直播吃翔!” “女主播e” “一女主播说要上撕裂国服第一, 我笑了,兄弟们你们呢?” 玲珑抽空看了眼弹幕,半点不气,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狂妄,当然在她自己看来这是十足的自信,打个游戏而已,一赛季一个月,还有二十天呢,她怎么就上不了国服第一了? 她一边啃着胡萝卜一边操作英雄再次拿下五杀,然后懒洋洋地回应了一句:“哦。觉得我不行的,加我好友pk来,能赢我我也直播吃翔。” 刚好排位结束,玲珑也正好播了两小时,啃完了两根胡萝卜——节食什么的她倒是无所谓,反正本来她吃人类的食物也不能吃饱,不过这具身体的话,除了运动,还是需要健康的减肥食谱做辅助才能有效果。之前玲珑捂着眼睛买了个体重秤称了一下——原主居然有两百三十四斤????这还是人????为什么不凑个二百五呢???? 基数大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了,玲珑搬到新家半个月,已经瘦了快十斤,有点慢,但她一点都不着急,因为除了减肥之外,她还得注意一下这具身体的皮肤状态,就算是胖子,也要当个白白嫩嫩的胖子!腿上的肥胖纹坚决不能要!粗糙暗沉的皮肤必须杜绝! 所以她现在十点钟必然要上床睡觉,然后早上七点起床出去晨跑,健身房虽然也很不错,可玲珑觉得户外的新鲜空气更棒。原主真的是熬夜狂魔,每天不到三点钟基本不睡觉,长期熬夜就算不猝死也会导致严重的皮肤暗沉,还容易长痘生斑,再加上她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整体形象简直糟糕到极点。 不过玲珑说了这话后,还真有人加她好友来挑战了,她可没有宠粉的习惯,再说这些人也不算是她的粉丝,那当然是虐菜虐的开心,一挑五不在话下。 虐到了九点钟,她用一句“对不起我要睡觉了先下播明天排位见告辞”光速下播,正在观看的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直播间就显示“主播已下播”五个大字。 新来的大多都是游戏区的,对玲珑过去的事不了解,但看她打排位跟虐人的这几个小时,觉得主播是难得的技术不错的女主播,而且还很有趣,看她直播能学到很多骚操作,比如说用奶妈当输出,输出当辅助,以及各种神奇的蛇皮走位…… 啊,这样想一想,突然开始期待明天的排位了! 玲珑下播后迅速洗澡做保养敷面膜上床睡觉,她睡前点了助眠香薰,放了舒缓的轻音乐,一夜无梦到天亮。 原主攒下来的钱基本上被她花光了,接下来她得凭着自己的本事赚钱享受了!玲珑心态很稳,丝毫不慌。早上起来洗漱完毕换上运动服出门晨跑,说来惭愧,她这运动服都是网上找人定做的,因为这比较娇小的身高配上这恐怖的体重,一般还真没人卖她穿的尺寸。 她要变美! 七点半的小区人并不多,这个小区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在都市生活的年轻精英们,他们才不会一大早起来跑步,玲珑一个人享受着美好的公园,高级小区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没有那么多遛狗不牵绳的,也没有那么多熊孩子熊家长,大家都保持着彼此愉悦的距离,谁都不管谁,多好啊! 跑了一个小时,玲珑满头大汗在凉亭坐下,太阳这时候已经很亮堂,她伸手遮掩了下,出门前已经做好防晒工作,原主皮肤是很不健康的发黄的白,必须纠正过来! 这时候不知道哪里跑来一条大狗,玲珑顿时皱眉,这里居然也有不给狗上牵引绳……对不起她眼花了,此狗嘴里叼着自己的牵引绳,到底是高级小区呢,狗都自己遛自己了。 她对着狗做了个鬼脸,毫不掩饰自己的气势,大狗畏惧她,四肢颤抖跪了下来,匍匐在地上发出可怜的呜呜声。玲珑笑着收起威压,戳了戳它的脑门,大狗就傻兮兮地吐出长舌头对着她哈哈的喘气,玲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她该回去了。 结果大狗却跟了上来! 玲珑原本以为它是有地方去,直到这家伙跟着她到了她家门口。 “喂,你跟着我干嘛?”她问,“想被做成狗肉火锅吗?” 大狗可怜兮兮地趴下来对着她哈哈喘气,在玲珑开门的瞬间还敢朝她家里挤。这臭狗,玲珑觉得不能对它太气,然后大狗乖巧地叼着自己的牵引绳放到了玲珑脚下,很期待地看着她,似乎是想要她遛它。 动物们总是潜意识地对龙女臣服,并且不受控制地想要亲近她,虽然她很强大很可怕,但动物很敏感,龙女对它们有没有敌意有没有怒气,它们能够清楚地感受到。 玲珑弯腰捡起牵引绳,真皮的,感觉超级贵。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家的狗居然跟着她上来了,她又不想养狗,这狗都能自己遛自己了,怎么就非要缠着她呢? 但不可否认的,龙女并不感到厌烦,事实上只要不惹到她,她对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生物都充满耐心。挠了挠狗下巴,大狗谄媚地舔了舔她的手,玲珑说:“那你就先留下来吧,看有没有人来找你。” 结果还真有人来,不过那是中午的事儿了。正好是排位时间,玲珑仍然在啃胡萝卜打游戏,大狗在她旁边趴着,时不时蹭蹭她的小腿。其实玲珑觉得这狗之所以缠着她,有可能是因为她看起来像是一只巨大的肉包子。 门铃响了,她不想去开,反正她没买东西,也没人会来看她,不开,等那人按够了自然就走了。 中午的排位赛打的相当顺利,一路稳健上分,这是打排位的第二天,她的段位已经变成了蓝段二星,估计晚上就能上绿段。 玲珑对游戏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她觉得游戏比男人好玩儿。 打完排位照旧是虐菜环节,觉得不服气的可以加她好友来单挑,打完就删不废话。正是因为这样的风格,玲珑的直播间人气上升特别快!本来《撕裂》的女主播就少,她声音又甜技术又好还很有趣,想红太容易了。 但午觉时间必须准时,于是她再度光速下播——虽然才看了她两天直播,但新粉们已经t到了主播的特点:上播准时,下播也准时。 就不请假不放鸽子这一点,主播相当敬业,时间观念强,给人好感也足。 于是在唱见区销声匿迹的玲珑,在游戏区迅速火了起来。 午觉睡醒,玲珑下午要去超市购买接下来需要的减肥食材,她一拉门,大狗就兴冲冲地跟了出来,玲珑拿脚踢它:“快走快走。” 大狗顿时就不走了,它下意识想要留在龙女身边,依依不舍。而就在这时传来一阵脚步声,玲珑一抬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来人什么样,大狗就兴高采烈扑了上去。她拿着钱包抬头,哇……好高。 以她现在一六零的身高,目测来人至少一米八五,而且身高腿长腰细,白衬衫加马甲打领带,黑色西裤整洁干净,长得也超级帅。换做平时玲珑就想睡了,但是考虑了下自己此刻的尊容,她决定算了。她喜欢在上面,她怕到时候不是榨干这人,而是把人压死。 那她要不要服刑啊? 男人弯腰摸了摸狗头,看向玲珑。他看她的时候并没有寻常人看到她的嫌弃与鄙夷,而是很平淡,就像是看到普通人一样。“你好,我姓符,是大宝的主人,早上我去上班,保洁阿姨来打扫的时候没看住被它跑出去了,我查了监控才知道它在这里。” 玲珑想起中午直播时的敲门声,回了一个哦。 252.第二十三片龙鳞(三) 第二十三片龙鳞(三) 玲珑懒得跟这个人继续废话, 因为此时此刻她站在门口,残酷的现实只会一次又一次提醒她,如今她的提醒是多么的恐怖——真的, 在她刚到来的时候,曾经被这个门口卡住过。 而眼前的男人长身玉立,一米八多的大高个,身材挺拔修长长得还帅,玲珑粗略地看了看, 估摸自己可能有人家两个半粗,要知道这还是她减肥后的成果,想象一下之前的她有多么恐怖吧! “抱歉,大宝给你添麻烦了,这里是我买的一些小甜点,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尝尝看,味道非常好。” 男人很有礼貌。 但玲珑用看傻逼一样的目光看他:“我这两百斤的体重, 你还让我吃甜点?你想让我变成三百斤的胖子吗?” 男人手上的小礼盒顿时就送不出去了,偏偏这时候大宝还拼命蹭玲珑的小腿, 她的腿又白又胖,白不是健康的白,胖是丑唧唧的胖, 虽然经过玲珑的细心呵护已经好了很多,但她根本不能满意, 她发过誓, 不变漂亮就不活了!玲珑还就不信了, 哪怕是块朽木她也要给雕好! “你在减肥吗?” 玲珑反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她这个体型不减肥,说实在的,哪天晚上翻个身被自己压死都有可能,毕竟这个体重实在是太惊人了。 男人张了张嘴,有点迟疑,但还是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那里有一本减肥食谱,你……如果不嫌弃的话……” 玲珑眨眨眼,态度突然就好了:“什么减肥食谱,有用吗?” “有的。”男人轻笑,对待玲珑丝毫没有寻常人看到超级无敌究极大胖子的厌恶与震惊,仿佛玲珑在他眼里跟街上那些腰细腿长的漂亮女人没什么区别。“别看我现在这样,我曾经也有过两百多斤的体重。” “哇!”玲珑瞬间感觉遇到知音了,半点嫌弃都没了。“那你减下来用了多长时间?你看我还有希望吗?” “没问题的。”男人笑,“不过还是要运动为主,食谱只能起到辅助的效果。” “好的好的,那你什么时候借给我看?要不就现在吧我跟你过去拿。”说着拽住大宝的后颈毛一扯,“正好顺便把你的狗给送回去。” 男人笑笑,接受了玲珑的提议,反正玲珑是不担心自己被劫色的,说真的,对现在她这副尊容都能起色心的话,那她也无话可说,只能说对方口味有点独特。她跟在男人身后,才知道原来他就住在对门……玲珑搬过来后出门的次数少,出门时间也跟正常上班时间不一样,所以都不知道对门住了什么样的人。 他家非常干净和整洁,是玲珑喜欢的风格,看得出来他是个单身汉,因为整个房子里一点女性化的东西都没有,就连门口的拖鞋也只有一双,难道平时他都没有朋友来的么? 闲聊中玲珑得知他叫符珩,今年二十八岁,是个小说家,平时独来独往,就养了一条狗作伴,玲珑心想怪不得这臭狗跟了她一路,原来家就在她对门。 拿到了食谱她就准备撤了,符珩又跟她说如果遇到什么减肥上的问题可以来找他,玲珑就忍不住问:“你瘦到现在这个体重花了多长时间?” 符珩答道:“一年多一点。” 时间不仅漫长,他所付出的也比旁人想象中多得多,因为自小便是容易发胖的体型,又因生了大病,整个人就跟吹了气的气球一样疯狂膨胀横向发展,后来虽然病好了,体重却回不去了。符珩小时候就长得好看,学校里女同学都特别喜欢跟他玩,老师们也喜欢他,后来一朝变胖,那些喜欢他的人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嘲笑。 你永远都不知道一个胖子会在学生时代遭遇什么样的事。符珩因此休学整整一年拼了命的减肥塑形,但性格再也不像没生病之前那样开朗,对谁都隔着一层,也就是玲珑让他想到了过去的自己才会多说两句话。 玲珑拍了拍他的肩:“感谢你,等我瘦下来了就让你当我男朋友。” 符珩:…… 她很自信,跟胖子时期的他完全不一样。玲珑丝毫不觉得自己说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妥,她握了握拳头:“我已经瘦了二十多斤了,我相信我能很快瘦到一百斤!”她还很豪放地托了托自己的胸,胖是胖,可她有超级无敌究极大胸,一般人比不了,而且虽然人瘦了二十来斤,可胸却没有缩水,这就很棒棒了。 符珩:…… 大宝在一边汪汪叫了两声,冲着玲珑疯狂摇尾巴,玲珑拿着食谱对他们主仆俩挥挥手转身就走,背影特潇洒。 她回到家翻了翻符珩的食谱,比起她在网上抄来的减肥食谱感觉靠谱得多,要不是原主非要减肥,她早就改造了这具身体,哪里用像现在这样麻烦,又是运动又是食谱,烦的一匹。 她在游戏区逐渐有了名气,被狂妄标题吸引进来的游都表示这个直播间有魔力,不知道为什么,进来了就不想走了……而且哪怕被主播捶了一万次,也还想加她好友继续挑战。 在这样的时光里,玲珑迅速且稳定地上了赤段,成了赤段里少见的女性玩家。《撕裂》这个游戏虽然很多人玩,下载量也出奇的高,还被评为本年度最受欢迎的游戏tp1,但玩家的性别比例是段位越高越明显,低段位基本上是五五开,到了高段位尤其是赤段,女性玩家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玲珑每天快乐运动做直播,对其他人而言痛苦无比的减肥食谱,对她来说却没有丝毫压力,因为本身她吃不吃饭都意义不大,倒是对门那只臭狗见天的扒玲珑家的门,让她很有种吃狗肉火锅的冲动。那家伙似乎是知道只要自己不作死玲珑就对自己很有耐心,所以但凡符珩不在家阿姨来打扫,大宝就立刻窜出来挠门,一定要跟玲珑在一起。 说真的,像是这样不知死活的臭狗,玲珑也是第一次见。搞得现在符珩只要找不到狗,朝玲珑家敲敲门准一找一个准儿。 而随着时间过去,她的减肥计划也终于出现了效果。充足的睡眠、正常的作息、无间断的保养、大量的运动以及科学健康的食谱,让玲珑的体重跟坐了跳楼机一样噌噌往下掉,仅仅是三个月时间,她就从两百三十四斤变成了一百六十二斤!!! 基数大减起来特别快,原主就是没有那个决心也不能吃苦,长期累积下来的自卑让她只想躲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导致她的抑郁越发严重,连出门对她而言都是一种折磨,大街上谁要是看了她一眼她就浑身不自在,觉得所有人都在嘲笑自己。 符珩将玲珑的变化看在眼里,她确实是瘦的非常快,以前脸就是个圆圆的盆,五官挤在一起什么都看不清,如今也渐渐有了样子,虽然还是有着双下巴,但眼睛鼻子嘴巴都清晰了,而且还非常好看。 好看的让他惊讶。 反正也没人知道原主应该长什么样子,那当然要按照玲珑的心意来长,长得跟她人类形态时一模一样,怎么好看怎么长。 减肥这个共同话题让玲珑跟符珩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好,当然了,其中少不了大宝这条纽带,要是没有大宝的死乞白赖,玲珑也不会每天都跟符珩说话。 在减肥这件事上,符珩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他还拿出他自己快三百斤时候的照片给玲珑看,上面那个胖球玲珑都没认出来是自己眼前英俊修长的男人,她忍不住感慨一白遮三丑一胖毁所有。 等她瘦到了一百四十斤,她的游戏排名也成功登顶国服第一,来看她直播的人更多了,好几个直播平台都来暗搓搓的挖人,给她开了非常好的条件,玲珑准备再晾他们几天,等到条件更好的时候再选择最好的一家跳槽。 她现在所在的直播网站本身是做视频起家的,唱见区总是一片乌烟瘴气,女主播之间的竞争非常大,原主的照片被散播出去,其中就少不了幕后推手,毕竟对于女主播而言,长得丑还胖得像猪,基本上就别想做主播了,粉丝不流光才怪。所以玲珑一来就没打算继续唱歌,她还是喜欢打游戏。 丑照满天飞,弹幕天天被刷肥猪辣眼睛的时候不见平台管管,现在她上了《撕裂》国服排行榜第一,平台就想留人了?开什么玩笑,她是那种念旧情的人么? 要是原主可能会被超管的话打动,可惜玲珑不会。她就嗯嗯啊啊的敷衍几句,然后继续跟其他几家平台接触,为了学技术看操作的观众不少,只要有本事,到新平台也照样有人气,更何况新平台还承诺给她超大横幅滚动宣传,那当然是立刻抛弃这一家选择更好的。 一点毛病都没有。 253.第二十三片龙鳞(四) 第二十三片龙鳞(四) 最终经过商谈, 玲珑选择了条件开得最好的一家, 这家直播平台还有《撕裂专区》,并且承诺在她跳过去的后的第一个月, 给足一整个月的首页推荐,对于直播时长的要求也很低,基本上一个月只要播六十个小时就可以,不过玲珑每天都要打排位赛, 这个时长是肯定能完成的。 她就挑在一天晚上跟粉丝们说了, 等到这个月底就会结束在本平台的直播,并且告知了自己选择了哪个新平台。 粉丝们倒是无所谓,本来玲珑所在的这个平台在各大直播平台里就属于二线,现在她要跳去国内最大的平台是好事, 更何况人家开出的条件还好。 于是一百四十斤的玲珑称了下自己的体重, 发出了悲伤的声音,基数大的时候特别好减, 可随着时间过去, 她现在已经好几天体重上下起伏没什么太大变化了。不过符珩说这是正常现象,还是要坚持运动注意饮食, 会慢慢瘦下来,只不过不会有之前瘦的那样快。 借由大宝,玲珑跟符珩的关系还不错,玲珑不爱做饭, 符珩还会主动帮她准备减肥餐——谁叫他家大宝每天都挠着门要来找玲珑呢?久而久之, 他也会把笔电抱过来到玲珑家里赶稿, 再不然就是玲珑去他家蹭饭,两人还一起遛狗,早上约好一起晨跑一起运动。 到了新平台玲珑的直播热情直线上涨,为了稳固人气又每天增加了两个小时的直播时间,第一天的时候还把午饭都给忘了,符珩只好亲自来叫她,她的麦没关,弹幕里一群听到男人声音的都在鬼吼鬼叫问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符珩内心深处突然有点小小的紧张,还有点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 “关你们什么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想知道加我好友单挑,赢了就说。” 弹幕顿时又飞过去一片“打扰了”,跟玲珑单挑?他们又不是没死过!曾经被人嘲笑做梦的标题现在都改成“等一个强者让我变成国服第二”,又狂妄又嚣张,可是有什么办法嘛!主播就是强! 强者为尊,游戏尤其,技术就是一切。 至于主播的黑料……撑死了也就几张丑照而已,而且也不能说多丑,就是胖嘛!胖子都是潜力股,万一人家瘦下来了呢!虽然粉丝很多,但也不乏浑水摸鱼想黑玲珑的人,拿着丑照说事儿,骂得特别难听,活似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 玲珑很淡定,她都瘦到一百四了,还怕什么?而且经过这几个月的精心保养,她的皮肤也逐渐变得白里透红,那种不健康的泛着黄的白是再也看不见了,每天都敷面膜每天洗完澡好几道保养工序那些人懂什么!她现在就算还是个胖子,也是个白嫩可爱的胖子! 直接下播揪住符珩的衣领质问:“你觉得现在的我可不可爱!” 符珩轻咳,她的脸蛋圆鼓鼓的,但是看起来触感很好的样子,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有很大区别,这段时间因为大宝,符珩几乎见证了玲珑的整个减肥过程,她实在是太拼了,比起当初的自己更有毅力与恒心,而且特别管得住嘴。从二百三十四斤瘦到一百四十斤,几乎一百斤的重量,如果不是内心坚决的人根本坚持不下来。 很多人胖着胖着就绝望了,自己已经放弃,根本不会想要去减肥,但玲珑不是。 光是这一点,就让符珩对玲珑很有好感,觉得她跟自己是一样的,然后就忍不住更照顾她一些。毕竟胖子的话,女孩子比男孩子受到的鄙夷更大。 “挺可爱的。” 玲珑松开手,很不满:“就只是挺可爱?难道不是非常可爱?你有没有眼光啊!” 符珩便又改口:“非常可爱,但我怕你膨胀,所以委婉了点。” 玲珑拍拍他胸口:“不必了,我这个人就喜欢别人的赞美,赞美的越响亮就越有底气,反正不能打击我。” 符珩点头表示了解。 两人一起吃了午饭,玲珑下午不想播了,这几天直播间刷她丑刷她胖的弹幕特别多,要说没人在背后搞鬼,她一个字都不信。至于背后的人是谁……玲珑跟原主不一样,她不傻。 原主在原平台唱见区还真的挺火的,唱歌好听人又温柔,说话很有礼貌,粉丝有什么情感问题她也很关心,简直就是个知心大姐姐。主播们是抱团的,原主虽然现实生活中没什么朋友,但网上还真有几个玩得来的,各种合唱不说,私底下也曾经给彼此寄过礼物。 这样看来感情还挺好的是不是? 那也只是看起来,有个叫沙罗的女主播跟原主关系最亲近,因为这个沙罗不是别人,就是原主从小学开始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沙罗大学毕业后找了份工作,一个月就四五千块钱,可最不受欢迎的大胖子却做了主播月入近十万,她当然不高兴,就仗着两人“关系好”,来找原主,要原主带她一起做主播。 原主是真的傻乎乎,不仅自己掏钱给沙罗买了直播设备,还亲自陪着沙罗去买高配置的电脑——当然也出了电脑的钱,她觉得为朋友付出没什么不好,沙罗也说等攒够钱了就还她。 那当然是没还了。 沙罗长得还可以,拉了双眼皮后眼线眼影睫毛膏一化,美颜镜头一开,古装一穿,也是个亭亭玉立的小美人,她的粉丝都很自豪自家主播又漂亮又有古典气质,沙罗从原主这边分走了不知多少粉丝后,还想要剩下的,同时也不想再跟原主继续捆绑——不然谁爆的料啊,那些丑照哪里来的? 玲珑可不信对方事后各种安慰和抱不平的电话跟短信,所以她到了之后就把沙罗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删了,直播的时候有人刷她丑照说她又胖又丑,她也不按套路出牌,直接了当地说:“我是又胖又丑,但我也在努力减肥,现在还挺有成效,可把我照片放出去的那人想毁了我,简直是痴人说梦,我告诉你们啊,我之所以不想在原来的平台待,就是因为这些恶心事儿。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的人最可怕,希望你们永远都遇不到这种人。” 这说的就很明显了,粉丝们分分钟解码,不就是那个沙罗嘛! 而沙罗也发了一条清者自清的微博,顺便配了一张自拍。长得好看的人跟丑人天生就有区别,人们总是更加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沙罗那边收获了一大堆安慰,不少男粉在微博下一边心疼女神一边来玲珑直播间刷屏。 玲珑就很淡定了:“你们尽管刷,看是我房管封的快还是你们刷的快。” 符珩在边上点鼠标点的手都要抽筋,实不相瞒,他就是玲珑在新平台的房管之一,而且他的房管并不是玲珑主动给的,是他刷礼物刷上去的。玲珑特别现实,想当房管?可以啊,粉丝牌子刷到十五级及以上再刷满礼物就行。 而符珩不差钱。 就这沙罗还在高中班级群里发消息说玲珑是误会她了,可怜兮兮的,不少同学都出面表示理解和心疼,还有人说玲珑太计较太小肚鸡肠,没有证据的事就朝沙罗身上泼脏水也太过分了吧! 玲珑笑了笑,把这群给退了。 什么垃圾堆也待,还嫌不够恶心?她也真是服了这具身体的主人,沙罗为什么跟她做朋友她心底没有点数吗?跟个又丑又肥的胖子走在一起,母猪都能赛貂蝉,更何况沙罗本身就长得还可以?鲜花就是要有绿叶衬托才显得美。 至于那群高中同学,玲珑在吃掉原主的灵魂时就得知了她的全部记忆,算了吧,被排挤被歧视,可以说高中三年就没什么快乐的时光让原主记得,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每一周的体育课,原主都会紧张的浑身发抖,有时候老师要求双人仰卧起坐,从来没有人会跟她搭伴,除了沙罗。如果是跑步跟打篮球,那就更难受了,她跑起来,所有人都对着她指指点点,还有人因此发笑。 哪怕没有说过分的话,那样的目光也让原主彻底害怕接触人群,她越来越瑟缩越来越胆小,但她的那些同学们永远意识不到他们给她带来了怎样的伤害,因为他们也没说错啊,她确实是又胖又丑嘛,除了学习好之外没有任何优点,就这么一个又胖又丑的人,怎么能混的比他们还好呢? 长成那个死样子还当主播呢??? 真的是搞笑。 符珩在边上,大宝趴在地上哈哈的伸舌头,玲珑站起身握拳:“生气,去跑个十公里再说!” “我陪你一起。” 玲珑眼馋地瞄向他的肚子,符珩现在是看起来很斯文很瘦,但真的是脱衣有肉,人鱼线腹肌一个不少,她就不一样了,她现在……玲珑捏了把自己肚子上的软肉,减肥尚未成功,龙女仍需努力。 254.第二十三片龙鳞(五) 第二十三片龙鳞(五) 跑完十公里神清气爽, 洗个澡出来保养流程走一套, 为了坚定自己继续减肥的决心, 玲珑找到本来的旧衣服,拿出来穿上身试了试,对着镜子一照顿时就相当开心。 那牛仔裤的一条腿都能给她当裙子了, 裤腰更是肥的夸张,不过虽然比起过去瘦了很多, 但以玲珑现在一米六刚刚出头的身高,配上一百四十斤的体重还是显胖, 腿粗,她很注意按摩,就怕运动多了变成肌肉腿, 原主的身体到处都是缺点, 玲珑觉得自己真的很辛苦。 想到自己的存款, 玲珑握紧了拳,赶紧变瘦然后买漂亮的裙子跟短裤吧!她是真的不想再穿这些裹在身上跟棉被差不多的衣服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第二赛季结束,第三赛季到来之前, 玲珑不仅保住了自己国服第一的排名,也顺利打破瓶颈, 从一百四十斤变成了一百一十二斤,不过她很显然是不满意的, 因为整体看起来还是胖乎乎的, 骨架小, 肉就多,幸好还有胸有屁股,否则瘦成干瘪豆芽菜玲珑能呕死。 现在她已经很乐意出门了,也不会再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可运动量却一点都没少,玲珑不仅要减掉赘肉,还要练出马甲线!她的努力符珩都看在眼里,他非常相信玲珑,觉得她肯定能瘦到两位数,而且跟着玲珑一起运动这段时间,他的体重倒是没什么变化,但体脂率又降了百分之三! 第三赛季段位重置,玲珑现在的直播人气已经相当稳定,几乎只要开播就会有五十万左右的观看人气,不过直播平台的人气还是有水分的,她如果只靠播《撕裂》,那养活自己肯定没问题,可她野心大着呢,当初沙罗想方设法把她从唱见区赶出去,玲珑那会儿也的确又胖又丑又粗糙,但现在不一样了! 什么时候龙女也是那种被人排挤就会主动撤退的人了?她一旦退让,那肯定是在憋大招。《撕裂》官方很重视排行榜上靠前的玩家,玲珑作为当之无愧的国服第一,甚至拥有自己的专属游戏服。她玩游戏从来不吝充钱,尤其是《撕裂》有许多漂亮的女性角色,一些高质量的皮肤价位也很高,可这种直接拿来卖的比不过卡池里靠运气抽的,因此玲珑还有一个《撕裂》玩家都知道的优点——欧皇! 具体欧到什么程度呢?老粉丝都怀疑她跟《撕裂》官方是不是有什么py交易,不然为什么她每次十几抽甚至几抽就能抽到顶级皮肤?肯定是官方觊觎她的技术所以故意给她开后门了! 每次卡池更新,大家都期盼着抽奖环节,当然他们更期盼的是玲珑翻车! 第三赛季来临,卡池也经历了一次大更新,伴随着第三赛季的不仅仅是更加丰富多元化的玩法,还加入了一名新的女性英雄角色,定位是奶妈,原画就特别漂亮,建模更是一绝,但暂时只能通过卡池来抽取,如果想要购买,那得等到下一周的系统维护才会上架游戏商城。 因此第三赛季的第一天晚上,打完排位的玲珑就准备抽奖了。 她很自信地说:“就我这手气,两百块钱,我有信心荒原之雪会投入我的怀抱。” 新的女性角色名字叫做荒原之雪,因为是新出的英雄,游戏官方只公布了原画跟技能,现在大家就知道她是个奶妈,但强不强,能不能上排位还得另说。玲珑一边充钱一边恨铁不成钢:“这游戏都公测好几个月了,你们心里怎么就没点数啊!新出的英雄肯定是强的,先骗你们氪一波,钱捞够了再削的亲妈不认,官方套路我都明白,我先抽到雪女拿来打野。” 拿奶妈打野,你高兴就好。 别人说拿奶妈打野,那不是装逼就是没玩过《撕裂》,可要是玲珑说拿奶妈打野,没有人觉得她做不到,实在是她的技术太变态了!每个游戏的角色都有强有弱,有一些是高端局排位赛常,有一些则常年坐冷板凳,尤其是一些技能花里胡哨其实却没多大用的辅助,在高端局排位赛基本上绝迹,但玲珑就喜欢玩这些冷门角色,她打游戏就一个原则:一定要玩好看的英雄。 而新出的荒原之雪,颜值足以称得上是迄今为止《撕裂》女性英雄的翘楚。 玲珑充完钱了,不多,就充两百块,她抽卡总让人有一种原来掉率这么高的错觉,然后引诱其他人充钱抽卡然后上头然后吃土! “你们猜这回几发能出?我猜第一发就能出。” 弹幕飞过去一片醒醒吧别做梦了,就连房管都痛心疾首的发了一句龙啊别膨胀小心这回翻车得充钱抽保底。 玲珑不跟他们废话,先一个单抽。 只见金光一闪,伴随着“我响应您的召唤而来,荒原之雪为主人效劳”的甜美女声,弹幕被无数的问号刷屏覆盖,这尼玛的开光嘴???说单抽就单抽,说出奇迹就出奇迹??? 玲珑淡定地把建模转了两圈,啧了一声:“还挺好看。” 不过没有她好看。 荒原之雪的原皮就很美,冰与雪组成美丽的淡蓝与洁白,覆盖在她雪白的肌肤上,裙摆摇曳拖地,白色的浪漫卷发仿佛有生命般随风轻轻飘动,虽然名字叫做荒原之雪,看起来也像个御姐,但其实声音甜美温柔,看官方给的介绍,荒原之雪是个有点天然呆的冷美人,她的冷淡来自她的不谙世事。 “感觉做成控更合适一点,不过奶妈也不错。”玲珑操控人物做了几个动作,意外发现雪女的裙子开了高叉直到大腿,动作幅度一大便若隐若现,非常性感。“待会儿带个朋友开黑,试试看雪女好不好玩。” 弹幕立刻警觉,带朋友??万年单排龙某人居然还有朋友带???榜上多少大佬加她好友想组队她都给拒绝了! 玲珑看到了弹幕的问题,回答的也很干脆:“榜上大佬我不是也通过好友了吗?等他们给我发了照片,我确定他们长得帅了再跟他们一起开黑。” 紧接着就有人问待会开黑的是男是女是美是丑。 “当然是男的,我带妹子有什么用?”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当然长得帅,不然我为什么要带他?” 抱着电脑进来的符珩刚好听到她最后的两句话,嘴角一抽。他其实不怎么玩游戏,但玲珑播《撕裂》,他也就试着下了一个,赶稿累了就玩两把,水平一般,受玲珑的熏陶意识都有,就是操作跟不上。 玲珑的游戏id叫玲珑某人,符珩的id叫符珩某人,两人一组队弹幕就看出其中的不对劲,觉得对方肯定不是真爱,就是想骗玲珑带他上分然后一脚踹了她。毕竟自家主播长什么样,他们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照龙某人的说法,该小哥哥极帅身材极好,那能看上她吗?不是他们做粉丝的以貌取人,他们是看技术来的,不介意主播长得美还是丑,但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不介意自己另一半长什么样啊! “你们真肤浅,我们家小哥哥可不以貌取人,他能看到我的内在美。” 弹幕问是哪种尺寸的内在美。 已经排到人了,因为带了段位低的队友,所以排到的人段位也参差不齐,但对于玲珑这位占据国服排行榜第一后就没下来的人,许多玩家都是认识的,这时候直播间突然被最贵的礼物刷屏——要知道最贵的礼物一个就是一千块钱!再一看刷屏人的名字,可不就是跟玲珑开黑的那个符珩某人么! “无所谓了。”玲珑说,“就算他只是想利用我上分我也认了,谁叫他有钱呢。” 符珩没有说话,他就坐在玲珑旁边,有玲珑在哪里需要他上啊,队友都能躺赢,敌队水平深浅不一,玲珑一个人就能k全部,他只要当一个猥琐发育的打野就行了。 弹幕现在全是刷666的,再也没人讨论小哥哥对主播是不是真爱了,因为!奶妈打野!百年难得一见! 有人开始担心平衡性的问题,“雪女也太强了吧!一个奶妈打野还能1v5,新英雄光环太强了,感觉得削一波。” 玲珑说:“这个强度还可以,主要是她肉还能自奶,要是削的话可以削一下她的十五秒免控被动,其实这个技能设置的挺全面的,不削也没什么,她手短,不贴身杀不了人,被动免控一过,抓紧时机控就行,主要还是考验跟雪女对战的人的技术。再说了,我玩哪个角色你们不觉得强该削?好好练技术别整天想着削来削去,英雄又不是铅笔头。” 符珩操纵着一个打野英雄全程猥琐发育蹲草丛,猫在玲珑背后抢人头最后居然还拿了vp!!!! 弹幕:“果然!我们就说!小哥哥就是想利用你上分啊!!!” 玲珑说:“我乐意你们管得着吗,你们要长得跟小哥哥一样帅我也让你们利用,肥宅闭嘴,肥宅没有发言权。” 255.第二十三片龙鳞(六) 第二十三片龙鳞(六) 弹幕疯狂建议主播看看自己的照片。玲珑淡定地又开了一局, 趾高气昂地告诉他们:“别想了我跟你们不一样, 我瘦身相当成功, 到时候线下赛亮瞎你们的狗眼,等着你们跪下来唱征服。” 她之前的照片流传甚广,面对一个丑女, 男性粉丝说话总是很不气,现在听玲珑说瘦身相当成功, 就完全不当回事儿的问她瘦了几两。其实有些话说的已经很是难听,换做个胆子稍微小一点的女孩子恐怕都很受不了, 而玲珑面不改色,符珩在电脑上疯狂赠送一些嘴贱的弹幕禁言套餐。 他很厌恶那些弹幕,把玲珑当做货物一样在讨论她有多胖多丑, 在符珩看来, 那些人比玲珑可丑的太多了。他就坐在玲珑身边, 冷冷地说了一句:“说别人胖丑,不如先照照镜子再看看自己的存折。” 一个个拿什么跟玲珑比?能养活自己了吗?能一个人坚强乐观的活着吗?能在无数异样的目光下那样坚强吗?不能的话还是闭嘴吧。 玲珑拍了拍他的肩:“别生气, 我都没生气。” 符珩抿着薄唇,他比谁都知道那是怎样一段痛苦的时光, 尤其是他跟玲珑的环境还不大一样,玲珑虽然胖了, 可家里人仍然爱她。但符珩……符珩不一样,这世上最爱他的, 恐怕只有一条叫大宝的狗。 他厌恶跟任何人接触, 说话握手都不喜欢, 最好一直不要看到人,全世界就算只剩下自己,安静的像是死寂也无所谓。他在玲珑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但玲珑跟他却也并不是完全一样,越是跟玲珑相处,符珩就越是确认这个事实。玲珑其实不怎么需要他,他觉得两人很像,能够依偎取暖,其实不是的——她根本不需要。 看到那些弹幕,符珩就更不喜欢。他甚至想冲进屏幕,去把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隔着一根网线就能肆无忌惮出口伤人的人狠狠揍一顿。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随口的一句,能对一个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玲珑也发现符珩有社交恐惧症,说真的,她活了这么久了,也很少遇到这种用自己又胖又丑当敲门砖的事……符珩在正常人眼里绝对是个怪人。他不喜欢大好河山花好月圆,也对姹紫嫣红尽态极妍不感兴趣,他就喜欢一个人,孤独又寂寞,也好过被人伤害。而越是遇到惊艳他外貌与气质的人,他就越是厌恶人群。 他觉得自己跟玲珑是一类人,玲珑不忍心打破他的美好想法,他只是想找个人互相依偎,但玲珑哪里能是他那样的想法?她根本没有七情六欲,人类的喜怒哀乐她都不具备,别人对她是喜欢还是讨厌,并不能造成她情绪上的变化。 但是符珩这个人,很安静,很英俊,又很苍白很孤独,玲珑还是挺好这一口的。 比起那群沙雕粉丝,当然是美男子更加重要一些,于是排到人之后干脆不准备了,直接光速下播。符珩安静地坐着,他对游戏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也不爱出门,玲珑看过他写的小说,都很好奇他那些辉宏磅礴的格局是怎么想出来的,而且符珩的主人公大多积极向上,跟他本人完全不同。 之前问过一次,符珩很淡然地瞥了玲珑一眼说:“那是主流。” 你写个暗黑报社的主角,你看能卖出去不?你看能出版不? 他写小说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想,只是为了糊口。 玲珑很羡慕,她直播一个月也就那么点钱,符珩这厮卖一部版权都是千万,还有什么动漫版权游戏版权有声小说版权……羡慕的她眼睛都要绿了! 大宝在边上趴着,不时张大嘴巴打呵欠,符珩摸了摸它的大头,“我先回去休息了,明天早上一起跑步。” 玲珑点点头,也不送他,但是大宝不愿意走,符珩拽了两下不动也就不管了,反正这臭狗不是第一次赖在玲珑家不走,痴汉的不行。 他就住在对门,回到家后也懒得开灯,一个人倒在沙发里,要不是呼吸时胸膛微微起伏,真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玲珑直播时的那些弹幕,身为房管的符珩自然全看到了,甚至还看到了一些不堪入目的。那些人,攻击玲珑的体重、长相,说一些令人作呕的话,恶意似乎都能从屏幕里冒出来,可玲珑从来不生气。 跟他不一样。 符珩写小说从来不看读者来信也不跟编辑沟通,他活得通透又孤独,从来不理会旁人。现在的他年轻英俊又多金,走在大街上都有漂亮姑娘过来搭讪,可他第一次停留,却是为了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女孩。 现在那个胖女孩瘦了下来,五官美得惊人,越发让符珩察觉到两人的不同。玲珑是很外向很张扬的,符珩永远都做不到她那样子。 他闭上眼,拼命压制自己内心深处疯狂的厌世想法——原本以为是同类,结果却发现自己仍然孤独,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从来没有人理解过符珩,也从来没有人知道符珩有着相当严重的抑郁症,他的父母早已组建了新家庭,他是多余的、不被需要的,就连大宝现在都有了更喜欢的人类。 符珩尝试过跟人求助,比如说给他的父母打个电话,但他们的回答都很简单:出去多走走吧!去跟同学玩吧!是不是没有钱了?你自己看开点啊!不要作了!……类似这样的话,不知道听过多少次。 哪天他死在这个房子里,尸体臭了,也只有家政阿姨会发现吧。 符珩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死了也没什么不好,大宝让玲珑来照顾的话,他也会放心。 结果他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绪没多久,就有人疯狂捶门——一般这种节奏跟力道只有对门的姑娘有。符珩强撑着从沙发起身,整理了下微皱的衣服,又显得体面好看,才去把门打开,结果玲珑臭着脸把一条狗踢进他家门:“把你的狗带回去,这家伙是不是该阉了???它刚才居然想日龙???” 此刻大宝畏惧地趴在地上,两只前爪捂着眼睛呜呜叫,它、它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呀!直到龙女发火它才意识到自己是在找死,这会儿只能求着主人救命了! 大宝确实没做绝育……符珩脸都黑了,他低头看向大宝,“大宝发情了?” 玲珑反应快,臭狗一抱住她的腿就被她踹飞,冷笑:“明天我就陪你去把这畜生给阉了,连蛋都得割,一点不能给它剩下!” 态度相当坚决。 符珩感觉尴尬又丢人,他结结巴巴地问:“那你、你没事儿吧?” “你觉得我能有什么事儿?”玲珑反问,又恶狠狠地瞪了臭狗一眼,踹了一脚,大宝不敢动就呜呜的哭,眼泪都下来了,但玲珑丝毫不心软,“再饿个两三天,屎都不给它吃!” 符珩点头:“好。” 大宝哭泣的声音更大了。 玲珑眯起眼,拉住符珩的手把他从家里拽走,对大宝说:“今天你就给我好好反省,跟你的蛋做最后的告别。”又对符珩说,“晚上来我家睡吧,让这臭狗思过去。” 大宝很亲人也很黏人,没有人陪没有主人的爱抚跟注意比让揍它还让它难受,可它也是真的畏惧玲珑,只能呜呜看着主人被龙女拉走,原以为主人会为了自己留下来,结果主人居然一个字没说就跟着走了??? 符珩觉得自己今天晚上不能一个人待,他脑海里总是显现出那些弹幕,一条条带着恶意的语言像是有声音一样在他耳边循环不停,让他无能为力。 玲珑家很干净,房也被她装修的阳光粉嫩又可爱,飘窗上堆满她买的各种各样的玩偶,虽然两人认识了很久,但留宿还是第一次。他躺在床上,感觉鼻息间都是玲珑身上的味道,她活得可真是太快乐了——也许第一眼被吸引的,不仅仅是她跟自己相同的遭遇,还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态度。 好像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玲珑都不会感到低迷与厌世,她总是很快乐的活着,真让人羡慕。 符珩辗转反侧,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梦里是无尽无边的黑色深渊,他站在深渊边缘,凝视着深不见底,脚步往前动了两下。 跳下去啊。 跳下去就能死了,让自己喘不过气,无法呼吸,一点点接近死亡,多美妙啊! 理智上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情况不对劲,可符珩一点都不想去改变,他活着太难了,没人能理解对重度抑郁的人来说,去热爱生活沐浴阳光能有什么用,他们更需要的,也许还不如你去死吧这四个字。 他伸出手,无意识地掐住了自己的脖子。 256.第二十三片龙鳞(七) 第二十三片龙鳞(七) 隔壁房间一有异动玲珑就察觉到了, 她本来不想理会, 可是符珩的声音有点大,都吵到她打游戏了! 等把房门一推开,那种诡异的躁动声越发变大, 玲珑看着床上微微颤动瞪着眼睛却拿手拼命掐自己的人,想了想,过去摸了摸符珩的脸。当她的手从他脸颊拂过,他终于从噩梦中清醒, 玲珑顺势按开了床头灯,昏黄微亮, 衬得她的容颜如玉, 美不可言。 她现在绝对不能再说胖了, 当然也不是那种骨瘦如柴的苗条, 而是很多直男心里认为的“肉肉女孩”, 也就是该有肉的地方有肉,不该有肉的地方平平坦坦,多一分则过于丰腴,少一分又太过纤瘦。晚上睡觉前她上了□□重秤, 从之前的一百一十二又掉了将近二十斤,现在的玲珑身高一米六体重九十二点三, 体脂率也低,哪怕是再苛刻的人也没法对着她挑毛病。 为了线下赛玲珑非常努力, 这份努力终于回报了她成果, 但她再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会有第二次, 本来人类的食物就不能给她饱腹感,现在更好,连味儿都不给尝了! 符珩清醒后看到玲珑的脸,竟然有着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想说话,但嗓子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疼,一张嘴就是咳嗽。玲珑拿过床头的水杯,“喝口水吧。” 然后符珩照着镜子看着自己脖子上清晰的手指印不吭声。他安静地从浴室出来,又坐回床上,整个人透出一股非常颓唐非常丧气的感觉,好像周身都冒着黑气,好像他已经死了。 玲珑也很苦恼,她不想当知心大姐姐的呀,她不想再做慈善了呀!为什么就没有个人来救救她呢?不过……她微微抽动鼻子,符珩灵魂的味道纯洁又甜美,如果能吃掉…… 一只白白软软的小手慢吞吞爬上符珩的手,他的手很漂亮,修长纤细,骨节明显,指甲修的很干净,不过和玲珑的手比起来就大的多了。符珩愣愣地抬头,就看见玲珑对他笑。 她也没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也不觉得这样的他会给她带来困扰甚至危险,而是发出了热情的邀请:“要不要跟我一起睡?” 玲珑说的一起睡,真的就是单纯的一起睡,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她的床又跟房的床很不一样,之前玲珑直播的时候符珩进过几次她的卧室,不是那种板板正正的整齐,但也不是杂乱无章的凌乱,她的房间就跟她的人一样,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潇洒感,仿佛不管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都是理所当然的。 她的床又大又软,符珩躺上去,原本以为自己会四肢僵硬睡不着,却不知为何被一股温暖气息包裹,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且再无噩梦。玲珑坐在床的另一边倚着靠枕玩手机游戏,不时瞥他一眼,符珩眼下青黑深重,估计是失眠有一阵子了,真是可怜。 不过玲珑觉得自己也挺可怜,饿的时候就只能睡觉,睡醒了更饿。 大宝被关在家里,它老老实实面壁思过不敢乱动,就盼着第二天两个主人能把过去的事都给忘了。 结果。 上午九点出头,门开了,符珩回家来换衣服,然后给大宝套了牵引绳,大宝心下一慌,四肢用力把住地面,符珩扯了一下差点儿把自己弄个趔趄,好家伙,这臭狗纹丝不动! 玲珑出现在门口敲敲门:“好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她一来大宝就老实了,不过一颗单纯狗心还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说不定只是带它出去遛弯呢,平时不也这样嘛! 等他们出了小区,在一家干净的早餐店吃完饭,大宝顿觉事情不妙,为什么要上车???为什么不是去遛弯???为什么不是去散步???上车是要去哪里!!!! 可是有龙女在它不敢动,只能巴着车窗呜咽,喉咙里发出可怜巴巴的叫声,奈何龙女铁石心肠:“再叫唤舌头一起割了。” 符珩眼神古怪,大宝还真的就不叫了,他家这狗成精了…… 做个小手术,很快的,医生让他们下午来接狗,玲珑二话不说就拉着符珩出去,半个眼神没给大宝,残酷的一匹。大宝被固定在了手术台上,打了麻药后舌头不受控制地歪斜到一边,此时此刻它内心充满绝望与悲愤,从今日起,它再也不是那个雄赳赳气昂昂迷倒小区万千女狗的大宝了,它就要跟自己的蛋蛋说再见了。 这是何等残酷啊。 玲珑拉着符珩去逛街,这对符珩来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他还是第一次陪女孩子逛街买衣服,他又不懂,就觉得不管玲珑穿哪一件都好看,她一问意见他就点头,然后主动掏卡,看得旁边的店员又羡慕又嫉妒:“你男朋友可真疼你,长得帅又大方。” 玲珑啊了一声,扭头看见符珩面色淡然耳根却红透,也跟着笑了下:“他做饭也很好吃,衣服洗得也干净。” 店员瞪大眼,这年头还有这样的好男人?是不是长得越好看就越是好男人?你看那出轨的嫖|娼的劈腿的,一个赛一个的丑,讲道理找男朋友还是得找帅的。 从二百多斤的皮肤粗糙大胖子变成现在这样能穿进xs码裙子的小仙女,玲珑付出了多少啊!疯狂健身,各种保养,钻研食谱……n管齐下才有了今天这效果!所以她为什么要存钱?钱赚来不就是为了花吗! 花符珩的钱她也理所当然,谁的钱赚来不都是一样花。而且符珩那么有钱,为她买几条裙子几双高跟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符珩当然觉得没问题,他安静地跟在玲珑身后,外面太阳有点晒,玲珑兴高采烈地筛选今天中午要去哪里吃饭,吃完饭再去哪里逛逛然后去接狗回家。 他不说话,就这样听着她念叨,心里就跟喝了蜜一样的甜。 虽然……他们有些不一样,虽然她现在变得又自信又漂亮,但她完全没有抛弃他,觉得他性格阴郁不想跟他来往呢。 正在符珩出神的时候,玲珑握住了他的手。 他有点惊讶,想抽回来却又被她握住,她的手又小又软,说是握着他,倒不如说是抓住了他几根手指头。符珩低头,玲珑把手机拿起来举到他眼前:“我们去吃这家鸡煲吧!” 等到两人吃饱喝足又逛了一圈,终于想起了还躺在宠物医院的大宝。看到主人来接自己的大宝潸然泪下,明明已经能走路了,非要缠着符珩抱,举起的两只前肢还颤巍巍的,一副被蹂|躏坏了的小可怜样儿。 旁边的小护士笑着说:“你们家狗戏好多啊,刚才还生龙活虎的,这就变成小白花了。” 大宝凶狠又没什么力度的汪了两声,把头挤进符珩怀里蹭,符珩揉了揉它的狗头,“辛苦了。” 大宝出医院前又回眸看去,它想它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家医院了,这是它梦碎的地方。 再见了,我的蛋蛋。 这一趟医院之行让不安于室的大宝从此老实下来,以前到处撒尿看到个人就抱着人家腿日的行为被杜绝,乖巧的令人心疼。符珩担心它会不会患上狗狗忧郁症,被玲珑冷笑着提醒:“别忘了小护士说它是个戏精。” 从医院回来后大宝的确会装弱小可怜无助,以此来获取主人的疼爱与抚摸,不过玲珑是很冷酷的,她才不理这只臭狗,并且也不许符珩理它。 符珩想跟她讲道理,直接被她往后推到墙上,霸道又傲慢:“你只能疼我,不准疼它。” 符珩有点没回过味来玲珑这话什么意思,因此没能及时给予回应,玲珑顿时眉头一蹙:“都在我床上睡了要一个月了,现在不承认了?你跟狗有什么区别?” 别看符珩平日里淡定稳重又成熟,那是因为他不在乎,一提到他招架不住的,他就不会说话了,跟没长嘴一样。 最后大宝被成功踢出卧室门外,它悲愤地挠了挠门,在卧室门口趴了下来,内心愤愤,它懂了,怪不得主人要把它的蛋蛋给切了,根本就是嫉妒它! 这个家里容不下第二个有蛋蛋的狗! 这天晚上符珩仍旧没有失眠,事实上这是在他出现各种疯狂的自杀想法之后,不失眠的一个月整。好像睡在玲珑身边,能够听到她说话或是呼吸,就能莫名让他感觉温暖。 只要这个世界上不是只剩下他一个人,只要他能一直看到她,符珩觉得活着也不是那么折磨人的事情了。虽然他总是感到绝望,总是想要去死,但想想世界上有玲珑这样的女孩子,灰色的世界仿佛都多出了绚烂的色彩。 他把玲珑抱在怀里,在她的肩头亲了一口,然后就挨了一记粉拳——因为他吵到她睡觉了。 这一拳一点都不疼,反而让符珩心痒痒的,他忍不住在她光滑的身子上摸来摸去,回味无穷,直到玲珑忍无可忍一脚把他踹下床,居高临下地说:“滚出去跟狗睡。” 257.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呵呵, 你有蛋蛋又如何,你有铁棒又如何, 还不是被赶出来跟本狗一起睡。 趴在卧室门口的大宝抬头瞥了符珩一眼, 又低下头, 突然站起来朝卧室钻! 万一男主人被赶出来,女主人心软, 它就能进去陪睡了呢! 结果只钻进去半个身子就被符珩拽住尾巴暴力拖回来,大宝性情温顺, 索性趴在地上变成一只狗饼, 任由符珩把它拽到厅的狗窝丢进去。大宝想了想, 勉为其难陪男主人睡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结果它刚往狗窝里蹭蹭对符珩伸出舌头啊哈哈两下示意他进来挤一挤, 符珩却走了! 他走去哪儿! 哪里容得下他! 符珩回到卧室门口, 他习惯跟玲珑睡了,她要是赶他走, 那他哪里都不会去。但符珩不是狗,肯定不会像大宝那样五体投地地趴着, 而是盘腿坐在门口, 脑袋抵在门上, 用指节轻轻扣门,频率大概两秒钟一次, 他也不嫌烦, 耐心十足。 玲珑被一下又一下的扣门声搞得头皮发麻, 她跳下床刷的一声拉开门, 符珩顺势往前栽,两手一伸抱住她一双纤细小腿,提出自己的要求:“我想进去睡。” 玲珑回答的也很干脆:“行啊。” 这回换符珩瞪大眼了,要知道这么久了他也算了解了玲珑的性格,跟他那是天差地别,绝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不允许别人顶她一个字。现在她赶他出来睡他在这扣门,结果她居然不生气直接答应了他要回去睡的要求? 玲珑弯下腰,在他白净的额头上亲了一口,伸手拉他起来:“别人的话肯定是不行的,你例外。” 她微微一笑:“因为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也最独一无二的宝物。” 她可没有撒谎,每个字都是真诚的,这个世界所有东西加起来也没有符珩对玲珑来得重要,那种全世界我都不要只要你,除了你眼里看不见别人,你永远是唯一的情节,在玲珑身上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因为能够牵绊人类的家人、朋友、名利、梦想、权势,在玲珑眼里都比不上食物。 可对符珩来说,这简直是信徒的福音。 因为这是世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将他视为珍宝的人。 玲珑很满意这个完美的误会,她牵着符珩的手让他躺到床上,还很贴心很温柔地给他把被子盖好,娇软的身体也依偎过去,先是蹭蹭符珩的脸,又亲了一口:“下个月我要去参加《撕裂》的线下赛,他们说可以带家属,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家属”这两个字实在是太甜蜜了,符珩晕乎乎地就答应了——要知道他上次出远门已经过了好几年,如今最远也不过是在市内。 《撕裂》的第四赛季,也是这个游戏最火爆最引人瞩目的时候,官方特地举办了线下赛,邀请游戏里各个战队前来参加,瓜分由游戏官方提供的五十万奖金。像玲珑这样的单排玩家,因为技术过硬,早就有老牌战队向她抛出橄榄枝。 她最近沉迷奶妈打野无法自拔,国服排行榜上每位大佬其实都有自己的游戏风格以及擅长的位置,玲珑不一样,她的风格就是千变万化,你永远猜不透她用什么角色走哪一路,基本上只要队友稍微有点意识就是无往不胜。 因为《撕裂》说到底还是个考验技术考验合作跟意识的团体游戏,一v五这种情况,在对面都是排行榜上大佬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别人面临比赛都会紧张,玲珑不。她非但不紧张,还用紧张当借口鸽了接下来的几天直播,直播间有粉丝把原话录下来了,是这样的:啊因为要参加比赛我心慌慌很紧张什么都做不成请几天假休息一下调整状态咱们线下赛见。 谁信谁是傻子! 官方邀请,包吃包住包往返机票,出发前一天,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单手撑在腿上看符珩收拾行李。他实在是个很稳妥的男人,简直居家旅行必备良品,答应了跟她一起去参加线下赛,就默默地开始准备。在外面很多东西都要买,符珩有点轻微的洁癖,玲珑就看他在那收拾啊整理啊,半晌给予了自己真心的赞美:“你真厉害,没你我怎么办啊。” 符珩也忍不住笑了,他的笑容很淡,略微减缓了他总是显得有些阴郁的俊美面容。“那你最好再依赖我一点。” 玲珑说:“我会的,到时候你可别抱怨。” 符珩怎么会抱怨?玲珑越是依赖他,他才越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是被人需要的——而不是像没有玲珑的过去,做什么都是可有可无,又有什么好的呢。 要是玲珑没有留下他,符珩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玲珑从来不问他的过去,她一点也不好奇他的故事,也不插手他的一切,更不会说什么天气很好你出去走走心情就好了,不要想太多放轻松……之类的话。在玲珑身边,符珩想自杀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他觉得没意思,只要一想想玲珑,就又觉得活着还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晚饭谁给她做呢? 衣服谁给她洗呢? 地他得拖呀,狗他得喂呀,他还得陪她一起运动,一起锻炼,总之还要做好多一起的事。 所以短时间内还是不能死的。 符珩目前是这样想的。 他微笑着把两个行李箱拉好立起来,比赛时间需要四天,但既然去了个新城市肯定还想要四处逛逛——符珩对逛逛没什么兴趣,可玲珑很喜欢买东西,《撕裂》线下赛举行的城市又很繁华,他觉得玲珑会想要多玩几天的。 《撕裂》作为本年度最火爆的国产游戏,第一次举办线下嘉年华比赛,自然也得到了许多瞩目。不过这款游戏上手难度实在是太高了,尤其是排位赛非常难打,所以职业主播少,即便有,也大都是选择做了娱乐主播。 而沙罗看《撕裂》很火之后,在每天的直播时间里抽出了两个小时试播,反响还挺不错。她直播是露脸的,房间又很粉嫩,打扮的光鲜亮丽,楚楚可怜,一声声哥哥叫的男人心都化了,嗲的不行,所以就有段位高的男粉主动带她,不过沙罗的技术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男粉气得要死,一声甜蜜的哥哥叫下来也心软了。 等到稍微熟悉了游戏,沙罗就开始了她的勾搭之旅,这一段要是原主围观了肯定会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沙罗的套路都是一样一样的!先是顶着自己的主播id去榜上大佬的直播间刷礼物,沙罗虽然赚的不是特别多,但也不少,她相当舍得花钱,一砸就是几万几万的礼物,都是做主播的,对待慷慨的老板当然不能小气,加好友必须的,带飞也必须的。 一来二去,沙罗就跟榜上不少人混熟了,甚至还交了个人气很高的男朋友,这次线下赛游戏主办方允许他们带一名家属,主播们大多年纪不大又是单身狗,于是不单身的我不轻狂就带了自己的女朋友沙罗一起来。 玲珑出现之前,我不轻狂是国服榜一,他跟玲珑不一样,玲珑虽然说话不气,但从不喷脏,我不轻狂的直播间就不一样了,不说粉丝,光是他自己,就不知对玲珑说过多少恶心人的话,对玲珑相当看不爽。沙罗就是看中了这一点,两个人一拍即合臭味相投,感情别提多好了! 这次听说玲珑也要参加线下赛,沙罗差点笑死,她真的担心到时候椅子能不能坐下那恐怖的吨位333,自己什么体型心里没点数吗?长得丑就不要出来吓人嘛! 沙罗是真不明白玲珑是哪里来的底气,《撕裂》这么火,她一定要去丢人吗?官方每次直播任一平台都有个几百万人气,长成那个样子怎么好意思出现在大众面前,难道不怕吓到人? 对自己太过自信的沙罗都懒得去买新衣服新鞋子,她真心觉得不用打扮,自己往那一站就能让玲珑自惭形秽。 玲珑没带几件衣服,因为她的男朋友说等下了飞机他们去买新的。对于一年卖出好几本版权每一本千万起跳的男朋友,玲珑相信他有这个实力,是真的阔气,不是装的。 沙罗跟我不轻狂谈恋爱这事儿玲珑也知道,她的直播间还因为这个来了一拨人刷丑照跟人身攻击,我不轻狂非常瞧不起玲珑,自己被一个女人给压在头上,实在是叫他不爽。从前他是国服第一,没人超得过,后来突然出现玲珑这匹黑马,我不轻狂再怎么拼命打排位也永远屈居第二,更让人生气的是玲珑并不是每天排位时间都打满,她一懒就不打排位! 我不轻狂怎么可能不生气,他要是第三第四也就罢了,偏偏他是第二!永远的第二! 这次线下赛,他决定一定要让玲珑知道厉害,双方战队正好是对立的,他还就不信了,他真能输给一个丑女人! 258.第二十三片龙鳞(九) 第二十三片龙鳞(八) 《撕裂》这么大个游戏, 靠它火起来的主播没有一千也有几百, 作为国服第一且性别为女的玲珑受到的关注相比起其他主播来说要大得多, 身为女主播, 好奇她长相的人可不少。 虽然铁粉都说长相不重要他们粉的是玲珑的技术,可玲珑太清楚了, 长得好看跟不好看, 区别非常的大。 她辛辛苦苦把这具身体弄得这么漂亮,不仅仅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艳羡与爱慕,更重要的是要取悦自己, 人类世界有太多好吃的好玩的,玲珑还没享受够呢。 她跟我不轻狂分别属于两个战队,所以虽然官方给安排在同一家酒店,但隔得很远根本见不着面。 《撕裂》的线下赛在t市举行, t市是个很繁华的沿海城市,海景堪称一绝,玲珑跟符珩到了酒店, 第一件事是先洗澡换衣服——没办法, 坐了将近七个小时的飞机实在是累了。 洗完澡又稍稍睡了会儿,玲珑所在战队的队长就打电话来给她, 说队员们都到齐了要不要一起去聚个餐。玲珑在的这个战队一共有七个人, 这次都来了,但带家属的只有她一个。接电话的时候玲珑正在换衣服, 她用耳朵夹住手机, 上身只剩下黑色蕾丝罩罩, 手别在背后扣的无比艰难。 符珩看不下去过来给她搭把手,玲珑就专心致志打电话,可他的手却有些不老实,沿着雪白的美背滑动,在腰窝处摩挲。玲珑捉住他一只手回眸嗔了一眼,符珩便轻咳两声,驱散心底旖旎,给她把裙子套上。 其实玲珑本来并不想加入什么战队,不过队长就跟个牛皮糖一样加了她好友后天天烦她,再后来有了线下赛玲珑才松口。为了培养默契,除却玲珑单排外,队员们经常会组队匹配练习,以期能够在比赛中打出很好的配合,不过线下见面都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身为战队唯一的妹子,其他队员实在是没法拿玲珑当软妹子来看,没办法,她的照片基本上看直播的人都见识过。但架不住人家技术好,所以不管其他人怎么说,自家战队队员是没说过她一句不好。 可这也有点过分了吧,说好的半小时后酒店大厅见,现在大家伙都到了,玲珑人呢?怎么还没下来? 六个人大眼瞪小眼,有人建议队长再打个电话催一催,他们有人刚到,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肚子都要饿扁了,实在是不想再浪费时间在玲珑身上。这姑娘怎么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啊,平时打练习的时候没见她这样啊! 就在几个人等的有点烦躁的时候,电梯门开了,队长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就瞪大了眼,看那表情,哈喇子下一秒都要流下来了!队员们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也都没忍住哇了一声。 那是个穿着酒红色小裙子的女孩,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吧,脸蛋儿嫩的能掐出水来,皮肤又白又细,酒红色她穿起来漂亮极了!而且她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好!虽然个子并不是很高,却有细腰长腿,头发是慵懒的长卷,垂到腰际,别提多扎眼了!她就站在那儿,没人能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只不过美人身边总有帅哥陪伴,女孩身边的青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却英俊的令人窒息,真是让人新生不忿,你说都是爹生妈养的,怎么有人长得那么好看,有人就那么磕碜? 几个人也忘了要打电话催玲珑下来聚餐了,一个个悄咪咪盯着美女的腿,那双腿可真好看啊!又细又长又直又白,走起路来姿态优美,脚也长得特别好,脚趾甲染了鲜艳的红色,别提多么诱人了! 然后那双美腿越走越近、越走越近……咦?这个距离…… “你们好,我是玲珑,这是我男朋友符珩,不好意思迟到了几分钟,你们等急了吧,晚饭我来请吧。” 女孩巧笑倩兮,灿烂耀眼,看得几个单身狗话都不会说了,结结巴巴半天才意识到:“……你、你你你你是玲珑????” 玲珑微笑以对:“是我啊。” ???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你怎么长成这个样子了???大家都看过你上学时候的照片,你别想骗人! 玲珑光看他们表情就知道这些蠢蛋在想什么,她捂嘴笑:“我之前直播的时候就说了,我在很努力很努力的减肥,非常努力,努力的你们无法想象的那种,胖子都是潜力股,我现在体重不过百你们敢信?” 说着她还牵着符珩的手在众人面前转了一圈,酒红色裙摆飞扬,好看的不行,迷花了队友们的眼。如果说之前他们还觉得玲珑没有时间观点,那么现在——什么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什么?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迟到几分钟而已,就算迟到几小时也没什么! 颜狗就是这么没有原则。 他们战队八百年没有女的了,如今终于有了妹子,还是个颜值这么高的妹子!这回比赛就是输了也不亏! 队长不愧是队长,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那怎么行呢,说好的大家一起聚餐,咱们aa,aa就行!走走走,玲珑你想吃什么啊?你有没有什么忌口的?你先说,我都记下来。” 说着拿出手机开始疯狂地摁,就怕待会儿点了玲珑不爱吃的东西,至于队友……队友是什么,没听说过,不存在的。 玲珑笑,“没关系,我不怎么挑食,不过我男朋友忌口的东西比较多,待会儿点菜的时候我会注意的。” 哎呀! 虽然名花已有主,可美人这样轻声细语又温柔可爱,换谁谁不喜欢!登时整个战队都迷了,全程迷弟脸看玲珑,直到聚餐完毕一起唱完歌回到酒店房间还意犹未尽。 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又美丽的女孩子!而为什么这样可爱又美丽的女孩子都有了男朋友! 虽然玲珑的男朋友一晚上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头都能数的清,但光是看人家照顾女朋友的细心温柔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没机会的。唉,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六只只会打游戏的肥宅,粉丝再多,到了人家男朋友面前都不够看的,说句最惨的,那就是他们六个人甚至没一个身高超过人家的…… 更别提是长相了,而且玲珑男朋友出手阔气,虽然说是要aa,但大家没注意的时候他就借着上洗手间把账给结了,又有钱又帅又会照顾人,不怪他们单身啊! 几个人辗转反侧睡不着,纷纷拿出手机发动态,先把食物照片放上去,然后神秘兮兮地说玲珑是他们的女神! 他们这些做主播的虽然名气比不上真正的明星,但粉丝也不少,人气最低的那个也有十几万的关注度,对于这次比赛粉丝们自然也很在意,可玲珑……女神??? 这几个货怕不是失了智,玲珑长什么样子大家心里都没有点数吗?虽然说他们是一个战队的,见了面也得给女孩子一点自信,可也不能这样胡说八道吧!明天可是要参加比赛的,到时候各个战队统一着装还有镜头,观众又不瞎! 然后队长苦口婆心地在评论里作证玲珑真的超级女神,不信大家明天见,可惜信他的人也就那么两三个,还有人在评论里贴玲珑的照片,都被队长删掉了。 《撕裂》这次比赛一共邀请了四十支排名靠前的战队,随机抽签进行比赛,最后角逐出前三名瓜分五十万的奖金。所以前几天的比赛会相对比较轻松,真正压力大的都在最后一天。 但是当sky战队出场,主持人一个一个报名字跟大家见面的时候,整个观众席,连带各大直播平台的官方直播间都惊呆了!玲珑!国服第一谁不知道??可她、她怎么长这个样子的??? 一定是假的!!! sky战队的七个人都服装统一,六个男生穿的是白色t恤跟蓝色牛仔裤,t恤上印着战队跟自己的游戏id,玲珑则是白t恤和蓝色百褶裙,裙子在膝盖上方十厘米处,露出一双漂亮的腿。 但是腿再漂亮也没有她人漂亮啊!镜头打到她脸上,拉近了看连个毛孔都没有!开玩笑的吧!这是玲珑??那个丑照满天飞,人人都知道是个大胖子的国服第一女玩家?? 要知道她来参加线下赛之前还有不少我不轻狂的粉丝跑去她直播间开骂刷黑料呢,可这、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玲珑拿着话筒,落落大方:“……大家不用惊讶,我只是减肥了而已,现在体重九十二,可见胖子都是潜力股。” 明明是《撕裂》的第一次大型线下赛,结果玲珑却成了关注度最高的那个,甚至还上了热搜!有人拿她之前的照片和直播截图比,这真的是一个人??很多人在第一时间的不敢置信外都开始求玲珑公布减肥方法! 有人怀疑她不是本人很好解决,因为就算能找个人顶替,可打比赛的时候不能够吧,玲珑可是sky战队的主力! 259.第二十三片龙鳞(十) 第二十三片龙鳞(十) sky战队的第一场比赛一开始, 观众们就从半信半疑中清醒过来,看这蛇皮走位!看这神操作!看这喜欢拿奶妈打野的奇葩行为,这人是玲珑没跑了!她居然真的变瘦了!天哪!也就半年时间而已, 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瘦的这么快的! 玲珑找回原主已经长草的微博,惊喜的发现经由这次比赛她的微博长了几十万的粉丝,于是她征得了符珩的同意, 把手机里拍的符珩做的健康食谱发了上去, 符珩就坐在她身边,很安静地看着她。 “我为什么会瘦的这么快,除却运动之外,最要感谢我亲爱的男朋友~是他辛辛苦苦研究出来的减肥食谱~[配图]” 长长一张图片, 是一个星期的食谱, 玲珑还回复了热评第一那个非常想瘦下来的胖女孩:除却食谱外一定要运动, 管住嘴迈开腿比吃任何减肥药都有效。 但管住嘴迈开腿这六个字说来容易,真正能做到的又能有几个?大多数人都只想躺在床上就能疯狂变瘦,谁想大汗淋漓地去运动,那多累啊! 谁也没想到玲珑的食谱在几天后会再次上热搜,因为照着做的人都发现很有效果前来反馈了。不过此时此刻,符珩看着玲珑微博里亲爱的男朋友几个字, 嘴角的笑容就没淡化过。他很喜欢玲珑用充满占有欲的方式称呼他,那样让他觉得自己是被她需要的, 并不是一无是处。 玲珑这边高高兴兴, 沙罗那边就不一样了, 今天比赛的时候介绍完sky战队紧跟的就是我不轻狂的战队, 他身为战队队长,上了台根本一点热度都没有,因为所有人都在讨论玲珑!谁叫她之前给人的印象和今天站在台上的判若两人,谁还有心情去看接下来的直播啊!就连sky战队出场后,各大直播间的弹幕都还在嗷嗷叫让官方把玲珑放出来给他们养眼呢! 毕竟……平时他们粉主播们,是因为喜欢玩游戏,想要学技术,但是真正长得好看的主播真的没几个,游戏主播是靠技术吃饭的,他们心目中的男神女神一露脸基本上就幻灭了,尤其是这次直播的打光让人震惊,一个个油光满面,本来就不是什么帅哥美女,这光线这镜头一映,那更是没眼看。 可玲珑不一样啊!她是唯一一个这种环境还白的反光美得冒泡的人!虽然她这几天都不直播,但直播间的关注度一直在噌噌上涨没停过!而且只要是sky战队出战,那欢呼声跟掌声就是比其他战队多得多!我不轻狂的战队没有跟sky战队抽到,所以一直没有对战的机会,因为大部分稍微懂点游戏的人都知道,最后的冠军肯定会在这两个战队角逐,所以最精彩的肯定会在最后。 到了比赛最后一天,我不轻狂终于见到了玲珑。虽然他在网上已经看到了回放跟各种截图,可这些都没有真正面对玲珑时受到的冲击大! 因为靠近了她才能看到她的皮肤有多么吹弹可破,她长得有多漂亮!本来在自己战队我不轻狂是唯一一个有女朋友的,还是个漂亮的女主播,这次来t市沙罗也跟着来了,队员们羡慕的目光也让我不轻狂感觉非常有面子,虽然现实生活中的沙罗没有直播时那么完美,但也是个不容小觑的美女,毕竟谁能时时刻刻保证美颜镜头跟柔光呢? 然而见了玲珑,我不轻狂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人能美成这个样子。要说之前他对玲珑厌恶至极,那么现在这种厌恶轻而易举地就没了,被个大美女压在头上跟被丑女压,那是完全不同的感觉。甚至于我不轻狂对玲珑态度还非常好,决赛的时候甚至握住玲珑的手摇了摇顺便问她能不能给自己签个名。 sky战队其他几个次次都被我不轻狂翻白眼,事实上别说他们了,就连我不轻狂的队友都大跌眼镜,他们队长脾气火爆,张嘴骂娘闭嘴动手一天到晚就跟点燃了的炮仗一样容易爆炸,可是妈呀,听听他跟敌对战队说话的语气跟态度,感觉今天就是输了他也不会发火了,谁叫对面使出了美人计! 玲珑对我不轻狂没啥感觉,这家伙在直播间不知说过多少恶心人的话,她才懒得给他好脸色。因为她长得漂亮所以对她和颜悦色,她又丑又胖的时候却只有符珩愿意搭理她,虽然玲珑自己也更喜欢好看的人事物,可她才不会这样呢,所以面对我不轻狂的示好,她的态度非常高冷。 美人高冷,那理所当然,应该的,我不轻狂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这样的玲珑越是高不可攀越是令人心动,完全忘了他这次来还带了个女朋友,就连比赛里被玲珑三盘五杀也不生气,拿了个亚军也笑嘻嘻,赛后还来问玲珑要不要两个战队一起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 是认真的吗? 平时水火不容就差打起来的两个战队,现在要一起吃饭联络感情???联络下次游戏里遇见怎么砍死对方? 决赛打得相当激烈也相当精彩,对面都是职业玩家,实力一流,可玲珑这边也不是吃素的,再加上有她这个人形外挂,输赢基本上毫无悬念。我不轻狂以前总觉得玲珑能爬上国服第一是运气,可这回事彻底的服气了。 网上两个战队的合照,十几个人都笑容满面,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可实际上到底怎么样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但玲珑跟符珩并没有急着回家,其他队员也是,大家都想留在t市多玩几天,不过多玩几天的话是要自费的,玲珑一点都不想跟他们玩,符珩也是,所以战队其他人一起玩,玲珑则跟符珩在一起。符珩按照他说的给玲珑买了好多东西,他刷卡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这一幕也被沙罗跟我不轻狂看在眼里。因为是情侣,跟其他队员一起活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们俩也脱离了队伍,没想到在商场遇到了。 这就有点尴尬了。 我不轻狂之所以会跟沙罗谈恋爱,是建立在两人都讨厌同一个人的基础上,那时候特别有共同话题,但这次线下赛让我不轻狂对玲珑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然而沙罗不是啊,沙罗还是很讨厌玲珑! 如果说之前讨厌是因为她胖她丑,那么现在讨厌就是因为她太美了! 一个丑女有什么资格变得这么漂亮?而且半年不出来见人,说什么是因为在拼命减肥,沙罗一个字都不带信的!现在想起减肥了?以前上学的时候怎么没听她说过啊,那么多同学都不喜欢她,被校园暴力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减肥?还不是赚了几个钱去做手术了! 是的,沙罗坚信玲珑是去抽脂并且整容了,至少也是微调,否则无法解释她为什么能在这么短的的时间内变了这么多! 我不轻狂对玲珑不一样了沙罗自然也感觉得到,于是讨厌的地方又多了一点,狐狸精,勾引别人男人,恶心死了! 当初玲珑从唱见区退了转去游戏区,两人表面上也没怎么撕破脸,但彼此都心知肚明怎么回事,所以私下里再也没联系过,后来玲珑在游戏区火了,沙罗也想来分一杯羹,她不觉得自己有哪里比不上玲珑的,可惜打游戏也需要天赋,沙罗拼死拼活也只能当个娱乐主播,谈技术?那是什么东西,沙罗没有。 她见了玲珑,嘴角扬起,露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目光从玲珑的穿着打扮看到她身边的符珩,心里越发嫉妒。我不轻狂也是很红的主播,月入百万不在话下,但对女朋友沙罗却并不是太大方,虽然也给她买衣服买包,但价格都是有限度的,不像玲珑全身上下加起来估计得有几十万,还没算她的手表跟首饰。 凭什么啊! 就连玲珑的男朋友也比我不轻狂帅! 要知道在榜上的游戏主播里,我不轻狂脾气那么差还能这么火,就是因为他声音好听手好看,而且长得比较帅。跟符珩比当然是差远了,可比起普通人,那绝对算是个帅哥,因此沙罗靠着我不轻狂也吸了不少粉丝,她一直对这个男朋友很满意,直到见了符珩。 这两人压根就没法比。 不过在男人面前,沙罗习惯性保持微笑,柔弱文静是她的招牌,哪怕面对很讨厌的玲珑也能微笑以对:“好巧啊。” 我不轻狂也冲玲珑笑:“居然在这遇到你,待会儿一起吃个饭?” 玲珑眨眨眼,觉得这两个人从某种角度来说还真是挺般配的,脸皮都挺厚。沙罗跟她的恩怨先不提,我不轻狂煽动他的粉丝到她直播间来闹事,他这就失忆了?哦当然了,我不轻狂当然不会承认,他又没让粉丝去玲珑直播间捣乱,他只是抱怨几句而已,是粉丝主动过去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且在见过玲珑真面目之后,他就发了两个战队的合照微博,表示双方关系不错,希望粉丝也能和平共处。 260.第二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三片龙鳞(十一) “不了, 我跟我男朋友都不想要电灯泡。” 玲珑拒绝的很干脆,一点面子也没给,我不轻狂脸色当时就变了,他觉得自己主动示好还不够么, 难道还要他再低声下气的说好话?没等他开口, 沙罗就抢先一步道:“这么久没见了连一起吃个饭都不愿意啊, 怎么说咱们曾经也算是朋友, 你不会这点面子都不给吧?” 玲珑微微笑,这要是原主,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拒绝人, 哪怕人家话说得再难听也能忍, 等事后到家了才开始后悔自己的态度不够坚决,可她是谁呀!“你算什么东西, 我要给你面子?” 就这么句话,一点不气的说出来, 说话时下巴昂起,傲慢到了极点, 你就看她的神态与表情,仿佛她瞧不起任何人都是理所当然的。 沙罗了解原主吗? 了解呀! 但这句话也让她傻眼了,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接下来玲珑对她比了个中指,拉着符珩就走了, 剩下我不轻狂跟沙罗这对情侣面面相觑。他们会不会气疯玲珑不管, 这次线下赛玲珑吸了很多粉, 她憋着大招还没放呢。 这个中指比的相当精髓,那两人都惊呆了,反倒是符珩忍不住笑出声,学着玲珑的样子也对着比了一个,然后两人手拉手继续玩去了,就没给一个多余的眼神。 沙罗气得脸通红,她握紧了拳头恨不得冲上去教训玲珑一番,我不轻狂倒是冷静点,他就是个耿直的颜狗,虽然玲珑对他一点也不气,但谁叫她长得好看呢,反而是这个女朋友,奔现了才觉得有点l,带在身边挺掉价的,一点都不像直播时那么漂亮。 两人谈恋爱的时候,沙罗来我不轻狂直播间刷了很多礼物,后来确定了关系,我不轻狂出手大方,也到沙罗直播间疯狂刷礼物,瞬间就占据了排行榜第一的宝座,现在想想,至少砸了快二十万,虽然我不轻狂直播也赚了很多,但钱花出去总是忍不住要心疼的,而且奔现了之后,美颜镜头下的沙罗跟现实生活中的沙罗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等见了玲珑,我不轻狂就隐隐有后悔的意思了。 这次《撕裂》线下赛,受益最多的非玲珑莫属!她不仅又多了几十万粉丝,还凭借减肥食谱上了次热搜,人们纷纷惊艳原来胖子减肥后能这么美,于是顺理成章的,之前玲珑被掐出唱见区的事儿就有人扒了出来——在玲珑的计划下,一步一步有条不紊。 先从玲珑跟沙罗的恩怨说起,玲珑是怎么带沙罗进唱见区的,又是怎么给她铺路结果最后被一脚踹开的,就连沙罗现在用的设备都是玲珑出钱给买的也被公布于众!但沙罗做了什么呢?她“不小心”发了几张玲珑上学时的丑照,微博还发了一张初中毕业照,说什么姐妹情深。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粉丝都知道她跟玲珑是同学,那毕业照上玲珑什么鬼样子沙罗心里能没点数?有啊!但她就是故意的啊!不然呢? 果然,粉丝们看到了玲珑的照片后疯狂转黑,有人截图了当时唱见区玲珑直播间的弹幕,那真是没眼看,一口一个肥猪一口一个丑逼,还有骂的更脏的,让人不敢相信其中还有一些是女孩子。 时间线一捋,吃瓜群众就看明白了。这时候著名娱乐八卦论坛又出现了一个“靠游戏线下赛大火的女主播玲珑,你们知道她上学时候有多惨吗?”的帖子,瞬间盖起万丈高楼,这里就要感谢一下沙罗当初放出的毕业照,全班合影每个人的名字都在上头,爆料人发出了玲珑上学时的照片还有一些小视频,因为年代久远稍微有些模糊,但还是能够看清,其他学生们是如何欺负她的。 这一波操作顺势就从女主播被黑上升到了校园暴力的高度,然后玲珑又录了一个视频发出来,表明自己已经走出了阴影,希望更多像她这样的人都能够得到幸福,并且号召大家一起对校园暴力说不。 视频里的女孩年轻美丽落落大方,让人忍不住生出好感,那玲珑越是拉好感,沙罗那边当然就要被骂!连带着我不轻狂也被扒了出来,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追根究底的网友挖出很久以前我不轻狂的直播录屏,从沙罗是怎么到他直播间狂刷礼物喊哥哥的,到我不轻狂开始回应沙罗两人勾搭在一起,接下来就是玲珑游戏区的直播间被黑粉占据刷屏……这要分开看还不觉得怎么,时间线一分析可就清楚太多了,这不就是这两人故意下黑手想搞臭玲珑么! 谁知道人家还真就技术过硬,占着国服第一就没下来过,不混唱见区照样粉丝一大堆! 我不轻狂碍于压力关闭直播好几天,顺便电话跟沙罗分手了,他不是个大方的男人,分手了还跟对方索要自己送的礼物,毕竟两人好的时候他在沙罗身上花了不少钱。沙罗不愿意还,两人就此撕破脸,微博上见天的互相艾特对骂,我不轻狂一气之下把两人的性|爱视频给发了出来,这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让很多人震惊,顺便对着视频里的男女品头论足。 玲珑早就知道我不轻狂没脑子,他这视频发出来,沙罗是臭了,可他又能好到哪里去?还想继续做直播?怕不是要被封杀哦! 正好过了没几天,国家就针对网络直播这一块进行整改,我不轻狂跟沙罗闹出这么大事儿,又跟校园暴力扯上关系,舆论重视,上头也不能忽略,然后各大直播平台纷纷发布了一张禁播名单,我不轻狂跟沙罗恰好榜上有名。 他们出名可不仅仅是在网上,现在别说年轻人,老年人都上网,那小视频虽然被禁了却还是传的满天飞,谁没看过啊!沙罗终于也感受了一回“社会暴力”,现在出门都得全副武装怕被人认出来,去个超市买东西都会被人骂心机x。 她做主播做习惯了,轻轻松松唱首歌就能来钱,再去找工作也不愿意,专业早不知道丢哪儿去了,可正式平台哪有愿意要她的,倒是有几个尺度比较大的联系了她,沙罗没了钱干啥都难受,居然还真就被说服了,反正全国人民都看过她的裸|体了,那凭这个赚钱又有什么不行? 居然去做了色|情直播,还就打着“玲珑美女同学”的名号!要知道现在玲珑凭借游戏技术跟美貌红的一匹,沙罗这热度一蹭,观众还真不少。 她又过了一段舒舒服服的日子,然后又遭遇了一轮清洗,这回可不是舆论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了,传播xx想脱身可不容易,于是沙罗光荣地再次上了一次热搜,这次仍然捆绑了玲珑,但点进去……就没几个同情她的,全是骂她作死还要倒贴玲珑臭不要脸的。 符珩很担心一件事,那就是玲珑现在赚的比他多了,他非常担心自己会被甩掉。两人已经住在了一起,那么多人找玲珑拍戏拍广告什么的他都知道,虽然都被玲珑拒绝掉了,可符珩总是担心,担心的整晚睡不着觉。 玲珑知道他在怕什么,可她实在不想当知心大姐姐,很多事用嘴巴说没用,直接做就是了,让符珩见识见识她到底能有多宅多懒,也许他就会停止他的胡思乱想。 就这样,符珩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慢慢平复,不知道为什么,他留在玲珑身边,连自己的心情都有所改变。仔细想想他已经快要一年没想过要自杀了,之前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对方说他病症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可现在他没住院,就只靠着抗抑郁的药物……然后就……神奇的……好了? 不,也不能说是好了,因为只要一想到玲珑符珩内心就无比平静,是玲珑的性格与生活态度影响到了他,而且越是靠近她,符珩越是明白什么叫洒脱。 但他对她是做不到洒脱的,他比大宝都黏人,大宝吃过玲珑的拳头,可从来不敢在她睡觉或是吃饭的时候打扰她,而能在这种时候打扰玲珑还不挨揍,符珩觉得这是真爱了。 以后会怎么样他不知道,可现在他会好好珍惜,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不会浪费。 大宝蹭着他的腿来回呜呜的叫,黑溜溜的眼睛盯着砧板上的上好雪花牛肉。可符珩无情得很,根本就没有撕一小块给它这只狗尝一下的冲动,它那天可是听说了,两个主人都是不要孩子的,那它不就应该是他们的小宝贝?可是为什么它这个小宝贝没有得到众星捧月的待遇? 妈妈还是无视它,爸爸眼里还是只有妈妈,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符珩无情地用腿把将近一百斤重的大宝给挪出厨房外,任由它扒着门在那挠的震天响,呜呜叫的那么可怜,也坚决无情假装自己没听到。 狗就要乖乖吃狗粮跟罐头,吃什么上好的雪花牛肉? 看给它惯的。 261.第二十四片龙鳞(一) 第二十四片龙鳞(一) 丽州盛产鲜橙, 这黄澄澄的橙子摆在白玉盘中, 煞是好看。一双雪白柔荑取过一只, 修剪得宜的粉色指甲轻巧将其破开, 露出里头黄灿灿的果肉, 连带着白嫩的指头也沾染上了汁液, 少女便将这手指头放入红唇中轻轻一吮,这可算是十分不得体了,可她做来非但不叫人觉得粗俗, 反而至纯可爱。 “郡主您能想通可实在是太好了,您说……您、您跟皇上置什么气呢, 苦的还不都是您自个儿。” 身着绿色宫装的宫女不停地念叨,玲珑吃了半个橙子就没了兴趣,把剩下那半个朝宫女脸上一砸:“滚出去,不需要你在这儿说好话, 给我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的人。” “龙儿又在发脾气了?” 被橙子砸了一脸的宫女连忙跪下请安:“奴婢见过皇上!” 皇帝挥了挥手让她出去, 等到殿内只剩下他们两人,他便不再那样道貌岸然,而是拉着玲珑起身,自己坐到她的位子上, 然后把她抱到腿上,捏着她方才破过新橙的小手握在掌心把玩, “怎么了, 可是今年的橙子不好吃?” 玲珑冷笑, 一巴掌将皇帝的手拍开:“橙子好吃,可送橙子给我的人让我心里不爽。” 她来的时候,这身子已经叫皇帝给糟蹋过了,皇帝眼下对她温柔备至呵护有加,可等到厌倦了,那也就是一弹指的事儿,随随便便将她指给某个人,新婚之夜再叫人发现了自己不是处子之身,活生生被磋磨死。 皇帝便温声道:“那龙儿想怎么着呢。” 玲珑从他腿上跳下去,自己坐到另外一边才抬眼看他:“我能怎么呀,皇伯父?这您要是不吭声,我连皇宫都出不去,您倒是说说我能怎么着?” 皇帝被那一声皇伯父叫得头皮发麻——兴奋的,他今年已过不惑,可眼前这娇滴滴叫他皇伯父的少女却将将十五,还是他弟弟的女儿,这怎么能让他不兴奋?虽说是义女,但也是上了玉碟的,正儿八经的皇室郡主,这还不刺激? 琢磨着过了几天她应该也缓过来了,该知道这宫中谁才是能做主的人,她要是聪明些,就该讨好他、顺从他,而不是反抗他。如今她父母双亡,惟独依附他,才能搏个光明未来。 “龙儿既然叫朕一声皇伯父,朕自然不会亏待你,你知道朕想要什么。” 玲珑当然清楚,这世上的人都有种劣根性,尤其是男人,特别喜欢刺激,皇帝后宫佳丽三千,环肥燕瘦千娇百媚,可这民间有句俗语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还不如偷不着。现在玲珑就处于这个“偷”,还是已经被偷着了的“偷”,她能不气么!她来的时候皇帝正在提裤子,她都没有爽到就先浑身酸痛!尤其这老男人根本不知温柔为何物,怕是面具带多了,便将戾气都发泄在这娇滴滴的小美人身上,真是个老狗贼。 她随手又取了一颗橙子丢给皇帝,懒洋洋地说:“那就劳烦皇伯父先给我剥个橙子了。” 皇帝乐于被她使唤,他现在对她正在兴头上,只要在容忍范围内,玲珑再怎么作他也能忍,并且将之视为一种情趣,毕竟后宫温顺的女人多了去了,偶尔有只妩媚多情的小野猫,多好玩呀。对皇帝来说,这就是他性格里的阴暗面,可以毫无顾忌地在玲珑身上施加。简而言之,玲珑就是他的解压神器。 他是皇帝,他想要哪个女人就要哪个女人,更何况这只是名义上的侄女,实际上两人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再说了,玲珑名义上的生父和亲王,当初都是皇子的时候,可没少给皇帝下绊子,和亲王死了正合皇帝的意,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就把早就看上眼的小郡主给弄到了宫里,明面上是说怜惜她失去养父母,实则不过是为了霸占她。 谁叫她长得这样美呢。 皇帝就好这一口,也不怪后宫那些美人留不住他的心,谁能想到他有这种特殊癖好?玲珑伸手要接皇帝剥好的橙子,皇帝却阻止了她:“朕给龙儿剥好了橙子,龙儿是不是该表示一下感谢?” 玲珑看着他,这人的年纪在人类世界中肯定不算年轻,可在她看来还青涩的有些过分。她哦了一声:“那陛下想让我怎么感谢呢?” 嘴上说着,手里取了剥下的橙子皮,用力一挤——力道刚好角度刚好距离也刚好,只听皇帝闷哼一声,捂住眼睛开始四下摸索,玲珑顺手把桌上的帕子收走丢到身后,就看着皇帝着急忙慌地叫人进来伺候。 等有了清水洗干净了,眼睛却还是有些红肿,玲珑撑着下巴很没有诚意地表示歉意:“对不起啊皇伯父,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这样笨手笨脚,您不会责罚我吧?” 皇帝长了这么大的人头一回吃这样的亏,可他瞧着眼前这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一时间又气不起来。这可跟那天晚上哭喊求饶的少女不一样,跟个妖精似的,让皇帝心痒痒。他也不跟玲珑多说,就对她招手,让她坐到自己腿上来,可玲珑是那种你招招手我就过去的人么? 她反而对皇帝勾勾手指头:“来呀。” 皇帝坐在原地考虑了几秒,还真的过去了,结果刚靠近玲珑想抱住她,她就滑不溜秋地躲了过去,皇帝没来得及生气就看到她眼角眉梢甜蜜的笑,连带着他心情也好了许多,居然跟着玲珑玩起了捉迷藏。然而无论他怎么捉,玲珑都灵活的不行,偶尔让他抓一下衣袖摸一把小手,可真想把人抱怀里,那还真不容易。 皇帝微微气喘,也收起了玩闹之心,开始认真抓,这回叫他抓住了,整个把玲珑箍在怀中,还没来得及一亲芳泽,她就在他怀中一个下蹲又转了出去,重新回到她一开始坐的位置,把那没来得及吃的皇帝剥的橙子拿在手中咬了一口。 玲珑倒不介意被关在宫里出不去,反正只要她想出去总有办法,但她得先教训皇帝一顿才行,人家好端端的小姑娘,死了亲生父母就够可怜的了,养父母也死了,皇帝不仅不怜惜几分,还假惺惺的把人接进宫,和亲王头七都还没过呢,就把人家认的义女给睡了——也不看看他自己都多大了,真不要脸! 要是真爱也就算了,偏偏皇帝这人,什么都缺也不缺女人,他玩了没多久,就腻了小郡主,还给小郡主赐了婚。 害得人家十几岁小姑娘整天担惊受怕,还不敢说出去,因为她清楚,说出去了,皇帝第一个就会把她灭口,还会给她泼脏水,她怎么会以为这个皇帝是有良心的呢?说不定和亲王的死他都脱不了干系! 什么道德人伦玲珑是不在意的,皇帝要玩她就陪着他玩,反正这个郡主的名头也就是叫来听听,小郡主的父亲是和亲王的贴身侍卫长,为了保护和亲王而死,和亲王便将他的女儿养在膝下,为了表示真心,还特地上奏求了皇帝让她上玉碟正式变成皇室众人。结果让人万万没想到,皇帝还就看上这小姑娘了,结果和亲王刚死没多久,人还热乎着呢,他就把小郡主弄到宫里来睡了。 睡就睡吧,还要面子,不许人说出去,就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快感,刺激啊! 后宫的美人们哪能带来这种享受! 手里的一瓣橙子玲珑咬了一小口,剩下的她举起来对准皇帝,充满了邀请的意味。皇帝先是挑了下眉,不得不说他的长相很是俊美,皇家人就是有这点好,基本上没几个丑的,稍微注意下保养跟锻炼,就能甩同龄人一大截。听说当今太后年轻时曾经宠冠后宫,也难怪皇帝生得这样好。 人模狗样的,还挺符合玲珑审美的。 皇帝凑过来,可那剩下的橙子却并没有如他想象那般入了他的口,而是在他即将咬住的瞬间被玲珑收回,吃了个干净。 几次三番被她戏耍,皇帝的面子要兜不住了,这时候玲珑适当示弱:“橙子吃多了觉着好酸,陛下不如吃颗草莓吧?” 她又取过盘中一颗鲜艳欲滴的红色草莓递到皇帝嘴边,这回真心实意喂他吃了。 可皇帝想抱她?那是不可能的。 皇帝今天过来就是要睡她,这想都不用想,而且这厮睡完了还要回自己寝宫,后宫的妃子们送来汤汤水水,太监总管都回答说皇上政务繁忙忧心国事,装的一副勤勤恳恳的模样,哪知道背地里勾当干尽! 又要当x子又要立牌坊,说的就是皇帝。他睡了自己名义上的侄女,还要给自己留一个美名,贪心如玲珑都觉得这家伙实在是没吃过亏所以自大过了头。 她不像小郡主那样怕皇帝,所以皇帝假装板起面孔她也不以为然,装样子而已谁不会?他真要觉得不好意思,真要知道什么叫羞耻,就不会强行睡了小郡主了。 262.第二十四片龙鳞(二) 第二十四片龙鳞(二) 美人亲自喂的草莓, 自然比皇帝自己拿起来的好吃,他张口将草莓咬住, 本想调戏一下小美人舔舔她柔嫩的指尖,却不曾想她速度快得很, 喂食的动作也算不得温柔, 塞进他嘴里就抽回了手。 皇帝将草莓吃掉, 看着玲珑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你要说这其中有几分真心,那就胡说八道了, 皇帝也就是想尝尝鲜, 恰逢这小郡主身份敏感,给了他别开生面的感觉, 于是他暂时上瘾了,更是不想放开她,就跟稚童得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那样, 初得时欢天喜地,可没过几天就失了兴趣,不管不顾。 这样说起来皇帝比起喜新厌旧的稚童要有点良心, 至少他还给小郡主找了归宿——虽说那归宿最终成了小郡主的催命符。 玲珑又吃了几颗草莓,若说皇宫好,极致的享受就在这里了, 民间吃不到的东西这里都有, 像是这草莓跟新橙, 哪里是平民百姓有福气吃的?她从早上醒来到现在也就吃了点水果, 还真觉得有点饿。 但现在早已过了午膳时间,皇帝挑这个时候过来不会是想打一炮吧?想都别想! 从来只有玲珑想睡别人的时候,没有别人想睡她的可能!睡不睡都得她来决定! 于是叫人传膳,可皇帝在场宫人怎会听她的?自然是要先看皇帝,皇帝点了头,才下去传膳。玲珑便支着下巴笑意盈盈:“皇伯父不愧是皇伯父,原来我叫人传膳都得看皇伯父的脸色,那今儿个皇伯父若是不来,我是不是要被饿死了呀?” 皇帝听她这语气带点酸味,带点嘲讽,偏偏表情娇俏没有丝毫怨气,可爱的不行,他又凝视玲珑,发觉她似是比昨天晚上更加美丽,许是知晓了人事,便透出一股子动人的妩媚风情,真真是让他看直了眼睛。“朕怎么舍得饿着你?你想吃什么,朕都叫人给你做。” 玲珑单手托腮,另一手在桌上画圈圈,满脸的天真无邪:“我想吃的皇伯父都给?” 皇帝颔首:“这是自然。” 玲珑便嫣然一笑,趁着皇帝不注意朝他扑了过去,软玉温香满怀,皇帝尚未来得及体会这温软甜美,便被扒开了衣襟,肩颈处被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说是恶狠狠可半点不夸张,玲珑用足了力气,雪白的贝齿深陷皇帝的皮肉之中,尝到了血腥味也不撒嘴。皇帝隐忍力十足,双手握住她的腰肢似是想将她拉开,然玲珑非常使劲,他疼得面色发白,玲珑终于满足,才松开口。 尝起来这血似乎不够甜,玲珑用帕子擦拭掉唇边血迹,又舔了舔,微微笑:“我想吃皇伯父的肉,可是想想,还是尝尝滋味儿就算了吧,昨儿个夜里,皇伯父也咬了我来着。” 皇帝的咬在他看来是种情趣,微微疼,却不会出血,玲珑的咬可是货真价实的咬,就差没咬掉他的肉了。然而皇帝还不能传太医,否则如何解释肩颈上的伤?接下来一段日子,这伤口若是没有愈合他怕是也不能去临幸其他嫔妃,龙体上有了这么个牙印,实在是麻烦多了。 后宫的女人们承欢时可不敢在皇帝身上留下任何印记。 皇帝还没来得及发怒,就被玲珑舔着唇瓣的狡黠模样吸引,只觉得这样的小郡主是说不出的灵动好看,叫人怎么也没法对着她生气。半晌,道:“还不过来给朕止血。” “我不会。”玲珑理直气壮地说,把手里用过的帕子丢了过去,“皇伯父自己看着办吧,我饿了,我要去吃饭了。” 说完居然就真的走了! 皇帝被她堵的哑口无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虽说殿内都是他的人,可叫人知道他被小郡主狠狠咬了一口面子上也过不去,而且他又该以何名义叫人去取药呢? 也正因如此,这伤口好的极慢,估计接下来有好长一阵子皇帝都得夹着兄弟做人了。 玲珑用膳也完全没有等皇帝,她向来是不将任何人看得太重,皇帝又如何?哪怕是人间的皇帝,做梦也都想变成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真龙天子,真要说起来,也该是他们对她顶礼膜拜才是。 她吃了没一会儿皇帝就过来了,看起来脸色还是不大好,玲珑那一口咬的什么样自己心里有数,肯定是极疼的,还流了那么多血,但皇帝现在除了脸色有点难看之外就跟个没事人一般,玲珑忍着笑,把一碗四红补血粥推到皇帝面前:“陛下喝一碗吧,这可是我本来要喝的。” 昨天晚上玲珑来的时候皇帝已经完事儿了,她自然不会奢望这人对小郡主能有几分怜惜,总之小郡主血流了不少,下头估计也是这样,上来的食物大多有补血养颜的功效,看着是要她继续伺候皇帝呢。 皇帝坐到她对面,目光灼灼,平日里朝堂之上,他这样冷肃的目光连最资历最老的大臣都要两股颤栗,偏偏在这小郡主面前,只过了一夜,她就完全不怕他了,甚至自顾自吃着自己的东西,更是没有给皇帝布菜的意思。 两人沉默着用完了一顿膳,玲珑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准备回去再睡个回笼觉,结果皇帝跟了进来,她刚踢掉鞋子躺上床,这个老男人就恬不知耻地跟着挤了上来,还将她朝里面推了推:“给朕让个位置。” 玲珑瞪大眼:“皇伯父你想做什么?” 皇帝拿眼睨她:“朕肩膀疼,想躺着歇息一下有何不对?你知不知道咬朕这一口,朕能治你个杀头大罪?” 玲珑哪里会怕他,挑衅道:“那你治呀,砍了我的头,你还到哪里去找我这样漂亮的小姑娘?” 皇帝这会儿对她兴趣正浓,包容心也很强,打量了她几眼,煞有介事颔首:“说的不错,可小姑娘再漂亮,若是不能陪朕睡觉,朕留她又有何用?” 玲珑觉得这人真是无耻极了,她伸手慢吞吞摸上皇帝的脸,老男人保养的很不错,脸皮子一点也不粗糙,也不厚。软绵绵的小手摸在脸上舒服极了,皇帝还没来得及享受,那小手就没入了他的衣襟。 他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被玲珑的大胆惊到。昨天晚上她又惊又怕哭泣求饶,虽说也挺有乐趣,可这样的做派皇帝见的多了,他本就只顾享受,要美人来伺候自己,何曾在乎美人如何?而今天的玲珑跟昨晚判若两人,反倒叫他起了征服之心。 年轻时也是鲜衣怒马豪气万丈,没有皇帝驯服不了的烈马,也没有他征服不了的女人。他的后宫美人无数,皇帝爱美色,并不拘泥于出身好的完璧,只要容色过人,得了他的趣,就都能被他留在身边,环肥燕瘦千娇百媚,冰山美人贞洁烈女尽皆有之,如今哪个不是日夜翘首期盼他的恩宠? 失了圣心,就没有好日子过,小郡主是占了这个身份的便宜,否则皇帝早就冷着她了。 他用过这一招,冷两天,无需他做什么,美人们就会心慌恐惧地来讨好,因为她们都知道,帝王无情,兴头上冷着两天,美人们若是还端着架子,皇帝却冷着冷着就将她们忘了,因为总有更美丽更年轻的女子出现,对皇帝而言,没有哪一个不能替代。 玲珑听了皇帝这话,却没有害怕,而是继续摸他的胸膛,纤细的手指又嫩又软,带着淡淡的凉意,皇帝被摸得心下滚烫,正意乱情迷,谁知道玲珑的手却突然来到了他肩头被咬的伤口处狠狠一摁! 饶皇帝忍耐力惊人,也不由得额冒青筋眼神冷厉,玲珑却根本不怕,收回手:“漂亮的小姑娘也是很挑剔的,陛下回去多练练再来找漂亮的小姑娘吧。” 偶尔玲珑也会觉得粗暴一点有意思,可像昨晚那样的,她不希望再发生。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她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除却她自己,不能容忍任何人在她身上留下她不喜欢的伤痕。 皇帝肩头的伤口还没开始结痂就又裂开,雪白的中衣被染出鲜红。他来这里并没有带可以更换的衣服,此时此刻又不能叫人回去拿,外头的龙袍尚且完好,里头的几层衣裳基本上全染了血,玲珑下嘴是真的狠,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若是想要皇帝的命,他早不知道死了几回了。 玲珑搞完皇帝的伤口,自己就翻了个身面朝床里,“我要睡了,皇伯父若是敢吵我,我就再咬一口。” 这威胁听起来很孩子气,皇帝却真的没有再吵她,因着他的伤口这会儿又开始火辣辣的疼,先前为了面子隐忍,现下却是不行了。他召了人进来,命人去取药膏,跟着他的太监都是机灵人,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领了命下去。 然而直到药膏送来,皇帝的伤口再次处理好,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可玲珑却没有理他一下,就连睡姿都没有改变。 263.第二十四片龙鳞(三) 第二十四片龙鳞(三) 接下来几日皇帝都没来找玲珑的麻烦, 他可能是想把那些用在后宫女人的手段在她身上也试验一下,只可惜没有任何效果, 玲珑仍旧该吃吃该喝喝,皇帝不来才好呢,皇帝不来她就不用跟他周旋。 倒是伺候她的宫女着急了。 先前那个被玲珑拿橙子砸了一脸的绿衣服宫女,名字叫做红袖,等了四五日不见皇帝来, 就话里话外地暗示玲珑要主动示好,话说得也很直白:“郡主您如今已是皇上的人,皇上好您才会好, 又何必要跟皇上置气呢?皇上那么喜欢郡主,郡主要好生抓住皇上才是啊!” 这是皇帝的人,玲珑用脚趾头都能猜到。她才不关心皇帝喜不喜欢她,才睡了一次, 皇帝食髓知味, 怎么可能放过她, 她现在要是眼巴巴上去讨好才是真的掉价, 于是美目一横:“就你话多, 没被砸够是不是?” 说着试图举起盘子里的一整颗菠萝蜜,这玩意儿要是砸过来可有的受,红袖登时就不敢说话了。她哪里是自己想撺掇郡主,这可是皇上那边的意思, 否则她一个奴才, 哪有这样的胆子! 皇上要她把郡主每日都做了些什么一一禀报, 可红袖能怎么说呢?说小郡主完全没有为情所伤的样子,也没有忐忑不安,而是每日快快乐乐的吃饭睡觉?是的,除了吃饭睡觉,小郡主似乎对什么事都没兴趣。 正苦恼着要如何回禀皇上的时候,太后那边派人过来了,说是担忧郡主身子,特意差人过来看看。玲珑也知道自己这逍遥日子维持不了几天,她现在是说身子不适所以休息,可休息的差不多了,还是得老老实实去皇后太后那儿报道请安,谁叫她现在寄人篱下?这里又不是和亲王府,她这身份有点尴尬,只能算是半个主子。 打发走了太后的人,玲珑无奈地坐在床上叹了口气,明儿就不能睡懒觉了,太后那来人说是关心她,其实也就是委婉地表明她该去请安了。说起来,这小郡主在宫里可真是举步维艰,根本没有自己的人脉,一举一动都被皇帝的人盯着,还不如当初就留在和亲王府,哪怕一个人过日子,也比与虎谋皮强。 等到了第二日,玲珑便梳洗妥当前去给太后请安。太后对玲珑的态度很平淡,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这老太婆对她儿子的所作所为心里有数,她不会说皇帝什么,这自然不是皇帝的错,皇帝何错之有?要怪,也只能怪玲珑,小小年纪不学好,皇帝怜惜她才将她接进宫来,她却勾引皇帝做下这等违背人伦的事,若是传出去,皇帝颜面何存,皇家的面子往哪儿搁? 因此见了玲珑,太后就说了些敲打的话,希望这小姑娘能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有非分之想。 玲珑低头听训,实则疯狂翻白眼,太后真以为她儿子是什么人人争抢的宝贝呢,全天下的女人都想得到他的宠幸?说太后不知道两人的关系是谁主动玲珑可不信,太后分明就是知道,只不过比起和皇帝的母子情,什么道德什么人伦都得往后站,偏偏她还要占据上风,仿佛这一切都是玲珑的错,是玲珑强硬地扒了皇帝的裤子让他睡自己一般。 她乖巧应着,态度诚恳,太后也颇为满意,深谙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道理,又把玲珑拉到身边让她坐下,握住她柔软如玉的小手,轻轻拍着:“哀家知道你心里委屈,你且放心,若是有人敢欺凌你,只管告诉哀家,哀家会为你做主。” 玲珑很配合的做出感动涕零的模样,“皇祖母待我可真好。” 太后轻叹:“怎么说你都是哀家的孙女,哀家怎么会待你不好?那么多公主啊,哀家觉着加起来也不如你懂事又贴心,不怪乎皇帝最疼你。” 是是是可疼了,在床上疼的尤其厉害。 玲珑低头微笑,做足了小女儿的派头,任谁也看不出来这温婉羞赧的小姑娘是否包藏祸心。 正在这时,太监拉着尖锐的嗓子喊皇上驾到,太后顿时松开了玲珑的手,玲珑规规矩矩地坐着,似是没听到,也没有丝毫激动的样子。太后暗地里观察她的神态,慢慢点了点头,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走进来,他身材高大修长,一进来面上便带着笑,这把年纪了,也就是太后面前他还做个孝子模样,平时都恨不得鼻孔朝天一脸傲慢。 等跟太后见了礼,皇帝才漫不经心地看向太后身边隐形人一样的玲珑,道:“原来玲珑也在这里,怎么样,这几日过得可好,身子可有好些了?” 玲珑福身行礼:“多谢皇伯父关怀,好多了。” 说完却目光隐晦地朝皇帝肩头看了一眼,她站在太后身后,旁人看不到她的表情,所以她压根没有掩饰眼底的得意与挑衅,那小模样在皇帝看来就像一只自以为爪子尖锐的小奶猫,觉得自己很凶能伤人,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他嘴角也勾起笑容,原以为冷了几日能叫她乖巧过来,却不曾想她野性难驯,这样也好,他更有兴趣了。 太后哪能看不到皇帝那兴味盎然的眼神,她能从先帝的一众嫔妃中杀出一条血路当上太后,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只是她当初拼命争宠希望先帝独宠自己一人,而到了她的儿子,她就希望皇帝能够佳丽三千,不在一个女人身上驻足太久了。 只是太后也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她若是拼命反对,皇帝定然会与她对着干,她这个儿子孝顺是孝顺,却并不是那么听话,有主意的很,少年登基,仅用了五年便将朝政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哪里能是个被人糊弄的?因此太后不偏向后宫任何一个嫔妃,因为她清楚自己的荣耀是皇帝带来的,皇帝喜欢的,她就喜欢,皇帝讨厌的,她也不会去碰。 如今皇帝喜欢玲珑,太后虽然不喜欢,却不会跟皇帝对着干,她也不出手,皇帝早晚会厌倦,即便不厌倦,也轮不到太后来操心。 她还不吝于在皇帝面前做个人情,便虚虚扶了下自己的额:“老喽,上了年纪,什么毛病都来了,哀家觉得头有些晕,郑妈妈,你扶着哀家进去休息,玲珑代哀家送送皇上。” 玲珑差点忍不住为太后精湛的演技鼓掌,她道了一声是,太后便被郑妈妈扶着走了,只剩下她跟皇帝。可皇帝却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在之前太后的位子坐了下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玲珑站在原处,小姑娘年轻美貌,宛如豆蔻梢头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清纯又娇媚,皇帝看得眼热,好歹记得这是他老娘的地盘,便对玲珑道:“太后让你送送朕,还不前面带路?” 你是瞎了吗看不到路在哪里?心里骂了无数句,玲珑面上还是一派天真坦然:“皇伯父请。” 皇帝起身时状似不经意地摸了把她嫩滑的小手,吃豆腐吃的很开心,玲珑笑意更深,只可惜世上没有熟知她的人,否则一定会知道,龙女大人一旦这般笑,那必然是有人要倒霉了。 说是送皇帝,偏偏这狗皇帝走路故意放慢,一段小路玲珑觉得都要走一年了还没完,他也不上御辇,就一边走一边跟她说话。太后又不在,玲珑一点面子也不给,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丝毫没有被冷落数日内心慌张的模样。 皇帝觉着这个招数在玲珑身上是不好使了。后宫的嫔妃害怕是因为她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讨好于他,乞求他的恩宠,玲珑却不是。这小姑娘虽说失身于他,却是上了玉碟的郡主,正儿八经被皇家承认的,皇帝就是真的腻了她,也不可能对她置之不顾,更何况她的生父母养父母都已亡故,怎么着未来都是有保障的,拿这个来吓唬她不成。 可除此之外别的招数也不好使啊,这几日皇帝没去找玲珑,却也没去别的嫔妃那儿,就连每月十五去皇后宫中留宿也只是纯睡觉——没办法,他只脱了外衣,肩颈处那被玲珑咬出来的伤口怎么也不见好,抹了药也没用,现在见了玲珑,更是隐隐作痛。皇帝有些头疼,他这伤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难道要素到好的时候? 那必然是不成的。 走着走着,皇帝就拉住了玲珑的手,小姑娘的手细嫩柔滑,握在掌心舒服极了,柔若无骨。玲珑就问他:“您就不怕被人瞧见?到时候您怎么解释?杀人灭口吗?” 皇帝道:“龙儿大可放心,决不会有人瞧见。” 他出行是乘御辇的,还有太监开路,走到这儿自然是因为四周无人,否则皇帝怎么可能光天化日做出这样孟浪之举,他是要做明君的,明君怎么能在大白天牵自己侄女的小手呢? 但越是白天,越是刺激啊,皇帝头皮都在发麻,越发不想放开了。 264.第二十四片龙鳞(四) 第二十四片龙鳞(四) 仔细想想, 皇帝都有七八天没摸过美人小手了,这七八天他也没踏足后宫, 实在是肩上的伤口没有好转,龙体抱恙,怎能为人所知?偏偏冷着玲珑又没起到效果,于是皇帝便借着来见太后的名义拉了小郡主走这条小路,很自然地摸上小手把人搂怀里, 活似之前那几天故意不理她的不是他。 哎呀这点小手段都是玲珑用剩下的,欲擒故纵这一招她才不吃呢,皇帝要摸手手, 可以,但也仅限于此,想更进一步?不存在的,没可能的, 想都别想, 做梦。 皇帝还就吃她这一套, 越是不给他越是想要, 要不怎么说自己费尽心机得来的就是比送上门的香呢, 在女人这一方面,皇帝考虑的少,而玲珑占了这个特殊的身份,对他而言, 她就是不一样的。 只不过小郡主本身性格内向, 在皇帝看来就是无趣了, 他兴味的时候尚且觉得她可人,待到兴趣一过,就跟甜糕再好吃,吃多了也会腻一样,自然就不再觉得她讨人喜欢。所以跟皇帝完全没必要装的温婉贤淑,他后宫里多的是这样的女人,不缺玲珑一个。 玲珑推开皇帝总想亲过来的薄唇,觉得他有些黏人,活似八百年没见着女人一般。皇帝则是凝视她白嫩的小脸蛋出神,几日不见,他觉着小郡主的脸蛋儿变得更加水嫩,可见这几日只有他一人茶饭不思,她是完全不上心的。 也是,皇帝再如何冷着玲珑,也不能叫人克扣她的衣食住行吃穿用度,否则传出去岂不是为万人所指? 她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有恃无恐的吧。 这还真叫皇帝给猜对了,玲珑知道自己只要不把皇帝睡了小郡主的事儿闹得人尽皆知,那么只要皇帝对她还有兴趣,就会无限度的容忍她,哪怕脾气坏又怎么了,十五岁水灵灵的小姑娘被你这么老的皇帝睡了我还不能脾气坏了?我不仅脾气坏,我还要打你呢! 心里这样想,玲珑抬起脚就朝皇帝小腿踹了一下,只不过她的绣鞋软软的,也没什么力气,皇帝被踹了这一脚,惊大于怒,“龙儿?” “叫得这么亲热做什么。”玲珑又踹了一脚,“谁是你的龙儿,你也不怕晚节不保。” 皇帝见她这样生机勃勃,心中很是喜欢,许是越上了年纪就越喜欢年轻人,皇帝也是如此,她比他小那么多,他又不占理,让一让也未尝不可。“朕疼你不好么?” 玲珑心想他跟太后还真不愧是亲生母子,两人说了差不多的话,都说皇帝疼她。顾盼神飞的美目白了皇帝一眼:“是,可疼死了,下回换我疼皇伯父可好?” 皇帝低笑:“只怕你没有那手段。” 玲珑呵呵一笑,笑完立刻挣脱皇帝自己能走到前面,皇帝也不恼,就跟在她身后,看她纤细娇小的身形,看她走路时微微摆动的裙裾,还看她的削肩细腰粉臀小脚,越看心下越是火热,毕竟是刚尝了甜头,还没吃够就不能碰了,哪有这样的道理?他是这天下的主人,想要什么女人就要什么女人。 玲珑又被他拽回怀里,皇帝看着不年轻了,力气却很大,玲珑被他抱的难受,光天化日的这人也真是不要脸,不怕被人看见难不成还要打野战?她抬起脚就踩他,皇帝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玲珑竟这般大胆,嘶的倒抽了口气,她这一脚可是货真价实的踩,一点情面都不留,踩完了还对皇帝吐舌头扮鬼脸,一溜烟拎起裙子就跑了! 时下女子多缠小脚,但玲珑的生父母去的早,养父母也不曾强求她,是以她还留了一双天足。从前皇帝不觉得小脚有什么好,现在他想,至少小脚跑不快,而这生了一双天足的小姑娘,脚底生风,他没占得多少便宜,就已见不着她人影了。 玲珑对皇宫的地势很熟悉,她一跑,皇帝总不能派人来追,他还要面子,等到她回到自己宫中,第一时间就是叫人传膳,别的不管,先吃点再说,等皇帝来了再应付也不迟。 接着皇帝还真就来了,他的目的也很明确——要跟她睡觉,当然不是盖棉被纯睡觉,而是要做点不和谐的运动。玲珑奋力抗争,反正皇帝不会像第一次那样强迫于她,她就拿乔就矫情就不许他碰,他又能如何? 皇帝轻轻叹了口气:“龙儿,你莫要跟朕胡闹。” 听着是有几分火气了,玲珑也知道见好就收,她知道这具身体本身便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待她来了之后更是精心呵护这份美貌,小郡主觉着自己若是长得平凡些便不会招来这祸端,玲珑却觉得美得还不够——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有什么错?欢天喜地的打扮自己又有什么错?真要说错,也该是那强迫她的人。 玲珑都能想到,若是皇帝跟她的事公之于众会引来什么后果,皇帝自然是不会有错的,错的都是她这个“红颜祸水”,说不定还要被愤怒的大臣们死谏要把她放火烧死,这样的事儿玲珑见的不少,反正都是女人的错嘛,亡国了是女人的错,皇帝昏庸是女人的错,河南发大水河北闹旱灾河东生瘟疫河西患飞蝗都是女人的错。 男人怎么会有错呢,都是女人引诱他们的。 皇帝都四十多岁了,平日里励精图治文韬武略,结果却跟自己的侄女搞在一起,那这个才十五岁的小郡主是多么可怕呀!她年纪这样小,心机就这样深沉! “我怎么敢跟皇伯父胡闹呀,皇伯父若是生气了,我可就没好日子过了。”玲珑拿手指头缠绕着自己的头发玩,语气俏皮,没有丝毫害怕的意味。“龙儿还要皇伯父多多怜惜呢。” 她居然主动坐到了皇帝怀里,这让皇帝十分讶异,但送上嘴边的嫩肉哪有不吃的道理,他掐着玲珑的腰若有似无的抚摸着,声音温和:“龙儿不闹是最好的,皇伯父总不会亏待你。” 玲珑暗地里撇撇嘴,话却说得很柔和:“龙儿都是皇伯父的人了,难道皇伯父还怕龙儿跑了不成?龙儿跟您闹脾气,您就让让龙儿嘛。” 她生了副好嗓子。 这是皇帝第一次意识到。 后宫美人无数,大多能歌善舞,声音宛如出谷黄鹂清脆动人,可任哪一个也不会玲珑这般撒娇,甜到人心坎儿里去,就跟小猫的尾巴毛茸茸摇来摇去,拂的人心痒痒。 玲珑搂住他的脖子,进一步道:“您就不能讨好讨好我么?” 叫皇帝去讨好一个女人,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哪怕是太后,皇帝的亲娘,他也没想绞尽脑汁的去讨好过,现在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坐在他怀里,理直气壮地要他讨好她。皇帝觉得新鲜,笑得胸膛微微震动:“龙儿要朕如何讨好你?朕那儿有南国进献的稀世明珠,待会儿叫人送与你好不好?” 好东西当然得要,但玲珑是贪婪的:“只有物质上的讨好是不成的,我年纪小小就没了爹娘,还需要皇伯父像长辈一样关爱我呵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不让我心碎难过。” 皇帝握着她的小手把玩,一时间只觉得她是情窦初开,看那小脸蛋红的,只她生得极美,皇帝也乐意与她相和。这心态其实很好理解,就跟皇帝对每个妃子都叫爱妃,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分一丝丝的爱给她们。 像是皇帝这样的人,因为极难有爱,即便有,也远远小于权势地位,想得到他们纯质的爱是很艰难的,尝起来味道也只能说是不错,因为他们的灵魂闻起来并不够甜美,对玲珑而言也不算一等一的食物。如果说甜美纯洁的灵魂给予的爱像是新鲜出炉的诱人松露,那么皇帝这样的人就像是馒头,管饱,能吃,可并不是多么美味。 玲珑嘛,玲珑不挑食。 “这是自然。”皇帝声音低沉,“只要龙儿乖乖的,朕自然会关爱你呵护你,不叫你心碎难过。” “真的吗。” “当然。” 四目相对,皇帝半点都不心虚,想来这样的甜言蜜语他是张嘴就来,不知对多少人说过,真是生了张巧嘴。玲珑嫣然一笑,两手往上摸到皇帝的耳朵轻轻一掐,没用力,带了点挑逗的意味:“那皇伯父得证明给龙儿看。” 皇帝以眼神问她如何证明,玲珑却说自己没想好,等想到的时候就会告诉他。皇帝权当她是小孩子脾气,只是九五至尊,金口玉言,答应的事必然会做到。 这么一来,皇帝还真从玲珑身上咂住点意思来,她不想承欢,他也暂时不勉强,就等着看玲珑能折腾出什么新花样,他就这样看着,大有一副你随便作我就这样看的意味在里头,由着她玩,反正孙猴子再怎么翻云覆雨,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就是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孙猴子,谁又是如来佛。 265.第二十四片龙鳞(五) 第二十四片龙鳞(五) 皇帝是个好皇帝, 但在女人这一块, 渣的程度他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不过他对自己的子女是真的很不错,儿子相对要严厉一些, 几个公主那都是他的掌上明珠, 尤其是他最小的女儿, 排行第七的公主,今年也将将十五, 正是好年华,上头的六位公主都已出嫁,惟独这七公主还没有,听说皇帝允诺她可以自己挑选心仪的驸马。 谁都不知道七公主喜欢什么样的男儿,她是金枝玉叶,又生了一副倾国倾城的美貌,还得皇帝的宠爱,想做驸马的人能绕护城河十几圈,谁都知道尚了公主那就是一辈子的富贵荣华, 这一步登天的好事谁不想落到自己身上? 要不怎么说皇帝最喜欢这个小女儿呢, 父女俩的性格如出一辙, 皇帝看上了自己的小侄女还把人给睡了,七公主则是看上了人家的未婚夫想要横刀夺爱, 顺带一提, 七公主相当讨厌玲珑郡主, 原因无他,她觉得本来自己才是父皇最宠爱的女儿,可自打这和亲王的养女入了宫,父皇就在她身上驻足太久,自己的宠爱都被分走了! 因此每每见着玲珑,七公主都要含枪带棍的冷嘲热讽,要不是她还知道点分寸,小郡主不知得吃多少亏。 虽说玲珑现在是住在宫中,但还是会跟高门贵女打交道,皇帝“喜爱”她,太后也很“宠爱”她,这让玲珑在贵女圈很受欢迎,更何况和亲王死后,皇帝亲自赏了封地给她,她可不是空有头衔跟封号的郡主,她是有自己封地的!只凭这一点,七公主就又要讨厌玲珑了,因为她虽然是公主,首先没有出宫嫁人,因此没有封号,其次没有封号就没有封地,自然就看玲珑很不顺眼。 贵女们为了博得才名,每隔几个月都会由比较有名望的贵女举行一次宴会,名为花宴,能收到请帖前来参加的都是有家世有才华的千金小姐,七公主作为最尊贵的未出阁的金枝玉叶,自打她及笄后,基本上这花宴都是由她举办,也为她谋来了美名。 至于其他家的小姐们,再有才华也不敢跟公主硬刚,更不敢抢夺这花宴的举办人,于是这花宴,如今基本上已成了七公主的代名词。 不过上个月刚举行过,这个月为何又要再次举行?七公主想什么呢,玲珑觉得她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花宴举办的这么频繁,谁还会觉得请帖难求?要她说半年一次甚至一年一次都可以,可惜七公主爱出风头,说不准过段时间就改成一天一次了。 玲珑身为和亲王的养女,如今又住在宫中,有什么事情自然都不能少了她的份,七公主在这一点也很像她亲爹,爱面子,不容许别人说自己一句不好,哪怕私底下藏污纳垢,表面也是光风霁月,她讨厌玲珑,却次次不落的给玲珑送请帖,从前的小郡主不敢拂公主的面子次次都来,换了玲珑后就不一样了,她有兴趣才来,没兴趣就说身体不舒适。 谁愿意被个小公主折磨一整天啊,又要琴棋书画又要诗词歌赋,还要曲水流觞投壶赛马——玲珑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有在想装逼的时候才会露一手,否则平时就跟个隐形人一样除了吃跟睡对什么都没兴趣。 上个月的花宴玲珑就没来,这个月她却来了,七公主见了她虽然心下不喜,面子功夫却还要做,打了招呼之后就跟其他人说笑,没管过玲珑,玲珑也不在意,她今天来这里是坏七公主好事的,又不是跟她联络感情的。 今日这花宴,其中有个姑娘是头一回来。 这姑娘是个六品小官之女,按理说并不够资格参加,可七公主却给她发了请帖,姑娘接了请帖自然不敢不来,总不能拂了公主的面子。她是第一次参加花宴,难免有些紧张,也没有熟识的人。贵女们的交际圈子很固定,都跟身份差不多的来往,六品小官的女儿,她们根本看不上。 因此这姑娘一个人坐着,实在是有些凄凉可怜,她周围又没有人同她说话,把她一个人晾在那儿。 这要说其中没有七公主的手笔玲珑可不信,把人邀请来了却不跟人说话,视而不见,就是要给人下马威嘛!偏偏还要保持自己的好名声,真是跟她那亲爹一个德性,都欠收拾。 玲珑就对那姑娘招了招手,姑娘愣了下,先看看自己左右,确定小郡主是在叫自己,才走上前去,对着玲珑福身:“小女子傅莹,见过郡主。” 她虽然出身小门小户,却很懂礼数,人也温婉可人,玲珑对这样讨人喜欢的姑娘很有好感,她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椅子,“坐这儿吧。” 姑娘便坐了下来,她有点拘谨,毕竟今日是她第一次见公主跟郡主这样的金枝玉叶,难免紧张。公主高傲,不给她一个眼神,郡主却很是亲近,但傅莹心中还是很不安,局促不已。 玲珑取过一颗荔枝,“你不必害怕,我又不欺负你,这荔枝滋味不错,你尝尝。” 说着就塞了一颗过去,傅莹手中陡然被塞来一颗荔枝,愣了一愣,见那小郡主十指纤纤将荔枝剥开,露出里头白嫩果肉,饶她是个女儿家,也忍不住觉得赏心悦目,只觉这位小郡主是冰雪做的人儿,哪哪儿瞧着都好看都精致,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玲珑吃了几颗荔枝,拍了拍手,又拿帕子擦了擦,漫不经心地说:“以后这花宴你就不要来了。” 傅莹一惊,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来得及说话,又听玲珑说:“顺便把你的未婚夫看好。” 傅莹更是不懂玲珑话中何意,玲珑叹了口气,小姑娘可爱是可爱,却也呆了点儿,她不介意再提点她一下,傅莹虽然笨呼呼,她那未婚夫却很有心计,只要傅莹回去跟他说了七公主的打算,他总能保护好自己的小未婚妻,玲珑想到这里,未免感动了一下,觉得自己又免费做了一次慈善。“你父亲只是六品官,可公主却突然给你发了请帖,你人来了又不让其他人理会你,你就不觉得奇怪?我听说你的未婚夫是今年的新科状元,生得是面如冠玉貌赛潘安,七公主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皇上曾经许诺她可以挑选自己的驸马。”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傅莹要还是不懂,玲珑就只能敲开她的大脑看一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她今日来就是为了这个,而且她还知道,傅莹的未婚夫非常喜爱她,两人明明门当户对两情相悦,七公主却偏要横插一脚,真是跟她那亲爹一个死样。 玲珑轻笑:“我若是你,现在就要回去了,在这里久待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说完她啊了一声,将手中的茶盏掀翻,茶水都泼在了傅莹的衣裙上,这番动静有点大,招来了其他人注意,七公主眉头皱起,不知道玲珑在搞什么鬼,她若是坏了自己的事,就别想有好果子吃! 玲珑起身:“抱歉这位姑娘,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马车中有可更换的新衣,你可去换一下。” 傅莹也不是傻到家,虽然她也不敢相信玲珑到底说的是真是假,但她还是赌了一把愿意相信这小郡主。七公主看着两人相携而去的身影,眉头紧蹙,愈发不愉,面上表情让其他贵女看了都有些心惊,说话越发小心翼翼,不敢惹了这金枝玉叶不快,否则遭罪的总是自己。 傅莹有惊无险的回到家,她换了衣服后也没回花宴,直接坐玲珑的马车回府了,至于她回去后会怎么说,那跟玲珑没关系,她卖了状元郎一个人情,日后可是要他千百倍还回来的。 倒是皇帝晚上又到了她这儿,脸上带着笑,似是轻松,玲珑斜眼看他:“皇伯父这春风满面的模样,难不成是有什么好事?” 皇帝笑:“龙儿聪慧,猜一猜,猜对了朕有赏。” 玲珑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皇伯父脚上的靴子沾了红泥,想来是从皇后宫中过来的,这红泥是皇后宫中养的名贵兰花专用,从皇后宫中出来心情还能这样好,想必是跟公主有关,听说皇后最近正烦恼七公主的婚事,皇伯父一身轻松,应是七公主的婚事有了着落吧。” 皇帝还真就惊讶了,他知道小郡主聪明,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这段时间将他撩的不行还能不踩他的底线,但也不曾想她能聪明到这般。“龙儿猜得不错。” “不是猜的,是我今日看到的。” 皇帝微微拧眉,没听懂她这句话的意思。玲珑手指头在桌子上转圈圈:“皇伯父,虽说状元郎年少有为又容貌出众,可毕竟也是有婚约的,招为驸马是不是不大好?” 皇帝道:“有何不好?难不成朕的女儿还配不上他?” 你听听你听听,这人,跟七公主不愧是亲父女。 266.第二十四片龙鳞(六) 第二十四片龙鳞(六) 玲珑是真心想问皇帝一句:你的女儿哪里就配得上人家了? 人家状元郎虽说出身贫寒, 却自幼苦读性格坚毅,靠自己的本事高中, 高中后也不嫌贫爱富,仍旧钟情于自己的未婚妻。至于那位傅莹姑娘, 性格温婉贤淑知书达礼,未婚夫妻之间两情相悦,不管是相貌还是人品都挑不出毛病来, 皇帝的女儿什么德性,也就是他自己带了滤镜,觉得自己的女儿哪哪儿都好,是金枝玉叶, 看上了人家是人家的荣幸。 可哪里就配得上了? 若不是有这么个出身,七公主这性格扔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也就是有了个好爹。 皇帝见玲珑神色淡淡似有不屑之意,顿时蹙眉:“龙儿, 你在想什么,难不成朕的女儿,你真觉得她配不上一个状元?” “配不配得上另说,可皇伯父, 您不会不知道人家状元郎已有婚约吧?” 皇帝理所当然道:“那又如何,只是两家人口头之约, 无父母之命亦无媒妁之言, 朕日后自然会为那傅家姑娘另指一门好姻缘, 左右不会亏待了她, 她应感到荣幸才是。” 玲珑忍不住啪啪给他鼓了鼓掌,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足够骄纵任性不讲理了,但真的是神奇,有些人类骄纵任性不讲理的程度能把龙女完爆十条街。“皇上真是英明,我要是有皇上这么个好父亲,想来也是要嫁谁就能嫁谁。” 皇帝觉得她这话夹枪带棍的嘲讽意味十足,俊美的面容微微出现不愉,“龙儿觉得朕不能这样做?” “龙儿哪敢呀。”玲珑从他腿上跳下去,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她这眼神就完全没有遮挡,明明白白告诉皇帝对我就是觉得你这么做不道德,“不过皇伯父都能无视人伦睡了自己的侄女了,给自己女儿抢个女婿又有何不可?别说只是毁人家一桩婚,就是皇伯父亲自看上了风度翩翩的状元郎,想将状元郎一起睡了,龙儿也什么都不能说呀。” 这话说的可真是胆大包天,边上的太监听得都瑟瑟发抖,皇帝更是怒意不止:“大胆!” 伺候的宫人们纷纷跪下,玲珑却笑的香肩微颤:“皇伯父恼羞成怒的样子可真可爱。” 她就是吃准了皇帝不会拿她怎么样,于是就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皇帝心里也是又惭又羞,他觉得自己女儿抢人家的未婚夫没什么,谁叫他的女儿是金枝玉叶,看上了谁都是那人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可真要换成他自己了,想想他睡了自己的侄女,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皇帝这张老脸也没地儿搁。 可皇帝怎么会认错呢,他才不会犯错,错的都是别人。那一点点羞惭便顺理成章变成了恼怒,可他恼怒归恼怒,又不舍得处罚玲珑,小姑娘这段时日刚被焐热了些,他对她宠爱正浓,本就是理亏的那一方,皇帝最后站起身,重重拍了下桌子:“你给朕好好反省,从今日起禁足,哪里都不许你去,直到你知错了为止!” 说完竟是拂袖而去,玲珑在他背后吐舌头做鬼脸,一点怕的样子都没有。等皇帝带着人浩浩荡荡走了,红袖才小小声道:“郡主,您、您就不能好好跟皇上说吗,若是惹恼了皇上,吃亏的总是您啊……” 这红袖一张嘴,十句话里至少有八句是劝玲珑温顺听话的,要真听了她的才会出事,皇帝缺温顺听话的女人?他随手一抓一大把好不好!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根本没把红袖的话当回事,不过她也不想再听红袖唠叨废话,挥挥手让她出去,自己一个人也玩得很开心。 禁足什么的,只要她想出去,谁能拦得住?皇帝未免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许是被十几岁的小姑娘冷嘲热讽,皇帝那点可怜的羞耻心也起来了,等到七公主又来磨他要他赶紧赐婚的时候,皇帝模棱两可,没说不赐婚却也没答应立刻赐婚,七公主早已把状元郎视为自己的囊中物,她的六个姐姐都可以自己挑选驸马,为何她不可以?青年才俊众多,她却偏偏看上了状元郎,难不成她贵为公主,还配不上一个穷小子? 想起那日惊鸿一赔,青年玉树临风温润如玉,尤其还生得一副俊秀面容,七公主想想便心下发烫,她一颗芳心早已暗许,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对方会拒绝自己。 至于状元郎的未婚妻,那算是什么未婚妻?不过是幼时稚语,怎能当真? 七公主想得倒好,觉得大不了自己招了驸马后给傅莹些钱财,再给她寻个门当户对的夫君也就是了,不管怎么说,傅莹都不敢跟她作对的吧?惹一位公主发怒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 可她也不想想,状元郎未中状元之前,家境贫寒,傅莹身为千金小姐不离不弃,傅家也愿意接纳他作为女婿,一心一意支持他读书,而状元郎高中之后,也不曾抛弃过往,仍旧对傅莹一往情深——人家两情相悦至死不渝,到底跟她这金枝玉叶有什么关系? 这岂止是强扭的瓜,这是种子还没撒,公主就要把它给挖到自己院子里种了。 其中几次三番皇帝都想答应了算了,免得皇后跟七公主总是来烦他,可每每想写赐婚圣旨,都忍不住想起小郡主那一双带着笑意的眸子。 她眼睛生得是真好,黑白分明干净透彻,尤其是鄙视人的时候,哪怕面对的是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也毫不示弱。 皇帝唉声叹气,打他把玲珑禁足已经过了五日,那小没良心的自然是一句话也不朝他这儿递,他倒是有心去其他嫔妃宫中,只是肩上的伤口总不见好,现在虽不疼了,却留下了清晰的齿痕,皇帝怎么也不想丢人。 他想了想,示意太监自己要摆驾。 玲珑没想到这回皇帝就忍了五天,她还以为他能再忍几天才过来呢。 想要小郡主热情洋溢的拥抱与欢迎是不可能的,皇帝轻咳两声:“这几日龙儿在做什么?” 玲珑把玩着手里的两颗核桃,用小锤子一敲,懒洋洋地答:“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别的也没做什么。” 那当然,皇帝就是气死了,她照样该吃吃该喝喝,总不能委屈了自己。 皇帝便走近了想碰她,那双软绵绵白嫩嫩的小手让他看着眼热,总想捏在自己掌心疼爱一番。可玲珑却拒绝了他,还理直气壮地说:“没瞧见我在敲核桃么?” 皇帝道:“朕来。” 于是玲珑顺理成章将小锤子递给他,皇帝敲核桃,她吃核桃,两个人配合的无比默契,旁边伺候的太监看得额头冒汗,多少年来头一回看皇上伺候人……他们待会儿会不会被灭口啊? 皇帝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在给玲珑当奴才,敲完了她盘子里的核桃,对她伸手:“过来让朕抱抱。” 玲珑啪的拍开他的大掌:“洗了手再来抱。” 宫人机灵地奉上水盆,皇帝净了手,终于将暌违数日的小郡主再度拥入怀中,他觉得自己真是着了魔,她脾气那样坏,又爱折腾人,他却仿佛上了瘾,被闹得再厉害也没办法对着她发脾气,最后还得自己巴巴的跑来,要知道这段时日他可没占到什么便宜,小姑娘严防死守,皇帝顶多也就是碰碰小手抱抱人,至于亲亲摸摸? 别想了,不存在的。 不过今日玲珑心情好,也比较有兴趣跟他睡觉,皇帝意识到玲珑的邀请后简直像是天上砸了大馅饼下来,不敢置信。玲珑纳闷地看了他一眼:“皇伯父做什么呢,不想要?” 看他每次瞧见她都跟苍蝇盯了蜜似的猴急,这回她愿意了,他反而站那不动? 皇帝自然想要! 他素了好久了!肩上那齿痕在别人面前不能露,在玲珑面前自然没有这个顾忌! 他抱着小郡主,剥开她的衣裳试图在她肩膀也留下这么个齿痕,可是临了又舍不得去咬,唇齿下的肌肤温暖柔软,散发着甜美的香气,若是真的留下伤痕该多不美。最后皇帝咬了玲珑的耳垂,声音低哑:“还记得你在朕身上咬的这一口么?跟小狗似的,朕疼了许久。” 玲珑莫名其妙地看他,她怎么会记得,她就是随口咬的让他疼一段时间的,根本不是什么大事,才不会放在心上。小手摸索到自己留下的齿痕,盯了半晌,皇帝还以为她会愧疚一下柔情一下,谁知道她却叹了口气:“不对称啊。” 皇帝:…… 他便发了狠的折腾她,不舍得打不舍得骂,床上还是舍得的,且酣畅淋漓过足了瘾,只是事后拥着她,又觉得还不够,又想要更多。他平日里宠幸嫔妃后大多会起身离开,因不喜女人痴缠,可玲珑却嫌弃地将他推开,先叫人备水,甚至把想搂着她温情的皇帝从床上赶走,让人把里里外外都换上了新的,自己也洗了干净才重新回床上来。 267.第二十四片龙鳞(七) 第二十四片龙鳞(七) 玲珑自己爽完了, 弄干净自己换上寝衣倒头就睡,说真的,皇帝觉得自己被嫖了, 还是白嫖。 想想他为了讨这小郡主欢心,这段日子朝这儿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小郡主是照单全收啊, 可皇帝却没见过一次回礼。除此之外,她还对他一点都不上心, 身为皇帝的尊严在她面前简直荡然无存, 皇帝又不能对她做什么, 换做别人坟头上的青草都长了两人高了!到了玲珑这儿,他只能自己憋着。 是他自己以“照料和亲王遗孤”的名义把人接进宫的,一个小姑娘,无权无势,就是有个郡主的名头, 能翻出什么花儿来?皇帝总不能惩罚她, 这样传出去他又有何颜面?和亲王一生无子无女, 只这一个养女在膝下, 皇帝怎么也不能让和亲王断子绝孙啊。 玲珑就是看中这一点才肆无忌惮的折磨他,反正面子跟出气,皇帝只能选一样,而他还对她有兴趣, 那就只能爱面子忍着她闹了。 不过玲珑闹归闹, 她从不踩皇帝底线, 都是闹在皇帝的容忍范围之内,皇帝喜欢她,还想睡她,她不给睡却又不正儿八经的严词拒绝,而是若有似无的吊着他,就跟在拉磨的驴子面前吊了根胡萝卜那样,给希望给甜头,偶尔摸摸小手坐坐大腿,皇帝自己就能脑补得偿所愿的美景了,那么他对她的容忍度就会再提高一层。 而她比他小那么多,又占着敏感的身份,皇帝对她势必会跟对后宫嫔妃不一样,龙女大人对自己的魅力相当有信心,皇帝想征服她?天知道最后到底是谁被谁征服。 这回皇帝终于如愿以偿,就连上朝的臣子们都发觉皇上这几天心情极好,简直是如沐春风,他们有些人捅了篓子皇上都没有大发雷霆呢。 七公主也瞅准了时机要跟皇帝求个赐婚的旨意。她是皇后最小的女儿,自幼被溺爱着长大,养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皇帝对儿子们很是严厉,女儿们却十分纵容,他又政务繁忙,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管教孩子,而公主皇子们在他面前自然是讨人喜欢的,他们那高高在上对他人不屑一顾的态度,只有身份低的人才能瞧见。 所以在皇帝心里,他的小女儿就是少不更事天真懵懂的小女孩,小女孩喜欢上什么人自然很轻易,状元郎确实是才貌双全,他也觉得能配上小七,本来那婚约在皇帝眼里就不值一提,可有了玲珑横插一脚,每当皇后跟七公主来求赐婚的时候,皇帝心里都会想起玲珑那张嘲讽的小脸蛋,手就缓了下来,赐婚的旨也迟迟不发。 傅莹虽然性格温婉,却也不是个傻子,她从玲珑口中得知七公主对自己的未婚夫有意,立刻回到家,先与父亲禀明此事,然后与状元郎相见,两人自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情谊自然不是个公主能比拟的,状元郎当场下跪求傅大人将女儿嫁给他,傅大人也当机立断,在七公主苦苦哀求赐婚的时候,人家的嫁妆聘礼都准备好了! 皇帝一直在犹豫,这就给了傅莹他们机会,趁着皇帝下旨之前赶紧成亲,就算公主不要脸,皇帝也要脸,他总不能逼迫自己的臣子停妻再娶吧?! 若说这个法子,也是傅莹回到家中,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发现的。那位玲珑郡主真是个妙人儿,她换了人家的衣服,在口袋里发现了这么张字条,当然为了保证小郡主不受连累,看过字条后傅莹就将其付之一炬。 所以七公主的赐婚圣旨还没下来,就听说状元郎成亲了!虽然有些匆忙,但确确实实是成亲了!就娶了那个六品小官的女儿! 她没有办法,跑去宫中对着皇后嚎啕大哭,她就是喜欢状元郎,为何父皇迟迟不肯赐婚?若是早些赐婚不就好了!都怪父皇! 这样的话居然就当着皇帝的面脱口而出,指责的毫不留情,公主太伤心了,泪水不停,皇后却听得面色大变,小七是被宠坏了,她正要圆,皇帝却已冷淡的拂袖而去。 皇后又是心疼女儿又是畏惧皇帝,七公主哭得泪眼迷蒙,却也无法挽回了。 且说皇帝心下烦闷,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给小七赐婚,如今可好,不用犹豫了,心里也是松了口气,便想着去玲珑那看看,玲珑都吹了灯准备睡觉,皇帝一来,她就又要跟他说话,顿觉烦躁,拿脚踹了皇帝好几下让他闭嘴,反正她不听,她困了她要睡了,就算皇帝马上要死了也得等到天明。 皇帝虽然经常在她这儿留宿,可天没亮就会提前起身赶回自己寝宫,就怕被人发现,玲珑笑他道貌岸然,真在乎名声就不该做出这种枉顾人伦之事,做了之后又怕人知,简直是掩耳盗铃。 这回皇帝心里有事,一夜难眠,天还没亮的时候他稍微眯了会儿就又醒了,感觉自己满肚子憋着话不知朝谁诉说,怀里的小郡主睡得脸蛋白里透红,小嘴儿微张吐露着甜蜜的气息,他看着看着就来了火,压着亲了下去,把她亲醒了翻来覆去的弄了几遍,抱着人不给去洗,找她说心里话:“龙儿,朕心里难受。” 玲珑恨不得他去吃|屎,瞪大了眼:“难受了找我有什么用?我今年才多大?您比我多活了那么些年,您要是都搞不懂,找我更没用。” 说完就要睡,被皇帝箍紧了。 她更生气了,小脸泛红,皇帝看着她这般,没来由的心头郁结缓缓散去,亲了亲她酡红的小脸:“这话朕只跟你说。” 玲珑说:“皇上真可怜,连个说贴心话的人都没有,对不起我不想听。” 每次她嘲讽或是生气的时候都喊皇上,甜蜜蜜的皇伯父是听不到的,可皇帝心里这会儿是真难受啊,他自问对儿女很是不错,七公主那理直气壮的怪罪让他憋屈了许久,可他是皇帝,总不能直接对女儿说你伤了朕的心,至于太后皇后还有那一堆妃子,哪个都不是能让他诉苦的主儿,最后还真就剩下怀里这么个宝贝疙瘩。 听他絮絮叨叨的说完,玲珑深感自己可能真的有当知心姐姐的潜质,让她开导人可能不在行,但误导人她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不过在那之前……“叫我声姐姐,我就听你说。” 皇帝震惊了,被冒犯的怒气根本不值一提,他瞪着怀里的小郡主,不知道她是哪里借来的胆子要他喊姐姐。 玲珑等了几秒钟,失望道:“不叫啊,那我睡了。” 皇帝会叫才有鬼呢! 可玲珑不是其他人,别人怕他生气怕他发怒,她是半点不在怕的,皇帝不叫她就睡了,才不想跟他浪费时间。皇帝等了片刻,见她安静不言,再低头,她便闭着眼睛呼吸平稳,恼的他咬牙切齿,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几不可闻的词,虽然是气声,但玲珑见好就收,她睁开眼睛面带微笑,“皇伯父到底在烦忧什么?不过是个女儿而已,您那么多儿女,何必在乎一个七公主?其他的皇子公主都说您的好,都向着您,惟独七公主怪您,您为何要从自己身上找毛病?难道错的不是七公主么?是她先看上了人家有婚约的状元郎,皇伯父不给她赐婚又有什么错?这事儿您做得对极了,倒是七公主,跋扈任性又对您不敬,您却朝自己身上找毛病,那下回我发脾气了,您也反省反省自己。” 她说得全是歪理,可眼眸晶亮态度认真,还真让皇帝觉得有几分道理,是啊,他那么多儿女,惟独七公主说他不好,可他偏偏是最疼爱她的,既然如此,就如玲珑所说,应是七公主不懂事,有违他的期盼,他何必朝自己身上找毛病,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想着想着,越想越对。 其实换做平日,玲珑这点歪理起不到这么大的效果,只是夜深人静,她乖巧窝在他怀里,皇帝潜意识里又有意推脱自己没有满足女儿心愿的责任,便觉得玲珑说得很不错。 七公主本身就做错了,还来怪皇帝,这孩子什么时候变了这么个性子?从前明明很是天真可爱。 玲珑想,在你面前自然要天真可爱才讨喜欢,可到了旁人面前又何必保持呢?本就是高贵的公主,不拿着鼻孔看人都是恩赐了,哪里还讲究别的。 她说了一大段很长的话,打了个呵欠,朝皇帝胸口钻了钻,“睡了,下回再有心事,记得叫姐姐。” 多少人想做皇帝的解语花,惟独她,皇帝主动找她说心事还要被她冷嘲热讽,可不知为何,皇帝可能是被嘲讽惯了,哪天不被带刺的说两句心里都不舒服,他搂着怀里的小姑娘,越发觉得她珍贵可爱,若是可以,是真想永远不放手。 可她到底也到了说亲的年纪,他想把她一直留在身边,却不能给她任何名分,还是要再想别的法子。 268.第二十四片龙鳞(八) 第二十四片龙鳞(八) 皇帝所谓的想办法可不是给玲珑个名分, 而是不给她嫁人。十五岁的姑娘了, 眼看着过了年就十六了,寻常人家的姑娘这个年纪早当了娘, 她却还待字闺中,皇帝用的是照料和亲王遗孤的名义把人接进宫, 若是不为人考虑日后, 自然也说不过去。 接下来的时日就换成他愁了, 愁的都把七公主的事儿给忘了, 这一愁就愁到了年关。临了过年前七八天左右皇帝就封笔了,年三十前还会摆上一顿宫宴,正四品及以上的官员都可携带家眷参加,为的是犒劳这些国之栋梁,也是给予他们恩宠,希望他们能够继续为国效力。 状元郎范天纵如今已是正四品的吏部侍郎, 深受皇帝器重, 此番宫宴自然也要参加,不仅如此, 他还带来了自己的妻子。虽说成婚已有数月, 不过从玲珑坐的角度看过去,小夫妻还是恩恩爱爱, 令人欣羡。 别误会,欣羡的不是她, 是握着拳头若有似无总是朝范天纵那桌看的七公主。瞧她那样子玲珑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 说真的, 七公主的亲爹能把自己小侄女给睡了,那七公主想睡个有妇之夫又有什么不可能? 人家父女俩骨子里毕竟留着相同的血。 但玲珑今天还就要坏七公主的事,你要问她为什么,其实也没什么原因,就纯粹是看不顺眼,另外她看傅莹挺顺眼的,这几个月傅莹虽然没有资格入宫,却时不时便会给她送些东西,有时是自己做的小吃食,有时会是集市上买的小玩意儿,都是玲珑在宫里见不着的,她很喜欢。 那吃人嘴软,她稍微帮个小忙也没什么不可以嘛。七公主不是想嫁人吗?皇后为了她的婚事操碎了心,可她猪油蒙了心,除了范天纵什么青年才俊都看不上,玲珑觉得她对范天纵爱得死去活来的可能性不大,金贵的小公主从小到大没有人能拒绝,好不容易看上个俊秀的状元郎,状元郎却不为所动,以七公主的性格能放手才怪,怕不是要不择手段把人弄到手,才不管什么名声。 京城里比范天纵出身好的,比他生得更俊秀的,才华也比他出众的并非没有,皇后几乎要把各家适龄的公子挑尽了,可七公主就是不肯松口,这次宫宴还不知道要弄出什么幺蛾子来。 七公主的想法很粗暴,不愧跟皇帝一脉相传,她是公主,必然是不能下嫁给范天纵做妾的,七公主这么点心气还有。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让傅莹退位让贤。有什么方法能让傅莹滚蛋呢?要么是傅莹失了清白,要么是公主跟范天纵生母煮成熟饭,到时候父皇疼爱她,怎么都不可能让她为妾。 她盘算的很好,甚至都没跟疼爱她的皇后说,就怕皇后坏了她的好事,反正她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范天纵必须是她的,谁都不能跟她抢! 玲珑淡定喝茶嗑瓜子欣赏歌舞,没有出手的意思,那范天纵也不是个好糊弄的,她就对傅莹招了招手,傅莹看看左右,意识到小郡主是在叫自己,就跟夫君说了一声,范天纵感恩上次玲珑出手相助,使得他们夫妻早日成亲,不然他还得被可怕的泰山大人再折磨一段时间才能抱得美人归,于是便起身随同傅莹过来向玲珑道谢。 玲珑让傅莹坐到自己身边,微笑着说:“我想吃瓜子,可是我自己不想嗑,借用下范大人的夫人,范大人不会介意吧?” 范天纵看了妻子一样,傅莹对他微微点头,虽然搞不懂小郡主要做什么,但她相信小郡主。 而范天纵相信自己的妻子,只是他走的时候却被人拉住了衣袖,一阵暗香袭来,范天纵浑身一僵,走了。傅莹看着夫君的背影有点纳闷,这是干什么呢,都同手同脚了。 她哪里知道玲珑拉了范天纵的衣袖一下,朝人手里塞了张字条,范天纵人生中第一次被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拉手,同手同脚都是轻的,没摔个狗啃泥都是好事儿。 待到回到自己位子上,不为人知地将纸条摊开一看,若非在官场上历练数月,又有泰山大人指点,范天纵完全无法掩饰面上的厌恶之色。 他现在是明白小郡主为何要他的妻子给剥瓜子了,留在小郡主身边的话,无疑是安全的,若是有人将主意打到她身上,也得掂量一下,毕竟哪怕是七公主也颇为忌惮小郡主。 从前她才是父皇最疼爱的公主,可自打和亲王死后,这个玲珑入宫,父皇就拿她当亲女儿看了! 傅莹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七公主不能从她身上下手毁了她,自然要去琢磨范天纵,而范天纵早对这个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感到厌烦,原以为自己成亲了就能让她死心,却不曾想她还有这般歹毒的心思,同样是女子,七公主难道不知名节对女子,尤其是出嫁的女子有多重要? 怕她就是知道,才想要以毁了傅莹清白的法子来糟践她! 范天纵无比同意字条上玲珑的话,对七公主这样的人,不必心软,因为你一旦心软让她缓过气,她就会立刻扭头咬你一口毫不留情! 玲珑愿意做的就只有这么多,至于范天纵能做到什么程度那就看这位曾经的状元郎如今的吏部侍郎有多大的手段了,若是他连自己的妻子都保不住,或是不敢教训七公主,那玲珑也没办法不是,老婆又不是她的。 傅莹嫁了人后自觉长大了,其实她也就比玲珑大了一岁,这会儿看着玲珑,她自是不敢高攀的,可心中却是真的将玲珑当作小妹妹,给她剥瓜子也不觉得被轻贱,面上一直带着笑。 七公主朝玲珑这边看了好几眼,玲珑突然捂着额头说头昏,顺势依靠在傅莹身上,她说不舒服,自然就不会再在宫宴上待,傅莹便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一路将她送回宫中。 玲珑到了宫中,为了不让人看出端倪,她还真躺到了床上,不过眼下还是不能让傅莹走,就让傅莹也去外间歇息一会儿。傅莹也确实觉得有些乏了,便没有拒绝,也不知为何她总觉得有些疲倦,在外间屏风后的美人榻上稀里糊涂的就睡了过去。 这一觉也不晓得睡了多久,总之傅莹是被一阵异样的声音吵醒的,她揉了揉眼睛,一扭头就瞧见屏风上映出了里间的人影,原以为是小郡主醒了,可定睛一看,顿时把傅莹吓得睡意全消!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郡主的殿内怎么会有个男人!而且看两人的姿势,小郡主分别是被压着亲的,还低低地说着话。傅莹平日里就觉得小郡主声音娇嫩甜美,这会儿意乱情迷更是甜腻妩媚,傅莹嫁了人,知晓人事,自然明白里面那两人在做什么,可、可是小郡主根本没有嫁人,甚至议亲都没有,里头是什么人居然如此大胆,敢在皇宫内院轻薄郡主?! 傅莹噌的一下站起来,正准备进入打断,却突然听到小郡主娇软的声音喊了一声皇伯父! 吓得傅莹立刻捂住嘴巴大气不敢喘一下,谁不知道小郡主的养父是已经故去的和亲王,而和亲王上头只有一位兄长能被小郡主称呼一声伯父,那、那是当今皇上! 菩萨啊! 皇上……皇上居然对郡主有非分之想?! 傅莹先是脸色煞白,而后慢慢染上羞人的酡红,里头皇帝显然是不知道还有人在外间的,对着玲珑真是千依百顺,说了许多情话。傅莹只是四品官员的妻子,连个诰命都没有,平日里是没资格见到龙颜的,今日也是沾了夫君的光参加宫宴,宫宴上他们的位置还比较靠后,傅莹只能隐约看见皇上是个俊美有风度的美男子,除此之外,皇上给她的感觉就是性格冷厉严肃,不苟言笑,可、可这为了亲亲小郡主而说了一大堆情话的,真的是那个看起来严肃的不得了的皇上吗? 她吓坏了,毕竟谁想知道这种宫廷秘辛?一个不小心怕是连自己的脑袋都保不住。傅莹也不知自己该如何是好,揪着衣袖心急如焚,小郡主、小郡主才多大呀!皇上可真不要脸!看他对小郡主那态度,就知道小郡主肯定是宁死不屈的! 玲珑要是知道自己在傅莹心里是如此伟岸光辉的形象,一定忍不住摸摸傅莹狗头,语重心长地告诉她:亲你错了,我其实挺乐意的。 皇帝长得帅有钱又随便她折腾以后还会变成她的食物,她干嘛不乐意啊,还宁死不屈呢,她又没有人类的贞操观念。 觉得快乐就是快乐,玲珑才不委屈自己。 傅莹最后选择了轻手轻脚地重新回到美人榻上,拉过毯子盖住自己,两手掩住耳朵,只是虽然掩住了,里头悉悉索索的声音还是停不下来,她恨不得自己变成个聋子变成个瞎子,这样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269.第二十四片龙鳞(九) 第二十四片龙鳞(九) 皇帝也是半途中从宫宴上过来的, 有太后跟皇后在,他在那儿臣子们反而放不开。皇帝心中记挂着说不舒服提前离席的玲珑,一下来救直奔她这儿了, 结果进来一看,小美人懒洋洋病恹恹地躺在床上, 虽说无精打采,却别有一种风情。皇帝光是看着就来了火,上来摁着人狠狠亲了一通, 许是真的不舒服,小郡主一点没抵抗也没咬他踹他掐他,而是乖乖地任由他攻城略地,皇帝亲了会儿过了瘾, 到底还是顾忌她的身子, 就要人传太医。 被玲珑拒绝了, 她身体倍儿棒根本不需要看太医, 而且也不是看太医的时候。 皇帝就搂着她说了些情话, 又说会待她好, 玲珑依偎在他怀中软绵绵地问:“皇伯父, 过了年我就十六了, 皇伯父打算怎么安置我?” 皇帝明白她这是跟自己要名分呢,女人素来如此, 可她的身份不同, 他能给她一切, 惟独名分是给不了的。 玲珑依偎在他怀里等了片刻没等来回答就知道了, 她也不跟皇帝吵,免得被傅莹听到了,误以为她有多爱这个老男人,那多丢脸啊!龙女丢不起这个人! 于是她就拿手指头在皇帝胸口画圈圈,半晌也不开口说话,皇帝莫名有些心慌,“龙儿……” “皇伯父什么都不用说,我都懂。”她继续画圈圈,嘴里说的话可体贴可懂事了,表情却不是那么回事,也幸亏皇帝是看不到,否则非怀疑起人生不可。“那我也想跟皇伯父求个恩典。” 总之对皇帝来说只要玲珑不求名分,他什么都能给她,哪怕她要坐坐他的龙椅穿穿他的龙袍他也心甘情愿。“龙儿想要什么,朕都给。” 是吗,不尽然吧。 玲珑淡淡地开口:“过了年我都十六了,寻常人家这个年纪的女儿早就当了娘,父王故去,我守孝的时日也到了,少不得皇伯父受累为我寻个如意郎君,好让我安稳过完下半生。” “不可能!” 皇帝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玲珑顺势从他怀里坐起身用讥诮的眼神看他,皇帝自个儿也心虚不已,他不能给小郡主名分,又拘着小郡主不让她嫁人,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了,可除此之外,他还没有想到别的方法能让她留在自己身边。 李代桃僵不是没想过,但可行性不大,前朝百官且不说,后宫哪个不认识小郡主?便是日后她真的做了他的妃子,也没法抬起头来。 玲珑开始拿脚踢皇帝了:“今天我可是高高兴兴的,皇伯父别留在这儿惹我生气了,赶紧走吧,趁我还没闹脾气。” 皇帝搂着她不舍得撒手,却也是真的不想惹她生气,便起了身,“朕今晚在寝宫。”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后宫了,哪怕皇后那里也没怎么去,玲珑百无聊赖地摆摆手示意他快走,从始至终皇帝都没发现外间的傅莹,他心中有事,沉重不已,这事儿玲珑今天不提以后也会提,他还是得早日做打算。 他是绝不会放她出去嫁人的,可也无法让玲珑做自己的妃子,两全其美的办法哪里是那么容易想的? 等皇帝一走,玲珑道:“还不出来,要装睡多久?” ……傅莹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表情来看待这位玲珑郡主,初见她觉得小郡主美貌出众又得皇帝喜欢,心地善良单纯,一定能好端端过一辈子,可现在她才知道皇帝对小郡主“好”是“好”在什么地方,虽说皇帝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最尊贵的男人,可他毕竟比小郡主大了那么多,而且妻妾成群,更遑论两人之间的辈分,这若是传出去,小郡主怕是只能以死谢罪了。 她看了玲珑一眼,又立刻低下头,面带愁容。玲珑打了个呵欠:“你不必替我担忧,我好得很。” 傅莹张了张嘴,半晌,道:“伴君如伴虎,得了名分的人尚且能被一夕之间打入冷宫,更何况是郡主您?皇上绝非郡主良配。” 她想了又想,还是很委婉地劝慰玲珑不要泥足深陷。 玲珑懂傅莹的意思,皇帝这个年纪的人在现代人类社会的话那就是一枚美大叔,容貌英俊事业有成还高深莫测,唯一的缺点是有太多女人,但对年轻的小女生,尤其是小郡主这样缺少父爱的小女生,那实在是太有魅力了,这么的说吧,皇帝要是想骗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基本上也就勾勾手指头的事儿。 “他哪里配得上我?”玲珑反问。 傅莹居然被问得哑口无言。 玲珑又拍拍手,这会儿也没那病恹恹的神色了,盖因她的不舒服本来就是装的,今天晚上她没什么心情伺候皇帝,她要好好休息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再看一出好戏。“我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皇帝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 傅莹根本没有办法帮助小郡主脱离苦海,她有些愧疚,毕竟小郡主拯救过她,如果没有小郡主,现在她还不知道在哪里哭呢!“郡主,要不、要不您到我家来暂住几日?这宫中您也待腻了吧?” “你信不信我前脚到你家,他后脚就把我接回来顺便迁怒到你家人身上?”这事儿皇帝绝对做得出来。 傅莹就又没话说了,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她也好,范天纵也好,乃至于这天下的每一个人,都是无能为力的,皇帝看上了小郡主想要霸占她,那就没有人能帮她,除非哪一天皇帝自己厌倦了或是愿意放手了,否则小郡主就只能做皇帝一辈子的禁脔。 玲珑往床里蹭了蹭:“上来睡吧,明天你再回去,范家那边我会派人去说的,我不舒服,你要留下来照顾我,就当还我人情。” 傅莹又把手放到玲珑额头上试了试,似乎是真的有点热,她心肠软,很容易相信人,再加上玲珑帮助过她,怕是玲珑说什么傅莹就信什么。 两人在一张床上睡了一夜,皇帝那边自然也知道,自己没能占据美人床铺的一半,反倒是叫一个妇人给占走了,心里顿时不舒服起来,忍了又忍,才没从自己的龙床上下去找玲珑。 他习惯着抱她睡觉了,没了她还真是不习惯。 不过这个觉皇帝睡得不够踏实,难得过年休沐,这段时间皇帝不需要上早朝也不用批折子,可以好好的修生养息一番,夜里皇帝没抱着小郡主,本就失眠睡不着,好不容易入睡了,还没来得及睡多久,就被一阵吵闹声惊醒! 皇帝发怒,“来人!” 外头的太监连滚带爬的进来了,跪在地上叩头:“皇上!皇上!出大事了,七公主、七公主她出事了!”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一听这话皇帝睡意全消,立刻让人伺候更衣,等他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却被恶心的说不出话来! 堂堂公主居然无媒苟合,还被人当场撞破! 皇帝气得胸膛不住起伏,皇后在边上哭着求他给七公主做主,可皇帝还能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分明是七公主又有了不轨之心,只是这次没能算计到人反倒是把自己给搭了进去!“范天纵呢!” 太监上来回禀:“回皇上,范大人昨晚回府时不甚跌落水池,这会儿还在太医院躺着呢……” 皇帝更气了,他重用范天纵,还不知道这家伙肚子里有几根花花肠子?小七算计范天纵,范天纵必然察觉到了,只是碍于皇家颜面不敢多说,只能使苦肉计委屈自己,想来想去,皇帝脑海中只剩下玲珑化身知心大姐姐时的洗脑:都是七公主的错,其他公主怎么就不像七公主这样?皇上肯定是没错的! 从七公主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皇帝的掌上明珠,他疼爱她胜过所有的子女,这也是皇帝一次打她,七公主被皇帝一脚踹在心口,往后翻了个跟头摔在地上,衣衫凌乱间越发哭泣不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何最后占了她身子的不是范天纵!为何不是范天纵!她明明都算计好了,到底是哪一环出了问题! 玲珑带着傅莹在旁边观战,皇帝可真的双标啊,他自己睡了小侄女就理直气壮,他女儿想睡有妇之夫就是恬不知耻,其实他们父女俩真没差到哪里去,玲珑突然懂皇帝为何最疼爱七公主了,实在是她最像他。 想要什么就不择手段,如果自己得不到,那么也绝不会让别人得到,就是这么股狠劲儿,让人不寒而栗。 范天纵果然聪明,反过来算计了七公主还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想到这里,玲珑露出微笑,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看七公主跪在地上,还有她边上更加瑟瑟发抖的男人,玲珑满意极了,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点了十七八个赞,你看,这不就成功撮合了一对? 皇帝曾经把自己睡腻了的小郡主赐婚给这人,现在,他又要把自己的小女儿赐婚给同一个人了,玲珑都开始期待这两人婚后得是怎样一番鸡飞狗跳,到时候她一定要围观! 270.第二十四片龙鳞(十)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 饶是七公主又哭又闹不肯从,最终也还是被赐婚给了鲁国公的嫡次子, 她泪流满面来求皇后, 可皇后再疼她也无能为力, 谁叫七公主为了生米煮成熟饭让范天纵无可抵赖, 就把那剂量往多了放, 为了表现的真实能够取信于人, 她自己也服了,要人第二天来撞破。结果生米确实是煮成了熟饭, 安排的人也确实进来撞破,唯一不同的就是男主角换了一个。 为了遮掩这桩丑事,皇帝只给了他们半个月的准备时间, 半个月后就会大婚,七公主如何肯依?她第一次发现原来父皇并不是如她想象中那样疼爱她, 她明明就不喜欢鲁国公的嫡次子,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父皇为何一定要逼她下嫁? 当初她要招范天纵做驸马,父皇不许, 如今她不想嫁给一个陌生人, 父皇也不许,父皇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疼她了? 七公主并不是个傻子,她从震惊跟悲伤中清醒后, 第一时间就是去排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明明她把一切都算好了, 为何最终会出纰漏?而范天纵居然落水了, 将他自己的嫌疑洗的一干二净! 宫中是七公主的天下,若是无人帮助,她相信范天纵绝不可能摆脱这场阴谋!究竟是谁帮了他? 范天纵也意识到七公主在查那天晚上的事,他为了撇清自己选择寒冬落水,但不可否认的是,鲁国公的嫡次子是他引过去的,七公主想算计他结果算计到了她自己头上,这不是很有趣?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落水了啊! 可他虽然摘开了,七公主却不见得会放过傅莹,她私底下动作频频,眼看都要大婚了还不知收敛,甚至范天纵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必然是七公主派来的人,不做他想。 为了保全自家,范天纵便稍微松了口,给七公主透了点口风。当然他也没有直截了当的说,毕竟直接开始说就不是那么容易让人相信了。 派出去的人回来禀报后,七公主恨得把桌上的茶盏摔的一干二净,她气得浑身颤抖,玲珑!居然是玲珑在搞鬼!怪不得那天晚上她主动要傅莹那个贱人陪她,原来是早就算计好的! 顺理成章的,七公主便将仇恨转移到了玲珑身上,哪怕她注定要嫁人,她也一定要让玲珑跟傅莹这两个贱人好看!她决不会放过她们! 玲珑正在殿内吃龙眼,剥的兴致勃勃,七公主就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手上还拿着一条缀满了宝石的鞭子,那鞭子是皇帝送她的,七公主很喜欢,总是随身携带,看到谁不爽了就抽对方,但她还有分寸,然而今天是真的愤怒至极,拿着鞭子指着玲珑鼻子质问:“你为何要害我?!” 玲珑慢条斯理吃下一颗,淡定反问:“谁害你了?” “自然是你!”这种时候了她居然还在装!“我都查出来了!那天晚上你让傅莹跟着你,就是在背地里算计我了!” 这话说的倒也不错,可真要说起来,玲珑只是给范天纵提供了一个方法,她又没逼着范天纵去做不是?“公主,你指责我得有证据才行,不然是个人都上来问我的罪,我得做多少坏事呀。而且,你说那天晚上,请问,是哪天晚上?” “宫宴那天!” 玲珑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突然恶意一笑:“原来是公主跟鲁国公嫡次子定情那天呀。” 她声音又软又甜,宛如出谷黄鹂可好听了,但七公主却目眦欲裂,手上的鞭子就朝玲珑的脸甩了下来,嘴里尖锐地骂:“贱人!” 玲珑动都没动,边上的宫女红袖就上来挡了,这一鞭结结实实地抽在了红袖身上,但她面无表情,而是跪下:“公主,奴婢是皇上的人,皇上不会希望您在郡主宫中胡闹的,您若是不想婚期提前,就请对郡主气些。” 七公主更是恨毒了玲珑,什么时候连一个下贱的宫女都能对她说三道四了!她瞪着玲珑,胸脯快速起伏,心里却清楚这宫女说的不错,父皇因为她闹出来的事儿正恼着,若是自己再继续找麻烦,怕是这桩婚事彻底没了缓和的余地! 玲珑还生怕她不够生气,托腮道:“鲁国公的嫡次子有什么不好,听说长得不错能力也不错,公主应该感到高兴才对,论起出身,他可比那什么范天纵好多了。” 她说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要去休息了,公主自便吧。” 七公主还想拦她:“你别走!你把话说清楚!你害我的事情我一定会跟父皇说的!” 玲珑背对着她耸耸肩摊摊手,意思是随便你。 结果也就过了一个时辰左右,皇帝也气冲冲地来了,玲珑正趴在床上玩一只小猪布偶,听到脚步声也只是动了动耳朵,头都没抬。皇帝这回来不是跟她谈情说爱的,而是来质问她是不是真的如七公主所说害了人。 “您想听我怎么回答呢?”这小猪布偶做得活灵活现,玲珑挺喜欢,一直丢在床上蹂|躏。“是我如何,不是我又如何?” 皇帝说不出话来,七公主把证据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是不敢相信的,玲珑在他心中一直是个有点小脾气小任性却很天真的小姑娘,她怎会做出这等事来?“你太让朕失望了!” “不然呢?您还想要一个心思剔透又干净的像张白纸的女人?”玲珑叹了口气,“皇伯父可真贪心啊,您不顾我的意愿临幸我那一晚,应该就知道,我是会变的。不过公主这事儿您也别怪我,我只是给范天纵递了个消息,其他的我可什么也没做。您与其来责怪我,还不如去查查范天纵那天晚上在落水之前,都做了什么。” 皇帝看着她,跟不认识她一样,玲珑觉得他实在矫情,怎么的,还想要个被他强|奸了却拜倒在他龙袍下对他忠贞不二爱他爱的死去活来的小仙女?别开玩笑了,有这样的小仙女玲珑也想要一打。她睡皇帝是自己的乐趣,可这不代表她不跟他算账啊! 至于范天纵,他给她踢了个球,玲珑自然也能把球再踢回去。范天纵如意算盘打得好,想让她背锅?门都没有! 这里玲珑就要赞赏一下傅莹那姑娘,虽然与夫君两情相悦,可她始终遵守诺言,不曾将皇帝跟玲珑的关系透露出去,否则范天纵若是知道,决不敢将底露给七公主。 他只算到皇帝厌恶和亲王,对和亲王的养女也不会多么待见,却不曾想皇帝在厌恶和亲王与和亲王的一切以外,还看上了小郡主。 来搞她? 想都别想。 皇帝果然是舍不得对她发脾气的,就算心里真的火气大,也只会冷个两三天,等气一消,玲珑手指头都不用勾一勾他就会屁颠屁颠的跑回来,比家养的狗都要听话。 范天纵算计七公主在先,推玲珑顶罪在后,一个疼爱的小女儿,一个是心仪的小情人,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说皇帝最后会惩罚谁? 不管是谁,反正不会是玲珑。 皇帝被玲珑一气,果然拂袖而去,他被她惹怒的次数不少,玲珑根本不痛不痒。她开开心心的继续吃吃喝喝睡睡,外头就是闹翻了天跟她也没关系。 不过她想办法给了七公主一个暗示,七公主虽然骄纵蛮横了些,却是个聪明人,只要她还喜欢范天纵,还想要范天纵,那这事儿就能成。 大婚前一天,鲁国公嫡次子突然暴毙,死因不明。 玲珑得知的时候正在吃一块烙的又软又香的鸡蛋饼,沾了点小米醋辣椒油,味蕾爆炸。七公主果然没辜负她的期望,下手足够狠,直接让未婚夫死了,这样不就能不嫁了?而范天纵惹恼了皇帝,被皇帝寻了个由头罢官在家,皇帝是没打算放过他的,只是七公主要大婚,为了讨个彩头才留了范天纵,七公主舍不得范天纵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未婚夫一死,她自然就不必嫁人,而范天纵若是想活命,就只能做她的驸马,而且范天纵尚了公主便不能入朝为官,惊才绝艳的状元郎就只能成为公主的附庸,彻底变成她的东西,多美妙啊! 玲珑给七公主描绘了这么美好的蓝图,七公主便火急火燎地去做了,而且做完后她才告诉皇后,皇后又惊又怕,若是皇上知道了,可不会轻易放过她们!为了女儿,她也只有咬牙帮忙善后,这才使得鲁国公嫡次子的死因查不出来,只能不了了之。 便是在这时候,七公主去求皇帝给她跟范天纵赐婚,皇帝怎么可能答应!范天纵是必须要死的! 一个有潜力的臣子,跟他的女儿与爱人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范天纵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整个皇宫因为七公主乱成一团,太后甚至被气得卧病在床,玲珑就不用去请安了,每天过都不知道有多么快活!什么公主啊驸马啊皇帝的,跟她都没关系。 271.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一) 皇帝觉着最近前朝后宫都是一堆的烦心事, 偏偏他又无处可诉说内心郁结,于是本来打算再冷玲珑两天,免得她继续那么无法无天的皇帝,就又眼巴巴来寻她了。 他是吃不下也睡不香,可这小郡主心真是大得很,就光着两只白生生的小脚丫坐在殿内地毯上, 一边吃水果一边抬头打量了他一眼, “来了啊。” 语气平淡,没有一点兴奋跟快乐。 皇帝突然就转身想走了。 “别走啊,你不想我吗?” 好在她还有点良心,知道要挽留他。皇帝内心暗自窃喜, 转身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知道自己错了吗?” 玲珑回答的也很干脆:“不知道。” 她怎么会有错?千错万错都是旁人的错, 怎么可能是她的?她说什么干什么都是对的! 皇帝被噎的说不出话, 恨不得把人抓过来狠狠地揍一顿屁股,可是看她光裸着小脚丫, 又忍不住数落:“天这么冷,为何不穿鞋袜?”宫内虽然烧着地龙,但还是有些冷意。 紧接着他就看到那十根雪白的脚趾头动了动, 可爱极了,皇帝犹豫了两秒, 还是走到玲珑身前,也盘腿坐下, 将她的两只小脚抓在手中, 掩入自己龙袍下, 给她取暖。 玲珑不安分地蹭了蹭,“怎么啦,又有什么烦心事想找姐姐?” 皇帝脸一黑,顿时就想起床上被她逼着叫姐姐的辛酸往事来,可她确实说的也没错,他是有烦心事,比如说小七的婚事。结果这回玲珑回答的很简单,让他顺着七公主的意! “……总不好坏了父女感情不是,公主刚死了未婚夫,心里难受着呢,皇伯父要是再不肯为她做主,那她这辈子得怎么过呀!事到如今,我觉着公主也是真心喜欢范天纵,若是成了驸马,倒也能饶范天纵一命。”玲珑笑,拿起一颗甜枣咬了一半,剩下一边递到皇帝嘴边,他吃她口水习惯了,张嘴咬住,仔细听玲珑讲话。“这可是比划算的买卖,皇上不用担心,范天纵的妻子会与他和离的。” 范家就剩范天纵这么一个独苗苗,怎么能让他去死?虽然范天纵父母早亡,老家却还有一对年迈的祖父母,只要跟老人家说一声,他们跪着求傅莹救命,傅莹又如何能置之不理?所以只要皇帝点头,一切就能迎刃而解。 皇帝也是真烦了这堆事,他根本就没发觉到,不知从何时起,他对玲珑已是言听计从,还觉得她说任何事都非常有道理,横亘在他心头好几日的麻烦,被她娇软语调一说便顺理成章,与其纠结,不如快刀斩乱麻,直接答应了此事。 七公主高兴坏了!虽然她不再是清白之身,可她却能如愿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了! 皇后也松了口气,此事皇上轻拿轻放,心里到底还是疼小七的,便笑着开始张罗,无论如何,小七是她最小的女儿,都得风风光光的嫁人,至于流言,谁敢嚼皇家的舌头? 七公主大婚第二日要与驸马共同入宫敬茶,玲珑身为皇室一员自然也要围观,她特地起了个早,穿了身粉黄的宫装,出现在宫门那一刻,真是花朵儿般的娇嫩美丽,妩媚多情,皇帝当时眼睛就看直了,玲珑平日并不爱走动,很少这般盛装打扮,美得叫他心脏狂跳!太后心里则是叹了口气,如此美貌,皇上怕是很难厌倦了,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玲珑已经十六,再不嫁人,早晚要传出不好听的话来,也不知皇帝是怎样打算的。 其实玲珑后来想了想,若是鲁国公嫡次子没死,她再嫁给他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他死的太便宜了,小郡主在他手上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能把个健健康康的姑娘折磨的形销骨立投河自尽,可见其人有多么刻薄。现在想想,七公主下手那么快很准,真的是有点过分。 她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顺便瞄了皇帝一眼,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眼,皇帝就跟过了电一样浑身酥麻,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搂到怀里摸摸小手亲亲小嘴温存一番。 真是着了魔,越是靠的近,越是痴迷,他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呢。 终于嫁了自己的心上人,虽然一波三折,但越显得情比金坚,七公主是面带喜色的,看得出来她心情极好,玲珑忍不住揣度一下昨天晚上他们有没有真的圆房。估计是有,因为就算范天纵不乐意,七公主也要逼他。她总算是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怎么能容许范天纵反抗她,不想圆房?不存在的,她有的是手段强迫他。 不得不说七公主跟皇帝的想法有点相似:先睡了他(她),他(她)自然就会对我死心塌地了。 范天纵面色淡漠,冷若冰霜,他生得是真的好看,又才华横溢,任谁都说他惊才绝艳,可就是这么一个惊才绝艳的状元郎,日后再也没了施展抱负的机会,谁叫他尚了公主呢,驸马是只能领个闲职的,什么都做不得。 他看向一直笑眯眯的小郡主,她对他冷酷的视线毫不在意,察觉到他在看她后反而笑得更甜,充满了挑衅与恶意。范天纵低下头,握紧拳才能掩住内心的愤恨! 请完安,七公主便搂住了范天纵的胳膊,此时此刻她一点都看不出平日骄纵的模样,反而像个陷入爱河的小女生,眼里只有自己喜欢的人,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可范天纵无比厌恶她,皇帝面前尚能隐忍,一出了宫便立刻甩开,思及昨夜自己饮的那杯茶,拳头攥的骨节都在响,他真该早些杀了这个公主! 她就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七公主满心甜蜜,可她的驸马并不愿意配合她,甚至一句话都不跟她说。她在外人面前再凶,到了范天纵面前都是温柔如水的,可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理会,完全将她当成了个隐形人,偶尔不得不看向她,眼神也充满冷淡与鄙夷。 可你要问她后不后悔,七公主只会说自己不后悔,她就是喜欢范天纵,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得到他,她是公主,她想要什么不可以?凭什么范天纵就不行?哪怕她失了清白之身,哪怕父皇责骂母后怪罪,哪怕千夫所指,可是你看,最终她不还是成功了?假以时日,她总能让他喜欢上她。 她还会给他生个孩子,比傅莹那不会下蛋的贱人可强多了,七公主不信有了孩子范天纵还不心软! 元宵节到,宫宴再起,七公主的事落下帷幕,如今范驸马是个不得多言的存在,他曾经有多么叫人艳羡钦佩,如今就多么令人同情。尤其是宫宴上百官都在,人人都能看见他,里面有他曾经的吏部同僚,范天纵便一人坐在位子上饮酒,面色冷淡,一语不发。七公主在他身边小意讨好,他都视而不见。 玲珑觉得七公主真是贱的呀!范天纵越不理会她她还越来劲儿,就范天纵对她的羞辱,换到玲珑这儿早不知死了多少回了,七公主还能欢天喜地的黏上去,真是跟她那父皇一个样。 整场宫宴,范天纵唯一看的人只有玲珑。 他说不出自己对她有多么怨恨,可也许这怨恨里掺杂的更多的是后悔,他不肯正视如今的处境,不肯承认自己已经一败涂地,才想找个罪魁祸首,把一切负面情绪都加诸到对方身上,似乎这样,自己就清清白白没有任何问题,自己就是被陷害的了。 可到底是不是,范天纵自己心里有数。 他不喜宫宴闹腾,便要出去走走,七公主要跟,被他冷冷的眼神一看就委屈地站在原地不动了,范天纵走到御花园,冷风一吹,头脑似乎也清醒了些,他看着不远处的湖,那是他曾经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主动跳下去的地方,那天可真冷啊,湖水也冷,可他义无反顾,也别无选择。 玲珑就在这时候一边吃着甜杏仁一边走近,她也在宴会上待腻了,皇帝老拿眼神瞄她,那眼神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实在是懒得回应,看到范天纵出来,她就跟着过来了——不要误会,她并不是看上了范天纵,她就是想来冷嘲热讽一番刺激他一下,让他更加清晰地体会到活着是有多么艰难,生活多么不容易还有,龙女大人是多么记仇。 傅莹挺可爱的,玲珑对她挺有好感,可她对傅莹的善意到了范天纵身上却成了理所当然,对方居然还想要她背黑锅?那不好意思,她翻脸更快。 “看到我如今这样,郡主可满意?” 玲珑讶然答道:“驸马说什么呢,驸马如今难道过得不快活?” 范天纵盯着她,眼神令人发毛。 玲珑就笑了,一贯的小恶魔笑容,横竖四下无人,她就告诉范天纵:“驸马可得谢谢我,是我撮合了驸马跟公主的婚事呢,本来皇上不想答应的。” “可是。” 她抬起小脸冲范天纵笑得天真又可爱:“我能让你登上云霄,自然也能把你打入地狱。” 272.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四片龙鳞(十二) 看范天纵面无表情的模样, 玲珑眨了眨水灵灵的眸子,就范天纵这般气势, 平日里被惯坏的七公主见了也难免畏惧,只觉得这人似是周身围绕着一层寒冰, 令人不寒而栗。但玲珑却是不怕的, 非但不怕, 还要继续刺激他:“愤怒怨恨都是没用的哦,因为你永远都别想斗得过我。” 说完冲范天纵做了个鬼脸,顺便最后刺激一波:“不过我挺喜欢傅莹,会为她寻一门更好的亲事,到时候驸马爷可要记得来喝喜酒呀~” 后半辈子范天纵就这么过吧,谁叫他想要利用玲珑呢?这世上只有玲珑欺负别人利用别人的份儿,别人可不能从她身上占一点便宜。 宫宴一结束,皇帝就又到了玲珑宫中, 本来是想动手动脚的,结果玲珑问了一句话就让皇帝落荒而逃。她问:“皇伯父什么时候给我个名分?” 名分这东西,在世人看来是极重要的,尤其是对女子而言。两人本就差着辈分,她又那样小,再在宫中留下去,那可真成了世人眼里的老姑娘, 甚至会有人猜测皇帝是不是还在记恨和亲王, 因此连和亲王的养女都不想放过。 可皇帝又能跟谁说呢?他能给予玲珑荣华富贵锦衣玉食, 能给她铸造一个金碧辉煌的笼子, 却唯独不能给她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玲珑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总是提起。她低下头,难得流露出几分脆弱:“皇伯父不给我名分,是想我一辈子这样跟着您么?眼下还好,可皇伯父早晚有殡天的一日,到时候我又要如何呢?谁能来护着我呢,还是说皇伯父想要我殉葬?” “朕如何舍得让你殉葬!”皇帝立刻否认,“龙儿……朕不是不想给你名分,只是……” “只是什么?”玲珑慢慢抬起头,戏精上身开始疯狂飙戏,美目含泪楚楚可怜,她在皇帝面前素来妩媚娇气,说话做事总要占上风,这还是皇帝头一回见她这般惹人怜惜的模样。他本就喜欢她喜欢到了痴迷的地步,可名分,为何唯独是名分? 皇帝想抱住她,却被玲珑推开,她吸了吸鼻子:“那皇上是要我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么?” 皇帝又哑口无言,这是个死胡同,他想留她在身边却又不能给她明飞,将她嫁给别人?他只是想都觉得心痛。 “我今年已经十六了,又不是清白之身,也无甚依靠,皇伯父若是心里有我,就告诉我,给不给我这个名分?我不要多高的位份,只要一个光明正大。” 她一字一句压着嗓子问,轻柔又坚定。皇帝没来由的心慌起来,可他的沉默已经让玲珑知道了他的答案,她突然就笑了,眼泪滴在皇帝伸过去的手上,滚烫的吓人,他几乎是颤抖着把手缩了回来不敢再碰,心痛至极。他要想一想,要想一想…… 于是皇帝落荒而逃,接下来小半个月都没过来,红袖还特别担心玲珑失宠,玲珑却知道皇帝在纠结,不过无所谓,他不来正好,不然她的戏都没法往下演。 下次到了人类世界,有机会的话,玲珑决定去当个演员试试看,来钱快还能考验自己的演技。 她见了皇帝就提名分,他只要喜欢她就会心中有愧,心中有愧便会无颜面对,无颜面对就会不到这儿来,不到这儿来,玲珑才能“小产”啊! 皇帝一开始宠幸小郡主的时候避子汤是一定要她喝的,后来情意渐浓,他又是个好胡闹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发了情,避子汤落了好几次,但玲珑一直没消息,每月诊平安脉也没有大碍,皇帝便没有放在心上。 等到他终于想通了,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个名分,甚至连玲珑的假身份都做好后,才重新回到她身边。只是这一进来,就只瞧见跪在地上的红袖,红袖是他的人,素来对他忠心耿耿,可不知为何皇帝却从其中看出几分怨怼。 红袖能不怨怼么!小郡主这个人,相处久了就知道她是极好的,只要不惹她不快,她绝对是天底下最好伺候的主子。红袖被玲珑揍过几次也骂过几次,但都不痛不痒,久而久之,她对玲珑也有了几分真心,想到小郡主所受之女,饶是红袖也忍不住真实情绪。好在她训练有素,及时掩饰,跪在地上:“……皇上进去就知道了。” 皇帝一头雾水的进去,玲珑正躺在床上似在熟睡,他先是轻笑,满心想把这个好消息跟她说,谁知靠近了才发现她的小脸白的吓人,身上甚至隐隐传来了血腥味。皇帝吓了一跳,正巧玲珑醒来,看到他,很冷淡的问候:“见过皇上。” “可是小日子来了身子不适?传太医看过了么?好些了没有?……” 皇帝问了一连串,玲珑却打断了他:“不能传太医。” “为何不能?你怎能这般不爱惜自己?朕——” “小产之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皇帝一瞬间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看向玲珑掩在被子下的小腹,薄唇微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龙儿——” “皇上不能给我名分,我又珠胎暗结,这孩子自然是不能留的,打掉的话总得小心行事以免被人知晓,怎么能传太医呢。”玲珑语气讥讽,“久居深宫的小郡主怀孕了,肚子里的野种不知道是谁的,留下来也是个祸患,倒不如快刀斩乱麻。” 对一个皇帝来说,江山美人他都有了,那么再多的儿女,也不及他心爱之人为他孕育的。偏偏这个孩子他还不知道就已经消失在了这世间,皇帝如遭雷击,他紧紧将玲珑抱住不管她如何拼命挣扎,埋进她颈窝,玲珑察觉他好像哭了,翻了个白眼,她演技的真实之处就在于一切都有人亲眼所见,虽然那其实是假的。 但红袖信了,皇帝信了就成。 皇帝来的时候有多高兴,现在就有多绝望,尤其是在他看到玲珑淡淡地说日后也不能再怀了,甚至因为这次打胎迄今恶露未止——他捧着她的脸,胡乱地亲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乞求原谅,但玲珑却拒绝了他要给予的一切。 她之前一直要位份,是不是因为有了孩子?可他却推三阻四总是不肯给她个满意的答复,怨不得旁人,错的都是他!皇帝心中充满了自厌的情绪,他抱着怀里的玲珑,觉着她瘦了好多,鼻息间的血腥味让他心脏阵阵剧痛。 她病着,屋子里的气味也不怎么好闻,可皇帝却觉得她美极了。 他是那样自私又冷酷的帝王,嫔妃们在他面前要小心谨慎维持美好的形象,不得有丝毫纰漏,否则皇上便不会喜欢。可他现在抱着的这个少女决称不上体面,他却喜欢的要命,为她疯狂。 极度的爱意与愧疚交织,皇帝眼眶酸涩泪流不止,他失去的似乎不仅仅是个未成形的孩子,还有什么他自己也说不出,但他觉着日后自己再也不会快活了。 玲珑深深吸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份爱总算是到了能入口的时候,这个灵魂也终于是能吞噬掉了。 她摸着皇帝的耳朵,声音柔和充满蛊惑的意味:“那皇伯父是不是应该补偿我呢?” 她又叫皇伯父了,是不是说明她愿意留在他身边了?皇帝用力点了两下头。 “那我如果想吃了你,也一定可以的吧?”玲珑亲了亲他的脸颊,美目含情,宛若星辰。“毕竟你这样爱我。” 当然可以。 只要她想要,那么没什么不可以。 玲珑顿时笑靥如花,驱散一室阴暗。 ———————————— 在宫中住了好几年的玲珑郡主终于出宫了,她梦见亡故的养父母,彻夜难寐,便主动请求带发修行,皇帝念她一片孝心便点了头,册封她为护国公主,大肆赞美。 其后数十年,护国公主始终于山中寺庙修行为百姓祈福,直至皇帝八十岁驾崩,护国公主也因忧思慎重卧床不起,半年后病逝,葬入皇陵。 玲珑小心翼翼地捧着手里的两片龙鳞吹了吹,又擦了擦,虽然她脱掉的鳞片有许多,但毕竟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还是非常舍不得的,在皇帝体内待了数十年做了数十年的傀儡,肉体消散后,龙鳞便回到了她身边,回收再利用一点都不亏。 她早就回荒海了,留在人间的不过是两片龙鳞所化的傀儡,玲珑打了个呵欠,揉了揉肚子,有的吃总比没有好,她才不挑食呢,挑食长不大。 温柔的海水凝聚在龙女身边,珊瑚床上美丽的龙翻了个身,床头的一只小海螺奏着动人的乐曲,今日的龙宫也一如往日。 小海豚游了进来,在龙女身边蹭来蹭去,它心思单纯,但龙女不在的荒海,时间明明没有意义,它还是觉得许久没有见到她。 龙女幻化为人形,伸手摸了摸小海豚的身子,然后一脚踢开。 太黏人了,烦。 273.第二十五片龙鳞(一) 第二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揉着太阳穴, 仰起小脸看向面前高耸入云的商业大厦——平心而论她是不怎么想进去的,但是没办法, 不进去又不行, 谁叫她今天只是一个可爱的刚毕业没多久的实习生呢?当然玲珑根本没有学历跟工作经验这种东西, 不过无所谓,龙女大人有金手指,随便捏造一个,她说是真的就是真的。 她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眼镜超级大,几乎遮住了她半张小脸, 实习生嘛, 当然是温和无害的小可爱。 今天是她到房氏集团上班的第一天, 说是上班其实就是个实习生, 就这机会还是她作弊搞到的, 今年房氏就招了五个实习生,几乎挤破头, 什么留洋的海归名牌大学的博士都来了, 谁叫房氏待遇好前景好,实习生都能拿到一个月八千块钱的工资, 而且包吃包住有五险一金甚至还有交通补贴!哪怕是在寸土寸金的首都, 只要肯攒,一年下来也能有笔不菲的存款。 实习生的目标之一:转正。 转正后工资翻倍还有加班费以及日常补贴, 房氏的福利一向好的吓人, 但同时对员工的要求也高, 玲珑所谓的实习生其实就是打杂的,她又推了推眼镜,不管怎么说,先混进入再讲以后的事。 很快她就被带到了自己的办公桌,玲珑是个懒虫,她才不做伺候人的事,这就是为什么她根本不想当什么实习生的原因,别人挤破头都想要的机会她其实一点都不想要。 坐在办公桌前百无聊赖的玩扫雷,玲珑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操纵鼠标,其他几个实习生都被分配到了不同部门,他们可跟玲珑不一样,他们勤快极了,是自己的活要干,不是自己的活也抢着干,就是为了给前辈同事们留下一个好印象,因为实习生到最后考核会有一项同事调查,谁也不想掉链子不是,毕竟是这么好的机会。 玲珑一边扫雷一边琢磨,她要是现在直截了当的上去找小房总,是不是不太好? 周围有一阵阴风刮过,这阵阴风还比较乖巧,只刮过玲珑的手臂,不敢对她桌上的文件动一下,因为要是惹龙女大人不高兴了,她分分钟就能掐着鬼的脖子吃了它。 “……你很烦你知不知道。”玲珑瞥了眼身边除了自己谁也看不见的灵魂,因为这个灵魂太烦了,她就把它禁言了,让它只能看只能听却不能说。 玲珑实在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饶逝者生前的经历再悲惨再可怜,她也顶多哦一声然后就准备吃大餐,不过这回的灵魂情况稍微有些特殊。 她是在雨天过马路的时候出的车祸,死了之后没人收殓,灵魂飘荡到荒海,正巧玲珑睡饱了在海上玩,看到了她就抓到手中,本来想直接拍扁了吞噬掉,但是吧……这个灵魂有点特别。 每个逝者的灵魂来到荒海,都是机缘巧合,龙女可以选择听它们说话,自然也可以选择无视它们,这回玲珑心情不错,就没有直接吃掉,而是听她絮叨。 虽然是灵魂,但也会维持着生前的模样,玲珑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原因无他——太辣眼睛了,又老又丑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个逝者的灵魂生前的名字叫做韩芳,她出身于一个简单普通的小镇,老老实实上学读书,大学毕业后跟恋人结婚,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但孩子四岁的时候却丢了。 韩芳跟丈夫疯狂地找了几年都没有结果,他们几乎走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无时无刻都在关注着失踪儿童信息,街上看到乞讨的孩子,韩芳也会忍不住上去仔细看看,但很可惜,他们找了几年,没了工作也花光了所有存款,卖掉了车子房子后,丈夫受不了了。这样压抑的生活他再也不想过了,他跟韩芳说他也很爱孩子,可他还是想要一个完好的家。 韩芳却不同意停止寻找,她态度激烈,夫妻俩爆发了巨大的争吵,最后以离婚为结尾。为了找孩子他们没有什么钱,离婚也离的干脆,什么都没有。最后丈夫选择了回家重新开始,韩芳则继续四处寻找,没钱了就打打零工,然后继续上路。因为要找孩子,她的工作时间无法得到保障,只能去做一些零活,餐风宿露,日子清苦,本来年轻漂亮的女人瞬间就被蹉跎的一干二净。 玲珑看到的就是死前的韩芳。一米六八的个子还不到八十斤,骨瘦如柴面目苍老,头发花白,其实她也就三十几岁,很多三十几岁的女人看起来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都没有区别。 太丑了。 这是龙女第一时间的感想。 而韩芳只想知道她的儿子在哪里,只想带他回家,玲珑觉得她很烦,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孩子死了,可韩芳不信,玲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固执的灵魂,她跟韩芳说的话,韩芳觉得她没有证据就不肯相信,于是玲珑干脆把她带到她生前的世界,让韩芳亲自看看,她有哪句话是假的。 虽然玲珑脾气不好,但她是不屑对一个逝者说谎的。 那就让韩芳看清楚现实心甘情愿被她吃掉,反正她也不是很饿。 韩芳不懂玲珑为什么要带她来房氏集团,这个大公司她生前就有耳闻,但这跟她的孩子在哪里有什么关系?可惜她因为烦人被玲珑闭了嘴,别说说话了,就是一点动静也弄不出来。 虽然身边跟了个灵魂,但玲珑全程视它如无物,权当她不存在,眼看这一盘扫雷就要赢了,办公桌上突然出现一摞材料,把玲珑吓了一跳,鼠标点错,满盘皆崩。 韩芳小心地朝后面退了退,她已经死了,而且死的很惨,可她仍然惧怕玲珑。 玲珑慢吞吞地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同事,早上来报道的时候主管简单地介绍过,叫什么名字她忘了,盘着头穿着职场套装,但一看就是生过孩子还没好好保养锻炼的体型,这会儿跟玲珑说话也很颐指气使:“这个文件你整理一下,一个小时候要。” 玲珑要是没记错她就是个实习生,虽然实习生应该勤快点什么都干帮助前辈同事,但她只是来玩票的又不是来谋取前程的,这明显不是属于她的工作,她为什么要做? 但玲珑这条龙,她自认为自己非常讲道理,也很善良温柔,就没冲女同事说什么,而是安静地重新开了一盘扫雷继续玩起来。女同事把小山高的文件撂到玲珑跟前就继续聊微信去了,把自己的工作推给新人,这事儿她也不是头一回干,老前辈就是有这个优势,新来的能者多劳嘛! 玲珑又玩了几盘扫雷,大概过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办公室的门被敲了敲,一个穿西装看起来像是主管的男人进来了,问女同事:“让你整理的文件弄好了吗?” 那一摞文件可不是小数,女同事站起来笑眯眯地说:“您放心,我这就拿给您。” 然后朝玲珑这边走,把文件抱走,从头到尾连句辛苦了谢谢都没说,玲珑懒洋洋地瞥了一眼,没说话,紧接着就听到主管压抑着怒气的声音:“韩玲你搞什么!我不是早就让你整理了吗?你这是什么工作态度?!” 他是真的生气,早上就送过来的文件,早该整理好了,结果他一翻,居然就没动过! 韩玲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但对着主管怎么端架子,赶紧道歉认错,保证一个小时后就送过去,主管气得转身就走,幸好他提前来了,不然一个小时后后开会,他们部门连材料都没有,怕不是要被小房总骂死! 等到主管一走办公室就是韩玲的天下了,她踏着怒气冲冲的步伐走过来对着玲珑兴师问罪:“你这年轻人怎么回事,交代你做的第一份工作都做不好,你是不想留在房氏吗?!” 玲珑低头看了一眼韩玲的鞋子,叹了口气,好可怜的小细跟,感觉下一秒就要被韩玲的巨大体积压垮了。她半点不怕,回嘴:“又不是属于我的工作,我就不做,你能拿我怎么办?” 她说话很小声,但眼底挑衅意味浓厚,韩玲在本部门也是横着走的,因为她是某个股东的侄女,一直都挺瞧不起其他同事,工作也经常推给别人帮忙,偷奸耍滑是把好手。 可从来没人敢像玲珑这样不气地怼她! 同事们看似辛勤工作,实则竖起了耳朵听八卦顺便在心中鼓掌叫好——谁的职业生涯没遇到过几个极品同事?但人一踏上社会很多事情都需要忍耐,就算遇到了不公平对待也要忍气吞声,谁叫人家有后台呢?他们这些普通的上班族有什么办法,为了工资养家糊口,什么也不能做。 不过这小姑娘刚啊!居然敢跟韩玲对上,韩玲可是出了名的泼妇,嗓门大脾气冲还不容人说一句不好,看着小姑娘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这么有胆子。 274.第二十五片龙鳞(二) 第二十五片龙鳞(二) 韩玲虽然是个泼妇, 她的同事们也都深知这一点,不过她自己还是要面子的, 玲珑说话这么不气还充满挑衅的意味, 要不是周围还有旁人在, 韩玲肯定要好好教训教训她。 一个新来的实习生就敢这么横,以后要是转正了怕不是要上天! 玲珑冲韩玲做了个鬼脸,然后看向韩芳, 意思是让她跟韩玲多多“亲近”一下, 简而言之就是要她去吓人。韩芳屈服于玲珑的淫威之下, 老老实实地趴到了韩玲背上,还对着韩玲的耳朵吹了口气, 满肚子窝火的韩玲正想着要怎么整治玲珑,没来得及想明白就突然觉得有点冷, 整个人打了个寒颤, 真是奇怪…… 她向来以自我为中心, 过去就把空调给关了!这天气关了空调还怎么过, 他们这部门至少有十几个同事!于是就有人抗议了:“韩姐,你怎么把空调给关了啊, 我们这边要热死了。” 韩玲眼睛一瞪:“我正对着出风口快冻死了!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喜欢吹空调也不怕生病!” 说完就把遥控器放到了自己办公桌上, 准备赶紧整理主管要的文件。玲珑起身,过去, 拿遥控器, 开空调, 调低两度,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无比流畅,看得同事们一愣一愣的,韩玲也惊呆了。 小姑娘是真的刚啊! 韩玲的位置本来不在出风口,但是出风口那这张办公桌斜对着门还靠窗,不仅光线好视野好,偷懒还不会被抓到,于是她一调来这个部门就强迫本来坐在那的女同事跟自己换,那女同事也是刚转正不久,不想跟集团老人闹别扭,更别说韩玲还有后台,就老老实实的换了。夏天的时候天气热,哪个部门不开空调?偏偏韩玲坐在出风口正前方,她不仅要管空调风向,还要控制空调的温度!就这个天气,外面都要四十度了,他们部门空调打的二十八度——因为韩玲说自己不能吹冷风。 “遥控器给我!”韩玲气得站起来,但玲珑更灵活地躲开了,反倒是她自己没站稳险些摔倒。 玲珑拿眼睨她:“臭女人有没有点数,没看到别人有多热吗?其他同事是你亲爹亲妈吗要惯着你?” 韩玲瞪大眼,众同事惊呆了! 玲珑学着韩玲那样子把遥控器拿走了,还故意改了风向就让空调对着韩玲吹,不仅如此,还要韩芳趴在她肩头给她地狱般的快|感。毕竟这么热的天,能免费凉快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 可韩玲是能吃亏的人吗?她活这么大,脾气暴又不讲理,从来都是别人让着她,是别人息事宁人,今天被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羞辱了不说,还被骂臭女人,她刷的一下把椅子踹开就要过来抓玲珑头发。 玲珑幻化人形的时候,即便是一根头发丝儿都美如画,乌黑浓密顺滑喷香,怎么可能让韩玲这种人碰一下?她也是个不讲理的,从来没有说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的时候,韩玲一朝她扑,她就瞅准时机一脚踹上了韩玲的大肚子——没有怀孕肚子这么大,踹一脚不痛不痒,全是肉。 韩玲被这一脚踹的往后退了好几步,身体抵到桌子边缘才停下,她几乎要气疯了!玲珑却冲她露出一个恶魔般的微笑:“你敢碰我一根汗毛,我就打断你一条腿你信不信?” 这话要换别人说,韩玲肯定不信,可看着玲珑的笑容,她却畏惧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萦绕心头,让她不由自主地扶住了桌子菜没有倒下,然后众同事就见证了一个奇迹! 他们部门之霸韩玲!仗着有后台就偷懒把自己工作推给别人还一天到晚颐指气使的韩玲!被一个小姑娘踹了一脚过后!居然老老实实回到自己座位上工作了! 大佬啊! 众人忍不住用膜拜的目光看向玲珑。 玲珑继续扫雷。 接下来几天韩玲都很安分,不过她偶尔看向玲珑的怨恨眼神让玲珑知道这家伙绝对不会轻易算了,慢慢地,看玲珑没有再理会自己,韩玲的胆子就又回来了,那天从骨子里冒出的畏惧让她觉得是种错觉,她混了这么多年,被个丫头片子给欺负了还一声不吭?那怎么行! 不过韩玲是不敢当众欺负玲珑的,她怕玲珑再踹自己,那一脚虽然没留下什么伤,但却让她疼了好几天,本来韩玲还想去医院拍个片子验个伤好让玲珑知道厉害,结果屁事没有医生还以为她是去做健康检查的。 韩玲又把自己的工作推给一个女同事了,小山高的文件等着整理,这都是韩玲自己的工作,但她上班一贯浑水摸鱼,别人也是敢怒不敢言,谁不知道韩玲上头有人啊,房氏的待遇这么好,谁想不想丢工作,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忍就过去了。 人家女同事自己的工作早就做完了正等着下班回家,桌子上突然就多了一堆,韩玲皮笑肉不笑地说:“年轻人多做点工作没什么坏处,涨涨工作经验嘛!这文件挺急的,明天早上开会要用,别忘了啊。” 众同事习以为常,韩玲这样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这一次,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玲珑,小姑娘来部门实习除却第一天展现了不能惹的彪悍以外,看起来柔弱安静又斯文,讨人喜欢得很。 被期盼着帮忙出头的玲珑从自己座位上站了起来,椅子滑开的声音很大,把韩玲都吓了一跳!正在她以为玲珑又要过来的时候,却看见小姑娘拿起背包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室门口走了,与此同时,五点钟敲响——下班了。 下班不回家,难道要在这地方替别人出头?她是龙,她又不姓雷单名一个锋。 不想帮韩玲干活就拒绝啊,不敢拒绝就忍着啊,关龙女什么事哦。 看玲珑走了,韩玲顿时得意起来,又开始颐指气使,女同事眼眶一酸,今天她跟男朋友约好一起看电影吃晚饭的……可她实在是不敢拒绝韩玲。 韩玲突然又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她这几天总觉得骨头都在发冷,这回是真的不能吹空调了,难受得很,她想了想,甩甩头没当回事,反正前几天去医院验伤医生说她健康无比。 韩芳安静地趴在她背上,龙女大人命令的,而且没让她下来,那就是说明韩芳要一直缠着韩玲,直到龙女大人说可以了为止。 玲珑背着自己的小书包,推了推巨大的黑框眼镜,推了两下还是往下滑,因为眼镜太大脸蛋儿太小,她有点不开心,对着大厦外头能反光的墙照了照,随手扯下眼镜,什么玩意儿,不戴了,不装了,装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按照她这实习生的进度,什么时候能有荣幸一睹小房总的尊容?怕不是得等到地老天荒,于是玲珑学聪明了,直接坐到小房总的车子前,看了下时间,小房总估计还得一会儿才下班,她先去买个甜筒坐着等。 大概六点钟左右,停车场又传来了脚步声,不加班的员工都走的差不多了,玲珑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不存在的灰尘,探出一颗头。 刚刚坐到车里的司机被突然冒出来的一颗头吓得险些心跳骤停!他倒抽了口气,后头的小房总微微蹙眉:“老陈,怎么了?” “有、有人!” 小房总顺着老陈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女孩子坐在车头,脸蛋儿白生生的,美丽极了,她手指弯曲敲了敲玻璃,用嘴型问:我能进去吗? 小房总面无表情,“很危险,让她离开。” 老陈领命下去,然后不到一分钟又回来了,很羞愧:“少爷,我说不出口……” 小姑娘太漂亮了,眨巴着眼睛看人的时候,谁也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她只是想进来坐坐,怎么好赶她走呢? 小房总:…… 他推开车门,玲珑盘腿坐在车头弯着身子朝他下车的这边看,感叹一句:“你腿挺长的。” 身材比例也很好,西装衬衫领带都一丝不苟,看起来是个严肃又有原则的人,玲珑觉得他们一定能合作愉快。 小房总走过来,刚才隔着玻璃跟车灯看得不够仔细,靠近了才发觉这姑娘是真的极美,美得令人心醉,饶是小房总也不禁被这目眩神迷的美惊住,好在他自制力强,还能问一句:“你找我有什么事?” 玲珑伸手扯住他的衣袖,十分自来熟:“我有个恋爱想跟你谈一下。” 从没有听过土味情话的小房总维持不住没有表情的面孔了!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了,喜欢他的更不少,可没有哪一个跟玲珑这样跑到他面前这么简单粗暴的! 看似冷淡其实修养很好的小房总说不出刻薄拒绝的话,他看着眼前的少女,肌肤如玉天真可爱,不知道成没成年,小脸蛋嫩的跟什么似的。他薄唇动了动,半晌冒出一句:“……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275.第二十五片龙鳞(三) 第二十五片龙鳞(三) “不用考虑, 我来当实习生就是冲着你女朋友位置来的。”玲珑毫不掩饰自己的企图,然后很苦恼地说,“不过我发现从实习生到你的女朋友这个跨度有点大,我好像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 所以我决定主动一点选择简单一点的方式,你觉得怎么样?你能接受吗?” “不过你不能接受也没用,因为我这个人不接受任何拒绝。” 小房总:…… 老陈虽然坐在驾驶位上, 但耳朵梳的很尖就为了听他们说话, 羡慕的不行,要是他年轻个二十岁,他肯定答应!少爷就是少爷,有这么漂亮的姑娘主动告白,想当年他老陈为了娶媳妇真是一波三折难得要命, 少爷倒好,漂亮姑娘送上门还要犹豫接不接受! 听玲珑说是实习生, 小房总的第一反应是:“你成年了?” “当然!”玲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 “你要看一下我的身份证吗!” 她掏了掏, 身份证没掏出来倒是掏出来张工作证,展示给小房总看,小房总瞄了一眼, 看到上面写着她的姓名职位还有工作部门,点了下头:“我知道了。” 玲珑拽着他衣袖不撒手:“你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啊, 你还没说你接不接受我。” 小房总觉得这姑娘挺有趣, 一定要问他接不接受, 可她自己刚才不也说了不接受任何拒绝?他虽然单身了三十年,但也是个普通男人,没有说见到这样的美女能不惊艳不心动的,但是谈恋爱……太快了。“我们对彼此很不熟悉,你这样对你自己也很不负责任,你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啊!你有钱长得又帅性格也不错,我觉得足够照顾我了。”玲珑也没说我对你一见钟情没有你不行的恶心话,就是很诚实地告诉他:“我想要个人照顾我,供我吃喝玩乐不用工作那种。” 她不想自己赚钱,好麻烦哦,还是找个饭票比较好,到时候离开这个世界还能吃掉一份爱,稳赚不赔。能在那么多候选人中挑了小房总,龙女大人觉得小房总应该为此感到荣幸,她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要的。 老陈恨不得冲出来替他们家少爷答应了! 小房总也没想到玲珑不跟自己谈真爱,他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换做其他人他早转身离开,可玲珑……谁也不会忍心对她太苛刻的。“没有人照顾你?” 玲珑立刻开始卖惨:“是啊是啊我没有爹妈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就只有我自己我好可怜啊,而且我还没有存款!我的日子过得好艰辛,我不想上班我只想有个人照顾我让我躺着让我玩!” 小房总从没见过把自己心愿说得这样清新脱俗的姑娘,别的女人就是功利心再重都知道在人前表现的不食人间烟火,这姑娘……小房总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为什么她总是自己一个人。 可是话说回来,他不也是孑然一身么,有的亲人,有还不如没有。 心底那点同病相怜终究占了上风,小房总转身拉开车门:“上来吧。” 如愿以偿的龙女大人立刻欢天喜地地跳下车头,她动作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看得小房总还紧张了一下怕她摔着,结果人家稳稳当当的落地了,坐到车里还很熟练地打开车上的小冰箱然后——“没有饮料也没有零食啊!” 小房总说:“我不吃那些。” 玲珑嘟着嘴:“那你下次随身带一点嘛,我喜欢的。” 小房总不说话了。 老陈好奇的要命,一边开始一边忍不住从后视镜里偷窥,被小房总抓了个正着,老陈清了清嗓子:“呵、呵呵。” 小房总给了老陈一个略带警告的眼神,又朝左边去了去,这么大的后座,玲珑却非要往他身边挤,小房总让了又让,最后轻声问:“你不可以坐好吗?” 这是哪里来的柳下惠! 玲珑反问:“我想靠你近一点不行吗?如果可以的话我比较想坐你的大腿。” 她热情的让小房总这样的人都有点汗颜,面对着玲珑发不出脾气还忍不住顺着她的意思,小房总隐隐觉得未来会如脱缰野马一去不回头,包括他。 伸手将隔板放下,老陈露出失望的眼神,少爷好小气啊,都不让他这种中年男人听听年轻人是怎么谈恋爱的吗?好奇死了,他也想学习一下回家哄老婆。 看小房总那架势像是要跟自己说教,玲珑端正坐姿双手托腮:“你要对我说什么?” 本来的确有话说的小房总被这么一问反而说不出话来,只能问:“你不是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吗?” 提到这个玲珑就有话说,“一套房子住四个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奇葩之处,我到的第一天就揍了一个把男朋友朝宿舍带还让他穿着三角裤到处走的室友。” 玲珑下手又快又狠还不讲理,一开始她还是愿意好声好气说的,可提醒了之后那女人居然怼她说嫌有男人就别住,那臭男人在边上还呵呵笑的一脸猥琐,三角裤穿在身上都松垮垮的可以想见兄弟有多小到底怎么好意思出来见人的? 然后玲珑不跟他们废话直接上手揍,揍得两人哭爹喊娘,男人被玲珑一脚踹出去,就穿着个三角裤引发一片尖叫与拍照,女室友的待遇稍微好一点,被玲珑关阳台上去了,第二天也没把她放出来。 剩下两个室友一个基本上不会来,一个喜欢带人回来蹦迪,被玲珑揍了一顿也都好了,玲珑神清气爽甩甩拳头,能用暴力解决就不用动嘴皮子,揍怕了自然就不会再犯了不是?舒服着呢。 她、就、是、这、么、不、讲、理! 小房总被她的一系列丰功伟绩震惊的说不出话,他看着这美丽的小姑娘得意洋洋地跟他讲述自己是如何揍人的,又看了看她的小身板儿,她是哪里来的力气揍的人毫无还手之力? 然后玲珑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只要你照顾我,我就罩着你。” 小房总失笑,他有什么地方需要她来罩?怕不是反过来。 “你笑起来多好看啊,干嘛总是板着一张脸。” 听了这话小房总才意识到自己今天笑了多少次,明明跟她认识才半个小时,却已经笑了好几次了。 “不过要是笑的话就只对着我笑吧。”玲珑大胆地摸了下他英俊的脸,“我占有欲特别强,我需要你啊。” 小房总被她冰凉却柔软的小手摸了下脸,条件反射的要躲,克制住了。“……谈恋爱没有这么快的,我们还是先从朋友——” “谁想跟你做朋友?!”玲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要跟我做朋友的人多了去了,我才不要什么朋友!我就要个能照顾我陪我睡觉的男人!”或者女人也不是不可以。 小房总薄唇微动,说不出话。 “而且谁说谈恋爱没有这么快的,你要是活在几十年前都不敢相信有智能手机呢。”玲珑屈起右手食指敲了敲小房总的脑门,“现在开始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考虑要不要答应我,我数到三,三!” 还没来得及考虑的小房总:…… “好了你答应了,那就这样了,我今天就住你那。” 小房总想了又想,最终叹了口气,“希望你不会后悔,我是个很无趣的人。” “没事。”玲珑冲他眨了一只眼睛,“我特别擅长找乐趣。” 不知道为什么,小房总老觉得她这句话说得怪怪的带着颜色,他又不好深究,只能继续沉默。玲珑笑得不行,真纯情啊真可爱,这样的人,旁人眼里或许是无趣木头不解风情,可玲珑喜欢着呢~闻起来香,吃掉也美味。 她顺利入侵小房总的家,他是一个人住一栋三层别墅,同个别墅区住的全是有钱人,家里还有佣人,玲珑就喜欢这种被人伺候的生活,不是必要的话她一点苦都不想吃,谁爱吃谁吃。 小房总回家第一件事是洗澡换衣服,然后下来吃晚饭,餐桌上向来只有他一人,这回却多了个女孩,让他有点新奇,也有点快乐。 他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孤独的,他也曾有过美满的家庭,只不过后来他失去了,宁可自己一个人,也不愿意再回到那个家。时间一长,他都忘了自己曾经也有过家。 这点小小的伤感很快消失不见,小房总又想笑了,他看着玲珑吃得香,她的家教很好,虽然吃得很快,却非常享受非常优雅,连带着小房总的胃口都被吊了上来,比平时多吃了两倍的饭菜,吃完了才觉得撑。 玲珑就拉着他出去散步,绕着小区公园走一遭,这会儿不少人都在外面,同住这里的许多都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于是他们朝人少的地方走,别墅贵的吓人,物业跟绿化当然也都是一等一的好,玲珑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小房总跟在后面,没见过这样鲜活快乐的人,可他并不讨厌,甚至被感染到。 这点愉悦很快就被玲珑打破,她突然停下来,转过身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276.第二十五片龙鳞(四) 第二十五片龙鳞(四) ……小房总看得出来, 玲珑是认认真真问的,完全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饶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 此时此刻也不由得嘴角抽搐了一下:“你不是实习生么, 怎么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 就这还说有个恋爱要跟他谈一下, 小房总觉得自己肯定是被骗了。 玲珑就很理直气壮道:“我以为你姓房单名一个总字, 应该不是吧?” 小房总气乐了, “不是, 我姓房名大款。” “房大款。”玲珑嫌弃死了。“好俗气啊,你有没有想过改名字?” 她还真就信了?小房总抿着薄唇, 加快脚步超过玲珑, 淡淡地说:“我叫房英畴。” 玲珑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也难怪。” “是英气的英, 田字旁的畴。”小房总都不用看就知道玲珑在想什么了,肯定是把他的名字听成应酬了。不过也很少有人这样叫他名字,为了把他跟他父亲区分开,员工们以及商业伙伴都是叫小房总,家里佣人是叫先生,大宅那边的叫少爷,房英畴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人教他名字了。 虽然大家是小房总小房总的叫, 但公司现在却是房英畴掌控大权,老房总基本上是什么事儿都不管当了个甩手掌柜,当然他是想管的,可惜这个儿子太厉害根本不给他机会。能维持表面上的风光, 房英畴已经很给这个名义上的父亲面子了。 他之所以到了三十岁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 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他这个父亲。 老房总当年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 初中毕业去大城市打拼,因为长得好又能说会道,被大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两人谈了没多久大小姐就怀了孕,那个年代怀孕不结婚可是大事儿,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大老板再不愿意再看不上老房总,也架不住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 这一结婚,女婿就算半个儿,大老板的产业慢慢就被老房总接手了,他的确是有本事,很有商业头脑,没过几年就把事业发扬光大,在外头表现的也不错,人人都觉得他们是模范一家。 如果最后没闹出那么回事的话。 老房总虽然是个穷小子,但长得好看,上学的时候就有很多姑娘喜欢,跟大小姐谈恋爱之前,他在乡下老家就有个青梅竹马,两人黏糊得很,一直瞒着老丈人这边,直到老丈人死了,老婆不管事,他羽翼丰满了,才把人接回来,当着老婆的面说以后要住在一起。 这么不要脸的话也就老房总能说出口了,小房总的妈妈就这样被气得卧床不起,偏偏老房总有手段,他那小青梅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人早就盘算好了要谋这边的财产,现在经济大权都在老房总手上,他早就不乐意伺候比琉璃还娇贵的老婆了。 小房总的母亲郁郁成疾,没过几年就割腕自杀了,小房总在那个家过得也没多好,唯一能让他平平安安长大的,就是老房总跟他那小青梅可能造孽造多了,一直没能生下个一儿半女,老房总就小房总一个儿子,还指着他传宗接代呢。 就为这,两人没少看病喝药折腾,就是想再生个小孩,折腾了二十年还真叫他们成功了,就是小儿子太小,根本没法跟小房总抗衡,而小房总也不是个简单角色,老房总以为这是自己儿子就掉以轻心,被小房总反杀,攥在自己手里的股份全被弄走了。 要说小房总对老房总还有没有感情,那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没有,他外公跟妈妈死的时候他就记事了,他永远都记得外公是个多么慈祥的老人,母亲又是多么温柔多情,至于父亲?童年时期的慈爱温和,都比不过翻脸后的冷酷无情。 如果不是老房总的姘头生不出儿子,小房总怕是也活不到今天。 他心里能没有恨? 当然有啊。 可他就是什么也不干,钝刀子割肉,几年前他彻底在公司站稳脚跟,老房总就被踢了出去,现在虽然人人都叫一声老房总,但谁还拿他当回事儿?尊敬他是因为他的儿子房英畴,可是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恩怨情仇,外人压根不清楚,还以为这对父子关系有多好呢。 “哦。”玲珑觉得自己有必要也报一下自己的名。“我是王字旁的玲王字旁的珑。” 房英畴对着她也生不起气,就觉得她挺可爱的,摇摇头朝前走,他人高腿长,一步顶玲珑两步,房英畴看着严肃,其实挺细心,没走几步就发现了,便刻意配合起玲珑的步伐,玲珑就顺理成章地拉住了他的手,很正经地说:“我有夜盲症,你要牵着我走路。” ……小房总就看了看小区路灯,亮的跟白昼似的。 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触感极佳,他鬼使神差的不想松开,就这样牵着玲珑逛了两圈,等消食的差不多了才回去。 晚上睡觉前玲珑问他:“你考虑好了吗?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房英畴说:“考虑好了。” 然后又说:“不过还是太快了,我们得处处看。” 玲珑觉得他好龟毛,她这样一个大美人,又天真活泼机灵可爱,他有什么好考虑的?换个正常人早嗷嗷叫扑上来说好了,不过她也没说什么,而是催促:“那你快点啊,等你确定了要谈恋爱就告诉我,然后我就不上班了。” 房英畴看了她一眼,玲珑一旦都不羞愧,理直气壮地说:“干嘛,谁想天天朝九晚五跟那些沙雕同事勾心斗角?这种职场生涯我才不喜欢,你要是跟我谈恋爱,难道不应该照顾我吗?” 如果他不照顾她,那她干嘛选他?随便找个有钱长得好看的人不就成了? 过了几秒,房英畴说:“有道理。” 那当然,玲珑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有道理。 第二天她就坐房英畴的车去上班了,完全没有一般女主角跟男主角主动划开距离以免有人看见了说闲话的意识,于是就有人亲眼目睹新来的超美实习生从小房总的豪车上下来,这两人该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大家明面上是不敢嚼舌头的,背地里却传的飞快,韩玲自然也听说了。 不过不管玲珑跟小房总有没有关系,韩玲都不敢再来找玲珑麻烦了,这是个刺头儿,虽然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但脾气大下手狠,韩玲不信邪了几次都被揍得哭爹喊娘,可一到医院那就是屁事没有什么都验不出来。 但她肯定是不会放过玲珑的,这个年纪长得漂亮的小姑娘心思都不纯正,就想巴上个有钱人捞点好处吃青春饭,韩玲才不会让玲珑这么得意呢! 结果下午房英畴就主动来找玲珑了,还让她提前下班,顺势若有似无地看了韩玲一眼。 玲珑才不管周围有多少人,欢天喜地地朝房英畴怀里扑,男人高大英俊体态修长,穿着西装的样子真是超级帅,他稳稳地接住玲珑,像是已经习惯了她听风就是雨的性子,“收拾下东西,先下班。” “扣工资吗?”龙女眨巴着明亮的眼眸,“我这个月可是要拿全勤的,决不迟到早退。” 原本心情不是很好的小房总顿时轻笑,他本就长得好看,只是平日里总是没什么表情,性格又严肃,才叫人觉得高不可攀,一笑起来就特别的温柔,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她说过他笑起来很好看,不过最好只对着她笑。 玲珑没什么东西收拾,她对工作不上心,但对下班特别积极,包包早就整理好了,拽起来就走,全程没搭理韩玲。 韩芳还在她身上趴着,她就又开始想跟玲珑作对,不死也得脱层皮。 到了车里小房总才跟她说了目的地,居然是要带她去房家大宅,说是房家大宅,准确点来说应该是赵家大宅,他的外公姓赵,现在的房氏也是在当初的赵氏基础上发展而来,只不过外公跟母亲死了之后,老房总迫不及待地就把情人接了进来。 车子里有点暗,遮住了房英畴眼底的暗色。 “你不用在乎他们,也不用怕。”他这样跟玲珑说,“你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我会给你撑腰。” 玲珑撇撇嘴:“我才不怕呢。” 她不知道遇到过多少自以为高贵看不起她的人类了,完全不懂他们的优越感是打哪里来的,龙女大人都没他们那么嚣张,这让玲珑觉得自己的脾气还是很好的。 房家大宅占地几千坪,光是后花园就一望无边,还有游泳池足球场花房等种种设备,本来这房子是记在房英畴母亲名下,只可惜他的母亲温柔单纯,外公死后就被老房总哄着过户到了老房总名下。 “总有一天,我会把它拿回来。” 房英畴这话说得很轻,但玲珑听懂了,她握紧拳头:“要的要的,我不喜欢那个游泳池的设计,到时候能填平了重建吗?” 房英畴顿时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这姑娘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啊。 277.第二十五片龙鳞(五) 第二十五片龙鳞(五) 老房总不是个好糊弄的人, 相反地他非常精明,房英畴跟他过招不容易, 也就是近几年他才把权力抓稳,而到了他手里的,老房总就别想要回去了。老房总觉得房英畴毕竟是自己儿子,还能对他做什么不成?而且他也给妻子跟小儿子购了好几套房产, 甚至还给他们存了一笔数目惊人的钱, 要是哪一天他真死了,孤儿寡母的也不至于被大儿子磋磨。 至于他没死之前, 那肯定就是要在大宅住的, 该花钱就花钱该享受就享受,房英畴是他儿子不该孝顺他么? 他可能死都想不到房英畴一毛钱都没打算给他跟他的妻子儿子留,包括这栋已经记在老房总名下的大宅, 房英畴也是要收回来的, 这里应该姓赵, 不应该姓房。 一到大宅他就主动牵起了玲珑的手, 两人维持着亲密的模样走入厅,厅的沙发上正坐着老房总,老房总身边还有个正在削苹果的女人, 她打扮的珠光宝气雍容华贵,保养得宜,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 是那种很有气质的贵妇人。 不过野鸡就是野鸡, 在房英畴眼里, 这女人永远都是当年那小人得志的模样,就算披了一层人皮也没法改变骨子里是个畜生的事实。他像是完全没看到这夫妻俩,带着玲珑在沙发上坐下,让管家送一杯果汁来。 老房总在外人面前被儿子下了面子,气得吹胡子瞪眼:“你的家教呢?就不知道打声招呼?!” 没等房英畴回话,贵妇人就打圆场了,“好了好了你别生气了,医生说你血压高情绪不能波动太大,英畴让着你爸点,他都五十多了,经不起气的。” 房英畴嘲讽的话还没说出口,玲珑就扑哧一声笑了。她生得极美,笑起来更是灿烂耀眼,这会儿瞧了贵妇人一眼,用嗔怪的语气跟房英畴说:“你这后妈真有趣,听这口气我还以为她是你亲妈呢。” “我没有这种不知廉耻的亲妈。”房英畴淡淡地说。 贵妇人没来得及说话老房总就生气了,他最看不得别人对他老婆不好,在他心里他老婆是最好最值得疼爱的女人,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该跟他一样疼他老婆,觉得他老婆好,这会儿听玲珑跟房英畴你一言我一语,气得指着玲珑鼻子骂:“哪里来的没家教的东西!房英畴你别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就朝家里带!你老子还没死!” 玲珑惊呼了一声,以小可怜的模样扑进房英畴怀里嘤嘤嘤:“好可怕哦,人家做错了什么吗?我们不是光明磊落的谈恋爱吗?我又不是小三,怎么会没家教?英畴你爸爸素质好差啊。” 房英畴摸了摸她柔软的黑发,眼底闪过笑意,这会他是真的相信玲珑不怕了,她非但不怕,而且战斗力惊人。“他素质要是高,也不至于看上那样的女人。” 玲珑点点头:“有眼光还是你有眼光,幸好你不像你爸。” 两人一唱一和,愣是一个脏字没有把老房总气得直喘气,贵妇人是真的担心他,因为老房总要是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们娘俩就没好日子过了,谁不知道这个继子恨毒了他们,现在看着风平浪静,指不定背地里憋什么坏招呢! 眼看那女人惺惺作态,给老房总又是拍背又是找药又是倒水,房英畴不为所动,老房总咳的再厉害脸涨得再红他也无动于衷,“叫我回来干什么?” “我不许你跟这种女人来往!”老房总好不容易咳嗽完了,通红着脸咆哮,“咱们家有头有脸,你看上这种女人,我的面子朝哪儿搁?” 玲珑嘀咕:“干嘛逼着人家去找乡下出身初中都没上完还当小三的文盲女人啊。” 房英畴嘲讽道:“你娶了那种女人,也好意思要求我?” 他是完全不掩饰对后母的鄙夷与恶意的。玲珑拉着他的手把玩他修长微微长了茧子的手指,看了眼老房总,“你这个人好不要脸啊,自己攀高枝骗了老婆家底然后把老丈夫跟老婆气死娶小三,就让你儿子也学你啊?那你还是教你小儿子吧,小孩子小点儿潜移默化能变坏,英畴这么大了性子定了,你教不坏了。” 这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牙尖嘴利的小丫头!老房总又被气得咳嗽起来,女人真急了,指责房英畴:“千错万错他都是你亲生父亲,你难道要把他气死才甘心?!” 房英畴微笑:“当然不会。” 气死太便宜他了。 玲珑看着这两人都有点恶心,她问房英畴:“你后妈叫什么名字啊?” 房英畴回答说,“林翠花。” 玲珑爆笑。 林翠花脸色通红:“你不要胡说八道!我叫林碧华!” 房英畴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反倒玲珑感叹了一句:“怪不得总是说一些不要碧莲的话,人如其名。” 林碧华气得要死,她跟老房总一起长大,老房总叫房耀祖,家里人都没什么文化,林碧华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林荷花一个叫林杏花,后来这个名字一直用到她跟老房总结婚,出去了人家问她叫什么,说叫林翠花,人长得再好也显得土气,老房总就给她改了个名字叫林碧华,林翠花这个名字多少年没人叫了,偏偏每次房英畴都直呼其名。 林碧华后悔死了没趁房英畴小的时候弄死他以绝后患,现在她的儿子什么都得不到,好处都给房英畴占了!都是耀祖哥的儿子,凭什么房英畴占大头?那应该是属于她的儿子的! “行了。”房英畴站起身,对玲珑伸出手,握住她的小手把人拉起来,“知道你今天叫我回来干嘛,我也把人带回来给你看看,不管谁跟你告的状,最好别让我查出来,否则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说白了他愿意回来这一趟就是要气老房总,否则平时一年他也不回来一次。 玲珑走之前对着老房总跟林碧华做了个鬼脸,说林碧华:“你脸上好多皱纹啊,你今年是六十了吗?” 当然这话完全是刺激林碧华的,林碧华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挺年轻的,可保养出来的年轻跟真正的年轻不一样,和满脸胶原蛋白的玲珑比,林碧华那绝对算是个老女人,还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 野鸡插了凤凰的毛,骨子里也仍然是野鸡。 房英畴每次回来大宅心情都会变得极差,这次却是个例外,他目光柔和的看着玲珑,玲珑就问:“怎么了,是因为我太英俊所以爱上我了吗?那你要趁早讨好我,因为爱上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闻言,房英畴忍不住笑起来,驱散一室阴霾,他甚至抬手捏了捏玲珑软嫩的脸蛋儿:“你呀。” “我怎么了。”玲珑拿鼻孔看他,“我不是很完美吗?” “是是是。”房英畴连声应。“很完美。” 玲珑满意地把他的手从自己脸蛋上拿下去,趾高气昂道:“知道就好,那还不快点跪下来舔我的脚。” 房英畴顺势看向她的小脚,轻轻咳嗽了一声,她的小脚非常白嫩可爱,目测还没有他手掌大,脚趾甲染着漂亮的酒红色,越发衬托肌肤娇嫩如玉。 玲珑就是随口一说,没当回事儿,结果过没两天韩玲就从办公室消失了,听说是因为工作态度不好被开除了,连带被赶出去的还有一个小股东,说是小股东,真的很“小”,手上只有百分之一的股票……韩玲的亲戚就是他,现在亲戚一倒韩玲也凉透了。 韩玲来收拾东西的那天玲珑也在办公室,韩玲收拾东西的时候玲珑就站旁边,为的是监督她会不会拿走属于公司的一针一线。房英畴的就是她的,也就是说这些都是她的东西,绝对不能让韩玲占便宜。 玲珑盯着韩玲。 韩玲觉得丢脸极了,偏偏现在她不能继续在部门横行霸道,曾经被她欺压的同事都好整以暇的看热闹,个个脸上都写着四个大字:幸灾乐祸。 她快速收拾了东西抱起来就走,背影快的跟有人追似的,而在玲珑的示意下,韩芳继续贴着韩玲的身…… 下了班房英畴带玲珑去吃大餐,她就问他韩玲是怎么回事,房英畴便告诉她,他们的事情正是韩玲朝上头说的,韩玲那亲戚帮老房总干了不少事,老房总这才打电话让他回去。房英畴一查出来,二话没说就把人踢出了公司,包括那个韩玲。 玲珑听了却意味深长地往椅背上靠了靠,嘴角微微一抿,房英畴觉得她这个表情相当奇怪:“怎么了?” 玲珑问:“你就不好奇为什么一个只有百分之一股的小股东,能跟房耀祖关系那么密切吗?” “你想说什么?” “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多大了?” 房英畴想了想:“十岁了吧,也可能更大点。” 玲珑哦了一声,“你掌权几年了?” “五年。” 其实房英畴大学刚毕业就进了公司,但真正把公司捏在手里也就是近几年的事。 278.第二十五片龙鳞(六) 第二十五片龙鳞(六) “那在你还没有掌权之前, 你都在做什么?” 房英畴看了玲珑一眼:“努力掌权。” 玲珑撇撇嘴, “行吧。” 她问这话绝不是无的放矢,房英畴觉得玲珑应该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他捧住她的小脸蛋,强迫她跟自己对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玲珑眼神飘移,上下左右看总之就是不看眼前的房英畴, 声音也干巴巴的:“没有啊,我怎么会有事情瞒着你,我这么单纯,什么都不懂的。” 房英畴会相信她才有鬼,他捏她软嫩的脸蛋:“说实话。” 玲珑就问他:“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房英畴:…… 他想过无数种可能, 也想不到玲珑会问自己这种问题。要不是平日里知道这是个怎样机灵的姑娘,他几乎要以为她是傻掉了,子不语怪力乱神,房英畴是生长在现代科学下的人类,怎么可能会相信世界上有鬼? 玲珑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房英畴肯定是不信的, 她很想跟他说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不过还是忍住了。“那你想不想见鬼?” 房英畴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种奇怪的问题,他薄唇微抿,说:“不了吧。” 玲珑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 不过转念一想,道:“你想见短时间内也见不着, 它跟着韩玲走了。” 韩玲?就是那个被开除的小股东的亲戚?房英畴根本没把对方放在心上, 更想不出玲珑问的奇怪问题是怎么跟韩玲扯上关系的。玲珑先是把自己的小脸从房英畴手里拯救出来, 然后用老师的口吻循循善诱:“你仔细想想,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前是不是身体不好?” 这个房英畴没打算瞒着玲珑,因为很多人都知道:“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过做了心脏移植手术,现在挺健康的。”只可惜是林翠花养出来的小孩,跟老房总那样的夫妻俩,能教出什么好小孩来? “他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时候多大了?” “……五六岁吧,我没注意过,不关心。” 对房英畴来说,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死是活跟他都没关系,他虽然怨恨房耀祖跟林翠花,却对小孩没什么恶意,毕竟小孩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可他以后会长成个什么样的人,不在房英畴的关注范围内。眼下听到玲珑的几个问题,房英畴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你的意思是……” “我可什么都没说,我又没有证据。”玲珑狡黠地看着他,“你要是想知道,我只能给你个大概的方向,然后你自己去查。” 房英畴听明白了,合着这姑娘之前问他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啊想不想见鬼啊,最后是在这等着他呢?“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你这么关心?你说想跟我谈恋爱,不会是骗我的吧?” 如果是在他已经很喜欢她的这时候说谈恋爱是开玩笑的,房英畴不保证自己会不会掐断她白净的小脖子。 玲珑有着旺盛的求生欲,她选择立刻投怀送抱,在房英畴怀里打了个滚:“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当然是因为想跟你谈恋爱才跟你说事儿的嘛!你说你想不想知道?” 其实她去查也不是查不出来,但有房英畴这样的聪明人给她使唤,何乐而不为?现在韩芳被她扔去贴着韩玲,想来要不了多久也该回来了,很多时候龙女不喜欢面对人类的大悲大喜恩怨情仇,对她来说根本无法理解。 她也就是给房英畴一个方向,让他去查,以他现在的本事,可能查得出来,老房总虽然手段也厉害,但到底输房英畴一筹,不然也不可能被房英畴压制的这么惨,而在房英畴心里,老房总这个父亲有还不如没有,如果能有个正大光明的机会教训老房总,玲珑觉得房英畴绝对不会拒绝。 老房总一倒,林翠花的战斗力几乎等于零。她是靠什么那么嚣张的?还不是因为老房总在背后给她撑腰? 得了玲珑的话,房英畴还真去查了,他之前对同父异母的弟弟房幼文并不关心,知道对方有先天性心脏病,没想过弄死对方,却也没想过帮忙,权当没有这个人,所以房幼文做了心脏移植手术,房英畴也完全没在意。房幼文做手术的时候老房总忙得要死,正是那段时间给房英畴钻了空子,此后一举将老房总击溃,掌控公司大权。 可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每年等待心脏移植的病人不少,报了名填了单子后都是要排队的,可能够配型的来源光明正大的心脏太少了!于是有些人就起了别样的心思。 房幼文血型相当特殊,本来就难找配型心脏,因为他的特殊血型更是难上加难。老房总是真心疼爱这个老来子,房英畴虽然是他的第一个儿子,可他并不喜欢他,而房幼文是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无论如何他都要保住他的命。 房幼文的配型心脏来源不明!根本就不是像正规渠道出来的! 房英畴让人继续往下查,越查越让他心惊!房耀祖跟林翠花两个人为了房幼文做出来的事让他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有这样自私自利贪婪无耻的人! 跟房幼文心脏配型的是个年岁差不多的小孩,经过调查房英畴拿到了那个孩子的照片,照片上的孩子被打理的很干净,看镜头的时候还带着笑,可他怕是永远都想不到,这是他在人世间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 玲珑悄悄推开书房的门,扑到了房英畴背上。他习惯了背着她,下意识的一手拿资料一手扶住她的粉臀免得人掉下去,玲珑伸头看了看资料,就看到上面的照片了,叹了口气。 跟她在一起久了房英畴也知道她是个没心没肺无法无天的性子,成天快快乐乐无拘无束,还是头一回听她叹气。“怎么了?” 玲珑伸手摸了摸照片上白白胖胖的小孩:“这小孩儿挺好看的,他妈妈很爱他。” 房英畴注意到她说的是“他妈妈很爱他”,而不是“他爸爸妈妈应该很爱他”。他蹙起眉:“玲珑,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玲珑嘟着嘴:“我能知道什么,这些跟我又没有关系。” 房英畴捏了下她粉嫩的屁股,有点疼,睚眦必较的玲珑顿时报复地在他肩头上咬了一口:“这孩子是你那个爹买来的,养了一段时间,弄得健健康康白白胖胖才取心脏给你弟弟配型。”唯一让人欣慰的,就只剩下这孩子死的不痛苦了,他还做着回到爸爸妈妈怀里的美梦,然后被麻醉,躺到了手术台上,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房英畴握紧了拳头,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打死他也想不到房耀祖跟林翠花能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买个孩子回来,挖了人家的心,给他们家的孩子移植? 他们家的孩子是孩子,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这是人能做出来的事么?他们还不如畜生! “不要生气啊。”玲珑亲了亲他的脸颊,“生气又有什么用。” 当然没有用。 可房英畴肯定不会视而不见。幸好他不是给房耀祖带大的,而是由他那位睿智的外公抚养长大,性格严肃又一丝不苟,哪怕做生意也讲究光明磊落,跟他那亲爹完全是两种人。 房英畴深吸一口气,“我得先找到这孩子的家人,之后的事我来处理。” 搜集证据,让那两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坐牢去。 玲珑就又叮嘱:“要是找到了孩子的家人,先告诉我。” 房英畴沉默地点了下头。 接下来一整天他心情都糟糕透了,那张照片上笑得很乖巧可爱的小男孩让房英畴心都在疼,他耻于承认他有个那样的父亲,这个事实让他心底充满了自厌的情绪。 而玲珑这边,韩芳终于也回来了。身为一个灵魂,她看起来很是失魂落魄,玲珑抬眼瞄了她一下,不是很想开口。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她最清楚,可她冷眼旁观淡漠以对,人世间的苦难于她而言没有丝毫意义,也无法打动龙女的心。她愿意为韩芳做这么多,不过是为了韩芳的灵魂。 那是她的食物,她想得到食物,就得付出点劳力,玲珑觉得这还是很公平的。 韩芳,韩玲,光从姓氏上就有些微妙,跟了韩玲这么多年,韩芳应该也摸清楚对方的身份了。 人类啊,真是一种有趣的动物。他们能重情重义至死不渝,也能背信弃义寡廉鲜耻。可对韩芳而言,最终的真相,一定不是她想要知道的。 所以说她为什么一定要亲自得知答案呢?直接被龙女吃掉,万事不知难道不好么? 玲珑一边吃着薯片一边想。 应该也用不了几天了,房英畴的人办事很麻利,而且玲珑给足了提示,老房总估计还以为这事儿没人知道呢,毕竟全国上下每年都有数不清的走失儿童,有些一辈子都找不到,谁能知道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279.第二十五片龙鳞(七) 第二十五片龙鳞(七) 真相从来都是无情且残酷的。 追逐真相的人, 最终都会狠狠地伤害到自己。 房英畴知道他父亲不是个东西,也知道林翠花有多么的贪婪无知,但恶意永远不吝于想象。等到他看到了孩子的最终资料, 还是被上面所写的每一字每一句震惊的不复言语。 他把玲珑紧紧抱在怀里, 宛如溺水之人拥抱浮木, 一旦松手便是万劫不复, 惟独抱着玲珑,才让他冰冷的心有了些许温度。 “……他们还是人吗?” 安静的房间里,只听得到房英畴沙哑的声音,他看着桌上摊开的资料, 又重复问了一句, “他们还是人吗?” 问的是房耀祖跟林翠花, 也问的韩有民跟孙树。 韩有民是韩玲的亲叔叔, 也是房氏的一个小股东,而韩有民之所以能成为房氏股东,恰恰就是在房幼文的心脏移植手术成功后。至于孙树, 则是孩子的父亲。 韩芳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 各自组建了家庭, 她是个女孩子,也不讨爷爷奶奶喜欢, 很坚强的一个人长大,靠着奖学金跟打工费养活自己, 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 跟恋爱了数年的男朋友结婚, 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孩子,也就是那个被房耀祖花钱买下给房幼文提供心脏的“器皿”。 她给孩子取名叫孙靖,孙靖聪明活泼又懂事,韩芳非常非常爱他,教导孩子背下爸爸妈妈的名字、手机号码还有家庭住址,并且再三告诫他千万不可以和陌生人说话,更不可以接受陌生人的糖果,跟陌生人走。孙靖是个乖孩子,他警觉性很高,那么是什么样的人能把这样一个孩子无声无息的骗走呢? 那天韩芳本来是该去接孩子的,可她单位突然加班,她就迟到了半个小时,孩子就不见了!她发了疯一样的找啊找,报警,查监控录像,却找不到任何可疑的人。丈夫跟她大吵一架,她心底也充满了悔恨跟愧疚,从此就踏上了寻找孩子的路途,这一找就是很多年,直到她在雨夜出了车祸。 房英畴派去的人自然也查到了真相,以及韩芳的死亡——他不敢想象这个可怜的女人生前是活在怎样的悔恨与痛苦之中,她觉得是自己加了班没及时接孩子才弄丢了孩子,她怪了自己一辈子!她不能重新开始,不能遗忘,只能和丈夫离婚一个人踏上寻找的路途,一直找到死。 而这一切都是房耀祖跟林翠花害的! 他们为了成全自己的私心,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还有一个无辜的母亲。 玲珑看到房英畴眼眶通红,但他性格坚毅不肯掉泪,她就慢吞吞摸上了房英畴的拳头,轻声说:“不能放过他们。” 当然不能放过! 哪怕是为了那个无辜死去的孩子,还有那位可怜的母亲,也绝对不能放过! 房英畴突然来亲玲珑,他一向严肃,偶尔亲吻拥抱也都很尊重,用房英畴自己的话来说没结婚不能毁了玲珑的清白,但此时此刻他迫切需要发泄,内心深处的震惊、愤怒,让他双眼泛红,宛如蛮牛一般索取。 事后他搂着怀里白嫩嫩却满是红痕的身子又后悔自己太冲动太粗暴,玲珑打了个呵欠,趴在他胸口问他:“冷静下来了吗?”要是没有她不介意再继续的,她体力相当好,可以再战三百回合无压力。 房英畴看她身上的痕迹,哪里还敢再来?搂着她亲了亲,低声说:“睡吧。” 玲珑嗯了一声,她是个不会替别人考虑的,她让韩芳跟着韩玲,就是想让韩芳发现韩玲是谁——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她们有个共同的父亲,叫韩卫国,而韩卫国正是韩有民的亲哥哥,他们都发了一笔财,从此过上了快乐幸福的日子,买车买房不再为钱所苦,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滋润。 玲珑并没有管韩芳去了哪里,韩芳死后,除却记挂没有找到的孩子,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丈夫。她想了又想,还是没忍住回到了他们曾经的家,想要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玲珑跟她说过最好不要乱跑,这会儿韩芳全给忘了。人死后还能有灵魂,灵魂还有记忆,谁在生前能够想到呢?她也没有要打扰丈夫的意思,其实韩芳早就想过,他们离婚了,他肯定已经有新的人生了。 果然。 他们曾经的家已经重新装修过,完全看不出韩芳和孙靖生活过的痕迹,孙树娶了一个新妻子,他们感情很好,还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韩芳就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前方走来的一家三口。爸爸妈妈牵着活泼可爱的孩子,讨论着今天晚上要吃什么,礼拜天要去哪里玩——多幸福呀! 这样的幸福,她也拥有过的。 一家三口从韩芳的灵魂上穿过,韩芳轻轻一笑,很欣慰,也祝福他们能够永远幸福。 她又乖乖回到了玲珑身边,安静地等待玲珑醒来,但是等待的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韩芳很无聊,就四下飘来飘去,结果就飘到了书房,看到了摊开在桌面上没有合起来的资料。本来她也就是好奇地看了一眼——可她看到了什么?! 一个母亲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自己的孩子?! 韩芳被玲珑赋予了一些能力,比如说能够自己翻书,她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把资料看了好几遍,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事实。 靖靖不是被人拐走的,是她的丈夫带走的,然后交给了她父亲,她父亲又把靖靖给了二叔! 他们挖出了她孩子的心脏!!! 韩芳疯了! 玲珑本来在房英畴怀里睡得正香,猛地睁开眼,这是真正的鬼哭,玲珑曾经在奈何桥上见过忘川里的鬼,它们也是这个样子,发出绝望的嚎叫,可荒海里没有这样的鬼,因为他们的灵魂到来之后就会成为龙女的食物,而龙女并没有多么好的兴致听他们诉说生前,她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给予一些灵魂恩赐。 鬼哭声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尖锐的指甲划拉着黑板,毛骨悚然,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尤其是在夜晚。 玲珑翻身从床上下去了,鞋子也没穿。 “你要去哪儿?” 韩芳此刻看起来不再是生前的模样,她眼珠通红,脸上冒出蛛网似的血管,还有血一点点浸润她的衣裳,最后滴到地面,十分可怖。玲珑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个不听话的孩子,“闹什么?大半夜的不让我睡觉,想死?” 龙女是不知道什么叫怜惜的,她只知道,韩芳的灵魂来到荒海,那就是属于她的食物,而现在这份食物即将变质,变得腥臭难闻无法入口,那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她不跟韩芳废话,“你要是敢踏出这个书房一步,我就把孙靖的灵魂也吃掉。” 对一个母亲而言,没有比孩子更好的威胁。韩芳已经死了,她骨子里对龙女就有着天然的畏惧,可那份锥心刺骨、撕心裂肺的痛,让她发疯。 她想起丈夫手里牵着的孩子,那么可爱,那么小,她的靖靖也曾是那样,她本以为是自己的错,是自己弄丢了靖靖,她恨不得以死谢罪! 她被车撞死之前还在悔恨,还在怨恨自己! 这边动静闹得这么大,房英畴还有不醒的?他伸手一摸怀里没了人,反倒是外头有人说话,起身出门。玲珑没工夫搭理他,一巴掌就把韩芳拍回了书房,让她老实点儿。 房英畴什么也没看见,但他听得到鬼哭,也听得到里头有什么重物在撞击书房门,正要问玲珑,却见她很傲慢地说:“别问,你要是吓哭了我概不负责。” 房英畴:…… 他又看了书房的门一眼,伸手握住门把想打开,被玲珑拽回来:“干什么呀你!” “到底怎么回事?” 玲珑问:“你真想知道?” 房英畴点头。 然后玲珑伸出一只手在他眼前晃过,房英畴只觉得视线一阵清明,书房门大开,里头红眼流血的韩芳出现,把他吓了一跳! 玲珑幸灾乐祸地说:“我就说你会怕的吧。” 最初的惊吓过去,房英畴觉得那张脸有点眼熟,他先把玲珑往自己身后拉,然后大胆地朝前走了一步,试探着叫出了一个名字:“韩……芳?” 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个可怜的女人! 可是韩芳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问过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的,现在你信了?” 房英畴不敢看韩芳的脸,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极度的羞愧。因为他再怎么厌恶房耀祖,也无法否认那是他的父亲,他的身体里流着那样人的血脉,这让房英畴感到耻辱与恶心。 玲珑扯了扯他的睡袍:“韩芳疯了想去报仇,我不许她去。” “你是不能去。”房英畴听了,对韩芳这样说。 他对神神鬼鬼的不了解,但影视剧什么的还是看过的,人死后若是为鬼,犯下杀孽,必然要受到惩罚,韩芳无辜至极,她生前吃了许多苦,死后无论如何也不该再造罪孽。 280.第二十五片龙鳞(八) 第二十五片龙鳞(八) 玲珑拍了拍房英畴的手:“放心吧, 没有我的允许,她什么都干不成。” 她给了韩芳足够的自由跟时间, 已经是格外开恩, 如果韩芳想毁了她的食物,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甚至会引起龙女的愤怒。玲珑对着韩芳说:“是你自己坚持要回到人间, 如今你看也看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要是还敢提出什么要求, 我就没那么好的耐心了。” 她甚少有怜悯之心, 已是仁至义尽, 韩芳要求再多,龙女就要发火了。 韩芳那张丑陋的鬼脸让玲珑看着辣眼睛,就强制给她换了回来,然后摸到桌子上的一个花瓶, 将韩芳的灵魂塞了进去:“你先在里头好好呆着,让你出来了再出来。” 玲珑又问房英畴:“你打算怎么办?” 房英畴知道她在问房耀祖的事情,“这是警察应该考虑的问题。” “算了吧。”玲珑说,“这个也判不了几年,拐卖孩子的不是他们,挖心的也不是他们,他们就是出了钱而已。” “你有想法?” “有啊。”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 “不过得你配合我, 你不心疼才行。” 人间的道德与法律, 从来都是用来约束好人的,于是好人痛苦,坏人畅快。韩芳自力更生长大,终于有了家庭,一辈子做的都是好事儿,连随地扔垃圾这样的坏事都没做过,可最后她落得个什么下场呢? “不用报警,交给我来就行了,只要你听我的。而且我还得为你考虑考虑,老房总的丑闻一旦曝光,对公司股票也有影响,你要努力赚钱,因为我很喜欢花钱。” 玲珑说话一套一套的,房英畴根本无法拒绝她。就看着她高高兴兴地想一出是一出,又把那个花瓶往桌子上磕,让韩芳出来,跟她说:“你不是刚见过你丈夫吗?给你个机会,在你消失之前,多去陪陪他,帮助他回想一下过去。” 韩芳看了资料恨极了孙树,她曾经因为孙树有了新家庭过得幸福而感到多么满足,现在就有多么怨恨。玲珑能给她这个机会,她是绝对要报仇的!房英畴听到玲珑的话,眉头微微一蹙,想提醒她韩芳很有可能会杀人,然后他就听到玲珑对韩芳说:“只要留口气别缺胳膊少腿儿的,你怎么折腾都行。” 韩芳立刻就消失了,她一消失,房子里的温度也在缓慢回升,今天晚上房英畴见识了他平时根本不敢相信的东西,可玲珑却丝毫不惊讶,他忍了又忍,问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 “问那么多干嘛,我不想说实话,也不想对你撒谎,我现在跟你在一起,这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本末倒置好不好。”玲珑捶了捶房英畴的胸口,“还有,你确定你不会对你亲爹心软么?” 心软?不存在的,房英畴嗯了一声。“你还没告诉我,打算怎么做。”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呗。”玲珑做了个搓钞票的动作,“谁不喜欢钱啊,反正这两人已经没什么用了,就让他们创造出最后的价值吧,看看能卖多少钱。” 房英畴有点不敢相信,他觉得可能是自己想错了:“你——” “就是你想的那样。”玲珑认真思考,“他们俩虽然年纪上了点,但都很健康,保养的不错,身体器官也没问题,应该很赚钱,当然这钱你是别想拿了。” 房耀祖跟林翠花因为他们小儿子的命就不顾一切花钱去买人家小孩的命来换,就说明他们默认了一个规则:有钱有势的人说了算。 这世界上总有比他们更有钱更有势的人,也总有一些亡命之徒。而对玲珑来说,改变两个人的命格实在是太简单了,只不过改完之后她可能会变得有点饿,到时候她不会给韩芳任何时间,会直接将对方吞噬干净,当然,最后离开的时候,房英畴也无法幸免。 她轻笑,用指头在房英畴眉心轻轻一点,他便闭上眼睛往后倒去,玲珑又挥了挥手,房英畴便倒在了沙发上,等到明天醒来,他就不会记得今天晚上见过的人类灵魂,这个世界不存在的东西,那还是不要为人所知的好。 且说那边,孙树跟妻子接了孩子放学,一家三口在外面吃了饭,还给孩子买了玩具,牵着手回家,洗漱完毕后就要上床睡觉。这样的日子非常幸福,孙树早已习惯,妻子先洗完澡睡了,他上床,有点想干那事儿,就伸手把妻子的肩膀搂住,从后面开始亲她。 妻子很温顺,轻轻的哼哼,孙树亲到了妻子的耳垂,她突然抖了抖,孙树就笑:“你不是不怕痒么?” 妻子没有说话。 孙树酣畅淋漓,事后他想跟妻子说点贴心话,比如说周末带她跟孩子去海边啊,给孩子报了个兴趣班啊,还有家里存款挺多的他想换辆车啊……可妻子从始至终都没有回他的话。孙树就翻了个身,越过去看她,房间内的灯已经关掉,但透过窗户还有些许光线,孙树看到妻子的脸,顿时冒出一身冷汗! 这哪里是他妻子的脸,是韩芳的! 可再定睛一看,又变回了妻子。孙树想,自己刚才肯定是看花眼了,韩芳已经死了,是他去认的尸,他把她葬在郊外的公墓,怎么可能是她呢?一定是自己看错了。 但他也没有心情再跟妻子说话了,他翻了个身,背对着妻子睡了。 然后他做了很久没有再做的梦,梦里他有妻有儿,妻子温柔儿子活泼,母子俩坐在铺了餐布的草坪上对他招手,孩子笑眯眯地喊:“爸爸爸爸快来!妈妈不会串肉!爸爸给我烤!” 温柔的妻子也笑了:“老公你可算来了,我跟儿子等了好久啊!” 孙树满心喜悦地奔过去,下一秒画面骤变,妻儿的面容逐渐开始流血,他们僵硬的、冰冷的看着他,皮肤也从白里透红变得乌青泛着黑,然后是儿子哭喊的声音:爸爸!疼!爸爸!救我!爸爸! 妻子也在喊:孙树!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弄丢了靖靖!孙树! 下一秒孙树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浑身颤抖,他抱住头想给自己一点温暖,可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这样的梦了,梦里是他的第一个妻子和第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这个梦,孙树真的已经把自己催眠,将他们母子忘得一干二净。他不想沉溺在过去,他现在有了美好的家庭,他不想放弃。 他跟韩芳结婚的时候,韩芳已经不跟她那边的亲戚来往了,所以当自称韩芳叔叔的中年男人找上门,开出了一个天价,只要他的孩子去帮忙做个配型的时候,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拿着一个月三千死工资的孙树心动了。 他未尝不知道那是个陷阱,否则为何对方不说做什么配型,还要他亲自把孩子带去? 但孙树最终选择了隐瞒,孩子再也没有回来,孙树拿着那笔钱手都在抖,他一开始也有过后悔,不然也不会跟韩芳一起找那么多年,手上这笔钱他不敢动,就怕被韩芳察觉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可找了几年后孙树不想继续了,他想重新开始。韩芳不想拖累他就跟他离了婚,他就顺理成章的重新组建了家庭,也又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儿子。 孙树特别特别疼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总是说他没有做爸爸的威严,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哪里知道孙树是把对靖靖的愧疚投注到了这个孩子身上? 后来韩芳出了车祸,临死前还在后悔那天加班晚了半小时去接靖靖。孙树以为自己忘了,其实他都记得。 他开始睡不着觉了。 因为他在家里每个地方都能看见韩芳。 不是他记忆里年轻的韩芳,也不是去认尸时惨白没有人气的韩芳,而是浑身血污面无表情的韩芳——是她被轿车碾压过后腐烂的皮肉与绝望的表情。 不睡觉,就到处都是幻觉,睡了觉,梦里除了韩芳还有靖靖。靖靖哭着喊爸爸说疼,然后他一次又一次看着那小小的孩子被麻醉了放上手术台,剖出了心脏,移植到了另一个孩子的胸腔,紧接着梦境里就只剩下了钱,铺天盖地的钱。 孙树疯了。 韩芳只是去找孙树,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做,是孙树自己把自己吓疯的,他抱着枕头一边哭一边喊靖靖,然后环着空气喊韩芳,好像他们一家三口还很幸福一样,然后他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剖心,与此同时,他还要承受比孩子更重千百倍的疼痛——玲珑说这个才叫感同身受。 发生到自己身上了,心也被挖出去了,才知道什么叫疼。 否则后悔两个字,也就是说说的,哪能当真呢?掉两滴眼泪说两句好话就能重新开始不被过去纠缠?哪有这样的好事。孙树疯了才好,房子车子存款都能被他的第二个妻子跟孩子继承,否则谁知道哪一天,孙树又要为了一笔巨款卖孩子呢? 这样的人,离得远远的才是最好的。 281.第二十五片龙鳞(九) 第二十五片龙鳞(九) 孙树突然疯了, 嘴里念念有词, 总喊着他被拐走的儿子跟死去的前妻, 但喊出来的话就很耐人寻味, 什么对不起爸爸不该贪财,什么靖靖你疼不疼爸爸对不起你, 芳芳你还好吗你受苦了之类的话,听了这的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怕是他当年第一个孩子之所以没了,跟他逃不开关系。 第二任妻子不愿意跟这样的人生活,当机立断把人送去了精神病院, 然后独自带着孩子过日子, 卖掉这里的房子换了个城市重新开始,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孩子他有个这样的父亲。 那得是多么的残忍, 才能做出那样无情的事? 韩芳心甘情愿地让玲珑吃掉了她, 没有要求等到最后。用她自己的话说, 这样就够了,她恨有钱人买她儿子的命, 可她更恨她的枕边人, 她孩子的父亲, 居然点头同意了。还有什么比你最亲近的人捅了你一刀更疼的呢? 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舔了舔嘴巴, 其实这么点也就够她塞塞牙缝, 她无比怀念吃撑的快乐。 韩有民韩卫国以及房耀祖林翠花四个人突然失踪了, 报警也没找到, 这四个人似乎是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 再也寻不到任何痕迹,只知道前两个分别是在应酬和出门遛弯时失踪的,后两人则是搭私人飞机出去散心,结果出了意外,机上工作人员全部生还,偏偏房耀祖跟林翠花到现在都没找到。 一开始谁也没朝人口拐卖上想,毕竟这四个人家里都有钱,前两个应该是被绑架了,后面两个那就是单纯的飞机失事,一个人祸一个天灾,怎么能放在一起算呢? 对此房英畴完全不关心,他只有两个字送给房耀祖跟林翠花:活该。 要真是就这样死了,太便宜了他们,查到了房幼文移植心脏的来源后,房英畴就对自己外公和母亲当年的死亡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但是年代久远不太好查了,再加上那个时候他也还小,这个推测也只是推测,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能证明外公母亲的死是房耀祖林翠花两人一手策划。 明面上房英畴派出各种搜救队进行寻找,其实压根不关心,那两人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倒是他们留下来的那个儿子,公司本来是在赵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真要说起来,公司应该姓赵而不是姓房,这是房英畴外公和母亲为他留下的东西,他拼了命抢了回来守住了,怎么也不可能分给房幼文一毛钱。 他直接把房幼文那对好父母的所作所为扔到了房幼文面前,房耀祖林翠花这样的父母能教出什么样的小孩儿?房幼文早就听他妈跟他说,以后公司是属于他的,他大哥什么都别想得到,眼下看房英畴要把他从大宅赶出去,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耍泼撒赖,在地上打滚哭号不起来,颇有林翠花的风范。 房英畴哪里是跟他商量,就是通知他一声,当然了,也不能做得太难看,他肯定是会给生活费的,可这生活费给了,房幼文自己能不能守住就跟他没关系了,总不能叫外人说他苛待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房幼文拿什么跟房英畴斗?被赶出大宅屁都不敢放一个,他虽然有了一颗新的心脏,可排异情况还是难免,这几年都是靠钱吊着的,被赶出去,又没了父母在边上伺候着哄着,只能住回医院,房英畴愿意给他支付住院费,但也止步于此。 房幼文在这件事里勉强算是无辜的,可他胸腔里那颗心不属于他,现在那颗心想要去找它真正的主人,别人凭什么留? 房幼文在病床上又挺了两年,终究没挺过去,死了。 而房英畴花了一年多时间重新将大宅装修回原来的样子——他外公和母亲去世后,林翠花就仗着房耀祖的宠爱这里敲碎那里砸通,将赵家大宅变得面目全非,现在房英畴又把它变了回来,并且按照玲珑的喜好重新堆砌了游泳池,曾经是林翠花喜欢的通通推倒重建,主卧也改了,旧物全部丢掉,一件不留。 可见房英畴对他们的厌恶。 搜救队找了也有一年了,还是没消息,其实找了半个月没消息基本上就凉透了,外头都在说小房总有情有义,只有小房总跟小房总的女朋友知道,他哪里是有情义,他就是做做样子,房耀祖死了小房总比谁都高兴。 慢慢地又是一年夏天,没有了烦心事,小房总的生活充满诗情画意。一周前他亲自飞往国外谈一桩很大的合作案,现在是提前回来的,还给他心爱的小女友买了礼物,她一定会喜欢。 阳光正好,房英畴让司机自己回去,开车按照网上说的,去找一家隐藏在小巷子里比较偏远的美食店买玲珑爱吃的手工点心。他看了下地址,就是这里,不过车子开不进去。 这里是个闹市区,方便热闹也特别吵,房英畴特地把车子停的比较远,然后利用手机导航走进来。可能是因为人流量大,附近又有好几所学校幼儿园,所以乞丐也特别多。 房英畴是从不给乞丐钱的,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不去找份活,在地上一躺就能拿钱——他们又不是他可爱的小女友! 不过房英畴刚拐过一个弯儿看导航,就有一阵风扑来,不知道什么东西突然抱住他的小腿,把成熟稳重的小房总吓了一跳!连忙低头,发现是个邋遢的脸都看不清的乞丐。还是个残疾人,少了一条腿跟一只胳膊,看着好像还有一只眼睛是坏的。 房英畴耐着性子:“抱歉,能不能请你放开我?我还有事要做。” 对方阿巴阿巴,指手画脚的做动作打手势,似乎还是个哑巴,可惜房英畴根本看不懂。他皱眉,想把自己的脚抽出来,可对方拼命的抱住,像是抱住了救命稻草,死活不肯松开。 房英畴正在想要怎么办,就有几个人从小巷子里走了出来,看到乞丐这样子,疯狂拳打脚踢,然后跟房英畴说:“这种贱皮子不用跟他们气,打的怕了就不敢跟你要这要那了!” 房英畴把自己的脚抽回来,西裤已经脏了,他忍着想换衣服的烦躁,绕过了人朝里头走,等他买完东西回来,就看到先前那个乞丐已经不见了,隐隐瞧见了那几个人拖着个什么东西。 房英畴小心地提着盒子不让它磕着碰着,免得里头的点心碎掉,小女友特别讲究挑剔,卖相不好的食物她都不吃的。 眼睁睁看着房英畴消失,乞丐独眼里流下浑浊的泪。如果能把脏乱的头发剪掉洗净,再好好收拾一下面容,那么房英畴一定能认出来,这不是旁人,正是他那个飞机失事后就再也没消息的亲爹房耀祖。 飞机是真的出了问题,房耀祖跟林翠花分别飘向了两个地方,林翠花虽然不是什么年轻小姑娘了,但是保养得宜又白又美还有气质,娶不到媳妇的农村人说不出气质是什么,但就觉得这娘们好看,而且上了年纪生过孩子有经验,不跟他们村里那些花钱买来的小媳妇样娇贵,哪家女人怀着娃不干活? 捡到林翠花的那家有三个老光棍兄弟,老大都要五十了还打光棍呢!眼下海边飘来个女人,他怎么能便宜别人! 林翠花醒来后又哭又求,她这些年过得养尊处优,哪里吃的了这样的苦?可这三个老光棍是真的狠,就把她绑床上,不怀上娃不给她松开,而一怀上,她就要开始洗衣煮饭挨打了。就这样,林翠花几乎是一个接一个的怀一个接一个的生,女人的身体哪里承受得住这样高频率的生孩子,早就垮了,偏偏老光棍兄弟还不够,盯的她死死的,林翠花跑过几次,现在两条腿都被打断了,走起路来姿势扭曲。 房耀祖就更惨了点,他被砍了手脚拔了舌头挖了一只眼扔去当乞丐,这是个有目的性的团伙,上头有人看着他们这些要饭的,一句话不让他们多说,房耀祖的舌头就是因为求救被上头的人割了的,他好不容易看见自己的儿子,想求救,可对方根本就没认出他来! 然而,是没认出,还是不想认,那就只有房英畴自己知道了。 韩有民韩卫国身强力壮,器官新鲜健康,他们曾经因为钱卖了韩芳的孩子,现在他们的家人也因为钱卖了他们——否则家里人早着急的找了,怎么会这样不慌不忙?反正这两人活了好几十岁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为家里人做点贡献有什么不好? 韩芳心甘情愿被玲珑吞噬前问她:“我的孩子现在还好吗?” 玲珑说:“人一死,生前的人就跟你没了关系。” 她没回答韩芳,因为她不觉得韩芳有得知这个的资格——凭什么韩芳想知道她就要浪费力量去看?龙女懒着呢,才不想管别人死活。 啊,说起来房英畴也应该回来了,不知道这次他会给她什么样的礼物呢? 玲珑伸了个懒腰,窗外风光正好。 282.第二十六片龙鳞(一) 第二十六片龙鳞(一) 长得美有优势吗? 当然有。 除却取悦自己以外, 任何有灵智的生物都会不由自主地对外貌美观的事物感到愉悦与喜爱。玲珑生于荒海, 她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 当她由龙化人,那真是人类的言语所无法形容的惊艳。 不过这一次,她的美貌不管用了。 因为她面前这人是个瞎子。 真瞎子。 瞎的不能再瞎的那种。 玲珑有点苦恼, 她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思考人生,看不到她的脸,就意味着对方不可能对她惊为天人了, 真是的,玲珑宁愿他是阳痿也不希望他是个瞎子。 此时此刻, 这个瞎子倒在她面前的地上,一身衣袍被鲜血染红,破烂不堪,露出的肢体上全是各种各样的伤口,以及他的面容——反正满是血污看不出英俊不英俊了, 主要是脸上那两个血窟窿有点吓人, 玲珑刚才用手摸了摸,眼球还是完好的,不是不能治, 但想要她治, 恐怕得付出点代价。 她准备扮演一个妙手回春的医女, 但她确实是对方的救命恩人, 恩人如果提出点要求, 那应当不过分吧?玲珑握紧拳头给自己打了气, 她用鳞片制作了几句傀儡,就让傀儡把人搬到了床上,洗洗干净换个衣服,然后她自己就出去玩儿去了。 现在她是住在海边搭建的木屋里,离这里最近的小村庄都得二十里地,而且最近正是暴雨天气,普通村民哪怕是要出海也不会选择这时候,因此绝对的荒无人烟,非常安全。 当然这个安全是对床上躺着的那人来说的。 玲珑就按照人类世界的重伤程度来算那人开清醒的时间,五天后,那人终于醒了,玲珑就搬了个小板凳坐到床边认真地盯着他,观察着对方的表情。他很镇定,相当镇定,似乎遭遇了这样的背叛与磨难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他先是用手摸了摸周围的东西,然后开口道:“请问,是恩人么?” “你怎么知道是恩人不是敌人?” “若是敌人,早把我杀了,何必留我到现在。” 此人言语温和,看得出来脾气很好,眼下虽然有那么点心如死灰的感觉,可对玲珑说话时仍然很有教养。 “也许我是想把你养肥一点再宰了吃肉呢?” 青年:…… 片刻后,他苦笑:“那也是我命该如此。” 玲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青年额头上戳了一下,对方应声而倒——刚才坐起身已经花掉了他全部的力气,此时此刻他脆弱的宛如一张白纸,玲珑戳他都没怎么用力。“我是在外面捡到你的,既然捡到了,那你从此以后就是我的东西了,你有意见吗?有意见就快点说,反正我也不会听。” 然后她叉着腰,很有气势:“我可告诉你,赶紧养好身体服侍我,不然我就把你丢到海里喂鲨鱼。” 许是眼睛瞎了的缘故,青年发觉自己的听力变得很敏锐,他的鼻息仿佛闻到了海风,耳边也传来了海浪的声音,他轻声说:“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姑娘可否帮我联系我的家人,他们若是知道姑娘救了我,一定会给姑娘足够的报酬,让姑娘余生衣食无忧。” 玲珑摆摆手:“不需要,我又不缺钱,你是谁我根本不在意,那个家你也别想回去了,把过去都忘了吧。” 反正回去也是个死字,还不如留下来给她当储备粮呢,玲珑这样想。 青年却很坚持:“姑娘,我乃是家中长子,责任深重,我——” “说这么多话,你嗓子不难受么?” 没等青年回神,嘴里就被塞入一根细细软软的管子,他下意识地吸了一口,顿时便有清甜的液体进来,他是真的渴,方才也是再三坚持才说了那么多话,嘴唇惨白,这会儿有了水,就不怎么忍得住,大口大口喝起来。 玲珑把杯子交给傀儡,她用手指摸了摸青年被白布包裹起来的眼球,“疼吧?” 自然是疼的。 眼眶里像是有火在烧,疼的钻心,先前昏迷的时候万事不知,如今就没法儿了,实在是疼,青年疼的脸色泛白,可那又怎样呢?他终究是瞎了。 一个瞎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便他的责任再重,他也没办法去履行了,他没法看书没法写字,他什么都做不成了。 玲珑感觉他身上透露出灰败的气息,完全没有去开导的打算,人类心里总是会想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被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困扰,玲珑懒得去理解,更懒得去处理,反正她只要保住这个人的命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关她什么事哦,这个人的爱恨情仇,她可是完全没有兴趣知道。“现在呢,你就好好躺着休息,待会儿会有人给你喂药,你就像喝水一样喝就行了,我要出去玩儿了,你最好安静点不要吵闹,否则我会生气的。” 说完也不管青年答不答应,转身就走。 青年躺在床上,没有应,因为他满心都是绝望。 在回家途中遭遇劫匪,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了,惟独他活了下来,可这活下来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瞎了一双眼睛,还有什么日后可言? 可他必然是要回家的,家里还有人等着他回去。所以无论如何,他的确应该赶紧养好身体,至于眼睛的事,回到家后,遍访名医,也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 青年在床上躺了有一炷香的功夫就传来了脚步声,他以为是那位姑娘,可脚步声稍微重了些,更像是个男人,他出声询问,对方也不吭声,更不回答,只一根吸管被塞入了口中,药苦的不行,青年却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喝了下去。随后他被盖上被子,脚步声又逐渐远去,从始至终,那进来的人是一句话也没说。 玲珑才不管青年想什么呢,她在外头玩得很开心,有海的地方就是她的乐园她的天堂,她可以无拘无束我行我素,等到她玩够了,从海底出来,就又变成了平日里人类的模样。 她选的这个地方特别偏远,根本没有人烟,只有风和日丽的时候,一些渔民会往这里来。 等到玩够了回去,青年还躺着呢。 木屋里放置着夜明珠,从外表看只是普通的木屋,进去后却别有洞天,华贵的不比人类皇帝的宫殿差。玲珑刚进门没几步,青年就开口了:“是姑娘回来了么?” 玲珑脚步一顿,好奇:“你怎么知道?” “眼睛看不见,听觉就变得更加敏锐了,而且。”青年顿了一下,“姑娘身上有种香气,是其他人没有的。” 他躺床上也时长听见有人走动,粗略估计不止两三个,但他们的脚步声相同喘息声相同,所以很难分辨究竟谁是谁,眼睛看不见的弊端太多了。 玲珑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解释:“怎么样,你觉得好些了吗?” 青年说:“好多了,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反正他看不见,玲珑就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还好多了……能好才怪呢,她又不是大夫,也懒得去给他抓药熬药喂药,反正是打个响指就能治好的眼睛,只是多浪费点力量罢了,可人前还是要装一下的,玲珑喂给青年的药就是把各种味道极苦但是对身体有益处的食物弄碎了煮开喂给对方,根本不是什么药,所以当然也不会好转。 “谢我什么呀,又不是我要救你的,我也是受人之托。” 青年一愣,他这次遇袭乃是意外,这位姑娘口中的受人之托是什么意思? “狗三,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完全没有。 玲珑就知道他没有,她坐到床边跟他细细解释:“说起来呢这也是你善有善报,狗三是你救过的小乞丐,那时候他害了癞病,身上生疮化脓,好不容易捡了个吃剩的肉包子又被人抢去殴打,是你经过,让人送他去医馆看病,后来他病好了,就成了街角一霸,整天跟一帮子小乞丐厮混。” 青年听得眉头微蹙,完全没搞懂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玲珑就又继续讲故事了:“再后来呢,他出了点意外,被人灌了毒酒毒死了。” 她拍了下青年的脑门:“他会死可都是因为你啊。” 青年皱眉:“什么意思?” “你觉得你这次遇袭是个意外?” 青年反问:“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不是意外?那…… “一般劫匪抢了银钱就要立刻逃窜,他们抢劫会戴着面罩,你那天遇到的劫匪戴了么?” 没有。 “不戴面罩,就说明从一开始他们就是奔着杀人去的,只不过你命好被我救了而已。”要是没有她,他早死了,这会儿尸体估计都臭了。 “可是,是谁要杀我?我虽小有资产,却与人为善,并不结仇,是什么人要杀我呢?我实在想不出来。” 玲珑看着青年蒙着眼睛依然很好看的面部线条,“这个问题我现在不能回答你,你要是想知道,就赶紧养伤,等你身体好了自己去查就知道了,在那之前,你哪里都不能去。” 283.第二十六片龙鳞(二) 第二十六片龙鳞(二) 于是青年就被迫在木屋留了下来, 他倒是想走, 可他一个瞎子分不清东南西北往哪儿走?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出门怕不是都要磕到门槛上——这是玲珑的原话。 他生在一个斯文的环境, 身边的人说话都是彬彬有礼的,从不曾见过玲珑这般率性的姑娘,听她的声音年岁并不大, 可她对自己的来历讳莫如深,青年问了自己没有答案,就不曾再问了。 他们在一起住了一个月之后, 玲珑才想起来问这人叫什么名字,其实小乞丐说了, 但她当时没注意听,小乞丐狗三心里对青年充满感激,怎么可能直呼其名,都是叫他“姜大少爷”。所以玲珑也就只记得此人姓姜,但是叫姜什么就给忘了。 青年听到玲珑终于问自己名字之后, 向来温和的面容上首次出现了无奈的表情, 她早就告诉他她的名字了,可却没有功夫听他介绍自己就跑出去玩,结果过了一个月又给想起来了。 “我叫姜策, 策略的策。” “哦。”不懂他为什么把自己名字解释的这么清楚咬字这么隆重的玲珑莫名其妙回了一句, “要是茅厕的厕我会比较惊讶。” 姜策:…… 早该习惯了, 她跟他身边遇到的每一个女子都不一样, 世俗礼法在她面前荡然无存, 若是有人见了, 定要说这样的女子粗俗不堪,可姜策却觉得这样也很好,鲜活而美丽。对了,玲珑姑娘还说她长得非常貌美,顺便可惜了一下他因为眼瞎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姜策心情本来十分沉重难熬,可每每听到玲珑说话,就不知为何感到愉悦,连带着心头的阴霾都被驱散了几分。 她说她长得很美很美,那到底是有多美呢? 姜策见过许许多多美丽的女子,他是商贾出身,因为生意经常东奔西走,虽洁身自好,却仍难免见到些风月女子。比那些女子都美的话,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他觉得好奇,也很想要知道,就每天努力按照玲珑吩咐的给眼睛做按摩。 玲珑也没办法呀!她又不想当大夫,明明一眨眼就能治好的眼睛,现在她只能慢慢来,每天给姜策弄点眼膜贴一贴,至于她教姜策的眼睛按摩手法,还有个简单的小清新名字叫眼保健操,每次看到姜策认认真真地做眼保健操还坐姿笔直,玲珑都很努力地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 姜策觉得这个按摩手法虽然简单却很有效果,玲珑给的草药敷到眼睛上也非常清凉,每次敷完药,眼球疼痛都会缓解许多,在玲珑身边,他慢慢地也平复了悲痛绝望的心情,兴许是被玲珑感染到,姜策还主动提出想去海边“看一看”。 玲珑就拉住了他的手,这个动作让姜策浑身僵硬,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和女子这般亲近过!上次这样的记忆都是儿时娘亲还在的时候了!他脸都红了,走路的时候甚至左脚绊右脚,纯情的令人震惊。 海有多么宽广多么壮丽呢?姜策看不见,却能从鼻息间的海风,耳边的海浪以及头顶盘旋的海鸥猜测出十之一二。他觉得这边海一定很美,否则玲珑为何如此喜欢? 玲珑牵着他走到海滩上,让他蹲下来用手触摸海浪,这时候正是涨潮,惊涛拍岸,礁石上的小坑里都蓄满了海水,还有些小鱼被抛到了岸边,潮水涨上来退下去,它们便也跟着一起,不受控制。 “过几天我送你回家吧?” 姜策蹲在海滩上,有一只小小的蟹子钳住了他的手指,因为蟹子太小,并不疼,只是钳的很紧,他轻轻甩了两下也没弄掉,就随它去了。 心里却风起云涌:“你要送我回家?” “对呀,你不是早就想回去了么?”玲珑不知从哪儿捡来根细细的树枝,在潮湿的海滩上胡画瞎画,一会儿画只大乌龟,一会儿画条大王八,乌龟王八的脑门上都写了明晃晃两个大字:姜策。 姜策还不知道自己头顶一片青青大草原,他自然是想要回家的,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回去,只是不知为何,他却对这里的生活有了留恋。思及此,他突然抽回自己的手,俊秀的面容也因为羞愧而微微泛红:“抱歉,是我……唐突了。” 唐突不唐突什么的玲珑不在意,她顺势给大乌龟的脑门上加了顶帽子,然后对自己的画技啧啧称奇,就是惟独一点不好,这个帽子没有颜色,要是能弄个正宗的绿色就好了,特别适合姜策,等他走那天就给他穿一身绿衣服头上搞个绿帽子,画面肯定很美。 因为想得很爽,玲珑偷笑出声,姜策听着她笑,也忍不住跟着露出了笑容。 三天后,姜策就要回家了,临走前他对着玲珑拱手:“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在下定当涌泉相报。” “真的吗?我救了你,你就要报答我,还是涌泉相报?没骗我?” 姜策认真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话本跟戏文里,英雄救美之后,美人总是会说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你看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不如你就效法美人,也也对我以身相许如何?” 闻言姜策心跳如雷!过了许久,他才轻声说:“可是,在下家中已有未婚妻,在下不能负她。” “那你就能负我么?”玲珑伤心地说,还抽了抽鼻子,声音全是戏,面上却是笑的,还笑得特别坏。“为了救你,我可是把你衣服脱光了看光了,怎么说我也是个姑娘家,你难道不要对我负责?” 她的性格完全不是那种要人负责的,但她说得又是实情,姜策实在是无言以对,便试探道:“此事是在下的过错,若是玲珑姑娘不嫌弃,那……那姑娘可愿与在下结拜为兄妹?日后在下作为兄长,定然会照顾你保护你,为你寻得一位如意郎君。” 说到如意郎君,姜策心跳漏了一拍,但他强自压下了。 谁会不喜欢玲珑这样的姑娘呢?她快乐、自由、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活力,似乎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能自得其乐,谁都不能让她感到难过。有她再身边,姜策觉得自己似乎拥有了一轮暖融融的小太阳。 若是可以,他愿意保护小太阳一生一世。 玲珑皱了皱鼻子,结拜兄妹,亏他想得出来。“既然你想让我当你的好妹妹,那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做了你妹妹,你却要回家了,你又打算怎么照顾我保护我,给我寻一位如意郎君?” 姜策想了想,他其实很想带她走,只是她在这里过得如此快乐,他怕她并不想离开,他也不想让她不高兴。“若是你不嫌弃,便与我共同返家,你说可好?”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求我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一下吧。”玲珑摸着下巴趾高气昂的说,“我已经让人把我的行李准备好了,等到了你家,你可得给我买新的衣服跟首饰。” “这是自然。” 于是玲珑成功与姜策一同上了马车。姜策本次出来是为了谈生意,他家在京城,离这里有千里之遥,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他又是个瞎子,总不能让玲珑伺候他,于是便有三名傀儡一起同行,玲珑继续过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倒是姜策,他能下床,身体有了力气后就不要让伺候了,穿衣吃饭都自己做,只可惜他看不见,否则怕是衣服也能自己洗。 他很注意不去麻烦别人,因此每到达一个新环境,他都会立刻了解地形和摆设,从他能下床到在屋子里来去自如,也就花了一天功夫,玲珑曾经故意弄乱过屋子的摆设,果然,一乱姜策就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还会摔倒,玲珑就给了他一根盲杖。 眼睛瞎了已成事实,虽然玲珑总是告诉他能好起来,但姜策自己已经不抱希望了,每次玲珑说让他等等,他都好脾气地点头,其实心中早已认为好不了了。 一个瞎子,要如何撑起姜家呢?此番回来,姜策不是要重掌大权,而是要将自己所会的教给弟弟,以后姜家就要由他来撑了。 他这个兄长做得不够好啊。 想到这个,姜策还是难免有些沮丧,人没有失明,就不知道能视物有多么幸福,果然啊,只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姜策曾经为了看账本,能一夜熬到天亮,眼睛再酸疼,有事情做也不会拖延,更别提是去休息了,久而久之,眼睛便经常感到疲劳,这次眼球还能保住,都要多亏玲珑。 若她再晚出现一刻,姜策便早成了孤魂野鬼,无处可寻。 他坐在马车里,想了很多很多东西,那天遇到劫匪,情况危急,他身上所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信物都没了,惟独代表着姜家家主的私章,他并没有随身携带,如果要将大权转交,必然要用到私章,因此,时间宝贵,他还是要快些回到家中才行。 否则,能在海边,有玲珑相伴,那样的神仙日子,他怎舍得不要呢。 284.第二十六片龙鳞(三) 第二十六片龙鳞(三) 这段时日跟姜策的相处让玲珑明白, 他并不是一个看所有人都是好人的傻子, 他刚醒过来的时候, 对玲珑也是有防范之心的,可一旦被他划到羽翼之下,那他给予的就是无条件的信任。就好比现在, 玲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而且只要他能做到,那不管玲珑提出什么要求, 不管合理不合理,他都百依百顺。 真不知道他回去之后, 如果发现真相,又该是怎样一副表情。不过眼下他已经瞎了,很多事都做不成了,回去之后还不知道会什么样呢。 狗三是真的感激姜家大爷,否则也不会在姜家大爷出事后觉得有哪里不对从而发动自己那些小兄弟们开始查, 狗三若是没有暗中查询姜家大爷遇害真相, 他自己也不会死。他不死,灵魂就不会来到荒海,玲珑就不会将他吞噬。 说到底, 人类还是与人为善的好。 若是姜策是个冷血无情之人, 对狗三的困境视而不见, 任由狗三去死, 那么他在遇害后, 也不会有人千方百计想要查明真相, 玲珑就不会来,姜策便要枉死。 来到荒海的灵魂飘荡无依,他们没有选择,只能成为龙女的食物,也愿意为心底无法放下的愿望付出代价。 姜家是江南有名的富商大户,虽是商贾人家,却声名远扬,姜家大爷出事后,竟是毫无落井下石之人,甚至人人关心担忧,足见姜策平日为人有多好。 只可惜好人大多不长命,姜策便是做得再好,也有人觉得他挡了路。 当马车停在姜府门口时,看门的家丁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青年都惊呆了:“大、大爷!” 姜策目不能视,眼上蒙着黑布防止光线过强,可他耳力惊人,微微一笑:“钱叔,是我回来了。” 钱叔瞪大了眼,立刻喊道:“来人!快来人!快去禀报太太跟二爷!说大爷回来了!大爷回来了!” 听声音就知道他对姜策平安归来有多么开心,玲珑看向姜策,说:“你人缘挺好的呀,他们好像都很喜欢你。” 姜策绝对是宽厚的东家,无论是对下人还是对手下的管事,都是一视同仁,他为人宽容温和,却又不失气度,眼光长远,非常受人尊敬。因此以听到大爷平安归来,玲珑搀扶着姜策进门,一路上看到的下人都是热泪盈眶的,好些上了年纪的下人还在抹眼泪,他们都是姜家的老人了,几乎看着姜策长大,听说姜策出了事下落不明,他们担心死了,如今姜策平安归来,可不是逝去的老爷跟大太太在天上保佑着么! 没到大厅,还在走廊上呢,迎面就有一位中年美妇被簇拥而来,她容貌端丽身材丰腴,脚下步伐加快,看到姜策便失声哭了出来,“沪生!我可怜的儿!你回来了!你可算回来了!” 她几乎是扑过来的,姜策被她抓的生疼,玲珑看着美妇那尖锐的指甲抓着姜策,心想这天气抓的这么用力,姜策能不疼?“这位夫人,你能不能轻点儿,你抓疼姜策了。” 她这一出声,美妇才注意到她,先前满心慌乱,听到玲珑的声音,她才抬眼看去,这一看之下不得了,竟是倒抽了一口冷气,好标致的少女! 不仅是她,就连她身后的一堆丫鬟婆子,都惊艳的不能言语。姜策虽瞎,却听得到众人的抽气与惊叹,他轻笑着跟玲珑说:“你总说自己生得美,如今我是信了。” 玲珑笑,并没有跟美妇打招呼,姜策便给她介绍:“这位是府里的主母,也是我的亲姨母,姓李。姨母,这位姑娘姓龙,是我的救命恩人,若非有她,我早已在劫匪手中丧生。” 李氏便感激涕零想捉玲珑的手:“多谢龙姑娘!龙姑娘是咱们姜家的大恩人呐!还请龙姑娘在寒舍多住些时日,也好让我好好谢谢姑娘。” 换做任何人,听了这样的套话都得谦虚一下,玲珑不,她理所当然道:“这是自然,姜策的眼睛还没好,我会等到他眼睛好之后再走的。” 李氏这才注意到姜策蒙着黑布的眼,她问:“沪生的眼睛怎么了?可还能好?” “姨母不必担心,只是暂时不能视物,玲珑医术高超,我的眼睛会好的。”姜策先安抚了李氏,而后道,“只是这段时间,怕是要劳烦二弟照料生意上的事了。” “这说的什么话,他应该做的。”李氏道,“今儿他出门谈生意去了,若是知道你无事平安归来,指不定多么开心呢!” 姜策轻笑,李氏扭头对身后的丫鬟们说:“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过来伺候大爷!东芝,你去把青竹园好好打点一下,待会儿叫龙姑娘住那里。” 她身后的丫鬟个顶个的美貌,听了这话便上前来,玲珑正扶着姜策呢,听闻这话,便嫣然一笑:“太太不用麻烦,姜策我来照顾就好了,怎么说我也是他的大夫,他的身体还需要多加休养,我就不住什么青竹园了,姜策院子里分我一间房就可以。” 李氏惊了:“这、这太委屈姑娘了!” “我觉得不委屈就不委屈。”说完玲珑还问姜策,“你说呢?” 姜策好脾气的笑了:“都听你的。” 这语气……李氏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游荡,只是不好问,这少女也不知什么来历,贵气逼人,一时间李氏还真不敢说什么,万一得罪了什么王亲贵胄可就完了,眼下也只有先将这二人安顿了,其他的可以之后再说。 姜策的院子几个月没住人,但李氏仍然给他打扫的干干净净,玲珑先巡视了下领地,问姜策:“我听李氏叫你沪生,这是你的字么?” “是我母亲还在世时为我取的字,只有亲近之人才会这样叫。” 玲珑哦了一声:“李氏是你姨母?那她为何住在你家?” 姜策答道:“姨母早年丧夫,便在我家暂住,后来我母亲病逝,父亲便娶了她为续弦。” 玲珑点了点头:“哦。那你二弟又是怎么回事?同父异母?” “正是。” 姜策摸索着坐到了床上,他轻轻一叹:“原来我还有活着回来的这天,那日遇到劫匪,我原以为要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一切都要谢谢你,玲珑,多谢你救了我。” 玲珑摆摆手:“你要是不以身相许,就别老是说谢不谢的,反正以后你得养着我,我很会花钱。” “你是我的义妹,我自然会养你。” 玲珑知道他很真诚,就是真诚她才越发想要吃掉他。 姜策又说:“我的院子很大,但是男女有别,主院便给你来住,我待会儿叫人把我搬到厢房去。你是个姑娘家,名声是很重要的,而且,我还有个未婚妻,于你于她,我都要给予尊重。” “无所谓啊,你想住哪儿就住哪儿。”横竖没人看见,玲珑跳上桌子坐,看了眼床上英俊的瞎子,心里怜惜了那么一丢丢,你未婚妻都给你头上染绿了,你还想着尊重……这么说的话瞎了也没什么不好,至少看不到令人作呕的场景。 这边话没说完,外头就有小厮来禀报说表姑娘来了,正在外头等着。姜策先是愣了一愣,起身道:“让表姑娘进来。” “大表哥!” 就听到一声娇柔呼唤,进来一道身着白衣的倩影,香风阵阵,直接朝姜策扑了过去,幸好姜策反应快,他虽看不见,耳力却惊人,赶在女子扑过来之前双手把住对方的手臂,让对方站稳后迅速松开:“表妹可好?” “我好着呢,只是大表哥吃苦了,你瘦了好多。” 含情脉脉带着心疼的目光全给了个瞎子,玲珑作壁上观,想看看要多久这位表姑娘才能注意到她。 表姑娘还想继续跟姜策说话,姜策却道:“容我为你介绍,这位是我的救命恩人玲珑姑娘。玲珑,这是我的表妹含露,也是我的……未婚妻。” 方含露便对着玲珑福身,满是感激道:“多谢玲珑姑娘救我表哥性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有的报啊,只要你愿意,立刻就能回报,只是不知含露姑娘愿意与否。” 方含露温柔地看了姜策一眼,似乎只要他活着她就满足了:“但凡含露能做到,任凭玲珑姑娘差遣。” 会说话。 感人。 玲珑瞥了姜策一眼,很不气:“我挺喜欢姜策,他重伤期间身子也都被我看过摸过,你若是真想报答我,就把姜策给我吧,你跟他解除婚约。” 方含露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话说的也太、太惊世骇俗了!哪有姑娘家明晃晃地要问人要未婚夫的!她嘴巴动了动:“玲珑姑娘……你……” 姜策道:“玲珑,不要胡闹。” 他的语气带着纵容与无可奈何,因着他早已习惯玲珑天马行空的思维跟我行我素的想法,她嘴上说的其实并不一定是心底所想,一开始姜策也会心跳如雷,现在面对玲珑的调戏,他已经成长的很淡定了。 285.第二十六片龙鳞(四) 第二十六片龙鳞(四) “行吧。”玲珑跳下桌子, “我先去休息了, 不打扰你们谈情说爱。” 说完便走, 毫无留恋。 方含露仔细观察着姜策的表情,见他面色如常,仍旧如玉般温和, 心里那颗大石头将将放了下来:“大表哥,你总算回来了,我快担心死了, 你的身子……现在可还好?听姨母说你眼睛坏了,但是还能医好, 可是真的?” 姜策温声道:“表妹不必担心,玲珑医术高明,她会为我医好眼睛的,只是可能需要一段时日,玲珑留在府中, 还请表妹多多照料她。她性子纯稚天真, 若是有些不到之处,还请表妹海涵。” 方含露忙道:“大表哥说得这是什么话,玲珑姑娘对大表哥有救命之恩, 那便也是含露的恩人, 含露自然会照料她的。倒是大表哥, 舟车劳顿, 还是好好休息会儿, 晚上等二表哥回来了, 咱们再一起叙旧,眼下还是身子要紧。” 闻言,姜策声音更加温和:“多谢表妹关心,那我便歇下了。” 方含露福身,又说了两句话,转身离去。她确认了姜策还是离家前的姜策,性子并无多大变化,这才稍微有些放心,转身的瞬间,嘴角也露出一抹笑容。这个笑容若是姜策没瞎,若是有熟悉的下人看到一定会惊讶不已:娇柔温婉的表小姐什么时候也会露出这样的笑容了?看起来……看起来就跟个坏人似的,感觉高傲极了。 但表小姐明明就是个体贴入微,对下人宽厚的好姑娘呀! 姜策躺到床上,平静地拉过被子盖住自己,闭上眼睛。其实睁开跟闭上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看不见,反正都是一片黑暗。他的手指握着被角,用力到青筋绷起,血管清晰可见。这几个月他的身体基本上已经养的没什么问题,只剩下不能视物的眼睛。 待到了晚上,出去谈生意的姜略也回来了,他得知兄长安全归来非常高兴,直接扑了过来,可是又顾及兄长重伤初愈,想碰又不敢碰,简直像是一个得到了稀世珍宝的富翁,因为喜爱想要把玩,却又因为珍惜小心翼翼。 玲珑觉得全世界都欠姜略一座影帝奖杯。 对于玲珑这个救命恩人,姜略自然也大大感谢了一番,他为兄长平安而高兴,为玲珑救人而感激,顿时撩起袍子对玲珑下跪:“多谢玲珑姑娘救命之恩!多谢玲珑姑娘救命之恩!” 怎么看都是个爽朗的与兄长手足情深的青年,玲珑差点就信了,可她是谁,她是演过无数戏份被欠了无数个影后奖杯的龙女!人类的情意是真是假,玲珑看一眼就能知道。 套完了开始用晚膳,桌上姜略非常善谈,李氏笑吟吟地看着,时不时劝着姜策多吃些对眼睛好的食物,看起来温柔又慈爱。方含露则很安静,只是视线一直关切地朝姜策这儿看,偶尔问一句大表哥有没有想吃的她可以帮忙布菜,单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真是非常美满非常和谐的一家人,几乎挑不出毛病来。 姜策也很高兴,家人的关怀让他觉得自己十分幸福,一顿晚上,宾主尽欢,因为高兴姜略还饮了酒,带着几分醉意就趴在桌子上哭了,哭兄长出事他无能为力帮不到任何忙,哭没有兄长这段日子他忙得焦头烂额,还哭兄长终于回来了可是眼睛坏了。 真是个关怀兄长的好弟弟,唱作俱佳挑不出一点毛病来,优秀的表演系导师看到了都忍不住给打个十分。 玲珑跟姜策住一个院子,回去的路她就扶着姜策一只胳膊,他的另一只手拿着盲杖敲击地面,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当。 月色如水,清凉动人,玲珑打量着姜策的表情,他一如既往,看起来脾气又好又会包容人,玲珑也没说什么,送姜策到他房间后,两人说了会儿话,她也就回去睡了。 而在他们两人走了之后,姜略在李氏院子里待了许久才离开,方含露的院子里也点了很晚的灯。等到了第二日,就一切如常了。 对于玲珑这个“医术高超”的救命恩人,李氏也好姜略也好,都没有怀疑过,否则姜策受了那么重的伤肯定是要死的,大罗神仙都难救,可现在瞧姜策步伐平稳面色平和,怎么也不像是短命之相,等到姜策眼睛好了……那势必姜家大权是要交还回去的,毕竟姜策才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姜略却是续弦所生。 下头的管事也不服姜略,这段时间姜略是真的忙,几乎脚不沾地,更别提抽出时间跟表妹你侬我侬了。从前姜策在家,姜略什么都不用做,可以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谈情说爱上,现在就不行了,没有了姜策的姜家,那些对姜策忠心耿耿的管事根本就不服从姜略的管束——他又没有家主的私章,而且,大爷是失踪并非死了,有朝一日大爷回来,这姜家还是大爷的! 姜策的眼睛若是彻底瞎了就好了,姜略想。 那样的话,留他一命也不是不可以。 他这位兄长啊,太优秀了,优秀的让别人在他的光环下喘不过气,好像不管你做什么都比不上他。姜略小时候磕磕绊绊的学会了背三字经,他欢天喜地地去找父亲,父亲听完了却神色淡淡,说:你大哥三岁的时候就能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 姜略自然是没这样的本事的,他的资质并不平庸,只是在姜策的光环下,显得毫不耀眼。后来姜策十几岁就跟着父亲出去做生意,好像不管姜策做什么都很完美,姜略却总是做不到。 越是做不到,就越想做到。 想证明自己不比兄长差,这已经成了姜略的心魔。 姜策眼睛未好,便让姜略继续掌管姜家事务,只是他也不提将私章交给姜略的事,每日便安安静静待在自己院子里,大部分时间他身边都有玲珑,虽然瞎了,姜略却在慢慢习惯。 比如他现在已经可以很流畅的抚琴,琴声叮咚,绕梁不绝耳,玲珑坐在边上玩游戏,她是很想掏出个手机来的,但是没有,只好玩民间做给小孩子的很简易的九连环,再不济就是摸出个魔方在那儿拧。 李氏得知为了感谢玲珑的救命之恩,姜策已经跟她结拜为异性兄妹后脸色有点奇怪,说实在的,就玲珑那个相貌,姜策就算是个瞎子也不能不动心啊!正值好年华的少女,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姜策怎么就能跟她结拜了呢?照李氏来看,那玲珑姑娘还挺喜欢姜策的,否则怎么解释她为姜策如此劳心劳力? 可姜策活了下来,而且没有提出解除婚约,那么按照从前定的日子,姜策快要跟含露成亲了啊! 虽说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可姜策在李氏心中到底不如方含露重要,谁叫姜策不是从李氏肚子里出来的呢?她拼了命生下姜略,后来身子就坏了,没能给老爷再怀上个一儿半女,姜略就成了她全部的指望。 一开始,也是真的疼爱姜策的,毕竟她在走投无路时,是姐姐收留了自己,可后来,她嫁给了姐夫,生了自己的孩子,就开始痛苦。 看着姜略永远屈居姜策之下,看着姜略再优秀也仍然被姜策衬托的无比平庸,李氏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她跟儿子一样,永远都隐藏在另一个人的阴影之下。就如同她年少之时,永远比不过姐姐的锋芒。 当初,她也喜欢姐夫呀,可是姐夫眼里只看得到姐姐,他们定亲后,李氏便随意选了个人嫁了,谁知那人短命,她本以为自己此生与姐夫无缘,不曾想姐姐重病而死,她终于有机会嫁给了姐夫。 为了讨他欢心,她努力照料姜策,对他视如己出,可一旦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哪里还能做到一视同仁呢?李氏自然是更疼爱自己的儿子的,她觉得自己的儿子千般万般好,却也不敌姜策的优秀。 就连姐夫,眼里也只能看得到姜策。 李氏这辈子都忘不掉小姜略哭着跑回来扑进她怀里,问是不是他做得不好,是不是他不聪明,否则为何爹爹不喜欢他。听到这句话,李氏的心都要碎了! 她想起那个被姐姐衬托的一无是处的自己。其实她也很美貌,性格很温婉很贤惠,她有一手好女红,她还会抚琴会跳舞,可她永远比不过姐姐,所有人眼里都只有姐姐,谈起她,也不过是:尚可。 现在她的儿子又重复了相同的命运,她比不上姐姐,她的儿子也比不上姐姐的儿子。甚至小姜略已经讨厌上了姜策,觉得如果没有他,那爹爹肯定就最疼自己了。 李氏花了很长时间教导小姜略,让他不能在人前,尤其是在爹爹面前表现出对兄长的不喜。他们母子在这姜家如履薄冰,能有今日的富贵,都是仗着已经死去的姜策之母。 李氏心有不甘。 286.第二十六片龙鳞(五) 第二十六片龙鳞(五) 李氏姐妹两个, 长姐貌美如花才名远播, 嫁了如意郎君为人称道, 自己却年纪轻轻死了丈夫只能靠长姐跟姐夫接济,好不容易如愿嫁给了心爱的姐夫,姐夫却也因为出行遇到劫匪受了重伤, 回到家后挨了没多久便撒手人寰,从那之后,才十几岁的姜策便扛起了姜家重担, 从一个文弱少年逐渐成长为坚毅温和的青年,让那些不服气他的管事如今个个以他马首是瞻。 如果没有姜策, 那么多人虎视眈眈,姜家早就散了,李氏也知道这个道理,可越是知道,她心里就越是难过。 而方含露是压死李氏的最后一根稻草。 姜父有个妹妹, 年少时远嫁, 后来夫家出了事,就只留下这么个女儿,姜氏临死前让人将女儿送到姜家交由哥哥抚养, 姜父为了让妹妹安心, 便为当时的姜策跟方含露定下婚约, 以保证他会永远庇护方含露。 但姜策为人虽然温和, 却很注重男女之防, 方含露七岁以前他是愿意带着她玩照顾她的, 可方含露渐渐长大,虽说两人有着婚约,却也不能不顾方含露的名节,因此姜策再出门做生意,回来总是记得给方含露带礼物,却再也不曾像小时候那样与她亲近。再加上他事务繁忙,也没有多少时间,久而久之,两人就生疏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姜略与方含露有了私情。 李氏得知后如遭雷击,她想起了那个羡慕姐姐的自己,曾几何时,她也像儿子那样喜欢着姐姐的未婚夫,可她什么都不能做,也什么都不能说,多少的情意都只能埋藏在自己心底,她看着神色天真的儿子,问他:你确定表妹喜欢的是你吗? 姜略点头,说是。 然后他又跟李氏求助:娘,可是有兄长在,我们就不能名正言顺。 是啊,李氏想,的确是不能名正言顺,哪怕跟姜策好好说了,姜策有成人之美,可整个江南谁不知道姜家的表小姐是姜家大爷的未婚妻?突然这个未婚妻成了二爷的,跟二爷成了亲,那别人岂不是在背后戳着他们的脊梁骨说风凉话?姜略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姜策不在了,那就好了。二弟为了照顾兄长的未婚妻,也为了守住父亲对姑姑的承诺,娶了方含露为妻,不仅不会被人取笑,反而是一场佳话,甚至……没有了姜策,整个姜家就都是属于姜略的了。 这样的念头一旦兴起,就宛如野草疯长,一发不可收拾。李氏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姜策对他们有多好,她看在眼里,可那又如何呢,姐姐当年对她也很好,最终呢?最终还不是嫁给了姐夫,让她远嫁成了寡妇。 李氏决定为儿子争一争。她输给了姐姐,她的儿子不能输给姐姐的儿子。这个时候李氏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她在姜策的父亲面前许下过怎样的誓言,她说会对姜策视如己出,她说会做一个好主母照顾姜策——但是现在,李氏把这些誓言全部忘记了。 姜略得知李氏的想法后,只沉默了片刻便同意了,嫉妒真是可怕的东西,它能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姜策外出,最清楚行程的无非是家人,雇佣去杀人的扮成劫匪模样,原以为姜策的死是板上钉钉,谁知道他却下落不明疑似被人救走,为了名声,姜略还要派人去四处寻找,赚足了称赞。几个月过去,他们都以为姜策是死了,谁知就在这关头,他居然又回来了! 还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幸好,幸好他眼睛瞎了,若是姜策从此成了废人,那么留他一命也不是不可以,然而从姜策与那位玲珑姑娘的话又让姜略跟李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这眼睛是能治好的,只是需要时间! 怪不得! 怪不得姜策从始至终不提私章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想把姜家的产业交给自己!什么手足情深,什么都是姜家人,都是姜策平时谁来哄人的!如果真的拿他当兄弟,自己眼睛瞎了,为何还要牢牢拽住私章不放? 姜略冷笑,他这位兄长,也不过是装出了一副宽容大度的模样,骨子里却无比自私。 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同他气了,含露是他的,他决不会放手,姜家也是他的!既然兄长已经瞎了,那就不要好起来,至少这样,他会养着他,一直到死。 姜略心里有了打算,就跟李氏说了,李氏赞同他的想法,他们母子的未来得自己来博取。这事儿他们也没想瞒着方含露,方含露听姜略说完,微微发怔,姜略便问:“你不愿意吗?还是你觉得我太过狠毒?” 方含露失神片刻,摇摇头道:“表哥,我已是你的人,这辈子都要做你的妻子,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只是……舅舅待我极好,若是可以,能留大表哥一条性命么?” 见她如此温顺,姜略便点头:“这是自然,他是我的兄长,我自是不会让他死的,日后咱们有了孩子,便让孩子给他养老送终。” 方含露便露出娇美的笑,柔柔地点了点头,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既没有伤到大表哥的性命,又能跟二表哥长相厮守,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事么? 当务之急,是让姜策的眼睛再好不起来。 但是这个手脚却不好做,因为就姜策院子里的下人说,那位玲珑姑娘根本就没开过什么药方,更是没见过她去煮药,给姜策敷眼的药膏也不知是怎么做的,总之完全做不成手脚。 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姜策的眼睛很有可能马上就会好,姜略这边是真的急了。 这时候,方含露提出了一个方法。 大表哥性情温和,又与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因着两人有婚约,姜策这么些年身边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就等着迎娶方含露过门。本来他们也不想这么快动手的,但就在姜策出事前,他跟李氏说过要跟方含露成亲的事,因着他今年也二十有二,年纪是不小了,寻常人家早就当爹了。 若非这个刺激,姜略也不会那么狠。 姜策自打归家后,每日便在自己院子里安安静静待着,基本上不出门,李氏等人若是不来看他,他也不主动出去,只是偶尔会见见姜家的管事,询问一下最近家中产业情况如何,其他时间安静地就跟不存在一样。 从他回来到现在也有半个月了,这还是方含露第一次踏进姜策的院子。从她七岁时姜策便开始与她保持距离,他很避嫌,方含露不愿惹他不高兴,便也听他的。 很久以前,她是很愿意也很期待嫁给大表哥的,是什么时候,这份感情发生了变化呢?也许是她生病卧床,大表哥却在外奔波,陪伴身边的却是二表哥的时候,也许是她心情烦闷无人诉说,二表哥却懂得她每一分情绪上变化的时候……方含露自己也记不清了,如今她最清楚不过,她想嫁的人是二表哥,为了心爱之人,她愿意做下错事。 若是要报应,便报应到她身上,下辈子做猪做狗她也毫无怨言。 “表妹辛苦了。” 方含露低头浅笑,“大表哥这样说就好生见外,这鸡汤是我亲手熬的,大表哥一定要尝尝。” 姜策看不见,方含露便将鸡汤舀到白瓷小碗中,亲手捧起送到姜策手边,以防万一,她要亲自看他喝下去才成。她并不是想害他,只是希望他的眼睛不要好,她是会照顾他一生的。 不要他的命,又能跟二表哥长相厮守,虽然对不住自己的良心,可方含露已经做了选择,就不会后悔。 姜策正要接过碗,就听玲珑的声音传来:“好香的味道啊,姜策,你在背着我偷吃什么?” 听了这话,姜策顿时就笑起来,“你这鼻子还是尖,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逃不过。” 玲珑得意洋洋地挑眉:“那是自然。” 她的视线落到桌上的鸡汤,而后又看向方含露,笑:“含露姑娘可真是细心体贴,居然给姜策送鸡汤,这鸡汤闻起来不错,可是含露姑娘自己熬的?” 这位是医术高明的少女,方含露有点吃不准玲珑这样问的目的是什么,难不成还能一眼看出这鸡汤里被放了多余的东西?“玲珑姑娘说笑了,大表哥在外辛苦数月,我只是略尽绵薄之力,想给他补补身子。” “补身子就不必了,他现在不适合喝鸡汤,对他的身体没好处,我是大夫,含露姑娘应该不会不相信我的话吧?” 虽然是这么问,玲珑的语气却说明不信也得信。 方含露柔柔一笑:“既是如此,那我便不叨扰了,大表哥好好休息,含露改日再来看你。” 说着起身便要走,却被玲珑叫住,“含露姑娘,鸡汤熬了,放着也是浪费,就别端走了吧,放下吧,待会儿我来喝,也让我尝尝含露姑娘的手艺。” 287.第二十六片龙鳞(六) 第二十六片龙鳞(六) 方含露有点吃不准玲珑是单纯的嘴馋还是看出了什么,但这份鸡汤她心底是不想留的。“这鸡汤里放了人参, 本是想给大表哥补补身子的, 玲珑姑娘, 女儿家可不适合喝这样的鸡汤……你若是想尝尝我的手艺,待会儿我亲自下厨为你再熬一份红枣枸杞鸡汤, 喝着对女儿家身子也有好处。” 玲珑笑着说:“那就不必了,我瞧着这份就挺好,人参的味儿我挺喜欢, 含露姑娘就放着吧,也是我嘴馋, 还是说含露姑娘舍不得里头的人参啊?” 姜策闻言, 忍不住笑意:“表妹便留下吧, 玲珑是医者,她知道什么能喝什么不能喝的,表妹不必替她担心。” 这两人一唱一和, 方含露又怎能真的将鸡汤端走?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又担心自己说得太多会惹来怀疑,只好如了玲珑的意, 放下鸡汤走了,走的时候步伐平稳,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心理素质强的一匹。 这鸡汤玲珑当然不会喝, 里头加了什么料方含露自己心里清楚, 正常人喝了都要瞎, 何况是本来就已经瞎了的姜策?她坐到桌边,拿起勺子搅拌鸡汤,不得不说这鸡汤熬的是真不错,上面没有一丝油花,闻起来还有一股清香,鸡汤清澈见底,可见是花了大火候大工夫的。 搅了搅,玲珑问:“你心爱的表妹亲手为你熬的鸡汤,怎么样,要不要尝尝?” 姜策坐在床上,两手平放搭着膝盖,坐姿非常端正,他的眼睛还蒙着黑布,这时候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反正都是一片黑暗,然后就听他说:“你不是说,喝了对我的身体不好?” “我那就是随口一说,你要是想喝也是可以的。”玲珑端过来送到他嘴边,蛊惑道,“来来来快张嘴,我喂你。” 少女香甜的气息在鼻间环绕,饶是沉稳如姜策也忍不住红了耳根:“玲珑,不要胡闹。” “怎么就是胡闹了,你表妹这么担心你,你还不喝一口尝尝感受一下表妹的情意?” 姜策伸出手,摸索着握住了玲珑的腕子。她的腕子又白又细宛如上好的羊脂玉,与他粗糙的指腹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不喝。” 玲珑也不逗他了,把碗放到了桌子上,撑着下巴看他,觉得这人也不是看起来那样的好脾气,一旦心冷了,就是那种你哭死了也不会对你心软的人,就好比李氏跟姜略母子俩,就好比方含露。被姜策纳入羽翼下的人能得到他全部的信任与照顾,可一旦不被他信任,被他踢出了保护圈,那就再也不可能有第二次的机会。 这种性格玲珑还蛮喜欢的,谁叫她现在就属于姜策的保护圈呢?这半个月姜策做什么也没瞒她,每次秘密见管事,玲珑若是在边上他也不会赶她走,当着她的面也能诉说他的计划于决定——因为他信任玲珑,愿意给予玲珑这份尊重。 所以玲珑知道,这家伙的好脾气目前为止都是表面上的,能在丧父后以幼龄支撑起姜家,并在短短十年内让姜家蒸蒸日上,有这样本事的人,怎么可能有妇人之仁,又怎么可能看不出阴谋诡计,看不出旁人对他的杀心? 李氏跟姜略寒了他的心,他确定了他们对他的所作所为之后,就不会心软了。而今日这碗鸡汤,也磨灭了姜策对方含露的最后一点情谊。 他现在就是蛰伏不发的猛虎,一旦证据确凿,他不会给敌人任何反扑的机会,一击致命绝不手软。 李氏跟姜略的美梦怕是要醒了。 玲珑猜得不错,虽然她没有参与也不关心姜策如何处置他的继母与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包藏祸心的表妹未婚妻,但她好看热闹啊! 姜策选在了一个夜晚发动,他不仅仅是自己一人,还请来了知府大人作证。当着知府大人的面,他将人证物证一一摆上,说的李氏母子哑口无言,只是这毕竟是姜家家事,知府大人与姜策颇有交情,这事儿自然是站在姜策这边的,可如何处置李氏跟姜略,那还得姜策自己做决定。 “……李氏是我的亲姨母,姜略亦是我的亲弟,我答应过逝去的爹娘,会好好照料他们。”姜策轻声说,“家丑不可外扬,只是我也容不下他们,便将他们从姜家分出去,让他们自己过日子吧。也请知府大人为我作证,并非我背信弃义,而是方含露先毁约在先,这桩婚约便做不得数,我成全他们两人,但是还请方姑娘将我母亲的遗物还给我。” 当初这桩婚事是在姜父与大李氏的首肯下同意的,那时候大李氏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可是为了安丈夫与小姑子的心,便将自己戴在手上从不拿下的玉镯子给了方含露作为定亲的信物,以此交换,姜策手上也有方含露生母所赠的玉佩。 在知府大人的见证下,两人交还了彼此的信物,从此后便再无干系。 姜策选择在夜里处理此事,也是为了给彼此留点颜面。姜略与李氏都没想到会被当着知府大人的面拆穿,脸上火辣辣,却也无法求情,心知没有被收监已是姜策留了情面,如今最明智的做法便是离开姜家自己另过,只是他们要害姜策的性命,姜策不与他们计较,饶了他们这回,却是不可能给他们分走一文钱的。 他们只能带了自己的衣服首饰离开,此外属于姜家的一草一木都不能拿,他们院子里的下人姜策也没留,都让一并带走了。趁着深夜解决了此事,整个姜家瞬间安静了下来,姜策与知府大人告完礼,便坐在堂上一言不发,坐姿还是十分笔直端正,却没人知道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玲珑在边上围观了整件事情的发展,越发觉得姜策有趣,这人虽然重情义,却并不优柔寡断,当断则断,毫不留情,事后也不后悔,果然是能做大事的人。她让人送了点心进来,坐在边上咔嚓咔嚓的吃。 姜策本来满心怅惘,被这吃东西的声音弄得只能苦笑:“玲珑,你可不可以不要在我身边吃东西。” “为什么。”继续咔嚓咔嚓啃脆饼。“我吃得挺香的,你要不要来一块?” “不……还是来一块吧。” 想拒绝的姜策最终没能拒绝,他听着玲珑吃,并不知道她吃的是什么,就是听她吃东西的声音觉得应该挺美味,眼下他其实没什么胃口,只是不吃东西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便伸出手,待玲珑给了一块,也咬了一口。 这饼子甜滋滋的,很脆,所以咬着有咔嚓咔嚓的声音,其次碎屑很多,容易吃的到处都是,姜策不得不一手拿脆饼一手托着,免得碎屑弄满全身。 吃着吃着,就觉得也不是那么伤心了。从玲珑的只言片语里姜策估摸出这次出事并非意外,但他并不愿意相信是家人要害了自己,于是回来之后,他暗中差人调查,最终结果令他非常难过,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当姜策得知要自己命的是姨母跟弟弟时,还是十分悲伤。 他本不欲声张,谁知道表妹方含露又送来了加料的鸡汤,不是要他的命,却是要他当一辈子的瞎子。 姜略与方含露两情相悦,若是光明正大地与他说,焉知他不能成全?他们却连问都没问一句,可见骨子里并没有将他当做亲人,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台面上的敷衍。 所幸从今往后,他们之间再也没了关系。只能愧对父亲,他怕是照顾不了表妹了,那是表妹自己的选择,姜策也是无能为力。 就这样,他跟玲珑两人啃完了一盘脆饼,在这咔嚓咔嚓的咀嚼声里,姜策的心情似乎也好转了许多,他安静地又坐了一会儿,问玲珑:“要不要吃点夜宵?” 玲珑说:“好啊。” 有的吃还能不吃么,她又不会因为吃得多变胖。 直到肚皮撑得滚圆,姜策才长长舒了口气:“我觉着舒服多了。” 玲珑拿手指头在他肚子上戳了一下,姜策顿时闷哼:“别戳。” 玲珑无情地嘲笑他:“食量小还敢跟我抢饭,怕不是失了智。” 姜策也摸摸自己的肚子:“吃撑了,仿佛心里真就没了气,其实我也不是那么能释怀,我现在还想着他们能回来跟我认错,我们能像过去那样过日子。” 姨母曾经也很关心他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在外面有没有遇到危险。出去做生意回来,弟弟总是会跟里跟外的黏着他,他们也曾经有过很美好的回忆,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都变了,而他们变了,姜策却丝毫没有察觉。 这次死里逃生,他开始珍惜自己的性命,总不能因着过往的情意就将此事轻轻揭过,姜策可不想每天喝杯水都要小心翼翼,怕里头是不是被放了什么东西。 他只想珍惜这条性命,好好的度过这一生。 288.第二十六片龙鳞(七) 第二十六片龙鳞(七) 生活里没有了李氏等人, 姜策才发觉日子原来可以这样简单。他不必再去操心家人是否康健是否快乐,这次回来带的礼物是否能讨他们喜欢——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啊, 忘记了, 还有一个玲珑。 严格说起来, 十个李氏十个姜略加在一起也不及一个玲珑让姜策操心。他是真的操碎了心,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待这么个娇滴滴的少女,她脾气那样坏,却又那样可爱, 很多时候姜策觉得头疼, 但头疼过后,玲珑要求什么,他还是乖乖地满足了她。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总不好见她面上露出不快活的神色, 那样的话, 哪怕是姜策见了也难过。 他的眼睛还需要一段时日才能好, 但他已经觉得没有玲珑的陪伴很难熬了。这几日她迷恋上了外头的一个小吃食,叫什么牛乳番薯羹, 做起来很费糖, 其实卖这个人的不少, 但最得玲珑喜欢的是一位老人家做的,那位老人家孤身一人,就靠这手艺养活自己, 不过身子不大好, 每日就早上跟晚上摆一会儿摊, 每逢这两个时间段,府里是见不着玲珑人影的。 偏偏他目不能视,根本无法陪同她前去,叫人跟着,她又不喜欢,嫌不自由,每每玲珑出门,姜策在家中总要担心,觉得她天真可爱,难免会遇到坏人。但派去保护的人都被她甩掉了,不到点儿人是不回来的,因此姜策又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快些好,这样的话就可以跟着玲珑一起,免得她一个姑娘家孤身在外不方便。 结果这一日直到晚膳玲珑都没回来,平日她虽然也出去,但晚膳时间是必然回府的,姜家的厨子有一手好厨艺,玲珑非常喜欢,这还是第一次到了吃饭时间她不在。 她不在,姜策也没有心思吃饭,他坐在饭桌旁,桌上的菜早已冷了,玲珑却始终没有回来,派出去找的人也没有音讯,姜策坐不住了。 他要亲自出去找。 然而他现在身体状况不佳,尤其是眼睛看不见,就算出去了又能起到什么作用?管家好说歹说也没能把姜策劝住,他拿起玲珑给他做的盲杖,玲珑喜欢去哪些地方呢?无非是有好吃的或是好玩的,这姑娘……虽说聪明,却带着孩子气,根本不知道去哪里要跟家人说一声,也或者说,她根本不觉得需要交代清楚吧。 姜策心里胡乱想了许多,他叹了口气,朝城里人多的集市走去,但晚上这会儿人正多,几乎称得上人山人海,他心里又着急,玲珑是个姑娘家,这么晚了在外面没有回来,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姜策真是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 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家丁都跑得气喘吁吁,姜策恨极了自己目不能视,让人继续找,转弯却听见前面闹得沸沸扬扬,他虽然看不见,耳力却很灵敏,似乎失去了视觉,听觉嗅觉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是个姑娘家。 但不是玲珑。 玲珑身上的香味不是这样的。 ……姜策突然意识到,原来他将玲珑身上的香味记得这样清楚。正在他微微出神之际,那女子已经跪在了他面前,哭着喊救命。 姜策虽然是商贾出身,做生意也好做人也好,向来讲究与人为善光明磊落,小厮凑到他耳边告诉他说:“大爷,是个年轻姑娘,瞧着似乎……是那种地方出来的。”寻常人家姑娘怎么会穿那种暴露的衣裳。 那姑娘便哭着喊:“公子救命!公子救命!我是被我那后母卖入青楼的!如今他们要逼良为娼,我宁可死了,也绝不做这等下贱之事!我愿为奴为婢,求公子救救我吧!” 她也是鼓足了勇气狠了心,若是这位公子能救自己,那自然是好,若是不能,也只当自己命苦。因着性子倔强,她被卖进去后不肯听话,挨了好些打,听鸨母说今晚就要找人给她开|苞,她也是实在是没招了,只得放下|身段忍着作呕勾引了看守的汉子,将对方打晕后逃了出来,却不曾想很快就被发现,这里人多,她也不知要往哪儿走,身上没什么银两,那个家自然是不能回的。 爹能看着她被卖一次,就能把她再卖第二次,那样的火坑,她是断然不会再跳的了! 之所以选中姜策,也是因为姜策气质出众姿容过人,虽然眼睛有疾,却丝毫不掩他雍容的气度。 姜策愣了一下,道:“你起来说话。” “公子若是不救我,我便不起来!” 姜策拧起眉头:“你在这里跪着如此惹人注目,追你的人岂不是很快就能找到?” 女子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自己是跪着的,小厮说:“我家大爷让你起来你就起来说话。” 姜策并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他本想让人去查实一下这女子所言是否真实,便听到一阵嘈杂声,俨然是追她的人已到。女子见了更是恐慌,这会儿也不用姜策说起来说话,她就主动爬起来躲到了姜策身边,若不是小厮挡着,她都要抓住姜策的袖子了! 来人正是青楼里的打手,见了女子大喜:“人在这儿!快抓住她带回去!” 姜策并不准备掺和进此事,便对身边的小厮说了几句,小厮点点头,看了那女子一眼说:“算你运气好,我家大爷心善,愿为你出了这赎身的银子,只望你日后好好过日子。” 女子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真能遇到好人,她正要说话,一个家丁气喘吁吁的跑来:“大!大爷!找!找到了!姑娘找到了!” 女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见身边这位容色俊秀却眉目冷淡的公子突然间露出笑容,竟是再没看自己一眼,便随着家丁而去,只留下几个小厮来处理自己的事情。 姜策只是随手帮了个人,他之所以如此相信这女子,也是因为心中想到了玲珑。都是单身在外的姑娘,万一遇到了什么危险,总是希望好人多的。 他跟着家丁一路寻过去,七拐八拐到了一条小巷子,就闻到一股异样的臭味。姜策仔细闻了闻,是臭豆腐的味道,同时他还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半晌,他叹了口气,扬声唤道:“玲珑!” 正蹲在摊子前面等臭豆腐的玲珑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扭头:“你怎么来了?” “你这么晚都不回来,我怎么不能来?”姜策敲着盲杖朝她走来,越是走近臭豆腐的味道就越浓,他又叹了口气,“这么晚了不回家,知不知道我会担心?” 玲珑噘噘嘴:“我不会有事的,没人能欺负我。” 姜策说:“我是怕你欺负别人。” 玲珑哼哼,继续蹲着,专心致志等臭豆腐,她今天晚上吃了一路,听说这个巷子里有家臭豆腐特别美味,但老板前些日子生病了一直没开张,后来稍微好了点,却没有到街上去,就在自家巷子里卖,找到这儿还花了她好一番功夫,结果前面还排了长龙,她等了好久哦。 姜策陪着她等,大概又过了半柱香左右,玲珑的那份才好。她端过来吃了一块,满足地闭上眼,“好吃。” 然后问姜策:“你要不要吃?” 姜策轻笑:“你吃吧,我不吃。” 玲珑却不依:“不行,我给你吃的,你不吃就是看不起我,必须吃!” 姜策……从没吃过臭豆腐,他闻着这味儿就敬谢不敏了,哪里敢吃啊!可玲珑坚持,他又不想在她面前显得没面子,只好张开嘴,好在他看不见,因此不知道上头还洒了他一点都不爱的香菜跟葱花。 玲珑特别喜欢,姜策却吃不出哪里好,他忍着都没有呼吸,胡乱嚼了两下就咽了,看得玲珑不住摇头:“真是牛嚼牡丹,大煞风景。” 姜策就心想,这也算是牡丹?这是臭豆腐! 但总算是找着她了,赶紧带回家吧,这么晚了,该回家吃饭了。 玲珑吃完了一份臭豆腐还意犹未尽,但姜策实在是受不了这味儿了,好说歹说拉着人上了马车,又让人买了蜜饯来给她过过嘴里的味儿,玲珑说不出话,她笑眯眯地受用了蜜饯,心里却想着这家臭豆腐滋味真不坏,改明儿再来买。 两人相安无事回到家,又一起用了晚膳,日子便如流水般过去,姜策一日比一日离不开玲珑,初时还能让她自己出去玩玩,后来就不行了,一会儿没她的消息就觉得心里难受,非得听着玲珑玩听着玲珑吃才成。姜策也不知自己这是心理,他将这归功于兄长对妹妹的爱护。不过他也没有妹妹,不知道这样的爱护是不是正确的。 如此这般过了小半年,姜家的生意越发壮大。 姜家越是富有,便越是让人忌惮,士农工商,商人最为轻贱,但姜家这般家底,哪怕是坐在龙椅上那位也有耳闻,恰巧近几年国库空虚,便将主意打到了姜家身上,还给姜策下了诏书,让他前往京城受封。 289.第二十六片龙鳞(八) 第二十六片玲珑(八) 受封是真是假不重要, 反正就算是真的也肯定只是个噱头,想从姜策身上吸血才是真。但那是皇命, 姜策不能违背, 只能听从, 因此他已经开始命人收拾行李准备上京事宜,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带着玲珑。 带着她去,怕生出事端,虽然姜策是个瞎子, 但他身边的人不是啊, 他曾问过小厮家丁,玲珑姑娘生得如何,那下人都是张着嘴流口水,一想起玲珑的美貌便说不出话来, 京城人多口杂, 姜策很担心。 可若是不带着她去, 姜策更不放心。他在家她都能折腾的不重复花样,他要是不在, 玲珑估计能上天。因此思量再三, 他还是决定带着玲珑一起上京, 了不起不让她抛头露面,若是一定要出去玩便戴着面纱。 玲珑听姜策说要带她一起去京城没什么感觉,反正去不去意义都不大, 但姜策既然要她去那就去好了, 顺便她也想看看什么时候这个家伙才能开窍, 姜策始终以兄长身份自居,玲珑准备在京城物色物色有没有长得英俊有钱有势还能吃的食物,若是有,那就不要姜策了,看他还兄长个什么劲儿。 真是的,她看起来是缺哥哥的人么?她要是想要哥哥,那还不是一张嘴到处都是。 去京城需要赶半个多月的路,皇帝的意思是让他们在月底到,因为月底正好是皇帝的寿辰。按理说姜策收到皇帝的圣旨,那是极为长脸的,可他心底清楚,伴君如伴虎,皇帝这张圣旨,有可能是一步登天的阶梯,也有可能是催命符,端看他到京后愿意被割下多少肉。而且皇帝寿辰,他总不能空手前去,身为首富,姜策还必须献上贵重又独一无二的礼物。 皇帝心里在想什么姜策猜得出来,但他并不愿意吃这个哑巴亏。姜家的产业是祖祖辈辈积攒起来的,是他花了无数时间与精力发展到如今这地步的,皇帝上下两个嘴皮子一碰就要拿走大半充盈国库——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可软的不行势必要来硬的,一国之君要是想给他一个商人栽赃陷害个什么罪名,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姜策也在思考该如何应对。 玲珑就没这些烦恼了,她唯一烦恼的就是赶路途中有时候不能及时打尖入住,而且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过久,因为他们是要早些到京城的,听说皇帝还给姜策赐了一座宅子,看起来像是有让姜策常住京城的打算。也是,毕竟人在眼皮子底下才看得住,若是放开了,指不定要出什么事儿。 满打满算过了半个月,总算是到了京城,但前来迎接姜策的人却出乎他的意料,虽说他得了皇帝的圣旨,可本质上只是个商人,本朝重农轻商,商人并不受尊重,然而今日来迎接姜策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的帝师如今的内阁首辅霍英! 这如何使得? 听闻来人身份,姜策先是在心中疑惑,而后与对方见礼,霍英见这青年虽有眼疾,却身姿挺拔俊秀出众,饶是京城一等一的好儿郎也比不上他,心中便有了赞许之意,又想到他为人宽厚古道热肠,越发的对姜策和颜悦色,反倒叫姜策摸不着头脑。 玲珑坐在马车里听外面的人寒暄,打了个呵欠。 霍英见了姜策一面,说了些话,送姜策到皇帝赐的宅子,又邀姜策去霍家一叙,这才离开。等霍英一走,伺候姜策的小厮就挠着头说:“这霍首辅看起来十分欣赏大爷您啊,咱要是留在京城感觉也有前途。” 姜策却没有他这样乐观,淡淡道:“京城虽好,却不是家。” 与其在这样的地方如履薄冰,他更愿意在江南逍遥自在。更何况……还有玲珑,他是想要永远同玲珑在一起的,或是守着她,看着她快快乐乐的过日子,怎么都比在京城有意义。只是这一番想离开也不容易,还需从长计议。 姜策是绝不信霍英口中的“欣赏”,他何德何能,让一国首辅欣赏自己这个满身铜臭的商人?姜策虽是做生意的,却很关注国家大事,几年前曾有个硬骨头的官员想要变法,都把皇帝说服了,就是要抬高商人的地位开拓商路,可坚持了不到三年,就被守旧派彻底摧毁,而这位霍首辅,就是守旧派的头领。 如今这人对自己态度温和,怎么想都觉得其中有内情。但姜策又搞不懂究竟是有什么内情,也只得忍耐,不能言语。 霍英请他去做的话可不是假的,第二天帖子就上门了,邀请姜策过府一叙。姜策想不通他与霍英究竟有什么好说,常言道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与霍英,决计称不上投机。 但这是首辅大人的帖子,不去可不成。 姜策收拾了一番准备动身,玲珑却笑眯眯地出现在了马车前,他听到小厮叫玲珑姑娘,忍不住叹气:“玲珑,今日我不是去玩的。” 玲珑说:“哦。” 姜策想了想:“你想吃什么吗?等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玲珑说:“我比较想自己亲自去买。” 姜策拿她没办法,只好道:“我今日是要去霍首辅府中,他邀我过府一叙,我不知道是什么事,玲珑,你乖,在家中等我不要乱走,兄长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你爱吃的东西。” 玲珑不跟他废话,已经自己上了马车,姜策拿她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依从,跟她语重心长的讲到了霍首辅府中要如何如何,不能如何如何,听得玲珑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她伸出小脚踹踹他衣摆,“道理我都懂,不要你说。我可告诉你,你若是不带我去,你可别后悔。” 姜策心想,带了你去我说不准才要后悔,便要她把面纱戴上,免得露出容颜被人觊觎。 等到了霍家,被人引进去,却不见霍首辅,而是被一路引到正厅,霍首辅也不曾出来见,却见有一道身着白衣的纤细背影对着他们。姜策正要问,霍家的人却已经退下了,然后那女子便慢慢转过身来,面上带着柔和的笑。 姜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鼻息间闻到了不同于玲珑身上的香味,约莫能猜出面前有个女子,而玲珑则想,出场方式不错,只可惜媚眼抛给瞎子看,她身边这位瞎子眼睛还没好,长得再美都是白搭。 “公子,您还记得我么?” 姜策愣了下,他记忆力超群,只觉得这声音似曾相识,想了片刻,却想不起来,实在是太久远,而当初说话的时候也确实仅是寥寥几句。 “当初承蒙公子救我于水火之间,如今我已认祖归宗,总想着要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情,才求祖父帮我邀了公子才来,公子……不会怪罪吧?” 女子声音清甜,娇靥含羞,寻常男子见了早心软腿软,可惜她面前这姜策是个不解风情的瞎子,说实在的,他帮助过的人没有几千也有几百,男女老少都有,哪里知道这又是哪一个? 便道:“抱歉,在下记性素来不好,还请姑娘提点。” 这就是不记得的意思了。 女子并不生气,只轻笑:“公子果然与他人不同。” 玲珑撇嘴,当着女子的面戳了姜策的腰一下,姜策怕痒,便反握住她的小手,“不要闹。” 温柔又宠爱。 女子的面色顿时变了一变,当初姜策帮她的时候玲珑并不在,若是玲珑在,想必能认出面前这女子便是那日她蹲守臭豆腐被姜策帮忙赎身的人。 这时候,霍英爽朗的笑声传来:“我道姜公子怎地还没来,原是早与我的孙女见过面了!” “祖父!” 见着霍英来,女子露出欢喜的笑容迎了上去,挽住了霍英的胳膊,看得出来霍英对她十分疼爱,一见着孙女,首辅的严肃都不见了,俨然一位普通的疼爱孙辈的老者。再结合他对姜策的友好态度,可以想见这老家伙在打什么主意。 玲珑掐掐指头就知道他这孙女什么来头,从那种地方出来,哪怕还有清白之身,又被霍英认回来,可同等出身的男子必定看不上,而霍英老了,也不会一味将孙女嫁入高门,免得自己百年之后护不住她。 那么还有谁能比人品高洁性格沉稳又才貌双全的姜策来的合适呢?更遑论姜策还是小孙女的救命恩人,在霍英看来,姜策完全没有拒绝的道理,他堂堂帝师,内阁首辅,愿意亲自保媒,姜策应是欢天喜地的应了,此后待他孙女如珠如宝才是! 霍英瞧见姜策身边的少女,戴着面纱,露出的眉目已彰显是绝色,他微微皱眉,道:“姜公子,今日老夫是请你单独前来,你为何却带了旁人?” 言语间,玲珑就成了旁人,他们反倒成了一家人。 姜策再傻也听得出来霍英是要给他做媒,只是态度强硬,似是不给他拒绝的机会,他若是不肯,那就是不知好歹。这样的专|制,也难为霍英能对他这样商人礼遇有加。 290.第二十六片龙鳞(九) 第二十六片龙鳞(九) 霍英是三朝老臣, 如今已是耳顺之年。他也曾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做过些无法挽回的错事。当年他年少, 家中为他娶了他不喜欢的妻子,霍英那个时候正是事事要跟家人对着来的性子, 他在家中有了妻子, 自己却逃了出去,在江南水乡遇到了一个如梦如幻的温柔女子。 陷入爱河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但俗话说得好, 贫贱夫妻百事哀, 他离家时身上带了不少银票,与那女子两情相悦,自然是过得无比幸福, 很快女子便怀有身孕。可怀孕为女人带来了可怕的巨大的改变,她不再那样娇美动人,甚至身体开始走形, 性情也因为怀孕变成了无法控制的暴躁。 银子花的太快了, 只想做学问的霍英那时候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他很快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他的银子用来买宅子买下人,好来伺候怀孕的女子,但这样的话, 钱是根本不够用的。 当京城家里来人带他回去,霍英的反应是松了口气。也许他心里早就想回去了, 只是无颜提起, 如今家里来人, 便顺水推舟, 可如何安置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霍英陷入苦恼之中。 最终他选择了不告而别。 他在京中,有出身高贵的妻子,有根基深厚的家族,还有数不清的可以花的银子——哪一样不比在江南那小小的院落陪伴一个脾气无常的孕妇强呢?所以霍英让人留了五百两银子以及一封书信,信中叮嘱女子将胎儿打掉,又跟她说自己本是京城人士,日后不会再回来,让她趁早对自己死了心。 说白了,霍英心中,是轻视这般轻易委身于他甚至不求名分的女子的,因此他走也走的潇洒不回头,觉得女子自己轻贱自己,他又何必上心? 人年少时做的不讲良心的事儿,只有到了老年才会开始后悔。 霍英上了年纪了,身体不大好了,经常起夜,发妻早已故去,妾侍们也都过了争风吃醋的年纪,于是这个时候,他终于想起他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那个江南水乡的女子,袅袅娜娜,如身在雾里梦里,他总是梦见她。自然,梦到的不是因为怀孕身上生斑脸色蜡黄身材走样的女子,而是当年江南惊鸿一瞥,撑着油纸伞宛如仙人的模样。 一夜一夜的梦,简直成了霍英的心魔。他派人去寻,却得知那女子早已离世,是难产而亡。霍英便明白她并未按照自己说的打掉胎儿,更是一心想要将孩子找回来,一来二去,花了好几年的功夫,才总算是得了消息。 那女子为他生了个女儿,只可惜难产而亡,银子都便宜了当时霍英买的下人,连女儿也被人抱走不知去向。霍英使人将当年的下人尽数找到,严刑拷打,总算是找到了女儿的下落——可等他的人欢天喜地的上门,却被告知他的女儿也死了,与女子同样,皆是难产而亡。而霍英女儿死后,那女婿不过头七就又娶了妻,他的外孙女便在这后母手中长大,被磋磨,自小做尽了粗活,连大字也不识得一个,却又因为容貌过盛,竟被后母跟亲爹卖入了勾栏院! 哪怕霍英心内毫无愧疚,也决不允许他的外孙女在那样的地方过活!他的人接着查下去,便查到外孙女得到了姜策的帮助,并未沦陷,仍旧保持着清白。当霍英见到心心念念的外孙女时,他惊呆了,因为他发现她与那女子,也就是她的外婆,生得几乎一模一样! 霍英似乎是想把自己亏欠女子的都还在外孙女身上,他有那么多儿女,孙子孙女都记不清了,却对这个外孙女疼爱到了极点,几乎是手把手教她重新认字写字,她也很乖巧很好学,霍英便为她改了名字,让她姓霍,给取了个单字,叫做珍。还让她唤自己做祖父,甚至早早给她准备好了嫁妆,要为她寻一位如意郎君,让她一辈子快活。 霍珍。 足见他有多么重视这个外孙女。 不过以防霍珍因为曾经的事对他这个祖父心有芥蒂,霍英并没有跟她说实话,只说当年霍珍的外祖母离他而去,他寻她多年,最终却只剩了个霍珍。 霍珍一开始也是不信的,可她孑然一身,又有什么是别人所图?久而久之,霍英成了这世上待她最好的人,她也打心眼将这位祖父当做了亲人,什么话都乐意跟他说了。 霍英稍微一问她可有心仪的儿郎,霍珍心中便涌出了姜策的模样。那位姜公子,真是温润如玉令人向往,她虽然在京城待了好些时日,却觉得那些被人追捧的儿郎,哪一个都不及他。 霍英是三朝老臣,哪里能看不懂孙女的异样,此番皇帝给姜策的招数,其中就有他的手笔。这回他是一定要做成这桩亲事的,霍英就没想过姜策会拒绝——他凭什么拒绝? 他堂堂帝师,内阁首辅,愿意将自己最心爱的孩子嫁给他,这难道不是姜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因此当姜策坚定、淡然地拒绝的时候,霍英立刻就翻脸了。很难想象这位前一秒还和蔼可亲的首辅大人是怎么做到翻脸无情的,只知道他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只剩下严厉、冷酷、还有不近人情的固执。 他愿意跟姜策说,是希望姜策识相主动上门求娶,那便不失为一段佳话,可姜策竟然不愿?一介贱商,凭什么不娶他的孙女? “他当然不能娶,他要娶的人是我,你说是不是?” 后面那句话是问姜策的,姜策只犹豫了一秒钟便点头,先将玲珑护到身后,“看”向了霍英的方向,对这位首辅大人的愤怒并没有什么恐惧,而是心平气和道:“在下目不能视,早已决定与我身边这位姑娘结为夫妻,实在是无法高攀,还请霍大人见谅。” 霍英见谅个屁!他养尊处优这么多年,就不接受有人违抗自己的命令!“胡扯!你的未婚妻明明是那什么方含露,你的一举一动我都清清楚楚,别说这小女子不是你的未婚妻,便她是,也要为了我的珍儿退位让贤!” 在霍英心里,霍珍就是最好的,看上姜策那是姜策的造化,姜策要是不答应那就是不知好歹,他决不会轻饶!这回进京,姜策能好胳膊好腿的回去,想都别想!身陷囹圄都是轻的,他还能让他倾家荡产命也保不住! 玲珑听不下去了,她这就捡了个瞎子当储备粮而已,还没养好到能开吃的地步呢就有人来跟自己抢了,玲珑觉得非常不好。面前这个姓霍的老头也让她很不高兴,听那语气,拿她当什么了?知不知道上一个敢这样对她的人灵魂都被吃的渣也不剩? 她嗤笑:“你这老头子满嘴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揍你?” 说着已经攥起了拳头,看起来还真有要揍霍英一顿的架势。 这么多年了,就是皇帝对霍英都礼遇有加,哪里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他气得身子骨剧烈哆嗦,到底是年纪大了,若是力壮,早一巴掌扇了过去,哪里会给玲珑继续说话的机会! 霍珍连忙扶住摇摇欲坠的祖父,对玲珑这样刺激一位老人家感到生气:“姑娘,你怎能这样对我祖父说话!” “我何止这样对他说话,他要是敢抢我的姜策,我还能杀了他你信不信?” 姜策一时间不知道是先为“我的姜策”感到高兴呢,还是为“我杀了他”感到焦急。他们如今是在别人的地盘上,霍英若是真出了什么事,他们今天连霍家大门都别想出。 霍珍被拒绝,心中十分失落,又听玲珑说话无法无天,商人本就处境艰难,她还这般为姜公子拉仇恨,她是真的喜欢姜公子么?若是自己,必然是不会这样做的,霍珍想。 她觉得玲珑根本配不上姜公子,想到这里,霍珍又有些遗憾自己没有早些回到霍家,早些回来的话,也就能学到更多东西,在姜公子面前也可以大大的露脸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命苦的村姑,如今却得知自己的人生还有另一种可能,自然是希望能够争取到最好的,姜公子……就是她心中最好的那人,日后再出现多么优秀的男子,都不及那日夜晚,她满身污秽,却为他所拯救的光风霁月。 霍英傲慢至极,他是为了霍珍才稍稍放下|身段,谁知姜策这般不知好歹,他立刻指着门:“滚!给我滚!” 民不与官斗,姜策淡定起身:“在下告退,霍大人注意身体。” 玲珑被他牵着手带走,偏偏她欺负姜策是个瞎子,扭头冲刚缓过来的霍英做了个大大的鬼脸,其中那轻蔑鄙夷显露无疑!霍英瞧见了,瞪大了眼,指着玲珑手都在颤,嘴里一个字说不出来,霍珍在边上都要吓死了!就怕祖父出什么意外,结果她小心翼翼了半天,霍英还是翻了个白眼晕过去。 291.第二十六片龙鳞(十) 第二十六片龙鳞(十) 霍英一生气, 后果很严重,这京城里多的是人想捧他的臭脚讨好他, 得知一个小小的商人惹了首辅大人不快, 那姜策跟玲珑的生活质量是瞬间下降!而且是有钱也不好使了, 人人都知道他们得罪了霍英霍大人,谁敢靠近他们帮助他们? 对玲珑来说,霍英嚣张一点没关系,但降低她的生活质量,让她被酒楼拒绝进入, 买什么都买不到,那就不行了!而她一旦生气,就肯定要有人遭殃。 这事儿归根究底是霍英小心眼,就许他做错了事想弥补, 被他拿来当棋子的人就要感恩涕零?他真觉得愧疚, 直接去死到地底下去见他愧疚的人赔罪道歉不就成了?在这里欺负她跟姜策算什么本事呀!再说了,姜策是她的是她的是她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她的储备粮, 谁都不能动, 谁动跟谁急。 霍英甚至都不需要亲自下命令,只要传出去消息, 说那江南来的富商得罪了霍首辅, 那么多的是人想要帮他惩治。当然了, 霍英并不想太为难姜策, 要他命什么的太严重了, 没必要,霍英想的是姜策主动服软来霍家请罪并且求娶他的珍儿,若是这般,那么他不介意提携提携未来的孙女婿,想留在京城也不是不可以。 然而姜策看着脾气很好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实则是块硬骨头,根本啃不下来。他不愿意做的事,你拿什么逼迫都没用,他不畏强权,也不惧打击报复,再说了,他敢往京城来,那必然是一早做好准备的。皇帝赐了这座宅子人人皆知,找事儿的人也会往这来,于是姜策当天就带着玲珑搬走了,搬到了他早就置办好的新宅里。 反正商人嘛,有的是钱,在寸土寸金的京城买个大宅子也不是不能够。姜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姜家产业遍布天下,人脉自然也不差,霍英再厉害,也有敢跟他正面刚的政敌。霍英为了个孙女晚节不保,做出强迫他人的事,不恰好是个弹劾的理由?多的是人看他不顺眼,想将他从这个位子拉下来呢。 也就是霍英老眼昏花,还以为自己像壮年时只手遮天,跺跺脚京城就要抖一抖,哪怕是在他看来对他尊重有加的皇帝,内心对他的不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是霍英还活着,霍英一旦死了,皇帝怕是会立即发难,到时候霍家还能保持这样的荣光么? 怕是很难吧。 霍英从外头带了个孙女回来,也不交代霍珍的来历,直接告诉霍家人说这是我的遗珠,然后又给予了霍珍无尽的宠爱与纵容,甚至为她专门准备了一份嫁妆。霍家哪怕家大业大,枝繁叶茂,再多的银子都不够分,谁乐意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姑娘,于是其他人的腰包都得缩水? 所以霍珍在霍家,其实并不是很讨人喜欢。只不过掌权的是霍英,其他人不敢说什么罢了。可只要霍英一倒,披上凤凰皮的麻雀就会被立刻打回原形。 姜策在外做生意,很注重朝廷的走向,也会刻意与一些官员交好。霍英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开始不清醒了,很多东西其实他只要想一想就能明白,偏偏他非要以为自己劳苦功高,皇帝就该让着自己捧着自己,三朝老臣、帝师太傅的身份,让霍英逐渐开始膨胀,可他忘了,他只是“君臣”里的那个“臣”。 他威胁姜策,姜策并不在意,他只是看起来有点艰难,其实背地里日子照样过得很滋润,否则怎么解释脾气差的玲珑根本就没有生气,而是继续呆在家里吃吃喝喝? 姜策暗地里与霍家其他人有了联系,也委婉地递去了关于皇帝想要对霍家开刀的消息。有霍英这个三朝老臣在,霍家的发展速度飞快,如今已是盘根错节,历来皇帝都忌惮重臣,尤其是畏惧外戚专权,霍英越是年老越是刚愎自用,皇帝忍他很久了。 霍家有的是聪明人,姜策稍微透露一点风声他们就明白了,是要全家一起上断头台,还是牺牲一个霍英保住全家? 这是个送分题啊! 没有了霍英,霍家必然势微走下坡路,可他们都能活着,日后霍家说不准还能出第二个霍英、第三个霍英、第四第五个霍英,只要活着,只要家世清白,就有重新振兴的希望。而如果他们什么也不做,任由霍英任意妄为,霍英自己年纪大了,两腿一蹬就能去死,可还活着的其他霍家人呢? 聪明人下手都悄无声息,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霍英霍大人突然就患了急病——到底是上了岁数啊,患病也不足为奇,大家都这么想着,就连皇帝都亲自上门探望了好几次,每次忧心忡忡地来愁容满面的走,结果一到夜晚蒙着被子,想到霍英如今形销骨立的模样就忍不住偷偷笑的浑身颤抖,连带着心情都如沐春风,只是外人面前总要装一装的。 帝师又如何,首辅又如何,三朝老臣又如何?说到底霍英都是个臣子,而臣子要无条件效忠与服从皇帝——霍英没有做到,所以留他不得。 倒是没想到霍家居然还有聪明人,皇帝想着,他们暗地里向皇帝投诚,检举揭发了霍英所做的一系列结党营私徇私枉法之事,皇帝早就知道了,大厦再坚实也难免不了蛀虫,水至清则无鱼,虽说霍英上年纪后有些糊涂,可他确确实实是个对江山社稷都有功劳的忠臣。 皇帝先是感叹了一下霍英的好,然后比了个手势,小太监心领神会,这是让霍家人加大剂量最好让霍英“安然离世”了。 当天夜里就传来了霍英病发不治的消息,皇帝先是笑了一会儿,才换上庄严肃穆的悲伤神情,亲自去往首辅府吊唁了。 等到他亲眼看到躺在棺材里都凉透了的霍英,内心深处充满喜悦,只是面上又要维持哀伤,于是面部表情便控制不住地有些扭曲,有人瞧见了,便悄悄说:你看皇上是多么看重霍大人啊!霍大人就算是故去,心里也一定喜悦无比! 没人觉得霍英的死有蹊跷,毕竟他年纪是真的很大了,许多人连六十岁都活不到呢,霍英这把岁数死了也很正常。 皇帝吊唁完要回宫,眼角余光却瞥见一个身形纤细窈窕的姑娘。 俗话说得好,要想俏一身孝,霍珍本就是好颜色,穿了一身孝衣更加显得粉面如玉,她在青楼虚以委蛇的时候受过如何勾引男人的教导,只是对着霍英跟瞎子姜策都用不到,却不曾想今日要用在皇帝身上。于是她使自己哭得更美,美得令人心醉心碎,祖父一走,霍珍知道,霍家必然是容不下她的,她的出身,霍家人虽然不说,心里却都有数,她如果想过好日子,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 姜公子确实很好,可和九五至尊比,却要差得远。如果成了皇帝的女人,那她还有谁需要去怕呢?她只要过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皇帝还真看上霍珍了。 本以为霍家没落的霍家人一合计,说不定能从霍珍身上得些好处,那样的话,霍家的荣耀就跟霍珍死死绑在了一起,互相扶持,谁都缺不了谁。 两边人一拍即合,霍珍也不在意皇帝比自己大了那么多岁,她只是想当人上人,再也不想尝到被踩入尘埃里的滋味。而她入宫承欢的第一晚,就给皇帝吹了枕头风,结果第二天除了霍珍自己升了位份,姜策还被允许离京了! 霍珍不想看到姜策,倒不是舍不得,而是她现在根基不稳,万一有人泄密说祖父曾有让她嫁给姜策的想法被皇帝知道,那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等到日后,待到她坐稳了位子,兴许就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 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姜策身边的姑娘太过美丽,自己便是以色侍人,皇帝若是遇到更美的少女,自然会移情别恋,所以决不能给皇帝看见玲珑的机会! 皇帝对她正热乎着,便大手一挥都答应了,可他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喜欢的是跪在灵柩边身着孝衣的清冷美人,不是娇柔温婉成天盼着自己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后宫一抓一大把,他总有更新鲜的。 一回到江南,玲珑就告诉姜策说他的眼睛基本上好了,问他想什么时候揭开黑布。姜策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最终选择了第二天的晚上。 玲珑身上的香味还是那么动人,他有些意乱情迷,脑子里不停地飞过各种各样的想法,玲珑曾经说过她长得极美,那应该是什么模样呢……姜策激动不已,眼前黑布一层一层揭开,终于,他重见天日。 面前便渐渐浮现出一个少女的容颜,先前刺眼的光线慢慢缓过去,少女的容颜便越发清晰。 没来得及为她惊艳,姜策就听到一句:“好了,现在你该履行你的承诺,为我寻些青年才俊做夫君了。” 姜策如遭雷击。 292.第二十七片龙鳞(一) 第二十七片龙鳞(一) “我们离婚吧, 我受够了。” 说出这句话的是躺在病床上神色苍白憔悴的女人,她的嘴唇干燥脱皮,满眼血丝, 头发凌乱地绑在身后,此时此刻,哪怕是说出这样决绝的话语, 她仍然是躺着的, 因为她刚刚流掉一个孩子,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动。不仅如此, 医生说她的身体遭受到了很大的创伤,毕竟从楼梯上滚下来对一个怀孕五个月的孕妇来说,是件非常可怕的事,而她失去的不仅仅是肚子里的孩子, 还有成为母亲的资格。 女人说完,闭上眼睛, 两行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哪怕心如刀绞, 她也决心不再继续这一段没有未来的婚姻。“咱们好聚好散吧, 你也别折磨我了。” 坐在病床边上的男人没有说话, 沉默地拿着手巾给她擦了擦手, 又将她露在外面的双手放入被子里, 看到他这样悉心照料自己, 女人眼眶越发酸涩,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哭了多久, 只觉得提出离婚,心如刀绞,什么都不能想了。 “我不会同意离婚。” 沉默的男人吐出这几个字,语气平淡而坚定。 女人瞬间就瞪大了眼:“那你是想逼死我吗?温榷!你摸着良心,我嫁给你五年,哪一点做得不好,哪一点没做到位?可你妈是怎么对我的?平时怎么挑三拣四尖酸刻薄我都忍了,可这回!她亲手把我从楼梯上推了下来!你知道我有多么期待这个孩子!”说着,她已泪流满面,内心深处的愤恨跟绝望让她发疯,可她什么都不能做,也什么都做不了。 没人比她更清楚温榷有多孝顺。温母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辛辛苦苦把温榷拉拔大,这场婆媳关系里最痛苦的人从来都是她,因为她清楚,在母亲跟妻子之间,温榷进退两难,无法抉择,她爱温榷,所以愿意为他受委屈,无论温母再怎么挑剔她也能忍受,可她不想再忍下去了,温母做得太过分了。 从女人的角度而言,温母对温榷充满了变态的占有欲与控制欲,大到温榷的人生规划——他本来可以进入一家优秀的外企,结果却听从了温母的威胁回到老家所在的三线小城市考了个公务员,小到衣食住行——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甚至用什么沐浴露洗发水,温母都要管着。 甚至于他们结婚之后,温母毫不气地就搬来跟他们一起住,还不许他们夫妻睡一间房,一个星期,他们只有两天能睡在一起! 可温榷很好。 他无疑是个“老实人”,就是所有家长都希望自家女儿嫁的那种,可同时他太听他母亲的话,每次妻子跟母亲起冲突,他都会跟妻子说体谅,那是他的母亲,他又能做什么呢? 哪怕温母剪坏了他妻子所有的漂亮裙子,毁了她所有的包包跟高跟鞋,哪怕温母要求他的妻子上班回来还要做饭打扫卫生做家务,哪怕温母提出再苛刻再不近人情的要求——温榷都只能接受。 老实人是很老实,可同时他脑子也不知变通。温母剪坏了妻子的裙子包包高跟鞋,他就用自己的工资给她买更好看的,温母让妻子干活做家务,他就抢着帮忙——可他从来不对温母说一个不字,他根本就不懂,他对他的妻子越好,他的母亲就越嫉妒越愤怒,越想要拆散他们。 温母根本就不看好冯雅白,她觉得这个女人一点都不温顺不听话,早在温榷跟冯雅白谈恋爱之前,她就给温榷看好了个农村姑娘,家里有哥哥弟弟,特别勤快特别朴实,而且还听话,温母觉得这样的儿媳才是她想要的。 温母身体不好,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因此作为单身妈妈能把儿子拉拔大是真的不容易,这也是为什么冯雅白跟温榷都无条件妥协与迁就的原因。而温母就仗着这个病,越发的为所欲为。 冯雅白嫁给温榷,温母就没有一天给过她好脸色,冯雅白结婚前多漂亮多时尚一姑娘啊,结婚后跟个黄脸婆没区别,温榷再怎么疼爱她,温母给予的精神上的压迫与虐待,都让冯雅白感到身心交瘁。 直到她怀孕,冯雅白跟温榷都觉得是男是女都没关系,随缘,温母却觉得一定要生个男孩,可温榷夫妇不肯去医院提前查孩子的性别,她就去算命,算命的说冯雅白肚子里这一胎肯定是女孩,于是本来就对冯雅白没好脸色的温母,看着儿媳就更加不顺眼了,这儿找茬哪儿讽刺,还弄了张符水逼着冯雅白喝。 冯雅白不肯,她就跟温榷发脾气,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过没几天,仗着温榷不在家,她就直接伸手把下楼梯的儿媳推了下去还不叫救护车,转身就出去找邻居打牌了。要不是恰好温榷提前下班回家,冯雅白早就没命了。 人是抢救回来了,可孩子没了,这不到现在温母还没朝医院踏进来一步呢,她压根就不怕,哪怕冯雅白跟温榷说是她推的,可家里没有监控,谁能作证? 她死不承认,甚至不让温榷请假到医院来照顾冯雅白,说晾几天就好了,说冯雅白就是日子太好了作的。 温榷当然不会听她的,因为此温榷非彼温榷。 玲珑对于做男人接受度非常高,胯|下多了二两肉走起路来照样虎虎生风,他提前回去把冯雅白送到了医院,至于温母的要求,他权当耳旁风,真当人人都是她儿子呢?老妖婆,看着就讨人厌。 是个人都觉得冯雅白是遭了罪,就老妖婆觉得人家是在耍心机。 温榷自己不敢回到身体里。 他这辈子缺乏最大的勇气,就是跟温母说一个字:不。 他从来都不敢说,就连对妻子的愧疚,都深深埋藏在心底,愿意以灵魂为代价,请求荒海之主代为照料。 玲珑摸了摸冯雅白的脸,将她颊边凌乱的发以手指梳理整齐,容色淡淡:“你是最好的妻子,是我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 冯雅白听了,傻傻地看向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玲珑附身在冯雅白的额头轻轻一吻,“但我不会同意离婚。” “我不要再过这样的日子了!我快被折磨疯了!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玲珑打断她的话,手指在冯雅白脸颊游移。她无疑是个漂亮的女人,可再漂亮的女人也需要优渥的生活与年轻的心态才能维持好容貌,冯雅白无疑是没有的,她被偏执刻薄的婆婆折磨的面目全非,险些连命都丢了,再漂亮的脸蛋也要打些折扣。 玲珑多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啊,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行,可你看冯雅白这样好的底子被摧残成什么样了? 温榷哪怕是流露出一点点对温母的不赞同,冯雅白都不至于如此绝望。他总是要她体谅母亲原谅母亲,这让冯雅白崩溃,可他对她又那么好,让她恋恋不舍,这次没了孩子,她终于鼓起勇气说要离婚,偏偏温榷又不同意了。 其实冯雅白知道,温母之所以这样磋磨她就是想她跟温榷离婚,然后温母就能把她自己看好的儿媳妇人选塞进来。照冯雅白对温榷的理解,他会很为难,会很难过,但他最终仍然会屈服,只要温母捂着心口说要死了要死了,他就会无条件答应她的所有要求——可这一次,温榷却没有。 她不想再抱无谓的希望,就轻声说:“你先回去,等过几天再来告诉我答案吧。” 等到他回了家,温母以死相逼,他就会答应了。 冯雅白似乎已经看到了绝望的结局。 玲珑却微微一笑,将被子给她往上拉了拉:“就算过几天,我的答案也是一样的,我不同意离婚。” “你就不能饶了我吗?”冯雅白闭着眼睛问,“我真的……真的撑不下去了,咱们离了婚,也能做朋友——” “离了婚还做什么朋友。”玲珑心里盘算着得给冯雅白买什么牌子的面膜,他到这个世界两天多一点,刚来就是冯雅白流产,等待冯雅白做手术的过程中,玲珑转走了温榷全部的存款开始玩股票。 他要想赚钱,那真是分分钟秒秒钟的事。这样看来温榷也不全然是个愚孝的傻子,温母强硬地把他的工资卡拿走,不给他留一分钱,就怕他把钱花在冯雅白身上,但温榷自己私底下有做投资,还有个小金库,虽然赚的不多,但也攒了一笔钱,玲珑就拿这笔钱做本,这过去了两天,翻个千八百倍不在话下。 一个月三千块钱的公务员有什么好做的,存了几年的工资也没玲珑这两天玩股票赚得多。 当然他玩股票肯定不让温母知道,那老妖婆说实话,要不是想钝刀子磨肉,玲珑早弄死她了。温榷以为是在做交易,别闹了,玲珑怎么可能跟人做交易? 他想要的东西直接就抢了过来,照顾冯雅白是想消除温榷灵魂中的悔恨与遗憾去除苦味,可赡养温母让她颐享天年? 快醒醒吧!你已经被龙吃掉啦! 293.第二十七片龙鳞(二) 第二十七片龙鳞(二) 冯雅白跟玲珑没话说了,她不想让自己再哭了, 跟温榷结婚后, 她的人生似乎只剩下悲伤与泪水,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哪怕离开这个男人, 失去他, 她也不想再过这样的人生。 她就在这样的想法中沉沉睡去。 玲珑见她睡了, 在边上又待了一会儿,顺便抛售几支股票,漫不经心的, 作为突然冒出的一匹黑马,这两天股市里不少人都跟着他买,玲珑就准备趁这个机会大赚一笔,毕竟这种小城市待着没什么意思,她准备去首都买套房, 到时候让冯雅白做她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为了温榷强迫自己也去考公务员。 那有什么意思啊,一点都不有趣。 美好的灵魂不应该在生前过得不快乐。 她的手机开始疯狂响, 这两天温母打了不知多少遍电话玲珑都没接,结果温母还真的就不到医院来。她亲手把怀孕的儿媳妇推下楼导致儿媳妇流产住院,别说是来医院看望了, 就是后悔愧疚也一点都没有。这样的女人, 没把温榷养成个变态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温母还是对温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让他变得无比心软、优柔寡断, 永远无法拒绝自己母亲提出来的任何要求。 每当温母哭着说自己是多么辛苦,患着心脏病还把他养大,温榷就无法提出和妻子搬出去住或是其他的什么要求了。冯雅白因为爱着温榷而想方设法讨好温母,其实她不知道,温母根本就不可能喜欢她,在温母看来,冯雅白是跟自己抢儿子的人,她一个单身母亲,所有的只有儿子,怎么能被别人抢走? 玲珑把电话摁了,准备回家一趟,顺便把两个人的证件什么的拿出来,免得被温母攥手里不放,毕竟玲珑是个能动手就不动口的人,他担心自己到时候把温母揍得爹妈不认,那多便宜对方。 他回家的时候温母不在,估计又去外面打牌了,说是攥着温榷的工资卡是怕他乱花钱,怕不是都在牌桌上输了个一干二净。附近的同龄妇女都很羡慕温母有个孝顺的儿子,她们也想跟儿子儿媳住,可惜不是儿子不同意,就是儿媳不乐意,像温母这样的可真是少有。 同时温母能把儿子儿媳管的死死的也真让人佩服,不少人跟温母来往就是讨教方法学经验的,就连这次冯雅白流产,温母在外面上下两片嘴皮子一碰,便说成是冯雅白怀了孕还穿高跟鞋不老实到处跑,自己糟蹋掉了小孩。 玲珑在家里收拾证件的时候温母正跟人打牌呢,打牌这家男的回来了,就顺口跟她提了一嘴说看着她儿子回家了,温母手上牌一推,也不打了,着急忙慌就往家赶,结果一看,家门还真是开的,有个陌生男人——不,不是陌生男人,看了脸就知道,是她儿子。 “怎么穿成这样子啊,一点都不好看,我给你买的衣服呢?快去换上,快去。” 冯雅白审美眼光很好,她给温榷买的衣服都挺好看,但温母不乐意啊!在她看来,这是她的儿子,穿什么都得她决定,所以冯雅白给温榷买什么样的衣服,温母就照反风格买。温榷好好一大男人,明明长得好,结果却穿的又老又土,衣服套身上了还不一定合身,温母觉得儿子这样灰头土脸就不会被外面的坏女人盯上——当初她就是没注意到,才让冯雅白那小蹄子钻了空子,这回她吸取教训,再也不给机会! 但玲珑现在穿的不是温母买的也不是冯雅白买的,他们家家庭条件一般,买不起什么奢侈品,冯雅白给买的衣服都物美价廉,但玲珑这个人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她赚了钱,必然是不管什么都要用最好的,不容人反驳那种。所以回来的路上就买了一套名牌西装,从里到外都换了一遍,顺便还剪了个头发,现在的玲珑,走出去活脱脱就是言情小说里英俊帅气的霸道总裁,回头率超级高的那种。 温母不喜欢! 她催着玲珑把衣服换掉,玲珑先是慢条斯理的把他的名牌公文包拉上,里头放着他跟冯雅白两个人的各种证件,问:“妈,我刚从医院回来,你就不问问小白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温母一摆手:“哪有那么娇贵!谁没生过孩子是怎么的,我当初心脏病不也把你生下来健健康康养大了?快,听妈的话,去换衣服,这衣服穿起来丑死了。” 往常她一提起心脏病,一提起养育之恩,温榷就乖乖听话了,今天却不一样,温母哪里想得到她儿子换了个芯子呢?等了又等,没见玲珑去换衣服,温母皱眉:“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妈的话都不听了?” “医生说小白身子受损,以后恐怕都没法怀孕了。”玲珑轻飘飘地说。 温母一听说冯雅白不能怀孕,第一时间不是愧疚跟心虚,而是喜出望外:“那还愣着干什么!不能生孩子的女人跟不会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区别!离婚啊!她一个不能生的女人,都这么大岁数了,总不好断了咱们老温家的香火吧!她不住院呢吗,待会儿就弄个离婚协议!她要是要脸就别死皮赖脸的不走!” 态度理所当然,玲珑差点以为这是哪位皇太后了。 她轻笑,“所以我打算丁克了。” 温母虽然快六十了,但儿子儿媳孝顺,她在家什么活都不用干还能管着儿子儿媳的钱任意挥霍,所以什么都懂一些,当下就红了眼:“你胡说什么呢!是她冯雅白不能生,又不是你不能生!凭什么迁就她啊,她多大脸啊?!” 玲珑越发笑起来,“小白是我老婆,她不能生,我也不想要小孩,这不是很好么?” “哪里好!你又糊涂了!”温母气得想打他,“她一个女人,不能生孩子还算是女人?我当初有心脏病不也拼命把你生下来?你现在是觉得她很好,等你老了连个养老的孩子都没有,到时候看你后悔都晚了!我有个牌友,家里闺女二十五了还没男朋友,一直想着跟我做亲戚,你看看,早点离婚早点相着处一处。” 她说这些都理直气壮,完全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又说:“是不是冯雅白不肯离婚?她住哪间病房?你把地址给我,我跟她说!算了,还是我打个电话吧。” 说着就拿起了茶几上的固定电话,结果刚摁了没两个数字就被玲珑给挂了。温母不高兴地抬头,却见儿子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不,也不能说面无表情,至少他是微笑的,虽然那个笑容有点说不出来的奇怪,哪怕是温母这样不讲理的妇女也感到些许害怕。 “别呀妈,这事儿还是我自己跟她说吧,你都这岁数了,传出去惹人笑话。” 原来儿子还是向着自己的!温母顿时高兴起来,点头:“你说得对,我还是得听你的,那你快去医院快跟她说!” “好,那我走了。” 温母高兴地跟儿子摆手送他出门,然后立刻去找牌友的号码打电话开始约相亲时间,从始至终没想起那个被她一手退下楼梯流产的儿媳妇。 冯雅白在医院一觉醒来没看见丈夫,她在心底嘲讽自己,你在期待什么呢?他当然不会在这里,他妈一个电话,他不管在哪儿都要飞奔回家的。 冯雅白闭上眼,越发的想要流泪,她父母早就离婚了,各自组建家庭没人管她,这也是为什么她那么渴望一个家,吃了那么多苦也不舍得温榷的缘故,可现在她才明白,不舍得,就要自己受罪,而现在,她不想受罪,不想继续折磨自己了。 再跟温榷母亲住在一个屋檐下,她不死也得疯。 正在冯雅白思考怎么说服温榷离婚的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睁开眼,先前心里想的什么都忘了,只剩下眼前修长英挺气质出众的男人。 玲珑回家的期间,病房里又住进两个病人,冯雅白都没注意到,其他两个也是女病人,一个看起来像是女学生,一个比冯雅白稍微大点,这会儿看着玲珑都呆了。 好帅的男人!好有气质啊! 玲珑把包放到冯雅白床头的柜子上,温声问她:“好些了吗?” 冯雅白呆呆地点了点头,她从来不知道温榷还能是……这个样子的!她都要认不出来了! “怎么,不认得自己老公了?” 旁边的小女生被这低音炮电的浑身酥麻,大帅哥声音也好好听嗷嗷嗷!好苏啊!好羡慕他老婆! 冯雅白不受控制地红了脸:“别靠那么近……” 玲珑见她这样不经逗,顿时对自己的魅力表示满意,他坐下来,取过头绳给冯雅白把头发编成了漂亮的辫子,“咱们回家。”说着,把公文包交给冯雅白,当她懵懵懂懂拿着的时候,他已经拦腰把她抱了起来,步履平稳朝外走。 冯雅白身高一米六七,虽然体重不过百,但也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抱起来的,她自己都惊呆了!只能下意识抱紧公文包,然后一只手搂住玲珑的脖子,耳根通红。 294.第二十七片龙鳞(三) 第二十七片龙鳞(三) 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被喜欢的人公主抱呢?他那样温柔地看着她, 让她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可他说“回家”,冯雅白就又浑身僵硬起来, 说实话, 她在医院里闻着消毒水的味道都比在家里舒服得多。只要一想到回去后又要看见婆婆那张刻薄、专|制、不讲理的面容,冯雅白就心情沉重。 跟温母一起住的这几年, 她从来都没有感觉到快乐。 哪怕一开始有着和心爱之人长相厮守的浓情蜜意,也在温母的折磨下消失殆尽,冯雅白甚至觉得, 如果自己再继续过这样的生活的话,会死的。 真的。 她撑不下去了, 她受够了不管自己做什么都要被挑剔被讽刺, 受够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人从高处推下来, 她想要的是一个温馨简单的家,可温母的存在显然是非常危险的。她跟温榷的夫妻关系很好,甚至到现在冯雅白都还爱着他, 可那又怎么样?只要温母活着一天,她就没法过上好日子。 所以在失去这个期待已久的孩子后,长痛不如短痛, 冯雅白才想要离婚,然而现在被丈夫抱在怀里, 好像自己是他的宝贝,她又觉得心软心酸。 其实护士站是提供轮椅给暂时不方便行动的病人的, 但玲珑愣是抱着冯雅白进了电梯, 电梯里人还不少, 男女老少都有,各种各样的目光驻足在他们身上,欣羡的好奇的祝福的满带笑意的……陌生人都能给予的善意,冯雅白从来没在温母身上感觉过。 她想,回去就回去吧,回去之后好好跟丈夫说清楚,她是不打算再继续这段没有希望的婚姻了,她不知道自己活成了个什么样子,根本没有未来可言。 她被玲珑放进了车子里,冯雅白有点吃惊:“这辆车……” 他们家是有车的,但也就是十几万的普通国产车,性能一般,可现在冯雅白坐的这辆车,哪怕她不懂行情也认得出那个标致,这种车少说百万起跳! “到家了再跟你说。” 冯雅白没有再问,她现在没什么精神,流产对于女人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但好车就是好车,坐在上面她就没觉得多么颠簸,伤口也没怎么疼,在这样安静的氛围里,冯雅白的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最后陷入沉睡。 等她醒来,房间里只点着一盏柔和的灯,冯雅白揉了揉眼睛,确认这个陌生的环境她从来都没有来过,这是哪儿?她小心地从床上坐起来,打量了下这个房间。 房间很大,她身下是一张柔软的大床,灰色的纯棉四件套,房间布置的很简单,除了基本的家具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因此冯雅白一眼就看到了显眼的梳妆台——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视力很好的冯雅白已经看到了好几个平常自己根本不舍得买的牌子。 他们夫妻俩都是普通公务员,一个月拿那么几千块的工资还得被温母管着,自己手头几乎没什么存款,冯雅白平时用的都是很便宜的国产货,但她上学的时候是个很爱美的姑娘,爱上了温榷才开始洗手作羹汤朝良家妇女的方向发展。 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过得跟公主一样? 只是她爱上了一个人,便心甘情愿梳起美丽的长发,脱下华丽的裙子,吃再多的苦也心甘情愿。 冯雅白有点懵逼,今天的温榷她都有点不认识了,不管是他的穿着打扮还是开的车,乃至于现在她躺着的床……都感觉好贵好奢侈呀! 正在她发呆的时候,卧室的门被打开,玲珑走了进来。 他又换了一身衣服。 去医院接她的时候穿的是名牌西装,扣子都扣的一丝不苟,现在却换成了简单的烟灰色套头毛衣加纯棉的黑色长裤,看起来非常居家,尤其是他的头发,因为不用上班就没用发胶,因此刘海有些乱,但正是这乱,让他看起来迷人又危险。 冯雅白都看呆了,在她印象中,温榷怕是最不注重形象的一个人了,根本对外在没有追求的,给他什么就穿什么,根本不懂打扮,没想到一打扮起来居然这么、这么的……她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甚至不敢直视那双深邃乌黑的眼睛。 玲珑走到床边:“醒了?” 伴随着温和声音的,是他落在冯雅白脸颊的一个细细的吻,羽毛一般轻柔,却有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珍惜。冯雅白抿了抿唇:“这是哪儿?” “当然是我们的家。” “可是……” “你以为我会带你去老房子?”玲珑问,又打横把她抱起来,一路抱到卫生间,“先上厕所。” 冯雅白有点不好意思,他怎么知道她想上厕所的……不过下面伤口还有点疼,上厕所都折磨。玲珑把她放到马桶上,就倚在门边,没有要走的意思。冯雅白忍了忍,就问:“你不出去吗?” 他不出去的话她怎么好意思撩起裙子啊!话说回来,他带她回家的时候身上明明穿着条纹病服来着,现在却换成了质地柔软的睡裙。 玲珑反问:“不需要帮忙吗?” 这种事情哪里需要人帮忙!就算疼,忍一忍不就过去了!冯雅白苍白的小脸涌上几丝红晕:“你快出去!” 玲珑轻笑,潇洒转身,顺手带上门。冯雅白确信他是真的出去了,才慢吞吞地坐到马桶上,疼的直抽抽,好不容易解决了生理问题,小胖次刚提上,卫生间门就开了!她下意识地捂住胖次:“你干嘛!” “好了吧?”玲珑很自然地走进来,从背后揽住她走到盥洗台前,挤了草莓味儿的洗手液,握着她的小手打湿,又拿过崭新的洗过的毛巾给她擦脸,动作轻柔细心,但冯雅白知道的,自己现在这样子肯定不怎么好看,邋遢憔悴又苍白,也许刚睡醒还有眼屎,但他一点都没有嫌弃。 握在掌心的属于女人的小手并不怎么嫩滑,因为冯雅白每天除了上班回到家还要做家务,接受温母一个又一个无理取闹的刁难。虽然丈夫总是站在自己这边,但她并不想让丈夫烦心,很多时候能忍就忍了,很少向温榷说。 玲珑心想,他得好好给她保养保养才行,不管男人女人,都得爱美才可以呀。 他没打算让冯雅白自己走路,擦干了手就把人抱出去,放到梳妆台前,驾轻就熟地给冯雅白抹脸。他的动作非常温柔熟练,毕竟他幻化为人类女性的时候对这些东西可是烂熟于心的。 冯雅白彻底呆了。 说真的,如果不是她比较理智,她真的以为自己丈夫被人魂穿了。“老公……你、你怎么了?” “你不喜欢吗?” 冯雅白当然是喜欢的,没有女人不喜欢今天的温榷!可喜欢是一回事,他突然性格大变,她总是担心他是不是要做傻事。 她没说话玲珑也看得出来,便笑,“喜欢就好,走,带你吃饭。” 冯雅白觉得自己在他眼里大概就是缺胳膊少腿的小宝宝,到哪儿都得大人抱着才行。等到出了卧室,她就不受控制地张开小嘴瞪大眼,卧室已经让她觉得很惊人了,没想到其他地方更大!更豪华! 就是装修的太冷冰冰了,都是暗色系。 厨房是半开放式,连着长餐桌,此刻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三荤一素,都是冯雅白喜欢吃的,但她刚做过手术需要忌口,所以都很清淡。玲珑当女人的时候那是要多懒就多懒不爱做饭,可不爱做饭不代表他不会,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不会,他这么聪明,想学什么都是手到擒来,而且做的比大厨都美味。 他还给冯雅白熬了益气补血的汤,因为流掉一个孩子的缘故,她的身体变得有些差,医生也说免疫力会大幅度下降,一定要好好休养才行。 但如果回到那个有着温母的家,别说休养了,怕不是刚回去就又要被温母使唤着干着干那。玲珑就很不理解,温母也是女人,怎么就那么苛刻同为女人的儿媳呢? 在玲珑的催促下冯雅白喝了一口汤,暖的不知道是胃还是心,她低下头,眼泪滴在了汤里,然后就被人捏着下巴将头抬起,玲珑问:“你哭什么?” 她吸了吸鼻子,“我是不是哭的很难看?” 玲珑诚实地说:“是相当难看。” 冯雅白绝望了。 “但挺可爱的。” 她又跟一只小鹿一样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玲珑这会儿总算是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看得冯雅白心脏怦怦跳。她嗫嚅着说:“你不要胡说啊……” “怎么就胡说了,确实挺可爱的。”玲珑拿起汤匙,“你是自己吃呢,还是老公喂?” 当然是自己吃!冯雅白不好意思地把汤匙抢回来,乖乖开始吃饭,正吃着,玲珑放在边上的手机就响了,冯雅白眼角余光瞥到来电是个陌生号码,但她跟温榷结婚这几年对家里号码记得滚瓜烂熟,一眼就看出来那是温母的。 295.第二十七片龙鳞(四) 第二十七片龙鳞(四) 老公好像换手机了。 他之前一直用的国产两千块钱的手机, 用了快三年,有时候接电话都卡卡的, 可现在摆在餐桌上的是大牌手机, 最便宜的都要七八千。正在冯雅白胡思乱想的时候,就看见她男人把电话给摁了, 挂电话拖入黑名单这一系列的操作一气呵成。冯雅白都傻了,眨巴眨巴眼,温榷最孝顺了, 怎么可能挂婆婆电话呢……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吧。 玲珑敲了下她的小脑袋瓜:“吃饭。” 冯雅白就继续乖乖吃饭,她伤口还有点疼, 不能吃的太多, 可丈夫做的饭她舍不得浪费, 然而玲珑估计她有八分饱了,就利落地把剩菜收走倒进了垃圾桶,冯雅白啊了一声, 好浪费啊…… 玲珑知道她是被温母磋磨的吃剩饭吃习惯了,不过没关系,每个跟他生活在一起的人会慢慢变得爱享受。他伸手揉了下冯雅白的头, 不让她起身收拾碗筷,跟真正的温榷一样抢着洗碗——有洗碗机, 等过几天雇的阿姨就来了,要不是因为自己现在是个男人, 玲珑才不干家务活。 人类男性天生比人类女性具有更强大的肢体力量, 他们身材更加高大, 拳头更加有力,本来应该用来为女性遮风挡雨,但有些人却借此作为欺凌女性的本钱,实在是让玲珑很费解。在她看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灵魂香甜的都是小可爱,怎么能容忍他的储备粮被伤害呢? 一定要快快乐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最后被他吞噬的时候才甜蜜又满足。 冯雅白被放在厅沙发上看电视,她有点心不在焉,不知道为什么视线就是没法从玲珑身上挪开,总是忍不住想去看他。怎么会有人连收拾碗筷都那么优雅有气质?这真的是她那个老实又笨拙的丈夫吗……他真的没有被魂穿吗? 等玲珑过来了,冯雅白忍不住问:“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是什么时候?” “十月一号。”玲珑答得飞快。 “……我们确定关系的时候你送了我什么?” “打工半年买的名牌手链。”玲珑毫不犹豫。 …… 冯雅白又问了几个比较私密的问题,结果玲珑都答上来了,有几个问题是除了他们夫妻俩没人知道的,所以应该能证明眼前这个男人确实是她老公,不是别的什么人假扮的,也没有被魂穿吧?“那、那那个车子还有这房子是怎么回事啊……你刚才说这是我们的家,为什么?” 玲珑坐到她身边,他似乎很喜欢抱着她,刚坐下来就又把冯雅白搂到腿上了,修长的手指把玩着冯雅白的小手,她的手部皮肤虽然不够娇嫩,但手是真的小,捏起来软乎乎的挺好玩,不过回答的就有点漫不经心了:“我们的家只要我们两个就够了,其他人是多余的。” 他想了想,又斟酌了一下语言,停止玩她手的动作,很认真地告诉她:“以前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以后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就这么轻飘飘的两句话,冯雅白却觉得自己之前受的所有苦痛都得到了宣泄与安慰,她心想,冯雅白你可真没用,他就说两句话,你就溃不成军了。 但她的反应是搂住玲珑的脖子,把脸埋进他颈窝疯狂流泪,好像要把婚后这五年所受的委屈都发泄出来一样。他不知道她有多么难受,多么美不快乐,她有多少次想跟他说她受不了了,想跟他提离婚可是都舍不得,直到她失去了孩子,连自己也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才有勇气提出分开,而现在他一句不再让你受委屈,冯雅白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不顾一切地想要答应他。 玲珑搂着她,轻轻拍她的背,声音柔和地哄着,跟她说他什么都知道了,以后这里才是他们的家,再也不会让她哭,不会让温母欺负她。 冯雅白不想去思考他有没有被魂穿,她喜欢现在这个丈夫!给多少钱都不换! 他说会保护她,她就相信! 玲珑被搂的喘不过气,就在冯雅白腰上轻轻捏了一把,怕痒的小女人立刻松开手,眼中带泪的嗔视。玲珑抱着她微微弯腰,从茶几下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头是跟他同样牌子的情侣款手机,只不过他是黑色的,冯雅白的是粉红色的。 冯雅白很喜欢新手机,颇有点爱不释手的滋味,不过玩了没一会儿,她突然紧张:“你、你哪里来的钱啊!两个手机得一万多吧……你、你是不是抢劫了?” 她长得很漂亮,虽然略有憔悴浮肿,但本质上仍然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女人,对于玲珑来说可爱的过分,他就悠悠回答:“是啊,抢了几个银行。” 冯雅白真信了。她几乎是立刻就哭了,眼泪哗哗往下流,疯狂自责,觉得是自己没保住孩子才让他去做了傻事,哭的那叫一个昏天暗地,玲珑被她哭的脑仁疼,赶紧把桌子上的笔记本打开,示意她看。 刚做了手术就流眼泪多伤眼睛啊,冯雅白哭得眼睛疼,被又亲又抱的哄了好半天才算冷静了一丢丢,结果顺着玲珑的手指看过去,她认认真真把那界面看了个遍,然后凝视玲珑,玲珑也很期待,还以为冯雅白要夸他两句,结果冯雅白嘴巴动了动,说:“……看不懂。” 玲珑绝倒。 他把股票页面拉开,换成了账户,这下冯雅白看得懂了,她瞪着眼数了好几遍后头的零,不敢相信:“你、你这是欢乐豆吗?” 神他妈欢乐豆,玲珑想揍她。 但他现在是个男人,而冯雅白不是别人,是他老婆,总不好家暴吧。他叹了口气:“以前是有点傻,但现在总不好让你过拮据的日子,我就尝试着玩玩股票,还挺好赚钱的。” 冯雅白又不是傻子,股票哪有他说的这么轻松好赚钱,赔的倾家荡产跳楼自杀的大有人在,她又数了数那些零,慢慢地露出一个怯生生的笑:“那、那我们,我们现在岂不是很有钱?” “是啊。”玲珑柔声回答,蹭了蹭她的小脸,“所以买了新车子新房子,过去的一切都不要了,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冯雅白用力点头,搂住他脖子又不肯松开。玲珑把她抱起来,她身体还没好,精力也不大足,今天一天经历了太多的大悲大喜,依偎在玲珑怀里就睡了。 玲珑还得辛辛苦苦给她敷面膜做保养,冯雅白现在的皮肤状况有点糟糕,保养品这种东西,能回复青春那是骗人的,能维持现在的状态那就不错了,可玲珑是谁呀,荒海里有的是奇珍异宝,不过冯雅白到底是普通人类,不好效果太快,他有信心,不出三个月就能让她脱胎换骨。 他的女人当然要比所有人都漂亮。 熟睡的冯雅白做了一夜光怪陆离的梦,梦里她特别幸福,她的丈夫说要带她离开那个可怕的婆婆,他们重新开始,可是她还没有点头,婆婆就出现了,气势汹汹面色狰狞,抓着一根木棍要来打她——冯雅白就这样被吓醒,剧烈喘息的胸脯来回抖动。 可面前是一片白皙精壮的男人胸膛,睡袍的布料很柔很滑,跟她身上的睡裙是情侣款。冯雅白其实很喜欢这种甜蜜的形式的东西,但温榷是有些木讷的,从不会搞什么小浪漫。她慢慢抓住玲珑的睡袍口,小心翼翼地贴上去蹭了蹭,她害怕眼前这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如果清醒后还要面对过去,那她宁可永远活在梦里。 “……怎么了?” 头顶传来略带沙哑的声音,冯雅白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把丈夫吵醒了,她有点不好意思,“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有。”玲珑摸了摸她的额头,温度正常,“还早着呢,要不要再睡会儿,还是去上厕所?” 冯雅白觉得不好意思:“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自己可以的!” 玲珑笑:“药都帮你上了,说个上厕所怎么了?” 冯雅白觉得脸烧得慌:“那、那还不是因为你、你坏死了!” 她本来都说可以自己上药了,他非不同意,结果她拗不过他只好从了,那真是冯雅白人生中难忘的几次经历之一!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他怎么能那么云淡风轻理所当然呢? 玲珑觉得小白真可爱,就亲了亲她睡得酡红的脸蛋,“我可是老实人。” “老实人坏起来才是真的坏。”冯雅白小小声嘀咕。 这话叫玲珑听到了,他笑的胸膛都在震动,冯雅白更不好意思了,就挣扎要爬起来去厕所,玲珑跟着起身,哪怕冯雅白拒绝也坚持跟着,等她解决完生理需求,又把人抱回床上。 冯雅白本来就是噩梦惊醒,解决了生理需求后困意来袭,没一会儿就又睡了,这回睡得安稳,等她再睁眼,天已经大亮,透过窗帘细细的洒入金光,她揉了揉眼睛,坐起身,觉得伤口处又好了许多,而且有种清清凉凉的感觉——他、他不会又趁她睡觉的时候帮她上药了吧! 296.第二十七片龙鳞(五) 第二十七片龙鳞(五) 冯雅白大概发了十几秒的呆就被推门进来的玲珑惊到了, 出院到现在她看过他穿西装、穿毛衣、穿睡衣,但都没有看过他穿得这样的、这样的……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呢, 白衬衫加黑色马甲, 配上黑色西裤,头发全部梳向背面, 冯雅白都不知道原来她老公这么好看的!明明她身子还没好呢,这会儿居然都有闲工夫来欣赏老公的美貌了。 玲珑推门进来后顺手将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宽肩细腰窄臀长腿, 不用扒下衣服看就能知道这下面是具怎样完美的男性躯体。主要是冯雅白怀孕到现在他们之间一直都没有做过,她也不清楚他的变化, 玲珑就理所当然地把身体调整的更加好看了——这有什么问题吗?身为男性, 变得英俊强壮取悦女性, 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他现在是男人,肯定喜欢身材窈窕容貌出众的女人, 那么换个位置,女人也必然会喜欢身姿挺拔面貌英俊的男人,那种脱发秃头啤酒肚大夏天能直接穿个大裤衩到处走的油腻男, 会有女人喜欢? 袖子放下来,手就很自然地伸到冯雅白身前, 意思是要她帮忙扣袖扣。冯雅白眨眨眼,意识到了, 乖乖伸手给他扣上, 玲珑又整理了下自己的领带, 身上的衣服一条褶皱都没有,衬衫扣子扣到顶,让他看起来高贵优雅,又带着禁欲的性感。 冯雅白都看呆了。 “今天我要出门一趟,你乖乖在家休息,待会儿会有家政阿姨来打扫卫生,有需求就找她,如果有什么事,记得打我电话,嗯?” 声音低沉又温柔,冯雅白听得耳根子都红了,乖巧点头不敢多说话,生怕自己一开口就连骨头都酥了——其实她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外面天气已经开始冷了,玲珑又从衣帽间拿出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搭在手臂上,再拿起车钥匙,回头对冯雅白说:“我很快就回来。” 小妻子没有问他要去哪里,就很乖的点头,她在床上坐了一阵,慢吞吞地下床,外头餐桌上有玲珑做的早饭,冯雅白坐下来慢慢吃,吃了没一会儿家政阿姨就来了,还特意告诉她说是先生嘱咐早点过来,免得让太太的手沾上水。 一边说还一边羡慕说自己活了这把岁数,头一回看到这样疼老婆的男人,说太太好福气啊。 冯雅白抿着嘴笑,嘴上没说话,心里却跟吃了蜜一样甜。 玲珑说很快回来,还真是很快回来,也就两个多小时,家政阿姨还没走呢,他就已经到家了。家政阿姨在擦地板,冯雅白就一步一步挪着去开门,她不想总在床上躺着,能走动还是想多走动,而且她的身体恢复的很快。 一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玲珑含笑的脸让冯雅白心跳如雷,她都不好意思了,那些年婚后生活的不愉快与悲伤,他只要用一点点的温柔就能全部挥散,此刻冯雅白就像是刚刚恋爱那会儿,看到丈夫就脸红心跳。 玲珑先将玫瑰送给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觉得很好看,很适合你,就买了。” 家政阿姨在后头羡慕死了:“先生可真浪漫啊!” 冯雅白伸出手把这一大捧玫瑰抱住,心里又高兴又感动还有点惶恐,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也许就是慌……这样美好的日子只是自己在做梦吧。 玲珑揽着她的肩膀带她走进厅:“吴阿姨,我还买了些蛋糕,待会儿你回去的时候带几个给小孙子吃。” 吴阿姨早年丧夫,后来儿子也出了意外没了,儿媳妇很快改嫁,就剩下个嗷嗷待哺的小孙子。好在她还不算老,人长得体面,又干净勤快,在家政公司的这份薪水也足够她养活自己跟小孙子。 吴阿姨用围裙擦了擦手,有点腼腆的笑:“那怎么好意思呢。” “没关系,这是应当的。” 冯雅白就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看吴阿姨,看看老公,看看老公,再看看吴阿姨。她都认不出来眼前这情商超高的人是谁了……真是她那个老实的木讷的老公吗?!瞧吴阿姨那副春心萌动的样子,他这样的语气跟人说话,哪个女人不脸红心跳啊!哪怕是上了年纪的女人! 玲珑揽着冯雅白让她在沙发上坐下,自己脱掉大衣挂到衣架上,冯雅白这会儿才好奇地问:“你去哪里了呀?” 关于她去哪儿了,玲珑没打算瞒着妻子:“我去辞职了。” 辞职? 冯雅白睁大了眼:“你、你辞职了?!” 她是知道这份工作对于婆婆来说有多么重要的,身为一个单身母亲,把孩子养大肯定是很辛苦,但冯雅白总觉得婆婆性格太专|制偏执,不容许温榷拒绝她的任何要求,她为温榷定制的人生,就不许他说一个不字。也因此,当能够动摇温榷的冯雅白出现,温母自然而然地就恨上了她,觉得若不是这个小蹄子,儿子还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的。 公务员,铁饭碗,多少人挤破头想考进去啊!可真正考进去了,没有背景没有人脉,也就是个干基层的,活累钱少没前途,想升迁比登天还难。冯雅白大学毕业后被爱冲昏头,也跟着考,夫妻俩是都考上了,但日子也就是不拮据,要是想过得再好,那没了。 “以后就在家工作了,小白可不能嫌弃我。” 冯雅白想到他账户里那可怕的媲美欢乐豆的数字,孩子气的扁扁嘴,她哪里有胆子嫌弃他哦,她拼死拼活上一个月的班,不敌他动个几秒钟的手指头呢。 小脸就依偎到他肩头:“是你不要嫌弃我呀。” “当然不会。”玲珑捏了下她柔软的脸蛋,“但你要乖一点,好好养身体才行。” “嗯。” 小夫妻蜜里调油一般,看得吴阿姨忍俊不禁,也不好打扰人家,做完了家务又弄好了饭就离开了,一刻不多留,走的时候被玲珑强制带走了一些小蛋糕,一点小恩小惠,吴阿姨就满心欢喜。 选择她,自然是因为人品过得去,玲珑还是不大喜欢做饭,偶尔做做是情趣讨好一下小美人,但要他一日三餐的做?对不起,不伺候。 吃完了午饭玲珑准备认真跟冯雅白谈人生,就把她抱到书房。这还是冯雅白第一次来新家书房,装修的很大气,四面都是书架,上头摆满了各行各业的书,还有两张并排的书桌,一张上面是玲珑工作用的电脑跟资料,另一张只有电脑。 她有点呆呆的,玲珑就问她:“我辞职了,你呢?” “啊?” “你想做什么?” 冯雅白不懂,“什么我想做什么呀?” “等你身子养好了,你还打算继续回去上班吗?” 冯雅白反问:“不然呢?” 她在单位都习惯了呀,难道要她不工作吗? “我记得你大学时候是学画画的,怎么不继续了?” 冯雅白都要忘了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画画了,她大学学的就是美术,但因为跟温榷谈恋爱,一毕业也没走专业,拼死拼活去考公务员,然后工作家务还有婆媳关系占据了她全部的时间,什么画画,她早不知道那是什么了。 再听到丈夫提起这件事,冯雅白都有点恍惚。玲珑握住她略显冰凉的小手,流产给她的身体造成了无法磨灭的创伤,玲珑并不希望她继续做那份工作,家长里短的,跟办公室那些人混一起,半点好处都没有。“我给你买了些东西。” 冯雅白顺着他的指示看到空白书桌旁边地上未拆封的箱子,颜料画板数位板……都是画画用的,然后她被搂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伴随而来的是丈夫温柔的声音:“家里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画室,小白,我希望你能过得快乐一点。” 冯雅白捂住嘴,就哭了,她紧紧地搂住玲珑的脖子,“这一切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梦?我、我真的能不工作吗?” 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单位的氛围,女同事们大多结婚了,年纪也比她大一些,但人一多就喜欢嚼舌头,还懒,冯雅白一直咬牙忍着。她都做好一辈子这样的心理准备了,可现在丈夫却说,他希望她过得快乐一点。 玲珑拍了拍她的背,有点无奈,女人可真好哄啊,就这么一点点丈夫应该做的小事就能让她哭成这样,可见平时是过得有多不快乐。 于是就这样定了下来,先把身子养好,到时候他陪着一起去辞职,毕竟现在还是在产假期间,她也不想自己流产的事被单位同事知道,那些人不知道背地里会怎么编排。 狠狠哭过一场后,冯雅白就跟放下了一些重担一样,变得乐观又健康起来,她每天认认真真养身体,喝丈夫熬的汤,运动,画画,很快气色就好起来,她自己是没怎么注意,但每天都来的吴阿姨却觉得,温太太是一天比一天漂亮了。 297.第二十七片龙鳞(六) 第二十七片龙鳞(六) 冯雅白在家里休养了足足一个月, 她流产后总是浑身发冷, 吃什么都没胃口,经过一个月的细心调养,渐渐养了出来,皮肤变得白里透红,曾经因为做家务变得粗糙的手也逐渐恢复细嫩无暇,晚上洗完澡照着镜子她都有点认不出来那是谁了! 优渥的生活与足够的温柔,才能将一个女人养的这样容光焕发, 现在冯雅白走出去, 没人会怀疑她其实都快三十岁了,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呀, 说是大学生都有人信。 过去跟温母住在一起的东西全都没要, 衣服鞋子包括所有日用品全部都是新的, 玲珑做到了他说的,给冯雅白一个全新的生活。她也渐渐地从失去孩子的痛楚中走了出来,可她没法再怀孕了,每每想起这点,冯雅白还是会很难过。 丈夫现在是什么都没有说, 可她总觉得自己不能给他生个孩子太对不起他。 至于温母, 她找儿子都快要找疯了! 自打那天儿子出了家门,就再也没回来过!温母在外面打牌回来,家里冷冷清清, 黑漆漆的, 她这才想起来那讨人嫌的赔钱货儿媳妇住院了, 没人打扫卫生也没人做饭,但她是肯定不会做饭的,更不可能去医院送饭,就出去吃了,吃完直接上床睡觉,心里又把冯雅白狠狠骂了一顿。 就是流了个孩子而已,至于在医院躺那么多天么,一天住院费都好几十,总之她是一毛钱都不会给掏的。 这样连续几天,温母才反应过来,儿子一直没回家啊!她是那种一定要知道温榷位置的人,最好是温榷在哪里,跟谁在一起,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通通都告诉她,但她一打儿子电话就无人接听,温母渐渐地也开始着急了,再有牌友来找打牌也不去了。她知道儿媳在哪家医院,等她去找人,结果医院说人早出院了! 她没办法,就到儿子单位去找,完了儿子领导居然说温榷同志已经辞职了! 温母差点昏过去! 这可是公务员啊!铁饭碗!谁不是拼了命的想考进去,怎么到温榷这里就能给辞了?!当然温母绝对不认为这是儿子的错,反而又记恨上了冯雅白,觉得肯定是这小蹄子撺掇的,不然她家温榷能这么胆大妄为?当下撕了冯雅白的心都有! 她是不觉得自己做错的,她怎么可能会做错呢?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好! 温母找不到温榷,她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给温榷打电话,偏偏温榷根本不接,也从来不回她的信息,温母这才开始害怕,儿子不会真跟自己结仇了吧,就因为那个没福气的孙子?她慌了,到处求人帮她找儿子,这下也知道自己做饭了,也能按时吃药了,就是心里把冯雅白恨得牙痒痒,当初就不该同意这门婚事,这小蹄子一进门,儿子就开始忤逆自己跟自己顶嘴,什么都不听她的了! 但到底是名义上的母亲,温母没办法,就又开始装病,这一招她用过很多次,每次儿子生气了她就装心脏病复发,每当这种时候,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温榷都会无条件同意。这回温榷看起来是生气了,可温母知道儿子很孝顺,气也就气这么一阵子,她一住院,他就得回来。 她故意挑牌友找打牌的时候“病发”,反正她是真的有心脏病,救护车一来,人送到医院,牌友也慌啊,温母真要死牌桌上,出了什么事,那她们多倒霉!就问温母要温榷的电话挨个打过去,玲珑故意不接温母的电话,但不可能在人前给自己留个把柄,那群女人嘴上没个把门,见天的嚼舌头聊八卦,他可不想让她们败坏冯雅白的名声。 温母躺在病床上哎哟哎哟的叫唤,旁边病床也住了个女人,就问她:“大姐,你家里没人来伺候你啊?” 温母说:“我儿子工作忙啊!就是我那儿媳,心眼特别坏,巴着我儿子不给他来看我,自己也不来伺候我,唉,我真是后悔啊!” 玲珑就在这时候敲了敲病房门,似笑非笑:“妈,话可不能这么说,小白自己还得在床上养病呢,怎么伺候你?” 温母终于看见了儿子:“你可来了!这些天去哪儿了?妈给你打电话你怎么都不接?” “照顾小白。”玲珑淡淡地说,把手里提的果篮跟牛奶放到桌子上,“我给你请了个护工,到时候就让她照顾你,我工作忙,没时间,有什么事你就找她。” 温母立刻拒绝:“我不要什么护工,花那个钱干什么,冯雅白呢?她不来伺候我?” 玲珑就笑:“妈,你以为自己是太后,还伺候?小白坐月子,也没见你去照顾照顾她。” 温母眼看就要翻脸:“她那叫什么坐月子?!那么大个孩子就流掉了,还有脸叫我照顾她?我——” “嘘。” 不知为什么,温母瞧见一脸淡漠竖起一根指头嘘她的儿子,心里莫名发慌害怕,剩下的话也不敢说了,只能嘀咕几句:“我又没说错,她就是没福气,真不知道你看上她什么……” 旁边病床的女人竖起了耳朵听八卦,眼睛在玲珑身上流连不去。温母一住进来她就觉得这老太婆不好相处,看起来面相就很凶很刻薄,听她嘴里叭叭的数落儿媳妇,只听那语气,就跟八辈子仇人似的,女人就在心里同情她儿媳妇,有什么想不开的嫁给这种婆婆的儿子啊!这老太婆脾气这么差,能养出什么样的儿子? 现在一看玲珑,女人瞬间就明白了,要是能嫁给这么英俊又有气质的男人,就算婆婆刻薄了一点也是能忍受的!而且听这男人话里的意思,还很疼老婆,不是那种没脑子听妈的,唉,真羡慕啊,自己要是年轻个十几二十岁就好了。 “……对了,我去你单位,你单位领导说你辞职了?谁准你辞职的?这么大的事儿,你不跟我说一声?!” 刚安分了几秒钟的温母顿时想起这件大事,顿时开始兴师问罪。 玲珑仍然站着,连坐下来跟温母说几句话的意思都没有,面对温母疾言厉色的质问,他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今年三十岁,不是三岁。” 他想怎么左右他的人生是他的自由,这老太婆管得太宽了。 温母就瞪大了眼,捂着心口开始装病,一副喘不过气的样子,旁边病床的女人见了吓了一跳:“快快快!快叫医生!叫医生啊!” 玲珑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当然也不会叫医生,温母装的太假了,他又不是傻子。 “诶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为人子女,爹妈就是做了天大的错事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医生!医生!” 玲珑说:“我先走了。” 温母一看他真要转身走,立刻不装了,伸手就来拽:“你给我站住!” 边上女人正喊医生呢,一看这老太婆起来了,顿时满脸尴尬说不出话,这叫个什么事儿啊……得,这是别人的家事,她就不掺和了,拉起帘子装睡吧! 玲珑就笑:“原来心脏病发还能这么快就好,不吃药不打针不看医生,这样的话,妈你也别在医院住着浪费钱了,我可没钱给你交住院费。” 温母就急了:“你不给我请护工了吗?!” “说着玩的,我工资卡都在您那呢,我手头有多少钱您还不清楚?”玲珑嗤笑,“行了,我也该回去了,你要是想继续住院呢你就住,但我是不来伺候的,我那些存款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说完真的就走了,任凭温母怎么喊也不回头。 温母气得摔了边上的水壶,开水流了一地,旁边病床的女人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妈呀这位老姐姐也太吓人了,脾气怎么这么差!再继续住一起,她真怕那开水会泼到自己脸上来, 到底是玲珑的话起了效果,温母不住院了,就好了,也不想花钱了,回到家里,家里还是冷冰冰的。自打儿子娶了儿媳妇,家里就什么都是她说了算,儿子儿媳都听话,工资也都给她管,出去了谁不羡慕她厉害能管住人啊,把儿媳拿捏的死死的,现在可好,儿子居然跟自己离了心,温母就开始后悔,肯定是那没福气的小孙子惹的祸,早知道她就不推冯雅白了。 儿子对自己这么冷淡,该不会信了冯雅白的话了吧! 温母心里有点急,她就这么一个儿子,以后给自己养老的,要是不管自己了怎么行?当务之急还是跟儿子解释清楚,不能让儿子对自己寒心。 当下院也不住了,回家收拾了儿子的工资卡,里头的钱都被她存到了自己的卡上,几年累积下来,除却必要的花销也攒了一笔小钱,现在就是怎么用这笔钱的问题了,温母之所以死死把着儿子的钱,就是不想他把钱都花他媳妇身上,而且,她拿着儿子的钱,儿子就得跟她亲。 298.第二十七片龙鳞(七) 第二十七片龙鳞(七) 温母的想法很奇葩, 她觉得老婆没了可以再娶,可亲妈就一个,没了你能怎么办?就算冯雅白能勾着她儿子出去住, 但她儿子的工资卡可都在她手上攥着呢, 温母怕玲珑真去把钱转走, 就自己先一步把钱都存到了自己账上, 没有钱, 他们能在外面住多久? 温母不觉得自己错了, 她有什么错?反倒是那个冯雅白,现在还勾着她儿子把那么好的一份工作给辞掉了,简直就是个祸水!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点头答应他们结婚! 她老神在在等在家里,认为没有钱, 过不了几天儿子就会回来。到时候她再好好跟儿子说道说道,最好是直接就跟冯雅白离了算了, 她可不接受一个不能生的儿媳妇。他们老温家可是要延续香火的, 冯雅白要是要脸, 就自己走人,别再留在家里叫人膈应, 一点数都没有的吗? 然而她等了一个多星期,儿子也没回来。别说回来了, 就是电话也没打一个。温母在家里出神, 这衣服行李什么的都在家, 他们不回来, 就算住酒店, 那衣服什么的都得重新买,他们有钱吗? 这就不用温母瞎操心了,玲珑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他完全不打算回去,短时间内也不打算接温母的电话,等那老太婆真慌了,他还有别的手段治她。 也许真正的温榷会因为那是自己的母亲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让,可在玲珑这里,那不过是个陌生的讨人厌的老太婆,冯雅白有多讨他喜欢,温母就有多让他厌恶。 冯雅白在新家养了几个月,简直是脱胎换骨,在丈夫的支持下,她慢慢也找回了手感,每天都泡在画室跟书房,闲暇时自己搜菜谱做做饭,最近一段时间甚至迷上了烘焙,玲珑每天都要接受来自妻子的投食。冯雅白心灵手巧,学什么都快,没几天蛋糕就做的像模像样,就连裱花都能无师自通。 没有了温母的压迫跟折磨,她像是一朵吸足了养分的鲜花,在属于她的舞台绽放出绝美的姿态,妩媚又娇艳,令人垂涎。女人本来就不该在柴米油盐里蹉跎自己的后半生,洗手作羹汤可以是她的爱好,但绝不应该是她的责任。 临近过年,她的高中同学打电话来问她去不去参加同学会,冯雅白正在厨房烤蛋糕,接到这个电话还有点懵。她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上学的时候不少人都知道她爸妈都不要她,那对冯雅白来说,不算是什么美好的记忆,所以她其实不大想去,可打这个电话的是班里一个跟她玩的比较好的女同学,说是这么多年没见了,基本上全班同学都回来,就连班主任跟几个任课老师都来,让冯雅白考虑一下。 冯雅白这人性子软,不好拒绝别人的要求,只好答应,然后就坐在椅子上发呆,不知过了多久,她面前出现一只修长的手:“小白,我闻到了很浓的糊味。” “啊!”冯雅白尖叫,“我的蛋糕!” 她放进去烤箱很久了!而且时间好像没注意!是不是设置错了! 果然,别说厨房了,就连厅都弥漫起了浓重的糊味,玲珑开了门窗通风,又把她推入卧室:“换件衣服,咱们出去吃饭,等回来味道就散的差不多了。” 冯雅白很不好意思,她才知道老公喜欢吃甜食,她今天对着食谱研究了许久,想做给他吃来着,结果就一不小心走神……然后糊了。 她只好先去洗个澡换衣服,在厨房呆了这么久,身上沾了不少面粉。等她出来,厨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她用过的锅碗瓢盆也都归纳好了。 冯雅白更不好意思了,脸也红得更厉害,觉得他好帅好温柔啊,这样的温榷是真实存在的吗?冯雅白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场美梦,只是一直没有醒过来罢了。 “老公。”她踮起脚尖,对玲珑招招手,示意他弯腰,等到他弯到了她能说悄悄话的弧度,就凑近他耳边,小小声说,“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好喜欢现在的你啊。” “是吗?”玲珑轻笑,“比以前呢?” 冯雅白用力点头:“比以前还要喜欢!越来越喜欢!” 以前的老公也很好,所以她才愿意委曲求全逆来顺受,可有的时候也会感到难过,因为在婆媳关系里,丈夫永远是请求她迁就包容,冯雅白也能够理解,可理解归理解,她仍然会感到难过。 现在的老公完全不会那样!他直接就带着她搬了出来,两个人住在一起,而且他还变得特别特别温柔!不是那种木讷的老实温柔,而是情商特别高,不管她想什么,有什么需求,都能被他一眼看出来那种! 这么的说吧,从前的老公在结婚后再也没送过她花跟巧克力,可现在的老公只要出门,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有各式各样的小礼物,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颗糖果,还有的时候是一条漂亮的裙子、一双好看的鞋……他变得很会为她着想,非常尊重她,天底下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 听她这样说,玲珑颔首道:“眼光不错。” 他自然不是温榷那样的人能比的,倘若冯雅白敢说更喜欢以前的老公,玲珑立刻把她以前的老公还回来并且再把温母接来跟她一起住。 冯雅白不知道她老公此时此刻的想法有多么恶毒,挽住了他的胳膊:“那我们晚上吃什么?我不想吃大餐,我想吃火锅。” 大冬天的当然要吃火锅啊! 玲珑吃什么都无所谓,他做男人的时候特别能迁就女人,“把围巾围上,手套别忘记拿。” 冯雅白瞬间被包的密不透风,虽然她有点想抗议现在还在家里,温度适中,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又看到玲珑也围了情侣款围巾,戴了情侣款手套,心里就更甜了,乖乖地被牵起小手带出了家门。 外面刚好雪停,但马路上积雪甚厚,他们家所在的是高档小区,交通方便,搭一站地铁就能到美食街。 雪地靴踩在厚厚的雪地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路灯照的两个人的身影拉的很长,还有不到一个星期就过年了,冯雅白也在偷偷思考,要为老公准备个什么样的新年礼物他才会喜欢,虽然她觉得不管自己送上门,以他那超高的情商都不会说出不喜欢的。 虽然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但地铁里人还是很多,买了票上去根本没有座位,玲珑就找了个角落,把冯雅白拥在怀里,不让别人碰到她,旁边座位上有几个小女生,本来正谈笑,看到他们夫妻俩进来后就开始窃窃私语,而且止不住地朝玲珑脸上看,还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 冯雅白都看到了,她没吃醋反而觉得自豪,这么优秀的男人是我的! 然后就搂紧了玲珑的腰。 他的腰好细啊,过去冯雅白每天上班回家做家务累得要死要活,根本没时间健身,后来流产身子比较差,更不会锻炼了,但玲珑却每天都会运动,他们小区有个健身房,他几乎每天都去,冯雅白在家里休养的差不多了,一天看不见他就心慌,慢慢地就跟着养成了健身的好习惯,现在她都有马甲线了! 玲珑把大衣稍微拉开一点,将她整个人裹进来,大部分已婚男人都不喜欢在公共场合跟妻子太亲近,似乎这样很丢人,他完全不这么觉得,该怎么亲昵就怎么亲昵,却又张弛有度不让人觉得肉麻,反正他长得这样帅,小女生们都偷偷尖叫,止不住朝他看,对被他护在怀里的女人羡慕的够呛。 跟这位成熟英俊的先生一比,学校里的小男生简直是毛都没长齐。 就是可惜他们只坐了一站就下去了,不然她们还能再饱眼福呢! 火锅店人声鼎沸,但他们来的巧,前面正好有人走了,引路的女服务员相当热情,还额外送了他们桌两包爆米花跟一份果盘,冯雅白带了点醋意说:“真是蓝颜祸水。” 玲珑一挑眉:“我说坐包厢你又不肯。” 冯雅白嘟嘴:“在里面吃还有什么氛围嘛,火锅就要这样吃呀。” 她软绵绵的说,玲珑便笑着往后仰,将手机放到了桌面上。 明明等着的还有好几桌,但他们这一桌就是先上了锅底,点的菜也很快上齐了,而且吃饭期间至少有七八个女服务员主动过来问要不要加汤。 冯雅白:…… 好气哦,早知道在家里让他吃糊掉的蛋糕好了,这样就不会在外面招蜂引蝶了! 玲珑一边给她涮肉一边瞄了她一眼,就她那小心思,他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放心,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 被看穿心思的冯雅白很害羞:“我、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那我就不能对我心爱的小娇妻日常表白了么?” 龙说起情话那真是老母猪戴胸罩一套又一套,都好几个月了冯雅白也还是招架不住。 299.第二十七片龙鳞(八) 第二十七片龙鳞(八) 是冯雅白自己提出要吃火锅的, 于是最后她吃到撑的走不动, 瘫在椅子上摸肚子说:“啊……” 玲珑笑吟吟地看她:“让你不要吃那么多。” “可是点了好多菜,不都吃掉岂不是很浪费吗?” 玲珑慢条斯理地继续涮肉, 因为他还没吃完, 其实剩下再多对他来说也无所谓, 他总是能全部吃光的, 可冯雅白认为剩的太多了,怕他吃的撑, 明明自己吃饱了还继续吃, 玲珑也没戳穿她,现在她已经吃不下了, 但他却刚刚开始。 这么一对颜值超高的夫妻吃火锅,又不是包厢,周围的人不知道朝他们这一桌看了多少次, 冯雅白还不是很习惯这种目光, 玲珑却早就习惯了,根本不会不自在。他吃完了最后一块肉, 先把自己的大衣穿上,然后拉着已经动弹不得的冯雅白起身,跟给小朋友穿衣服一样, 大衣围巾手套,照顾的无微不至。 旁边也有小情侣一起吃火锅, 看到这一幕, 女孩子气愤地在桌底下狠狠踩了小伙子一脚, 正涮牛百叶的小伙子疼的龇牙咧嘴,结果一抬头只看见女朋友满脸怒气,然后他就一脸茫然,因为根本不知道是哪里没做好惹女朋友生气了。 女孩子一见,更气了,不仅不体贴不温柔,还这么没眼色! 然后就又忍不住看过来,别人家的男朋友啊,自己怎么就没这么好的运气呢,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想想,再看看眼前只知道吃的猪头,更气了,伸筷子把对方刚涮好的牛百叶抢走,一片也不给剩!吃什么吃!跟人家大帅比学学怎么照顾女朋友吧! 玲珑结账的时候,收银台的女服务生又送了他一瓶饮料,冯雅白带着点酸溜溜的味道说:“这是带我来了,你要是自己一人来吃火锅,她们怕是恨不得给你免单。” 玲珑诧异地看她一眼:“我怎么可能一个人来吃火锅,不管到哪里都是要带着你的。” 这简简单单一句话,一下就让冯雅白觉得自己在吃没来由的醋,好像有点无理取闹,就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在老公面前她太容易害羞了,他稍微亲昵一点,她就觉得……嗯……浑身发麻,骨头好像都跟着酥起来。 现在大概十点钟,玲珑却没有带冯雅白回家的意思,她被牵着手走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玲珑看她一眼,不回答。 冯雅白就乖乖跟着他走,最后他们停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她就更不明白了:“我们不回家吗?到这里来做什么?” “家什么时候都能回,偶尔在外面住一晚也很不错吧?” 冯雅白还没住过这么贵的酒店!虽然老公现在是很会赚钱,但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连小孩子都知道,冯雅白还是做不到大手大脚花钱,玲珑给她的零花钱她全都老老实实存起来了,准备等老公有需要就全给她,自己在家里也用不到什么钱啊,而且衣服鞋子首饰包包,能买的他全给买了,她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花钱? 更别说他记在她名下的好几处房产,玲珑之前跟冯雅白透过口风,他们在这住不了多久,到底是个三线小城市,他工作其实不是很方便,大城市更繁华热闹,玲珑是想要搬去首都的,他现在不能说是全国首富,但也绝对排的上名号,赚钱的速度令人咋舌,冯雅白都不知道钱怎么是那么容易赚的……明明之前她为了一个月三千块钱工资的工作累得要死要活来着。 她也不是很想再留在这座城市,当初他们结婚,婆婆非要他们从首都回来才肯答应,本来那时候冯雅白跟温榷都已经找到了待遇很不错的工作,但是为了能在一起还是屈服了,现在想想可真是后悔。 如果可以,冯雅白也是想回首都的,她在这里没什么好的回忆,而且她本来就是首都人,是因为大学跟温榷谈恋爱才选择跟他回到他的老家。 原本以为一家人住在一起会很幸福,怎么也没想到婆婆是那么刻薄又心狠手辣的一个人,冯雅白觉得温母性格非常糟糕,但这种话她以前从来不跟老公说,温榷有多孝顺她是知道的,说出来没来由的破坏夫妻感情。 五星级酒店的套房就是不一样,在这之前冯雅白住过的最贵的是两百九十b1晚上的快捷酒店,贵的要死,心疼死她了。 等进了房间,她才意识到没有带睡衣,正想问,就看见她老公驾轻就熟地取出了酒店套房附带的一次性睡袍,质量还不错。冯雅白脑子里突然响起警报!在她印象中老公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贵的酒店,他是怎么知道人家会给一次性睡袍,又是怎么这么轻车熟路的?感觉跟在家里一样熟悉! 该不会以前背着她做过什么坏事……或者是有钱后做了什么坏事吧! 她就用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玲珑,希望他能良心发现主动承认错误。玲珑被这两百瓦的大眼睛看得头疼:“又在胡思乱想什么?” 冯雅白不说话,盯着他。 感觉是心虚了呢! 玲珑干脆把她拦腰抱起来:“脑袋瓜里一天天装了些什么,要是把这想象力用到画画上,早成神了。” 冯雅白被刺激的好气哦,一口咬住男人的喉结。玲珑的眼神立刻变得深邃起来,男人这个地方可是很敏感的,这么久以来他很体贴地没有动她,这小女人该不会以为他真吃素了吧? 龙性本淫。 对待食物,他总是有足够的耐心和温柔,当然女人跟男人还是有点差别的,这要看玲珑本身幻化出了哪一种性别。 他把冯雅白抱进浴室让她泡澡,自己还坐在浴缸边上不肯走,冯雅白抓着衣襟无比纠结:“你,你先出去啊。” “天这么冷,你想让我去哪儿?” “不是那个出去,是让你在外面等着我嘛!”小女人脸都红透了,看玲珑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就来气,逗她很好玩吗! 是挺好玩的,玲珑想,她心里想什么全写脸上了,怪不得总是被温母欺负的嗷嗷叫还不知道还手,傻的不行。“都开房了还不一起洗个鸳鸯浴?” 冯雅白说不出话,也无法拒绝——因为他根本不容许拒绝。 她从来没有在他身上感受过这样压迫性的霸道与不讲理,跟这段时间对待自己的温柔体贴完全不同,冯雅白很慌很怕,可是又有着无法掩饰的兴奋,女人偶尔也会希望被粗暴一点的对待,但这样的粗暴必然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说白了,人类的本性里存在着寻求刺激,冯雅白也不例外。温柔的丈夫她很喜欢,霸道的她也非常心动。 平时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老公,此时此刻让她心跳如雷,慌的不行,别说是反抗,招架都难。 最后还是被他得了逞,闹得自己溃不成军。 昏过去的前一秒冯雅白在想,他是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就连那个方面都变得特别特别强……强的她哭着求饶都没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又疼又怕又舒服,最后只能放弃一切任由他带领迷失在情潮之中。 并且,冯雅白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五星级酒店就是五星级酒店,道具齐全地点齐全……她都要有阴影了! 受到滋润的冯雅白第二天早上起来面色白里透红,活脱脱一朵被浇灌的娇花,妩媚不可方物。她本来就是长得很漂亮的姑娘,性格又好,要不是几年婚后时光太过蹉跎她,她仍然是当初大学校园里那个被人追捧的美人,玲珑的出现让她得以抛开一切烦恼忧愁,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只要快快快乐乐的活着,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生就可以。 而这样的女人必然是最美的,因为她是在金钱与温柔之中生活的,旁人永远也比不上。 耳边有电视机的声音,冯雅白昨天晚上睡得晚,醒的也晚,一睁眼就是第二天的十二点多,她自己都惊呆了,从没睡到这么晚过,但神奇的是昨天晚上那么剧烈的运动,现在她除了有点酸疼之外,居然精神奕奕浑身暖融融的! 玲珑早就醒了,这会儿看她跟只小猫样在他胸膛蹭来蹭去,就慢悠悠地问:“采阳补阴的感觉如何?” 冯雅白脸一红,把脸埋进他胸口,“不要胡说八道……我才没有……明明是你……” “我采阴补阳的感觉挺不错的,恳请今晚继续。” 冯雅白捶他,掀起被子自己藏进去,又被玲珑给捞了出来,她就在他怀里瞎扑腾:“我生气了我生气了,你不许再说了!” 不说就不说,玲珑无所谓。“饿不饿?” 消耗了那么多体力,冯雅白当然饿,被他这么一问才意识到自己肚子咕噜咕噜叫,就说:“我先去刷牙洗脸。” 她真是高估了自己,虽然没觉得身体多难受,但两只脚刚踩到地面就软了,整个人朝前扑,眼看就要五体投地,身后伸来一只手掌勾住她的腰,轻轻松松就把她拽回了床上。 300.第二十七片龙鳞(九) 第二十七片龙鳞(九) 玲珑挑起眉, 这动作一般男人做来都会显得油腻浮夸, 可他生得英俊, 气质又好,做起来只让人觉得又坏又帅, 饶是已经跟他同床共枕好几年的冯雅白也不禁怦然心动。她钻啊钻拱进了玲珑怀里, 嘟哝说:“还不都怪你。” 玲珑就笑着把她抱起来亲自送去了洗手间,既然是怪他。那就负责呗, 还能怎样? 两人洗漱完了,又吃了点东西差不多就该回家收拾收拾了, 冯雅白的同学会是在首都, 坐飞机的话也就三个多小时,这时候的机票很难买,而且价格贵的离谱,也不知道玲珑是怎么买到的, 本来冯雅白想着还是不去了, 结果玲珑却支持她去。 这会儿回家正好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 地铁里挤得要死, 冯雅白以前上学也经常挤公交挤地铁,这直接导致她宁愿早起一个小时也不愿意在高峰期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实在是太难受了, 可跟玲珑一起挤地铁她就没有这种感觉, 反正就是……不管在哪里, 只要跟他一起的话, 怎么样都可以。 玲珑还是将冯雅白护在怀里, 不让别人碰着她,动作轻柔。冯雅白乖乖依附着他,小脸因为车内过高的温度微微泛红,煞是可爱。 “小白,抓稳扶手。” 冯雅白本来还乖巧依偎着丈夫宽阔的胸膛,突然就听到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愣了一下,他就握着她的小手,让她自己抓着扶手了。没等冯雅白反应过来,玲珑已经一脚踹了出去,他腿长,屈起一脚力气极大,那个被踢的中年男人哀嚎一声瞬间倒地! 地铁里顿时沸腾,本来就很挤的车厢迅速让出了一个小小的圈子,只留下踹人的跟被踹的。玲珑低头整理了下衬衫的袖子,淡淡地说:“手往哪儿放呢?” “你干什么!”地上的中年男人也爬了起来,形容狼狈,玲珑这一脚踹的正常人肯定承受不住,他跌在地上眼睛都摔断了一条腿,更别提他那可怜的地中海发型,中间秃掉的那部分毫不留情的被彰显,滑稽又可笑。“你有病吧!信不信我报警?!” “报警?”玲珑整理好了衬衫袖子,似笑非笑地看过来,“是要承认自己是地铁色狼么?” “你胡说什么?!”中年男人像是被踩中痛脚,“你不要血口喷人!” 这两个人,一个又矮又胖外表猥琐油腻不堪还秃头,另一个却修长英挺气质优雅长得还超级帅,虽然说人不可貌相,但相由心生也不是没道理,大家很自然地就站到了玲珑这边。中年男人有点慌,他就是传说中的“顶族”,专门在拥挤的地铁啊公交之类的地方做些令人恶心的事,一般女孩子都会害怕,根本不敢反抗,今天还是他第一次踢到铁板,手里的公文包都要拿不住了。 玲珑淡淡地说:“反驳我之前,至少先把裤子拉链拉上吧,周围这么多年轻姑娘,别辣着她们眼睛。” 声音轻柔又温和,看得边上的女孩子们禁不住星星眼,之前那个被中年男人猥亵的姑娘也走了出来,穿着高跟鞋的脚就狠狠地朝男人裆部一踹——男人一声哀嚎,连带着无辜的男乘们都胯|下一凉,然后她走到玲珑面前,害羞:“这位先生谢谢你啊,我刚才报警了,真的很谢谢你,要不是你出手,我、我都不敢说什么。” “不气。”玲珑对她点了下头,正好到站了,他对小妻子伸出手:“小白,走了。” 冯雅白哦了一声,乖乖被他牵住,热心乘们帮着把猥琐男拖出地铁,很快警察就来了,那姑娘也很愿意指控,玲珑却没有久待,带着冯雅白回家去了。 剩下不少姑娘羡慕不已,啊,又帅又温柔的好男人果然都有主了! 冯雅白也觉得自己老公贼帅,她看他见义勇为的时候心都在怦怦跳,止不住的那种。她突然搂住玲珑的腰:“老公你好帅啊,你像个英雄。” 玲珑皱眉:“像这个字,我认为你用的不够准确。” 她就傻笑两声,“你就是个英雄!” 玲珑笑着揽她的腰肢,“嘴巴这么甜,我尝尝是不是偷吃糖果了。” 大庭广众!冯雅白想躲却没躲掉,被亲完后红着脸躲在他怀里被带着朝前走,都不敢朝周围看,哎呀,万一被人看见了要怎么办呀,她很害羞的~ 第二天冯雅白睡醒,行李玲珑都给她收拾好了,没带什么,就一个轻薄的小箱子,主要是证件跟一些随身用品,没带衣服,用玲珑的话说,有钱在哪里不能买新的? 他还亲自给冯雅白挑衣服呢! 橙红色的格子条纹半身裙,驼色v字领毛衣搭配墨绿色呢子大衣,这样打扮的冯雅白看起来特别显小,说她结婚了估计没人信,脚上蹬着复古风的小皮鞋,再背上俏皮的小包包,根本看不出她今年都二十八了。不仅如此,玲珑还亲自给她用卷发棒弄了刘海,吹的蓬松柔软,再戴上一串钻石耳坠,冯雅白自己照镜子都感觉好看的不行。 然后她就开始兴师问罪:“你为什么这么会给女人化妆?” 要知道她都二十八了还属于那种眼线画不好的女人! 玲珑瞥了她一眼:“这么简单的东西需要学?” 自大傲慢的让冯雅白有点手痒,可她潜意识又觉得老公说什么都是对的,谁叫他聪明的吓人,什么都一学就会。 同学会是定在一家比较出名的酒店,令人惊喜的还真是高中全班同学都到齐了,就连老师也只缺了两位,冯雅白上学时成绩很好,老师们对她印象很深,不过玲珑他们到的稍微有点晚,他们到的时候基本上人都齐了,当初通知说是能带家属,但其实带另一半来的人不多,倒是带孩子来的女同学不少。 见到冯雅白,所有人都惊了,这要是他们没记错,她早大学毕业工作结婚了吧?怎么看起来跟个学生一样啊! 立刻就有人拉着冯雅白问她都用什么护肤品什么面膜是怎么保养的!尤其是包厢里空调开得比较高冯雅白脱下外套后,里面的毛衣玲珑选的很有心机,相当贴身,完美勾勒出冯雅白的丰胸细腰,性感又不显暴露,和几个生了孩子开始发福肚子上好几层游泳圈的女同学那真是对比的相当惨烈。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结婚也没有让她粗糙苍老,一看就是被细心呵护与照顾的,气色那么好,装都装不出来。 正在同学们惊讶的时候,包厢门被敲响,冯雅白立刻起身去开门,没等他们疑问,就看见冯雅白牵着个身材修长的英俊男人过来给大家介绍:“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公温榷。” 玲珑含着微笑对众人示意:“诸位好,承蒙照料我家小白,今天我请。” 这酒店可不便宜,本来说好的aa的,结果人家出手大方,看那游刃有余的态度就不是打肿脸充胖子,有钱啊!不少女同学羡慕的要死,冯雅白怎么就嫁的这么好!再想想自己家的老公,下班一回家就跟个大爷似的躺沙发上不动,再不然就是打游戏,孩子哭了也不知道带,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等到上了菜那就更气人了,人家冯雅白的老公真的是事事亲力亲为,虾子剥的干净又漂亮,老婆爱吃什么都知道,冯雅白只要当个张嘴的乖宝宝就行了!而旁边带孩子来的女同学焦头烂额,孩子要吃这个要吃那个,一会儿又要上厕所,闹腾的不行。 有些条件比较好的,一眼就看出来冯雅白身上全是名牌,别的不说,就她无名指上那戒指,没有百来万拿不下来! 于是就有人存了跟玲珑交好的心,问他在哪儿高就,玲珑性格傲慢,但那是他不乐意跟人来往,只要他想,他能让每个人都如沐春风,有他在地方那就是人群中的焦点,核心中的核心,看着男人们在一起侃侃而谈,坐在一起的女同学都羡慕的要死:“你老公怎么这么优秀啊!我家那个真是拍马都追不上!” 一般人这时候应该谦虚一下数落数落老公的缺点,但冯雅白不。她认认真真地点头,附和说:“对呀,他超级优秀的。” 女同学差点背过气去,再一想,好歹自己跟老公都是首都本地人,有房子的,虽然生活压力大节奏快,但他们户口在首都啊!冯雅白现在不就在一三线小城市?能要什么发展?就问:“诶那你们有没有考虑来首都发展啊?你以前可是咱们班成绩最好的。” 冯雅白还没回答,那边聊天的男人里,玲珑就走了过来。 他很自然地搂住冯雅白的胳膊,身体陷入她旁边的沙发中,整个动作宛如行云流水,优雅又漂亮。因为比较热,他的大衣也脱掉了,白衬衫黑长裤也能看出好身材,别说是游泳圈,就是一点赘肉也看不着,微微弯腰的时候,胸肌便会隔着衬衫凸显出来。 301.第二十七片龙鳞(十) 第二十七片龙鳞(十) 身材真好啊。 不像自家老公, 也不像那些男同学, 事业没闯出来, 身上肥肉已经落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有些人还饱受脱发之苦, 可看人家冯雅白的老公……现在正红的小鲜肉也比不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气死人! 玲珑揽着小妻子的肩膀,用一种很淡然的语气说:“我们在与清华苑买了一栋别墅, 决定年后再搬过来,毕竟小白的同学朋友都在首都,老家那边虽然环境不错, 但对于她画画其实不是很方便。” 说完他在心里给自己这个无形中装的逼点了个赞。 与清华苑是首都最贵最豪华的别墅小区, 里面的别墅不仅得有钱还得有人脉,刚才还安慰自己至少是首都户口的女同学不说话了。 冯雅白看向她老公, 意思是问我怎么不知道你在首都买了房子?玲珑就亲了下她的脸颊, 低声说:“想给你惊喜。” 这狗粮喂得几个还没结婚单着的女同学心肝脾肺肾都疼。 然后有人不肯死心,再接再厉, 搂着自家小孩问:“你们也结婚好几年了吧,还没准备要小孩吗?现在国家开放生二胎了,趁着年轻赶紧啊, 恢复的也快,我家小孩都去上幼儿园了, 现在幼儿园收费是真的贵, 一学期就得一万多, 这还是普通幼儿园呢!诶对了,你们不是年后要搬来首都吗,正好可以备孕了。” 听了这话,冯雅白小脸一白,虽然她极力掩饰,但还是被玲珑看出来了。 冯雅白难道不想要孩子吗? 她当然想! 这段时间,越是跟玲珑一起度过了无数快乐的时光,她就越是想要个孩子,可她也很清楚,自己是再也没法怀孕了,那次流产伤到了她的身体,她这辈子都失去了做妈妈的资格。这样的她,本来是配不上这么好的温榷的,她一直在逃避,觉得只要不去想就可以了,现在被同学无意中一说,内心深处的伤疤被揭开,一时间眼眶发酸,险些落泪。 玲珑的手指在她肩头轻轻动了动,回答道:“我们打算丁克。” “啊?”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呆了,搞不懂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要丁克啊?” 玲珑说:“要是肉麻一点回答的话,你们可以理解为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小白,我们之间容不下第三个人。如果小白想当妈妈,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 冯雅白也惊了,她眨巴着眼睛看向丈夫,原以为只是他随口一说,可他的表情跟眼神告诉她,他是认真的,没有一句假话,他是真的不打算要孩子的。 冯雅白咬着唇才忍住了泪。 “你怎么能这样想呢?一个女人不当妈妈那多不完整啊!”有个男同学皱着眉头不赞同,“你想丁克,你问过冯雅白了么,不生个儿子以后你们家香火不就断了?” 从一出现就给人一种非常温润脾气极好的玲珑诧异地看过去:“都什么年代了还继承香火,非要生个儿子你家里难不成有个皇位等着继承?有人喜欢孩子,想生孩子,自然就有人不喜欢孩子不想生孩子,大家互相尊重不好么?再说了,我当然是跟小白说好的。” “呵呵。” 一个女同学冷笑,“我前夫也是这么跟我说的,我们是初中同学,我一毕业就嫁给了他,他也说不想要小孩要丁克,然后去年他在外面找了个才二十的女孩,今年孩子都落地了。” 是啊,很多男人都说要丁克,哄着女人一起丁克,等女人年纪稍微大一些了,他们又突然想要孩子了,于是就很自然地去找更年期的女孩。 玲珑道:“错过你真是他的不幸,不过我跟小白不一样,小白身体不好,也不大适合怀孕,所以我早就做了结扎手术。” 那个嘲讽的女同学瞬间睁大了眼:“你、你说真的?!” 丁克中愿意去做结扎手术的男人数量远远小于去戴环的女人数量。 玲珑无所谓道:“一个小手术而已,对身体无害,总不能让小白去做。” 这下女同学再也嘲讽不起来,她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玲珑很久,最终对冯雅白说:“我真羡慕你。” 如果她的前夫也能做到这地步,她怎么可能会离婚?毕竟是十几年的感情,而对方一离婚就立马把新人娶进门欢天喜地的昭告天下说自己要当爸爸,想起来都让她觉得恶心。 冯雅白全程说不出话,直到大家又续了一摊,唱完歌吃完烧烤各自准备回去休息,他们也回到了酒店,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进了玲珑怀里,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玲珑把她抱起来朝里走,“不好吗?今天可是你同学跟老师都在场,那么多人帮你作证,以后不担心我会反悔了吧?” “可是……”她想起那个无缘的孩子,泪水像是断了线一样往下掉,根本无法停止,“如果我更小心一点的话,孩子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她红润的小嘴,“胡说八道什么呢?那不是你的错,是我妈的错。” 冯雅白咬着唇看他。 玲珑把她放到床上,对她说:“我没报警,不是因为她是我妈,是因为没有证据。家里没有摄像头,只凭你指控是没有用的,但是没关系,你不用担心,她会付出代价的。” 冯雅白吓了一跳:“你、你要做什么?她可是你妈!” “她的确是我妈,但我失去的还有我们血脉相连的孩子,她对我有再多恩情,我孩子的命还不够偿还么?” 冷静说话的玲珑很可怕,他显得平静且淡定,可他心里却早就有了如何处置温母的决定,冯雅白很担心,她是个心软的姑娘,虽然温母对她做过很多可怕的事,还想要她的命,可现在的生活她很喜欢,很满足,她一点都不想自己的丈夫去涉险。“老公……” “放心,我心里有数。”玲珑摸了摸她的头,“不想再要孩子是认真的,我不会再让你怀孕,最重要的是,咱们失去的那个孩子,他应该成为我们的唯一。如果你真的很想做母亲,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你说好不好?” 冯雅白呆呆地看着他,半晌,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 她从流产后就没这么情绪外放的痛哭过,因为医生的话一直在她心底徘徊不去,她不能再怀孕了,也没有做妈妈的资格了,这样的话……让冯雅白感到痛苦。他们之前曾经那么期待过孩子的诞生,可就因为温母不喜欢她,就狠心想要她一尸两命,冯雅白能不恨吗? 恨的。 只是丈夫的温柔与体贴,与他采取的一系列补救的措施挽回了她的心,让她对他的爱占据了上风,愿意再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可午夜梦回,她经常会哭湿了枕头,她以为他不知道,却不曾想他一清二楚,甚至决定这辈子都不要孩子了。 玲珑在这一瞬间闻到了从冯雅白身上迸发出的浓烈的动人的香味,他忍住激动将她拥进怀里深吸一口气,这么的香甜这么的美好,他会保护到她生命终止的那一天。 冯雅白痛哭了一场,然后眼睛就肿的跟个桃子似的,玲珑还嘲笑她变丑了,逗得她又生气又害羞,藏在被子里要把自己憋死来报复他,玲珑只好服输。 首都的房子已经买了,但装修的很冷淡,本来家里的新房子也是,冯雅白学美术的很有眼光,就买来各种各样的小饰品来装扮,把家里弄得很温馨,玲珑在陪她再去挑东西的时候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是温母心脏病发住院,到现在还昏迷不醒。 冯雅白也听到了,有点担心。 玲珑挂掉电话后对她笑,“别怕,我什么都不会答应她。” 他带着她回去,温母这回是真的发病,不是之前那样骗人。她当然会发病了,这么久了儿子对她不闻不问,不仅如此,她还要每天得知儿子的信息——玲珑每隔几天就给她发照片,全是他跟冯雅白夫妻恩爱的模样,温母能不生气?这气一多,不发病也会被刺激的发病。 而她一发病那就好办了。 治疗过程是无比痛苦的,偏偏这次比较危险,温母戴着氧气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瞪着眼前光鲜亮丽娇艳无比的冯雅白,想威胁玲珑跟这个女人离婚,可惜她一个字都不能讲,只是伸着手颤巍巍地指冯雅白,仅此而已。 玲珑当着温母的面亲了冯雅白一下,让她出去等,冯雅白很怕温母那种可怕的像是能吃人的目光,在丈夫的安抚中去了门口,病房里只剩下母子两人。 温母喉咙里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玲珑对着她轻轻叹息:“治疗过程一定很难受吧,别担心,你会更难受,我现在还挺有钱,又是个孝子,肯定要孝顺你,不会让你死的。” 不仅不会死,痛苦还被千倍百倍的被放大。 说完,他露出恶魔一般的微笑。 温母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302.第二十八片龙鳞(一) 第二十八片龙鳞(一) 盛夏河畔,一池新荷绽的正艳, 花骨朵儿吐露着点点粉红芳华, 只待树上的知了叫的再大声些,空气中凝结的热气再蒸腾些便要开放了。而苏府内, 苏家的老太太正跟来提亲的楚家老太太相谈甚欢。 苏家老太太有个养在膝下的外孙女,她的独女早逝,这唯一的一个外孙女就成了她的心头肉, 如今也十五了,该说亲了,只是这亲事, 苏老太太是怎么也不能下决定。总觉得这个不行,那个也不够好, 叫她看来,她的小玲珑足以般配世上最好的男子。不过她年纪大了, 比不得家里的长子利欲熏心,净想着将有倾世姿容的玲珑送给贵人来换自己的康庄大道。 苏老太太是继室, 她嫁进苏家就只生了个女儿,女儿又早死,只留给她这么个外孙女。苏老爷的原配倒是生了两个儿子, 苏老太太嫁进来之后不说多么亲近他们,却也不曾磋磨, 彼此关系都淡淡的。后来苏老太太的独女死了, 她便力排众议将外孙女带回来养, 可随着年纪增长, 这姑娘是越长越美得惊人,苏老太太心里有点慌,尤其是两个继子的儿子,玲珑要叫一声表哥的,几个小伙子看着她都眼热。 她可不想让玲珑嫁给苏家人,苏家人最是凉薄,她的小玲珑不该如她这般,嫁个不知心的人,过不知心的一辈子。 苏老太太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她在十五六岁花朵一样年纪的时候,自然也同大部分闺中少女一般期盼着能嫁个良人——然而她最终嫁给了苏老太爷,一个娶过妻子,甚至对妻子至死不渝的男子。 其实苏老太太很想问问早就死去的苏老太爷,你既然爱她,又何必娶我?既然娶我,又为何不善待我?睡也睡了,孩子也生了,可最终呢?最终却因为相思之苦早早地就死了,留下个空壳子伯府,把担子全丢给苏老太太。 苏老太太的女儿嫁的倒是好,虽然只嫁了个书生,可夫妻恩爱琴瑟和鸣,只可惜女婿在一次出门会中遇了意外英年早逝,女儿忧思成疾不久也撒手人寰,只留下个话都还说不大清楚的小丫头。 苏老太太便将她抱了回来,养到如今,自然是爱之如宝,这是她在世上仅剩的血脉,如今苏家已经败落,什么忠义伯的称号不过是明面上叫着看的,苏家大老爷虽然承袭了爵位,却毫无实权,他简直钻进了权势之中,想方设法要升迁,可他一没有本事二人品也不如何,别说升迁了,还能继续坐这个忠义伯的位子都已是他的造化。 于是他便将心思搁在了刚刚及笄美若天仙的外甥女身上,同父异母的妹妹生得女儿,吃了苏家这么多年饭,怎么都得回报一二吧?旁的不说,就玲珑这容貌,随便送给哪位贵人,他都能往上升好大一级。 就是看出了这个便宜长子的心思,苏老太太才急着给玲珑说亲,她相看了好多人家,最终才决定是楚家的楚旬。 楚旬今年正好十八,早就该成亲了,而且他天资聪颖,十二岁的时候就中了童生,十六中了举人,只是之后的春闱生了一场病没能赶上,如今正是要等秋闱,苏老太太见过这孩子,觉得温润如玉进退有礼,楚家又是普通富户,并无复杂的人际关系,玲珑若是嫁进去也好生活。 再加上楚老太太性格也好,给外孙女挑孙女婿,不仅要看男方的人品,还要看男方家里的情况,苏老太太觉得楚家是最适合的了,她跟楚老太太一商量,双方都有意,便约定今日交换庚帖,这婚事就算定下来了,只等秋闱过后,无论楚旬能否榜上有名,婚事都会如期进行。 其实苏老太太还想多留外孙女一段时间,可她实在是怕这个继子趁着她不注意就把玲珑送了出去,她年纪大了,管是管不住的,只能无时无刻不叮嘱玲珑跟在自己身边,不要去别的地方。 楚老太太也见过玲珑,觉得她知书达礼温婉贤惠,除了容貌过盛,实在是找不出别的缺点,能娶到这个的孙媳妇也是他们楚家的荣幸,于是双方都很愉快。 说是秋闱后成亲,但如今都盛夏了,婚事一定,玲珑就该给自己绣嫁衣了,今日是交换庚帖,无论如何都要让这未来的未婚夫妻见上一面,因此今日也是玲珑头一回见到楚旬。 他身材高大面目俊秀,身着蓝色衣袍,看起来温文尔雅,目光又很温和坚定,寻常人第一面见了定然对他极有好感。 两个未婚夫妻被赶去在府内四处逛逛,如今面前正是这一池新荷,迎风招展,美不胜收。 玲珑伸手想够一支荷花,可惜离了太远,楚旬便替她够了来,问:“小姐可是想要?” 玲珑对他笑了一笑,她生得是极美,楚旬被这艳光四射的容貌几乎看花眼,幸好他很快镇定下来,折了一支荷花给她。玲珑手里拿着荷花,低着头问:“楚公子对这桩婚事可还满意?” 楚旬道:“自是满意的。” 玲珑又问:“既然满意,楚公子日后自会待我好,是不是?” 楚旬颔首:“这是自然。” 玲珑便又笑了笑,没说话,她用纤细如玉的手指一层一层剥开尚未开放的花苞,楚旬的视线便凝结在她漂亮的手上,不知为何,看着她慢慢将花瓣剥开,露出里头稚嫩脆弱不敢见人的芯子,恍惚中,楚旬竟有种自己被剥光了看穿的感觉。 接下来玲珑再没问他一句话,两人回去,两家的老太太相谈甚欢,对这桩婚事都很满意。等送走了楚老太太,苏老太太就把作为信物的玉佩挂在了玲珑腰间,将小孙女揽入怀中,安抚她说:“龙儿是否觉得外祖母给你选的这门亲事不大好?” 玲珑摇摇头:“外祖母选的,我都听。” 苏老太太摸摸她的头,语重心长的说:“高门是有荣华富贵,可高嫁有高嫁的苦,龙儿若是受了委屈,外祖母是无法为你讨公道的。楚家虽然只是普通人家,楚老太爷当初却是弃文从商,他抬高了所有商人的地位,楚老太太亦是书香门第出身,这样人家教导出来的孩子,定然不会差。他们家又没甚亲族,人口简单,龙儿嫁了进去,不会有什么烦恼。” 玲珑说:“外祖母不会害我,我都听您的。” 苏老太太今日见了楚旬,对他的谈吐气质外貌都很满意,便是高门大户也不一定找得到这么好的儿郎,只是夜长梦多,她还是怕苏家大爷会打玲珑的主意,不过这个担心是不会跟玲珑说的,她怕玲珑知道了会慌会怕。 只能她再仔细些盯着了。 又陪苏老太太说了会儿话,玲珑回到自己院子,伺候的婢女水仙就说:“奴婢瞧未来姑爷好得很呢,说话也和气,小姐后半生有依靠了。” 婢女真情实感地为自己伺候的小姐感到开心,玲珑却笑而不语。 后半生有依靠? 怕不是催命符! 楚旬那个人,人品是不错,重誓言守承诺,认定了就不改变,只可惜对方不是玲珑,而是他那青梅竹马的邻居家姑娘。邻居家姑娘有个好赌的爹,为了银子把女儿给卖了,幸好那姑娘机灵,在窑子里想方法给楚旬递了消息,楚旬便将她藏了起来,就在两家定亲之前,他跟那姑娘肌肤之亲都有了! 楚家人能不知道? 自然是知道的! 可他们觉得楚旬只是一时误入歧途,等到成了家就好了!于是逼着楚旬成亲,恰好这时候苏老太太也要寻个靠谱的外孙女婿,两家那简直是一拍即合! 只是楚家上上下下都隐瞒了楚旬跟那邻居家姑娘的事儿,他们逼着楚旬跟人断了,楚旬表面上答应了,背地里却跟对方偷偷来往,要是玲珑没记错,那姑娘恰好是有孕了。 你能想象到当她嫁入楚家,为楚旬生下长子后,楚旬却告诉她他另有所爱的感觉吗?甚至外面那个女子生下的孩子比她的儿子要大整整一岁!那证明什么? 那证明,他们还没有成亲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怀孕了!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嫁已经嫁了,外祖母身子不好,她总不能告诉老人家真相,老人家还以为她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呢。儿子也生了,她若是转身走,楚家能让她把孩子带走么?自然是不能的。 所以除了忍,没有别的办法。 然而楚老太太在一日,楚旬还有顾忌,楚老太太一死,还有谁能管着他?楚家已经是他做主,后来他秋闱又高中榜眼,正是春风得意,再纳个女子又如何? 只要不说,谁知道那女子曾在青楼待过? 算盘打得是真好啊,玲珑想,这不就是明晃晃的骗婚么,只可惜被骗了之后也没办法,只能咬牙认了。但你认了,别人还不一定能放过你。 楚旬娶她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等到了时机,自然是要说开的。 303.第二十八片龙鳞(二) 第二十八片龙鳞(二) 原主唯一的靠山就是苏老太太, 但苏老太太身体越来越差,眼看就要不行了。她爱重外祖母,自然不会让她担忧,等到苏老太太一走,她就是孤家寡人, 谁能给她撑腰?于是之后自己“病重”撒手而去, 孩子也“夭折”的理所当然——别人听来只觉得惋惜,真是红颜薄命啊, 跟她亲娘一个样子。 倒是楚寻对发妻情深义重,还为了承诺娶了已故的友人之妻, 为友人照料他的妻儿, 此后一生不纳一妾, 亦将友人之子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 这一段佳话令人津津乐道,简直感人。 原主容貌只是清秀, 算得上是个小美人, 可玲珑不是啊!她不容许自己好看的太一般, 她若是美,必然要比任何人都美, 于是她来了之后, 容貌便一日胜过一日的娇艳出众, 用苏老太太的话来说,姑娘是长开了。可美有美的好处, 也有坏处, 比如说从来拿玲珑当空气的苏家大爷, 总是忍不住用算计的目光盯着她,那几个看到她吐口水翻白眼的表哥,也不由自主地总是把眼珠子黏在她身上。 就连第一次见面的楚寻,不都殷勤地为她折了一枝荷花? 玲珑一直坚信,闻起来不够香甜美味的灵魂,他们所谓的“爱”与“坚持”,都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撼动的,就好比楚寻。 所以她一点都不慌,而且她还真的要嫁给楚寻,不仅如此,她还要为楚寻带来一场无妄之灾。 如果楚寻坚持不肯说实话,仍然要娶她做幌子,仍然要骗婚,那玲珑就没招儿了,毕竟是他不仁不义在先,关旁人什么事呢? 苏家大爷听说苏老太太给玲珑订了婚,冷笑一声,压根不在意。老太太真以为自己能耐多大了,现在忠义伯府谁说话管事,老太太心里没点数?若不是看在她是老太爷的继室,又伺候了老太爷那么多年,他哪里容得下她带回来个外人抚养! 不过养大这小妮子倒也不全是坏处,苏家大爷为了升迁做了点腌臜事,如今火烧眉毛,眼看事发,他迫切需要一样贵重的物品进献给贵人好赦免自己的罪。贵人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什么荣华富贵没享过,惟独这美人,苏家大爷觉得是个男人都拒绝不了。 皇上上了岁数,如今代理朝政的是已经弱冠之年的太子,太子眼里容不得沙子,在这个时候动手脚被发现,怕不是小命都保不住。苏家大爷现在是不敢奢求升迁有实权了,能保住爵位他就谢天谢地了! 但这关键还是在玲珑身上,他买通了太子的幕僚,准备借由对方之手将玲珑献上去,太子爷也是男人,男人哪有不好美人的!说实在的,若玲珑不是自己的外甥女,苏家大爷自己都想先享用一遍再送出去! 自古美人难寻。 苏家大爷才是这忠义伯府的主人,他将个中利害跟其他人说了,众人一致认为将玲珑献上去才是最安全的做法,他们忠义伯府只是看着风光,其实手头拮据,这些年苏家大爷为了升迁没少打点,银子都花的差不多了,也寻不出什么宝贝能是太子爷看得上的,除了这么个国色天香的侄女。 至于老太太?他把人都送上去了,老太太就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难不成还敢跟自己闹起来?她要是想玲珑过得好,那就得忍着! 若是玲珑讨了太子爷的欢心,那自然是好,他们忠义伯府就要水涨船高了,若是没有,那玲珑回来不还是要嫁人?此事便应秘而不宣,到时候想法子糊弄过楚家人也就是了,不过苏家大爷觉得后面那种可能性比较小,有男人能见了玲珑这样的美人不心动?哪怕不心动下面也肯定要硬! 他派人在玲珑房里吹了迷烟,弄晕了婢女后将人裹了出来,又让妻子给玲珑换了身欲遮还露的薄纱,再用毯子包的严严实实,藏进了马车驶入东宫。 苏家大夫人还有点失神,同为女人,她方才看着那一身冰肌玉骨都觉得销魂,更何况是男人?她对丈夫说:“可以放心了,太子爷就是再不近女色,再喜怒无常,也不能不心软。” 苏家大爷心里忐忑啊,谁不知道太子爷因为陈贵妃的事厌恶极了女人,身边伺候的都是男人与没根的,他贸然送了女人上去,一开始是喜悦期待的,现在就只剩下了恐慌与不安,万一太子爷……真跟传说中那样其实是有龙阳之好呢?不过应该不至于吧,听说皇上有意为太子与丞相之女赐婚,太子就算不喜欢女人应该也会装一下吧? 没错,从一开始苏家大爷就是把外甥女当玩物送去的,他就没想过太子能把玲珑收了,无非是见她颜色好留在身边把玩一段时日,但只要自己能全身而退,玲珑的死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呢?那的确是个美人,却是个自己不能碰的美人,自然是要榨干她身上的最后一点价值,毕竟苏家养了她十几年不是,她也理应为他们报恩。 其实他们还真误会太子爷了,太子爷是因为陈贵妃的事对女人有了阴影,但也不到谈女色变的地步,更不可能喜欢男人,他身边伺候的人都是手脚麻利的,东宫也有不少宫女,只可惜外人看不见,看见了也不信,觉得他是故意糊弄人的。 如今皇帝身子不好了,常日卧病在场,朝政大事几乎都由太子把持,他明面上还是太子爷,其实跟皇帝差不了多少,传国玉玺都已经到了他手中,传位的圣旨更是早早准备好,只不过太子觉得时候还不到,他还没打算让皇帝这么快就死了。 这日他处理完政事回到东宫,还没叫人伺候熟悉,他的得力幕僚就凑了上来:“爷,今儿个属下给您准备了一份大礼,您看了指定喜欢!” 太子伸手放入太监端来的水盆中,让人伺候着净手,轻哼:“你的大礼?算了吧,别又弄些稀奇古怪的女人给孤。” 幕僚更狗腿了:“爷您先看一眼,就看一眼,您要是不满意,属下这颗头就剁下来给您当球踢!” 这个毒誓发的太子瞬间满意,他戏谑地看了一眼幕僚的脑袋:“那成,孤就等着多一颗新球,来人,准备好刀。” 幕僚吓得缩脖子,但一想到今日寻来的那美人的风姿,顿时又理直气壮起来,结果跟在太子身后走了两步,太子突然停了,幕僚还没懂,有点纳闷,就听太子意味深长地说:“孤来看美人,你也跟着来,怎么,想跟孤一起享用?” 幕僚吓了一跳,赶紧转身跑,跪在外面不敢动。 太子边朝内殿走边想这人越来越不着调,若不是还有点小聪明有些用处,他早就不留他了,以往是把寻来的女人放偏殿,今日可好,竟敢直接送上他的床!待会叫人重新打扫,又要少了一会休息时间。 那颗脑袋有用处得先留着,手指头倒是可以剁下来几根长长记性。 床幔被放了下来,太子只隐约看到一个躺在床上的女人,身姿窈窕,除此之外看不大清楚。他心想,这会儿该起来伺候了,便咳嗽了两声,结果那美人却不动如山,太子皱眉,撩起床幔,又见那女子面上覆着一层红纱,将容颜遮掩的看不清楚。 哪里来的这么多花样。 修长的手指轻佻一挑,红纱离开露出真容,哪怕是见惯了绝色的太子爷也忍不住倒抽了口气。 这是哪里来的妖精! 他几乎是立刻就感觉到了愉悦,看样子,他幕僚的手指头是保住了,不用剁了。 只是这少女为何还闭着眼睛,难道不知道她即将要伺候的人是谁?送她来的人连这个也没教她? 不过算了,勉强也算是一种情趣。 少女大抵是被喂了点催情的东西,这会儿虽然闭着眼睛,身子却微微颤抖,雪白的肌肤也泛着动人的粉红。对太子来说,这是幕僚献上来的美人,他并非没有欲望,只是欲望很难被挑起,如今被挑起,那么不得到满足就不会结束。 太子扯开自己的衣衫,覆了上去,床幔迅速垂下,又掩盖了一室春光。 幕僚在外头跪的心惊肉跳,然而只一会儿他就咧嘴笑了,他就知道!失败了那么多次,这回肯定要成功了!看太子爷到现在都没出来就知道,这位美人太子爷定然是极满意的,看在美人取悦了太子爷的份上,苏家那破事儿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反正水至清则无鱼,苏大也就蹦跶蹦跶,掀不起什么风浪,留着倒也无妨。 幕僚在外面等,等了将近两个时辰,太子爷才命人叫水,他又等了半柱香,吃饱喝足的太子爷出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踹了他一脚,蹬的他在地上滚了个圈儿,说:“这回眼光倒是不错。” 幕僚谄媚地笑:“这不是为了爷嘛,属下也是很辛苦才找到的这么个美人儿,爷觉得如何?” 太子爷咂了咂嘴,回味无穷,只是这话他是不会跟这家伙讲的,遂瞪了一眼:“滚!” 得,幕僚麻溜的滚了。 304.第二十八片龙鳞(三) 第二十八片龙鳞(三) 玲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宫女伺候着梳洗过, 衣裳换了干净的宫装,头发披散在身后,刚刚洗过,散发出动人的花香。她坐在床上没说话,等了大概半刻钟的样子, 太子回来了。 他先前出去处理了点加急的政务, 心里还惦念着东宫的美人,于是政务一处理完就立刻回来了,见美人坐在床畔宛若一幅意境悠远的画,不免感到赏心悦目。此前他已经从幕僚口中得知了美人的身份, 想来能被送来的都是家里有个狠心人,太子可没有强迫无辜民女的癖好。他这儿不少人都送过美人,只他眼光高, 总是看不上,而这头回看上的, 即便他不收,她被送回去也没什么好下场。 不过是从东宫的床, 换做另一张床罢了。 “孤听说你叫玲珑。” 玲珑抬起眼看他,眉目清冷, 完全没有丝毫女子失贞的恐慌、惊吓或是怨恨,她的眉眼生得极美, 冷冷淡淡地看着人, 仿佛天山上的皑皑冰雪, 遮掩着内里不屑众生的灵魂。“我何时可以归家?” 太子虽是第一次幸女子, 却也知道寻常女子失了身不该是这么个反应,不过她的确与寻常女子不同,倘若她渺然众人,他又怎会觉得她顺眼?便道:“还要归家,不怕再被卖了?” “那是我的事。” 仍旧是冷言冷语没什么好脸色,太子爷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他见这美人冷若冰霜,反倒露出笑来:“你就不想知道孤是何人?” 玲珑用看傻子的目光看过来:“天底下能自称孤的有几个?” 太子了然,又道:“那你为何不怕?” “我又没做错事,为何要怕?”玲珑站起身,原本太子只见过她玉体横陈的模样,拥过她白雪般软嫩的身子,尝过那销魂的滋味儿,如今见她站起身,明明身量比不得他这个男子,却莫名给人一种强大的气势。“倒是太子爷,我外祖母曾与我说太子爷天资聪颖宅心仁厚是个君子,却不曾想君子也爱做这宵小偷香窃玉。” 太子生平头一回被人讽刺,顿时拧起眉头道:“你的家人将你献予孤,孤便幸了你,怎地到你口中便是偷香窃玉?” “我又不姓苏,户籍亦不在苏家,苏家人将我送来,便犯了律法,太子不分黑白,便是昏庸,我哪里说错了?” 说真的,太子爷只是看着好说话,其实心眼极小报复心极强,这点从他如何对皇帝就能看出来——那可是他的亲爹,可惹了他不照样得吃苦头?再退一步说,若非玲珑生得美若天仙,这会儿她早被太子叫人拖下去了。 也就是这般美人,又气势非凡,不同于那些庸脂俗粉,太子才有闲情逸致与她多说两句话:“你已是孤的女人,安心留下来便是,至于苏家人,你若是生气,孤便帮你出气。” “我留下来,是做正妻?” 太子几乎要以为这美人脑子不清楚了,她如何有资格做他的正妻!且不说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就是她婚前便已失贞,那便没了做太子妃的资格,丞相之女痴恋他多年他尚且冷眼以对,这少女是哪里来的野心? “既然不是,那便放我归家,我出来许久,外祖母要担心了。”玲珑淡淡地说,随手捡起发带将垂落的青丝绑起,这女性化柔美的动作与她面若寒冰的容颜既矛盾又和谐,给人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尤其是太子这样的,他这般地位,高高在上,可以说已经是隐形的皇帝,天底下再没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因此玲珑这做派,对普通人而言可能过分傲慢,对太子而言却是恰恰好的挑起了兴趣。 原本只觉得是个合心意的美人,收在后院就是,横竖他也快要登基,到时候后宫广纳嫔妃,她虽然出身普通,却也不至于容不下,可现在太子才发觉,这哪里是什么柔弱的小白花,简直是有主意到了极点! “你真的知道孤是谁?你真的要回去?”因她着实是讨他喜欢,太子便准备再给她一个机会,顺便吓吓她。“你要知道,若是你不肯留在东宫,孤日后是不会管你的,你的身子给了孤,又还能嫁给谁?” 玲珑站起身,懒得理他,直接朝外走,这目中无人的态度实在是令人火大,太子伸手便拽住她纤细的皓腕拉到身边,沉声道:“孤在同你说话。” 他这时候语气透出了几分上位者才有的贵气与怒意,然而在玲珑这实在是不好使。她扭头看他,一头青丝只系了一条发带,却有种超脱世俗之美,与太子平日里见的珠光宝气恨不得满头堆满钗环珠翠的美人大相径庭。 “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你可听过?”玲珑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把太子的手掰开,“更何况我已有婚约,不劳太子爷惦记。” 太子一而再再而三挽留没用,也来了脾气,直接拂袖而去,顺便命人将她安全送回,接下来的时间里是越想越气,直接叫人把幕僚叫了来,幕僚还以为是太子爷满意了要给自己赏赐,结果过来又是一脚,踹的他头晕眼花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不对啊,方才太子爷面上还是春天般柔和,怎地才过去这么久就变得如冬天般寒冷?难道是那美人伺候的不好,叫太子爷不舒服了? 他还没琢磨完,就被太子手上的书册砸到了脑袋,匍匐在地上不敢乱动,脑子飞快运转,就听上头的太子爷语气冷冰冰说:“查清楚,玲珑的婚事是怎么回事。” 不仅仅是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记忆深刻,男人也会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念念不忘,尤其是太子爷第一次开荤就遇到了这样的绝色,日后到哪里去找第二个能与她媲美的?怕不是吃了山珍海味,就再也不想吃糠咽菜了。 这会儿太子爷才开始后悔,他何必被美人激怒放她回去?他想要,硬留在身边也使得,这吃了一次没吃够,再也不让沾嘴了怎么行?但他后悔了能叫人看出来么?自然不能!那谁送来的人谁负责。 幕僚苦哈哈地退下了,还要被威胁一句办事不利就剁一根手指头,他心里又把苏家大爷给记恨上了,说好的送来的美人是心甘情愿的呢?太子爷倒是满意了,那美人怎么气性这么大!苏大也真是有种,居然把有婚约的女子送来! 玲珑又无声无息地回到了苏府,苏老太太甚至都不知道外孙女去了什么地方,又经历了什么,倒是玲珑回来时恰好遇到了大房的太太,苏大太太看着玲珑那张倾倒众生的脸就来气,可也值得眼下不是得罪对方的时候,偏偏平日里见着他们低眉顺眼的玲珑,今日竟敢冲着她冷笑了! 等苏大老爷一回来,苏大太太就跟他告状了:“老爷,那小蹄子能留么,便是讨了贵人喜欢,又焉知她心中不曾记恨咱们?倒不如……” 苏大老爷瞪了她一眼:“就你废话多!我可跟你说,玲珑可是入了贵人的眼了,你若是还想我能朝上走一走,就给我好生招呼着!” 苏大太太告状不成反被敲打,不敢再跟丈夫多言,心里却不以为意,一个无父无母寄人篱下的孤女,便是入了贵人的眼,了不起也就是个妾,说白了都是玩物,他们堂堂忠义伯府,怎能纡尊降贵去讨好这么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但嘴上是要答应的,心里不以为然。 苏老太太自打外孙女的亲事有了着落,心里那块大石就放了下来。寻常人家订婚,未婚男女怕是直到新婚之夜才能见到彼此,可苏老太太怕这对未婚夫妻婚后处的不好,便每隔一段时间与楚老太太见面,双方分别带着楚旬与玲珑,两个老太太话家常,两个未婚夫妻便四处走走。 这是玲珑第二次见楚旬,仍旧是人模人样,看着的确是芝兰玉树的好儿郎,挑不出任何毛病来,若非出身普通,怕是高门贵女也娶得。他说话很有学问,咬文嚼字,在这女儿家不必读书识字的年代,怕是听他拽几句诗文就要觉得他满腹经纶。 玲珑懒散地听着,其实根本没朝心里去,左耳听右耳冒,楚旬同她讲的趣事,还不如她低头看这池子里的锦鲤。如今荷花已是全开了,迎风招展,正是娇艳,楚旬见她盯着荷花出神,想起初见时她那样喜爱荷花苞,便问:“小姐可要我为你采一枝来?” 玲珑看了他一眼,婉拒道:“不必了,开得正好,还是在水里好看,怜花人应当好好珍惜,又不是尚未开放的花骨朵儿,折了回去也能放入花瓶细细欣赏。” 楚旬觉得她这话有些怪怪的,似是意有所指,但又见玲珑面色坦然,便疑是自己想太多。 连家人都不知道他将琼娘藏在何处,一个深闺女子又如何得知? 他娶了她,自会尽到丈夫的责任的,也不算哄她。 305.第二十八片龙鳞(四) 第二十八片龙鳞(四) 若说楚旬之前对这桩婚事可有可无并不上心, 娶妻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琼娘, 那么在见了玲珑之后,他便有了别的念头。少年慕艾本是人之常情,更何况他从未见过如玲珑这般美得惊人的女子,便是不爱她,也愿意娶回家好好欣赏。 他自是会给她妻子的体面的,只是也希望她能够接受琼娘。琼娘温柔贤惠, 体贴胆小, 又吃了太多苦, 玲珑看起来心善,想必是能容得下的。到时候他们迁出去住, 便可瞒着家人将琼娘接进来。 楚旬做着左拥右抱的美梦,美妻他想要, 爱妾他也想拥有,却不觉得自己贪心。 玲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话, 楚旬还以为是自己的才学让美人倾倒了, 言谈间也带了些许亲昵, 玲珑忍着打呵欠的冲动,告诉自己:忍住,忍住, 你可是要嫁给他的, 现在就把他推下池子淹死, 那可就什么都做不成了。 然后她悄无声息地做了个深呼吸, 又恢复了往日里的神情, 看得楚旬越发自得,也对她越发喜爱。 两位老太太见他们相谈甚欢都很高兴,楚老太太心里更是高兴,她本就不喜欢那个琼娘,孙子若是能迷途知返,那当然是好事,果然,玲珑虽然容貌过盛,可若是凭借这容貌将楚旬拉了回来,楚老太太觉得也不错。不过等他们婚后,这个孙媳妇还是要好生调|教一番,叫她说,苏老太太还是过分宠孩子了,谁家十五岁的姑娘不学着掌家伺候长辈?不过也罢了,待到玲珑嫁过来,她会多费心的。 楚老太太还真不是想磋磨玲珑,甚至她还很喜欢这个进退有度又懂事贴心的少女,可楚老太太觉得,做女人,就该会侍奉长辈伺候夫君,总是娇滴滴的养着怎么能成?若是金枝玉叶,那自然另当别论,可玲珑不过是个孤女! 这边两家人相谈甚欢,那边太子爷听着幕僚递来的消息呵呵一笑。 笑得幕僚是浑身发凉头皮发麻屁股长毛,他用绝望的眼神看了自己的手指头一样,没等太子爷发话,就开始考虑这十根手指头里可以舍弃哪一根了,长痛不如短痛,这回的确是他办事不利,哪里知道那个苏大胆大包天,居然敢骗他!什么美人自愿来伺候太子……根本就是假的! 那美人不仅是个良家子,还是个有婚约的! 从来没做过任何有损形象的太子爷睡了人家清清白白的未婚妻!这要是传出去,怕不是要被老百姓们的唾沫星子淹死哦! 可眼下还能怎么办?总不能派人去跟苏家老太太说,诶你外孙女给我们太子爷睡过了,别让她嫁给人当正妻了,送来东宫给太子爷当妾吧! ……查到苏家老太太多疼这个外孙女的幕僚觉得,老太太能把拐杖挥起来活活擂死他。 太子爷倒是若有所思,他又问:“那个姓楚的男子又如何?” 楚旬干的事儿能瞒得过自家人,可瞒不过太子的人,当下幕僚又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太子便露出讥讽的笑:“他倒是好算计,美人原来喜欢这个类型的?” 幕僚跪在地上没敢吭声,太子爷这是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了呀!那这事儿他办的是好还是不好呢,若说好,太子爷又总是生气,若说不好,太子爷分明又十分中意那玲珑姑娘…… “成了,你先退下吧,今天晚上,把人带过来。” 幕僚一愣,又被太子瞪了一眼:“还不滚,想孤踹你?” 他麻溜的滚了。 出去一琢磨这话里头意思,啪叽给了自己脑袋一拳,他傻啊!简直就是傻!怎么直至今日才明白太子爷在生什么气!幕僚直跺脚,他号称最会察言观色,怎么能没猜出来太子爷的心思呢?太子爷是在气美人不在啊!若不是自己今天禀报的消息还有点用处,太子爷松了口让自己去带人,怕不是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还要过上几天! 但这回幕僚也学精了,苏大敢哄他,他就不走苏大那条路,美人被苏大献上,心里定然对苏大恨之入骨,看太子爷对美人的态度,说不定以后这就是位宠冠六宫的娘娘,他还要仰人鼻息过日子,何必得罪呢? 于是玲珑刚躺床上没多久,房里就无声无息多了几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人,一看打扮就知道是宫里的,为首的那个对她拱手告罪:“爷念着姑娘,要见姑娘,属下得罪了,还请姑娘莫要出声。” 玲珑撩开床幔,月色下她一张莹白小脸越发绝美,恍如天仙,就连经受过残酷训练的侍卫都不敢直视,他们在外头准备了一顶小轿子,谁也不敢跟美人有肢体接触——万一让太子爷知道了,砍他们的手可怎么办? 幕僚是看出来了,怪不得太子爷喜欢呢,就这胆色,便是那些一点小事就晕过去的贵女们比不上的,他曾亲眼看见一位重臣的女儿因为一只蝉落在了发上便翻白眼昏倒的场景,对这些柔弱的千金小姐素来敬而远之,但玲珑的确胆色非凡,其他人是远远不及。 玲珑就面无表情地问:“你们能让我出声?” 这是先礼后兵,她不出声乖乖上轿子还好,要是出了声怕不是要被打晕带走。 幕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玲珑便披上外衣,“走吧。” 接着太子爷就看到了穿着雪白寝衣只披了外衫的美人,他警告地瞪了幕僚一眼,意思是让他滚,等只剩下他们俩了,他才道:“更深露重,怎地不多穿点?” 玲珑很不给面子:“盛夏之夜,哪来的寒意?若是真不想我受寒,别找我最好。” 唉,人的骨子里可能真有犯贱的因子,那么多追着太子爷捧着太子爷的人他看不上,就好这冷言冷语不解风情的一口,太子说:“这段日子,孤一直在想你。” 玲珑抬眼看他,面无表情,让他酝酿好的诉衷肠环节根本无法上演,最后太子爷崩了,他直接坐到床上不顾拒绝强硬地把玲珑抱进怀里,自以为宽容地说:“孤可以许你侧妃之位。” 啊,开了荤的男人你不懂他经历了什么,从来对女人敬而远之的太子爷在失身之后,连续数个夜晚弄湿了亵裤,第二天还要强装没事人,可越是如此,晚上越是做梦,梦里的美人也是这般冷若冰霜,然而身子粉红泛着暖意,任由他摆布。 然后梦就醒了,就啥也没了。 玲珑毫不留情地打破他的妄想:“我不要。” 太子以为她还是要太子妃之位,正要晓以利害,却发觉美人一双小手主动勾住了他脖子,内心激动狂甩,面上却维持着高贵冷艳。 就听美人说:“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太子一愣。 “但作为条件,你不能干涉我的任何选择,当然,你传召,我也随叫随到,只要不麻烦。” 这可真是不赔本的买卖,可太子不知道玲珑图什么。 她自然也不会告诉他自己的打算,其实除了利用太子之外,就是拿他当泄|欲的工具了,横竖她也不会为人类孕育子嗣,可以尽情放纵,只怕最后悔恨的是太子自己。 可见跟玲珑比,太子还是有节操的,虽然是为妾为侧妃,但他第一时间是想给自己幸过的女子一个名分,玲珑就不一样了,她只想睡,不负责,也不管他死活。 两人达成了愉快的共识,太子觉得她现在嘴硬,等他登基为帝,直接下诏书将人接入宫中封妃便是。玲珑没说,他下意识就以为她愿意跟他,那就是不履行那个劳什子的婚约了——就这样,太子爷得了个很深很深的误会,等到他发现的时候木已成舟,无法挽回。 这是后话。 且说现在,玲珑榨干了太子回到苏家,天还没亮,老太太疼她,不需要她请安,她便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在太子面前她是一副无力抵抗的娇花模样,其实她屁事没有,倒是太子今早起来代皇帝上早朝腿都是软的,他觉得昨夜定是自己太过放纵,身为储君,本不该有这般沉迷的时候,可转念一想更加柔弱不堪被自己折腾的求饶的美人,太子爷心里就舒坦了。 他自律了这么多年,偶尔放纵一下怎么了,又没人知道。 就这样,两人开始私下来往,有时候是玲珑被接入东宫,第二天天亮前再回去,有时候是太子悄悄来找她,一来二去,隐瞒的极好,竟连玲珑的贴身婢女水仙都蒙在鼓中,更别提是苏老太太跟楚家人了。 而随着夏季离去,秋日来临,玲珑跟楚旬的婚事也逐渐放上了台面,两家都开始准备了,楚旬马上就要迎娶美娇娘,心情舒畅走路都带风,越发的读书刻苦起来,想在即将到来的科考中得个好名次。不知为何,一想到玲珑会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他便觉得浑身有劲儿。 读过了书,就去琼娘那儿享受一番温香软玉,这日子过得,可真是给他当皇帝都不换。 306.第二十八片龙鳞(五) 第二十八片龙鳞(五) 楚旬也是有些实力的, 若不是因为意外没参加得了春闱,现下应也是有功名的人了,因此这一次秋闱, 他是势在必得。以他的水平,说是一举夺魁可能有些难度要靠运气, 但若说榜上有名, 那是不难的。 待到科考结束,便是他迎娶玲珑进门之时, 饶是心中挚爱是琼娘, 能得玲珑这般绝色为妻, 楚旬心中也难掩激动。 对他而言,玲珑就像是珍贵的宝物,也许这个宝物他不喜欢, 但是其稀有的程度却足以让他想要得到,哪怕束之高阁,那也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然而, 这一次, 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本来按照他的卷子,考官批了之后觉着不错, 本是要点的,可按照规矩, 这点了的卷子都还要送与皇帝过目, 不过如今皇帝卧病在床, 太子大权在握, 卷子自然就换了个人看。太子爷一翻这卷子,一看这策论,再一瞧这答卷人的名字叫楚旬,隐约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好在有幕僚在边上提醒,顿时了然,这不是玲珑那个没来由的未婚夫么! 他算什么东西,外头不清不楚不干不净的,也敢骗婚。 太子爷朱笔一抬,一道横杠就划了下去,意思是这人的功名就这么给捋下去了,其他人在边上看着也不敢多言,这是太子爷的决定,谁敢置喙?这位可不是耳根子软的皇帝,有主意得很,不过一个默默无闻的举子,捋下去也无伤大雅。 于是楚旬的命运就在这里有了转折,本来他可是高中探花郎,又生得俊秀风流,骑马游街时不知多少人艳羡爱慕,此后风风光光迎娶了玲珑,又顺利进入翰林院,一路官运亨通,最终虽然没能达到手握重权的地步,却也是叫得出名号的人了。谁知这一回却与这青云直上的日子擦肩而过,再也没了福分。 楚旬落榜的消息传来,苏老太太是唉声叹气,玲珑却淡定以对,别看太子爷在她面前人模人样,可那人最是小心眼,现在楚旬只是跟她有婚约,他就看不顺眼了,等她嫁了楚旬,楚旬怕不是喝口凉水都得塞牙。 楚老太太本来还指望着这个大孙子光耀门楣,谁知道却名落孙山,面子上也不好看,又想起自己此前信誓旦旦,待到孙子榜上有名,便来求娶玲珑,这下可好,她真是没脸上门了! 就连楚旬自己也深受打击,连心爱的琼娘那里都没去,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借酒浇愁,唉声叹气,睡了个囫囵觉,第二天脑子尚未清醒,就被楚老太太拎了起来,梳洗过后,又浩浩荡荡去了苏家。 两个老太太在一起说话,便将这对未婚夫妻打发出来走走,楚旬往日里是玉树临风文质彬彬,今日瞧着倒像只斗败了的公鸡,垂头丧气怂眉搭眼的,瞧着没自信极了。玲珑心知肚明这是怎么回事,却没有给楚旬解释的意思,他素日里来往的那些人里,的确是他最出彩,又身家丰厚,因此受了不少追捧,此外他自己也的确是有些墨水,可那又如何?在皇权至上的世界,太子轻飘飘划了一道杠,楚旬的一生就被彻底改变。 玲珑可不同情他,他纵容妾侍磋磨死发妻的时候,也不见他对那可怜的女人有几分同情。 甚至玲珑觉得还不够呢。 她微微一笑,出声安抚:“……楚公子不必难过,我相信楚公子总有一鸣惊人的时候。” 梦里吧。 楚旬就听不出她这敷衍的不能再敷衍的安慰,一位风姿翩翩的绝代佳人用温柔的声音与款款的态度安慰你,说她相信你,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激起男人的自信心呢?他飞快地看了玲珑一眼,觉得她虽然看似冷淡,内在却温柔体贴,若是能娶她为妻,他定会好好珍惜她的。便带着忐忑道:“我,我没考好,你还愿意嫁我么?” 玲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吊足了楚旬的胃口,等到他已经神色带了惶然,才轻声道:“但凭外祖母做主。” 楚旬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大家闺秀,是体面的,婚姻大事若是她自己做主,说愿意嫁他,未免太过孟浪,传出去也于她名声有损,立刻拱手致歉:“是我太过唐突,小姐恕罪。” 玲珑低头一笑,慢悠悠地看向那一池枯荷,她心想,楚旬的命运就跟这一池枯荷一样,最终的结果,要么是被拔掉扔的远远的,要么是化为腐烂的肥料,滋润花根,但那跟她都没什么关系,她也不打算提醒。 两家毕竟是定了婚期,很多事都是决定好的,楚旬名落孙山,苏老太太的确很失落,却也不能反口说不同意这门婚事,因此中秋一过,两家的婚事就开始办了。 玲珑并不姓苏,父母又早亡,并没有什么资本,苏老太太却倾尽所有为她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嫁妆,楚家那边给的聘礼单子也是长长一张,尤其是在楚旬落榜后,自然是要花更多才能留住这个孙媳妇的。两家交换礼单,玲珑的嫁衣也绣的差不多了——当然这其实并不是她自己绣的,表面上她动了几针,背地里都是水仙的功劳。 就这水仙还害怕呢,要是叫老太太知道她给小姐绣嫁衣,怕不是要挨板子,这哪有新嫁娘不自己绣嫁衣的呢。 她家小姐太任性了。 太子爷教训了觊觎他小情人的楚旬,心情舒畅,接下来又忙得要死,等他闲下来,想玲珑,自己换了衣服像往常一日潜入她的闺房时,她已经睡下了,可太子爷一进去,就瞧见那件铺在桌面上鲜红鲜红带着金线的嫁衣,环顾左右,也贴着大红的喜字,桌上燃着的更是龙凤烛。 怒火顿起,没来得及出声,床上睡着的姑娘就醒了,掀开床幔,本有惊色,见是他,又无所谓地躺了回去,看起来倒像是要接着睡! 太子怒极!“玲珑!你给孤起来!” 明日玲珑就要出嫁,今夜水仙守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男子带着怒气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做梦,等一睁眼,却发觉小姐房里有悉悉索索声,隐约听到男人说话,水仙立刻爬起来朝里冲,只来得及看见一个背影,就被人捂住嘴拖了下去。 里头太子抓起那件嫁衣丢到玲珑面前,气得声音都在抖:“你给孤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玲珑淡淡地看着地上的嫁衣:“太子爷动作轻些,这可是我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弄脏了明日可就不好穿了。” 太子听她这凉凉的语调,哪里有半分将他放在心上!亏他还以为两人一起处了这么段时日,她心里该有他了!他都已经想好,年前登基,年后就趁着好时候将她接入宫中,结果她竟敢背着他嫁人?! 他是信她才没派人盯着她,今晚他若是不来,日后再来,是不是就要面对一室的人走茶凉?“谁准你嫁人?” 玲珑又拿看傻逼的眼神看他:“太子爷又不能娶我做正妻,便是娶了,太子爷也还会有很多女人,我为何不能嫁人?咱们之间本就是各取所需,严格说起来,这算是太子爷占了便宜,我可没拿什么好处,你就不要得寸进尺了,好像我伤到你了一样。” 一字一句如针扎,听得太子越发怒不可遏,他是舍不得对玲珑动手的,抬脚就想去踩嫁衣,玲珑轻飘飘睨了一眼:“若是弄脏了,太子爷就给我洗干净再走。” 他还会怕她? 开玩笑! 可抬起来的脚还真就因为这一句没什么威慑力的威胁僵在空中,最后尴尬地收回来,太子决定晓之以理:“你要嫁谁?该不会是那个没用的楚旬吧?!” “是又如何?” “他有什么好嫁的?”太子觉得他的小情人脑子犯轴,给他做侧妃,日后他封她做贵妃,难道不比嫁给一个商户强?“一百五十名的举人名额他都没考上,你就看上这么个男人?” “笨点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哄我。” 太子真是被气得肝疼,“你可知道他在外面养了个妓子?那妓子都怀孕数月了!” 玲珑继续气他:“我喜欢他,我乐意委曲求全。” “好好好。”太子被气得连说三个好。“那你倒是告诉孤,你的身子给了孤,新婚之夜又要如何交差?!” “这就是我的问题了,不劳太子爷惦念,更深露重,太子爷没事儿的话就请回吧,日后也别来了。” 她真是没有丝毫触动,面容仍旧是太子初见她那样冷若冰霜,明明这段时日相处,他觉得她有所软化,都会对他笑了,难不成那都是假的?“你跟了孤这么久,难道对孤没有丝毫……丝毫的……” “没有。” 回答的干脆利落。 太子便发狠,问:“孤幸了你这么多回,你腹中说不准早有了孤的骨肉,你胆敢怀着孤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 他的眼神越发火热,盯着玲珑的肚子,仿佛她真怀了一般。 307.第二十八片龙鳞(六) 第二十八片龙鳞(六) 玲珑觉得他脑壳可能坏了, 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他:“我知道宫里的规矩,虽然太子爷没吩咐, 但我是低贱之身,没那个福分为太子爷孕育子嗣, 因而每次都想法子喝了汤药,太子爷不必担心。天真的晚了, 你也该走了,我想睡了, 否则明天早晨起来不够精神,妆也上的不好看。” 太子简直不敢相信这种时候她还敢说这种狗屁话来气她,他也是有骄傲的人, 不肯在她面前低头,尤其那地上鲜红的嫁衣刺的他眼睛疼,又恨又疼,便撂下狠话:“你若是执意嫁他, 孤日后便再也不见你!” 怕了吧! 慌了吧! 赶紧说两句好听的,说不嫁给楚旬那个废物,他立刻就带她进宫, 给她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 结果玲珑却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那可真是太好了,太子爷请, 我就不送了。” 太子攥紧了拳头:“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孤?” 玲珑反问:“太子爷会喜欢一个强迫你屡次侵|犯奸|淫你的恶人?” “你心中竟是如此想孤的?!”太子不敢置信,他想方设法寻来宝贝送给她, 漂亮的衣服珍贵的熏香甚至女人家的胭脂水粉, 他都着人去搜罗, 送给她想讨她欢心,床笫间她也逐渐开始回应他,就在他以为两人两情相悦的时候,她不仅要嫁人,还说他是侵|犯她奸|淫她的恶人?! “不然呢?”玲珑露出不解的神情,她太清楚自己这个表情有多气人了,“难不成要誓死反抗?我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好死不如赖活着,太子爷想要,我便演,这不是很正常么?倒是太子爷,若是当了真,那就可笑了。” 她这话说得实在是刻薄又无情,压根不给太子转圜的余地,直接将他气了个半死,是再也说不出半句话来,只狠狠地瞪了她几眼,转身就走。 太子一走,水仙也就安全了,她连滚带爬的冲进来,看到自家小姐完好无损才松了口气,又见那漂亮的嫁衣掉在地上,赶紧心疼地捡起来,这可是小姐明日要穿的,怎么能弄脏呢?完了后见小姐打了个呵欠,没事儿人一样又躺下去睡了,若非自己身上还疼,水仙当真要以为那一切都是自己做的梦,其实根本就什么都没发生。 她也不敢问,老老实实回到外间也躺了下去。 所有人都觉得小姐性子柔软温和,水仙一开始也是这么觉得的,可后来伺候的久了她才知道,自家小姐有主意着呢,寻常人根本左右不了,小姐聪明,应该知道她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想到这里,水仙也就不多说话,安静地闭上眼睛试图睡觉。 第二日一早院子里就想起了鞭炮声,天还没亮呢,玲珑就要起来梳妆打扮了。她本就生得是绝色的美貌,给她上妆的丫鬟婆子手里拿着胭脂,却不知要怎样妆点才能让她看起来更美丽。苏老太太跟苏家的女眷们在边上看着抹眼泪,至于除了苏老太太之外有几个真心,那就见仁见智了。 苏老太太擦着眼泪,边上伺候的婆子说可不能哭,今儿个是小姐大喜的日子,老太太应该笑眯眯的才是。 可苏老太太如何能不哭呢? 她想起十几年前自己嫁女儿,也是这般,女儿出嫁没几年便红颜薄命,她便将小小一团的外孙女接回来自己抚养,好不容易养到这般亭亭玉立,又要将她嫁给旁人,只希望楚家真的能善待她的乖孙孙,这样日后她九泉之下也有颜面去见早逝的女儿了。 苏家大太太今日也是要跟着招呼的,她陪着苏老太太抹眼泪,心里却七上八下的打鼓,大爷说玲珑挺讨贵人喜欢的,可如今玲珑要嫁人,贵人……该不会生气吧? 而且玲珑必定不是处子身了,万一被楚家发现又要如何是好? 这就纯属苏大太太想多了,玲珑自己都不担心,哪里需要她操这份闲心? 苏大太太可不是关心玲珑,她只是怕到时候楚家忍不住这份窝囊气,把事情一闹开,大家面子上不好看。而且贵人那边不知道能不能说得过去,她才不管玲珑死活呢,这丫头生了张祸水脸,简直天生就是勾引男人的,能为他们苏家带来荣耀最好,就怕再招来灾祸,那就得不偿失了。 怎么说苏家也养了她这么多年,又给了这么一份丰厚的嫁妆,玲珑怎么也不能恩将仇报吧? 这会儿苏大太太完全不想想,人家玲珑的嫁妆都是苏老太太给的,半点没动他们苏家的中馈。 很快楚家人就来迎亲了,玲珑蒙着红盖头什么也看不见,表情终于也不用维持平日里的温婉,而是很不雅地翻了好些白眼。这么折腾了许久,终于到了楚家,跨了火盆拜了天地,她就正式成了楚家的媳妇了,以后楚旬就是她的夫君。 楚家是商户,来往的人不少,今日少东家成亲,自然热闹非凡,玲珑就在新房里等楚旬回来,楚旬在前面招呼人,一颗心想到正等待自己的娇妻,顿时火热。 好不容易应酬完了,正要回新房,贴身的小厮就跑来了,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楚旬一听,顿时蹙眉,琼娘肚子不舒服,他很担心。 留恋地看了新房一眼,他就让人先去跟少夫人说一声,自己很快就回去。 玲珑一听就知道是骗人的,什么急事能让楚旬连新婚妻子都顾不上?还不是为了那个琼娘。不过她装作一副知道了的样子,然后就洗漱上床休息了。 水仙在一边着急,“小姐……不是,少夫人,您不能这样就睡啊!” 玲珑躺在床上,单手托腮:“我洗干净了也换了衣服妆容也卸了,你倒是说说看,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就睡?” 水仙还是个没嫁人的姑娘家呢,也就比玲珑大上个两三岁,哪里好意思说为什么不能睡,直把一张脸憋的通红,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玲珑一看自己赢了,轻哼一声,转身就睡,只留个背影给水仙。 水仙也没办法啊,只好自己睁大了眼守夜,等姑爷一回来就把小姐叫醒,结果她都等睡着了,姑爷也一直没回来。 后来还是姑爷身边的小厮把她推醒的,一睁眼水仙就要说话,被楚旬嘘了一声,安静不敢言语,再一看,我的个乖乖,天都蒙蒙亮了啊! 这、这还有什么新婚夜可言?! 楚旬也自知理亏,但他势必是要想个好理由的,在玲珑面前,他要求自己一定要事事完美。 进去也不吵醒玲珑,就坐在床边看她睡觉,她生得可真美,哪怕心中已有真爱,楚旬也无法否认自己的这个小妻子美得令人心动。他会好好待她的,也相信以玲珑的温柔婉约,定然能与琼娘友好相处。 玲珑一觉睡醒就瞧见楚旬满脸柔情地凝视着自己,说真的,她是及时反应过来才没一脚把这人给踹飞,面上习惯性带了面具开始装贤惠:“夫君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睡得太熟了都没有注意,还请夫君不要怪罪。” 楚旬道:“这怎么能怪你呢,实在是十万火急的大事,否则我也不会将你抛下,让你独守空闺。” 后面那句有点调戏的意思,玲珑配合地红了脸,讷讷道:“昨天晚上……” “玲珑。”楚旬真诚地握住玲珑的手,掌心的小手又嫩又滑柔若无骨,他从不知道原来女子的肌肤能好到这般程度,琼娘已是比常人白皙,却不曾想他的小妻子才是真正的天生丽质。 他稳了稳心神,把已经想好的说辞讲出来:“我知道,我们相处的时间还太短,我不想你对我没什么了解便委身于我,所以我们约定,等到你愿意把自己的一生交给我的时候,我们再圆房,你说可好?” 玲珑抬眼看他,心想他从前可不是这么跟他发妻说的啊,新婚之夜就直接掀被子躺下来睡了还秒|射,搞得发妻到死都以为男人一次不超过一分钟。 但面上还是做出感动的样子来:“谢谢夫君,我会努力快些喜欢上夫君的。” 楚旬轻笑,将床上雪白崭新的元帕取来,找了小刀割开自己的手指滴了血上去,玲珑看得很满意,反正疼的不是她。 接着她起身梳洗,又一起去见了楚家长辈,楚老太太对玲珑好一番叮咛,无非是要她做个贤内助扶持丈夫上进云云,玲珑都应了,心想,上进?等着吧,上吊还差不多。 楚旬如今新婚,春风得意,心爱之人又为自己怀了孩子,这样一想,似乎落榜的失落也能掩盖过去了。 唯一让他遗憾的就是,为了在玲珑面前的君子形象,他提出暂时不圆房的想法,其实琼娘怀孕这么久,他也素了很久,男人一尝过那味儿就忍不住要想,身边有着如花似玉的新婚妻子却又不能碰,楚旬对玲珑便越发体贴了,想着让她早些动心,自己也能早日得偿所愿。 308.第二十八片龙鳞(七) 第二十八片龙鳞(七) 太子爷最近是做什么都不对劲儿, 浑身上下都难受,尤其是大晚上一个人躺着, 就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但他出身高贵,又是未来的帝王, 从未受过什么打击, 也没遇过什么挫折, 玲珑是唯一的意外,现在这个意外跳脱在他的世界之外,让他生平头一次有了命运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 想到这里, 头就疼起来, 怎么也睡不着, 想着他曾拥过的身子要便宜那楚旬, 太子爷心里就更不爽了。 好在他早就安排好了人,玲珑想嫁人?他跟她生气,不管她,可她要是想夫妻和睦恩恩爱爱, 那真是不如做梦, 他绝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 于是玲珑就发现,每当楚旬在她身边待的时间稍微久一些, 就会出现迫切需要他去解决的“急事”。说真的, 太子爷都没楚旬忙, 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楚旬手上有多大的一份家业呢, 他倒是也好意思, 每次就当玲珑是个傻子,拿家业上的事儿来糊弄她。 当然玲珑每次也都当做自己是真的相信了——她温柔又贴心,从不怀疑他,他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她都给予全部的支持与信任,又生得貌美如花,简直挑不出毛病来,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样的妻子可真是太完美了!楚旬越发想要跟她圆房,只可惜新婚之夜为了展现自己的君子风范说了大话,如今也不好直接说我想跟你圆房,只能对玲珑更加深情款款,等待她感动愿意将自己的身子交给他。 怕,不,是,在,做,梦。 楚旬生得是不错,高大俊秀,可跟太子爷比起来就差远了,无论是容貌还是手段出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用玲珑的话来讲就是,吃过饭了,没必要再逼着自己去吃|屎。 所以楚旬讨好她她全盘接收,可要是想再进一步,不好意思,那不可能。 好在琼娘如今虽然怀孕,却也过了危险期,可以相对的发泄一下无法纾解的欲望。但并不是每个女人怀孕都能维持美貌,怀孕会让女人的皮肤变得粗糙憔悴,甚至会生长出难看的纹路,琼娘衣服脱了,楚旬才瞧见,顿时十分的欲望就只剩下三分,差点就萎了,好不容易发泄了,也就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琼娘看着楚旬这模样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虽然他来自己这儿的次数很频繁,她只要一肚子疼他就会过来,可琼娘总觉得楚旬心不在焉,似乎在她身边的时候还总想着别的人。 他能想谁呢?还不是他那刚过门的妻子。 想到这里,琼娘心中颇为酸楚,他们有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可这一切都在她被卖掉后戛然而止,哪怕她想方设法保留了清白之身,又把这清白之身给了楚旬,也是再没有光明正大嫁给他的机会了。 想到另外一个女人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妻子,琼娘便辗转反侧想要哭泣。但她很快就不哭了,因为她知道,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亲手拿到才行,否则都是要输给别人的。她现在肚子里有楚旬的孩子,以后的事谁能说准呢?未来是要靠自己去搏一搏的,她若是干坐着等,那只有人走茶凉。 她想进楚家的门,就势必得有个由头,肚子里的孩子的确是好,可楚家人都是识得她的,便是换个名姓也不成。琼娘可不甘心自己只能一辈子当个外室,楚老太太看着精神头还好,怕是还有好些年头可活,难不成她要一直熬到楚老太太咽气? 那自然是不成的。 所以就得从楚旬身上下手,楚家一脉单传,琼娘不信,如果楚旬以死相逼楚家人真能不拿她当回事,到时候只要大家都不说不就成了? 要是玲珑知道琼娘是怎么想的,也许会给她鼓鼓掌,因为她想的还真没什么错,曾经她就是这么对待楚旬的原配的,把楚旬牢牢抓在手上,断了原配生孩子的能力,那么为了不让楚旬的长子成为私生子,楚家人也只能咽下这个亏,谁叫楚旬喜欢呢,谁叫楚旬对琼娘爱的死去活来呢? 越是有阻力,就越是有动力,楚家人越是逼着楚旬,楚旬就越是要跟他们对着干。 再加上那个时候苏老太太病故,原配父母双亡只是寄人篱下的孤女,怀了几次孩子又都保不住,最后干脆不能生了,楚家人就松了口,让琼娘进了门。 这一进门可不得了,那真是分分钟发功,没用几年就让原配年纪轻轻的死了,她生的儿子又挺争气,顺理成章,日子一长,楚老太太一死,楚旬彻底掌管家业,再也没人能管得住他,这琼娘自然也就从妾扶正成了妻。楚旬再给她改了个新身份,过去谁还能认得出她? 但这一次,有几点不同。 首先玲珑不是原配,比起原配寡淡清秀的面容,她美若天仙,其次原配性格内向文静,她却高不可攀,最重要的是,有人让琼娘心里升起了危机感,因着玲珑的美貌,她甚至不敢让楚旬跟玲珑圆房,想方设法地将楚旬朝自己身边拉,这久而久之,楚旬求而不得,自然越发的想要得到。 而琼娘身边出主意的这个婆子,把她哄的是一愣一愣的,让她下定决心不给楚旬任何跟玲珑亲密接触的机会,楚旬一来,琼娘都恨不得拿绳子把楚旬给捆起来留在身边,再也不许他去见玲珑! 她是偷偷看过玲珑的,否则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危机感,哪怕楚旬总是说心中挚爱是她,琼娘也觉得男人不可能不好色,那样的美人在眼前,又是名正言顺的妻子,楚旬真能忍住不碰?不见得吧? 之前有一次她借口肚子疼,楚旬果然很快就来了,但待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有人来说家里的少夫人身体不适晕倒了,楚旬就跟她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便立刻走了!看着楚旬的背影,琼娘更是加强了不让他跟玲珑接触的决心! 他的心明显就不在自己这儿了,若是放手,怕不是人财两空! 琼娘很慌张,幸好她身边有个经验丰富有阅历的婆子,给她支了不少招。楚爷不是不让她抛头露面,就怕她跟玲珑对上么,那她总可以制造一些“巧合”吧?到时候碰了面,她惯常装个可怜,想要什么还不是手到擒来? 琼娘虽然保留了清白之身,可在窑子里,该学的不该学的都会了,她就是露出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才叫看守她的人掉以轻心,否则那种地方,寻常姑娘性情刚烈,哪里能有逃出来的机会! 听说楚家少夫人明日要去寺庙祈福,琼娘就也起了个大早,让婢女伺候着好好梳洗打扮,俗话说得好,输人不输阵,她自是不能在玲珑面前认输的。 只可惜到了怀孕后期,肚子圆滚滚仿佛装了一颗球,小腿和脸部都有些浮肿,哪怕用了上好的胭脂也遮掩不住,镜子里映照出一个略显憔悴的孕妇,琼娘这段时间休养的不太好,因为她把大部分心神都放在了楚旬身上,怕他厌了自己,怕他喜欢上他的妻子,心情不好,自然气色也不好。 到了寺庙,见了从马车上下来的玲珑,那更是说不出话,之前所有的打算到这里全都废了,人家那白里透红容光焕发的模样,她拿什么上去跟人比啊! 自古外室见原配,都是貌美如花对上黄脸婆,可今儿个要不是琼娘自己心里有数,她都要觉得自己才是那个黄脸婆了! 玲珑也没戴面纱,见了她容貌的人都止不住惊艳,有些男走不动路,甚至庙里定力稍浅的小和尚都忘了眨眼。她安安静静地拜佛上香,今日出门用的是祈福,其实她心里啥也没想,别看她跪在蒲团上一脸虔诚,心里却在思考晚上要吃什么。 唉,有点难受,本来人类的食物就不能让她满足,现在为了维持温婉贤淑的形象,她都没法随便吃了。 哪有大美人是个大胃王的。 更何况那个楚旬最近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总是要回来陪她一起用晚膳,用完晚膳也不知道滚,就在她房间磨蹭,玲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是想留宿,想得美,才不给他这个机会。 她上完香,早对那双充满嫉妒的眼睛有所觉,旁人看她,无论男女,除了惊艳爱慕与艳羡,基本上不会有人初次见面就用这种恨之入骨的眼神看她,而且那边那个肚子大的跟揣了颗篮球一样的孕妇,除了琼娘又还有谁? 曾经琼娘也是这样找上了原配,原配身子骨不太好,被她气得动了胎气,第一个孩子便这样没了,此后的几个孩子都没能平安生下来,直到最后彻底坏了身子,连怀都怀不上。 可现在,琼娘又有什么资格来跟玲珑示威呢? 水仙跟在自家小姐身边,敏锐地感觉到小姐的气场变了,在府里小姐总是温温柔柔的,可现在的小姐……怎么说,水仙没说话都有点害怕,只能老老实实跟着,不时偷觑一眼,心想小姐这是怎么了? 309.第二十八片龙鳞(八) 第二十八片龙鳞(八) 这边琼娘还在想招呢, 那边玲珑就率着身边的丫鬟婆子走过来了,她今日出来带的都是从苏家就跟着伺候的下人, 自然不会有人敢泄密。 玲珑走着, 便蹭到了琼娘身上。没等琼娘说话, 她就先皱起眉, 用冷冰冰的声音说:“哪里来的无知村妇, 走路连眼睛都不长。” 语气高贵冷艳, 态度更是傲慢,只差没拿鼻孔看琼娘了。 琼娘瞪大眼。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楚旬在她面前不知说了玲珑多少好话,琼娘就从中提取到了对自己最有用的信息:温柔、安静、贤惠、内向。这样的女人应该是很好拿捏的,事事以丈夫为尊, 就算受到了委屈,只要自己能忍住, 就决不会说出来让丈夫烦心,那这样的话, 琼娘就算找了她的麻烦, 她也不会跟楚旬诉苦, 这就达到了琼娘的目的。 她没想一口吃成个胖子, 就想着慢慢来,一点一点摧毁这个女人,从而上位成功, 可这一见之下,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 对方倒是先找上茬了?! 没给琼娘反应过来的机会, 玲珑便撇了撇嘴,表情真是太瞧不起人了,可偏偏她又有这瞧不起人的资本:“这么丑就别出来吓人了,路也不好好走,朝我身上蹭,是想陷害我呀,还是想碰瓷?” 说完想了想,又道,“算了,见你可怜,便赏你点儿也无妨。水仙,给她点银子,打发她走,别在我附近招来晦气。” 水仙应了一声,掏出银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琼娘怀里一扔,扔完就小跑着追上了自家小姐的步伐,还有点不懂小姐怎么突然脾气这么大了。“小姐……啊不,少夫人,您怎么了啊,方才那位夫人……” “夫人?”玲珑轻蔑一笑,“你见过哪家怀孕的夫人还梳着未出阁姑娘的发髻?那女子想来不是与人私相授受,便是外室,低贱得很,你虽是下人,却也比她高贵,可别为她说话,否则小心我罚你。” 水仙这才反应过来,那位大肚子的孕妇似乎真的还梳着姑娘家的发髻,顿时吐吐舌头:“小姐……少夫人放心,奴婢肯定不会的,奴婢听您的话。” 琼娘在身后已经彻底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衣服上还兜着水仙扔过来的一锭银子,气得浑身发抖,旁边的婆子立刻扶住她:“诶夫人,夫人你怎么了?” 那边玲珑早上了回去的马车,这可怨不得她,她什么都没做,是琼娘自己非要今日来找事的,还以为她是好欺负好拿捏的原配? 琼娘被玲珑气得肚肠子疼,她这段时日本来养的就不好,心力交瘁不说,孩子也吸取了大部分养分,再加上为了讨好楚旬玩了不少花样,已经见了好几次红,今天本是想来给玲珑个下马威,谁知道自己还没出手就被人损了一顿,再一想到自己心爱之人已经娶了他人为妻,自己无名无分还怀了孩子,甚至心爱之人又要变心的倾向,悲恸之下无法自控,走了没两步就吭哧摔到了地上,这一摔可不得了,地上立刻就见了血。 这天晚上楚旬破天荒的没来跟玲珑一起用晚膳,她为了维持好妻子形象还等了会儿,半柱香没见人来玲珑就不乐意继续等了,差使水仙去问问怎么回事,然后自己一个人先吃。 水仙很快就跑了回来,给的答案还是跟以往差不多,有急事要处理,今晚不陪少夫人用膳,让少夫人早些休息。 玲珑一边笑一边吃,这楚旬可真是比太子爷都忙,太子爷以往每隔一两日都要来见她,楚旬可好,就这么一点家业,愣是让他给忙出了富可敌国的感觉,不知道的还以为楚家多牛逼多有钱呢,其实就是稍微富裕一点人脉稍微好一点的商户罢了。就凭这个,楚旬没中榜真的不亏,连这么个小家都管不好,这样的人要是当了官那才叫真的可怕。 结果大半夜的楚旬回来了,还不顾玲珑已经睡着把她吵醒,直接抱住她,脑袋埋进她香软的怀抱。玲珑翻了个白眼,示意水仙下去,声音极力温柔:“夫君这是怎么了?” 楚旬哪里敢说自己是为那个无缘的孩子伤心,他是真心实意期待那个孩子的出生,从琼娘怀孕,肚子从平坦到一点点鼓起来变大,他贴在琼娘肚子上时都能感受到胎动,可就在这个时候,孩子没了,化为一滩血肉离开了琼娘的身子,也带走了楚旬的心。 他伤心欲绝,琼娘更是直接晕了过去,房内一片温热的血腥气,楚旬在那待不住,匆匆回来了,不知为何,他特别想念自己的妻子,不顾她还在睡觉就冲了进来,可当她询问自己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怎么能说出实话呢?便略带干涩道:“只是、只是遇到一件伤心事。” 玲珑轻笑,抚摸他狗头:“人生在世,难免伤心,看开就好了,这件伤心事过了……” 楚旬期待地看她,就见那漂亮柔软的红唇慢悠悠道:“说不准还有下一件呢。” 楚旬:…… 玲珑将他推开,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襟,被吃了豆腐,她可是要收钱的:“好了,都这么晚了,不管什么伤心事儿,饭总要吃,觉总要睡,夫君还是快些回去休息吧。” 楚旬便试探着问道:“玲珑,今晚……我,我可以留下来么?” 不知为何,他今天晚上特别需要她来温暖,不想离开她,尤其烛光下看美人,越发妩媚出尘,楚旬只觉得心脏怦怦直跳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当玲珑对他露出笑容,他甚至愿意把这颗心挖出来送给她。 玲珑朱唇轻启:“夫君难道是忘了先前同我说过什么?” 楚旬自然记得,可他今晚的确是想留下来,他迫切需要一个人的体温来温暖自己,让他忘记今夜发生的所有悲伤与不快乐。 对此玲珑表示:不伺候,告辞。 最后楚旬还是走了,他一步三回头,留恋不舍,玲珑始终维持着职业假笑,等他一走,白眼一翻被子一掀光速躺下继续睡觉,至于楚旬今晚能不能睡着,不好意思,跟她有什么关系?他直接咽气了才好呢。 楚旬的确是没睡着,直到天蒙蒙亮才有了些睡意,但也没睡多久,鼻息间总是围绕着那股子血腥气,他心里挂念琼娘,于是睁开眼,就说是要去外地谈生意,跟玲珑告了别,又去见了祖母,姿态做的足足的,绝不给人怀疑的可能,这才再次去了琼娘那儿。 琼娘也醒了,失魂落魄的,她万万不敢告诉楚旬这孩子是怎么没的,只说是自己今日不小心。本来她是想告状的,可身边的婆子对她晓以利害,她若是说叫玲珑害的,那楚旬势必要问她如何见到的玲珑,当时寺庙里那么多人,楚旬只要派人去查就能一清二楚,琼娘答应过他,不到时机成熟决不出现在玲珑及楚家人面前,他要是知道她阳奉阴违,一定会生气。 楚旬喜欢乖巧的女人,琼娘在他面前也一直都是这样的形象。 因此这个哑巴亏她只能自己吃了,可孩子没了,短时间内她没法伺候楚旬,若是这个时候让楚旬跟他的妻子圆房——谁能保证他的妻子不会怀上个儿子?那不行,楚旬的长子必须得由她来生! 可是要怎么样才能留住楚旬呢?如今孩子没了,肚子疼这一招不好使了,琼娘正是焦头烂额的时候。 她为那孩子伤心不假,可更难过的是自己失去了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没了孩子她就没了一切,只能依附楚旬,做个乖巧听话的外室,可琼娘怎么甘心当没名没分的外室?等到自己年老色衰,谁能保证楚旬口中的爱能维持多久?更何况照她来看,如今楚旬的爱就不再是那么坚定了! 昨天晚上她刚小产,他连夜里都没有陪伴在她身边,而是回去找他的妻子,那么谁能保证有朝一日她不会被抛弃? 她必须得想个办法。 楚旬去“做生意”,听说还要去好几天,玲珑一点都不关心,照样能吃能喝过自己的日子,可太子爷那边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他恼恨地摔开手里的朱笔,一个字都不想说,怎么就这么气人呢?对着奏折都能想起那张没表情的气人的脸? 但他其实更气自己,人家都把嫌弃的话说的那么清楚了,他还死皮赖脸的贴上去,还暗中观察人家的一举一动,阻挠人家的圆房,甚至在那外室身边安插了个厉害的婆子,蛊惑那外室勾住楚旬,太子爷真是不敢相信自己也会做出这样的事。 他这比皇帝后宫那些妃子使的心眼都多。 可这一切都比不上他生气啊! 他快气死了! 每天都有人给他回报玲珑的一举一动,好么,人家是该吃吃该喝喝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完全不知道他一个人多么烧心! 他不好受,她也别想置身事外! 310.第二十八片龙鳞(九) 第二十八片龙鳞(九) 任谁正睡得香的时候, 被人惊醒还只看见一张戴着面具的大脸都会害怕的吧? 太子爷是这样想的。他决定给玲珑一点惩罚,但是不能太过分,比如说为了罚她故意去抬举那个外室让她吃苦什么的是肯定不能干的,那他又不能动手揍她,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吓她。 跟以前一样,他轻轻松松摸进了楚家, 玲珑住的院子这几日楚旬还不在,太子爷更是如鱼得水, 直接进了内室都没被下人发现。他还戴上了一个自己精挑细选后觉得还可以的面具, 当然也不能太吓人, 万一真的把人吓出什么毛病来,后悔的还是他自个儿。 但这一切都在玲珑睁眼的瞬间被毁掉了。 怕? 开玩笑。 她龙女大人怕过谁? 戴一张做工粗糙的破面具也想吓她?她见了恶鬼都揉吧揉吧吞噬掉连个渣都不剩,区区一个人类倒是胆子不小。于是在对方出神的一瞬间, 她摸出一张做工更精细、模样更吓人的面具戴在了脸上, 双手张开做爪状, 还从喉咙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脖子也左右扭动,太子爷哪里会想到有这么一出, 倒抽了口气往后蹬蹬蹬退了几大步撞在了桌子上, 疼得他龇牙咧嘴,脸上的面具也戴不住了。 玲珑淡定地取掉面具,随手抛到一边嘲笑说:“人不做做鬼。” 太子本来是想吓唬她的, 最好把她吓哭自己就能顺理成章的抱美人入怀, 再说点软话两人也就雨过天晴的和好了, 过去的口角都轻轻揭过,谁知道不仅没吓到玲珑,反而是把自己给吓了一跳。 当然他是爱面子的,不能承认,便板着脸说:“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从哪里弄来的稀奇古怪的面具吓唬人?” 玲珑笑而不语,眼神嘲讽,意思是说我之前先看看你自己吧!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但太子都亲自来了,要是再灰溜溜的走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轻咳,道:“许久不见,孤有些挂念你,你近些时日过得可好?” 玲珑差点儿笑出来,夜深人静孤男寡女,他堂堂一国太子,从东宫摸到楚家她的卧室,进来就为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她知道这家伙是放不下架子,心里明明都跪地求饶了,面上也要保证他的“尊严”,但玲珑可不惯着他,惯着他一次就有第二次,她必须得让他知道,想和好,就必须低头。 而太子一旦在她面前低了头,就再也别想端架子了。在人前他想怎么装逼都无所谓,可到了玲珑这儿,他就是得乖乖听话。 于是玲珑反问:“好怎么,不好又怎么样。” 接着轻笑:“跟你有什么关系?” 太子无异于被万箭穿心,他顿时说不出话,按照他的脾性这会儿该是气得想走了,可这么走他又不甘心,想了半天,干脆破罐子破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孤想到哪儿你管得着么?!” 说着理直气壮走到床边把玲珑朝里面推,自己飞快褪掉鞋袜上床,洋洋得意:“孤想睡哪儿就睡哪儿,你能拿孤怎么办?” 没想到多日不见,他别的没什么长进,脸皮的厚度倒是一等一。玲珑便笑起来:“我自然是管不着的,您是太子爷,想睡哪儿就睡哪儿,想睡谁就睡谁,何况我只是个平民百姓的妻子,哪怕我是太子爷的亲娘,太子爷想睡也睡得呀,毕竟这天下是您的天下,您说一句话,我哪敢说一个不字呀。” ……太子懂了,耍无赖这招不好使。 可要他低头,他又非常犹豫,眼看玲珑真要起床离开,他赶紧伸手把人按住,嘀咕道:“不就是孤错了么,孤认,孤认成不成?” 玲珑掏掏耳朵:“太子爷说什么?这段时间我耳朵不大好,很多话都听不清楚,需要人大声多说几遍。” 太子脸都黑了:“孤错了,请你原谅孤。” 玲珑这才微微一笑:“真的知道错了?那你说说,错哪儿了?” “孤——” 太子仔细想了想,是啊,他错哪儿了?但错都认了,总不好说自己不知道错哪儿了,干脆一咬牙,“孤哪里都错了。” 看着玲珑面上带了笑,他才悄悄松了口气,趁着玲珑不注意勾住她纤细的腰肢朝自己怀里带,好久好久没抱她了,都不知道这段日子怎么过来的。都说他脾性大,叫太子说,那些人都是没见过玲珑,真要说起来,这小女子的脾性可比他大多了,而且还一点理都不讲的,偏偏他喜欢她,就只能受着。 想想又后悔,早晚都要认错和好,为何不早一些?如今白白叫那废物楚旬占了她丈夫的名分。 “知道错就好。”玲珑点点头,就着微弱的光线打量了他一番:“怎么看起来憔悴了许多,都不俊俏了。” 听了这个太子爷脸色更黑了,是啊,他想她想的茶饭不思,有时候办正事也会出神,她可倒好,看不出丝毫变化,容光焕发一如初见,可见在她心里,他要是不来找她,那可真是正中她的下怀。“你多多陪陪孤,孤就俊俏回来了。” 玲珑说:“那可不行,我现在是别人家的妻子,要伺候的也是我自己的夫君,跟你有什么关系。” 太子急了:“怎么没关系?孤马上就带你走!” 玲珑拍开他的手,冷淡地说:“我不走。” 太子瞪大眼:“你不走,你难道是看上了楚旬?他有什么好?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他哪里比得上孤?他养了外室,根本就配不上你!” “那又如何,至少我是正室,不必对人卑躬屈膝。”玲珑无所谓地说,“再说了,以我的手段,那外室进来了也没好果子吃,这一点就不需要太子爷为我操心了。说人家楚旬有外室,他也不过养了一个,太子爷可不一样,到时候三宫六院,怕是手指头脚趾头加在一起都数不清,你凭什么跟楚旬比?” 太子气急了:“难道你不知道孤到现在就只有你一个?!” “那日后呢?” 太子顿时语塞,他看着玲珑,总算是知道她在懊恼什么,一开始是有点气她贪心,哪个皇帝不是美人众多?他日后也是皇帝,这不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吗?就算他会有其他女人,也是不会碰她们的,装个门面而已。“孤除了你不会再碰其他女人,你应该知道的,孤……孤对女人有点反感。” 他幼年丧母,皇帝一直未立新后,便将他交给当时宠冠后宫的陈贵妃抚养,一开始还好,后来太子越长越大,那陈贵妃却对他起了不轨之心,把太子恶心的几乎是见了女人都想吐,后来才慢慢好转。他一直想要克服自己这个弱点,这才有,幕僚四处为他寻找美人的事儿,只不过寻来的人都不和他心意,唯一一个玲珑,终于让他体验到了做男人的快乐,可转头再一看别的女人,他又想吐了。 把玲珑抱进怀里,认真地跟她说:“孤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孤确实是只对你有感觉,其他女人在孤眼里跟野草没什么区别。” 玲珑撇撇嘴,当然只对她有感觉了,她又不是“女人”,根本不能用人类的性别来概括她,她只是呈现出一个女人的模样而已。“成啊,我理解你,那你又何必生气呢?我也只是嫁给了楚旬而已,只不过我不讨厌男人,楚旬长得也不错,等过段时间他对我言听计从了,我就跟他圆房,你可别想我为你守身如玉。” 太子成功再次被她气个半死,最后他瞪着玲珑看了半天,确认她是真的不会回心转意,只好认输:“孤都听你的,都听你的还不行吗!” 原以为玲珑这就满意了,结果远远不够,她拿脚踢他:“你听我的,我还得考虑考虑,快回去,别打扰我思考。” ……太子万万不敢相信,他都让步至此,她还不肯让他亲亲抱抱,可他又不敢发脾气,发脾气一时爽,玲珑翻脸不认人可就完了。最后他只得咬牙,捞过她恶狠狠地亲了一通,才跟来时一样又摸了出去。 堂堂一国太子,净干些宵小勾当。 玲珑没在他身上花太多时间,太子一滚她就继续睡觉了。 说好的让她多想想,结果第二天晚上,天刚黑没多久,玲珑才上床,他就又摸了来,气势汹汹地问:“思考完了吗!” 玲珑:“你怎么又来了?” 听听这个语气,看看这个表情,太子心里不舒服,阴阳怪气地说:“孤要是不来,指不定你就跟那楚旬圆房了,想给孤头上戴绿帽子,你想都别想。” 玲珑说:“我拜托你观一点,现在的情况明明是你睡了人家的老婆,给楚旬戴了绿帽子。” “孤不管!”太子又开始撒泼,“你给孤说清楚,跟不跟孤走?” 他已经放下|身段至此,玲珑要是还拒绝他,他估计是能把她直接打晕扛走了,可玲珑怎么会走? 她还没玩够呢! 311.第二十八片龙鳞(十)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 “你先听我说。” 在太子的记忆里, 玲珑从没用过这样温柔可亲的语气跟谆谆善诱的态度和他讲话,他警觉道:“除了你愿意跟孤走, 孤什么都不想听。” 给脸还不要脸了。 玲珑脸一沉, 太子立刻怂了, 结结巴巴道:“你、你说吧,孤, 孤就听听看也没,没什么大不了。” 玲珑就又笑了,她一笑, 便没了那满满的威胁感,太子一边在心里哀叹夫纲不振, 一边又认真竖起耳朵听起来, 等玲珑说完了,他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就为了这么点小事, 你、你就要孤继续等?孤在你心里难道还没有一个楚旬重要?你、你是不是要气死孤?!你想整他, 孤帮你就是了, 哪里需要你亲自动手!” 美人不耐烦地把他的脸推开:“你懂什么,有些事就得自己来才刺激, 若是事事都要你, 那我做什么来的?再说了, 本就是他骗婚在先, 我给他戴个绿帽怎么了?他不是也跟别人珠胎暗结?” 太子眼睛一亮, 很会抓重点:“你的意思是想给孤生个孩子?” 那也不是不可以。 她长得这样美, 性子又温柔可人……算了, 太子都没脸说出这个四个字,性子又聪明,若是她能给他生个孩子,一定比父皇生得那堆除了自己之外的歪瓜裂枣好得多,他也会得到一个优秀的继承人,想到这里太子都有点等不及了,简直立刻想要去做生继承人的事呢! 可他还没亲到她的唇就被玲珑啪在嘴上推开,美人态度冷冰冰:“忘了跟你说了,我是不能生孩子的。” 太子一愣。 “我喝的那些汤药你没忘吧?”玲珑抬眼看他,怕他老眼昏花就给忘得一干二净,“喝得多了就不能生了,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就只能从皇室过继一个孩子,否则一切免谈。” 太子顿时说不出话,他第一时间没有为她说的话愤怒,而是担心地看向她的肚子,温热的手掌覆了上去:“那些药还有别的副作用么?待会儿孤带你出去,让太医给你好好看看。” 这回反倒是换玲珑惊讶了:“你怎么回事,我说得明明白白,你想跟我在一起,可是不能有孩子的。” 太子不耐烦地瞪她:“孤又没聋,当然听到了。” 然后他就凶巴巴地说:“那又怎么样?孤死了,两脚一蹬眼睛一闭就进皇陵了,这龙椅谁来坐跟孤有什么关系?而且你不是说了孤可以过继一个,父皇生得皇子没有百来个也有几十个,其中傻的不少,过继个孩子又不是大事,倒是你,你怎么没早点跟孤说?孤去找太医给你看看,说不准就还能怀上呢……若是你能怀上,自然比过继要好……” 他在这儿碎碎念,玲珑反倒有点惊讶他这想法了,没想到听话之后整个人的思想境界都升华了。正想跟他说几句话,就突然听到外头传来脚步声,水仙在内室屏风外禀报说姑爷回来了,刚进了院子,听说玲珑睡了,却非要来看看,还说给她带了礼物。 太子的脸顿时就变了,玲珑当机立断把他一脚踢下床朝床底塞,“快进去快进去!” 太子不敢置信,他堂堂一国太子,未来的皇帝,她居然敢叫他钻床底?! 就带着一脸的震惊,太子被塞进了床底下,好在玲珑爱干净,打扫卫生的婢女也不敢偷懒,床底下也都扫的干干净净,就是难免有点浮灰,而且床比较矮,太子躺在那儿也就勉强能翻个身,再做点别的就难了。 他气得要死,用力捶了床板一下,坐在床上的玲珑就嘘了他一声:“乖一点不要吵,不然我就让楚旬留宿。” 成功威胁到了太子,楚旬也就进来了,见想了数日的妻子巧笑倩兮地坐在床畔,他一颗心都变得火热,在琼娘那里身心俱疲,回到了玲珑身边,他觉得自己就又活了过来,面上也露出由衷的笑容:“玲珑。” 为了维持自己的君子形象,楚旬坐在了桌边的椅子上,玲珑只穿着薄薄的寝衣,虽然一寸肌肤也没有露出来,可灯火下却勾勒出了窈窕的身段,她轻轻一笑:“夫君回来了,生意上的事儿处理的如何了?可还有麻烦,可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 楚旬听着都觉得欣慰和感动,便道:“这些都是小事,无需你操心的,倒是你,这几日我不在,可有照顾好自己?” 两人有来有往,倒真像是一对恩爱夫妻,听得床底下的太子爷酸倒了牙,恶心不恶心,还都是小事,都是小事你亲自出马干什么,担心她照顾不好自己,你倒是去照顾一个妓子出身的外室了。这里太子爷觉得楚旬比他父皇还要虚伪,他父皇好色那是光明正大的,喜新厌旧也从来不找理由,可没像这楚旬,明明做了恶心事,骗婚不说,外头的女人孩子都有了,他还能一脸深情地哄骗一无所知的无辜妻子。 等一下…… 说起来,玲珑能跟楚旬互飙演技,可见她也不是个简单角色。想到这里太子都有点想哭,那又怎么样,他这个太子爷不也是被吃的死死的,区区一个楚旬,还真跟玲珑说得那样,根本用不着太子爷出马,这样的战五渣,她一个能打十个还不费力。 楚旬取出自己准备好的礼物,“这是我在外头瞧见的,觉得一定很适合你。” 玲珑看了下桌上的锦盒,笑着接过,打开一看,里头是一根缀满了宝石的钗子,瞧着挺好看的,而且绝对不便宜,心想这楚旬做戏倒是知道做全套,自己“出门做生意”,回来便为妻子带个礼物,不仅能成功打消妻子心里的疑虑,还能让她感动,从而对自己更加死心塌地,真是厉害啊。 她笑纳了,不要白不要。 楚旬有点眼巴巴的,因为他在等玲珑开口邀请她住下来,可是那怎么可能!本来玲珑对于睡不睡是无所谓的,有需求的话楚旬也不是不可以,但楚旬既然自己为了当君子说要等她心甘情愿,那她怎么好不成全他?怎么好先开口留他?当然是要他等到地老天荒啊! 太子爷在床底下待的不耐烦了。尤其是在他听到楚旬假模假样实则却在暗示玲珑留他的时候,他气得又捶了一下床板,这一声还挺大的,楚旬顿时警觉:“什么声音?!” 玲珑面色不变,处之泰然:“应是老鼠,白日里屋子进了老鼠,叫婢女们捉了许久也没捉到,不知道又在哪儿闹腾呢,等到明日再叫人来捉。” 楚旬信了,实在是玲珑给他的印象太好,完全想不到她这样的女子也会说谎。而且家里的确是有老鼠,他的书房曾经也进去过一只,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捉到。“那好,那明日我来帮你。” “好啊。” 两人约定好了,楚旬再三赖着,见玲珑仍然没有留自己的意思,只得起身离开。他们现在没有圆房,楚老太太是不知道的,因此楚旬还在院子里住着,只是住在玲珑隔壁的房间,再加上知道他们夫妻俩分开睡的也就水仙等几个心腹,所以也不怕被楚老太太知道。 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呢。 楚旬一走,太子爷就利索地从床底爬了出来,恶狠狠地瞪着玲珑:“老鼠?捉不到?” 玲珑淡定地回复:“现在捉到了。” 这哪还有不懂的,是说他跟老鼠样呢,太子就很想揍她,最后只能亲她,却被玲珑果断拒绝:“你好脏,离我远点。” 太子爷长到二十岁,头一回有人嫌弃他脏,她怎么不想想他是怎么脏的?还不是她逼着他钻床底?!“你这个女子,还有没有良心?” “良心是什么,多少钱一斤?有没有点心好吃?” 望着那双无辜潋滟的美眸,太子顿时丧气,说不出话:“孤走了,孤回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再来。” “别来了。”玲珑对天翻白眼,“我夫君就在隔壁你还敢来?怕不是要被拖出去打再浸猪笼。” “他敢!”太子横眉怒目,压低了声音喝斥,“那孤就挖了他的眼睛割了他的舌头让他看不到也听不到!你在这儿等着,孤很快就回来!” 然后走之前威胁:“不许叫他夫君,叫他名字!” 玲珑才不理他呢,冲他做了个鬼脸:“快滚吧你。” 太子火急火燎地出去,真的洗了澡换了衣服回来,就发现玲珑房间的窗户从里头被别上了——她是故意的!他现在要是想弄开肯定会发出比较大的声音,那隔壁的楚旬不就听到了?!虽然这样做也不是不行,但太子可以保证,他要是真这么做了,玲珑第一时间跟他翻脸。 于是他气闷地瞪着窗户,一直挨,挨到了夜深,等其他人都睡得差不多了,才叫侍卫把窗户捣鼓开,自己又顺着窗户钻了进去,美人早睡熟了,太子爷就是有千般万般的旖旎想法也不能实现,只好气呼呼地跟着上床——他不管,他明天不走了! 312.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一) 玲珑一早起来, 人被抱得紧紧的, 太子爷跟没见过女人似的把她死死箍在怀里,她试探着动了动手脚, 他就还闭着眼睛轻声哼哼, 安抚了她两声, 其实自己根本没醒。玲珑盯着他端详了一会儿,觉得他比楚旬顺眼也不是没原因的,抛却一切外在条件不说, 光是太子爷这张脸, 楚旬拍马都赶不上。 皇室的皇帝们都喜欢美女, 后宫的妃子虽然因为家世问题多有容貌普通的,但生出来的皇子公主颜值普遍不低, 太子明显是达到了一个顶峰,楚旬也算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在太子爷面前也就配提个鞋。 玲珑还没打算起来呢,就听见水仙在外头说姑爷来了,说是要陪玲珑一起用早膳。 玲珑看了眼占据自己柔软床铺的太子爷,顿时感到几分苦恼——要怎么藏才能让这个人不被发现呢?好在她的床是当初楚家给他们两人准备的新床, 足够大, 被子也厚实, 要是太子爷愿意蜷缩成个虾米状蹲在里头,倒也不是瞒不过去。楚旬总不能上来揭她的被子, 看看里头有没有藏野男人吧? 太子就被这么无情地摇醒了, 他眨眨眼, 刚睡醒的时候完全不似平日里那样贵气逼人,眼神有几分茫然,看着还挺可爱的。玲珑竖起一根指头点住他的唇,说:“楚旬就在外面,你不想被他发现吧?” 太子立刻醒了,谁说他不想被发现?他简直是太想被发现了!而且就算楚旬发现又能如何?太子还在苦恼怎么样让玲珑跟他走呢,楚旬一发现这不就顺理成章把她带走了? 结果却被玲珑摁住,得到一个警告的眼神:“你给我安分点,要是坏了我的事,我要你好看。” 太子顿时委屈,他怎么就坏她的事了?“你真的是答应跟孤和好的么?为何不肯让孤跟那楚旬说清楚?若是担心名声,这点你大可放心,孤定然会保护好你的。” 玲珑才不关心名声不名声的,全天下都歌颂她的美德如何,全天下都批判她的叛逆又如何?她只是不想现在就跟楚旬撕破脸,因为当初楚旬也不是一开始就跟原配撕破脸的呀!他装作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哄得原配对他情根深种,然后又无情地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假的,其实他另有所爱,并且希望原配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善待他的琼娘——玲珑也不要他条胳膊砍他条腿儿,反正她就是想把这一切再演回去。 先让楚旬喜欢上她,等到他决定跟她好好过日子了,那会儿才是太子出场的时候。 不过现在楚旬就在外面,没有时间跟太子爷废话,玲珑二话不说,掀起被子把太子爷摁了进去,一路踹到床尾,这才让水仙放人进来。 楚旬何曾见过刚起床的玲珑?那真是美得令人窒息,宛如清晨林间的无辜小鹿,又仙又纯,胜过他见过的任何一个美人。 他几乎都要看痴了。 玲珑就坐在床上,寻常人要是藏着情夫,那是生怕被丈夫发现,必定战战兢兢,她可不一样,她态度无比坦然,就跟被子里完全没有另外一个男人一样。 “烦请夫君到外面等我会儿吧,我梳洗好了就出去,咱们再一同用早膳。” 楚旬轻笑:“我想留下来陪着你。” 玲珑明显感觉到被子里那个被她强迫摁住的人不高兴了,因为他捉住了她白嫩的小脚,还放在嘴边啃了一口。她面不改色:“好。” 她居然敢答应??? 太子爷更气了,顺着过去把每一颗白嫩可爱的脚趾头都咬了一遍,当然是不用力的那种,甚至还非常温柔,滚烫的舌尖一点点舔舐过去,玲珑身子都软了,如玉面庞露出几分娇媚嫣红,看得楚旬越发情生意动,只觉得她面对自己时这样的小女儿娇态,定然是对自己有了情意,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两人都能圆房了呢。 他便到了梳妆台前坐好,玲珑在被子里踹了太子爷一脚,自己掀开被子下床,小心地没让太子爷露出来。她一下床,被子就铺到了床面,阻断了太子爷呼吸的通道。他在里面匍匐着也不敢动,倒不是怕楚旬,主要是怕玲珑,她要是再跟他耍脾气,他可不知道要如何去哄她了。 只能悄悄往前,一点一点的摸,挑开被子一角,就看见楚旬手上拿着螺子黛在给玲珑画眉,太子爷顿时咬牙切齿,这厮还真把自己当做玲珑的夫婿了!他有什么资格跟她共享这闺房之乐?太子爷都没这待遇! 要不是怕玲珑生气,他早冲出去把楚旬丢的远远的。 但残忍的事情接连发生,不止于此。太子爷就在被子里,看着那两人打情骂俏,又看着他们眉来眼去,最后还要看着他们一起用膳,期间楚旬深情款款地给玲珑夹菜,她也低头浅笑夹回去,太子爷的心肝脾肺肾都在疼,他觉得不能忍,绝对不能忍! 好在玲珑见好就收,知道是不能再继续刺激下去了,免得太子爷爆发。跟楚旬用完了早膳,她就委婉地下了逐令。 楚旬依依不舍地走了,每次留在玲珑身边,他都觉得无比轻松,感觉生活都变得美好起来。可转念一想,又要去看望琼娘,这颗心就又如同在冰天雪地深埋,满满的都是不情愿。 若琼娘还是初见时那朵解语花,楚旬自然是喜欢的,若琼娘还能维持少女时的美貌,那楚旬自然也不会轻易放下,但这实在是太难了!玲珑跟原配不一样,她出色的容颜让琼娘感受到了危机,从而更想直接抓住楚旬,也正因为紧张与恐慌,使得楚旬每次面对她都觉得呼吸困难。 再加上这次小产,不仅孩子没保住,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了巨大的创伤,下面恶露不止,好一阵子才调养的好了些,这段时日都是没法伺候楚旬的,楚旬能忍住?他在琼娘这里得不到满足,回到家再看到如花似玉的妻子,便不由自主地将两人放在一起比,然后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是为何看上琼娘的呢? 琼娘如何能与玲珑相提并论呀! 他谎称出去做生意,结果却是陪着琼娘,这几日可真是压抑,琼娘因着没了孩子,身子又不舒服,非常没有安全感,拽着楚旬便不停地要他给自己保证,楚旬一开始还有几分真心,后来就不耐烦起来。他是楚家的少爷,虽然出身并不算达官显贵,但也是被家里人宠大的,到哪儿都有下人伺候,谁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结果遇着了琼娘,她出身卑微,却生得美丽,楚旬便存了怜惜之意,戏本子里不都是这样么?温润如玉的公子哥儿怜香惜玉,成就一段佳话,也正因如此,琼娘被家里人卖掉,一联系上楚旬,楚旬便马不停蹄地为她奔走,还将她秘密养在自己的一栋别院。 可现在不一样了呀。 现在的琼娘跟之前的琼娘简直判若两人!她知道自己在容貌上比不过楚旬的妻子,又绝望于失去了这个本该成为她最好武器的孩子,那么除了情分,她还能拿什么来抓住楚旬? 楚旬也正是因此,觉得跟琼娘在一起呼吸都困难。有时候他是真的忙,结果只要两天不去看她,琼娘便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又去了妻子那里,要他保证决不会爱上那个女人。 跟琼娘在一起,楚旬体验到的是反抗楚老太太的快乐,尝到的是自己当家做主的喜悦,而现在,琼娘再也不能给他这样的感觉了。 他更喜欢跟自己的妻子在一起。玲珑安静温婉,从不对他索求什么,只是温温柔柔地看着他,楚旬就觉得满心欢喜,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对琼娘的感情,也许现在他成家了,有了妻子有了责任,过去的所作所为其实并不正确。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越发的不想去琼娘那儿,也越来越频繁地朝玲珑这儿来。 玲珑越是不留他,他就越是喜欢她。 用太子爷的话说,那就是贱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玲珑没反驳,而是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那意味可明显了,太子爷想装自己看不懂都不行。他摸摸鼻子:“孤跟他可不一样,孤说喜欢你,就不会在外面养别的女人伤你的心。” 自打两人和好,太子爷似乎点亮了说情话的天赋,干什么都能张嘴来一句,尤其喜欢疯狂遍地楚旬抬高自己,试图让玲珑擦亮眼睛早点决定跟他一起回宫。 他都想好了,年后登基,顺势就把她封为皇后,新的身份他都给她准备好了。 至于知道内情的人——谁敢多说一个字,怕是脑袋不想要了。 反正他是这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他就是抢了别人的老婆又能如何?就楚旬那窝囊废的样子,敢跟他争吗? 要是敢,太子还能高看他一眼。 玲珑轻笑,手上把玩着太子送给她的九连环,一边玩一边慢悠悠地说:“听说过几日要下大雪,天冷得很,你就别来找我了。” 313.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二)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二) “什么意思?!” 太子爷立刻警觉起来:“你想把孤怎么样?” 玲珑觉得他真是敏感,她说这话没别的意思啊, “下这么大雪, 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在宫里待着么?大晚上地朝我这儿跑也不怕把小命给弄没了。” 太子爷一听, 顿时露出喜悦的表情,凑了上来抱住她猛亲:“玲珑, 你是在担心孤吗?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肯定是吧!” 玲珑说:“你觉得是就是吧。” 他太高兴了,玲珑都有点不忍心戳破他的幻想, 其实只是因为接下来几天都要下大雪, 再加上又要过年,楚旬肯定不会到处乱走,玲珑决定跟他一起把夫妻间的“感情”升华一下。 既然太子以为她是关心他,那就是好了,反正也说得通。 太子顿时美滋滋:“没事,孤安全得很,不要小看孤的侍卫。” 玲珑翻了个白眼,把解开的九连环丢到桌子上,“可是这么冷的天我不想跟你一起睡了,你不知道你每次从窗户进来身上都很冷吗?而且还抢我的被子。” 太子感到很委屈:“那孤下次在火盆前烤热了再上床。” 玲珑扶额,“随便你吧。” 虽然如此,太子爷仍然很高兴,因为玲珑关心他。他笑眯眯地把玲珑抱到大腿上,开始给她讲自己谋划好的以后的美好生活, 没有什么楚旬琼娘, 就只有他们两个, 他不会让她有任何烦心事的。 其实这段时间太子来找玲珑的频率明显变小,倒不是他厌烦了,事实上他恨不得每天十二个时辰都要跟玲珑在一起,而是他既然决定年后登基,让皇帝“禅位”,那就要做一些万无一失的准备工作。本来只有禅位的话问题不大,可他同时还想带走玲珑,那就需要一点时间来做铺垫了。 太子跟玲珑这边甜蜜蜜,楚旬则快被琼娘折磨的精神崩溃。他自诩是个情圣,对琼娘爱得深沉,可话说回来,爱的再深沉,也承受不住琼娘这样的折腾啊!他有时候留宿,琼娘大半夜的能把他推醒,披头散发地逼问他是不是最爱她,是不是一点都不喜欢他的妻子,又问他会不会娶她为妻——楚旬一开始还真情实感地安慰,后来就变得敷衍了,尤其是一个夜里琼娘能把他弄醒个七八次,她自己就不用睡觉吗? 这样第二天楚旬的精神也不大好,他是再也不想留下来了,恰好下了大雪,就有了不来看琼娘的理由,干脆窝在家里不出门了! 楚旬一不来,琼娘的状态就更差,她其实也不是疯了,就是没有安全感,现在唯一能得到她信任的就是身边的朱婆子,朱婆子说什么琼娘都听,而且她觉得朱婆子说的很对,楚旬明显就是想把她给抛弃了,根本没有带她回楚家的意思! “……夫人您现在还年轻貌美,可早晚有人老珠黄的时候,去了这段时日的浓情蜜意,您看楚爷对您还有几分真心?照老奴说,您就是要作要闹,看看他能不能包容,否则便是不够爱您,那咱们也不必跟他气,直接上门去闹,毁了他的名声,看楚家接不接您过门!”朱婆子说得口沫横飞,琼娘听得认认真真,频频点头,她也觉得朱婆子说得是,楚旬若真不要她,那她肯定是不能让他好过的! “您看这正是过年,等下回楚爷来,您就问他,什么时候带您回去,他要是再这样支支吾吾,咱们何必容忍他!”朱婆子轻叹,“这女人啊,可真是难,若是自己都不为自己打算,那还有谁能怜惜几分呢?” 不得不说,朱婆子非常会说话,琼娘被她煽动的迫不及待,她再也不想一个人守着这么个院子等待楚旬来看她了!他如果不来,她就失去了主心骨,可他来了,却每次都很快要走,琼娘也觉得楚旬对自己不跟以前那么上心了,总是很敷衍,明明她身子都好了,可夜里想靠近他,他也总是将她推开。 而且别以为她不知道他腰间那个荷包是哪里来的!上面绣了一颗骰子,玲珑骰子,影射的是他妻子的闺名,说楚旬没有变心?谁信啊! 下大雪的这几天,楚旬总算是过得舒坦了! 白日里跟玲珑下棋对弈,琴棋书画诗酒茶她是样样精通,跟她说话都让他觉得身心舒畅,中午去陪着老太太用午膳,一家人和和美美,没有一点烦心事儿,他不用去想琼娘,心上的大石头就跟放下去了一样,接连几日的神仙日子让楚旬不由得生出一个想法:若是没有琼娘该多好啊! 他不想承认,其实他已经在后悔当初跟琼娘有了夫妻之实了。他大可救了她,但是与她保持距离的,可世上哪有后悔药卖呢? 如今他只希望玲珑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他会好好安顿琼娘的。 太子爷那边得了朱婆子的消息很是满意,呵呵,楚旬那混蛋想过好这个年?不存在的,也不问问他容不容许?便传令给朱婆子继续蛊惑琼娘,最好让琼娘把楚家闹个天翻地覆人尽皆知,不过他得注意给他心爱的玲珑递个消息,让她记得离楚旬远一点,免得到时候闹开了殃及她,要是磕着碰着可不好。 玲珑听到侍卫转达的太子爷的话后一脸无语,她总算是明白那家伙到底有多着急了,有什么好急的啊,她不是都答应了? 但玲珑心里也有了数,不过得先跟苏老太太说一声,给她老人家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闹起来苏老太太一个气不过晕过去,老人家身子本来就不好,玲珑可不想让她就这么两腿一蹬没了——那不是比原主在的时候活得还短吗? 年前她作为外孙女,按照规矩是要去探望苏老太太的,楚旬是外孙女婿,自然也要跟着一起上门。玲珑到苏家的时候,正巧迎面遇上苏大太太,苏大太太对她还有点不满意,她家大爷到现在都没升过官,虽然很多事情大爷不跟她说,但苏大太太就觉得是不是玲珑伺候的不够好啊? 如今见了楚旬对玲珑百般体贴的模样,不由得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鄙夷地瞥了一眼。 倒是没看出这小蹄子手段颇高,伺候贵人之后,这残花败柳的身子,居然还能把楚旬给哄住,楚家那老太婆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新婚夜新娘子没有落红能不闹?既然没闹,必然是楚旬吃了这个哑巴亏。 苏大太太心情不爽,看到谁都想刺两句,就对着楚旬冷冷一笑,刻薄道:“看不出姑爷心胸这样宽广啊。” 楚旬莫名其妙地看着她,说谁呢?说什么呢? 玲珑微笑回道:“姑爷心胸宽不宽广难说,大舅母心胸必然是宽广的,听说大舅舅又纳了个十四岁的丫鬟,这岁数可是一个比一个小,大舅母也能忍住,实在是让玲珑佩服。” 苏大太太脸色一沉:“你怎么说话的?还有没有家教了?!老太太就是这么教你的?!” 玲珑害怕地朝楚旬身后躲,楚楚可怜的求助:“夫君——” “大舅母慎言!”楚旬拉下脸,沉声,“如今玲珑是楚家妇,大舅母说她家教不好,可是在嘲讽楚家没有家教?” 苏大太太是不想跟楚旬撕破脸的,苏家这个忠义伯就是个空壳子,又有一大家子要养,若论起家底,他们还真没有富裕的楚家厚实。她哼了一声,不跟玲珑废话,转身走了。 玲珑就用崇拜的星星眼看向楚旬:“夫君好厉害,一句话就让大舅母走了!” 楚旬顿时十分自得。 玲珑早就看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了,夸一句尾巴都能翘上天,而且你越夸他越崇拜他他就越喜欢你。玲珑平时很少夸,于是这偶尔一夸,就抵得上琼娘一天夸十次。 苏老太太精神头还好,看到他们夫妻俩来也很高兴,拉着玲珑的手说话。楚旬是个男子不好多待,礼数到了就到外面去了,留下玲珑陪伴苏老太太。 苏老太太问玲珑可还好,玲珑在思考怎么说才能不刺激到这位老人家呢?不过有她在,消息虽然刺激了点,但肯定不会有生命危险。 于是她就添油加醋地把楚旬骗婚的事儿说了。 可怜苏老太太以为给外孙女寻了个良人,却不知是个狼心狗肺的骗子,一口气堵在喉头还没来得起吐出来,就又听到外孙女爆了一个重磅消息:“……所以我也给他戴了顶绿帽。” 苏老太太白眼一翻,晕了。 玲珑伸手一掐老太太人中,老太太慢悠悠醒转,看到如花似玉的外孙女那一脸的认真,就知道这事儿多半是真的了,顿时就脸一垮,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到底怕吵到旁人被人听到,还不敢哭出声,可怜极了。 她自己嫁人之后过得不好,女儿又早逝,现在得了个外孙女,宝贝般养着,又遇到这样的事儿,难不成她们注定都是苦命的? 314.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三)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三) 龙女大人看着老太太哭得跟个泪人样儿也觉得有点棘手, 这种情况下她要说什么才能让老太太不哭呢?想了想,她自认为很贴心地拍了拍老太太的背:“外祖母不要担心, 我这个姘头很厉害的。” 老太太顿时哭得更伤心了。 也是太子爷不在,否则听到她形容他就是个“姘头”, 怕不是能活活被气死过去。 又等了会儿, 老太太实在是不敢再哭了,过年的大好日子, 她再哭下去难免眼睛红肿, 叫人看了又要受编排,便握着玲珑的小手,哀叹苦命,又劝玲珑赶紧同那人断了往来,日后好生跟楚旬一起过日子。 玲珑认真地对她说:“我跟楚旬没法过日子了, 他骗婚在先,并非是我不讲情面。” “他养外室是过分了些, 可他毕竟是男子,男子三妻四妾本是寻常,你与他起了龃龉,日后在楚家又要如何自处?外祖母岁数大了,没多久好活了,到时候谁来照顾你呢?” 苏老太太越说越难过, 她是真心疼爱外孙女, 才想着给她寻个好归宿, 高嫁了怕她被磋磨, 低嫁了又怕她受委屈,好不容易寻了个外貌能力家世都好的楚旬,偏偏又是装出来的好,婚前便与人苟且珠胎暗结,楚家人都知道,却帮着一起瞒,骗走了她的外孙女。 苏老太太觉得自己这辈子过得够苦了,后娘难当,她嫁进来的时候原配的儿女都记事了,自然不会与她亲近。苏老爷子牵挂子女,对她这个继室也是不冷不热,好不容易生了个女儿,如珠如宝的养大,嫁了个好夫婿,却又出了意外,如今只剩下了这个外孙女,她仍然保不住。 怎么活着就这样难呢? 一瞬间,苏老太太死的心都有了。她怕外孙女性子拧,跟楚家对着干,外嫁女与夫家闹了矛盾,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撑,夫家有无数能教训她让她吃苦的法子,苏老太太愁啊,这可怎么办呢? 玲珑回握住老人家的手,她不知道苏老太太年轻时长得什么模样,但人一老,皮肤就会严重老龄化,此时此刻被玲珑握住的这双手宛若风干的橘子皮。苏老太太在苏家的地位其实很尴尬,苏家人自然不会真心孝顺她,她唯一的女儿又早逝,她在苏家也没什么说话的余地,因此给外孙女寻个归宿都提心吊胆。 哪里能想到楚家竟然敢瞒着琼娘的事儿来骗婚呢。 可木已成舟,生米都煮了熟饭了,身为女子又还有什么办法?只能咬着牙认了,等再过几年,生了儿子好好教养,熬过去也就是了。 “照顾我的人可以有,但绝不是楚旬。”玲珑跟老太太讲道理,她歪着头想了想,“外祖母您且放心吧,我定然是能全身而退的。” 苏老太太眼巴巴看着她,玲珑就凑到她耳边说了一句话,这回苏老太太猛地睁大了眼,也不哭了,或者说她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半晌,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玲珑苦恼地看着老太太,心想太子爷的名号就这么吓人吗? 此时此刻正在处理政务准备赶在年前封笔好好过年的太子爷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暗忖,不知道他心爱的玲珑是在夸他还是在骂他呢? 嗯……应该是在骂他。 想起侍卫回报的今日玲珑跟楚旬去苏家了,太子爷顿时勾起一抹冷笑,这有什么了不起,年后他亲自带着皇后去苏家看望老太太! 这边苏老太太终于又悠悠醒转,她今日可是把大半辈子的头都给晕了,一睁眼,思及晕倒前听到的那些,又是潸然泪下,恨不得就这样死了算了,可她要是真死了,玲珑要怎么办呢? 她本是要劝玲珑跟那人断开,再跟楚旬好好过日子的,如今得知那所谓的“姘头”居然是当朝太子爷,给苏老太太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说叫玲珑跟对方断了——这是玲珑想断就能断的么! 那可是天家啊,哪怕苏老太太是个卧病在场的老妇人,也知道当今圣上是不行了,太子爷登基不过是早晚的事儿,可既然是天家,又能对玲珑有几分真心呢? 老太太现在就怕玲珑自以为太子爷疼她,其实那不过是上位者对于美色的追求,难不成太子爷还能给她个名分不成? 可看着外孙女带着笑的小脸,老太太这样忧心的话又说不出口,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直到当天玲珑跟楚旬回去了都没能说出来。 她身边也没个人能让她说,伺候的婆子跟了她几十年了,可此事事关重大,苏老太太也不敢让人知道。给玲珑惹麻烦不说,万一贵人发怒了又要如何是好? 老太太这一担忧,病就更好不起来了,甚至有越发严重的趋势。玲珑在楚家一听,觉得不行,老太太再这样下去感觉是真的要咽气了,她可不是为了气死老太太来的啊! 就给太子爷递了信,刚结束政务才放假的太子爷顿时美滋滋,这几天忙得要死没工夫去看他心爱的小玲珑,原来她也是会想他的。让他猜猜这字条上会写些什么呢?日日思君不见君?我思君处君思我?宽衣解带为思君?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哎呀,真是想想都让太子爷浑身舒畅。 等他正襟危坐,怀着虔诚的态度把字条一摊开,笑容瞬间从脸上消失,因为上头就只有一个冷冰冰的大字。 说是大字,是真的大,这么一张纸,就写了一个字,还特意写的那么大,生怕人看不着似的。 “来”。 太子爷气得想把纸团搓吧搓吧扔了,手都伸出去了又舍不得,毕竟这可是玲珑头一回给他写书信。想了想,先叫人备马,然后把这字条小心翼翼地给藏起来,就跟自己的私章一起放,免得被人偷了。 玲珑没想到太子来得这么快,她皱眉:“你怎么现在就来了?” 太子脸一沉,瞪她:“不是你让孤来的吗?” “我又没让你现在来。”玲珑颇有些不耐烦,“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什么时辰,孤不是正好留宿吗?” 太子理直气壮的,这会儿刚傍晚,他来的时间可巧了,不仅能陪她一起用晚膳,还能陪她一起洗香香睡觉觉。 玲珑说不出话,其实她是希望太子挑明天来的,跟她一起去苏家探望一下老太太,顺便让老太太见见。玲珑自己磨破了嘴皮子,老太太也不信太子对她很好,那就只能让老人家亲眼所见了。 但人来了也不好赶走,于是太子爷成功留宿,玲珑吃饭的时候咬着筷子思考,“你不说我还给忘了,好像有几日没见着楚旬了,那厮干什么去了?” 太子哼哼两声:“你求孤,孤就告诉你。” 玲珑立刻继续吃饭,太子就蔫儿了,“他那外室失踪了。” “失踪?你搞的鬼?” 太子就冲她笑:“你可真了解孤,这可不是孤搞的鬼,是他那外室自己琢磨出来的法子,这个年楚家是别想好过了。” 玲珑才不关心楚家人好不好过年,她只想让苏老太太再安安稳稳活几年。太子跟她说了,她也就不关心楚旬了,用完膳洗过澡上床,又被太子搂着占了番便宜,他现在把她当他的女人,就什么话都跟她说,玲珑也没想到这家伙被驯服之后这么乖,就强撑着眼皮忍着睡意听他碎碎念,说皇帝的身子是不怎么行了,他打算年后就登基,又说给她弄了个万无一失的新身份,让她乖乖等着当皇后云云……刚温存完,太子爷是越说越激动,仿佛面前一片美好前景,他连过继谁家的小孩都想好了! 三皇子家的正妃有点丑,怕生出来孩子不好看,不能要。 四皇子则是天生痴肥,万一孩子生出来随他怎么办?不能要。 五皇子倒是生得不错,正妃也不错,但脾气又不大好,也不能要。 六皇子还打光棍,不考虑。 七皇子跟七皇子妃都还可以,但是七皇子妃的家族心太大,到时候说不准会有旁的心思,还是不能要。 思来想去,只有九皇子家的能考虑,因为九皇子母胎受损,身子一直不大好,不一定还能活多久,就看他有没有本事在嗝屁之前让他的正妃怀孕了。 …… 正说得兴起,觉得自己方方面面都考虑到的太子爷一低头——美人早睡了,不知道从他说哪一句开始睡的,但太子爷猜测她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听。 恨得他牙痒痒,忍不住低头去啃了一口玲珑软嫩的粉腮,但啃完了又觉得下口重了些,赶紧揉一揉亲一亲安抚,好在她是继续睡了,并没有醒来。 英明神武杀伐决断的太子爷小心翼翼地吐出一口气,说真的他这辈子,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怕过谁,照样守住了自己的地位,可到了玲珑跟前,怎么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呢?难不成她真是他的天敌,是以他见了就忍不住低头听话? 315.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四)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四) 无论太子爷心中有多少遐想, 到了第二日就都破碎成了泡沫。他无比清晰地认识到玲珑给他传信根本不是因为相思,纯粹是用到他了所以叫他来, 看她那小样,从楚家去苏家, 沿途叮嘱了他一路, 无非就是要他在苏老太太面前不要端架子,不要耍威风, 总而言之就是不要吓到老人家, 给老人家吃个定心丸,让老人家好好养病云云。 太子爷心有不忿,可是不敢表现出来,就学玲珑讲话。玲珑说一句他跟着超小声学一句,还说的摇头晃脑的, 玲珑见他态度不端正,顿时拉下脸:“你这是什么态度, 你不乐意是不是?” 太子爷赶紧表忠心:“怎么会呢,孤再乐意不过了!你放心,到时候见着外祖母,孤指定不让她害怕,让她把心咽回去,稳稳的!” 玲珑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破天荒在他唇瓣上亲了一口:“这才乖。” 哎呀这个表里不一的凶婆娘! 太子爷被亲的美滋滋, 越发坚定了要好好表现的心, 结果还在马车里, 还没到苏家,还没等他把这份甜蜜给消化完,玲珑就不知从哪儿摸出一个布包,从里面拿出一件灰不拉几的衣服示意他穿上。 太子爷俊脸扭曲,别以为他看不出来,那是楚家家丁的衣服!他堂堂太子,未来的皇帝,为什么要穿楚家家丁的衣服?他今天穿的这件明明就很衬他的身材跟气质! 可他拗不过玲珑,最终还是被迫穿上了,穿上后还是一脸不爽,虽然知道她是怕他被发现,可他什么时候需要这样憋屈了?最终逼着玲珑给了好几个香吻并且答应他今天晚上也可以留下来才算完。 玲珑瞥了他一眼没理他,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嘛,这个她最擅长了,看在最近太子爷都很乖的份上,也不是不能给他个好脸色。 苏老太太打上回玲珑来过之后就卧床不起了,她也知道自己不能生病,因为有的时候病的迷迷糊糊的,她怕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叫有心人听去就不好了。她年纪大了,死了也就死了,她的玲珑还年轻着呢,大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因此老太太也很努力地在喝药养病,奈何她在府中地位不高,想要好的补品是没有的,再加上她虽然知道这个理,可忧思过重,难得睡着了,就会做玲珑被发现的梦,这一惊,病就好的更慢了。 她又不是苏家大爷二爷的亲生母亲,两个儿媳自然也不会过来侍疾,老太太就这样病的越发昏沉,今日好不容易有了点精神,就听说外孙女来了,立刻让婆子扶着自己坐起来,见玲珑挑开帘子进来,小脸仍旧是白里透红泛着光泽,看起来过得很好,老太太这才稍微宽心,可转念一想,又心情沉重。 玲珑挥手让下人出去,并让水仙守在外头不让任何人进来,自己坐到了床边,“外祖母这些天可好些了?” 苏老太太颤巍巍地点头:“好多啦,你呢?楚旬待你可好?” 玲珑声音更加柔和:“他哪里会待我不好,外祖母就不要为我操心了,还是养病要紧。” 身后穿着一身家丁衣服的太子爷浑身上下都不对劲儿,虽然楚家有钱,但是下人穿的衣服自然不会多么讲究,太子爷活了二十岁,还是头一回穿质地如此粗糙的衣服,感觉浑身都痒,忍不住想去挠。但他毕竟是一国储君,定力非凡,又是在玲珑的外祖母面前,便忍住了。 心里却止不住泛酸,还以为在马车上玲珑对他的态度就是温柔体贴了呢,原来对着苏老太太她是这个表情这个语气!也太差别对待了吧?这简直就是歧视! 苏老太太本要跟玲珑说点贴心话,谁知玲珑身后那下人忒地不懂事,站在那儿跟个木头一般一动不动,老太太咳嗽了好几声,对方都没有眼力见,“玲珑,你看这人……” 原意是要玲珑叫人退下的,结果玲珑如梦初醒:“哎呀我给忘了!” 太子爷一听差点没吐血,他这么大个人杵在这儿,她给来了句忘了?! “外祖母,给您介绍一下。”说完对太子招手。 唤狗呢? 太子一边在心底吐槽一边乖乖挪了过去,被玲珑拉着站在她身边。他不知该以何种面貌应对苏老太太,便维持了平日里的尊贵,淡淡点了下头。 老太太这一瞧,哪家下人能有这样出众的气质啊?旁的不说,就这脸,生得俊美无俦,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下人。没等老人家琢磨过来呢,玲珑就附在她耳边悄声说了几句,吓得老太太跟屁股底下安了弹簧一下,整个人弹起来就要跪下,玲珑眼疾手快一把按住:“外祖母躺着。” 老太太结结巴巴话都不会说了,这可是太子爷!她哪里敢躺下! 太子爷被玲珑踩了一脚,忍住才没有疼的龇牙咧嘴,斟酌了词句道:“外祖母不必起身,好好养病才是。” 除了对玲珑低头,太子爷真没法对着苏老太太也做到春天般温暖,他本身就不是个孝顺的人,没看到皇帝被他软禁的都要哭了吗? 算了,勉强满意,玲珑对苏老太太说:“您看,我说了您不必担心我,太子爷对我很好,也会给我个名分,您就好好养病,到时候享福就是。太子爷说了,给您的诰命圣旨都写好了呢。” 太子优雅沉着颔首:“玲珑说得是,孤会照顾她的,外祖母安心休养,其他的事交给孤就行。” 说完这句情真意切的话,就看到玲珑扭头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太子顿时昂首挺胸,觉得自己不得了。此后玲珑跟苏老太太说话,他就边上安静听着,不觉得烦也不急着走,看玲珑的眼神始终充满爱恋。老太太活这么久了,自认也能分得清一个人是否真心,瞧太子爷这样子,似乎是对她的玲珑很喜爱的,若是能得到未来帝王的照拂,老太太心想,这是极好的。 到底上了年纪,精神头不比以往,说了没多久,老人家就开始昏昏欲睡。恰好婆子禀报说药煎好了,玲珑便服侍老太太喝了药,又给老太太把被角掖好,这才离开。 回去路上,太子跟玲珑说:“孤派了两个人守着,你不必担心老人家的身体。” 这就真的很合玲珑心意,她也不吝于用甜蜜的吻来奖励他,太子笑嘻嘻地揽住她的腰,将吻笑纳,早知道做这么点小事就能得到她主动投怀送抱,他早就做了。 两人回了楚家,楚家还是一片祥和,但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楚旬虽然找不到琼娘,但琼娘的下落太子却一清二楚,今天已经是二十八,大年初一那天,楚旬就该伤脑筋了。 新的一年,新的悲伤。 他因为封了笔,没有政务需要处理,便多出了时间陪着玲珑,楚旬正因为琼娘焦头烂额,也没工夫来烦她,但年二十九的宫宴太子是要主持的,皇帝现在形同废人,很多皇帝应该处理的事都成了他的责任。 早晨太子恋恋不舍地走了,在被窝里亲了玲珑许久,“晚上孤会来陪你,只是会晚一些,你不要等孤。” 玲珑看了他一眼,意思是我什么时候等过你? 坚强的太子爷佯装没看到,起身收拾又赶回宫去了,玲珑觉得他真是精力旺盛,从楚家到皇宫骑马也得半个时辰,他平时早朝就很早,因着她又要提前起身,尤其这冰天雪地的,策马真是寒风如刀,他也不嫌麻烦不嫌冷,看样子是真的很喜欢她。 没办法啊,玲珑想,顺便翻了个身。 谁会不喜欢龙女大人呢? 就这样到了年三十,二十九的宫宴一过,三十晚上按照规矩是要有家宴的,可皇帝被软禁,皇后形同虚设,皇子公主们都对太子这位皇兄充满畏惧,主要是被他的手段吓着了,谁也不敢争抢,太子爷一句轻飘飘的没必要,这家宴就不复存在。 他便顺理成章来陪玲珑了。 可惜的是来得太早,玲珑正跟楚家人一起吃饭呢,楚旬也在,他看起来消瘦许多,玲珑嫁给他也半年了,楚老太太对玲珑迄今没有怀孕表示很不满,一顿饭话里话外都在敲打玲珑,玲珑对此一语不发安静吃饭,楚旬听得越发愧疚,若非为了他,玲珑何必受这样的委屈? 可他也没想过跟楚老太太解释,毕竟解释了他们还没圆房,难免就要暴露他跟琼娘的事。不过他会好好补偿玲珑的,不会让她白白受委屈。 楚老太太的意思是趁着逢年过节,给楚旬抬几个妾,并问玲珑有没有意见。 听着是问话,其实老太太早做了决定,根本没给玲珑拒绝的余地。玲珑也不跟她一般见识,毕竟今天晚上就是楚老太太过的最后一个安稳的晚上了,明儿一早琼娘来闹事,楚老太太就等着伤脑筋吧。 楚旬听了,有点着急,他还没跟玲珑培养好感情,就抬几个妾叫什么事儿?可他也不敢反驳祖母,只想着抬便抬吧,总之他是不会碰的。 316.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五)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五) 楚老太太暗示玲珑身子不好不能生要给楚旬抬妾的时候, 玲珑朝楚旬看了一眼, 他手里拿着筷子,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却是面色如常,也没有说转移话题给玲珑解围,只是安静不说话,玲珑便微微撇了下嘴角,也低下头自己继续吃饭了。 楚老太太说了个酣畅淋漓,总算是痛快了, 又开始叮嘱楚旬要如何如何。楚旬对这个祖母是非常敬重的, 甚至可以说有些怕, 他父亲为了生意常年在外地奔波, 母亲又是个懦弱的性子, 整个楚家那就是楚老太太的一言堂, 楚老太太说一不二, 哪怕是面对唯一的孙子楚旬,她也十分严厉苛刻。 大到读书继承家业, 小到言行举止, 总之就没有楚老太太不管的,楚旬其实很厌烦这种管教, 偏偏他又不敢反抗,一个孝字砸下来, 他就什么都不能做了。 楚老太太不许他跟琼娘来往, 他便越是要偷偷往来, 楚老太太要他娶玲珑,他娶了,可就是不善待她——他用这种无能又可笑的方式来宣告自己对祖母的反感与愤怒,但严格说起来,原配又做错了什么了呢?一心想要琼娘过好日子的苏老太太又做错了什么? 他纵容琼娘害死原配,气死苏老太太,自己则青云直上平步高升,娇妻在怀儿女双全,真是幸福又美满。楚旬的原配性格和苏老太太很像,温婉又内向,嫁给楚旬后一心想着相夫教子,接连几胎都没保住也一直认为是自己的错,满心愧疚之下,又哪里知道,根本是楚旬琼娘这两人不想让她生子。 她自己稀里糊涂的死了,说怨是有的,可最疼爱她的祖母也因为她撒手人寰,这怎么能行? 她宁愿抛弃了自己的灵魂不要,也希望祖母能够颐享天年。 来荒海的每一个灵魂都做好了这样的觉悟:到这里来的话,灵魂便不属于他们自己了。可那条即将吞噬他们的龙,却并不一定会为他们讨个公道,这是个赌注,可有希望总比一无所有强。 晚膳后楚旬跟玲珑并肩回院子,他带着几分愧疚试图牵起玲珑的手,“方才祖母……” “没事。”玲珑冲他柔柔一笑,真是做足了委曲求全的姿态。“祖母是长辈,说我什么都是应该的。说起来这也不全是夫君的错,夫君有君子之风,是我自己不愿意。” 她这么说就对了,恰好戳中楚旬心里的点。他也是这么认为的,祖母刚开口时他本来也想为玲珑说两句,可转念一想,这难道是他的错么?他都说了要等她的心甘情愿,如今成婚半年,她还不愿同他圆房,究竟是心里没他,还是吊他的胃口?是以楚旬便什么都没说,他希望借由这件事,玲珑能够主动示好,两人顺理成章的圆了房,她自然就能为他孕育子嗣了。 思及此,楚旬终于露出今天晚上第一个真心的笑容:“咱们以后好好过日子。” 玲珑只是低眉浅笑,并不应他,也没有如楚旬想的那样,水到渠成地邀请他今天晚上留宿。 他明显是有点不高兴,玲珑权当看不出来,还好好过日子呢,你把这个年好好过了再说吧。 她回到房里,太子爷都等得不耐烦了,如狼似虎的索取过后拥着她睡,跟她说:“明天你要出去,至少得演的憔悴一点伤心欲绝一点,那你今天晚上就不要睡了,这样看起来会比较真实。” 听着挺有道理,玲珑给了他一脚,太子爷就哼哼着不动了,被子扯过来给她盖上,还趁着玲珑不注意偷亲了一口。 他现在心情美着呢,过完这个年他就要登基,等过了元宵她就能进宫来陪他,太子爷当然美滋滋。 相比较太子爷的美滋滋,楚旬的好梦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还在梦里拥着玲珑戴上乌纱享受众人跪拜的快乐呢,就被一阵捶门声惊醒,还没做够就醒了,导致楚旬起床气极大,开了门就把小厮踹了个趔趄,“一大早的闹什么!” “少爷不好了!少爷不好了!” 楚旬只觉得不吉利极了,“什么少爷不好了,我好着呢!” “不是!不是!老太太让小的过来叫您,外头来了个女子带了一帮子人在闹呢,说是被您抛弃的外室,要您给个名分!” 楚旬瞬间清醒,脸也来不及洗,匆匆换了衣服就跑了出去。楚老太太在门口气得浑身颤抖,他们楚家只是有钱,又没什么背景,街坊邻居都来看热闹,对着指指点点,大门口一个女子坐在地上哭天抢地,不是琼娘又是谁? 楚老太太带大了楚旬,导致楚旬继承了她最大的特点:好面子。 就是那种里头哪怕烂了,也不能在外面给人知道。这下琼娘一闹,楚老太太就气得快要晕过去,好在她还理智,叫了楚旬出来让他处理。 这种时候当然是不能认的,楚旬看着琼娘,她坐在地上,身材走形面容苍老,哪里还是那朵娇柔可人的解语花?他也聪明,便好声要琼娘进去说。换做往日琼娘肯定听他的,可现在有朱婆子给她出谋划策,今日必须闹的人尽皆知,她才有进楚家门的可能,反正离了楚旬她也没盼头,倒不如破釜沉舟,闹个鱼死网破。 干脆把两人曾经来往的书信,定情的信物还有楚旬遗留在她那儿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一桩桩一件件摆在面前,这围观的不少碎嘴的妇人,琼娘敢保证,用不了多久,楚家这桩丑事就能街头巷尾传的人尽皆知! 这边闹得是天崩地裂,玲珑还在被窝里被太子搂着。主要是他不让她起,现在没什么人见过她,她生得这般好看,一旦出去了,被外人见到怎么行? 而楚老太太跟楚旬也真的都没想到派人来叫玲珑,实在是太丢人也太气人了,就算玲珑去了又有什么用?怕不是琼娘还要胡搅蛮缠。 琼娘心里得意,朱婆子果然聪明!怕楚家人强硬抓她进去,还给她支招,让她雇佣一些无赖保护自己,楚家人要是不答应她的条件,她就一直在外面闹,然后再去楚家的那些铺子里闹,非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不可! 最终,楚老太太妥协了,她风光了一辈子,实在是不想临老如此丢人。楚旬倒是不想妥协,可人前他从来都拗不过楚老太太。 这事儿势必是不能给玲珑参与权的,楚老太太就这么跟楚旬说了,玲珑是嫁入他们楚家的媳妇,按理说男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虽然琼娘的事儿闹得大,但一旦给了玲珑脸,说不准她就要拿乔,到时候制不住了可怎么办?楚旬犹豫了片刻,觉得祖母说得对,他现在面对玲珑总有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实在是不想再面对一个祖母这般的女子。 不过眼下他又开始想念玲珑的体贴温柔,对曾经是他心爱之人的琼娘厌恶到了极点! 琼娘才不管楚旬对她什么态度,朱婆子说了,只要她能进楚家门,就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等着享用,她现在进了,也要到了名分,明天简直不要太美好! 于是等玲珑被叫来,得到的就是楚老太太说给楚旬添了个妾侍的消息。 原话倒是说的不错,说这叫琼娘的女子与楚旬曾是青梅竹马,两人本是有婚约的,只是琼娘命不好,如今既然找上了门,自然不能弃之不顾。 说的玲珑差点儿为老太太鼓掌叫好,就这一本正经说瞎话的功夫,太子爷真该过来看看再学学,让他知道这世界上厚脸皮的人老了也一样厚脸皮。这话一说,玲珑不知道内情,还以为楚旬有多么重情重义信守承诺。 她笑了笑:“这事儿怎么不在我们成亲前说清楚啊?若是知道夫君有个未婚妻,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破坏他的承诺的。” 楚老太太拿不准玲珑是真情实感的感叹还是在讽刺。 就见玲珑打量了番琼娘,轻笑:“祖母说的我是信的。” 琼娘又不是傻子,这女人分明是在讽刺她丑,因此楚旬纳她定然是为了承诺,登时就瞪向了玲珑,玲珑还真有点好笑,从太子嘴里知道朱婆子的本事,却不曾想朱婆子洗脑能力这样强,看眼前这琼娘,横冲直撞的跟没带脑子似的。 真以为进了楚家就有荣华富贵?楚家可是楚老太太跟楚旬说了算,他们到时候想折腾她,她能怎么躲?外面雇来的无赖总不能进来保护她吧? 这事儿就这样落下帷幕了,琼娘从此住进了楚家,但外头对于外室闹楚家这事儿也传的到处都是,个个说的有鼻子有眼,仿佛都亲眼所见。 楚老太太再怎么压也压不住,楚旬在外头做生意,来往的人虽然都不说什么,可那眼神就让人很气恼,搞得每次回家心底都窝着一团火,偏偏琼娘又不知足,吵着要这个要那个,楚老太太越发厌恶这个女人,出身卑微,还进过窑子,怎么就能进他们楚家的大门了! 317.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六) 第二十八片龙鳞(十六) 连着数日被闹的头疼, 楚旬在外头就多饮了几杯酒,回家的时候脑子有些迷糊,脚步不由自主转了弯儿朝玲珑房间走。说真的, 他许久没碰过女人了, 又被琼娘闹得心力交瘁, 恰逢喝了酒,心头升上几分邪火, 就想趁着这花好月圆跟玲珑成了这桩好事。 已经登基为帝的太子爷正哄着玲珑再来一回, 她懒得要死,自己满足了从来不管他死活, 他现在可是皇帝、皇帝啊!怎么在她面前就一点龙威都莫得呢? 虽然心里感慨自己怂, 但嘴巴上甜言蜜语那是不要命的说, 反正就是要哄玲珑再来一回。 水仙已经知道了自家小姐跟太子爷那档子事,还知道自家小姐元宵节后就要做皇后了,皇上给她安排了新的身份,到时候她这个小婢女的身价也能水涨船高呢!想想真是令人开心,她就知道,不考虑那个姓王的花匠是对的!听说宫里有很多性情好人品好还有本事的侍卫,到时候……嘿嘿嘿。 没等她偷笑完, 就闻到了一阵酒气, 赶紧拦住要朝里面走的楚旬:“少爷怎么来了?小姐已经睡了,少爷有事的话还是明日再来吧!” 自打亲眼见过皇帝后, 水仙就聪明地改了口, 再也不叫什么少夫人了, 一口一个小姐,太子爷对这个机灵的小婢女非常满意,决定等玲珑入了宫,就给小婢女挑一排英俊威武的侍卫,随便她选,看她喜欢哪个就嫁哪个。 楚旬今天晚上心情不好,被水仙拉着,不知怎地就维持不住平日的君子风范,一耳光甩了过去:“我回卧房,还需要你许可不成!” 那是他的妻子!他进去有什么不对?! 水仙吓死了!皇上可在里头呢!楚旬闯进去是死是活另说,她这个励志要嫁给英俊威武的侍卫的小婢女还想活命啊!坏了皇上的好事,那不是连脑袋都保不住的吗?!因此虽然这耳光很重,她还是死死拉住了楚旬,奈何楚旬越是被阻止,心情就越差,狠狠一脚蹬在水仙心口,又一脚踹开了玲珑卧房的门! 一进去他就感觉不对劲!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异常的香味,其中夹杂了男女做那事才会有的味道,楚旬跟琼娘情意正浓的时候没少胡天胡地,他对这种气氛可太熟悉了! 脑子里第一时间出现的就是玲珑偷人! 怪不得她迟迟不肯跟他圆房! 大脑充血的楚旬只想打死这个贱人,打死那个奸夫!可没上去两步就被人摁住了,嘴巴也被捂住,他被迫咣唧一声跪在地面上,膝盖疼的不行。大概又过了一炷香左右,床幔才被拉开。走出一个只披了寝衣的青年男子。楚旬低着头看不清,只瞧见那的确是个男人,他恨极了,咬着牙辱骂诅咒,只是被堵住嘴说不出清楚的话,支吾不清。 皇帝皱着眉,回头说:“你外祖母的眼光可真差。” 这还是他第一回如此近距离的见到楚旬,只觉得苏老太太真是老了,脑子不好使了,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玲珑? 玲珑也掀开床幔自己坐到床边,两条腿在床沿晃呀晃的:“不许你说老太太坏话。” “这怎么能是坏话呢?这是合理的批评。” 听着这对狗男女打情骂俏,楚旬拼了命的挣扎,总算是抬起了头——他何曾见过这样娇媚入骨宛如妖精的玲珑!她的表情跟眼神都与平时判若两人,这才是真正的她吗?一个淫|妇,一个欺骗了他们楚家的贱人! 玲珑看楚旬那眼神就知道他在骂人:“你看着我做什么,你娶我之前就跟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我都没怪你,你反倒来怪我?凭什么?” 楚旬又开始说什么,玲珑一个字也没听懂,但他的眼神无非是在说:男人这样正常,女人怎么可以这样?! 玲珑摆摆手:“把他嘴巴放开。” 侍卫们立刻松手,楚旬嘴巴一自由,第一时间就是骂,结果一个贱字刚出口就被狠狠甩了一耳光,侍卫们久经训练,这一巴掌可比他打水仙重多了,登时就吐出了几颗牙,脸肿成了猪头,哪里还有平日的风度翩翩,哪里还是什么俊秀儿郎? “放肆!竟敢辱骂皇上!” 皇上? 楚旬傻眼了,什么皇上?谁是皇上?皇上怎么会在这儿?他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冲击,一时间看起来人有点傻,玲珑摇摇头,可怜他道:“这还不清楚么?给你戴绿帽子的人是皇上呀,你要是生气,快快起来打他,再多骂几句奸夫,说不准还能讨个痛快。” 楚旬哪里敢! 人到了生死关头才会知道,什么大道理什么大志向都是虚的,平安活下来才最重要。他张了张嘴,得了自由也不敢骂了,甚至连抬头看皇帝一眼都不敢。只知道年后新帝登基,却不知道新帝生得什么模样,可楚旬在外头做生意,听过许多关于当今皇帝过去的太子爷的事迹,城府极深手段高超,谁都斗不过,楚旬哪里还敢多言! 太丢人了,丢的玲珑都不忍心看了。 皇帝就跟看蝼蚁般俯视楚旬:“今日之事,朕不想他人得知,你可做得到?” 楚旬疯狂点头。 皇帝便摆摆手,“把他扔出去,朕不想有任何潜在的风险。” 这是要废了楚旬的意思了。 玲珑全程倚着床头似笑非笑,反正给他求情是不存在的,原配活活疼死的时候,也没见楚旬给原配请个大夫说两句好话呀,这还只是割个舌头挑个手筋,又不是要他的命。 楚旬要别人命的时候,可比现在这模样潇洒多了。 等打发了楚旬,皇帝走过来,有几分委屈:“你到底还要多久才肯跟朕走?难不成真要误了吉时?” 玲珑摸摸他的脸,大发善心道:“现在就走吧。” 软磨硬泡了好些天都没得个回复的皇帝呆了,反应过来之后二话不说抱起玲珑就是一个百米冲刺,也不用侍卫护送,直接抱着就跑,一点不夸张!他是再也不想在这楚家跟她相会了!真不枉他命令侍卫不要拦楚旬! 就是玲珑挺喜欢的那个小婢女挨了耳光,为了补偿,皇帝决定给小婢女挑选的英俊威武侍卫再加一排,若是小婢女愿意,多挑几个也不是不可以。 此时此刻对着镜子哀叹自己变成猪头的水仙接连打了三个喷嚏。 玲珑就这样突然在楚家消失了。 第二天早上才有人发现被扔在凉亭里已经没了舌头断了双手的楚旬,他被冻的几乎去了半条命,楚老太太受惊之下晕了过去,醒来半边身子就不能动了,又听说玲珑失踪,越发受了刺激,一时间这府里能当家做主的居然就只剩下了个琼娘!楚旬的母亲性格懦弱,儿子出事她什么办法都没有只会一味的哭,被琼娘逼去了家里最小的院子也不敢反抗。 在外的楚父赶回来的时候,楚老太太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楚旬的身子也是彻底废了,养不好了,他没办法,只能及时止损,幸好他在外头这些年还有不少女人,儿子也有几个,没了楚旬也能再养别的。但是妻子毕竟是结发,不能丢弃,便带了妻子走,至于琼娘,被他好生收拾了一番丢了出去自生自灭。 京城是不能待了,太过丢人,楚父便想着举家迁走,可不知怎么回事,他们家的生意是越做越差越做越差,到了最后连养活自己都难,楚老太太没挨过这个冬天,楚旬则是彻底颓废,活着跟死了似的,楚老太太死了不久,他也脚下打滑摔进湖里,发不出求救声,竟这样活生生淹死了! 被发现的时候人都泡烂了。 至于那个失踪的儿媳,楚父一点也不在意,他现在养活自己都难,还管别人!最好别回来,回来也没饭给她吃! 他辛辛苦苦的养家糊口,很快就累的不成人形,老的不像话。一次给人家搬货,搬到一半街道被清干净,他便扛着重担小心翼翼躲在一边,听旁边的人说,是皇上带着皇后娘娘出来玩,不许人靠近。 楚父没心思去看,他也不敢看,万一惹了贵人那真是要倒大霉的,你看他们那亲家,现在都成破落户了,惟独一个苏老太太因为是继室躲过一劫,还因为曾经对皇后娘娘有恩,被皇帝封了诰命,楚父恨不得夹尾巴做人,就怕被人想起他们家跟苏家曾经有过姻亲——到时候有人想讨好皇后皇帝来搞他们怎么办? 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赶紧离开,一点都不想多待。 往前走的时候又忍不住去想曾经的楚家多么富有,现在怎么就过成这个样子了呢?说起来还是楚旬的错,那孩子 318.第二十九片龙鳞(一) 第二十九片龙鳞(一) 真的是……家徒四壁啊。 玲珑坐在窄的不能再窄的小小单人床上, 头有点疼。对于好逸恶劳的她来说,这种情况真是倒霉的不能再倒霉, 让她生气的不能再生气。不怪这次的食物不想回来, 吞噬掉对方灵魂的龙女大人此时此刻觉得,换作她是本人,她也不会想要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多久的。 她在床上坐了十五分钟左右,房门被一只瘦弱的手打开, 说这只手瘦弱真是抬举了, 叫玲珑说, 那就跟只干枯的鸡爪子差不多,手指头上是一点肉没有的, 骨节凸出,形似骷髅。 又不是饥荒年代, 好歹这个时候人人都能吃饱饭,什么样的人才会瘦成这个样子呢? “玲珑,出来吃饭。” 玲珑沉默地看向对方, 半晌, 点了下头。 桌子上只有一个菜, 还是白菜炒粉丝,粉丝还少得可怜, 至于肉?那是没有的, 然后就是两碗稀饭配两个硬邦邦的饼子, 玲珑看了一眼就不想吃了, 她虽然不怎么挑食, 但也不到这样随便的地步。 女人看着坐在桌前不动的女儿,青紫未消的眼睛里涌出丝丝愧疚,都是她没用,没本事,女儿都这么大了还是这样瘦弱,营养根本跟不上。她有点想哭,可是在女儿面前又不肯暴露,就强颜欢笑道:“快吃吧,吃完了好做作业。” 玲珑抬眼看她,淡淡地说:“卷子都被撕了,哪里有什么作业?” 女人听了,便流露出更浓烈的悲伤来,她不是个好妈妈,无能懦弱又没用。 看着女人低着头不再说话,玲珑叹了口气,严格说起来这也不能怪她,当周围的人都将家暴当做一种正常现象时,连带着被家暴的那个人都会被洗脑,觉得妻子挨丈夫的打是天经地义的,肯定是自己有哪里没做好。玲珑摸了摸肚子说:“我不饿,妈,你先吃吧。” 反正她不吃人类的食物也没关系。 女人着急了:“不吃怎么能行呢?你早上跟中午都没吃饭啊,你快吃,妈先去洗衣服。” 说着起身就要走,被玲珑一把抓住手腕,这一抓才感觉到女人的手腕真是细的要命,好像一点肉都没有只剩下骨头,稍微用点力就能将其折断。其实看女人的五官,如果稍微胖一些的话丑不到哪里去的,可惜母女俩的外形是如出一辙的瘦弱,恍如两个骷髅架子,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是饥荒年代没过去呢,然而这会儿有钱人家都是彩电洗衣机什么都买了,甚至条件更好一些的人家都安装了电话,随身携带大哥大。 玲珑没再说话,看着女人一瘸一拐地走向院子,家徒四壁不是胡说的,洗衣服得到院子里洗,女人刚挨过打,腿都坏了好几天了也没说上医院去看看——根本没人管她。 还有她被揍的浮肿青紫的脸,玲珑之前看了眼镜子,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也跟女人一样是个猪头,她在学校里,老师同学基本常年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因为实在是被揍的太严重了,有时候十天半个月没法去上学,又没钱去医院,只能在家躺着硬挨。她名义上的那个父亲是一毛钱不朝家里拿的,只靠母亲在外面打点零工过活,玲珑暑假后就高二了,因为常年挨打,导致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上不去,最严重的一次是眼睛被打的看不见了,那时候她真是觉得活着了无生趣。 于是,就在这个暑假,她真的被打死了。 但女人却以为女儿在床上硬挺挺的躺了几天挨了过来,她永远不知道,她真正的女儿已经死了。 玲珑撸起袖子,看到手臂上的褪不去的伤痕,总是旧的还没有消除新的就覆了上来,她的嘴角破了好几天,女人在外面买了碘酒给她涂,现在还是一张嘴就疼。 看着桌上的饭菜,玲珑实在没有食欲,她站起身,腿脚腰肢都跟着疼,没办法,谁让她那好爸爸打她们打的太狠了呢?说真的,玲珑在记忆里所看到的,真要以为那不是亲生父亲,是跟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人,变着法的想她们母女去死了。 不过说起来,好爸爸可真是个人渣。 当初作为知青下乡,遇见了听话又肯干活的母亲,就当机立断在那结了婚,从此后是无事一身轻,什么都推给媳妇干,后来国家政策好了,他能回城里了,二话不说就又走了,女人在家带着个女儿,娘家自然是不要的,没办法,只好来城里找男人。结果男人见了她却神色大变,原来人家早在城里又有了老婆小孩,瞒着乡下结婚这档子事儿呢。 农村结婚不兴领结婚证,就是大家见证一下睡一个屋子就算完了,可对男人来说这是个污点,他隔三岔五就回来一趟,来一趟就把乡下的媳妇女儿往死里打,就想靠这个逼着这两人滚回乡下去,那下手是真的狠,跟对待杀父仇人一样。 偏偏女人又死心眼,她一开始也想回去,可回家了又被娘家赶出来,说谁家男人不打女人?就她矫情! 长此以往,女儿都长到了十六,她也被打习惯了,再也不想着走了,她就想女儿能认回爸爸,因为所有人都说父女血缘是切不断的,她要是带女儿走,女儿说不定还要怨恨她呢! 所以母女俩就一起忍着吧,忍着就好了,等熬过去就能一家团圆了。 玲珑对着老旧镜子里的猪头女孩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牵动了她嘴角的伤口,让她越发想骂人。那个可怜的女人没有错,她温柔内向体贴勤劳,是欺负她洗脑她的人错了,不过没关系,她的女儿也希望她能好好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女人弯着腰蹲在地上搓衣服,说实在的玲珑都没见过性子好成这个样子被欺负成这个样子的人,她们母女俩就那么几件换洗衣服,你说为什么女人要洗这么久?还能为什么啊,当然是因为男人那一大家子的衣服都拿来给她洗了啊!就这还不算,什么床单被套沙发垫,拆开了都要女人洗,男人单位现在给派了辆面包车,他公车私用的很自然。 先把母女俩打一顿,看着娇弱的女人倒在地上哭泣求饶,他在单位和妻子面前所受到的憋屈和愤怒就好像得到了发泄,打完人再盛气凌人的发号施令,真是完全不拿这对母女当人看,好像这女孩也不是他的种,半点慈父心肠都没有。 玲珑过来把洗衣的大盆给拖走了,女人惊了,赶紧阻止:“玲珑,你做什么呢?饭吃完了吗?” “你去吃饭吧,我来洗。” “那怎么行呢,你快去吃,妈来洗就行,你爸说明天要来拿的,我得赶紧洗了,你看天都黑了,不然明天干不了,又要打我们了。” 玲珑却很坚持:“你去吃饭,不然我就把这衣服都丢地上。” 女人是个软和的性子,被她这么一说也不敢轻举妄动,就连连点头:“好好好我去吃饭,你别动、别动啊,一会儿妈来洗,知道吗?” 玲珑点头,女人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等她一进屋,玲珑就呵呵一笑,看着这满盆的衣服还有边上那一堆没来得及洗的,这家人真可以啊,这么冷的天,搞这么多棉袄棉裤过来,女人的手都生冻疮烂了,他们也真干得出来。 真是人以类聚。 女人到了屋里发现桌上的饭菜没动过,都凉了,又赶紧跑出来,看玲珑真蹲在地上洗衣服,急的不行:“你干什么呢,快回来吃饭,我去给你热热!” 玲珑拽住她的手,女人想挣脱却发现女儿力气很大,她就是个泥塑的性子,别人一强硬点儿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能听话,因此在家里被父母兄弟吃死,嫁了人后也没有主见。 不过没关系,玲珑想,她能保护她,这样的性格也没什么不好,只是遇到了错的人而已。 于是女人就被迫回去吃了饭,而玲珑亲手把那堆衣服给洗了,一边洗一边笑,她倒是不觉得冷,就是不知道她洗完,那家人有没有那个福气穿。 晚上女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屋子里点了炉子还是冷,这个小院子是她自己租的,一个月二十块钱,但她拼命打零工,一个月也撑死只能挣个五六十,其中还得包括她捡废品的收入,这哪里够啊,女儿开学还要交一百二十块钱的学费,到哪里攒呢? 玲珑也睡不着,她觉得这个破木板床真的好硬啊睡起来一点都不舒服!而且还这么窄! 说它是床都抬举它了,因为这根本就是一地砖头上面铺了两块长木板……然后是一层草席子一层褥子,都洗的发白了,盖的被子也是老式的棉被,重的要死还不保暖,简直就是受罪。 想到这里,龙女大人深深地叹了口气,好在这样的日子她只打算过一晚,明天就让亲爱的好爸爸知道她的厉害。 319.第二十九片龙鳞(二) 第二十九片龙鳞(二) 第二天早上的玲珑看着光可鉴人的稀饭又开始长吁短叹, 这吃的叫个啥啊, 得快点改变这种现状才可以。 早饭还没吃完呢门就被人擂的砰砰响,本来就是质量普通的木板门,都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么用力,万一坏了还得她们赔。玲珑按住想要起身去开门的女人,“你吃饭,我去看看。” 外面的人还在擂门,玲珑从里面一把拉开, 男人收势不住朝里扑来, 玲珑灵巧地避开再伸出一只脚, 对方就面朝下摔在了地上, 他们家没钱, 还是土地,东边洼了一块西边凸起一块, 男人这一下恰好磕在一块凸起上,瞬间鼻血狂飙, 嘴巴也磕破了,不仅如此,他爬起来后舔了舔嘴,发现嘴里也是一片血腥。 当下就来了火, 跟平时一样扭头就朝玲珑脸上扇, 男人大概有一米八左右, 手掌跟蒲扇一样, 这巴掌要是甩玲珑脸上,怕是她得失去好几颗洁白的小牙齿。 那她怎么会乖乖站着挨打呢?她又不是母女俩那样的傻子,不仅不能挨打,还得再回一脚。 从昨天她来的时候!看到身上那些伤!还有镜子里猪头一样的自己!这口气就在憋着了! 哪怕这不是她本来的模样,是她占用的人类身体,但是只要是她的东西,就不容旁人染指! 玲珑这一脚就踢在男人裤裆,她多大的力气?虽然这具身体看着柔柔弱弱,可这一脚下去,男人基本上是废了,以后硬都别想硬起来。玲珑觉得也别硬了,像是这样的垃圾生出来的小孩什么样儿,看他那个宝贝女儿就知道了,这么多年还想生儿子呢,别了吧,就是块叉烧他也不配生。 女人在边上倒抽了口气,下意识要过来搀扶,玲珑冷眼看过去:“妈,把门拴上。” 女人……乖乖听女儿话了。 门一拴,玲珑活动了下脖子,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男人倒在地上痛不欲生,还没缓过来就被玲珑揪着衣领拽了起来,然后就被扒的只剩下一条裤衩子,这冰天雪地的,院子里的水坑都结冰了,你说冷不冷?玲珑就把他摁倒在地上狠揍。 是真的狠揍,一点情面都不留。 她也不动手,嫌脏,就用脚,第一脚踹在脸上,男人脸都给蹬歪了,连续几脚过后他就吐出一嘴碎牙,口腔里也没剩几颗好的,接下来玲珑就死命朝他的要害处踹,每一脚都相当用力,男人别说还手,招架都难,在地上怎么躲也躲不过,就觉得五脏六腑都给捣碎了,疼的他直抽抽,眼前甚至出现了幻觉! 玲珑一句脏话都不想听,所以不给对方骂人的机会,牙踹碎了说话漏风,反正她是不会心软的,平时也没见男人打她们的时候心软过不是? 就跟见了杀父仇人一样往死里打,想到自己这具身体上的伤痕跟猪头一样的脸玲珑就生气!她最爱美了!谁把她弄丑,她就把谁弄残! 最后她一脚踩住男人去摸砖头的手,狠狠地原地转圈碾压,男人顿时发出杀猪般的叫声,玲珑无所畏惧,反正她饱着呢,一点都不饿,今天就是把他弄死也不会有人类能听见。 手指头被碾烂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男人不知道,但他现在知道了。 以前他打乡下的老婆女儿觉得特别爽,真的,你打过就知道,什么气什么恼恨都能一股脑发泄出来,尤其是看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哭着喊着求饶,怎么跑都得被他打个半死的时候。他还喜欢把这对母女衣服都剥光了用皮带抽,当然后来女儿年纪大了就不能这么打了,他就这样对女人,把人朝房间里一关衣服一扒死命抽,抽爽了再出来,逮着上高中的女儿疯狂甩耳光,你还真别说,等再一回单位,他还是那个怎么都不生气脾气显得特别好的人。 所以现在他也尝了一回被揍是种什么感觉,只不过和他比起来玲珑下手更狠,他的手指头被踩入碎裂的冰面,疼都感觉不到了,因为被冻的麻木。 玲珑揍爽了,甩了甩手吐出一口气,内心郁结总算有所好转。她对着男人露出一个笑——不过以这副猪头模样玲珑觉得可能不是很可爱。她说:“家暴真爽,我现在心情特别好,妈,把他衣服里的东西都摸出来。” 还真巧,今天男人正好是要顺道去取钱,带了家里的存折出来,玲珑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有一万多块钱,这在这个年代绝对称得上是大款了,她开心的拍拍小手:“我要是问你密码,你会告诉我的对不对?” 男人都疼晕了,玲珑还以为是他不想回答,生气气,就又朝他脸上踢了两脚,直到满脸是血见不着人了她才啊了一声捂住嘴:“好像晕了诶,妈,你快端盆冷水来。” 女人看着这一幕都傻了,根本不懂为什么柔柔弱弱的女儿突然如此彪悍,她性子绵软,最不敢反抗玲珑这种说一不二的人,男人在的时候她怕男人,玲珑比男人更强硬,她自然而然就怕玲珑,并且以女儿马首是瞻了。 零下十几度,赤|身|裸|体,还被一盆冷水泼醒是种什么感受?玲珑拿脚抵在男人脖子上,刚张嘴突然露出迟疑的神色,扭头问她妈:“诶……妈,他叫什么来着?” 女人颤抖着回答:“卢百强。” 此时此刻玲珑很庆幸他们没有领结婚证所以玲珑上户口的时候是跟女人姓的,她踢踢地上死狗一样的男人:“卢先生,请问你能告诉我你存折的密码么?” 卢百强怎么肯说? 没关系,他不说,玲珑揍到他说,反正这一万块钱她要定了,这么多年卢百强没在她们母女俩身上花过一分钱,要点补偿不过分吧?说真的,这些年挨的打上医院报销医药费的话估计都不止一万,毕竟有几次是真的差点被打死了,也是她们母女俩命硬熬了过来,不然早变成孤魂野鬼了。 她说揍,是真的揍,卢百强打人,还在人类所能有的力气之内,玲珑打人?那真是除了不让你咽气之外承受了人世间一切痛苦,甚至卢百强这样自私贪婪的人都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玲珑无聊地把他朝墙角踢了踢:“早点说不就行了,非得我动手。” 她把存折递给女人:“妈,你去把钱都提出来,随便带个不漏的包装就行,快点儿。” 女人不敢违抗她,乖乖去了,玲珑满意地想,这种性格就很好嘛!听话,不多话,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她愿意养一只这样的人类呀!可等女人一走她对卢百强就没什么好脸色了,找了根绳子把人捆在了水井上,这个天水井都结冰,卢百强一路哀嚎,玲珑就抽了他裤子上的皮带抽他玩儿。 他以前不也这样抽过乡下的老婆女儿么?女儿几乎是挨着打长大的,常年伤痕累累肿成猪头,连带着在学校里也被人觉得是可以随意欺负的,过得不要太凄惨,怎么现在抽他两下他哭成这样啊? 好恶心,鼻涕都掉下来了。 “哭什么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再哭把狼招来,看老子弄不死你。” 说完玲珑给自己点了个赞,原汁原味原版台词,不仅一个字不差,就连语气神态都模仿的惟妙惟肖。等待女人回来的时间里,玲珑就搬了个小椅子出来抽卢百强,抽的可爽了,简直是解压神器。 这年代人都爱面子,没有说报警啊告到派出所什么的,你要是告了,街坊邻居都能拿唾沫淹死你,所以玲珑决定继续做这个人的女儿,然后不舒服了就揍他发泄一下,跟他以前做的一样,两个字,舒服。 卢百强不止一次觉得自己死了算了,寒风刺骨,他的手脚还有那部位都麻木地没了知觉,可玲珑一抽他,已经冻僵的身体却能感受到数倍的疼痛,他不敢再嚎了,因为嘴里的牙齿似乎没剩下几颗,玲珑正拿着地上先前他想摸来反抗的砖头凑在他嘴边,威胁说要把他剩下几颗牙也给砸掉。 “……要不还是砸掉吧。”玲珑真情实感地说,“到时候你可以直接去买副假牙带,我跟你说假牙可方便了,不然你就剩下这……我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七颗牙,人家也不好卖给你不是?别动啊,我帮帮你。” 于是她真的用石头把他剩下的七颗牙全给敲掉了,那种痛,言语无法形容,锥心刺骨也不过如此,卢百强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他满嘴血的呜哇乱叫,玲珑丢开染血的石头,甩了甩手抱怨说:“好累,动手怎么这么累,早知道用脚了。” 也就两三脚的事儿,省时省力。 看着卢百强彻底瘪下去的嘴,宛如七老八十的老头子,玲珑觉得特别滑稽,忍不住就捂嘴笑了出来,指着卢百强笑个不停。 笑着笑着想到自己如今也是个猪头,好不到哪里去,就又生气了,再抽一顿。 320.第二十九片龙鳞(三) 第二十九片龙鳞(三) 女人这辈子手头都没拿过这么多钱。虽然女儿说让她随意找个不漏的包, 但她还是翻了个尼龙袋子出来, 怕被人发现套了好几层,里头装了取出来的钱之后, 女人走路都打飘。 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一进门就瞧见卢百强被绑在院子里的水井上,满脸满身都是血, 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女人吓了一跳,但现在是女儿态度强硬, 女儿说了算, 她也不敢说什么,就是怕闹出人命, 到时候…… 玲珑看到她回来就对她招招手:“妈,你钱取出来了?” 女人点点头,小心地看了一眼卢百强,对方积威甚深, 女人心中有着巨大的阴影。她连靠近都不敢, 可对女儿的爱战胜了一切, 她握住玲珑的手, 天很冷,女儿的手也冻得很冷,握在掌心一点肉都没有, 都是她没用。 “玲珑, 你去屋子里吧, 这里我来、我来处理。” 玲珑眨眨眼:“妈妈要怎么处理?” 女人见卢百强被绑在那儿一动不动又是浑身的血, 还以为人是死了,死了肯定是要出事的,那她必然不能让女儿担着,如果没死……没死她们娘俩也讨不了好,只要卢百强得了自由,那就是她们娘俩受罪的时候了。 女人没有说话玲珑也猜得出来,觉得她实在是单纯又蠢的可爱,就反握住她的手说:“你别担心,死不了的,咱们挨了那么多打不是也没死么,他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比不过我们?不用送医院,妈,把你之前给我买的碘酒拿来给他涂涂,能熬过去算他命好,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万一被人发现——”女人慌得不行。 玲珑拍了拍她的手背,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话就是给人一种能够信任的感觉,“不会被发现的,有我呢。” 女人就听话进屋拿了碘酒,玲珑不让她给卢百强涂,要自己来,并且让女人拿点钱出去买肉跟蔬菜水果,毕竟都快过年了,她们家里还啥都没有呢。这要放过去,一万多块钱对龙女而言根本算不上钱,她花个几十万几百万买包包买奢侈品那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但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现在没钱,也只能拿一万块勉强用用了。 她要过奢华糜烂的日子! 女人有点犹豫,玲珑就带了点点委屈说:“你看我多瘦啊,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我觉得我跟生物书上的骨头架子都没什么不一样了。你不是说他是我爸吗?那给我们钱买点肉怎么啦?记得多买点水果,要营养均衡。” 女人被说得头脑混沌,反正是听话去了,就剩下玲珑跟卢百强。玲珑呵呵一笑,她给涂药? 等着吧。 随便把碘酒朝卢百强伤口上洒了洒,玲珑拿脚踢了踢对方死狗一样的身子,看到脚上那黑色的手工破棉鞋,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里头的棉花窝成了一团一团,冬天也不保暖,让玲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见过的一个老流浪汉。 他很穷,也没有家,大冬天的时候就把捡来的什么塑料袋啊破布啊之类的东西朝身上裹,把整个人裹成一个臃肿不堪的球,但即便这样,他还是被冻死了。 她想到自己的如花美貌,想到自己在荒海时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就越发为此刻的处境感到悲伤。 而这一切都来源于眼前这个人类。 玲珑很生气,就又朝卢百强的重点部位踹了一脚,那里本来就废的差不多了,这一脚下去,刚从昏迷中清醒,眼睫毛颤抖还没来得及睁眼的卢百强就又晕了过去。 他的牙齿全没了,剧烈的疼痛让他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能张大满是血污的嘴巴,诉说他的痛苦与恐惧。 很快女人就买了肉跟蔬菜水果回来,玲珑拦住她要进厨房收拾的动作,把卢百强身上的绳子给解开了:“愣着干嘛,干活去啊,还要我教你?” 女人站着不敢动,卢百强则被她强硬弄醒,这会儿是连一点表示不满的眼神都没有,他非常害怕玲珑,觉得这个女儿简直就是地狱里爬出来的索命鬼,打又打不过,除了乖乖听话还能怎样? 玲珑拉着女人到屋子里坐好,等着卢百强做饭,做好了还要嫌弃这个太咸那个太淡,生气了就再一顿拳脚相加,揍得卢百强一边求饶一边涕泗横流。 看他这副丑态,玲珑问女人:“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哭得越大声,他就越用力打人了吧?说实在的,还真的挺爽的,妈妈,你要不要也尝试一下?” 要说女人多么深爱卢百强,那还真没有。这年代都是这样的,认准了就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她妈是这样,她几个姐姐也是这样,她所认识的每个女人都是这样,没有人跟她说过身为女人也可以不被丈夫殴打不用忍气吞声——从来没有过。于是不管受到怎样的虐待,她都咬紧牙关忍着,谁让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是她女儿的父亲呢? 而且哪怕是爱到了要死要活的地步,被打了这么多年折磨了这么多年,也该消磨的差不多了。女人忐忑地看向玲珑,得到了她鼓励的目光,她慢慢站起来,走近卢百强,伸出脚——轻轻踢了一下。 玲珑无语,这一脚怕不是挠痒痒,她翻了个白眼,也一脚踹了过去,卢百强被踹的在地上翻了好几个跟头,直到背部撞到墙面才停下,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然后她语重心长地问女人:“看明白了吗?像这样,踹他。” 女人还犹豫不决,玲珑提醒她:“你忘了他是怎么扒光你的衣服用皮带抽你了吗?你忘了他是怎么把我的头摁进冬天的水缸里说要淹死我的吗?你忘了他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吗?你忘了我们之所以要吃这么多苦都是因为他吗?” 伴随着玲珑的每一句话,女人总是沉默的脸上总算是出现了愤怒、怨恨、不甘等种种复杂的情绪,她生平头一次被人告诉,如果你生气,不需要压抑自己,你完全可以发泄,也完全可以去找那个罪魁祸首算账,何必要委屈自己呢? 接下来玲珑就双手环胸倚着门框,看女人对着卢百强一阵拳打脚踢——看着挺厉害的,其实女人这么瘦弱,估计都没有八十斤,能有什么力气? 等女人打完了,整个人就跌坐在了地上剧烈喘气,然后嚎啕大哭。 玲珑觉得很不错,至少知道还手了,知道别人打自己,自己也是能够反抗,而不是必须承受的,哪怕那个男人名义上是她的“丈夫”。可结婚证都没领算个哪门子的丈夫啊,玲珑当初上学,户口还跟女人在一起呢,她们家户口本上就俩人,哪里有卢百强什么事儿? 但他今天撞上门来,不扒他一层皮怎么能行? 所以玲珑又找了绳子把卢百强捆了个结结实实,对女人说:“不用管他,我们两个女人挨了打都能熬过来,他当然也能,死不了。” 然后就推着女人回房间睡觉。 玲珑不想再在这地方住了,现在手头有一万多块钱,在这猪肉也才几毛钱一斤的时代,一万块足够她们过很久快活日子了。至于做什么来钱快,这还用想?正是玩股票的时候啊!一本万利不在话下,为了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冲啊! 以前这母女俩挨打,被打的浑身是血,胳膊腿儿都没处好的,男人一留宿,她们也得早早起来伺候他,去医院?买药?想都别想! 所以玲珑也这样对待卢百强,这才是第一次呢就怕成这样,那以后怎么办? 就这样,很快就过年了,像卢百强这种意志力薄弱的人,驯服他简直不要太容易,不听话?那就揍到听话,揍到他听到玲珑的声音就开始发抖,下意识双腿瘫软跪地爬不起来。 因此这些天,玲珑跟女人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谢天谢地,她的脸蛋虽然还是又瘦又干,但总算不再像一颗猪头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玲珑感动的险些落泪。 女人也是,脸上褪去了青紫肿胀,她的五官很是清秀端庄,玲珑花钱如流水,什么都要吃最好的,新鲜水果时蔬不能断,而且她还准备物色新房子,因此她拿走了七千,用女人的身|份|证全投入了股市。 这会儿的股市刚刚兴起,很多人都还处于观望状态,等再过一段时日,看到赚钱了,就会迎来一群疯狂的股民,潮起潮落,有人赚的盆满钵满,自然也有人倾家荡产只能跳楼,玲珑当然不会是后者。 她还用女人的名义开了个户头,占据了先机那钱真是滚雪球一般,女人对这些完全不懂,她就是听话,以前是听爹妈话,后来是听卢百强话,现在则是听女儿的话。 只要给她个主心骨,她就是个认死理的人,死心眼的程度让玲珑叹为观止。 不过也幸好,玲珑还挺喜欢这种乖巧追随的性格的。 321.第二十九片龙鳞(四) 第二十九片龙鳞(四) 玲珑没把女人当母亲看, 毕竟她生而为龙,从来不知道父母是什么, 说起来玲珑曾经认真考虑过自己算是胎生还是卵生呢?后来因为这个问题太深奥,她就抛之脑后再也不想了。 卢百强这些天待在家里当一个安分守己的仆人,非常老实本分, 一开始他还想逃走, 可惜每一次都玲珑发现,而每一次被发现都会迎来一次狠揍——玲珑完全不担心他会不会被打死, 反正不管打不打死, 都要往死里打。 挨打多了, 卢百强就懂事了,哪怕大门打开不管他, 他也不会想要跑了。 玲珑对他这种被驯养出的奴性表示非常满意,不过她可不想把这么个脏东西留在身边, 怪恶心人的,就算需要仆人,她也要长相好看身材完美的人类,卢百强这种自以为潇洒的油腻中年男人,不好意思,她还真不看在眼里。 当卢百强被一脚踢出大门的时候,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自由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跪在地上敲门表示自己不会再跑了, 求玲珑不要打他, 可很快的, 当邻居都出来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他才露出似哭非哭的表情,玲珑把他赶走,难道还会给他准备衣服?当然是给个裤衩就不错了,至于他的瘪嘴,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卢百强肯定有私房钱嘛,怎么回去自己想办法吧,她给他留了条命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年一过,玲珑就做主搬去了新家,至于这个旧房子里的东西通通不要,全部换新的。女人跟在她身边买东西很担心,她们虽然有这么多钱,但她想存个死期,留着给女儿考大学用。可是女儿很少这么开心,女人又什么都不想说了,安安静静地跟在玲珑身后,不管玲珑想买什么都给她买,一点意见都没有。 玲珑没跟她说自己赚到了多少钱,她毫不掩饰自己投机取巧的性子,这会儿大哥大正是死板沉重的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消息,她手头又有钱,那么为什么不做个垄断呢?而且她不会生孩子,自然也不会留下什么继承人,自己快快乐乐过这几十年,到头就全捐给国家——所以也不必担心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 再说了,即便是有,又能如何? 玲珑觉得明天可真美好。 一个寒假过去,她就把自己养的白白嫩嫩,过去的旧衣服什么的全丢了,换的都是新衣服,她爱美,眼光也高,打扮起来一出去,那街上回头率简直不要更高!她还把自己的头发给剪短了,就留到肩膀处,又剪了个齐刘海,又嫩又可爱。 女人当然也在她的巧手下变得判若两人,玲珑押着她去烫了头发还染了个栗色,旧衣服通通换掉,虽然女人已经快四十岁了,可只要养得好,看起来年轻得很,走在路上还有年轻小伙子回头看呢。 玲珑跟她说如果她喜欢,交男朋友也可以,夜不归宿也可以。听了这话的女人脸都红了,连连摆手,那太放荡了,她怎么能做呢?反过来又担心变得很有主意的女儿会做坏事,拉着玲珑又嘱咐了许久,玲珑耳朵都快被她念的长茧子了。 终于到了开学的这一天。 这年代的商场里卖的很多东西都不符合玲珑的心意,但架不住玲珑有钱,可以找有手艺的人给她定做,因此站在一堆同学跟前,她显得鹤立鸡群,谁都比不上她。 坐到自己位子上的时候还有男同学过来跟她说话,问她是谁是不是走错班级了。玲珑看着这个满脸青春痘长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男生在自己跟前献殷勤,似笑非笑地往后倚着后桌,“我是谁你不知道啊?上学期你不是还跟人一起拉过我的裙子么?” 她可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女孩儿在学校里可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总是带着严重的伤来上学,不管受到什么委屈都没有人给她讨个公道,久而久之,同学们就觉得她是低人一等,可以任意欺负的,而女孩儿又跟自己母亲的性格一模一样,受了委屈也只会自己忍着。时间一长,老师们也不管了——反正她自己都不说啊,那他们管这个闲事干什么呢,反倒因为女孩儿的成绩越来越差,他们也逐渐不喜欢这个总是闷头坐着一声不吭的女孩儿了。 至于一些男生,就更喜欢欺负这种女孩子了,好在她虽然性子软和,却知道自己的裙子不是随便就能被脱掉的,因此被摁住的时候她疯狂挣扎还咬了人,男生们也只是想捉弄她玩,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恶意,虽然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好玩”,会对这个内向阴郁的女孩造成多大的伤害。 听了玲珑的话,青春痘都傻眼了,玲珑一脚踩到对方的脚背上,用力碾压旋转,她今天穿的是一双小牛皮靴子,里头是暖暖的毛,还有五厘米的尖尖的跟,踩着人的滋味可别提多么酸爽了。青春痘登时就张大了嘴,玲珑随手窝了团试卷塞到他嘴里,顺势收回脚,“一惊一乍大惊小怪的干什么呀,别吓着我。” 她说她是玲珑,根本没有人信,但很快及时他们不信也不行了,因为当全班都到齐的时候,他们班,一个人不多,也一个人不少,正正好。 就连老师也惊呆了。 玲珑对这些老师谈不上尊重,他们看到这个可怜女孩的时候没想过要帮助她,那就没资格得到她的尊重了。玲珑又不是那种以怨报德的人,对她不好的,她恨不得千倍百倍的报复回去。 她在学校过得如鱼得水,变漂亮可真是好,至少男生们是再也不会欺负她,甚至还会来讨好她了,可惜玲珑眼高于顶,对他们的不屑与傲慢毫不掩饰,女生们她也不乐意跟她们来往,反正每天就是上上课,上完课就走人,现在有地方可以买电脑了,当然价钱贵的令人咋舌,但玲珑是一定要买的。 她还要赚大钱呢! 如今过的日子还可以,但是还不够,她还想出国去疯狂购物买买买,才不想在这儿跟一群人类浪费时间。 不过她这样的态度,有人愿意讨好她,自然也有人看不惯她,比如说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卢曼曼。 今天是玲珑值日,所以留的时间晚了些,结果刚出校门就被人围堵了,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她亲爱的妹妹卢曼曼,发起“花样欺负玲珑”的第一人,带着她的小姐妹,煽动其他学生一起欺负这个女孩。 她家里都知道玲珑的存在,对此卢曼曼有很长一段时间生爸爸的气,她居然不是爸爸唯一的小公主了?爸爸怎么还能有别的女儿!等到她见到了这个姐姐,嫉妒就变成了嘲笑,天哪,世界上还有这么土的人,她的头发都多久没剪过了?她的衣服是哪个年代的啊,她的书包都洗褪色了居然还留着用? 太可怜了吧! 当然卢曼曼也知道姐姐身上的伤是哪里来的,但她觉得是这对不要脸的母女俩活该,日子过不下去了么非要黏着她爸,爸爸是她跟妈咪的,这两人别想抢走! 早点滚不就行了,大城市可不是他们能来的地方,农村来的就滚回农村去呗,在这儿丢人现眼。 但这学期一开始卢曼曼就发觉了不对,其实真正说起来,不对劲的第一天是从年后开始的。爸爸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好长时间没回家,妈妈找了一阵子也生气了不找了,说爸爸是去外面的狐狸精家乐不思蜀了,卢曼曼也气得不行,可到年后爸爸回来,整个人都老了好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牙齿变得特别整齐特别白……妈妈不告诉她这些,也不让她打听,但她总是听到爸爸妈妈在吵架。 那他们为什么吵架,还不是因为这个小贱人跟她那个乡下妈! 偏偏这个学期玲珑还变得漂亮起来,不仅如此,在几次小测验中都拿了满分,把年级第一的校草风头都给盖住了!卢曼曼是校草的忠实拥护者,肯定不能容忍这种情况的发生,于是她主动要帮校草制裁玲珑! 中二得很。 玲珑背着书包,她今天穿了很漂亮的裙子,搭配白袜子和粉红色小皮鞋,活脱脱小公主模样,但卢曼曼知道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公主,她就是个没人要的可怜虫! 爸爸妈妈经常吵架,肯定是因为爸爸偷偷贴补这娘俩了!不然玲珑哪里来的钱换新衣服跟新书包?这么漂亮的衣服她都没有!爸爸从没给她买过! 玲珑不说话,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最后视线定在卢曼曼身上。 这个时候的校服又肥又大,除非是像玲珑这样漂亮,否则谁穿都不好看,所以一放学大家都会把校服给脱了,可就算脱了,他们的衣服也没有玲珑的好看啊! 卢曼曼先发制人:“你这个害人精!狐狸精生得小狐狸精!” 322.第二十九片龙鳞(五) 第二十九片龙鳞(五) 面对卢曼曼的指责, 玲珑眨了眨眼睛,笑了。她在家养了一个寒假,那真是补品营养品跟着不停地吃,蔬菜水果肉不断, 不仅如此她还每天早上起来去晨跑, 没办法,这个年代还没有兴起健身会所,她只能用这种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提升一下这具身体的体力, 不然真的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越长越好。 于是这一笑,成功让卢曼曼身后跟着的男生脸红心跳,她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 而是摸了摸自己的脸:“我知道我比你漂亮, 不需要你多说。” 到底是小女生,这就被气得红了脸:“我才没有夸你!你真不要脸!平时就是这样在学校迷惑那些男生的吧, 真是跟你那个下贱妈一模——” 啪! 如此响亮的声音回荡在小巷子上空,玲珑甩了甩手, 吹了口气, 似乎在责怪卢曼曼的脸皮太厚弄疼了自己的手。“再让我听到你骂我妈一句,我就拔了你的舌头。” 卢曼曼还想再逞强,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那么一瞬间被玲珑的眼睛看着,心底非常慌乱害怕, 等到她回过神, 那种感觉又凭空消失了, 顿时恼羞成怒,“那我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也好让你把自己的态度摆正!” 玲珑歪头躲过她扇来的一巴掌,拽住卢曼曼的手腕往自己身边一带,在对方踉跄的瞬间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听得其他跟着的学生都脸疼。 打完这一巴掌玲珑就踹着卢曼曼的肚子让她离自己远点,双手环胸居高临下道:“嘴巴这么脏,需要我帮你洗洗么?”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瓶墨水。 这是妈妈给她买的好墨水,要一块五一瓶,都说喝点墨水有好处,玲珑觉得拿来漱口应该也可以。她慢条斯理地扭开瓶盖,踩住卢曼曼的手,强硬地灌入对方口中。蓝色的墨水散发着苦味,卢曼曼疯狂挣扎,只是玲珑的手像是钳子一样无法挣脱,她吓哭了,一哭就忍不住张嘴,一张嘴就灌了更多墨水。 玲珑给她灌完了整整一瓶,才慢吞吞地问其他人:“还不滚,是想跟她一样挨揍?” 顿时陪卢曼曼一起来欺负玲珑的人作鸟兽散,哪里还敢留下?虽然他们人多势众,如果一起动手抓住玲珑那肯定没什么怕的,但玲珑气势太强,把这群乳臭未干的男孩女孩们都吓到了,平时都是他们耀武扬威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被人反抗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就是被玲珑的语气吓着了,也没管地上的卢曼曼,一溜烟的都跑了。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游戏可以打也没有方便的外卖可以吃,但还是有个好处的,那就是监控录像几乎等于没有,除却重要的车站银行之类的地方,像这种小巷子,别说监控了,就是小猫也没几只。 玲珑可以尽情欺负卢曼曼,然后甩甩手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怎么啦,哭什么呀,你这就怕啦?”看到卢曼曼哭的那么丑还一嘴的蓝墨水,滑稽又可笑,玲珑失望极了。“你以前带人把我堵在厕所里,扒我的内衣内裤拿给男生们玩的时候,怎么不怕啊?” 这就是卢曼曼恶心人的地方,她不知道是怎么想出的办法,夏天的时候衣服穿得比较少,她就喜欢带着人来找同父异母的姐姐,把对方推进厕所,扇耳光都是轻的,卢曼曼却不然,她还能想出更能折磨这个女孩的方法,她扒掉她的衣服,拿走她的内衣跟内裤交给玩得好的男生,他们这个小团体不知道做了多少恶心事,现在就喝点墨水就哭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玲珑在逼良为娼呢。 卢曼曼真的怕了! 除了怕,还有深深的恨!此时此刻她满心都想着只要她能站起来,她一定要打死这个小贱人!她要让爸爸把她打死!狠狠地打!扒光衣服推到街上,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死! 玲珑看她眼神就知道她恨的不行,“上一个用这种眼神看我的人,每一颗牙齿都被我用石头敲掉了,一颗一颗的敲,最后吐出满嘴碎牙的样子可怜极了,然后他就再也没敢这样看过我。” 她说的不是别人,正是卢百强。 卢曼曼又吓了一跳,她被迫喝了不少墨水,原本以为玲珑顶多就这样了,她才想着报复,可看对方的动作好像远不止于此!卢曼曼慌起来,紧接着就被玲珑扒开了衣服。虽然天还比较冷,但是卢曼曼爱美,她们那个小团体的女生都穿大衣了里头穿个薄毛衣再加一件秋衣,为了显瘦就穿一条裤子,于是特别好扒。 就跟她曾经做的那样,玲珑也扒光了她的衣服,并且拿走了她的内衣裤。不过玲珑嫌脏,从书包里撕了一张作业纸包着,把这两件小衣服捏起来,卢曼曼被她一放开就手忙脚乱的开始穿衣服,看着玲珑拿着自己的内衣转身就走,她吓死了,赶紧上去追,玲珑也没走远,刚好出了这个巷子迎面就走来一精神有问题的老光棍,她直接把手里的东西塞给了他:“喏,这是我后面那姑娘的,你帮我还给她,我给你五毛钱。” 老光棍脑子不好使,家里人也不管他,他就四处乱晃,没少骚扰过学校的女同学,所以一放学大家都会绕过这里走,避免跟这家伙碰面。而老光棍今年也快四十了,最想要的就是媳妇,想媳妇都要想疯了,手上一被塞进柔软的布料,他就兴奋的睁大了眼,对于面前这个女孩儿,他不知为何连直视都不敢,可是看到她身后那个神色急慌慌的,顿时就哇哇叫起来扑了过去。 卢曼曼拔腿就往来路跑,可她忘了那是个死巷子,看着自己的内衣在老光棍手上晃来晃去,看着对方那嘴黄牙跟丑陋猥琐的神态,卢曼曼都要呕吐了!她一边跑一边尖叫咒骂玲珑:“你也是女的!你怎么能做这种事!你还是人吗!我要让爸爸打死你!我一定要让爸爸打死你!” 玲珑说:“那你快点叫,我等他过来,不来不是人。” 卢百强要是还敢朝她面前蹭,玲珑名字倒过来写。 卢曼曼咒骂不成,又被老光棍抱住胡乱摸,吓得涕泗横流,开始求饶:“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救救我!求你救救我啊!呜呜呜——” 玲珑倚着电线杆子冷眼瞧,“我之前也求过你啊,你是怎么做的呢?” 当初卢曼曼可是嬉笑着抓住她的双手,让男生一个一个排队过来摸她呢。 她转过身:“你对我做过的,现在我都还给你,不过你能不能像我那样运气好,有老师经过救命,那就看你自己运气了。” 说完就再也没回头,把卢曼曼的哭喊求饶抛在了脑后。 玲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过分呐,怎么卢曼曼对她做的事儿,她如法炮制一遍就是残忍就是没人性?反正她也不是人类,人性这种东西,很多人类都没有,干嘛要求她一条弱小无助又容易饿的龙嘛。 回到家,妈妈已经做好了饭,自打有钱后,玲珑每天除了上学还要工作忙得要死,她怕女人没事儿做胡思乱想或是被人骗,就买了一大堆食谱回来让她研究做给自己吃,不用担心衣食住行的女人也很快喜欢上了做饭,玲珑才发现她在厨艺上天赋惊人,做出来的东西都好吃的一匹,于是更坚定了玲珑保护她的决心。 她的厨子决不让给任何人! 先把这次小测验的满分卷子交给女人,玲珑抽了抽鼻子:“好香,是牛肉。” “就你鼻子尖。”女人笑着点了点女儿的鼻尖,她现在又漂亮又年轻,心态一好整个人都不一样了,笑容也格外灿烂。“你早上不是说想吃牛肉吗?给你卤了一些,剩下的跟白菜一起烧了,你尝尝看味道够不够?” 玲珑点头,直接用手拈了一块吃,被烫的伸出舌头哈哈喘气,然后点头:“可以再辣一点吗?” 女人担忧地说:“我吃着已经很辣了,书上说小姑娘吃太多辣不好的,容易长痘。” 玲珑抱着她的胳膊一顿撒娇,女人顿时就没了立场,乖乖又去加辣了。 这样的生活玲珑比较满意,但还是不够,她还要坐私人飞机全球飞遍疯狂花钱!当然她随便找个有钱人吸血也不是不可以,但有女人在,她还是比较想把这份爱养得再浓厚一些,她亲自为女人带来的荣耀,比单纯的钱更有意义。 至于卢曼曼……玲珑就把她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直到一个女人疯了一样闯进教室,手里还拿着剪刀攻击她。 玲珑反应快,躲过去不说还抄起凳子把对方砸了翻了几个跟头滚到角落,然后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皱眉:“你有病?” “我杀了你!我杀了你!”女人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你害了我女儿,我要杀了你!你这个贱人!害人精!跟你妈一样的下贱胚子!” 323.第二十九片龙鳞(六) 第二十九片龙鳞(六) 动静闹得有点大, 班主任很快就来了, 接着是教导主任, 最后直接捅到了校长那儿。 校长马上就要退休了, 对于学校闹出这档事感到很头疼, 这位自称是卢曼曼同学家长的女士,非要说是顾玲珑同学害了她的女儿,可到底是怎么害的又不肯说清楚, 就拿着把剪刀在那胡乱挥舞, 大有一副谁靠近老娘就宰了谁的架势。 领导们凑一起短暂开了个会商量了下,决定还是不能放弃玲珑。毕竟这学期玲珑的成绩突飞猛进, 独占鳌头, 根本没有人能跟她相较高下,而卢曼曼同学的成绩就有点差强人意了, 再看看卢曼曼同学母亲疯疯癫癫的样子,怎么说都是玲珑更值得保。 于是跟玲珑一说, 得到玲珑同意后干脆就报警了。 警察一来, 卢曼曼母亲都要疯了!她是一怒之下要来杀了玲珑这个小贱人,她就知道, 肯定是这小贱人的贱人妈指使的, 她的曼曼现在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她这个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疼?! 可警察来了, 那就代表这事儿要弄得人尽皆知, 怎么能这样?要是这样的话, 那以后曼曼要怎么做人?! 可惜她后悔也晚了, 但她要求其他人都走开,她只跟警察说。 来的两个警察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另外一个年轻点,看着像是刚毕业的,两人听了卢曼曼母亲的话后,对视一眼,神情顿时严肃起来,要知道这正是抓社会风气的时候,要是里头那女孩真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那他们可真不能坐视不管。这已经伤害到了一个无辜女孩的一生,什么样的女孩能做出这种事?而做出这种事的女孩又得有着怎样歹毒的心肠? 于是他们把玲珑跟卢曼曼母亲都带回了派出所,玲珑全程淡定,只是在警察看不到的角度各种对着卢曼曼母亲挑衅,让对方情绪更加失控,在派出所都坐不住要上来撕烂玲珑的脸。 年纪稍大的警察问玲珑:“你是不是做了伤害卢曼曼的事?” 玲珑眨眨眼,她长得这样漂亮,一双清澈的眼睛满是无辜与淡淡的不安:“警察叔叔,你在做什么啊,我怎么、我怎么敢做伤害别人的事呢?” 说着她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顺着白嫩的脸颊,晶莹剔透,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拥她入怀安慰,她哪怕是要天上的月亮都得给她摘来。警察明显态度柔和了许多:“刚才外面那位情绪激动的女同志是卢曼曼同学的母亲,因为卢曼曼遭受到了很可怕的事,又指控是你伤害的她,所以——” “我没有!”玲珑倔强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在赌气,硬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于是透明的泪珠在眼眶打转,让她看起来更楚楚可怜,更讨人喜欢了。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和外面那个咄咄逼人拿着剪刀一个不如意就要杀人的女人比起来,柔弱年幼又成绩好的少女自然更容易讨人怜惜。 “可是卢曼曼同学的几个好朋友都作证,说昨天他们看到你欺负卢曼曼了。”警察越发放柔了声音,怕吓到这个小鹿一般的小姑娘。“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跟警察叔叔说,警察叔叔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接下来他就看到面前的小姑娘两只手绞在一起,十指狠狠地绞扭着,白嫩嫩的指头都泛着红,像是在极力忍耐什么。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觉得其中还有东西可以挖,就给予了玲珑鼓励的眼神。 玲珑吸了吸鼻子,几乎带了哭腔:“我、我不敢欺负她的……她会让爸爸来打我跟妈妈,我不敢的,我真的不敢。” 这、这什么复杂的关系? 玲珑突然伏在桌子上小小声哭泣起来,细弱的肩膀微微颤抖,可怜极了,警察们看得都心疼,可谁也没有安慰小姑娘的经验,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的女警察敲了敲门,对两个警察说了些什么,年轻的警察立刻松了口气,对玲珑说:“你妈妈来了,你别怕——” 话没说完玲珑就抬起了头,被泪水洗涤过的眼睛更加干净,黑白分明,警察们从没见过这样纯洁的眼睛,说她做过什么坏事……他们真的不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女孩儿太干净了。尤其是听到妈妈来了之后,那种迫切跟依赖,怎么都不像是卢曼曼母亲以及她那几个同学口中所说的凶残又暴力的女孩儿。 女人一看到玲珑就红了眼眶,她冲过来把自己的女儿抱到怀里,又看向门外的卢曼曼母亲,说出了这辈子最恶毒的话:“你女儿那是报应!是你们做了缺德事的报应!现在你还想害我的玲珑?姓王的,你别以为我真的不敢跟你闹,大不了咱们就撕个鱼死网破!” 她不能再忍了! 这段时间玲珑的改变她看在眼里,也惭愧在心头。如果不是自己太懦弱没用,女儿何必竖起满身尖刺宛如小刺猬一般保护自己?她是个母亲,她怎么能让孩子挡在自己前头?而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多么快乐啊!女儿每天按时去上学,她就在家里研究食谱给宝贝做饭,节假日母女俩一起逛街买花草,女儿很喜欢小动物,女人都跟人说好了,等过两天就去抱一只刚满月的小奶猫回来,这样的生活,是曾经的女人从来不敢想象的,她过去活在恐惧与无知之中,而现在她知道了天空有多蓝,空气有多新鲜,她可以大胆地走在街上不必担心受怕——她决不会再回到过去,更不会毁了自己的女儿! 已经习惯事事听从女儿的女人,看到玲珑哭成了泪人,终于彻底爆发了! 她指着卢曼曼的母亲,对警察说:“警察同志,你们不要相信这个人的污蔑!那个卢曼曼跟我女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她们根本就是故意诬赖我家女儿的!” 虽然刚才已经觉得这些人关系复杂,但警察们还是没听懂,女人就忍着鼻间的酸涩,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从卢百强下乡当知青是怎么跟她结的婚,婚后她是怎么替他上工赚工分的,到国家政策下来卢百强回城抛弃了她们母女,她带着女儿被娘家人赶出来,再到她终于千辛万苦找到卢百强,却被打得差点死掉——全部都说了出来。 听到眼前这水灵灵的少女曾经在幼年时就被生身父亲抓着头摁在水缸里扬言要溺死,腿和胳膊对此被打骨折,几个月前一米六几的个子还不到七十斤——警察们都愤怒了! 女人眼泪肆意流淌,又怨恨地看向卢曼曼的母亲,“这个女人就是故意要害我的女儿!” 她们曾经过的什么日子,这个女人肯定是知道的,否则她不会变成他们家的佣人,那些惨淡又难堪的过去,她甚至不愿意去回想,可现在她不觉得了:“警察同志,我要告卢百强!” 她抹了把眼泪,“我们之前没什么钱,但有几次是真的要被打死了,迫不得已去了医院,医生给我们的病历都还在,我要告卢百强骗婚!虐待!我要告他!” 玲珑依偎在女人怀里默默流泪,心里比了个大拇指。 其实她能理解女人为什么突然抓狂,这段时间被女儿照顾,已经让女人深深感到了自己的没用,所以她越发努力的做饭打扫布置家里,她并不是一味的无知懦弱任人欺凌,只是周围所有人,包括生养她的父母都说,被男人打怎么了?谁家媳妇没挨过打?她给男人生了个女儿,女儿赔钱货,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打一顿又不少块肉。 当所有人都告诉你你所想的是错误的、危险的,那么本来就没接受过什么教育的女人自然会犹豫。 可后来,她的女儿告诉她,你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你可以反抗可以拒绝可以说不,可以选择你自己的未来要往哪里走——同时玲珑还给予了女人物质上的享受,让她见识到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活!原来冬天还可以不穿厚实的老棉袄,可以穿漂亮的羽绒服,原来可以不自己下手洗衣服,有洗衣机,原来她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而不是灰头土脸。 那么为什么还要回到过去? 玲珑觉得,只有女人彻底跟过去了断,才能迎来新生。严格说起来她并不愚昧,特定的生存环境与条件限制了她的眼界与想法,她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当这个机会出现,女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抓住,那就证明卢百强在她心里连垃圾都不如。 “要告。”玲珑小小声说,顺便给女人吃个定心丸,免得她觉得自己孤身一人不安。“我还要告卢曼曼。” 这话叫卢曼曼母亲听了,登时瞪大眼,手里剪刀舞的虎虎生风,可惜这是派出所不是她家,没人看她耍威风。 女人坚定了信念,对警察们说:“我们要告!” 324.第二十九片龙鳞(七) 第二十九片龙鳞(七) 人一旦走出了误区, 那聪明劲儿真是一阵一阵的。卢百强没有跟女人结婚,他们俩在法律上没什么关系,那也就是说卢百强打她们不属于家暴,而是故意伤害!本来女人是不想再跟卢百强一家人有什么牵扯了, 可现在卢曼曼母亲都欺负到玲珑身上了,她怎么也不能假装不知道。 这是她的女儿, 是比她生命还要重要的存在,不管发生什么, 她都会不顾一切地去保护她。 卢曼曼母亲一看女人这正儿八经的架势,还真的慌了。卢百强在乡下有个老婆的事儿她知道,一开始也的确是不高兴, 可闹完了, 日子还得照样过,怎么说他们都有了孩子,还能离怎么的?再说了, 乡下那个连证都没领, 算什么老婆啊。 后来卢百强以殴打这对可怜的母女为发泄, 卢曼曼母亲也逐渐从其中感觉到了趣味, 比如说家里的衣服被套什么的她都可以不用自己洗, 有什么跑腿的活要做,卢百强都能差使那个愚蠢的乡下女人。每次卢百强拿那对母女的可笑和愚笨当成笑话讲, 卢曼曼母亲比谁笑的都大声。 年前卢百强失踪了好一段时间, 卢曼曼母亲怎么也找不着人, 再加上之前两人吵了一架, 她赌气干脆不管了,等到年后卢百强一回家,她都认不出来了!且不说他外表变得憔悴苍老,就说他存折里的钱!居然一毛都没剩下! 卢曼曼母亲逼问卢百强钱的下落,可对方跟锯嘴葫芦似的一声不吭,她要是逼急了还发火,直到现在卢曼曼母亲还生着气呢! 卢曼曼在学校带头欺负玲珑她当然知道,她觉得这没什么不对,那就是乡下来的,本来不该出生的小丫头,怎么能跟她的曼曼比?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德性! 可谁知这回就出了事,卢曼曼母亲一听说玲珑对卢曼曼做了什么就疯了,在她心里,玲珑母女是下贱的、土气的、可以任意欺凌的,突然有一天这两个人不肯被欺负了开始反抗了,那么欺压她们成习惯的人就会觉得:那怎么行?你们就该窝囊一辈子,这样浑浑噩噩到死才对! 女人可能是受了玲珑影响,做事特别干脆利落,警察一同意立案,她立刻就开始忙活,反倒是玲珑什么都不用做了。不过这年头,女人心里也有数,把卢百强关进去远不如放他在外面,闹出这么一档子丑事,看他的单位还能要他?他这铁饭碗还能保住? 他卢百强一辈子都好面子。 女人是不想闹大的,她表现的这么强硬只是做给卢曼曼母亲看,因为一旦真的闹大,玲珑是卢百强女儿的事儿就瞒不住了,她自己不觉得丢人,也要为女儿考虑。 这辈子都不想再让卢百强跟她们沾上一点关系。 因为女人很坚持,警察也就传唤了卢百强,卢百强根本就不想来,他再也不想重温那些天的噩梦了!哪怕回到了家,他也经常从梦里惊醒,他还不到四十岁,嘴里就一颗牙都没剩下,虽然戴上了假牙,不知道内情的人也看不出来,可他自己心里门儿清,想到就觉得耻辱跟怨恨! 警察这边对卢百强观感很差,没见过这样的人,说有人报案他故意伤害,居然还推三阻四不肯来,要不是他们说不肯来警察就亲自去单位请,怕是卢百强就要把电话给挂了! 到了派出所的卢百强根本不想浪费时间,很快就提出私了,家里还有存款应该足够了,他现在根本不想见到这对母女,尤其是那个坐在角落看起来人畜无害其实却是个恶魔的亲生女儿! 他根本没有这种女儿! 玲珑当然也不想要卢百强这样的爹,女人同意私了后狠狠敲了卢百强一笔,卢百强二话不说就签了和解协议书,从头到尾连给自己辩解,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没有过——看得出来他是真的真的不想再跟玲珑有任何瓜葛了。 倒是卢曼曼母亲看到协议书上高达两万的赔偿款差点晕过去,他们家哪里有这么多钱?!撑死了也就掏得出五千块,可他们不生活不过日子了吗?曼曼不用去医院不用读书了吗?卢百强他怎么敢给那对贱人母女这么多钱? 当着警察的面就闹开了,女人搂着玲珑小声跟她解释自己的顾虑,希望女儿能够理解,她并不是害怕,也不是贪财,只是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如今就是干脆地不认卢百强这个爹,就当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 玲珑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然后继续欣赏卢百强夫妻俩扭打在一起。卢百强是一秒钟都不想继续待下去,虽然存款不够,但家里还有房子,到时候卖了房子再卖掉彩电洗衣机也就差不多了,单位正要给职工分配房子,也不愁没地方住。 反正只要离这对丧门星母女远点就行了! 他想起自己挨过的打,整个人都哆嗦起来,眼看妻子还没完没了的继续纠缠,卢百强忍无可忍,一个巴掌甩了过去:“你他妈闹够没有?!” 卢曼曼母亲被打傻了,她从来都是听卢百强笑着讲他是怎么揍玲珑母女的,什么时候挨过打?这一巴掌让她彻底懵了,懵了之后就一屁股坐地上嚎啕大哭,“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怎么就看上你了?曼曼被害得这么惨,你个当爹的不说给她出气,还要包庇害她的小贱人,卢百强你良心叫狗给吃了!你不是人!” 玲珑跟女人说:“妈,你看,这就是卢百强拼死要娶的城里女人,优雅端庄又有气质,你永远都学不会。” 女人:…… 卢百强实在是觉得丢人,就硬拉着老婆起来,卢曼曼母亲却不愿意,她指着玲珑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我也要报案!我要告那个小贱人找人强|奸我女儿!” 啪的一声,卢百强脸色铁青,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接把卢曼曼母亲脸打肿了,他恶狠狠地说:“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信不信我打死你!” “你打死我我也要报案!凭什么你打她们就要赔钱,她们害我的女儿就能逍遥法外?!”卢曼曼母亲声音尖锐,“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小贱人,找人强|奸我女儿,我要报案!我要报案!” 卢百强快气死了!这种家丑她也敢拿到台面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女儿被人强|奸了?!当下眼神更加凶狠,如果不是有警察拦住,卢曼曼母亲怕是要被打个半死。 “这里是派出所不是你们家!要打回家打去!”一个女警冷冷地说,“像你这种只会打女人的男人也不嫌丢人!” 卢百强对玲珑是怵得慌,对别人他没在怕的,立刻就瞪了回来:“我管教我老婆关你什么事?” 场面一度显得非常混乱,这时玲珑在心底酝酿了下,发出轻轻的抽泣声,声音柔软的像是可爱的小动物,但又很勇敢很坚定:“警察叔叔……我,我是无辜的,我愿意配合你们调查。我才没有让人去、去做伤害卢曼曼的事。” 她当然没让人去做,是那人主动上去的关她什么事儿,再说了…… 卢曼曼母亲听她居然敢否认,立刻尖叫:“查!警察同志我们也配合调查!就是这个小贱人害人!她心肠歹毒!不是个好东西!” 不说到底谁无辜谁坏,就看言行举止,警察们都不由自主地站在了玲珑母女这边,卢曼曼母亲歇斯底里的,声音尖的他们脑袋都疼。 很快,卢曼曼就被带来了,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脸色有点苍白。卢曼曼母亲一看到她就把她抓过来,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浮木:“曼曼!曼曼你说!是不是这个小贱人害了你?你快说,快说啊!” 她的手指甲掐进了卢曼曼肩膀,疼得卢曼曼挣扎:“好疼啊妈,好疼!” “你快说啊!” 玲珑冷眼看着发疯的卢曼曼亲妈,觉得她给女儿讨公道假,想要扳回颜面是真。她已经恨死了玲珑母女,所以哪怕要把女儿受到伤害这样的事放到台面上来说也在做不惜。 “这位女同志,请你冷静点!”一名女警上去抓住卢曼曼母亲,好让卢曼曼挣脱喘口气,卢曼曼很快就后退了几步,不给母亲再抓住自己的机会。女警又看向卢曼曼,对这个受到了可怕伤害的女孩子,她是怜惜的,语气很温柔:“同学,你跟我去做个检查好吗?不会伤害到你的,我们知道了你受到过怎样的伤害,但是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的。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们会绝对保密,不会让别人知道。” 卢曼曼却表达出了抗拒的意思,她根本不愿意过去,看得她妈急死:“曼曼你愣着干什么!快去!快去啊!”小贱人手上有验伤单,她们也有! 卢曼曼却在女警试探着握住自己手的时候突然躲开。 325.第二十九片龙鳞(八) 第二十九片龙鳞(八) 玲珑全程没有说话, 虽然看起来怯生生的,可态度却无比坦然, 这让警察也无形中愿意相信她没有做那么可怕的事。 看着那一家三口唱大戏,母亲要女儿去做检查,女儿不说话却死命往后退, 被逼急了就喊我怕我不去,活似逼良为娼。玲珑依偎在妈妈怀里,感受到女人温暖的手掌抚摸着自己的长发,还安抚地拍着自己的背。 她就好整以暇的看好戏,卢曼曼要是能被查出来遭受过性|侵,她立刻学狗叫汪汪汪。 那老光棍虽然想要媳妇,可光棍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大家都忘了他脑子不好使?他顶多是见过草丛里有男女抱在一起,根本不知道那事儿到底是怎么干的,最重要的是, 他智商低于常人, 身体也是有缺陷的, 除非卢曼曼在之前就跟人尝了禁果,否则就是检查一百次她也仍然是处女。 看卢曼曼这表现, 应该是没跟人有过才是。 果然, 在女警又一次的说明利害, 而卢曼曼母亲开始强硬抓她的时候, 想到要被脱去衣服露出那种地方任人检查, 卢曼曼崩溃地哭喊:“没有没有!我是骗你的!我根本没有被人强|奸!”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卢曼曼母亲整个人都呆滞起来,一个字也说不出。 嗯……玲珑觉得,有那么一瞬间,可能卢曼曼母亲心里还有点可惜。 说完卢曼曼就羞耻地蹲下去抱住自己哭起来,她哪里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自己昨天被个恶心的老男人摸了,内衣裤也被人拿走了,但确实是什么都没发生,因为那个老光棍只会到处乱摸,被她踹了一脚后就趁机逃走了。之所以回家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是因为她怕玲珑,不敢再去找玲珑麻烦怕被揍,所以只好把自己说得惨烈一点,让妈妈帮自己出头。 早上她还趁机逃学不去上课,反正去上学也听不懂,在家里多舒服啊!卢曼曼把房门一反锁就开始睡大头觉,昨天那事儿是惊吓大于恶心,毕竟她只是被一个人摸了,玲珑可是被很多人摸过,很多男生都拿过她的胸罩跟内裤,玲珑才是最恶心的那个! 只不过她这番反应让母亲以为她是受了重大刺激,卢曼曼在卧室门口看着母亲气冲冲地去了学校,心里高兴极了,她打不过玲珑,难道妈妈也打不过?到时候一闹,看玲珑还怎么勾引男生! 可卢曼曼没想到自己就是在家睡了一个上午,午饭还没来得及吃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玲珑挺能理解卢曼曼这种心理的,她也经常这样,比如说只是不小心磕到了脚趾头,但她一定要抱着脚流两滴眼泪让妈妈搂着哄着再答应自己要吃什么的条件,说白了就是爱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她纯粹是撒娇,卢曼曼跟她是差不多的,说得惨一点,才能让人同情。 搞了半天,还是一场闹剧,整个派出所在场的警察都满脸黑线,这都闹成这样了,该怎么收场啊?这时候女人说话了,她声音很柔和:“警察同志,我女儿睡着了,请问我们能不能先回家啊?如果有什么事儿,你们随时找我们。” 警察们对这对母女观感非常好,立刻点头。 倒是卢曼曼母亲还待在原地没动,至于卢百强,嫌丢人早就走了,卢曼曼在原地踟蹰了一会儿,也不想再继续待,就趁着母亲还在失魂落魄,拔腿溜了。 卢曼曼母亲浑浑噩噩的回到家,迎面而来的是丈夫一顿痛打,还有已经被打得蜷缩在墙角的卢曼曼。 家暴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决不会停止,这次是烫个烟头在身上,下次是拳脚相加,再下次就是拿起刀砍你……而卢百强终于再一次找到了发泄的快|感。没有了乡下的老婆女儿,他不是还有城里的老婆女儿么!城里的又怎么样,他该打不还是打了?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叫你出去丢人!”卢百强嘴里咒骂,操起皮带朝老婆身上没头没脸的抽,卢曼曼母亲没受过这样的罪,她听卢百强说怎么打玲珑母女的时候觉得很快意,如今这皮带抽到了自己身上,一下就让她疼得龇牙咧嘴。 她也是个好强的性子,当然不肯服输,可女人的力气天生就小于男人,反抗?不过是迎来更可怕的痛打,渐渐地卢曼曼母亲就屈服了,因为她越是反抗,卢百强就打得越厉害。而卢曼曼被抽的在地上哭喊打滚,母女俩的哭号声响彻云霄,楼上楼下都听到了,可谁也没想着来劝两句。 男人生气了打个老婆算什么嘛,哭成这样也太扰民了,再说这家人平日眼睛都长在头顶上,怎么今天还动上手了? 卢百强打了个痛快,内心这么多天的郁结总算是找到了发泄的出口,他老婆他女儿,他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卢曼曼母亲一开始还想着回娘家,可她被打得太严重,走起路一瘸一拐疼得要命实在是不能动,结果她就这么躺在厅地上,没一个人问她一声,就连卢曼曼也在卢百强开始打母亲后藏到了房间把门反锁了,到现在外面没声儿也不敢出来。 过了没两天,玲珑就拿到了卢百强给的钱,他现在在家脾气特别横,说一不二,不许老婆孩子说一个不字,到了外头,尤其是玲珑面前就怂的一匹,玲珑把玩着手里的存折,挥挥手让卢百强滚了。 卢百强计划的好好的,先给了和解的钱,再租个房子先住一阵子,等单位给他分了房再搬进去。在等待分配的这段时间,他心情特别浮躁,说不上来的生气,一生气就抓着老婆女儿一顿揍,揍得她们连门都出不了,更别提是报警了。 而且怎么能报警呢?卢曼曼母亲根本不同意!她也是好面子的,之前闹的那一场已经让她丢尽了颜面,闹到派出所以后还怎么见人? 卢百强这人就是你退一步他能前进一万步,既然老婆女儿都忍气吞声,他打得就更起劲了,基本是一日三餐加宵夜的动手。这么磨了一段时间,他没等来单位的分配消息,反而先收到了开除通知! 当初从乡下拼死拼活的赶回来,把乡下的老婆孩子抛弃了,为的是什么?就是为这么个铁饭碗,为的这么个单位!轻松又工资高,逢年过节还有福利,他在的位置油水又多,怎么就没有征兆的突然把他开除了?! 给他下开除通知的上司看着他摇摇头说:“你是得罪谁了?有人把你举报了。” 举报什么? 举报他在乡下有老婆孩子却不闻不问,举报他在任多次给人开后门受贿行贿,组织上一调查,样样属实,上头刚下了文件要严打不正风气,卢百强就刚好撞枪口上了,给拿来当个典型杀鸡儆猴。 他连哭都没处哭。 存款没了房子没了连工作也没了,卢百强彻底废了。他也不想找工作,就喝酒,喝多了就回家打老婆,女儿要是在就也一起打,岳父岳母来了几次,别说把他劝好了,他甚至连着老人家也打!可不管他怎么打,卢曼曼母亲也不肯离婚,觉得丢人,慢慢地被打习惯了,这日子也不是不能熬。 都要半辈子了,还能怎么办呢?离了又能怎么样?她还能再找一个不成? 卢曼曼受不了这样的父亲,被打得怕死了,就悄悄摸了家里的钱跟校外认识的“好朋友”一起厮混,打耳洞做纹身,以前虽然也不讨人喜欢,但到底是老老实实穿校服老老实实上学,现在就不一样了,一天到晚逃课,校服是再也没穿过,被通报批评都能厚脸皮的当做没事儿。 她在外面潇洒够了,回家又看到卢百强在打她妈。卢曼曼顿时就恼了,找了她在校外认识的哥,带着人进了自己家,把卢百强又是一顿胖揍,揍得卢百强嘴里的假牙都掉到了地上! 结果她找人揍了卢百强,她妈还怪她丢人,怪她把不三不四的人带到家里来! 卢曼曼气得推了母亲一把,转身就走,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明明不久之前她还过得那么幸福快乐,爸爸疼她妈妈也爱她,她是家里的小公主,怎么一瞬间就变了模样? 都是玲珑! 都是那个贱人害的! 卢曼曼心里充满了恨意,她疯狂地想要报复玲珑,尤其是在看到玲珑以年级第一的身份上台作为学生代表发言,而自己暗恋的校草则双目发光盯着台上看还热烈鼓掌的时候。 凭什么啊! 那个贱人凭什么过得这么好?凭什么爸爸不打她们了却要打她跟妈妈?肯定是这个贱人做了什么手脚,她不会放过她的,绝对不会! 迪厅里,卢曼曼搂着一个杀马特的胳膊,对方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鼻环脐环耳钉项链戒指一应俱全,手臂上还有渗人的青龙纹身,她笑眯眯地告诉他:“彪哥我跟你说,我们学校有个女生,可漂亮了!” 326.第二十九片龙鳞(九) 第二十九片龙鳞(九) 玲珑是在一天放学后被围堵的,按理说她在学校的地位, 根本就没什么人再敢来惹她, 唯一能对她下手的肯定就是校外的了。 不过…… 看着这五颜六色的杀马特发型还有自以为很酷的鼻环脐环以及靠着电线杆子掐根烟的造型,玲珑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不是瞧不起对方, 实在是这副打扮不符合她的审美, 她只是个单纯喜好漂亮食物的小可爱呀! 因为太丑了, 所以玲珑没忍住侧过头闭了下眼睛,给自己再三做了建设,终于呼出一口气,又扭头看回来, 一双眼睛清澈又灿烂,从中找不出一丝恐惧。 杀马特彪哥虽然听自己的马子说他们学校有个很漂亮的女生, 但彪哥什么人啊,彪哥见过大世面,对他来说, 头发少于七个颜色身上首饰不到两位数的都不算美女!现在正是流行他这发型的时候,大家都在努力扮酷, 彪哥觉得那种只会学习的书呆子一点都不可爱, 他见了都倒胃口, 根本不想跟对方谈恋爱。 然而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原来书呆子也有这么漂亮的呀!怎么这简简单单的白毛衣黑裙子穿在她身上就这么好看呢?还有那双腿……真是又细又长, 叫人忍不住想去摸摸看是不是跟想象中一样滑溜。彪哥忍住差点滴下来的口水, 见对方朝自己看, 更加用力地拗出一个炫酷的造型, 整个人扭成一个掐着烟倚着电线杆单脚点地的s型。 玲珑眨了眨眼睛, 很有礼貌地跟彪哥打招呼:“你好,能麻烦你让一下吗?你挡到我了。” 说话声音也很甜!彪哥眼睛一亮,听话地让开:“哦哦不好意思,你走你走。” 神经病吧,玲珑想,背着书包从彪哥让出来的路朝前走,今天妈妈不在家,她准备去一家很喜欢的蛋糕店买点甜点,所以才走了这条路,路上人还不多。 彪哥突然反应过来,他是来拦着玲珑跟她当朋友的啊,怎么就那么听话的让开了?这么多小弟在,他也太丢人了吧?!立刻追了上去,又一次挡住了玲珑的路,一只手臂很酷地斜插过来抵在墙上,不由分说地给了玲珑一个她并不是很想要的壁咚。 要不是这条路比较窄,玲珑早就不气了。她先是慢吞吞看了那只纹了青龙的胳膊一眼,然后再度很有礼貌地询问:“请问你为什么总是挡住我的路?” 彪哥酷酷地摸了下自己的鼻子,刻意压低声音,他觉得自己这样说话会显得很有磁性很悦耳:“我想跟你交个朋友。” 玲珑说:“考不到第一的人没资格跟我交朋友。” 她说话可真不气,可谁不知道自打她变了之后每次都包揽各种第一?根本没人能在她的压制下去考第一好不好,那不就是说根本没人够资格当她的朋友? 彪哥沉默了,他也能每次都考第一,不过是倒数的,最重要的是他早就辍学了,现在外头混的如鱼得水,谁还想回学校受罪啊!如今谁看着他都得恭恭敬敬叫声彪哥,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可帅了,没看到多少女孩子都哭着喊着朝他身上扑么! 他就想抓住玲珑的手,两个人先贴近了相处一下,互相了解了解她就知道他这样的酷哥是多么难得可贵。可在其他女孩眼里也许称得上时尚酷炫的彪哥,在玲珑眼里真的跟尾巴五颜六色的斗鸡没什么区别。 啊,还是有的,斗鸡可以吃肉,这个人的肉闻起来就不好吃。 因此玲珑没有再废话,一脚踢了过去,彪哥人高马大都受不住这一脚,撞到墙壁后差点儿吐血,他的小弟赶紧过来扶他然后撂狠话:“你给我们等着!你知道这是谁吗?!这可是彪哥!你敢打彪哥?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玲珑抬起脚在地上踩了踩,试图踩掉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无所谓地说:“上次这么跟我说话的人被我揍得跪在地上叫爸爸。” 她说的是卢曼曼。 紧接着彪哥与他的小弟们迎来了人生最痛苦的一天,究竟有多么痛苦呢?对于厌学的他们而言,宁愿重新回到学校一天做三百六十五张卷子,也不想再经过这条小路了! 鼻青脸肿的彪哥配上他那头七彩绚烂的头发,越发显得辣眼睛,玲珑用脚尖踢踢躺在地上当死狗的他,“喂,你别不说话。” 彪哥被揍的服服帖帖,张嘴喊:“爸爸。” 其他小弟也很上道,顿时爸爸声此起彼伏,玲珑嫌弃地踹了彪哥一脚:“叫谁爸爸呢,我怎么生得出你们这么丑的儿子?快滚,别让我再看见你们。” 受伤不是很重的小弟连忙爬起来把彪哥架住,一行人狼狈无敌地逃窜,连头都不敢回,玲珑拍了拍裙子心想她真的就有这么凶么,她觉得自己挺温柔的呀! 彪哥回去后快气死了,他又不是傻子,卢曼曼肯定是知道玲珑的厉害才想让他出头,结果害自己白白挨了顿揍,她怎么能这样?他对她还不够好?她说她那老爸家暴,他立刻带人上她家给她出头,结果她就陷害他挨打! 彪哥是个真酷哥,立刻就要跟卢曼曼分手,这个马子他不要了!他还有好几个绯闻女友呢!都是有着七彩长发的少女,何必在卢曼曼一棵树上吊死? 卢曼曼就被彪哥甩了,没人给她做主,她只能回家,可回家就要挨打,而且因为她之前偷了家里的值钱东西离家出走,又带着人回来打卢百强,卢百强这心里正窝火呢,她还敢回来! 卢曼曼真的要恨死了,她不懂自己为什么那么努力还是过不上好日子,甚至每况愈下,这一切都是从玲珑改变了开始的,难道不是玲珑的错?要是她跟之前一样老老实实的,不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于是在卢百强狠揍她的时候,她咬着牙咒骂卢百强,说他有种去打他乡下的老婆女儿,别在家里逞威风。 结果卢百强一听这话被刺激的更甚。妈的他要是能打他还会在家里呆到现在?他根本就不敢再靠近那边一步了!卢曼曼的话掀起了他心底的暴戾,让他变得更加愤怒,下手也更重。 卢曼曼母亲刚手洗衣服进来,她脸上是习以为常的麻木,可看到卢百强没有理智地操起板凳朝卢曼曼身上砸,一颗慈母心究竟占了上风,虽然之前卢曼曼逃走让她很寒心,可这毕竟是她娇养长大的女儿,她哪里真舍得不管她? 一声闷响,卢曼曼母亲就没了声音,卢曼曼惊呆了,卢百强也惊呆了,他喝的那些酒总算是略微清醒,卢曼曼愣了半天,突然嚎叫了一声妈,就扑到了母亲身上,还没断气只是晕过去的卢曼曼母亲刚缓过一口气,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女儿压了回去,又晕了。 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通知外公外婆,卢曼曼看着倒在血泊里的母亲,跟突然长大了一样冷静地可怕,她用怨恨的眼神盯着卢百强,这还是她爸?她爸不是很疼她跟妈妈的吗?他刚才那样分明是想杀了她的! 卢曼曼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反正从她逃学交彪哥当男朋友的时候就不要脸了! 卢曼曼的外公外婆一到医院看到昏迷不醒的女儿,立刻就哭了,当时看上卢百强是觉得他上进,怎么知道这个人心这么狠!等卢曼曼母亲一醒,他们就开始批评卢百强,清醒时的卢百强很后悔,认错态度也很良好,于是二老一看,又开始劝卢曼曼母亲,觉得这日子怎么都是得继续过的,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个女儿,难道还能不要了? 离婚,说出去多难听啊! 卢曼曼母亲也是这个想法,卢百强打她千百遍,她也恨,也恼,可卢百强一认错她就心软了,最重要的是,离婚的话,别人会怎么议论他们一家?这日子还要怎么过啊! 卢曼曼在边上看着这荒诞无比的一幕,浑身发冷,她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就算说了也没什么用。谁会听她的呢?是酗酒家暴的父亲,还是愚顽不灵的母亲? 她无计可施。 所以当初玲珑面对的也是这样的处境吗?为什么……为什么玲珑的母亲没有委曲求全继续忍受?如果她们也能继续忍受,是不是今天又都会不一样了? 卢曼曼无力地想哭,她揉了揉眼睛,浑身疲惫,家里没什么钱,母亲的医药费还是外公外婆贴的。她本想劝母亲离婚,可转念一下,如果这样,自己岂不是就成了单亲家庭?学校里也不是没单亲家庭的同学,都是让人可怜的,甚至是有点瞧不起的。 想到自己会收货无数的同情目光,卢曼曼狠狠打了个哆嗦,哪怕她现在是个坏学生不肯好好学习,她也不希望自己在别人口中是那么不堪的形象! 满心烦躁,她不想再在病房里面呆着,就走了出去,结果下楼梯的时候没注意,一个跟头就摔了下去。 天昏地暗,意识尽失。 327.第二十九片龙鳞(十) 第二十九片龙鳞(十) 头疼欲裂, 这是卢曼曼第一时间的感受。她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整个大脑里塞入了无数混乱的信息,花了好久时间才重新整理清楚,然后她不得不意识到一个事实:她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 十六岁! 卢曼曼不敢相信,她怕这是自己在临死前的美好幻想,顿时连滚带爬的下了床,扯掉手背上的针头冲了出去,看到护士台有人, 就拉着人家急切地要镜子:“给我镜子!给我镜子!有没有镜子?给我镜子啊!” 被她抓住的小护士吓了一跳, 还以为是精神病院的病人钻了出来,赶紧依照对方心意摸了面平时用来化妆的小镜子, 卢曼曼一把抢过来左照右照, 突然间痛哭失声。“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不是假的, 这不是假的!我回来了!” 小护士顿时更害怕了, 她戒备地往后退了两步, 准备一个不对就放声大叫找人来帮忙,话说医院的保安这会儿应该也在巡逻, 她应该能撑到保安到达住院区吧? 卢曼曼看到了镜子里自己年轻的脸庞,终于相信自己确实是回到了十六岁, 她的人生还没有彻底走向深渊,甚至妈妈也还活着! 对了, 妈妈! 她抹了把眼泪,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哭得满面泪水。小镜子又塞回了小护士手里, 卢曼曼拔腿就跑, 方向正是卢曼曼母亲的病房。她站在门口,颇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手掌贴在门上,却不敢有丝毫动作,她不敢进去,真的不敢进去。 无论曾经的她做了什么蠢事,妈妈永远都站在她身后努力地保护着她,如果说卢曼曼有什么对不起的人,那必定是她的母亲,五十多啊,就才五十几岁啊,便因为过度劳累猝死,卢曼曼欠她的太多了,哪怕她的母亲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刻薄又不可理喻的,可对卢曼曼,她没有丝毫亏欠,没有任何做不好的地方! 也许唯一不好的,就是她总是对着卢曼曼说玲珑母女的下贱和不好,对卢曼曼灌输那对母女就应该被打死的观念,直到她已经老去,已经只能靠着捡垃圾来维持生计,她也仍然喋喋不休地不曾停止辱骂那对母女,而那对母女根本不在意。 卢曼曼死死咬住嘴唇,她整理了下自己的面部表情,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狰狞憔悴,才推开门走进去。母亲正躺在床上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看到卢曼曼进来,她就习惯性说出刻薄地话:“你还知道回来看我,我以为你早当我这个妈死了。”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看到那还年轻的面容,卢曼曼一句话都没有争辩,哇的一声哭了,扑到了母亲病床上,眼泪鼻涕全抹在上头,哭得无法自已。 卢曼曼母亲本来还想说些难听话,毕竟女儿的所作所为是真的寒了她的心,可看到她哭得那么伤心,一边哭还一边喊着妈妈对不起妈妈我错了妈妈不要丢下我——饶是卢曼曼母亲铁石心肠,也不由得湿了眼眶。 她怎么能不爱她呢?这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啊。 最终她还是把卢曼曼抱住了,卢曼曼也搂住了她的脖子,卢曼曼母亲忍了许久才说:“……别哭了,妈的衣服都让你哭湿了。” 听了这话,卢曼曼才不好意思地离开,她揉了揉眼睛,哭得红肿。卢曼曼母亲见了,又忍不住唠叨:“你看看你,哭什么,你看眼睛哭的,现在在医院,我也不能给你煮鸡蛋滚一滚,你真是的……” 听着唠叨,卢曼曼丝毫没有平日里的厌烦,反而一脸心满意足,看得卢曼曼母亲一阵恶寒,简直说不下去了,她这是在数落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给零花钱呢! 接下来卢曼曼的一系列操作更是让她目瞪口呆,她生得女儿她能不了解?那真是懒到了骨子里,在家被想看她勤快干点活,自己就是累死了,曼曼也能照样藏房间里看小说,半点不管她的。 ……眼前这个给她削苹果擦脸擦手还不嫌脏臭服侍她拉撒的是谁?是她生的曼曼吗? 卢曼曼哪里想得到那么多,她只想把那个不懂事的自己打死,再好好孝顺妈妈。而且她想要妈妈跟卢百强离婚,他们之间最好一点关系都不要有。 前世的她跟妈妈真的是太蠢了,简直是被猪油蒙了心,怎么会忍着过了那么多年?玲珑说得对,家暴这种事,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接下来就是没完没了永远不会停止,如果一味地忍让,只会伤害到自己!妈妈就是不懂,就是太爱面子,怕被人说嫁错了人,才死撑着不肯离婚——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她在外面辛辛苦苦捡垃圾,回到家还要伺候卢百强生活,赚来的那么一点点钱,还要被卢百强抢去买酒喝。 至于自己……卢曼曼羞耻又惭愧,自己也不是个好的。她觉得有这样的父母很丢脸,成年后直接就走了,傍了一个又一个大款当他们的情人,去过她想过的奢华的日子,可最后呢?当她因为容貌衰退被金主抛弃,在奢华的宴会外面徘徊不去想要进去找对方的时候,她看到了一辆豪华的加长型轿车。 从上面下来的女人,年轻美丽,艳冠群芳,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露出了恭敬与讨好的神色,哪怕是自己的金主,在她面前也得不到一个施舍的眼神。 卢曼曼觉得丢人,她没脸再继续等下去,可要走的时候却跟对方打了个照面,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卢曼曼想,她会怎么羞辱自己呢?还是要报复自己? 可最终,玲珑从她面前经过,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卢曼曼宁可被嘲讽鄙夷,也不想要这样的视而不见。 玲珑是天上的云,她就是地下的泥,任人踩踏作践,毫无价值,也无人怜惜。 可这是怪谁呢? 如果是十几岁的卢曼曼,她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玲珑的错,可换做了三十岁已经充分见识过人间冷暖的卢曼曼,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那其实并不是玲珑母女的错,错在她自己,她看不起自己的母亲,不想过那样丢人的生活,可她其实也遗传了母亲,犯了跟母亲一样的错。 她明明早就意识到这样的人生是不安而且令人羞耻的,可她还是继续做了下去,从一个人身边流连到另外一个人身边,忍受着无数瞧不起的目光——可她能怎么办呢?她已经不能回头了,人生不能重来了! 最终的卢曼曼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金主,她习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没存到什么钱,又染了赌瘾,手头的钱没多久就花了个精光。最后她的去处,竟然只剩下那么多年没回去的家。 可等到她回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妈妈已经死了,至于卢百强——卢曼曼不想叫他爸,因为他在外面喝酒打牌不回家,根本不知道家里的母亲已经死了,只是天冷,没有什么臭味,卢曼曼推开门看到的,已经是一具尸体。 她嚎啕大哭,悔不当初,卖掉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给母亲买了块墓地,却在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她的遗书,然后找到了母亲给她留下的钱——都是她这些年辛辛苦苦攒的,卢百强根本不知道。卢曼曼这辈子过过很久的奢华生活,几十万的包眼都不眨,可她捧着只有一万多块钱的存折,突然泪如雨下。 这时候卢百强回来,看到她手上的存折就要来抢,争夺中卢百强出手重,卢曼曼后脑勺磕到了墙,等她睁开眼,就已经是十六岁的自己了。 她知道现在的自己成绩已经跟不上了,在校内风评也不太好,甚至已经跟玲珑为敌,但卢曼曼不在意!她真的不在意!妈妈还活着,她也活着,一切就都有回转的余地! 是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总觉得玲珑心肠恶毒会报复自己,可现在回想起来,哪次被教训,不是因为自己先挑衅?甚至对方每次报复都是光明正大,跟自己完全不同。 卢曼曼不想别的,她只想跟母亲一起过上新的生活。她不作践自己,母亲也不会被打了一辈子最后劳累猝死,她就是去干最累最苦的活儿,也一定不会让妈妈的悲剧重演! “……妈妈我好想你。”她抱住母亲,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卢曼曼母亲本来心情烦躁,情绪不对,这会儿面对软绵绵撒娇的女儿都不知道该说啥了,只好摸摸她的头,嗯了一声。卢曼曼吸了吸鼻子,又说:“以前我做了好多蠢事,妈妈,你不要生我的气,我会改的,我会听话的,真的!” 她抬头,带着哭腔:“我会认真读书的,不会再做让你丢脸的事了!” 妈妈一辈子爱的就是面子,可自己偏偏最让她丢人。卢曼曼努力忍住眼泪,对母亲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所以妈,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328.第二十九片龙鳞(十一) 第二十九片龙鳞(十一) 听说卢曼曼母亲跟卢百强离婚的时候玲珑还不相信,她觉得按照卢曼曼母亲那性格, 就是被打死了, 为了面子也不会轻易离婚。 结果她居然被打脸了…… 饭桌上她拿这个当谈资跟女人讲, 女人正给她拆螃蟹, 一边拆一边说:“那不是很好吗, 看他以后祸害谁去。” 女人恨卢百强,恨的谈都不想再谈到这个名字, 当然她也不喜欢卢曼曼母女俩, 可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要说起来, 一切的源头都在卢百强身上。他要是不那么贪婪自私,不会在乡下娶了女人。他要是不爱慕虚荣, 也不会不告而别再娶一个城里的妻子。女人以前脑子浑浑噩噩不好使, 可能是被打多了,自己也不怎么动脑子,去想那么多干什么呢,想的越多,明白的越多, 日子就越苦,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了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现在她不这么觉得了,回头一看才知道当初自己是多么愚昧可怜,明明是卢百强的错, 两个女人跟两个孩子都在彼此怨恨, 可女人怨恨仅仅是心里想, 对方却是真的伤害到了玲珑。因此对于卢百强夫妻离婚,女人觉得快意,却也略微有些可惜,觉得他们要是一辈子都在一起祸害对方也没什么不好。 玲珑有一阵子没见过卢曼曼了,还以为这人销声匿迹了,结果也就过了几个月,她就在学校见着人了。 讲真的,玲珑没认出来。 为了讨好杀马特彪哥染的五颜六色的卷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只到肩膀的学生头,头顶还戴了个小夹子,把刘海梳上去露出脑门,至于那些花里胡哨的妆容也不见了,素面朝天,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在玲珑记忆里,卢曼曼很久没穿过校服了,因为她觉得校服不好看,所以总是变着法的逃避,偶有不得不穿,也一定要标新立异,比如把外套系在腰间呀,故意改低校服裤子的裤腰啊种种。 但她今天乖乖穿校服耶,是板板正正工工整整的校服,没有多一块也没有少一块,甚至拉链都拉到了脖子。玲珑因为成绩好被选为班里的学习委员跟团支书,每个星期都会有一天轮到她来校门口检查顺便抓迟到的,今天正巧,卢曼曼第一天返校,玲珑恰好就遇上了。 一开始真没认出来,要不是卢曼曼自己承认并且跟玲珑道歉的话。 “对不起,以前我对你做了很多过分的事,希望你能原谅我。”卢曼曼认真地鞠躬,很是诚恳。 跟玲珑一起的同学忍不住朝这边看,毕竟卢曼曼的态度很真诚,感觉要是不原谅她都不好意思了。玲珑眨了眨眼,问:“为什么你跟我道歉我就要接受?要不是我教训了你,你也不会这么快知错吧?少在我面前出现就行了,别跟我来虚情假意这一套。” 卢曼曼还真不是虚情假意,她意识到玲珑在说什么之后也颇觉羞耻。可能是前辈子总是被打压的抬不起头,承受了太多别人的鄙夷与不屑,她都忘记高中时的自己都做过怎样恶毒的事了。玲珑不是被她欺负的第一个人,也不是最后一个,要是一个一个道歉过去,恐怕卢曼曼今天什么事儿都不用干了,专门道歉去吧。 她凭什么鞠个躬道个歉,别人就要原谅她? 虽然玲珑报复了回来,可卢曼曼欺负玲珑可不止一次,而且那次玲珑的报复也源自于卢曼曼的挑衅。她站在校门口,感觉到四面八方看过来的目光,顿时非常难堪。但前辈子被正室夫人拽着头发拖到街上扒光衣服让无数人拍下视频都经历过了,这样的难堪对卢曼曼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她扒了玲珑的内衣让男生们来摸,传的人尽皆知,可她被那老光棍摸了,学校里却根本没人知道,可见玲珑完全没有跟别人说。 卢曼曼咬着唇,又说了一声对不起,跑开了。 她不该来自取其辱的,玲珑根本不需要她的道歉,可能这道歉在玲珑看来还是虚伪跟令人作呕的。卢曼曼深深吸了口气,就这样吧,如果玲珑还要报复她,她接受,如果玲珑不报复,那么她也不会再去招惹她,老老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吧。 前世的玲珑,可真是个厉害的人,几乎垄断了电子市场,甚至在后期还做起了大热的手机app以及游戏,被称为是改变了国人生活的存在。智能手机、电子支付、资源共享……卢曼曼想,自己有什么资格去跟对方争呢?哪怕重生了一次,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肯定是没有那个实力的,想抢也抢不来。 前世她无数次作死,每次苦的都是自己,可直到最后死了也是因为卢百强,这一场卢曼曼彻底切断了跟卢百强之间的关系,她肯定是不敢再去招惹玲珑了,那么应该也能过上好日子吧? 不被人瞧不起,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活着,衣食无缺。要是可以,卢曼曼还想找个适合的男人结婚生子,再好好孝顺妈妈。 玲珑完全不关心卢曼曼在想什么,只是卢曼曼转身走之后她抽了抽鼻子,总觉得卢曼曼灵魂的味道有了变化,是她的错觉么? 不过她没在卢曼曼身上花费太多时间,因为她自己忙着呢!哪怕是开了超级无敌金手指的龙女大人,在人类世界想要赚钱也得老老实实不能太逆天,毕竟她最主要的目的是保护女人过上快乐的一辈子,到时候就有香甜无比的母爱可以吞噬啦! 卢曼曼重生后非常努力地想要好好学习,但她高估了自己的智商,她在学习这方面还真没有什么天赋,累死累活每天做十几张卷子学到凌晨三点,期末考试也不过是从年级倒数变成了年级倒数后五十。看到光荣榜上写在最前头的玲珑的名字,卢曼曼叹了口气。 她居然觉得自己有重生的buff,能够打败玲珑呢,说起来,如果她能早点知道会有这样的机遇,不说是多记几张百万彩票的号码,也会把当年的高考试卷翻来覆去背个几百遍直到一字不忘——所以是的,她不仅没有记住高考试卷什么样,还因为前辈子高中没毕业就不上了混了那么多年,重生后把本来会的也给忘了。 否则就这刻苦劲儿,怎么也不该是倒数后五十,应该倒数后一百才是。 卢曼曼母亲发现女儿是真的变好了,懂事又努力,还孝顺,虽然成绩是差了点……但面子这种东西,她婚都离了还在乎什么面子不面子?随便女儿去吧,到时候考不上好大学,上个大专学个一技之长也可以。 那天病房里卢曼曼没有隐瞒母亲自己重生的事,她把上辈子的所有都说了出来,否则她不知道要如何让母亲对卢百强死心。一开始卢曼曼母亲是不信的,直到卢曼曼为了证明自己,预言了一些即将发生的大事,每一件都灵验过后,卢曼曼母亲相信了,也愿意跟卢百强离婚,虽然卢曼曼外公外婆极力反对,但终究拗不过母女俩。 卢百强现在没了工作,本来还能拿老婆孩子打一顿发泄下心头怒气,可谁知老婆要跟自己离婚。不仅如此,老婆还以自己家暴的理由把他告上法庭,本来不想离婚的卢百强被法院判决强制离婚,并且净身出户。 但夫妻财产什么的本来就没剩多少,卢百强酗酒不工作还能靠老婆养,现在老婆没了,他又自暴自弃,没多久就开始流浪街头,为了抢吃的跟人打架,眼睛被打瞎了一只,腿也瘸了,就更难找工作了。 他就这样活了十几年,直到一次窝在天桥上睡觉,结果一辆轿车出了事,恰好就栽了下来,将他压成了肉饼。 连个收尸的都没有,他父母还有好几个儿子,对他这个不成器的根本不在乎,否则当初也不会把下乡的名额硬安给他。 最终卢曼曼得到了消息,她考了个大专,学了会计,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工资不高,但是也够生活了。卢曼曼母亲则在家政公司打工,母女俩过得很平凡,虽然有点辛苦,但是平平安安。 得知卢百强死了,卢曼曼还是出了买墓地的钱,不过葬礼什么的是没有的,她根本不想同这个男人再牵扯上一点关系。 处理完了卢百强的后世,卢曼曼松了口气,洗完澡躺在床上玩手机,手机是今年的最新款,里头安装了购物app游戏app阅读app……从手机到运营商到app,都来自于荒海公司。 卢曼曼有点不明白这个公司名字的来历,不过没关系,人家老总也从来没提过。再说了,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 她点进了一条最新消息,说的是荒海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支付功能如今已与海外各大购物网站达成合作,卢曼曼自己也说不准,为什么她这么在乎玲珑的一举一动,明明互不干涉,可她总是忍不住要去关注对方的动态。 仍然年轻美丽,魅力十足,绯闻男友能绕世界一圈,偏偏单身主义不结婚,谁都管不着。 也许,还是意难平。 可也只能这样了。 329.第三十片龙鳞(一) 第三十片龙鳞(一) 玲珑蹲在地上,面前是一堆歪七扭八的花花草草, 她为什么蹲在这里呢, 实在是因为她很可怜。 准确点来说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很可怜。 大概是老天爷对她开的玩笑,这么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姑娘现在还活蹦乱跳天真可爱, 可直到她死的二十二岁,都没能嫁出去。 为什么呢? 说起来,身为大长公主的女儿, 当今皇帝的亲表妹,青梅竹马一起长起来的, 怎么说都能找到个如意郎君吧?不说对她死心塌地,但老老实实当郡马爷总不难吧? 但对于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来说, 那还真的是难,难得要死。 为什么玲珑要这么说呢? 因为原主活到二十二,遇到过不少“好男人”, 惟独一点,他们的“好”都是刻意展现给她看的。比如说对大长公主恨之入骨却又改名换姓考中状元的前逆臣之子,再比如说在家中受尽排挤想要出人头地于是不择手段的侯府庶子,再再比如说对京城第一美人一见钟情却因为美人被原主欺负而誓要给原主好看便乔装改扮混进公主府诱惑原主的世外高手,再再再比如说明明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原以为情深义重结果却忌惮大长公主权势要将她除去就利用原主的皇帝表哥…… 反正这么多英俊的小哥哥,每个都想攻略她然后利用她。 而他们每一个都成功了。 当然原主对他们不一定每个都是爱, 可对于对自己一往情深又才华横溢的状元郎,她满心欣赏;对于处境艰难却奋发向上的庶子, 她满心钦佩;对于忠心耿耿又带她见识无数新鲜事的侍卫, 她满心喜悦;对于总是能知道她在想什么的皇帝表哥, 她又满心期待。 她觉得每个人都很好,可每个人都在骗她,每个人都有要利用她的理由。 以上只是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还有各种各样因为某些目的意图接近她利用她的都没算上。 玲珑对着面前歪歪斜斜被自己蹂|躏的惨不可言的花花草草,轻轻一笑。 想攻略她? 门儿都没有! 要是相信那些人口中的“爱”,她龙女两个字倒过来写,以后每个世界都当大|屌萌妹或者女装大佬!大长公主自己一生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得了个女儿却疼的跟眼珠子似的,养的那叫一个天真无邪,作为经历过无数风雨杀出一条血路为今上巩固了皇位的大长公主的女儿,原主的心理素质简直堪称脆弱,比一捅就破的窗户纸还要差一些。 被这个骗了,吐口血,对方卖卖可怜说两句虚话她立刻就能原谅,等被伤害的体无完肤,再遇到下一个,她就又很自然地去相信别人了。玲珑觉得这样非常好,因为原主的灵魂尝起来真是甜,不是那种回味无穷的甜,就是单纯的甜,不需要考虑别的,只需要享受这种甜就可以的甜。 因此龙女大人还在品味这种唇齿留香的甜味儿,所以面前这大长公主最爱的兰花就被她璀璨的不成样子。 旁人要是碰了这花圃,大长公主能砍了他的头,可若是心爱的女儿碰了这花圃,大长公主只会拍拍手说来来来再给本宫女儿搞几盆名贵兰花来让她玩儿! 玲珑现在觉得自己特别天真可爱,在裙子上擦擦手,就起身去往大长公主的院子了。 大长公主看到女儿来了,第一眼就看到她粉白色裙子上的花汁,立刻皱起眉头喝斥玲珑的婢女:“你们怎么伺候的,郡主的衣裳脏了,不知道带郡主去换?” 原主性格软和,被哄的一愣一愣,其实她院子里多得是不好好伺候的人,可她自己不觉得,也从来不跟她母亲说。这会儿看着那两个婢女跪下磕头,她们对玲珑跟对大长公主可真是两副面孔,前者在她们看来就是傻子,后者却是个女罗刹,万万不敢惹的。 换做平时玲珑该给她们求情了,但今天没有。她蹭了蹭大长公主的手,大长公主今年也四十多岁了,她年轻时叱咤风云,为了当今圣上百般奔走劳累,甚至还亲自上过战场,以至于身子受了损,快三十岁的时候才生出玲珑,还是难产,刚出生的小女儿脆弱又柔软,她立刻就爱上了,于是此后十几年,不舍得女儿受一点委屈,也不想她看到这世上任何黑暗,只想为她遮风挡雨,当她快乐一辈子。 慈母心令人动容。 可除了她,这世上,再没人真心爱着玲珑。 每个人都想要大长公主死去,她太专横,太野蛮,太不讲理,哪怕是对如今的圣上也不见丝毫惧色,对男人当权的世界来说,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应该被烧死的异类。不知道有多少人口诛笔伐,说她牝鸡司晨,说她干涉政务,可大长公主毫不在意——当然,背地里说无所谓,可你要是敢当着她的面说,她能一鞭子抽死你。 就连她以为鹣鲽情深的驸马,都被人可怜着。觉得那样一位丰神俊朗的翩翩郎君,怎么就会娶这么个女子呢?更甚者大长公主连个儿子都没能生出来,还说什么只要一个玲珑郡主足矣,这还能算是个女人么? 自然是不算的吧?! 外面人都非常同情驸马爷,因此这一家三口,还就驸马爷的名声最好,就差没被人以为他是被逼良为娼的了。 玲珑觉得谁都能想大长公主死,皇帝也不该。当初依恃大长公主,让大长公主为自己披荆斩棘上战场的时候,这个女人的刚强与坚毅就是那么的被他需要,可等这皇位坐稳了,等他的皇权已经集中了,他就开始忌惮这种刚强与坚毅,甚至怀疑大长公主有不轨之心——白眼狼不过如此。 而大长公主对皇帝之所以那般苛刻,原因无他,只是希望能让他变成一个更好的皇帝,从而自己死后,玲珑才有所依靠。 她怕是到死都想不到,最终捅了她最重一刀的,是她的枕边人,和她寄予众望的侄子。 而她的女儿,因为她的缘故,也不得善终。 原主是自尽而死的。 她虽然天真又软和,性子甚至称得上是泥塑的,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心,很容易被骗,可她最终也选择了饮下毒酒陪母亲去死,也不愿留在世间苟且偷生,当皇帝的一个妃子?还是当什么男人的一个妾? 可她也清楚,自己哪怕再重来一次,也没有能力帮助母亲,因为哪怕付出灵魂,她也希望母亲能够好好活下去。 玲珑自己也比较想当女皇的女儿,不想当什么皇帝的皇后或者妃子——等女皇驾崩她可以轻轻松松继任,然后三宫六院何乐而不为?干嘛要去喜欢一只白眼狼表哥呢? 大长公主看着女儿今日眉眼间不似往日平和,反倒尽是古灵精怪,顿时失笑,先让人把那失职的婢女拖下去,然后拉着玲珑入怀,摸了摸她的小脸,感慨道:“我儿真是生得越发好看了,日后皇帝不定多喜欢呢。” 以往她开这种玩笑玲珑就脸红了,可这回她告诉大长公主:“娘,你别总是这么说,表哥也许根本不喜欢我呢?” “怎么会?”大长公主觉得她孩子气,“皇帝可是亲口跟我说的,要娶你当皇后的。” 玲珑就直接跟大长公主说:“娘,我觉得你不要太相信表哥,他那人看着老实,其实滑头得很。我听说他身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上回我入宫找表哥玩,看到有人悄悄咪咪的烧东西,然后我假装有声音把那人吓走,凑近了看才发现那是月事带,从那走的正是表哥身边的小太监。” 大长公主是什么人?她这辈子玩的心机比女儿吃过的盐巴都多!月事带那是女人的东西,可皇帝说过,不娶玲珑之前决不会有女人,那他身边这月事带是谁的? 又听玲珑说拿小太监眉清目秀……大长公主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不会吧? 可是女儿言辞凿凿一脸认真,又不容得她不信。 这事儿玲珑还真没说谎,她当然没看见什么月事带也没看见烧月事带的小太监,都是她胡扯的,可作为皇帝身边唯一的女人,还是夜夜笙歌的女人,既然做小太监打扮,就说明不能曝光。既然不能曝光,又要承宠,必然要避孕。避孕成功能不来姨妈么?来了姨妈能不用月事带么?用了的月事带不得处理么? 虽然怎么处理的玲珑不知道,但她随口一说,大长公主只要怀疑了,必定会派人去查——她以前不查,那是对侄子的信任,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骗,尤其是这事儿还牵扯她的宝贝玲珑! 如果皇帝真的骗了她……大长公主沉着脸,气势十足,旁人见了她这样都不免惧怕,哪怕是她的亲生女儿都不能避免。但今日的玲珑非但不怕,还搂着她的胳膊撒起娇来:“娘不要生气,这有什么好气的,只要有娘在,我难道还嫁不到更好的人?” 330.第三十片龙鳞(二) 第三十片龙鳞(二) 不知怎么, 大长公主觉得女儿说的有道理极了, 可她身为母亲, 总要为女儿的以后考虑。如今她已是上了年纪,不知道什么时候, 这条命就会叫老天爷收回去, 玲珑是她唯一的孩子, 她是一定要保她荣耀一生快乐一生的。 于是大长公主摸了摸女儿柔嫩的脸蛋, 告诉她:“你喜欢谁, 娘就让谁娶你,只要我儿喜欢。” 大长公主这辈子都没能任性过, 她为了皇帝为了这个天下不知道付出了多少, 但是对于这仅有的女儿, 她是百依百顺事事纵容, 玲珑喜欢皇帝,大长公主便要皇帝娶她,而就目前的情形来看,皇帝也没有拒绝的意思,他每次见到玲珑都很亲昵, 难道不是对玲珑也有爱意么? 可那个小太监, 大长公主也上了心。 按照大长公主这性格,玲珑没必要跟她拐弯抹角,直接说就是了, 可原主的性子跟玲珑简直是天壤之别, 能委婉地说出小太监的事儿是玲珑心中疑窦, 可要是再把驸马爷的事儿直接说出来,怕不是大长公主相信她的同时,还会以为她是被鬼迷了。因此玲珑决定先等大长公主弄明白那小太监的事儿之后,“受到刺激”从此性情大变,这就很自然了吧? 哎呀,这样说的话,她还是应该表现的很喜欢皇帝的,毕竟喜欢才能被伤害,被伤害了才能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全天下最有权势也最厉害还最爱她的女人就站在她身后,玲珑当然怎么舒服怎么来,谁都别想她受委屈,谁都别想攻略她! 正巧驸马爷也进来了,看到母女俩抱在一起,面上带着笑,调侃道:“公主这是在做什么,可别把女儿给带坏了。” 这话不是驸马爷头一回说,大长公主都习惯了,玲珑觉得原主也受到了父亲的话的影响,母亲是什么样子,她就按照相反的方向去成长,其实大长公主敢爱敢恨当机立断,特别合玲珑的胃口。 于是自打女儿会说话来,驸马爷头一回听到那细声细气的嗓子反驳自己:“父亲这说的什么话,娘又美丽又勇敢,冰雪聪明又厉害,怎么会把女儿带坏,女儿倒是应该多跟娘学学。” 驸马爷眉头拧的更紧:“姑娘家学那么厉害做什么?你娘当初那样是情势所迫,如今你有爹娘照料,自然无需那般辛苦。” 玲珑心里冷笑,面上却不显风雨:“父亲的意思是,当初娘以一介女儿身上战场保家卫国,又为了皇帝表哥出生入死,不是出于对朝廷社稷的担忧,不是基于百姓的疾苦,而是情势所迫?那天底下那么多女子,为何只有我娘能做到?她身为公主,担当得起这个身份。” 话说得慢条斯理,非常讲道理,连驸马爷都微微怔住。他一直觉得妻子太过强势霸道,在她身上找不到柔情似水四个字,因此夫妻多年,最初的爱火燃烧的一干二净后,他便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旁人。只是身为驸马,这事儿是不能为人所知的,唯一与心上人在一起的可能,那就是大长公主倒下。 他本就是为人同情娶了个这样女人的驸马爷,不是么? 玲珑吞噬掉了灵魂,自然也得到了对方全部的记忆,驸马爷在大长公主死后重回官场平步青云,又娶了年轻自己一轮的娇妻,不到一年就有了喜讯,来年便得了个宝贝儿子,至于他的发妻,他的女儿——那是谁啊,不认识。 也许午夜梦回偶尔会惆怅怀念,甚至每年清明中元会去给妻女上个坟烧点纸,可那之后呢?伤心不过泪两滴,毫无意义。 大长公主眼眶发热,她自然知道外头的人都是怎么评价自己的,他们不敢光明正大的说,背地里没少嚼舌根,就连她生的女儿都是那袅袅娜娜的模样,甚至与自己颇为疏远。大长公主又是个不会说软话的性子,虽然爱极了女儿,可母女之间到底生疏了不少,不敌驸马爷跟女儿亲。 可那又如何? 面对荣华富贵,她的女儿选择饮鸩自杀,也不肯给大长公主丢人。 玲珑看着驸马爷那痴痴出神的样子,很讨厌这样的人,喜欢你的时候,觉得你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不喜欢你了,便觉得你不够柔情毫无女人味,喜恶都在一瞬间。 他要是真能为了那女子跟大长公主和离,玲珑倒也高看他一眼,偏偏他选择跟皇帝合作扳倒大长公主,从而换取自己的新生——那可是他的发妻,救过他性命,为他怀过骨肉,同床共枕数十年的发妻。 “父亲这是怎么了,总是让我不要学娘,害我以为娘坏得很,都不喜欢跟她亲近。”玲珑像只小羊羔扑在大长公主怀中,“娘又漂亮又厉害,这世上她最爱的人就是我,对不对?” 大长公主轻笑,点了下头,锐利的凤眼满是爱怜地凝视着小小的女儿。随后,她看了驸马一眼,这一眼很淡然,却让驸马心中一凛。 当年亲王叛乱,他一介书生险些葬身马蹄之下,正是大长公主救了他,此后两人便结为夫妻,这么多年驸马都忘了这个已经安心待在公主府的女人曾经是如何的杀伐决断令人畏惧。他心中不平,觉得自己满腔才华抱负却因为尚了公主不得施展,可玲珑却想,当初大长公主也没逼你呀,更没扒了你的裤子强迫你睡觉,怎么你心里头还自己演起来了? 戏再多也没影帝可以拿,何必呢。 玲珑撒完娇就走了,把场子留给大长公主跟驸马爷,她半点不担心大长公主会跟一些女人一样无条件原谅,只要让她查到驸马爷在外面有女人,哪怕只是精神出轨,她也绝对会及时止损。 驸马爷可能没弄明白一点,虽然很多人在背地里议论大长公主,可谁都不能否认,她是一个强大的女人,驸马爷的荣光来自于谁,他心里怎么没有一点数? 世人同情他,是因为他是驸马爷,如果他不是,那他又是谁?这么多年,谁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谁见了他不是称呼一声驸马爷? 玲珑激动地搓手手,已经迫不及待给大长公主洗脑天下美人千千万不行咱就天天换的观念了,这种时代,大权在握你不纵情享受,难道还要等死了得个贞节牌坊?那有什么用呀!既然人人都觉得她身为女人离经叛道为人不喜,那就做得更过分一点呀!最好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人活了这么一遭,无需委曲求全,无需忍气吞声,更无需做谁的附属品,及时行乐。 她回到自己院子没多久,大长公主那边就来了人,把玲珑院子里所有的下人都换掉了。本来窝在郡主院子里享福的下人都吓坏了,尤其是几个贴身伺候的,跪在玲珑面前提泪横流求郡主开恩。 玲珑身边的人其实都是大长公主精挑细选的,可架不住这个女儿被驸马爷各种洗脑,变得懦弱软和又好欺负,可能是因为出身民间的缘故,驸马爷经常教育女儿不要瞧不起下人,人人都是爹生娘养,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去他的冬瓜皮! 她为什么要去体谅下人?! 既然驸马爷自己明白人人都是爹生娘养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他人,那他凭什么还要教导他的女儿去做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熟读女戒不能有丝毫出格?看着对下人的思想倒是挺前卫,到了女儿这就成老学究了了。 他对大长公主不敢如此要求,便这样教育大长公主的女儿,是不是骨子里也会生出刺激和快|感?觉得你心爱的女儿,还不是最亲我最听我的话? 玲珑想想都觉得脑瓜子疼,她挥挥手,示意新来的下人:“太吵了,想个法子堵住他们的嘴。” 大长公主做事素来如此,女儿身边的人不行,就要彻查再一一处置,她不是心软之人,便绑了那几个做得过火的,让公主府的下人都跪在边上看着。大长公主并不草菅人命,对待这样偷奸耍滑甚至因为郡主性格好便拿捏的下人,每个人都赏了五十个板子施以黥刑发卖出府。 驸马爷也在观刑,看得出来他对妻子这样的做法非常不赞同,可他并没有阻止,而是在事后特地来找玲珑,怕女儿看了,会跟妻子学,从而长歪了。 玲珑听他说一堆大道理,基本上左耳听右耳冒,顺便单手托腮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这姿势又让驸马爷不高兴了:“玲珑,你身为大家闺秀,如何能这般不讲姿态?” 玲珑打断他的话:“父亲,既然人人生而平等,我怎么就不能这般?我看许多人都这样,而且这个姿势很舒服。” 她没好意思说你自己就出身平凡,还不许她单手托腮,驸马爷自己不也要放屁吐痰拉粑粑,她可不用。 她优雅多了。 驸马爷神色不愉:“这是你对父亲说话的态度?” 那真是个美丽的东方姑娘。 有着小雏菊一般清新纯洁的美丽,头发黑的如乌墨,唇瓣嫣红柔软,还有一双星子般的眼睛,干净又明亮。当她用那双眼睛凝视他的时候,约瑟夫感觉如同看见了林间一只无辜懵懂的小鹿,睁着湿漉漉的眸子,无声地彰显自己的美丽与纯白。 但是美丽,会消退。 纯白,会被染黑。 惟独画笔能够记录她惊人的美,能让这天使的羽翼在划过夜空时留下飞翔的痕迹。 她刚出车站,周围都是金发碧眼的英格兰人,这使得她的黑头发黑眼睛还有娇小的个子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粉蓝色的小箱子拎在她手中,显得那双小手愈发脆弱纤细。如果稍微用力一点——他是说稍微,也许就能轻而易举地折断。 不过作为一名优雅的绅士,约瑟夫还拥有着属于贵族的骄傲。他自然不会对一位如此美丽的东方淑女做如此不礼貌不温柔的事,他只是站起身,推开面前喝了一半的红茶,走到那可怜可爱的迷途小鹿面前,温和询问:“你还好吗,女士?” 东方人保守而内敛,约瑟夫保持了很好的距离,没有去亲吻她白嫩的手背,也没有孟浪的让她受惊。 近看的话,小鹿的眼睛黑白分明,让他更想永久保存下来了。 少女看着眼前优雅英俊的绅士,他有一头颜色浅淡的卷发,衬的面容十分精致,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贵女,为躲战乱不远千里来到英格兰,家里人送她搭了轮船出国,辗转反侧来到英格兰,是为投奔一位远亲,不过她是第一次搭火车,弄丢了地址,也不知要如何与远亲联系,站在出站口不知所措。 她的洋文说得还不错,可以与人交流,这位先生看起来又如此让人有好感,便将自己的窘状告知。 约瑟夫便低头一笑,“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帮助你。” 少女没有拒绝——她本来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约瑟夫一个人孤独地住在一栋郊外的房子里,他的家和他一样很体面,少女告诉他自己叫做琉璃,是一种美丽而易碎的珍贵物品,约瑟夫想,人如其名,她看起来的确美丽,且易碎。 琉璃自然找不到她的远亲,她只能在约瑟夫的宅邸住下来,她心灵手巧,越是与他接触,约瑟夫越想挽留这种终将消逝的美好。 这样鲜活、动人的生命,假设有一天,她将和他的双胞胎兄弟一般闭上眼睛停止呼吸不再言语——那将是一场什么样的人间惨剧啊!约瑟夫认为他不能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琉璃的美让他更加迫切地想要留住她,不仅仅是孤独的空白的无谓的影像,他更想,更想储藏她的灵魂。 琉璃在国内也见过相机,甚至于她被送走前,家里还特地拍了一张全家福,因此对于约瑟夫的相机,她是很有兴趣的,当他提出请求她作为他的模特儿的时候,琉璃只有一些面对镜头的害羞,却并不曾拒绝。 约瑟夫擅长绘画,他先是在画布上描绘琉璃的神态动作,这个他第一眼看见就迫切想要留住的天使,他不能容许她终将消失于这个世界,他要像留住他的双胞胎兄弟一样,永远留下她的倩影。当她告别人世的那一刻,他希望她能永远活在他的照片之中。 可惜约瑟夫浪费了无数胶卷,也无法真实记录她的动人。照片上呈现的少女永远都是个死物,不能说话,不能动,随着时间的流逝,照片会泛黄,胶卷会曝光,而琉璃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逐渐改变。 她在融入英格兰。 可同时她也失去了那种令约瑟夫心动的东方的婉约的美。 她脱下旗袍,穿上洋装。 她放下发髻,卷出波浪。 她不再沉溺于古筝围棋,开始好奇天文物理。 不行啊。 这样怎么可以呢? 他还没有留住她全部的生命,没有记录她的灵魂,她怎么就能将她自己改变? 在又一次的拍摄失败后,约瑟夫不再说话。 琉璃靠近他,看到他拍下的照片,却说他拍的很好。 很好? 根本就是死的,不会动的,是虚假的死板的令人作呕的,哪里称得上好? 面前少女的面容突然开始扭曲,约瑟夫再也想不到那只林间清晨奔跑的,有一双湿漉漉纯洁眼眸的小鹿,他觉得面前似乎出现了一只魔鬼,能够磨灭他的意识毁灭他的梦想,带走他全部美好的魔鬼! 当他清醒过来,琉璃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 而他的相机中,终于永远留下了她的灵魂。他洗出来的照片能看到她的畏惧、恐慌、不安还有疑惑,当然,也许还有爱。 约瑟夫想,他终于找到了挽留灵魂的最美好的方法。他逐渐开始振作起来,他将宅邸改成了拍照的工作室,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他们都永远留在了他的照片之中。 他从优雅英俊的年轻绅士到垂垂老矣,约瑟夫终于发现了一件令他无法解决的事,他无法记录自己,他无法保留自己的灵魂。 一封神秘的邀请函寄到了他手中。 来自一个悠久的庄园主,听说在这个庄园,每个完成游戏,获得游戏胜利的人都能得偿所愿。 约瑟夫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的工作室,他最后亲吻了那个东方少女的照片,那是他最爱的灵魂。 恐慌的人们举着火把冲入约瑟夫的工作室时,只剩下墙壁上活灵活现的肖像照,那上面有许许多多鲜活的生命,也许还有他们徘徊不去的灵魂。 庄园的铁门上映照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啊。 他想。 原来他已经这么老了。 第二十片龙鳞(十一) 最近朝堂出了两件大事。 一是素来遗世独立的薛夙薛太傅被弹劾了,参他的人不多不少,三个,分别是定国公齐钰,大理寺卿齐嘉言,振威将军齐懿行。 二还是跟薛太傅有关,某日薛太傅傍晚归府被人当头套了麻袋狠狠揍了一顿,接下来告假五日。 这向来中立不站队的薛太傅是惹了定国公一家子啊!看样子惹的还不轻。 玲珑站在薛府门口,身边跟着老老实实低着头手捧歉礼的齐家父子三人。她单手叉着小腰,在进去之前再次警告他们:“待会儿见了薛太傅,你们都要乖乖的道歉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三个人闷声回答。 玲珑这才满意,率先在管家的带领下走了进去。齐家父子心都要碎了,软绵绵甜滋滋的小姑娘平时见到他们都什么态度啊,那是欢天喜地的扑上来一口一个爹爹一口一个哥哥叫得不知多欢快,现在可好,就因为一个长得好看些的薛夙,全然把爹爹哥哥抛到脑后了! 可任心里如何腹诽不满不服不甘心,面上都得老老实实态度都得诚诚恳恳,毕竟参了人家薛夙的是他们,把薛夙套麻袋揍了一顿的也是他们。想到这里齐钰不由得埋怨地看向齐懿行,都是这傻小子在穗穗面前说漏了嘴,连带着他也挨罚! 还得低声下气来给薛夙那想啃嫩草的厚颜无耻的老牛赔礼道歉! 齐懿行很难受,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妹妹把话给套了出去的,他想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奈何父亲跟兄长都不信。 一行人进了薛府,见到了薛夙,玲珑更心疼,也更想对齐家父子三人生气了!知不知道她最喜欢薛夙什么?脸!这么好看的脸怎么能下手?!要揍的话不知道找些肉多的地方揍吗? 她眼里的心疼就差没直接写出来,看得齐家父子越发心如刀绞。在玲珑的视线下,齐钰率先开口:“薛……太傅,今日我特带着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来给你请罪。” 薛夙躺在床上,其实虽然打的比较重,但没有伤筋动骨,都是些皮外伤,将养一下也就好了,可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挨打!更不知道定国公为何就看自己如此不顺眼!两人虽说不能算是朋友,却也惺惺相惜,怎么就闹到套麻袋揍自己的地步了呢? 齐嘉言跟齐懿行也乖乖道歉,他们身为薛夙的学生,自然不能做殴打老师这般伤天害理的事,因此兄弟俩主要负责套麻袋,下手最重的还是他们爹。 “他们太坏了,薛太傅可以不原谅他们。”玲珑把带来赔罪的礼物都让人放到桌子上,很是认真地问薛夙,“薛太傅觉得我来补偿你可不可以?” “不可以!”齐家父子异口同声。 玲珑瞪了他们一眼:“不许你们说话。” 薛夙活了这么多年,头一回看到敢正面刚皇帝的定国公这么怂的一面,还有那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的大理寺卿,威风凛凛少年英雄的振威将军,在一个娇小的姑娘面前,垂头丧气宛如霜打了的茄子,又怂又丧。 但他随后反应过来玲珑说了什么,顿时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少女,眼神俨然是问:你脑子没问题吧?“小郡主,你可知道我今年多大了?” “年龄不是问题。”玲珑摆摆手,“你愿意做我的郡马爷么?皇帝叔叔说会赏赐给我一座郡主府,你要是肯嫁我,我们以后就可以住在一起。” 齐钰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心肌梗塞了,他特别想插嘴,可是他跟两个儿子一样,什么话都不敢说,生怕再惹了女儿生气,那可真就无法挽回了。 薛夙:“……” “算了,我也不是要征询你的意见,只是通知你。”玲珑瞥向身边那三位浑身低气压的煞星。“我爹爹跟哥哥们胡乱弹劾你,我已经同皇帝叔叔说了,这是个误会,他们就是嫉妒,你不用管他们。” 薛夙:“……” “礼物我先放在这儿啦,你赶紧把伤养好,特别是脸,一定要好好保养,千万不能变丑也不能跟皇帝叔叔那样变胖。” 她再三叮咛脸跟身材,薛夙就是个傻子也知道这小姑娘喜欢自己什么了,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人看上他的美色……一时间薛太傅居然不知道是该感到羞耻还是骄傲。他一言难尽地看向玲珑:“你如何确定我一定会嫁你?” 玲珑理所当然道:“因为我会仗势欺人。” 薛夙:“……” 很好,说的非常有道理,他非常服气。 果然,第二日皇帝赐婚的圣旨就下来了,薛太傅顶着一张刚刚恢复了几分的俊脸接了旨,嘴角微抽。他一点都不怀疑,等他真的“嫁”给了小郡主,齐钰父子三人会如何恨他入骨。 出乎意料的是圣旨下来后,齐钰父子再见到薛夙,虽然仍旧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可至少没再弹劾他,也没再套麻袋揍他,薛夙对此很满意,不能要求更多。 不是不想揍他,实在是被玲珑威胁要是敢再伤到薛夙一根汗毛,她立刻就把婚期提前以后再也不理他们。这个威胁太有用了,齐家上上下下都老实起来。 而当朝太傅薛夙将“嫁”给长乐郡主做郡马爷的消息一传出去,顿时掀起渲染大波。薛夙那是什么人?大儒!桃李满门!德高望重!多年来醉心学术无妻无子,端的是高风亮节惹人敬重!怎么能嫁给一个女子?!这简直滑稽至极! 更别提这辈分都乱了!长乐郡主的两个兄长是薛太傅的学生,如今薛太傅却成了学生的妹夫?!这叫个什么事儿?两人之间年岁还差了那么多!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 皇帝还能是怎么想的,他对上玲珑那小魔星就没赢过,小姑娘看着乖巧无比,实则比谁都精明,从来不做亏本买卖。但这事儿皇帝会说出去吗?叫人知道他被个小丫头拿捏了,他就不要面子吗? 随着婚期临近,定国公府一片愁云惨雾,包括老国公跟老太君在内,人人哭丧着一张脸,整个府邸上空都笼罩着一股浓烈的丧气,一点喜悦的感觉都没有。郡主府已经赐下,玲珑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人重新布置了,她是唯一一个高兴的人。 既然是男嫁女娶,这仪式上自然也有些许改变,比如玲珑只要在郡主府等新郎官过门就好——简直荒谬,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知多少人在背后口诛笔伐说她有辱斯文,把薛夙想象成了一个深受侵害无能为力的可怜文人,可玲珑觉得那家伙随波逐流,说不准心里美滋滋的呢。 谁能跟他薛夙一样,一把年纪了还有小姑娘喜欢?还是个出身高贵又美貌出众的小姑娘? 为这没少有门生到薛府求见薛夙,为的就是打消太傅“嫁”给长乐郡主的主意,希望太傅能有些文人风骨站起来奋起反抗,作为他的闷声,他们都会在背后支持他! 薛夙却摆弄着他新得的一套上好茶具,很没所谓道:“小郡主生得美,性子又可爱。” 所以他又为何要拒绝? 那可是圣旨,他看起来真的清高孤傲到连自己脑袋都不在乎吗?不不不,薛夙还惜命的,活着才能钻研琴棋书画诗酒茶,才能琢磨好吃的。虽然跟玲珑见面不多,两人爱好却很相近。尤其是赐婚的旨意下来后,彼此间为了联络感情常常有书信来往,一个娇俏机灵又有些任性的小姑娘形象跃然纸上,去薛夙书房看看就知道,他都给玲珑画了好几幅美人像了。 门生们都惊呆了,薛夙慢悠悠地斟茶品了一口:“教了这么多年门生,我也乏了,等嫁给小郡主,我便不是太傅,只是个挂闲职的郡马爷,诸位替我打算,我很感动,但十分抱歉,还是要拒绝诸位的好意。” 十动然拒的薛夙文质彬彬,完全不是门生们幻想中的愤怒、羞愧、耻辱,他好像还……挺乐在其中的??? 小郡主嫁老太傅,彻底成为本年度最大的爆炸性的新闻。可惜两个当事人无比坦荡,一个赛一个的淡定自如,就连定国公也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大力支持——开玩笑,他们家小郡主选的郡马爷,就是再讨人厌再欠揍,那也得他们齐家人去套麻袋,外人凭什么指点碎嘴? 于是,薛太傅就变成了薛郡马。 成婚当日,薛太傅一身大红喜服,带着自己的家当,浩浩荡荡骑马到了郡主府,门一关,这里头发生什么事,外头的人就只能靠猜了。 反正玲珑很满意。 她趴在薛夙胸膛上摸着他英俊的脸,看不出这个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皇帝确实得学学人家薛夙,身上一点赘肉没有,相当完美。 她现在看薛夙,就好像是小朋友看到了超级无敌美味的草莓蛋糕。 331.第三十片龙鳞(三) 第三十片龙鳞(三) “不然呢?”玲珑反问。 她不是原主, 对驸马爷没什么感情, 所以就很不气地说实话了。“我觉得像娘那样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从没看到过有下人会偷吃娘的膳食,偷戴娘的首饰。父亲, 怎么我被下人苛待了, 你第一时间不是像娘那样为我出气, 反而是指责我太过冷血不够善良?难道在父亲心里,我还比不上几个下人?” 说完又是一笑, 意味深长, “知道的,娘只是打了几十个板子把人发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怎么着了呢。父亲应该知晓,虽然朝廷严令禁止私刑,可下人这种东西, 买来了就是主人家的,其他人家直接打死了的也有, 从不见官府追究, 娘可没要他们的命,叫我说,认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才是真的可笑。” 驸马爷不敢置信地望着冷言冷语似是意有所指的女儿,几乎不敢相信她变成了这个样子, 简直就是另外一个大长公主。不!比大长公主还要任性还要骄纵!这都是大长公主宠出来的! “玲珑!”他摆出严父的姿态, “谁教给你的这些观念, 我不是说了,不要跟你娘学!” “听父亲的意思好像很瞧不起母亲,那你为何不提出与母亲和离?”玲珑漫不经心地问。“母亲为人爽朗,从不强人所难,此后一别两宽互相嫁娶再不相干,岂不美哉?” 驸马爷愣住了:“我没有瞧不起——” “在女儿看来,这已经是瞧不起了。”玲珑呵呵地笑,“精神层次的瞧不起难道就不是瞧不起?过去我都听父亲的,觉得母亲霸道专横不讲理,旁人都不喜欢她,那必定是她的错。” “可现在我觉得,她能是这样的性格可真是太好了,旁人不喜欢,那是旁人固步自封没有眼光,至于父亲你……” 玲珑上下打量了驸马爷一番,摇摇头:“也不过尔尔。” 她竟是表达出了瞧不起驸马爷这个父亲的意思,沽名钓誉、自恃清高这八个大字,就差直接说出口了。 “你、你怎能这样与我说话?!” 玲珑不惊不躁:“难道女儿说错了?父亲难道不知道,你之所以才名远播,难道真的是因为你胸怀大才无人能及?不过是因为你有一个优秀的妻子。可你既然觉得是你的妻子耽误了你的抱负,为何不与她和离?我娘可不是那种会死缠烂打的人。你说要走,她绝不会留。” 她又小小叹了口气,“希望父亲能明白,我以身为大长公主的女儿为荣,为不是以之为耻,真要说让我觉得羞耻觉得丢脸的,是有您这样一位伪君子父亲。” 一字字一句句真是半点颜面都不给驸马爷留,刺的他面红耳赤再也待不下去,拂袖而走。 看着他的背影,玲珑仍旧单手托腮,心想驸马爷这个年纪了,虽然还能看出年轻时的俊美出众风度翩翩,可到底不及美少年鲜活水灵,大长公主可真是长情。若驸马爷是一位忠贞不渝的夫君,那么为他守着也不奇怪,可这人,明明也不是多么好,怎么大长公主就能忍得这么多年呢? 喜欢他什么呀! 肤浅的龙女大人除了看灵魂之外就只看脸,如果灵魂足够甜美,即便长得丑她也喜欢,可如果灵魂都不怎么样了,还没有一个漂亮的皮囊,那对龙女而言真是废物的不能再废物了。 ——不巧,驸马爷就是后者。 她伸了个懒腰,新上任的贴身婢女梅香就走了进来,“禀告郡主,大长公主派人送了新的兰花来,问郡主要放到哪里?” 玲珑想了几秒钟,才想明白可能是自己蹂|躏兰花的事儿叫大长公主知道了。看吧,她就说嘛,大长公主永远不会对她生气,她弄坏了她心爱的兰花,她也只会再让人送来更名贵更美丽的给玲珑,让她尽情地玩。 “我自己出去看看吧。” 梅香连忙跟上,玲珑身边这回有了四个贴身婢女,都带香字,前缀梅兰竹菊各一个,各有所长,梅香是四香之首,虽然是刚来玲珑身边,但规矩好得很。 外头搬来了好多盆兰花,玲珑有点苦恼,其实她并不是真的爱玩花,只是当时在思考人生手上空空如也没事情做,所以就不小心把大长公主的花圃给毁了。 她指挥着下人放哪里,期间有一个身形格外修长好看的青年冲她笑。玲珑大概花了五秒钟时间才想起这人是谁——那个为了给心上人出气所以乔装改扮混进公主府的世外高手。听说□□后的小脸蛋很英俊,但此时呈现在玲珑面前的只是一张普通的面容,就是笑起来很阳光很灿烂,让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玲珑觉得这年头,怎么是个人,甭管男女,只要陷入爱河脑子就不好使呢? 比如说看不出驸马爷有问题的大长公主,再比如说眼前这个二傻子。 他有点脑子,进公主府这么久了,小郡主什么性格,他也接触了几次,就算没有全明白也该有点数了吧?小郡主那性格,说不好听点就是个任人欺负的小傻子,要不是有个厉害的亲娘,早被人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就这,此人还觉得她是装的呢,什么世外高手,跟个屁一样。 对这个微笑,玲珑冷冷地看过去,对梅香说:“那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竟也敢在我面前眉来眼去,当我是外头那些不检点的女子不成!” 梅香一看,还真是,男子面上的笑都没消,她立刻弯腰:“郡主恕罪,此事请交给奴婢处理。” “去吧,别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看了碍眼。” “是。” 于是卫霆还没弄懂怎么回事,就被一个看起来很厉害不苟言笑的婢女给派人绑了起来,二话没说就打了板子,还说什么公主府不需要这样心思浮躁的下人,卫霆气死了,真以为他真想来这公主府当下人?!求他来都不来的好吗?! 但他不能暴露身份,于是这二十个板子真的挨了,疼的他龇牙咧嘴,幸好当初进府没有签卖身契,不然他怕是要被发卖了。 气得要死的卫霆趁着深夜潜伏进了玲珑的卧房,心想我被打了,你也别想好过! 他偷笑,手里捏了一条无毒的菜花蛇,但小郡主养在深闺,肯定不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没有,他就是要来吓唬她的! 趁着玲珑在睡觉,他掀开床幔,正要将蛇放入她被窝,却见床上的少女嘤咛一声翻了个身,可能她的睡相不是很好,翻滚的时候寝衣微微有些凌乱,露出里头雪白如瓷的肌肤,看着跟刚出锅的水豆腐似的,又嫩又滑。 鼻息间萦绕的是少女身上的甜香,卫霆突然紧张起来,手里捏的蛇怎么也放不下去了,他怎么就没意识到……这个坏女孩居然长得这么美丽? 而且她睡觉的样子很乖,看起来一点都不坏,不像是那种会因为一言不合就把人推进湖里的骄纵贵女。 卫霆有点犹豫,一个犹豫,手里的蛇自己窜了出去,直接窜到了玲珑的脸上,直接把她吓醒了! 房内只有一颗罩着纱的夜明珠,光线很淡,是婢女怕吵到郡主睡觉,可眼下,卫霆把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得一清二楚,自然也包括那双眼睛里的害怕与惊慌。 太、太可爱了! 他听到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下意识捂住玲珑的嘴,他的手很大,她的脸蛋儿又很小,捂上去几乎就盖住了大半张脸,长长的睫毛因为眨动还能触到卫霆的手掌,他忍下紧张,压低声音:“你不要叫,我帮你捉蛇。” 大大的眼睛里含着晶莹的泪,不停地打转,却很要强的点了点头。 卫霆趁势将蛇又捉了回来,在少女惊慌的目光中缠到了自己手上,开始睁眼说瞎话:“那个……不好意思啊,其实我只是路过,好久没吃饭了,就想捉条蛇补一补,结果这蛇太滑溜了没抓住,一路追它才跑进来的……吓到你了吧,对不起啊!” 老子信了你的邪! 獠牙都拔了你跟我说是没捉住让它跑了,但玲珑还是点头相信了,卫霆看着她纯真无邪的模样,一阵心虚,就挠了挠头说:“那、那我走了哈。” 脚步迈得贼慢,因为他居然很不想走,还想跟她再多说几句话。 可要是再留下来,怕不是要被当成采花贼,而且如果惊动了公主府的人也不好,之前挨板子的时候卫霆就看出来了,那几个观刑的婢女个个都是练家子,他可不想把动静闹大到时候给师父丢人。 可他刚走到窗边,身边那只小羊羔般的少女就怯生生地开口了:“等、等一下。” 卫霆惊喜回头,就看到她眨着水灵灵的眼:“你饿了吗……我这里有好多好吃的。” 说着她抿着小嘴儿露出一个笑,甜的要死,卫霆稀里糊涂地就转了回来,看到她打开床下的抽屉,从里面拿出来好多吃的堆在桌上,喜滋滋地跟他说:“这些你都拿走吧?” 太、太可爱了吧! 332.第三十片龙鳞(四) 第三十片龙鳞(四) 玲珑点到即止, 大长公主不去说,不代表她什么都没有察觉, 女人在这方面的洞察力绝对称得上惊人, 她是愿意给予驸马爷信任, 觉得两人多年夫妻,怎么也会携手到老, 万万不曾想过最终会走到那般田地。 玲珑没能在记忆里见到大长公主是如何死去的,但用脑子想想,她本身会武, 身边又有身手高超的护卫, 什么人能够将她一击毙命?那必然是她极其信任的人——而驸马爷也的确需要做出选择, 从而让皇帝相信自己的投诚。 大长公主摸了摸玲珑的头说:“不要这样说你父亲。” “娘,我可没骗你, 这样的话,我只同你说。”玲珑满心依赖地看着大长公主, 让她都到了嘴边的教导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了。“我觉得父亲这段时间有些奇怪, 经常有事没事出神, 上回他跟我说话, 走的时候还不小心掉了这个。” 说着,她慢慢伸出手, 从自己怀里掏出一个月白色的荷包。荷包上绣着文人雅士最喜欢的梅花,看得出来那个绣荷包的人女红一定很好, 因为梅花的意境和傲骨都跃然其上, 布料对大长公主而言自然称不上名贵, 可摸起来却也十分顺滑,下面的绺子看得出来亦是精心制作,不用说话,女子的爱慕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大长公主不是寻常女子,她对琴棋书画略通一二,却并无太大的兴趣,至于女红?根本是连针线都没怎么拿过,更不可能跟寻常人家的妇人一样为自己的夫君亲手缝制衣袍鞋袜。而这个荷包……能送出荷包的人,能收下荷包的人,必然都知道这是怎样暧昧的东西。 女儿说是从驸马身上掉下来的。 玲珑装作看不出大长公主沉下来的脸色,继续天真无邪:“这个荷包我捡起来的时候还很香呢,里面不知道是塞了什么香料,可我后来问父亲是否丢了荷包,他却矢口否认,可这明明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呀!” 就差没直说驸马爷在外头有人了,但她毕竟是个小姑娘,还没嫁人呢,什么都不懂,更何况大长公主的颜面也不能不顾,玲珑便只能做出一副我觉得很奇怪可是我想不明白的样子。大长公主也不想在女儿面前发怒,她努力压制着心头怒气,哄着玲珑:“这事儿交给娘来处理吧,你累不累?皇帝给你气受了,你可不能自怨自艾,娘觉得,天底下没有本宫的女儿配不上的人,若有,也是他们配不上你。” 玲珑点头,跟大长公主愉快地达成了共识:“好巧哦娘,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母女俩相视一笑,这荷包的事儿玲珑就当做不知道了,她又跟大长公主说了会话,娘俩一起用了午膳,便回房休息去了。结果玲珑一走,大长公主就冷了脸,叫了自己的心腹来,将荷包交给对方,让他们去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头的布料跟金线摸起来都很不错,想必是出自有名的铺子,查一查这些铺子里的收支明细,抽丝剥茧,自然能知道是谁买了东西。 大长公主心情格外平静,除了感觉到被背叛的耻辱以及怒火之外,她居然没有痛彻心扉的难过,也许多年平淡的夫妻生活早已冲淡了她对驸马的爱意,也许,这么多年来,驸马的改变让他们夫妻俩逐渐离心。 当年驸马爷是能说出天下女子若类卿这样赞美的人,那个时候他觉得她坚强果断又勇敢,而如今,那份美好的品质已经让驸马感到了厌倦。他看惯了大好河山,就开始渴望细水长流。 最终手下呈上来的结果让大长公主顿觉可笑,她还以为驸马有多么好的眼光,原来是看上了个穷酸秀才的女儿!他怕是贴补了人家不少,否则就以那家人的家境,如何买得起这荷包昂贵的布料及金线?人家姑娘真心实意地为他绣了个荷包以表情思,他不敢佩戴便罢了,被女儿捡了,居然连承认都不敢。 驸马怕是万万没想到,从来对他言听计从的女儿,这回直接把这事儿捅到大长公主面前了。 大长公主把自己关在屋里许久,直到天都黑了,婢女禀报说驸马爷回府了,她才嘲讽一笑。 说是出去会友,饮酒作诗,可谁知道他会的这个友,是至交好友,还是红粉知己? “把郡主和驸马爷都请到正堂去,本宫有话要说。” “是。” 玲珑睡了一下午美美的觉,刚醒过来没多久,她一听大长公主叫她,还叫了驸马爷,立刻就知道大长公主要做什么了。如果是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大长公主大可不必叫上玲珑,直接私下跟驸马爷解决就是,可她既然叫了,就说明她决不会委曲求全。 她有她自己的骄傲,哪怕驸马爷并未和那女子发生实质上的关系,可精神上的移情别恋,难道就不是背叛?她堂堂长公主,曾经上阵杀敌视死如归,怎么能受这样的委屈?天底下没有人能让她这般作践自己低看自己! 驸马爷一进正堂,一个月白的东西迎面而来,他是个书生,不通武艺,大长公主又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登时砸在他的脑门上。待到驸马爷定睛一看,顿时脸色惨白:“公主……” “不必解释。”大长公主冷冷地看着他,“本宫既然敢跟你摊开了说,就代表本宫什么都知道,也下定了决心。” “当年本宫舍身救你,你说爱慕本宫,本宫亦对你有情意。你我二人结为夫妻数十载,也当好聚好散。本宫已派人送信给皇上,许你我和离,你的东西本宫已让人给你收拾好,你可以走了。” 她骄傲到一句狡辩都不听,也不给驸马爷否认的机会。甚至连和离也要自己先出口,无比决绝。有那么一瞬间,驸马爷甚至觉得变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大长公主,否则她为何能做到这样冷漠这样绝情?他明明什么都还没有做!他只是、只是怜惜了那柔弱又有才情的姑娘,仅此而已。 妻子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自然不会像平常人家的姑娘一般讨好伺候自己,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可这世间夫妻,哪有他们这般?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妻子说了算,他又有什么地位呢?更何况直到如今,大长公主都不肯再为他孕育子嗣,玲珑是女儿,难道还能继承香火? 林林总总的事情加在一起,便促成了驸马爷对小情儿的心动。 他将这样的话说出口,大长公主越发失望:“你说你醉心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不稀得这些铜臭繁冗之物,因此本宫便亲自打理中馈,你喜欢的孤本,你爱的笔砚,高雅的花草,但凡是你喜欢的,本宫都为你一一寻来。如今本宫才知道,你心中竟是认为本宫说一不二,不听你的意见?那你倒是告诉告诉我,公主府一月需要多少米粮,多大开销,每季度裁衣服又要多少尺布?本宫同你说了,你就觉得麻烦、庸俗,扰了你的清雅人生,你竟还怪在本宫身上?” “本宫就在这里告诉你,本宫从不认为女子嫁人后便要对丈夫卑躬屈膝,本宫认为夫妻之间本是平等!亏你读了三千圣贤书,见天的体谅下人无视阶级,若是没有本宫,你哪来的本钱清高?” “你想要儿子继承香火,你外头那小姑娘正适合,本宫得知她今年也不小了,又才貌双全,本宫也不做这棒打鸳鸯的缺德事儿,且放你去,只愿你们得偿所愿后,也能日日举案齐眉共享红袖添香之乐。” 她连再看驸马爷一眼都不想,只觉得心寒的厉害。这么多年的夫妻情谊,在驸马心中竟是那样想她的,她是什么样的人,也许驸马从来都没有看清楚过。 玲珑安静地坐在一边示意梅香偷偷给自己剥松子,剥了一颗就接过来一颗塞进小嘴里,对大长公主这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的处理方式非常满意。 对嘛,废话不用多说的嘛!驸马爷不过是个白身,大长公主却是金枝玉叶!更是当今皇帝的亲姑姑!她手上还有一支军队,何必跟这样的窝囊男人浪费口舌? 根本不值得。 “玲珑!”驸马爷见大长公主已经铁了心,便慌乱地看向女儿,他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平日里觉得压抑窒息想要逃离,可当大长公主真的要放手了,他反而恐慌起来。“你就这样看着爹娘离心么?” “先离心的不是父亲么?”玲珑反问,“又不是娘先心灵出轨的,父亲怎么来问我啊,我只是个女儿家,不能继承香火,也没有儿子值钱,父亲可真是折煞我了。” 驸马爷顿时哑口无言,他看着站在统一战线上的妻女,天旋地转,竟有种众叛亲离之感。 大长公主挥了挥手,无力道:“你走吧。” 驸马爷还要说话,却有人强硬地将他带走了。玲珑嫣然一笑,正要开口,却见大长公主面上两行清泪缓缓落下。 333.第三十片龙鳞(五) 第三十片龙鳞(五) 玲珑心里一咯噔, 糟糕, 不会是后悔了吧? 可大长公主只是安静地落泪,察觉到女儿看着自己后慌乱抹去, 她不希望女儿觉得自己软弱可怜, 她永远都不是软弱可怜之人。没等她擦去泪水,玲珑就起身过来,细细的手臂张开, 将大长公主搂到怀里, 有点笨拙地学着大长公主安慰自己时的姿态:“乖乖不哭,娘又厉害又漂亮,我以身为娘的女儿为荣。” 然后玲珑就坏坏地笑了:“娘身边那么多英俊年轻的小哥哥, 哪个不比父亲好看?和离之后,娘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呢。” 大长公主完全不伤心了!因为她被女儿这开放前卫可怕的说法给吓到了!她自认为已经比较离经叛道,外头的风言风语不绝于耳, 可她的女儿……这、这比她还夸张啊! “玲珑!”大长公主失声, “这些话是谁跟你说的?!” “是我自己想的呀!”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 “怎么了嘛,我说错了吗?为什么皇帝表哥就能有那么多女人,我就不行?难道我没有皇帝表哥好?” 厉害了大半辈子的大长公主结结巴巴地说:“他、他是男人——” “方才娘可不是这样说的。”玲珑皱皱鼻子,“是男子又如何, 当初娘不也是以弱女子之身征战沙场?这些人就是太闲了,闲着挑刺, 才忘了当初亲王叛乱, 他们流离失所, 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安定。” 大长公主很感动在女儿心中自己地位如此重要,可对于玲珑“英俊年轻小哥哥要多少有多少”的说法,她还是感到惊世骇俗,老天,她的宝贝玲珑是怎么了?怎么一夕之间变化如此之大,难道是被皇帝和那女扮男装的小太监刺激的? 见大长公主说不出话,玲珑更加努力地给她洗脑:“娘啊,您瞧,外头的人把您说得已经很难听了,其中不乏一些有心人的推波助澜。既然如此,又何必气?我相信百年之后,定然会有人佩服娘在这样苛刻女子的时代还能活得那般潇洒自由,要我说,娘就应该按照我说的活。” 完了她很大人地叹了口气,“不是我看不起自己父亲,可父亲这些年疏于锻炼,身上的肉都松垮垮了,哪有侍卫小哥哥结实好看啊?” 大长公主这回彻底惊呆了,她生平头一回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而且还很诡异的,她觉得女儿特别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了! 就玲珑这小脸蛋,这语气这态度,她在人类的现代社会都能去做传|销!说服力十足,哪怕你心底清楚地告诉自己不要相信她,她是在胡扯是在说谎话,可不知不觉你就会陷入她的陷阱,觉得诶,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她说得可真对啊!我就得按照她说的这么干! 大长公主差点儿被洗脑了,好在她自制力强,勉强还把持得住,赶紧把小祖宗送回自己院子里去,再让她在耳边嗡嗡嗡个没完,大长公主可能真的会听她的。 玲珑攥住小粉拳上下摇摆两下,觉得成功就在眼前,等她一见到大长公主就开始洗脑,让对方连伤心的功夫都没有!说起来,大长公主这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女人也是有生理需求的,可玲珑看驸马爷那身板,是清雅有余后力不足,肯定不能很好的满足大长公主。等到大长公主开始松动,玲珑准备一击即中,让她彻底体会到小鲜肉的美好,至于那块老腊肉,外面偷腥的猫既然喜欢,让它叼走便是,就怕啃坏了牙。 大长公主说要和离,那就没有转圜的余地,她跟皇帝说,皇帝自然也不可能不答应,再怎么跟驸马爷搭上线,他也不可能把全部的筹码都压在驸马爷身上,真正能打败大长公主拿到兵权的道具是玲珑。只是皇帝有点可惜,还以为驸马爷能有什么用呢。 姑姑要和离,皇帝二话不说就首肯了。而皇帝一首肯,谁还敢说三道四?于是这和离之事,便在皇帝的亲自见证下,只用了一日便完成了。 驸马爷——哦不,现在他不是驸马爷了,他名叫宋元,当初也是中了举人,只是后来叛乱,没能再继续考,而做了驸马后,就更没有参加科考的资格,因此卸下驸马爷后,他就不是宋驸马,而要称呼他一声宋举人了。这举人老爷若是在小地方,自然是人人追捧,可天子脚下,随便拉出个人都可能是个官儿,举人还真算不得什么。 他在公主府生活这么多年,大长公主对他仁至义尽,将他的所有东西都让他带走,其中不乏珍宝,想来便是不做驸马,宋举人的日子也能过得红红火火蒸蒸日上,前提是他的心上人一家子不要那么难缠。 贫贱夫妻百事哀,并非随口一说。他在公主府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事事都有大长公主为他打点,他只要每日煮茶饮酒吟诗作对,真是风雅至极,那些阿堵物根本是碰都不碰。 可如今跟心上人在一起就不得这样了。 宋举人买了栋四进的宅子,又买了下人仆佣,宋府的牌子一挂,倒也像模像样。可他这小情人,也是满满的傲气,自诩腹有诗书,瞧不上那些庸庸碌碌之事,家里的事儿一概不管,直到宋举人发了怒,她才委屈的接手,然而她哪里能有大长公主的本事?自然是做什么砸什么,宋举人不得不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而若要娶心上人过门,聘礼总要给吧?那穷秀才虽然自命清高,家里却有只母老虎,小情人还有对贪婪刻薄的极品兄嫂,知道宋举人从公主府带了不少好东西,都誓要扒下他一层皮,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把聘礼提的那叫一个高。 可宋举人又不能不从,因为他若是不从,那家人便威胁要卖了他的小情人。他怜香惜玉,自然不能让这女子陷入那般境地,只得妥协,他嘴巴又笨,不会跟人讲理——他还是驸马的时候,可没人敢在他面前偷奸耍滑,因为人人都知道大长公主是惹不起的。 好不容易成了婚,家里又是一堆琐事,还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呢,全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羹,没几日就让宋举人心力交瘁。 他这边过得什么日子玲珑压根不关心,她也不许大长公主关心,那不是对有情人么?这回她让大长公主彻底成全了他们,想必他们会很幸福吧? 随着时间过去,大长公主逐渐被玲珑同化,被洗脑的七七八八,甚至在街上看到品貌出众的年轻人都会品头论足——然后她的脸就黑了,她真的是被那小东西带坏了! 有了大长公主和离一事,玲珑顺理成章就有了不精心给皇帝准备生辰礼物的理由,她才不想用针把自己手指头扎出血呢,再说了,哪怕她认认真真绣了,皇帝收了也不过随手一扔毫不在意,那她干嘛费心思?还不如直接送个值钱的,他爱要不要不要拉倒。 皇帝寿辰,玲珑自然是要入宫的,哪怕大长公主被那么多人评判,可只要她们母女出现,那么她们就必定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人能越过去。 皇帝坐在主位,看着盛装打扮的表妹款款而来,一颗心居然跳得厉害。 他从未见过喜爱素淡的表妹点如此妆容,自然也不知她竟也能美的霸气妩媚,艳光四射。恍惚中,皇帝想起了幼年时不得先帝喜爱的自己被人欺凌,姑姑一身大红宫装风风火火走来的情景。只是时至今日,她的女儿比她更加美丽更加娇艳,有玲珑站在那儿,满堂花容月貌的秀女,就都成了牡丹身边不起眼的野花,也许别有一番滋味,可牡丹一现,它们便只能颓然低头。 这将是他的女人,他的妃子。 皇帝看得眼热,于是难得期待起玲珑今年的礼物。可当礼盒打开,只见一块雕琢精细温润的玉佩时,皇帝心中不免有些失望,只面上还是高兴的,对这块玉佩喜欢的不得了,甚至直接佩戴在了腰间,对玲珑的宠爱可见一斑。 大殿上不少羡慕嫉妒的目光,玲珑心想皇帝表哥还挺会给她拉仇恨,往日对待这些目光,她总是怯生生的,今日却昂起头,傲慢地一一看过去——每一道目光都瑟缩低头,俯首称臣,再不敢逾矩。 真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人,玲珑想。她态度稍微强硬一些,她们就不敢放肆了,真是让她觉得遗憾。 本来还想发挥一下她闹事的本领呢! 转眼凑到大长公主耳边:“娘,你快看皇帝表哥前面十步远的地方。” 大长公主顺着女儿的视线看过去,就听玲珑小小声说:“那个大内侍卫看起来好强壮啊。” 要不是人多,大长公主恨不得捂住女儿这张小嘴,免得她再说出些惊世骇俗的话。 不过……唔,是挺强壮的。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大长公主,脸色顿时难看至极,连带着皇帝都不时朝这里看,猜测是哪里让大长公主不满意,惟独玲珑拉着大长公主的手,大有不问清楚不罢休的架势:“您说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334.第三十片龙鳞(六) 第三十片龙鳞(六) 大长公主知道, 自己今天要是不能给玲珑一个回答, 这小家伙是不会放过她的,便从鼻子里含糊地嗯了一声, 玲珑立时满意, 轻轻拍拍小手:“娘的眼光越来越好了, 要不待会儿我跟皇帝表哥把他要过来伺候娘吧?” “可别!”大长公主赶紧阻止, “虽然是生得不错, 可为娘并不喜欢这种类型。” 玲珑顿时皱眉:“那娘喜欢什么样的?我觉得只要好看,类型什么的倒是无所谓了。” 大长公主实在是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跟自己的女儿讨论如此……如此令人难以启齿的问题, 若是夜深人静, 母女俩睡在一个被窝说悄悄话, 那么稍微出格些倒是无妨, 可眼下这大庭广众的, 还是皇帝的寿辰……大长公主头都大了, 只好软着声音哄玲珑, 天底下能得到她这样温柔语气的,怕也只有玲珑一人了。“这可不是说话的好场合。” 玲珑却精准地提取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那娘的意思是等有了好说话的场合就可以了?” ……大长公主搞不懂她是怎么能从自己一句话里找出另外一种意思了。母女两人窃窃私语,已有不少人, 包括皇帝都好奇地在往这儿看了,再说下去实在不妥, 大长公主就又嗯了一声。 这时皇帝用开玩笑的口吻道:“朕看姑姑与表妹说的这样热切,可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不如说出来也让朕听一听。” 口气宛如闲话家常, 就跟普通人对待自己家人一般, 听得在座不少人都再一次确信了大长公主母女在皇帝心里的位置。可她们母女俩说了什么,大长公主怎么可能告诉皇帝?! “也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就是在讨论表哥身后的那个小太监男生女相,看起来跟个姑娘家似的。” 这话一出,皇帝也没心思探究她们在说什么了,他素来稳重自持的脸上甚至露出片刻的惊色,至于他身后的小太监,因为玲珑这一句话,引来无数人翘首好奇,登时将头低下,再也不敢抬起。 今日以她的身份本是没有资格出现在皇帝寿辰的。虽然她夜夜在皇帝身下承欢,可皇帝身边伺候的却另有其人,说白了,她连端茶倒水都不够格,也仅能靠着这身体博得皇帝怜惜。可小太监心里明镜一般,她要过好日子,成人上人,就不能让皇帝对自己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能让他将自己当做发泄欲望的玩物。 然而她又能凭借什么让他看得起自己呢?出身贫寒,无权去世,也不曾在琴棋书画这样的方面有一技之长,除了这容貌与身子,她只有这么一具身体。 色衰而爱驰,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到了皇帝这里,他甚至连等到她色衰都不必——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皇上那位郡主表妹,生得便是一等一的美丽,虽然这不是小太监第一次见到玲珑,可方才玲珑走入大厅的那一瞬间,她却第一次感受到那种美丽的逼人与霸道,美得不讲道理,她又拿什么跟别人比? 更何况人家还出身高贵,是大长公主的女儿。若是那位郡主表妹入了宫,得知自己在她入宫前便在皇帝身下承宠,面子上能好过?到时候她必然是不会找皇帝麻烦的,却会轻而易举怨恨上自己。 因此小太监这段时日过得是宛如热锅上的蚂蚁,皇帝的恩宠在她看来太短暂了,她拼了命想抓住却无果,自己也无计可施。今日能来到这寿宴,还是因为她伺候得好,说想见见世面,皇帝才允许她来。 小太监有私心,她其实……想要皇帝跟那位郡主闹起来。只有让他们在婚前便各有芥蒂,日后郡主入了宫才有自己的盼头。 唯一能保护自己的只有皇上。 皇帝不愧是皇帝,也就慌了一秒钟,便笑着道:“表妹有所不知,可以叫姑姑解释给你听。每个数年宫中便会到民间采选,入选的太监不仅要年纪小,还要生得五官端正,毕竟入宫都是来伺候贵人的,总不好生得吓人。” 他边上的太监总管也讨好地冲玲珑笑:“郡主莫看奴才如今是满脸的褶子,奴才当年入宫的时候,可是水灵灵的跟小白菜一样呢!” 此话一出,便传来阵阵轻笑声,玲珑也笑:“那现在你是什么菜呀?” 太监总管叹了口气,很是哀怨:“如今奴才就是那冬天地里冻的叶子都蔫儿了的老白菜,可不敢跟这些年轻的小太监比了。” 玲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公公嘴可真巧,怪不得皇帝表哥如此器重你。” “郡主折煞奴才了,这都是奴才该做的。” “好了退下吧,一把年纪了还油嘴滑舌。”皇帝斥道。 太监总管便朝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奴才愚鲁。” 小太监的事儿便就此轻轻揭过,皇帝被玲珑吓了一跳,也没心思去想旁的,只是也不能让小太监下去,否则岂不是给人做贼心虚之感?因此小太监只能老老实实站着到寿宴结束,这可足足有两个多时辰,她腿都要站断了。 在宫里做奴才就是这样,主子一个不高兴,你的小命就悬之又悬。 这也是为何她想做人上人的原因,因此无论如何,她都要得到皇上的宠爱,哪怕等郡主入了宫,也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前朝那么多宠妃都出身民间,不照样享受荣华富贵?自己与皇上有这段不可言喻的情缘,只要抓住机会,她相信自己一定不会失败。 寿宴一结束,皇帝便留了大长公主跟玲珑一起吃顿小宴,这是往年就有的习惯,因此寿宴上他们都只会稍稍用一点垫垫肚子,不像玲珑……她是真的很认真在吃。 不过再吃一顿也吃得下就是了。 看着皇帝完美的无可挑剔的言行举止,大长公主说不出心头是个什么滋味儿。她发觉女儿有句话说错了,她的眼光何曾好过,若真的好,又怎么会一次两次都看错人? 原以为是要白头到老的夫君,其实早已心仪旁人,原以为是乘龙快婿,谁知道婚前便已阳奉阴违。这还是玲珑未曾入宫,皇帝连这么点时间都等不了。那么倘若玲珑入了宫呢?皇帝又能对她多好?还是说也会像前驸马那样,表面上对妻子十分尊重喜爱,背地里却左拥右抱没个完? 甚至于大长公主想到自己死后,皇帝又会如何待玲珑? 她还活着呢,手里还有兵权呢,皇帝就如此,那么她一旦死了,皇权彻底稳固,皇帝还能把玲珑放在眼里么?到那个时候,他会不会觉得这个妻子是被强迫娶的,如今能自己做主了,那便再换个符合自己心意的? 自己女儿是什么性子大长公主也清楚,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也没什么心眼,绝对是玩不过皇帝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从一开始便不要嫁给皇帝,挑个身份低于他们,对皇帝没有威胁的人嫁了,只要那人人品相貌出众,家里人又好相处,能疼着宠着玲珑,岂不是比入了宫跟其他女人分享丈夫要好得多? 大长公主其实也知道,宋举人嘴上没有说,心里却不可能不想要儿子,这世间男子都是如此,当初先帝驾崩,众亲王叛乱,还不是因为先帝膝下没有年长的皇子?幼帝一登基,他们便可把持朝政,谁知中途冒出来了大长公主,他们心有不忿,便起兵造反。 于是大长公主在跟宋举人成亲前就跟他说过,两人这一生都只有彼此,当初宋举人也是答应的好好的,那个瞬间,也许他也是真诚的,没有想要背信弃义,可随着时间流逝,他终究还是变了。 想到这里,大长公主轻轻叹了口气。 皇帝便问:“姑姑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叹起气来了?” 大长公主打定主意今天晚上跟皇帝说清楚,便先绕了圈,将话题带到自己身上:“本宫是想起少年时与前驸马相遇,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说好的一生一世都守着对方,可谁曾想,人心总是打不过时间。” 皇帝知她是说前驸马在外头与人勾搭之事,一时有几分心虚,毕竟他也是跟驸马有一些交流的。“姑姑何必挂怀,人总要向前看才是。” 大长公主却不接他的话,而是问:“皇上,连本宫低嫁都是如此,倘若玲珑真的入宫,又能过什么样的日子呢?” 闻言,皇帝心底咯噔一下,顿觉不好。“姑姑——” “所以本宫想,咱们之间这场婚事便就此作罢,幸而除了你我之外也无他人知晓,皇上年纪也不小了,改明儿也可以相看人了,若是有看中的,皇上不嫌弃,便让本宫帮着看看。” 大长公主言语温和,一字一句都出自真心,皇帝却道:“姑姑,我们不是说好了,朕会对表妹好的!” “本宫相信皇上此时此刻的誓言,可谁能保证这份誓言又能保存多久?” 335.第三十片龙鳞(七) 第三十片龙鳞(七) 皇帝便急切道:“姑姑可是不信朕?朕愿意对天发誓, 若是对表妹不好——” 他话没说完就被大长公主厉声打断:“皇上!” 皇帝噤声, 大长公主面色难看:“皇上是真龙天子, 这样的誓言岂能随便发?” 两人之间, 一人是想将此事当做未发生过, 一人却不肯同意, 一时间陷入僵局。过了半晌,皇帝道:“姑姑只说要朕将此事当做不曾提起, 可姑姑是否问过表妹的意见?表妹是否也答应?” 语毕,两人齐刷刷看向玲珑,玲珑本来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 自己拿着筷子吃饭吃得不亦乐乎, 被四道目光猛地盯着时, 嘴里正好塞了半颗红烧狮子头,一边粉腮鼓鼓囊囊, 看起来十分可爱。本来这气氛都称得上剑拔弩张了,结果一看到她这小表情,皇帝也好,大长公主也好,都忍不住缓和了脸色。 玲珑嚼了几口把嘴里的食物咽下, 皇帝跟大长公主, 她会选谁还用说吗?“我都听娘的。皇帝表哥,我觉得, 咱们之间还是做兄妹就好了, 皇帝表哥不喜欢我, 我也不想勉强。” 皇帝急道:“你是听何人所说朕不喜欢你?朕——” 他到底是一国之君,什么喜欢你之类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一时间面色复杂,玲珑却认真地跟他说:“从前是我自己傻乎乎的,以为表哥也跟我喜欢表哥一样喜欢我,可后来我知道其实不是,表哥是一国之君,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呢,何必迁就于我。我也不想因着自己的私心,便让表哥娶我,还是像娘说得那样,到此打住最好不过了。” 皇帝是真不知道玲珑到底是打哪儿感觉到的他不喜欢她,他明明已经做得非常好了,难道是哪里漏了馅儿?最重要的是,哪怕他心中并不是多么喜欢她,却也是必定要留她在身边当他的女人的。现下玲珑却说什么到底打住再好不过,怎么可能? “朕何曾说过不喜欢你?朕——” 又是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她的表情有点苦恼,看起来并不是很想把一些事情说出来,当着大长公主的面,他们是一家人,无论内里多么波涛汹涌,表面的和平是必然要有的,如今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皇帝表哥,我亲手给你绣的荷包,我想法设法为你寻来的宝物,我看过古本做出来的小玩意儿,它们的去向,我都知道了。” 皇帝一窒。 “表哥是想说没有吗?其实是好好收起来了吗?那表哥既然如此珍视我送你的礼物,现在可否拿出来让我和娘一看?” 那些东西,大多是不值钱的,皇帝当时看了,表现的很感动,事后就不知道扔哪里去了,玲珑说要他拿出来一看,他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每年生辰,玲珑是必定送他两件礼物的,一件会在寿宴上送出,必定是价值连城,另一件则会在家宴后,两人一起在宫中散散步说说话时给他,送的都是些不起眼但是很用心的小玩意儿,皇帝接到手上必然会很喜欢,可一扭头,不是随手赏了奴才,就是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去。 玲珑拿着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有点不是很想说出来,但是不说出来她觉得皇帝很有可能要继续狡辩。今天的目的她跟大长公主是一样的,就是要在不撕破脸的前提下跟皇帝达成共识,吹了这门本就不怎么合适的亲事。 “我曾在宫中一个洒扫小太监身上见到我绣了一个多月的荷包。”她低着头不看皇帝,语气也很平淡,“那小太监说是皇上赏赐的,我想,表哥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只是不想伤害我,从那时候起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任性,既然如此,我也不想再拖累表哥了。” 大长公主没说话,可她明显是不高兴了,她都没收到过女儿亲手缝制的荷包,皇帝收到了竟然赏赐了个奴才? 这简直是毫不掩饰的羞辱! “此事你怎么没有跟娘说过?”她问。 玲珑说:“我不想让表哥跟娘之间不愉快,也不想让表哥知道,可如今表哥既然问了,我也就不隐瞒了。曾经玲珑很喜欢表哥,可现在不喜欢了,就跟表哥不喜欢我一样,一点都不喜欢。” 这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可充满了孩子气,大有你不跟我玩我也不跟你玩的赌气感,然而皇帝却觉得玲珑并不是简单的赌气,她是真的决定了。 到底是大长公主的女儿,前驸马与大长公主那么多年的夫妻,一朝不忠,大长公主便立时决绝不给一点机会,难道玲珑也是如此? 皇帝心里莫名有些慌乱,他还想跟她再说说话,大长公主却站了起来,道:“皇上,本宫先带着玲珑回府了,今日这家宴,本宫吃不下。” 女儿一片真心被人践踏,她心中怎能不难受?可践踏女儿真心的不是旁人,是皇帝,是她一手扶持起来的皇帝,这就更让大长公主寒心了。 这世上的人,怎地一个个被荣华富贵权势地位迷了眼,连最基本的感恩都不复存在。 玲珑乖巧地站起了身,趁着没人注意顺了桌上她很喜欢的几块糕点进袖子里,跟在大长公主身后,头也没回的走了。 皇帝生母早逝,也无同母所出的兄弟姐妹,那些还活着的皇子如今都被封了王,皇帝自然是不会跟他们太亲近的,当初这个位子可是不少人虎视眈眈,所以说起来,大长公主跟玲珑,是唯一真心待他的亲人了。 虽然这所谓的家宴,皇帝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过什么真情,只是走走形式,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大长公主跟玲珑离开的背影,皇帝却说不出话来,甚至心头隐隐有着失落与后悔。 他看向玲珑坐过的位置,今年是这么多年来,他们唯一一次在他生辰后没有一起出去走走,说说话。 她也没有像往年那样送他生辰礼物。 皇帝觉得自己完全不会在意,事实上前些年他心中一直觉得好笑,玲珑这送的都是些什么呀,一个荷包,一本手抄的佛经,一个自己捣鼓出来的小玩具?她拿这样的东西送给一位帝王?因此皇帝从不珍惜,总是随手赏赐或是抛之脑后。 可现在他突然后悔起来。 玲珑跟大长公主一到马车上,大长公主就把她搂进怀里,浑然没了在皇帝面前的威武霸气,带着嗔怪也带着怜惜:“你这傻孩子,这些事儿怎么不早些跟娘说?早些说,娘也能为你做主。” 玲珑摇摇头:“我不想娘跟皇帝表哥起冲突。” “那有什么?娘不怕。” “娘,不管怎么说,哪怕他是您的侄子,是我的表哥,可他也是皇帝。”玲珑慢慢道,“也许一时他不会发怒,可长此以往,他总会对我们不耐烦的。” “他敢!” 玲珑用干净的眼睛看着大长公主,看得她垂下头,因为她们娘俩都清楚,皇帝真的敢。 在朝政上,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位英明的君主,这一点有目共睹,否则当初大长公主也不会在先帝那么多子嗣中挑选了皇帝。可同时,他也有着所有帝王的共同点——狠心,冷酷,无情。 他能舍弃的东西太多了,为了保住那个位置,如果皇帝觉得她们挡住了路,那么哪怕大长公主是他的亲姑姑,对他恩重如山,哪怕玲珑是他的妻子,对他一往情深,他也会眼都不眨的放弃她们。 大长公主不说话了,这次回去后,她翻来覆去的一夜没能睡着,到了第二天眼下一片青黑。 玲珑就睡得好多了,她本来睡得正香,谁知有人敲窗户,这是她跟卫霆的信号,这人还挺有趣的,总是深更半夜地找她玩,每次来还都要分享玲珑藏起来的食物。 护食的玲珑每次都会给他一大部分,把个卫霆感动的不行,觉得玲珑对自己特别好,其实是他想多了,主要玲珑藏起来的食物有时候不会及时吃,过了那个时辰,食物的味道就会大打折扣。她是高高在上的郡主,想吃什么没有?何必委屈自己吃不新鲜美味的?所以都到卫霆肚子里去了。 这次也是,玲珑不吃,看着卫霆吃,卫霆狼吞虎咽一番,见小郡主跟以往不同,一直盯着自己,就问:“怎么,是不是突然发现小爷生得英俊过人?” 英俊的确是很英俊,就是有点膨胀。玲珑懒洋洋地答道:“没有我表哥英俊。” 卫霆知道她表哥是谁,但没见过,就不服气地说:“你怎么知道那不是因为他是你的表哥,你才觉得他更好看?” 玲珑说:“因为我审美没问题啊。” 卫霆是长得很好看,可跟皇帝还是差了一点,毕竟皇帝那是多少代累积起来的优秀基因?不管别的怎么样,反正那张脸是相当赏心悦目的,不然他一个强迫了人家小太监还脾气差又霸道蛮横不讲理的皇帝,是怎么让小太监忍不住对他芳心暗许的? 336.第三十片龙鳞(八) 第三十片龙鳞(八) 卫霆便打定主意, 有机会一定要去皇宫看一看, 看看玲珑口中的皇帝是不是真的比自己还要英俊。他听了玲珑这话, 又颇有些委屈,心想皇帝再英俊, 难道能有他好么?他可是每隔几天就带着礼物来看她,或是些小吃食, 或是些有趣的小玩意儿,都是民间独有的, 她在公主府可看不到。 结果转念一想,自己送的这些玩意儿加在一起的价值怕是也抵不过皇帝的一次赏赐, 便叹了口气。 如今卫霆是彻底把玲珑让人打了他板子还把他赶出公主府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越是跟玲珑相处, 他越是觉得这个姑娘有趣。虽然是金枝玉叶,可并没有自视甚高的臭毛病,这倒是让卫霆开始怀疑起来, 她真的会欺负人么? 心里这么想, 嘴上就这么问了。其实他心底已经很愿意相信玲珑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只是想得到她一个答案而已,只要玲珑说不会,那他便能立刻摒弃之前的偏见,理直气壮地跟她做朋友。 玲珑眨着水汪汪的眼, 夜明珠散发出皎洁而柔和的光芒, 可这一瞬间, 卫霆甚至不知道天上星辰与她的眼睛比起来, 究竟哪一个更加耀眼夺目。 然后他就看到她笑了,回答说:“会啊。” 卫霆:???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为什么不会?难道你觉得我是会忍气吞声的那种人么?”玲珑撑着下巴问他,顺便把没吃完的花生酥又朝他面前推去。卫霆还没从她的回答里走出来,就又被塞了一嘴花生酥。 虽然玲珑还没有开始解释,但他已经在心底给她找好理由了。他问她会不会欺负人,她直截了当就说会,毫不掩饰,这说明她性格果决毫不遮掩,从某种方便来看也是优点的一种呢。 “不像。” 确实是不像,岂止是不像?她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尊贵,以她的出身,说什么欺负人,那可真是太正常了。 “你可知道外头那些人在背地里是如何编排我娘的?” 大长公主?卫霆摇摇头,民间对这位大长公主自然不敢说什么,但贵人圈子卫霆一介江湖中人也无法进去,自是不知。 “他们说我娘不配做女人,谁家的女人像她这样厉害?他们还觉得我父亲娶了我母亲是委屈了,可他们怎么不想想,我父亲当年不过是一个文弱书生,既无功名在身,亦无显赫家世,我娘于他有救命之恩,两人结为夫妻,又不是我娘强迫他的。为何外面风言风语,他却从不为我娘说一句?不仅如此,还有些权贵人家的小姐,自诩三从四德都学得好,瞧不起我娘这样上过战场舞刀弄枪的女子,连带着对我也多有不敬,你说,倘若我听到有人说我娘不好,我难道不去教训欺负她们,反而要拍掌叫好,说她们讲得对说得妙?” 若非是夜深人静怕被人发现,卫霆险些一巴掌拍桌子上:“这都是些什么人!我们江湖中人才不会这样!肚子里那么多弯弯绕绕,一句实话都没有!” 玲珑觉得原主是真的委屈,卫霆所谓的她欺负人,正是因为那家小姐在背地里与几个闺中密友在一次赏花宴上编排大长公主,虽然作为大长公主的女儿,没能继承到她的杀伐决断,甚至因为父亲对大长公主多有疏远,可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自然是不能白白听着旁人数落。 就因为这事儿,到了卫霆耳朵里,就成了她欺负人了。 “欺负她们怎么了,我觉着上次我还手下留情了,再让我听到她们嚼舌根子。”玲珑冷笑。“我就当面甩她们几个嘴巴子,我倒是想看看,她们这些仰仗家族余荫的蛀虫,有什么资格对平定叛乱立下汗马功劳的大长公主品头论足!” 卫霆痴痴地盯着她瞧,觉得她这样嗔怒之色实在是妩媚又娇美,霸气四射。他年纪轻,并不曾亲眼见过当初的民不聊生,也不曾目睹过大长公主披上甲胄上战场的风姿,但是卫霆想,看到玲珑就知道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玲珑打呵欠困了,卫霆便老老实实走人,走前按照习惯把玲珑那堆吃不完的零嘴都一并划拉走,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被玲珑当成了废品回收站,还以为玲珑是跟他交情好才给他留这么多好吃的。 要不怎么说单纯的人都比较幸福呢。 玲珑忽悠走了卫霆,自己快快乐乐的睡觉,徒留卫霆一个人瞪着眼睛想了许久。 第二天玲珑要出去玩,她跟原主不同,原主恨不得什么人都不要见,一年到头都闷在府里也不觉得无聊,玲珑却做不到,她总是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很容易就感到厌倦,磨了大长公主许久才得到她的首肯,允许自己出去逛逛,但有个前提条件——必须要带足人手! 除此之外,放心不下的大长公主还暗中安排了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她知道自己这个女儿古灵精怪,怕被发现,就让护卫们都乔装打扮,力求不要被郡主发现,被发现就扣半年俸禄。 玲珑不出门不行啊,她总得多多出门,多多参加宴会,才能给其他人制造接近她的机会不是?还有个仇人之子在虎视眈眈呢!这个玲珑是真不明白,你自己亲爹做了通敌卖国的事儿,你不觉得羞愧,不剖腹自尽也就算了,还要怪把你爹绳之以法的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大长公主做错了什么?当初局势变得那么艰难,他爹可没在其中掺和,最终被判处腰斩于菜市口曝尸十日,玲珑觉得不冤。 连带着抄家也没什么问题,惟独夷灭九族过分了些,毕竟有些亲戚真是一表三千里多少年不来往的也被砍了头,但亲近一些的,享了荣华富贵,按照律例应当处斩,这律例又不是大长公主定的,当时局势紧张,不杀一儆百,难保有他人起了心思。 在作为政这一方面,大长公主相当优秀,玲珑觉得像大长公主这样的,也就是生在这样的世界,否则她何必去扶持侄儿做皇帝?她自己做皇帝岂不是更好? 这还是玲珑到来之后第一次自己出门,之前怕被大长公主发现性格有变装乖好些天,感谢皇帝让她有足够的理由性情大变,毕竟“受了情伤”,本来玲珑还想演的再伤心欲绝一点,但她担心传到皇帝耳朵里,会让那人觉得自己特别喜欢他没他不行,就收敛了一点。但话里话外也透露出对情爱死心的意思,否则大长公主也不会松口让她随意出门。 她现在是只要能让女儿心情好起来,怎么都行。 状元郎原尧深受皇帝器重,在翰林院做足了资历后就顺利进入了工部,如今已高居侍郎一职。刚得知这人名字的时候玲珑就有点无语,原尧,倒过来就是姚远,正是他的本名,这掩饰真是做得“天衣无缝”。 不过与其说是天衣无缝,倒不如说是皇帝有意磨砺这把利刃,将其作为对付大长公主的利器。原尧如今孤身一人,无所畏惧,可以成为皇帝最信任也最得力的孤臣,否则原尧的真实身份如何,只要皇帝想查能查不到?但皇帝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尧也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 君臣两人的目的是相同的——扳倒大长公主, 只不过一人为权,一人为仇而已。 所以这个人从第一次跟玲珑的浪漫相遇,就是个假象。听说当初姚家被抄家的时候他也不过几岁大,是一位忠仆为了护住他让自己的亲孙子代替他死,而后拼命带原尧逃出,多年来像是魔障了,临死都抓着原尧的手念叨着要他复仇。不过玲珑觉得那位忠仆可能隐瞒了不少东西,毕竟“你爹虽然叛国通敌害死了无数无辜百姓惹得战火连绵最终被抄家灭族但你还是要为他报仇杀了大长公主”这样的话……应该不会直接说出口吧? 既然是忠仆,主人家在心里自然是没有错的,保不准还给原尧洗脑,当初是为了铲除姚家,大长公主制造了冤假错案陷害姚大人,多年来始终逍遥法外。原尧年纪小,自然不会怀疑这拼死保护自己的仆人,等到他寒窗苦读一朝高中,又得到了皇帝隐晦的赏识,再加上皇帝若有似无的暗示,他自然是要把大长公主恨到骨子里的。 大长公主可不是那种你冤枉了我我就跟你讲道理好还自己清白的人,她才不会跟原尧解释,一个叛臣之子,骨子里就留着罪恶的血液,有何资格来找她寻仇? 另外,玲珑非常同情忠仆的孙子——就算是你亲孙子,你也没权力决定我的生死吧? 这种自以为是的愚忠真是令人恶心,要说姚大人叛国,旁人兴许不知道,可这位忠仆,以他对主人家忠心耿耿几近走火入魔的程度,他非但知道,甚至有可能参与了,毕竟当初有一方私印,大长公主始终没有找到。 337.第三十片龙鳞(九) 第三十片龙鳞(九) 这吹糖人挺好玩儿的, 玲珑站边上看了会儿就手痒也想自己玩一玩。梅香给了吹糖人的老者一锭银子, 老者便喜滋滋地让开了, 还细心指导玲珑要怎么吹。等玲珑成功吹出一朵花之后,老者还相当捧场地鼓鼓掌:“小姐可真是聪明!老汉吹糖人这么多年了, 这门手艺一直都没人能学会,小姐可称得上是天资聪颖啊!” 玲珑心想, 虽然知道是在拍龙屁,但她的确很受用。就用眼神暗示了下梅香, 梅香觉得自家郡主高兴就行,要是花钱能让郡主高兴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就又赏了老者一锭银子。 老者喜的眼睛弯弯, 整张脸上只看得到胡子跟牙齿。 但玲珑就是玩个新鲜, 玩完了就又都还给了老者,老者喜出望外,万万没想到白赚两锭银子不说, 还能把自己吃饭的家伙给拿回来!当下对这玲珑谢恩, 玲珑摆摆手要走, 边上就伸来一只修长的手:“这糖人怎么卖?” 老者连忙答:“两个铜板一根。” 那男子便选了玲珑吹出来的那朵花,在手中端详片刻,从怀里摸出了两个铜板递过来。老者就惊了,他不知道这能不能卖……这位姑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贵人, 还是个未出阁的贵人, 这……可他也不能说这是人家姑娘吹的呀! “你为何要选这朵花?边上那么多图案, 难道都没有这朵花强?”玲珑一边作出天真之态一边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赞, 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好太懂事太善良了,对方不是想跟她搭话么?她主动给对方机会啊,这样的好事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挨得到的! 原尧自然知道身边这位姑娘是谁,他今日来也是有目的的。皇帝跟玲珑的婚事从来只有皇帝自己跟大长公主还有玲珑三个人有数,就连前驸马也不知道大长公主原本是想把玲珑许配给皇帝的。曾经玲珑是属于皇帝的,现在他们掰了,期间风雨波折,除了三个人之外就没第四个人知道,因此原尧虽然是天子近臣,却也并不知晓个中情况。 否则他是绝对不会来靠近玲珑的,万一被皇帝知道,他又要如何自处?皇帝的女人,哪怕是皇帝不要的女人,也是皇帝的女人,旁人不能染指。 “我只喜欢这朵花,不成么?” 哎呀,还跟她走冷若冰霜的路线。换作寻常人家的姑娘,说不准会觉得这样酷酷的不爱说话却又生得相貌出众的公子非常惹人爱慕,可玲珑从来都是被讨好的那个!原尧有意接近她,想利用她,居然还打着让她倒贴的主意? 本来他就是百般温柔体贴玲珑也不一定会看他一眼,现在他是这个态度,玲珑立刻决定不给他表演的机会了,便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半个眼神都没给原尧留下。 其实原尧把握的尺度刚刚好,从他伸出来的手,拿着糖人的姿势,以及说话的语气还有面部表情,都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当初他高中状元骑马游街,险些被四面八方抛来的帕子跟鲜花掩埋,可见他的相貌有多么出众。 只是他有记忆的时候,姚大人已经是挺着微凸的肚子和微秃的头皮的中年男子了,因此也不知道自己生得和姚大人年轻时像不像,但是朝中不少老臣没有能认出他来的,原尧觉得,那应该是不大像。 不像比较好,也比较安全,这样他为了姚家翻案查看卷宗,也不会有人将他跟姚家联系到一起。 他说的这句话,距离刚刚好,淡薄又不至于太冷漠,相反地因为音色低沉悦耳,俗称让人怀孕的低音炮,一般涉世未深没见过多少男子的深闺千金,不说芳心暗许一见钟情,至少也会脸红耳热心跳加速。 然而玲珑就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压根没朝他脸上看,更是懒得欣赏他人淡如菊的出众气势——开玩笑,比装逼,谁能装得过龙女大人? 她一走,原尧都愣了,可人设已经凹了出来,总不好这会儿再追上去说诶小姐你等等其实我看上你这个糖人是因为巴拉巴拉……那样的话想再扭转印象才是不可能。 玲珑一不看原尧就神清气爽,想利用她忽悠大长公主?门儿都没有!她心情好,突然想起了许久不见的老父亲,就跟梅香说:“知道宋举人在哪里住吗?我记得娘说他好似是住在七柳胡同的一个四进宅子里?你带我去看看,许久不见,有些想念。” 梅兰竹菊四香跟在玲珑身边也有了一段时日,对小主子的性情虽说仍然捉摸不透,却也知道这位看起来天真无邪又烂漫可人,却是个白切黑,内里弯弯绕绕一堆,仿佛心坎上比旁人多生出了十七八个窍。这会儿说要去见宋举人,肯定不是父女情深,怕不是去落井下石的……因为据梅香了解,宋举人的日子可不像他跟大长公主和离时想的那样完美。 自然是不完美的! 岂止是不完美,简直糟糕到了极点! 当驸马爷这几十年,宋举人别提过得多快活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不用他操心,大长公主都会为他打点好。他喜好风月,每年收到的礼物也都是大长公主精心挑选,称心如意。他喜欢诗词歌赋,大长公主虽然不精通此道,却为他寻来不少深奥孤本。甚至于每每出门参加诗会,驸马爷都是被追捧的那个,人人都邀请他上座,让他来点评诗篇习作,而驸马爷随意作一首小诗便能引来无数赞扬,俨然成为文人雅士的标杆。 就连外头的平民老百姓都听闻了他的美名!不知多少人在风雅的聚会上点了舞娘作伴,可驸马爷从没碰过,他是不想碰么?自然不是!可他是驸马爷,那就是想也不能想! 多少人在背后惋惜他没有个继承香火的儿子啊,宋举人本来没这么想过,后来也架不住人人都说,自己的想法也就跟着有了变化。是啊,他这样有才华有能力,没有儿子多可惜啊! 然而大长公主说过,是不会再为他孕育子嗣,只要有个玲珑就够了。一方面是真心爱玲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长公主年少时劳累过度,身子并不适合再怀孕,更何况,皇帝一直忌惮她,但她只有一个女儿,总不好去抢皇位吧?等她再将女儿嫁给皇帝,皇帝是不是便能彻底放下戒心? 虽然最后的结果证明并不能,但大长公主确实是这么想的。 宋举人离开前,玲珑曾经不止一次跟他说,他受人追捧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才华,天底下有才之人千千万万,为何大家都要追捧于他?他的荣耀他的光芒都来自于他的妻子,宋举人当时是不信的。 他觉得自己学富五车,可以称得上满腹经纶,便是孔孟再世也不过如此,怎么可能是靠一个女人扬名立万? 于是他憋着一口气,与大长公主和离,去过自己想象中红袖添香的日子。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如果说宋举人想象中的和离生活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那他的现实生活就如同一只无颜站在面前还对他搔首弄姿。 最惨的是他根本不能拒绝。 光是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就足够他伤脑筋了。他的新妻子在家中是没什么地位的,为了娶她入门,宋举人被大大吸了一回血,可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宋举人虽然肉疼银子跟宝贝,却也想着以后不跟那家人来往,两个人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夫唱妇随,岂不美哉?难道不比跟大长公主在一起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家族出身好得多? 世上男子,哪有在妻子面前小心翼翼,怕惹妻子生气的? 可宋举人万万没想到,那家人对娇妻已经这样恶劣了,娇妻还是背着他三五不时贴补娘家。说贴补,那是真的贴补,一开始宋举人把家中中馈交给娇妻,娇妻年纪轻不大懂,总是搞砸不说,等事情闹得无法收拾,宋举人只能从寄情山水中清醒,自己开始打点。结果这不打点不知道,一打点吓一跳,这账务上的漏洞也太大了! 逼问之下娇妻才说出实情,什么娘家要买宅子啊,买了宅子要买下人啊,买了下人得发月俸啊……林林总总一大堆,归纳起来就是得给钱。 但这给钱给的,几乎要把宋举人给掏空了! 得了,还讲究什么风花雪月,还是先搞定柴米油盐吧! 可柴是多少文一担?大米又要多少文一斤?过冬的衣裳要如何做预算?下人的衣裳又要怎么处理?家里这块坏了要修葺,那边不好了要处理……简直让宋举人头大到了极点! 可不管也不行啊,他不管谁管? 没办法,这下别说是吟诗作对,宋举人做梦都还念叨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呢! 等他好不容易把这烂摊子处理的差不多,准备看看书写写诗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收到拜帖了! 338.第三十片龙鳞(十) 第三十片龙鳞(十) 一开始宋举人没朝自己的身份上想, 他想是不是自己这段时日太过忙碌, 因此忽视了友人们的拜帖还有那些邀请?等他得了个空闲, 就让门房把这段时日收到的帖子都拿来。 门房很为难地挠挠头说:“老爷,小的没收到过什么拜帖啊!” 他的神情看起来有几分茫然, 似乎连拜帖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说过,宋举人说不出话, 他为了门面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下人,自然是比不上公主府的训练有素, 但他耐着性子又说:“难道就从未有人给我送过帖子?” 门房很实诚地点头说:“回老爷,是的。” 不应该啊, 宋举人想。他都搬出公主府这么久了, 怎么到现在都没什么动静呢?难道是公主那边发了话, 不许平日里的友人来寻他?若是如此,虽然现在吃了不少苦头,但宋举人觉得和离的选择是正确的。 罢了, 那他就勉为其难主动去见他们吧, 告知友人们自己已经是自由身, 日后可以夜夜笙歌了。 可谁知他到了平日里一起品茶吟诗的地方,却根本没能进去!宋举人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那看门的:“你难道不识得我?我是——” 一时间,竟说不出自己是谁。 驸马?那早就是过去的事了,举人?这在京城还真算不上什么功名, 宋举人嘴巴张了张, 没能想到措辞, 那看门的就上下打量他一番, 很是不屑地道:“我只认识驸马,你是个什么东西。” 人惯会捧高踩低,他是驸马的时候,人人畏惧大长公主,给他面子,他还以为这面子是他自己挣来的不成?眼下他早已不是驸马,大长公主就没对他说过什么,那旁人又何必继续讨好他呢?说不准大长公主心里对这个前驸马非常不满意呢,谁要是跟他走近了,万一大长公主再生气,他们可怎么办? 宋举人性子清高,养尊处优几十年,从未受过这般委屈,登时就气恼地红了脸:“大胆!” 看门的不耐烦地把他推到一边:“让让让让,别在这堵路啊,再捣乱一会儿我叫人弄你你信不信?诶——方大人!方大人来了!方大人里面请、里面请!诸位大人都在静候方大人呢——” 宋举人随着看过去,惊喜地认出那正是平日里对他最为追捧的方姓文官,顿时满怀喜悦的迎上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就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经过了,徒留他一人面带笑容僵硬在原地,场面一度变得非常尴尬。 那看门的神情,不就是从前看到他的样子么? 宋举人心里又酸又憋屈,还觉得屈辱,看门的把宋大人迎接进去,一回来瞧见宋举人还没走,见他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也有几分幸灾乐祸,这厮还真以为自己多么有才华呢,这些经常相聚在此的文官,那个顶个都是有功名在身的,之所以讨好宋举人,还不是因为他是驸马,他是大长公主的丈夫? 偏偏这宋举人还真以为是他自己的能耐了,唉,真是可怜又可笑。 宋举人在门口痴痴站了会儿,实在是无法忍受这般耻辱,终于转身离去。接下来他又亲自去几个平日里关系较好的友人家中登门拜访,结果别说是促膝谈心,就连人家的面都没能见着! 在吃了不知多少个闭门羹之后,宋举人终于死心了,老老实实回到家中哪儿也不去。还红袖添香呢,就连读书写诗的兴致都没了! 然后慢慢地,这生活上就又出了问题。从前他在公主府,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衣食住行都有人伺候,甚至尊贵的大长公主都会亲自为他更衣布膳,宋举人不需要操心任何事,他只要沉醉于自己的风花雪月就可以了。眼下他不再是驸马,自己搬出来跟小娇妻一起住,可就不那么美妙了。 山珍海味,不是没一顿都吃得起的,绫罗绸缎,外头布庄里买到的,如何能跟贡品相比?喝的茶是普通的,吃的糕点带着渣,就连打赏下人都不能像以往那样大方! 过久了才知道这是个什么滋味儿,尤其是宋举人还有个拼命贴补娘家的小娇妻。 玲珑来的路上听说了这一切,笑得花枝乱颤,梅香在边上看着都担心小郡主笑着笑着把自己给呛到,好在一路平安,等他们到了宋府,梅香便主动上去敲门。门房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一看穿着打扮就是大户人家的,赶紧笑着问:“姑娘到我们宋府来可是有事?” “我是郡主的贴身侍女,宋举人可在?我家郡主对他颇为思念,因此前来看望。” 乖乖,门房想,郡主的贴身侍女都长得这么漂亮了,那郡主得多好看才行啊!他就有点好奇,朝梅香身后看,这在公主府可是决不会出现的,下人们各司其职,谁也不会逾矩,看样子宋举人嘴里念叨着规矩,其实自家下人也没怎么教好嘛! 门房赶紧进去禀报,宋举人一听说玲珑来了,立刻站起身,那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虽然他很想要个儿子,可对于女儿他还算疼爱。 迎面一见,女儿是越发光彩照人尊贵无比,做父亲的却灰头土脸十分憔悴。 玲珑作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父亲这是怎么了,可是生了病?怎地看着苍老了十岁不止?” 宋举人说不出话,勉强笑道:“玲珑,你来了,过来陪父亲说说话……” 玲珑就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不由得感慨,谁说柴米油盐只能消磨女人的青春?男人若是沉浸其中,照样老的认不出来。之前的宋举人,虽然说有点小小的矫情,可也看得出来他年轻时的风采,然而现在的宋举人,是真真切切变成了个普通的中年男人,除却没有秃头没有大肚子之外,再跟大长公主站一起,怕不是要被当成两代人看。 “父亲,你是不是过得很不好,我瞧你憔悴许多,可吃好睡好休息好了?” 玲珑问得可细心可温柔了,她必须弄清楚,回去之后才好讲笑话给大长公主听,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前驸马过得不好更让大长公主高兴了,那些分开了希望你幸福之类的都是屁话。反正知道宋举人过得不怎么好,玲珑能多吃一碗饭。 宋举人被女儿这样温柔的声音一问,恍惚中回到了公主府,他还是高高在上人人追捧的驸马爷,无忧无虑,只消风花雪月。一时间神情竟有些恍惚,直到一道娇柔的“夫君”传来,玲珑立刻扭头,就看到一个扶着腰摸着肚子的年轻小妇人站在圆形拱门处,正楚楚可怜地朝这边看。 那肚子里可是自己期待已久可以继承香火的儿子,宋举人立刻站起身走过去:“你怎么过来了?” 小娇妻怯生生的,看了玲珑一眼又飞快移开,似乎有些怕:“我听说郡主来了,按照规矩,总该来请个安……” “不只是请安。”侍女梅香沉声说,“郡主是当今圣上钦封,你乃一介白身,该行三跪九叩之礼才是。” 小娇妻立刻脸色苍白,宋举人怕她情绪激动伤了肚子里的孩子,登时对玲珑道:“她身子重,多有不适,玲珑不要为难。” 玲珑撇撇嘴,她哪里为难了,不就是她的侍女说了句话,瞧宋举人这样子,活似玲珑上去踹了她几脚似的。看到宋举人过得不大好,玲珑就开心了,也不准备继续浪费时间:“既是如此,父亲,我便不打扰您了,日后再来看您。” 她临走前慢悠悠地看了小娇妻的肚子一眼,有些遗憾,遗憾这个未出生的小女孩,承载了太重的期待,以至于出生后并不会得到爹娘全部的爱,甚至于因为是女孩,被一心渴盼儿子的爹娘埋怨。 但这又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果不其然,大长公主一听说宋举人至少老了十岁,便豪爽地拍着桌子大笑,妩媚的面容上呈现出被滋润后的娇艳,她现在也是想开了,果然啊,年轻的小狼狗比老腊肉强多了!而且就大长公主这容貌这身段,被她宠幸了一次的男子都不由自主地迷恋上了她,不仅对她更加忠心耿耿,还纷纷争风吃醋起来。 现在的公主府洋溢着一股快乐的氛围。 大长公主悄悄收了几个面首,都是玲珑给她物色的,从长相到体力再到性格,绝对都讨大长公主的喜欢,也许会有些小脾气偶尔闹一闹,但个顶个都乖巧无比,被安置在公主府也不安分守己,因此被滋润的大长公主这几日心情格外之好。 她算是明白为何男子总是想要三妻四妾了。讲道理她身边的这几个,温润如玉有,沉默寡言有,舌灿莲花亦有,有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的,也有擅长舞刀弄枪身手高超的,甚至还有厨艺精湛擅长烹饪的,至于驸马……不好意思,什么是驸马? 这种东西她怎么都没听过? 339.第三十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片龙鳞(十一) 大长公主高兴,玲珑就也高兴, 宋举人过得不好, 她们母女俩就更高兴了,连带着玲珑都得到了大长公主批准她过几日出去参加一场赏花宴。 这都入秋了, 赏的是菊花,是京中贵女们自发组建的,发展了数年, 年轻的公子们得了邀约也能出现, 但男宾一边女宾一边,会有比赛的环节,许多人都靠着这个赏花宴一鸣惊人, 那个让卫霆喜欢的千金小姐, 凭借一手好画技,得了个画中美人的美名,不知为多少附庸风雅的人追捧。 卫霆也是听闻此女美名, 好奇不已,聊了几句后发觉对方果然温柔体贴又贤惠婉约,实在是个好姑娘, 因此一听对方委婉地说被玲珑欺负过,立刻便要给她出气,想让玲珑出丑来灭灭她的气焰——就是这场赏花宴,身为武林高手的卫霆暗中算计了原主, 使得原主颜面尽失, 此后更加不爱出门。 虽然卫霆的出发点只是小小教训玲珑一下, 但他永远都不知道,对于一个贵女,一点点的丢人都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因为她代表的不仅是她自己,还有她的家族。玲珑出了丑,外人除却嘲笑她以外,又怎么会对大长公主口下留情? 只是后来,卫霆后悔也晚了。 不过这一次他是不会出手了,甚至因为担心玲珑,还乔装打扮混了进来,装成个端茶倒水的小厮在宴会里来回穿梭,时不时看向宴会开始的方向,怕玲珑一个人势单力薄,如果有什么意外,自己也好帮她一把。 但玲珑总是姗姗来迟的那个。赏花宴尚未开始,但人都已聚齐,青年才俊与貌美贵女,男才女貌,虽然中间隔着长长的花道,但隐隐都能看到彼此的模样,这可是十分难得的,赏花宴成就了不少美好姻缘,因此每位前来的青年男女,都不由得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有所幻想,见到合心意的也会偷偷记住,差人去打听对方的家世背景。 可这一回,眼看赏花宴都开始了,玲珑郡主也不曾到。所有人都到了,只她一人未到,难道要人专门等她不成?于是便有人开始小小声私语,只是碍于大长公主的面子不敢出声。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到,男子那边有人为了在美人们面前表现,便扬声道:“诸位!咱们开宴吧!没有时间观念的人,等她作甚!” 这话可有不少人与他共鸣,实际上姑娘们这边都是跟玲珑合不来的,她们都出身严谨古板的高门,受到的教育和玲珑截然不同,在她们眼中,玲珑跟她的母亲大长公主一样都是另类,虽然大家畏惧于她们的权势地位,可在心底,总会有着微妙的优越感。 男子一声说完,便有附和的,这时候便听到一声清朗有力的通报:“玲珑郡主到——” 当今皇帝尚未立后,膝下无子女,同父异母的姐妹也不多,而玲珑是他亲姑姑的女儿,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真要说起来,便是先帝的几位公主遇到玲珑都要朝后站,她圣宠正浓,谁不知道她跟皇帝关系好? 只是以往很少见她出席宴会,总是待在家里,因此许多人甚至都没见过她,便人云亦云,传出来的可不是什么好话。 便瞧见远处八名婢女引路,每一名婢女走路时簪钗不摇裙裾不动,面上都带着微微的笑,手中执着香灯,真是讲究到了极点,在座的每一个人家中都见不得这样的侍女,可见其规矩,亦见其排场。 八名引路婢女后,才是一袭红衣款款而来的玲珑。满打满算她今年也就十四岁多一点点,尚未及笄,按理说本是稚气未脱,撑不住这大红色的衣裳,看今日在座的贵女们都知道,为了迎合菊花寡淡清高的美好,都选了颜色素淡的罗裙,一个个坐在那儿飘飘欲仙,好像下一秒就要飞升了。 然而玲珑的出现将她们重新拉回人间,并且残忍地将她们踩在脚下摩擦。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见惯了清汤寡水的美,这样热烈燃烧的娇艳,让所有人都迷花了眼。 她无疑是骄傲的,比在座每一个人都骄傲,那种傲慢从她的骨子里迸发出来,却丝毫不教放反感,甚至觉得她便应该如此,天底下除了她,再也不该有人如此傲慢。 当她从花道走过,更是无法将眼神从她身上挪开。 这份美丽除却燃烧与鲜艳之外,又不显得媚俗,她的眼睛生得可真好,黑白分明,清澈澄净,明明穿着艳丽的红,偏偏又因为极度的自信而素面朝天,在她面上找不出丝毫不安自卑之色,与那些端着架子的世家小姐比起来,她显得更加尊贵更加遥远,也更加难以接近。 可是她走到了一半却停住了,扭头看向男宾那边一名男子,朱唇微启,问:“方才是你,说我没有时间观念?” 那男子早已痴痴地望着她,忘了回话。 玲珑便道:“我若是没记错,帖子上写的时间,是半柱香之后。我还以为我来的够早了,不成想。” 她顿了一下,昂着下巴缓缓扫视四周,唇瓣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各位比我还早,果然都是有时间观念的人。” 她这么一说,许多人都想起来了,请帖上的时间的确还没到,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稳固自己的名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一窝蜂地来得特别特别早……就好比今天,两个时辰前听说就有人到了,结果准时准点来的人还成了众矢之的。 更何况玲珑真没迟到,她还来早了半个时辰呢! 结果除了她都到齐了。 这话是说给此人听的,更是说给在座他人听的,玲珑一出现,就毫不气地成为了所有人目光的焦点,至于举办了本次宴会的贵女跟才俊……哎呀,是谁来着,突然想不起来了,反正现在大家都忍不住盯着玲珑郡主看,还不敢看得太明显,毕竟那样的话有些不尊敬。 玲珑毫不气地坐到了主位上,因为在座的都没什么诰命跟功名,见了她这个圣上钦封的郡主都是要行礼的,玲珑一坐下,便有几个贵女面上露出了异样的神色,最终齐刷刷看向一个人——就是那个卫霆很欣赏,还为了她来教训玲珑让玲珑出丑的姜织萝。 她正是今天宴会的主办人,严格说起来,她已经主办了好几次了。昨天玲珑就被梅香科普了好久,总之就是每一届都会有个贵女受人追捧,因为才名在外人人赞美,赏花宴的主办权也会交由对方,等到出嫁之后,则会转交给下一任。 这个主位,从来都是主办的贵女坐的,可玲珑一来就毫不气地坐了下去,众人便不由自主看向姜织萝,只见她面色如常,不卑不亢,上去对着玲珑微微福身:“启禀郡主,这是小女的座位,可否请郡主割爱?郡主的座位在那边。” 当着众人的面,她这样有礼数,怎么说玲珑都不能不给脸吧?可玲珑要是真站起来让了,那人家背地里又要编排她了,所以真是让也不是不让也不是。 玲珑面上的笑随着姜织萝的话语慢慢消失,气氛也随着她慢慢冷下来的面容变得格外肃杀,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甚至觉得呼吸困难,不知道空气里那种可怕的压迫感是怎么来的。此时此刻,没有人敢直视那张美丽却又高傲的面容。 姜织萝是强撑着才没有腿软跪下去,玲珑懒得搭理她,就摆了摆手,素来戴着和蔼可亲微笑面具其实白切黑的梅香便上场了:“抱歉,这位姑娘,请问你尊姓大名?” 姜织萝顿觉羞辱!玲珑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明明请帖上就有写!可她修养显然到家,仍旧噙着笑,只是有些颤抖,泄露了她的心慌意乱:“郡主可能不曾注意到,请帖上是有小女的名字的,小女名叫姜织萝,乃是青阳公之女。” 当着众人的面,她这样有礼数,怎么说玲珑都不能不给脸吧?可玲珑要是真站起来让了,那人家背地里又要编排她了,所以真是让也不是不让也不是。 玲珑面上的笑随着姜织萝的话语慢慢消失,气氛也随着她慢慢冷下来的面容变得格外肃杀,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甚至觉得呼吸困难,不知道空气里那种可怕的压迫感是怎么来的。此时此刻,没有人敢直视那张美丽却又高傲的面容。 姜织萝是强撑着才没有腿软跪下去,玲珑懒得搭理她,就摆了摆手,素来戴着和蔼可亲微笑面具其实白切黑的梅香便上场了:“抱歉,这位姑娘,请问你尊姓大名?” 姜织萝顿觉羞辱!玲珑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明明请帖上就有写!可她修养显然到家,仍旧噙着笑,只是有些颤抖,泄露了她的心慌意乱:“郡主可能不曾注意到,请帖上是有小女的名字的,小女名叫姜织萝,乃是青阳公之女。” 340.第三十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片龙鳞(十二) 玲珑似是完全没看到姜织萝面上的难堪, 而是忽然带了笑, 这笑有些恶意,却也是说不出的好看:“如此说来,我也算是你救命恩人之女,怎么,这个位子, 难道我没资格坐?还是说我这个大长公主的女儿, 圣上钦封的君主,不如你一个青阳公之女来得尊贵?” 后面这话往大了说那就是不敬天家, 姜织萝就是胆子大如斗也不敢如此, 算她足够能忍, 才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还能保持面色平静:“郡主说得是,郡主自然是有资格坐的,可小女能坐在这里, 也是凭借自己的本事, 凭借自己在书画上的造诣,难不成郡主这轻飘飘几句话, 就能将小女的过去抹灭?” 玲珑是不大明白怎么就到了抹灭她过去的话题, 不过玲珑是不会跟她们比拼什么琴棋书画的——若是姜织萝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你不爽我请求单挑, 那兴许玲珑还会有点兴趣。她也就问了一句话:“没有我母亲当年浴血奋战, 何来你青阳公府?又何来你,何来你修习琴棋书画并且精通的机会?合着你是只爱风花雪月, 心中却是无家无国。似你这样的人, 便是再有才华, 也令人不齿。” 边上的梅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怎么说呢……公主选她在郡主身边伺候,就是因为她头脑灵活能言善辩,做事又有分寸,不会让郡主吃亏。跟了郡主这么久,梅香觉得郡主机灵漂亮,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在梅香心里,郡主就跟个玉雪可爱的瓷娃娃一样,需要她好好保护的。 直至今日才知道,这哪里是什么一碰即碎的瓷娃娃,分明是只狡诈厉害的小狐狸,瞧那自诩才名在外的姜小姐被说的颜面无存,你要是表面一听吧,感觉郡主这番话其实是歪理,可你要仔细一琢磨,诶,好像说得还挺对。 这位子郡主不坐谁有资格坐?在座的这么多人谁也没有她身份地位高,姜织萝就是再有才华,也不能跟郡主抢。 看起来很是稳重逢人就笑的梅香姐姐,其实超级忠心超级护短,不许别人说郡主一句不好的。 姜织萝说不出话,事实上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了,玲珑这番话字字句句都是对她的侮辱,可人家的身份摆在那儿,她又能说什么?她倒是想说,然而转天那跋扈不讲理的大长公主找上门,家里人又要责怪她惹了麻烦。 竟是只能忍了,希望玲珑能就此将她放过,此事便不再提起。 谁知玲珑却不肯放过她,原主在姜织萝的授意下出了个大丑,沦为他人笑柄,她为自己的食物讨点公道总不过分吧? 只见玲珑轻轻一笑,带了点失望之色:“原来这就是青阳公奖氏一族的风骨,实在是软弱至极,令人发笑。我收到这什么赏花宴的请帖时,还颇有兴趣,如今一来,却发现无论是这景,这宴,这人,都是俗不可耐,着实浪费我的时间。” 她伸出手,梅香立刻识趣地搭上,托着掌心如玉的小手,迎接这尊贵的少女慢慢起身。 “诸位好好玩吧,我先告辞了。” 竟是全然不屑的态度。 这不仅仅是对姜织萝跟姜家的羞辱,更是对赏花宴的羞辱,对前来参加赏花宴的人的羞辱! 可又有谁能舍得责怪她呢? 她说得那样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只让人觉得从她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都是真理,连带着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很俗气。眼见玲珑已经转身离去,有一名贵女站起身,口称身子不适先行离席,顿时带动了其他人,最终竟只剩下姜织萝!还有她几个玩的好的女伴! 然而今日这赏花宴必然是被毁了,可怜那在土地中生长的无比风骨的菊花,被移植到花盆中,摆成了这么一条长长花道,却无人欣赏。 玲珑刚回府没多久大长公主就来了,带着哭笑不得的表情:“又出去调皮捣蛋了?” 玲珑顿觉受辱:“娘这说的是什么话,我何曾调皮捣蛋了?我都是在为世界和平做贡献!” 大长公主不放心她一人出门,暗地是一定要人看着的,因此很快就得到了郡主大闹赏花宴还成功把赏花宴给毁了的消息,她倒是不生气,女儿这样有本事,她为何要生气?说起来大长公主少女时期,也和那些贵女格格不入,本来大家各自安好岂不美哉?偏偏那些贵女,表面上一副温婉娴静的模样,背地里却没少凑在一起嘀咕大长公主的作风。 今日玲珑所说的话,其实她当初也很想嘲讽一番,只可惜那时候情势所迫,并不能随心所欲。 “是是是。”大长公主摸了摸女儿的头,笑得眉眼弯弯,“我儿好生厉害,听说那姜家的姑娘被你说得颜面无存。” “他们家都能做出恩将仇报的事儿,本身就是没什么颜面的。”玲珑撇了撇嘴,“娘,你可知道为何他们都那样说你?” 听了这话,大长公主还以为女儿是要责怪自己平日里不如其他夫人规矩,便答道:“因为娘对琴棋书画一窍不通,诗词歌赋更是不怎么懂,成日舞刀弄枪,上过战场,还与男人同吃同睡,她们瞧不起我,也是正常。” “听娘的话,好像娘自己也觉得被瞧不起很正常?”玲珑反问。 大长公主一愣。 玲珑刚来没多久,就把她的性子摸了个清楚。大长公主看起来凌厉不讲理,实则最是坦荡,她做人做事都是如此,旁人口头上议论,她会觉得厌烦,却并不会对他们做什么,不是不在意,只是性情本就宽容。可玲珑不这么认为啊,生存法则便是如此,弱肉强食,恃强凌弱的人比比皆是,既然你本身强大,那么为何不保护好自己? 退让百步,旁人也不会对你有片刻心软。 像那样编排大长公主的人,本身就犯了非议皇家的律法,但凡有心整顿,绝对是再也听不到一句不好。 “我认为娘没有任何让人瞧不起的地方。”玲珑勾住大长公主的手指头晃了晃,“倒是那些人,好端端的活着,锦衣玉食,还要败坏你的名声,才是真的坏到了极点,让人瞧不起。可是娘,若是你自己都觉得自己让人瞧不起是正常,那可不对。” 在大长公主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她刚刚长大,便有母后再三叮咛,要听话,要懂事,不要惹你父皇生气。再大一点,父皇儿女众多,少不了唇枪舌剑勾心斗角,为了保证皇兄的地位,大长公主百般谋划,心力交瘁;待到她刚到可以成亲的年纪,父皇过世,皇兄当了几年皇帝,亲王纷纷叛乱,天下乱成一团,她以女子的身份披上甲胄,九死一生——却等来了皇兄驾崩的消息。 她又要扶持自己的侄儿,压制那些虎视眈眈的外臣。 所有人,所有人都说她不像个女人,说她牝鸡司晨,说她抢了男人的活儿,说她上战场,不好诗书,三从四德更是不懂,越发的瞧不起她。 哪怕她贵为公主。 就连共患难的夫君,都惋惜她不像其他女人那般柔情似水。 她身上似乎充满了让人们不喜欢的缺点,于是慢慢地,大长公主就习惯了,同样的声音多了,就连她也被同化,觉得自己不是个正常女人。 可现在,她的女儿,她在这个世上最想保护也最爱的人告诉她,她不该瞧不起自己,世上再也没有人能如她这般骄傲。 “我可是说认真的。”玲珑又重复了一遍,“我以身为娘的女儿为荣。” 这话本该由原主亲口告诉她,只可惜再没了机会。 大长公主突然把玲珑紧紧抱住,她被勒的有点疼,就小小反抗了一下,结果习过武的大长公主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了,玲珑感觉自己被当成了一个软绵绵的可爱抱枕,她想反抗。 大长公主眼眶发红,却没有在女儿面前落泪,她不想让自己沉浸在这样的情绪中,就跟玲珑转移话题:“我今早看见一个小哥,身段很是不错。” 玲珑眼睛一亮:“在哪儿呢?娘,给我留着啊,等我及笄了自己用。” 大长公主发现自己已经很习惯女儿这样的画风了,她点点头:“娘会给你留意的。” 玲珑满意地嗯了一声,搂着大长公主的胳膊,跟她说今天赏花宴上的事情。其实大长公主都知道了,但是看到天真烂漫的女儿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只觉得心头一片柔软,要是能这样看着她一辈子快快乐乐的,比什么都好。 不想嫁皇帝便不嫁吧,喜欢美男子便喜欢吧,她快乐就好,她幸福就好。 大长公主别无所求。 母女俩又聊了会儿天,玲珑说饿了,便又一次用了饭,赏花宴为了附庸风雅,都是搞什么菊花餐。即每一样食物都有菊花,什么菊花酥菊花茶菊花馅饼——反正都是些华而不实吃不饱也不好吃的东西,不能怪玲珑待不住。 341.第三十片龙鳞(十三) 第三十片龙鳞(十三) 但是有一天是大长公主跟玲珑都没有想到的, 那就是玲珑在赏花宴上嘲讽姜织萝的一番话, 真被当时在场的人学了去,迅速流传开来。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就没多少时间,当初老青阳公因为渎职使得万千百姓惨死只得死守城门, 大长公主带兵前去解围反被姜家憎恨的消息就传遍了京城。 甭管大家背地里说大长公主不像个女人, 跟个男人一样彪悍,可脑子正常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那就是:姜家人是不是脑子有坑啊?要是大长公主没及时赶到, 会死更多百姓, 就连老青阳公怕是也别想留个全尸! 外头的风言风语传个不停,连带着大长公主在民间的声望都上了层楼,当初经历战乱的百姓最记得大长公主的好, 因此更是将恩将仇报的姜家人给骂了个狗血喷头, 连带着本来受人追捧的姜织萝这段时间在家里都不敢出门了,更别提什么宴会。 以她现在这个处境, 哪怕重开赏花宴, 也不一定会有人来了。 就在姜织萝对玲珑恨得牙痒痒的时候, 却听说玲珑郡主也要办一场宴会, 同样地,也给人递了帖子, 但是姜织萝没有。 这不就是瞧不起她么! 姜织萝在家里不掩饰自己的愤怒, 摔了好几个上好的茶碗, 气得浑身颤抖。她才不稀罕!她才不稀罕!那种女人养出来的女儿,什么都不懂,怕是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办宴会?!谁会去?只有傻子才会去! 然而很快地姜织萝又得到了消息,当今圣上是收到请帖的第一人,还亲自许诺会准时到达,于是姜织萝更是气恼不已,她能不气么?你道她为何讨厌玲珑?除却世仇之外,皇帝才是最大的原因。 旁人也许不知道,可世家之间是能隐约猜到皇帝跟大长公主之间的打算的,比如说玲珑郡主很有可能被皇帝迎入宫中,还很有可能被封为皇后!同样,除了姜织萝也没有人知道,其实她心中早有了心上人,哪怕追求者众多,被文人雅士写诗赞美,姜织萝也看不上那些酸唧唧的文人,她早立下誓言,若是要嫁,当嫁给世上最出色的男子。 除了皇上,还能有谁?姜织萝曾有幸目睹天颜,便对皇帝的风姿念念不忘,此后见过的每一个人都觉得不如皇上,可若是玲珑跟皇上之间有婚约,那自己便只能为妃。 什么妃子,说难听点就是个妾,以姜织萝的骄傲怎么能为人做妾? 她不开心,自然要断绝这可能性。 若是玲珑郡主出了丑,名声坏了,皇上便不会娶她了吧?毕竟皇后总不能是这样一个恶名在外的女子。恰巧姜织萝的爱慕者中有个江湖中人,那人是个愣头青,瞧着也不怎么聪明,还不懂规矩,总是喜欢夜探香闺,还觉着自己讨人喜欢。姜织萝便话里话外暗示了自己受过玲珑欺负,玲珑讨人厌的消息,那人也确实是傻,便信了。 本来姜织萝对他还很有信心,觉得他每天都能夜探青阳公府却不被发现,定然是个厉害的!谁知却是个废物!根本什么都没做成!哪里是她让玲珑郡主出丑,分明是对方极度羞辱了她! 姜织萝冷笑,看吧,那人甚至都不再来过了!她气得坐到椅子上,重重地一巴掌拍了桌子,谁知先前有一个被打碎的茶盏碎屑没有清理干净,恰好扎入她娇嫩的手心冒出了血花,顿时婢女们慌作一团,赶紧给自家小姐处理。其中一个婢女找出了一瓶伤药,她是姜织萝的心腹,房里没有外人便直说了:“小姐!这是卫公子赠给您的伤药!听说是江湖上什么神医所制,价值千金呢!” 姜织萝心情不愉,说话也不气:“什么神医!怕不是从犄角旮旯找的哄人的三脚猫郎中!拿了个几文钱的伤药来哄我!” 越看那普通的小瓷瓶越生气:“给我丢了!什么下贱人的送的下贱东西,也敢拿来给我用!上回宫中赏赐的白玉膏呢?拿来,我要用那个!” 说着竟是直接夺了小瓶子给扔了! 匍匐在屋顶上准备跟温婉可人的姜小姐说玲珑郡主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的卫霆握紧了拳头。他悄悄掀开一片瓦往里面看,那婢女不敢顶嘴,听话地取了白玉膏来给姜织萝上药,“小姐,您怎么生气了?可是气卫公子许久没来?” 姜织萝不知卫霆就在屋顶,她又在气头上,在自己家不需要保持什么形象,再绝情的话都敢说,似乎这样的话便能从中寻到一丝快意:“我盼着他来不成?我巴不得他不要来!人又蠢,脑子不好使,每次都要浪费口舌与他说话,难道我跟他一样天生下贱命?” 卫霆:…… 接下来他听不下去了,因为姜织萝就没一句好话,卫霆这才知道在她心里,自己就是个死穷人,说什么江湖中人,世外高手,就是个偷鸡摸狗的上不得台面。她之所以愿意跟他说话,本来是看他有用,现在才知道他根本就是个废物,连个玲珑都处理不了。 “……还高手呢。”姜织萝以这四个字作为总结。 卫霆蔫头耷耳垂头丧气地又去找玲珑了,可他都到了人家窗外,突然想起姜织萝说的那些话,他是个男子,总这样大晚上敲人家姑娘的窗户,是不是不好?那他……要不先回去?结果窗户突然就被打开了,露出一张莹白如玉的小脸蛋,好奇地问:“我都看到你的人影在晃悠了,怎么不敲啊?” 然后停了几秒,更加好奇地观察他的脸色,突然笑出声:“看你这表情,不会是朦朦胧胧的初恋尚未发芽就夭折了吧?” 卫霆的面色顿时更加难看。 因为玲珑猜对了。 要不是怕人发现,玲珑恨不得捧腹大笑,卫霆脸黑如炭,觉得自己可真是倒霉到了极点,但看玲珑这态度,就知道她跟姜织萝是不一样,总算是松了口气,进来后一边啃被玲珑藏起来好几天已经风干的甜饼一边跟她抱怨:“……我也不是那种宵小呀!她但凡说一句不好,不可以,我就不会再打扰她的,可明明是她先邀请我再来与她见面,同她说说外面世界的样子,为何最终她却要怪我唐突呢?” 玲珑懒得跟他解释,因为这人看起来就不够聪明,仿佛一根肠子通到底,张张嘴就知道菊花长什么样儿了。她自己吃着新鲜的春饼,说:“你当然也有不对,人家好好的姑娘,你突然出现吓人,跑人家家里去,没打死你就算好的了,被人骗了也是自己不长心眼。” 说着玲珑也好奇起来:“你师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怎么会教出你这样的徒弟?感觉你好笨哦。” 被个小姑娘说笨,卫霆差点儿当场去世。他恨恨地啃着手上的饼子,一边啃一边生气:“她还扔了我送她的伤药!那可是我师父亲自调制的!江湖上多少人花千两黄金都买不到一点!” 说完又很委屈:“之前我跟人打架,受了重伤都舍不得用,都送给她了,结果她却丢了!” 卫霆诉苦是为了表示自己一颗真心被人践踏很可惜,但玲珑却问他:“那你捡回来了吗?” “啊?” 玲珑完全不在乎卫霆是不是很受伤,也不在乎他的真心值不值钱,“我说那伤药啊,你捡回来没?既然她丢了,那你当然要捡回来,不然不是亏大了吗?” 卫霆眨了眨眼睛,他还真没想到这个,所以当时他气得不行,转身就走了,还在心里发誓再也不会跟姜织萝说一句话,现在被玲珑一问,整个人都懵懵的:“不是……被丢了啊……” “就是被丢了才要捡起来啊!”玲珑更加理直气壮,“我们怎么说也是好朋友了吧?这样的好东西,你不送我,却送给旁人?真是重色轻友!你还吃了我这么东西!” 被她的语气一逼,卫霆就蔫儿了:“我也不是故意的……” 其实他都没敢说他被姜织萝骗得要欺负她的事儿。 玲珑哼了一声双手环胸不理会。卫霆有点慌,“诶,玲珑,你别生气啊,你别生气,我也给你,我给你更多!我给你十瓶!” 敲诈成功的玲珑顿时眼睛一亮:“什么时候给?” 脑子发昏一时脱口而出的卫霆差点儿就哭了,但他打肿脸充胖子,就干笑了两声:“那个……你等等,再等等。” “等多久啊?” “我得回去拿吧?”卫霆跟她讲道理,“你看啊,我家离这非常非常远,我一个来回就得半个月,而且这个药制作起来非常麻烦,十瓶,我师父得做好几年了。” 玲珑感慨道:“那你师父对你可真好,这么好的东西都给你带上。” “是啊,我师父可疼我了呢,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玲珑觉得卫霆笑得有点咬牙切齿。殊不知卫霆自己也在头疼,十瓶!他为什么要胡说八道!那一瓶都是他偷出来的!还踏马十瓶!十瓶! 342.第三十片龙鳞(十四) 第三十片龙鳞(十四) 卫霆心塞地走了, 走的时候还揣走了玲珑那些硬邦邦的糕点, 一边啃一边心情沉重。 十瓶……他可能是失了智。 而在皇帝接受了玲珑的请帖并且允诺会来参加她的宴会之后, 京城的贵人们也纷纷开始期待,连皇上都会参加了, 那么他们呢?他们有没有机会受到请帖呢?一个个翘首期盼, 就等着玲珑郡主派人送帖子来。随着时间过去,许多人都收到了帖子,当然,其中是不包括姜织萝的。 玲珑又不是那种你打了我左边脸我再把右边脸伸过去让你打的人,她不把对方的手砍了都是好事,姜织萝不是很喜欢带着她的一帮小姐妹孤立玲珑么?现在玲珑也就孤立她一把。 她做得最机智的,就是给姜织萝的小姐妹们也送了请帖, 她们关系要好, 仿佛亲生姐妹, 玲珑想看一下是不是真的情深义重。 在皇帝收了请帖都点头前来的情况下,谁敢不来?难道你比皇上还要架子大?怕不是命都不想要了。 于是玲珑郡主摆宴那天,公主府宾云集。 大长公主不喜欢举办什么宴会, 也不喜欢到旁人家的宴会上去, 是以除非必要,她是不参加宴会的。可今日是心爱的女儿亲自筹办,她怎么能不赏脸?不仅如此, 她还满足了玲珑的所有要求, 比如说园子要怎么布置, 桌椅要如何摆放, 敲定各个桌上的菜色等等。 之前姜织萝办的宴会叫赏花宴,玲珑的宴会名字就简单粗暴许多,叫“全猪宴”。 顾名思义,就是每一道菜都跟猪有关,都是用猪身上的东西做的,甚至还包括民间百姓才会吃的猪下水。吃猪肉,自然就算不上什么风雅高贵了,但馋的就是这么一嘴,赏菊花又能赏出什么来?公主府还给每位人提供一份米饭呢! 别的不说,就说这做菜的大厨手艺,夹起一筷子红烧肉放嘴里轻轻一抿,那真是入口即化香气扑鼻特别下饭,男宾与女宾隔开,女宾这边还有些不好意思,可大长公主都带头了,大家也就放下了矜持,毕竟这一桌热气腾腾还美味的饭菜闻起来实在是太诱人了! 本朝以瘦为美,但并不是每个女子都是出生起便有好身段,尤其是及笄之后,家中更是注重她们的体态,不仅要减小饮食,就连糕点也要少用,为了维持弱柳扶风的美感,女子们可谓是吃尽苦头。因此虽然家中也有山珍海味,但她们还真不敢放开来吃,如今在公主府尝了这全猪宴,虽说名字听起来没有赏花宴风雅,然而吃起来那是真的好吃。 听说皇上对猪下水都赞赏有加呢! 玲珑拿着一个肉夹馍咬了一口,她觉得活着就应该享受食物,为了食物劳累点也没什么,就像她,哪怕心里不高兴,火气正大,可若是有美味的食物,也能很快开心起来。 皇帝是跟她还有大长公主一桌的,贵为皇帝,自然不会吃猪下水这种卑贱的食物,民间百姓吃,是因为肉贵买不起,公主府的厨子又怎会如民间那般草草料理?光是用绿豆粉搓洗就花了将近一个时辰,将难闻的气味尽数出去,更别提在其他方面下的功夫了。因此皇帝尝了一筷子,觉得很有嚼劲,很合自己的胃口,就夸了两句。 他这一夸,玲珑就让人把皇上的口信带下去,本来对卖相极好的猪下水拒之千里的贵人们都想讨好皇帝,便都伸了筷子,这一尝,还真就尝出味儿来了。 总体来说这场全猪宴是非常成功的,至少每个前来参加的宾离开公主府的时候都是挺着肚子出去的——玲珑郡主说下次摆个全鱼宴,啊啊还没回府他们就开始期待了是怎么回事! 为何公主府的厨子手艺这般好? 就连皇帝也在考虑这点,这手艺已经完全超出了宫中御厨,便跟大长公主商量,能不能给他几个厨子带回公。大长公主多少年没见皇帝这般稚气了,轻笑:“这可不是本宫不同意,皇上得跟玲珑说才行,这都是她四处搜罗来的厨子,而且今日这菜色,玲珑也出了不少力,否则这些厨子可做不出这般美味。” 玲珑不仅能吃会吃,也能做会做,只是不喜欢做而已,稍加指点,本就经验丰富的厨子便瞬间融会贯通,做出让玲珑满意的食物来。这会儿见皇帝想要,便笑吟吟的:“表哥想要的话,待会儿我叫人把食谱写下来,改明儿派人送进宫去。” 皇帝不得不承认,从来看到自己便粉面娇羞的表妹,如今对自己真是跟过去不一样了。这段时日他在宫中等着,以为她会捎来只言片语,可什么也没有。他又不好意思主动低头,便趁着这次宴会想给玲珑长脸,顺便看看两人能不能和好——反正皇帝是不肯承认的,他只承认自己是为了扳倒大长公主才会有想跟玲珑和好的意思。 只是见她对自己说话与对旁人无异,这种巨大的落差让皇帝十分失落。尤其是今日摆宴,玲珑盛装出席,美得如同一团耀眼烈火,不知多少男宾都止不住爱慕。 只吃肉是必然会腻的,因此玲珑还给来宾准备了一些节目,都是她喜欢的,自然比吟诗作对有趣,众人看得津津有味,玲珑自己则待不下去了,让大长公主看着,自己则溜了。 因为待会儿观赏完节目后还有甜点可以吃,所以玲珑还是要回来的,她在梅香竹香的陪同下回去自己的院子换了身衣服,出来经过公主府的花圃,就见有人在那赏花。 今日宴会开始,大长公主便言明诸位可以在公主府前院观赏,后院是主人家居住之所不能接近。大长公主的花圃就在前院,继里面的兰花都被玲珑给祸害之后,大长公主现在都把心爱的兰花搬到自己院子里了,现在花圃里种的都是些普通花草,谈不上高雅珍贵,却生机勃勃。 这人就在花草面前站着看,从背影来瞧,是个身形修长的年轻男子,但这是玲珑的必经之路,她的脚步声惊醒了对方,对方一回头,玲珑就瞧见了一张格外俊秀几乎要美的如同女人的面容。 她定央央地看着,表面上瞧起来像是惊艳,其实是在脑子里思索这家伙是谁,把原主的记忆快速翻了一遍,知道了,这便是那位想借由玲珑郡主翻身把歌唱的庶子,今日与其几位兄长共同前来参宴,只是兄弟之间合不来,他们在看表演,他便一个人出来走走。 玲珑歪着脑袋,假装自己不认识:“你是谁啊?” “在下冯子安,乃是督察御史府的三子。” 对于冯子安的礼数,玲珑选择敷衍地点点头:“别人都在看节目,为何你不看,难道你不喜欢?” 她问问题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也很好奇,眼睛亮晶晶的,看得冯子安心脏怦怦跳。他自然不是不喜欢,只是别有所图,在冯家他并不受重视,相反,嫡母与几位兄长对他厌恶至极,总想着毁了他,然而父亲性格严苛古板,决不会为他做主,冯子安便想借助外力,不说脱离冯家,也至少让自己的处境不再这样艰难。 短短时日他已经遇到了不下五起“意外”,说是巧合,冯子安不信。 还有谁能比深受宠爱的玲珑郡主更合适呢?她身份尊贵,又不为人所接受,冯子安觉得只要自己流露出愿意同她做朋友的意思,玲珑是不会拒绝的,到时候,他自有办法借她的力。 “郡主息怒,不是不喜欢,只是……” 冯子安露出为难的表情,一看就是有问题,配合他俊秀的容貌,简直是令人心软。换个姑娘可能就要不受控制地追问只是什么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了,玲珑就哦了一声:“那就别说了,你不喜欢也没关系。” 等一下,这跟他预料中的不一样。 没等冯子安再说话,就听到一道威严的声音传来:“玲珑。” 玲珑抬眼望去,皇帝站在不远处,身边跟着个白面的太监,正面色不悦地朝她这儿看,“你在做什么,快些到朕这儿来。” 玲珑就先看了冯子安一眼,然后淡定地朝皇帝走去。冯子安跟皇帝此刻各有心思,一个想,她看了我一眼,是否对我有了印象?另一个则想,朕唤她过来,她却先看旁人一眼,难道真的已经对朕死了心? 美人一瞥英雄折腰,皇帝与冯子安也不例外。尤其是他们的想法得不到验证,没有正确答案,就更是抓耳挠腮百般焦心。 皇帝瞧着已经换上一身粉白罗裙的玲珑朝自己款款走来,心跳的厉害,这使得他不由自主地轻咳一声,作出皇帝的架子:“怎么换个衣裳就换了这么久。” 玲珑毫不掩饰地回答:“因为待着很无聊啊,我本来就不是想宴,只是想孤立一下姜织萝罢了。” 姜织萝? 那是谁? 343.第三十片龙鳞(十五) 第三十片龙鳞(十五) 不过这个疑问很快就被皇帝忽略了, 他先是把姜织萝这个名字放到一边,想:她说无聊,本就不想宴,那包不包括朕? 可看着玲珑满面天真, 皇帝这话又问不出口,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什么叫自作自受了, 早知如此,当初便该对她再好一些,让她对自己死心塌地, 如今也就不必疑心她是否芳心令许。 然而世上又没有后悔药卖,皇帝几不可见的叹了口气, 暗自又将冯子安记了下来,以眼神示意边上的太监去查一下对方的身份。总之,不管他对玲珑抱着什么样子的感情,他都不容许旁人觊觎她,也不容许她喜欢旁人。 便说:“很快便是你的生辰了, 玲珑,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玲珑唔了一声, 边走边想, 她才十四岁, 个儿娇小, 皇帝却早已成年, 比她高出许多, 他迈出一步, 玲珑至少得走上三四步,皇帝也注意到了,刻意放慢了步伐迎合玲珑,看着她伸出一根手指头点着红唇,只觉得可爱异常,从来没觉得她这样可爱过。无论是小动作还是小表情,都是又娇俏又自然,毫不造作,讨人喜欢的要命。 皇帝都记不得过去她是什么样了,反正是没现在这样可爱的。真是糟糕,什么时候开始,玲珑变成这个样子了?如果再继续下去,皇帝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负隅顽抗的意志。 玲珑知道自己生得什么模样,不趁着还有嘟嘟婴儿肥的少女时期恶意卖萌,难道要到长成女王之后么?她眨巴着杏眼,对皇帝说:“我想要什么,表哥都能给我么?” 皇帝便道:“这是自然。只要你想要,朕必定不会让你失望。” 这时候,哪怕玲珑说她想要皇后之位,皇帝想,自己也会答应的。 然而她的反应却并不是千恩万谢,而是撇了撇嘴,似乎有点不以为意,还有点不屑。皇帝瞧的清清楚楚,登时一颗心都凉了,怎么就是这个表情?难道她真的不信他? 接着就听到玲珑小小声嘀咕,自以为皇帝听不着,其实他耳力过人听得清清楚楚,“表哥让我失望过许多次了。” 皇帝顿时就想起她精心制作的小礼物被自己随意对待的样子,颇有几分心虚,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朕是说真的,玲珑,你想要什么?你喜欢什么?” 玲珑想,我喜欢你的龙椅,想要你的皇位,你给么? 她自然不会这样直接说出口,而是扭过头对皇帝嫣然一笑:“那表哥就先答应我吧,等我想到了,再跟表哥提。天子一言九鼎,表哥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当然,朕等着你来问朕讨这个承诺。” 成功跟玲珑搭上话的皇帝心情格外舒畅,明明从这里到看表演的地方是一段好长的距离,可他就觉得一眨眼便到了,而且一到地方玲珑就再也没看他一眼,如同一只小蝴蝶翩然扑进了大长公主的怀抱尽情撒娇。看着玲珑拱在大长公主怀里仰着小脸眯着眼睛笑,大长公主的手从她的头发到她的脸蛋一路摸下去,皇帝忍不住也手痒,他也想摸摸她的头,亲亲她的小脸蛋,想问问她,到底是吃了什么突然变得这样可爱。 可爱的他心肝儿都跟着颤。 至于小太监,早被皇帝抛到了九霄云外,查无此人。 他本就是帝王,向他要求钟情未免太过可笑。 这场全猪宴因此出了名,甚至因为皇帝对猪下水的赏识,导致这玩意儿突然在高门世家之间流行起来,连带着涨了价,比猪肉都还要贵!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出公主府的味道的,对这些菜念念不忘的宾们回到家中,家里的厨子想尽了法子都失败了,正在这时,玲珑郡主却将那做菜的方子送到了每个宾府中! 原本以为自己是最独特的那个的皇帝重重心塞,接连几天对大臣们的脸色都不怎么好,尤其是当胡子花白的丞相一边捋胡子一边笑吟吟地询问皇上赞过的菜果然美味时,皇帝简直想不顾形象地把这老东西拎起来丢出去,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他再一次想起自己在玲珑心中的地位! 你问什么地位? 那当然是没有地位。 就在这样的热潮中,姜织萝不知不觉地就被孤立起来,人人都以能参加公主府的宴会为荣,姜织萝试着再重新举办一次赏花宴,结果这回就连她亲爱的小姐妹们都百般推辞不肯来!姜织萝便将准备好的请帖一股脑儿地全撕了,然后委屈地伏在桌上痛哭失声! 她究竟是哪里做得不好了,大家都对玲珑追捧有加,反倒忘了自己才是那个人人称赞的才女!听说外头都有文人给玲珑写诗了,这在从前可是自己才有的待遇! 姜织萝心里难受,连带着脾气也坏起来,谁知道就在这时候,她父亲青阳公突然犯了事,被皇上好一顿斥责,因此往日门槛都要被踩断的青阳公府瞬间变得门可罗雀,皇上亲口说的不堪重任,谁还敢贸然接近?那不是跟皇上过不去么? 青阳公被斥责的当天,玲珑收到了一只草编的蝈蝈,宫里送来的,看着质量不太好,可以猜测那个制作者手艺很一般。这时候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的杰作,但玲珑对这种草编的玩具是真没有兴趣,拿在手里端详了会儿,就当着宫里来人的面,把蝈蝈随手放到了桌上,没有半点喜悦。 在宫中等待的皇帝得知后,一颗心都凉了半截。他算是知道自己遭报应了,过去他也是这样对待玲珑送的礼物的。 为何世上就没有后悔药卖呢?若是有,皇帝必然第一个买。 随着玲珑生辰到来,已经消失了快一个月的卫霆也回来了。不过这次一见面,玲珑根本没认出来! 本来卫霆是个什么形象?虽然是江湖中人,但又白净又体面,说他是世家养出来的公子都没人觉得奇怪,可现在……玲珑用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眼前这个黑炭头。 真的好黑啊,这么黑,她房间里的夜明珠都无法照亮他的美。 “你去挖煤了么?”玲珑忍不住问。 卫霆哀怨地看了她一眼,他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德性,他容易么?他无比艰难!“你知不知道,我这次是逃出来的,如果再不逃,下回晚上你就是点着夜明珠也看不到我了。” “所以你是怎么变得这样黑的?” 卫霆被这句话问的悲从中来:“我心里苦啊玲珑!你知不知道我过的不是人的日子!我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十二个时辰连轴转不停,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时不时还要挨打,我怎么这么命苦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 玲珑轻飘飘地说:“你被女人骗了啊。” 一箭穿心,卫霆捂着心口说不出话,半晌,他缓过来,珍而重之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小布包打开又是一个小布包,小布包打开还是一个小布包,就这么里里外外包了五六层,最后里头是七个一模一样的小瓶子。 他用一种视死如归的神态跟玲珑说:“我师父的存货都被我偷来了,下回,你可能要帮我收尸了。玲珑啊,你是郡主,一定很有钱,皇帝也很喜欢你,你到时候一定要记得把我葬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我怕黑,最好给我陪葬放几颗夜明珠,我看像你房间里这种用来照明的就很不错。完了你记得要在我的墓碑上赞美我几句,我勇敢又善良,而且知错就改……你会永远记住我的对吧!” 玲珑快被他笑死了:“你师父是什么洪水猛兽么?你为何这样怕他?有我在,他难不成还能怎么着你不成?” 说完拍拍卫霆狗头:“莫慌,我来罩你,你那个不把你当人看的禽兽师父,我要是见了他,一定狠狠揍他。” “呵。” 夜深人静的,突然传来一句轻轻的呵笑,玲珑还好,卫霆几乎是原地蹦起三尺高,整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了玲珑裙底下,抱住她的小腿瑟瑟发抖。可惜她的裙底哪里藏得下他这么大个人,便露出大半身子在外头,又可怜又滑稽。 随着那声呵笑,便有一人凭空出现,一袭白衣出尘脱俗,就是面色冰冷,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卫霆颤抖的更厉害了。 “狠狠揍卫霆的师父?”来人又是一声轻呵,“你要如何揍我?” 完了,人家师父找上门了。 玲珑下意识看向桌上还没存起来的小瓷瓶,心想这不是人赃俱获么?她举起双手:“我开玩笑的,其实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卫霆。” 藏在她裙底下的卫霆惊呆了,用遇到渣女的目光凝视玲珑:“你???” “我真不认识你啊,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你一个男子,怎地深夜闯入我的房间?”玲珑质问完,又理直气壮地看向卫霆的师父,“ 怎么你们师徒俩都一个德性,这么喜欢闯少女的闺房吗?” 344.第三十片龙鳞(十六) 第三十片龙鳞(十六) 藏在玲珑裙底下的卫霆听到她居然敢这样跟他师父说话, 抖的更厉害了。玲珑低头瞧他,觉得他这样实在不雅, 就伸手拉起自己裙摆, 用脚尖踢了踢卫霆, 让他不得不和男子面对面。 于是卫霆浑身僵硬, 过了片刻,才再次视死如归的说:“师父, 给个全尸行不行?” 男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明明眼神并没有多么凶狠, 偏偏让卫霆更害怕了。讲真他从小到大都没见过他师父生气, 这人好像不食人间烟火, 没有喜怒哀乐, 可越是这样卫霆越害怕啊, 没有喜怒哀乐就证明对他这个徒弟也没啥感情, 卫霆可是亲眼见过师父拿人试药的,那会儿他才多大,被吓得高烧不退,醒来之后就再也不敢跟过去那样皮了。 玲珑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觉得这师徒俩的相处就跟老鼠和猫一样, 卫霆当然就是那只猥琐的老鼠,她忍不住想笑, 面上没有丝毫惧怕之色, 她想笑, 也就真的笑了, 雪白的小脸蛋上绽放出的笑容是真的甜。 卫霆也是真的被吓得腿软。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对不起玲珑了,差点儿做了伤害她的事,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让她因为自己送了小命,就壮着胆子跟他师父谈条件:“那个……师父,这不关玲珑的事儿,东西是我偷的,您要怪就怪我,要揍就揍我吧……” 男子瞥了他一眼:“你自然是要受罚的。” 卫霆顿时松了口气,感动的提泪横流。 是受罚不是受死,这说明师父没打算宰了他啊啊啊啊!更没打算让他腐化了做肥料!真是太感动了,卫霆觉得自己错了,他师父也不是真的对他铁石心肠,就目前来看,至少是有那么一丢丢感情的。他感激地站起身,又怂包一样站在边上,两只手垂在身侧,站的活似被罚面壁的小学生。 男子道:“你倒是有本事,哄的我的徒弟为你偷东西。” “师父不是——” “问你了么?” 卫霆给了玲珑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表示他不敢说话了,因为他觉得他要是再敢插嘴,师父很有可能下一秒就把他毒哑了。他师父不喜欢会说话的人,山庄里伺候的全是哑巴,卫霆有个很恶毒的猜测,他觉得肯定是他师父把那些下人的舌头都给拔了,不然怎么就那么巧?反正他师父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不像是会关爱残疾人的那种好人。 在这样的师父身边长大还能长得这样单纯可爱善良,卫霆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不易。他紧张地偷看一眼师父,再看一眼玲珑,对玲珑佩服的那是五体投地。从小卫霆看过不少来不死山庄求药的人,他们又畏惧师父,又对师父有所求,每个见到师父的人都惧怕的双腿哆嗦,话都说不完整,玲珑是他见过最勇敢的,也是最单蠢的。 只有不知道危险是什么的人才不懂害怕是什么,像卫霆这样求生欲极强的,根本不敢跟师父四目相对,更别提是跟他对话了。 玲珑打量着这个穿着一身白仿佛身在云里雾里仙气飘飘的人,这样出尘脱俗的打扮,偏偏配了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容。从进来到现在玲珑还没见过他脸上出现过表情,她自然是不怕的,对方再厉害也不过是人类,能拿她怎么着?“哄?我需要哄别人给我偷东西?你也太小看我了,只要我想要,自然有无数人争着抢着捧来送我。” 她小小年纪,说话却如此自大,男人也是头回见到这样不知羞又自信过了头的姑娘,仍旧面无表情,“他和你是什么关系?” 卫霆竖起耳朵,有点害羞也有点期待,他也想知道玲珑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呢,肯定是超级好有机会深入发展的朋友吧?再不济也是萍水相逢的有缘人。 谁知道玲珑却说:“债主跟欠债人的关系。” 卫霆:??? 男子顿时看向卫霆,冷淡的目光看得卫霆双腿一软差点跪下来,哭丧着脸道::“师父……” “此话从何说起?” “他被美色所迷,听信他人谣言,觉得我是个坏女孩,所以想要教训我,让我出丑,可实际上骗他的人才是坏女孩,要不是我机灵,现在我的脸呐,都丢到十万八千里了!”玲珑戳戳自己水嫩嫩的桃腮,说得义正词严,“你说,我难道不该向他要点赔偿?是他欠了我的,当然要还,还是说你这个当师父的,不仅教他怎么闯女孩子的闺房,还教他怎么上当受骗说话不算话?我可没主动问他要东西,是他自己说要给我十瓶的,再说了,之前的那瓶他讨好旁人,人家弃如敝屣,怎么不见你出现,偏偏来找我的麻烦?” 小姑娘人不大,个儿也娇小,顶多到男人肩头,可气势却毫不输人,而且是真的不怕他,男子不曾料到其中还有这么多渊源,便看向卫霆:“你被人骗了?” 卫霆不想承认自己是个弱智的事实,就讷讷地辩解:“我那是马失前蹄……” 男子轻哼了一声,卫霆顿时跪下:“师父饶命啊!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 玲珑接了一句:“错了,下次还敢。” 然后看到师徒俩齐刷刷朝自己看就摊摊手,无比自然地说:“看他跪地哭泣求饶三连这么习惯,一看就是惯犯嘛,积极认错死不悔改,这次错了下次还敢,我也这样。” 她说得理所当然的,一点也不叫人讨厌,反而觉得她格外率真可爱。卫霆正在为小命苦恼呢,见她神采飞扬,也不由得看痴了。 “他为人所骗是他的不是,这药膏你留下吧。” 男子说了这么一句,转身就要走,还看了卫霆一眼示意他跟上,谁知却被一只小手拽住了袖口。 男子慢慢低下头,从来没有人敢主动靠近他,因为每一个敢主动靠近他的人都死了,他身上简直处处是毒是药,这小女孩当真不怕死,天真的可爱。 “谁准你走了?”玲珑觉得自己不仅没有身为龙的尊严,就连郡主的尊严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我的闺房,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你们把我这儿当栈么?一毛钱不花,连吃带拿?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许是多年不曾见过这般胡搅蛮缠的小女孩,男子的耐性出乎意料地好,连声音都称得上温和:“你意欲如何?” 卫霆闭上了眼,不忍看见他新上任的心上人还没跟自己两情相悦就要血溅当场,唉,她长得这样漂亮,要是师父给她下的毒会毁容该怎么办啊!“师父不要啊!” 他又哭天抢地地扑过来,“玲珑才十四岁啊!还是个孩子啊!就算做错事您也多担待一下啊!她还是郡主啊!要是您杀了她皇帝跟大长公主都不会放过您的啊!” 男子隐忍着动了动腿,奈何卫霆抱得死紧,甩不开,他便平静道:“你若是再敢碰我一下,我便先让你血溅当场。” 卫霆的哭声戛然而止,蔫搭搭地朝后去了,最后给了玲珑一个绝望哀怨的眼神,意思是我已经尽力了,咱们来世再见吧。 玲珑慢吞吞地去看自己拽着男子袖口的手,还是一副不怕死的样子,甚至骄傲地扬起下巴,大意是我就不放你怎么着吧!有本事弄我啊! 男子轻轻一甩,原以为她会站不住撒手往后退,结果她偏不,反而因为这股力道更加用力地拽他的袖口,整个人往前扑,直接扑到了他怀里! 几乎是下意识地便要将怀里的小女孩给甩开,可玲珑就跟牛皮糖一样死死黏住,还得意洋洋地说:“很不喜欢被人碰吧?我这人脾气特别差,还小肚鸡肠爱记仇,你不喜欢,我就偏要。” 男子的喉结动了动,声音略带沙哑:“松开。” “偏不,有本事搞我啊!”玲珑挑衅,“知道为什么不让你走吗?卫霆说十瓶,你就得给我十瓶,吃亏也得给,这还不够十瓶呢,你想跟他一样赖账?” 卫霆已经闭上眼不敢看了,他觉得这两位都是神仙,一个比一个吓人,现在他已经不知道最后到底是玲珑被扭断脖子还是他不食人间烟火的师父被气得跳脚——不知道为什么,卫霆对玲珑极度自信,他觉得有极大的可能会出现第二种情况。 认识玲珑也挺长时间了,说真的,卫霆就没看到过玲珑吃亏,但凡她想要的,最终都如愿以偿,甭管是皇帝还是大长公主还是别的什么人,反正在她面前都是服服帖帖的跟小绵羊一样,她就是再不讲理再任性,也照样有人觉得她超级无敌讨人喜欢。 真不巧,卫霆也是其中一个。 “你先松开。” “我就不。”玲珑跟他杠上了,“那你说吧,剩下三瓶什么时候给我?” 男子听了这话破觉得不可思议:“你可知这药膏制作起来有多费事,步骤有多繁复,所用药材有多珍贵,炼制时间有多久?” “我不知道啊。”回答的理直气壮。 345.第三十片龙鳞(十七) 第三十片龙鳞(十七) “我又不是制药的, 我怎么会知道?你问这种问题显得你跟卫霆一样傻。” 男子活了这么多年, 生平头一次有了被气得想深呼吸的冲动。小女孩柔软的身体就贴在他胸口, 她抓的非常紧,他试过了, 不管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能将她推开, 好像不答应她无理任性的要求, 今天是不能走了。 “你若要剩下三瓶, 至少要等两年。” 他一共制了十瓶, 其中两瓶已经被人拿命买走,剩下八瓶就不用说了——卫霆一人全给偷了。现在这小女孩还不知足,竟然还敢问他继续要三瓶! “两年?那怎么行!”玲珑当机立断地拒绝, “你说吧, 要什么药材什么道具,我都让人给你寻来,你就留下来, 给我做好了才能走,否则我不放心,万一你跑路了怎么办?你们江湖中人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我可不会上当。” 卫霆现在的心态就是:哇,神仙打架。 男子淡漠道:“怕你寻不来。” 深觉被看轻的玲珑抓着他的衣襟蹦蹦跳, 她个儿娇小,想跟他平视有些困难, 便强硬地抓着男子的衣襟, 强迫他跟自己后退了几步, 踢掉了脚上的绣花鞋踩到床上,再拽着对方居高临下地看过去:“我、一、定、能!” 男子有心看她出丑,便应道:“好啊,那我答应你也无妨,只是,若你不能寻来,非但剩下的三瓶没有,卫霆偷来的你也要还我。” 玲珑把他拽的更紧:“一言为定!” 男子是真不信她能找到,倘若她能找到,那为何他找不到?之所以再也没有新的药膏出现,便是因为其中许多药材千金难寻几已销声匿迹,可不是花银子就能买到的。 他又淡淡地看向那两只抓着自己衣襟不放的小手,又白又嫩,跟他的很不一样,显得无比小巧可爱:“你可以先放开我了,我从不说谎,也从不骗人。” “我不信。”玲珑又否认他,“能教出卫霆这样的徒弟,你肯定也很会骗人。” 卫霆看得清清楚楚!天地可鉴!他师父嘴角真的微微扬起了!只不过这个笑不是给玲珑的,而是给卫霆的,让他感到毛骨悚然。吓得卫霆赶紧低头继续思过,一眼都不敢再看。 “那你要怎样才肯松手?” 玲珑思考了半天,“你身上有什么信物么?能证明你身份的那种,给我,等你还了我东西,我就还给你。” 男子爽快地取下腰间一块青翠玉佩,递到她面前。 玲珑眨了眨眼睛:“这是什么?” “这是不死山庄庄主的玉佩,见到此玉,如见庄主。”卫霆偷偷帮忙回答,“我师父就是不死山庄庄主,你拿着这个玉佩,到江湖上可以狐假虎威,没人敢惹你的。” 他为什么能到处惹事闯祸却总有人给他擦屁股?就是靠庄主徒弟的身份啊!不然卫霆这性格,早被打死多少回了。 “不死山庄?”小女孩沉吟了片刻,“好难听的名字啊。” 男子道:“你还不松开?” “松松松这不就松了嘛。”玲珑撒开手,跪到床上在自己的床头翻啊翻翻了半天,最后翻出一盒子枣花酥来,塞到男子手里,“喏,可别说我不近人情,这个就给你吧,大晚上的也饿了吧,不要跟我气,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谁跟她自己人,自来熟的小女孩。 “等一下。”玲珑又叫住准备离开的师徒俩,“你们晚上住哪里啊?” 卫霆可怜巴巴地说:“我都随便睡,不过我师父讲究,他应该睡栈吧,睡最好的房间那种,我就不一样了,我又没钱,人穷志也短,有个马厩睡就很心满意足……” “这个给你。” 男子接住玲珑手中的钥匙,看向她。 罩着轻纱的夜明珠朦胧光线下,小女孩显得又骄纵又美丽,眉目如画,光彩夺目:“我院子里还有几个房间,每天都打扫的,只有我住,你们就在那住下吧,明日我会跟我娘说的,你们在公主府留下来做。你就等着瞧吧,看我会有多快找到药材,让你输的心服口服。” 说完一只手拉下右眼眼皮对着男子吐舌头做了个可爱大过可怕的鬼脸,转身躺下把被子盖上,“记得把窗户给我关好,我可不想生病啊。” 至于会不会被人发现玲珑根本不用考虑,之前卫霆哭爹喊娘的,梅香她们都没进来也没声音,整个院子安静的跟没人一样,肯定是那男子做了手脚。 公主府的房间自然比栈要干净得多,玲珑本身也是极爱干净又讲究的人,对生活环境跟食物挑剔的令人发指,她的院子里有好几个卧室,都是她自己装扮的,因为只一间卧室的话,很多喜欢的东西都摆不了。男子一进去就发现了玲珑的个人爱好之一——这小女孩无疑是非常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的,她本人住的卧室便有夜明珠等种种夺目之物,其他的几间自也不必多说,夜明珠是绝对不缺的,男子躺下时,甚至在温软的被褥里发现了各种黄金做的小玩具。 他总是冷淡的面容出现了可以称之为无奈的表情,又起身将床被仔细搜索了一遍,最后对着两只手都捧住的金银玉器说不出话。 看着挺有气质的小女孩,怎地如此喜欢这些俗物。 第二天大长公主听女儿说要留个人在自己院子里的时候都惊呆了,想都没想就不同意:“不行!” 结果总是甜甜蜜蜜见娘就撒娇的小棉袄生气了:“为什么不行!” “你才多大!”大长公主也来气,“怎地能留个外男在你院子?要是被人得知,名声还要不要了?” “那种东西我才不要。”玲珑嘟哝,“而且那是位叔叔,年纪很大了,医术还挺好,我想留他嘛,娘~” 要是玲珑跟自己死磕,大长公主还能撑住,可她一撒娇大长公主就不行了,她忍不住将女儿搂到怀里,“不是娘不答应,待到你及笄,你大可去过你想要的生活,可如今你还小——” “不小啦。”玲珑继续磨人,“你就答应我嘛,娘~~叔叔很老实的,不会对我做什么的,而且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就是个大夫嘛!” “你想要大夫,宫里御医多得是——” “他们怎么能跟叔叔比呀!”玲珑理直气壮,“叔叔好像是什么……什么必死山庄——啊不是,是不死山庄的庄主么!” 她是不知道不死山庄是什么地方,可大长公主焉能不知?顿时吓得大长公主在玲珑身上摸来摸去,摸的玲珑咯咯直笑叫着痒痒。大长公主见女儿这活蹦乱跳的模样,可见是没有什么伤的,但还是止不住后怕:“你怎能和那样危险的人物来往!你这小傻子,到时候被人卖了还要与人数钱!” 玲珑很不服气:“我才不会!”只有她卖别人的份儿! “还说不会,不会能把那样的人放在身边?人人听了不死山庄的名头都退避三舍,你可倒好,主动往上面蹭。”大长公主恨铁不成钢,“平日里看着聪明伶俐的,怎地这样傻?那不死山庄可不是什么救死扶伤的地方,庄主医术再好又如何?” “他们只把人救死,不扶伤是吧?” 大长公主叹气,准备好好跟女儿说道说道,“玲珑,你确定你说的那位叔叔是不死山庄的庄主么?” 玲珑得意地把玉佩展示给大长公主看,“他给了我这个,应该不是假的吧?” 大长公主仔细端详,确认是真的,这样好的质地,便是她贵为公主也不曾见过,谁家假货能做得这样像?“是真的又如何,你还管他叫叔叔,本宫看,你叫爷爷都成。” 玲珑想起昨夜见到的面如冠玉恍如谪仙的美青年,怎么看怎么年轻,撑死了也就二十多岁,怎么就能叫爷爷了? “本宫还是你这般大年纪时,他便已有盛名,可随之出名的不仅仅是他医死人生白骨的医术,还有他出神入化的毒术以及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无情,你可知道这些年来,多少人重金求医?可到了不死山庄的人,只能拿命买药!你想把自己医好,就要拿自己最亲近最重视的人的性命去换,若是生了异心,怕是连自己的命都要丢在那儿,听说不死山庄里全是累累白骨血肉,恍如人间地狱!” 玲珑看大长公主讲得这样认真,估计是她自己小时候都被吓过,可玲珑真不觉得有什么怕的呀。“可是,他也没有硬逼着别人拿命买药啊?难道错的不是那些为了自己苟活便出卖他人性命的人么?再说了,你都起了异心,也不怪别人要杀你吧?” 大长公主被堵的说不出话,“你这孩子……” 她有些不知该如何劝说,而不远处内力过人将这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子清长公主被堵的说不出话,“你这孩子……” 她有些不知该如何劝说,而不远处内力过人将这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的男子清奇 346.第三十片龙鳞(十八) 第三十片龙鳞(十八) 小怪物发现卫霆师父再见到自己的时候, 虽然称不上和颜悦色, 却也不是那么冷得让人起鸡皮疙瘩了,甚至她问他话, 他都会一一作答——虽然简短的可怕。 玲珑就问卫霆:“你师父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 卫霆可不敢说他师父坏话, 唉,他多可怜啊,之前没地方住就算了, 现在能光明正大留在公主府了,还被师父罚的每天不能躺着睡, 卫霆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合过眼了,他本来是这样想的, 心想这回师父的惩罚很轻啊, 就是罚他不准睡觉, 比起过去在庄子里的那简直是春天般的温暖。 可他忘了,那是他师父,不是做慈善的。 卫霆一开始还老老实实罚站,后来实在是困得不行了, 就偷偷打瞌睡, 虽说只能睡个片刻, 但也总比没得睡强。可谁能想到他师父火眼金睛,容不下沙子, 见他还敢偷懒耍滑, 就给他喂了药——至于那是什么药卫霆不知道, 反正他吃了之后困得要死精神也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 眼睛瞪得像铜铃却就是睡不着。 再看看玲珑,那小脸蛋白里透红的,嫩生生的跟刚剥了壳的白煮蛋一样,一看就是吃好睡好无忧无虑的那种。卫霆羡慕死了,又不敢跟师父求饶,这会儿听玲珑问他师父是不是吃错药了,他嘴上不敢回答,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中伤:师父吃错药是今天才发生的事吗?!他难道不是一直这样变态无情又无理取闹吗! 从心事重重回到不死山庄,再到慌慌张张带着偷来的药来京城,卫霆就没睡过几个好觉,本来精神就已经很不好了,偏偏这时候他师父还特意用这种看似温和实则残酷的方式惩罚他,卫霆心里苦极了,他叹了口气,跟玲珑说:“现在你知道我是多好的人了吧?跟我师父一比,我人情味儿足足的。” “你老是师父师父的叫,我总不能也这么叫吧,你师父叫什么名字啊?” 卫霆愣住了。 “我师父……就是我师父啊。” 玲珑不敢置信地看他:“你居然不知道你师父叫什么名字?” “我当然知道!”碍于面子,卫霆选择立刻反驳,然后小小声给自己辩解,“就是那个……时间长了,我记性又不大好,给忘了,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嘛!我又不能不顾尊卑直呼我师父的大名对不对?江湖上那些人就更不敢了,他们都叫我师父庄主,至于庄子里的下人……” 全是哑巴,连话都不会说,更不可能叫名字了。 所以卫霆也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来,他师父叫什么? “想知道我叫什么,不来问我,问他作甚?” 这声音清冷如玉,坠在地上般好听,卫霆立刻夹起尾巴做人,继续老老实实面壁,玲珑则丝毫没有八卦被人抓包的尴尬,而是回头看向对方,“我问了,你就会告诉我?” 瞥了一眼假装老实实则耳朵竖的老高的卫霆,男子淡淡道:“你随我来,我便告诉你。” 玲珑立刻就把卫霆抛到了九霄云外跟了上去,什么卫霆,没听过不认识,查无此人。 一进房间玲珑便眼睛一亮,只因为她看到了桌子上的白玉盘中堆积的亮晶晶的小玩意儿,不少都是她把玩过的,但很多东西她玩过后就随手一放,有时候自己都想不起来了。正是昨天晚上床上那些小玩意儿,被收拾了起来放在桌上。 玲珑便又重拾了对它们的热情,拿起一只金子做的小兔子,这金子是特地挑选的软金,小兔子做得栩栩如生,是大长公主派人给玲珑寻来的小玩意儿,因为亮晶晶的她很是喜欢,可总有更亮的玩具吸引她的注意力。 看着小女孩抓着个小兔子坐在桌前玩得不亦乐乎,是半点儿拘谨紧张都没有,完全不怕他,男子便想,这可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怪物,幸得她出身好,家人有足够保护她的能力,否则在这样的世界里,必定是极其脆弱容易消散的。 “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玲珑捏着小兔子想起自己跟进来的原因,“我叫玲珑,这个你应该知道的吧?玲珑剔透的玲珑。” 男子道:“亓离。” 他用修长的指尖沾了茶水,在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玲珑探头过来看,称赞说:“挺好听的,可为什么卫霆不知道你的名字?” “世上可有师父给徒弟报家门的规矩?”亓离反问。 卫霆自己不问,难道要他这个当师父的抓住他主动告知? 玲珑噘噘嘴,把白玉盘搂住朝自己的怀里收:“这些都是我的玩具,我要全部拿走,你可别动什么坏心思啊。” 不死山庄有的是金银财宝,亓离压根看不上她这些小玩意儿,便是做得再精巧,也值不了多少钱。只是看小女孩那份提防的表情很新奇,便道:“我有比它们漂亮的多昂贵的多的东西,哪个想对你的玩具动什么心思?” 玲珑自动忽略了后面的昂贵,只注意到了“亮”这个关键字,便期待地问:“有多亮?” 亓离从袖口取出一个小小锦盒,从外表看,这个锦盒跟玲珑平时拿来装首饰的差不多大小,也看不出有什么稀奇,可是当亓离将其打开的时候,玲珑哇了一声。 那小小锦盒里面不是金银玉器,更不是什么财宝,而是一株娇小的雪白的散发着朦胧光芒的小花苞。 玲珑觉得有点像是台灯的微微的光,但那确实是花,而且锦盒打开后有一股动人的香味,让人闻起来觉得身心舒畅。锦盒底部还有一片颜色黑红却又透着点点荧光的土,小花苞便生长其上,显得十分可爱。 玲珑立刻就喜欢上了,便问亓离讨要:“我想要,我可以拿别的跟你换。” 她对喜欢的东西向来是看上了就必定要得到,但基本上不会蛮不讲理去抢,除非那本来就是属于她的。 亓离当着她的面,将小锦盒慢慢合上,眼看小女孩的表情从期待到失落,轻声道:“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将它赠予你。” 原以为小女孩会立刻点头,谁知道她露出了鄙夷的表情:“你可别想哄我,我才不会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你想拿它抵消欠我的药膏?那可不成,我这人什么都吃,但不吃亏的。” 她这样的言语,叫不喜欢她的人见了,必定觉得她蛮横骄纵,自私自利,可叫对她有好感的人见了,也只是更觉她率真可爱,毫不矫情。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非黑白分的清清楚楚。 “放心,是别的要求。” “那好吧。”玲珑伸出手。 这小手亓离昨日夜里便见过,小小白白,嫩呼呼的,此时此刻摊开掌心向上,更是显得又小又可爱,怕是他的锦盒都比她的掌心要大一些。 他并不惋惜,将装着珍贵花苞的锦盒放入她小手,“好好养它。” “还要养?”小怪物立刻跟拿了烫手山芋一样退回来,“不要不要不要,我不想养,我嫌麻烦,除非你给我养,我每天来玩它。” 亓离略带不敢置信地望着她:“你可知这是何物?” “我不知道啊!”理直气壮的。 “此花名唤不死花,正是不死山庄徽章的由来,世间仅此一株,传言吃下此花果实,可以百毒不侵甚至长生不死,你确定你不想要?” 是个人知道这不死花的神奇,怕都是抢破了头也要得到,她却轻飘飘地一句嫌麻烦就不要了。 “那又怎么样?”玲珑反问,“百毒不侵长生不死,我又不珍惜,就算有又能如何?” 亓离一怔。 “我听我娘说,她很小的时候就听说不死山庄的故事,还有世间关于你的传闻,为何你直到现在还是如此年轻?看起来比卫霆也没有大上多少,但卫霆却说是你养大的,即便驻颜有术也不能做到这般吧?喂喂喂,你不会是什么妖怪吧?” 问到后面玲珑都开始兴奋了,这种世界也会有妖怪的吗?那才是真的有趣呢! 亓离搞不懂她的小脑袋瓜天马行空都在想些什么,只得伸出一根食指,戳住她软嫩的脸蛋,将越发靠近的她推得稍微远一些。“自然不是。” “那你为何能活到现在还这么年轻,难道你是吃了不死花?可是你不是说,世间仅此一株?”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你想听么?” 亓离觉得玲珑是个很合自己胃口的小怪物,因此难得愿意同她多说说话,他觉得这世间没有能够理解自己的人,也觉得这时间污浊不堪毫无意义,可玲珑的出现让他觉得,也许,还是存在有趣的人的。 可玲珑却很为难:“不太好吧,既然很长,你肯定要讲很久,那我就在这儿干坐着喝茶水吗?我申请到我房里讲,可以让我盘腿坐床上嗑瓜子喝甜汤的那种。诶对了,你需要背景音乐么?我娘刚得了个俊秀的伶人,我可以让他跟你合作。” 找乐子,龙女大人是认真的。 347.第三十八片龙鳞(十九) 第三十片龙鳞(十九) 亓离是真拿这小怪物没办法了,他见过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在绝望与死亡面前, 人总是能做出清醒时候自己无法想象的事, 亓离将这称之为“人性”。而越是见识人性, 他的性子便越是冷清,逐渐地再也没有了情绪上的浮动, 总觉得活着的人跟死了的人, 在他这里,分不出谁更好一些。 他说:“那还是不讲了。” “讲讲讲。”玲珑很自然地拉住他的衣袖,还轻轻摇晃, 把亓离当成大长公主一样撒娇撒的一气呵成。“我叫人把吃的送到你这里来嘛, 我可先说好, 嫌我吃东西有声音还会洒屑的, 都是会挨打的。” 真是不讲理。 可亓离还是点头了。 婢女们很快送来了各式糕点水果, 都是刚出锅的,又热又香,玲珑先拿过一块枣糕小心翼翼地吹了吹, 无比幸福地咬了一口,呀, 口感绵密柔软,带着红枣的香甜,十分好吃。这个做糕点的厨子是大长公主特地为女儿寻来的, 可玲珑是个很容易喜新厌旧的人, 今儿个她喜欢这个, 明儿个指不定就换成了旁的,因此在公主府虽然待遇特别好主子出手也大方,但大厨还是拼了命的学习创新,争取每次都能让郡主满意,并且把老样式的糕点都给做出新的花样儿来。 玲珑很喜欢他,经常到厨房找他玩,大厨见郡主如此漂亮可爱,更是拼了命的表现。可见玲珑的傲慢是分人的,她对大厨这样胖乎乎和蔼讨人喜欢的人类,太容易玩到一起去了。 她吃东西也是这样,每一口都很认真很享受,决不浪费也决不忽略,咬了一口枣糕后还舔了舔嘴巴,露出满足的神情,使得早已没有口腹之欲的亓离都忍不住觉得,她手中那块枣糕,必然是很好吃的。 讲故事之前,他便也伸手拿了一块,可咬了一口,也并没有觉得如何美味,不过是食物而已,保证自己不被饿死的道具。 嘴里索然无味,只被咬了一口的枣糕就又被放回了盘子。 玲珑眨着好奇的眼睛,歪着脑袋卖萌:“你为什么不吃呀?” 亓离道:“有这么好吃么?” 说得是她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好吃的呀。”小怪物声音软绵绵,亓离觉得比枣糕都要甜。玲珑手里这块刚好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小口,她便大胆地站起身,将剩下的这一口不由分说地塞进了亓离嘴里,然后眨巴着眼睛期待地问:“怎么样?你仔细品品?” 亓离被迫将被她咬过的枣糕咀嚼后吞下,不知为何,看着她满脸写着好吃的面容,他竟也真的从中尝出了丝丝甜味,似乎这枣糕的滋味真如她所说,挺不赖。可为何方才他自己吃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呢? “食物要分享着吃才好吃,你不知道,我经常跟半夜闯进我房间的卫霆一起吃东西,看着我吃,他每次都吃撑了走的。”玲珑一边说,一边又取过一块豆沙甜饼,自己先咬了一口尝尝味儿,惊喜道:“里头加了牛乳!好香!你快尝尝!” 说完就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饼子举起来,送到亓离嘴边。 看着这块小小的缺了个月牙口子的豆沙甜饼,亓离犹豫了几秒,也慢慢咬了一口,玲珑就看着他吃,她觉得好吃的东西,绝不容许有任何人质疑,谁敢质疑她就打谁!“怎么样,好不好吃?” 亓离缓缓点了下头,玲珑便满意地将饼子收回来,因为做得很小,所以她再一口就全吃了下去。 还兴致勃勃地催:“来呀来呀讲故事呀!我还让她们准备了坚果,可是瓜子好难剥啊,不如你一边讲故事一边给我剥吧,啊这个这个,小核桃也要帮忙,不然我手会疼。” 她就是这样跟大长公主撒娇的,搞得如今都十四岁了,大长公主还把她当奶娃娃看,见了就忍不住想朝怀里带,吃饭都不用婢女伺候,堂堂公主亲自拿筷给女儿挑鱼刺剥虾壳捡葱花,讲究的不行。哪怕大长公主少女时期,在宫中也不曾这样过,谁知得了个女儿,跟眼珠子样疼着捧着,还得伺候着。 偏偏伺候的还心甘情愿,跟吃了蜜一样甜,被支使的团团转也不觉得她烦。 亓离眼见也有这种趋势了。 他跟玲珑讲了个很平淡的故事,至少从他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实在是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当年多么痛彻心扉,如今说出来也是波澜不惊,仿佛在诉说一个老掉牙的传闻,不说真也不说假,可任谁听了都知道他故事里说的主人翁就是他自己。 少年被当作药人养大,本以为有着养育之恩的老者逼迫他拜师,却不曾教他丝毫,幸而他天资聪颖,又加上体质特殊,终于成功活到了十六岁,然而老者贪婪不已,他养大少年并不是真心想要照顾这个徒弟,只是想要借由他的身躯,融入不死花与他毕生心血熬制的药方,送入丹炉炼制九九八十一天,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不死药。 少年是怎样活着长大的,其中经历了多少凶险,亓离一言带过,他告诉玲珑,后来少年猜测自己命不久矣,便准备先下手为强,佯作温顺,反而将老者活活推入炼丹炉中,最后囫囵炼制出来的不死药,被少年服下,此后几十年,不老不死,不伤不痛,却也不似活人。 “……其实老者未必是要害他,是他自己觉得危险,宁可错杀也不肯放过,你觉得这样的人是不是个怪物?” 玲珑撑着下巴,慢悠悠把手伸过去,将亓离剥好的瓜子仁抓了一小把送入口中,顿时唇齿生香,“不然呢?” “嗯?” “我说不然呢?”玲珑搞不懂他在纠结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少年这么做就是欺师灭祖泯灭人性?” “不过是杀了个对自己包藏祸心的人罢了,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好郁结?”玲珑打量亓离,觉得这人看起来冷心冷情,没想到这么多年都还被过去所困。“那我就告诉你好啦,老者确实是要将体质特殊的少年当做药材炼制不死药的,而且,即便不用这个少年,他也试过很多次,死在他丹炉里的少年可不是只有一人。你想呀,他连不死花都拿了出来,想必是之前做过了实验,也拿过人试药,觉得十拿九稳了才这么做的。再说了,他已经不顾结局孤注一掷,说明他本身命不久矣,才更渴望不死药。” “早死晚死不都是个死,他比旁人多活了那么久还不够?真要说讨债,被他当做药人养大的少年更可怜吧?我可不想天天泡在满是蛇虫毒物的汤浴里,什么蜈蚣脚知了蜕的活生生往嘴里塞。” “啊,不过这是我听了故事的猜测跟个人见解,你可不要介意呀,我没有要洗脑你的意思。” 要不怎么说玲珑说话特别有说服力呢,根本就在于她会明确地表示出来她没有要忽悠你的意思,只是从理智观的角度为你分析问题,那你站在她的思考角度一想,是不是挺有道理?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儿?是不是她说得每一字每一句都对? 上一个被洗脑的大长公主现在面首都要凑齐七个了。 亓离沉默良久,“你可真是个小怪物。” “不。”玲珑狡黠一笑,“我只是与众不同,万里挑一。” 亓离便破天荒地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这个笑使得他总是冰冷的面容多了几分柔软,显得更加好看。玲珑便端起面前的果盘,示意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洒上特制牛乳,又香又甜。” 对亓离来说,这样的食物太过甜腻,可她好像很喜欢,他便觉得跟着尝试一番也未尝不可。 这么做的。再说了,他已经不顾结局孤注一掷,说明他本身命不久矣,才更渴望不死药。” “早死晚死不都是个死,他比旁人多活了那么久还不够?真要说讨债,被他当做药人养大的少年更可怜吧?我可不想天天泡在满是蛇虫毒物的汤浴里,什么蜈蚣脚知了蜕的活生生往嘴里塞。” “啊,不过这是我听了故事的猜测跟个人见解,你可不要介意呀,我没有要洗脑你的意思。” 要不怎么说玲珑说话特别有说服力呢,根本就在于她会明确地表示出来她没有要忽悠你的意思,只是从理智观的角度为你分析问题,那你站在她的思考角度一想,是不是挺有道理?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儿?是不是她说得每一字每一句都对? 上一个被洗脑的大长公主现在面首都要凑齐七个了。 亓离沉默良久,“你可真是个小怪物。” “不。”玲珑狡黠一笑,“我只是与众不同,万里挑一。” 亓离便破天荒地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这个笑使得他总是冰冷的面容多了几分柔软,显得更加好看。玲珑便端起面前的果盘,示意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洒上特制牛乳,又香又甜。” 对亓离来说,这样的食物太过甜腻,可她好像很喜欢,他便觉得跟着尝试一番也未尝不可。 348.第三十片龙鳞(二十)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 “想吃么?” 听见他师父的声音, 卫霆感动地猛点头,他真没想到师父会突然对自己这么好!果然跟玲珑小可爱在一起久了,就连他师父这样铁石心肠的人都变得善良起来了! 亓离淡淡地说:“那就想吧。” 卫霆:??? 想又不犯法, 亓离觉得自己是个好师父,他只限制卫霆的身体, 不限制他自由的灵魂, 无论卫霆在心里是如何骂他如何诋毁他如何恶意揣测他,只要亓离没听着, 就都不算。 卫霆被迫站在桌子前看着他师父吃, 吃相优雅又缓慢,跟幅画似的,若是怀春少女见了, 定然要惊艳心动, 然而卫霆全程都看着那些被师父残忍吃下的糕点,啊,那得多么好吃啊, 光是从外表来看就很美味了!卫霆跟玲珑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对玲珑还是比较了解的,知道她平时吃的都是好的, 而且绝对美味, 但玲珑喜欢甜的辣的这些口味比较重的, 他师父不是只喝水就能饱恨不得以丹药果腹的人吗?为什么这样的食物他也吃得下去? 其实亓离真没尝出玲珑在时的味道来, 但是就着卫霆那张欲哭无泪的面容, 叫他觉得这食物吃起来也勉强还算可以入口, 不再寡淡。 至于卫霆,他眼睁睁看着他师父用完剩下的糕点后,又被罚着出去继续站了。 而嘴上说着待会儿会来看花的玲珑,却直到天黑也没有来过。亓离坐在桌旁,看着打开的锦盒里那株散发着柔和光芒的不死花。一开始他服下不死丹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可随着他逐渐成年,年纪增长,容貌却不见衰退,最终永久停留在了二十来岁的样貌上,再也不曾改变过。 好么? 也许很多人觉得长生不死是好的,但亓离却不觉得。他只觉得活着是什么意思的,秀丽河山于他而言是没有颜色的,色香俱全的食物于他而言是寡淡无味的,他习惯自己的世界里只剩下宁静,等到他收养了卫霆,将卫霆养大,原本乖巧的婴儿逐渐变成了个脑子不怎么好使的熊孩子,亓离就更烦他了。 卫霆逃出不死山庄这么久,也是亓离根本就没想找他回来。要是卫霆没回去偷药,在不死山庄早查无此人了。 长生不死又有什么意思呢?因为活得太久了,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亓离便开始醉心于医与毒,很快便声名鹊起,无数人历经艰辛来到不死山庄,都只为向他求药。 亓离是不在意旁人死活的,在他看来,死亡真是一件充满美感的事,会拒绝死亡的人愚蠢的令人失望,他何必要救他们? 而他不缺金银也不缺名利,这些东西对他都毫无吸引力,他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些求药的人面对死亡与失去的时候会如何选择。 近百年的时间里,每一次,求药的人都选择了自己,面对死亡,面对绝望,他们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意志,也流露出了惊人的绝情。亓离想,你看,他也不是唯一一个为了自己生存便杀了旁人的人,这些人比他还过分呢。他的师父没把他当人看,可求药的人却奉上了自己最珍视的人。 他轻轻叹了口气,将锦盒合上了。 玲珑这边跟宫里的人打了个照面,皇帝一如既往地送给她许多好东西,这段时间可能是感觉到玲珑的心真不在自己身上了,皇帝殷勤的过分,隔山岔五的就给玲珑送点小玩意儿,大多是他自己做的,什么草编的小兔子呀,亲手写的诗句呀,贴身携带的物品呀等等,每次送东西,必然要人带口信,问玲珑最近如何,可有时间入宫看他云云。 态度之诚恳把大长公主都打动了,还试探着问玲珑是否真的不喜欢皇帝——难道还是假的不成?玲珑岂止是不喜欢他了,还想欺负他呢。 皇帝送的东西玲珑都收了,比较贵重的就放进库房,亮晶晶的就留在手边,但是草编小兔子之类的就随手一丢,皇帝的墨宝不能等闲视之,那就叫人裱起来挂前院,公主府要是来人还能带人瞻仰一下跪拜一下,多好。 她才不进宫看皇帝呢,这人,明明很担心她移情别恋,偏偏还要端着皇帝的架子,要是想挽回,他就亲自来,否则大家就别见面,多简单的事儿,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呢。 “合则聚,不合则散,娘,这个道理很简单的,我觉得皇帝表哥应该明白。” 大长公主看着分外有气场的女儿,有点自愧不如地摸了摸鼻子。“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对,娘都听你的。” 就连玲珑也不得不感慨大长公主对她的纵容与溺爱,她在人类世界生活了不知多久,也有过很多对“父母”,其中疼她爱她的数不胜数,可做到大长公主这个地步的,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百依百顺毫无原则,却是并不多见。 她就跟大长公主撒娇:“我就知道娘最好了,娘可别看皇帝表哥这样就心软,他跟那小太监的事儿我可没冤枉他,这样的人我才不嫁呢。” 大长公主是个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人,可到了玲珑面前她就显得特别软耳根,玲珑说什么她都听,不管玲珑讲不讲理。 母女俩又笑作一团,正说着悄悄话呢,下人进来禀报说宋举人在门口求见。闹得大长公主半天没反应过来,什么宋举人?愣了几秒才想起来那是已经和离的前驸马。 到底还是做过夫妻,大长公主便让人叫他进来,却被玲珑拦住。玲珑叫了梅香来,跟她交代了几句话,梅香领命而去,大长公主便问:“怎么了?不想见你父亲?” 她给宋举人留脸面,也是因为他是玲珑的父亲,她若是对宋举人太过绝情,焉知女儿不会怪她? “见不见无所谓的,但他既然有求于我们,自然得知道,大长公主跟玲珑郡主,不是谁说一句求见就能见着的,若是见我们这样简单,那公主府的门槛岂不是被人踏破了?” 这倒是。玲珑自打办了全猪宴一举成名得了皇帝的赞赏后,许多人都想跟她来往,纷纷下帖邀请,可惜她是谁的宴会也不去,谁的邀请也不理,想见她一面简直难如登天。宋举人现在是个白身,想见大长公主?多少头顶乌纱帽的都求见不得呢。 他在公主府生活了几十年,曾经是这里的主子,应该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连个下人都能为难他吧? 总得等上一两个时辰才行。 “你怎么知道他有求于我们?” “猜得嘛,不然他怎么会上门?父亲虽然迂腐刻板,但文人的臭脾气是有的,除非是有求于人,否则决不会主动上门。”玲珑自信满满地回答,“再说了,是不是待会儿看他等不等就知道了。” 宋举人等了。 他能不等么?驸马时候的他到哪里都是旁人等他的份儿,可真正跟大长公主和离自建府邸才知道,生活里到处都是麻烦,他若是有事寻人,那等上十天半个月都是有的,这只是一两个时辰,宋举人还挺得住。 只是心中到底难掩酸楚,眼见曾经对自己毕恭毕敬的下人如今已是完全将自己当做陌生人,宋举人便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驸马时的日子。 虽然大长公主性格强势,对他却很是体贴,也从不与他红脸,他什么都不必操心,大长公主便会将一切为他打点好,他只要当他的驸马就成了,每日沉浸琴棋书画,多么逍遥自在。 可眼下却不能如此了,他也不想来叨扰大长公主,可小妻子怀着身孕,眼看即将临盆还哭闹不休,宋举人哪能不管不顾呢? 等了一个半时辰,喝了好几壶茶水——就连公主府拿来待的茶水糕点,也比宋举人现在吃的好。 终于,大长公主来了。 宋举人正等的心焦,一听闻公主驾到,便立刻起身。他今日特地穿了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也收拾干净了脸面,出门时觉得颇为风度翩翩,可真见了大长公主,才觉自惭形秽。 宋举人是男子,脸色憔悴也不会用脂粉掩盖,穿得再好也无法掩饰他浓重的黑眼圈已经凸出的颧骨,整个人都瘦了许多。而大长公主却比跟他和离时更加美艳,宋举人还是驸马的时候觉得妻子太过强势没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让自己不像个男人,可娶了温柔胆小的娇妻,他反而又怀念起大长公主的果决利落了。 大长公主是和离,不是守寡,衣服自然怎么好看怎么穿,鲜亮的大红色她也完全撑得起来,岁月给予这个女人独特的魅力与妩媚,真是风情万种,美而不腻。 胸口处所露出的一片肌肤,看着比起少女也差不了多少,眼角一点纹路也没有,若非气场强大,说她二十岁也有人信。 从前宋举人在大长公主面前不卑不亢,如今他却自觉低人一等,连话都说不出了,只是呆呆看着,许久才反应过来。 349.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一) 第三十片龙鳞(三十一) “……公主。” 见了大长公主, 宋举人连忙起身, 向她拱手施礼,看起来颇有些局促。 大长公主点了下头,走到主位坐好, 身边的婢女也各自伺候着,她语气淡漠:“今日宋举人求见本宫,可有要事?” “你、你还好么?”他鬼使神差问出这么一句。 大长公主莫名其妙地答:“本宫好得很, 这应该看得出来吧。” 能不好么, 长得美还有权有势,女儿机灵可爱讨人喜欢还黏她, 有年轻英俊体力好的小狼狗夜夜笙歌, 上头还没人约束着她, 大长公主活了这么久, 总是被责任跟义务压着,直到现在才觉着真正自由。再想想宋举人还是驸马的时候,自己还得为了他的衣食住行打点操劳, 贵为公主, 又是何必?没讨得什么感激不说,还要被埋怨强势。 现在好啦, 她撒手不管啦, 宋举人一定过得特别快乐吧。 宋举人这句话问的自己也有点尴尬,可他方才是真的情不自禁, 看到大长公主过得好, 宋举人的感觉却并不好。他面色沉重, 似乎在回想过去,正要说话,大长公主把他打断:“好了,说说你今日来所求为何,本宫想,你应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才是。” 宋举人羞赧至极,可思及今日所行的目的,还是强忍着羞耻开口了:“我来,是想求公主帮忙。” 大长公主问:“什么忙,你且说来听听。” 宋举人便说了。 原是他那位小娇妻的哥哥,在家里是众星捧月,可小娇妻嫁给宋举人后,没落的家里有了银子,不再束手束脚,他也就渐渐开始有了别的心思,居然跟人学起了狎妓。这一来二去的就出了事,仗着有银子,在妓院里同人争风吃醋,夺了一个花娘的服侍,结果第二天那跟他争吵的人便死了! 这可出了大事,看到他们起口角的足足有几十人之众,鸨母嫖都能作证,而服侍过他的花娘昨夜睡得特别沉,不能证明他没有离开过,这时候又在他身上搜出了死者的随身物品,可算是罪证确凿,人便被下了大狱。 一番严刑拷打,竟是签字画押招供了!判处明年春日斩首,这下小娇妻的家人可闹起来了,他们不敢去衙门闹,就来跟宋举人闹,小娇妻也被唆使着一起闹,反正就是要宋举人来求公主救人。 大长公主:…… 她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宋举人的变化实在是超出她的想象,但听起来此案确实是疑点重重,若是真的言行逼供,她知道了,自然不能不管。就是宋举人他自己心里没点数?他当初便是为了那小娇妻有了异心,两人因此和离,如今居然还能舔着脸上门求她帮忙救小娇妻的哥哥,该不会是缺心眼吧? “此事本宫知道了,本宫会让人去查清楚,若他真是无辜的,自会还他清白。” 宋举人顿时感激:“多谢公主。”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本宫不留你了,你回去吧。” 说完,她便先起身离开,心里到底对宋举人失望至极。他满心只有他即将临盆的小娇妻,有他期待已久的儿子,此番来是为了大舅子不说,竟是连女儿的近况问都没问。 这使得大长公主对宋举人更加没了感情,连仅剩的一点情谊也因为他这次的请求消磨了干净,可宋举人并非不关心女儿,他只是想啊,女儿是高贵的郡主,大长公主又疼爱她,怎么会舍得她吃苦呢? 他是有点怕女儿的,女儿言辞犀利,根本不给他面子,几次三番宋举人都被说得面上无光,甚至想起玲珑的表情,宋举人都觉得羞耻。 他还是赶紧回去,把这消息跟小娇妻交代了吧。 玲珑得知宋举人是求什么后就很不高兴地问:“娘为什么要帮他嘛,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大长公主知道她不高兴了,连忙哄道:“你父亲再怎么做错事,没有伤害你,也是你的父亲,娘怎么能完全不管他?更何况他说的这事儿,娘听着就觉得其中有蹊跷,若那人真是无辜的,总不好害了人家一条性命。” 玲珑撇撇嘴,哼了一声:“娘可真是菩萨在世,心善的不行。” 大长公主听她这语气忍不住笑,手在女儿噘起的小嘴儿上刮了一下:“好了好了,不要生娘的气了,娘答应你,明日让你自己出去玩好么?” 玲珑顿时转怒为喜:“真的吗?” “真的。”说完立刻加了个条件,“但是身边必须带人。” “知道啦知道啦。” 其实玲珑要是想出去玩,大长公主根本拦不住,但她不想让大长公主伤心,对待温柔甜美的灵魂,玲珑向来是非常珍惜的。第二天她特地换了一身低调点的衣服,她平时挺少出门的,那几个对她有企图的家伙都很难见到她,玲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自己一旦出门必有艳遇——男人为了博得女人欢心,也是能勾心斗角绞尽脑汁的。 比如说有段时日没见的原尧,本来风度翩翩的状元郎,饵都下了,玲珑这条滑溜溜的小白鱼却偏偏不上钩,一开始原尧还觉得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对自己倾心如探囊取物,两人初遇过后,他凭借强大的自信认为玲珑肯定会记住自己——他对自己的容貌与气质很有信心。 但现在他看着眼前茫然满面陌生的少女,突然就不敢确定了。“……你不记得我了?” 玲珑当然记得啊,可她就是要演啊,就许原尧演她,不许她演原尧?比演技,龙女大人没输过,被她骗得团团转的人数都数不清。“你是谁啊?” 原尧便又把自己介绍了一遍,顺便提起了初见时的糖人,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再拿高冷之花的态度面对玲珑了,想也是,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莫过于皇帝,可皇帝在玲珑面前都是笑意满满,原尧算什么身份?就跟一百八十线的小明星自以为是影帝一样,想太多。 玲珑拖长了音调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是那个买我画的糖人的。” “正是在下……” 可是话还没说完玲珑就奇怪地问:“你跟上次看起来很不一样啊,上次你很讨人厌,对人爱答不理的,这回却突然如此殷勤,难道你知道我是谁?有求于我?” 这是直接把原尧当成那种攀龙附凤的人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玲珑给他下的这个定义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甚至还挺贴切。可原尧怎么能容忍自己在她心中是这样的形象?他想成为的是玲珑的白月光朱砂痣,不是蚊子血也不是苍蝇腿! 可这又要如何解释他的态度转变呢?出口成章的状元郎果然是才思敏捷,瞬间就使自己俊脸通红。 玲珑开始给他的演技打分。 “在下……”原尧红着脸,完全从高冷之花变成了容易害羞给人好感的美青年,“在下上次失礼了,还请小姐见谅。” 妈耶,这个演技可以啊,玲珑想,要是以后失业了说不准能去唱戏,感觉唱作俱佳还能立刻脸红,皇帝就是养尊处优,没吃过原尧那样的苦头,不然肯定也能演的更好一点。 “没关系,我又不在意,可是你能不能不要挡我的路?我还想到别处去玩。” 说真的,演技稍微差一点,就是个两面三刀表里不一的人设,偏偏原尧容貌俊秀气质出众,书卷气极浓,他将一个外冷内热看起来冷漠高傲实则害羞内向的美男子表演的淋漓尽致,这次与玲珑“不小心”相遇,便因为上次的失礼感到愧疚,于是提出一个理所当然的请求:“京城我很熟悉,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知道,小姐若是不介意,在下可以为小姐引路。” 态度十分诚恳。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她最近习惯用这种姿势恶意卖萌。十四岁的小少女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偏偏她养得娇气又不爱讲道理,看着就更显小了,今日出门还在两边的发髻上戴了毛绒绒的小毛球,显得她更加可爱,十分灵动。 哪怕是原尧也看得出神,被这出色的相貌所惊艳,甚至内心忐忑开始等待玲珑的回答,看她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最后舒展开来说了一个好字,原尧立时笑了,抛却高冷之花的人设走亲民路线,他的笑容就给人如沐春风之感。 态度十分诚恳。 玲珑歪着脑袋看他,她最近习惯用这种姿势恶意卖萌。十四岁的小少女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偏偏她养得娇气又不爱讲道理,看着就更显小了,今日出门还在两边的发髻上戴了毛绒绒的小毛球,显得她更加可爱,十分灵动。 哪怕是原尧也看得出神,被这出色的相貌所惊艳,甚至内心忐忑开始等待玲珑的回答,看她皱着眉头思索了半天最后舒展开来说了一个好字,原尧立时笑了,抛却高冷之花的人设走亲民路线,他的笑容就给人如沐春风之感。 350.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二)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二) 在一起玩的时候有说有笑好像关系亲密的不行, 等玩够了就立刻查无此人——说的就是玲珑了。 在原尧的带领下她逛了许多有趣的地方也吃到了很多在公主府吃不到的美味, 但是眼看天色不早, 梅香都开始几次三番催促她回府, 玲珑顿时潇洒摆手,丝毫不留恋外面的世界。 这跟原尧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理说, 像是玲珑这种金枝玉叶,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周围人也非常担心她的安全, 到哪儿都要小心地保护周到的照顾,一点委屈都不让她受, 活在这样顽固的框架里,其实是件很沉重的事。 照原尧的推断,故事的剧情应该是这样的:他博学多才又言谈风趣, 两人相谈甚欢,玲珑跟着他见识到了外面世界的美好, 她会更加厌恶皇家加诸在她身上的束缚,大长公主是个多么强势的人举世皆知, 有个那样的母亲, 她一定生活的难以喘息。 她肯定是渴望自由的, 哪怕对自由不理解, 她也才十四岁,会对外面的世界好奇、向往, 她身边没有同龄的年轻人, 在京中也没什么朋友, 这一点原尧是亲自查的清清楚楚。 这样的话,两人就顺理成章成了朋友,涉世未深的少女芳心最容易打动,那么接下来他的复仇大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可现在这走向不对劲儿啊! 因为梅香一说到时间了该回府了,玲珑就乖乖哦了一声,把今天觉得好玩买下来的东西都让几个婢女拿着,然后伸出小手,梅香就把她牵住了,玲珑对原尧摆摆手,转身就走,别说留恋了,就连句话都没有! 这不对啊! 原尧本来想扮演一朵高冷之花,最终却被迫走了接地气的路线,原以为今天一天的相伴能让玲珑对自己产生眷恋,至少跟他约好下次再一起玩什么的,谁知她说走就走,别说好感,就跟不认识他了一样!于是原尧只好主动开口叫住她:“玲珑!” “嗯?” “我还知道几家好吃的小店,你还想去尝尝么?” 虽然在一起只玩了一天,但原尧对玲珑的爱好已经颇有了解,她很爱美食,尤其是些公主府里见不到的,原尧觉得凭借这个自己一定能跟玲珑再约好见面的。 谁知玲珑却摇摇头:“不啦,外面的东西是挺有趣的,可还是家里的更好吃,我也就是图个新鲜,这些人的手艺如何能与家中的大厨相比呢?相逢即是有缘,告辞啦,我要回家啦。” 说完就真的走了,是一点儿眷恋不舍都没有!原尧怎么能就这样让她离开,大步追了上去,在梅香警惕的眼神道:“天色晚了,你们都是女子,要小心些,我送你们回去吧。” 玲珑捂嘴笑出声:“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自己走回去?” 她天生高贵,便觉得他这样的想法小家子气,她又不是戏文里跟心仪的书生私奔的富家小姐,为了能有多一点的相处时间绞尽脑汁地留在外面,她才不会呢,有舒舒服服的马车坐,还有漂亮的婢女姐姐给她走了一天的双腿按摩,她为何要在外面,让原尧陪着自己走回去呀? 再说了,一起走回去,兴许原尧还觉得他考虑的很周到呢。 在梅香怜悯的眼神里,原尧袖子中的手悄悄握成拳,公主府的马车正好停在玲珑面前,放凳子的,扶着的伺候着的,众星捧月的上了马车,帘子都没再掀一下,更没有看原尧一眼。 难道不是吗?你在外面遇到一个很有趣的人,说说话一起玩也就是了,是有谁规定过必须要两个人记住彼此的姓名留下联系方式下次再约出来一起玩? 没有吧,那她不理会原尧岂不是很正常? 怎么说她都是十四岁的小少女,要是跟外男私相授受,说出去多难听呀,她可是很爱惜羽毛的,特别注重名声。 不过回公主府的路上玲珑掀开车帘又看到街边有家卖烧饼的,其实是她在马车里闻到了香味儿,就让车夫停下,自己亲自下去买。梅香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生怕粉雕玉琢的小少女磕着碰着。 新鲜出炉的烧饼又香又脆,里头还有肉馅儿,咬一口满嘴流油,卖烧饼的老伯还讨好地给送了一小包蘸酱,说是自己家做的,给贵人尝尝。见自家郡主高兴,梅香便大方地赏了一锭银子,直把老伯兴奋的,就差没把烤烧饼的炉子都给她们搬上马车。 等到了公主府,玲珑先在门口下车,让梅香把烧饼拿开自己,正伸着手呢,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团雪白的毛茸茸的东西,擦着玲珑的脚边撞到了公主府门口的石狮子上,玲珑凑过去看了看,是只小兔子,不过一只脚正流着血,好像是受伤了。 “抱歉!” 啊,又来艳遇了,玲珑想。 她要是当皇帝,肯定后宫也会有很多美人每天变着法儿地想跟她偶遇。 看她魅力多大。 穿着深色长衫的青年快速走过来,“郡主恕罪。” “是你啊。”玲珑露出笑容来,“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冯子安。” 玲珑点点头:“你怎么会在这里,又为何与我道歉?” 冯子安怜惜的目光看到了地上抽搐的小兔子身上,弯下腰去将它轻轻捧起在掌心,目光温柔语气低沉,俊秀的面容上满是担忧:“实不相瞒,我是想带着这只小兔子去看大夫。” “看大夫?给人看病的大夫么?” 冯子安有点赧然:“正是。” 玲珑便看了看小兔子:“这小兔子怎么了?它看起来似乎不是很好。” “回郡主的话,它是我在路上捡到的,看着伤的挺重,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想着找个大夫看一看。” 女孩子不都喜欢软绵绵的小动物么,尤其是对受伤的小动物,她们更容易生出同情心,而冯子安就跟这只小兔子一样,值得人怜惜。他生得好,有才华,偏偏在家中却受尽排挤折磨,太容易让女孩子心疼了。 冯子安打的什么主意玲珑能不清楚?这种入门级的小手段也就骗骗单纯天真的小姑娘,她现在都不玩这招了,拐弯抹角的有什么意思?“原来是这样,你可真是个好人。” 玲珑夸人的时候会很认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她自己的眼睛又长得好,干净清澈,黑白分明,十分真诚。这句你可真是个好人让冯子安这种心狠的家伙都略略有些心虚,只是他很快就答道:“郡主谬赞了。” “小兔子给我吧,我有厉害的大夫可以给它看看病,等过几天你来公主府好了,我再把小兔子还给你。” “可以吗?”冯子安露出期待又怕受伤害的表情,“这样……是不是不大好?” “怎么会呢,小兔子也是一条生命呀。”玲珑软软地说,美眸亮晶晶,“好啦,你先把它给我吧,我带进去,过几天你记得来哦,我会让人吩咐下去,不拦你的。” 冯子安本来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他一开始只是想让玲珑记住自己,女孩子哪有不喜欢可爱的小动物的,而她贵为郡主,肯定不会有机会看到这样凄惨可怜的小动物,冯子安便可借着这个机会给她留个印象,不过冯子安已经很满意了,刚才见面的时候玲珑是记得他的,他动作轻柔地将小兔子放到玲珑怀里,她便进了公主府,身后的下人也随之进去。 只剩下冯子安一人站在公主府门口,仰望这偌大的府邸。多么气派,多么有排场,冯家如何能跟公主府比?只是他毕竟是冯家的子孙,若是父亲与嫡母不松口,他就是连参加科考的资格都没有。 在冯家活得无比艰难,他迫切需要一个人来帮助自己,没有谁比玲珑郡主更合适了。那日宴会,冯子安亲眼看到几位兄长面上对郡主的痴迷之色,除却要攀高枝外,冯子安内心深处还掩藏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阴暗——如果得到玲珑郡主,能看到兄长们跟嫡母敢怒不敢言又恨又妒的表情,一定很畅快吧?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为自己搏个美好前程,又有什么不对? 玲珑一回府就先朝自己院子去,往常她回来都是先找大长公主的。 大长公主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先出来,想迎人,结果走了一路也没见着人,倒是女儿身边伺候的婢女菊香过来传话,说郡主先回院子里去,待会儿再过来。 大长公主一想到女儿院子里那位“大夫”,顿时就有点失落。她是见过亓离的,看着年轻,模样又俊,皇帝算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了,可亓离比皇帝容貌更盛,女儿想把他留下来,脑子里在想什么,大长公主都不用猜测都能知道个七七八八。 但此时此刻又难免失落酸楚,还以为在女儿心中自己最重要,结果这次回家,第一件事居然是回自己院子去,不是先来看她这个娘。 菊香看着大长公主的表情,又赶紧按照郡主的吩咐道:“郡主在外面带回来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因为伤的挺严重,所以先送到亓离先生那里,让先生帮忙看看,很快就会过来陪公主一起用晚膳。这是郡主让奴婢给公主送来的烧饼,郡主亲自买的,说是味道不错,想让公主也尝尝。” 大长公主可真是好哄……菊香都不敢相信,那威严无比的大长公主,真的就被郡主交代的这几句话给哄好了! 还有那烧饼,都是民间百姓吃的,几文钱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公主丝毫不嫌弃,还当众取出一个咬了一口,津津有味之余,又夸赞女儿懂事乖巧讨人喜欢。 于是周围伺候的下人跟着一起夸,硬生生把玲珑夸得是天上有地下无,就差直说她是仙女下凡了。 亓离正在磨药,至于卫霆……他还在罚站呢,唉,罚个几天站,不给吃饭算什么,过去师父还有更狠的,现在卫霆都习惯了,他听到身后传来女孩子轻巧的脚步声,蹦蹦跳跳的,不用想就知道是玲珑,顿时面露笑容扭头想打招呼,结果玲珑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进了房间,嘴里还喊着叔叔…… 卫霆心都碎了,他还闻到了烧饼的香味,难道玲珑不是带吃的跟他分享的?! 亓离手一顿,将药杵放到一边,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她鲜活的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画,不仅色泽艳丽,还活色生香,只是她的出现,就让亓离感觉整个房间充满了色彩,不再是黑白黯淡。 “你来做什么?” “这个,你快看看它。” 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摊开,亓离才看到她怀里被掩住的小白兔,看着都要没气儿了,怪可怜的,时不时抽搐一两下。他便淡淡道:“我看起来像是给畜生诊病的人?” “哎呀。”她娇滴滴地嗔了一句,“你医术这么高明,就帮我看看嘛,这可是人家的小白兔,我答应别人会把它治好的,你可不能让我丢人呀。” “谁的?” “我说了你也不认识。” “不看。” “喂!”玲珑跺脚,“冯子安!你认识吗?” 亓离慢悠悠地答:“自然不认识。” “那你还要问。” 这回他没回答,修长的手指放在小兔子腿上,翻开血肉淋漓的皮毛看了一下,示意玲珑去取药箱。他住到公主府后,玲珑让人给他准备了许多药材,亓离每天就忙活这个。 玲珑把药箱拿过来,他给小兔子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最后绑了一个很漂亮的结,又将小兔子放到了窝上。 玲珑想了想,把房间里的衣橱打开一顿乱翻。这房间本来她也住过,她衣服又多,每个房间都有衣橱,不过亓离住进来之后,她就让人腾出来一个,但还是留了一个自己的。这会儿翻出来质地柔软的衣裳,用剪刀剪开做了一个简易的窝,让小兔子躺上去,顺便吩咐下人去拿点食物跟水来。 亓离看她照顾小兔子,问:“这兔子如何受的伤?” “我不知道啊,应该是摔的吧。”冯子安又没告诉她。 亓离伸手捏了捏小兔子包扎好的后腿,指尖轻柔,小兔子哼唧了两声乖乖躺着,看起来确实是比之前好多了,不再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了,玲珑觉得它很快就会恢复健康了。 而后便听亓离道:“它的腿是被掰断的。” “嗯?” 亓离看着她,这小女孩个儿娇小,坐在椅子上比他要矮好多,惟一双眼睛生得又圆又亮,清澈动人。“听不明白么?” “我的意思是,这只兔子的腿不是意外,而是人为,你应该怀疑一下将它送给你的人,不要傻乎乎的被人骗。” 他医术那么高,又心性孤傲,自然不屑说谎骗人,不过玲珑也不觉得意外,本来她就知道冯子安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好人,他一门心思往上爬,不择手段只为出人头地,能在那样的家庭脱颖而出最终掌握大权,能是个善茬儿?倒是没想到,他这时候就这么狠了,一只兔子也能掰断了腿送给她,就不怕被人发现? 不过想想,就算发现了也没什么,反正他说的是捡来的,谁也不能证明是他掰断的兔子腿呀! 玲珑单手托腮,戳了戳小兔子的屁股,“你喜欢吃麻辣兔头吗?” 亓离:…… 这个话题好像有哪里不对。 小兔子哆嗦了一下,也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幸好梅香提醒了玲珑:“郡主,您给亓离先生带的东西。” “啊对了,我差点儿忘了,叔叔这个你吃不吃呀?” 从梅香手里接过油纸包好的烧饼,送到亓离面前,“我在外面买的,觉得很不错,就带了个回来给你尝尝,你要吃吗?要是不吃就给卫霆。咦,卫霆呢?刚才我好像还看到他在外面站着?” 亓离把烧饼接过来,慢慢放在鼻尖闻了闻,道:“我不爱这些油腻的东西。” “不吃就算了,还我。” 结果她想抢回来亓离却又不给了,还咬了一口,又面色淡漠地问:“我咬了,怎么办?” 玲珑怕这个?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突然绽放出一个无比灿烂甜美的笑容,凑过去抓住亓离的手,在他咬过的烧饼上也大大咬了一口——是真的一大口,直接咬出了个凹形,然后志得意满地对着亓离挑眉,挑衅不已。 亓离不觉莞尔,反正在玲珑面前什么套路都没用,他也三下五除二把剩下的烧饼吃了,玲珑就惊奇地问他:“你居然不嫌弃我的口水?”她刚才可是没咬在他咬过的地方。 亓离道:“送你兔子的人,尽量不要同他来往。” “为什么呀?我觉得他很有趣啊。” “人心难测。” 这话说得很平静,但他眼神沧桑冷淡,可见是曾经历过无数人情冷暖。 无数人前往不死山庄,乞求一个活下来的机会,当不死山庄的庄主对他们提出条件,是要命,还是献上他们最重要的人,他们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前者,在死亡面前,似乎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亓离见多了人性,自然不对活人抱有希望,也不爱听到他们说话,因此不死山庄总是寂静的,也正因如此,生性爱热闹的卫霆才总是待不住。 “人心难测我当然知道,可那又如何?”玲珑眨眨眼。“那我就不能去喜欢人,帮助人了?” 亓离搞不懂她:“为何要喜欢,为何要帮?” 他是觉得玲珑似乎天真单纯过了头,跟他想象中的小怪物略有出入,他觉得他们是同类,觉得玲珑能理解他,可现在似乎并不是这样,因为她居然还觉得人性美好。 “嗯……怎么说呢。” “有什么好说的。”亓离淡淡道,“你家世好,不曾吃过苦,自然觉得世上都是好人,没有一个不好,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能原谅,也能给予机会。” 玲珑觉得他是在跟自己抬杠,“你的语气我很不喜欢。” “难道我说错了?”亓离略带嘲讽,“你不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你懂人性?” 玲珑嘀咕:“我又不是人类,我不懂人性很奇怪吗。”但嘀咕完就又很大声,“我在蜜罐子里长大怎么样,我不懂人性又怎么样?难道要学你,跟个老头子似的每天唉声叹气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就是现实就是冷静?” 亓离道:“我不想与你多费口舌。” 还转过身表示不再跟她说话。 玲珑瞪大眼,这是她的吵架方式! 梅香在一边不敢出声,虽然这两人之间说话听似气气,却有种暗流在其中汹涌,此时此刻梅香姐姐只想远离风暴圈,最好是躲在门外头,就跟卫霆的位置差不多,面壁也行。 “你知道什么呀。”玲珑对梅香摆了摆手,梅香顿时松了口气,行礼退下,这下屋里没别人了,玲珑就跳下椅子跑到亓离面前,强迫他跟自己面对面,“喂,你敢不敢跟我对视。” 这有什么不敢的,亓离想,他想听听她这张小嘴还能说出什么花来。 说白了,她太天真,天真到可笑的地步。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不肯退让,玲珑就问:“你跟我生什么气呢。” 还转过身表示不再跟她说话。 玲珑瞪大眼,这是她的吵架方式! 梅香在一边不敢出声,虽然这两人之间说话听似气气,却有种暗流在其中汹涌,此时此刻梅香姐姐只想远离风暴圈,最好是躲在门外头,就跟卫霆的位置差不多,面壁也行。 “你知道什么呀。”玲珑对梅香摆了摆手,梅香顿时松了口气,行礼退下,这下屋里没别人了,玲珑就跳下椅子跑到亓离面前,强迫他跟自己面对面,“喂,你敢不敢跟我对视。” 这有什么不敢的,亓离想,他想听听她这张小嘴还能说出什么花来。 说白了,她太天真,天真到可笑的地步。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不肯退让,玲珑就问:“你跟我生什么气呢。” 351.1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三) 玲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亓离, 亓离抿了抿唇:“为何这样看我?” “没。”她摇摇头, “就是觉得你比我还惨一点。” 亓离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说, 玲珑也没跟他解释。严格说起来亓离现在的状态并不算是长生, 他才活了多少年呀, 跟龙女比起来短得多, 但是世间诸人万物,亓离所感受到的痛苦, 玲珑虽然无法感同身受,却也并不会嘲笑他因此痛苦是件可笑的事。 他自有他的难过他的悲伤。 “不过呢,你的这个想法从现在开始就可以改变一下了。” 亓离的小怪物站起身, 很骄傲地双手叉腰,昂起的小下巴宛如一朵迎着日光绽放的鲜花:“因为你遇到了我, 全世界最美好最单纯最善良最爱做慈善的我。” 亓离:…… 说完玲珑歪了歪脑袋嫣然一笑, 那一瞬间,亓离心底就跟开了花一样, 他轻轻吸了口气, 微微后仰,不想被她无敌的可爱所折服。但玲珑却凑上前来,主动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而后吧唧吧唧嘴说:“嗯……老怪物的脸也没有跟风干橘子皮一样, 你有什么保养的方法能不能给我写一份?我娘也到了该仔细保养的时候了,虽然有宫廷秘药, 身边也有厉害的嬷嬷, 可我觉得她们都比不上你有经验。” 亓离没明白她这究竟是在夸他呢还是在损他, 可这个蜻蜓点水的吻确确实实让他感觉到了春风拂面,干涸的心田都得到了清泉的滋润,他嗯了一声,说:“卫霆给你的药膏,你可以每日都用。” 那不仅是疗伤圣药,也是美容圣品,只是稀有而珍贵,没人舍得把它当成日常面霜来用。 玲珑站在亓离面前,对他伸出手:“跟我走吧?” “去何处?” “你不是觉得活着没意思,世界是黑白的没有颜色,就连情绪都无法起伏不懂酸甜苦辣么?那还不跟我一起走?” 小手白白嫩嫩,摊开在他面前。亓离考虑了几秒钟,就握住了,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拿上玲珑带给他的烧饼,不过这么会儿没吃,都已经凉了。 公主府有一池锦鲤,这锦鲤是外邦进贡而来,一条就值几千两银子,皇帝除了留几条自己观赏外,都送来了公主府。大长公主很喜欢这群锦鲤,但凡有空就要过来看看——而玲珑垂涎它们的肉很久了。 她让人准备了两根鱼竿,问亓离:“你会钓鱼吗?” 自然是会的。 亓离自认为无所不能,便在玲珑提出比赛的时候点头了,可谁知道他钓上来的还不到玲珑的一半!她的鱼饵丢进池子里,那些锦鲤就跟傻了一样朝鱼饵上咬,不一会儿就满了一小桶,而亓离这边的鱼饵非常不受欢迎,颗粒无收。 玲珑得意地冲亓离挑眉:“怎么样,服了吗?” 亓离:…… “沉鱼落雁这个词你肯定听过,可鱼儿主动咬钩子给我吃,你见过么?可见我是天底下最美好最善良之人,你要好好珍惜,并且听我的话,照顾我。” 说来说去重点还是后头那句。亓离失笑,被她反反复复的这么一说,简直要被洗脑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她又确实是他所见过最美的人,至于善良单纯什么的……那就先另说吧。 卫霆那小子,根本就不了解她,这小怪物可称不上单纯天真,依亓离看,她是心肝上比旁人多生出不知多少个窍来。 原本以为钓完鱼就完了,结果不是的,玲珑根本就没打算带他在公主府吃鱼,甚至还逼着他带她出府! 等梅香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只剩下郡主留下的一张字条,明明刚才还看着郡主跟那位亓离先生在一起钓鱼来着,怎么自己回去给郡主拿个披风,郡主人就不见了?万般无奈之下,梅香只好老老实实去找大长公主,禀报说郡主又出府了……还让大长公主先自己吃饭,说等回来了会给公主赔罪。 大长公主怎么舍得女儿给自己赔罪,但她也不会随意迁怒,若是亓离要把人带走,梅香几个哪里拦得住?尤其女儿字条上还很严肃地在结尾说了不让她派人去找,大长公主只能乖乖听话,谁叫那个了了几笔勾勒出来的小人火冒三丈,看起来很有震慑力呢? ……等到大长公主发现她心爱的锦鲤少了好几条之后,顿时就更加心痛了。 在玲珑的指挥下,亓离带着她从钓鱼的池边溜走,一路到了马厩,原本以为她是要骑马,谁知道她却让他从里头牵出一头骡子来!这骡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怎么会在公主府的马厩? 就一头骡子,亓离当然没有坐的资格,玲珑一个人坐在上面让他牵着。 说真的,如果不是她真的很可爱,上一个敢这样对亓离说话的老者骨头都化成灰了。 然后他们到了离公主府较远的一片农田,这里附近都是农家,属于京城的边缘地带,玲珑从骡子上下来,这会儿天都黑了,她就拉着亓离的手推他:“快快快,把那只母鸡抓来。” 亓离不敢置信地看向她,这是要他偷人家的母鸡?! 玲珑推他:“快一点嘛,快一点嘛!” ……亓离只坚持了几秒就屈服了,谁让她撒娇的声音又软又甜还乖,半点儿都看不出小恶魔的模样,等到堂堂不死山庄庄主,能医死人生白骨的亓离提着那只肥嫩的母鸡出来后,玲珑欢天喜地地迎上去,“走走走,我们去做叫花鸡。” 她之前几天出来玩的时候无意中经过这户农家,当时就看中了这只母鸡,觉得它羽毛鲜亮饱满爪子刨地的时候特别有力,吃起来也肯定又香又嫩有嚼劲,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鸡给偷了。 怎么说呢,偷来的鸡比买来的鸡好吃。 亓离就看着她又从骡子身上的布兜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都是调味料,准备的相当齐全,骡子另一边的水桶里的锦鲤也还活蹦乱跳,两人挑了个人烟稀少但是景色秀丽的地方,这里已是郊外了,有山有水有月光,玲珑就催他:“快快快,我来说,你给我做。” 合着让他偷鸡还不算,还得让他给她处理。 亓离站着一动不动。 玲珑就扯他的衣袖撒娇:“来嘛来嘛,好叔叔,我想吃呀,你先把鸡处理好然后我们烤鱼,等烤鱼好了鸡也好啦!” 亓离刚才偷完鸡,在那户人家的鸡笼上放了锭银子,可就目前来看,这小怪物是一点都没有愧疚之心,他忍不住问道:“你确定自己是全世界最美好最单纯最善良的人?” 想看玲珑脸红?除非她演,否则不存在。就见她理直气壮地说:“是的呀!难道不是吗?除非你找到一个比我更美好更单纯更善良的人给我瞧瞧,你若是找不着,那我就是最好的。你还不感恩还不谢谢我,看你对人世没什么留恋,我可是相当费心的。” 还挟恩相报起来了。亓离不跟她争论,横竖也争不过,就按照她的要求开始处理食材,清澈的泉水将石头打磨的非常光滑,他们又是在上游,玲珑就坐在岸边看着他,两只脚踩着水花,原来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鞋袜都给脱了。月光照应在水面,显得她一双小脚越发雪白娇嫩,让人忍不住想捧在手心把玩。 像这样的事,亓离生平第一次做,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吃错了药,再不就是着了魔,否则怎么会陪着她一起疯? 偏偏她很快乐。 是真的快乐。 哪怕条件恶劣,她也觉得快乐。 在公主府山珍海味锦衣玉食,她享受其中,野外寒风刺骨餐风宿露,她也能从中寻开心,是不是世上没有她不能解决的问题?她为什么能总是这样高高兴兴? 亓离把这话问了出来,玲珑看着他,问他:“就许你不开心,不许我开心?我不能理解你不开心,你自然也无法理解我为何开心,这很公平呀!你要是想知道,就要靠我近一点,因为……” 她对他勾勾手指头,等亓离一靠近,就飞速亲了他一下,月色下笑得宛如一只小狐狸:“谁跟我在一起都会觉得开心呐。” 这倒是,大长公主过去是什么样的人物,现在又是什么样子?每个在她身边的人,似乎都会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 亓离眉眼淡淡,“也许你说得对。” “我说得当然对啦。”玲珑用脚丫子拍打水面,很欢快地说,“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要是每个人的想法我都试图去了解,那也太累了,而且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我只知道,正是因为见识过卑劣的人性和无情的选择,我才更觉得天真跟善良的好。” 她自然也可以跟亓离这样,对人类极其失望——可那又有什么意义?玲珑总是愿意往好的地方想的,让她感到厌恶的的确是人类,可为她奉献了爱与灵魂的也是人类。 因为前者的存在,她才会更珍惜后者,否则她直接将灵魂吞噬掉就行了,有没有苦味只是稍微影响口感,又不会让她饿死。 “如果你觉得很烦人的话就不要想啦。” “跟我一起玩就好啦!” 亓离手上的动作停下来,许久,他才轻声说:“过来吃吧。” 两人一夜未归,但是外头是有点儿冷的,亓离就在枝叶繁茂的树上搂着玲珑睡了一夜,她倒是睡得香,他却未曾合眼,将她说的话想了许久,仍旧想不出个答案,玲珑不强迫他接受她的想法,也完全不会左右他的思想,她就只是说,如果为之苦恼,就跟她一起玩,因为跟她在一起的人总是很开心的。 是的。 是很开心。 昨天晚上的叫花鸡很好吃,鸡肉很嫩,却又有着嚼劲,玲珑对这只鸡惊鸿一瞥后念念不忘看来也是有道理的,光凭这个亓离就觉得银子给的不亏。烤鱼也很不错,不过锦鲤是观赏性远远大于实用性,吃几千两一条的烤鱼,吃的不仅仅是味儿,还是这个价。 怀里的小怪物温软又娇小,呼吸平稳,亓离抱着她看旭日东升,他解开外衫将她裹在怀里,又以内力为她取暖,她是决不会冷的。 他前几日听人说,似乎是要到她的生辰了。 玲珑郡主的生辰,什么礼物收不到呢? 亓离没过过生辰,也不知道自己生在何年何月何日,只从他有记忆以来,就是无数的蛇虫毒物还有各种难喝又药,每每让他五脏六腑宛如被利刃绞烂,痛不欲生。最终他永远保留了年轻的模样,一颗心却沧桑无比。 正想着呢,玲珑醒了。她先是捂着小嘴打了个呵欠,然后揉揉眼睛,跟个没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伸手挡住眼前阳光:“好刺眼啊……好想把它射下去。” 太阳听了都瑟瑟发抖。 亓离安静地倚着树干,玲珑趴在他胸口,小狗一样在他身上嗅来嗅去,“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啊,是药的味道么?” 亓离说:“你竟敢这样靠近我,你可知道我身上藏着多少种毒?倘若我想你死,你早就死了。” “你怎么会想我死呢?”玲珑巧笑倩兮,“你喜欢我呀。” 亓离抬眼看她,眸色淡漠而平静,却没有反驳她的话。 喜欢是什么? 你要问亓离,亓离自己也不知道。可你要问他什么是不喜欢,那他能说出很多很多。如果他对玲珑没有不喜欢,那就是喜欢了吧?他想。 他是因为她是个小怪物才喜欢她的,假使她跟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相似,亓离都不会留下来,更不会任由她蜷缩在自己的胸怀里。 “不过我过了这个生辰也没有及笄,好叔叔,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恐怕还得等几年。” “为何是几年?” “因为我娘不让啊!她肯定不会让我一及笄就嫁人的,不过你要是愿意入赘,那自然另当别论。” 亓离不想跟她说话了,本来他是认真地在问,可玲珑嬉皮笑脸的,明摆着就是在调戏他,根本不是在用心讨论这个问题。他见不惯她这样嚣张,就因为他默认喜欢她,她便想欺负人?就说:“……我没说过想跟你在一起。” 玲珑立刻逼问:“那你说你不想跟我在一起,现在立刻马上就说。” 亓离抿着薄唇一言不发,玲珑就拿手指试图掰开他漂亮的唇瓣,“说嘛,你快说,你说了我立刻下去骑着骡子就走人。” 亓离就是不说。他心想,你让我说我便说,那我成什么了? “算了,你不说,那我走了。” 她本来还兴高采烈的,等亓离不肯满足她的要求了,就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这么高的树,她就在亓离怀里蹭啊蹭的挣扎要下去,也不怕摔着,真是虎的让人头疼。最后亓离被她弄怕了,只得勾住她的细腰把人拉回来,含糊道:“……没说不想。” “那就是想?” “……唔。” 玲珑又开始挣扎。 “想。” 这下她终于满意了,举起手握成拳头敲敲亓离胸口,“早点说不就好了嘛,为什么要嘴硬呢?你看我们浪费了多少在一起的时间?” 她这回很认真地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你要珍惜,不可以总是这样口是心非。” 亓离恍惚中想起,自己不会变老,也不会死去,这样的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现在他和她在一起,自然是快乐又满足,可总有一日,她会离他而去,他又将回到过去的生活中。 在公主府住的这些时日,亓离身边总是闹腾的,卫霆闹腾,玲珑也闹腾,他本来特别厌烦这种闹腾,可换成了玲珑,他却觉得很喜欢。现在再回想一下寂静无声的不死山庄,亓离竟有了不想回去的感觉。 两人又温存了一会儿,玲珑很擅长用这种亲密的动作来增加彼此的情感,至少当他们下了树之后,亓离已经很迷恋亲吻和拥抱的感觉了,看得出来,在这个可怜的叔叔的过去里,是从没有过这样的互动的,这使得他坚持要跟玲珑一起坐骡子,从背后搂着她。 可怜的骡子走起路都带点蹒跚,但是无情的亓离当做什么都没看到。 等回了公主府,迎接他们的是一夜未眠的大长公主,还有满面担忧的婢女们。大长公主就坐在玲珑院子里等,见着玲珑回来,差点被气哭了,还想揍她,结果人一到面前,哪里舍得?搂到怀里一顿嘘寒问暖。 女儿是不舍得责怪的,但拐带女儿出去的人就不一样了。小时候对不死山庄跟亓离的传说惧怕不已的大长公主,现在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指着亓离的鼻子教训了。 亓离全程沉默,也没发脾气,外头瑟瑟发抖的卫霆简直想给这对牛逼轰轰的母女跪下来! 到底是金枝玉叶!有皇室的大气!看他师父被训的跟孙子一样不敢吭声!大长公主牛逼,玲珑牛逼! 什么时候自己也有这样的胆识啊! 卫霆在心里幻想了一阵子自己打骂师父而师父对自己磕头求饶的画面,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他呵呵呵傻笑不已,浑然忘了这是自己被罚站的第多少天,眼看就要嗝屁了师父也还没松口放过他。 等大长公主数落完了,玲珑握住她的手,关怀地说:“娘,喝杯茶润润嗓子,你接着说。” 一时上头的大长公主这会儿看到面无表情的亓离,才想起这位是什么人,顿时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清清嗓子:“你这孩子,下回可不许再这样了,一夜不回来,知道娘多担心你么?” “没事儿的娘,有叔叔保护着我呢。” 亓离这样的人会保护玲珑?大长公主是不太相信的。 然后她就看到亓离点了下头说:“公主大可放心。” 大长公主顿觉不对。 亓离虽然没跟她说过话,但她对这位神医的性格有所耳闻,按理说自己说了这么多,哪怕亓离不生气也该觉得烦了,可瞧着这张面容,完全瞧不出烦躁的痕迹,反而……大长公主顺着亓离的视线看向自己怀里的女儿,就见玲珑双眼冒着粉红色爱心对着亓离抛过去一个飞吻。 而亓离的面色因为这个飞吻明显和缓,嘴角甚至还有疯狂上扬的迹象。 等等,事情好像有哪里不对!好像很不对! 大长公主立刻隔绝两人的对视,“你们……” 玲珑冲着亲爱的娘亲甜甜一笑:“我们昨夜在一起,突然觉得彼此很合适。” 大长公主差点没晕过去! 亓离仍旧面色如常,嗯了一声表示对玲珑说的话很赞同。 大长公主这段时间真的是受到了无数刺激,无论是变心的前驸马还是因为皇帝欺骗而性情大变的女儿,还有自己在女儿的影响下潜移默化的思想……林林总总加到一起,大长公主觉得自己承受力已经很强大了,估计是再找不到什么人能刺激到她了。 对不起,她低估了自己的女儿,也高估了自己。 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大长公主,看着自己的女儿绕过自己继续冲亓离微笑,亓离也回以温和眼神后,不敢置信:“你们、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亓离说:“就是要在一起的意思。” “我不同意!”大长公主都破音了,“你、你都多大了!我的女儿多大!你、你都能当他的祖父!不!曾祖父!曾曾祖父!” 年纪这个东西,亓离也不是很愿意回想,其实他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可就大长公主来说,她小时候就流传着亓离的故事,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人跟她说要跟她的女儿在一起?这叫个什么事儿?哪怕他看起来年轻英俊气质佳也不行! “没事的娘,我不嫌弃他。”玲珑拍拍大长公主的手,没有告诉她自己其实更老,就亓离这样的,在她面前还不如刚出生的小婴儿。 你看,她都没刺激大长公主呢,可见她的确是世间最善良最单纯最美好的人。 352.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四)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四) 大长公主想都没想就说:“你不嫌弃本宫嫌弃!” 亓离抿着唇, 看得出来他不是很高兴,可惜大长公主是玲珑的亲娘, 他就是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但是他觉得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的话会忍不住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就站起身, 径直走了。 大长公主气得手指头都哆嗦, 指着亓离的背影:“这这这、这是什么态度?!他也太不把本宫放在眼里了!” 浑然忘了之前不知道玲珑跟亓离关系的时候, 她有多忌惮对方了。反正不管是谁, 只要跟“女婿”这个词扯上关系, 大长公主就变得无比挑剔, 她拉过女儿,语重心长地说:“玲珑, 你跟娘所实话, 是不是他做了什么事威胁了你, 还是说你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中?” 玲珑无辜答道:“当然没有呀, 我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还会看病。诶对了娘, 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又好了。” 大长公主便捧着女儿的脸左右端详,又试探着捏了捏,十四岁的小姑娘,皮肤本来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柔软, 但眼下大长公主摸着玲珑的脸蛋儿,越发觉得比之前还要好。 然后就听女儿说说这都是亓离的功劳。大长公主很无奈:“难道你喜欢他,就因为他长得好看会看病?” “这还不够吗?”玲珑歪歪头, “他比皇帝表哥可爱多了, 他从不说谎。” 听到这个, 大长公主微微一怔。“不说谎?” “对呀,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黑与白分得清清楚楚,从不骗我。这一点,不管是父亲还是皇帝表哥,可都比不上。” 更准确一点来说,在原主生命里出现的男人,没有一个具有“诚实”的品质。亲生父亲也好,心爱的皇帝表哥也好,哪怕是乔庄打扮进入公主府当下人的卫霆、心怀不轨恶意利用的状元郎原尧还有一心想要出人头地不择手段的冯子安,他们每个人都是满口的谎言,将她骗的团团转之后,还要责怪她不够好。 在诚实这一方面,这几个男人加在一起也不如一个亓离。而且亓离比他们任何一个都好看啊,虽然在大长公主看来年纪大了点,可对玲珑来说还是有点嫩,她才不在意年纪上的差距呢。亓离又不撒谎又纵容她,看着不近人情,其实撒撒娇耍耍赖他根本招架不住,玲珑早就摸索清楚了。 面对女儿的坚持,大长公主是说不过的,她只好叹了口气:“只愿我儿开心。” “我会的。”玲珑习惯性蹭蹭大长公主的手心,“对了娘,过几天就是我生日了,娘有没有准备好给我的礼物啊?” 大长公主轻笑:“少不了你的。” 等哄好了大长公主,玲珑才回院子,还没进屋呢就瞧见梅香局促地站在外头,看到她来了登时松口气迎上来:“郡主,您回来了,亓离先生在里面等您,奴婢跟他说了,可是他不肯走……奴婢们也不敢……” 玲珑拍拍她的肩:“我来处理。” 亓离坐在桌边,听见脚步声,玲珑已经扑进了他怀里。他还有点不习惯这种亲密,可是想想两人在树上相拥而眠都做过了还怕什么呢?便轻咳一声,搂住玲珑的腰让她好坐自己大腿上,然后问:“你……跟你娘都说了些什么?” “还能说些什么呀,你一声不吭转头就走,我娘觉得你很没礼貌,不肯把我交给你……诶等等你做什么!” 本来是想逗他玩,谁知道话没说完呢就被亓离抱了起来大步朝外走,玲珑赶紧挣扎,就听亓离说:“带你回不死山庄。” “不要不要我不要!”她拒绝的可用力了,疯狂摇头,“不要不要!”她才不要去那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呆着,听卫霆说,那里不仅没有声音,就连饭菜都寡淡无味,那她要是去的话岂不是受罪吗?她才不要! 许是她挣扎的太厉害了,亓离没办法,只好停下来,但态度很强硬:“不要也得要。” 然后他就看见怀里的小怪物哭了。 委屈巴巴的哭法,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扑簌簌朝下掉,哭得亓离心肝脾肺肾拧成一团。他所了解的玲珑,总是笑嘻嘻的狡黠又灵动,他不知道铁石心肠的自己看到她的眼泪竟然会如此慌张,什么原则都没了,她说不想去不死山庄,那就不去。 于是他沉默着把她又给放了回去,还给她擦眼泪,玲珑的眼泪说来就来,她拽着亓离的衣袖,还要他签订不平等条约:“你、你为什么要吓唬我?我好怕啊!” “我不是故意的。” “那你就是有心的。”玲珑揉着眼睛哭唧唧。“我就说我娘不肯把我给你,你就不讲理要把我带走,不听我说话还把我给弄哭了!你根本就不是真的喜欢我!你是个坏蛋!” 生气跟小孩子一样,亓离也没有哄人的经验,想了半天,说:“我把不死花给你,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要不要。”玲珑吸着鼻子,仰起头看他,戳了戳自己的脸蛋,“你就不能亲亲我吗?” 亓离微愣,他哪里知道亲亲可以哄她。在玲珑期待的目光下,他附身亲她的脸颊,被她搂住了脖子,顿时就像是一头野兽被驯服,以心悦诚服的姿态匍匐在了少女面前。 玲珑的眼泪说来就来说走也就走,她这一连串真是行云流水,大长公主这样铁血手腕的女人都架不住,更何况是没什么经验的亓离?最终答应了不知多少个条件,才终于让她放过。 婢女们在外面守着,一开始听到郡主嘤嘤嘤的哭声还有点紧张,后来梅香过来了,一听她们转述立刻就笑了,“你们还不了解咱们郡主,嘤嘤嘤的哭那就不是难过,是撒娇呢。” 果然,等到亓离先生离开,她们进去伺候的时候,就只看到洋洋得意的郡主要求吃梅花糕,半点也不见受委屈的样子。 玲珑生辰的那一日起得很早,只不过她的生辰不请旁人,就是在公主府里热闹热闹,皇帝自然是要来的,至于宋举人——他早就被排除在外,玲珑的生辰连告知一声都没有。宋举人也没什么表示,根据梅香打听来的消息,玲珑估计宋举人也是没脸上门的,他的大舅哥虽然被无罪释放,可又沾上了毒瘾,眼看小娇妻要临盆,宋举人哪里敢让她不高兴,他指着她给自己生个儿子呢! 有求必应,自己手头越发的紧巴巴,当初他从公主府离开的时候带走了不少值钱东西,可照这样的日子过下去,怕不是要不了多久就山穷水尽了。 他自诩文人墨,不肯买铺子做生意,嫌弃铜臭味,其次他觉得自己堂堂文人,怎能为了点钱就抛头露面?因此真是入不敷出。除了家里必要的开销,还要给下人发月钱,除此之外还有小妻子的娘家人,跟水蛭一样叮上了就不放开,宋举人的日子可不好过,听说他已经把家里的下人一减再减。 玲珑郡主过生辰,多好的机会啊,谁不想趁着这次宴会跟她多多来往?可惜人家根本不发请帖,连个生辰都是关起门来自家过的。 每年玲珑生辰皇帝都会来,曾经她很开心,也很期待,对于皇帝所赠的礼物,哪怕并不是她的喜好,她也全盘接受,然后珍而重之地保存起来。可是一个人给你送礼物,却根本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个人对你又能有多少情意呢?皇帝对原主的淡漠,其实从很多方面都能体现出来,只是原主自己不肯深思,也不肯承认。 玲珑就很没所谓了,她早上起来打扮好,亓离就进来了。他似乎不懂进别人房间要敲门——从这一点看卫霆绝对是他的徒弟,师徒俩都有一个爱好,不打招呼就进门,而且还特别喜欢从窗户进来。 亓离知道小怪物生得好看,却不曾想盛装之下更是艳冠群芳。他站在边上看着,看她一点点变得雍容华贵,最后婢女为她抿上唇脂,她一站起身就朝他怀里扑,还很期待地叫他叔叔,问他自己好不好看。 亓离能说什么呢?“好看。” 边说还边点了下头,看样子是真心实意的。玲珑嘻嘻笑,朝他怀里钻,对婢女们说:“你们下去吧,没我的命令不许进来。” 等到只剩下他们俩了,她指指自己的唇瓣:“这个唇脂是可以吃的哦。” 亓离的注意力便到了她的唇上,红润柔软,口脂显得她越发肤白貌美,他的手指慢慢爬上玲珑的面容,摩挲着细嫩的肌肤。她被摸得很舒服,就发出小猫一样的声音,亓离将她软绵绵的身子搂在怀里,一时情生意动,便不觉吻了下去。 自打前几日被玲珑开发出来后,亓离就迷恋上了接吻的感觉,每日照三餐加宵夜的吻,玲珑的嘴巴都肿了好几天了。她赶紧推开他:“不许再亲了,我可不想变成香肠嘴。” 亓离听了,略微委屈:“那我轻一些。” “……那好吧,你记得轻一些哦。”她说着,闭上眼睛,微微嘟起水润红唇,亓离便柔和地吻了下去,他这人不知温柔为何物,很多时候手劲大,难免会把她弄疼,但是玲珑说了一次后他就知道了,而且再也没犯过。现在他已经知道要怎样的拥抱她最喜欢,怎样的姿势她最舒服。 两人正亲得意乱情迷,一声暴怒的呵斥将他们惊醒:“你们在做什么!” 玲珑本来正享受着,被吓得一哆嗦,心脏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然后一个没注意,竟然把亓离的嘴唇给咬破了!亓离则是第一时间将她搂紧,面色冷淡地看向来人。 玲珑躲在他怀里,先没去看来人,而是带着担忧问他:“疼不疼啊?” 亓离微微摇头。 两人亲密的姿态刺痛了皇帝的眼睛,他特意先到她的院子来,便是想跟她一起去见姑姑,可他看到了什么?玲珑竟然背着自己和其他男子做出如此无耻之事! “大胆!竟敢玷污郡主,来人!把他给朕拉出去杖毙!” 皇帝疯了吧! “谁敢!”玲珑拨开亓离抱着自己的手,挡在他身前,瞪着上来的侍卫,又看向皇帝:“表哥这是做什么,今日来是给我添堵的吗?” 皇帝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朕是为了你好,你却不领情?!” “为了我好?要把我喜欢的人杀了,是为我好?”玲珑不甘示弱地跟他对视,两个人谁都不服输,反倒是皇帝听她说什么喜欢的人,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你喜欢的人?你喜欢谁?就是此人?朕同意了么?朕没点头,谁给的胆子喜欢别人?!” 玲珑觉得他好不讲理哦,原主一心一意地喜欢他,他觉得不值钱,对她百般敷衍忽视,最终还无视她的乞求没有放过大长公主。现在换作对他没有兴趣的玲珑,就是跟别的男人亲一亲抱一抱,他就跟被戴了绿帽子的可怜丈夫一样,天知道他自己都跟小太监翻云覆雨解锁了多少个姿势跟地点了! “我才不要你同意,我就是喜欢他,谁要是敢伤害他,我就不饶谁。” 皇帝快气疯了:“好,那就让朕看看,你要如何不饶朕!把这个登徒子给朕拖出去!” 侍卫们领命,这回玲珑拦不住了,或者说是不需要她拦了,因为他们还没有靠近亓离,就一个个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亓离把挡在自己身前的玲珑重新拉回怀里,一反常态的带着挑衅意味对皇帝说:“我也想看看,皇上要如何不饶我。” 玲珑说:“好帅啊。” 真的帅,尤其是不动声色杀人于无形的时候,她太喜欢了~! 侍卫们尽数倒地,把大太监吓得尖叫:“来人!护驾!护驾!” 就连皇帝自己也开始防备亓离的“邪术”,往后退了好几步,面色仍然十分难看,并且坚持要玲珑到他身边来。玲珑当然是毫不气地拒绝了他,不仅拒绝了,还要再三强调自己有了喜欢的人:“表哥,我们不是说好了么,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谁跟你说好了?朕没有同意!” 玲珑撇嘴:“我才不管你同不同意,反正我现在喜欢的人是他,表哥要是想让我不开心,那就先把我杀了好了。” 皇帝觉得难过极了:“玲珑,你我多年情分,难道不及与这人的萍水相逢?” 这个问题玲珑其实也挺想问他,大长公主对你不仅有扶持之恩,亦有养育之恩,你们之间这样深厚的情分,你又是如何一定要把她逼到绝路,还要用她最爱的女儿来要挟她呢? 若非为了原主,大长公主也不会自戕。她这样强大且优秀的女人,只要给她机会,她终有一日能东山再起。 可皇帝不愿意。 他多疑到必须大长公主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晚上才能睡得安稳。天知道大长公主根本没有争夺那个位子的意思——她要是想要,何不早些年先帝驾崩后直接登基呢,又没人拦得住她,何必辛辛苦苦将皇帝养大,又慢慢放权给他? 偏偏皇帝还觉得不够。 “正是多年情分,表哥才不应该强迫我,我跟他在一起觉得开心,表哥难道不祝福我么?我跟娘说了,还想跟表哥讨一份赐婚的圣旨呢。” 字字句句尽皆诛心,皇帝牙根子都咬得生疼。赐婚圣旨?!除非他死了,否则他决不可能给她写什么赐婚的升值! 皇帝是绝不容许玲珑嫁给旁人的,不管他对她存着怎样的念头,从很久以前,从大长公主开始暗示他的时候,皇帝就觉得玲珑终将是属于自己的。也许不是皇后,但绝对会是他的女人,旁人不能觊觎。他将玲珑视为自己的囊中物,因此一旦玲珑开始反抗和拒绝,皇帝就会愤怒不已。 之前玲珑疏远他,皇帝还觉得没什么,因为他知道她不可能嫁给别人,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女子变心的速度这样快,她怎么能喜欢上旁人?! 看皇帝表情都要吃人了,玲珑又道:“表哥你不要生气,我与你好好说,今儿个可是我的生辰,你不能惹我生气。” 她理直气壮地要求着,皇帝气得七窍生烟,却又被她理所当然的态度跟语气中的亲昵搞得心有点软,最终咬牙道:“不是朕惹你生气,明明是你惹朕生气。” “我才没有,明明是表哥你自己不讲理。”玲珑皱眉,“我娘应该跟表哥说过了,我不嫁表哥了。” 说完带着甜笑看向比自己高许多的亓离,“我要嫁他。” 亓离心下一动,他这一生都没想过自己会有娶妻成亲的一天,听玲珑软绵绵地说要嫁给他,亓离只觉得心软不已,简直要为此化成一滩水,为她变作绕指柔。 “我也想娶你为妻。” 两人相视一笑的和谐画面在皇帝看来简直刺眼,他恨不得上去把这两人拉开,可理智又告诉他,你是皇帝,你不能做这样有失身份的事。 玲珑唇上的口脂都被吃的差不多了,她敲了敲亓离的肩膀,指挥他给自己取唇脂来重新涂。两人亲昵的态度无比自然,看得皇帝眼睛都在冒火,尤其是亓离拿来唇脂后,还不让玲珑自己涂,他用指腹抹上鲜艳唇脂,将她花瓣般的唇瓣涂抹出动人的色彩来。 皇帝这回真的气疯了! 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与我朕一同去前院见姑姑,朕有话要说!” 玲珑哦了一声,拉着亓离的手就要走,皇帝道:“你带着他作甚!” “他是我要嫁的夫君,也是公主府的人,当然要一起听啦。” 玲珑越是理所当然,皇帝越是气得心肝疼,他深深吸了口气,不想再看到玲珑跟旁人亲近的一幕,他是说不得这丫头了,可他不信姑姑也会答应这门荒唐的亲事! 大长公主在前院等着呢,宴席都摆好了就等入座,结果就看见皇帝气冲冲地进来,也没跟她打招呼,直接指着身后:“姑姑,朕想知道表妹说得可是认真的?您答应了她跟这无名之人的荒谬婚事?!” 堂堂天子不嫁,嫁一个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 皇帝不相信大长公主会答应! 大长公主皱眉,在三个人之间看来看去,皇帝是一个人,玲珑跟亓离却手拉着手,再加上皇帝这么生气,大长公主基本上也猜得出皇帝瞧见了什么,就道:“皇上,本宫之前曾经说过……” “姑姑是说过,可朕不答应!从小姑姑就说以后玲珑是要嫁给朕做皇后的,朕也是一直这么以为的,为何如今却都变了?”皇帝掷地有声。 要不是知道他跟小太监的事儿,还有女儿所说的皇帝对她送的礼物不珍惜的一系列事情,大长公主肯定会心虚。对方毕竟是九五至尊,很多事情她知道,却不能当面说。想了想,大长公主委婉道:“皇上,过去本宫也是说,若皇上不嫌弃,若玲珑愿意,这桩婚事自然是好的。待到本宫百年之后,玲珑交由皇上照料,本宫也放心。可如今玲珑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本宫身为一个母亲,无论如何也不舍得让她难过,只想让她得偿所愿。” 皇帝道:“表妹年纪轻,不懂事,姑姑这般纵容,难道不怕她所遇非人?” 亓离皱了下眉,有点想为自己辩解。 大长公主道:“本宫的女儿,本宫相信她。” 皇帝知道大长公主大概是不会站在自己这边了,此时此刻他无比后悔当初为何没有拒绝大长公主一别两款的提议,他本以为玲珑嫁给自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中间会又冒出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大长公主是长辈,玲珑是表妹,都是自家人皇帝不能说什么,于是他将矛头对准了亓离:“难道你就无话可说?” 亓离想了想,冷冷地道:“在下亓离,并非无名之人。” 他一直在琢磨皇帝那句无名之人荒谬婚事,如今终于能反驳了。 353.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五)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五) 厉害了。 主要是平时都是玲珑气别人,所以她都不知道原来亓离气人的时候能这么气人, 看皇帝的表情, 就跟被塞进个鸡蛋堵住了嗓子眼儿一样。她忍着笑, 免得被指责大不敬,扯了扯亓离的衣袖:“皇帝表哥不是在问这个。” “他问他的,我答我的。” 简简单单八个字,玲珑仿佛看到了皇帝头顶冉冉升起的黑烟——被亓离气的。她赶在皇帝发火前道:“表哥你别生气,他性情耿直, 说话便是如此。” 皇帝这回却不买玲珑的账了,他阴沉沉地看了亓离一眼,对大长公主道:“姑姑,此事朕希望你还是能慎重考虑,毕竟这事关表妹一生的幸福,断然不能将她随意许人。便是许了,朕也希望那个人是朕, 而不是旁人。朕还有公务,今日便不陪表妹过生辰了。” 说完, 深深地看着玲珑, 示意贴身太监将他给玲珑准备的礼物放到桌子上, 然后起身离去。 只是临去前又看了玲珑一眼。 跟平日里好说话又温和的表哥不一样, 这一眼是“皇帝”看来的, 充斥着占有欲、掌控欲、霸道、还有愤怒。他是决不会容许玲珑嫁给旁人的, 哪怕他不喜欢她, 她身上有了他的标签, 就注定是属于他的,不容旁人染指。 简单一点来说,皇帝是不接受拒绝的。他习惯了所有人都要讨好他奉承他以他为中心,过去的表妹确实心悦于他,而现在的表妹对他毫无男女之情,很显然,这落差太大,皇帝不能接受。 皇帝走了,连大长公主的挽留都没有听。大长公主暗暗心惊,本以为这个皇帝侄儿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对他的性情也有几分了解,因此才想着将女儿许配给他,希望自己百年后能得他照料。可就眼下来看,皇帝真的能一心一意照料玲珑么?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临走那一眼大长公主也看见了,许是真的愤怒,皇帝并没有掩饰他身上的戾气。 大长公主还活着呢,他就对玲珑这样了,不容许她对他说一个不字,若是大长公主死了,玲珑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皇帝怕是打死也想不到,他以为大长公主会因为自己的话重新考虑玲珑的婚事,结果却是坚定了大长公主不把玲珑嫁给他的心思。 皇帝送的礼物玲珑没打开就让人放一边去了,她很满意今天晚上皇帝的表现,顺便给了亓离一个充满赞赏的眼神。这家伙可真是神助攻,就几句话,便让皇帝原形毕露,连带着使大长公主对皇帝起了疑心,怕是不会再认为对方是她的好侄儿了。玲珑感慨的想,自己挑拨离间了这么久,心血总算是没白费。 其实皇帝不在,生辰宴才轻松,母女俩带个亓离,三人用膳,亓离吃得不多,他本就不重口腹之欲,是看玲珑吃得开开心心,被她给带动了才多动了几筷子。 生辰宴过后第二天,玲珑正在院子里玩,有下人来禀报说公主府门口来了个姓冯的公子,说是与郡主有约。玲珑想了几秒钟才想起冯子安这号人物,真不知道这人是哪里来的自信,还以为能利用她脱离冯家? 她才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呢。 不过冯子安上门是有理由的,为的是那只小兔子。玲珑赶紧跑去亓离的房间,问他那只兔子在哪里。亓离淡淡地瞄她一眼:“怎么,有人来讨?” “是啊。”玲珑点头,“小兔子呢,快还给我。” 亓离弯腰,从桌子下面拎出来一个小笼子,小兔子正趴在里面嚼菜叶。玲珑围着它转了两圈,叹息:“我突然有点想吃麻辣兔肉了。” 小兔子一听,顿时体似筛糠抖个不停。 她把笼子提起来就要走,亓离道:“我陪你去。” 玲珑眨眨眼:“好啊。” 她之前让人把冯子安请到了公主府待的正厅,这会儿正好和亓离一同过去,冯子安今日穿着一身青袍,越发显得玉树临风文质彬彬。才华是真的有,容貌也是真的俊秀,就是不该把主意打到玲珑身上,她是那种能被利用的人么?平时她不把旁人吃干抹净就是好的了,还有人想从她身上占便宜呢。 冯子安都在心中描好了剧本,见到玲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跟什么样的语气最适合,自己又要说些什么才能让她对自己刮目相看……然而这一切在看到亓离后戛然而止。 玲珑将装着小兔子的笼子放到他面前,道:“小兔子已经好啦,你不用担心,带回家好好照顾,没多久就能养肥了。” 亓离适时询问:“吩咐了厨房给你做麻辣兔肉,还想吃别的吗?” “烤兔腿也来一盘吧?” “好。” 听得冯子安满头雾水,不敢置信,这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兔子这么可爱,姑娘家不都是很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的么?没等他想明白呢,玲珑就跟他说:“你这只兔子有点瘦了,不过多养几天就好了,对了,麻辣兔肉特别好吃,我看你挺善良的,不如我再赏你几只兔子吧,拎回去让府里厨子给你做。” 冯子安无言以对。 亓离见过的人多了,他们大多贪婪,欲壑难填,外表再怎么装出光风霁月的模样,也无法掩饰内心深处的自私自利。不巧,冯子安便是这样的人,他看起来淡泊名利,实则对名利最为看重,不择手段也要向上爬,为了出人头地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 那只兔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还有什么比一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受伤的小动物更能拉近和她的距离呢?只是…… 亓离嘴角微勾,他的小姑娘是个美丽的小怪物,不吃冯子安那一套。 不过冯子安的念头还是要打消的,“若是一只兔子腿不够你折断,公主府确实还有不少兔子,你若喜欢,多拿几只回去,可以一日照三彩在外面哄骗小姑娘。” 亓离这话说得可难听了,冯子安心惊,看着面前的少女与青年,见他们眼神了然,便知自己的计策被拆穿,可如今要他转身离去他又不甘心,好不容易有了这个机会,他怎能放过?登时便跪了下来:“求郡主救我!” 态度放的极低,玲珑不禁感叹他真是能屈能伸。“我可救不了你,我自己都没长大呢。” 话锋一转:“不过你要是想搏个前程,我倒是可以给你个机会。” 冯子安这人,还是有用的,心性坚忍城府深沉,没必要跟他作对,虽然他说不上是个好人,但他却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对大长公主跟原主落井下石的人——只是冷眼旁观,不曾施以援手,仿佛原主对他的恩情不值一提。那都是原主主动给予的,并不是他要求的,施恩不图报不是么? 玲珑可不跟他讲什么道德情谊,冯子安就不像是会注重这个的人,他们只讲交易。想要得到什么,就得拿她想要的东西来换。 让人将冯子安引荐给大长公主,玲珑相信以大长公主的眼色手腕,一定能物尽其用。 亓离道:“你早知道那兔子的腿不是自己摔断的?” 玲珑无辜地回应:“啊?你说什么,我不知道啊,我怎么会知道?” 亓离轻轻一哼,不跟她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反正她知不知道,他们两个心照不宣就是了。小怪物怎么可能是个单纯到傻的姑娘,想从她身上占便宜可真不容易。 “对了叔叔。”玲珑扯他袖子,“卫霆你还要罚多久呀?我看他再站下去,命都要没了。” 亓离淡淡地说:“他本就是个死人。”是他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行啦,差不多可以了,你就让他别站了,每天一出门就看到他站在走廊角落,怪吓人的。” 亓离却不肯:“我让他去外面站。” 玲珑顿时笑出声:“你到底为什么要罚他这么久呀?我问过,他说从前罚最长也就七八天,这回都站了好久了……两个月有没有?” 可亓离却并不回答为何要罚卫霆这么久,而是捏着玲珑的手,两人慢悠悠地在公主府转悠,玲珑突然灵光一闪:“你不会是生气他被人骗了想让我丢脸吧?!” 亓离没想到她能猜出来,不过他必然不会承认,就不点头也不摇头,只说:“你想多了。” 就他这面无表情的态度跟冷冰冰的语气,要不是玲珑知道他亲她时有多温柔热情,简直要以为怀里揣了个大冰块。她蹭蹭他:“说实话嘛,肯定是因为我,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龙女三连,神仙都难挡,大长公主每每被逼问的节节败退,要啥给啥百依百顺。亓离自认比她多活了几十年,不说历经沧桑也是见惯了人生百态,结果被玲珑步步紧逼,最终不得不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当作回应。 就这玲珑还不满足,戳他说:“我很喜欢听甜言蜜语的,你喜欢我,就要每天都说。” 完了还要威胁一句:“否则我这人最不讲道理,特别容易变心,我以前多喜欢皇帝表哥呀,现在我不是也不喜欢他,改喜欢你了?” 亓离听得眉头微蹙,“你大可变心。” 玲珑嗯的疑问一声,又听他说:“只要对方不怕死。” 他自然舍不得杀了她,可对于勾引了她的男人是决不会心慈手软的。因此对于玲珑的威胁,亓离相当淡定:“你变心多少次,我就杀人多少次,直到你不再变心为止。” 玲珑:…… 她这是遇到病娇了吗? 不过亓离很快就缓和了脸色,温声道:“可是你乖乖的喜欢我,就不会这样了,也不会有人因你而死。” 他能活多久她是知道的,她没可能甩了他跟旁人在一起。 玲珑:…… 可能是怕玲珑吓到,亓离想了想,又安慰道:“只要你不变心,就不会有这种事,别怕。” ……她这只无辜的小猫咪更怕了好么! 但是面对亓离这只老怪物,小怪物却开开心心地笑了,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踮起脚尖跳高高,跟八爪章鱼一样黏在他身上要他抱回院子里去,没有丝毫害怕的劲儿。 他就知道,她不会怕。 卫霆还老老实实站着呢,他觉得自己的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很陌生,像是两条筷子插在一个冬瓜身上。玲珑觉得他看起来气色好差哦,跟患了绝症一般,难看死了。 虽然嘴上说不饶卫霆,可玲珑都给他求饶了,亓离还是顺了她的意思。卫霆终于被允许进屋,感动的泪流满面,一进去什么不管先扑通一声跪下来熟练的求饶认错:“师父徒儿错了徒儿再也不敢了!求师父再给徒儿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徒儿一定洗心革面!” 然后就听到银铃般的笑声。卫霆一愣,再一抬头,才瞧见他暗恋的少女坐在他师父大腿上,他师父两只手还搂着少女的腰肢,两人的姿势别提多暧昧多亲昵了,看得卫霆两眼昏花:“这、这……” 他用力揉揉眼,觉得可能是自己看错了,再定睛一看,还是抱一起的! 难道是被折磨了这么久他精神错乱了?! 亓离声音平淡,但给出的警告却让卫霆夹紧了尾巴:“日后若是再让我得知你对师母不敬,你便不用活了。” 一时间卫霆不知道自己该先求饶呢还是先问师母是谁,虽然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可卫霆不愿意接受啊!他颤抖着声音问:“师父,我、我哪里来的师母啊!” “我啊!”玲珑娇滴滴地回答,自己指自己,“我就是你新鲜出炉的还热乎着的师母啊!乖徒弟,还不跪下给师母磕几个头,以后你孝敬师母,师母也疼你。” 亓离毫无原则:“磕头。” 卫霆差点哇的一声哭出来!可是心中对师父的畏惧占了上风,他最终还是委委屈屈地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头,还有点晕乎乎的。怎么他暗恋的小郡主摇身一变就被他师父给拱了?还成了师母?想到自己拼了老命从不死山庄为她偷药,想到无数个相伴聊天的夜晚,卫霆更难受了! 他壮着胆子,声如纹蚋:“那个……师父,徒儿很好奇……玲……师母,师母今年才十四岁……可是师父……” 话未竟,但大家都知道他要说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亓离没有动怒,而是平静地反问他:“为师怎么了?为师看起来难道比你老?” 卫霆感觉被一箭穿心。 他是不知道他师父这个老怪物到底多大年纪了,但单从外表看,卫霆还真没自信说自己比师父更优秀。 玲珑也点头,跟卫霆说:“你看你师父,这么老了还很注意保养,你就不行了,餐风宿露的,吃什么也都随意,睡哪儿都无所谓,瞧着比你师父还沧桑呢。你看,活的不讲究不精致,连媳妇都找不着吧?” 卫霆感觉被万箭穿心。 他常年在外面溜达不爱回去,好不容易暗恋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个心机深沉会骗人的姑娘,暗恋的第二个女孩子就更不用说了,现在正坐他师父怀里呢。 讨媳妇不容易吧?可为什么他师父头一回出山庄,还是为了把偷药的自己抓回去揍,结果就出来这么一趟,轻轻松松就讨着了媳妇?还是个年轻貌美出身高贵的媳妇! 卫霆第一次觉得人生真不公平,你拼了命想得到的,人家不不费吹灰之力就到手了。 他一脸的生无可恋,整个人都没了力气,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倒在地上不动了。玲珑笑得不行,让人进来把他拖走,赶紧梳洗换衣服吃点东西休息一下,顺便看看他的腿,站了这么久该不会真废了吧? 不过废了也没关系,他师父在呢。 亓离看着玲珑搂着自己脖子吃吃的笑,虽然他不懂她到底在笑什么,但看她这么开心,他的心情也难得很愉悦。小怪物身子又软又香,坐在他怀里跟团棉花似的,亓离又想亲她了。 他迷恋这种唇齿相连的感觉,玲珑让他亲了个够,然后跟他说:“我明天要入宫一趟。” 亓离不开心:“不去。” “不能不去。” 怎么就不能不去了。亓离想。 他想起皇帝走时看着玲珑的眼神就有种先把对方阉了的意思,最后他说:“皇帝已经丢了初精,配不上你。” 玲珑:??? 看亓离的表情,他是认真的,玲珑就此想到一个问题:“难道你的初精还在?” 亓离低头瞧她,“不错。” 玲珑的眼神瞬间就变得耐人寻味起来,“你怎么知道皇帝丢了初精,你半夜偷跑到人家床上偷窥了?” “我自是知道。” 玲珑说:“那不行,你说你的还在,我不信。” 亓离以为她是真的不信:“那你要如何才肯信?” 许久没吃肉的龙女狡黠一笑:“你跟我来嘛!” 亓离对她是毫不怀疑的,言听计从,就跟着进去了,房里其他下人都被撵出去,青天白日的关门关窗,孤男寡女难道是盖着棉被背之乎者也么? 作为医者,亓离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但是在男欢女爱上,他就跟张白纸一般,那事儿他明白其中原理也知道过程,惟独不曾亲身体验,也不曾有过欲望。对上老司机玲珑,自然是毫无招架之力,被彻底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等婢女们眼巴巴守着的房门打开后,她们只看见了神清气爽的郡主叉腰站在门口,叫完水又走了回去。婢女们好奇呀,又不敢朝里面看,就瞧见她们家郡主趾高气昂地抹了抹嘴,对里头说:“放心,我明天会早点回来的。” 与此同时屋里飞来一只枕头,郡主灵巧躲过,捡起来,叹口气:“我不是说信你了吗?你跟我发什么脾气?哎哎,要丢丢你枕头呀,丢我的做什么?我还要枕呢!” 亓离浑身泛红,包括俊脸,他倒不是气这闺房之乐,而是气玲珑这花样百出的手段——他是个大夫,看过的医术不知凡几,避火图自然也是研究过的,可他活了这么多年,也不及她经验丰富! 玲珑还以为他是被自己玩的恼羞成怒,反正她满意了,服个软也不是不可以。别小瞧亓离叔叔,虽然年纪大,但人家专业能力强,不管是体力容貌身材还是皮肤,那都是一等一的。卫霆还嫌弃人家讲究,这讲究出来的结果不都便宜玲珑了么? “你发什么脾气嘛。”她手脚并用的爬上床,以女王姿态压在亓离身上,跨坐,扯着他乌黑的长发在指头上绕圈圈,“你看看你看看,一发脾气就这样瞪我,我又不是你徒弟,我可不怕你。” 亓离继续瞪她:“下来。” “不要。”玲珑拒绝的也很干脆,“你不喜欢吗?我觉得你挺喜欢的呀?” 说着亲了亲亓离还微微泛红的眼眶,心里有点遗憾,大龄亓离叔叔脾气有点倔,就是不肯哭出声,玲珑觉得还是自己下手轻了,等到下一次,他适应了再说,那种让美人在自己身下哭出来的感觉有多美妙,只有切身实际的时候才能体会到。 看看这没脸没皮的样子,小怪物就是小怪物。亓离恨得牙痒痒:“你就不怕我也那般对你。” “不怕呀。”玲珑坐在他肚子上蹦一蹦,“只要不伤到我,怎么玩都行嘛,你看我对你也挺温柔的呀,别发脾气了,我下次会更小心的。” 亓离更是生气,他想把她从身上掀下去,又担心她不会武功受伤,最终只能忍气吞声:“让开,我要去沐浴。” 下人把水送进来了,玲珑这回乖巧爬开,却在亓离下床时跳到他背上,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甜滋滋地说:“我给你擦背呀。”然后举手发誓,“这回我肯定不闹你了,我保证。” 但她的信用值在亓离这里很明显呈负数,一个字都不带信的,所以最后玲珑还是被拒绝了,不能看到美男出浴,玲珑觉得好遗憾哦。 354.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六)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六) 亓离沐浴更衣完出来, 就瞧见玲珑单手托腮盯着自己看, 他眼下不是很想见到她,就撵她:“我要捣药, 你自己去玩吧。” 玲珑才不肯走呢, 她说:“我帮你啊。” 她帮忙?亓离一个字都不带信的,帮倒忙还差不多。 但是他新浴出来, 长发与脖颈间还有水珠缓缓滴落,使得平日里总是一丝不苟冷若冰霜的亓离瞧着多了几分人气,很是让人心动。玲珑就挺喜欢的, 她继续给他甜蜜的笑容,却是不肯走的:“我帮你嘛。” 这个语气又跟先前那句不一样了, 这句更软一些,软的亓离根本没法拒绝她。最终只好拿了捣药杵来,教她如何捣药。但玲珑是喜欢做这种枯燥无味又很容易疲惫的活的人么?她也就是觉得有趣,想调戏他才这样说的,真让她干活, 没多会儿就嚷嚷着累,偏偏又不听亓离的不肯自己走去玩,亓离让她在边上看着她也不答应, 最终亓离被磨的没脾气:“那你究竟想怎样?” 玲珑顿时朝他伸出两只嗷嗷待抱的小手:“我要你抱着我捣药。” 亓离叹了口气, 她一副小雏鸟的模样,讨人疼得很, 他是没法对她狠下心肠的, 只好从了她, 把人抱到腿上,从背后环住她。玲珑这回倒是难得乖了,坐在他怀里认认真真看他捣药,还抽了抽鼻子嗅一嗅:“这个药味道好重呀,没有你身上的味儿好闻。” 他身上也是草药味,但比这淡得多,且清新自然,不像这个,闻起来就觉得苦。 亓离抱着她其实挺麻烦,因为她身上是香喷喷的,平日里他制药都是撇清他物,如果味道太多,很容易失败。但她非要坐他怀里,他也没别的办法。 做事向来很讲究效率的亓离,今天花了一整天时间也没能做完他本来要做的事。 晚上玲珑就自动钻进了亓离被窝,他哪里想跟她一起睡,不懂得欲望的时候无所谓,可一旦懂了,难免渴求,但她岁数太小,尚未及笄,亓离要是做出点什么越轨的事,都不用玲珑生气,大长公主就能先反悔让他俩好。 所以他试图跟玲珑讲道理,让她回自己房间去睡,被玲珑抱着被子理直气壮地拒绝了:“这就是我的房间呀,你还不知道我么,我有好几间卧房的,我想睡哪一间就睡哪一间。” “你就不怕我……” “不怕你什么?” 面对目光灼灼的小怪物,老怪物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她还真不怕他对她做些什么,因为她对他做的就够可怕的了。那种滋味亓离可不想再尝一次,虽说蚀骨销魂,但实在是太令人羞耻。“……随你吧。” 玲珑便欢快地躺下,还对亓离招手:“来嘛来嘛你也来嘛。” 等他一上床,她就跟条滑溜溜的小白鱼一样贴了过来,香软嫩滑的身子紧紧依偎着,亓离叹了口气,他发觉自打跟她在一起,他叹气的次数比过去几十年加在一起都多。现在你再问他觉不觉得活着没意思人世间都是黑白无色,他绝对是没有精力再回答你了,因为就一个玲珑便够他受的了。 “你什么都不能对我做哦,我娘说过,我及笄之前,不许对我动手动脚。” 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仿佛撩拨了他却又看他笑话是件很有趣的事。 亓离认为不能再让她这样嚣张下去,便伸指在她鼻息轻轻一掠。玲珑只闻到一阵异香,稍纵即逝,随后便觉身子瘫软无力,只余下一双眸子微微瞠大:“你、你做什么呀!” “把你对我做的,如法炮制对你做一遍。” 这总该能吓到她了吧!亓离想,当然他不会像她那样过分,会手下留情的。 然后玲珑眨了眨眼睛,小脸一红:“这不太合适吧。” 亓离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那你能把衣服脱了再来么,我看着你会比较有感觉。” 亓离:……小怪物! 他还真不信这个邪,就跟她杠上了,非要让她哭唧唧求饶不可。玲珑会怕才有鬼呢,横竖她知道亓离下手有轻重,不像她不管不顾,他嘴上威胁的再厉害,玲珑也不当回事,哪怕浑身软绵绵的,她也没有要反抗的念头。 舞台她给了,能走多远得看亓离本身的实力。 梅香等婢女们在外头候着,她们都是得了大长公主的叮咛的,要看好了郡主,千万不能叫亓离占走便宜去。不过如今婢女们都有点苦恼,不让亓离先生占郡主的便宜简单,可若是郡主去占亓离先生的便宜,她们是要阻止呢还是要放任? 只听得屋子里时而传来郡主的撒娇,时而传来亓离先生的喘息,两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梅香有些担心二人把持不住尝了禁果,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就敲了敲门:“郡主,天色不早了,您该歇着了,明儿一早还要进宫呢!” 这一声突如其来,把两人都吓了一跳,亓离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他咬着玲珑耳朵:“进宫去见皇帝?” “嗯。” “为何要见他?” “因为他要见我,不是我要见他。”玲珑抖了抖在他嘴里的耳朵,“放心,我不会让他占我便宜的。” 亓离哼了一声,“我陪你同去。” “嗯?” “卫霆的易容术是我所传,难道我还不如他?” 玲珑提要求:“那你得装扮成婢女才行,皇帝表哥不喜欢我身边有男子伺候,我待会儿让人给你准备一套新的衣裙,明儿早上我给你梳妆打扮,你说好不好?” 好个屁!亓离瞪她:“我不扮女人!” “那你就不要去了,让我自己进宫去跟皇帝表哥谈情说爱吧。”玲珑拿眼横他,“我就要看你女装,你不肯,那我就不带你去。”说完学着亓离的样子哼一声,半点儿也不怕他生气,怎么任性怎么来,怎么不讲理怎么来。 亓离忍着怒意,咬她耳朵已经不能制止,于是他准备换个地方咬。外头的婢女们就听见自家郡主发出一种奇怪又动人的声音,听得她们都莫名红了脸,也不知道里头那二位在闹腾什么,明明时辰不早了呀,再闹下去,明儿一早郡主又要赖床起不来了。 最终一语成谶,玲珑果然没能爬起来,她蜷缩在被窝里,梅香敲门之后都过了半个多时辰,她却还抱着被子不肯起,甚至在亓离想起的时候把他抱住,小脸蛋贴上他的胸膛,自己不起,也不许他起,非要他陪着。亓离被她黏的没有办法,只得任由她继续耍赖,又陪了半个时辰,她才终于愿意睁开眼睛。 看到婢女们捧来的加大码女装,亓离额头有青筋跳了两跳。他的字句几乎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我不去了。” “啊?”玲珑很失望。“你不去了?难道让你穿女装还比不上你对我的担心?我在你心里没有穿女装重要?你爱你的面子胜过爱我?” 虽然每次跟她的战斗都以失败告终,但亓离已经知道,只要他开口跟玲珑辩解,那最后肯定是他吃亏。他就应该闭上嘴巴一言不发,这样的话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能很淡定。 玲珑说了一大堆,亓离都以不变应万变,看样子是很难说服他穿女装了,玲珑哼了一声,“你说话不算话,你昨天答应我会女装的。” 亓离却觉得她不讲理:“我何时答应过你?是你硬逼着要我穿,既然如此,我不同你去便是。” 他是不想她吃皇帝的亏,可让他穿女装,亓离又实在过不去这个坎儿。玲珑本来也没打算带他去,免得自己不方便,她对着亓离做了个鬼脸,“那你不去就不去,我才不会求你。” 亓离看她做鬼脸,忍不住伸手掐她柔嫩的脸颊:“鬼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本就不想让我去,怕我坏你的好事。” 玲珑冲他笑:“你这么了解我啊。” 她看着就不像是能被骗的傻白甜,尤其是那日她生辰,皇帝临走前的眼神,莫说是大长公主,就是活了这么久的亓离都忍不住警惕——不给九五至尊面子,他能忍受这样的屈辱么? 玲珑想做什么,亓离没兴趣知道,她身份高贵低贱他都不在意,只要她最终能和他在一起,她想怎样都可以。必要时候,他会助她一臂之力,只要她需要。 玲珑今日入宫还真不是单单为了皇帝,生辰那日,虽然皇帝嘴里还叫着姑姑表妹,却很明显真的发怒了,他甚至都不再掩饰自己的本性,可见即便没有前驸马,他针对大长公主的行为也没有停止,更没有受到干扰。大长公主活着一天,皇帝的龙椅就坐不安稳,他忌惮着她手里的兵权,除非大长公主主动归还,否则皇帝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 偏偏大长公主为了女儿,将兵权当作了自己的筹码。 入宫见了皇帝,他看起来跟之前那个脾气好又温和的表哥很不一样,虽然面上也带着笑,却是冷的,他问玲珑是否真的不肯嫁他,不肯与他做夫妻。 玲珑看着他的眼睛,道:“表哥是真的想娶我为妻吗?” 皇帝答道:“这是自然。” 玲珑心想,都这个时候了,仍然对着她一句真话都没有,说是真心,又能有几分呢?不过是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得不到所引起的不甘心罢了。“那不如这样,表哥先立我为后,并写下圣旨,许诺立我的儿子为太子,若是表哥愿意,我就嫁,不知表哥意下如何?” 皇帝当然不可能答应!被一个女子要求这么多,他帝王的尊严往哪里搁?他说想娶她为妻,其实最完美的时候是在大长公主的兵权交出来之后,皇后之位皇帝是不愿意给的,哪怕他受了大长公主再多恩惠,与玲珑又是青梅竹马的情谊,他也觉得,大长公主那样的女子教导出来的女儿,别说什么三从四德琴棋书画,就是温婉贤惠都搭不上边,实在是不适合做一国之母。 他愿意给玲珑宠爱,却不愿意给她信任,更不愿意给她太高的荣耀。可能是这辈子生活在大长公主的阴影下太久,皇帝是不肯给大长公主的女儿至高无上的地位的。 “表哥不乐意吧?”玲珑轻笑,“我想也是,表哥的心可大着呢,区区一个玲珑,是无法装下的。怕是再来几个眉目清秀身娇体软的小太监,也不够表哥满足。” 闻言,皇帝猛地看向她,玲珑笑得更加甜美:“表哥怎么这么看着我,难道表哥真把我当傻子了,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只能傻乎乎的任你骗?” 她慢条斯理地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裙,层层罗裳宛如花瓣飘落,露出里头雪白如玉的胴体——当然玲珑完全不是为了勾引皇帝,只是想让皇帝看看她身上另外一个男子留下的痕迹。 衣裳脱的半露不露,凝脂般的胳膊与长腿上,每一处都有斑斑红痕,皇帝可太熟悉了,他也这样在其他女人身上烙印过,但眼下瞧见玲珑身上有,却使他格外震怒,她是他的女人,这是早就注定好的,她怎么敢背叛他?先说要另嫁他人,竟是连身子也叫别人尝过了!“玲珑!你真不怕死!” “我自然是不怕死的,若是活着要苟延残喘,那还不如死了。表哥想杀我娘,却还想留我一命,怎么,是想我当个可怜虫么?叫人人嘲笑讥讽?” 她慢悠悠地朝皇帝走近,真是美极艳极,皇帝从未见过这火焰般的女人,震怒之余又不免心跳加速,看着她一点点走近,竟是恨不得将她拥入怀中,尽情享受这曼妙的身子。 到底是理智占了上风,“你跟朕说的这些,姑姑可知?” 玲珑不答反问:“表哥以为呢?” 皇帝猜测应该是不知道的,除非他的姑姑能狠心到以女儿为诱饵,但以大长公主对玲珑的疼爱,决不会舍得她只身犯险。听玲珑的话,她对自己的心思早有察觉才刻意疏远,如今两人已经撕破脸皮,皇帝是断然不会放她回去的了,一旦她回去,姑姑势必会知道自己另有二心,这不是皇帝想要的结果。 他只想不费一兵一卒拿回兵权,不想让任何人牺牲。“你今天入宫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玲珑上前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推倒在龙椅上,整个人毫不气地坐了下来,软绵绵的身子依偎到他怀抱——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亲近。然后皇帝听到她甜如蜜糖的声音:“当然是想看看表哥喜欢的小太监有哪里胜过我的地方,我好多多学习。” 她几次三番提到小太监,言语中隐约有酸味儿,皇帝忍不住便想,她是否是在吃味?怀里拥着玲珑,他才知道她有多香多软多诱人,可这个角度他还能看见她肌肤上被啃咬留下来的痕迹,妒火又上心头:“她伺候男人的手段,怕是你学不会。” 玲珑啧了一声:“我才不伺候男人,都是男人伺候我。” 她说得理所当然,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睡过多少个。皇帝脸色顿时更加难看,他想起已经逐渐放飞自我后院里养有不知多少个面首的大长公主,玲珑是她的女儿,难道是被她带坏了?! 正在两人说话之时,一道纤细的身影进入,蓦然撞见皇帝与玲珑这亲密的姿态,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跪地求饶。玲珑扭头一看,不正是皇帝宠爱的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太监嘛! 皇帝冷冷地看过去:“谁许你进来的?” “表哥怎么这么凶啊。”玲珑戳戳他的脸,先前的剑拔弩张好像都是皇帝的错觉,他们之间突然就变得如此亲昵而自然了。他想起公主府那个名唤亓离的男子,难道她平日里在公主府也是这般亲昵地对待亓离?自己并不是唯一的那个? “说朕凶,不如你先从朕的大腿上下去。” “那可不行。”玲珑摇头,“我是要用美人计的。” 皇帝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美人计?有人使美人计会先说出来?“你究竟想做什么?” 玲珑狡黠地笑,却不回答他,小太监在下面跪着,听着顶头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浑然视自己如无物,顿觉屈辱,袖子里的手握成拳,再次对自己的处境深恶痛绝。就在她思索要如何脱身的时候,却突然听那位玲珑郡主说要她伺候她。 皇帝觉着玲珑定然是吃醋了,否则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横竖只是个奴才,可有可无,他也无意让她着恼。玲珑这态度暧昧得很,皇帝一时拿不准她究竟有何目的,可不管大长公主知不知道他的心思,留玲珑在身边都是个极好的机会,至少能让大长公主投鼠忌器。 他没有要折磨她的想法,他还是喜欢她、想要她的。 小太监就这么被送给了玲珑,玲珑还跟皇帝打招呼:“表哥,她伺候我了,晚上谁伺候你呀?” 皇帝自己什么事儿都做了,却不喜欢玲珑提这种事,“表妹若是担心,便由表妹来伺候朕也不是不可以。” 玲珑冲他做了个鬼脸。 皇帝还有政务要忙,但他派了人时时刻刻盯着玲珑,不让她走出他的寝殿一步,玲珑也没有要出去的意思,要了糕点零嘴儿,就拉着小太监话家常。 小太监紧张兮兮瑟瑟发抖,就怕这郡主心肠歹毒要自己的命。她命贱,没人在乎,皇帝是不会保她的。想起自己对皇帝动的真心,小太近都觉着好笑。 结果玲珑拉她到身边就为了问她:“你是怎么装太监没被人发现的?” 小太监顿时说不出话,她警惕地看着玲珑,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要做什么,但还是老老实实地答了。玲珑哦了一声,恍然大悟:“来来来咱们换个衣服。” 换……衣服? 在小太监的傻愣愣中,就被玲珑剥了个一干二净,当然玲珑也脱的毫不含糊,就是小太监比玲珑高一些,太监服穿在身上,袖子长出一截。玲珑叹了口气,扶了扶自己的帽子,这身子哪哪儿都好,就是长得慢,太矮了。 小太监突然回过味儿来,郡主这是要跑路?那可不行!皇上要是知道了肯定要砍自己的头啊!她连忙抓住玲珑:“你不能走!你不能走!” “我为什么不能走?” “你走了,皇上会杀了我的!”小太监吓得眼泪狂飙,“他真的会杀了我的!你别走!求你了!” 玲珑怜惜地为她抹去泪水,动作轻柔,不含丝毫鄙夷,完完全全拿她当个人看。小太监愣住了,她战战兢兢活了这几年,从一开始为了掩饰身份做太监,什么脏活累活都做,到后来于龙榻上承欢,惶惶不可终日,从未有人对她这样温柔过。哪怕是皇帝,也是粗暴且蛮横的。 她就只是个发泄欲望的器具,她在一次又一次生出希冀后终于认识到了这个事实。没有好的出身,没有好的命,皇上是永远都不会拿她当人看的,连带着其他人都觉得她不过是个暖床的女人,毫无价值。 “那你想不想不被杀,想不想当人上人,让别人讨好你羡慕你啊?” 当然想!她做梦都想!一开始被皇帝临幸,小太监还做起了不切实际的梦,比如自己得到了皇帝的宠爱,从此后摇身一变,麻雀变凤凰,谁都不能再瞧不起她,她有荣华富贵可以享,再也不用跟之前那样夹着尾巴做人。 可残酷的现实告诉她,凭借她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她跟郡主这样高贵的女子比起来,连身体这唯一的本钱都是低贱的。她对皇上而言,就像是盛着饭菜的碗盘,倒着茶水的杯盏——不需要有自己的意志,更不需要有别的想法。 最初有多少期待,现在就多么绝望,甚至于她都开始害怕,自己见到了皇上这么多秘密,等大长公主倒台,皇上会如何处置自己? 她现在只想活命! 玲珑看着小太监的表情,嫣然一笑,熟悉她的人都知道。 她,又要开始给人洗脑了。 355.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七)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七) 再见皇帝, 小安子的内心是有点紧张的。但这份紧张被她那种迫切想要活命的旺盛求生欲给压了下去, 因此当皇帝问她为何回来,没有在郡主身边伺候的时候, 小安子跪了下来,抬起梨花带雨的脸——能让皇帝发现她女扮男装的身份而没有要她的命,这张脸自然生得是貌美可人,尤其是泫然欲泣时, 十分惹人怜惜。 “郡主不喜欢我,不想我在她身边伺候。”小安子吸了吸鼻子,楚楚可怜地请求,“皇上,求您了, 留奴才在您身边吧,奴才……除了您的身边,哪里都不想去。” 她心想,按照郡主教的这样说真的有用吗? 皇帝眯着眼睛打量了她几眼,突然轻笑:“今儿个是怎么了,嘴巴这样甜。” “若非在郡主那儿待了,奴才不知道皇上对奴才有多好。”小安子咬咬唇,“郡主要奴才伺候, 皇上便把奴才赏给郡主,可是……可是皇上难道就不想想, 郡主是真的想要我伺候么!” “此话是何意?” “奴才是皇上幸过的人, 郡主却是对皇上有情意的人, 皇上偏偏却不懂郡主的心意,奴才、奴才自知是低贱之人,不配与郡主相提并论,可奴才只求日后能够服侍皇上左右,便是一辈子做个假太监,奴才也愿意。” 说着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姿势语气神态都真诚卑微到了极点。她在皇帝面前一向都是个傻乎乎有点呆的形象,她可不能太聪明,像是皇帝这样的男人,最容不得女人有小聪明。 然而小安子确确实实是个聪明人,尤其是在活命这一块,她是决不会让自己成为皇帝与大长公主相争中的牺牲品的。如今玲珑向她抛来橄榄枝,她为何不接受?横竖皇上也不会喜欢她,即便喜欢了,日后他后宫佳丽三千,她又能落得个什么下场?倒不如按照郡主所说,搏一把,反正本来她的命也不是自己掌控的。 没长腿不会跑的荣华富贵跟薄情寡义的男人,二者选哪个还不是显而易见? 不过她虽然说了这些话,心里却还是没底的,皇帝到底是个什么反应她也不能确定,心里七上八下,直到她听见皇帝轻笑:“朕准了,起来吧。” 竟是真的成了! 她就这么轻易地回到了皇帝身边! 小安子立刻觉得郡主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她跟着皇帝可有一段时日了,然而直到如今她也摸不透皇帝究竟在想什么,又是个什么样的性子,除却每天悬在自己脖子上那把看不见的刀之外,小安子完全不知道皇帝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愤怒,有时候他说着话,她都不知道他究竟想表达什么。 反正上头这些捉摸不透的人之间的斗争跟她没关系,郡主跟她保证了,殃及不到她这只无辜的小池鱼。 比起阴晴不定的皇帝,小安子还是更愿意相信同样身为女子的郡主。反正她就是觉得郡主说话真诚,半点儿都不像是骗人,再说了,她骗她又能有什么好处呢?最差也不过是个死了,而郡主若是想她死,现在就可以。 小安子可不相信皇帝会死保自己,郡主要是想要她的命来解气,皇上定然是不会犹豫的。 既然这样,她又为何还要对皇帝忠心?本来她就是个假太监。 玲珑又迎来了皇帝,他看起来心情颇好,看样子小安子说的话他都听进去了,觉得玲珑对自己也不是没有情意,说不准这次来还是为了哄玲珑,让她在宫里再待几日呢。 “姑姑差人来问,朕说想留你住几天,玲珑,你不会不愿意吧?朕也许久不曾与你说说话了,若是可以,朕想把你永远留在身边。” 这话听起来有点耳熟,不就是玲珑教小安子说的甜言蜜语嘛,就是换了个说法而已,看起来皇上的词汇量有点匮乏。“表哥,你说什么呢,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再说了,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皇帝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他见了她身上被其他男人留下的痕迹,本已感到愤怒和别扭,谁知她还是不怕死的一而再再而三提起。“这样的话,朕不想再听。玲珑,你乖一点,朕会疼你的。你我青梅竹马,这多年情分,难道不及一个布衣?他能给你的,朕也能给你,甚至比他做得更好!” “可是他能答应这辈子只有我一个,还不要孩子,皇帝表哥也能么?” 那自然是不能的,前者暂且不提,光是后面的不要孩子,皇帝就是疯了也不会答应。他把皇位看得比什么都重,怎么可能选择拱手让人?要传,也当然是传给他自己的血脉。 “玲珑,你年纪还小,才这般天真,等你长大——” “我为何要长大?”玲珑打断他的话反问,“或者说,我为何要因你而长大?” 在家中被娘亲溺爱不好么?被亓离叔叔纵容不好么?无法无天不好还是胡作非为不好?为何要为了皇帝这么个男人,逼着自己长大,做不喜欢的事? 更何况。“表哥该知道,咱们之间永远都不可能好的。你想杀我娘,却要我忍辱吞声做你的女人,怎么,我在你心中,便是这样为了爱情冲昏头的傻子?” “更别说表哥你还没有好到让我为你不顾一切的程度。” 母亲跟爱人,该选哪一个,玲珑想都不用想的,再说皇帝也不算她的爱人啊,她要是敢这样说,被亓离叔叔听到,下一秒皇帝估计就凉透了。 皇帝早在心中猜测玲珑是否已经看穿了自己的心思,如今听她这么一说,不用再继续试探,她果然是什么都知道的。那么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大长公主知不知道?如果知道,他有必要将自己的计划提前,必须趁着大长公主没有准备的时候一击致命,玲珑还在他手上,皇帝并不是很慌乱。 玲珑对大长公主的重要性远胜其他,虽然大长公主是个不像女人的女人,但绝对是个好母亲。 有了玲珑毫不掩饰的这番话,本来还有别的意图的皇帝站起身,深深地望了她一眼:“今晚你且好好休息,朕有些急事,待处理完了再来看你。玲珑,不管你信不信,无论朕跟姑姑最终是两败俱伤还是有胜有负,朕都是真心想要娶你的。” 玲珑没说话,看着他走了。等皇帝一走她就在床上来回打了两个滚,没办法,本来她也不想这样的,谁叫大长公主没有皇位换个人的坐的念头,玲珑只好上一记猛药逼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大长公主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也并不是坐以待毙,基本的自保能力肯定是有的。皇帝从她的话里会以为大长公主也有所察觉,定然会先发制人,到时候,容不得大长公主不动手。 至于谁会赢……玲珑就不是很在意了。她给了大长公主机会,能不能赢还得看她自己,顺便玲珑也想知道,当年个叱咤风云的大长公主,还保留了几分风范。 至于她,她当然要做两边争相想要得到的吉祥物,谁笑到最后,谁就能赢得她的青睐。 大长公主怎么也想不到,女儿早上出门还是笑眯眯的,说是很快回来,结果就一去不回,被皇帝扣在宫中了!此外她派去接女儿的人也都被打发了回来,皇帝说什么玲珑要在宫中多住几日,大长公主一个字都不带信的,上午出门前还说了回来要买糖炒栗子,玲珑绝不可能主动留在宫中! 可皇帝都这样说了,她不好再派人去接,只得亲自入宫,好将女儿接回来。谁知刚入宫门便被包围起来,眼看来者不善,大长公主除了心寒之外更多的是担忧——玲珑怎么样了?! 皇帝坐在御辇上姗姗来迟,大长公主及侍卫已被包围的水泄不通。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她,此时此刻,他褪去了孝顺侄儿的面容,露出了帝王才有的薄情与冷漠。“姑姑,你曾亲手扶持朕登上大宝,今日朕想问你讨要两样东西,姑姑许是不许?” 大长公主问:“许如何,不许又如何?” 皇帝轻垂眼睑,“许,自是皆大欢喜,朕会履行诺言,照料玲珑一生一世。不许,玲珑仍旧此生不能出宫门一步,只是身份不会是朕的妻子。” 这是明晃晃的、毫不掩饰的威胁,大长公主只觉得心疼的厉害,她一字一句地问皇帝:“皇上就这么忌惮本宫,认为本宫有图谋不轨之心?”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姑姑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皇帝轻叹。“姑姑是很厉害,可就是太厉害了,朕才日日夜夜睡不安稳。” 大长公主道:“虎符本宫没有带在身上。” “姑姑只要说出东西在哪儿,朕自会派人去取。”皇帝顿了一下,露出些许带着不忍,却仍然无情的眼神。“姑姑享了大半辈子的富贵荣华,也该是到头了。” 听他这句话,大长公主发出讥讽的笑来:“想必皇上已经为本宫铺好了路,不知道皇上给本宫准备的埋骨之地,可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这会的皇帝特别好说话,他微微一笑:“这一点姑姑大可放心,朕必然不会让姑姑痛苦。” 上一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大势已去从未想过皇帝会要杀了自己的大长公主选择了屈服。彼时夫君背叛,孤身一人,女儿又满心念着皇帝,为了女儿,她只能选择一死。可这一回,大长公主却不愿意了。 她虚虚的应了,皇帝却不信她所说,让人去公主府取虎符,还要等亲眼见了,确定是真的才肯让大长公主自戕。期间他便喝着茶悠然等待,而摆在大长公主面前的,是一条白绫、一杯毒酒和一把匕首。 她一阵阵的心寒。当初亲昵地叫着姑姑,说她就像母亲一样的侄儿,早已准备妥当,那么他是从什么时候想要杀了她的呢?大长公主不肯去深思,也不敢去深思。 玲珑正睡得香就被人戳醒了,她揉揉眼睛本来想发脾气,却被对方一把捂住小嘴。玲珑顿时睁大眼,待到那人放开手,她扑哧一声笑出来,怕对方再来捂嘴,她抱住被子咬住被角笑得浑身颤抖,对方木然地任由她笑,等玲珑终于笑够了,才阴恻恻地说:“还笑么?若是还笑,你继续。” 玲珑摆摆手,还在喷笑:“不笑了不笑了,叔叔你这样可真好看,就是个子太高了,不像女子身段袅娜。” 哈哈哈哈哈哈哈,说什么都不肯穿女装的亓离,最终还不是扮成了宫女的样子进宫来寻她?玲珑忍着笑被亓离抱起来,搂住他脖子问:“去哪儿呀?” “去个安全的地方,你娘让我转告你,一切都无需担心,她自会处理。” 玲珑非常相信公主娘的本事,就哦了一声,“对了,你让卫霆去做件事。” 那边皇帝等来了虎符,大长公主就先等来了玲珑安全无恙的消息,她心想,既然如此,自己也不必再与皇帝废话了。其实本来她没有想这样做的,可形势所逼,她也不想伤及无辜,只能请皇帝“病”上一段时间了。 虎符上被亓离做了手脚,真自然是真的,但虎符上所附着之物,与皇帝身上的香味融合,便是会让人浑身麻痹口舌木然说不出话的毒|药,不致命,却能让一个人彻底废了。玲珑入宫前留了一封书信,上头写的话是逼着大长公主听她的,因此,这一切都是她们母女俩共同打造的一出好戏,只有皇帝还以为是真的。 唯一跟计划不一样的就是小安子,本来玲珑在信里说的是她要献身于皇帝,使得皇帝沾染异香——被亓离看了后勃然大怒,哪怕大长公主不反击,亓离也不会让皇帝好过。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让亓离也参与进来,只是大长公主还记得女儿在信上说要亓离女装陪她入宫被拒绝,身为合格的女儿奴,大长公主怎能不满足女儿的心愿? 于是母女俩又心照不宣地摆了亓离师徒一道。因为不知道玲珑想不想看卫霆女装,大长公主把卫霆也给哄了,卫霆倒还好,他经常乔装打扮坑蒙拐骗,可亓离那真是全程臭着一张脸。 皇帝刚拿到心心念念的虎符,还没有开口,便觉浑身瘫软,目光惊慌之余,发现自己一点声音也发布出来,瞬间倒在了地上,虎符也因此发出一声闷响。 大长公主看着那枚虎符,轻轻叹息,没有说话,只是示意左右将皇帝扶起来。 她说:“本宫一开始是没打算这样做的。” 皇帝目光慌乱,他发觉自己彻底没了力气,别说反抗,就连动一下都困难。 “可如果不这样做,皇上便要本宫的命,说什么会善待玲珑,若是本宫死了,皇上真会善待她么?” 不见得吧。 没有了她这个母亲,玲珑便人人可欺,那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珍宝,要她一生一世快快乐乐,怎么能允许旁人欺辱?哪怕是皇帝也不行。“皇上应该想不到,本宫早就开始着手防着皇上了,本来是想着防患于未然,皇上不对本宫下毒手,本宫便只当是自己多疑。可照今日这情形来看,却是救了自己一条性命。” 她站起身,看着瘫软无力的皇帝:“皇上与驸马之间的书信,与几位心腹大臣的商议,本宫都知道了,和本宫斗,皇上,你还是太年轻了。” 她是信任他,才会输给他。如果她不再信任他,那么皇帝拿什么跟她比?她可是十几岁就敢只身上战场撑起整个朝纲保家卫国的女人,她哪里比男人差了? 既然皇帝觉得她活着他的皇位就坐不安稳,终日惶惶不安,那便让这份不安成真好了。 大长公主长长叹了口气,她又看了皇帝一眼,这是她亲自看着长大的侄儿,是她在先帝的血脉中挑选出来的继承人,但终究是走到了今天这地步,两人之间闹了个不死不休,正如当年先帝驾崩,亲王各自叛乱。只是这一回,大长公主不愿意成为让百姓流离失所的罪人,若是能让皇帝安安静静的,那是再好不过了。 这样一想,女儿看上的这个亓离,虽说古怪了些,但也是有真本事的,至少这个药是真的好用,完全超出了大长公主的预料。 她虽然不跟皇帝争,不代表她没有自己的人脉跟心腹,皇帝中了毒,至少要在床上躺个几十年,这几十年,足够大长公主站稳脚跟,至于那包藏祸心的原尧,她不介意让他自己去查当年姚家一案,看他那好父亲到底是承受了什么“不白之冤”,真要深究,原尧作为罪臣之子,早该伏法受诛。 原尧本以为皇帝的默许就是真相,可大长公主却主动给了他当年姚家案的证据,甚至当初诛杀姚家九族的圣旨就是皇帝下的,但是在跟皇帝的惺惺相惜里,原尧所见到的,永远都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一面。 他又羞又愧,哪里还有颜面继续在朝廷里待,便趁着大长公主摄政请辞,大长公主没有拦他,原尧回去家后,已经病入膏肓的忠仆将他劈头盖脸一顿痛骂,最终瞪着眼睛死不瞑目。 可原尧又能如何呢?他被骗了这么多年,险些酿成大错,难道要他顶着叛臣之子的名义去讨伐大长公主?不说天下百姓如何瞧不起自己,便是他自己都觉得无颜面对。 似乎一切都在朝好的发展,唯一成天不高兴的就是亓离,因为玲珑老是拿他穿女装的事笑话他,每每将他撩的发怒便见好就收,撒娇卖乖一气呵成,让亓离满肚子的气憋在心里不上不下,只能加倍发泄到可怜的徒弟还有冯子安身上——谁叫这两人都想着欺负玲珑,他教起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犹豫。 得知皇帝患了怪病卧床不起,小安子还不敢相信,出事的那天晚上她被一个穿裙子的男子带走,当然一起带走的还有皇帝那里的虎符跟玉玺——小安子别的不行,脑子也不够灵光,但是为了荣华富贵跟活命她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欲,皇帝瞧不起她,自然也不会提防她,她按照郡主所说完成了郡主交代的任务,本来心里怕得要死以为自己命不久矣,那天晚上,宫里可死了不少人呢。 结果她却被人救了!郡主还兑现了承诺,不仅给了她一大笔金银财宝良田豪宅,还赏了七七四十九名美男子给她! 小安子……小安子欢天喜地的接受了,并且打心眼儿里觉得郡主跟摄政长公主都是好人,可比皇上好多了! 至于重病的皇上,那关她什么事儿嘛,她又不会看病,有太医哪里需要她?她本身就是个假太监,就是无缘无故消失了也不会发现,宫里清点人数也不会朝她一个女人身上想。 本来她接收了那些美男子,心里还有点自卑,觉得自己曾经伺候过皇帝,不是完璧之身,会不会被美男子们瞧不起。结果! 美男子个个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什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柴米油盐都各有所长,小安子一天睡一个,一个月都不够分的,眼下她最苦恼的就是,这个她喜欢,那个她也喜欢,到底要怎么排序呢? 相比较小安子的春风得意,皇帝就难受多了。虽然他照样有吃有喝,也照样当着皇帝,谁见了他都要跪拜问候,可那又如何?他说不出话,手指头都动不了,除了两个眼珠子,身体再没有什么地方是听自己使唤的。 唯一能安慰他的,也许是他的龙椅坐得的确比任何时候都稳,因为如果没有人扶住他,乏力的身体会软的像是棉花一样从龙椅上滑下去。 大长公主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但是皇帝变成这样儿了,没个后也不行啊,瞧他如今这模样,很明显是不能让女人受孕的,一个这样的皇帝,还有当皇帝的必要么? 356.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八)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八) 大长公主老蚌生珠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 玲珑正躺在不死山庄混吃等死。庄门外是跪地为心爱之人求药的江湖侠女, 据说已经跪了快半个月了,奈何亓离叔叔铁石心肠,别说是赐药, 就是山庄的门都没打开一次。 期间也曾有过不怕死的来偷药, 只可惜……不死山庄是随随便便就能进来的么, 进来了就能轻轻松松找到药么?哪有那样的好事儿啊!而且进来了就别被抓住, 被抓住就别想全胳膊全腿儿的走出去了。 亓离欠玲珑的药也终于制好,他现在已经成了她的私人药剂师,玲珑爱美, 亓离便专攻养颜护肤, 大长公主也因此受益, 都五十了,脸上那是一点皱纹都没有, 反而比当初刚当上摄政长公主的模样都年轻!这不, 外表年轻了心灵身子都跟着年轻, 本来被诊断为几乎不能再受孕的身体, 居然就铁树开花怀了! 要说公主府里那些面首, 可真是个顶个的脾气好由各有所长,大长公主跟着日子掐了掐,也没大敢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倒是因为有了孩子, 后院那些俊秀风流的公子们险些打起来, 都争着要当这个爹。也因为大长公主掌权, 女人们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因着丈夫纳妾或是夫妻不和而敢于和离的女子多了不少,大长公主不仅给予她们生活上的便利,甚至还提供了读书的机会——她的目的,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让女子也能同男子一般入朝为官。 叫大长公主来看,天底下再好的女子也没有她的宝贝女儿来得聪明伶俐,奈何就是性子懒散,大长公主都拿她没办法。本来大长公主还想着培养玲珑做自己的接班人,现在好了,她肚子里又揣了一个,大可从小开始教导。 玲珑是直到大长公主快要临盆才打算回京城,免得大长公主生孩子还得操心朝政,她虽然不爱麻烦,但不代表她对这些没辙。 亓离是不想回京城的,他以郡马爷的身份亮相时,没少参加过宴会见过些不知所谓的人,对他来说真是难以忍受,还不如安静无声的不死山庄来得舒服。可玲珑既然要回去,他是必然要跟着的。 在庄子外头跪了半个月的侠女已经面色惨白唇色浅淡,突然听到开门声,已经憔悴不堪的她似乎有了希望,猛地抬头,因为长时间未进水米而头晕眼花,可这不能阻碍她向庄主求药。 亓离把玲珑抱上马,自己也上马,从后面将她环在怀中,半个眼神也没给地上跪着的人。 旁人是死是活,与他何干? 倒是玲珑难得动了几乎不存在的恻隐之心,她拽了拽亓离的衣襟:“叔叔等等。” 亓离便收了策马的手,温声问:“可是还有东西忘了?” 他对着她脾气是一天比一天好,最开始那冷若冰霜的样子,玲珑都得偷偷看他对旁人才想的起来,因为她只要一出现在他面前,他的眼睛就是软软的水润的动人的。“没有,我就是想跟这位姑娘说句话。” 那女子抬起头,目光惨然:“庄主,求您赐药,我愿意以我自己的性命来交换……” 亓离冷冷地说:“想要我的药,就得亲自来求,然后拿最珍贵的东西来换。” 那女子还有话说,玲珑却打断了她:“给你个忠告,别那么容易相信人,对方中毒需要药引,你也得先搞清楚他是怎么中的毒。” 说完扯扯亓离的袖子,亓离便带着她策马离去,风有点大,他用宽厚的大氅将她紧紧箍在怀里,“你怎么知道?” 他问的没头没尾,玲珑却明白他想问的是什么,缩在他怀里,两只小手搂着他的腰,“我就是知道呀。” 亓离轻轻叹息,没有再问。 等他们抵达京城,恰好大长公主临盆,生下来个红通通皱巴巴的小猴子,听说又是一位小郡主。玲珑凑近了看了,忍不住叹口气,刚出生的人类幼崽真的是好难看哦。亓离也站在边上,他对小婴儿漠不关心,也不想拥有自己的骨肉——成天跟玲珑在一起他还觉得时间不够,哪里还想要再来一个人分割本就不多的时间? 大长公主见了许久未见的女儿,激动地都哭了,玲珑赶紧好言好语的哄,哄到她开心了,才把小妹妹抱过来,顺便对小妹妹寄予了无限同情,刚出生就注定了这一生的责任,大长公主对小妹妹很明显不会像对玲珑这样纵容溺爱了,玲珑在这里先给小妹妹点个蜡。 她又顺道去看望了皇帝,皇帝没瘦,还胖了,看着面色也挺红润,就是四肢软绵绵的,戳一下一个坑,软的要命。他见了玲珑,似是有话要说,只可惜以他的身体状态什么都说不出。当他看到与玲珑形影不离的亓离时,那愤怒的劲头从他无神的眼睛里迸发出来。玲珑怜悯地说了几句套话就走人了,不然留下来跟皇帝眼神交流么? 她没什么跟他说的。 玲珑是真不爱管这些朝廷大事,因为很多时候她懒得听大臣们在那里争个不停,只想一巴掌扇过去解决一切问题,让她惊讶的是离开京城前还能看到的冯子安已经在金銮殿上消失了,找个人一问,原来是冯家出了事,冯子安被大长公主任用,他也的确是有本事,很快就脱离了冯家,只可惜此人心眼颇小,还记恨着父亲跟嫡母,于是没多久,冯家人就一个个出了意外,重则丢了性命,轻则缺胳膊少腿儿,大长公主愿意用他是因为情势所迫,可观此人品性,并不值得重用,便下令查办,现在冯子安已经被流放到千里之外,没个二三十年回不来。 至于卫霆,现在喜滋滋地担任了御林军统领,每天威风的不得了,那位姜姑娘因着丢了人难以寻到好婆家,百般琢磨外,竟又将主意打到了卫霆身上,眼看卫霆现在是大长公主面前的红人,还是郡马爷的徒弟,日后前途也是不可限量,最重要的是嫁过去还没有婆母磋磨,自己就能当家做主,因此眼下卫霆可是各家眼中的乘龙快婿,特别抢手。 但卫霆还敢喜欢姜姑娘么? 自然是不敢的,不仅如此,他还处于心上人变师母这样的冲击中没缓过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短时间内内难以走出情伤不考虑第三段恋爱。 唯一逍遥自在完全没有烦恼的就只剩下小安子了,听说郡主郡马爷回京,小安子欢天喜地地来找郡主叙旧,她现在总算是明白为何皇上当初有了自己还想要郡主了!换作是她,她也想啊!你说霸道狂野温润如玉俊秀飘逸你选哪一个吧?是不是每个都喜欢每个想要? 顺便小安子还采访了一下玲珑,问她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声望,这样的权势地位,为何就守着一个郡马爷过日子? “……郡马爷是生得好看。”小安子苦口婆心地劝说,“可性子实在是太冷了些,我瞧着都想多穿两件衣裳,郡主你难道不喜欢温温柔柔的美男子么?” 玲珑撑着下巴划拉奏折,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时不时在奏折上勾个圈儿:“喜欢啊。” “那为何不像公主那般多纳几个面首呢?” 玲珑问:“你现在跟我娘是不是很有共同话题?” 小安子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是啊,我比较笨,公主就教我怎么让后院和谐不起火。” 她有四十九个夫君,摄政长公主也有不少面首,可为啥她家的就天天吵架,公主家的就相安无事还和和睦睦如兄弟?小安子对此非常苦恼,特地求见公主,得大长公主赐教后恍然大悟,妻纲大振,现在她家里的夫君们虽然不能说是亲如手足,但彼此之间也不再闹事了。 于是小安子就更没有烦恼了。谁敢说她一句不是?她可是被摄政长公主跟郡主罩着的人!而且她还抱过未来的女帝! 很久很久以后,当摄政长公主离世,而郡主与郡马爷浪迹天涯不知所踪,已经成为女帝长辈的安姑姑摆着手拒绝旁人献来的美男子,只能看不能吃内心哭唧唧:受不起受不起,老骨头了,家里那几十个就够她受的了。 这辈子活成这样也值了啊! 玲珑说:“你对着郡马爷,再把这话说一遍来。” 小安子顿时后背发毛,她一扭头,就瞧见冷冰冰的郡马爷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她身后,此刻竟然冲她笑了,小安子更怕了,便听郡马爷说:“有时间关心郡主为何对我不厌倦,不如先管好你自己。” 听过郡马爷医毒双绝的名头,小安子原地蹦起三尺高:“对不起打扰了我先告辞!” 等小安子头也不回的跑了,亓离淡淡地看着玲珑:“厌倦我了?” “怎么会呢?”她笑眯眯地伸出双手,让他把自己抱到怀里,咬他耳朵,给了他一个美好的承诺:“……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无论是陪伴,还是死亡。 357.第三十一片龙鳞(一) 第三十一片龙鳞(一) 看着自己的短胳膊短腿, 五岁形态的小娃娃玲珑坐在厨房的门槛上, 很大人的叹了口气。这口气叹的里头的出帮佣阿姨笑出声:“小孩子家家的叹什么气呢?快来,阿姨给你做了你想吃的双皮奶。” 玲珑就辛辛苦苦地站起来,迈开她的小短腿, 无比艰辛地从门槛上踏过去。大概是她小小年纪却玉雪可爱的样子萌到了阿姨, 阿姨弯腰把她抱起来, 放到儿童座椅上, 再把双皮奶端给她。玲珑拿起勺子,她虽然看起来小小一只,但吃东西可是不会洒的哦。 这具身体本来应该在车祸中随同母亲以及这个家的女主人一起死去的, 但玲珑暂时借用了一下, 所以当警察来到车祸现场, 就发现两个成年人已经死去,惟独车上的两个孩子还有气息, 赶紧送到医院抢救, 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 但是代价就是她的大脑受到了一些损伤, 也就是俗称的傻了, 思考会比别人慢一点,逻辑也差一点,不过这都不是事儿。 玲珑把双皮奶吃的干干净净,举起碗给阿姨示意, 阿姨顿时笑起来:“玲珑真乖!” 她又被抱下儿童座椅, 跟只小鸭子一样摇摇晃晃迈开腿, 再次艰辛无比地跨过门槛,继续坐在门边等。 大概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一个穿着黑色小西装打着领结的小男孩从门口走进来。他长得特别好看,但表情格外严肃冷淡,眉眼仿佛由冰雪堆砌而成,惟独看到玲珑时才有了些许暖意。 玲珑伸出手,摇摇摆摆叫哥哥,成功扑入对方怀中。 “小少爷,我来把她抱过去吧——” “不用。” 小男孩也就七八岁,抱起玲珑也是挺吃力的,尤其是她虽然看着小但分量却不轻,谁叫在这个家里人人都喜欢她呢?想到这里玲珑就不由得掬一把辛酸泪,她也不容易呀!那天车祸,本来小少爷也是在上面的,准确点来说,在车上一共五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女主人,一个女佣,还有女主人和女佣的孩子,车祸导致三个大人以及玲珑这具身体的主人全部死亡,唯一幸存的小少爷也不得不失去了两条腿。 因此性子变得极其古怪偏执,还变态不讲理。 这么点大就这样的性子,又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能有多快乐?本来他的父母就是商业联姻,对他这个孩子没什么感情,那天出门也是巧合,谁知道就出了事,导致本来就缺爱的小少爷在目睹车祸后更加阴晴不定,成功成为无敌大反派最终在锒铛入狱钱吞枪自杀。 所以那天出车祸,玲珑就拉了小少爷一把,而车里的三个大人,除了这具身体的母亲将两个孩子死死护住以外,另外两个人是完全没管两个孩子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亲眼目睹车祸后,小少爷对任何人都是漠视的,惟独对玲珑还有几分温暖。那天在车上,玲珑母女对他的保护,大概是他从出生到现在,记忆里最被人重视的时候。 那天为什么会有五个人在车上,警察在调查的时候小少爷什么也没说,因为他年纪小,警察也没有多问,但其实他智商极高,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父母在外各自有情人,那天那个司机就是他母亲的相好,两人在一起厮混被他撞见,怕他出去乱说,母亲才想好好“教育”一下他,结果被玲珑母女发现了,母亲自然不能让外人知道家丑,就逼着人一起上车,本来是想吓唬她们,谁知道刹车出了意外。生死关头,那个不起眼的女人把他们两个孩子护在身下,他的母亲哭嚎着失去了往日的雍容华贵。 但这种事必然是不能告诉警察的,谁叫豪门世家都爱面子呢,他父亲在外面养了那么多女人,不也没人知道? 玲珑搂住小少爷的脖子,搂的死紧,其实这孩子对她也不一定有感情,只是那天玲珑母亲的举动让他觉得自己应该报恩,恰好她的女儿还活着,他就把她留了下来,本来警察说可以安置她去福利院的,小少爷觉得家里不缺这口饭。 不过她有点呆呆的,每天他要上很多课,她就坐在门口等,饿了就跑去厨房要吃的,吃完了就继续坐着等,跟个小傻子——不,她就是个小傻子。 医生说她可能要傻一辈子的。 小少爷微微皱起眉,“你抱的太紧了,轻一点。” 然后她就更用力。 小少爷差点被勒死,她看着小,但圆滚滚的身上全是软肉,他抱了一路就很吃力,好不容易上了楼回到房间,玲珑就被放到床上,小少爷开始一板一眼地把身上的小西装跟领结都换成舒适的家居服。 他换好了衣服,洗好了手跟脸才过来,牵起她的手下楼,玲珑用心扮演一个萌萌哒的小傻子,被他牵着安静乖巧不说话,帮佣阿姨看到了就笑着问:“小少爷,要开饭吗?” 小少爷点了下头:“今天煮了冰糖雪梨吗?她有点咳嗽。” 阿姨笑着说:“煮了煮了,玲珑刚吃了一小碗双皮奶,我少盛一点给她。” 小少爷问:“你给她吃冰的了?” 阿姨赶紧解释:“不是冰的,没敢给她吃冰的。” 小少爷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儿童座椅有点高,他没法把她抱上去,边上的管家就伸手帮忙,等玲珑坐好,小少爷就开始给她系围兜,虽然知道她吃相乖巧,但还是系一下比较保险。 就两个小小的孩子,却做了十几道菜,吃是肯定吃不完的,玲珑每样都尝了点,她仗着自己小傻子的身份,才不学小少爷那样斯文又克制的进食。 饭吃完,小少爷就带着她回房间,小傻子胆子小,到现在还是跟他一起睡的,他都习惯在上课之余的时间里照顾她了。对他来说,这就像是一种责任——玲珑母亲临死前的眼神让他无法忘记,那个女人一定是在求他照顾她的女儿。 但其实,女人临死前,不仅仅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人照顾,她同样希望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少爷能快快乐乐的。 玲珑心想,真是个美好又美味的灵魂,她很喜欢。 洗澡小少爷是不会给她洗的,毕竟她是个女孩子,帮佣阿姨每天给玲珑洗完澡,今天一整天的工作就结束了,她挺喜欢带玲珑的,小丫头又漂亮又乖巧,不吵不闹,给她一个玩具她自己就能坐着玩一天,偶尔给点吃的就是笑呵呵的,娇憨可爱。 玲珑洗完澡,换上猫咪头睡衣,站在床边朝正在读外文书的小少爷张开双手。他就把书放到一边,再度吃力地把她抱上床,然后哄她睡觉,还用标准的口音给她读睡前故事——也不考虑这么大点的小丫头听不听得懂。 小少爷是被当做未来继承人在培养的,他实在是很少有空闲时间,玲珑觉得他日后会变成那种毁天灭地的变态性格,这个家庭跟长辈的教育都脱不了干系。他的父亲跟着祖父似乎都很怕他变成一个有人情味的人,恨不得他是个优秀且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给他灌输的一些想法玲珑都觉得不可理喻。 她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就拉了拉小少爷的手指,扒拉着握紧,“睡觉觉。” 小少爷看着她,语气很平淡,“你先睡,我要再看会书。” 玲珑计算了一下,她早上七点钟睁眼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中午回来吃饭,午休,下午又继续上课,现在晚上八点半,他还要看书,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紧绷状态,要知道小少爷今年也就七岁多一点没满八岁! 而从玲珑出院后到现在,她见过这家男主人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的出来。当然她也是没资格见到的,因为这里只是小少爷住的地方,他的祖父则住在大宅,父亲也另有住所。 儿子出了车祸,妻子当场毙命,对于小少爷的父亲来说也就是哦了一声,不影响两个家族的合作就成,其他的不重要。等他忙完了,他还有其他年轻漂亮的情妇可以慰藉他的身心。 美丽的女人是绝佳的点缀,尤其是对于功成名就的男人而言。 小少爷长大后倒是没有继承他祖父跟父亲在女人这一方面的观点,相反他还挺专情的,喜欢一个女人就喜欢一辈子,喜欢的毫无理智不择手段,玲珑觉得他这种性格,说是真爱不恰当,倒不如说是执念——或者说小少爷潜意识中是拒绝祖父跟父亲的影响的,就如同他们对女人的毫不在意视如玩物,他为了证明自己跟他们不一样,最终却变成了比他们更可怕的人。 真是个小可怜。 看着小少爷可爱漂亮的脸蛋,玲珑忍住了伸手去搓一搓捏一捏的冲动,没关系,早晚有一天她会捏个痛快搓个痛快,而且要他主动送上门来。 但是现在,她坚持说:“睡觉觉。” 跟个小傻子不值当生气的,小少爷试图跟她讲道理:“哥哥还不困,你先睡,如果想尿尿哥哥带你去好不好?” 玲珑再次重复:“睡觉觉。” 358.第三十一片龙鳞(二) 第三十一片龙鳞(二) 如果是二十年后的小少爷, 肯定不会把一个软绵绵的小女娃的要求看在眼里, 但现在他只有七岁, 虽然智商比常人高出一大截还早熟,可还没有二十年后的阴郁偏执。反正比起不讲道理来, 没人比玲珑还能不讲理。 在玲珑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下, 小少爷只好将手头的原文书合上。等他一躺下来, 玲珑就蹭啊蹭的过来了,两只手抱住他一只胳膊。她身上是肉肉的软软的, 却也是暖暖的,像个小火炉。 从玲珑出院到现在过了半个月,每一天小少爷上完课回来她都觉得他身上的人味儿少了很多,虽然玲珑也说不大清楚人味儿是种什么味儿, 但是她能够嗅出来,小少爷灵魂的甜美气味在一天一天的变淡。如果那天他见过他的父亲或是祖父, 灵魂的气味就会更淡一点。玲珑想, 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他的灵魂将会如同一块刺骨的寒冰,虽然强大, 却是她所不喜欢的口味。 她决定从明天开始, 不仅在家里黏着小少爷, 他出去上课也要跟。 两个孩子抱在一起睡了, 第二天早上小少爷先醒, 他的生物钟非常准时, 完全不需要闹钟,并且他相当自律,每天什么时间要做什么事都计划的明明白白,刻板的跟个机器人似的。等他洗漱好出来,就看见玲珑也从床上爬了起来,用胖乎乎的小手揉了揉眼睛,黑漆漆的头发因为睡眠翘起来几绺,她甚至不想睁开两只眼睛,就只撑开一条缝:“哥哥,抱抱我。” 小少爷走过来,有点吃力地抱起她,玲珑仗着年纪小胖一点也很可爱就拼命吃,跟个小肉墩一样,小少爷能抱得动真是不容易。 她被放到洗手间的马桶上,等她自己解决了生理需求,小少爷就又要把她抱回床上继续睡,但玲珑拒绝了,还指挥着他给自己挤牙膏刷牙洗脸换衣服。小少爷全程沉默地做了,然后牵着她的小手下楼吃早饭。 结果等到他要出门上课了,玲珑开始闹了。她抱着他的腰不肯撒手,帮佣阿姨跟管家好说歹说也不行,许了再多好吃的也不行,就是要跟着小少爷出门。小少爷有点头疼,面对很多问题他都能够冷静地处理,可对着这只肉呼呼的小包子,他是真的没办法,不能打不能骂,还不能让她不开心,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这么好的耐性,明明对着别人的时候根本不会这样。 “哥哥是要去上课,不是出去玩,也不是偷吃好东西。” 他试图用这样的语言来让玲珑理解,但她能放手才怪呢,反正她是个萌萌哒的小傻子,一根筋,认定了就不撒手。今天除非小少爷叫人动粗把她从身上扒拉下去,否则玲珑必然要跟他一起出门! 她就赌他不会让人那么对她! 即便小少爷现在对她还处于一种“责任感”的状态,玲珑也觉得他们之间有着过命的交情,更别说还同床共枕一个月了,就算再难焐热的心也得有融化的迹象,他才七岁呢,又不是真的铁石心肠。不然的话,按照他祖父跟父亲的教导观念,他就不应该有弱点。 虽然这种狗屎一样的教育让玲珑觉得那父子俩才是真的脑子有问题。 对于小少爷的祖父来说,他的儿子没能达到他的预期,于是他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孙子身上。而对于小少爷的父亲来说,这是个他跟不喜欢的女人生下的孩子,除了作为继承人没有其他意义,因此也不会怜惜或是疼爱他,父子俩见了面跟陌生人都没区别。这一点,小少爷的祖父与父亲倒是达成了共识——要把小少爷训练成优秀的、没有感情的继承人。 “不要不要。”玲珑闭上眼死命抱住小少爷的腰,差点儿把他熨烫的整整齐齐的小西装都被扒拉下来,小少爷也完全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从小到大见过的人只有三种,如祖父这般对他耳提面命的,还有就是如管家佣人这种毕恭毕敬的,最后便是满面讨好谄媚的,像玲珑这样的小无赖,就她一个。 也不是没有其他家族的同龄人,但他们见了他也不敢巴在他身上,对于小少爷来说,他不需要朋友,也不渴望朋友。 玲珑是个例外。 他叹了口气,逐渐被她磨的没了脾气:“别闹了,哥哥带你去就是了。” 然后满脸泪痕的小泪包一秒收泪,喜滋滋地伸出胖手:“哥哥牵我。” 小少爷:…… 他觉得自己被演了。 但他已经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司机给拉开车门,小少爷把玲珑抱起来塞进去,没办法,她虽然五岁了,但是个子特别小,连车子都爬不上去。等他坐好,她就跟没了骨头一样朝他身上爬,小少爷本来想趁着这个时间看看书,也被闹的没办法,只好把她圈在怀里教她认字。 玲珑一边装小傻子认一个字都费劲儿一边寻思要如何破坏那对父子俩对小少爷的摧残计划,她眨巴眨巴眼睛,慢吞吞地跟着念拼音,还时不时念错造成一种她真的傻乎乎的假象,出乎意料的是智商超群的小少爷丝毫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傻子就觉得不耐烦,她学了几个就忘了,他就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教。 那天车祸,玲珑被这具身体的母亲护在怀里,她闻到了从小少爷身上传来的灵魂的甜美,但奇怪的是,他每天出门回来,那种美妙的味道就会淡上几分,这让玲珑很不高兴,她认定了这个人当储备粮,谁敢对他下手? 小少爷每天上课的地方都不一样,玲珑看过他的课表,安排的满满当当,可怕极了,什么语数外物化政史,那是普通人学的,小少爷都学什么金融经济鉴赏马术等等等等一系列学校里完全不会教的东西,他每天还要练两个小时的钢琴跟小提琴! 就这晚上睡觉前还要再看些深奥的玲珑瞄一眼都嫌困的书,知道的他才七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七十了。 今天上课的地方是大宅,跟家族里其他孩子不一样,小少爷从一出生就被寄托了重大的责任与期望,已经到了苛刻的地步。他本人是不大想带玲珑来的,因为他一直觉得很奇怪,祖父不喜欢他跟任何人亲近,可是当他提出要将玲珑养在身边的时候,祖父只是看了他一眼,却没有拒绝他。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玲珑第一次来晏家大宅,晏老爷子是个看起来严肃冷酷连脸上的皱纹都一丝不苟的人,他看到孙子带了个小尾巴来,眉头微微抖了一抖:“你是来学习的还是来玩的,不要忘了你的身份。” 玲珑偷偷在心底吐槽,心想皇帝也没像你这样。 小少爷说:“我没忘。她很小,很乖,不会捣乱。” 晏老爷子眼里露出一种诡异的光,他看向玲珑的眼神多了些兴趣,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长孙为旁人说话——还是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旁人。去年他二叔家的弟弟的球踢到了他的书房,他可是直接让人把弟弟丢了出去。眼前这肉嘟嘟的小不点又有什么不同?难道就因为同是一场车祸的幸存者? “行了,上去吧,老师已经在等你了。” 小少爷嗯了一声,对玲珑说:“你乖乖的,不可以乱跑,哥哥上完课就来找你。” 玲珑乖乖点头,看着他上了楼,自己也被分到一个年轻的小姐姐照顾。 她长得可爱,又特别乖,不吵闹也不捣乱,特别好带,小姐姐也很喜欢她,还偷偷给她奶糖吃。玲珑接过糖,甜甜地说了声谢谢,顺便在小姐姐脸上亲了一口,直把小姐姐萌的头晕眼花,当场就把口袋里所有的糖都给了玲珑,叮嘱她不可以一次都吃完,一天吃一颗。 玲珑都乖乖的应了,小姐姐带她去晏家的花园玩,期间她觉得渴,小姐姐就回去给她拿牛奶,玲珑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趁着没人注意,又摸出一颗奶糖,剥了糖纸塞到嘴巴里,四处看,心想不知道小少爷在哪一层哪个房间上课呢? 他上课都是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教授,因为他智商高脑子好,学东西也比普通人快得多,晏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远远超出对其他孙子。 玲珑把糖推在左边,脸颊因此鼓起一块,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坐在秋千上,简直跟个洋娃娃一样可爱。但凡是看见她的人,都不会无视她的。 小姐姐还没回来,她就被人在背后一把从秋千上推了下来! 要不是她早有准备,怕不是要毁容。 这小脸蛋这么可爱,以后会长得跟她的人类形态一样美丽,谁敢对她下此毒手?还没爬起来,就听见一个男孩子气势汹汹的声音:“哪里来的小野种,不许你坐我的秋千!” 她一抬眼,因为刚才摔的不严重,只是脸蛋上跟手上沾了些泥土,眼睛仍旧水汪汪的又圆又亮,可能是因为有些疼带了点委屈,眼里有着晶莹的泪花,直把那趾高气昂的小男孩给看呆了,觉得她比妹妹收集的那些洋娃娃还要可爱! 玲珑一屁股摔在地上,干脆不起来了,正巧这时候小姐姐回来了,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把她抱起来,哄了又哄,问她疼不疼有没有摔到哪里。 对着漂亮小姐姐玲珑向来很体贴,她摇摇头,搂住小姐姐的脖子,看也不看穿着白色小西装昂着头像只小公鸡的小男孩一样,委屈巴巴地说:“哥哥。” 小姐姐轻轻拍着她的背,哦哦的哄着,“哥哥在上课呢,等哥哥上完课就好了。” 结果话音刚落,就听见小少爷的声音了! 玲珑眼睛一亮,开始挣扎从小姐姐怀里下来,乳燕归林般朝小少爷那儿跑,人小腿短,跑的踉跄,小少爷也难得露出几分急切,向前接住她,没让她再一次摔倒。 她委屈死了,刚才摔了不哭,被小姐姐抱着安慰也不哭,这会儿看到小少爷,眼泪立马下来了,抱住他的腰就不撒手。 小少爷略有些喘息,他的课还没上完,但正好在三楼靠窗的位置。老师还在讲课的时候他就看到了窗外熟悉的小身影,本来看到有个女仆陪着还稍微放心,结果女仆把她放秋千上人就没了,小少爷分心关注着窗外,直到他看到二叔家的弟弟把玲珑从秋千上推了下来,她那么小的一点,扑在地上老半天没能爬起来,就想也没想中断了课程跑来花园。 二叔家的这个弟弟,又熊又蠢还凶,小少爷向来不理他,这家伙见了他也是怕的——晏家小一辈就没人见了小少爷不害怕。 但现在这个让人害怕的哥哥却抱着个小不点。 小男孩对此不觉得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另一个小女孩反倒生气了:“大哥哥!不许你抱她!” 玲珑这才发现现场又多了个小女孩,跟那小男孩长得很像,估计是兄妹俩。反正她是个小傻子,就示威一般把小少爷抱得更紧。 四个小孩一台戏,小少爷对小男孩说:“道歉。” 小男孩估计是真的很怕他,但是又习惯了颐指气使,哪里肯跟一个不认识的小丫头道歉?但他又怕小少爷,于是脸上就出现一种要哭不哭的模样,最后在小少爷冷冰冰的视线中,带着哭腔说了声对不起。 小少爷还不答应,让他坐到秋千上去,等小男孩坐好了,他直接从背后把他掀了下去。 同样是摔在地上,跟闷声不坑吃亏的玲珑比起来,小男孩是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哭声尖锐刺耳听得玲珑险些耳穿孔,这嗓音条件不去喊麦可惜了啊! 小女孩赶紧跑过去扶,然后对着小少爷又委屈又生气:“大哥哥你怎么欺负我哥哥!” 小少爷给玲珑报完仇,就吃力地抱着她朝里面走,一边走一边说:“你偷吃了两颗糖,中午回去不可以吃甜点了。” 晴天霹雳。 玲珑被个七岁的小少爷管的死死的,他怕她长蛀牙,就严格限制甜食摄入量,玲珑都不知道他眼睛怎么就那么尖,她就是坐在秋千上吃了两颗奶糖而已! 突然想起来塞在嘴巴里的奶糖还没吃完,她一边委屈巴巴地嗯了一声,一边把嘴里的嚼碎吃掉。 晏老爷子拄着拐杖在大厅里,对着进来的小少爷重重敲击地面:“晏熙!你长本事了!为了这么个小丫头,正上着课,把老师丢下自己一个人跑出去?!我就是这么教你的?!” 小少爷把玲珑放下:“是我的错,抱歉,爷爷。” 晏老爷子一拐杖敲过来,他面不改色的站在原地受了,玲珑看着都觉得疼,顿时哇的一声扑过去,眼泪狂飙:“不许打我哥哥!你这个坏老头!” 晏老爷子风光了大半辈子,生平头一回被人叫坏老头,顿时气得指着玲珑:“来路不明的小畜生!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余地,你叫的谁哥哥,这里哪有你的哥哥!” 玲珑顿时眼神一沉。 她最不喜欢旁人骂她,不被她听到还好,若是被她听到,一定是要千百倍还回去的。 小少爷冷着声音说:“爷爷慎言。” “一个孤女,让你养在身边是给你当个玩意儿的,你还真拿她当回事了?”晏老爷子冷声说,“你别忘了,晏熙,你姓晏!” 小少爷身上冷意浓厚,玲珑怕他被坏老头洗脑,赶紧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奶糖剥了塞到小少爷嘴里,“哥哥吃糖,哥哥吃糖……” 小少爷这才慢慢低下头,看着死死抱着他怕他再挨打,眼里满是泪花的小豆丁。他的眼睛慢慢地又有了温度,嘴里的奶糖味道实在是普通,但他却觉得很甜。然后他缓缓地说:“把糖都掏出来。” 玲珑顿时跟天塌了一样捂住口袋,小姐姐给了她满满一口袋,她舍不得啊! 可是小少爷嗯了一声,她就抽噎着乖乖都上交了。奶糖都到了小少爷口袋,他的心情也莫名变得好起来,“爷爷,我先去上课了,你跟我一起来。” 后面那句是对玲珑说的,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呆着,再被人欺负他看着都来不及,还容易分心,不如就让她进去书房。 晏老爷子没有说话,他的视线来回在玲珑跟长孙身上穿梭,刚才他亲眼看到了没什么人气的长孙在瞬间就被哄好的场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不应该有如此明显的弱点,好在他年纪小,还能慢慢教。 至于那个小女娃……倒是可以再多留几年,等到长进了长孙的骨血里,再从根部拔的一干二净,到那个时候,长孙一定就会成为他所希望看到的样子了。 晏家大宅的书房很大很大,玲珑坐在边上,听老师们用外文授课,而小少爷全程对答如流,还能时不时分心看她一眼。她就盘腿坐在地板上玩拼图,几千块的破拼图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玲珑觉得无聊死了,她好想打游戏! 虽然如此,她还要继续扮演一个根本不会玩拼图的小傻子,随便抓起一块就到处乱放,等到晏熙上完课过来,就看到乱七八糟的拼图。他看着玲珑,说:“小笨蛋。” 要不是他是她的储备粮,玲珑绝对跳起来捶爆他的狗头。 晏熙让人把拼图收起来带走,他觉得玲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虽然看起来傻乎乎的,可不能真的一辈子当个小傻子吧。 玲珑顿时眼神一沉。 她最不喜欢旁人骂她,不被她听到还好,若是被她听到,一定是要千百倍还回去的。 小少爷冷着声音说:“爷爷慎言。” “一个孤女,让你养在身边是给你当个玩意儿的,你还真拿她当回事了?”晏老爷子冷声说,“你别忘了,晏熙,你姓晏!” 小少爷身上冷意浓厚,玲珑怕他被坏老头洗脑,赶紧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奶糖剥了塞到小少爷嘴里,“哥哥吃糖,哥哥吃糖……” 小少爷这才慢慢低下头,看着死死抱着他怕他再挨打,眼里满是泪花的小豆丁。他的眼睛慢慢地又有了温度,嘴里的奶糖味道实在是普通,但他却觉得很甜。然后他缓缓地说:“把糖都掏出来。” 玲珑顿时跟天塌了一样捂住口袋,小姐姐给了她满满一口袋,她舍不得啊! 可是小少爷嗯了一声,她就抽噎着乖乖都上交了。奶糖都到了小少爷口袋,他的心情也莫名变得好起来,“爷爷,我先去上课了,你跟我一起来。” 后面那句是对玲珑说的,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呆着,再被人欺负他看着都来不及,还容易分心,不如就让她进去书房。 晏老爷子没有说话,他的视线来回在玲珑跟长孙身上穿梭,刚才他亲眼看到了没什么人气的长孙在瞬间就被哄好的场景,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不应该有如此明显的弱点,好在他年纪小,还能慢慢教。 至于那个小女娃……倒是可以再多留几年,等到长进了长孙的骨血里,再从根部拔的一干二净,到那个时候,长孙一定就会成为他所希望看到的样子了。 晏家大宅的书房很大很大,玲珑坐在边上,听老师们用外文授课,而小少爷全程对答如流,还能时不时分心看她一眼。她就盘腿坐在地板上玩拼图,几千块的破拼图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玲珑觉得无聊死了,她好想打游戏! 虽然如此,她还要继续扮演一个根本不会玩拼图的小傻子,随便抓起一块就到处乱放,等到晏熙上完课过来,就看到乱七八糟的拼图。他看着玲珑,说:“小笨蛋。” 要不是他是她的储备粮,玲珑绝对跳起来捶爆他的狗头。 晏熙让人把拼图收起来带走,他觉得玲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虽然看起来傻乎乎的,可不能真的就一辈子当个小傻子吧。 359.第三十一片龙鳞(三) 第三十一片龙鳞(三) 虽然小少爷教育的很认真, 但玲珑的态度却相当不端正,她坐在他怀里揪他的领结玩,然后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 晏熙就把她的两只小手拿下来,捧住她圆嘟嘟的小脸蛋,迫使那双干净的令人感觉罪恶的大眼睛跟自己对视, 再一字一句地叮咛:“不许再吃别人给的东西, 记住了没有?” 玲珑眨眨眼:“那哥哥把奶糖还给我吧。” 晏熙差点被气乐了, “还给你做什么?” “我……我下次还给姐姐。” 晏熙能信了她才有鬼,平日里傻傻的呆呆的好骗又好欺负,一提到吃的智商就噌噌往上窜谁也哄不了她。“可是你刚才才说要拿来换哥哥。” 玲珑开始犹豫开始迟疑开始拿不定主意:“那……那我记住了。” 今天一整天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晏熙,终于被她奶声奶气又不情愿的小嗓子给逗得露出了浅浅的笑, 内心深处的郁结也似乎一扫而空。他捏了捏玲珑的脸蛋, 让她可以用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倚在他怀里,剥了一颗奶糖送到她嘴边:“今天不可以再吃甜的了。” 她的眼睛就盯着奶糖看,忙不迭点点头,但是自己咬了一半, 又想起跟他说过拿奶糖换他,就咬着一半朝晏熙嘴上蹭, 要他咬走另一半。小脸蛋仰的老高, 辛辛苦苦地送给他,让晏熙觉得自己要是不跟她分享这颗糖简直天理难容。 其实他不大喜欢甜食,而且之前在祖父面前被她硬塞了一颗, 但是想想, 她小小年纪知道要分享也是很好, 就按照她的心意把剩下半块咬走,接着小玲珑就跟遇到了什么开心事一样,坐在他怀里,两条肥嘟嘟小短腿还不停地晃,嘴里哼着荒腔走板的儿歌,好像共同分享了一块糖,对她来说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如果她能永远这样可爱,那他……也不是不能一直疼她的。 晏熙这样想。 ——用不了几年,小少爷会狠狠地唾弃曾经那个单纯天真以为小玲珑是小天使的自己。 但眼下他就是觉得玲珑特别乖巧可爱,就是笨了点容易被人欺负。于是回家的一路他又不厌其烦地教导玲珑被人欺负了要懂得还手,不要让自己吃亏,立刻就来找他给她出头。 玲珑左耳听右耳冒,一边嗯嗯一边点头,实则心里想的全是别的事儿。 接下来几天玲珑都坚持跟晏熙一起去上课,虽然她听不懂,但是她会无比乖巧地坐在旁边,要么一个人玩要么趴着睡觉,反正不吵不闹不打扰,慢慢地,晏熙就习惯身边总是多出一条小尾巴了,小尾巴太黏人,哪怕他上洗手间她也会巴巴地等在外头,好像一秒钟都不能看不见他。 玲珑坚信,味道甜美的灵魂只要维护的好就不会变质。她不觉得晏熙就该是成年后那种毫无感情阴鸷偏执的模样,好像再温暖的阳光也无法照射到他内心最寒冷的地方,他闻起来很好吃,否则玲珑不会每天扮演一只小傻子还扮演的那么开心。 当然是因为晏熙本身也很可爱,她才愿意花费时间在他身上的,难道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得到龙女大人的青睐么?天底下哪有那样的好事。 但天天跟着他,不过是他渐渐习惯她的存在,这还不够,玲珑要的是他根本不能失去她,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晏熙得认识到一点:她独一无二,且非她不可。 于是在两个月后的一天,晏熙正在上外文课,他的课程跟普通学校里的小孩子不一样,他的每一节课是两个小时,这还不包括作业时间。可玲珑是个五岁大的小豆丁,让她安静两个小时是不现实的,因此每隔半小时晏熙都会关注一下她。 今天她也乖乖趴在地毯上,上课前晏熙给了她一套洋娃娃人偶,他觉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这种换裙子换发型的玩具,看玲珑玩得很开心,他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学习上,期间看了她两次,她一次在打呵欠,一次趴在地毯上睡了。晏熙难得走神,觉得小玲珑实在是很可爱。她不是那种老实的睡姿,而是超级萌的板鸭趴,偏偏一只手上还捏着一个换了裙子却没换发型光秃秃的洋娃娃,因为睡得沉小身子一起一伏。 别说是晏熙,就是给他上课的两个老师也时不时地朝小玲珑所在的地方看,没办法,在严肃的课堂上,出现这么一只小可爱实在是太容易让人心情变好了。 等到课程结束,晏熙想把玲珑抱起来,但是一摸到她的小身子,才发觉她身上特别热,再一看脸,烧得通红,她发烧了! 怪不得趴在地毯上两个小时没怎么动! 晏熙生平头一回慌乱起来,他赶紧叫人拨了家庭医生的电话,然后分秒必争地赶回他们住的房子。玲珑很乖,但是她睡醒的时候不喜欢在陌生的地方,很容易受惊。 坐在车里晏熙尝试用各种方法给她降温,但是没有用,眼看着她都被烧的开始说胡话了,又是哼哼又是哭唧唧,可怜巴巴的,偏偏又不是那种吵闹的哭,而是软绵绵的,讨人怜惜。他心都要碎了,低下头贴上她软嫩的脸蛋,多么脆弱的小生命,区区一场感冒一次高烧就能要了她的命,可晏熙只要一想到以后要回复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就从骨子里开始感到寒冷。 他不能没有她了。 才七岁的天才晏熙,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事实。 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不能失去彼此的。从那场车祸,她满脸满身的血却拉着他的手的时候,他就应该知道的。 “囡囡……”晏熙喃喃地叫着玲珑,“你想不想吃糖?” 高烧中的玲珑坚强的因为糖睁开了眼睛,声音细细的但却很期待:“想……” 本来担忧无比的晏熙轻轻笑出声,这还是他头一回笑的这么明显这么开心,然后他说:“可是你今天的份已经吃过了,哥哥只是问问你,不是真的给你吃。” 玲珑闭上眼选择再次烧到睡着。 储备粮越来越贼了,一开始那个一板一眼要啥给啥从不限量的储备粮到哪里去了? 到了家,家庭医生已经等着了,给玲珑量了体温又检查了一番,才说是因为换季感冒,可能一开始没显现出来,但是屋子里温度有点低,小孩子免疫力又差,很容易生病。 因为智商极高,晏熙从不把自己当做小孩子看,直到玲珑发高烧,他才意识到她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很脆弱,需要别人的保护。 他守在玲珑身边,哄她喝水吃药,又给她擦酒精降温,折腾了好几个小时,她的烧终于退了下来,晏熙也疲惫到了极点。 他看着陷在被褥里小小一团的玲珑,一秒钟都不想离开她,生平第一次回到家,没有换下正装,就脱掉鞋子上了床,掀开被子,把她跟平时一样搂进怀里,用尚且稚嫩幼小的肩膀为她遮挡住所有风雨。 代价就是玲珑一觉睡醒好的差不多了,但是晏熙却被传染了。 他也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无论他的大脑有多发达,智商有多高,学习能力又有多强,都无法掩盖他本身是个七岁孩子的事实。 如果感冒发烧,他也一样会咳嗽打喷嚏擤鼻子呼吸不顺畅。 玲珑不被允许接近他,这是晏熙亲自下的命令,帮佣阿姨就把玲珑抱在怀里,不许她靠近小少爷了。玲珑在阿姨怀里挣扎扑腾,怎么哄也不行,直到晏熙沙哑着嗓子叫她乖,她立刻眼泪汪汪地坐在阿姨怀里不动弹,但坚持要看着他。 因为晏熙生病,两人还不能一起睡,可玲珑一直怕黑,她不肯跟阿姨一起睡,晏熙没办法,就让人买了一张小小床回来,给她铺的柔软舒适,他们的卧室很大,他睡在床上,她就在床脚的位置,两人隔了老远,玲珑眼巴巴地盘腿坐床上,小猫一样两只手撑着:“哥哥明天会好起来吗?” 晏熙咳嗽了两声,他虽然是被玲珑传染的,但他病的可比玲珑严重多了,今天一整天课都没有上,但他的祖父也好、父亲也罢,没有人问过他一声。 晏老爷子觉得他的长孙应该有过人的自制力,不需要他来过问这样的小事,至于晏熙的父亲晏先生,那就是纯粹的漠不关心了。 玲珑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把他放在心上的人。 为了这样的人活着,晏熙觉得并不痛苦。他甚至因此有了动力,变得更加强大,不受任何束缚,那才是他想要的。 “躺下,玲珑,把被子盖到脖子。” 根据小少爷的指令,玲珑乖乖照做,但是她躺下了不代表她要睡觉,大眼睛骨碌碌地砖,灵动又活泼。这段时间晏熙不仅自己上课,每天还抽出时间来教她,玲珑可不想一直当个小傻子,有一个小天才当老师,她慢慢变聪明也不是很奇怪吧?医生只是说她有可能学习能力差一点记忆力差一点比其他孩子做事慢一点,又没说她一定会傻乎乎。 晏熙看着玲珑躺好,自己才闭上眼睛。他活得跟机器人似的,每天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误差不超过一分钟,直到玲珑出现。 因为生病的关系,晏熙的精力不如平常好,吃了药睡沉了就很难醒过来。玲珑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等晏熙平稳的呼吸声传来,她才掀开被子,从小床爬到了大床上,轻车熟路掀开被子钻进去,亲了下晏熙的脸颊,嘟哝说:“你可赚了,小屁孩。” 龙女之吻,只有受到眷顾的人类才能得到。 第二天天蒙蒙亮晏熙就醒了,并且觉得精神充足,不咳嗽不发热也不流鼻涕了,天知道昨天他当着小玲珑的面擤鼻涕心里有多别扭,总觉得自己的形象受到了损坏。不过怀里热烘烘的跟搂着个小太阳一样……等一下,玲珑怎么会在大床上?! 晏熙立刻摸了摸玲珑的额头,确定她没有再次发烧才松了口气,本来想把她叫醒好生教育,结果她的睡相太过娇憨可爱愣是没能狠得下心。 七点钟,他该起床了,可被玲珑抱住的胳膊却怎么也抽不出来,反倒是睡得正香的玲珑被他弄醒,眼睛都没睁开就来蹭他:“哥哥,继续睡。” “要起床了。” “不起嘛。” 奶声奶气的撒娇让晏熙骨头都要酥了,他真不知道她怎么能这么可爱这么讨人喜欢,让人没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不行的,哥哥要去上课。” “不嘛。”她继续撒娇,软乎乎的依偎在他肩头,“哥哥生病了,要休息一天。” “昨天已经休息过了。” 玲珑却不肯让他起来,拉着他不松手,睁开的眼睛里慢慢开始蓄泪花。晏熙真是怕了她,她一哭鼻子就停不下来,有时候哭得一边打嗝还要继续,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再哭,尤其是最近这两个月,他被哭得头都疼,就没一次能成功拒绝她的要求的。 最终,晏熙做下了他有史以来最颓唐最不上进最堕落的一件事——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一整天没有去上课,没有穿正装,而是穿卡通卫衣陪着玲珑在家里玩了一天。 他们一起看电视一起吃饭一起喝牛奶一起午睡,午睡醒来后还在阿姨的帮助下一起做了个很漂亮的奶油蛋糕!晏熙从来都不知道时间原来可以过得这样快,在他日复一日习以为常的学习中,从来不知道偷懒和玩乐是这么简单快乐的事。 他揉着小玲珑的脸,第一次在没有睡觉的时候亲了她。 玲珑捂着脸蛋,也不服气地回亲,晏熙就笑起来,夕阳余晖洒入落地窗,他背对着坐着,小小年纪就生得这样好看又聪明,但玲珑还是头一回见他这样孩子气。 看起来像是真正的七岁小朋友了。 不过这样的孩子气也就维持了片刻,等到了第三天,他就又早早地起床换上小西装,打好领结准备继续他的生活。 玩乐是可以的,但他仍然要学习,变强大。 玲珑也跟着一起,但她还是困,迷迷糊糊吃了早餐,迷迷糊糊上了车,到了上课的地方又迷迷糊糊趴在了地毯上。晏熙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看到她要睡觉就给她把准备好的毯子盖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看的几位老师都啧啧称奇,他们这算是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朋友洒了狗粮么? 当然,心底怎么样想,脸上是不能表现出来的,晏家这位小少爷可不是普通小孩,智商超绝到他们教授课程的时候都感到吃力,仿佛他是一块干瘪的海绵,能够无止境地吸取一切未知事物。这也是为何小少爷的老师总是换得快的原因,因为他们很快就不具备继续教导他的资格了。 晏老爷子对他寄予重望,是有理由的。 就是让人很惊奇,这样被当做未来继承人培养的小少爷,按理说从小就该锻炼他的心智,平常时候感觉小少爷也是冷静又理智,偏偏这样一个从小就不是池中物的孩子,自己都小小年纪,身边却总是带着另外一个孩子。 跟冷淡聪明的小少爷比起来,那个小小的走路都还一摇一摆的女孩子,真是娇憨又天真,和小少爷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可他面对小女孩的时候却又耐心十足,脾气也特别好,老师们从未见过小少爷对其他人也有和颜悦色的时候。 他们见过小少爷跟晏老爷子对峙,那位叱咤风云一辈子的老者,威严又古板,见了他的人没有不害怕畏惧的,小少爷却一点都不怕。很难想象这样早慧的孩子,内心深处还能保有一片赤子之心。 晏家的教育方式相当可怕,哪怕身为老师,他们都怜惜小少爷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课程,但怜惜归怜惜,拿了高额薪水的他们是不敢置喙的。 晏老爷子可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 他上了年纪,越发的睚眦必报小心眼。 期间有位老师忘记关机,手机铃声乍一响起,直接把趴在地摊上睡觉的玲珑惊醒:“下课啦?” 白嫩嫩的小脸蛋上还压出了花纹,看起来茫然又好笑,哪怕是晏熙都没忍住微微勾起唇角:“没有,你睡醒了吗?还困吗?要不要喝水?” 玲珑又趴回去:“哥哥我睡了。” 晏熙的心情明显好转,甚至没有追究刚才的老师手机响的事儿,要知道之前有一位老师在给他上课时看了下信息,就被他以不尊重的理由辞退了。 小女娃简直是个吉祥物! 好不容易等晏熙下课,玲珑也睡饱了,她之所以今天这样睡是因为昨天玩得太晚,要不是晏熙生气了她可能还要继续熬夜,此时此刻玲珑无比期待早点长大可以啤酒烧烤打游戏的日子。 哎呀为了扮演一个小傻子,她玩的都是魔方积木拼图这样的益智游戏,晏熙甚至给她弄来了九连环教她解,天知道玲珑对这样的玩具一点兴趣都没有! 晏熙教她简单的加减法,她装作笨呼呼怎么也学不会,还跟晏熙说让他拿糖来教,一加一就给她两块糖,二加二就给她四块糖这样子。理想很美满,现实却骨感过了头,晏熙会满足她这种要求才怪,他直接给了她十颗味道不同的糖,没等玲珑攥在手上焐热乎了就给全拿走了,问玲珑十减十等于几。 打那以后玲珑就对学数学失去了兴趣。什么十以内的加减法,谁爱学谁学,反正她笨她学不会。 于是晏熙最近就感觉小玲珑产生了厌学心理,他觉得她不是学不会,反而是故意“学不会”生他的气,估计是因为糖的事儿,她那一嘴小奶牙天天变着法儿的骗糖吃,晏熙觉得她一点也不是什么小傻子,聪明着呢,小傻子哪里会迂回发展,家里的帮佣阿姨、管家、司机乃至于给他上课的老师,因为她爱吃糖都开始随身带糖带巧克力哄她了! 每天晚上刷牙前,晏熙都得把玲珑浑身上下搜一遍,没收全部糖果。 但她哄人撒娇是真有一套,第二天再一搜就又是一把。后来晏熙命令所有人不许给糖,迫于他的压制,玲珑的零嘴来源全部失灵,她只好想方设法从晏熙这儿抠糖吃,斗智斗勇相当辛苦。 下课了,玲珑让晏熙抱着,趴在他肩头无比失落,无精打采的。 别人家小孩是要断奶,她是要断糖,别的小孩是奶瘾犯了,她是糖瘾犯了,没有糖吃就没精神,蔫嗒嗒的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可怜极了。 晏熙能不心疼她么? 但不给吃太多糖是为她好,虽然她现在还没有牙疼,也没有生蛀牙,但小孩子每天吃那么多糖能好么? 他就从来不爱吃甜的。 可她趴在肩头的可怜模样又让他心软,只好答应:“待会儿可以吃一块巧克力。” 没等玲珑高兴就再三强调:“一块,就一块。” 玲珑以为他说的一块是一整块,结果晏熙说的一块就是单纯的“一块”,他把一整块巧克力掰成八分,给了她八分之一。 玲珑:…… 算了,有总比没有好。 吃了甜的她就高兴了,又开始围着晏熙打转,他看着她那小动物般欢腾的模样,忍不住说:“慢点儿,别摔着。” 玲珑心想我才不会摔呢,应了一声跑去厨房看阿姨今天做了什么饭了。 晏熙觉得在这里生活比在大宅里要好无数倍,祖父跟他说,希望他能搬回大宅学习如何做好一个继承人,但是晏熙私心不想回去,每次回大宅,玲珑都很拘谨,那里她不喜欢,而且二叔一家子也在,晏熙不觉得他们会跟这里的人一样善待玲珑,尤其是二叔家的那个表妹,虽然晏熙没有说过讨厌,但也绝称不上喜欢。 乱七八糟的,他实在是搞不懂祖父所期盼看到的是什么,难道像是二叔家那样就是好?或者说,要像他父亲那样? 360.第三十一片龙鳞(四) 第三十一片龙鳞(四) 但是在晏家,晏老爷子说了算。他跟晏熙说的搬回大宅去, 不是在询问晏熙的意见, 而是简单明了的通知他。 他觉得再放任这个孙子无拘无束地独自生活, 会有超出他掌控的事情发生。而这样的事情晏老爷子是不能允许的,他的孙子,不可以再走上和长子重复的老路。 晏熙带着玲珑搬回了老宅住,走的时候收拾了好多她的玩具和衣服,玲珑依依不舍的, 爬在他腿上,很忧郁的样子:“哥哥我喜欢住在这里。” 晏熙摸了摸她的头,“会回来的。” “真的吗?”她仰起小脸满是期待, “什么时候会回来呢?我喜欢跟哥哥两个人在一起。” 晏熙说:“不会很久的。” 她顿时就乖巧地依偎在他怀里不说话了。跟之前几次来大宅上课不同, 那时候玲珑知道他们很快就会离开,所以并不在意周遭环境, 可这一次,因为知道要留下来住,也许要住很久很久, 她有点萎靡, 还有点不安, 晏熙都看在眼里。因此他一路上没有松开过牵着她的手, 在大宅的话, 祖父是不会允许他带着她睡的, 她必须习惯一个人了。 可玲珑觉得, 一旦连一起睡这样的小事都要屈服于晏老爷子, 那以后还拿什么跟坏老头抗衡?因此听到晏熙告诉自己要分开睡,她也不说话,就眨巴着泪汪汪的眼睛,又害怕又可怜地看着他。晏熙被她看得心都要碎了,他再一次厌恶起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抱走。 晏老爷子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居然没有让人把玲珑送走,而是默许了她的存在,于是玲珑有专门的女仆照顾,根本用不到晏熙了。 这可不是件好事,再好的感情经过长期的疏离也会打折扣,更何况是忘性大的小孩子?玲珑知道晏熙是个天才儿童,他和寻常小孩不一样,但她要是不仅仅是他记住她喜欢她,还要他的灵魂保持甜美。 坏老头上回摔断了腿,看样子还是没受到教训,玲珑想。 晚上晏熙一个人躺在大宅的房间里出神,他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床头灯被他关掉了,此时此刻只有窗外的月光照射进来,但越发显得凄凉。身边没有了小火炉,他居然开始失眠了,平常这个时候他已经入睡了才对。 甚至今天晚上他都没有心情去看一会儿书再躺下来。 晏熙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有人轻轻敲门。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但是很快地,轻轻的敲门声再度传来,晏熙心底有个大胆的猜测,他下了床,鞋子都忘记穿跑过去拉开门,玲珑抱着洋娃娃站在门口,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烁:“哥哥,抱抱睡。” 晏熙一把将她抱住,嗅着她身上的奶香,他像是回到了安心的港湾之内。在旁人看来是玲珑这个小孤女走了天大的运气才能被他养在身边,可只有晏熙自己知道,他有多么开心她能陪着他,像是现在这样,眼里心里都有他。 祖父说得也不一定是对的,玲珑也不一定会忘记他或是离开他,至少现在,她最重要的人是他。 “囡囡怎么还没有睡?” 明明开心的快要飞起来还要一脸严肃冷淡地问她怎么没睡,玲珑简直想回晏熙一句你好骚啊。“没有哥哥抱抱,不睡。” 晏熙就把她抱到了床上,两个人很快跟平时一样依偎在一起,已经失眠好几个小时的晏熙瞬间感觉困意来临,他调整了下姿势,又给玲珑掖被角,确定她不会踢被子,才说:“睡吧。” 她嗯了一声,把洋娃娃丢掉了,整个人钻进晏熙臂弯,也闭上了眼睛。 虽然换了地方,但两个人还是跟以前一样黏在一起,第二天早上晏熙起床玲珑也揉着眼睛跟着醒了,晏熙像平时一样照顾她,给她洗脸刷牙穿衣服,牵着她下楼一起吃早餐。 上回那个对玲珑很有敌意的小女孩也在,同时在餐桌上的还有晏熙的二叔一家以及不苟言笑的晏老爷子。 看到引以为傲的长孙牵着小女娃,两人之间那黏糊劲儿让晏老爷子皱眉:“怎么这么晚了才下来?” “没有错过早餐时间。”晏熙看了下表,这样回答。 晏熙的二叔唯恐天下不乱的调笑:“我说小熙啊,你这是给自己养了个小媳妇啊?这一天天的到哪儿都带着,不嫌她烦呐?” 晏熙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她很乖,说起烦,还是你们一家子更烦。” 和完全不想住在大宅的晏熙父子相比,晏熙二叔一家那就是死皮赖脸地要住在大宅不搬走了,晏老爷子年轻时冷酷无情,老了似乎也有了点人情味,本来就不被他怎么看好的二儿子要赖在大宅,他说了两次也就默许了。但他是坚决不会让自己的长孙也长成这个德性的,晏老爷子一生就两个儿子,长子是他的骄傲,次子他毫不在乎,谁知到了后来,长子让他大失所望,次子也是烂泥糊不上墙,惟独一点,长子给他生了个好孙子,这是他全部的希望。 晏熙二叔是不敢跟晏熙对着干的,因为他知道这个家除了晏老爷子,他还得看这个侄儿的脸色,但他的女儿就没有那么聪明了,看到最喜欢的大哥哥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小野种跟自己爸爸顶嘴,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小姑娘瞬间就站起来:“你真讨厌,你不姓晏,你根本没有资格跟我们一起吃饭。” 玲珑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小姑娘是在指责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人类的封建社会,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么点大的小女娃都瞧不起人? 对于二叔家的弟弟妹妹,晏熙只有厌恶,没有丝毫感情,或者说他对除了玲珑以外的人都没有什么感情。他牵着玲珑的手转身就走,晏老爷子大喝:“你干什么去!” “我和玲珑没有资格跟你们一起吃饭,那你们自己吃吧。” 晏老爷子怒:“你知道桐桐说的不是你!” “我的人,不许任何人瞧不起。”晏熙慢慢回头,“还是祖父嘴上说着我是未来的继承人,要晏家人人尊重我敬畏我,其实也就是嘴上说说,我养在身边的小姑娘就能随意糟践?” 晏老爷子很少听到寡言的长孙一次性说这么多话,他惊奇地打量着玲珑,实在是瞧不出这胖嘟嘟的小丫头除了可爱之外还有什么优点,能让他这个精英孙儿都当成小心肝。 晏熙作为晏家未来的继承人,他的一切,都不容许任何人置喙。 晏二叔还没反应过来,他身边凌厉美艳的女人就狠狠掐了一把小女孩:“快跟你大哥哥道歉!跟妹妹道歉!谁准你这么说话的?没大没小,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小女孩被掐的飙出眼泪,但她向来怕爷爷,先前瞧不起玲珑的气势散去,嗫嚅着说了句对不起。 晏熙本来也不是要这句对不起,他要的是在场所有人都知道,任何人都不能瞧不起玲珑,更不能欺负她,见到她就要像对待他一样恭敬。 晏老爷子说:“行了,桐桐还小,也是无心的,道了歉就差不多了。” 晏熙却说:“不了,我没心情和你们一起吃饭,免得胃口不佳。” 晏家大宅有好几个餐厅,他本来就不想跟祖父一同进餐,严苛的餐桌礼仪是其一,他不想让小玲珑吃饭都不开心,对她来说,明明吃饭时最快乐的事情,如果出现不喜欢的人,那实在是太扫兴了。 玲珑觉得才七岁小哥哥就这么酷到没朋友,等他长大了得多棒啊!这样的灵魂怎么能任由他枯萎变味!她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经过这件事,那个叫桐桐的小女孩是再也不敢找玲珑麻烦了,估计是她回去又被爹妈教训了一顿,在晏家谁都能得罪,惟独不能得罪的就是晏熙,那孩子小小年纪就是个人精,晏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他们在大宅就是蹭吃蹭喝的,何必跟未来的主人过不去呢? 虽然搬回了大宅,但日子跟过去也没什么不同,时间一晃而过,很快玲珑就要满七岁了,该上学了。 晏熙自己是没有去过学校的,但他并不愿意剥夺玲珑上学的自由,而且这近两年里他很注重对她的教育,在晏熙看来,玲珑一点也不傻,相反她是个聪明的小姑娘,如果她想要去上学,他是不会阻拦的,但他会根据她的上学时间调整自己的行程表,这样就可以每天接她上下学了。 比起每天无聊地跟着晏熙,玲珑当然愿意去学校里欺负小朋友。她完全没有自己是条不知活了多久的龙的认知,反正外表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心性也不怎么成熟,上学有什么不好的? 结果晏熙把她送去上学后不到一个星期,她就跟全班同学混熟了还变成了大姐大,人人以她马首是瞻,不知多少小孩为了跟她玩带糖果巧克力到学校讨好她。 晏熙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他惊觉已经一个星期小玲珑都没有磨着他要糖吃之后。她对糖果蛋糕巧克力的热爱深深印在晏熙的心底,怕她蛀牙,他严格限制她吃甜的,玲珑就变着法的从他这里讨,但从她上一年级到现在开学一个星期,她怎么一次也没闹过要吃糖?甚至晚上晏熙难得准许她吃冰淇淋的时候她还摆摆手说不吃? 被拎到墙角罚站的玲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满头雾水扯着睡衣下摆,小脚丫才迈开就被晏熙冷淡的眼神盯了回去,然后她跺跺脚:“哥哥为什么要罚站玲珑!” 已经从老师口中得到真相的晏熙问她:“囡囡有没有错要认?” 他在人前喊她名字,一本正经的,人后就叫囡囡,宠溺又亲密,玲珑觉得他小小年纪就如此闷骚,长大了还能得了?“囡囡什么也没做错呀。” 还嘴硬呢。 晏熙慢慢从书桌下掏出一个东西,玲珑定睛一看,乖乖,是她的书包! 粉红色的书包被放到书桌上,晏熙伸出手开始掏,掏出来大把糖果巧克力,几乎堆满了桌子,对比起来那几本可怜的书还有作业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玲珑眨眨眼:“哥哥我可以跟你分享。” 晏熙被她气乐了:“你觉得哥哥罚你面壁是因为你不跟哥哥分享?” 玲珑积极认错:“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晏熙已经习惯她的套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嘴上说着错了,但下次绝对还敢,甚至还能更过分。他从来都不知道教一个小孩子是如此费劲的事,明明他也不大,居然都有了一种沧桑的感觉。“过来。” 他拍拍大腿,玲珑犹豫了两秒钟靠近,被他一捏下巴张开小嘴,露出满嘴小乳牙。晏熙仔细观察了一番,没有蛀牙迹象,这跟他平日里的严格要求离不开。“哥哥不是跟你说过,不可以吃太多糖。” 玲珑玩着自己的手指头:“也没有吃很多呀,就吃了几块。” 晏熙半个字都不信,她看到糖,糖瘾一上来还就吃几块?一个星期没磨他,怕不是都要吃腻了!“那你说说,这一书包的糖是哪里来的?不许说谎,说谎的囡囡要被打屁股。” 玲珑对着手指:“同学们孝敬我的。” 她还真敢说!还孝敬!晏熙气得哭笑不得,“他们为什么要‘孝敬’你?” “因为他们都想跟我玩呀!”玲珑理直气壮地说,“可是不给我糖,我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玩呢?” 玲珑所在的是一所收费非常昂贵的贵族小学,光是一年级每年学费都十几万起,能读得起的自然非富即贵,个个小孩子都有手机平板不说,还随身携带数额不小的卡。晏熙莫名就信了玲珑的话,为了跟她一起玩买糖买巧克力送她有什么不对?那可太真实了。“那哥哥有没有跟你说过,不可以吃陌生人给的糖?” “他们是同学,不是陌生人。”玲珑反过来教育他,“哥哥你不上学,你不知道同学吗?” 没上过学的可怜哥哥再次被气乐了:“不是陌生人的糖果就可以要了?” “他们非要给我呀。”玲珑嘟哝,“书包太小了装不下了,课桌里还有呢,他们说明天再给我带。” 晏熙算是明白了,这小混蛋无论放哪里都是不愁吃喝的,她又可爱又讨人喜欢,谁见了都忍不住对她掏心挖肺的,简直是人心纵火犯,就这他打电话问老师的时候,老师还先给她说了一大堆好话,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就怕晏熙生气责骂玲珑,他看起来是那种凶巴巴的兄长么? 他叹了口气,捏了捏玲珑的小手:“囡囡,你胖了好多。” 这话瞬间使得玲珑炸毛,她一巴掌把他的手拍开:“胡说八道!我才没有!” 晏熙又捏她肥嘟嘟的双下巴,“你看,肉好多。” 他真的完全不会说话啊!玲珑简直想跳起来捶爆晏熙的狗头!最终她气呼呼地瞪着他,哇的一声就哭了:“我不胖我不胖我一点都不胖!” 她哪里胖了! 就是肉多了点而已,软绵绵的捏起来那么舒服,怎么就胖了?胖就不是小仙女了吗?胖就不可爱了吗?她胖不也还是有一大堆小男生争着抢着挤破头也要跟她一起玩?还有一大堆小女生害羞红着脸蛋渴望跟她做朋友? 晏熙被她突如其来的哭声吓到,又后悔又心疼,赶紧哄她,好话说了一箩筐,还被玲珑以哭相逼,对着她说了一百遍囡囡太瘦了得多吃点,她才肯罢休。 等他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突然想起来,不是在教育她不可以吃那么多糖么?怎么最后吃亏的变成他了? 再一想起来,玲珑都洗完澡换了睡衣在被子里睡得喷香。晏熙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心想,明天再说吧,今天先放过她。 接下来玲珑就发现没有人敢给她送糖果巧克力了,她觉得很落寞,小女生们拿来的洋娃娃跟漂亮发卡她都没兴趣,但还是耐着性子陪她们玩,顺便旁敲侧击一下为什么大家不给她送糖果巧克力。 一个软萌小女生凑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编绺子,不小心把家里爸爸妈妈叮嘱的话脱口而出:“因为爸爸妈妈不给呀!” 爸爸妈妈为什么不给?难道是心疼那一点钱?谁不知道她是晏熙在罩的?肯定是晏熙吩咐下去的! 玲珑咬着牙不开心,回到家也不肯给晏熙好脸色,她还以为自己能继续收糖果呢,那些被没收的糖她就没怎么心疼,现在想想,那居然是她吃糖人生的回光返照! 晏熙跟她讲道理:一天一颗糖,吃了之后必须刷牙,多了没有,休息日可以酌情增加。 玲珑还能说什么,她不同意有用吗? 蔫儿了好几天,看得晏熙都有点心软,差点儿就给她加量了。结果萎靡了几天后,她又一反常态继续蹦蹦跳跳,晏熙才反应过来,这小混蛋根本就是装的,想逼着他心软,结果看他坚持下来了就不装了!晏熙松了口气,幸好他比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跟上上上上次坚持的时间都长。 玲珑的小学生涯无比开心,唯一不开心的一点就是晏桐跟她也在同一个学校而且就比她高一级,虽然不敢来招惹她,但见了玲珑总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还号召其他人一起孤立她——开玩笑,怎么可能会有人孤立玲珑? 除非她懒得搭理,否则只要她愿意,不会有不喜欢她的人。 没看到晏桐哥哥都每天追在她屁股后头跑吗? 说起晏桐的哥哥晏昭,玲珑就觉得很奇怪,这兄妹俩看起来感情并不怎么好,怎么说呢,晏桐作为妹妹,按理说在哥哥面前怎么也不该是这么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看玲珑在晏熙面前怎么耀武扬威的就知道,哪有妹妹卑微成这个样子的?而且晏桐还对晏熙有一种狂热的迷恋,她讨厌玲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玲珑能跟晏熙朝夕相对。 玲珑觉得奇怪,无意中提了一嘴,晏熙才告诉她那不是亲兄妹。 玲珑顿时惊奇:“可是他们俩长得很像啊!” “巧合而已。”晏熙淡淡地说,“二叔跟二婶都是二婚,晏桐是二婶带来的女儿,本来不姓晏。” 玲珑了然地点点头,然后生气:“那她还瞧不起我,我现在不也姓晏吗?” 晏熙看她这副气鼓鼓的样子,顿时莞尔,“她怎么能跟你相提并论,你是哥哥的宝贝。” “那……哥哥能给你的宝贝今天多一块糖吗?”玲珑伸出一根手指头。 刚才还说她是宝贝的人瞬间微微笑,拒绝的也很温柔:“不能。” 笑容瞬间从玲珑脸上消失,她白了晏熙一眼,撒腿跑了,自打上学后她就跟开了窍一样变得聪明伶俐,尤其是下午放学回来,还能抽出一个小时跟班里同学一起打游戏,玲珑那是什么水平?小男生小女生们都崇拜死她了,要不是爸爸妈妈不许,他们真想拿自己全部的零花钱来买糖送给她! 晏熙看她这样子,笑意越深,他自己都记不得是第几次因为她发笑了,反正玲珑只要在他身边,晏熙总觉得心情愉悦。等他看了会书,去游戏室找玲珑,就看到她已经把手柄丢到一边呼呼大睡。 真不知道一个小丫头怎么那么喜欢打游戏,要不是她成绩一直保持第一,晏熙真的要担心她会误入歧途。 他把玲珑抱起来,虽然嘴上说她胖,但和再小一点比起来她现在是瘦了不少,双下巴都快没了,晏熙则是力气越来越大,现在抱她已经不会像是过去那样吃力。 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也很好,晏熙想。他就这样慢慢看着她长大,看着她没心没肺快快乐乐,就好像自己也是自由的。 为了守护这样的快乐,他会变得更加强大。 玲珑在他怀里翻了个身,拱了拱,小脸依偎在他颈窝,吐出的气息热烘烘的,晏熙体温偏低,每每抱着她都觉得像是搂了只小火炉。 睡吧,睡吧。 361.1 第三十一片龙鳞(五)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 往往在人还没有察觉的时候已经飞逝而去,不再回来。玲珑从一只小不点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在晏熙看来,也就是他一眨眼的事。过去他们还能在一张床上相拥而眠, 等到她上了高中, 就主动自己去睡那个好些年没被她宠幸过的粉红公主风卧室了。 他觉得时间实在是过去的太快了,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就长大了。唯一让晏熙感到安慰的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丝毫变化, 玲珑还是非常的依赖他,只是随着她长大, 人是再也不像小傻子了, 反而聪明过了头。 晏熙常常为此感到头痛, 因为他完全搞不懂玲珑的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同时他也觉得自己不够坚持, 都让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比如说她早晨经常起不来不愿意去上早自习,他就叫人知会学校一声,她不想上体育课不想上晚自习甚至不想写作业, 他这个做哥哥的也完全没有起到监督教育的指责, 因为晏熙对着玲珑是十足的溺爱和纵容。 当然玲珑的成绩始终保持着第一, 从未被超越,这也使得老师们在被其他学生质疑的时候很有底气:你要是能门门考满分次次拿第一, 早自习晚自习体育课你也不用上! 再说了玲珑只是不上体育课, 又不是身体素质差, 学校举办运动会的时候她可是一个人就给班级拿了五个第一! 反正玲珑在学校混的如鱼得水,她长得漂亮又娇气,但这种娇气只是让她更加讨人喜欢,让人觉得她是个要被温柔对待的女孩子,说起来学校里喜欢跟她一起玩的女生绝对比暗恋她的男生要多。尤其是节假日,玲珑收到的礼物,不夸张的来说,能绕全校一圈。她为人很是爽朗活泼,又不容易生气,成天笑盈盈的,看着她就觉得开心。 每个学期末拿回家的素质报告书上,无论是老师评语还是同学评语,那都是一水的五星好评,活似玲珑给了他们封口费让他们说她好。 晏熙不想承认的是,他答应玲珑在学校各种偷懒的行为,其实也是有自己的私心在里头的。她小学的时候还好,课少作业也少,后来上了初高中就开始夸张了,有一回放寒假光是背回来的寒假作业就满满一书包,玲珑写的手都疼了,差点儿没哭鼻子,她都会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做啊? 晏熙就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帮她一起做,打那之后他就让人跟学校领导打了个招呼,让玲珑可以不再写作业。 玲珑十六岁,晏熙也才十八,但和还在上高中的玲珑比起来,晏熙已经进入公司快两年了,并且游刃有余,每天忙得是脚不沾地,玲珑都很少能见到他了,基本上是她睡醒了他都不在家里,她要是还没睡,他就没回来,反正两个人的时间总是错开的。 晏昭跟晏桐从一起上完小学就不跟玲珑在一所学校了,像他们这样的都是坚持要上贵族学校的,玲珑不一样,玲珑上的公办学校,用她的话来说九年义务教育,给她哥哥省点学费,一年十几万,太可怕了。而且因为成绩好,她初中毕业是学杂费全免进的重点高中,不仅不用花钱,甚至还能每学期朝家里拿钱。 没有了晏桐在背地里鼓吹同学孤立瞧不起她,玲珑的日子过得更快活,没看全校女生十之八|九都迷恋她吗?她彻底跟小女生们玩到一起去了,直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她跟鼎鼎有名的晏家有关系,谁能想到晏家的小公主会跟她们这样的普通人一起逛步行街甚至为了几十块的零头跟导购员讲价讲的不亦乐乎? 今年晏熙的生日就收到了玲珑送的一条领带,她拿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的,不是什么名牌,至少跟晏熙平日里打的领带差了好几个档次,她在百货大厦一楼男装部买的,会员卡打八折只要三百七十九还送一块手帕。 晏熙在遇到玲珑之前基本上不过生日,祖父跟父亲并不会陪他,他自己对这个也没兴趣,但后来每年玲珑都会送礼物给他,让他难得对自己的生日有了几分期待。 嗯,今年的话,囡囡会送他什么呢? 正在开会难得走神的少爷如此想着。 玲珑不止一次跟他抗议不要喊囡囡了,囡囡是喊没断奶的小宝宝的,她早就断奶了!但晏熙我行我素就是要喊,她抗议了几次没结果也就随他去,反正根据这人的闷骚程度,在外人面前绝对是一本正经地喊她名字,只有剩下他们俩了,他才会用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温柔声音叫她囡囡。 真的骚啊。 今天生日,晏熙从早上出门就一直在想玲珑会给自己送什么生日礼物,因此才难得在会议中失神。他手中的金笔无意识地一下又一下敲击着办公桌面,把刚刚做过汇报却得不到回应的高层紧张的满头大汗,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虽然晏总还不到二十岁,但在座的几乎都领教过他的手段。两年前晏老爷子把晏熙送进来,就给了他一个总经理的职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管,晏熙处境艰难可见一斑,但就是这样他也能让扭转局势,现在已经是人人以他马首是瞻,尤其是这些高层,吃了亏之后是再也不敢有什么小心思了。 晏熙回过神,发觉众人都在看自己,他面色如常,将方才汇报的问题都一一提出来,用冷淡又没有感情的语气做了要求,直把人说得面红耳赤,偏偏又无法反驳。 “……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一个月一次的会议,不是让我在这里浪费时间听你们说一些废话的。” 晏熙站起身,他身高一米八三,眼看着还要继续长,长身玉立,三件套的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高贵又优雅,这话说的没人敢反驳,在座的出去哪个不是大佬,偏偏在个十八岁的青年面前被训得跟孙子似的,可人家语气也不重,轻飘飘的就让你怀疑人生,觉得自己是不是特别糟糕百无一用。 到底是晏家人啊。 晏熙起身的时候看了下表,他今天要提前下班,两年前他进公司,跟祖父提出的交换条件就是从大宅搬出去,因为随着他的工作越来越忙,很多时候都回不去,他不放心玲珑在那儿,她小时候被晏昭从秋千上推下去摔了半天都不敢哭的样子始终记在晏熙心底,总觉得自己不在她身边她会被人欺负。 其实晏熙心里门儿清,谁能比她还坏呀! 不过今天他过生日确实是有惊喜,因为他还没有跟秘书交代完事,一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就看见自己的椅子从背对的角度转过来,玲珑赫然坐在上面,还对他歪着头笑。 她一歪头,晏熙就受不了,向来清冷的面容也不由得柔和起来,“你怎么来了?” “给哥哥一个惊喜嘛。”玲珑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他身边挽住他胳膊,“哥哥今天什么时候下班呀?” “本来想现在就回家的。” “好啊。”玲珑点点头,“我给哥哥准备了礼物。” 晏熙故意作出一副无奈的样子:“今年又想怎么折腾?你送给我的礼物最贵的就是去年那条领带。”小学的时候更过分,送过他一张自己画的大别墅,美曰其名是给送了一套房。 玲珑说:“你不要这样小心眼,虽然那条领带才三百七十九,可是它很结实呀!你看你现在不还打着呢嘛,那些手工的名牌的,你哪次不是用几次就换了的?都压箱底了呢。” 她还很不服气,晏熙刮了下她的鼻子,“是你送的我才经常打。”他对这条领带的偏爱让公司不少高层都开始学起他来,还以为今年就流行这个花色,其实只是因为是玲珑送的他才舍不得丢而已。 配上这么一身昂贵的手工西装,神奇的是这领带还真不是那么差,用玲珑去年送礼物时候的话来说,那就是这颜色这款式百搭! “是是是,知道哥哥喜欢嘛。” 晏熙略微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她回家了,一路上她叽叽喳喳跟他讲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儿,晏熙就很喜欢她这一点,再怎么枯燥乏味的日子,到了她这儿都能变得有滋有味,仿佛在她的世界里没有不快乐。看到她活蹦乱跳的,他就觉得很高兴,再辛苦也高兴。 玲珑跟他说学校里有同学偷偷谈恋爱在小树林里亲嘴结果被习惯穿布鞋走路没声音的教导主任当场活捉请家长的事儿,晏熙听着听着,慢慢皱起眉头,他忘记了,囡囡这么漂亮又可爱,跟小太阳似的,谁会不喜欢她?尤其是半大的小孩子,最是心性不定,他又不能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着她。 “……你不知道,他们俩还挺顽强,请家长了还坚持说是真爱,把主任气得假发都要掉了,诶说起来我上次看到主任不戴假发的样子,都秃没了!听说他今年还不到四十诶,你们男人都很容易秃头的吗?” 说着还拿爪子在晏熙头上揉一揉,晏熙握住她的小细腕:“不许胡闹。” 他眉头还蹙着,又问玲珑:“学校里有男生想欺负你吗?” “我不欺负他们就好了,谁敢欺负我?他们都没有我聪明。” 很显然,晏熙的欺负跟玲珑的欺负不是同一个意思,于是他问的仔细了些:“我是说,有没有男生给你写情书表白,说想跟你谈恋爱之类的话?” 玲珑眨了眨眼睛:“应该有吧,我也不知道。”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应该有?” “就是应该嘛,我从来不看什么情书的,每天收到的信太多了,拆不过来,干脆就一视同仁谁的都不看了。”玲珑摸了摸自己如花似玉的小脸,叹了口气,“长得美真的很困扰,如果人格魅力再强,真的很煎熬啊,为什么我这么优秀呢” 然后她笑得贼兮兮:“哥哥呢?有没有喜欢哥哥?我上来的时候看到秘书课好多小姐姐都是大胸长腿翘屁股。” 晏熙惊呆了:“这种话是谁教你的?!” “这还用教嘛。”玲珑觉得他好大惊小怪哦。“二叔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我都见了多少了,他对女人的审美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晏熙再次确定从大宅搬出来是个正确的决定!他那个不着调的二叔,娶了两任老婆,外面还是彩旗飘飘,女人是一个接一个的换,有时候还带回大宅,他不在家的时候玲珑就撞到过好几次,都把囡囡给带坏了!那种话是她一个小姑娘能说的么? 眼看晏熙脸色不太好,玲珑就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胸口:“别这样嘛,难道哥哥你跟二叔的审美不一样?你喜欢贫乳萝莉?” 完了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态度非常之坦诚,看得晏熙差点要昏过去。“囡囡把你的手拿出来!” 玲珑很自然地把摸胸的手拿了出来,苦恼地说:“糟糕了,我不算巨|乳也不是贫乳,哥哥你喜欢吗?” 晏熙满肚子唠叨教育的话都噎了回来,他怔然:“我为什么要喜欢?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玲珑瞪大眼:“跟你没有关系吗?” 晏熙一看她这受伤的表情,再听这受伤的语气,瞬间想起了晏桐,那个每次看到他都让他觉得厌恶的女孩。他又仔细看了看玲珑的脸,“囡囡,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个跟哥哥有关系?” “因为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啊!” 她理所当然的回答让晏熙微微放下了心,然后他牵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跟她说:“是要一直在一起的,但是以哥哥跟妹妹的身份。” “哦。”玲珑点头,接受的很快,“那也行。” 晏熙准备好的教育台词没能用得上,他觉得她这接受的也太快了,让他莫名的有点受伤。 玲珑觉得他就是闷骚,于是她嫣然一笑,扑进晏熙怀里,小脸在他胸口揉了一圈,才信誓旦旦地握拳说:“放心吧哥哥,我们一定会当一辈子的好兄妹的,你永远都是我的哥哥!” 不知道为什么,晏熙突然间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但就眼下来看还真没什么不对劲,于是他压下心底的怪异,专心将话题又引回到不许她早恋不许被坏心眼的男孩子骗上面来。 两人一路说着话回到家,晏熙被推进卧室洗澡换衣服,等他出来,整个厅都是黑漆漆的,灯全给关了。他还以为又是玲珑在恶作剧,无奈地笑:“囡囡,把灯打开。” 这些年慢慢也习惯了洗澡的时候满身泡沫突然没水,早晨起来洗脸发现手上被涂了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像是这种出来发现家里灯被关了的都是小事,不过管家跟阿姨不应该纵容着她这样胡闹呀,上回她偷偷关灯装鬼吓人把自己脚趾头磕到了柜子,晏熙气坏了,打那以后她就没干过这种摸黑吓人的事儿了。 没等晏熙说完,眼前突然出现烛光,玲珑笑着对他说:“今天家里只有我们两个,我给其他人放假啦。” 晏熙看到她手上的蛋糕,轻笑:“今年怎么买蛋糕了?”往年都是她送他礼物,他带她出去吃饭。 “因为今年的蛋糕是我亲手做的呀!”玲珑献宝般将蛋糕托到晏熙面前,八寸大小的巧克力奶油蛋糕,上面的裱花做得非常漂亮,晏熙早知道她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点都不比别人差,学什么都快。“哥哥快看,喜不喜欢?” “喜欢。”不怎么爱吃甜食的晏熙轻轻一笑,揽着她到桌子前坐下,玲珑说:“你要许三个愿望。” 晏熙没有什么实现不了的愿望,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太高的追求,就目前的生活他就已经非常满意了,当他看着眼前玲珑嫣然的笑脸,内心深处只剩下满满的幸福与满足,他想,他什么都不要,只需要她永远这样快乐。 他一鼓作气地把蜡烛都吹灭了,玲珑拍着手给他唱生日快乐歌,两人分食了这个蛋糕,当然大部分的都进了玲珑的肚子,然后她还给他送了自己亲手做的一条手链。晏熙接过来就戴在了手上,虽然亮晶晶的一看就是女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但是玲珑亲手做的,他很珍惜。 然后他叹了口气,摸了摸玲珑的头:“今年做的蛋糕加上礼物,成本价多少?” 玲珑嘿嘿一笑,“情义值千金。” 晏熙又掐她水嫩嫩的小脸蛋,“就你会说。” 他甚少觉得人生如此温暖,这一切都是在玲珑出现于他的生命中之后发生的,这样的温暖,晏熙永远都不想要放手。他安静地看着玲珑,听着她吵吵闹闹的说话,一会儿说学校的事儿,一会儿话题又扯远了,她还跟他说漂亮衣服跟化妆品,晏熙有的听得懂有的听不懂,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给予回应,但他听得很认真,一字一句,都把她的神态铭记在心里。 玲珑最后抱了抱他,给了他一个晚安吻,希望他今天晚上能有个好梦。 但是她知道,他们即将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了。 早点找到我啊,小哥哥。 晏熙度过了他的十八岁生日后的第二天,他赖以为生的温暖就从他生命里消失了。 无缘无故的。 他找不到,也没有任何线索,仿佛这个人从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出现到最后莫名其妙的消失都是他的错觉,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 她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原地,但人就是没了,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还好好的,中午没回家,管家给晏熙打电话,还以为她去公司找他了。但晏熙一听就知道不可能,她虽然顽皮又有点娇气,但从来不是会让人担心的孩子,如果她要去什么地方,一定会跟管家说的。 可她确实就是不见了,找不着了。 晏熙无心工作,他第一时间驱车回到大宅,晏老爷子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看到风风火火闯进来的长孙,哪里还有平日半分气度,满是人间烟火气。 “玲珑在哪里?” 黑子吃掉了一颗白子,面对晏熙的质问,晏老爷子没回答,反而问他:“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父亲很失望么?” 晏熙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多年来他们父子之间比陌生人都不如,他也不耐烦回答祖父这样的问题:“告诉我玲珑在哪里。” 黑子再度吃掉一颗白子,每一颗被吃掉的白子都被晏老爷子丢到一边,毫不犹豫,毫不手软。他叹了口气:“你父亲曾经是最让我骄傲的儿子,我以为他能继承我的意志,承担起晏家的责任。” “可是最后我很失望。” “晏熙,你还记得你母亲吗?” 晏熙根本没有心思跟晏老爷子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不关心,我只想知道玲珑在哪里,你把她送到哪儿了?” “送到哪儿了呢?”晏老爷子悠悠地说,看着转身就要走的孙子,“如果你现在就走,你永远也别想找到那个小不点。” 晏熙的脚步顿时停住,他回过头,眼神冰冷:“祖父是要跟我作对?” “你对你的父母,对我这个祖父,都是这样冷冰冰的态度。”晏老爷子慢慢地说,“为什么对那个小孤女与众不同?你有没有想过,摒弃掉你最看重的,才能成功。” “我对你们这个态度,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本身就没有感情。” 但玲珑是不同的。 她跟他们不一样。 晏熙心中似乎有什么一直没有搞明白的地方茅塞顿开。晏熙的脚步顿时停住,他回过头,眼神冰冷:“祖父是要跟我作对?” “你对你的父母,对我这个祖父,都是这样冷冰冰的态度。”晏老爷子慢慢地说,“为什么对那个小孤女与众不同?你有没有想过,摒弃掉你最看重的,才能成功。” “我对你们这个态度,是因为我们彼此之间本身就没有感情。” 但玲珑是不同的。 她跟他们不一样。 晏熙心中似乎有什么一直没有搞明白的地方茅塞顿开。 362.第三十一片龙鳞(六) 第三十一片龙鳞(六) 晏熙忍了又忍, 最终说:“我对他的故事没有兴趣。” 晏老爷子看他一眼:“对你那小女朋友的下落也没兴趣?” “她不是我的小女朋友。”晏熙纠正, “是我的妹妹。” 晏老爷子嗤笑一声, 还想着骗他这个老头子, 他吃过的盐比他吃的米都多, 两人在一起黏糊着多少年了,如果不是确定他们之间的情感深厚,他怎么可能贸然出手将玲珑送走。晏老爷子觉得玲珑就是晏熙的毒, 在这个时候让晏熙彻底死心,他就不会为情所困,不会优柔寡断, 不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 “你说是妹妹就是妹妹吧。”晏老爷子淡淡地说, “你父亲还是不如你,他对我这个父亲总是抱着一点期待的,所以最后希望破灭的时候也就更加无法接受, 你看看他现在是个什么样子,成天就是女人女人女人,半点晏家人的出息都没有。” 晏熙印象中的父亲跟晏老爷子说的完全不一样,他所见到的父亲和祖父一样的苛刻,吝于给予自己一点温情, 每每晏熙上课,偶尔见到父亲,都会看到他带着嘲弄的眼神, 满是讥讽。 这一盘棋下的无比缓慢, 晏老爷子的声音也很慢。 晏熙的父亲晏安, 就如晏老爷子说的那样,作为备受期待出生的长子,曾经是晏老爷子全部的希望。他绞尽脑汁费尽心思教育这个承载了他希望的长子,希望他能够变成优秀的继承人,所以从晏安出生到成人,他的每一步晏老爷子都为他规划好了,穿什么样的衣服,出席什么样的宴会,学习什么样的课程——晏安都无从拒绝。 一开始他是没有想过反抗强势的父亲的,因为他的人生按部就班,没有人跟他说过他可以反抗可以拒绝,晏老爷子也不会把他的反抗当回事。 直到家里来了个新的女佣。年纪比晏安大上快十岁,刚离婚不久。晏安是个没怎么接触过女人的男人,晏老爷子给他准备的课程中没有女人这一课。 他们瞒着晏老爷子在一起了,直到被晏老爷子发现。 他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子跟那么一个卑微不堪的女人在一起,但晏老爷子也不是会做那种棒打鸳鸯的人,他只是给了女人两个选择,要么拿钱离开,要么等他处理。 沉浸在爱河之中的晏安自然不知道女人有多大的压力,也许被生活压迫过的人更能懂得生活的不易,更容易放手,也更容易选择对自己好的那条路。在这辈子唯一一次叛逆的想要和喜欢的人私奔的晏安面前,女人选择了拿钱走人。 她本来也不是多么喜欢晏安,或者说这份喜欢比不上她对晏老爷子的畏惧,而且从一开始她就知道她进不了晏家的门,能拿钱最好,拿不到钱,她也不能把命搭上。到了晏老爷子这地位,想弄死个什么人而不留痕迹,真的是一点都不麻烦。 女人狠心起来可比男人厉害多了,拿钱,离开,二婚,生子——不到一年时间就全部完成了。 而那个被晏老爷子寄予厚望的晏安,从此就变了个人,他也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但是在外面的女人却始终没有断过,对晏熙这个唯一的儿子也没什么感情,在他看来,晏老爷子给他安排的妻子,就跟晏老爷子一样站在他的敌对面,晏熙是晏安交给晏老爷子的一份答案,他用一个优秀的儿子来代替自己,从此之后,晏老爷子果然不再管他,视他如无物,认为他是自己最失败的作品。晏安对此漠不关心,他也觉得自己很失败。 如果是原来的晏熙,听到这样的过去可能会致郁,但已经和玲珑朝夕相处十几年的晏熙还真没什么触动。他这份坦然镇定让晏老爷子暗自称赞,觉得他心性坚忍,谁知道下一秒晏熙就说:“父亲不仅是在爱情上栽了跟头,亲情上我看栽的也不小。” 晏老爷子手里的黑子啪的一声掉下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把你的儿子和孙子当做继承人来培养没有问题,把他们培养成完美的机器人就是你的问题了。”晏熙站起身,他掸了掸西装外套上不存在的灰尘,“祖父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我跟父亲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去上课,去学习,是因为我对这些有兴趣,想要变得更强大,但变得强大的动力却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保护自己仅有的那点温暖。” “温暖?你是说那个丫头?”晏老爷子不屑,“你和你父亲有什么区别?你们都——” “玲珑可不是离过婚的女人,也不是看重金钱胜过我的人。”晏熙问道,“祖父既然不想做违法犯罪的事,那么肯定也用筹码吸引了玲珑吧?她肯定没有答应,否则她不会失踪。祖父最喜欢的不就是让对别人来说最重要的人将其抛弃么?” 玲珑不会的。 玲珑当然不会! 因为她现在正在饭店洗盘子,一边洗一边感叹人生真是艰难,尤其是对她这种美少女而言。想想之前她还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作妖折腾晏熙,眼下就变成无家可归的小可怜,想吃饭都得自己想办法。 不过她这人有个优点叫随遇而安,不管什么样的环境都能接受,了不起会抱怨几句,就比如现在,她在打零工。 也不是找不到回去的路,她就是不想回,要等晏熙找过来,他不找来她才不会主动回去呢。仔细想想马上都要一个星期了,找一个美少女真的需要那么久的时间吗? 她一边洗碗一边哼哼两声,手刚碰到水,旁边就有人说:“你别动你别动,我来帮你吧,你到旁边坐一会儿。” 说话的是个十七八岁的男生,是在饭店勤工俭学的,玲珑也不跟他气,直接甩了甩手上的水珠退到一边等着,整个后厨的员工们都笑呵呵的,谁叫她可爱呢?没人舍得让她干活。 晏老爷子叫人把她丢到了千里之外的这个十八线小城市,没给玲珑留一分钱,更别提是什么证件了,能找到这份工作还是因为小地方没那么讲究,不然像玲珑这样没健康证的人哪家饭店敢让她在后厨工作啊! 其实之前是让她去上菜的,可惜来吃饭的总有那么几个不着调的,看着水灵灵花骨朵一样的小姑娘眼都直了,差点儿发生血案。后来老板学聪明了,让玲珑当迎宾,那生意真是刷刷朝上涨,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变好,他就更舍不得玲珑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把她留了下来。 现在包吃包住还有工资拿,真的挺好的。 玲珑不出门,也没什么别人见过她,晏熙想找她那还真不容易,她被丢出来手机都没带,这个月才干了一个星期连工资都没得发,只能在后厨蹭吃蹭喝这样子。 主要是换班了,然后老板娘叫她来后厨洗盘子,玲珑的内心是拒绝的,不过老板娘不大喜欢她,总是明里暗里挤兑她,还老叫她干活,玲珑嘴上都应,其实活都叫别人主动帮她干了。 她都想好了,等晏熙找到她,第一时间就是把这破饭店给买了顺便告老板娘雇佣未成年人当童工! 真是搞不懂老板娘在想什么,老板头都秃了肚子跟孕妇都没区别油腻的不行,她能看上他?自己把狗屎当宝贝还以为别人都要来抢。 过了没一会儿老板年穿着高跟鞋就扭了进来,翘着兰花指先是扫视一圈,看到碗筷洗完了才满意地点点头,结果见玲珑坐在小马扎上不干活,又开始阴阳怪气:“怎么了,闲着没事儿啊?那去门口迎宾啊,我们家可是小本生意,养不起吃闲饭的人。现在的年轻女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浮躁得很,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就想找干爹傍大款,我以后要是生了女儿,绝对要好好教育她。谁家好女孩会不上学天天在社会上混啊?真是的。” 这样的话玲珑每天能听个百八十遍,她权当没听到,老板娘却还不满足,继续讽刺:“诶说你呢,坐那干什么呢?没看到别人都忙得很啊?就不能帮忙上个菜?” 说着,眼神难掩嫉妒。年轻的女孩儿根本不需要化妆打扮就能让自己的美貌咄咄逼人,这是老板娘再怎么浓妆艳抹也比不上的。她当初看到玲珑就不想用她,这么点大的小姑娘,连个身份证都没有,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小孩,她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可惜她老公看上人家漂亮,硬是要留下来,这才几天啊,店里这些人就差把她当公主供起来了,她花钱请她来干活的,不是来逛街的! 玲珑哦了一声,“那我来吧。” 她是无所谓上菜不上菜的,反正到时候因为她闹起来打的砸的全是老板娘家的饭店跟她有什么关系。 端了菜到二楼包间,门一开里头就是刺鼻的烟味儿,玲珑皱了皱鼻子,里头的女服务员看到她连忙过来接:“好了好了我来,你快回去吧。” 自打因为玲珑上菜发生过几次小纠纷后,每个房间留着的服务员看到她来都怕,到时候闹起来她们也头大啊!没办法,饭桌上酒过三巡,是个人都能披上层狼皮,看到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不说多么过分,口头上调戏两句总是有的,更有甚者直接掏钱拍在桌上点她来倒酒,喝上头了还不给走人。 也就老板娘会想让玲珑出来上菜了,纯粹是看她闲着心里难受,想给玲珑找点事儿做。 玲珑扒拉着手指头数了数,很好,今天是晏熙没有找到她的第六天,到明天就满一个星期了。 她好生气啊! 上完菜出门,迎面就碰上几个叼着烟金项链套脖子上的大哥,看着就凶神恶煞的不好招待,老板正带着他们让他们选二楼空着的包间要哪一间,结果其中一个瞧着玲珑就走不动路了,擦肩而过的时候直接挡住她的去路:“诶,这小妹妹漂亮啊!跟哥说说,今年多大了?” 老板赶紧过来解围:“几位哥,这我亲戚家小妹,还上学呢,别跟她计较,走走走咱进包间喝去。” 结果被人一把推开:“那更好啊,那不是亲上加亲啊?来来来,跟哥哥们一起喝酒啊?” 声音有点大,便有人朝这里看。 “……前两天听说你家来了个漂亮的服务员,还以为吹牛逼的呢,没想到是真的,这小妹妹漂亮啊!” 说着居然还想拿手来挑玲珑的下巴。 她能给吃这豆腐就有鬼了! 寻常人家小姑娘遇到这架势早吓哭了,她倒好,穿着店里的统一制服还双手环胸:“我才没有你们这么丑的哥哥。” “哥哥丑没关系,能把你干|哭不就行了?” 这荤话一出来,一窝人就开始哄笑,眼神盯着玲珑上上下下的打量,活似已经将她剥光了。老板看着这一幕急得要死又不敢插嘴,这群人可不是好相与的,都是些吃霸王餐赊账不给钱的流氓,偏偏家里又有关系,他也没办法,只能好吃好喝供着,越是小地方,这些事儿就越是没人管。 玲珑撇了撇嘴,哪怕做这种不雅的表情她也好看的过分,反正就是让人觉得她怎么样任性都是理所当然的,就有人想来拉她的手:“走走走,进去跟哥哥们喝一个,认识认识交个朋友嘛!” “就是就是!小妹妹来啊!” 本来这看起来很野的小姑娘,下一秒突然就笑得格外甜,还娇滴滴地叫了声哥哥。这群人就再次淫|笑起来,一个人应了一声哎,话音未落呢,就被人踹了两三米远。 然后那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就跟只小蝴蝶一样扑向他们身后,几人回头一瞅差点儿没被这阵仗吓尿,哪里来这么多戴墨镜的黑西装?简直跟电影里黑社会老大出巡一样,太吓人了。 玲珑越过重重保镖直接扑到晏熙怀里,被他搂了个满怀,然后她就不高兴地捶他:“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呀,再晚一步我就要给人干|哭了。” 这混账话刚才晏熙也听到了,可他听不得玲珑说,眼神微沉,立刻就有人上去处理,捂着嘴跟拖死猪一样都拖了下去,全程没发出一点噪音,因为晏熙不喜欢听到。 他仍然搂着玲珑,看到她穿这么粗糙的衣服,扎着的丸子头还有点凌乱,小脸蛋也不知道在哪儿抹了道灰,心疼的厉害,她在家里可从没吃过这样的苦,晏熙都快要忍不住心底腾升而起的怒火了。 “先回家。” “哦。” 结果被搂着走了两步玲珑突然想起来:“等一下哥哥!记得找人告老板娘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当童工!” 老板吓得腿都软了,看出这小祖宗十指不沾阳春水,他才供着呢,也不叫她干什么粗活,怎么老婆就把人给得罪了?赶紧求爷爷告奶奶:“哎哟玲珑你可别,我让我老婆出来给你道歉,你别生她气了啊!” 玲珑才不呢:“我不要,她老觉得我会看上你,还说我是那种拜金势利做梦都想找干爹的人,我干嘛要听她道歉啊,我要教训她。” 晏熙无条件纵容:“听你的。” 老板差点儿哭了,他赶紧求饶地看向晏熙,可晏熙怎么可能为了他不听玲珑的?他心里因为弄丢了她这么久已经觉得很抱歉了,恨不得把天上星星月亮都摘下来送给她,能讨她欢心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虚的。 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把她带回家。 玲珑跟晏熙说了就不关心了,反正她知道他都会给她做好的,她对这家饭店毫无留恋,走的时候头也没回,毕竟睡一米的单人床每天还要工作可不是件幸福的事儿。要不是为了在晏熙之前卖惨,她才不干活呢。 晏熙这回来还给她带了干净的衣服跟她平日里放在梳妆台上的护肤品,玲珑在车里,前面隔板一下她就开始换,把晏熙吓一跳,他都没来得及说话她就开始脱衣服了,还脱得毫不犹豫,纤细的腰身跟黑色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他赶紧伸手阻止:“你干什么呢?” “换衣服呀还能干什么?这衣服布料特别粗糙,穿在身上难受死了,可我也没办法啊,我就买得起这个。” 她嘟哝着抱怨,“早知道就拿了你爷爷给的钱好了,他给了好多好多,我都没注意数上面有几个零。那他要是说清楚,我保不准就答应了呢。” 晏熙听了这话微微皱眉,把她从背后搂住,顺便在她的命令下帮她把裙子拉链拉好,“不许说话气哥哥。” “可我扎扎实实吃了一星期苦啊。”玲珑振振有词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吗?那个老板娘还老是阴阳怪气的嘲讽我,话说得可难听了,老觉得我会看上她老公,哥哥你说,我真看得上?他头发也太少了!” 晏熙回想起中年秃顶发福的老板,顿时眉头蹙的更紧:“做梦呢她。” “就是说嘛,还不许我生气了。”她气哼哼的,“哥哥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也没有证件,差点儿就要睡大街了。” 晏熙搂着她道歉:“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我可没有原谅你哦,你得补偿我。” “好。” 真是完全没脾气,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得了承诺就喜滋滋的,倒在他怀里,又是开始那股子黏糊劲儿:“哥哥,你爷爷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晏熙很少去评价晏老爷子,这会儿也不得不嗯了一声,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理解,也觉得祖父像是上了年纪,想法都开始异于常人了。 他就算变成没有感情的机器又有什么好处呢?就算把玲珑送到更远的地方,他也总会找到她的,无论她吃了多少苦,他都会补偿。他跟父亲是不同的,他永远不会放手。玲珑跟晏熙说了就不关心了,反正她知道他都会给她做好的,她对这家饭店毫无留恋,走的时候头也没回,毕竟睡一米的单人床每天还要工作可不是件幸福的事儿。要不是为了在晏熙之前卖惨,她才不干活呢。 晏熙这回来还给她带了干净的衣服跟她平日里放在梳妆台上的护肤品,玲珑在车里,前面隔板一下她就开始换,把晏熙吓一跳,他都没来得及说话她就开始脱衣服了,还脱得毫不犹豫,纤细的腰身跟黑色的内衣都清晰可见,他赶紧伸手阻止:“你干什么呢?” “换衣服呀还能干什么?这衣服布料特别粗糙,穿在身上难受死了,可我也没办法啊,我就买得起这个。” 她嘟哝着抱怨,“早知道就拿了你爷爷给的钱好了,他给了好多好多,我都没注意数上面有几个零。那他要是说清楚,我保不准就答应了呢。” 晏熙听了这话微微皱眉,把她从背后搂住,顺便在她的命令下帮她把裙子拉链拉好,“不许说话气哥哥。” “可我扎扎实实吃了一星期苦啊。”玲珑振振有词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吗?那个老板娘还老是阴阳怪气的嘲讽我,话说得可难听了,老觉得我会看上她老公,哥哥你说,我真看得上?他头发也太少了!” 晏熙回想起中年秃顶发福的老板,顿时眉头蹙的更紧:“做梦呢她。” “就是说嘛,还不许我生气了。”她气哼哼的,“哥哥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也没有证件,差点儿就要睡大街了。” 晏熙搂着她道歉:“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我可没有原谅你哦,你得补偿我。” “好。” 真是完全没脾气,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得了承诺就喜滋滋的,倒在他怀里,又是开始那股子黏糊劲儿:“哥哥,你爷爷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晏熙很少去评价晏老爷子,这会儿也不得不嗯了一声,因为从他的角度来理解,也觉得祖父像是上了年纪,想法都开始异于常人了。 363.第三十一片龙鳞(七) 第三十一片龙鳞(七) 玲珑看得出来, 晏熙说这话是真心的, 不是刻意的。她气人那都是专门朝人心窝子戳,可晏熙是气人于无形, 没看到晏老爷子一脸要吐血的神情? “把她送走。”晏老爷子深呼吸后整理好了语言, 这样对晏熙说,“她配不上你,你是晏家的继承人,你未来的妻子决不能是她这样出身的野丫头!” “就像是对父亲那样, 也给我安排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 晏熙搞不懂祖父脑子里在想什么,也许真跟玲珑说的那样, 祖父年纪大了, 脑子开始不好使了。没有人比他这个当事者更清楚父母之间是怎样的相处了,他们别说相爱, 没有拿把刀将对方砍死晏熙就觉得很是不可思议了, 从晏熙有记忆开始, 他所看到的就是无止境的争吵,以及父亲跟母亲身边停不下来的女人跟男人。 “千金小姐有什么不好?”晏老爷子反问。“难道像这个野丫头就好?她是什么出身,以后能给你带来什么利益, 能帮到你什么?” 玲珑说:“爷爷说得对, 我根本就帮不到你什么还会闯祸给你惹麻烦, 我最不安分了。” 晏熙就说:“没关系。” 晏老爷子更是生气,他本来上了年纪身体就不大好, 被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气得话都说不全乎, 深深吸了两口气之后, 又问晏熙:“你到底听不听我的?听不听?!” 晏熙说:“不听。” 晏老爷子顿时一口气没上来,直挺挺地往后倒。晏熙站着没动,皱了下眉:“祖父,你应该知道,用这种招式对我是没有用的,我不会妥协。” 晏老爷子还是没动。 “我们先走了。” 玲珑被拉着手走到门口,她扭头看倒下去的晏老爷子,扯了扯晏熙的手:“哥哥,爷爷好像真的被气晕了。” 晏熙有点不愿意相信:“他心理素质怎么这么差。” 玲珑说:“可能是年纪大了吧,不比年轻时候了,随随便便一点小波折他就无法承受,真让人怀疑你爸爸是怎么被折腾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哥哥我觉得你爸爸心理素质也不太好。” 晏熙嗯了一声,赞同她的观点。 然后淡定无比地叫人进来照顾晏老爷子,结果发现人是真的给气晕了,还不停地抽搐,家庭医生诊断过后说是脑溢血,上了年纪的人最容易病发,家里还不太适合治疗,得快点送医院。 晏老爷子住院,身边围了一大圈人,但他的长子跟长孙都没有陪伴在身边,甚至连来看一眼都没有,倒是二儿子一家子都来了,躺在床上口不能言的晏老爷子睁着眼睛,他能感觉到药水注入身体的缓慢,可他对于这种失控极其陌生。活了大半辈子,眼看没几年活头了,他从来没有这样无助过。 从来他都是掌控别人人生的人,他的儿子也好孙子也好,人生的路他都为他们准备好了,只要他们按部就班就行,为什么他们都那么不听话呢?一个不听话,两个也不听话,唯一听话的儿子却又没有天赋,蠢得像头猪,脑子里除了女人就没别的念头。 他究竟是哪里做错了呢? 晏老爷子对晏熙的教育,由于玲珑横插一脚导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他的确是对血脉相连的亲人没有什么感情,可玲珑穿插在他的生命里,让他因为她,在很多地方想法都变得不同起来。虽然不是什么阳光温柔大男孩,却也绝对没有原来那样阴郁病态不拿人命当回事儿。所以他很不能理解晏老爷子想要全方位控制他的行为,因为换做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掌控和命令别人。 晏老爷子住院的第九天,他的长子终于来看他了,漠不关心的,面无表情的,就站在病床前,彼时晏老爷子已经有所好转,虽然半边身子还不能动,可是能说话了,也能自己吃饭,甚至能拿一些较为轻的东西。 他在儿子面前习惯了严肃冷酷,即使自己病了也不例外。 晏安嗤笑了一声,老爷子还是这么不近人情。他得知老爷子住院时正在国外跟他十八岁的小情人在浪漫热情的海岛度假,家里的电话一遍又一遍打,晏安还以为嚣张了一辈子的老爷子咽气了,结果等他回来一瞧,不还是活蹦乱跳的么。 “下回没死,别叫人给我打电话。” 晏老爷子病还没好,就又给他的亲生儿子气晕了过去。这人要么不生病,要么一生病就好不起来,晏安年轻那会儿没少叛逆跟他对抗过,可没有哪次是成功的,晏老爷子就像是一块冰冷的顽石,他不跟你讲道理,因为他做了决定,你就只能听他的,不按照他的安排走,他就能让你一无所有。 晏安冷冷地看着床上的父亲,走了出去,甚至没有给他按铃叫医生,似乎晏老爷子是死是活都跟他毫无关系。他出病房门的时候正好迎面遇上也来看晏老爷子的晏熙跟玲珑,父子俩就像是陌生人擦肩而过,谁也没有理谁,谁也没有看谁一眼。 倒是玲珑扭头看了,晏安虽然也四十好几,但保养的很不错,看晏熙的模样就知道晏安长得不差。但她对晏安多看了几眼,叫晏熙给发现了,他心里不舒服,嘴上不会说,却伸手把她的小脸给扳回来:“不要乱看。” 玲珑鼓鼓腮帮子:“你爸爸挺好看的。” 晏熙说:“没有我好看。” 这倒是,不管是容貌身材还是气质,晏安没法跟风华正茂的晏熙相比,玲珑伸手推开病房门,看到床上瘫着不动的老爷子:“哥哥,爷爷好像晕了。” 晏熙的第一反应跟他亲爹差不多,“那咱们走吧,不用看了。” 不过他到底比晏安厚道一点,至少帮忙叫医生了,至于之后的事儿晏熙不管,晏家有的是钱是权是人脉,能给晏老爷子最好的治疗条件,保准让他短时间内不至于咽气儿。 但晏老爷子的病一直没好利索,就一直在医院住着,晏安也好晏熙也罢,父子俩都再也没有来过医院。晏安是根本就不想来看他,晏熙则是因为玲珑说医院的气味很难闻,他就不带她来了。 而且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现在公司完全是他在管理,每天忙得很,不想浪费时间在晏老爷子身上。反正他也不是医生,来了也对老爷子的病情束手无策。 玲珑既然回家了,那当然还得继续去上学,不过她用自己受惊的理由撒娇耍赖逼着晏熙跟学校帮她请假,在家里玩了快一个月才重返学校。晏熙没有把她失踪的消息公之于众,所以学校里的同学都知道她请假了,但是为什么请假就没人清楚了。 唯一让同学们感到愤怒的是,明明她少了一个月的课,凭啥回来一摸底就还是年级第一? 随着时间过去,晏老爷子的身体一直没好转,始终是只能在床上躺着,偶尔能下床,但自己走时不行的,得坐轮椅里让人推着,从他第一次病发到现在都一年多了,他的长子长孙就只来看过他一次,就那一次还把他又给气晕了。晏家现在他说话不算了,晏熙才是那个能让人看脸色的人,于是晏老爷子一直以为很孝顺的二儿子一家慢慢地也不来了,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也越来越不讲道理,可晏熙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换护工,到了后来,连护工都成了人高马大的壮汉,晏老爷子就是再有脾气也发不出来,因为他们都得到了晏熙先生的意思,要是老爷子太闹腾,可以“适当”阻止。 至于怎么阻止,只要不让老爷子缺胳膊少腿儿,都成。 玲珑要高考,管家跟阿姨都比晏熙紧张,她自己满不在乎,反正考得好考不好都不妨碍她在晏家作威作福。 等成绩一出来玲珑就更放飞自我了,她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不是吹的,什么高考状元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儿,她高兴的不是分数很高,而是高兴能自己出门玩。 班里有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邀请她一起去邻省旅游,玲珑开开心心地回来就收拾行李,连跟晏熙说一声都没有。所以当晏熙回家,就看到她房间里行李箱摊开,到处都是她丢的衣服跟东西,管家跟阿姨在边上看得想插手都被玲珑拒绝了,她一边哼着歌一边收拾,都没注意到晏熙回家了。 以前哪次他回家她不是在门口等着的,晏熙突然心里不平衡。等他听管家说明原委后,想都没想就对玲珑说:“不许去。” “凭什么呀!”她很不服气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想出门玩有什么不可以?你凭什么不给我去?” 晏熙沉着脸:“我说不许就不许。” 他也不跟她多说,怕被她撒娇磨着就松口了,于是转身就走。玲珑把手里的裙子一丢就追上去,奈何晏熙人高腿长,她得跑得快一点才能抓住他。偏偏听到玲珑跑晏熙也开始跑,她哪里跑得过他?三两下人就没影儿了,剩玲珑一个站在书房门口敲门:“哥哥你出来,你讲道理。” 晏熙说:“你都不讲道理,我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 从小她就不讲理,现在居然要跟他讲理了,简直可笑。 玲珑说:“我向来都是讲道理的,但是你现在把我关在门外,就是你不讲道理。” “我不跟你多说,总之不许你去。” “为什么不许我去啊?我又不是一个人!”玲珑脾气一上来,拿脚踢门,“臭哥哥,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赶紧把我的证件给我!” 她的证件都是他保管的,要是不给还真寸步难行。晏熙才不会给呢,她这么点大,跟一群所谓的同学去那么远的地方他根本不放心。“你死了这个心吧。” 玲珑气得说:“好啊,那你就在书房里这辈子都不要出来好了!我就在这等着你!我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等你!” 晏熙:…… 那他是拗不过她的。 管家跟阿姨就目睹了他们家少爷秒妥协的这一幕,两人面面相觑,决定还是先下楼去吧,神仙打架让神仙打架,管他们啥事儿啊,他们是拿人家钱的,又没有发言权。 晏熙门一开,顿时跟玲珑贴的极近,因为她贴门站的,这会儿仰起头看他,两人大眼瞪小眼,晏熙就再次重复自己的立场:“不许你去。” “那你说为什么不许?” “你太小了。” “我哪里小!”玲珑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东西,拜托他看看她的胸围,再把小字重复一遍? “囡囡,我不放心。”晏熙平静地说,“太远了,而且你的那些同学,我不信任他们能照顾好你。你这么娇气又讲究,到外面跟人睡几百块一晚的快捷酒店拼房么?谁给你洗衣服整理东西?这些你都得自己做,你做得来吗?” 玲珑顿时泄了气,好吧她是做不来,于是就又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想跟他们一起出去玩。” “没什么好玩的,外面有很多坏人,你这么漂亮,会被人欺负的。”晏熙搂过她的肩膀试图给她洗脑以此打消玲珑要出门玩的念头,“你很快就要上大学了,高中的同学不用多久,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联系,跟他们出去玩有什么乐趣呢?等哥哥把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带你出国玩好不好” 玲珑眼睛一亮:“我想去你爸爸跟小情人度假的那个浪漫热情岛!” 只要她肯听劝,晏熙是毫无原则的:“好。” 于是她就不去了,搞得一起去的男同学都很失落,还以为能在最后跟女神一起旅行呢,结果女神说不来就不来了。 晏熙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说带玲珑出去玩就肯定会带她出去,但是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晏老爷子去了。 昨天夜里去的,早上护工才发现,因为睡前吃了药完全没什么问题,但到底是病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是彻底不好了。 但晏老爷子的病一直没好利索,就一直在医院住着,晏安也好晏熙也罢,父子俩都再也没有来过医院。晏安是根本就不想来看他,晏熙则是因为玲珑说医院的气味很难闻,他就不带她来了。 而且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现在公司完全是他在管理,每天忙得很,不想浪费时间在晏老爷子身上。反正他也不是医生,来了也对老爷子的病情束手无策。 玲珑既然回家了,那当然还得继续去上学,不过她用自己受惊的理由撒娇耍赖逼着晏熙跟学校帮她请假,在家里玩了快一个月才重返学校。晏熙没有把她失踪的消息公之于众,所以学校里的同学都知道她请假了,但是为什么请假就没人清楚了。 唯一让同学们感到愤怒的是,明明她少了一个月的课,凭啥回来一摸底就还是年级第一? 随着时间过去,晏老爷子的身体一直没好转,始终是只能在床上躺着,偶尔能下床,但自己走时不行的,得坐轮椅里让人推着,从他第一次病发到现在都一年多了,他的长子长孙就只来看过他一次,就那一次还把他又给气晕了。晏家现在他说话不算了,晏熙才是那个能让人看脸色的人,于是晏老爷子一直以为很孝顺的二儿子一家慢慢地也不来了,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也越来越不讲道理,可晏熙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换护工,到了后来,连护工都成了人高马大的壮汉,晏老爷子就是再有脾气也发不出来,因为他们都得到了晏熙先生的意思,要是老爷子太闹腾,可以“适当”阻止。 至于怎么阻止,只要不让老爷子缺胳膊少腿儿,都成。 玲珑要高考,管家跟阿姨都比晏熙紧张,她自己满不在乎,反正考得好考不好都不妨碍她在晏家作威作福。 等成绩一出来玲珑就更放飞自我了,她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不是吹的,什么高考状元也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儿,她高兴的不是分数很高,而是高兴能自己出门玩。 班里有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邀请她一起去邻省旅游,玲珑开开心心地回来就收拾行李,连跟晏熙说一声都没有。所以当晏熙回家,就看到她房间里行李箱摊开,到处都是她丢的衣服跟东西,管家跟阿姨在边上看得想插手都被玲珑拒绝了,她一边哼着歌一边收拾,都没注意到晏熙回家了。 以前哪次他回家她不是在门口等着的,晏熙突然心里不平衡。等他听管家说明原委后,想都没想就对玲珑说:“不许去。” “凭什么呀!”她很不服气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想出门玩有什么不可以?你凭什么不给我去?” 晏熙沉着脸:“我说不许就不许。” 他也不跟她多说,怕被她撒娇磨着就松口了,于是转身就走。玲珑把手里的裙子一丢就追上去,奈何晏熙人高腿长,她得跑得快一点才能抓住他。偏偏听到玲珑跑晏熙也开始跑,她哪里跑得过他?三两下人就没影儿了,剩玲珑一个站在书房门口敲门:“哥哥你出来,你讲道理。” 晏熙说:“你都不讲道理,我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 从小她就不讲理,现在居然要跟他讲理了,简直可笑。 玲珑说:“我向来都是讲道理的,但是你现在把我关在门外,就是你不讲道理。” “我不跟你多说,总之不许你去。” “为什么不许我去啊?我又不是一个人!”玲珑脾气一上来,拿脚踢门,“臭哥哥,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赶紧把我的证件给我!” 她的证件都是他保管的,要是不给还真寸步难行。晏熙才不会给呢,她这么点大,跟一群所谓的同学去那么远的地方他根本不放心。“你死了这个心吧。” 玲珑气得说:“好啊,那你就在书房里这辈子都不要出来好了!我就在这等着你!我饭也不吃觉也不睡我等你!” 晏熙:…… 那他是拗不过她的。 管家跟阿姨就目睹了他们家少爷秒妥协的这一幕,两人面面相觑,决定还是先下楼去吧,神仙打架让神仙打架,管他们啥事儿啊,他们是拿人家钱的,又没有发言权。 晏熙门一开,顿时跟玲珑贴的极近,因为她贴门站的,这会儿仰起头看他,两人大眼瞪小眼,晏熙就再次重复自己的立场:“不许你去。” “那你说为什么不许?” “你太小了。” “我哪里小!”玲珑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头都装了些什么东西,拜托他看看她的胸围,再把小字重复一遍? “囡囡,我不放心。”晏熙平静地说,“太远了,而且你的那些同学,我不信任他们能照顾好你。你这么娇气又讲究,到外面跟人睡几百块一晚的快捷酒店拼房么?谁给你洗衣服整理东西?这些你都得自己做,你做得来吗?” 玲珑顿时泄了气,好吧她是做不来,于是就又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想跟他们一起出去玩。” “没什么好玩的,外面有很多坏人,你这么漂亮,会被人欺负的。”晏熙搂过她的肩膀试图给她洗脑以此打消玲珑要出门玩的念头,“你很快就要上大学了,高中的同学不用多久,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联系,跟他们出去玩有什么乐趣呢?等哥哥把手头的工作告一段落,带你出国玩好不好” 玲珑眼睛一亮:“我想去你爸爸跟小情人度假的那个浪漫热情岛!” 只要她肯听劝,晏熙是毫无原则的:“好。” 于是她就不去了,搞得一起去的男同学都很失落,还以为能在最后跟女神一起旅行呢,结果女神说不来就不来了。 晏熙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他说带玲珑出去玩就肯定会带她出去,但是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晏老爷子去了。 昨天夜里去的,早上护工才发现,因为睡前吃了药完全没什么问题,但到底是病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是彻底不好了。 364.第三十一片龙鳞(八) 第三十一片龙鳞(八) “哥哥, 你对晏桐做过什么坏事吗?” 面对玲珑的疑问, 晏熙回答道:“没有。” 他说的当然是真话, 可玲珑的表情一看就不相信。“那她为什么总是想跟你在一起?小时候是想弹琴给你听跟你一起玩,现在还想跟你一起回家,你们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事瞒着我吗?” 能有什么事?晏熙摇头:“没有的。” “可是她很喜欢你啊。” 晏熙脱口而出:“我只要你喜欢就好了。” 玲珑眨眨眼, 有点不敢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晏熙这人, 说他不解风情都是抬举他, 玲珑严重怀疑到现在这人连遗|精都没有过,纯情的令人震惊。“我才不喜欢你呢, 你一点都不会讨我欢心。” 对别人晏熙是不在乎,可对上他在乎的人,他就会很艰难地去揣测和研究她每一句话里的意思,就好比现在, 玲珑说他不会讨他欢心, 他第一时间不是生气,而是开始反省自己是哪里做得不够好。之前她被暗中送走, 晏熙尝过了失而复得的机会, 对玲珑更好了,哪怕她再胡闹再闯祸, 他也心甘情愿跟在后头给她收拾烂摊子。 玲珑之所以敢这样横行霸道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离不开晏熙的无条件纵容。晏桐讨厌就讨厌这一点, 从小到大, 不管哪次看到玲珑跟大哥哥在一起, 都是玲珑各种无理取闹,偏偏大哥哥从来不生气,晏桐不懂啊,玲珑到底有什么好?为什么能把大哥哥弄得这般鬼迷心窍?还有晏昭,晏昭见了玲珑也走不动路,难道她是狐狸精转世投胎的不成! 晏熙对玲珑越好,对晏桐就越冷淡,相比之下落差巨大,容不得晏桐不讨厌玲珑。 “那你说要哥哥怎么做,才算是讨你欢心?” 玲珑听他语气非常平和,本来还想顺势发一波脾气,结果一看晏熙脸上的表情,瞬间不解,这是什么眼神?这是哥哥看妹妹的眼神吗?“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就算你盯着我看,我也不会变乖的。” 晏熙:“你就这样,就很好。” 玲珑知道自己胡闹起来有多让人抓狂,圣人再世也不一定能撑得过去,所以晏熙这会儿的表现就很神奇了,以前她也闹,还都是无理取闹,他虽然不会生气,但会抓着她苦口婆心的讲道理,可眼下有点不太对劲儿啊,晏熙的这表情这眼神,完全没有要给玲珑讲道理的迹象,而且还非常溺爱,唇角含笑,似乎觉得她还不够作,可以再作一点。 要是这样那就没意思了,玲珑坐好,双手放到膝盖上。“不要以为这么说我就变成乖小孩哦?” 晏熙把她搂到怀里,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不是说谎骗你,是真的这么以为。” 结果玲珑一把将他推开,很冰清玉洁地整理自己的衣襟然后摸了摸头发,严肃地说:“哥哥不要老是对我动手动脚,男女授受不亲,谁家哥哥会对妹妹这样呀?你不知道,我们班里有对龙凤胎兄妹,天天在一起不是吵架就是干架。” “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哥哥疼你不好么?” “总之我不要。”玲珑拒绝的干脆,“哥哥还是跟以前一样好了,咱们做一辈子的兄妹,到时候我男朋友惹我生气,哥哥你还可以揍他。诶对了,我能跟晏昭哥在一起么?他好像很喜欢我的样子。” 晏熙眸色深深,晏昭喜欢玲珑,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儿,从小学他们还在一个学校的时候,晏昭就成了玲珑的跟屁虫,每回见了玲珑都是两眼放光。但晏昭哪里配得上玲珑? “不可以。” 薄唇微动,吐出这么三个斩钉截铁的字。玲珑顿时瞪大眼:“为什么不可以?你太不讲理了!” 一个从来不讲理的少女,居然好意思指责别人不讲理。 “不是不讲理。”晏熙又把她拉回怀里,抱得紧紧的才觉得胸腔缺少的那部分心脏开始恢复跳动。一开始他的确是想着两人就当一辈子的兄妹,完全没有那方面的想法——直到她突然消失的那七天,晏熙的心情经历了大起大落,从焦急到绝望再到重燃希望,他觉得自己不会放她跟任何人走的。“是哥哥想跟你在一起。” “那怎么能行呢。”玲珑义正词严地拒绝,“我们是兄妹,早晚有一天都要各自成家的,哥哥怎么能这么自私要把我留在家里一辈子当老姑娘啊!到时候人家嫁不出去了!” 晏熙眯起眼睛,要是他没记错,就不久前他听到她在家里跟一个刚失恋的女同学打电话,说的什么来着?哦……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年纪轻轻跟个男人捆在一起累不累?可不可惜?分了正好,分了还有更好的小哥哥更漂亮的小姐姐等着你! ……现在她居然说什么留在家里一辈子当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晏熙信了她的邪。 他张开大手,把玲珑的小爪子包在手心,她的手又白又嫩,小小的一只,被他握着就逃不开了。 跟玲珑讲道理是没用的,面对她,错就得认错,而且必须得先低头,因为她是肯定不会服软的。晏熙亲了下她的额头:“哥哥知道错了,之前不该说的那么绝对,哥哥现在觉得脸有点疼。” 玲珑装作完全听不懂的样子:“哎呀你在说什么啦,你也知道人家小的时候出过车祸导致脑子一直不太好使,要是哥哥不说清楚我完全不知道呢。” 晏熙失笑,她高考考了全国卷第一,平时整人鬼点子那么多,现在跟他说她脑子不好使? 不过他还是屈服了,诚实承认自己的错误:“哥哥错了,哥哥不该拒绝你,哥哥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囡囡原谅哥哥一回好不好?” “你说当兄妹就当兄妹,你说在一起就在一起,那我这么听话,我多没面子啊?” 晏熙问:“那你想怎么样呢?” 玲珑露出狡黠的笑容,小狐狸一般,灵动又可爱,看得晏熙目光柔软。“我不想怎么样嘛,我想哥哥对我更好一点,更听我的话。” 晏熙说:“如果我们在一起,我自然会听你的。” 玲珑说:“那不行,我还需要考察你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也要物色一下其他人,看有没有比你更好的选择。” 晏熙直接就回答:“不可能有。” 这自信的态度,跟玲珑有的一拼。 一回家,管家就觉得今天少爷跟小姐之间好像跟平时不太一样,更亲密了,更黏糊了。管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露出了神秘且了然的微笑,聪明人都能看懂,也就少爷自己当局者迷,要不是老爷子想把小姐送走,怕是少爷也意识不过来。 晏熙就发现家里人没几个对他跟玲珑如此亲密感到奇怪的,他心想自己表现的就那么明显么?还是说之前的十几年就给人看出端倪来了?那他自己怎么就没察觉呢? 玲珑说要考察他,还真不是随口说的,用她的话来讲,那就是当哥哥跟当情人完全不一样,她还能更不讲理。 晏熙面色平静,全盘接收,他被磨了十几年了不也照样过来了?现在哪天玲珑要是乖乖巧巧不闹事不跟他顶嘴他都不习惯。而且他工作忙,也没有太多时间陪她,再说了,他喜欢的也不是委曲求全的玲珑啊。 两人之间是循序渐进,哪怕是晏昭晏桐看出他们俩有些地方不一样了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根本就没回大宅的机会,破坏这两人的感情?痴人说梦,不存在的。 于是春去秋来,时光荏苒,直到玲珑大学毕业,晏昭晏桐兄妹俩也没能撬墙角成功。大四下学期大家就开始找工作准备实习了,这年头工作不好找,哪怕他们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在首都这样的城市也很难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回家乡,身为考古系的成员,玲珑上完了最后一节课,班级合照一拍完,就慢悠悠地收拾包包准备回家。 每年毕业季都会有校园招聘,这会儿学校人多着呢,大家都在为以后的就业方向苦恼,玲珑大概是唯一一个例外。 因为她根本就没、打、算、工、作! 在有人赚钱照顾自己的情况下,玲珑才不会选择吃苦呢,她毕业后就打算跟着导师到处挖挖古墓掏掏洞,天南海北的跑着玩儿,至于经费什么的,哥哥会给的,他那么有钱,她要是不帮忙都没人花了。 晏熙的原话也是这么说的:谢谢囡囡帮忙花钱。 于是玲珑大手大脚的更加心安理得,她上大学的这四年,班里同学对她都很照顾,临别在即,有些人可能几十年都不会再见,大家就商量着一起吃顿散伙饭,连同导师一起请,玲珑虽然不爱参加集体活动,但这种时候再错过就很没人情味了,就跟晏熙报备了一声,中午放学后先回家收拾,晚上直接去约定好的饭店。 晏熙有点不开心。他这阵子特别特别忙,好不容易闲下来了想跟玲珑亲热一番,她总是不在家,搞得比他都忙。今天他提前下班,结果她又要出门,还理直气壮的。 晏熙能怎么办?当然是亲自送她去啊! 眼看玲珑为了去吃散伙饭还换了一条大红色的细肩带连衣裙,晏熙眉头都在隐忍的抖动。他沉声说:“就穿这个出门?” 玲珑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不好看?我觉得挺好看的啊。” 岂止是挺好看的,简直是不要太好看!她皮肤白,这鲜艳的红就衬托的她愈发肌白胜雪,两条细细的肩带搭在肩膀上,露出一大片令人目眩神迷的娇嫩肌肤,漂亮的锁骨叫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再往下看,胸口也开的有点低,隐隐可见深深的沟壑,腰肢的地方又收的紧,细细的嫩腰仿佛一掐就断,裙子长倒是挺长的,到膝盖的地方,可那两条小腿都露出来了! 晏熙浑身低气压,他知道玲珑爱美,平时他是不管她花钱的,甚至自己出门在外看到漂亮的首饰裙子都会给她买,可她穿的这么天真性感,跑出去跟一群人聚会?别以为他不知道她班里三十四个同学一共就四个女生! “好不好看嘛,你怎么不说话呀?”玲珑爬到他腿上又开始磨人,大有你不说好看我不罢休的架势。 晏熙说:“好看。” 他的手不觉抚上她细嫩的肩头,一点点下滑,虽然两人确定了关系,但说出来可能没人信,他连她的小嘴都没亲过,了不起就是抱一抱,然后亲亲脸蛋亲亲额头之类的,玲珑在他面前可没穿过这么性感的衣服。 玲珑抓住他的手:“不要乱摸哦。” 晏熙顺势捏了捏她软软的臀,没有掩饰自己的不高兴:“穿得这么漂亮,给别人看,我不愿意。” “没事。”玲珑很享受他为自己的美丽痴迷疯狂,就稍微抬高身子,捧住他的俊脸,笑得很促狭,“他们只能看到穿上衣服的我,不穿衣服的我只给你看。” 晏熙的耳根慢慢红了,但他是不甘示弱的,至少不能在玲珑面前流露出弱小的一面,而且根据他的经验,一旦让玲珑知道他会对这种话题害羞,她绝对会不停地拿同样的话题来堵他。于是晏熙清了清嗓子:“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你不穿衣服的样子。” “那你想看么?” 两人谁也不肯让谁,非要逼得对方先后退,晏熙在坚挺了大概二十秒后认输了:“……想。” 玲珑吃吃的笑,捧着他的脸亲一口:“晚上给你看嘛。” 晏熙顿时从耳根红到了脸,他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聚会。” 玲珑笑着被他抱起来,管家跟阿姨目睹了全过程都忍不住偷笑,这两人从小到大都一个样子,别看少爷很酷,又不爱搭理人,但就没能在小姐出手后走过三招,次次都落荒而逃。 今天晚上的玲珑绝对是无比惊艳的,她平时就美得令人惊艳,今晚的红裙子让男生们根本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真的,如果说之前大家还在为工作和未来犯愁,那么现在他们就觉得,虽然学这一行很难找到对口工作,就业率低,可是能遇到玲珑,不也是很值得么? 斯人若彩虹,遇到方知有。 而且,他们的班花可是一连四年都没被人追走的!虽然班里男女比例失调,但玲珑都单着,他们还怕什么!早晚有一天大家都能脱单不再做单身狗! 也许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夜,许多人都喝高了,哭的有笑的有唱的跳的都有,玲珑是真喜欢这种热热闹闹的气氛,大家一起玩儿,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操心。她也多喝了几杯,没到喝醉的程度,但也是微醺,走起路来略微有点踉跄,就倚着沙发笑,看那对耍宝的双胞胎兄妹拿着话筒合唱,一边唱一边给对方一爪子踢一脚。 她打了个呵欠,刚才跳舞跳的特别嗨,再加上现场音乐声很大,手机响了都听不到。直到有人打开了他们包厢的门,带来一阵冷风。 晏熙气势太强,有喝醉耍酒疯的男生都当场乖巧站着不敢动了。他大步走进来,一眼就看到倚在单人沙发里眉目如画艳丽入骨的玲珑。她娇软地依偎在那儿,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烁,看到他不害怕,也不吃惊,就是笑。 笑得既浪漫又天真。 晏熙一肚子的火就发不出来了。现在都十二点多了,他六点送她来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就开始打电话,但她一个也不接,后来他在外面实在是担心,不想再等了,这才进来。结果一看到她,所有生气都变成了怜惜,只想把她抱起来好好爱怜一番。 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玲珑公主抱,“我是她的……未婚夫,我先带她回家了,你们玩得高兴。” 晏熙在的时候没人敢说话,他一走现场才重新热闹起来。 “玲珑有未婚夫?不是说是哥哥吗?” “我也见过他来学校接玲珑,是叫的哥哥啊!难道是……骨科!” “说什么呢,晏桐不是说过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嘛!” “你们这些臭男人懂什么,叫哥哥是情趣好吧?我也想有个这么帅又这么宠我的哥哥……” 等嗨够了,班长出来买单,才告知已经有人帮他们买过了,还安排了人送他们回住的地方。 玲珑被晏熙抱着还不安分,不停地晃动两条腿,裙子略微上窜了一些,露出她圆润的膝盖。晏熙抱着这只小猴子,好不容易把她放到车里,她就勾着他脖子不撒手,略呆的笑个不停。晏熙本来是生气的,看她这娇憨的模样也气不起来,就刮了刮她的鼻子:“小傻子,就知道笑,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玲珑依偎在他怀里,慢慢悠悠地说:“不要说我坏话哦,我可是听得懂的~我还能记住~~” 晏熙示意司机开车,把挡板放下来,下午出门的时候他给她找了个披肩,被她塞进包里,晏熙怀疑她根本就没拿出来过,皮肤摸起来凉凉的,可能是包厢空调开得有点低,万一感冒了可怎么办? 玲珑开始唱歌,她声音软嫩鲜甜,唱歌很好听,晏熙不觉得她烦,就抱着让她唱,偶尔听她唱了自己也会唱的歌就跟着一起哼两句,玲珑把高跟鞋踢掉,蜷缩成一团,无比开心。 她让他的心都跟着一起甜了。 把人带回家,晏熙陷入一个巨大的难题:卸妆换衣服洗澡,谁来帮她呢? 阿姨? 晏熙不大愿意让人看到玲珑的身体,哪怕是女人也不行。但是他自己也不想帮她做,因为他不大确定自己的自制力在面对玲珑的时候管不管用,毕竟她可是能把他气得火冒三丈还不能发脾气的人。 最终晏熙在两难之下选择了后者,他亲自来! 玲珑一开始回到家的时候在他怀里睡着了,后来在浴缸里醒了,两人四目相对,晏熙感到了一丝尴尬。他用正直严肃的表情跟她说:“不洗澡没法睡觉。” 玲珑眨了下眼睛:“哦。” 他就强忍着颤抖的手继续,她先前睡着还不觉得,这会儿被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监工,饶是晏熙也有点把持不出,他的脸已经不知道红成什么样子了,不用看镜子都知道,因为烫的厉害。 好在玲珑很配合,给她洗完晏熙已是浑身大汗,他吐了口气,用浴巾把玲珑包好抱出去,自己也迅速冲了个澡——从确定关系后他们又回到一张床上睡了,只不过是盖棉被纯睡觉,什么都不做的那种。 玲珑喝了酒,是真的醉醺醺,但是这种感觉刚刚好,她挺喜欢,晏熙一上床她就习惯性地贴过去,让他把自己抱住,**上来,她向来是不会控制自己的,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压抑自己有什么意思? 晏熙做梦都没想到,他准备留到新婚之夜的第一次,就这么在玲珑的主动中交了出去,而且,心悦诚服,溃不成军。 他就强忍着颤抖的手继续,她先前睡着还不觉得,这会儿被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监工,饶是晏熙也有点把持不出,他的脸已经不知道红成什么样子了,不用看镜子都知道,因为烫的厉害。 好在玲珑很配合,给她洗完晏熙已是浑身大汗,他吐了口气,用浴巾把玲珑包好抱出去,自己也迅速冲了个澡——从确定关系后他们又回到一张床上睡了,只不过是盖棉被纯睡觉,什么都不做的那种。 玲珑喝了酒,是真的醉醺醺,但是这种感觉刚刚好,她挺喜欢,晏熙一上床她就习惯性地贴过去,让他把自己抱住,**上来,她向来是不会控制自己的,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压抑自己有什么意思? 晏熙做梦都没想到,他准备留到新婚之夜的第一次,就这么在玲珑的主动中交了出去,而且,心悦诚服,溃不成军。 365.第三十一片龙鳞(九) 第三十一片龙鳞(九) 玲珑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她费劲儿地睁开眼睛, 本来想把身上的人给推开,结果对方太重,搂她搂的太紧,她费了老半天功夫也没能成功把他推开,只好拿手指甲掐他。她的指甲都是晏熙给修的,这会儿一掐,总算是把他给掐醒了。 晏熙还做着荒诞的梦, 但是耳朵所传来的尖锐刺痛让他不得不睁开酸涩的眼, 一睁开,没来得及搞清楚到底是怎么疼成这样的, 就看见玲珑在他身下气呼呼地瞪着自己。“干嘛, 快起来呀,你要把我压死了!” 她是真的委屈, 眼圈儿都红了,本来嘛,两人滚了床单,虽然说很满足,但她也是很辛苦的好不好, 完了刚睡没多会儿他就把她压到窒息——别人家都是男人搂着女人睡, 胳膊给自己女人当枕头, 晏熙可好,他是把她当床单啊! 在玲珑的怒视中晏熙终于翻了个身把她放出来, 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一瞬间玲珑感动的险些落泪。晏熙还沉浸在噩梦中没有完全清醒。他喃喃地问:“我是不是还在做梦?你是真实存在的吗?” 梦境里的一切有点过于真实, 仿佛他曾经过过那样一个人生, 六亲不认,孤孑终生,根本就没有玲珑的出现,从头到尾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按理说这时候温柔的小情人就该亲亲他哄哄他用甜蜜的声音安慰他,但玲珑不,玲珑抓起晏熙的手,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是真咬! 饶是晏熙也倒抽了口气,可他没有把手抽走,只是皱着眉看向玲珑。 她松开嘴巴,晏熙手上就清晰地印了两排深深的齿痕,“疼吗?” 晏熙说:“疼。” “疼就说明是真的。”玲珑拉过他的手摸上自己的腰肢,“你要是闲着睡不着就给我揉揉,我腰疼着呢,看你睡觉怎么这么不老实,把我压得都喘不过气了,我还以为鬼压床呢。” 晏熙慢慢地给她揉着腰,因为力度刚刚好,玲珑舒服地叹息,直接又让晏熙心猿意马起来。他想了想,再次压到玲珑身上,把她气得:“干什么!都说了压得我喘不过气你还来!” “我刚才做了个噩梦。”晏熙低低地说,“梦里我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你,梦里我的腿还断了,总之过得一点也不开心,现在我很慌很不安。” 玲珑就说:“那你想我怎么样嘛!” “再做一次。”晏熙不由分说地吻了上来,“等我精疲力尽了应该就不会做梦了。” 玲珑看着他英俊的容貌,两人之前洗了澡就没穿衣服,这会儿她的手就抵在晏熙的胸肌上,他虽然常年坐办公室,但是从不缺乏锻炼,身材维持的相当好,比男模也不差。玲珑是个典型的感官动物,她就是喜欢在她审美看来好看的,就哼哼了两声,强迫晏熙翻身,自己坐到他身上,以女王气势说:“那这次得听我的。” 不过这么一闹,晏熙还真没再做那个荒诞的梦了,他渐渐地也将那个奇怪的梦抛之脑后,因为和现实的幸福比起来,梦里的恐慌与绝望不值一提。 别人都开始找工作,玲珑天天在家宅着,她跟导师的关系相当好,但导师本身还是带课的,所以一年之中也就那么几个月在外头跑,而且考古这一行,国家给的工资不能算低,却也不能算高,在首都应付衣食住行就差不多了,存款?想都别想。因此许多同学都没有选择找对口的专业,玲珑是个例外。 因为她完全不缺钱啊,要是经费不够还能要晏熙支援呢,不过晏熙不是很放心她跟导师出去天南海北的跑,可他自己也抽不出时间来。叫人跟着吧玲珑又会不高兴,只能逼着她把手机交上来,他派人在里面装了个小追踪器,这样可以随时得知她的位置。 玲珑在家一直玩了半年才出门,这一走就得一个多月,晏熙担心啊,可又不能说不让她去。玲珑是看着乖,其实有主意得很,晏熙很久以前就管不动她了。 小事儿上他说了她还能怕一怕听一听,可事儿稍微大一点,晏熙就没有发言权了。 这导致高层们提心吊胆过了快两个月的水深火热生活,谁也不知道晏总是怎么了,本来就深沉难测,如今周围空气都跟冰碴子似的,开会时站着汇报两句腿就开始发抖,明明前一阵子每天都神清气爽心情好得很啊! 可惜除了晏总自己,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一个多月后晏总脾气就又好了。 再后来,公司的高层们渐渐习惯了……晏总这脾气吧,就跟女人的大姨妈似的,唯一不同的是女人大姨妈每个月都来,晏总是不定期的,一年总会有那么两三次,每次持续两三个月。 就这样过了五年,高层们发现晏总还是没变。 今天的会议上人事部主管发表了对于今年新进员工考核情况的调查方式,说的小心翼翼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晏总现在正心情不大好,是熟悉的大姨妈阶段,谁也不敢惹他,就连说句话都得再三斟酌,确定没什么纰漏才敢开口。 晏熙手里的金笔慢吞吞地敲击着桌面,会议室里安静一片,人事部主管说完后咽了口口水,紧张的差点同手同脚,可再一看晏总,还出神呢,也不知道对他的汇报满不满意。 头发都没了的人事部主管很紧张,比老晏总在的时候都紧张。老晏总虽然也很有威严,可压迫感没有晏总这么强,真的,每周的例行公会对高层们而言都是一种折磨,明明都是好几十岁的人了,还跟小学生看到班主任一样害怕紧张又心慌。 “那个,晏总……您觉得……” 话没说完,就看到一直敲着笔没说话的晏总手机亮了,紧接着晏总腾的一下站起来,丢下两个字:“散会。” 就匆匆离开了。 人事部经理很慌张:“不是,那……到底行是不行啊?” 不管行不行,晏总今天都要提前下班了。他拎起自己的西装外套就往外走,也没叫司机,经过一楼大厅的时候迎面撞上个抱着一堆文件的女人,晏熙正看着手机,没注意,对方的文件顿时天女散花般丢了一地,人也摔了。 晏熙被撞的后退了几步,他英俊的面容冷漠无比,但是赶时间也没有管,径直路过朝外走。结果那女人却喊了一声:“喂,撞到人你不知道道歉的吗?” 晏熙头也没回。 女人气坏了,正想追上去理论两句,旁边有认识她的赶紧说:“快别说了,那是咱们老板!” 女人吓了一跳:“老板?老板这么年轻啊?” “别看晏总年轻,人家可是智商高达一百八的天才。”同事蹲下来帮忙一起捡文件,“估计是有急事,不然平时直接搭电梯下地下停车场,咱们可没机会看到晏总这朵高岭之花。你是新入职的还不清楚,晏总的脾气一阵一阵的,这回出去,等回来估计又好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女人对同事口中的晏总充满好奇:“那是怎么样啊?我刚才看,感觉他好高。” “岂止是高?晏总好像有一米八八。”同事笑,“而且长得超帅的啊,比现在正红的小鲜肉还帅,我们公司很少有追星的就是因为他们都没咱晏总帅。” 刚才摔倒没来得及看晏总究竟长什么样,女人快好奇死了:“有照片吗?” “晏总不喜欢拍照,公司也没人敢拍他。”同事把捡起来的文件递过来,“晏总不接受采访的,之前有狗仔想偷拍他,最终你猜怎么样?” 女人随意猜道:“天凉王破了?” 同事扑哧一下笑出声:“咱们公司有新闻部,你去看看就知道。不过你可别做什么白日梦了啊,就算晏总是小说男主角的人设,跟咱们普通人也是没关系的。而且晏总冰清玉洁,是大家共有的白月光,谁要是敢对他有念头,晏氏总公司上上下下几千名女员工能把对方喷死。” 她们暗地里还有几个个“晏总花痴小分队”的群,两千人大群都满了好几个了,就算有人连晏总长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妨碍大家一起守护白月光的心。 女人嘴上应了,心里却很是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喜欢就要去争取,什么门当户对的都是几百年前的老观念了,这是什么时代? 晏熙可不知道自己是女员工们共同守护的白月光,他现在只想快点到机场,已经走了一个多月的小混蛋回来了,他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刚才会议一结束,他就打电话叫司机到门口等着,这会儿上了车就走,工作?那是什么,没有小混蛋重要。 玲珑走的时候穿的衬衫牛仔裤是为了工作方便,回来的时候就不需要了,直接一条鲜艳的民族风长裙,衬托的身段窈窕娇媚,大波浪卷发随性地披散在身后,头上还扣了一顶帽子,红唇娇艳,美得惊心动魄。 刚才飞机上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始终不肯放弃跟她搭讪,直到现在还跟着玲珑试图搭话,在他看来,这女人风情万种,衣服包包都是名牌,打电话的时候声音嗲的不行,那娇撒的,男人听了都腿软。他别的没有,有钱啊!就算包不了多久,求个春风一度总是能行的吧? 玲珑烦不胜烦:“你要是再跟着我,别怪我对你不气。” 美人就算是生气也仍然是美人,男人舔了下嘴唇,笑嘻嘻地:“美女,交个朋友嘛,我是xx房地产的老总,xx房地产你听过吧?” 然后他就看到美人笑了,笑得可真甜真好看,男人差点儿口水滴出来,心想还是这个身份给力,简直无往不胜,就没有他泡不到的女人。正要再套套近乎顺理成章地互留联系方式,美人就往前跑了,众目睽睽之下,直接扑到一个男人怀里,还叫了声哥哥~ 刚才美人打电话他就听到了,也是叫的哥哥,可那语气那表情,分明就不是跟亲哥打电话,怕不是情哥哥。男人都想好了,等把美人睡了,他就要她在床上叫爸爸,她声音那么嗲,叫起来肯定酥死了! 光是意|淫小老弟就开始不安分的油腻中年男人一抬头,瞧见那个把美人抱住的男人,顿觉眼熟,后知后觉发现那不是晏总吗?!几年前他有幸在一场宴会上见到过,只可惜没挤得进去,连话都没说上。 刚才还想着包玲珑,这会儿男人只想脚底抹油溜了。晏熙已经看了过来,他刚进机场就瞧见小混蛋身边有人拉拉扯扯,怕不是不想要命了。 玲珑勾着他的脖子,俊男美女的搭配本来就很吸睛,更何况这两人相貌极其出众,周围走过的乘都忍不住朝这看,晏熙拿出一副女士黑超给玲珑戴上,牵着她的手朝外走,顺便吩咐人去查一下那个油腻男是谁。 玲珑蹦蹦跳跳地跟他说这一路上遇到的趣事,他们去的那个国家建立在巨大的沙漠之中,沙漠下埋葬着一座前年古城,这次去就是受邀考察的,玲珑跟晏熙讲那个国家女多男少,而且同性可以结婚,她遇到好多向她示爱的姑娘! 然后笑盈盈的:“……不过我告诉她们我有喜欢的人了哦,好多人被我拒绝都哭了呢。” 晏熙看着她雪白腕子上造型夸张且独特的镯子还有耳环项链等等首饰,每一个上面除了花纹以外还有外文名字,而且每个都不一样! 察觉到晏熙在看自己的首饰,玲珑就把胳膊抬起来转一转,手腕上镶着铃铛的桌子就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是不是很好听?这是一个叫玛莎的姑娘送的,我们约好等她来找我玩。啊对了,我把我的手链也送给她了。” 晏熙又嫉妒又无奈,从她上小学,全班同学无论男女生为了跟她一起玩都能大打出手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小混蛋追求者众多,没有她泡不到的,只有她不想泡的,所以他才不放心让她自己出门那么久啊!一个不注意就可能出轨了! 他拿她没办法,只能低头吻她一下,轻轻咬她一口。 疼倒是不疼,可周围人那么多,挺难为情的。 “这次回家,什么时候再走?” 口气听似大方坦荡,实则充满不快。玲珑说:“短时间内不走了,等新学期一开学,导师要带研究生,估计没什么空,我就打算在家混吃等死,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明明心里高兴的要死,但晏熙嘴上说:“我觉得还行吧。” 玲珑就问:“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很乖?有没有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互送秋波?” 不说这个晏熙不生气,他呵的笑了声,看她,那意思是:刚才跟我吹好多女人给自己表白求爱的是不是你? 玲珑就打着哈哈敷衍过去,其实有好几次她差点儿就心动了,真的,姑娘们热情浪漫又性感,要不是她惦记着这位储备粮,险些把持不住。 性感龙女在线出轨。 一回家,她行李箱都没打开收拾,晏熙就把她抵在了墙上,家里安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玲珑问:“人呢?” “知道你要回家,给他们放假了。” 玲珑瞪大眼:“谁做饭!谁打扫卫生!” “我。”晏熙憋得不行,扯她的裙子,他就是搞不懂这小混蛋脑子里在想什么,两年前他们就领证了,婚礼也办了,不过双方都没什么亲人,所以婚礼虽然盛大,却只有他们自己是主角。晏熙本来想昭告天下,玲珑却不许,说顺其自然,有什么好顺其自然的,她出门连婚戒都不带,要是带了哪里来那么多狂蜂浪蝶? 相反他自己戴了婚戒,却没有老婆能证明自己真的结了婚。 玲珑也素了很久,需求不比晏熙小,她向来是想要就要毫不矫情,两人搂着就滚到了一起,天雷勾动地火,玲珑这才觉得晏熙给管家他们放假是多么明智的选择,这样的话阳台厨房厅视听室健身房……嘿嘿嘿。 家里安静无比,玲珑趴在晏熙胸口,他的手爱怜地抚着她的长发,“下回不可以再走这么久了,哥哥很想你。” “外面好玩嘛。”玲珑亲亲他,“不过玩久了还是会想你的。” 晏熙觉得自己特别没用,就这么句甜言蜜语,他就听得找不着北了。“你不在家,我都不想回来了,都住公寓。” 家里到处都是她的痕迹。她爱吃的零食,喜欢的玩具,视听室里放的是她要看的电影,衣柜里挂满的是她的裙子,空气中弥漫的也是她身上的味道,晏熙每次看到听到闻到都会想她。 根本就不是她依附他而生,是他离不开她。 “真的呀。”玲珑抱住他的头么么亲了好几口,“好可怜哦,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挂件了,你到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 大部分男人会觉得另一半黏人会很烦,晏熙则截然相反,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就恨不得每天黏着玲珑,所以也很希望玲珑天天黏着他,最好是二十四小时都不分开的那种。可她天性自由,不受拘束,她喜欢玩,就让她玩得开心吧。 只要记得回来他身边就好。 晏熙将她抱住,吻了吻她的发,“饿不饿?下面给你吃?” “刚才不是吃过了吗?” 智商高达一百八的天才大概用了十秒钟才反应过来玲珑在说什么,晏熙的脸又红了,他抿着薄唇,“煮面给你吃。” “好,我想吃辣一点的。” 晏熙又忍不住吻了她好久才下床,他起身的时候玲珑就托着腮看他的好身材,腰细腿长屁股翘,胸肌腹肌人鱼线一样不少,特别符合她的审美,喜欢的不行。 结果晏熙还给她多煎了两颗蛋,玲珑看了下时间,她大概上午十点左右下的飞机,然后回家折腾到现在,居然都快晚八点了!两人吃完面,隔了快两个月见面,谁也不困,玲珑坐在晏熙怀里,两人双排打游戏,简直是佛挡杀佛魔挡杀魔,晏熙意识好操作强,只要玲珑在家,他每天都会抽出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陪她一起打排位赛,双排的快乐是单排比不了的,但玲珑如果不在家,晏熙就对游戏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们有多强呢?——已经到了敌方看到他们的id跟限定头像框都不接单的程度。 不需要自己赚钱玲珑就纯粹是因为好玩才打游戏了,她盘在晏熙身上,他搂着她,跟她缠绵的说话,请求她明天陪他一起去上班。玲珑想了想,他每天九点上班,虽然身为老板可以迟到早退,但晏熙是个很自律的人,玲珑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在九点前起来。 但为了让他开心她还是答应了,让储备粮保持愉悦的心情能够增加美味口感,这是玲珑经过无数次实验后得到的真理。 结果第二天她还真没能起来,因为昨天晚上打完游戏没多会儿两人又情生意动滚到一起去了,这直接导致早上晏熙都收拾好了,玲珑还在趴在被窝里不肯起来,甚至还想拉着他再一起躺一会儿。 晏熙坐在床边把她抱出被窝,玲珑跟没骨头似的软在他身上:“不想起嘛。” “起吧,好不好?想你陪我一起去公司。”晏熙说着,把手头的白色锦盒放在床头,里头放的是玲珑的那枚婚戒,不过她不是很喜欢无时无刻戴首饰,再加上工作原因,婚戒基本上就在家里放着。“你不想去公司查岗么,嗯?看看我有没有对不起你。” 玲珑轻蔑一笑:“你不敢。” 晏熙:…… “因为你要是敢,我就让你彻底跟你的小老弟说再见。”玲珑很认真地说。她都为了他拒绝了男男女女那么多美人,她这样的都能把持住,他怎么就不能? 晏熙叹了口气:“我想你陪我。” 玲珑被他这悲伤的表情跟口气感染到了,总算愿意起床了,等她一梳洗完换了衣服,晏熙就跟有人要抢一样把婚戒套到了玲珑的无名指上。 366.第三十一片龙鳞(十) 第三十一片龙鳞(十) 玲珑跟抽筋一样抖了抖手指, 觉得那么大一颗钻石戴着出门怕不是要被抢,相反地晏熙的婚戒就不是那么耀眼了,他除了洗澡时间基本不拿下来, 公司里流传着高岭之花晏总其实已经结婚的消息, 但是高层不会跟普通员工讲, 普通员工也没那么大机会见着晏总, 所以大家一直在传,但谁也没有证据。 直到今天,有人亲眼看见晏总跟一个女人牵手进了公司! 而且从来雷打不动按时按点的晏总今天居然还迟到了!那会儿大家都在工作,没几个人看到, 也只偷偷用手机拍下了比较模糊的照片在“晏总花痴小分队”的几个分群里传播, 晏总是谁?那是大家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不能被超越的生活在神坛上的美男子, 居然有女人敢越过她们跟晏总手牵手? “……看背影感觉挺一般的嘛。” “没看出哪里特别好啊, 晏总眼光这么低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啊?” “我实名反对这门亲事!放开晏总的手!” 她们群里在讨论什么晏熙跟玲珑都是不知道的, 但是玲珑知道公司很无聊, 这也是她为什么不爱来的原因。她跟着一起来了,晏熙又不会陪她玩, 他要批公文要开会要看文件,总之忙得团团转,她就只能自己一个人玩手机或者看电影——那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看呢?家又舒服又有好吃的, 不像在公司, 她想喝杯奶茶都得叫人去跑腿。 多不好啊。 可晏熙觉得特别好。尤其是他忙于工作, 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她, 知道她在哪儿,在做什么,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玲珑刚毕业没多久他就跟她提过,让她到公司来上班,这样两个人每天就能都在一起了。结果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她才不要呢,枯燥无味的生活很容易让她感到厌倦。 说起来这还是玲珑第一次来公司,她百无聊赖地翻着手上的杂志,打了两把游戏,看了一部电影,晏熙的办公室里常年备好各种零食,就是为了让玲珑不无聊。她盘腿坐在地毯上,一边咔嚓咔嚓的吃薯片一边盯着工作中的晏熙看。 认真的男人可以说是相当有魅力的,等晏熙抬头看过来,她就对他甜甜一笑。晏熙回以笑容,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他想起多年前她还是个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小朋友的时候,特别可爱特别黏人,好像一秒钟看不到他都要哭鼻子。他没办法,就把她带在身边,结果他在上课,她就一个人趴在地毯上玩玩具,有时候困了直接趴倒就睡。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朋友变成了风情万种的大美人,而且一点也不黏人了。晏熙一直觉得长大成熟没什么不好,唯一就是玲珑独立过了头,她一跟导师出去就是天南海北的跑,几个月不见面都是常有的事儿,晏熙想她想的不行,电话打过去她每次都说不到几句话就要挂,要是她还跟小时候一样黏着他就好了。 他到哪儿她都缠着要跟的那种。 玲珑不知道晏熙在想什么,但是他工作的样子分外性感,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个,领带还是她给打的,三件式西装因为室温正好脱去了外套,马甲裹住的身体显得修长又好看。 她慢慢起身,从后面趴到了晏熙背上,他手里的笔顿时在文件上划了一道,可他并没有生气,而是放下笔,伸手往后托住她的粉臀,让她可以更好的趴着。“是不是累了?” “累倒是不累,我又没做什么,就是有点无聊。”玲珑咬了下他的耳朵,手已经不安分地摸进晏熙的马甲里了,这马甲背心穿在他身上,特别显身材。冰冰凉凉的小手没入胸口,晏熙抖了一下,他对着她脾气向来好的不可思议。 就问:“想要了?” “嗯。”玲珑应了一声,扭过头跟他接吻,“想在办公室跟你做。” 晏熙自然是不会拒绝的,要不是昨天她不想要了他还没打算停呢,他随手将文件推到一边,把她抱起来,托着屁股放到了办公桌上,随即就是火热的吻。 她今天穿了黑色的裙子,衬的肌肤雪一般白嫩,晏熙在上面啃咬着,他们早就达成了共识:不要孩子。 是玲珑提出来的,她主动说不想要小孩,晏熙也没反对,他本来对传宗接代也没什么感觉,再说了,他不知道要如何做一个父亲,还是不要去祸害无辜的小生命比较好。本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不多,要是再来个孩子,那日子可怎么过啊! 他也快三十岁了,身边没有乱七八糟的人,外头的花花草草也诱惑不到他,晏熙的想法很简单,他希望无时无刻都跟玲珑在一起,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因为玲珑的主动,导致上午的会议计划直接搁浅,甚至下班时间都过了两个人也还没从办公室出去。外头倒是有人来找他,都被秘书给拦住了,神色暧昧地告知对方说晏总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出来了,结果没等八卦完,就看到晏总办公室门被打开,两人穿戴整齐走出来,只是都带着餍足的神色,有另一半的人一看就知道他们在里面做了什么。 听说晏氏的员工餐厅福利很好,在晏熙的询问下,玲珑勉为其难地答应一起去吃——晏熙是故意的,他就是要带着她在大家面前走一圈,让人知道自己是结婚了的,有主了的,说白了,他就是有种微妙的炫耀心理,他的小娇妻这么漂亮妩媚,不宣誓一下主权他心里不舒服。 虽然是吃员工餐厅,但他们肯定不会跟普通员工一样在大厅里吃,这会儿正是人多的时候,不少人还在窃窃私语讨论今天晏总带了女人来的重大新闻,完了下一秒就瞧见晏总牵着人来了! 玲珑早就习惯他人的目光,没有丝毫怯场,除非必要,她也并不是很亲民,晏熙喜欢就喜欢她这一点,除了他,她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傲慢又难以讨好的,这说明他在她心里地位独特,与众不同。 他们当然不会跟着一起吃大锅饭,厨师们听说晏总来了,赶紧使出浑身解数做自己的拿手菜,晏氏的员工餐厅还有小包厢,是给高层们准备的。 两人牵手进了小包厢,等见不着人了,大家才敢小心翼翼地讨论。 “那姑娘谁啊?” “咱晏总什么时候这么怜香惜玉了?两人拉着的手都没松开过!” “怪不得晏总眼光高呢,有那样的美女陪着,哪里还看得上庸脂俗粉啊!” 正好有知道玲珑身份的高层在,就清清嗓子说:“都胡说什么呢,别让晏总听到了,那位是晏总的夫人!” 年轻貌美,也的确是晏总这样成功人士的选择。 员工中有个女人撇了撇嘴,嘀咕道:“感觉看起来没什么脑子,就是那种纯有外貌的女人。不过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吧,又笨又容易讨好,以色侍人罢了。” 这话酸的,聪明人都不会跟着应和。 想起自己昨天跟晏总撞的那一下,女人感觉很遗憾,早知道就想办法在晏总面前留个好印象了,没想到他真的长得这么好看!其他同事不是带着滤镜说好话,是真的比现在当红的小鲜肉要帅好多倍啊! 厨师们的厨艺是真不错,员工餐厅肯定不会跟家里的大厨一样讲究,所以吃起来也别有一番特色。眼看小娇妻吃得津津有味完全没给自己一个眼神,晏熙忍不住问:“囡囡,哥哥跟饭选二选一?” 玲珑犹豫了几秒钟,晏熙不知道自己该难过她没当机立断选择自己呢,还是该高兴自己跟食物还是有的一比的。没等他想完,玲珑就问:“你说饭,是单纯的白饭呢,还是包括各种菜系各种甜点小吃的那种?” “后一种。” 玲珑叹了口气,把筷子放下:“哥哥,你何必明知故问呢?我当然会选你,饭怎么能跟你相提并论?” 原以为她肯定不会选自己的晏熙惊了:“你、你真的选我?” 看起来是真的惊喜又不敢置信,都结巴了。玲珑点头说:“对呀,我选你,饭可以不吃,但我不能没有你。” 甜言蜜语信口拈来都不用想的,她当然会选晏熙啦,毕竟普通食物只是让她过个嘴瘾,他才是她真正的良药。但如果换一个人问,玲珑想都不想就会选饭了。 喜出望外的晏熙心情格外愉悦,连给玲珑剔鱼刺的动作都变得轻盈快活。 两人吃完饭,还没出食堂呢,前面就有个端着汤碗的女人步伐不稳地朝这边倒。晏熙眼疾手快,拉着玲珑快速避过,对方啊的叫了一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汤碗掉在地上洒了一地。 玲珑不高兴,她不喜欢任何人以浪费食物的方式勾搭她的储备粮。定睛一看,这女人长得倒是不错,看着还挺年轻,估计是新员工,不然不可能做这种吸引晏熙注意的事——老员工都是打心里花痴一下其他什么都不敢干的人。 从晏熙接管公司开始,就有不少人有这种念头,尤其是跟他联系比较密切的秘书,晏熙烦不胜烦,导致了他的秘书不是男人就是已婚。普通员工大多数也是抱着欣赏晏总盛世美颜的想法,真敢对晏总出手的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 花痴小分队那几个说酸话的,基本上都是新员工,乍一见到这样优秀俊美的男人,心里难免做着灰姑娘般的梦,可跟眼前这位一样勇敢上前的,那还真没有。 “走路要小心点啊。”玲珑说,“端碗汤都能洒了,你真的能好好工作么。” 她并没有很刻薄,就是单纯地询问,对方却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先是道歉:“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道完歉就朝晏熙看,似乎是期盼晏熙能为自己说句话。 晏熙看了她胸口的名牌,上面写着部门职位跟姓名,果然是实习员工,看样子是大学刚毕业。“让开。” 全程没搭理对方,玲珑也只是微微勾起嘴角,又被晏熙温柔地牵住手从旁边走开,明明还有这么多人,可他们俩才是一个世界的,无论是轻蔑还是冷淡,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那么的令人自惭形秽。 她配不上晏熙,谁配得上? 玲珑这一波亮相,就如晏熙所愿,彻底奠定了自己坚实的正室基础,此后再有跟那个女人一样想入非非妄图一步登天的,都被教导不想被开除就老老实实工作,晏氏待遇好福利多,真是挤破头都进不来,进来了不想着认真工作就想勾搭晏总的,根本不用夫人出手,晏总一察觉,自己就处理的干干净净。 不过夫人很少来公司,这还是几年来头一回呢。 很久很久以后,晏熙都要五十岁了,看起来也仍然很英俊。他保养的非常好,面上没有一点皱纹,他又不爱笑,气势也越发惊人越发冷淡,直叫刚进公司的年轻小姑娘尖叫为他醉倒,“晏总花痴小分队”的分群是越来越多,但大家都有志一同的保持一个原则:晏总是已婚人士,大家适当花痴,决不干涉晏总的生活。 就有老员工吐槽群:还不干涉晏总生活,你倒是干涉一个试试看啊?晏总根本不会给你这个机会好嘛! 也有新来的年轻姑娘好奇,老员工就跟她们讲晏总有多帅多厉害多让人佩服,结婚这么多年了都对夫人一心一意,身边的秘书不是男人就是已婚中年女士,从不外出应酬,也不跟人撩骚,越帅的男人就越是忠诚,所以说谈恋爱不要找丑男人,丑就算了还不专一。 “结婚这么多年就没有小孩吗?咱们晏总年纪也不小了吧?” 网上说晏总今年都四十七了,不过前几天偶然看到过晏总一次,一点都不像四十七的样子,有女员工结婚的早,老公二十七都开始发际线倒退长啤酒肚,晏总那身材,穿西装一看就是极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看到有年轻姑娘在问,有人就好心回答:“咱们晏总跟夫人是丁克的。” “丁克??”年轻姑娘不敢相信,“那这么大的产业以后留给谁啊?” “你管人家呢?人家这辈子活得快快乐乐无拘无束的,死后是上交给国家还是捐给慈善机构,咱们哪里管得着啊!” “有钱人就是这么会玩。” 年轻姑娘光是听都觉得心疼,这么大的公司,各行各业都有涉猎,全球排名都在前十,结果大老板居然是丁克?不要孩子? 那……是不是有了孩子就能上位?哪怕不能上位,作为血亲也能捞到一大笔吧?说真的,给晏总这样的男人当个没名没分的情妇,都好过嫁给普通男人柴米油盐,就算小孩是私生子又怎么样,私生子就没有继承权吗? 晏熙可不知道已经有人背地里惦记上自己了,反正这么多年他不知道被惦记了多少回,他的小娇妻也是,而且小娇妻更过分的是男女通吃,也就是说晏熙的情敌不仅有男人还有女人! 玲珑这回提前回来没跟晏熙说,就想给他个惊喜。按照年纪来说她也四十多了,但说真的,是个人都没法将这个年纪跟她的脸划等号。玲珑日子过得舒坦,也没有故意维持少女模样,此时的她,正是最多情最娇媚的时候,宛如一朵盛开的牡丹,艳色逼人。你没法从她身上挑出一点不好,因为她哪里都是最完美的。 是的,除了“晏总花痴小分队”以外,还有“夫人骑士团”。可气的是骑士团不仅有男人,还有不少女人!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晏总跟夫人的cp粉,可逆不可拆的那种。因为每次看到夫人都觉得攻气十足,晏总在夫人面前又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现实童话故事。 但玲珑要不是瞒着晏熙自己来,还听不到类似“不生孩子算什么女人”、“不做母亲的女人不圆满”之类的话。玲珑等电梯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是年轻女孩子说的,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估摸着是今年新招的。学历那么高,没想到对别人的人生也这么关心,真是善良啊。 她戴着帽子跟墨镜,白t恤牛仔裤打扮的跟大学生似的,边上又刚好都是新人在说话,根本没人认出她来。玲珑进了电梯就站在角落听这群年轻女孩讨论晏总有多英俊多好看多有气质,然后又把话题放到她身上,觉得她自私,不能给晏总生个孩子,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两个想上位的心都写在脸上了。 玲珑听了又听,在她们说到“可能年纪大了是高龄产妇不能生了”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摘下墨镜:“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嘴挺脏啊。” 几个女孩都朝她看,玲珑很少让自己呈现成熟女人的形态,可一旦呈现,那真是青涩的刚踏上社会的小女生比不了的。她们浪漫的可笑,她却令人目眩神迷。 美貌压制。 玲珑拨了拨长发,“你们晏总都没担心我是不是不能生,你们倒是挺关心我身体的,想必以后你们结了婚,自己不能生,会主动离婚把丈夫拱手让人吧?” 然后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与其操心别人生不生孩子,你们还是赶紧努力工作早日转正攒点钱去做个整容或者微调,免得吓到人。说真的,长成你们这样,换我我肯定不敢生小孩,太对不起他们了,以后长得歪瓜裂枣还得花一笔整容费。” 正巧电梯停在二十楼,有人进来,是认识玲珑的老员工,一见到她眼睛一亮:“夫人来了!” 玲珑笑着跟她打招呼:“你好。” “夫人这次又去哪个国家了啊?前几天我们主管还说晏总心情不好把他吓得要死,大家都盼着夫人早点回来解救主管们于水火之中呢!” 但玲珑要不是瞒着晏熙自己来,还听不到类似“不生孩子算什么女人”、“不做母亲的女人不圆满”之类的话。玲珑等电梯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是年轻女孩子说的,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估摸着是今年新招的。学历那么高,没想到对别人的人生也这么关心,真是善良啊。 她戴着帽子跟墨镜,白t恤牛仔裤打扮的跟大学生似的,边上又刚好都是新人在说话,根本没人认出她来。玲珑进了电梯就站在角落听这群年轻女孩讨论晏总有多英俊多好看多有气质,然后又把话题放到她身上,觉得她自私,不能给晏总生个孩子,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两个想上位的心都写在脸上了。 玲珑听了又听,在她们说到“可能年纪大了是高龄产妇不能生了”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摘下墨镜:“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嘴挺脏啊。” 几个女孩都朝她看,玲珑很少让自己呈现成熟女人的形态,可一旦呈现,那真是青涩的刚踏上社会的小女生比不了的。她们浪漫的可笑,她却令人目眩神迷。 美貌压制。 玲珑拨了拨长发,“你们晏总都没担心我是不是不能生,你们倒是挺关心我身体的,想必以后你们结了婚,自己不能生,会主动离婚把丈夫拱手让人吧?” 然后上下打量了对方一遍:“与其操心别人生不生孩子,你们还是赶紧努力工作早日转正攒点钱去做个整容或者微调,免得吓到人。说真的,长成你们这样,换我我肯定不敢生小孩,太对不起他们了,以后长得歪瓜裂枣还得花一笔整容费。” 正巧电梯停在二十楼,有人进来,是认识玲珑的老员工,一见到她眼睛一亮:“夫人来了!” 玲珑笑着跟她打招呼:“你好。” “夫人这次又去哪个国家了啊?前几天我们主管还说晏总心情不好把他吓得要死,大家都盼着夫人早点回来解救主管们于水火之中呢!” 367.第三十二片龙鳞(一) 第三十二片龙鳞(一) 很小, 很白, 很软,很胖。 也很脆弱。 玲珑坐在床边, 有点忧愁地看着床上软趴趴在努力学翻身的小胖子, 他看起来也就几个月大, 身上肉嘟嘟的,连小手都满满是肉。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小肚兜, 眼睛又圆又亮, 其实玲珑知道他大概分不清周围是谁在看他,但是……真的很可爱。 她对于大部分的人类幼崽是没什么兴趣的,因为他们又邋遢又聒噪, 实在是称不上讨人喜欢。可眼前这只小小的胖胖的跟蚕宝宝一样的小布丁是真的可爱。玲珑到这儿已经快满一整天了, 他只有在尿尿嘘嘘肚子饿的时候哭,只要及时给他解决了生理需求,他就乖乖地一个人呆着。 “你怎么这么胖呀。”她说着,戳了戳小不点的胖肚皮,小不点好不容易翻身成功, 正气喘吁吁仰躺着, 突然被戳, 顿时有点茫然。玲珑看他这样更觉得好玩,便又戳了两下。 他也不生气,便傻呵呵的笑了, 露出还没长出牙齿的粉嫩牙床, 小手在空中挥舞, 似乎是想抓住些什么。玲珑把手指头递过去,他就如获至宝地抱住不肯放开了,甚至还想要用嘴巴啃一啃尝一尝,看看好不好吃。 玲珑看着他抱着自己手指头吸吮的模样,在心底松了口气,幸好这具身体是贵族夫人不需要自己喂奶,而如今也过了会涨奶的时候,不然她一定会烦躁的想揍人的! 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伤害太大,尤其是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才十六岁,不过在这个世界,十六岁生子是正常的。十五岁及笄嫁人,要了过了一年肚皮还没动静,一般婆家就要开始给夫君张罗通房了。玲珑这个还好,嫁进来没多久就有了好消息,怀孕生子都挺顺畅,夫君身边也没有其他人——是了,身边是没有其他人,心里有啊! 不过这时候就是这样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管你本人喜欢谁呢? “夫人,您怎么过来啦?” 问话的是小胖子的乳母,见从来对小少爷不管不顾的夫人今天居然到小少爷房间来,还坐在床上陪小少爷玩,不由得露出了惊奇的表情。好在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这样是大不敬,立刻低下了头以示恭敬,心里却暗自奇怪,谁不知道少夫人一颗心都扑在大爷身上,每日望穿秋水的盼着大爷,连自己生的孩子都不顾,今儿个难道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玲珑从来不给旁人面子,她看过去:“我过不过来还得跟你报备才行?” 乳母赶紧道:“奴婢不是那个意思——” “我若是不过来,怎么知道你是怎么照顾小少爷的。”玲珑冷冷地说,“我来的时候他正哭,别说你没听着,我进来这么久了你现在才发现,怎么,瓜子嗑的可开心,舌根子嚼的可爽快?” 她快气死了,怎么可能给这个乳母好脸色!她进来之前小胖子正哇哇的哭,而且声音沙哑,哭声微弱,一听就是哭了很久了,嗓子都哭哑了!这垃圾乳母干什么去了?伺候的下人又干什么去了?凑边上小房间嗑瓜子嚼舌根,知不知道她克服了多大的心理障碍给小胖子换了尿布?知不知道她把自己偷偷藏起来的牛奶都分给了这小胖子? 本来她打算自己喝的! 好在小胖子是真的好哄,换了尿布喂了奶之后就乖乖一个人玩儿了,这么好带的小孩能让他哭得嗓子沙哑,怕不是一群刁奴时间长了没被松松皮心里不舒服。 乳母立刻跪了下来:“夫人——” “你不用跟我说这个,待会儿到老夫人那儿说去吧。”玲珑看都不看她一眼,对小胖子拍拍手,那肉嘟嘟的小东西就朝她的方向看,还不记仇地伸开双臂—— 玲珑把他一抱起来,先前的气势差点儿就没了,怎么这么重???他不是才几个月大吗??? 乳母一听要告诉老夫人,吓得体似筛糠,赶紧磕头求饶,可玲珑根本不会心软。她看着这个跪在地上的乳母,还有小少爷房里其他跪着的下人,面无表情地说:“奴大欺主,你们这样的奴才,我怕是不敢让你们在小少爷身边伺候,还是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可谓是一点犹豫不决一点心软都没有,她心软什么呢?原主落难的时候也没见这些人帮原主说一句话,反而是拼了命的落井下石。原主只是对儿子不闻不问而已,到他们口中就成了罪大恶极的虐待,连带着老夫人跟大爷都信了。 玲珑费劲地把小胖子抱到自己屋子里,伺候的丫鬟阿欣见了也很惊讶:“夫人?您把小少爷抱来了?” 玲珑嗯了一声:“以后他跟我住,你叫人去把他的玩具跟衣服什么的都取来,放到我的衣柜里,顺便把大爷的东西都送去书房。” 阿欣惊呆了,夫人是个死心眼的,无论是对大爷的深情还是对小少爷的视而不见,明明大爷每次回来都睡书房的,可夫人从来不肯接受这个现实,眼下是发生了什么,夫人竟想通了? 跟其他丫鬟不一样,阿欣是陪嫁过来的,一直心疼自家小姐痴心错付,大爷是个冷情的人,夫人却又太柔弱心软,根本不是大爷的对手,被伤的那么重也不肯回头,阿欣背地里不知抹过多少次眼泪,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她们家夫人,还是那个性子,改不了的。只能盼着她少伤心,不要总是那么难过。如今有了小少爷,日子是有盼头的。 “还愣着干什么,叫你干活还得三催四请的?” 阿欣吓了一跳,赶紧应声按照玲珑说的去了。玲珑看着换了地方也没有不安照旧努力翻身的小胖子,一根手指戳上他白嫩的背,让他跟只小乌龟一样四肢拼命划动却就是翻不过来,发出桀桀怪笑。小胖子一点都不生气,仍然努力翻身,最后玲珑都被他这坚定不移的精神打动了,松开手,他终于成功翻身,就又咧开小嘴笑起来。 哎呀,真的可爱啊!玲珑对好看的人事物没有什么抵抗力的,她把小胖子抱起来亲了亲,小胖子就乖乖依偎在她肩头开始吐泡泡,浑身的奶香味儿。 等到差不多了,玲珑才带着小胖子上战场,去找她的婆婆段老夫人,老夫人正在念经,听到儿媳妇带着乖孙来了,连忙迎出来,看到乖孙白嫩嫩的小脸蛋就忍不住露出笑容,而后看向玲珑,见她今日气色极好,不似往日弱不禁风总是含着泪苦意满满,也松了口气。这个儿媳妇哪里都好,就是性子太拧,老夫人都怕了她了。 从玲珑嫁进来到现在,老夫人很少让她来请安说话,就是因为原主总是苦巴巴的,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但其实在段家,除却丈夫心有所属外,她过得委实不错。婆婆宽厚,小叔子年幼,小姑活泼伶俐,儿子又健康白胖——那最后又是怎样走到那一步的呢? 玲珑不是很理解人类的七情六欲,但是让她评价,她只能说段家人不能说没有错,可真正把自己推向死路的,还是原主自己。 性子太拧,爱钻牛角尖,转不过弯来,受到一点点打击就一蹶不振,也难怪会跳湖自尽。来老夫人院子的路上玲珑还看到了那个荷花池,多漂亮啊,可一旦有人在里头死了,就开始散发腐烂的味道。 “今儿个身子可好些了?” 老夫人的关怀是真心实意的,玲珑点点头:“好多了,劳烦娘挂念。今儿媳妇过来,是有事想让娘做主。” 她将乳母等人的所作所为说了出来,不给对方先陷害自己的机会。 老夫人先是愤怒,随即被玲珑条理清晰毫不拖泥带水的说话方式惊到,她这儿媳妇……从嫁进来之后心里就只有子宴一人,旁的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按理说她是主母,府里的中馈都该由她掌管,可她在家中是独女,千娇百宠,嫁进来后也是撒手不管,就现在还是老夫人自己操心呢! 她傻傻地听着儿媳妇一条条跟自己说着,又要把人发卖了又要换一批新人……每个要求都不过分,理所当然,老夫人没法说别的,就点头,一个劲儿点头:“成,成,这事儿你能做主,待会儿我把管家的章子账簿都给你。” 玲珑:…… 不是啊,她就是告个状,让老夫人心里有数就行,不是要管家权的啊!她不想管啊! 但老夫人喜滋滋地就叫人拿出来了,一秒钟也没耽搁,玲珑拿着一串钥匙,面上表情一言难尽,老夫人试探着问:“怎、怎么了?要不……要不咱再商量商量?” “没事的娘,我可以的。”玲珑的心在滴血。 小胖子就在这时咿咿呀呀的哼唧了两声,可真是太萌了,直接让玲珑心情变好。她养过的幼崽不计其数,这只的可爱称得上数一数二!果然只有更可爱没有最可爱! 老夫人逗着小胖子,想抱抱他,但小胖子在意识到玲珑要将他给人后表达出了极大的推拒,搂着玲珑脖子不肯撒手,不肯让祖母抱。把老夫人的心都给伤透了!她捏了捏宝贝孙孙的小脸:“坏小子,连祖母都不识得了!” 说完半是叹息半是感慨:“还是跟娘比较亲啊,玲珑,你若是累了,就把他送来让我带。” 玲珑摇摇头说:“不累的,他很乖。” “是啊,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没见过比咱们家小宝贝更乖的孩子了。”老夫人一笑,眼角就皱纹密布,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开心。她又语重心长地跟玲珑说:“玲珑啊,子宴那孩子,是面冷了些,但并非不近人情,若是有怠慢你的地方,你跟我说,我不让你委屈,我替你教训他!” 老夫人是很喜欢这个儿媳妇的,美丽温柔,出身高贵,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惟独一点,太拧,真的拧,老太太活了半辈子都没见过像她这么拧的人,按理说太傅夫妻俩都是个温文的性子,怎么养出的女儿却如此固执? 玲珑点头:“我知道了。” 她自然是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能让她受委屈的人还没出现过呢,从来都是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 小胖子成功赖在娘亲怀里格外开心,玲珑又跟老夫人说了会话,最终又辛苦地把小胖子抱回去。他一路上都很兴奋,不停地手舞足蹈,玲珑费了好大劲儿才抱住,恨不得把他丢到荷花池里喂鱼去。 等回了自己院子,玲珑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丢掉!不抱了!谁爱抱谁抱! 失去了香软怀抱的小胖子有点不乐意,他躺在床上,试图朝玲珑靠近,还要她抱。玲珑拿脚把他隔开:“离我远一点。” 她是觉得他很可爱啦,白白胖胖软软嫩嫩,可是再可爱也是有时限的,简单来说就是龙女大人腻了,不想玩这个小可爱了。 小可爱呜呜的朝这边靠,大眼睛水汪汪的,因为被脚挡住,直接抱住了玲珑的脚就要啃,吓得她赶紧收回来:“你好脏啊!你怎么这么脏?居然要啃别人的脚?” 小胖子哪里知道她在说什么,嘴里咿咿呀呀说些他自己都不懂的词句,还是笑着朝这边靠。 笑得太可爱了,玲珑没忍住,把他捞起来放怀里。这下老实了。 新的乳母已经来了,眼看时辰不早,洗澡换衣服喝奶一条龙服务,这小不点长得是真好,香软的一颗小团子,玲珑闻着都想把他吃掉。 她不喜欢旁人在身边,把阿欣等人都赶出去后自己凭空摸出一根棒棒糖叼在嘴里,糖果香甜的气息吸引了小胖子,他眼巴巴地看着,但不抢也不要,乖的不行。 然后玲珑就在他乖巧的眼神里把一整根棒棒糖全吃完了,连点糖渣都没给剩下,还捏捏他的小胖脸:“乖啊,你还小,不能吃这么甜的东西,姐姐先——娘先帮你吃。” 他仿佛听懂了,又仿佛没听懂,就眨巴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眼睛看她。玲珑没忍住,低头咬了一口他白嫩的果冻般的小肥脸,口感相当好,她想吃糯米团子了。 陪着小胖子玩了会儿,时间差不多了,玲珑准备睡了。小胖子的作息跟她差不多,就依偎在她怀里,母子两个睡得喷香。 直到夜深了段家大爷段烬才回府,他先是给自己做了清洁,随口问了一句:“夫人和小少爷睡了么?” 下人回道:“夫人带着小少爷睡下了。” 段烬身为从一品御史,天子近臣,立刻从这句话里提取出数个信息:他那位无论多晚都要等他回来的夫人,居然没有等他直接睡了,而且对儿子漠不关心的她,居然是带着儿子一起睡的。 虽然对这位夫人并无甚感情,但儿子段烬是爱的,想到他们母子俩一起睡,难免感到奇怪,就换下风尘仆仆的衣裳,示意守夜的婢女噤声,自己走了进去。 卧房里点着柔和的灯,大床上一个纤细的身影正躺着,睡得脸蛋白里透红,同样白里透红的还有她怀里的另外一个小脸蛋,母子俩姿势极为亲密,挨在一起。 段烬眼神变得柔和起来,他是希望妻子能够好好照顾儿子的,而不是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他身上。他公务繁忙,注定了没有太多时间倾注给家人,他希望她能帮助他撑起这个家,侍奉母亲,照顾好年幼的弟妹和儿子。 只是她太过柔弱,又太过偏执,总让段烬觉得无法呼吸,因而更不想面对她,可偏偏这样,她就越是胡思乱想。 他没有过多的打扰他们母子,看了他们后就出去了。 他回来晚了就习惯睡书房免得吵到妻儿,因为这个妻子还问过他,段烬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他甚至有些沉闷,看着妻子情绪激动言辞哀怨,他半天蹦不出一句话,能把心思敏感脆弱的妻子气哭,自己还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心中是有过人,可从娶了她那一刻起,便会对她负责任,不会再想旁的了。 结果到了书房才发现,嗯……他也就是两天没回来,书房彻底变样了。他的所有物品都被摆在了书房,还贴心地给他搬来了两个柜子,段烬得知这是妻子要求的之后,有点无奈。 之前她是一边哭一边控诉,可从未有过这样的行为,不知为何,段烬觉着这如同小孩子拌嘴后不跟对方一起玩,幼稚,却也有些可爱。 他不恼,自己收拾了下,时间也不早了,便在书房的隔间睡下。 一夜无梦。 第二天是段烬难得的休沐,渭州那边出了很大的贪墨案,他身为御史忙得焦头烂额,如今案件真相大白,总算是告一段落,皇上也很大方,手一挥就给了段烬……五天的休沐日。 算起来也不少了。 但他向来自律,哪怕休沐也会按时起身,在院子里打拳。他虽是文官,却习过武,身材维持的非常好。一套拳打下来出了汗,扭头就瞧见妻子抱着儿子站在走廊那里看他,段烬正要打招呼,就听见她不屑地哼了一声,抱着儿子转身走了,无比高冷。 段烬的嘴刚张开,还没来得及出声呢。 他失笑,觉得她跟个孩子似的。不过这样孩子气的恼怒可比那种呜咽不停的哭泣来得好,段烬便跟了上去,玲珑正嫌小胖子肥的抱不动,直接把他放桌子上了,决定要叫人做个婴儿车出来,她再也不想抱着这坨肉到处走了! 小胖子从出生到现在难道跟母亲亲近,根本离不开玲珑,又张开双手啊啊求抱,玲珑戳了戳他的小肥脸:“娘抱不动你了,你老老实实躺着吧。” 他好像听懂了,就啊的叫了一声,很失落的样子。玲珑听到背后传来轻笑,一扭头,不气地问:“你进来做什么,不去书房在这儿浪费时间?” 段烬不会哄人,他道:“我……这几日休沐。” 玲珑就眨了眨眼睛,然后呢?跟她有什么关系?她看起来像是在乎的人吗?虽然说要给小胖子一个美好的家,但趁着小胖子不记事她当然不可能让段烬事事顺心如意,觉得她幼稚比较好应付?他很快就会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魔鬼。 段烬说完了,发觉妻子没回应,他也有些尴尬,满打满算他们成亲到现在一年有余,在一起说过的话却并不多,大部分时候都是妻子在哭诉他安静地听,可他又不会安慰人,每每让她更难过更生气,段烬想着不出现在她面前就不惹她心烦了,结果她好像会更不高兴。时间一长,段烬也不知如何是好。 玲珑觉得原主跟他是真的性格不合,就是单纯的性格不合,在一起就是祸害对方的。 原主死后才意识到自己最对不起的是被她忽略的孩子,可惜已经晚了。段烬公务繁忙,原主记恨他心有所属,便总是对着儿子念叨,她自己心思敏感脆弱,受不得一点打击,再加上有心人的刺激利用,很快便疯疯癫癫起来,自己吓自己,请了多少大夫也看不好这个病,段烬纵然不离不弃,他是天子近臣,也不可能一直陪着她。 便叫人钻了空子。 玲珑不说话,段烬也不说话,只有小胖子啊啊啊。 正好阿欣端着早膳进来,乍一看到段烬吓了一跳:“大爷!” 玲珑看过去:“叫什么大爷,那你是不是要叫我一声大娘?” 阿欣:“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谅你也不敢。”玲珑哼了一声,把小胖子捞起来放到地毯上,地毯周围是她让人弄出来的围栏,都用布包着尖锐的部分防止小胖子磕上去,然后她坐下来,半天不见段烬动,就有点不耐烦:“难道你要我喂你吃吗?” 太不气了,也太不讲理了,还太容易动怒。但段烬觉得没什么不好,他宁可她常常发脾气,也不想她总是哭,却不肯说自己为何哭。 他松了口气,跟着坐下。 368.第三十二片龙鳞(二) 第三十二片龙鳞(二) 段烬有点记不得上次跟妻子一起用膳时, 她是否这样的……能吃了。他的印象中她是个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的大家闺秀, 食量并不大,因而维持着弱柳扶风般的身段, 显得十分娇弱。可今天……本来段烬觉得这早膳两个人可能吃不完,但最后是一点也没浪费。 ——全进了玲珑的肚子。 小胖团子在旁边的地毯上翻滚, 这会儿闻着味儿了, 很渴望地朝香味来源看, 奈何玲珑铁石心肠, 权当做没看到。 玲珑吃完了早膳,问段烬:“你有事吗?” 段烬疑惑地看过来。 “若是没事,帮我个忙,不为难你吧?” 她跟他说话没有很气,也没有很不气,反正就是那种淡淡的,你帮不帮都随意的语气。段烬今日确实没有其他事, 妻子要他做事, 他岂会拒绝?便颔首道:“你且说来与我听。” 玲珑道:“这个光用说的可不行。阿欣, 把我昨晚画的图纸拿来,让你们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阿欣跑过来, 手里托着一张纸, 上面是玲珑用炭笔画的婴儿车的小图,需要什么材料、每种材料大概需要多少、要怎样安装制作——全写上面了。 段烬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的东西, 他倒是见过军中和农家所用的拉取货物的马车, 不过用来给小婴儿的却是头一回见。他虽是文官, 动手能力却很强,玲珑在记忆里翻找到他擅雕刻的特长,据说还曾经雕了一副香木人像送给他的心上人。不过玲珑没有亲眼见过,也不知道到底雕的好不好。 于是段烬一个上午什么事儿都没干,就在玲珑的指挥下做婴儿车了,好在最终结果让玲珑很满意,等刷上的漆干了,散了味儿,她就能把那个老是要人抱的小胖子塞进去了。 抱不动抱不动。 小胖子自己对婴儿车也很好奇,时不时地伸手想去抓抓看,玲珑把他放在腿上给他喂煨好的蛋羹,他是吃乳母的奶长大的,还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小嘴吧唧吧唧回味无穷。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喜欢缠着玲珑,以前是只要吃好喝好身上清爽就能一个人躺着玩很久,现在不行了,必须得玲珑陪着,不陪就郁郁寡欢闷闷不乐,严重了还哭鼻子。 玲珑觉得都是惯的,以前他亲娘成天不搭理他视他如无物,他就乖得很特别好带,现在她这个冒牌亲娘对他稍微好一点,他就开始蹬鼻子上脸了,果然无论什么幼崽都是不能太纵容的,给他一点阳光就灿烂的想一步登天。 但她在段家也实在是无聊,陪着小胖子玩也不是不可以。段老夫人把家里掌管的井井有条,下人们也大都老实本分,除了玲珑自己院子里的——原主那性子,除了段烬对谁都不在乎,自己院子里的人养野了心也不知道,其中好些个都是他们成亲的时候段老夫人特地新买的,不比府里的老人好使。 小胖子已经十个月大,翻身翻的很是熟练,只要玲珑不使坏就成。偏偏她就是看他轻轻松松翻身很不顺眼,一定要戳人家的小肉肉,让小胖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翻过来才肯罢休。小胖子脾气好,从来不跟玲珑生气,只要她陪着他他就乐呵呵的,被摁成一只小乌龟也半点儿都不恼。 段烬中午的时候过来就瞧见他的妻子盘腿坐在地上,单手撑着腿托腮,另一手戳在他们儿子的背上,而他的胖儿子就跟只小乌龟一样划拉着四肢咯咯笑,想翻身却怎么也翻不过来。 这一幕实在是滑稽,段烬没见过别人是怎样当娘的,但他觉得应该不会跟玲珑这样把自己儿子当玩具。 玲珑感觉有人在看自己,头一抬,见是段烬,没理他,继续戳儿子玩。小胖子似乎也感受到了有敌人入侵,不划拉了,努力仰起小脑袋朝门口看那人是谁。 其实不仅是小胖子的亲娘忽略他,他亲爹也没见得就好到哪里去。御史大人公务繁忙为国操劳,哪里有时间在家里陪孩子?怕不是小胖子连他是谁都不晓得。 真要说起对小胖子的亏欠,玲珑觉得两人都有份,谁也别怪谁。 眼见自己都进来了她还在那戳儿子,段烬没忍住,道:“你……戳他做什么?” “锻炼他的心性,磨练他的意志,让他知道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段烬:…… 小胖子啊了一声,仿佛在附和他娘的话,玲珑伸手到他腋下把他抱起来,问段烬:“你有什么事?” “娘让我们中午过去一起用午膳。” “知道了。” 她也就是一句知道就没别的了,实在是跟段烬无话可说,这人生得是好看,但比起睡男人,还是幼崽更重要一些。 段烬就在桌边坐了下来,玲珑陪着小胖子玩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还没走,就很奇怪地说:“你怎么还在这儿,你从前不是根本不想进来的吗?” 她是真的好奇在问,因为她对段烬全部的了解都来自这具身体本来的记忆,虽然不能够保证百分之百的真实无误,但基本也是七七八八没毛病的。“哦我懂了,你是要等我们一起去,好不让娘以为我们感情破裂?” 然后自顾自道:“那你多虑了,我们之间就没什么感情,谈何破裂?你大可以先过去,我待会儿会带胖子一起去的。” 段烬能说什么?话都被她抢着说了,他也没有否认,只是疑惑地盯着玲珑看了数秒,若有所思道:“你跟从前很不一样。” 众所周知这条龙从来不讲理也从来不心虚,她对于人设这种东西向来是兴趣来了就维持一下演一下装一下,没心情没兴趣的时候那是怎么高兴怎么来,怎么舒服怎么来,根本不考虑什么崩人设啊吓人啊会让原主生气啊之类的——都被她吞噬掉成为她的能量了,就算生气怪她又怎样?有用么? 所以她理直气壮地喷回去:“不一样又怎么了,我就得跟以前一样一天十二个时辰无时无刻不眼巴巴守在门口等你回家拿我的热脸贴你的冷屁股是吧?我为什么要倒贴?我是长得丑了还是年老色衰了我要这么委屈我自己?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跟我有什么关系。看我不理你了心里难受了?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受了情伤性情大变觉得天底下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对爱没有渴望了不行吗?我心如止水从此以后只想为了儿子活着变成一个完美母亲不行吗?你管的那么宽?” 面对外人段烬向来威严刻板,可对着他的妻子连珠炮的一串,他是一句都反驳不出来,他真的只是觉得奇怪,所以问了一声,结果被喷的头晕眼花。 玲珑还白了他一眼,捞起小胖子穿鞋直接走了,留段烬一个人在原地坐了片刻,才想起来追上去。 他说:“儿子给我抱吧。” 玲珑毫不气地把小胖子塞给了他,因为她胳膊都觉着酸。 但小胖子不乐意啊,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抱着他的陌生人是谁!眼看他亲娘都不管他了,抽抽鼻子嚎啕大哭,挣扎着朝玲珑伸出双手,反正就是不给段烬抱。 堂堂段大人,总算知道了什么叫焦头烂额措手不及。明明只是个十月大的孩子,怎么这么难伺候?这么能扑腾? 玲珑嘲笑他:“你儿子根本不知道你是他爹。” 段烬难得有几分愧疚:“素日里公务繁忙,劳累你了。” 玲珑把小胖子又抱回来,他乖乖地搂住她的脖子,肉嘟嘟的小脸蛋温顺地贴到玲珑脸颊,可能是怕她再把自己给别人抱,小手搂得很紧。以至于玲珑拍了他的嫩屁股一下:“再不轻点儿你就没娘了,以后跟你没心没肺的爹一起过吧。” 他仿佛是听懂了,又仿佛没听懂,小手松了下,然后又立刻抱紧。段烬看着她走路都有点吃力,她身形纤细,但儿子是真的胖,感觉下一秒就要摔了,于是他轻轻伸手搭在玲珑的手臂上,免得她撑不住。 本是好意,却被玲珑不气地踩了一脚,段烬吃痛,她就哼道:“不要借机吃我豆腐,别以为在你娘面前我会跟你装恩爱夫妻。” 闻言,段烬愣了一下。 他本是不重欲之人,成亲后公务繁忙不说,有时候好几天不能归家,难得归家了便要接受妻子的哭哭啼啼与控诉指责,着实令人头疼,与她解释了也不听,慢慢地两人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成亲一年多,他碰她的次数十根手指都数得出来。可妻子又爱面子,在外人面前便会主动做出一副恩爱模样来。 现在到了她嘴里,却成了他主动要装恩爱夫妻了。 不知为何,从来不知夫妻之间如何相处的段烬觉得,他不能反驳,不能质疑,否则绝对会迎来更可怕的下场。 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更可怕的下场是什么样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灵魂里迸发出的求生欲,面对龙女时尤甚。 369.第三十二片龙鳞(三) 第三十二片龙鳞(三) 玲珑超帅的说完这句话抱着怀里的小胖子走了大概有一分钟, 停住了。段烬跟在她后面也跟着停住, 安静地看着她。玲珑定在原地几秒,转身把还搂着自己不放的小胖子塞到他怀里,“抱不动了。” 段烬嘴角微微起伏, 她前后不一的态度着实是有些可爱,他将挣扎不休的儿子抱到怀里, 道:“他这样重,你日后少抱他。” 玲珑就阴阳怪气地说:“我倒是想少抱他呀,可他还是个孩子呢, 亲爹一天到晚看不着, 要是连亲娘都不搭理他,那跟孤儿有什么区别?谁叫段大人您公务繁忙, 根本没工夫花时间在咱们娘俩身上呢?” 段烬嘴拙, 说不出话, 半晌,也就从齿缝里迸出一句:“……我会尽量改的。” 你看看, 嘴上说要改前面还要加个尽量, 足见这话说的多艰难多不走心, 玲珑叹了口气:“你高兴就好。” 不过看得出来, 段烬对外人铁面无私, 可对家人脾气却很好,就玲珑刚才那说话的语气, 他一个大官不生气都是好的了。人跟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么奇妙, 有时候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说出来跟不说,最终结果便是天差地别。 小胖子被父亲抱着,非常灰心丧气,不是很高兴。这个人一点都没有娘亲香软,他觉得好不舒服,便朝玲珑伸手。玲珑戳了下他的小肥脸说:“娘可抱不了你这么久,还没到你祖母的院子呢,让你爹抱吧,也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甜蜜的负担。” 皇帝器重段烬,段烬几乎每天都忙得团团转,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多少时间陪伴,听玲珑讽刺说儿子都不认识他了,他也没有生气,因为不管怎么看玲珑说得都是实话。胖儿子在他怀里跟条肉虫一样不断蠕动挣扎,小小年纪还挺有劲儿,段烬差点儿没抱稳。 他心中涌起许多愧疚,便对玲珑道:“辛苦你了。” 这个玲珑毫不气地应了,原主每天忙着悲春伤秋多愁善感,根本没在儿子身上下过工夫,她觉得自己得不到丈夫的体贴跟爱就已经是全天下最可怜的人了,哪里有精力去管儿子?反正府里伺候的人多,她不必操心什么。玲珑就不一样了,玲珑敢说她一天抱这胖子的时间都比得上原主的好几年! 是个单纯一根筋却又固执的女人,灵魂虽然称不上极品,却也干净清甜。总体来说谁都不是坏人,但就是不合适,满是少女心活在象牙塔里的姑娘一朝为人妇为人母才发现现实生活跟想象中有天壤之别,幻想中的如意郎君其实是根油盐不进心里只有朝政的木头,她自己又是脆弱的需要呵护的类型,能磨合才有鬼呢。 若是遇到那种掌控欲跟占有欲都强的,两人才是对了眼。 老夫人看到儿子儿媳一起来了很高兴,她也为这小夫妻之间的关系愁啊。她生的儿子她还不清楚?早些年老爷早逝,段烬以少年之身撑起了整个段家,个中辛苦自然不能一言蔽之,可这也使得他的性子越发严肃冷硬,偏偏又娶了个娇滴滴的风一吹就能倒的儿媳妇,老夫人头都大了,你说她都这把年纪了,怎么就不能好好享享清福呢? 眼下见夫妻俩一同进来,小孙孙还被长子抱着,看起来挺和谐的,老太太就高兴了,先招呼玲珑:“来来来,到娘这儿坐。” 一家人陆续入座,段烬的弟弟段宵妹妹段芙蕖早就已经到了,其实别说是身为枕边人的玲珑,就是段烬的亲娘亲弟弟亲妹妹,也都好一阵子没能跟段烬说上话,更别提是共同用膳了。 段烬跟他们解释自己忙于公务,家人都理解,但老太太还是说:“我知道你忙,可你再忙,也不能不理你媳妇跟儿子,你瞧,你儿子还认得你么?” 段烬无奈道:“皇命在身,儿子不敢违抗。” 小胖子开始在他腿上挣扎,玲珑对他张开手:“把他给我。” 段烬道:“你辛苦了,你先用膳,我来照顾他。” 小胖子的内心是拒绝的,但是父亲的怀抱就跟牢笼一样把他紧紧锁住,他扑腾了一会儿也累了,见娘亲不心软,就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桌上的饭菜上。他仰着小脸,痴迷地看着父亲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咀嚼,咽下,再夹,再咀嚼,再咽下……如此循环往复,根本停不下来。 只能喝奶偶尔吃点辅食的小胖子羡慕的快哭了。他忍不住用胖乎乎的爪子扯了扯父亲的衣袍,段烬本来正在进食,被儿子一拽,低下头,“嗯?” “啊啊!啊!” 小孩子咿咿呀呀的,段烬哪里听得懂?“是尿了么?还是饿了?” “啊啊!” 看起来好像都不是,感觉还义愤填膺的,段烬就不懂怎么回事儿了。 玲珑笑看他们父子俩鸡同鸭讲,边上的段宵看乐了:“哥,你这是干什么,小侄子听得懂你说的话吗?” 段芙蕖性格内向害羞,看大哥跟小侄儿的互动也忍不住笑起来,老太太就更不掩饰,摇着头:“都说皇上夸你如何惊才绝艳智勇过人,怎地我看不出来,嘉哥儿才多大,你跟他说,他听不懂你的,你听不懂他的,你们爷俩这是做什么呢?” 段烬只能求助玲珑,玲珑接收到他的视线,放下筷子:“把胖胖给我吧。” 此话一出,段家人神色各异,胖胖?这是个什么名儿? 跟看不懂儿子脸色的段烬比起来,玲珑就剔透多了,她主动解释道:“嘉哥儿挺好听的,但他身上肉多,吃的也多,我觉得叫胖胖很贴切,还有点可爱。” 确实挺可爱,没等其他人附和,段烬就说:“肉是挺多的,不过还是叫嘉哥儿好些。” 老太太跟弟弟妹妹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是从段烬嘴里说出来的,他们都知道玲珑性情敏感,因而无论她说什么大家都会赞同附和,怎么到了段烬这里就看不懂人眼色呢?他真的是朝廷大员?真的是天子近臣?真的是那个断案入神公正廉明的段大人? 玲珑温柔地笑笑:“那我就是要叫胖胖,夫君又能奈我何?” 段烬是觉得胖胖这样的名字不够正式,日后叫人听到难免不雅,他是个习惯讲道理的人,就想放下筷子跟妻子好生说道说道,可刚张开嘴,就瞧见他老娘弟弟妹妹都疯狂给自己使眼色。段烬嘴张了半天,最后干巴巴地说:“那也挺好、挺好。” 玲珑这才满意,小胖子一到她怀里就开始兴奋,她用汤匙舀了桌上的甜汤沾沾他的小嘴儿,让他尝尝味儿。小胖子也就是馋嘴,好奇,想知道大人在吃什么,给他尝尝就行了,他一般不会哭闹着要。 果然,甜汤一沾嘴他就开始吧唧吧唧,很是满足。段烬觉得自己怀里跟妻子怀里的儿子简直不是同一个,他又忍不住想起玲珑的话,难道自己是真的应该抽出时间来陪伴妻儿么? 这样的想法一直维持到回院子,他看着玲珑抱着儿子回房间,自己却只能老老实实去睡书房。但这么早睡是睡不着的,段烬便拿了本书在看,只是看了许久看不进去,满脑子都在想今天儿子对自己的排斥跟陌生,还有妻子嘲讽的声音跟笑容。 段烬想了很久,起身去找玲珑,结果在门口被阿欣拦住了,小丫鬟满脸严肃:“大爷,夫人说了,不许您进去,让您去书房。” 段烬:…… 阿欣继续虎视眈眈,天知道她裙子下的两条图都在哆嗦,大爷好可怕!她一点都不想跟大爷说话!可她是夫人的陪嫁丫鬟,必须给夫人装脸,就算怕死了也不能屈服! “那你进去通报一声,问夫人可愿见我。” 阿欣想了想,夫人对大爷的痴情有目共睹,好不容易大爷主动来找夫人一回,自己要是不给大爷进,万一夫人知道了又生气怎么办呢?“请大爷稍等,奴婢这就进去通报。” 玲珑正好在让人给自己熏发,她刚洗过澡没多久,整个人都透着粉润雪白的光芒,听说段烬来了还有点惊讶:“你让他进来吧。” 阿欣松了一口气,幸好自己进来问了! 段烬白天是进来过的,但没想到晚上就被拦门口了,他并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也会主动示弱,但妻子的性格放在那里,他示弱了,妻子总有无数的要求,要他陪要他疼要他呵护要他全部的注意力,可他哪里能做到她满意呢?两人之间大多是妻子在尖锐的质控哭泣,他安静沉默地坐在边上听。 一进去就瞧见玲珑坐在梳妆台前,丫鬟们因为他的进来都退下了,她就坐在那儿自己梳头,青丝如瀑,黑亮的宛如一匹上好的缎子。饶是段烬,也禁不住想要抚摸那如水的长发。 玲珑非常注意美貌,讲究得很,刚洗过澡还没抹身体乳,她梳完头就上了床,撩起裤管,挖出一坨香膏在手心搓热了融化,然后慢条斯理地开始涂抹到白嫩的肌肤上,顺便跟段烬打了个招呼:“唷,来啦?” 370.第三十二片龙鳞(四) 第三十二片龙鳞(四) 这态度……这态度实在是……段烬有点说不出话。除了面容, 他几乎看不出眼前的女子和他的妻子有丝毫相似之处。他的妻子出身名门,又是太傅之女, 百般宠爱长大, 对自己要求也极高,是决不会做出这样几乎称得上轻佻的动作来的。他们成婚那晚,吹了灯, 她连他要如何碰她都有规定, 决不会这样在他面前随意露出一块肌肤。 这香膏是府里采买给玲珑跟段芙蕖用的,香味清淡持久, 玲珑还挺喜欢。她仔仔细细地把自己能抹到的地方全抹了,还没听到段烬说话,就疑惑地抬起头:“你来找我是要跟我面对面发呆的么?有事直说呀。” “我……” 他果然是嘴拙,说不出话,玲珑听着都替他着急,她把香膏放到一边, 对段烬招招手:“来你过来。” 等段烬过来了,她就大大方方地拉住他的手让他在身边坐下, 两人挨得有点近, 段烬似乎不习惯,慢慢朝旁边让了一让,玲珑嘴角一抽——她这样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他这是什么避如蛇蝎的态度?以后有他后悔的! 靠近了, 她身上的香味更加动人, 膏体已经附着在肌肤表层, 柔软而滑腻。段烬垂着眼眸,看了眼在床里面已经睡得呼哈,小肚子一起一伏的胖儿子。“今日你同我说的那些话,我想了许久,你愿意同我说这些,我真高兴,只是又觉得愧疚,的确是我做得不够好。” 他说完了,就看见妻子一脸茫然:“啊?我今天说了好多话,你是指哪些?” 段烬:…… 偏偏玲珑还真诚地看着他,因为她真的不知道,他突然过来没头没尾地说这些,她哪知道是为了什么。 “是我太忽略孩子了,也……”段烬非常非常不擅长说这些,但他还是逼着自己说了,“也忽略了你。我本是男子,应该为你们遮挡风雨,实在是不该总让你伤心。” 玲珑一听,觉得这人可真实诚,讲道理,段烬不是没有试图跟原主说话,奈何原主听不进去啊,两人的想法跟脑回路根本不在一起,鸡同鸭讲,段烬觉得亲人和国事重要,但原主心里只追求风花雪月的爱情,偏偏爱情这种东西对段烬来说虚无缥缈,他一个十几岁就撑起败落家族并将其发扬光大的人,哪里知道什么是儿女情长? 他心中朦朦胧胧地喜欢过一个人,可有婚约在身,他便将那份喜欢藏了起来不再去想,妻子想要,他愿意给,却又不知该如何给。他能给她尊重怜惜照顾,却实在是无法对她那样的性格产生共鸣与喜爱。每次一见面,都是眼泪与控诉,她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而这委屈都是因他而来。 久而久之,段烬便尽量避免与妻子见面,如此来减少她落泪的可能——玲珑觉得他真是个小机灵鬼,一般人可想不出这样的好方法,真不愧是深受皇帝器重的段大人。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以后不让我伤心,那过去我伤过的心又该如何?”玲珑毫不气地问,“我现在不哭不闹了,那我日后若是又开始哭闹,你又要怎么办?” 段烬面色沉重,半晌答道:“我……不知道。” 他实在没有与女子相处的经历,身边的人也不曾见过夫妻琴瑟和鸣的,他总觉得自己退让、回避就能杜绝不好的事发生,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 玲珑并不生气,她知道段烬脑子里根本没有这种概念,“你觉得我之前的所作所为好吗?你喜欢吗?” 段烬看向她,迟疑着是否要说真话。 玲珑笑得很甜:“你说真心话吧,我保证不生气也不记恨你,我还保证今天晚上不哭也不跟你吵架。” 段烬信了! 他信了! 他说:“我觉得,不大好,也不是很喜欢。”说完可能还有点微弱的求生欲,又忙道,“可我知道你年纪小,我让着你是应该的,我也有错。” 玲珑就问:“错哪儿了?” 段烬顿时茫然。 天底下的男人是不是都有这种积极认错但完全不知道自己错哪儿的特点?玲珑叹了口气,她心想,什么时候她也变成了给人类梳理心绪的知心大姐姐?她明明不是走这个路线的呀! “我在家中你是知道的,爹娘疼爱,对我从来没有一个不字,便养成了这样单纯到固执的性子。嫁来段家,你们也很照顾我,对我从无重话,哪怕有的时候我言行不妥也不会指责我一句。我便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但段烬,你如果跟我说我做得不对,我这样是错误的,不好的,也许我不会立刻就改正,但我总会去好好想想的。” 段烬认真地听。 “这场婚事是早年间公公与我爹定下的,我心中也有对未来夫婿的幻想,可你完全不符合,非但不符合,你还不解风情冷硬严肃的像根木头!我想要的你都不能给我,你跟我说话跟对你那些下属有什么区别?你甚至连话都不想与我多说。” 段烬道:“是我不对。” “还有你心中喜欢旁人,我也是听说的,可我问你的时候,你也不同我讲清楚,只要我别乱想,跟我说清楚会很难吗?我怎么能不乱想?” 段烬道:“我改。” 玲珑接下来又说了他的许多缺点,不够温柔体贴,没有时间陪她,她一闹脾气他就转身走不沟通云云,段烬从头到尾没觉得不耐烦,他都很仔细地听了,然后说:“是我不好。” 认错态度太过良好,玲珑都不忍心继续说他了,她本来也想再剖析一下自己的问题,转念一想,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她,她能有什么问题?她还能有什么缺点?她是完美的! “那好吧。”玲珑摆正了姿势,很骄傲地扬起小脸,“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下次你回家,可别让胖胖都认不得你了。” 段烬点头。 玲珑立刻说:“不许用点头摇头来搪塞我,要说话。” “噢。” “噢?噢是什么意思?”玲珑瞪着水汪汪的眼表达自己的不满,“这也太冷淡了,听得我心里难受,你要说知道了或者是好的,再不然哦哦或者嗯嗯,叠词会显得比较友好。” 段烬说:“我知道了。” 玲珑这才满意,她把床上睡得喷香的小胖子捞起来,肉有点多差点儿掉床上,好在段烬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接着怀里就被塞进一个胖儿子,他的小妻子巧笑倩兮,目光流转间简直顾盼生辉:“培养感情第一步,带他睡觉,今天晚上他是你的人。” 段烬看了一眼床,玲珑觉得他简直异想天开:“说好的改掉毛病,难道你还没开始改就想睡我的床?” 段烬本来想嗯一声表示知道了,思及玲珑说的话,最后变成了“嗯嗯”。 真是孺子可教。 阿欣在外头听不到里头在说什么,好奇地抓耳挠腮,她真是怕夫人又被大爷气哭,到时候又要生病了,大爷也不是个会怜香惜玉的人,夫人那么美,他看她的眼神都跟看路边的花花草草一样没什么波动。阿欣想,真是孽缘啊,神女有情襄王无梦,这个婚约真是谁都没讨到好。 正在这时,有脚步声了,阿欣定睛一看,大爷抱着小少爷出来了!当时她就惊呆了,眼看大爷扬长而去,阿欣脑子里第一时间想的是:糟了!大爷发怒了!连小少爷都要抱走不给夫人养了!那夫人岂不是很伤心?!明明夫人已经开始照顾小少爷了! 她赶紧跑进去,就看见他们家夫人妖妖娆娆地倚在床上对她招手:“阿欣啊,过来,帮我把背涂一涂。” 刚才段烬在玲珑都没抹背,肌肤当然要全身上下都要涂满才算完整。 段烬小心翼翼地抱着儿子回到了书房,他先是把他放下,他还在睡,两只小小的手虚虚地握成两个小小的拳头,小嘴微张,睡得很安静,特别讨人喜欢。 段烬忍不住坐在床边看着,越看心中越是欢喜。 这份欢喜持续了一刻钟左右,小胖子醒了,他发觉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小孩子哪里能适应?香软的娘跟熟悉的环境都没有,甚至连平时照顾他吃喝拉撒的阿欣都不在,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他都不知道那是谁。跟段烬大眼瞪小眼几秒钟后,段烬亲自见证了一个小婴儿脸上的表情是如何从茫然——震惊——恐慌——到最后嚎啕大哭的。 不是饿也不是想尿,就是怕这个陌生的地方,也怕眼前这个陌生的人,周围没一个熟悉的,被玲珑稍微疼了一下就开始恃宠而骄的小胖子,他心里眼里都只有娘亲,根本不认识这人是谁! 段烬顿时手忙脚乱,他看了看儿子的尿布,没有湿,又把乳母叫来,结果也不肯吃,就是哭,段烬被哭得头都大了,看他小小一只哭得声嘶力竭嗓子都要哑了还在哭,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原来带孩子是这样艰难的事儿,不比他忙于公务轻松多少。 371.第三十二片龙鳞(五) 第三十二片龙鳞(五) 结果是乳母来了也没有用, 小胖子仍然嚎啕不止, 乳母在大爷的盯视下慌得不行,赶紧跪在地上:“……小少爷特别亲夫人, 奴婢又是刚调过来的, 只在小少爷饿的时候才会伺候……” 段烬将在乳母怀里大哭的儿子接过来, 小胖子虽未满一岁,可身上的肉那都是实打实的,搁段烬怀里拼命蠕动挣扎, 段烬又不能对个小婴儿用太大劲儿, 最终只能回去找玲珑。 他再一次认识到了自己是个多么失败的父亲, 儿子不认识他也就算了, 他连带他一夜都做不到。 玲珑都抹好香膏躺下了, 听到敲门声也不怎么意外, 外头守夜的丫鬟给开了门,段烬便抱着小胖子走了进来。玲珑从床上坐起,揉了揉眼睛, 又捂嘴小嘴打了个呵欠, “不是说好的你带他一夜吗。” 段烬道:“我……他总是哭。” 玲珑说:“小孩子哭不是很正常吗?他哭你就要哄呀, 这还需要我来教你么?” 谁知段烬却点头了:“要的。” 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要如何对待一个听不懂大道理的小奶娃, 那么小、那么脆弱。 小胖子见到娘亲激动不已, 伸出手朝玲珑的方向扑腾,段烬便抱着他走到床边, 从他站着的这个居高临下的角度, 恰巧可以瞥见玲珑寝衣里的旖旎风光。段烬是个正人君子, 便撇过头不去看,玲珑看着朝自己呜啦乱叫的小胖子,叹了口气:“你是来讨债的么?” 小胖子听不懂,啊啊乱叫,仍旧是朝玲珑伸手,他闻到了熟悉的香味,他喜欢这个怀抱,不喜欢现在正抱着他的这个人,又冷又硬,一点都不舒服,硌的他的嫩肉肉都疼了。 玲珑将小胖子接过来,段烬无形间松了口气,他站在边上看着,就瞧见那在他怀里扑腾不停誓死不从的小胖子瞬间就换了笑脸,温顺又乖巧地依偎进了妻子的怀抱。他有些失落,也有些愧疚,觉着自己答应了她带儿子一晚上,结果又把儿子送了回来,实在是不应该,也太没用了。 只要妻子愿意沟通,能听得进去话,提出的要求不过分,段烬都是会满足的,他对家人也是如此。你不说,他就不明白,可你只要说清楚,但凡他能做到,便不会无视。 他安静且沉默地站在边上,观察着妻儿的一举一动,可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诀窍来。小胖子分明就是单方面的黏人跟讨好,看得出来他是极喜欢娘亲的,因为他缠在玲珑怀里就不肯走,而且生怕她再将他给人,扑闪着大眼睛,连觉都不睡了。 “去把帕子打湿了拿来。” 段烬愣住。 “快去呀!”她加重了语气带着嗔怪,见段烬还是不理解,道,“他才这么点大,又哭了这么久,泪痕干了在脸上不好,要擦干净才行。屋子里有温水,你把帕子打湿了拿来给他擦擦。” 听了她的话段烬才明白,他转到屏风后面,那里的炉子上果然有温水,架子上还有赶紧的布巾跟帕子,但帕子的材质显然要更细滑一些,小孩子皮肤娇嫩,用不得太过粗糙的物件。段烬取了帕子在水里浸湿,很快就回到了玲珑身边。她将孩子抱好,箍住不安分的小胖爪,“动作要轻一些,他的皮肤很嫩的。” 这是要段烬擦的意思了。 段烬没有拒绝,他小心翼翼地将帕子覆到儿子脸上,从他漂亮的眼睛一点点擦开去,很快满是泪痕的小脸就恢复了干净清爽,他又被玲珑支使着到梳妆台上拿来小孩子专用的乳膏,盖子一扭开便是一股子好闻的牛乳香,玲珑用指头沾了点儿在小胖子脸上,示意段烬给他揉开。 和小婴儿娇嫩的皮肤相比,常年执笔的段烬手心有许多薄薄的茧子。他从未照顾过小婴儿,动作便显得很是笨拙,小胖子明显是被他擦疼了,哼哼唧唧的要哭不哭。玲珑拉住段烬的手腕,他登时像被火烫了一下,她的皮肤和儿子的差不多,使得段烬下意识不敢碰了。玲珑说:“你要再轻一点,他的小脸蛋可经不起你这样搓。” 在玲珑的谆谆教导下,段烬终于圆满完成了给儿子擦脸抹脸这样的艰巨任务,短短时间内他已出了许多汗,等听到玲珑说可以了,段烬才松了口气,比平日觐见皇帝都觉得紧张。 小胖子舒舒服服地窝在玲珑怀里,玲珑见时辰也不早了,就对段烬说:“好了,你把他抱去睡吧。” 段烬有些迟疑,他怕儿子再哭。“不能让他留在这里么?他在我身边总是哭。” 闻言,玲珑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是他想留在我这儿睡,还是你想留在我这儿睡?” 段烬很快反应过来她的意思,顿时轻咳,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并没有那种意思。他试探着朝儿子伸出手想抱,结果小胖子突然搂紧玲珑的脖子不肯松开,拒绝看他亲爹一眼,更不想跟亲爹走去书房睡。 段烬就跟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不知所措。玲珑掐了把小胖子的屁股——手感十分之好,全是嫩肉。当然她没用什么力气,但小胖子已经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非常宠爱自己的,他可以在她面前尽情撒泼任性,顿时哇的一声就哭了,可惜是光打雷不下雨,没见什么眼泪,就是嚎。 玲珑心想,以后养只狗放院子里,跟这只胖子一起嚎个二重唱应该挺有趣。她拍了小屁股一下:“行了别嚎了,你爹快被你嚎的精神失常了。” 段烬想说并没有,但在玲珑的眼神威胁下乖乖闭嘴。小胖子虽然听不懂大人们在说什么,但勉勉强强能意会到是什么意思,干嚎了两声就停了,玲珑把他的衣服脱掉,掀开薄被把他塞了进去,然后冲段烬勾勾手指头:“你还不上来?” 任谁也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妩媚的美人的邀请,段烬除外。 他摇摇头:“你在生气,我还是不要惹你的好。” 玲珑被他给气乐了:“我是在生气,可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还能生更大的气给你看。” 段烬张开嘴,欲言又止。玲珑道:“说好的你照顾他,别想就这么算了,他夜里饿了哭了尿了都得你来,你可别以为我是要把你留下来。” 她都这样说了,段烬还能怎样?好在他也是洗漱了的,只脱下外衣,在玲珑让出的半张床上躺下,周身都是女人身上绵软香甜的味道么,段烬躺的是浑身僵硬。小胖子就在他们夫妻俩中间,刚才哭闹了一番已经困得睡了过去。玲珑打了个呵欠也闭上了眼睛,这娘俩都无比自然,反倒显得段烬特别拘谨。 他躺在床上,四肢僵硬,怎么也睡不着,就连呼吸都是轻之又轻。妻儿就在身边,他却是鲜少有这般清闲和温情的时刻,竟很不适应。 妻子突然间性情大变……不,段烬想,也许不是性情大变,而是她本就是这般性格,成婚一年以来,他又何曾去真正了解与关怀过她呢?哪怕她性子浪漫到稚嫩,也不是他对她不闻不问的理由。每看见她落泪控诉,他便转身离开,想的是不与她争吵不惹她心烦,却忘了她跟自幼艰难的自己不同。 她又是他的妻子,他本该更包容的。 越想越是心烦意乱,段烬睁着眼睛看着床幔,耳边突然听到蚊子叫声,他仔细地看了下周围,在帐子上看到了一只蚊子。按理说屋子里熏过驱蚊的香,怎地还会有?他们母子俩哪能被咬呢?只是起身去捉,难免弄出声响,又怕惊扰了他们。 瞥见床头有把团扇,段烬便取了来,轻轻扇着,微微的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玲珑满足地发出喟叹翻了个身,盖在身上的薄被掀开一角,露出白嫩纤细的腰身。段烬伸手给她盖好,又把儿子踢开的被子往上拉一拉,看这一大一小都睡得安稳,便不由得眉眼柔和几分。 他也不是天生铁石心肠,只是不解风情。 大约一个时辰,小胖子开始哼哼了,眼睛都没睁开就在哼,可怜巴巴的。段烬查看了他的尿布,果然是尿了,连忙起身拿了干净的来,动作轻柔地给换上,小胖子踢了踢脚丫子,清爽了之后吧唧小嘴继续睡,段烬趁势将那只看了许久的蚊子给捉了,没了恼人的嗡嗡声,他也可以跟着一起入睡。 只是……他的妻子睡相有些霸道啊! 捉完蚊子去净手回来的段烬如是想。 母子俩睡得一个比一个豪放,他也就是去净手而已,小胖子已经滚到床角,而玲珑占据了大半个床铺。段烬刚拿起她的手,人还没躺下,她就顺势滚到了他怀里,像是抱枕头一样抱住他的腰,怎么也不肯放开。 段烬想象了一下妻子清醒后会是怎样的反应,还是没把玲珑吵醒,只是一手搂着她,一手把又开始四处滚动的胖儿子给捞了回来。 现在他明白她为何要他留下来一起睡了,什么软玉温香都是其次,照顾他们母子俩别滚下床才是当务之急。 372.第三十二片龙鳞(六) 第三十二片龙鳞(六) 段烬第一次知道原来照顾一个小孩子是如此辛苦的事。 小胖子年纪小, 控制不住生理反应,但他又爱干净, 一脏了就迷迷糊糊的哭,非要等浑身清清爽爽的才肯安分睡觉。小孩子肠胃又小, 拉了尿了没多久就会饿,便哼唧唧的要吃奶, 段烬一夜间便起了七八次,基本上没睡什么觉。每当他眯了一小会儿,就能听见儿子的哭声, 他会立刻睁开眼抱起来,免得打扰到妻子。 好处是经过一夜的锻炼后,段烬带孩子也有模有样的了,小胖子在父亲怀里睡了一夜, 也总算是熟悉了这个人身上的味道,不再那么排斥。 早膳,玲珑梳洗好了刚拿起筷子, 段烬便坐在了她身边,诚挚地说:“夫人辛苦了。” 玲珑:??? “在世人眼中,男子只要挣揣一份好功名, 让家人衣食无忧便是合格的男子, 可对女子却着实严苛许多,要她们温柔婉约, 又要她们宽容不妒, 还要她们坚强自主, 我想了一夜,才明白过去我实在是做得不够好。多谢夫人指点,否则我永远也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段烬道,“日后我会多多陪伴夫人与嘉……胖胖,只是若有哪里做得不对,还请夫人提点。” 玲珑被段烬这认错态度跟反省能力惊呆了,她眨眨眼:“哦……好的。” 其实段烬推己及人,他想起妻子在家时是怎样的烂漫少女,缘何嫁了人却要受委屈,总是落泪呢?她的父母能够包容她,没道理身为丈夫却不能,哪怕生不出情意,也是要携手一生的夫妻,他年岁比她大,见识比她广,本就应该引导与包容,平日里那样见她哭泣便离开的做法实在是不妥。 他又想起已经年迈的母亲。当年段家败落,只他一人,世人都说段烬段大人少年成名,却不知段烬在寒窗苦读之时,家中琐事、年幼弟妹又是谁来照料打点的。说起坚强,母亲比他更甚。他在学业上刻苦,母亲为这个家付出的却是大好的年华与无尽的时间。 如今妻子也是。 他本就不该要求她贤惠如其他家的夫人,她天真烂漫也没什么不好,保留这样的性格有什么不对?对新婚及自己的夫君充满幻想与期盼又有什么不好? 段烬只觉得对不起妻子极了,态度诚恳至极,还主动把小胖子抱到自己腿上来,接过玲珑手中的小碗给他喂细腻嫩滑的蛋羹。小胖子被从娘亲怀里抱走正想发脾气,一口蛋羹到嘴里瞬间美滋滋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段烬又对玲珑道:“你且用膳,我来照顾他。” 玲珑就这样用诡异的目光看着段烬照顾小胖子,时不时还给她夹菜,一夕之间想明白了,他就跟换了个人一样。虽然动作稍有生疏僵硬,可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在改。 等到撤了早膳,玲珑撑着下巴问他:“你觉得我很辛苦?” 段烬点头。 能不辛苦么?他昨夜带着儿子,被折腾的一夜没睡好,睡不着的时候便想了许多,深觉自己在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好,心里有愧,想着待她好一些。她想他温柔体贴,他便努力让自己改过来,只是他也不知最终她是否能如愿满足。 玲珑叹了口气:“寻常人家的妇人的确是很辛苦的。” 段烬听了顿时一愣。 “可我是真的不辛苦。” 段烬:??? “有乳母有丫鬟,胖宝是饿了渴了尿了拉了都有人伺候,我这人比较爱干净,是不会碰他的脏尿布的,也就是平时闲着没事儿逗他玩玩,才不会一天所有时间都扑在他身上。”玲珑振振有词地说,“你如今已是朝廷大员,每年光是俸禄就够寻常人家过一辈子好日子的了,难道我还要跟寻常妇人一样亲自哺乳照顾小孩?那我嫁你是做什么的呢?” 然后她幸灾乐祸地问:“昨天夜里你不会都亲力亲为了吧?外面有守夜的,你叫一声,她们都知道该怎么做。” 段烬:…… “不过你说的那一番话确实是深得我心,我过去也有不好的地方,不过现在的我很完美,你既然诚心认错改过,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当然会给你机会。” 她小嘴儿叭叭的说个没完,眉飞色舞得意得很,过了半晌,段烬无奈摇头,怀里儿子啊了一声,他低头一看,小胖子冲他啪的吐了个泡泡,裂开小嘴儿笑呵呵,仿佛在跟他亲娘一起嘲笑他。 给小胖子做的婴儿车已经好了,里面铺着柔软的垫子,还有个遮阳的小伞,四边悬挂着小孩子喜欢的玩具,小胖子坐进去开心的不得了,一个人就欢快地玩了起来。 段烬今日也还是休沐日,就跟玲珑一起带着小胖子去见段老夫人,跟老太太说了说话,老太太也知道长子平日公务繁忙,好不容易休沐在家,当然要给小夫妻单独相处的机会,就摆手赶他们走,顺便把小胖子给留了下来说要好好疼疼小孙孙。玲珑跟段烬一出老太太院子就说:“你去忙你的吧,我先回去了。” 谁知段烬却拉住了她,他的手很温热,握住玲珑的就没松开。玲珑朝他看过去,就见他双目平视前方,语气僵硬道:“……一起走。” 一起走就一起走,谁先松手谁是狗。 片刻后。 玲珑:汪。 她把手从段烬手里扯出来甩了甩,很不高兴地白他一眼:“都攥出汗了!” 看了看手心,还是湿漉漉的,玲珑就把手朝段烬身上擦,他今日穿得干净衣裳,被她这样胆大包天的一擦,整个人都惊了,面部出现了很诡异的表情:想要喝斥又不肯喝斥,有点生气却又不想生气,最终百转千回,化作一声轻叹,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捏着她的小手仔仔细细擦起来,又道:“我做得不好,你且见谅。” “我不见谅。”玲珑看手被擦干净了,就又伸到段烬面前,段烬一看这小手,白白嫩嫩,手指头又细又长,他刚才握在掌心,软绵绵的,小的令人怜惜,“你不会牵手,多牵牵就习惯了。” 他便又迟疑着握住,玲珑趁势勾了勾他的手心,钢铁直男段大人浑身一僵,根本无法放松。他对男女之事只有朦胧的理解,除却心中那份说不出口的喜欢外,就连新婚之夜圆房都是根据册子上来的,也没感受到什么快乐,只是一件履行夫妻义务的事而已。他脑子里也没什么风花雪月,更不懂什么叫情趣,玲珑觉得他喜欢的那位姑娘未尝不知道他的情意,只是嘛……段烬这人,是远观极好,亵玩体验极差,他又不风趣不幽默也不温柔不体贴,绝对不是谈恋爱的好选择。 当然若是个务实的没有什么浪漫想法的姑娘嫁他为妻那就再好不过了,两人对头,能相敬如宾一辈子。 一张白纸,泼墨还是素描,都将由龙女来掌控。 她一边走一边摇晃着两人交握的手,段烬难免紧张,又在心中揣测玲珑的想法。想她这样甩手,是不想被他牵了感到厌烦了呢,还是只是因为好玩? 但他观察妻子的神色又看不出什么来,便格外迟疑,若是她厌烦了,他是不是该主动收回手,不惹她不快?可万一不是呢?她是不是又要哭了? 一时间,进退两难。 玲珑不知道段烬在想什么,她拉着他回了卧房,主动松开他的手跑去不知道翻找什么东西。段烬正襟危坐在床边,双手放在双膝上,目不斜视,正义凛然。 等到她欢快地跑过来展示手中物品时,段烬还不懂是什么意思。玲珑就把手里的香木塞进他的大手:“你觉得这块木怎么样?可适合雕刻?” 段烬摸了摸,又掂量了下,“极好。” “那好,你用它雕出我还有胖宝来。” 段烬有点不解:“你是怪我没有送你礼物么?可木雕只是装饰,你若是喜欢,我带你出门买些胭脂首饰好不好?” 他对妻子的讨好很笨拙,可以概括为一个字:买。 但玲珑不高兴了:“让你给我做个雕刻这么难啊,还是说你想雕的另有其人?” 段烬这回是眼神茫然了,“啊?” 玲珑确定胖宝肯定是他亲生的,因为父子俩啊的神态简直如出一辙。她深吸一口气,有种王者遇到青铜的感觉,对方看着机灵,结果一加一都不会算还得从头开始教。“听说你擅雕刻,可有此事?” 段烬颔首:“只是兴趣,不算专精。” “那我要你给我做个木雕有什么不好呢?还是说你只想给你的心上人雕,别人都不行?” 段烬终于反应过来了! 看他恍然大悟的表情,玲珑感动的老泪纵横,这个人,他终于知道她在说什么了! “不是。”段烬摇头,“你若是喜欢,我便为你雕,你想要多少都可以。” “然后呢?” 然后? 什么然后? 段大人又开始不懂了。 玲珑实在是没忍住,在他靴子上踩了一脚:“关于你心上人的木雕二三事,你不该解释一下吗?” 373.第三十二片龙鳞(七) 第三十二片龙鳞(七) 段烬现在不敢随意说话, 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不管说什么,她听到了都很容易生气不高兴。就像是现在他并不明白玲珑到底是想要他解释什么,半晌,试探着、小心翼翼地道:“那是许久前的事情了……” 玲珑默默地看他。 被她这样看着,段烬着实是不清楚自己要如何说才能让她满意,犹豫了许久许久,道:“我……去派人把那木雕要回来?” 玲珑绝倒。 她站好,双手叉腰:“你这是什么意思, 想借着去要木雕的机会再跟你的心上人私会吗?我跟你说你趁早死了这个心,不可能的!有我在你想都别想!” 段烬觉得自己还是别说话了吧!他伸手把那块香木拿过来,起身要走, 这就是他以往一贯的作风,但走到门边突然想起什么,回头一看,妻子还瞪着大眼叉着腰盯他。这造型可以说是相当不雅了, 但段烬却诡异地觉得有几分可爱, 他解释道:“我去书房做木雕。” 可她还是站着盯他。段烬紧张地舔了舔唇瓣,试探道:“那要不……你来监工?” “我才不要,可是你既然诚心诚意地求我的话, 那我就勉为其难去一下好了。” 段烬顿时搞不懂她是真的要去还是假的要去, 如果是真的要去又为何拒绝?如果是拒绝又为何要去?他满心疑问不敢问,只好老老实实地走在前面带路, 结果没走两步就被玲珑拽住衣袖, 扭头看见她白瓷般的小脸上全是不满:“你比我高那么多, 腿也比我长,一步顶的上我好几步,你走那么快,我要怎么追你呀?还是说你根本就是不想带我去,刚才的邀请是虚假的套话?” “是真心的。” 他这个急忙补救的态度玲珑还是满意的,她干脆继续耍赖了,直接伸出双手。段烬看不懂她的意思,就微微扬眉表示疑惑,玲珑跺脚不耐烦道:“要你背我过去呀!” 这委实太亲密了些,段烬万万无法接受。他面上就显现出拒绝的神色来,因着性情内敛,他从不会在人前做出有损身份之事,如今这青天白日的,又有许多下人在,他压根做不来。 就在他以为妻子会生气的时候,她却落泪了。 与平日里那种歇斯底里的哭泣不同,漂亮的眼睛里迅速蓄满泪花,看着又可怜又委屈,偏那泪花又不肯掉下来,就在眼眶里打转,怕是神仙见了都不免怜惜。段烬着实怕她落泪,心中又酸又涩,道:“你不要哭,好不好?” 玲珑吸了吸鼻子,“你背我就不哭。” 段烬轻叹:“夫人……” “你背不背?” 眼看着那晶莹剔透的泪花有要掉下来的意思了,段烬头脑一热:“背。” 紧接着他就见识了何谓妻子的变脸绝技,她几乎是瞬间就眨掉了泪花,兴冲冲地对他招手:“你蹲下来蹲下来。” 已经答应了的,覆水难收,段烬沉默蹲下,玲珑便欢快地扑到了他背上,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出发出发!” 笑得倒是天真可爱,段烬看不见她的表情,却听得到她满是欢喜的笑声,横竖脸面已经丢的差不多了,这院子里又都是伺候的下人,要他们把嘴把管严实点便好。为今之计就是快些到书房去,免得叫她再生事端。 将香木递给她,“拿好。” 这会儿玲珑就很乖巧听话了,一手搂着段烬脖子,一手抱着香木,她的身子又软又轻,段烬将她背起来时暗自吃惊——她怎么这样轻?轻飘飘的仿佛没有重量一般。夫妻一年有余,却还是头一回这般亲密,段烬被鼻息间萦绕的动人幽香干扰地说不出话,只一步一步朝书房走,却是掩不住的心猿意马。 玲珑说:“你以后要常常背我抱我,我才会开心。” 段烬嗯了一声:“听你的。” 玲珑再次感觉段烬就像是拉磨的驴,你给一鞭子就往前走一步,你不打他他就原地不动。她干脆在他脸颊亲了一下:“真的都挺我的?” 结果就被亲了这么一下,段大人差点儿把妻子从背上甩下来!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变红,最终低斥一声:“不许胡闹。” 玲珑噘嘴:“我怎么胡闹了?我亲你一口都是胡闹,那跟我生了个儿子的你是什么呀?” 段烬已经死了跟玲珑争辩的心,反正无论说什么都是说不过她的。他忍着发烫的脸颊把她带到了书房,至于沿途下人们见了鬼的眼神,段烬权当自己瞎了。 他把玲珑放在书房的软榻上,右手手指轻点她的鼻子,这本是幼时对待玩闹的弟妹的习惯动作,他们长大了些就没再做过了,没想到今天在玲珑身上重演。“下次大庭广众之下不可如此孟浪轻浮。” 亲一口就叫孟浪轻浮?玲珑眨眨眼,段烬不知她有没有听进去,刚准备再重复一遍,她突然对他嫣然一笑——那当真是冰雪消融姹紫嫣红瞬间开遍,他看得都要痴了,被她捧住脸,这回的吻没有落在脸颊上,而是唇瓣上。 “这里不是大庭广众,除了你我之外没有旁人,可以如此孟浪轻浮么?” 她说着,还舔了舔红唇,带着几分意犹未尽。 段烬已经完全不知道要作何反应,他面色僵硬中透着红,半晌,就在玲珑以为他会发脾气跟她讲一大堆之乎者也的时候,他站直了,淡定道:“下不为例。” 要是转身走去拿工具的时候没有同手同脚,架势还挺唬人的。 自打为皇帝效力以来,段烬已有数年不曾碰过木雕了,刻刀拿在手上,竟有些生疏。他凝视着手上的香木,微微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脸颊传来一阵疼痛,竟是玲珑掐住他的脸,哼哼着威胁:“在我面前,你在想谁?” 段烬真没想谁,就是回想了下过去沉迷木雕的时候,他被她掐着脸,这是个弱女子,又是他的妻子,他自然是不会恼的,但因此说话有些口齿不清:“晃开。” 玲珑问:“你在想谁?” 段烬摇头表示谁也没想,他握住她的两只小手轻轻拿下,道:“只是在想过去,父亲还在的时候手把手教我的模样。” 玲珑听了,歪了歪脑袋,段烬被她这个无意识的动作萌了一下,随即她就挤进他怀里,伸出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来嘛,你手把手教我嘛。” 这不是什么不外传的手艺,段烬还真以为玲珑是有兴趣想学,便很认真地教导,结果他刚说了一句话,要她集中心神,她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段烬心驰神荡,他轻咳,道:“仔细看我。” 他的意思是要她看他手中的刀,可玲珑却真的睁着水汪汪的眸子盯着他,这跟先前发脾气不一样,柔情似水,情意绵绵。饶是段烬也被这样毫不掩饰的火辣辣的视线看得不知手脚往哪儿摆,正想再说她两句,她又亲上来了。 迷迷糊糊中,段烬似乎明白何谓耳鬓厮磨,又何谓红袖添香,也明白为何古往今来英雄好汉文人墨都难过美人关。 她像水一样蜿蜒在他怀中,软软的甜甜的,段烬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妻子怎地变得如此可人?他知道自己的性格难以亲近,每每见了她的泪水便不知所措,只得离她远些,可离她远些,她仍委屈,仍是哭,却从不说为何委屈为何落泪。段烬又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哄她——他根本不是那般会柔情蜜意哄妻子的人。 但如今妻子却直白地明说,她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期待他做怎样的事——她肯说,段烬就会为她去做,只要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 就像是这木雕,他根本就没往她吃醋的方向去想,他是朦朦胧胧地喜欢过人,可对方心有所属,他也不会做出夺人所爱的事。得知已定下婚约,段烬便再没想过那人了。 事到如今,他恍然间有种想法,也许这些他不光自己心里清楚,也该跟妻子说清楚。 “……你说的那个送人的木雕,是她离京时我赠与她的礼物,并不值钱,只是一份心意。”段烬斟酌着字句,生怕哪一句没说好又犯了妻子的忌讳,“若是你不开心,我以后都只给你雕。” 玲珑诧异地看他,本来以为他是忽然开窍,可一看段烬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是开窍,他是真的这样想,也不是存心要讨好她,就是觉得她不喜欢他给别人做木雕,但已经送出去的拿不回来,她不喜欢,他以后就只给她一人做便是了。 不为难也不委屈,他心甘情愿的答应她。 小巧的鼻子抽了抽,玲珑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开始变香了。” 段烬道:“是你身上的香气吧。” 玲珑只笑不说话,段烬就着这个姿势将她圈在怀里,香木屑一点一点落在桌面,他的声音也越来越温和低沉,像是在讲一个陈年的故事,只要你愿意听,他就不会停下。 374.第三十二片龙鳞(八) 第三十二片龙鳞(八) 幸福来得非常迅速, 走的时候也相当快捷。段烬手头的香木刚出了个雏形,就有人敲书房的门, 听声音是阿欣, 小心翼翼地说排骨饺子蒸好了。没等段烬开口说话,他怀里的妻子就钻了出去, 看也没看他一眼, 头也没回扬长而去! 那是玲珑来书房之前吩咐的, 既然做好了, 那她当然不会继续浪费时间在段烬身上,她又不想学木雕,对这个也没兴趣。 明显排骨饺子对她的吸引力更大。 徒留情窦初开尚且懵懂的段大人握着未成形的木雕眼神茫然。 玲珑昨天就想吃了, 但昨天府上没有新鲜排骨, 这是今儿一早厨娘特地出去买的,专门回来给她做蒸饺吃,排骨剁的十分细腻, 小米醋加辣椒做调味一蘸,神仙都不换。 她一个人坐着慢慢吃, 顺便让下人将其他几份送到其他人那里去, 阿欣应了, 去送饺子, 回来的时候把小胖子给带了回来。一见娘亲, 还含着两大泡眼泪的小胖子顿时喜出望外, 在婴儿车里就拼命冲玲珑伸手, 意思是要她抱。 玲珑把他抱到腿上, 他就乖乖坐好,专注地看娘亲吃饺子。他虽然爱吃,也难免馋,却从不会上手抢,大人吃东西,他顶多也就用渴望的眼神看一看,再不济伸手虚空抓一抓。眼下他的视线就黏在饺子上,还对那碟深色的酱料感兴趣。娘亲吃东西前为何都要蘸一下呢?难道那个比奶还好吃吗? 玲珑就这么残忍的在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面前,吃掉了整整一盘排骨饺子,一个都没剩下。不过她到最后良心突然发现,留了一小块饺子皮给小胖子尝尝味儿。他牙齿都没长出来几颗,含着饺子皮咂的津津有味,咬不动就用嫩生生的乳牙磨,弄得玲珑满手口水。 她太嫌弃了,差点儿把他从膝上扔下去。最后把那没滋味的饺子皮丢掉的时候小胖子还依依不舍地看着,大有想再咂两口的意味在里面。 等到段烬回来,什么排骨饺子?根本没他的份儿。他的妻子正跟儿子在玩,看到他回来才告诉他:“除却给娘还有弟弟妹妹的,我还给你留了一份,可是你太久不过来,我怕冷了,就帮你吃了。” 段烬心想,那你不会派个人叫我一声么? 他一进屋就闻到那股诱人的香味儿了,在书房待了这么久肚子也颇饿,哪里知道妻子是一个也没给自己留。既然所有人都有,偏偏他没有,段烬便问:“那明日会有我的么?” “明日我不想吃排骨饺子了。”玲珑眨眨眼,理所当然地告诉他,她想吃什么厨房才会做什么。 好在段烬也不是个注重口腹之欲的人,只是潜意识告诉他,似乎跟食物比起来,他是不怎么重要的。当然了,现在的段烬还没有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玲珑抓起小胖子的爪子对着段烬挥一挥:“跟爹爹打招呼,叫爹爹陪你玩。” 小胖子是很给娘亲面子的,啊了一声摇了摇手。 段烬面色不禁柔和起来,他走近,也跟着盘腿坐在了地毯上,玲珑把小胖子放下,他现在还不会走路,但爬的飞快,一放到地毯上就跟抹了油似的嗖嗖的到处窜。可能是熟悉了段烬的味道,不是很怕这个陌生人了,开始朝他身上爬,拿他当山。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巴住段烬的胳膊,试图站到他腿上。 但是他人小力轻,哪里站得上去?接连失败了好些次,都要泄气了,却被段烬抱了起来,举的高高的。小胖子也不怕,笑呵呵的手舞足蹈,娘亲可没有把他举的这么高过,被人抱着跟凌空而起的感觉截然不同,他咧着小嘴呵呵笑,因为太开心了,一张嘴,口水控制不住地留下来,全滴在他亲爹英俊的脸上。 玲珑捂嘴偷笑,段烬瞬间失去笑容,沉默地要把儿子放下,可小胖子却哼哼起来,看样子是迷恋上了翱翔的快感不愿意回到地面做一只双脚着地的快乐小鸟。他没办法,只好继续举着。玲珑终于善心大发,拿了帕子给他擦脸,顺便接住小胖子源源不绝的口水。别说段烬,玲珑都嫌弃:“你好脏啊。” 小胖子哪里知道什么叫脏什么不脏,继续呵呵笑,段烬被擦干净了面容,赶紧跟儿子保持了安全距离——那种被口水滴满脸的感觉,这辈子都不想再有了。 一家三口倒是度过了自成婚以来最温馨最和谐的一天。 五日休沐结束后,段烬竟生出一种不想离家的想法,他自懂事以来便不曾这样想过了。 早起,妻儿还在熟睡,都依偎在他怀里,一大一小看起来无比乖巧,可段烬知道这都是假象,不过……这是他一生的责任,保护母子俩衣食无忧不受人欺辱,为他们遮风挡雨,这是身为丈夫与父亲应该做到的。 他心里这样想,禁不住在妻儿的额头分别吻了一下,吻完之后顿时浑身僵硬神色怪异——休沐这五日,他被这母子俩时不时的亲吻给带出了习惯,自己居然也禁不住吻了他们。 这样的行为,在过去的段烬身上是决不会出现的。 他有些脸热,赶紧起床,轻手轻脚怕吵到妻儿,自己着了衣衫,将帘幔放下不打扰,只是离开前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眷恋。 这样的情感,只在多年前段烬还是少年时,第一次孤身一人离家出现过。他不知道这样的自己算不算脆弱可笑,可对自己的妻儿生出眷恋,应当也不是错误的事吧? 身为皇帝的左膀右臂,本来休沐三日变为五日已经是皇帝的极限,段烬一觐见皇帝就有差事吩咐,不过段烬一进御书房,皇帝就发现这位自己最器重的重臣今日神情格外轻松愉悦。 段烬是谁?那是背地里被大家取了个段老虎外号的油盐不进的家伙,钢筋铁骨不受人摆布,什么时候都是铁面无私刻板的不行,可今日……皇帝没忍住,问:“段卿今日春风拂面,可是有什么喜事?” 他仔细想了想,作为一个关爱臣子的皇帝,段烬是他的近臣,皇帝自然是很关注他的生活的。成婚不久妻子便有孕,儿子如今都十个月大了,皇帝还准备在段烬儿子周岁时微服参加呢!可就他目前所了解的来看,也没什么值得他这位不苟言笑的股肱之臣高兴的事儿啊! 段烬道:“回皇上的话,并没有。” “没有?”皇帝不信。“往日你可不是这样。” 段烬想了想,道:“可能是皇上难得给臣放个假,臣还没从休沐中清醒。” 这话里话外是埋怨皇帝把他一个人当十个人使了!皇帝惊了!段卿怕是疯了!往日段卿可从不抱怨!他派多少差事就办多少差事从无怨言!今日的段卿怎么了?怎么跟其他臣子一样不给放假就抗议了?! 说来皇帝的确是心虚,按本朝律例,臣子们每个月都有三日休沐日,不过段烬自打为他效命以来,一年到头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放假。皇帝轻咳,假装自己没听懂臣子话里的意思,赶紧把话题转回到政事上。 等到段烬领了差事,皇帝朱笔都提起来了却不见他走,顿时讶异:“段卿还有事?” 段烬认真地说:“臣想跟皇上商量下日后休沐的时间。” 皇帝:“……段卿这是怎么了?以往你不是都不想回家去?” “臣意识到自己对妻儿并不够妥善,因此想要匀出些时间常伴他们,还请皇上成全。” 皇帝的心都在滴血,他摆摆手:“再说再说啊,朕今日太忙了,等你差事办完了再说。啊朕想起来了,朕还召了赵卿觐见,来人,去把赵大人请进来!” 段烬眼看着这皇上就不搭理自己了,他只好行礼退下,迎面跟赵大人碰上,赵大人可能是听到了,就颇为同情地看了段烬一眼。 这么拼命做什么?皇上又不给你涨俸禄,拼死拼活还不是每个月就拿那么点银子那么点粮食?唉,想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也跟段大人一样满腔热血想要报效皇上的知遇之恩,后来成了老油条,办完该办的差事后就想方设法的偷懒了。 何必呢?何苦呢? 听说段大人的儿子才十个月大,照段大人这个忙碌程度,怕不是儿子都要认不出来亲爹了! 赵大人完全不知道自己一语成谶,小胖子确实是认不出谁是他亲爹。 在段烬的据理力争下,百般逃避的皇帝最终还是屈服了,给他每个月三日休沐,段烬把这个好消息回来一说,段老夫人首先就点头:“这个好这个好,你在家里,咱们家也就有主心骨了。” 弟弟妹妹就很不敢相信:“大哥居然主动跟皇上要休沐了?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不成?” 只有玲珑跟小胖子一脸淡定,后者是听不懂,前者是无所谓,反正段烬在不在家,都得受她折磨,跑哪儿都没用。 375.第三十二片龙鳞(九) 第三十二片龙鳞(九) 段烬此人, 一诺千金, 说要改, 那就是真的很努力在改, 只不过他的情商是死的, 还是老样子,玲珑抽一鞭子走一步, 否则绝对站在原地半天不动弹。玲珑的重心都放在小胖子身上,对段烬撩拨够了, 看着他俊脸潮红听着他心跳如雷却不知如何纾解特别想笑, 把他撩拨到极致便拍拍手不管,什么钢铁直男, 不过是没开窍, 在别的事儿上那么精明,没道理对她就变傻了。 想她温柔引导?不存在的。 小胖子一周岁, 皇帝还真微服出宫来参加了, 可把段家人吓了一大跳,惟独玲珑没有,皇帝出现的时候她不在,皇帝走了她才来, 因为她不想给皇帝下跪啊!好在皇帝自己心里有数,他要是留下来人家肯定拘谨,便说了几句话, 又抱了抱小胖子, 赠予了小胖子一块玉牌才离开。 小胖子坐在桌子中间, 非常犹豫到底要拿什么东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玲珑就双手环胸倚着柱子,小胖子呜哇的叫,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伸出两只胖乎乎的胳膊,很费力地把每一样抓周用的物品都往身前拢,等到变成一座小山,就流着口水笑嘻嘻地趴了上去,用自己满是嫩肉的肚皮把它们全部遮住。 言下之意是:这都是我的了。 段老夫人跟段宵段芙蕖都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惟独小胖子的亲爹段烬段大人无奈地扶额,旁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儿子这一招是跟谁学的么?分明是跟他那个娇蛮又不讲理好似永远长不大的娘亲学的! 玲珑的霸道难缠以及磨人,段烬在这两个月里已经彻底见识到了,而且被磨的一点脾气都没有。边上看着的婆子丫鬟们也傻眼了,好在有巧嘴的,赶紧说吉祥话:“小少爷以后可是有大出息呀!这又抓毛笔又抓佩剑还抓算盘,这不是说咱们小少爷长大了文武双全还会赚银子嘛!老夫人好福气,大爷夫人好福气!咱们段家好福气!” 老太太一听觉得还挺在理,猛点头:“我看也是这样,我看也是这样!” 段宵段芙蕖就更不会说什么了,段宵如今都十六了,他选择从武,如今在皇帝亲自管辖的虎卫营当差,前途无量,也越来越成熟。段芙蕖就更不用说,她今年刚及笄,正是说亲的时候,性格又羞怯内向,娘家越强大,自己日后在婆家才能站稳脚跟,自然也盼着大哥二哥都好。 不过他们跟玲珑的关系都很一般,玲珑又不是那种会主动跟人打好关系的人,上赶着来讨好她的她都懒得搭理,怎么可能去主动对别人示好?如果她对谁示好了,那人到最后至少也得脱层皮。 问段大人就知道了嘛!这两个月段大人洗了多少次冷水澡他自己门儿清。 小胖子保护住了自己软肚皮下的宝贝,开始口齿不清地叫娘,不过他说不清楚,喊成了“凉”。玲珑终于大发慈悲走了过来,握住他软绵绵的小手,颇有些吃力地把他抱起,顺便吩咐段烬:“这些东西记得给他收起来放到他的小金库里。” 是的,在玲珑的熏陶下,小胖子也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箱子,里头藏满了他心爱的玩具零嘴等等等等,除了玲珑他不跟任何人分享。 段烬乖巧地应了,他现在自有一套行为准则,那就是拿不准妻子想要什么的时候,就按照她的话去做,不用管为什么。经过两个月的地狱式磨练,段烬也逐渐能明白玲珑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了。嫌汤太烫,她不是想放凉了再喝,而是要他吹一吹;抱着儿子没法吃东西,不是要他帮忙把儿子抱走,而是要他喂一口;晚上睡觉在床上滚来滚去,也不是要赶他走,而是要他念故事哄她入睡……诸如此类的事情层出不穷,段烬逐渐明白一个真理:玲珑说喜欢不一定是喜欢,说讨厌也不一定是讨厌,端看他站在什么角度怎么理解。 说实话,比上朝累,比办差难,但段烬可能被虐出快乐来了,他居然还挺乐在其中的,并且每次猜中了玲珑究竟想要什么,都觉得自己很厉害。 就这样摇摇晃晃慢慢吞吞,小胖子从一岁长到两岁,又从两岁长到三岁……再到过年的时候,他已经满五岁了。 身上的肉倒是消去不少,这孩子从小就胖,段老夫人也奇怪,说他们家孩子没打小就这么胖的,而且直到三四岁的时候还是浑身都圆滚滚,下手一捏,全是软绵绵的嫩肉。小孩子胖一点是可爱,但玲珑不肯让他再这样胖下去,便逼着他减肥。 好不容易长好了牙会说话会走路的小胖子,刚刚品尝到人间美味没几年,就被最喜欢的娘亲逼着减肥。 就连祖母叔叔姑姑还有表弟妹们都为了让他成功减肥不在他面前吃肉,他娘亲却次次在他运动的时候吃得香,那味儿闻起来真是让人受不了,小胖子都哭了。 而且娘亲特别残忍,还要他每天跟爹同时起床,跟爹一起打拳,刚开始那段时间,小胖子光是蹲马步就蹲哭了,一边哭一边想赖在地上不起来,他爹看着严肃,其实心软,小胖子想着耍耍赖一天混过去就成了,可他爹这个没骨气的!娘亲一出现,都不用说话,拿眼睛一斜!爹就立刻踢他屁股让他继续蹲马步了! 在这样的人生里,五岁的小胖子终于甩去一身肥肉,不再胖的像颗球,对此玲珑很惆怅:“不圆了,不能再叫小胖子了。” 不过她还是叫他胖宝,几年下来全家人都被带跑了,小胖子大名叫什么无人在意,就连姑姑家刚会说话的小妹妹都叫他胖宝哥哥!他现在哪里胖了! 唉,身为段家长子,胖宝也是很辛苦的。本来爹想他三岁就启蒙,是娘亲不允许,就给拖到了五岁,爹还生气呢,私底下偷偷教他认字,到底是自己亲爹,胖宝没好意思打击他,就装作很认真的模样跟着学,其实娘亲早就教了,而且教的比爹好。 也比学堂里的夫子好。 此时此刻,胖宝假装认真听课实则神游天外,早上出门的时候娘亲说中午回家会有糖包子吃,想到那甜滋滋的味道胖宝就坐不住了,屁股底下跟抹了油似的。 先生看到了底下这一群学生,最大的八岁,最小的也有四岁,但哪怕是最小的,一上课也是老老实实不敢乱动的,谁都没段阁老家的小公子调皮捣蛋,一节课都坐不安稳。先生本来看胖宝不认真听讲,就经常提他起来回答问题,在学堂没有身份之说,只有师生,回答不上来是要被打手心的,偏偏胖宝虽然上课走神不专心,但不管他问的什么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背书比别人快字儿比别人好反正哪哪儿都拔尖,于是乎再看到胖宝心不在焉,先生都不管了。 他觉得还是跟段阁老说一声,段家小公子完全不应该跟这群年纪相仿的孩子在一起进学,应该寻更好的先生来教,才不枉费他天资聪颖。 等段阁老来接小公子回家,先生就委婉地表达了这个意思,顺便还问了下段阁老是怎么教孩子的,真不愧是年仅而立就步入内阁的重臣,教出来的孩子也不同凡响,想当初段阁老也是一篇文章惊艳天下的风流人物啊! 段烬被问得傻眼,他哪里知道胖宝怎么这么聪明?他每次在家,看到的都是妻儿混在一起吃喝玩乐,他要是说一句还被妻子骂,怎么胖宝原来这样聪明的吗? 满头雾水的回到家,段烬开始研究妻子平时给胖宝准备的玩具,那都是她找了能工巧匠做出来的,段烬本来觉得小孩子家的玩具能有什么难的,结果一上手他惊了……他居然不会玩! 玲珑在边上跟胖宝一起吃糖包子,一边看段烬一边跟胖宝尽情嘲笑:“你看你爹,简直笨的可爱,估计九章算术都没读完,连勾股定理都不晓得。” 胖宝一边啃糖包一边猛点头:“好笨啊好笨啊。” 玲珑那是随便带小孩玩泥巴的人么?她是对幼崽没什么兴趣也懒得搭理,可如果她认真起来,教出个聪明的小天才又有什么难的?不是她吹,就胖宝现在的水平,十三四岁时的段烬也未必赶得上。这还是玲珑收敛了些的,毕竟教小孩只教人类世界的知识是其次,性格才是最主要的。 现在的胖宝开朗活泼积极向上,偶尔调皮恶作剧都在玲珑的容忍范围内,等再过些年长大了不知得多讨人喜欢,一辈子肯定是顺风顺水名扬天下,段烬都比不上。 段烬失魂落魄,他捧着平时胖宝经常玩的那堆写满了奇怪数字跟符号的积木出神,连糖包子被他们母子俩吃光了一个没留都没注意。 这种失落一直维持到晚上入寝,胖宝现在已经不跟他们睡了,但段烬也没有回书房去,玲珑也没有提,两人就在一张床上相安无事地睡了四年多—— 或者说,是单方面的相安无事。 376.第三十二片龙鳞(十)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 所谓单方面的相安无事, 就是这四年里段烬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被撩拨到快爆炸了然后妻子拍拍屁股走的无比潇洒——现在他已经可以很淡定地顶着帐篷去洗冷水澡了, 反正拒绝被撩是不可能的, 段烬早就被磨的没了脾气。 胖宝越长越大,作为本朝有史以来最年轻阁老的长子,许多人都密切关注着他,他生得也好, 虽然小时候胖乎乎的, 可随着年纪增长, 个子抽条,又有个对美很坚持的娘亲, 被逼着减掉了身上的肥肉后,是越长越出众、越长越好看。十七岁高中状元游街时,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状元郎轻轻一笑,不知迷倒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儿。 段嘉在外面人模狗样的, 一回家就原形毕露。他虽然是段阁老的独子, 可他亲爹真没有给他走后门的意思,段嘉在皇帝钦点下入了大理寺,至少磨练个两三年才有出头的机会。当然皇帝是非常看好他的, 段嘉与太子关系很好,只要太子不出大差错,日后也能保段家百年兴盛。 不过十七岁的段嘉觉得他亲爹是越来越冷漠越来越严肃了,以前自己小的时候还有抱抱举高高, 现在看到了跟没看到一眼, 眼皮子一掀一瞥就当没他这个儿子, 倒是在娘亲面前献殷勤献的越发勤快。 呵呵,段嘉觉得,就是再过个十年二十年,他也不一定有弟弟妹妹出生,就他亲爹那个情商,根本不会讨好娘亲,笨的一匹,段嘉都不稀得说他。 小时候他还不懂,后来稍稍大点儿,再回想起小时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爹现在连他娘的嘴可能都没亲过几次,别提旁的了,不存在的。 单看大冬天的他爹还叫冷水就知道,肯定是被娘折磨的惨了。 不过段嘉一点也不心疼,他永远也忘不了曾经一次性蹲两个时辰马步天不亮就起床读书练武的过去——谁家还没个父子反目的故事呢。 “娘!你在吃什么好吃的?!” 玲珑放下手里的牛乳酥,诧异道:“你是狗投胎的吗?鼻子这么灵?” 段嘉笑嘻嘻地挤进来,从她盘子里顺走一块咬了一口,外皮炸的金黄酥脆,里面的牛乳是膏状,热腾腾的香味扑鼻。段嘉三口两口吃掉一个,还想再顺一个,被玲珑一巴掌拍开:“快滚。” 他顿时就很受伤:“娘,我在外面这么辛苦……” “职场菜鸟的必经之路,习惯就好。你爹当年无权无势只靠自己更惨,你比他可幸福多了,至少没人敢惹你。” 这倒是,虽然段烬不给自己儿子便利,可别人却不敢对段阁老的独子无礼,段嘉在大理寺混的是如鱼得水,不知道多开心,根本没有当年段烬摸爬滚打的艰辛。 他其实就是撒个娇想再要块牛乳酥吃,这会儿听玲珑这样说,悲从中来:“娘,你是不是不疼我,不爱我,不喜欢我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段嘉感到很惆怅,他娘护短,但更护食,尤其是自己越长越大,娘就越来越不跟他分享,有时候段嘉恨不得就在小时候算了,不用保持身材,想吃什么随便吃。 “又在缠着你娘做什么。” 伴随着低沉严肃的声音,是段烬回来了,他如今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然不像当年那般忙,已经开始着手培养新人。“今日大理寺的胡大人同我讲你将一名谋杀亲夫的女子无罪释放了?” 段嘉一听他提这个就来气:“爹,你别胡大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那人就是个老学究,臭脾气,还不把女人当人!” 他们父子俩争执,玲珑埋头吃东西,只在父子俩情绪开始激动的时候一人给了一块牛乳酥,段烬段嘉便暂停了语言,两人纷纷坐下,段烬道:“你且说来听听。” 那位女子夫家姓刘,人人都叫她一声刘娘子,她那夫君刘温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十天半个月不归家,一归家便拿妻女打骂出气,街坊邻居都说他不是个东西。刘温之母又蛮横刻薄,总是看刘娘子不顺眼,觉得这儿媳没有福气,又生了一对赔钱货,才害得儿子没出息,平日也是非打即骂。一家子就靠刘娘子给人洗衣服为生,就这,刘温一回家还要翻走全部的铜板再去赌。 半个月前刘温神色仓皇逃回家中,原来他在赌坊输了一大笔银子,根本还不起,赌坊的人便要砍他的手指头,他给吓得缩在家里数日不敢出门。 刘娘子任劳任怨,继续给人洗衣,直到有一日回家,发现一对女儿没了踪影,刘温人也不见了,倒是刘母居然买了只烧鸡回来吃。刘娘子追问女儿下落,被刘母一个耳光甩在脸上,骂她净会生些赔钱货浪费家里的银子养活,好在这对赔钱货长得不错,还能抵几个钱,就叫赌坊的人给带走了,刘温的赌债也一笔勾销,甚至还多得了几两银子。又骂刘娘子没福气留不住男人,因着刘温拿了钱便立刻又去赌了。 刘娘子发了疯般找到赌坊,又被觉得丢人的刘温拖出来打了一顿。她浑身是伤的回到家,拎着菜刀把婆婆给剁了,待到刘温又输了精光回来,也没能幸免。随后刘娘子便主动到京兆府投了案,本来京兆府尹要判她秋后问斩,可为刘娘子求情的百姓太多,历来律法大过人情,于是这棘手的案子就丢到了大理寺。 刘娘子在牢里待了三个多月,始终一言不发。 “要说刑罚,大刑在京兆府就用过了,要说坐牢,也坐了三月有余,我觉着是可以无罪释放了。”段嘉理直气壮,“爹你别生气,你说说,要是那刘温与刘母还活着,律法又能耐他们何?” 一旦牵扯上家事,别说是父亲卖女儿,婆婆打儿媳,那都不是律法能管的了。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那么多百姓自发给刘娘子求情,又为何不能网开一面? 能把一个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女人逼得杀人,就没人追究为什么? 段烬冷面以对,他向来理智,儿子继承了妻子的浪漫与天真,这本是好事。可……“那我问你,日后若是还有类似的案件,你要如何处置?” “我参加科考,入朝为官,便是想要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段嘉握紧拳头,“为何父母贩卖儿女便不算犯法?为何长辈殴打逼迫晚辈官府便管不得?依我看,只要有证据,律法都该管得!” 闻言,段烬素来沉静的面容出现一丝惊愕:“你……” 儿子竟是想要修改律法?! 这是第一次,段烬意识到儿子已经不是幼年那个蹲会儿马步就哭唧唧的小胖子了,他知世故而不世故,心中始终有着美好向往,这是段烬从来都不具备的。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道:“你可知此事艰难程度?” “纵粉身碎骨,儿子也无怨无悔。”段嘉眼神坚定。“爹,你可知我入大理寺以来,读了多少卷宗?有多少无辜的妇女稚童丧命?今日有刘娘子,明日便有张娘子赵娘子,将女人逼到这个份上,还算什么男人?太子后院那几个姬妾,为了所谓的宠爱,便在那一亩三分地成日算计来算计去,她们为何不能像我娘一样?她们是做不到么?是有人不让她们做到!” “诶!”玲珑敲了他的脑壳一下,“好好说话别扯我啊,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她其实并没有教段嘉这些,段嘉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只是最大程度的开发了他的智力,很多道理都是他自己琢磨的,玲珑不喜欢给别人强制灌输是非对错,因为就连她自己也不能理解人类社会的是非对错呢。 段嘉聪明、浪漫、又善良,这是他自己所具备的品质,是从灵魂里散发出的柔软与美好。 段嘉先对娘亲嘿嘿笑了一声,然后认真对父亲道:“我觉得将刘娘子无罪释放没有错,更何况……即便她出狱,一切也都回不到从前了。” 他是深觉自己的无能为力的。有些事他不跟爹娘讲,憋在心里都要疯了。“爹,我本来也在犹豫。刘娘子虽然可怜,可她杀人却是事实,按照律例,杀夫者该处以腰斩之刑,但是一个月前,有个男子失手将其妻打死,京兆府却只拘了他半个月便将人放了。三日前一对老夫妻来大理寺喊冤,说是他们家的女儿入了富贵人家做婢女,犯了错被活活打死,他们来不是求我们做主,而是求我们帮忙让他们给女儿收尸,连喊冤都不敢,因为被人欺辱已是常态。” “爹,我就是想……借由刘娘子这次,推动律法变动。” 段烬微微眯眼:“就没有气胡大人的意思?” 到底是亲生的,段嘉心虚摸鼻子:“谁叫那老混蛋要出言不逊,说什么这种杀夫的女人该千刀万剐下十八层地狱,我跟他辩了几句,他还说我没家教,怀疑我娘的品行。” 说着偷觑玲珑一眼。 他那过了十几年还美如少女的娘亲听了,一拍桌子站起来:“老匹夫!” 377.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一) 第二天段嘉当值的时候没瞧见那位总是对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胡大人, 他其实很不明白, 他跟胡大人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胡大人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这还真不是段嘉吹,打他出生到现在, 男女老少就没有不喜欢他的!他嘴甜会来事儿,人又机灵, 最重要的是长得还好看, 哪怕是他亲娘都说要不是他长得符合她审美观早就被打死了。 但胡大人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 等过了半天, 才听到有人偷偷传言说胡大人早上来当差的路上被人套麻袋揍了一顿, 听说揍的老惨了, 估计至少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段嘉听了先是高兴了会儿,完了觉得莫名有点微妙,他娘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了, 小心眼记仇护食又不讲理还任性, 而且是典型的双标,就许她骂人不许别人骂她, 你背地里偷偷骂最好别让她知道, 否则她一定会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昨天刚说了胡大人骂她,今儿一早胡大人就被人套麻袋给揍了,世上有这样巧的事儿? 段嘉本来想找他爹问一问,结果听说他爹今天早上跟皇帝告假了!理由是身体不适! 段嘉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不是他吹,他爹清心寡欲十几年一身精力充沛比年轻人都强壮, 两人走一起看起来跟兄弟似的, 多少年了段嘉都没见过他生病, 昨天晚上还活蹦乱跳的跟他在饭桌上争辩险些打起来,怎么今天就病了? 有同僚来问段嘉要不要趁着下午,大家伙儿一起去胡大人府上探望探望,段嘉颇有些心虚,但他必须去啊,哪怕关系不好,表面样子也得做,更别提他要是不去那不就是证明他心虚?他怎么可能心虚? 到了胡大人府上,胡大人已经醒了,但是由于被揍的太狠,说不出话,就用颤抖的手写出了颤抖的字,要人全力缉拿嫌犯!谋害朝廷命官,这可是要掉脑袋的大罪! 段嘉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胡大人伤成这样了看到段嘉还哼一声不搭理,就跟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段嘉坐到床边握住胡大人的手,满怀深情地说:“胡大人!你一定要好好养病!在你养病这段期间,千万不要乱动,也不要胡思乱想,有什么事我们都会帮衬一二的!” 胡大人翻着白眼又晕了过去,他的手被包成了猪蹄,偏偏段嘉看着斯文力气却不小,这一捏,十指连心,疼的他话都说不出,眼皮一翻就没声儿了。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段嘉浑水摸鱼又掐了胡大人一把以抱平时被他各种刁难的仇,然后感慨:“像胡大人这样的好人,居然会有人想要谋害他,真是、真是……” 真是干得好啊! 同僚们彼此相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位胡大人眼高于顶,仗着有些才华,又有资历,就对他们这些年轻人看不顺眼。平日里冷嘲热讽是轻的,他是顶头上司,没少给其他人下马威。你想翻案?想查阅卷宗?到了胡大人这里,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他非要给你拖个三五日,完全不拿人命当回事儿,尤其是女人的。段嘉进了大理寺后通过他亲爹的面子查阅了胡大人所经办的近一千桩案子,也不知道胡大人对女人有什么偏见,在他经手的案子里,但凡女人是嫌犯,不管有没有证据,他都要先上大刑。 没少屈打成招,因此像段嘉这般年轻的有志之士,都非常看不惯。奈何胡大人的姐姐是皇帝的妃子,虽然不是很受宠爱,却为皇帝生了三个儿子,一时也没人动得了他。 否则段嘉是段阁老的儿子,一般人哪敢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 段嘉暗中报复后纵马回家,直奔他爹娘的院子,就看到他那称病不去上朝的亲爹正跟他娘坐在亭子里敲核桃吃,他爹敲一个他娘吃一个,两人还在说什么话。 段嘉摸过去,本来想偷一个敲好的核桃,却被段烬一锤子砸在手上,疼得眼泪狂飙:“爹!你是我亲爹!” 段烬说:“是。” 玲珑笑出声:“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我鬼鬼祟祟?娘,你今天跟我爹干什么去了?” 玲珑一派坦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今天你爹身体不舒服在家休息,我们什么也没干啊。” 段嘉才不信呢,他可是他娘一手养大的,还不知道她?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他娘亲就是那最最最最会骗人而且说谎不脸红的!“胡大人今天叫人套麻袋揍了,娘你知道吗?我来家前去瞧过了,被揍得老惨了,刚看到我去探望就激动地又晕了过去。” 段烬随手拿起一串葡萄给他,慢悠悠地问:“胡大人瞧见你激动的晕了?” “那可不!”段嘉咬下一颗葡萄,一边吃一边比划。“当时看到我就这个表情!然后这个姿势又晕了!” 他气人的本事跟他娘亲学的,虽然不能青出于蓝,但也到能出师的地步了。段嘉说起来沾沾自喜,他还偷偷掐了胡大人好几把呢! “他讨厌你,也是理所应当。”玲珑吃着核桃说,“谁叫他跟你爹是情敌呢?” 段嘉眨眨眼:“还有这回事儿?” 段烬脸一板:“夫人不要胡说,我与那姓胡的才不是情敌。” 段嘉竖起耳朵,对八卦充满好奇与渴望:“娘!怎么回事啊娘!” 玲珑无视掉段烬的眼色,跟段嘉讲:“你爹跟我成亲前有个娇滴滴的心上人,那会儿他跟胡大人都还年轻,两人还说过话,后来心上人不喜欢他,喜欢胡大人,你爹又跟我有婚约,胡夫人就成了你爹的白月光。不信你问你爹,他现在还喜欢着人家呢。” “一派胡言!”段烬矢口否认,“我根本不喜欢她了!” “你爹还送过人家木雕。”玲珑说。 段嘉不敢置信:“爹你这个渣男!” 段烬快气死了:“你这个不孝子,我怎么就是渣男了?!” “不对啊娘。”段嘉突然想起什么来,扭头问玲珑,“我去胡大人家探望的时候见过胡夫人,那胡夫人……体型有胡大人两个宽!” “你爹就喜欢这样的。” 段嘉顿时用原来你是这样的亲爹的眼神看过来,段烬嘴角微抽,“她年轻时并非如此……”话说一半感觉有点危险,及时止损,“不是每个女子都如你娘这般,能美貌如花不减当年,如今我心中只有你娘,什么胡夫人,不认识。” 玲珑撇撇嘴。 结果过了半年,胡大人出事儿了,他错判了一桩案子,将无辜的嫌犯用刑至死,在段嘉的据理力争下,案子水落石出,禀报到皇帝面前,皇帝大发雷霆,贬了胡大人的官还打了他五十个板子,胡大人遍体鳞伤的回了家,他如今是胡家的顶梁柱,然而宫里的妃子姐姐跟三个侄儿向皇帝求情都无功而返。段烬随手拿起一串葡萄给他,慢悠悠地问:“胡大人瞧见你激动的晕了?” “那可不!”段嘉咬下一颗葡萄,一边吃一边比划。“当时看到我就这个表情!然后这个姿势又晕了!” 他气人的本事跟他娘亲学的,虽然不能青出于蓝,但也到能出师的地步了。段嘉说起来沾沾自喜,他还偷偷掐了胡大人好几把呢! “他讨厌你,也是理所应当。”玲珑吃着核桃说,“谁叫他跟你爹是情敌呢?” 段嘉眨眨眼:“还有这回事儿?” 段烬脸一板:“夫人不要胡说,我与那姓胡的才不是情敌。” 段嘉竖起耳朵,对八卦充满好奇与渴望:“娘!怎么回事啊娘!” 玲珑无视掉段烬的眼色,跟段嘉讲:“你爹跟我成亲前有个娇滴滴的心上人,那会儿他跟胡大人都还年轻,两人还说过话,后来心上人不喜欢他,喜欢胡大人,你爹又跟我有婚约,胡夫人就成了你爹的白月光。不信你问你爹,他现在还喜欢着人家呢。” “一派胡言!”段烬矢口否认,“我根本不喜欢她了!” “你爹还送过人家木雕。”玲珑说。 段嘉不敢置信:“爹你这个渣男!” 段烬快气死了:“你这个不孝子,我怎么就是渣男了?!” “不对啊娘。”段嘉突然想起什么来,扭头问玲珑,“我去胡大人家探望的时候见过胡夫人,那胡夫人……体型有胡大人两个宽!” “你爹就喜欢这样的。” 段嘉顿时用原来你是这样的亲爹的眼神看过来,段烬嘴角微抽,“她年轻时并非如此……”话说一半感觉有点危险,及时止损,“不是每个女子都如你娘这般,能美貌如花不减当年,如今我心中只有你娘,什么胡夫人,不认识。” 玲珑撇撇嘴。 结果过了半年,胡大人出事儿了,他错判了一桩案子,将无辜的嫌犯用刑至死,在段嘉的据理力争下,案子水落石出,禀报到皇帝面前,皇帝大发雷霆,贬了胡大人的官还打了他五十个板子,胡大人遍体鳞伤的回了家,他如今是胡家的顶梁柱,然而宫里的妃子姐姐跟三个侄儿向皇帝求情都无功而返。 378.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二片龙鳞(十二) 此时此刻, 胡夫人就像是见了鬼一般,被玲珑吓得步步后退。玲珑就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把玩着茶杯, 里头茶香扑鼻,但她一口也没喝,“说起来若非你害我在先, 我也懒得搭理你。如今你感觉如何呀?胡大人儿女双全, 你却至今未曾生下一儿半女,眼看着胡大人也不好了, 待胡大人百年之后,你要依靠谁呢?这么些年, 你结下的仇人可不少。” 胡夫人神色狰狞:“你怎么知道这些,是不是你害我?是不是你害我?!” “我才没有害你呢。”玲珑翻了个白眼,“是你自己不能生,关我什么事?” 因着自己不能生, 便嫉妒别人能生, 明明嫁了人, 却还要喜欢自己的人给自己守着,胡夫人得知段烬成亲后不久妻子就有孕的消息可没少难过, 尤其是她久未有孕, 婆家颇有微词,她就更难受了。 就如玲珑所说,她没害胡夫人, 她只是让胡夫人变胖, 胡夫人却是让她身体变差, 本就是顺风顺水长大的千金小姐,嫁为人妇后身体越来越不好,便越需要丈夫陪伴,可段烬是什么性子什么职位?他每天光是公务便忙得要死,哪里有时间陪她?再加上胡夫人安插的那些个桩子,原主本身又耳根子软性子拧,两人之间便越发不可挽回。 连带着段嘉都长歪了。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胡夫人做过什么也没存下证据,玲珑把茶杯放下道:“可惜啊,胡大人如今上了年纪,是头发越来越少肚子越来越大,段烬却一如当年风采不减,你心中应该很遗憾吧?只可惜这人是我的了,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看玲珑那得意洋洋的模样,胡夫人心下一动,恨不得用世上最残酷最恶毒的话来贬低段烬,从而证明自己对他的不屑一顾:“不过是我看不上的男子,你要便拿去,谁还跟你抢不成?看你如此关注于我,想必这么多年,段烬仍然对我念念不忘吧?说我不能生,你又何曾再为段烬孕育子嗣?你比我也没好到哪里去!” 玲珑眨了眨眼睛:“可是我有个漂亮听话孝顺还有出息的儿子,你家里所有庶子加起来也没有他好。” 孩子不在多在精,真要比数量干嘛不去跟一窝能生十几个的老母猪比呢? 她气人也是轻描淡写的气人,衬托的情绪激动的胡夫人落了下风,几乎口不择言:“你是嘴巴说得好,谁不知段烬那石头般的性格是又臭又硬,根本不懂得疼女人,你表面装得光鲜亮丽,背地还不知道是怎样的以泪洗面!他那种人,根本不值得喜欢!” 谁会喜欢段烬那种男人?生来仿佛缺了根筋,满腔柔情到了他面前也要被当头浇下一盆冷水,根本不知情爱为何物,谁若是喜欢他,谁就是脑子有问题! 玲珑叹了口气,道:“段烬,你听听,我平时骂你可没这个狠。” 胡夫人心里一咯噔,扭头一瞧,段烬正站在厅门口,神色淡漠,跨过门槛走了进来。他全程没瞧她一眼,完全将她无视,反倒让胡夫人心如刀绞。她嘴巴动了动,一句话尚未说出口,段烬已握住了玲珑的手将她拉起来:“你不是要吃煎饺,给你做好了。” 玲珑却耍赖坐在椅子上不肯挪动:“我要你背我回去。” 面子什么的,在玲珑面前段烬早就没了,他微微弯腰,她便趴了上来,眼看段烬背着玲珑从身边走过,胡夫人忍不住:“段大哥……” 这一声又叫得柔肠百转。 段烬道:“胡夫人,过度肥胖于身体无益。” 玲珑扑哧笑出声,就在胡夫人大放厥词说段烬不好的时候,恰巧段烬到了,听了后面那一番话,他看着面无表情,实则心底指不定怎样生气呢。这人年轻时死板木讷,跟了她这么些年也渐渐有了脾气,不然怎么会跟玲珑一起去把胡大人套麻袋揍个半死?等胡夫人回去可别想有好日子过咯! 胡夫人再也待不下去,夺门而出,玲珑扯了扯段烬的耳朵:“你听听你听听,除了我没人受得了你。” 段烬叹了口气道:“多谢夫人不抛弃不放弃不嫌弃。” 玲珑就笑起来,段烬纵有百般不好,也比胡夫人好多了,更何况他在做人与为官方面真是没得说,放眼整个朝野也找不到如他这般心系天下公正严明之人。至于在玲珑面前的段烬,那就是只有玲珑知道的模样了。 胡大人经此一事一蹶不振,恰逢几个皇子外甥犯了错,皇帝舍不得惩罚自己儿子,可对于同样参与其中的胡大人是不会放过的,胡大人还做着官复原职的美梦,谁知这回惹了事,再没人敢为他求情,皇帝有心杀鸡儆猴,胡大人就成了那撞到枪口上的人,一时间家财散尽,又被流放到千里之外的荒凉之地。 家中更是一片乌烟瘴气,妻妾之间的争斗就没停过,胡大人气得半道上就病了,谁曾想他刚纳的才十六岁的小妾居然趁着他不注意盗走了仅剩的值钱东西,跟个家丁跑了! 胡大人愈发病重,竟就此一命呜呼!剩下个无儿无女只有一身肥肉的胡夫人,总算是没了正室派头,几个被她踩了一辈子的妾侍顿时扬眉吐气,没多久竟活生生干活累死了! 消息传回京城,段烬不为所动,只当是个陌生人。 没了胡大人在上头搞鬼,段嘉的官场之路走得十分顺遂,皇帝年纪大了,如今四海升平,对于修改律法,皇帝没有反对却也没有赞同,段嘉知道此事急不得,好在他与太子关系甚好,只要打好基础,总有理想实现的一天。 不过现在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成家,在经历过祖母姑姑二叔亲爹的各种催促后,段嘉已经不敢回家了,因为一回家就必定要被抓过去看一大堆姑娘的画像,要他从中挑个合眼缘的——那画像能看出什么来?!吓得段嘉是有家不敢回,成天唉声叹气。 跟他同龄的同僚都儿女双全了,他身边除了祖母娘亲跟姑姑就没个女的,怎么能不让家里人惦记?可段嘉并没有成家的打算,至少目前没有。他又是许多高门眼中的乘龙快婿,光是有意跟段家结亲的,都能把门槛儿给踏破。 段嘉惆怅不已,他现在正是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只想跟娘亲撒个娇一起吃个饭,哪里想听他们催他赶紧成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不假,可他根本没有这个心思呀! 若是不能给对方尊重与情意,又何苦蹉跎姑娘一生?段嘉对自己的人生看得很清楚,他和父亲不一样。 父亲如今已是要退下来了,待到新帝登基,百废俱兴,段嘉有许多的抱负要施展,他无心情爱,是从一开始就自己决定好的。 只是……家人并不能理解他,而且越逼越紧,段嘉已经快半年没回去了,他不敢啊!他哪怕说出自己内心所想,祖母姑姑也不能理解,一个劲儿地哭,哭得段嘉脑仁疼。说什么传宗接代,二叔家的弟弟多了去了,少他一个又能如何? 被玲珑养大的段嘉,最最最难理解的就是人类对繁殖的渴求与疯狂。 当然段嘉并不是讨厌小孩,甚至还挺喜欢,他觉得自己只是选择了一种跟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可他的精神世界是非常充足的,奈何家人不懂,段嘉头都大了,可这回眼瞅着要过年,他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不回去——怕不是到时候他爹找上大理寺来把他狗腿打断。 怀着视死如归的心情,段嘉人模狗样的回家了。临近年关,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段府亦然。看着那悬挂在门口的大红灯笼,段嘉仿佛看到了待会儿即将血流成河的自己。明明是回自家,他却跟做贼一样,悄咪咪地摸进去,还竖起手指头嘘看门的家丁不让他们出声。 先摸向娘亲院子,毕竟在这个家里说一不二的也只有娘亲了,有娘亲护着,段嘉觉得自己还能勉强过个好年。谁知他刚摸过去,就听见爹娘在说话,他那平日里严肃的父亲被训的跟狗一样,正老老实实面壁思过,他娘还在背后戳他爹:“……我警告你段大烬,你要是再敢逼着胖宝娶媳妇,我就改嫁!” 这个威胁可谓是掷地有声,段烬面壁了好一会儿才瓮声瓮气地答:“我都听你的,娘那边我会去说。” 玲珑这才满意,视线一转瞧见门口的衣角:“还不滚进来,在外面藏什么呢?” 段嘉心情大好,先抱住他娘狠狠地么么哒了一下,然后很哥俩好地拍拍他爹的肩:“爹,你怎么不坐着啊,累不累?” 他爹的目光简直能吃人了! 段嘉又是嘿嘿一笑,正要再贫,就听到他娘说:“你也站着去。” 段嘉顿时不敢置信:“娘?!” “距离你上次带点心回来孝顺我已经快两个月了。” 父子俩肩并肩面壁,一个是因为逼婚,一个是因为不孝顺,谁也别笑话谁。 丞相段嘉,终生未娶,在丞相位五十年,商人及女子的地位因为他得到显著提高,桃李天下,国富民强,段相辅佐了三代帝王,寿终正寝之日,帝王为失去这位如父如友的长辈号哭不止。 斯人虽逝,灵魂永存。 379.第三十三片龙鳞(一) 第三十三片龙鳞(一) 祝宛从歇斯底里中醒来, 闻到的是食物腐烂的味道——这是她一个人独居的第二十七天, 她睡了好长好长的一个觉,如今总算是醒来了。 祝宛从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地面上到处都是食物和各种其他杂物的垃圾, 泡面碗放在桌子上已经发霉,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 没有什么食物能够保持完好。 她走到洗手间,镜子斑驳,映照出一张无比憔悴、苍白、病态的面孔。祝宛都要认不出镜子里那个人是谁了, 她觉着自己疯魔,又觉着自己清醒, 似乎上一秒想要崩溃大叫,下一秒就把所有委屈吞到了肚子里。 她一败涂地。 祝宛慢慢地开始收拾,她先是把垃圾归类,装了好几个大垃圾袋, 然后辛苦地拽到楼下丢掉——她住五楼,这里最高也是五楼,没有电梯, 之所以住五楼是因为五楼的房租最便宜,祝宛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她把垃圾丢掉后回到房子里, 又把地清扫了一遍, 开始用拖把拖, 拖完了趴在地上擦, 擦干净了再用干拖把弄干净。 锅碗瓢盆全部都重新洗刷,脏兮兮的纱窗跟窗帘,还有许久没换的床单被套都拆下来清洗,这花了祝宛整整一天的时间。最后她脱掉身上泛着汗味臭味等种种异味的衣服,打开了破旧的莲蓬头,冷水当头浇下来,炎热的天气里,祝宛终于得到了一丝活着的感觉。 她洗完澡,擦干头发,坐在了卧室的桌子前面。桌子上摆着小女孩才会喜欢的劣质廉价的粉红色头花,还有小男孩喜欢的铁皮坦克,都是祝宛在地摊上买来的,不值钱,但却是她能拿出来的全部。 祝宛是个疯子。 他们都这样说她。 不可理喻,歇斯底里,病态。这是他们给祝宛定性的名词,她是个癫狂的不讲理的疯女人,于是最终她失去了一切。 祝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个人有一双世界上最惨淡空洞的眼睛,里面再也没有了燃烧的灵魂,似乎有一层薄薄的醫遮住了眼球,使得她的瞳孔显出一种灰白色。看起来,更像是死人的眼珠。祝宛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有心跳;试了试自己的鼻息,有呼吸;她又探了探自己的脉搏,会跳动。 她真的活过来了。 从一具腐尸,活了过来。 死而复生的第一天,应该做什么呢?祝宛打扫了家里,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坐在梳妆台前整整一夜没有合眼。等到第二天天亮,她看起来就更像是一个活人了。 她一千多块的国产手机好久没充电了,祝宛有点不会用,找了好久才找到充电器,一开机,就涌出了许许多多的消息跟电话。她怔怔地看着,纤细的手指头一点点摸索过去,对话框里还有孩子的照片,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与穿着小西装的小男孩手拉着手,又乖巧又漂亮。 ——妈妈,爸爸今天带我跟妹妹去了游乐园,可是我想,要是妈妈也在就好了。 ——妈妈,奶奶说你生病了,你病好了吗?如果好了可以带我跟哥哥回家吗?我们好想你呀! ——妈妈妈妈你看我今天的裙子漂亮吗! ——妈妈我去博物馆了,以后我也想当个科学家! …… 祝宛泪如雨下。 孩子们年纪还小,大多数发的都是语音,奶声奶气的,有时候还口齿不清,祝宛流着泪,又忍不住笑,她那干涸的枯竭的心脏终于得到了一点点救赎,她摸着照片上的兄妹俩,模糊的视线中给他们发了信息:妈妈也想你们了。 几乎是立刻的,孩子们的电话就打了过来。祝宛接起,嘴巴张着,却不知自己要如何开口——太久太久没有说话,她有些生疏。孩子们喜悦天真的声音在耳边围绕,她就安安静静地听,并不打断,直到半小时过后,兴奋的孩子们还不肯挂掉,才换了个人。 那是祝宛深深爱过的人,只是此刻他的声音清冷,并没有多少感情,“这个周末我会带孩子们过去,希望你收拾好,不要再吓到他们,我先带他们去吃早餐。” 祝宛嗯了一声,那边就把电话挂了。她放下手机,扭头看向窗外——那里太阳高高升起,普照着所有污秽不堪的灵魂。 今天是周四,再过两天,孩子们就会回来了。 祝宛找了找存折,查看了自己所有的存款,她之前在一家普通的私立小学工作,工资不高也不低,但是要养活自己跟两个孩子就很吃力了,因此也没存下什么钱。再加上前段时间她的精神状态很差很差,根本没有办法胜任教学工作,学校那边就把她辞退了,换句话说,祝宛现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她拿什么跟孩子们的爸爸比呢?他能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听说他已经有了交往稳定的女友,能给孩子们更安稳、更幸福的家庭,而不是……跟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疯的女人。 祝宛开始在网上找工作,她筛选了几家需要长期稳定招人的,就她目前的状况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行业,所以祝宛把目光投向了一家只需要半天班的咖啡厅,她学历高,年纪也不大,拾掇一番也能见人,很快就接到了老板打来的电话,祝宛找了身适合外出的衣服换上,又梳了梳头。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态度温和,祝宛上下午三点到晚上九点的班,按小时付工资,一小时二十元,小费另算。在这个需要赚钱的时候,祝宛已经不在意是什么工作了,但是她要求做五休二,老板考虑了一下也答应了她。 就这样,祝宛等到了周末。 她是紧张的、不安的,她早早就买好了菜,从一大早就开始等,上午十点钟敲门声传来,祝宛立刻跑过去开门,一低头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一对小朋友。 “妈妈!” 祝宛蹲下来,紧紧地将他们抱住,孩子身上的奶香与糖果的气息如此清晰,从没有哪一刻让祝宛真正意识到自己活了过来,她吻了吻孩子们的脸蛋,“谁送你们来的呀?” “爸爸送的。” 但是他没上来,祝宛能理解,他们之间是该避嫌,毕竟除了孩子,他们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她也没有感到难过,只是牵着孩子们的手进屋,轻轻带上门。 祝宛注意到孩子们手腕上戴了都戴了一个项圈,她知道那是干嘛用的——用来防止她发疯吓到孩子或是伤害到他们,那样的话孩子们的爸爸会立刻出现把他们带走。 不会了。 再也不会了。 祝宛宁可自己死了,也不会再让孩子们伤心了。 “托托?你怎么不过来?”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祝宛有点害怕,她看出孩子们的喜悦,却也怕自己给他们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尤其是早熟的托托,他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妹妹茉茉就比较傻白甜,分开快一个月,她已经忘记那个可怕的吓人的妈妈,只想在妈妈怀里撒娇打滚了。 托托慢吞吞地走过来,拉住了祝宛的一根手指头,祝宛眼眶酸涩,她慢慢牵着孩子们,让他们在椅子上坐好,端出了自己一大早起来烤的小蛋糕。 “哇是蛋糕!谢谢妈妈!” 祝宛亲了亲茉茉的小脸蛋,小丫头就笑的傻乎乎地,这时候托托咳嗽了两声,吸引了祝宛的注意力后,假装不在意地把一边小脸蛋展现出来,也不说要她亲,但暗示意味浓厚。祝宛莞尔,也在他柔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托托假模假样的擦擦脸,嫌弃道:“妈妈好幼稚,还亲来亲去的。” “哥哥不喜欢被人亲呀。”茉茉晃动着两只小脚丫,她今天也穿了漂亮的公主裙,头上还戴着钻石小王冠,看起来就像是个真正的小公主。“范阿姨想亲哥哥,哥哥都不要呢。” 祝宛没有问茉茉口中的范阿姨是谁,那跟她没关系,她也不在乎。她只想在这偷来的时间里,再多看看她的孩子,多陪陪她的孩子,除此之外,祝宛什么都不求。什么公正,什么爱情,什么真相,什么屈辱,那跟孩子们比起来都太过微不足道。 祝宛几乎想把自己所能拥有的最好的一切都给他们,补偿他们。她现在已经明白,“母亲”这个角色并不是不能替代,孩子们能有崭新美好的未来,她应该高兴,应该放手,而不是自私地把他们留在身边。 所以到了约定的时间,她就要送他们走了。 托托站在门口,突然问:“妈妈是不想要我跟妹妹了吗?” “怎么会呢?”祝宛轻柔地蹲下来跟他对视,儿子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得她心都要碎了。“妈妈爱你们,这份爱永远都不会改变。可是妈妈之前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吓到你们了,妈妈也需要时间改正。你们跟着爸爸,等妈妈一段时间好不好?” 托托早熟,他听了,慢慢点头,牵起妹妹的小手,沉稳地走了出去。 祝宛只把他们送到一楼,就在里面看着两个小宝贝走出去,车子就停在楼前,不需要她过去。 她慢慢地转过身,眼睛是死灰的颜色。 380.第三十三片龙鳞(二) 第三十三片龙鳞(二) 祝宛无疑是个美人。 她还在鲜活的年纪时, 是张扬美艳的,带着无法形容的媚态, 一双桃花眼脉脉含情, 哪怕是随意看你一眼,也叫你觉得勾人。也因此这样的美丽让人觉得她轻浮不检点, 不安于室, 甚至上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她是那种只要有钱你就能买下来的女孩。 但是现在, 她失去了那种鲜活,娇艳的面容蒙上一层沉静, 皮肤变得如白瓷般细腻,连个毛孔都看不到,妩媚的面容也因为沉静如水的气质显得越发悠久有味道。 这是祝宛睁开眼睛的第二个星期天。她用冷水洗完脸, 再次确定这并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确实在变美,而且是从内到外的美——假使过去她有这样的心态这样的眼界,她不会把自己囚禁于逃不开的囹圄, 作茧自缚, 像个疯子平白惹人笑话。 这个星期天孩子们仍然没有回来。换做曾经的祝宛已经开始神经质地打电话了, 但这次她没有。她就安安静静地等,每天孩子们会跟她打电话、发信息、发照片——祝宛只要看到这些, 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如果失去过很多, 你如果一无所有, 那么给予你一点点美好, 你都会满足的, 并且不敢奢求。 孩子们的爸爸必然是不想他们过来她身边的,祝宛就像是个不定时的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疯,到时候吓坏了孩子们,他们又会整夜整夜的做噩梦。 祝宛就去花鸟市场买了很漂亮的花回来,摆满了整个家,让这个本来简陋的甚至有些破旧的家变得温暖而眼光。她还买了崭新的墙纸,把那些脱落的发霉的白墙给补好然后贴上,贴的是暖洋洋的粉黄色,靠近玄关的地方她还贴了一只长颈鹿的身高对照表,这样的话,孩子们每次来,她都可以清楚地记录他们的成长。 祝宛也按时起床按时睡觉,一日三餐也认认真真地做,因为她格外漂亮,所以她当班那天,就连咖啡厅的生意都比平时好。老板有点过意不去,就给祝宛涨工资了,一小时三十块钱,也够祝宛生活的了。 但祝宛很节省,除却必要的花销外她把这些钱都攒了起来,存进一张卡里,,每当夜幕降临,她就在日历上画上一个大大的叉,表示今天已经过去了。 她不再着急不再焦躁,她就在这里等着孩子们回来,告诉他们她有多爱他们。 哪怕孩子爸爸不想他们回来,但孩子们总是离不开妈妈的,他们骨子里对生养自己的母亲有着其他人无法理解的爱。在茉茉的哭闹下,周一他们就来了。 来的时候祝宛正在插花,她穿着纯棉的白色家居服,长发松松一挽就显得极美,偶尔瞧见玻璃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祝宛有时候都会看得出神。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看了呢?她对自己全部的记忆,是蓬头垢面疯疯癫癫,已经忘记自己长得什么模样了。 因为没找到发夹,就用织毛衣的木签子挽的头发,自然是挽不紧的,脸颊两边慵懒地垂下几绺,眉眼如画般沉静幽远,后面茶几上还放着她刚开始织的毛衣跟围巾,刚刚开始,图案也才确定,祝宛想先随便织一件给自己试试手,免得到时候穿在孩子们身上就不好看了。 啊,要是可以的话,她还想给孩子们做鞋子,软乎乎的底,她自己纳,毛线勾勒出来,肯定很可爱。想到孩子们肉呼呼的小脚穿上鞋子的模样,祝宛都忍不住想笑了。 不过这么早是谁来找她呢?祝宛有点疑惑,不过手头的花没办法放下,她就抱着走了过去,打开门却没看见人,直到下面传来不满的声音:“妈妈,你低头。” 是托托说的,他还有点不高兴,似乎是因为祝宛没有看到他。 祝宛没有狂喜,只是很温柔地蹲下来亲了亲托托的额头:“抱歉,妈妈抱着花,没看到你,宝贝能原谅妈妈吗?” 托托很小大人地说:“那好吧,不过作为交换,我可以帮妈妈抱花。” 祝宛轻笑,把花分给了他一些,又看到女儿期待的小脸蛋:“茉茉要不要?” “要!”小女孩猛点头,抱住花朝厅走了没几步,突然又哀怨地回头,“可是妈妈你刚才没有亲茉茉。” 祝宛连忙给她补上一个亲亲。 她没有问他们为什么会来,也没问他们什么时候走,就是带着两个小宝贝继续插花,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茉茉是个爱漂亮的小姑娘,只想着把花往头上戴,托托倒是想展现一番自己的审美,但是他看着自己面前被插的不堪入目的花瓶,丧气,没有妈妈插的好看…… 祝宛也不生气他们闹得厅到处是叶子和碎花瓣,问他们有没有吃过早饭,小宝贝们都是吃了早饭才来的,可是茉茉爱撒娇,抱住了祝宛的大腿:“妈妈妈妈,茉茉想吃妈妈做的馅饼,茉茉想吃鸡肉馅儿的!” 托托没说话,但是不住地朝祝宛看,他觉得自己吃过饭不应该再吃了,可内心深处他是很想吃的。 祝宛摸了摸女儿的头:“好,妈妈去给你们做,那你们乖乖地自己玩好不好?” “我来帮妈妈的忙!” 小孩子对妈妈哪有隔夜仇,哪怕祝宛曾经那么疯狂让他们感到害怕,当他们一接受到母亲释放出的善意与温柔时,那么就没有人能够替代祝宛。他们是被祝宛一个人养大的,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茉茉性情敏感爱哭,托托就抱着她安慰,妈妈只是生病了,等妈妈病好了,就会变成本来的妈妈的。 可是最终祝宛也没能完成托托的心愿,她一个人,在孩子们被带走的第二十七天,死在了满地垃圾的出租屋里。 她已经死了。 可她还爱着孩子们,她不甘心临死前给他们留下的妈妈是个可怕的疯子的印象,她不想让他们长大后回想起来,脑海里只有一个疯魔的女人。 她想告诉孩子们,她爱他们,哪怕烟消云散,这份爱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祝宛的厨艺是很好的,她给孩子们做了馅饼,有茉茉爱吃的鸡肉味儿,也有托托爱吃的土豆味儿,两个小朋友乖乖坐在桌子前,祝宛先把馅饼端上来,然后给他们一人戴了一个小兜兜。茉茉的小兜兜上绣着玩毛线球的小猫咪,她喜欢坏了,不住地摸,“谢谢妈妈,我好喜欢妈妈!” 托托就很不乐意了:“妈妈我都长大了,你、你不要再给我戴围兜了嘛,我吃饭已经不会洒了。” 祝宛温柔地说:“好,那解下来好不好?” 托托立刻拒绝:“不行,我、我就先随随便便戴一下吧。” 祝宛就笑起来,她给孩子们把馅饼切好,安静地坐在一边。茉茉吃得开心,一边晃动着小短腿一边哼着歌儿,时不时朝妈妈笑,还给她飞吻。托托就矜持多了,他先吃了一口,点评道:“味道很好,有妈妈的味道。” 祝宛看他这副人小鬼大的模样没忍住揉了一把小家伙的脑袋,托托嘟起嘴巴:“妈妈,爸爸说男人的头是不能随便摸的!” 不过他一说完就看到妈妈伤心的眼神,小家伙立刻改口:“但妈妈不是别人,我的头妈妈可以摸。” 茉茉傻笑着说:“我的也可以哦。” 祝宛依言在他们的小脑袋瓜上都摸了摸。 吃完馅饼茉茉的小兜兜脏了,托托的没有,祝宛便给茉茉取下来拿去洗,茉茉可伤心了,跟个小尾巴一样跟在祝宛身后,不停地问:“妈妈妈妈要洗多久呀,茉茉好想戴着它哦……” 作为一个疼爱妹妹的哥哥,托托从来都很礼让茉茉,可是这一次,他悄悄摸了摸脖子上的小兜兜,这是妈妈给他做的,他不想让给妹妹。 祝宛哄她说很快就会好了,她洗干净后就用吹风机吹干,看着上面的小猫重新干净起来,茉茉激动地抱着祝宛的大腿高呼妈妈万岁。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如果不是有电话打进来,祝宛都要忘记他们最终是要离开她的了。曾经她为了留住他们想方设法不肯放手,可现在祝宛却觉得,要他们早点习惯,并且接受妈妈的离开,只要他们记得,妈妈不是疯子,妈妈很爱他们,不管道理都爱,就可以了。 这是祝宛卑微的乞求,是她愿意用灵魂作为代价也想要做到的事。 电话那头的男人声音仍旧清冷,听不出什么感情,祝宛早就麻木了,她应了一声表现知道便挂了电话。 她以为孩子们会迫不及待想要回到爸爸身边的。 可是他们没有。 茉茉抱着祝宛的腿哭:“妈妈不要赶茉茉跟哥哥走!茉茉想妈妈了!茉茉不想回去!” 托托也放下了手里的玩具,抿着小嘴盯着祝宛看,他也不想走。 祝宛顿时茫然,为什么不走呢?他们不是很喜欢爸爸吗?他们说爷爷很慈祥,奶奶很疼他们,他们有很大很大的房子,还有一个巨大的游泳池,爷爷奶奶还答应养一只金毛……那么好的地方,为什么要留在她身边呢? 381.第三十三片龙鳞(三) 第三十三片龙鳞(三) 祝宛试图跟孩子们讲道理, 在没有发疯前她是个好妈妈,她温柔、漂亮、心灵手巧,虽然赚的钱不多,却把孩子们教导照顾的非常好。但祝宛自己也清楚, 以她一个人的能力, 顶多是保证孩子们衣食无忧,其他的什么都做不到。她习惯了省吃俭用把钱存起来, 她怕孩子生病, 怕孩子不开心, 孩子喜欢的东西她都买不起。 他们住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祝宛觉得很对不起孩子们。 “难道你们不喜欢爸爸了吗?如果爸爸知道你们不肯跟他回家,他会难过的。”祝宛把两个孩子搂进怀里,声音柔和,“还有爷爷奶奶, 他们都会难过。宝宝们乖乖地,等到有空了就来妈妈这里好不好?妈妈那么爱你们, 怎么舍得赶你们走呢?” 茉茉红着眼睛说:“要妈妈跟我在一起!为什么妈妈不能跟爸爸在一起呢?” 祝宛头有些疼, 她也没经历过这样的情况, 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把复杂难懂的成人世界的规则解释给孩子们听。她斟酌着语言道:“爸爸跟妈妈不会在一起的, 但不管爸爸妈妈在哪里,我们都一样的爱你们,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茉茉乖, 要听爸爸的话, 好不好?” 她只能给女儿买些廉价的裙子, 可如果跟着爸爸生活,她就是千娇百宠的小公主,她可以拥有一间她最喜欢的粉红色卧室,里面摆满了她最爱的芭比娃娃。她可以打扮的漂漂亮亮,再也不用羡慕别人家的小朋友有漂亮的裙子穿。 茉茉委屈地咬着小嘴,她不想离开妈妈,她喜欢爸爸,可她更喜欢妈妈。 茉茉虽然爱撒娇,但是很懂事,托托就全程没说什么话,他安静地点头:“我知道了妈妈,我会听话的。” 祝宛笑了笑,亲了亲他的小脸蛋,茉茉见了也挤过来要亲。祝宛把他们紧紧搂在怀里,换做任何人家的小朋友都不会有他们乖巧可爱的,大人说什么就听什么,哪怕不愿意、心里委屈,也会乖乖听话。 “妈妈爱你们。”祝宛喃喃地说,“永远爱你们。” 就算腐烂成灰,零落成泥,就算骨肉灵魂都彻底消弭,也爱你们。 她给孩子们把东西收拾好,又把刚烤好的奶油曲奇用漂亮的小纸盒装起来送给他们,再把孩子们送到一楼。因为孩子们太小,祝宛就把他们抱着,很吃力,可是当她放下的时候却百般不舍。被孩子们清澈天真的眼睛盯着,祝宛几乎想要把他们紧紧抱住不放开,甚至想要带他们离开这里——但是她不能。 她已经死了。 托托牵着妹妹的手,一边走一边叮嘱茉茉:“不可以回头知不知道?回头了妈妈会哭的。” 茉茉忍着眼泪嗯了一声,乖乖跟着哥哥,可是一看到爸爸就忍不住了,她知道不能哭,但小孩子哪里懂得那么多?委屈又难过,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薛鹤池疼爱儿女,便将他们都抱到腿上,一边坐一个,温声问:“茉茉怎么哭了?”难道是祝宛又吓到了他们? 茉茉摇着头,紧紧抓着手里的小纸盒,她发现眼泪掉在了脖子的小兜兜上,立刻瞪大了眼睛不肯再哭,怕被弄脏。 薛鹤池从女儿嘴里问不出什么来,正想问问托托,却看见早熟的儿子也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眼睛里蓄满泪花,却很倔强地不肯掉下来,问他:“爸爸,你能跟妈妈在一起吗?” 薛鹤池沉默不语,过了许久,他才搂着孩子们,试图用简单的语言说清楚他跟祝宛之间的关系:“爸爸跟妈妈……都是大人了,都有各自的生活……” “爸爸还喜欢妈妈吗?”茉茉问,眼睛湿漉漉的。“茉茉喜欢爸爸也喜欢妈妈,茉茉想爸爸妈妈跟茉茉还有哥哥在一起。喜欢不就可以在一起吗?爸爸要是不喜欢妈妈了,就再去喜欢她好不好?” 托托握着小拳头:“我不想叫范阿姨妈妈。” 薛鹤池摸了摸儿子的头:“爸爸没有准备让你们叫范阿姨妈妈,爸爸不会跟她结婚。” “可是奶奶说范阿姨就是我们的新妈妈了,让我们把旧妈妈忘了。”茉茉的小脸上是一片茫然。“妈妈还有新的跟旧的吗?可是茉茉喜欢旧妈妈。” 薛鹤池手一顿,蹙眉,为了不让孩子们继续谈论下去,他选择转移话题:“茉茉的小兜兜真漂亮,是妈妈买的吗?” 茉茉立刻来了兴趣,也忘了继续追问了。“不是的!是妈妈自己做的!妈妈还说!要给茉茉跟哥哥织毛衣!妈妈还做了馅饼!好好吃哦,茉茉想给爸爸留一点,可是太好吃了茉茉忘记了……” 说着很难过,很愧疚,飞快抬眼看薛鹤池,“爸爸不要生茉茉的气。” 小女儿如此甜美可爱,薛鹤池怎么可能生她的气,茉茉跟托托是他的孩子,他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送给他们。于是他亲了下茉茉的小脸蛋:“爸爸不生气,茉茉自己吃就好,那茉茉手里的小盒子也是妈妈给的吗?” 他在儿女面前提起祝宛,从来都不提她的不好,这一点薛鹤池跟祝宛达成了奇异的共识,无论如何,他们都希望在孩子们长大后,回想起来的记忆中的母亲,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温柔美好的。 茉茉立刻把小纸盒抱紧了:“是妈妈烤给茉茉跟哥哥的饼干!” 看小朋友一脸护食的样,薛鹤池便逗她:“那给爸爸吃一口也不行吗?爸爸会难过的,茉茉都不肯跟爸爸分享了吗?” 这么一说,茉茉就露出很纠结的表情,她喜欢妈妈给烤的饼干,不想跟爸爸分享,因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妈妈。可是如果不给爸爸,爸爸就会很难过,她思考了很久,薛鹤池也耐心地等她想完,就看见小女儿怯生生地说:“我、我给爸爸一块好不好?我想每天吃一口,这样等我吃完了就能再见到妈妈了。” 母亲的角色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薛鹤池再一次深深地认识到这个事实。他吻了吻女儿的发,声音沙哑,“好,等茉茉把饼干吃完,爸爸就带茉茉去见妈妈。” 茉茉惊喜不已,就连一直安静的托托都看过来,两个孩子的眼神明晃晃在问:真的吗? 薛鹤池点了下头:“爸爸不骗你们。” 结果一到家两个小朋友就马不停蹄地冲回房间了,薛夫人看了还笑:“怎么了这是,手上拿着什么宝贝呀!” 薛鹤池看了母亲一眼:“妈我有话跟你说。” 薛夫人疑惑地看来一眼。 “下次不要在孩子们面前说什么新妈妈的话,也不要说祝宛的不好。” 薛夫人立刻就冷笑:“是是是,我就知道你满心满眼都是那个祝宛,可我哪里说错了?她不就是个疯子?闹着要跟我们打官司,又拿自杀来威胁你,一天到晚疯疯癫癫没个人形,她也不想想,就她那几千块钱工资,能养得好孩子?我可跟你说,茉茉托托是我们家的孩子,可不能跟个那样的妈!” 薛鹤池眉头拧的更紧:“祝宛现在的状况好多了——” “那也是装的!你忘了上回托托哭着打电话来说妈妈病了的样子?孩子们被她发疯吓得烧了好几天,也没见她问一声!”薛夫人对祝宛厌恶到了骨子里。“恬恬有什么不好,你们俩一起长大的,又是彼此初恋,怎么就不能再续前缘了?照我看恬恬可比那个祝宛更会照顾孩子!” 她说完也不跟薛鹤池吵,转身就走。薛鹤池站在厅,眉眼冷淡。 祝宛也不是一开始就发疯的。 他跟祝宛谈恋爱的时候,她总是很温柔,话很少,但是心灵手巧,仿佛不管什么事,只要她稍微学一下就能做得很好。薛鹤池不是没想过跟祝宛白头偕老,但五年前祝宛突然不告而别,五年后意外重逢薛鹤池才知道她给自己生了一对龙凤胎。薛鹤池不想问她过去为什么走,他们明明可以有更好的未来,可祝宛却拒绝了他。 然后就像是得了被害妄想症,总觉得他会跟她抢孩子,闹的天崩地裂,闹得薛鹤池对她彻底失望,他甚至想着要不就这样吧,他照顾着孩子,带她去治病——可祝宛又不肯,她像是看见仇人一样的咬他抓他,不许他靠近一步。不管他怎么解释怎么问,她都一言不发。她病态地抓着孩子们不肯放开,甚至威胁说他如果再敢靠近她就带着两个孩子跳楼。 最严重的一次吓到了孩子,托托大半夜打电话给薛鹤池,带着哭腔,薛鹤池从没听过早熟懂事的儿子那么慌乱害怕,他气得强硬地把孩子们从祝宛身边夺走,再也不想管她,祝宛哭着喊着求着他也没回头,想治治她那不知道哪里来的臭脾气。 接下来两个孩子被吓得高烧不退,薛鹤池忙着公司的事儿又要陪着孩子,几乎焦头烂额。 他以为孩子们被妈妈吓到了,可不管祝宛曾经怎样不可理喻,孩子们仍然想要回到妈妈身边。 382.第三十三片龙鳞(四) 第三十三片龙鳞(四) 祝宛仍旧一个人过日子。 她买了个记账本, 把每天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都一一记录下来,不过以她的收入水平是很难攒下多少钱的,祝宛也没有一定要有钱的执念, 她尽力而为。 孩子们被爸爸接走的当天晚上, 祝宛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出神, 突然手机就响了。这么安静的时候, 刺耳的手机铃声把祝宛吓了一大跳!她摸过来, 上面是个陌生号码, 一接才知道是薛鹤池,说是茉茉急性肠胃炎在医院,正哭着找妈妈,要她过去。 祝宛立刻爬了起来, 她快速地换掉睡衣, 头发也没来得及梳, 随便穿了双鞋子拿了手机跟钥匙就冲出家门。可这会儿都凌晨了,她住的地方交通又不是特别方便,去哪儿打车?祝宛快急哭了,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 车窗缓缓下落,是薛鹤池的司机。 “薛总让我来接您, 祝小姐,上车吧。” 祝宛没有犹豫, 她的手握成了拳头, 指甲深深陷入, 可她完全感觉不到疼。她满心都在想着小茉茉不舒服,在哭,她的心都要碎了。 一路到了医院,她赶到病房的时候茉茉还睁着眼睛不肯睡,明明困得不行了还是哼唧唧的要妈妈。祝宛眼里看不到旁人,她快速走到病床边,看到女儿苍白的小脸蛋,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妈妈来了,乖宝宝,妈妈来了……” 打着点滴的小手慢吞吞动了动,祝宛明白女儿的意思,便将她的小手捧在了掌心,茉茉便安心地笑了:“妈妈,茉茉先睡了哦,等茉茉醒了要看到妈妈……妈妈不许走哦……” “妈妈不走,妈妈就在这儿陪着你。” “说话算话哦……茉茉要是醒了看不到妈妈会哭的……” 白嫩嫩的小姑娘困得眼皮子都睁不开了,还硬是要祝宛许下承诺,她把小手贴在祝宛的手心,似乎还不放心,就慢慢下滑,握住祝宛的一根手指,这还不算安心,每当祝宛以为她睡着了,她就会突然睁开眼睛,等确定祝宛还在,才肯继续睡,如此循环好几次,茉茉终于相信妈妈会陪着自己不会离开,这才真的放心睡觉。 祝宛看着女儿的小脸,这是从她身上掉下去的肉,她宁愿承担所有的苦痛,也不想儿女遭罪。浓浓的绝望从心底升起,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祝宛一低头,才瞧见托托也在,刚才她着急跑进来,都没注意到小家伙。 托托挤进祝宛怀里,稚嫩的小手来擦她的眼泪:“妈妈不要哭。” 祝宛抱着他点了下头,这才看见病房里还有一个人——薛鹤池。他全程站在窗边,没有说话也没有靠近,祝宛也不想主动跟他搭话,就搂着儿子哄他:“托托要不要睡觉?在妈妈怀里睡好不好?” 托托摇摇头:“我很重的。” “不重。”祝宛喃喃地说,“再重也是妈妈的小宝贝。” 托托耳根子都红透了,说:“那好吧。” 小孩子的肠胃太脆弱了,祝宛心疼床上躺着的小女儿,可现实又是这样残酷,她其实根本不能继续照顾他们,她什么也做不了。 薛鹤池缓缓走近,说:“她吃了太多饼干,一直忍着,十一点多的时候才哭着喊肚子疼。” 祝宛一愣。 薛鹤池又说:“我答应她等到饼干吃完就送她再去见妈妈,她就把那一盒饼干全吃了,还拿了托托的,一个人全吃了。” 祝宛慢慢吸了口气,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烤的饼干不少,大晚上的一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女孩吃了几十块饼干,能不出事吗?她唇瓣微动:“……你不该骗她的。” “我没有骗她。”薛鹤池轻声说,“只是我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做。” 托托在祝宛怀里也睡了,毕竟是小孩子,作息规律,到了时间就犯困,结果因为茉茉突发肠胃炎他也要跟着才放心,到现在也是困得不行,于是祝宛跟薛鹤池不约而同地都压低了声音,免得吵醒孩子们。 他在她刚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薛鹤池最后一次见到祝宛的时候,她披头散发表情凌厉,瘦的脱相,露出的胳膊上都是骨头凸出的痕迹,他跟她说什么她都拒绝沟通,甚至威胁要带孩子一起去死。薛鹤池拿她没有办法,只能希望她一个人冷静下。 祝宛出来的匆忙,就换了条套头的长裙,脂粉不失去美得惊人,她的皮肤像是上好的白瓷,细腻透着莹莹的光,眉眼却无比沉静,过于艳丽的五官恰巧被这份沉静的气质给中和了,看起来比薛鹤池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都令人惊艳。 她也胖了些,不过在薛鹤池看来还是过于纤细瘦弱,她的情绪也好了很多,薛鹤池觉得现在他们也许可以好好谈一谈。 “……等茉茉好了再说吧,我现在没这个心情。” 薛鹤池嗯了一声,“你带着托托去睡,我在这里守着。” 祝宛摇头:“我可以的。” 她根本就睡不着,也不需要睡着,她不想再做那些或荒谬或可笑或讥嘲的梦,她宁可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一对女儿身上,也不想再浪费精力跟薛鹤池去构想根本不存在的未来了。 茉茉这场病来势汹汹,第二天一早,得知茉茉生病的人就来了,范舒恬买了许多礼物,她进病房的时候脸上带笑,还问茉茉想阿姨了没有,结果一看到多出来的祝宛,笑容顿时慢慢变小,变得气且疏离起来。“祝小姐来看孩子啊?” 祝宛嗯了一声,范舒恬跟她打了招呼就当没她这个人了,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薛鹤池跟前,佯装生气:“你这人怎么回事,茉茉生病了怎么不打个电话给我?还是伯母告诉我的,有你这样当爸爸的么!给孩子吃些不干净的东西,能不生病吗?” 她的语气很亲昵很自然,薛鹤池避开了她捶他肩头的那一下,淡淡地说:“跟食物没关系,是孩子贪吃。” 茉茉嘟起小嘴儿:“茉茉才不贪吃!茉茉是想……是想……” 她虽然还是个小豆丁,但性情敏感,就飞快地看了妈妈一眼,怕被妈妈知道自己把她辛辛苦苦烤好的饼干包括哥哥的那一份全偷吃了,而且还吐了!茉茉心疼的都快哭了,妈妈烤的饼干! 祝宛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瓜:“乖宝宝不哭,下次想吃,妈妈再给你烤好不好?” 托托说:“下次我来保管,不会让妹妹再偷吃了。” 祝宛也摸摸他的头,小家伙跟顺了毛的小狗一样微微眯起眼睛,想来是享受极了。范舒恬在边上看着心里极度不舒服,说真的她为了讨好这对兄妹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心血,可茉茉就算嘴上甜甜地叫范阿姨,心里也还想着祝宛,托托就更不用说了,这孩子聪明,范舒恬老觉得自己的心事都被看穿了。 薛鹤池点了下女儿的小脑门:“知道错了吗?那下次还会这么做吗?知不知道爸爸听到你说肚子疼有多担心?哥哥还被你吓哭了,妈妈大晚上的赶过来,你下次还敢吗?” 茉茉吸了吸鼻子,乖巧地摇头:“茉茉会乖的,下次不敢了。” 说完,她又怯生生地说:“可是茉茉想妈妈了……” 薛鹤池轻轻叹息,吻了吻女儿的发:“是爸爸不好,茉茉什么时候想见妈妈都可以,爸爸跟茉茉约定好了,茉茉想要什么,想做什么事,不要自己决定,先跟爸爸说好不好?只要是茉茉说的,爸爸都答应。” 小宝贝顿时眼睛一亮,眼泪还在眼眶打转就已经开心起来了:“真的吗?茉茉想怎么样都可以吗?!” 薛鹤池肯定地点头,“茉茉说喜欢芭比娃娃,爸爸有没有给茉茉买?” 茉茉点头。 “茉茉说喜欢小动物,爸爸有没有答应让茉茉养一条小狗?” 茉茉用力点头。 “茉茉说想吃巧克力蛋糕,爸爸有没有给茉茉吃” 茉茉疯狂点头。 她恍然大悟:“爸爸对茉茉真好!” 薛鹤池轻笑,“那你以后想做什么先跟爸爸说,好不好?” “好!”小宝贝先乖巧答应,然后偷偷看了薛鹤池一眼,薛鹤池觉得女儿这是有求于自己,就温和地问:“茉茉是有话跟爸爸说吗?” 茉茉抿了抿小嘴,看看范舒恬又看看祝宛,对薛鹤池招招手,顺便对祝宛说:“妈妈你走开,不要听我跟爸爸说话。哥哥不走,哥哥可以听。” 祝宛有点失落,但还是顺从地放开了女儿的小手,她本来想走出病房的,可小姑娘又着急了:“妈妈不许走!妈妈不许走!” 最后祝宛只好走进洗手间,剩下范舒恬低头轻笑,看样子,兄妹俩跟爸爸才是一国的,什么妈妈,也不是不能被取代。 她就笑着问:“那范阿姨能听吗?范阿姨也好好奇哦!” 茉茉却心虚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 范舒恬也不生气,就看见茉茉悄悄咪咪地靠近薛鹤池耳边,跟他不知道说了什么,紧接着,薛鹤池那张英俊的向来面不改色的脸,竟然出现了惊讶的表情! 383.第三十三片龙鳞(五) 第三十三片龙鳞(五) 薛鹤池的一双儿女, 托托早慧懂事, 小小年纪就沉稳聪明,和他说话不需要拐弯抹角, 因为托托都能够理解。而茉茉不一样,和托托比起来, 茉茉就是个典型的傻白甜,觉得世界上没有坏人, 对谁都能露出甜美的笑容, 嘴巴也特别甜。当她对你笑的时候, 你会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呢? 她又是很友善的, 薛夫人其实不大喜欢跟祝宛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茉茉,但时间一长, 茉茉的纯真可爱也让她逐渐软化。从薛鹤池见到儿女之后, 他印象中的茉茉就是个小甜心, 爱哭爱撒娇性情敏感, 不管跟谁都能玩到一起去, 而且脾气特别好, 就算你惹了她生气她也不会记恨你。 可现在, 茉茉趴在他耳边说:“爸爸,我们不要喜欢范阿姨,我们不要跟范阿姨一起玩了好不好?” 小姑娘从小是被妈妈带大的, 祝宛教导她与人为善, 因此小姑娘说完这悄悄话特别心虚, 不敢看范阿姨。虽然范阿姨每次来看她都会给她买礼物, 可是茉茉还是不喜欢她。 “我可以把范阿姨送给我的裙子跟娃娃都还给她。”小姑娘又小小声说,扯了扯薛鹤池的衣领,乞求道,“爸爸好不好?” 托托说:“我的玩具也可以退还给范阿姨。” 范舒恬站在不远处,见小姑娘朝自己怯生生地看来一眼,还回了个充满母爱的笑容,谁知道下一秒小姑娘就把头塞进薛鹤池怀里不敢抬了。 茉茉的脾气有多好?她刚被薛鹤池接回家,出去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被人推倒在地,砂粒划破了皮肤也没哭,甚至在对方的父母诚惶诚恐上门道歉时还安慰他们不要害怕。 她是个小天使。 薛鹤池惊讶不已,可他想都没想就点了头:“都听茉茉的。” 茉茉顿时睁大眼睛:“真的吗?爸爸……爸爸真的吗?” “真的。”他摸了摸女儿的头,他是那样爱着这两个孩子,无论他们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只要薛鹤池能做到,他就不会拒绝。看着儿女期盼的眼神,他温声道,“可是爸爸妈妈之前吵过架,也许不能很快和好,你们要帮忙,好吗?” 小朋友们疯狂点头,向来很酷的托托甚至激动地跳下床要去洗手间找妈妈,结果一个没注意差点儿磕下来,好在薛鹤池眼疾手快把他捞住,小朋友说了声谢谢爸爸,就奔着卫生间去了,把卫生间的门拍的砰砰响:“妈妈妈妈妈妈!” 茉茉渴望地说:“茉茉也想看妈妈。” 祝宛没反锁,但托托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他在得到祝宛同意后才走进去,先仰起小脸,伸出小手:“妈妈抱。” 祝宛一个单身妈妈带着两个孩子不容易,尤其茉茉娇气,经常磕着碰着生些小病,每每这个时候,托托就表现的像个成年人一样懂事早熟,他其实很喜欢跟祝宛亲热,但是像这样没来由直接伸手要抱却是很少的。 祝宛当然不会拒绝他,弯腰把儿子抱了起来,托托搂住她的脖子,依恋地把小脸依偎到祝宛颈窝,喃喃说:“妈妈不要离开我。” 他声音软软的,嫩嫩的,充满了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祝宛想起自己曾经抓着孩子的手挥舞着刀子威胁薛鹤池,托托明明被吓得小脸惨白,却还是安静地跟着她。她不由自主地吻了吻孩子的发:“对不起,以前是妈妈不好,以后不会了,妈妈会改的。” “妈妈不要离开我。”托托又重复了一遍。 可是祝宛没有办法答应他,她只是把孩子抱得更紧。等她走出洗手间,发现范舒恬已经不在了,祝宛心里奇怪,但毕竟跟她没关系,也就没问。倒是原本在爸爸怀里撒娇的茉茉一看到妈妈就伸手:“妈妈妈妈!” 至于爸爸……爸爸是谁,查无此人。 薛鹤池便后退了一步,让了位置给祝宛,看着她抱着托托坐到床边,茉茉轻车熟路地也钻进妈妈怀里,跟托托一人一边,蹭了蹭祝宛的肩膀,像只毛茸茸的小奶猫,对祝宛倾注了全部的信任与依恋。 “爸爸也过来。”托托招招小手。 薛鹤池不会拒绝儿女的任何要求,他依言坐过来,他是那样高大,单手就能揽住妻儿,手指轻触到祝宛肩头,才发觉她只是看起来稍微长了些肉,实际还是太瘦了,全是骨头。两人之间毕竟不再是亲密的恋人关系,薛鹤池便虚搭在祝宛肩头,茉茉高兴极了,托托也比平时看起来活泼。 毕竟像是这样爸爸妈妈都陪在身边还是第一次呢! 茉茉还在生病,兴奋了这么会儿也就困了,托托看着妹妹睡着,在妈妈怀里被拍着背,好像回到了过去妈妈哄他跟妹妹午睡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在身边,他也觉得眼皮子有点重,慢慢地就也陷入了梦想。 病床很大,容纳两个小朋友绰绰有余,祝宛把被子给兄妹俩盖好,坐在一边痴痴地看。 是薛鹤池打破了一室宁静:“祝宛,我想跟你谈谈。” 曾经他每次提出谈谈的要求,祝宛都是拒绝的,但这次她只是沉默了几秒钟,就点了头。 为了不吵醒孩子,两人把门关上进了洗手间,隔音效果还是很好的,也不怕待会儿万一大声吵起来会吓到两个小朋友。只是洗手间的光线有些暗,祝宛跟在薛鹤池后面进来,反手带上门,洗手间的灯光映照在她如玉的面容上,越发显得美丽沉静。 薛鹤池有心先开口,却不知从何说起,两人彼此沉默了几十秒,还是祝宛先开了口:“……我同意把孩子们给你。” 薛鹤池一愣。 “他们跟着你确实能有更好的生活,这一点我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了。你放心,以后我也会配合你让他们逐渐习惯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咱们能跟孩子说明,托托懂事,就是茉茉可能会费点心。要是你答应的话,等茉茉出院了就可以说清楚。” “……你以为我是要跟你谈孩子的抚养权?” 谈? 祝宛觉得这根本不是谈啊,这还用谈吗?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如果打官司她是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的,而且她很穷,她连诉讼费都付不起,她甚至没钱去请个好点的律师。跟有人脉有权势还有钱的薛鹤池怎么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不要任何赔偿,你是孩子们的爸爸,他们回到你身边也是应该的。” 薛鹤池眉头微蹙:“祝宛,我从来没想过和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是他们的爸爸没错,可你也是他们的妈妈。” 祝宛过了几秒才说:“我的态度就是这样的,那你又想怎么样呢?” 薛鹤池一时无言。 祝宛转身要出去,薛鹤池下意识握住她的手腕,纤细的手腕到了他掌心更显脆弱,薛鹤池几乎不敢用力,怕将她折断。 祝宛轻轻甩了下没甩开,扭头不解,薛鹤池却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五年前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听了这话祝宛都傻了,她一直没什么情绪波动的脸上出现了可以称之为呆滞的情绪,他们现在不是在讨论孩子的事情?关他们两个人什么关系?还提到过去的分手? 薛鹤池见她不答,就继续问:“我去过你的老家找你,可是你没有回去,你还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上班,为什么要躲我?难道你是觉得五年前的我没有责任心,不能承担孩子们吗?” “我不懂你提这个有什么意义啊。”祝宛茫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这跟我们现在有什么必要关联吗?” 薛鹤池很坚持:“有。” 他说。 “孩子们希望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而我还喜欢你。” 晴天霹雳,恍如当头两道雷劈了下来,祝宛像是被烫到一样火速甩开被握住的手腕,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祝宛转身要出去,薛鹤池下意识握住她的手腕,纤细的手腕到了他掌心更显脆弱,薛鹤池几乎不敢用力,怕将她折断。 祝宛轻轻甩了下没甩开,扭头不解,薛鹤池却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五年前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听了这话祝宛都傻了,她一直没什么情绪波动的脸上出现了可以称之为呆滞的情绪,他们现在不是在讨论孩子的事情?关他们两个人什么关系?还提到过去的分手? 薛鹤池见她不答,就继续问:“我去过你的老家找你,可是你没有回去,你还选择了一家私立学校上班,为什么要躲我?难道你是觉得五年前的我没有责任心,不能承担孩子们吗?” “我不懂你提这个有什么意义啊。”祝宛茫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这跟我们现在有什么必要关联吗?” 薛鹤池很坚持:“有。” 他说。 “孩子们希望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而我还喜欢你。” 晴天霹雳,恍如当头两道雷劈了下来,祝宛像是被烫到一样火速甩开被握住的手腕,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 384.第三十三片龙鳞(六) 第三十三片龙鳞(六) 薛鹤池不想刺激祝宛, 可是面对拒绝跟自己交流的祝宛,他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才能让她明白, 他是绝对不会做伤害她的事的。“你想把托托跟茉茉带回家吗?” 出乎意料的,祝宛摇头了。 薛鹤池微微一愣, 他原本以为祝宛会很愿意的。可祝宛低着头却说:“跟我住很不方便的, 还是你带他们回家吧, 我现在……精力也有限,可能没办法很好的照顾到两个孩子。而且, 他们不是还要去上一些课吗?” 学钢琴绘画什么的,祝宛负担不起那个费用。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考虑,孩子们跟着爸爸都比跟着她要好,薛鹤池能够提供的物质生活,祝宛这辈子都比不了。 等到孩子们长大就会明白的,爸爸妈妈一样爱他们,可留在爸爸身边,他们以后的选择会更多。 最重要的是,祝宛的时间不多了。她并不想在这求来的时间里让孩子们对自己念念不忘,她希望他们能够习惯妈妈不在身边的日子, 也许会很难过, 但总要继续往前走。 这是一个母亲能够给予孩子的全部。 薛鹤池怎么也想不到祝宛心里在想什么,他只是觉得她变得太多了,她不仅不怕他会跟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甚至愿意配合他把孩子送到他身边来——这让薛鹤池感到了些许不安。可他很快便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 祝宛肯定是爱孩子们的, 但要她就这样答应跟他重新在一起肯定也不现实,他还需要时间让她相信他。 想到这儿他就没有再逼祝宛,而祝宛也松了口气。她像是在被恶鬼追一样赶紧打开洗手间的门,坐的离薛鹤池有好几米远。期间她一直在看时间,她今天下午还要上班,而且她有点慌…… 恰好薛鹤池的手机响起来,他给了祝宛一个眼神表示自己出去接电话,带上门的一瞬间祝宛听到薛鹤池叫了一声妈,“……你跟我爸已经到了?……好,我现在就下去接你们……” 祝宛猛地抓紧了裙摆,她腾地站起身,薛鹤池靠在门边跟她说他要下去接他爸妈,还说他爸妈带了午饭来,让祝宛看着孩子们,他很快就回来。 祝宛的唇动了动,几不可见地点了下头。然而她并没有真的等,几乎是薛鹤池一走她也起身走了,她看了床上的孩子们一眼,匆匆吻了他们一下,迅速推门离开。 为了不跟薛鹤池一家人撞上,祝宛还走了楼梯。孩子们住的vip病房在二十三楼,祝宛就这样一层一层走了下去,楼梯间寂静无声,她的脚步缓慢僵硬。 等薛鹤池推开病房门,就发现祝宛已经不在了,两个孩子像是感觉到了妈妈离开,都醒了,茫然地坐在床上,因为周围没有大人在,茉茉在哭,托托搂着她拍着她的背哄,直到看到爸爸进来,他才没了小大人的模样,眼泪刷的就掉下来了。 可把薛夫人心疼坏了,上去就搂住托托:“乖宝宝怎么哭了?” 薛父则站在一边,薛鹤池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过去哄女儿:“茉茉不哭,爸爸在呢。” 托托也朝薛鹤池伸手:“爸爸爸爸……” 两个小豆丁一起掉眼泪,薛鹤池心都要碎了,茉茉在他怀里哭得打嗝:“妈、妈妈!妈妈不见了!茉茉要、要妈妈!呜呜……” 托托一听妹妹哭得大声,就抹了把自己的眼泪,也靠过来跟着爸爸一起安慰妹妹。薛鹤池把龙凤胎抱进怀里,茉茉哭个不停,一直念叨着妈妈说话不算话,妈妈撒谎,妈妈答应了茉茉醒来能看见她却走了云云。为了安抚女儿,薛鹤池柔声道:“妈妈是回家给茉茉做好吃的了,茉茉跟哥哥不都还没有吃午饭吗?待会儿爸爸就带你们去找妈妈好不好?” 小孩子好骗,茉茉相信爸爸,就慢慢停住了哭泣,泪汪汪地看着他:“真的吗?爸爸没有骗茉茉吗?” 薛鹤池肯定地点头:“爸爸怎么会骗茉茉呢?” 茉茉乖乖贴在他怀里:“茉茉现在就想找妈妈。” 薛鹤池惯着她,“好,不过要等医生过来看过,确认茉茉可以不住院了才可以。” 薛夫人在边上神色温柔:“你也真是的,孩子们想妈妈,你就不能好好跟祝宛说?瞧把孩子委屈的,这么大点儿孩子,没有妈妈在身边怎么行呢?” 薛鹤池嗯了一声:“待会儿我会跟祝宛再谈谈的。” “能谈开当然最好,咱们家也没有那个门当户对的说法,你要是跟恬恬谈不来,那跟祝宛也不错,毕竟她是托托跟茉茉的妈妈。我跟你爸总是想要你们好的。”薛夫人叹了口气,“你也都三十多了,要是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就不要再拖着,你们不累,我跟你爸看着都累。” 薛鹤池沉默。 “行了,你们一家子的事儿你们自己解决,我看今天你也是不想吃我带来的饭了。”薛夫人摇摇头,“还愣着干什么,收拾一下吧,待会儿带着两个孩子去祝宛。我跟你爸就先回去了。” 说着走过来,跟小豆丁们说再见:“过两天小狗狗就送来了,爷爷奶奶先回家喽?” 孩子们乖乖点头跟爷爷奶奶说再见,薛夫人微笑着挥挥手,性子寡言的薛父也跟孩子们道别,跟在妻子身后出了病房。几乎是一出病房他就察觉到了妻子身上传来的冰冷气息,薛父叹了口气:“鹤池跟范家的丫头看样子是不成的,你就别再想着撮合他们俩了。” 他自然是知道妻子的想法的,范舒恬家虽然比不上他们薛家,可跟父母离异独自一人生活的祝宛比起来那绝对是绰绰有余,更何况两薛范两家很久以前就认识,范舒恬跟薛鹤池还是青梅竹马一起长起来的,当初两人谈恋爱,双方家长也都是抱着支持的态度。后来因为一些事分开,过了这么些年,范家那丫头还想着破镜重圆,可薛父能不了解自己儿子么? 鹤池心里头根本就没范舒恬了,强迫把两个人凑成堆根本没必要。 薛夫人听了丈夫的话,冷笑一声:“跟范舒恬不合适,跟祝宛就合适?” 言辞中对祝宛充满厌恶,完全没了在薛鹤池面前的宽容开明。 薛父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薛夫人轻声问,保养得宜的面容仍旧十分美丽,她看了丈夫一眼,带着讥讽:“怎么,你后悔了?你要是后悔,儿子就在医院,你现在就回去跟他说清楚,告诉他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祝宛,恨不得祝宛死了算了,你去说啊!” 语气满是怨怼,薛父闭上眼,复又睁开:“那么多年我都没说,现在又怎么可能说?” 薛夫人冷冷哼了一声,当年的事现在想起仍旧如鲠在喉,她决不可能答应祝宛进门,不管祝宛有什么样的打算,她都不会给对方丝毫机会。薛夫人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讨厌祝宛,却从不在儿子面前表示分毫,唯一一次对祝宛生气还是因为五年前祝宛说了分手就不告而别,让薛鹤池很是消沉了一阵子。 但这些天她的态度也一直在软化,刚才在病房里甚至表达了对薛鹤池与祝宛的放任。薛夫人不喜欢祝宛,可她一点都不想失去自己的儿子。 如果不是因为薛鹤池,她怎么可能还跟薛父在一起过?她为薛鹤池做出了那样的牺牲,薛鹤池的人生就必须交给她来决定,祝宛?绝不可能出现在薛鹤池的生命中,也不该留下任何痕迹!更不配占据丁点儿的地位! 托托跟茉茉是他们薛家的孩子,薛夫人肯定不会放手,只不过两个孩子都养不熟,一门心思地想着他们那个妈妈,薛夫人本来想给范舒恬制造机会,让范舒恬多跟孩子们亲近亲近,以后薛鹤池对祝宛死了心,肯定第一时间考虑孩子们喜欢的人。 车子驶出地下停车场,阴影将薛夫人的面容挡住,只露出她的下半张脸。 冷若冰霜。 这边祝宛回到家,也差不多到了要上班的时候了,她匆匆又换了衣服,把自己打理了下。在医院待了那么久,浑身消毒药水的味,她洗了个澡,把头发梳起来,镜子里的女人越发美如白玉,祝宛抿着嘴唇,到点就去上班了。 等到她下班回来,发现家门口蹲着一大两小三朵蘑菇。 祝宛都惊呆了! 偏偏蘑菇们一看到她都露出看到救星的眼神,尤其是茉茉,眼泪直接就掉下来了,朝祝宛怀里扑,还生气:“妈妈骗茉茉!妈妈坏!妈妈坏!” 祝宛赶紧蹲下来哄她,又看向托托,托托抿着红润的小嘴,他是男子汉,当然是不会随便哭的,可妈妈说话不算话真的很过分,他必须让妈妈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哪怕祝宛叫他他也不理,两只小手还别在身后,一副你必须哄我不哄我我就不高兴的模样。 385.第三十三片龙鳞(七) 第三十三片龙鳞(七) 祝宛花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两个孩子哄好,几乎精疲力尽, 再也没多余的心神分给薛鹤池了。此时她坐在厅的沙发上, 两个小朋友赖在她怀里,扒拉着手指头点菜。薛鹤池说他们没吃午饭就吵着要来, 尤其是茉茉, 闹着要出院找妈妈,病还没好全乎呢。 孩子们的要求祝宛哪有拒绝的?不过这几天她是一个人, 冰箱里的食材没剩下多少,也没来得及补充,要是给孩子们做饭,她还得去一趟超市。 可惜她说话不算话已经给兄妹俩造成了巨大阴影,因此就算祝宛再三保证说自己只是去不远处的超市买菜很快就回来, 两个宝贝也不答应, 非要跟她一起去。祝宛头都大了,她没有车, 而且超市离家还挺远,茉茉生着病,祝宛不可能来回都抱着她还拎着菜。 薛鹤池说:“我也去。” 祝宛瞪大了眼,她一直朝他看不是要邀请他一起去, 而是想要他来哄孩子乖乖待在家的!现在可好, 阵容越来越壮大, 从一个人去买菜变成四个人了! 但她也没办法, 托托严肃着白嫩的小脸蛋:“同意的举手。” 唰唰唰, 父子三个全把手举起来, 少数服从大多数,祝宛根本就没啥发言权。她无奈地叹了口气,“那好吧。” 茉茉顿时欢呼不已,祝宛进去拿了钱包钥匙,薛鹤池把茉茉抱起来,小姑娘还不能走太多路。托托则拒绝了妈妈的拥抱,他不想妈妈太累,而且他是个小小男子汉,可以自己走。 好在薛鹤池自己开车来的,到超市也很快,一进超市祝宛就推了个购物车过来,薛鹤池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把茉茉放了进去,小姑娘坐在里头乖巧无比,祝宛低头瞧见儿子渴望又隐晦的眼神,忍不住想笑,也把托托抱起来朝购物车里放。托托还不乐意呢,“哎呀妈妈你做什么呀,我都是大人了,你不要做这么幼稚的事情嘛。” 嘴上说着拒绝,身体却很诚实,小屁股一挨到购物车,两只小手就学着妹妹的样子抓住了边沿。兄妹俩都长得极好,继承了祝宛跟薛鹤池最优秀的部分,尤其是年纪还小,软软糯糯跟两个白团子似的,坐在购物车里那叫一个可爱,超市里不少人都止不住朝这儿看,觉得这俩小孩实在是太漂亮了。 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不是一家四口,因为女孩子跟女人的容貌如出一辙,男孩子也特别像那个英俊高大的男人。真让人羡慕啊,长得这么好,全家还都这么有气质。 因为装了两颗小豆丁,薛鹤池就把购物车拉过来自己推,祝宛只要选食材就好了。孩子们点了好几个菜,她精挑细选了新鲜的胡萝卜、蒜薹、茄子,还有鸡肉牛肉排骨等等,顺便把家里缺的调料也给买了。 走了没两步想起家里好像没垃圾袋了,就又转去生活区拿了垃圾袋。经过冷冻区的时候又拿了几瓶酸奶放在购物车里,兄妹俩顿时一人抱起一瓶符合自己口味的,但是没有扫码的酸奶不能喝,他们就乖乖抱着,眨巴着星星一样的大眼睛四处看。 等到了收银台,祝宛还没掏出钱包,薛鹤池就拿卡出来刷了。他的卡一掏出来就跟别人的不一样,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感觉不刷个百来万都对不起这张黑金卡的逼格。 因为买的东西比较多,他们就把购物车推到了停车场,薛鹤池把买好的菜放到后备箱,祝宛则把两只小宝贝抱进车里,茉茉还有点意犹未尽:“妈妈,下次买东西也要带茉茉跟哥哥来!茉茉喜欢坐在购物车里!” 购物车硬邦邦的,她的小屁股虽然硌的有点疼,但是真的很有趣呢! 祝宛笑,捏她软嫩的小脸:“好。” 等到了家祝宛就进厨房忙活了,兄妹俩一人抱着一瓶酸奶津津有味的喝,薛鹤池本来在厅看着他们,看兄妹俩自己也玩得很好,就进了厨房,跟祝宛说:“我来帮忙。” 祝宛本来正在切菜,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菜刀立刻在手上削出一道口子。她肩膀哆嗦了一下,没让薛鹤池注意到,自己到水龙头冲了冲,然后随手拿了储物架上的创可贴贴上。她本来要照顾两个孩子,孩子们活泼,难免有磕着碰着的时候,祝宛就在家里各个角落都放了创可贴,没想到自己先用上了。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你出去陪孩子们吧,你在这儿我反而不适应。” “我帮你吧。” 祝宛很坚持:“我自己就行。” 她对他的拒绝也很坚定,不给薛鹤池丝毫靠近的机会。薛鹤池因为她这样防备的姿态感到受伤,他往后退了几步,站到门边,不想让祝宛不开心:“好,那我就在厅,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一定要叫我。” 祝宛嗯了一声,心里却想,她才不会需要他帮忙呢,无论什么她都可以自己做。 孩子们要吃鱼香茄子、酱汁排骨还有蒜薹炒肉,祝宛又烧了一道蜜汁鸡翅,清炒了空心菜,再煮一小锅西红柿蛋花汤,午饭就做好了。因为已经过了饭点,所以祝宛做得很快。 她招呼着孩子们过来吃饭,小朋友们就欢呼着跑了过来,托托贴心地来帮忙拿碗筷摆上桌,又拉过椅子,正方形的桌子,他跟茉茉都要坐在祝宛身边,于是薛鹤池就只能坐祝宛对面了。 上回来没时间让祝宛给孩子们做饭吃,就煎了馅饼烤了饼干,所以兄妹俩是一个多月没吃过妈妈做的饭,都吃的满嘴流油,小脸蛋都埋进祝宛特意给他们买的卡通陶瓷碗里。尤其是茉茉,她嘴巴甜,狼吞虎咽后竖起大拇指:“妈妈做饭真好吃!茉茉最爱吃妈妈做的饭了!” 小嘴儿甜的,祝宛忍不住笑:“真的那么好吃啊?” “好次!”因为嘴里塞了太多饭都咬字不清了,但茉茉坚持妈妈做的饭天下第一好吃!虽然爸爸家里的厨师叔叔也会做很美味的饭,但是身为一名妈妈吹,茉茉坚决认为妈妈做的饭最好吃,别人都比不上! 托托吃力地举着筷子给祝宛夹了一块排骨,点头附和妹妹的看法:“妈妈做的饭最好吃。” 祝宛又忍不住笑起来,薛鹤池看着母子三人,气氛一片祥和宁静,他也不由得微微扬起嘴角,这就是他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没想到会有真的实现的一天。 吃过饭薛鹤池坚持要洗碗,祝宛拗不过他,又担心他把碗碟给摔了,就在旁边指导。薛鹤池从出生起就是含着金汤匙的大少爷,什么时候洗过碗?难免笨手笨脚,但好在一个碗都没打碎,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其实他很聪明,祝宛稍微指点就明白怎么做了,可薛鹤池想要祝宛在他身边待得久一点,就故意装作笨手笨脚的样子,祝宛急得不行,真怕他把碗给打了,那两个是茉茉托托特别喜欢的碗,现在已经买不到了。 等到洗完碗出去,两个本来在厅玩耍的小家伙都睡得七倒八歪,哭了那么久,小孩子体力差,也是时候感到累了。祝宛就让薛鹤池一起把孩子抱到卧室去,薛鹤池选择抱重一些的托托,儿子先是警觉地睁开眼睛,看到是爸爸才放心,又继续睡。 茉茉就傻多了,依偎在祝宛怀里睡得人事不知,被放到床上也只是翻了个身,随手抓起祝宛塞给她的一件衣服抱在怀里,闻着熟悉的妈妈的味道,她也不害怕了。 祝宛也才能伸个懒腰休息一会儿,眼看天都要黑了,薛鹤池带孩子来找她也就算了,居然也不知道带孩子先吃了午饭再来,现在睡了,待会儿醒过来再吃顿饭,那算是晚饭还是宵夜呢?祝宛一般不给孩子吃宵夜的,怕他们半夜肚子疼。 她租的这个房子不大不小,但两个孩子还小,一直都是跟祝宛一起睡的,可看样子今天晚上……她想了很久,还是主动问薛鹤池:“晚上,你带孩子们回去么?” 薛鹤池听到祝宛主动跟自己说话,先是惊喜了几秒,而后怕吓到她一样放柔了声音:“就让他们留下来吧,他们很想跟你在一起。茉茉身体还没好,我要是把她带走,她又要哭鼻子了。” 祝宛点头:“那行,那……你呢?” 薛鹤池盯着他,目光专注:“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自然是不希望的! 虽然祝宛没有回答,但薛鹤池已经看明白了她的眼神。他不由得有些失望,但也知道短时间内祝宛肯定不可能答应跟他在一起,就说:“我也想陪着孩子们,不知道茉茉晚上会不会不舒服,我在这儿也好有个照应。” 他毕竟是孩子们的父亲,祝宛也知道自己没立场拒绝他留下来,就点点头:“那我去给你打扫一下隔壁房间吧,你晚上睡那就行。” “不用麻烦了。”薛鹤池说,“我睡沙发。” 386.第三十三片龙鳞(八) 第三十三片龙鳞(八) 既然薛鹤池自己坚持, 祝宛也就没再说话,她把要用的被子枕头拿出来给他,自己就进卧室去了。薛鹤池自己把被子在沙发上铺好, 他从来没睡过这么窄小的沙发, 而且这个沙发年代久远,说真的他都担心自己稍微一个翻身就能把它给压坏了。 祝宛也没睡觉,她把被子给孩子们盖好,坐在了桌子旁边,拿出自己平时用的记账本,对着今天的购物单比对了一下,叹了口气, 她是真的不想用薛鹤池的钱, 可是以她的经济条件来说,怕是花了全部的存款也不够给薛鹤池买身名牌西装的。 你看, 两个人如果差距过大, 要怎么样才能在一起呢?现在回想当初, 都像是祝宛做的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她以为自己抓住了,其实不过是镜花水月,当不得真,甚至自己还要因为这一场爱情活活溺死在水中。 她叹了口气, 看向黑漆漆的窗外, 明明一家四口在一起, 明明情况看起来像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祝宛心底却生不出任何希望。她自己万念俱灰, 也不想给薛鹤池任何渺茫的希望,那对谁都不公平。 想到这里,她推开了卧室的门。薛鹤池正躺在沙发上,他手长腿长,躺上去脚还长出一截。他闭着眼睛,眉目深邃且英俊,气质出众,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是人人追捧的风云人物,能被这样的人喜欢,不知道多让人羡慕。可对祝宛来说,这却是一件很让人自卑的事,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她都是配不上他的。 祝宛不爱薛鹤池吗? 她自然是爱的。 只是她很清楚,这份爱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对她,还是薛鹤池,这份爱像是一座大山,重重地压在祝宛肩头,让她喘不过气,让她吃尽苦头,同时也让她明白,世界上有些人,真的是爱不起的。他的家人不会接受你,就连陌生人见了都会觉得他被你高攀。 既然没有意义,就不用再执着。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感应,薛鹤池似乎知道祝宛在看他,缓缓睁开眼睛后,他坐起来问她,声音很是温和:“怎么了?” 祝宛平静地看向他:“之前你说的谈谈,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薛鹤池自然是愿意的,他走过来,把手里的毯子披在了祝宛肩上,孩子们怕热,家里开了空调,还挺凉的。祝宛裹紧了身上的毯子,却没有如薛鹤池示意那般坐在沙发上,而是自己拖了把椅子过来。她的角度比较高,需要微微低头看他,厅只亮了一盏比较暗的落地灯,越发衬托祝宛皮肤细腻娇嫩,眉眼间流转的都是妩媚。 “……我没有要跟你复合的意思。”祝宛说,“我甚至想都没有想过,所以……你不要再对孩子们说那些他们会误会的话,我不想让他们失望。” 薛鹤池万万没想到祝宛是来跟自己说这个的,他看着她的脸庞,莫名心慌,因为他感觉到祝宛说的都是认真的,她的态度决绝又坚定,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为什么?祝宛,就算给我判死刑你也得有个理由,不然我不能接受。” 他察觉到自己情绪过于激动,怕吓到祝宛,就深深吸了口气,跟她讲道理:“五年前你打了个电话跟我说分手,然后一走了之,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你,五年后我们偶遇,你还想瞒着我孩子们的事,拒绝跟我沟通,甚至见都不想见到我,祝宛,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大可以跟我讲,不要这样不给我机会。” 祝宛仍旧眉目沉静,严格说起来一无所知就被她抛下的薛鹤池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是无辜的,可真要说起无辜,还能有谁比祝宛更无辜呢?她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自己遭遇的那一切是因为什么。“……那些都过去了,我不想提了,我也不想跟你再多说什么,总之我希望我们能达成共识,在孩子们面前不要说容易让他们误会的话,并且清楚我们两个已经不可能了。” 对于祝宛的拒绝薛鹤池还是不能接受,他试图握住她的手,却被祝宛躲开了,“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我太无趣让你感到厌倦了?” 不是的。 他并不无趣,没有人会觉得薛鹤池是个无趣的人,他脑子聪明,会拉小提琴,会品酒会骑马会下棋,好像世界上没有他不会的东西。但就是太好了,才更不适合祝宛。如果祝宛还是那个十七八岁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的祝宛,她肯定会觉得别人的眼光跟看法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喜欢这个人,这个人也喜欢她不就行了? 但等到她真正的成熟,才明白那根本不行。两个人之间有着跨不过去的沟渠,注定了这辈子都没有交集的命运。 “你别再问了,我不想再提过去的事,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孩子的抚养权我可以给你,你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对吧?” 十句话里有九句都在提孩子,从头到尾没有他的存在,薛鹤池又气又急,但又不能对着祝宛发火,他腾地站起身,怕再继续下去会做出什么让她刚不喜欢的事来:“我去下洗手间。” 结果这一去就是半小时没出来,祝宛等了会儿也不等了,她没有太多精力跟时间花在说服薛鹤池身上,她觉得薛鹤池就算会很伤心也早晚都会走出来的,成家立业根本不需要祝宛的参与,祝宛是他人生里的一段记忆,仅此而已。 第二天薛鹤池的面色也不大好,黑眼圈有点重,看得出来昨天夜里没睡好。祝宛默默地给他冲了一杯牛奶,又照顾孩子们吃早饭。托托没有生病是要去上课的,薛鹤池也要去上班,但茉茉仗着身体还没好硬是要留下来,薛鹤池就带托托去上课,然后等下课再送孩子过来。 祝宛没有异议,她其实也很想在为数不多的时间里跟孩子们再多相处会儿,虽然她知道应该让他们慢慢习惯没有她的生活。 趁着有时间,祝宛坐在沙发上织毛衣,茉茉一个人抱着芭比娃娃玩换装游戏,时不时征询一下妈妈的意见:这条裙子妈妈喜欢吗?这个发型妈妈觉得好看吗?妈妈要不要跟茉茉一起玩?茉茉的毛衣花样可不可以要小兔子的? 祝宛都温柔地应了,母女俩沐浴着阳光各自做自己的事,茉茉玩着玩着就抬头看妈妈一眼,确定祝宛没有悄悄离开才会继续玩——她实在是害怕妈妈又把她丢下。 等到了中午,祝宛开始忙活做午饭,小姑娘就把玩具娃娃放下,也屁颠颠跑进厨房,踮起脚尖帮忙递一棵葱,或是小心翼翼给妈妈那一双筷子,都让茉茉很有成就感也很开心。 不过吃完饭祝宛休息会儿就要去上班了,孩子们有睡午觉的习惯,哄着他们睡着祝宛就差不多要走了,叮嘱了薛鹤池要他照顾,他乖乖点头,祝宛还是有点担心,但不上班就没钱买菜,再担心也得出门。 她不能无时无刻都陪伴在孩子们身边,等到他们依赖成性,会无法接受她的离开。 咖啡厅的生意自打祝宛来了之后特别好,尤其是男性人翻了好几倍,老板给祝宛开这么点工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人挺多,祝宛一直忙活着没停下来,自然也没注意到不远处停了一辆黑色的普通轿车,轿车里有一大两小三朵蘑菇在窥视她。 “爸爸,茉茉想妈妈了。”小姑娘巴着车窗,渴望地问,“茉茉能不能去找妈妈呀?” “不可以哦,妈妈现在在工作,乖宝宝是不可以打扰的。”薛鹤池放柔了声音回答。 “妈妈穿的裙子真好看。”小姑娘喃喃着,“比茉茉的娃娃们都漂亮,茉茉的妈妈最漂亮了。” 这一点爸爸是无比赞同的:“妈妈的确是最漂亮的。” 托托双手环胸,面无表情地看着爸爸跟妹妹,眼睛也止不住黏在祝妈妈身上。不过没一会儿就有人跟妈妈说话,妈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就拿过了手机,托托顿时扭头对薛鹤池说:“爸爸我们说好了不许打扰妈妈,你怎么能给她打电话?” 爸爸冤枉死了,举起双手:“我没有。” 那是谁的电话? 父子三人面面相觑,这个问题他们都很想知道。 祝宛到更衣室接电话,这会儿生意好大家都在忙,更衣室除了她之外没旁人,但是上面那个号码却并不是祝宛想接的,因此她的态度很冷淡:“喂。” “祝宛?我是妈,你妹过两天就要结婚了这男方家里突然就反悔不办了!这请帖都发出去了人人都知道你妹要结婚,突然不办丢不丢人啊?你也知道你小姨那性子,要是知道你妹嫁不进去王家,指不定得把我损成什么样,你想想办法啊!”顿了下,声音尖利的中年女人又说,“你是不是又给我惹麻烦了?你别害我了好吧?要害你祸害你爸去啊!赶紧的服个软,你妹还等着结婚呢,你良心可不能坏。” 又是一顿连珠炮的轰炸,祝宛听得头疼。 387.第三十三片龙鳞(九) 第三十三片龙鳞(九) 既然头疼, 祝宛就不准备再听了。 电话那头的女人还在喋喋不休, 明明是祝宛的亲生母亲,但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多年来对女儿不管不问,只有祝宛给她带来麻烦了, 她才会逼祝宛服软, 逼祝宛走。 区别只在于五年前祝宛在乎她,现在不在乎。 这通电话并没有让祝宛感到多么难过, 除了托托跟茉茉, 再也没有人能让她感到紧张并且愿意付出了。她安静地把下午的工作做完,老板刚说她可以下班, 她的手机就又响了。 这回不是亲妈,是亲爸。 “……几家跟我一直合作的公司突然都弃单了, 你知不知道我会因此损失多少?你生来就是来害我的吗?你怎么不去害你妈?祝宛我知道你心里怨, 可你也长大了, 不要用这种幼稚的方式来报复爸爸, 爸爸现在要养家生活也很辛苦, 你就不能体谅一下吗?好歹你也是姐姐,我不求你孝顺我, 就想你别给我惹麻烦,我求人给你弟弟转到重点高中花了多少钱跑了多少人情, 现在就因为你全泡汤了!你阿姨跟我天天吵, 你——” 祝宛把电话掐了。 顺手拉进黑名单, 还有她母亲的, 一起拉黑,再也不想接。 她以前太过心软,也太过稚嫩,总幻想着有朝一日已经各自组建家庭的爸爸妈妈会想起自己,所以她拼了命的学习,拼了命的想让自己变得优秀又出色——可那有什么用呢?他们在她还读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从此她辗转在各大亲戚家直到初中开始住校,之后都是一个人生活。他们没有问过她一句,每个月就用几百块钱敷衍她。 等到祝宛上了高中,他们甚至用她长大了的理由,连那几百块的生活费都不肯给了。他们说他们都要养家,要照顾家人的想法,没有一个人问过祝宛怎么样。 那她又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是不是生意出了问题,是不是儿女的事业婚姻遇到了阻碍?本来为难他们的也不是她,跟她有什么关系? 祝宛一点时间都不想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他们过得悲惨还是幸福,早就跟她没关系了。 她刚出咖啡店迎面就被人挡住了去路,是个三十岁左右、身材中等但是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很有钱气息的男人,这男人祝宛认识,前几天开始常来咖啡店的人,每次都试图问她要联系方式,被祝宛拒绝了好几次。 她抿着唇往后退了一步保持安全距离:“你有事吗?” “我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男人笑着说,“但是之前你好像在工作不方便,现在你下班了,总能跟我一起去吃个饭或者看个电影了吧?” 说着有意无意展现手腕上的名表,还有手里捏着的豪车钥匙。 祝宛冷眼看着他表演,从他身边绕过顺便再次拒绝:“抱歉我还有事。” 结果男人非要拦在她面前,祝宛正要再说点什么,突然愣住了——街角那辆停了很久的普通黑色轿车里,下来了她特别熟悉的三个人…… 直到薛鹤池带着孩子们走过来祝宛还没回神,她下午上班的时候好多同事也都在奇怪,说那辆车停了太久,因为款式跟品牌都很普通祝宛也没朝薛鹤池身上想,所以说他们三个就在车里待了一下午? 祝宛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尤其茉茉从薛鹤池怀里扑过来抱住她的大腿:“妈妈妈妈!茉茉饿了!茉茉好饿好饿!” 托托不说话地站到祝宛身边,瞪着那个男人。 “下班了?”薛鹤池也勾住祝宛的肩头,声音温柔:“晚上我来做饭好不好?” 这活脱脱是一家四口的模样,尤其薛鹤池其人身高一米八七相貌英俊气质出众,虽然也是三十的年纪,但跟拦住祝宛搭讪的男人看起来简直像是两个辈分的,但凡有点自尊心的人也都不好意思再纠缠了。 祝宛拂开薛鹤池的手:“你会做饭么。”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曾经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没做过饭,顶多是在她做饭的时候进厨房来捣乱。 薛鹤池道:“我现在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为了早日过上妻儿双全的幸福生活,当然得学着做饭。”说完亲昵地捏了下祝宛的耳朵,“总不好让你做,太累了。” 祝宛被他这行为吓得险些摔倒,要不是女儿还抱着她大腿她几乎想要落荒而逃了,可是被儿女两双水汪汪的纯真眼睛盯着瞧,她又不好在人前给薛鹤池没脸,估计薛鹤池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故意这么干,他们有个不成文的默契,那就是在孩子们面前一定要和睦相处,让孩子们知道,无论爸爸妈妈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份爱都是真诚的。 看着祝宛抿着嘴憋着气似乎很反感却又不能拒绝的样子,薛鹤池莫名心情极好,还跟她献宝:“你看我今天开的车低不低调?我在那停着你都没认出来吧?也没人拍我们。” 往常出门他们总是坐的豪车,还有司机,许多人会因此拍照,薛鹤池知道祝宛不喜欢这样,他觉得自己可以慢慢改变的,只要她给机会。 祝宛没回应他,估计还是为他捏她耳朵那一下生气呢。薛鹤池笑眯眯地跟在她后头,一双儿女都缠着祝宛他也不吃醋,要是可以他也想缠着祝宛。 期间祝宛手机响了几次,都是陌生号码,想也知道是她那对亲爸妈又换了号打来的,祝宛不堪其扰干脆关机了,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她住在哪,有本事就来找,但就算来了祝宛也不会管他们。 同母异父的妹妹嫁不了有钱人跟她有什么关系,同父异母的弟弟上不了重点高中又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们的工作生意遇到阻碍被人刁难——都跟她没关系。 只要能看到她的孩子,祝宛就没心思分给旁人了。 茉茉拒绝让祝宛抱,因为她觉得妈妈工作好久了会很累,她现在好多了呢,可以自己走了。小姑娘生得粉雕玉琢的别提多漂亮可爱,一路上吸引眼光无数,还有年轻的小女生夸她:“妹妹真漂亮!” 她就挥挥手甜甜地说:“我像我妈妈呢!” 祝宛都被她逗笑了,茉茉就趁机要求:“那妈妈我可不可以吃一个甜筒?” 她的妈妈笑着无情拒绝了她:“不可以哦。” 小姑娘顿时垮下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是也不闹腾,她虽然爱撒娇又爱哭,却很乖,从来不会无理取闹,祝宛在教导孩子方面确实下了苦功夫,龙凤胎能长成今天这样跟她脱不开关系。薛鹤池走在母子三人身后,听孩子们用稚嫩的语言说话,又听祝宛轻柔的回应,觉得心头像是被蜜糖浸泡一般甜。 因为孩子们都叫饿了,这会儿再买菜回家做饭至少得两个小时,干脆就在外面吃了。正好附近有家味道很好环境也不错的私房菜,祝宛问了孩子们的意见后,又问薛鹤池:“你呢?” 薛鹤池故意逗她:“我什么?” 祝宛又开始抿嘴了,在薛鹤池看来尤为可爱。“吃饭啊。” “吃什么饭啊?” 祝宛:…… “跟谁一起吃啊?” 祝宛说不出话,她看了薛鹤池一眼,权当没这个人,牵着孩子们要走,茉茉却站在原地,“妈妈妈妈,等等爸爸。” 薛鹤池感动不已,小棉袄果然没白养,不像臭小子,从头到尾不助攻就算了,还拖他后腿!赶紧上去:“爸爸来了。” 孩子们第一次来私房菜馆,很新奇,蹦蹦跳跳的,薛鹤池跟祝宛并肩走,问她:“宛宛你累不累?今天下午你都没闲着,要不待会儿我送你回家吧?” 醉翁之意不在酒,送到家是假,想趁机留宿是真。 薛先生宁可抛弃他的豪华大床也愿意睡在祝宛家那短了小半截身子的破沙发上。 祝宛这辈子都拿厚脸皮的人没办法,她自己脸皮薄又心软,特别好说话,当初两个人谈恋爱也是这样,他缠着要亲要抱,她不知道拒绝,心里又喜欢他,就都从了。没想到过去这么些年,薛鹤池看着人模人样了,骨子里还是那个无赖。 她忍着当没听到,薛鹤池就在边上絮絮叨叨,一张嘴叭叭个没完,跟他精英禁欲的外表判若两人,等服务员过来让他们点单,他就恢复薛总那副气势了,祝宛全程抿着嘴没说话,她怕自己一说话就是怼他的,让孩子们听到就不好了。 怎么这人就说不通呢?她明明表达的很清楚了,孩子们交给他来抚养,他们两个人之间则没可能——他怎么总是这样不听人说话? 私房菜馆服务非常周到,上菜也特别快。照顾孩子祝宛没点辣的,服务员送了份酸梅汤过来,祝宛就用开水烫了下杯子,给小朋友们一人倒了一杯,关照他们慢点喝。 茉茉坐在妈妈怀里开心的快要飞起来,两条小腿不停地晃悠,托托也紧紧依偎着祝宛,之前分开的一个月让他特别没安全感,虽然爸爸很好,爷爷奶奶也很好,他有了更大的房子还有许多老师——可他还是想待在妈妈身边。 于是相对的桌子,薛鹤池就一个人独占一边,谁叫孩子们都贴着妈妈去了呢? 他跟个空巢老人一样叹了口气:“爸爸好可怜。” 托托眨巴着眼睛,他再聪明也是个四岁多一点的小娃娃,爸爸说话了当然要回应,而且他很喜欢爸爸,不想让爸爸变得可怜。“爸爸怎么了?” 茉茉也说:“爸爸不可怜呀,有茉茉跟哥哥还有妈妈在呢。” 薛鹤池道:“茉茉让妈妈抱着,托托坐在妈妈身边,爸爸就一个人,好可怜,你们孤立爸爸。” 茉茉急得连忙解释:“没有没有!茉茉没有!哥哥也没有!” “那你们谁过来让爸爸抱?” 龙凤胎相视一眼,都不肯过来,薛鹤池本来是演的,这会儿是真的受伤了:“爸爸真的可怜……” “爸爸抱妈妈!”茉茉脱口而出,“妈妈抱茉茉跟哥哥!” 薛鹤池给了女儿一个赞赏的眼神,真不愧是他的小棉袄! 祝宛看着他套路一双加起来不到十岁的儿女,很无力:“妈妈很重,爸爸抱不动的。” “谁说的?”薛鹤池反问,“要不我们试试,爸爸可是大力士!” 茉茉好奇死了:“试试试试!妈妈试试嘛!爸爸能把我跟哥哥抱起来举高高!” 祝宛深吸一口气,“茉茉乖,要吃饭了。” “就抱一下,很快的。” 他还火上浇油!祝宛实在忍不住给了薛鹤池一双刀子眼,他却轻笑,走过来,对她伸出手,声音格外温柔:“宛宛,抱一下,你看孩子们都等着呢。” 祝宛一看,俩小朋友确实是一脸的期待,她要是拒绝了他们肯定要失望。明明……她咬牙,抱着茉茉起身,全身僵硬,薛鹤池双手揽住她的腰,轻而易举就把她打横抱起来,而茉茉还在祝宛怀里。 突然腾空让祝宛有点慌,“好了,快放我下去。” “那怎么行,茉茉说要妈妈抱她跟哥哥,托托不想来试试吗?” 托托虽然没说话,但亮晶晶的大眼睛已经代表了一切!薛鹤池就抱着母女俩坐下来,托托手脚并用地爬到祝宛怀里,然后薛鹤池再一个用力,轻轻松松,还发出爽朗的笑声:“你看,爸爸抱得动吧?爸爸厉不厉害?” “厉害厉害!” 兄妹俩狂点头,更崇拜爸爸了,然后薛鹤池话锋一转:“唉,可是妈妈好像觉得爸爸不厉害,你们看妈妈都没笑,也没夸爸爸。” 要是可以,祝宛简直想把他打死。她不喜欢被他这样逼着,也不想再跟他这样贴近,她甚至不想再让他喜欢她,然后在孩子们期待的目光里,她一字一句地说:“爸爸真厉害。” “宛宛,笑一个。” 祝宛依言给他一个笑容,平静地说:“你可以把我放下来了,人家来上菜了。” 端着菜的服务员在门口很尴尬,不知道自己是该走呢还是该进来,不过这一家四口确实是赏心悦目,她赶紧把菜上了,然后点头哈腰格外心虚:“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薛鹤池看着祝宛面色如常地坐下来带着孩子们准备吃饭,慢慢开始慌了,他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 祝宛把他的坐立难安看在眼里,但半分没有宽慰的意思,他刚才借着孩子们捉弄她,她当然也不会好脾气到随他去。要让薛鹤池知道这样的行为她是不喜欢的、排斥的,他才会吸取教训不再继续。 就这样慢悠悠吃完了饭,薛鹤池还慌着呢,祝宛也照常该说话说话,该干嘛干嘛,但他就是慌的不行。结完账从私房菜馆出来,沿途经过一家服装店,小茉茉看到一条漂亮的裙子,自动自发扭头去看爸爸:“那条裙子好漂亮哦。” 爸爸有钱。 薛鹤池自然不会拒绝女儿的任何要求,他都带头进去了,祝宛也不能自己走。 茉茉看上的那条裙子是给祝宛穿的,小姑娘年纪不大眼光却非常好,她觉得自己的妈妈就应该穿漂亮衣服!裙子是细细的黑色肩带,剪裁简单却非常挑身材,一定要腰特别细才可以,背后有个白色的蝴蝶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简洁又好看。长度也不长,祝宛这个身高穿上正好到膝盖,裙摆软绵绵的很是飘逸,布料摸起来也很软滑。 同时价格也是祝宛工资的好几倍。 薛鹤池眼睛都看直了。 导购员也不停地夸,看着这一家四口男俊女美孩子可爱,就跟他们说店里还有亲子装,问他们要不要看一看。一听说有亲子装,可以跟妈妈爸爸穿一样的衣服,两个小朋友都很兴奋,就连性格沉稳的托托也止不住用渴望的眼神看向祝宛。 祝宛想制止也没用,薛鹤池有钱着呢……把这家店都搬空了他眼皮也不眨一下。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导购员笑得都看不见眼睛了,就今天这一单,光分成就抵得上她大半年的工资!要不怎么说有钱人就是好呢! 祝宛穿着那条新裙子,肌肤赛雪,回头率高的薛鹤池忍不住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不过下一秒他就想起自己穿了亲子装,外套在购物袋里装着呢。 像是这样容光焕发美得令人惊叹的祝宛,别说是薛鹤池,就算是龙凤胎也没见到过。他们爱妈妈,妈妈为了他们很辛苦地在工作,赚来的钱都花在他们身上,有时候生个病什么的就更需要花钱了,祝宛没时间,也没精力没金钱去打扮自己。 当然她素颜也是很好看的,可到底不及美衣华服所带来的震撼。因此茉茉兴奋极了,拉着妈妈的手不停地说茉茉是小公主妈妈是大公主,小嘴儿跟抹了蜜一样夸祝宛漂亮。 突如其来的购物欲让薛鹤池不肯就此打道回府,他还想多拖会儿时间,最好再晚一点,这样他可以顺理成章地再次留宿。就把女儿抱起来颠一颠:“我们再一起去买衣服好不好?” 小姑娘哪有说不好的,握着小拳头满是干劲儿挥舞:“冲啊爸爸!冲啊妈妈!冲啊冲啊!” 祝宛看了薛鹤池一眼:“时间不早了。” 言下之意是你该带着孩子们回去了,但薛鹤池就装作自己听不懂,抱着茉茉就走在了前面,同时丢下一句话给托托:“保护好妈妈,爸爸在前面那家店等你们!” 高高在上的薛总上次逛街都是五年前还跟祝宛谈恋爱的时候了,他是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家的男人那么讨厌逛街,反正他只要跟祝宛在一起,祝宛就是试遍每一条裙子每一双鞋,他都能全程精神抖擞给她提意见。 在薛鹤池看来,就没有祝宛穿上不好看的衣服鞋子。 托托就拽住祝宛的裙摆,祝宛没有办法,她不想让孩子失望,也是真的不想让薛鹤池破费,这些衣服的钱她猴年马月才还得起。只能带着儿子跟在那对兴奋的父女身后,尤其茉茉还趴在薛鹤池肩头冲她狂挥手,“妈妈来!妈妈快来!哥哥也快点呀!” 祝宛就问:“要不要妈妈抱你?” 小家伙明显是很渴望的,但他也知道自己比妹妹重,妈妈穿的这么漂亮肯定抱不动,就摇摇头。 结果下一秒就被祝宛抱起来了。 小家伙小脸憋得通红,看得出来还挺兴奋,乖巧搂住祝宛的脖子:“妈妈要是累了就放我下来。” 祝宛单手抱他说:“妈妈一只手就能抱你,酷不酷?怎么会累呢?” 托托悄悄朝街边店面的玻璃窗倒映出的影像看去,真的呢,妈妈抱着他不仅酷还漂亮!他注意到周围行人经过对妈妈投以的惊艳目光,就捍卫主权,在祝宛脸上重重亲了一下:不许看! 小朋友长得白嫩可爱,自以为很吓人其实奶凶奶凶的,路人们忍不住露出笑容,托托就更凶了:不许看我妈妈! 薛鹤池抱着茉茉都在店门口等着了,祝宛也抱着托托走过去,薛鹤池问:“托托重不重?要不我来抱他,你抱茉茉。” 茉茉也伸出小手:“妈妈抱~” 祝宛却拒绝了:“茉茉乖,妈妈抱会儿哥哥好不好?哥哥走了好久的路都累了。” 龙凤胎的感情非常好,茉茉就乖乖收回小手。“好。” 托托又把小脸蛋朝祝宛脸上贴,他是很想要被妈妈抱的,但他觉得自己是男子汉,是哥哥,要懂事,要保护和照顾妈妈跟妹妹,因此很少主动亲近祝宛。比起爱撒娇嘴巴甜的茉茉,托托早熟又超级乖。这会儿妈妈一定要抱自己,他虽然觉得很害羞,却也说不出的高兴。 小家伙不会像妹妹那样说好听话,只会笨拙地蹭妈妈的脸。 祝宛踏进店门,里头正在放着音乐。 “……谁能真的让谁,幸福到故事的结尾。何必那么的慌张,有时清醒,才是错误的开始。我不需要,也不重要,做一个傻子多么好。我不明白,也不需要明白,就让我这样到老……” “……就算不留下什么也无所谓,就算留下了什么也都珍贵……” 她轻轻一笑。 388.第三十三片龙鳞(十)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 祝宛真的累了。 她抱着托托冷眼旁观, 觉得那对兴奋中的父女怕不是要把整条街都搬回去,她提醒道:“我家里放不下这些东西, 不要再给我买了, 买了我也没机会穿。” “怎么会没机会穿?”薛鹤池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拿过一件连衣裙,“要不要试试这个?” 祝宛摇摇头, 可能是看到她真的有点要生气了, 薛鹤池见好就收,茉茉也乖乖待在爸爸怀里,因为买了太多东西,一家人根本拿不了, 薛鹤池中途就打电话叫了司机来, 顺便留了地址让店员把他们买的东西送过去。 车子在外面等着,祝宛跟薛鹤池先把两个孩子抱进去,但她却站在原地没有动, 薛鹤池疑惑地看向她:“宛宛?” “我自己回去。” 他面上的笑便慢慢淡了, “你在生我的气吗?” 祝宛摇头:“孩子们要上课,你以后尽量少带他们过来找我, 我也要上班,很难分出精力照顾他们。而且……” 她顿了几秒才说,“我不希望他们对我太过依赖, 如果可以的话,你得配合我。” 薛鹤池的眼睛很好看, 但这双好看的眼睛里此时透露出几分茫然:“为什么?今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难道过得不开心?是不是我冒犯了你让你觉得不舒服了?我可以改——” “我们不是一家人, 我们只是这两个孩子的父母, 仅此而已。”祝宛看向车子,两个小朋友趴在车窗上,她便冲他们微微一笑,又对薛鹤池说,“以后还是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周末的时候带他们来见我就好了,你就不用来了。” 说完她转过身,本来是要走的,结果却停住了:“……那位范小姐我觉得不是很好,可以的话,希望你能重新物色一位妻子。” 刚才孩子们被放进车子,车门就被祝宛关了,两个小朋友跟妈妈黏在一起好久了,突然看到妈妈没打招呼就走了,都开始慌起来,茉茉拍着车窗喊,可是隔音效果极好的车窗什么声音也没传出去,而祝宛也没有回头。 他们都得习惯,有一天她会无缘无故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而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因为天越来越冷了。 薛鹤池喉结上下滚动,眼眶泛红,好一会儿他才打开车门,捞住想跳下车的女儿,声音沙哑:“茉茉乖。” “妈妈!妈妈妈妈!茉茉要妈妈!”小姑娘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茉茉要妈妈——” “妈妈还有事情要做,茉茉乖一点,不哭好不好?”薛鹤池柔声哄着她,“等妈妈做完事,爸爸再带茉茉去看妈妈,好吗?” 小姑娘好哄得很,懂事的让人心疼,抽抽噎噎地问:“真、真的吗?” “是真的。”薛鹤池亲了她一下,用湿巾给她擦眼泪,“妈妈太舍不得茉茉跟哥哥了,就不敢说再见,茉茉也要理解妈妈,好不好?” 小姑娘努力吸鼻子不再哭,依偎进爸爸怀里:“那好吧……可是爸爸要记得带茉茉去见妈妈,一定要记得哦……” 薛鹤池把女儿哄好,又对儿子招招手,一直坐在边上默默掉眼泪的托托爬了过来,也被薛鹤池放在膝上,他亲了儿子一下,“托托也会理解妈妈的对不对?” 托托点头,贴进薛鹤池怀里。茉茉性情敏感却也大条,托托不一样,他还稚嫩懵懂的心里总觉得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失去了,可是他又说不出那是什么,满心的不安跟慌乱无法用言语表达,也只能依偎爸爸。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到了周末,两个孩子开始兴奋,他们哭得快忘得也快,只知道今天可以去看妈妈了,所以高兴得很,但他们到的时候祝宛却没在家,薛鹤池给她打了电话得知她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就带着儿女在门口扮蘑菇,陪他们玩。几分钟后祝宛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告诉薛鹤池家里的备用钥匙藏在消防栓里,让他先开门,冰箱里有她做好的小蛋糕,可以拿给孩子们吃。 他依言开门带着孩子们进去,厅一如既往的整洁干净,色调温暖,茶几上放着一件织了一半的粉红色毛衣,茉茉看见就疯了,扑过去把毛衣抱起来:“是茉茉的!妈妈给茉茉织的!” 说完小脸蛋蹭了蹭,“好想现在就穿呀!” 薛鹤池轻笑,叮嘱他们自己玩,去厨房开冰箱,结果一出来就发现宝贝女儿一脸犯错的表情站在原地怯生生地不敢动。“怎么了?” 小姑娘一抬头又是眼泪,哇的哭出来:“爸爸!爸爸!” 薛鹤池的小腿被她用力抱住,“我、我把毛衣弄坏了!呜呜……茉茉不是故意的,茉茉不是坏孩子!” 托托皱着小脸捧起那件粉红色的毛衣,妹妹没个轻重把线给弄乱了,他也觉得很苦恼。 这下蛋糕父子三人也来不及吃了,赶紧研究怎么把毛衣恢复原状,毛衣针还被茉茉抽了出来,可是面对这么可爱的孩子,薛鹤池哪里狠得下心批评? 结果直到祝宛回来也没弄好,而且越来越糟糕,变成了一坨坨的线头,看着已经不成样子的毛衣,茉茉小嘴一瘪一瘪,鼻子一抽一抽,眼看又要嚎啕大哭,祝宛的声音传来:“你们做什么呢?” 小姑娘立刻扑过去,先认错:“妈妈对不起!茉茉把妈妈的毛衣弄坏了!妈妈对不起……” 祝宛笑,把她抱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弄坏了也没关系,妈妈很快就能修补好。” “真的吗?” 还带着泪水的大眼睛纯真又可爱,祝宛忍不住亲了一口,“当然呀。” 她坐到沙发上,把被搞得一团糟的毛衣拿起来,忍不住看了薛鹤池跟托托一眼,父子俩都不是很自然地别过头,这一坨当然也有他们的功劳在里面…… 茉茉趴在祝宛大腿上,看着妈妈那双神奇的手逐渐把乱成一团的毛衣解开,然后重新缠绕到针上,看起来跟之前的没有什么区别了!她高兴坏了,抱住祝宛的头就是吧唧一口,真心实意地夸道:“妈妈真棒!” 祝宛问:“托托觉得妈妈厉害吗?” 小家伙点点头。 祝宛又问:“那托托怎么不亲妈妈一下呢?” 小朋友很害羞地凑过来,也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祝宛笑了笑,对薛鹤池说:“蛋糕给他们吃了吗?” 薛鹤池说还没有,祝宛就哄着孩子们:“跟爸爸去吃蛋糕好不好?妈妈把这里整理一下,你们就不会再把它弄乱了。” “妈妈不怪茉茉吗?”小姑娘怯怯地问。 祝宛更加温柔了:“妈妈怎么会怪茉茉呢?毛线乱了还可以解开,坏掉了可以重新织,可是妈妈的茉茉就只有一个呀!” 小姑娘脸蛋都红了,“我、我去吃蛋糕了!” 托托看着祝宛不说话,祝宛亲亲他,“托托宝贝也去吧。” 薛鹤池觉得,如果能永远留下这一刻,让他付出生命都可以。这个房子虽然又旧又小,可这种温馨幸福的感觉却是再大的房子都不曾有过的。他突然能够理解两个孩子为什么喜欢这样的小地方了,就算爸爸的家再大,有游泳池体育场视听室那又怎么样呢? 没有妈妈在的地方,对孩子来说都不够完整。 晚上孩子们留宿,薛鹤池就没这个荣幸了,他也不想走,就在车里睡了一夜。祝宛在厅窗户前面铺了一块厚地毯,放了三个坐垫还有可爱的手工抱枕,带着孩子们吃饼干喝饮料看星星。她把两个孩子圈在怀里,用毯子把自己和他们裹成一只胖胖的蚕,孩子们咯咯笑着,在祝宛怀里窜来窜去,茉茉指着星星说:“妈妈,好漂亮啊!” 祝宛嗯了一声,小姑娘就又说:“茉茉想每天都跟妈妈一起睡。” 祝宛轻柔地告诉她:“可是茉茉总是要长大的,妈妈也不会一直都陪在茉茉身边。” 这话一出,托托也看过来,问:“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妈妈不能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呢? 祝宛把他们搂得更紧,声音温和平静,这样安静的夜晚,亲昵的拥抱,让孩子们能将母亲说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因为你们总会长大呀,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未来,妈妈总会老去,可是不要担心,你们看到天上的星星了吗?如果有一天妈妈不在身边,那一定是变成星星了,就像是这样……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你们。” “所以宝贝们要是哭鼻子了,做坏事了,妈妈都是知道的哦。” 茉茉立刻捂住小嘴:“我、我昨天把不爱吃的青菜给吐掉了!” 托托也紧张起来:“我我我我不小心把抓到的蝴蝶给捏死了!” 两个小朋友快吓哭了,祝宛连忙安抚他们,母子三人抱在一起,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爱他们,后来孩子们已经忘了这天晚上的星星有多漂亮,但他们永远记得妈妈说过她爱他们。 第二天一早居然是两个小朋友先醒。昨天看着星星就睡着了,现在他们是睡在妈妈的床上呢!还是在妈妈怀里!兄妹俩相视一眼,悄悄爬下床,自己乖乖洗脸刷牙,托托拿着湿毛巾给妹妹把脸擦干净,自己也擦了擦,又跑到妈妈的梳妆台上打开牛奶霜给妹妹抹,自己也抹的香香的,两个人手拉手跑到厨房。 以前跟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候妈妈总是起得很早,每天都很辛苦,所以兄妹俩偷偷商量好了,想给妈妈做一次早饭。小豆丁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心,每次看到妈妈在厨房游刃有余,就好像自己也很擅长一样。 电饭煲托托会用,微波炉茉茉会用,就是切面包的时候托托怕妹妹切到手自己亲自来,虽然万般小心还是受了点伤,他也不哭,手指头放到嘴巴里吮了两下就干劲十足的继续了。 祝宛许久没睡过这样的觉,她原本以为自己是不需要睡的,谁知道这一夜睡得还很沉,可一睁眼孩子们不在身边,没等祝宛想明白,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闷响,仿佛是什么东西掉地上了! 她吓了一跳,赶紧下床出去看,才发现掉地上的是站在椅子上的茉茉。小姑娘摔的疼,下意识要哭,但又想到什么一般咬牙忍住了。托托跑过来抱她,查看她有没有受伤,兄妹俩互相加油打气,祝宛才看到桌子上摆了一些可笑却又可爱的食物。 煎的丑的不行还焦掉的蛋,烤糊了的面包片,以及正在冒气的电饭煲,碗筷都摆好了,托托正小心翼翼地做三明治。 动作笨拙,但祝宛哭了。 她眨掉了泪花,才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就看到两个小朋友突然僵硬,慢吞吞地转过来看她,托托先动,他爬下椅子,牵过妹妹的手走到祝宛面前,低着小脑袋认错:“对不起妈妈,我们吵到你了是吗?” 祝宛猛地把他们抱进怀里:“怎么会呢我的宝贝们!你们在做什么呀,好香啊,妈妈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味道!你们怎么这么棒!” 变成小花猫的两只顿时惊喜不已:“真的吗?” “当然呀!”祝宛把他们抱起来,“那你们需不需要妈妈指导帮忙?作为酬谢,妈妈要吃托托跟茉茉一起做的三明治!” 孩子们拼命点头。 虽然祝宛看到他们拿刀很害怕,但还是忍住了,她全程没有插手,就是提点孩子们应该怎么做,他们是很聪明的,不一会儿桌上就像模像样了。祝宛把他们搂过来亲了一口:“辛苦啦,瞧你们脏的跟小花猫似的,妈妈带你们去洗个澡,然后我们打电话给爸爸,邀请他来吃早餐好不好?” 在车里睡了一夜的薛鹤池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这等好待遇,等他上门,就看见儿女都换了一身新衣服,乖巧地坐在椅子上等他。得知早饭是孩子们做的之后薛鹤池惊呆了!看着小朋友们一脸的期待,他故意在嘴里嚼了很久的三明治,面部表情极其丰富,只看他这样,谁也想不到他当初是多么的高冷难攀。 “嗯……”沉吟。 孩子们紧张。 “嗯~”陶醉。 孩子们瞪大眼。 “好吃!”薛鹤池用力点头表示真诚,“我的宝贝们怎么这么棒!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 小朋友不经夸,小嘴儿咧到了耳后根,薛鹤池又说,“就是比妈妈做的差了一点。” 祝宛刚想说他别打击孩子,龙凤胎就不约而同地点头:“妈妈做得最好吃!” 父子三人愉快地达成共识,反倒是祝宛变成局外人了。她轻笑,也坐下来,四个人愉快地一起吃了顿早饭,再在一起玩一会儿,到了下午的时候,孩子们就该走了。 每当跟祝宛在一起,到了分别的时候他们都是依依不舍的,可是爸爸跟他们说了,一定会努力让妈妈答应大家一起生活的,所以两个小朋友也都很相信爸爸,乖乖地不闹妈妈,也不让妈妈生气。 祝宛送走了孩子们就继续织毛衣,她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要是可以,她还想看看长大后的宝贝们。如果可以……那该多好啊! 可人不能不知足,她本来连这点时间都没有资格得到的。 想起薛鹤池,祝宛勾毛衣的手稍微停了一下,她沉默地看着桌子上摊开的各色毛线,又想起那个人带着笑意的眼睛。 当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多好啊。 让他当个傻子,就是她最后的温柔了。 薛鹤池这边回到家,薛夫人正在厅,见着儿子跟孩子们回来就招招手:“快来快来,咱们家的小狗狗来了。宝贝们快来看看可不可爱?” 茉茉托托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一听这话就跑了过去,跟祝宛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没养过小猫小狗的,因为家里负担不起。所以看到毛茸茸的小奶狗,两个小朋友都喜欢的不得了。茉茉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小奶狗的头:“奶奶,茉茉可以抱抱它吗?” 薛夫人看到茉茉那张跟祝宛如出一辙的脸,先是心头梗了下,还是对孙女的疼爱占了上风:“当然,不过茉茉要小心点哦,它还很小,不可以摔到哦。” 小姑娘兴奋的脸蛋红红,兄妹俩就跟小狗玩耍起来,薛夫人抬眼看向儿子:“怎么,还没成功把人带回来?” 薛鹤池苦笑:“妈,你就别刺激我了,你知道宛宛有多难追吗?” 薛夫人轻笑:“当然知道,以前要不是我给你出主意,你能抱得美人归?那孩子……确实是不错,又是茉茉托托的亲妈妈。我虽然生气她不告而别跟你分手,但你要是喜欢,妈没有不支持的。” 薛鹤池过来搂了一下她:“我知道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妈了。” 薛夫人把他拍开:“走走走,你是即将有老婆的人,我可是有夫之妇,别靠我那么近。” 笑着赶走了薛鹤池,转身的瞬间,薛夫人脸上的笑就消失了,她看见沉默地坐在阳台那里的丈夫,又微微一笑,挑衅意味十足。薛父面前那杯茶都没碰,已经凉了。 薛夫人一步一步走近他,在他身边坐下,茉茉跟托托已经抱着小奶狗去花园玩了,薛鹤池也跟着,这会儿就剩下他们夫妻俩。薛夫人慢条斯理地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视线一直盯着丈夫:“喂,是祝宛吗?……我是谁你应该清楚吧?……有些事还是想跟你说说,免得你做了错误的决定。明天下午三点钟,我在老地方等你——” 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薛夫人神色逐渐冰冷:“那你挑个时间,否则……” “可以,那就后天上午,希望你准时。” 说完她就当着薛父的面把电话挂了,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怎么,觉得我恶毒了?” 薛父平静地说:“你不该这么做,你已经做错过一次了。” “错一次跟错两次有区别吗?”薛夫人反问,“我能容忍茉茉是因为她是我的孙女,是我儿子的女儿,可祝宛凭什么?你告诉我,她凭什么?我忍了她,我的委屈我的怨恨谁来给我赔?你?你这么善良,你五年前怎么不拦着我?你怎么不敢跟你儿子说?你怎么还帮着我隐瞒?薛颂,我要是主犯,你就是从犯。” 薛父额头青筋在跳,薛夫人看着这一幕顿时畅快极了,她爱着这个人,因此能忍那么多委屈,薛鹤池是她的儿子,她不容易自己的儿子跟他父亲犯下同样的错误! 祝宛最好识相点滚得越远越好。 薛夫人起身走了,薛父看着她的背影,半晌,深深吸了口气。 他们夫妻俩在薛鹤池面前始终是一对恩爱有加并且思想开明的夫妇,哪怕背地里再多龃龉,在孩子面前,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粉饰太|平。可表面被掩盖了,内里的腐烂恶臭却不会有丝毫变化。 薛鹤池才是那个最幸运的人,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他的爱人,都希望他什么都不知道。 祝宛挂了薛夫人的电话,神色仍然淡定,她按部就班织了毛衣,打扫卫生,洗脸刷牙,上床睡觉,第二天也照样过自己的日子,直到第三天,到了她跟薛夫人约定的时候。 祝宛是个很有时间概念的人,她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这次跟薛夫人的见面,反倒是她更加坦然一些。 薛夫人见到祝宛吃了一惊,祝宛重新出现在她视线里之后,她只给她打过几个电话,就把这个心思敏感脆弱的小女人弄得情绪崩溃要自杀了,可眼前的祝宛看起来绝对跟自杀两个字挂不上钩!甚至于气色很好,白里透红的模样一看就过得很滋润! 即便心里吃惊,薛夫人面上也是冰冷高傲的模样,她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坐。” 祝宛依言坐了下来,没等她点饮料,薛夫人就勾起嘴角:“倒是小看了你,五年了,长进了啊,亲爹亲妈都能不顾他们的死活了,你可真是个孝顺的女儿。” 祝宛面色沉静如水:“害他们的是你,又不是我,真说起坏心眼,没人比得过你。” 389.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一) 薛夫人从小锦衣玉食长起来的, 嫁的也是门当户对的薛家, 生了个儿子又有出息,这辈子都是到哪儿人人尊敬羡慕, 哪有人像祝宛这样没礼貌?她登时沉了脸:“果然是没爹妈教的,家教真是令人惊叹。” 祝宛被她的双标笑出声:“说起没家教,你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啊。” “祝宛, 我希望你好好跟我说话。” 薛夫人眯起眼睛的威胁换做普通人早吓得寒毛直竖了, 可惜祝宛一点都不怕她, 甚至慢慢笑起来, 是在嘲笑薛夫人的自以为是,也是在嘲笑她的高高在上:“好好说话有什么用?咱们早就撕破了脸,你也不用在我面前装模作样。” 她想起自己还活着那会儿, 薛夫人每次联系她的时间都掐的刚刚好, 就在祝宛情绪紧绷到边缘的时候, 一层一层告诉她真相, 让她越发控制不住, 轻而易举地就成了所谓的疯女人。 “既然知道,那你应该也清楚, 我不可能接受你跟我儿子在一起。” “可惜我跟不跟他在一起, 不是你决定的, 也不是他决定的, 而是我决定的。”祝宛笑出声, 满是挑衅。“你不是要当个开明的好妈妈么?那咱们就都在薛鹤池面前演戏呀, 除非你当着他的面把你对我做的事都说出来……不过,以薛鹤池的性格,当他知道他的母亲其实是个恶毒又无耻的女人之后,会怎么做呢?还跟从前一样母子情深?” 薛夫人冷冷地盯着她:“你在威胁我?你不要忘了,你的儿女还在我家里,他们还要叫我一声奶奶。” “你也配?”祝宛端起桌子上的冰水,薛夫人还以为她要喝,结果祝宛却直接朝她泼了过来,接着祝宛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雍容华贵内里却令人作呕的女人。“有句话我五年前就该跟你说。” 薛夫人这辈子头一回受到这样的屈辱,可她万万想不到还有更多的屈辱在后面等着她。 祝宛微笑,因为这一杯冰水许多人朝她们这里看,她慢慢地吐出四个字:“你,个,贱,人。” 最后用尽全身力气甩了薛夫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声音之大震惊整个咖啡馆,薛夫人那养尊处优的脸立刻就肿了起来,她已经气得浑身颤抖了。 她私底下对祝宛做了多少阴暗下作的事儿,战斗力却不强,祝宛恶狠狠地盯着她:“少来惹我,否则下次我就杀了你,你可以看看我敢不敢。” 薛夫人被吓得面色惨白浑身颤抖,眼睁睁看着祝宛走人。她为了不让人知道自己私底下找祝宛,连司机都没带,这会儿当然也没人来照顾她,而这一耳光实在是太重了,薛夫人还不能让薛鹤池知道。她摸出手机给薛父打电话,顶着众人看戏的目光落荒而逃,狼狈地回到车里。等薛父来了,她第一时间不是求助,而是抓着薛父的肩膀面容扭曲:“祝宛那个贱人!我不能饶了她!我绝对不能饶了她!我对她还是太仁慈了!我——” “够了!”薛父把她甩开,“你到底还要把她害成什么样子?我欠你的,跟祝宛有什么关系?!她是无辜的!” “她无辜?她哪里无辜?!”薛夫人尖声反问,“我知道,你就喜欢这个类型的,让你想到当年了是吧?你是不是对你儿子的女人也有了兴趣?嗯?你再像当初一样让她害我摔倒,让她把我儿子害死啊!薛颂我跟你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放过她!我要她死!我要她死无葬身之地!” 薛父看着妻子疯魔的模样,心力交瘁,他捧住妻子的脸:“你清醒一点,祝宛跟我们是陌生人,她没害你,也没有害我们的儿子,她是真真正正无辜的人,你不可以这样迁怒,你已经做错了很多事了,不能再这样对待祝宛了。你不能因为她和你恨的人长得像就把所有的恨意都转移到祝宛身上,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你如果真的恨,你就杀了我好不好?” 薛夫人满脸是泪,她面颊红肿,祝宛那一耳光打得可不轻,她哭,她咬牙,她恨毒了:“不,我不能放过她,她就是来害我的,她还欠我儿子的命,我不能放过她——” 声嘶力竭的呼喊中,车窗突然被人敲了敲,薛父不顾妻子的挣扎把她搂进怀里,朝外一看,不是旁人,正是祝宛。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把车门拉开了,还坐上了副驾驶,回过头对他们夫妻俩微笑:“薛先生你好,虽然我们没见过,但你应该对我很熟悉了。” 她又含笑看向薛夫人,“是吧,薛夫人?” 薛夫人满是恨意,祝宛笑:“看样子刚才那一耳光还是打轻了,你不觉着疼啊。” 此时此刻的祝宛看起来很不对劲,在薛父的了解中,祝宛是个品学兼优但是家境贫寒的女孩子,性格温柔内向,可眼前的祝宛却给他一种判若两人的感觉。“你……” “很奇怪我为什么跟以前不一样?”祝宛笑薛父的理所当然,“你要是被人强|奸了还录了相,你也会变的。” 薛父脸上出现心虚、愧疚、恐慌等种种神色,最终化为平静:“你想要我们怎么补偿你,我们都可以接受。” “补偿?”祝宛又笑,“我要这种东西做什么,金钱、房子、车子?这些身外之物对于一个死人来说,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车子是密闭的,气氛陡然就阴森起来,薛夫人咬牙道:“你少在这里装神弄鬼!” “我确实是已经死了,你很清楚不是吗?在你给我发来那段录像之后,我发了疯,要带孩子跳楼。薛鹤池把孩子带走,我就死在我租的房子里,天气这么热,都已经腐烂生蛆了。你真应该看看,满足一下你变态又恶心的报复心。” 当着这对夫妻的面,祝宛的手慢慢没入自己胸口,扯出一片泛着光芒的类似鳞片一样的东西,很快的,她的面部就发生了变化,本来温润洁白的脸瞬间化为腐肉,空旷的眼窝还有蛆虫在蠕动——这一切实在是超出了常人的想象,祝宛又将那片泛着光芒的鳞片送入胸口,接着她面部的腐肉就一点点又恢复成美丽的模样。 这绝不是什么魔术,而他们也很清醒,祝宛确确实实是死了,但她又活了! “我要你们记住,不要再试图招惹我,并且善待我的孩子……”祝宛对薛夫人森森一笑,“否则我会永远留在你身边。” 她说完这最后一句话,就推开了车门。紧接着这对夫妻就像是痴傻了一般说不出话,惟独副驾驶上留下的那只扭动的、鲜活的蛆虫,告知他们刚才发生的一切。 祝宛真的死了。 死的透透的。 甚至已经腐烂生蛆。 薛夫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她像是在害怕,又像是如释重负,还像是在后悔。五年前,她确实是很支持儿子谈恋爱,可看到儿子带回来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的面容是那么熟悉——几乎是一瞬间,薛夫人就涌起了全部的仇恨。 她跟丈夫之前还有一个孩子,刚出生没几天。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出轨了。 出轨的对象是他公司的一个员工,美艳妩媚,跟祝宛长得极其相似。那个女人心机很深,屡次三番给薛夫人打电话,刺激还在坐月子的她,时间一长,薛夫人的精神状态开始有些不稳,她恨丈夫,却又爱他。她跟薛父大吵了一架,那个时候的薛父还年轻,根本不懂得珍惜,被外面的女人迷得晕头转向,对家里不管不顾,薛夫人每天看着那个女人发来的照片和视频,恨毒了对方,因此连孩子发了高烧都没注意,等到送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么点大的孩子,怎么熬得过去? 偏偏等孩子死了,妻子快要疯了,薛父才浪子回头,他迅速和女人断了个干净,那女人也是聪明,不能上位拿了钱就走人,再也找不到消息。等到夫妻俩和好,再生了薛鹤池,薛夫人看似已经好转,其实根本没有,那段记忆就在她灵魂里扎了根,让她恨,让她不满。 可世界上真的就有这么神奇的事,儿子的女朋友跟那个女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太像了,真的太像了!像的薛夫人无法控制地想要把一切仇恨都转移到祝宛身上。 但祝宛确确实实跟那个女人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认识,就是长得像。 所以祝宛才是真正倒了血霉。 薛夫人一开始还能克制,后来看到儿子被迷得五迷三道,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她忍无可忍,就将自己心底最阴暗的一面毫不顾忌地展露出来——她找人强|奸了祝宛,还录了相,又暗地里逼祝宛的父母打电话给祝宛,终于成功将祝宛逼走。 做完这一切,祝宛都不知道是谁在背地里害她,她还以为自己是出了意外。祝宛一走,薛夫人又逼着丈夫干扰儿子找人,薛鹤池做梦也想不到,他费尽心思去找祝宛到底是是在暗中阻挠,又是谁遮掩了祝宛的一切消息。 但人算不如天算,祝宛跟薛鹤池还是在五年后再度相遇。 坏事做了一次,跟做很多次,对薛夫人来说就没区别了。她格外沉静、冷酷,她用变声器给祝宛打电话,一次又一次毁坏祝宛的精神——一个辛苦工作养两个孩子的母亲,本来就承受了许多压力,甚至祝宛在生孩子后有产后抑郁,这些薛夫人都查到了。她就像当年那个女人破坏自己的婚姻一样,做了同样的事去毁灭另外一个无辜的女人。 仅仅是因为祝宛长得跟那个女人很像。 她找不到罪魁祸首,就只能找个替罪羊,不然怎么办呢?谁来补偿她呢?至于祝宛无不无辜,薛夫人不在乎,她只要发泄了自己的情绪就行。 薛父对这一切都知情,可他对妻子的愧疚让他不仅没有说出来,甚至还帮助妻子隐瞒。 祝宛要带孩子跳楼之前,薛夫人用真声给她打的电话,还有发给祝宛的那个视频,是彻底逼疯祝宛的最后一根稻草。祝宛到那会儿才知道自己遭遇了这一切是谁在搞鬼,可她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她见过薛鹤池的母亲,那是个大方开明的女人,对她很好,可为什么背地里要这样对她呢? 她又想起薛鹤池对父母的爱与尊重,越发万念俱灰,孩子又被薛鹤池生气带走,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就是歇斯底里地发疯,吓得孩子们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噩梦不止。祝宛死后最最后悔的也是这个,她不想让孩子的记忆里但凡想到母亲就是疯子的印象,她愿意把灵魂献给那位大人,只求一点点时间。 玲珑想,可真是个傻子。 但这也是美好的灵魂与薛夫人那样的人的区别。 她给祝宛准备了一点小礼物,不过祝宛是不会知道的了。 祝宛是真没想过揭穿薛夫人的真面目,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说了又能怎么样?薛鹤池印象中的母亲是慈爱温柔的,她将印象打破,薛鹤池又能怎么做?更别提她没证据只有一张嘴,她的时间不多了,不想浪费在这些事情上。薛鹤池知道了,就能送他母亲去坐牢?不可能的吧。 她宁愿他永远当个阳光幸福的人,然后把孩子们也教导成那样。 你看,当个傻子多好? 至于自己这一生,祝宛心想,都要成为那位大人的口粮了,还有什么甘心不甘心。 薛家夫妻被她一吓唬,果然老实多了,为了他们的形象,他们也没法阻止薛鹤池带着孩子们来见她。于是夏走冬盛,很快就不能穿裙子和短袖了,天气越来越冷,等到了年三十晚上,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如约而至。 窗户上都堆积了雪花,房子里因为暖气打开了所以不冷,孩子们笑嘻嘻地玩耍打闹,被祝宛叫过来试穿她织好的毛衣,还有手套围巾。 茉茉可喜欢了,蹦蹦跳跳地去照镜子,又问爸爸自己这样好不好看。 薛鹤池点头,不着痕迹地又期待地看了祝宛一眼。 但祝宛什么也没说。 等到他们要回去了,祝宛微微一笑,捧出一个盒子交给薛鹤池,“回家再打开吧。” 薛鹤池眼睛一亮:“是给我的吗?” 祝宛但笑不语。 这一回她把他们送到了楼下,亲自看着他们离开,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明天早上就过来给妈妈拜年,祝宛亲了亲他们软嫩嫩的小脸蛋,叮嘱托托:“托托是哥哥,一定要保护好妹妹哦。” 托托点点头:“我知道啦妈妈,我会的!” 祝宛又说茉茉:“茉茉也要乖,不可以随便掉眼泪,要听哥哥的话,好不好?” 小姑娘兴奋地嗯嗯。 祝宛站直了身体,与薛鹤池双目对视,良久,她柔柔的笑了:“再见。” 薛鹤池也说:“再见。” 父子三人坐在车里,依依不舍,在这雪夜离开了。 祝宛回到家里,又把卫生打扫了一遍,关掉暖气,关好门窗,将钥匙放在日常所在的地方,给房东发了条信息让他有空来收房,就头也不回的消失在风雪之中。 她即将要去一片永远不会下雪的海。 再也不会回来。 390.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三片龙鳞(十二) 这可真是位出色的美人, 袅袅娜娜地坐在那儿, 就跟天仙下凡似的, 眉眼间都是柔弱, 叫人看了忍不住便想怜惜她、照顾她、就像是夏日初初长成的花骨朵儿,又稚嫩又娇弱, 还清纯, 仙气飘飘,叫声神仙妹妹都不夸张。 此时这位美人小脸上带着软软的笑, 将手里的一叠相片往前推去, 但神态却是楚楚可怜的:“……我是真心喜欢薛伯伯, 他对我的好我都铭记于心,求求你了,不要拆散我们好不好?我什么都愿意做的, 我不会跟你抢的。” 顺便还说了一句经典台词:“我不是来破坏你们的家庭的, 我是来加入这个家庭的。我从小就是孤儿,是薛伯伯给了我今天, 所以我想成为他的家人,薛夫人,您这么美好、这么善良, 一定会答应我的,对不对?” 典型不要脸小三台词,直接把薛夫人气得脸都绿了, 她颤抖着手抓起桌上的照片——那都是她的丈夫薛颂跟眼前这个看起来娇弱无比的女孩儿的亲密抓拍, 有拥抱的、接吻的、甚至还有几张薛颂的手已经没入了少女的裙子里。 这代表什么薛夫人还不清楚?她咬着牙辱骂少女:“你真是不要脸!下贱!有人生没人养的贱人!” 少女仍旧可怜兮兮地凝望着她, 誓要将薛夫人恶心到底。“您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呢?您简直就是侮辱了我和薛伯伯之间纯洁的感情!我给您看这些照片不是为了刺激您,而是希望您能理解,我跟薛伯伯是真心相爱的。我们做一家人,难道不好么?” 薛夫人手都在抖,她们此刻是在一家高级茶馆的包厢,就是打起来也没人知道,她抓起眼前的水杯就想朝少女身上砸,少女脑袋一偏就躲了过去,随即笑得更可人:“薛夫人不要生气呀,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前一句还是小白花模样,后一句已经充满恶意与讥讽。这神奇的变脸绝技让薛夫人愣了一下,就见那从见面开始就装柔弱的少女对她露出得意的笑容:“出轨这种事就跟家暴一样,只有零次跟无数次,你这样神经质,又喜欢害人,心思恶毒,哪有男人会喜欢呀!男人都喜欢我这种长得漂亮年纪小看起来还不聪明好糊弄的。” 少女又叹了口气,“说起来男人还真可怜,他们觉得自己征服了我,却不知道是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 说完少女跟想起来什么似的啊了一声:“对了,您可以记清楚我这张脸,我跟上一个小三可不一样,那个是走美艳风的,我可是纯情仙女风,您要是日后报复不了我,记得找走仙女路线的无辜受难者。” 言笑晏晏,说出来的话却让薛夫人大惊失色,她想起那个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祝宛,猛地站起来:“你、你是谁?!” “我是谁?”少女微微一笑,“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么?你把我的名字倒过来念呀~” 少女的名字是万烛,倒过来…… “你是祝宛?!”薛夫人像是见了鬼一样往后退,慌乱下摔倒在地,看到少女还在朝自己走近,手脚并用地想要跑,可到了门边,那门却怎么也打不开了!“放我出去!你是什么人!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少女面上甜腻的笑终于消失,“吵吵什么,出去又能怎样。放心,祝宛死了,我不是什么祝宛。” 她不过是那片寄存于祝宛心脏,给予祝宛一具鲜活肉身的龙鳞,或者换一种叫法,她现在是一具没有思想的傀儡。龙女大人为她输入指令,她便按照龙女大人的命令去做事。 接近薛颂、诱惑薛颂——她是龙女大人为薛颂量身打造的完美少女,薛夫人长年累月的提旧账,出过一次轨的薛颂总有疲惫的一天。更何况少女是这样美丽,龙女大人创造她的时候,赋予了她七分与大人相似的容貌。再细细调整,越发显得娇弱可怜,男人见了总是会兴起那可笑的保护欲。 还有什么比丈夫再一次出轨更能折磨薛夫人的呢?几十年前的一次露水情缘都能让薛夫人耿耿于怀这么久还害死祝宛,那么如果薛颂寻找到“真爱”了呢? 薛夫人要怎么办才好呀! 薛夫人看着万烛的脸,这段时间她觉着丈夫不对劲,可她怎么想不到对方居然敢直接约她出来,还给她看那么恶心的照片!薛颂!薛颂他怎么敢!他怎么敢啊!!! 万烛又开始冲她笑:“很快我就会成为你家庭中的一员了,当然,我是不会让两个孩子知道的,不管怎么说,他们都需要平平安安的长大。所以呢,我决定认薛伯伯当爸爸,以后就请您多多指教了,妈妈。” 那最后两个字吐出来时简直恶毒至极,薛夫人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下贱无耻的人!她扬起手想要打人,却被万烛抓住手腕狠狠回了一耳光,直接把薛夫人给打懵了!紧接着万烛站起身,把桌子上的照片收拾好放进包里:“我跟爸爸约好了晚上一起吃晚餐,过几天我就会搬进你家,记得给我准备好房间哦。为了你的面子,为了你在儿子和孙子孙女面前的美好形象,你得跟我一起演戏呀,合作愉快,亲爱的妈妈~” 她今天晚上准备跟“爸爸”玩一下角色扮演,嗯……就扮演被强迫的未成年少女好了。 龙女大人恰好想看这个戏呢。 薛夫人还没有疯,不过也快了。万烛像是知道她心底哪些地方是腐烂化脓的伤口,毫不留情地用刀子往上戳,对薛夫人造成的杀伤力远比肉体上所能承受的大。万烛一走,薛夫人颤抖着手去摸手机,要打电话给丈夫,可薛颂在那头却说晚上公司有事不回来了,薛夫人简历着声音质问:“是公司有事!还是你有事!” 薛颂顿了一下,竟是直接把电话挂了,连敷衍都不愿敷衍她! 早在半个月前她就察觉到丈夫的不对,只是那会儿总觉得不可能,他都说了会改,三十来年下来也的确对她一心一意,无论她怎么作,无论她做出什么样的事,薛颂都选择了包容。于是薛夫人越发的作,就是要以此来报复薛颂当年的出轨,同时她也只有靠这样的做法,才能真正感觉到薛颂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但现在不是了。 薛颂甚至不愿意接她的电话了。 薛夫人浑浑噩噩地出了包厢,自己也不知道往哪里走,等她回过神,已经被人堵在了一条陌生的小巷子里。她今天出门又是独自一人没带司机,看着眼前几个目光猥琐的男人,她下意识后退,把手里的包包丢出去,尽量保持冷静:“……里面有钱,密码是432八79,请不要伤害我。” 一个男人把她名贵的包包捡起来,左右翻看啧啧有声:“这包少说得几十万吧?有钱人可真会享受。” 另一个冲薛夫人呵呵笑:“瞧这阿姨虽然上了年纪,但保养的还挺不错的,没什么皱纹啊。” 旁边有人不敢置信:“你疯了吧?要上个老女人?你那老相好呢?” “别提了。”男人摆手,“那个臭女人,傍大款就把老子甩了,老子生平最恨这种有钱人,有钱人怎么了,有钱人不也得老老实实给老子舔?” 薛夫人趁他们不注意,推开挡路的那个就往前跑,结果没跑几步就被拽了回来,脸上被狠狠揍了几拳,一个人说:“诶!你别打她啊!打成猪头多败兴啊!看她像个有钱人,快拿手机拍,哥几个以后不愁没钱花咯!” 这边薛颂与万烛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万烛欣赏着手机里的拍摄内容,对自己的演技表示很满意。她看了还在睡的薛颂一眼,嘴角勾起得意的弧度,模样与玲珑竟有几分相似。 薛颂年轻时尚且称得上玉树临风英俊出众,只可惜如今老了,身材管理不是那么好,龙女大人着实是瞧不上,愿意叫傀儡与他春风一度,已是给足了薛颂面子。 不过她给他的,总得换个法子千百倍的讨回来。 薛鹤池发觉母亲近几日有些奇怪,他如今带着儿女在自己买的离公司很近的别墅里住,甚少回来,不过明天正好是龙凤胎的生日,不过母亲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呢? 薛夫人已经装不下去了。 她有些神经质,总忍不住想起祝宛,她觉着自己可能是遭报应了,因此也不敢报警,她又顾惜自己的名誉,那些人像是疯了一样,隔三岔五就给她打电话要钱,她也不敢不给,零零散散给了快两千万,虽说家里的卡随便她刷,可这样大头的支出却没有个理由,难保儿子不会发现。 而万烛也时不时给她发几张照片跟视频来,向她示威,告诉她薛颂有多么迷恋自己,几乎已经不回家了。 也因此那天发生的事只有薛夫人自己知道。 在遭遇了和祝宛一样的事之后,薛夫人总算明白了世间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只有你也遭遇了,才知道会有多痛苦。丈夫的再次出轨,小三的嚣张,自己被人强|奸后拍了□□跟视频勒索……偏偏她跟祝宛一样,谁都不能告诉,只能憋在自己心里。 祝宛是怎么发疯的,万烛就让薛夫人也怎么发疯。 不过跟祝宛不一样,祝宛怀孕了,好歹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的种,薛夫人怀孕了,可不知道是谁的了。 要不是薛夫人被万烛刺激的情绪过于混乱慌张,也不至于忘记要吃药,甚至在万烛的连番刺激下连自己好几个月没来月经都没注意到!她都这把岁数了!她又怀孕了!但薛颂已经快一年没碰过她,她到哪里有三个多月的身孕? 这个孽种当然不能留,薛夫人私底下联系了一家私人诊所打胎,偏偏不巧的是,这家号称隐私极强的私人诊所,不仅收费高,来看诊的也都是有钱人。更不巧的是,薛夫人在等待手术时,遇到了陪同小情人来产检的薛颂。 薛颂瞧见薛夫人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男人都是这样,他自己出轨有一万个迫不得已的理由,可他们的女人要是出轨,那绝对能让他们火冒三丈。万烛在边上看着薛颂怒气冲天地抓过薛夫人质问,装出一副很怕的样子,薛颂正喜欢她,十分怜爱,就哄她让她先去休息。万烛临走前对薛夫人眨了下眼,万般快意。 这对夫妻在彼此有心结的情况下互相忍耐了几十年,终于借由万烛彻底爆发。 他们还要脸,没在医院吵,回家吵,真是什么恶毒的话都能朝对方说,薛夫人恨薛颂,恨他当年出轨害她没了儿子,也恨他多年后难改本性包养了个比他们孙子孙女都大不了多少的小情人。 而薛颂也厌烦极了薛夫人,她偏执跋扈掌控欲极强,他错了,认了那么多年,她还想他怎样?她怎么就不能放下过去?说他不好,她又算是什么好人?祝宛那样无辜,不照样被她活活害死?现在她倒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了,那谁来赔祝宛那条性命? 两个人彻底撕破脸皮,把所有的都说了出来,直到薛颂羞辱薛夫人一把年纪肚里揣了孽种,薛夫人尖叫一声朝薛颂扑过去,两人竟是不顾脸面,就这么打起来了! 殴打中薛夫人突然喊肚子疼,身下血流不止,薛颂把她甩开,正要叫人进来,却突然愣住。 门口站着薛鹤池,还有龙凤胎。 龙凤胎今年都十岁了,妈妈突然从他们的生命中消失,唯一给他们留下的,除却她织好的毛衣围巾手套,还有一张存了几万块钱的存折,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们一直抱着幻想,有一天妈妈会回来。 但是现在他们终于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 祝宛的消失让兄妹俩越发懂事,茉茉都不怎么爱撒娇了,因为马上就是他们的生日,所以爸爸说回爷爷奶奶家,大家一起吃饭,谁知道一进来就看见佣人们被赶在外面,爸爸带着他们赶紧过来看看,怕爷爷奶奶吵架,谁能想到会看到这么互揭疮疤的一幕——他们看起来哪里像是鹣鲽情深的夫妻,倒像是血海深仇的敌人。 可再没有什么比妈妈的消息更可怕的了。 祝宛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无论是她喜欢的人还是她的宝贝们,她都希望他们能快快乐乐的,要是这一段往事能被深埋再好不过。可是——龙女是谁呢?她为什么要成全祝宛? 就是要把令人作呕的伤口挖出来给他们看,他们才知道,一个美好而无故消失的灵魂,是多么令人惋惜。 兄妹俩恶心极了!茉茉抓住父亲的衣袖,喃喃道:“爸爸……爸爸我们走!哥哥我们走!我们走!!!” 已经是哭喊出来,她不能接受妈妈已经死了的事实,更不能接受妈妈在死之前经历过那些令人绝望的事,而这一切都是她尊敬的爷爷奶奶造成的!“我们快走啊!我们快走!!” 拼命隐瞒的事情突然被揭穿,薛颂面上青筋抽动,把薛鹤池叫住:“你等等!” 他似是也觉得羞耻,但还是说了:“我要跟你妈离婚,我无法忍受跟这样恶毒的人同床共枕!” 薛夫人拼命挠他:“你跟我离婚?你想跟那个小婊|子双宿双飞?我跟你说,你想都别想!不可能!” 薛鹤池冷漠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没等他开口说话,佣人就慌忙跑来:“先生!先生!外面来警察了!来警察了!说是要带老爷接受调查!有人告他强|奸|幼|女!” 公安局里,楚楚可怜的万烛悲惨的故事引起了所有人的同情,也让他们对薛颂这个道貌岸然的禽兽感到恶心与愤怒,这是法治时代,他们的国家是有法律的,不是有钱有势就能一手遮天! 万烛把证据都整理好了,她跟薛颂玩角色扮演的时候两个人演的可都像了,她豁得出去玩,薛颂也从中感受到了刺激,谁能想到这拍下来的照片跟视频就成了证据呢?最最重要的是,万烛的身份证上年纪,才只有十五岁! 她也没想把薛颂搞死,就是要他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个人,至于薛鹤池父子三人,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祝宛想把他们养在温室里,可没有风吹雨打的人生怎么能叫完整? 这可真是一出大戏,普通吃瓜群众吃的可开心了,豪门丑闻,夫妻两人双双出轨,一个珠胎暗结,一个性|侵幼女,这种人不法办天底下还有道德法律么? 薛夫人经此一事流产,身体越来越差,总是好不了,她的丈夫坐牢了,她的儿子跟孙子孙女根本不再来见她,而那些勒索她的人却没有停,甚至因为薛夫人不肯给钱,他们破罐子破摔把视频传到了一些偷拍网站上,认识薛夫人的可不少,毕竟他们家可是全国人民的吃瓜对象。 又是一阵血雨腥风。 而那个叫万烛的少女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有人猜测她是被政府保护起来,改名换姓重新生活了——那样的话可真好。 但只有薛夫人知道,那个少女幻化成了祝宛生前腐烂的模样,日日夜夜,陪伴在她身边,与她亲密交缠,她甚至能感觉到蛆虫在自己的眼眶内游走。 直至死亡。 391.第三十四片龙鳞(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一) 倾盆大雨把地面砸出一个个泥点子, 靠近柳冒胡同最外围的一户人家门口, 有人踮起脚尖亲自挂上一面白幡。 这是家里有人死了。 按照平时的规矩,哪怕没有亲朋好友, 这谁家有老人去了,街坊四邻也会主动来搭把手, 可这回,别说是街坊四邻,就是这家的下人都跑了个没影, 那挂白幡的不是旁人,正是这家主人的女儿,名叫初素, 本家姓谢,独门独户,也无宗族, 是几个月前搬到京城来的。说起来也是个可怜人,谢初素的父亲谢万书是个秀才,在并州老家开了私塾, 因着性情温和宽厚,又博览群书,便以此养活了自己同女儿, 还给有困难的学生减免束脩补贴食宿。 其中有个学生叫翟默,聪明绝顶, 只是家境贫寒, 又有个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要照料, 谢万书见他聪慧,便倾囊相授,不仅如此,还不嫌翟默贫穷,将爱女谢初素许给他为妻,两家结下秦晋之好,又出银子给翟默进京赶考。 那翟默也是争气,一举高中状元,便将还在老家的母亲跟老师及未婚妻都接了过来,原是一道佳话,谁知中间却出了意外。 翟默不仅是学问好,更是生得一副俊秀出众的相貌,当朝皇帝有个宠妃姓万,人称万贵妃,万贵妃给皇帝生了一子一女,其中那女儿刚出生便深得皇帝喜爱,被封为汀兰公主。 这汀兰公主,还偏偏就对状元郎一见钟情,非卿不嫁。万贵妃宠爱女儿,自然要为女儿求这一道赐婚的圣旨,可笑这状元郎,不敢违抗圣命,却又不舍那有倾城色的未婚妻,竟瞒着未婚妻先与公主大婚,又要以妾侍之礼迎谢初素过门! 可那谢初素是何等心性,焉肯与人做妾?谢万书更是悲痛万分,要据理力争,却又寻求无门,想告御状,区区平民又哪里去见圣上?再有万家从中阻挠,谢万书为给女儿讨个公道,竟是活生生被打死了! 今日这白幡就是谢初素为父亲挂的。 她亲自去将父亲的尸骨领了回来,披麻戴孝,不靠旁人一毫。只是心如死灰,万般后悔,也无法换回父亲性命了。本想讨个公道,可这世间不公道之事实在太多,又有几桩讨了回来?倒不如忍气吞声回去家乡,平安度日,也好过死京城,入土难安。 翟默迎娶公主后,万家见不得他们父女这两个硬茬儿,平日多有阻挠暗害,街坊四邻更是闭门不理,明哲保身,谢初素对此毫不意外。她不过一介民女,无权无势,拿什么同人家争抢? 她跪在灵堂里,给父亲烧着纸钱,谢家初素艳名远播,在并州人人都知谢家有个美貌绝伦的女儿,那汀兰公主虽是艳冠群芳的万贵妃所生,却不曾遗传到母亲的绝顶美貌,否则翟默也不会在做了驸马后还对未婚妻念念不忘。汀兰公主不怨夫君,却恨谢初素是个轻浮女子,便引着自己的兄长淮阳王见了谢初素。 淮阳王乃色中饿鬼,家中正妃侧妃通房无数,可这谢初素之美貌,较之母妃也不差!更因年轻娇嫩,性情清冷孤傲,别有一番味道。便趁着谢万书之死,上门来逼谢初素入王府为妾。 娶妻娶贤,纳妾纳美,状元郎跟淮阳王倒想到了一起去。 如今谢初素孤苦伶仃,正是淮阳王上门逼嫁的好时候。人人见了谢初素都赞叹她美貌,人人都想纳她为妾,活似这美貌便是罪过,生得美,便活该成为权贵玩物。 “这是我父亲的灵堂,请你出去。” 淮阳王一身绛紫锦袍,折扇风流,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真是越看眼前这美人越是喜爱,心下如猫抓般痒痒,恨不得立时将人裹在身下把玩。他也不是傻子,自然知晓妹妹这样做的缘由,不过是为了羞辱谢初素,断了状元郎的念头。然这位谢初素却是真真正正的美人儿,淮阳王府那些叫她一比,都成了庸脂俗粉。 “姑娘怎么这么说,日后你我之亲近,你的父亲便是本王岳丈,本王会代岳丈好好照顾你的。” 折扇一开,这大冷天的也不怕扇风冻死。 谢初素冷冷地看过来:“我不与你废话,我知晓你今日上门是为了我这张脸,我父亲已死,这御状我也不打算告了,只想扶我父灵柩送他回乡,请你不要阻拦。” 说着,竟从袖中取出一把匕首!淮阳王的侍卫一看当即亮出刀剑护在淮阳王周围,淮阳王还以为谢初素是要行刺,哪知她竟将匕首往那张如花似玉的面容划了过去!当真是将淮阳王心疼死了! 鲜血淋漓。 偏偏谢初素却像感觉不到疼,一道不够,又当着淮阳王的面将自己的芙蓉面活生生划烂,远远看去,鲜血满面,十分恐怖丑陋。淮阳王也被她这决绝的姿态吓了一跳,又被那双清凌凌的眼睛盯着,心下不禁慌乱,退了几步斥道:“真是个疯女人!走!” 谢初素也不去处理面上伤口,她似是不知自己如今是何般模样,说是要送父亲回乡,她孤身一人,却只能将父亲的骨灰带回去了。 到了深夜,才有他人上门。 雨仍未停。 跪在灵堂的谢初素半人半鬼形容丑陋,将来人吓了一跳!尤其是那上了年纪的老夫人,若非有婢女搀扶,竟险些摔倒。她见了谢初素这般模样,也不敢靠近,只试探着喊她名字:“初素,初素?我是伯母,我与墨儿都来了,你莫怕……” 谢初素容颜已毁,也死了讨公道的心思,只轻声道:“你们来做什么。” 翟默见她神情枯槁,一时心痛想要上前,却被母亲拉住,怕谢初素起了歹心,毕竟此事算是由翟默而起,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他历险的。翟老夫人便道:“好孩子,我知道你受苦了,你莫怕,谢先生的身后事,我来给你办——” “不需要。”谢初素淡淡地说,“你不配。” 翟老夫人前些年虽然过得贫苦,如今儿子成了状元,又做了驸马,可是扬眉吐气好生威风。又因着两家婚约,谢初素见了她,哪回不是温柔体贴孝顺有加?只是此事确实是自家理亏,如今谢万书身死,谢初素容颜尽毁,翟老夫人心中还是松了口气,她还是怕影响到儿子的前程的。 因此谢初素虽说话不气,她也能忍受:“伯母知道你性子倔,可是初素,你不要任性,一时的脾气不能代表什么,你爹都走了,便让我送他这最后一程吧!” 谢初素闻言,抬眼看了这对母子一眼。他们穿金戴银,身后跟了许多伺候的下人,容光焕发,可见是过上富贵荣华的日子了。然而那又如何?她谢家自有谢家的气节,便是死了,也绝不委屈求全,否则她也不会狠心毁了自己的脸,便是要表明这个态度,哪怕是死,也不屈从。“你们走吧,我爹不想看到你们。往日种种便当往日死,此后谢翟两家再无干系,你们若还不走,我便一把火烧了这里,你们陪我死在这吧。” 这话一出,才有人惊呼:“老夫人!驸马爷!桐油跟火把!咱们快走!咱们快走吧!” 翟老夫人怕死,她刚过上好日子,可不能就这么没了,“墨儿,咱们走吧,她不肯承咱们的情,咱们又何苦贴这个冷脸呢。只是初素,你要记得,是你拒绝了我们,并非我们不念旧情。” 旧情……谢初素看向翟默,那人眼里似有万语千言,只是谢初素再不想听,也再不想看。曾经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她都忘了,只盼着他也忘了,才好心安理得过他余生。 翟默还想说话,翟老夫人却发怒了,他极为孝顺母亲,便放下一句:“我明日再来瞧你。” 被母亲拉着匆匆离去。 灵堂恢复了冷情安静,谢初素跪在地上,膝盖感觉不到任何疼痛,白幡招展,冷风瑟瑟,脸上的伤口在黑夜与死亡的拥护下显得极为可怕,也不怪翟默说不出情话,对着一个没了美貌的前未婚妻,他有什么好说的?现在怕是谢初素要做妾,他都要觉得她太丑而不能见人了。 谢初素伏在父亲的棺材上,轻轻唱起儿时父亲哄自己入睡时的一首并州童谣,她自幼没了娘亲,敏感体弱,父亲便整日抱着她,一个大男人,学着给小姑娘洗衣服梳头发做饭菜,夏日炎热,父亲一夜未睡只为给她打扇。原以为给她寻了如意郎君,却不曾想那人趋炎附势翻脸无情,世间人大抵都是这样,可共患难,不能共享福。 谢初素冷极了,她唱完童谣,便起身将桐油洒满棺材,连带自己身上都涂满,肉身难归故里,只愿魂魄归去。 这场大火来得神奇,明明整夜暴雨,却不曾将火浇熄。 只知道那姓谢的父女俩葬身火海,待到天明,有人进去,却不见一根尸骨,只余灰烬。 392.第三十四片龙鳞(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 谢初素本以为自己死了。 她浑浑噩噩睁开眼睛的时候, 就瞧见一个少女正蹲在地上,少女面前还躺了个穿着孝衣的女子,谢初素茫然四顾, 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她记着自己一把火点燃了家,点燃了父亲的棺椁以及自己…… “长得还可以。” 她听到那少女说, 然后就瞧见少女转过头来,饶谢初素无比悲伤, 也不由得惊艳!世人都说万贵妃是绝色,又说谢初素有着不逊于万贵妃的美貌,可叫谢初素来说, 自己再如何美, 与这少女相比, 都不过是杂草与牡丹!天底下怎会少女这般姿容之人?她、她还是人么? 随后谢初素意识到少女的那句长得还可以是对地上躺着的那个女子说的, 那躺着的女子谢初素无比眼熟,不正是容颜已毁的自己!那样的脸, 哪里称得上“还可以”? “咦,你竟然有意识了。”少女看起来很是苦恼, “果然食物放久了是会不新鲜的, 也罢,我现在便吃了。” 说着谢初素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化作一团光辉,她甚至能够感觉到少女的牙齿咬在自己身上, 然后——“呸呸呸, 好苦好苦。” 谢初素被丢了老远, 又由光辉化作人形,少女捂着嘴一脸不高兴,“闻起来香,怎么吃起来带着苦味儿?你怎么回事啊,都已经死了,还对这世间有所留恋?” 明明感觉到吃掉谢初素能得到力量,偏偏那入口的苦让少女非常迟疑,她直接吞下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味苦,怕是难以消化,她可不想再懒洋洋地睡上许久,一睁眼力量又失去大半。说起来这是她第二次准备吃掉人类的灵魂,上回……上回是谁来着?过了太久,龙女已经忘记了。 不过她还记得自己有了名字。 “我……我死了?”谢初素先是纳闷,然后舒了一口气,“我忘了,我……确实是死了。” 她看向地上那具身体,正是她的。“可是我的身体……” “我要借用,所以就带了出来。”少女挥挥手,“喂喂,要怎么样你吃起来才不是苦的啊?” 谢初素只觉这少女神秘可怕,却又说不出的天真。“你为何要吃我?我、我都死了,你还要如何吃?” “我吃灵魂,又不吃人。你们人类不也是吃鸡鸭鱼肉么,我为何就不能吃灵魂?”少女振振有词地反驳,“你还没回答我,你为何是苦的。” 谢初素不知该如何回答,过了许久,才慢慢道:“亲近之人背叛,至亲惨死,权势欺人反抗不得,又有人觊觎我这身皮囊,我除了寻死,再没别的方法,我的心是苦的,灵魂又怎么会甜呢?原来人死后当真会有灵魂,若是如此,世间为何没有报应?那些害了我爹的人,他们为何还能好端端活着,尽享富贵荣华?!” 少女眨眨眼,完全不能理解谢初素的绝望跟愤怒,也对她的悲伤痛苦无法产生共鸣,她就是托着腮很认真地思考,思考了半天道:“……那你这种情况好像又有些不同,我若是让你报仇雪恨了,你就不会是苦的了吧?” 这个问题谢初素又哪里能回答?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少女微一抬手,就让地上谢初素的身体站立起来,将谢初素吓了一跳!她往后退了两步,满面惊慌:“这、这是何故?” 少女却不曾理会她,而是叹息:“好烦哦,饿的不行了,只能保持这个状态。” 她甩了甩手,谢初素才看清楚少女露出的手腕上,竟隐隐约约有翻着光芒的鳞片,只是时有时无,看不仔细。 龙女已经睡了很久了,虽然睡觉也很舒服很享受,可是睡醒了难免饥饿,她上回吃了个人类的灵魂,便觉得身心舒畅,不觉睡了过去,谁曾想这一觉睡得久了些,再醒来便又饿的厉害。无意中遇见荒海中漂泊的灵魂,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送上嘴边的食物,本来想吃掉的,后来又改了主意,将这人的身体拿来一用。 已经饿到没力气幻化出完整的人类模样了,她可不想再被野心勃勃的人觊觎。 少女并没有搭理谢初素的意图,对于如何进食,如何使食物更加美味,去除苦涩,她还有些生涩,正在摸索中。 不过……苦是苦了点,还是先吞噬掉比较好,免得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她觉得在吃掉食物之前,应该跟食物说清楚:“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让我吃掉你,我替你报仇,但是你得答应我,报完仇你不能再这么苦了。” 这个时候的龙女还很稚嫩,完全没有她后来霸道不跟你讲理上来先吞噬至于其他的看她心情的作风。 谢初素吓了一跳:“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我是玲珑,其他的你没必要知道。” 玲珑不打算跟她废话了,谢初素便再次不受控制地化为光团,她的意识也在瞬间消失殆尽,玲珑忍着苦味吞噬掉谢初素之后吐了吐舌头,哈哈呸呸,才摸了摸自己疤痕遍布的脸。 现在这具身体是她的了,不过需要点时间逐渐修复,谁让她现在还是个饿肚子的小可怜呢。只谢初素,远远不够,玲珑觉着自己还得去找点能入口的东西。 她的想法……跟人类有很大不同,比如说她吞噬掉谢初素后,对于谢初素的傲骨气节完全不能理解。不过不理解归不理解,这奇怪的东西让谢初素的灵魂跟许多人的不同,玲珑想这也许就是食材之所以差异的原因。现在的她还不够明白,但总会明白的。 讨厌的家伙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个,算了,玲珑懒得去数了。 她自有她的做法。 玲珑修复这张被毁掉的脸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如今她的脸已经看不出有任何受过伤的痕迹了,都怪这个人毁容毁的太彻底,好几处地方深可见骨,才花了这么久。若是玲珑不这么饿倒还好,可她如今饿得很,便很吝惜在这种小事上下功夫。 恢复了容貌,她开始细细梳理谢初素的爱恨情仇。 淮阳王与汀兰公主是金枝玉叶,想教训他们可不容易,尤其她只是一条弱小可怜无助还吃不饱的龙。想扳倒翟默就更别想了,此人虽然对未婚妻及恩师无情无义,却着实是聪明,深得皇帝器重,更别说他还是驸马爷。 兴许是因为自己不是人类,玲珑虽然得到了谢初素的灵魂与记忆,可很多想法上却跟谢初素完全不同。比如说谢初素就是死也绝不肯苟延残喘,对着仇人低声下气,更不可能去给人做妾,但到了玲珑这里就不一定了,她觉得有用,就可以去做。 只是叫她对旁人卑躬屈膝,那实在是为难了她,因此玲珑想要委婉一点。 当今圣上后位空来已久,先皇后本出身大族,然而二十几年前,先皇后刚诞下嫡子不久,本家便因私藏龙袍遭到诛灭,先皇后因此忧思成疾,没等嫡子长大便撒手人寰。按理说嫡长子应封为太子,可这么些年过去了,皇帝儿子女儿生了一大堆,却绝口不提册封储君一事。那位大皇子如今已是二十四五的年纪,非但没有被立为太子,甚至连婚事也不曾有! 更惨的是,他以修身养性为名,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搬到了寺庙中带发修行,如今已是十年不曾回宫了。 玲珑今日就是来找他的。 这若是旁人,带发修行肯定选个名气大点儿的寺庙,这位大皇子却是不同凡人,偏挑了一个在荒郊野外,加起来和尚都不到二十个的古朴小庙。据说此人事事亲力亲为,不仅不要人伺候,还褪了华服锦衣,跟寺里的僧人一样穿粗布麻衣,吃粗茶淡饭,自己刨地种菜,还给自己取了个法号叫什么无方居士! 玲珑坐在树杈上,观察这人好几天了。 他好像真成了个和尚,玲珑有些看不懂,瞧着清心寡欲,吃的也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过十年……对于出身高贵本应是天之骄子的人来说,实在是很神奇。 如果是假的,那也太能忍了,如果是真的……玲珑考虑了下,那她就再观察几天好了。 徐渺回了房,一如往常吃了青菜豆腐的晚膳,他房间里的衣柜发出轻微的声音,有人从衣柜后的暗道走了出来:“主子,那女子的来历属下已经查明,她名唤谢初素……” 听完禀报,徐渺用干燥的布巾擦拭掉手上水珠,若有所思:“看样子不是万氏一族派过来的。” 这般血海深仇,若是再为万氏驱使,徐渺当真是不知该如何说了。他道:“既然不是敌人,便不必管她了,且看她要做什么。”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是如何躲过那么多耳目逃离火海的?还有那张脸,目睹之人都说已彻底毁坏,可就徐渺无意中瞧见的,她面上却是毫无疤痕。 玲珑在外面树杈上捂着嘴巴打了个呵欠,查也查了,该信她了吧,该给个机会谈谈了吧?这可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果然啊,这个人,根本不可能甘心当一辈子的和尚。 否则怎么不剃度呢?早剃个光头,万贵妃也不至于一直视他如眼中钉。 393.第三十四片龙鳞(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三) “喂!” 刚给菜园子里的菜浇完水的徐渺听到这脆生生的一声喂, 颇有些惊讶,这姑娘观察了他半个月了, 总算是肯开口了。他还以为她无所求, 看样子并非如此。 他抬起头,对玲珑的出现并不觉得奇怪, 似乎她在还是不在, 就跟路边的花花草草一样, 并不能让他感到惊喜或是意外。只看了玲珑一眼,徐渺便拎起水桶腰朝回走,玲珑灵巧地从树上跳下来,叉着腰挡住徐渺去路:“我跟你说话呢,你要往哪里去?” 徐渺道:“我不认识你。” “别骗人了。”玲珑撇撇嘴, “你们人可真虚伪,明明什么都知道, 非要逼着我主动。” 徐渺听了这话,只觉得这姑娘很是不寻常, 听着话感觉挺精明,仿佛什么都懂,可这样大剌剌直截了当说出来,又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活似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 叫人莞尔, 又生不出忌惮跟怀疑。“那谢姑娘想怎样?” 玲珑瞪大眼:“哈, 你果然知道我是谁!” “知道又如何?”徐渺慢悠悠地答, 拎着木桶到井边继续打水,他虽然名义上是大皇子,还是皇帝的嫡长子,但在这寺庙修行,却连一个仆人都不带,事事亲力亲为。然他相貌气质都太出众,哪怕给人超然脱俗之感,也让人无法放下戒心。就好比宫里那位对后位及太子之位渴望的快要疯了的万贵妃,时时刻刻派人注意徐渺的一举一动,可今日徐渺却跟玲珑在这里说话而不忌讳,想来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我不过一介山野村夫,帮不了姑娘什么忙。” “啊……”玲珑叫了一声,觉得这个人好假好虚伪,“那你为什么不把头发都剃了?” 徐渺一愣。 她便更是理直气壮:“你若是把头发剃光,再点上香疤,我指定不来找你。可是你都当了这么久假和尚了,不剃头也不点疤,叫什么无方居士,不过是骗骗普通人,我才不信。你帮我,你又不吃亏。” 徐渺问:“我帮你,怎么就不吃亏了?” “我很厉害的呀。”龙女伸出食指指向自己,用力点头表示自己真的很厉害,“咱们有共同的仇人,虽然目的不一样,但想弄死的人都一样,只要你听我话,我自然会帮你的。” 她说得理所当然,然她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帮到他什么?徐渺笑她天真可爱,又笑她异想天开:“我不需要利用女人才能得偿所愿。” 玲珑皱起小脸,“你这个人好不讲理。” 到底是谁不讲理呀!徐渺不想跟这姑娘多说,水桶满了他还要继续去给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浇点水,哪曾想没走两步又给玲珑拽着了袖子,她还直接耍上赖了:“我不管,你得帮我,至少把我送到宫里去啊!” 徐渺问:“你要入宫做什么?” 这姑娘回答的十分理直气壮:“给皇帝当小妾。” 志向远大,饶是喜怒不形于色,已经习惯将所有情绪都掩藏的滴水不漏的徐渺也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你……想入宫行刺?” “刺谁啊?”玲珑茫然反问,“与其被逼着当什么状元郎跟淮阳王的妾,我当然要当最厉害的人的妾。” 徐渺瞧出来了,这姑娘是认真的。他觉着她似乎根本没弄懂妾是什么意思,这样大好的年华,去给一个都能当她祖父的人做妾?哪怕那是皇帝,也着实是糟蹋了她。只他又不是什么善心人士,大道理说了一堆口干舌燥也不顶用,便道,“你想报仇,我能理解,你且找个地方安心生活,要不了多久,自能如愿以偿。” 他的意思是早晚有一天他会得到那个位子,到时候万贵妃也好,淮阳王兄妹也好,都是要吃苦头的,但玲珑理解力显然与徐渺想的不一样,她欢快道:“那你什么时候送我去?” 徐渺几乎被她逗乐了:“你为何如此有信心?皇帝就会喜欢你?” 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只要我愿意,没有人会不喜欢我,万物有灵,有灵者必畏惧、屈服、谄媚于我。” 她是龙,心里对所谓的皇帝别说是怕,还有几分瞧不起,皇帝多想变成真龙啊,管自己坐的椅子叫龙椅,自己的儿子叫龙子,说自己是真龙天子,拼了命地朝“龙”靠,那她有什么好慌好怕的?皇帝们穷尽一生都想要成为她,她却连片龙鳞都吝于施舍。正主都出现在眼前了,皇帝怎么会不喜欢呢? 这么说完玲珑觉得可能是自己没给徐渺许诺好处,他才不愿帮忙,其实她要是不吝啬力量,早就自己想法子去了。“我会帮你的,咱们强强联合岂不美哉?你只要把我送入宫就成,其他的不需要你来。我见你在这过了许久清贫日子,万家又势大,想要报仇夺位可不容易,有更简单更快捷的法子,何必要吃苦头呢?” 徐渺沉吟许久道:“你可知宫中是何生活?万贵妃受宠多年,其人心胸狭隘善妒成性,你如何斗得过她?” “我为何要与她斗?”玲珑觉得莫名其妙,“皇帝听我话就行了,难道她能比皇帝更厉害?” 在龙女遥远的记忆里,始终认为帝王将相这样的人物,不仅灵魂先天比普通人更加饱满厚实,而且有权有势,她想要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想要骄奢淫逸奢华享受,可不要跟徐渺这样在一个偏远的小寺庙吃斋念佛十来年,她才不要呢! 皇帝对她来说不过是享乐的工具。 啊,当然了,她不会忘记给这具身体的本来主人报仇的。 徐渺被玲珑强大的脑回路打败,他颔首:“那么,如你所愿。” 玲珑对他嫣然一笑,笑容格外灿烂,灿烂的让徐渺心下一动。 他已十年未回皇宫,不过马上就是皇帝的四十大寿,作为长子,哪怕不得皇帝喜爱,也是要准备寿礼的。玲珑便可以借着献寿礼的名义名正言顺入宫,对徐渺来说不过举手之劳。 徐渺在外面当和尚,自然没什么值钱的寿礼送,但总归得是拿得出手的,还得表示出他对皇帝的一片孝心。他大可在心中怨恨皇帝,可明面上皇帝就是天,徐渺要是敢给人知道自己对皇帝不敬,那他就要受人非议,以后哪怕登上大宝也免不了叫人指指点点。 玲珑对那木盒子里装的东西好奇极了,不过徐渺不给她看,还派了人专程守着。玲珑说他小气,他就笑笑不回话。 当儿子的给老子送女人,总不好太明显,叫人看见了就不好了,徐渺虽然离宫多年,宫里的眼线却一点不比别人少,就让人把玲珑送到了皇帝寝宫,等皇帝过完寿辰回来,就跟做梦似的,瞧见个如花似玉的绝色小美人大摇大摆地坐在他的龙床上晃悠着一双小脚,见了他也不怕,反而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他,好似他是叫人品头论足的货物一般。 皇帝虽然四十了,但保养得宜,瞧着约莫就三十出头的样子,皮肤紧致,身材高大修长,没有一丝赘肉。徐渺跟他生得极为相似,不过和徐渺比起来,皇帝是另外一种英俊。 对没有年龄观念的玲珑来说,岁数不重要,长得好看才重要。 “你就是徐渺所说的皇帝呀。”她跳下床,围着他转了几圈儿,“还可以。” 皇帝饮了酒,心情正好,他是知晓徐渺还送了位美人进来的,便叫人将她安置在寝宫,这也是为何今天晚上他没有去万贵妃那儿而是回来的原因。按照规矩,等待侍寝的嫔妃或是宫女都要在偏殿跪着等,她可倒好,居然有胆子跑到他的正殿来,甚至胆大包天到不行礼。“见了朕不知行礼?老大是怎么教的你?” “我才不要他教。”玲珑撇撇嘴,更加大胆地伸手摸了摸皇帝的胡子,皱眉道,“我不喜欢这个胡子,你把它刮了。” 皇帝见多了柔情似水的美人,这般的还是头一回见,他的后宫也不乏冰山美人,娇俏的贤惠的温柔的冷淡的什么样的都有,可再怎么样,也没有人敢像玲珑这般对他发号施令,仿佛不知道他掌握着她的生杀大权,要她生便生,要她死便死。 “你胆子倒是不小。” 玲珑琢磨了会儿皇帝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没弄明白,干脆就不管了:“我胆子的确是很大啊,难道你胆子很小?” 跟她说话,皇帝气倒是不气,反倒感觉她像个什么都不懂的稚童,说起话直来直去,也不懂尊卑。“老大是从哪儿把你找来的。” 他口中的老大便是徐渺,多年不见的长子突然给他送了这么个有趣的美人,皇帝不起疑心才怪。哪料到他这疑心还没持续几秒,就看到小美人叉着腰说:“我还需要他找?像我这样的人万里挑一,他在个山沟沟当和尚,哪里找得到?” 皇帝笑出声来,越发觉得她言行举止天真稚嫩,显得很是可爱,又见她年纪小,做他女儿都行,耐性便越是好了几分:“那你给朕说说,你是打哪儿来的?” 玲珑笑眯眯的,对他眨了下眼睛,勾勾手指头:“你靠过来,我才告诉你。” 皇帝也不担心她使什么花招,凑近了,却被她娇嫩的小手摸住耳朵,冰凉的小手很是柔软,他觉得有些酥麻,就听见她娇滴滴地说:“我从海里来的。” 皇帝哪里会信,京城地处北方,只有南方有海,他这辈子尚且没见过几次海,一个小姑娘倒是敢说。他觉着有趣,又觉着春宵苦短,便借着玲珑靠近自己将她抱起来,不料她也很配合,没有丝毫羞涩不安,反倒在他怀抱里也仍旧晃悠一双小脚,睁着水润大眼问他:“你抱我做什么?我自己会走。” 皇帝轻笑:“怕你累着,朕会心疼。” 玲珑哦了一声,仍旧没羞涩没感动,“那你可不可以轻一点,这个姿势我有点难受。” 皇帝依言轻了些,玲珑就开开心心地搂住了他脖子,“先跟下面人说一声,给我上一桌子糕点饭菜来,待会儿我要吃。” 皇帝笑出声,“对朕这么没信心?待到之后叫他们再做也不迟。” 394.第三十四片龙鳞(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四) 皇帝是一国之君,天底下男子大都好美色, 他自然也不例外, 后宫美人环肥燕瘦姹紫嫣红那是一个个美的都不重样儿。然而他好美人, 却并不重美人,对他而言,美人是拿来逗趣的玩意儿,他有了兴趣, 便陪着她们你侬我侬, 没了兴趣, 就什么都不是了。比起国事政务, 嫔妃们他看得很淡很淡。 也因此后宫那些腌臜事儿, 皇帝不是不知道, 他看在眼里,却并不怎么管, 只要不祸害到孩子, 他很乐意女人们找些事情做一做。不过和先帝比起来,皇帝的后宫人数并不算多,林林总总位份高低加起来也就几十个, 他登基几十年, 这个数字其实并不算多, 而且近年来他已经不再朝后宫纳新人了。 可以说皇帝是个典型的帝王,有雄才大略、能高瞻远瞩, 也有着帝王都有的疑心病跟傲慢, 专情这种东西在他身上根本不可能出现。他也不亏待伺候自己的嫔妃, 但凡是不作妖的不绞尽脑汁害人的,日子过得都挺不错,决不会让人克扣虐待,但如几个高位份妃子之间的明争暗斗你死我活,他就没那么在意,觉得她们有事儿做也挺好。 同时他还很在意自己子女的教育,膝下十几个皇子公主,除却意外夭折的都平安长大,其中淮阳王跟汀兰公主是万贵妃所生,万贵妃又是他宠爱的女人,这两个孩子自然便比旁人多了一些在意,尤其是汀兰公主,小时候是坐在皇帝肩头长大的,五岁了还能在皇帝的御书房里跑来跑去的玩耍,其他皇子公主都没这样的待遇。 也因此,当万贵妃来提想给女儿赐婚的时候,他寻思着金銮殿上见那状元郎确实相貌俊秀出类拔萃,又不曾成婚,便依了万贵妃的请求,如今女儿嫁人,与驸马感情颇好,皇帝心中也舒坦。淮阳王好美色,在皇帝看来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男人好美,只要不沉溺其中即可。 他四十的年纪了,还不曾立储君,十几个儿子里有母亲出身好的也有不好的,但皇帝基本是一视同仁,他当初登上这个位子是靠自己,如今他也准备这样考验他的儿子们。年纪越大,就对这个位子越看重,皇帝希望自己的儿子们有野心有干劲,又担心他们野心过大干劲过重。 他又是个深沉的性子,从来不相信别人,身边除了个自小跟着伺候的老太监以外没什么可说话的人,哪怕是最得他喜欢的万贵妃,他也不会在她面前流露出丝毫不一样的情绪。见了面便是爱妃爱妃的叫,逢年过节也记得赏赐宠幸,然而要再多却是没了,更是不给承诺。 所以万贵妃才着急呀!她总得替自己的儿子谋划,四妃都有子,且都已成年,哪个都是强劲的对手,她可不想自己风光了一辈子最后却要对那些给自己踩在脚下的女人低头! 可皇帝精明,她做事也都尽量往光明正大了去,只汀兰公主是她最疼爱的女儿,儿子她尚且要严格督促,女儿却是拿来宠爱的,汀兰喜欢那翟默,她自然要让女儿如愿以偿。 她这辈子是没法独宠了,当今圣上不是为女色所迷之人,但她女儿的驸马却决不能有二心!因此当万贵妃得知翟默有未婚妻时,便私下召了翟默之母。那乡野村妇一听说跟儿子的前程挂上钩,就忙不迭点头要万贵妃放心。 至于翟默的未婚妻一家——那不过是蝼蚁,死了也就死了,万贵妃连想都懒得想。 她这样的人,要谁生,要谁死,不过上下嘴皮子碰一回的事儿,根本无需自己动手,自有人替她做到。 不过那女子倒是烈性。 听说谢初素引火焚身而死时,万贵妃正在听戏,她涂了鲜红蔻丹的指甲轻轻划了下精致的白玉茶盏,描绘鲜艳的唇瓣微微一勾,道了句也是可怜。 轻飘飘一句,就此揭过,抛之脑后,再也不提。 她万万想不到,圣上四十寿辰的晚上没来她宫中,陪他度过这一夜的是谁!只是听说第二日圣上没有早朝吃了一惊,要知道天大的事儿都没有国事重要,圣上登基近三十年,可从没有哪一日落了早朝!当初万贵妃产女,眼看血崩度不过这口气了,她当时是何等的宠冠六宫,圣上也仍然在御书房与重臣们讨论边疆战事。 莫非是圣上病了? 她连忙换了身衣裳,又着妆点唇,差人熬了人参鸡汤,要亲自给皇帝送去。 如今六宫无主,她暂领后宫,嫔妃们早上都是要来请安的,万贵妃将她们一打发,便朝皇帝寝宫匆匆而来。 她心中自然是爱慕皇帝的,否则也不至于绞尽脑汁也要跟先皇后争个高低,显而易见最后是她赢了,如今圣上越发注重养生轻贱女色,偶尔踏足后宫也都是朝她跟四妃这儿来,来了也不一定翻云覆雨,可怜万贵妃这熟透了的风情,寻常男子看了都面红耳赤,于皇帝却是平淡如水,并不为她痴迷。 她这样的倾国之色,也换不来皇帝的真心,万贵妃不恼恨,横竖她得不着,旁人也得不着。而且在这得不着的人里,她已是得着最多的人了。 谁知这到了寝宫门口,却叫老鱼仙给拦着了! 万贵妃在这宫里能横着走,惟独见了这老鱼仙不敢得罪,原因无他,老鱼仙是跟圣上打小一起长起来的,听说他本姓于,圣上叫他小鱼儿,陪着圣上从皇子到皇帝再到如今雄韬伟略的帝王,从小太监成了老太监,于是人人都叫他一声老鱼公公,宫里的小宫女小太监就偷偷搁后边加了个仙字。 原因无他,老鱼仙虽然是个身子残缺的太监,却不跟别人样变着法儿地折磨小太监或是想找个对食,他不拉帮结派不结党营私更不买任何人的面子,就对圣上忠心耿耿,说话也不气,圣上也信任他,甭看如今是万贵妃掌持后宫,其实那内务府啊敬事房啊的实权都握在老鱼仙手里头。 要是把这老鱼仙得罪了,哪怕万贵妃日子也不好过。 因此旁人拦着,万贵妃能发火叫人滚,老鱼仙拦着,她非但不能发火,还得好声好气好脸色:“鱼公公,本宫也是担心圣上,烦请鱼公公通报一声,本宫亲自给圣上熬了鸡汤,若是圣上身子不适,还是快些召御医才是上策。” 老鱼仙拂尘一甩,眼皮子一掀就瞧见万贵妃后头又有别人来了,圣上这儿晋位份难,除了万贵妃之外的四妃全是圣上当皇子时便跟着的,除此之外受宠的妃子位份最高也就是个嫔,好些个承过宠的到如今都还是个采女。也因此听说圣上不早朝,除了万贵妃,也就位份高的妃子们过来。 等到人都来的差不多了,老鱼仙才掐着太监特有的尖利阴柔的嗓子说:“诸位娘娘放心,圣上身子好着呢,诸位娘娘的心意奴才收到了,奴才会跟圣上禀报的。” 有万贵妃在基本轮不到别人说话:“圣上好着本宫也就放心了,可圣上今日为何没有去早朝?难不成是昨儿个饮酒多了,头疼?那本宫待会儿还是叫人熬了醒酒汤来,劳烦公公给圣上呈去。” 老鱼仙也不跟万贵妃等人玩文字游戏,横竖也瞒不住,便慢悠悠道:“这圣上不早朝,自然是因为春宵苦短。” 此言一出,在场众妃尽皆变了颜色,眼神各异,却都惊疑不止——圣上昨晚宠幸新人了? 要知道哪怕是当初娇艳倾城的万贵妃初入宫,承宠那日,天蒙蒙亮边关告急,圣上便起身了!似是这等因美色不早朝,在前朝那些皇帝身上出现不奇怪,可在励精图治的圣上身上出现,那意味可完全不一样! 四妃虽说争不过万贵妃,却也不想再来个劲敌,纷纷朝彼此看去,最终都看向万贵妃。心里除了惊疑之外还有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就她万氏最受宠,有了新人不还是成了旧人? 万贵妃心底哪怕再嫉妒惊诧,面上也是平静温婉的模样:“不知是哪位妹妹有这样的好福气?圣上打算如何安置妹妹?可要本宫先为妹妹腾出宫殿来?许多宫殿无主居住,虽说打扫干净,却还是要早做准备。” 老鱼仙想了想觉得万贵妃说的也在理,他昨儿守了一夜,里头光是叫水就叫了三次,旁人不了解圣上,他老鱼仙还不了解?圣上定是满意极了那美人儿才这般纵欲,否则按照平时圣上的养生习惯跟作息,根本不可能这样不顾及身体。 圣上既然喜欢,那美人儿自然要朝近了放,老鱼仙便道:“娘娘瞧着靠圣上寝殿近的就成。” 这话一出,万贵妃顿时咬紧了银牙!她怎地不知道后宫还有谁这般大胆,竟敢背着她勾了圣上!只是心底再急再气也不能叫人瞧了笑话,便微笑道:“本宫省的。” 万贵妃一走,其他人自然也不会留了,关系好的,互相固宠的都赶紧回去商量,不是她们草木皆兵,实在是圣上为了美色不早朝,这太不可思议、太让人有危机感了! 她们虽然也嫉妒万贵妃,可万贵妃也没这样过啊! 不知为何,嫔妃们心底都隐隐觉得:这是位劲敌。 395.第三十四片龙鳞(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五) 帝王上了年纪便不受控制地开始怕死, 再加上本性多疑, 已是多年不留承过宠的嫔妃宿在自己身边,前朝有个皇帝就是在宠幸宫妃后被宫妃连同叛臣一同勒死的, 因此皇帝也很谨慎,对他来说,修身养性可比坐拥美人重要多了,毕竟只要活着, 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呢? 只是如今,饶是皇帝也不由自主地陷入这温柔乡内。他多年勤恳, 到了时间不必老鱼仙唤, 自个儿就睁眼了,谁知这回, 兴许是夜里闹得够呛,他不仅没醒,还一觉睡到天大亮!印象中老鱼仙似是模模糊糊喊了几次, 当时皇帝拥着小美人, 两人抱在一起,别提多么香软嫩滑, 手感极好, 他也是睡得糊涂了,将扰人清梦的老鱼仙给恶狠狠骂了两句,这不, 连早朝都错过了。 ……已经错过了, 无法挽回, 只是不能叫人知道自己是沉溺温柔乡,好面子的皇帝干脆说自己是偶感风寒,恰好也到了换季的时候,这个说法倒也可信。 他吩咐老鱼仙的时候玲珑就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吃吃的笑,皇帝听着背后那毫不掩饰的笑声,如银铃般清脆,闹得他这么大个人都略觉得羞耻,故意冷下脸想吓她一吓。等老鱼仙走了,皇帝掀开床幔,看着露出香肩藕臂,青丝落在胸前身后的少女:“笑什么?” 本是想叫她知道知道厉害,谁曾想一瞧见那如花笑靥,便不知了今夕是何年。皇帝暗自感叹自己仍是世间普通男子,见了美色便走不动路,再加上玲珑年纪比他小那样多,举止行为又如稚童可爱,他便不由得多了几分疼爱。 当然,性格天真,不怕他,承宠时也是如此,甚至还有反为主的架势,是被皇帝摁住了压在身下才堪堪保住自己金枪不倒的传说。 “我笑你呀。”玲珑歪着脑袋回答。 这世上生得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单说皇帝后宫那群嫔妃,哪个拿出来不是出色的美人?然而她们身上都没有玲珑这种神秘且吸引人的气质,叫皇帝说他也说不大清楚,总归是很迷人很新奇,他止不住地要被她吸引。“朕有什么好让你笑的。” 玲珑用被子的一角捂住小嘴继续笑:“我笑你呀,是个傻子!” 皇帝忘了生气,惊诧地瞪大眼睛,一根手指头指着自己:“你、你说朕是什么?!” “我刚才觉得你是傻子,可你好像听不清我的话,难不成你还是个聋子?”玲珑更奇怪了。“我的声音不清楚么?” 皇帝佯怒:“大胆!” 玲珑根本不吃他这一套,扑哧一下笑出来:“昨天晚上还叫我小宝贝,如今一眨眼就翻脸了。” 皇帝怒是怒不出来,就这么轻轻放过她吧好像又有点不甘心,干脆走到床边把她从被子里捞出来,捏着细嫩的小下巴狠狠地吻了下去,吻得她桃腮泛粉水眸迷离,就跟着了魔一样凝视着她,久久不能移开,只觉着这姑娘是哪哪儿都好看,哪哪儿都精致。哪怕是万贵妃年轻的时候,也不及她这一身冰肌玉骨胴体销魂。 玲珑搂住皇帝的脖子说:“我又没有说错,你确实傻乎乎的。你说你染了风寒,却不叫御医来给你诊脉,难道你的身体这么不值钱了?可御医来诊脉的话,你撒谎的事儿就要被人瞧出来了,你又好面子,不会要砍人家的头吧?” 皇帝被她这一番逻辑性强的话惊住:“你想的倒是周到,可那又如何?朕是皇帝,朕说黑的就是黑的,朕说白的就是白的。” 玲珑眨眨眼说:“我就喜欢这样的,我也是这样的。” 皇帝只以为她说笑,却不知她心底也是这般想的,她极为自我主义,她喜欢的就要捧到天上去,不喜欢的便看都不看一眼,但只要不来惹恼她,玲珑是不会主动攻击旁人的。 “朕让人给你选了宫殿,待会儿朕带你过去。” 这已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了,可皇帝却没能瞧见他预料中的惊喜跟感恩,而是她不解的表情:“什么宫殿?我想住在这里,我想时时刻刻看到你。” 皇帝从未听过这般火热的情话,又是个这么点大的小姑娘,一方面觉得自己魅力不减当年,一方面又觉得于理不合。他哪里知道了啦说的想时时刻刻见到,还真的就只是字面上的时时刻刻见到。不过皇帝自己脑补了一番,看玲珑的眼神就更加柔和了。“你住在朕的寝宫,太没规矩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之我不走。”玲珑不高兴了,小脚丫在皇帝腰上踢了一下,“我不许你忽视我,你必须陪我玩。” 跟个小孩儿似的,但皇帝养孩子都是走的严父路线,也就对待汀兰公主温和了些,本质上仍是威严的,结果对着玲珑反倒有了种慈父的感觉。她现在就像是闹脾气不爱吃饭的小女儿,皇帝顿时心情极为诡异,她这样小,但她是他的女人,并不是他的女儿,然而他确实对她起了类似长辈的那种怜爱之心,同时又对她有着男人对女人才有的欲望…… 一瞬间,皇帝的表情千变万化,直到玲珑又拿白生生的脚丫子踢了他一下,很不高兴很不讲理:“你怎么不说话,你该不会是不想管我吧?” 方才还趾高气昂的,突然要他“管”了,皇帝就问:“你让朕管你?” 玲珑懒洋洋地瞥他:“在我容许的范围内可以管一下,我酌情听。” 皇帝几乎被她这理直气壮的态度逗乐,他摇摇头,掐着她的腰将人抱起来:“乖,不要闹,朕给你准备的宫殿离朕的寝宫也很近,朕去找你很快的。” “不要不要。”玲珑不耐烦了,“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我都跟你说了我不要去,我要跟你时时刻刻在一起,你却不听我的,那你把我送出去吧,我找徐渺去。” 皇帝闻言,不敢置信,她是哪里来的胆子说这样的话?!她怎么敢在他面前说要去找他的儿子?这姑娘是缺心眼,还是胆大包天?再不然就是吃定了他不会砍她脑袋?! 还有“不讲理”,他看她比他这皇帝更不讲理!不知道是哪家教出来的姑娘,不懂以夫为纲就罢了,还敢说出这些惊世骇俗的话!简直就是欠调|教! 见皇帝站在原地不动,玲珑就拿脚丫子再踢踢他:“喂,我跟你说话你听了吗?你到底是留我下来还是送我走啊?不过我想吃东西了,走之前我要吃完早膳。” 皇帝慢慢回过神,道:“你身子都给了朕,还要回到老大身边去,老大还能要你?” “你说什么呢?”玲珑眨眨眼,一派天真,“男|欢|女|爱人之常情,天底下男人又不是死绝了我只能睡你一个。你有那么多美人儿,也没见你只睡一个啊?” “胡扯!男女不同,怎能相提并论!” 玲珑皱眉:“你好烦哦,我不想跟你说这么多,把我的衣服拿来,我要走了。” 她昨天穿的衣服被皇帝祸害的不能穿了,左右看看又没有新的,干脆随手抓过皇帝的外衫披上,皇帝目瞪口呆——那可是他的龙袍!!! 只是……她穿着,却是别样的好看,威风堂堂的金龙丝毫压不住她的出众,反倒有种奇异的美丽,便是皇帝也被这抹明黄色看得痴了。他的儿子们做梦都想有朝一日能穿上的龙袍,在她而言与普通衣服似乎没什么不同,甚至因为她个儿娇小些,走了两步踩到衣摆,要不是皇帝眼疾手快把人捞回来,说不准摔个狗啃泥。 就这还抱怨呢:“什么破衣服,穿身上凉飕飕的,还滑,差点儿害我摔倒。” 这活生生的倒打一耙皇帝还是头一回见,他说不出她究竟是胆大呢还是缺心眼,换个年轻些的皇帝,她的小脑袋早就分家了,也就是他现在修身养性,又因着她年纪小多有包容,否则换到皇帝年少时,谁敢觊觎这龙袍,无论男女都是一个死罪。“得了便宜还卖乖。” 玲珑就趁势踩到他脚上,借由他走路的动作跟着挪动,嘟哝:“我才不是呢,我才不随便穿衣服。” 皇帝的理解是他对她而言不一样,玲珑的意思是她不穿质地差的衣服,龙袍的质地绝佳才有被她披上的荣幸,换徐渺的僧衣试试看?除非必要,否则打死玲珑都不穿。她把这具身体养的可好了,对于如今弱小可怜无助还没吃饱的龙女来说,必须好生呵护——别人也得跟她一起呵护。 “是是是。”皇帝带着笑意,“真想跟朕时时刻刻在一起?” 玲珑点点头:“是啊。” 皇帝顿时笑得快慰,“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朕一个条件。” 玲珑嗯了一声表示疑问,他开始跟她讲道理:“朕不可能时刻待在寝宫,自有上朝和批阅奏折的时候,你想跟着朕,只有一个方法。” 皇帝的本意呢……是要玲珑当他的打扇宫女,这样就可以随时随地跟着她,结果玲珑自以为懂了,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想让我装成太监?噫——” 这个噫,言下之意可明显了:没想到你口味这么重。 396.第三十四片龙鳞(六) 第三十四片龙鳞(六) 打这日起,从来只要老鱼仙贴身伺候的圣上身边多了个小太监的消息传遍了后宫, 听说那小太监是圣上亲自提拔到身边的, 也不知是哪里出众, 总之身板儿弱小, 一阵风就能吹走,偏偏就是入了圣上的眼,就连老鱼仙都对他称赞有加。于是大家私底下就叫他小鱼公公,猜测他是老鱼仙认的干儿子,不然老鱼仙怎么对他那么好呢? 然而就是再给老鱼仙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圣上的小美人认成自己干儿子。而且老鱼仙心里苦啊, 平时他是圣上身边的大红人,只要伺候圣上一人即可,可现在不一样了,圣上把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带在身边,这不都得老鱼仙来伺候吗?不仅伺候,还得糊弄那些好奇的人, 因此这小鱼公公就成了宫里的一个传说——很火很红,但就是没人见过她长什么样。 偶尔在圣上的御辇边上见了, 人家也是在御辇里面伺候的,真是金贵极了, 老鱼仙都没这待遇。 皇帝也是被玲珑折磨的没了脾气,他这御辇是寻常人坐的?她非要扮成个小太监挤上来, 还硬要坐他腿上, 因为嫌弃垫子太硬不够舒服。这要换作别人早人头落地了, 偏偏她不管怎么折腾,他都觉着她讨人喜欢。 玲珑在他怀里吃东西,御辇虽然是用人抬的,但抬御辇的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不仅要步履平稳,不能有任何颠簸,要让坐在上面的主子有如履平地之感,还要懂得闭嘴,无论听见什么知道什么,都得烂在自个儿心底。 “哎呀,这个我都有点吃腻了。”玲珑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手上的栗子酥,“晚上就不要再上了吧。” 皇帝笑她:“爱吃的时候顿顿都要吃,这才吃了几顿就不喜欢了,嗯?喜新厌旧的这样快,还讲不讲道理了?” 她理直气壮地回道:“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哪能自己控制呢?你还说我,你不也一样。昨天喜欢万贵妃,今天喜欢我,改明儿不知道又要喜欢谁了呢。” 皇帝:…… 他说不出话,半晌伸手捏住她噘起的小嘴儿,自己低头狠狠亲了口:“朕喜欢谁,你还不清楚?” 玲珑坐在他腿上晃悠小脚:“我怎么清楚,我只是个没名没分的小太监呐。” 皇帝轻笑,对她这样直截了当要名分也不生气:“那朕封你为妃好不好?” 玲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居然要我做妾?!” 皇帝反而愣住:“嗯?” “你还说什么喜欢我,我看你都是骗人的。”玲珑在他胸口敲了一粉拳,不高兴极了:“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不是应该娶我做你的妻子吗?” 这若是旁人说的,皇帝定然要怀疑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是不是另有企图,可从玲珑嘴里说出来,他就只觉得她可爱。换作皇帝年轻时,定然不会这样草率的娶谁做妻子,皇后人选定然也是精挑细选。可如今不惑之年,大权在握江山安稳,唯一烦心的就是自己老得太快而儿子们长得更快,玲珑的出现让皇帝觉着自己年轻了,不仅是身体上的龙精虎猛,还有精神上的盼头。 不立万贵妃为皇后,一是因为对方还没有重要到这个地步,二也是考虑了万家。无论最后是皇帝的哪个儿子登上这个位子,他都不希望自己给儿子留下这么个巨大的隐患。外戚专权,后宫干政,历朝历代都不曾少见。皇帝是个明白人,他自然是要处理好自己的身后事的。 “你想当皇后?”他问。 玲珑仰起小脸,底气十足:“怎么了不可以吗?!” 皇帝笑出声:“也不是不可以。” 这回换玲珑奇怪的眨眨眼:“你怎么突然这么大方了,我还以为你要把我一辈子都藏起来呢。” 皇帝揽着她,跟她细细的说:“朕年纪比你大太多,日后定然要比你走得早,若是不给你个名分,你要怎么活?不过好在你年纪小,便是怀了龙种,朕的儿子们也都长大了,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 玲珑说:“我给你生个儿子,等你老了,咱们的儿子刚好长大,不是就能继续当皇帝啦?到时候我当个太后岂不是美滋滋?” 皇帝:??? 半晌,咬牙切齿地捏她白嫩的小耳朵:“朕还没驾崩,你就想着当太后?!” 玲珑就是随口说说,她才不想要生孩子呢,她又不需要幼崽来传宗接代,把自己的血脉留在这样的世界会出麻烦的,再说了,她以后肯定还会活很久很久,要是每个世界都留个孩子,那像是什么话?因此不过说说而已,可看皇帝的表情倒像是在认真考虑她的说辞。 她赶紧拍他的脸:“我不给你生,以后你的儿子当了皇帝,我只要是皇后,不也能当太后?” 皇帝的重点哪里是这个,她换了个说法不也是盼着他早日驾崩?直被她气得说不出话,若非还没回到寝宫,真恨不得把她裤子扒了狠狠揍一顿屁股。她这张小嘴儿是怎么回事,怎么就说不出一句好听话,但凡说出口的全是来气他的! 皇帝抿着唇:“你倒是想的透彻。” “还行吧。”玲珑得意洋洋的。“我也觉得我聪明来着。” 聪明个屁! 堂堂天子差点爆粗口,她要是真聪明,就不敢在他面前说些大逆不道的话了!这也就是他,换作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帝王都忍不了。皇帝叹了口气,将玲珑抱在怀里:“宝贝,朕同你说过的吧?不可以口无遮拦,要小心谨慎……” “我不要。”玲珑把他的手推开,皱起小眉头很不高兴,“我要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那我要你做什么?” 她好讨厌别人叫她要乖要听话要隐忍啊,她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呀!她想怎样就怎样啊,又没人管得了她。玲珑最不喜欢人类的就是这一点了,一旦允许他们靠近她,就会慢慢地变得自以为是,想将她驯服,但那怎么可能? 皇帝察觉到玲珑不开心了,要再说些什么,寝宫到了,她把他推开,灵巧地从他腿上跳下去,还气性极大的哼哼两声,“我自己进去了,圣上自己走。” ……还生气了! 从玲珑入宫到现在也有一个月了,皇帝在她面前的基本已经没了脾气。平时他皱个眉底下人都战战兢兢,没想到还有他看人脸色的一天。瞧着那娇小的背影气鼓鼓地朝里头走,皇帝自己也下了御辇跟上去。老鱼仙在心里嘀咕,这往日他得看圣上脸色,现在他还得看姑娘脸色,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喽! 好在姑娘就喜欢对圣上发脾气,对待他还是很和蔼的,老鱼仙想想,连圣上都得不到好脸色呢,岂不是自己比圣上面子还大? 顿时在心底美滋滋。 皇帝在玲珑面前好言好语那不能给其他人知道,爱面子得很,因此老鱼仙很有眼色的叫宫人们撤下,按照平时的流程,他该先叫人准备膳食,然后时刻备好热水,圣上一把年纪了,哄女人的招数却匮乏得很,老鱼仙作为一个没了二两肉的假男人,都觉得圣上若不是皇帝,这臭脾气应当很难讨姑娘家喜欢。 皇帝跟在玲珑后面进去的,就瞧见她泄愤般撕扯着身上的太监服,这太监服穿着繁复,里里外外好几层,她扯来扯去扯不掉就开始发脾气,又是哼哼又是跺脚,最后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朕跟你赔不是。”皇帝在她身前蹲下,伸手来解她被扯的一团糟的衣带。玲珑也很自然地伸展开双手让他给自己宽衣,忍不住蹬了他一脚。 “你要是不惹我生气,我怎么会生气?” 这小姑娘不讲理得很,喜怒哀乐反复无常,皇帝幼年登基,少年时与最圆滑狡诈的权臣争斗都没这么累过,但说来惭愧,他现在虽然累,却挺乐在其中的。玲珑就是再跟他耍脾气他也能包容,就是皇帝自己都稀奇,他何时脾气也这么好了?汀兰公主再得他喜欢,也不敢跟玲珑一样扯他脸拽他耳朵揪他鼻子。 忘了说了,他的胡子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已经剃了干净,整个人瞧着又年轻了好些,玲珑在心底拿皇帝跟远在寺庙的徐渺比了比,说是兄弟也有人信。 “好好好,是朕惹你生气了,那你大人有大量,不跟朕气,好不好?” 玲珑嘟起粉唇,“那你要是听话,我不就不生气了吗?” 皇帝帮她把衣服脱了,又拿来毯子给她包好,再抱起来,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朕哪里不听你的话了?你说要朕将胡子剃掉,朕剃了,你说要扮成小太监,朕也没拦你,你想要什么朕就给你什么,怎么还倒打一耙说朕不听话?玲珑,咱们两个究竟是谁不听话?” 玲珑拿手指头在他胸口戳一戳:“让你听我话委屈你了吗?” 皇帝说:“不委屈。” 他又是无力又是莞尔,真不知道她这小脑袋瓜里都装了些什么,便压着她在床上亲,亲的双方气喘吁吁才说:“你可真是个磨人精,朕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子。” 玲珑再次不高兴:“你有那么多美人,还说没见过我这样的,难道你是觉得收集的类型不够多所以很遗憾?还想再去别人那儿?” 皇帝实在是搞不懂她究竟是怎么从他一句感慨的话里提取出这么多信息的——他自己都没想明白。“你瞧朕被你折腾的,还有功夫去应付旁人么?” 玲珑咬他喉结:“什么叫应付,在你心里我原来是拿来应付的?” ……皇帝决定自己不说话了,先疼疼她,疼的她喊饿了喊累了再说。 397.第三十四片龙鳞(七) 第三十四片龙鳞(七) 玲珑当小太监的生涯终于到此为止, 这在前朝后宫都传的沸沸扬扬的小鱼公公,据说是圣上身边新晋的红人,突然有一天就销声匿迹再也没影儿了, 而且也再也没人敢提起, 想必是惹了圣上不高兴丢了性命,可见是伴君如伴虎,君心难测啊! 不过相比起神秘的小鱼公公, 万贵妃等嫔妃还是更关心那个被圣上藏了一个多月的神秘女子。尤其是曾经圣宠不断的万贵妃,已经是有一个多月, 圣上不曾去看她了!期间她每日都来给圣上送亲手熬的汤, 奈何每次圣上都忙得很, 根本见不着面。 万贵妃心情烦闷,新婚不久正跟驸马如胶似漆的汀兰公主终于入宫了, 发觉母妃心情不快, 得知大婚后就不曾见过的父皇竟然耽于女色,已许久不曾踏足母妃宫中, 顿时气恼不已,起身道:“我去找父皇!” 万贵妃一时没拦住, 就看见女儿跑了,顿时无奈:“这孩子,怎么还是这般风风火火的, 也就驸马那个性子能制得住她。” 边上的宫女笑着说:“公主这是心疼娘娘您呢, 圣上向来疼爱公主, 娘娘不必担心。” 万贵妃点点头:“本宫倒不是担心, 就是怕她童言无忌,万一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圣上不高兴。” 她其实也想去见皇帝,然而根本见不到人,只怀疑那女子是不是什么狐狸精投胎转世,否则怎地这样会勾人?圣上除了每日政务,其余时间都在寝宫里,这不得不让万贵妃升起危机意识,哪怕自己最得宠的时候也不曾这样呀!汀兰是圣上的掌上明珠,万贵妃为了自己的形象不能硬闯皇帝寝宫,汀兰公主却是敢的。 她年幼的时候就敢爬到圣上怀里扯圣上的胡子,刚学会走路那会儿不知道毁了圣上多少折子跟字画,可圣上一次也没生过气,这也让万贵妃很骄傲,哪怕圣上还有其他的儿女,可真要说起最受宠,那除却汀兰再无旁人,淮阳王都是要往后让一让的。 也因此,在汀兰公主心中,她、哥哥、母妃跟父皇才是一家人,至于其他人——那算什么?她自幼占有欲便极强,觉着皇帝是自己的父亲,就不喜欢他再去疼爱别的兄弟姐妹,尤其是稍微大了一些,看到母妃凭栏望月等待父皇前来,汀兰更是对后宫其他美人厌恶不已,觉得她们抢走了父皇。因此在很小的时候,汀兰便已有意识地帮助母亲争宠了。 她长得漂亮,嘴甜又会撒娇,跟其他公主比起来,汀兰一点都不怕威严的皇帝,甚至敢跟他没大没小,皇帝高高在上惯了,可能也渴望这种平凡的亲情,还挺吃汀兰这套,父女俩感情一直很好。 世人皆知,汀兰公主乃是当今圣上的掌上明珠。公主出嫁那日,十里红妆连绵长街,不知多少人艳羡赞叹。 老鱼仙哪里敢拦?他再拦,也只能嘴上拦,这可是金枝玉叶,不带动手的。偏偏汀兰是有备而来,她对老鱼仙说:“鱼公公,本宫失礼了,待本宫见了父皇,定然跟公公赔罪。” 她带来的人把老鱼仙拦住,除了老鱼仙,其他侍卫也不敢对公主出手,一时间双方人马僵在这儿。照理说闹得这么大,父皇也该听到声儿出来了,可到现在都没反应,汀兰忍不住皱眉,对那祸水妖姬越发不喜。 英明神武的父皇怎能被那样低贱的女子迷去心神?母妃美丽又高贵,哪里是这种来历不明的女子比得上的! 顿时就不管不顾闯了进去。 她幼时常被皇帝带在身边,对皇帝的寝宫也非常熟悉,转进来直奔内殿,只是刚掀开帘幔,就闻到一种格外暧昧的香味。汀兰嫁了人,知了人事,自然明白那是什么味儿,这青天白日的,她哪里知道那妖姬竟勾着父皇这般?!当下想退出去,却来不及了。 汀兰只瞧见一具纤细雪白的女子身躯背对着自己,青丝如瀑,而父皇那双古铜色的大掌则握着女子的腰肢,水声横溅,满室异香。她本想悄悄退出去,谁曾想可能是太过慌张,竟左脚绊右脚把自己给绊倒了! 这声音使意乱情迷的皇帝回过神,眉头顿蹙,他吩咐了不许人进来,谁有这样的胆子?回过神的第一件事是先扯过锦被将怀里的小美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玲珑也乖巧地趴在他肩头,两人亲密地拥在一起,皇帝厉声斥责:“大胆!给朕滚出去!” 汀兰的眼里迅速蓄满了泪水!她知道自己这是错了,可从小到大父皇什么时候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过话?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正要走,却见父皇怀里那女子慢悠悠转过头,露出一张汀兰无比熟悉的娇颜! 不!比她记忆中的更加绝美!更加动人!甚至那粉颊上因情动而产生的红晕都看得一清二楚! 但、但这怎么可能?! 刚爬起来的汀兰公主又被吓得摔倒了,这回她几乎是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逃离了皇帝的寝宫,活似后头有恶鬼在追赶!老鱼仙还在外头候着呢,就见刚进去没多久的汀兰公主跟一阵风似的刮了出来往前狂奔,就很奇怪,公主也算他从小看到大的,脾气什么样他清楚,怎么也不该落荒而逃啊? 汀兰一走,她带来的人也不敢留,都追着公主去了,剩下老鱼仙犹豫到底要不要进去看看圣上有无吩咐。他试探着朝里走了两步,耳朵微动,半晌放下心来,瞧这动静,短时间内圣上是不会发怒了。 玲珑吃吃的笑,说:“你的女儿可真有趣。” 皇帝一时半会没分清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反话,搂着她:“汀兰被朕和她母亲宠坏了,待会儿朕要好好说道说道。” 都是嫁了人的大姑娘了,怎么还敢跟小时候那般擅闯父皇的寝宫? 玲珑撇撇嘴:“这说明你们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没把女儿教好,我就不会这样。” 皇帝笑她:“你比汀兰可厉害多了,朕可不敢像训她那样训你。” 说着用高挺的鼻子亲昵地蹭蹭玲珑的,低声呢喃:“是何等的父母,才能养出你这样的宝贝来呢?” 他真是恨不得死在她身上,只要看到她就觉得满心欢喜,四十岁的人了,居然到了这个年纪才体会到小鹿乱撞的滋味,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他回味,喜欢的不行。 玲珑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说:“我本来就是个宝贝,不需要别人养。” 她说的明明是真话,可皇帝却当她是在说玩笑,先前被汀兰惹出的火气慢慢变成另外一种,拥着她亲了亲,“再瞒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朕给你名分,带你出去见人,你说好不好?” 玲珑说:“我只想当皇后,其他的我都不要。” 她也不跟他兜圈子,反正除了皇后什么都别给她,她不缺。皇帝之前仔细考虑了,还真不是不行。到了他这个岁数,已经过了需要用女人牵制外戚或是与重臣交易的时候,他喜欢谁就捧着谁,不喜欢就踩到尘埃里,再加上玲珑没有外家,就是个单纯的小姑娘,日后为他诞下儿女,等他驾崩也好有个依靠,这位子给她,无可厚非。 便点头:“可以,但你要有一个月见不着朕了,会想朕么?” 玲珑不解地问:“为什么?” “你要做皇后,朕便要明媒正娶,走个流程少说也要半个多月,再加上大婚,一个月都是少的。”还没把她送走皇帝就开始想了,他抱着她软绵绵的小身子,只想揉进怀里,“朕给你寻了个身份,周家乃是清贵之臣,周冲曾有个身体不好在江南养着却夭折的孙女,这孙女年岁约莫与你差不多大,也不曾被人见过,更无人得知她已死了,你若是想要嫁给朕,那便用了她的身份,可堵朝臣与天下人之口。” 这话一说,玲珑啧啧称奇,捧着他英俊且深邃的面容说:“看样子你是真的很喜欢我呀。” 完了亲了他一口,皇帝被这一亲,就轻飘飘,浑然忘了自己为了她谋划了多久。 这边两人又滚作一团,皇帝要在送玲珑出宫前狠狠享受一番自己的权利,那边汀兰公主都要被吓死了!她失态地冲进万贵妃宫中,大叫道:“母妃!母妃!母妃你在哪里!” 万贵妃听到叫嚷连忙出来,“你这孩子,母妃跟你说过多少次,遇事要冷静些,切不可操之过急,被情绪左右——汀兰?” 她抱住冲进自己怀里的女儿,因此倒退了两步,感觉到女儿在疯狂颤抖,似乎牙齿都在哆嗦,万贵妃吓了一跳:“怎么了?发生何事了?你、你不是去见你父皇了么?” 汀兰抬起头,满脸恐惧:“母妃,我、我见到鬼了!父皇他被鬼给迷了!那个神秘女子不是人,是鬼!是谢初素的鬼魂!” 万贵妃一听,顿时身子一抖:“你、你说什么?!” 谢初素?! 398.第三十四片龙鳞(八) 第三十四片龙鳞(八) 万贵妃并没有亲自见过谢初素, 毕竟这么一个出身卑微的民女,还是不够格让她见一面的。不过谢初素倒是颇有气节,这让万贵妃对她高看了一眼——但也仅此而已, 最终还是像碾压一只蝼蚁一样, 轻易弄死。 谢初素确确实实是死了,即便不死,那张脸也是真真切切地毁了, 这一点万贵妃相信底下的人不敢撒谎。即便驸马对谢初素还有情意,可能会因此欺骗汀兰, 但万贵妃在翟默身边是安插了人手的, 那日谢初素决绝毁容,她的人也看到了,那种情况下绝不可能医治好。谢初素毁容的心十分坚定,不仅划了许多道,还道道深可见骨,也正因如此, 万贵妃觉得这姑娘死了有点可惜。 不过可惜归可惜, 还是死了安稳,死了一了百了。 “不可能。”万贵妃神色冷静站起身,“你在这休息片刻,本宫要亲自去看看。” 汀兰到底是万贵妃的女儿, 一开始被吓到之后, 在万贵妃的安抚跟分析下也逐渐冷静。她抹了把脸, 想起心爱的驸马, 眼神逐渐坚定:“母妃,我同你一起去,方才我扰了父皇,父皇还在恼怒,我也该去给父皇赔罪才是。” 万贵妃想起女儿闯进圣上寝宫所看到的一幕,不禁心酸。圣上从不白日宣淫,近年来更是沉浸修身养性,几乎不近女色,可那女子在宫中被藏了这么久,实在是不能不让万贵妃心下警惕。 便点点头:“我们一起去。” 哪知却根本见不着皇帝,老鱼仙还在外头拦着呢,万贵妃一听就变了脸色,从汀兰哭着跑回来到现在过去了要有两个时辰,这期间,难道圣上一直跟那女子厮混?!这、这也太荒谬了!她神情变幻莫测,半晌道:“本宫也是担心圣上的身体,鱼公公还是要多费心,本宫与汀兰先回去了。” 老鱼仙拂尘一甩:“娘娘慢走。” 一到老鱼仙瞧不着的地方,万贵妃顿时脸色难看,她忍不住又回头朝皇帝的寝宫看了一眼,纤纤素手攥成了拳头。这段日子后宫人心惶惶,都对那神秘女子有诸多猜测,难不成真是个狐狸精,不然怎能将圣上迷成这个样子?“……那谢初素,生得如何?” 汀兰有点不安:“生得是极美的,否则驸马也不会对她念念不忘,哥哥也不会想纳她为妾了。” 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淮阳王虽然好美色,却是个做大事的人,决不会被美色冲昏头脑,若是能让淮阳王都神魂颠倒,足见那美人之出众。万贵妃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她年轻时也是风华绝代,当初独宠后宫何等风光令人欣羡,又为圣上诞下一子一女,登上贵妃之位。即便是现在,她也仍然是美貌无比。 但是啊……美人总会老去,哪怕是万贵妃,眼角也有了细细的纹路,因此她不大喜欢笑,因为笑会控制不住眼睛的形状。除此之外,当年她怀汀兰的时候,肚子上生了难看的纹路,虽然借由迷药拔出,却终究留下了淡淡的痕迹。她的肌肤也比不上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了,也许这个年纪的她有她独特的美,可如何比得过豆蔻枝头的亭亭玉立呢? 汀兰这会儿也不敢多说话,怕惹了母妃不高兴。 又过了几日,万贵妃发现圣上作息正常了。倒也不是说之前不正常,只是之前花在那神秘女子身上的工夫过多,而现在圣上又跟从前一样了,每日早朝、看折子、跟重臣讨论政务、一日三餐、看折子、看折子——除却偶尔发发火将一群大臣骂得狗血淋头外,似乎与往日没什么区别。 只除了一点,从前皇帝还会隔三岔五到妃子们宫中歇一歇,如今是彻底不踏足了。众妃送来的那些汤汤水水也是一概不受,反正是比之前更难见着了。 那神秘的女子,就跟那神秘的小鱼公公一样,突然间销声匿迹,再也找不着人。 没等万贵妃一颗心放下来,没几天前朝就传来消息,说是什么司天监的人夜观星象发觉凤鸾星动,依偎在帝星周围,连忙禀报了圣上。在圣上的示意下他们开始推算凤星的生辰八字,最后得出周侯爷家刚从江南接回来的孙女便是凤星的结论!再一和八字,简直是天作之合!龙凤呈祥!周侯爷当时就跪下谢主隆恩,圣上又让司天监去算吉日,就这么短短几天工夫,连大婚的日子都算好了! 晴!天!霹!雳! 万贵妃想当皇后想了多少年了!她自己心里清楚,圣上给了她贵妃的位子,再立她为后的可能性很小很小,同样地,其他人为后的可能性更小,但万贵妃怎么也想不到,圣上、圣上会纳个十六岁的少女入宫为后啊!周侯爷家的女儿……除了清贵之名,哪里比得上她?! 可她再如何不乐意不赞同也没有用,皇帝又不会听她的,更不会把她的意见当回事。 而离开皇宫住到周家的玲珑可谓是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周家人都知道她是要嫁给皇帝当皇后的,一个个态度别提多好了,简直是拿她当祖宗在供着,就是有外人来周家攀关系,周侯爷及其夫人也会帮玲珑挡住。 她哪里有那个闲心去跟别人打交道啊! 不过这一日来了个稀,玲珑本来盘腿坐在帐子里吃坚果,一边吃一边惆怅:皇帝不在也不好,至少他在能给她剥,还能陪睡暖床。她扒着手指头数了数,已经三日没见面了,那老家伙,不会在她走之后上别人床了吧?要是那样的话……玲珑仔细思考一番,有点苦恼,周家的几个儿子生得都一般,不是身高不达标就是容貌偏平淡,实在是入不了她的眼。 她不需要睡觉,这会儿一个人也无需装,就让伺候的人下去了,自己一个人坐在床上,帐子一放,嘎吱嘎吱咬坚果,吃的相当开心。直到她的帐子被掀起来,玲珑一抬头,惊讶不已:“咦,怎么是你?你怎么进来的?” 她上下打量徐渺一番,顿时笑了:“你不穿僧衣还挺好看的。” 徐渺一身夜行衣,身姿挺拔剑眉星目,只是神色平淡,玲珑只穿了一件雪白的寝衣,露出两条细白的腿儿,衣衫不整。她也不怕,抓起一把核桃递过去:“帮我弄开。” 说实话,她递过来的时候徐渺真心以为她是想跟他分享,本来还要拒绝,结果人张口来了句帮忙弄开。他抿了下唇,接过核桃,稍微一用力就捏开了,露出里头饱满的核桃肉,一点都没碎裂。 玲珑惊喜:“哇,这里还有,你都帮我弄开吧!” 跟使唤下人似的。 偏偏徐渺还真帮她了,玲珑干脆往床里面坐坐,拍拍床铺:“来来来,别气,我这儿还有些松子,你都给我一并剥开吧。” 徐渺看了她一眼,并没有上床:“父皇要娶的小皇后就是你?” 玲珑嘴里塞着核桃肉,一边脸颊鼓鼓囊囊,皱眉:“把那个小字给我去掉。” 可她现在这副模样,清清纯纯娇娇弱弱,脸蛋儿白生生的,眼神透着稚气,怎么看怎么小,徐渺觉得皇帝可真是暴殄天物,他几乎要不孝地说出一句老牛吃嫩草了!“谢初素……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是真的好奇。 皇帝如果是个随随便便就能勾引的人,他也不至于在荒郊野岭韬光养晦这么多年。徐渺了解他的父亲,深沉、难缠、锐利又冷酷,是个英明的帝王,却吝于给予他人一点温情。徐渺甚至怀疑皇帝有没有温柔这种东西,而除了江山社稷,皇帝心中又还能装下什么?万贵妃母子看似受宠,也不过是多得了些喜爱,皇帝可没有给予他们任何超出身份的东西。 按照规制,皇后一顿膳食可用碗碟是一百二十只,贵妃则只有六十只,万贵妃多年来圣宠不断,也绝没有超过。 由此可见,皇帝是个冷静且理智的人,他会为了娶玲珑作出这种几近荒诞的事,徐渺实在是想不明白。因此他忍不住来见玲珑,想看看她到底跟其他人有什么不一样,能让皇帝另眼相待。 来见她了,才知道父皇多看重她。光是守着她保护她的人便是里里外外好几层,更不提从宫里来的厨子嬷嬷宫女了,她屋里点的是南海夜明珠,身上穿的是珍贵的轻纱云锦,就连她的被褥都是皇帝亲自命人送来的—— 她到底为何如此特别? 玲珑眨了眨眼睛,夜明珠柔和的光芒下,更是显得她眉目如画肌肤如玉,好看的令人心悸。饶是清心寡欲吃斋念佛多年的徐渺也不由得乱了呼吸,他心想,难道就是因为美貌吗?可万贵妃当年也是艳冠群芳,为何没有得到相同的待遇?谢初素为何只花了不到三个月就能做到万贵妃几十年都没做到的事? 以他对谢初素的了解,这个刚烈的女子实在是不像有这般手段的人。 徐渺期待着玲珑的回答,看到她眨着明亮的眼睛,然后说:“我叫玲珑,不叫谢初素。” 399.第三十四片龙鳞(九) 第三十四片龙鳞(九) 徐渺能够理解玲珑这种遭遇大变后改名换姓的选择, 但却不知道这和他问的话有什么关系。“嗯?” 玲珑就问他:“你也见过万贵妃的吧?” 徐渺虽然带发修行多年,但也是在皇宫生活过很久的, 对于那位圣宠不衰的贵妃岂止是见过,这大名简直如雷贯耳,便点头,又嗯了一声。 接着玲珑就用很真诚的表情问:“那么你摸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假使你是你爹,万贵妃跟我,哪个更讨人喜欢呢?” 徐渺:…… 都是他爹的女人,他怎么会去想这样的问题?不过按照玲珑说的去想, 将玲珑跟万贵妃一对比……徐渺颔首道:“你。” “这不就成了。”玲珑理直气壮, “谁会不喜欢我?我这么漂亮,又这么可爱。” 徐渺顿时说不出话,玲珑确实和他见过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在崇尚温婉贤惠三从四德的女子中, 她是个离经叛道的异类。徐渺的生母,也就是先皇后, 便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就算是万贵妃,也是拼了命地把自己朝温婉贤惠的方向折腾, 难不成这就是玲珑能俘获父皇的诀窍? 没等徐渺想个明白, 玲珑就喊他:“喂。” 徐渺看向她, 就看见那张粉润的樱桃小嘴儿一扬, 笑出个动人的弧度:“我马上就要嫁给你亲爹了, 你要不要先喊声娘来听听?” 徐渺的脸顿时就黑了,他意味不明地看了玲珑一眼:“那是民间才有的叫法。” 对着个岁数比他小那么多的姑娘叫娘……徐渺哪里叫得出来?而且不知为何,他心底略微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说不出来是为什么,但就是存在。像颗小石子,让徐渺不快,却又不能将其取出销毁。 玲珑说:“反正我跟你父皇成婚那日你得回宫,到时候你不改口也得改口。平白得个这么大儿子,我多赚啊!以后你会孝顺我的,对吧?” 对个屁!徐渺在这儿待不下去了,他觉得再继续跟玲珑说话他有可能被她气得忘记自己是谁。玲珑看着徐渺就跟来时一样又从窗户离去,矫健的身影瞬间消失不见,顿时不高兴了:“哪有这么不听话的儿子。”她又低头看向自己那一盘未吃完的坚果,对徐渺的意见就更大了,这个混球,走之前就不能帮她把全部果子剥好吗?! 按理说大婚前玲珑是不能跟皇帝见面的,她当然也不会想他,在周家过得可舒服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没人敢惹她,皇帝?那是什么,早被玲珑忘到了九霄云外。 她完全没有小女儿待嫁的羞涩和期待,反倒是在宫里自己待了几天的皇帝不自在了。在不知道多少次伸手想要搂人却扑空之后,皇帝彻底失眠了。他翻身坐在床头,叹了口气,外头伺候的老鱼仙赶紧出声:“圣上可是有什么事要吩咐?” 皇帝又看了眼空荡荡的龙床,那个跟他抢床而且睡姿霸道的小姑娘不在,他的心都觉得空落落的。这才分开几天啊他就想的不行了,估计她也很想念他吧?听保护她的暗卫说,姑娘每天晚上都很晚才睡。皇帝一想,既然她那么思念他,那他当然不能寒了她的心,就跟老鱼仙说:“给朕更衣,朕要去看看朕的小皇后。” 老鱼仙顿时惊了:“圣上,这、这都什么时辰了!” 皇帝嫌他烦:“少废话。” 皇帝怀揣一片喜悦与期待,一行人谁也没惊动悄悄就出了宫,周侯爷提前得了消息,大半夜的赶紧起来梳洗更衣,但是得了圣上口谕不要闹大,因此还不敢点灯,皇帝到的时候整个周家都乌漆嘛黑的,他立刻就拉下脸:“皇后在这儿住,你们连个灯都不点,若是她晚上瞧不清楚路摔了怎么办?” 周侯爷赶紧跪下请罪,皇帝没等他解释就摆摆手:“行了,朕也就是随口一说,你们不必跟过来,朕自会去皇后那儿。” 也没人敢说什么于理不合,在这儿皇帝就是天皇帝就是理!只不过周家人也不敢睡,圣上还在家里没走呢,他们怎么敢继续睡?一家人就瑟瑟发抖地挤在屋子里,时刻等待着皇帝那边的消息。 皇帝想起侍卫们的话,心里美滋滋,靠近了发觉玲珑房内仍有微光,对她思念自己无法安眠的说法更是深信不疑,当下心神荡漾,恨不得立刻冲进去把娇软的小姑娘抱在怀里狠狠亲热一番!他到了门口停了,先是整理了下自己的衣冠,而后扭头问老鱼仙:“朕看起来如何?” 老鱼仙是个明白人,立刻开始拍马屁:“圣上可真是人中龙凤!姑娘没见过圣上穿常服,定然会觉得圣上俊秀非凡!” 皇帝被这个彩虹屁拍的相当舒服,矜持道:“朕先进去了,没朕的允许尔等不得靠近。” “是!” 他推开门,脚步轻盈,玲珑还跟往常一样坐在帐子里啃坚果,听到脚步声还奇怪着呢,然后帐子就被人掀了起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她愣了一下,没有喜悦也没有开心,就是很奇怪:“你怎么来了?” 皇帝满腔柔情喂了狗,再低头一看床上那堆果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合着人家根本不是惦记他惦记的睡不着,而是每天忙着吃啊! 玲珑到他身边有段时间了,关于玲珑对食物的热爱与执着,皇帝再了解不过。他看着她捧着一颗栗子在那咬,水汪汪的大眼还瞧着自己,根本生不起来气,而是对她张开双手:“过来让朕抱抱。” 玲珑考虑了几秒钟,觉得还是让别人剥栗子比较方便,就乖巧投入皇帝怀中,接着就被亲了,嘴里的栗子没来得及吃完,全被皇帝抢走了。她有点不高兴,咬他薄唇:“想吃不会自己剥?” 皇帝问:“你想朕了没有?” 玲珑扒拉手指头,不敢置信:“这才分开几天,有什么想不想的?哎对了,周家有个厨子的手艺我很喜欢,等我回宫能不能把他带走啊?” 她眨着明亮又妩媚的眼睛,一脸期待,只要皇帝开口,周家还能拒绝? 皇帝面无表情:“想朕了没有?” 玲珑觉得他好烦哦,一句话翻来覆去地问,就敷衍地说:“想了想了,那你答应我吗?” 答应,当然答应,她要什么他都给。得了一句无比敷衍的想了想了,皇帝心里才勉强舒服了点儿,他褪掉鞋袜,搂着玲珑在床上躺下,忍不住批评她:“跟你说了许多次了,这么晚了还吃东西,对身子不好。下人是怎么照顾你的?朕定要罚她们。” “跟她们有什么关系,我要吃,她们哪里管得了我?”玲珑睨他一眼,“你又要吓唬人。” “这怎么能叫吓唬?朕让她们照料你,不是让她们来跟着你享福的。” “哎呀你这个人心眼好小,我都没说什么呢,快帮我把这个栗子给剥了,这可是我差人在外面买的糖炒栗子,又甜又糯可好吃了,你没吃过外面的东西吧?”玲珑把自己装食物的篮子勾过来,放在皇帝肚子上,示意他给自己剥。 皇帝听得皱眉:“外面的东西——” 他一张嘴玲珑就知道他要说教,顿时捂住耳朵摇头:“你好烦啊!你怎么这么烦!” 皇帝拉下脸,他关心她,呵护她,疼她,她却说他烦?! 玲珑见他脸色不好了也不害怕,凑上来亲他一亲,软绵绵道:“知道你是疼我嘛,可外面的东西就是好吃呀,外面也很好玩,比皇宫好玩,以后我还想出来。” 皇帝万万没想到让她出宫待嫁就把她的心给养野了!他能答应她一个人出去才怪呢!“太危险了,你要出来玩,跟朕说,朕会带你出来的。” 玲珑不高兴地噘嘴:“你真的越来越唠叨了,我是给你当妻子的,不是给你当女儿的。” 皇帝嗤笑一声,正想说他才不会对女儿这样上心叮嘱,玲珑就脆生生叫了一声“爹”! 直把皇帝叫的浑身僵硬,“胡闹!” “哪里胡闹了。”玲珑看出他不喜欢,更得意了,凑上来蹭他,“你看你比我大那么多,又总是喜欢对我说教,我吃东西穿衣服走路你都要管着,你这哪里是夫君,你这不就是爹么?我以后就叫你爹好不好?爹爹,你是不是兴奋起来了?” 皇帝的脸黑成木炭,他把她搂在怀里,掐她纤细的腰肢:“不许胡言乱语。” 玲珑看出他的口是心非,明明就很喜欢,偏要装平淡,之前也是,玩花样的时候面部表情可正经了,当谁不知道他满脑子黄色废料呢?不过人家是皇帝,是要脸的,就算喜欢也不能说出来。玲珑笑嘻嘻的:“那叫什么好呀,伯伯?叔叔?哥哥?爷爷?” 前面几个都还好,最后一个明显过分了,过分到皇帝恨不得把人翻过来揍一顿屁股,他怎么就是爷爷了?他能生的出她这么大的孙女?越发觉得她顽劣任性,一点都不乖。 真是愁人。 400.第三十四片龙鳞(十)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 皇帝留下来给玲珑把她要吃的坚果全部剥完,看着她跟个小猪一样哼哧哼哧全给吃了, 劝了好几句也没用, 便叹了口气, 心知在她心底, 自己这个未来夫君是远不及那些小零嘴重要的。 待她终于吃完,他便掏出帕子给她把小手小嘴儿都擦了个干净, 低头亲了上去, 顺便满足地喟叹一声。皇帝自己是不觉着这些零嘴有什么好吃的,可从玲珑口中尝着味儿了,他心想倒还真不错。 玲珑对男女之事向来热情, 双手顺势就勾住了皇帝脖子想把他朝锦被里带,皇帝被她引诱的头皮发麻, 到底是克制住了把她推开。看她被亲的酡红的脸蛋还有迷离妩媚的水眸,一时间真想就这么把她就地正法了, 然而又想起大婚的规矩, 两人私下见面已是不妥, 若是再做些别的就过了。 是他自己找来的, 结果玲珑盛情邀请他却一副良家妇男的样子, 活似玲珑强迫了他。她立刻就不高兴起来, 瞪他:“你走。” 皇帝搂她:“朕才来多会儿,你就撵着朕走?” 玲珑哼哼道:“你留下来干嘛, 又不能用, 还是走了不碍我眼。” 她口中屡屡说出些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话, 皇帝早就习惯了, 好声好气地哄着:“朕也想你,可咱们马上就要大婚了,等到你嫁给朕,朕自然会疼你的。” 玲珑歪着头盯着他看了会儿,恍然大悟,不知为何,皇帝总觉得她会说出些叫他不高兴的话来…… “我知道了,你毕竟是上了岁数,比我还大那么多,我年轻貌美,你力不从心也是正常。”玲珑拍拍皇帝的肩,相当善解人意,“行吧行吧,你就好好养精蓄锐吧,到时候新婚之夜好给我个惊喜。” 皇帝脸都黑了:“又说些混账话!” 她怎么就说混账话了?玲珑哼了一声,翻身躺下来要睡了,拿屁股对着皇帝,被子一拉:“我要睡啦,你赶紧走吧,我不想看到你了。” 瞧这样儿,还生起气来了。皇帝好气又好笑,掀开她的被子也钻进去,又把她朝怀里搂,咬她白嫩嫩的小耳朵:“怎么脾气就这么大,嗯?你这脾气比朕还大,就这么想要?” 玲珑捂住自己耳朵不给他咬,结果他又来咬她小手,气得她抓起被角闷在皇帝脸上:“就你话多,我想要什么没有,又不是非你不可。” 她是说认真的,皇帝却以为她在说气话,然而虽是气话,却仍很是生气,皱眉:“不许胡说。” 口气表情眼神,活脱脱跟教训不乖的小女儿一样。玲珑心想他该不会把刚才她开玩笑的话当真了吧?她才不要一个这么龟毛的爹来管着自己。他说不要就不要?两个人之间谁说了算,她觉得皇帝有必要了解一下。 然后第二天朝臣们就再度接到了皇帝身体不适早朝暂停一天的消息。大家都很是担心,这几个月圣上突发急病不能上朝的次数不少,按理说陛下正值壮年不该如此啊,是不是早年忧思过重身子骨出问题了?不免有人朝太医院旁敲侧击。可太医们委屈啊,太医们能说什么?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圣上虽然说是卧床不起,但他们去诊脉的时候那真的是活蹦乱跳的,比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也不差,精力充沛! 可圣上自己都说不舒服了,他们也只能勉强给个积劳成疾的名头,这重臣们来问,他们还不敢说实话,吞吞吐吐支支吾吾,一看太医们语焉不详的态度,就有人开始脑补——圣上该不会是不好了吧?! 但太子都还没有立啊!万一说圣上哪天驾崩了,这十几位皇子要立哪一位呢?朝臣们各有自己看好的皇帝,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人支持的都是淮阳王。 也有那聪明的,将目光放在皇帝即将要娶的小皇后身上。圣上的身子骨若是还硬朗,到时候小皇后进宫,正是好生养的时候,保不齐就能再生个嫡子。这皇家的嫡子可是有排面的,前面的大皇子身份稍有尴尬,可小皇后若是能诞下龙子就另当别论了。待到小皇子长大,圣上才真正迈入老年,现在就站队的怕不是个傻子。 说来说去,还是圣上的身体状况最重要。 好在接下来直到大婚圣上都再没有过生病的迹象,上朝跟大臣们议事时也是神采奕奕光彩照人,容光焕发的,瞧着跟年轻人一般,若是能维持这样的状态,再活个五六十年估计都没问题。 圣上迎娶元后时上外戚环顾,敌国虎视眈眈,因此婚事从简,如今江山已定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竟是十里红妆喜迎花嫁,叫人忍不住怀疑这圣上是不是给人换了个芯子,大婚事宜诸多,可大到祭拜天地祖先,小到嫁衣花纹他都要亲自过问一遍! ……可见圣上到底是有多闲。 别的女儿家嫁人是含羞带怯,玲珑是哈欠连天。谁规定的嫁人一定要起早,天还是黑的呢,她就被人从被窝里挖出来了,梳洗更衣着妆打扮,她就乖乖坐着任由宫里的嬷嬷在自己脸上捣鼓,是不是打个呵欠。然后走了一系列繁冗的流程,玲珑都要抓狂了,总算皇帝对她还有些了解,在玲珑准备撂挑子不干之前差人送来了热腾腾的糕点,边上的嬷嬷一脸担忧地劝:“娘娘,可不能吃呀……” 玲珑嫌她烦,充耳不闻,她今日涂了口脂,吃起来难免不方便,可她又爱干净,不能朝嫁衣上擦,便顺手拿了边上的一方白帕子——看得老嬷嬷险些晕过去!那、那可是帝后大婚所用的元帕,怎么能拿来擦嘴呢! 她为人古板,便想再劝导说教,可小皇后一眼看过来,不知怎地,她就不敢张嘴了。 玲珑吃饱喝足才算舒服了些,她试了试屁股下的龙床,感觉比一个月前要软了许多,看样子皇帝果然是将她的喜好放在了心上。周围伺候的人多,她觉得烦,挥手叫他们下去,众人不敢不听,但又战战兢兢的,生怕这大好的日子却败了圣上的兴。小皇后实在是……离经叛道,圣上究竟是喜欢她哪一点呢? 怎么看都不是一国之母的料。 皇帝大婚,前朝设宴款待众臣,没人敢灌他酒,只皇帝心情愉悦,自己饮了几杯,想到正等待自己的小娇妻,心下火热,便迫不及待地回来了,到寝宫门口就瞧见宫人们都站在外头,老鱼仙笑呵呵地迎上来,先说了句贺喜圣上,而后道:“小娘娘不喜人伺候,奴才们便都退出来了。” 皇帝颔首,没说话,进去了。 老鱼仙心想,没瞧过圣上这样开心呢,眼角眉梢都写着喜悦,小娘娘是真的讨圣上欢心啊。 他还是挺喜欢玲珑的,跟后宫其他嫔妃不同,小娘娘任性骄纵那都是对着圣上,对待他这样的阉人反而更气些,圣上见了几次小娘娘对他和颜悦色,还吃了几回飞醋。 想到这儿老鱼仙忍不住笑了,招呼着宫人们赶紧收拾一番,根据以往的经验,小娘娘爱干净,热水得一直备着才行。另外从前伺候的人也得改口了,不能再叫姑娘,得叫娘娘了。 小娘娘这称呼是只有老鱼仙叫得的,其他人可不敢在前面加个小字。 皇帝一进去就瞧见他新娶进门的小皇后百无聊赖地坐在床上吃东西,细细一看都是在吃些花生红枣桂圆之类的滚床物,皇帝顿时满脸黑线:“吃什么呢?” 玲珑吐出一颗枣核,看了他一眼:“你回来了啊?” 皇帝看着她这样儿,啼笑皆非,过去把她的小身子从龙床上抱起来:“做什么呢这是,朕短你吃还是短你喝了?瞧你这可怜巴巴的样儿。” 玲珑不高兴地搂住他脖子,把小脸朝他颈窝一塞,有气无力道:“我饿……” 这会儿皇帝也顾不得其他,连忙唤人送膳食进来,他在前面也没吃什么东西,反倒多饮了几杯酒,胃里也是空落落的,有点烧得慌。两人就一起用了些,又喝了合衾酒,但玲珑看起来仍是神色恹恹,似乎并没有多么开心。 皇帝亲亲她雪白的小脸蛋:“怎么了,嫁给朕觉着委屈了?” 玲珑都懒得看他,他哪里懂得龙饿了是什么感觉……“不委屈啊,你又帅又有钱还对我好,我委屈什么?” 皇帝满意了,把她放到床上,给她解嫁衣。这嫁衣足足有十几层,穿的玲珑累死了,还不好脱。皇帝愿意帮忙再好不过,她乖巧的让伸手就伸手叫蹬腿就蹬腿,呵欠连天地脱完了,倒床上就睡。 皇帝赶紧把人拉起来:“妆容都未卸,就困了?” 玲珑这才想起来今天她脸上抹东西了,哦了一声,坐在床边等皇帝伺候。皇帝端着水盆过来,拿着温软的巾子,便莞尔。玲珑觉得他笑得有点奇怪,瞪大眼睛问:“你笑什么?” “还是清水出芙蓉的好看。” 玲珑心中警铃大作,顿时不懒也不困了,跳下床跑到铜镜前,虽然昏黄仍能看得出那个满面雪白跟刷了三层面粉一样的人是自己!她尖叫了一声就要出去:“我要砍了那个老太婆!!!” 她早上起来昏睡着根本没在意如花似玉的小脸蛋被化成了什么样,这黑漆漆的眉毛血红的嘴唇是她吗?是对美丽有着苛刻要求的龙女吗?! 401.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一) 虽然皇帝也觉得这个妆容着实称不上好看, 但今晚可是他们的新婚之夜,怎么能让小皇后跑出去砍人家的脑袋?见血也太不吉利了。赶紧伸手把人拦腰搂回来哄:“乖, 朕给你把脸擦干净。” 当务之急的确是脸。玲珑乖乖仰起小脸,任由皇帝在自己脸上细细的擦, 还催他:“多擦几遍。” 皇帝嗯了声,两条长腿把她夹住,让她坐在自己一条腿上,边上就是水盆,如此来回擦了五六遍才算是擦干净了。玲珑摸了摸自己的脸,总算是干净清爽, 这才高兴一点, 忍不住对着皇帝抱怨:“好难看, 如果我早上看了,我才不会让她在我脸上乱画。” 皇帝亲亲她白嫩的小脸蛋, 觉着这姑娘可真讨人喜欢, 怎么就这么可爱呢,就连随便说句话都让他甜到心坎儿里,怎么看怎么好。她又是软软的小小的一只,搂在怀里他都不敢用太大力气, 只想对她好点、再好点儿。“都是朕不好, 你这样就很好看了, 比其他人都好看。” 玲珑哼哼两声, 对皇帝的彩虹屁表示很受用, 两只手也搂住他的脖子:“为什么你不用化妆?” 皇帝道:“我是男人。” 玲珑皱了皱眉头, 要是可以,她也能幻化成男人的模样,不过她现在没什么力量就是了,否则她是不大喜欢用人类的身体的。 见玲珑似是不开心,皇帝捏起她的小下巴,在粉润的唇瓣上吻了口,“朕保证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待到祭天,朕不让他们碰你的脸好不好?” 玲珑呆滞了几秒,突然露出欲哭无泪的表情:“我不想当你的皇后了,我还是想当个小太监。” 听听这没出息的话,皇帝脸都黑了,他现在对玲珑不能说十分了解,也是知道的七七八八,还不知道她是为什么抱怨?肯定是因为祭天要盛装打扮而且要亲自爬山并且维持将近十个时辰,小懒虫又不想动弹了,居然连不想嫁给他这种话都说得出来,是真的欠收拾。 便在她刚擦干净的脸蛋上咬了一口,留下两排牙印子,威胁道:“当小太监有什么好?每天都得在屋子里待着,你若是不想当皇后了,朕就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了,前几日,朕才命人寻了几个南方厨子来……” 话没说完玲珑就高兴起来:“好啊好啊,我当我当!那明天早上就让他们做拿手菜吧?!” 她生气总是很容易,开心也很容易,皇帝都不想生气了,直接把人抱起来:“都听你的。” 玲珑知道他想做什么,这老家伙自打那天出宫见她结果被她勾的第二天称病没上早朝后就死憋着没再碰过她了,隔三岔五来看她也是隔着窗户都不敢进门,就怕一沾她的身便神魂颠倒无法自控。但今天是名正言顺,而且帝王大婚还有婚假,虽然少得可怜,但有总比没有好,按照本朝规矩,皇帝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才勉强有那么几天可以封笔不上朝的日子。 玲珑觉得他很可怜,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当个昏君多好啊! 第二日一早玲珑先醒,殿外的阳光照射进来,感觉暖融融的,床上被褥凌乱地盖在身上,不过她一点也不冷,因为皇帝正把她搂在怀里,她趴在他胸膛上呼呼大睡,帐子里弥漫着清甜且暧昧的味道。不过一瞧日头就知道肯定是睡过头了,今日是玲珑正式当皇后的第一日,什么万贵妃啊贤妃啊德妃啊都得来拜见她,除此之外,皇子公主们也得来拜见她这位嫡母。 等到这两拨都见完了,晚上还有一轮宫宴,宴请有诰命的夫人及家属女眷……玲珑想想都头大。 她是没有时间观念的,印象中迷迷糊糊皇帝叫过她起床,只是被她赖没了,又拉着他一起睡,皇帝可能也没扛得过玲珑的撒娇痴缠,这会儿睡得比玲珑还熟,他的作息是很准时的,每次都比玲珑醒得早,兴许是昨夜比之前的每一次都更要操劳的缘故吧。 玲珑醒了也不急着起,就让那些女人等着呗,断然没有因为她们来拜见,她就要早早起来的道理。新官上任三把火,玲珑觉得自己可以再嚣张一点。 她趴在皇帝胸口,他还在睡,但是因为她稍微动了一下,扣在玲珑腰上的手就轻轻拍着她的背,无意识的哄玲珑睡觉。但她是真的不困了,就研究皇帝的脸。 看徐渺就知道,皇帝生得是真好看,这种略微有年纪的男人比毛都未长齐的青涩小果子有魅力得多,尤其皇帝身居高位,气势远超常人,普通人根本无法与他相提并论。玲珑拿手指头戳皇帝的脸,又捧住,端详了半天觉得实在是好看,便亲了几口。 皇帝又不是死了,被人这样没头没脑的亲哪里还睡得着?当下睁开眼睛,就瞧见小妖精冲自己甜蜜蜜的笑,还又亲了口。他的手迅速扶住她的后脑勺加深这个吻,大早上的气氛正好,谁也不想白白浪费好时光。 因此外头等着主子叫的老鱼仙听着里头的声音,神色淡定,一甩拂尘:“备水。” 等到两人终于起身了,太阳都要正当午了,而万贵妃她们还在皇后的寝宫等着拜见。皇帝先给玲珑穿上衣服,她就踩了鞋子下床让人伺候着梳洗,梳洗过程中瞧见有宫女伺候皇帝更衣,就不高兴地走了过来,戳他:“不许让别人碰你。” 她这样霸道,皇帝一点都不生气,对她伸开双臂:“那你来。” 玲珑才不来,她懒。皇帝便笑话她,自己把衣裳穿好,洗脸漱口过后,见玲珑坐在梳妆台前,就很自然地过来,拿起青黛要为她画眉,只是捧着这张小脸瞧了半天,实在是不知该从何处下手。 她的眉生得好,眼睛生得好,鼻子小嘴都生得好,浑身上下无一不好,就连皇帝都觉得这些胭脂会污了她的好颜色,便将青黛往边上一扔,吻她眉心:“朕的宝贝哪里都好看,无需这些俗物。” 玲珑得意洋洋的:“那当然,我还水灵灵的呢。” 因着先前一番亲热,她的眼尾还带着淡淡的嫣红,宛若三月桃花,美艳不可方物。身上的皇后服也丝毫没有因为她年幼显得累赘老气,反而有着说不出的高贵典雅,只是一瞧她这眼神,又不免让人觉得傲慢。可这傲慢如果是在她身上,那却是理所当然的。 皇帝越看越欢喜,牵起她的手:“朕陪你过去。” 玲珑要先见过宫妃们,随后才是皇帝的儿女。她被他牵着小手,皇帝也不着急,带着玲珑用了早膳,两人才朝皇后寝宫去。 路上玲珑说:“我以后要跟你住一起的。” 皇帝道:“这是自然。” 他也不想同她分开,这把年纪了才体会什么是小鹿乱撞,更是一点时间都不想浪费。能在一起,自然是时时刻刻厮守的好。两人说话间便到了,门里一片乌泱泱,一眼望去姹紫嫣红,香风阵阵,太监唱了名,宫妃们便在万贵妃的带领下起身下跪,先是给皇帝行礼,再给新来的小皇后行礼。 皇帝后宫好些年没进人,最年轻的后妃也比玲珑大上几岁,自然比不得她的明媚动人,她又身着与帝王龙袍同样的明黄色后服,仿佛明晃晃地昭告她们:她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而跪在地上的这些,无论曾经多得恩宠,也不过是要在皇后面前低头的嫔妃。 万贵妃瞧见那抹明黄色,心如刀绞。只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是无论如何不会在他人面前露出怨怼或是不甘的。一早上她便赶来了,谁曾想皇后到现在才来,圣上甚至还陪着她!万贵妃心中又酸又涩,皇帝说了平身后她站起来,依照她的位份是有椅子坐的,更多的低位嫔妃只能站着。 直到现在,万贵妃才算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小皇后。 一见之下,自惭形秽,竟心生绝望。 怨不得圣上喜爱,这般绝色,天底下哪个人不会喜欢?便是自己当年风华正茂,也不敌这样的倾城姝色。 万贵妃很美,可玲珑比她更美。 只是万贵妃除了看玲珑的模样之外,还有些疑问。汀兰哭喊着跑回来说圣上身边的女子是谢初素,那谢初素可就是今日的小皇后?若是,她又是如何接近圣上的?圣上不是贪色之人,不可能随意立她为后,这其中到底是何道理? 只怕穷极万贵妃的想象也猜不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玲珑对这些宫妃的态度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反正就是不怎么在意,挥挥手就让她们走了,完全就把她们当成摆设,甚至毫不顾忌地在她们面前跟皇帝说话,语气没大没小的,万贵妃听了都暗暗心惊。 她没见过谢初素,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不是,只能等下午,待到汀兰跟淮阳王都入宫,这人是谁自然见分晓。 402.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二) 皇帝子女众多, 玲珑可没心思一个个去认, 更不会主动去跟他们打好关系,不过眼看皇帝还有几十年好活, 这些皇子皇女们也并不敢因她看起来年幼便轻视她,谁叫皇帝对这位新上任的母后爱若至宝,就连见他们这些子女都要亲自陪着呢? 既然是见子女,那必然是要准备见面礼的,玲珑没工夫操这个心, 皇帝都得她备好了, 等到他们一个个上来敬茶拜见的时候,自有人呈上。她也摆足了姿态,直到所有人都到了才姗姗来迟, 随同一起来的还有皇帝, 他说是担心她一个人处理不来,但玲珑觉得他可能是怕她把他的崽子们欺负哭。 大皇子徐渺是早就见过的, 玲珑走进去那一瞬间,有个人失态到直接站了起来! 虽说见到帝后前来是要跪下行礼, 可他也太急了。 玲珑慢悠悠地环顾四周一圈, 满意地点点头。这些金枝玉叶长得都不错, 可见父母长得好看对儿女来说有多重要。不过汀兰公主就有些可惜,她的母亲万贵妃可是当年宠冠后宫的大美人,然而她却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当然, 这并不是说汀兰不美, 她也是极美的, 只可惜与玲珑,乃至于是跟如今上了岁数的万贵妃比,都要差了那么一大截。 皇帝握着玲珑的手,因为有人太过失仪看了过去,眉头微拧:“驸马是怎么回事?” 今日来见玲珑的不仅是他的子女,还有皇子妃及驸马们,因此殿内乌泱泱坐了一片,站起来是高矮胖瘦各不同。 翟默能被汀兰公主看上,自然是极为出色的,皇子之中除了徐渺跟淮阳王能与之媲美外,其他人都要逊色几分。同理,在驸马里,他也是最优秀最英俊最前途无量的那一个。按照本朝律例,尚公主则要退仕途,可翟默能让皇帝亲自打破这个规定破格允许他进入朝廷,就足以说明他的能力与学识绝不一般。 这位女婿在皇帝眼里素来是风度人品学问一流,礼数也好,看不出一点小家子气来,能喜欢上汀兰皇帝也是蛮奇怪的。他的女儿什么脾气他最清楚,寻常男子可受不了。然而翟默却能将汀兰制的服服帖帖,在皇帝看来,城府手段不可谓不深。 但他并不反感,甚至十分欣赏,因为在翟默身上他看到了自己少年亲政时的影子。 于是这会的语气也并无反感,甚至称得上是温和的。 翟默哪里是在看皇帝,他是在看皇帝身边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 那日汀兰无意撞见皇帝与玲珑亲热,只见了玲珑一眼就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她哪里敢跟翟默说,只有她自己跟万贵妃知道,说来也是好笑,谢初素活着的时候她仗着自己是公主对其百般折辱,如今谢初素死了,她却开始害怕一个死人了。 翟默的眼睛只直勾勾放在玲珑身上,她进来的一瞬间他便瞧见了她,内心悸动一如当初,只是她看起来却跟以往大大的不同。 她更美了,如果说从前的谢初素美得略木,那么如今的谢初素真是容光焕发神采飞扬,明明还是那样的五官,偏偏看起来就是比过去要美出好几个档次。 她的气质也变了,清高变成了傲慢,偏偏还让人觉得她有傲慢的本钱。当她的视线朝他看过来的时候,翟默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甚至还有一些期待。然而下一秒,她就平淡如水的看了过去,仿佛他并不值得她驻足。 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本应是世界上最密不可分的人,谢初素不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皇帝出声,翟默才反应过来,然后他意识到一个更为惊人的事实:谢初素现在不再是那个空有美貌的私塾先生的女儿,而是当今圣上刚娶的妻子,是一国之母,是堂堂正正的皇后! 谢初素怎么能嫁给除了他以外的人?! 如果不是汀兰暗中握住他的手,翟默几乎要在皇帝面前失态。他低下头:“圣上恕罪,臣……失神了。” 皇帝心情正好,也没在意,拉着玲珑到主位坐下,道:“今日只是要你们见见皇后,都是自家人,无需多礼。” 来之前玲珑就跟他说好了,这些人叫娘娘就行,她可不想平白多了这么些幼崽,又不能拿来吃,却是将她叫老了。此举虽然不合规矩,但是她要求,皇帝就无法拒绝,都听她的。 按理说见礼应该从大皇子开始,可淮阳王却先一步走了上来,他看着玲珑,目光只在一开始有些复杂,很快就变得坦然,似乎是真心为皇帝觉着高兴。玲珑看着他朝自己走来,微微一笑,却在淮阳王开口前指着边上的徐渺问皇帝:“这就是圣上的长子吧?我还是第一回见。” 淮阳王的手都举起来要行礼了,此时此刻尴尬的无复以加。玲珑像是没看到他一样,对徐渺说:“我今儿个可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就从大皇子开始吧,毕竟长幼有序,嫡庶有别。” 真要严格说起来,这一屋子的人,只有徐渺一个是正儿八经的嫡长子,其他人全是庶出。 徐渺面色不变,心底却佩服玲珑一句话就惹了在场除了他跟皇帝之外的所有人,就这拉仇恨的本事,怨不得其他人得不到皇帝欢心,普天之下也只有她一人有这胆子了。 他也不矫情,起身见礼,又接了宫女呈上的礼物,退回到自己位子上坐好。在诸多弟弟妹妹面前维持着平庸、无能、不起眼的特点,力求自己泯然众人。 最难受的就是淮阳王跟汀兰公主兄妹俩了,玲珑这不仅是在打淮阳王的脸,还是在打万贵妃的脸!今日之事,待会儿兄弟姐妹们必然是要去到各自母亲那儿的,他们兄妹在父皇面前被撂了面子,那就是母妃被撂了面子。换作旁人,他们自然不可能忍气吞声,可这人是谢初素,是个死而复生之人,那便叫人忌惮且害怕了。 在玲珑好整以暇的眼神下,汀兰公主甚至不敢大声说话。谢初素的父亲谢万书被活活打死那日,她就在当场,母妃是为她出气,也是为了让翟默能娶她。当时汀兰是得意的,尤其是谢初素后来像个疯子一样来给谢万书收尸,她还能端着高高在上的公主架子嘲笑对方。可是现在,不知为何她就想起谢万书那张死不瞑目的脸,还有谢初素充满仇恨的眼睛。 汀兰公主横行霸道惯了,没少打死人,都是些低贱的宫人,死了就死了,他们有什么资格怨恨她?她是公主,他们是下人,他们生来卑微下贱,生死都由上位者掌控,这有什么问题? 可现在她突然就害怕了。 淮阳王上去与玲珑见礼,玲珑破天荒地跟他多说了几句话,叫人看不懂,她如果想下万贵妃的脸,又为何对淮阳王这般和颜悦色?惟独皇帝听得清楚她问什么,脸都黑了。 玲珑声音轻柔:“你瞧瞧我,是不是比往日更美了?” 淮阳王额头青筋一跳,努力维持面色平静:“多谢娘娘赐礼。” 她这声音不大,只有靠近的皇帝、淮阳王还有她自己听得着。玲珑问完这一句就摆摆手,“你退下吧。” 跟挥开什么苍蝇蚊子似的。 天之骄子淮阳王何曾被人这样对待过?登时脸色就不大好看,可皇帝又在这里,于是面部表情就显得极为奇怪,可见是修炼的还不到家。 等轮到了汀兰公主跟驸马翟默,玲珑就笑得更是意味深长了。她端详着翟默,仔仔细细将这人打量了一遍,看得极为认真,目光极为露骨,连带着皇帝对翟默眼神越发不善,她才轻笑:“久闻驸马爷才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真是风流俊俏,令人倾心,怪不得汀兰对驸马爷一见钟情,非君不嫁。” 接着睨了汀兰一眼,嘴角笑容惬意,却让汀兰跟翟默后背都出了一层冷汗。 皇帝暗暗看向玲珑,意思是等着秋后算账,出声道:“汀兰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叽叽喳喳个没完,今日却没话说?” 汀兰哪里敢说话!她一同玲珑靠近就发冷,不知道是心理因素还是怎么的,平日里哄皇帝的那些好听话是一句都说不出来,张牙舞爪的汀兰公主瞧着竟有几分畏缩模样。还是翟默道:“公主近几日身子不适,还请圣上宽容。” 皇帝道:“那你便照料好公主。” 翟默飞快地看了玲珑一眼才应:“臣遵旨。” 在曾经的未婚妻面前与汀兰秀恩爱,翟默做不来。他现在有无数个问题想要问玲珑,可理智又告诉他不能这么做。好在玲珑对他们兴趣缺缺,说了几句话就算了。 整场下来,所有人都瞧出小皇后对万贵妃所生的一对女儿态度不怎么好,但是对其他人都是和颜悦色的,这是皇后跟万贵妃的争斗,他们小虾米能说什么? 也正因为玲珑对汀兰淮阳王的态度不同,导致所有人都忽略了唯一得到她礼遇的大皇子徐渺。 403.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三) 见完了礼,皇帝就带着玲珑走了, 走之前玲珑还意味深长地看了翟默一眼。这一眼看得翟默心驰神荡, 他还从未受用过玲珑这样千娇百媚的女子,谢初素美则美矣却清高不容接近, 他与她最亲近也不过是趁着长辈们没注意挽住她的手。兴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当初谢初素当着他的面毁容, 没了那张脸, 翟默心底对她的念头就减了几分, 如今看到美貌娇艳更胜一筹堪称绝色的玲珑,那被他忽略的占有欲就又重新出现了。 刚上御辇玲珑就被皇帝摁在了怀里,她察觉这个姿势有点不对,没来得及扑腾就被皇帝把裙子朝上一撩, 对准浑圆的小屁股啪啪就是两巴掌。 玲珑惊了,甚至忘记了生气,主要是皇帝打得不重,惩罚意味浓厚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她没觉着疼。“你、你干什么呀?” 皇帝咬她耳朵,雪白的牙齿在娇嫩的耳垂上来回啃啮, 带着嫉妒跟不悦:“驸马爷很出色,嗯?有多出色?” 合着是为了玲珑夸的那两句吃醋了。玲珑觉得不能惯着他这臭毛病, 就把头偏开不让他咬,沉下脸色:“我说两句套话, 你便打我?徐渺送我入宫前我还跟他独处一室过, 你怎么不把你儿子给骟了?” 听听她说的这叫人话么?徐渺那是他的长子, 哪怕再不得他喜欢,也断然没有说“骟了”的道理,而且这些词她都是打哪儿学来的,尽是胡说八道。“那你也不该夸他,你谁都不许夸。” 玲珑又被抱好,裙子放下来,她坐在皇帝腿上不高兴地踢他:“我夸他你就打我,改明儿我给你戴顶绿帽子,你把我弄死得了。” 皇帝阴恻恻道:“朕舍不得弄死你,但朕一定会弄死那个奸夫,还要把他给骟了,让他当一辈子的太监伺候你。” 玲珑说:“那感情好,听说宫里许多后妃因为久旷寂寞,心情孤寂,都会养些伺候自己的小太监,你要是把驸马爷给骟了送给我,我也不是不能收。” 皇帝那是威胁她,谁知她还当真了,甚至开始畅想未来要怎么调|教成了太监的驸马爷,皇帝被她这没心没肺的态度气得够呛,偏偏又不能狠下心来对她做什么,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堵住她的嘴,一边啃一边说:“你想都不要想!待朕百年,要你殉葬!你死都得跟朕死在一起!” 说完这话,他心底咯噔一下! 皇帝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比玲珑大了太多,必然是要走在她前头的,曾经他跟她说要给她个一儿半女防老,等到他去了她也好有个依靠,其实皇帝自私得很,他只要一想到自己死了,玲珑还在这世上活着,她又漂亮又可爱,喜欢她的人肯定一抓一大把,她喜欢别人了怎么办?她把他忘了怎么办?她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了怎么办? 但要她殉葬的想法,他也就在心底自己偷偷想过一两回,她又夸驸马颜色好,又说要跟驸马缠缠绵绵,连他说把驸马骟了她都还要留在身边,这怎么能行? 看着她被亲的小脸酡红,皇帝捧起玲珑的脸,盯着她的眼睛:“宝贝玲珑,朕同你说实话,朕想要你殉葬,你愿不愿意?” 玲珑翻了个白眼,长得好看的人连翻白眼都显得讨人喜欢,她才不说好听话呢。“不愿意。” 皇帝当时心就碎了,他就是试探一下,他这还没死呢,少说还有些年好活呢。这还活着她都懒得敷衍了,若是真死了,她心里还能有他?怕不是他前脚刚咽气她后脚就找了英俊年轻的小白脸当面首——这种事玲珑绝对干得出来,皇帝有这种感觉。 “为何不愿意?”他感觉到巨大的悲伤。“朕对你这样好,什么都送给你,想尽法子讨你欢心,你却不愿跟朕同生共死?” 玲珑干脆道:“是啊,不愿意。” 皇帝彻底绝望了,他气得瞪了她好一会儿,玲珑被他瞪得不高兴,就戳他腰,皇帝有些怕痒,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最终捉住玲珑的手:“老实点儿。” “不要。”玲珑皱眉头,“为什么人类那么喜欢听誓言呢?我就算许你海誓山盟地老天荒,我能活到那时候,你能么?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喜欢你。” 在这个世界,他对她好,事事顺着她,长得也好看还有权有势可以给她弄来许多好吃的,所以这个世界里玲珑也的确很喜欢皇帝。可她早晚是要离开的,她离开之后就不会喜欢了,因此她实在是不明白人类为何对誓言这么执着。即便她许下了又能如何?他顶多再活个几十年,可她却有数不清的时间去喜欢下一个人。 她说再多话,也不敌最后一句没那么喜欢你来得伤人。皇帝把这美丽多情的少女拥在怀中,看她弯弯的眉圆圆的眼还有小小的脸蛋,心想这么个姑娘,怎么说话这么直、这么不懂得撒谎?他可是皇帝,便是没那么喜欢她,也应当装出一副喜欢的不得了的样子吧? 他觉得自己真是栽了,当了这么多年的皇帝,居然在这么个青涩的少女身上栽了个大跟头,她说这样的话,他想的竟然不是如何治她的罪,而是要怎样让她更喜欢他一点。 玲珑这会儿与人类接触的还不算多,说话天真又残忍,她没法理解皇帝为何会失落难过,只是轻轻抽了抽鼻子,似乎嗅到了皇帝身上传来的一丝淡淡的几乎不存在的苦味。 在这之前,他闻起来明明已经越来越香了。 她想了想,学着之前皇帝那样去捧他的脸,说:“我不怪你打我了,你不要不高兴。” 皇帝气都气不出来了,他在这伤心小妻子不够喜欢她,她还记恨着方才他打她屁股那两下。半晌,他叹了口气,说:“朕怎么会喜欢你个没心没肺的狗东西。” 玲珑一拧眉:“我是狗,你是什么?” 皇帝被她这严肃的语气跟小表情逗乐了,先前的郁结顿时一扫而空,将她搂紧又亲了一口,说:“你是朕的小母狗,朕是你的老公狗。” 玲珑嘴角一抽,“你脑子没问题吧?” 是了是了,她哪天要是甜甜蜜蜜地上来只撒娇,软萌听话什么祸都不闯什么脾气都不发,皇帝才不适应呢,他被虐出感情来了:“朕舍不得叫你殉葬。” 他喃喃着,在她白嫩的粉颊上亲了又亲,像对待什么珍视的宝物。“但至少朕活着的时候别气朕了,你气朕一次,朕就少活一年。” 玲珑说:“那你怎么还没死?” 倒霉孩子不会说话,皇帝不跟她计较了,话题又重回驸马身上:“你喜欢驸马那种类型的?” 搞了半天他还是在意这个……玲珑突然觉得老家伙有点可爱,就主动亲了他一下:“还行吧,更喜欢你这样的。” 就这么一句话,几个字,皇帝就轻而易举地被哄好了,事后他觉着自己在她面前是真没什么节操,但仔细想想,要这节操又有何用?他当了一辈子明君,到老了,想当个晚节不保的昏君,谁也拦不住。 “驸马哪里比得上朕?”嘴上说着不在意,但心底还是在意极了的皇帝跟玲珑讲道理,试图通过事实证据让玲珑清醒,连带着他心底对翟默的印象都跌入谷底,本来他还打算重用对方的。现在看来,还是再多多考虑一下才是。“朕除了岁数比他大些,哪里都比他好,可岁数大些又怎么了?朕年轻的时候忙于朝政,哪能像现在这样,大把大把的时间拿来同你谈情说爱。玲珑,朕是老了,可朕比谁都疼你。” “知道啦爹爹。” 皇帝脸又黑了:“都说过不许这样叫。” 他越不许她就越要犯,“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爹——” 皇帝快被她气死了!玲珑对他吐吐舌头,从御辇上率先跳了下去:“你自己一个人玩儿吧!” 她做鬼脸的样子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皇帝气不起来了,跟着下去,时不时扬声叮嘱:“跑慢点儿!” 越发叹气,觉得真像是养了个小女儿,无论是岁数还是举止行为都稚气得很,真不知道没遇到他之前的十几年都是怎么过来的。这样嚣张任性又娇气不讲理,天底下怕不是只有他受得了。 玲珑一开始还跟皇帝说年龄不是问题,她是真心这么觉得的,说起来人类再长寿也不过活个百来岁,百来岁够做什么的呢?荒海归墟没有时间,但玲珑觉得,还不够她打个盹儿呢。她都没觉得自己老,怎么才活了几十岁的皇帝总说他老呢?可她说了好几次皇帝都不领情,总抓着年龄说事儿,玲珑就懒得管他了,他再说他老,她就点头,嗯嗯对,你是很老啊。 现在她发现这个方法比较好,在她各种攻击皇帝老之后,他提起岁数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玲珑这边跟皇帝你侬我侬别提多快活,汀兰跟翟默那边就不怎么好了。要说汀兰一开始是真的怕玲珑,可这份害怕在察觉到丈夫的心不在焉后,就熟悉无比地又转变成了嫉妒。 虽说翟默现在已经娶了她,做了驸马,可汀兰还是无法忘怀自己对他一见钟情后与他表白心迹却被无情拒绝的一幕。直到现在汀兰都觉得翟默对谢初素旧情未了,尤其是谢初素生得那样美,还死了。 真是便宜了谢初素!谢初素死的太干净太清高,于是翟默对她念念不忘,早知如此,她就该在母妃把谢万书活活打死前便想法子毁了谢初素!一个失贞的女子,即便是个美人又能如何?翟默必不可能再视她为梦中神女。 只可惜现在后悔也晚了,汀兰想了许久,还是觉得小皇后只是同谢初素生得相似,因为两人的气质实在是差得太多,就连容貌也是小皇后更胜一筹。若是这样,汀兰想,她大可不必害怕。那小皇后一看就是不安于室的,怎会有人当着自己夫君面,夸赞女婿生得好?怕不是瞧驸马芝兰玉树,起了异心。那样的女子哪里比得上母妃了,父皇上了年纪后越发的糊涂。 可翟默却失魂落魄的,甚至回府后都没有陪她,而是径直去了书房。汀兰在房中仔细想过,觉得自己无需害怕,便似吃了定心丸,去书房找翟默。 翟默能被称为大才子,自然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汀兰进书房的时候他正巧在作画,瞧着那挺拔修长的身形与高雅出众的气质,汀兰便忍不住想要笑。这样完美且出色的夫君是她的,其他姐妹都没有她嫁得好,她的夫君这般优秀,合该她这样的金枝玉叶才配得上。 只是走近一看,才发现铺着的宣纸上,画的不是名山大川,亦非小桥流水,竟是个身着宫装的妙人儿。 妙人儿身段妖娆纤细,团扇遮面,千娇百媚,汀兰瞬间露出笑靥,以为画的是自己,谁知沉浸画中的翟默没意识到她进来,接着便点缀了对方的眉眼。 要不说翟默画技好,将身着宫装的玲珑画的栩栩如生,哪怕遮着半张芙蓉面也能瞧仔细,那绝不是汀兰! 汀兰骄纵惯了,万贵妃跟皇帝都宠着她,就连她那位人人称赞的皇兄淮阳王都对她礼让有加,这辈子唯一吃的瘪就是翟默。可那又如何?最终她还不是如愿以偿,让翟默成了她的驸马? 因此脾气一上来,就把画抢了来,想都没想就撕成碎片,瞪着眼睛怒不可遏:“你在画谁?你在想谁?!你在想谢初素是不是?!” 翟默微微蹙眉,看到地上的碎纸弯腰去捡,汀兰眼眶通红拦住他:“你跟我说清楚,你是不是在想谢初素?新皇后很像她,你又想起她了是不是?” 对于汀兰满面泪痕的质问,翟默只是说:“你误会了。” “我误会了?我怎么会误会?我那么喜欢你!”汀兰忍着眼泪咬牙道,“你见到新皇后的时候眼睛就亮了,她夸你的时候你很开心吧?你不会还在心底盼望着她就是谢初素,她不恨你,你们能再结前缘吧?!翟默我告诉你,不可能!但凡我活着一日,就不可能!谢初素恨死你了,你就死了这颗心吧!” 翟默身体僵硬,攥紧了手里的笔,他拼尽全力维持住面上平静的表情,“公主说得是,是我作孽,她恨我也是应该。” “作孽?你把我当成你作下的孽?!”汀兰扑过来打他,“你怎么能这样?!你、你怎么能伤我的心?!” 翟默站直不动任由她打,喉结略微滚动两下,事已至此,后悔晚矣,他确实是害死了对他有再造之恩的老师,也害死了他爱着的女子。他曾经许下誓言,金榜题名,便许她八抬大轿洞房花烛,谁知最终却给了她一道催命符。今日见到皇后那一瞬间,翟默便痴了,他知道谢初素已死,却又期盼她未死,而皇后几乎与谢初素生得一模一样,若不是他亲眼看着谢初素毁容入骨,便要认错了。 如今又来假惺惺的后悔做什么呢? 他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帝后这场大婚真是摆足了派头,一切都按照规制来,因此相当费时间,当玲珑得知还要有一天拿出来专门宴请高门世家的女眷时,她直接躺床上撂挑子不干了,谁爱去谁去吧,反正她不去。 皇帝看她这副样儿就好笑,把她从柔软的被窝里挖出来抱在腿上,跟哄孩子一样:“你乖,就今儿一日,很快就结束了。” “你骗我。”玲珑万念俱灰,“还要祭天还要拜宗庙,我不去,我不要去,我绝对不去。” 皇帝快被她这副懒虫样儿笑死了,声音更柔:“朕也没闲着呀,朕要在前殿宴请众臣。咱们夫妻一体,同样的时间做同样的事岂不美哉?” “哪里美?”玲珑躲他不给亲,“我懒得同那么多人说话,也不想在头上戴那么重的凤冠,大婚那日我的脑袋都要被坠大了!你就知道给我衣服上缝什么珍珠宝石,你知不知道十几层穿在身上有多重?” 皇帝自己就舒服了,他的衣裳虽然也繁琐,可没有玲珑的华丽。玲珑虽然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她喜欢穿缀满了亮晶晶的衣服,尤其是头上那顶凤冠,金光闪闪珠光宝气,还特别重。 “都是朕不好,那今日你穿的轻便些,无需盛装。”说完又补充道,“朕的玲珑宝贝便是素面朝天也比其他人都美。” 唉,皇帝越来越会吹彩虹屁了,还偏偏每一句都吹到点子上,玲珑抱着被子,皇帝便将她跟被子都纳入怀中,脾气好得不行,她都这样磨人了他也不恼,就慢悠悠地哄她,看得边上的宫人们无比震惊,就连伺候了皇帝这么多年,对皇帝脾性十分了解的老鱼仙都觉得稀奇。 这世上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小娘娘没出现之前,谁能想到圣上也有这样的一面呢? 不过也更有人情味儿了,老鱼仙觉着不算坏事,圣上年轻时一心忙于政事,若是那会儿遇到风华正茂的小娘娘,必然不能像现在这般包容,愿意在她身上花这么多的时间,甚至如父如兄的去照料和宠爱她。所以说在人生的什么时候碰见什么样的人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可真是难以猜测啊。换作二十年前,圣上可不会纡尊降贵这样去哄一个娇气的姑娘,更不可能给她皇后之位。 小娘娘有福气,别人都比不得。 玲珑忙着跟皇帝耍赖,否则她要是知道老鱼仙在想什么,怕不是要去到皇帝年轻的时候,叫老鱼仙见识一下,只要她想,就没人拒绝得了她。 不得不承认皇帝还是有魅力,又放得下|身段哄她,许了一连串好处,玲珑终于愿意松开被子朝他张开双手。皇帝笑着将她抱起,她立刻四肢并用缠在他身上,他便取笑她:“是哪里来的小猴这样黏人?” 玲珑哼哼两声:“我可是不会安分的,若是惹出什么事儿来,你不许怪我。” 皇帝施施然道:“你闯了这样多的祸,朕曾几何时怪过你?” 玲珑眉头一皱,这叫什么话,听起来好像她很能闯祸一样,明明都是别人先动的手,她只是被动防御,无辜得很。“反正你答应了带我出去玩,若是说话不算话,我就自个偷偷跑出去,到时候在外面碰上几个美男子,你可不能怪我把持不住。” 皇帝恨得来咬她:“尽管闹腾去!出事儿了朕担着!” 他就是随口一说,万万没想到这小混蛋真的能闹事…… 玲珑是真的懒得跟世家妇打交道,把流程走完,维持高贵冷艳的外表谁也不搭理,百无聊赖地看歌舞表演——一群袅袅娜娜的美人儿跳着软绵绵的舞蹈,她现在是人类女性的形态,找点腿长腰细有腹肌的美男子来跳玲珑说不准还有些兴趣。 她打了个呵欠,其实她此刻状态很放松,然而即便如此,也让人觉得她傲慢而尊贵,叫人大气不敢喘一下。就在玲珑准备起身走人的时候,老鱼仙掐准了时间过来了,说是奉圣上谕旨,给娘娘送些他觉得好的吃食来。 前后两殿菜色确实不同,皇帝也是有心,天这么冷,送过来的吃食都是热气腾腾的,老鱼仙还凑在玲珑耳边说圣上叮嘱,不许娘娘吃太多冷的水果。 玲珑:…… 老鱼仙就佩服圣上了,连小娘娘什么时候坐不住都掐的这样准,真不愧是圣上呢。 美食成功安抚了已经没什么耐性的玲珑,她拿起筷子开吃,但今日这样的宴会,没有哪家夫人小姐会真的吃饱,外人面前总要讲究,眼下看玲珑吃得香,便有个夫人笑道:“圣上真是爱重娘娘,臣妇好生羡慕。” 玲珑咬着筷子瞥过去,是个眼生的,瞧着约莫二十五六岁,生得还算可以,但坐的位子离玲珑挺近,好像是平江候夫人。 她哦了一声,“羡慕又有什么用呢?” 404.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四) 那平江候夫人本来是想说两句好听话以拉近跟小皇后的距离, 不曾想得了这么句回复,饶她八面玲珑, 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反应,直到她身边另外一名女子道:“皇后娘娘说得是,如皇后娘娘这般的福气,寻常人就是再羡慕也是无用。” 玲珑本来就是随口一说,她喜欢旁人夸她,须得出自真心,似平江候夫人这般虚情假意, 她连面子都懒得给。“这位是?” 听到玲珑问人,又见她神色好奇天真, 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愠怒, 平江候夫人瞥了身畔那女子一眼, 才道:“回娘娘,这位是我家侯爷的妾侍, 臣妇身子不适, 便点了她来身边伺候。” 本朝妾侍与奴婢差不了多少, 也有许多家夫人会在成婚不久或是自己有孕后给夫君张罗妾侍,大部分会选择自己身边的婢女, 然而这些婢女即便做了主子的妾,也仍然要在夫人身边服侍。可今儿是什么日子?是帝后宴请百官及其家眷的大日子, 平江候夫人居然将个妾侍带在身边, 不是有意, 便是没脑子。 就目前玲珑的感觉来说, 应当是后者。 她漫不经心地说:“这样的日子,如平江候夫人这般带着妾侍出门的可真是不多。” 轻飘飘的一句,平江候夫人便变了脸色,她这才想起自己说了什么,先前玲珑对这贱人好奇,她一心想要羞辱对方才说出对方身份,不曾想却是对皇家表示了轻视,若皇后想要严惩她都不能说自己无辜,连忙补救道:“是臣妇愚鲁,还请娘娘宽恕则个。” “我不喜欢愚鲁之人,既然你不给我面子,想来是这宴会不足以贴你心意,你可以回去了。” 平江候夫人惊呆了!怎么说她的夫君都是天子近臣,在高门之中她从来都是被讨好逢迎的存在,谁曾想在家中要受那贱妾的气,入了宫还要被新后侮辱!她也是出身高贵,当即站了起来:“娘娘就因此事要罚臣妇,臣妇不服!” 殿内顿时鸦雀无声,就连歌舞都停了下来,盖因玲珑摔了一个杯盏到平江候夫人面前。她绝美的小脸上此时已不见先前天真稚气,只剩下不可逾越的傲慢与嘲弄:“不服?你不服一个给我看看?” 平江候夫人咬着牙,若是往日她也就跪下请罪示弱了,可她听见身后那贱妾几不可闻地笑了一声,这些年来的怨恨嫉妒顿时汹涌澎湃。别人兴许不知,可她娘家跟周家是有来往的,哪里能不知周家那孙女早就夭折了,圣上为了这么个红颜祸水给她编造了个出身,与平江候何其相似!若非她以死相逼,又有娘家仗势,自己这侯夫人的位子怕不是都要让给那贱妾! 当下看玲珑就跟看到了当年的妾侍一样,平江候夫人道:“娘娘虽尊贵,却也不能不讲道理,臣妇倒是要问问圣上,娘娘今日这番作为,怕不怕寒了臣子们的心?” 玲珑本来想着看这人不顺眼,撵出去就算了,没想到对方还跟她拽起来,瞧着要让她低头认怂了。 她盯着平江候夫人看了几秒,突然笑了,这笑容越发傲慢,看得人心里格外难受,仿佛自己在她面前就是只无关痛痒的蝼蚁,毫无存在感,也毫无价值。“好啊。” 好?什么好? 没等平江候夫人反应过来,玲珑就起身走了! 她一时没弄懂,这小皇后是被她气走了呢还是吓走了?古往今来都万万没有这样的情况,帝后大婚宴请群臣及家眷,皇后却拂袖而去,这也太奇怪了! 不过平江候夫人也没有等太久,也就是片刻功夫,小皇后便回来了。 只是,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高大修长的身影,那人身着墨色蟒袍,腰系缠龙云纹腰带,头戴金冠,不是皇帝又是谁?!有女眷没看清,就听着个太监拉着尖利的嗓子喊圣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赶紧起身,殿内瞬间便跪满一地,哪怕是平江候夫人也连忙跪下行礼。 她头低低的不敢抬,直到一双穿着粉色绣鞋的小脚停在她面前,柔软的裙裾上绣着百鸟朝凤,与皇帝的朝服相比,这身衣裙颜色清淡,却不失尊贵体面,此刻停在平江候夫人面前,不是玲珑又是谁? “圣上来了,你问吧。” 问? 平江候夫人总算是明白了,小皇后先前离席不是生气也不是害怕,而是找皇帝去了!这、这女人间的争斗,怎么能找男人呢?!她立刻就害怕起来,九五至尊威严无比,光是气势便让她如芒在背浑身冷汗,更别提是去问皇帝了。 皇帝对着平江候夫人是厌恶的,可一对上玲珑便莞尔:“朕说让你闹腾,你还真就闹腾了?” “我才没有,是这个人太讨厌了。”玲珑不耐烦地说,“喂,人给你叫来了,你倒是问啊?” 皇帝缓缓道:“要问朕什么,问。” 平江候夫人已经吓得体似筛糠,跪在地上身子都不稳当了!她声音颤抖满脸是泪:“臣妇、臣妇不敢!臣妇冒犯娘娘罪该万死,求圣上恕罪!求娘娘恕罪!” 玲珑对皇帝道:“她先前跟我说话不是这样子。” 她是有些不懂,难道她没皇帝吓人?可她实在是瞧不出来皇帝到底有哪里让人觉得恐怖的,反倒是这个奇怪的人,对着她明明一副据理力争的样子,怎地到了皇帝面前,连一句话都说得结结巴巴? 皇帝牵起她的手,也不叫人平身,于是所有女眷都跪着,他似是忘了平身这回事,淡淡地道:“朕在皇后面前尚且百般讨好,你是哪里来的底气,觉着皇后说了你几句,就要寒了顾顺奇的心?” 竟是直呼了平江候的名字! 拎不清的平江候夫人成功让皇帝对平江候也产生了厌恶,她匍匐在地上,此时此刻已是后悔自己的冲动。她身后那跪着的妾侍却面无表情,不怕也不慌,心知今日平江候夫人是不死也要掉层皮,她自己要当这出头鸟谁拦得住?圣上这一看就是要给皇后立威的,今日平江候夫人这事儿,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无非是看上位者的心思,可就眼前来看,平江候夫人是注定要成这杀鸡儆猴里的鸡了。 平江候深受圣眷,但那是平江候自己征战沙场忠心耿耿换来的,平江候夫人轻飘飘一句话,就将这一切化作乌有。若是能毫发无损的回去,还不知平江候要如何震怒呢! 想起那个男人,妾侍面无表情的脸上出现讥讽之色,她是幸灾乐祸的,这一家子谁倒霉她都开心,开心的不得了。 听了皇帝的话,平江候夫人已连解释都不敢,只不停磕头。玲珑见她这样顿觉无趣,拉着皇帝到位子上去,只可惜她是宴请的女眷,只有一个主位,她便把皇帝推上去,自己坐在他腿上,这就坐得开了。 人前这样亲密,偏她还理所当然,皇帝忍不住轻笑,对着玲珑又是另外一种语气:“她惹你不开心了,是不是?” 玲珑撇撇嘴,没理会皇帝的示好,在她看来,若是皇帝不逼着她起床更衣过来陪这些无趣的女人一起吃顿饭就什么事儿也没有,现在他反倒来当好人了。 皇帝想要玲珑更开心些,想了想,吩咐身侧的老鱼仙:“传顾顺奇。” 平江候夫人立刻瞪大了眼,哀求道:“圣上!圣上恕罪啊……” 平江候顾顺奇很快就过来了,他先是下跪行礼,然后语气平淡地说:“任圣上处罚,臣绝无怨由。” “侯爷!”平江候夫人哀哀地叫。 她身后那妾一直跪着,并不怕,玲珑甚至隐隐从她身上感觉到了快活之色。 皇帝察觉怀里的小姑娘不安分,没搭理平江候,掐了掐玲珑的脸。她居然没生气,大眼睛滴溜溜地转,来回打量着平江候、平江候夫人以及她身后跪着的小妾。 感觉比刚才那软绵绵的歌舞好看多了。 有好玩的事儿,她的心情就逐渐好起来,她对人情世故稍微有些理解,但又不是完全能懂,她知道人类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她觉得有趣,很想多多了解一下,就很直接地问平江候:“你怎么不为你的妻子求情?” 平江候讶异地看过来,为这小皇后无双的容色惊艳,只是并未沉浸其中,也无普通人见到玲珑的痴迷,沉声道:“臣与妻子感情多年不睦——” 话没说完,平江候夫人已是厉声:“顾顺奇!” 玲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总觉得是一场大戏,就更想看下去了。她在宫中没什么好玩的,除了吃便是睡,对那些美人也兴致缺缺,唯一剩下的乐趣就是折腾皇帝。皇帝一看小皇后这表情这神态,知道她是唯恐天下不乱,便想添把火讨她欢心。顾顺奇是他很信任也很器重的臣子,唯一不好的就是家宅不宁。不过他那妻也不是什么宽容贤惠之人,夫妻两个一对怨偶,本来这是臣子家事,可皇帝看玲珑好奇,便只能让臣子丢人了。 405.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五) 虽说玲珑是坐在皇帝腿上的, 瞧着也是个乖巧温顺的模样,但那水汪汪的眼睛实在是亮的惊人,皇帝轻咳, 道:“说来听听。” 顾顺奇:??? 都认罚了, 直接罚了不就行了, 圣上还要……听听? 他看了皇帝一眼, 又瞧了小皇后一眼,小皇后那双亮晶晶的眼眸写满了兴趣、期待,顾顺奇明白了, 别人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他们圣上这是为搏佳人一笑要拿他的家事寻开心呢! 顾顺奇脸色有点青, 男人哪有不好面子的。圣上可能是也察觉到这点,低头对怀里的小皇后说了什么,就见小皇后先是不高兴地嘟哝了几句, 又点点头, 皇帝便道:“其他人都起了吧, 顾卿带着你的妻妾到偏殿候着。” 众目睽睽下丢人跟私底下丢人,那是两码事,这个顾顺奇还是愿意的。 他们三个被太监引出去, 这跪了一地的女眷才将将起身。个个都是在家里千娇百宠的, 一点粗活累活没做过,像这样一跪跪这么久, 许多人起来的时候都身形不稳险些出糗。玲珑说:“你们自己玩儿吧。” 皇帝将她的小手包在掌心, 道:“朕与皇后有要事, 诸位可以尽情欢愉欣赏歌舞。” 他这么一说,带着玲珑起身,少不得又要跪,两人牵手走了出去,顾顺奇等人已经在偏殿等着了,可能是知道今天惹了玲珑,三人都是跪着的。玲珑走过那小妾身边的时候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你起来吧。” 皇帝也道:“顾卿平身。” 合着最后就平江候夫人杨氏一个人跪着了! 顾顺奇是个武将,但并不蠢,看帝后那架势就知道在等他开口。他先看了小妾一眼,而后恭敬道:“臣与妻子杨氏有婚约,迎她入门后方才纳妾,妾魏氏本分柔顺,只杨氏善妒,便将家中闹得不得安宁,都是妇人间的龃龉,不值一提,还是莫要侮辱了娘娘的耳朵。” 四两拨千斤就说完了,这还用他说?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妻妾不合,何止是不合,简直就是水火不容。 玲珑要听的是这个么?她要听的是这个么? 皇帝明显就察觉小妻子不高兴了,可硬逼着臣子说家丑来取乐,他又有点开不了口。没等他琢磨完怎么让玲珑松口,玲珑自己就说了:“你们谁给我说清楚,我就许谁一个心愿。” 她这话一说,于顾顺奇毫无诱惑力,对杨氏倒是有,只可惜杨氏跟顾顺奇一样,夫妻俩再不和,在外头也爱面子得很,她是宁可自己受罚也不愿意叫人知道自己独守空闺多年的,更何况为了不受罚而拿自己给人取乐,魏氏那个贱人不知要如何嘲笑她! 可恨啊! 可恨今日侯爷在,若是侯爷不在,她倒也不要了这脸面,求皇后娘娘把魏氏那贱人给杀了! 一时间,杨氏恨得咬牙切齿,多年来她都想要魏氏性命,可侯爷照看的严实,她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几次都被发现,夫妻之间越发淡薄,她爱慕顾顺奇,才恨他心有所属,是绝不愿在他面前示弱的。 谁知那魏氏却抬头了,看着玲珑,没有丝毫畏惧,反倒表情认真:“娘娘说的可是真的?” 玲珑点点头:“当然。” 许个心愿而已嘛,她又没说帮他们实现,就随口一说罢了。 魏氏却不管不顾,她受够了这样的日子,恨不得立刻就是尽头。顾顺奇见她满脸决绝,正要阻止,玲珑却突然拍了下手掌:“啊,这里有别人在,我怕你说不痛快,不如这样,你跟我来吧,我看你还挺顺眼的,不觉得你讨厌。” 皇帝皱眉,看个女人顺眼?不讨厌?她什么时候对人这么友好了?登时就对魏氏产生几分嫉妒,等到玲珑把他推开对魏氏招手把人带走,皇帝脸色难看,“你这是哪里纳来的妾,半点规矩也不懂。” 杨氏听皇帝斥责魏氏,心底舒坦,饶是自己要受罚也觉得开心,她跪在地上,巴不得魏氏会触怒皇后,到时候就再也没人跟她抢夺侯爷了。 魏氏说完那句话,跟在玲珑身后,心下忐忑,只是事到如今她又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若是能离开这令人恶心的地方,那真是再好不过。饶是做个平头百姓,吃不好穿不暖,她也瞧不上侯府锦衣玉食的生活。 玲珑仿佛对她的故事真的十分感兴趣,到了内殿还让所有伺候的人都退下了,魏氏扑通一声跪下,给玲珑重重磕了三个头,都把龙女给磕懵了,她像只被吓到的小猫一样跳起来:“干嘛呀~” 魏氏抬起头,觉得她这样十分可爱,但她知道,小皇后也不过才十六岁,十六岁啊,还没有成年,却已经嫁做人妇。就跟她自己一样,她十六岁的时候已经给顾顺奇生孩子了,身体尚未长成,盆骨娇小,就要生子,那种恐惧跟痛苦,魏氏永远都忘不掉。“娘娘,娘娘想知道什么,妾都可以跟娘娘说,只求娘娘放妾自由!” 玲珑眨了眨眼睛,小孩子学话般重复魏氏的话:“自由?” 她没有受过拘束,自然不明白自由的可贵,但她之所以对魏氏另眼相待是有原因的——魏氏身上有种奇怪的味道,怎么说呢,就好像是一堆橘子里挤进来一只苹果,虽然都是水果,可闻起来却不一样,吃起来更不一样。“我想问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嗯?”魏氏愣住了。 “人类似乎会有很多个世界,你是从哪个世界来的?” 玲珑的疑问出自真心,她是真的觉得奇怪,她曾经在人类世界待了许久,看过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慢慢地察觉到一个事实,人类似乎有很多很多,他们各自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于是当魏氏一出现,她就闻到了若隐若现的异世之魂的味道,一时间看魏氏的眼神也十分和蔼可亲,因为闻起来……还挺香的,感觉应该不错吃。 魏氏愣住了:“你……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嘛。”玲珑摆摆手,“你快说呀。” 魏氏也只能赌一把,她身份不及玲珑,就算对方要杀她也是没有办法,倒不如孤注一掷。 于是接下来玲珑就从魏氏口中听到了一个有飞机高铁电脑手机等等等等的现代化人类世界,她睁大眼,被魏氏的描述吸引住,时不时地哇一声,生出无限向往。 “……是啊,女子也可以上学读书,也能够选择自己的职业,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不会十四岁就要嫁人生子。”魏氏轻声说,神情悲凉,“只可惜,我再也回不去了。” 她来到这里已经二十多年了,刚到的时候,还是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女孩。生在一户普通农家,每天洗衣做饭养鸡喂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什么娱乐都没有。她倒是有赚钱的法子,只可惜爹娘不肯让她抛头露面,便将她束在家中。后来爹在码头做工的时候伤了腿,码头那边却不肯赔偿也不肯给爹看腿,她娘又是个软弱的性子,魏氏便一人去与对方争论。 也正是这次争论遇到了顾顺奇。 生在先进世界的魏氏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因此对着顾顺奇也并无畏惧,一来二去,顾顺奇便喜欢上了她。魏氏觉得这人也不错,两人定情后不久,她却听说顾顺奇与人订下婚约,跑去质问,顾顺奇却理所当然地告诉她,他要娶的是名门世家的千金小姐,但一定会许她名分,要她为妾。 顾顺奇不解释,就是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男人三妻四妾难道不是天理?反倒是平民之女的魏氏要求一心一意,才是善妒跋扈。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明媒正娶魏氏,只因她出身低微,不配为正妻。 再加上性子不够贤惠柔顺,不做妾还能怎么办呢? 就连魏氏的父母都认为是她高攀。 魏氏自然不愿意,然而顾顺奇却不是肯跟她讲道理的人。他陪她玩耍游乐,是因为他愿意哄着她,当他不愿意了,她和家人的生杀大权就尽数为他所掌握。 顾顺奇可能也是真心“喜欢”她,居然是妻妾同娶,魏氏反抗拒绝都无用,顾顺奇拿她爹娘的命威胁她,她已经顶了人家女儿的身子,怎能还把人家爹娘害死? 只是她再也不会喜欢顾顺奇了。 “……没错,这里是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本是应该,我不愿意才是异类。可是……”魏氏咬紧了牙,“我就是不愿意,哪怕再来十次百次,我也不愿意。” 难过也就是难过一阵子,谁还没有个前男友?可在这权势压人的世界,她的反抗弱小的可笑。顾顺奇为了教训她的不柔顺,逼着她穿着水红的嫁衣站在新房外面伺候他们夫妻——这也是正常的,她是妾,妾本来就是他们夫妻房里的玩意儿。 她恨极了,她对顾顺奇所有的喜欢都变成了恨,她厌恶他、恶心他,可他仿佛找到了压迫她的方法,喜欢在床榻间百般侮辱,告诉她她的清高她的傲气都不过是逗人发笑的东西,再怎样高傲,还不是在他面前跪下承宠?将来还要为他诞下儿女。 顾顺奇用这种方法逼迫魏氏面对现实。 他那夫人杨氏更是视魏氏如眼中钉,魏氏不与她争,她却要拿捏魏氏,要魏氏伺候要魏氏打点,顾顺奇护着魏氏又不能日日留在府中,魏氏不知从杨氏那吃了多少苦头。又因魏氏叫顾顺奇喜欢痴迷,顾顺奇的母亲顾老夫人也非常嫌恶她,将自己年轻时在妾侍那里受的气都发泄在魏氏身上。 婆媳两人都是拿钝刀子割肉,魏氏在侯府过得可以说是水深火热,可她又不能逃,杨氏为了折辱她,亲自派人请了她的父母来,把那对老实本分的夫妻吓得跪在地上磕头,求杨氏对魏氏网开一面! 她恨极了平江候府,日日诅咒顾顺奇夫妻俩不得好死。 但这份恨,在她生下双胞胎儿子后彻底化作了绝望,也使得如同刺猬般的魏氏变得无比冷漠。 她被顾顺奇强制受孕,怀了孩子,生产的时候几乎要死掉,醒过来顾顺奇就把孩子抱走给了杨氏,因为他的母亲要求庶子必须养在杨氏身边,才肯答应顾顺奇把魏氏扶为贵妾。 顾顺奇是个孝子,他毕生想要给魏氏更好的身份,立刻便答应了。他搂着魏氏哄她,说等她成了贵妾,他会把孩子要回来再给她养的。 但双胞胎再也没有回来。 杨氏又不是不能生,她怎么可能去养她恨极了的魏氏的儿子?顾老夫人倒是喜欢这对孙子,可那又如何?新生儿何等脆弱,没有疫苗可打,免疫力极差,稍加疏忽便会夭折。可怜魏氏还没亲眼看见孩子们是何模样,顾老夫人便嫌晦气叫人把两个孩子给埋了——因是夭折,连个名字都没有,更不会进顾家祖坟。 魏氏大闹了一场,闹得顾顺奇对她的愧疚化为乌有,抓着她质问她还想怎么样,是不是想要家宅不宁,想他母亲气死。 是啊,魏氏还能怎么样呢? 她从没有哪一刻真正意识到顾顺奇的冷酷与凉薄,她收手了,她翻不出什么风浪,她的爹娘还得活着,她就得老老实实的,什么都不能做。 只是出了奇,此后二十年,魏氏也好,杨氏也好,都不曾有孕,迄今顾顺奇也是膝下无子。 魏氏得意的笑了:“那蠢货以为我态度软化,便是爱上他、原谅他了,可世界上哪有这样好的事?” 她捂嘴偷笑,看起来生动了许多,“我每天都等着他们什么时候发现,都要等不及了。” 来到这个世界前她是个医生,想让一个男人彻底废掉没有多难,可笑顾顺奇自以为冰释前嫌,多年来对魏氏宠爱有加,在魏氏挑拨下与母亲正妻争吵不断,他厌恶杨氏,当初双方定下婚约,他与杨氏有言在先,说自己已有心爱之人,杨氏表示不介意,可嫁进来后又屡次对魏氏出手陷害,且手段愈演愈烈,顾顺奇越发难以容忍,已是十几年不曾踏进杨氏院子。 是以杨氏也不知道自己生不出来是为什么。 顾老夫人倒是想给儿子再纳妾,可魏氏把顾顺奇哄好了,顾顺奇就不乐意了。他好不容易跟魏氏和好,万万不想再惹她不开心。 魏氏面甜心苦,要的就是顾顺奇断子绝孙。 她说完这一番话,冲玲珑笑:“娘娘是否觉得我恶毒,坏到了骨子里?” 玲珑摸了摸下巴说:“你还是太善良了。” 魏氏:??? “小打小闹不好玩,不如再闹得大一点啊。”玲珑笑得很开心,“我喜欢你,既然有人叫你不开心,那我就帮你让他不开心。” 说着她就跳了起来:“我找老家伙去。” 魏氏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玲珑口中的老家伙是指谁,没等她开口,走到门边的玲珑就回头了:“你想回家吗?” 魏氏一愣。 406.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六)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六) 想回家吗? 想啊。 做梦都想。 想爸爸, 想妈妈,想抽水马桶,想快递外卖,还想念吵吵闹闹的同事跟总是有无数要求的病人。可是想又有什么用呢?她稀里糊涂地来到这个地方,过了二十年,父母的模样都要记不得了,更别提怎么回去。 玲珑只问了这么一句话, 就让从进宫开始到现在都没示弱的魏氏掉下眼泪。她站在原地许久, 轻轻嗯了一声,却说:“可是回不去了。” 这可不见得。 玲珑歪着头看她:“你叫什么名字?” 魏氏又是一愣, 她叫什么名字……已有多久不曾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从进了侯府, 她身上便被贴上了平江候妾侍的标签,人人都喊她魏夫人,身份比她高的便直呼魏氏, 顾顺奇倒是给她取了个爱称叫娇娇,可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 屡屡作呕。“……我叫,魏莹莹, 晶莹剔透的莹。” 玲珑点点头,又对她勾勾手, 魏氏朝她走近,到了门边, 就听玲珑在耳边说了几句话, 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不敢置信,连话都不会说了,嘴唇哆嗦,眼眶通红。“真、真的吗???您说的是真的吗???” “骗你做什么。”玲珑耸耸肩,很是骄傲,“我这人虽然讨厌麻烦,可答应过的事情必定会做到,你就说信不信我。” 魏氏用力点头! 玲珑笑着对她摊开手心,魏氏一看,那是片闪耀着晶莹光芒的鳞片,十分之纯洁、美丽,让她几乎看痴迷了。“好漂亮……”她喃喃地说。 玲珑觉得她审美非常在线:“这个给你,你什么时候想回去都可以。” “这、这是什么?”魏氏小心翼翼地双手接过鳞片,还不能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是病急乱投医了,反正在这活着也不痛快,能有一丝回家的希望她都不会放过。“我如果走了,我的爹娘要怎么办?他们老实本分了一辈子,顾顺奇要是想报复他们——” “有我在你还怕什么。”玲珑拍了拍不知何时蹭了点灰的裙子,“放心吧,就算回到你的世界,也不会过去二十年的,你什么时候来的,就会回到什么时候。” 她摆摆手:“我要去找老家伙了,你自己的事自己看着办吧。啊对了。” 她露出甜笑:“这是你给我讲故事的谢礼,也许以后我们会在你的世界相遇,到时候你可要请我吃那个什么……汉堡薯条炸鸡烧烤跟啤酒。” 魏氏拼了命的点头:“管够管够!你要吃多少我都给你买!我养你!” 玲珑哈哈大笑:“可是听你说你的工作赚不到多少钱啊?” “我会努力赚钱的!我会等你!”魏氏握紧了拳头,她双膝一软,却是要下跪,不过玲珑眼疾手快拦住了,托住魏氏双臂后,她漫不经心道:“不是不喜欢跪着么。” 任凭哪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都不会喜欢这种见人下跪的礼数,偏偏不跪又不行,魏氏没想到玲珑看出来了,她本以为自己的心早已麻木,谁知却绝处逢生,心中对玲珑感恩戴德,恨不得立刻就带她去吃什么汉堡薯条炸鸡烧烤。 玲珑松开魏氏转身走了:“行了你也走吧,什么时候想回去看你自己,没事别再来烦我了。” 魏氏看着她纤细的背影,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口中喃喃着谢谢,眼泪又掉了下来,像是抱着至宝,将鳞片紧紧护在心口,眼中迸发出明亮的光。 皇帝拿捏不准玲珑想干啥,因此就让杨氏继续跪着等玲珑回来,谁知她却是自己回来的,一来就投入了皇帝怀中撒娇。皇帝搂着她,心都要划了,声音柔和:“又怎么了?” “对皇后大不敬是什么罪啊?”玲珑对本朝律例还不大熟悉,“她不仅不尊重我,还跟我顶嘴,我不喜欢她。” 这个“她”说得是地上跪着的杨氏。杨氏一听玲珑这样说,连忙磕头:“臣妇知错了,娘娘宅心仁厚,求娘娘不要跟臣妇计较,臣妇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玲珑坐在皇帝怀里,很不高兴地说:“你知错了归你知错了,我原不原谅你那是我的事。你先前不是挺横的吗?怎么现在这样怂,我听说你在侯府都能仗着自己是夫人寻魏莹莹的麻烦,冰天雪地罚她下跪,怎么自己才跪这么久就摇摇欲坠了?” 皇帝向来知道她的性子,但凡是她看得上眼的人,无论男女身份,她都不许别人欺负,而若是她讨厌的,就一定要踩到尘埃里去。皇帝又想了想顾顺奇跟自己说的话,当下道:“既是如此,朕便做主,让顾卿将她休了,改扶魏氏为正妻,你可高兴?” 结果玲珑奇怪的看他:“你说什么呢,你要人家当正妻,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呢。”说着上上下下打量顾顺奇一番,长得好身材也好更是有权有势,可感觉非常不讨喜,就把脸埋进皇帝怀里,“休了她就成了,魏莹莹的事情不用咱们管。” 她帮魏莹莹一是因为对方合她眼,且灵魂纯净甜美,二是因为对方跟她讲了许多另外一个她还没有去过的世界的事,勾起了她的好奇心,至于谁当正妻谁当妾,玲珑一点都不想搭理。 杨氏听上头帝后二人轻飘飘几句话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她只能将仅剩的希望寄托在顾顺奇身上,然而顾顺奇厌恶她多年,是因为顾老夫人跟顾杨两家的交情才对她百般忍让,如今有了皇帝的口谕,他怎么可能还留着杨氏! 杨氏出尔反尔,成亲前答应会善待魏氏,然而多年来对魏氏诸多迫害,甚至害死了他跟魏氏的一对孩儿,顾顺奇嘴上不说,心底却恨极了,能与这毒妇一刀两断,自是求之不得。 他已经开始幻想跟魏氏琴瑟和鸣的恩爱生活了,他早说过,不会委屈她的。此后他们就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会有人插足了。 皇帝要跟玲珑你侬我侬,根本不想管臣子家的破事,休了杨氏给玲珑出气也就完了,顾顺奇等人一退下,他就捏着玲珑的小脸蛋亲了一口,好笑地问:“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满是狡黠,当他看不出来呢?玲珑却一巴掌拍开他的手,白他一眼:“什么叫鬼主意,你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见她不开心了,皇帝连忙补救:“是朕说错话了,玲珑宝贝儿在酝酿什么妙计,可否说给朕听一听?” 玲珑哼哼两声,不说。 对她威逼利诱是没用的,她软硬不吃,必须得好声好气地哄,还不一定能哄成功。可谁叫皇帝就是离不开她呢,再被打被掐被踹被白眼也乐呵呵的,包容能力强的令人震惊。 且说这边顾顺奇拥着魏氏说了许多体己话,回府后便立即写了休书,杨氏自是不肯离开,哭闹不止,可这是皇帝的口谕,谁叫她要惹了那小煞星皇后呢?杨氏心底恨玲珑心眼比针尖还小,却又不敢口出恶言,只能哀哀哭泣。 魏氏就在一边看着,面上带笑,真真是温柔似水灿若春花。她虽然也是二十多岁,瞧着却很年轻,这些年不怎么爱笑,如今一笑,去除怨气愤懑,真是宛如春暖花开,看得顾顺奇都痴了。 争吵间老夫人急急忙忙赶来,看见顾顺奇写了休书,一把抢过撕了个干净,指着魏氏道:“你又叫这恶妇给蒙蔽了是不是?心容是你的发妻,你父亲便是宠妾灭妻,你要做与他一样的事伤了我的心是不是?!” 以往顾顺奇但凡稍微偏袒魏氏,顾老夫人就这样指责顾顺奇。顾顺奇年幼时也吃了许多来自父亲妾侍的苦头,因此很是注意妻妾之间的地位。所以很多时候魏氏受了委屈他不是不知道,只是想着母亲毕竟生他养他,也只能委屈莹莹多多体谅担待。可杨氏近几年做得越发过分,竟是朝着莹莹的命来,顾顺奇抓了她几次马脚,实在是忍无可忍。 他沉声道:“娘,杨氏在宫中唐突了皇后娘娘,休妻乃是圣上的旨意,您难道要我抗旨吗?” 毕竟顾顺奇是自己的近臣,皇帝还是给他留了面子,没在众人面前说,顾顺奇自己的家事让他关起门来自己解决。 老夫人一愣,万万没想到是这样,她也不见得多么喜欢杨氏,只是更讨厌魏氏,因此愿意与杨氏联手给魏氏难看。在她心中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儿子的前途,立时就改了口:“既是圣上的旨意,那只有遵从。” 说完瞥了魏氏一眼,又说:“娘会为你再相看人家,你休了杨氏可以,但这魏氏是决不能扶正的,我决不答应!你若是不想气死我,就听我的!” 话音未落,竟听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众人不禁朝那声音来源看去,不是别人,正是魏氏。她坐在桌边,本来在安静地饮茶,这会儿终于是忍不住笑了,甚至笑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摇头,十分开心,又十分畅快。 407.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七)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七) 所有人都在慌乱生气,魏氏却在发笑, 登时就让老夫人的怒气转移到了她身上, 在老太太看来, 这魏氏就是个祸根!所有的灾祸都是因她而来,若是早点处置了魏氏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她厌恶魏氏, 或者说她厌恶天底下每一个妾, 但她又要给自己儿子张罗妾侍。“笑什么,真是一点规矩都没有,到底是出身卑贱, 小门小户养出来的,能有什么出息!我儿,你可不要犯糊涂, 若是扶个妾侍做正室夫人,旁人要怎么笑话咱们家!堂堂侯府怎能叫个妾把脸面丢尽?!” 魏氏站起身,走到顾老夫人面前, 先是冲她笑了一下, 顾老夫人还以为魏氏是在跟自己示好, 正想冷哼一声, 一个无比用力的耳光就甩了过来, 打得她眼冒金星口舌腥甜,人上了年纪, 只觉得嘴里有什么东西, 张嘴吐出来一看, 居然是几粒碎牙! 足见魏氏这一耳光有多用力。 顾顺奇大怒:“魏莹莹!你怎敢!” 老太太被打掉了牙, 捂着脸不敢置信,盖因魏莹莹入了侯府多年皆是逆来顺受,很少与她顶嘴违抗,如今居然敢对她大打出手,实在是出乎老太太意料。 魏氏却满足地吐出一口气,挑衅道:“死老太婆,你得意个什么劲儿?你生得儿子有哪里跟别人不一样?都是一个嘴巴两个眼睛,你儿子就比旁人珍贵?真嫌弃我出身低微玷污了你侯府血脉,把你儿子当个宝护着不喜欢旁人碰,那你自己跟他生啊!生出个脏心烂肺的玩意儿岂不是血统最为纯正?啊,不过我忘了,就你这半条腿踏进棺材板的年纪,还能老蚌生珠么?” 这话恶毒又粗俗,听得顾老夫人跟顾顺奇都忘了发怒,只呆呆地看着魏氏,似乎是认不得她了。 魏氏又是冷冷一笑:“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玩意儿了,顾顺奇我告诉你,我本来就不乐意嫁你,你拿我爹娘的命逼我,二十年来又用他们来拿捏我,你轻贱羞辱我,连带着你的老娘跟妻子也不拿我当人看。我被老太婆罚跪在祠堂两天两夜,跪的骨头都要碎了,你说什么来着?哦……她是你娘,她虽然错了,可她是长辈,她辛辛苦苦把你拉拔大,我得体谅她。” 说完她又是一耳光甩在了顾顺奇脸上!“这巴掌我早就想给你了!你娘生你养你关我屁事?她辛苦,那是因为你爹不是个东西,你爹废物不争气!生了你之后还受苦,是你没本事没出息!像她这种老不死的,要我孝顺要我体谅?要我替你尽孝?你算什么东西?你拿我爹娘连下人都不如,却要我尊敬你的母亲?” “你们两个怎么不去死?!” 魏氏扭头又看向杨氏,这回她不想打脸了,居然是提起裙子一脚踹在杨氏心口窝,她大学时候学过空手道,但到了古代之后别说把裙子掀起来,就是笑都不能露出牙齿。杨氏身娇体贵,哪里撑得住这一脚?顿时倒在地上哀哀叫唤。魏氏又嘲笑她:“想独占丈夫,又想得个贤惠的名头,你丈夫见异思迁强迫我当妾是他下贱!你却屡屡与我为难,甚至害死我的一双孩儿,杨氏你且等着,我等你原地暴毙再去你坟头蹦迪。” 顾顺奇终于回过神,他上前两步扣住魏氏手腕,低声喝斥:“你疯了!” “我没疯,我就是说两句实话,怎么,你听不进去啊?”魏氏手腕生疼,但这一次她没有忍耐,而是恶狠狠地朝顾顺奇的手咬下去,她用足了力气,把所有的怨跟恨都注入其中,牙齿深深陷入顾顺奇的皮肉,恨不得将这个毁了她一生的人活活咬死。 顾顺奇吃痛,却不肯放开,将她拉到怀里紧紧搂住:“莹莹!” 他已经是在发怒的边缘,声音低沉,带有威胁之意。魏氏松开嘴,吐掉口中血肉,毫无感情地看着他。顾顺奇心惊胆战,却又不知究竟为何,她突然笑了。 “跟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让我感到恶心,我怎么会睡在你这样的人身边二十年?”魏氏像在问顾顺奇,又像是在问自己,“我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忍受过来的,幸而我现在再也不必忍耐。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们了。” 她露出充满恶意的笑,这恶意是对顾顺奇的,也是对顾老夫人的:“老太婆,你不是拼了命想给你儿子房里塞人么?倘若我没记错,你们顾家一脉单传,如今顾顺奇年近四十而无子,你就不觉得奇怪?” 而后笑容更甚:“你们顾家,马上就要断子绝孙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老太太再逼她下跪,打她板子,给她立规矩,叫她抄佛经也没有用了,因为她马上就要回家了,而顾顺奇这辈子都别想再有一儿半女。对盼了一辈子孙子的老太太来说,这可真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我问过你的吧?”魏氏轻笑,眼底一片阴暗。“你跟杨氏逼着顾顺奇把孩子抱走,孩子生了病又不许我探视,连孩子死了都不肯告诉我把他们埋在了什么地方。我给他们做了两块小小的牌位,你也要嫌晦气烧掉,骂我不盼着你好咒你去死。我问你他们是不是你的孙子,问你为何如此狠心看他们去死,为了保全杨氏跟侯府的名声秘而不宣,你说什么来着?” 她唱作俱佳地表演,学着顾老夫人当时的语气神态,拿捏的惟妙惟肖:“我顾家多这两个孙子不多,少这两个孙子不少!不过是两个庶子!正室夫人都未曾有孕,你个妾侍生子还敢要把孩子养在膝下?” 魏氏笑笑:“是这样的吧?” 她又忍不住放声大笑:“你不肯给孩子请大夫,如今你仅有的孙子已经死了,你要怎么办呢?顾家绝后了啊~” 在场所有人都被魏氏说的话惊呆了,顾老夫人一反应过来就想来打她,因为掉了牙齿的嘴说话漏风也要辱骂不停,顾顺奇却没有在意子嗣,而是抓住魏氏的肩膀,有力的双手宛如鹰爪,抓的她生疼,“……你是为了报复我?这么多年,你就没有一点心动?没有一点喜欢我?” 魏莹莹拿看傻逼的眼神看他:“你说什么呢,你有什么地方值得我喜欢?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轻贱我父母,逼我当妾逼我生子毁我一生的人?你该庆幸我受过高等教育,做不来杀人之事,否则你们顾家上上下下连同一只蚂蚁都被我毒死了。” 她伸手把顾顺奇捏着自己肩膀的手一点点掰开,冷漠又不讲情面:“我要走了,顾顺奇。” “走?”他咬着牙,“你要去哪里?除了我身边,你哪里也不许去!” “你留不住我的。”魏莹莹笑,颇有如释重负之感。“我恨你,但我不怪你,真的。” “我才是这个世界的异类,我跟你说过很多遍,我不能接受你这样对待我,也不能接受这样不平等的感情。可是我跟你要求平等,也太可笑了。你有你的骄傲,我也有我的坚持。” “我不爱你已经二十年了,你还没有发现吗?” 她握紧了手中的龙鳞,闭上了眼。 顾顺奇还没有试图抓紧她,她就消失了。 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他的手就空了,就什么都没剩下了。魏莹莹便这样凭空消失在他眼前,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顾顺奇慌了,不停地叫魏莹莹的名字,顾老夫人则恍然大悟,抓住顾顺奇的手:“儿啊,她是个妖怪!肯定是个妖怪!快!快去找高僧来家里!快去!” 后面的话是对下人说的,可侯爷都没放话谁敢去?顾顺奇失魂落魄,再多的打击都不如魏莹莹一句不爱他伤他深。他自以为是的两情相悦,从来就没有感动过魏莹莹,反而是他以爱为名的剥削、霸道、**,让魏莹莹心底那一点点对他的喜欢彻底消失不见。 但就像是魏莹莹跟玲珑说的那样,顾顺奇不会改的,他也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错在哪里——因为他没有错。 除了魏莹莹,没有人觉得他是错的。就连魏莹莹自己也得承认,在这个世界,顾顺奇纳妾不是错,让她忍受不是错,孝顺母亲也不是错。 因此玲珑告诉她可以回去的时候,她想都没有想过留下,也没有丝毫留恋。既然这具身体的爹娘也能得到妥善照顾,那她就更没有遗憾了。 皇帝跟玲珑亲密无间,自然也跟她说了平江候府的事,平江候夫人被休弃,顾老夫人受惊之下居然中风了!瘫在床上除了眼珠子哪哪儿都不能动。而被休弃的杨氏很快就被娘家人嫁给了旁人做续弦,那人家中不仅有十数名年轻美妾,还有二十来个子女,杨氏嫁过去可有的受了。 顾顺奇再来上朝的时候皇帝险些没认出来,瘦的是形销骨立眼神灰败,哪里还有当初威风凛凛的大将军的模样?他又不肯承认魏莹莹走了不会再回来,终日浑浑噩噩,却又不明白魏莹莹究竟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他。 她推开他的时候,一点感情都没有,就这么凭空消失,怎么找都找不到。 他究竟是哪里叫她不喜欢了呢? 哪怕得知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再有子嗣,顾顺奇也没有多么难过,他更想知道为什么。 408.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八)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八) 顾顺奇接连数日醉生梦死,皇帝看着就不高兴了, 晚上睡觉前就随口说了一句为了个女人要死要活真是一点出息都没有。完了突然想到什么, 一扭头就瞧见玲珑笑盈盈的。 他额头冒出一滴冷汗。 “照你这么说,哪天我要是没了, 你也会转头就再睡别人咯?”玲珑盘腿坐在床上对皇帝勾勾手指头,“你过来我赏你个你最爱的大嘴巴子。” 皇帝一听她这语气就知道是生气了, 赶紧过来把人搂到怀里哄:“朕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啊。” 她很不高兴, 一边说话一边掐他, 是真的掐,疼得皇帝忍不住吸气, 但是为了让她泻火还是给忍了,好言好语道:“那魏氏如何能与你比?莫要说什么你没了的话,朕不爱听, 你得陪朕到死。” 玲珑松开手说:“你也用不着操这个心, 平江候难受一会儿也就好了,那人爱权势爱自己远胜过爱魏莹莹。” 皇帝问:“你怎么知道?” 她怎么知道?她当然是看出来的, 闻出来的。说起来顾顺奇对魏莹莹还不如皇帝对她呢,至少皇帝的爱闻起来是甜的,可顾顺奇的爱掺杂了太多东西,也许他在女人中最爱魏莹莹,可跟他自己比起来, 魏莹莹无疑是要排在后头的。 对顾顺奇而言, 他的地位, 他的权威, 乃至于他的刚愎自用与蛮不讲理,都比他的爱重要。 “我怎么就不知道?”玲珑反问,“虽说男子三妻四妾是常态,可一心一意之人也不少,前朝名相胡靖之官儿不比顾顺奇大?人家可是娶了一位寡妇为妻,那寡妇比他大了十岁有余,夫妻二人照样鹣鲽情深恩爱不已,后来他妻子病逝,他便终身未娶,膝下亦未留个一儿半女。因此你少给顾顺奇找理由,也别觉得魏莹莹是个狠心的女人。若是我,他岂止是要断子绝孙,怕不是魂飞魄散。” 说完她又哼了一声:“瞧你还挺为他惋惜的,怎么了,觉得我的存在妨碍到你宠幸其他美人啦?胡靖之能做到,顾顺奇却做不到,怎么,是魏莹莹年纪比他大还是出身能比那走街串巷的寡妇差?顾顺奇那人明显爱重权势面子更甚魏莹莹,魏莹莹早就该走了。” 皇帝是不知道为何自己给臣子感慨一句结果火就烧到自己身上来的,但他赶紧表忠心:“朕比那胡靖之也不差。” 玲珑嘲笑他:“胡靖之可是处男,没有那么多小老婆,也没那么多儿女。知道的你是皇帝,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鱼,一次性能产几百只卵。” 皇帝:…… 她摸了摸自己如花似玉的小脸,叹息:“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徐渺不比你好?” 她本来就是徐渺送入宫的,突然又提徐渺,成功让皇帝生出巨大的危机感:“徐渺有什么好?你喜欢他,不如喜欢朕。朕在遇到你之后便洁身自好,再不曾有过旁人了。” 玲珑点点头:“我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也没碰别的男人,你跟我在一起自然也不能碰别的女人,这才公平。要是你说话不算话,我也不会难过,我会先阉了你再去找别人。” 还用担心吃不饱么? 皇帝听了,恶声恶气道:“你敢!谁敢碰你,朕就砍了他!” 玲珑手脚并用地缠住他,不耐烦道:“你好啰嗦,赶紧来陪我睡觉,那顾顺奇的事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由他去便是。” 皇帝一想也是,只要顾顺奇能继续为他所用,臣子的情感他确实是懒得管。如今顾顺奇已是彻底的孤家寡人,以后连个孩子都不能有,也就是说顾家一脉即将断绝,倒是能放心大胆地用了。 便把精力都放在了玲珑身上。 迄今为止,两人成婚已要满一月,可还是黏糊着,玲珑到现在都在皇帝寝宫住,传到后宫不知道多少人心里不痛快。她又是个懒惰的性子,根本不想给皇帝打理后宫,万贵妃不说放权,玲珑也就懒得要,她这皇后当的像个妖妃,要不是皇帝仍然杀伐决断看不出糊涂来,怕不是要前朝后宫都举着火把叫嚣着把她烧死。 皇帝的御书房她也敢闯,至于徐渺跟淮阳王之间的争斗……说实在的,要不是突然看见淮阳王,她几乎都要忘了谢初素父女死不瞑目了。 徐渺最后能不能当上太子顺利登基,玲珑不是很在意,她又不是为徐渺来的,徐渺能不能上位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她才不会劳心劳力为他筹划。 这天本来说好,皇帝要带她出宫微服私访,结果她衣服都换好了,却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心情逐渐变差,差人去寻,几个来回都说皇帝正在跟大臣们议事,要娘娘再稍等一会。 老鱼仙在皇帝的命令下亲自来安抚,可他心肝儿颤颤的,小娘娘是那种能安抚好的女子吗?他都不敢说话了!就站在一边瑟瑟发抖,不知怎地就觉得脖子上仿佛悬了把大刀,不知何时就要挥下。最后玲珑等不及了,穿好鞋子就气势汹汹地朝御书房走去! 按照皇帝本来的打算是能及时回来的,谁知道中途突然有了急事,他心里也清楚玲珑估计等得不耐烦了,她最是没有耐性,不喜欢等人,可事出紧急,他也没法立刻回去,便叫老鱼仙去哄,心知哄也没有用,只能快些结束眼前的一切赶紧过去,谁知道老鱼仙没走多久,玲珑就自己找上门了! 御书房内还有其他几名重臣,玲珑把门一推开,迈着怒气冲冲的步伐。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吃喝玩乐重要,本来皇帝不说带她出去玩还好,一说出去结果却推迟时间,她自然上火,才不管什么国家大事,直接过来兴师问罪。 她宛如一团鲜艳的烈火张扬而来,臣子们见了皇后自然要行礼,她都懒得回,瞪着皇帝:“你还要我等多久?!” 居然是十分不气的。 巧的是顾顺奇也在,听到玲珑这样的口气不由得皱眉,在他看来女人可以宠,却不能宠过头,他自己对魏莹莹便是如此,给她宠爱跟纵容,衣食住行样样都是最好的,却又决不许她越过自己去,就连一句无礼的话都不能听她说。如今听到玲珑对皇帝说话的语气,心中便有些不舒服,只不过对方是皇后,他只是个臣子。 然而皇帝的反应却出乎顾顺奇的意料。皇帝先是挥挥手让他们暂停,对着皇后就是和颜悦色,丝毫不见先前谈论政事时的深沉肃穆。“等急了?再给朕半柱香的工夫。” “不给。”玲珑傲慢地白了皇帝一眼,“我来不是要你履行承诺的,是告诉你,我不去了!” 说完哼了一声,转身就走。皇帝清了清嗓子,勉强维持着一国之君的尊严,在原地坐了大概有七八秒,终于没忍住说了句先到这里,然后就忙不迭地追了上去。 顾顺奇看不得向来杀伐决断的圣上这个样子,便忍不住道:“圣上身份尊贵,无需这般迁就皇后娘娘。” 在他看来,小皇后就是个玩心重的孩子,根本没有一国之母的风范,不堪为后。圣上若是喜欢她,封个妃子也就是了,怎么就娶为皇后了呢?瞧那颐指气使又任性妄为的模样,顾顺奇最最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其他几名重臣不敢说话,都先出去了,皇帝走了两步停下来,回头看了顾顺奇一眼,像是在惊讶他是哪来这样的勇气敢指摘他是如何对待玲珑的。 片刻后轻笑:“顾卿,到了朕这个年纪,面子已经不重要了。” 玲珑是鲜活的、旺盛的、充满生机的,他喜欢她喜欢到连自己都惊讶的地步——原来这样他能接受,原来那样他也能接受。 还是赶紧追上去哄着吧,不然再等会儿就更难哄了。 想着,皇帝边走边脱身上的龙袍,他之前就料到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龙袍里面已经换好了常服,再取下发上金冠,只消找到玲珑就能带她出宫玩儿去了。 这点顾顺奇倒是没猜错,玲珑确实是玩心重,又是小孩子脾气,放在高门世家,肯定是不适合做正室夫人的,因为她既不贤惠也不温婉,更不守什么三从四德。不仅如此,她还我行我素不讲道理,从来不把别人的话放在心上,只有别人讨好她,没有她迁就别人的时候。 可那又怎样呢? 她脾气这样坏,这样不符合一个好女子的定义,皇帝不还是喜欢她胜过世上所有人? 魏莹莹入了侯府后倒是温婉贤惠体贴入微,可是她毫不犹豫地就离开了顾顺奇,连头都没有回。 搞了半天,是好女子和坏女子都不喜欢顾顺奇这样的男子。 玲珑是真的生气,她对皇宫地形很是熟悉,她想的也很简单,你要我等,我等了,可你说话不算话没按时出现,那我还等什么呢?我自己又不是没长脚,何必等你带我出去? 她自己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啊! 409.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九) 第三十四片龙鳞(十九) “圣、圣上……”老鱼仙低着头瑟瑟发抖, 他被圣上派来看着娘娘,谁知道……“奴才无能、奴才无能!小娘娘她、小娘娘她自己出宫了!” 皇帝抿着唇, 眉眼间隐有薄怒,“那要你是干什么吃的?!” 老鱼仙悔恨啊!忐忑啊!可眼下说什么也没有用,只能跪下求圣上不要动怒了。“奴才已经派人去寻了,请圣上——” “不必了。”皇帝摆摆手,“你换身衣服跟朕出宫去。” 他心知这不是老鱼仙的错, 就玲珑那心眼儿,她要出去,老鱼仙拦得住?就是拦得住, 老鱼仙有那胆子么! 玲珑轻轻松松就溜出了皇宫,走到一个小摊子前想买糖吃才发现自己忘了带钱。 ……她很少用到银子, 几乎都要忘了还有这么个东西了,这可怎么办?她想了想,冲年轻的小贩笑了笑,那小贩被笑得头晕眼花目眩神迷, 情不自禁地就拿了一根裹满了芝麻的麦芽糖递过来,玲珑笑盈盈地接过咬了一口,又香又甜, 因为天气稍有些冷,这糖脆生生的,嚼起来味道好极了。 宫里虽然也有很多好吃的, 可御厨们都要挖空心思做得精致小巧, 而外面自有外面的好, 像是这样的麦芽糖,玲珑在宫里头可吃不到。 小贩被她笑得晕乎乎,玲珑咬着糖转身继续逛,她在人群中实在是太耀眼、太引人注目了,即便隔得老远,还在马车里,翟默也将她笑逐颜开的模样瞧得一清二楚。 他心下发烫,只觉得漫天风光都不及她蓦然回首的笑,又见她吃完了糖站在一个摊子前迟疑,大脑还没有思考嘴巴就给出了指令:“停车。” 又叫马车先回去,自己则捏了捏口袋里的碎银,满是忐忑地迎了上去。 她如今已是皇后了,不在宫中,怎会在这儿?身边又怎会一个人也没有?翟默努力说服自己不要下去,不要去接近她,可是情感又不受控制,谢初素死后,他总是忍不住想起两人曾经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想起他们几乎算是一起长大,他说过会八抬大轿迎她过门,让她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子,可他食言了。 玲珑挑了两个卖相漂亮的驴打滚,她是没有钱想吃白食,却也不会过分占人便宜,因此就跟卖东西的小贩说好,给她两个尝尝味道就可以。又因为她甜蜜可爱,小贩也不会舍不得这两个驴打滚,谁知玲珑刚接过来,没张嘴吃呢,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手心上摊着几个铜板,恰好是驴打滚的价钱。 她拿起一只咬了一口,软糯有劲道的表皮下面是甜甜的流沙红豆馅儿,还稍微有些烫嘴,吃起来又香又甜,一口下去就咬下一半,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偷了东西吃的小松鼠。看在翟默眼里更是讨人喜欢,他几乎是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给她擦掉嘴角沾染的黄豆面,温声问道:“好吃么?” 玲珑眨眨眼,微微偏头避过了翟默的手,不爱搭理他,扭身就走。翟默连忙跟上,她不同他说话,他也不恼,就老老实实跟在玲珑身边帮她付钱,可玲珑完全不想要这只跟屁虫,就很不高兴地问:“你还要跟着我多久?不许跟着我。” 翟默道:“这街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走得,我走不得?” 玲珑皱眉,她的鼻子轻轻动了动,似乎在嗅空气中是什么味道,她似乎看见了这个人灵魂的颜色。 翟默爱谢初素吗? 爱的。 可翟默更爱他的母亲,更爱他的前程,也更爱他自己。他似乎是经过沉痛的抉择后才放弃了谢初素,可玲珑看一眼就知道,他其实根本不需要考虑的,所谓的挣扎不过让人更觉可笑。“你要走便走,可你别跟着我,我可不是谢初素,喜欢你喜欢到骨子里,委曲求全不要你为难。” 翟默愣住,他心中也一直难以确定玲珑是不是谢初素,只是她和初素生得一模一样,他总是忍不住将无处寄托的情感倾泻在她身上,哪怕知道她身份不同一般也不例外。 “麻烦你认清楚自己的身份好吗?”玲珑微笑嘲讽,“不要一副痴情的面孔对着我看别人,你痴不痴情你心里有数。” 恍惚间翟默像是被剥光了衣服暴露在烈日之下,无所遁形。他的深情除了感动他自己以外没有任何用,玲珑都觉得恶心了,这人的爱根本不值得入口,横竖也不是给她的,她能吃掉他的灵魂么? 正在玲珑考虑要不要把这人吃掉的时候,细腰突然被人勾住,以一股强劲的力道往后拉扯,直直撞入一个坚硬的胸膛。玲珑愣了两秒,突然发火:“你干什么呀!!!” 气得拿手去推人,皇帝直勾勾地看着她,半晌,没跟她置气,而是缓缓看向翟默,他是什么样的人物,在这样的视线下翟默根本无力承担,只能惶恐下跪要请罪,却被换了便装的老鱼仙一把扶住,带着太监特有的阴柔声调,压低嗓子:“姑爷这是做什么呢,老爷带小夫人出来游玩,还请姑爷莫要扫兴。” 玲珑哼了一声拔腿就走,皇帝连忙追上,临去前意味深长地看了翟默一眼,显然翟默之前的一举一动都被皇帝看进眼里了。 翟默如坠冰窖。 老鱼仙拦住了翟默后就跟了上去,怕惹了主子们不高兴便远远地跟着,皇帝几次三番试图握住玲珑的手都被拒绝了,他好声好气道:“宝贝儿,是朕……是为夫不好,下回决不这样了,你原谅为夫一回可好?” 玲珑觉得他好烦哦:“我又没怪你,我又不是必须要你陪着才能出来玩,我自己一个人不也挺好?” 说完拿看小孩的眼神看他:“你未免也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皇帝:…… 他不高兴了,强硬地握住她小手:“翟默跟着你做什么,他可对你做了无礼之事?” “他敢。”玲珑哼哼,“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却总朝我跟前凑,跟那个淮阳王一样,见到我就走不动路了。你的儿子女婿跟你一样好色,你反省一下吧。” 皇帝道:“我并不好色。” 玲珑努努嘴,一点都不信,就这还不好色呢,他不好色能把她这外表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留在身边?“我要是长得跟鬼一样丑,你才不会喜欢我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人那么多,可我却只喜欢你,难道还不能证明什么吗?” 玲珑噘嘴:“那谁知道呢,你昨日喜欢万贵妃,今日喜欢我,明日又会喜欢谁呢?” 皇帝觉得她开始不讲理了,握着她的小手道:“只喜欢你。” 说完凑近她耳边轻声道:“朕的龙精最后都给了谁,你不是最清楚么,嗯?” 原以为能看到美人羞怯的娇模样,谁知玲珑却白了他一眼:“你做个人吧。” 皇帝叹气,也不知道他的小美人到底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长大的,无论他说什么羞人的话,就没见她害羞过。玲珑走了两步突然啊了一声,瞪皇帝:“你刚才拉我,我手上的吃的掉地上了!” 皇帝道:“你就不好奇为夫是怎么找到的你?”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一口一个为夫听得玲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把年纪的人了能不能正经点。” 皇帝:…… “再说了这有什么好奇的,我出宫会去什么地方玩你还不知道?”玲珑试图甩开皇帝的手无果,就没什么好气,皇帝被她虐出感情来了,哪天她要是撒娇卖萌软绵绵的他反倒还不习惯,在外头被怼了一句又一句心里也还是美滋滋,就是想起方才汀兰的驸马那副痴迷的模样心里不大舒服。 皇帝自己有挺多女人,也不大会去给后宫的嫔妃考虑,但对待女儿他是溺爱的,当初给汀兰赐婚就是因为汀兰喜欢,翟默自己也不曾拒绝,既然他尚了公主,自然就得一直喜欢她,三心二意绝不可以。 然而方才驸马瞧玲珑的样子……皇帝隔了老远就看见了,他们之间是旧相识? 玲珑贸然入宫,又是通过徐渺,她究竟是何来意?皇帝不愿意去想玲珑是不是包藏祸心,但他绝不允许驸马把脑子用到玲珑身上来。他愿意给玲珑她想要的一切,不代表愿意让自己一直被蒙蔽。 最重要的是,驸马还年轻。 说白了皇帝不相信以玲珑的定力能扛过那样一位相貌才学都十分出众的男子的攻势,也许他们在一起比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更多的共同话题,这么一想皇帝心里越发不舒服,他问玲珑:“你与驸马在入宫前可曾见过?” 终于来了,玲珑还以为他不问呢。“你猜?” 皇帝不是跟她开玩笑,又来握她的小手,紧紧捏在掌心:“先回答我。” “见过。”玲珑点头,“不止见过,我还曾经是他的未婚妻,差一点儿我们就成亲了。” 皇帝彻底愣住,他准备留下玲珑的时候就没想过去挖掘她的过去,可不去挖掘不代表他不好奇,而现在他已经后悔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了。 这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呢! 410.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 玲珑本来自己玩得挺好的, 皇帝非要问她,这不是给他自己添堵么?鉴于皇帝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难看, 玲珑就想继续火上浇油:“不仅是驸马, 淮阳王徐显也对我表示过好感,还说要进王府做妾呢,你觉得怎么样?” 皇帝还能觉得怎么样?他咬着牙道:“为何不早些告诉朕?” “你没问呀!”玲珑理直气壮地回答,“你要是问了我肯定告诉你的呀, 可是谁叫你不问呢?” 她的眼睛睁的又圆又亮又天真, “再说了, 喜欢我的人可太多了,只不过你的女婿跟你儿子恰巧都喜欢我而已。” 皇帝:…… 他忍不住又问:“那你又是如何与老大相识的?” 玲珑想了想,跟他说实话:“因为他们都想让我做妾, 那与其做驸马跟王爷的妾, 我不如做皇帝的妾。”说完感觉有点伤人,就补充道, “但你比我想象中好。” 一时间皇帝不知道自己是该先生气呢还是先该表示荣幸,能从玲珑嘴里听到一句好那真比登天都难。他忍不住开始阴谋论,心想老大是怎样知道的,又为何要帮她?难道说沉寂了这么多年, 老大都是在装样子? 在他思索之时, 玲珑像是看出他在想什么一样拍了拍他的肩:“是我主动去找徐渺的, 因为除了他, 其他有身份的人我也见不着啊, 他帮了我, 你怎么还在心底说人家坏话。” 皇帝皱眉:“朕说他坏话怎么了,朕说他坏话,你不高兴?” “你说他坏话我不管,可是我都跟你说了有人欺负我,你第一时间居然不是去教训欺负我的人而是去骂帮助我的人,你是真的喜欢我么?该不会是说来哄我的吧?” 她立时就有了底气,甩开皇帝的手叉腰,凶巴巴的,其实这样子跟只抓狂的小猫差不多,威慑力没几分,又凶又奶,皇帝瞧着都没气了,登时笑出声:“自然是真的,只是老大多年不曾回宫……” “人家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一回来你就怀疑人家,那你怎么不怀疑你的宝贝淮阳王啊?是舍不得怀疑呢,还是因为他的母亲是万贵妃?” 皇帝本来是想好好跟玲珑聊聊徐渺的,谁知道她就这么轻轻松松转移了话题从而让他头冒冷汗。根据相处这么久的经验来说,一旦玲珑开始提万贵妃,那就证明接下来有好一场仗要打,皇帝都被她折磨怕了,她要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他都能满足,惟独这个事儿,皇帝被翻旧账翻的头皮发麻。 分明宠爱万贵妃也是在遇到她之前的事儿了,可不知为何玲珑一张嘴皇帝还是心里发慌。平时他处理政务,万贵妃经常会送些汤汤水水的来,大部分都叫老鱼仙给挡了,剩下时机掐的巧,万贵妃能见着他的时候,皇帝简直连看一眼都不敢,就怕玲珑知道了又不高兴。 她一不开心,皇帝心里头就难受。 这要还不是真心喜欢,那什么样才是? “老三是朕看着长大的,聪明伶俐又有孝心,朕自然偏向他。”皇帝解释,然后轻叹,“玲珑宝贝儿,朕曾想过许多次,倘若你给朕生下个一儿半女,朕定会爱他们如珠如宝,远胜其他儿女。” 玲珑心想,我才不给你生呢。 但也不抓着不放了,拿眼睛斜睨皇帝,“你嘴上这样说,要是我跟万贵妃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要是万贵妃汀兰徐显跟我四个人都掉水里,你先救谁?” 皇帝想都不想便答道:“自然是你。” 玲珑满意地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她总算是消气了,对他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意思是给他牵,就代表这事儿雨过天晴了。皇帝暗自松了口气,他说带她出来玩之前做过准备,要带她去尝尝京城的名菜及小吃,谁知道中途冒出点急事耽误了时辰,惹她生气一个人偷跑,眼下总算是主动给手牵。皇帝一边牵着玲珑朝前走一边教育:“下次生气不可以一个人跑掉。” “下次的事情得下次再说,万一下次你把我气得更厉害了呢?” 皇帝失笑:“朕什么时候气你了?你说什么朕不是百依百顺?” 玲珑看了他一眼,哼哼一声。 她心里没什么人或事能留下痕迹,爱恨情仇都来得快也去得快,可皇帝却并非如此。此前他不曾对玲珑的过去多有探究,如今却是不得不探究。老鱼仙跟了他多年,只消皇帝给个眼神就知道要做什么,吩咐了人去查。 谢初素及其父亲谢万书是从家乡不远千里赶来京城,父女俩相依为命,没什么亲人,后来双双殒命,更是无人替他们讨公道,只消稍加打点便能将痕迹全部抹去。可万贵妃的手伸得再长,皇帝手下那批搜集情报的暗卫也能查的清清楚楚。 从汀兰骄纵妄为到翟默忘恩负义意图□□为妾,再到万贵妃命人打死谢万书,淮阳王趁势逼谢初素做妾,谢初素自毁容貌防火**,桩桩件件查的是事无巨细,皇帝手里捏着密信,老鱼仙在边上头都不敢抬,可就是听圣上这喘息也知道,定然是雷霆大怒了。 皇帝还没有老糊涂,他的妃子跟儿女就能背着他做出这样的事来,有朝一日若是真叫淮阳王登上大宝,岂不是更加荒唐?他的女儿瞧上了有未婚妻的男子,堂堂公主,金枝玉叶,竟做出这等下作事,活似嫁不出去! 还有那翟默! 当初殿试皇帝有多欣赏他的才华,有多么想要重用他,现在就有多么厌恶! 谢万书对翟默可说是恩同再造,不仅免除他的束脩,还亲自教导他,帮他照料寡母,又出银子送他进京赶考,更是将如花似玉的女儿许配给他,然翟默想都不想便翻脸无情,这样的人,品行败坏,如何担当国之栋梁?便是再有才华本事,皇帝也不会用。 若是和和气气的悔婚,认了贪图荣华的名头也还罢了,偏偏做了这档子事却还要面子,竟要未婚妻给自己做妾!简直可笑! 至于万贵妃跟徐显,能不知道汀兰做错了么?可他们明明知道,却没有制止,反而助纣为虐,好一个温柔似水的万贵妃,竟将要告御状的谢万书给活活打死了!徐显帮着汀兰威胁翟默便罢,还做梦要纳谢初素为妾! 御书房内山雨欲来,老鱼仙低着头默默站着不敢彰显存在感,昨儿个圣上陪小娘娘出宫玩回来还心情大好,谁知道就短短一天的工夫,密信就摆到桌上来了。圣上一拆开,老鱼仙就觉得御书房温度骤降,他只能低头不吭声,只求圣上的怒火别烧到自己身上来。 谁知皇帝的怒气却在到达一个顶点后慢慢收敛起来,转而盯着密信若有所思。老鱼仙飞快看了一眼,就见皇帝起身,他连忙跟上,还以为圣上是要去问罪,谁知却是去的小娘娘在的方向。 一到寝宫门口老鱼仙就被留下了,不仅如此,皇帝挥退了所有人,玲珑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她把自己的双手当成两个人,听到脚步声头都懒得抬。 皇帝拈走一颗棋子,她才眨着眼睛看他:“你今天回来的有点早。” 皇帝意味深长道:“是啊,朕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那也别问我呀,我可不喜欢帮人解决问题。” 随后就看见一叠厚厚的信纸放到了棋盘上。玲珑奇怪地看过去,被放在最上面的一张稍微折了一下,很是显眼,写得正是谢初素毁去容颜放火烧身的信息。 “你到底是谁?” 不怪皇帝想不通,按照暗卫查来的消息,谢初素深受父亲谢万书影响,有一身傲骨,宁死不屈,但平日里待人接物十分温婉善良,而且体贴人意,谢万书醉心学问,家里大大小小事宜全是谢初素一手打理,是个典型的贤内助式女子。 再看看玲珑? 除了都是女人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更何况谢初素容貌已毁烈火焚身,可皇帝抱过玲珑无数次,她浑身肌肤没有丝毫瑕疵,宛若凝脂,一张小脸更是精致,绝不是有受过伤的样子。 皇帝见过容貌有损之人,像谢初素脸上那般深可见骨的伤口,就是大罗神仙也难拯救。 所以她说她是驸马的未婚妻,究竟是真是假? 面对皇帝的质疑,玲珑一边把玩手心的棋子一边笑:“我是玲珑啊。” 皇帝盯着她,只看到她没有丝毫惧色,甚至冲他露出了个甜美的笑容。“你跟谢初素是什么关系?为何与她生得如此相似,又为何要帮她?” 与密信同时送来的还有谢初素的画像,着实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与玲珑十分相似,只不过较之玲珑要逊色几分。 哪怕容颜相近,气质也不尽相同。 玲珑松开手,棋子便哗啦啦地落满棋盘,颇为刺耳,她问:“你这样问我,是怕我要害你的万贵妃呢,还是怕我不是真的喜欢你?” 皇帝愣在当场。 411.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一)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一) 玲珑玩着自己的头发, 等着皇帝的回答。但他很显然不想要回答, 因为他眼神闪烁, 颇为不自在,最后在玲珑的凝视下居然选择了狼狈别开头! 这太荒谬、太可笑,也太不像话了。 他活到这把年纪, 居然为了个小姑娘患得患失要死要活,皇帝发觉玲珑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与其说是他质问她是否别有用心, 倒不如说他只是怕她想要报仇,于是假意靠近,其实对他没有半分真心。 玲珑想了想,难得不那么任性, 而是朝皇帝伸开双手:“你来抱抱我呀。” 皇帝站在原地没动,她就又催了一遍:“快点嘛。” 声音软绵绵的,听得人心都化了。 皇帝这回把她抱住了, 娇软的小身子圈在怀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玲珑蹭了蹭他的脸, 很认真地告诉他:“我喜欢你当然是真的, 你就对你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吗?你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对我更好, 我想要什么你都给我,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喜欢你呢?再说了, 不管我是谁, 我都没瞎,别人跟你比起来,我自然是选你的。” 她实在太会找话说了,全是皇帝想听的。他本来抱着她的双手还略微有些僵硬,到后来就不肯放开了。玲珑想要皇帝的爱,皇帝待她又是真的好,自然不会让他不痛快,只是她还不大会哄人,语言稚嫩天真,但偏是这样的稚嫩天真,远比花言巧语更让皇帝受用。 “至于我是谁……”玲珑没想过隐瞒自己的身份,“我是龙啊。” 岂料皇帝却笑了,很显然没把她的话当真。就亲了亲她粉嫩的小脸蛋说:“好了,朕又没有一定要你告诉朕。” 玲珑皱眉:“我说的是真的。” “好好好。”皇帝全然拿她当耍脾气的小孩子看,语气很是纵容,好像不管玲珑说什么他都信,“朕信你。” 玲珑小脸皱成一团,虽然皇帝说信她,可是她怎么就觉得他有点言不由衷呢? 但她也懒得追根究底,这事儿就算过去了,玲珑自然是不受影响,然而皇帝心中却对翟默有了计较。在他看来,他当初给翟默跟汀兰赐婚,虽说是汀兰与万贵妃的请求,可皇帝不是那种不顾臣子想法的君主,汀兰是他心爱的女儿,她的驸马自然是千挑万选,翟默哪哪儿都好,皇帝也是满意的。 身为人父,他自是希望女儿一生幸福美满,便在私下召见了翟默,询问他可有婚配。 皇帝还没到老眼昏花记忆力衰退的年纪,若非翟默暗示心无所属,他也不会下那道赐婚的圣旨。 此人一心爱慕名利权势,连对自己恩同再造的启蒙恩师及未婚妻都能抛弃,甚至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而心如磐石,可见其人冷酷凉薄,这样的人,再有才华本事,皇帝也不愿意重用。 因此翟默发觉自己被圣上冷落了,这种冷落很高级,从前他的官职虽然不大,可手中握的都是实权,多多历练几年,按照圣上对自己的赞赏与看好,平步青云不也是问题。然而前些日子圣上突然给他升了官,官职听起来是大了些,手头却一点实权都没有,分明是个空壳子! 当初一同中举的人,如今都在六部各司其职,也许官位没有翟默大,可一看架势就知道圣上是要培养重用的,其中有两位因为政绩出色还被圣上亲自指点过,出去谁不羡慕他们是天子门生? 翟默心下焦急,他愿意尚公主,并非是对公主情根深种,他只是考虑到了自己倘若拒绝公主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的仕途。 可要是因为尚了公主使得仕途尽毁,那他付出的又还有什么意义? 汀兰公主自幼得皇帝宠爱,性子骄纵,占有欲极强,翟默根本就不喜欢她。 只是到了如今这地步,除了汀兰,也没有人能帮他了。 两人之前还因为翟默给谢初素画像争执过,汀兰虽跋扈,对翟默却是一往情深,两人闹了别扭,翟默不需要说话,汀兰忍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求和。翟默又委婉暗示了自己的处境,汀兰便怒了! 她喜欢翟默便是因为他文采出众,当初金銮殿上真是一鸣惊人,其他所有举子站在他身边都不及他一半风采,登时便叫偷看的汀兰乱了一颗芳心。她是那样心悦他,怎么能让他不开心? 当时便夸下海口入宫来见皇帝。 只是她忘了,皇帝是疼爱她的父亲,却也是英明的帝王。她一张嘴皇帝就知道是为何而来,面上的笑意变淡了些,意味深长道:“是你自己要入宫,还是驸马要你来的?” 汀兰说:“自然是儿臣自己要来!驸马他无心名利,是儿臣见不得他满腔抱负无处施展!父皇不是最看重有真本事的臣子了吗?驸马是哪里做得不好,父皇才不想重用他了?” 皇帝知道自己女儿的脑子没遗传到她母亲那样的灵光,能说出这些话说没人教他都不信。只是他的考量并不打算跟汀兰说,便淡淡道:“尚了公主便断了仕途,别跟朕说你不知道。” 汀兰顿时语塞,她的其他嫁了人的姐妹,驸马都是领了个闲差,可那些人怎么能跟她的翟默相提并论?翟默可是有治国之才的! 她还要再说,就听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谁呀,怎么这么吵,把她嘴巴缝上行不行?” 一听到这声音,汀兰便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玲珑本来在御书房后面的内室睡觉,前面汀兰一番口沫横飞把她给吵醒了,她就不是很高兴,走了出来。 之前皇帝把她哄睡了,因着穿衣服睡得不舒服,便将她的外衫脱了下来,身上只有一件大红色的衫子,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真是说不出的绝色尤物,这份风情远胜万贵妃。汀兰看惯了自己母亲的美貌,也仍被这样的艳色冲击到。 她有点怕玲珑。 还有点心虚,因为父皇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她自然也是不会跟父皇说的——横竖已经死无对证。可玲珑与谢初素生得极为相似的容貌让汀兰十分心慌,她都不敢跟玲珑对视。当初一同中举的人,如今都在六部各司其职,也许官位没有翟默大,可一看架势就知道圣上是要培养重用的,其中有两位因为政绩出色还被圣上亲自指点过,出去谁不羡慕他们是天子门生? 翟默心下焦急,他愿意尚公主,并非是对公主情根深种,他只是考虑到了自己倘若拒绝公主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的仕途。 可要是因为尚了公主使得仕途尽毁,那他付出的又还有什么意义? 汀兰公主自幼得皇帝宠爱,性子骄纵,占有欲极强,翟默根本就不喜欢她。 只是到了如今这地步,除了汀兰,也没有人能帮他了。 两人之前还因为翟默给谢初素画像争执过,汀兰虽跋扈,对翟默却是一往情深,两人闹了别扭,翟默不需要说话,汀兰忍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求和。翟默又委婉暗示了自己的处境,汀兰便怒了! 她喜欢翟默便是因为他文采出众,当初金銮殿上真是一鸣惊人,其他所有举子站在他身边都不及他一半风采,登时便叫偷看的汀兰乱了一颗芳心。她是那样心悦他,怎么能让他不开心? 当时便夸下海口入宫来见皇帝。 只是她忘了,皇帝是疼爱她的父亲,却也是英明的帝王。她一张嘴皇帝就知道是为何而来,面上的笑意变淡了些,意味深长道:“是你自己要入宫,还是驸马要你来的?” 汀兰说:“自然是儿臣自己要来!驸马他无心名利,是儿臣见不得他满腔抱负无处施展!父皇不是最看重有真本事的臣子了吗?驸马是哪里做得不好,父皇才不想重用他了?” 皇帝知道自己女儿的脑子没遗传到她母亲那样的灵光,能说出这些话说没人教他都不信。只是他的考量并不打算跟汀兰说,便淡淡道:“尚了公主便断了仕途,别跟朕说你不知道。” 汀兰顿时语塞,她的其他嫁了人的姐妹,驸马都是领了个闲差,可那些人怎么能跟她的翟默相提并论?翟默可是有治国之才的! 她还要再说,就听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谁呀,怎么这么吵,把她嘴巴缝上行不行?” 一听到这声音,汀兰便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玲珑本来在御书房后面的内室睡觉,前面汀兰一番口沫横飞把她给吵醒了,她就不是很高兴,走了出来。 之前皇帝把她哄睡了,因着穿衣服睡得不舒服,便将她的外衫脱了下来,身上只有一件大红色的衫子,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真是说不出的绝色尤物,这份风情远胜万贵妃。汀兰看惯了自己母亲的美貌,也仍被这样的艳色冲击到。 她有点怕玲珑。 还有点心虚,因为父皇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她自然也是不会跟父皇说的——横竖已经死无对证。可玲珑与谢初素生得极为相似的容貌让汀兰十分心慌,她都不敢跟玲珑对视。 412.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二)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二) 若不去想, 倒也还好, 不是不能忍受,可夜深人静,一人独眠, 想尽了法子也见不着圣上, 那种苦痛,盛宠多年的万贵妃又如何能忍耐? 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过几个得圣上心的嫔妃,可最终圣宠不衰的也惟独她一人, 如今打横出现个玲珑,那么青涩的小姑娘,怎么就能让阅尽千帆的圣上心动?甚至立她为后?万贵妃本以为圣上不会再立后的。 她也眼馋那个位子,可圣上不提, 她也就不要, 他怎么能给那么点大的少女呢?小皇后有什么好?能为他排忧解难?能体贴圣心? 玲珑虽然成了皇后, 但她向来是个甩手掌柜,后宫还是万贵妃在把持,这人吧, 就是不甘心,就是好奇心强, 万贵妃借着手头之便,朝玲珑身边安插了不少人, 只可惜皇帝都给筛了出来, 把玲珑保护的滴水不漏, 唯一能靠近些的也只能做些洒扫的粗活。 万贵妃能不恨么! 几十年了, 圣上何曾插手过后宫女人间的事儿? 而哪怕是不能靠近玲珑,她也对玲珑的任性娇气多有耳闻。万贵妃所得知的玲珑跟皇帝的相处方式是她完全想象不出来的,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要圣上给自己当马骑!她越想越觉得玲珑不好,觉得圣上早晚有一日会厌倦,可随着时间过去,圣上非但没有厌倦,反而对小皇后愈发痴迷。 从前虽说是修身养性,不怎么翻牌子,一个月里也是能有几次宠幸的,如今倒好,自打小皇后入了宫,后宫嫔妃们就没沾过一滴雨露! 汀兰滔滔不绝说了半天,才发觉母妃在出神,顿时摇晃两下,万贵妃恍然,然后轻轻道:“此事你先不要管了,让驸马谨言慎行吧。你跟他说清楚,他会明白其中利害的。” “可是——” “好了,去吧。” 汀兰咬着唇,万贵妃已是一脸疲色地摆手要她走。她不想走,翟默是她心爱之人,她就是要给他世上最好的,怎么能让他受委屈?她就是要让他知道,她跟那个出身卑贱的谢初素不一样,她能给他更多! 就这样过了没多久,眼看皇帝又要过寿辰了,也就是说玲珑入宫将满一年。皇帝不是个重女色之人,后宫嫔妃有些入宫数十年也仍然是个答应,想要晋位份十分艰难,如玲珑这般入宫一年就当了小半年皇后的,古往今来也没几个。奈何皇帝就是惯着她,她虽是折腾了点娇气了点,却也不无理取闹。 往年皇帝到了生辰心情都很愉悦,今年却不然,不仅不愉悦,整个朝堂都弥漫着一股低气压,臣子们上朝的时候个个心底忐忑,尤其是那些年轻的刚入仕不久的臣子,圣上最近瞧他们可不顺眼了。 所有人都察觉到圣上心情不好,惟独那个最该察觉到的没有。 玲珑仍然是每天过得快快乐乐,才不管皇帝心情怎么样。只要他不把坏心情发泄到她身上,她就很能自得其乐。 然而这副模样看得皇帝不高兴了,自打他知道玲珑跟驸马之间那点似有若无的关系之后——甭管他嘴上说自己多么不在意,多么不管她的过去,但嫉妒是肯定要嫉妒的,尤其是暗卫调查后的结果显示,她曾是个多么娇弱温婉的女子,皇帝即便对温婉的女子没什么向往,可只要一想到她那样的一面曾经属于旁人,那真是气得一魂出窍二魂升天! 是以今日回来就恶狠狠地哼了一声,也不抱玲珑,坐在边上生闷气,跟个老小孩似的。 玲珑正在玩,听到这一哼,顿时放下手中玩具好奇扭头:“你怎么啦?” 皇帝说:“你猜。” 玲珑眨了眨眼,毫无头绪,早上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突然炸了是什么鬼?难道是有人惹他了?“你这几日总是阴阳怪气的,怎么,没在别人身上发泄,还要找我麻烦?” 阴阳怪气? 他都闷闷不乐了好些天,合着到她眼里,就是个阴阳怪气?? 皇帝不敢置信地看向她:“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朕?!朕不开心,你就不能哄哄朕?!” “你都多大了呀!”玲珑也不高兴了,觉得他发脾气。“我叫你爹爹都是轻的,哪有我哄你的道理?你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皇帝成功被气得站起来走人! 不过他刚走了两步就后悔了,但是要回头吧,又比较爱面子,就希望玲珑能挽留一下,结果玲珑看了他一眼又继续玩,这回真把皇帝气得不行,他心想得给她点颜色看看,甩了袖子头也不回! 结果眼角余光瞧见老鱼仙要跟上,喝斥:“你这老货,朕还要你跟?!” 老鱼仙自小陪着皇帝一起长大,一听语气就知道圣上的意思,赶紧打了自己个嘴巴子:“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皇帝这才满意地走了。 玲珑玩着新玩具,皇帝政务繁忙,便在民间寻了能工巧匠给她做出许多小玩意儿,她也很是喜欢,打发时间不觉无聊。但老鱼仙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太无法忽视了,她只好问:“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有话要说?” 老鱼仙心想奴才就等着小娘娘您这句呢!连忙委婉地把皇帝这些日子的烦恼给表达了出来。圣上爱面子,他自然不能直说,小娘娘冰雪聪明,稍加暗示就能懂。说完一连串,老鱼仙一脸期待,小娘娘定然明白了吧? 玲珑茫然:“啊?” 她是感觉到皇帝最近心情不大好的,仿佛看到她就生气,又舍不得对她生气,总之整个人非常别扭,也不知在胡思乱想什么。可玲珑哪里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所以她根本就没当回事,每天快快乐乐地玩自己的,一点都不知道上了年纪的老家伙已经悲春伤秋到什么地步了。 他们之前不是说过这种话题嘛,什么岁数大小谁先死什么的,皇帝还抱着她喃喃说舍不得让她殉葬,又叽哩哇啦一大堆,说实在的他说话的时候玲珑全程神游天外,回想早膳吃的糯米山楂豆沙包的味道。 不过后来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又开始了? 他们两个到底是谁比较作啊? 老鱼仙清清嗓子道:“圣上心系小娘娘,对小娘娘爱重不已,这晚膳还没用呢,对身子骨可不好。要不……奴才命人传膳,小娘娘去寻圣上回来?” 说的小心翼翼,生怕玲珑拒绝。 谁知玲珑干脆地回答:“哦好。” 居然这么好说话!老鱼仙都惊呆了! 玲珑起身叫人给自己披了外衫就去找皇帝,轻叹,她是不大懂人类老男人的想法啦,不过皇帝对她好,她也愿意哄哄他的。“爱”这种东西,玲珑对之渴求,有人给予,哪有不珍惜的道理呢? 皇帝生闷气也是老老实实待在御书房,生怕玲珑不来找他,连门都是打开的。玲珑挥挥手让其他人下去,皇帝背对着她不肯回头,她就直接扑到他背上,从身后抱住皇帝脖子说:“你怎么又发脾气呀?你比我还喜欢发脾气。” 皇帝不肯承认:“胡说,朕怎么可能比你还喜欢发脾气。” 玲珑努努嘴:“那你在生什么气呢?马上就要过生辰了,到时候多少人来为你贺寿,你应该高兴一点。”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一点都不想过生辰! 皇帝没回话,玲珑想起老鱼仙话里话外的暗示,就笑:“你老一岁跟老十岁区别不大啊,反正都比我老。” 皇帝:…… “你给朕走。” “哎呀。”玲珑强硬地捧住他的脸,“我不在乎这个的呀!我要是在乎年岁,干嘛喜欢你呢?徐渺不好吗?淮阳王不好吗?你有那么多长得好看又有钱的儿子,我偏偏选了你,你还不懂为什么吗?” 皇帝心里受用却还嘴硬:“谁知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喜欢老一点的。” 自己赌气说自己老,又不许人家说他老,真是男人心海底针。“那不是更好?你的儿子们都没有你老,所以我只喜欢你啊。” 说完又想了想,在皇帝脸上亲了口:“每个人都会变老,也都会死去,无尽的生命虽然很快乐,可是在有限的时间里遇到喜欢的人,不是也很幸福吗?就算短暂一点又怎样呢?你都这么老了,咱们在一起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你怎么能把这样珍贵的时间用来跟我赌气?” “再说了,我不觉得你老啊,你还是很英俊很高大,对我也很好。” 最后补充一句振奋皇帝雄心:“在床上也很勇猛,宝刀未老。” 皇帝嘴角已经不受控制地朝上翘,但他还是拿乔,平时都是他哄着宠着惯着,难得有朝一日她也来哄他,就想多听会好话。故意压低语气,问:“还有呢?朕就这么点好?” 作的不行。 “哪里都好,我都数不清了。” “嗯,那比汀兰的驸马如何?” 玲珑想都不想就说:“你怎么能跟他比?” 皇帝脸立时就黑了,正要发火,就听她说话大喘气地接了后一句,“他哪里比得上你!” 413.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三)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三) 皇帝被玲珑几句话哄得心花怒放, 之前在气什么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只咧着嘴笑:“宝贝儿当真这样以为?” 玲珑的耐性是有限的。她皱了皱眉, “嗯。” 皇帝便欢喜地将她揽进怀里,玲珑嫌他太用力了就使劲推他, 理直气壮地说:“虽然你比他强,可我还是讨厌他, 还是要他死。” 皇帝倒是不在意翟默的死活,可汀兰是他的女儿, 翟默若是死了,汀兰势必大受打击。 他将这话跟玲珑说了, 心中颇为忐忑, 玲珑笑道:“翟默死了,她就大受打击,你这做爹的就心疼了?翟默仅是与谢家悔婚, 谢家父女之死又不是他亲自所为, 于是便罪不至死?” 不知为何, 皇帝心底突然咯噔一下。 但凡手握重权之人, 大都宽于律己严以待人, 觉着出身卑微的人为他们死都是荣幸,下贱的性命自然比不得金枝玉叶。皇帝虽然公正, 却也有私心, 汀兰是有错, 却绝不算大错, 身为父亲, 他自然是要保护的。 可玲珑不高兴了。 “好啊,你心疼你的宝贝女儿,我能理解,可你心疼女儿便算了,连女婿也一并心疼上了?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旁人,是你那芝兰玉树的女婿吧?听说当初殿试,你对他可是赞赏有加。若是如此,我倒也能懂,毕竟翟默皮相生得确实是好,否则你的女儿,堂堂公主,血统高贵的金枝玉叶,怎么会像个荡|妇般厚颜无耻抢旁人的未婚夫,还恬不知耻地把人家苦主一家给逼死呢?” 说完捂嘴娇笑,看着皇帝的眼睛讽刺十足:“原来是亲爹亲娘教得好呀!” 她突然踹了皇帝一脚,冷冰冰的,变脸极快:“我不喜欢你了。” 这一脚踹的实打实,还踹在男人最脆弱的地方,皇帝本想说话,因为这重创顿时疼得弯腰不起,玲珑却没有丝毫留恋,转身就走。 她本就对人类没有期望,他们做出什么事她都觉得理所应当。 皇帝愿意听她的最好,不愿意听,她也有别的法子。 等皇帝勉强能动了,玲珑却已消失无踪。她就跟来时一样,走得也潇洒,毫无留恋。皇帝当时便大发雷霆,却又压着人不让传出去,暗中命人去寻,结果却得知玲珑去找徐渺了! 可把皇帝给气死了!当天的政务都没处理,换了常服便亲自骑马去抓人。徐渺自打玲珑当上皇后没多久就又回到了山里,每日像以往一样念佛诵经,皇帝就不懂玲珑究竟是看上徐渺哪一点了! 等他到了,玲珑正坐在后院吃一盘枣子,新鲜的,徐渺亲自给她打下来,又给她洗的干干净净端上,她瞧见皇帝,眼皮子都没动一下,全作没看见。 她能无视皇帝,徐渺可不能。结果皇帝压根没理他,对他摆摆手就让他免礼,忍着怒气问玲珑:“谁准你又闹脾气偷偷跑出来?外面这样危险,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宫里一群人都看不住她,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本事,固若金汤的皇宫仿佛菜市场叫她来去自如! “不要你管。”玲珑阴阳怪气地说,“圣上一心只有自己的宝贝女儿,我算什么呀,怎么能劳烦圣上来找?我仔细考虑了,觉得汀兰公主还是不够高贵,不如这样,圣上让万贵妃当皇后,汀兰就是正儿八经的嫡出金贵小公主了,到时候甭说一个翟默,就是瞧上十个八个旁人的未婚夫,也能一并收在后院,日日颠鸾倒凤好不快活!今儿个点玉树临风的,明儿个点高大魁梧的,一个月有三十日,还能轮班制呢!” 皇帝被她嘲讽的面红耳赤,徐渺在边上老老实实低着头,却忍不住笑。他跟玲珑相处时间不算很久,却差不多有些了解她的性子。父皇为人他也知道,清正讲理,唯一就是对孩子有些溺爱。他是因为母后及母后母族才得了父皇厌恶,可说是厌恶,也并没有短缺他,是他自己想要避开锋芒。 汀兰所为,在皇家眼中,着实算不上什么大事。律法是上位者用来巩固统治的,更别提汀兰还是父皇最疼爱的女儿,要他问罪可不容易。 身为皇子,谁敢说对那个位子没有渴望?从前万贵妃跟老二是他的劲敌,玲珑入宫后,局势便有了变化。虽然玲珑并没有实质上给予徐渺帮助,但徐渺仍然从中得了好处——万贵妃失宠,徐显束手束脚,他们不好行动,就是徐渺的机会。 父皇说不定就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还壮年,并不愿意看到儿子们现在就为了那个位子争的头破血流,但儿子们之间互相竞争也不一定是坏事。因此徐渺行事万分谨慎小心,因他比谁都清楚,他这位父皇可不是个老糊涂。 皇帝这一生励精图治,唯一就是栽在玲珑身上。为她痴为她笑为她做了许多这辈子都没做过的事,不说徐渺,就是跟了皇帝半辈子的老鱼仙都暗暗心惊。 他简直就是着了魔了。 玲珑一顿讽刺,皇帝清清嗓子想要哄她,又看见边上的徐渺,顿觉碍眼,沉声道:“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徐渺恭恭敬敬拱手:“儿臣告退。” 玲珑拿起一颗枣子砸向皇帝:“干什么呀你?你要他走就走?徐渺不准走!” 现下皇帝是彻底信了玲珑跟徐渺不是上下属的关系了——就她这性子,能纡尊降贵给人效力?怕不是要把对方欺压到脚底抬不起头来。 他便叹了口气道:“你一不开心就跑掉,知不知道朕会担心?” 回答他的是很冲的语气:“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 小姑娘是真的没心没肺,说起伤人的话来是一句一把刀子,全不留情。皇帝又道:“朕是疼爱汀兰,可那翟默算什么,能让朕为他与你起了龃龉?你哪怕给朕说句话的时间,也不至于这般误会。” 想起她头也不回的那句我不喜欢你了,皇帝一路上心肝脾肺肾都疼。他是疼儿女,又格外疼汀兰,可那些疼爱加在一起有给她的多不?她怎么就这样不讲理呢? 玲珑说:“谁说我没给你时间?明明是你——” 娇嫩的声音戛然而止,皇帝好整以暇地看过去,微微歪了下头,眼神揶揄:“朕怎样?” 玲珑有点尴尬,也有点担忧,她还是挺想再让皇帝活个几十年伺候她的,不过……她那一脚……万一他要是废了,她可不会留下来啊。于是转移怒火对准徐渺:“你还在这里干什么,看我唱戏吗?” 徐渺无辜死了!一会不给走一会撵着走,他做错什么了! 等只剩下两人,玲珑才对皇帝招招手,意思是许他坐在她身边了。皇帝一落座,一只柔软的小手就摸了过来,还捏了捏,颇有些担心:“有感觉吗?” 一碰到玲珑皇帝就跟灌了药一样的兴奋,确定没问题玲珑把手一松,兴致缺缺:“你要是想,回去找你的那些妃子去。” 皇帝满腔□□瞬间被浇熄,他好声好气道:“有了你之后,朕就没碰过旁人了,以后也不会。” 玲珑拿起一颗枣子,咔嚓咬下去,枣树是徐渺修行后种的,长得很好,鲜甜无比。皇帝瞧着那红唇白齿,心下微动,忍不住过去想亲吻,被玲珑推开:“你刚刚说翟默,准备怎么处置?” 知晓她是要谈正事,须得谈好了才有一亲芳泽的机会,皇帝也收了心思,修长的手掌伸出,示意玲珑把枣核吐到他掌心。她不明所以第吐了,他再把枣核放到边上的小碟子里,伺候的比太监都精心。“谢家一事,汀兰有错,可归根究底,问题还是出在翟默身上。那不过是个没有担当贪图名利之人,即便不是汀兰,有朝一日他想要借风上青云,也有千百个理由来背信弃义。” 这倒是句人话。 “朕可没有强迫他做这个驸马。汀兰是朕的女儿,她的驸马朕自然要过眼。朕召见翟默的时候,他可丝毫未提他有个未婚妻,更没有提未婚妻一家对他诸多恩情。后来朕观那嫌贫爱富的翟默之母,便可晓得,有这样一位母亲,教导不出什么栋梁之才。” 翟默之母作为一个寡妇,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拔大,又一定要他读书,确实是付出了心血,也很坚强有韧性。一朝富贵便忘本,从前觉得腹有诗书的谢初素温婉可人,儿子中了状元,便觉得谢初素配不上了,可谓是冷血至极。 皇帝派人查的清清楚楚,若非谢家父女,别说是高中状元,就是连书,翟默也读不起!他那个只会给人洗衣赚两个铜板维持温饱的母亲,如何供得起他读书?供得起他赶考的盘缠?供得起他那些笔墨纸砚? 只可惜谢万书一生清誉,到老却看走了眼,将个白眼狼当做佳婿。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玲珑点头,“这一点我不跟你争。” 翟默母子确实是狼心狗肺。 “世间的父亲都如你这般么?”她问,“因着幼时抱过软嫩娇小的儿女,看着他们长大,爱着他们,一叶障目,便觉得他们哪里都好?” 414.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四)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四) 对于玲珑的问题, 皇帝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张帕子, 先仔仔细细擦干净了给玲珑接枣核的掌心,朝她伸着:“到朕怀里来。” 玲珑眼皮子一掀:“不要。” 行吧,她不过来, 他过去也成。 皇帝起身, 把玲珑从石凳子上抱起,然后自己坐到她的凳子上, 再把她放在怀里,双臂则紧紧圈着她的细腰,仿佛是怕她一言不合又逃掉。“有人让你不高兴了,你会怎么处理?” 她便理所当然地回答:“弄死不就好了?” 说完皱了皱鼻子, 好像皇帝说的话很奇怪,“谁让我不高兴, 我就让他更不高兴,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看不顺眼的通通毁灭掉,我自然就会高兴了。” 这一番话可真是冷血至极, 在她眼里人命仿佛不是人命,只是拿来取悦她的玩具。 皇帝倒是不意外玲珑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不短了, 心知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天真稚嫩, 时常说些烂漫的话, 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狠心残忍。最令人震惊的是, 这份冷血并不是她刻意伪装, 也并非她性格扭曲,而是本性如此。就好像人吃鸡鸭鱼羊猪牛,不会将牲畜的性命当作一回事,她也不将人命当回事。 你会因为拍死一只蚊子,剖开一条鱼对它们心生愧疚吗?会有人因别人食用家畜的肉批判对方残酷无情吗? “人与兽是不同的。”皇帝温声道,“宝贝说说看,老虎狮子的爪牙比起人类来,厉害不厉害?” 玲珑点点头,她曾经独自在人类世界沉睡了许久,从没有生命到人类繁衍,虽然没有全部看在眼里,却也大致上明白整个过程,也见过山里凶猛的野兽将人类撕成碎片。和有着尖锐爪牙以及丰富捕猎技巧的野兽比起来,人类可真是太脆弱了,他们的牙齿不够锋利,爪子也没有任何威胁性,简直就是弱的不能再弱了。 最有趣的是,人类是她见过第一种会用思想来禁锢甚至来屠杀同类的生物,在此之前玲珑所见到的动物的智力和人类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可是这么厉害的老虎狮子,却被关在人类制作的笼子里,学会了顶球钻火圈谄媚讨好人类。” 玲珑有点不懂他想说什么,但他说的的确是她一直以来都很好奇的事,勾起了兴趣,她就乖乖坐在皇帝怀里没有挣扎也没有乱动,甚至连枣子都不吃了安静听他说。 “法律、秩序,还有道德,在约束别人之前,应该先要约束自己。我们生而为人,是有思想的独立的个体,正因如此,才学会团结、互助、友善,你不能否认,这是美好的品质。” 玲珑点头,她遇到过这样的人。“可是也有很多不好的品质。” “这就是法律秩序还有道德的重要所在,老虎狮子再凶猛也比不过人类的智慧,人类需要约束自己,才能朝更好的未来走去。你看,南方靠海的百姓以水为生,每日都要捕鱼织网以此维系生活,可在朝廷还没有下达禁海休渔令的时候,他们已经自动自发,每年都会停下数月不捕鱼,这是为了让鱼群能够更好的生长,也是为了自己来年的生存。” 玲珑眨着眼睛听得很认真,“你是想说人是很好很好的吗?” “朕是想告诉你,世人都会犯错,但也会悔改,这是律法给予人改过自新机会的缘由。”皇帝轻轻摸着她的耳朵,“诚然,如今的律法还不够成熟,朕有生之年怕是看不到了,可朕相信,祖祖辈辈下去,早晚有一日,女子也能读书进学成家立业,男子亦能选择自己想要的道路,工农商兵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玲珑,你能明白吗?我们需要很多时间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她摇摇头,不是很明白,可她确实是看到过他们从四肢行走逐渐演化为直立行走,又是如何从茹毛饮血变得会制作食物衣服,一点点进化成为如今的人类。那个时候她所见过的“人”,甚至连灵魂都是单薄缥缈的,更别提是有香味,让她想要食用了。 “朕也不是完人。汀兰是朕的女儿,她做错了事,朕会依法处罚,可如你所想直接将她和驸马杀了,那是万万不能的。”皇帝轻笑,“你一发脾气转身就跑,连话都不肯听朕讲完,朕又有什么法子?” 玲珑反驳道:“是你不想翟默死,怕你女儿伤心受打击。” 皇帝无奈:“朕话未说完,你便一脚过来,又踹在这里,哪里给朕机会继续说了?” 直到现在他想起来当时那一脚还隐隐作痛,必须要她百般抚慰才会好。 可惜玲珑是会认错的人么?她从鼻子里喷出气来,不讲理地说:“那谁要叫你每次讲话都要先一堆长篇大论,我哪有耐心听你说完?你看看你看看,刚才你又是说了一大堆,这些道理还需要你来教我吗?再说了,人类世界的规矩,我为什么要守?” 她本以为自己这样不气皇帝定会恼,谁知他却纵容地看着她,蹭了蹭她粉嫩的脸蛋儿:“因为朕爱着你,你也不会辜负朕。” 玲珑顿时语塞,她眨眨眼,又眨眨眼,最后嘟哝道:“……那好吧,你有理,你说说看这事儿要如何处理。” 提到正事皇帝就不与她缠绵了,声音低沉有力:“按律处理,汀兰去其封号监禁十年罚去所有规制俸禄,万氏草菅人命打死夺去位份贬为庶人杖责一百迁居冷宫。” 说完他顿了下,显然比起汀兰与万贵妃,他更厌恶的是口蜜腹剑忘恩负义的翟默。“至于驸马,自然是革去功名陪公主圈禁,带着他那位嫌贫爱富的母亲一起。” 这个惩罚还算公正,玲珑沉吟了片刻道:“你说得对,我突然觉得你有道理了。” 皇帝:“嗯?” “谢初素父女已经死了,就算要了这几人的性命也无济于事。坏人做错了事,只要死了就算弥补,这怎么能行呢?还是活着受罪比较好。日日夜夜,生不如死,才是惩罚。” 皇帝凑在她耳边说了两句,玲珑猛地瞪大眼,随即娇笑,居然在皇帝面颊上亲了一口:“你好坏啊!” 嘴上说坏,眼角眉梢却都是笑意,今天真的是学到了耶,原来惩罚旁人并不是弄死最快活,还有旁的方法,老狐狸不愧是老狐狸。 皇帝轻笑:“汀兰是朕的女儿,她犯了错,朕自会罚,她本身性子是一回事,驸马的引诱又是另一回事。他不是喜欢做这个驸马?想要借此平步青云?” 倘若一辈子都不可以呢? 他的女儿做错事,不将百姓的性命放在眼里,倘若皇帝是个不折不扣的昏君,自然不会当回事,可他一生都在为百姓做事,今日姑息汀兰等人,明日便能失了民心,将他这几十年来的辛苦努力都付之东流。日后史书上轻轻一笔,于皇帝便是遗臭万年的骂名。 汀兰喜欢驸马喜欢的不行,翟默想当驸马想的不行,翟默之母贪图富贵贪图的不行——这一切的中心,就在翟默身上。 听说翟家是五代单传,翟默是由寡母一手拉拔大,可查的一清二楚的皇帝怎会不晓得这其中谢家父女帮了多少忙,就是这样恩重如山的恩人,母子俩也能转瞬即忘,这样的血脉,又有什么延续下去的必要呢?汀兰对着个不能人道的丈夫,又能爱多久呢?多年之后,她可会后悔年少时期为了这么个东西,枉顾人命? 皇帝说到做到,他不仅罚了,还把这几人的罪名告知天下,若说头先翟默有多叫人艳羡仰慕,如今便是多么的令人不齿。那谢家父女岂止是他的启蒙恩师与未婚妻?更是救他们于水火的恩人,说一句恩同再造都不为过,谁知他一朝发达便翻脸不认人,为攀高枝竟活活将人逼死,哪怕不是他亲自所为,可若说与他没关系,又有谁会信? 还有那万贵妃,虽说爱女心切,却不把百姓的命当回事,汀兰公主更是明知翟默有未婚妻还要抢,金枝玉叶就能不把人命看在眼里? 倒是圣上还亲自写了一份罪己书,言明自己虽为天子却也为人父,汀兰铸错,他亦心中有愧,自罚三年不食荤不寝锦不着华裳——古往今来这可是第一位给百姓认错的皇帝! 因此在翟默等人遭遇无数痛骂后,皇帝成功迎来一波美名。不仅如此,连皇帝的小妾跟亲生女儿都被严惩,其他高门世家又还有谁敢横行霸道?皇帝顺势废除了告御状须得挨板子的律法,于是又迎来一波疯狂赞美,文人墨写诗作词歌功颂德,每天皇帝神情深沉冷淡的下朝回来,一见着玲珑就喜笑颜开搂着她分享世人给自己写的赞美诗篇,美滋滋。 玲珑真是服了这个心机老狗! 她学到了!以后她也这么玩! 汀兰是万万没想到父皇将一切都查的清清楚楚,得知自己公主封号被削,又要被圈禁时她几乎要疯了!吵着闹着要见皇帝,为首前来押送她的官员神情却十分冷淡:“圣上说,即便你知道错了,该罚也仍然要罚,后悔也无济于事。” 汀兰又哭着要见万贵妃,可万贵妃挨了一百个板子躺在冷宫的床上,被褥陈旧透风墙壁斑驳发霉,还没有人管她死活,别说争宠,活着都难,又哪里有精力考虑汀兰?若不是淮阳王偷偷打点,怕不是要直接高烧死了! 保养的娇嫩雪白的身体哪里禁得起这一百板子,万氏恨得咬牙切齿,又悔不当初,可她悔,也只是悔自己做得不够隐蔽,不够小心,叫人抓了把柄。 她随口一句杖毙,谢万书便活活被打死,那样一位斯文温厚的男子,被按在凳子上打得血肉横飞,骨头都碎了。又有谁知有这么一日,万氏也会挨板子,从高高在上的贵妃变成庶人呢?她开始疑神疑鬼,总觉着谢万书阴魂不散,成日里叫她打他板子,时日一长,精神便不好了。 汀兰哭喊着还是被关入了西府,这是专门用来监禁皇亲国戚的地方,皇帝登基后律法严明,人人行事谨慎,多年无人问津的西府终于迎来了第一位人。 这里可没有伺候人的下人,每日仅有两次宫人来送饭,送的也没有鸡鸭鱼肉,全是粗糙难以下咽的饭食,寒冬腊月更不会有铺的又香又软的床铺,什么都要自己来。没有人说话,也见不着外人,日复一日的精神折磨足以令人崩溃。 当衣食住行都成为问题,“爱情”就不值一提了。 一开始汀兰还能颐指气使地要翟母伺候,可时间一长,翟母怎么能忍?她本就不喜欢这个骄纵跋扈的公主儿媳,一直忍耐不过是因为对方高贵的身份,如今圣上都不管汀兰了,她还怕什么? 翟母在遇到谢家父女前,全靠给人洗衣做些粗活来维持生计,生得是膀大腰圆,汀兰能是她的对手?被狠狠打过几顿后就老实了,山珍海味都吃腻了的公主居然也学会了洗衣服打水伺候人,至于翟默……他大受打击,终日沉默不语,无论翟母哄劝打骂都无济于事。 功名没了,外头自己的名声已经臭了,人人都拿他做那背信弃义的反面例子,他一腔抱负满心才华又有什么用?圣上厌弃他,他这一生就没了盼头。 居然恨起自己的母亲来,若非她撺掇自己尚公主,如今初素还陪在他身边,谢先生睿智博学,定然能指点自己平步青云,何必委屈自己讨好任性的公主,落得这般下场? 因此这三人竟是彼此恨起来,时日一长,汀兰也健壮了些,又年轻,翟母再打她她也会还手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翟母跑来找翟默给自己出气,谁知翟默却只责怪她嫌贫爱富害得他辜负谢家父女! 儿子就是翟母的命根子,儿子恨自己,翟母整个人都崩溃了! 因着这一堆事,汀兰与翟默也不曾再亲密,等到西府住满半年,翟默才发觉自己竟是“站”不起来了!他下面那物什竟跟死了一样毫无反应! 汀兰得知,顿时嚎啕大哭悔恨不已,翟母更是直接晕了过去,醒来便以泪洗面,他们在这儿又没有大夫,他们家绝后了啊! 唯一一个淮阳王,在母亲和妹妹受罚后就主动出来认罪,言自己不是个好儿子,也不是个好兄长,主动请缨前去守皇陵。按理说这谢家父女之死与他关系的确不大,他只是贪图谢初素美色,真要说起来,也不算什么大事儿。 因此这一主动承认错误,反倒让人觉得他有担当,更别提他临出发前还请求皇帝准许他去探望万氏与汀兰,一个深明大义的好儿子好兄长的形象顿时深入人心。 玲珑:哦学到了,下回她也这么玩。 人类好奸诈啊! 她从前天真烂漫,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不高兴了就动手,如今才知道,原来钝刀子割肉更疼——这都得感谢皇帝的谆谆教诲,甚至俨然有青出于蓝的架势。 感觉她要跟人类学习的地方还有好多好多呢! 曾经处于权力中心被许多人看好是未来储君的淮阳王,居然一夕之间跌落神坛,沦落到外面守皇陵了,谁不知道这守皇陵是个苦差事?不仅偏远寒冷,最重要的是为了表达尊敬,不能喝酒不能吃肉不能近女色!历来都是犯了大错的皇子才有的待遇,淮阳王居然亲自请缨! 足见其人品出众啊! 是以淮阳王虽然走了,但他的口碑反而更好了。 人处理的差不多,玲珑最大的乐趣就变成了在皇帝面前吃东西。他这人瞧着上了年纪,不是毛头小伙子,却是个无肉不欢的,他写罪己诏言明三年不食酒肉,居然还很认真的在执行! 玲珑在他眼前啃鸡腿,皇帝在她面前吃青菜豆腐。为了贯彻吃素到底的方针,连豆腐汤的汤底都是素的,从前皇帝吃豆腐哪是这样啊!那都是熬的最是时候的鸡汤撇去油花煮出来的豆腐,咬一口鲜香四溢,而现在的豆腐…… 玲珑肆意嘲笑他:“豆腐好吃吗圣上?你看我这个鸡腿好不好吃?我觉得有点油,好烦哦,赏你了!” 随手把剩下的一盘子鸡腿端给了边上伺候的小宫女,小宫女高兴极了,连忙跪下谢恩,然后寒毛直竖,顺着看过去就发现圣上眼神复杂,她赶紧退下,天哪,圣上的眼神也太可怕了! 皇帝馋肉啊! 他馋的晚上跟玲珑颠鸾倒凤都忍不住用牙齿轻轻啃咬她细嫩的皮肉,更别提鼻间这浓重的肉香了。玲珑顿顿变着花样的吃肉,光是鱼就能煎炒蒸炸煮吃出数十个花样来,这谁顶得住啊?! 偏偏皇帝又言出必行,三年……他才过了三天就已经很痛苦了! 为了制止这无处安放的馋肉的痛苦,没几天玲珑发现皇帝到哪儿都揣着本佛经,两人一起用膳的时候,她吃得香,他就时不时默念几句。老鱼仙为了表示对皇帝的誓死追随也陪着吃素,大概吃了半个月,顶不住了,表面上跟皇帝一起吃素,实则晚上躺下去都得偷偷啃两口肉干。 唯一一个认真吃素的只有皇帝。 最惨的还不是这个。他自己放话不着华裳不寝锦被,每天除了龙袍外里头穿的都是平民百姓才会穿的普通布衣,好不好看另说,抱着玲珑一蹭玲珑都嫌拉得慌。晚上两人滚完床单,她热爱享受,定然要吃好穿好睡好,可皇帝发誓三年不寝锦被啊!他舒爽了过后就得从软绵绵舒舒服服的床上爬下去,到准备好的床去睡…… 那床是他命人从民间寻来的,铺垫的不是软垫而是稻草,最上面一层草席,就连棉被里面都是那种沉甸甸的棉花,盖在身上又重又不保暖。 每当这个时候玲珑笑得可开心了,俨然拿皇帝逗乐,她自己不怕冷,为了看皇帝出丑,冷天就让人把炭盆给撤了,地龙也熄了不烧,皇帝被冻得牙齿上下打颤,她裹在暖融融的被窝里笑到快断气,顺便引诱一手:“……来呀,上来跟我一起睡呀~” 软绵绵的语调,美得惊人的少女,还有看起来就很舒服的龙床。 皇帝不想吗? 皇帝当然想! 可他就是不能过去! 他试图反攻玲珑:“宝贝,你要不要来感受一下民间的床?” 玲珑敬谢不敏:“我才不要。” “很有趣的,虽然硬了点,但是很新鲜。你总是睡那么软的床,对骨头不好。” 听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玲珑才不相信:“小孩子没有骨头没有腰,这不是你说的吗?” 皇帝觉得跟她打嘴炮是没意义的,干脆坐起身掀开被子,一鼓作气地冲过来将玲珑从温软的被窝挖出,带来一阵凉意,又迅雷不及掩耳将她裹在怀里,回到自己的床上棉被一掀满足喟叹。 怀里的小身子暖呼呼的,比他一个人睡舒服多了。 玲珑皱着小眉头动了动:“这床也没那么难睡啊。” 完了她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连稻草都比旁人铺的多!” 到底是皇帝,哪怕是他亲自吩咐,老鱼仙也不敢真让圣上睡稻草铺的简单木床啊?可皇帝命令搁在那,于是老鱼仙灵机一动,说要睡普通百姓的床,又没说不能多铺点草席子!因此皇帝身下草席好几层,虽然还是免不掉稻草的刺挠感,却也绝对比原始的舒服许多。 老鱼仙没好意思说圣上这些年励精图治,百姓们安居乐业,其实大家现在都织得起垫子铺了,垫子里塞棉花,冬天也不是那么难捱。 可圣上亲自回忆年少时鱼龙白服所见的百姓床,感慨万分说要睡,作为圣上的心腹,老鱼仙也不好说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只能尽量让圣上睡得舒服些。 唉,他这个大内总管多辛苦啊!不仅要全权负责皇后娘娘要管的事儿,还得操心圣上的衣食住行,真的是不容易呢! 415.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五) 第三十四片龙鳞(二十五) 幸福快乐的时光过得有多快, 贫穷苦痛的日子就有多漫长,对于玲珑而言弹指即过的十年,于汀兰等人来说简直像是过去了一辈子那么长。当他们重见天日时,都已经不成人形了。 十年西府生活, 足以让年轻与美丽都离人而去,只剩下斑驳的回忆还有花白的头发。还不到三十岁的汀兰瞧起来说是四十也有人信, 更别提是翟默了。什么惊才绝艳满腹经纶的翩翩状元郎, 如今也不过是个形销骨立的普通人。至于翟母, 上了年纪, 又养尊处优多年, 早就吃不得苦了, 西府五年就已经死掉,被人席子一裹就抬了出去, 翟默都不知道她被葬在哪儿,更别提是去祭拜。 西府的日子过久了,如今终于自由, 两人反倒都浑浑噩噩不知所以然。汀兰公主的封号已被夺去, 早在数年前她就后悔了,可后悔也无济于事, 就像是皇帝所说,她做错了事, 哪怕是帝王之女, 也要受到惩罚, 才能安民心抚民愤, 一开始汀兰还有心思去怨恨皇帝,后来她就只想着有朝一日父皇能放自己出去。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求。 叫她痴迷癫狂身陷情海的驸马早成了她的仇人,若非此人她也不会沦落到这般地步,因此一出西府,汀兰便求见皇帝,她本以为自己认了错,服了刑,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她仍能重新开始,仍是父皇心爱的女儿。 可万万没想到,皇帝根本就不肯见她! 汀兰傻眼了。 前来安顿她的是老鱼仙,瞧着老鱼仙较之十年前都没什么变化,汀兰却老了不止一点。他带来的消息也很简单,汀兰已不是公主而是平民,然身为皇家血脉,自不能放手不管,因此皇帝命人给她在千里之外的汾州置办了宅子仆人,此后一生,要她好自为之。 他是她的父亲,既爱她,也对她失望之极。而在父亲这个身份之前,他还是掌控天下的帝王,必须要让天下人知道,哪怕是皇亲国戚、金枝玉叶,犯了错也要受惩罚。刑罚结束,可以得到重新改过的机会,但若是想要重拾富贵——那不可能。 既是错了,便要偿还到底。 毕竟谁来还那谢家父女的性命呢?汀兰还能活着,能衣食无忧,已是帝王的私心。 此十年间,有汀兰前例在先,竟再无皇家子弟犯案,高门世家更是无比收敛,圣上连女儿都能一视同仁,更何况是他们这些臣子?于是家家谨言慎行,教导叮嘱子女不得仗势欺人,不得草菅人命,亦不得嫌贫爱富。 皇帝也因此博了许多美名。 汀兰还想求老鱼仙,他却意味深长地说:“小姐去汾州的日子,难道还比在西府更不堪吗?汾州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小姐在那里无人认知,才能重新开始。” 他又双手递给汀兰一块令牌,上面刻着“如朕亲临”四字。“圣上失望小姐做错事,却仍希望小姐过得好。” 捧着手中令牌,汀兰泪如雨下,她忍了十年的眼泪在这一刻终于决堤,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倘若她听从父皇教导,与人为善,便不会对翟默穷追不舍,亦不会连累母妃,更不会害了谢家父女性命,这十年来她总是做噩梦,梦中都是谢家父女惨死的模样,良心备受煎熬。 她怕自己让父皇失望,听闻父皇不肯见她,心中绝望至极,可老鱼仙送来的这块令牌却说明,可怜天下父母心! 汀兰朝皇宫的方向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女儿日后,定一生吃斋念佛,以洗往日罪孽。” 至于兄长……汀兰漠不关心,兄长心中,她与母妃,都远远比不过皇位,前些日子还私下联系过她,希望她能在出西府后求见父皇,兄妹俩一起打苦情牌盼父皇心软。若是过去的汀兰自然会这样做,可西府十年,她已不想再犯错了。 有人错了不认,有人错了会改。 若说汀兰是知错的,那翟默必然是冥顽不灵的。他觉着自己没错,错的是万贵妃是汀兰公主,若不是她们逼迫,他怎会做出那等狼心狗肺是事来?退一万步说,哪怕是当初汀兰不善妒,等他把谢初素骗回家中做妾,木已成舟,又哪来这十年的蹉跎? 眼下他已被圣上厌弃,无处可去,只能跟着汀兰。谁知汀兰在上了送她去汾州的马车后却回头吩咐:“不许他上来,打断他的手脚,丢出去。” 翟默大惊失色:“汀兰!你怎敢——” “我为何不敢?”她冷冷地看他,“事到如今我才幡然悔悟,我爱慕之人竟是这般卑劣不堪,算我瞎了眼。你这样的人,有手有脚也不一定能顶天立地,既是如此,这手脚不要也罢。” 说完,车帘便遮掩住了她憔悴的面容,只是这憔悴的面容上却是一双燃烧着火焰的眼睛,似是重生,又十分平静。 为了这个人,她已经失去了一切,此后一生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翟默目露恐惧,连忙看向老鱼仙,老鱼仙却似是什么都没看见,面上还带着笑,人却已离去。翟默的惨叫声被捂在嘴里,一阵钻心的痛楚后,他的手脚便以诡异的弧度垂下,人趴在地上,却无法移动。 再没有温和的先生来将他背回家,给他请大夫来医治,也再没有婉约的谢小姐给他熬一份驱寒的姜汤,为他在灯下绣一身锦云青竹的书生袍。 没了海誓山盟,没了花前月下,也没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十年足以改变许多事,曾经在山中不知岁月暗地韬光养晦的徐渺发现,他对父亲似乎认识的并不够深。淮阳王徐显请缨守皇陵后,他便主动提出重返朝野,皇帝沉吟片刻,也答应了。 徐渺再没有背地里发展势力,而是认认真真地去办皇帝交代的差事,虽然皇帝还是对这个儿子心下不喜,却也肯定他的能力,并且对他寄予众望,甚至准备年后就立他为太子。 曾经梦寐以求,以为要流血去争取去抢夺的东西,就这样简简单单到了手上,徐渺顿时无所适从,既然如此,那他修行那些年又算什么? 皇帝知他有心结,无非是当年先皇后及其外家之事,他也懒得跟这个不喜欢的儿子谈心,直接叫人把当年的证物扔过去,看他是不是冤枉了人,倘若没有,就是徐渺自己想太多。 他选徐渺做继承人,除却徐渺本身有真才实学并且宅心仁厚,确确实实是最适合的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皇帝真的老了。 虽然他还觉得自己老当益壮,夜里仍然能给心爱的小皇后带来性福,可他眼角已经长了皱纹,也时不时生些小病,头疼发热,甚至记忆力都比十年前差了不少。 早晚有一天,他会先一步离开这个世界。 他又舍不得叫玲珑殉葬,她还那么年轻,那么美,那么可爱,大好的年华怎能陪他葬送在皇陵呢?再加上无子女傍身,也只有徐渺登基,才能护她一生平安。 话虽如此,他是万万不允许她在他死后再跟旁人的。因此对玲珑耳提面命,直接把她弄烦了:“跟你一起死跟你一起死行不行?你要是再废话,等徐渺登基我就在后宫养一大堆小白脸气的你死不瞑目!” 等他一死她就要走的好不好,谁要继续留在这里呀,待了这么久早就腻了。 皇帝感动道:“宝贝居然愿意陪着朕一起死,可朕舍不得……” 舍不得? 她看他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去了! 玲珑拿眼睛斜他:“你至少还有好几十年要活呢,我劝你赶紧禅位然后带我出去玩,否则你可能会提前驾崩。别以为瞒着我就不知道,徐显背地里有小动作,你跟徐渺都商量好对策了吧?” 皇帝尴尬了两秒:“这都被你知道了……” “想拿死这回事来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出宫好躲徐显逼宫,你当我是傻子呢?” 玲珑本来就聪明,虽然对人类世界还不是很熟悉,可是跟皇帝一起生活了十年,该懂的不该懂的全懂了!眼下他要立徐渺为太子,一旦诏书下了,徐渺就名正言顺,徐显怎能不急?他明面上去守皇陵,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做好了逼宫的准备,因为他知道,他基本不会再有机会被皇帝重用了。 这就是徐显不了解皇帝,不管万贵妃做错了什么,汀兰做错了什么,倘若徐显自己立的正,有能力,他决不会不考虑徐显作为储君人选。 谁叫徐显自己要作死呢? “我不走啊,要走你走。宫里有徐显的人,我一走他不就知道了?我在才更真实。” 玲珑说得有道理,但是……皇帝严肃道:“朕并不想你跟着朕一起死。” 他还是更担心这个,虽然小皇后平时看着没心没肺好像没把他放在眼里,但从她愿意跟他一起死就看得出来,她肯定爱他爱得不行了!皇帝当然不能辜负这份深情!他含情脉脉地凝视着玲珑:“朕死了也会保佑你,下辈子一定会等你一起,到时候咱们再白头偕老。” 玲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嘴角微抽,敷衍地嗯了一声,心想,谁跟你有下辈子,做梦去吧你。 皇帝则认为她是答应了,就是害羞,爱在心口难开,过去把人搂住连亲带揉,玲珑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开。 正如玲珑所说,皇帝立徐渺为太子的前一天晚上,皇宫内灯火通明,许多大臣也不明所以地被召来,在金銮殿上等待皇帝召见,窃窃私语。明儿个就是册立大皇子徐渺为太子的吉日了,怎么前一晚突然急诏? 他们怕是做梦也想不到徐显还有假传圣旨的胆子。 徐显的如意算盘自然是落了空,他这十年来的一举一动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他不了解自己的父亲,可身为徐显的父亲,皇帝却很了解他,知晓他主动请缨去守皇陵,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果不其然,借着守皇陵之便,天高皇帝远,徐显开矿采石招兵买马,足足筹备了十年,一朝发动,便要直接逼宫。 他也很嚣张,对着皇帝说出了憋了许久不敢说的话,挑衅完之后还加了一句:“……那小皇后本该就是我的妾,到时候父皇你泉下有知,我定然带着她一起去祭拜您!” 今夜他就是要一劳永逸,逼着皇帝写下诏书,诛杀徐渺,然后到前朝见那些被急诏来的臣子,以武力落实自己已为帝王的事实。 理想很美满,现实却是残酷的。 皇帝本来因为这是自己的倒霉儿子还想给个机会,听了徐显最后一句话后整个人都冷下来,“你真是不如汀兰一半懂事!” “懂事?!”徐显嗤笑,“守在离京城千里远的汾州青灯古佛为父皇祈福就算懂事?那我不懂事也罢!” 皇帝越是发怒神色越是平静,这几年他岁数上来,越发信佛养生,除非必要不杀生,可徐显的嚣张狂妄让他十分厌恶,竟是不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孩子了。 起身淡淡道:“老大,你来处理。” 徐显一愣,便见暗处摸出许多人来,为首的正是徐渺,除此之外还有前朝的那些重臣。徐显顿时惊慌,他方才为了泄愤说的那些话……难道全被听见了?! 既然如此,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都杀了灭口! 谁知一声令下,却无人肯动。徐显大怒:“你们聋了吗?” 徐渺这才慢悠悠道:“聋肯定是没聋,只不过他们效忠的人不是你罢了。” 说完,怜悯地看着徐显:“你可真是个蠢货,你怎么就不想想,这十年你事事顺心样样如意,开采金矿朝廷都不曾发觉——你真以为父皇不知道?你身边都是父皇的人!” 徐显才不肯信! 他抽出佩刀,谁知还没来得及,就被身边心腹的利刃架在了脖子上。 这下他信了。 轰轰烈烈的一场逼宫,自以为是的一场逼宫,就落得这么个可笑又滑稽的下场。所有人都知道他要做什么,所有人都配合他演戏,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 皇帝给予徐显的惩罚,是终身圈禁于西府。 相比起还有个说话人的汀兰,陪伴他的将只有冬日呼呼的风声,春日滴答的梅雨,以及深夜悉悉索索的老鼠。 皇帝颇为惆怅,他儿女不少,可若说最喜爱,也不过徐显与汀兰。可这一儿一女都叫他无比失望,于是湖上泛舟时拥着玲珑,轻抚她的小肚皮,道:“宝贝何时给朕生个一儿半女,朕现在有时间,定然把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绝不叫他们学坏。” 玲珑说:“你睡会吧。” 梦里什么都有。 皇帝无比失落,但他也清楚,这强求不得。 谁知玲珑又接着说:“我肯定是健康的,可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了,能射出来东西就以为能让我受孕?你这个年纪,种子都是死的。” 皇帝:??? 她叹了口气:“我可不喜欢孩子,也不想承担教导他们的责任,你若是想要小孩子,等徐渺生了新的抱过来玩就是了。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可是不会管的。” 皇帝根本没注意她说了什么,被她那句种子都是死的给打击的垂头丧气,这样萎靡了半天,突然起身,命人收拾行囊准备回宫。 玲珑:??? 外面玩的好好的回去干什么呀?现在太子监国好好的,他突然要回去? 皇帝咬着牙说:“朕不信!宫里有的是妙手回春的太医,他们定能圆朕的梦!” 玲珑就看着他发疯,也不管,他不是想回去?那就回去啊,反正生孩子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回到宫里一诊脉,两人都是健康平缓的脉象,皇帝本来就修身养性,现在几乎疯魔了,谁知折腾了小半年还是没消息,他无比难过,玲珑就安慰他:“你往好处想,说不定不是你跟孩子没缘分,是太医不敢说你老了,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呢?” 皇帝并没有觉得被安慰到并且更绝望了。 他还是不肯死心,如此往复好几年,等到徐渺都当了皇帝,他成了太上皇,也还是没能成功。 这下他终于相信玲珑之前说的话了。 诊平安脉的时候太医还说他身体健康呢,皇帝都想把老家伙拉出去砍头,他身体健康?他身体健康怎么就生不出孩子来?分明就是老了,种子死了! 玲珑见他总算死心,终于肯好好安慰他。亲一亲抱一抱,皇帝便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 冥冥中,他盼着还能有来世,只有彼此,正是好年纪。 416.第三十五片龙鳞(一) 第三十五片龙鳞(一) 玲珑吞掉了一只飘到荒海来的魂魄。 她还有点生疏,同时也有点惊喜, 因为她发现自己可以躺在归墟龙宫的珊瑚床上张嘴等吃了。这个灵魂味道只是淡淡的甜, 后味却又有点轻轻的苦, 好似自己也不知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她吞了灵魂之后发觉自己仍然可以得到对方的所有记忆,便无聊地过了一遍。 最后被一个词吸引了。 “新时代”。 是有炸鸡烧烤啤酒的世界? 本来打算就这样睡着等待消化的龙女瞬间开心起来, 她摸了摸肚子,如果是的话,那倒是可以去看一看,顺便对消化还有帮助。 就等到回来再睡吧。 ———————————— “娘, 您找老王大夫了没?咱家娃没事儿吧?” 玲珑闭着眼睛,她现在好像被包在什么厚厚的东西里, 被人抱着,走路的时候有轻微的晃动,不太舒服,于是她哼了哼, 不睁眼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人类幼崽的状态。 抱着她的人开口了, 听声音是个婆子,“老王说咱家妞妞可能没长好, 所以比旁人家的娃儿愚钝些。” 这话说的很委婉,但自家人都知道, 什么叫没长好,比旁人家娃儿愚钝啊, 根本就是个傻子! 问话的女人一听, 眼泪刷的就下来了!她好不容易盼来的小女儿, 咋就是个傻子呢?明明这样白嫩好看,跟旁人家的娃儿一比,像是年画里的一样,咋就是个傻子呢?“那、那老王说没说怎么治啊?” 婆子说:“这个你甭担心,等爱民回来,咱再带妞妞去镇上的医院看,俺就不信,俺这么水灵的娃儿治不好!你可别哭,别看娃儿小,啥都懂呢!叫娃儿听着多难受啊!” 女人连忙吸了吸鼻子:“哎,俺听娘的!” 玲珑就睁开了眼睛,好奇地看过去,第一眼是吃惊,第二眼是加倍吃惊,第三眼就是不敢置信,这、这人穿的什么玩意儿???大红袄搭绿裤子头顶一块蓝方巾???她没来过人类的“新时代”“新世界”也没法欣赏这样的穿法!那抱着她的这个呢? 她赶紧扭动没什么力气的小脑袋看去,抱着她的这个婆子瞧着四十来岁,很朴素,虽然打着几个补丁,但身上的衣服都是干干净净的,颜色偏深,是上了年纪的人常穿的。玲珑松了口气,不是大红大绿加大蓝就行,她都不敢有别的要求,她实在是很怕自己也被裹成这个样子。 她又辛苦地去看包着自己的包被,大红底加大花,看着喜庆极了,可完全不是她的喜好! 她闭上眼,准备继续睡。 这一睡就到了晚上,屋里热热闹闹的,在镇上加油站上班的陆爱民回家了,一听亲娘跟媳妇说闺女可能是个傻子,顿时就懵了。“这、这咋可能呢?咱家妞妞多好看啊!” 他一见了就欢喜,要不是这份工作好,每个月工资也高,能养活家里,他都恨不得不上班,整天带着闺女! 陆婆子白了儿子一眼:“好看就不能是傻子?俺可跟你说,你要是敢打那种不要娃儿把娃儿丢了的想法,甭管老娘揍你!” 自小被打到大的陆爱民浑身一哆嗦:“娘你说啥呢,俺咋就是那样的人!” 陆婆子点点头:“这还差不多。俺算过了,你一个月工资五十,俺搁学校代课一个月也有二十,你媳妇给人做衣服,零零散散一个月也能赚个百来块钱,日子比旁人家都好。现在咱娃儿病了,老王说这病不是不能治,就是得花钱,得去大城市找大医院,咱就把钱攒起来,等明天你请个假,跟香兰带着妞妞去镇上医院看看大夫咋说。” 边上还有两个小豆丁,一个九岁一个七岁,都是陆爱民跟陈香兰的儿子,也是妞妞的两个哥哥,这会儿听大人们算账,大的就问:“娘,爹,奶,妹妹咋了?妹妹病了吗?” 二的也很担心:“为啥要去医院啊?去医院不得打针吗?打针很疼的!” 上回镇上卫生所来学校给他们打针,扎屁股上,可把他给疼的哭了好半天! 陆婆子叹了口气说:“妞妞生病了,得去医院看。” 两个哥哥立刻说:“我们也去!” 陆婆子一人给了一巴掌:“去个屁!给我老老实实上学去!不上学有啥出路?!听人说马上就要恢复高考了,奶还盼着你俩考个大学呢!咱村里可没出过大学生!” 大的就嘀咕:“大学生有啥好的,那些知青说是大学生,见个蛆都吓得到处乱窜,拉屎都嫌弃咱村里茅坑呢!” 陆婆子脸色一变,“吃饭呢!讨打是不是?!” 一家人虽然因为妞妞的病犯愁,但仍然很幸福。这时候被忽略很久的玲珑不高兴了,居然敢无视她?她都醒了!还不围过来赞美她!虽然她没当过人类幼崽,可没吃过猪肉也瞧过猪走路,自然知道人类幼崽的特点,这会儿她要是能出口说话,怕不是这家人要被活活吓死! 于是她努力从包被里挣扎出两只裹的厚厚的小手,咿呀乱叫。 陆爱民耳朵最尖:“妞妞醒了!” 饭碗一撂就跑过来,玲珑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打量他,陆爱民大概三十岁左右,浓眉大眼,在镇上工作的他穿着比普通人都体面,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玲珑心想,这爹娘长得虽然挺好看,但也生不出她这样的美人来,真是可惜,不过以后也好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样才是真正的好看。 陆爱民把闺女抱起来摇晃着哄,哄了半天,那边陈香兰吃完了过来换他:“你去吃饭,妞妞给俺。” 陆爱民依依不舍地把闺女放下,突然一愣。陈香兰奇怪:“她爹,咋了?” 陆婆子跟俩孩子也瞧着这边动静,陆爱民慢吞吞地抱着娃儿,扭头问他老娘:“娘,你来看看,咱家妞妞……眼睛好像有神了啊!” 陆婆子筷子都不要了,一丢,朝这边跑,不由分说地把孙女抢过来,盯着玲珑的大眼睛看。她虽然看起来凶巴巴的,可是灵魂很干净很柔和,而且抱玲珑的态度也很温柔慈爱,于是玲珑不吝于给予一个甜甜的笑容。 谁知这一笑,陆婆子眼泪就掉下来了!把玲珑搞懵了,这是觉得她好看呀还是吓人呀?怎么就哭了呢? 陆爱民跟陈香兰赶紧劝,娘年纪大了,掉眼泪可不行,对身子不好。陆婆子抹了眼泪后说:“咱妞妞打出生就安静,很少哭,眼睛总是灰蒙蒙的,没什么神,俺都不知道她也会笑,可好看了。” 要不是都满六个月了眼睛还是没神,也听不懂话,不会给大人回应,家里头也不会朝娃儿是不是有病这上头想。后来抱给老王大夫一看,说是天生的没长好,那不就是傻子吗? 可你瞧瞧,他们家妞妞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咋可能是个傻子呢?她还会笑呢! 陆婆子气得咬牙:“俺待会儿就去找那死老头,问问他这是看的啥病!妞妞咋就是傻子了?!” 其实娃儿是傻子早就是家里心照不宣的事儿了,只是想得个准信,才去找的老王大夫。两个小哥哥也知道妹妹跟其他人家的娃儿不一样,眼下听说妹妹笑了,都想过来看。可惜人小腿短,根本看不见被大人抱着的妹妹。 玲珑皱了皱还很淡很淡的眉毛,陆婆子的眼泪滴在她脸上,让她觉得不舒服了。可就是这么会儿,她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奇怪的是这香味,眼前三个大人俩小孩身上都有! 难道她都可以吞噬掉?! 如果是这样的话…… 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小奶娃顿时又附赠一个大大的笑容,瞧着灵动活泼极了,怎么也不像是人家嘴里说的傻子!陆婆子激动坏了,但又怕自己会错意,就把娃儿放炕上,指着自己说:“妞妞,是奶,是奶。” 陆爱民着急忙慌挤过来:“是爹!是爹啊!” “是哥哥!” “是娘!” 这一家人太吵了,玲珑打了个呵欠,闭上眼睛,睡了。 剩下一家人面面相觑,陆婆子一拍大腿:“不成!今晚不弄清楚俺睡不着!俺这就找老王头去!你们在家等着!” 说完风风火火就要出门,陆爱民连忙说:“娘你慢点!大晚上的,俺跟你一起去!” 陈香兰说:“娘你留下来吧,俺跟爱民去找表叔来看看,家里那二斤白糖还在不?给带过去。大蛋二蛋你们要听话,别惹奶生气知道不?” 俩孩子猛点头,趴在床边看妹妹,妹妹真好看!脸蛋又白又嫩,眼睛尤其好看!比课本上的小仙女好看多了! 老王正在家里烫脚准备上炕睡觉,就被这夫妻俩给叫起来了,转头瞧那二斤白糖,心里又十分舒坦,嘴上气说:“送这个干啥啊,咱两家啥关系!” 陆爱民不想废话:“行了叔别比比了咱赶紧走吧!俺娘跟俺闺女还等着呢!” 老王又穿了鞋,村里的路坑洼多,陆爱民有个心爱的手电筒,打着照明,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都是又期待又怕失望。 陆婆子本来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陆爱国在战场上牺牲了,就剩下个小儿子陆爱民,因为是烈士家属,所以镇上加油站招工时首先考虑了陆爱民,陆爱民干活卖力气也实诚,人缘很好。添闺女的时候许多人都朝家里来,都说他家闺女长得好。 可惜过没多久家里人就发现了,这小闺女似乎是个傻的,但不敢确定,直到六个月大了,感觉还是跟刚出生一样懵懂,很不对劲,这才找老王给看。老王以前是赤脚大夫,看得还挺准,村里人有哪儿不舒服都找他,一些偏方草药就能给你治的明明白白。 他张嘴说了娃儿先天没长好,那就是个傻子了,要治,得花大钱,而且小地方肯定治不了,最重要的是去大城市也不一定治得好。 村里像是这样的傻孩子有好几个,见天的蹲在路口桥边,不干活也不跟人玩,家里人也不管,身上脏的要命,男娃没办法,女娃还好些,到了岁数就能嫁人,家里人还能收彩礼,稍微能料理的干净些。 老王见多了这样的孩子,他也帮不上什么忙,渐渐地心就硬了。 可陆家这娃儿不一样啊。当初要不是陆婆子,他就被人以封建迷信的理由给批死了!到现在老王都没说上媳妇,陆爱民就跟亲儿子一样孝敬他,家里有啥好吃的都记得送他一份,还记得他几十年前给他爹治病没收钱的恩。 虽然没治好,老陆头还是走了。 可见这一家子都是心善的。 陆婆子在村里小学当老师,听说祖上都是有学问的,陆爱民上学那会儿没高考,读完高中就上班养家,陈香兰也是隔壁村出了名的勤快姑娘,俩人组成个小家庭和和美美,眼看日子越来越好,还有了个小闺女,谁知道小闺女就先天不足呢! 唉。 老王头叹了口气,觉得再看也是没用的,但他能理解。 等到了陆家,陆婆子一瞧见他就把俩大孙子朝边上让:“快快快你快过来给看看,俺家妞妞是不是好了啊?” ……这哪有傻子一天就能好的! 村里几个傻孩子都是老王头给看的,他也不说,就上来,玲珑还在睡,陆婆子轻轻捏她粉嫩的小脸蛋作弄她让她醒,玲珑睡得正好被打扰,顿时怒气冲天想打人,一只藕节般的胳膊伸出来晃悠,显得无力又可爱。尤其是明亮的大眼睛,像是燃烧着烈焰,炯炯有神,是个人看了都不会认为她是个傻的! 老王惊呆了! 这、这颠覆了他的世界观,也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不对劲啊!这早上看的时候,娃儿眼珠子跟蒙了一层灰样,逗她也没反应,呆愣愣的,咋就突然好了呢?! 陆婆子说:“你行不行啊?是不是前几天没能好好看病,退步了?” 老王生气道:“你胡咧咧啥呢?俺咋就退步了?!” 417.第三十五片龙鳞(二) 第三十五片龙鳞(二) 陆婆子这会心情好, 不跟老王头争辩, 若是换做平常, 以她的性子, 定要把老王头给说的哑口无言才算完。她将玲珑小心地搂在怀里, 一边轻轻掂一边拍着包被, 嘴里妞妞娃娃宝宝的喊, 玲珑本来被她弄醒还有点生气, 却又闻到陆婆子灵魂的香气, 仔细想想自己也不亏,便打了个小呵欠, 准备继续睡了。 这时候陈香兰突然想起来:“哎呀, 该给妞妞喂奶了!她打吃饭到现在就没哭过,平常一饿就哭啊,今儿是咋了?” 玲珑:!!! 陆婆子喜欢小孙女不错, 但更喜欢看到小孙女白白胖胖茁壮成长,一听儿媳妇的话顿时就生气了:“你咋当娘的咧?娃儿这么久没吃奶你都不记得?别饿坏了俺妞妞!” 其他人都朝陈香兰投来谴责的眼神, 陈香兰自己也羞愧不已:“一听说妞妞病了, 俺当时脑子就一片空白啥都给忘了!娃儿也不哭, 这会儿才想起来。” 人家妇女要喂奶,虽说农村不讲究这个, 但老王头是个颇有些脾性的人,就准备告辞了。他直接跟陆婆子说:“那些废话就甭说了, 还是去镇上检查一下为好, 要是娃儿好好的那再好不过了。得了俺先走了, 你甭送。” “表叔俺送你!” 老王头还要拒绝,陆爱民说:“这一路坑坑洼洼的不好走,俺带着手电筒呢!大蛋二蛋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农村小孩子甚少大晚上出门,都很兴奋地点头。 陈香兰把女儿抱到怀里解开衣襟,玲珑的眼睛也越瞪越大,她根本不需要人类的食物,就算吃了也吃不饱,再说了,人类的奶水又没有牛奶羊奶好喝,她才不要喝! 乳|头都凑到了女儿嘴边,可平时饿起来就拼命吃奶的小娃娃却扭过了头,陈香兰顿时就担心起来:“乖妞,咋了?咋不吃奶呢?是怪娘白天没注意到你不?” 说着低头在玲珑娇嫩的小脸蛋上蹭了蹭,又试图喂她,玲珑这回忍不了了,哇的一声哭出来! 哭声可把边上的陆婆子心疼坏了,她说:“爱民媳妇,你是不是白天喂了自己忘了啊?” 小女儿一点都不肯吃奶,婆婆又问了这样的话,向来精明谨慎的陈香兰也懵了,那要不……还真可能是她给忘了?不然也找不到别的原因啊?乖妞咋不吃奶了呢?以往虽说傻傻的呆呆的,可碰到吃还是积极的。 她也拿不准主意了:“……喂、喂过吗???” 婆媳俩大眼瞪小眼,玲珑终于躲开了吃奶之路,心想,我才不吃。陆家一家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瘦弱,可也称不上健康壮硕,刚才他们吃饭的时候玲珑就悄悄看过了,那能叫饭么?她现在开始庆幸自己是个小娃娃,这样就不用跟这家人一起吃糠咽菜了。 唉,还有这个房子,这张床乃至于她身上的包被,都让喜爱享受骄奢淫逸的龙女不开心。 早知道就不管那个傻子了,反正吃了就吃了,消化慢点就慢点好了。 这倒是不假。玲珑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新鲜感一过,没有美人可看,没有美食可吃就没了兴趣,什么炸鸡烧烤之类的,想都不用想,肯定没有。 她顿时觉得了无生趣。 还是睡觉吧。 结果睡得迷迷糊糊时,觉得有什么软软的东西凑到了嘴边,还有些微甜的液体。玲珑睡得正舒服,顺势就张开了小嘴儿,下意识地吸吮起来。 陈香兰露出惊喜的笑容:“还是娘有办法!乖妞肯吃奶了!” 陆婆子洋洋得意的:“那是,俺吃过的盐巴比你吃过的米都多!” 陈香兰一边爱怜地给女儿喂奶,一边向往:“啥时候能过上天天吃精细米面的日子就好了,咱家娃儿长得多好啊,小孩儿就得吃好的才有营养。” 陆婆子道:“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会的。” 她觉得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前些年还闹了饥|荒,村子里有不少人给活活饿死了,可挨过来不也就好了?那时候连地瓜叶都是个好的,抢不上吃的,现在隔几天就能吃顿白面馒头跟大米粥,再也不用跟从前一样逢年过节才舍得吃肉了,日子不就是越过越好嘛!早晚有一天,也能过上顿顿吃大米饭红烧肉的好日子! 玲珑可不知道她的奶奶跟妈妈的追求就这么低,否则她一定很不愿意醒过来。 吃奶这回事,有一就有二,习惯了之后玲珑已经能双手捧着母亲的乳|房吸吮的啧啧有声了。为了下奶,陆婆子还给陈香兰熬了鱼汤,把大蛋二蛋给馋的口水直流!玲珑一边吃奶一边鄙视他们,真没出息,一碗普普通通的鱼汤,陆婆子舍不得放调料闻起来还带点儿腥味,一看就不好喝,送到嘴边玲珑都嫌弃,可这两个小毛头居然一脸渴求,眼珠子都黏在鱼汤上! 陈香兰爱女儿,也疼俩儿子,之前为了妞妞的病家里一片愁云惨雾,如今妞妞好了,她心情也好了许多,大蛋二蛋懂事得很,知道妹妹生病了,平时在家也老老实实,还能帮着烧火打水干活。 趁着婆婆没注意,陈香兰把碗贴到大蛋嘴边让他喝了一口。 她婆婆是个文化人,她跟爱民也都是读过书的,可过过苦日子的人难免有几分迷信,就觉得贱命好养活,俩儿子就给取了大蛋二蛋的名儿。陈香兰觉得没啥不好,总比什么大臭粪球好听吧? 陆婆子打院子里进来,娘仨立刻跟做贼一样板板正正的,二蛋心里苦,二蛋一口还没喝上,大蛋嘴里灌了一口满足的不行,都舍不得咽下去,就在嘴里慢慢回味。 “行了瞧你们那熊样。”陆婆子翻了个白眼,把手上的盖子掀开,“大蛋二蛋过来,奶这有鱼汤。” 陈香兰要下奶,汤里啥多余的调料都没有,但在这个吃肉并不频繁的年代,能有鱼汤喝那就是美味了。陆婆子把剩下的又大火烧了一边,加了料子,因为鱼肉所剩不多就朝里面放了两块豆腐再加了点青菜,吸收了鱼的鲜美,俩男孩喝得满头大汗一脸兴奋! 玲珑看了一眼,嫌弃的要死,扭头就把脸埋进陈香兰怀里。 大蛋二蛋把碗举到嘴边,刚喝没几口就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异口同声道:“奶你也喝!” 陆婆子拗不过他们,就装模作样的把嘴在碗边一靠,吧唧吧唧做出喝了的样子:“好喝好喝!” 大蛋二蛋虽然一个九岁一个七岁,但都单纯得很,在他们心里,作为一家之主的奶是绝对不会骗他们的。两人又喝了几口,大蛋问陆婆子:“奶,妹妹能喝吗?” 得到了陆婆子否定的回答后,两兄弟又把碗放下,虽然还很渴望地看着,但已经很努力地在控制自己了:“留给爹。” 玲珑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心想这家人还挺不错的,如果他们能一直保持这样子,那么她也不是……不能勉强忍受一下这个恶劣的时代跟环境。 晚上陆爱民下班回来,知道儿子们这么孝顺,感动的不行,跟他老娘一样嘴巴一擦一靠一吧唧就当喝过了,两个小孩再次被骗,陆婆子给他们把汤热了热,两人就沾着饼子给吃的一干二净。二蛋还舔着嘴巴摸着肚皮一脸憧憬:“要是天天都有鱼汤喝就好了!” 大蛋稍微稳重点,但也矜持地点了点头。他心想,要不过几天放寒假,带二蛋一起去抓鱼吧? 陆婆子笑话这俩小的异想天开,又跟陆爱民陈香兰商量给玲珑断奶的事儿,说是瞧着玲珑不大喜欢吃奶,让陆爱民看看镇上供销社有没有奶粉麦乳精之类的卖,买两罐回来给玲珑喝。 这会儿的奶粉麦乳精可不便宜,陆婆子忍痛拿了五十块钱出来,她也不大懂,就问陆爱民:“够不够?” 陆爱民无奈地笑了:“娘,乖妞是俺女儿,哪有让你拿钱给买的意思?明天俺就去看看,俺有钱。” 陆婆子眼一瞪:“你有个屁的钱!都给老娘收好了!以后三个娃儿上学,花销大着呢!” 前几年日子艰难,许多家老人都担心自己死了连副棺材都买不起,私底下都悄悄存起了棺材本。家里饿得最厉害那段时间,陆婆子甚至想着死了算了,不拖累儿子儿媳妇,要不是老王头暗地帮忙,她真说不定就给饿死了,这世道啊! 可日子也在慢慢变好,照从前她可不敢想家里隔三岔五吃顿白面馒头,因此又觉得自己还能再多喘两年气,那攒着的棺材钱就能先拿出来给乖妞买奶粉买麦乳精了,听说那玩意儿可好了,人家城里的娃儿都喝。 香兰也得工作,乖妞又不大喜欢吃奶,早掐奶也好,她就在家里带娃儿,日子总会有奔头。 玲珑躺在床上试图玩自己的脚,没有任何娱乐的她心情很沉重,更沉重的是因为天气冷她被包裹的严严实实,连脚都抱不到。 太过忧伤,不如睡觉。 418.第三十五片龙鳞(三) 第三十五片龙鳞(三) 第二天陆爱民特意跟加油站请了假, 骑着平时上班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媳妇陈香兰坐在后座上抱着孩子,就朝镇上去了。 玲珑平静地接受了一切,反倒是陈香兰看到她白嫩嫩的胳膊上被戳了个针孔心疼的眼圈儿都红了, 有个小护士瞧玲珑过于可爱还偷偷在她兜兜里塞了两块奶糖。玲珑很想吃,可惜有心无力。 等检查结果的夫妻俩在外头又是期待又是紧张,虽说闺女看着机灵了,眼睛有神了, 但这到底不是他们自家人说好了就好了的,总得叫医生看过才行。因为心底忐忑, 夫妻俩坐在外头塑料椅子上, 眼神止不住朝一起瞟, 然后两只手就悄悄拉了起来, 还拿包被里的女儿做遮掩。 玲珑打了个呵欠,现在她每天的娱乐就是睡觉, 好在她很喜欢睡觉,睡再多也不觉得烦, 既然没有东西吃也不能到处玩, 睡觉也不是什么坏处。 然后她是被颠醒的。 镇上到村子里这条路实在是不大好走,大晴天还行,一到阴天下雨到处是水洼,平时陆爱民自己上班骑车怎么拐都成, 今天媳妇闺女坐在后头, 他不大敢拐大弯, 格外的注意,也因此绕过大坑避免不了小坑,硬生生把玲珑给颠醒了。 那她就不高兴,她不高兴就要哭,谁来说都没用。 陈香兰心疼坏了,说:“妞妞该不是饿了吧?爱民你路边停下。” 陆爱民连忙停住车,陈香兰就抱着玲珑到边上小沟子,借着树木遮挡喂起奶来。 已经对吃奶习以为常的玲珑没有拒绝,吃母乳总比吃没滋没味的白菜豆腐强吧?她吃了两口就别过头,陈香兰摸了摸她软软的小屁股,感觉尿芥子没湿才松了口气,在女儿的小粉脸蛋上亲了一口,“坏丫头,明明不饿也没尿,就是想折腾娘是不?” 玲珑回以没有牙齿的笑容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听懂。陈香兰瞧她这小模样越看越喜欢,整理好了衣服就抱出去了,陆爱民在路边给放风,瞧见娘俩出来眼睛放光:“媳妇,咱乖妞好啦?” 陈香兰假装生气:“坏丫头逗咱俩玩儿呢,喂奶吃了两口,尿戒子也是干的,你看你看,她还笑。” 嘴上这么说,面部表情已经控制不住了,根本生不起气来,全是笑。 陆爱民看闺女笑的可爱,自己也忍不住跟着傻笑:“嘿,嘿嘿,嘿嘿嘿。” 直到被媳妇轻轻踢了一脚才反应过来。 陆婆子在家里早就望眼欲穿了,听着点声音就忍不住朝门口看看是不是来人了,等到陆爱民骑着自行车进了家门,她就忙不迭迎了上来,把刚洗菜的手在围裙上擦干,带着期待跟不安问:“咋样?咋样?医生咋说?咱娃儿好好的吧?” 陆爱民不知道哪里来的狗胆子,沉默着没说话,陆婆子脸一垮,要强了一辈子的老太太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心想,没事儿!就是病了也没事儿!老王头不是说这病能治愈吗?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他们家就攒钱给娃娃看病!看好为止! 结果没等她把话说出来呢,抱着女儿下车的陈香兰瞪了自家男人一眼:“娘你别听他胡咧咧,医生说咱乖妞健康的咧,什么毛病都没有!还夸咱乖妞好看,说是十里八乡都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娃娃。” 陆婆子下意识骄傲道:“那当然!也不看娃她奶是谁!俺当年可是出了名的大美人……陆爱民你又给老娘混!” 抄起院子里的扫把就要揍人,吓得陆爱民推着自行车赶紧跑,后来躲不掉,被亲娘打了好几下才讨饶:“娘、娘!俺是太高兴了跟你开玩笑呢!别生气、别生气啊!都这么大了咋还挨打呢!” 陆婆子气犹未消:“你自个儿也知道这么大了咋还挨打,还不是你混!老娘看就是小时候打少了!” 说着居然还有继续追打的意思,这会儿陈香兰赶紧上来当和事佬,“娘,别打了,别吓着乖妞……呃。” 因为她提到乖妞,陆婆子跟陆爱民有志一同地朝陈香兰怀里的小奶娃看去,结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两只柔嫩的胳膊给挣扎出来了,一晃一晃地在那无意识地拍,简直就像是在说打得好!打得再热烈一些! 这场单方面的殴打以陆婆子把扫把砸到陆爱民身上告终,她走到陈香兰身边来说:“你别惯着那混货,要不是俺管得严,他不知道疯成啥样呢!” 陈香兰抿嘴笑,小姐妹们没有不羡慕她嫁了好人家的,婆婆厉害又不刻薄,男人更是上进有本事,俩儿子也懂事聪明,现在女儿也好好的,可不是越来越好么!就是每天瞧着婆婆追着男人打心里也舒坦。 她了解自家男人,脑子聪明,转得快,长得也好,又高又帅,工作也体面,就一点不好——性子挺欠的。 主要就体现在有事没事就喜欢撩人这上,大蛋二蛋俩娃娃从小到大没少被骗过逗着玩,就连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婆婆他都敢撩,村长家那条大黄狗看了他都夹着尾巴到处窜,生了女儿后,因为女儿疑似生病,陆爱民才渐渐沉稳下来,可这刚确定乖妞健健康康,他就又开始了。 玲珑很懊恼,她虽然努力挣扎出了两只肉胳膊,可是没什么力气,拍手叫好都做不到,还被这几个人类误认为是在卖萌! 陆婆子把她抱过来心肝宝贝娃娃妞妞的喊,陈香兰就把自行车上挂的东西给拿下来。因为妞妞没事,小两口就买了不少东西回来,两条刀鱼三斤猪肉还有黄豆芽,给陆婆子买了两斤桃酥,大蛋二蛋则是一人一根糖球。 惟独玲珑啥也没有,小护士给的两块奶糖也被陈香兰没收了,这么点大的娃咋能吃糖呢?万一噎着就不好了。她把两块糖从玲珑兜兜里掏出来的时候,玲珑心都要碎了,嘟着粉润润的小嘴,满脸都写着不开心。 陆爱民帮忙把东西放好之后就来看女儿,发觉小家伙闷闷不乐,就捏她的小嘴儿:“乖妞咋啦?是不是想爹啦?” 玲珑眨巴着眼睛看他,看得陆爱民满眼红心,等媳妇过来就似好奇又似感叹地说:“媳妇,你说咱家娃儿咋这好看呢?” 陈香兰笑着用筷子沾了点糖水点在玲珑嘴上,看着她砸吧小嘴儿,说:“娘年轻时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乖妞就是随她。” 陆爱民嗤笑一声:“明明是随俺!你看咱娘那凶巴巴的样儿,就是十分的大美人,她一龇牙也就剩下三分——” 话没说完是因为陆婆子拽住了他的耳朵:“你又搁这儿放啥狗臭屁?!” 陆爱民连连求饶,包被里的玲珑突然笑出声,因为炕烧得热乎,陈香兰就把她的小棉袄给脱了,这下穿着红毛衣的玲珑终于可以拍手叫好甚至想让奶奶揍得更狠一些。 兴许是缘分,也许是心有灵犀,再不济也是巧合,陆婆子跟小孙女在那一瞬间,尽管语言不通,却好像懂得了小奶娃的意思,拽着陆爱民的耳朵朝上扯,模样出众当初不知多少姑娘喜欢的陆同志被扯的瞪眼伸舌十分夸张,陆婆子暗中观察小孙女的表情,见她笑得更开心,手上也更用力—— 等到她松开,陈香兰总觉得自家男人两边耳朵不对称了。 陆婆子冷笑说:“还随你?你也不看看你爹长啥熊样!要不是老娘长得好,你能讨香兰当媳妇?怕不是现在还在打光棍!” 陈香兰在边上闷声笑,拿起拨浪鼓逗女儿玩,玲珑勉强给面子意思意思抓一下看一眼,重点还是放在掐架的娘俩身上。 她很健康。 这个事实让一直笼罩着一层愁云的陆家人终于挥开心头阴霾,变得开心起来。大蛋二蛋放学回家,没进家门就闻着肉香,马不停蹄地冲进来一看,嚯!好家伙!桌上摆着五六道菜!还蒸了香喷喷的白米饭! 甚至他俩平常坐的两个位置还放了两根糖球! 酸甜可口的糖球,小孩子都爱吃,但有点贵,大家日子现在虽然好了很多,可还是不大喜欢在小孩子零嘴上花钱的,因此谁要是有根糖球吃那可了不得,带到学校去,大半小孩都得羡慕。 兄弟俩被教得很好,先问奶,这糖球能不能吃,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才一人吃了一颗,吃的小心翼翼的,又送去给爹娘奶吃,三个大人当然不会吃,兄弟俩就珍而重之地把糖球放到碗上架着,准备下午带学校去炫耀一番。 二蛋突然戳了戳大蛋:“哥,你说俺妹能吃不?” 大蛋思考了几秒钟说:“俺觉得可以。” 正好大人都不在堂屋,因为兄弟俩懂事,陈香兰也很放心让他们看顾妹妹,就去院子里先喂鸡喂猪,这样待会儿就能直接吃饭了。 大蛋二蛋又把自己的糖葫芦拿起来,跑到床边看漂亮的不像话的妹妹。二蛋先问:“妞妞,你想吃吗?” 玲珑舔了舔小嘴儿作为回应。 419.第三十五片龙鳞(四) 第三十五片龙鳞(四) 玲珑对食物向来珍惜, 不会嫌弃, 哪怕只是一根糖球,能吃到她也很开心。 大蛋二蛋一人拿着一根凑近妹妹, 看到白白嫩嫩的妹妹,大蛋就说:“妹妹真好看, 比其他人家的娃娃都好看。” 二蛋疯狂点头:“是的是的。” 因为吃的不好,再加上无法避免的重男轻女以及干燥的地理环境,村子里的女孩大多皮肤发黄十分干瘦,尤其是在大冬天, 手上耳朵上都生了冻疮,脸蛋皴的不能看。新衣服是一年到头也没有一件, 甚至于冬天太冷没法洗澡,许多孩子脖子上都涸了一层灰! 谁家的小女娃能得到他们家妹妹这样妥善的照料呢?皮肤跟刚剥了壳的鸡蛋白一样,家里的鸡下的蛋是要攒着卖的,偶尔奶疼他们会给他们煮两颗, 蛋白吃起来是那么香那么嫩,就跟妹妹的皮肤一样。 妹妹的眼睛又像是夏天院子里长出来的黑葡萄, 又黑又亮, 眼睫毛也长长的, 反正大蛋觉得妹妹比书上画的城里小姑娘都好看,而且妹妹好特别好带,不哭不闹, 可比后面三爷爷家的小妹妹乖多了! 要不是奶天天逼他去上学, 大蛋真想天天在家带妹妹。 甜甜的糖球凑到嘴边, 玲珑轻轻舔了一口,对于迄今为止都只能吃奶的她来说,这味道简直再好不过了。她舔的很开心,大蛋二蛋也喂的很开心,两根糖球抢着朝她嘴边送,可惜的是玲珑牙齿没有长好,也就只能尝尝味儿。 她浅尝辄止,吧唧吧唧小嘴儿就算舔够了,哥哥们还不愿意走,眼巴巴地继续朝她小嘴上蹭糖球,玲珑啊啊了两声,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把糖球收走,二蛋还问:“妞妞你不想吃了吗?” 大蛋说:“妹妹还小,就只能舔一舔,等妹妹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吃了。” 他到底是比二蛋大了三岁,更懂事一点,之前给玲珑舔糖球也是因为她露出了很渴望的表情。现在见玲珑满足了,他就从口袋掏出娘给缝的手帕,小心又温柔地把玲珑嘴角沾的糖浆给擦干净。 都说三岁看到老,玲珑觉得这个大哥哥真的很讨人喜欢,不仅仅是长得好,性格也好,这样的小孩是很少见的。 她小小的鼻子抽动了两下,尝过甜味以后就又困了,打个小呵欠准备再睡一下。 二蛋则伸手把她的包被整理了下,顺便把她不知何时挣脱出来的小肉胳膊给塞回去。饭菜还没有好,兄弟俩就有志一同地坐在床上守着呼呼大睡的妹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一秒都舍不得离开。 又过了几天,学校放寒假了,大蛋二蛋终于迎来了他们第二喜欢的假期——第一喜欢的当然是暑假。对农村的孩子们来说,冬天可实在是有太多好玩的东西了! 天冷的不行,河上都结了厚厚的冰,他俩早就想去掏鱼了。 不过也正因为临近过年,家里忙得不行,陆爱民单位加班,陈香兰好几个单子要做,陆婆子又要忙家里又要忙田里,还得兼顾着大扫除,所以照顾玲珑的重任就落在了两个哥哥身上。 当然,他们只要看着玲珑不让她摔下床或是哭了饿了就行。 大蛋把玲珑背在了身上,因为在家里带妹妹就不能去掏鱼,对于一年到头吃不到几次鱼的小孩来说,一次鱼汤的鲜美,就足够在他回忆里占据极大的分量。 不过大人们都不觉得小孩子真能掏到鱼,就算是大人也难,何苦小孩呢?因此看到河岸边的小孩们就都会心一笑,任由他们折腾,叮嘱一句小心点别掉水里就行。 二蛋手里拿着块石头,先小心地敲破一小块冰面,对小孩子而言,掏鱼的乐趣远大于掏鱼成功,所以他撅着屁股努力了半天,忙得哼哧哼哧满头大汗,也照样乐呵呵的。 大蛋看着二蛋的动作都着急,站在岸边指挥,他们挑的这条河人不多,而且眼看到饭点了,再不赶紧回家,万一被奶发现他们背着妹妹出门肯定要挨揍。 就把玲珑放到岸边,脱了自己的棉袄把她包的更严实点,还拽了旁边不知谁家的稻草垛过来给玲珑挡风,然后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 玲珑斜眼看着哥哥们在那拼命想掏鱼却无果,叹了口气,人类的幼崽真的好笨哦。 她看了眼冰面,比棉鞋底子都厚,像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河底那些鱼儿都拼了命地朝二蛋砸出来的那个冰口钻,几条活蹦乱跳的甚至蹦到了冰面上! 大蛋二蛋都惊呆了! 回过神大蛋就叫二蛋:“快回家拿水桶!快去!” 说完觉得不妥当,就拽住二蛋:“悄悄地别叫人瞅着了!” 二蛋也不傻,用力一点头就朝家里跑。大蛋棉袄脱下给玲珑了,身上还有件背心,不过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了,不然待会儿鱼再跳回去怎么办?就想脱了背心把鱼包住朝岸上扔。结果背心还没脱完就发现那些活蹦乱跳的鱼突然变得无比安静乖巧,躺在冰面上动也不动。 大蛋就一条条抓起来朝岸上放,他数了数,足足有十几条呢!都是大鱼! 二蛋果然不傻,带了两只水桶来,还是家里的吃水桶,比较大,十几条鱼分别装进去还真差不多。为了不被人发现,大蛋穿上棉袄,把玲珑重新背在身后,再把给她挡风的稻草把子给拆开,铺在水桶上把鱼给挡住。 他虽然年纪小,但做事有条理又沉稳,二蛋有样学样,两小的千辛万苦地提着水桶,一路躲着人,终于回到了家。 因为很重,所以错过了最佳回家时间,陆婆子着急的团团转,两个孙子都是听话的孩子,决不会错过饭点,这饭菜都端桌上了,人咋不见了?她在家守着,陈香兰已经去孩子经常一起玩的小伙伴家找了。 这一瞧见大蛋二蛋,陆婆子就气不打一处来,抓起手边的笤帚就要揍,二蛋眼睛亮晶晶的,头一回看到奶要揍人不害怕:“奶!你看!你快看俺跟哥带回来啥了!” 陆婆子想起自己找了好几圈结果莫名失踪的水桶,又看到被大蛋背着还笑呵呵的小孙女,正要骂人把干干净净的水桶给弄脏了,大蛋刷的一下掀开水桶上面的一层稻草,陆婆子眼都直了:“哪、哪来这么多的鱼???” 二蛋耿直地回答:“它们自己跳上来的。” “啥?!” 二蛋又认真重复一遍:“它们自己跳上来的。俺跟哥刚砸了冰面,还没掏到鱼,它们就朝上跳了,哥就叫俺回家拿水桶。” 陆婆子喃喃道:“咱村子附近的河咋会有这么大的鱼?” 二蛋挠挠头说:“俺也不知道……它们就跟得了羊癫疯一样朝上窜。” 他其实也不知道什么是羊癫疯,就老听大人们说这个词,感觉这鱼可能也是得了这个病吧。 陆婆子赶紧说:“快快快,把它们放水缸里去!” 她赶紧去收拾了一个闲置的水缸,把两桶鱼都倒了进去,一边倒一边惊叹,咋有这么大的鱼呢! 玲珑在大蛋背上挣扎扭动,大蛋把她解开抱到水缸边:“妞妞快看,是鱼、是鱼哦!” 小朋友露出了对鱼的渴望,感觉得到他很想吃。玲珑兴致缺缺地看了一眼,没什么意思,几条鱼而已至于吗?改天让只熊一头撞死在他们家门口,两颗蛋怕不是要兴奋疯了。 不过她勉强也能理解他们对食物的渴望啦,这一点有些像她,因为她也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呢! 陆婆子看那十几条鱼看得痴迷了,等陈香兰满头大汗回家,她一把拉过来,陈香兰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缸鲜活的大鱼,立刻就惊讶的张大了嘴:“这、这鱼好大啊!得多贵!” 陆婆子神神秘秘地凑近她说:“俺跟你说,这是大蛋二蛋在外面捡的!” 陈香兰一听,更不敢相信,这年头能吃顿肉大家都高兴的不行,还有外面能捡这么大的鱼的? 于是陆婆子就把两颗蛋叫过来,让他们跟他们娘说。二蛋兴奋地手舞足蹈讲述了一番当时的奇景,大蛋也点头,肯定道:“奶,娘,我们说得是真的,不骗人。” 这就跟神话故事似的…… 陆婆子说:“兴许是神仙看咱家人好所以送的。” 玲珑心道,神仙就是我。 看着那十几条鱼,陆婆子是越看越高兴,最后大手一挥:“这样!咱中午再做条鱼!” 大蛋二蛋立刻欢呼起来,陈香兰白了俩孩子一眼,将玲珑抱到怀里:“行了行了,看你们俩这一脸汗,走进屋擦擦去,身上衣服也得烘烘干,不然要生病。” 玲珑到了娘怀里,下意识就把小脸蛋朝她肩上一搁,觉得带哥哥们躺赢真的好累哦,反正她也吃不到鱼,那她为啥要给他们鱼吃呢?她考虑了两秒钟这个问题,没想明白,就打了个呵欠,朝陈香兰颈窝蹭了蹭。 陈香兰拍了拍她的软乎乎的小屁股,跟陆婆子说:“娘,俺进屋给妞妞喂奶,待会儿来给你烧火。” “成!”陆婆子点头,“爱民买的奶粉就放在堂屋柜子里,妞妞要是不喝你就给她冲一碗。” 420.第三十五片龙鳞(五) 第三十五片龙鳞(五) 玲珑确实也该断奶了, 因为她对食物总有更旺盛的热情。陈香兰给她泡奶粉, 她就支着个小脑袋很认真地看。 陈香兰从柜子里拿出印着甜奶粉字样的包装袋, 又仔细看了包装上的说明研究一下奶粉该怎么泡, 听到炕上的女儿咿咿呀呀的伸着小肉胳膊, 连忙安慰道:“妞妞乖, 娘马上就给你泡,再等等哦。” 玲珑啊了两声。 奶粉很快就泡好了,陆爱民还不知从哪儿弄了个奶瓶,陈香兰把泡好的奶粉晃了晃,贴在脸上试了下温度, 这才走近炕,小心地把奶瓶放到了女儿两只小手中,教她怎么用胳膊圈住奶瓶, 再把奶嘴送到她嘴边碰了碰, 玲珑立刻就明白了, 毕竟这奶嘴的形状熟悉得很。 甜滋滋的,比母乳好喝。 陈香兰看她像只小猪一样喝的起劲,忍不住笑,逗了逗她软嫩嫩的小脸蛋:“就知道吃的小乖妞, 咋跟你爹跟你哥哥们一个德性呢!” 玲珑假装没听到, 喝的津津有味,额头上很快沁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看得陈香兰心都化了, 心想她闺女咋就生得这么可爱、这么讨人喜欢、这么好看呢?其他人家的女娃娃都没有她好看。 等陆爱民下班回家, 知道女儿很喜欢自己给买的甜奶粉,顿时就乐了:“俺就知道,俺妞妞跟爹亲!” 扭头一瞧,他妞妞还抱着奶瓶在炕上玩,根本不舍得把心爱的奶瓶放下。陈香兰带了点酸味说:“是是是,你给买了个奶瓶,这臭妞妞有奶就是娘,现在都把奶瓶当娘了!”刚才她想把奶瓶拿去洗一洗,小妞妞还不让呢!她想抱也不给抱,眼里就只有那个奶瓶! 陆爱民嘿嘿笑了两声,走过去试着跟玲珑要奶瓶,看在闺女心里亲爹跟亲娘到底谁重要。然而他实在是太高估了自己在玲珑心里的地位,当他的手一触碰到奶瓶,玲珑就啊了一声,抱着奶瓶翻了半个身,用肉嘟嘟的身子把奶瓶藏的严实合缝,一点机会都不给。 陆爱民当时心就碎了,一中午都唉声叹气,听得陆婆子又想抓笤帚揍人。 两颗蛋带回来的鱼都太大了,要是跟平时那样随便烧一烧感觉不太好,陆婆子狠狠心,用了大料红烧了,端出来的那一瞬间,两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蛋不约而同地哇了一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就连他们奶叫他们去端饭都没听到。 鱼肉鲜嫩弹牙,陆家人就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鱼!除此之外把那浓稠的汤汁朝白饭上一浇——那真是给神仙都不换!美味的让人能把舌头都吞进去!两颗蛋就不用说了,吃成了小花猫还惦记着要再来一碗,就连陆婆子都没能忍得住,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床上抱着奶瓶的玲珑抽动小鼻子仔细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觉得还可以。她正觉得无聊的时候,陆婆子吃的差不多了,放下碗筷过来把她抱到桌边,玲珑就看向了那盘被吃得没剩下多少的鱼,还有夹着条鱼尾巴在卖力啃的二蛋。 陈香兰从厨房端了个小碗过来,因为这鱼实在是太好了,陆婆子就把最嫩的鱼肚子上的肉给剔了下来,捣烂成鱼泥放在锅上蒸熟,小孩子不能吃重油重盐的东西,所以鱼肉泥上她就给滴了两地麻油,稍微放了一点点盐巴。这鱼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一点腥味都没有,吃起来甚至还有淡淡的甜味,陆婆子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鱼! 很显然,玲珑对鱼肉泥的兴趣远大于其他。她坐在陆婆子怀里,两只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眨巴眨巴,视线黏在鱼肉泥上走不开。陈香兰取笑说:“看俺家还养出个小吃货来。” 陆婆子可不许旁人说她的心肝宝贝,眼一瞪:“能吃是福!你看你男人跟俩娃,哪个不能吃?天天见了吃的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咱乖妞可斯文着呢!” 陈香兰笑出声:“娘,乖妞才多大啊,你说啥斯文不斯文的,小孩子懂个啥!” 对于儿媳的反驳,陆婆子坚决不能容忍:“俺可没胡说,旁的不说,大蛋二蛋小时候有妞妞好带没?有妞妞爱干净没?咱妞妞这么大了,拉尿都没把炕弄脏过,二蛋小时候直接拉在裤裆里抹的到处都是还朝嘴里塞你给忘了?!” 正在专心致志啃鱼尾巴的二蛋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黑历史会被挖出来,他不敢置信地说:“奶!俺才没有!俺没有!” 陆爱民唯恐天下不乱:“你还没有呢?你是不记得当时的盛况了,墙上炕上全是你抹的屎,还有你身上,那玩意儿你也不嫌脏朝嘴里塞,你娘当时看见了差点晕过去!” 二蛋羞愤欲死,家人哈哈大笑成功伤害到了他小小的自尊心,本来想撒丫子跑路,可是鱼尾巴没啃完,犹豫了片刻,就化悲愤为食欲,咬住尾巴狠狠咀嚼起来。 他吃鱼!他不生气!他要吃的饱饱的! 玲珑乖巧坐在她奶怀里,张着小嘴吃她娘喂过来的鱼肉泥,可她爹说话实在是太恶心了,她忍不住啊了一声表示谴责。 陆婆子就立刻把枪口对准了陆爱民:“乖妞吃饭呢!你胡说个啥?吃饭时说这玩意儿你也不嫌恶心!” 陆爱民觉得自己好无辜啊!这不是他娘先提起来,他就随口一说吗?咋又是他的错了呢? 一家人正吵吵闹闹,突然听见有人说话:“大婶!你们家那锄头能能借俺用用啊?下午想去把自留田种的白菜给起了,俺看人家都起了,唷,你家吃饭呢?” 说是来借锄头,身边却跟了一大俩小仨孩子,这会儿仨孩子脸上都是一副渴望的表情,抽着鼻子闻空气里残存的鱼肉香。 农村人除了晚上睡觉,大白天的几乎不关大门,乡亲邻里好串门子,也好说话借东西。来的是陆家的邻居,姓潘,男人在镇上干搬东西的活,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平时家里就女人带着三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娃,俩小的一个女娃一个男娃。陈香兰曾经庆幸的粪球这样的小名儿,就是潘家小男娃拥有的。 给儿子起名劳心劳力,女儿起名就随意的话,一个叫大花一个叫二花,生了俩女儿才生了个儿子,王翠兰最气的就是这个。 生女娃有啥用? 不能传宗接代,又不能干多少活,吃得还不比旁人少,以后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了。 因此她对两个女儿很是严苛,重男轻女的态度在这整个陆家村都赫赫有名。她有个口头禅,那就是“女娃有啥子用”,基本上每天都要说个十几次。 但她也只是嘴上厉害,平时也不会虐待孩子,顶多是偏心眼严重点,男人从镇上买来家的零嘴俩女儿只能吃粪球嘴里漏的,逢年过节也基本不会有新衣服。陈香兰娘家二姐也生了两个女儿,因为全家就两个女娃,衣服小了没人拾着穿,王翠兰就厚着脸皮上门要,到现在大花二花身上还穿着陈香兰外甥女的旧衣服。 给的时候虽然不算新,但也干干净净板板正正,现在已经是多了好些个补丁,还到处都是油灰。二花年纪小还好,不怎么干活,大花就比大蛋小两岁,七岁了连育红班都没上,天天就在家里干活。烧火做饭扫地下田洗衣服,也不知道王翠兰咋想的。 这人都来了,总不好叫人家走,陆婆子就气着问:“你们吃了没?没吃坐下来吃点,锅里还有饭呢!” 王翠兰一早瞧见那白米饭了,她也不是个会气的人儿,之前陆家做鱼,她也在家里烧火弄饭,闻着这个味儿,可真香啊!一年到头也闻不到几次,忍了又忍,才带着三个娃过来。 陆家生活条件是真好,不仅顿顿都能吃白米饭,还有这么大的鱼吃! 虽然鱼已经只剩下些汤汁碎肉,可一看那完整的鱼骨就知道,这鱼老大了!得多少钱啊! 王翠兰就问:“大婶这鱼你们在哪儿买的啊?等俺跟俺家胜利说一声,叫他也从镇上买条回来。” 村里许多人都羡慕陆爱民能在镇上加油站工作,不仅轻松,工资还高,不仅工资高,福利还好,可惜人家陆爱民是烈士家属,又是高中毕业,有文化,当时村里报人的时候直接就把陆爱民给报上去了,其他人争都不好意思争,人家哥哥为国捐躯了,你去跟人家抢工作,好意思么!再说了,抢也抢不过啊!陆爱民上学时候可次次都考全校第一呢! 要不是那会儿没有高考,指不定陆爱民还是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 照王翠兰看,陆爱民可比那些下乡来的知青好多了,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一副干不了重活的样儿,心心念念着回京城,听说很快就又要有高考了,那些没用的知青总算是能走了。 陆婆子说:“俺也不瞒你,这鱼不是爱民买的,是大蛋二蛋在河里抓的!” 王翠兰摆明了不信:“咱村附近的河,哪有这样大的鱼!” 言语间陈香兰已经盛了四碗饭过来,又拿了四双筷子,母子四人也不气,把那汤汁一浇,虽然只剩下些碎肉也吃得津津有味。王翠兰一边吃还一边夸陆婆子手艺好,陆婆子摇摇头,怀里的玲珑也学着她的样子摇摇头,很是可爱。 王翠兰这才看到陆婆子腿上粉雕玉琢的小豆丁,那瞬间她都惊呆了,咋会有女娃这好看咧?她家大花二花都是皮肤蜡黄瘦巴巴的,出生的时候跟个猴儿样细声细气,长大了些性格更加闷,跟他们家潘胜利一个德行,都是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王翠兰就没见过陆家这么好看的娃! 要说之前她也不是没看过,可不知道为啥,就是觉得现在看,就更好看了,而且是语言形容不出来的那种好看。 本来王翠兰觉得陈香兰二姐家的俩丫头在镇上生活,水灵灵的跟村里丫头不一样,现在看到了玲珑,才觉得那来丫头算个啥啊! 陆婆子喜欢听人夸玲珑,准确一点来说,是陆家所有人都喜欢听别人夸玲珑,王翠兰嘴挺甜,会说话,把玲珑夸成了下凡的小仙女,可把陆婆子听得喜笑颜开,还格外温和地问饭够不够,不够再添。 玲珑啊呜一口吃掉因为她娘去盛饭所以改由她亲爹喂的鱼肉泥,舔了舔小嘴心想,这个大花现在看起来还挺正常的,就是有点内向,不爱说话,但吃饭速度很快,她弟弟妹妹都跟不上。 再看看她那个吃完饭坐在边上的大蛋哥哥。 九岁的大蛋还没长大,不知道什么是儿女情长,对娶媳妇一点概念都没有,现在他心里最重要的就是漂亮可爱的妹妹,恨不得每天都跟她一起玩。看妹妹跟自己对视,他就对她裂开嘴笑,一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龈,有点滑稽。 前两天下雪了,有点冷,大蛋跟二蛋闲出屁来,拿石头把屋檐上挂的冰凌给敲下来用嘴巴啃,正是换牙的时候,嘎嘣一声,大蛋的门牙就跟他说再见了。当时他整个人都懵逼了,甚至嚎啕大哭,陆婆子陈香兰着急忙慌放下手头的活来一看!好家伙,那么大一颗门牙就攥在大蛋手里! 这门牙一掉,说话就漏风,大蛋哼哧半天才说:“俺的牙……” 等陈香兰给他解释了门牙还会长出来,大蛋才安下心,只是从那以后他就很注意不敢再笑的太大,谁知道被玲珑看了一眼就顶不住了。 一九岁没门牙的小孩笑起来实在是称不上好看,玲珑眼睛被辣到,别开头,咬住她爹喂过来的勺子,陆爱民装模作样地啊呀一声:“乖妞力气好大!这勺子咋拔不出来了?!爹都用了这么大的劲儿!” 她还真被逗乐了,觉得陆爱民这也算是彩衣娱女,就很给面子地笑弯了眼睛,然后松开小奶牙。陆爱民趁机挖了一勺鱼肉泥又喂过来,玲珑吧唧吧唧嘴,吃得差不多了,就别开头拒绝了下一勺。 陆爱民喂食上瘾,就拿着勺子,低声下气地哄玲珑再吃一口。可惜她是那种你求着就会答应的人么? 当然不是。 反倒是陆婆子生气了:“你干啥!乖妞不想吃了你还要喂,是不是想把她肚子撑坏?你安的啥心?你咋当爹的?!” 陆爱民冤枉死了!正要解释,就看见他媳妇、他大儿子、他小儿子,都用一副不能容忍的表情盯着他。 行吧,反正在这个家里他是没什么地位的,他们家女人最厉害。 玲珑吃剩下的鱼肉泥叫粪球给吃了,因为他看着鱼肉泥的样子实在是太馋了,口水都滴到了桌子上。玲珑对此表示很愤怒,她弄来的鱼,怎么能给别人吃? 就生起气来,偏偏不能开口说话,大人们根本不懂她的意思,于是她就更生气了。 王翠兰娘四个蹭了一顿饭,心满意足,儿子粪球还吃了鱼肉泥,她就更高兴了,拿着陆婆子借给她的锄头,走了。 玲珑瞪着她的背影不开心。 现在她相信大花以后肯定是个坏蛋了! 她吞噬掉的这个灵魂,天生残缺,即便重新回来也是心智不齐,老王头最初诊断的结果并没有错。然而这个灵魂浑浑噩噩,因为家人的爱,她的灵魂带着甜,又因为那些不能理解和感受的遭遇,有着涩嘴的苦。玲珑原以为能吃到炸鸡烧烤,谁知道这个时代看起来根本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她在小孩子的身体里待的无聊极了,只能每天睡大觉。 王翠兰重男轻女的思想是被她亲娘传染的,她亲娘偏心眼的厉害,姐妹五个,在王翠兰亲娘眼里也比不上一个弟弟。王翠兰在家的时候吃够了这种苦头,可当她也嫁了人,当了娘,很神奇的,她也变成她娘那样的人了。 同样的,大花作为她的女儿,受到的影响最深,只不过比起重男轻女的王翠兰,大花更狠一点。 如果玲珑不来,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就是个真正的傻子,可是她的家人非常爱她,砸锅卖铁也想带她去看病,就因为老王头说这个病有治好的希望,就是得去大城市大医院看,小地方恐怕看不好。 因为这,陆爱民把加油站的工作给辞了,趁着下海热潮去南方打工,谁知道工地出了事,人就没了。那么点赔偿金根本就起不到多大作用,整个家都得陈香兰一个人撑起来。 她夜以继日地给人做衣服,眼睛都熬坏了,陆婆子因为没了儿子大受打击,腰一下子就弯了下去。大蛋上完初中也不上了,想供弟弟读书,但这会上学还不是义务教育,家里要给妹妹看病,又要衣食住行,根本落不到什么钱,于是他直到三十岁也没能说上媳妇。 二蛋也在上完初中后悄悄辍学了,就给家里留个口信,说自己也去打工赚钱给妹妹看病,他不想上学了。 怕家里人找去,他连地址都不敢给,每个月朝家里汇钱,一年就回一趟家——直到有一次,他再也没有回来,就像是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大蛋三十了没媳妇,妹妹生病弟弟失踪,他还是拼命干活赚钱,直到大花说要跟他结婚。 大花之前嫁给隔壁村一家有楼房的人,不过后来离了,在娘家住了几年,王翠兰看她越发不顺眼,大花就看中了大蛋。 这桩婚事就这么成了。 一开始大花也是想好好过日子的,直到她发现这样下去不行。 陆婆子年纪大了,没多少年活了,也就算了,婆婆还能赚钱贴补家用,可小姑子呢?一个傻子?一个离了人就不行的傻子,她能咋办啊?天天跟着小姑子跑?更别说这傻子有多傻,人家给块糖,她就给人磕头! 还有这个病,简直就是个无底洞,朝里面砸了多少钱啊!公公因此死了,二弟因此失踪了,大蛋还要给拖累一辈子不成?! 女娃嫁了人就行了,小姑子长得好看,虽然傻,但也能生娃,随便找户人家嫁了还能拿彩礼呢! 可惜大花刚试探着提出来就被大蛋否决了,脾气温和的男人头一回发火跟她吵架,大花委屈的不行,扭身就要回娘家,在草垛边看见村西头的癞子拿糖骗小姑子脱衣服。 她想了想,没管。 又过了几天她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家里人不给小姑子嫁人,可要是生米煮成熟饭了呢?小姑子人是傻,但听话,家里人叮嘱不能走太远,她就每天在巷子口溜达,决不去过远的地方,除非是有相信的人带着。 而嫁过来后貌似对自己“很好”的嫂子,她自然是信任的。 大花心里也在打鼓,她就是想试试成不成,不想大蛋再这样过日子,得被小姑子拖累到什么时候啊!她实在是受够了!她一点都不想在小姑子身上花钱,那都是浪费!十里八项傻姑娘不少,谁家给出钱看病了?不都到年纪嫁出去?小姑子长得好,肯定能收不少彩礼,到时候把家里翻新,大蛋肯吃苦又能干活,他们日子不得美翻了?! 于是她把小姑子带到癞子家门口,叫小姑子去敲门,自己躲了起来在边上看。等癞子把小姑子拽进去,她就心跳如雷的回家了。 最终如她所愿,被人找到的时候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癞子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娶个媳妇,就算是个傻子也行,何况傻子干干净净的,还好看。 能生儿子就行了呗! 多少人家都娶了傻媳妇啊,也不缺他一个。 大花兴奋极了,她觉得美好的未来在朝她招手——直到大蛋发飙! 他根本不同意把妹妹嫁给这么个玩意儿! 四十来岁,没地,也不干活,成日小偷小摸,为啥叫癞子?还不是因为头上以前生疮没好利索留下一头癞子?他咋能把妹妹嫁给这样的人?不仅不嫁,还要找公安!他妹妹那么听话,肯定是被癞子骗来的! 大花万万没想到,不仅是大蛋,就连奶跟婆婆,态度都是一样的坚定! 不嫁!报警! 421.第三十五片龙鳞(六) 第三十五片龙鳞(六) 大花是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她不想被小姑子拖累, 这有什么错?谁家养个傻闺女不挑个给彩礼多的把她嫁出去?咋陆家就不行?本来这不是桩好事吗?好的人家谁要娶个傻闺女, 癞子再不济也是个男的,不比把傻闺女留在家里好?到时候生个儿子,后半辈子不就有指望了吗? 难道要把小姑子一辈子留在家里, 等以后她儿子去养活? 她家男人还要报警,奶跟娘也不拦着, 这要是报警了,村里人得咋看他们?心里得咋想他们?明明是件很正常的事,非要找公安? 强|奸案派出所是很看重的,这么大的事捅出去, 陆家人不嫌丢人,大花却不知承受了多少非人的议论,甚至下田时都有人拉着她问她家小姑子跟癞子是咋回事,咋就不能结婚了把这事儿给了结了却要闹的那么大——大花也不懂这是为啥! 又是报警,又要治病, 家里钱真是一点也没剩下, 偏偏除了大花之外其他人都心甘情愿, 大花实在是受不了了, 眼看没法子,她就想,要是傻小姑没了……那不就一了百了了吗? 这样的事儿在农村也不少见。 计划生育打的严, 架不住多少人家想要儿子, 那生了闺女咋办呢?掐死、溺死, 再就地一埋,身子没咋养好便着急忙慌怀下一胎,好像不能生儿子是天大的罪过一样。 也有些人家有傻闺女,可没有跟陆家这样拿个傻闺女当宝贝的,好吃好喝养着不算,还要花钱给治病,全家都被拖累了!村里多少人家都盖楼房了啊,他们家还住着砖瓦屋! 因为癞子的事儿大蛋每天镇上家里两面跑,陆婆子跟陈香兰也忙得要死,她们做梦也想不到看起来勤快又好说话的大花心里对妞妞满是恶意。兴许连大花自己都不知道这是错的,因为她所生存的环境里,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那些傻闺女,除却被家里人嫁出去拿彩礼之外,有不少年纪还小的,因为家里哥哥要娶媳妇,就被“处理”掉了。至于是怎么“处理”,大花曾经隐晦地听她老娘王翠兰茶余饭后说过。 她也不想的,可她实在是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不想家里再被小姑子的病给拖累。 她就哄小姑子,说爹跟二哥想吃鱼。 小姑子虽然傻,什么也不懂,但爱干净,也听话,哪怕陆爱民跟二蛋一个死了一个没了消息,她也仍然记得他们。虽然她根本就不能理解什么叫死亡,什么又是失踪,但她还记得喜欢她疼她的爹跟二哥,有一天突然就没了,再也没回来过。 河里有鱼,小时候她常被哥哥们背在背上去河边捞,其实她根本什么都不懂,唯一懵懵懂懂知道一点:河里有鱼。 爹跟二哥要是能吃到鱼,就能归家了。 傻子不知道什么是死亡,自然就不害怕死亡。 大花拿树枝把傻小姑戳的更远之后,头也没回地就跑了。 她心里有鬼呀! 可她又不觉得自己有错,女人的命又不值钱,像她,她就是拼死也得给陆家传宗接代的,干再多活她也不嫌累不喊苦,因为这就是女人的命,像傻小姑这样的算啥呢?拖累人,还不如死了干净。 于是她又很快心安理得起来。 等陈香兰做完活问女儿在哪,大花言辞闪烁,努力装着镇定说不知道,自己干活的时候没注意看。 自打上回女儿不在身边出了事,陈香兰就对女儿的行踪非常敏感,她立刻跟陆婆子说了一声出去找,可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直到大蛋骑着自行车从镇上回来,远远瞧见河里飘着个什么东西,看着像个人。 他是个热心肠,这辈子不知道做过多少好事,可他万万没想到,最后一次做好事,是把妹妹的尸体从河里捞上来。家里女性长辈给入殓的时候,说妹妹手心攥了一条小鱼,真的很小很小,都被攥烂了也没松开。 是想吃鱼吗? 大蛋痛哭流涕,他觉得自己特没用,爹守不住,弟弟守不住,妹妹也还是守不住。 最终,大花如愿了,谁都不会想傻闺女是咋掉河里淹死的,傻子嘛,啥也不懂,他们这可不少见傻子稀里糊涂就没了的事儿。后来村里人提起陆家的傻闺女,都是拿来教育自己家小孩不要馋嘴,不然馋鱼会掉河里淹死。 陆婆子守不住这打击,她白发人送黑发人送了三个,再也挺不住了,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就没了。陈香兰也老得不像样子,身体越来越差,过不了几年,家里就只剩大花跟大蛋了。 她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 这样的事每一天都有类似的发生,在不知道哪个角落,有数不清的悲剧出现在你不认识的人身上。他们辛苦地生活,拼命地努力,最终还是吃尽了苦头,这样悲哀交集地过了一生。 玲珑看着不知何时跑过来想抱她出去玩的大蛋哥哥,眨了眨眼睛,很是困难地伸出双手。 大蛋很高兴,陆爱民在边上看得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乖妞,爹抱你啊?” 玲珑拒绝地把小脸埋进大蛋颈窝。 大蛋年纪不大,可有力气,抱着玲珑这个小胖子走路也很稳当。见他爹想横插一脚还有余力提醒:“爹你该去上班了,不是要提前一个小时上班吗?” 眼瞅要过年,加油站开始加班了,陆爱民每天中午来家吃顿饭休息个二十来分钟就得走,根本没法抱玲珑出去玩。 他有点哀怨地盯着儿子的背影,二蛋个傻子也跟着跑出去,贴在大哥身边偷偷摸妹妹的小肉手,又软又甜,跟奶糖一样,他好想咬一口呀! 这么想着,趁着四下无人,大哥又没注意,二蛋啊呜一口咬住玲珑的手。玲珑感觉到粘稠的口水……慢慢低下头看,二蛋还伸舌头舔她的手,砸吧砸吧,很得意地说:“哥,妹妹手真好吃!” 大蛋跟着一看,脸都黑了:“你咋这么恶心!” 二蛋不遗余力地试图说服他亲哥:“真的哥,妹妹手好香好软啊!你也吃一口!” 大蛋作为有节操的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做,当然是义正言辞地……跟着咬了一口。妹妹的手真的好软……还有一股奶香,他咬完了,仔细品味了一下说:“好吃。” 玲珑把手抽回来,在大蛋衣服上擦来擦去,嫌弃的要死。两颗蛋看不出来她很嫌弃他们,还以为是在跟他们玩,一个个笑得跟个傻子一样。她扭过头去不忍直视两颗蛋的笑容,心想人类的幼崽这么傻,长大了可怎么办呢?怪不得会被人家骗得团团转。 外面到底是冷,玩了没一会陈香兰就叫他们去屋里了,玲珑被放到炕上,身上包被封印一解除就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不是很喜欢动,躺在床上半天也能自己跟自己玩得很开心,现在有两个傻哥哥逗她玩,就更不无聊了。 这么玩了会儿就困,陈香兰赶紧在她睡前又冲了一次奶粉,玲珑喝饱了奶,抱着奶瓶翻滚一圈沉沉睡去,大蛋二蛋坐在床上看着她不让她掉下去,这会儿见妹妹睡了,就盯上了她手里的奶瓶。 里面还有大概三分之一的奶没喝完。 两颗蛋很少做坏事,但小孩子难免馋嘴,他们小的时候可没有奶粉喝,后来玲珑断母乳开始喝奶粉,陈香兰有时候冲多了会给两个儿子一人分几口,尝过奶的味道,孩子们就难以抗拒诱惑了。 二蛋自制力差一点,伸手去摸妹妹的奶瓶,被大蛋一巴掌拍下来,还瞪眼:“不许偷妹妹的奶喝!” 二蛋委屈极了,扁着嘴:“哥,奶好喝。” 奶好喝,大蛋也知道啊!前几天娘还给他跟二蛋一人一小半碗来着,他喝了一口都舍不得咽下去!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甜这么香的东西! 两人特别喜欢抱玲珑也跟她身上浓郁的奶香味有关,吃她的手也是,妹妹太香了,特别好吃。 大蛋说:“不行,不能这么干。” 二蛋又试图说服大蛋一起做坏事,他们偷偷喝几口,不让妹妹知道,也不让娘发现。 兄弟俩顿时陷入艰难的抉择之中,这时候因为他们太吵,玲珑醒了。她很自然地吮住奶嘴,又吃了一口,这才懒洋洋地看向两个便宜哥哥,发现他们四只黑眼睛都盯着她……手里的奶瓶看,她吸一口他们就咽一口口水,很是渴望。 玲珑并不是很想喝奶,就是逗他们玩,不然那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奶她吸了这么久早没了。所以她就是做做样子骗人,偏偏两颗蛋就真被骗的团团转。 二蛋心想妹妹的奶瓶好厉害……喝这么久都没喝完! 终于,在两兄弟口水成河之前,玲珑善心大发地把奶瓶推了过去,顺便啊啊叫了两声,奶声奶气的,结果大蛋居然听懂了:“给、给俺们喝?” 玲珑点了下头。 小孩子没意识到还不到一岁的妹妹是咋听懂他们的话的,反正就很激动,二蛋抱住奶瓶就想吸,被大蛋阻止,然后自己想了想,忍痛又推了回来:“妞妞喝。” 玲珑这回是用脚踢了过去,奶瓶咕噜噜滚了一圈,停在大蛋面前。大蛋面色挣扎,十分犹豫,玲珑只好发挥自己超常的实力,爬过去把奶瓶抱起来,双手抱高高,奶嘴递到大蛋嘴边,不由分说地塞进去。 大蛋下意识地一吸——又香又甜的奶就进了嘴,他舍不得咽下去,奶嘴就又被拽走了,这回是塞到了二蛋嘴里。 就这样,两兄弟被不到一岁的妹妹一人一口喂完了奶瓶里所有的奶,然后玲珑打了个呵欠,仍旧抱着奶瓶,又睡了。 二蛋结结巴巴地说:“哥,妹妹、妹妹真好!” 大蛋也说:“妹妹好。” 两人还幼小稚嫩的心里从此树立起了父亲陆爱民的一句话,并将之奉为真理:一定要照顾妹妹,对妹妹好,妞妞是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妹妹! 陈香兰那边忙活一阵子,抽空过来看看娃娃们的情况,见两个儿子严肃地坐在女儿身边看着,不让她冷也不让她滚下床还不吵闹,便满意地点点头,又看看女儿,小胖身子朝里睡,怀里抱个奶瓶。 她奇怪道:“刚才奶冲多了,今天咋这么能吃?”平时这个量是根本吃不完的。 两颗蛋立刻正襟危坐,避免被亲娘发现他们喝了妹妹的奶的事实。 陈香兰也就是随口一说,从熟睡的玲珑手中把奶瓶拿走准备洗一下,洗完了再塞到玲珑怀里让她抱着。小奶娃不知咋回事,睡觉手里喜欢捏点啥东西,奶瓶离了太久可不行。 每天都是这样的日子,说慢也慢,说快也快,没多久就过年了,玲珑也得到了一身喜庆的大红色新衣服。 不仅是她,今年陆家全家都有新衣服。 乖妞妞身体健康没有生病,按照陆爱民的工资,买新衣服是绰绰有余的。当然他不仅给孩子们买,给娘还有媳妇也买了,因为怕她们数落他乱花钱,就到大年初一那天早上才拿出来,悄悄塞到两人床头。 陆婆子起得早,瞧见床头的新衣服还吃了一惊,陈香兰则是在被窝里看到的,因为天冷,没敢让玲珑一个人睡,夫妻俩晚上睡觉中间还夹着个娃,好在娃乖巧不爱哭闹,而且睡得很沉,不到天亮不会醒,所以被男人缠着干那事儿的时候陈香兰便半推半就,早上起的时候腰腿都酸的难受。 她白了男人一眼,扭头瞧见新衣服,惊讶道:“你、你买的?” 陆爱民穿戴整齐了,扭头对媳妇笑出一嘴白牙,“是啊,媳妇你快试试!” 他在镇上买的呢子大衣,价钱可不便宜,家里烧着炕,暖和,正好穿。 陈香兰没有责备男人乱花钱,只是小心地摸着滑溜的呢子,喜欢的不得了,嘴上却说:“买这个,俺咋穿啊?这个颜色俺适合吗?” 鲜亮的鹅黄,她都这个年纪了,娃都生了三个了,咋还能跟小媳妇一样穿得这么艳? 这时候玲珑咿咿呀呀两声,陈香兰顿时顾不上衣服颜色就要把小家伙抱起来,陆爱民抢先一步压住被子:“你快换衣服,闺女给俺抱。” 玲珑伸出两只肉呼呼的手,搂住了陆爱民的脖子,她刚睡醒,小脸蛋热乎乎的,陆爱民就蹭了蹭,脸上的胡茬让她有点不高兴,顿时用一只肉手抵在中间不让他靠近,陆爱民还偏要靠近,玲珑啊啊两声,看向她娘,告状了。 在面对闺女跟男人的选择时,陈香兰就没犹豫过:“你干啥呢!不许蹭乖妞的脸!你皮糙肉厚的!蹭坏了咋办!” 陆爱民习惯了,在这个家里他是没有地位的。 就老老实实抱玲珑去洗脸,又给她擦镇上买来的雪花膏,小嫩脸蛋掐的出水,雪花膏擦完,他凑过去闻了闻,露出夸张的陶醉表情:“俺家乖妞咋恁香?!” 玲珑皱了皱小脸,觉得过于浮夸不够真心,又没法揍他,只好一张嘴咬住亲爹鼻子,几颗小糯米牙看似很用力,其实一点也不疼。 陆爱民做出一副好疼受不了了的表情,嘴里还不停求饶,极近表演之潜力,总算是把闺女给逗开心了。他这才穿上棉袄,把肉呼呼的闺女裹进袄子里,跟媳妇打了声招呼,就带玲珑出门了。 农村拜年不怎么讲究,熟悉的亲戚邻居家走一走就成了,吃块糖磕点瓜子就算完,小点的娃有红包拿,陆爱民家闺女玉雪可爱,任谁见了都忍不住要给钱。 等陈香兰跟陆婆子包好饺子下锅煮,陆爱民就揣着闺女回来了,棉袄一打开,小脸粉扑扑的闺女就撒开了手,胸前挂的小包包里全是钱,五毛的一块的都有。 陈香兰忍不住笑:“这是去哪儿发财了啊?” 现在大家生活好了,给娃们的压岁钱也逐渐多起来,手头宽裕的更大方,玲珑包里还有人给了一张两块的纸币! 陆爱民笑着说:“咱乖妞可讨人喜欢,可惜谁要抱都不给,就黏着她爹!” 说完在玲珑脸蛋上重重亲一口:“媳妇蒜剥了没?俺帮你剥,要烧火不?” 陈香兰因为包饺子怕弄脏新衣服,就在大衣外面罩了件旧薄袄,陆婆子也是。大蛋二蛋出去跟小伙伴们玩了还没回来,她想了想说:“你去把大蛋二蛋找回来吧,马上吃饭了。” 陆爱民得令,对闺女伸手:“乖妞走不走?” 能出去玩当然比待在屋里好,玲珑立刻回应,于是再次被揣进陆爱民怀里,他把棉袄扣的紧紧的,就露出女儿一颗小小的脑袋,还给她戴了毛线织的帽子,脸蛋也挡的密不透风,一只手还扶着她的后脑勺,玲珑好奇地左看右看,他就笑呵呵地跟她说话,偶尔得到几句奶声奶气的咿呀,便开心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冬天的农村冰天雪地,昨天还下了雪,早起就结了冰,路上有点滑,陆爱民对儿子们在哪儿玩了如指掌,他小时候也是个皮猴子,陆爱国没牺牲的时候,他就跟长不大一样,陆爱国没了,他就立刻成了能撑起一个家的大男人。 可他心里还有孩子一样天真的地方,玲珑很喜欢他,也愿意跟他靠近,这样一个鲜活又美好的灵魂,她是无比喜爱的。 大蛋二蛋不贪玩,早上吃白菜猪肉饺子,当然要赶紧回家!他们的小伙伴对陆爱民这个叔也很熟悉,因为大人都不喜欢他们到处玩不干活,唯有爱民叔不仅支持他们玩,有空还跟他们一起玩,给他们做玩具! 可以说是相当的受孩子们欢迎。 又看到陆爱民怀里露出来那颗戴着漂亮红色毛线帽子的小脑袋,娃们一股脑拥上来,七嘴八舌地问:“爱民叔!你怀里的是你家娃不!” “二蛋老说他妹好看!娃长啥样啊叔!给俺们看看呗!” “是啊叔!俺们想看娃!” 孩子们声音清亮,似乎简陋的生活环境也不能浇熄他们的热情,玲珑就奋力扭了下头,先是张嘴对两个哥哥一人啊一声打招呼,然后再冲哥哥们的小伙伴们笑,誓要给哥哥们撑场面。 没见过世面的小娃们都惊呆了,夸:“二蛋没撒谎,二蛋他妹真好看!” “哇!” 陆爱民也美滋滋地摸自己闺女的小嫩脸,装出一副谦虚的样子:“还行吧,也就是一般般好看。” 其实他心里早就美死了并且觉得这群小兔崽子特别有审美,大手在兜里掏了掏,掏出一把糖,大方地给了娃们:“行了吃糖去吧,大蛋二蛋,咱也回家吃饭了!” 大蛋二蛋齐齐应了一声,跟了上来。 由于地太滑,回家路上发生多起大蛋二蛋于冰面上转圈滑倒的凄惨事故,作为亲爹的陆爱民非但不心疼还大肆嘲笑,因为笑得太厉害导致他没看清楚脚下一个趔趄,为了不摔到女儿他只能朝后倒,玲珑倒是安安稳稳在他怀里没事,他自己半天没爬起来。 无他——地上有块凸出的土,都被冻硬了,穿再多也没用,陆爱民面色一僵。 两颗蛋不计前嫌跑过来,担心地问:“爹你没事吧?” 陆爱民努力保持面子:“当然没事,俺让你俩十秒钟,看谁先到家!” 俩傻儿子一听立刻急了,拔腿就朝家里跑,玲珑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就这跑着还摔了好几个狗啃泥,爬起来就再跑,真的好傻啊!她很成熟地叹了口气,小脸蛋蹭蹭亲爹的胸膛。 陆爱民四下看了看,没啥人,这才扶着地面站起来,揉了揉屁股,心里一阵后怕。 好险,差点儿就…… 他一低头瞧见女儿稚嫩的小脸,不知为啥,他好像看到了她眼底的嘲笑……应该是眼花吧?这么小的娃懂啥,哪里知道他是遇到了啥危险? 赶紧吸吸鼻子,对女儿露出笑:“走咱回家吃饺子咯!妞妞抱紧了,爹要带你飞高高咯!” 422.第三十五片龙鳞(七) 第三十五片龙鳞(七) 对大蛋跟二蛋来说, 过年是可以吃好吃的穿新衣服还不用上学的天堂一样的存在, 只可惜年后不久, 村里小学就要开学了,他们从可以每天疯玩的小屁孩,再度成为背着书包老老实实上学的可怜虫。 但对玲珑来说, 却是成功跟母乳说再见, 而且可以慢慢吃更多其他事物的好事。她本来不觉得人类幼崽生长的时间长, 可这段期间只能喝奶,又不能让她感到饱足, 根本一点意义都没有嘛! 她慢慢地学会了走路,就不大喜欢被人抱了, 这次的生活环境跟以往在人类世界的不同, 玲珑还是蛮好奇的, 因此会走之后就每天到处乱窜, 一个不小心, 小小的人儿就没影儿了,陆婆子跟陈香兰差点被她搞得心力交瘁,不知道这么点大的小娃娃到底是哪里来的旺盛精力。 这天陈香兰在屋里做活, 她现在接附近几个村子的活,帮人缝衣服啊做衣服啊做鞋子之类的, 收入还不错, 就是有些忙。开春了, 她还打算给女儿做几件新衣服。 没办法, 小妞妞越长越好看, 作为亲娘,陈香兰总想把她打扮的更漂亮一些。 旁人家的小女娃这么大了基本上就放养了,脏兮兮黑漆漆,总是没有男娃更受重视。可在陆家男娃跟女娃的待遇却是截然相反,上到陆婆子下到二蛋,个个对玲珑那是言听计从宠爱有加,因此虽然生活条件差了点,没人伺候也不能挥金如土,玲珑也没选择离开。 现在她坐在院子里看天,可能是因为天暖了,这几天总是有大雁飞过,她仰着小脑袋一看能看好久。陆婆子在院子里拌猪食,看到小孙女盯着天上的大雁出神,就笑了:“乖妞看啥呢?” 玲珑扭过头,指着大雁:“肉。” 陆婆子笑得更厉害了:“乖妞馋肉啦?晚上就给乖妞熬肉粥好不好?” 她正在长牙,嘴巴嫩得很,陆婆子总是变着法的给她做好吃的,肉粥熬的很精细,烂烂的入口即化,又香又好吃。玲珑单手撑着下巴,正好大蛋二蛋放学回家,书包没放下就跟她蹲在一起仰头看天。 二蛋异想天开地说:“哥,你说拿弹弓能把鸟射下来吗?鸟肉很好吃的啊!” 他舔了舔嘴巴,想起去年农忙,爹带他们下田就用弹弓打了几只麻雀,用火烤了,又香又脆,别提多好吃!可惜肉少,两三口就吃完了,而且鸟不好抓,机灵得很,很多时候大家也只能望着鸟流流口水。 大蛋过了年变得更加懂事,他摇摇头说:“可能不行。” 没看那鸟飞的多高吗?他们哪里够得着啊! 俩孩子也就是随口一说,很快就开始兴奋地跟玲珑讲在学校里遇到的事。今天上了什么课,学了什么东西,跟同学玩了什么云云,玲珑很认真地听,她虽然没上过学,却知道人类幼崽都是要上学的,有时候大蛋二蛋想过一把老师瘾,还抓着玲珑坐在桌前装模作样地教她认拼音数数。 陆婆子把猪给喂了,招呼孩子们来吃饭,玲珑也迈开小短腿,大蛋二蛋立刻一人抱住她一边胳膊,把她给架进了屋子里,嘴上学火车呜呜的声音,真把玲珑给逗乐了。 看妹妹喜欢,两人就又架着她在屋里跑了好几圈,跑的满头大汗,陈香兰看得好气又好笑:“行了行了别闹了,快把妹妹放下来!” 玲珑主动爬到陈香兰腿上坐好,陈香兰用一只手圈着她,另一只手给她喂饭,等她吃得差不多了自己才开始吃。玲珑对这简陋的菜色没什么兴趣,平时吃得也不多,还是以奶粉为主,偶尔吃点肉泥肉粥之类的辅食,还必须得做得好吃,否则她一口也不肯沾,挑剔的要死。 陆婆子第一回给她做肉粥,弄得十分清淡,几乎没什么味儿,玲珑吃了一口就不肯吃了,直到陆婆子妥协,又给她重新熬了一遍,加了盐巴麻油,又洒了葱花,有滋有味了,她才肯赏脸多吃几口。陆婆子就老说她这小孙女挑嘴,不好养,嘴上抱怨的不行,每次做饭还是按照玲珑喜欢的来。 陆爱民就更不用说,他本来性格里就有点挥不去的孩子气,每个月工资虽然都老老实实上交给媳妇,但男人嘛,哪有不偷偷藏点私房钱的,他这么点私房钱全用来给玲珑买零嘴了! 也因此每次看到陆爱民回家,玲珑都是最热情的那一个! 今天也不例外。 趁着小闺女扑到怀里,陆爱民悄悄朝她小嘴里塞了一块橘子软糖,抱起她狠狠香了两口,问:“乖妞想爹没?” 玲珑用力点头,嗯了一声,小手在陆爱民怀里摸来摸去,试图再找到第二颗糖。 陆爱民笑呵呵地把女儿抛高高,他疼她,但小孩子哪能吃太多糖?一天一颗就顶天了,还想要?那没有。 然后玲珑立刻翻脸无情,推着亲爹的脸从他怀里挣扎下去,又伸手要陈香兰抱,接着吃饭。 陆爱民这辈子都没见过比他闺女变脸更快的人。 他媳妇还嘲笑他:“看看看看,又被乖妞嫌弃了吧?” 陆爱民叹口气,很是哀怨地洗了手在桌边坐下,拿起筷子敲了敲玲珑的小花碗:“坏丫头。” 玲珑对他吐舌头做鬼脸,又把小脸埋进陈香兰怀里,一家人顿时都笑起来。 又这样过了几个月,春天过去,炎夏到来,小麦成熟,靠土地吃饭的农民们彻底忙碌起来。陆家就陆爱民一个劳动力,他还得跟单位请假来家收麦子,学校里也给孩子们放了假,大蛋二蛋戴上草帽挎上小篮子,他们干不了太多的活,但是在路边捡麦子还是能做的。夜晚就在麦场睡,蝉鸣蛙叫,别提多么惬意了。 陆家一共六口人,地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就三个大人干的话,满打满算也得整整三天才能把麦子给割完,这还不算脱粒跟晒的时间,因此陈香兰把手头的活都放在了一边,趁着一大早天刚亮,气候凉快还不是那么热,手脚麻利地做好了早饭,喊了陆爱民起床,两口子准备先下地去干一会,叫陆婆子在家带娃。 陆婆子哪里愿意? 她不肯,陆爱民两口子拗不过她,就只好把两个还在呼呼大睡的儿子给叫起来,一起带到地里去。至于同样没醒的闺女,太小了,背在背上也带着,到时候让大蛋二蛋看着就行。 于是等到玲珑睁开眼,就已经不在熟悉的家里了。她眨巴着大眼睛,研究了一会儿头顶的树枝,才啊啊了两声。旁边看着她的二蛋立刻过来:“妞妞醒啦?” 说完熟练地拿起奶瓶塞到玲珑手里。他们早上都吃饭了,玲珑没有,陈香兰就泡了奶粉给带着,二蛋本来想去帮忙抱麦子,可是又怕奶冷了,这么热的天就把滚烫的奶瓶子捂在衣服里,奶嘴塞到玲珑嘴里时还是热的。 她喝了两口,粉嫩的腮帮子鼓囊囊,可爱的要命,二蛋看得在边上傻笑,现在的他已经不馋妹妹的奶了,反而希望妹妹多喝一点。 更早熟懂事的大蛋早就去帮忙抱麦子了,家里人不让他割,他就跟在后面抱捆好的麦子,一趟一趟的在地里跑,从不喊累。二蛋则一边看着玲珑一边捡麦穗,他们家地在最外面,大部分人家拉板车运麦子都要经过,二蛋就在这坐地捡漏。 玲珑慢慢喝完了半瓶奶,小脸蛋仍旧是白白嫩嫩,这会儿日头还不大,但她脑袋上已经被扣了个大大的儿童遮阳帽,是陈香兰拿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子给缝的,她心灵手巧,颜色不同大小不同的布块也能拼在一起还不让人觉得难看,甚至勾了漂亮的白色花边,戴在玲珑的小脑袋上别提有多好看。 她还是村子里唯一一个有小牛皮凉鞋的女娃娃,这是陆爱民托人在县城给买的,特别漂亮,价钱也不便宜,再配上陈香兰给做的小裙子,活脱脱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比年画里的还要可人。 玲珑抱着奶瓶有一口没一口的吸奶,总是有人有板车从她面前过,她就歪着脑袋好奇地看。怎么大家都起得这么早呢?干这么多的活得多累啊!还有那麦子,抱起来的时候十分刺人,热得不行,他们不会觉得累吗? 大蛋还在地里奔驰,脸蛋上满是汗水,太阳越来越高,大家都戴上了草帽加紧干活,没办法,这天实在是太热了! 二蛋看着不远处掉落的麦穗眼馋,他犹豫地回头,见妹妹抱着奶瓶乖乖坐着,就跑回来抱抱她:“哥哥去捡麦穗,你就在这里坐着,有事喊哥哥,知道不?” 玲珑点点头,二蛋就亲了她一口,看准时机跑到路对过,可能是麦穗掉落的比较多,他越捡越兴奋,最后居然走远了! 在玲珑的视野里,二蛋变成了一颗小小的蛋。 她百无聊赖地咬着奶嘴晃奶瓶玩,顺便四处看,突然有人问:“奶好喝不?” 把玲珑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才发现是好久没见到的大花,她怀里抱着一堆捆好的麦子,很饥渴地盯着玲珑手里的奶瓶。 玲珑立刻警觉,抱紧奶瓶往后藏,她越藏大花越渴望,他们家也有一罐子奶粉,可娘说那都是给弟弟喝的,她是个赔钱货没命喝,可大花不懂,隔壁家的妞妞不也是赔钱货吗?那咋就有奶喝,还不用干活呢?她跟妞妞这么大的时候早就断奶了,也没有肉泥肉粥吃。 大花跟着亲娘王翠兰朝陆家去过许多次,每次去的时候都看到这个叫妞妞的小女娃被他们家大人抱着,穿得漂漂亮亮,还有好东西吃,也不用干活。 她凭啥跟别的赔钱货不一样呢? “能不能让我喝一口?”大花充满渴望地问。 当然不能! 玲珑把奶瓶朝后藏,全身上下连眉毛都在诉说着不愿意。她为啥要给大花喝?她的两个蛋哥哥对她那么好,以前都馋奶,现在都不肯喝了,能是不想喝吗?是舍不得喝,她怎么可能不留给蛋哥哥们,给大花? 玲珑猛摇头,可她越拒绝大花越渴望,眼瞅四下没大人,大蛋二蛋也没在旁边,大花就想喝一口,喝一口就行!在家里她不敢偷弟弟的奶喝,但她真的很想知道奶是什么味道! 爱民叔有时候看到她会给一块奶糖,大花都舍不得吃,在嘴里抿半天,奶糖都那么好吃了,奶得多好喝啊? 她丢下麦子,上前一把拉过玲珑的手,把奶嘴扯了出来,张嘴就要咬上去! 玲珑能给她成功吗?那必然不可能!她的奶嘴只跟蛋哥哥们分享! 可她能以这么点大的奶娃身份跟大花对磕吗?那当然也不能,她娇滴滴的,才不冲锋陷阵呢!深吸一口气,酝酿一下,气沉丹田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唤:“蛋哥哥!!!!” 远处沉迷捡麦穗无法自拔的二蛋跟抱着麦子健步如飞的大蛋都听到了! 一般被欺负的小孩都不敢说话,面对着欺负自己的大孩子更是怂的要命,尤其是女娃们,家里大人不上心,被人欺负了也没地说理去。但玲珑不一样啊,她是他们家的小宝贝! 大花还没来得及咬奶嘴呢!二蛋大蛋就把手里的东西丢了朝这边狂奔了!吓得大花也不敢说话,拔腿就跑!她跑得快,等大蛋二蛋跑过来已经无事发生。 就看到妹妹笑眯眯地举起手里的奶瓶:“哥哥喝。” 大蛋二蛋被妹妹强迫喂食半瓶奶,玲珑站起来,摇摇晃晃走了两步,啪的一声扑倒在一抱麦子上,仰头说:“我们家的。” 大花刚才只顾着跑,麦子都不要了,这一大抱可不算少。 不知道等她回去她娘会不会骂她,刚才玲珑看到他们家板车过去了,估计是剩这么一抱带不了,才叫大花抱回家的。她才不管大花会不会倒霉,想抢她的奶,总得留点东西下来才行。 大蛋抹了把汗,听妹妹的把麦子抱走了,二蛋则回去把自己的篮子捡回来,这回他不敢再走远,就在玲珑周围绕,等有人家的板车经过,掉在地上的麦穗全进了他的篮子。 陆家村附近也没什么山,都是田地跟树林,水比较多,野鸭野鸡见得不少,但这会儿太热了,野鸭野鸡们也不乐意出门,都恹恹地待在窝里。等待傍下午温度稍降,才会出来饮水觅食。 玲珑一上午都乖乖坐在树下,怕树上会有毛虫,陆婆子还给她支了个小帐篷。说是小帐篷,其实就是两根树枝绑着家里用坏的蚊帐,玲珑坐在下面,没有虫子不说,还防晒。 时间差不多了,陆婆子就先收工回家准备做午饭,做好了午饭再来田里喊人。 期间陈香兰因为担心过来看了一趟,见小闺女还是白白嫩嫩地坐在树底下,连汗都没出一滴,这才放下心。玲珑伸手要抱,她心又酸又软,“乖妞,娘身上脏,回家再抱好不好?” 因为干活,她穿的是旧衣服,身上刺挠得很,怕弄伤了闺女的小嫩皮子。 好吧,不能抱,亲一个总可以吧?玲珑又指指自己的小脸蛋,陈香兰看懂了,忍着笑上前亲了一口,“乖妞等等,一会儿咱就回家了。二蛋,记得给妹妹喂点水啊。” 二蛋应了一声,拿起边上绿色军用水壶,倒在盖子里送到玲珑嘴边,她小嘴一张喝了几口,他也不嫌弃剩下的,全自己灌了。 过没多会陆婆子来叫人,就可以回家了。 割麦子是体力活,特别累,因此吃完午饭全家人都要午休,等差不多了再下地。因为上午太累,个个沾了床就睡着,只剩下精力充沛的玲珑。她在草席上滚了两圈,正好砸到她爹。陆爱民咕哝了一声,下意识伸手捞她,拍了拍她的背,又举起手里的蒲扇轻轻扇,眼睛却自始至终没睁开过。 玲珑躺着眨眼睛,她不惧冷热,可是这么热的天,陆家人连睡都睡不好,一会儿就给热醒了。 她想了想,轻轻吹了口气。 屋子里的温度瞬间就降了下来,维持在人体最合适的数字,陆爱民的蒲扇扇着扇着就停了,屋子里安静无声,只有钟表滴答滴答在走。 玲珑躺够了,爬起来坐着,看看左边的陆爱民,再看看右边的陈香兰。 她伸了个小懒腰,艰难地越过外围的陆爱民爬下床,踩到自己缝着小兔子的布拖鞋,啪嗒啪嗒走出去,不一会儿抱了一只大西瓜进来。这只西瓜有多大呢?简直跟她整个人差不多。 那待会儿要怎么解释这个西瓜的来历呢? 玲珑苦恼的想。 然后她灵机一动,与其琢磨怎么解释,不如不解释! 于是她利落地踢掉脚上的小鞋,迅速爬上床,在爹娘中间躺了下来,这回想睡了,就迅速陷入梦乡。 大蛋先被尿憋醒,他迷迷糊糊地在院子里放了水,进屋之后突然感觉像是看到了啥绿油油的东西,脚步一停,眼睛一睁,顿时没了睡意! 好大的西瓜! 哪里来的! 村子里偶尔会有来卖西瓜的,但是比较贵,一般人家也舍不得买,更别提是这么大的西瓜了! 大蛋睡不着了! 他跑过去把二蛋给摇起来:“二蛋!二蛋醒醒!” 二蛋流着口水,在梦里吃西瓜:“西瓜……”边吃边吧唧嘴。 等被大蛋弄醒就怒目而视:“哥你干啥!俺做梦吃西瓜!这么大的西瓜咧!” “西瓜!” 大蛋大声重复! 二蛋一愣! 两人跑去堂屋,那颗巨大的一看就很好吃的西瓜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好吧,不能抱,亲一个总可以吧?玲珑又指指自己的小脸蛋,陈香兰看懂了,忍着笑上前亲了一口,“乖妞等等,一会儿咱就回家了。二蛋,记得给妹妹喂点水啊。” 二蛋应了一声,拿起边上绿色军用水壶,倒在盖子里送到玲珑嘴边,她小嘴一张喝了几口,他也不嫌弃剩下的,全自己灌了。 过没多会陆婆子来叫人,就可以回家了。 割麦子是体力活,特别累,因此吃完午饭全家人都要午休,等差不多了再下地。因为上午太累,个个沾了床就睡着,只剩下精力充沛的玲珑。她在草席上滚了两圈,正好砸到她爹。陆爱民咕哝了一声,下意识伸手捞她,拍了拍她的背,又举起手里的蒲扇轻轻扇,眼睛却自始至终没睁开过。 玲珑躺着眨眼睛,她不惧冷热,可是这么热的天,陆家人连睡都睡不好,一会儿就给热醒了。 她想了想,轻轻吹了口气。 屋子里的温度瞬间就降了下来,维持在人体最合适的数字,陆爱民的蒲扇扇着扇着就停了,屋子里安静无声,只有钟表滴答滴答在走。 玲珑躺够了,爬起来坐着,看看左边的陆爱民,再看看右边的陈香兰。 她伸了个小懒腰,艰难地越过外围的陆爱民爬下床,踩到自己缝着小兔子的布拖鞋,啪嗒啪嗒走出去,不一会儿抱了一只大西瓜进来。这只西瓜有多大呢?简直跟她整个人差不多。 那待会儿要怎么解释这个西瓜的来历呢? 玲珑苦恼的想。 然后她灵机一动,与其琢磨怎么解释,不如不解释! 于是她利落地踢掉脚上的小鞋,迅速爬上床,在爹娘中间躺了下来,这回想睡了,就迅速陷入梦乡。 大蛋先被尿憋醒,他迷迷糊糊地在院子里放了水,进屋之后突然感觉像是看到了啥绿油油的东西,脚步一停,眼睛一睁,顿时没了睡意! 好大的西瓜! 哪里来的! 村子里偶尔会有来卖西瓜的,但是比较贵,一般人家也舍不得买,更别提是这么大的西瓜了! 大蛋睡不着了! 他跑过去把二蛋给摇起来:“二蛋!二蛋醒醒!” 二蛋流着口水,在梦里吃西瓜:“西瓜……”边吃边吧唧嘴。 等被大蛋弄醒就怒目而视:“哥你干啥!俺做梦吃西瓜!这么大的西瓜咧!” “西瓜!” 大蛋大声重复! 二蛋一愣! 两人跑去堂屋,那颗巨大的一看就很好吃的西瓜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 423.第三十五片龙鳞(八) 第三十五片龙鳞(八) 哥哥都这么有气势, 玲珑当然不可能做好人说那我给你一块吃, 她抱着自己专用的小花碗用力点头:“嗯嗯!” 俩小娃都这么凶,王翠兰怎么好意思再张嘴啊, 偏偏她身后坐在板车上的粪球不乐意了,哭闹起来, 勒着嗓子在那儿喊, 声音尖锐又刺耳,二蛋觉得就跟有同学拿手指甲划拉黑板一样。明明是这三伏天,他被嚎出一身鸡皮疙瘩。 要是别的小孩,王翠兰就拿经典台词“你们比粪球大是哥哥姐姐要让着弟弟”来控场了,可惜二蛋虽然是比粪球大, 玲珑却被粪球小的多,人家大人给自家小孩的西瓜, 她凭啥去要啊? 可他们家粪球被惯的不像样, 但凡是他想要的就得得到, 再加上又是家里唯一一个男孩,宝贝金疙瘩, 王翠兰对他更是有求必应,大花二花两个闺女更是早早养成了万事弟弟为先的观念, 然而这跟二蛋有啥关系呢?粪球又不是他家弟弟, 再说了在他家,弟弟远没有妹妹来得值钱! 粪球一哭, 活似被人欺负了, 玲珑皱着小眉头盯着他看, 半晌过后也跟着哇的一声哭起来。她要是想哭,哭声能飘出十里地去,还在地里割麦子的陆家人都惊了,赶紧丢了手上的活跑过来,就看见王翠兰一家子站在那儿,二蛋两手张开,跟护崽子的老母鸡一样,虎视眈眈的。 “咋回事?咋回事?妞妞咋哭了?二蛋,你妹咋哭了?” 他们家乖妞脾气好得很,不爱哭不爱闹,又乖又可爱还爱干净,跟村里大部分小孩都不一样,看了就叫人喜欢的不行。陆婆子记忆里就没听过她这样嚎啕大哭,赶紧把小宝贝抱起来,浑身上下摸索,着急地问:“咋了?乖妞哪儿难受?跟奶说、跟奶说,是不是摔了啊?是不是给虫咬了?” 陆爱民赶紧在四周划拉,看是不是有虫或是什么的,陈香兰也慌,围在陆婆子身边一起问,大蛋则站在了二蛋身边,两人似乎形成了一栋坚实的堡垒,拒绝着每一位试图欺负妹妹的入侵者。 王翠兰顿觉尴尬,她张了张嘴说:“那个……” 话没说完玲珑哭得更大声了!她一边哭一边用一只手搂住陆婆子的脖子,还对她娘招手:“娘、娘来、娘来——” 等陈香兰也靠过来,她就又搂住一个,再叫爹,爹来了,就叫蛋哥哥,两个蛋哥哥也来了,一家人站在一起,她才抽抽搭搭地指着小花碗里的西瓜,又指了指被这状况吓得忘了干嚎的粪球,磕磕绊绊地说:“抢!西瓜!坏!妞妞的!坏!坏!坏!” 一连说了四个坏字,可见她是真的非常生气。陆婆子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不敢置信地看向王翠兰:“俺说翠兰,你多大人了?还不知事?跟俺家还不到两岁的妞妞要吃的?那粪球是你儿子又不是俺家的,凭啥拿俺家东西给他吃?” 粪球是个典型的窝里横,陆婆子又是小学的老师,他虽然上育红班,但育红班跟小学是在同一个地方,他经常看到陆婆子教训小孩,骨子里就怕她。陆婆子一张嘴,他就藏到他娘身后了。 王翠兰都解释不清了。 她是想要块西瓜给自家粪球解解馋,可也没下作到去跟小奶娃抢东西啊?眼看陆婆子发火,周围开始有村里人好奇朝这边看,她赶紧招呼自家一百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男人拉着板车走,顺便跟陆婆子赔不是。 陆婆子也是生气,骂完了就算了,王翠兰一走,她就揉了揉二蛋的头说:“下回再有大人问你们要东西,直接喊奶来!” 二蛋雄赳赳气昂昂:“俺才不怕他们!” “好小子!”啪的一声,陆爱民拍在小儿子的脑壳上,拍的二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换来媳妇老娘白眼两双。 然后陆爱民蹲下来,看着坐在软垫子上粉雕玉琢的小闺女,还有她护的紧紧的小花碗,开玩笑道:“乖妞,爹好想吃西瓜啊,给爹吃不?” 他们家乖妞不仅爱干净,还有个癖好,那就是护食。从前吃奶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一张嘴吃,还得分出一只手占住另一个,再后来吃奶粉,更是抱着奶瓶不撒手,旁人碰一下都不行! 看那为了西瓜哭鼻子的小模样,真是可爱又让人忍不住想欺负。 一边问话,陆爱民一边轻柔地给闺女擦去小脸上的泪痕,那双明亮的,属于孩子特有的大眼睛是那样干净、清澈,被泪水洗刷过后,仿佛能在其中看到彩虹。 谁知向来护食的玲珑却没有拒绝,伸手拿起一块,颤巍巍地递到了陆爱民嘴边,嘴里甜甜地喊着爹、爹。 从大哥陆爱国牺牲后就没哭过的陆爱民,在这一刻居然眼圈都红了!他装模作样碰了碰西瓜,咂咂嘴说:“真好吃,剩下的乖妞吃。” 玲珑却很坚持,仍然要往他嘴里塞,开什么玩笑,他都沾嘴了,她还能吃? 陆爱民感叹闺女没有俩傻儿子好骗,大蛋二蛋这么大的时候也孝顺懂事,可你要是拿嘴沾沾他们的吃的,他们就以为你吃了,很开心地就能把剩下的也给吃掉,谁知道闺女这么精。 喂完了亲爹,玲珑又把亲奶亲娘都喂了一块,剩下的六块刚好,她跟两个蛋哥哥一人两块,陆爱民刚才感动了一会儿,突然就心里不平衡起来,咋给哥哥就两块,给亲爹就一块?这不是差别对待么? 陈香兰跟陆婆子则美滋滋,才不在乎这点小事,她们这么努力干活就是为了让三个娃娃过上好日子,吃得饱穿得暖,娃还能想到她们,她们就很高兴了,才不会跟陆爱民一样贪心不足。 又交代二蛋照顾好妹妹,大人们便再次干起活,玲珑抱着已经空了的小花碗左看右看,她有点坐不住了,感觉好无聊,感觉蛋哥哥也好无聊。 就扯了扯二蛋的手:“蛋、蛋哥哥……玩、玩。” 二蛋想了想,他这么大的小孩,屁股上就跟抹了油,半分钟都难老实,可是奶爹娘交代他要看妹妹,他就不能到处走。但如果妹妹也要玩……应该可以吧? 就把放在边上的小遮阳帽拿过来给妹妹戴上,再给她穿上小凉鞋,期间还挠她的脚底板逗她开心。等玲珑穿戴好了,二蛋便握住小小的手,特地放慢了步伐,另一手则拎着篮子,看到麦穗就捡起来放进去。 玲珑有样学样,她还从没做过这样的活,偶尔玩玩还挺有趣。不过受限于这么点大的身体,弯腰直起都不够协调,手里拿稳的麦穗对准篮子都可能掉出去,这让玲珑非常不开心。 走着走着二蛋就忘了大人的交代,觉得这里有麦穗、那里也有麦穗,能捡好多呢!到时候家里又有白面馒头可以吃了!配上奶腌的雪里红,抹上点娘做的辣椒酱,再喝一大口大米粥,别提有多香了! 他捡着捡着就兴奋起来,小孩子很难分心看顾两件事,于是慢慢地,二蛋不觉松开了手,一路向着麦穗狂奔而去! 等他发现妹妹被自己弄丢了之后,瞬间就呆了,篮子掉在地上也没发现,这回换二蛋哇的一声哭出来,朝自家地里再度狂奔!恨不得多生出几条腿来跑得再快些! 一听说乖妞没了,陆家人全慌了,这一路有沟有河的,小奶娃万一摔了可咋办?! 也没心思骂二蛋,赶紧找吧! 村里其他人也听说陆家妞妞没了,大家伙都是热心肠,招呼一声便把手头的活都给放了去找孩子。眼看夕阳降临,天边晚霞灿烂,娃还是没点消息! 陆婆子跟陈香兰早就哭了,陆爱民冷着一张脸还在找,把二蛋说的地方来来回回翻找了不知多少遍,就是没见着小闺女的影子。想到那软软香香的小生命,陆爱民眼眶一酸,他也是强撑着不哭,又看着面前湍急的河水,不愿相信小闺女会掉进去。 闺女出生没多久,看了她的人都说是个傻子,眼神呆滞不会反应,都要一岁了还是啥也听不懂,可陆爱民不信,就算病了他也不会跟其他人劝的那样把闺女给放养了,他拼命工作赚钱攒起来,就是想等闺女大点带她去看病,谁知道有一天,闺女突然就好了! 而且变得活泼可爱又乖巧懂事,陆爱民爱的心都化了,他觉得自家闺女是有福气的,咋会丢了呢? 他抹了把眼泪,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走到了离田很远的地方,这里有一片芦苇荡,还有一片附近几个村子最大的湖,周围比较偏,没什么地,一般也不会有人朝这来。 陆爱民吸了吸鼻子,打算回头继续去找。 “爹……” 他都幻听了,感觉小闺女软绵绵地在叫他。 “爹……爹……” 这回声音大了点,仍然甜滋滋的,陆爱民像是触电了一样猛地一回头!就看见一个浑身毛茸茸的小家伙吃力地从芦苇荡里走出来,小身子一扭一扭,好像在拖着什么东西。 就是弄了满身毛絮,陆爱民也能一眼认出来他亲闺女! 他刚才想过等找到小家伙要怎么做,揍她两下小屁股,不管她听不听得懂都要好好跟她说教说教,可眼下看到那小小一个的人儿,陆爱民下意识地狂奔过去,跪在地上,一把将小闺女搂紧了! 玲珑被抱得难受,她刚才在芦苇荡钻了一圈,身上全是毛絮,痒死了,她爹还抱得这么紧,这谁顶得住啊? 陆爱民抱完,突然把她拉开,盯着她小花猫一样的脸蛋,东一道西一道也不知是哪里蹭的灰,就在玲珑以为自己要挨揍的时候,他突然疯狂地亲她! 好像只有亲吻能表明他对她的爱以及珍惜,玲珑觉得脸都被亲肿了!她终于开始挣扎:“爹、爹!” 陆爱民亲够了,又抱了她一下,这才彻底冷静下来。还没来得及说话,玲珑就得意洋洋地抬起小手:“爹!” 顺着她的小手一看,居然是牵了一条勉强可以称之为绳子的东西,估计是用比较柔软的芦苇杆缠的,歪七扭八,难以入目。再朝后一瞅,这芦苇杆好长一串,牵了不知多少只野鸭野鸡! 陆爱民惊呆了! 玲珑献宝一样指着身后的肉:“爹!” 一个走路都不稳当的小娃,是咋做到的?! 这跟今天神奇出现在他们家的大西瓜一样都是个未解之谜,陆爱民正色道:“那不是你爹,你爹在这儿。” 他闺女指着鸭子跟鸡叫爹是怎么个意思? 玲珑眨巴眨巴眼睛,脏兮兮的小脸上露出甜甜的笑:“爹!” 陆爱民哪里还能生得起气啊!他都化了!搂着小家伙抱起来,玲珑还坚持要牵着她的破绳子,陆爱民也不阻止,于是就形成了这么一副奇景——一个青年男人,怀里抱着个浑身毛絮脏兮兮的小娃,小娃手里有根破破烂烂的绳,绳上面拖了一连串的野鸡野鸭…… 那些野鸡野鸭都非常乖巧,瘫倒在地动也不动,所以玲珑刚开始拽的很费劲,现在被陆爱民抱着,陆爱民就能拖动这一串了。 陆婆子跟陈香兰眼睛都哭肿了,二蛋更是哭的停不下来,最后天黑了也没找到人,只能先回家,就在陆家一片愁云惨雾的时候,陆爱民抱着玲珑回来了! 玲珑被奶跟娘搂在怀里一顿搓揉亲吻,她们都不生气诶,她有点吃惊,然后她们都没有看到那一串子肉吗?她可是特意为他们一家人弄来的,当然自己想吃也是一方面啦。 等激动完了,陆爱民才示意老娘跟媳妇看那一串野味,他们这边经常看到野鸡野鸭,但是这些家伙非常精明,决不会给人类抓到自己的机会,野鸡野鸭好吃谁都知道,可谁抓得到? 他们家不到两岁的小娃抓到了……还一抓就是一串……陆婆子数了数,足足有二十几只!难怪她拖不动!这一只只肥的要命! 野味的事儿明天再说,孩子还是要教育的。 玲珑小,不能怪她,也舍不得打骂,所以只好惩罚没好好看住妹妹的二蛋。二蛋也很乖觉,见陈香兰拿出了树枝,就主动把裤子脱了,露出屁股蛋趴在板凳上,乖乖地抓住板凳腿。 玲珑坐在陆婆子怀里喝水,一开始还纳闷,再看这架势,是要打她的蛋哥哥? 绝对不可以! 陈香兰问:“你知道错了不?” 二蛋点头:“知道了,俺不该不看好妹妹,不该不听大人的话。娘,俺错了,你打吧。” 陈香兰爱女儿,自然也爱儿子,娃这么乖,她舍不得打,可是娃不打就不长记性,现在农忙,只有二蛋能照顾妞妞,要是下回二蛋再粗心大意,把妞妞弄丢了,难道每次都能像是这次一样毫发无损的回家吗?听说最近拐子不少,孩子万一被拐走,这辈子就都找不回来了! 第一下打在二蛋屁股上玲珑还没看明白,她正被陆婆子喂水喝,陈香兰这一棍绝对没留情,清脆响亮,二蛋抓着板凳的手都发白了。 陈香兰又举起树枝,正要打,玲珑猛地开始尖叫:“娘!!!” 她疯狂地在陆婆子腿上挣扎,因为她一直都很乖,陆婆子就是环住她,没用什么力气,这一下就被挣脱开,玲珑啪的一声摔在地上,她顾不得疼,迈着小短腿跑到二蛋身边,扑在他背上:“不、不许!不许!” 话都说不溜,就已经知道护着哥哥了。 二蛋很懂事地说:“妞妞,是哥错了,你过去玩去。” 玲珑猛摇头,嘴里就重复一个词:不许。 陈香兰作势挥起树枝——其实女儿一求情她就心软了,都是身上掉下来的肉,打在儿身痛在娘心,二蛋又懂事,她哪里舍得呢?这一下就是逗玲珑的,也是想要二蛋记得妹妹疼他,不要记恨妹妹。 陈香兰想多了,二蛋怕玲珑挨打,一个翻身从板凳上起来把玲珑抱怀里,闭上眼,视死如归地说:“娘,你打吧,别打着妹妹。” 一边搂紧玲珑一边撅起屁股,语言神情都非常帅,就是姿态很滑稽。 陈香兰扑哧一声笑出来,拭去眼角泪花:“打打打,打什么打?俺要是真打了,你妹得恨死她亲娘!” 说着把树枝丢到一边,玲珑连忙挣脱蛋哥哥怀抱,把树枝捡起来丢到院子里,这才松了口气,又跑来抱住陈香兰大腿:“娘,好。” 陈香兰被她逗乐了,脸上却还保持着严肃:“娘好?娘好你刚才咋对娘恁凶?” 玲珑装作没听懂嘿嘿笑,在她腿上蹭来蹭去,蹭的陈香兰绷不住表情,一家人顿时都笑出来。陈香兰才把女儿抱起来,点着她的小鼻子说:“看看看看,这是谁家的小脏猫?俺咋不认识?” “是咱家的。”她奶声奶气地回答。 “小机灵鬼。”陈香兰不嫌脏,亲了亲玲珑的小脸蛋,“娘,你带妞妞洗澡去吧,俺去做饭,你们几个,该洗澡洗澡该干啥干啥啊!” 玲珑就从陈香兰怀里到了陆婆子怀里,陆婆子摸摸她的小屁股问:“妞妞刚才摔疼了不?” 玲珑噘嘴撒娇:“疼疼。” 陆婆子这心哟,又酸又疼,赶紧呼呼抱抱地哄,祖孙俩腻歪的不行,去洗澡了。 陈香兰又问二蛋:“屁股疼不疼?” 二蛋说:“疼,但应该的,娘,俺下回再也不会把妹妹弄丢了。” 陈香兰点点头,出去了。 很多道理更适合由父亲来教育,陆爱民把两个儿子都叫到身边,难得没有平日里的吊儿郎当,等到谈话完毕,两个孩子好像都长大了一岁。 大家洗白白擦香香吃晚饭,陆爱民还不忘去帮忙的村里人家头说一声娃找到了,问在哪找到的,陆爱民简直一言难尽,他们家院子里那一串野味…… 突然感觉明天有力气干活了! 玲珑吃得饱饱的,晚饭后陈香兰又把冰镇的西瓜拿出来,凉风一吹,那真是潇洒舒服极了,给神仙都不换! 晚上二蛋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大蛋问:“你咋还不睡?明天要早起呢!” 二蛋凑近:“哥,咱妹真好。” 大蛋说:“咱妹就是最好的,娘要打你她还护着你呢,你以后可不能跟今天这样了。” 二蛋举手发誓:“俺再也不会了!俺连麦穗都不捡了,就看着妹妹!” 能让二蛋跟心爱的麦穗恩断义绝,大蛋觉得二蛋是真的知错了。他嗯了一声,过了好久才说:“……俺今天都吓坏了,娘跟奶一直在哭,爹也不笑了。” 二蛋很愧疚:“当时就知道捡麦穗,妹妹一转脸就没了……” “知错就行了,老师都说,知错能改才是好孩子。” 两兄弟又细细碎碎说了些话,这才有了困意,慢慢地睡着了。 第二天,二蛋果然如前一天晚上发誓的那样,寸步不离守着玲珑,就算玲珑主动要玩,他带她去的地方也绝不会超过原地五米。怕妹妹无聊,他还带了弹弓来,田里有些麻雀之类的小鸟,二蛋捡了好看的小石子回来,自信心爆棚地说:“乖妞,哥给你射个鸟下来,晚上让爹烤小鸟给你吃!你还没吃过烤小鸟吧?可好吃了!” 想起去年农忙时吃的烤小鸟,二蛋口水都逆流成河。 可惜他的准头,软趴趴的没力气,哪里抓得到灵活的小麻雀?玲珑看了好一会儿,实在辣眼睛,只好暗中帮他一把。 这颗石子就跟有了眼睛一样,直奔小鸟去,那小鸟也傻,原地不动,直接倒地!二蛋都惊了!他居然真能抓到! 他、他是不是个天才啊!就跟课本里说的那样,打小是个天才,只不过之前没有机会展示! 跑过去把小麻雀捡回来,放到他心爱的用来捡麦穗的篮子里,再用布盖住。 一只鸟打到,二蛋自信心爆棚,开始继续打鸟,玲珑全程给予帮助,简直是看哪打哪,没一会儿篮子就有了快十只麻雀,二蛋兴奋极了!弹弓一扔,双手叉腰:“俺是个天才!” 424.第三十五片龙鳞(九) 第三十五片龙鳞(九) 玲珑不想打击她蛋哥哥的自信心, 但一家六口,一人也就分到一只多一点,怎么吃嘛!她拽拽二蛋的手,指向一个方向:“鸟、鸟。” 二蛋一看, 顿时眼睛就一亮,觉得自己又行了!嘚瑟地甩起弹弓在妹妹面前蹦来跳去:“哥厉害不?哥厉害不?!” 为了防止他太过膨胀,玲珑用脚踢踢他:“鸟!” 二蛋从自己是个天才的兴奋中清醒,双目如同老鹰,盯住了被自己当成猎物的麻雀,手起弹弓落, 小鸟一只接一只的倒,他快活极了,刚想小跑过去捡,突然想起什么, 转身在玲珑身前蹲下说:“上来。” 这回他决不会再把妹妹弄丢了! 玲珑爬上二蛋的背,他站起身, 掂了掂她的小屁股,又让她两只小手搂住他脖子, 一手向后扶着玲珑, 一手拎着篮子朝他的战利品疯狂奔驰! 今天的活还没做完,因此哪怕打了一篮子小鸟, 二蛋也还是很老实地等着。 于是陆爱民同志收获了小儿子给予自己的有史以来最大的热情!他都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小兔崽子就拎着个篮子扑过来一脸期待:“爹!爹你看!好多鸟!” 陆爱民同志一低头, 喝!吓了一跳!“哪儿来的这个?你、你不会干啥坏事了吧?!” 二蛋很不屑地说:“俺才没有, 这些都是俺抓的,不信你问妞妞!”说完回头,“对不对?” 玲珑点了点头,也跟在二蛋身边很期待地看向陆爱民,“爹,鸟,吃!” 二蛋老是在她耳边唠叨去年农忙爹弄的烤小鸟有多美味,害得玲珑也生出莫大兴趣,否则今天哪里来这么多小鸟给二蛋抓?瞧他那样儿,还真以为自己是个被埋没的射击天才呢。 儿子要吃烤小鸟陆爱民笑笑就算完,得看他心情,可闺女要吃,那必须做!立刻做!马不停蹄地做! 二蛋表示很习惯了,他们家妹妹最重要,他跟哥哥都没有意见。 因为小鸟太多,不能跟去年一样就在麦场边上用火烤,只能先回家。到了家陆爱民开始忙活,玲珑坐在一边仔细观看认真学习,陆爱民手脚麻利,他们家虽然劳动力少,但干活一点都不比旁人家慢。陆爱民也是爱吃会吃的,他小时候不仅烤过小鸟,还烤过知了吃过炸蝗虫,反正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他能逮到,他就都敢吃! 不过这一篮子小鸟都要去毛清洗干净再烤可真不容易,陆爱民腰都累弯了,对烤小鸟十分怀念且热爱的二蛋来来回回地跑,叫他干货绝不推辞含糊,热情无比。 最后陆爱民决定串树枝上烤,一根树枝上串三只,这麻雀看着肥,其实拔了毛去除内脏后没多少肉,基本三五口就吃完了。陆婆子见孩子们都想吃,还难得大方地贡献出了她一直藏着没舍得用的孜然粉。 肉逐渐熟了,陆爱民在上面刷上薄薄一层油,烤出油花后,肉质看起来格外细嫩鲜美,玲珑舔了舔小嘴,十分渴望地看着。陆爱民被她这副馋样儿逗乐了,就用筷子戳了戳,感觉差不多了,迅速撕下一小条最嫩的肉,放在嘴边吹吹凉,递到闺女嘴边。 玲珑啊呜一口咬下去,还咬到陆爱民的手指头,陆爱民就觉得……怎么跟只小猫一样呢,他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猫,可惜那时候家里穷,粮食不够吃,猫瘦骨伶仃的,他有时从牙缝里省下点吃的偷偷喂,那只小猫就跟闺女一样,吃东西舌头会舔舔人的手指,吃完了还会依恋地蹭蹭他。 后来小猫变成了老猫,老猫没能熬到这个时候。 陆爱民手上都是油,便蹲下来说:“乖妞亲亲爹,爹需要乖妞奖励才有力气干活呢。” 玲珑木嘛亲上来,大眼睛闪闪发亮盯着陆爱民手里的烤小鸟,蛋哥哥没说错,烤小鸟果然很好吃!又香又嫩! 陆爱民笑呵呵的伺候她吃肉,期间兼顾一下正在烤的,等玲珑吃饱喝足了,才有其他人吃的份儿。她人小肚子小,就吃了一串,吃的还是最嫩的肉,剩下的爪子啊头啊基本全进了陆爱民的嘴里。陆婆子瞧着小孙女吃够了,端了杯山楂糖水出来,酸酸甜甜给她解解腻。 大蛋二蛋虽然喜欢吃,但也是小孩,陆爱民等人则是不够吃,因此陈香兰又下了一锅面条,不够的自己盛出来吃点,一家人其乐融融,哪怕夏季炎热,也不改好心情。 这次成功吃到烤小鸟的结果就是二蛋离不开他的小弹弓了,到哪儿都带着,看到这个想打一颗,看到那个也想打一颗。不过让他分外惆怅的是,可能天才总是遭天嫉,他的射击技术在那天超常发挥后就退步的彻底,后来别说打鸟,就是打牛都打不中! 惆怅的二蛋在惆怅中惆怅地放弃了这个刚被发现就被迫夭折的天赋。 就这样,时间如流水,转眼即过,玲珑五岁的时候,上头传了很久的恢复高考制度终于成真了!那些还留在村子里无处可去的知青们喜极而泣,村子里迅速刮起一阵学习风,连带着大蛋二蛋这样的小孩子都受到了影响。 大蛋今年要考初中了,他上学比旁人晚,但成绩一直很好,二蛋虽然皮,学习也不比旁人差,就是粗心,陆婆子每次给他检查完试卷都点他脑门,说他要是能细心一点好好检查,早就考第一拿奖状回家了! 二蛋才不在乎呢!他觉得自己不能学习太好,要是太好了,就跟以前自己那凭空消失的射击天赋一样怎么办? 那不是活生生扼杀了他这个祖国栋梁吗? 不能考第一,坚决不能考第一! 玲珑还不知道她一时好玩给予二蛋的帮助给二蛋造成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她也要准备一下去上育红班了。 她的内心是拒绝的。 这几年陆爱民在加油站干得越来越好,因为个人能力强,再加上烈士家属的特殊身份,镇政府一直对他很看重,两年前就调到政府部门工作了,而且还有升官的架势。 陈香兰则是动起了做生意的念头,她跟村里大部分没读过书的妇女不一样,她当初也是上过高中的,要不是国家取缔高考,考个大学是手到擒来。现在国家鼓励自己创业,俗话说叫“下海”,陆爱民工作有前途,总不能以后男人都是大官了,她还是个在家里踩缝纫机给人做衣服上拉链的。 因此小闺女去上学迫在眉睫,大蛋二蛋陆婆子天天都在学校,陈香兰一直后悔让大蛋上学上晚了,就想早点把闺女送到学校,哪怕在育红班跟同龄的小孩子一起玩也成。 陈香兰从陆爱民嘴里得知镇上有家服装厂经营不善即将倒闭,下岗员工一大把,她是个敢想敢干的女人,算了下家里的存款,跟陆爱民说了自己想试试做事业,陆爱民也比普通男人开明,对于妻子想要做事,他是无条件赞成并且支持的。咨询了一些人,他还亲自跟媳妇一起去银行询问贷款事宜。 当玲珑背着娘给做的可爱小书包上学校时,接手服装厂的事已经谈拢了,资金也到位了,剩下就看陈香兰自己的本事了。 陆爱民晚上还特意拉着三个孩子开会,表明大家都得支持娘,又给他们讲自己媳妇有多不容易,这么干都是为了谁云云。他们家娃一直都懂事,但陆爱民没想到兄妹没回他话就手拉手跑了! 当时打击的陆爱民差点投河自尽! 谁知没多久,三小只又跑了回来,其中大蛋二蛋一人抱着一个空奶粉罐子,那是玲珑吃完的,他们想要,陆婆子就给了,让他们自己装些心爱的小玩意儿。 大蛋二蛋掀开奶粉罐就往床上倒——稀里哗啦掉出来一堆硬币,一分的、二分的、五分的一毛的都有! 大蛋说:“这是俺们攒的,给娘用吧。” 二蛋也点点头:“嗯嗯。” 陆爱民眼圈都要红了,他还顾忌着自己为人父的尊严与面子,奈何小闺女跑过来在他腿边不停缠绕磨蹭,瞬间就让他破功,借着弯腰抱女儿的动作眨掉泪花,心想自己真是年纪大了,咋还越来越感性了呢? 玲珑坐到她爹大腿上,一本正经地说:“跟娘说,要还的哦!” 陆爱民点头:“成,爹一定告诉你娘。” 玲珑嘻嘻一笑,搂住陆爱民的脖子香一口,给予他无限动力:“爹跟娘都要加油,我要当大官跟大富豪的闺女!” 这惊人的豪情壮志惹得陆爱民放声大笑,他揉了揉小闺女的嫩脸蛋,问:“对爹娘这么有信心呀?” 玲珑大声回答:“有!” 她心里还是对奢侈的生活念念不忘,虽然这样也挺舒服,但对于好逸恶劳的龙而言,有更好的生活,为什么不去享受呢?她自己当然是懒得去努力的,所以就希望亲爹亲娘亲哥都能努力一下下。 陆爱民重重亲她,又把俩傻儿子揉了一通,这才珍而重之地捧起孩子们给的硬币,“爹会跟你们娘说的,绝对不让你们失望!” 二蛋激动地敬了个礼,他现在的梦想是当警察,每天都自认为很帅。 大蛋则牵了玲珑的手:“我们要去写作业了,爹你也稳重点。” 陆爱民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被自己才十三岁的儿子叮嘱稳重点! 可惜大蛋说得快溜得也快,决不会给他爹找他算账的机会,几乎是拔腿就跑,还把弟弟妹妹都给带走了!妹妹都上育红班了,他希望自己妹妹比别人家的妹妹都聪明,所以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玲珑认字背诗还有算数。玲珑也乖乖地学,为了让哥哥有成就感,光是十以内的加减法她就逼着自己学了好些天,后来学会了,大蛋别提有多高兴。 现在他又喜欢带玲珑背诗了,每天晚上都要,二蛋看了都头疼,只想偷偷带妹妹去玩,兄弟俩终于在教育妹妹的事情上起了重大分歧,谁都不肯让谁,玲珑拿着铅笔坐在比她还高的大椅子上晃悠小腿,左看看右看看,两个蛋哥哥跟小牛犊子一样互相瞪眼,好像在比谁眼睛大一样。 旁人家兄弟姐妹多难免拌嘴,有时候闹大了大打出手也是有的,但大蛋二蛋从来不打架,一生气就互相瞪眼,瞪的眼珠子都疼了,那就到玲珑出场了。 软绵绵的妹妹一开口,天底下哪个哥哥舍得拒绝呢? 玲珑吃力地想从大椅子上爬下去,腿儿伸了半天晃悠着没踩到地,只好放弃,然后使用最笨的方法——滑下来。 结果一个没注意绊到了,眼看要摔个屁股墩儿,互相瞪眼互不肯服输的兄弟俩眼角余光都注意着呢!赶紧一个箭步冲过来,恰好一人抓住玲珑一只胳膊,就跟小时候那样,又把她给架起来了! 偏偏玲珑好像不知道他们在吵架,也不怕自己刚才差点摔了,而是咯咯笑:“蛋哥哥,飞飞呀!” 妹妹有令,哥哥们焉能不从?带着妹妹从屋子这头飞到那头,弄得一身汗,玲珑满足了,他们小心地放下她,然后继续瞪眼! 玲珑再次左看看右看看,考虑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蛋哥哥们和好。她跑过去,拉住两人各自一只手,强硬地往中间带,等到交握了,再用自己的两只小手包住,很认真地说:“不许吵架,得很要好。” 两个蛋哥哥……不敢拒绝,很憋屈地哦了一声,摇了摇交握的手表示屈服。玲珑跑过去拿上课本,先是给大蛋背了一遍他刚才教的诗,然后又拉住蛋哥哥们的手说:“出去玩!” 学习玩耍两不误,劳逸结合才是最棒的! 兄妹三个又手拉手出去了,大蛋二蛋一人牵着玲珑一只手,半点不觉得她烦。 陆婆子正在做晚饭,看到仨孩子走出去,她现在已经很放心让大蛋二蛋带玲珑出去玩了。就跟打下手的陆爱民说:“你三叔家的那俩大的,看着妹妹跟仇人似的,天天不是吵架就是打,搁一个学校上都不肯带妹妹一程,咱家娃都是好娃。” 陆爱民不无得意道:“那当然,你也不看那是谁的娃!” 陆婆子就烦他这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样,要不是儿子大了,是官儿了,她非抄起旁边的笤帚揍他一顿不可。又叮嘱陆爱民:“你媳妇回来了,别问咋样,就关心关心她,咱家不兴那种把女人锁家里下地带孩子的。你以后要是干好了,香兰跟你出去脸上也有光。” 陆爱民哎了一声:“娘,俺知道。” “俺听说城里人都不说俺,说我,学校现在也开始推广普通话了,咱家妞妞就学得好,你也快点把这个改过来,以后开会张嘴就是俺可不好。” 倒不是觉得土或是丢人,而是大家都说普通话,没必要非跟人不一样,再说了,不怀好意的人多得是。 “我知道,我就在家里这么说,上班开会的时候都懂的。”陆爱民开玩笑,“俺都听你的,你说咋干俺就咋干。” 陆婆子白他一眼:“烧火去!别在这放臭狗屁,再熏着老娘!” 孩子们长大了,儿子当官了,媳妇也开始做事业,家里是越来越冷清,陆婆子虽然还在小学教书,但早晚有一天,二蛋跟妞妞都会离开她身边,她舍不得孩子们,却也知道放手让他们去尽情做自己想做的事才是最好的。 陆婆子思想开明,也因此生出陆爱国陆爱民这样一双有本事有能力也大胆的儿子,她会看人,做主给儿子说的媳妇陈香兰,手脚麻利,人勤快,还读过书,跟陆爱民有共同语言,这么些年下来感情一直很好。等生了俩大孙子,个顶个也都是白白胖胖讨人喜欢。 小孙女就更不用说了,光是玲珑的存在,就足以让陆婆子一辈子对陈香兰好了,更别提她这儿媳妇孝顺又温柔,陆婆子不止一次深思她家倒霉儿子陆爱民到底有哪里好,叫香兰这样喜欢呢? 当初她找人去说媒,听说是给陆爱民说的,陈香兰都没二话。 也幸好娶了香兰,否则哪有她的宝贝小妞妞唷! 陈香兰来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大家都吃过了饭,孩子们跟陆婆子都睡着了,陆爱民却还在等她。陈香兰轻轻推了推男人,看了眼旁边小床里的闺女:“干啥呢,别乱动。” 陆爱民靠着她低低地说话,怕吵着玲珑睡觉,他连灯都没开,闺女挑剔的要死,睡觉时要是有光线打扰,还会发脾气呢!他说完了话,拉着媳妇的手去摸那沉甸甸的奶粉罐子,陈香兰的眼泪刷一下就掉了下来,她也怕吵醒闺女,捂着嘴哭,主动搂住男人脖子:“爱民,俺、俺一定好好干!俺有想法,俺觉得能干好,俺要当妞妞当大富豪的闺女!” 她那么漂亮可爱的闺女,就该穿得好吃得好啥都好,叫所有人都羡慕! 陈香兰几乎是用赌咒的语气说的,陆爱民被她逗乐了,冲她笑:“那俺也想当大富豪的男人,陪大富豪睡觉。” 幸好夜里黑,又没掌灯,否则陈香兰发烫的脸就要露陷了。 她捶了男人一把,又跟他小声说着自己的构想跟未来的打算,陆爱民认真地听,给她出主意,夫妻俩商量了许久,直到困了,才搂在一起睡过去。 第二天陆爱民一拍大腿,亏了!亏大了!光顾着支持媳妇了,忘了叫媳妇安慰一下自己了! 陈香兰顶下服装厂的事儿没跟旁人说,村里也就几个干部知道,知情的人都不怎么看好,女人做生意?女人能做啥生意啊!在家里生孩子带孩子就成了呗!他们都在背地里悄悄议论,觉得陆爱民是个傻子,宠媳妇都宠的脑壳坏掉了!顶服装厂得多少钱啊,他咋就那么有钱?! 一开始知道的人不多,但架不住大家私底下讨论,天底下哪有保守得住的秘密,没多久村子里的人几乎就都知道了,其实大家没什么恶意,就是觉得可惜,觉得陆爱民傻,他现在可是镇政府的干部了,听说上头还有意提拔,来年就调到县城了! 前途无量啊! 可就这么个脑袋活络有本事的男人,咋就在媳妇这方面特别没心眼呢? 大家说归说,就是闲聊,有点可惜,但总有人会起些别的心思。 陈香兰忙着服装厂的事,她家祖上是给皇帝制衣的,家传绣艺可谓一绝,后来年代动荡,所有人都盼着吃饱穿暖,谁在意衣服好不好看啊?随便裹着都行! 你当玲珑一睁眼那会儿瞧见红配绿的陈香兰是她愿意的?可所有人都那么穿,她陈香兰不那么穿,她扎不扎眼?要是有人举报她是资本主义呢?她家祖上跟书香世家出身的陆婆子可不一样,照几年前的说法,那就是成分不好。 现在社会慢慢好了,大家手里有余钱了,陈香兰就觉得衣服这方面是个大大的商机。旁的不说,光是她家眼光挑剔难伺候的小闺女,年级小小,爱美的令人发指,好在家里宽裕,陈香兰也乐得打扮闺女,自己的审美也在闺女的影响下越来越好。 她不想当个一辈子在家里踩缝纫机的妇女,她也想顶起半边天。 想给孩子们更好的生活,想孝顺老人,想跟男人走得更近一些。 陈香兰是个有远见的女人,她男人什么样她最清楚,大哥陆爱国还在的时候,村里人都夸陆爱国,说爱民不行,可陈香兰觉得不是这样的。她认为陆爱民脑子更灵活也更聪明,明明就是有出息的人! 结婚后,她果然没有失望,不管外面怎样动荡,他们家都是安安稳稳的,孩子们没挨过饿,她也没受过委屈。 以男人的本事,早晚高升,陈香兰想一辈子当他女人,但却不想成为旁人口中的糟糠。因此,势必要更加努力才行。 她可是答应了闺女要成为大富豪的女人! 425.第三十五片龙鳞(十)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 大蛋以双百满分考上了镇上的初中, 因为成绩好, 学校还特地免去了他的学杂费,别提多给家里长脸了。对此大蛋表示:幸好不收学费, 不然家里现在没钱, 俺就不上了。 他其实一开始学习没有这么好, 有了妹妹之后, 一开始妹妹呆呆的,他心里就想当个好哥哥了, 后来妹妹变得活泼又可爱,好像懂得很多东西,学什么都快, 大蛋就觉得,作为哥哥, 一定不能让妹妹失望。 对大蛋来说,有了妹妹是很新奇的事情, 他喜欢看到妹妹依赖自己, 对自己露出崇拜的表情, 就越发努力学习。二蛋在学习上的粗心跟不用功, 大蛋都希望玲珑不要有, 所以玲珑刚学会说话不久,他就开始教她认拼音数数, 后来她越长越大, 学知识也越来越快, 大蛋就逼着自己学得更快! 幸好他很努力, 也很聪明,最终小升初考的也很好,否则以家里现在的情况,大蛋还真有可能选择不读了出去打工。村里有很多像他这样大的男孩,都跟家里大人出去打工,工资还挺高。 玲珑抱着大蛋一只大腿,仰着小脸问:“蛋哥哥以后不住家里了吗?” 镇上初中离家里有点远,现在陈香兰忙着事业,陆爱民又要调职到县政府,家里两个小的陆婆子在带,大蛋要是再每天往家跑实在是太累也太麻烦,所以陆爱民在征求了大蛋的意见后给他报了住校,今天就是赶在开学前送他跟行李一起去学校的。 大蛋背上背着个包,手里还拎了一个,陆爱民自行车上也绑着一个,他很愧疚地弯腰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哥哥每个星期五都会回来的,妞妞要乖乖,要听奶跟老师的话,哥哥回家要检查功课的。” 玲珑是真的喜欢他,拽着他的衣摆不肯撒手,眼睛里委屈的都要有眼泪了:“蛋哥哥不走。” 她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小可怜一样,大蛋真的是完全招架不住,别说他,陆爱民更拒绝不了!父子俩面面相觑,三秒钟后,大蛋说:“爹,俺不怕累不怕麻烦!” 陆爱民用力一点头:“男子汉大丈夫,骑车上学咋了!爹娘都忙,你是家里最大的男子汉,奶跟弟弟妹妹都要你照顾呢!” 父子俩不仅说话快,动作也快,玲珑眼泪还没滴下来,他们就手脚麻利地把包都取下,车也推回了院子。陆爱民因为调职的缘故,以后怕是不能骑车到上班的地方,自行车就放家里了,大蛋早就会骑车了,每天家里学校两来回,中午在学校吃,应该也不会太麻烦。 最重要的是妹妹舍不得他走! 大蛋从小就带着玲珑,到哪儿都带着,其他有妹妹的小男孩都会嫌妹妹烦妹妹太小妹妹是女的不能一起玩,大蛋从来不这样。他不管做什么都愿意带着玲珑,她小时候腿短走不快,走着走着还会平地摔,他就背着她出去玩,还会陪她玩女孩子才喜欢的翻花绳跳房子,从来不拒绝玲珑的任何要求。 二蛋性格皮实,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对其他事就难免粗心大意,大蛋就不会这样,他总是把玲珑的感受喜好放在第一位,她饿了渴了热了冷了,大蛋总是第一个察觉到的。 陆婆子得知父子俩的决定后也没说啥,谁叫全家人都溺爱玲珑呢?她抱着小孙女点了点她可爱的小鼻尖:“小磨人精,你哥是去上学又不是去玩。” 玲珑抱住她一只胳膊:“一起、一起。” 陆婆子笑:“那乖妞可要好好学习,等以后跟哥哥一样考个好成绩,也考到镇上的初中去!” 陆爱民在边上帮大蛋把行李一一归位,一边收拾一边说:“等咱家乖妞上初中,肯定不在镇上,该去县里了。” 陆婆子讶异地看他一眼。 陆爱民面上难掩兴奋:“俺可是跟闺女说好了要当大官的!” 玲珑拍拍小手:“大官大官!” 陆婆子嗤笑:“你就吹吧你,就你这嘚瑟样儿还当大官呢,老老实实干着吧,甭管啥工作,脚踏实地最重要!” 在陆婆子心里,做人就是得稳重,跟她大儿子陆爱国一样,谁见了不夸一句好后生?上了战场也不是个怂包,得知大儿子牺牲的时候,陆婆子哭了一夜,第二天爬起来就仍然下地赚工分,她知道小儿子脑子灵活,正因为脑子灵活,她才更担心。 玲珑搂住陆婆子的脖子说:“奶不怕,爹厉害。” 陆婆子只以为小孙女在哄自己,笑着捏了捏她软嫩嫩的脸蛋,殊不知玲珑说得都是实话。她虽然还不是完全理解这个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但她对人类的灵魂可谓是无比熟悉,陆爱民虽然远没有陆爱国沉稳,可一个人心思灵活多变,长袖善舞,在官场上肯定比老实人走得更快也更稳当更有前途。 还有她娘陈香兰,这两口子都是大胆敢干还有能力的,玲珑相当看好他们。 大蛋上学的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此后初中三年,他始终坚持着每天回家,而且仍然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玲珑,作为回报,玲珑每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就没丢过一分!大人们本来想着小姑娘只要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就好了,谁知道她在读书上这么有天分!你就没看过她在家里看书,但只要一考试,那就是绝对的第一! 她的人缘也很好,老师们交口称赞,全校老师没人不知道这个灵气通透的小姑娘,好多人见了陆婆子都羡慕的不行,从前觉得她有出息的大儿子死了很可怜,可现在一看,人家二儿子也不差啊!调到县里还不到三年,都是副县长了!来年老县长退休,那位子还不是陆爱民的! 还有陆爱民媳妇,当初陈香兰顶下服装厂,多少人觉得他们家胡闹啊,宠女人宠的没脑子,三年过去啪啪打脸,过去只求穿暖的村民们都不明白,咋那么薄那么小的一件衣服敢卖那么贵,还偏偏就有人抢着买?这城里人都是傻子吗? 陈香兰顶下的服装厂做生产已经不够了,她还和临近的几个县的服装厂谈了合同,生意是越做越大。 这大人争气也就算了,咋生的三个娃也特别争气呢? 大蛋就不说了,那是出了名的好孩子,孝顺懂事学习好,当初考初中可是一毛钱都没花啊!二蛋也是,虽然不一定是第一名,但成绩也没下过班级前三,至于那个小的就更不用说了! 当初陆家人送玲珑去上学,村里许多人都觉得他们是在花冤枉钱,搞啥呢,女娃上啥学啊?在家里养个几年能干活儿了,去什么服装厂啊电子厂啊上班,到十八就能定亲嫁人,这辈子就差不多了,送去读书干啥? 虽然国家鼓励女娃读书,但乡镇村里的人观念还是一样的陈化腐旧,觉得女娃读书没用,女娃读书浪费。 不过话说回来,陆家那闺女长得可真好,当年她奶陆婆子就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求亲的人几乎挤破了头,村里很多老人提起来还都津津乐道,可谁能想着这小闺女比当年正值青春的陆婆子长得还好呢? 从前都说陆家生了个傻闺女,后来这闺女突然不傻了,还特别聪明,真是让人羡慕,这一家子就没一个不好的,大人厉害,娃们也有出息。 羡慕不来啊,这都是命。 大蛋要考高中,二蛋也准备小升初,只有玲珑不忙。她爹说等蛋哥哥们考完试就搬到县城去住,所以二蛋是别想在镇上上初中了,他一直对镇初中向往已久来着。 这几年对比玲珑刚出生的时候,家里生活条件简直是质的飞跃,陈香兰虽然忙得要死,可总是忙里偷闲,只要有时间就回家,亲亲抱抱闺女,得到闺女的鼓励跟支持,就又浑身干劲儿地投身于伟大的事业中。陆爱民都是副县长了,逢年过节回家也还坐汽车到镇上,再步行回家。 陈香兰还创立了一个服装品牌,叫“知香”,旗下涵盖男装女装童装,她自己有本事,男人又当官,基本上没遇到什么麻烦,事业越来越红火,运气也格外地好,每次出新品,玲珑永远都会第一个拥有! 服装生意步上正轨且逐渐开始垄断,陈香兰又把主意打到了别的上头。她本来是想继续做服装生意的,可小闺女一句无意中的话让她茅塞顿开! 是啊!生活越来越好了,女人都爱美,那只穿好看的衣服就能美吗?不需要装饰吗?如果有了装饰,自身的皮肤以及状态难道就不重要吗? 抹着装在蘑菇形瓶子里的牛奶儿童霜的玲珑对着镜子微微一笑,她要当大富豪的闺女,可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就行。她发现一件事,越是强大、越是有本事,哪怕是一样纯质美好的爱,也是有强弱之分的。 陆家人越厉害,她到时候就能吃得越饱,因此玲珑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希望陆家人有出息的了。 陈香兰发现了新大陆,事业越做越大,不仅仅是服装,还有美容护肤首饰箱包——在逐渐有了名气之后,她很有远见的选择了走高端路线,当然,公司旗下也仍然保留了平价品牌,简直是要把人们的钱包一网打尽! 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大蛋不负众望,从前他就是第一,到了初中仍然是第一,这回还考了个全县第一!县中专门有老师上门来,不仅减免了全部学费,去县中上的话还有两千块钱的奖金! 这可不算小数目了! 县中是最好的高中,大蛋当然是要去的,老师们临走前还嘱咐他说开学要他做新生代表上台发言,要他提前做准备,是怎么考的这么好的,心里是被什么信念支撑的云云…… 大蛋心想,不想花钱读书所以拼命学习算吗?想让妹妹永远当哥哥是什么都会的英雄算吗? 他得知自己的成绩之后并没有多么激动,因为心里有数,自己几斤几两他自己还不清楚?还不如妹妹抱着他喊蛋哥哥厉害让他感到兴奋。 都上高中了,也都是十来岁的大男孩了,总不好再一口一个大蛋的叫唤,陈香兰的事业越做越大,陆爱民的位置也越来越高,家里也逐渐开始注意,县城的房子就买在学校附近,陆爱民也是个很有远见的人,兴许是玩政治的人,他觉得现在也许还不明显,但过些年,房地产一块肯定是非常重要且抢手的。 他跟媳妇说了自己的想法,陈香兰也很赞同。她这几年为了工作全国各地的跑,早就不是当初红配绿下地割麦子的农村妇女了,漂亮了、年轻了、见识也多了。 两口子一合计,觉得这块真是个大饼,趁着还没有更多的人来瓜分,不如早点下手。 他们家大蛋大名叫陆徽,按照陆家村族谱,这辈轮到“兆”字,应该叫陆兆徽,不过陆爱民跟陈香兰都觉得陆徽更好一些,陆婆子还找人算过,就是叫陆徽好。 为了跟大蛋相称,二蛋也从陆兆央改成了陆央。 陆徽已经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了,他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女孩子就喜欢跟他一起玩,可惜他眼里只有妹妹,平时到哪儿都带着,后来上了初中,正是懵懂发芽的年纪,不知道收了多少封情书,可能当初陈香兰创业给陆徽的印象太深,他始终坚持学习,对除了妹妹之外的任何女孩子都不感兴趣。 陆央就更不用说了,如果说陆徽是不感兴趣,那他完全就是个榆木疙瘩没开得了窍! 陆爱民每每看着两个儿子都忍不住叹气,儿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傻儿子了,只有闺女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讨人喜欢。 玲珑还在上四年级,她对学校完全没有兴趣,因为老师教的她全部都会而且所有课本都难不倒她。可是当爹娘跟她说要搬家去县城的时候,她又有点舍不得了,虽然这个村子很小,学校也很小,老师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整天缠着她的同学们也很幼稚——可这个地方确确实实给她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让她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美好的人,这样美好的,以后会是美味的情感。 最重要的是,陆婆子眷恋故土,不肯去县城住。 人一上年纪,就更喜欢熟悉的地方,陆婆子也是如此,而且她还在学校教书,虽然工资跟儿子儿媳比起来太低太低,但总算是有件事做。 她是理智的,知道孩子们去城里会更好,可她自己却是不愿意去的。 她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地方,她那个死鬼男人就埋在村子外不远的坟地,她要是走了,死鬼男人咋办?爱国咋办?他们要是觉得她不要他们了,把他们丢在这儿了咋办? 因此陆婆子说什么都不肯走。 陆爱民跟陈香兰都犯愁啊!虽说孩子们暑假才开始,可娘有多固执他们是知道的,当初多少人说陈香兰家里成分不好,她硬是给陆爱民娶了,多少人说陆爱民没有陆爱国有出息,她仍然咬着牙供陆爱民上学,陆爱民可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现在她说不肯走,那谁劝得动? 两口子又开始合计,愁的不行,这次他们抽空回家就是想把孩子们跟娘带走,这些年一家人真是聚少离多,可搬到县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哪怕大家都要上班上学,早晚也都能见着面。而且县里学校的师资条件也比村里跟镇上好,对孩子们有益处。 陆婆子当初是实在找不到旁人,村长才来找她到学校当老师,教娃们读书写字,人活着总不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吧?可县里的学校对老师的要求就严格一些,得是师范学校毕业,还得有教师证,陆婆子哪怕是书香门第出身,也肯定是不行的。 她一个忙活惯了闲不下来的人,让她天天待在家里啥也不干,还没有地给她种,她能呆得住? 怕不是得闷出病来。 玲珑坐在蛋哥哥们中间,张嘴吃陆徽喂的葡萄,再张嘴吃陆央喂的西瓜,这会儿已经不是吃个西瓜都奢侈的时候了,她鼓动小嘴嚼,兄妹三个就远远瞧爹娘在一起愁眉苦脸的商量。 虽然都忙,可两口子的感情却比过去更好了,蜜里调油的,陆徽陆央兄弟俩都是个被无视的命,也就玲珑能插一脚,人家一家三口甜蜜蜜,兄弟俩就只能站在路边吹冷风。 早习惯了,在这个家他们俩是透明的,加一起也没有妹妹一根头发显眼。 陆徽捏了捏玲珑的脸蛋:“小机灵鬼,到你上场了。” 陆徽为啥不自己去呢?因为他了解他爹,他要是上去,话没说完得先挨顿揍,可妹妹就不一样了。 其实陆徽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当然不希望家人分开,这也是为什么他初中三年都坚持朝家里来回的原因。爹娘是工作关系没办法,但他们既然灵活,就应该主动靠拢——这才是一家人不是吗?互相体谅互相包容互相帮助。 奶舍不得这里,可他们又不是不回来了,既然奶闲不下来,给她找点事做不就成了?陆爱民两口子忙起来之后,三兄妹跟陆婆子相处时间最久,兴许是隔代亲的缘故,陆婆子跟他们讲了很多陆爱民都不知道的事儿。 陆徽觉得,他们奶年纪也不大,还是个很有气质的老太太,虽然脾气火爆,生气会抓着笤帚追着他们满院子打,可从本质上来讲仍然是个很厉害的老太太。而且奶经历过很多大事,娘在很多事情上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还有谁比奶更合适吗? 他现在年纪还小,等他大学毕业肯定会帮忙的,二蛋对做生意没兴趣,一门心思想当警察,妹妹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身为大哥,陆徽觉得自己应该担当起责任,给弟弟妹妹快乐且自由的人生。 他还没上高中,却已经把人生规划的清清楚楚。 这是三兄妹商量过后的决定,不过还是得玲珑去说,只有玲珑说的话爹娘才听得进去。这几年娘越发的女强人,也越来越像奶一样彪悍…… 因为是坐在台子上,陆徽不放心,自己先跳下去对玲珑张开双手:“哥哥抱你下来。” 玲珑乖乖跳到他怀中,陆徽把她抱下来后又捏了下她肥嘟嘟的小脸,“去吧。” 玲珑瞪他一眼才走过去。 陆爱民两口子估计是当局者迷,陆婆子不肯去县城,他们就想不出聪明法子来,闺女过来一说,两人顿时茅塞顿开,对呀!找不着当老师的工作,那也不一定非要当老师啊! 陈香兰清楚着呢,她婆婆是个讲究人,刚嫁过来时她也没啥本事,下地干活也比不上别人家媳妇,连饭都不敢吃太多,怕婆婆怪罪,可娘从来没说过她一句不好,还主动掏钱给她买了一架缝纫机,那时候能有架缝纫机可是了不起的事! 陈香兰给人缝补衣服,有时候陆婆子看见了就指点一下,现在陈香兰才想起来她婆婆审美有多好!她事业逐渐做大,给闺女准备了好多新衣服,都是娘给搭的,瞧闺女多洋气多好看啊! 搂过闺女在那滑嫩的小脸蛋上就是一口:“咱妞妞真聪明!娘这就去找你奶!” 玲珑揉着脸蛋,亲的也太用力了…… 眼神太过哀怨,搞得陆爱民也想使坏,他跟媳妇一样搂过闺女,在小脸蛋上咬了一口,“爹也去!” 怕被闺女指控,他脚底抹油溜得飞快,玲珑两只手捣住两边脸蛋,气鼓鼓地走回蛋哥哥们身边,一头扎进陆徽怀抱:“脸疼!脸疼!” 陆徽心疼地给她摸摸,塞了颗剥好的葡萄到她嘴里,玲珑这才稍微满意,对着陆央张开小嘴:“啊。” 陆央会意,跟伺候老佛爷一样叉起一块西瓜送过来,两人一起用力,把玲珑又拉到台子上,三兄妹就跟刚才一样亲亲热热地坐在一起,等着看戏。 他们家生活条件可是领先了其他人家一大截! 村里第一家买彩电的是他们,第一家买冰箱的也是他们,第一家有了摩托车洗衣机的还是他们!这些东西,村民们只在广播里黑白电视上看到过!他们还不知道这是啥的时候,陆家已经用上了! 玲珑的小伙伴们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跑来玲珑家看电视,大彩电看得清楚极了!还有好多好吃的! 所以得知玲珑要搬去县里了,最难过的,也是这群小豆丁。 426.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一)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一) 陆婆子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要不说陆徽聪明呢,劝说路线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 先是陆爱民两口子上去晓之以理,接着妹妹上去动之以情——他们家乖妞一撒娇一掉眼泪, 神仙都难说不,更何况是疼她疼的不行的奶? 不过陆婆子也把丑话说在前头, 要是她不适应,她还是要回来的。 陆爱民陈香兰当然是满口答应,有小闺女在, 娘去了还想回来? 不存在的。 就这样,陆家人趁着孩子暑假举家搬迁到县里去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他们既然要到县里住, 村子里的地肯定就没法重了,陆爱民就做主把地让给了老王头, 老王头这个年纪也不怎么下地,都是把地租出去,每年拿到的钱跟粮食也够他一个人吃喝。 玲珑的小伙伴们难过极了,他们舍不得漂亮可爱的玲珑,也舍不得玲珑家里的大彩电。家里收拾的那天, 小伙伴们都来找她, 玲珑穿着精致的小裙子把他们迎进来, 陆徽陆央兄弟俩就跟两个骑士一样忠诚地守护在她周围,这么大的人了还能跟一批小豆丁玩一起。 玲珑上学早, 育红班就上了一年, 小学也跳了两级, 不然以她现在这个年纪哪里读得到四年级啊,之所以没有继续跳是因为再跳可能就要跟陆央同班了……玲珑不想跟陆央一起上学,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差点把妹妹弄丢的缘故,玲珑不在陆央视线内还好,一旦出现在他视线内,那必然是被管的密不透风,干啥都不行。 可她要是比陆央年级更高,说出去也不好听啊! 因为比同班同学都要小许多,玲珑在班里基本属于众星拱月的存在,大家都让着她,觉得这个漂亮可爱的妹妹又聪明又讨人喜欢,尤其是小男生们,简直不要太喜欢跟她一起玩。 不过大家都有点怕玲珑的哥哥们,尤其是那个看起来很好说话的大哥哥,每次星期五放学都会看到他来学校接玲珑,那时候是没人敢朝玲珑身边凑的。 特别是小男生们。 但现在玲珑要转学了,他们实在是舍不得。 小孩子想法单纯,玲珑也挺愿意带着他们一块玩儿,既然都要走了,很多玩具跟衣服她都不要了,娘说新家给她准备了一间大大的衣帽间,里面全是新衣服新玩具呢!所以在征得了陈香兰的同意下,玲珑就把自己的小裙子跟玩具平均分给了玩得好的小伙伴。 她虽然护食,却也很大方,小朋友们得到了好东西,离别的愁绪顿时被冲散了许多。 等玲珑送走了自己的小伙伴,陈香兰又给兄妹三人派任务了。他们要搬家,少不得跟邻居亲戚打声招呼,陆爱民这次回家专门开了辆吉普,要带走的东西不多,他主要是买了些糕点当礼物,陈香兰叫儿女们过去就是要他们挨家挨户送的。 同姓的族人都是亲戚,陆爱民得亲自去,但诸如左邻右舍这样普通交情的,娃们就能去了。 先是送了比较好的几家邻居,最后才轮到王翠兰家。因为当年王翠兰家的粪球想吃玲珑的西瓜导致玲珑对粪球一直感官不好,两家本来就不咋地的关系越发淡了,偶有借锄头借板车之类的来往,但王翠兰再也不像过去那样闻着香味儿就带着自家娃掐饭点来蹭饭了。 玲珑没想到当初一块西瓜之争,居然能有这样出其不意的效果。 陆徽陆央对王翠兰家也淡淡的,玲珑缠着他们问,陆徽才告诉她说当年陆央光顾着捡麦穗把她弄丢时,村里人都帮着忙找,不知道王翠兰家是记恨还是生气,反正就当没这回事儿。当然,他们家妞妞丢了,人家帮不帮忙是人家的事儿,可乡里乡亲的,就小孩儿口角,一块西瓜,至于吗? 两家关系就淡了。 但都要搬走了,没必要结这个仇。 王翠兰家两年前养了条狗,又丑又凶,还特别彪,粪球上学后带同学来家玩,好几个娃都被咬过,家里人来找,王翠兰就凶神恶煞地把人家骂回去,久而久之,粪球也没啥朋友了。 至于大花,初中没上完就被王翠兰拽回来不给上了,现在天天在家干活,她不是块读书的料,这会儿上学又不是国家义务教育,家里还是得交学费,用王翠兰的话来说,没必要浪费钱。 玲珑三兄妹到王翠兰家门口,就看见大花蹲在院子里洗衣服,木盆里堆积了小山一样高的脏衣服,她就坐在小马扎上吃力地搓,听到自家狗叫才知道来人了。 抬头一看,先看见的就是长得面如冠玉的陆徽。 说起陆徽,那是真的好看啊,大花都没见过像他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她小升初考的一般,但镇上就一个中学,所以她也去上了。镇中虽然不能说多么好,却很注重学生学习,初一第一学期末就实行了实验班跟普通班的制度,大花成绩不行,掉在普通班,所以就跟陆徽当了一学期的同学。 陆徽多厉害啊!回回考试都是全校第一,老师们的宠儿,同学们艳羡的对象,上初中的女生已经有些朦朦胧胧的感情了,大花不止一次听班里女生讨论实验班的陆徽有多厉害多好看。 她心想,自然是好看的,小时候就好看。 说起来他们小时候还一起玩过呢,只可惜后来陆徽有了妹妹,他那个妹妹又是个傻子,就很少有玩的时间了。再后来陆徽妹妹不傻了,可两家却不怎么来往了,就算是住得这么近,也是一年到头说不上几句话。 现在瞧见陆徽,她顿时紧张不已,连忙站起身把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又撩了撩头发,可惜这样的动作并没有为她带来几分体面,而是让她越发感到自卑。 陆徽跟同龄人是很不一样的,这一点并不仅仅体现在他优异的成绩上。 乡镇初中的男生,都处于青涩叛逆的时候,甚至于以欺负女生为乐,很多人偷偷抽烟,脏话不绝于口。这很正常,男人说脏话骂粗口咋了?她爹是出了名的老实人,不也常常把脏话挂嘴边吗? 但陆徽从来不会这样。 他总是穿的干干净净,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课桌上的井然有序,非常有礼貌,从不说脏话,也从不欺负女生。什么抽烟喝酒……他更是不会干。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 正因为这种格格不入,甚至于随身携带手帕的行为,有些看不惯他的人就嘲笑他是娘娘腔跟怂包,陆徽对此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回,他班里一个女生被初三几个男生围着逼她认干哥,因为已经放学了,那几个又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没人敢招惹,大家都当做没看到快速回家。 大花当时抱着书包目不斜视地快步走过。 直到陆徽从车棚里推出他的自行车,那天他正好值日,所以走得晚了点。 不知道为什么,大花就停下了。 她看着陆徽把自行车放到一边,书包挂到车把上,又脱掉校服外套,很快地把衣袖卷起来——她才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的男生,他温暖又美好,却又高不可攀。 陆徽来她家干啥呢?难道是来找她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大花就忍不住兴奋起来,她的手指因此微微颤抖,盯着陆徽的眼神显得很炽热。 他今天穿着白色的衬衫跟黑色的裤子,看起来很休闲,也特别好看。初中之后大花从来没有跟陆徽说过话,而在上初中的时候,他们最亲密,也不过是陆徽经过她的课桌那一瞬间,她闻到了从他身上传来的清爽的肥皂香味。 “我们家要搬家,所以我爹让我们送些糕点过来。” 陆徽的声音也很好听,大花成绩不好,脑子里晕晕乎乎就想起一句“大珠小珠落玉盘”,她看向陆徽手里拿着的那盒糕点,看起来很高级,她都没有见过。 陆徽把糕点递过来,大花局促地又擦了擦手,这时候二花从堂屋走出来,看到玲珑眼睛一亮:“玲珑你咋来俺家了?” 虽然大花不喜欢玲珑,但二花喜欢啊!她觉得玲珑好看又大方,所以虽然她比玲珑大好几岁,也很少在一起玩,可见了面总是很热情地打招呼。 她也不怎么嫉妒人,很淳朴,过来就夸:“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是你娘给你的吧?你娘对你可真好,俺也想穿新裙子,可俺娘不给,说要给弟弟攒娶媳妇的钱。” 玲珑就不由分说地从陆徽手上把糕点拿来,塞到了二花手里,凑近她耳边悄悄说:“那你待会来找我呀,我还有几条裙子,你要是不嫌弃,就给你。” 二花狂点头,“不嫌弃不嫌弃!” “那我们走啦,拜拜!” 陆徽初二的时候学校才开设英语课,他觉得这门语言很重要,因此每天回家都要抓着弟弟妹妹学,二花不知道拜拜是什么意思,但看着玲珑对自己挥手,就喜滋滋地跟着学:“拜拜!” 陆徽走了。 看都没看自己一眼。 大花的手都没来得及伸出去,就换了人。她站在原地失魂落魄,二花靠过来说:“哈哈姐你知道不!妞妞说要给俺几条裙子呢!让俺待会去找她!哈哈!妞妞人真好!” 看二花这死样子大花就生气,狠狠地戳了戳她的脑门子:“干啥,人家不要的东西扔给你,你就觉得她好?她家那样有钱,真跟你好,真跟你好咋不给你买新的?!” 二花抱着糕点莫名其妙:“人家有钱也是人家的啊,关俺啥事儿,为啥要给俺买啊?妞妞那么好看,俺就是觉得她好啊,你对她好,她就对你好,可也没有问人家要东西的吧?诶这糕点你吃不吃?好高级,听说是爱民叔从县里买来的。” 二花都要流口水了! 谁知大花一把夺了过去,还白了她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就不看你干活!娘还没回来,弟弟也没在,你吃啥吃!” 二花眼看到嘴的糕点没了,气得跺脚:“你就向着弟弟吧!你看娘跟弟弟向着你不!” 她真是搞不懂她姐,总是抱怨娘偏心眼,可她自己不也偏心眼吗?说娘重男轻女,她自己不也重男轻女?还老喜欢说别人坏话,二花都不喜欢跟她姐一起玩,她哼了一声,知道那盒糕点自己是吃不到了,就转身回堂屋继续写作业去。她才不要跟她姐一样,嘴上说农村不好,见天抱怨学习又不肯努力,老说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可你先天脑子普通,后天不用功,等着老天爷掉馅饼呢? 二花想得很务实,现在国家给师范学生包分配,她想好好学习,到时候考个师范学校出来当老师,总比在家里种一辈子地强。 这都是路上遇到爱民叔,爱民叔鼓励她的。 二花也跟大花说过,可惜大花不仅不听她的,还把二花给狠狠嘲笑了一通,说她没那个命。 二花才不信命呢! 出了王翠兰家门,陆央才奇怪:“那只狗咋突然不叫了?” 平时就跟疯狗一样,大门关着有人经过王翠兰家门口都要嚎叫。 玲珑心说,因为有我在啊! 陆徽牵着玲珑的小手捏了捏,她还小,手都是肉呼呼的,手背上还有软绵绵的肉窝窝,一戳一个特别可爱,陆徽玩妹妹的手都能玩一天。 兄妹三个又去把其他邻居家也给送了,有大人在家的也有不在的,但该说的话陆徽都说了,面子工夫都做好,毕竟陆家村是他们的根,人在外面,根不能断。 送完东西玲珑去整理自己剩下来的衣服,她的小伙伴们每个人得到的都是平均数,剩下几件尺码大的或是她很少穿的就放在边上,二花虽然跟陆央一样大,但比陆央上学晚,王翠兰就没打算给闺女上学,还是村里屡次号召女娃也要读书,她才咬牙把二花送去学校。 平时在家里听说也抠门得很,儿子粪球吃香喝辣,俩女儿就只有白菜豆腐,油花子都见不着多少。因此二花很瘦很瘦,玲珑稍微大一点的衣服她都能穿。 就这样,一家人浩浩荡荡地上了吉普车,早就学了开车的陆爱民也高高兴兴地把家门锁了准备上路。 说不出是什么心理,听到汽车声,在烧火准备做饭的大花还是忍不住跑出来看了,当然这吉普车可是新鲜东西,村里没什么人见过,感觉比电视上的小轿车还气派呢!因此出来看的人围了一圈,大花站的比较远,她眼里看不见别人,只看得见陆徽。 陆徽先把不多的行李跟陆央一起搬了上去,然后又进屋去了,大概过了没多会,就看见他怀里抱了个软绵绵的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出来,很亲昵很宠爱的样子,大花从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这么温柔。 她心想,不就是命好么!生在这样的家庭,有不重男轻女的爹娘还有两个当她是宝的哥哥,换谁谁不幸福呢? 围观的大多是邻居亲友,陆徽抱着妹妹一一问候,玲珑鹦鹉学舌,他叫一句她就跟着叫一句,两只小手一拱一拱作揖,可爱极了!陆徽都被她逗笑,抱着她上车,车上三个大人还有他们兄妹三个,坐起来难免挤得慌,爹嘱咐他就抱着妹妹,陆徽当然不会拒绝。 大花在人群里默默地听他们夸陆家多有福气,陆爱民有本事,陈香兰也厉害,陆婆子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娶了个好儿媳。又夸陆家三个娃个顶个好,长得好成绩好还有礼貌讨人喜欢,感慨陆家咋那么会养娃呢,又说那玉雪可爱的小妞妞,跟村里的丫头就是不一样,比电视上的城里女娃都好看都有气质云云…… 听得大花无比心塞。 倘若玲珑是个男孩,陆家人对最小的男娃这样疼着宠着也就算了,毕竟是男娃,男娃金贵。可玲珑一个女娃……她凭啥呢?她凭啥就不用每天洗衣服干活做饭带弟弟,而是可以穿着洋气的小裙子跟小公主一样被人喜欢? 都是女娃……她凭啥呢? 玲珑并不知道大花在想啥,她几乎都把这个人给忘了,大蛋从前会跟大花结婚,那是基于家里四分五裂并且自己年纪太大的基础上,可现在,大蛋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大花跟他哪里还有可能?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她吃掉的灵魂是个傻子,根本不懂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报复,玲珑所感受的只有对爱的满足与感恩。 她在哥哥怀里蹭了蹭,撒娇要吃糖。陆徽被她磨的没什么脾气,她那一口小奶牙又白又细,奶跟娘就怕她爱吃糖吃坏牙,所以管得很严,严格控制她的摄糖量,可架不住玲珑喜欢啊!于是包括陆爱民在内,还有陆徽陆央两兄弟,就偷偷投喂各种各样的糖。 他们家男人都随身带糖,什么棒棒糖奶糖水果糖跳跳糖,软糖硬糖牛轧糖……反正口袋里少不了。 趁着奶跟娘还没来,陆徽剥开一块菠萝奶糖塞进了玲珑嘴里,她大眼一亮,顿时倒在他怀中美美地吃起来,搞得刚上车的陆央逗她“妞妞的奶瓶在这儿,奶舍不得扔,妞妞要不要吃奶,嗯?” 玲珑才不是那种会害羞的人呢,她中气十足地回答:“要!” 她的奶一直没断过,只是很少再用奶瓶而已,陆央被她逗笑了,还真下车跑回家,给她泡了一瓶奶回来。玲珑看了他一眼,一点包袱都没有地接过来,躺在英俊的蛋哥哥怀里鼓着腮帮子吸,别提多惬意了! 等陆爱民带着亲娘跟媳妇上车,一瞧见闺女这样,三个大人都乐了!陆婆子不无得意地说:“咋样,俺说这奶瓶丢不得吧?乖妞没有它就睡不好哩!” 陆徽轻柔地摸着妹妹的头发,让她倚在自己胸膛上,再轻轻拍着背给她顺气免得呛到,陆央也在笑,拿自己的手帕给玲珑擦不小心溢出来的奶渍,玲珑左拥右抱,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 全家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她咕叽咕叽喝着奶,心情舒畅极了! 再来一瓶行不行! 车子开始启动,围观村民有点多,陆爱民开得很慢,玲珑喝完了一瓶,陆徽给她拍着背,她很自然地打了个奶嗝儿,温顺地依偎在他怀里,陆央怕她无聊,就给她讲故事,玲珑听着听着就犯困,然后就睡着了…… 陈香兰取笑说:“咋除了吃就睡,咱家咋就养了只小猪呢?” 陆爱民说:“能吃是福啊!娘,你说是不?” 陆婆子赞赏地点头:“娃就是要能吃,咱乖妞吃多了也不胖,你看是不是又比前阵子瘦了些?” 这倒是,脸蛋上肉嘟嘟的婴儿肥已经少了许多,让人舍不得再捏了。 玲珑一觉睡醒发现还没到,但她的蛋哥哥倚着车窗在打盹儿,两只手还抱着她,姿势跟她睡前一模一样。陆央倒是没睡,见她醒了,就小声问:“乖妞过来,蛋蛋哥哥抱。” 她小的时候口齿不清,分不清大蛋二蛋,一律统称蛋哥哥。后来大了些,就管陆徽叫蛋哥哥,陆央叫蛋蛋哥哥。 大蛋二蛋这样的名字不雅致,现在陆爱民跟陈香兰都改口了,就剩下陆婆子会叫,他们在玲珑面前还自称蛋哥哥跟蛋蛋哥哥,到了外面谁敢这样叫,那肯定是要不气的。 玲珑就很乖地伸开双手让陆央抱,结果这一动陆徽给弄醒了,下意识地搂住她:“别掉下去。” “蛋哥哥睡。”玲珑蹭蹭他。 陆徽万般不愿意把香香软软的妹妹让出去,但玲珑坚持要陆央抱,他也没办法,只能松手。 陆央馋了一路了!爹说地方不够坐让他们抱着妹妹,结果大哥鸡贼直接捞了人就跑,害得他都没机会!妹妹多可爱啊!又香又软又乖巧,抱在怀里舒服死了! 他就喜欢宠着妹妹,对妹妹好! 谁都不能阻止他! 因此玲珑一到怀里,他就先吧唧亲了一口。 427.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二) 此为防盗章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 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 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 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 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 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 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 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 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428.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三) 此为防盗章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 她活了很久,也饥饿了很久, 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 见识的越多,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饿的着实受不了了, 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 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孑然一身,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第二片龙鳞(九) 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一事,世人皆知,只是这废太子出来后却并不曾当众露过面,也不知他如今究竟是何等模样。就这样大约过了有两三个月,眼看就要十二月份了,皇帝终于向众臣及其家眷下发宫宴帖子,言明是要为太子接风洗尘。 429.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四) 此为防盗章  丞相寿辰, 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 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 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 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 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 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 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 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 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 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 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 轻轻一笑, 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 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这样一想,初芷受的罪就更大了。 “怎么,还以为侯爷能看上你?!”看到初芷咬牙带泪的脸,管事的忍不住刺激她。“也不瞧瞧你自己是个什么德性,现在侯爷正在相府门口跪着呢,你拿什么跟夫人比?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的脸,就是那下贱命!还敢痴心妄想,不老实,要是叫我知道你不守妇道,你看我如何收拾你!” 初芷被他折磨的嚎啕大哭,只是哭又能如何,她恍恍惚惚间想起很久以前在相府的日子,那时候夫人还不是夫人,是小姐,是跟她关系很好,视她为姐妹的小姐,那时候过得多幸福啊,比现在可幸福多了。现在自己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她怎么就那样对小姐了呢,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明明发过誓会永远保护小姐的,可她对小姐做了什么?初芷迷迷糊糊的想着,最终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相府这边,丞相夫妇担心死了女儿会寻短见,可玲珑一点都不伤心,她忙着品尝相府厨子做的拿手菜。可她吃东西的行为在父母看来就是伤心过度,都快要把丞相疼死了。他抹了抹眼角不敢叫女儿看见自己的眼泪,吸了吸鼻子说:“我儿不必难过,以我儿的样貌才情,爹爹还能给你找个更好的丈夫!叫那狼心狗肺的小儿看看,我的女儿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他的宝贝,怎么能叫其它人这样糟蹋! 丞相夫人在一边猛点头:“没错没错,你爹爹门下有不少俊俏后生,到时候让他们站成一排,我儿随便挑选!” 玲珑咽下一口甜汤,眨了眨眼:“谁说我要嫁人?” “不嫁人怎么行?”丞相第一个不同意。“和离书我都写好了!” “谁说我要和离?” ??? “你不和离?你不和离,你还要跟那小畜生过不成!”丞相大人快被这个女儿气死了,他气得浑身颤抖,这破孩子竟然还在那老神在在的吃东西!“我决不允许你再回去!那小畜生配不上你,难道要爹送你回去给他糟蹋?!” “他糟蹋我?”玲珑嗤笑。“爹说反了吧,是我糟蹋他才对。”她的食物很快就要成熟了,她要吃下去,她要吃饱,她才不管永安侯是不是忘恩负义是不是狼子野心是不是小畜生,反正那个人现在是爱她的,那是属于她的爱,可以变成她身体里的养分,她才不要轻易放弃。 “你——”丞相险些被这个女儿气晕过去。“你不和离?他这样对你,你还对他有情意?!” “那是过去的事儿了。”玲珑笑了笑。“反正我也没让他好过。与他和离怎么能行,我还要他一辈子伺候我讨好我任我驱使为我做牛做马,这世上去哪儿再找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啊。” 单论条件,就是丞相也不得不承认永安侯出类拔萃,可要论人品,永安侯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你这孩子——” “爹娘放心,我不会白白叫人欺负的,初芷背叛我,您二老看她现在是什么下场?”玲珑咬了一口酥饼,笑的没什么温度。“我最清楚怎么样叫一个人不舒服了,谁叫我不好过,我一定想尽办法,还他千倍百倍。” 丞相夫妇看着女儿诡异的笑容,突然有些不大认识了,丞相夫人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道:“我儿……可还好?爹娘在这儿,若是有什么不舒坦,一定要说出来,切莫藏在心里。” 闻言,玲珑轻轻一笑,对这夫妻二人的爱女之心,她没有丝毫动容。反正他们也不知道女儿早就死了,不仅死了,连灵魂都被吃了,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们的关心也好愤怒也罢,原主都不知道了。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她又不会感动。“我知道,多谢爹娘关怀,时候不早了,二老回去休息吧,我也累了,准备睡会儿。” 她要休息,夫妻俩怎么可能不答应,睡一觉好啊,睡一觉醒来说不定就什么烦恼都没了。 等到这对聒噪的夫妻离开,初霜初夏伺候着玲珑褪下衣裙换上寝衣,便到外间去守夜了。玲珑在床上躺了会儿,便听到有什么东西撬开窗户的声音,她佯作不知,很快就传来“啪嗒”的落地声,紧接着一个身影凑近床边,来人对她没有丝毫恶意,只是盯着她看了许久,才颤抖着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与此同时,玲珑睁开了眼睛,恰好与来人四目相对。她挑起眉头微笑:“这么晚了,侯爷不在门口跪着,闯进来是想做什么?我叫一声,立刻就有人进来,到时候你可就——” 她话没说完,就被狂风暴雨般的吻笼盖。 平心而论,玲珑很喜欢永安侯亲他,尤其是在他只为她使用的时候。她并没有抗拒这个吻,而是依照本能的回应了他,永安侯狠狠吻过她,才低声乞求:“夫人,我不想和离。” “是吗。”玲珑摸了摸他俊美的脸,他身上冷的吓人,可见是在外头跪久了,人都僵硬了,才趁着夜色混进来。“你不想和离,难道是想休妻?”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430.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五) 此为防盗章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 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 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 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 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房里住的人多, 来来去去, 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 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 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那岂不是做了傻事, 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 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 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 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431.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六) 此为防盗章 “不是有心, 便是故意,这茶水滚烫得很, 你不拿稳了, 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 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432.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七) 此为防盗章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 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 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 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 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 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 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 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 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433.第三十五片龙鳞(十八) 此为防盗章  第二片龙鳞(五)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 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 逐渐恢复了人样, 玲珑撑着下巴看他, 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 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 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 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 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 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 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 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 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 但用的碗筷, 铺的床褥, 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 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434.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九) 此为防盗章 可她吃的越多, 就越饿, 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 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 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 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 荒海之上, 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 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 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 在她离开荒海之时, 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玲珑的日子终于舒坦了点儿,这种舒坦不仅仅来自她的日常生活,也来自她的眼睛。 废太子有吃有穿之后,逐渐恢复了人样,玲珑撑着下巴看他,内心一片快活:长成这个样子,就是性格再差一点她也喜欢,更何况废太子不知为何突然良心发现,对她十分的温柔体贴,虽然跟个闷葫芦似的不爱说话,但被她调戏捉弄时红着俊脸的模样也十分可爱。 长得好看,有什么不能被原谅呢?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435.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 此为防盗章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 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 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 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 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 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 寒冷刺骨。过了片刻, 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 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 不许再近身。” 是的, 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 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36.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一) 此为防盗章 虽然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人, 环肥燕瘦各有千秋, 可在皇帝心里,真要说谁占据的份量最重, 还是要数先皇后。 她是他的发妻, 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 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 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 等她死了,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 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 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 要他好好照看修文, 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 是很久很久以前, 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 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 便想起了先皇后, 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437.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二) 此为防盗章 数九寒冬, 水面都已结冰, 鹅毛大雪铺了厚厚一层,寻常人家早已准备过冬, 永安侯府的院子里却是温暖如春。侯夫人懒洋洋地倚在软榻之上, 妖妖娆娆的提溜着一颗圆溜溜的剥了皮的葡萄往嘴里放。她生得美,更是有一双招人的眸子,便是姿势慵懒,远远谈不上高贵典雅, 也叫人觉得赏心悦目。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 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 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 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 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 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 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 独钟爱妻, 夫妻情深, 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 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 若是往常, 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38.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三) 此为防盗章  这吃也吃了, 被褥也换了干净的,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 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 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 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 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 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 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 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 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439.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四) 此为防盗章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 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 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 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 汁水四溢, 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 皇室还在纵情享受, 这样的国家不亡, 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 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440.第三十六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 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 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 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 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 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 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 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 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 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 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 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 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 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441.第三十六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 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 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 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 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 只可惜嫁了废太子, 连个婚礼都没有, 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 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 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 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 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 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 可住在这种鬼地方, 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不久,婢女进来了:“夫人,侯爷回来了。”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442.第三十六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国破那一日, 哀帝在饮鸩自杀之前,命令宫人将所有公主及后妃以白绫绞死。 宁可自戕,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 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 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 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 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43.第三十六碗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至高至明日月, 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 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 她活了很久, 也饥饿了很久, 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 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 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 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 可她不是啊, 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 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444.第三十六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 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 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 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 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 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 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 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 断了一手, 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 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445.第三十六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初芷颤巍巍的将茶盏递过来, 玲珑一个没接住,琉璃茶盏便落地摔了个粉碎。她微微拧起眉头, 初芷连忙跪下:“夫人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不是有心, 便是故意, 这茶水滚烫得很, 你不拿稳了,是心中还在记恨我,想毁了我的手不成?”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 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 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446.第三十六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出去跪着, 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 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 若不想出去跪,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 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 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 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 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 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 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 “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 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447.第三十六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 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 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 这眼神好熟悉哦, 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 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 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 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 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 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 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 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 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 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 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 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448.第三十六片龙鳞(九) 第三十六片龙鳞(九) 玲珑所谓的擅长,就是逮了人家的人中下死手掐!!别说林妃本就醒了只是懒得睁眼看这群女人, 就是真死了怕也要给她掐的活过来! 事了拂衣去, 深藏功与名,玲珑拍拍手, 冲美人们嫣然一笑:“看, 很有效不是?下回你们见着人晕倒了也可以这样做,啊, 不过只对皇帝的女人有效。” 装昏嘛~这是宫妃们的必备基础技能。 林妃缓缓睁开眼, 仿佛身在云里梦中, 还没有清醒, 眼神茫然。众妃纷纷起身过来嘘寒问暖,为首的赵妃道:“林姐姐可好些了?你病得这样重,怎地还不肯给妹妹们通个口信, 瞧着林姐姐这样,我这心里、我这心里实在是难过得紧……” 说着, 多愁善感的眼圈都红了, 可见其人心地善良。 不仅是赵妃, 其他人也或多或少的开始掉眼泪, 偏又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叫玲珑瞧着, 林妃不像是感冒发烧,倒像是得了艾滋马上就要暴毙了。 她是唯一一个没靠过去的, 坐回主位, 看着林妃被扶起来坐着, 杨妃还贴心地拿了个枕头垫在林妃身后,姐姐妹妹们一看感情就特别好,仿佛是从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 林妃先是温声谢过了姐妹们,随后就用期待又小心的眼神看向玲珑,语气十分温婉平和:“妹妹,皇儿——小殿下可好?本宫染了病,时常浑浑噩噩,心里总是惦念着放不下……” 她毕竟亲自抚养了小太子五年,不可能完全没有感情,在林妃心中,郑妃已是必死之人,那孩子自然就是属于她的。只是她心中难免有心结,自己生不出,只能养别人的,对小太子真心关怀的同时,又没办法真的像是亲娘一样,到底是隔着一张纸。 玲珑咂咂嘴,“我寻思着我儿子好不好跟你也没关系啊?” 杨妃看不惯她这样嚣张,便替林妃说话:“林妃姐姐只是关心小殿下,无论如何,小殿下都在林妃姐姐身边养了五年,感情深厚,你何必阴阳怪气,活似会抢了你的一般。” 原以为玲珑会生气,谁知道人家轻飘飘看过来,撇嘴:“说得好像能抢走一样,恕我直言,你们加在一起也抢不走他一根头毛。” 杨妃便要发难,被林妃一把拉住。她仍然是病恹恹的柔弱模样,嘴里却说着打圆场的话:“好了诸位妹妹,不必为了我起冲突,郑妹妹是小殿下生母,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到郑妹妹身边才是,是我太过痴心妄想,以致逾矩,郑妹妹生气也是理所当然。天气寒冷,妹妹们来看我,我心中欢心又惶恐,只怕你们也沾染了病气,还是早些回去歇着吧。” 听听这一番话说的,玲珑都想鼓掌叫好。 赵妃便道:“要不怎么说还是林姐姐心善呢,只妹妹们也知道姐姐的痛苦,这精心养了五年的孩子,别人说抱走就抱走,能不伤心吗?” 玲珑问:“什么叫精心的养?又没要她喂奶,也不要她换尿片,更不需要她给梳洗穿衣做学问……真要说起来,照顾孩子五年的宫人们岂不是比林妃对他更好?” 小太子的确是在林妃身边养了五年,可林妃也没为他做过什么啊!宫人这么多,她连小太子的尿片都没换过一次,一把屎一把尿养大这种说法压根行不通。 “这如何能一样?奴才们伺候主子是应当,林妃姐姐却是一片慈母心——” “你可拉倒吧。”玲珑看了出头说话的妃子一眼,此妃约莫二十出头,容貌清丽,看起来很为林妃抱不平。“她连养母都不算,孩子又没记在她名下。” 这倒是。 当初郑妃虽然铸成大错,惹怒龙颜,可小太子是皇帝唯一的孩子,如珠如宝,孩子一出生便赐死生母未免说不过去,便将人打入冷宫,也不曾贬为庶人,至于林妃,段时间内皇帝没打算把小太子记在她名下,他对这个孩子爱若至宝,自然方方面面要考虑周全。林妃是他看中的照顾小太子的人选,但区区五年看得出来什么? 没想到的是,林妃实习期还没过,郑妃就从冷宫得意洋洋的出来还复宠了!谁不知道如今她就住在皇上的寝宫,还与皇上小太子同吃同睡!今日还是众妃头一回见到她呢,就发现跟五年前——不,是比五年前更骄纵!更不好惹! 被郑妃欺负过的都还记得她的手段,不想招惹,生怕为自己带来祸端,像是赵妃等高位嫔妃倒不是很怕,虽说郑妃不是庶人,却也不是妃子啊!她身份尴尬,也不怪不敢从皇上寝宫出来,出来了谁认她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旁人不知道,本宫还不知道?”杨妃忍不住怒起来,“当初林妃姐姐待你掏心挖肺,你扭头攀上高枝便翻脸不认人,冷宫这几年林妃姐姐也始终照拂你,你不知感恩便罢,竟还想报复,真是寡廉鲜耻,令人厌烦!皇上早晚会看穿你的真面目!到时候看你如何得意!” 林妃仍旧病弱地让人扶着,她似是想开口劝慰当个和事老,可随即咳嗽不止,话都说不出来。 她就是这样的。 好人叫她做,旁人叫她当枪使。 只是玲珑并没有像她想象中那样愤怒,虽然看着骄纵跋扈,实则并不是容易冲动的人。 “他不仅看过我的真面目,我身上每一处都教他看过了,让你失望了,我还得意着呢。” 说完又是嫣然一笑,越是云淡风轻的态度越是气人,杨妃便要再反驳,却被玲珑先一步堵住:“我若是你们啊,这么冷的天,早回去了,谁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这时候太监尖利的声音喊来:“皇上驾到——” 一听说皇帝来了,众妃欣喜不已,连忙整理仪容下跪请安,位份低些的头都不敢抬。 惟独玲珑还单手托腮,懒洋洋地看着皇帝走进来,脱下大氅,又从大氅里掏出一只小地瓜。虽然路上有人撑伞,然而风雪无情,还是落了满身,小太子倒是被裹的很严实,并不冷。他脚丫子一着地就四处地看,看见朝自己眨眼的亲娘就开心地冲过来:“小——娘!” 他记得父皇交代的,外人面前不可以喊代号,要叫娘。 玲珑放松身体让他朝自己身上爬,戳了戳那小肥脸,“娘就娘,前面加个小是什么意思?” “哎呀……人家叫错了嘛。”小太子先是蹭蹭亲娘,然后就坐在玲珑腿上问林妃,“林母妃可好些了?您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要按时吃饭喝药早些睡觉哦!” 小太子关心人很实在,就是按时吃饭喝药早睡觉,在他看来,只要做到这三点,病就能很快好了。他之前生病的时候就是这样好的,可林母妃真的病了好久哦! 林妃凝视着小太子,目光慈爱、隐忍,仔细看似乎还夹杂了一层说不出的委屈。听了这话,她微微一笑,虽容色憔悴,可那股楚楚动人的气质实在勾人。“很快就会好了,不会让你跟皇上担心的。” 玲珑便凉凉地看向皇帝。 皇帝便道:“好生休息,尔等日后少来叨扰林妃,让她好生养病。” 美人们袅袅娜娜地应了,就连先前给林妃出头出的很开心的杨妃也脸红了。 林妃看着这一地的美人,自然也看到了她们面上的春意,支起来的手不觉紧紧抓住枕巾。皇上好不容易来她这里,这些人真的是太多余了……可她又不能赶人走,只能尽量表现出自己的美好。 玲珑心想她活得不累吗? 她打了个呵欠,起身:“好了,人也看过了,好话也说了,咱们该回去了,一会儿雪下大了带你去堆雪人呀!” 小太子很高兴,但还是很有礼貌很听话地对林妃行礼,皇帝也叮嘱了几句,就在美人们缠绵的目光中披上大氅,先是把小团子塞进来,再揽住玲珑肩头,她很纤细,他总不能让雪花落到她身上,怕她也跟着病。 皇帝来了,又走了。匆匆一面,已让美人们没了再留下来的心思。听小太子跟皇上的话,他们对林妃还是很关心,那以后……美人们都在心中暗暗决定:不管其他人,她一定要多多来林妃宫中,与皇上来个偶遇! 雪下得确实是大,刚扫过的路就又积攒了厚厚一层,玲珑不惧冷热,她从皇帝臂弯溜走,摸起一捧雪团成球,毫不气地砸向皇帝的脑壳。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玲珑笑嘻嘻,又团了一个球作势要砸,这时候察觉到什么的小太子努力挤出一颗小脑袋,看到玲珑站在雪地里连忙招手:“来、来这边!好冷的!” 他是太子,人人都对他的安危谨慎小心,小太子也受过寒,特别怕冬天,见玲珑吹寒风,还下着大雪,怕她生病,就连连叫她。 玲珑的回应是捏了颗小一些松散一些的雪球丢过来,正中小太子脑门儿。 449.第三十六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 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 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 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 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450.第三十六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出去跪着,没经过我的允许不许起来。” 又要跪?! 还以为躲过一劫的初芷整个人都愣住了。昨天她已经跪了很久, 回去后膝盖都紫了到现在都没缓过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才会站不稳摔了茶盏。“夫人……” “怎么,觉着委屈啊?”玲珑柔声问。“外头是挺冷的, 若不想出去跪, 便在这屋子里跪也不是不可以。” 初芷过往与她那当真是如姐妹一般,她完全不明白为何才几日夫人就完全变了态度,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她心中又惊又慌, 自己什么出身心里清楚, 真摆到台面上, 她会是被第一个牺牲的那个。 玲珑看她一眼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既觉得自己跟永安候是两情相悦,又心知肚明不敢叫侯夫人知道, 好事儿初芷倒是都想占尽,却一点风险都不想担,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哦。 看初芷的样子, 应该是想要在屋子里跪了, 可玲珑下巴一抬:“就在这儿跪, 不必走远。” 初芷脚下是那摊碎琉璃片,这要是真的跪下去……“夫人饶命, 夫人看在奴婢从小陪您长大伺候您的份上,饶了奴婢吧!奴婢昨儿个跪了好些时辰, 到现在还没——” “初芷啊。”玲珑叹息, “你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吗?也罢, 大概是你心太大了,我这小庙容不下你这尊大菩萨。既然不乐意跪,那你就别在我身边伺候了。” 初芷一听,这如何可以!她就是靠着在夫人身边才逐渐和侯爷相爱,若是离开夫人,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也见不着侯爷一面?她咬咬牙,一声不响,只在跪到碎片上时闷哼了一声。虽然是数九寒天,但屋子里暖和,婢子们穿的也少,这跪下去可是真疼,不一会儿初芷的膝盖就被血染红了,可她柔弱的身躯颤巍巍的却不肯倒下。 为爱执着,多感人啊。 玲珑还嫌羞辱的不够,她一边吃着糕点一边道:“也就是我心肠软些,若是放在旁人家,你这样的奴婢,不被打杀也得发卖出去。手脚不干净,做事又不周到,过往是我太迁就了你,日后你可得好好反省,切莫再让我不高兴。” “……是。”初芷满头大汗,她实在是不知为何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尤其是在对她的态度上。往日自己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其它婢子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初芷姑娘,她在相府过得跟小姐一般,夫人有的都会分给她,就是嫁到了侯府,她也是被人伺候着的,何曾真的去伺候过夫人。 难道说夫人知道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初芷心头一咯噔。她低着头神色仓皇,如果夫人知道的话,那就可以解释她为何这样对自己了。可按照夫人那般泥抹的性格,便是知道了,也该忍气吞声,再不然就是和侯爷闹,万万没有这样不跟侯爷撕破脸,却暗地里整治自己的做法呀! 初芷太了解侯夫人了,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她出身不好,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卖给了人牙子,成功留在相府后,她就想方设法的让小姐对自己言听计从,可以说,侯夫人就是她手中的傀儡,对她全身心的信任。老爷夫人就是因为自己懂事贴心,才放心把小姐交给自己照料,并且对自己也颇为看重。初芷名为婢女,在相府却也算是不大不小的主子了。 等小姐成了侯夫人,她也跟着陪嫁到了侯府,没了老爷夫人,小姐更加依赖她,什么都听她的,这也为初芷跟永安侯私会创造了条件。每每侯夫人入睡,她便轻悄悄的进入他们夫妻的房间,邀请侯爷到自己身边来。侯夫人吸了加过料的安神香,一夜都会睡得沉。 可这一切就在数日前发生了变化,先是夫人不让她点那安神香,其后趁着侯爷不在府中,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侯府的下人捧高踩低,她被狠狠罚过之后,再见了她,他们连姑娘都不叫,竟直呼起她的名字来! 玲珑任由初芷胡思乱想,她就喜欢这样玩弄人的情感,看着对方担心受怕又不得答案,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尤其是初芷这样恩将仇报自私自利之人,灵魂的味道是一点都不甜美的。 人类啊,是一种卑微的没什么存在价值的生物。 可是很美味,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所在了。 谁叫他们是她唯一的食物呢,否则玲珑怎么会为了口吃的这样委屈自己跟人类虚以委蛇。她对人类的感觉跟对其它生物都是一样的,人类吃其它生物,她吃人类的灵魂,这不就是所谓的食物链?只不过她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而已。 初芷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惩罚,昨日跪了两个时辰已经受了大罪,结果今日又要跪,还跪在尖锐的琉璃片上。她的膝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若是腿废了,她、她还拿什么脸面去见侯爷? 昨日叫侯爷瞧见自己那般屈辱的模样,初芷心中便怨上了玲珑。她对自己婢女的身份一直自卑,在永安侯面前,总是要展现自己知书达理温婉柔弱的一面,侯爷就曾说过她气质出众,比之侯夫人也不差,可昨日那般丑态却叫他看见了,甚至自己为了脱身,还要将身段放的那么低! 周围的婢子们都在,未免人设崩坏,玲珑吃了半盘糕点后收手了。这些东西只能给她带来味道,压根不能果腹。她拍拍手上碎屑,很随性的用帕子拭干净,随口问道:“侯爷早上出门,可说今日当差到什么时候?” “回夫人,侯爷吩咐过,让夫人不必等他用午膳,他可能赶不回来。” “哦。”她也懒得跟他一起吃饭,非要讲究什么仪态规矩,一顿饭吃下去弄得她都消化不良了。“那就传午膳吧。” 婢子们连忙应了一声去了,心中都颇为奇怪,这几日夫人的胃口着实太好了些,难道说……是身子有什么变化不成,要不要禀报侯爷,叫大夫来瞧瞧? 说起来夫人跟侯爷也成婚一年了,若是有消息,其实也差不多正是时候。 要是玲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一定笑出声,她哪里是怀孕了,根本就是饿的。只不过有的吃总算是聊胜于无,所以嘴巴一时停不下来。她真怕自己一个克制不住,把所有人都给吃了。说到夫妻敦伦,这事儿倒是也有做,龙性本淫,她又不似人类有什么三从四德贞洁操守,永安侯虽然不干人事儿,可着实是长得好,身材又高大强壮,床笫间也很是有情趣,玲珑要他的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死了。 只不过这样的人的爱并不是多么好吃,仍然不能让她有饱足感。 上一次吃饱是什么时候呢,嗯……玲珑喝了口熬的香醇的鸡汤,大概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荒海一直不见人来,她便陷入沉睡,在那之前,她可是好好吃了一顿呢。 那个人的爱啊……纯洁、饱满、丰富而甜美,抵得上几百个灵魂。 只可惜宝贵的爱可遇不可求,她只好也退而求其次,否则永安侯也不过是她放纵欲望的工具,哪里配得上她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玲珑非常多情,她常常为英俊的男人或美丽的女人所着迷,当她得到他们的爱时,她会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情人,可当她离开这个世界,她就会再去寻找下一个爱人。 和永恒的存在比起来,要她去爱一个人长长久久,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也因此,她并不是那么尊重短暂弱小的生命,就比如说此时此刻的初芷,明明跪在琉璃片上已经那么可怜而凄惨,对玲珑来说却仍觉不够。她撑着下巴,一边进食一边欣赏初芷摇摇欲坠的美丽姿态。罚跪都要跪的这么妖娆妩媚,原主看不出来便罢了,原主的母亲竟然也看不出,还让这么个浑身透着媚态活脱脱一匹瘦马的婢女做陪嫁。 怪不得养出侯夫人这样天真的女儿。 初芷强撑着这样的姿态,就是希望能等到侯爷回来,哪里知道她一直跪到了晕倒,永安侯也不曾回府。等到她晕了,玲珑就叫家丁把她抬回下人房去,也没叫大夫——开什么玩笑,一个贪心的婢女,也配叫大夫来看么? 老天要叫她活着,那她当然不会死,否则就是被折腾死了,也算不得什么。人类就很喜欢凌虐比他们弱小的生命啊,前些日子玲珑还瞧见府里厨娘的孙子蹲在墙角用热水烫蚂蚁窝,那一群群蚂蚁好不容易攒足了过冬的食粮,便都被烫熟了。偏偏冬日它们一动不动,热水浇进洞里,漂浮出来的蚁尸,也不过微微颤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昨儿个厨房做烧鹅,这鹅养起来可不容易,要趁着还活着的时候往嘴里塞食物,一直塞一直塞,又将其关起来不见天日不让走动,这样的鹅肉才鲜嫩美味。 人类吃动物,她吃人类,这有什么不对? “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451.第三十七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 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 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 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 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 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 可住在这种鬼地方, 谁来伺候她, 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 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 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 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古铜色的大手捏着她细细的脚腕,将她的小脚完全包容在掌心,玲珑被迫双手向后支撑在床上才没有倒下去,一条腿被抬在半空,裙子因而花落,将小腿羊脂白的肌肤全部露了出来。 “你会被我占有。”呼延哲低下头在玲珑耳朵边这样说。 玲珑努努嘴,“不如你先洗个澡刮个胡子,咱们再来讨论谁占有谁的问题。” 她真的是一点都不怕他,要知道哪怕是再强悍的女人见到了他都要颤抖的匍匐在地上跪拜,可这么一个小小的,脆弱的他仿佛一用力就能扭断那可爱的小脖子的女人,竟然敢这样直视他,毫不气地和他说话。 她是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是凭借如此胆色赢得了哀帝的喜爱吗?想到她已经被哀帝碰过,这曼妙的身子已经便宜了别的男人,呼延哲的绿瞳竟隐隐泛出血色,他一把松开掌心小手,将玲珑按倒,声音狠戾:“不管你之前跟过多少男人,现在我才是你的男人,你必须记住这一点,否则我会杀死你。”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吓死人了,玲珑装模作样的喘了两声:“啊……你、你怎么这样子,你吓到我了……”说着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流了下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之前胆大包天的模样,柔弱可怜的一如其他中原女子。 撂狠话的呼延王却突然手足无措起来,他先是想擦她的眼泪,结果他手上脏兮兮的,摸了下她的小脸就给她多了几道痕迹,于是他干脆低下头去舔她的眼泪,就像是骏马亲近自己的主人一样。玲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他舔出来,她就是随便哭一哭,这个神经病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她用小粉拳连打带捶,总算是让呼延哲放开了她,她这会儿不哭了,气呼呼地瞪他,“你把我给弄脏了!”她看向自己精细的白裙子,这可是哀帝那个老混蛋绞尽脑汁为她寻来的稀有布料,现在可好,被他弄的这儿一道灰那儿一道灰,还有她超可爱的小脚丫! 呼延哲觉得对她真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她骄纵的不假辞色,又不怕他,他也不想说些将她赏赐给猛士的话来威胁恐吓她,再瞧她嫣红的小脸,当真是可爱至极,叫他这手刃父兄才登上王位的冷血之人也忍不住想再迁就一些。 这样美的人,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也该被宽恕。 玲珑得到自由后立刻扯过床上的被单使劲的擦自己被弄脏的小脚,然后欲哭无泪地看着擦不干净的裙子。这裙子她很喜欢的,怎么可以这样啦! 呼延哲其实想直接扑上去将她吃了,但只相处了这片刻,已叫他大致摸清楚了她的喜好,他若真敢用这副尊容强迫她亲热,怕她要记恨他一辈子。 最终他妥协了,去外头命了些还没死的夏朝宫人进来伺候,又叫人准备浴水,他要洗去这一身风尘。 玲珑伸着手脚让哭哭啼啼的宫女给自己擦干净,胡人的军队来的十分之快,哀帝只赶得上杀了自己的后妃们跟女儿,还没来得及放把火烧了这富丽堂皇的夏宫。因此有些死里逃生的宫女太监都被俘虏了,眼下正服侍玲珑的,正是这些没有死掉的宫人。 身边这宫女虽说已在极力克制,可仍然止不住抽噎,玲珑听得不耐烦极了,简直想给她一脚:“哭什么哭,你竟然敢在我面前哭,要哭不会出去哭啊?”外头都是人高马大的胡人,谅这宫女也不敢。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452.第三十七片龙鳞(二) 第三十七片龙鳞(二) “哎!老钱家的!你咋还在这儿傻坐着啊!快去霍家栈!那儿有大善人在派米面呢!” “啥?!”坐在家门口满面死灰的老汉顿时浑身都有了力气, 爬起来后不敢相信地问:“你、你说有人给俺们派米面?!” “是啊!”说话的是个面黄肌瘦的大婶, 明明都瘦成骷髅架子了,一双眼睛却格外的亮, “快去快去!你看,俺家四口人, 刚领回来呢!” 说着又忍不住掉下眼泪:“你说说,俺家老头子要是还活着多好啊!” 她家汉子, 为了给小孙孙省口饭,自己一头撞死了, 怕他被那些畜生刨出来吃了, 大婶忍着绝望把男人烧成灰, 就这她平日里是不敢让小孙孙出门的, 叫人瞧见了,哪怕孩子瘦的没二两肉, 那些个在城里肆无忌惮抓人的土匪也不会放过。 老钱头连滚带爬地朝霍家栈的方向跑, 大婶抹了把眼泪,拎着刚领回来的米面回家,那可真是位大善人啊!不仅给他们这些穷苦百姓分发了米面,因着他们太过饥饿, 每家每口还能领上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 大婶一回家, 儿子媳妇瞧见她拎的东西都惊呆了,“娘, 你、你这哪里的?!” 他们家儿子媳妇都年轻, 大婶不放心他们出去, 那些土匪,抓了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就逼着吃人肉,然后入伙进山头,抓了女人小孩就带回去当粮食,因此哪怕儿子媳妇担心的要命,大婶也每天自己出去找食物,不过收获甚微,附近一带连草根树皮都没了,靠近的几个山头又有土匪,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 她知道,儿子媳妇背着她割破手腕叫小孙孙喝血,怕她担心却又不说,眼看走投无路,她昨天晚上就在外面没回来,心想自己死外面算了,别再给儿子媳妇增加负担,小两口正年轻呢,一口饭吃不上,好不容易弄到点果腹,还得逼着她这个老婆子吃。 可天没亮她就被马车声惊醒了,就见一群穿着打扮很整齐的汉子驾着车马驶入城内,在早已废弃的霍家栈边建了几个棚子,还有人敲着锣鼓四处奔跑宣告,说他们家主人心善,见不得百姓苦难,便取出家中产业换了米粮,让大家按照家里人口去领。 这世道,许多人饿都饿死了,还怕啥?有那家中无牵挂的,为了这口吃的便上前,登记了姓名,米面馒头都到手了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李大婶也赶紧上去抢——上回朝廷派人来赈灾,都得是二十年前了,那时候她还刚嫁人不久,那些发放米粮的官兵凶神恶煞,逮着老弱妇孺非打即骂,有那身强体壮的,便将其他人挤开,争抢成一团,许多人便被活活踩踏而死。 他们家老头子那会儿还有力气,上去抢了些回来。 李大婶不怕死! 谁知道她正要冲上去,却有个短小精干瘦的跟猴儿一样的汉子过来把她拉住,李大婶吓了一跳,瞧见那人腰间的弯刀,正要跪下求饶,汉子却叫她去后头排队,还跟她说不着急,都会有。 李大婶就老老实实去排着了,她眼见有那几个不排队想直接领米粮的懒汉,被毫不留情地踢了出去,并且记录在册,不许他们再来。 她领了东西,就有个小个子还没多大的小少年笑眯眯地过来,说是送她回家。路上有人盯着她的救命粮,都叫那小少年给吓退了,直到送到巷子口才离开。 李大婶让儿子媳妇烧火做饭,她翻出家里多年不用的香炉,颤抖着插上香——这是她老头子死了,她求爷爷告奶奶弄来的几根香,想叫老头子泉下有知,死而瞑目。 她絮絮叨叨地跟老头子说城里来了个姓龙的大善人,救了他们一家四口的命,又哭,老头子咋就那么倔啊!要是再挨上个几天,他们一家就都不必死了啊! 哭着哭着,小孙孙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捧着手里舍不得咬的馒头,送到李大婶嘴边,“奶,吃……吃!” 李大婶流着眼泪把小孙孙抱紧。 这边老钱头也到了霍家栈,他眼见那一条条长龙,还有冒着热气的棚子,空气中是白面馒头跟粥的香味儿,他几乎老泪纵横,连忙排在了一个队伍后面。 谁知却有个黑铁塔般的汉子走过来,把老钱头吓得扑通一声跪地上,“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鹿三:…… 他看起来究竟是有多凶? 就听见有人嘲笑他:“瞧你,生得不好,把老人家给吓的。” 老钱头听这是个少女声音,娇嫩清脆,带着戏谑。他鼓足勇气抬头,就见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撑着把伞站在他身前,姿容绝世,言笑晏晏。“老人家,你不必怕,我这家将虽然丑了些凶了些,却不是坏人,你往左边那棚子去排吧,老人跟女人都有绿色通道。” 老钱头被这少女笑得如沐春风,心中恐惧竟烟消云散,他一边拜谢一边过去左边,果然见那边的棚子里排队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跟女人。因为人数较其他几个棚子要少,所以很快。 等到他登记完了姓名住址家庭人口,真真切切把米面馒头都领到手了,六十多岁的人,直接嚎啕大哭。 “不用死了……不用死了,不用死了啊!” 他这一辈子,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就这样好死不如赖活的过到六十来岁,每年拼死拼活种出来的粮食,没等吃上一口就被官府剿的干干净净,手上的白面馒头又大又重,分量十足,就这一个馒头,拿回家泡水煮,能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好些天啊! 玲珑仍旧撑着伞,没办法,太阳太大了,她不惧冷热,却并不喜欢被晒。 鹿三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有些担心:“大人,咱们就这样直接开仓赈灾,真的好吗?官府不会眼睁睁看着咱们做好事的。” 玲珑无所谓道:“那当然。” 虽然已经共同生活了一个月,但鹿三还是搞不懂龙女大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寨子里那些年纪小的孩子,都以龙女大人马首是瞻,今儿来赈灾,跟了不少机灵的小家伙,专门护送那些没有自保能力的灾民回家。 可官府…… 鹿三当初上山做土匪,就是因为官府害死了他爹妈,逼着他爹妈交赋税,他爹妈交不出来,就把他媳妇给绑走了。爹妈觉得对不起在外头辛苦干活的鹿三,便一头碰死在家里。鹿三回家的时候,二老都断了气。他拿了平时砍柴的斧头去县衙,生得好看的媳妇已经被糟蹋了,见了他泪流满面,那些糟蹋了她的差役见他力大无穷,便拉着媳妇威胁他,媳妇便撞上了差役们的刀。 鹿三杀光了整个官府的人,逃逸上山,此后占山为王,又收留了许许多多如他这般遭遇的人,山上的人们都是苦命的,谁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他在山上待了也快十年了,日子是一天比一年难熬啊。 可龙女大人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寨子里的人有饭吃,有衣服穿,小娃们还跟着习武,无论男娃女娃都一视同仁,在大人手中,年老体弱的人有用,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有用,不曾长大的稚童也有用。这一个月,鹿三早彻底服她了。 不过他们大人似乎有些不谙世事,因此鹿三忍不住提醒:“官府的人刚愎自用,活脱脱是土皇帝的作风,咱们是外来户,不给孝敬,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必然要坏咱们的事。” “不怕他来坏,就怕他不来坏。” 鹿三眼睁睁看着爱干净爱漂亮的大人随意摸了摸一个脑袋大身子细细的小孩儿,那小孩儿又丑又脏,她却并不嫌弃,摸了头,还塞了块糖进小孩儿嘴里。 她走在前面,鹿三连忙跟上去。 玲珑漫不经心道:“日子都过成这样了,怎么就没人造反呢?你打出生起便天生神力,又有本事,怎么到了家里人被逼死之后才占山为王?早干什么去了?” 鹿三想起往事,又悲又恨,“忠君爱国……这是咱自小就懂的道理……” 就算皇帝再昏庸无能,朝廷再奸臣当道,日子再过不下去,他们也不敢造反。 “规则是上位者对奴隶的束缚,是维护统治的手段。道德如果用来约束别人而不是自己,那就没意思了。”龙女转着漂亮的小红伞,“去跟他们说,领了今日的米粮,五日后我们会再来赈灾。” 鹿三领命而去。 这次的赈灾非常圆满,回到寨子里大家叽叽喳喳地跟留守的人讲述乡亲们有多激动,好些人都哭了,还给主子磕头云云,然后又是对玲珑一通天上有地下无的彩虹屁,听得玲珑眉开眼笑。 五日后,她按照先前的说法,仍旧派人运送粮食进城,可这回显然没有上次容易,在城门口就叫人拦下了,守城的官兵意味深长地伸出手,鹿三沉默着按照大人吩咐掏出银子放上去,几个官兵吹了吹,又咬了两口,放行。 然后在背地里嘲笑这些烂好人蠢到家,今儿个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呢! 所有人都被压迫,官府都不管,轮得到你们平头百姓来管?把官府至于何地,把朝廷至于何地?若是上道些给了孝敬,兴许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这些人一看就是个蠢的。 有了上回,这回老百姓们早早就等着了,他们喜出望外,不用说就老老实实排队等待,谁知刚领了没几个人,官兵就到了,一脚踹翻熬粥的大铁锅!“知府有令!这些粮食来路不明!疑似府衙库内被盗!全部拉走!把人都给我押下!” 就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就要拉走所有粮食,还要把运粮食进来的人都给抓了关起来! 官威大得很! 有个年轻气盛的汉子眼一沉,手就握住了刀把,却被身旁另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摁住,朝他使了个眼色,一行人老老实实按兵不动,依照主子的吩咐一语不发。 那些个领了粮食的,也被粗鲁的踹开,粮食便被抢了回来,有个上年纪的老婆婆哭喊着求他们把粮食还回来,却叫官兵不耐烦地又踢又打,还拔出刀来威胁恐吓。 排的长长的队伍里,所有人都沉默着,气氛变得无比压抑。 那老婆婆却是上次不知道,不曾来,这回是从很远的村子里赶来的,她全家都饿死了,就剩下个六七岁的小孙女,瘦弱的不成样子,她指着这次的粮食救孩子的命啊! 她不肯,她仍然要去拿粮食,为首的官兵不耐烦地将大刀举起,就要砍了老婆婆抓着自己脚的手臂! 这时候,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官府是要俺们的命啊!官府不让俺们活!俺们也不让他们活!” 立刻有人附和,“还俺粮食!还俺粮食!” “官府杀人啦!官府杀人啦——” 棚子里的汉子们不着痕迹地对视一眼,心中对主子所说的“带节奏”有了很深刻的认识。 混迹在队伍中带头吆喝的是他们寨子里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其中有一女子,父亲是走江湖卖艺的口技一人,她自幼随父学习,口技高超,再加上其他人附和,一个被官兵拉扯的汉子装作没站稳一倒——那满筐的粮食就都扑入烈火之中! 再加上那举刀砍人的官兵,瞬间群情沸腾! 这时候一个黑铁塔般的汉子从天而降,一脚将那官兵踹飞,直直砸到墙上吐血昏迷,他握拳大吼:“乡亲们!咱们要粮食!咱们要活命!咱家里还有老的小的!咋能叫他们这样欺负?!” “对!不能被他们这样欺负!” “官兵是人!俺们也是人!俺家里还有孩子要吃饭!” “……” 玲珑坐在废弃的霍家栈里,一边看戏一边嗑瓜子。她身边跟了个打扮的很齐整的姑娘,这会儿正用星星眼看她:“大人可真厉害!大人真是带节奏的高手!” 玲珑觉得后面那句不大像是夸人啊!她给他们讲了什么叫带节奏,又给他们洗脑的彻彻底底,就是为了让他们反过来夸她会带节奏?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摆摆手:“行了,发个信号,等闹起来,就让府衙那边的人动手。记得,那个姓吕的知府,可不能让他跑了,待会儿我要借他的脑袋用用。” “是!” 有了煽动,老百姓们瞬间群情激愤,粥棚里的汉子率先反杀,他们这一动手,就像是个信号,所有人都冲了上来! 这时候没有人再去想抢粮食,只想把这些狗仗人势不拿他们当人看的官兵给活活打死! 鉴于官兵们有刀,鹿三示意兄弟们把武器抢走,然后再把人丢进愤怒的乡亲们眼前。 很快,这些官兵便不剩几口气了。他们吃饱穿暖养尊处优,可哪怕饿到极点,人类内心的情绪都能支配身体,等到乡亲们泄了愤,已没有一个活口,个个死相凄惨,十分可怖。 眼看有人害怕,那善口技的女子十七娘立刻出场,她是女子,身形瘦弱,今日还特意打扮的衣衫褴褛,按照大人所说开始带节奏:“乡亲们!官兵们都死了!咱是要这等更多官兵来干死咱,还是去府衙闹个痛快?那吕知府前日才纳了第二十七房小妾,听说他家中珍宝无数,府衙府库还有好些个粮食!我不想死!乡亲们!想想你们家里的孩儿媳妇爹妈!他们也不想死啊!咱就拼这一把!不成事,也不过是过几天活活饿死,可成了事,咱能活命,咱家人也能活!” 立刻有人附和,顿时,人们的情绪被调动,先前打死官兵的恐惧又因这些话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拼了命想要活下去的心! “走!去府衙!” “去府衙!去府衙!” 鹿三身形魁梧,方才他那一脚也让人见识了他的本事,此时此刻他走在最前头,人们就好像有了主心骨,跟在鹿三身后,路上见了啥趁手的东西就捏手里,什么木棍啊石头啊扫把啊……总之是能拿来当武器的,都要拿! 浩浩荡荡的人群到了府衙,府衙却大门紧闭,鹿三率先上前,一脚踹开! 瞬间,府衙内就涌入了活不下去的百姓们。 官兵们再横,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从前是不知道反抗,而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民一旦反抗,对于统治者来说便是巨大的震荡,如果不能压制,便只能毁灭! 可他们的刀才□□,就有更厉害的人把家伙给卸了,那些发疯的百姓冲上来就是拳打脚踢,这谁顶得住? 眼见闹得差不多了,官兵们没活口了,已经走到这一步,谁都不能回头。否则朝廷一派兵,所有人都得死! 鹿三便隐隐成了头儿。 他按照龙女大人的吩咐做完了这些事,便大声道:“诸位乡亲们!不要着急!我们家主子心善,今日的粮食还是要发的!诸位领了今日的口粮,明日!咱们就在府衙,当众开了府库,给大家发粮食!” 老百姓敢拼,就是为了这口饭,听鹿三这样一说,都欢呼起来,许多人老泪纵横,互相搀扶着回去霍家栈,此时此刻,从未在他们面前出现过的龙女大人,已经代替府衙成为了新的“神”。 能让他们吃饱饭,过上祥和的日子,百姓们其实并不在意最上头那把龙椅是谁在坐。 此时玲珑正在搜刮吕知府的后宅,这人中饱私囊多年,富得流油,连家中祠堂的地面都是上好的白玉所制,更别提密室中那一箱一箱摞起来的黄金! 这可是玲珑喜欢的~! 她全部都收起来,这才出去看只穿了个裤衩就被红姑捆住的吕知府,红姑见了玲珑,撇嘴说:“大人,我去抓他的时候,这厮还跟女人在床上鬼混呢!” 红姑本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因自小生得丑被丢弃,叫村子里一对孤寡老人给收养了,此后就叫这二老做爹娘。二老疼她,她也孝顺他们,谁知七年前,府衙突然把已经很重很重的赋税又翻了一倍,老人家便活活累死在地里,临死前已是两天没有进水米。 大着胆子去有土匪的山里抓了一只瘦巴巴野鸡的红姑一回来,就看见爹娘栽倒在地里,她大哭了一场,此后遇到鹿三,便主动跟鹿三上了山,鹿三见她虽是女子,又貌丑,却在习武上很有天赋,便教了她几手。红姑力气很大,比鹿三差些,可比寻常男子大了不少,她又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玲珑来了之后,她便跟在她身边伺候。 虽然穿得板板正正齐齐整整,可红姑这脸真是丑,闯进去的时候吕知府都给吓得萎了! 玲珑啊了一声,头一偏,单手捂眼:“辣眼睛。” 这五短身材啤酒肚地中海,下巴上还有一颗长满黑毛的痦子,实在是丑的新奇,丑的惊心动魄,丑的玲珑不忍直视。 红姑想不到那么多,既然大人说丑,她就一巴掌给按了下去:“谁准你看我们家大人!你个丑逼!” 吕知府疼得龇牙咧嘴,说不出话,否则他一定怼回去:能有你这个丑八怪丑! 玲珑摆手:“好了红姑,把他绑到院子里那根柱子上。” 红姑很失望:“大人,这惩罚也太轻了吧!” “你先绑嘛!”玲珑跺脚,“哪来那么多话!” 红姑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死猪拖把吕知府拖了出去,按照玲珑说得,找了根麻绳,结结实实地把人绑在了柱子上。 她虽然觉得大人心软善良,但还是听话的。红姑对玲珑言听计从,可以说是典型的无脑骨灰粉。 她一开始还不懂大人怎么就把人绑了就算了,要她说,至少得揍个半死才成,结果绑上去没一会儿,红姑看出门道来了,嘿!这天这么热!你放颗蛋在沙子里一会儿都熟透了,柱子又吸热,人绑在上面,对着大太阳晒,还不晒成人干啊!这可比挨打痛苦多了! 她哈哈大笑,玲珑在屋子里喊:“红姑!去找俩火盆!给吕知府烧上!” 红姑:“诶!” 453.第三十七片龙鳞(三) 第三十七片龙鳞(三) 可怜吕知府一辈子过得快活似神仙, 比起皇帝也差不到哪儿去, 结果却在这炎炎夏日险些被晒成人干。他一开始还有劲儿哀嚎,到了后头声儿都没了, 活似霜打的干茄子,浑身通红, 皮肤龟裂。玲珑便让红姑找来盐巴与辣油,调和之后, 像是抹防晒乳一样给抹了一身。 这可真比死都痛苦! 却没人觉得这样的惩罚太过残忍,反倒鼓掌叫好, 这姓吕的狗官, 他们只怕他不够惨、不够疼、死的不够折磨! 他欺男霸女, 鱼肉乡里, 不拿平头百姓的命当命,活脱脱便是此处的土皇帝, 他听说深山有灵芝, 便逼着无辜村民往深山而去,采不到不准回来,徒手而归的都叫他杀害,就地掩埋, 这么多年败坏在他手中的人命岂是简单的数字便能说清, 他欠下的血债,又哪里是他一条命就能偿还的! 鹿三对官府更是恨之入骨, 当年他一人杀进官府给爹妈媳妇报仇, 吕知府却早得了消息从后门跑了, 许是知道自己造孽太多,吕知府惜命得很,向来都是护卫不离身,便是跟女人干那事儿也要有人看守着才安心。鹿三见了他,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恨得眼睛都红了,可他却隐忍着没动手,因为他知道,明日龙女大人要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将此人处决。 玲珑坐在屋里的椅子上,说起这吕知府可真是会享受,这么热的天,多少老百姓活活饿死在外头,尸体没两天就臭不可闻,他可倒好,屋子里四处摆了冰盆降温不说,还铺了昂贵的冰丝席,几个貌美的丫鬟为他打扇捶腿——皇帝也不过如此了。 她看着外头说:“外面不热?进来啊鹿三。” 鹿三说:“我就在外面看着他!” 他要亲自看着这姓吕的! 玲珑拿起刀子破开一个从冰凉的井水中刚取出来的西瓜,一刀切下去,鲜红的瓜瓤儿黑色的籽儿,气味香甜,红姑眼都直了! “也没说不让你揍他呀,留口气能让他活到明儿个就成了,赶紧揍,揍完进来吃瓜。” 鹿三得令,顿时扬起了沙包大的拳头,看得被晒成烤乳猪的吕知府呜哇大叫求饶,然而只叫了两声就没息儿了,鹿三的拳头又重又狠,他登时就晕了过去。然后被疼醒,再晕过去……如此循环往复好几回,若不是还有点热气,真跟死了没区别。 鹿三忍住想要杀了此人的冲动,握紧拳头进屋,先是给玲珑行了个礼,然后不气地要拿瓜吃,却被玲珑一巴掌拍在手上:“脏死了,去洗干净了再过来,多大的人了,还不如红姑爱干净。” 啃西瓜啃得不亦乐乎的红姑顿时洋洋得意地看了前寨主一样,鹿三嘴角一抽,就红姑这德性,再爱干净又能咋样?再说了,要不是主子点了她在身边伺候,就红姑那邋遢劲儿,能拾掇的这么整齐?往日混在男人堆里,都没人认出来她是个女的! 不过玲珑的话鹿三是不敢不听的,遂去净手,然后一同吃瓜。 第二日,当着全城百姓的面,玲珑让人活剐了吕知府。 身上的肉都没剩下多少,白骨累累了,内脏却还完好,人也时不时抽搐一下,剐下来的肉丢到行刑台前面,立刻被愤怒的百姓们踩踏成了肉酱。 最后,吕知府剩下的完整的一颗脑袋,被挂在了城门之上。 玲珑做主后,最先废掉的就是吕知府不知道翻了多少翻的赋税,并且许诺五年内全部免除,又将地名改叫潍州,并且贴出告示招兵买马。 潍州的青壮年男子,除却上山落草为寇的,剩下都是些有骨气却都瘦的脱相的汉子,便是有心从军,就这模样上了战场也只有挨打的命。于是玲珑先让愿意从军追随她的人登记在册,都住到军营之中,每日共同吃饭睡觉训练,除此之外,她还按照每个士兵家中的人口分发米粮,免除后顾之忧。 表现好的有奖励,偷奸耍滑只想占便宜的要挨军棍受罚,前来参军的人发觉不仅自己每日都能吃饱,还能让家里人也吃饱,有父母妻儿要养活的,又有那么点血性的汉子,就都朝军营来了! 他们都知道,吕知府一死,就代表潍城彻底脱离了朝廷的掌控。无论以后朝廷会不会派兵前来镇压,他们都不在乎!他们现在每天都有大米饭吃,顿顿有肉有菜,衣服也干净整洁,再也不过之前几十年的日子。反正就算老老实实,过个几天也会活活饿死,还不如跟着主子一起干番事业,养活家人! 玲珑把寨子里那些嘴巴灵巧头脑灵活的人聚集在一起,之前在山上待了许久,她每天都要给这些人“讲道理”,这些人里有年迈的老人,有柔弱的女人,还有未长成的少年少女,体弱不能作战的成年男子——每个人,她都挖掘出他们的潜能,发挥出他们最大的作用。否则像是善口技的十七娘,会缩骨功的侏儒,这些人过去在山上都只是累赘,毫无用武之地,到了她手中,全都成了利刃。 新兵们只想吃饱饭,想养活家里人,她便让人告诉他们,只要勇猛杀敌,不仅能吃饱饭,还有赏赐,能加官进爵荣华富贵,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一批人,就组成了龙女麾下第一批巧舌如簧能言善辩的说。心思淳朴的新兵及刚过上好日子的老百姓们,很快便对玲珑忠心耿耿。 除此之外,玲珑还招收女子军团。 若论上阵杀敌,像是红姑这般天生神力的女子毕竟是少数,可女子心灵手巧十分活络,其中更是不乏胆大心细之人,非常适于打探军情。 不能硬碰硬,就从旁的方向来。 自打玲珑占了潍州,这潍州百姓才知道什么叫安生什么叫太平。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每年的赋税都交不起,不担心半夜三更被人闯进家门抢走儿女媳妇,走在路上也不怕招来官兵一顿毒打。玲珑又杀了几个贪婪残暴的乡绅,开了他们的府库,如今家家户户都有粮食衣裳,上头还发了新的种子,只要努力种地,就不愁没饭吃! 城里重开了数家学堂,男娃女娃都可以免费就读,曾经那些让百姓们看了就怕的士兵,如今他们走在路上井然有序,从不扰民,甚至还会扶着老太太回家,帮忙老大爷扛东西,街头巷尾多了玩耍的孩童,老树底下有一群老汉在下棋,村口的石桌上老娘们儿们一边做活一边聊着八卦——这样的日子,听上了年纪的老人说,有几十年不曾看到了。 如此过了几个月,潍城焕然一新! 小贩们做起生意来敢大声吆喝,买菜的时候小媳妇们也不怕自己长得好看叫人看上拉走了,小奶娃也敢出门玩耍不怕人牙子,老一辈的人讨论秋收要到了今年的收成够给全家人做口粮还能再多做几套新衣服…… 他们都对龙女大人充满感恩。 但有些人看不惯了。 鹿三寨子里的人随着吕知府一死,也都回了各自的村子重新开始,有些人家的儿女媳妇被抢走下落不明,玲珑便让女兵们进行登记,从生辰八字到容貌特征,都记得清楚,虽说乱世之中不一定保得住命,可谁不盼着能有寻回家人的一天呢? 那些在野外曝晒无人认领的尸骨,也由玲珑做主尽数掩埋立碑,入土为安。 一个领袖做到这个份上,那么无论她的性别,都不会有人质疑与背叛。 ……除了其他几个山头的土匪。 他们一开始是持观望态度,毕竟他们跟官府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在外头抢劫,官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给点孝敬钱还能进城再抢点儿,寨子里的女人小孩就是这么来的,但自打吕知府被杀,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进城了。 潍州并不闭塞,然而他们的人装成良民想混进去却每每都被抓住,最终都被斩首示众,脑袋还在城门上挂着呢! 眼看潍州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家家户户安居乐业,曾经瘦骨嶙峋的人们身上逐渐长了肉,地里的庄稼又要成熟,土匪们坐不住了。 不烧杀抢掠的土匪叫啥土匪?就那空有一身蛮力的鹿三,这世道还想着当好人呢! 吃了人肉的土匪们力气非常大,精神也非常好,他们盯着潍州城门的样子,仿佛盯着猎物的野兽。 附近五个山头的土匪说好了,一起夜袭潍州。他们就不信,就守城的那些个官兵能把他们怎么样!听说都是些平头老百姓当的兵,这还能跟他们这些真正杀过人吃过人的比? 月黑风高,一行人身着黑衣,分散开来朝城门进攻,原以为轻轻松松就能破城,然后他们也能过一把土皇帝的瘾,谁知道刚爬上绳梯,就有无数火箭破空而来! 这火箭上头绑着油包,一旦射中人体必定四下炸开,一个大活人瞬间就被烈火吞灭,掉在地上只瞧见个巨大的火团滚来滚去。 这些士兵训练有素,一批射完箭,第二批迅速跟上,有害怕的土匪想转身逃跑,谁知城门大开,涌出一批骑兵,将这些想要逃窜的土匪尽数斩于马下! 除此之外,有些命大的都被活捉了,最后满打满算数一数,五个山头千把个人,也就剩下二十来个。 他们被五花大绑送到府衙,身上烧伤刀伤皆而有之,疼得要命却不知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龙女大人到——” 玲珑嘴角一抽,瞥了红姑一眼,“就你这破锣嗓子,别喊了,一点都不威风。” 红姑顿时失落地蹲到角落画圈圈,她觉得每次鹿三喊的时候都很带劲儿,她也想喊一回嘛! 土匪们不见其人先闻其声,还有一股动人幽香,有胆大的抬起头,便见一名身着红裙的少女款款而来,夜色中火把下,更显得肌肤娇嫩吹弹可破,美貌倾城。 他们抢回去的那些女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她百分之一的好看! 玲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大半夜的不在自己山寨睡大觉,来潍州爬墙干什么呀?” 她还没去找他们,他们可好,自己送上门了。 有人见她年幼貌美,便起了淫|心,完全忘记眼前这小姑娘是个何等狠角色,收服鹿三攻下潍州活剐吕知府,使得整个潍州百姓对她敬若神明,在他们看来,也不过是个过分漂亮的小姑娘。 他们玩过多少小姑娘,吃过多少小姑娘的嫩肉啊! 小姑娘的肉可比成年人的肉嫩,香,好吃。 “姑娘,咱们没有恶意,咱们就是想,就是想投奔您!”有个三角眼如是说,他是其中一个山头的寨主,最是喜欢小孩子,且无论男女,生性残暴,手头不知沾染多少无辜性命。“咱兄弟出去也是叫得出名号的,哪有害您的意思呢?您招兵买马,咱兄弟也是想来当兵啊!您看咱这体格,您想要咱干啥,咱都能满足您,嘿嘿,嘿嘿。” 他笑得猥琐又下流,红姑眼一沉,十七娘手里的飞刀已经捏好,眼看就要割了此人的舌头,却见她们大人不怒反笑:“这么说,反倒是我的手下误会你们了。” “那可不——噗!” 一句话没说完,三角眼已被玲珑一脚踹的老远,直接砸在府衙的石墙上,内脏受损,一口鲜血便喷薄而出。他像个破布袋一样,啪的一声倒地,抽搐了两下,却是连身子都直不起来,还是两个士兵把他又拖了回来。 红姑不知从哪儿搬出一张朱红沉香木椅,玲珑裙摆一扬坐下,语笑嫣然:“你方才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原以为是个好糊弄的小姑娘,却不曾想是个佛口蛇心的!三角眼想求饶,一张嘴就冒血泡,一个字儿也说不出,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脚究竟有多重、多厉害,他甚至怀疑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碎掉了。 惟独周围的士兵们星星眼盯着她,红姑更是拍掌大笑:“大人厉害!大人厉害!” 十七娘也抿嘴一笑,将飞刀又收回袖袋。 她们都是普通女子,身无长物,在寨子里帮不上任何忙,可龙女大人出现之后,她们都找到了自己的价值,龙女大人不嫌弃她们愚钝丑陋,亲自教导她们。哪怕是已经独当一面的十七娘,也每日都要去女子军营听大人“讲道理”。 她越听越觉得大人说得对! 大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不容许任何人反驳! 这脏东西竟还敢觊觎大人,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污泥里的烂货色! 十七娘眉眼一冷,声音狠毒:“大人,我杀了他们!” 玲珑很宠爱地道:“杀自然是要杀的。” 十七娘飞刀再次出袖,又听玲珑说,“只不过砍头示众也太便宜他们了。” 她在这些人身上闻到仇恨的灵魂的味道。“他们不是喜欢吃人肉么?” 红姑与十七娘都是有胆色的女子,一听玲珑这样说,便知道大人必然是有主意了。红姑生性愚鲁却有一颗赤子之心,便兴奋地问道:“怎么杀怎么杀?!” 玲珑挑眉:“我听闻这位三角眼,最是喜欢年纪小的孩子,无论男女,必要先辱了他们的身子,玩腻了之后串起来烤着吃蒸着吃,说是这两种吃法,前者香,后者嫩,那不如……咱们也试试看,来人,生火!” 十七娘看了眼剩下那二十来个人:“那剩下的呢?” “一个一个来嘛,不着急。”玲珑笑,“不过这样残忍的事儿就不叫乡亲们瞧了,去,敲响军鼓,让将士们看看,这些毁坏他们家园,欺男霸女的土匪们,是怎么死的。” “是!” 大火很快升起,玲珑让人找了根铁签,说营内有一中年男子,本是个秀才,腹有诗书,不愿科考与污浊为伍,便一直孤零零过日子,谁知道生了重病,活不下去了,叫鹿三从鬼门关给捞了回来,如今一心向着玲珑。 他得到通知后,怕有将士觉得主子这样做太过残忍不够仁义,便发动了整个说营,分散入各个军营游说,让将士们做好心理准备,谁知根本不用说们开口,就群情激愤。 “杀了他们!不让他们好好的死!我闺女!我闺女就是叫他们抢走的!” “还有我媳妇!我小妹!我小妹她才七岁!” “这些畜生不得好死!我要亲自看着他们死,以告慰我家人在天之灵!” …… 蓄着两撇山羊胡看起来很是斯文的上官书生悻悻然摸摸鼻子,哼,不用他们说营动嘴他们还轻松了呢!留着嘴嗑瓜子看烤人干去! 若是普通人,这样烤了的确残忍,可对于这些个土匪,哪里还算是人?他们吃人,一开始是为了果腹,后来便是为了取乐。那些个残忍的事,都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听说要处决土匪,将士们兴奋极了! 就连稍微胆小心软些的女子军营,也都掀开被子起身,兴致勃勃地到了广场上席地而坐,看那架起火堆的高台,鼓掌吆喝。 见他们是真的兴奋期待,玲珑就给每人发了一份零嘴儿,边吃边看,就一个要求,吃完的瓜果壳得自己收拾干净,谁敢丢一块,谁明天训练强度翻十倍! 三角眼被抬上去的时候涕泪横流,他说不出话,就疯狂哭泣,以眼神乞求饶命。 玲珑看着他,笑:“你哭什么,这有什么好哭的,那些个孩子在你手上哭,也不曾见你心软几分啊!” 突然,有个士兵站了起来,是个十来岁的小伙子,经过数月调养训练,已经从瘦巴巴的人干变得体魄精壮,他站起来后朝玲珑磕头,满面恨意,声音却带着哭腔:“大人!小的请求作为行刑人!小的的一双年幼弟妹,皆是被此人及其爪牙抢走,小人想手刃仇敌!” 玲珑点头:“可。” 十七娘身轻如燕,见小伙子还在哭,便上去拽人:“愣着做什么,大人都同意了,还不上来!” 能手刃仇人,该多好啊! 这士兵一站起来,立刻就有同样有家人死在三角眼手中的人起身,仔细一数,竟有数十号! 还有些被害死连个家人都没有的。 玲珑坐在椅子上,高台上的火焰映照着她的如花颜容,她对三角眼说:“冬日难有口粮,听说你的手下想出了个办法,那便是将活人绑在山口通风处,浑身抹了盐巴不给喝水,如是吹上个数月,便成了人干,冬日时切片下锅一煮,肉香满溢……眼睛别瞪得那么大,我又不是你这般无情之人。” 鹿三上来,手里拿了根细细的铁签子,这铁签有两米多长,他冲三角眼笑:“冯老疤,这铁签,是我们家大人用吕狗家中的上好精铁铸造而成,虽然细,却能承受千斤之力,你想不想知道,我拿它来做什么?” 他说着,将铁签交给边上等待手刃仇人的士兵们。 冯老疤的三角眼都要瞪炸了! 他眼睁睁看着那些曾被他哈哈大笑踩在脚下,抢走他们的家人扬长而去的贱民们,举起铁签,从他的口中刺入,像他串那些瘦弱稚嫩的孩童一样,将他串了起来,架在了火上。 太疼了……怎么能这么疼!这么痛苦! 他不想活了!不想活了!给他个痛快吧!给他个痛快!!! 几十号汉子看着冯老疤的惨状,非但没有不忍,还露出快意,只一个个眼睛通红,有些泪水已经落了下来,跪在台上不停磕头,“花儿……花儿哥给你报仇了,你瞑目吧……你瞑目啊!” “媳妇你瞧见没!咱的仇人,今儿就要死在这儿了!下辈子,俺还娶你当媳妇!” “爹!娘!你们入土为安!儿子给弟弟报仇了!” 女兵们早已泣不成声。 他们度过了太久太久痛苦煎熬的日子,从来都是任人践踏的烂泥,不曾想过自己也有翻身做主的一天。如今这一天真的来了,原来也不是那样难,想想过去麻木不仁的自己,他们想要更多的人都清醒的活着! 吃饱饭,穿暖衣,一家团聚……他们就只有这样简单的心愿。 玲珑撑着下巴看了会儿,突然道:“只这样烤有些单调,给抹点孜然吧。既然是食物,就得有食物的样子。” 454.第三十七片龙鳞(四) 第三十七片龙鳞(四) 冯老疤的死亡过程痛苦而漫长, 然而如他这种人, 即便遭到报应,也是没有悔过之心的, 他临死前还用眼睛盯着玲珑,像是要把仇人的模样牢牢记住, 等化作厉鬼再来寻她报仇。 玲珑看都没看他一眼,这种灵魂没有存在于世上的价值, 只能给她拿来做微不足道的零嘴。可她如今不是很饿,嘴巴便挑剔得很, 吃是不会吃的, 碾碎成灰。 还做鬼都不放过她呢, 那也得他有做鬼的福气才行。 冯老疤死得太可怕、太凄惨, 剩下的二十来个活口瑟瑟发抖,有几个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直接尿了裤子, 高台上一股腥臊味儿, 玲珑捏着鼻子恶心不已,她起身,红姑立刻把椅子搬远,等到了上风口, 玲珑才重新坐下来, 微微一笑,“继续。” 就这样, 蒸炒煎炸煮, 土匪们吃人时琢磨出的花样儿, 玲珑都在他们身上试了一遍,最终留下五个被刺激的精神几乎失常的人,问:“带个路,会吗?” 能活下去就行了,带路而已,哪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那就趁热打铁! “鹿三,十七娘,带一营二营的将士们去将这五座山头给抄了,里头的人,除了妇女儿童,不必留活口。” “是!” 土匪们打死都想不到出去的人全军覆没不说,潍州的官兵居然还敢直接杀他们个回马枪!再加上有寨中人带路,将士们摸上山的速度又快又安静,留守的土匪们就这样在睡梦中被抹了脖子。 而将士无一伤亡。 这是玲珑组建潍州军以来将士们的第一场实战,旗开得胜,士气大振,大人说了,按照人头数论功行赏! 李大婶家的儿子就被分在一营,他们是步兵,平日里操练力度非常强,每天都累得要死。可虽然累,却能吃饱饭,还能养活家里人,再累他也能熬!这次剿匪,他十分英勇,斩杀了数十名土匪。按照条例,不仅得了粮食猪肉,还得了几匹布,甚至还有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啊!李二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前些年朝廷抓壮丁,那会儿李二根还小呢,他哥才十二岁就被逮走再也没回来过,生死不知,上头别说是给征兵的银子了,还逼着他们掏家底儿给好处,否则就打人。再后来日子越来越艰难,他娘怕他出门找吃的被土匪看见,就把他跟媳妇关在家里,后来龙女大人来了,又贴出告示征兵,李二根想都没想就参加了! 他要当兵!他要去把他哥给找回来!不管生死,都得有个消息才行! 可谁能想到,当兵的日子并不如李二根想象中那么苦。当然了,每日的训练除外,其他时候,只要表现得好就能拿奖赏,甚至每七天还给他们放半天的假!于是这次放假,李二根就欢天喜地地把银子啊布啊粮食啊肉啊都给包起来朝肩头一扛,身上的军装也不脱下,这衣服的料子又结实又耐脏,还很保暖,穿出去威风极了! 他在路上瞧见有个卖橘子的小贩车翻了,还上去帮忙了,一开始就他一个人,后来围过来许多帮忙捡橘子的人,直把那小贩感动的热泪盈眶!从前哪有人敢出来做生意啊,那不是等着被人抢么! 现在可不一样了,现在大家伙儿都过上好日子,谁都不想再跟过去一样了! 李大婶正在院子里喂鸡,现在这几只小鸡仔就是她的心头肉,儿子都没它们金贵!她盼着小鸡仔们快快长大,下蛋给孙孙吃,等孙孙长大了,就能送去学堂读书,就跟那些大人们说的,好日子都在后头呢!坏的熬过去了,好的就来了! 还是洗衣服的李家媳妇一眼瞧见了自己男人,立刻起身,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迎上来:“二根,今天咋回来这么早?” 李二根挠挠头,“嘿嘿,昨儿下午上头发了肉,怕坏了,今天就提前放假了。娘,我回来了。” 李大婶小心地喂完鸡才过来,一家人进屋说话,孩子瞧见爹回家也很兴奋,直接就扑了过来,可羡慕死爹这一身军装,握着长出肉的小拳头信誓旦旦地说:“以后我也要当兵打坏人!” 一家人顿时都笑起来,李二根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慢慢打开,露出两锭银元宝,李大婶立刻打了他一巴掌:“你、你干啥了?!你哪来这么多钱?!你是不是干坏事?!” 李家媳妇也瞪自家男人:“可不能干忘恩负义的事!龙女大人对我们恩重如山,你要是为了钱忘了良心,我、我就带着娘跟儿子改嫁!” 李二根被老娘媳妇劈头盖脸一顿抽,于挨揍的夹缝中艰难求生:“是我立功了!我立功了!” “啥?!” 他这才把他们深夜剿匪,自己英勇杀敌的事儿给说出来,再三言明这些肉跟布还有这两锭银元宝都是自己表现好拿到的奖励。家里的女人这才松口气,说:“这样像话。” 李二根觉得自己腰跟大腿都要被掐青了!他看着家里喜出望外的两个女人,突然生出一股豪气:“娘,媳妇!我以后会给他们挣更好的前程来!” 谁知俩女人只顾着捧着银锭子一边看一边傻笑,根本没注意到他的豪情壮志。 李二根:…… 附近山头的土匪都死光了,玲珑便下令更改城禁时间,从前为了防土匪看管的严一些,如今安全,她便把时间向后推迟了两个时辰,这样子的话,隔壁州县前来做生意或是求生路的也能多点机会。 潍州不仅名字改了,城门上还插了新的旗帜。旗帜上绣着一条威风凛凛的龙,于风中猎猎作响,十分显眼。而潍州百姓们生活的变化也有目共睹,附近州县的百姓们羡慕极了,有那胆大的,便趁着机会溜出来到潍州来寻个营生。一进潍州,那真是仿佛到了那、那话本子里说的世外桃源,家家户户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官兵们身上的衣服好看又有气势,还会伸手帮他们把沉重的担子挑过去…… 来过潍州的人都不想再走了。稍微有点能力的,就把自家人接进来,潍州府衙有专门接待外来人的部门,他们只要带着家人进去重新登记自己的姓名户籍,便名正言顺成了潍州人,还能得到安置! 来的人太多,潍州靠北一块人烟稀少,土地广阔,玲珑打算将这里作为新的居住圈,外来的百姓许多是逃荒来的,对百姓们来说,“家”非常重要。户籍落在潍州,日后他们便与潍州共存亡,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乡。而家乡的建设需要人手,这样便很好的解决了新居民的工作及住房问题。 除此之外,读过书的人,无论男女,都更受敬重。 能教书的先生还是太少了。 还有那来潍州看看情况又回家的,回去之后都赞不绝口,潍州有女先生!女兵!府衙内还有女师爷!当然他们记不住那个叫什么、什么的职业,只统称一声师爷。她们言语温和没有架子,登记信息的时候,再也不用像过去看到官兵一样怕被打死了! 前来潍州投奔的百姓越来越多,玲珑觉得,不能继续坐吃山空,她要继续去抢劫——啊不是,是拓展地盘。 而朝廷那边,在潍州百姓们日子越过越红火,潍州军的名声响彻天下之后,他们终于坐不住了。 一开始朝廷觉得,不过是个城池,他们这些年割让给外族的城池还少了?虽说每年都要给那些蛮子好些金银财宝牛羊美人,可他们的日子还是照样美滋滋,剥削下头的百姓就可以了嘛!少个城池不算什么。 但若是接连被吞并了十数座城池,那就不一样了。 纵情声色的皇帝终于大怒,派兵前来剿灭叛军。 然而忠臣良将死的死退的退,他还哪里有人可用?即便有愿意效忠的,皇帝还不信任呢!他居然派了个宦官带兵诛杀叛军!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宦官,叫他勾心斗角可以,上阵打仗可真不行。再说了,他们那些士兵,日日好吃懒做,身上肥油一堆,平日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疏于训练,完全就是一群草包,如何能与潍州军相提并论?初次交锋便节节败退,一路溃不成军,还剿灭叛军,那宦官贪生怕死,没能输完就偷偷坐马车回京了! 剩下的大军便成了一盘散沙,被潍州军不费吹灰之力拿下。 不说鹿三十七娘上官书生等人,便是玲珑自己都没想到造反能这么容易。她刚开始打算拓展下地盘,临近的几个州县,说营派了人混进去,竟轻轻松松将百姓说动,连夜斩杀守城士兵,城门大开,潍州军闯入府衙将狗官捆起来的时候,那狗官还抱着自己的小妾睡得正香呢! 又到了玲珑最喜欢的抄家环节,说实在的,抄一人家养万人这话可真不假,光是贪官污吏乡绅土豪,便足够她养活潍州军了。这些人疯狂敛财剥削平民又贪婪成性,百姓恨不得除之而后快,潍州军一进城就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欢迎! 他们都是靠潍州很近的,潍州又不干涉百姓之间来往,谁还没几个临近州县的亲戚兄弟了?这一来二去,潍州是什么样子人人都知道,谁不想过好日子?谁不想吃饱饭?谁想天天被人欺辱,眼睁睁看着家人活活饿死,而刚收的粮食又被抢走? 年幼儿女的哭喊,妻子爹娘的悲伤……他们一直以为不能反抗,可突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人,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反抗,他们可以为了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新的道路,但凡想要活下去的人就不会拒绝! 几乎是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数个城池,后头的那些个也很好对付,与训练有素身强体壮的潍州军比起来,这些州县的守卫军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废物! 上官书生是说营的老大,平日里没事儿就四处走走逛逛听听八卦,他抽搐着嘴角回来跟玲珑说将士们对自己的能力出现了错误的认知,他们许多都是民间征兵上来的,之前打过最大的仗也就是深夜剿匪,原本对上守卫军们还十分紧张,可这一出手——奇怪啊,以一敌三都是随意的!以一敌十都行! 打仗原来这么容易的吗? 玲珑嗤笑:“这么闲,那就再加大训练量,等日后跟蛮子打起来,他们还能这样自信,我就服气他们。” 上官书生一愣:“大人的意思是……” “你不会以为我只要攻下京城就算完了吧?”玲珑把玩手中的两颗小核桃,“草原上烤肉别有一番风味,我全都要。” 上官书生心中大为激动! 任何一个有志之士,都不会忘记那早已沦陷在蛮子手中的城池与同胞!可朝廷昏庸无能,只知一味求和,不做实事,如今那些城池距离割让之时已过去二十多年了啊! 上官书生刚懂事的时候,被排挤贬官的祖父便屡屡叹息,临终之前还交代他,若是有朝一日故土得复,也要告知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然而这二十多年过去,朝廷越来越乌烟瘴气,百姓们越来越苦,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那些沦陷的城池又何时能复? 原以为根本不可能成功的事,今日却突然有了希望,上官书生激动的脸都红了:“大人有大志向!属下这便召集说营继续学习训练!属下告退!” 他来去如风,玲珑眨眨眼,随他去了。 李二根也很激动!他找到他哥了!他们打仗的时候,他瞧着敌方有个人跟他哥李大根特别像,就叫了一声!那人愣了下,手里的矛就跌在了地上,兄弟二人顿时抱头痛哭!这场仗李大根方输了,但他还是跟着回去了,李二根很失望,谁知道当天夜里,李大根就带着几百号人投奔他们来了! 还一把火烧了原军中的粮草! 此场战役不战而胜,上头便将这些愿意加入潍州军的士兵重新编入军中,他们体格能力都不及已经训练有素的潍州军,还不能出战,便在新城中就地扎营,有受伤不能再上战场的将士,便被提拔为新的训练官。 每个人都得到了很好的安置。李大根大哭了一场,他们不比那些出身好的兵,那些人能横行霸道做兵痞子,他们只能日日夜夜做苦工,在这之前,他们每天都要搬石头凿木头拼命干活,就为了给皇帝建行宫享乐!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每天就一碗稀的没几粒米的饭,硬邦邦的馒头加几根咸菜,一天只能吃一顿,从早干到晚,干的慢了就要挨监工的鞭子抽,许多兄弟早上出去干活,晚上就回不来了。 饿死的,累死的,想反抗被打死的,比比皆是。 若非这次潍州军来势汹汹,他们也不会被临时拉出来充人数推到战场上——如李大根这些干活的,上官甚至连套军服都没给他们发!他们脚上穿的还是破洞的草鞋! 看着弟弟变得高大强壮威风凛凛,李大根狠狠哭了一场,回家看了老娘,一扭头一咬牙,进了军营,也要当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如是半年,潍州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年关将到,潍州军终于打到了京城! 得知京城被围,皇帝着急忙慌地要逃,宫中人人自危,奴才跟主子已经不重要了,活命才是最重要的!至于皇帝信赖的那些臣子宦官,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临到最后,他竟是孤家寡人,甚至还有宫女太监为了讨好潍州军首领,将钻进狗洞藏起来的皇帝给揪出来,五花大绑! 他们心知逃是逃不掉的,不如投降。潍州军善待俘虏世人皆知,那些投降的军队基本上都被打散重新编入军中,他们只是奴才,没有做过坏事,应该也能活命! 潍州军铁骑踏破京城,京城的守卫军简直不堪一击,潍州军个个身材高大气势凛然,透着战场血洗过后的骁勇与彪悍,他们站在那里,军姿标准军容整齐,就连骑兵的马儿们都安静不语! 这哪里是京城的守卫军能比的? 要是比欺压百姓抢夺民女,那一千一万个潍州军也比不上一个京城守卫军。可若是比视死如归英勇善战赤胆忠心,所有的守卫军加起来也不如一名潍州军! 他们输的彻彻底底。 宫人们战战兢兢地匍匐在地上不敢抬头,潍州军训练有素,从不烧杀抢掠。他们善待百姓,不取百姓一针一线,哪怕远在京城也听说过他们的传说。许多过不下去的百姓甚至日夜盼望潍州军的到来,想要过上能吃饱饭,敢走在大路上不害怕的好日子。 所有潍州军严阵以待,皇宫广场上十分安静,慢慢地,似乎有人听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 只是这个声音……不像是马蹄,倒像是毛驴…… 有胆子大的宫人偷偷抬眼,便瞧见一头圆润可爱的小毛驴从潍州军后面慢慢走过来,这小毛驴生得十分机灵,耳朵长长,浑身毛茸茸圆滚滚,眼睛水汪汪的灵气十足,它身上则侧坐着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少女姿容绝艳,饶是见了无数绝色美人的宫人也看的出了神。 皇帝荒|淫好色,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猎美军”,用来为自己在民间搜刮美人,可就算所有美人加起来,也不敌这少女出众! 似是有察觉,那少女看了过来,宫人吓得连忙死死低下头,再不敢看了。 寒风之中,潍州军一点都不冷。他们身上的冬日军装里都是今年新产出的棉花,龙女大人教导他们如何种植庄稼,尤其是今年新种的棉花,产量足足是去年的数倍!他们的军装又轻又暖,上阵杀敌时毫不累赘,每个人都身轻如燕,至此,未尝败绩! 小毛驴把玲珑驮到了五花大绑的皇帝面前,可笑这位好色皇帝,死到临头,居然还盯着玲珑流哈喇子! 小毛驴优雅地抬起前蹄,踩在了皇帝那张纵欲过度的脸上,皇帝闷哼一声,脸上就留了个驴蹄印。可他还是眼眨都不眨地盯着玲珑看,这是哪里来的美人?为何他的猎美军没有发觉?若是早一些将她接入宫中,一起寻欢作乐该多好啊! “狗皇帝你看什么!我们大人也是你这狗眼配看的?!” 红姑怒喝,她瞧这狗皇帝就来气,就这么个货色,害了多少无辜百姓! 大人? 跪着的人都惊呆了,他们自然知晓,那位潍州军的首领是位年轻女子,姓龙,潍州军及百姓们都叫她做大人,可谁也不曾想过,她竟是这般年纪!瞧着、瞧着也就十五六岁吧?! 皇帝也完全没想到眼前这人就是被他咒骂了无数遍的反贼首领,他嘴巴里被堵了布团,呜呜着说不出话,玲珑也不想听,她摆摆手:“把这人拉下去关起来,过个几日斩首示众。” “是!” 皇帝瞪大了眼,也不知是想求饶还是想辱骂,反正眼睛死盯着玲珑直到被拖下去,至于那些跪着的宫人,玲珑没管。她看了看金碧辉煌的皇宫,拍了拍小毛驴的脑袋:“先回军中。十七娘,这些人交给你来处理。” “好的大人。” 十七娘明白自家主子的脾气,娇气、爱漂亮、爱干净、爱享受——可就是这么个小姑娘,有着神奇而强大的力量,而且护短得很。她也觉得这皇宫污浊气息浓厚,太脏了,不怪大人不喜欢。还是先把这些宫人嫔妃什么的各自安置吧,安置好了再把皇宫来来往往打扫一番,主子身娇体贵,总住在军营像什么话? 至于上官书生,被玲珑带着去抄家了。 这不抄不知道,一抄吓一跳!但凡是朝廷有名的官儿,家里的金银财宝那真是数不胜数!家家有金库户户有地下室,都堆满了财富!充公充公全部充公! 光是登记入册,就要数百人,这还不算唱名的跟搜寻的,看着那一箱又一箱搬出来的黄金,玲珑忍不住露出了喜欢的眼神——打开的那个瞬间好亮好耀眼!好想拥有! 455.第三十七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但自打她得罪玲珑, 让玲珑不开心了之后, 初芷就失去了那个精美的房间,被放到下人房去了。大丫鬟们各自要好住在一起, 根本没有她的位置,她只好跟些普通丫鬟挤在一起, 这会儿双膝鲜血淋漓青紫肿胀,她平躺在床上疼得面色发白, 房里住的人多,来来去去, 却没人敢问她一句。 如今府里的人都知道, 初芷姑娘让夫人厌恶了, 再也不是那个地位仅次主子之下的大丫鬟了, 她们若还想在侯府过下去,就得明哲保身。夫人都不喜欢的下人, 她们怎么能上杆子去讨好, 那岂不是做了傻事,惹人笑话。更何况这位初芷姑娘,平日里架子摆的忒大,见了她们这些小婢子, 那是鼻孔长在脑门上, 压根儿不拿正眼看她们。 所以初芷疼得在床上哼哼唧唧满头大汗,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问一声。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 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侯夫人摆了摆手表示知道,并未多在意。又过了片刻,永安侯走了进来,他身形高大容貌俊美,是上京人人垂涎的佳婿,只可惜他自幼便同丞相家的小姐定了亲,两人一年前成婚,迄今为止,永安侯不纳一妾,独钟爱妻,夫妻情深,实在叫人艳羡。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456.第三十七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 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 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 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 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 他心下一喜, 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 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 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 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 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 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 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 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 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可早晚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对自己不再信任,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她忙着吃,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等着被伺候,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457.第三十七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 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 可嘴上说的, 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 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 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 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458.第三十七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第一片龙鳞(五) 好好一双素手, 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 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 说了不要你涂, 非要涂, 你瞧瞧, 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 她不得不抬起头, 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59.第三十七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 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 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 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 他便为她付出一切, 只要玲珑开心, 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 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 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 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 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 我不让他喝酒, 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460.第三十八片龙鳞(一) 第三十八片龙鳞(一) 距离h国边境一千公里的库赞王国, 曾经是战火绵延的国家。后来这里被新势力占据,成立了临时政府, 又在几个大国的暗中周转下做起了军火生意, 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制造地。 庞大的收入使得这里逐渐成为有钱人的娱乐天地,赌场、酒会、地下交易所……只要有钱,在这个国家, 你就可以无视所谓的法律与规则, 为所欲为,无所不能。同时库赞的首都巴尔玛, 也成了看似豪华实则却危险的地方——无数怀揣着淘金梦的人踏入这里,却都再也没有出去。 所谓的地下交易所,什么都可以买卖, 包括枪|支、毒|品、人口。以为巴尔玛是人间天堂所以选择到这个地方来游玩的话,那可真是大错特错了。h国三年前就播报过有关库赞王国的新闻,每年前往库赞旅游最后失踪的人数到达了惊人的百分之三十!这失踪的百分之三十的人里, 大部分是年轻的女孩子与身体健康的成年人, 其中孩童还占了一小部分。 因此, 近年来库赞的旅游业直线下滑, 谁敢来这么个有去无回的地方?也因此, 黑发黑眼睛的东方姑娘在地下交易所变得格外抢手, 价钱连翻好几番。有些为了钱铤而走险的,便做人蛇从h国花言巧语拐骗女孩过来, 一个女孩, 根据她的年纪、容貌与身材, 最少可以卖到五十万库赞币上不封顶! 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最重头的项目都摆在最后,是年轻女孩的拍卖现场。只要出得起足够的钱,笼子里的女孩就可以带回家随意处置——货物既出,便属于买主,卖家不能再干涉。 玲珑戴着口罩,鸭舌帽压得低低的,她的视线停留在左起第三个笼子里黑发黑眼镜的h国女孩身上。 女孩大约二十出头,皮肤白嫩容貌出众,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此时此刻她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畏缩地躲在笼子的角落里。她听不懂四周的座位上叫嚣呐喊的都是哪国语言,但不妨碍她听清楚其中的口哨声。在这些人眼里,她是待宰的货物,不是有独立思想的“人”。 一行人掀开帘子从后头进来,撞到坐在走道位置的玲珑的肩膀,没等玲珑说话,对方先威胁:“小矮子,没长眼睛吗?!” 用的是口音很浓的国际官方话,听得出不是巴尔玛本地人,再看那十根手指头上锃光瓦亮的大金戒指,玲珑想,怕不是待会儿从地下交易所出去就要给人抢个一干二净,这里的人可不跟你讲道理,钱财这种东西,谁看到了就是谁的。 她没生气,只是朝边上让了让,为首的男人便用本国语言骂了她一句孬种。 玲珑眼一沉,男人便摔了个大马趴,他带来的人连忙上去搀扶,都是用本国话,听起来是个以石油著名的小国。国土虽小,但是有钱。 她又把鸭舌帽往下压了压,遮挡住一双清澈美丽的眼睛,外面风大,她穿了牛仔裤与长夹克,头发全部盘在帽子里,看起来就像个身材瘦弱矮小的男人,再加上没有同伴独自一人,根本没人拿她当回事。 她对被拍卖的女人们没兴趣,地下交易所会按照商品价值进行排序,按理说美丽的女孩足够珍贵,但今天晚上,除却女孩们,还有一项重头戏——一颗被称为“巴尔玛的灵魂”的珍贵钻石。 曾经的库赞王室将它镶嵌在国王的王冠之上,奈何数年前新势力暴起叛乱,这颗钻石连带着王冠都消失无踪,只有深谙此道的人才知道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的最后一个项目。今天的贵宾位坐满了,许多都是来自各个国家的王室,毕竟这颗钻石象征着至高无上的财富与权力。 玲珑喜欢黄金胜过钻石,但今天这颗钻石不一样,“巴尔玛的灵魂”传说是这座城市的心脏,传承了上千年,记载了库赞王国的文化与历史,是无价之宝。然而对玲珑来说,它唯一吸引她的地方就在于很耀眼。 她想要,所以她来了。 但是她没有钱。 所以只能用偷的。 她就这样慢吞吞看着交易一项一项进行,欢呼声响彻云霄的地下交易所,她独自一人坐在位子上冷眼旁观,完全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台上的女孩们哭喊着拒绝被带走,然而脖子上的项圈限制了她们的自由,只要稍有不礼貌或是反抗行为,就会立刻遭受电击。 你说说,国家都再三发布近期不要到库赞王国旅游,仗着自家有钱有势就是不肯听,然而你在本国再有本事,到了巴尔玛都是一头傻乎乎的肥羊,叫人抓了都没法求救。 来了来了~! 对女人丝毫不感兴趣的龙女大人一根手指往上顶顶鸭舌帽,瞧见那颗熠熠生辉散发着诱龙光芒的钻石。她都想好了!就把它镶嵌在她的珊瑚床上! 一定很好看!很耀眼!很亮! 拍卖声此起彼伏,价格一个比一个出的高,就在全场气氛热烈到达高潮,主持人宣布竞拍获得者时,整个地下交易所的灯突然全部熄灭!不过幸好只熄灭了几秒钟,但是灯光亮起之后,那颗“巴尔玛的灵魂”却不翼而飞! 这简直就是灵异事件!地下交易所戒备森严,里里外外都有人把守,除此之外,为了应付这种突发状况,备用电路是会立刻响应的。然而这一次断电了几秒钟备用电路却没有反应,这很不正常! 尖锐的警报声响起,为了防止窃贼离开,地下交易所大门彻底关闭,任何人都不准离开半步! 之前拍过卖品且没有财力竞拍钻石的买主表示非常不高兴,然而这边的态度十分强硬,不找到“巴尔玛的灵魂”,谁都不能离开!这颗钻石是无价之宝,甚至可以买下几个小国!是尊严、财富、高贵的象征!怎么能容忍有人把它偷走?!因此每一位人都要进行严格的搜寻才能离开。 玲珑掏了掏耳朵,藏进了一辆吉普车的后备箱。这辆吉普车已经搜查过了,它的主人即将驾驶它离开这里,玲珑准备搭个顺风车什么的,总比自己两条腿跑出去舒服。 想念她的凤凰坐骑,只可惜不大方便带出来。 车子行驶了大约有一个半小时,最终停下,玲珑顺势从后备箱离开,这群笨蛋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里是巴尔玛最大的一家酒店的地下停车场,玲珑知道怎么上去,不过她没搭电梯,而是选择了走路。 谁知道刚出停车场,手里的钻石都没捂热乎,就有个高大的人影挡住了去路。 她悄悄抬眼,从鸭舌帽下打量对方。 好高! 得有一米九几了吧?第一眼注意的除了身高外,就是那种逼人的气势,哪怕是穿着西装也难以掩饰的血腥味与戾气让玲珑有点不喜欢。她往后退了一步,想绕过去溜走。 结果对方上前一步挡住她的去路。 “东西是你交出来,还是我亲自搜?” 玲珑眨眨眼,恶意卖萌:“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耶!” 男人嗤笑一声,不跟她废话,单手抓住她的胳膊朝前一拉,不知道怎么弄的,玲珑两只手就叫他给别在了身后,动作极快。随后便听到他点评的话语:“很灵活,可惜身手有点差,小偷就只会逃命么?” 玲珑抬脚要踩,也被轻松躲过去,与其说是缠斗倒不如说是单方面的碾压,她在他手里就像只小白兔,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她就恼得拿脑袋去顶对方胸膛,结果男人没什么事,她却觉得脑壳痛,鸭舌帽也掉了,长发散落,才听到男人唔了一声:“原来是女人。” 这下她可以大大方方的瞪他了:“女人怎么了,你不是女人生的?” 男人捏着她两只细细的腕子,“钻石是你偷的?” “当然不是。”她理直气壮地否认,“我这么柔弱,怎么可能偷东西?” “柔弱?” 男人的手没入她的夹克里,迅速将她浑身上下都摸索了一遍,一边摸一边慢条斯理地说:“柔弱的人,能在停电不到十秒钟内偷走安保如此严谨的珍贵钻石,还能从地下交易所全身而退?说说,你跟着我的车,有什么企图?” 玲珑狡黠一笑:“你猜。” 男人空出一只手来,捏住她小小的下巴仔细端详,白白嫩嫩的一张小脸,美貌惊人,但看起来实在是太小了,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嫩得很,这样的小姑娘出现在地下交易所,本身就是很古怪的事。“钻石在哪里?” “为什么要告诉你?你找到了又能怎样?” “找到了,当然拿出去卖掉,那可是很大一笔钱。” 呵!“抢别人的东西拿去卖,再把钱据为己有?你真不要脸!” “小偷没有资格这样说我。” 紧接着男人扯下领带把她双手缚住,又把她扛上肩头,玲珑挣扎了两下没反应,这人力气大得出奇,她就把脸低下来,头发遮住她的脸,这样哪怕扛进酒店也没人知道她是谁,丢脸的只有扛她的人。 最后她被丢在一张大床上,因为床垫弹性太好还蹦了两下,眼看那男人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露出一身精壮的腱子肉,玲珑跺脚:“喂!这里还有一个小可爱在,你能不能不要当着未成年少女的面脱衣服?万一看到什么我不该看的画面该怎么办!” 男人解着衬衫扣子,毫不在意地把最脆弱的背部裸|露于玲珑眼前。他身上到处都是疤痕,但这些疤痕并不丑陋,反而越发凸显他的强大与魅力,荷尔蒙爆棚,堪称移动的春|药。换个稍微懂点人事的女人在这,根本把持不住。 “你还怕看?你都敢进地下交易所偷东西,还有你怕的事?” 玲珑闭上眼,把一个害羞容易炸毛的少女扮演的淋漓尽致,“我还没找人谈恋爱,我才不要看男人的裸|体!” “而且我才没有偷东西!你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偷东西?!” “证据?” 男人丢开最后一件黑色紧身背心,一步一步走向玲珑,“你一进场,我就注意到你了。” 虽然只是个看起来很无能很平凡的小个子,但他对于危险的感知相当敏锐,面对未知的时候,野兽总是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随后那个撞到小个子的王储一晚上都在倒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个子,惹了王储,居然不怕不慌,只是朝里让了让,紧接着王储就摔了一跤,然后一晚上都在出洋相——这只是单纯的巧合? 断电那十秒钟,对于其他人来说难以忍受,可对于拥有夜视能力的男人来讲,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包括之后有人上了吉普车,他也都知道。 他看中的,是她灵活的身手与敏锐的心思。 只是一开始他以为是个小个子男人,说上话,鸭舌帽掉了之后才发觉是个女人——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女人。 “这不太好吧。”玲珑脸蛋一红,“我知道我漂亮又可爱,但你也不要对我一见钟情,毕竟喜欢我的人特别多,你如果一意孤行暗恋我的话我会很困扰的,谁叫我这么纯情又害羞,当然不能——呜!” 一声闷哼,男人单手捧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了下来,灼热的唇舌与她纠缠,水声啧啧,亲得她小脸绯红,又暧昧地拿手指揉捏她的小嘴儿,“纯情,害羞,嗯?” 玲珑立刻跳脚:“你是不是有病病!我都说了我是未成年少女!你强吻未成年少女这放在古代是要杀头的!流氓!色狼!” “古代像你这样大的,别说是给我亲,给我生儿子都能了。”男人嗤笑,“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你确实很可爱。” 而且胆大,又任性,一点都不怕他。 他很中意。 玲珑眯起眼睛,总算是玩腻了柔弱少女的戏码,她用力往前一伸头,虽然手不能用,嘴还是自由的。 立刻反为主咬住男人的薄唇,他唇齿间带着淡淡的烟草气息,很是迷人,这人散发着一股“快来睡我快来睡我”的气息,偏偏他还不自知,魅力这种东西真是可怕,玲珑都想把他带回去当鱼养了。 啊~可爱的人类。 这回男人反过来被她亲得气息微乱,松开彼此时见她小脸上满是得意,先是低声的笑,而后压抑不住放声大笑起来,捧着她的小脸儿,在粉嘟嘟的小嘴上香了一口:“真是个可爱的女人!老子喜欢!” 玲珑举起双手:“我建议你立刻给我解开并且向我赔罪,我兴许会喜欢你一点点也说不定。” 男人被她的言论逗笑了,还真给她解开了,她好奇地问,“你不怕我跑掉?” “这里,盖章了。”男人揉她软软的红唇,“跑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给抓回来。” “切。”玲珑抬脚就踹他,被男人躲过,又摁在床上一顿亲,亲得衣服扔的遍地都是,眼看就要擦枪走火,男人突然停下,沉声问:“你不会真的还未成年吧?” 瞧着小脸儿确实嫩得很,可这身材,怎么也不像未成年少女,是天底下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童|颜|巨|乳。 玲珑眨眨眼:“我发育的好不行吗?其实我今年才十三岁。” 男人笑出声,“我信你个鬼!” 他还是头一回遇到完全不怕自己且能和自己对峙这么久的女人,尤其她漂亮又有趣,活泼且天真,他真是第一眼在地下交易所就看中了。只不过那会儿是看中了想让她当伙伴,现在则是想让她当他的女人。 无所谓,最终结果都一样,无非是晚上跟不跟他睡觉的问题。 …… 玲珑坚决拒绝入伙:“雇佣兵?我不要!我又不缺钱!我才不要为了钱出生入死,会老的!” 男人一只手搂着她,嘴里叼着根雪茄。他抽烟的样子性感极了,在这片土地上,人人过着纸醉金迷奢华糜烂的生活,寻欢作乐,无谓朝夕。看对眼就可以一起睡一觉打一炮,看不顺眼掏枪拔刀也是常有的事儿,他对这些不感兴趣,唯一只喜欢钱。只要给的钱足够多,他就能为雇主做到任何事。 就比如说,进入地下交易所带出来一个被当做卖品的h国女孩儿。当然了,竞拍所需要的钱,会由雇主来出。对于有钱又有求于他的人来说,男人向来不会手下留情,必要刮下对方一层皮。 “你不入伙,想干嘛?”男人吐出一个烟圈,又想来吻她。 玲珑拿掉他手上的雪茄,坐起身,乌黑的长发散落在胸前身后,遮挡住动人美景,又使得男人的眼睛愈发深沉。“我想干嘛就干嘛,不用你管。” “都说了,老子中意你。无论是当伙伴还是当女人,你都得留下来。” 玲珑主动凑上来亲他还带着烟味的薄唇,“我也挺中意你的,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什么都不会为你做,而且脾气很坏,望周知。” 男人闷声笑,把她手上的雪茄拿回来,摁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再翻身把她压在身下,“脾气不仅坏,还很野,这点我深有体会。” 两人又胡闹一番,男人越发中意她,不仅是言语上,还有身体与灵魂的契合,他真是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这样讨他喜欢的女人,和她比起来,感觉钱都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了。 要不是隔壁的娇小姐一个劲儿的吵闹聒噪,他真想搂着她在床上三天三夜不下去。 反正都睡过了,再乔装打扮也没意思,玲珑换了裙子来穿。先前她穿着牛仔裤跟男人的长夹克就已经很漂亮,换上好看的小裙子更是美得惊人,男人倚在床头,抽着雪茄看她换衣打扮。她在他面前是半点都不害羞,洗完澡直接裹着浴巾出来,擦干净就穿上裙子,风情诱人。 糅合了少女与女人的特殊魅力,又天真又娇媚,实在是招人。 昨天晚上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怎么没发觉是个女人呢? 玲珑打扮好了,她叉着腰:“我都要饿死了你为什么还躺着?快点起来!” 男人低低地笑,笑声低沉的胸膛都在微微颤动,他一起身,被子便落到腰间,露出胸膛上许许多多的伤疤,其中以一道贯穿上半身的刀疤最为瞩目,不过玲珑觉得性感极了。他脸上也有伤,一边眼睛被划了两道,还没瞎真是上天眷顾。也因此,就算穿上西装也掩饰不住戾气与血腥味儿,这是生活在刀尖上的男人,毫无浪漫与温柔可言。 “洗澡,一起?” 对于男人的邀请,玲珑无情拒绝:“一起洗就不知道是洗什么了。” 男人哈哈大笑,下床去了浴室,玲珑盯着他紧翘的屁股看了两眼,心想,身材真是好。 等男人洗完澡出来,玲珑就指了指桌上的手机:“你手机响了两次。” “怎么不接?” “干嘛要接?”她白他一眼,“我长得像接线员吗?我可跟你说了,你的任何事我都不会插手,当情人就要有情人的样子,别提那些有的没的。” 哎呀哎呀,“真是无情的小姑娘啊。” 玲珑哼哼两声,男人便摁了开机键,打完电话朝玲珑伸出手:“吃饭,一起?” 这个可以有。 她立刻就跑过来把小手塞给他让他握着,但是男人没有带她去餐厅,反而是去到楼下一层。房门打开,里面是个穿着迷彩装的短发女人,说她是女人,是因为她只有下|半|身穿着迷彩长裤,上身是件黑色工装背心,瞧着勉强有点起伏,但这起伏几乎可以忽略不看了。 “……是你吗?你就是把我带出来的人吗?是我家人叫你救我的吗?那我现在就要回去!你现在就送我回家!” 一个女孩冲了出来,玲珑看着很眼熟,正是昨天晚上在地下交易所那个笼子里的h国女孩。当初她还多看了几眼,不过没放在心上。 461.第三十八片龙鳞(二) 第三十八片龙鳞(二) 玲珑对这个女孩的兴趣还没有对旁边帅气的女雇佣兵大, 她扯了扯男人的手:“我好饿了,你速战速决。” 男人轻笑一声, 看了女孩一眼。还在叫嚣要他立刻送她回家的女孩立刻老实的不敢出声, 宛如耗子见了猫。他咧嘴一笑:“我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 女孩被吓得蹬蹬蹬往后退了好几步:“你、你你你——你敢打我?!我爹地跟哥哥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小心一毛钱也拿不到!” 色厉内荏,根本吓不到人。 “态度嚣张,价钱再翻一倍。” 女孩愣了两秒钟才意识到男人说的是自己的价值, 她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能坐地起价!” “钱, 和人,你的家人只能选择一样。”男人掏出一只雪茄叼在嘴上, 眼神深沉,“就看你值不值这个价了。” 玲珑好心地嘘了一声又要叫的女孩子:“别嚷嚷了,再嚷嚷又要翻倍了, 你家有矿啊这么豁豁?” 男人两句话威胁住了不安分的女孩,玲珑急着吃饭,他也不打算在这里浪费时间, 就让手下继续看着, 必要时候采取武力也不是不可以。这句话一说出来, 女孩就拿看变态的眼神看他, 男人不痛不痒。 因为是贵, 酒店早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库赞是个神奇的王国, 一边靠海一边靠沙漠,当地居民的口味偏酸和辣, 不是特别喜欢甜食, 尤其擅长烹饪海鲜, 玲珑看到满桌子的海鲜大餐开心的不得了,她甩开男人的手就挑了位子坐下去。 男人嘴里还叼着雪茄,他笑看她吃,似是觉得房间气温有点高,就解开了衬衫扣子——这回里面没穿黑色背心,长长的疤痕若隐若现,有着说不出的男人味。 “你叫什么名字?” 床单都滚过并且对彼此身体非常满意的两个人,还不知道对方叫啥。 玲珑咬着龙虾腿肉,“问别人名字之前不应该先报上自己的大名吗?” “。” 她眨眨眼,“我叫龙。” 得,俩人谁也没说真名。 不过无所谓,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人。尤其他们虽然身体契合,但在某些观念上并没有达到一致,得徐徐图之。男人并不生气,掏出火柴想点燃雪茄,却被玲珑狠狠瞪了一眼:“我在吃饭的时候,不许有任何多余的味道破坏我的食欲,小心我揍你。” 说着还挥了挥小小的拳头。男人笑着把火柴放下,雪茄仍叼在嘴里,看着玲珑的目光充满兴味。“来巴尔玛是为什么?” 昨天晚上两人坦诚相见过了,她身上每一寸肌肤他都亲自探索过,却完全没有发现那枚“巴尔玛的灵魂”。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可能有机会做手脚,如她所说,难道真不是小偷? 不相信。 从第一眼看到她,他就觉着这个小个子很不一般,后来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在她身上找不到“巴尔玛的灵魂”,就更加说明她是个狡黠又聪明的女人。 怎么办,他越来越中意她了。 “来这里的人,不都是为了发财吗?难道我看起来跟别人不一样?” 倾身靠近她,盯着她琉璃珠子般的眼睛:“真的吗?” “啊,那要是顺便能找个看顺眼的人睡一觉就再好不过了。” 两人彼此调情,谁都不肯后退一步,最终是很有绅士风度地倚回自己的椅子,见她吃得很开心,不由得问:“这么好吃?” “还行吧,主要是有人请,不吃白不吃。” 她吃完饭还有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那种跟人睡了一觉就安安静静跟在男人身边的自觉,反而期待着出去玩。勾住她的腰把人捞回来,懒洋洋地问:“到哪儿去?” “听说巴尔玛有水上赌场,我想去玩,一定很有意思。”玲珑兴致勃勃,不仅如此,她还要去参加沙漠派对跟深海潜行,不过水上赌场是她最期待的,“我要去赌一把,赚点买衣服的钱。” 笑出声:“水上赌场晚上才开门,而且,你需要一件衣服。” 玲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裙子,“这个不可以吗?” “像个幼女。”他说,“水上赌场更欢迎成熟一点的女人,小姑娘进去可是要受欺负的。” 巴尔玛是强者为尊的城市,在这里,警察与法律都只是摆设,只要你足够强大、足够富有、足够厉害,就能为所欲为。当然,如果半道上翻车死在这里,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不会有人为你善后,也不会有人为你收殓。在巴尔玛,活着就是心跳。 因此繁华的街头经常出现偷窃与抢劫,半夜里走路的女性也很容易遭受不幸,市区的居民某天早上打开大门很有可能看见一具无名尸体——不要惊讶,因为这里是巴尔玛。 挥金如土、左拥右抱、纵情声色的巴尔玛。 金钱、美女、枪支、毒|品所铸成的巴尔玛。 玲珑继续看自己的裙子,她想了想,伸手,理直气壮:“给我钱,买裙子。” —————— 最终她得到了一条酒红色的细肩带紧身连衣裙,长度刚好到膝盖下一点点,只露出一双雪白的胳膊与精致的锁骨,然而身体曲线却一览无余。并不是个喜欢吃醋的男人,他甚至是以欣赏的态度给她挑了这条裙子,当男人们对她露出惊艳、赞叹的目光时,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捏住她的下巴,结结实实给她一个热吻,以此来宣告自己的所有权。 巴尔玛靠沙漠靠海,终年气候炎热,气温最低也会维持在三十度左右,这里很少下雨,每天太阳都很热烈,因此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皮肤黝黑,像玲珑这样晶莹剔透的白,耀眼的让人无法忽视。 晚上九点钟,准时带她进入水上赌场。 说是水上赌场,其实还有很多其他项目,不过赌|博是其中的重头戏。每一个巨大的游泳池里都摆上了赌桌,除却游泳池外,还有温泉、牛奶浴场、混合浴场等等等等,这里人声鼎沸,穿着性感比基尼的女服务生踩着高跟鞋端着高脚杯四处走动,许多赌池里的男人身边都簇拥着各种肤色的美女,筹码声稀里哗啦响。 玲珑一点都不怕,她再度朝理直气壮地伸出手:“给我筹码。” 她当然是没有钱的,有钱早就上了。 伸手招来服务生,换了一堆筹码给她,玲珑左右看看,选了个相对人不是很多的赌池,然后鼓起腮帮子:“你怎么不提醒我也买一套比基尼。” 她总不能穿着裙子下水吧! 旁边正好有服务生经过,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这位小姐,我们赌场有泳衣专卖区,请从这里直走然后左转,祝您玩得愉快。” 是个有八块腹肌的英俊金发小哥,还只穿了一条三角泳裤,毫无顾忌地朝玲珑散发魅力。 她兴冲冲地要去买,拉着一起,还专门挑了一身黑色的,布料少得可怜,换上出来之后,本来慵懒倚在沙发里抽雪茄的缓缓坐直身体,朝她招手。 玲珑一靠近就被他拉在大腿上,他还穿着长裤,但是衬衫扣子就剩下两颗没解开,露出大片精壮的、伤痕累累的胸膛,不过在水上赌场,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这里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黑发黑眼睛的他们并不是特别惹人注目。“穿得这么漂亮,看样子我得陪你一起下水了。” 说完亲了她一下,说了声等他,就挑了条泳裤。他换衣服的速度可比玲珑快多了,出来的时候玲珑忍不住捧起脸蛋,“啊……真帅。” 刚才还觉得八块腹肌的金发小哥很养眼,可是和荷尔蒙爆棚男人味十足的比起来根本不够看,宛如一只白斩鸡,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们回到先前玲珑看中的那个赌池,顺着梯子走下去,加入赌桌。 两人出来的那个瞬间就格外惹眼,无论容貌、身材还是气质,都太过出挑,一路走来,许多人都在猜测他们究竟会下哪个赌池,有几个人认出来那个童颜少女身边的男人是臭名昭著的雇佣兵首领,哪里还敢多看! 别人桌上都是男人在赌,美女们围绕一旁。他们这一桌却是玲珑上去,则像是没了骨头一般倚着桌边,只穿一条泳裤的他很显然没办法点雪茄了,便随便拿起桌上的香烟叼在口中,身上的伤疤随着他的动作展现在人前,愈发显得神秘又强大,让人轻易不敢招惹。 他问她:“会玩么?” 玲珑把筹码全部推出去:“我全赌了。” 说完才扭头回答,“那谁知道呢,许久没玩了,兴许手生。” 叼着烟笑,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她细嫩的背上画着圈圈,她的长发束成马尾,对来说,这几百万的筹码根本不算回事。他相当爱钱,也相当舍得花钱,尤其是对他中意的女人。玩的不够大,来水上赌场做什么?外面有的是二十四小时全天开放的普通赌场。既然敢进水上赌场,就得输得起。 一开始他还颇为慵懒地看她玩,可是很快的,就收起了兴味盎然的眼神,因为他发现她不是在谦虚,是真的会玩,而且是相当会玩。 “会玩”,指的并不是一味的赢,而是在赢之外,她还知道适当的输,完完全全勾起对桌的赌瘾,让他上头,不顾一切地想要捞回去——面对一个美丽又性感的少女,谁愿意承认自己输不起呢? “……谢谢啦。”一堆筹码换来一大堆筹码,玲珑兴高采烈地要了一个八块腹肌的服务生全程跟着自己拿筹码,毕竟这玩意儿积攒多了有点重,她可不想亲自拿。 她有分寸,虽然赢得多,却不会上头,而是见好就收,最后不仅还了的五百万筹码,还净赚三千万,这些筹码拿到服务台折现,她就得到一张卡,这张卡里的钱足够她在巴尔玛过上几个月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本万利。”玲珑如是说。 “喂!” 有个跟她赌全输了的男人追上来,挡在他们面前,“你出千了吧?一定是出千了吧?!” 看男人一头的汗,玲珑捂嘴笑,一看就知道这人属于那种小有家底想来巴尔玛见世面,结果发现自己那点家底在巴尔玛完全不够看,玩什么都小心翼翼,所以她就跟他玩了三把就不继续了,彩头小还输不起,也就敢找她这个看起来很柔弱很好欺负的少女耍威风了。 “你想多了,跟你玩根本不需要出千。我玩这个,还需要作弊么?”玲珑上下抛着手里的卡,“拜托你下次来之前好好做下表情管理,再多吃点鱼补充一下大脑,我知道算牌技术含量过高你不行,但总不能把自己的牌都写脸上吧?” 第三把□□,光是看他脸上那密密麻麻坐在水里都掩饰不了的汗,就知道他没什么底气了。 “给你三秒钟,从我的女人眼前滚开。” 男人一愣,三秒眨眼即过,飞起一脚,他便如破烂的风筝般径直往后飞去,砸进一个人少的泳池,半天没能爬起来。边上的保全见了立刻冲上来,他们不容许任何人在水上赌场捣乱。 总算能摸出他随身携带的火柴来点燃雪茄了,吐出一个烟圈,“让开。” 保全们自然不肯让,这时候经理匆匆感慨,他可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喽啰,能做水上赌场的经理,自然见多识广。“都下去!不要围过来!把那个对先生及他身边这位小姐不礼貌的人丢出去!” 说是丢出去,其实是上了黑名单,这辈子他都别想再进入水上赌场了。 然后经理又谄笑着过来,不爱听这些废话,搂着玲珑的腰,“玩够了,咱们该走了。” 她好奇地看看都离远了还在原地朝他们这里鞠躬挥手的经理,“你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那么怕你。” 嗤笑:“谁都不想一觉睡下去再也醒不过来。” 雇佣兵组织神秘且庞大,只要给钱什么都干,不过从来不接毒|品与人口贩|卖的买卖,这两样来钱快,可风险也高。他可不想被一些国家作为拒绝来往户,他的户遍布世界,且因为信誉高能力强,收费标准也比普通的雇佣兵翻上好几倍。 没有人会想要与这样一个神秘又强大的男人作对。 “你这么厉害,不还是得给人家找闺女。” “她的父亲出了很大一笔钱,这么轻松的活儿,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玲珑撇撇嘴,“我脚有点疼。” 那条酒红色的裙子配了双黑色细高跟,穿起来好看走起来妖娆,惟独一点,走久了不怎么舒服。大街上玲珑就把昂贵的鞋子甩开,赤着脚站在地上,朝伸出双手:“你背我回去。” 她实在是太会用这种高高在上的表情撒娇了,非常吃这一套,他掐灭手里抽了一半的雪茄,丢进垃圾桶,把她打横抱了起来。这样的事在巴尔玛街头并不常见,这里的关系大都用金钱造就,爱情与真诚从来不会出现,也许会有人于街头拥吻,可抱着个女孩儿什么也不做,太过稀奇。 很明显,作为雇佣兵组织的首领,的脸皮相当厚,完全不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那双鞋子既然她穿着不舒服,那就不要了,玲珑顺势把卡塞进他的衬衫,“赏你的。” 生平头一回被女人把卡塞进衣服里的首领放声大笑,玲珑也跟着笑起来,男人与女人的笑声截然不同,一个浑厚一个清脆,却格外和谐。 回到酒店玲珑先是洗了个澡,然后趴在床上打游戏,她对游戏有异样的热情,总觉得比人类更好玩。 也洗完澡出来,只裹了一条浴巾,根本盖不住两条大长腿,他头发短,随意擦擦甩甩差不多就干了,看着趴在床上翘着两条小腿摇晃不停的女人,白嫩又娇媚,无比诱人,哪里把持得住? 水汽压了玲珑一身,她头发半干,随手就把游戏机丢到一边,很不害臊地搂住的脖子,摸他眼睛上方的两道疤痕,这两道疤在他英俊的面容上很是显眼,大约有十公分长,正好划过整只眼睛。“为什么这里会受伤啊?” 本来很英俊的长相,因为脸上这两道疤,显得格外凶煞,危险气息十足。 “唔,当时差一点就瞎了。” 很漂亮的黑眼睛,如果瞎了就太可惜了。 玲珑跟小孩儿一般扒开他的眼皮看,又吹了口气,都没反抗,他轻轻松松就能拗断一个成年男人脖子的大掌此刻温顺服帖地在她娇嫩的肌肤上游移,“你身上一点疤都没有。” “那当然,有疤就太丑了,不符合我对漂亮的追求。” 她可是最挑剔的龙,怎么能容忍自己身上有一处不完美?就是那些蜕下的龙鳞,她都会让荒海里的生物们仔仔细细的一遍又一遍擦拭呵护呢!“没瞎可真是太好了,那这道呢?” 这回她指的是横亘他整个胸膛的刀疤,到现在表面都是凹凸不平的,看得出当初这一刀砍得有多狠多深,还能活下来,除了命硬以外没有别的解释。 “这一道啊……”拿起她的小手去摸,“是一个朋友给我留下的纪念。” “嗯?” 她歪着小脑袋一副不解的样子,实在是可爱极了,没忍住就亲了下去,立刻得到她很热情的回应,毫不做作,喜欢就是喜欢,想要就是想要,对他胃口极了! “不过现在不能再称之为朋友了。”他笑,“因为他被我大卸八块,扔进海里喂鱼了。” “啊?扔海里了?你问过海的意见吗?”玲珑很不高兴地瞪他,“不要什么东西都往海里扔啊!” “是我考虑不周,下回的话,我会换个地方。” “嗯嗯。” 他瞧着她,觉得喜欢极了,忍不住咬她小小肉肉的鼻头,玲珑皱了皱鼻子,也不甘示弱的反咬上来,两人滚作一团,什么游戏什么疤痕什么故事……瞬间都不再重要。 楼下的女孩被恐吓了两句之后不敢再吵闹着要回家,当然,她就算吵闹也不会有人搭理她,而且由于她过度聒噪,女雇佣兵选择将她绑起来,用毛巾堵住了嘴——首领亲口说的可以任意处置,那只要不弄死就行。 雇佣兵们是没什么良心的。 女孩吓得眼泪狂飙,她本来是跟朋友一起来旅游的,谁知道半路出了这种事,先是吓个半死,又被人拍下带走,原以为这辈子都要完蛋了,却进来个跟男人差不多的女人说是她父亲雇佣他们来救她。于是大小姐脾气立刻上来,谁知道人家根本不吃这一套,吃足了苦头老实了,却得被捆着,除了上厕所跟吃饭没有丝毫自由。 巴尔玛的恐怖她已经确切地了解过,根本不敢有逃跑的念头。 等到畏惧过去,她才有心思想那个拍下自己的男人。 从头到尾她就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在地下交易所,第二次就是今天早上,那样的男人……简直就跟漫画里的一样!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气质,甚至是雇佣兵的这个职业!都是大小姐人生里决不会遇到的,她是很怕他,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爱慕,可能就连发脾气都是想要惹他注意——这一点在对付爹地跟哥哥时非常好使,他们都可着劲儿地宠爱她。 年轻又天真的大小姐,根本不知道雇佣兵是什么样的组织,也不知道他们是多么残忍又冷酷的杀人机器,一派浪漫的幻想能有一段异国情缘,直到她被毫不留情地丢到直升机上,还是以捆成粽子的姿势,对方根本没有给她解开的意图。 她从直升机上看到不远处站着的,还有他身边那个又嫩又小的女孩子,明明就比她任性骄纵多了,一副只能靠着男人生存的模样,除了比她更漂亮,还有什么地方能胜过她呢? 巴尔玛虽然可怕,但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就算身在危险,也是甜蜜的吧? 就在她尽情幻想中,耳畔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462.第三十八片龙鳞(三) 第三十八片龙鳞(三) 子弹不是冲来的, 而是冲玲珑来的。 他叼着雪茄,跟属下在交代事情, 准备之后带她去吃饭, 面对暗杀这种事,遭遇的实在太多,根本不放在心上。这回送个千金大小姐回h国, 本身也是不具备什么风险性的买卖, 可谁也想不到会有人伏击,且不是针对他, 是针对玲珑。 “龙龙!” 的反应已经足够快,然而还是没有玲珑快。她侧了下|身子,子弹便擦边而过, 陷入不远处的另一架直升机机身。今天的风有些大,吹起她乌黑的长发,她慢慢转过头, 看向子弹飞来的方向, 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来——居然有人想要杀她这样一个无辜又弱小的小可爱??? 她心眼向来小, 容不得他人对自己有丝毫不敬, 今天这样无缘无故要杀她, 玲珑能高兴才怪。她跳下栏杆, 以极为惊人的速度冲了出去,心下一惊, “回来!” 她哪里会听他的? 身为雇佣兵组织首领, 的身手自然也不差, 玲珑经过他身边时被他一把握住胳膊拽回来,“不许过去!” 她这回拿不敢置信的眼神看他了:“你拦我?有人要杀我,我去抓他,你还拦我?” 捏着她软嫩的脸蛋,狠狠亲了一口,“在这等着。” 说完他就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在玲珑视线中,大约两分钟过后,他拎着个穿着黑色迷彩服的人过来,毫不留情地丢到地上。玲珑才发现,这个开枪袭击自己的,是个女人。 她眯起眼睛,一脚踢了过去,专门踢在女人最脆弱的小腹,女人瞬间疼得蜷缩起来。玲珑正要说话,却发现女人正在用仇恨的眼神瞪视——?! “原来又是你的桃花债?!”玲珑气得握起拳头要捶他,“你害我被人打!” 捏住她软绵绵没什么力气的小拳头,皱起眉头:“什么叫‘又’?” “直升机上那个啊!”她愤愤地指了过去,“人类心里在想什么可瞒不过我!” 用大掌将她的小拳头包裹在掌心,解释道:“这位可不是什么桃花债,你还记得那个被我大卸八块拿去喂鱼的人吗?这是他妹妹。” “你杀了我哥!”女人抬起头,用仇恨的目光盯着他,“我不会放过你、决不会放过你的!我要你为我哥偿命!” “你可算了吧。你恨他,那为什么要杀我?!” “失去最爱的人的滋味,我也要他尝一尝!” 玲珑撇嘴,突然把手从的掌心抽出来,摸出了的枪,扭头问他:“我打她一枪,看她自己有没有本事躲,可以吧?” 其实她做什么事哪里需要他同意,只不过是要他表明效忠于她。 吐出一个烟圈:“你开心就行。” 他真心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弯起,看得出对地上的女人是丝毫不在意。玲珑便拿脚尖踢踢地上的女人:“喂,我给你十秒的时间逃跑,十秒后,你就对天祈祷我没什么准头吧。” 女人从地上爬起来,先是看了一眼,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咬咬牙,转身就跑。 “砰”! 女人应声跪倒在地,狠狠抓住右手手腕,剧痛使得她几乎要昏厥过去,可她不能。她知道,一旦在这个地方昏倒,就活不成了。 咬着雪茄夸赞:“枪法不错。” 玲珑切了一声,用力捶他一下:“我可跟你说清楚,你的麻烦,以后如果还找上我,别怪我直接把你给解决了,一劳永逸。” 他大笑着揽住她,重重地吻下来,亲得那叫一个热烈痴迷,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热吻,直叫直升机里的大小姐看直了眼,这跟她想象中的浪漫爱情故事画风完全不一样啊!不管是那枚子弹还是躲避子弹的能力,亦或者是对那个袭击者的残酷……都是自己完全不能想象的另外一个世界。 “那不一定。”这一点就很诚实,“想杀我的人太多了,但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呵。”他保护她,“要不是我自己躲得快,我的命都没了。” “反应很快,不愧是我女人。” 玲珑气得踩他一脚,“我不跟你玩了,我要去吃饭了!” 他搂住她细细的腰肢,被踩的龇牙咧嘴也眼带笑意,“一起。” 吃完饭他要锻炼,玲珑就在健身室打游戏,脱去上身衣物,浑身上下只剩一条长裤,肌肉精壮结实,力量感十足,等玲珑从游戏里抬起头看他,他正在单手两指做俯卧撑,豆大的汗珠顺着背部完美漂亮的肌理一点点滑落,十分诱人。 玲珑觉得他是在勾引她。 她拿着游戏机靠近,跳在了的背上,翘起二郎腿坐着,双脚离地:“锻炼的这么不认真,给你增加点难度。” 然而她并不重,他听了这句话也只是回头,薄唇微勾:“做到了,有什么奖励?” “做了9999个的话,我可以考虑,不管你身边出现什么危险的敌人,都勉为其难不抛弃你。” 这可真是个大好的条件,很满意,玲珑拍着小手给他计数,他虽然在流汗,但那只是因为巨大的运动量,9999个单手二指俯卧撑,背上还坐了个人,他也只是出汗而已,面色微微有些潮红,除此之外,就连呼吸都很平稳。 “你好厉害啊!”玲珑弯腰拍他的头,顺势在结实的背部摸了一把,除却伤疤造成的不平整以外,肌肉散发着热度与力量,她喜欢得很。“人类的体能达到你这个地步,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 他做完了俯卧撑,仍旧让她坐在他背上,“我厉害的地方还有很多,你可以慢慢了解。” 她笑出声来,明明先前因为被袭击很不开心,这会儿又高高兴兴的了,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丝毫不让人觉得难以忍受,跟真正骄纵的千金大小姐可谓是天差地别。 也发出低沉的笑声,他甚至带了几分宠溺:“要继续坐在我身上吗?” 玲珑的回答是跳下来,“不啦,我又饿了,我想吃蛋糕跟冰淇淋。” “你怎么就知道吃啊?” 她嘟嘴踹他一脚,又飞快跑回自己原本的位置上继续打游戏,然后朝他做鬼脸:“因为我怎么吃也不会长胖,身材不会走样,永远都不知道赘肉是什么,不像你,不好好管理根本就不讨人喜欢。” 他站起来,扭了下脖子,慢慢朝她走近:“哦,是吗?” “是!” 于是玲珑就被扑倒在健身室的瑜伽垫上,这间健身室专用,不会有别人来。他身上汗水未消,可这汗味并不难闻,玲珑眨着水汪汪的眼睛看他,白嫩的肌肤与他的蹭在一起,一个冰凉一个灼热,刺激强烈。两人都轻微哆嗦了下,她提出蛋糕冰淇淋翻倍的条件才肯在这里玩,思考了几秒钟,同意了。 等他们从健身室出来,都是一身大汗,玲珑叫抱在手上,她软绵绵地依偎着他的胸膛,嘟哝:“哪有人报仇报的那么缠绵悱恻的,哪里是报仇啊,调情还差不多,怕不是这么多女人你就对她印象最深哦,否则怎么不把她给解决了?以你的能力很轻松的吧?随便派出去一个人,她哪里还能蹦跶?呵,男人,大猪蹄子。” 反应过来,经过一番酣畅淋漓的亲密,她居然还在在意之前那个女人! 他忍不住想笑,“我答应过她的哥哥,不会杀她。” 玲珑有点搞不懂他们三人的爱恨情仇了:“怎么,你跟她哥之前是对为世俗所不容的爱人,但是你不好意思承认就把她哥给杀了所以人家妹妹才恨你?” 慢条斯理道:“我要是喜欢男人,根本没必要隐瞒。” “那你为什么还留着她?” “龙龙,你仿佛很想要了解我的过去。女人想要了解一个男人,原因是什么?” 玲珑突然捂嘴做作地娇笑:“我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嗯?” 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来。 “其实我是个人妖,刚做变性手术没几年,你看是不是跟真正的女人没区别?” 快要被她笑死:“没关系,我中意你,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是人妖也无所谓。” “啧。” “我跟她的哥哥,你可以叫他x……” “你们干嘛都要叫什么x,怎么不拿b当代号?他叫s你叫b。” :…… “那也太不酷了吧?” 玲珑撇撇嘴:“哼哼。” “总之呢,我和x从小就出生在距离库赞王国很近且非常乱的小镇,那里是雇佣兵的天堂,大家都遵守着强者为尊的法则。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作为雇佣兵接任务赚钱,带领我们长大的师父会从中抽取一部分佣金,雇佣兵们各自为伍,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直到……有人想要打破这个规则。” “x?” “他实在是个愚蠢又自以为是的人,做出许多蠢事,惹怒了许多人,如果不是师父要保他,他早就死了。但就是这么一个人……”轻笑,“反手杀了师父,还想要我的命,我身上的伤就是他留下的,不过作为回报,我把他大卸八块,丢到海里喂鱼了。” 贪婪的人不值得信任,也活不长久。 “嗯……”玲珑用食指敲着自己下巴,“听起来很一无是处的人,你为什么要答应他不杀他妹妹?” “毕竟从小一起长大,买卖不成仁义在,我看起来不像是重情重义的人么?” 他捏了把她肉肉的小屁股,玲珑抖了一下,鼻子小小抽动,“像。” 她看得上他,也是因为他灵魂的纯净与强大。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做着这样危险的职业,沾染了如此多的鲜血,灵魂却仍然鲜活干净——这比那些温室里的美丽灵魂更加难得。 没想到自己的形象在玲珑心中是这样的高,他还以为在她心里他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除了有钱英俊器大活好之外一无所有呢。“放心,有了你的话,肯定就不会让她这么烦了。” 说完又勾起嘴角,“你那一枪,彻底废了她的右手,我看她不像是那种废了右手就会有毅力去练左手的人。” “你觉得我太凶了吗?” “凶?你凶巴巴的样子也很可爱。不过我可不觉得你凶,在这片土地上讨生活,就是得凶、得睚眦必报,才不会有人敢招惹。”看着怀里眨巴着一双清澈大眼睛的小姑娘,喜欢的不得了,比他曾经最追逐、最热爱的刀和钱还要让他热血沸腾,口干舌燥。“那一枪你要是没躲开,我救下你,那是我的幸运,你那一枪,她躲不躲得开,就是她的事情了,跟你是否受到伤害无关。” 玲珑很高兴地想亲他,但被他抱在手上又有点艰难,便抱怨道:“你太高了,你可不可以低下头,让我亲亲你?” “啊抱歉,我很乐意。” 他做了许久训练,两人还滚了好几遍健身室的瑜伽垫,此时此刻手里捧着她,他却还有力气。稳稳地抱着,低头亲下来,就在房间门口,甚至都来不及进去。 以至于前来寻找首领的雇佣兵们全体安静,等待他们亲完,然后两人没一个害羞的,仿佛他们最多余。 “……你说什么?” 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没听错吧?” 洗完澡裹着浴巾出来的玲珑笑弯了腰,“你没听错,大小姐家赖账了哈哈哈哈——” “穿的这么少出来,是想被我揍屁股吗?” 在场的男性雇佣兵们齐齐低下头不敢去看,只是两条细长白嫩的腿儿太过惹眼,她还在他们面前走了一圈,直接坐在床上擦头发,浴巾低的都要掉下去了。虽然很能欣赏她的性感与美丽,但并不代表他愿意真的与人共享,伸手拿起被子把她裹起来,活活裹成一只蚕宝宝放在膝上。匪夷所思:“他们是不知道在跟谁打交道吗?” “西丽正在等待您的指示。” 嗤笑:“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既然不愿意付钱,那么就把人再带回来好了。” 玲珑试探着挣扎一下,就被抱得更紧,雇佣兵们又说了几件事,她没兴趣,全副心神都放在跟作斗争上。偏偏这人能一心二用,一边听下属说话一边镇压她,等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他就用了然的目光凝视她,片刻后:“……想笑就笑。” 她还真不气地大笑,只可惜被裹成蚕宝宝,否则她非一边狂笑一边拍他胸膛:“你还跟我说你有多厉害,你们的组织多有钱,多让人闻风丧胆,结果人家都敢赖账不给钱了!你就是这么厉害的吗?!啊哈哈——” 笑得太嚣张太气人,决定换种方式让她说不出话来,低头狠狠亲下去。 最初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人试探着赖账或是与他讨价还价,只是那些人都聪明得很,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不能惹,像是那位大小姐父亲这种……只能说一句不知者无畏。 结果直到结束,她都很过分地在嘲笑他。 决定,让那位大小姐更惨一点。 本来该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不知道珍惜,就回到原点好了。 第二天他带玲珑出去冲浪回来,她正兴高采烈地跟他说大海的有趣之处,就看到酒店大厅有人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见到他们回来,立刻冲了过来,为首的中年男子老泪纵横:“先生!先生!我们愿意付钱!我们愿意付钱!求求你,把小女还回来吧!她今年才二十岁,大学都还没毕业,她还是个孩子啊!” 跟在他身边的则是个一米七出头的年轻男人,长得倒是不错,挺精神的,就是看着的眼神不太友好,似是强压着怒火却又不得不低头,于是极度不服气。 今天陪着玲珑冲浪,还进行了深海潜行,在沙滩上玩了许久,因此他今日穿了色彩鲜艳的大裤衩与花花绿绿的t恤,头发略微长长了一点,湿漉漉的不羁垂在英俊的面容上。这样的,看起来不像是臭名昭著只认钱的雇佣兵首领,反倒像是拍海报的电影明星。 戾气小了很多,眼神也比平日柔和,否则换作平日里的作风气势,这一米七的小个子哪里敢用这样的眼神瞪他。 “愿意付钱了啊。”勾起嘴角,接过酒店经理递过的毛巾,先是给玲珑擦了擦粉润的小脸蛋,她脸颊上有些沙粒,显得很是可爱。“那怎么办,我不想要了。” “不过呢,我可以给你们指一条明路。”他打了个响指,“今天晚上,地下交易所重开,只要愿意付钱,弄到一张邀请函,那么,你们就可以成为嘉宾,在那里,只要有钱,什么都买得到,当然也包括你的女儿。” “邀请函的价格是之前价格的四倍,我想你们很愿意支付的,是吗?” 本来救人的价格便高的令人咋舌,后面由于大小姐让觉得烦又翻了一番,这还不算在地下交易所拍下她的价钱,这样一笔天文数字,也怨不得她的家人想赖账。许多人先是惜命,当命安全了,就开始舍不得钱,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 然后现在,他们将因为赖账的行为,花比之前更多的钱,甚至倾家荡产。 中年男子后悔极了!他就不该听儿子的,真觉得这些雇佣兵天高皇帝远根本没法问他们要钱追债,再说了,这在h国是违法的,他们只要报警,那就万事安全。谁知道雇佣兵不跟他们废话,直接就把女儿又劫走丢回了巴尔玛,甚至重新塞进了地下交易所的笼子里! 之前女儿在巴尔玛走失,中年男人焦急不已,他联络了大使馆与警方,然而在巴尔玛,送入地下交易所的货物,就算来头再大,也不可能轻而易举被带走。 在这时候,他有一位老友,悄悄向他透露了有关这个神秘雇佣兵组织的事。他便带着不安与惶恐联络了他们,也成功救回了女儿。 可这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哪怕是他们家也没法完全舍得,儿子便建议终止交易,而他一时鬼迷心窍,贪婪占了上风,竟然答应了! 现在后悔都晚了! 最终,中年男子一脸灰败地买下了手中的邀请函,这一回他可没有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资格了。 拿着手里的卡,贴着玲珑的小脸蛋,亲昵地蹭一蹭:“给我们龙龙买小裙子。” “你可真会做生意,下回要是再有交易,他们可不敢说话不算话了。” 露出略带得意的笑,深邃的眼眸里透着自信与张扬,“那晚上,要不要去看看,他们出得起多少钱?” “好啊!”玲珑先是拍手,然后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啊,我去的话没问题吗?” “能有什么问题,难道……你愿意承认是你偷了那枚‘巴尔玛的灵魂’?” 这个玲珑是坚决否认的,她一定要把那颗亮晶晶的钻石带回荒海,镶嵌在她又大又漂亮又舒服的珊瑚床上,只要想想到时候化出原形在床上翻滚的快乐,她就坚决不会把钻石交出来让他拿去卖钱! “我可不是什么小偷,我是良民。” “嗯,良民。”他低头撞了下她的额头,“龙龙这么柔弱可爱,怎么会做小偷呢,是不是?” “对!” 还真好意思承认! 搂着她笑出声。“老子女人,够味儿!” 这一回再次进入地下交易所,玲珑不需要伪装了,但她今天一反常态没有穿平时很喜欢的小裙子,而是穿了一件很可爱的牛仔背带裤,这样看起来就更小了,跟站一起,不像情人倒像父女。 他两手捏她粉嫩小脸蛋:“穿的这么嫩,做什么呢?”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穿的这么嫩,我才十二岁呢!” 不得不提醒她:“上一次你说你是十三岁。” “女人当然都希望自己越来越年轻,你管我,我明天就十一岁了!” 他被逗得笑个不停,直笑的玲珑不高兴地攥起拳头想揍他,“好好好,我错了,你嫩,你嫩,是我老了,我不水灵了。” 玲珑鼓起腮帮子,这人全身都硬邦邦的掐不动,不过没关系,她有的是法子治他。 463.第三十八片龙鳞(四) 第三十八片龙鳞(四) 看着玲珑伸手在背带裤前面的大口袋里摸啊摸了老半天, “找什么呢?” 她看了他一眼,摸出两个带着坠饰的发圈, 一个是草莓一个是菠萝, 把披散下来微微卷起的长发分开,迅速扎了个双马尾。 好了,现在看起来就更小了, 他捞她朝腿上坐, 那简直慈祥的像爸爸抱闺女。她很乖地坐在他腿上,瞧起来又软又可爱, 大眼睛眨呀眨的,平日她出门很喜欢化妆,今天兴许是因为穿背带裤的缘故, 素面朝天,只涂了一层润唇膏,小嘴水润润, 在这龙盘虎踞的危险地下交易所, 她简直像是只误入歧途的小猫, 稚嫩的令人惊奇。 撸了一把她的马尾, 半点儿也没有老牛啃嫩草的自觉, 而是捧住她的小脸蛋用力亲了一口:“真可爱。” 玲珑把他的手拍到一边:“不要动手动脚哦, 小心被人误认为是变态。” “那倒是无所谓。”笑声低沉,“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你怎么知道我不嫌弃, 我明明就嫌弃死了。” “嫌弃啊?那还抱的这么紧?说好明天去烤肉, 我看你是没兴趣了, 那就改天——” “啊啊啊不要,就只有一丢丢的嫌弃,一丢丢。” 两人在一起打情骂俏你来我往,也不觉得腻味得慌,偏偏身边的雇佣兵们也没察觉有哪里不对,反正这两个人,好像不管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包括亲亲抱抱举高高。 至于这位龙小姐究竟是不是毫无自保能力的柔弱小奶猫,那天在直升机场看过她利落躲枪子又反杀的人,恐怕都不会赞同。 越是看起来柔弱且幼小,爆发出强大力量时才越让人忌惮,因为你不知道她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就好像今天晚上的地下交易所,这里并不禁止人携带女伴,可每一个进入这里的女人都避免不了紧张害怕,她们化着艳丽的妆容,穿着华贵的礼服,却无法控制心底的惴惴不安。 然而这个看起来很小的少女,却能跟令人闻风丧胆的雇佣兵首领谈笑风生,甚至敢去扯他的耳朵。 他们在贵宾席,以四倍价格卖出去的那张邀请函却是普通席位的,贵宾席地势好视线佳,这里就是再怎么亲热也不必担心会被围观,玲珑坐在腿上之前就发现了那对来自h国的父子,他们满面愁容,和其他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大部分人来这里是寻欢作乐的,也有些人是为了进行一些明面上不怎么被允许的交易,玲珑跟则是来看戏,对于得罪过自己,试图挑战自己权威的人,向来不吝于让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 按照规定,以货物价值决定出场拍卖顺序。贵宾们人手一份清单,他们在等待自己心目中的猎物。 女孩这回比起上一回更加害怕了,她看起来完全失去了被父亲与兄长纵容出来的骄傲与任性。她应该是吃足了苦头,半倒在笼子里一动不动,脖子上的项圈闪耀着绿色的光芒。 “如果她试图逃走,或者是与不必要的人接触,项圈就会变成红色,除了发出警报以外,还可以将货物击倒。当然,这并不会伤害到她的身体,毕竟要保持完美才能卖得出好价钱。” 玲珑一边听跟自己科普,一边看不远处席位上那对父子。 这时候,女孩的拍卖开始了。 黑发黑眼的漂亮女孩总是很抢手,不一会儿就叫出了七百万库赞币的高价。值得一提的是,一库赞币等于十h币。而价钱还在稳健上升,玲珑清楚地看到那对父子额头已经是冷汗涔涔。 当价格叫到一千三百万库赞币的时候,终于,没有人再继续争了。聪明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并没有这样高的价值,再说了,只要有市场,早晚会有更多更好的货物,为了这么一个上头并不值得。 然而就在这时,让人掀开了他们这边贵宾席的帘幔,叫出了两千万库赞币的高价。 玲珑立刻就明白他想做什么,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他们的座位正对女孩的父兄,很快双方彼此看见,云淡风轻,玲珑晃悠着小腿儿啃一只红通通香喷喷的苹果,一个眼神都不给。 别人到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再去继续竞拍了,但女孩的父亲和哥哥怎么能一样?就见中年男人颤抖着手,输入了两千一百万库赞币的价格。 薄唇微勾,弧度危险且迷人,他慢条斯理地又加了价,并且直接将价格加到了三千万库赞币。 玲珑捏捏他的脸:“不要玩脱了啊,他们家有这么多钱么?” “把房子车子首饰什么的都卖掉的话,应该差不多也能凑齐。”摊摊手,“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觉得很好玩罢了。” 女孩在笼子里泪流满面,看着自己的父亲跟哥哥因为一时贪念就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他们家的确是有钱,在h国也可以说是很出名的,可三个亿h币……甚至价格还在继续上升! 这时候整个交易会所都陷入了奇妙的疑惑之中,这别人盯着个女人拍倒是能理解,为什么也会这么上头?这笼子里的女人有那么重要吗,居然能价值三千万库赞币? 开口了,没人敢跟他抢,除了女孩的父亲。 当中年男人已经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眼看就要昏倒时,主持人又大声报出了最后给出的数字:“五千万库赞币!” 全场哗然。 中年男人呼吸剧烈,几乎无法克制自己,他咬紧了牙,“六千万!” 嗤笑,“你看,这不还是挺狠得下心?怎么付佣金的时候不这么大方呢?” 如果当初付尾款的时候干脆利落多好,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在中年男人紧张又恐惧的视线下,没有再次拿起牌子,于是他便以六千万库赞币——即六亿h币的价格,拍下了自己的女儿。而之前,满打满算,他付给的佣金加在一起也不到一千万库赞币。 对来说,这只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插曲,他这段时间很闲,可以陪自己女人到处玩,时间是宝贵的,他并不是很喜欢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他们一般不会因为耽误了他的时间感到愧疚,也不会付给他钱,反倒是会给他找麻烦。 就比如说这个跟踪他们的女人。 玲珑让他牵着手,她今天也是很可爱的双马尾,两个发圈上是颜色不同的毛球球,阳光下显得毛茸茸的,可爱极了。白t恤加短裤还有软底凉鞋,就像是个出来玩的高中女生。 拦住他们的是那个地下交易所的女孩儿。现在她已经不能被称为大小姐了,很明显,因为她自己的缘故,他们家即将破产,地下交易所的钱可不能拖欠,相比较会仁慈地给你活命机会的雇佣兵,地下交易所那些恶名显著的家伙,可不会因为你长得美就手下留情。 给完钱才能离开巴尔玛,否则就留下全家的性命,一个都不能少。 短时间内,就算能筹到六千万库赞币,也得卖房卖车卖首饰,换算成现金后还要再去银行兑换,地下交易所只收库赞币。这么庞大的数字少说也得好几天,因此这几个h国人被限制不能离开这里。他们没有了钱,连高级酒店都住不了,只能住平价旅馆。 巴尔玛的平价旅馆,盗贼横生,你根本不知道你今天会遭遇什么。 “……我!我哥哥跟爹地知道错了,拜托你不要再为难我们了!我们现在真的只想回家过日子,再也不敢跟你作对了!” 女孩子哭着说。 带着玲珑出来玩,当然要二人世界,不需要任何电灯泡。 不过面对女性,他的态度向来还不错,虽然不怎么爱搭理,但容忍度总比对着男性高一点。“我为难你们了吗?” 他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他不是那个被拖欠佣金的可怜虫吗?世人皆知雇佣兵有多么爱钱,偏偏他们家人就敢赖账,这不是证明他们厉害得很,是在主动挑衅吗?于是他选择让一切回归原点,这有什么不对?他已经相当仁慈了,至少他们还能喘气。 “那天晚上!你一直跟我爹地竞拍——” “不可以吗?”玲珑歪着脑袋问,“有钱,不能拍东西吗?那里是地下交易所,又不是跳蚤市场。” “可是!如果你没有的话,我们分明就可以——” “就可以小小破财然后继续当快乐的有钱人。”打断她,眼角眉梢满是戾气,“老子为什么要成全你们?” 女孩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泪珠一颗一颗掉下来。她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从地下交易所出来之后,她就跟父亲兄长住到了平价旅馆,先不说有多么简陋,她甚至开门回房时看到有个人影从自己房间掠过,又从窗户跳了出去!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包里的值钱东西都不见了! 她这辈子都没过过这么难受的日子! 464.第三十八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造的孽。仗着得侯爷的宠爱, 早就将自己视为这侯府的主人了,虽然暂时还要在夫人手下忍气吞声, 可早晚有一日, 她会光明正大的站在侯爷身边。本来一切都按照她预期的发展,可谁想到,夫人突然性情大变, 对自己不再信任, 初芷又不敢去试探——万一夫人真的知道了,她将一切捅出来, 那不是自个儿送死么! 现在夫人愿意阴阳怪气的惩罚她,她咬咬牙也就忍了,待到侯爷回府, 她定会求侯爷做主。横竖只是忍一时之辱,她能撑住。 初芷在房里思绪万千,玲珑可完全不在意, 她忙着吃, 怎么会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初芷这样的人身上。腿都成那副模样了竟然还想着翻身, 想得倒是好。 “初霜啊。” “奴婢在。” 初芷在的时候是不怎么做事的, 等着被伺候, 活似自己真是什么千金小姐。真正照料侯夫人衣食起居的, 从来都是初霜等几个大丫鬟,眼下初芷被夫人厌恶, 她们才算是真的出头。其实过去初霜等人也觉得不妥, 她们这些婢子是从小被相府买下进行专门的调|教与训练, 确认她们能够伺候贵人了,才让她们正式出师。 可你看初芷,她哪里有婢子的模样?那仪态那身段,活脱脱就是匹妖妖娆娆的瘦马,跟大户人家专门媚主的小妾无异。小姐嫁入侯府成了夫人后,初霜就觉得初芷瞧侯爷的眼神不大对,可她又不敢同夫人讲,夫人把初芷视为姐妹,不许人说一句坏话。好在如今夫人醒悟,将初芷赶出了房。现在初芷住在下人房,想和侯爷幽会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初芷如今怎样了?” “回夫人,下人房阴冷难耐,奴婢问了与初芷同房的小丫头,她们说初芷的腿快要冻坏了。”本就伤痕累累,又被寒气侵蚀,再加上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治疗,怕是要落下病根了。 “是吗,那可真是惹人怜惜啊。”玲珑心软的叹了口气,“我想起过往一起长大,见她这样,总是有些于心不忍。” 初霜一听,“夫人……” “罢了罢了,还是叫大夫去给看看吧,好好个美人儿,若是这样叫我折腾死了,我还不得内疚一辈子?”玲珑唱作俱佳的表演着。“去,请城东的文大夫来。” 初霜不敢反驳,立刻差人去请文大夫。 这位文大夫医术卓绝,唯独有个缺钱,没什么医德。只要给了足够的银子,什么手脚都敢做。他跪在地上给夫人见礼,战战兢兢的起身后,却发觉这位貌美的夫人格外温和好说话。“文大夫不必惊慌,想必今日请你来的目的,下人应该同你说了吧?” “回夫人,说了说了。” “来啊。” 初雪立刻捧上一个被锦布盖起来的托盘,玲珑慢条斯理地将锦布掀开,满满一托盘的金子明晃晃金灿灿,闪瞎了文大夫的眼。他贪婪又饥渴的盯着那些金子,咽了口唾沫:“夫、夫人有什么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文大夫这就言重了,我不过是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事儿能叫您赴汤蹈火呀。”玲珑掩嘴娇笑。“不过我还真有件小事儿,得请文大夫帮个忙。” “夫人请讲,请讲。”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敢干。 “我呢,身边有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这婢子呀,最近手脚不大干净,我一时来气,便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会儿,这寒气侵蚀,一连好几天没能下得来床。我这人呢,又最是心软,念着过往的情分,才请医术出众的文大夫来帮忙看看。”说着,玲珑又发出一声忧伤的叹息。“文大夫最是聪明,想必能明白我的意思,对吧?” 文大夫连连点头,“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夫人放心,小的办事最为利落,定能叫夫人满意。” “那就好,去吧。” 心思最为细腻的初霜已经懂了夫人的意思,再看玲珑的眼神就不由得带了些敬畏。从前的夫人为人和善,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如今却大不相同,难道是初芷的心思暴露了,叫夫人不悦了?这些初霜不得而知,她只知道,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忠诚地伺候,否则一旦有二心,夫人再不会像过去那样好说话了。 文大夫给初芷看完诊,留下方子跟药膏,喜滋滋的领了金子走了。初芷见夫人尚肯为自己找大夫,心里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觉得夫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同侯爷的事,眼下最重要的是先将腿养好,否则没了这一身细如白瓷的肌肤,拿什么留住侯爷的心呢?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文大夫的药膏抹了,药也喝了,腿的确是很快就不疼了,可膝盖那两处地方简直变成了两坨烂肉,不仅如此,一走起路便不由自主的一瘸一拐,稍微走快点便要踉跄,这是寒气入骨,治不好了! 不行,这怎么可以!绝不能这样!初芷急的快疯了,她拿出私房钱,悄悄请大夫看了一回,大夫却说她用了虎狼之药,如今尚能行走已是万幸,治不好了! 虎狼之药……什么虎狼之药?! 初芷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文大夫。文大夫是夫人叫来的,也就是说,是夫人要害她! 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现在初芷也必须承认,夫人什么都知道了,夫人这是要教训她,她在这侯府待不下去了!侯爷……她得去找侯爷,一定得去找侯爷,只有侯爷能救她! 可自打她搬进下人房,夫人又不要她在身边伺候,见到侯爷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如今府里人人都恨不得过来踩她一脚,又哪里会有人帮她! 那边初芷火急火燎,玲珑仍旧悠闲自在的过着她奢华舒服的日子。晚上没人没她点加料的安神香,睡觉都比过往更熟了,而且因为浅眠,非常容易惊醒。永安侯数次想要半夜去见初芷,结果都“不小心”吵醒了妻子,白日他又要去当差,其实也抽不出多少时间来,久而久之,他竟是快一个月不曾见过初芷了。 这日他心中着实是惦念,便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道:“许久不见初芷,她的伤可好了?” 玲珑正在让初霜为自己更衣,听闻,似笑非笑道:“侯爷怎地突然问起一个下人来了,我都没想着,侯爷倒是想着呢。” 永安侯笑道:“只是随口问问,往日你们二人总是形影不离,近些日子没见着初芷,夫人竟然也适应了?” “有什么不适应的,不过一个婢子而已,离了她难不成我还不活了?”玲珑语带嘲讽,只是这嘲讽很快便消散了,化作娇态。“侯爷可不要在我面前提其它女子,就算是初芷,我也会吃醋的,难道她比我还好么?” 最近这段时间,永安侯几乎连命都要扑到她身上,本有些刻板呆滞的木头美人妻子突然变得热情娇媚,他自然也是喜欢的,更何况玲珑的确生了一副绝美的容貌。眼下见娇妻嗔怪,立刻道:“自然比不上你,这世上谁也比不上我的爱妻。” “侯爷嘴儿真甜。”玲珑笑弯了一双美目,“好啦,侯爷快些出门去吧,可别迟到了。” 永安侯一走,玲珑面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目睹这一切的初霜只觉得打心底发毛,脊背上油然而生一股寒气。她赶紧低下头,老老实实地伺候夫人梳洗,较之往日更加小心谨慎。 夫人……似乎真的和从前不一样了,看着跟侯爷鹣鲽情深夫妻和鸣,却对侯爷并无几分真心。那双眼睛里的凉薄冷淡,令人见之胆寒。 第一片龙鳞(四)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465.第三十八片龙鳞(六) 第三十八片龙鳞(六) 一开始吸引与会人员的是金丝雀的美貌, 后来吸引他们的则是咔嚓咔嚓的嗑瓜子声——是的, 在举办方慷慨陈词口沫横飞的情况下, 她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把瓜子嗑起来,最可气的是居然还伸出手掌让她把瓜子皮放他手上!这看起来也太掉价了!他可是!那个臭名昭著、让人闻风丧胆的! 最凶残的大坏蛋!眼里只有钱的势利鬼! 他居然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里圈着个小姑娘伸手给她吐瓜子皮!!! 说实在的,这些人担心的事情对来说并不算什么问题, 雇佣兵四海为家, 巴尔玛如果沦陷, 他们自然会去到下一个城市,并不是只有这里才是温床。因此对于巴尔玛政权,他毫无插手的打算。 但架不住有人找死。 今天的会议在巴尔玛市政府举行,汇聚了各个方面的势力,谁也想不到那批新的外来者会有硬闯进来的胆量, 而市政府的士兵们不堪一击。会议还没有讨论出个结果, 会议厅的大门就被轰开, 一批人闯了进来。 外来者来势汹汹,完全不将巴尔玛的本土势力放在眼中,他们既然敢来, 就是存了争个头破血流的心,不知道这算是勇敢还是愚蠢呢? 大概是无知者无畏吧。 这么一场闹剧着实没意思, 玲珑带出来的瓜子都嗑完了。觉得怀里的小姑娘来回转动坐不下去,便决定先行离开,反正本来他也只打算走个过场。巴尔玛究竟由谁来掌权跟他没关系, 他也不在意。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会遭遇什么, 又发生了怎样不公正不幸福的事, 他更不在乎。 雇佣兵心如磐石,坚不可摧。 奈何这一圈男人里,娇小柔弱又漂亮的仿佛明珠的玲珑实在是太过显眼,几乎是一进来,外来者们就看见了她。她坐在那一群身着军装的雇佣兵里格格不入,好似一堆石头里的琉璃,脆弱又美丽。 没有什么比掠夺美丽的女人更能证明男人的强大了。 “喂,你可以走,那个女人,留下来。” 慢吞吞地抬起眼,“啊?” 他声音低沉且危险,熟知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发怒的前兆。并不是个易怒的人,可他一旦发怒,不杀戮到怒气消弭决不会停下,哪怕是跟随他多年的雇佣兵也会畏惧紧张。就像是现在,除了外来者们,其他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雇佣兵组织在巴尔玛是最特别的存在。他们不拉帮结派,不接受任何一方的示好,也不偏心任何一方,一开始还有人打过他们的主意,在领教了雇佣兵们的残酷与彪悍之后,没有人再敢动不该有的心思,雇佣兵组织便成了巴尔玛最特别的势力。没有人会想要得罪他们,因为只要付得起钱,雇佣兵什么都能为他们做到。 最最危险的那个男人,代号。 没有知道他的真名与国籍,只知道这是个凶悍又不容违抗的男人,强大又危险,没有人想要和他作对。 可外来者们并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来参加会议都要带一只美丽金丝雀的男人不可能厉害到哪里去,怕不是库赞王国那些愚蠢的皇族,新势力占据政权,他们还在为一个贵族能娶多少个小老婆而发起愚蠢的争吵。 “那个女人。” 说话的是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男子,他操着一口l国口音浓厚的官方话,眼睛则盯着玲珑雪白的肌肤与娇嫩的小脸蛋。他最喜欢这样黑头发黑眼睛却白的出奇的女孩子,手下走生意的时候,手头要是有这样的极品,必然是要先献给他品尝一番的。 玲珑右手食指指着自己:“我啊?” 她又冲笑:“这家伙倒是挺有眼光。” 勾起一边薄唇,眼神阴鸷,“啊,是很有眼光。” “去把人给我带过来!”黑皮肤男人如是说。 雇佣兵们笔直地站着,没有首领的命令谁都不会动,从他们身上散发出不容靠近的气势,熟知这帮雇佣兵德性的人都开始默默朝后退,感觉今天的会议也就到此为止了,其实大家早就知道雇佣兵组织不可能插手外来者这件事,不过还是将请了过来,为的是表明自己尊重和畏惧他的态度。但是现在…… 居然有胆子去挑衅穷凶极恶眼里只有钱的,还想要得到的女人,这可真是不怕死。 惹恼了,这些外来者也别想活着出去了。 他们只要待在一边安安静静看着就好,还是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躲一下,比如桌子底什么的,免得待会儿打起来殃及池鱼,要知道这次会议前来参加的大部分都是有权有势的人,虽然有保镖在,但谁也不想少块肉不是? 有两个男人朝玲珑走近,许多人都看着这只美丽的小小金丝雀,觉得她应该要害怕与哭泣了,因为她看起来实在是太过娇小可怜,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需要精心的抚育与照顾才能开得灿烂美满,承受不起一丝风浪。 谁也没有想过她会是雇佣兵组织的一员——拜托看看那些女性雇佣兵,她们也许在力道上与男性稍有欠缺,却有着结实的肌肉与极快的速度技巧,看起来就相当不好惹,可这只小小金丝雀,脸蛋上甚至隐约还有一丝婴儿肥,仿佛尚未长成,活脱脱一副少女模样,在场的任何一个成年男人都可以轻松地制住她。 但是…… 两个男人刚刚靠近,就被那只幼小可爱的金丝雀踹飞出去。 一点都不夸张! 是真的飞了出去! 众人僵硬地把视线停留在空中那条细白的美腿上,玲珑啊了一声,放下腿,拍了拍裙摆:“忘了今天的裙子有点短,呼呼,差点走光。喂,你们什么都没看到的,对吧?” 轻笑,情绪不是那么高涨:“他们当然什么都没看到,诸位,是吧?” “……是是是!我们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看到!” “没看到没看到——” 在座的人疯狂摇头撇清,谁叫小金丝雀的动作太过行云流水,踹的又狠又漂亮,真没办法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所以她穿的很可爱的白底带草莓的小胖次……他们都看到了! 再瞧那想挖了所有人眼珠子的凶狠表情,还是赶紧忘了那白底草莓的小胖次吧,活命重要!这个无法无天又嚣张任性的,可不会顾及他们是不是什么贵族什么新势力,背后又有什么人撑腰,他发怒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玲珑踹完人又很乖巧地朝伸出了手,被他一只手就捞到了臂弯上,她搂着他的脖子叹气:“下次别让这样的人靠近我,打又不能打,长得还丑,我的眼睛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瞥了她一眼:“下回踹人之前,别穿这么短的裙子。” 说着,伸出另一只空着的手。 一名雇佣兵将刀送了上来。 玲珑好奇地打量着这把看起来很是古朴的刀,有点像是武士刀,但比武士刀还要长一些厚一些,背部有浅浅的弯钩,刀刃雪白发亮,看得出曾经沾染过不少鲜血。 “你们是自己滚,还是永远留在这儿,二选一。” 外来者们看着这把刀,被玲珑刚才那一脚已经吓了一大跳,却仍不肯示弱。他们来到巴尔玛是为了抢地盘,要是就因为一个少女便吓破胆,那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混? 看着对方的表情,了然:“明白了。” 他先是叹了口气,告诉在场的其他人:“身为男人,自然得在自己的女人面前耍帅,现在我要砍了这些不识好歹的家伙,你们自己找地方避一避吧。” 话音未落,雇佣兵们消失的比谁都快! 而其他人也都各自找了地方躲藏,玲珑也挑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这里恰好有个发言台,她就跳上去坐着,正好可以欣赏的风姿。 不得不说,他穿着军服拿着长刀嘴角坏笑的样子实在是又帅又酷,她喜欢的不得了! “这位小姐,这样真的可以吗?我们明明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的……” 玲珑一低头,瞧见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她穿着蓬蓬裙头上还戴着一顶缀满了宝石的小王冠,应该是库赞王国的贵族女子,而且地位还很高,否则不会出现在今天的会议上。 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用嘴巴? 可是一看金发美女担忧的眼神,玲珑就了然了,合着又是的情债。他说他不近女色,怎么明恋暗恋他的女人就那么多呢? “可是我喜欢我的男人为我打架,你不觉得他超级帅吗?” 金发美女看向场中已经拔刀走向外来者的,他当然超级帅超级强大,可就是因为他英俊强大,才会那么容易让人对他生出绮念。 “——”玲珑双手合成小喇叭,“加油鸭——” 偏头看了她一眼,挑眉。 金发美女显然十分紧张:“对面都是有枪的,危险,r.——” 玲珑鼓起腮帮子,突然很希望正在耍帅的能跌个狗啃泥。 466.第三十八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宁可自戕, 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 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 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 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67.第三十八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 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 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 身高八尺面如冠玉, 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 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 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 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 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 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 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468.第三十八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太子”。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 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 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 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 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 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 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469.第三十八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 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 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 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 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 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 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 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0.第三十八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她极多情, 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 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 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 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 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 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 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 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 就越饿, 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 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 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 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 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 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 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 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 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 初霜正要过来,却被永安侯一眼瞪了回去。这对婢子的凶狠,到了玲珑面前就变成了小意讨好,“莫气莫气,让为夫再涂一回。” 这双娇嫩的小小的手,捧在掌心如嫩豆腐一般,他常在床笫间捏着这双小手舔吻啃咬,如今能好好把玩,哪里舍得放过。 “好啊。”玲珑也是很好说话的。“那待会儿我也要给侯爷涂。” 永安侯:“……”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471.第三十九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 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 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 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 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 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 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 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 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 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 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永安侯乍闻妻子得知了自己与初芷通奸一事,面色一变:“她是如何知道的?!” 此时此刻,永安侯心情无比复杂,他怕妻子难过,竟远远大于怕她告知丞相两家翻脸。 初芷摇头哭泣:“奴婢不知——” 永安侯莫名松了口气:“不妨事。此番定是你思虑过多,夫人并不知此事,此事你日后也莫要再提了。” 初芷一愣,莫要再提,是什么意思? 皇帝活了几十岁了,头一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气得他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放肆!你知道朕——我是谁吗?” 472.第三十九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本应同甘共苦, 同生共死, 然夫妻二人,却又同床异梦, 三心二意。“时间”对玲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东西,她活了很久, 也饥饿了很久,同时还见过许许多多鲜活的有灵智的生命,可她活得越久,见识的越多, 就越发觉生命短暂,情义无价。在这浩瀚存在着的无数个世界之中, 爱实在是太珍贵了。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 不用为饥饿所苦, 可她不是啊,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 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玲珑仍然是饿的,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473.第三十九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这吃也吃了, 被褥也换了干净的, 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 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 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4.第三十九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冬日逐渐过去,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 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 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 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 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早已被她穿坏, 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75.第三十九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 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 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 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 想吃东西, 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 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 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 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 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 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 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 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 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 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476.第三十九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丞相寿辰, 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 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 不似从前那样瘦, 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 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 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 轻轻一笑, 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 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他恨极了初芷,觉得这都是她带来的霉运,敢弄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事到如今,初芷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拿什么派头了,成日老老实实的,看到他大气都不敢出,大大的满足了管事的虚荣心。他又有些恨永安侯,便在凌虐初芷时幸灾乐祸,任你如何厉害,你的女人如今还不是任我摆布? 477.第三十九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宁可自戕, 也不能对胡狗俯首称臣。 有些骨气的, 主动捧起了毒酒, 哭哭啼啼不想死的, 都被太监从背后死死勒住了脖子, 两条腿儿在地上用力蹬一蹬, 也就断了气。哀帝看着眼前这惨绝人寰的一幕,他的几十个女儿都死在了面前,还有他那些死在战场上的, 死在各自王府中的儿子,还有如今的他。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看向躺在他怀里,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 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 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 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478.第三十九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 你现在这么丑, 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 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 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 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 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 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479.第三十九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 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 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 侯爷心里清楚着呢, 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 “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 冷声道, “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玲珑能看清楚的表情,主要是他那一脸的大胡子实在是有碍雅观,让喜欢美人的玲珑着实是下不去口。她本身没有穿鞋子,脚上只套着一双雪白的罗袜,那罗袜使用上好的丝绸制成,十分的柔软轻滑,她坐在床上稍微动弹了两下,罗袜便往下滑去,露出她比男人的手腕都要细的脚腕子来。 480.第四十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修文太子被圈禁后, 往日的风光便如昨日黄花, 尽皆散去,再无人来西祠巷子看望他,世人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的修文太子,转而去巴结如今如日中天的成王。在他人看来, 修文太子已废,成王是剩下的皇子里出身最好也最优秀的, 下一任太子人选估摸着就是他了, 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废太子还能东山再起么?怎么可能,一个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还是右手的人怎么做太子?更何况皇帝现在恨极了他,更是不肯再见他, 怕是废太子要一辈子被圈禁,终身无法重见天日了。 就连他那位准未婚妻, 都被皇帝改了圣旨赐婚给了成王。废太子如今已是孤家寡人, 孑然一身, 只能呆在那空荡荡且又破旧不堪的西祠巷子里了此残生了。 倒是成王有情有义,觉着自己娶了废太子的未婚妻太过对他不起,便说服岳父, 将成王妃的一名庶妹许给了废太子。这名庶女据说是容貌出众又有才华,只可惜嫁了废太子,连个婚礼都没有,穿了嫁衣便被小轿子抬进了西祠巷子, 此后就没了声息, 更别提是嫁妆了。西祠巷子如今只住着些犯了错的宫人同废太子, 可没人伺候也没人照料,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吃。成王能心系废太子,许废太子这么位美娇娘,可真是令人感动于这份情谊呢,毕竟在废太子还没被废之前,他与成王就手足情深啊。 可他们手足情深,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玲珑被抬进散发着霉味的房间里时,整个人都处于生无可恋的状态。她毫不掩饰自己喜好享受奢靡的性格,可住在这种鬼地方,谁来伺候她,她吃什么?! 哇原主的记忆里可没提这个,全在回忆过去啊! 把她抬进来的人才不管她的死活,将人绑住手脚扔进屋子,院子一锁,这里头就只剩下玲珑和废太子两个人了,除此之外什么连个鸟都没有。玲珑的内心是崩溃的,她挣扎了一下,那群人生怕她反抗,捆的她非常之紧,手腕都勒的疼,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曼妙身躯。 看起来好像也不会有人来给她松绑,原主的记忆中,她是自个儿摔到地上用桌腿磨断的,桌腿是木头的,想也知道磨断得多少时间,也怪不得之后匆匆数年,原主就憔悴成那般模样——便是天仙美人,在这种环境里也别想保持美貌。 玲珑随意翻了下手,绳结应声而开,她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拿出塞在嘴里的红布。这身嫁衣也是粗制滥造难看的一匹,原主的父亲可真是大方,对待这个庶女没有丝毫怜惜,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是人,由此可见,那样的人真的很适合当作食物被她吃掉。 不过算了,她现在还不是很饿,甚至有多余的力量存在,否则饿的没力气,还得委屈自己过这样的日子才叫憋屈呢。 这张床……别说是和归墟龙宫的珊瑚床比,就是和之前在永安侯府的比,也只有被吊打的份。天哪,这被子床单是有多久不曾洗过,又是用了多久的,真是布衾多年冷似铁,布料更是劣质,玲珑抓起来随手一撕——没用多少力气就刺啦一声,碎成了数片。 再看看整个屋子,就更凄惨了。墙面龟裂长出青苔,桌子四个腿参差不齐,床帐子是粗布缝制,上头还沾染了奇怪的颜色,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被褥上甚至有已经积淀成暗色的血迹。房内的所有东西都七倒八歪,没有章法,乱的不成样子,玲珑简直想要昏过去,她最讨厌这种邋遢的地方了! 只吃掉原主的灵魂果然还是太亏了! 可是——她很想要废太子的爱啊,非常非常的想,如果能吃掉废太子的爱,下一个世界,她也许能够恢复一半的力量呢。 正在玲珑犹豫要不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油纸上满是破洞的房门被推开,其实玲珑不觉得这房门有什么存在的必要,风一吹就四处乱响乱动,挡不住什么风,何必多此一举开关门,直接卸了扔掉拉倒。 废太子走了进来。 他神情麻木而冰冷,自顾自坐在了三角椅上,吃起了手里的食物。那也能算是食物吗?玲珑被饿的快死的时候也不会吃的。碗里的汤水没有一点油花,只飘着几根干巴巴的可怜菜叶,至于菜——还有菜?有什么菜?根本就只有一个已经变得冷硬的粗糙馒头。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在被废之前,他也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可现在他却在吃乞丐都看不上的食物。 ……玲珑完全没有上去抢来自己吃的欲望。她嫌弃的眼神太过明显,可废太子却浑然不觉,似是完全不在意屋子里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对于这个被硬塞来连天地都没拜过的“妻子”,他完全当作她不存在。 更别提是跟她说话或是照顾她了。 玲珑心都要碎了,她看着废太子吃的东西,背着手走过去跟他搭话:“你就吃这个呀?狗都不吃哎。” 废太子不理她。 玲珑伸手在他面前晃晃,又弯腰仔细打量他无神而黯淡的右眼,啧啧称奇:“居然真的瞎了啊,看起来跟左眼很不一样呢。”边说还边伸出手指想戳一戳,被废太子躲开了。他端起缺了一口的碗,喝掉最后一口汤,就着最后一口馒头,然后就步履蹒跚地朝床走,一头栽上去直接睡了,破破烂烂的褥子就这样盖在身上。这寒冬腊月的,冷风呼啸,破门夹杂着刺骨寒气,他却像是感觉不到,麻木的与外界彻底剥离。 玲珑打了个哆嗦,她被扔进来的时候,那群人什么都没给她,现在想想,这身嫁衣虽然垃圾了点,但至少能挡点风。可是她怎么能让自己不舒服,她要是不舒服了,所有人都得一起倒霉受罪。 所以她干脆利落地跳上床,直接给废太子来了个泰山压顶,饶是废太子再如何面无表情情绪全无,也被这一重压弄得险些吐血。他睁开眼,冰冷地看着压在他身上的玲珑。 如利刃般的眼神大概能杀人,可吓不到玲珑。她眉头一皱,拽住废太子衣襟:“我这么冷,你怎么不同我说话?你怎么能自个儿睡了?” 他的回答是再次闭上眼。 玲珑咦了一声,掀开那床姑且称得上是被子的破布,又把床上的被单草甸子什么的一股脑儿都拽了出去丢掉。废太子被她推到一边,睡在了空荡荡的床架上。这回他终于不能再不理她了,已经瘦的骨瘦如柴的脸上浮现出厌烦来:“你若怕冷,就不要总是动。”不过是徒然浪费体力。 “我就要动。”说着,她干脆将帐子也拆了下来,心里无限难过,想她之前被人伺候的,除了吃东西要自己咀嚼外什么都不用做,现在竟然要拿自己的一双玉手来处理这些脏了吧唧的破布。眼下她为废太子做了什么,待到他日,定要叫他千百倍的偿还。 因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并不太饿,玲珑完全顶替了原主的身份,用的是自己的面容自己的名字,反正原主已经被她吃掉了,不存在了,有没有人记得不重要。玲珑幻化出的身体是她人形的模样,真可惜她的本体是龙,就算化作人形,每个世界也都是崭新的。 新的身体当然要好好爱护啦。 “我这么美,你忍心让我做这么多活吗?”玲珑甩开脏的都粘手的帐子,认真地询问废太子。“你难道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心吗?” 她人形的模样,可谓是绝世美女,成王连见她都没有就送了她,到时候必然要悔青了肠子。 废太子从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妻子”开始,除却屈辱与愤怒之外没有任何情绪。玲珑“嫁”进来之后,他更是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他的心,他的整个人都已经死了,可当她强迫捧住他的脸与他对视时,映入眼帘的这张如花娇靥,还是叫博学多闻的废太子感到了震惊。 成王的原意莫非不是羞辱他?否则为何选择那人的庶妹? 终于看见废太子的眼睛里有了些正常人的神采,玲珑满意地点了下头,威胁道:“快起来,把这些东西好好洗一洗,我可不睡这么脏的床。” 她使唤起人来,有种自然的傲慢与理所当然,仿佛这世间所有人,在她面前,都应俯首称臣。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哀帝落下泪来。“爱妃,如今只剩你我二人,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这样的国家不亡,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可不知何时,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她爱干净,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转身去看玲珑。 481.第四十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皇帝听他叫玲珑夫人, 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修文怎么能娶这样的女子做妻子! 原以为表明身份,这粗鲁的妇人总能安分,谁知道玲珑却又是一声冷笑, 压根儿就没把皇帝放在眼里。“哦, 我说是谁呢, 合着就是那位目不能视耳不能闻的昏君啊。” “大胆!来人, 给朕将此人拿下!” 废太子挡在了玲珑身前, 没有说话,可眼神冰冷, 分明是“你们谁敢动她先杀了我”的表情。他回头看了玲珑一眼,面露不赞同, 之前说好的剧本里可没有这句话,她这么说, 皇帝会记恨她的。 玲珑要是怕才奇了怪,她不仅不怕,反而还要继续说:“怎么, 被我说中了就恼羞成怒想杀人灭口?四年前你也是这样对修文的吧?不然他怎么瞎了一只眼又断了一只手呢?我说你有眼看不见事实, 有耳朵听不到别人的冤屈还委屈你了?” 老气横秋的语气,皇帝简直像是看到了先帝, 他指着玲珑, 手都在颤抖, “你、你……修文!你便如此让她跟我讲话?” “我娘子说的没有错。”废太子冷淡地说, “请回吧, 日后也不要再来了。” 他牵着玲珑要往屋里走,皇帝叫住他:“修文!你、你不想跟父皇出去么?” “出去?”废太子自嘲道。“一个废人,在西祠巷子里头,还是在外头,都没什么两样。” “皇上想接我们出去?”玲珑站住脚步问。 本来皇帝不想理她的,可废太子不听他说话,眼下只有玲珑是他们父子间唯一的联系,于是他点头:“不错。” 原以为玲珑应该大喜过望,没想到她讥嘲般撇了下嘴角:“那还是请皇上先查明四年前的真相再说,到时候若皇上还想接我们出去,我们也会从命,不过。”她又笑了笑,这回的嘲讽是针对皇帝了。“四年前皇上脑子都不动一下就废了太子,四年后自己打脸推翻过去的金口玉言,怕是要被天下人耻笑哦,冤枉了太子,毁了太子,皇上又要如何自处呢?不怕天下人戳着皇上的脊梁骨,史官如实记载,千百年后,也有人指着史书,就是这位帝王,黑白不分,贤愚不辨,错待太子昏庸无能?” 闻言,江公公冷汗都出来了!他真是怕了这位小夫人,说话如此不留情面,殿下平日里是怎么与她过日子的!幸好自个儿是个阉人不必娶媳妇,否则还不被拿捏的头都抬不起来。 皇帝被说的又是羞恼又是愤怒,可废太子在这里,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对玲珑做什么,而且不知为何,他对着这粗鲁的小妇人,竟然莫名有一种畏惧感,那种感觉简直像是幼年时对着严厉的先帝,可区区庶女如何能与先帝比? 玲珑说的这话真可以说是大逆不道了,但皇帝居然没有要砍她的头,可见对废太子还是有几分真心,倒是废太子恼她说话不气,这些话就算要说,也该他来说。 皇帝对废太子有愧,必然想放他出去,可玲珑表达的很清楚,出去可以,必须查明四年前真相为废太子正名,不能叫他一辈子都顶着一身污水过日子。 始料未及的是皇帝的速度贼鸡儿快,也就过了三五天,江公公就带着圣旨来了,说是查明四年前太子谋反乃是遭歹人陷害,如今皇帝用四年时间查明真相,总算还太子一个清白公道。 玲珑听这圣旨都服了,那歹人是个异姓王,皇帝早就想废除,正好借了这次东风。还说什么查了四年,四天还差不多,火速找了个替罪羊弄死,真是一举两得,真正的罪魁祸首成王还活得好好的呢。 不过他们还是出去了,住的地方正是那位异姓王的府邸,东宫暂时是回不去了,王府牌匾被摘下,废太子重出西祠巷子的事情也火速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记得那位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修文太子,可如今的修文太子什么样,真没人知道,想一下也能明白,在西祠巷子过了四年,能落得什么好? “太丑了太丑了,多吃一些才能长胖。”玲珑一边劝废太子吃,一边自己吃,吃相优雅而迅速,很快一盘糕点就见了底。废太子见了内心十分复杂,他真的不懂,她吃的那么多,为何一直不见胖。 可是她说要多吃些胖一点才好看,他就要满足她的心愿。 在一起过了半年日子,废太子比谁都清楚玲珑颜控的属性,对她来说,只要好看,做什么错事都可以被原谅,反之就是好上天也不值钱。她喜欢他就是喜欢这张脸,为了出西祠巷子,他糟践过一次了,可不能再来第三次。 因此他吃的也很认真,玲珑看到他乖乖吃东西就高兴,他们刚出西祠巷子搬到王府那天皇帝也来了,看到洗干净的玲珑惊呆了,可惜玲珑仍旧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大概是心底有愧,对废太子也好,玲珑也好,都纵容得很,但玲珑瞧得出来,那老家伙对她有点意思,可惜他太老了,又丑,又没有气质,而且对废太子不好,她很不喜欢。 那种人的灵魂可以吃下当作零嘴,可爱绝对不好吃。 灵魂没有味道,爱却是甜美的,对玲珑而言,皇帝的爱大概和屎差不多,她怎么可能去吃那种东西? 所以现在的要事就是把废太子喂胖,让他变得跟以前一样好看! 正在两个人埋头苦吃的时候,下人进来禀报说成王及成王妃来了。异姓王全家因为“陷害太子”被砍了头,玲珑跟废太子接收了王府的全部,当然也包括下人,尤其是厨子玲珑觉得皇帝没有砍他真是太棒了!那位肚子圆圆脑袋圆圆哪里都圆圆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非常对玲珑的胃口。 如果不是长得太富态,在玲珑心里,厨子会超越废太子占据排行榜第一名。 “黄鼠狼给鸡拜年。”玲珑说。 废太子也有四年不曾见过这两人了,他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说:“让他们进来吧。”毕竟他跟成王兄弟情深可是人尽皆知呢,若是将人拒之门外,保不准成王要派人怎么败坏他。 “进什么来啊,你是不是想看你的旧情人啊?” 这阴阳怪气的问话让废太子笑出声:“不会的,玲珑,你知道的,除了你我不会再看其他人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她们都没有你好看。”再不会有人比你好看了。 这话玲珑爱听,她露出笑容:“那好吧,可待会儿见到她,你可不许看她超过五秒。” “好。” 成王是个身长玉立容貌出奇俊美的男子,只是一双眼睛有些阴沉,不讨玲珑喜欢。成王妃则不愧第一美人之称,不仅样貌端丽,且书卷气十足。夫妻两个并肩而站,倒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只不过此时,他们夫妻俩的目光都先在瘦弱的不成样子的废太子那停留了片刻,就不约而同的都集中到了玲珑身上。玲珑对他们的目光视而不见,吃完最后一口绿豆糕,露出灿烂的笑容,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动听了:“看什么看,丑八怪,再看我小心你们的眼珠子!” 可她哪怕是说这样不气的话,也仍然是美极了。即便她做了天大的错事,闯了天大的祸,说出再冷酷无情的话,只要看到这张脸,一切就都可以被原谅。 上天给予她这般容貌,就是为了让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玩弄凡人。 废太子闻言,唇角含笑,他们在一起过了半年,玲珑不止一次说他瘦的时候丑,可从没叫过他丑八怪,他那会儿是真的丑,但成王夫妇绝对与这个字不沾边,她瞧见了却没有丝毫动心,总算是让一直担心玲珑移情别恋喜欢上其他好看的人的废太子放下了心。 这样看来,她选择他,一定是因为真的喜欢他,否则谁会愿意跟随一个眇一目断一手的男子呢? 光是这样想着,废太子便觉得内心暖洋洋的,再看成王也不是那么不堪入目了。他问玲珑:“要不要先去休息会儿?这里我来处理。” “你怎么处理?”玲珑刻薄地说。“对待披着人皮的畜生,还是我比较拿手。”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482.第四十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初芷又能说什么?倘若永安侯一心爱她,倒是能有几分勇气, 可眼下他分明已经变心, 又如何会再怜惜她。怕是夫人要天上的星星侯爷都要想方设法为她摘来, 初芷又算什么。 她跪在地上, 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 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 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 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 嫁衣一换, 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 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 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 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483.第四十片龙鳞(四) 第四十片龙鳞(四) “你跟奶奶都说什么啦?” 少女一边洗碗一边好奇地问, 玲珑倚在厨房门框上看她洗, 也没说有搭把手的意思,只在心里盘算着新房子不能忘记装个洗碗机。他是真的讨厌做这些家务活, 偶尔当做情趣还可以, 真要天天做他第一个不答应。 “说我以后会很厉害,你要好好珍惜。” 韩双鹿把最后一个碗洗净放好, 回头瞄了他一眼,嗯嗯两声,十分敷衍。玲珑啧道:“你不信啊?” “我信啊!我特别信!”韩双鹿加重语气表示自己是真的非常相信他,“那我们要不要对下答案?” “这有什么好对的, 待会儿午睡完你来我家啊。” “干嘛呀。” “帮我剪头发呀!”玲珑拽了拽额头长的惊人的刘海,“我感觉自己顶了坨抹布在头顶,盖眼, 干什么都不方便。”说没两句话就得把头一甩,因为太长了,甩还甩不过去,别提多难受了,反正玲珑是不能理解那糟心的穆简究竟是怎么能维持这样的造型长达数年的。 “可是……我没有给人剪过头发哎。” 玲珑:“剪短点就行了,其他的不重要。” 他说完, 对她挥挥手就出去了,全程韩双鹿都忘记问他是进厨房干嘛来的。 等她洗干净手离开厨房,厅里只剩下奶奶, 她笑着问:“奶奶, 您该午睡了, 怎么还在这坐着啊?穆简回去了吗?” 韩奶奶嗯一声说:“你这眼里就剩下那小子了是吧?我看你是比以前还过分了,怎么一秒钟也离不开人?要不你把他拴身上?还怕他跑了?” “奶奶!”韩双鹿跺脚,“您说什么呢!您快去睡觉吧!我也去了!待会儿起来我还有事呢!” 韩奶奶就悻悻地看着孙女的背影瞬间消失,她这把老骨头别的不行,就是看人一看一个准儿,她说穆简骨子里已经坏了,再也不可能学好了,又又不信,总是上赶着嘘寒问暖,可穆简那小子什么时候领过情?除了问又又要钱去网吧之外还干过什么了?韩奶奶就觉得那是个冷心冷肺捂不热的人,不想让孙女跟他走太近。 距上回见面也没多远,怎么这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玲珑一进门韩奶奶就看出来了,这人虽然还是很瘦弱,个子也不高,但走路的时候身板是挺直的,不像过去总是驼背弓腰一看就猥琐胆小得很。要说这仪态对人来说可太重要了,韩奶奶的儿子儿媳妇全是警察,个个身姿挺拔,就算穿便装,走路上也跟普通人不同,这就是气质,是装不来的。 所以她才奇怪,这穆简还是原来那穆简么?一个人怎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脱胎换骨?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老婆子活到这把岁数,没见过一个定了性的人能改变的。 不管怎么说,韩奶奶决定先观察观察,要是穆简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或者是对他们家又又有什么不轨之心,她肯定不答应! 老人家每天午休时间固定,坐在厅想了会儿精神头就不足了,起身回房睡午觉,等午觉一醒,推开孙女房门一开——果不其然,小丫头片子又不见人影了! 此时此刻的韩双鹿站在玲珑家厅,目瞪口呆不敢置信:“……这你家啊?” “啊,不然呢?” 穆简有多邋遢没人比韩双鹿更清楚了,她要是不一星期过来给他收拾一次,他就能睡在满是垃圾跟泡面碗的厅,脏衣服到处乱丢,厨房八百年不开火,脏的跟什么似的。 可眼下这厅,不说是跟新的一样,那也是窗明几净不染尘埃,脏乱的东西全都处理的干干净净,桌子上甚至还摆了一个花瓶,里头插的虽然是塑料花,但还真有股文艺范儿。之前脏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沙发套也洗了,总之哪哪儿都跟从前不一样,韩双鹿都要认不出来了。 哦,穆简还是本来那样,又瘦又矮,头发长的都遮住脸了。 “我先跟你说清楚哦,要是剪得不好你可不能怪我。” 玲珑吹着刘海:“不怪你,我都洗过了,你快过来给我剪,这破头发可烦死我了!” 因为要给他剪头发,韩双鹿从家里拿来一张大报纸,在中间剪出一个洞,给玲珑套在脖子上,她的手指又软又凉,碰到他的时候轻轻的,很温柔。 不过玲珑嫌这报纸太掉价了。 她便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那要到哪里去给你找专业剪发用的道具呀!有就不错了你还嫌弃呢!不许说话,你一说话我就紧张,待会儿给你剪秃一块可别怪我。” 为了自己的美貌,玲珑立刻闭嘴不言,韩双鹿格外认真,每一剪下去都无比谨慎,为保安全,她先把后面的头发给剪好,好在不是很难,她自己平时是不上理发店的,奶奶会给她修一下发梢,至于奶奶,很久以前就维持着齐耳短发,也不用她剪,所以是真没什么经验。 等剪到前面,过长的刘海落地,总算是把那张藏在长长的浓密的头发后的脸给露了出来,韩双鹿都没认出眼前这人是谁,她手上拿着剪刀,小嘴张得圆圆的,都能塞进去个鸡蛋了:“你、你谁啊?!” 玲珑顶着还没剪好的头,拿眼睛斜她:“你爸爸。” 她立刻拍了他的脑袋一下,“胡说八道!” 不过他这么插科打诨,韩双鹿也从震惊中回神,她发现自己的压力更大了,如果穆简很丑也就算了,可是他这么好看,万一剪坏了,那她可真是罪孽深重! 越剪越小心,越剪越仔细,最后一剪结束,韩双鹿直起腰来捶了捶自己肩膀:“啊……总算剪完了。” 然后又抱怨:“你怎么长得比我还好看啊?!” 玲珑坐在原地,让她处理脖子上那张大报纸,韩双鹿又用湿巾给他擦了擦脖子跟下巴耳根等处沾染的碎发,忍不住惊艳,无他,剪完头发清清爽爽的穆简真的太好看了! 是跟她完全不一样的好看,韩双鹿是女孩子似的精致漂亮,而玲珑的五官同样精致,却不失英气,决不会被人误认为女孩子,韩双鹿甚至觉得他是自带美颜滤镜的!不然怎么能这么完美?! 她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脸,仔细地戳戳这儿捏捏那儿,不敢置信道:“这脸是真的啊……你怎么突然变了?跟小时候一点都不一样!” 玲珑把她手拍开:“不然干嘛留这么长头发,还不是为了遮挡这傲人的美貌。” 韩双鹿:…… 她没忍住,又戳了戳他的脸,软软的qq的,真的超帅! 玲珑握住她的手不让她继续戳,反过来戳她:“干嘛呢你,这样一张脸是你能亵渎的?给我老老实实边儿待着去,少动手动脚的,碰坏了你负责啊?” 她被戳的小脸皱成一团:“讨厌……” 玲珑松开手,回到椅子上坐下,“又又,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他只有在很小很小,连话都说不清楚的时候才叫过她又又,后来一直都连名带姓地叫她,从不曾这样亲密过。他坐在那儿,明明背景很简陋,人也并不高大,却有一股强大的气势驱使着韩双鹿乖乖听话。这声又又叫得太好听了,她觉得自己耳根都在发烫。 “说什么呀。” 玲珑看了下周围环境,他是条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龙,决不能容许自己在这样的破房子里住,也不能容忍没有奢侈堕落的享受。“我前几天跟你说的话还记得么?” 她歪了歪脑袋。 “我买了栋新房子,你回去说服奶奶,跟我一起搬过去住,好不好?” 韩双鹿眨眨眼:“不是,你、你来真的啊?我以为你是吹牛呢!” 玲珑敲她一个爆栗:“什么东西都不用收拾,那边什么都有,你把你的书带上就行,待会儿我叫车来接。” 韩双鹿却有点犹豫:“我不知道奶奶愿不愿意……” “你呢?你愿意吗?” 她抬起头,跟玲珑对视,水汪汪的杏眼里有彷徨也有不安,她清贫的日子过了十几年了,早已习惯,突然有朝一日说不需要继续过了,她反倒很难立刻接受。 玲珑说:“新房子离学校很近,步行也就五分钟,小区治安很好,出行方便,出了小区就是公交站,附近还有美食街跟商城,大晚上的都有人,安全又舒适,有什么不好吗?难道还能比继续住在这里差?下学期就高三了,楼上的天天吵架楼下的天天打小孩,你休息不好,奶奶也休息不好,她年纪那么大了。” 他太会蛊惑人了,每一句都说到点上,可韩双鹿还是犹豫不决:“但是……那是你赚的钱呀,我跟奶奶怎么好意思——唔!” 她瞪大了眼睛,下巴被人捏着,嘴唇上传来的是属于玲珑冰凉又柔和的温度,韩双鹿不知该作何反应,就见他像偷了腥的猫儿,舔了舔唇瓣,朝她咧嘴一笑,好看的惊人的面容神采飞扬,让她看得心脏怦怦跳。“这样就好意思了吧?” “诶?” “作为未来的孙女婿,照顾奶奶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他凑过来,蹭了蹭她软绵绵的小脸蛋,“照顾自己的未来老婆,也没人能说什么吧?两位奶奶在我们小时候不就老说要给我们定娃娃亲?” 小姑娘脸都红得不像样子,她捂住脸不肯给他看,几乎是落荒而逃:“我我我我先走了!” 玲珑也不急:“记得好好跟奶奶说,她疼你,什么都会答应你的!” 她更不想听他说话了! 玲珑伸了个懒腰,起身照了照镜子,嗤笑一声:“什么手艺啊,头发剪得跟狗啃似的,也就我这脸能顶得住。” 他很潇洒地用手捋了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偏偏乱且好看,顺便寻思着改天出去烫一烫染一染——不过韩双鹿那小管家婆肯定又要叨叨说学校禁止染发烫发不许他动了。 他没东西要收拾,全部都买新的,穆简那狗比的东西他碰都不想碰,这几天送了韩双鹿回家他都是在沙发上睡的,谁叫穆简那么恶心,卧室里跟垃圾场没两样,根本不是龙住的地方。 至于穆简那个游戏号,虽然氪了不少,但练度不咋地,挂出去都没什么人买,玲珑接手后还得负责给他打鬼升级做装备,等过段时间就能出手,他又摸出手机看了看自己买的几支股——在人类世界赚钱,对龙来说太过轻松,一夜暴富不在话下,在这里必须感谢那天晚上的混混们,谢谢他们为他提供了第一桶金。 大概过了有十五分钟左右,韩双鹿给他发信息了,说是奶奶答应了。玲珑立刻去敲门,开门的正是韩双鹿,她不解地问:“你怎么来了?” “怕你笨手笨脚的收拾太慢,来帮帮你。” “我才不会呢,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家务了!”她很不服气,“你是不是都忘了,穆奶奶去世以后,是谁照顾你的啊?” “是你是你,是你好了吧?这个也要带啊?” 韩双鹿本来在收拾别的东西呢,一回头发现玲珑蹲在她的小箱子面前,一根手指头勾起她的少女内衣——立刻面红耳赤地扑过去,一把抢下来,塞进最里面:“你怎么乱翻人家东西!” “你自己敞开在这里的,我哪有乱翻?”说着,玲珑视线往下,叹了口气,别过头。 韩双鹿:??? 她咬着牙:“你也太色了吧!我都没嫌你矮呢!” 身高是玲珑的痛点,不能戳,他倒是可以一夜增高到一米八,但那不吓人吗?他阴森森地磨牙:“那行,我也不嫌你对a。” 她气呼呼地扑过来想打他,被他灵活地躲过去,两人就在厅追逐起来,也不知怎地,明明人就在面前,一伸手就能够着,可她就是抓不到!只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韩奶奶把一切尽收眼底,脸上忍不住浮现笑意,兴许是那老太婆在天之灵保佑吧,穆简是真的变好了。 说真的,韩奶奶也觉得穆简是在吹牛逼,当又又跟她说穆简要带他们搬去大房子住,离学校近还安全的时候,小丫头以为她不乐意,情绪都写脸上了,可韩奶奶怎么会不乐意?她早就不想在这儿住了。自己这把老骨头无所谓,又又要上学又要做家务还要照顾穆简那小子,是真的辛苦,学校离家远,丫头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做奶奶的怎么能不心疼? 玲珑都说了让她们只拿证件相册之类无法替代的东西,但韩奶奶也好韩双鹿也好,祖孙俩都节俭习惯了,又恋旧,穿了好些年都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也要带走,这让玲珑相当无语,最后他以武力镇压了一老一小的反抗,什么锅碗瓢盆衣服包裹的都不许带! 虽然早就想走,可真的要离开了反而有些舍不得,韩奶奶从嫁人那会儿就在这家属楼里过,直到儿子儿媳因公牺牲,孙女从小小一点慢慢长大成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孩子大了,她也老了,隔壁那老太婆早早就走了,她也就剩下自己一个人。 有时候躺在这阴暗潮湿的旧房子里,听着楼上的争吵声,楼下孩子的哭喊声,叫骂声殴打声,韩奶奶都觉得只要一闭上眼睛,也许就再也醒不过来。 但她还不能死啊,又又还小,她得看着她才行。 玲珑搀扶着她下楼,收拾好的行李有专人来拿,老人家慢慢地往下挪,楼梯道灯坏了好几年了,每每看到黑漆漆的楼梯口,韩奶奶都觉得像是看到怪物的喉咙,危险又黑暗。 她扭头,一左一右,两个孩子搀扶着她,轻轻笑了一声:“人模人样的。” 玲珑知道这是说他呢,朝老人家一挑眉,咧嘴一笑,真是朝气蓬勃:“不帅么?又又给我剪完头发,当时口水都流出来了。” 韩双鹿立刻反驳:“我才没有!” 两人又斗起嘴来,最后以韩双鹿失败告终,她努努嘴,就很不开心,为什么总是说不过他呢? 等韩奶奶上了车,她也跟着上去,玲珑却没有要跟她们坐在一起的意思,她下意识就拉住他的手:“你去哪儿啊?” “这么舍不得我啊?” “才不是呢。”她先是反驳,然后声音很轻,“我……有点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 她听到少年清朗的声音如是说,而后她抬起头,望进他美丽的眼睛里。 他说:“有我在呢。” 她突然就不怕了,甚至因他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勇气,仿佛面前是刀山火海,也敢去闯一闯。 新家距离这里开车的话就二十分钟,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无论是奶奶还是韩双鹿,下车之后看到眼前崭新气派的房子,都忍不住哇了一声。 附近还有别的小区,因为是学区房,房价向来惊人,他们所在的是别墅区,家家户户都是三层的小洋楼,还带花园,精致又小资,当然了,房价也很美丽,多少人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 韩奶奶没忍住,问玲珑:“你……确定没干违法犯罪的事儿吧?” 玲珑就奇了怪了,他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很强大很厉害的大人物么?怎么这祖孙俩听说他有钱,第一反应都是他违法犯罪了呢? “奶奶您说什么呢,穆简才不会做这种事。” 韩奶奶叹了口气:“你就知道帮他说话。” “奶奶您别这么说,人又又说的都是大实话。” 不仅如此,玲珑还请了一个保姆跟两个阿姨,老太太上岁数了,平时他跟韩双鹿不在家,要是磕着碰着,没人看着怎么能行?至于两个阿姨,就是做饭打扫卫生的,为了防止老太太无聊过头胡思乱想,玲珑还给她买了一条小狗。 老太太嘴里说不喜欢猫猫狗狗,觉得烦,其实喜欢的不行,抱着没一会就把亲孙女忘的一干二净,韩双鹿都觉得自己失宠了! 三层小洋楼,韩奶奶腿脚不便,跟保姆阿姨们住在一楼,玲珑自己住三楼,二楼给了韩双鹿。她得知自己一人住一层的时候很惊讶:“这么大的一层我一人住?” “这还大?”玲珑反问,他都觉得太小了好吗! 相当喜欢购物花钱挥金如土的龙,恨不得买个十套八套房子专门摆放他的衣服鞋子跟配饰,韩双鹿一小姑娘居然觉得一人住一层太大了?他得好好跟她讲讲理。 “衣帽间什么的就不说了,我叫人把两间房打通,专门给你放衣服,书房你得要吧?游戏室想不想要?视听室呢?你不是还喜欢唱歌?我给你准备了一间专门的录音室,钢琴吉他都有,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当然如果你求我的话,我也勉为其难陪陪你……” 他话没说完,怀里就扑来一个人形抱枕,玲珑稳稳地接住,笑:“这就感动了?不至于吧?以后跟我在一起,还有更好更幸福的未来,现在就哭鼻子,你这承受能力不行啊。” 一只小手举起来,握成拳头,过了几秒,慢动作般捶了他一下。 玲珑笑出声,大概他笑得太恶劣了,韩双鹿抬起头时眼睛红通通像只小兔子,但没有眼泪,而是气呼呼地作势要掐他脖子,然后突然后退了几步,两只手别在身后,一只脚尖在地上转呀转,半晌,抬起眼睛,飞快地说了一句,“谢谢!” 没等玲珑回应,她就转身跑了。 活似后头有什么东西在追。 玲珑心想,美好的灵魂就是这样的,别人稍微对他们释放一点善意,他们就会高兴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完全不知道以自身的价值,其实应该得到的更多。 但也正因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才会这样鲜明。 玲珑动了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轻叹,真香啊。 之前过得拮据,祖孙俩那是节衣缩食的过日子,已很久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敞开肚皮吃饭了。韩奶奶先是给韩双鹿夹了菜,吃了一会儿后,才故作不经意地朝玲珑碗里也夹了块肉:“看你瘦的,身上二两肉都没有,多吃点长高点。” 玲珑很想告诉老人家,奶奶您错了,我这肉,不止二两。 484.第四十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要是正下雪就好了, 这样玲珑就可以对着废太子唱一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他实在是太过瘦弱, 被她烦的不得了,可井水早已结冰, 怎么洗床褥被单?玲珑就看着废太子一瘸一拐的出去, 他穿的也很是单薄,感觉一阵风都能将他吹走, 整个人似是魂儿都没了,浑浑噩噩的过着这贫苦的日子。风霜侵蚀也好,他人欺压也好,他似乎再也感觉不到痛苦。 玲珑撑着下巴有点犯愁, 她倒不关心废太子如何,她比较在意的是今天晚上自己怎么睡啊,难道要她再把地上那堆破布捡起来铺好躺在里头?才不要, 绝对不要。 这个破屋子基本上是四壁漏风,冻的人起鸡皮疙瘩,玲珑不怕冷都抖了一下,看着废太子又要摸上床去睡觉,她伸手拽他:“不许睡。”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 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怕是早被吓晕过去, 可玲珑却不为所动, 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每日吃香的喝辣的,也比在外头四处奔波赚不到几个子儿来的强。 485.第四十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 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 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 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 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 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 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 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 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 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 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 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这宫宴之上,来的人可不少,然而叫人背着进来的,可只有玲珑一人。就算是皇帝看着都差点儿气歪了嘴,奈何儿子太痴迷,他这做老子的也没办法,父子情刚刚修复了一丁点儿,他要是这会儿叫人把玲珑从修文太子身边弄走,修文太子非跟他急眼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皇帝扪心自问了一下,假如他的后宫也有这么美的妃子,他怕是也要从此不早朝,愿意她作愿意她闹了。 光是背着进来,不算什么大事儿。 等到玲珑甜甜地叫他一声父皇,那张赏心悦目的绝世美颜让皇帝最后的一丝火气都消去了。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成王脸上的笑容终究是挂不住了,这时候却见玲珑拿起酒杯,他心下一喜,还以为美人是要给自己解围,结果却看见玲珑把酒杯举起来,将里头的酒泼到了地上,对他笑,甜蜜蜜地说:“真是叫成王操心了,我不让他喝酒,你若是想喝就自个儿一人喝吧。” 她其实很不喜欢人类勾心斗角的模样。明明心里头想的是一回事,可嘴上说的,行为上做的却和内心所想完全相反,一句话也要拐个十七八个弯,玲珑不是不能应对,她只是懒,如果简单粗暴的可以达到目的,干嘛非要委屈自己虚以委蛇呀。 又不是受虐成瘾。 这番话着实不气,成王被当众下了面子,这若换做平时,脾气早上来了,非叫得罪他的人吃苦头不可。然而今日是皇帝的宫宴,对方又是废太子的女人,手上还有皇帝赏赐的免死金牌,无论如何成王也什么都不敢做。身旁的成王妃一脸雍容华贵,解围道:“夫人真是一片赤诚之心,是我家王爷失礼了。他素来与兄长交好,如今兄长平安归来,心中难免高兴几分,还请二位见谅。” “你叫我夫人啊?”玲珑撑着下巴。“我可是跟太子拜过天地的,既然太子还没有被废,无论如何,怕是成王妃都得称呼我一声太子妃吧,来,叫来听听。” 太子妃?她也配?! 成王妃险些将手中酒樽砸到玲珑脸面上去,那是她的位子! “唉,看样子成王妃不乐意敬我这杯酒呢,在座的各位不会也这般无情,不肯敬我这太子妃一杯酒吧?” 这位太子妃是哪里来的,谁不清楚,荆国公府的庶女,被送进西祠巷子,原以为没法活着出来了,谁能知道她还有这么一番造化。众臣及家眷不敢造次,有些眼尖的瞧见皇帝脸色如常,并未拒绝,立刻主动起身恭贺。这一有人带头,其他人也就跟着动了起来,最后大殿上响起一片恭贺之声,玲珑满意极了,只是成王夫妇的脸色可就难看起来。 本来探囊取物般的事儿,如今竟变得如此复杂!皇帝一旦承认了废太子的东宫身份,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都白做了!这怎么可以?还有这些大臣是怎么回事,竟然口称什么太子、太子妃?一个废人怎么做太子?! 说到废人,众人在太子刚进来时基本没觉得太子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较之四年前清瘦了许多,但也成熟了许多,据说瞎掉的那只眼睛……是哪一只来着?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太子殿下真的是眇了一目吗? 还有据说断了的右手,方才背人进来的时候不是也如常?这样看来,太子殿下似乎也并不是个真的废人……难道这就是皇上重新将人从西祠巷子放出来的理由?比较修文太子是真的优秀出众,这一点是其他皇子拍马都追不上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成王。成王之所以能够得到众臣拥护,就是因为在皇帝剩下的儿子里,无论是年龄还是能力,都属他最为合适,最为优秀。 可眼下修文太子东山再起,也让朝中本来已经站队成王的人心中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二选一,选谁? 这个问题在宫宴进行半个时辰后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只见御林军统领匆匆上殿说是有要事禀报,身强体壮的矫健军士们突然将整个大殿围的水泄不通,统领走到皇帝面前,先是下跪行礼,然后俯身在皇帝耳边说了几句,随即就见皇帝勃然大怒,指着成王怒喝:“给朕拿下!” 铁通般的包围中,成王就是想逃都没机会。他还要喊冤,却见修文太子微笑的看着自己,他心一沉,难道是那些东西被发现了?可是在修文太子出西祠巷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尽数转移了啊! 该死的,早知道今□□宫,也好过这样坐以待毙! 成王妃已经傻眼了,她完全不知道皇帝为何突然勃然大怒要抓成王,她只知道自己的富贵,荆国公府的富贵都系在成王身上,成王若是失势,那么她要怎么办,荆国公府又要如何自处?! 成王私造兵器意图谋反一事,在皇帝查清后立刻昭告天下,不过修文太子宅心仁厚,特地为成王求情,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皇帝做主,将成王及其家眷尽数圈禁于西祠巷子。数月后,皇帝大病,这场病来势汹汹,终于叫他倒下了。如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只剩下修文太子,便令修文太子监管朝政。 可最终,他却死在了修文太子手中。 宫女喂的药,修文太子平静地看着皇帝一口一口喝了下去,皇帝喝完药,很快察觉到不对,他的喉咙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用尽最后的力气指着修文太子:“你、你……” “皇上还欠我一句对不起,不过我不需要了。”修文太子走近,将皇帝的手放了下去,语气平淡。“皇上再在这个位子上坐下去,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的玲珑真正成为我的妻子呢?” 皇帝瞪着眼睛断了气。 一个月后,新帝登基,并大婚,娶了那位荆国公府的庶女为妻,并封其为后,终身不纳后宫,唯她一人,自成佳话,流芳百世。 玲珑的新婚生活过得无比舒服,新帝待她温柔体贴,又逐渐长出了肉,还很注意锻炼身体,简直完美,她就是喜欢这样的日子! 不过虽然已经大婚了,新帝却仍然将她视为神女,不敢多有唐突,从前睡在一张床上偶尔还能亲亲抱抱,现在他连碰她一下都跟烫着了似的,玲珑实在是不懂。 直到成婚半年,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没有性生活的日子,可到了晚上,新帝却翻身压住了她。玲珑正准备闭眼睡觉,突然被人压住,有点吃惊:“你这是做什么?” 新帝不说话,就是干! 玲珑好不容易推开他,眯着眼睛,她一这样看他,新帝就发怵。“修文,还不说实话?” 实话就是……他觉得之前的自己不够好看,身体不够结实,着实配不上她,所以努力地锻炼了许久,又天天吃药膳,如今风采更盛当年,宫里不少小宫女看见他都心肝儿乱颤,直道皇上生的如此好看,真真叫人移不开视线。 “哦……”玲珑毫不气地上手摸了摸试了两把。“所以最近这几个月你说有政务要忙,只陪我用一日三餐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去锻炼了?” 他老老实实地点头。 玲珑瞬间高兴起来,她笑的甜美,新帝便看痴了,红烛燃起,凤帐落下,帝后终于合二为一。 很久很久以后,过去了几十年,新帝已然老去,他垂垂老矣之时,她尚且如年轻时貌美。因而在很久很久以前,皇后便“病逝”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陪伴着他。 能够一直维持年轻美貌,她定然不是凡人,可皇帝不怕,他爱她至深,这份爱临到死亡之际,更是浓厚纯净,如海水汹涌。他用苍老的声音问她:“下辈子……还能……与你相遇吗?” 玲珑仁慈又残忍地回答:“不能哦。” 虽然不能,但是你可以得到一段崭新的人生,你的灵魂完美无缺,自然会活得很好。不像是西祠巷子里那些个短命鬼,竟是活生生给饿死的。 没有爱的时候,她才吞噬灵魂。 可这一份爱,足够她受用许久。 “去吧,修文。”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整个人脱了形,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想吃东西,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好半晌,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486.第四十片龙鳞(七) 第四十片龙鳞(七) 韩双鹿纯粹是因为小卖部人太多被挤着了……她心里惦记着玲珑,但因为第一场开始的是男子三千米, 剩下的比赛场次会在男子三千米结束之后才开启, 所以小卖部挤满了人, 全校这会儿都参加运动会呢,真是水泄不通。她好不容易才排上队付了钱,就连忙朝操场跑,到的时候又是人挤人,都找不到个好点的地方看了! 正巧他们班有几个同学在周围,有一个看到她了,赶紧跑过来:“谢天谢地,总算找着你了, 快快快跟我们来,给你占着位子呢!” 韩双鹿惊讶,她跟其他同学关系相当一般, 他们怎么会帮她占位子? 该男生许是看出她的疑惑,叹口气:“被穆简威胁的,他说要是不占位,以后他给你讲题我们不许旁听。” 这种威胁对于学霸来说超可怕的好么! 韩双鹿忍不住笑了, 说了声谢谢,到了场地, 她就发现玲珑让人给她占的这个位置视野实在是太好了!能把整个操场尽收眼底!她几乎是立刻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在一号跑道上! 毕竟是自己班的比赛, 同学们都很激动, 大家一起喊着玲珑跟班长的名字, 韩双鹿被这种热烈的氛围感染到,也忍不住对着跑道挥手,小脸红通通的看起来很是兴奋。 她对玲珑迷之相信,只要是他说的,她相信他就都能做到。 玲珑终于从人群中看见那么一只少女,其他人都热身完毕做准备动作了,他却在弯腰之前朝韩双鹿这边眨了下眼。精致俊秀的少年做这样的表情简直不要太好看,韩双鹿就听周围一片尖叫,哪怕是天天看着玲珑盛世美颜的同班同学都被煞到,短暂的寂静之后是更加疯狂的加油声! “穆简——!!!加油——!!!” 她用尽最大的声音喊出来,她知道他听到了,因为他抬起一只手比了个k的手势。 一声枪响,跑道上的选手宛如离弦之箭,瞬间飞奔出去,从一开始玲珑就在第一位,其他选手紧随其后,至于班长……韩双鹿没注意看,她全副心神都放在玲珑身上了。从头到尾他都跑在第一,每次拐弯的时候她都揪着一颗心,他跑起来的样子神采飞扬,就因为他一个人,这场比赛变得无比精彩,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将视线凝结在他身上。 按理说这样的长跑,一开始就跑在最前面其实是不大好的,因为到了后面几圈,人会越来越乏力,应该要积蓄体力等待最后冲刺——从小到大上体育课,但凡是长跑,老师都是这样叮嘱的,不要冲太快,不要迅速消耗体力,最后的几圈才最重要……然而这些话到了玲珑这里通通不适用,由始至终他都维持着第一位的好成绩,直到最后一圈才开始发力,看比赛的师生们才意识到,他之前根本就是在逛大街! 当玲珑冲过终点线那一刻,高三一班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欢呼声!韩双鹿更是激动地从看台跳下去直冲他面前,她觉得自己已经够快了,没想到有人比自己还快一步。 玲珑对给自己递水的女生视而不见,径直朝韩双鹿走来,朝她伸手:“我的奶呢?” 她从外套口袋摸出来一盒,插上吸管递给他,他三口两口吸光了,随手一扔,精准命中垃圾桶,使得旁边自始至终都在关注他的女生们一阵尖叫。 韩双鹿突然有点不敢靠近光芒万丈的他。 “我拿了第一,你开不开心?” 她点点头:“开心啊。” “那笑一个。” 韩双鹿努努嘴,看向他身后手里还拿着水的女生,论美貌对方可能比不上她,但是论本钱……人家是好几个对a。 玲珑嗤笑一声,不知道她在吃什么飞醋,朝后看了一眼说:“我又不认识她,也没接她的水,你在闹什么别扭呢?” “我才没有闹别扭。” 看她那张口是心非的小脸,还敢说没有。 韩双鹿正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突然看见玲珑脱外套。他把运动外套脱了里面就只有一件贴身的黑色运动背心,手臂修长结实又白皙,然后一件带着他气息的外套迎头罩下,亲昵交缠。 那一瞬间,她什么都忘了,眼睛睁的大大的,全然无法思考,只剩下嘴唇上温软冰凉的触感,耳边是怦怦怦怦的剧烈心跳,她甚至怀疑自己的心会在下一秒跳出胸膛!她得捂好了,才不能让这个家伙知道,见到他的时候,这颗心跳动的有多厉害。 “哇哇哇他们在做什么!!!” “不会是在接吻吧?!!” “这是在学校!可是好浪漫啊啊啊——” 周围人的尖叫跟口哨声让韩双鹿回神,她正想跑呢,外套从头上掀开,重返光明,虽然刚才是外套把两个人的头都给包裹的严严实实,但就看韩双鹿红润的唇瓣跟水汪汪的眼睛,是个人都知道刚才外套下两个人干了什么。 韩双鹿揪住玲珑衣角,躲在他背后拿手指头戳他:“走走走我们快走不要在这里啦!” 他笑她胆子小脸皮不够厚,这时候,先前抢了韩双鹿一步给他递水的女生走了过来,漂亮的脸蛋带着红晕,“……穆简。” 玲珑:“……你谁啊?” 女生立刻露出很失望的表情:“你忘记我了吗?你以前不还……不还给我写过情书吗?” 围观群众瞠目结舌,这是一出大戏啊! 韩双鹿这回不躲了,她坚决捍卫自己的主权,把玲珑朝身后一拉,自己挡在他前面:“你不要胡说啊!” “我怎么胡说了?”女生对她很冷淡,对上玲珑就又很温柔,“我很后悔那个时候没有接受你,所以如何可以的话,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玲珑在记忆里搜索一番,顿时明白这是十三班的班花,长得相当漂亮,又会化妆打扮,说话还很温柔,在穆简心里,可比总会唠叨管着他的韩双鹿可爱多了!再说了,韩双鹿再好看,穆简也从小看到大,早免疫了,因此他还真对隔壁班这位班花动过心,暗搓搓地给人写过情书,不过人家情书收得多,压根儿没把他当回事,反倒背地里跟小姐妹把他好好嘲笑了一番,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严格说起来,人小姑娘也没说错,就穆简那狗东西,说他是癞蛤|蟆都侮辱了癞蛤|蟆。 换谁愿意搭理他? 不过玲珑肯定是不会承认的,说好的身心如一就不能不守信,他神情自然:“啊?我给你写情书?你想多了吧,那是写给韩双鹿的。” 女生一愣,韩双鹿也一愣。 “之前在十四班我忙得很,想跟韩双鹿表白又不好意思,就绞尽脑汁写了封情书,后来放在课桌上不知哪个缺德冒烟的给我拿走了,我还找了好一阵子呢,合着是恶作剧送到你那儿了,叫我知道是谁干的,肯定饶不了他。” 记忆里的情书只有署名,开头对班花的称呼都是“我的女神”,玲珑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相当擅长,黑锅还推给了十四班不知道哪个人,反正那个“幕后黑手”根本不存在,洗白自己就完事儿了。 “我的女神就一个,喏,在这儿呢。”他拍拍韩双鹿的头。 女生眼眶一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这点好,要哭不哭的样子我见犹怜,“所以……是我误会了吗?” 可惜了,玲珑对韩双鹿以外的人的眼泪免疫,他往后退一步,还不忘拉着韩双鹿:“好好说话别没事儿掉眼泪,你以为你是美人鱼?一滴眼泪一颗珍珠?” 被他这么一损,女孩子的眼泪顿时凝结,不知道是要哭呢还是不哭呢? 韩双鹿彻底服了,她瞪了玲珑一眼,伸手轻轻打了他一下:“不要胡说八道,要有礼貌。” “哦。” 这回换她给他道歉了:“不好意思啊,穆简他这个人没有恶意的,就是心直口快了……点……”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洗不下去,这家伙哪里是心直口快没有恶意,根本就是恶劣到了骨子里!坏得很! “走走走,再不走一会儿主任来了棒打鸳鸯就不好了。”玲珑握住韩双鹿的手,甚至没有再看那个女生一眼,带着韩双鹿转身就走,那女生在原地站了会儿,突然捂着脸跑了,跟演偶像剧似的,后头还有几个同学在追,仿佛夕阳西下回忆过去的美好青春,追逐梦想与爱情般义无反顾。 刚才两人外套罩头接吻就很引人注目了,再闹上这么一出,说不定真要出事儿,韩双鹿被玲珑拉着跑,她喘的厉害,最后停下来的时候腿都软了,正好让玲珑给搂到怀里。她有点害羞,又有点生气,捶了他一下:“那个情书是怎么回事!” 他无辜道:“都说了是写给你的,被人拿去塞她课桌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本来韩双鹿是存疑的,可他这样说她又信了:“……真的吗?没有骗我?” 然后顿了两秒,嘟哝说:“……给我写的,我都没收到呢。” “就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收的?”玲珑揉她小嫩脸,“我人都是你的了。” “怎么就是我的了呀!又没字据什么的。” 少女害羞又傲娇的样子实在太可爱,玲珑差点压抑不住冲动把她给吞噬了,好在他理智犹存,给自己叫屈:“你看看你这个人多不讲理,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你跟我说没字据就不算?你也太狼心狗肺了,你是陈世美吗?” 韩双鹿跺跺脚:“你知道人家不是那个意——” 话没说完,他就亲了下来,这回分开时他轻轻舔了她的小嘴儿一下,嘴角一勾:“盖章立字据了,要不明天我去朝身上弄个刺青,写上韩双鹿所有五个大字?” “别别别!”被他吓得忘了害羞的韩双鹿赶紧阻止,她是相信他敢这样恣意妄为的!“人家信你了嘛!” 玲珑想了想,突然放开她,对她微微弯腰行了个绅士礼,伸出一只手邀请她:“那么请问又又小可爱,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她想笑,又想矜持,小脸儿都要开花了,还绷着呢:“……人家还要学习呢,学校禁止学生早恋呢。” 然后画风又一转,甜蜜笑开,把自己的小手搭在玲珑掌心,扑进他怀里,主动亲了他的脸颊,“你要对我好哦,不可以离开我。” 玲珑:“当然。” 高三一班的同学发现穆简跟韩双鹿突然消失半小时后又出现,好像比以前更亲昵了!那到底是种什么感觉他们形容不出来,反正看了就叫人很羡慕很羡慕。 学校广播里开始喊男子三千米的前三名上去领奖状,玲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扒拉过一个男生问:“班长呢?还喘气儿吗?” 说真心话,他全程没注意到那货。 男生清清嗓子:“重在参与嘛,班长也很努力了。” “明白了,真是个废物。” 男生:??? 他明明不是那个意思! 去领奖台的时候韩双鹿陪着一起,正巧迎头遇上班长,他跑了第六,这也算是个不错的成绩了,只可惜只有前三名才有奖状。于是班长整个人都散发着可怕的低气压,看起来心情非常糟糕。而玲珑看到他,居然还笑逐颜开地跟人打招呼,说了四个字:“重在参与。” 班长脸都黑了,韩双鹿怕玲珑挨揍,赶紧拉着他跑,从头到尾没给对方一个眼神。 玲珑心想,这就顶不住了啊,不过是风头被人抢了,喜欢的女孩子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也没什么实质上的伤害吧?如果现实按照原本的走,那家伙对韩双鹿的伤害可不止这一些。 韩双鹿是优秀漂亮的女孩子时,班长喜欢她,他的喜欢类似于幼儿园的坏男孩,对喜欢的女孩子用“欺负”的手法表达,不管对方是不是愿意接受。而当喜欢的女孩子遭遇了悲剧,他不觉得是犯人的错,反倒觉得她“脏”了,配不上他的喜欢了,于是上来说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话来羞辱她,感慨自己美好朦胧的爱情就此熄灭——这不脑子有病么。 玲珑免费帮他清醒清醒。 你看在他的刺激下,班长上次班级摸底都考第六了,连老三都当不成了,多活该啊! 运动会进行的热火朝天,韩双鹿参加的两个短跑跟跳远也都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光是他们俩就给一班拿回来三张奖状,班主任嘴都笑歪了,历来他们重点班在运动会上就没什么收获,这回可真是意外之喜!再加上玲珑跟韩双鹿成绩都好,对于这两人之间的关系,班主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孩子都是好孩子,其他的都可以商量嘛! 于是以后的高三整个学年,班长都被玲珑死死地压着出不了头。多了玲珑这个“敌人”,班长心绪浮躁,越是想好好学就是学不进去,等到了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他甚至已经跌出了年级前五十,在一班也只能排在中下! 班长这个位置自然也被捋了下来,第二学期刚开学就由玲珑接替,这更是刺激到了岳明飞,现在他看玲珑的眼神都阴恻恻的,韩双鹿更加担心哪天放学前班长岳明飞就会操着砖头从背后袭击玲珑,于是看他看得相当紧张。 鉴于成绩下滑厉害,岳明飞已经彻底失去了坐在韩双鹿后位的资格,现在的一班,或者说整个高三,那都是玲珑的天下,一呼百应,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比班主任都有权威。 高考前一天晚上,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第二天再到学校集合,坐车前往各个考点,很幸运的是玲珑跟韩双鹿排在同一个考点同一个考场!就连座位都是相连的! 这难道不是上天安排好的吗? 韩双鹿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最终决定起来复习,明天考试要用的文具袋她已经整理好了,连带着玲珑的也是她整理的,不过是他从学校拿回来的,她本来想拿支笔出来刷题,却看到里面有一个粉红色的信封。 好奇地打开一看,居然是穆简写给她的情书! 他的字比起从前可谓天差地别,情书写得情意百转荡气回肠,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真心,韩双鹿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最终兴奋的越发睡不着,偷偷起床想去找玲珑,结果房门一开,就看到二楼栏杆上倚着一个只穿着睡衣的少年,他眉眼昳丽,跟她打招呼:“哟。” 她直接扑了过去,紧紧抱着他的腰,小脸红红的好一会才抬起来:“怎么,怎么突然给我写情书啊?” “你不是一直耿耿于怀嘛!” 说得是上学期运动会的时候,有个女生来找他说他给她写情书的事儿。韩双鹿虽然不爱吃醋,但属于自己的情书变成别人的,心里还是很失落。虽然她没说,但他总会知道。 “信封是我自己做的,信纸是我买的,香味儿你喜欢吧?上面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写的,你看那一串爱心我画得怎么样?喜不喜欢?是不是很棒?” 韩双鹿只觉得幸福的头皮发麻,她忍不住在他怀里蹭来蹭去,眼睛亮晶晶,看他的时候仿佛有光:“超级棒!” “睡不着啊?” “嗯!”重重点头。 他拉着她朝楼上走,吓了韩双鹿一跳,“干、干嘛!” 玲珑朝她胸口看了下,这回倒是没叹气,而是说:“放心,不干。” 韩双鹿:??? 她还以为他想做什么坏事呢…… 两分钟后,韩双鹿陷入沉思。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把他可爱漂亮又优秀的女朋友深夜带到自己房间……打游戏?! 玲珑把手柄塞给她一个:“会不会玩?很刺激的。” 他说过自己喜欢打游戏,并不是全然为了圆真正穆简的谎,这几年他从炒股转为投资,首当其冲就是注游戏公司的股,谁叫他喜欢呢!每次公司出了新游戏,他都是第一个尝试的,基本上他说好的全都销量大卖,还出现了好几个现象级手游,真是赚的盆满钵满! 钱太多花不完怎么办?继续买股继续注资继续把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公司纳入麾下,然后钱越来越多越来越花不完……他已经买了不知多少套房子了! 不过全部面积加起来也没有他的归墟龙宫大。 韩双鹿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打游戏打到深夜两点,然后就睡了四个小时就起来了!连带着一整天的考试她都不觉得疲惫,跟打了鸡血一样!早上出门的时候奶奶还紧张地想来陪考呢!直把韩双鹿吓得,老人家年纪那么大还是别折腾了,而且这天都快热死了,奶奶哪里经得住? 高考三天,韩双鹿都游刃有余,最后一场考完,她很得意地叉着腰,戳玲珑的脸:“这回我超常发挥了!没有我不会的!你还能估我的分跟我考一样高吗?不可能的!” 能看无所不能的男朋友吃瘪,韩双鹿很激动。 玲珑但笑不语,爱怜地摸她狗头:“你开心就好。” 成绩出来还要一个月,但高三提前解放了,作为班长,玲珑根本没有组织聚餐的意思,甚至在有人找他提的时候他还很惊讶:“聚餐?聚什么餐?跟你们在一起我会吃不下的。” 太过伤人引起群愤,在班主任的拼命疏导下,他终于点头了:“那行吧,你们自己组织,到时候通知我们。” ??? 谁是班长??? 结果不仅聚餐了还要再一起出去爬山加野营,玲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拳头想朝班主任那张老脸上砸,他一点都不想跟这些不重要的人玩! 可韩双鹿很期待,他勉为其难也就答应了。 这么热的天去爬山,有病。 地点是班主任选的,是离本市很近的一座山,很出名的景点,很多人都会选择去这里露营,从没有过什么不好的新闻。但班主任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次露营,还真出事了。 487.第四十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 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只是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发觉出不对来。趁着丈夫跟女婿在书房谈话,丞相夫人拉着玲珑的手,瞧她身边的初霜以及眼生的初夏:“我儿,初芷何在?她怎么没陪着你?可是哪里不舒服生了病?要不要请大夫看一看?” 由此可见丞相夫妻也都是厚道人,面对一个婢女,不过是女儿喜欢了些,他们便也善待于她。只可惜初芷不是那等知恩图报之人,她不害人就已经不错了。以婢子之身为原主庇佑,却想方设法去夺原主的东西——贪心不足蛇吞象。玲珑看着丞相夫人,轻轻一笑,挥手让初霜初夏外头候着,淡淡道:“被我打发了。” 女儿什么脾性,做娘的最清楚,她的女儿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更何况是跟她朝夕相处一起长大的初芷?定然是初芷做了什么让她无法原谅的事。丞相夫人眉头一皱:“我儿,发生了何事?” 玲珑问:“娘,当初向爹爹求娶我之人不少,为何爹娘最后选择了侯爷?” 丞相夫人虽然不知她为何这样问,却还是回答了:“青年才俊中,唯独侯爷,不仅出身高贵,亦有本事,他的爵位可不是如其它世袭的那般花架子,而是他自己在战场上挣回来的。他与你爹爹又素来交好,为人有情有义,容貌生的也好,足以与我儿相配。” “是啊,是很好,万中选一的乘龙快婿。”玲珑嘲讽的笑笑。“既然这么好,自然喜欢他的也不止我一个。” 丞相夫人一愣:“这话是什么意思……” “娘不知道吧,在我还未嫁入侯府之前,初芷就与侯爷两情相悦了。”玲珑讥讽地笑。“那婢子假借我的名义同侯爷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便勾搭成奸,此还不算,若是侯爷来退婚求娶初芷,堂堂正正地说了,我倒也高看他一眼。他却不愿,又要娶我,不想跟爹爹交恶,又要初芷,想左拥右抱,没少恶心着我。” “什么?!”丞相夫人气坏了。“初芷、初芷她竟敢!我相府中人谁亏待她了?!我儿视她如姐妹,我与你爹爹几乎将她当作义女来看,她竟做出这等不知羞耻之事来!” 随着初芷年岁增长,丞相夫人也有点忧虑,这孩子越长越是妖娆,活脱脱一副瘦马模样,只是平时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女儿又十分信任初芷,她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着等女儿有了身子稳定了,就给初芷寻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好叫她一生衣食无忧。只是万万没想到,哪里需要她给物色人家,初芷早盯上她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丞相夫人几欲作呕! “娘。”玲珑冷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解她为何那般激动。“你为何只骂初芷?” “我如何能不骂她?这等背信弃义令人唾骂之事,她也做的出来!”丞相夫人怒不可遏,若非初芷不在,她定要叫人将其打杀了!这等背主之奴留着有何用!谁能保证日后她不会再捅一刀? “侯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玲珑哼了一声。“这两人不过是臭味相投,才一拍即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与初芷两情相悦在前,却还要来骗我成婚,可见其性格卑劣自私,薄情寡义。我处置了初芷,他一言不发,活似曾经什么事都没有过。若非我亲眼所见他们二人在床上颠鸾倒凤,真要信了他的鬼话!娘你可知道,夜晚我睡了,初芷便在我的安神香里添加催眠之物,而后便引着侯爷去她床上,与我不过一墙之隔!” 丞相夫人听了,几乎要晕过去,她捧在掌心的女儿,就是这样叫人糟蹋的!“我儿!我苦命的儿!”她忍不住哭出来。“我要告诉你爹爹,叫他为你做主!”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把女儿嫁出去!如今嫁了这么个中山狼,哪里是她当初想象的那样,给女儿寻个依靠! 玲珑微微一笑:“只怕不用娘告诉,爹爹已经知道了。” 丞相夫人抬头朝门口看去,赫然看见丞相大怒推开门走进来,身后跟着的正是脸色惨白的永安侯。在这之前,他们耳鬓厮磨,夫妻情深,可方才他与岳父说完话来寻各自妻子,却在门口听到这么一番话,他才知道,原来妻子真的什么都知道,可笑他还以为她一无所知,想着此后将那件事埋在心底,再也不做对不住她之事,同她好好过日子,疼她爱她,却不曾想,她早将一切看在眼里,甚至觉得他卑劣寡情,自私无义。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呢? 这是丞相这么多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辰。前一秒他还极为欣赏的女婿,这一刻就已然让他恨到了骨子里。他甚至话都不想再同永安侯说,大步跨进房门命令妻子:“将女儿带进去!此后再也不与这等无情无义满口谎言之人见面!我的女儿不是生来叫人糟践的!”他已经怒极,转身去推想进来寻玲珑的永安侯,“给我滚出去!稍后我便写了和离书,我这女儿配不上你这前程似锦的永安侯!快走快走!这里不欢迎你,日后你也不必再来!” 谁家的女儿不是如珠如宝养大的,他的小女儿自幼便是掌上明珠,生怕摔了磕了,待她成人,他千挑万选才将她许给永安侯,本以为女儿后半生有了依靠,哪里知道这女婿却是个中山狼!还有那初芷!真真是狼心狗肺之徒!世上怎会有这般人,做出这等事? “岳父——” “你别叫我岳父,我受不起你这一声岳父。”只要想到女儿曾经亲眼看见这个乘龙快婿和贴身婢子做那等苟且之事,丞相心中怒火便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你既然喜爱那初芷,便娶她为好,最好再为她去寻当年将她卖掉的生父,那才是你岳父!” 永安侯此刻已经语无伦次,他生平从来不曾如此慌张不安过,妻子刚才被岳母带走时连回头看他一眼都没有,事到如今他只想先见她一面,他有好多好多的话想问她! 可丞相的情绪实在是太激动,他老人家上了年纪,身子骨一直不大好,永安侯也不敢气他,丞相不知道从哪里顺了根扫把便来撵他,堂堂永安侯,竟就这样被活生生打出了相府,狼狈不堪。 今日本是来贺寿的,结果却闹成了这副模样,相府宾尚未散尽,许多人已经瞧见了这一幕,向来让丞相满意的女婿永安侯竟被打了出去,不知道是发生了何事?他们满心想知道,却又不敢去问,丞相脸色难看,派人来说今日寿宴到此为止,人们再好奇,也不得不离开,走的时候看到永安侯竟跪在相府门口,没有人敢去询问发生了何事,只能暗自猜测,很快地,丞相将永安侯赶出门一事便传遍了京城,闹的满城风雨。 初芷自然也知道了,她乍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有些神情恍惚,这时候灶膛里的稻草掉了几根出来,燃烧着的稻草烫在她手上,疼的她心惊肉跳。 没一会儿听到了推门声,初芷狠狠一哆嗦,丈夫就走了进来,一把抓起她,也不管灶膛里还没熄灭的火,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她到了屋子里,扔到床上,便扑了过来。 这管事自打没了雄风,便四处求医问药,可这病如何是能随随便便治好的?他一开始对初芷尚且百般爱护,可初芷哪里瞧得上他,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一来二去,管事的在外头喝了二两酒,上了头,回来就想跟初芷亲热,却被她狠狠打了一巴掌,这下可打起了管事的火,当下不管不顾的,竟将初芷折腾了个死去活来,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不过是个二手货,一个破鞋,他娶了她本身就委屈了自己,否则怎么会遭来这份罪受?在侯府舒舒服服的当个管事不好吗? 488.第四十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我——”永安侯一时间竟无话可说。玲珑瞧他这副呆相,突然捂嘴一笑, 推了推他的肩, “侯爷可知错了?” 永安侯立刻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那你说说, 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 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 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 太,饿, 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 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 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 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如今成王可真是悔恨极了,当时他与王妃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她说什么他都答应,不问缘由不问来头,否则如何会把这么个举世罕见的美人儿送去西祠巷子,跟他这废人太子哥哥做了夫妻? 这般美人,合该在他身下,叫他把玩才是啊。 废太子不希望玲珑在这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成王,此时此刻,成王看玲珑的眼神已叫他十分愤怒,直接起身挡在了玲珑身前,随即看到成王皮笑肉不笑地道:“兄长这是做什么,叫本王看一眼小嫂子,难不成还能掉块肉?” “肉倒是不至于掉。”玲珑从背后扯废太子的衣服,把脑袋搭到他手臂上,不耐烦地看了成王一眼,“只是会让我恶心想吐。”长的好看又不代表好吃,至少眼前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气味让玲珑非常不喜欢,她讲话可不顾及什么身份,也不在意其中利害,现在又不是在荆国公府,哪怕当初还在荆国公府的时候,她表面上可怜巴巴,背地里也没少作威作福。 成王妃回想一下就知道,从前她何曾见过玲珑跪一下受一点伤?甚至连哭都没几次,也就是她觉得玲珑畏惧自己,当下柳眉倒竖呵斥道:“大胆!谁教导你的规矩,让你这样放肆不懂礼数,敢这样跟王爷说话?信不信我罚你?来人——” “来什么人啊。”玲珑抓起桌上一把瓜子皮丢过去,恰好丢了成王妃一头一脸一嘴,“你以为我是能让你欺负的?信不信我让废太子打死你!” 人前她都毫不气地叫“废太子”,人后才会亲昵地叫他修文。废太子知道她是狐假虎威,轻轻一叹,“玲珑,你不要闹。” “我哪儿闹啦?”玲珑睁大眼。“你怎可如此诬陷于我,瓜子皮先动的手,我作证。” 成王妃又要保持优雅气度,又要维护皇家尊严,她不觉看向废太子,眼中露出一丝嫌弃来。如今的废太子哪里还有当年修文太子的半分风采,瘦骨嶙峋暂且不说,光是他黯淡的一只瞎眼还有无力的右手,就足以让成王妃庆幸自己最终嫁的是成王而非废太子。日后成王登基,自己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总比在西祠巷子老死好过。 虽说现在废太子出来了,可那又有何用?与如日中天的成王相比,废太子实在是太可怜,也太落魄了。这份优越感让成王妃忽视了玲珑先前的嚣张举动,她语重心长地跟废太子说:“兄长,虽说你我如今身份各异,可毕竟也有几分情意。我这位庶妹,在家中时便顽劣不堪,不听管教,原以为送进西祠巷子能好些,却不曾想兄长得以脱身,带的她也骄纵任性起来。这桩婚事,我看便就此作罢,庶妹由我带走管教,也不算侮辱兄长。” “一口一个兄长叫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亲妹妹呢,就是不知这亲妹妹,曾经还是他的情妹妹。”玲珑嘲讽地说。 成王妃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她跟废太子的那段过去,对她来说是一种耻辱,如今她贵为成王妃,还是隐形的太子妃,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提起过去。玲珑却像是生怕她不生气一样,继续开口道,“说起来我也是没见过王妃这种人呢,你们都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王妃可真厉害啊。” “不是。” 这不是成王妃反驳的,而是皱着眉头的废太子。他本来正跟成王对视,听玲珑说什么一女不侍二夫,立刻转移视线到她身上,珍而重之的解释:“我是你的夫。” 玲珑觉得他很乖,就捏了捏他的鼻子,废太子被她捏习惯了也不曾躲开,眼露宠色,看得一旁的成王妃心惊不已。 她与太子是未婚夫妻,自然知道修文太子这样神仙般的人物,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她与修文太子在一起时,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态与谈吐,一点点小失误都不敢犯,累的要命。修文太子还不是废太子时,为人温文儒雅彬彬有礼,十分的恪守礼数,像是这样的话,怎么会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他难道不应该做个永远的冰块儿么? 美人对自己不假辞色,对着形容丑陋的废太子却那般温柔体贴,这让成王不悦极了。他觉得是不是光线不够好,让美人瞧不见自己长什么样子才会扒上废太子,便刻意弯腰,放柔了声音:“这位妹妹——” “谁是你妹妹,可不要好哥哥好妹妹的胡乱叫一通。”玲珑毫不气地赏了成王一个白眼。“我才没有你这种丑八怪的哥哥,我呀,我只有一位情哥哥,废太子哥哥,你说是不是?” 废太子又是欢喜她叫自己情哥哥,又好笑她非要加上废太子三个字,无奈地道:“玲珑乖,你去后面歇着可好?” “不好不好。你看王妃的眼神都要吃了我了,我要是跑去后面,你不在,没有人保护我,她的人把我抓走可怎么办?”玲珑鼓起嘴巴撒娇,“难道你不喜欢我了,想把我送人了?可是你那没良心的异母弟弟又臭又难吃,我可不喜欢他。” “又臭又难吃”的“异母弟弟”成王殿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一个小女子侮辱,终于叫他起了火气:“放肆!来人啊——” 然而就在这时,江公公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成王殿下怎么会在这儿?” 江公公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大内总管,成王可不想得罪他,到时候这老狐狸在父皇面前说几句挑拨离间的话,那他可就没好果子吃了。当下堆起笑脸,“江公公。” 看到成王这副德性,江公公心中不由轻叹,这份讨好的姿态,与太子殿下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自己就是再得皇上信任,那也是个阉人,是个奴才,哪有主子讨好奴才的道理。今日成王在自己面前卑躬屈膝,来日成王登上大宝,曾经让他低头的自己怕是老命难保。 江公公阅人无数,看人的眼光极准,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成王,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希望太子殿下能从西祠巷子出来,不说重获新生,只要得到自由,就总归有希望。 就如玲珑之前跟废太子说的,瞎了一只眼,另一只眼还能视物,右手虽然废了,可左手能写字的人也不在少数,他还活着,还有时间,还有翻盘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 现如今,不过是他们共同演的一出戏。让皇帝内疚后悔,让成王寝食难安,然后取回本应该属于废太子的东西。 “王爷,王妃。” “公公来这里所谓何事?可是父皇挂怀兄长,派遣公公来看他?” 假惺惺故作关心的话江公公听得多了,他露出官方的微笑:“并非如此,奴才是奉皇上的命令,为小夫人送免死金牌来的。” 那日皇帝与废太子说话,问废太子想要什么,废太子就为玲珑求了这么个恩典,他在心中已经视她为妻子,因此更要保障她的安全,只要有这块金牌在,就谁都不能动她一根汗毛。 成王妃要教训她?可以啊,看她有没有这个胆子。 “好重啊……”纯金打造的吗?玲珑上下抛了抛抱怨道,“好丑。” 她完全不在意这面金牌的价值及其含义,但是她明白,这是皇帝示弱及示好的象征。 成王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可惜玲珑玩了会儿就收了起来,像是想起什么般突然哎呀一声,“王妃不是说要带我回去管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呢。” 怕是她仗着有免死金牌,能玩死一整个成王府的人。废太子颇有些好笑,握住她柔软无骨的小手,“乖,谁都不能把你带走。” 这是他唯一的珍宝,任何试图与他抢夺的人,都要遭受他最无情的复仇。 真以为他离开西祠巷子,是为了苟延残喘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吗?他是要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为玲珑奉上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让她吃饱,让她开心。 这就是废太子如今活着的全部意义。 成王妃面色难看至极,半晌,拂袖而去。她一走成王就也呆不住了,说了两句套话表明自己还有要事,就跟着一起离开了。这两人来时气势汹汹,走的倒是颇为爽快,只可惜什么都没捞着,后来听下人说成王夫妇可不是空手来的,带了数名美貌婢女来,打的什么主意,自然也就人人尽知。 虽然手下的猛士们很喜欢,可男人见了就倒胃口,最后都赏赐给了最勇敢的猛士做妻子。而草原上那些强悍的女子,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在今天以前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 玲珑好奇地任由他抓着自己的脚,实在是搞不懂这个人怎么跟几百年没吃过好的一样盯着她,这眼神好熟悉哦,可不是跟她饿的眼睛发绿的时候一样么。她难得同情了对方几分,因为她很明白饥饿有多么可怕。不过就算再饿,想吃她也是没门的。 龙肉是你想吃就能吃的吗? 她用白嫩嫩的小脚去踢男人,却被他用大掌包裹在手心,那火热的温度让玲珑觉得不舒服,尤其是他还用指尖勾她的脚心。 呼延哲第一次见到这样妖精般的女人,他不受控制地想要享用她,可她嫌弃的态度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侮辱,他是勇士中的勇士,她既然是中原最美丽的女人,理所应当成为他的俘虏。 在攻打中原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哀帝后宫三千,美丽的女人加起来比草原上的总数还要多,可只有一个美的如同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他在那个时候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占有这轮明月,这是他彻底成为天下霸主的象征。 等到见了她,他才知道那些中原人的形容并不夸张,她不仅仅是扶桑树顶端的皎洁明月,也是离草原万丈高的天空上最耀眼的太阳。 ……眼神越来越吓人了,好像几百年没吃饭的人看见了美味的大餐,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玲珑想把脚抽回来,其实她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虽然脸上胡子多身上又脏又臭血腥味浓的跟喷了农药似的,但灵魂却散发着与他外表截然不同的甜美的气息。 如果吃下去的话,应该会很舒服呢。 他灵魂中的“爱”,是完美无缺的,还没有人触碰过,深藏在层层叠叠的中心,诱惑着她去采撷。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耗上这么久,寻常人敢这样对她,别说是什么大王国君,就是神仙她也照杀不误。 489.第四十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 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 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 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 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 “只要吾妻快活, 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 面上却是不变颜色, 冷声道, “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 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只是这内里究竟如何,就只有当事人自个儿知晓了。 侯爷身上满是落雪,若是往常,夫人早担忧地起来为他褪下大氅,可今日夫人却仍旧懒洋洋地斜倚在美人榻上,眸色清淡,侯爷进来了,她竟是动也不动,与素日里的贤妻模样判若两人。 “初芷是犯了什么错,这样的天气,夫人竟叫她跪在外头?”永安侯轻笑,来到妻子身边坐下,就着她的手想吃她的葡萄,夫人却笑吟吟地收回手,饱满的果肉在侯爷薄唇上轻轻一擦,便掠过放入自己口中。 朱唇玉齿,汁水四溢,只这份倾城色,就叫侯爷喉头微动。夫人将他神情纳入眼中,不免有几分轻视,答道:“她自是犯了错,惹了妾身不快。侯爷可不许心疼她,要心疼,也得心疼妾身才是。” “这是自然。”侯爷轻笑,黑眸深沉。“只她跟你多年,你们二人又情同姐妹,我才过问一声。” 多会说话的男人呀,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委婉提醒她与初芷姐妹情深,若真是那位天真心软的侯夫人,倒真会悔恨惩罚初芷了。玲珑又懒懒地剥了颗葡萄,杏眼睨向侯爷:“侯爷这说的什么话,跟妾身多年的婢子多了去了,焉能都与妾身称姐道妹?侯爷且问问这在场的婢子,她们敢是不敢?” “奴婢不敢!” 有眼色的婢子们跪了一地,心中都暗自惊疑。虽说她们都是陪嫁来的大丫鬟,可夫人在闺中时便与初芷要好,初芷名义上是婢女,实则与小姐也差不离,只近日侯爷外出办差,夫人突然对初芷挑剔起来,今日一早还特意把人罚出去跪着。 玲珑笑起来:“侯爷日后可莫要将妾身和卑贱的婢子拿到一起比了。怎么说,妾身也是丞相之女,比不上金枝玉叶,亦是娇生惯养,跟婢子相提并论,侯爷不是糟践妾身么。” 说着,她将剥好的葡萄送入侯爷口中,摸了摸他英俊的面容,颇为欣赏。她来到这个世界时,永安侯正好被天家派去办差,今儿个还是头一回见,只瞧这脸,玲珑是喜爱的。她是耿直的颜控,长得好看的人,她总会对他仁慈一些,毕竟美貌的食物能够掩盖一些味道上的瑕疵。 她太饿了。 于荒海归墟沉睡数百年,玲珑现在饥饿的程度,已经接近到想吞噬所有遇见的灵魂。 腹中那个懦弱的女人灵魂,实在是充不了饥,只是叫她维持着清醒的姿态。幸而原主的身份还算可以,让她吃了些人间食物,只可惜满足了口福,却仍无饱腹之感。 永安侯听玲珑说初芷身份卑贱,眉头微微皱了一皱,只是妻子娇媚异常,丝毫不见平日的贤惠温婉,叫他奇怪之余,又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是为夫的错,我的爱妻,自然是千娇百贵。” 玲珑笑起来,挥手道:“既然侯爷为初芷求情,妾身自然要给侯爷面子,初霜,去叫初芷进来。” “是。” 片刻后,在冰天雪地跪了快两个时辰,一张清丽小脸已经惨白的初芷进来了,她的双膝因为跪的时间太久,走路颤抖,一进来便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配合着孱弱的身躯,楚楚可怜的神情,真是我见犹怜,叫人心都化了。玲珑看向永安侯,男人眼中闪现过一抹怜惜,她心中冷笑,却不想叫他们好过,伸手揽住永安侯的颈项,居高临下地看向初芷:“今儿个我罚你,你可有不服?” 初芷美目含泪,卑微地匍匐在地:“奴婢不敢,夫人心情不愉,是奴婢伺候不周,还请夫人重罚。” 她轻巧一句话,便告诉了永安侯,自己受罚纯粹是侯夫人无理取闹,又表现了自己的委曲求全,永安侯怎能不更怜惜她。若非顾忌妻子,怕是已经上去将佳人拥在怀中安抚怜爱了。 玲珑却不给她这机会,这么点小手段,大概也只有原主才瞧不出,傻乎乎的给他人做嫁衣裳,最终连灵魂都被她吞噬。不过玲珑从来不吃免费的午餐,她吃了侯夫人的灵魂,就会消除她记忆中的遗憾——否则吃下去不能消化,真是难受极了,她又不用排泄。 “瞧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侯爷面前给我上眼药呢。”玲珑取过一颗葡萄,她有一双美手,自幼娇生惯养,肤质细腻滑嫩宛若凝脂,剥开葡萄果皮的动作当真是美丽之极。“否则你倒是给我说说,你那块暖玉佩从何而来?我可没赏过你,难道不是你偷的?你无父无母,自幼跟随于我,你若是说出那块玉佩的来历,我便不罚你了,可你又不肯说,我那嫁妆单子素来叫你掌管,却不曾想你监守自盗。侯爷,你说妾身罚的对不对?似这等手脚不干净的婢子,在其他人家,怕是要打杀的。” 永安侯神色如常,虽心中怜惜初芷,却不能告诉妻子那块玉佩是他千方百计寻来送与初芷的,只因为她天生体寒,他担忧她平素手脚冰冷,才费尽心机寻来一块暖玉赠予,不曾想却被妻子发现。“你说的都对,只是念在她初犯,便饶了她这回吧。” 他言语温存,可话里话外都在维护初芷,也只有原主才听不出来,明明这两人的苗头已经如此清晰了。 玲珑微笑:“妾身都听侯爷的。”她将那块暖玉拿起来,“只是这东西,既然叫她带了,妾身也瞧不上了,还是毁了的好。”说着随手一抛,丢入火盆之中,那价值千金的暖玉,瞬间就碎裂开来。 永安侯只觉她看似娇纵,神色间却稚纯的可爱,他的这位夫人,容貌过人,向来人尽皆知。“日后我再为你寻一块更好的……” 话未说完就叫玲珑打断了:“侯爷不必挂心,妾身的东西,别人戴过了,妾身就不喜欢了。”她说完,突然又嫣然一笑。“不过侯爷挂怀于妾身,妾身心中着实欢喜。” 初芷跪在地上,只觉得齿冷。 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她仰望的神,如今在她面前,和另外一个女子情深意浓。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逢场作戏,她心中也仍然难受的要崩溃。 上天何其不公。明明她与侯爷相识在先,相爱在先,却要眼睁睁看着他娶妻,卑微地等待他短暂的怜惜,迄今都不能光明正大的站在他身边。如今他们夫妻二人高高在上,却叫她跪在地上,膝盖冷的透骨,心却更冷。 玲珑瞧见初芷哀戚的眼神,似笑非笑,这两人,一个都别想逃过,毕竟她可是收了原主的献祭,若是不能满足原主心愿,她要饿的更久了。“行了,瞧你那丧门星的模样,我看着便不舒服,下去吧,外头伺候着。” 初芷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似是不经意看了永安侯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永安侯薄唇微动,正准备再求求情,玲珑便先开了口:“当初母亲让她陪嫁,就是看她老实本分,不曾想是个手脚长的。” 没偷别的,倒是偷了原主的丈夫。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叫人作呕。初芷幼年孤苦,是原主将她留在身边做了大丫鬟,吃穿用度,寻常人家的小姐都比不得,岂知这初芷不思回报,竟与小姐的未婚夫看对了眼。两人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若是真爱,永安侯去相府退婚求娶初芷,倒也能叫人高看一眼,偏他忌惮丞相,娶其爱女,却要瞒着原主,又与初芷暗中来往。待到时机成熟,便理所当然的叫原主暴毙,原主死后,又作出一副深情的模样不肯续娶,过了几年,便以怀念亡妻的名义娶了妻子的陪嫁丫鬟,与初芷双栖双飞。 赚了美名,也赚了丞相的看重,还让丞相将初芷当作了逝去女儿的化身。 真是好一出大戏。 瞧初芷那表情,似乎还在心底怨恨原主后来居上呢,她倒是不想想,永安侯跟原主的婚约可是打娘胎里来的!似这等毫无感恩之心,恩将仇报之人,给她一点甜头,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了。 啧,真是感人。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490.第四十片龙鳞(十一) 此为防盗章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 还是心底剧痛, 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 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 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 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 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 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 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 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 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 当天晚上, 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 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 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 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 一双杏眼似水含情, 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 从来只有玲珑厌倦旁人的份,还没有谁能对她无动于衷。“横竖是来了,侯爷,要不咱们上门去探望探望初芷?” 永安侯真是怕了她有意无意的提初芷,也不知她知不知道自己同初芷那段荒唐事,总之现在他真是悔不当初,恨不得初芷再不出现,又怎么可能带她去看?当下劝道:“咱们虽说过去是主子,可如今初芷已经嫁人,是自由身,咱们上门是以什么身份呢?若说是朋友,难免自跌身份,可若说是主子,又太过霸道了。” “侯爷说的有理。”玲珑点头。“那就依侯爷所说,不去便是,咱们继续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呢。” 世间的人变心,从来都不讲道理。 初芷似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悲伤地凝望着永安侯,似乎都不认得眼前这人是谁了。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这爱情来得快,去的也快,如今她就什么都不剩了。可笑在永安侯心中,变心似是理所当然,哪里有她置喙的余地。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停在她面前,看着初芷满脸泪花,却不怜悯,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没经过允许,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玲珑可不这么认为,她肆意妄为,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491.第四十一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你——” 永安侯正要再说些什么, 玲珑的声音已经传来:“侯爷还在磨蹭什么,还要妾身等多久?” 他听到她声音就觉得欢喜,初芷如何,已不再重要, 快步便朝内室走去,徒留初芷一人跪在地上,室内温暖如春, 她却如坠冰窖,寒冷刺骨。过了片刻,初霜初雪自里头走出, 停在她面前, 看着初芷满脸泪花, 却不怜悯, 而是冷淡道:“夫人让你外头伺候着, 没经过允许, 不许再近身。” 是的,玲珑要留她下来伺候,只是贴身的大丫头她是别想了,顶多留在走廊里当个粗使。初芷怨吗?恨吗?不乐意吗?统统没有用, 因为她的卖身契还攥在玲珑手中,玲珑活着一日, 初芷就要给她做一辈子的奴才。神曰众生平等, 玲珑可不这么认为, 她肆意妄为, 她喜欢的就是高贵的好的,她厌恶的就是卑微的坏的,前者可以小心呵护,后者大可尽情屠杀毁灭。 谁让她不高兴了,她一定要千百倍的还回去。 这样的睚眦必报,薄情残酷,不具备人类所认为的任何美好品质——她不在乎是非对错,任何法则道德都束缚不了她,所以啊,不要试图去改变她,感化她,因为她是一条龙。 她和“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永安侯为她着迷,就源自于她身上这种独一无二的气质,这样的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也不会再见到。他对玲珑而言不过是取乐的工具,就如同人类喜爱逗弄猫狗,偶尔被抓一把挠两下也无伤大雅,可玲珑是会把猫狗的牙齿与利爪拔下来,她不容许任何人忤逆她。 这样霸道而无情的人,倘若没有饥饿束缚,会毁灭一切。 玲珑拈起永安侯的手掌打量一番,笑出声:“侯爷的手还没弄干净,难道是想带着去当差?也叫其它同僚看看,侯爷染的这指甲可美呢。” 永安侯啼笑皆非,在她如玉般的脸蛋上吻了一下:“只要吾妻开心,为夫便是顶着这样的指甲当差,心里也愿意。” “好哇。”玲珑挑眉。“那就不要洗掉好了。”她放开永安侯的手,躲进了锦被之中,对着永安侯勾了勾手指头,“天寒地冻的,侯爷还要在外头多久?妾身可要歇着了。” 她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永安侯白日宣淫,可她就是喜欢这样。永安侯哪里禁得起她撩拨,当下褪去外袍衣衫,将她紧拥,动情之时,竟在她耳边说了爱她。 不够啊。 这样的爱,不能让她满足啊。 爱没有高贵与廉价,只有好不好吃。纯洁专一的爱可遇不可求,玲珑在饿了很多次后终于学会慢慢改变,将本来不是很美味的爱,变得容易入口一点。只可惜这就像是自然生长与人工培育的差别,那种美好的、能够让玲珑吃饱的爱,她遇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她漫长无际的生命中,爱比死更难。 初芷现在只能在外头伺候,说让她伺候,其实也不做什么活,顶多就是叫个水跑个腿,平日里玲珑在屋里过着奢靡的日子,基本上见不到几次面,倒是永安侯每日回来都能打个照面,只可惜永安侯自打说出莫要再提的话之后,再见初芷,也与初遇她时无异了,就好像她真的就只是个普通的婢子。 夫人一日更胜一日的美貌,与之相比,初芷苍老憔悴的速度简直惊人。她每每瞧见被滋润的容色清透的夫人,便觉得自己心坎上像是被戳了无数刀子,又疼,又扎心。 她原以为这样,夫人就肯放过她了,可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 过完年后,春意渐浓,侯府又新买了一批新的下人调|教,初霜初雪年纪都不小了,玲珑问过她们的打算,初雪想嫁人,初霜不想,如果初雪嫁了个人,玲珑身边衬手的丫头便少了,于是才有了买下人的打算。而且在这之前,玲珑一直没说,原主还在的时候,侯府唯初芷是从的下人还不少,趁这个机会她也要大大清洗一波,只留下安分守己的,还有长得好看的。 当然后者完全是她自己的喜好了。 原主怎么就没看出来,初芷不是作为大丫头做事面面俱到,人家是以未来新的女主人的身份在管教下人啊。如今失了势,才有那爱捧高踩低的,这些人玲珑不想留的太多,偶尔有那么几个倒是有些用途,可多了,她的日子就不那么逍遥自在了。 接替初雪的婢子有了新名字,叫初夏,今年才十五岁,机灵勤快又懂得察言观色,用了几日,较之初霜都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长了张稚嫩的娃娃脸,玲珑很喜欢掐她肥嘟嘟的腮帮子,每每掐的初夏含着两泡眼泪委屈巴巴不敢说话。有一回还叫永安侯瞧见了,倒是叫他也有了想法,只是他瞧不上初夏,反倒是想掐玲珑。 她娇靥氤氲,桃腮粉嫩,指头轻轻按一下都会留个印子,皮肤又嫩又滑,永安侯曾经咬过玲珑粉腮一口,留下个牙印好几日才消去。这般放肆的后果是背部被她挠成了棋盘子,火辣辣的疼了数日还不许他抹药,在那之后永安侯做什么都要思考一下爱妻是否会生气了。他瞧着掐脸眼馋,也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这样做,只有在意乱情迷时才敢偷偷掐上两下,用力甚微,怕留痕迹。 关于初雪嫁人的事儿,玲珑也同永安侯说了。初雪嫁的是相府管家的儿子,两人好了许久,初雪却因为要照顾夫人硬生生留到了二十岁,那管家之子也痴痴地等了。玲珑闻到那青年的爱干净又散发着香气,只可惜已经有主,初雪又比较讨她喜欢,自己还有个备选食物在,否则玲珑饿急了可不管什么顺眼不顺眼,早抢去了。 她又不是没抢过别人的爱,从未失手。只是这爱抢来,总是要比本来的味道差一些。 永安侯哪里会在乎一个婢子嫁人与否,他唯一关心初雪嫁了人,是要跟相公家住的,爱妻身边伺候的人手还够吗? 玲珑捂嘴娇笑:“侯爷不必担心妾身,啊对了,还有件事儿。” “嗯?”他把玩她削葱般的小手,实在是很想放入口中啃一啃咬一咬,只是怕她翻脸才作罢。 “初霜跟初芷年纪都大了,妾身想着也给她们寻个好人家,侯爷以为呢?” 永安侯这才想起初芷,那本是自己喜爱过的女人,将她许人……实在是有些不舒服。他的东西哪怕不要丢掉了,也不能转二手不是。可妻子正期待的望着他,眸子水润清澈,诱人极了,永安侯一时为美色所惑,糊里糊涂便点了头。 其实玲珑哪里需要他点头,初芷是她的陪嫁婢子,卖身契也在她手里,别说是给初芷许人,就是直接发卖了,永安侯也不能说什么。她之所以问,纯粹是恶趣味罢了。 玲珑微笑着朝边上站着的初芷说:“瞧侯爷多么大度呀,只是你不必担忧,便是嫁了人,你也还在侯府伺候着,我不会叫人欺了你。” 因为我想亲自欺负你呀。 初芷已经悲痛欲绝至麻木崩溃,这段时间她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只是原以为自己已经认命,却在夫人要将自己许人时,万般怨恨都化作了委屈,扑通一声跪下,重重磕头:“奴婢不想嫁人,求夫人留奴婢在身边伺候,奴婢做牛做马绝不敢有任何怨言!求夫人恩典……” “好可怜啊。”玲珑轻轻一叹。“也好真诚啊。” 她的语气实在是太让人相信她会心软了,就连永安侯也以为她会动恻隐之心,毕竟颤抖着跪在地上的初芷实在太过可怜,姿态又放的那样低,往日的情分难道一点都不在了? 可他不知道,在玲珑心中,这世间万物,在她面前都应该卑微匍匐,她如何会对个人类动什么恻隐之心,她只嫌玩的不够,欺的不凶。 “可是我不想让你在我身边伺候啊。”玲珑眨了眨眼,轻轻叹息。“只有主子挑下人的份儿,你怎么想左右主子的想法呢,侯爷,你说是不是?” 永安侯一时语塞,幸而玲珑也不是一定要他回答,她就是随口一问,瞧瞧这两人的丑态罢了。“我也是好心问你意见,你不会真的觉得我需要你点头答应吧?话就放这儿了,你还需要我说的多明白?我不喜欢你了,不想要你了,于是要处理掉你。比起被发卖,被打死,还是嫁了人离了我眼前,也算是全了你我这一场主仆情分。” 她特意强调是“主仆”情分,就等于彻底否定了曾经的“姐妹”情意。 492.第四十一片龙鳞(二)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 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 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 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就连凸出的骨头都充满了美感,男人盯着看了两秒,野兽般的绿瞳闪着饥饿的光,他大步上前握住玲珑的脚,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将她的罗袜扯掉,然后目光如炬的盯着那一双娇嫩莲足。 他们草原上的女人,大多能够骑马打猎,有些凶悍的比起男人也不多让,何曾见过如玲珑这般如美玉雕琢而成的佳人?她浑身上下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叫男人心跳如雷,这是他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女人。曾经哀帝战败,也示好的给他送过一批中原美人,弱不禁风,看到草原上的勇士就吓得哭哭啼啼。 493.第四十一片龙鳞(三) 此为防盗章 废太子甩开她的手, 冷淡地看她。他的皮包着骨头, 整个人脱了形, 因而显得眼睛格外的黑且大,定央央盯着一个人的时候说不出的诡异吓人。这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怕是早被吓晕过去,可玲珑却不为所动,又继续去拽废太子的衣袖:“我好饿啊, 想吃东西, 我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早上他们就没给我吃的。” 废太子冷冰冰地盯着她, 好半晌, 讥讽一笑:“你觉得这西祠巷子能有什么吃的?” 看他刚才吃的乞丐都嫌弃的汤水就知道, 肯定没什么好东西,可是玲珑的重点不是这个。“那我问你啊,西祠巷子住的宫人在哪儿?离你这远不远?” 她一双美目闪着亮晶晶的光,满是期待,废太子几乎要为她这份天真打败了:“你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莫不成你以为到了这里,还有人能伺候你?往日的养尊处优, 在这里还能继续?” 他以为她是要找人伺候, 因此更加嘲讽。 玲珑却说:“当然不是,他们把我送进来我就知道是个什么处境。就算不知道, 看你一眼也晓得了呀, 可我过不惯这样的日子, 趁着我现在还有点力量,先让自己过得好些再说呗。”她摇了摇废太子的衣袖,其实没用多大力气,可他的袍子已经穿了许久,玲珑就这么一摇——立刻就被撕裂了,露出他细的不像样的手腕来。 场面一度变得很是尴尬。玲珑当机立断的站起来:“我出去会儿,很快就回来。” 谁管她回不回来。废太子如是想着。床是不能睡了,他干脆席地而坐,倚着摇摇欲坠的危床闭目入睡。可没等他睡着,就听见一声巨响,那姑娘开门用脚,直接把破烂不堪的门板给踢碎了。废太子对此无言以对,他真是不知从哪里招来了这么个煞星,成王将她送进来难道是来折磨他的不成? 玲珑是嫌弃门脏才用脚,没想到这个门这么不经踹,她也没用多大力气,本来就吱呀作响的门,这会儿是彻底的死不瞑目了。寒风从门里灌进来,再穿墙溜出去,玲珑身后跟着几个畏畏缩缩的宫人,他们怀里抱着干净的草席被褥还有帐子,一进来就主动靠近床去收拾了。 虽然是在西祠巷子里的奴才,可到底都是在宫中受过训练的,做事很是麻利,和往日里欺压废太子不将废太子看在眼里的模样判若两人。 “动作快点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玲珑冷着脸,“给我弄干净些,改明儿天好些了,把四壁都给我补好,听到没有?” “是、是,谨遵姑娘吩咐、谨遵姑娘吩咐。” 素日里见着废太子眼珠子都在头顶的奴才,如今对着玲珑点头哈腰,脸色泛青。他们这些都是在宫里犯了事的奴才,被打发到西祠巷子,也就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去了。这西祠巷子偏僻荒凉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在这儿生活,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自成一片天地。三年前修文太子被废,西祠巷子里才算是迎来了这么位“贵人”。可这“贵人”是什么处境大家心知肚明,再加上成王特意打过招呼,要他们好好“照顾”废太子,宫人们更是极尽苛待。 原以为废太子娶了妻也不妨事,哪里知道这位新妻竟如此手段狠辣,二话不说就将他们狠揍一顿,踢着赶来废太子的院子,还抢了他们刚浆洗晾干舍不得盖的被褥,甚至逼着他们来干活! 心中怕是将玲珑恨到了极点,可形势不及人,还是要忍气吞声,迅速将床榻擦过铺好,又换下帐子,搬走破旧的桌椅换上比较好的,再把破裂的窗纸补好,这才勉强让玲珑满意。 今天晚上就先凑合一下,其它的留到明日再说。这四处透风的烂墙必须处理一下,不过现在她又饿又困。 西祠巷子里没什么好吃的,被贬到这里来的宫人自个儿种菜喂鸡,再加上内务府三五不时想起分的米面,一年到头倒也衣食不缺,勉强过活。要跟外头的人比,那肯定是拍马也赶不上,可在这西祠巷子里,有吃有喝有的住,就已经是造化了。 这里最可怕的,是没有希望。 他们是注定要一辈子老死在这里的,这才是让宫人们最绝望的事情。也因此他们变得极为凶狠刻薄,废太子算什么,曾经高高在上的东宫储君,如今还不是成了个废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成王还特意叮嘱他们了呢。 再过些时日,叫废太子悄无声息的死了也不是什么难事,已经过去三年了,废太子早就该死了不是吗?他自己受不了这样的苦日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到时候成王开恩放他们出去,那才真是大造化啊。 玲珑觉得他们就太傻了,成王怎么可能留下他们这些祸患,等到废太子一死,皇帝就会想起他的好来,成王只消让皇帝知道废太子在西祠巷子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群宫人就一个都别想活命。废太子哪怕是废了,那也是皇帝的儿子,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他能废掉这个儿子,可不代表别人也能欺辱他。 玲珑的晚饭并不豪华,也不怎么美味,可是和之前废太子吃的比起来,那就是玉盘珍馐。几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一碟腌菜一碟炒鸡蛋还有一盘炝炒青菜,杂粮粥煮的烂烂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杯盘碗筷虽然不怎么珍贵,但却洗的干干净净。玲珑挥手让宫人下去,还不忘威胁他们:“明儿一早,我要见到热气腾腾的早饭还有洗漱用的热水,听到没有?” 她眯着眼,气势凌人,宫人们见到她这样的人,自然而然就弯了腰杆,喏喏的应了,才退出去。 玲珑拿起筷子,先是喝了一口杂粮粥,发出满足的喟叹,然后扭头看向废太子,邀请他:“你要吃吗?” 她甚少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人,哪怕这食物不能叫她果腹。可眼下废太子对她而言很重要,不能这样叫他死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瘦的这个样子着实难看极了,玲珑吃不下去。养猪不也得将小猪崽子养的膘肥体壮再宰杀吃肉?这一样的道理啊。 废太子没理她,玲珑便拿过一个白面馒头掰开,往里面夹了炒蛋酱菜,走到废太子面前,送到自个儿嘴边咬了一口,弯腰一使劲儿,就将废太子拽了起来,拖到桌边,简单粗暴地把筷子塞给他:“吃。” 见他还不动,玲珑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右手废了不会用左手?我喂你啊。” 她说话真是一点都不顾及他人,直接戳中废太子的伤疤,只是这三年下来,右手废了早已习惯,左手也早练就了,他只是不想搭理她罢了。然玲珑是那种能被拒绝的人么?她要给,废太子就必须接受。眼看废太子不肯张嘴,她的粥已经送到他嘴边,玲珑冷了眼,而后突然嫣然一笑:“我懂了,相公是牙口不好咀嚼不动是吧?没关系,我吩咐了宫人在院子外头伺候着,我叫他一声,进来嚼碎了哺给夫君,这样夫君就可以方便的吃东西还能保存体力了。” 这种恶心的事她也干得出来!废太子气恼不已,他左手成拳,在玲珑准备叫人之前拿走了面前的筷子,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自己来。”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一起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在玲珑这里都算不上问题。一共五个馒头,她吃了四个。废太子严重怀疑她是猪,只见吃却不见胖,而且还颇有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废太子还是东宫储君的时候,不知见识过多少高门贵女,那些闺阁千金们都非常注意仪态,进食时都是浅尝辄止,更不会吃味道过重的菜色以免口腔异味。眼前这位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另类,叫人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四个拳头大小的馒头,她全吃了,且吃的极为享受,把菜汤都吃了个一干二净,盘子都不必去洗。 玲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颇为遗憾:“可惜了,味道实在一般。” 想念山珍海味,想念锦衣玉食绫罗绸缎,想吃香的喝辣的。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她的力量会变弱,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494.第四十一片龙鳞(四) 此为防盗章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饥不择食的, 只是随着活着的时间长久, 饿的着实受不了了, 玲珑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当然了,如果她善良宽容温柔正直, 自然就不会受到这样的限制,不用为饥饿所苦,可她不是啊, 她越是自在随性薄情寡义, 就越是饥肠辘辘。 曾于天地一同沉睡的龙,也并不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饿的太久, 她的力量会变弱, 甚至会丧失身为龙女的记忆, 直到有足够果腹的爱才能从沉睡中清醒。失去记忆的感觉玲珑不喜欢,她厌恶自己忘记本体去做一个“纯粹”的人类。 她是瞧不起人类的。 可越是瞧不起,就越是分不开,当真也是一种讽刺。人类尚且有选择食物的权利,她却没有, 难道是说她比人类还不如吗? 就是把这京城四处走遍了,吃完了, 玲珑仍然是饿的, 那种饥饿的感觉,好像腹部有火焰在燃烧, 让她想把看到的所有人类都吞掉——曾经她这样做过, 就算天地奈何不了她, 她也仍然感觉到了痛苦。她越是暴虐,越是饥饿,这让当时的玲珑极度愤怒。可愤怒并不能改变什么问题,她仍然要去寻觅食物,按照法则生存,不去破坏任何一个世界,才能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饿,心情就越来越不好,自然也就越来越难伺候了。别说是初霜初夏这些跟在她身边的婢子,就是每日都要去当差的永安侯,也发觉妻子的心情变得很差,瞧了自己也没什么好脸色,有些时候甚至会拒绝他的求欢。玲珑越是喜怒无常,永安侯越是担忧,他甚至以为玲珑是不是有了身孕,还请了大夫来看,可大夫诊断的结果是夫人一切安好,什么毛病都没有。他们夫妻二人成婚快两年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还能是什么原因,问题当然是出在永安侯自个儿身上,他少年时曾经坠过马,虽然伤势好了,却落下了病根。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往这方面想,再加上那玩意儿站得起来,自然就以为无事发生。可成婚这么久妻子没有消息,他却不曾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可笑初芷竟然还想着要怀孕生子——能生得出才怪呢。 时代限制,永安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自己不能生的消息散步出去的,同时这也遏制了他纳妾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成婚这么久他始终没有再纳其它人,外人以为是永安侯夫妻俩鹣鲽情深,实际完全不是那样。 玲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消耗了些许体力,她一点都不觉得好玩,反而疲乏难当,饥肠辘辘。刚才大夫给她看过了,就和永安侯去隔间说话,想来永安侯也要知道他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的事了吧? 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脸色,一定分外精彩。 玲珑微微一笑,想到永安侯,突然就有了点食欲,让初霜送吃食进来。初霜担忧地望着她:“夫人,您今儿个已经用了好些点心,再吃下去会不舒服的。” “无妨,你只管拿来便是。” 初霜壮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也就不敢再言语,玲珑坐在床上啃糕点,味道是不错,就是不能充饥。她吃了没两块永安侯就进来了,脸上表情晦涩难辨,玲珑装作看不出来的样子笑了一笑:“侯爷回来了?要不要吃?” 她细白的指尖拈着一块梅花糕,言笑晏晏的模样十分美丽,永安侯本来沉下去的心也不由地有些缓和。他坐上床,将妻子揽进怀中,在她唇瓣上轻轻一吻,她嘴角有些糕点碎屑,他也一并吻走,低声问她:“夫人可想要孩子?” 玲珑心中暗笑,却回答:“我若说了实话,夫君可莫要生气。” “这是自然,我怎会生你的气。”他哪里舍得。 “我可不喜欢孩子。”玲珑这倒是实话,她确实不大喜欢人类的幼崽,又不可爱,又不乖。“侯爷是想要孩子了?听说我娘生我的时候九死一生,险些就跟着去了,爹爹才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我怕疼,一点都不想生。”她是很不乐意给人类生崽儿的,哪怕用的不是自己的身体。 “那咱们就不生。” 玲珑心想,不生跟生不出来可不一样。“那怎么行,我嫁给了你,就要为你传递香火,我不喜欢孩子是我的事,可我说不准,会喜欢咱们的孩子呢,倘若孩子同侯爷长得像,我也是愿意去喜欢他的。” 她的甜言蜜语叫永安侯听着舒服极了,心中有些愧疚,又有些难过。他捧住玲珑的脸,看着她干净清澈的眼眸,确信她没有说谎,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出自真心,便轻轻吻了她,舌尖描绘着她的柔软的唇型,低声道,“怕是我不能给夫人一个孩子了。” 玲珑一愣,本以为他要瞒着,如今……这竟是要告诉她的意思? “你我成婚已一年有余,可始终却没叫你怀上孩子,并非为夫不想,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完看到妻子朝自己那处看,永安侯不禁失笑,“雄风还是有的,只是这精水,怕是无能叫你受孕。夫人,是你委屈了。” 玲珑笑起来:“这有什么委屈的,我本就不喜欢孩子,侯爷对我开诚布公,不隐瞒于我,我心中比什么都高兴。”为了证明自己话里的真诚,她露出笑容,主动亲了永安侯一下。 永安侯顿时眸色深沉,喉头微动,将她压在了身下,低声道:“我也很高兴,夫人,日后便只有你我,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玲珑用更柔和的声音回答他,这份来自最亲近之人的包容与接受让永安侯沉迷,他低下头去亲吻妻子,却没看到她眼睛里深邃的黑暗。 “我爱你。”情深之时,他在她耳边这样说。 “爱我的话,让我……吃掉你,好不好?”玲珑微微喘息着问。 “好……你说什么都好,什么都答应你。”永安侯被迷的神魂颠倒,在他看来这不过是意乱情迷时的情话,却不知道,自己答应了,就真的要被吃掉灵魂与爱。 玲珑露出快活的笑容来,这一次她终于是真的有点开心了。小手捏了捏永安侯的耳垂,她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食物,恨不得现在就将他吃下。 可是不行。 她还可以再等一点时间,等到这果子长得更加成熟,吃下去的时候,也一定会美味许多。 云雨初歇,玲珑趴在永安侯胸口,他身材很好,高大修长且结实,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每一块肌肉都蕴含着男子气的力量。玲珑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她还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喜欢把它们收藏起来,归墟龙宫之中有无数她从各个世界搜刮而去的珍宝,每一样都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可惜玲珑最喜欢的“爱”却没有保质期,也不能保存太久,所以每当它成熟,她就会将其吃掉,这样的话,就能永久的保存在她的身体里了呢。 永远、永远。 “过几日便是岳父寿辰了,夫人可想好准备什么寿礼?” 永安侯突然问话倒叫玲珑想起来这事儿,她早忘了个一干二净,毕竟她又不是原主,对丞相夫妻没有丝毫孺慕之情,又怎么可能会去记谁过寿辰。永安侯这一提醒,她才发觉自己有印象。“唔……侯爷觉得呢?妾身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恨不得做个撒手掌柜什么都不管,哪里知道要送什么礼物,难不成侯爷要妾身从嫁妆里拿么?” 永安侯无奈道:“为夫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被赌了这么多话回来。 玲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撇了下嘴,她最近确实是有些喜怒无常了,还不是被饿的,要是每天都能随心所欲的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她也能每天笑眯眯的呀。 这不是不能么。 她打了个呵欠,重新趴回永安侯胸口:“算了吧……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就是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爹爹又不缺我这份寿礼。我好困,要睡了,侯爷不要吵我。” 他应了一声,心想妻子真是越发的孩子气,既然她觉得麻烦,那就他来想办法好了。岳父是文人,最好风雅,送金银之物未免显得俗气,辱没了身份,古董字画,相府也不缺,当时妻子嫁来,光是前朝大家的字画就装了好几个箱子。那还能送些什么呢?永安侯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向来不操心这些事,可眼下对妻子上了心,便也把丞相夫妇真正当作了长辈敬重,看着睡在自己胸口的爱妻,他目光深沉柔和,带着自己也不易察觉的柔情。 495.第四十一片龙鳞(五) 此为防盗章  他竟然还称呼废太子为“太子”, 这是什么意思?后知后觉的众臣这才意识到, 四年前皇帝龙颜大怒扬言要废掉太子, 并派遣成王前去捉拿修文太子归案, 可废太子的名字并不曾从皇家玉碟上下来,修文太子他确确实实……还是太子啊! 那成王又算什么?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又或是成王自己,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 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 补偿又有何用,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 到底是回不来了,也趁着这次机会,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 更是美的惊心动魄, 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 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自然是不如四年前,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侯府的其它婢子都是两三人一间房共住,初芷却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不仅如此,她房间的装饰与摆设,也就比玲珑差了那么点儿,这要是不知道的人来了,还以为这是哪家小姐住的。 496.第四十一片龙鳞(六) 此为防盗章  冬日逐渐过去, 西祠巷子也逐渐有了改变, 曾经长满杂草荒芜一片的院子已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虽然没有什么名贵花草可以栽种, 但却开辟出了大块菜园子。破旧的屋子也修葺起来,春日一来,顿时生机勃勃,秋日初至,已是硕果累累。 屋子里就更不必说了,虽然桌椅板凳床板仍然老旧, 但用的碗筷,铺的床褥,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虽然被套都洗的发白了, 可里头的被子却是上好的——玲珑缺了什么就去成王府顺一波, 至于她那条缠枝云锦的名贵寝衣, 早已被她穿坏,又被废太子改成了抹布。 他身上, 是再没有一丝太子的架子了。他甚至亲自挑水浇菜洗衣煮饭照顾玲珑,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完全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民间男子。 这世上唯有玲珑一人愿意在他满身污秽不堪时留在他身边,所以为了留住这个人,他势必要谋划一些什么。 在西祠巷子的日子安宁而祥和,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若真是寻常人家,这样活下去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废太子每每看见玲珑,都觉得她应该过上更好的日子。她的美貌不该在这样的地方默默无闻,她应该配上锦衣绸缎玉盘珍馐,住进金屋受世人膜拜。就像是玲珑所说,这个世间,唯独那个真龙天子才能坐的皇位,尚且有资格让她注目一二。 废太子长得可真好看。 “修文!修文!” 废太子听见玲珑在屋子里叫他,忙将湿漉漉的双手在简易的围裙上擦干走进房,她刚刚睡醒,尚且美目朦胧,正娇嗔地望着他:“我的肚兜找不着了!” 听闻她要找肚兜,废太子面不改色,“我给你做了新的,旧的我拿去洗了。”说着转身去将红漆斑驳的衣柜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件粉白绣花的肚兜来。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天资聪颖被众大臣夸赞睿智卓绝的修文太子,连绣花裁衣都摸索着学会了。前几日玲珑不知从哪儿弄来精致的料子,她肌肤娇嫩,他便将布料做成了贴身衣物,还绣上了几只展翅欲飞的蝴蝶。 玲珑歪着头看他从柜子里取出新肚兜,接过来:“可是那件我只穿了一天啊,又不脏。” “嗯……”废太子语焉不详,“你先换衣服,我出去了。” 活似身后有什么鬼怪在追一样,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扑哧一声笑出来:“呆头鹅。”他们日日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毫不设防,他却谨遵礼数不敢碰她,可能是觉得自己如今待罪之身埋没了她,平时玲珑滚进了废太子怀里,他都浑身僵硬,又想抱又不敢抱,生怕唐突。可最近一段时间,呆头鹅似乎也开窍了,虽然仍然没对玲珑做些什么,却敢大着胆子亲亲她,虽然最亲密也不过如此,可玲珑怎么会不知他拿她的贴身衣物做了什么事。 废太子出去后,瞧见已经洗干净挂在绳子上半干的牡丹肚兜,俊脸一红,旋即镇定下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自己做了什么…… 玲珑的早饭很简单,一碗熬的稀烂的米粥,两碟废太子亲自做的酱菜还有一小碗蛋羹。废太子早早起了,她起不早,向来是他吃过了,再做一份她喜欢的。不过最近他又开始折腾自己,又瘦的不成人形,可丑了,玲珑也不问他这是要干什么。 粗茶淡饭清粥小菜虽然也别有一番滋味,却到底比不上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尤其玲珑本就深受饥饿之苦,口腹之欲若还要如此煎熬,真和杀了她没什么分别。 龙女的一天除却吃之外,大部分都在睡,她在归墟龙宫的时候,如果没有飘来灵魂,甚至可以睡上很久很久以阻止消化太快。人间虽然烟火旺盛,但玲珑活了这么久,再好玩的东西也比不上美味的爱来得诱人。 她坐在屋子外走廊上的长椅上,这是废太子给她做的,他饱读诗书,涉猎颇广,因而那会儿摸索着做木工,还险些将手指头锯断,最后做出的长木椅虽说粗糙了些,可放上软绵绵的棉花垫子,倒也舒服。玲珑坐在上面看废太子舀水种菜,又掀开咸菜缸子上的石头查看里头的腌菜情况,眼神放空。 废太子一回头看见的就是玲珑这副神游天外心不在焉的模样,心下顿时一慌。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经过这半年多的相处,他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扑在了玲珑身上。她高兴了,他就跟着开心,做事也更有干劲,她皱一皱眉头,他就心慌不已,想方设法要她高兴起来。可不管过去多久,废太子仍然担心有朝一日她觉得不耐烦要离开,自己又如何去留住她。 西祠巷子这种地方,太过简陋清苦,她生活在这里,着实是十足委屈。 “玲珑。”他洗了手,擦干净,来到她身边,没有坐下,而是在她身前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捧住她放在膝上的青葱玉手。这双柔荑白嫩纤细,没有一点点茧子,那是他拼尽力气娇养的,可仍旧不够。她住在这里,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华丽的首饰,更没有妆点容颜的胭脂水粉。 她本可以活得更美丽、更动人。 “你不要生气,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他亲了亲她的小手,认真地说。 玲珑懒洋洋地看他,她想要的是废太子的爱,并不会帮他做什么,更不会为他去夺皇位,他自己的事,当然要他自己去做。“什么时候,何时何分何秒?” “很快的。”废太子见她表情微变,立刻露出笑容,他向来知道她喜爱自己的容貌,也不吝于用这张俊秀的面孔来讨好她。“你暂且忍耐最后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所有人都好的日子。” 此时此刻,皇位也好,报仇也好,竟然都不再重要。废太子只想留住眼前这个少女,用他的全部。 玲珑看了他几秒,本来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当然相信你啦,我很想出去的。”她抱抱废太子。“凭什么我们要被这样欺负啊,随遇而安也不是这样的对不对?我还等着你带我出去,让我风光,我好去把嫡姐也欺负回来呢!” 废太子这才放下心来,任他如何谋算,也算不出究竟要如何讨好疼爱,才能叫她对自己的情意更多几分。 此后第三天,宫里便来了人。 这可是西祠巷子里头一回来了宫里的人,还是皇帝的贴身大太监总管江公公! 这位江公公是看着废太子长大的,皇后还在的时候,他受过皇后恩惠,所以皇后不在了,他也一直很照顾修文太子。后来修文太子被废,他想方设法找人多多照拂一下西祠巷子里的修文太子,只可惜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即便是江公公也不能任意来往。此番收到修文太子给自己递的密信,他自然唯命是从,皇帝果真心软,叫他来西祠巷子,召太子入宫。 “殿下——” “江公公。”废太子先一步扶住江公公,“我已不是东宫,担不起这殿下二字了。” “殿下这说的什么话,在奴才心里,您永远都是太子殿下。”江公公抹了抹眼角的泪,“一切都按照殿下的吩咐做了,皇上心里还是惦记您的,否则不会叫奴才深夜来请您入宫——” “我不去。” “届时与皇上见了面,殿下您服个软也就——什么?” “我不进宫。” 江公公惊呆了:“殿下糊涂!此番正是与皇上和解的机会,您怎能——” “公公不信我吗?”废太子轻轻一笑,眼中却丝毫没有被皇帝想起的激动,他瞎掉的那只眼睛此刻漆黑如深夜,再也没有比这只眼睛更冷的了。“你回去就如实告诉皇上,说罪人修文欲求在此了却残生,没有福分再做帝王之子。” 江公公瞪大眼:“殿下——” “照我说的做,如果你心中还认我这个主子的话。” 江公公欲言又止,却终究是退了出去。 他回宫后,皇帝正在寝宫等着,见江公公回来身后却没有其它人,顿时变了脸色,再听江公公说废太子根本不愿回来,甚至不愿再承认彼此之间的父子亲情,皇帝勃然大怒,拂袖摔了桌上的茶具,气恼的胸口不住起伏:“反了他!反了他!他竟敢这样说!他竟敢——” “皇上!”江公公跪了下来,抹了一把眼泪。“老奴还记得,殿下出生时那小小一团,后来长得多好呀,皇上疼他,皇后娘娘更是把殿下当成眼珠子,可后来皇后娘娘走了,殿下就没人疼了。皇上若是见到如今的殿下,定然是认不出来了。殿下的一只眼睛瞧不见了,右手也废了,写不了字,拿不起笔,老奴见了,这心底,就如刀割一般的难受啊,皇后娘娘在天之灵,不知要多么伤心。” 497.第四十一片龙鳞(七) 此为防盗章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 不像是在发火, 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 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 身高八尺面如冠玉, 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 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 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 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 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 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 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 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 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 只是不以为意, 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 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 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 联想起方才捧起素手涂染蔻丹,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求侯爷放奴婢出府吧!奴婢着实是在这府中待不下去了!侯爷许奴婢个恩典,奴婢感激侯爷一辈子!”初芷哭起来,只是这番就不再有那我见犹怜的美了。“再在侯府待下去,夫人会弄死奴婢的!” “你说什么?”永安侯一愣。“此事与夫人有什么关系?” “夫人知晓了奴婢与侯爷的事儿,这才百般折辱凌虐奴婢,奴婢这一个多月来日日夜夜睡不着觉,总怕下一刻就会死在这儿。侯爷、侯爷您救救奴婢吧!看在奴婢对您一片痴心的份儿上——” 498.第四十一片龙鳞(八) 此为防盗章 她是他的发妻, 在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皇子时便陪伴在身边, 同甘共苦,他们一起度过了很长一段光阴。美好的、痛苦的、悲伤的、喜悦的,他们共同经历。皇后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修文太子, 皇帝身边有无数的美人, 等她死了, 就会有其它女人代替她的位子, 皇帝也会有许许多多儿女, 可她却只有一个修文。她死了, 修文要怎么办?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 是很久很久以前, 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 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 又罔顾她临终托孤, 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 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 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499.第四十一片龙鳞(九) 此为防盗章  他带着痴迷的笑容, 看向躺在他怀里, 玉指纤纤正剥着一颗水晶葡萄的绝色佳人。她柔若无骨的身体栖息在他怀中, 她天仙般的容颜让他回想起初见她时, 她赤着一双小脚丫坐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的情形。已是不惑之年的哀帝立刻就坠入了爱河, 他疯狂的迷恋上这个绝代佳人,并且不顾任何人阻拦将她带回皇宫, 封为贵妃。 她任性又骄纵,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哀帝不止一次想杀了她, 免去这红颜祸水,可不知为何总是下不了手。如今国破城亡, 胡狗马上就要打进皇宫,身边的儿女后妃尽皆以死报国, 哀帝落下泪来。“爱妃, 如今只剩你我二人, 朕先送你上路,随后便来陪你——” 玲珑坐在他大腿上,悠哉悠哉地放入那颗剥完的葡萄,汁水四溢,无比甜美。两国交战, 你死我亡的关头,皇室还在纵情享受, 这样的国家不亡, 那什么样的国家才亡?这会儿倒是想起来死了。“抱歉啊陛下, 我可不想死。” 她从哀帝怀里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苍老的无能的懦弱的男人:“我生的这样美貌,难道那胡人的大王看见我,不心生欢喜?陛下若想去死,尽管去便是,可陛下怜惜我,怎舍得叫我一同去死?” 就是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哀帝才不能留她在世上。自打她入宫以来,山珍海味倾世珠宝,他悉数奉到她面前,可她宝贝照收,却一根手指头都不给碰。哀帝也想过霸王硬上弓,可每每瞧见玲珑的脸,便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只想百般讨好,哪里还能伤她一分。 这样的美貌,本该送入帝王家,可那胡狗算什么帝王?他们是下贱的贫民,有什么资格欣赏这样的美人?哀帝面露狠色,抓起手边白绫:“爱妃,让朕送你一程!” 神经病啊都说不用送了她不想死。玲珑刚拈起一颗葡萄,就见哀帝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大步走过来,她无奈地说:“陛下,既然都要死,那您先死好不好?臣妾舍不得留您一个人,您先死,臣妾马上就跟上。” 这古往今来,亡国皇帝不少,可不管哪一个怕都是没见过玲珑这样的女人。哀帝就愣住了,没等他回过神,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穿透他的小腿,那箭力道十足,穿透哀帝小腿还不算,势头极猛,竟将哀帝钉在了地上! 哀帝虽然年纪不小又养尊处优,可却养的白白胖胖吨位十足,少说也得有二百来斤,可这一箭竟然直接穿透了他的象腿,不得不让玲珑惊奇。 随后她拿着刚剥掉一半皮的水晶葡萄,微微睁大妩媚的眼眸,看向满身血腥戾气十足的高大异族男人走了进来。 他大概有两米高,极其的魁梧强壮,眼睛是少见的绿瞳,胡子拉碴,面上满是伤痕,可那股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气势却十分可怕,哀帝本来疼的想要大叫,都由于这个男人的出现忍了回去。 玲珑好奇地看向哀帝,发现他手边就有一杯鸩酒,她眼巴巴地看着,似乎在问:陛下,您不死了么?若是要死就趁现在啊! 那个高大可怕的异族男人大步走进来,从哀帝那只被钉在地上的小腿踩了过去,玲珑都听到了咔嚓作响的骨头碎裂声。随后高大的男人就到了她身边,用饿狼一样的绿瞳盯着她,低头吃掉了她手上没有剥完皮的葡萄。 他可能是没吃过这种金贵的水果,所以不知道皮不能吃,连带着皮和果肉都吞了下去,还顺势咬住了玲珑白嫩嫩的指尖,像是狗一样用犬齿啃啮。 他们草原上的男人,有看中的女人就抢回家,更何况如今他是胜利者,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战利品。 她坐在一圈死人中竟然完全不害怕,光是这份胆色就比其他的中原女人强上千百倍。男人弯腰把轻盈的玲珑抱起来举过头顶,他身后跟着的一群强壮异族男人因此发出欢呼声,似乎是在庆祝他们的王拿到了最美丽的战利品。 玲珑被举的有点头晕,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停地抖动她的情况下。她可不是个好脾气的,当下一巴掌照着男人的脸呼了过去,结果男人不觉得如何,她在哀帝皇宫养的娇嫩的小手反倒红了! 玲珑捧着手心小口小口的吹气,这个臭男人的胡子好硬,打在上面真是疼死她了! 龙女娇气得很,她立刻就记恨上了男人,哪怕他一身的血腥气,浑身阴郁十足。 “你是我的,战利品。” 男人这么说,然后捉住她一只小手放入口中啃,玲珑惊喘了一声,感觉自己的小手被男人的口舌一一舔吮过,抽出来的时候湿答答的恶心死了!她更生气了,在哀帝后宫三年了,那老家伙都没能碰她一下,占她一点便宜,这个大胡子是想怎么样?他的胡子这么多,这么难看,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是来度假来享受的,不是来当什么战利品的! 然而男人舔过她的小手后,又要来舔她的脸,真跟狗差不多。玲珑推他他不动,眼看他就要把她剥光就地上了,玲珑终于真的恼了,她一脚踹在男人身上,神经病,这么臭这么脏也敢朝她身上蹭,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个时候,男人突然也停下了动作。他回头看了手下们一眼,似乎在意识到有别人在,不适合做这种事,而且地面冰冷坚硬,她这样柔弱的中原女子怕是承受不了。 玲珑被他扛在肩膀上带了起来,哀帝倒在地上也不敢叫唤,玲珑奇怪他为什么还不死,其他人都死了,因为太监人手不够,哀帝还亲手勒死了他的好几个女儿,刚才还要杀了她呢,怎么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了,他反倒犹豫不决起来? 该不会是只想杀了别人,自己苟活吧?按照人类社会的法则,已经引颈就戮的亡国皇帝,一般都会封个侯之类的继续过安乐享受的日子,至于那些殉国的人——反正已经死了嘛,现在玲珑严重怀疑哀帝是在打这个主意。 不过她没有机会去证实了,因为扛着她的这个男人终于出声了。和他高大的吓人的外表相比,男人的声音低沉好听,只是十足的阴冷:“把他带下去,看紧了别让他死。” “是!” “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您决策——” “以后再说。”被称作王的男人拍了拍玲珑柔软挺翘的粉臀,阴森森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点笑意,看得出来他此刻心情很不错,毕竟打下了中原,以后他就是天下唯一的王。“我要先享用这个女人。” 跟着他打天下的手下们吹起口哨来,他们草原上的猛士都是这样,看上了一个女人直接抢走,就地干了,之后就结为夫妻。这个中原女人太美了,他们刚才看到她的时候都惊呆了,她简直就像是传说中保佑大草原的神女,有着至高无上的美貌。 这样的美人,当然要属于王,也只能属于王。 玲珑被他拍了一下屁股,整个人都惊呆了。要知道她在哀帝后宫这几年可从没人敢对她不敬,了不起也就是坐一下哀帝的大腿哄哄他,让他继续心甘情愿的给她卖命,搜罗至宝来讨她欢心。毕竟他本来就荒淫无度,是个昏君,这种事儿也没少干,之前为了讨好他上一位爱妃,听说他还叫年轻的宫女太监脱去衣服互相博弈取乐。 当然这种下流的游戏玲珑不爱玩,又不好看,太监少了根东西,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男人把她扛起来,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找床,最后拐进了皇后的宫殿。皇后早叫哀帝那个傻逼给气死了,这座宫殿空了很久,但一直有人打扫保持整洁,床铺柔软,玲珑被甩在上面也没觉得疼。 她从床上爬起来盘腿做坐好,兴致勃勃的看着男人脱衣服,露出一身腱子肉。 这样的身高,身上的肌肉纹理却非常漂亮,蕴含着力量美与野性,就像是他的绿瞳,狼一样带着侵略性。玲珑眼睁睁看他脱了个干净朝自己走近,在他靠近之前伸手挡住:“不要碰我。” “你是想为那个废物守身吗?”男人问。“这未免也太愚蠢了。” “守不守身另说,你知道你有多脏吗?”玲珑真诚地问。 在玲珑吃掉的灵魂里,关于父母的记忆,一直是美好的。原主临死之前尚且怀念待字闺中时的时光,对父母更是充满孺慕,丞相夫妇也很是疼爱这个女儿,这一点从女儿死后,女婿为了怀念女儿娶了初芷为妻,他们便将初芷当成女儿一样对待就可以看出来。 只是这个逻辑嘛……玲珑是有点不明白。怀念妻子就要娶跟妻子情同姐妹的婢女?丞相夫妻不觉得隔应反而认为是美事一桩?看,这就是她觉得人类很奇怪的一个方面了,尤其是生活在比较久远年代的人类,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有时候龙女根本理解不了。 丞相寿辰,她与永安侯一同前来道贺,见女儿女婿一同来,还情深意笃,丞相夫妻十分欣慰,丞相夫人拉着女儿左右看了看,确实是微微圆润了些,不似从前那样瘦,气色也很好,一瞧就知道过得是好日子。这样她也就放心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给永安侯也是千挑细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女儿受什么委屈。如今见女婿待她好,丞相夫人便十分安心。 500.第四十一片龙鳞(十) 此为防盗章  这未免也太尴尬了, 要知道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 又或是成王自己, 都觉得太子这个位子是板上钉钉没得跑了, 现在却告诉他们说废太子不是废太子?皇上这又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废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 这样的他凭什么做这一国储君?由古至今,便不曾见过哪个朝代的君主身有残疾。 只是众人仅敢在心中腹诽, 并不敢说出来。明眼人一瞧就知道皇上这是后悔了,觉得四年前做的太过了,想给修文太子补偿, 然而如今这般状况,补偿又有何用, 那神仙般的修文太子,到底是回不来了, 也趁着这次机会, 再瞧瞧修文太子是如何的模样吧。 异姓王府中, 玲珑今日盛装打扮。 她本是十分的颜色,经由点缀,更是美的惊心动魄,便是为她上妆的婢女都不觉看痴了,更何况是旁边坐着的修文太子。如今他已不是数月前刚出西祠巷子那会儿皮包骨的形象, 这几个月养了些肉出来,虽然还是稍微有些文弱, 但也恢复了几分往日风采。若论起风华正茂, 自然是不如四年前, 可要说深沉冷静,却又是如今的修文太子更胜一筹。 总之玲珑比较喜欢现在的,四年前的修文太子太奶油了,还有些许天真,四年后这样会护食的修文太子更可爱些。她从坐下来让婢女梳妆开始,修文太子就坐在一边凝视,坐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觉得累,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认真而专注地看着玲珑,当她发髻梳好之后,修文太子起身示意婢女退下,自己拿起头面为她戴上,又为她取过耳坠,轻轻穿过她的小耳洞。 白玉般的耳朵贝壳般形状,甚是可爱,修文太子温柔地摸了摸,扶着玲珑起身,发自肺腑地赞美道:“你可真美。” 玲珑毫不谦虚地受了这夸奖,她也不嫌这满头金钗过重,还穿了一身艳丽的红色宫装,这一套细金打造的头面价值连城,一般女子哪里撑的起来,偏偏戴在她头上,不仅不叫人觉得她稚嫩,反倒气场十足,贵气天成。 “你今日也很好看。”玲珑拍了拍这张总算被她投喂的有些肉了的俊脸,微微一笑,她此刻心情的确是愉悦极了,什么不需要她做,修文太子自己拿回了皇帝的信任,并且勾起了皇帝对成王的猜疑,今天这场宫宴,表面上是君臣同乐为修文太子接风洗尘,实际上却是御林军对成王府的搜查。 四年前成王诬陷修文太子意图起兵谋反,四年后也该回馈一二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假的,自打修文太子回来,皇帝对他越发信任,成王可着急了,看样子若是皇帝不准备立他为太子,他就准备逼宫了。 皇帝对修文太子那可怜的薄弱的慈父之心,总算是有了点用处,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修文太子听玲珑夸赞自己,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他如今的容貌自然是好看的,只是比起四年前,实在是沧桑许多,再不是当年那样清冷如仙,沾染了人间烟火气,哪里配得上她的天人之姿。 “怎么穿的这么朴素啊。”玲珑看他身上的月牙白袍子都难受,“今儿个去又不是跟他们称兄道弟搞好关系的,是去示威的,你不穿的漂亮些怎么能成?去,把我之前叫人做的那套袍子给太子拿来。” “是。” “你给我做衣服了?”修文太子的重点是这个。 “不是我做的,是我吩咐下人做的。” 无所谓,哪怕是她的吩咐修文太子也高兴,这份高兴一直持续了很久。 玲珑让人做的是一件茜色衣袍,很是扎眼惹人注目,修文太子活了二十几岁,从没穿过这样的颜色,因此拿在手里颇有些不知所措。玲珑见他傻傻地站着不动,不由得问:“你是想让我伺候你换衣服么?” 他们虽然名义上是夫妻,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圆房,修文太子简直把玲珑当成了神女般小心翼翼的对待,丝毫不舍得唐突,平日里偶尔亲亲她抱抱她,他都满足的不得了,哪里还敢想让她伺候自己更衣的美事。见玲珑面露不愉,他连忙哄道:“你不要生气,我去换就是了。” 他拿着衣袍转到屏风后,悉悉索索的更衣声传来,不一会儿他便穿了新衣走出来,玲珑见了不由得眼前一亮。 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废太子穿着月牙白袍子时显得很是温和,若非面部表情不同,又瘦了些,和四年前其实也没多大区别,然而当他换上茜色袍子,整个人便多了一分锋冷之气,显得格外深沉难测,再加上他如今不苟言笑,再不像过去那般温文尔雅,便更是让人仰慕。 “我就说嘛,这个颜色很适合你的,你看,咱们像不像是情侣服?” 听到情侣二字,修文太子眉头瞬间展开,十分愉悦,他喜欢听玲珑说“我们”,也喜欢她说他们是一对爱侣。他大步走过来牵起玲珑小手,“其实今日你不去反倒安全,到时候若是见到皇帝脸色变了,你可要小心,在我身边不要到处乱走,千万不可离去,听到了吗?” 这几个月他可不是白白过来的,皇帝对他的愧疚到达了顶点,其实皇帝只要愿意去查,早就能给修文太子一个清白,只可惜九五至尊的面子非常重要,于是修文太子便在西祠巷子里活活待了数年。现在修文太子告诉皇帝说,真正谋反的另有其人,皇帝立刻紧张了起来。 正因为修文太子眇了一目断了一手,才更容易得皇帝信任。因为在皇帝心中,这个儿子已经废了,不能再担起一国太子的位子,因此他更能放心地去任用修文太子。 当年修文太子之所以被诬赖谋反,正是因为他无意中撞破了成王的一件事。说起来那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是他在成王府发现假山处有个密室,如今各个府上谁家没个密室通道什么的,修文太子当初也没放在心上,可成王显然不这么想,于是他先发制人,并且在皇帝下令之前,就命令手下“不小心”伤了修文太子的眼睛跟右手。 修文太子没有谋反,可成王确确实实是准备了,否则怎么解释东宫突然多出来的大量铁器还有龙袍?也就是皇帝当时心慌难耐,连查都不愿意查,否则哪里会有今天这场鸿门宴。 只要御林军在成王府搜出东西来,成王就自身难保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得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啊。成王还以为他这几个月安安静静待在府里不出去,就还是过去那个好说话的修文太子吗? 他就是要打成王个措手不及,然后也“不小心”弄瞎他的眼睛,顺便废掉他的手筋脚筋。 “不要。”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我就是要去,我还要去威风一番显摆一番呢,你这么傻,去了怕是要被人欺负,难道不需要我保护你?”她可不在意自己是什么形象,人类所喜爱的那种温柔体贴三从四德的女性,她可做不来,她就是要嚣张放肆,皇帝才会对修文越发的没有戒心——有这么一个跋扈的妻子,皇帝的心能咽回肚子里。 听玲珑说要威风要显摆,修文太子顿时失笑,他也知道她的确是憋坏了,既然她想去,那么他就都听她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玲珑突然嫌走路好累,硬是要他背,边上的下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修文太子却无奈地弯下腰,从善如流的背起她。 她是那么小那么香,又那么软,他那么喜欢她。 所以不仅不觉得累,反而非常开心,开心的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玲珑在修文太子背上揪他耳朵玩,他好脾气地任由她折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玲珑在他耳根呵气,他就敏感地哆嗦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放松,任由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调戏折腾。 从没有哪一刻,修文太子对那个位子如此渴望过。 他一定要当皇帝,一定要。 然后为她献上无限荣光。 修文太子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不顾及他人的想法,他在西祠巷子待了四年,也不曾见有谁关怀过他。玲珑是世上唯一待他好之人,他便为她付出一切,只要玲珑开心,怎么样都可以。他去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又有何用?其他人不能让他觉得快乐,也不能让他喜欢。 “小嫂子真是有趣,这般举动,怕也只有兄长做的出来。”成王笑呵呵地端起一杯酒要敬修文太子,可他的酒杯端的老高,半天下来手都酸了,修文太子也没有接他话茬儿的意思,只是冷淡的看着他,那表情就像是在说你继续,我看着呢。 501.第四十二片龙鳞(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你看到了防盗章,说明你连一半订阅都没有。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 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 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 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 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 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 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 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 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 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 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 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 在她临盆之际, 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第二片龙鳞(一) 从太子东宫查出巫蛊之书及龙袍后,皇帝龙颜大怒,废掉修文太子。成王奉命前去捉拿之时,修文太子拒不肯归案,反抗中眇了一目,断了右手,此后被圈禁于皇宫外的西祠巷子,再也没了声息。 巫蛊之术,对如今身体已逐渐衰败的帝王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嫡长子,只知道修文太子素有仁义之名,又得民心,怕是早有篡位之心,还是早些处理了,才能保住自己这座下江山。 第四十二片龙鳞(二) 第四十二片龙鳞(二) 这朵黄色的小花是晋遇刚到医院时, 一个正在住院的小朋友送给他的,他一直很妥善地保存着, 想要拿来给玲珑看一看。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 少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花, 她从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他的心就像是被剪刀一下一下的戳烂了,又酸又疼,他努力让自己露出笑容来:“这个是花, 你看, 它是不是很可爱, 很漂亮?就跟你一样。” 玲珑盯着黄色小花看了会儿,慢慢地把眼睛移开了, 如果硬要说这朵花跟少女有什么一样的地方, 那肯定不是可爱跟漂亮, 而是一触即破的脆弱。本来生长的好好的花, 虽然生命短暂, 可将它折断, 它又还能活多久?它到了人类手中, 捏圆搓扁, 只这么一朵小花,践踏了之后也就什么都不剩了。 就跟这具身体本来的主人一样,懵懵懂懂地接受着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苦难,甚至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这朵花被人折断的时候, 应该也不知道为什么。 晋遇没想到她一点也不喜欢花,便将小花放在她床头的柜子上, 温声问她:“昨天照顾你的人呢?她怎么不在?”他应该跟那个中年女人说过,让她随时随地注意玲珑的情况来着。 玲珑说:“你不要管我。” 晋遇并没有被她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击退,反而愈发有耐心,玲珑听他在耳边和煦地说话,又问他:“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你还要回去?”晋遇明白她这样小,对于自己所遭受的伤害也许没有反抗的勇气,但这并不是她的错,也不能指责她随波逐流怒其不争,因为她实在是太小了,她什么都不懂,她不认字也没有见过花,她对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了解,这些痛苦与伤害,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本可以不去承受。“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可以帮助你,我们可以报警,你就不用回到原来的地方去了。” 李家人家里养了个少女虽然藏着掖着,但他们家里的佣人嘴巴也不是多么严实,只要给点钱就什么都说了,因此晋遇已经知道玲珑在李家是个什么身份,昨天那位中年女人跟他说的时候,满脸都是同情怜悯,一扭头又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把她带回去。 李家花了钱把这孩子买回去,却连户口都没给她上,也就是说,玲珑到现在还是个黑户呢!她在李家,就像是一条买来的待宰的鱼,需要户口吗?需要上学吗?需要收到花吗? 她是地上的一滩烂泥,连五百块钱都不值。她爹妈拿到那五百块钱时特别不敢置信,就这么个不值钱的丫头片子,居然能卖五百块! “我要回去。”玲珑一字一句地说。“我怎么能不回去呢?” 晋遇看起来并不是个简单的医生,他的穿着打扮气质家教都说明了他家境优越,光是他手腕上那支表,玲珑是不大懂这个世界的牌子,可绝对不便宜,光看起来就贵重得很。她翻阅了自己的记忆,李子易也有类似的一块表,每天擦的干干净净,非常有排面。 晋遇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说服她。 玲珑突然冲他笑了,全然不是先前有保姆在时那胆小怕事的模样,晋遇甚至从她眼睛里看到了恶意,她用甜蜜的语气跟他说:“我得回去,才能把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千百倍地奉还给他们。” 他一听,还以为她要做傻事,立刻阻止:“你还小,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你还有未来,知道吗?如果你害怕陌生人,那么我们报警之后,我带你回我家好不好?我父母一直很想要个女儿,我这些年工作忙几乎不归家,他们是很好很好的人,一定会妥善照顾你——” 一根细细的食指点住他的薄唇,制止他继续往下说,小小的少女遍体鳞伤面目不清,却有着令人心惊的魄力。“等我解决完了这些事,再来找你谈恋爱。” 晋遇:? 他是搞不懂怎么话题突然就跳到这里了,且少女这么小,他怎么可能会想要跟她谈恋爱?他今年都二十八了!足足比她大了一轮! 不过任由他百般阻止,玲珑身体稍微恢复了一些后还是坚持要回去,保姆听说她能回去了也松了口气,晋遇留不住她,她又不许他报警不许他插手,他实在是担心,就悄悄给她买了个手机,存了自己的号码,叮嘱她如果有事一定要立刻打电话给她。 还没消肿的小猪头脸对他弯起了眼睛,挥挥手,一瘸一拐地被保姆搀扶着走了,晋遇站在医院门口,看着玲珑上了车,站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跟他搭讪,他才转身回院里去。 经过住院部一楼的时候,看到几个身穿病服的小朋友围绕着花圃玩耍,脚边一地被掐断的花,脆弱又死寂地倒在地面,就像那个少女。 他走过去,蹲下来跟孩子说话,孩子们很喜欢这个给他们糖吃又很温柔的叔叔,乖乖松开了手不再蹂|躏可怜的花。 就让它们自由生长吧,晋遇想。 真是可惜,忘记在她走之前,给她一颗糖了。 玲珑坐在车里低着头,耳边是保姆絮絮叨叨的叮嘱,无非就是劝她要听话要乖巧,先生太太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怎么说李家也给了她遮风挡雨的地方,把她从贫瘠的山沟沟里接到大城市过好日子,吃饱穿暖,她得感恩,不能生出什么坏心思。又说太太只是嘴巴坏,其实这次也挺后悔下手这么重的,但谁叫她叫喊的那么大声呢? 声音小一点,他们就不会打她太重了。 玲珑憋着一股气,听这保姆说个没完,她当然没想过要这保姆救自己,保姆没这个能力,偶尔给她塞点吃的就很不错了。可是……那是塞给少女的又不是给她的,她实在是很烦这种嘴巴没完的人类啊! “啪”的一声,保姆捂住了脸,她觉得自己半张脸都要麻了,张嘴想说话却发现说不出,口水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你真的是太聒噪了。”玲珑柔柔地说,“我还受着伤呢,不要再吵我了,好吗?” 保姆眼神惊恐,还带着愤怒跟悔恨,当然不是悔恨没有帮助少女,而是悔恨自己为什么曾经那么好心,早知道是这个无情无义的人,让她自生自灭就好了! 玲珑没再搭理她,耳根清净后她就闭着眼睛假寐,等到了李家,她下了车,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服,整个人瘦瘦小小的,一阵风都能把她给吹跑,实在是太无害太柔弱了——这是每个看到她的人的想法。 她安安静静地走了进去,李家人可不会专程等她,她没那个地位,于是她又被送回了逼仄窄小的杂物间,里头没有任何变化,包括床上、墙上、地上那些已经干涸的血液。 这么小的一个人类,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血呢?龙女想。 她的手指一一抚过这间小房,每一处都残留着少女的气息,稚嫩的灵魂兴许还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悲伤,但她的思想她的情感,都化作淡淡的水雾,附着于这破旧的铁床、斑驳的墙壁还有坑洼不平的地面。这间小屋就像是一个牢笼,将她逝去的灵魂锁在里头,不需要锁链,不需要束缚,少女也不会离开。 因为她已习惯,她已觉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就是这伸开双臂就能触摸的墙壁,世界就是她每天晚上都能感受到的疼,她生在这个世界,理应过这样的日子。 玲珑呼出一口气,身体还是残破不全的,但没有人会想着送点热水来给她吃药——药在保姆那儿,玲珑甩了她一个耳光,她恐怕是不想再“发善心”,甚至想要报复一下这个“白眼狼”,把药扣住了。 进来的时候玲珑已经打量过李家别墅,四层复式,富丽堂皇,随处可见的奢侈品与古董,可见家底深厚。但让龙女觉得干净的,居然只有这么一个小屋。 她在小床上坐了下来,指尖从双脚开始,一点一点往上,随着她指尖拂过的地方,肌肤像是重获新生,褪去所有青紫红肿,新伤旧伤一并消失,只剩下娇嫩洁白,一如这个灵魂本来的样子。 就连小猪头脸也被她复原,少女自己也不知道应该长成什么样子,玲珑觉得她应该会喜欢漂亮一点吧,虽然瘦了点,不过没关系,她会吃胖的。 她在小屋内坐了没多久就无聊了,掏出未来恋爱对象给她买的手机,手机里有电话卡,还贴心地下好了许多app,玲珑打了两个小时游戏,终于有人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去喝下午茶的李太太,她一进门就把包包递给了上来迎接的保姆,细眉拧紧:“那小贱人回来了?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吗?” 保姆怕被责骂,就省去了那个英俊又危险的医生,说没有。李太太一听,嗯了一声,“我去洗个澡换个衣服,你把小贱人的房门给我锁死!” 她说完就上了楼,关上房门开始脱衣服,衣服一件一件坠地,李太太先是放了轻缓柔和的音乐,又朝浴缸里滴了两滴玫瑰精油,舒适而享受地躺了下去。 一只手突然抓住她的长发,打盹中的李太太一惊,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整个人就被按入滴了精油的洗澡水中,很快她就被迫喝了几大口,又无法呼吸,面容憋得青紫,就在瞳孔开始涣散时,她又被拉出水面。刚大大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就由被按了下去,如此往复七八次,李太太已去了半条命,死亡的窒息感太可怕了!她觉得自己的肺都要被呛没了! 偏偏音乐声大,家里房子隔音效果又好,根本没人听见她的挣扎与求救。 最后一次被从水中拉出,李太太已经头晕眼花冒耳鸣,她只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很快,就晕了过去。 李家大小姐李莉也回来了,她听说母亲在家,连忙跑上来,结果发现了窒息晕厥的李太太,尖叫,叫救护车,家里顿时闹作一团。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李子易跟儿子李祺自然也得回来,一家人把李太太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之后,就留保姆在那看着,剩下人就先回家。 没有李太太在,李子易就更加肆无忌惮。他拿来了钥匙,打开了小屋的门,手里还拿着妻子最喜欢的一条酒红色性感睡衣。他喜欢看瘦弱的少女穿着属于成熟女性的衣服,显得又天真又美好。当然他不认为这是自己色|欲熏心,而是为了李家,为了事业,毕竟这可是当年老爷子亲自找大师算的卦,这个小女孩儿八字好,适合他们家,只要吸走她的气运,把她关在家里,就能交好运。 没看李家这些年越来越有钱、越来越说得上话吗?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子易仿佛看见了金光一闪。 “奴奴别怕,是叔叔,叔叔来看你了。来,把衣服换了,让叔叔看看你的伤怎么样了?之前叔叔下手重了点,可你也是的,怎么这么不乖?来,过来。” 他把手上的性感睡衣丢到玲珑面前,玲珑偏了下头,躲了过去,甚至冲他嫣然一笑。 昏黄的光线中,这笑容可真是太好看啦! 李子易这才发现,往日瘦弱的少女在医院养了几天,不仅脸上的伤都好了,而且长了些肉,这小脸蛋儿漂亮的,把他都给看硬了!这也不能怪他不是,谁叫她平时不乖,为了让她听话,难免下手打她,小脸儿就没个全整的时候,不曾想,当初那瘦成小骷髅的女娃娃,已经出落的这么标致啦! “叔叔想看我穿这个啊?”玲珑摸着酒红色的吊带睡衣,露出苦恼的表情,“可是我刚刚出院,身上还好痛,自己没法儿穿呀!” 她完全不像以前看到他浑身发抖的模样,反倒像个小妖精,惹火又危险,李子易鼻血都要喷出来了!他咽了口口水,色眯眯地上前,嘿嘿笑着说:“叔叔帮你穿,叔叔帮你穿哈……来,伸手,叔叔帮你把这身病服给脱——” 最后一句话没说完,已经被玲珑一拳怼在了铁床上,整张床应声而断,不巧的是有一根铁棍直接刺入他口腔,陷入喉咙口拔都拔不出来,血花四溅! “不会说话就不要说。”玲珑站起来,对准了李子易的腿间,漫不经心地踩了下去,伴随着杀猪般的惨叫,她还碾了碾。“偷走的气运了,给我千百倍地还回来吧,就用你的灵魂来还。” 能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话真是太好了,她完全没心思跟这样的人类对话,不过就这样死也太便宜了他们,她准备给他们准备一份大礼,包准不输给小少女。 李子易叫的太大声,杂物间又没有什么隔音效果,顿时就把李莉与李祺惊醒了!姐弟二人穿着睡衣推开房门,好像听到了爸爸的声音…… 李莉大声叫人,家里却是一片安静,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停电了,平时豪华偌大的别墅此刻像是一只漆黑的怪物,将他们吞噬其中。李莉是女孩子,胆子小一些,战战兢兢地拿出手机照明,跟弟弟一起去找爸爸。结果卧室没有,他们立刻就想到了杂物间。 两人下了楼,一步一步往下挪,惧怕地腿脚哆嗦,李莉突然停下,带着哭腔道:“有东西、有东西在往我身上爬!” 李祺连忙把手机对准她,顿时松了口气:“是蟑螂,没事儿,别怕。” 说着把蟑螂掸开。 李莉气哭:“就是蟑螂才怕好吗!我最怕的就是这个——等一下,我们家怎么可能有蟑螂?!” 先不说他们北方城市本来蟑螂就少,就家里这么多佣人天天打扫,连点灰尘都没有怎么会有蟑螂?! 下一秒她又开始尖叫:“啊——” 李祺被她的叫声吓得心脏差点儿停了,没好气道:“又怎么了?难道还是蟑——我操!” 他想都没想就把紧紧抓着自己的姐姐给一把推开!李莉顿时咕噜噜从楼梯上滚下去,伴随着满身满脸的蟑螂!李祺吓得不敢下去了,他颤巍巍地把手机对准下面,就看见李莉在厅疯狂翻滚,无数蟑螂在她身上爬行,见孔便钻,她的耳朵里、鼻孔里还有大张的嘴巴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蟑螂! 有密集恐惧症的李祺头皮发麻,浑身僵硬不能再动,这时不知哪里来一只手,突然扯住他的手腕,他没来得及说话,手机就丢掉了。 再下一刻,他又突然清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很难受的床上,稍微动一下就咯吱咯吱响,李祺只觉得今天晚上家里处处邪门儿,还是赶紧叫人,就想去摸手机,但手机没摸着,倒摸了一块很滑很凉的布料,拿起来一看,是件酒红色的性感睡衣,他愣了愣,这才发现周围环境无比熟悉,居然是李奴住的杂物间! 他怎么会在这儿?! 谁把他关进来的! 李祺从床上跳下来就去拉门把手,结果却是从外面锁着的,他张嘴想要喊叫,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突然!门被推开了!是爸爸! 李祺兴奋地扑过去,却被淫|笑的李子易一把抓住,“来,奴奴,把这件换上,奴奴穿这个颜色最好看了!” 爸爸在说什么?! 李祺忘了动,直到李子易蒲扇般的大掌甩过来,正中他的脸颊,打得他眼冒金星,然后李子易亲自给他换了衣服,李祺才发现自己胸前微微鼓起,而小弟弟不翼而飞,他惶恐地摸着自己的脸,这是女孩的身体,他、他变成李奴了! 等一下、等一下爸爸!我是祺祺我不是李奴!爸爸住手! 他曾经紧张又兴奋地在李奴房间里装了个摄像头,拍下了父亲性|虐少女的视频与好朋友分享,对着少女品头论足;他曾经趁着父亲不在家,带着早就想试试少女滋味的朋友回来,在这小小的杂物间,把心里所有的黄暴想法都在少女身上施展…… 而现在,他变成这个少女了。 少女经历的一切,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在他身上重现。 玲珑坐在厅里咔嚓咔嚓啃苹果,她把冰箱都翻了一遍,现在这全家人是这么个情况,李太太从此以后只要一碰到水就会被拉入水中,到濒临死亡时再被放出,如此反复直到她崩溃;李子易只要一动色心,他的嘴巴与下|体都要受到铁棍刺穿与钢钉践踏;李莉喜欢给少女的牛奶里放细针,现在她送她无数蟑螂,只要李莉进食,就只能吃蟑螂,她的身体也将与蟑螂融为一体;李祺则回到过去的每一个少女受虐的夜晚,代替少女品尝来自李子易的“关爱”。 而时间是一辈子。 为了防止他们疼惯,每到新的一天,痛苦都会翻倍。 啃完了苹果又剥了根香蕉,吃完香蕉再吃个橙子,离天亮至少还有六个小时,有的是时间看他们享受。 等她吃掉了冰箱里所有能入口的食物,就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去睡觉了。 李子易还倒在杂物间,玲珑深吸一口气,酝酿几秒钟,鼓足力气一脚把人踹出去,顺便把铁棍给拔出来——反正也不会死,只是出了点血罢了,多出血能养生,有益身体健康。 而早晨七点钟一到,李家人瞬间瞪大了眼睛! 李子易摸了摸自己的嘴,还好还好,虽然被粗壮的异物捅开的感觉很痛苦,但那好像只是他的梦而已……他又伸手去下面摸自己的兄弟,片刻后一声惨叫响彻云霄! 玲珑揉了揉眼睛,翻了个身,叫这么大声干嘛,昨天晚上她不是把他兄弟弄烂了嘛,然后想补齐的时候手一抖补错成女人的生|殖|器|官了,反正以后李子易也不能碰女人,就是从站着尿尿变成蹲着尿尿每个月来七天大姨妈每天痛的要死要活还能生孩子而已……龙女坚决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 李莉也松了口气,她还是在自己房间,醒来后什么都没改变,看看时间上学都要迟到了,赶紧去洗脸刷牙! 可挤了牙膏的牙刷一到嘴里,她就开始反胃,随后疯狂呕吐,吐出来居然是密密麻麻的小蟑螂! 第四十二片龙鳞(三) 第四十二片龙鳞(三) 李莉尖叫着把牙刷丢了出去, 开始疯狂抠挖自己的喉咙,小蟑螂们飞快地四下爬散, 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当她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时, 方才那一切仿佛都是自己的幻觉。她松了口气,又把牙刷捡了起来,可是刚放到嘴里, 那种令人作呕的可怕感觉就又来了! 她又开始疯狂呕吐!这下她不敢刷牙了!她跌跌撞撞地从洗手间跑出去, 发现父亲已经西装革履地坐在厅看报纸, 心绪慌乱的李莉完全没有注意到父亲苍白的脸色,她一把抓住李子易:“爸爸!爸爸我房间里有蟑螂!” 李子易哪里有精力管她?他自己现在走路都不会走了!胯|下少了二两肉, 他□□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平日的男士四角裤穿起来很不舒服, 只能找一条妻子的内裤穿上。而且隐隐地腰有点酸, 胸口也有点疼, 不知道为什么。 因此他不耐烦地摆手:“待会儿让人给你打扫!” “不!我要换个房间住!” “随便你!”李子易烦躁不已, “你嘴里那是什么味儿?” 李莉猛地捂住嘴巴, “我嘴里……我嘴里能有什么味儿?爸爸你说什么呢!” 他们家人都很爱干净, 李子易也没朝别的地方想,就催李莉赶紧吃早饭准备去上学,李莉抿着嘴坐了下来,看清楚面前的是牛奶跟煎蛋, 她松了口气,叉起一块煎蛋放入口中然后……“哇——” 李子易脸都黑了, 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莉莉!你在做什么?!” 李莉拼命把嘴捂住,她明明吃进去的是煎蛋,为什么……好恶心,呕—— 李子易亲眼看见女儿捂住嘴的指缝里露出了一只蟑螂,蟑螂的腿还在颤动,再没有比这更恶心的场面了!他大惊失色,手里的报纸跟牛奶都跌落桌面,混在一起,湿哒哒地流到了昂贵的手工地毯上。 李莉不敢再吃东西了! 父女俩战战兢兢地对视了许久,都试图掩饰自己的不对劲,从而并不想得知对方的秘密。李莉把餐盘往前一推:“我去叫祺祺起床。” 李祺的房门没有反锁,李莉很顺利地进去了,发现李祺趴在床上还在睡,她拍了拍弟弟的肩,谁知原本正在熟睡的李祺突然疯狂挣扎,一脚踢到李莉的肚子上,把她给疼得说不出话! “你疯啦!” 她只能这样质问。 李祺惊魂未定,他左右看看,确定这是自己房间,顿时痛哭失声:“太好了太好了……是梦,我就知道那是梦!我就知道那是梦!”他昨天一夜都没有睡,一直被父亲折磨着,他都不知道看起来斯文的父亲居然有那么多折磨人的点子,太痛苦了……真的太痛苦了,他都想要自杀了! 不过这么一高兴,他一想起身,发现浑身疼得要命,尤其是下面,连走路都难。李莉见弟弟样子怪怪的,就问:“你怎么了?” “我……我有点不舒服,你帮我请假吧,我今天先不去学校了。” “那我去叫医生——” “不要医生!”李祺尖叫,“我、我自己睡个觉就好了!” 李莉这会儿也是泥菩萨过河,没工夫关心弟弟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她回到自己房间,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好饿……再不去上学就要迟到了。 而医院里的李太太正疯狂捶打要给她擦脸的保姆:“滚开!给我滚开!不要靠近我你这个魔鬼!滚啊!滚!!” 保姆端着脸盆不知所措,手上的毛巾被李太太一把打掉,既然太太不想碰水,那她就离她远点好了,有钱人真难伺候,要不是工资高,谁愿意在这受气啊! 她气哼哼地端着水盆出去,迎面遇上了晋遇,晋遇还记得她,问她玲珑的情况如何,保姆这才想起来昨天自己一气之下把药给扣了,那小丫头没吃药不知道会不会怎么样,她短暂地心虚了一下,随即又想起往日自己对少女的恩情,要不是少女太过分甩她耳光,她能不给药么? 但她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就嘿嘿笑了两声:“没事没事,她好多了。” “妈!” 保姆听到声音,赶紧把盆放在一边,她没在病房里换水就是怕太太知道她女儿要过来。太太可非常不喜欢年轻女孩子,否则家里那小丫头也不会天天挨打,她可不想自己宝贝女儿被太太看见,免得让太太以为她们娘俩有什么企图就不好了。 保姆的女儿今年读大三,本来今天保姆是要休息的,但李家人突然出事,她只好来医院,女儿就亲自过来了。不过第一时间没好意思张嘴要钱,因为看到了边上有位俊美又气质出众的医生。 女孩羞答答地偷看了晋遇好几眼,保姆察觉到了,立刻对晋遇的态度都好了不少,先前她非常反感晋遇打听李家的事,收了钱也只说了皮毛,现在她居然主动要跟他说内幕了! 她可听得清清楚楚,那些小护士啊,没工作的时候在那儿聊天,说这晋医生家里可有钱了!这家医院就是他们家开的!条件那不是一般的好!而且人也特别优秀,国外留洋回来的,医术高超又有礼貌,多少小护士都暗恋着他! 她家姑娘眼看就要毕业了,要是能找个这样的女婿该多好!以后她不也能跟着享福了么! 晋遇看了下表:“抱歉,我待会儿有个手术,如果您愿意跟我谈,可以等到中午下班么?” 保姆连连点头,等晋遇走了,拍了下女儿的手:“你看人家晋医生!你在学校里找的男朋友能有人家一半我就谢天谢地了!” 女孩脸还是红的:“妈中午我也留下来呗!” 平时电话里多说几句就不耐烦的女儿居然主动要求留下来陪她,保姆很想答应,但她要跟晋医生说李家事的话……就不大适合女儿在边上。 女孩被母亲拒绝,很生气,但想起那位风度翩翩的医生,心里又痒痒,这样的极品比她追的小鲜肉都要帅,她还真舍不得走。 玲珑本本分分在杂物间睡大觉,外面地动山摇都跟她没关系,不过下午的时候手机就开始响了,全是晋遇打过来的电话,可能是看她没接,就换成了信息。 玲珑把十几条信息过了一遍,盘腿沉思,未来恋爱对象眼看要按不住了,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还说马上就来带她走——玲珑想了想,给他回了个电话。 晋遇接起电话,声音清冷,他本是性格温柔的人,但这会儿对着玲珑这个受害者都无法控制情绪,可见他内心有多愤怒! “……我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晋遇又想起中午吃饭时从保姆口中听到的那些,都要被恶心坏了,他又气又怒,恨不得立刻报警!吓得保姆连连求他不要冲动,说一旦报警了,主人家就知道是她泄密,毕竟在家里干了二十来年的老人就她一个,她还得养家糊口呢。晋遇忍了又忍,他可以暂时不报警,但必须立刻把玲珑带走,她不能再在李家生活! “挺好的?哪里好?你忘了你身上那么多伤了吗?本来你就不能出院你知道吗?你——” 由于他情绪越发激动,玲珑把手机拿远了,她咂咂嘴,晋遇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确实在这个小房间里憋得慌。一个少女在这样没有窗户的阴暗杂物间被养了十年还多,换正常人都疯了,龙女自然不喜欢,算起来她在这个房间也待了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她还真不打算离开李家,她想换个房间住。 一边跟晋遇打电话一边握上门把,李家人把她遗忘了,门是从外面锁上的,玲珑稍微用了点力,锁芯便化为齑粉,她拉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李子易想让她换那件性感的吊带睡衣,可龙女怎么可能穿其他人穿过的衣服,尤其是讨厌的人,所以她现在身上还穿的是医院的病服。 李莉倒是有很多漂亮衣服,她就旁若无人地进去了,在李莉那些没剪过吊牌的新衣里挑了件红色的连衣裙,内衣的话……算了,这具身体穿不穿内衣都无所谓。 换好了衣服她又下楼找东西吃,李家的佣人们都是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她是谁。他们是知道杂物间住了个女孩,但这女孩长什么样是什么身份只有保姆知道,因为保姆负责给她送饭送水,其他人都不能过问,倒是不知道女孩儿这么漂亮! 就是有点太瘦了。 玲珑坐到了餐桌上开始点菜,她要吃草莓蛋糕,又要吃红烧肉,还要喝芒果汁……反正点了一大堆,颐指气使的态度糊弄住了所有人,就为了她,佣人们都忙活起来,最后她要求的食物都端上了桌,他们就在边上微微弯腰等待她吩咐,活似她是个小公主。 然后佣人们个个瞠目结舌,这满满一桌的食物,这么瘦弱的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做到全部吃完,但却丝毫不显肚子的?她那条裙子腰肢收的很细,稍微多吃一点都会凸出来,她却没有! 玲珑喝掉她亲自点的芒果汁,满足地喟叹出声,对嘛,这才是她应该过的生活嘛!“家里都有人在谁啊?” 没人回答,过了几秒钟,才有一个人答道:“太太在医院,先生去公司了,小姐则去了学校,只有少爷身体不适在家里休息。” 玲珑点点头,推开面前玻璃杯准备上楼,走了几阶楼梯后她啊了一声,扭头对着李家佣人们食指点唇嘘了一声:“待会儿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上来哦。” 说完她也不管他们答不答,就径自朝李祺的房间走去。李祺半昏半醒地趴在床上,到现在他都不敢躺着睡,因为屁股实在是太疼了!火辣辣的疼!像是有人用刀子在里面搅和一样!他疼得脸色惨白,冷汗涔涔,却不能让人知道,连叫医生都不敢。 “哎呀,好可怜哦,一定很疼吧?” 娇娇软软的声音满是怜惜,听得李祺眼眶一酸,他艰难地抬起头,就看见一张格外美丽的小脸儿。 ……她是谁? 玲珑伸出手,摸了摸他汗湿的脸颊,长得倒是不错,只可惜没什么营养,“怎么,不认识我啦?前几天你还刚带朋友跟我一起玩儿呢,手机里不是还有视频嘛,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实在是太让我寒心了。” “李、李奴?!”李祺不敢置信! “嘘。”玲珑点他的唇,漆黑的眼眸瞬间化作竖瞳,又恢复如常,快的仿佛是李祺的错觉。“不要叫我这个名字,我会生气,而你一定一定不会想要看到我生气。” 她摸了摸下巴,用手指在他光|裸的背上写字:“来,念念看,这是什么?” 不知为何,李祺发觉自己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在她的视线下,他不敢乱动也不敢反抗,努力地去辨认她在他背后都写了什么:“婊……子。” “对。”玲珑轻笑,“给你盖个章,这可是你自己亲口认定的。” 说完,她的笑容顿时消失,手掌一抬,再重重落下! 伴随着全身骨头都被粉碎的痛苦,李祺惨叫——痛!好痛!怎么会这么痛!!!! 他试图去摸自己的后背,却怎么也够不着。玲珑慢条斯理地收回手,“别摸了,刻在你灵魂里的,洗不掉的,这可是我为你们家人准备的礼物。” 她跳到床头上坐着,翘起二郎腿,细白的长腿儿晃呀晃,好整以暇地看李祺笑话,用玩笑的口吻跟他讲述了可怕的事实:“本来呢,像是你们这样的人类,我是要把你们灵魂碾碎带回去做花泥的,我前些日子种的莲花终于冒尖儿了,不过长得忒慢,我需要很多花泥。可是你们吧……做花泥都不太够格,我怕把我的莲花给养坏了,这样。” 她笑嘻嘻的,小脸蛋上满是天真雀跃:“我在你们灵魂里刻上你们最爱说的字眼儿,这样只要灵魂不灭,就永生永世受此苦,除非荒海枯竭归墟坍塌,否则永不停止,你觉得好玩不?” 李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你在胡说什么!什么灵魂什么荒海的,你以为你是谁?!不可能!我又没做错事!凭什么惩罚我!” “没人说你做错事啊?”玲珑眨眨眼,“你做没做错事跟我又没关系,你以为我是正义使者啊?我只是看你们一家子不顺眼而已。” 她点了点李祺的鼻头:“小傻瓜,你现在还不知道被烙印的灵魂代表了什么,不过你会知道的,你还会为今天对我的不敬后悔不迭,可惜,一切都晚了。” “话又说回来啊!”龙女兴味盎然,“你昨天夜里过得还开心么?” 李祺瞳孔骤缩,玲珑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根棍子,啪的一棍甩在他屁股上!本来就百孔千疮的屁股,这一棍下来,李祺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击碎了!他疼得痉挛呕吐,玲珑嫌弃后退,摸过他的手机,也不用解锁,直接就进去了。 有个相册上了锁,里面毫无意外是李祺与朋友施虐少女的照片跟视频,照片照的很清晰,把少女每一个痛苦的表情与茫然的眼神都记录了下来,玲珑一张一张翻看着,又打开了小视频。 视频里的李祺可不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如此脆弱可怜,他得意洋洋的狂笑,大放厥词说弄死也没关系,这小婊|子是花五百块钱买来的,他们想出各种各样的花样儿在她身上施展,她不会哭,但会怕,会痛,这就成了少年们取乐的由头。 玲珑轻轻叹了口气,停在一张少女被迫吞灯泡的照片上,她人小小的,嘴巴也小小的,他们却逼着她去吞一只大灯泡,还有这个视频,笑得非常开心。 李祺惊恐地看向红裙子少女,她有一张陌生的面容,跟那个总是瘦弱的头发遮面的李奴不一样,可她比李奴可怕多了!李奴是被欺|辱凌|虐的,红裙子少女却是为李奴复仇的! 而此刻,红裙子少女手里也有一只灯泡,与李奴吞的那个不同,这个灯泡是亮着的。 玲珑很温柔地问:“你是自己吞,还是我帮你?我建议你选第二个,我保证不让你痛。” 李祺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他疯狂摇头,却见她走近,来自红裙子少女的威压太过可怕,让他泪流满面,只得伸出手接过灯泡,拼了命地往嘴里塞!但是太大了……真的太大了! 他呜咽着说着什么,玲珑仔细听,笑:“求我啊?那可不行哦,要是求饶就能让坏人住手,那谁都要求饶了呢。” 她把视频打开,放在他面前,李祺看着视频里恐惧的少女,像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玲珑掏出未来恋爱对象给买的新手机,也给李祺拍了一段儿,留着日后让他自个儿回味。 灯泡比少女吞的那个还要大,最终卡在喉管,他干呕了许久,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玲珑从床头跳下去,哼着小曲儿走人。 晚上李莉回家,发现父亲居然比平时回来的都早!但她已经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她不敢吃东西也不敢喝水,饿得头晕眼花,同学找她一起去逛街她都没兴趣了! 李子易过得也糟糕极了!他像个女人一样来例假了!偏偏今天穿的还是浅色西装,下面湿了一大片,办公椅都沾满了经血!本来是要开会的,可他哪里敢起身?就连性感秘书他都没让她进来! 现在他肚子内像是有无数个小人在练拳击,疼得直抽抽,这么早回来就是去找了妻子的卫生巾用,光是在马桶上就蹲了一个多小时,腿都麻了。 这是有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晚饭李莉仍然不敢吃,她一个人的时候试过偷偷吃点东西,可食物一进嘴,根本没有味道,而且全部都会变成密密麻麻的小蟑螂!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她在房间里来回打滚,气得要死,就想找点什么东西发泄,摔了满桌的化妆品不算,根本不解气,就想起了杂物间的小贱人。 李莉气冲冲地朝杂物间去了,一把推开门,最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别的,而是一块香喷喷地放在精致小碟子里的蛋糕! 蛋糕比她闻过的任何事物都香!已经三十几个小时滴水未进的李莉不由自主舔了舔嘴唇,她慢慢靠近,蛋糕香味儿越发明显,她拿起叉子叉起一整块,试探着用舌头舔了舔——是甜的!软的!她可以吃的! 饿极了的李莉一口就吞了整块蛋糕,她兴奋地咀嚼…… “啊——” 她抠着喉咙,叉子拿出来的时候沾满了血,怎么会有这么多针……好疼! 一块蛋糕里不知藏了多少根针,刚入嘴的食物就又被李莉给吐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抠喉咙去挖刺的更深的针,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没吃过这样的苦头,已是涕泪满面。 玲珑在她拼命干呕的时候拍了下她的脑袋,李莉的头砰的一声撞桌子上,刚挖在手里的针一个不稳,更深地扎入了喉咙! 她在泪眼迷蒙中看见了穿着红裙子的陌生少女,她不认识那是谁,只下意识地伸出手求救,可少女没有理她,只是怜悯地说:“与其吞针,还是蟑螂刚好吃一些,是不是?” 李莉晕了过去。 而医院里的李太太已经发疯了,她只要碰到水就会被人拽着头发摁进水中,等到她窒息地马上就要死掉,对方又会立刻放开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不许任何人靠近自己,吓得看到水就开始尖叫,医生护士们都被她折磨的身心俱疲,觉得这位贵夫人应该转去精神科——她说有人摁她的头,说到处都是水池,问题是哪里有啊?大家怎么都看不到? 偏偏演的还跟真的一样,那溺水的样子特别真实,要不是病房监控表明一切都是假的,她们真的要相信了。 保姆在边上也怕啊!太太不对劲儿,她给先生打电话,可先生怎么也不接!她又不能把太太丢这儿自己回去! 保姆哪里知道,她家先生此刻正因为痛经抱着热水袋喝着红糖水还在死去活来呢! 第四十二片龙鳞(四) 第四十二片龙鳞(四) 在李太太的强烈要求下, 医院也不能把她强制性留下来住院观察,既然人家一定要回去, 院方也阻止不了。李太太认为, 医院是个不干净的地方, 多少人死在这里,秽气太重,回到家就好了, 回到家她一定就会好! 于是连夜又赶回家, 保姆来回被折腾的心力憔悴, 真是不知道太太哪里来的精力,明明之前还躺在床上半死不活来着。 李太太离开了害怕的医院, 回到家, 看到熟悉的摆设与场景, 心里才稍稍放松, 此时此刻她想不起平日里与丈夫的争吵, 只想马上看到他, 投入他的怀抱寻求安慰。 保姆跟在后面打了个呵欠, 心想闹到现在, 总算是能休息休息了,太太可比李奴难伺候多了,李奴可以扔那儿不搭理,可太太就没给人停下来的时候, 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又要那样的,麻烦得很。 李太太一路冲回房间, 却发现房里没人,可床上的被子却是掀开的。她下意识看向洗手间,进去了之后却也没看到人,倒是垃圾桶里有用过的卫生巾跟带血的纸巾,她立刻就火了,不过是一天不在家,李子易居然就把那个小贱人带到他们卧室来胡搞! 她怒气冲冲地就要往杂物间去教训小贱人,衣帽间的门恰好在这时候开了,李子易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她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就是脸色有点白,问她要到哪儿去。 “老公?你、你在房间里啊。”李太太讷讷道。 李子易觉得她问得很奇怪,他不在房间里会在哪儿?自打来了例假之后他是动都不想动,躺在床上抱着热水袋喝红糖水都没有用,止疼药要吃了,还是不管事儿。本来想多躺会儿,谁知道也就躺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侧漏了。他怕弄脏床单让佣人看见,就捂着屁股以极其扭曲怪异的姿势去了洗手间,发现内裤也沾了血。 只好擦干净之后,忍着痛去衣帽间再找妻子的内裤,好在李子易本人很瘦,李太太又比较丰腴吗,否则他还穿不下呢! “我累了,先睡了,你也赶紧洗个澡睡觉吧。” 李太太身上一股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难闻死了。 一听要自己洗澡,李太太顿时支支吾吾:“我太累了,要不明天再洗吧。”她真的再也不敢碰水了!虽然这是在家里,但万一那种可怕的情形又出现了呢? 李子易哪里有功夫管她洗不洗澡,自己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躺下,“随你。” 李太太这才去衣帽间换了睡衣,上了床。她看向背对自己的丈夫,把手搭在他肩膀上:“对了老公,我看到洗手间的垃圾桶里有用过的——” “莉莉还不能用咱们卧室的洗手间了?!” 她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丈夫火气这么大,瞬间转过身来吼她:“你能不能不要这样一天天的捕风捉影?我对你们女人的事儿一点都不想了解,你要是不想睡觉就出去!我还要睡!” 结婚这么多年,两人在外面的形象向来是恩爱夫妻,惟独在家里会因为李子易总是搞李奴而吵架,其他时候都是挺和谐的,李夫人还没被这样无缘无故地骂过。她委屈地红了眼眶:“我这不是关心一下吗……要不是你总想搞那小贱人,我至于这么捕风捉影吗?你就知道怪我,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啊,不见你心疼我,就见你说我不好了。我这么不好,你当初娶我干嘛呀……” 就吼了她一句,她能有一百句等着!李子易烦躁不已,他觉得自己的情绪不受控制地暴躁起来,口腔里的异物感每天都格外清晰,他现在都不敢去医院,就怕做检查的时候被人知道自己下面变了个样儿,现在妻子还在聒噪个没完,他烦的不行,直接被子蒙头。 李太太委屈地说完却没有得到的丈夫的安慰,又想起自己这几天的“撞邪”,心里更加难过,可这世界上能让她依偎的也只有他了,因此虽然李子易的背影冷漠而遥远,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她还是慢慢靠过去,单手攀上他的肩膀—— 谁知就是这一下,李子易跟爆炸了一样,刷的起身把她的手恶狠狠地拍开,用力之大,直接让李太太疼得飙出眼泪。他凶神恶煞地吼她:“你有完没完?你这么饥渴去大街上把腿张开有的是男人搞你!一天天的除了想这事儿你还想什么?我去房睡了,你少烦我!” 说完,直接穿上鞋走人,剩下李太太被吼的呆愣愣,她出身也是好,从未听过这样羞辱人的话,尤其这话还是她最爱的男人说的,她的心都要被伤碎了,捂住脸哀哀地哭起来。 她哪里是想干那事儿了,她只是想到他怀里去让他安慰安慰她,为什么他都不懂呢?是不是因为她老了,不像小姑娘那样对他有吸引力了?说起来都是怪那个小贱人,若不是她来了李家,他们夫妻俩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李太太一边哭一边抱起李子易的枕头,结果发现深色的床单上有一块更深的痕迹,她用手摸了摸,没摸出什么来,就送到鼻间嗅一嗅,铁锈味……是血! 她蹭的站起身,先前的哀伤难过都没了,只剩下愤恨!说什么女儿用了他们的洗手间!放屁!他果然是把小贱人带到他们卧室来乱搞了! 李子易在气头上,李太太不敢招惹,但不代表她不能去找别的发泄方式,说起来这五百块钱花的还真不亏,不仅给她老公找了个免费飞|机|杯,就连自己生气也有倾斜的地方,换作李奴来以前,李太太早就摔东西了。 她气冲冲地推开门,就要朝杂物间冲,可玲珑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呀!李太太当然什么都没找到,她发现杂物间的锁坏了,立刻又开始生气,每个月花那么多钱雇的佣人就这么没眼色吗?门都坏了也不知道修! 不过她没想太多,李奴那小贱人下贱得很,你就是把门给她开了她也不会跑走,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情况。 可屋里没人,只有在李太太推开门的时候,放置在门顶的水盆掉了下来,打湿了她。 在李太太疯狂的尖叫声中,所有人都过来了,就看到她掐着自己脖子翻白眼伸舌头,像被鬼上身一样,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溺水感,大概这样来来回回五六次,她自己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 看到了全程的李子易表情非常复杂,他想叫人打电话叫救护车,保姆过来说,夫人叮嘱过千万不能再去医院。李子易对别人没什么感情,但对妻儿还是挺在意的,他就叫人去找能上门的家庭医生。闹了这么一通,他的小腹更疼了,下面坠坠的好像有人在拿拳头捣他一样,又该去洗手间换一片了…… 佣人们看着先生转身离去,姿势古怪还捣着肚子,都不敢说什么,而从始至终,这一场闹剧只有李子易跟佣人们到场,李莉李祺姐弟俩都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他们当然也听到李太太的尖叫了,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李祺昨天晚上又重复过了李奴的一夜,被折磨的死去活来,他嘴里的灯泡取不出来,他又不敢叫人,玲珑大发善心帮他把嘴角撕裂,灯泡倒是出来了,他却疼晕了,伤口还在流血呢。 李莉则抱着马桶拼命地抠喉咙,她吞下了好多好多针,她怕自己没有全部吐出来,到时候肠穿肚烂而死,因此非常惜命。 玲珑在李家最豪华的一间房睡得昏天暗地,醒来后精神满满! 早上她下楼吃早餐,其他佣人看到她还不觉得奇怪,保姆却张大了嘴不敢置信。玲珑朝她微微一笑,挥手示意:“嗨~” 保姆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孩子就是那个被关在杂物间十多年的李奴!她惊恐地看着玲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同了,心里想到还扣在自己手上的药,顿时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干巴巴地问:“你、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别让先生跟太太看见——” 玲珑竖起一根食指冲她摇一摇:“嗯哼,短时间内我想他们没工夫管我,倒是你……” 狡黠的美眸绕着保姆转了一圈:“打算什么时候把我的药还给我啊?” 其他佣人都朝保姆看,保姆连忙摆手:“你在说什么药,我怎么听不懂?我这里可没有你的药啊!” 玲珑嗤笑,“你还挺看重自己形象的嘛!” 保姆神情尴尬,她年轻丧夫,一个人把女儿拉拔大,日子过得非常滋润,靠得就是在李家当保姆。一开始是怕人瞧不起自己寡妇的身份,后来就是习惯了,虚荣心让她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善良宽容的好人,平时她就跟其他人讲杂物间少女的事,让其他人对少女敬而远之,自己则忍受着为少女塞点剩饭剩菜还有消炎药什么的……以此得到大家好评,都认为她是个大好人,没人说她一句不好的。 至于她究竟是什么样子,只有她自己清楚。 保姆说:“不知道你在胡说什么,是药三分毒,小孩子没事不要乱吃药。” 玲珑点点头:“那好。” 她起身,径直朝保姆的房间走去,佣人们都住在一楼,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得知哪个是保姆房间的。保姆吓了一跳连忙追上去,可惜没有玲珑快,她跟进去之后,房门就砰的一声被甩上了。 其他人不敢多说话,赶紧自己干自己的去。李家给的工资确实高,他们只是佣人,主人家做什么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闭上眼睛不去看,关上耳朵不去听,嘴巴抿紧了什么都不要问,这样最好。 看到玲珑一路掀开自己的床垫,找出那一袋子药,保姆气急败坏上去就拉她:“你这没教养的小娼妇!你怎么乱翻人东西?!乡下来的就是乡下来的,一点素质都没有!” 她先是骂了两句,然后发现红裙子少女并没有回应,而是冲她笑了。顺着少女的视线,保姆看到她一颗一颗将药抠出来,这些大部分都是药丸跟胶囊,全都抠出来之后是满满的一大把。 玲珑抬起头,笑容愈深,保姆似乎知道了她要做什么,转身抄起椅子就要砸她! 跟小小瘦瘦一只的玲珑比起来,膘肥体壮的保姆能打好几个她,根本不在怕的!反正这小贱人是个黑户,打死了也没人管!说不定太太还要奖励她呢! 玲珑头一偏躲了过去,又一脚踹在保姆的肚子上,把她踹出老远,叹了口气:“本来我也没想做什么的,你不是常常以我的恩人自居吗?你看,你偶尔给我一次药,我还你这么多,是不是非常知恩图报?感动坏了吧?” 她走过来,踩住保姆双手,捏开她的下巴朝里面摁,满满一把药,有的被保姆吞下,有的掉落地面,玲珑眼眸含笑,下手狠毒,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她靠近保姆耳边,轻声问她:“给我的药里,有多少是太太叮嘱的,嗯?” 保姆瞬间瞪大眼!她知道!她居然知道! “那可不是什么好药,吃久了会死人的。”玲珑轻叹,“明明知道,还要给我,给我了,还要装作是为我好,这也是太太交代你的?” 你看,没有尊严的生命就是如此脆弱,一个保姆也能任意欺凌,拿她的生死当玩笑。 保姆咽下玲珑手里最后一颗胶囊,也没有水,玲珑松开手,她就在地上抽搐,眼露哀求,似乎是想让玲珑给她叫救护车。 “放心。”玲珑笑,“不会死的,你们对我的食物做了那么多,我怎么能让你们轻易死去呢?” 她见过很多回这样的事了,美好的灵魂已经逝去,肮脏的灵魂只要去死,就能一笔勾销——在龙女这里没有这样的好事,他们绝对会后悔,活着可比死了要难受得多。 永生的快乐是建立在自由与力量上的,如果这二者都没有,活着才是受罪。 玲珑走出保姆房门,反手把门带上,餐厅里已经做好了早餐,她开心地坐下吃起来, 其他佣人们没做过什么,她也就无所谓他们,反正李家一倒他们就要失业,跟她关系不大。 李家人就开始了这水深火热的日子,每个时刻都是清醒的,清醒的时候就是没有尽头的痛苦与折磨。李太太不敢碰水,李莉不敢进食,李祺不敢入睡,李子易不敢跟人交流——这还只是开始。 很快地李家人就发现,只要不碰水,李太太就跟以往一样;李莉只要不吃东西,就还是那个人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李祺只要不睡觉,就不会重复李奴的生活;李子易不管跟不跟人交流,都变成不男不女的怪物了。 可是一两天不洗澡还行,一两个月不洗澡呢?不碰水,就代表不能喝水,没有水是会死的!李太太忍不住喝了一口,立刻遭受了比之前还要重的惩罚!她哭喊着不敢再喝了,却无济于事。 李莉饿得两眼发青,她也试过吃东西,可她就是喝水,水也会变成蟑螂!她只能吃它们,只能喝它们!她又不能吃苦,受不了罪,吃过脏东西的嘴巴根本无法刷牙清理,她已经不敢开口说话了! 而李祺顶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只要一打盹,他就会被立刻拽入李奴的身体,承受李奴曾承受的所有折磨。有一次他在李奴身上,感受到的甚至是自己在施|虐!他看着那个嚣张狂笑侮辱李奴的自己,泪眼迷蒙地求他住手却无济于事…… 李子易就别想再碰女人了!他每天提心吊胆,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什么萝莉什么小女孩他通通都没兴趣了!无论是谁接近他他都害怕,怕被人看出自己的秘密,自从来了第一次例假胸口痛之后,他的胸居然开始像女人那样发育了! 曾经他摸着少女的胸部说她太小了,现在他终于可以自产自销了,玲珑寻思着等李子易长到f罩杯就让他产奶来着,然后她可以网开一面,让李太太李莉母女吃奶充饥——她可真是太善良了! 只要李子易愿意就能拯救他的妻女,他会不会愿意呢? 随着时间流逝,李夫人终于发现了丈夫的不对劲,他已经完全不碰她了,甚至搬到房去住,每天房门都是紧锁的,不跟任何人交流。她闻着自己身上多日不洗澡的酸臭味儿,又不敢去问,丈夫这是嫌弃她了吧?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看到丈夫捏着鼻子指责她让他去洗干净的样子,李夫人心在滴血——她倒是想,可她哪里能洗?她根本不敢碰水! 而由于害怕家里人多会暴露自己已经罩杯的秘密,李子易遣散了一些佣人,只留下做饭打扫的,而且除了干活时间不许他们再住在家里。 饶是如此,他的胸还是长得很快,如果是变成女人也就算了,偏偏他的喉结还在,面部也非常男性化。 有一天李夫人无意中看到了快递单,发现家里有人买了女士内衣。 她问了李莉,李莉说没有,那肯定就是李子易买的了! 她带着女儿冲进李子易的房间,就看到他背着她们母女在扣背后的内衣带子! 一时大意忘记锁门的李子易脸都黑了!他第一次动手打了宠爱有加的妻女! 他不能容忍自己身体上的怪异被人发现,不允许! 母女俩被打得头破血流,而李子易从这暴力的行为中得到了发泄的快感——天知道这段时间他都要发疯了!他快要无法忍受这个自己了! 好在母女俩只看到他扣带子,没看到他前面的波涛汹涌,李子易动作又快拿衣服盖住了,否则他真怕自己会杀了自己的妻子与女儿。 她们为什么那么不乖呢?为什么总是不听话,总是想要进入他的领地呢? 乖乖关起来就好了吧? 被打晕过去的母女俩再醒来时,已经被关入了曾经李奴住的杂物间。 说起李奴,那个小贱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她们忙着自己的事也无暇管她的死活,可现在她们居然被关进来了! 伤口还在流血,母女俩无力地哭喊着希望李子易能放了她们,可李子易正在气头上,或者说,他因为这段时间身体上的变化,在无法接受的情况下,心理逐渐扭曲,他厌恶这个女人的身体,因此连带着有相同构造的妻子与女儿也厌恶起来。再加上她们两个总是想要靠近他讨好他,他根本无法忍耐! 关起来就好了,关起来她们就不敢再烦他了。 李家鸡飞狗跳的这一阵子,李子易无法处理家庭和自己的身体,也松懈了公司管理,本来蒸蒸日上的公司很快因为几个错误抉择元气大伤,再有竞争对手虎视眈眈,里外受敌的李子易迫切需要一个发泄口。 他打完妻女后心情舒畅许多,总算是想起很久不见的儿子,而李祺已经一个多月没去上学,每天呆呆地、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抱着床脚,一打盹就哭喊爸爸饶了我爸爸不要——看到李子易跟看到鬼一样! 李子易对儿子还是非常疼爱的,他逼着儿子去上学!李祺怕他,不敢让他靠近,听话的他让干嘛就干嘛,李子易这才发现,从地上站起来的儿子连路都不会走了!一瘸一拐不说,还瘦成了一根麻杆儿,身上没有一点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家本来幸福美满又和谐,公司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怎么突然间就——对了,问题好像就出在李奴身上,那天儿子带几个同学来把李奴玩的只剩半条命,他跟妻子正好撞见了,妻子是恶心,他是觉得自己的所有物被侵占,于是夫妻两个就联手打了李奴一顿,中间一度李奴都断了气……他们也没放在心上,叫了救护车就没再管了。 后来……后来怎样了? 李子易发现,自己竟有些记不清了。 第四十二片龙鳞(五) 第四十二片龙鳞(五) 玲珑在李家留了个烂摊子就走人准备去找她看好的恋爱对象, 结果到了医院一问才知道晋医生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来上班了!晋医生的父母也在找他,但这个人就跟突然消失了一样, 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说起来他的确也有好些天没给玲珑打电话发消息了, 由于玲珑没放在心上所以没注意到, 这人还真没了? 她戳着自己下巴,坐在医院外的长椅上想了想,一个护士小姐姐走过来问她:“你跟晋医生是什么关系啊?怎么会想到要来找他?” 玲珑眨巴着纯洁的大眼睛, 她现在完全不像之前住院时那样瘦骨嶙峋, 脸蛋儿鼓鼓的还带着婴儿肥, 嫩的掐出水,根本没人认出她来, 从外表到穿衣打扮谈吐气质都变了:“啊, 我啊?我是晋医生的未婚妻啊!” 护士小姐姐:??? “别看我这个样子, 其实我已经成年了哦。”玲珑面不改色撒大谎, “我们两家……” 她花没说完, 护士小姐姐连忙拍拍她的小手, 指向不远处:“快看, 看到没?那就是晋医生的父母, 他母亲是咱们医院的院长,这几天找晋医生都要找疯了!你快去跟他们会合吧!” 玲珑朝小姐姐抛了个飞吻:“谢谢漂亮姐姐!” 哎呀,小姑娘嘴巴可真甜~被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叫漂亮姐姐,护士小姐姐脸都红了, 正好有病人按铃,她赶紧推着小车过去。 晋父晋母找儿子几乎找得心力交瘁, 他们已经报了警,警察盘查过了晋遇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查看过每一个摄像头,还派了人到处搜索,可压根儿找不到晋遇的痕迹,他们的儿子从小就沉稳独立,有自己的想法,不想继承家业想要当医生,夫妻两个也没有阻止,可没遇到医闹,怎么好好的人就没了呢? 晋母脸色苍白,晋父还好一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夫妻两个相互搀扶着,他们去了晋遇的办公室,这是待的最多的地方,他的白大褂还在衣架上搭着,怎么人就突然消失了? 他去哪儿了?怎么电话也不给爸妈打一个?知不知道他们有多担心啊! 玲珑伸出手指敲敲门,没有人理会她就自己推开了,对着里头气质出众的中年夫妻挥挥手:“叔叔阿姨好。” 夫妻俩虽然伤心又着急,但人找不到也是好事,说明在什么地方好端端地活着,晋母在丈夫坏了擦了下眼泪,对玲珑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这笑容看起来非常勉强,可见她已经没有跟人套的心情了。 晋父问:“小姑娘,你是谁?你走错路了吗?” 玲珑嗯嗯一声,摇头:“我叫玲珑,我是来找晋遇的,他好几天没给我打电话,我有点担心他。刚才我在外面问了,他们说他失踪了,是真的吗?” 小姑娘精致得很也面生得很,但她一说打电话什么的,夫妻俩就明白了。前些日子儿子回家还问他们想不想要一个小闺女来着,当时晋母高兴极了,拉着他的手问了小姑娘的情况,得知小姑娘的事,气得浑身颤抖,要不是晋父拉着,晋母都要操起家伙去李家打死那群畜生了! 后来儿子经常会跟他们说小姑娘的事儿,说小姑娘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叫玲珑,一家三口都觉得这个名字好,至于姓?那当然要姓晋啊!不然呢? 只是后来儿子突然失踪,夫妻俩怎么也找不着人,就把小姑娘给忘了,这一见,晋母立刻拉住玲珑的手,捧住她的小脸儿端详,仿佛小姑娘便是她与儿子之间联系的纽带,根本不舍得放开,喃喃道:“胖了,胖点儿好,胖点儿健康……小姑娘长得真好,你晋遇哥哥说,等你愿意了,就给叔叔阿姨当小闺女,真是个好孩子、好孩子……” 女人的怀抱温暖而柔软,玲珑眨着大眼睛,给晋母擦去眼泪:“阿姨不要哭,我愿意的,您看我现在好着呢,晋遇也不会有事的。” 她漂亮的像个洋娃娃,甜蜜又可爱,说出来的话无端让人信服,晋母抹了把眼泪,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儿子失踪之前,说要带她去看看小姑娘,还说她一定会喜欢,现在她见了,她喜欢得很,怀里抱着玲珑,就好像儿子还在身边没有下落不明。 院长夫妻走了,跟他们一起走的还有个小姑娘,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医院。大家都很着急晋遇的下落,晋医生温和又善良,没有人希望他出事。 玲珑被带回晋家,跟李家比起来,晋家不知道要高出几个level,但由于晋遇下落不明的原因,整个晋家都笼罩着一层阴云,没有人能笑出来。 玲珑是想出去来着,但是晋母不肯放开她,她好像把她当成了寄托,只要玲珑在她身边,她就有希望,能打起精神来。玲珑跟她说自己去找晋遇,晋母便更不肯撒手,她心里着急儿子,却也知道不能让这小姑娘走,她这么小,又这么可爱,出去了得多危险?她已经失去一个孩子了,不能失去另一个! 就连晋父也不答应玲珑出门去找晋遇。 本来只想蹭个地方住再顺便蹭点饭吃的玲珑:…… 她现在被看得好严哦! 反正晋遇一时半会也没有性命之忧,那就……就先让他倒霉一阵子吧?反正这不是她故意的哦,是叔叔阿姨一定要留她下来,而且无时无刻不盯着她,她才选择过几天再去救他的哦? 这样安慰了自己一番,玲珑就心安理得在晋家住下来了。不得不说晋家夫妻真是模范父母,对孩子开明宽容又善于倾听理解,怪不得能养出晋遇这样的人。 人是要找的,但日子也是要过的,公司跟医院不能不顾,在半个月之后,晋父晋母开始恢复上班,饶是如此,他们每天都关注着寻人进展,也每天都会去晋遇办公室看一看等一等。 他们开始上班了,玲珑就自由了,晋家夫妻很喜欢她,但并不会干涉她的决定,在征取了玲珑的意见后,她愿意去上学,他们便为她找好了学校,等到暑假一过就能直接入学。从晋遇那里得知玲珑不识字,对许多人情世故也一窍不通,甚至都不怎么会用智能手机,夫妻俩想跟这个小闺女培养感情,就每天分割时间来陪她,晋父教她读书写字,晋母教她穿衣打扮,日常生活被照顾的非常到位。 而玲珑非常痛苦。 她恨自己为什么要演技那么好,天知道从数字跟拼音学起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晋父居然还给她买了田字格本,让她跟小朋友一样拿铅笔写好几页的1! 如今重获自由,她立刻就要出去逛逛,晋母不放心,让家里的司机带她。用妈妈的眼光来看,玲珑也就两三岁大,怎么能让她独自出门? 不过也好,这样她就能理直气壮地“偶遇”了。 晋遇手上有块腕表,价值数百万,他并不是个会炫富的人,家境虽然优越,对奢侈品却没有什么执着,平时穿衣也是讲究自然舒适,因此那块腕表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算是二手也能值个一百来万,这样一笔巨款,寻常人家已经能过上很好的日子了。 这块腕表是晋遇二十五岁生日,晋母送的,他很喜欢,因为外观并不夸张,所以一直戴着。像是这种一线奢侈品的限量腕表,那都是有数字序号的,警方也锁定了这一块,只要市面上有这块表流出,就能顺藤摸瓜找到人。 玲珑又开始演,她让司机把车停下,跳了下去,眼看司机就要跟上,她连忙扭头制止:“朱叔叔我好像看到晋遇了,你快去找叔叔阿姨,把他们接过来,到了就打电话给我!” 说着她撒腿就跑,一眨眼就带着身上背的粉红色小包包消失在巷子口,司机叔叔都没反应过来,小小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吓了一跳,赶紧先打电话说明情况,然后发动车子按照玲珑说的去接人。 玲珑气喘吁吁地挡在晋遇面前,他跟之前她见到的完全不一样了。 廉价的t恤跟五分裤,一看就是地摊上最便宜的那种,脚上踩的是一双塑料凉鞋,玲珑目测不超过三十块钱。但长相跟气质在那里,就算穿着廉价的地摊货也掩盖不住。此刻他看着玲珑,眼中满是陌生:“你……你是谁?” 玲珑眨眨眼,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这是几啊?” 晋遇好脾气地答道:“五。” 看起来倒是跟过去没什么区别,不过怎么好像一副智商不高的样子?玲珑想了想,又问:“请问你几岁?” 这回晋遇很快就回答了:“七岁。” 玲珑:…… 她还没来得及再说话,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子的女孩打斜里冲出来拉住了晋遇的手:“芹菜!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而且你怎么又偷偷跑出来了?不是让你在家等着我的吗?!” 晋遇——啊不,是芹菜,他乖乖点头,“对不起,姐姐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我很担心。” 被他叫姐姐的女孩子一抬头,玲珑发现这还是熟人啊!不是李家那个保姆的女儿又是谁?眼看保姆女儿就要拉着晋遇走,她上前一步挡住去路,女孩子顿时皱眉:“麻烦你不要挡路。” 玲珑问她:“他看起来比你年纪还大,为什么叫你姐姐啊?” 女孩子窒了一窒,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你管?走开!别挡路!” “我当然要管!”玲珑叉起腰,“我可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事儿我不管难道要你管?我还想问你呢,晋遇怎么会在你这里?” 女孩一听玲珑认识晋遇,吓了一跳,强词夺理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神经病吧!芹菜我们走!” 居然还给晋遇取了芹菜这样的名字!对食物从来不挑剔的龙女惟独对芹菜不是很喜欢,偏偏晋遇被人取了这么个名字……她拉住晋遇的手,拽着他:“不许走!你也不许走!我已经打电话报警了!我告诉你,他爸爸妈妈马上就要来了,你最好别想跑!” 因为两个人都在用力拉扯,芹菜疼得眼泪掉下泪:“姐姐,芹菜疼、芹菜疼——” 玲珑不松手,女孩子更不肯示弱,眼看芹菜哭得像个泪人儿,玲珑飞起一脚踹在女孩肚子上,女孩惨叫了一声,不由自主松开手摔在了地上! 玲珑顺势把芹菜拉到自己身后,芹菜伤心泪流,又想过去把女孩子扶起来,被玲珑制止:“不许过去!” 眼前这个小姐姐好漂亮,可是好凶!芹菜更难过了,他揉着眼睛,默默流泪,担忧地看向女孩,“姐姐……” 玲珑受不了地戳他额头:“你都快要三十岁了!请你不要恶意卖萌叫人家姐姐好不好!” 芹菜听不懂,他现在的智力也就是个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只有不说话的时候外表看起来很糊弄人。 这么一番拉扯,保姆终于匆匆出现。她看到玲珑拉着芹菜,立刻开始心虚,女儿不认识玲珑,她是认识的,那天在房间里被强迫吞了一大把药,到现在她想起都心有余悸。李家已经不能待了,主人家都发疯了,她就偷偷拿了些值钱的东西跑出来,在女儿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给女儿做饭,再卖点水果,日子过得很不错。 因为要卖水果,保姆买了一辆二手车,平时可以接接女儿还可以进货,谁知道有天晚上她去接女儿回来的路上没看清红绿灯撞了人,吓得保姆立刻就要驾车逃逸,还是女儿拉住了她。 母女俩下车一看,撞的不是别人,正是晋医生! 这还真是巧了! 她们不敢报警,怕承担责任,也不敢送医院,晋医生满头是血,她们家就那么点儿钱,哪里够付钱的啊!娘俩一商计,就把晋遇抬到车上带回了家。 以前在李家,李奴重伤,没到去医院的程度,就都是保姆给处理的伤口,她凭借着这个经验给晋遇处理了,没想到还真有效,就是晋遇醒过来之后把什么都给忘了,甚至记忆也只有七岁! 保姆松了口气,既然他不记得,那就把人送回去也可以,还能说是晋遇的救命恩人。 谁知道女儿却不同意。 自打医院一见,女孩就喜欢上了晋遇,她后来去了好几次医院,可惜见不到人。现在晋遇失去记忆又智商低下,不正是培养感情的时候吗?到时候就算他恢复记忆,两个人感情深厚的话也不会舍得对她怎么样的吧?而且撞他的是她妈妈,又不是她! 存了这个培养感情的心思,保姆也被说服了,听说晋医生手上那块表就几百万呢,医院也是他家开的,家里特别有钱!要是女儿能找到这么个男朋友,那她哪里还用辛辛苦苦摆摊卖水果?! 两人就把晋遇藏了起来,怕他出去被人看到,就严令他不许出去,保姆有关人的经验,女孩则去那天晚上的肇事现场看过,摄像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坏了,说是这几天要来修,你说巧不巧,就跟是老天安排的一样,给了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她还给晋遇取了个新名字叫芹菜,因为她最喜欢吃芹菜了。 不过晋遇就是晋遇,哪怕失去记忆变成小孩儿,他骨子里也仍然是温柔体贴的人。保姆跟女孩说是他的阿姨跟姐姐,他就信了,保姆每天做生意很辛苦,他就总想帮忙……虽然智力只有七岁,但学过的技艺都还在手中。自从醒了,能下床了,保姆家里的家务活可都是晋遇干的,扫地拖地洗衣煮饭……简直像是捡了个万能的田螺姑娘回来! “哟,这不是丁阿姨嘛,怎么在这儿啊?”玲珑笑嘻嘻地,先看一眼女孩,又看保姆,“你女儿认不出晋遇也就算了,你也认不出啊?人明明知道他是谁,却不送人家回去,你们安的什么心啊?” 保姆怵她,看玲珑一眼就想起她有多狠多凶,女孩儿却不怕,她顶嘴道:“这是我们家的事,是我跟芹菜的事,要你管!” 玲珑实在是听不下芹菜这个名字,“你再叫他一声芹菜,我就给你一耳光。” 女孩倔强道:“芹——啊!!!” 玲珑甩了甩手,“我是说认真的。” 结果晋遇不乐意了,他认真地盯着她,“不许打人,打人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 玲珑冲他嫣然一笑,又啪地给了女孩一个耳光,“我就是坏孩子了,你能拿我怎么着?” “你——”晋遇急了,去拽她的手,他虽然是小孩的智力,力气却是大人的,玲珑顿时嘤嘤嘤假哭,“好痛好痛,你好用力……你好坏!你打我!” 他吓得松开手,看着自己的手心不知所措,他很用力吗?他、他不知道…… 保姆见女儿被打立刻急了,也不管玲珑多么吓人,就想打她给女儿出气,结果手刚抬起来,玲珑就冲她微微一笑:“想想李家人的下场。” 保姆这手抬在半空就不敢放下去了。她想起自己离开李家前,李家人那疯癫痴狂的样子,整个家仿佛一所精神病院,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少女造成的! 她看着玲珑,活似玲珑是什么洪水猛兽。 这时候玲珑手机响了,她接起来,给晋父晋母指路,两人很快就跟司机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神情激动!晋母扑过来就一把抱住了晋遇!又拉过玲珑,警惕地看向眼前的保姆母女,问玲珑:“她们没有欺负你吧?!” 晋父让玲珑先回车子里,这种事情小孩子最好不要看,“叔叔来解决,你快回去等着。” 玲珑不要,她眼巴巴地看着晋父,用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跟水汪汪的大眼睛卖萌,晋父被直击心脏,清清嗓子,正色道:“我们是就在这里谈,还是怎么说?” 虽然周围没人,但刚才玲珑打人已经引起注意了,保姆忍了忍才说:“到我家去吧。” 她租了个独立门院,装修倒还可以,离大学城又近,很是方便。 晋母拉着玲珑跟晋遇不肯松手,看到儿子变成这样,难受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玲珑就坐在边上听保姆胡说。 什么看到晋遇倒在地上就把他给救了,结果人醒来什么都忘了,她们也不知道该怎么送他回家云云——听得玲珑都龇牙咧嘴,漏洞也太多了吧!救人不报警不叫救护车把人带回自己家?明明在医院就见过却装不认识?她正想插嘴,却被晋母轻轻拉了一下,对上晋母怜爱的眼神,玲珑努努嘴,没出声。 这话骗智力只有七岁的晋遇差不多,想骗商场老狐狸晋父,那怎么可能! 反正肇事现场的摄像头是坏的,保姆一口咬死她们是救人不是害人,又说根本不认识玲珑——李家人都疯了,根本不会出来作证,一个黑户而已,没有人认识她,就没人能证明她们说的是假的! 好在她们跟晋遇相处的时间不长,且晋遇见了父母有着说不出的亲近,因此当他们说要带他走的时候,他没有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保姆母女一眼,只是上了车才说:“她们救了我,要报答她们。” 玲珑噘嘴道:“你腕表还不够报答的啊,那你以身相许好咯。” 被晋母轻轻捏了下小脸儿。 夫妻俩也注意到晋遇身上穿的都是什么了,他们家儿子,称不上贪图享受,但品味很高,这种廉价地、洗过之后仍然散发出一股味儿的衣服鞋子,他根本不可能穿。那支腕表,那对母女可从头到尾没提起过。 晋遇问:“什么是以身相许?” 玲珑啊的捂住脸:“我不跟小傻子讲话。” 晋遇不懂什么是以身相许,却知道小傻子是不好的话,他抿了抿嘴,不说话了。 等到了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说是脑子里有淤血,压迫到了神经才会失去记忆智力倒退,只要及时手术,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晋家夫妻在最初找到儿子的激动后迅速恢复冷静,开始派人去查丁家母女,两人轮流在医院陪着晋遇做手术。 玲珑也凑热闹,晋遇要做手术,很多东西得忌口,他跟丁家母女一起住,每天吃得都很清淡,她们为了他很辛苦——他被灌输了这样的想法,她们是被他拖累的,所以虽然找回了父母,他心中还是惦记着那母女两人。 晋母一边给小闺女削苹果,一边听儿子说话,若有所思。 她好像知道,那对母女有什么目的了。 第四十二片龙鳞(六) 第四十二片龙鳞(六) 晋母找回了儿子, 又得知儿子身体无碍,虽然短时间内会记忆缺失以及智力倒退……但总体来说不算坏事, 因此她削的这个苹果, 就完全没考虑分给晋遇一半。 玲珑拿起牙签叉起一块苹果送入口中, 嚼的咔嚓咔嚓响,她眨着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盯着晋遇看,晋遇被她看得浑身发毛, 不自觉别开视线。玲珑举起牙签上的苹果, 送到晋遇嘴边, 他看了看,慢慢张开嘴, 正要咬下来, 玲珑却又迅速收走了还放进自己嘴里, 一边吃一边笑得灿烂。 目前智力只有七岁的晋遇:…… 晋母莞尔, 摸了摸玲珑的头:“宝贝真可爱。” 玲珑又叉起一块送到晋母嘴边, 晋母的待遇就比倒霉的晋遇强多了, 她搂着玲珑, 娘俩好的分享一个苹果, 晋遇凄凉地坐在床上,有点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儿子。 不过剩到最后一块苹果的时候,玲珑总算善心大发给了他,之前一整个他都没吃到, 只吃到这么一小块儿,他就很高兴, 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唇齿间果肉香甜,不知道为什么,他对眼前的这个姐姐,一点气都生不起来,不管她怎么捉弄他,他心里都是欢喜的。 “阿姨,你帮我拿着手机,快快把晋遇叫我姐姐的画面录下来,等他做完手术给他看!” 晋母眼睛一亮,哪还有不同意的,立刻举起手机,晋遇本能有些抗拒,可玲珑朝他一笑,哄着他叫姐姐,才只有七岁的他就不知道反抗,乖乖地叫了——这羞耻的一幕全被录了下来,成为身体恢复后的他最想销毁的黑历史! 闹了一番,玲珑才摸摸晋遇的头:“不要怕,就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怎么能怕做手术呢?进去一会儿就出来了,不会有事的。” 她又从果篮里摸了个苹果出来,“等你出来了,我的苹果就分你一半。” 晋遇一直紧绷的身体总算缓缓放松下来,他冲玲珑略带羞涩地笑笑,用力点头:“嗯!” 晋母在边上看得眼圈儿都红了,叫身后的晋父搂住了肩膀。他们夫妻两个没少从晋遇口中听说玲珑的事,对这个小女孩也十分怜惜,那个时候,帮助玲珑的是晋遇,而现在,他变成孩子了,换成长大的她来帮他了。就是看出晋遇一直害怕手术,她才会一直闹他欺负他的吧? 晋父悄悄跟妻子说:“玲珑这孩子真是好,又坚强又勇敢,要是咱家晋遇再小个十岁就好了。” 晋母却有不一样见解:“那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的呀,大一点知道疼人啊!咱家晋遇二十出头那会儿什么德性你不知道?谁家小姑娘看得上他?” 晋父顿时语塞。 他们家晋遇打小聪明懂事,学什么都快,从来不需要他们夫妻俩担心,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后来考研读博那是一路顺风顺水,就一点,不解风情。一颗心都扑在学习上,就他们夫妻俩都不止一次看到过他拒绝人家漂亮姑娘的表白了! 儿子哪哪儿都好,人品心性能力都没话说,就跟颗石头样不开窍,这么说或许不大准确,他应该是对男女之事完全没想法,一心扑在工作上,空闲时间都拿去看书学习,决不会跟人暧昧。 检查过后医生说了,晋遇的脑部淤血得尽快手术,多拖一天就多一天风险,时间一长,就算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恢复,而且长时间淤血凝结,对于大脑压迫非常大。如果不是玲珑找到了他,真让晋遇以七岁孩子的智力跟丁家那对“恩人”住在一起,不仅是拖了晋遇痊愈的时间,甚至还有可能让他短命! 这使得晋家夫妻根本没法接受丁家母女的说法,她们的话里漏洞太多,但当时的摄像头确实是坏了,没有办法还原现场,谁也不能说她们是肇事者而不是恩人。 夫妻两个都是有阅历的成年人,丁家那对母女在打什么主意,他们仔细想想也就知道了,无非是清楚晋遇的身份,想捞一笔,不送晋遇就医的理由非常奇怪,根本无法取信于人,晋父还是倾向于她们是肇事者,只是一时半会没有证据,奈何不了她们罢了。 身为晋遇的父母,他们尊重儿子的喜好与选择,晋遇一直没有恋爱的打算他们也没有催过,顺其自然,夫妻两个是这样想的,作为父母,给孩子的应该是爱与宽容,而不是索取与逼迫。晋遇是喜欢女孩也好,男孩也罢,想要一辈子单身……只要这是晋遇在理智之下做出的自由选择,他们都会接受。 没有门第之见,开明且温和——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分是非,像那个叫丁然的女孩,如果晋遇真的喜欢上了,他们会劝诫儿子,如果儿子不能听取他们的意见,夫妻俩则不会干涉他和谁在一起,自己做的选择,父母只能给予建议,不能强制,但与此相对的,就是要承受后果。 有了丁然做对比,原本就可可爱爱的玲珑更讨人喜欢,晋母都想把她搂在怀里不撒手,小姑娘又白又嫩,就是个儿小了点,不过没关系,她是主攻妇科的,肯定把她养得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晋遇在里头做手术,夫妻两个担心又不安,虽然知道手术的成功率极高,可作为父母,怎么能不操心? 玲珑不知道从哪里跑来,捧住晋母的手,朝她手心里放了一颗糖,又跑到晋父面前,晋父含笑看着她,她便举起手里的草莓奶糖,甜甜笑着:“叔叔吃糖,晋遇不会有事的,他是个好人,一辈子都会平安快乐。” 晋父笑,应了一声,接过小姑娘给的糖果,剥开塞到嘴里,牛奶与草莓的味道在味蕾爆炸开,这么好吃的奶糖,不知道是在哪里买的,小闺女好像很爱吃糖的样子,等等他拜托在国外的朋友给带些巧克力回来,得是特别贵特别好吃特别出名的那种! 玲珑把双手别在身后,站在原地歪着脑袋冲叔叔阿姨笑,他们也被她的笑容感染到,忘记了担忧与难过,只剩下满满的期待与幸福。 玲珑又看向手术室。 人类世界真有趣。 命运真有趣。 如果少女没有死在那间小小的杂物间,她也许就能遇到晋遇,如果晋遇没有遇到玲珑,也许就不会出车祸,不会被丁然母女捡回家——但命运就是如此,一个微小的不同就能引起质的变化。少女死在了杂物间,永远没有雨晋遇相遇的机会,玲珑代替她进了医院,使得丁然认识了晋遇,而晋遇想要帮助她,亲自去附近考察几所重点高中,于是出了车祸被丁然母女带回家。 本来应该圆满的一生从此发生改变。 丁然打晋遇的主意,保姆则害怕她撞了晋遇的事情败露要吃官司,晋遇可是天之骄子,她哪里有钱跟人打官司?她更不想坐牢!于是她们心安理得地把晋遇留在家里,压榨他身上的价值。但晋遇需要手术,他脑袋里的淤血没有及时清除,智力就会永远停留在醒来那一刻。 他不会有爱情,不会有欲望,不会恢复记忆。 这样的一个晋遇,丁然还会想要跟他在一起吗?她愿意承受一辈子跟个傻子生活吗? 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样的命运,是玲珑带给晋遇的。 命运无法左右龙,却可以左右每一个遇到龙的人,而如果龙想要庇护,命运再强大,也依旧无能为力。 龙没有七情六欲,不会难过悲伤,无法对人类感同身受,任性妄为又骄横跋扈,但龙喜爱美好的灵魂,亦会给予他们光芒。 不知道等了多久,手术终于结束,晋遇被推了出来,他被麻醉了,还在昏睡中,外面等着的晋家夫妻不约而同看向医生,主治医生满头是汗,拿下口罩,露出笑容:“院长,晋先生,手术非常成功!接下来只要晋医生好好休养,要不了多久就能重返岗位了!他可是咱们医学界新一代最优秀的外科医生!病人们可少不了他!” 晋母捂住嘴,向来是女强人形象的她不受控制地落下泪,晋父眼眶通红地扶住妻子,刚跟医生道完谢,就听到小闺女脆生生道:“医生好过分!晋遇还没醒呢就想他来上班了!阿姨给加工资吗!” 晋母刚哭,又忍不住想笑,“加加加!玲珑也加!” “我?”她仔细想想自己也不工作的呀! “加零花钱!必须加!” 连同辅助医生及护士,大家笑成一团,能够成功挽救一条生命——对于医护工作者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了。 玲珑去病房看晋遇的时候,手指轻轻点在他的胸口,一抹金光瞬间消失不见,他的气色便好很多,恢复的也会比常人快。他慢慢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玲珑。玲珑看他睁眼,“你醒啦?叔叔阿姨,晋遇醒了!” 夫妻两个连忙凑过来,都关切地看着晋遇,晋遇有些头疼,他想伸手摸摸自己的头,却发现全身没什么力气,玲珑说:“你可别乱动了,之前你做了全麻,不过你知道你是谁吗?” 晋遇想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我是晋遇啊,你……” 玲珑突然啊了一声,“叔叔阿姨,待会儿他管我叫妈可怎么办啊!他第一眼看到的是我,万一那个什么,雏鸟心理,把我当成妈妈了怎么办?” 本来大家都等着晋遇说话,挺紧张的,被玲珑一捣乱,瞬间紧张不起来,晋遇无奈道:“我不认识你啊。” 晋母跟丈夫对视一眼,小心翼翼问:“那、那你认识我跟他么?” 晋遇:“……妈,你跟爸我还能有不认识的?” 语言逻辑正常,神态表情都是平时的晋遇,但怎么就不认识玲珑了呢? 晋母忍不住又问他:“你真不认识她是谁啊?那你记得丁然么?” “我真不认识她。”晋遇认真地说,“丁然……丁然又是谁?” 他皱眉,“我头还有些疼,让我慢慢想。” 晋母连忙拉着丈夫走开,不打扰他,又搂着玲珑安慰,“你晋遇哥哥不是忘了你,咱不难过啊,玲珑乖,晚上阿姨给你熬你爱喝的椰子鸡汤,肉都给你吃,不让你叔叔吃!” 玲珑眨眨眼,冲晋遇说:“喂,你真不认识我了啊?那你现在多大了?” “二十八。” “什么职业?” “外科医生。” 回答完这个问题,晋遇仔细打量玲珑,慢慢地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刚才听他那彪悍的亲妈搂着小姑娘哄,温柔地不可思议,他还想这小姑娘谁呢,然后就听他妈好像……叫小姑娘……玲珑?“你、你是玲珑?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晋父一听,不忍直视,听听他这傻儿子怎么说话的,“这个样子”,什么叫“这个样子”?虽说他刚看到小闺女时也吓了一跳,完全没认出来她是晋遇给的照片上的小女孩,但小姑娘漂漂亮亮的多好啊!怎么到晋遇嘴里,他那语气听了就叫人想生气呢? 玲珑从晋母怀里站起来,自己打量自己,她今天穿的是蓝白格子衬衫搭黑色百褶裙,高帮袜踩小皮鞋,怎么看怎么都是美少女的打扮吧?“我这个样子怎么了。难道我在你记忆里就是那个猪头的形象吗?!” 她不敢置信,非常受伤! 在这震惊、愤怒、难过的眼神里,晋遇沉默了。说实在的,他对她的脸的全部记忆,都是出院时还很肿胀的小猪头脸,惟独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一如当初。为了缓解眼前这尴尬的气氛,他轻咳一声:“那个……我想说你这样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晋父心想,没想到儿子求生欲还挺强的。 玲珑这才满意地叉腰,走到晋遇身前:“你说过要养我的,如果总是生病躺床上可不行,我可不啃老啊,你得赶紧好起来,上班赚钱养我。” 晋遇轻笑:“好。” 他又变成那个温柔优雅的贵公子了,病房里,一家四口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玲珑之前也在医院住过几天,但现在的她跟那时候的内向自闭少女截然不同,从外表到性格都恍如两个人,再加上名字也变了——打她来找晋家夫妻那天,晋父就非常给力地给她改了名字上了户口,现在她的户口挂在晋家,叫晋玲珑,因此当初照顾她的护士小姐姐们没一个认得出来的,都觉得晋医生的这个妹妹娇俏可爱嘴巴甜,一口一个漂亮姐姐,大家一股脑儿地把自己私藏的小零食都塞给她,玲珑随身背的小包包天天都是鼓鼓囊囊的! 晋遇躺在病床上,含笑看她:“这是我住院呢还是你住院呢?” 就没见那张小嘴儿停下来过,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吃,他妈给他熬汤都得额外给她熬一份色香味俱全的,中午玲珑也不去食堂吃饭,医院有专门给工作人员用的厨房间,带饭的人会在那加热自己的饭,玲珑蹭一遍就行了。小护士们不乏心灵手巧的,做的饭口味各异但都很好吃,她每天到了饭点就消失,而后满嘴流油的回来。 玲珑舔着棒棒糖:“啊,你羡慕啊?羡慕也没有用哦,小姐姐们现在最喜欢我了,你已经不是医院最受欢迎榜tp1了。” “这样啊,那我也太可怜了吧,不仅得忌口,还得每天看你吃这个吃那个,我好可怜啊。” 玲珑得意地叉腰。 “给我块糖吃啊?” 玲珑警觉地捂住自己的小包包,“你早上已经吃过一块,不能再吃了!阿姨叮嘱过,不能给你吃太多糖!” 晋遇叹了口气,让一个噬甜的人不沾糖,只能吃清淡的没有味儿的食物是多么可怕的惩罚啊!“玲珑,你真的忍心看晋遇哥哥每天喝你阿姨熬的那些汤吗?” 想起晋母熬的汤,玲珑咂咂嘴:“我觉得挺好喝的呀!” 每天不重样,有滋有味,她喜欢。 晋遇气笑了:“你喝的,那跟我喝的,是一种吗?” “那有什么办法嘛,你是病人哎,阿姨是关心你好不好,每天都要熬两份汤,你的那份严格控制油烟摄入量,就差精确到克了,你看看,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嫌弃!我要是阿姨,真把你丢出去!” “没错!” 晋母中气十足地提着保温壶进来,瞪晋遇:“我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想要个闺女?还不是因为儿子不是个东西!” 晋遇:…… 他看着小姑娘那得意洋洋的样,莞尔,都学坏了啊,看起来她是真的过得很开心,这样就好。 他试图解释,晋母啪地把碗跟勺子放到桌上:“喝不喝随你,要喝自己倒!” 然后对着玲珑瞬间变脸:“来宝宝,阿姨给你这份特意加了点辣,你快尝尝喜不喜欢?” 玲珑甜甜地应了一声,乖乖坐在椅子上,等着晋母给自己倒汤。边上自己倒汤有一口没一口什么味儿也喝不出来的晋遇无奈地看着他妈跟喂小宝宝一样一勺一勺地喂,玲珑跟雏鸟一样张着小嘴儿一口一口地接,他真心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一点都不值钱。 听他妈叫玲珑什么了吗?名字都不叫了直接叫宝贝,合着他就是路边那野草呗! 玲珑喝完汤,打了个嗝儿,晋母哎呀一声搂住她狠亲一口:“宝贝儿真可爱!怎么这么可爱!” 边上晋遇差点儿把嘴里的汤喷出来,晋母立刻怒目而视:“真脏!我就是这么教你的?你的家教呢?能不能好好给妹妹做个榜样?真后悔生了你,早知道生个叉烧!还能给宝贝儿面里加点料!” 晋遇:“……真是对不起啊,妈。” “别叫我妈!”晋母更生气了。 晋遇:? “这么可爱的小闺女不管我叫妈,你管我叫妈,我想想就生气,以后你也叫阿姨!” 晋遇:??? 他以前在他妈面前也很受宠的啊!这地位下降的未免太快了!“妈……” “叫阿姨!” “……阿姨。” 晋母这才满意,揉着偷笑的玲珑的小脸蛋儿,被那软嫩的触感萌到肝儿颤,喜欢的不行,“宝宝真乖,晚上你叔叔说想带你去吃烤乳猪,你想不想去?” 玲珑一听,眼睛亮晶晶:“想啊想啊!” 晋母就当着晋遇的面给丈夫打了个电话,还开的免提,电话里三个人如火如荼地讨论了那家烤乳猪有多出名多好吃,又约好了什么时候下楼等晋父来接,全程没有人提起晋遇,仿佛他不存在。 晋遇:…… 他决定睡觉。 晋母还要工作,依依不舍地捏了玲珑的脸蛋儿后就回她办公室了,剩下玲珑在病房外面玩儿,她抱着自己5.5寸的手机趴在导医台后面跟护士小姐姐们玩耍,正在接待病人的那位小姐姐嫉妒地看了一眼,她也想捏小妹妹水嫩嫩的脸蛋儿!捏过一次就魂牵梦萦!真的太软太嫩太可爱了! 每天被这样的小妹妹叫漂亮姐姐,上班都变成了享受。 玲珑带漂亮姐姐们打游戏,每天在医院玩得开开心心,一点都不无聊,至于躺在床上还在休养的晋遇……她是想起来了就进去看他一眼,想不起来就跟漂亮姐姐们混一起,打游戏吃零食听八卦……医院这么大,不说医生们的,就是五花八门的病人,各个都有故事。 什么301八室3床那个中年男人是因为出轨被老婆发现打到住院的,5214室1床那位婆婆是想拿捏儿媳妇问亲家要钱要房子被儿子儿媳气进来的,贵宾房那位是某某企业家包养的小情人儿什么的……生命不息八卦不止,玲珑啃着薯片听得津津有味,不时举起小手发言表达自己的看法,通常是不说则已,一说惊人,小姐姐们顿时爆发出一阵小小的尖叫,再迅速碰头叽叽喳喳。 有一次还讨论起了限制级的东西,有的小姐姐有男朋友,有的结婚了,还有的单身,大家在一起难免会讨论点带颜色的,她们正说的性质昂扬,一扭头发现小妹妹抱着一袋虾条咔嚓咔嚓地吃,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她们,竖着耳朵听得相当认真。 …… 要是院长或者晋医生知道了她们给小妹妹听了啥,会打死她们的吧? 第四十二片龙鳞(七) 第四十二片龙鳞(七) 晋遇正坐在床上看书, 就瞧见玲珑垂头丧气抱着虾条走进病房,他含笑道:“怎么了这是, 谁让你不开心了?” 玲珑努努嘴, 一屁股在床沿坐下, 把自己的虾条推给他,晋遇嘴里许久没味儿了,便忍不住吃了一根, 就听见她说:“唉, 被小姐姐们赶出来了, 她们不让我听接下来的话题。” 晋遇皱眉,还没来得及问是什么话题不让她听, 就听玲珑说:“我不懂男人的鼻子是大是小跟他行不行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参与这个话题?” 晋遇:……赶得好赶得妙呀! 他敲了下玲珑的脑袋:“这些是大人的话题, 等你长大了就可以参与了, 别忘记你现在还未成年, 那些八卦要少听, 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这么说玲珑就不服气了, 她把虾条抢回来不给吃, 喷他:“怎么就没好处了?我听了很开心, 这就是好处呀!难道要跟你在病房里面面相觑没有话说呀!” 被明里暗里嫌弃很无趣的晋遇顿时无言以对,他正想为自己辩解两句,病房的门就被敲响,一个小护士说:“晋医生, 有访,是一对姓丁的母女, 你要见吗?” 晋遇在醒来后已经从父母口中得知了先前自己车祸的事,但他对车祸前后的事情记得不大清楚了,因此对于丁家母女是否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点,他并不想去恶意的揣测,可他相信自己的父母,他们对他说了他们的推测,究竟要不要相信这对母女,还是得看晋遇自己。 医生说他会完全康复,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罢了。 感觉后腰被人戳了戳,晋遇低下头,对上玲珑的眼睛,她的眼睛仍旧那么好看,清澈而天真,他笑笑,把她朝床上又拉了点,免得她再扭动直接摔下去,“麻烦你了,请她们进来吧。” 晋遇住院一事没有瞒着外面,这几天陆陆续续来了许多探望的人,除了亲朋好友外大部分被婉拒了,毕竟晋遇需要静养。 丁家母女却是第一次来。 丁然长得不错,化了妆后也是挺漂亮一女孩儿,瘦瘦的,穿着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看得出是精心打扮过的,她手里还提着一个保温桶,旁边的保姆也倒腾的整整齐齐,母女两个一进来就对晋遇嘘寒问暖,丁然把保温桶放在床头的桌子上,完全没拿自己当外人,只有跟晋遇说话的时候才轻声细语的:“这是我给你熬的鱼汤,对身体很好的,你要不要喝一碗?” 玲珑冷嘲热讽道:“这谁敢喝呀,万一里面加点料什么的,晋遇□□焚身怎么办?” 晋遇:…… 丁然似是不堪受辱:“我才不会对晋遇做出那样的事!你一个小姑娘家,心思怎么那么多!说起来,晋遇你觉得好些了么?” 她们娘俩是听说晋遇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似乎对车祸前后的事情记得不大清楚,这才敢上门的。 晋遇并不愿意旁人说玲珑一句不好,他本是个很温柔的人,对谁都是面带微笑,惟独对着丁然,他面色冷淡:“丁小姐,我们之间已经相熟到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了么?我怎么不记得与你有什么交集?” 丁然脸色一白,简直像被始乱终弃的小媳妇,可怜又哀怨。她唇瓣微抖:“晋遇……我只是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有又开明又有钱的父母,住着豪华单人病房,一日三餐都有专业的营养师来制定,还有我陪着,怎么会过得不好?”玲珑觉得这问话实属放屁,“难道住在你们租的那个房子里每天给你们娘俩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才是过得好?算了吧,那种普通人的生活,有钱人才不想过呢。” 晋遇想不起来自己跟丁然母女生活的那段时间都做了什么,从小姑娘嘴里说出来实在是羞耻极了,他已经浑身僵硬。 丁然居然就哭了! 她!哭!了! 玲珑看过许多肥皂剧,她嘴角一抽:“干嘛呢……在这演失忆绝恋呢?” 保姆疼女儿,就想插话,她心里还是有点忐忑,对女儿想的这招不大赞同。叫她说,既然晋医生都被家里人找回去了,她们就安静不要说话,更别掺和进来,人家那是什么样的家世,她们是肇事者不敢承认不说,还想着上去攀附……要是真有一天真相大白,不知得怎么遭罪。还不如就以现在的恩人身份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一天找不到证据,她们娘俩就一天是晋家的恩人,可要是总在晋医生面前出现,保姆真怕他想起什么来。 可丁然不愿意啊!她在医院看到晋遇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跟学校里那些青涩的男生们不一样,他成熟优雅,温柔和善,简直就是她的理想型!家境优越相貌出众,哪怕有一点点的希望她也想试一试! 老天爷不都是帮她的吗?先把他送到她身边,后来他离开了,却也不记得之前的事,这难道不是命中注定吗? 就在丁然眼圈儿红了眼看要落泪的时候,玲珑掏出手机迅速连线:“喂,阿姨,我是玲珑,那姓丁的母女来了哦,我给您开免提您听他们说话哈。” 她举起手机送到丁然嘴边,真诚道:“大点声对着晋遇表白,让阿姨听清楚,说不准就让你感动了成全你的一片痴心了呢?” 丁然神色难看,她能当晋遇的面,那是因为晋遇性格温柔又不记得,但晋遇的母亲……她见过一次,那是个冷漠起来让人害怕的女强人,丁然觉得她看自己跟看什么脏东西一样,势利眼的要命。 她站起身:“妈,我们走吧,在这里我们是多余的。” “没错没错。”玲珑用力点头,“你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好。” “等一下。” 是晋遇出声叫的人,丁然背对他的脸迅速闪过一抹喜色,一扭头,却听晋遇温文尔雅道:“别忘了你的东西。” 说的是那个保温桶,这玩意儿要是不拿走,说不准哪天就又有来医院的理由了。 丁然脸色难看至极,她又羞又气,还是保姆上前拿的,然后扯了女儿就走,丁然临走前看了玲珑一眼,似乎有警告的意味在里面,玲珑仔细想想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晋遇搂住她小小的肩膀:“她看你的眼神很不好,你要注意安全。” 玲珑挥舞着拳头:“她要是敢来找我麻烦才好呢,我正愁没有人揍。” 晋遇用掌心包住她的小拳头,把她当小孩子看:“怎么回事,一天天喊打喊杀的,你只要快快乐乐过日子就行了,我不会让她占到便宜的。” 玲珑哼哼两声,作势要揍他,晋遇笑眯眯地躲过去,两人你一下我一下的玩闹起来,而另外一边,丁然母女在电梯口被晋母拦住了。 晋母是个高雅有品位的女人,她身为知名医院的院长,祖上都是学医的,家学渊源教养极佳,但越是真正的大家,越是平易近人没有架子,看她对玲珑就能看出来,玲珑的人设可是遭遇过难以启齿的苦难的,她丝毫没有嫌弃,反而十分怜惜疼爱,将玲珑当作亲生女儿般。平日里对偶有偷懒八卦馋嘴的小护士们,晋母也非常宽容,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基本上不会干涉,小护士们跟丁然的年纪也差不了多少,晋母是很喜欢年轻小姑娘的。 但这个丁然,她相当不喜欢。 身为一位母亲,孩子便是最重要的宝物,哪怕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她也深爱着他。 即便丁然真的是晋遇的救命恩人,晋母也很难打心底对她感恩。 捡了晋遇却把他藏在家里不送去医院,明知他是谁却把他关起来不让他走也不跟他说他的身份——世界上有这样的恩人吗?还是说这对母女根本就是包藏祸心? 如果她们不是恩人那就更好了,只要找到证据,有的是牢饭等她们吃。 晋母并没有跟丁然母女多说,她只是冷淡且礼貌地告诫,倘若她们再敢来医院骚扰晋遇,她会立刻报警,不会再给她们面子。 “……你们最好祈祷,你们真的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否则……”晋母露出个毫无笑意的弧度,“你不会想知道晋家到底多有权势的。” 说完,她踩着高跟鞋远去,头也不回。 明明没有被骂,甚至晋母从头到尾的态度都很有礼,可丁然就是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而且是那种深到骨子里的羞辱,这让她感到丢脸、愤怒、怨恨,甚至想要诅咒晋遇永远都好不起来! 拿一个小贱人当宝,却不把她这个恩人放在眼里,晋家人真的是太恶心了! 保姆想劝女儿不要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可丁然有自己的主意,哪里肯听她的。她只是个爱女儿的母亲,既然女儿想,也只能尽力给她最大的帮助,玲珑的事保姆就跟丁然说了,只不过刚说完没多久她又开始后悔,那小姑娘邪门儿得很,说真的,整个李家就属她跟玲珑接触的最多,“李奴”什么性格没人比保姆更清楚,可眼下这个改名叫做玲珑的“李奴”……保姆在她手上吃过大亏,迄今为止,那被灌进嗓子眼里的一大把药都是她的心理阴影。 如果那邪门的小姑娘想要对付女儿…… 于是她又叮嘱女儿千万不要打玲珑的主意。 可丁然怎么会信?她又不是保姆这个年纪的人,信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她只看出晋家人现在对玲珑很好,而自己得知的这些就能威胁到玲珑,玲珑不帮她,她就把这些事宣扬的人尽皆知,看医院里那些人怎么对她! 还能把她当成人畜无害的小妹妹么! 只可惜丁然这个想法还没来得及实施就凉透了,也就过了两天,警察就上门把她妈给抓走了,罪名是肇事伤人,丁然一听,心凉了大半截,她知道警察一直在调查晋遇车祸的事,但没想到能这么快,她甚至都没来得及见手术后的晋遇第二面!现场的摄像头明明就已经坏了,怎么会…… 她不知道的是,还真就凑巧了,晋遇被保姆撞的那个路口不远处有个小区,九楼有户人家最近新养了只猫,为了小猫在家里安了好几个摄像头,偏偏就是厅装在阳台的那个给装反了,直到这几天才发现,家里男主人就是在小区附近买的包安装的摄像头,警察再次进行现场勘查的时候正巧遇到男主人在店里闹,这一问,你说巧不巧! 再加上另外一边的队友也追回了被保姆转手出去的二手车,即便保姆清洗过,痕检科的警察们仍然采取了证据,保姆再怎么抵赖也没有用了。 母女俩“恩人”的说法不攻自破。 保姆承认是自己撞的人,把女儿给摘的干干净净,但录像中,虽然模糊了些,丁然也在其中却是无法否认的,再加上晋家态度强硬不肯和解,丁然也要跟母亲一样吃牢饭,只不过罪名比保姆轻得多。 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丁然都要疯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是这样的走向,她根本就没想过要害晋遇,她只是想把晋遇留在身边啊!她哪里想要害他了?! 这怎么就能判她的罪呢? 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是错吗? 丁家母女入狱后,又过去近半个月,晋遇慢慢把遗失的记忆全部想了起来,即便是好脾气如他,想起自己变成七岁儿童的智商还每天给肇事者母女洗衣煮饭打扫卫生后也难免黑了脸,心情极差,好在也有好事,那就是玲珑终于成了他们家的人。 他能够帮助到的人,与在这世间受苦的人比起来,数量上远远无法对等。 但他仍旧因此感到快乐。 玲珑是个小开心果,有了她之后,本就和谐的晋家更加幸福。 然而玲珑本可以更快乐一点的——如果他们一家三口不要总是逼着她读书写字做试卷的话……晋父可能是没见过比自己儿子还聪明的孩子,自打看出玲珑的潜质,那是疯狂地想要把所有知识都教给她,明明玲珑只是不想每天写田字格才故意学的很快,然后现在她终于如愿不用抱着田字格本写1了,她改成刷试题了。 晋父要是去公司,那她就得被带过去继续学习,晋父要是特别忙,她就得被晋母带去医院,身为院长的晋母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检查功课,除此之外还在休养的晋遇那时间就更充裕了,恨不得全用在玲珑身上! 他本来就是想给玲珑联系学校的,家人们当然不会嫌弃她笨,不认字,也不会介意她从小学开始学起,但晋遇仔细考虑过,还是不能送玲珑去小学。 她十六岁了,不适合去上小学,而且越是小的孩子,情绪越是敏感纤细,很容易受到伤害,要是让人知道她十六岁才上小学,很难保证其他人不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所以晋遇是这样打算的,先给她看看学校,然后在家里养个两三年,等她把基础知识学习的差不多了再送她去上学。 可她学的实在是太快了! 就像是一块干涸的海绵,你将她锁在箱子里,她就会慢慢腐化发霉,可如果你将她放入水中,她就会以惊人的速度变得饱和。 因此新学期一到,玲珑就准备去上学了。 她松了口气,她宁愿去上学也不想在家里被这三个人教了!晋遇对接管家业没兴趣,晋父就把所有希望都压在了她身上!天天逼着她跟他一起开会!,每次坐得她屁股痛,偷偷玩手机还要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真的一点也不开心! 要是去医院,晋母就特别喜欢炫耀小闺女多么聪明可爱,她还想玲珑也学医,晋遇那个混蛋就知道笑着在边上看,一点都没有帮忙的意思!好不容易她有点时间,他又要给她补习高中知识——玲珑只想玩,不想学习! 本来在晋家待个两三年也不错,但玲珑自己想要早点去学校,她要是真等个两三年,怕不是那几个家伙都毕业了。 还是在学校里收拾人方便。 晋遇一家人完全不知道这小姑娘一肚子坏主意,正为了送她去上学依依不舍呢。晋母搂着玲珑差点儿抹眼泪,小闺女多甜多可爱啊!要是去上学可就不能时时刻刻看着了啊! 晋父则给玲珑打气:“好孩子,好好学习,到时候叔叔就靠你了!” 玲珑:…… 她很想跟晋父说您想多了我绝不可能做您的接班人,晋遇道:“妈,你别哭了,一会儿把孩子吓着。” 晋母对上儿子就没好气:“叫谁妈呢,给我叫阿姨!” 晋遇:…… “妈妈!” 晋母本来横眉怒目的脸瞬间就愣住了,她呆呆地看向怀里的小姑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你刚才叫我什么?” “妈妈。”玲珑又脆生生地叫了一遍。 晋母险些开心地晕过去!她早就想让玲珑叫了,可是丈夫说不要逼着孩子,只要孩子能感受到他们的爱,早晚她会叫的,晋母就一直等着,万万没想到真的让她等到了! 眼看母亲热泪盈眶,晋遇叹了口气,往后退了一步,晋父上前,那一家三口抱在一起特别温馨,晋遇像个局外人。 玲珑背起小书包,今天第一天上学,全家人送她去,有排面得很,她问晋母:“妈妈,让晋遇也叫你妈妈呗?他老叫你阿姨的话,我都要被带跑了。” 晋母了悟,立刻又剜了晋遇一眼:“都怪你,天天叫我阿姨,怪不得宝宝直到现在才叫我妈妈!” 真是六月大雪寒冬打雷的冤枉,晋遇忍不住说:“妈,不是你不给我叫妈,逼着我叫阿姨的吗?” 晋母根本不承认:“怎么可能!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您不是。 那谁是? 晋遇算是明白了,他不说话就是最好的,好在学校已经到了,他被派去登记交学费,他亲爸亲妈一人一边牵着孩子在学校里散步熟悉情况,仿佛他不是家里的哥哥,是专业跑腿的。 晋父给玲珑安排的身份是转学生,进来直接上的高二,他特地跟校领导打过招呼,说这是自家姑娘,从小娇气害羞,要多照顾下。玲珑不知道晋父都跟老师说了啥,反正她见到班主任老师的时候,老师态度特别柔和,完全不像是她听说的“灭绝师太”。 家里人送她来上学,总不能送到教室里头去,把她带到办公室,跟老师谈了谈,再由老师把她带去班里,玲珑乖巧得很,跟在老师身后一步三回头,看得晋父晋母万般不舍,差点儿就让她别上学了就留在家里玩。 晋遇办好了手续回来,悄悄站在教室后门观察情况,见她适应良好才略微松了口气,这家高中本不在他的选择范围内,原因无他,李家那姐弟俩就在这里上学,他并不希望她也来到这里。 可玲珑坚持。 他拗不过她,只好答应,心里头却愈发担心。 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晋遇都没有去关注李家人的状况,但在他心里,那家人无论遭遇怎样的悲剧都是活该。 直到玲珑上完了第一节课,晋遇才离开,他有些事还想跟父亲谈一谈,李家那样的人,失去了玲珑,说不定又会再去物色下一个无辜的女孩子,他们仗着有钱有势便为所欲为——那么晋家不是比李家更有钱更有势么? 晋父对于玲珑的过去只知道大概,晋遇并没有将孩子受到的折磨与侮辱说的太清楚,但他只要稍稍带过,父母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此他们都非常珍视玲珑。在最开始,晋父十分注意不与玲珑肢体接触,就是怕她感到不安或是被冒犯,后来亲近了,他才会捏捏她的小脸儿牵牵小手儿什么的,把她当成闺女在养。 他已经把这孩子当成自家的了,作为父亲,怎么能不为她出气? 伤害过她的人,都得付出代价才是。 第四十二片龙鳞(八) 第四十二片龙鳞(八) 玲珑在的班级, 也就是李祺本来在的班级,男生人数比女生要多出十几个, 班主任照顾她, 就把她放在了第一排, 还分派了一个优等生跟她做同桌,叮嘱她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去办公室找老师或是问同学,最后对她的新同桌说:“唐靖, 新同学就交给你了, 你多帮着点儿。” 穿着白衬衫活脱脱一副偶像剧中校草模样的唐靖露出笑容:“老师放心。” 等老师一走, 他就跟玲珑打招呼:“你好,我是唐靖, 以后请多多指教。” 玲珑抿着嘴儿朝他笑了一笑, 没有说话, 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 开始掏书包。结果掏了半天没掏出里面的东西来, 慢慢吞吞的动作看得唐靖眼热, 他笑道:“你是要找什么东西吗?” “早上出门, 哥哥给了我小零食, 我想要找出来跟你分享。”玲珑软软地说,“我们是同桌嘛。” 真是纯洁又可爱的小姑娘,唐靖舔了舔唇,对玲珑笑, “没关系,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我帮你找吧?” 她就吃力地把书包拖出来交给他,书包还挺大的,不过来的路上是晋父在拿,唐靖从里面找出一个塑料罐子,里头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零食,看得出来她的家人对她很上心。 他帮玲珑把罐子打开,玲珑把所有小零食都倒在桌面上,仔仔细细分成两份,自己留了一份,另外一份都给了唐靖,相当大方。唐靖家庭条件也很好,看出小同桌这些零食都是进口的,贵的要命,没想到她会这么大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瞧,不知怎地就无法拒绝了。 “你跟我同桌的话,原来的同桌要怎么办呢?”玲珑歪着脑袋问,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唐靖手一顿,慢慢笑了:“他啊,他最近生病了,已经很久没来上学了。” 玲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剥出一颗软糖塞进嘴里。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其实是不用上课的,老师们每一节课到教室看班再跟学生们说说话,一上午就过去了,下午还要发新书,明天才算是正儿八经的上课呢! 中午放学是晋遇来接她,玲珑走之前还对唐靖挥挥手:“再见呀!” 唐靖也对她挥挥手,看着她乖巧地让人牵着她上了车,眼神略有阴沉,很快消失不见。 晋遇也朝唐靖的方向看了一眼,见玲珑喜滋滋的,心里不免泛酸,这才一上午就认识了新朋友?想想他们刚见面那会儿,他说破了嘴皮子她都不搭理他的呢!“上学的感觉怎么样?” “很好玩呀!”玲珑开心道,“下午说是要发新书呢!” 晋遇只从保姆口中得知玲珑曾经遭遇了什么,并不清楚李家那个男孩带过几个同学回家,那几个同学又分别是谁。玲珑坚持要上这所学校,坚持要进李祺原来的班级,晋遇没有办法才答应了她,生怕她受到什么不该有的刺激。这事儿他还不敢跟父母说,他太溺爱玲珑了,因为他见过她最无助最脆弱的样子,他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因此他看唐靖,也只是将对方当做玲珑新交的朋友,班主任给玲珑物色同桌的时候他也在现场,确认了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心目中,这个叫唐靖的男孩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这才放下心。唐家他也有所耳闻,家大业大,最新一辈的长孙听说小小年纪就有大将之风,是唐家老爷子早早看好的接班人——想必就是这个唐靖了。 理智上虽然明白,但心里还是很无法接受,要知道在这之前他可是玲珑最亲的人呢,就连他妈都是出于嫉妒才不给他叫妈来着。 “哦……”晋遇沉吟着,问玲珑,“那是唐靖好,还是晋遇哥哥好?” 玲珑奇道:“你怎么把自己跟唐靖比啊?” 晋遇心顿时痛起来,原来他都没有资格跟唐靖比的吗? 却又听玲珑说:“当然是你好啊,我只认识他一个上午,怎么知道他哪里好哪里不好。再说了,你可是我未来的恋爱对象,未来几十年内我是不会移情别恋的。” 晋遇没想到她还记着之前的戏言,失笑:“你现在户口本上可是我妹妹。” “妹妹又怎么了,我们之间又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应该没什么心理障碍的吧?” “我比你大了整整十二岁,你现在觉得我很好,很适合谈恋爱,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你所见过的男性是有限的。等到以后,你遇到了合适的人,就会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幼稚。” 说是这么说,晋遇心底酸溜溜的,他把这归咎于自己辛辛苦苦养的小白菜,未来会被别人拱走的可怕预感。他可是二十八岁的成年男性,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孩子,而且她虽然已经十六岁了,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被虐待,看起来也就十二三,嫩的不行,现在倒是胖了些气色也白里透红的,可个儿一直不长,头顶才到他胸口,晋遇哪能把她当大人来看呢! 她迄今为止十六岁的人生里,没有正常健康的成长,对很多事人一知半解,晋遇甚至怀疑她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恋爱,他愿意照顾她、保护她,却并不愿意引诱她。 不过她确实是很可爱。 听了他这一番话,玲珑的嘴儿是越噘越高、越噘越高,鄙视意味特别明显:“就这么地说吧,你觉得这世界上能找到多少比你更好的人?” 不说外貌气质家世,就光说品性与灵魂,他就吊打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性好吗?他以为美好的灵魂是烂大街的吗?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 “我才不管你答不答应。”她哼哼唧唧地说,“我反正已经跟爸爸妈妈说好了,你是我的了,除非以后我真的移情别恋了,否则你也不许谈恋爱。” 晋遇:??? 玲珑很认真地爬到他腿上,两只小手分别拽住他的耳朵往外拉扯,作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记住了吗?要是不听话,腿都给你打断!” 看起来是蛮凶的,晋遇差点就怕了。 他拍拍玲珑的头:“我答应你,在你独立自主之前,绝对不谈恋爱,好吧?但是你也得答应我,未成年之前,你也不许谈恋爱,尤其是在高中。” 那个唐靖再好,也是个不成熟的毛头小子,少年人的爱情太容易生波折,他不希望刚刚变得活泼起来的小姑娘又因此垂头丧气。 玲珑点头:“可以啊!” 两人愉快地达成共识,晋遇完全没察觉,他嘴上说不会跟她谈恋爱,但答应了她之后,本来在医院就跟异性同事保持距离的他,现在是连话都不怎么说了,小护士们哀叹晋医生越来越难靠近,压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新学期开始了一个月,玲珑已经完全熟悉了环境,现在班级里她跟唐靖关系最好,这个人又好相处又聪明,还非常照顾她,别人根根比不上。唐靖可是校草,长得帅成绩好,看着玲珑跟他交好,许多人都暗暗羡慕,不过转而再看玲珑,又实在是嫉妒不起来。 长相什么的都不说了,主要是她太显小了,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说是还没长大,其实已经有了成年人的雏形,青春萌动,玲珑却对除了吃以外的任何事都没有兴趣。她是全班个儿最小的,脸又嫩,说她是个初中生都有人信,对着她就跟对着小妹妹一样。 就连狂恋校草的吃醋狂魔女校霸来找了玲珑一次麻烦后都收手了,反而跟玲珑做了朋友。 女校霸叫朱桃,很小的时候爹妈就离了婚,她被判给杀猪的亲爹,亲爹五大三粗,是个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爽快汉子,就把女儿也给养成了动不动喊打喊杀却没什么心眼的女汉子,朱桃不爱学习,成天跟男孩子混在一起玩,打遍学校无敌手。后来她上初中的时候,杀猪的亲爹买了张彩票,中了五千万的大奖! 但亲爹杀猪卖猪肉习惯了,叫他享福他还不喜欢,于是朱桃虽然成了暴发户的闺女,但除了衣食住行上了好几个档次以外没什么变化。倒是因为家里有钱,愿意跟她做朋友的人多了很多。 等上了高中,她还是那么一副糙模样,于是一见到白衣翩翩的美少年唐靖,立刻就沦陷了,觉得平时那帮子跟自己混一起的臭小子们,给唐靖提鞋都不配! 唐靖就是天上的神仙!是下凡的! 她开始疯狂追求唐靖,即便唐靖对她不假辞色,不搭理她,她也仍然保持着惊人的热情。并且对于每个对唐靖表达好感的女生,朱桃都要找到对方好好“谈心”,无形中也为唐靖挡了许多烂桃花。 玲珑一转学来就成了唐靖的同桌,唐靖对她还很照顾,朱桃眼睛喷火,就寻思着找个机会把玲珑给堵了,好好教训一顿。 可惜玲珑几乎不出教室,上下学也有家里人接送,根本找不到机会。 朱桃就觉得很奇怪,这转学生是不是知道自己要找她麻烦,所以就憋着连厕所都不去了啊?连着盯了玲珑一个多星期,朱桃实在是忍不住了,趁着大课间冲进玲珑班级一巴掌拍在她桌子上,本来趴在桌子上吃泡泡糖的玲珑顿时抬起头,朱桃嘴巴张了张,突然说不出话来。 没办法,虽然盯了一个星期,也知道情敌的颜值非常高,但那都是远距离观察,像这样如此之近地靠近还是头一回。 靠近了看也太、太可爱了吧! 朱桃脸都红了! 玲珑歪着脑袋,她身娇体弱,不去跑操是家里跟学校联系过后的结果,但朱桃怎么看怎么能跑个八百米脸不红气不喘的,居然也没去跑操?“你是谁呀?” 朱桃红着脸结结巴巴道:“我、我是那个……我就想问你,你、你怎么不去厕所啊?” 玲珑:??? 她当然知道朱桃是谁,只是逗她玩,没想到这丫头一张嘴问出如此神奇的问题,这是得盯她多久,才知道她从来不去学校的厕所?“我去了啊,不过我大部分都是上课时间去的,你问这个做什么呀?” 哦哦,朱桃明白了,原来是上课时间去的,怪不得呢,朱桃虽然不爱学习,但还是不敢逃课的,她爹说了,要是她敢逃课,打她是舍不得打,但断她零花钱是肯定的,朱桃不敢冒险,她还靠老爹给的零花钱请朋友们吃饭呢! 怪不得她总是不能在女厕所堵到人。 眼前的小少女朝她笑,伸出一只手,手心上是一颗草莓味的泡泡糖:“你吃吗?这个可以吹好大的泡泡,你看~” 说着给朱桃表演了个吹泡泡,吹得又大又漂亮,泡泡比她的小脸儿都要大了,朱桃忍不住称赞道:“你吹得真好,我就从没吹这么大过。” 玲珑觉得她挺有趣的,就双手捧着自己的小脸儿笑:“那你也试试嘛。” 朱桃还真就剥开糖纸塞进嘴里,快速咀嚼了十几下开始吹泡泡,可惜她吹得就是没有玲珑大,腮帮子都吹疼了——最后她完全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了,沉迷吹泡泡无法自拔! 等到解散的哨声响起,朱桃才回神自己过来不是跟她一起吹泡泡糖玩儿的,顿时神色复杂,玲珑还朝她挥挥小手:“马上上课了,下次再一起吹泡泡呀!” 朱桃被这甜蜜的笑容电的晕乎乎的,“好、好啊!” “那再见~” “再、再见!” 等她走到教室门口才想起不对劲,她怎么就因为一块泡泡糖跟情敌相谈甚欢还约了下次一起吹泡泡?? 她明明是来找她示威的呀! 朱桃晕乎乎走出教室,迎面就碰上了唐靖。他看到她跟没看到似的,跟她擦身而过,朱桃下意识想拉住他,唐靖躲开了,她眼睁睁看着他走进去,把手里的肉松面包跟牛奶放在了玲珑桌子上,脸上还带着笑。 学校超市的肉松面包又便宜又好吃,每天第二节课进货,大课间就基本上卖光了,想吃都得在跑操结束后飞奔着去买,还得排队,朱桃都没吃过几次。 玲珑撕着面包吃,跟唐靖说:“刚才有个女生来哦……” “她没对你做什么吧?”唐靖皱着眉,他自幼出色,打小喜欢他的人就多,一般对他表白的,他都会顾及对方的面子委婉拒绝,但这个朱桃,是真的惹人烦,听不懂人话,不管拒绝多少次,仍然死命朝他身上贴。不仅如此,还对每一个和他稍微走了近一些的女生威逼利诱,有时候还动手打人,算是唐靖最讨厌的追求者了。“离她远一点,如果她欺负你了,记得告诉我。” 玲珑咬着面包:“我觉得她挺可爱的呀!” 唐靖:…… 恕他直言,朱桃那个女生身上有一丁点儿的闪光点么?暴发户出身,品味低级又跟一帮子不知什么人厮混,成绩倒车尾,长得也相当一般,还喜欢奇装异服,怎么看都不是讨人喜欢的类型。 等中午晋遇来接玲珑回家,她就在车上开心地跟他讲今天遇到的朱桃,晋遇轻笑:“听你这么说,的确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子。”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她很有趣,又笨又呆,偏又装出一副大姐大的模样。”玲珑想起朱桃偷窥自己一个多星期发现自己不上厕所,本来想找自己干架结果问她为什么不去厕所就想笑,“她真的很好玩儿。” 晋遇捏她脸蛋:“就见了人家一面,说人家又笨又呆,我看你才是笨笨呆呆。” 玲珑拍开他的坏手:“要你管。” “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虽然你说的女孩子好像很有趣,但不排除会给你带来麻烦。” 玲珑乖巧点头:“哦。” 因为朱桃问了她为什么能一个多星期不去厕所,玲珑就开始课间去厕所了,她本来下课都是在课桌上趴着的,要么吃东西要么打游戏,班主任很宠爱她,对她跟对其他同学那双标的过分,不过大家也都习惯了这个新来的娇气又任性的小同学,也没人酸什么的,反倒都很照顾她,玲珑的课桌上常年堆满同学们赠送的小零食。 每当这种时候,龙女大人就觉得人类可爱极了。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朱桃还盯她梢呢!她头一回在课间去厕所就被堵住了! 看着眼前娇小的少女,朱桃努力做出一副凶巴巴的大姐头模样,她身边是几个校服绑在腰间的女生,因为学校严禁染发烫发,她们不敢挑战学校的权威,就买了那种五颜六色的发片戴,看起来挺酷炫的,玲珑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也去搞一个。 朱桃还没开口呢,其中一个戴着耳钉的女生就用力推了玲珑一把,玲珑往后踉跄一下,抵在厕所的门上,眨着眼睛看着朱桃,眼睛水灵灵的,没有惧怕也没有不安,就是问:“你来找我一起吹泡泡吗?这里好像不太适合诶。” 朱桃挠挠头说:“好像是哈……不对!我才不是来找你吹泡泡的!我是来警告你的!” “警告我?”玲珑站稳了,揉了揉撞到厕所门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个推她的女生一眼,又问朱桃,“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你要警告我?” 朱桃压低了声音,攥紧拳头威胁:“少跟唐靖走得那么近!要是再让我看到你缠着他,我就揍你!” 玲珑无辜道:“是他跟我走得近呀。” 朱桃的心脏就这么被插了一箭。她一窒,强词夺理:“那、那你也不能接受他靠近!他是我的!我喜欢他两年了!绝对不允许别人抢走!我可告诉你,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玲珑很认真地问:“那我现在是遇到校园霸凌了吗?我可以告诉老师吗?告诉我爸爸妈妈可不可以?” 朱桃:??? 拜托你怕一下啊喂! 先前推了玲珑的女生恶意道:“桃姐,少跟她废话,看她装得小可怜样儿,心机这么深沉,把她扒光了拍两张照片,她不听话也得听话了!” 其他几个女生也猛点头,都赞同这个做法。反倒是朱桃犹豫了:“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桃姐你看她嚣张的!这样的人你光用嘴巴说是没用的,得给她点厉害瞧瞧!” “就是!一天到晚霸着唐靖,她以为她是谁啊?” “桃姐快动手啊!跟她废话什么!” 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朱桃眼神挣扎,她看向玲珑,玲珑始终没有害怕,只是也看着她。 虽然平日里朱桃也经常堵那些跟唐靖稍微走得近一些的女生,但也仅限于言语威胁,外头传的打耳光什么的,她从来没做过。大部分女生都怕她,她一威胁就乖乖听话了,可眼前这个小不点,个子小小的,感觉还呆呆的,她都这么说了,就是答应了又能怎样! “桃姐!” 朱桃咂了下嘴:“叫什么叫啊!有你们什么事儿啊!” “我们不也是为了桃姐你好嘛!你喜欢唐靖,可唐靖老是跟这个小矮子走得近,桃姐你不教训她,她都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就是说啊!我们把桃姐当朋友才这样为你着想的啊!” “你现在不收拾她,等唐靖被拐跑了,后悔都晚了!” 朱桃咬了咬嘴唇:“你们先出去,我来!” 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币,玲珑估摸着看了一眼得有四五百块,一股脑儿全塞给了几个女生:“你们先去帮我买杯奶茶吧,等会儿我要喝,这里不用你们管了。” 她这么一说,女生们立刻就应了,几人转身就走,一点留恋都没有。 等就剩下她们俩,朱桃一拳打过来,玲珑下意识闭上眼,却发现她不是打她,而是捣在厕所的门上。当然,朱桃还是凶狠地说:“我最后一次警告你,离唐靖远点儿!他是我男神,不许你跟他走那么近!” 话音未落,人就气哼哼地走了,玲珑慢慢站直身体,摸着下巴,突然打了个响指。 去买奶茶的其中一个女生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摔倒了,脸磕在光滑的水泥地上,嘴唇鼻子血流不止,吓得其他人赶紧送她去医务室,又派一个去找朱桃。 朱桃不在,谁付钱啊! 第四十二片龙鳞(九) 第四十二片龙鳞(九) 到了学期末的时候, 玲珑跟唐靖已经很要好了,她在学校过得如鱼得水, 但是没怎么交朋友, 因为有意无意的, 唐靖都隔绝了她和其他人的往来,在学校的时间里,始终只有他陪伴在她身边。 下个月就要期末考, 这个月最后一次放假的时候学校大发慈悲提前了半天, 玲珑刚收拾完书包准备掏出手机给晋遇打个电话让他来接, 手机就被唐靖轻巧地取走了。 她站起来试着要拿回来,奈何他比她高太多, 最后玲珑不愿意被他逗着玩了, 双手叉腰, 一副气呼呼的模样:“快还给我, 不要闹了!” 唐靖把玩着手心小巧的手机, 手机壳还是粉红色的, 是他给她买的, 上面贴了她喜欢的卡通图案, 她实在是个甜蜜又纯洁的小姑娘,他忍耐了许久,终于按捺不住了。 她的家人把她看得太紧太紧,根本不给别人机会, 唐靖为此绞尽脑汁讨她的欢心,总算是得到了她的信任, 而现在,他要亲手将这份信任打破。 “好不容易提前放假,家里人都不知道,你还通知他们?就不想出去玩啊?” 玲珑听了这话,愣了一下:“出去玩?去哪儿玩?可是我家里人说不可以一个人乱走,而且他们会陪我玩。” 晋家人把她保护的严密,却也并不会一味地禁锢她,节假日都是全家出去玩儿的,难道不比跟同龄女生出去逛街喝奶茶好玩?她还是喜欢坐游艇坐私人飞机躺在沙滩上晒太阳身边还有美男子晋遇哥哥伺候。就好比上次放假,他们四个人还坐游轮专门去吃海鲜大餐呢! “是吗。”唐靖的表情显而易见地失落下来。“真羡慕你的家人,还会陪你一起玩,而我除了你,就没人跟我玩了。” “怎么会呢。”玲珑摆摆手,“只要你愿意,跟你玩的人有一大把,好多人都喜欢你。” 唐靖嘴唇微动,吐出几个轻飘飘的字:“可是,我只喜欢你啊。” 这要换作普通女生,被高贵帅气的校草表白只喜欢自己,怕不是高兴地原地蹦起三尺高,脸红心跳迫不及待地接受这段恋情,玲珑却啊了一声:“你不要喜欢我啊,我有恋爱对象的。” 唐靖一愣。 “就是我哥哥啊。” 小脸儿一扬,说得理直气壮:“我跟他说好了,等我成年我们就谈恋爱,谁要是违反约定就把腿打断。” 唐靖:…… 他见过几次那个接玲珑的男人,确实是成熟优雅,跟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孩不一样,可玲珑才多大,怎么会喜欢那么老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已经表现的够明显了,一整个学期都围着她转,给她打水买零食整理笔记,什么活儿都替她做了,结果她完全没有感受到他表达出的“喜欢”?那她把他当什么? “不过你确实把我照顾的很好。”玲珑感慨地拍拍唐靖的肩,“要不这样,我叫爸爸妈妈给你开工资吧。” 合着是把他当仆人用了! 唐靖是忍了又忍才没面目狰狞,不过也跟平时的温文尔雅不一样了。玲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装的,毕竟有真正温柔和煦的晋遇在先,再遇到类似性格的人很容易分辨出真伪。唐靖每次看她的眼神都把她当成了猎物,侵略性十足,她还在想他什么时候会忍不住呢,这一天终于来了。 和晋遇比起来,伪装成好学生的晋遇,就像是高仿,虽然不算劣质廉价,但在懂行的人看来,一眼就能瞧出其中真伪。 “那你是不愿意下午跟我出去玩了吗?”唐靖遗憾地叹了口气,“我们还特别租了一栋别墅呢,想自己做烧烤。” “你们?”玲珑敏锐地察觉到这个词。 唐靖面不改色:“是啊,就是我跟几个玩得好的朋友,你也见过,虽然不在一个班,但关系都很好。” 玲珑确实是知道,她笑了笑,故意表现的很期待:“真的吗?真的有烧烤吃?那我可以自己烤吗?上次我就在家里吃的烧烤,可惜爸爸妈妈不让我动手,怕我烧着自己。” 唐靖见她心动了,愈发喜悦,不动声色继续引诱:“当然可以啊,你想吃什么都有,我们不会玩的太晚的,也就吃个烧烤,到正常放学时间就回来,也不耽误你家里人接你,你先别跟他们说就行,大人们最讨厌了,总是管栋管西,把我们当成没长大的小孩子。” 玲珑又考虑了几秒钟,最终她点头:“那好吧,不过我吃完烧烤你就得送完回来哦。” 唐靖自然是满口答应。 因为教室里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慢吞吞的玲珑,唐靖为了陪她才留下来,周围没有其他人,也没人知道玲珑即将跟唐靖出去玩——然而这一切都叫教室外来找唐靖的朱桃听到了。 她悄悄放轻了脚步,气得火冒三丈,趁着唐靖出去打电话的工夫,她躲过他的视野冲进教室,对着玲珑生气地说:“你怎么能自己跟他出去玩?!你明知道我喜欢他的!” 玲珑眨眨眼,“你喜欢他,那我就要让给你吗?” 朱桃:…… 仔细想想,玲珑说的话好像也对,不、不对!她察觉到自己的思路被带着走了,立刻扳回来,色厉内荏道:“总之他是我看中的男人!你不许跟我抢,不许你跟她出去玩!” 玲珑怜悯地看着这个愚蠢又不知死活的人类,叹了口气:“那好吧。” 说着她拿起手机给晋遇打了个电话。 朱桃:??? 没看懂玲珑这一波操作是什么意思,但是唐靖已经打完电话回来了,就见玲珑背起书包,用力推了朱桃一把,走到唐靖面前,娇蛮道:“真的烦死了!我跟你就只是同学,凭什么你的烂桃花要我来挡?她总是缠着我打扰我,我讨厌死了!我不跟你去玩了!你带她去吧!哼!” 说完绕过他就走,一头雾水的唐靖伸手想拉住她却扑了个空,玲珑还顺势踩了他一脚!“我已经叫哥哥来接我了,你不要烦我!” 唐靖没能留住她,手慢慢地攥成了拳头,从朱桃的角度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一缕阴影折射在他面容,让那张看起来帅气又阳光的脸变得有丝丝诡异。 朱桃突然有点害怕,虽然她总是大张旗鼓地缠着他,闹得人尽皆知,可是……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重话啊!是她不听他的拒绝非要纠缠,其实她也不是讨厌玲珑,只是羡慕玲珑能得到唐靖的邀请,羡慕唐靖对她那么好,就总是想,要是自己是玲珑就好了,或者长得像是玲珑那样可爱,会撒娇会耍脾气什么的…… 出乎意料的是唐靖并没有生气,反而对她笑了。 这个笑容迷得朱桃晕头转向,她傻乎乎地也冲唐靖笑。虽然他没有对她恶言恶语过,却也从没对她这样温柔地笑呢!之前这样的笑容都是属于玲珑的,她真的真的好想要得到哦…… “既然玲珑不跟我玩了,那么你来吧。” “诶?!”朱桃惊喜不已地指着自己,“我、我?可以吗?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吗?!” 今天难道是她的幸运日吗?! “当然。”唐靖微微一笑,朝她走近,“仔细一看,其实你也很可爱呢。” 他冰凉的气息喷洒在她脸上,两人靠得如此之近,朱桃脸红心跳,晕晕乎乎地不知道该做什么,就答应了唐靖不给父亲打电话的要求。 她连书包都不要了,跟在唐靖身后上了他家里的车,车子里还有其他两个男生,以朱桃对唐靖的疯狂私生饭行为当然也是认识的,他们跟唐靖,还有以前和唐靖一个班的李祺,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他带她跟他的朋友们见面了!待会儿烧烤她一定会拿出自己最佳的厨艺水平来!让他们刮目相看! “喝点饮料吧。” 唐靖笑眯眯地递过来一盒奶。 朱桃颤抖着手,无法抑制心头的狂喜,她不知偷看过多少次唐靖这样给玲珑递奶,如今终于也轮到她了! 他还贴心地为她把吸管拆好,插了进去,朱桃看着唐靖脸上的笑,整个人都晕了,吸了一大口,在三个少年友好的笑容中,她觉得眼皮子开始犯困,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 “喂我说靖哥,不是说弄那个小可爱来玩的吗?这个也差的太远了吧!” “就是啊靖哥,这货倒贴上来的,你也看得上?我擦,听说她爸还是个杀猪的暴发户,咱哥们就这品味?” 朱桃意识模糊中听到有人这样说,随后她听到了她最喜欢的唐靖的声音,很温和,就跟平时的他一样。 “那又怎么办呢,她坏了我的好事,本来今天是能把小可爱带来的,她非要横插一脚,我实在是生气,想给她点颜色看看。” ? 唐靖说的人……是她吗?小可爱又是指谁? 朱桃觉得脑袋疼,她吃力地伸出手想要揉,却发现浑身没什么力气,眼睛缓缓睁开,眼皮酸痛,视线模糊了许久才看清自己是在一个很大的厅里,面前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唐靖,此刻他正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她。朱桃想说话,突然听到一阵女孩的声音——她瞬间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声音、这声音似哭未哭,就是一种痛苦到极致的哀嚎,却听得朱桃浑身发毛!她忍不住扭头朝声音来源看去,发现那是在厅墙上的一个巨大液晶屏,上面播着非常黄暴的视频,一个很瘦很小的女孩子被绳子捆起来吊在空中,几个男孩儿抽着烟,朝她的身上烫——每烫一下,女孩子被堵住的嘴就发出一声呜咽,朱桃所听到的声音正是这个。 但再没有那几个男孩儿的脸更让她惊讶的了! 唐靖! 李祺! 还有剩下的两个,都是她见过的! 因为这四个人关系好,家里又都有钱,学校里还有人管他们叫四大王子什么的,属于风云人物,朱桃自然清楚。她不敢置信地、面露恐惧地看向唐靖,至此,这个让唐靖反感、厌恶的女生,终于有一点让他满意了。 就是她脸上恐惧不安的表情。 虽然性格大大咧咧,蠢笨如猪,但此时此刻,她是个弱者。 一个可以用来发泄和凌|虐的弱者。 他把玩着手上锋利的小刀子:“你不是喜欢我么,喜欢我,就要心甘情愿为我奉献,好不好?” 另一个男生把视频快进了下,放到他们轮|奸女孩的镜头,叹气:“本来我们对你这个类型的没兴趣的,可谁叫你坏了我们的好事呢?知道靖哥为了小可爱花了多少工夫不?眼看鱼就落网了,叫你给搅和了,没办法,那就拿你来顶替吧。” “放心。”又有人笑,“不会弄死你的,我们还没坏到那个程度,不过你要记得吃避孕药哦,可别把身体给弄垮了。” 朱桃对他说的话似懂非懂,却知道这绝不是好的预兆,她的眼泪扑簌簌往下落,扭动着无力的身体想要挣扎,却无能为力,这种可笑的挣扎反倒激起了少年们内心的虐待欲,他们纷纷站起身,伴随着视频中女孩子低低地、痛苦地哀嚎,朱桃浑身发冷,绝望无比。 她后悔死了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唐靖来到这里,满心以为自己是被接受了,她真是太蠢、太可笑了! 什么爱情,都是怀春少女幼稚的心动,到了这个时候,朱桃心中,那些追捧叫自己桃姐的小姐妹不见了,心爱的唐靖不见了,眼中钉肉中刺一样的玲珑也不见了,只剩下挥舞着杀猪刀哈哈大笑给她塞钱的爸爸、看到她吊车尾的成绩无奈挠头说怪他年轻时也不爱读书的爸爸、给她做油汪汪的红烧肉催促她多吃点的爸爸…… 她从小就没有其他人家的孩子聪明,长得也不漂亮,皮肤黝黑一点不讨人喜欢,所以离婚的时候妈妈才不要她。可爸爸从来不嫌弃她,爸爸说她是他的宝贝儿,家里有了钱,她总是怕别人说自己是暴发户,就特别大方地交朋友,有时候出去玩的路上遇到爸爸还会装作不认识,觉得很丢脸……她怎么能这么坏?! 她在学校里还欺负了好多女孩子,她拉扯她们的头发,拽她们的耳朵,抢走她们的试卷跟……她在家里对爸爸口出恶言,她总是想着外面的小姐妹更懂她,就把爸爸给自己的钱拿给她们花…… 在遭遇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之前,朱桃眼前像是走马灯一般,闪现出了自己十七年的人生。 她身体瘫软,只能任由别人解开自己的外套扣子,闭上眼睛,绝望地等待即将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但是等了许久,也没有动静,反倒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位同学,我劝你还是不要做伤害别人的事情比较好。” 朱桃睁开眼,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但她仍然努力瞪大眼去看那个救了她的人。 眨去泪珠,饶是朱桃身处这样危险的环境,也忍不住心脏怦怦跳起来——无他,挡在她身前的女人实在是太、太美了! 她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鼻梁上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眉目如画,身着白衫黑裤,尤其是一身气质格外出众,朱桃那颗狂跳的心都得到了慰藉,她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本来坐在椅子上懒洋洋看着这一幕的唐靖猛地起身:“什么人!” 他们早就把别墅给锁起来了,除了他们三个没其他的人,这个年轻女人是怎么进来的根本没人注意到! 女人只是虚虚握住了男生要脱朱桃外套的手,挡在了朱桃身前,将这个以奇怪姿势卧在地毯上的女孩子扶起来,又拿了个靠枕让她倚靠,这才看向唐靖等人,只她面上却无甚笑意,似乎那种温柔,是他们没有资格得到的。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倒是你们,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吧。” 唐靖呵地一声笑了,完全不将女人放在眼里,“不管你是什么人,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我虽然脾气很好,但也是分人的。”女人抚过朱桃的头似是在安慰她,“李祺的下场,你们应该知道的吧?” 听她提到李祺,唐靖瞳孔一缩! “现在你们面对的是我,稍微还好一些,若是那位无法无天任意妄为的来了,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朱桃完全听不懂! “我听到了!是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朱桃瞪大眼,又看向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的娇小少女——不是玲珑又是谁!她身体无力,只剩下眼珠还能动动,便看看玲珑,又看看年轻女人;看看年轻女人,再看看玲珑,本就不甚聪明的脑子如今更是一坨浆糊。 却见年轻女人笑了,与方才对自己那种温柔安抚的笑不同,便是朱桃这般缺心眼也能瞧出这笑容中的真心与情意。 她语气亲昵:“玲珑,好久不见。” 玲珑露出惊愕的神色来:“欢妹?!” 你道来者是谁?却是她很久以前的旧友,居于忘川奈何,掌管灵魂的孟婆大神。 只玲珑玩心重,彼此已是很久不见了。于是她一时也忘了要来教训这坏了自己好事儿的罪魁祸首,直接冲着清欢扑了上来,她娇小又柔弱,是个小萝莉模样,清欢却是成年女子形象,身形高挑,稳稳地将她接住,顺势让玲珑在自己脸上蹭了一蹭,正准备说几句体己话,玲珑却忽地想起不对,立时推开她原地跳起:“啊啊就算是你也不行!你怎可坏我的事!” “怎地就坏你的事了?若是我不管,这孩子岂不是平白丢了性命?” 说的是朱桃。 玲珑不耐烦地看了朱桃一眼:“又不是我逼着她的,是她自己要走这条路,便是死了也只能是她活该,反正事后我要收拾这几个人,权当为她报仇了。” 朱桃万万想不到这平时看起来软萌清纯的小少女居然如此冷酷,完全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不知为何,她心头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来。 玲珑本是可以救她的,却没有……反而任由她自寻死路……这样的人,她平时怎么敢找她示威?! 清欢温声道:“可她岂不是白白死了?” “大不了我让她自己复仇嘛,反正她这样普通的人多得是,多一个少一个,都不打紧。” 玲珑说话时天真自然到了极点,也冷酷到了极点。 清欢便叹了口气:“你若是让她的魂魄去复仇,那边沾染了因果,她背负了罪孽,就不能快快活活的投胎了,以后要何去何从呢?” 玲珑回答的理直气壮:“那我便带她回荒海。” 她是决不会示弱也不会认错的,人类的死活她就是不在意嘛,她又不是慈悲温柔的孟婆大神,将人类的性命灵魂看得那样重要,对龙来说,灵魂不过是食物。而像朱桃这样的人平庸得很,没什么坏心思,小缺点不少,偶尔也会做好事,跟无数的人类一样灵魂没什么色彩,她自然不放在眼里。 “你带她回荒海呀?”清欢看了朱桃一眼,继而又问,“那日后呢?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怎么办?你还能这么做呀?” “反正荒海无边无际。” 玲珑双手背在身后,眼睛朝天看就是不看清欢。 “……” 眼见清欢无言以对,她顿时得意,背在身后的手改为叉腰:“怎么样,我五道杠的杠精盯上你了!” 然后她又觉得不对:“说起来你怎么会在这儿?” “为了执念不去的灵魂。” 清欢说完,便走过来,执起玲珑的手:“好了,别跟我生气了,我是知道你的,向来有分寸,我可不担心遇到你的好人。” 言下之意就是担心遇到她的坏人了。 玲珑待清欢与旁人不一样,大抵是她与自己一般,有着永生不灭的生命。而且,清欢还有一手好厨艺,她给玲珑做的恶鬼糕,不仅能使灵魂变得美味,还能补充玲珑的力量,玲珑相当喜欢。 她轻蔑地看了朱桃一眼。 一个卑微的人类而已,不值得她与清欢吵架。 第四十二片龙鳞(十) 第四十二片龙鳞(十) 清欢安抚住了玲珑, 才朝朱桃看去,朱桃已骇的面色惨白, 完全不懂两人之间的对话。清欢也不欲叫她多听, 对于单纯的人类来说, 知道的越少越好。 她轻轻抚了抚朱桃的头,朱桃便觉得有一股温暖而充实的力量充盈了自己身体,她从地上爬起来, 就听见那美丽的年轻女人说:“你该回家了, 孩子。” 朱桃很是不能理解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女人管十七的自己叫孩子是个什么操作, 但对方眼神和蔼温柔,却是让她不由自主生出了依赖感。 清欢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不必怕, 这里我与玲珑会处理, 你先回家吧, 爸爸该担心了。” 朱桃又怯生生朝玲珑看一眼——以她在学校里围堵玲珑的丰功伟绩来看, 就是突然从母老虎变成了小猫咪, 爪子都叫人给拔了的那种。 玲珑可没有清欢这样的好脾性, 瞬间冲朱桃做了个鬼脸, 吓得朱桃腿一软差点儿摔倒, 还好清欢拉了她一把。她讪讪地站起来,又听玲珑叫她:“喂。” 朱桃又战战兢兢看过去。 “如果说了不该说的,舌头会没有哦。” 虽然她笑得娇俏可爱,但朱桃却打了个寒颤, 她毫不怀疑玲珑说的是真的!当下是再也不想留在这里了,撒丫子就跑, 玲珑看着她的背影啧了一声:“你总是宠爱这些卑微又普通的人类,我实在不知他们身上有哪里好。” 清欢轻笑:“在你这儿美好的灵魂才算灵魂,于我这却都是一样的,世间万物无外乎如此。” 玲珑努努嘴:“那好吧,现在咱们来商量商量,要怎么处置这三位小朋友呢?” 她缓缓转过身,对上唐靖三人震惊莫名的目光,玲珑顿时笑的灿烂:“听说你们本来想玩儿的是我啊,那好,你们倒是给我说说,要怎么玩儿?” 清欢将视频关掉,她的视线停留在那个不会哭只会哀嚎的少女身上,内心怜惜,也因此对面前的少年们更是厌恶。 唐靖已经瞪大了眼,根本认不出这就是平日里那娇气任性的小同桌。 她、她怎么这样表里不一! 清欢微微蹙眉道:“你自己才是真正的表里不一,怎地有脸去说旁人?玲珑可不曾主动伤害过人。” 唐靖更是惊愕,他只在心中想想,这女人怎地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清欢是不预备与这三人多说的,做错事便要受到惩罚,但这无法挽回受害者的痛苦与难过,因此惩罚要翻倍。她问玲珑:“你想要如何处置他们?” 玲珑眨眨眼,很是意外:“你要我来说,那肯定是要挫骨扬灰带回去做花泥的,我许久前养了一株莲,迄今都不长,我寻思着是不是怪养分不够啊。” 清欢失笑:“你高兴便好,不过我这里有更好的想法,不知道你愿不愿听?” “对你我总是很有耐心的。”玲珑说着,在沙发上坐下来,拿起一瓶果汁掀开灌了几口。“只我不喜欢人类世界的法律,虽然也能教训人,却让我觉得不够痛快。” “人类世界需要法律与秩序才能长存,文明是需要理智去维护的,每个世界都有法则,道德用来约束好人,法律用来约束坏人。只是……”清欢想起视频中那可怜的孩子,“那孩子太过可怜,灵魂尚且懵懂,实在不该遭此劫难。虽说世上无数人受着苦难,可你我遇到了,也是缘分,便帮她一把。” 闻言,玲珑警觉地捂住肚子:“她可是我的食物啊,你不会想要龙口夺食吧!” 清欢笑出声:“你是什么人物,我哪儿敢抢你的吃食去?” 她们二人虽为好友,对人类的态度却截然不同,清欢爱之怜之,玲珑却将其视为口食,灵魂辗转去到荒海,便不归孟婆大神掌管,如何处置是龙的抉择,做朋友便是要求同存异,逼着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那样的做法,性格不同的清欢与玲珑都不会去做。 但这不妨碍她们打个赌。 她们二人,清欢生前是人,经历百般磨难仍旧保持慈爱之心,对人类充满悲悯爱意;而玲珑生来高贵,藐视万物,对人类相当双标,美好的灵魂与爱在她看来哪哪儿都好,稍微坏一些她便弃如敝屣毫不在意。相交已久,两人却相处的格外和谐,不过两人也很好奇,倘若有个干净的灵魂,继承了她们的意志与记忆,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 清欢道:“雪是天下至纯至肮之物,咱们便以此为根,为其塑身,创造灵魂。” 灵魂本是天地自生,却并不妨碍灵物沾染到龙气而生灵智。 皑皑白雪,深远高原,冰雪覆盖其上,干净洁白,冰雪之下,却又藏着人生百态。 玲珑化为龙形,吐出龙珠。 清欢则取出一方锦盒,其中有一团温柔而灿烂的红光,这是孟婆之心。 尽皆注入二人所造雪人之中。 玲珑叉着腰:“好了,咱们就等着看结果吧?” 清欢是没什么好胜心的,只是玲珑想玩,她便陪她,美好的灵魂再多,也不及一个她对玲珑来得重要。朋友与食物,玲珑自然是更喜欢前者的。 她们二人玩够了才想起别墅里还有三个被定住不能动的家伙,玲珑便问清欢先前说的法子是什么。清欢看了一眼仍旧面露恨色的唐靖,问她:“你可知他们为何如此残忍?” 玲珑摆摆手:“我对讨厌的人的背后故事完全不感兴趣。” 是玲珑会说的话,清欢莞尔。“他们都生于富贵之家,家大业大,自然对继承人寄予厚望,十分严厉,于是便给了他们极大的压力——这是他们要洗白的话,我却瞧见了他们根子里的恶。” “我遇到过好多比他们还惨,生活在泥淖里却仍然干净美好的灵魂,怎地比他们惨的人都能奋发向上,他们不能?若是真有本事,反抗家人啊,欺负弱小算什么。”玲珑撇嘴,不屑极了。 “所以我想啊。”清欢笑,“他们命格很好,若不是你出现,该顺风顺水过一生,只是这欠下的孽债,来生总要偿还。” “来生偿还,对今生已经死了的灵魂又有什么意义呢?”玲珑噘嘴,“还是直接动手爽快。” 清欢颔首:“我也是这样想的。” “咦?”玲珑不敢置信,“孟婆大神何时也变得像我一样无视法则与秩序了?” 清欢被她小嘲讽的语气弄得笑出来:“只是钻个小漏洞而已。” 玲珑:? “你来看。” 玲珑凑上前,只看到清欢手中的生死簿,上头不仅记载着这几人的生死年份,还有他们的生平。与之相对的,则是另外三名一生坎坷深陷黑暗却意志坚定心性纯善之人,玲珑瞄了两眼,心想,真惨,比少女过得还惨。少女至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对加诸在自己身上的痛苦懵懂,可这三人,越是知黑白,辨是非,便越痛苦。 她也是冰雪聪明,瞬间明白清欢的用意,顿时拍掌大笑:“好好好,这样好!” “如此,也不必担心这几人突然失踪,会给你带来麻烦了。”清欢消去生死簿,“既然压力太大,想要反抗命运,那就尽情反抗去吧。” 她打了个响指,唐靖等人甚至都不明白自己遭到了怎样的处置,便眼前一花,再睁开眼,已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他们绝对、绝对、绝对不想要的生活。 而玲珑面前的“唐靖”等人也很快地清醒,他们一得到自由,便朝玲珑清欢深深拜下去——两人受了这个礼,给他们自行接收记忆的时间,便相携离去。 “你要走啦?” “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做。”清欢笑着拉住玲珑的手,“若是想我,孟婆庄随时欢迎你来做,我若是得了空闲,也到荒海寻你。” 玲珑才没有人类才会有的离别感伤呢,她小嘴儿噘上天:“那好吧,你可得说话算话,我先走啦!” “玲珑。” “干什么呀!” “李家人的灵魂是我来处理,还是你带回去?” 玲珑摸着下巴思考半天:“……你来处理吧,我有个别的想法,那几个灵魂实在恶心,又不够强大,碾碎了做花泥也是勉勉强强,你说我的莲花吃了这样的花泥会呕吐么?” 清欢笑出声:“那就按照龙女大人先前所说,该受什么惩罚,便受什么惩罚好了。” 玲珑转身朝门口走去,摆摆手表示再见,毫无良心地把烂摊子都丢给了清欢。 能者多劳嘛! 结果等她到了校门口,发现晋遇已经在车子外面等了,表情一改往日温和,显得严肃又不好惹。玲珑犹豫了一下下,不是很想靠近他,奈何晋遇眼睛尖得很:“你去哪里了?老师通知说提前一下午放假,你怎么不给家里打电话?给你打电话还不接,去哪里了?跟谁?干什么了?知道错了没?” 玲珑:…… 她就站在原地不停地眨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双眼睛仿佛会说话,看得晋遇满肚子的气都没了,天知道他听说学校提前放假,结果开车接人,到学校找不到的人的时候有多担心! 玲珑拽拽他的衣袖:“我出去玩儿啦,手机好像是调成静音忘记调回来了,放心,我是跟唐靖一起的。” 唐靖唐靖唐靖!就知道唐靖!晋遇那颗心啊,酸溜溜地直冒泡,唐靖在她心里就那么好?他怎么不觉着?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你哦。”像是看出晋遇心底所想,玲珑笑眯眯地抱住他的胳膊摇晃,“因为你答应过我,等到我成年要跟我谈恋爱的嘛!你要是说不行,到时候就要把你三条腿都打断。” “?”晋遇惊了!“我只是答应你在你成年前不和任何异性有过多交往,怎么就变成等你成年就跟你谈恋爱了?!而且这什么三条腿,你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谁教你的??你胡说什么呢!” 肯定是跟唐靖在一起多了被那小子带坏的!不然这样的话单纯可爱的小玲珑怎么会说! 反正已经适应学校环境了,还是早点跟老师提一提,把这两人座位给调开,女孩子还是要跟女孩子一起坐才好。 “啊?你要说话不算话?”玲珑气愤地踩他一脚,“真的垃圾,我不想理你了!” 她踩完他就气呼呼往前走,晋遇怀疑她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只是生气乱走而已。他连忙拉住她,心里只觉得好笑,还有浓厚的欣慰——多好啊,那个连花都没见过的小姑娘都学会发脾气了。 他拉着不情不愿的玲珑走到车子边,打开车门,玲珑惊讶地咦了一声,副驾驶上放着一束粉百合,娇艳欲滴,绑着淡蓝色的绸缎,相当清新可爱。 “以后每天都送你一束花好不好?”晋遇笑,“我觉得之前只在家里为你开辟个花房有点简陋,你喜欢什么花?” 玲珑其实都还好,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不喜欢的,但是她很喜欢这样的晋遇,眼珠狡黠地转了转:“你喜欢我对不对?” 晋遇不答话。 “你不说我也知道。”玲珑得意洋洋的昂起小脑袋,“我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了。” 晋遇仍旧没答话,只是伸手摁在她的头顶,轻轻压了一压,“小孩子家家的,怎么懂那么多。” “我经历得多,当然就懂得多。” 她说这个是以龙的身份而言,晋遇却想岔了,他忍不住笑了,把花抱出来交给她:“咱们都得往前看,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也好着呢。” 玲珑抱着花钻进车里,小脸儿搭在花上冲晋遇吃吃的笑,不知怎地,晋遇叫她给笑得脸红了,为了掩饰这种成年男子不该出现的情绪,他轻咳几声,教育她乖乖系好安全带,这才发动车子。 等到假期结束,同学们神奇地发现学校里的几个名人变了! 首先是女校霸朱桃,她本来多彪悍啊!动不动就围堵那些跟唐靖近距离接触过的女生,威胁人家不要有多余的想法,学习成绩更是一团糟,要不是她爸那个暴发户给学校捐了个篮球场,说真的,就以她那成绩,当初都进不来。但是这次她再来学校,不仅头发剪的整整齐齐,还不戴假发片跟耳钉了!甚至不跟她那些小姐妹来往了! 上课也开始认真听讲,还做笔记呢!别说是同学,就连任课老师们也都给吓了一大跳! 此外,她居然还很诚恳地去找了那些被她欺负过的女生一一道歉! 是中邪了吗! 还有一个人变化也很大,那就是校园王子唐靖。 李祺很久没来上学了,有知情人说他们家一家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都跟疯了一样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公司也遭人打压,虽然没到破产,却也无法再过以前的奢侈生活,一家四口就在家里连门也不敢出,有同学去找过李祺李莉,他们见了陌生人都跟见到鬼一样!大家在学校里热烈地讨论过一阵,很快也就忘得差不多了。 而唐靖的变化就有点奇怪,怎么说呢……他好像……变娘了。 真的娘。 不是涂脂抹粉的那种娘,就是给人一种非常非常女性化的感觉,说话谈吐都跟过去不同,而且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众人傻眼,除了语文分数高一些外,唐靖直接从年级前三跌到了年级倒数! 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对玲珑的殷勤照顾,比起过去,他好像对玲珑更好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校园四大王子,除了已经不上学的李祺外,剩下三个人突然变成陌路不再来往,很多人都好奇发生了什么,只可惜他们嘴巴严实得很,一个字都不说。 他们当然不会说,因为他们清楚,能得到这样的人生,是多么幸运。 唐靖不是因为家里给的压力大就想找女孩子发泄吗?那就再给他点压力好了,他喜欢欺负女孩子,就让他成为被欺辱的女孩子; 另外两个,一个被送到人人自危的末世,一个被送入了战火连绵无家可归的古代世界——和取而代之的这三个人不同,交换人生的时候,他们被送到的是最悲惨最绝望的黑暗过去,能挺过来算他们命大,挺不过来也只能算他们倒霉了。 想必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家里望子成龙的压力真算不上什么压力。 玲珑蹲在地上看一朵鹅黄色的小野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长在这路旁的。她伸手拨了拨花瓣儿,小野花颤巍巍,她就笑起来。一盒牛奶从后面递过来,吸管已经插上,她不气地接过,吸了两口奶:“你过来干嘛,试卷写完了?” 新的“唐靖”在她身边蹲下,学着她的样子伸手拨了拨小野花:“我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这样一个世界。” “也没想过自己下面会多二两肉吧。” 唐靖:…… 她出身于一个普通农家,只可惜爹爹染了赌博的恶习,先后将祖父母气死,又偷了娘的救命钱去赌,她为了救娘,作为长姐,便将自己卖了五两银子,入了青楼。她乖巧听话也肯学,什么样的屈辱都忍了,只想着有朝一日能照顾弟妹,再让娘过上好日子。 十一岁卖身,十六岁做花魁,十八岁艳名远播,却再也不敢回家,怕让家人蒙羞。 直到有一日,她在新一批雏妓中看到了最小的妹妹,才知道爹根本没能戒了赌瘾,娘早早就死了,弟弟妹妹全叫爹给卖了,小妹妹如今也到了接的年纪——从此之后,她一心想要把妹妹救出去,这样的火坑,她一人活就行。 可鸨母势利冷酷,怎会给她这样的机会?她遭了百般毒打,妹妹哭着求她不要再为自己牺牲,竟一头撞死在她眼前! 她这才绝望了,明白自己一人之力是多么卑微、渺小,无法撼动命运分毫。 玲珑收回戳着小野花的手:“你倒不必想那么多,既然给你新生,好好珍惜便是,也不用围着我转。” 唐靖忍不住露出笑容,她本已死去,却又得了这重活一世的机会,见识了许多从不曾见过的东西,龙女大人便是她的恩人,即便已不是女儿身,他也仍是尊敬感激的。 玲珑拍拍手站起身,冲唐靖一笑:“好好享受你的新人生吧,你会发现活着其实也不错。” 用孟婆大神的话来讲,苦难总会过去,光明终将来临——不过龙女大人是不会讲这样的鸡汤的,她才不管新的唐靖人生如何呢!过不过得好那是自己的选择,她又不在乎。 玲珑抽空去了一趟李家,李家别墅已经荒废破旧,恍如垃圾堆,李家四口人却还在里头住着,不敢饮水不敢进食不敢闭眼,精神屡屡失常,处于崩溃边缘,却不知怎地就是不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玲珑心想,自己已经足够善良了,荒海一日不枯,李家人便要永生永世受这样的折磨,除非他们生出良知。这个词儿时髦得很,她觉得清欢比自己狠多了,兴许有一日荒海枯竭,他们也未必生得出良知,给了这么个解脱条件,还不如不给呢。李家老爷子找人算少女的命格时,恐怕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儿媳会怎样对待这么个小女孩吧? 而五百块钱卖掉女儿的父母,一辈子想要脱离贫穷,一辈子将受贫穷所苦。 因果这种东西,好像还真挺有趣的。 玲珑笑了笑,没再管李家。 今天是晋遇的生日,她特地请了假,准备送他个礼物,虽然她还没有“成年”,不能谈恋爱,但作为深受晋家夫妻照料的小可爱,总得回馈一下嘛! 晋家人集体目瞪口呆,看着玲珑掀开身前的小推车,露出里头酣睡的白嫩小婴儿。 哪里来的! 他们家孩子不会是学坏了吧?! 玲珑大大张开双臂:“surprise!爸爸妈妈!这是我给晋遇的生日礼物!” 晋父晋母立刻看向晋遇,这臭小子?? 晋遇无比冤枉,玲珑扯了扯他的衣袖,他低头看向她的眼睛,突然间心有灵犀,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的身体受过重创,是无法怀孕生子的,虽说父母开明,未来也不会逼迫他们,但再多养个奶娃娃也没什么,只是不知她是从哪里捡来的。 玲珑巧笑倩兮,却不回答。 没能公平得到的人生,作为对美好灵魂格外双标的龙,愿意赐予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只是这一次,李奴不再是她的名字。 “她叫弩。” 第四十三片龙鳞(一) 第四十三片龙鳞(一) 长庆候府偏院外头, 一群下人拥挤在一起窃窃私语,小声议论着。 “诶怎么回事儿, 大夫人不是说卧病不起了吗?” “不知道啊, 这眼看就要不行了的人突然就又活了, 你说这是不是回光返照啊?” “唉说起来大夫人也是可怜,今天豫亲王妃生产,大夫人身为生母却不能在身边……老夫人他们未免太过分了些……” “别说了, 小心叫人听见!咱们做下人的就是得管住嘴!” …… 这时, 偏院正房的门被推开, 原本还小声说话的下人们立刻抬头挺胸站得老老实实,不敢多言, 有那么几个胆大地抬起头, 却跟见了鬼般张大嘴瞪大眼滑稽无比, 其他下人也就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 一见之下, 众人皆惊! 那身着一袭大红罗裳, 头戴珠翠雍容华贵的人是谁??? 瞧着面相, 怎、怎地有些像他们家那位内向柔弱的大夫人??? 玲珑先前从床上爬起来, 先叫人开窗通风去了满屋子的药味,她实在是不喜欢这种味道,又不能充饥又不好吃,几个伺候的婢女眼里都含了泪, 玲珑这一寻思,这几个丫头是以为她要死了啊!眼看其中一个悄悄退出去, 估计是去寻这具身体的夫君长庆候了,玲珑啼笑皆非,也没浪费时间,自己麻溜下了床。 婢女们都惊呆了! 紧接着她重新洗了把脸,对着铜镜一照,我滴个乖乖,就算这铜镜清晰度不够,也足以玲珑把这蜡黄瘦削的模样给看得清清楚楚!没办法,为了掩饰这种苍白难看跟活死人般的脸色,她只好给自己上了个大浓妆。用的还不是大夫人之前的胭脂水粉,这个世界的彩妆工具不到位,她移花接木的巧妙,也没被婢女们发现。 拉长了眼线使得眼尾略微上钩,原本细细的眉则加浓加粗加长,立时就显得眉眼浓烈鲜艳,宛如燃烧的火焰,身体里又换了个人,那是真真跟从前不一样了。皮肤因为长年卧病显得黄白交加,玲珑特意用了象牙白|粉底,鼻影一扫高光一打,五官便十分立体。这要的不是美,而是气场,就跟素颜和浓妆,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不然就这急赤白脸的去,谁认识她是谁啊! 浓妆一化就不一样了,镇得住场子,要不是怕吓到产妇,玲珑还真想再戴个美瞳。 她又叫人取出一套大红的衣服,大夫人性格柔顺,穿衣也素净寡淡,婢女们找了许久才找出一套玲珑满意的,好在虽然不穿,但衣服都有按时洗晒熏香,只是身体太过瘦弱,里头玲珑就又多穿了一套。 “去豫亲王府!” 她根本没工夫和下人们浪费时间,直接叫人备马车,风风火火从偏院刮了出去,迎面碰上二房的,二夫人一瞧玲珑这生龙活虎的模样,吓了一跳,这该死的药罐子怎地突然能起来床了?难道是那药……她连忙伸手拉住玲珑,正要开口,却叫玲珑不耐烦地一个耳光扇过来! 二夫人向来得老夫人喜欢,三个妯娌里最风光的就是她,突然叫玲珑甩了一巴掌,顿时惊愕,就要跟玲珑理论,不知道这懦弱无能的大嫂是哪里来的本事,这一巴掌好疼! 玲珑却懒得跟她废话,她想再拉玲珑,玲珑已是又一个耳光下来,清脆的巴掌声听得在场众人都心惊不已,她阴沉沉地说:“现在我要去豫亲王府看琼儿,你若是再敢废话,休怪我不气。” 说着提起裙摆快速往前走,婢女们连忙跟上,剩下千娇百宠的二夫人愣在原地,半晌才发出一声尖叫:“我饶不了你!!” 要不是情况紧急,玲珑真想把二夫人摁在地上揍一顿的,她上了马车,让马夫加快速度! 一到豫亲王府,她也不用人扶着下马车,直接自己跳下去径直往里面走,守门的不认识她是谁,想来拦,被两个婢女上去就是一嘴巴子:“大胆!这是王妃的母亲,乃是长庆候夫人!尔等怎敢阻拦!” 玲珑直接往里去,她随手抓了个下人问王妃在哪儿,下人颤巍巍给她指了路,她就加快步伐,就差没提起裙摆跑了。 心里懊恼,哎呀,化这个妆用了太久时间,早知道就不搞这么复杂了,这要是再迟一点儿,便宜闺女可就一尸两命了啊! 好在赶得及! 产房内,豫亲王妃卫琼已经疼的没了力气,身边有个嬷嬷,端了碗参汤过来给她抿,嘴上劝着她无论如何也要多喝点儿,不管怎么说,也得为肚子里的小世子想想,卫琼咬着牙张开嘴,那嬷嬷劝的十分妥帖,听得其他产婆婢女都感动不已。 等王妃生出了小世子,就熬出来了! 产房外还有一群花花绿绿的女人在等着,叽叽喳喳地都在讨论王妃生产事宜,玲珑一出现,她们顿时无比戒备!玲珑要推产房的门,却有一身着月牙白罗裳的女子出声阻拦,一出声,袅袅娜娜柔柔弱弱,玲珑懒得听,就为了防这些人,她几乎把自己的人都带来了,莺莺燕燕们被控制住,她又没工夫等里面的人来开门,直接一脚踹了过去! 门板应声而裂,四散倒地,便是被疼痛折磨的几乎要晕厥过去的卫琼也震惊了,到底是母女连心,旁人认不出玲珑,她却是认得的,只是心中不敢相信胆小的母亲会从侯府来看她,且母亲卧病已久,这……“娘?” 她这一喊,顿时忘记喝参汤,那嬷嬷急了:“王妃,快喝吧!喝了才有力气好生小世子啊!” 玲珑大步上前,握住那老嬷嬷的手,嬷嬷痛呼一声,玲珑便从她手上取走参汤,交给身后跟来的婢女秋环。 现在最重要的是卫琼。 她冷冷地看了接生的婆子们一眼:“还愣着干什么,王妃若是不能平安,我便要了你们的命。” 语气轻柔,却冰冷刺骨,吓得婆子们不敢言语。 卫琼无力地抓住玲珑的手,这一抓,玲珑才注意到她的手温度极低,冷得刺骨,若是真喝了那碗参汤,本就生产艰难的卫琼怕不是要直接死了!怪不得是一尸两命! 她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玉瓶,送到卫琼嘴边:“张嘴。” 卫琼乖乖张嘴,一股甘甜清香的液体进入口中,身子瞬间就又有了劲儿,似乎也不那么疼了,她傻傻地看着母亲,简直都要认不出来了。“娘……” “娘今天美不美?”玲珑自恋地问。 卫琼笑出泪来,“美。” “娘。”她又抓住玲珑的手,泪水落了下来,“若是女儿遭逢不幸,还请娘照拂女儿的孩子……” 她心中是有预感的,自己怕是活不成了。她担心啊!担心自己的孩子,担心老实的爹柔顺的娘,担心不着调的大哥招猫逗狗的小弟,还担心小小年纪的妹妹,全家人都靠她一人撑着,若是她死了,家人要怎么办啊!老夫人视大房如眼中钉,二房三房都虎视眈眈,爹醉心书画无心其他,娘又胆小怕事,哥哥弟弟只会闯祸,剩下未及笄的妹妹……卫琼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心来! “有娘在,你怎么会遭逢不幸?”玲珑先是安抚了卫琼,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先前那嬷嬷一眼,“好了,娘陪着你,先将娘的外孙儿给生出来,等你生完孩子,娘还要带你回侯府坐月子呢!” 卫琼愣了,只是尚未来得及问,就又开始阵痛,说来奇怪,喝了那香甜的水之后,这阵痛她已经完全可以忍受,且,就像是、就像是被蚊子叮了一下…… 已经生产四个时辰还没生下来的卫琼隐隐有自己大限将至的预感,然后现在,她不懂怎么生孩子突然就变得如此容易,不痛不痒,就生出来了…… “生了生了!” “恭喜王妃!恭喜王妃!” “是个小世子呢!哎呀小世子好有劲儿啊!” 剪了脐带后,婆子们带着小世子去清洗,玲珑让秋环跟上,这丫头机灵又聪慧,有她盯着不担心出意外。随后她摸了摸卫琼汗湿的脸,用温热的帕子给她擦干净,卫琼呆呆地看着今日的娘,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照顾家人,突然变成被照顾的人,还有些不适应呢!“娘,你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家里又有什么事了?您跟我说,我会解决的——” 玲珑点住女儿毫无血色的唇瓣:“无需你来,我是你娘,自然该我保护你。” 卫琼眼眶都红了! 她打小就有主意,深知老夫人只是看起来喜欢自己,其实都是假的,只可惜爹娘一个老实孝顺一个胆小怕事,哥哥又不能依靠,为了保护爹娘与年幼的弟妹,卫琼从小就倔强,跟二房三房柔顺可人的女孩儿截然不同。也正是如此,她的性格其实很不讨人喜欢,不示弱不撒娇,什么都咬着牙自己扛。 但现在,她娘说要保护她。 “王妃娘娘,坐月子可不兴掉眼泪啊,会惹来晦气的!”旁边有个嬷嬷说。 玲珑不耐烦道:“没那种狗屁说法,我女儿想哭便哭,你算什么东西?” 她让人给卫琼清理了身体,没办法,虽然要当个好娘,但她还是不能纡尊降贵伺候人类。卫琼清理过后还是很虚弱,又进了食与水,这才好了许多,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她觉得自己好了很多,甚至有种下床走走的冲动…… 玲珑道:“你先歇着,我去办件事儿。” 卫琼有些怕:“娘,你要做什么去?” 见她如此担心,玲珑道:“你在屋里听着就行,娘去给你出气。” 卫琼有点没懂,出什么气?王爷那堆侍妾?她不在意啊! 出去之前,玲珑朝那给卫琼喂参汤的嬷嬷勾了下嘴唇,吓得那嬷嬷浑身一哆嗦,若不是被人押着,早跪在了地上。 王妃平安产下世子,外头一堆想看出事的侍妾们都十分失望,却见房门一开,先前那位红衣美妇走了出来,她刀子般的目光扫视过在场每一个人,没有人敢与她对视。 玲珑看了一圈,最后定格在穿着月牙白罗裳的美人身上,她走过去,捏住对方的下巴,任由对方惊慌挣扎也不为所动,轻笑:“就是你?” 美人体似筛糠颤抖不止,玲珑朝后伸出手,婢女立刻将参汤呈上。她慢条斯理地迫使美人张嘴:“这玩意儿,我女儿喝不得,还是你来喝最好。” 那美人顿时瞪大眼睛疯狂挣扎,她不喝、她不喝!可惜无论她怎样挣扎都无济于事,还是被灌了进去,玲珑一把她扔开,她就不顾形象地趴在地上抠着喉咙呕吐,只可惜吐不出来,而后立刻抱着肚子开始哀嚎,“痛!好痛!救命、救命!我的孩子……王爷回来了不会饶过你的!王爷不会饶过你的!” “饶过我?”玲珑像是听了笑话,“原来你肚子里也有孩子啊,现在你该知道,你对我女儿下药的时候,我身为母亲,是什么样的感受了吧?” 她站在那儿动也不动,只轻飘飘看了准备上前的王府下人一眼,就再没人敢过来了。 侍妾们瑟瑟发抖挤成一团,眼睁睁看着最得王爷宠爱的孙美人活活痛死,再看玲珑,仿佛看到了魔鬼,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正在这时,豫亲王回来了! 莺莺燕燕们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窝蜂地扑过去,玲珑也正好看看这狗屁花心女婿是个什么样子。 模样倒是周正,剑眉星目生得十分俊俏,身材也修长,只从外貌看,着实是出色。 豫亲王看到玲珑,根本没认出来,听人说了她是谁,又听说自己的爱妾被灌了药活活疼死了,还包括她腹中的孩子,顿时咬牙切齿起来:“侯夫人欺人太甚!长庆候府难道不够你嚣张跋扈,竟摆架子摆到我豫亲王府来了!” 他这明显是在讽刺,因为世人皆知,长庆候夫妻继承了爵位却像庶子一样住在偏院,正院则让给了老夫人跟二房三房住,这两口子是出了名的窝囊废,一个愚孝一个胆小,都不够人嘲笑的,今儿个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到他豫亲王府来撒野了! 谁知他说了这冷嘲热讽的话,长庆候夫人却没生气,反倒笑了一下。 不知怎地,豫亲王被笑得毛骨悚然。 玲珑用鄙夷的眼光上下打量了他一遍:“一个贱妾而已,蝼蚁一般,死了便死了,王爷这么心疼,不如做岳母的,也送你一程,和她黄泉路上做个伴儿?” 豫亲王被吓出一身鸡皮疙瘩,他就是个好美色的纨绔,满脑子都是寻欢作乐,曾几何时见过气势比父皇都惊人的人?“你、你不要过来!别以为本王怕了你!” 玲珑笑出声,她抬眼看向那群美人:“你们是自己让开,还是我动手?” 美人们见识了她的狠辣,知道她是不拿她们的命当回事儿的,最受宠爱的孙美人死得那样惨,她们怎敢有二话? 看着从自己身边逃跑的不顾形象的美人们,豫亲王瞠目结舌,这、这还是他的豫亲王府吧?! “知道我为什么要杀她?”玲珑看向孙美人的尸体,她死状凄惨,龙却毫不在意。“她要谋害我的女儿与我的外孙,你说,她该不该死,嗯?” 豫亲王看着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的岳母,腿肚子打哆嗦底盘不稳,却还强装镇定:“便、便是如此,也该等本王回来处置!” “等你回来?”玲珑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等你回来,我女儿与外孙都凉了,孙美人正得你欢心,再打出个有孕的牌,你会怎样处置?” 她恶心地撇了撇嘴,“我的女儿竟嫁给你这样的垃圾玩意儿。” 她把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豫亲王不服是吧?揍到他服也就是了。 豫亲王都没看清,自己脸上就遭了一记重拳,整个人匍匐倒下,疼得意识差点儿模糊。 但这只是开始。 卫琼听到外面的呼喊尖叫,她怕母亲吃亏,就让人把自己移到床边的软塌上,然后她就惊呆了,连抱过来的小世子都忘了管。那、那是她娘吧??她娘怎么把王爷摁在地上胖揍? 拳拳入肉,骨折声噼里啪啦听得在场的人胆寒发竖,恨不得缩在角落里当一只蘑菇。至于被揍的豫亲王早就哭爹喊娘求饶认错了,也不讽刺地喊侯夫人了,一口一个娘叫得无比亲热。 玲珑揍累了,丢开手里破麻袋般的豫亲王,站直了身子,吐出一口气,豫亲王的手伸出来颤了颤,她看见了,一脚踩下去——伴随恐怖的尖叫,可怜的豫亲王终于如愿以偿晕了过去。 玲珑整理了下因为揍人略乱的衣襟,冲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美人们嫣然一笑:“现在你们应该知道,豫亲王妃动不得了吧?孙美人只是杀鸡儆猴,她要害王妃,我便原样奉还,她躲不过,那是她没本事,是她活该。而你们……我实在是不喜欢我的女儿与其他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你们说,要怎么办才好?” 有个机灵的美人立刻出列:“小女愿自行离开王府,求侯夫人成全!” 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开了头,其他怕死的都聪明了,也有那不怕死的,想着等王爷醒了定不会善罢甘休,便一言不发躲在后头。玲珑也不勉强,愿意走的立刻就走,反正只是侍妾,无凭无据无文书。 至于有美人大胆要求回去收拾行李,玲珑冷笑一声:“你有什么好收拾的,这整个王府都是我女儿的,趁着我现在心情好赶紧滚!” 言下之意就是,走,可以,带走王府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不行。 因为,那是她闺女的。 卫琼看得张口结舌,她那柔弱的风一吹就倒的娘是怎么了…… 玲珑冲她微微一笑:“宝贝儿,你先在王府养几天,娘就带你回侯府坐月子,在这之前,娘在王府住几天,跟王爷好好谈谈心,你没意见吧?” 卫琼呆呆摇头。 玲珑便笑得越发开心:“那就好,宝贝儿好好养着。” 豫亲王觉得自己做了个噩梦,梦里左拥右抱好不快活的自己居然被一个女人给揍的趴在地上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求饶,这怎么可能嘛!不过话说回来,他是真的觉得好痛…… “哟,王爷醒啦?” 豫亲王一听玲珑的声音就条件反射地骨头疼,他惊恐地睁开眼,就见那位娇艳欲滴的岳母正坐在椅子上冲自己笑。按理说他是极为风流喜好美人的,只是这位再怎么美他也无法欣赏,他只看到了恐怖!他家王妃要是一开始也这么彪悍,他是打死都不会娶的! “王爷啊,我有些事儿想跟你说说。” “当然了,说说,其实不是征求你的意见,而是通知你。” 豫亲王不敢开口,怕挨揍。 “当初是你求皇上赐婚,我们家琼儿才嫁给你,是不是?” 豫亲王仔细琢磨这话里应该没有陷阱,就小心翼翼地点了下头。 很好。玲珑微笑:“成亲不到一年,王爷便纳了……我数数啊,一二三四五六七……十几个侍妾,加上从前的那些个,王府一共有三十七名侍妾,是也不是?” 豫亲王开始害怕了。 但他不敢不承认。 “方才呢,我放出去愿意走的二十个,还剩下十七个,王爷,你说……该怎么办啊?”玲珑万分苦恼,“琼儿刚刚生产,可没有那么多工夫处理府中事宜,这么多人口多占地方啊,一人一张嘴还得吃饭呢,我寻思着不行。” 豫亲王心中警铃大作:什么意思! “所以呢,我就想,是王爷自己把她们遣散呢,还是我来动手呢?”她叹了口气。“王爷刚才也见识过了,我这人,不好控制,有时候难免下手重点,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儿,若是都死了,该多可惜啊!哦,忘了告诉你,孙美人的尸体我叫人处理了,你有意见吗?” 豫亲王哪里敢! 他想起惨死的孙美人,其实也没有多么在乎,这些个美人就是个好看的玩意儿,而且他注意到了玲珑说的话,孙美人想要谋害王妃与王妃肚子里的孩儿,便是玲珑不动手,他知道了也不会饶过的。毕竟正妻与侍妾,嫡子与庶子,他还是分得清的,没那么糊涂。 不过他不敢惹岳母。 他怕再挨打。 第四十三片龙鳞(二) 第四十三片龙鳞(二) 玲珑就瞥了豫亲王一眼便没再理会他, 先让他在边儿上待着,等会她再收拾他。 那边卫琼已经缓过来了, 玲珑给她饮的可是荒海之水, 这荒海之水是指自归墟龙宫中那一汪汇聚了天下之水的泉眼, 玲珑一向拿来浇花,甚少与人类饮用。卫琼饮了此水,百毒不侵强身健体, 且能让身体越来越好, 这可不是人类世界的胭脂水粉或是灵丹妙药能比的。 此刻小世子也被抱了过来, 他刚刚吃过奶,小胳膊小手儿看起来有力气得很。豫亲王也是头一回有儿子, 见了手痒, 情不自禁想要抱一下, 却叫卫琼把孩子交给了玲珑。 奶娃娃娇软可爱, 嫩生生的, 因为卫琼生产时饮过荒海之水, 他生出来也不似寻常婴儿红通通皱巴巴, 而是白嫩浑圆, 娇滴滴的仿佛一只刚冒头的嫩瓜囊子,轻轻一碰便颤上一颤,稚嫩的不可思议。 此时他吃过奶便睡了,小小软软一团, 卫琼爱得不行,亲手将他交到母亲怀里还是眼巴巴看着, 玲珑抱了会儿便失了兴趣,将小世子又还给便宜大闺女,扭头甩了甩手,看向豫亲王。 也翘首盯着小世子看的豫亲王突然寒毛直竖,他看着岳母大人脸上那格外和善的笑容,腿肚子都打哆嗦,刚包扎好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这么一个看起来纤细弱柳般的女子,是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将他给揍成猪头的? 他本也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青年,只可惜叫玲珑揍的没个人样,一张脸上青青紫紫肿肿胀胀,怎么也看不出那股子风流劲儿了。 “娘、娘这样看着本王干、干啥?” 玲珑笑意更深:“我只是突然觉得,原来王爷也不是教不好的。” 豫亲王心中警铃大作,什么叫教不好?她打算怎样教?! “琼儿生产,这王府里头的人,我实在是不信任,王爷又是个不着调的,所以我要带琼儿跟小世子回侯府,待坐完了月子再送回来,王爷没有意义吧?” 豫亲王嘴唇动了动,看了眼虽然生了孩子却仍然娇艳如花的王妃,忍不住说:“那个,岳母大人,本王觉得侯府好像也不是特别的……” 这侯府要是能给他王妃坐月子,王妃当初至于嫁给他吗?想他家王妃,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通,又生得貌美如花,这样才貌双全的姑娘,好人家指定是看不上他这么个纨绔王爷的。 你道卫琼是怎样嫁他的? 还不是长庆候府那不长进的三房!三房有个独子叫卫晗,素日招猫逗狗不读诗书,又好女色——当然这样的话叫同样好女色的豫亲王来说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但问题就出在这儿,豫亲王好红袖添香,红粉知己无数,其中便有一位卖艺不卖身的名妓,恰逢卫晗跟朋友去喝花酒,醉了后便要那名妓侍奉,人豫亲王正听小曲儿呢,他上来捣乱,当时酒都给吓醒了! 豫亲王虽然不着四六,却实打实的是个亲王,又因为是已故的元后所生,皇帝对他还不错,卫晗跟他一比算得上什么?豫亲王又是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性子,当下就要人把卫晗抓起来教训,卫晗娇生惯养贪生怕死,立刻求饶,又告诉豫亲王说自己家中有一长姐,美若天仙才艺双绝,这一说,就把豫亲王那好奇心给说出来了。 卫晗胆大包天,偷偷带了豫亲王进侯府,让他见了卫琼,一见之下惊为天人,立刻就去求了皇帝赐婚。 卫琼思来想去还是嫁了,且不说三房哭着求她救卫晗,单说她那爹娘,也不一定能为她寻一门什么好亲事,侯府在老夫人手中死死把着,她爹娘又是立不起来的,哥哥弟弟不成器,妹妹又小,若是嫁了豫亲王,做了亲王妃,别的不说,总算是有了身份地位,老夫人他们若还想对她的家人做什么也得掂量掂量。 便嫁了。 她心中对豫亲王本就没什么感情,嫁了之后也不像其他女子小意温柔刻意讨好,性子那是又冷又硬,豫亲王在她这碰了几个跟头后就悻悻然走了,开始朝王府抬侍妾。卫琼嫁他本就是为权势,他抬再多的妾她也不在乎,只是没想到因为自己的这份不在乎,险些为人所害。 现在想想都后怕。她自己死了就死了,可她的孩子呢?她死了之后,谁来照顾他?还有家人……这些卫琼都放不下。 此时豫亲王哪壶不开提哪壶,玲珑脸一沉,他立刻乖巧闭嘴不敢说话,卫琼连忙打圆场:“娘,王爷也是一片好意,我若是回府,难保祖母不愉,还是——” “说什么呢?你爹是正儿八经的长庆候,我是长庆候夫人,你是我的女儿,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话我是一个字儿也不爱听,你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这辈子都是我的孩子,长庆候府永远都是你的家!倒是这王府,那么多女人瞧着多糟心,哪有长庆候府来得舒服?” 虽说卫琼已见了她娘暴力不讲理的一面,但是听到她这样讲,还是很惊讶。除了惊讶外还有欣喜,娘若是敢争、能争,那么她就不用成日惦记家里了。 豫亲王在旁边弱弱地想说话,玲珑睨他:“为了小世子的健康成长,王爷也跟我一起去,我女儿是产妇又不是丧偶,没个丈夫在身边怎么能行?” 豫亲王一个屁都不敢放! 于是这浩浩荡荡地收拾了就朝长庆候府去了,但他们一家都住在小小的偏院,哪还有地方让卫琼跟豫亲王住? 这就是玲珑带他们回来的理由。 长庆候卫洺得了下人的消息连忙赶回来,谁知那卧病在床多年的妻子已经不在家中!他正要去寻,又被老夫人叫去,当着二房三房的面一通数落,虽说没被骂的狗血淋头,但卫洺这性子,已经足够他羞愧难言的了!尤其是看到二夫人脸上的俩巴掌印,他更是心虚,忙不迭赔罪。 玲珑带着人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场景,她的便宜夫君跟个没脖子的鹌鹑一样站在那儿,所有人都坐着,惟独他这个长庆候唯唯诺诺地站着,任由上头的老夫人口沫横飞指责,也瞧不出其他人都在看他笑话,还一脸的愧疚难安。 卫琼下意识握紧了拳头,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无论她跟妹妹受到二房三房怎样的欺负,她爹娘都教她要隐忍要谦让要宽容,她爹今年都三十又五了,堂堂长庆候却叫人骂得跟个孙子似的! 她又忍不住看向娘,然后吃了一惊,等一下,她娘这姿态不像是要讲道理啊! 玲珑一扯豫亲王,眯着眼威胁:“我宝贝闺女就先交给你了,待会儿动起手来,她掉了一根头发,我就剁你一根手指。” 豫亲王吓得被口水呛住:“我我我我我可是王爷!” 连本王的自称都吓没了。 玲珑哦了一声:“那又如何?我先砍了你再说。” “娘放心,小婿一定用小婿的命保护王妃!” 玲珑摸他狗头:“这才乖。” 卫琼:…… 她娘这是在训狗吗? 偏偏豫亲王还真咧嘴笑了,别看他这副德性,他幼时可是很想当个威武的大将军的,于是一直有慕强心理。岳母不管以前什么样,就那揍他的气魄跟力道,绝对的强悍!牛批!是个强者!豫亲王的慕强心理又出来了,而且虽然挨了揍疼得要死到处是伤,但都是皮肉伤,内里没伤着,玲珑是想着万一揍坏了她女儿未来可能要少个暖床的工具,豫亲王还以为岳母大人是心善手下留情了呢! 老夫人正在那不厌其烦地跟卫洺说自己拉拔他长大有多辛苦,又说他妻子打了老二家的有多野蛮无礼云云,卫洺跟罚站的小学生一样站在那儿听,动都不敢动,有心为妻子辩解,又怕惹来老夫人不高兴,再重罚妻子,便抿着嘴不说话。 门一被推开,玲珑率先进来,卫洺回头看见妻子,正要上前,却见她二话没说冲着自己走来,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又从边上经过,直奔二夫人去,当头又是啪啪两个响亮的嘴巴子! 二夫人叫打懵了,所有人都叫她打懵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上头的老夫人更是瞠目结舌,似是不敢认这身着红衣烈焰般的女子就是平日里话都不敢大声的懦弱的大儿媳。 玲珑打完了二夫人将她一脚踹开,灿烂一笑:“怎么着,我就是打了,你能耐我何?我是皇上亲封的诰命,打这么个小小妇人还打不得?刚才我听着什么了?给她端茶道歉?让她打回来?老太婆,你别上了年纪老糊涂,忘了这长庆候府是谁的了。” 说完她居然一把抓住老夫人的手腕,毫不气地将人从上头扯下来丢到地上! 可怜老太太养尊处优一辈子,谁见了她不是讨好再讨好,哪个敢对她不敬?这从上头摔下,咕噜噜滚了两圈,疼倒是其次的,丢人才是最重要的! 而玲珑扯下老太太,自己坐在了主位上,她冷笑一声:“我这人不爱废话,能动手的就不喜欢跟人耍嘴皮子,今儿我话就放这儿了,我是长庆候夫人,是皇帝给的诰命,你们谁若是不服尽管去告御状,我就在这儿等着,看皇帝怎么处置我!至于你们,赶紧给我滚到边儿上去,这里不是你们待的地方!” “你敢!” 老夫人晕头转向地爬起来,听着玲珑的话,第一时间就是颤抖着手指她:“我是老侯爷的妻子!你敢赶我!” “妻子?”玲珑轻笑,“老家伙,你莫不是失心疯了,你一个继室,算什么妻子?我夫君的生母才是正儿八经的上一任长庆候夫人,怎地,老侯爷没给你请诰命啊?还是说你以为自己跟我婆婆是同胞姐妹,便是这长庆候府的主人了?” 她伸出手,机灵的秋环立刻奉上热茶,玲珑却不是要喝的,而是掀开杯盖朝老夫人泼了过去:“你也该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了。” 老夫人被热茶泼了一头一脸,“你这恶妇!卫洺!你休了她!休了她!你忘了我对你的养育之恩了吗!你要做不仁不义的白眼狼吗!” 玲珑觉得一杯茶可能不够,干脆连茶杯都甩了过来,正好砸在老夫人嘴上,弄得她满嘴鲜血,狼狈不堪。 “我说我不喜欢讲道理,是认真的。”她轻笑,又伸手,又是一杯热茶。“这长庆候府本来就是我夫君的,你对他有养育之恩?怎么你是喂过奶还是陪过床?喂奶的是乳母,陪床的是嬷嬷,教他四书五经的是先生,而这些资源,本就是他该有的,反倒是你后面生得这两个东西,沾了长庆候府的光,如今竟还敢大剌剌住在主院,不知感恩的白眼狼是你吧?” 她吩咐秋环:“去让人把主院的脏东西都丢出去。” “是!” 秋环答应的无比响亮! 玲珑从不按套路出牌,要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有来有回,鬼知道还得花多少时间,长庆候府就是她的一言堂,封锁了消息,她倒是要看看谁敢往外面说? 一直任由母亲跟妻子出头的二老爷坐不住了:“大嫂你欺人太甚——” “我欺人太甚?你跟你老婆往我的药里经年累月的下毒就不算欺人太甚?”玲珑冷笑,正好将手上这杯热茶砸向二老爷,“躲在女人后头,让你老娘跟女人出头,自己在背后捡便宜,真是个垃圾!” 二老爷一听下毒,整个人都惊呆了! 不只是他,就连卫洺卫琼父女俩都不知道!他们只知妻子(娘)卧床许久,看了许多大夫吃了许多药也不见好,身子越来越坏,却从未向她被下毒的方向想过!一家人在一起虽有龃龉,难道真的到了置人于死地的地步吗? “至于你们。”玲珑慢条斯理地看向三房,“为了宝贝儿子,逼着我女儿嫁给那么个废物,这笔账,我会慢慢跟你们算的。” 她气势惊人凌厉,威压极重,根本就不给蝼蚁反抗的机会,雷厉风行地决定了一切。 老夫人连带二房三房都从主院搬出去,看是要住偏院还是滚出长庆候府都随便他们,至于他们的东西,但凡是属于公中的全部收回,又着人从二夫人手中拿走账房钥匙及账簿,比对检查,查缺补漏,这些年他们贪的,一个子儿都不能少!都给她还回来! 主院要重新打扫熏香,无论是主子还是奴才,有不服气的、想搞事的、背地里嚼舌头的……全都照死里打,这暴君行为让整个长庆候府都战战兢兢,里头都闹翻了天,外头还真就锁了消息没叫人知道! 因为每一个想开口的人,都烂了舌头。 豫亲王更怕他岳母了!现在他岳母一个眼神他都想跪下来! 卫琼全程是个小宝宝,什么都不需要她动手,也不需要她操心。她娘说要她在长庆候府坐月子,就把正院采光最好风景最佳的院子给了她,这院子本是老夫人住的,玲珑叫人把里头用过的东西都丢了,一把火烧个干净,重新贴了窗纸搬进新物铺了地毯,布置地温馨又美观。 而因为母亲犯错,被罚跪在小佛堂里的玲珑与卫洺的幼女卫琲,直到秋环进来把她带出去,又伺候她沐浴更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方才祖母叫爹爹过去,她怕爹爹吃亏跟上,跟祖母争了几句,就叫祖母命人关到小佛堂罚跪,这还没跪到一个时辰,怎地就能出去了?难道是娘? 不,不可能,娘只会让她忍耐让她体谅,怎么可能为她出头! “秋环姐姐,你要带我去哪里?这不是正院吗?难道是祖母要见我?” 看出小小姐的恐慌不安,秋环柔声道:“小小姐不要怕,是夫人叫您去吃饭呢。” “啊?”小小少女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秋环抿着嘴儿笑,夫人经历了王妃产子被害一事,突然就变了,都说为母则刚,应该便是这样吧。 等见了一身红衣美貌绝艳的母亲,卫琲更是不敢认,直到被玲珑搂进怀里一顿搓,肥嫩嫩的小脸蛋儿都叫搓红了,她才鼓着一口气儿挣扎起来:“娘!” 她看看边上含笑的大姐跟咧着一嘴白牙的大姐夫,又看向与从前判若两人的娘,纵然有再多话要问,最终也只剩下一句:“您怎么起来了?身体可好些了?” 玲珑喜欢这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怎么说呢,长得太精致了,对爱美的龙女而言实在是合眼缘,她又无聊地捏小女儿的婴儿肥:“娘好着呢,倒是其他人要不好了。” 边上鼻青脸肿的豫亲王点头哈腰,卫琲顿时心情复杂,“娘,我们怎么在这儿啊?祖母他们呢?” “以后别叫祖母了,你们祖母早就仙逝,叫她老夫人就行,记得一定要着重这个老字。” 卫琲看着仿佛换了个人的娘,忧心忡忡,“可是……” “以后咱们一家住正院,他们住偏院,若是不想住,滚出长庆候府也可以,横竖这侯府是咱们家的,跟他们没关系。” 卫琲看向大姐,这才注意到大姐怀中有个小小的孩子,她顿时睁大了眼:“那、那是我的小外甥么!” 玲珑松开手把她推过去:“玩儿去吧。” 而后她站起身,对卫洺说:“你跟我过来。” 挨过揍的豫亲王立刻投以怜悯的眼神。 卫洺是个耳根子软的人,他听人说话就是这个可信那个也可信,这个说得对那个说得也不错,性子也像面团般软和,否则也不至于堂堂长庆候被逼到偏院去住,长女嫁给个纨绔也反抗不得,因为他脑海中就一个字——孝。 老夫人与他生母是同胞姐妹,他还小的时候生母故去,父亲续娶,他心中便把老夫人当做亲母孝顺听话,可人家只是嘴巴上哄他,随便说说,他就把正院让了出来,再随便说说,他就任由女儿嫁给豫亲王,这样的人其实很好对付,不用跟他废话,揍一顿就什么都解决了,让他知道,从今以后,只能听一个人的话。 那就是玲珑。 卫琲逗着白嫩可爱的小世子,突然被一声巨响吓到,她连忙起身想过去看看,却被大姐拉住了,朝她摇摇头:“琲儿乖,娘在跟爹商量事儿,不要过去。” 卫琲:…… 那真的只是商量事儿吗?她爹好像都哭了。 豫亲王暗自握拳,打得好啊!老丈人跟自己一样挨揍就不寂寞了呢!说起来他也很看不顺眼自己的老丈人,一个大男人,在自己家都不能当家做主,被人拿捏的死死的,就是该打! 他倒是忘了,他在王府虽然没叫人拿捏的死死的,能自己当家做主,不也挨打了么。 姐妹俩围着小世子说话,耳朵却都竖直了听隔壁的动静,奈何正院隔音挺好,除却最开始的响声外,就只听她们爹呜咽了两声,就再没声音了。 大约一个时辰后,她们娘出来了,全然没了平日的病气,肌肤白里透红,整个人娇艳欲滴风情万种,眼角眉梢都带着春意,红润的唇含着笑,她们爹跟在旁边,亦步亦趋捧着手伺候,一点脾气都没有,要知道他可是个大孝子,从来不许旁人说老夫人一句不好的! 豫亲王心里极度不平衡,为啥岳父老泰山没挨打?! 没办法,谁叫卫洺长得比他还好看呢? 对龙女而言,能动手就不废话,卫洺耳根子软,但也胜在耳根子软,特别好拿捏,尤其她还是他妻子,他这人有些愚孝,是个榆木脑袋,但成婚近二十年,身边也只有一个妻子,妻子生了最小的女儿后就开始生病,他也没有想过其他人,仍然尽心照顾,当然其中更大原因是因为他脑子里只有书画。 不过不重要,反正他现在听话了。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像卫洺这样的人,让他乖乖听话可真是太简单了。 第四十三片龙鳞(三) 第四十三片龙鳞(三) 除了亦步亦趋跟着玲珑的卫洺之外, 所有人都用敬畏又忐忑的目光看着玲珑,她自己不以为意, 反而想起一件事:“说起来, 书院也快要放假了吧?” 除却大房嫡出的四个孩子以外, 二房跟三房都是一个嫡子一个嫡女,庶子庶女在两位太太的压迫下都出了不头,这可能也是大夫人特别招人恨的原因之一, 她夫君虽然性子软, 却是正儿八经的长庆候, 即使没有实权,但在做学问这方面着实出色, 就连皇帝都十分欣赏, 偏偏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侯爷, 居然还不纳妾, 大夫人卧床十来年, 他没有嫌弃不说, 竟连女色都不沾了! 对比下二房三房那一堆姨娘, 能不招人嫉恨么! 大房的两个弟子都在鹿鸣书院读书, 半个月休沐一回,二房三房的两个嫡子也在那儿,平时是不住在府里的。 卫琲盘算了下日子,答道:“估摸着还有个两三日, 哥哥们便要回家了。” 玲珑颔首:“很好。” 很好? 哪里好? 不知为何,豫亲王心中对两位舅子生出了至高的敬意, 这敬意里还夹杂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幸灾乐祸。说起他这两位舅子,那可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大舅子遗传了岳父大人的性子,软和的跟团泥巴似的,不爱读书爱画画,别人说什么都唯唯诺诺,读书也不怎么样;小舅子则是个混世魔王,成天招猫逗狗不干好事净惹祸。兄弟俩那在一起真是臭味相投,根本教不好。 跟这兄弟俩一比,二房三房那两个嫡子都算是优秀出众了! 豫亲王觉得,大房唯一占优势的,就是他们全家皆美貌。不管是上了年纪的岳父岳母,还是尚未长成的小舅子小姨子,那个个都是相貌过人各有各的精致,光是看就赏心悦目,他们一家子还不作,就很让人有好感了。 当然一味的退让容忍,并没有为大房带来好事,看他们一家子被逼着让出正院就知道,这哪有侯爷不住正院,把正院让给早就分了家的二房三房的?老侯爷在世时可能就有这种担忧,临终前把家给分好了,可老侯爷一咽气,卫侯爷在老夫人的泪眼攻势下就乖乖住在偏院,窝都不带挪的。 卫琲握着小外甥小小的手儿,他可真小,她根本不敢用力碰他,就怕那小小的手儿小小的粉红色的指甲会痛。她看着截然不同的亲娘,又看看一脸潮红跟在娘身后的亲爹,心里有诸多担忧,却没有说出口。 娘先前那样的做法,虽说爽快利落,可难免留下祸根,只恨自己不在场,否则也能帮娘挽回一些。 她正在胡思乱想,却有一只手捏住她肥嫩的腮帮子。小姑娘吃痛,一抬头对上亲娘似笑非笑的眼睛:“小孩子家家的,成天想这么多,不怕早衰啊?” 卫琲乖乖地任捏,却皱起眉:“娘……” 玲珑坐下,把卫琲拉到怀里,跟玩洋娃娃似的揉捏,卫琲在旁人面前像个小辣椒,到了亲娘怀里,跟个软话的面团般,和她那爹一个模样。 卫琼怕她生气,就帮妹妹解释:“娘,琲儿是担心,您刚才那样做,老夫人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她说了一半又不想说了,盖因从前她不知多少次提醒爹娘,老夫人对他们一家没安好心,可这对傻乎乎的爹娘就是不信,愚孝的令人无奈。 “她?她有什么资格不善罢甘休?她应该担心我会不会善罢甘休吧。”玲珑捏着小闺女白嫩嫩的小耳垂,让她倚在自己怀里,“可别以为只住到偏院就行了,这事儿可没完。” “娘,您之前说的,他们给你的药里下毒,是真的吗?”卫琼问,她一直在想这个事儿,如果是真的……她已经气到浑身发抖了。 大房有哪里对不住他们?除了担了个长庆候的名头,什么好的不是紧着他们?就这,居然还容不下她娘? 玲珑并不吝于将这些信息说给女儿们听,满不在乎道:“是啊,下了有十年了,不然怎地一场风寒染了之后,就在床上躺了十来年?谁见过这样厉害的风寒?” 在原本的轨迹里,卫琼一尸两命,当天消息就传回了长庆候府,女儿是身上掉下去的肉,作为母亲,大夫人如何能不疼?她竟是活生生被这噩耗刺激的吐血而亡! 卫琲小脸通红,恨意满满:“他们欺人太甚!我不会放过他们——啊!” 前面是在撂狠话,后面就是被玲珑敲了个爆栗。小姑娘很不开心:“娘!你做什么打我!” “他们是给我下毒,这仇当然得我自己来报,有你什么事儿?” 卫琲气鼓鼓的:“娘嘴上这样说,说不定一觉醒来又反悔了,要继续孝顺他们听他们的话了!” 她跟姐姐最无奈地就是这一点,爹娘是好人,老实温顺,可就是这样的老实温顺让他们吃够了苦头偏偏还不察觉,本来卫琲想着,姐姐嫁了人,自己就得代替姐姐照顾家人,谁知道娘居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人下了毒,她却根本不知道! 豫亲王弱弱道:“本王觉得娘不会……” 奈何根本没人理他,玲珑又摸了摸卫琲的小脸儿:“乖宝贝儿,从前是娘不好,一叶障目,总想着息事宁人,觉得与人为善便是快乐,可娘自己没有快乐,也没有让你们快乐,是做娘的不好。若非那一场噩梦,娘都不知道你们受了这样多的委屈,宝贝儿以后快快活活的过日子,在京城横着走也可以,娘会保护好你们的。” 卫琼卫琲姐妹俩所求不多,只玲珑这一番话,便让她们红了眼眶。她们对外人时竖起浑身尖刺,身披铠甲刀枪不入,对着父母,却是天底下最贴心乖巧的女儿,卫琲哇的一声抱紧玲珑的腰,小脸儿藏在她怀里,很快就打湿了她的衣服。而卫琼则低着头,泪水也掉在小世子的襁褓上。 她们做梦都没想到,懦弱内向的娘会有这样强悍的一天。 像个英雄,说要保护自己的儿女。 玲珑离卫琼挺近,怀里抱着小女儿,又一只手揽过大女儿,她们都是很乖的孩子,哭泣都是隐忍的,在玲珑得到的记忆里,几乎不见她们这样哭过。一是因为大夫人身体差,眼看就要不行了,她们不想让母亲担心;二则是知道,眼泪与哭泣是没有意义的。 得不到疼爱与关注的孩子,才不会撒娇跟哭泣,她们年纪小小就学会了保护自己,甚至还要保护家人,无论大夫人与卫洺为人有多好,都不能掩饰他们是一对极其糟糕的父母的事实。 “娘做了个梦,梦里有位神仙告诉娘,若是再不振作起来改变自己,就会失去你们,还说琼儿围在担心,需要我去救她。”玲珑亲了亲卫琼的发,“幸好娘去得及时,否则真要悔恨终身了。” 卫琼一个劲儿地哭,母女三人抱在一起,至于边上俩男人,则顺理成章地被无视的彻底。 痛痛快快把这些年来的眼泪都哭出来,姐妹俩才觉得赧然,眼眶红肿着不好意思,玲珑让人准备了湿毛巾给她们做热敷,她亲自照顾她们,对姐妹俩来说,这样的娘只存在于她们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会儿她还能起身,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们。 对女儿很温柔的玲珑对着不着调的女婿就没那么好了,她脸上带着笑:“王爷啊。” 豫亲王被叫得屁股发毛:“是!娘!小婿在!” 卫琼:…… 这是已经被训出了奴性啊! “是这样的。”玲珑笑得很温和很阳光,跟便宜女婿讲道理,“我呢,许久不管府中事宜,之前侯府又是在老夫人手里,我寻思着自己人手不太够,要不王爷借我几个?” “没问题没问题,娘您尽管说,要什么样儿的小婿都给你找来!” 这狗腿的态度看呆了卫琲,她瞧着这鼻青脸肿的姐夫,纳闷地朝姐姐看去,姐夫这是挨打了? 卫琼用眼神示意,是娘打的。 卫琲顿时露出大大的笑容,打得好! 她早就看不顺眼这样纨绔姐夫了!除了皮相长得好没有一点儿优点!根本配不上她姐姐! 不过长得好就是好,看小外甥生得多好看啊!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孩子! 小世子在襁褓里睡得正熟,两只小手手握成嫩嫩的小拳头,小的不可思议,卫琼看向边上的父亲:“爹,您要不要抱抱他?” 卫洺早就渴望着了!只是他不敢要,怕女儿不高兴。这会儿女儿主动邀请,他便紧张道:“可、可以吗?” “当然,您可是他的外公。” 卫洺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小心翼翼地将外孙从女儿怀里接过,一种感动油然而生,使得他不由自主红了眼眶,这小小的生命是女儿的延续,瞧他长得跟琼儿多像啊! 他心中一直有愧,长女貌美有才情,却嫁给了一无是处的豫亲王,她本能寻个前途无量的如意郎君,却嫁了个纨绔,他这个做爹的,日日夜夜睡不好,却又无可奈何。眼下见了外孙,才稍微得了点慰藉。 豫亲王办事效率还是挺高的,很快就把人送了来,玲珑点了点人数,又让乳母将小世子抱下去,带着两个女儿去账房,教她们管账。 卫琼嫁进王府后,对这些一窍不通,都是自己磕磕绊绊学的,一知半解,在王府里也遇到了许多麻烦,否则那些个美人儿也不敢挑衅他。卫琲更是不懂,老夫人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她们读书,卫琼嫁了人还能勉强认认字,卫琲就一个大字都不识,亏她们还有个学问渊博的爹! 卫琲忐忑地说了老夫人的名言——女子读书,那是乱了纲常坏了伦理,女子就是要生儿育女为男子掌持后院,读那些个劳什子书有何用?又不能考取功名! 对此玲珑嗤笑一声:“你听那老家伙放狗屁,她自己不认字就不许旁人读书,你们倒是想想,嫁了夫君,你一个字都不认识,可有共同话题?没有共同话题,何谈感情培养?早晚都是要散的命。那青楼花院,才艺双全的名妓远比空有美貌的受欢迎,连鸨母都懂的道理,那老太婆却不懂。” 姐妹俩都被亲娘这一番大逆不道又离经叛道的话给说傻了。 玲珑又说:“且那老家伙一个字都不识得,不知从哪听来这么一句话便奉为圭臬,要如何理解还不是看你们自身。是认为女子没有才华才算是有德行,还是女子没有才华便只能去看德行,不过是一念之间。但我要告诉你们,把自己一生的喜怒哀乐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十分可笑且不安全的,能够自己掌握的,还是要握在自己手中才好。” 她拍了下手:“行了,你们爹不是出了名的学问好么?那从明天开始,他就不要再出去赏花饮酒吟诗作对了,只在家中教导你们姐妹,教不好,我便揍他。” 于是卫洺的命运就此落定。 他负责教导女儿学识,玲珑则教她们一些……不是那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她是个不服管教的龙,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惯了,从来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心情,偏偏她又足够强大,根本无人能惹,于是活得越发潇洒快活。卫琼卫琲都是被礼教束缚的难以呼吸的姑娘,十分容易受到影响。 耳根子软的卫洺那是玲珑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让他出门他也不生气,不给喝酒也不恼恨,就乖乖每天分上午下午各拿出两个时辰教导一双女儿功课,从启蒙入门,逐渐深入,还让他给教出成就感来了! 女儿们可比那俩不成器的儿子聪明多了! 玲珑心想,荒海之水是白喝的吗? 她把整个正院都空了出来,只留下老实听话的下人,那些个心思不正的、吃里扒外的,全叫她给发卖了出去,又重新买来一批调|教,只两天,侯府便彻底换了个模样,下人本分,主子上进,至于偏院……玲珑才不管呢,她只让人守住偏院的门,他们在偏院如何闹腾她不管,但谁要是敢踏进正院一步,就捆起来打! 二老爷一开始还不信邪,结果叫打了五十个板子之后也老实了。 其实偏院住着还真不怎么挤,只是他们奢侈惯了,享受惯了,把侯府当成自己的物件惯了,便觉得这小小的偏院狭窄难捱,想搞事吧,接管了中馈的玲珑早把他们的下人给收拾的差不多了,每个人身边就留那么两三个,而且还都留的老实不会投机取巧的。 这日子多难熬啊! 豫亲王夹起尾巴做人,在缝隙中求生存,总算是平安过了两天,英俊的脸也稍微恢复了原样。晚上他本是不能跟王妃共眠的,因为自古以来便有的规矩,妻子身子不干净,伺候不了丈夫,便要独睡,还要为丈夫安排个通房或是侍妾,这才叫大方、叫贤惠呢! 然而他想都不要想! 别说是侍妾通房,在玲珑的安排下,豫亲王身边连个婢女都没有,伺候他的小厮也都是粗手粗脚的!除了他自己用惯的两个下人外,就没有赏心悦目的美婢给他洗眼睛!不仅如此,晚上他还得亲自带着小世子睡,小奶娃动不动就哭,饿了渴了尿了拉了,只两天,豫亲王就顶了两个巨大无比的黑眼圈,早上起来走路都打飘,就这他那暴力岳母还亲自问他:“带孩子感觉如何?” 豫亲王都要哭了! “有乳母婢女,叫你带个孩子都难成这样,琼儿生产时你却不闻不问,我看还是不行。” 娇生惯养的豫亲王痛不欲生! 卫琼本想自己亲自喂养孩子,却叫玲珑做主服了秘药断了奶,她怕孩子跟自己不亲,玲珑就嘲笑她:“你今儿也才十七,生了孩子且不说对身体伤害多大,就说那哺乳,你以为是那么简单的事?看到你身上的纹路与斑点没?你的胸疼不疼?孩子吃奶会让你更疼,还会让你发热生病,不哺乳屁事没有。” 即便是成熟的女性身体都难免会遇到这些麻烦,更别提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卫琼一个没满十七周岁的姑娘,这么点大生了孩子还要亲自哺乳,叫对生育完全没想法的玲珑来看简直是脑子有坑。 孩子跟自己亲不亲是看后天的教育,跟喂不喂奶有什么关系?乳母的奶不照样能喝? 卫琼被说得一愣一愣的,她讷讷道:“可、可是……” “没有可是。”玲珑让她躺下,“难道你真想在这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关上一个月不洗澡不洗头坐月子?” 卫琼傻眼。 旁边的嬷嬷早就不敢说话了!要说谁家女人不是这样过来的呢,偏偏到了侯夫人这儿,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都不顶用了!哎哟!她还让人给王妃洗头!你说坐月子的女人哪能洗头呢! 玲珑给卫琼准备的这个房间是正院采光最好的,每天注意通风,随时保持清爽,她不在时候卫琼听嬷嬷抱怨说娘的做法不对,当时脸就冷了,那是她亲娘!不管她娘做什么都是对的,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婆子来说三道四? 当下就让人把那嬷嬷换了,娘让她做的事,到底对身体好不好,她自己心里最清楚。 她恢复的速度让那些经验丰富的婆子们都惊讶! 有娘陪伴,心情愉悦,产后膳食也是娘亲自制定的,身体每天都清清爽爽,恶露排净,还会下床走一走,听爹讲课,跟妹妹一起逗弄孩子……卫琼只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幸福过! 夜晚被儿子折磨的精神衰弱的豫亲王,白天啥事儿不干就顾着补觉了,奈何他有个凶残暴力的岳母,逼着他每天都要去看一遍王妃。这每天一看,豫亲王那颗初见王妃的心又开始怦怦跳,怎么王妃越来越好看了呢?越来越有母性光辉,越来越有女人味! 后来不用玲珑逼,他自个儿就屁颠颠去卫琼面前报道了。 谁知这回书院没有放假,而是派人通知说,因为要进行考核,假期延至半个月后。 玲珑为此叹了口气。 她现在每天过得不知多快活,小女儿聪明又勤奋,学什么都快,她就理直气壮地把府里的账本都丢了过去,打算培养下小姑娘独立自主的能力,然后她就钻研些稀奇古怪的吃食让厨子去做,再去吓唬吓唬豫亲王,教训教训卫洺,这俩都是好调|教的,前者靠揍后者靠睡,见了她跟见了天敌一般无比乖巧。 大女儿因为饮过荒海之水的缘故恢复的极快,肌肤比未嫁人前还要细腻有光泽,美得惊人,小女儿也逐渐上了轨道,玲珑教她心算,她现在算账连算盘都不要,卫洺也在教女儿的过程中得到了成就感与幸福感,等到书院放假,长庆候府已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 长子卫昭与幼子卫晖一下马车就被迎着朝正院走,他们也习惯了,归家第一件事是要给老夫人请安,结果不对劲儿啊! 卫昭好奇道:“祖母怎地在这里种了花?” 可能是上了年纪的缘故,老夫人不喜欢五颜六色,喜欢那些寡淡深沉的颜色,黑白灰蓝什么的,她住的院子也是这样,总是黑漆漆的,像是一张巨口,危险又深沉。但现在正院外却盛开着一大片一大片的鲜花,错落有致颜色各异,生机十足。 引着他们的小厮笑道:“这是侯夫人要小的们种的,里头还新开了个荷花池子呢!侯夫人说,等养好了,就在院中烤鱼!” 侯、侯夫人?! 因这两个便宜儿子太不着调,玲珑压根儿没管在书院混日子的他们,什么消息也没递,这俩还不知道家里已经换人当家做主了! 再往前走,假山流水小亭苍松,竹林茂密花圃鲜艳,真是一片好景色,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这、这还是他家正院吗?完全不敢认了啊! 小厮又笑着说:“夫人说啊,以后咱长庆候府没有什么大爷大夫人,只有夫人跟侯爷!还让小的们都改口,叫大小姐小小姐,大少爷小少爷呢!” 这是完全把二房三房给排除在外了,夫人雷厉风行杀伐决断,实在是厉害,但她对下人十分慷慨,只要好好干活管好嘴,就能得赏,因此心思正的下人都非常推崇夫人,觉得夫人来当家可真是太好了! 一路把兄弟们看花了眼,晕晕乎乎地进了屋。 这一进,连亲娘都认不出了! 第四十三片龙鳞(四) 第四十三片龙鳞(四) 今日玲珑穿了一件嫩绿色的裙子, 外套轻纱,裙裾绣着简洁而精致的花样, 走动间仿佛踏月而来, 宛如豆蔻梢头带着生机活力, 头发松松挽起,插了几支蝴蝶簪子,又戴了琉璃耳坠, 衬着白里透红的肌肤与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快活气, 说她是二十出头也有人信。 卫昭卫晖兄弟俩就完全不敢认了! 他们记忆里的娘是个病秧子, 镇日咳嗽,到了后来更是卧床不起, 连下来走两步路都难, 人自然也是形销骨立, 因躺在床上养病, 便也不打扮, 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难闻的药味, 常年不开窗避免吹风受冷, 还会有一种腐朽的死亡的味道。 一家人早已做好准备, 娘怕是活不长了。 玲珑瞧俩便宜儿子一脸呆相,问:“看到娘都不问候一声,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卫昭卫晖傻乎乎地看他,还是卫昭试探地叫了一声:“……娘?” 他其实不是认出来的, 而是因为两个妹妹都生得跟娘很相似,瞧着这张脸, 虽然年轻了许多,但绝不是二八年华的少女模样,因此才大胆叫了一声娘。你说万一不是娘,是娘的娘家姐妹来做,这要是认错了可咋办啊! 边上正玩魔方的卫琲看着两个哥哥,嘴角一抽:“大哥,你读书读傻啦,娘都不认识了?” 小丫头也好意思说别人,她刚看见玲珑的时候不也愣了。 今儿个穿的是母女装,玲珑自打把侯府简单暴力地夺了回来之后就给自己跟俩闺女做了一大堆新衣服打了一大堆新首饰,没有说二房三房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大房却吃糠咽菜穿粗布麻衣的,这侯府本来就是大房的,银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卫琲佩服娘亲的点就在这里,娘虽然不管府里的账,但侯府的每一个铺子每一家酒楼她都管得蒸蒸日上,甚至二夫人经营不当入不敷出的那几家胭脂铺,也让娘给起死回生,现在每天都朝家里赚那白花花的银子,他们家现在老有钱了! 身体好起来的娘对生活质量要求特别高,把原本灰漆漆的正院重新修葺了一遍,换成了明亮的颜色,里头的家具物品也都换了个遍,用娘的话来说,那些人用过的东西她嫌恶心,反正有钱,当然都要换新的。 还有那个刚开辟出来的荷花池,边上栽了一片竹子,配着假山石桥回环走廊,别提多雅致,爹得了空都不出门了,就在竹林摆一壶清茶,笔墨纸砚摊开,以诗会友,比在外头可好多了。 卫琲今年才十二岁,长得慢,个儿娇小得很,也跟玲珑一样身上穿的嫩绿色的裙子,玲珑简直是把她当成洋娃娃在玩儿,梳起两个包包头扎着蝴蝶流苏,流苏坠到肩头,小巧的耳朵上则戴着粉红色太阳花样式的耳钉,刘海儿剪的齐齐的,可爱的过分。 过去卫琲可没有这样好的衣裳跟首饰,娘也不会给她梳头,第一回叫玲珑打扮完,小丫头晚上睡觉都没舍得拆开发包,叫身边婢女好一顿劝,最后还是请了玲珑过去,才使得她相信以后都有娘给她梳头发。 她本跟长姐卫琼一样,是个冷硬倔强的刺猬性子,玲珑来了之后,有人保护她、疼爱她、照顾她,她便慢慢变了,变成个小甜饼,爱笑又爱闹的。 卫昭先是看了幼妹一眼,见她一改常态,对自己笑意盈盈,心中不由紧张警觉。他家俩妹妹,每回见着他都跟先生一样爱说教,要他好好读书好好做学问——可他根本就不爱读书,考了两回都名落孙山,那不就是没这方面的命嘛!导致卫昭能不见妹妹们就不见妹妹们,生怕再被抓住一顿说。 卫晖也是一样的,兄弟俩在这一方面达成了隐秘共识,妹妹们太唠叨太烦人了,能躲就躲。 眼下心底惊讶,却还是拱手朝玲珑行礼:“娘,我们回来了。” 玲珑微微一笑:“回来了呀。” 兄弟俩倒是不怕娘,因为娘向来病弱,跟他们说话向来细声细气的,说不了几句就开始又喘又咳嗽,一开始他们也担忧也心疼,但后来也就习惯了。 “是啊娘,您身子好些了么?”卫昭上前想扶玲珑的手,“儿子在外头一直惦记着您……” “我听说,书院这回放假延迟了半个月,是因为什么……什么考核,是吧?” 说到这个兄弟俩就有一肚子苦水要倾诉!卫晖怒道:“娘您是不知道!好端端的不知道夫子们怎么想的,说是以后要每一月一考核!从前都是一年一考,如今变成一月一考,这谁顶得住啊!我——” “那你们跟娘说说,考得怎么样啊?” 不知为何,娘笑得格外温柔慈爱,兄弟俩却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总觉得要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了……卫昭不怕死道:“娘,我手头有点紧,这个月买颜料买的有些多,那青州的画纸又涨价了!娘……” “娘我也想要银子!我跟同窗约好了过几日要去骑马!我还没有马呢!娘……” 琲儿小可爱默默地把魔方藏到随身的小包包里,戳了戳身边的婢女让她快去叫姐姐跟爹爹来看戏。 哥哥们要挨打了。 说实在的,卫琲早就想打他们了!只可惜打不过!两个不成器一心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只知道拖后腿闯祸让姐姐善后擦屁股的混球!这要不是她亲哥,她早就跟他们断绝关系了!姐姐嫁入王府才多久,他们居然都敢去王府找姐姐要银子!还学人吃什么寒食散,说是文人用的东西! 呸!书都读不好功名都考不到,还文人呢! 结果在侯府陪老婆儿子的豫亲王第一个跑到,怀里还揣着胖儿子,他格外兴奋,一屁股坐在卫琲旁边的椅子上。卫琲问他姐姐呢,豫亲王眼睛直勾勾盯着微笑的岳母大人跟俩倒霉舅子,嘴上得空答道:“王妃走得太慢了,本王怕错过,就先来了,她马上就到。” 卫琼卫洺也很快到了,玲珑让人把卫昭卫晖兄弟俩身边的书童叫来,问了成绩。 很好,在各自的班里都是倒数,非常好。 她眯起眼睛,笑得灿若春花。 卫洺看得眼冒红心,豫亲王浑身起鸡皮疙瘩,上回他岳母揍他的时候也笑得这样灿烂来着,现在他已经被荼毒的不能再用纯洁的目光去欣赏美人了——美人要是都这样残暴可如何是好!惟独温柔体贴的王妃能让他感受到这人间残存的一丝温暖。 根本就不想理他于是分外温柔体贴的贤惠王妃看都没看他一眼,从他手里把小世子接过来,小家伙到了母亲怀里分外兴奋,小脚丫子挺有劲儿踢来踢去。 回娘家的这半个多月,是卫琼这辈子最无忧无虑最快乐的日子。她不用像未嫁时那样殚精竭虑,也不用像在王府那样事事小心,她只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就行,不会有人背地里害她,不会有人视她如眼中钉算计她,她有娘,娘会保护她。 那个小小的被堂妹们欺负的小女孩,不用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鼻子,再悄悄换掉脏衣服擦干净脸才敢去见爹娘了。 说实在的,卫琼与妹妹一样,也很想打卫昭卫晖一顿。 不读书只闯祸,张嘴闭嘴就是要银子,不成器又拖后腿,从来不懂得体谅家人,只知道为家人带来麻烦——这样的亲人,让她又爱又恨。 见娘听说自己考了倒数还是笑盈盈的,兄弟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凑上去,正要张嘴说话…… 卫晖就愣了一秒钟,便看见大哥像个破布袋一样飞了出去。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脸上也挨了一拳,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同样自由翱翔——砰砰两声,兄弟俩都撞在了门上,原来机灵的秋环早教人把门关上防止大少爷小少爷逃跑,今天这顿揍他们是挨定了! 豫亲王恨不得鼓掌叫好! 没等兄弟俩爬起来,就又被拎起,这回挨的不是拳头而是脚,他们都不知道看起来纤细如柳的娘是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揍在身上真的是疼得要死要活! 这辈子也没挨过这样的揍,什么画画什么骑马什么银子都不重要了,兄弟俩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豫亲王拍着手:“好啊妙啊……啊!!” 他本来在椅子上坐得好好的,突然就被揍了,摔了个大马趴,爬起来之后很委屈,他就是看看又没做什么,干嘛连他也揍?再看看王妃跟小姨子,为啥她俩那么安全?再扭头一瞧见变成熊猫眼的老岳父,他心理又平衡了。 不过这回不敢摇旗呐喊了,而是跑到王妃身边,席地而坐,抱住老婆大腿:“王妃保护本王。” 卫琼手痒痒脚痒痒,特别想踹他一脚。 但是看看大厅里被揍得鬼哭狼嚎的哥哥跟弟弟,她又忍住了,她娘说,如果她不想跟豫亲王过了,那就狠揍一顿扔了再找个更好的,可如果她想过,就别对豫亲王动手。卫琼没想着嫁别人,她孩子都生了,豫亲王的一切以后都必须是她儿子的,但她也没想过要跟豫亲王过什么夫妻恩爱的日子,她娘不让她动手,肯定有娘的理由。 其实玲珑就是想卫琼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豫亲王皮糙肉厚,她就算动手了又能怎样?跟给人挠痒痒似的,会手疼。 作为一个疼女儿的好娘,她觉得还是自己来揍比较好。 豫亲王迄今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在乖顺了好一段日子后突然就挨了打——玲珑心想闺女想揍女婿,她就帮一把。 开始豫亲王还觉得自己被波及很委屈,后来他抱着王妃的大腿瑟缩不已,苍天啊,岳母大人这也太狠了啊!那是她的亲儿子啊!怎么下得去这样的狠手!还以为自己挨揍的时候已经很惨了,没想到还有更惨的! 玲珑把俩倒霉儿子摞一起,一只脚踩上去,问:“知道为什么揍你们吗?” 卫昭卫晖肿着青紫交加的猪头脸倒在地上老老实实点头:“没考好。” 玲珑啪的又是一人一脚:“再想!” “……不用功!” “……乱花钱!” “不听话!” “没考上功名!” “说来说去,你们就觉得自己错在不好好读书没考好?”玲珑温柔一笑,“看样子还是打轻了。” 又是一顿胖揍,揍到兄弟俩哭爹喊娘恨不得立刻死了也好过这么一顿毒打她也不停手,直揍到原本看得很开心的卫琼卫琲都于心不忍开始求情了,玲珑才停下来。她冷冷地看着地上已经不成人形的两个东西,道:“打你们,是因为你们没有保护好琼儿跟琲儿。” 不仅是卫昭卫晖,就连卫琼卫琲都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玲珑回到座位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兄弟俩:“半个月前,琼儿生产,豫亲王侍妾孙氏暗中收买产婆,在参汤里下毒,她若是喝了,便是一尸两命。” “一个月前,三房嫡女卫珏与琲儿起了口舌,从外头寻来一脏汉藏入她闺房,若不是琲儿自己机灵,眼下她已闺誉尽毁。” “十年前,我偶感风寒,此后不见起色逐渐卧床,乃是二房在我的药里掺了慢性毒,若非我自己发现,怕是死了也没人给我伸冤。” “老夫人克扣大房,二房三房月月有新衣,琼儿琲儿一年难有一身,还都是被选过剩下的次等布料。” “三房的卫晗为了个妓子与豫亲王争风吃醋,惹了麻烦便拿琼儿去抵,一大家子逼琼儿嫁给个浪荡的纨绔。” “你们卫家男人,忒不是个东西。” “吸着女人的血,让她们给你们擦屁股,躲在她们背后过自己的小日子,是不是觉得很得意?很快活?” 玲珑冷笑:“打你们都是轻的,似你们这等废物,我真恨不得当年便将你们掐死!” 卫昭卫晖对这些浑然不知,就连卫洺也不知道,他们面面相觑,一时忘了身上的疼:“……妹妹不是赐婚才嫁的豫亲王么?” 玲珑瞥了豫亲王一眼,狗东西被她吓得抱着卫琼大腿不撒手,“算是这狗贼做的唯一一件人事,还知道明媒正娶,否则你以为他现在还能站在这儿喘气?” 豫亲王:!!! 她心平气和道:“你们既然不爱读书,那么从今日起,就不要去书院了,也省下两笔昂贵束脩,可给琼儿琲儿再添件新首饰。” 卫昭卫晖顿时愣了,不读书,他们要做什么呢? “你不是喜欢画画?”玲珑问卫昭说,“那你就去画,画到不想画了为止。卫晖喜欢玩,那就去玩,玩到你不想玩为止。” 她早就为这二位量身定做了一套大餐,希望他们喜欢。 就这样,卫昭卫晖兄弟俩,到了家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滴,就被各自分开。 卫昭被关入一个布置的十分雅致精美的房间,里头摆满了珍贵的颜料与纸笔,都是卫昭喜欢的,他虽然疼成了个猪头,却在见了之后也忍不住喜出望外。 下人为他处理了伤口,让他休息,一日三餐养着,惟独一点,他只要醒着,就必须画画。 而卫晖则被带到了一个庄子上,庄子里全都是玩具,什么梅花桩啊风筝啊蹴鞠啊……但凡是卫晖喜欢的这里都有,每天会有人将饭菜从门口塞进来,他只要玩就好了。 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 一开始卫昭还画得如痴如醉,奈何他在绘画上天赋实在一般,画出来的东西只是糟蹋这些颜料画纸罢了。画着画着他就不想画了,总想做点别的事,可娘派来的人却看管着他,不许他看书写字,只许他画画,且强硬地逼他画! 一开始卫晖也玩得如痴如醉,可渐渐地他就感觉到了无聊,因为除了他以外,这偌大的庄子一个人也没有,就连送饭的也不露面,这里他可以任意玩,什么东西都有,可他玩着玩着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了。 一天过去,是意犹未尽; 三天过去,是感觉不错; 七天过去,略有疲惫; 十天过去;开始厌倦; 半个月了,他们有点受不了; 一个月了,兄弟俩开始生气,恨娘这样狠心; 两个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逃也逃不走跑也跑不掉,两人终于开始认错; 可玲珑没有理会。 三个月,兄弟俩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一个看到画纸就想吐,一个躺在地上看着天也不想再玩乐了。 半年过后,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意志,等到玲珑派人把他们带出去的时候,兄弟俩还不敢相信,呆愣愣的,到了玲珑面前,看到亲娘,这才哇的一声嚎啕大哭,扑过去抱着玲珑就是认错,语无伦次的,卫晖半年没跟人说话,嘴巴都瓢了,稀里糊涂不知所云,眼泪鼻涕混成一团。 玲珑摸了摸他们的头,柔声道:“知道错了吗?” 兄弟俩狂点头。 “愿意好好读书了吗?” 再狂点头。 原以为娘亲要让他们去读书了,谁知玲珑却笑起来:“没那个必要了。” 人类父母教导孩子,许多教导不成,便是因为爱,因为爱,所以心软,孩子也知道这一点,便越发不听管教,因为他们知道,父母爱他们,会无条件地包容与忍让,就好比卫洺,他已经流着泪求过玲珑许多次,也偷偷去看过两个孩子,每看一回便哭一回。 玲珑却从不去看,也不在意,她只是得到了大夫人的记忆,愿意为大夫人完成心愿,兄弟俩听话最好,不听话也无所谓,是死是活都无妨,毕竟跟那姐妹俩比起来,这俩实在是太不讨龙女喜欢了。 即便嘴上知道错了,玲珑也是不相信他们的,反正他们不喜欢读书,那便做点别的营生。 得知娘把两个哥哥都派出去打点生意,卫琲惊呆了:“娘……真的不让哥哥们读书啦?” 她今日穿得是粉红色的花苞裙,这裙子是她娘亲自画出的样式,让家里铺子的巧手绣娘做的,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款,她是第一个穿的呢!上回出门,好多小姐都争着问她裙子哪里来的,卫琲得意极了,天下只她一人有,旁人没有! “就他们那德性,读不读书也无所谓了。” 卫琲有点难过,“可是我觉得,哥哥们是真的知道错了……” “那又如何?” 卫琲一愣,“娘?” “知不知错是他们的事,改不改也是他们的事,既然知错了,就得拿出知错的态度来。” 卫琲认真地听着。 “你跟你姐姐一样,心肠太软。”玲珑摸她今日缠绕了小花朵的辫子,“心肠软是好事,却也格外容易受到伤害,他们既然是哥哥,就要承担起哥哥的责任。你才十二岁,便已将侯府管理的井井有条,你姐姐从来没被我教导过,做了王妃那也是人人称赞。怎么女儿家都能做到,他们做不到?” “叫他们出去做生意,一是长长见识,别再生活在象牙塔里,二也是叫他们明白生活不易,有心灵相通的家人,该珍惜,该保护。” 卫琲握起拳头:“我知道了,这都是娘的一番良苦用心!哥哥们真的懂事许多!都记得我喜欢小兔子,还给我寄回一套陶瓷的小兔子呢!听说是小哥哥亲自烧的,彩是大哥哥上的!” 同样收到礼物的玲珑不置可否:“可见你大哥哥是真的没有绘画上的才能,这兔子涂得也不甚好看。” 但对于从未收到哥哥们礼物的卫琲来说已经足够,她从小就没有得到太多的爱与关怀,于是只要给她一点点,她就很珍惜很满足了。 玲珑让她自己玩儿去,小姑娘却缠在她身边不舍得离开:“姐姐走了,我好舍不得呀!娘,什么时候再让姐姐回来住嘛!” “唔……你姐夫可能不这样想。” 在侯府住了半年有余的豫亲王,如今已是合格的跟班一名,暴力的岳母让他对美人都开始过敏了,而美貌的王妃也不喜欢他靠近,这会儿对王妃正热乎着呢,处于追妻火葬场的阶段。 卫琼有了儿子,哪里还管什么男人,她是王妃,有嫡子,要啥有啥,豫亲王还不如一根黄瓜呢! 娘说了,女人有欲望无需羞愧,这本是理所当然之事。而除了男人,多得是法子令自己快乐。 虽然当时卫琼脸烫的能煎蛋,但习惯了之后……豫亲王就更不重要了。 偏偏这位是个贱皮子,你不喜欢他,他偏要在你面前蹦跶。 叫卫琼说,就该让娘按规律一个月揍一次,才能让王爷老实。 第四十三片龙鳞(五) 第四十三片龙鳞(五) 备受教育的卫家男人里, 惟独卫洺,除了偶尔在夫人揍儿子揍女婿的时候被“不小心”波及到以外, 其他时候都是安全无虞的。因为玲珑想着, 这家伙还得教闺女们读书写字, 她揍人可不讲究什么轻重,也没有留不留情的,万一打坏了还得在床上养, 还是等差不多了再动手。 跟俩儿子比起来卫洺那简直就是典型的乖宝宝, 叫他往东不往西, 叫他撵狗不追鸡。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使得他成了远近驰名的“大孝子”, 老夫人是长辈, 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要尊重孝顺老夫人, 又要以兄长的身份礼让两个异母弟弟——方方面面都做得无微不至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却唯独委屈了自己的妻女。 连带着生出的两个儿子也一个跟着一个不着调, 学问学不好, 人也做不好, 十项无能没有定点优势,玲珑看着着实糟心。 卫琼在娘家住了半年多,走得时候依依不舍,根本不想回豫亲王府去。奈何理智告诉她不能再继续在娘家住了, 外头已经起了风言风语,她不想让娘家的名声也跟着毁了。 卫琼一走, 府里就只剩下卫琲一个人,哥哥们都被娘赶出去打点生意,姐姐又带着胖乎乎的小外甥回了王府,只把小少女给愁的,每天除了学习时间外都缠着玲珑不放。 这天晚上,卫洺试探着问玲珑可否要找个女夫子来,玲珑奇道:“找女夫子做什么,难道你还教不了?” “是这样的。”卫洺吞吞吐吐,“我,我是想着,琲儿年后就要十三了,很快便要及笄,是不是该寻个女夫子教她读女诫……” 话没说完就没敢再说,因为他夫人笑了。 这个笑容卫洺卫侯爷可熟悉得很,上回夫人这样笑,女婿豫亲王被揍出了三里地,哭嚎着知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但卫洺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呀!他又鼓起勇气道:“还有昭儿跟晖儿,虽说是出去历练,但不读书到底是不行,我寻思着……” 玲珑保持微笑:“你寻思着什么?” 卫洺不敢再往下说了,他怕夫人怕得很。 玲珑看着眼前这个都三十五岁了还有一双单纯眼睛的男人,觉得他幼稚又愚蠢,十分可笑。“卫洺,你以为我没揍你是因为什么?你儿子不读书,是我不让读的?你倒是让他们读了好几年,读出什么成果来了?” 她嘲讽道:“回回考核都垫底,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那是样样不行,还不及初学半年的琲儿,在学院里更是招猫逗狗恶作剧,银子像流水一样朝外花,闯了不知多少祸!琼儿刚嫁入皇室他们便去要钱要保护要擦屁股,怎么你卫家的男人都是金子做的,得女人捧在手心疼?” “你就不必说了吧,没有实权我不怪你,我被人下了十年毒,你小女儿叫人算计,大女儿叫人卖给豫亲王做妻子,你真当这是好事?你的心可曾疼过半回?别跟说那些没用的,什么夜晚辗转难眠心内有愧,不过是你原谅自己的理由罢了。一个男人,保护不了妻子女儿,教育不了儿子,你还算什么男人?算什么一家之主?” 她越说越气,冷冷地掀开被子下床:“我也不想跟你睡了,这样的你实在让我倒胃口,这半年来,你躲在我背后人事不问,过得是逍遥又快活,既然如此,想必你一个人也会很快活。” 她起身便要走,卫洺都不明白为何话题一下就变成了这样,他下意识拉住玲珑的手:“夫人——” 玲珑低头看他,又是那双羊羔一样的眼睛,充满了无措与茫然,她慢慢把他的手扒下来:“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对我而言,连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她并不喜欢他,只是见他容貌俊秀身姿挺拔,才愿意与他做个露水夫妻各取所需,而现在她更不喜欢他了,便连露水夫妻都不乐意做了。 那么卫洺对她来说就是毫无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东西,丢弃了也不会犹豫跟可惜。 卫洺傻傻地看着妻子扬长而去的背影,一种被抛弃、被孤立的恐怖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他想起对自己十分冷淡尊敬的两个女儿,她们对着夫人的时候撒娇讨好,对他却从来不会;他又想起两个只会要银子出去玩耍的儿子,他也没有银子,他还得问夫人要,一家三个男人,全靠吸着女人的血生活,他还自觉是个大孝子,问心无愧。 他觉得对不起女儿,也就当时心虚愧疚,睡了一觉醒来,他继续愧疚,却也不曾为女儿做过什么,甚至连女儿生产时险些一尸两命都不知道。 夫人被下了毒他不知道,小女儿被算计他不知道,他一股脑儿地把老夫人跟二房三房当成亲人,人家背地里笑话他是个蠢货他也不知道! 卫洺抱住头,不受控制地呜咽起来,他眼前走马灯般闪过一幕又一幕从未见过的景象…… 琼儿难产,没能生下小世子便咽了气,小世子出生时已是面色青紫没了呼吸,夫人得知后,在床上挣扎着要往下爬,却无能为力,大恸之下吐血而亡,小女儿哭着求老夫人派人去找他,老夫人却捻着佛珠面不改色说什么……皇家的事他们侯府不能掺和,便把妻子的尸体丢在偏院不闻不问,直到他回来。 又说王妃难产是不祥之兆,连带着夫人过世都是不吉,要求丧事从简。 他浑浑噩噩的,直到小女儿也出了事,叫卑贱的山贼掳走玷污,小女儿性情刚烈,一头碰死在外,连侯府的门都没进。老夫人跟二房三房,都说她失贞不洁,又是未嫁女,连祖坟都不叫她进。而这个时候,卫昭卫晖还在与人饮酒寻欢! 卫洺像是真的经历过了一样,他一个人跪在床上又是哭又是笑怪异至极,他见到自己最终有了血性,一介书生文弱不堪,懦弱愚孝了大半辈子,终于因为妻女之死发疯了。 他在侯府的水井里下了药,趁着所有人都睡着的时候,一把火把长庆候府烧了个干干净净。 他也跟着一起死吧,还有卫昭与卫晖。 次日清晨,端水进来伺候的下人叫侯爷给吓得一跟头摔在地上,温水洒的干干净净,忙不迭跪在地上磕头求饶,可等了许久侯爷都没说话,他这才大着胆子抬起头,发现侯爷好像、好像痴了一样,竟是眼神呆滞毫无光彩! 这下也顾不得求饶了,赶紧跑出去找夫人! 玲珑没想到让卫洺重新经历一遍对他刺激这么大,她好奇地围着卫洺转了两圈,虽然不喜欢这人,却也说不上讨厌,老实人老实了一辈子,到底还是被逼得发了疯,他以为退让礼遇就能家和万事兴,却没想到他的每一处退让每一处礼遇,都是对他妻女的催命符。可以说,老夫人与二房三房是绝对的坏人,卫洺却也算是帮凶。 身为父亲,他没有教育好儿子,没能保护好女儿;身为丈夫,他又不能给妻子遮风挡雨;好在最后他有些血性,只可惜物是人非。 卫琲很担忧地在边上转:“娘,爹怎么了?他不会有事吧?” 玲珑问:“你很担心你爹?” 卫琲用力点头:“嗯!” “为何担心他?” 卫琲一愣。 玲珑又问:“这样的人,担心他做什么呢?” “……可是,娘……”卫琲犹犹豫豫,咬着小嘴儿,“爹他……很好很好的啊!” 玲珑闻言,看过来,像是在问哪里好。卫琲便低着头说:“爹什么都懂,看过好多书,手也巧,我小的时候他还给我跟姐姐扎过风筝呢!家里中馈叫二婶攥在手里,爹没什么钱,可每回回府,都会给我跟姐姐带一些府里没有的小玩意儿;爹从来不像二叔三叔那样对女儿凶巴巴的,爹总是很温柔,不管我跟堂姐妹们怎样不和,二婶三婶找上门来要罚我,爹虽然会给她们赔礼道歉,却从不叫我受委屈;还有哥哥们!哥哥们虽然读书不好,却也很疼我,会带我出去玩,会送我礼物,会听到堂姐妹们欺负我去找她们算账——” 她说着说着,又看着神色痴傻的爹爹,眼泪掉了下来:“虽然他们有很多不好,虽然我也想过,要是爹爹跟哥哥再厉害些好了,可是……” “可是我们是一家人啊!” 被养得白嫩嫩的小脸蛋儿上满是泪花,稚嫩的声音清晰又坚定。 是的,就算有龃龉,有不和,有过彼此伤害与怨恨,但家人就是这样子的,爱恨交织,不能释怀。 玲珑无法理解小姑娘的想法,或者说她无法理解人类的想法,就好比卫洺,她不明白他为何窝囊了一辈子,到了最终却能连自己跟儿子的命都不要。可他既然能如此刚烈,又为何数十年隐忍退让,也许这就是人类的魅力? 她摸了摸扑进自己怀里哭泣的小姑娘的头,卫琲先前吃穿用度都算不得好,头发有些发黄,如今也算是养出来了,乌黑油亮,摸在手里顺滑的宛如绸缎。 “别哭了。” “娘……” 玲珑叹了口气:“娘有没有跟你说过,哭起来一定要美,人活着就得有追求,你看你现在,鼻涕眼泪糊成一团,真的是太丑了,我都不想要你了。” 正伤心欲绝的小姑娘,顿时更加伤心了! 不过虽然伤心,她还是掏出帕子仔仔细细擦了脸,眼圈儿红通通的跟个小兔子一样黏在玲珑身边,“娘好厉害,一定能让爹爹也变厉害的!” 玲珑奇道:“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盲目娘吹的卫琲拼命点头:“嗯嗯!” 玲珑嗤笑,“不必担心,你爹只是做了个噩梦,等他醒了,一切就都好了。” 卫洺并非无药可救,他只是没被逼到绝境,他的家人都在身边的时候,岁月静好,虽有碰撞,但他觉得礼让一些也无妨,直到他发现自己的礼让助长了对方的野心与贪婪,付出的情感毫无意义,他也就不是那么傻了。 “那爹为什么会做噩梦啊?” 玲珑一本正经回答道:“因为他提议要你读女诫,我寻思着光你读还不够,你爹也得读本男诫才行。” “啊?”卫琲茫然,“世上有男诫这本书吗?” “有啊,我说有就有。” 说话间卫洺醒了,痴傻的目光总算是有了些许光辉,他先是看看玲珑,又看看卫琲,心中百般痛苦悔恨交织,使得他面色无比古怪诡异,吓得卫琲抱住玲珑的腰,躲在娘亲身后露出一颗小脑袋。 卫洺忍住想要把女儿搂进怀里的冲动,眼前的小女儿娇俏明丽,满眼天真可爱,他心中却想起那个遍体鳞伤咬着牙碰死的小女儿,失贞不洁,连祖坟都不能进,活生生被逼成了孤魂野鬼! 他的手剧烈颤抖,抖的玲珑都以为他得帕金森了,她拍拍小女儿的脑袋:“行了,自己去玩儿吧,娘有话跟你爹说。” 卫琲看了爹一眼,又看娘一眼,忍不住说:“娘,爹看起来状态不太好,您……下手轻点儿啊,打是可以打的,但别打坏了。” 她虽然很爱爹,但更爱娘,且哥哥们跟姐夫都挨了打,惟独爹爹没有,她觉得不太行。 等卫琲出去,玲珑在卫洺身边坐下来,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一个猛子扎进她怀抱,紧紧地抱住她:“夫人、夫人!” 他们二人是老侯爷还在世时定下的婚约,彼此之间虽然全无男女之情,却也相依为命多年,两人都是典型的孝顺人儿,凑在一起相敬如宾,孕育了四个儿女却都不甚了解,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 眼下卫洺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梦里,是庄周梦蝶,还是蝶化庄周?他只觉脑子一片混乱,惟独眼前这个人是清晰的、;冷淡的、真实的。他紧紧抱着,好像就能把可怕的画面驱除的干干净净。 玲珑叫他抱得腰疼,他以为他是娇小纤细的闺女?卫洺瞧着斯文俊秀,人也有一米八几,玲珑简直想要揍他了。 想揍就揍! 一拳捣在卫洺背后,他吃痛,不由松开手。玲珑把他推开,双手环胸俯瞰他:“怎么样,清醒点没有?” 他顿时又哭又笑:“夫人再、再打我!再打!用力打!” 像是这样奇怪又合心意的要求,玲珑很少听到咧,那当然是要满足他! 因为担心一直没走守在外头的卫琲小姑娘,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噼里啪啦砰砰砰的响声,她琢磨了会儿没说话。 等到动静彻底停了,她才小心翼翼地戳开窗户纸朝里偷窥,还竖起手指嘘边上欲言又止的婢女姐姐们,示意她们不要出声干扰——万一被娘发现就不好了。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爹……那个鼻青脸肿脑袋大了一圈的人是爹吧?居然还胆大包天抱着娘的腰哭鼻子呢,哭的那叫一个惨烈哦,好像压根没感觉到疼。 小姑娘一边咋舌一边悄悄吩咐婢女姐姐们准备药膏清水,待会儿娘肯定是要给爹上药的,她还是赶紧回自己的院子玩儿吧! 要是一家人和和美美,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呢! 打这天之后,作为跟爹娘最近的小宝贝,卫琲发现爹爹挨了揍之后彻底变了。 从前爹爹是只顾风花雪月不管事儿的,可如今她在算账的时候爹爹居然都主动要帮忙!甚至把她的活儿全拿走了!不仅如此,爹爹也再不叫自己学什么三从四德了,反而教自己读兵书!读野史!读一些从前根本不会让她看的书! 卫琲把爹爹的变化写在信里派人递给了姐姐,卫琼读了信也非常惊讶,连忙抱着胖世子回娘家,还处于追妻火葬场的豫亲王也屁颠颠跟着来,夫妻俩一见卫洺,都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 以前的卫洺浑身斯文劲儿,一看就是跟铜臭不沾边的,如今的卫洺却拿着个小金算盘打的飞起,不仅如此,整个人气质也有了变化,用豫亲王的话说,就是文人变成了硬汉! 他那暴力又不讲理的岳母每天闲闲没事做就折腾吃的玩的,豫亲王明显看出了王妃眼里的羡慕与意动,果然!他还没开口,王妃就要在侯府小住! 豫亲王当时就给跪了,他折腾到现在连老婆的手都没摸过几下呢,二人世界都没得机会,那他得什么时候才能抱得美人归啊! 然而岳母大人看他一眼,他就怂成孙子不敢说要回王府的话了,厚脸皮地跟着住下来。 这一住,豫亲王发现老婆更嫌弃自己了。 因为有岳父大人做对比,豫亲王觉得自己像是王妃打垃圾堆里捡来的相公! 说起来岳父大人本来就是温柔软糯的性格呢,不过王妃没有遗传到这一点,凶巴巴冷冰冰的,可他就好这口儿,被教训了多少回还是眼巴巴地缠上去。 再看岳母大人叫伺候的无微不至,甚至王妃跟小姨子都被照顾的体贴入微,豫亲王有了强烈的危机感——他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已经在王妃面前没什么地位了,这要是在溜须拍马伺候人方面也输了,这辈子怕都难亲一口老婆! 而在信里听说爹爹变样的卫琼,等见了真人真事是真的愣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爹爹居然、居然…… 她都想不到形容词了! 妹妹挨在她身边,亲昵地抱着她的胳膊:“姐姐,爹爹跟我们见过的男子都不一样,可是我觉得这样的爹爹最好了!” 卫琼看着正殷勤陪着娘亲在院子里串烧烤的爹,嘴角忍不住抿出一丝弧度:“是啊,这样的爹爹最好了。” “琼儿琲儿,你们要不要也来试一试?不过可得记着离火远一点,你们娘说女孩子家不能沾油烟,会长皱纹的。” 姐妹俩相视一笑,应了一声,都迎上去,剩下抱着胖儿子无处是从的豫亲王在原地默默流泪。对不起,他不会串烧烤,也不会洗韭菜,他还不知道油烟对女孩子的皮肤不好,他只会吃现成的,他真是个废物。 好在他脸皮够厚,在没有人搭理的情况下也能蹭过去,挨着王妃不放,那黏糊劲儿看得还未及笄的卫琲一阵心理反胃,连忙离豫亲王远点儿。 现在她跟娘什么活儿都不用干呢!别人家都是女人掌持家用,她们家却是爹爹!且爹爹细心谨慎又温柔,做得比她之前还好呢!她每天读读书弹弹琴,跟娘一起折腾发型首饰衣裳,再一起研究古籍里关于吃食的做法,从没想过日子还能这样快活! 娘说天冷了最适合吃古董羹,卫琲超级期待的! 一家人吃着烧烤,一边吃一边聊天,玲珑顺势提了一嘴,说是年关将近,一家人得在一起好好过个年,让卫昭跟卫晖腊八回来,正好全家人一起喝腊八粥。 她顺势瞥了豫亲王一眼:“王爷没意见吧?” 豫亲王屁股一毛:“没有没有当然没有!娘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起来小婿也有点思念二位舅子呢,一走半年有余,也不知道历练的怎样了。” 玲珑做的决定,卫洺一开始还很担心,后来他便不再管了,若是真让两个儿子继续做个废柴净惹祸,还不如让他们老老实实出去到处跑。能成才固然好,不能成才,至少也不能拖琼儿琲儿的后腿。 卫琼忍不住惊喜:“真的吗娘?我也可以带着景哥儿留下来吗?” 玲珑还没答话,卫洺便斩钉截铁道:“侯府永远都是你的家!你想何时来便来,想何时走便走,永远不需这样怀疑。” 卫琼睁大了眼,卫洺却对她颔首,微微一笑,她眼圈儿立时便红了,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能从爹爹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曾经她刚出嫁时想回府看看娘,二婶阴阳怪气地说她是出嫁女,不好总往娘家跑,老夫人也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卫琼嘴上没说,却都记在心里。 她不懂,也不是自己想要嫁人的,怎么就成了泼出去的水了呢?她爹她娘,她的哥哥弟弟妹妹都还在这里,这里怎么就不是她的家了呢? 第四十三片龙鳞(六) 第四十三片龙鳞(六) “王爷背后说你老往娘家跑了?” 一看岳母大人眯眼, 豫亲王原地跳起三尺高,悲愤地仿佛冤死的窦娥:“我不是我没有!我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 卫琼连忙给他解释:“娘, 王爷不曾这样说过, 我要回家来住, 王爷还很是赞成呢!” 豫亲王赶紧蹭到老婆身边,努力用诚恳的眼神试图说服玲珑相信自己:“娘,我真的没有啊!王妃说什么就是什么, 王妃的话就是最高指示, 我现在什么都听王妃的, 我连父皇的话我都不听了!” 卫琼细眉微蹙:“王爷又说这些不着四六的话了,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怎样凶悍呢。” “不凶悍不凶悍。”豫亲王讨好地握住她细滑的小手, 偷偷揩油摸呀摸, “王妃可是世间最好最温柔的姑娘, 本王真是三生有幸能得王妃为妻, 这让本王想到从前本王是如何的混账无赖, 每每想起便心下刺痛, 愧疚无比, 还请王妃给本王弥补的机会, 本王愿意终其一生都做王妃忠实的奴仆!” 饶是玲珑都被豫亲王的厚颜无耻惊呆了,她撇了撇嘴,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卫琲也是一脸的不忍直视, 惟独卫洺若有所思,看到长女被磨的忍不住微笑后, 他甚至开始寻思自己是不是也能对照着来一遍。 自打先前想给小女儿读女诫,夫人跟自己闹翻后,到现在他在夫人面前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不受待见呢! 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吃了烧烤,卫琼与豫亲王在侯府小住了几日便回了王府,等到冬日第一场大雪降临,卫昭与卫晖兄弟俩终于归家。 兄弟俩在外头吃尽了苦头,总算是明白爹娘一番良苦用心,一开始也怨恨过、恼怒过、怀疑过,不懂父母怎么就能如此狠心地将他们丢在外头,甚至还想过要逃跑,活在蜜罐子里的时候不知道好,真正放在了广阔天地,才知道过去的自己有多么愚蠢可笑。 卫琲见到两个哥哥时都要认不出来了!按理说他们走的时候天气还热着,可后来就慢慢凉爽下来了呀!但人怎么能晒成这个样子? 过去白净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人也长高长壮了许多,眼神变得坚毅,跟过去那种软趴趴的纨绔子弟判若两人,若不是五官还是熟悉的那样,卫琲几乎要认不得了! 大哥卫昭一见面便把她抱进怀里,卫琲虽然也长了个儿,却还是娇小的,卫昭不知哪里来的劲儿,将她抱起在空中抛了数下还脸不红气不喘,过去他可是稍微拿点重的东西就喊累的人! 二哥卫晖则稳重了许多,叫卫昭把她放下后,就拿出了给她准备的礼物,卫琲抱着礼物盒子,小脸呆滞,卫晖便拧了下她肥嫩的脸蛋儿:“妹妹还是这样可爱些。” 待见了玲珑与卫洺,兄弟俩不约而同地上前一步跪下:“儿子不孝,让爹娘担心了!” 卫琲在边上,小嘴儿张的圆圆的,她是想过哥哥们回来是什么样子,但没想到也太懂事了些!这、这出去大半年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别说是卫琲,就连他们亲爹卫洺都没想到,把俩孩子赶出去半年多,这一回来,个个都成人了!他手足无措地下去扶:“好孩子,快起来快起来,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一直没听到母亲说话的兄弟俩却仍然跪着,卫洺叫不起他们,便跟着眼巴巴看向玲珑:“夫人……” 玲珑终于大发慈悲道:“起来吧。” 卫昭卫晖这才起身,只是看着爹娘小妹,眼眶泛红。 出去这大半年,真是酸甜苦辣人间百味都尝过了,被人骗过,被人背叛过,遇到过山匪盗贼,栽过不知多少个跟头,有的时候一单生意没做好,赔了本,连碗牛肉面都舍不得吃,只能啃怀里带的几个干馒头,就着凉水往下咽。那些跟他们打交道的货商,个个都是精明能干的老狐狸,两人不知上了多少回当才学乖。 他们遇到过一个小山村里的孩童,拿着树枝在沙地上学写字,得知他们是大地方来的,认字后,还怯生生地捧着家里的山货,求他们教他多认几个字。想着在家中吃饱穿暖,在学院中却不思上进,兄弟二人实在是心中有愧。 到了外头才知道银子是多么难赚,而他们在家中对着娘亲姐妹,张嘴就是十两二十两,有时候还要更多,丝毫不觉有错。 还遇到过个小商贩,赚了点银子,留了本钱便满怀喜悦地去了首饰铺,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根银簪子,说是要带给家中娘子。 他们呢?他们可曾想过为母亲姐妹买过东西? 从来不曾。 越是在外面待得久了,便越是想念家人;而越是想念家人,就越察觉到自己的不好;越是察觉到自己的不好,便越是羞愧,想着不混出个人样是不能回去的。 然而年关将近,家家户户团圆,他们也忍不住想要回家而不敢。这时候,娘亲的口信到了,大掌柜的亲口跟他们说过年可以回家,才刚刚上了轨道的兄弟俩还不敢相信,两人一合计,拿了彼此所有的盈利,给家人买了礼物。只可惜两人走南闯北大半年,一开始是赔的比赚得多,后来虽然有了盈利,但着实不多,挑来拣去也买不起好东西。 是以与父母见过礼之后,二人越发惭愧,将袖子里为母亲准备的礼物藏好,不敢拿出来。 半年多不见,娘亲越发光彩照人,头上的朱钗耳上的珍珠,哪一样不是好东西,对比起他们亲手做的簪子,实在是……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 玲珑道:“袖子里藏了什么,拿来给我看看。” 卫晖顿时浑身一僵,他慢吞吞上前,把掩在袖中的玉簪取了出来。 这玉簪是合他们兄弟二人之力共买的,做工只能说是一般,与母亲头上的完全不能比,起初回家前他还兴冲冲,如今冷静下来,却是不想拿出手了。 玲珑看了看那玉簪,道:“玉质一般,应当不值什么钱吧?” 卫琲:!!! 她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母亲,意思是:娘!您怎么能这样! 卫昭卫晖兄弟俩越发把头低下去不敢抬了。 “想来也是如此。你二人无甚本钱,也无后台,只在大掌柜下面做些跑腿的生意,没有机会也没有人教导,我本就知道你们闯不出什么名堂来。” 这回连卫洺都觉得夫人说得过分了,孩子怎么地都是一片心意啊……“夫人,你看,要不咱们……” 玲珑无视他:“生在侯府,身为男儿,本应保护姐妹顶天立地,你二人一事无成不说,还总是闯祸,书院每年交了那么多银子,也不见你们读出个什么结果,这难道是你们蠢吗?不见得吧?” 兄弟俩被说的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若是地上有个洞,怕是两人早就已经羞愧地跳进去了。 玲珑不再说了,说那些也是没用,“还不过来,把簪子给我戴上,难道要我亲自来?” 兄弟俩一愣,卫琲看两个傻哥哥都着急,上去推了一把:“快去!快去呀!”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忐忑不安地靠近玲珑,卫晖慢慢地把簪子为母亲戴上,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玲珑戴好以后,摸了摸头发道:“这次便算了,下回再送礼物,不送价值连城的,至少也得送些光芒耀眼的,我好那口儿。” 说完,摸了摸两人的头:“这大半年吃苦了吧?希望你们心中莫要记恨母亲。当然,如果记恨了,那还是要挨揍的。” 卫昭卫晖久久不能言语,半晌,不约而同扑进玲珑怀里,一人抱住她一只胳膊哭起来,哭得那叫一个难听! 在外风吹日晒坎坷无比,什么糟心事儿都碰到过,让他们越发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那点子怨恨很快就消散了,剩下的是对家人浓浓的思念,时间久了,甚至连厌烦无比的学院都开始让人喜欢。 两人慢慢成长,变得坚强,但是午夜梦回,最想念的还是家人,最想的还是回家。 回家。 几乎已经成为了执念。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衣锦还乡,像他们,最终掏出所有银子,也不过是为妹妹买些小玩意儿,再给娘亲买一根品色不是那么好的玉簪子,甚至对于还不到一岁的小外甥,他们连礼物都拿不出手。 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 这个道理,他们终于懂了。 看两个哥哥哭得那样可怜,卫琲眼圈儿也红了。她悄悄挽住爹爹的手,在爹爹身上擦眼泪,耳边听到轻微的抽泣,小姑娘含着泪抬头,发现爹爹也在默默哭泣…… 玲珑被这一老三小哭得额头直冒青筋,她缓缓威胁道:“再哭就要挨打了。” 话音刚落,包括卫琲在内的四人立刻抹掉眼泪抬头挺胸站好,玲珑嗤笑,推开两个傻儿子:“半年多不见,仪态倒是好了很多,驼背都好了。” 大房一家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这颜值,卫昭卫晖兄弟俩生得自然也是跟他们亲爹一样俊秀出众,只是素日里招猫逗狗不干好事,才叫人忽略了他们的相貌。历练了大半年,懂事了也长高了成熟了,便很容易让人注意到长相跟气度。 只不过眼前哭成这个样子,再好看的相貌也得打折。 见娘亲松了口,卫琲连忙叫人来为二位哥哥打点,身上穿的衣裳得全换了,他们的院子也都日日打扫呢,洗个澡换个衣裳全家吃个团圆饭该多好啊! 只可惜姐姐不在。 不过这么冷的天,还在下雪,小外甥那么小,是不好出门的。 结果卫琲心里正这么想,就听到下人来报说大小姐跟姑爷回来了! 卫琼也是得了哥哥弟弟回家的消息才赶来的,虽然倒霉王爷说明儿再来也行,但她一颗心都系在家人身上,怎么也没法度过今晚。没想到倒霉王爷还说了句人话,说要是王妃想回去那就回,卫琼可不跟他气,立时让人将小世子包好,上了暖融融的马车,结果不要脸的豫亲王也死缠烂打跟着来了! 豫亲王心里无比期待舅子们挨打的情形,结果万万没想到,大半年不见的舅子们都长得那么高那么壮了!要知道小舅子才十四啊!最可怕的是两个舅子都拿一种让你占便宜了真想揍你一顿的眼神看他! 豫亲王突然觉得自己来错了,也许他不该来,也许他根本不该出现在长庆候府,他们是一家子人,把他给排斥在外面,然后一致对外蠢蠢欲动想揍他这个亲王! 这谁顶得住? 卫琼也着实想不到,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娘就把哥哥弟弟的性子给掰正了,她忍不住眼圈儿泛红,卫昭卫晖连忙围着她哄,可不能再让她落泪了,他们已经够对不住她的了! 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兄弟俩对于豫亲王真可谓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哪儿都看不上。 豫亲王缩起脖子当鹌鹑,努力降低存在感。 卫琼也有礼物,虽然只是很简单的手工手链,但却是哥哥弟弟亲自收集的珠子亲自编的,她很喜欢,立刻就戴在了腕子上。小世子也有礼物,诸如纸鸢九连环一类的民间孩童玩具,只是他还太小了不能玩,卫琼也很高兴地替儿子收下了。 她做梦都想不到会有这样一天。 鉴于是难得的全家团聚,卫琲被允许小小喝一杯果子酒,她兴致昂扬地举高杯子:“我好开心呀!” 见大家都举杯,豫亲王也嘿嘿一笑举起来,他虽生在皇家,却不曾享过这样普通人家的欢乐,父皇有无数的妃子,儿子女儿更是数不过来,从未有过这般简单的团聚,父子之间总隔着一层,因此虽然容易挨揍,但他还是喜欢往长庆候府跑。 他想,他大概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一家人痛痛快快饮了酒,吃了饭,把所有的心里话都吐了出来,说到最后也哭成一团,总算是彻底解开了心结。 玲珑让人把这些醉鬼分别送回房,小世子也抱下去哄睡,自己揉了揉肩膀,扭了扭脖子,就这么点酒便全军覆没了,卫家大房的人是真的蠢,连喝酒都不行。 外头大雪纷飞,玲珑趴在窗边看,想起自己与清欢共同创造的那个雪人——即便如她,如清欢,也是不能随意创造出灵魂的,因此才需要龙珠与孟婆之心,人类就是这样奇妙而独特,她并不爱他们,却不妨碍她觉得他们有趣。 这一场雪下得又大又久,玲珑都不记得自己趴在窗边多久了,直到一件披风从后面裹住她,她才回头,见是因醉酒俊脸微红的卫洺,便挑眉:“酒醒了?” “嗯。”卫洺点头,又将她裹紧些,“我叫人给他们都熬了醒酒汤,一会儿便差不多都要醒了。你怎么在这儿?还开着窗户,会着凉的。” 玲珑苦恼起来:“都醒了就不好玩儿了呀,你看这雪,是不是很漂亮?” 卫洺也探头看向窗外,平日里的假山怪石、花池走廊都覆盖了皑皑一层白雪,实在是高洁美丽,只是又不知这大雪底下,还掩藏着怎样一番景象。 两人安安静静地又赏了会雪,卫洺诗兴大发还做了两首咏雪的诗,玲珑便手托腮笑着看他,眼角眉梢都是慵懒的笑意。 这是龙女难得心情愉悦懒散的时候,放松的就像是栖息在归墟龙宫那张偌大的珊瑚床上。 又过了会儿,醉酒的人儿都陆续醒了,还都觉着肚子饿了,玲珑便叫人烧起热锅烫东西吃,酱料一应俱全,按照自己口味自己挑选。一家人又吃了个肚皮溜圆,这回是撑得睡不着了,就都挤在一起赏雪。 卫洺的雅兴全叫这些倒霉孩子给败坏了! 兄弟姐妹四个人,长子卫昭已有十九岁,长女卫琼也嫁为人妇为人母,却油然生出了玩乐之心。卫琲年纪最小,她最先要求出去玩,玲珑摆摆手,四个人便像稚童一样冲了出去,姐姐妹妹一边,哥哥弟弟一边的打雪仗。 由于看不得自己老婆跟小姨子被欺负,豫亲王摩拳擦掌也从窗户爬了出去加入战局,以三敌二,他不来还好,他一来,正好让卫昭卫晖想起卫琼不得不嫁给他的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也不管是不是亲王是不是金枝玉叶了,反正打雪仗嘛,不认真打什么雪仗?! 外面一片欢声笑语,五个人冻得脸蛋通红还是要玩,多年来的嫌隙早已消失不见,仿佛回到了儿时,四人一心,亲密无间。 豫亲王也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活泼快乐的王妃,他几乎都要看痴了,直到一个巨大雪球迎面而来砸在他俊美的脸上,冻得他龇牙咧嘴,正想发火,却发现是老婆砸的,老婆砸了还在那笑,豫亲王还没来得及生气就软了下来,然后突然感觉不对:“等一下!王妃!王妃!你们怎么四个打我一个???” 这不公平! “我们是一家人,当然要一致对外!”卫琲举起雪球镇臂高呼,“打他!” 豫亲王在雪地上抱头鼠窜,连招架之力都没了。 卫洺忍不住道:“真是闹腾的过分。” 嘴上这么说,他脸上的笑却停都停不下来,“夫人,我们也去玩吧!” 玲珑看着他,这个马上过了年就三十六岁,已经做了外祖父的男人还有一双孩子般的眼睛,她轻笑:“我可不想打雪仗,你们加在一起也打不过我。” 卫洺:…… 对不起打扰了。 “堆雪人去吧!” 玲珑想起自己跟清欢一起堆的那个雪人,“我要叫她了了!” 卫洺显然没听明白:“什么?” 玲珑但笑不语,“走啊傻子!” 卫洺战斗力过于虚弱,根本加入不到年轻人的打雪仗里,就乖乖跟着玲珑身边打下手,他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通,堆雪人也堆的精致,没一会儿就把玩心重的卫琲给吸引过来了,于是打雪仗结束后,一家人又跑到院子里堆雪人,其中以卫洺卫昭卫晖父子三人手艺最好,卫琼卫琲其次,豫亲王最差,他口口声声要堆个美貌王妃出来,最后简直不成人形。 玲珑则在一边捣乱。 卫琲冲过来抱住她的腰:“娘!我好开心呀!” 玲珑哦了一声,顺手把手心攒出来的小雪球丢进小女儿脖子里,小姑娘被冻得原地蹦起三尺高:“啊啊啊娘!” 她气哼哼的,但气不到三秒,就又甜甜地凑过来蹭玲珑,一秒钟也不舍得离开她。 这样的生活可真好呀!要是能永远这样就好了!哥哥姐姐们都在身边,讨厌的姐夫都不那么讨厌了。 玲珑舔了舔嘴巴,心想这时候要是自己突然变出来一支甜筒,会不会显得很奇怪? 她不畏冷热,其他人都被冻得脸蛋双手通红,她也仍然是那副洁白如玉的模样,连口热气都没呼出来。雪人一会儿就都堆好了,有他们一家人,有小猫小狗,还有假山长亭……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卫琲小心翼翼地摸过雪人,双手握拳满怀天真道:“要是能永远保存它们该多好啊!” 其实她想保存的不是雪人,而是这一刻的家人,是这一刻的幸福与快乐。 这一点大家都懂的,大家也都是这样想的。 卫昭摸了摸小妹的头:“明年,我们还一起。” 卫琲期待地看向其他人,每个被她看到的人都含着笑点头,包括讨人厌的姐夫。她原地欢呼:“我现在就想去明年了!” 玲珑忍不住道:“今年这雪才下头一回,接下来还会继续下,想玩你们能玩到年后好吗?” 众人:…… 她又慢悠悠地说:“眼看过年了,百善孝为先,总把老人家关在偏院好像也不太好,要不趁着这好日子,把人放出来吧。” 众人:??? 玲珑可不是开玩笑,她是认真的,光是关起来好吃好喝地供着她未免也太善良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现在大房的人都正常了,也该正面刚了,总不能事事都要她来吧?她又不是做慈善的! 该他们自家人报自家仇了。 第四十三片龙鳞(七) 第四十三片龙鳞(七) 说起老夫人被迫从正院搬出来住进偏院这事儿, 她可是有一肚子苦水要倾诉。 正院那么大,她一个人住正主院, 剩下二房三房分别住两个侧主院, 那也是十分宽敞的, 平日里是吃香喝辣,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应有尽有,她是老夫人, 她说一不二, 整个长庆候府都是她来当家做主。 可搬到偏院之后呢? 虽说还是能自己一整个大套房间, 可她就是觉得挤得慌。不仅如此,因为住得近了, 二房三房有什么动静她都听得清清楚楚, 老人家上了年纪, 觉轻, 稍微点风吹草动就醒了, 醒了就再难睡着。 吃的穿的也不至于说被亏待了, 但跟从前那样奢侈的比, 肯定是差了一大截, 她说话也不像过去那样有底气能让人信服了。 二房三房就更别说了,他们搬出正院的时候,除了该得的东西,那些用公中银子买的衣服首饰, 全叫玲珑给扣下了!玲珑也不刻薄他们,每个月该给多少吃多少喝就给多少, 也按照规矩每个季度给他们换新衣——可老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是没享受过富贵,那也就能安于现状,可享受了富贵又要归于贫寒,实在是太艰难了。 当然他们的状况也算不得贫寒,玲珑也没把他们硬关在偏院里,只是正院不许踏足一步,府里的下人,除了卖身契在各个主子手上的,其他的全叫她给换了,现在的侯府下人,只听大房的话,老夫人就是火冒三丈拍桌子,他们照样唯唯诺诺嗯嗯啊啊转头就禀报玲珑。 眼瞅着年关将至,偏院里可是一点过年的喜气都没有。 好在大房那个恶妇还有点数,将他们给放出来,许他们进正院了。 老夫人气势汹汹带着两个儿媳跟几个孙女就来找玲珑算账——显然这大半年在偏院的时间里,她已经忘却了这个大儿媳有多么暴力不讲理,还以为是过去能拿捏的那个呢。 二老爷三老爷跟各自的儿子在后头,先让女人上去冲锋陷阵,毕竟跟大夫人一个女流之辈呛起来也不太好看,他们对自己亲娘跟老婆有信心,就等着老娘身边的人来报信,直接过去正院享受胜利成果就行。 一家子已经计划好了,首先要逼大房磕头认错,其次要他们把正院给让出来,再以补偿的名义赔偿给他们银子,别以为他们不知道,大房这一年在外头可开了不少铺子,那都是财神爷降临的,哗啦啦朝里赚白花花的银子! 二爷三爷在外面听人家羡慕地说,嫉妒的眼睛都要红了!那些铺子可都是侯府的东西!从前是二夫人在管的!那不就是他们的银子吗?大房凭什么独吞? 怀揣这种理所当然的气势,浩浩荡荡朝正院来。 而玲珑正微微弯下腰给小闺女的花苞头上系漂亮的花朵坠子,小姑娘本就继承了父母的高颜值,生得精致可爱,刻意朝萌萝莉方向打扮更是耀眼夺目,尤其是玲珑刚给她定做的花朵坠子,都是用最好的宝石切割雕琢而成,光是看着就价值连城,戴在小姑娘头上,一时分不清究竟是宝石还是她的小脸儿更令人瞩目。 卫琲显然非常非常喜欢这坠子,戴好了之后还跑过去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她今天穿的也是新衣,嫩粉色的裙子款式是娘亲手画了之后叫人做出来的,他们家有个成衣铺子,每回出了新款式她跟姐姐都是第一个穿的呢! 卫琼已为人母,便不适合戴这样小女孩儿的首饰,玲珑便为她准备了一套钻石头面——不久前她手下的人发现了一座钻石矿,这个世界的人们并不知道这种石头的美丽之处,就连卫琼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捂住了嘴巴惊为天人! 翡翠玛瑙琉璃白玉固然珍贵动人,可钻石更令人新奇,这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石头,龙简直是太喜欢了! 豫亲王都看傻了,要不是暴力岳母虎视眈眈,他险些滴着口水过去蹭自家王妃求爱抚。 一家子都是绫罗绸缎,打扮的华贵雍容而不低俗,对比灰头土脸冲过来的老夫人等人,那可真是天差地别。 二房瞧着玲珑身上跟头上的衣服首饰,满眼都是红血丝,这都是她的、她的啊! 二房嫡女卫琳满是嫉妒地盯着卫琲看,尤其是她头上那两绺花朵坠子,怎么能雕刻的这样精细?粉色的宝石雕出的花瓣显得极为柔软,中间却又用了红色的宝石作花蕊,怎么就这么好看?怎么就这么耀眼?怎么自己就没有?! 二夫人先发制人:“我说大嫂,你掌管中馈给自家女儿置办新衣新首饰,我这做弟妹的当然没话说,可是你这也太过了吧!怎地就管你们大房,不管我们二房三房,连娘都不放在眼里?怎么也得讲究一个公平吧?” 哪怕是她把持公中的时候,也没有钱去买这么漂亮的首饰啊! 二夫人这大半年虽然住在偏院,但她家爷儿们没被禁足,出门回来就说外头都在追捧他们侯府的铺子,无论是卖吃食还是成衣首饰,那都是高门贵族抢破头的!可见大房是赚了多少银子!这银子,他们二房也有份! “公平?” 玲珑全程微笑不说话,先开口的却是豫亲王,他在大房面前怂成狗,对着二房三房却是端起了高高在上的纨绔亲王架势:“你们算什么东西,来这里找公平?这爵位是老侯爷给我岳父大人的,我父皇亲自点的头,想要公平,先去死问问老侯爷,再活过来找我父皇,问问他们二位,怎么就不给你们呢?” 他当了这个出头鸟,就没人敢顶嘴了,谁不知道这亲王是个混不吝的,当初就因为个妓子争风吃醋能把他们卫晗给打得起不来床,好在送出了卫琼才得以解脱,谁敢惹这么个小霸王? 只是让人想不明白,豫亲王怎么会为大房出头? 倒是三房嫡女卫珊,瞧着豫亲王俏脸微红,她哥哥卫晗跟豫亲王有过节,她也听说这豫亲王是个好女色又不求上进的,因此很是看不上,哥哥惹了祸,让大房的堂姐顶锅,作为赔偿成了亲王妃,卫珊还一直在心底笑话卫琼呢! 可眼下头一回见到豫亲王,她才觉着哥哥平日里说豫亲王的话全是诋毁! 王爷明明就生得俊美挺拔风度过人呀!且瞧他对堂姐那黏糊劲儿,怎么看怎么都是乘龙快婿,真是令人气愤,这么好的夫婿可是她让给堂姐的……不,是堂姐从她手中抢走的!如果不是堂姐,必然是她嫁了亲王! 这其他人都横眉怒目要吵架撕逼,惟独卫珊小脸羞红时不时飞眼瞟豫亲王,在场的大房没一个傻子,卫琼卫琲姐妹本就生了颗七窍玲珑心,卫昭卫晖兄弟俩在外不知长了多少见识,卫洺经过一次幻觉也变得冷静清醒,一家人将这春心萌动的卫珊看得清清楚楚,顿时不约而同地朝豫亲王看过去。 这位可是个只看脸的色鬼! 卫珊生得也不错,与娇艳明媚的卫琼、精致可爱的卫琲完全不是一个类型,说不定豫亲王就动心了呢? 卫昭悄悄摸起手边的茶碗,卫晖把玩腰间匕首,卫洺露出和善的笑容…… 豫亲王吓了一跳,连忙表达自己的立场:“你是何人!为何露出这般令人作呕的眼神!本王对王妃可是忠贞不二的!少来倒贴本王!” 这么一说,立时叫卫珊眼中浮现了羞耻的泪水,她不怪豫亲王,反倒怪卫琼,觉得要不是卫琼在这里,王爷必不会如此待她。要知道王爷怜香惜玉那是出了名的,怎会无视她呢? 豫亲王后悔了!他忙不迭往后退:“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王妃本王还是靠你近点儿吧。” 卫琼看他一眼,这什么德性啊! 被王妃一看,豫亲王那股子男人豪气又上来了,他大声道:“难道不是?向来只有本王勾搭美人的份儿,哪有人上杆子朝本王抛媚眼的!本王是喜欢美人,可不喜欢那倒贴上来的!” 卫琼:…… 是吗,她怎么记得王府里好些个美人都是倒贴型的?他不是来者不拒? 豫亲王一看老婆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恨不得跪下抱着她的大腿陈述自己的清白,只是外人面前总要给老婆挣面子,今儿这头阵他是打定了! “咋的,本王说的不对?”豫亲王呵呵一笑,这是学他岳母大人的,他岳母大人每回这样冲他笑,他小腿肚子都打哆嗦,“本王见多识广,什么美人没见过,你这样的本王还看不上眼,再说了,本王早已改邪归正,天下的花花草草本王都没有兴趣!弱水三千,本王只取一瓢饮,王妃你说是不是?” 卫琼凉凉道:“妾身不知。” 豫亲王咳嗽一声,继续道:“还要公平,要啥公平?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本王要是没记错,老侯爷仙逝前就把家给分了,这长庆候府是本王岳父岳母的,他们还留你们住偏院那是给你们面子,不爽的话搬出去啊!京城寸土寸金,怕不是你们连偏院那样大的宅子都买不起!占了本王岳父岳母的东西还敢在这里叫嚣,真是贪心不足!” 他说得口沫横飞,平时只有他被欺压的份儿,今日翻身做主人,哪怕喷的是二房三房他也开心! 这要是卫洺说话了,或者是大房任意一个说话了,老夫人都不怕,可豫亲王,她还真不敢,人家可是金枝玉叶,是皇族,她怎么敢对着喷呢?只能找卫琼:“琼儿,你就这样看着祖母被人欺负?” 卫琼啊呀一声:“本王妃的祖母早已仙逝,与本王妃的祖父合葬一穴,怎么,老夫人难道不知?” 她说话直来直往,一句就戳中了老夫人的肺管子。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大房?还不是因为大房是她姐姐,也就是老侯爷原配生得?她努力了一辈子,终于嫁给了老侯爷,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可最终他临死了,都要把家给分了,怕她的孩子抢了姐姐的! 人怎么就能这么偏心?! 老夫人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卫琲捂着小嘴儿咯咯笑出声,这一笑,她头上的宝石花朵坠子又摇晃起来,绚烂夺目,看得二房三房的几个小姐羡慕又嫉妒。 “老大!你跟你女儿一样!就是要我这老婆子丢人?!” 老夫人重重把拐杖捣在地面上,“早知如此,当初便不该养你!老身真是瞎了眼!” 全家人齐齐看向卫洺,谁也没打算为他开口。 卫洺沉默了几秒钟,方道:“……您也没养我不是。” 老夫人:? “母亲去世后,打小照顾我的是乳母跟婢女们,稍大了些,照顾我的是小厮,成婚了后,照顾我的是夫人,您何时养过我?倘若您要把偶尔一句问候当作养育之恩,我也无话可说。” 儿女们连同不讨喜的女婿齐刷刷比出大拇指,卫洺昂首挺胸又道:“如今我才是长庆候,父亲去世前我们已经分家,这些年二房把持公中本就不对,让他们搬出正院又何错之有?他们中饱私囊的尽数追回又有何不妥?真的说起来,偏院也不该给他们住,老夫人若是觉得不行,那跟您心爱的儿子们搬出去,我也绝不阻拦!” 他掷地有声,不卑不亢,既没有不敬,又据理力争,老夫人几乎都要认不出眼前这人是她那老实愚孝的继长子了!她哆嗦着手指着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一副要晕过去的样子。 二夫人三夫人连忙围住她,三夫人扭头恨恨道:“大哥真是好狠心!母亲上了年纪,你就不能顺着她!一定要惹她伤心难过!这大半年母亲时时刻刻念着大哥,大哥就是不领情,也不必如此狠心!” 卫洺失望至极,他淡淡道:“来人,去找大夫给老夫人好好看一看,有病得趁早治。” 以往这么一说卫洺就屈服了,就好像三房逼着卫琼出嫁,卫洺当时也打死不愿意把女儿嫁给豫亲王,可老夫人当场就气得浑身发抖晕倒了,醒来后流着眼泪控诉他不孝,他一语不发,被骂得狗血淋头,最终还是屈服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耳根子软,心地善良,说是个好人,其实特别好欺负,随便压榨。因为他不求回报,也不会反抗,更不会拒绝。 但现在,他居然会说“不”了。 儿女们连带不讨喜的女婿再度齐刷刷比出大拇指。 卫昭上前一步,咧嘴露出两排大白牙:“这大半年侄儿在外游历,也遇到不少突发状况,像是老夫人这般突然晕厥的事儿也知道该怎么应对,来二位婶婶麻烦让让。” 嘴上说麻烦让让,其实一点不气地挤了进去,伸出大拇指朝老夫人人中狠命一掐—— 别说老夫人是装晕,就是真晕也叫他掐醒了! 兄弟俩在外,什么都得自己干,练出了一身腱子肉,再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儿,玲珑又让他们饮了荒海之水,比起大力士也不差,这一掐真是要了老夫人的老命,魂儿都叫掐散了,她疼得眼冒金星,只觉这辈子都没遭过这样的罪。 卫昭还两手一摊,一边看向众人一边往家人的方向走,自夸道:“你看,很有用吧?下回老夫人再晕了也这样干,包醒。” 卫晖遗憾道:“还以为大哥这招不行,我也有法子呢!” 说着举起腰间锋利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绝对削铁如泥。 看得老夫人捂着心口直说不行,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 奈何这样的胡搅蛮缠装可怜,大房已经不吃这一套了。 玲珑全程坐在主位上吃零嘴儿,看着他们一家人冲锋陷阵,全程一句话都没说,甚至得空了,剥了刚从冰窖里取出解冻的葡萄一人喂了一颗,当然,豫亲王是没有的。 他怨念地看着这一幕,觉得自己被排除在外了,但是转念一想他胖儿子也没有,立时又心理平衡起来,反正不是他一个人独一份就行。 “二婶三婶有时间在这哭,还不如赶紧回去想法子把几位堂兄明年的束脩给交了呢!”卫琲把娘亲喂的葡萄咽下去,笑眯眯地说,“毕竟早就分家了,二婶三婶靠着我们大房的银子给自己家闺女买新衣买首饰,又给自己家儿子交一年几千两的束脩,那是我们大房和善,可我们也要吃饭的呀!” 卫琼也微微一笑:“琲儿说得是,总不能等几位堂妹出嫁,堂兄娶亲,还都得让我们大房出银子吧?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有时间在这浪费,还是回去看看什么首饰宝贝能当掉换点钱吧。咱们家刚新开了一家当铺,童叟无欺货银两讫,二婶三婶可以考虑看看,毕竟二叔三叔一事无成,也赚不了什么钱,叫人喊一声二爷三爷,那是看在咱们大房的面子上呢。” 二夫人恨恨回嘴:“你一出嫁的姑娘,管娘家的事儿,你算什么东西!” 卫琼轻笑:“我算什么东西?我是我爹娘的宝贝,我嫁了人他们照样爱我给我银子,二婶的娘家却只会打秋风,真是同人不同命啊,您说是不?” “我女儿嫁不嫁人,都是长庆候府的主子,你一个外妇倒是在这里对着正儿八经的小姐说教,你又算什么东西?”卫洺冷笑,想起幻觉中二房三房那丑恶嘴脸,简直令人作呕,“有时间不如去劝劝你那只会吸血的娘家,少把侯府的东西搬过去填补!” 二夫人气急败坏,她死死盯着玲珑,只觉得都是侯府的儿媳妇,凭什么自己就要这样受辱,她却能坐在那儿老神在在的喝茶吃东西?“大嫂!这种情形你难道不该说点什么?!难道就看着你们一家子欺负我?!” 这时候倒是想讲情分了。 玲珑叹了口气,总算是说了第一句话:“你们啊,跟你们讲道理,你们就讲情分,跟你们讲情分,你们就胡搅蛮缠,跟你们胡搅蛮缠,你们反而讲道理了,你说说,我该说点什么?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吧。” 豫亲王扑哧一声笑出来,他岳母真的绝了! “我的儿女不会有错,这点你们记得就行了,要是他们错了,那肯定也是别人的问题。”玲珑毫不犹豫地护短,“你有空在这儿大吼大叫了,身子可好些了?” 二夫人顿时一僵,“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玲珑吹了吹滚烫的奶茶,这是她叫人煮的,两个闺女都爱喝,“我什么都知道。” 本来大房老老实实待在偏院的时候,二夫人那是人参吃着燕窝喝着别提多快活了,平时那是发热受寒都没有过,可自打搬入偏院,她老觉得喘不过气,胸口闷的厉害,也没有食欲,因此大半年下来,玲珑越发光彩照人,她却足足老了好几岁,皮肤蜡黄看起来毫无精神,也不怪二爷总是去几个姨娘那儿,不在她房里留宿。 眼下叫玲珑一说,她瞬间警觉。 要不怎么说二夫人聪明呢,她伙同三夫人给大夫人下了十年的慢性毒,看着大夫人一点点衰弱卧床不起,最后更是强弩之末,如风中残烛,连长女嫁给了纨绔亲王都无法阻止,眼看就要死了,可这人突然一下又活了,你说怎么回事? 再想想自己这大半年的状况,似乎并不乐观,二夫人一凛,“你对我做了什么?!” “哎呀。”玲珑稀奇道,“这怎么还恶人先告状了呢?我能对你做什么?我在正院本本分分,你怎么赖起我来了?你长皱纹变胖是我的错咯?” 她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脸:“也是,你嫉妒我。” 二夫人尖声道:“我才不嫉妒你!” “是嘛!”玲珑惊讶,“你不嫉妒我?你瞧瞧我今日戴的这个耳坠子,是侯爷特意请人从海外寻来的珍珠,颗粒圆润饱满,可比京城卖的好多了,寻常人家求都求不到,宫里的娘娘都没有呢!” “你再看这翡翠镯子,是我这女婿孝顺的,皇帝亲赐,无价之宝,原来你不嫉妒啊?” 第四十三片龙鳞(八) 第四十三片龙鳞(八) 这豫亲王吧, 平时在皇子公主里,特立独行也算头一份了, 没成亲之前更是仗着金枝玉叶又生得英俊潇洒的本钱到处撩妹炫富, 不知道多少人背地里偷偷扎他小人, 结下仇家无数,按理说也是响当当一条老狗。 可现在他看着自己丈母娘,看着那张跟老婆有七八分相似的芙蓉面上露出的笑容, 还有那傲慢劲儿, 默默地闭上了嘴巴。 论起拉仇恨跟炫富, 他比不上他丈母娘。 要不怎么说挨揍也不冤枉呢,这不是输的心服口服吗? 见二夫人目眦欲裂眼看继续刺激怕都是要上来掐自己脖子了, 玲珑很遗憾地叹息:“算了算了, 跟你说你也不懂, 像你这样贪婪又爱占小便宜的人怎么能欣赏好东西的美呢?我居然会跟你浪费口舌, 也是可笑。” 豫亲王咽了口口水, 蹭到自家王妃身边, 很怕怕地握住王妃细滑的小手摸一摸揩揩油:“娘真吓人, 幸好王妃你温柔贤惠。” 闻言, 卫琼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豫亲王立刻屁股发毛,他最近吧,虽然挺倒霉, 连王妃小脸都没亲过,但好歹拉到小手了, 假以时日,一定能跟王妃做一对恩爱夫妻,他有信心! 可怜豫亲王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在王府各种遭罪是因为谁。 他一门心思想跟王妃培养感情谈恋爱,喜欢人家喜欢的不要不要的,然而卫琼不喜欢他啊!只把他当成夫君跟小世子的爹,哪里管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因此豫亲王的百般讨好她都看在眼里,不拒绝,是为了自己跟儿子的地位,让他拉拉手,是给他点甜头,免得他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豫亲王对她热乎的时候,她会尽最快速度把王府拿捏在手里,决不会给其他人分一杯羹的机会。 不过豫亲王有时候太烦了,她就会整整他,比如亲自给他做一份糕点却把盐巴当成了白糖,又或者约他赏月自己却睡过去忘了……都不会太过分,看着豫亲王那张明明很痛苦却仍然要假装快乐的脸,卫琼心里就很舒服。 她生孩子的时候死过一回,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喜欢上这个人,但她会尽量做一个合格的王妃,日后他若是觉得烦了,又想找其他美人了她也不会管他。 卫琼心里想的什么豫亲王是不知道的,他一心认为自己只要努力就能跟王妃两情相悦,完全没想到日夜相对的枕边人早已把自己看得透彻,冷冷清清想得明明白白,不会给他一点多余的爱。 玲珑又无意中展示了下自己脖子上的钻石吊坠,还有身上新做的裙子,这布料不用摸,光是用看的就觉得贵。 二夫人还穿着去年的冬装呢! 无论款式还是花样都差得太多,根本没有可比性,二夫人向来是好面子的,她自幼生得貌美,嫁的虽然是二爷,但嫁进来就跟婆母关系十分之好,便在婆母的帮助下掌持侯府中馈,可着劲儿给自己跟女儿做新衣打首饰,银子跟流水一样朝外花都不心疼。 可大半年前,叫那药罐子大嫂迎面啪啪甩了俩大嘴巴子,没来得及报仇就叫人从正院给赶出去了,缩在偏院里,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引以为傲的美貌都憔悴了,真是想想都让人生气! 再看看自己的女儿,比起大房的两个又差到哪里去?凭什么天生就要被大房压一头? 她不争不抢,难道就要看着大房风光?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大嫂,你现在如此得意,就不怕乐极生悲!”二夫人先是冷冷一笑,然后看向大房的四个子女,她知道对大夫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这四个孩子,因此便要戳大夫人痛处,“两个侄儿都是有本事的了,听说你叫他们外出行商,士农工商,好好的书不读,却出外做那最卑贱的商人,难道还要借此光耀门楣?大嫂真是自轻自贱。” 玲珑一抬手,二夫人便尖叫一声撇过脸去,竟似是被人打了一巴掌。 她捂住脸,表情惊恐:“你、你刚刚——” 玲珑慢条斯理道:“我不是很喜欢你对我说话的态度以及语气。” 说完,她缓缓起身,走向二夫人:“怎么你到现在还不明白么?你我之间是天与地的差别,你们的未来都掌控在我手中,是谁给你的胆子,敢这样跟我说话?” 又慢慢弯下腰,与二夫人贴得极近,靠近了,二夫人才注意到玲珑的手指染了蔻丹,鲜艳夺目,危险又热烈。她的嘴巴动了动,到底是被刚才那一巴掌打怕了,没敢回嘴,且看周围其他人根本没人注意到她挨的巴掌……这也太奇怪了! 玲珑捏起二夫人的下巴,仔细端详她的面孔:“世间美人无数,可美人总会老去,老了倒也无妨,只你这样的,闻着都有股子腐烂肮脏的气味儿,我可不喜欢。” 她甩开二夫人,没多分出一丝注意力,“行了,猴戏看得差不多了,怎么今儿就只有你们女人家来了?二爷三爷还有各房长子哪儿去了?不会是猝死了吧?若是猝死了,几口薄棺钱,我们大房还是愿意出的。” 豫亲王默默地靠媳妇又近了些。 老夫人这回是真被气得说不出话了,她也想晕过去,奈何这一招不管用,只能哆嗦着问:“老大,你真就这样看着你媳妇欺负我?你忘了你父亲临终前的交代了?” 卫洺沉默了数秒才道:“就是记得,才百般退让。” “那你还——” “可是您又是怎样对我的家人的呢?”卫洺轻声问,“大房把正院让了十余年出来还不够吗?你们在公中贪了那么多银子还不够吗?我夫人十年卧床不起还不够吗?琼儿嫁给豫亲王还不够吗?琲儿险些毁了还不够吗?” 他用很平静的语气问:“那要怎样才够呢?才能满足你们的要求呢?” “是不是我死了,我的夫人死了,我的儿子废了,女儿一生苦难,这侯府都给你们,爵位也给你们,才算够?” 本来还厉色指控的老夫人呆若木鸡,从未见过这样冷淡的继子,她嘴巴动了动,干巴巴道:“哪、哪有那么夸张呢?” 卫琼看到老夫人这副伪善的面孔便反感,她出声嘲讽:“爹,那当然还是不够的,光是把侯府跟爵位给他们怎么够?他们心中恨极了我们一家,巴不得我们过得再怎么悲惨呢,怎么会够?最好是我们变成地上的烂泥,才能衬的他们清雅高贵。” 贪心不足蛇吞象,无论他们怎么做,老夫人跟二房三房都不会满意的,大房必须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他们,再把自己变成任人践踏的烂泥,他们才能得到心理上的最大满足。 但又有谁会愿意自自轻自贱呢? “说得是,所以现在,我什么都不给了,这侯府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儿女的,与你们无关。” 卫洺态度坚定,语气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这样看起来,恍惚间竟让老夫人以为看到了在世的老侯爷,说一不二,钢铁手腕,对她总是这样的冷淡。即便她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心里头也还挂念着早逝的姐姐,不管自己再怎么努力,他也没想过把爵位传给她的儿子。 姐姐活着的时候她要做个听话乖巧的妹妹,姐姐死了,她要做个温柔贤惠的继母,怎么就没人为她想一想呢?她也是人,她也有私心啊!凭什么老侯爷什么都不给她,却要求她付出? 对于当年之事,二爷三爷都是后来出生的,可能不大清楚,但卫洺那时候已经略有记忆了,他喜欢那个总是对他笑得很慈爱的姨母,姨母又总是他面前提及父亲,后来父亲便娶了姨母做继室,只是姨母成了继母后,却不再对他笑了。 生母去世时卫洺也仅有三岁多一点,他潜意识中还记得姨母对自己的好,于是长大后也很是听她的话,孝顺她,知道她做继母是为了他委屈了自己,便尽量礼让两个弟弟。卫洺觉得自己做得已经足够了,却不曾想人心太过贪婪,她怎么也不满足。 老夫人笑着流下泪来:“是啊,这侯府的一草一木都是你的儿女的,与我无关,也与我的儿子们无关,可是凭什么?卫洺?你告诉我凭什么?!” “凭老侯爷跟皇帝的意思呗,还能凭什么。”玲珑凉凉道,“难不成凭你心意啊?” “无论是凭什么,我爹我娘也让你们在正院逍遥快活了十年有余,可你们是怎么对他们的呢?这会儿开始问为什么了,拿着大房的银子挥霍时,给我娘下毒时,逼着我妹妹嫁给豫亲王时,老夫人怎么不问为什么了?!”卫昭愤怒地质问。 卫晖则冷笑:“老夫人有这么多为什么,我也有许多为什么想问。为什么我爹是名正言顺的长庆候却不能住正院?为什么我娘有诰命在身却要向老夫人磕头跪拜?为什么爹娘仍在我姐姐的婚事却要老夫人跟三房做主?为什么每个月堂姐妹们做新衣打首饰我姐姐妹妹却没有?为什么二房三房对我娘下毒让她躺在床上十年?这些为什么,老夫人倒也给我解答解答,若是能说得在理,让我心服口服,我们一家子就此搬出长庆候府,这长庆候老夫人来当!” 卫琼笑得很和煦,家人硬起来了她的性格反而变得柔软,只是说出口的话就不那么中老夫人的听了:“瞧老夫人说的,活似当年是祖父强迫您嫁给他一样,本王妃嫁入王府后,身边有几个资历深的老嬷嬷,她们跟本王妃说起过一些趣事。当年祖母病重,老夫人前来探望,怎地探望着探望着,就成了祖父的继室?祖父为人光明磊落,老夫人该不会是说他用了强取豪夺的手段逼您做继室吧?本王妃还听说,祖父对祖母情深义重,因此我爹一出生就为我爹请封爵位,怎地到了老夫人嘴里,活似我爹是从二叔三叔那儿抢走了的?” 豫亲王在边上继续发抖,他现在才发现,原来不止岳母是不好惹的,舅子们厉害起来也是相当彪悍! 他是不是该庆幸自己在他们不着调的时候娶了王妃?否则还不迎来一通毒打? 太惨了太惨了,真的太惨了! 啊不,是太幸运了! “行了行了。”玲珑无聊地摆摆手示意不要再说,她嘲弄地看向老夫人:“当年趁着姐夫丧妻之痛饮酒买醉肌肤相亲,口口声声说不求名分只愿照料外甥的人,怎么不仅求了名分,还想要人家的爵位呢?” 闻言,老夫人立时瞪大眼:“你——” “啊,我说错了,不仅仅是想要这个爵位,我看你还想要大房一家没出息啊!于是死命打压两个聪明的姑娘,推波助澜养废两个小子,怕他们父母察觉,于是用一哭二闹三孝道绊住一个,□□放倒在药罐子里一个,不知道等你死了,九泉之下,你姐夫牵着你姐姐的手问你有没有好好照顾他们的孩子,你要怎么说呢。” 玲珑抠了抠指甲,吹了口气。 老夫人被她最后几句话形容出来的画面给刺激到了,她当年暗恋姐夫,好不容易等到姐姐死了,便趁机生米煮成熟饭,她说不求名分,是知道以那个男人的性格,必定会给她名分,不会辱没她。而她也十分争气,隔了十个月就产下了老二,原以为都是儿子,他会都喜欢,可他对老二永远都是淡淡的! 好在后来,他也死了。 他死之后,她又是痛苦又是想念,慢慢地就变成了怨恨跟不甘。恨他临死前都要把家给分了,恨他临死前还记挂着卫洺,却不跟她多说一句话,她这样辛苦盘算为的又是什么?难道就是他一句无聊的感谢? 她要的不是感谢! 她根本就不喜欢卫洺!她装的喜欢他,不过是为了让他知道,她会对他的孩子好,她又是孩子的姨母,若是续弦,那再没有人比她更适合了。 但人心怎么就那么不知满足呢?她以前想,能常常看到姐夫就行;后来,她想嫁给姐夫,想给他生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再后来,她想要自己的孩子比姐姐的孩子更优秀更出色——但老二老三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天生就继承了爵位的卫洺。 不公平啊,人生怎么能这么不公平? 老夫人泪水涟涟,念叨着老天不公。她看起来着实可怜,却没有人能感同身受,豫亲王忍了忍,道:“你口口声声老天不公,那这江山是皇家在坐,你是不是也觉得老天不公?否则为何本王生来便是亲王,你的儿子们却要为了个爵位争的头破血流做尽腌臜事呢?更何况你们害人是事实,怎地这时候就怪老天了?老天让你们给本王岳母下毒?老天让你们害本王小姨子?老天让你们找人在外头勾着本王两个舅子吃喝玩乐当纨绔?你也太不讲理了吧!怎么就你无辜可怜,其他人都是活该不成?” 这会儿老夫人也不管面前这是不是亲王了,她狠狠地瞪过来:“这是他欠我的!” 豫亲王目瞪口呆:“你这不是倚老卖老的撒泼耍赖么?又不是老侯爷强娶的你,不是你自个儿愿意的?你当继室时欢天喜地的,怎么到老嫌人家对你不好了啊?也没短你吃穿啊?” 玲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你要说豫亲王这纨绔没个优点吧,他心直口快,这时候随口说出来的话就叫人哑口无言,是啊,你嫁的时候欢天喜地感恩戴德的,怎么到老了就贪心要这么多,说人家对你不好了呢? 卫洺对她还不够好? 玲珑一笑,其他人也没兜住,都跟着笑了出来。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卫洺表情漠然,“是老老实实住在偏院,还是跟你的儿子们搬出长庆候府。” 老夫人瞪大了眼:“我不搬!我凭什么搬!这里是我家!” “这里姓卫,这里是长庆候府。”卫洺一字一句道,“我,是长庆候卫洺。” 最后那句话再度重创了老夫人,她哆嗦着手举起来慢慢地对准卫洺,想要指责他,却终究没能再开口——这回不是装的,是真的晕了。 二夫人三夫人扶着她一阵慌乱就要找地方让老夫人躺着,卫昭好心提醒:“这里是正院,没有她躺的地方。” 二夫人便厉色道:“她是你祖母!你敢不孝!” 只要给个房间躺着,老夫人就会懂她的意思,到时候推说身体不适便赖在正院住,她作为儿媳可以过来侍疾,早晚能把正院再夺回来。 二夫人是这样想的,想象很美满,现实很残酷,因为没有人给她们找地方。 大夫来了之后给看,说是气急攻心,再加上上了年纪,这大半年又休息的不好,半边身子都瘫了,一半的脸有表情一半的脸是僵的,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老夫人余生都得在床上度过。 眼看老娘媳妇都吃了瘪,二爷三爷总算是坐不住了,主动来找卫洺联络感情,从小时候一起放纸鸢到少年时一起读书,从诗词歌赋讲到人生哲理,强调百善孝为先,强调老夫人年纪大了不容易,强调老夫人在偏院住得不舒服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 卫洺任由这二位说完,笑了笑,“嗯。” 嗯,是什么意思? 这个嗯就很玄学了,到底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帮还是不帮?退让还是不退让? “我若是没记错,咱们早就分家了。”卫洺轻叹,“分家后的兄弟还住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的道理,这些年你们在侯府住,吃穿用度都出自侯府公中,我作为长兄,也没什么能做的,就都算了吧,你们挑个日子搬出去就行了。” 早在大半年前二房三房被玲珑赶走,他们的值钱东西就叫玲珑派人搜刮了个干净,谁叫他们贪公中的银子?还有外头铺子的亏损,都得算在二房三房的头上。可别说都是媳妇们干的两位老爷不知道,他们每□□食住行什么档次他们不清楚?伸手就要银子出去潇洒快活,银子是天上掉下来的? 大房什么状况他们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说,所有的恶都叫他们老娘跟媳妇去作,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成果,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兄弟俩没想到大哥能这么绝情,连忙起身拦人还想再说,卫洺却突然停了,两人便以为他回心转意,却不曾想他只是说:“现在搬走还有些体面,若是等到夫人赶人,你们一针一线都别想带出去。” 大嫂的手段他们俩是感受过的,绝对是狂风扫落叶,无情又残酷,他们在偏院憋屈了大半年就受不了了,也不想想人家大房住了十来年也没说过一句话。 真要搬出去也不是不行,他们手头还有点银子,只是心里难免做还能回到宽敞华丽的正院去住的美梦。而且,一旦离开侯府,他们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 可要是不搬走,那暴力成性的大嫂来找茬,藏着的那点子银子可能都要被搜刮干净。 二爷三爷商量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顶着熊猫眼通知妻儿收拾东西,他们则在外面置办一所宅院。 当然了,是分开置办。 占大房便宜的时候他们有默契得很,不分你我,真到了花自己钱的时候就抠门的要死,绝对不让对方占丁点儿利。 但是老夫人的去向就成了问题。 按理说老夫人是能在侯府颐享天年的,毕竟她也是老侯爷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坏就坏在卫洺不是她亲生,她有两个亲生儿子,分家了,难道一个都不管她?叫人知道了怕不是要在背后戳脊梁骨。 老夫人现在偏瘫,每天都要吃药,光是药材就不便宜,二爷三爷看了看账单,顿时达成共识——把老娘留在侯府,顶多他们多来看望就是了,因为真的养活不起啊! 第四十三片龙鳞(九) 第四十三片龙鳞(九) 老夫人在床上躺着, 心里那个焦灼呀,不知道两个儿子怎么样了, 只听到外面吵吵嚷嚷搬东西的声音, 她焦急万分, 想说话,嘴巴一张,却是口水流了出来, 字不成字句不成句。 她想问外面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声音怎么那么大?是老二老三家里出了什么事不成? 可伺候她的下人根本没心思管她, 任由她在床上艰难蠕动。这些都是跟在老夫人身边的老人了, 卖身契都在她手里攥着,但眼下老夫人瘫了半边身子, 与废人无异, 连句话都说不完全, 也就没什么人怕她。反正正院那边, 侯爷跟夫人都是冷淡的态度, 给吃给穿给药, 面子工夫做全乎了人家就不管了。 那他们干嘛还管? 二爷三爷两家子都要搬出去了, 以后这偏院就剩老夫人了, 伺候她能有什么前途?看老夫人这年纪,也没多久好活了,老夫人一去,他们的卖身契最终还不是要落到夫人手上? 因此下人们形成了独特的默契, 他们认为这个是“投诚”。虽然大房没有报复,但都是侯府的老人了, 这么些年大房的处境下人们也看在眼里,眼下人家翻身做主人,做奴才的当然是择木而栖,这有什么问题? 所以老夫人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她本是爱干净的人,瘫了半边身子后一个人什么都不能做,连如厕都得有人伺候。这下人胆儿都大了,根本不管她是不是有需要,一天也就进来个两三回,有时候老夫人憋的难受,又叫不出声,就会便溺在床上。这床单一脏,反正侯爷夫人跟少爷小姐们都不会过来,下人们竟也敢不给她更换! 时间一长,老夫人连如厕的感觉都得逼着自己控制。她口眼歪斜,吃东西十分费力,下人们就没那么好的耐心了,粗鲁地喂完,不等她吃饱就急急忙忙收了碗筷,屋子里就她一个人,没有人陪伴,孤独是如此可怕。 老二跟老三搬出侯府却没把她也带走,叫下人们说是不孝顺,心里没有老夫人这个亲娘,可老夫人觉得两个儿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只有她还在侯府,他们才有回来的希望。 可是老二老三什么时候才来看她呢? 过年的时候冷冷清清,正院的嬉笑声传过来,老夫人院子里的下人唉声叹气觉着自己倒霉又晦气,不然怎么在这大过年的伺候一个老不死的?谁不想回家吃碗热腾腾的猪肉馅儿饺子,再跟家里人放点鞭炮,红红火火迎来新一年? 都叫老夫人给坏了事儿。 比起大房的其乐融融,二房三房的新年可以说是有史以来过得最差的一次,桌上就七八个菜,味道还一般,从前在侯府住,去哪儿身边都有那十个八个下人跟着伺候,现在就剩下一个!且今年新年连件新衣服都没有!更别提是首饰了!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不说,丢人才是最重要的! 如卫珊卫琳,她们本是二房三房唯一的嫡女,二夫人三夫人自然疼爱她们,给她们置办的衣服首饰可比那几个庶女多得多,可眼下搬了出来,好东西都叫大房给扣下了,她们只剩下一匣子不到的首饰,其中还没几样拿得出手的!过去一起玩耍的小姐妹见了,还不得笑话死她们呀! 总之一切都无比糟糕。 而二夫人三夫人则觉得身子越来越差,总是提不起劲儿,有时候走着走着都踉跄一下,腿脚不听使唤,虚弱得很。找了大夫来看,也只说是受了风寒,毕竟天太冷了,人都不爱动弹。 等到了来年开春,冰雪消融,万物蓬勃,二夫人跟三夫人都卧床不起了。 大夫也看了,开的药也喝了,就是不管用,成天喘气都费劲,整个人虚得很,别说是管家,就是儿女都管不了了! 二夫人觉着有些不对劲,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她怎么也不至于虚弱到这个地步呀!话又说回来,她这个症状,怎地……和之前大房的有些相似? 那药是老夫人给的,二夫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反正大房的就是越来越爬不起床,虚弱的成了个药罐子,成日只能躺着,眼看都要断气了,眼看整个侯府都要成他们的囊中物了,这大嫂突然就好转了!你说这怎么回事?这也太奇怪了吧?! 二夫人强撑着来找三夫人,妯娌两人一合计,感觉彼此的病都不大对劲,毕竟这症状太过相似,她们不由得怀疑起玲珑来! 听说二房三房的夫人上门,玲珑挑了下眉:“终于来啦,我还以为她们得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呢,这样看来也不算蠢的无可救药。” 卫琲在边上画着图样,她现在也喜欢上画衣服首饰的设计图了,就跟着娘亲学,颇为乐在其中。 现在的日子可真幸福! 爹爹娘亲每天都陪在自己身边,无论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跟娘说,哥哥们重回书院读书后一日千里,夫子还亲自上门夸奖,说今年秋闱,大哥哥小哥哥都很有潜力呢!姐姐就不用说了,现在姐夫特别听话,王府里姐姐才是老大,小外甥也长得健康可爱,卫琲再没有别的心愿了! 她对读书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女红,倒是对做生意很有想法,玲珑也不拘着她,卫琲喜欢什么都让她尽情去尝试,只有一点,外出的时候必须有人跟在身边。卫琲也乖巧,她对玲珑有种盲目的崇拜,反正不管娘说什么都是对的,娘做什么也都是对的,她都听,都学。 性格俨然变得活泼顽皮起来。 听说二婶三婶来了,她抬起头很奇怪:“来了不该先去拜见老夫人么?毕竟那可是她们的婆母。娘,说起来二婶三婶两家子搬出去之后,都快三个月了,一次也没来看望老夫人吧?” 玲珑把玩着手里的核桃:“谁说不是呢,可你看人,总不能两手空空吧?老夫人这样的,普通礼物可不行,他们哪有银子呢?” 卫琲吐吐舌头:“我现在才知道,穷不可怕,穷还没骨气才可怕。” 玲珑对来禀报的下人道:“让她们去花厅等着,我现在正忙。” 下人恭敬地领命退下,卫琲悄悄看向娘亲手里的核桃,根本就是在玩,还忙呢…… 结果二夫人三夫人足足等了一个时辰!玲珑才带着娇滴滴的小女儿姗姗来迟,阔别三月,她又更加美艳年轻了些,眉眼间风情万种,瞧着不像卫琲的娘亲,说是姐姐也有人信。看她走路说话一颦一笑,都是极致的风情慵懒,勾的人心痒痒。饶是二夫人跟三夫人年轻时也是出众的美人,亦不免被这艳色看花了眼。 而玲珑身边的卫琲则是少女的精致小巧,年前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呢,就几个月,人就噌噌长开了,脸蛋儿上的婴儿肥还在,但整张脸小了一圈,鼻子眉毛眼睛都无比秀气端丽,瞧着跟个小仙女一般。 二夫人不禁心下酸楚,去年她也是这样年轻风光呢……谁知道风水轮流转,现在她连件新衣都舍不得给自己添置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就这,二爷还老是往外花银子,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又在外头养了个小情儿,对家里那更是不管不顾了。 她可怜的琳儿,所有的首饰加在一起,怕是也不及卫琲头上那串钻石流苏珍贵! 大房的铺子越做生意越好,成衣首饰花样又多又好看,京城人人追捧,就连宫里的娘娘跟公主都很偏爱,每回都是刚刚上架就卖了个精光。 钻石啊…… 她这辈子还没能得过一套呢,其他人得了个坠子都珍惜的不得了,大房居然给卫琲做头饰! 玲珑吃了块果干,漫不经心道:“你要是是来拿那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盯着我宝贝闺女的,就滚吧。” 三夫人连忙戳了戳二夫人,二夫人便清醒过来,她盯着玲珑:“你确定要我在这里说吗?” 玲珑奇道:“有什么不行?这里又没外人。” “只怕我说了,你的慈母形象要不保!” 玲珑顺势问:“那你想要如何呢?” “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可以不把这件事说出来。” 其实二夫人心里也没底,但她也是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吓唬吓唬玲珑,她家琳儿就比大房的卫琼小了一岁,如今卫琼贵为王妃,生了嫡子,风光无限,她的琳儿却到现在亲事还没着落,也有那上门说亲的,可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能跟豫亲王那样的金枝玉叶比? ——这会儿豫亲王就是金枝玉叶了,当初卫晗惹了豫亲王时,她可不想让自家女儿嫁过去,忙不迭就把卫琼给推了出来。 现在二夫人就是想,琳儿哪里不如卫琼?卫琼能嫁亲王,琳儿为何就不能?当今圣上还有数位封了亲王的皇子不曾成婚,琳儿凭什么就不能有这个福气? “你说哪件事?”玲珑看着二夫人那信誓旦旦的样子都好笑,“脑子没毛病吧你?威胁我?信不信我让你今天大门都走不出去?” 二夫人吓了一跳:“你敢!” “我为何不敢?”玲珑歪着脑袋问,“反正又没人能证明是我干的。” 二夫人原本还想再反驳一句,可看着玲珑的表情才意识到——她居然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是说真的! 她吓了一跳,连忙朝后退了几步,三夫人见她这样实在是着急,真是个蠢货,打个头阵反倒把自己给吓成这样!她隐晦地看了二夫人一眼,上前一步道:“大嫂,今日我和二嫂上门并不是来找麻烦的,而是实在有事想求大嫂帮忙。” 玲珑干脆回绝:“不帮。” 三夫人也急了,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那大嫂就不想知道我们要说什么吗?不管如何我们都是一家人,难道大嫂真的六亲不认了?” “我对你们要说什么完全没兴趣,而且我也不想要你们这样的家人。”玲珑摊摊手,“又不能吃。” 三夫人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二夫人这会儿也不管卫琲是不是在场了,本来她是想给玲珑点面子的,可玲珑不要,那就不能怪她!她是被逼急了,这段日子过得太糟糕,事事不顺心,要是大房不能答应她的条件,那就弄个鱼死网破!“大嫂!你好狠毒!居然对我跟三弟妹下毒!你的儿女知道你这样佛口蛇心么?你做的这些丑事,敢让人知道么?!你陷害家人,你不得好死!” “啪”的一声,二夫人被甩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捂住脸,不敢置信地抬头:“你!你竟敢打长辈!反了你了!” 卫琲收回手,娘专门找了人教了她一些防身术,这一巴掌打下去可真是舒爽极了!向来顾忌对方是长辈不敢如何,现在才知道,该打的就得打!“长辈?你也不看看自己,你配当个长辈么!” 二夫人简直想要不顾一切地嚎啕大哭!她的脸面、她的自尊都被践踏的一点不剩!“你们母女俩欺人太甚!” “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啊。”玲珑说,“本来谁想得起你这号人物。来,宝贝儿,让娘看看手红了没?多用力啊这一巴掌,可别把自己给打疼了。” 卫琲顺势扑进娘亲怀里撒娇,哼哼,她永远都是娘亲的小宝贝儿! 三夫人眼见二嫂是指望不上了,她扶住泪盈于眶的二夫人,沉声道:“大嫂,我们只想知道,是不是你给我们下了毒?” 玲珑问:“你们为何认为是我下的呢?有什么证据?这么久了我都没见过你们,怎么一见面就指控我下毒?” 三夫人下意识就要说这症状和你先前的一模一样,意识到什么又咽了回来。 “三婶不说,我来帮三婶说。”卫琲鄙夷道,“因为你们伙同老夫人也对我娘下了十年的毒,害得我娘卧床不起十年,若不是姐姐出事,娘受了刺激,还不知道要被你们怎么害呢!现在你们居然有脸来说我娘对你们下毒?别说我娘没下,就是下了,那也是你们活该!怎么就许你们害我们,不许我们害你们?” 三夫人叫卫琲说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这丫头何时变得如此伶牙利嘴,她艰难道:“无论如何,大嫂,我们都是一家人……” “分家了分家了,谁跟你们是一家人。”玲珑不耐烦,“我说你们到底来干嘛的?” 她都这么问了,二夫人跟三夫人反倒不知该如何说出口。她们俩来之前商量过,先拿下毒的事震慑住玲珑,不管毒是不是她下的,她们都得要点赔偿,银子什么的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琳儿跟珊儿的婚事,两个姑娘都是比卫琼小一岁,再不嫁人真要成老姑娘了! 至于那些庶女,她们到时候就选些家境富裕的人家嫁过去,也好给家里添一笔彩礼。 三夫人吞吞吐吐把想法给说了,玲珑了然:“叫我做媒啊?” 她这语气让二夫人跟三夫人同时兴起希望,难道是愿意?谁知下一秒玲珑便果断拒绝:“不。” 她可不想当红娘,而且她又不是什么好人,退一万步说,真给卫琳卫珊找了如意郎君也得不到一句好话,玲珑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呢。她要真帮了忙,下半辈子都得被缠住。 卫琲学她娘说话,“不!” “大嫂!” 二夫人这回是真急了,“琳儿再不寻个好人家,就嫁不出去了!” “那不是很好?人家男方是造了什么孽要娶你家女儿?”玲珑疑惑地问,“你家想嫁女儿,你嫁妆准备好了?该不会还想让我们家出吧?” 一看下头那两人脸色,玲珑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还真想让她出呢。 这是吸血吸习惯了,都被赶出去了挨了揍,遇到事儿还是要来找。 三夫人却有别的想法:“大嫂,我家珊儿倒不用您给找个好夫家,只是有一事相求……” 卫琲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珊儿这孩子,自小是个死心眼儿,心里头因为自家兄长惹了事,祸害到堂姐琼儿一直愧疚万分——” 她一张嘴玲珑就知道她要放什么屁,“行了你别说了,不可能。” 卫琲冰雪聪明,她立时露出厌恶的神色:“上赶着给人做侍妾?到底是谁自轻自贱?” 自轻自贱这个词是之前二夫人说她娘的,现在她拿来问问她们,自轻自贱的究竟是谁? 那次卫珊看着姐夫的眼神,卫琲就觉得有点不舒服。虽然姐姐对姐夫一直不冷不热的,可卫琲并不希望有人跟姐姐分享夫君,再说了,小外甥白胖可爱,她就更不允许有人打姐夫的主意了! 说起豫亲王,那可真是浪子回头的典范。从前多花心浪荡一人啊,红颜知己遍布天下,王府中更是美人无数,可这娶了王妃有了儿子,居然就收心了!不仅主动遣散了王府几十个侍妾,还扬言此生只有王妃一人! 这个世上,男子稍微表现深情便有无数人追捧,现在卫琼俨然是令人羡慕的女子第一名了,豫亲王俊美出众又一片痴情,真搞不懂豫亲王妃为何对他那样冷淡。 他们都不记得卫琼刚嫁入王府不久,豫亲王就一个接一个纳侍妾的过去,只看见了如今“痴情”的豫亲王。 姑且不论这份痴情能持续多久,但是只要姐夫自己的心不变,卫琲就不许有别人觊觎他! 她嫌恶道:“居然觊觎姐夫,真是恶心!” 三夫人也是没办法,自打那回卫珊见了豫亲王,回去之后便屡屡做春|梦,她见过的外男不多,也偷偷读过一些话本子,对那些风花雪月十分向往,乍一见豫亲王,观他行为举止,似乎并不像传闻中那般轻浮放荡,反而十分潇洒自然、风度翩翩,立时就爱上了。再看豫亲王对卫琼那热乎劲儿,她哪能不心动啊! 从侯府搬出去后成天悲春伤秋的,就想着能再见豫亲王一面,诉说情衷。三夫人也劝过骂过,都没用,难道还能眼睁睁看着花骨朵儿般的女儿凋谢?只好趁着下毒的“把柄”,想威胁玲珑。 她也有私心,跟二夫人一样,她也觉得自己的女儿没有哪里输给卫琼,卫琼那石头般冷硬的心肠,豫亲王现在是热乎着,可早晚会冷下来,哪有珊儿体贴温柔讨人喜欢?再说了,不做侍妾,做个侧妃总成吧?怎么说也是长庆候的侄女儿不是? 卫洺在花厅外面听得面色铁青,本来下人禀报说二夫人三夫人来了,他是大伯,总不好见她们,卫洺又担心妻女,还是过来了,谁知就听到这一番厚颜无耻的话。 “一派胡言!” 他大步跨进花厅,瞪着二夫人跟三夫人:“你们要上赶着倒贴,自己想办法去!少在侯府恶心我的夫人与女儿!” 随后又咬着牙,“倘若你们想要膈应我琼儿,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叫你们好看!” 三夫人吓了一大跳,险些没认出来这位气势凌厉的中年美男子是自己大伯。她说那话,自己心底也羞耻,又叫人家亲爹给听见了,脸上顿时烧得慌。 “滚滚滚!都给我滚!”卫洺气得胸膛剧烈起伏,卫琲怕爹爹气坏,赶紧过来给他顺气,一边顺气一边道,“爹爹不气,爹爹不气,跟这样的人气什么呀!” 卫洺眼神柔和了些许,继而又冷淡如冰:“我们早已分家,日后不许你们再到侯府来!寡廉鲜耻的东西!来了这么久可曾想过去看老夫人一眼?!给我滚出去!来人!下回再放这样的人进来,就换你们挨板子!给我打出去!打出去!” 他显然是气急了,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人如此无耻,用一张可怜兮兮的面孔求着夫人去做伤害自己女儿的事。 三夫人也着急:“大哥,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大嫂她给我们下毒……” 她本想说出玲珑的不好与阴险,叫卫洺知道,谁知卫洺却反问。 “那又如何?” 第四十三片龙鳞(十) 第四十三片龙鳞(十) 三夫人呆了, 什么叫……那又如何?做出这等恶毒之事,难道卫洺不该震惊愤怒, 然后指责吗?怎么……那又如何呢? “你二人真是无耻的厉害。”卫洺叫女儿顺气顺的没了脾气, 逐渐心平气和, 他冷冷一笑,“说什么我夫人给你们下毒,我话搁这儿, 下了又如何?这才多久啊。害怕你们就别吃饭别喝水别用药, 谁知道你们给我夫人下毒的时候, 又都是下在什么东西里呢?” “大哥,你口口声声说我们给大嫂下毒, 从年前你就在说, 你有证据吗?”二夫人忍不住问。 她们绝对是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 所以这个罪名可以死都不认。 卫洺反问, “那你们有证据说我夫人给你们下毒了?” ……也没有。 卫琲顿时笑起来:“那不就成了, 说我娘给你们下毒, 总得拿出证据来吧。是什么毒, 下在什么地方, 身体出现什么问题了,还得找个信得过的大夫作证,这点都做不到,二婶三婶就这么厉害, 空口鉴下毒啊?这什么本事,也教教我呗!以后等我没银子了, 没大房子住了,没山珍海味吃了,也靠这个去讹人,学以致用,能保一辈子荣华富贵呢!” 玲珑全程没说话看他们父女表演,一唱一和,把二夫人三夫人说得浑身颤颤,她笑起来:“行了,别在这丢人现眼了,趁我现在心情还好,不大想动手揍人,赶紧滚吧。” 知道今日是讨不到什么好了,两人只好相互搀扶着离开,家里生计困难,彼此出门都只能带一个下人,结果出了侯府,发现马车的轮子叫人弄断了,二夫人立刻就认为是侯府的人干的,又气急败坏地想去找事儿,被三夫人拉住:“二嫂!还嫌不够丢人么!” 二夫人气喘吁吁,她现在身体很差,走不了两步路,马车要是坏了,怎么回家啊? 一阵春风吹过,本该是温润拂面,吹在她们身上,却是彻骨的严寒。 两人只好在边上站着等,马夫是雇来的,要修车子还不能在侯府门口修,那像什么话?便慢慢朝外走,最后在巷口停下,好歹倚着墙稍微有了点力气。二夫人摸着心口:“我觉着自己是越来越不好了……大房说她没下毒,我一点都不信,肯定是她干的!这症状、这症状跟她当初一模一样!” 毒药是婆母给的,也没说什么,妯娌俩就把这当成了暗示,以很小很小的剂量下在大夫人的日常膳食以及汤药里,积少成多,眼看大夫人就要不行了,可突然有一天这人就生龙活虎起来,现在看大房那强势的样子,三夫人简直怀疑之前他们全家都是在扮猪吃老虎,故意挖坑给别人跳,再抓着把柄把二房三房都赶出去,否则怎么解释现在这情况? “你说,婆母那儿会有解药么?”三夫人小声问。 二夫人没说话,她也在想这个问题。只是她们今天是抱着要补偿的目标上门的,连看老夫人一眼都没有,现在再想进去又晚了。且老夫人偏瘫,说不出话也写不出字,即便见了也不一定能说实话。 侯府到处都是大房的人,要是被他们知道了,必然要出问题。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必跟人家对着干呢?到时候真把大房惹急了,哪有好果子吃? 两人在边上等着,有石头遮挡倒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就瞧见不远处缓缓驶来一辆马车,卫昭卫晖兄弟俩从里头钻出来,边上的小厮立马殷勤地帮忙提过书包:“二位少爷均拿了头名,叫侯爷夫人知晓,定然高兴!” 卫昭心情很好,敲了小厮脑袋一下:“不仅高兴,还有赏!” 卫晖已经迫不及待往里走了:“哥你快点!” 今天是鹿鸣书院放假,他们刻苦读了一个月的书,在月度考核中于各自的班都拿了头名,可以说是这段时间的用功完全没有白费。过完年玲珑才当着全家人的面,正式告诉兄弟俩,打算让他们重新回去书院读书,虽然旷了这么久的课程,但书院那边是打过招呼的,又说他们爹学问那么好,卫琼卫琲也都是冰雪聪明,没理由他们兄弟俩就蠢得连书都读不好。 兄弟俩也是真的洗心革面,外头寒霜苦楚大半年,什么辛酸艰苦都尝过,也见过人间百态,更是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无能。若是能通过读书科举为官,兴许就能让世间的悲惨事少一些。 鹿鸣书院是在元宵佳节后才开课,于是年后卫昭卫晖就不出去玩了,抓着父亲恶补,天没亮就起床,天黑了也不停止,勤奋刻苦。他们本就不是笨人,只要愿意学、肯下功夫,哪还有不行的道理。 突飞猛进的势头把卫洺都吓了一跳,儿子们既然想学,他自然是乐意教导的,等到年后鹿鸣书院开学,夫子们开堂考验的时候吓了一跳!这卫昭卫晖,不仅是窜了个头,皮肤黑了,就连都吃透了! 卫昭不及弟弟聪明,卫晖背书,来来回回读个两三遍就记得差不多了,从前不爱背是没兴趣,总想偷懒,夫子跟家人一唠叨,就有逆反心理,让他背他偏不背,让他学他偏不学。如今他自己愿意去学、主动去学,自然是事半功倍。 但卫昭背书就吃力许多,昨天晚上背下来的,第二天早上睡醒一觉就忘了大半。 他咬咬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背不下来的就熬夜抄,抄上个百八十遍,自然就记住了,且抄书时遇到不懂的词句还可以问,有助于加深理解。因此虽然背书及知识面不及弟弟,但对于圣人先贤的了解,卫昭就比卫晖深入很多。 开学的第一次月度考核,两人虽然不再是倒数,却也没有取得什么好名次。这让他们看清楚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愈发刻骨,夫子们都看在眼里,也对二人格外和颜悦色。 在书院里,尤其是成绩优秀的学生,越优秀就越是耻于求教。去问老师,怕人说自己趋炎附势,问同学,又怕人说自己不及对方,因此大部分人都抱着书自己绞尽了脑汁在那儿想。 卫昭卫晖兄弟俩就没这方面的顾虑了,他们遇到不懂的就问,问先生也问同学,甚至问书院的守门人。他们总是无法忘记那个握着树枝笑得憨憨的孩子,多少人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坐在明亮的学堂里,穿着锦衣绸缎,用着最好的文房四宝,却做不出个什么文章,学不出个什么名堂,真是惭愧至极! 因此两人进步飞速,第二次考核便已经冲上了中上,第三次,也就是本次月度考核,两人直接拿了第一! 其实这第一还是有点水分的,因为考的是做文章,相比其他坐在书院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同窗,兄弟俩大半年来走南闯北,真正深入民间,见识过百姓疾苦,写出的文章,辞藻兴许不比同窗华丽,引经据典也不如同窗信手拈来,可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悲悯以及对于现状的改变与蓬勃朝气,却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这样朴实无华却又流畅通顺的语言,可以说是返璞归真,夫子们传阅了这两篇,一致点了他们做头名。 二夫人三夫人心里能不难受么,从前大家的儿子都是扶不起来的纨绔,二房三房的还好些呢,至少不垫底,现在大房噌地就窜了上去,让二房三房怎么办啊! 心里苦啊! 她们的日子苦哈哈的,侯府却不知有多快乐。得知哥哥弟弟拿了头名,豫亲王府卫琼惊喜地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她看着哥哥弟弟的眼神都是不敢置信的,脸上写满了对于烂泥也能糊的上墙的喜悦! 卫昭卫晖摸摸鼻子,任由取笑,过去他们是挺混蛋的。 一家人和和美美吃了饭,卫昭卫晖悄悄找到豫亲王,跟他道歉,卫琼刚嫁入王府时,他们闯了许多祸事,娘亲卧病,只能找卫琼,现在想想真是丢人。 豫亲王沉默不语,他觉得大舅子跟小舅子不像是来道歉的,像是来示威的。哪有人道歉会说“虽然我现在还是一介书生但我早晚会做大官不仅要为百姓谋福利还要做妹妹后盾”“以后我会成为非常厉害的人让所有人都不敢小觑让姐姐以我为傲”……的?这根本就是在威胁他吧?威胁他要是对王妃不好,等以后舅子们发达了就要收拾他?! 豫亲王很难受,豫亲王很心痛,需要王妃亲亲抱抱才能好。他拖着沉重的步伐回了房间,就看到王妃对他嫣然一笑,笑得豫亲王骨头都酥了,然后王妃朱唇微启,说了一句话,豫亲王瞬间就蔫儿了。 王妃说:娘要见你。 要说豫亲王活到现在这个年纪最怕谁,那不是他父皇,也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他暴力又不讲理的岳母——第一次挨揍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他都有心理阴影了! 许多人都认为他现在收心只是一时冲动,不是的,绝对不是的,他已经对美人不感冒了,除了王妃,他看任何美人都觉得毛骨悚然! “娘、娘,您找、找小婿啊?” 在玲珑面前,可怜的豫亲王不敢连自称本王都不敢。要不是玲珑不喜欢他,他真想上去殷勤地托着岳母的手伺候,免得岳母又跟王妃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导致他越来越不受王妃待见了! “是啊,有点事儿想跟你说。” 豫亲王正襟危坐,严肃以对,他在玲珑面前是不敢撒泼犯二的。 “你岁数也不小了吧。” ? 豫亲王没懂。 玲珑微微一笑:“皇上年事已高,先太子,也就是你的长兄,与你一母同胞的大皇子,已经逝去将十年,皇上一直没有再立太子的椅子,王爷可有什么想法?” 豫亲王吓得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来,他岳母真敢想!“不不不不不不娘,我、我不是这块料啊!我就想每天喝喝酒赏赏花跟王妃再生个胖娃娃,不想当皇帝!不想!” 玲珑看他这熊样手就痒痒:“你不想?” “不想不想!” “不想也得想。” 豫亲王差点哭了:“娘啊,您就别折磨小婿了,小婿胆子小得很啊!父皇身子骨康健着呢,少说也能再活个十来年,哪里有我什么事儿啊!而且那么多皇兄皇弟,哪里轮得到我?” “你是嫡子,这就够了,名正言顺,立嫡不立长,这不是你们的规矩么。” 说是这么说,但是……豫亲王愁眉苦脸:“我母后早就仙逝,有几个皇兄人品才学都很出众,我并不想掺和进去,他们不管谁当皇帝,我总是个亲王,又何必去争呢?” 玲珑手指头在桌子上画了个圈圈:“你必须争。” 豫亲王不敢生气,可怜巴巴地问:“为什么啊?” “因为……我不希望琲儿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豫亲王一愣,他当不当皇帝跟小姨子嫁给谁有什么关系? “你三皇兄广亲王看上了琲儿,想纳她做侧妃,你还不知道吧?”玲珑轻笑,“没关系,除了我跟你三皇兄,目前也没人知道。很快,他就要去求皇帝赐婚了,皇帝老了,对儿女们越发宽容,我想只要三皇子去求,基本上就是八|九不离十。” 三皇兄? 豫亲王傻眼,他算是皇帝的老来子,虽然后头还有几个皇弟,但年纪都比较小,三皇兄广亲王今年都三十有二了!孙子都要有了吧!还看上卫琲,要纳卫琲做侧妃?“臭不要脸!老不修!” 玲珑颔首:“骂得好。” 难得被岳母大人夸奖,豫亲王先傻笑两声:“娘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听他这么问,玲珑露出个神秘的笑容:“你很想知道?” 眼下只有他们二人,还有黑漆漆的夜色跟穿堂风,正想说是的豫亲王屁股发毛,强大的求生欲让他矢口否认:“怎么会!娘想说小婿就老老实实听,娘不说小婿也老老实实不问,一切跟娘走,听娘的话,坚持贯彻娘的每一个理念,完成娘的每一个要求!” 玲珑笑:“你看,这就是我想让你当皇帝的理由了。不过你肚子里实在是没什么墨水,打明儿起就在侯府住下吧,叫你岳父给你补补课。” 晴天霹雳! 从来不爱读书只爱春|宫|图的豫亲王恨不得死去! 奈何他怂的要死不敢拒绝,委屈巴巴回到房间,看到王妃就扑了上去,哭唧唧地求安慰。还没来得及控诉岳母大人的丧心病狂呢,王妃就很温柔地摸着他的耳朵给他顺毛,顺的豫亲王美滋滋飘飘然简直都要睡过去了,才听见王妃柔柔地说:“王爷会听娘的话,对不对?” ……豫亲王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只要说个不字,就会立刻被王妃从她柔软细嫩的双腿上扔下去。 为了这个膝枕,拼了!冲鸭! 打这天起,豫亲王就陷入了水深火热的学习之中,他岳父是个奇才,豫亲王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不够使了。大舅子小舅子放假回家甚至聚集在一起嘲笑他蠢,他蠢?他哪里蠢?他那是不爱学习,他要是想学,再来二百五个大舅子跟二百五个小舅子也没用! 不过岳父的教导确实有用处。 皇帝最喜欢看卫洺的文章,豫亲王跟着卫洺学习,即便学不到精髓也能有几分风骨,再加上卫家一家人都是鬼灵精,时不时就冒出些稀奇古怪的话,使得本来几乎查无此人的豫亲王迅速在皇帝面前挂了号。 包括广亲王在内的其他亲王都愤怒不已:竞争就各凭本事!靠的是脑子跟手段,还有人脉跟能力!你豫亲王也太臭不要脸了!你靠卖萌争宠??? 你一个人还不够,还带着儿子? 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其他人也想学,可不是谁都有豫亲王这样的脸皮子,也不是谁都有豫亲王那样莲藕般萌萌哒的胖儿子。要说小世子那长得真是玉雪可爱,哪怕是老皇帝也忍不住抱在怀里心肝肉啊的叫,小家伙还特别会讨乖卖萌,一双水汪汪的清澈大眼睛,就连卫琼都顶不住。 就在豫亲王努力当太子的时候,他父皇下了一道震惊朝野的旨意—— 自打太子病逝,掐了十余年的亲王们都懵逼了,因为老皇帝没有立太子,而是立豫亲王世子为皇太孙! 老皇帝寻思着自己还能活个十来年,正好把小孙孙放在身边带大培养,可不能养成他爹那样的混蛋纨绔,满脑子只有女人。等到小孙孙独当一面了,他也就能驾崩了。 豫亲王忐忑不安地进了长庆候府,可怜巴巴地问玲珑:“娘,我这算完成任务了不?” 玲珑摆摆手示意他滚,“得嘞!” 麻溜地就滚了。 这下广亲王可不能做梦再纳花朵一样的小姑娘做侧妃了,人家可是皇太孙的小姨母! 多少人嘲笑豫亲王被儿子捡漏他也不生气,喜滋滋地怼人:有本事你也生一个皇太孙,让他去捡漏! 那些人便闭嘴不言,算了吧,谁有这样的福气啊!皇帝那么多孙子,偏偏就喜欢皇太孙,偏偏就皇太孙生得最好最会卖萌,不选他又选谁? 亲王们掐了多少年,全白掐了。 又是一年冬,老夫人死了,被发现的时候人都凉了,是被冻死的。刁奴们见主子们不管偏院的事儿,虽说不至于虐待,但也伺候的相当马虎,属于给口饭吃给收拾个床,再多的就没了。这大冬天的,被子还盖着一床,屋子里火炉都被搬到下人房去了! 老夫人一死,二房三房自然要来吊唁,但二夫人三夫人来不了了,她们现在成天躺在床上,连床都下不去。倒是三房的卫珊也没来,听说是去了广亲王府做了个侧妃,她跟卫琲有那么几分相似,满心以为去了广亲王府能过好日子,可进去了才知道,什么侧妃啊,就是名字上好听,广亲王他有近二十个侧妃! 卫琳到现在都还没能嫁出去呢! 处理完了老夫人的丧事,二爷悄悄找到卫洺,想借银子去给心爱的小情人赎身——这是他在搬出侯府后遇到的第n个真爱,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还要银子。 卫洺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眉头微蹙,妻子在家重病,女儿还没有着落,儿子更是不成器,二弟还想着给一个妓子赎身…… 三房也是乱糟糟,卫晗又一次为了个妓子跟人争风吃醋,醉酒下把人给推下了湖,这大冬天的谁顶得住?一下就把酒给吓醒了!人捞出来一看,乖乖,不是别人,正是他亲二叔!这下命都去了大半条,别说是给情儿赎身,就是买药钱都没了! 二房三房就为这事儿翻了脸,二房想要银子了事,三房不乐意给,天天闹得鸡飞狗跳,二夫人三夫人在床上以泪洗面,可哪有人管她们? 她们现在也回过味儿来了,肯定是中毒了,肯定跟大房有关!可她们位卑言轻,又能说什么呢?徒惹人嘲笑,笑她们想碰瓷,想打秋风占便宜,二夫人素爱贴补娘家,结果二房落难,她派去娘家的下人被打了回来,后来家里实在艰难,仅剩的下人都给卖了。 到底是没能落得个好下场。 而侯府内,玲珑把玩着手里的一个小瓷瓶,被豫亲王缠得头皮发麻的卫琼跑来躲难,自打儿子封了皇长孙,她底气便足了,不再跟豫亲王虚以委蛇,说了多少次真的不喜欢他,可那人除了头一回深受打击,此后都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死缠烂打,搞得她喘不过气来。 “娘,哥哥跟弟弟都分到那穷乡僻壤做官,能成吗?”已经褪去戾气硬刺儿显得十分温柔的豫亲王妃跟母亲唠叨着,“还有琲儿,您怎地放心让她出去做生意呀,最近可有信儿来?您……咦,您手上拿的是什么?” 玲珑把那小瓷瓶顺手抛出窗外,落入水池中:“那谁知道呢。” 是不是老夫人催化了先侯夫人的死亡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卫家人不需要再陷入仇恨之中。 人类啊,能心无旁骛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第四十四片龙鳞(一) 第四十四片龙鳞(一) a市谢氏传媒老总谢天夫妇空难去世后, 只剩下个二十出头还在念大学的女儿。一时间,谢氏传媒群魔乱舞, 股东们都想着趁乱分一杯羹, 毕竟小公主是读艺术的, 根本不懂怎么经营公司。而谢天夫妇早就立好的遗嘱上,将夫妻俩共同持有的百分之七十一的股份都交给了女儿,也就是说, 谁能拿到小公主的信任, 谁就能在谢氏传媒当家做主! 谢家别墅里, 玲珑呆坐在房间,毕竟名义上的爹妈刚死, 她也不好打游戏或者大吃大喝, 就呆呆地坐着, 翻看着手里的相册。 这无疑是很幸福的一家人, 如果女儿能够不要太蠢的话。 谢天夫妇是一路携手走来的恩爱夫妻, 为人正直又有能力, 将原本小小的公司一路扩展成今天这样不容小觑的传媒集团, 只不过谢太太年轻时身体受损, 夫妻俩很努力也一直没能怀上孩子,人到中年才有了个小小的女儿,夫妻俩爱如至宝,给她取名叫“宝儿”。 他们太爱这个孩子了, 以至于不知道要如何拒绝她的要求,老来女惹人疼, 谢宝儿本身也是娇软可爱的小姑娘,父母对她的溺爱并没有将她养坏,她保留了一颗赤子之心,可是问题在于,这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是她的父母,会无条件地爱她,会没有任何目的地将她当成宝贝。 谢家是做传媒的,谢天夫妇在的时候蒸蒸日上,谢天夫妇一死,整个公司都乱了套,签约的艺人跟股东都开始不安分,谢宝儿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爸妈宠爱她,让她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去学习艺术鉴赏,这基本是只花钱不赚钱的专业。谢天夫妇也考虑到了百年之后女儿的情况,因此很早就开始在为她做打算,只是谁也不知道,意外会来得这么快。 而在谢天夫妇还在世的时候,小孩子性格的谢宝儿谈恋爱了,这场恋爱让乖巧的女儿变得叛逆和不听话起来,谢天夫妇一点都不看好那个男孩,谢宝儿却喜欢的不行,为了这个家里没少吵架,谢宝儿连一句对不起都还没来得及说,就已经失去了爸爸妈妈。 谢天夫妇为人善良,对人向来是能帮就帮一把,年轻时他们曾经有一对很好的朋友,后来那对朋友双双过世,留下个稚嫩的孩子,夫妻俩本想留在身边照顾,孩子却有自己的主意,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就越来越少跟那孩子联系了,只每年询问一下他的状况,得知他事业有成,便放下心来。 这次飞机失事前,谢天格外冷静地给这位世侄打了电话,希望他能够代替他们夫妻照顾一下女儿。 之后就只给谢宝儿留下一句爸爸妈妈爱你,飞机便再没了声息。 谢宝儿是老来女,这位世侄却不是,谢天夫妇四十几岁才有了谢宝儿,所以虽然说是世侄,年纪却比谢宝儿大了将近二十岁,已经是非常成熟稳重的成年男子了。 本来谢宝儿也许并没有多么喜欢男朋友,可是父母遭逢意外骤然离世,身边又都是虎视眈眈的亲人跟股东,就连公司里的艺人们都开始不老实,天性单纯的她迫切需要一个人来依靠——谢天夫妻就是明白女儿的性格,才没有把她朝继承人培养,也才将她托付给世侄。 可惜得是谢宝儿根本不能明白父母的一番良苦用心。 她在男朋友的唆使撺掇下,对于即将到来的这位年长的几乎能叫叔叔的大哥哥相当反感,在对方到来第一天就给了对方一个下马威,她不需要对方帮助!也不需要他管! 那人可不是个多么善良的好心人,于他有恩的是谢天夫妇又不是谢宝儿,谢宝儿自己要作死,他只是又重复问了一遍是不是真的不需要他帮助,谢宝儿仗着有心爱的男朋友点头说是,人家那是转头就走,一点存留都不打! 就这样,谢宝儿把谢氏传媒交给了男朋友。 要不怎么说她单纯好骗呢,父母在世时并没有门第之见,却非常反对她跟那个叫连锦的小明星来往,就是看出连锦心术不正。可连锦很擅长讨女孩子喜欢,被保护的很好的谢宝儿立刻就沦陷了,被迷的神魂颠倒无法自拔,连谢氏传媒都交到了对方手中。 连锦本来只是个不成气候的小明星,谢天夫妇并没有因为女儿对他另眼相待,谁知道老天都在帮他,谢天夫妇死了! 就谢宝儿这么个好骗的千金大小姐,那还不是任由他捏圆搓扁? 谢天夫妇托孤的那位世侄名叫戚伯一,跟蜜罐子里长大的谢宝儿完全是两个相反的成长方向,与从未经受过风雨的温室花朵相比,戚伯一可谓是历经了艰难险阻才成为今天的自己,因此他十分不喜欢父母去世却沉浸在爱情中的谢宝儿。谢宝儿骂他让他滚,他本来也没有接管谢氏传媒的野心,便将连锦的调查资料甩了她一脸,只是不知道这位傻白甜的千金大小姐在看了那些资料后,是怎么又让连锦给哄了个神魂颠倒完全不在乎的。 戚伯一哪里知道,在连锦口中,这都成了他谋求谢家财产对自己的抹黑,比起冷冰冰不好接近的戚伯一,谢宝儿自然是更相信朝夕相处的男朋友。 戚伯一因此离开这里回到l市,等到他再来a市的时候,已经是连锦跟刚拿了影后的某流量小花公布恋情之时了。谢氏传媒也被吞并,不知道谢宝儿如何。 他还是来晚了一步,怀孕却被抛弃的谢宝儿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从已经改名的原谢氏传媒的顶楼跳了下去。 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姑娘,一点点风吹雨打都经受不了,她就是如此脆弱而需要呵护,当这世界上最爱她的人离去,她下意识地就去寻找依靠,她未尝没有察觉这份依靠的虚假,只是失去至亲的痛苦让她下意识地逃避,而等到临死前,她才终于明白,看到连锦公布恋情为什么没有那么伤心。 因为她一直以来最伤心的,是为了这个人跟爸爸妈妈吵架,甚至于他们登机前都还在冷战。 现在好了,现在她可以去找爸爸妈妈了。 玲珑把相册翻遍,也读完了谢宝儿的全部记忆,她舔了舔小嘴儿,似是在回味谢宝儿灵魂的味道。 外头有人敲门,“小姐,戚先生来了,就是之前打过电话的那位戚先生。” 玲珑抱起相册从地毯上爬起来,穿了件外套走出门,敲门的阿姨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对她十分怜惜,只是这时候不敢多说话,就怕多说了一句都让小姐难过。 戚伯一站在厅,并没有坐。 他今年三十八岁,未婚,容颜冷峻,嘴角习惯性抿成一条直线,过于凌厉骇人的气势让人忽略了他出色的好相貌,令人不由自主生出畏惧之心。 听到动静,他微微抬起头朝来源处看去,只看到穿着白色裙子头发扎在脑后,怀里抱着相册的少女一步步走下来,面色有些苍白,很是惹人怜爱。 玲珑在力量充足的时候,是一定要用自己的名字与样貌的,人类并不会察觉到不对。 谢宝儿是个清秀的女孩子,白白净净温温软软,龙女却有着人类难以达到的美貌,光是这一点,便与谢宝儿截然不同。 她来到戚伯一面前,并没有很怕他——明明连家里的阿姨看到戚伯一都噤若寒蝉不敢大声说话来着,她却很是自然:“你就是戚叔叔吗?你是来帮我的吗?” 戚伯一没有因为这声叔叔生气,在他看来别人怎么称呼他都无所谓。他颔首,道:“你可以相信我。” 玲珑嗯了一声:“爸爸妈妈说的人,我相信。” 戚伯一来之前已经去给谢天夫妇上过香了,他问玲珑:“我会在a市住一段时间,直到你的生活恢复正轨。公司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我会为你请专业的代理人,你的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 谁知下一秒,少女晶莹的泪珠就一颗一颗掉了下来,戚伯一愣了一下,他喜欢同冷静的人说话,少女先前的态度确实是冷静理智的,他还在想,这跟伯父伯母口中单纯到近乎愚蠢的小公主不同。 玲珑抱着相册就冲进了戚伯一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小脸儿埋在他怀里哇的一声嚎啕大哭。她哭得好可怜好可怜,把旁边一直隐忍的阿姨都给弄哭了,揉着眼睛跟戚伯一说:“戚先生不要见怪,从先生太太葬礼到现在,小姐一直都没掉眼泪呢,说是不能让人看笑话,在戚先生面前哭了,是因为戚先生是先生太太信任的人吧。” 戚伯一了然,想推开玲珑的手停住了。他每年都跟谢天夫妇联系,也大致上了解公司的情况,小姑娘心思浅,突然遭逢大变,身边又没个可信任的人,也不怪哭得这样难过。 他想起自己幼年失去父母,也能理解这样的痛苦哀伤,便轻轻拍了拍玲珑的背。 阿姨抹着眼泪走开了,她听着小姐的哭声,心里头都跟着发酸难受,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先生太太那么好的人,怎么就不能长命百岁呢?给小姐留下那么一群钻进钱眼儿里的亲戚跟如狼似虎的股东,以后漫漫人生,小姐要怎么过哦。 玲珑哭了一通,哭得鼻子眼睛红通通,终于松开了。看似冷漠严肃的戚伯一从某方面来说,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龙女看到的第一眼就被吸引住了,他看着她的脸,抽出了一张纸巾递给她。 玲珑胡乱擦了擦脸,眼巴巴地看着他:“那、那我以后,要做什么呢?” “你好好上学,好好生活就可以了。” 戚伯一想起自己幼年时,也曾如此彷徨不安,谢伯父便是这样说的,如今也轮到他来照顾谢伯父伯母的女儿了。他想着,慢慢伸出手摸了摸玲珑的头。小姑娘头发丝儿又软又细,乖巧的不可思议,戚伯一心想,伯父伯母倒也没说错,小公主的确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之前他还认为是他们的父母滤镜来着。 玲珑便拉住他的衣角:“你会陪着我么?” 戚伯一有心教育她说她不可能永远都要人陪,只是又想起象牙塔里的小公主刚刚失去父母,不是每个人都如他这般,便又住了口。他实在不是个有耐心哄孩子的人,来之前他已经设想过各种情况,倘若小公主非常不讨人喜欢,他是不会在她身上浪费太多时间的。 世界上比她更凄惨的人比比皆是,她自幼含着金汤匙出生,父母溺爱还有什么不满足? 不过她并不讨人厌,很是乖巧贴心的模样,难怪伯父伯母疼她。 他又说了一遍之前的话,“我会在a市住一段时间,离你很近,公司的事情我也会处理,你不用担心。” “就住这里不行吗?”玲珑问,又露出小可怜的模样来,“我真的很害怕一个人,戚叔叔留下来吧,不要离我太远了。” 说着说着竟似是又要哭了,只是想到在人前总是哭会讨人厌,她才扁着嘴咬着下唇,仿佛谁要拒绝她,谁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要让所有人唾弃了。 至少戚伯一就察觉到周围谢家帮佣们投来的不赞同目光。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房子也很久没住了,虽然派人过去打扫,但事事都要亲力亲为也的确麻烦,住在谢家也不是不可以,顶多是被谢家那群吸血的亲戚攻讦是想吞并谢家财产罢了。 小公主这么胆小,应该应付不来谢家人吧。 他微微点头:“可以为我准备一个房间吗?” 玲珑眼睛一亮:“嗯嗯!” 戚伯一又想,小孩子就是这样简单,一点点快乐都写在脸上,明明算不得什么大事而已,即便他是父母托孤之人,她也应当有点警戒心吧?不说骂他赶他,至少也要怀疑一下,她却丝毫不,反而是立刻将他当作自己人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友善,玲珑还抱了只小兔子到戚伯一的房间,戚伯一神色平静地接受了,放在自己床头,玲珑这才满意。 戚伯一并没有认床的习惯,谢家的房干净整洁,他几乎是刚躺上去就睡着了,只是睡着睡着耳边总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声音,他是个浅眠的人,被那声音弄的,怎么也没法继续睡下去。 起床一听,好像还是从他门外传来的,戚伯一不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事,便披了睡袍把门打开,平视没见到人,低头:“……玲珑?” 女孩儿坐在他房门外,双手抱膝,头低低的,听到开门声显然很慌乱,爬起来就想跑,不过她应该是维持这个姿势很久了,站起来的瞬间腿一麻,要不是戚伯一眼疾手快把她捞回来,估计要栽倒。 被发现后玲珑很害怕也很不安:“你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吵醒的,我、我不哭了!你不要生我的气呀!” 走廊上灯光昏黄,但足以戚伯一看见她眼睛里晶莹的泪花,深夜总是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尤其是在这么个少女面前。他轻声说话,不想吵醒其他人:“怎么不睡觉?” 玲珑瞬间扁嘴:“我、我睡不着!” 小手儿抓住戚伯一的手:“戚叔叔,我能在你房门外待着吗?我不进去,我不会打扰你的!我真的不敢一个人!” 戚伯一心想那成何体统,他是不在意名声的人,但她不一样吧?只是玲珑那楚楚可人的小模样实在是可怜,他想了想,说:“我陪你去你房间,等你睡着了再走。” 她给他安排的房跟她的卧室在同一层,戚伯一当时就想她是不是害怕,如今看来果然是的,失去疼爱自己的父母对她的打击相当大,否则也不至于深夜不睡觉跑到他房门口待着还隐忍着小声哭,小公主脆弱了点,但并不讨厌。 因为她一直在抖,戚伯一没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玲珑的房间维持了原样,只是地上跟床上都摆满了一家三口的照片,有独照有合照,照片上的人笑得越是幸福美满,现实中的小孤女就越是令人心软。 戚伯一弯下腰,把照片一张一张捡起来,他示意玲珑先上床,然后把照片都放在了梳妆台上。 在戚伯一三十来年的生命里,安慰他人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自己的童年过得就不是很顺遂,如果不是谢天夫妇拉了一把,很有可能都活不到今天,因此谢天夫妇对他来说是恩人,跟其他的人不一样。 谢天临终托孤,戚伯一本来想着为他的女儿解决掉一切麻烦,让她不用操心公司的事,除了失去父母,她的生活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可是就目前来看,他好像没有办法做到对她不管不问,因为她实在是太乖、太安静了。 玲珑躺上床把被子拉到嘴巴,只露出半张脸,眼睛跟着戚伯一转,看着他把被她摆放的到处都是的照片捡起来叠好,又拿过相册一张张放进去,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戚伯一感觉到了她的注视,说:“睡觉吧。” “……我不想要明天到来。”玲珑慢吞吞道,“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 葬礼过后,那群人假惺惺的安慰就都变成了呼之欲出的贪婪,他们用花言巧语欺骗她,又抹黑对手,就是看她是个还在上学的女孩子,被谢天夫妇保护的极好,什么都不懂,大打亲情牌,就是想从她手中得到那百分之七十一的股份,或是得到她的支持,拿到公司的管理权。 总之,跟当初的戚伯一是相同的,疼爱自己的父母去世后,围绕在身边的人全无真心。 他没说话,而是轻轻给玲珑掖被角,沉声道:“睡吧。” 她两只手抓着被子,不安地看了他一眼,乖乖把眼睛闭上,但是没多久就偷偷睁开,确认戚伯一还在,才稍微安心。 看得出来她的睡眠很不好,因为她总是睡了没多久就突然惊醒,戚伯一全程坐在她床边的椅子上翻着相册,他倒不是对谢家感兴趣,只是坐在这里,总想做点什么事。 小公主是个不讨人厌的孩子,又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于是对她比对旁人多出容忍度来,且她娇气并不惹人嫌,反倒叫人心疼。戚伯一让她乖乖睡觉她就乖乖睡觉,听话得很。 是个很好带的孩子。 ——未来戚伯一脸都被打肿了。 当然现在他还是不知道的,现在玲珑在他眼里还是一只小可怜。 第二天玲珑醒来,发现戚伯一还坐在她身边,她吓了一跳,看他漆黑的眼睛,眼底似乎有些红血丝:“你、你昨晚没睡吗?” 戚伯一面不改色道:“今天早上进来的。” 其实他是真的没睡。 她信以为真,放下心来,看到梳妆台上已经被叠好放置的相册,眼眶一酸,就差点流下泪来。戚伯一不着痕迹地起身,“洗漱好了就下来吃饭。” 无论怎么艰难的时候,戚伯一都是不会忘记吃饭的,人得靠着吃饭才能活着,而只要活着,就能拥有无限的可能性。 谢家的帮佣个个人品都不错,谢天夫妇精挑细选了他们来照顾谢宝儿,先生太太尸骨未寒,那些所谓的亲人就恬不知耻地来哄骗小姐,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 好在有戚先生。 英挺出众的戚先生怎么看怎么都是个正人君子,可比那些人好太多了。 葬礼过后,谢家就只剩下了一个独苗苗,谢天夫妇当初是白手起家,夫妻俩互相扶持才有了今日的谢氏传媒,他们发达后也没有忘记亲人,对他们很好。不过谢天夫妇也不是那种盲目帮助的傻子,家族里许多人都想进公司分一杯羹,夫妻俩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谢氏传媒是留给女儿的财产,决不会容许其他人染指。 玲珑吃了两碗饭,红薯粥熬得浓烂,香味扑鼻,看到她吃的这样认真,戚伯一露出赞赏的眼神。 会吃饭,就说明会活下去。 第四十四片龙鳞(二) 第四十四片龙鳞(二) 与之相对的, 戚伯一吃了四碗饭。不过那是因为谢家的碗太小了,如果不是他习惯每餐只吃八分饱, 兴许还能再吃个两碗也说不定。他进食的姿态很优雅, 吃得快且利落, 等到他放下饭碗,玲珑也才将将喝完最后一口粥,还拍了拍胸口, 努力不让自己打嗝儿。 既然选择暂时留在a市, 戚伯一自然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他的工作重心在l市, 与a市区恰好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光是坐飞机都得十个小时, 因此在来a市之前, 戚伯一就把自己的工作处理完毕, 此后的工作, 会每天以电子方式处理。 他已经三十八岁了, 早已过了工作狂的年纪, 生活也很讲究情调与养生, 本来到a市就是为了给玲珑保住谢氏传媒, 让她可以继续无忧无虑地做个大小姐,所以戚伯一毫不浪费时间,在征求了玲珑同意后,就带着她一起去了公司。 不得不说谢天夫妇眼光极好, 他们在做生意这一块绝对是没话说,只是令人寒心得是, 他们活着的时候对旁人施恩无数,最终能够让他们信任的却只有一个戚伯一,其他人只想着来欺骗他们的女儿,分一杯羹占个便宜。 玲珑跟在戚伯一身后,他身高腿长,一步她得走两步才跟得上,戚伯一很快注意到了,配合玲珑的步伐放慢了速度。她是谢氏传媒的继承人,戚伯一并不是个好说话的人,他希望她能在一边看着,知道什么人是可以用的,什么人是需要防备的,小公主总不能一辈子住在象牙塔里——她的父母已经离世,她该学会长大了。 谢氏传媒的高层与股东们见到了戚伯一都不是很友好,有些别有用心的甚至用担忧的眼神看着玲珑,试图动摇她将公司全权交给戚伯一这个外来人管理的决定。 奈何玲珑不是谢宝儿,她将管理权尽数交给戚伯一,股份却还在自己手里捏着,当然,戚伯一也没像其他人那样问她要,更没有花言巧语地哄骗她。 他告诉她,只要股份在她手里,那么任何人做下的任何决策,她都有权力否决。 玲珑乖乖坐在他旁边,看着他雷厉风行地将几个小股东讽刺地面红耳赤,连带着一些心思浮动的高层也被打压的老老实实,送上来的文件他只需要翻一翻就知道哪里不对哪里有问题需要怎么改进,还有几个想骗一笔大支出的,他都没留情面,降职的降职开除的开除,至于几个签约艺人想要毁约跳槽,戚伯一也不犹豫,想跳槽可以,付了违约金就可以,谢氏传媒绝不留人。 其中就包括了谢氏传媒的门面,已经成名多年的影后应如姗。 她是在散会后进来的,谢天夫妇在时,对旗下签约艺人相当和蔼开明,从不会开出苛刻的条件,其中应如姗算是他们捧出来的第一位爆红的影后。只是谁也想不到,谢天夫妇一死,在那么多观望着想要跳槽的人当中,会是应如姗第一个提出解约。 玲珑也是见过她的,今年三十四岁的应如姗正是女人最好的年纪,妩媚多情,眉眼娇艳,浑身都散发着成熟女性特有的魅力,她笑意吟吟地提出解约,绝口不提谢天夫妇对自己的恩情与提拔,只说自己想要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想要寻找真正的自己。 说的跟真的一样。 她用大姐姐的姿态同玲珑讲话,是因为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暂时接管谢氏传媒的这位戚先生不是个好相与的,可小公主却单纯无知,只要哄了小公主,其他人不同意又能如何?要知道何氏娱乐可一直想要挖她过去呢! 戚伯一淡淡地说:“解约可以,违约金翻倍。” 应如姗脸僵了一下:“戚先生……” 为了表示自己对谢天夫妇知遇之恩的感谢,当初续约的时候,应如姗特地把违约条件翻了十倍,这个天价数字,就是把她卖了也赔偿不起。 玲珑坐在戚伯一身边,双手放在膝盖上,戚伯一看了她一眼,觉得这真是小学生坐姿。他心里觉得她很是可爱,面上却一点笑意也没有,这么个风情妩媚的大美人就在面前,甚至言语姿态充满了邀请与诱惑,他却全然不为所动,甚至连看一眼都懒。 “谢氏能把你捧上去,也能把你拉下来。”戚伯一把玩着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神情淡漠,“我劝你最好还是想清楚再说话。” 应如姗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早练就了察言观色的好本领,知道有戚伯一在是很难如愿了,便露出笑容:“当然,戚先生既然都这样挽留我了,我自然会再考虑——” “不这么自作多情,也许你还勉强算是个聪明人。” 应如姗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她被人吹捧多年,是多少人的白月光朱砂痣,拿出来秒杀一切流量小花的存在,到了戚伯一这里,什么魅力都不管用了! 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气走了应如姗,玲珑怯生生地问:“要让她解约吗?” 戚伯一看了眼傻乎乎的小公主:“她想解约什么时候不能,为什么要在你父母去世后?想必是对手公司花了大价钱来挖她,她觉得再留在谢氏也不会有什么发展了。” 玲珑沉默了几秒钟,控诉道:“……她瞧不起我。” “那你便要好好学着,让人家瞧得起你。” 一听这话玲珑顿时打了个机灵,她才不要学!累死了! 于是立刻抱住戚伯一的手臂撒娇:“戚叔叔,你帮我嘛!我把公司给你好不好,你来管,我真的不喜欢这个啦,人家只想每天吃饭玩耍打游戏,一点都不想管公司啦!你管你管,你管好不好?” 戚伯一头一回被女孩子这样抱着撒娇,从前有女人想靠近他都难。像是刚才应如姗说话也娇嗔得厉害,可由于年纪大了些,再加上心思不纯正,只让他反胃,玲珑却不同。对他来说,她还是个小女孩呢,长得又精致甜美,怎么看都是一副甜到人心底的模样,根本招架不住。 他试图把她推开,或者是跟她讲道理,玲珑却抱着他的胳膊不松手,直到又有人进来才消停,然后全程盯着他看,大有一得空便要磨人的意味。 只用了短短一天的时间,戚伯一就把谢氏传媒的高层及股东们敲打的服服帖帖,让他们知道,即便谢天夫妇不在了,谢氏传媒也永远都是谢氏传媒,是任何人都不能起坏心的存在。 而玲珑撒娇无果,便更是缠着他,他要是一拒绝,她就泪眼汪汪的,活似他怎么欺负了她。戚伯一这辈子都没跟这样的小女生相处过,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换作从前敢有人对他这样黏黏糊糊的撒娇,他早叫人处理掉了。 不可否认的是,都是撒娇,戚伯一觉得玲珑撒娇又可爱又软萌,他以前不能理解男人为什么喜欢会撒娇的女人,现在似乎也略微明白了。 玲珑每天都跟着戚伯一去公司,看似乖乖听话当个用功的继承人,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摸鱼。戚伯一叫她看报表她喊头疼,戚伯一让她开会旁听她偷偷玩手机,戚伯一把文件翻开给她讲课,她就哭唧唧地看着他——每次都以戚伯一的失败告终。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伯父伯母提到女儿那种掺杂了无奈的幸福感是哪里来的了。即便她再烦人再不讲理不听话,作为深爱她的长辈也是不会放弃她的。 只是让戚伯一奇怪的是,小公主从前为了个小明星跟着父母吵架闹仗,弄得谢天临死前还求他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要被人欺骗,怎么他来了之后,就没听小公主提起过人? 不过没提起总是好的,戚伯一也没有问。 因为公司这边处理好了,不乱不闹腾了,谢家那边的亲戚见浑水摸鱼的法子不成,也开始可着劲儿地折腾,还跑来谢家别墅闹。口口声声戚伯一不是谢家人,是居心叵测,让玲珑不要听他的,要相信自己的亲人。 玲珑躲在戚伯一身后,拽着他的衣角,嘴角微抽看着面前秃头大肚的油腻中年人,此人是她的亲叔叔,也是谢天的亲弟,正在鼓吹玲珑把戚伯一赶走,让自家人接管公司才不会吃亏,还说戚伯一看起来面相奸猾不是什么好人。 她心想,就算戚伯一不是好人,那也比你好看呀! 戚伯一见她小脸低垂,以为她是害怕,便安抚道:“你先回房间,这里我来处理。” 玲珑眨着眼睛:“可以吗?” 戚伯一颔首。 她立刻松开手往楼上跑,厅里这一大片谢家人怎能让她走?立刻喊她的名字,玲珑顿了一下,捂住耳朵跟被踩着尾巴的小猫咪一样迅速溜了! 戚伯一眼底闪过笑意,他慵懒地倚在沙发上,又开始习惯性转自己左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这是他心情不怎么愉悦时的动作,如果是熟悉他的人在身边,就会全身发抖地知道,又有人要倒霉了。 这就是戚伯一跟谢天夫妇的不同,他在接管家业后毫不留情地就把那群吸血虫给踢了出去,不仅如此,还打击报复让他们一辈子都翻不了身。谢天夫妇虽然不至于以怨报德,却也太过善良宽容,叫戚伯一说,无论是公司里那群拿个鸡毛当令箭的小股东,还是这么群靠着吸谢家血过日子的亲戚,都得铲除个干净才行。 想让小公主过得简简单单快快乐乐,这些个垃圾留着也太碍眼了。 小公主对自己无条件的信任让戚伯一无形中做了很多自己原本没想做的事。他本来想着为她把公司处理好,再请个专业代理人就行了,结果越陷越深,简直变成了老妈子。 照一开始戚伯一的想法,遇到这些个水蛭般的亲人应该让玲珑站在旁边看着,学习如何解决,可现在他已经怕吓到她让她回房去了——就连戚伯一自己也没意识到,他从“她需要长大”,变成了“不能让她不快乐”。 因为她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哪怕是戚伯一这样心如止水六根都差不多清净了的人都无法抗拒! 他不曾结婚,亦无儿女,更是在六岁后就没享受过家庭温暖,他觉得自己不需要那种东西,直到来了a市,他才觉得像谢天夫妇那样养个女儿也没什么不好。 她很乖,很可爱,很会撒娇,这就够了。 大人的责任,就是保护孩子维持天真与纯洁的本性不是么?甚至于戚伯一逐渐理解了为何谢天夫妇会把女儿养得如此单纯,就好像是一个人看到一朵娇嫩的花便不忍它凋谢,想方设法将它移入温室,维持它的娇嫩与美丽——只要保护它的人足够强大就可以了。 而他就是这个足够强大的人。 玲珑在房间里玩手机,发现那个被自己设置了消息免打扰的“男神”居然发了99+的消息,这可真是稀奇了,为了表现自己的清高,连锦可是很少主动联系玲珑的,更不会发这么多消息。 划开一看,全是关心她的,尤其是这几天没能得到她的回复,连锦相当“担心”,这才疯狂发消息,就是为了确定她还好不好。 换作谢宝儿早感动的泪流满面,但玲珑只是撇撇嘴,连搭理都懒,就把手机丢到一边。 她在房间里也就坐了十分钟,戚伯一就敲门了,玲珑上下打量他,那副眼神活似他会受伤。“你、你还好吧?我叔叔他们呢?” 戚伯一道:“走了。” 那群人会这么快走人?没从她这里拿到好处,能这么轻易善罢甘休? 戚伯一看出她在想什么,轻描淡写道:“我让人把他们丢了出去。” 他来到谢家之后,里头的帮佣还是原来那一批,但保全已经换成了他的人,谢家人叽叽喳喳利欲熏心的模样着实烦人,他连听都不爱听。他们现在还蹦跶的欢腾,没关系,很快就不能了,他会给他们找点焦头烂额的事儿忙去,让他们没工夫再来谢家别墅。 原以为听到自己把她的亲人丢出去会生气或是不安的戚伯一惊愕地看着拍手叫好的玲珑,她小小的脸儿上全是笑容:“戚叔叔真厉害!把他们赶走真是太好了!要是能打一顿就更好了!” 他问:“你不喜欢他们?” “不喜欢!”玲珑皱眉,“可是爸爸妈妈说那是亲人,不可以没礼貌,所以我从来都不说。” 反正谢天夫妇已经死了,她怎么编他们都不能拆穿。 戚伯一还真没想到小公主会是这态度,那么接下来他说的事情她应该也会有很大的几率同意吧?“不喜欢的话,我对他们出手也没关系吧?到时候如果你要怪我,我可不会接受。” 他愿意帮助她、保护她,但前提条件是她不会认为他是在干涉和毁坏她的生活,否则他一定转身就走绝不回头。 玲珑想都没想:“记得出手重一点!” 看起来她对那群亲人的怨念还挺深……戚伯一轻笑,他本是不爱笑的人,这样一笑,连眉眼都显得很是温柔,宛如春风化雨,冰雪消融。“公司里的人呢?” 股东们持有的股份都不多,人倒不少,一个个每年拿了天价分红还不满意,蹦跶的比秋后蚂蚱都要欢,戚伯一开了一次股东会议就觉得烦人了。他是个习惯将所有权力都握在手中的人,谢天夫妇是念旧情,才容忍这些小股东继续存在,毕竟当年也算是一起开创事业的,可仗着手头有那么点股份就把自己当成人物,是戚伯一很不喜欢的。 只要玲珑点头,他有的是手段把外流的股份全都拿回来,让这些股东滚回去自己创业,想怎么指点江山就怎么指点,包准没有人管。 玲珑听了他的想法,点头:“我都听戚叔叔的。” 这也太乖了,完全没有反驳他的抉择,甚至无条件支持!这辈子戚伯一都没遇到过这样的傻瓜!他忍不住眼神复杂:“你就不怕我骗你?你就不怕我跟其他人的目的一样?” 玲珑嫣然一笑,扑到他怀里,仰起小脸儿笑得甜蜜蜜:“我知道戚叔叔不会的呀!我最喜欢戚叔叔了!” 戚伯一被这句最喜欢戚叔叔了弄得心跳漏了一拍,他接住像个小炮|弹冲进怀里的小公主,斥责道:“跑跑跳跳的像什么样子,一点都不淑女。” 玲珑拍拍他的胸口:“不要在意嘛!” “我怎么做都可以吗?你都信任我?” 她用力点头:“嗯嗯!” 戚伯一顿时笑起来,这回又比先前的笑更深些,看得出是真真切切的开心了,他甚至没有像对其他人那样的肢体厌恶,而是顺着玲珑的动作扶住了她的腰,同她一起笑。 要说最先感受到不对劲的是谁,那不是作死的股东们,也不是上赶着找死的谢家人,而是应如姗。 她惊恐地发现本来板上钉钉的名导电影的女主角突然就换人了!随后由她代言的几家产品公司也换了人!就连之前一直请她去参加的综艺节目也没有再发邀请过来!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工作了!经纪人主动替她询问,公司高层只回了一句话,让她老老实实呆着! 意思就是她被公司雪藏了!这怎么可能?! 他们怎么敢?! 她可是谢氏传媒的门面啊!是成名多年的、实力与美貌并存的影后啊!公司难道不想赚钱了?! 应如姗想要个说法,经纪人回来却面色难看地劝她最好安分老实,应如姗怎么可能听他的!在她看来,小公主请来的那个戚先生根本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封杀她?雪藏她?! 本来何氏娱乐就一直在挖她,既然这样,那就撕破脸好了! 网上瞬间兴起“应如姗为谢氏卖命多年,一朝高层内斗被雪藏”的说法,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跟亲眼看见了一样,应如姗的粉丝立刻开始暴躁,连带许多路人也觉得应如姗可怜,毕竟是实力美貌兼具,又拿下数个最佳女主角的优秀演员,谢氏传媒过河拆桥也太过分了吧!你内斗归内斗,关女神什么事? 甚至有人造谣说应如姗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离开谢氏也没结婚,是因为跟谢氏的董事长谢天有一腿,又说谢天怎么强迫威胁应如姗云云,现在谢天死了,应如姗终于解脱了…… 戚伯一看着网上舆论对谢天夫妇的侮辱,眼神冰冷。 应如姗没有这操控舆论的本事,何氏娱乐在里头不知起了什么作用。也是,该让不长眼的人知道,兴风作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让玲珑关心这些花边新闻,就让她在身边玩,也幸好这是暑假,她不需要去学校面对一群人异样的目光。这世上总是有些人无视旁人的悲伤,喜欢揭人疮疤,等到她心情再平复一些的时候再说吧。 应如姗美滋滋地等着公司高层找自己谈话,到时候她再提出解约就顺理成章了吧。想让她发澄清说明,就得解约,且不能要求她赔偿天价违约金,到时候她再去何氏娱乐岂不是完美?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继续上网观看自己跟何氏娱乐合作的成果,就被恶狠狠地打了脸。 谢氏传媒的官微只发布了一条视频微博。 应如姗满心不屑地想着他们有什么招儿都不好使,点开一看整个人都懵逼了——这个视频怎么会有??? 说应如姗是被谢天逼着留在谢氏,还被谢天强迫及剥削的网友们看了视频也懵逼了,不是,这个视频里死皮赖脸朝谢天身上贴,口口声声只是爱慕你不求名分只求陪伴的……是谁啊??? 人家谢天很礼貌地维持了安全距离还拼命扑的是谁??? 被拒绝了还主动脱衣服揉|胸去送的是谁??? 视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过两个主人公还是非常好认的,一个是谢天,另一个正是被“强迫”、“剥削”、“封杀”、“泼黑水”的影后应如姗。 第四十四片龙鳞(三) 第四十四片龙鳞(三) 一个人想要成名很容易, 想要被毁灭更容易。应如姗良好形象了这么多年,人人都视她为女神, 各种比美帖子里她江湖地位稳固, 只要她自己不作妖, 妥妥的名利双收,等到优雅老去退圈也能成为无数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奈何她非要作死。 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更何况谢天夫妇在世时谢氏传媒可是蒸蒸日上,虽然在他们过世后内部争斗不穷, 可戚伯一是个手段何等凌厉之人, 如今谢氏传媒早已步上正轨, 甚至比谢天夫妇在时更加强劲。 应如姗想跳槽问题其实不大,但她选择在老东家空难去世后的这个关键时刻跳槽就不行, 戚伯一最厌恶的就是这样忘恩负义还要占领道德高地的人, 更别提应如姗狗胆包天诋毁已经去世的谢天。 短短两三天工夫, 应如姗被扒的皮都不剩。谢天夫妇对她有知遇之恩, 她都能这样污蔑恩人, 更何况是普通人?虽说施恩不图报, 可谁也不想救个白眼狼吧? 更何况视频里的谢天高大英俊又非常冷淡礼貌, 完全没有过分的动作, 甚至在应如姗扑上去后躲开了。这么多年谢氏传媒的董事长跟夫人伉俪情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恩人死了朝恩人身上泼脏水,可见这个人是坏到了什么程度啊! 何氏娱乐自然不会在这风口浪尖上说要签应如姗,更不可能为了她支付那笔天价违约金, 一个道德败坏的影后,无论之前她有多么受欢迎多么耀眼, 都是要遭受抵制的,简而言之,应如姗已经没有何氏娱乐挖掘她那时的价值了。 因此被放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意识到不对劲的应如姗这才开始后悔,其实留在谢氏传媒又有什么不好呢?她利欲熏心想攀高枝,现在后悔也晚了。 经纪人不接她的电话,公司不给她安排任何活动,已经定下和待定的工作全都换了人,应如姗终于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那么重要,她自以为是门面,是公司给她脸。当公司不想要她的时候,她是全无价值的。 应如姗悔不当初,可惜如今管事的戚先生不是当初的谢天跟谢夫人,他的字典里没有心软这两个字,对背叛者更是残酷,决不会给对方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眼看谢氏传媒在谢天夫妇过世后非但没有没落反而风生水起,某些暗地里老神在在的人总算是着急了。他们等到现在不是为了看谢氏传媒越做越好的,是要分裂、吞并的! 玲珑坐在地毯上玩手机,她的手机一会儿一条消息一会儿一条消息,铃声大的埋首公文的戚伯一都不免注目。 她拉下来一看,全是连锦发来的短信,估计是社交软件上的联系她都没回复,就换了招儿,还打电话呢! 他可能根本想不到自己早就被设置成消息免打扰了,要知道过去的谢宝儿拿他多当回事儿啊,哪怕是无意义的消息她也会开心的睡不着觉,但玲珑完全t不到这位的魅力所在,连逗他玩都懒——看过戚伯一之后,谁还会喜欢连锦呢?二十出头心术不正的男生,哪里比得上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 三十八岁什么的,对龙女来说可完全不算大,荒海里随便一只生物都比他要年长。 饶戚伯一定力再好,也受不了这夺命连环all,电话那头的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放弃一样,拼了命的打。玲珑也不接,就扔那儿看,嘴里咬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直到戚伯一问她:“谁打来的?” 她心想,还以为你真能不问呢。“……算是男朋友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 不过戚伯一早就派人调查过连锦,这小子倒是长了一张白马王子的脸,相当具有欺骗性,粉丝们也觉得他是需要呵护的珍贵小王子,对他爱得不行,人设也是高贵冷淡略有呆萌——老男人戚伯一是无法理解高贵跟呆萌之间有什么必要联系的。不过这个连锦很有趣,从小到大他的成长都离不开女人。 或者说是离不开吸女人的血。 他家庭条件并不好,父亲有家暴与赌博的恶习,全家都要母亲一人养活,为了给他上学,姐姐上完初中就辍学了,两个女人打工凑齐了他的学费跟生活费,供他在大城市逍遥快活。他也很习惯母亲与姐姐的付出,大学刚毕业就参加了选秀节目,在节目里认识了女导师,两人迅速打得火热,连锦也得到了出道的机会。 出道后,在一次无意的宴会中,他见到了陪同父母出席的谢宝儿,立刻就把这个过于单纯的女孩当成了新任目标。 为了表达自己不是为了攀龙附凤,他还没有签谢氏传媒,而是签了何氏娱乐——这就很有趣了,戚伯一想。 要说连锦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也不至于,但他表面上是清雅王子的设定,背地里却交了不知多少个女朋友,从初中开始就把人家女孩子肚子弄大过,哄女孩的手段不错,那女孩从始至终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等上了高中大学,那更是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哪怕是跟谢宝儿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有数名维持关系的炮|友。 光是看连锦的炮|友数,戚伯一都要怀疑他有性|瘾了。 这人不仅喜欢干,还喜欢拍,在未取得女友同意的情况下便在房内安装了针孔摄像机,自己的脸打了马赛克糊的认不出来,女孩子的脸倒是清清楚楚生怕人看不清。 可以说是相当人渣了。 这些戚伯一没跟玲珑说,怕小公主受不了,估计在小公主心里谈恋爱还是跟童话故事里一样拉拉小手,根本没想过其他。连锦也不敢动小公主,毕竟谢天夫妇都不是好惹的,谢天夫妇还在的时候他略有收敛转入地下,谢天夫妇一去世,他立刻故态复萌。 不仅如此,他还睡粉! 对女人压根没兴趣,前半生都在报仇跟赚钱中度过的戚伯一觉得辣眼睛。 他一听玲珑说是男朋友打来的电话就提起警惕,“怎么不接?” 玲珑双手托腮撑在沙发上,很苦恼地叹了口气,扭头看他:“戚叔叔,我发现我不是那么喜欢他要怎么办呀?” 戚伯一沉默了几秒道:“……你为了他跟父母吵架,要死要活地想跟他在一起,现在怎么就不是那么喜欢他了?” 他预想过数种让玲珑跟连锦断掉的方法,但是没想到这小姑娘居然自个儿就不乐意了,实在是搞不懂小公主脑子里在想什么。 “可是就是因为他,爸爸妈妈登机前我都还在跟他们吵架呀!”玲珑声音恹恹,“爸爸妈妈越是反对我就越是要做,我不懂从前对我百依百顺的爸爸妈妈为什么在男朋友的事情上这么顽固,可现在他们不能再反对了,我也不喜欢了。” 戚伯一道:“不喜欢就不喜欢,他也不值得你喜欢。” “那怎么办,怎么说他都是我的男朋友,我都躲了他好久了。” 戚伯一示意她接电话:“这不就是个机会?电话里跟他说分手。” 看小公主犹犹豫豫,他直接搁下手里的笔,走过来帮她按了接听。玲珑瞬间瞪大眼,他伸手顺了顺她的长发,就看到小公主瘪着嘴巴别开脸,就这戚伯一还不算,点了免提。 玲珑:…… “你还好吗玲珑?这些天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你,给你发消息你不回,打电话你也不接,我很担心你啊!”电话那头的男孩,声音清朗好听,十分温柔,每一字每一句都照顾着玲珑的情绪,“我听说伯父伯母的事儿了,我也很遗憾,你在哪里?需要我吗?我请了几天假,会立刻就到你身边的。” 当初他也是这么跟谢宝儿说的,面对温柔体贴要跟自己共同面对风雨的男朋友,再跟不苟言笑气质冷淡不好亲近的戚伯一对比,谢宝儿想都没想就选了前者,并且迅速在连锦的洗脑下对戚伯一充满了厌恶与排斥,她也不动脑子想想,人家戚伯一需要觊觎谢氏吗?他自己的公司比谢氏不知大了多少!再说了,又不是一个领域的,戚伯一要真想吞并谢氏,就算谢天在世也不一定能挡得住。 戚伯一心高气傲,谢宝儿把他赶走后,就立刻全身心地信任了男朋友连锦,并且在他的花言巧语下把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他,甚至稀里糊涂的连股份转让书也签了,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谢氏传媒就易主了! 玲珑慢吞吞地说:“不需要哦。” 连锦还在温柔倾诉,听到玲珑突然开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不需要!”她把嘴里的糖咬得嘎吱嘎吱响,“你陪我有什么用,要不是因为你我会跟爸爸妈妈吵架吗?会在他们登机前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来得及说吗?你现在想着陪我了?我爸爸妈妈反对我们的时候你不是还要跟我分手说不耽误我?现在我爸爸妈妈没了,他们临死前都不希望我跟你在一起,你怎么不提跟我分手了?!” 连锦年纪不大却是花丛老手,最是知道女人爱听什么。他越是跟谢宝儿说分手不让她为难,谢宝儿就越会为了他跟父母抗争,谢天夫妇不喜欢他固然是因为他品行不佳,可身为一个男人,任由女友与家里争吵冷战,却连上门都不,这能算是有担当吗? 连锦心里也气啊,本以为钓到小公主就能一路顺风顺水平步青云,谁知道谢氏传媒根本不捧他,连签都不签他!他只好跟小公主说是自己不想签,不想搞混工作与爱情,把小公主感动的泪眼汪汪,背地里又骂谢天夫妇两个老不死的,不给他资源就算了,还打压他! 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要把谢宝儿弄到手! 谁知道老天爷都在帮他,谢天夫妇空难离世,连锦兴奋地手都在抖,没人比他了解谢宝儿的性格了!他飞黄腾达的机会来了!以后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了!他能自己当家做主了! 可发了那么多信息小公主都没回复,他又开始发慌,忍不住打电话,但是打电话也没人接,他只好锲而不舍地打,现在总算是接了,却没想到小公主满嘴的控诉,竟然是把他当成罪魁祸首了! 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呢,玲珑就吸了吸鼻子:“我不想再看见你了,看见你我就想起爸爸妈妈,我为了你跟他们吵架,他们临死前却还惦记着我,我这辈子都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我们分手!” 说完都不给连锦继续嘴炮的时间,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转头扑进戚伯一怀抱哇哇大哭! 戚伯一无奈地拍着她的背,跟她住在一起的这些天,他算是彻底领教过了她的娇气,哭起来就没个停的时候,之前他想治一治她这有事没事就掉眼泪的毛病,愣是把她扔那儿不管她,结果她居然真的哭了将近六个小时!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些眼泪,哭得谢家别墅的帮佣们跟着眼眶泛红,平日里瞧戚伯一跟见鬼似的阿姨居然都敢瞪他了,活似他做了什么天打雷劈的坏事! 最后他还是去哄了,她哭得久,却很好哄,打那次以后戚伯一就知道,她要哭就让她哭,哄一哄总比让她一直哭个不停好吧? 玲珑吸了吸鼻子,抓住戚伯一的衬衫领口,他今天穿了黑色的衬衫,没打领带,胸膛精壮,她忍不住用小手摸了两把,搞得戚伯一哭笑不得:“老实点儿。” 然后玲珑就哭唧唧地抬头看他,嘴巴一扁:“……我没有男朋友了。” 看这架势,倒像是要戚伯一赔她一个。 戚伯一:…… 他顺了顺她的毛,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玲珑心想这句话放在这里是不是怪怪的,“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了,万一他来纠缠我怎么办?” “放心。”掌下的头发浓密顺滑,触感好的不可思议,戚伯一没忍住顺了一下又一下,“他不敢。” 不是“不会”,是“不敢”。 玲珑很相信戚伯一,就顺势蹭了蹭他的手,把嘴里的棒棒糖棍子吐掉,再把他推开,颇有种拔吊无情的模样,被人顺完毛立刻翻脸不认人:“我要打游戏了,你快去工作。” 戚伯一瞄了眼她的手机屏幕,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些游戏有什么好玩的,他清心寡欲惯了,对什么玩乐项目都没有兴趣,自然也无法理解玲珑为何整天抱着手机。 但玩总比哭好。 本来戚伯一只计划在a市待一个月左右,结果待着待着,玲珑都开学了,他还是没走。 并不想去上学的玲珑在开学第一天蔫蔫儿的,因为她对艺术鉴赏这个专业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戚伯一亲自把她送到学校,她软绵绵地赖在座位上不肯下去,表情哀怨:“我看了新学期的课表,为什么这个专业会有这么多课?请问我学了以后能怎么样?” 戚伯一面不改色:“这不是你自己选择的吗?” “我现在不喜欢了呀!” 看她那理所当然的样子,戚伯一哑口无言,“不上学的话要做什么呢,难道整天待在家里打游戏?” 谁知道她还理直气壮地点点头:“是啊!不过东西也是要吃的。” 戚伯一摇摇头:“不行。” 玲珑哼了一声,拿起自己的包,推开车门,生气地连转身看他一眼都没有。戚伯一一点都不觉得她任性的小模样不讨人喜欢,相反地,如果他定力再差一点,或者她再要求一次,他可能真的就答应她不上学的请求了。 戚伯一这人不喜欢高调,但玲珑觉得他也没哪里低调啊,就说他今天送她上学的车,价值千万,就算没见识过什么世面的人,看到这车型都能意识到不是普通车,更别提他衣食住行样样都精致到极点,这倒是很合玲珑的胃口,她刚从车上下来,就看见许多人若有似无地朝这边看。 玲珑毫不在意地进了校门,戚伯一在车里直到看不见她身影才让司机开车去谢氏传媒。 现在谢氏传媒的高层们见了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这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戚先生,手段可跟他的外表截然不同,只看那几个蹦跶不停的股东就知道,现在股份被拿走,人也被踢出了公司,正苦哈哈的求戚先生再给次机会呢! 他们这些给人打工的还是老老实实不要说话好了。 也有人羡慕小公主好命,父母在的时候无忧无虑,父母没了,居然还有天降英雄为她保驾护航,这世界上就是有些人不用犯愁,出生即顶点。 而此时此刻被羡慕好命的小公主正头昏脑涨地趴在教室里上课,眼前摊开的书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全程神游天外。偏偏今天的教授是个老学究,最看不得学生没个正行,稍微不认真地都会被提起来,要是答不出他的问题就会被扣平时成绩,相当狠毒,人送外号三秃子。 玲珑是千娇百宠的大小姐,平时除了上上课之外几乎不在学校,她家实在是太有钱了,跟普通大学生不是一个档次,课余时间她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插花学茶道弹琴跳舞听歌剧……集体活动也从来不参加,因此跟同班同学只是说得上话,并不算是朋友。 玲珑也不需要朋友,她在那百无聊赖地趴着的时候被教授提起来,其他人都用怜悯的目光看她,谁知这一整堂课都没仔细听的小公主,居然想都没想就把教授的问题给答出来了,还答的相当有水准! 接下来的小半堂课就是玲珑跟教授的你来我往,教授几乎忘记了其他学生,一个劲儿地跟玲珑探讨艺术跟教育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艺术鉴赏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 想起小公主回回考试都拿第一,同学们也很奇异地平静了下来。 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聪明一点怎么了,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许多男生悄悄红了脸,还有人拿手机偷拍玲珑,玲珑注意到了,没怎么在意,长得好看就是让人类欣赏来的,这样他们才能意识到跟龙之间有着怎样无法跨越的差距。 她上完课就走,恨不得一秒钟都不要待在这无聊的学校,戚伯一还是来接她的,见她仍旧嘟着嘴满脸写着不高兴,便轻轻捏她粉嫩的脸蛋儿:“生什么气呢?你上次说想吃海鲜大餐,海鲜还是l市做得最地道,等这周末带你去吃好不好?” 结果玲珑瞬间警觉:“l市?你要回去了吗?你不要我了吗?” 戚伯一微微一愣,住在一起两个多月了,他对她的性子也逐渐有了了解,知道美食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存在。可他都说带她去吃地道的海鲜大餐,她第一时间的反应却是他不要她。 心一下就软了。 他又摸摸她的头:“只是带你去吃顿饭而已。” “那还会回来么?”没等戚伯一回话她又自顾自道,“不回也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上学,我跟你去l市吧,以后我们永远在一起。” 永远。 戚伯一微怔,他从未想过这一生会和谁用上这样的词。 半晌,他只是捏捏玲珑的脸:“小孩子,懂什么叫永远?一点定性都没有。” 这话龙女大人可不爱听了,她鼓起腮帮子:“是你不懂吧?” 戚伯一也不跟她争,他已经独身一人三十多年,不靠近任何人,也不让任何人靠近,玲珑是个例外。跟她在一起的这两个月,也许一开始还是他在安慰和保护她,可到了后来,明显是她带给了他更多的快乐。可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啊,那样娇嫩、年轻,如同枝头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经不起风雨,需要呵护。 将近二十岁的差距,注定了只能远远看着她。 年轻人总是如此,仗着一时冲动便说爱,转瞬又后悔,戚伯一从来不信这些东西,也不信自己还会得到爱。 他已经老了。 第四十四片龙鳞(四) 第四十四片龙鳞(四) 结果没等到周末, 学校里就有麻烦找上了玲珑。 满打满算,到现在新学期开学还不到一星期, 但玲珑已经成为了校园风云人物, 无论是学校论坛还是贴吧, 乃至于生活中,她都是大家背地里津津乐道的存在。 因为她太美了! 美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程度,美到让人恍惚, 觉得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长成这个样子呢?美到不真实。 许多男生私底下都奉她为女神, 不敢亵渎, 玲珑迎来了一批疯狂的仰慕者,这些仰慕者里头还有许多女生!每天她到学校来上课, 那是走哪哪儿有人围观, 好在龙女大人并不吝啬于展现自己的美貌, 说点夸张的, 她要是完全不压下自己的美貌与气势, 走在街头那绝对是万人空巷, 在学校里已经算是比较收敛了。 不过喜欢她的人数不胜数, 敢当面告白或是写情书的却不多, 大家似乎都心照不宣,这样绝顶的美貌是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的,因此谁要是敢越雷池一步,势必要遭受公主后援团所有人的鞭笞与谴责! 可即便是龙女也不可能让所有人类都喜欢她, 她也不需要这些无聊的喜欢,心情好的时候她是愿意赐予人类一个微笑的, 心情不好的话……那就只能看谁倒霉了。 就好比周五下午上完课,她准备回家洗个澡换个衣服就跟戚伯一去l市吃海鲜大餐,却有人在教学楼的大走廊上把她拦住时,玲珑很是不耐。 她在记忆里翻找了下,认出眼前这人是她叔叔家的堂姐,好像叫谢如珍,比她就大一岁,跟她读同一所大学,学的什么专业不记得了。 谢天夫妇虽说是白手起家,把一个小公司发展成了如今的谢氏传媒,但夫妻俩两边都是有亲戚的,只是都不怎么亲近,因为自打他们发达了之后,太多太多人只想着来求职求利求名,夫妻俩都是知恩图报的,也愿意帮忙,可人心不足,就渐渐疏远了关系。其中谢天的弟弟谢成,也就是那个秃头大肚总想哄着玲珑从她手里骗走管理权的中年油腻男,算是最不安分的一个。 而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就是谢如珍,小时候跟谢宝儿关系倒挺好,稍微懂事了点,知道大伯家有钱后,再加上父母的耳渲目染,就产生了诡异的怨恨心理——凭什么你们家那么有钱,都不能分给我们家一点? 你们家住大别墅,我们家挤在三室一厅只有一百二十平的小房子里;你们家有佣人保姆,我们家却什么事都得自己干;你们家年年出国旅游买名牌,我们家却只能买商场里的普通衣服……凭什么? 我们不是亲人吗? 于是在那之后,谢如珍再跟着父母到谢家,被派去跟谢宝儿玩,她的心理就更不平衡了。 凭什么谢宝儿跟自己一样大,却不用洗碗晾衣服做家务?凭什么谢宝儿就能穿这么好看的小裙子,自己却这样普通?凭什么谢宝儿活得跟小公主一样,自己却只能做公主的侍女? 要问凭什么跟为什么,那谢如珍可有一百万个等着。 她压根看不到叔叔婶婶对自己有多好,只看到叔叔婶婶越来越疏远她、不喜欢她,她生气极了,可要是她不欺负谢宝儿,不抢谢宝儿的东西,谢天夫妇怎么会不喜欢她? 她受她爹妈影响,到了谢家就要去谢宝儿的衣帽间跟游戏间,看到喜欢的裙子鞋子还有手镯项链就要拿,谢天特地托人从国外给女儿带回来的几十万的娃娃,她看上了就抱走。谢宝儿性格乖巧,她就哄谢宝儿,要是谢宝儿实在是喜欢不想给,她就吓唬她,等到谢宝儿忍不住哭了,她又觉得这个堂妹是故意把大人惹来的。 说起来,两个人都有好几年没说话了。谢如珍不喜欢谢宝儿,谢宝儿也不见得多么喜欢她。谢天夫妇还在世的时候,两家基本上就是逢年过节来往一下,祭祖的时候见见面,其他时间就没什么交集了。 所以玲珑也没弄明白谢如珍这气势汹汹地挡在自己面前是想干什么。 谢如珍都要气死了! 她长得也不差,好好打扮化妆,走出去绝对是个亮眼的小美女,可这样的美跟玲珑根本没有可比性,她暗恋的男神,也就是他们表演系的系草,眼看着就要被她拿下了,暑假里两人聊天打得火热,结果刚开学,见了玲珑,男神就走不动路了!现在别说是跟她暧昧,就是她发一百条消息对方也就回个两三条! 还说什么怕人误会呢! 怕谁误会?! 从小就对心机深沉的堂妹印象深刻的谢如珍想都不想就把罪责推到了玲珑身上,肯定是玲珑勾引的!瞧她那整天骚里骚气的样儿,学校里男生都被勾的魂不守舍,真是不要脸! 再看今天玲珑的穿着,嫩绿色的背心式连衣裙,长度及膝,露出两条嫩藕般的胳膊,锁骨精致小巧,扎了个马尾,耳朵上戴着dy最新限量款的钻石耳钉……浑身上下的行头得有百来万!无论耳钉还是裙子鞋子包包手表……样样都是大牌,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吗,瞎显摆什么! “你给我说清楚!” 谢如珍来势汹汹,玲珑眨眨眼,“说什么啊?” “敢做不敢当?!你怎么勾引邓凡的你心里有数!” 周围学生很多,要不谢如珍怎么特意挑这人流量大的教学楼走廊呢,不管玲珑勾没勾引,她今天都要把她的罪名给坐实了!反正大伯跟大伯娘都死了,再也没人护着她了! 谢如珍心底有种隐秘的快意,理智上她知道自己应该感到悲伤和怜悯,情感上却又不自觉畅快,小公主就要坠落凡尘了,难道不应该拍掌称快吗? 她在家里听说过父母的算计,在父亲口里,拿下管理权几乎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以后她才是小公主!以后她也能什么都有!再也不用羡慕别人了! 玲珑沉默了几秒钟,问:“邓凡是谁?” 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天真又清澈,似乎是真不知道邓凡是谁,还歪了歪脑袋:“你突然跑到我面前说胡话,可是我哪需要去勾引别人?如果这个叫邓凡的人是你男朋友,那你应该怪他见异思迁,怎么能怪我呢?我可不认识他,也不会纡尊降贵去勾引他。” 偏偏她说得还有道理极了!边上有同班同学帮玲珑说话:“就是!我们女神哪需要去勾引别人?” “e我们天天一个教室上课,女神上完课就走,请问到底哪里有时间去勾引你们系草啊?” “别以为自己学表演的将来能出道就在这儿横啊!” “说人家勾引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谁指控谁作证,这么点道理都不懂?” 玲珑也用期待的眼神看向谢如珍:“我也想知道呢,你为什么说我勾引什么邓凡,你是看到了还是怎么着了,有通话记录还是聊天记录?拿出来看看呗,否则别怪我告你诽谤。” 谢如珍又气又急,她就是了解这个堂妹的性格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拦她,这个小堂妹呀,打小就被大伯夫妻俩宠的厉害,跟象牙塔里的小公主一样不谙世事,特别好骗,性格又单纯,嘴巴还笨,可现在怎么都学会给自己辩解了?还有周围那些人,这事儿跟他们有关系么就强出头?! “你有没有点礼貌?!”谢如珍恼道,“就是这么跟你姐姐说话的?!” 大家面面相觑,还不知道这位是他们女神的姐姐呢。 玲珑纠正道:“是堂姐,请不要跟姐姐混为一谈,只是亲戚。” 她看了下时间,很不好意思:“抱歉,我真的赶时间,如果你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我就先走了。谢谢大家为我说话,等我回来请大家吃饭。” 龙女太清楚谢如珍受不得这样的刺激了!她打小就嫉妒谢宝儿,嫉妒什么?嫉妒谢宝儿有一对爱她如珠如宝的父母,嫉妒谢宝儿锦衣玉食泡在蜜罐子里,于是做梦都想谢宝儿倒霉,做梦都想跟谢宝儿平起平坐,哪怕人家没有瞧不起她,她也能脑补出一场大戏。 这样的人,最不能被无视。 她就这么轻飘飘对待神经病的态度彻底惹恼了谢如珍,倒是给她说话的同学们都很不好意思,一个个脸红摆手说不用不用。 玲珑正要走,身后传来谢如珍恶毒的声音:“怪不得你死了爸妈。” 本来还略微吵闹的走廊瞬间安静下来,玲珑迈开的步伐也停下了,她面上的笑一点点消失,缓缓回头:“不好意思,我刚才没听清,你说我什么?” 谢如珍反倒生出一股诡异的勇气:“我说你活该死爸妈!” 玲珑没说话,边上一个女生目瞪口呆,脏话都出来了:“卧槽,这尼玛也太恶毒了吧?女神爸妈不是你亲人?你张嘴闭嘴别人死爸死妈,你爹妈知道吗?” “我又没说错!”谢如珍底气很足,“她爸妈就是死了啊!我又不是咒她,是真的死了!你还在这里装什么小公主,不过是个小孤女罢了!没爸没妈的孤儿!” 说实在的,这样骂人的玲珑以为只有小孩子会如此呢,出乎意料的,她没生气,只是轻笑:“那又如何?他们去世了也仍然爱我,我也仍然是千娇百宠的公主,你嫉妒的要死也没用。” 玲珑冲着同学们露出大大的笑容,“大家!我是谢氏传媒董事长谢天的女儿,虽然我父母遭遇空难,但我们一家人的心永远是在一起的,我说请大家吃饭就不是作假哦,而且现在我身边还有非常重要的人保护着我。”说完,又看了谢如珍一眼。“跟这种有爹妈生没爹妈养的人可不一样。” 哇! 虽然从大一开始大家就猜测玲珑的家世不一般,毕竟她身上穿的手上拿的用的没一样不是好东西,接她的车子也是,还配有司机呢!有钱人家保护孩子不泄露身份信息很正常嘛,同学们也就没深究,直到今天才知道人家居然是谢氏传媒的千金大小姐! 难道国王王后去世了,公主就不是公主了? 这样一想,似乎也有点理解谢如珍怎么就拿这个攻击小公主了,毕竟谢董事长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是出了名的,这得恨成什么样子才能这样揭人疮疤啊! “啊我想起来了!之前报纸上还有报道呢!说谢董事长去世后他的亲人立刻就逼着人家爱女交出管理权跟股份,该不会就是这个女的的爹妈吧?!” “你这么说这个新闻我好像也有看过……” “谢氏传媒现在股票稳定着啊,肯定是有大神在幕后帮忙,人家父母肯定关心女儿啊,人生谁都不能保证意外,肯定早给女儿准备好了后手,这女的在这得意个什么劲儿呢?那谢氏传媒再怎么着也不是你家的啊!” “我要笑死了,这女的根本不是为了什么男朋友被抢的事儿,就是想来刺激女神的吧?” “这种人也有男朋友,我怎么还单着?” 谢如珍被这些声音说的面色一阵红一阵白,玲珑没有对她动手,只是对她笑得意味深长,谢如珍莫名有点慌,她咬了咬嘴唇,在群嘲中推开挡路的人,背影慌乱而急促。 玲珑对同学们说:“请吃饭是认真的哦!” 有大胆的男生请求:“那女神你跟我们一起吃吗!” 立刻被女生打了。 玲珑却说:“好啊!” “那我们还想一起唱歌!”一个戴眼镜的女生跳起来,“啊啊啊我们能去参观一下谢氏传媒吗!我好几个墙头都是谢氏传媒的!” “唱歌可以,参观公司的话……我得问一下才知道可不可以。” 能有这个希望就不错了! 同学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完全没把谢如珍的话放在心上。 这么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收买这么多人,玲珑觉得不亏,她背着包冲大家挥挥手,校门口接她的车已经在那等着了,她上了车,先是爬到戚伯一腿上,他无奈地想推开她却被她缠住,又被她勒索了两个条件,听说今天谢如珍找她麻烦后,那英俊的眉头都微微蹙起来:“看样子日子过得还是太闲了。” 他说的是谢成。谢成自己都不敢再朝谢家来了,他的女儿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地来找死,真以为戚伯一是个见好就收的人了? 他向来是咄咄逼人,不把人搞得山穷水尽不罢休的那种。 玲珑在他怀里嘻嘻的笑,才不管戚伯一会怎么收拾她那便宜叔叔一家,闺女造的孽,当然得爹妈来还喽。 戚伯一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这人要么不答应,一旦许诺的事情便绝对会做到,就好比他答应谢天夫妇照顾他的女儿,只要玲珑一开始没作死,他一旦上手,就必定是负全责到底的。 说带玲珑去l市吃海鲜大餐就必须去。 l市跟a市虽然是在南北两个截然相反的城市,但都是直辖市,也都是经济文明发展大城市,戚伯一的公司就坐落在l市最大的商业区,十分气派。戚伯一家是靠房地产发家的,到了戚伯一手上更是发扬光大,于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军,只论资产跟规模,说是本国龙头企业也不为过。 他在做生意上是个天才,二十来岁那会还是个工作狂,到了三十五岁后才慢慢开始放权,不再事事亲力亲为。不过作为董事长,回到l市自然是要带玲珑四处走走逛逛的,其中就包括了他的公司。 董事长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这回却带了个漂亮女孩回来,难免让大家想入非非。玲珑在处于顶楼的董事长办公室玩耍,戚伯一则要处理几个紧急文件,她就安安静静待在边上,戴着耳机不打扰他工作,可还是难免惹人注目,每个进来的高层都偷觑她,直到被戚伯一发现,一个冷眼扫过来,又立马老老实实站好。 等到人都走了,玲珑拍拍戚伯一的胸膛,满意道:“非常好,连秘书都是男的。” 戚伯一轻笑,“就因为这个高兴?” 她从到了顶楼心情就格外好,原来是因为他的秘书都是男的。 玲珑正要说话呢,又有人敲门,她从桌子上的屏幕上看到是个女人,立刻赖在戚伯一怀里不肯下去,他无奈地只好按了按钮,办公室的门一开,外头拿着文件穿着酒红色套装脚踩高跟的娇艳女人便走了进来。 玲珑的第一感想是,妆化得真不错。 既有女人的成熟妩媚,也不失职业女性的潇洒干练,看得出来身材很好,胸前的扣子都要被崩开了,腿也又细又长,烈焰红唇更是诱人采撷。 就是稍微有点失态。 还是戚伯一先出声:“什么事?” “是这样的。”女人不着痕迹地看了玲珑一眼,将手上的文件放到戚伯一面前,“国的史密斯集团在这个合作案上与我们还有争议,他们提出……” 嘴上报告做得行云流水,眼睛却时不时看向玲珑,等到她说完,戚伯一翻了下文件,缓缓抬头:“还有事?” 女人红唇微张,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却勾起一抹笑容:“董事长,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我们下属说要好好聚一聚,您不在的这段时间可累死我们了。” 戚伯一想都没想到:“记在我账上,我就不去了,晚上还有事。” 女人试图再说点什么,却见那个有着一双猫儿眼的美丽女孩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似是把自己的所有小心思看破。她连忙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玲珑发出一声长长的气音,就像是自行车胎的气门芯子被人拔了的那种,戚伯一本来表情还挺严肃,被她这一声弄得,顿时莞尔:“怎么了这是?” “我说你怎么总想回来呢,要是有这样的美人儿等着我,我也想回来呀。” 听这酸溜溜的语气,戚伯一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只是个很有能力的下属。” “哦。” 戚伯一:…… 他该怎么解释? 不对,他为什么要解释? 就算只是上下属关系,他也没必要跟她说得这么清楚吧?再说了……“你在学校里不也有很多桃花?你们学校论坛还有个置顶的盛世美颜品品帖呢。” 这回换玲珑惊讶了:“你怎么知道,你还逛我们学校论坛了?” 戚伯一含糊地嗯了一声。 他岂止是逛论坛了,他们学校贴吧他也逛,前不久大一新生军训,有新生买了热搜“最美军训生”,结果那拍照的不小心把后头路过的玲珑也给拍上去了,这下可好,钱全白花了,明明买的是“最美军训生”,结果全叫后头的“最美学姐”给抢了风头,要不是戚伯一及时把新闻给按了下来,现在她都家喻户晓了! 普通人的美貌也许只能惊艳片刻,可她这张脸,但凡被人看见了,就别想有消停的时候。所以谢氏传媒根本不必担心有艺人跳槽或是解约,山穷水尽的时候把她抓出去拍照做海报卖,照样混得下去。 玲珑戳戳他的脸,拿这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当玩偶,半点尊敬都没有:“戚叔叔,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危险的想法?” 戚伯一把她的小手拿下来:“饿不饿?” 她还偏偏不让他转移话题:“我跟你说哈,学校里好多人喜欢我,我觉得我可以每隔几天就换一个男朋友,不过有连锦那样的前男友在,长得不好看的我没有食欲,你不是新签了几个小鲜肉吗?要不然让我潜规则他们吧!反正有你在,合约约束着他们也不敢怎么样。” 戚伯一听她满嘴胡说八道,脸都黑了。 “你觉得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 还追问呢,大有不得到回答不罢休的意味。戚伯一被磨得受不了,就想把她放下来继续看文件,结果却突然被玲珑捧住了脸,在薄唇上啾了一口,没等他发怒,她就主动跳下他的腿,冲他摆摆手,拿了张通行证:“我去到处逛逛,戚叔叔可不要想我。” 戚伯一看着已经没了人影的办公室,半晌,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唇瓣,好气又好笑。 跑得倒挺快! 第四十四片龙鳞(五) 第四十四片龙鳞(五) 董事长带了个女孩子来, 各部门又突然出现一个到处闲逛的女孩子,大家立刻就意识到了她的身份, 当玲珑走近的时候, 连敲键盘都格外卖力气——他们要证明, 自己是在认真工作的! 玲珑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戚伯一的公司太大了,她真就是“随便走走”, 毫无目的地的那种, 毕竟她先前亲了戚伯一, 得给那位心情复杂的老人家缓冲的机会。不过走着走着,她居然遇到了先前那位身着酒红色套装妩媚娇艳的美女姐姐。 龙女大人自己爱美, 对于好看的人事物也天生会有好感, 只要他们不来招惹她, 她都是很好说话的。美女姐姐虽然暗恋戚伯一, 可瞧着仍然干练潇洒, 跟玲珑说话也很是亲切和蔼, 她以为她是迷路了, 毕竟公司的每一层都这么大, 女孩子头一回来,可能根本分不清哪是哪儿。 玲珑恶意卖萌,虽然明面上二十一岁的年纪,但她脸蛋儿小小眼睛大大, 透露出一股别样的稚嫩,对美女姐姐来说, 的确就是个小妹妹。 两个人谁都没提戚伯一,玲珑进了电梯后冲美女姐姐挥手:“白白。” 美女姐姐也冲她笑:“白白。” 看了下时间她出来溜达了也快一个小时了,戚伯一也该想的差不多了吧?玲珑一边寻思着一边敲门,门一开就看见戚伯一倚着椅背,双手交叠放在桌子上,正面色沉静地看着她,好像知道来人是她一样。 她奇奇怪怪地走进去:“干嘛这样看着我,是不是发现一个小时不见特别想我,根本不能离开我?” 戚伯一本来是真有些话想说,被她插科打诨,瞬间啼笑皆非:“你过来。” 玲珑先捂住小屁股:“我可警告你,我爸爸妈妈都没打过我,如果你想打我,我就在你的饭菜里下毒!” 戚伯一:“没想打你,过来。” 她便慢吞吞蹭过去,让戚伯一握住手腕拉到了怀里,他的椅子很大,她就直接坐了下去,被他从背后圈住,听到他问:“真不嫌弃我年纪大?” 玲珑点点头:“年纪大不是问题,肾虚才是问题。” 戚伯一被她逗笑了下,又轻声道:“你得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就不能背叛我,更不能去喜欢别人。这个喜欢,包括什么前男友小鲜肉,都是不可以的,这个世界上,你只能喜欢我。” “那你呢?” 戚伯一倒是没想到她最先问的会是这个,“我们是平等的,我要求你的事情,自己也会做到。” 他觉得人世无常,去要求永远不变的爱与永远如初的热情是很奇怪的事,但他却又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要求,诚然,与玲珑生活久了,他想很难有人会不喜欢她,可她对任何事物的喜欢都是浅淡且不长久的,就好像她今天想吃焦糖泡芙,明天就想吃麻辣牛肚,口味换得快,喜好也变得快。 她能为了一个连锦跟从小疼爱自己的父母吵架,叛逆闹腾,也能很快就不再喜欢连锦,任由对方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消息都当做没看见——她很娇气,很善变,那么他要如何相信她对他的喜欢不是雏鸟情节呢?她很有可能今天喜欢着他,明天看见了更年轻更英俊更有青春活力的男孩子,就移情别恋。 她现在觉得像他这样成熟深沉的男人很有魅力,转头也许就会欣赏朝气蓬勃阳光开朗的男生……毕竟戚伯一早已过了那个年纪,甚至于他处于那个年纪的时候,也跟“朝气蓬勃”、“阳光开朗”沾不上边。 “那不就行了。”玲珑靠到他胸膛上,“几十年的专情我还是做得到的,你不用怀疑我。” 几十年在她嘴里说出来就跟吃饭喝水一眼简单轻松,戚伯一想,可人生能有几个几十年?他没再说话,摸了摸玲珑的头发,她就又开始不安分,在他怀里蹭了半天,爬到他腿上跨坐,搂着他脖子眼睛亮晶晶的:“那为了庆祝我们成功确立了恋爱关系,来接吻吧!” 说完也没等戚伯一同意,她就先亲为敬。 戚伯一本来还扶着她的腰,觉得这个姿势有点不雅观想让她从自己腿上下去,结果一接触到玲珑的嘴唇便忘记了自己要做什么,温顺地与她唇舌交缠,亲了又亲,直接把工作时间给荒废的一干二净。 等到去吃海鲜大餐的时候,沿途遇到的人都忍不住朝玲珑嘴唇上瞅——多么鲜艳又娇嫩啊,年轻女孩子就是这样娇艳动人! 海鲜大餐只有两个人吃,如今戚伯一已经对玲珑的食量有了了解,他到八分饱后便不再动筷,眼睁睁瞧着玲珑把一桌子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便倒了杯水,逼她吃了几片消食片。 “我下回还想来。” 回a市的飞机上,玲珑贴着戚伯一的胸口这样说。 他很是爱怜地抚了抚她的长发:“好。” “你再带我来好不好?” “好。” “下回我想改吃点别的。” “好。” “我不上学好不好?” “不好。” 她立刻就生气了,哼哼着把他推开,拉起毯子把脑袋都盖住,也不怕憋坏了。戚伯一凑过去轻轻敲敲毯子里的人:“不要生气,你想想,上学也是很快就毕业的。” “才不是呢,我现在才、才大三!” 至少还得两年! 她对现在所学的这个专业完全没兴趣,上课的时候都是在神游天外,一想到这样的生活还要过两年心情就格外沉重,这两年时间她拿去做什么不好呀,上学?学校里什么有趣的事情都没有! 戚伯一不知该如何劝她,不过上学的事是没有回转余地的,他觉得如果谢天夫妇还在,他们也一定会坚持让女儿读书。“玲珑,你这喜好变得也太快了,让我如何相信你真的能喜欢我几十年呢?说不得再过个一二十年,我就老得走不动路了,你那时候却风华正茂,你真的还能喜欢我吗?” 玲珑是不懂话题怎么就转到这个上面来的。 戚伯一又道:“这个专业本是你自己选的,你才喜欢了多久就不喜欢了?” “上上上上行了吧?”玲珑不高兴地说,又小小声嘀咕着没让戚伯一听见,“又不是我选的。” 戚伯一见好就收,能从小公主嘴里听到一句退让可不容易,他便顺毛在她嘴角轻轻吻了一下:“乖乖听话。” 这样一个清心寡欲几乎能出家做和尚的男人,凉薄到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情意,却能低声下气地哄她,亲昵地抱她吻他,尤其他长得还这样好看,玲珑还是相当吃这套美男计的。她的脾气向来是来得快去得也快,顿时就不生气了,又偷笑着钻进戚伯一怀抱,毯子也不要了,要他抱着搂着才能开心。 戚伯一从前不喜欢同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交了这么个小女朋友才发觉这样也不坏,他圈着玲珑在怀里,拉过毯子把两个人都盖住,柔声细语地哄她再睡会儿,等醒来就到了。 奈何她玩得正开心,根本没有睡意。 一趟l市行,回来后在谢家别墅工作多年的阿姨们都发现,小姐跟戚先生之间更亲密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之前不亲密,但现在小姐都坐在戚先生腿上打游戏,耳边游戏声这么大,戚先生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看文件,这是什么样的定力啊! 要知道戚先生最讨厌噪声,她们打扫卫生都得趁戚先生不在家的时候开吸尘器呢! 这看起来……两个人有点亲密过头了吧…… 虽然戚先生很有威严,但大家都是看着小姐长大的,怎么也不能让不谙世事的小姐被坏叔叔引诱不是?于是平时跟玲珑最亲的一个阿姨,在大家的支持下想要跟玲珑谈一谈。 戚伯一去公司了,玲珑今天难得没有课,她一边咔嚓咔嚓啃薯片一边翻着手上的漫画,听到阿姨说得口沫横飞才抬起略带茫然的小脸:“啊?” “我们是说,小姐,戚先生虽说是您的长辈,但是也不能太亲近了,男女有别,小姐还小,不懂……” “不是长辈啊。”玲珑舔着手指头,意犹未尽,“虽然我管他叫戚叔叔,但其实他跟我是同辈的,他父母跟我爸妈才是好朋友,我们俩也勉强算是青梅竹马了。” ? 这算是哪门子的青梅竹马?别的不说,戚先生考大学的时候,小姐才刚出生呢! 玲珑看出阿姨心底疑惑,答道:“他在他们家长大,我在我们家长大,一起长大不就是青梅竹马?” 阿姨被这神逻辑震惊地说不出话,玲珑又说:“而且他也没有诱拐我呀,是我想要他,他不能拒绝而已。” 阿姨:??? 这还是他们家那个害羞胆小的小姐吗?! “谢谢阿姨跟大家对我的关心,不过没事儿的,戚叔叔很好一人,他会对我好的。你看他担心你们看不惯,都不肯在外面亲我呢,这下既然说开了,以后我们就可以随时随地亲热了吧?” 阿姨:??? 玲珑说着说着还高兴起来:“我去给他打个电话,以后每天他回来都得亲我一下才行,这个人跟个老学究一样,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和尚。” 大家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公主一路远去的背影,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最后一致认为是戚先生心机深沉,把小姐给哄骗成了这样,他们家小姐就是个软耳根,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决不能让人把她给骗了! 于是打这天起,只要戚伯一跟玲珑在一起,周围就总是有人“若无其事”地走过,要么擦花瓶,要么搬椅子,要么拿鸡毛掸子抖漏窗户,反正就没有闲着的时候。要是再亲密一点,就经常听到有人用力咳嗽,好像生了肺痨那种拼命咳。别说戚伯一,就连玲珑兴致都让他们给搞没了。 要是戚伯一进了玲珑房间许久没出来,那就有更多理由了。 小姐厨房给你煮了你爱吃的甜玉米! 小姐草莓慕斯蛋糕做好了! 小姐来吃灌汤包! …… 这一招屡试不爽,无论里头戚伯一怎样箭在弦上,玲珑都能一把推开他头也不回。慢慢地戚伯一就明白了,也许小公主真能喜欢他几十年不动摇,但她心中的第一个位置,永远是留给食物的! 还有那批帮佣阿姨,戚伯一是真的很想把她们从别墅里丢出去,要不是看她们没有恶意,且全心全意为玲珑着想的话。 好在时间一长,大家也就慢慢认可了戚伯一对玲珑的真心,没办法,说不是真爱都不行了,戚先生那样冷傲的人,居然会蹲在地上给小姐系鞋带,给她擦脸梳头,给她剥虾夹菜……比先生太太在世时照顾的还周到! 说人家戚先生是图谢家财产吧……也说不大过去,戚先生明显比谢家还有钱,这不是真爱是什么?兴许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更会疼人吧,反正他们家小姐每天开开心心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能从失去父母的悲伤中走出来,真是太好了。 之前玲珑说要请全班同学吃饭,她还真不是开玩笑,不过她是没兴趣陪这些同学一起吃饭唱歌的,最后她买单不就行了?同学们原本以为就是普通吃个饭什么的,结果人家小公主说请就请的是a市最贵的西餐厅,因为要玩到很晚还派了好多豪车来专门接送,这待遇他们都不好意思了,以后只能更加勇猛地在学校论坛上对抗黑子来报答! 说起来这阵子学校论坛上出了不少跟小公主有关的黑帖,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ip地址还总是换,早晚有一天让他们抓到那个人,肯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玲珑没想到自己在学校里就有黑粉团了,她翻着论坛里的帖子时倒也没生气,若有所思,黑粉们攻击她最大的两个点就是炫富跟没有人情味。 她想了想,又看了看自己的衣帽间,里头被戚伯一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饰跟包包,更别提她的首饰盒,她吃的穿的用的每一样都贵的要死,这就叫炫富啊?这明明是她习以为常的生活啊,不能因为自己穷,就红眼病说人家有钱是炫富吧? 那她每天穿地摊货戴玻璃耳坠就叫低调了? 不过黑帖的留言大部分都是为她说话的,尤其是针对炫富这一点。 “人家小公主家世好,家里人宠着,用这些都是很平常的好不好……” “别因为自己买不起几千块的衣服,就说人家穿几万几十万的是炫富啊!” “我是小公主同班同学,我证明这真的只是基操。” “……这样就叫炫富了,请问你知道人家是谢氏传媒的大小姐不?” “昨天看到接小公主放学的车子又换了一辆,卑微如我上网搜了一下,对不起打扰了,t品牌最新限量款,全球只有十辆,五千七百万……” “t家的车在豪车里算是中上水准,之前我看过小公主家一辆定制的,连价钱我都不知道多少……” “楼主也太酸了,我突然有个想法,你该不会是之前拦了人家的那位吧?” “楼上……我也觉得像……” “求解码!” 后来这个帖子就歪了,从玲珑炫富变成了玲珑家到底有多少辆车,以及楼主到底是不是那位大庭广众下说出小公主活该死爸妈的奇葩。 她看得太入神,连戚伯一走过来都不知道,手机被他抽走,她不高兴地伸手去抓,戚伯一仗着比她高出一大截,举起手机迅速浏览了下,玲珑就拽着他的衣袖:“还我还我!这是我的手机!” 戚伯一把手机还她,表情不是很好看:“这样的帖子发多久了?” “也没多久,我看着挺有趣的。” 戚伯一捏她粉嫩小脸:“哪里有趣?别人在背后编排你,你不生气就算了,还觉得有趣?” “是啊!”玲珑理所当然点点头,“你看她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怨恨跟嫉妒,还有深深的自卑,不觉得很有趣吗?我当笑话看呢。” 再说了,对方骂她一句,脸上就要多长一颗永远都不会消下去的痘,她有什么好生气的,巴不得对方再多发几个帖子多骂几句,到时候顶着一张癞|蛤|蟆脸出来丢人的又不是她。 “晚上想出去玩吗?” “去哪里?” “有个宴会,你总是在家里待着也不出去玩,带你出去走走。” 玲珑自然不会拒绝,她很快就把论坛上的帖子抛在了脑后,戚伯一却记下了,当天,为了小公主摩拳擦掌准备奋斗的同学们就懵逼了——怎么删的干干净净一个帖子也没了?那几个楼主还出现在被封号的帖里了! 嗨呀好气啊,他们还没骂够啊就这么结束了?! 晚上玲珑陪戚伯一出席宴会,他并不是个喜欢跟陌生人见面的人,三十岁往后基本就很少在人前出现了,这回想要出来也是看到了那些黑帖,怕他的小公主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受了伤,毕竟她可是个娇气的姑娘,这才想着带她出来转转。 不过让戚伯一没想到的是,就参加这么场宴会都能碰到连锦。 他并没有把这个人放在眼里,更不屑纡尊降贵去跟连锦一般见识,只是随口吩咐了一句,就足以让连锦在圈子里举步维艰。可今天连锦居然也能参加这场宴会,他是哪里得来的资格? 玲珑一进场就跑去蛋糕区了,戚伯一慢悠悠跟在她后面,眼角余光瞧见一个膘肥体壮的女人过去挽住了连锦的胳膊,顿时了然。 怪不得呢,原来抱不到小公主的大腿,就换着去抱别人的水桶腰啊! 他眼中露出讥讽,反倒是那个女人一直想跟他搭上线而无门,这回居然能在宴会里看到他,立刻就拉着连锦过来了——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儿在圈子里这么难,什么资源都拿不到就是因为眼前这位戚先生呢,还想着跟戚先生引见一下。 连锦也不认识戚伯一,事实上他还是有羞耻心的,他可以为了前途去讨好小公主,也能装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不为名利所动的模样,可现在的他又不是那个被小公主爱得要死要活的人,对何氏娱乐来说完全没有价值,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现在他基本接不到工作,经纪人对他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几乎等于被雪藏,只能自己想办法。 他身边这个中年胖女人是一家视频网站的老总,就好连锦这种细皮嫩肉的小鲜肉,两人很快就勾搭上了,连锦也是真有手段,胖女人被他迷得神魂颠倒,都愿意离婚给他结婚了! 可连锦不愿意啊! 他只想借着这个跳板发展的更好,只拍几个自制网剧远远不够,就算有了很多粉丝,他也是接不到大制作的,甚至连好一点的综艺都上不了,只能在金主的视频网站上出现! 他怎么可能跟这样的女人结婚?! 要不是秉持着“男人怎么样都不吃亏”的心理,他都不想跟这个女人上床!每次躺在床上看着女人那一身肥腻白肉,连锦几欲作呕。 他见了戚伯一,只一眼就觉得这是位来头极大的人物,说不定自己就能得到他的赏识从此平步青云! 可一听说他是谢氏传媒的代理人,连锦就愣了下,紧接着就听到熟悉的娇俏声音:“戚叔叔!戚叔叔这个蛋糕好好吃哦,你也尝一口吧!” 戚伯一其实不大喜欢吃甜食,可是在连锦面前,这位怎么说也是他家小公主的前男友呢,他是不吝于秀个恩爱的。 便淡漠着嗯了一声,微微低头,吃下玲珑喂来的蛋糕,奶油细腻,甜味恰到好处,滋味确实是不坏。 玲珑喂完蛋糕才发现戚伯一面前站的人是谁,她好奇的大眼睛从连锦身上看到胖女人,又从胖女人身上看到连锦,最后定格在胖女挽着连锦的胳膊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全程没说话,但就光看她表情,就知道是怎样一出精彩大戏,硬生生把连锦给看得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四十四片龙鳞(六) 第四十四片龙鳞(六) 玲珑没想到这连锦居然还是个要脸的人物, 傍富婆了还知道不好意思呢!看那小脸儿红一阵白一阵的,太可怜了, 她忍不住……想落井下石。 “戚先生, 您是戚先生吧?”胖富婆搓着手一脸媚笑, “您好您好,我是xx视频的小黄啊,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我, 是这样的, 这位是……” “不用介绍。”戚伯一淡淡地说, “我对你的情史没有兴趣。” 富婆表情瞬间僵了,她当然不是傻子, 今天光明正大地带连锦出来就是告诉别人他是她的小情儿, 同时也是想看看以自己的面子能不能给连锦安排个角色。虽然她觉得在自家网站上露面也没什么不好, 可架不住她的小情儿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他说想自己闯出一番事业来, 不想总是依靠自己。 富婆非常感动, 就想帮他牵线搭桥, 何氏娱乐既然不待见小情儿, 那就换一个呗!谢氏传媒跟何氏娱乐是多年竞争对手,富婆就想帮连锦跟谢氏传媒拉上关系,只可惜谢氏传媒现在的管理者不是很喜欢出席公共场合,她打听到的能有机会见到戚先生的宴会, 都会带着连锦一起来。 连锦还不知道她要给他找一位怎样的大人物呢!富婆想着要给小情儿一个惊喜来着。 就目前情况来看,不仅惊喜, 还很惊吓。 换作几年后在圈子里已经逐渐把脸皮彻底熬成铁桶的连锦,肯定能脸不红心不跳假装跟玲珑不认识,但现在的他还不行。他还没有拿到谢氏传媒的管理权,没有成为谢氏传媒的大股东,没有跟何氏娱乐搭上线,更没有凭借谢氏传媒成为圈子里人人追捧的人上人。他甚至手头都没什么好的资源,只能在富婆的视频网站上演一些不入流的网剧,参加一些网综。 虽然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粉丝,可这明显是不够的,他的目标不仅仅是这样,他的野心不能满足! 他跟在富婆身边,明明整个人臊得几乎不敢抬头,却又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去看玲珑。 她看起来更漂亮、更高贵了。 他都没弄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本来视自己如男神,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小公主,突然就不受掌控地要跟他分手了!听到玲珑不气地说分手的那一刻,连锦整个人都懵了,他甚至都没来得及问为什么,玲珑电话一挂就把他拉黑,之后他再也没能联系上她。 又不能崩人设去换个号码打,要知道他在玲珑面前一向是不图她什么且性格有点高冷的王子啊! 现在好了,小公主不乐意陪他玩这个游戏了,他也从王子变成了鸭子。虽然都是“子”,可差的实在有点大。 富婆被戚伯一怼了也不敢生气,她在普通人面前是有钱人,平时也吹一声成功人士,但是在戚伯一面前不够看,她也不敢多说什么,就应是拉着连锦往戚伯一面前扯,想让戚伯一看清楚:“戚先生您看,这孩子条件可好着呢!不管是外表还是性格,只要给他个机会,他肯定不让戚先生您失望,您——” “我为什么要给他机会?”戚伯一漫不经心地瞥了连锦一眼,压根没把对方放在心上,蔑视的意味相当明显。 富婆一愣。 连锦也握紧了拳头。 “没事的话不要挡在我面前,我这个人脾气不是很好。” 玲珑扑哧一声笑了,她摇摇头,对连锦说:“你跟这位……是什么关系啊?” 富婆不认识玲珑是谁,还以为是戚伯一养的小情儿,毕竟接管了谢氏传媒,做娱乐公司的别的不多,就俊男美女多,光是她,在遇到连锦这个“真爱”之前都不知换了多少个了,她老公知道也不敢说什么。所以下意识就没把玲珑当回事,不过对方是戚先生的女人,也不敢得罪就是了。 她笑着说:“这是我认的弟弟,我俩特投缘,他叫我一声姐,我这做姐的,怎么着也得给他盘算盘算吧?” 连锦悄悄拽了下富婆的衣服,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了,偏偏富婆没有意识到,当着玲珑跟戚伯一的面把连锦夸的是天上有地下无,全程玲珑跟戚伯一也不打断,就让她夸,真不知道她是哪里来那些形容词,反正在富婆心里,连锦天下第一,他不是顶级流量都是人们不识货。 连锦快要崩溃了!别人面前夸也就算了,在玲珑面前夸什么呢?他原本还想着要跟玲珑重修旧好,这个只会坏事的蠢女人! 富婆越夸越真心,越夸越夸张,戚伯一终于听不下去了,他问玲珑:“走不走?” “那个小蛋糕挺好吃的,你再陪我过去吃几块吧?” 他颔首,牵起玲珑的小手,连看都不再看富婆跟连锦一眼,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他都搞不懂小公主过去怎么会为了这么个男人要死要活——连锦到底是有哪里得了她的青眼? 玲珑察觉到他的疑惑,一本正经道:“谁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我们家虽然开公司,旗下挺多艺人的,可是爸爸妈妈管得严,我可没见过他们,连锦是我日常见过的人里最好看的,又很会拿捏我的心态,我沦陷不是很正常的吗?再说了,现在我不是改了嘛!” 原本的谢宝儿又没谈过恋爱,连锦长得好,会说话,又刻意接近,她一个被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小姑娘不动心才是奇怪吧? 戚伯一道:“你口味变得有点大。” 这是说她挑男人的眼光,玲珑回道:“变好了就行。” 他便微微勾了下唇,不再提连锦,若非今天晚上见到了,戚伯一是根本不会提这个人的,玲珑的过去已经发生,他也许会好奇,却不会逼迫,更不会在意,他只要她现在的每一天都属于他。 连锦着实不算什么对手。 不过刚才那个女人也太失礼了一点,想为连锦出头?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这个连锦,骗女人有一手,可商业眼光却不行,那女人的视频网站近年来一直在亏损,戚伯一正有收购的打算。不过能哄个年轻英俊的小帅哥□□,想来那女人也不会说实话,就是不知等到连锦得知真相会是什么反应。 戚伯一想着,便觉得有趣。 他把这事儿跟玲珑一提,玲珑就开心起来,拍拍小手:“那敢情好,这不是白给人睡了还什么都没捞着吗?” 要知道现在虽然网剧大热,可真正爆红的没有几部,更多的都是粗制滥造,连锦演的那几部,基本上除了他的颜值之外没有丝毫可取之处,粉丝怎么吹也只能吹脸,什么服化呀道具呀场景呀情节呀那都是狗屁,也因此连锦自己也着急,他拍了什么东西他心里清楚,粉丝在网上骂网站骂公司又有什么用? 他根本没有机会展现自己的实力啊! 而戚伯一的出现,更是将他出头的可能性彻底掐断。 这天见了连锦,之后玲珑就把他抛在了脑后,仍旧重复着每天学校别墅公司三个地方跑的生活,节假日则跟戚伯一到处寻找美食,寒假前最后一节课结束,过了这最后一个周末就是期末考,因为天还不是特别冷,玲珑就穿了一件织花墨绿大衣,里头套了黑色毛衣,头发放下来,一张小脸儿愈发白嫩精致。 她是极美的,不过平时会稍微淡化美貌对人类的冲击——那种走在街上万人空巷甚至有人为了看她发生踩踏事故的事情,经历过一次龙女大人就觉得烦了。 书还没收拾完,就有同学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有、有人在下面给咱们玲珑表白!” 啥? 全班同学都不约而同地朝窗口扑去,挤在一起往下看,果不其然看到排成了心形的蜡烛,还有站在蜡烛中间抱着一捧玫瑰花的男生。因为他们在五楼上课,所以离得有些远,瞧不清楚人长得什么样。 但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配不上他们班小公主的,人家可是真真正正的千金大小姐,不是他们这种普通人能配得上的! 玲珑也凑过来,同学们立刻给她让出一个通道,玲珑撇撇嘴,有人说:“玲珑你从西边出口走吧,别跟这些人对上了,你看还有人拿了手机在拍呢!感觉是有预谋的。” “我靠真的,居然真有人敢跟咱们玲珑表白?!” 这几乎成为全校同学共同遵守的一项规则——可以暗恋可以欣赏,但不允许表白,小公主是大家的,谁都不能独占!当然了,也没人有那勇气来表白,当喜欢的人遥远如云端时,只要抬起头能够看见她就很幸福了,奢求与她在一起是不现实的。 所以即便玲珑是公认的校花,但是一学期以来她收到的情书次数不超过五封。 玲珑倒是很好奇谁那么大胆子,她一下去,其他同学哪里站得住?就都跟了下去,浩浩荡荡跟公主的忠心侍卫一样。 虽然大学生们很多人都在谈恋爱,也喜欢浪漫,但这种在教学楼下摆蜡烛阵当众表白的还是少见。玲珑一出来,外头本来还在议论纷纷,立刻全部安静了。 站在心形圈子里的男生露出兴奋的表情,直接朝玲珑走过来:“你好!谢同学,我喜欢你!请问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玲珑慢吞吞低头看了看这捧玫瑰花,完全没有要接过来的意思,倒是人群中有人起哄:“答应他!答应他!” 这哄起得还挺有意思,一开始声音挺小,后来就有人跟着一起喊“答应他!答应他!” 男生的眼神跟表情明显更加兴奋了,他把花往前一送,痴迷的目光黏在玲珑脸上流连不去,她可真好看、真好看!好看的他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梦到他!睡前整个宿舍谈论的女生也都是她!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玲珑碰都不碰那花,伸出手指指向人群中的一个人:“你喊什么,我没听清。” 男生吓了一跳,被那清凌凌的目光一看,不知为何竟有种毛骨悚然的畏惧感,他强装镇定:“人家真心表白,你答应怎么了?” 玲珑收回手,把玫瑰花拨到一边,看也不看表白男生:“你挡着我的路了。” 她的傲慢是那样明显,高高在上的语气充满了对这些人的蔑视,不是她说,这一地的心形蜡烛跟一捧玫瑰花就想让她做女朋友???龙是这么好骗的吗???就算是戚伯一,讨她欢心也都是送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或是她喜欢的其他亮晶晶呢,这些人想穷交女友,也得问她愿不愿意呀! “谢玲珑!” “你这是什么语气?”玲珑匪夷所思,“我欠你钱了?” 男生抱着玫瑰花,强硬地塞过来:“这花是给你的,不管你答不答应我,都是给你的。” 他长得不算丑,但也说不上多帅,就是普通人长相,但是由于两边脸颊还有不曾消退的痤疮,整个人皮肤不是特别好,精气神也不怎么样,总之对龙女大人来说是个毫无价值的人类,她连教训他都懒。 至于这捧玫瑰花,玲珑自然是不屑要的,她躲开塞过来的花,抬起脚踩在了教学楼前的花坛上,这样她就比在场所有人都高了。 “不要在我面前玩这些可笑的小把戏,我又不会上当。” 那几个看到表白就起哄答应的人,跟这个男生是一起的,只可惜事情没朝他们预期的发展。假使今天他表白的是个普通女生,亦或是再漂亮一些,兴许起个哄带个节奏都能成功,毕竟大部分女生都心软,而且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意思拒绝。可惜,这一招用到玲珑身上是完全不起效果的,这个男生跟她之间的差距,比天地更甚,是个人都没法昧着良心喊出答应他这三个字。 “另外我不喜欢你这样的。”玲珑无情道,“你长得太一般了,我看过一眼就忘。”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是什么反应,跳下花坛就走,还不忘掏出手机给保卫科打电话说有人在七号教学楼下纵火。 不记个大过都是便宜他了。 这件事在玲珑看来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小插曲,她也没跟戚伯一说,主要是觉得没必要,就那么几个人,她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他们碾死,可玲珑没想到的是,她没放在心上,人家反倒是记恨上她了! 可能是因为当众的拒绝伤害了他们可怜又可笑的自尊心,过了没几天,她就发现学校里总是有人鬼鬼祟祟地暗中观察她,出自想搞事的心理,玲珑选择了隐瞒,并且刻意在被盯梢的情况下告知同班同学说期末考结束那天她自己回家没人来接。 然后这几个没长脑子的蠢货就真盯上她了。 玲珑刻意朝人少的地方走,他们也加快脚步跟上来,直到她停下,转过身,“跟着我想做什么?” 还是那次表白的四个人,玲珑对他们的姓名没兴趣,也不大记得这几张平平无奇的脸,就是纯粹想笑——说真的,在龙的记忆中,已经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因为觊觎她的美丽而对她有所图谋了,尤其是这样不知死活的。 “说呀!说呀!” “还愣着干嘛,是男人就上!” “你磨磨唧唧的干什么呢!咱们不是说好了?” 玲珑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看他们之间你捅我一下我拽你一下的,问:“你们能不能快一点决定要对我做什么?” 那个跟她告白的痤疮男上前一步,紧张的手都在抖,说话也有点结巴:“我、我本来也不想这样的,都怪、都怪你不答应我!我是真心喜、喜欢你的!” 那天他不仅没能告白成功,还被她跟其他同学嘲笑了好久,尤其是有人把他告白被拒的视频发到了学校论坛,几乎是全校都知道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拒绝了!这几天他一直被人冷嘲热讽,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那些人嘲笑他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丝,居然还敢喜欢女神,又说他跟个泥腿子一样,根本配不上小公主——走在路上也有人指指点点捂嘴偷笑,他越想越气,晚上的时候就抱怨出来。 其他几个舍友就给他出了个主意。 女人嘛,就算是在思想观念相对开明的今天,大部分人也都是保守又愚昧的,尤其是像小公主这样的家庭,要是他都把小公主给占了,她还能那样瞧不起他吗?论坛上那些人还敢嘲笑他吗? 不蒸馒头争口气! 玲珑从这几个人的语言跟神态里大概也明白他们想干嘛了,瞧那痤疮男兴奋的,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龙性本淫没错,可她是很挑剔的,没有美好纯净的灵魂,外表就必须完美出众,否则龙哪里看得上?而这痤疮男,一无美好灵魂,二无英俊外表,只有一脸的痤疮与满心的怨念,玲珑连头发丝儿都不想给他碰一下。 “别假惺惺地告白了,你已经想要犯罪了好吗?”玲珑瞥了眼他身后的人,“干嘛,不敢一个人来,还得带三个爸爸壮壮胆?怎么说,手机什么的准备了吗?待会儿拍不拍?” 当然是要拍的。 他们头一回干这种事也有点害怕,但谢氏传媒多有钱啊!到时候拍点裸|照视频什么的,应该能得到一大笔封口费吧!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们不相信有谁敢乱来。 出主意的时候就没人想着这是法治社会了。 “你得意什么啊!不就是出身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个男生看不惯玲珑这样傲慢,怼她。 谁知她很自然地点头:“出身好就是了不起。” “老三!干她!女人都是这样,干老实了就听话了!” 大抵自卑的男人都看不得玲珑这样高傲的女人,都会想要把她脸上高贵的面具个撕下来,最好看她跪倒在地哭泣求饶,彻底毁灭失去自我,他们才会开心。 这四个人打大一的时候就住在一起,臭味相投,都喜欢看黄|色|视|频及一些小说,常常互相交流恶心人的观念,受那些影音文字影响,经常意|淫娱乐圈出名的美女明星以及身边优秀的女孩子,大庭广众告白然后起哄让女生答应的损招就是其中一个人想出来的,这一招还很好用,他们成功过好多次! 成本不高,又能白得个女朋友,简直不要太好。 玲珑的身份一曝光,他们就动了心思,这样的千金大小姐可是只有小说里能见到的啊,平常生活中来往的都是普通人,哪有这样美得出奇的女孩子?其他人不敢表白,他们可不一样。 兴许中二种马文看多了都难免有点自视甚高,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天底下所有女人尝过自己的东西后都会跪倒在他们□□下俯首帖耳。 对此玲珑只有三个字送给他们:想太多。 不是想太多还是什么? 戚伯一那样的家世,那样的身价,那样的外貌跟能力,对女人还都是礼遇有加呢,玲珑都没从他嘴里听说过一句瞧不起女人的话,怎么这些底层男人对女人恶意那么大?好像全天下女人都嫌贫爱富,而他们就是正义使者一样。 对这些人类,玲珑没什么好说的,她甩了甩手,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如果是敏锐的戚伯一在场,一定会意识到,那是玩弄濒死猎物的强者的愉悦。 玲珑就站在原地,看着痤疮男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近。 痤疮男嘴上说着抱歉,内心无比兴奋,他眼都不眨地看着离自己不远的玲珑。她是他的梦中女神,不知多少次他喊着她的名字,看着手机里她的照片到达了顶点,这样的爱恋几乎要逼疯他了,他不会伤害她的,他只是让她听话一点,这样他们就能在一起了。 可是就这么短短十几步的距离,不知走了多久,也没能走到,脚下的路好像有无尽长,走着走着走着,他终于意识到了,有哪里不对。 很不对。 第四十四片龙鳞(七) 第四十四片龙鳞(七) 明明小公主就在眼前, 可是他再怎么也无法走近她,就算跑起来也没有用, 无论怎么努力地去靠近, 她都显得那样遥远。 痤疮男有点慌了, 他开始想要回头,可这哪里是能回得了头的?只有他身后那三个舍友煽风点火让他上。先前冲动的大脑终于冷静下来,也不敢去想什么得偿所愿了, 他现在只想赶紧逃走! 可是前后都是那么点距离, 他怎么哪里都走不了呢? 三个蠢蛋舍友本来只是想分一杯羹, 毕竟小公主简直就跟他们平时看的yy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他们便很自然地将自己代入其中, 成为了“男主角”, 可看着痤疮男走了大半天也没走过去, 他们便出声嘲讽:“干嘛呢你, 还能不能行了啊, 你要是不行你就别上!” 痤疮男急得满头大汗, 玲珑始终好整以暇地看着, 她打了个响指, 后面迟钝的舍友三人组终于也意识到了不对,现在是傍下午,五点多钟来着,出学校的时候天边满是彩霞夕阳, 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黑了?黑的都看不清楚周围在哪儿了! 而等到他们看清楚的时候,小公主已经不见了身影, 痤疮男吓得全身僵硬不敢动:“人……人呢?!” “刚刚还在这儿的呀!” “怎么回事?这是哪儿?!” 他们在下面着急的不行,玲珑坐在一朵云上晃悠着腿,准备欣赏一出好戏。 人类的命运对她来说,就像是一条脆弱的丝线,只要她高兴,就会随意剪短或是延长,也会打个结,或者是和其他丝线结在一起,再不然就是变个色。不过大部分时候她是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不是出自慈悲,只是懒。 谁叫这几个总想惹她呢?居然还想睡她?她哪里是那样不挑嘴的人? 痤疮男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因为不远处有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他吓得立刻朝舍友那窜,这回没有鬼打墙了,可惜脚步声的主人们也出现了。 是一群人高马大的肌肉男,看到四个小年轻,虽然说长得一般,但瘦瘦高高干干净净,体面得很。他们是不挑嘴的,这会儿喝酒喝上头了,再加上先前吸了点东西,哪还管什么是非对错,人都云里雾里分不清谁是谁了!先爽了再说! 痤疮男是第一个遭殃的,他吓得涕泪横流,哭得丑极了,甚至脸上的痤疮跟痘痘都因为这强烈的刺激变得通红,眼里满是恐惧,这会儿他想不起来他那些令人作呕的言论了,他只想逃走——他死命挣扎却仍然被人摁在下头——虽然平时也看一些视频跟小说,可他对同性完全没有兴趣,不想压他们,更不想被压! 这群人嗨大了,一边玩闹一边拿手机拍,周围也没什么人,大声呼救也得不到回应,只有这群人疯狂的笑声。 玲珑掏出手机打了个报警电话,她可是很善良的呢。 第二天在学校论坛上看到,说是大三有四个可怜的男生遇到一群吸了毒的大汉出了点事,受伤严重在住院,主要是这几个男生家庭条件一般,家里人都要哭死了,所以就号召全校同学献爱心,捐款箱就设置在他们学院门口,想要献爱心的同学可以过去。 玲珑心想,“出了点事”,“受伤严重”,这说得也太委婉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遇到社会吸|毒人士凭借一腔正义孤勇跟人对磕呢! 她就开始带节奏,弄了个小号跟帖:听说这个“受伤”的部位很敏感……想问有知情人士透露吗? 然后再换个小号:悄悄说一句,我国强|奸男性目前好像还没有立法,所以那群人可能不会被判这个罪……只能用故意伤害罪来起诉吧…… 第三个小号:这得“伤害”的多严重,四个人全住院了啊? 第四个小号:卧草!你们猜我在某知名gay网发现了什么!素人男大学生xxxx!!! …… 她眉飞色舞地敲着键盘,不远处在办公的戚伯一搞不懂这小公主今天怎么这么兴奋,说起来昨天还回家晚了,问她干什么了就撒娇,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能让她这么高兴?上回他送她一盒亮晶晶的钻石,也没见她高兴成这样啊! 不得不说玲珑搅浑水的本事还是厉害,本来帖子里都是大家为那几个男生祈福的,觉得他们很惨很可怜,被玲珑带完节奏后突然就歪楼了,再到后面甚至有女生用匿名小号出来叫好。 “真的是活该,我现在觉得相当畅快,这就是现世报吧?” “贴几张他们在网上的发言,奇葩共赏。” 紧接着贴了好多图,这四个人在网上也是用的本名,大多是转发评论一些社会新闻,比如说在被出租车司机杀害的女乘新闻下评论:“这女人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大晚上穿短裙,不杀她杀谁?”“女人大晚上出门,呵呵,就是找日的吧?”“司机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换我我也顶不住啊,你勾引人家又不给人家碰,这人家能满意吗?”…… 在找了外国男友的女人新闻下又这样评论:“easy girl”“真贱,国内男人满足不了你们?崇洋媚外看不上国内男人?”“这个女人一看就爱慕虚荣,也难怪会找外国人,不把自己当国人看了呗!”…… 以及在相当可爱的小朋友视频下评论的:“三年血赚死刑不亏”“长大后肯定很x”……等等一系列猥琐又恶毒的评论,匿名小号说:太多了,贴都贴不过来,奉上这四位的微博地址,大家可以去观赏一下,这些个坚持喜欢就是强|奸,强|奸不是罪的人渣,经常发表这些危险言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就会实施犯罪,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跟这几个人来往,真的,他们对女人的恶意已经到了骨子里,完全不把女人当人看了。 后面的跟楼都是在问:我能把我捐的钱要回来吗?捐给这种狗比我宁愿拿来擦屁股! 这个匿名的小号对这四人的怨气相当明显,估摸着又是某个被他们那招当众告白起哄逼答应的招数给坑过的,你答应了,那就是他的女朋友,得忍受他的所有坏毛病,还得防着他的几个舍友——这几人还爱看绿女友小说,鬼知道他们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脏东西;你要是不答应,那更好了,脏水一盆盆朝你身上泼,你爱慕虚荣看不上他们,你吊着他们又不答应他们,你就是发|骚想勾引有钱男人,你被老头子包养了……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骂不到,四个人轮番上阵,论坛贴吧污蔑你,你能怎么办? 就算澄清了,也“出名”了。 玲珑的出现勾起了四人心底最深的恶意,他们觉得,再也找不到像她这样完美的女孩子了,怎么能把她让给别人呢?当然是想方设法把她留下来了!普通女孩子怎么能跟千金大小姐相比呢?他们自我代入了小说里的龙傲天角色,就觉得自己想做什么都轻而易举——然后发现,其实在这社会上,他们不过是其他人轻轻一碾就会倒下的蛀虫。 不过这个帖子很快就被抽了很多楼层,因为后面有人贴出那个素人男大学生的网址了,管理员可以让大家自由讨论,但传播这种东西可不行。 最后有人建议组团去医院看望一下,到底是什么伤,看了不就知道了吗? 玲珑也很想去围观,可她又不想亲自去,那不是给他们脸了么? 她立刻就扑向了戚伯一,跟她说了自己好奇的事,当然,把自己当诱饵那一段给略过了。 戚伯一听她说着,眉头渐渐蹙起,他算不上什么济世的大好人,但对于玲珑却是百依百顺,她想看又不想亲自去,这很好解决。 于是他陪同玲珑远程观看探病实况。 由于医院床位紧缺,他们只能住四人病房,各自的家人在边上抹眼泪,不知道自家孩子怎么就这么倒霉,遇到这种事,身子还给糟蹋了。这、这都说不出口啊!哪有男人叫男人给糟蹋了的? 痤疮男等人心如死灰躺在床上,家人说学校来人探望,他们也不肯见,昨天一开始他们还想反抗,后来被打老实了,连反抗也不敢。就在完事儿后,他们以为能走了,突然间警车就到了!灯光大亮,什么都叫人看见了!那些个人渣虽然是被抓了,可他们呢?他们的人生已经被毁掉了啊! 谁来弥补他们?! 由于论坛帖子的缘故,捐款的数目并不大,可惜得是捐出去的钱不能再要回来,不然大部分学生还真不想把自己省吃俭用的生活费捐给这么几个人,还不如拿去买点猫粮喂喂学校里的流浪猫呢,小猫见到他们会喵喵叫卖萌,这几个人呢? 果然,其中一个男生的父母看了数额后又哭起来,哭诉自家条件艰难,根本供不起孩子住院,又说孩子伤得很严重,求大家帮帮忙,旁边的警察姐姐也觉得很可怜,只是她到底是公务人员,不能随便说什么。 床上的四个人看起来是真的很凄惨,不过更加地愤世嫉俗了,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大家都不容易,痤疮男突然说:“谢玲珑家里不是很有钱么,她怎么就不能帮帮我们?” 万万没想到自己都没去就是不想被赖上所以远程看戏都能被惦记上的玲珑:? 这人是忘了他们之前想对她做什么了? 看到了吗,这是她的钱,丢到水里都不给他们。 戚伯一倒是不稀奇,他刚接管家业的时候,像是这样不要脸的亲戚一大堆,不过陌生人就少见了,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厚颜无耻的人。 痤疮男说完还觉得自己特别有理,他的家人也说:“是啊,能帮就帮帮我们吧,我们是真的难啊!” 前来探病的师生们顿时陷入一阵诡异的沉默,一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只能露出尴尬的笑容,稍微问候几句就赶紧走人——没办法,这地儿不能待了,别的不说,就痤疮男的父母,那是哀哀戚戚地红着眼眶诉说不易,又委婉暗示说孩子是在学校上学期间受伤的,这医药费什么的学校是不是得给分担一下,听着是还想要赔偿! 玲珑叹为观止,她寻思着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从前是谢天夫妇努力赚的,如今是戚伯一在打理——凭什么到了他们嘴里,很有钱就得帮帮他们?这怎么还仇富了呢? 看起来还是吃教训吃的不够,否则他们不敢这样要求。 “这几个人……”戚伯一慢慢眯起眼睛,他没把他们放在心上,他比较想知道他家小公主为什么会对这么四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感兴趣,怎么看他们也不是会跟玲珑扯上关系的档次。“你认识?” “不认识啊!” 回答的太快太不犹豫,反而很可疑。 “好吧。”在戚伯一意味深长的眼神下,玲珑乖乖承认,“不过我跟他们算不上认识,要是每个跟我表白的人我都认识,那我得记得多少张人脸啊?” 戚伯一精准地抓住了“表白”这两个字,他漆黑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然后呢” “然后我当然是拒绝了啊,这还用想?” 她朝他怀里蹭,跟只毛茸茸的小猫一样,戚伯一忍不住伸手爱抚她的长发,“这就对了。” 玲珑吐吐舌头,没跟他说之后发生的事,暂时她还不想让戚伯一知道自己杀伤力有多强,她只想当个不问世事吃喝玩乐的龙,对其他的都没兴趣。“我学校论坛上看有人说他们是被爆|菊了耶,你说那些人眼神是有多差。” 戚伯一问:“这种词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还要学吗?”玲珑很诚恳地问。“我根本不用学就知道了,他们几个在网上说大晚上走夜路的女人都是欠艹,结果自己大晚上在外头晃荡,又去人烟稀少的地方,一看就是经验之谈。” 戚伯一把视频关掉不给玲珑再看了,他觉得这种污言秽语不应该给小公主看到。 好在期末考结束了,放寒假了,接下来不用再返校,寒假有一个月呢,他们就是想找玲珑捐钱也不可能——光是谢家别墅所在的小区他们都进不来。 出了这种事,这几家人肯定不想闹得人尽皆知,戚伯一觉得自己应该帮他们扬扬名,□□羞辱这种东西,有时候用在男人身上也很不错。 痤疮男几个人在医院住没两天就要回家,没办法,床位费倒是不贵,可每天吃的药打的针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说了他们都不是本地人,家里人过来了得找地方睡,一日三餐都得解决,a市这消费高得吓人,谁顶得住?再加上医院床位紧缺,所以除了家境稍微好一些的痤疮男之外,另外三个舍友都先回家了。 躺在床上叫人推出去的,没办法,他们现在还不能坐,一坐屁股就钻心的疼,五脏六腑感觉都要被搅碎。 好不容易回到家,一路奔波,脸色更是惨白,满头虚汗,原本以为能趁着寒假时间好好休养,没想到家里不住地有亲朋好友上门,后来是个认识的人都来了,美曰其名探望病人,其实都是好奇想来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叫同性给强|奸了的! 就算是后来能下床走路了,几人也完全不想出门,甚至不想再在家里生活——所有人都知道了! 那些异样的目光,幸灾乐祸的嘲笑还有恶意的揣测……每一分每一秒都会传进他们的耳朵里,一刻都不肯停下。 等到新学期开学,四个人的出现吓了同班同学一跳!这四个人瘦的几乎脱了相,只剩下皮包骨头,一点精气神也没有,眼神浑浊满是血丝,简直、简直就跟恐怖片里的丧尸一样! 他们不能接受任何人长时间的瞩目,谁要是多看了他们一眼,他们就会恶狠狠地瞪过去,怀疑对方在心底辱骂和讥讽,情绪非常冲动。 因为先前的事儿,四人都有了心理阴影,玲珑觉得他们应该是患了恐男症了,四个人要求学校分单人宿舍无果,居然全部搬到学校外面住了!理由是没有办法跟同性共处一室! 学校规定非走读生不能住校外,但这四人坚持,又找了家长签字开了申请书,校方没有办法,也怕把他们逼得太急了,只能答应。 叫其他同学看来,这四人就是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合群,甚至越来越愤世嫉俗。 他们没有办法抒发内心的痛苦与愤怒,也没有办法报仇,于是迫切需要有人来做个靶子让他们去恨,玲珑无疑是最合适的那个。 要是一切都按照他们本来计划的那样发展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现在说不定大家都靠着小公主吃香喝辣的呢!结果那天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了!他们全程鬼打墙,想逃逃不掉,想挣扎也没力气,就跟撞邪了一样! 后来寒假四个人通过多人电话交流,最终将目标放在了玲珑身上,有志一同地认为玲珑有古怪!否则没有办法解释那天的事情! 可惜玲珑实在是太难接近了。 她每天来学校上课,上完课就走,校门口会有她家里的车子跟司机,还有保镖,想接近她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可那天……她却没有让人接,反而自己一人出了校门,要不是她故意引诱,他们怎么会跟踪?怎么会遇到那群恶心的人,发生那样难以启齿的悲剧? 玲珑家里有钱有势,他们什么都做不了,不过没关系,他们可以跟着她。 于是在学校里,无论玲珑在哪间教室上课,痤疮男等人都会跟过来,他们自己的学业也不顾了,反正就是要跟着她讨说法。他们也不主动找玲珑说话,就是跟着、盯着,活似牛皮糖。 这样跟了两三天,玲珑寻思着他们是不是没死过? 换成一般小女生可能会害怕,可她非但不怕,反而手痒得很。 也有班里同学帮她说话,让他们不要再跟,痤疮男振振有词:“我们哪里跟踪了?就许你们上课不许我们旁听?我们对这课有兴趣不行吗?” 玲珑心想,果然是上次的惩罚有点轻。 她连一个眼神都不给,绝不自降身价跟他们对话,免得给这几个人脸他们又觉得自己了不得。于是回家跟戚伯一说,第二天就没人跟了——你看,真的很好解决对不对?那几个人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接连几天没看到人,也没人在乎。 根本没人把他们放在心上。 此后玲珑再在校园中看到他们,隔得老远,痤疮男就吓得两腿哆嗦转身就跑,再也不敢靠过来碍眼。玲珑问戚伯一做了什么,他却但笑不语,捏了捏她的脸:“小孩子不要问这样血腥的问题。” 这四个人,包括痤疮男在内,在网络世界几乎称得上是呼风唤雨一呼百应,聚集了无数像他们这样无能的只能在网络称霸的人,他们可以对死者不敬,对受害者大放厥词,对幼童性|骚|扰……然而现实生活中,他们只是无可救药的卢瑟。 冬去春来,天气逐渐变得温暖,学生们脱去了厚重的羽绒服,换上了轻薄的大衣与风衣,就在这样的日子里,玲珑的叔叔出了车祸。 她第一时间就是朝戚伯一看去,戚伯一摊手道:“不是我做的。” 之前因为谢正的女儿对玲珑有敌意,他就给谢正找了些麻烦,把谢正弄得焦头烂额,家里鸡飞狗跳的,但这车祸真不是他做的,只能说是谢正倒霉。 玲珑问:“死了吗?” “还留着口气吧。”戚伯一无所谓道。 他连自己家亲人的死活都不在意,更别提是谢正了。 “那我就不去看了,等人死了送信再说。” 遗憾的是谢正并没有死,抢救了三天后还真就被医生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这下作为侄女该去探望了,玲珑抱怨着怎么没死,还是跟戚伯一过去了。礼物是戚伯一准备的,怎么说面子都得做到位,不过他们不是来慰问的,是来幸灾乐祸的。 第四十四片龙鳞(八) 第四十四片龙鳞(八) 玲珑在车里活灵活现地演绎待会儿有可能会发生的场景。明明是个无比漂亮的女孩子, 她却做出一副受了重伤的姿态来,压低了嗓子声音低沉:“玲珑、玲珑啊……叔叔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你可要帮忙照顾你婶婶跟姐姐啊……” 下一秒又换成哀哀戚戚的女人声:“玲珑啊……你说你叔叔怎么就这么命苦, 他要是走了, 这个家谁来撑啊!我跟如珍可怎么活啊!以后咱们就要相依为命了……” 演完瞬间恢复正常,撇嘴:“这种苦情大戏,你可千万不要错过。” 她表演的跟真的似的, 戚伯一忍不住莞尔:“有我在。” 她把小嘴儿噘得能挂油瓶了, 戚伯一瞧着可爱又有趣, 便俯首轻轻亲了一口,结果很快被她反为主搂住了脖子, 两人在开了隔板的车子里热吻, 吻得彼此气喘吁吁, 她在怀里嘤咛又撒娇, 戚伯一骨头都要酥了! 他现在已经无法理解先前那个拒绝她的自己是什么想法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舍得拒绝她呢?和她在一起, 能够享受到的是做人的极乐! 不过等到了目的地, 下车的两人就又显得很正经了, 除却彼此的嘴唇都十分红润以外。 谢正刚出院, 身体还很虚弱,人虽然没死,但下半辈子是别想走路了,两条腿都废了, 人也瘦了一大圈,以前油腻得很, 如今满肚子肥油去了一半,瞧着倒也有几分神似谢天。 可惜的是,他还是满心想着能哄来玲珑手里的管理权,哪怕他知道现在谢氏传媒是由戚伯一在打理,他也还是想要。 本来都准备好再打一波亲情牌,没想到玲珑压根就不给他哭诉的机会,让人把礼品放下来之后,笑盈盈地说:“叔叔,我怎么看着堂姐不大欢迎我啊?那我还是不在这儿惹人厌了,我们先回去了。” 谢正朝自己闺女脸上一看,谢如珍那满脸的怨恨跟厌恶都没来得及收起来呢!他厉声道:“珍珍!你那是什么眼神?做姐姐怎么能这么没礼貌?!” 旁边谢正老婆见宝贝女儿被骂,立刻急了,不过她没劝自己男人,而是劝玲珑:“好孩子你体谅一下,你叔叔刚出这事儿,你姐姐也是心里担心,这几天都上火了呢!不是对你有意见哈。”扭头又说谢正,“行了行了,别在孩子面前耍威风,你看看你这样儿,多叫人心疼啊!玲珑还小呢,别把她给吓着了。” 结果玲珑盯着谢如珍看了几秒,道:“我看这不只是上火吧?” 上火冒痘也没有谢如珍这样满脸都是的,简直像是贴了一层癞|蛤|蟆皮,恶心的不行,这些痘又大又圆,有些冒了头,通红通红的,挤在一张脸上,稍微有点密集恐惧症的都能被她吓死。 由此可见谢如珍到底骂了玲珑多少句。 她本来就是幸灾乐祸来的,人类在意的要死的名声对龙而言毫无价值,可同样不在乎名声的戚伯一却很在乎她的名声,明明是来看笑话的,却还让人准备了礼品。当然,准备的都是些普通的东西,他并不觉得这家人值得他花钱。 谁知从前能当着大家面拦着玲珑对她放狠话的谢如珍,就因为玲珑一句不只是上火,居然崩溃了!她死死瞪着玲珑,看着她雪白的脸蛋娇嫩的肌肤,越看越难受越看越嫉妒,伸手一摸自己的,坑坑洼洼,恶心死了! 这段时间她都不敢去学校了,什么医生都看了,西药中药都吃,可一点效果都没有。她想起玲珑就恨得牙痒痒,吃不下睡不好,连妆都不能化,脸上的痘痘非但没有好转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多! 玲珑实在是个坏女孩,她语带嘲讽地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忍不住笑了,笑得弯下腰捂着肚子,毫不气地指着谢如珍的脸对戚伯一说:“哈哈哈哈哈,这也太难看了,我的天!怎么跟癞|蛤|蟆一样!” 戚伯一温和地握住她的小手,“那你还指她,不怕被传染?” 玲珑乖巧地让他握着,笑得快岔气:“没事没事,我天生丽质,不过这真的太难看了,你是不是在心底偷偷骂我来着?” 谢如珍怎么也想不到世界上会有这样恶劣的人,在别人家里嘲笑别人难看,她想骂回去,可是越想越委屈,顿时哭得更伤心,房间里顿时只有她们俩一个笑一个哭的声音,搞得谢正夫妻俩头皮发麻。 谢正老婆搂着谢如珍哄,谢正刚从鬼门关回来,捡了半条命在,被哭得是头昏脑涨,他试图跟玲珑说话,玲珑却不给机会。笑到后来戚伯一无奈地轻拍她的背给她顺气,玲珑抹去眼角溢出的生理性泪水,摆手道:“好了好了,我不跟你们玩儿了,叔叔你也别跟我说那些废话,我才不在乎你的死活呢。” 谢正惊呆了,这是人说的话?! 戚伯一把她牵在掌心,面无表情,很冷静地对抱着女儿陪女儿一起哭的谢正老婆说:“有时间在这里哭哭啼啼,不如想想办法怎么分割婚内财产。” 他这话一说,谢正登时头不晕眼不花,谢正老婆跟谢如珍也不哭了。戚伯一扔下这么个爆炸性消息,施施然牵着玲珑走人。 谢正老婆孩子不知道,但他却查的清清楚楚,别看谢正人模狗样,这些年可没少有过情人,谢如珍说是他的独生女,像谢正这样的人能不想要儿子?他一点都不着急,不是因为不重男轻女,而是因为他早就在外头有了个上初中的儿子! 算算也该有十三四岁了,可笑谢如珍母女还被蒙在鼓里,以为谢正想要谢氏传媒是为了她们呢——纯属想太多,谢正骨子迂腐,觉得哥哥嫂子死了,他们又没儿子,把那么大的家业留给个丫头片子算什么事儿?以后丫头片子生出的孩子都不姓谢了!当然是得留给他谢正的儿子! 除此之外,都逃不过一个贪字。 这样想想,除了自己以外,每个接近玲珑的人都是为了谢氏传媒,好在小公主聪明机灵,才没让这些居心叵测的人给哄了去。 戚伯一一句话把谢正家给搅和的天翻地覆,他又暗中让人“帮”了谢如珍母女一把,于是谢正还没能从床上起来呢,他那给他养了十多年儿子的情人就暴露了,被谢如珍母女当街暴打!还被人拍了视频传在了网上!彻底走红了! 这样的话,他们应该又有一段时间不能来烦小公主了,戚伯一如是想。 玲珑又恢复了每天上上学放放学的日子,谢如珍好一阵子没见着人,再在学校看到时,对方戴着口罩跟眼镜,把脸遮挡的密不透风。而痤疮男四个人重新回到学校后,当牛皮糖被戚伯一派人教训了一顿也老实了,可惜他们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校园,谁见了都拿有色眼光看,时间一长精神上就受不了了,考试全挂科,考证全不过,照这个架势继续下去,怕是连毕业证都很难拿到。 唯一出乎玲珑意料的就是连锦居然又开始联系她了。 从上次宴会上见过面之后,玲珑一直以为连锦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她来着,毕竟仙气飘飘的男神形象打碎现场,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复盘的。 这回连锦换了个路线,他真诚而深入地剖析了自己先前对玲珑的欺骗,说一切都是出自于自己可笑的自卑与自尊,不想要她看轻他,而在谢天夫妇过世后,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站在她身边的资格与能力,一时鬼迷心窍走了歪路,只想着有朝一日能回到她身边成为她的骄傲,所以才想要走一条人人唾骂的捷径。 而每天晚上,他都在思念着她。 用词恳切,言语朴实无华,诉说的都是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玲珑无比感动,然后拿给戚伯一看。 戚叔叔脸色立马就冷了下来,本来他看到小公主朝自己跑来还以为是要撒娇,都准备好耳鬓厮磨了,结果就看到这么一封恶心死人不偿命的情书。嘴上说着喜欢,倒是把自己挣的钱给小公主买点礼物啊! 别看连锦哭穷那样儿,其实他跟了那个胖富婆,得到的利益可不少,当然,跟娱乐圈那些顶级流量是没法比的,偏偏连锦又是个有野心的人,他不甘心一辈子当个默默无闻的十八线,他疯了一样想翻身,玲珑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只是现在,他抓不住了。 欲擒故纵失败,就只剩下破罐子破摔, 玲珑觉得他这份想要跟她和好的意图来得太明显也太突然,再扒拉一下谢宝儿模糊的记忆,想起谢宝儿自杀前,连锦跟一个叫何诗诗的当红小花公布了恋情,当时一片祝福的声音,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两人很快就成了著名情侣,天天撒狗粮。 谢宝儿被父母养得太温顺,就连最后也没有怎么恨连锦,她也不关心公司的事,活着的时候泡在蜜罐子里,蜜罐子碎了,她就失去了单独活下去的能力与勇气。 也不奇怪。 玲珑把何诗诗的名字跟戚伯一一说,他是个过目不忘的人,接管谢氏传媒后也对娱乐圈的事颇为了解,听到她说何诗诗,便道:“这不是何氏娱乐董事长的千金么?” 对哦,龙女大人后知后觉,何诗诗姓何来着。 “怎么突然问起这么个人?”戚伯一猛地警觉,“你不会是想学她进娱乐圈吧?” 玲珑摇头:“我对当明星没有兴趣。” 她喜欢的是被人畏惧的感觉,而不是通过自己去唱歌演戏什么的让别人喜欢她,人类的喜欢,对龙女来说并没有什么价值。所谓的粉丝的爱,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美好的灵魂。 软绵绵地蹭进戚伯一怀里,她摸他凸出的喉结,很性感,手指头轻按,一边满不在乎地说:“我就是随口一问,总觉得连锦再找我很奇怪,那天他可是恨不得这辈子都不再见我呢。” “你太高估他的自尊心了。”戚伯一握住她不乖的小手,拿下来,男人的喉结是能随便乱摸的么?“一个有自尊心的人,会委身于那样的女人?” 玲珑仔细想了想,她在人类世界也是习惯找张有权有势的饭票,但很挑剔,饭票一定要长得好看才行,这样想想,连锦似乎挺不挑的。 “我看他是想一边借着金主的力,一边继续跟你纠缠,只是没想到会被撞破,所以才惊慌失措。”戚伯一分析的有理有据,“而你是他能接触到,且曾经有过联系的身份最高的人,与其卖身讨好一个肥胖的富婆,倒不如对单纯的小公主死缠烂打,有句话怎么说的,烈女怕缠郎,是不是这个道理?” 玲珑越听越觉得他说得对,“那我要不要回他呢?让他以为我被他打动了然后再把他一脚踹开?” 想想当连锦面上充满希望,结果却被无情打碎的样子就有趣。 戚伯一英俊的面孔立时黑了:“你把我放在哪儿?” 玲珑张口就来:“放心里啊!” 戚伯一敲了下她的小脑袋瓜儿:“不可以,自降身份跟那样的人来往,你也不嫌丢人。” “那你说我要怎么做嘛。” 她软趴趴地依偎着他,乖得要命,戚伯一心都要化了。他揽着小公主,非常喜欢这种被她全身心依赖与信任的感觉,他喜欢为她忙里忙外,满足她一切稀奇古怪又天马行空的要求,那让他感觉自己的心是跳动的,人是活着的,幸福是触手可及的。“我让人去查查看。” 他没把连锦当回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又自己蹦跶出来了。 这一查,结果还挺出人意料,连锦居然真跟富婆断了,何氏娱乐也开始给他安排机会了。再往深了一查,即便是戚伯一也不由得沉默片刻,你说这连锦吧,还真有点本事。 他先勾搭上了小公主,搞得小公主跟自己爸妈闹革|命,吵得不可开交;小公主把他踢了之后,他立刻转头抱上了富婆大腿,成功得到工作机会,虽然拍的都是网剧,上的都是网综,可确确实实累积了不少粉丝;如今他把富婆给蹬了,跟人家何氏娱乐的大小姐谈起恋爱来了! 玲珑问:“是真爱吗?” 戚伯一:…… 谢氏传媒跟何氏娱乐算是多年来的老对手了,谢天夫妇一死,何氏娱乐就开始蠢蠢欲动,之前戚伯一刚到a市,谢氏传媒内部动荡不安,其中除却本身贪心的人以外,何氏娱乐也在煽风点火。就好比最初想要解约,如今已经彻底销声匿迹没有工作的应如姗,就是接过了何氏娱乐的橄榄枝。 只是她没想到,何氏开出的条件很丰厚,后来翻脸不认人的时候也很无情,最终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平白葬送了这么多年的好口碑与好形象。 而连锦在签约何氏娱乐之后许久都没能得到好机会,甚至隐隐有被雪藏的迹象,要不是他自己会来事儿找了个富婆,现在早不知道被塞到哪个旮旯了。 偏偏这个人就是会撩小公主们,先是撩了玲珑,又撩了何诗诗! 何诗诗是何氏娱乐董事长千金的事几乎没人知道,富婆也是在一次无意中撞见的,她对连锦十分痴迷,就跟连锦说了这事儿,哪里想到连锦动作这么迅速! 只看何董事长的手段,就知道他不跟谢天那样光明磊落,他喜欢使阴招儿。何诗诗是他的宝贝女儿,虽然骄纵了些,但却很单纯,识人不清,他却不是。 玲珑跟连锦的事,瞒得过别人,瞒不过对谢家风吹草动都很在意的何董事长。 当初他得知谢天的宝贝闺女跟连锦谈恋爱还幸灾乐祸,结果一转头,换成他的宝贝闺女了!这还是个人家用过的二手货!这不是说他输给谢天了吗?! 那怎么行! 可闺女爱死了叫连锦的小白脸儿,都为了他跟自己吵架了,何董事长便在私底下叫人绑了连锦,威胁他,想跟何诗诗在一起没问题,但必须得做出点什么成绩来,他的女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配得上的! 这也是连锦再次接近玲珑的原因。 连锦如果能成功跟玲珑重修旧好,拿到谢氏的管理权或是股份,那最好不过,何董事长就能把谢氏纳入囊中;如果不能,他也能派人跟踪连锦派下他跟玲珑接触的照片跟视频让自己闺女看清楚,反正怎么样他都不亏。 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就是没想到戚伯一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主要是认识戚伯一的人太少了,他不爱在人前露面,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他跟谢家的渊源,即便人人称呼他一声戚先生,也很少有人知道这位戚先生到底是谁,打哪儿俩,又是做什么的。 猜出连锦的意图后,戚伯一笑得很斯文。 他是很少笑的,惟独在玲珑面前会有几分笑意,他的那些个下属看到他都吓得不行,怎么也想不到世界上居然还有人敢惹他。 玲珑却很喜欢他这样笑,捧着他的脸亲了亲:“笑得真好看,再笑一个。” 戚伯一捏她脸蛋儿,她笑嘻嘻地钻进他怀里:“又想干什么了?” “总有人背后盯着的感觉实在不太好。”戚伯一沉声道,“你快要过生日了,我得给你准备个生日礼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何董事长虎视眈眈着谢氏传媒,不过是因为谢天夫妇过世,没有人能与他抗衡。因此他才在背地里支持小股东们跟谢正闹事,闹得好啊,闹得越欢畅,谢氏传媒就越乱,越乱,他就越有机会浑水摸鱼。 谢天夫妇做生意讲究诚信,何董事长可没这个顾虑。他才不管谢天的闺女可不可怜呢,是不是刚死了爸妈呢,又不是他闺女,谢天死了那是命不好,在商言商,他抓住机会扩大何氏娱乐又有什么错? 没有错——戚伯一替他说了。 何董事长没有错,戚伯一想要吞并何氏娱乐,当然也没有错。 老狐狸也会有看走眼的一天,对上戚伯一这样的商业奇才,何董事长并不算是多么厉害的对手。尤其是他让连锦想尽办法对玲珑做点什么的时候,更是把戚伯一的怒气点燃到了最高,他不该这样的,真的。 他应该去问问那些在戚伯一手上头破血流吃不了兜着走的“亲人”们,看看他们是如何的谈戚伯一色变,就知道自己惹了个不该惹的人。跟谢天夫妇不同,戚伯一做生意,对什么人讲什么道理,而对何董事长这样的,是一点情面都不讲。 何董事长想让连锦搞玲珑,结果连锦一点成果都没有!连人家周围十米都没能进去过!何董事长那个气呀!一边气一边忍着,然后何诗诗就含羞带怯地带着连锦到他面前,告诉他,他要当外公了。 何董事长高血压都发作了!他差点晕过去! 看着心爱的闺女,再看看状似纯良的连锦,老狐狸终于明白了当初谢天的感受。他想反对,何诗诗却红光满面,一看就是沐浴爱河的小女人,被连锦哄得一套一套的,何董事长要是对连锦出手,怕是她能连爹都不认。 当初在家里拍桌子狂笑谢天父女的何董事长心想,可能这就是风水轮流转,这就是报应。 他心里难受呀! 连锦这小子心术不正,嫌贫爱富,一门心思往上爬,怎么看都是个心机深沉的,他闺女他清楚,骄纵任性没心眼,他还在的时候,连锦能把她捧在手心,可他要是死了,连锦能立马翻脸! 像是连锦这样从底层爬上来的男人,自负又自傲,自信也自卑,他为了一时的前程能讨好谄媚,可一转头飞黄腾达了,被他讨好谄媚过的人就是他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黑历史! 诗诗那性子,有时候连他这个亲爹都头疼,连锦能忍么? 不能忍是正常的,可能忍,就相当可怕了。 何董事长又气又急,看着羞答答的女儿跟边上恭恭敬敬的连锦,头一回有了抽自己个嘴巴子的冲动。 第四十四片龙鳞(九) 第四十四片龙鳞(九) 何董事长心里流着面条宽的泪, 也不知连锦这小子给他闺女灌了什么迷|魂|药,反正何董事长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也没能看出这连锦究竟是有哪里与众不同到他跟谢天闺女都抵挡不住那如火的魅力。 还外公呢…… 看着闺女的肚子, 何董事长桌子下的手都在颤抖, 谁的女儿谁了解,他要是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何诗诗能立马跟连锦私奔去!孩子她妈去得早, 何董事长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 宠的不要不要的, 谁知道最后会便宜连锦这小子?! 他愁的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头发更是掉的差不多了,戚伯一再见到他的时候, 何董事长已经戴上了假发, 瞧着也不如以往精神奕奕, 总之很是颓唐。 本来他想让连锦再去勾搭玲珑, 谁知道人家谢天闺女学聪明了, 根本见都不见, 这下连锦就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他闺女身上, 没看他闺女被迷得神魂颠倒非君不嫁吗? 除了那张脸能看, 连锦还有什么好? 戚伯一打量着眼前的何董事长,道:“假发不错。” 何董事长被会心一击,又看向戚伯一那茂密浓厚打理的整整齐齐的黑发,羡慕嫉妒恨的眼珠子都凸出来了, 等看到袅袅娜娜走过来挽住戚伯一胳膊的玲珑时,更是绝望! 谢天闺女在跟连锦掰了之后多漂亮多可爱啊!他家闺女却一门心思走到黑, 怎么拉都拉不回来,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就这,戚伯一还嘲笑他戴假发!戴假发怎么了,戚伯一还戴不了呢!他年轻的时候头发也很浓密啊,现在还不是秃的差不多了?! 玲珑抱着戚伯一的胳膊打量了何董事长一番,说:“这就是背地里使阴招的何氏娱乐董事长?看起来很普通嘛。” 何董事长的胸口又中一箭。 这商场上的事情,那是瞬息万变胜者为王,怎么到这姑娘口中就成了他使阴招?没错,谢天是为人正直出了名,可不能要求别人跟他一样正直不是?他是个商人,做生意的想把公司做大有什么不对?谢天死了,对他而言就是个吞并谢氏传媒的好机会,人家还有用商业间谍的呢! 关键戚伯一还点头同意:“是很普通。” 何董事长不想再跟着两个人说话,转身就要走,连个招呼也不打,却被戚伯一叫住:“何先生。” “戚先生有何赐教?!” 心情糟糕透了的何董事长态度一点也不好,戚伯一却不在意,他面色冷淡,用平静的语气告诉他:“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 准备什么? 何董事长觉得这戚伯一神神叨叨的,就想回一句神经病,结果还没来得及回话,人家就已经带着小女友走了,直把本身就一肚子火的何董事长气得七窍生烟,等回家听说小姐又跟连锦出去了,更是发了很大一通脾气! 接下来的日子就更难熬了,何诗诗肚子越来越大,何董事长总不能不管女儿吧?于是不得不点头同意何诗诗跟连锦的婚事,不过他要求连锦在婚前签订协议,夫妻二人财产分开,且无论何诗诗生男生女,孩子都要姓何。 看到连锦面不改色地答应了,何董事长愈发心惊,世界上哪个有野心的男人能同意这样的要求?这跟入赘有什么区别?可连锦不仅同意了,还看不出一丝不情愿!何董事长可不是他那个只知道谈恋爱的闺女,看到情郎就晕头转向不知今夕是何年,他只觉得齿冷。 经历过在玲珑身上的一次失败后,连锦都能跟个容貌身材都中等偏下的富婆,何诗诗年轻貌美出身好,又喜欢他,他怎么可能放手?何董事长现在拦住了又如何,从何诗诗肚子里出来的孩子都是他的种——难不成何董事长还能拦他一辈子? 早晚有一天,他是要翻身做主的。 只是这一天,比连锦想象中要晚了太多太多。 他原本盘算好了,跟何诗诗结婚,他就是何家的驸马爷,就算有人想打压他,只要何氏娱乐还在,他就不愁没有工作。可谁能想到,他刚宣布恋情公开婚讯,何氏娱乐就垮了! 就好像是一棵大树的倾塌前,只从外观上看完美无损,枝繁叶茂,然而内里却早已被蛀空。何董事长因为女儿的事做了个错误的决策,只这一个失误,便被戚伯一盯上,而被他盯上的人,就像是被凶兽咬过的滴血的肉,绝无全身而退的可能性。 于是婚礼只能一再延迟,业内人士也逐渐听到风声,察觉到何氏娱乐的岌岌可危。何董事长做了几十年生意,手头可不干净,没等他安排好女儿的将来,警察就已经上门了。 戚伯一以一种风卷残云的姿态将何氏娱乐纳入麾下,没有了何董事长的公司,那些个蹦跶的小蚂蚱,他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 和谢宝儿一样被宠爱着长大,没有经受过风浪的何诗诗惊呆了,她根本不知道要怎样办,她连让人欺骗的价值都没有了——因为何氏娱乐已经不姓何了,她也不再是人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了,那些个平时巴结她跟她来往的闺蜜团在第一时间跟她划清了关系,而曾经看到她笑吟吟的叔叔阿姨们也拒绝接她的电话,她联络不上爸爸,一无所有,只剩下连锦跟肚子里的孩子。 偏偏她从小被养得娇气,怀孕后更是孕吐严重,从前有厨师一遍一遍地换着菜做让她满意,现在她只能自己磕磕绊绊地尝试做饭。 连锦万万没想到自己赖以生存的救命浮木居然先一步沉到水底了,如果是这样,那他还跟何诗诗在一起做什么?逼着自己讨好这个骄纵的千金大小姐吗?为了她,他已经宣布了自己的婚讯,为数不多的粉丝都不能接受,他就等着婚后能拿到何董事长给的资源一飞冲天,结果还没结婚,何董事长就进牢里蹲着了?! 那他怎么办?! 从头到尾连锦都没想过何诗诗跟她肚子里的孩子,冷血的好像那孩子不是他的一样。 曾经他这样对待谢宝儿,满心欢喜地奔向何诗诗,现在他也这样对待何诗诗了。 何诗诗陷入爱河时一叶障目看不清楚情郎的真面目,父亲越是反对她就越是叛逆,等到父亲出事,她才意识到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是谁,可惜已经晚了。 连锦电话里对婚礼的百般推脱说明了一切,他甚至开始避而不见——在丢了玲珑,何诗诗也没有价值之后,连锦居然又“能屈能伸”地回到那个胖富婆身边了! 玲珑感慨道:“这人真不是一般的讨人厌。” 连锦对女人可真是翻脸无情,无下限也无底线,只要能利用他就利用,不能利用就立刻抛弃,何诗诗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呢!他还是说分手就分手,一点犹豫都没有,可见完全没有把何诗诗放在心上,根本就是拿她当跳板。而何诗诗现在才明白连锦是个什么样的人已经没用了。 她父亲进了监狱,公司被吞并,浑身上下都没多少存款,变卖了仅有的服装包包,手头也就只有那么十几万块,够做什么的呢?曾经几十万的包她眼都不眨就能买一大堆啊! 她甚至都不会独立生活。 可怜的女孩儿连带肚子里的孩子不知要往哪里去,也不知以后的日子要怎么办,只能去找连锦。连锦避而不见,她就更没有办法了,有父亲的时候,她是人人羡慕性格刁蛮的小公主,父亲不在了,她就像是一朵暴露在风雨中的娇花,雨打风吹,无法自立。 何诗诗吃不好睡不好,孩子月份还小,她浑浑噩噩的摔了一跤,就没了。 她大哭了一场,不懂自己的人生怎么突然就变了样,不懂那些曾经看到自己喜笑颜开满嘴夸赞的叔叔阿姨们,为什么突然就变了脸,她去求他们救救她的爸爸,他们连她的电话都不接。她在路上拦他们的车,他们就嘲笑她,说她算老几,说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她怎么就是把自己当回事了呢?她一直都是爸爸的小公主呀!如果以前的她很讨人厌的话,为什么他们不说呢?为什么现在才要说? 但她又能如何呢? 因为各种各样的焦虑,何诗诗摔跤后流产都是路上遇到的好心人帮她叫的救护车,而她身边没有任何亲人,打连锦的电话也是熟悉的无人接听,父亲入狱后逐渐懂得人情冷暖的何诗诗想,连锦是把她给拉黑了,她就这么没有价值了吗? 爸爸说,要给她投资一部电影,让她成为最红的小花旦呢。爸爸说,连锦是嫌贫爱富的人,他对她不是真心的。爸爸还说,她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不然会被人骗……那个时候她是什么反应来着?哦,生气,对着爸爸吼叫,觉得爸爸是看不起连锦,所以不成全他们,她觉得连锦早晚会成功的,他一定会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自己也要更加努力—— 现在,她不用努力了。 而他果然很厉害,果然会成功。 何诗诗想,她不能在医院住太久,她没有什么钱了,她得赶紧回家去,爸爸被抓之后,独立在她名下的房子还留着,但以何诗诗现在手头的钱,是完全不能像以前那样请佣人的,她看着手机里再也没能打通的那个号码,躺在病床上流下眼泪。 何诗诗过得怎样玲珑不关心,横竖当初何诗诗跟连锦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关心过怀孕的谢宝儿不是?她明知道连锦跟谢宝儿的关系,却还是接受了连锦的求爱并且与他公开,当谢宝儿不存在,那么现在她过得怎么样就是她自己的事——用老朋友的话来讲,这应该就叫做因果。 何董事长不也说了,商场如战场,没有什么朋友兄弟,只有利益,那现在成王败寇,他也不能说什么。 但是…… “这个连锦让我很不开心。”玲珑用手指戳戳手机屏幕,展示给戚伯一看,“戚叔叔,搞他!” 戚伯一握住她的手指:“戳的这么用力疼不疼?” 她黏黏糊糊地就朝他背上贴,“手指不疼,心里疼呀!这个讨厌的家伙,仔细想想要不是戚叔叔,我就成了今天的何诗诗耶!想到他耍过我就生气!谁叫他要害得我跟爸爸妈妈吵架来得,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必须给他好看!” 说完,重新组织了下语言,很是义正词严:“再说了这个人问题很大,你看看他,心术不正品行不端,就这还做偶像,那不是把人家小姑娘都带坏了吗?怎么能让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喜欢这样的人呢?戚叔叔你说对不对?你接管了谢氏传媒,你就要做一些大快人心的事,以后出去了大家都叫你娱乐圈纪检委!” 戚伯一:……还是不了。 不过小公主讨厌连锦,他是喜闻乐见的,他无比介意连锦曾是小公主初恋的这回事,本来就没打算让连锦继续舒舒服服的过日子。 “好。” 玲珑趴在他背上,从后面搂住他脖子:“那你打算怎么做?可不许做违法乱纪的事,我身为正义的使者法律的化身,是一定会报警揭穿你的!” 戚伯一被她逗笑了:“不需要那样。” “那要怎样呀?” 戚伯一慢条斯理地拿过玲珑的手机,在浏览器上划了划,玲珑看到他是点进了包养连锦的胖富婆家的视频网站,网站首页正轮放着富婆接受采访的详细内容。 “这家视频网站,可不是她一人独大。” 玲珑疑惑地歪歪头。 戚伯一很有耐心地跟她解释:“这个女人的丈夫还不知道妻子出轨的事情,我打算帮他一把,毕竟婚内出轨,作为过错方,他是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的。” 而天底下,大部分男人都无法容忍自己被戴绿帽子。 玲珑两只小手顽皮地捏住戚伯一的耳朵,口不对心地说:“哎呀,戚叔叔怎么这么坏呀!” 两人笑闹在一起,不多时便接起吻来,看得打扫卫生的阿姨们纷纷脸红心跳赶紧回避,哎呀,这戚先生跟小姐真是太不矜持了,老是不分时间跟场合的亲热,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画面可真和谐,想来先生太太要是知道,也能放下心了,小姐还是那个被宠爱的不谙世事的小公主呢! 戚伯一这人做事非常有效率,富婆老公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他跟自己老婆之间无论有没有感情,他在婚姻里是没有出轨的,哪里知道老婆先一步包养了个小白脸儿?这他的面子往哪儿搁?合着全世界他是最后一个知道老婆出轨的! 既然她自己不要脸,那他这脸也不要了! 富婆老公同样在网站就职,知道两天后会有一场自制的网综直播,还挺火的,富婆理所当然就把回到身边来的小情人给塞了进去,连锦表现的也可圈可点。他长得好,又会来事儿,真挺吸粉的。 谁知道就是这场直播,一开始还很正常,观看人数到达最高点的时候,富婆老公带着几个戴口罩的男人从台下突然冲了上来,将连锦摁倒在地就是一顿毒打!还专门朝脸跟下三路动手,这小白脸不就仗着长得好活好勾搭女人?把这脸给他划拉烂了,看他以后还怎么靠女人上位! 至于直播,富婆老公早就雇人盯着不许关了,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不要脸的连锦都干了些什么!也让那些小粉丝看看她们粉了个什么东西! 这一出直接让观看人数爆表!现场一片混乱,富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这群人一边打还一边骂,看直播的吃瓜群众迅速捋清可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说这个这几天在网上很火,很多人都路转粉的小哥哥,居然是个被富婆包养的,还是个三儿? 真是人不可貌相! 做三是道德问题,国家还没有哪条法律针对,可大部分观众都是有底线的,又不是十几年前消息闭塞的娱乐圈,现在到处都是网络的天下,好事不出门坏事可是轻轻松松传千里!连锦想翻身?难! 他又不是什么大咖,聪明人都不会找他合作,因为观众缘太重要了,像是这样私德败坏的艺人谁敢用? 连锦终于如愿以偿的爆了,只不过这过程跟结果恐怕都不是他想要的。 富婆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被送到医院的连锦脸上永远留下了疤痕,再先进的祛疤技术也无法拯救他,不仅如此,他下面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回病床上的他终于失去了游刃有余的姿态,涕泪横流地扬言一定要告富婆老公。 富婆老公根本不怕! 而富婆也没工夫搭理连锦了,她是很喜欢连锦,可她喜欢的是帅气逼人魅力十足的连锦,不是现在这个毁了容还坏了命根子的家伙。再加上丈夫雷厉风行地要离婚分割财产,富婆忙得脚不沾地,都没来医院看过他! 连锦都要叫人骂死了!在医院也被人各种围观嘲笑,这时候有知情人爆料说他以前骗过何氏娱乐的千金大小姐,让人家大小姐怀了孕,结果何氏突然倒了,他立刻翻脸不认人就抱了富婆大腿。爆料人似乎很清楚连锦跟何诗诗的事,照片录像时间线都有,看了证据的大家顿时无比同情何诗诗,这也太倒霉了,连锦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他还想出名?想红?门都没有! 而连锦家里就他一个儿子,他爹妈姐姐还指望着他继承香火呢! 连锦下面彻底坏了,他突然想起何诗诗肚子里的孩子,顿时就忘了自己扬言要状告富婆老公,连忙去找何诗诗,万一是个儿子呢! 可再见何诗诗,连锦几乎要认不出来了! 她瘦了好多好多,神情也格外冷漠,再没了曾经的娇气金贵,听他说孩子,何诗诗放声大笑,她在医院的时候给他打了多少个电话他直接把她拉黑,现在万人唾骂,听说整个人都毁了,居然还来找她要孩子? 她说:“要孩子行啊,给我两百万,我就生下来给你。” 连锦这几年攒下来的钱差不多也这个数了,他当然是不想给的,可何诗诗已经不是那个会被他哄得晕头转向的千金大小姐了,不管连锦如何花言巧语,她就咬死了两百万,否则就去打胎。 连锦一咬牙,没别的办法,只能给钱。 谁知道刚给了钱,第二天他就找不到何诗诗人了!何诗诗那套房子也卖了!他去找人的时候,早已是人去搂空!连锦连忙打何诗诗电话,把她从黑名单里拖出来,最先跳出来的就是一条带图的信息,打开一看,是有医院盖章医生签字的流产通知单。 连锦大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彼时何诗诗坐在飞往邻国的飞机上,她把所有的钱都转到了自己的账户,看着外头的蓝天白云,她神情恍惚,连锦把她骗得好苦,她终于也扳回一城,去到新的地方,也许能够重新开始,也许等到爸爸出狱,他们父女还能重聚。 也许吧。 希望吧。 至于连锦,是死是活,未来如何都跟她没关系了。 连锦人财两空,整个人都崩溃了,这对有野心又有自信的他来说简直是无法接受的惨状,他想去找富婆,富婆离了婚正气恼着呢,而且身边又包了个年轻的小鲜肉,叫人把连锦给赶了出去。连锦不敢抛头露面,但凡是认识他的人见了他,总是要骂他的,甚至有人用各种各样的东西砸他。 他浑浑噩噩的过着流浪汉的日子,也不想回家,他向来都是个自私的人,从来只想自己,以前风光时是这样,现在落魄了也是如此。他心里从来没有体谅过自己的母亲跟姐姐,也不管她们是否会担心他寻找他。 有一日他在广场乞讨,看见离自己不远的高级餐厅靠窗的座位上,有个极其美丽的女孩子,她笑靥如花,仿佛曾经出现在他梦里,天真美好,纯洁善良。 但是她身边,已经有更优秀的男人相伴,连锦忍不住开始幻想,假如一开始他对她是真心,现在自己是不是比谁都风光呢? 后悔呀…… 可是后悔已经晚了。 第四十五片龙鳞(一) 第四十五片龙鳞(一) 寒风凛凛, 前几日的积雪已然冻成了冰,硬邦邦地杵在地上, 村口的老柳树早叫冻得没了绿意, 风声呼啸, 结了冰条的树枝咔嚓一声便被吹断了。 一个小小的身影穿着破旧的衣服蹲在河岸边,他身边是个豁了口的木盆,里面堆积着小山似的脏衣服, 但是河面已经上了冻, 想要洗衣服必须得想办法把冰面凿开。 小男孩面无表情, 一双眼睛像是深山里会吃人的狼,散发着凶光与兽性。他拿着石头一下一下凿着冰面, 如此循环往复数百下, 坚硬无比的冰面才有了一丝裂缝。刺骨的寒风让他的身体一直在颤抖, 好几日没有吃饭, 他没有足够的力气凿冰洗衣。 待到终于凿出一个小口, 小男孩便用木舀子舀水倒进盆里, 那木舀子也不知用了多久了, 倒进盆里的水还没有漏得多。胳膊腿跟手脚都露在外头的小男孩, 皮肤上到处都是红肿龟裂的伤口,冻疮发了烂,烂了发,层层叠叠, 已经不能看了。 他用了好久才洗完衣服,然后抱着比自己体型大得多的木盆, 又摇摇晃晃朝来时路走去,因为实在是太冷了,身体已经失去知觉,踩到一块结冰的凸出的土块时,他一个踉跄就摔倒在地,鲜血刚流出来,立刻就又被冻成了冰。 小男孩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他只是冷漠地将衣服捡起来,抖了抖上面的冰碴子,继续往前走。 最终他走到一家破烂的木门前,推开门进去,迎面就是一个揪住他耳朵臭骂的女人,骂他让他去干点活拖延这么久就知道偷懒,随后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小男孩倒在地上,等女人打够了,他才慢吞吞爬起来,头破血流也面无表情地去到漏风的厨房,睡在了稻草堆里。 如果女人过来看一眼他,就会发现他眼睛里与年龄不符合的杀意。 又过了会儿,这家的男人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瘦骨嶙峋的鸭子,女人一见,顿时喜出望外,到厨房来把小男孩踹醒,把鸭子丢给他让他处理,还特意叮嘱可以多放些油,把鸭子给做了。 小男孩在院子里,提起豁口的菜刀,手起刀落,那鸭子便身首异处。他毫不害怕,沾染了满手的鲜血,轻轻抬起来,凑到嘴边,伸舌舔了一下。 血是热的。 虽然很快就会冻结,但在流出来的一瞬间是热的。 屋子里的男女正在大声说笑,男人说今日运气好弄了只鸭子回来,又说这大冬天的好不容易吃上顿肉,一定得吃痛快了。女人也笑,两人很快就抱在一起滚作一团,也不关门,也不管外头是不是有个小孩子,就这样搞了起来,弄得满身大汗,舒爽了正好吃鸭子。 一整只鸭子都进了他们两人的肚子,一点油水都没给小男孩留,他吃没吃东西,他们是不在意的,反正只要没饿死就行。 夫妻两个在屋子里吃饭的时候,小男孩坐在厨房的稻草堆里,认真地用两块石子研磨几颗黑色的奇怪果实。 他们吃了肉不算,鸭骨头也舍不得丢,要小男孩拿来煲汤留着晚上喝。 这几颗果实是他从山里捡的,他亲眼见着一只兔子吃了这东西后抽搐了半天不动了,然后他就把剩下的几颗果实摘了下来,现在,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果实已经风干,被捣的稀碎,小男孩仔仔细细地把捣碎的果实拂到手心,掀开了冒着热气的锅盖—— “我劝你还是不要这样做哦。” 他被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抖,粉末就都洒在了锅台上! 眼中顿时满是狠戾,一扭头,却发现是厨房的小窗口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女孩儿。 他愣了一下。 是隔壁瞎婆婆捡到的女孩儿,村子里人都叫她傻丫头,因为她被瞎婆婆捡到的时候还是个小婴儿,瞎婆婆是个孑然一身的老人,养了许久才发觉这孩子似乎是个傻的,但也不嫌弃,去年冬天瞎婆婆没熬过去死了,傻丫头就一直一个人生活,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到她了。 现在看起来,倒像是不傻了。 傻丫头没在意他没有回答,自顾自道:“那个果子虽然能毒死一只兔子,可那是兔子吃的量大,且兔子体型较小,如果你想拿它毒死两个大人,不可能,顶多是让他们拉几天肚子,去找个大夫一看就知道了,你到时候要遭殃的。” 小男孩抿紧了唇,他一点都不信任傻丫头,甚至防备着她。 傻丫头冲他嫣然一笑,从窗户里伸来一只手:“喏。” 她手上是个很精致的小袋子,封面画着个黑色的骷髅头,即便小男孩不懂这个是什么,也感觉到了它的危险性。他往后退了两步,戒备而紧张地盯着傻丫头看。 “你不是想杀了他们吗?把这个放进去,他们很快就会得疯病死掉,还不会有人怀疑到你身上,安全无痛,夜夜轻松。” “……你为什么要帮我?” 傻丫头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很真诚地说:“因为我希望世界和平。” 小男孩眼一冷,根本不打算接受她的“好意”。首先他决不会轻易相信人,其次,谁都不能保证傻丫头的药是真的有用。 见小男孩不领情,傻丫头便道:“你要是改变主意了,记得来找我,我就在家里哪也不去。” 说完便从小窗口消失了,本来被挡住光的厨房顿时恢复了亮度,小男孩看着窗台上她留下的小袋子,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拿了过来,藏在了平时躺的稻草下面。 到了晚上,许是今天吃了鸭子心情极好,两口子还饮了酒,男人醉醺醺地到厨房来看鸭骨汤有没有煲好,火光下,坐在灶台前的小男孩虽然瘦,却生得面容如玉精致绮丽,像极了那曾经盛极一时千金难买一笑的花魁,男人口水都要流出来,忍不住轻佻地在小男孩脸蛋上摸了一把,心中暗自可惜,怎么就不是个丫头呢,不过说起来,这么点大的鲜嫩的小东西,倒也无谓男女了…… 他正这样想着,叫小男孩一烧火棍给捅开了,火花差点把衣服烧焦,男人暴脾气上来,抓着小男孩的头就往锅台撞,又狠狠踢了两脚,这才把人踹到稻草堆里,嘴里骂骂咧咧:“老子给你饭吃,养着你,你还敢对老子动手?真跟你那婊|子妈一个德性!早晚叫人睡成个破鞋!” 小男孩倒在稻草堆里,手猛地握成了拳。 “别装死!赶紧干活!一会把汤送到堂屋来!” 他慢慢从稻草堆里爬出来,早上磕破的头此时又开始流血,但他好像没有感觉到疼,或者说他已经对疼痛免疫了。他安静地又添了把火,摸出了那个小袋子,小袋子边缘有个锯齿痕迹,他从那里撕开,平静地倒进了鸭骨汤里。 鸭骨汤自然也是没有他的份儿的,他已经有三天没吃过东西了,胃部饿得火烧火燎。 也没对会儿,堂屋那边就开始对骂起来,隐隐还有翻桌子摔东西的声音,这很常见,两口子一言不合就开打,左邻右舍都习惯了。 但是这一回好像不太一样,以往总是见了血就停,这回非但没有,反而越见到血越兴奋。小男孩站在院子里,突然有人敲门,听着像是村长的声音。 他过去开了,呼啦啦进来一圈人,都是村子里的,大家伙儿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堂屋里两口子拿刀互砍的一幕,一边砍一边笑一边发疯,满地血肉横飞。 谁敢过去啊! 村长没带人来之前,那两口子就已经互相砍得只剩下半口气儿了,他们进到院子,也不过是看两人彼此又砍了几刀然后双双暴毙的场景——这也太邪门了! 满屋子都是血! 天太冷了,血很快就凝结起来,村长带着几个胆子大的进屋去,在桌子上看到了还没嚼烂的鸭骨头,有人惊叫:“我天!他们哪来的鸭子,不会是捡的那些病鸭吧!” 隔壁村子有家养鸭子的,不知怎么回事鸭子都病死了,正好大冬天没粮,这家人便烧了开水给死鸭拔毛下锅烧了吃,结果第二天就全死了!有饿得不行的捡了他们家的鸭子回家吃,也全死了,打那之后就没人敢捡了!就算是扔在沟里也没人敢碰!谢二狗两口子胆子不小啊! 按理说他们应该知道才是,怎么还敢捡鸭子回来吃? 等看到院子里的小男孩,村长顿时头疼起来,这孩子该怎么安置啊? “让他跟我住吧。” 大家一听这声音有点耳生,循着声音去看,发现不知何时门口站了个身着干净棉袄的小姑娘。她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脸蛋儿白白嫩嫩,瞧着漂亮极了,让人眼热。 村长:“这,你、你是……” “您不认识我啦?我是傻丫头啊。” 傻丫头?! 村民们惊呆了!这是那个一天到晚傻了吧唧连衣服都不会穿的傻丫头?瞎婆婆死了之后大家都没见过她了,还以为她冻死了呢!没想到……“傻丫头,你、你不傻了?” 玲珑迈着轻松的步伐走进门:“婆婆死了之后没多久就不傻了,想来是婆婆在天之灵保佑我吧,村长,您看让他跟我住怎么样啊?我们家是邻居,而且婆婆还活着的时候也对他很好,我会像姐姐一样照顾他的。” 能解决掉小男孩这个烫手山芋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村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赶紧把人推出去,反正这边的房子短时间内是不能住人了,太晦气,这大冬天的,谁也不想因为谢二狗两口子暴毙弄得心情不好。 于是他叫人草草把谢二狗两口子用破被子一卷,抬到村里的祖坟给埋了,之后的事儿他就不想管了,倒是谢二狗的亲弟弟谢三狗见哥哥家房子空出来了,就想占,至于小男孩,那又不是他哥亲生的,当然是哪儿来的滚哪儿去。 这个村子里可没什么人情味,如今连饭都吃不饱,还讲究什么良心啊! 小男孩被迫只能跟着玲珑走,一进瞎婆婆的家,他就愣住了——以前他帮过瞎婆婆几次,也来过瞎婆婆家,一个瞎子一个傻子,日子能过得多好?到处都是灰尘,脏兮兮油腻腻,可现在这里面简直比他曾经见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好! 玲珑把他拉进来就把门给栓上,很得意道:“我没骗你吧?他们吃的鸭子可不是捡来的病鸭,而是偷的人家的好鸭子。” 小男孩抿着嘴没说话。 “放心好了,再高明的大夫也查不出什么来的,只能说是他们俩发疯自相残杀,跟你没有关系,你也不必担心自己会被牵连。” “……为什么帮我?” 这是他第二遍这样问了,因为他想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他图谋的。 玲珑点点自己的下巴:“怎么说呢,你要是一定要问个原因,那就是因为你帮过我吧。” 小男孩愣了下,旋即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件事。 村子里穷,许多光棍儿都找不到媳妇,有些三四十了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傻丫头虽然傻,但好歹是个女的,瞎婆婆知道她傻乎乎,怕她被人哄了占便宜,就把她关在家里不给出去,但瞎婆婆还得干活,不能时时刻刻看着她。有一回就叫谢二狗钻了空子,用半个干饼子骗得傻丫头把衣裳都给脱了,要不是小男孩及时出现,他说不定真的会对傻丫头干点什么。 虽然最后又是小男孩挨了一顿毒打。 他垂下眼:“我没有要你报恩的意思。” 这世界上的人,个个薄情寡义,他早就学会不再期待了。 玲珑看他小小年纪却老成凉薄如此,忍不住敲敲他的脑袋:“你真的好脏,快去洗个澡,洗完澡姐姐给你上药。” 对她自称姐姐,小男孩表示很不服气:“我没有姐姐。” “现在你有了。” 他今年七岁,玲珑这具身体也就比他大了三岁,不过瞎婆婆在世时紧着她吃喝,小男孩却食不果腹,因此看起来他还要更小一些。 浴桶、热水、香胰子……这些都是小男孩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他看着玲珑的模样,感觉到她对自己脏兮兮的外表十分嫌弃,他也是爱干净的,只是后来谢二狗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便把自己往脏了邋遢的方向弄,如今夜已经深了,谢二狗两口子一死,他便觉得浑身乏力疼痛。 见他站着不动,玲珑干脆推他一把,看着小男孩察觉不到疼一般撕下和伤口冻结在一起的衣服,她啪地敲了他一下:“不要这样粗鲁!” 小男孩被敲得想发火,想到什么又忍了下来。 玲珑先用热毛巾把伤口跟衣服分离开,然后用剪刀把破破烂烂的衣服给剪掉扔到一边,小男孩拒绝她给他脱衣服,玲珑嘲笑道:“什么看头都没有,等你长大了再捂吧。” 他又气又羞,总算是表现出了点孩子气的一面,一进入水中就蹲下去,只露出半张脸。 按理说热水侵蚀伤口是非常疼的,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反而察觉到温柔的水在修复他身上的伤口。 太过神奇,他忍不住低头去看,想知道这水跟普通的水有什么区别。 玲珑拿过梳子,先用热水把他的头发打湿,然后慢慢梳理开,就跟给狗梳毛一样。小男孩是真的脏,头发都打结了,油腻不堪。她耐心地给他梳,一边梳一边教训:“你看看你,只知道毒死那两个人,怎么没想着善后?要不是我给你把村长弄过来,你现在已经被他们绑进祠堂严刑拷打了知不知道?” 小男孩抿着嘴不说话。 玲珑叫他名字:“谢沉芳,我劝你做个人,对我尊敬点。” “……” 她气哼哼地拽了下他耳朵,因为生着冻疮,十分的疼,谢沉芳倒吸了口气,怒气冲冲地回头瞪她,玲珑得意地举起手,又拽了下。 他气成河豚! 玲珑便戳戳他:“把脸抬起来,瞧你这脖子,几个月没洗澡了?” 谢沉芳不说话。 过了会儿,他才道:“傻丫头……” 砰! 又被人敲了脑袋! 他抱着头生大气,恨不得咬她一块肉下来,玲珑却指着他的鼻子警告:“不许这样叫我,我有名字,我叫玲珑,你得叫我玲珑姐姐!” 谢沉芳抿着嘴不肯叫,直到玲珑的手没入水下,他才惊慌地抓住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自己来!” 那种地方……她怎么好意思要帮他洗?! “叫姐姐才行。” 谢沉芳跟她对视许久,终究败下阵来,嘴里挤出两个蚊蚋般的气音:“……姐姐。” 玲珑大获全胜,非常满意,甩手让他自己洗。 谢沉芳是个爱干净的人,他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玲珑为他准备了新衣,他还没来得及穿,就被她用浴巾裹了拎到床上去,然后一把掀开! 谢沉芳立刻捂住下三路,白净的身子都泛上了粉红! 实在是他太瘦太轻了,玲珑拎他轻轻松松。这会儿见他如此紧张,便撇嘴道:“别一副要被调戏的良家妇女模样,把手伸出来。” 就是因为谢沉芳天生肤白,于是伤痕愈发触目惊心,他身上到处都是冻疮,跟长年累月的旧伤新伤交叠,简直没有几处好皮。玲珑很用心地给他上药,谢沉芳则趁此机会偷偷打量起她。 傻丫头真的不傻了,还很厉害的样子。 以前傻丫头总是蓬头垢面,谢沉芳也不知道她竟然生得这样好看,比他记忆中那个女人最美的时候还要好看。 玲珑给他上完药,又给他套上一身绒睡衣塞进了被窝,谢沉芳小手到处摸,不知道为何这床暖融融的,屋子里也一点都不冷。他抱着被子,玲珑很快又端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碗粥一碟菜跟一杯水,那水晶莹剔透,宛如琼浆玉液,十分惹眼。 他饿得狠了,狼吞虎咽,玲珑看着这吃相嫌弃的要死,忍不住戳他额头让他吃得优雅点。谢沉芳哪里还管这个,他把饭菜一扫而光又灌了一大杯水还意犹未尽,舔了舔嘴巴,眼底露出贪婪的光——实在是太饿了,如此美味的饭菜,他还想再吃一些。 玲珑双手环胸看着这个小不点,这是个纯黑色的灵魂,无比强大。 人类的灵魂在她看来,有意义的只有两种,洁白的美好灵魂,纯黑的强大灵魂,纯黑色的灵魂比比皆是,可如谢沉芳这样强大的却十分稀有,必须得是穷凶极恶却又心性坚忍的枭雄才能拥有,如果通俗一点来说,后者就是整个现实人类世界的终结者,影视剧中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反派。 谢沉芳是妓|女之子,他的母亲本是艳冠群芳的花魁,谁知一时不察身怀有孕,导致她对这个孩子恨到极点,平日也是非打即骂。后来待她生了孩子,身价早不如从前,便叫一个富商给买了回去。只是她产过子,已不如当初年轻貌美,很快便叫抛弃了。她曾经心高气傲又年轻貌美,受尽追捧,如今却因为谢沉芳过上这般日子,更是将谢沉芳当做眼中钉肉中刺的虐待。 再后来她一个女人实在活不下去,恰逢谢二狗进城,两人就勾搭上了,她便做了谢二狗的婆娘,只是村子里的日子太清苦难熬,她竟是跟外来的一个卖油郎私奔了! 谢二狗暴跳如雷,自然不会让谢沉芳好过,也不让谢沉芳走,他把所有怒火都发泄在谢沉芳身上,后来他娶的婆娘也有样学样,两人便将谢沉芳当奴隶养,什么活儿都叫他干,有事没事便一阵毒打。 谢沉芳越长越好,谢二狗就起了邪心,这邪念难以启齿,他倒也掩藏得好,直到谢沉芳在鸭骨汤下了药却没能药死他,他觉得要给这小兔崽子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是谁在养活他,便当着婆娘的面将谢沉芳…… 本就性子阴郁狠毒的谢沉芳没有说话,他还太小,无法反抗,他越发乖顺地听话干活,谢二狗要怎么弄他他都不拒绝,甚至逼着自己迎合——等彻底卸下了这二人防备,他用菜刀活活将二人剐了! 还不到十岁的孩子,杀人的时候眼都不眨。 可这只是噩梦的开始,上天似乎有意针对谢沉芳,给予他的苦难,总是比常人多得多。 第四十五片龙鳞(二) 第四十五片龙鳞(二) 即便是龙女, 也觉得谢沉芳这不只是倒霉,而是来自命运对他深深地恶意了。 谢沉芳活剐了继父与继父的婆娘, 立刻就引起了整个村子的轰动, 他们平时看见这个可怜的被欺辱的孩子时, 连给他一个眼神都吝啬,如今他杀了人,他们立即化身正义的使者, 扛着镐头铁锨, 要把这个才十岁, 身高却不及常人一般,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走的孩子给打死。 他们称他是“恶鬼”。 谢沉芳踉踉跄跄逃到山中, 村民们不敢再入深山, 因为谁都不知道山里会有什么东西。谢沉芳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随便吃些山果, 他逃的时候一无所有, 捉到了野兔野鸡也只能生吃。他这样艰难无比地活着, 原以为人生已经很残忍, 却没想到远远不及。 他在深山中不知独自生活了多久, 才遇到一个满身是血的老者, 谢沉芳犹豫了许久才救了他——你以为好人就会有好报吗? 不是的。 老者是个狂热的毒物爱好者,他便是因为抓人回来研究这些东西,叫人家给追杀,一个失足跌落悬崖, 谁知道命大未死,还叫谢沉芳给救了。他醒过来后, 先以言语哄骗谢沉芳,待到谢沉芳逐渐不那么戒备,自己又恢复了力气,瞬间便恩将仇报。 那是噩梦般的日子,比谢二狗对他做的更恶毒、更残酷、更无情。 谢沉芳十五岁的时候下山,彼时他一身黑袍,真的宛如村民们口中的“恶鬼”。 他下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屠杀了整个村子。 老人、小孩、妇女、男人……就连家家户户的老鼠蟑螂都无一幸免。 而那老者,早被他挫骨扬灰了。 大抵命运玩弄他的同时,又是不允许他轻易死去的。 一位高僧有悲天悯人之心,无意中得见谢沉芳,为他身上煞气与血腥味所惊,便想要渡化他。只可惜自己大限将至,身先死,惟留此遗憾,灵魂不灭,去往荒海,换谢沉芳一世长安。 谢沉芳于世上了无牵挂,飘飘荡荡,他一身黑袍行踪不定,但凡出现之处,必是血流成河。这世上无人知道他,也无人在意他,人人都称他一声“恶鬼”,就连生他的那个女人再见到他,第一时间想的也是“杀了他!”。 他的心底,已没有一点温柔的地方了,他见到被凌|辱的女人不再心生不忍,看到哭泣绝望的孩童也不再有慈悲,他除了眼睛能视物口鼻能呼吸,已确确实实成了以杀戮为乐的“恶鬼”。 他亲手杀死那个女人的时候,连黑色的灵魂都感觉愉悦无比。 谢沉芳的前半生是个父不详的人,当初鸨母毒打他的生母也问不出他的生父身份,而他的生母临死前,用看仇人的眼光盯着他,恶毒地诅咒他,告诉他说,当年她想攀附权贵而不得,本想为他怀个孩子,谁知那人与她春风一度便潇洒离去,而她在找不到那人之后很久才发觉自己有了身孕。月份大了无法打掉,才将他这个拖油瓶生了出来。 她恨他入骨,认为若不是他,她不会从花魁变为普通妓子,不会从万人追捧到人人可碰,她上下嘴皮子一张,告诉他她之所以抛弃他,就是因为她后来找到了他的生父,而那个男人不愿认一个妓子生的孩子,正派了人暗地要将他杀死,以此抹去自己的“耻辱”。 可谢沉芳早已不是那个会被母亲伤害的孩子了。 天下的人都怕他,天下的人都想杀他,那又如何? 而此时的谢沉芳,坐在粉红色暖融融的被窝里,捧着一杯玲珑塞给他的热牛奶不知所措,眼底还有戒备,似乎不明白玲珑为何要对他这样好。虽然她跟村长说是因为瞎婆婆,但谢沉芳是不相信的,他不相信任何人。 她是知道他杀了人的,难保不会告诉旁人,到时候自己就要死了。如果那样的话……谢沉芳在心底盘算着,自己杀死眼前这个少女需要多大的力气,又需要什么武器。 “我劝你善良,不要对我动不该有的念头。” 他心下一惊,手里的热牛奶差点洒了,那少女正懒洋洋倚在一张奇奇怪怪的椅子上,软的似是浑身没有骨头,透出一股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慵懒娇媚。谢沉芳自幼在勾栏院长大,生他的那个女人更是名震一时的花魁,即便他根本不到明白女人美的年纪,也觉得她比那些人都要好看。 只是,跟记忆中的傻丫头,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玲珑吹了吹杯子里的热气,对谢沉芳道:“今天比较特别,是你脱离苦海第一日,睡吧,明日醒来,你就得干活了。” 果然! 谢沉芳听到她这样说反而一颗心落了地,他怕她不图他什么,倘若是要他干活,那倒也说得过去。他虽然年岁还小,却什么活都能干。他闻着杯子里牛奶的香味,试探着凑近,小小喝了一口。 香甜温暖的味道瞬间充满口腔,暖融融的被窝,鼻息间令人安宁的馨香……都是谢沉芳从来都不曾享受过的。他本就累得去了半条命,身上又有陈年旧伤,再加上谢二狗两口子的死,他本以为自己会被村子里的人打死的,可从地狱到天上,原来这样快。 就算这是假的天上,他也愿意在死前享受一番。横竖他身上没有什么值得傻丫头图谋的不是吗?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睡得特别快,也特别香。谢沉芳本是警戒心十足的人,他睡眠极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深度沉睡,玲珑躺在摇摇椅上晃了半天,扭头看床上的小不点。 说他是小不点真不冤枉他,七岁了看起来跟四五岁一样,又瘦又矮,感觉一拳头就能把他打扁,偏偏容貌又继承了他的生母,甚至青出于蓝,小孩子漂亮的雌雄莫辩,但谢二狗那样的人…… 玲珑放下手里的杯子,把玩着掌心两团小小的灰影,仔细看灰影隐有人脸,俨然是谢二狗跟他的婆娘。它们似乎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感受到这个掌握它们的人所散发出来的恐怖威压,让它们瑟瑟发抖,直到化为灰烬。 这样的灵魂作为食物,对龙而言可有可无,和尚的灵魂足以她许久的饱足,更何况她还有个更好的储备粮——龙女大人将目光停驻在被窝里酣睡的谢沉芳身上,嘴角轻轻一勾。 说起来这傻丫头也是有意思呢,她从不欠旁人的,夺了傻丫头的身份,便修补了其本身残缺的灵魂,与其傻乎乎地被溺死在便桶里,倒不如重新投胎去。 下辈子必定不会比这辈子苦了。 ——这是谢沉芳自有记忆以来最美的一个觉。 他几乎以为自己置身云端,没有冰冷的河水与数不尽的毒打,没有漫天的辱骂与刺骨的疼痛,没有对世界的恨意与怨气……只有快活。他真想这样沉睡永远都不要醒来,他怕醒过来看到的又是破烂的农家小院,耳边又是尖锐的侮辱与蒲扇般的巴掌,他讨厌那样弱小的自己。 如果能变强就好了,变得比任何人都强,然后杀死所有让他感觉到痛楚的人。 谢沉芳足足睡了两天,当他醒过来时,鼻息间缠绕的是香甜而安全的气息,躺在柔软的床上,身上盖着轻的不可思议,却又十分保暖的被子——从前他只能睡在潮湿的稻草上,只有一条破旧的棉花跑得差不多的粗布被子。当下雪、结冰、寒冬,他只能裹着那床聊胜于无的被子瑟瑟发抖。 他睁开眼睛看着屋顶,他从来不知道瞎婆婆家里是这个样子的,整洁干净,有许多他根本不认识的东西。 因为睡得太久,刚醒过来的谢沉芳突然有种想要小解的感觉,他掀开被子撑起身,就看见玲珑还躺在那张奇怪的,似床非床似椅非椅的东西上。 她还没有醒来,如果想要逃走,这会儿应该是最好的时机吧?再不然,他害怕她把他的秘密说出去的话,趁着这个机会杀死她……谢沉芳握紧了拳头,他慢吞吞蹭下床,地上有一双新的毛茸茸的鞋子,看起来正好是他脚的大小,他踩进去,就听见玲珑的声音:“要到哪儿去?” 谢沉芳站着不动了,也不说话,就是站那儿。 玲珑单手撑着头,懒洋洋地侧躺:“推开后面那扇门。” 而后嗤笑:“这么大的人了,要是尿了床,你可得自己洗。” 谢沉芳忍不住耳根泛红,他向来都是爱干净的人,很小的时候就懂得打理自己,怎么可能会、会尿床?她根本就是在胡说,他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像这样的村子是没有恭桶的,家家户户用的都是茅厕,不过从前还住在勾栏院的时候谢沉芳是见过这东西的,也知道要怎样用,他的生母是名震一时的花魁,跟那下等妓子不同,鸨母是花了大价钱培养她的,谁知一朝有孕毁所有,但即便如此,谢沉芳耳濡目染,也学到一些琴棋书画的皮毛。 本来玲珑挺想弄个马桶出来,但是仔细一想还得跟孩子解释这是什么玩意儿,就算了。 谢沉芳小解完,净了手出来,就看见桌子上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他迟疑地看了玲珑一眼,不知道那是不是给自己的,虽然睡前已经吃过东西,可睡了足足两天,他又饿了。 不过不吃也没关系,从前他也可以好几天不吃饭。吃过那样的好东西,谢沉芳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满足了。 玲珑穿上拖鞋走到桌前对他勾勾手指头:“过来。” 谢沉芳在坚持底线跟食物之间犹豫了十秒钟,最终选择了后者。 他一开始还能慢一些吃,到了后面已经是两口一个豆腐卷,一口一个鲜虾馄饨……惟独吃相还是比较斯文,看不出跟谢二狗那样的人生活数年的痕迹。无论谢二狗如何列脊背便,谢沉芳始终没有受他影响。玲珑在老僧的记忆中所见到的谢沉芳也是如此,一身黑袍,即便杀人也是优雅的,像是在制造什么工艺品。 吃饱了之后玲珑又递给他一杯消食茶,谢沉芳慢慢接过来,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眼珠子又大又黑,看人的时候显得特别专注和认真:“……为什么要帮我?” “不是说了吗,因为你帮过我,你到底还要问几遍?”玲珑也喝了一口手里的奶茶,甜滋滋的味道让她心情很好,“而且我不喜欢谢二狗,就算你不杀他,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她微微一笑,“我这人最是讲道理,为人又宽厚善良,谢二狗对我做过什么,你应当记得,他本该把他的命赔我。” 谢沉芳本怀疑她不是真正的傻丫头,可自己也没见过傻丫头几次,即便见到了,傻丫头也是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瞎婆婆一个人生活都困难,照顾个傻子,也只能保证她饿不死。后来瞎婆婆死了,许多人都猜傻丫头也活不下去了,但没有人愿意帮她,这年头,活着都不容易,家家户户还吃不饱呢,谁有那个闲工夫去照顾个傻子啊! 可这个一点也不像傻丫头的傻丫头却知道当初谢二狗哄骗她脱衣服占她便宜的事…… “我跟你说,我收留了你,你可是要干活的。”玲珑倾身,单手撑在桌子上,另一手点着谢沉芳的鼻尖,“这回你能吃上现成的只是个例外,以后你得自己做饭洗衣服,知道吗?” 谢沉芳抿着嘴:“……你真的要留下我?不怕我给你带来麻烦?” 闻言,龙女大人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此时还小的谢沉芳不明白这眼神是什么意思,很久很久以后他才明白,她的眼神应该是要说:我才是最大的麻烦。 就这样,谢沉芳便留在了玲珑身边。他本以为她会压榨自己,叫自己去做那些劈柴挑水的重活,再不然就是下地种田的累活……可全都没有,他只要每天去做饭洗衣服就好了,食材都是准备好的,洗衣服还有源源不断的热水,瞎婆婆的家神奇不已,谢沉芳完全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他从来没有问过。 因为他贪恋这样的日子。 他曾听说过些怪力乱神的故事,他心想,也许傻丫头就是传说中的妖怪,修炼成精幻化出人形,所以才能平白变出这些食物被褥,才能让瞎婆婆的家变得这样温暖又神奇。 他不想戳穿,因为比起活人,他更愿意留在妖怪的身旁。 就算有一天妖怪要拿他当食物,他也不会难过的。 谢沉芳长得很快,他本来严重营养不良,又得不到足够的时间休息,加上身上的大伤小伤,谢二狗两口子动辄拳打脚踢毒打,没死都是命运的深深恶意。但是到了玲珑身边,有了龙的庇佑,再残酷的命运也不敢靠近。 他很快就变得白嫩起来,玲珑觉得他生父一定也是相貌出众,而谢沉芳结合了父母容貌上的优点并且发扬光大,让喜好美色的玲珑对他的容忍度直线上升。 谢沉芳生平头一回吃到这样多的美味食物,穿上这样好的衣裳,住这样柔软的床铺。他给谢二狗两口子做饭做习惯了,村里比较穷,家家户户炒菜都舍不得放油,偶尔滴上那两三滴,谢沉芳给玲珑做饭也延续了这样的习惯,那菜做出来,要是叫谢二狗那样的人类来说,也许味道很好,可对挑剔的龙女大人而言未免太过寒酸。 她直接扔了一大堆食谱给谢沉芳,让他照着学,做不好饭就要挨揍。 谢沉芳抱着食谱不知所措,他倒是想学,可他认得的字并不多。 他认字都是在勾栏院里学的,但学得不多,也没有条件去练字,后来跟着生母到了谢二狗家,烧火做饭的时候谢沉芳便会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他怕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他会连仅认识的几个字都忘记。 这个村子里只有村长认得字,其他人都是大字不识。 玲珑万万没想到自己还得教小孩认字,好在谢沉芳好学且聪明,过目不忘,什么都是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尊贵的龙教的十分轻松。而随着两人相处时间越来越长,许是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对自己释放善意的人——虽然龙女不肯承认,但她确确实实是谢沉芳生命中唯一一个对他好的。 他身上的刺软化了许多,当然这种软话是只对玲珑的,他不再总是戒备她,也不会总想着她会不会泄露自己的秘密,他愿意跟她在这里过一辈子,虽然他都不知道人的一辈子会有多长。 以前他觉得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都要很努力地呼吸才能活下去,可现在不了。 谢沉芳不得不承认,他想要永远跟这个人在一起,不管她是人是鬼,或者是什么妖怪。他不怕妖怪,如果她想吃了他也可以,只要在吃掉他之前,都对他这样好就行了。 不过村子里到底还是有人盯上了他们。 本来瞎婆婆一死,没人在乎傻丫头的死活,可那日谢二狗两口子发疯暴毙,村长带着大家赶去,院子里就站着个衣衫褴褛的谢沉芳,要说起这小子,那是真可怜。亲娘是个妓|女,跟人跑了,你说换谁是谢二狗能不生气?谢二狗还留着他,给他一口饭吃,已经很不错了,这孩子干点活不也应该么?谁叫他有那样一个娘呢? 因此谢二狗两口子一死,谁也不想要这个烫手山芋。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可没法多出一张嘴吃饭。 偏偏那个傻丫头出现了。 傻丫头可一点都不傻了,白白净净的,特别美,那天见过玲珑的村民过了许久都还在回味,天上的仙女也就是这样子了吧?他们是没见过仙女,但觉得仙女就应当是傻丫头那样的。 然后就有人动了心思,傻丫头一个姑娘家,没了瞎婆婆,就住在瞎婆婆那破旧的房子里,能有什么好?她长得美,瞧着身段也好,不傻了,总能给人当媳妇生儿子吧?便有人想上门去说媒。 不知多少人动了心思,但奇怪的是这些人去了傻丫头家就回来了,问发生了什么也不记得,一个两个还好,接连上门的都这样,那就有点邪门了。 村长闻言,也高度重视起来,心想该不会是山里的什么精怪跑出来了吧?附在傻丫头身上? 村民们脑子不灵光,又畏惧鬼神,便都觉得村长说得对。那样绝美的少女,这世间就不可能会有,又怎么可能是鼻涕都不会擦的傻丫头?傻丫头又脏又臭,瞎婆婆死了之后都没出屋,怕不是早饿死在里头,身子叫山里的精怪给占了! 玲珑全然不在意村民们如何编排她,她问谢沉芳:“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她话一出口,谢沉芳瞬间警觉:“你要走?” “嗯。” 见她承认,谢沉芳只觉一颗心冷到了骨子里,整个人都像是被丢进了冰水中,比生母跟谢二狗的百般毒打都绝望。 他面无表情惯了,谢沉芳从不哭,因为他一哭,生母便会暴怒,抄起手头的东西便打,久而久之,他连表情都没有了。此时他以为玲珑要丢下他不要他,眼底心底满是绝望,脸上却没有丝毫波澜,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瞬间笼罩一层雾霾,悲凉地令人不敢相信。 这么点大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呢? 玲珑拉了他一把,把他拉到身边,捏了捏他脸上新长出的嫩肉:“想什么呢,我当然要走,这么点小地方我可不想再住了,寒酸得很,又没有人伺候,周围还有一圈卑微的人类盯着。” “不过我要走,你也得跟我走。” 不顾他多么吃惊,玲珑都揪着人家的嫩肉不放,“怎么,难道你不想跟我走,你想留下来?那也不是不可——” “我跟你走!” 谢沉芳大声打断她!眼睛亮晶晶的,“你到哪里,我都跟你走。” 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去什么地方都可以。 第四十五片龙鳞(三) 第四十五片龙鳞(三) 玲珑算算时间, 也快到傻丫头的亲人来找她的时候了,虽然她用了傻丫头的身份, 可她没打算去过傻丫头的日子——一个千金小姐被抱错, 找回去又能如何?她天生是个傻子, 学什么都学不成,一个人根本活不下去,装不了脸面, 只会丢人, 她的家人可不会把她当回事, 只会将她当作耻辱,所以才能做出将她溺死在便桶声称急病而亡的事情来。而顶替她身份的那个女孩, 依旧千娇百宠, 甚至因为抱错的关系, 能够与“哥哥”两情相悦。 龙女拒绝给机会。 这日她正在屋里圈着谢沉芳给他剪头发, 这孩子头发之前长得不好, 枯黄细软还分叉, 被她强硬摁在床上剃成了小光头, 直把已经很信赖她的谢沉芳弄生气了, 剃完头足足有半个时辰没理她。 玲珑想起那日的事,嘴上谴责:“你看看,姐姐给你剃头是不是正确的?你之前头发又黄又细,发量少得可怜, 这重新长出来的好不好看?” 谢沉芳叫她乖乖夹在两腿间动也不动,道:“……那为何连眉毛也要剃?” “当然是因为眉毛也得重新长啊!” 谢沉芳不想说话。 他现在的头发乌黑浓密, 只是参差不齐,玲珑便是要给他修一修,其实本来不用这么费事的,纯粹是出自龙女的恶趣味,不得不说谢沉芳颜值过硬,就算是个没有眉毛的小秃子也照样漂亮,如今眉毛头发都长好了,愈发显得精致,宛如金童,叫人看了都稀奇,这世上居然会有这样好看的小男孩! 剪好头发,她又给他洗了一遍,再把人包裹在浴巾里擦干,顺便塞他一嘴糖,谢沉芳乖乖吃糖,正想说点什么,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声,雪白如玉的小脸立刻不开心起来。 他不喜欢有人来找他们,还有隔壁谢三狗一家,总是偷偷摸摸想朝他们家看,谢三狗家的孩子手脚还不干净,每次他在院子里玩,都能看到他们趴在墙头上盯着,非常讨人厌。 真想把他们全杀了。 玲珑站起身,谢沉芳的视线立刻黏在她身上,见她似是要去开门,嘴角微微地抿起来。 姐姐为何要去开门? 之前也有人敲他们家的门,她从来都不应的,那些人敲着敲着没有回应也就走了,可她今天却去开门了。 门外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村长。玲珑虚虚看了一眼,大约有三四十个吧,男女都有。只是和她比起来,显得格外贫穷与寒酸,他们兴许一辈子都没见过龙女身上这样的好衣服,也没见过她头上金光闪闪的首饰——一看就很贵很贵,他们想都不敢想。 而村长等人即便已经做过了心理准备,再见玲珑时也仍然忍不住惊艳,甚至眼神痴迷,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谢二狗两口子死了也快半年了,这小半年里不是没人上门找玲珑想给她说媒,可谁也敲不开她家门,都是乡里乡亲的,总不能把人家门给撬开吧?虽然村子里传言她是山里的精怪化成人形,但读书识字的村长是不相信这世上有妖怪的。 村民们认为她是精怪,是因为她太美丽、太高贵,与这个贫穷的村子太格格不入。 村子里的姑娘大多皮肤黝黑五官粗糙,即便精心打扮也透着土气与庸俗,她不一样,她就像是传说中的仙女,有着魅惑人心的力量,那么不是妖怪还能是什么呢? “干嘛?”玲珑低头甩掉手上不知何时沾染的黑色碎发,应该是刚才给谢沉芳剪头发时黏上的,她看着眼前这一群村民,对他们心里的贪欲了如指掌,只是不甚在意,不过区区人类。“成天敲我家的门,瞎婆婆在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么热情呀,怎么说,我们欠你们谁家的钱了?” 村长道:“你是傻丫头吗?” 玲珑笑起来:“我不是傻丫头会是谁呢?瞎婆婆死了,我内心太过悲痛,就不傻了,一个人本本分分的过日子,你们今天找上门,还扛着锄头铁锨,又是想做什么呢?” 有人喊:“瞎婆婆跟傻丫头连饭都吃不上,你哪来这么好的衣服?你咋吃得那么好?” 光是看玲珑的气色就知道她必然伙食极好,再加上不知何时走出来站在她身边的谢沉芳,以前这小孩是什么模样,村子里谁不知道?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大冬天的连脸上都是冻疮,露在外头的身体都冻烂了,人更是瘦骨嶙峋,脸上仿佛除了那双眼睛都没了别的,可再看看现在的谢沉芳,白白嫩嫩,脸上甚至有了婴儿肥,气色更是白里透红,瞎婆婆家本来上顿不接下顿,怎么能吃得这么好? “我穿得好吃得好那是我有本事,你们自己无能,反倒怪我厉害?”玲珑稀奇道,“这是什么道理啊?” “那你就好好解释一下,你的这些好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喊话的是谢三狗家女人,她跟孩子天天闻到隔壁传来的肉香,那叫一个香啊,香的她晚上都睡不着觉,就派孩子趴在墙头盯着,看他们家吃什么好的,可盯了许久也没盯出个结果来。今天村长带人来问罪,她肯定是要支持的!按照惯例,好东西大家能平分呢! 她馋肉都要馋疯了! “我为何要告诉你们?”玲珑反问。 一个妇人大声道:“你住在我们村子里,你要是有宝贝,那就是村子共有的,你怎么能独占?除非你是山里出来的妖怪,那我们今天就要打死你!” 像她这样的山野村妇,对龙女这般从未见过的美人充满了敌意,没看见自家爷们儿眼珠子都直了吗?这傻丫头,甭管是不是真的傻丫头,小小年纪就这样骚发发的,以后长成了还不知道要怎样勾引男人呢!他们村子里可不能有这么个狐狸精! 玲珑听明白了。 合着这些人就是来威胁她要好东西的,她向来任性不知收敛,吃穿用度都用最好的也不在意别人知道,每天光是饭菜就能香飘十里,这些个没见过世面的村民自然好奇,再加上她是个年纪不大的孤女,身边只有个小孩子为伴,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自然是不怕她的。 势单力薄,总是容易被人欺。 她很好奇地问:“我要是不把宝贝拿出来分呢?” 村长眼睛一亮,果然有宝贝!“瞎婆婆是咱们村子里的人,住在村子里这么多年,大家伙也算是帮衬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她死了,你一个姑娘家也得找个依仗。村子里没成家的小子不少,你要是信得过我,我给你找户人家,包管你嫁过去吃穿不愁!” 说完他就被少女身边的小孩那黑漆漆又危险的眼神吓了一跳!要说谢沉芳这孩子是真的邪性,也不知道傻丫头是怎么跟他住这么久的。 玲珑被村长的提议逗得笑出声,简直是花枝乱颤,她本就极美极美,如今一笑,更是宛如春花烂漫,光芒万丈,饶是村长这般一只脚踩进黄土的人都不由得看呆了。她一边笑一边对谢沉芳说:“你听听这些人多不要脸,又想要我的东西,又想留个美名。” 谢沉芳阴冷地盯着在场每一个人,视线宛如毒蛇,看得人心里发慌。他轻轻扯住玲珑的手指:“姐姐不嫁人。” “当然。”玲珑回握他,“就是嫁人,也不能嫁这些废物呀,姐姐眼光可高着,他们加在一起,也不如你一半好看。” 谢沉芳耳根子慢慢泛红。 村子里许多小伙子说不上媳妇,于是共妻现象也不少。家里攒钱从外面买个姑娘回来,穿个红衣服拜个天地就算是成家了,几个兄弟一个媳妇,像是玲珑这样年纪小又美丽且还十分富有的,那真比传说中下凡的仙女都要受欢迎。 许多人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看向站在堂屋门口,穿着一袭雪白裙子,外面披着粉色披风的少女。 “我要是不给,也不嫁,你们就准备把我当成妖怪打死,然后进去分了我的东西?” 虽然的确是这样想的,但被人直接说出来,还是有些人感到了心虚。很快地,这份心虚又被兴奋激动所替代,那屋子里得多少好东西啊!多少宝贝啊! 他们私底下都在谈论,觉得瞎婆婆虽然死了,但傻丫头过得这样好,未必就是什么精怪附身——虽然有这样的传说,但没有亲眼见过,大家总是不会信的,就算信了,能过上好日子,也愿意跟妖怪拼一拼啊!大部分村民都认为瞎婆婆的家有宝贝,从前他们这个村子就有人说地下藏着黄金,傻丫头日子过得这样好,怕这传说是真的。 村长眼神逐渐冷了下来:“我看你是个无亲无故的小姑娘才这样跟你说,你也别想着跑,你的户籍还在村子里,只要我不同意,你就是跑了,也会被差爷抓回来,我劝你听话。” 谢沉芳恨不得将这些人碎尸万段,他一个一个看过去,将他们的容貌都记在心中,倘若将来他有能力,必定将他们尽数屠杀。 玲珑笑得不行,她哪有寻常小姑娘听到威胁的害怕,也完全不惧这些人类心中的黑暗,只可惜她不以黑暗为食,实在可惜。 她巧笑嫣然:“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竟敢打我的主意。” 她都不想跟这些人废太多话,看他们这德性,根本连龙鳞都不配见上一片,她握住谢沉芳小小的手,问他:“说好的一起走,还算话吗?” 谢沉芳用力点头。 玲珑便轻笑,另一只手捂住他的眼睛,而后恐吓村民们:“不是没见过妖怪吗?我这就让你们看看妖怪是什么样子的。” 她太悠闲自得,丝毫不惧,反倒让人心中不安。村长尚未来得及开口,脚下大地突然开始剧烈震动!村民们连站都站不稳,更别提是拿稳农具了!随后地面像是魔鬼张开了巨口一般,出现了无数条恐怖的裂缝!只是一瞬间!他们的房子!鸡鸭!财产!就被大地吞了个干干净净! 实在是太恐怖!太恐怖了! 人的生命在这样强悍的力量前显得那样渺小!那样不堪一击!漆黑的深渊一眼望不到边,没有人敢去想象 村民们四处逃窜,混乱中踩踏了他人也浑然不觉,而深渊一旦吞噬了东西,就会立刻合上,地面迅速恢复原状,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玲珑牵着谢沉芳的手走过去,村长已经吓疯了,倒在自己尿湿的地上。她到了他面前停下,就在他以为她要做什么的时候,这美丽至极的少女却笑了:“我可不是会心软的人啊,可别跟我说什么罪不至死,冒犯我的时候,你们就应当有这样的觉悟。” 村长眼神浑浊狂乱,嘴里啊啊乱叫,玲珑却不再给予他一个眼神,带着谢沉芳很快消失在了村子——不,没有村子了,很快消失在了这片土地上。 谢沉芳没有看到发生了什么,却听到村民们的惊恐哭号,他在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村子,问:“为何不把他们全都杀了?” 龙女很苦恼地道:“我可是为了给你做个好榜样才不杀人的呀!他们对我而言如蝼蚁一般,连塞牙缝的价值都没有。” 谢沉芳沉默了一会问:“……那我呢?我对你来说,有价值吗?” 玲珑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便笑着揉乱他的头毛,又顺了一把:“当然,你是我的小可爱。” 小可爱谢沉芳脸一下就红了,戾气顿消,倒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可爱。 他不在乎今后要去什么地方,也不在乎过什么样的生活,只要能跟着她,去哪里都可以,怎么样都行。 玲珑带着谢沉芳进了山。谢沉芳自己对山也颇为熟悉,以前谢二狗还活着的时候就赶他上山砍柴,他饿得不行了,就会在山上找些吃的。不过这山实在是太高太深了,村民们根本不敢进去,只敢在外围放个夹子做个陷阱什么的。 听说从前还有野狼下山进村叼小孩的事情发生。 玲珑一直牵着他往里走,直走到很深很深的地方,谢沉芳一开始还担心会有狼虫虎豹,他还特意捡了一根棍子捏在手里想要保护玲珑,可奇怪得是一路上都安全的不可思议,甚至他连鸟鸣的声音都听不到了,仿佛整个深山森林中,只有他们二人。 最后他们停在一个巨大的湖泊前,玲珑把披风解下铺在石头上,让谢沉芳生火。他去捡了柴火来,就看见两只羽毛鲜亮的野鸡磕磕绊绊朝这边跑,一头撞死在了树上!紧接着是一只野兔!随后湖里的鱼也主动跳上了岸! 谢沉芳头一回看到如此神奇之事,顿时目不转睛,他如今已很擅长做饭,按理说料理鱼的时候鱼会动弹挣扎,可他处理这些食物的时候,它们都乖巧地不可思议! 更神奇地还在后头。 他们本来是没有地方住的,而且天色渐暗,等到了晚上,火光很容易引来野兽,谢沉芳嘴上没说,心底却十分不安,他不甘心自己就这样死了,更不能让姐姐也死掉! 可是…… 谢沉芳沾了满手的血,此时已是彻底呆滞,谁来告诉他,这一群群各种各样的鸟……是在干什么?它们要搭什么?! 玲珑顺手捡起一颗小石子丢向谢沉芳,催促:“愣着干什么,赶紧做饭。” 他回过神,也不生气,只是一边处理野鸡野兔,一边震惊地朝鸟群看。那些鸟,最大的比玲珑还要高,能够叼起人粗的木头!最小的顶多有他手掌大,嘴里也含着细细的枝条……从头到尾它们都在安静工作没有乱叫,因此湖边十分安静清闲,湖面上轻轻荡漾着一层朦胧的白雾,景色宜人,宛如仙境。 等到他们吃上饭,屋子也搭好了。 粗木为底,这些鸟是大自然的使者,它们在野外生存,能做到许多人类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些粗木都被处理的非常整齐,断面圆润,稍微细一些的木头则被做成了台阶,房子离地面越有一米,屋顶门窗形状皆具,看起来精致又结实! 谢沉芳喜欢这里! 只有他跟姐姐,再也没有其他人! 他难得像个孩子一样兴冲冲跑去木屋里,发现不仅外面像模像样,里头家具也一应俱全!床也是木头做的!上下铺!桌子椅子衣柜……甚至还有姐姐最喜欢的躺椅! 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缠着玲珑问到底是怎么回事。玲珑捏他脸蛋儿他也不反抗,巴巴地看着她,她取笑他说:“村里人说我是妖怪,你是怎么想的,嗯?” 谢沉芳摇摇头:“就算你是妖怪,我也跟着你,我不怕。” 对他坏的从来都不是妖怪,而是身为同类的“人”。 玲珑被他无条件的信任取悦了:“他们错了,我不是妖怪。” 那种低等的生物,她怎么可能会是? “那你是神仙吗?!” 玲珑皱眉:“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谢沉芳不解地摇头,玲珑低头轻轻亲了他的额头一下:“你确定你想要知道吗?也许你长大一点再来问我会比较好哦。” 她可是非常关爱小朋友的心理健康的。 谢沉芳想都没想就说:“我不知道也没关系,姐姐只要不抛下我就行了,姐姐是什么我都不怕。” 人也好,妖也好,鬼也罢,只要她愿意要他,他就不怕。 玲珑笑着搂他:“真乖。” 她对任何一种生物的幼崽都不是很喜欢,当然,如果他们长得可爱性格可爱,便另当别论。谢沉芳无疑是人类幼崽中格外可爱的那一种,初见时凶巴巴的,一旦为他信任,那真是一只乖巧忠实又霸道的小奶狗,稍微招招手他就能把尾巴摇出幻影来,且决不会背叛。 玲珑可没想过把谢沉芳变成五讲四美的大好人啊,她自己都做不到呢!再说了,当个好人有什么好?好人得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其他人,龙女大人觉得,还是任性些自由些比较好,毕竟她可是个独占欲很强的龙。 老僧想求谢沉芳一世长安,她便庇佑他,可多余的,得看她心情才决定给或不给——而龙女去了无数个人类世界,从来都没有想过培养谁成为标准的“好人”。 他们在深山中住了下来,山中不知岁月,直到有一日,正在练字的谢沉芳听到一声巨响,似是有什么东西砸入湖中。他吓了一跳,以为是在外面玩的姐姐出事了,连忙丢下手里的笔冲了出去,结果却只看见一个趴在湖边,浑身是血的老者。 谢沉芳抬头看了看几不可见的顶端,那里高耸入云,这人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就算没有摔在地上粉身碎骨,坠在水中,也不应该除了血之外胳膊腿儿还齐全啊!这冲击力足以让人残废的吧?难道这人就是姐姐口中会说的运气爆棚的幸运儿……不,幸运老头? 周围看了眼,姐姐不在,应是去森林里玩了,他读书写字的时候,她基本不打扰,会四处玩耍。 那人抽搐了下,谢沉芳后退一步,捡起一根树枝,戳了戳。 老者又抽搐一下,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喉咙里发出拉风箱般的声音:“哬……” 谢沉芳丢掉树枝,原来没死。 他站在原地冷眼旁观,老者奋力动弹,以眼神向谢沉芳求助,可能是看这小男孩玉雪可爱年岁不大,便想求他救自己一命。生死之际,哪还讲究什么身份地位底线原则,能活下去,怎么样都行! 谢沉芳:“想我救你?” 老者眼底放光,可惜没有力气点头。 谢沉芳正要说话,突然听到脚步声,他眼睛一亮,转身就跑,迎向从森林中走出的玲珑:“姐姐!” 扑进玲珑怀里,小胳膊搂住她的腰之后,才指向水里的老头:“姐姐,有人从上面掉下来了。” 玲珑并没有刻意去培养他的性格,她觉得阴沉点冷淡点也没什么不好,听谢沉芳一说,便意识到是造成谢沉芳人生重要转折的人物之一出现,顿时很开心:“走去看看。” 第四十五片龙鳞(四) 第四十五片龙鳞(四) 谢沉芳敏锐地察觉到姐姐在靠近那个糟老头时有些变化, 比如说她的脸上,居然出现了胆怯的神色……这绝对是假的, 谢沉芳知道姐姐什么都不怕。他不知道姐姐为何要表现地如此胆小, 但他是个无脑龙吹, 就安静地拽着玲珑的袖口,跟着她走到湖边。 老头在湖里泡了许久,山里昼夜温差极大, 到了傍下午的时候, 湖水简直冰冷刺骨, 他受了重伤,还能吊着口气就已算是奇迹了, 再在冷水里泡下去怕是命都要没了。 “啊, 好可怜啊!”玲珑柔柔弱弱地说, 她惊慌地往后退了两步, 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心口, “这位爷爷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吗?快, 弟弟, 咱们合力将他拉上来吧。” 谢沉芳面无表情地伸出手, 两人将老头从湖水里拉扯上岸,玲珑看似温柔,拖拽的动作却不那么细心,总之老头就觉得自己的伤口在岸边的小石子儿上磨得生疼生疼……他眼下还有求于人, 自然不能露出真面目,便竭力表现的人畜无害, 俨然是个慈眉善目但身受重伤的老爷爷。 “爷爷,你伤得太重了,我们不敢轻易移动你,待会儿我会跟弟弟去找些软草来给你铺着,你、你还好吗?” 谢沉芳听着姐姐的声音,简直想要把眼前这个老头置之死地,姐姐都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过话! 老头慢吞吞眨了下眼睛表示可以,他心想,真是两个傻瓜,不过也难怪,住在这种深山老林,不跟外人来往,自然不知道人心险恶。这姐弟俩生得可真好,等他好转,就要把他们炼制成美丽的药人——那一定会是最好的艺术品,也能卖出个好价钱。 他本拜在一位悬壶济世的神医名下,谁知不学好,不将病人的性命当回事,背着师父在病人身上做实验。被师父发现后,他便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师父不注意要了师父的命,从此再也没有人能管束得了他,他也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 从稚童到如今垂垂老矣,他最终的梦想就是研究出不死药,对此就算害死再多人也无所谓。 而实验是需要银子的,老头便研究出了一种“药人”。他抓来容貌出众身体健康的人,年岁要小,这样从小开始培育,打断他们的骨骼,注入药液让其重新生长,经过漫长的时间,就能培育出所谓的“药人”,“药人”的血可以入药,也可日常饮用以保延年益寿,很是受那些贵族的追捧。 除此之外,他还想试着培育出“毒人”,只可惜所有被他抓来试毒的人都死了,没人能撑过去。老头便想出了新的法子,既然普通人体十分脆弱,那么在“药人”的基础上,是不是培育“毒人”的可能性就越大呢? 只可惜他刚想实践这个猜想,就踢到了铁板。这回他抓的人是个官家小姐,那家人跟疯了一样追捕他,老头虽然药毒皆擅,拳脚功夫却不怎样,最后被逼跳下悬崖,没办法,他要是不跳崖,那家人估计要把他剥皮抽筋。比起死在别人手里,他更宁愿自己选择死亡方式。 但天无绝人之路,天不绝他,天不绝他啊! 不仅不绝他,还为他提供了两个绝佳的实验对象! 好在老头还记得眼下自己形势没人强,为了活命还能装一装,这姐弟俩容貌绝世气质惊人,姐姐瞧着单纯天真,弟弟虽早熟些,却也是个半大的孩子,只要他有了力气,就能立刻制住他们,到时候……嘿嘿。 老头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他故意把自己说得很可怜,以此勾起少女的同情心。果然,那少女听他讲述了一番悲惨过去后,眼睛水汪汪的带着泪,一口一个爷爷叫得无比亲热,不仅给他吃给他穿,还给他处理伤口。小的那个虽然没有少女乖巧温柔,却也老老实实,就是总拿一双黑漆漆的眼盯着自己看。 真奇怪,这么点大的孩子,眼神怎么那么渗人? 这姐弟俩性子差得也太大了…… 老头的警戒心刚提起,就又被甜美可爱的玲珑给瓦解了,他孑然一身,从未有人对自己这样亲密不设防过,任何人见了他都是戒备恐惧的,谁叫他这些年研究这些毒物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呢?老头心底喜欢极了玲珑,决定炼制她的时候一定会少让她受痛苦。至于边上那个阴沉沉的小子,就得让他多吃点苦头! 谢沉芳见玲珑要亲自喂老头喝水,立刻上前一步:“姐姐,我来。” 他对老头不是很友好,因为他非常不喜欢有人破坏他和姐姐的生活!哪怕对方是个丑陋又猥琐的老头! 就这样,老头养了足足半个多月的伤才算是恢复,他本就是常人不能及的体质,自己又擅长药毒,恢复的自然比寻常人快得多。别看他现在年纪大了,逃跑的时候年轻人都不一定比得过! 今天是老头准备把谢沉芳跟玲珑“处理”掉的日子。“药人”也好,“毒人”也罢,如果死了就没有意义了,就是要他们在活着的时候承受巨大的痛苦,这样才有药效。 玲珑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陪着谢沉芳下棋,见老头走过来,就对他嫣然一笑:“胡爷爷,您好些了吗?今天中午想吃什么呀?” 胡老头呵呵一笑,小眼睛闪过一抹精光,他伸出手想摸玲珑的头,却被谢沉芳挡住,小男孩白嫩精致的脸上冷漠无比:“不要对我姐姐动手动脚。” 胡老头叹气道:“你这孩子年纪不大,要求倒不少,你知道你姐姐有多么美貌么?便是我这一辈子没娶媳妇的糟老头子都能看痴了,这要是在外面……”得卖多少钱啊!若是成功炼成了“药人”或“毒人”,那更是价值连城! 谢沉芳像只小兽挡在玲珑身前:“不许你侮辱我姐姐!” 胡老头早就看这小兔崽子不顺眼了!他也就在这崖底养了不到一个月伤,这小兔崽子就没给过他一个好脸!平日里冷嘲热讽不说,还总是给他使绊子!朝他的饭食里放小石子什么的,根本就是个欠揍的熊孩子! 他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虚伪的面具戴了快一个月也腻味了,当下就要给谢沉芳一点颜色看,伸掌就朝谢沉芳打来,谢沉芳瞧得清楚,这胡老头手心是乌黑的,肯定有古怪! 不过他没有想跑,因为姐姐就在身后,如果他躲开,就要打到玲珑身上。谢沉芳咬着牙,胡老头出手极快,就在谢沉芳以为自己要被打到的时候,胡老头突然僵住不动了,他的手心也就离谢沉芳的脸一厘米左右。 但他确确实实是不动了。 胡老头试着动弹,却发现自己跟被胶水黏住了一样,他只剩下两个眼珠子可以动,没等他想明白呢,就看见那温柔体贴的美丽少女笑出声:“可见还是我比较会骗人。” 胡老头:??? 谢沉芳也难得露出个嘲讽的笑容来:“你以为你能骗过我们吗?谁会把你当成好人啊?” 胡老头眼睛瞬间瞠大,他暴露了?他怎么会暴露?! “又老又丑,现在还加上个蠢,难道是掉下来的时候摔着脑袋了?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贼眉鼠眼尖嘴猴腮,一看就是个坏人脸,就差把变态两个字写在脑门上了,谁会把你当好人啊,叫你一声爷爷,还真把自己当爷爷了?”玲珑撇嘴。“不过呢,留着你的确是有用处的。” 她笑得更灿烂。 胡老头被她笑得浑身发麻,毛骨悚然。 他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恐惧的感觉,而如此强大的威压,居然是这少女带给他的,他嘴唇哆嗦了半天,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能说话了,只是还不能动:“你你你、你到底是谁?” 玲珑从头上拔下一根锐利的金簪,毫不留情地刺入了胡老头乌黑的掌心,胡老头顿时疼得冷汗涔涔,叫得跟杀猪一般。 玲珑稀奇道:“怎么了这是,只是刺一下掌心,又没要你的命,叫得像生孩子似的,承受能力怎么这么差?” 她做的,比起他对谢沉芳做的根本不值一提。还以为是个有点骨气的人呢,没想到如此废物。“想活命吗?” 胡老头当然不想死! “那就把你毕生所学都老老实实教给他。”玲珑指向谢沉芳,漫不经心道,“不要想着糊弄我,否则你会后悔的。” 下一秒胡老头就发现自己自由了,他不信邪,硬是要再攻击玲珑跟谢沉芳,他胡长顺这辈子就没吃过这样的亏!从来都是他睚眦必报,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威胁他了?! 然而他突觉浑身剧痛,再次动弹不得,他甚至开始怀疑眼前这扮猪吃老虎的少女也是个用毒高手,这种毒必定是无色无味,甚至他还没有见过,否则他不可能察觉不出来! 玲珑才不会告诉他真相,就让这糟老头子自己一个人琢磨去吧。她叹了口气,很是遗憾,也很是温柔:“真的很可惜,你一定要选择挑战我的权威,那我也只能让你知错了,我本来可是温柔善良的人呀!” 话音刚落,胡老头瞳孔瞬间放大!眼底布满血丝,被突如其来的撕裂的疼痛弄得脸色惨白!他无法形容这种极致的痛苦!他炼制“药人”的时候就很喜欢看试验品们脸上痛苦的表情以及求饶的眼神,那会让他感到兴奋,让他觉得自己活着有价值,试验品们越美丽,他就越想让他们痛。 美好的东西就是要毁灭,才称得上美好啊! 然而现在,被毁灭的变成他了,五脏六腑仿佛被利刃剁成了肉馅后用力搅拌,疼得胡老头再也不敢嘴硬了!“教!教!我教!我什么都教!” 那被他认为是傻白甜的少女又露出个标准傻白甜的笑容:“那就好,胡爷爷真是的,何必让我费这么多的事呢?直接听话不就好了。我可是在你身上投资了很多东西的,你吃我的喝我的,总得有点价值,才能让你再多活几日。” 她很温柔道:“你能教他多久,我就允许你活多久。” 胡老头狠狠打了个哆嗦,那少女却又笑了,没再搭理他。 是他先撕破脸的,可不能怪她不留情面呀! 于是从这日起,胡老头的待遇彻底变了!从前他是等吃等喝,现在他得自己想办法吃饭!那无情的姐弟俩是连根肉骨头都不分给他了!可他老胳膊老腿儿的又能怎样?一开始胡老头想着先糊弄过去,答应了之后再跑也就是了,他这人别的武功不行,就轻功好,逃跑起来几乎没人追得上! 少女邪门儿又如何,到底是在山里住久了心眼不够多,否则怎么会给他这么大的自由,根本不知道看管? 此时此刻,胡老头已经忘了自己装好人玲珑也装好人结果自己上当受骗的事了。 他露出得意的笑容,等他逃走,就在这一块下毒,毒死那两个小东西! 结果他刚欢快地奔入森林,就看见漆黑森林深处慢慢冒出一双又一双闪烁着兽性的绿色眼睛……是狼群!胡老头吓得往后退了几步,背部抵在了粗壮的树干上,手则摸到了什么奇奇怪怪滑溜溜的东西……他下意识回头,就看见一条比他腰都粗的巨蟒! 巨蟒张着大口,鲜红的信子嘶嘶地吐出,浓烈的腥味传来,胡老头差点吐了! 他不敢再往前走了! 然而这些猛兽却一步步朝他靠近,直到他回到了来时的地方,猛兽们才留恋地看他一眼,慢慢退了回去,看不见了。胡老头惊魂未定,根本不懂事怎么回事,他抹了把汗,一扭头就看见玲珑言笑晏晏地站在不远处,明明生得美极了,胡老头却无暇欣赏,他觉得世界上若是真的有魔鬼,那一定是这个少女这样。 “胡爷爷不告而别,很伤我的心啊。” 胡老头一哆嗦:“不不不不不……” “就这么想要离开吗?也太无情了吧,怎么说,咱们也是一场缘分。”玲珑轻轻一叹,“你想走,我是不拦着的,可你走不掉,又被我看见了,那就得受罚了。” 她打了个响指,胡老头敏锐地感觉即将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他还没来得及求饶,先前那条花色鲜亮的巨蟒就从森林里窜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咬住了他的头,带他扑向水里! 胡老头试过了,他的毒对这里的任何活物都不生效,然而如果交给谢沉芳就有用,这说明什么?说明他被针对了! 巨蟒张开大口,将他带入湖底,胡老头虽然会浮水,却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尤其那滴着口涎的毒牙以及腥气十足的口腔……冰冷的湖水漫过口鼻,带来恐怖的窒息感,他挣扎都不会了,身体下意识地抽搐。就在他马上要被溺死时,巨蛇带他浮出水面,而胡老头刚刚喘了口气,巨蛇便再度带他沉入水底……如此往复了几十次,胡老头已是涕泪横流,再不见之前的嚣张猥琐模样,奴性十足地哭着不敢了不敢了。 玲珑要的就是这句话。 巨蟒嫌弃地将这不能吃的食物丢在地上,讨好地游到玲珑身边,想要蹭她又不敢,只好把脑袋伸到玲珑手边。玲珑顺势拍了拍,它便人性化地眯起眼睛,显得有几分人性化。 “听话就好,我喜欢听话的人。”她把嘴里的糖块咬得咯吱咯吱响。“我说过的吧,你能活多久,取决于你能教谢沉芳多久,你的价值,得你自己创造,明白么?” 之前胡老头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 他终于彻底死了逃走与报复的心,老老实实留了下来,将自己毕生所学都交给了谢沉芳,而谢沉芳得到玲珑的许可,将自己学到的所有东西都在胡老头身上做了实验,胡老头总算是尝到了那些被自己做实验的人的痛苦折磨,然而在这无情的姐弟俩眼中,他只是个学习用的道具,不被任何人尊重。 谢沉芳是过目不忘的天才,资质极佳,胡老头教了三年,就把自己和师父几十年来的心血结晶教完了。三年内他对玲珑的畏惧直线上升,已经到了她轻飘飘瞥过来一个眼神他就匍匐在地的地步。 而这三年内,谢沉芳长高了好些,十岁的他看起来还略带稚气,但一双眼睛深不可测,他比胡老头聪明多了,胡老头教他的他全都学会了不说,还能举一反三,反正胡老头拿来做实验怎么都不会死,他自然是不会气的。 与玲珑得到的记忆中比,胡老头没有谢沉芳这样的毅力,他炼制谢沉芳时,理论与技术都不够成熟,走了许多弯路,谢沉芳可以说是将人世间能承受的疼痛都承受了一遍。即便如此,他仍是咬着牙没有死,而因为他顽强的生命力,胡老头越发对他产生兴趣,认为他会是第一个集“药人”与“毒人”为一体的宝贝! 谢沉芳就这样偷师到了胡老头的所有知识,然后在胡老头没有察觉的时候,将他给杀了。 再看现在,胡老头没能受得住谢沉芳的实验,无比凄惨地死掉了。 已经荣升为宠物的巨蟒看准机会,一口将胡老头吞下,它早知道这个人不能吃,但现在已经死了,就可以吃了吧?巨蟒可是无所谓食物是死是活的。 谢沉芳看着巨蟒那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冷冷道:“你就不怕把自己毒死。” 巨蟒嘶嘶两声,又顺着台阶游了下去。它本身便是剧毒之物,怎么会怕这个,谢沉芳这几年学习,没少提取它的毒液呢! 胡老头的死对谢沉芳而言毫无意义,于玲珑也是,她哦了一声表示知道,就再也没问过。本来留着胡老头的命就是为了教谢沉芳自保的本事,胡老头死不死,生杀大权都掌握在谢沉芳手上,跟她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这地方住了三年,也该出去了。 谢沉芳得知玲珑想出去,他却不想,他难掩期待与紧张地问:“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吗?” 玲珑说:“这里已经玩腻了,想换个地方。” 他便很是失落。 他舍不得这里,倒不是恋旧,而是贪念与玲珑两人的时光,没有别人,没有饥饿与寒冷,只有两人相依为命的温暖与幸福。然而玲珑想要出去,谢沉芳便什么也没说,反正她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永远不会跟她分开,虽然很讨厌见到其他人,可如果有她一起的话,就无所谓了。 两人也没收拾什么东西,轻装简从地离开了。巨蟒很想跟他们一起,然而它体积太大,怕不是一露面就要被人类举着火把给烧死,看着玲珑跟谢沉芳逐渐远去的背影,它委屈地嘶嘶两声,如同留守儿童。 从前那个村庄已经荡然无存,村子里的人也不知是死是活,玲珑叹了口气,摸了摸谢沉芳的头:“对不起,终结了你屠村的机会。” 谢沉芳默默地让她摸着头,享受着这种亲昵。随着他逐渐长大,她一无所觉,谢沉芳自己却开始注意起了保持距离,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享受跟她在一起的亲昵的,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她永远都会把他当成小孩子。 她已经是明眸皓齿的少女模样了,他却还是比她矮近一个头,模样也稚气得很,要怎样才能快点长大呢? 这个问题,谢沉芳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他跟着胡老头学了很多东西,却想不出有什么药物能让自己变成成熟的大人。 他迫切地想要长大。 至于长大后要做什么,为什么想要长大,他没有想过,只知道自己心底渴望如此。 也许长大了,就能得到答案。 无论玲珑想要去哪里谢沉芳都不在意,反正他不会离开她身边,于是他们一路南下,直到山明水秀美人辈出的苏城,这里常年气候温润,景色秀丽宜人,是无数文人墨歌颂的地方。 第四十五片龙鳞(五) 第四十五片龙鳞(五) 夕阳西下, 晚霞漫天,苏城是个不夜城, 即便天色将晚, 也仍旧人烟繁华, 笑语欢声。 一个身着朱红色锦袍蓄了一把美髯的中年男子身边跟随了一个白面无须的男人与高大强壮的青年,三人一行,走走停停, 时而在摊子上驻足, 时而围观杂耍, 在美人辈出的苏城并不显眼。 他们逛了一会儿,迎面便碰上了另外几个人, 中年青年皆有, 见了他便恭敬地拱手行礼, 中年男子摆摆手, 便作一行走, 进了一家酒楼, 估摸是要品尝这儿最著名的醉鱼与杏花酿。 只是一进去, 迎面便碰上一对少年少女。 按说他们到了苏城这样久, 是什么样的美人俊才都见过了,可看到这两人,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赞叹:上苍是有多么厚爱他们,才给予他们这样一番出尘绝世的相貌!都说仙人之姿, 可谁也不曾见过仙人,不知道那仙人应该是何等模样, 可见了这二人,却觉得“仙人”二字都不足以赞美形容了。 尤其是那少女,眉眼间灵动风情,烂漫十足,看得众人呼吸一窒,甚至不敢眨眼,就怕眼前这美人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若是眨了眼睛便看不见了。 “这位老爷。” 本该擦肩而过,少女却巧笑嫣然开口:“我想今晚,您是品尝不成这醉鱼与杏花酿了。” 一行人顿时愕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她却又是一笑,“我看这位老爷印堂发黑,龙宫凤池隐有郁气,今晚怕是有杀身之祸。” 她话音刚落,白面无须男子便厉声呵斥:“大胆!不得在我家老爷面前胡言乱语!” 许是她一个美貌少女,看起来人畜无害,即便说得不吉利的话也不至于让人生气,那老爷便呵呵一笑:“姑娘何出此言?莫非姑娘还会相面?那姑娘可知我是何人?” 谢沉芳冷冷道:“身边带了个不男不女一口子嗲气的阴阳人,这还用相?” 被称为阴阳人的白面男子顿时气炸!中年男子抬手制止:“姑娘说我今晚有杀身之祸?” 玲珑道:“信不信在你,相见即是有缘,这个给你,可保你不死。” 她伸出手,手心上是一块散发着晶莹光芒的耀眼鳞片,只用看得便知是无价之宝,便是骗子,也舍不得拿这样的宝贝出来骗人。纵然在场众人都见识过无数世间至宝,也不由得为这鳞片失了神。中年男子失声道:“这是……” “我说它是龙鳞,你信吗?”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帝王都自称天子,以龙为象征,着龙袍坐龙椅生龙子龙孙,身为世间最尊贵之人,他们向往着、渴望着龙,而当真正的龙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却不认得。 中年男子伸出手,玲珑便松手,龙鳞落入中年男子掌心,从始至终没有跟他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只道:“信或不信在你。” 说完便与谢沉芳先一步离开酒楼,众人不由得转身去看,这对少年少女却已不知所踪,若非中年男子手上还有那片龙鳞,真要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了。 “老爷,这鳞片是否要检查……”白面无须男子询问。 中年男子摇头:“不必。” 他能感觉到鳞片内有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神奇力量,心中对那少年少女也充满好奇,只是两人行踪杳渺,瞬间消失不见,难道并非这尘世中人?难道这世上当真有神仙,当真有龙?! 怀着期待又复杂的心情,微服私访的皇帝与诸位重臣进入酒楼房间,点了菜,皇帝心中还记挂着玲珑先前所说的“杀身之祸”,而负责他安全的侍卫统领早已在四周检查过,怎么也看不出会是有杀身之祸的样子。想来那少女不过是信口胡言,幸亏她跑得快,否则非要将她抓起来治罪不可! 皇上吉人有天象,贵不可言,八方神佛庇佑,怎会有什么杀身之祸? 作为酒楼的招牌菜,醉鱼与烧鸡都是要在最后才上的,从第一道菜开始,到上醉鱼,一切都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重臣们的防备也不由得降了下来,想想也是好笑,他们这群人年纪加在一起都有几百岁了,居然听信一个小姑娘随口说出的话,真是惹人笑话。 “老爷们!醉鱼来喽!” 上菜的跑堂生了一张讨喜的面庞,眼睛弯弯似是无时无刻不在笑,他嘴巴甜,能说会道,每上一道菜还会给在座诸位讲解这菜的做法以及来历,或是有什么传说,听得皇帝捋着胡子不住点头,心想苏城果然是人杰地灵。 而变故也就此发生! 那跑堂借着为皇帝讲解醉鱼功效时突然翻脸!袖子中露出一把银色利刃!就朝皇帝心口刺来!这短剑极为狠毒凌厉,倘若刺中了,皇帝必然命丧当场! 公公尖叫出声,场面一片混乱,统领现在出手也是来不及了!说时迟那时快,眼看短剑就要没入皇帝心口,他胸前突然闪出一道锐利金光!直直将那跑堂打飞,整个人重重摔在门板上,跌下来一声闷哼。 见不成事,他吹起曲调古怪的哨子,刹那间被统领严加搜索检查过的酒楼,便有十数蒙面人跃入!个个手持武器,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 在场除了统领,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他大喊一声护驾!便挡在了皇帝身前。 此番与皇帝出巡的皆是重臣,见皇帝危险便要上来帮忙,只可惜那些蒙面人迎面洒出一片粉末,吸入口鼻内瞬间动弹不得,僵硬地倒在地上,只剩下神智还算清醒。 统领见多识广提前一步掩住口鼻,只是这样便愈发应付地乏力,他只知道再这样下去皇上便有危险,决不能让皇上出事! 皇帝稳坐椅上,没有丝毫恐惧,他有种神奇的感觉,怀里的龙鳞,能够保护他。 果不其然,在统领也受伤之后,那群蒙面人根本无法靠近他,但凡举起刀剑想要伤他的,全都被金光刺中甩飞老远,直撞到墙壁才停下! 其他护卫姗姗来迟,见倒了一地的人,纷纷下跪请求皇帝降罪。 皇帝摆摆手:“这怎么能怪你们,是朕嫌你们跟着不方便,才只带了安山一个,都起来吧,把这些人抓起来。” 而后又吩咐统领安山:“你去寻先前的那小姑娘,朕觉得他们不似凡人。” 他手中还摩挲着那片光芒莹润的龙鳞,可能是因为他死劫已过,龙鳞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为光芒消散。皇帝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扑了个空。 安山为难道:“属下去找人,那皇上呢?属下不放心。” “无妨。”皇帝顿了一下,略带调侃,“你就是在,朕也还是遇上危险了不是?” 安山顿时羞臊难当,恨不得自刎谢罪:“是属下无能!属下——” “好了好了,快去。”皇帝不耐烦地摆摆手,“若是找不到人,朕拿你是问!” “是!” 皇帝还不忘叮嘱:“记得以礼相待!请他们过来,不要耍你的统领威风!” 玲珑跟谢沉芳很好找,因为整个苏城,乃至于这世间,都难找到他们俩这般姿容。但凡跟人一问,见过他们的人都印象深刻。安山带着人找到他们的时候,姐弟俩正在放花灯,玲珑手里还拿着一把烤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偏偏如此也掩盖不了她灵动的气息。想起皇上所说,安山整理了下表情,恭恭敬敬地上前:“见过姑娘,见过公子。” 玲珑咬了一嘴肉串儿:“你家老爷死了吗?” 安山脸一拉,皇帝的训诫犹在耳边,他又强迫自己变换脸色,一时间表情都要扭曲了,看得玲珑笑出声。“我家老爷吉人自有天相……” “是嘛,那把我的鳞片还回来。” 安山:“……” 给人家的就是人家的了,哪有要回来的道理,真是个小孩子。 他又正色道:“我家老爷想感谢姑娘公子的救命之恩,还请二位赏脸,见我家老爷一面。” 原以为会很难,谁知这美貌少女无比干脆地答应了,本来打算再多费口舌的安山:…… 这姑娘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谢沉芳抿着嘴跟在玲珑身边,玲珑牵着他的手,他一张如玉的小脸儿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的,看谁都是一个模样,见了皇帝也不行礼,倨傲无比。 皇帝知道他们都是有真本事的人,甚至可能是传说中的仙人,便不敢怠慢,更不敢叫他们行礼。先感谢了救命之恩,然后才问起那片龙鳞,可玲珑笑笑不回答,谢沉芳也笑笑不说话,他心知神仙都是如此,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便温声道:“二位今后有何打算?” 谢沉芳看向玲珑,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他都听姐姐的。 玲珑对皇帝甜甜一笑,饶是皇帝是当祖父的年纪了,也没忍住呼吸一窒,险些喘不过气。这少女生得实在是绝美至极,他毕生不曾见过这般美人,艳光四射,娇媚欲滴,真不知道当她彻底长成,该是何等令人惊艳。 由此可见,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也并非古人空口胡说,世间当真有这样的美人存在。 “这不是我们二人今后有何打算,而是看皇上。” 皇帝微怔。 此时房内只剩下他们三人以及随行太监庞大海,回过神后,皇帝问:“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皇上想当个好皇上,可是怎么都不行,是吧?” 皇帝神色慢慢敛起,“姑娘此话从何说起?” “没办法呀,毕竟先皇那么多儿子,皇上的资质实在是平庸,任谁都想不明白,先帝为何要将皇位传给今上您呢?” “大胆!”庞大海抖着腿怒喝,即便面前这两人是仙人他也不能容忍他们这样说皇上!“皇上是天子,自然深受上天眷顾,文韬武略可比三皇五帝——” 谢沉芳瞥他一眼:“撒谎会招雷劈。” 外面特别应景地响了一声惊雷,把庞大海给吓了一跳,他胆子本就小,一屁股跌在地上,好半天才爬起来。 皇帝:…… “自然,皇上的兄弟们不能服气,因此这些年,皇上无论做什么,总有人在背后使绊子,就连微服私访来苏城,都有人暗中监视试图暗杀,可谓是相当困难。” 皇帝默默听着。 “尤其是皇上登基后,并没有什么建树,年年打仗年年输,什么涝灾干旱蝗虫瘟疫……那真是天灾人祸一个不缺,皇上,难道你不想改变这一切吗?你不想当个人人称赞的明君,让老百姓都以你为荣?” 谢沉芳在边上听得默默点头,姐姐这张嘴向来是厉害的,她说出来的话,不仅让人信服,还给人洗脑,你看皇帝已经一脸梦幻地去幻想如果自己变成青史留名的明君,被百官追捧百姓爱戴是何等幸福了…… 皇帝也被玲珑说得激动起来,他掷地有声地吐出一个字:“想!” “是呀,若非今日我救了皇上,你可就要死在苏城了,你一死,这皇位谁来坐?你的儿子们互相猜忌,没有几个成才的,你的兄弟们虎视眈眈,你还有许多烂摊子没收拾,若是这样死了,史书如何记载暂且不提,野史怕是要说你是贪图享受活该在苏城叫人刺杀的!想想就来气,是不是?” 皇帝从鼻孔里喷出两股气来:“是啊!” “所以啊,我与弟弟就是来帮皇上的。” 皇帝眼睛一亮:“怎么说?” 玲珑瞬间歪着脑袋,嫣然一笑。 外头等着的重臣们跟统领安山都坐立不安,安山尤其担心,里头那姐弟俩万一心怀不轨,只留个庞大海在里面有什么用?就庞大海那小鸡嗓子,一巴掌都扛不住! 就在他准备不管不顾冲进去的时候,房门打开了,那少女带着小少年出来,姐弟俩虽不相似却都美得惊人的面容上看不出什么来,安山便往里看,发现皇上跟庞公公都完好无损,顿时松了口气:“龙姑娘,谢公子……” 说来也奇怪,这二人都不是一个姓,怎么就是姐弟了呢? “安统领!”庞大海拍了他一下,“不得无礼!以后这就是国师大人与圣女大人!是天降之子,是为皇上效劳的!” 安山:??? 本朝何时有过什么国师跟圣女的头衔?这算什么官职?几品?俸禄如何算? 玲珑微微一笑,问:“安统领看起来不是很开心啊,难道是觉得我们姐弟俩不配这个位子吗?” 没等安山回答,皇帝就斥责道:“不得无礼!” 从小跟着皇帝的安统领无比心酸,委委屈屈地给玲珑和谢沉芳赔罪,求他们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一般计较,玲珑这才高兴起来:“这是自然。” 安山都不懂怎么回事,就过了这么一小会儿,皇上就算了,怎么庞大海也对这二人毕恭毕敬了??难道这还真是什么神仙下凡不成! 随后,皇帝向众臣说明,乃是自己做了一梦,梦中佛祖与自己说赐下二位仙人与他福泽万民,此番微服私访前来苏城也正是为了暗中寻访,国师与圣女一职也是为他们准备的,并且提前派两位心腹大臣回京城修缮窥天宫,等国师圣女抵达京城,便在窥天宫住下。 谢沉芳完全不觉得姐姐这是忽悠,姐姐这都是说得实话! 反正在他心里玲珑就没有一点不好的地方,谁要说玲珑不好,定然是那人嫉妒。 此后有玲珑与谢沉芳在,皇帝一路上遇到的刺杀都能提前被化解,不仅是皇帝愈发信服,就连嘴硬的安山跟剩下的大臣们,见此情景也不得不承认这二人的确是有本事。圣女神机妙算,国师精通药理,他们身上的陈年旧疾都被治好了!回京路上不仅不累还神采奕奕!眼见年轻了好些岁! 窥天宫位于前朝与后宫中间的地带,历来无人居住,皇帝派人回京提前将其修缮整理,惹得不少人瞩目。也慢慢地民间开始流传,皇帝梦遇祥瑞,佛祖口吐莲花,得二位仙人以福泽苍生,因而亲自下苏城将二位仙人请来……倒使得民间对皇帝一片夸赞,认为他心系百姓胸怀天下,至于高门贵族信不信那不重要。 皇帝还是头一回迎来如此多的五星好评,他看玲珑跟谢沉芳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亲人。 如此简单的舆论操控都做不到,可见皇帝不是个合格的节奏大师,龙女就不一样了,她相当擅长带节奏。 名声都变好了,青史留名的那一天还远吗?皇帝如是想,对玲珑更加信服。 实际上任谁见了玲珑与谢沉芳都不会不相信的,因为他们俩看起来实在不是凡间能有,且毫无穷酸之气,衣食住行上甚至比皇帝都要挑剔,哪家骗子能有这般本事? 皇帝回京第一天早朝,便是要将圣女与国师引见给文武百官。 皇上微服私访,回来带来一对年幼的姐弟说是什么佛祖指引的仙人,也就那些愚昧的老百姓会信,大臣们个个都是人精,纷纷揣测皇帝的用意,对于仙人的说法根本一个字都不带信的。 可这乍一见面,却又隐约明白皇上为何对这二人如此信服——生得一副天人之姿,像极了神仙! 一路上跟随皇帝微服私访的大臣们对姐弟俩早已是深信不疑,于是朝堂上迅速分为三派,相信玲珑谢沉芳的为一派,不相信的为一派,还有一派中立,玲珑都没开口,他们自个儿就已经吵的不可开交。 “子不语怪力乱神!皇上,您怎能如此愚昧?!”一位身材略肥的大臣手持象笏勇敢指责,“倘若要把一切成败都交给神明,那就不讲人的是非对错了吗?” 另一位大臣也出列:“请皇上收回成命!我朝自开国以来,从未有过国师圣女之说,皇上怎能坏了祖宗的规矩?” “皇上!此事万万不可,一旦开了先例,便有无数蝇营狗苟之人心怀不轨,到时国将不国,还请皇上三思而后行!” …… 皇帝被吵得脑仁疼,他下意识看向玲珑,这一路上他对玲珑已是彻底信服,国师是个不爱说话的,他只能求助玲珑。 玲珑笑。 一堆男人因为政见不合鬼吼鬼叫,于是少女清脆的笑声便格外特别,被她一笑,众人不由自主地停了撕扯争执,都朝她看去。大部分大臣不同意的原因也在这里,这对姐弟俩的确生得好,可实在是太小了!要他们以后对这么小的孩子卑躬屈膝,这谁做得到?!装神弄鬼就能有这样高的地位,那他们这些大臣算什么?! 玲珑看出他们心底所想,竖起一根食指摇了摇:“不要看我这样,我已经很老很老了哦。” 大臣们想,这肯定是巧合,是个人都能猜到他们不同意是因为年纪小。 “这位大人,你嘴上说皇上愚昧,又说不能将成败交给神明,可见是不信鬼神的。”她红唇微勾,“那为何生不出儿子,你却要带着妻妾去拜送子观音呢?” 第一位出声反对的大臣不敢置信地看过来:“你你你……你怎么知道!” 他还没有带妻妾去拜呢!只是在计划! “大人今日下朝早些回去吧,我先提前恭喜大人喜得贵子。” 这位大臣都被说傻了,他呆呆地看着玲珑,想信又不敢信。他今年都三十有七了,膝下还是没有个一男半女,妻妾都怀不上,可大夫一诊脉,又说身子都没问题,兴许只是缘分未到——那这缘分究竟何时到呢? 玲珑又看向第二位反对的大臣:“你朝自开国以来便不曾有国师圣女,真要这样算,你朝开国皇帝本是前朝废帝的养马奴,区区养马奴,怎能做皇帝?古往今来不曾有过,不如你去皇陵问问开国皇帝,他配还是不配?” 他哪里敢! “至于这位大人……”她又慢悠悠看向第三个,“蝇营狗苟说得是谁呢?你家中祠堂地下埋了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我替皇上问一句,哪儿来的呀?” 第四十五片龙鳞(六) 第四十五片龙鳞(六) 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那大臣目瞪口呆, 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唯一淡定的只有谢沉芳, 他虽小小年纪, 但这国师的名头他来担当却丝毫不虚, 甚至他还能很体贴地问一句:“这位大人怎么还不说话,是想要为您精确到个位数吗?” 皇帝愤怒不已!这些年各种天灾人祸,国库空虚的他都把自己的小私库贡献出来了, 结果这厮家里居然藏了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是黄金还不是白银!!!!如今一品大员每年的俸禄也不过是白银五百两, 这三十万六千四百两黄金, 就是不吃不喝几十年也攒不下来! 玲珑看都没看皇帝震怒的脸,而是微笑着问大臣们:“各位大人还有什么不服气或是不满意的地方, 欢迎随时提出, 我就在这里, 为各位大人解答, 事无巨细, 绝无遗漏。” 谢沉芳冷声道:“皇上, 应立刻派人去搜, 看看圣女姐姐所言是否为真。” 皇帝从愤怒中清醒, 想起自己心爱的却早已不属于自己的小金库,立刻派人去该大臣府上,他倒是要看看,究竟是哪里来的这三十几万两黄金! 大约半个时辰后便有侍卫先来回话:“禀报皇上!祠堂下面全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黄金, 一眼望去数不胜数,一时半会怕是无法清点完成, 安统领让属下先来回话!” 也就是说,是真的了。 那大臣腿一软,顿时跌倒在地,面色惨白! 玲珑坐在皇帝特意赐下的椅子上吹了吹手指甲,众臣们焦急等待消息时,她便慢条斯理地掏出一瓶宝蓝色的指甲油,这会儿将将风干,衬着玉指纤纤,格外好看。面上仍是笑着的:“诸位大人是人,有私心,有贪念,有畏惧,我不一样。” 她笑得更深些:“我没有,因此我什么都不怕。” 言下之意便是,你们应当怕我。 她可不跟这些官场里翻滚多年的老狐狸们玩什么文字游戏,也懒得同他们虚以委蛇,任何人让她不高兴了,她必然是要一击致命的,不会给对方弥补或是后悔的机会。换而言之,她要绝对的掌控权与高高在上的地位,谁都不能越过她。 今日早朝,玲珑显尽了威风,至于后续那些黄金要怎么处理,那是皇帝的事。 谢沉芳先一步站起身,两人只对皇帝点了头示意,随后便离开了,头都没带回的。 偏偏皇帝还就吃这一套,要是玲珑跟谢沉芳对他毕恭毕敬谄媚讨好,他反而要瞧不起他们了。两人越是高冷神秘,皇帝便越是笃信他们“仙人”的身份。别的不说,就说圣女玲珑先前以龙鳞救他——是的,皇帝如今已经相信那是龙鳞了,否则他也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宝物能那样美丽而珍贵。 即便救他可以演戏,可朝堂上的这些大臣,他们姐弟俩要靠什么才能将其收买?更别提祠堂下面藏着三十几万两黄金那位,可是皇帝兄长,如今魏王的心腹。 难道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所以制造了两个“仙人”送来,还得再搭进去一个钱袋子吗?那也太得不偿失,魏王不傻。 而第一位反对的大臣,亲耳目睹了圣女金口,直到下朝回到府中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是不信鬼神的,只是玲珑表现的太不同寻常,饶是他也不由得感到惊愕,甚至怀疑起自己来。 他心想,难道世间真有神仙吗? 刚回府,就看见笑逐颜开的嬷嬷。这位大人心里一惊,顿时想起圣女所言,说他将要喜得贵子……没等他想完,就听见嬷嬷欢喜雀跃的声音:“恭喜老爷,贺喜老爷!夫人有孕了!老爷终于得偿所愿了!” 这、这未免也太准了! 夫人有孕的消息是瞒不住的,圣女断言他将要做父亲,且得的是儿子,这位大人开始将信将疑,然而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夫人果然为他诞下麟儿!由不得他不信! 而那位家里祠堂藏了三十几万两黄金的大臣则被判了斩首,全族流放三千里,打这以后,再也没人敢怀疑圣女与国师的权威。随后几年,更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帝连连称这二位仙人是上天赐予,对他们也更加尊敬,窥天宫俨然成为了京城圣地,除了皇帝,外人不得私自进入。 时间宛如流水,一眨眼数年便过。已是十七岁的谢沉芳彻底脱去幼年时的稚气,眉眼如画面目深沉,不再是那个跟在玲珑身边要矮上一大截的小豆丁了。他前些年还被养的有些婴儿肥,如今也褪去了,五官棱角分明却并不会显得凌厉,是种说不出的美。饶是皇帝,每每见了谢沉芳都觉得这孩子较之上回见面更加难测,好在还有个玲珑能制得住他。 而玲珑则维持着十五六岁的少女模样没有再变化,瞧着倒是要比谢沉芳还小些。 皇帝今年要过五十大寿,排场前所未有的大,十月底的生日,这刚开春礼部就开始准备了,作为本朝尊贵且独一无二的圣女与国师,每年皇帝过寿,他们都没有送上礼物,今年是个例外。 皇帝安分了好些年,眼看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又兴起了去苏城的心思。他上回去苏城,就带回了这对姐弟,虽说两个都是绝色无双,可是怎么说呢,皇帝还真不太敢靠近。 说起来随着玲珑彻底长成,皇帝也不是没动过色心,他本就是个没什么自制力的家伙,讨好地问玲珑可否做他的妃子,又许她无上荣耀,玲珑还没回答,旁边的谢沉芳就已经浑身散发出惊人的低气压。皇帝是个有眼色的,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天子,是真龙的化身,应该足以配得上玲珑这个仙女儿,可谢沉芳那是个一言不合就杀人的疯子啊!有本事归有本事,他可不想跟他结仇! 打那之后,他就开始怀念曾经的苏城之行,当初因为得了两个仙人火急火燎地赶回京,连美人都没捞着带回来几个。如今上了年纪,又开始渴求美好的少女了。 不过这几年他对玲珑跟谢沉芳无条件信任,就连微服私访都要询问一下他们的意见,要是玲珑说不吉利不能去,皇帝心想,就算再想要小美人儿,他也是能忍的! 谢沉芳不懂这皇帝脑子里都在装些什么,他们刚入住窥天宫不久,后宫那些高位嫔妃便隔三岔五地找理由,想探个究竟,四年一次大选,也没少见皇帝后宫添人,他怎么就对苏城美人念念不忘呢? 由于玲珑不在,皇帝偷觑了眼谢沉芳的脸色,觉得这小子空长了一副丰神俊朗的好相貌,骨子里却丝毫不懂女人的妙处,真真是清心寡欲的令人怜悯。便同他说:“这后宫的美人,如何能与苏城美人比?” 谢沉芳不懂,但他并不好奇,因此不问。 皇帝却是难得有机会跟他发牢骚,平日里谁见着皇帝不是毕恭毕敬的?身为一国之君,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也玲珑跟谢沉芳不拿他当皇帝看。他小声道:“有句老话怎么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后宫的美人儿们出身好,才情容貌都是上佳,也正因如此,她们没有民间美人那样的活泼天真,这很容易理解嘛,你爱吃山珍海味,可山珍海味吃久了也会腻味,也会想要尝尝清粥小菜的呀!” “沉芳,你有没有在听朕说话?”见谢沉芳闭目养神,皇帝着急了,甚至想伸手拍他。 “我身上到处都是毒,死了我不会救你。” 皇帝伸出去的手就很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他又问:“那你有没有听朕说话?你有没有听懂!” 谢沉芳嗯了一声,也不知是懂还是没懂,但皇帝心酸地感觉出来他压根就没把自己的话放心上,谁叫他在他们姐弟俩面前就是个空气呢?完全找不到一个皇帝应有的尊严。没办法,谁叫他不是仙人他没有本事?皇帝还想多活些年来着,多多讨好二位必然是没错的。没见那圣女,都二十岁了,还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一样,这不是看起来的年轻,而是根本就没有变化,头发指甲不会生长,个儿也不会再长高,皮肤体态都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她就是停在了那个年纪。 对比逐渐有了皱纹且皮肤逐渐粗糙老化的自己,皇帝能不羡慕吗!唉,讲到这里就忍不住要叹气,上回大选,他后宫进了些年轻娇嫩的小美人儿,他本来一人一晚睡过去来着,结果刚睡了三个,就使不上劲儿了! 皇帝好面子,又不敢找太医,便悄悄来寻谢沉芳,这事儿连玲珑都不知道,男人总是耻于将自己肾亏的事实告知女人的。 要不说国师就是国师呢,这一手制药功夫简直出神入化!皇帝就吃了三天药,此后雄风大振夜御三女而巨蟒不倒! 原本在他看来阴沉难接近一点都没有圣女讨喜的国师,也瞬间变得无比顺眼。可能是因为那次深♂入交流,皇帝自顾自将谢沉芳视为自己的忘年交,屁大点事都要跟他说,让谢沉芳烦不胜烦。 他怎么可能会有事瞒着玲珑,皇帝转身刚走,肾虚早|泄的事就被谢沉芳告知了玲珑,她大笑了一通,谢沉芳看到她笑就开心,毫不犹豫地卖皇帝。 皇帝以为这是谢沉芳跟他两人的小秘密,可这是他自己以为,谢沉芳又没答应。 “圣女那么美,说真的,你就没点别的想法?朕知道你们不是亲姐弟,难道你就不想女人?” 谢沉芳慢慢睁开眼,看向眼前一脸猥琐的老皇帝,轻声说:“最近很闲?” 皇帝顿时寒毛直竖,直觉有危险,连忙摆手:“不闲不闲,这不是想微服私访,想感受一下民生,所以来问一下,此番出行有无危险?” “未来之事,我一概不知。” “朕知道,那圣女人呢?” 谢沉芳也从今天一早就没看见玲珑,并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不过说人人到,玲珑正好进来,瞧见皇帝也在,立刻乐了:“今天是吹得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皇帝眼尖地看见她手里雕刻精致的檀木盒子:“那个是……” “哦,你说这个啊。”玲珑把盒子上下抛了抛,“这是皇后送我的礼物。” 在得知她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后,后宫的女人们都不受控制地喜欢上了玲珑,尤其钟爱给她送各种各样亮晶晶闪耀耀的礼物。玲珑投桃报李,也经常会画些新裙子新首饰的花样,还会教她们如何保养自己的皮肤——二十岁的人了,顶着一张十五六岁的少女面孔,说服力十足。 皇帝不解道:“朕真是不懂,你为何总是喜欢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到现在都不明白圣女这样一听就很高洁很尊贵的人,为何会喜欢黄金这般俗物,原因就一个字:亮。 送她价值连城的宝石,不如送她一套黄金头面能让她高兴。 皇帝觉得圣女大人有点俗气,当然这话他是不敢当着玲珑的面说的,也就在心底腹诽。 “不要说我坏话哦。”玲珑警告,“我可是什么都知道。” 皇帝清清嗓子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怎么会呢,朕今日来是想问你——” “能不能下苏城是吧?”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不能。” 皇帝失望万分,“是不吉利吗?” “不是。”玲珑回答的也干脆,“我答应几位娘娘,不让你从民间带女人回来。” 皇帝:??? “总之你就老老实实待在皇宫里吧,你今年不适合出宫,至少也得等到你的寿辰过后,否则出去倒大霉,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闻言,皇帝如临大敌:“你的意思是说,朕如果微服私访,会有危险?” “……”玲珑往他下三路看了一眼,“算是吧。” 被她这凉飕飕的眼神看得□□一紧,皇帝下意识夹紧双腿,姿势相当不雅,谢沉芳见状,起身挡在玲珑身前,对皇帝说:“皇上可以回去了。” 又变成那个冷冰冰不爱搭理人的谢沉芳了,皇帝想。他在这两人面前习惯了听话,且有一种无条件信任的架势,谢沉芳赶他走,他也不留,麻溜地走人,顺便交代下去不必准备,今年不去苏城了,明年再去也可以。 玲珑随手把檀木盒子丢到一边,对谢沉芳道:“听说今天晚上整个京城都会放烟火,要不要去看?” 谢沉芳自然是要跟她在一起的,他轻轻颔首:“你去,我就去。” “当然要去。”玲珑说,“不然总在这里待着都要闷坏了,我可不像你,能在一个地方待这么久还不厌烦。” 跟总喜欢到处玩耍的玲珑相比,谢沉芳性格更加沉稳冷静。他不喜欢出门,只喜欢待在熟悉的地方制药或是制|毒,再不然就是看医术,除非是玲珑要走去比较远的地方,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因此无论前朝后宫,都对国师大人最不熟悉,因为这位大人基本不露面,一露面那必定是天灾人祸的重型灾难现场。 就好比五年前的瘟疫,一爆发便以惊人的速度蔓延看来,加上天气炎热,瘟疫传播更快,也正是那时,国师大人第一次走出窥天宫,甩给皇帝一张药方。 皇帝立刻命人到各个瘟疫蔓延的城镇进行施药,这药十分奇特,效果极快,不仅能抑制瘟疫扩散,还能净化水源与食物。每隔个十几年都会爆发,并且一爆发便是两三年之久的瘟疫,这次就如此简单地被解决了,病死的百姓人数还不到往年的零头! 除此之外,他还研究出了一种新的汤药,虽然黑乎乎的闻起来很诡异,但只要根据年纪与体型饮下,便能预防瘟疫! 如果说最初皇上将圣女与国师请回来,还有许多人对他们充满不服与怀疑,那么经过这些年,大家已经对他们心悦诚服了,许多人都能以目睹圣女国师的真容为傲。 到了晚上,玲珑便与谢沉芳离开了窥天宫。 每年的今天,为了庆祝春日到来,也为了鼓舞百姓,官府会特意批准大量烟花与炮仗的买卖,人们释放烟花来表达对新一年的向往与热爱,还有深深的祝福。 街上人来人往,玲珑买了两个面具,一个给谢沉芳一个自己戴上,人声鼎沸,摩肩接踵,谢沉芳仔细地跟着她,生怕一个不注意就会把她弄丢。可她实在是太顽皮了,总是看这个有趣,看那个也有趣,谢沉芳只好紧紧扣住她一只小手。 这样亲密的接触,近些年已经很少再有了。谢沉芳不懂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想要疏远又渴望靠近的心思,他觉得自己很矛盾,如今将玲珑的手扣在掌心,他才恍然间发觉,自己已不再是那个骨瘦如柴的小孩,他不需要她再来保护了,他的手已经比她的手大出很多了。 玲珑举起两人牵在一起的手,质问:“你觉得我像小孩子,觉得我会走丢?” 谢沉芳目色沉沉:“我怕我会走丢。” 玲珑:“……” 她接过刚做好的棉花糖,塞在嘴里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让她很是满意,就递到谢沉芳嘴边,“要不要尝尝?” 本来她是给他自己没咬的那边的,可谢沉芳却刻意偏了下头,咬住了她咬过的那个缺口。玲珑眨了眨眼睛,不过也没说什么。 她能感觉到谢沉芳心底的茫然,他对感情之事毫无经验,玲珑也没想过点醒他,看他笨拙的模样挺有趣的,可见天才也并不是什么都擅长。 因为又看见了想吃的东西,玲珑把剩下的棉花糖团成一颗糖球全部塞进嘴巴里,跑到了一个烤肉串儿的摊子前。 谢沉芳默默伸出一只手掏钱。 两人一路吃一路逛,玲珑吃剩下的全进了谢沉芳的肚子,他跟胡老头学了东西后,慢慢就不再执着于口腹之欲,只是玲珑喜欢吃,他便跟着,如果玲珑不在身边,谢沉芳是不怎么进食的。 这样一路逛到京城有名的十二长桥,这里便是历年来烟火节举行的地方,此时已经聚满了人,有独自一人的,也有举家前来的,男女老少都有,好不热闹。 谢沉芳本来面目柔和,玲珑买了几根细细的仙女棒准备点着玩儿,他本是要帮她的,只是无意间看见了长桥对岸的一家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很是富态的中年男子带着妻儿,谢沉芳不认识别人,但认识那家的夫人。 他脸上不觉布满寒冰,玲珑察觉到他不对劲,顺着视线一看,哦吼,真的巧,这算不算是命中注定的邂逅?要不也不会在这里遇上生母啊!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 她向来如此。 那是谢沉芳的人生,自然要他自己做选择。 片刻之后,却是谢沉芳给她点燃了仙女棒,玲珑问他:“要在这里陪我玩,不过去叙叙旧?” “我跟她有什么旧好叙。”谢沉芳神色淡淡,似乎并未将那人放在心上,“不过我的确是要找她的,既然见到了,我便要报复。可比起报复,还是陪你玩更重要些。” 玲珑笑着塞给他一根,他也不怎么爱玩,就那么安静地捏在手上,等到快烧完的时候才丢下。 他可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好人。若说谢沉芳这一生有个最恨的人,那么是生母无疑。她将他生下来,又不给他长大的机会,如果不是谢沉芳自己争气,早不知道成了哪儿的孤魂野鬼。生母心里没把他当作亲人,他也只当她是仇人——遇到仇人,哪有不报仇的道理呢? 谢沉芳永远都忘不掉人生最初的七年啊! 看她如今,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家庭幸福,谢沉芳有了玲珑,并不嫉妒,只是看不顺眼。 如果经历了他的报复之后还能这样幸福美满,就算是她的本事,如果不能,也只能说她倒霉,谁叫她不知道去往更远点的地方呢? 第四十五片龙鳞(七) 第四十五片龙鳞(七) 孔氏温柔地掏出一方手帕将小儿子嘴角边沾染的糖渍擦掉, 眉眼含笑道:“都多大的人了,怎着吃糖还把嘴巴弄得这么脏, 也不怕人笑话。” 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脸一红, 藏进她的怀里不去看爹爹跟哥哥姐姐, 分外不好意思,跟身体抽条的兄姐相比,他实在是“圆润”过了头, 浑身都是肥嫩嫩的软肉, 还特别爱吃甜的, 平日里全家人都看着,严格限量他吃甜食的数量, 他却偷偷藏下, 趁着家里没人注意的时候再吃。今日烟火节, 他们全家都出来放烟火, 爹娘的心情明显很好, 才许他吃一块软绵香甜的桂花糖。 见小儿子害羞了, 孔氏忍俊不禁, 她正沉浸在这感人肺腑的母爱中, 突然察觉有人盯着自己看。她本生了一副惊人的美貌,饶是不再年轻,也仍然美得令人震惊,气质又温婉如水, 因此总是有人会看她。 一开始孔氏也没在意,直到她无意间看向河对岸, 那里有一对戴着面具的璧人,瞧不清楚面容,之所以说是璧人,是因为他们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无论身段气质都十分出众。 孔氏就是随便一看,却注意到那男子朝她的方向看来,然后取下了面具。 她手一抖,刚刚点燃的烟花便掉在了地上,差点烧着她的裙裾,吓得她的家人连忙嘘寒问暖,孔氏却似是不曾听闻,身体冷得吓人。旁人也许认不出来,可她、她是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张脸的! 那张融合了她跟那位贵人的脸,她恨极了!恨自己攀附不成留下这么个耻辱,恨这个耻辱让自己一朝沦落,更恨自己蹉跎的那些岁月。如今她好不容易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难道他还想来打扰?! 中年男子见妻子面色难看,便关怀道:“夫人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适?我们要不要先回府?” “是啊娘,您有哪里不舒服吗?您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 较为年长的一双儿女也很担心,小儿子则直接抱住了孔氏的大腿:“娘,我们回府吧!” 越是被关心,越是不能离开这样的生活,孔氏就越是害怕。 从前那样对谢沉芳,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牵绊,那些能够证明自己价值的身外物也因为这个孩子彻底毁灭,所以她恨他,能把内心深处最阴暗、最可怖的想法用语言化为刀子去刺伤他,她从没把那个孩子当做自己的骨肉,她将他当做一个标记,他的存在证明了那个势力贪婪的她的存在。每当孔氏看到他,都会想起那位要了她却又瞧不起她的贵人。 因为谢沉芳的出生,她几乎要被命运逼疯了。 直到她遇到现在的这家人。 当初她跟了谢二狗,并不是因为谢二狗对她有多好,而是她实在没有办法靠着自己活下去。跟随谢二狗在贫瘠村子里的生活是那样拮据而破碎,她很快就撑不住了,于是冷眼看着谢二狗虐打谢沉芳——打吧打吧,反正她也不想看到他。 她觉得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是谢沉芳带来的,换而言之,这孩子出生就克她,且因为他,她这辈子都不能再生孩子。 于是当花言巧语的卖油郎出现,年轻俊俏嘴巴又甜,难道不比谢二狗好?孔氏便想都没想与他私奔了,这一次她没有再带上谢沉芳,她恨不得将这个孩子从自己的生命里彻底驱除。 可惜好景不长,卖油郎也不过是个只会嘴巴上哄女人的花货,孔氏在村子里蹉跎数年,早已不是当初艳冠群芳的花魁模样,他很快便厌倦了,丢下她不辞而别。 孔氏无处可去,她只会那些讨好男人的手段,并不能谋生。就在她险些饿死的时候,遇到了探亲返家的冯家人。 冯夫人心善,救了她之后,见她老实温顺,模样又生得出挑,便将她留在身边。冯夫人还怀着孕,冯家人一家子都很好,这真是从小就被亲爹亲娘卖入青楼的孔氏不曾见过的。一开始她只在心里想,这家人定然是伪善,私底下不知如何藏污纳垢,可在冯家住了一阵子,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样温馨的家庭。 可她却是个外人。 她好不容易才得到如今的生活,谢沉芳不能存在!那是她令人作呕和厌倦的过去,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怎么能因为我扫兴呢?你们开开心心地玩就行,我去马车里休息一会儿。” 冯家小姐担心道:“要不我陪您一起去吧,您一个人我不放心。” “没事的。”孔氏柔柔一笑,“又不是一个人,这不是还有婢女么。” 在她百般安抚和拒绝下,冯家人总算是相信了,孔氏迈着僵硬的步伐朝马车停的地方走,她心乱如麻,便让一名婢女贴到耳边,交代了几句话。那婢女是她的心腹,很快就去了,孔氏却还不能放下心来。 她决不会认错的。 而这边,玲珑已经很谢沉芳分开,她一个人玩得更自在些,不过谢沉芳在就有人给她掏钱,现在她得自己花钱了。本朝对于男女之防并不严谨,许多姑娘家也能抛头露面,尤其是今天烟火节这样热闹,街上人来人往,从高门贵族到平民百姓应有尽有。玲珑始终戴着自己的面具,她因为好玩又多买了几个,来回换着戴,蹦蹦跳跳地在人群之中穿梭。 但是有个冒失鬼撞上了她,还把她手里拿的面具给撞掉了!玲珑很不满意,她拉住要跑掉的人:“你去哪儿?你把我的面具撞掉了!不许你走!” 那人是个身着墨色锦袍贵气十足的青年,面带焦急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被玲珑抓住后用力一甩,怒气十足:“我可没有功夫浪费在你身上!给我放开!” 龙女大人被吼的一愣,随即大怒,一巴掌就呼了过去,直把这俊秀高贵的青年养尊处优的脸给抽肿了一半。没等青年生气,她先发起怒来:“用你刚才的语气再说一遍?” 这一巴掌可毫不留情,青年被打得说话都说不清楚了,他捂着半边脸,另一手颤巍巍地指着玲珑,这时候人群中一阵骚乱,几个家丁跑了过来:“少爷!少爷您别跑这么快!府里已经派人去找三小姐了,您别着急、别着急呀!” 却见自家少爷面前站了个一身红裙的少女,因为戴着面具,瞧不清楚面容,倒是自家少爷一张俊脸肿了大半,家丁们瞬间吓出一身冷汗,我滴个乖乖!少爷可是国公爷、夫人还有老夫人的心头肉!这是谁,居然敢打他们家少爷一巴掌?!要知道他们家少爷,那可是出了名的大才子,受尽多少贵女追捧!居然有女人舍得在他们家少爷的俊脸上打巴掌?! “把、把她给额ua起来!” 因为太疼加上脸肿,导致青年连话都不利索,不过还是很好理解的,家丁们见玲珑孤身一人,料想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看着烟火节热闹出来玩的。反正她打了少爷,总得有个人背锅认罪,否则等到回府他们还不得被主子们命人打死? 玲珑眼见自己的几个面具掉在地上被这些人踩碎,只剩下脸上这个兔子的,她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抓我?你把我的面具撞掉了,还要人来抓我?” 青年捂着剧痛不已的半张脸,眼神又凶又恼:“若四坏了额滴四,让额滴妹妹有了危险,额绝对饶不了你!” 家丁们上前要抓玲珑,她眯起眼睛:“你们确定要抓我,不后悔?” 青年大声道:“带走!” 玲珑格开几个家丁伸过来的手:“别碰我,我跟你们走。” 她倒是想看看这位美男子要如何饶不了她。 青年恶狠狠地又瞪了她一眼,也不顾肿了半边脸,就继续焦急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叫唤:“沛沛!沛沛!” 这边寻人暂且不提,那边谢沉芳已经成功见到了孔氏。她本来一个人坐在马车里,只是心思不宁,不知为何,眼皮子跳得厉害,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她想去见谢沉芳,警告他不要在她面前出现,她还想找人寻个门路,将谢沉芳给杀了!至少不能让他在冯家人面前胡言乱语! 那孩子打小就跟一头野狼般,总是野性难驯,用那双黑漆漆阴森森的眼睛看人。谢沉芳小时候孔氏会打他泄愤,后来跟了谢二狗,她每次对谢沉芳动手,他都不躲不避,每每用那双眼睛看得孔氏毛骨悚然。她总觉得,有一天他会化身为魔鬼将她给撕成千万片。 谢沉芳并不想跟玲珑分开,可玲珑却要一个人玩,他也不是很想见孔氏,知道她人在京城就好了,他总有办法让她吃苦头。曾经她对他做的那些,他会千百倍奉还到她的身上。 孔氏在马车上实在憋闷得慌,便掀开了车帘,恰巧看见孤身一人的谢沉芳进了一家首饰铺,她连忙叫来婢女也下了马车,跟在谢沉芳后面进去了。 谢沉芳是想,待会儿回宫,得给玲珑买一份礼物,她不在身边也好,要是她知道他给她买了什么就没有惊喜了。 掌柜的惯会做生意,一眼就瞧出谢沉芳身份不一般,绝对的大主顾!立刻亲自上来引路:“您好这位官,想看点儿什么?” “你们这什么首饰最亮?” 掌柜的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达官显贵向来都买那种低调奢华有内涵的,最为闪耀发光的金子头面反被认为俗气上不得台面,除非做工极为精细,否则那些高门贵族的夫人小姐是看不上的。他们这个首饰铺最难卖出去的就是金饰,这位一看就是人中龙凤的公子,居然张嘴就问什么首饰最亮? 你就是问什么首饰最贵,也比这最亮雅啊!哪有人买首饰是往亮上面买的? 谢沉芳像是没看见掌柜的表情,也可能是看见了当做不知,他用指节轻轻敲了柜台一下:“快些,取出与我相看。” 掌柜的如梦初醒,立刻去找最亮的首饰! 谢沉芳还没来得及看,就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他面无表情地看过去,恰好与孔氏四目相对。对视之下,孔氏不由打了个寒颤,她跟卖油郎私奔的时候谢沉芳才只有七岁,瘦的只有骨头,她没想过她跑了之后他会怎样,因为无论谢沉芳是生是死,她都不在乎。 孔氏甚至想过这个孩子死了才好呢!死了就代表没人知道她的过去了,她只要矢口否认就可以。 再见谢沉芳,她不再是那个充满权威,随便一拳头一脚都能让他疼的大人,他比她更高,也更强壮,眼神也比记忆中的更加冰冷。 “滚开。” 谢沉芳嘴里冷冷吐出这两个字。 孔氏的手在衣袖中握成了拳头:“我有话同你说……” 她不说她是他的谁,也不叫他的名字,自欺欺人这样两人就没有关系,还很自信谢沉芳一定会跟她谈。过去就算再苦,她对他再不好,他也没有对她动过手,更没有骂过她一句。 孔氏只是想求谢沉芳不要打扰她现在平静的生活。不知为何,方才在长桥对岸看见谢沉芳,孔氏心中突然生出了恐怖的危机感,她有预感,倘若不跟谢沉芳约法三章,他的出现一定会毁了她!一定会! “滚。” 这回两个字变成了一个字,谢沉芳根本不愿意跟孔氏谈! 孔氏忍住从心底生出的畏惧,咬着牙又道:“我是真的有事情跟你说,如果你愿意,待会儿你看上了什么,我可以买给你。” 她现在嫁的这人也是个商人,只是跟第一任跟的那个富商比起来,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此家境很是殷实。孔氏做了冯家夫人后,冯家人也都将她当作自己人,冯老爷虽然中年富态,却成天跟个弥勒佛般笑呵呵的,心态极好,又疼老婆,给孔氏花起钱来一点都不心疼。 大儿子跟大女儿都懂事了,也很尊敬孔氏。孔氏对他们也是嘘寒问暖照顾的无微不至,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付出了那么多,孩子们自然就接受了她,尤其是小儿子,他出生的时候就没了娘,是孔氏一手带大的,更是早早把孔氏当成了亲娘。 不然孔氏也没有底气说要帮谢沉芳付银子。 这时掌柜的取出了店里最贵——啊不,是最亮的首饰,整整齐齐放在柜台上,谢沉芳一一看过,都不是很满意,他完全不把孔氏放在眼里,无论她说什么他都当做没听见,孔氏见他油盐不进,想发火又不敢,如今站在她面前的可不是那个任她打骂的小可怜了。 他长大了,她打不过他了。 没能找到满意的首饰,谢沉芳转过身朝门口走去,准备去下一家首饰铺子看看,孔氏想了几秒钟也跟了上去,“我想让你跟我保证,不会找我,不会跟别人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只要你肯保守秘密,我可以给你钱!” 这回,谢沉芳停下了,不过他不是为了钱,只是说了三个字:“你也配?” 说完,难得不再惜字如金,缓慢而阴沉地警告孔氏:“你想的倒美,但是不可能。” 孔氏失声:“你到底想要什么?!” “想要你众叛亲离,一无所有。”谢沉芳勾起嘴角,只是这不像是笑,反而像是邪恶的预告,“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报复你这回事,我已经想过千百次了。” 孔氏被他语气中的阴狠吓得后退好些步,直到后背贴上了墙。这回她没再敢追上去,眼睁睁看着谢沉芳消失在视线中,而后冷风一吹,她才发觉自己身上衣衫早已被冷汗打湿。 她都愿意给银子了,谢沉芳却还不答应,所以他果然是专程来报复她的吧? 她决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孔氏回到了马车,那个被她叫去一直跟随谢沉芳的婢女也回来了,满脸不安:“回禀夫人,奴婢无能,把那位公子给跟丢了!也不只是怎么回事,奴婢就瞧不着他了,明明之前奴婢一直没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孔氏也觉得略有邪门儿,只是事到如今也来不及去猜测是怎么回事了。本次进京是因为冯家要接受成为皇商的考核,倘若能成为皇商,以后冯家的男子们便可以借助这个身份参加科考,是振兴家族的一大机会!所以短时间内,就算孔氏称自己身体不适想要先回去也不行,而且孔氏也不敢走,她一旦走了,谢沉芳又心怀不轨怎么办?! 如今也只剩下一个法子…… 若非万不得已,孔氏是不想走到这一步的。可谢沉芳根本不肯跟她沟通,她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与其继续纠缠,倒不如快刀斩乱麻,横竖这样的事情她也不是没做过。只要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孔氏什么都做得出来。 谢沉芳又逛了几家铺子,终于买到了一份满意的礼物,他去约定的地方等她,可等啊等,等到烟火大会都结束了,行人纷纷回家,也没有再见到她。 知道她不是普通人,可还是忍不住要担心。谢沉芳看了下天色,再等下去也不是办法,还是先回窥天宫,找老皇帝想想办法,那家伙也就这点用了。 玲珑,你在哪里? 谢沉芳面无表情,眼神却透出冷冰冰的戾气,甚至他的指尖微微缠绕着黑气,像是要吞噬那些不安分的生命。 玲珑是被带到鲁国公府了,那青年不是别人,正是鲁国公长子,只是尚未请封世子,因此府中人还作少爷称呼。玲珑到了鲁国公府也没人问她,就把她关在一个房间里,她顺势睡了一觉,从头到尾没想过谢沉芳会不会担心,结果天将亮的时候,鲁国公府一阵混乱,急促的脚步声、呼喊声还有喘息声,简直吵得玲珑的耳朵不可开交,她从椅子上起身,就听见外面在喊: “三小姐回来啦!” “快快!快煮上姜汤!快!” “快去禀报老夫人跟国公爷!” “少爷!三小姐回来了!少爷!” …… 玲珑心想,这排场倒挺大。 青年听到三小姐回来了,激动地从厅中跑出来,不顾院子里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就跑过去,一把将女子抱入怀中!他双手捧着她的脸,心疼又爱怜:“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三小姐声音细柔:“哥哥,让你担心了,是沛沛不好,沛沛不该跟哥哥走散的。” 说着,眼睛里已经慢慢蓄满泪水。 这时鲁国公带着夫人也出来了,见到女儿安然无恙,都重重松了口气,鲁国公道:“回来就好,你这孩子,可把我们担心死了,你祖母为了你,到现在都还没合眼呢!快去梳洗换身衣服,让她老人家宽心!” 鲁国公夫人轻笑,正要说话,却惊讶地咦了一声:“这位是……” 因为天还不够亮,所以看得不真切,但玲珑戴着个兔子面具站在那儿也是相当显眼,只是他们之前沉浸在三小姐回来的喜悦里没注意到。如今注意到了,鲁国公夫人才发现这少女瞧着贵气十足,她怎么不记得府里有这么一个人? 青年也是才想起来还有个玲珑,顿时告状:“就是这人!沛沛走丢了她拦住我的去路,还胡搅蛮缠,气得我直接让人把她给抓回来了!她还打了我一巴掌!” “什么?!”三小姐沛沛第一时间惊呼,立刻注意到兄长虽然已经消肿但还是略显痕迹的脸颊,“哥哥,哥哥你挨人打了?她、她怎么能打你呀!” “没事的沛沛。”青年万分柔情地握住她的小手,“哥哥没事,看到你安好,哥哥就放心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玲珑:…… 龙身上是有鳞片的,但她现在是人类形态来着,她觉得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青年是鲁国公府的宝贝疙瘩,谁敢动他一下?却被玲珑这么个小姑娘给打了,别说是鲁国公夫妻,就是青年自己都不能轻易罢休! 第四十五片龙鳞(八) 第四十五片龙鳞(八) 方才因为三小姐平安归家, 都没有人注意那个被关起来的少女走出来了,房门从外面锁上了, 她是怎么出来的? 青年见妹妹完好无损, 这才有功夫指控玲珑:“此女粗鲁蛮横, 实在令人生厌,也不知是何来历,今日是沛沛平安归来, 我便不与你计较, 快些离开!否则休怪我不气!” 玲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她慢慢朝青年看过去:“你、再、说、一、遍?” 青年吸了一口气正要再说,却突觉心口一阵剧痛, 痛的他连心爱的妹妹都无暇顾及, 整个人扑倒在地, 直把三小姐吓得花容失色, “哥哥?!哥哥你怎么了?!” 国公爷同国公夫人也紧张地冲了上去, 只这么看, 着实是幸福欢乐的一家人。 玲珑往后倚在了柱子上, 面具下嘴角微勾, 眼神嘲弄:“一声令下将我抓来,随口一句又赶我走,怎么着,我瞧着像是任你捏圆搓扁的人?” 她今天还就不走了! 根据弟弟的能力, 要不了多久就能找来,她倒是要看看, 到时候这方家要怎么办。 三小姐看着地上痛苦捂心的哥哥,心疼得泪珠不停往下滚落,她怨恨地瞪着玲珑:“是不是你对哥哥做了什么?!你、你这人怎地这样恩将仇报?你打了我哥哥,我哥哥不同你计较还要让你走,你却要害他!” 玲珑玩着自己的头发:“你这说的是什么屁话,你哥哥突发心疾狼狈地像条狗,我看可能是因为冒犯我老天爷看不下去惩罚了他,怎么到你口中就变成我害的了?你有证据么?” 说完,恶意道:“便是我害的,你又能拿我如何?” 三小姐呆了几秒,瞬间扑簌簌流下眼泪,她先前与青年走丢吃了些苦头,已经弄得有些狼狈了,如今再一哭,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看得下人们都对着玲珑目露凶光,活似她是什么大恶人。 “那、那我求你,救救他吧,若是你真的生气我哥哥冒犯了你,请你惩罚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国公爷却怒喝:“沛沛无须求她!你这妖女!快些停下作恶!” 玲珑:…… 这家人是不是有毛病? 她摸了摸下巴:“听你叫他哥哥,可我见你对他的态度,不像是对哥哥,倒像是对情郎啊,怎么说,国公府里还有这样的秘密呢?有情人终成兄妹?” 不是她眼睛毒,实在是这三小姐跟少爷表现的太明显了,那郎情妾意的,要是院子里有张床,玲珑觉得他们都能直接抱着躺上去。再看这三小姐,已不是少女模样,却还是梳着未出嫁的女儿家发髻,谁家这样大的姑娘还留在家里? 被玲珑这样一问,国公爷一家瞬间忘记要讨伐她,青年也发觉那种锥心刺骨的心痛不见了,他摸着自己的心口,还残留着方才痛到头皮发麻的感觉。刚刚好转,便又听到玲珑嘲讽他们兄妹的话,当下恼羞成怒,矢口否认:“休得胡言乱语!” “不见得是胡言乱语吧。”玲珑觉得站着倚柱子有点累,就坐到了走廊的栏杆上,她还戴着那个兔子面具,这面具做工不错,很是憨态可掬,只是顶着这样一张可爱的兔子脸,说出来的话就不是那么中听了,至少是让好面子的国公府的主子们被扒下了一层皮。“谁家兄长会跟及笄的妹妹如此亲昵,瞧那手,再往上都摸着人家胸了。这国公爷跟夫人也是,难道瞧不出这两人之间的亲昵?倒像是习以为常了,难不成国公府就是这样的地方?不知道当今皇上是否有所耳闻呢。兄妹乱|伦,传出去可不怎么好听。” “你胡说!”三小姐先急了,“不许侮辱我爹娘和哥哥的名声!” 国公爷当机立断:“来人!将此女押下去!关入柴房!” 玲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凶,该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吓得她赶紧起身,脚尖在栏杆上一踩就翩然跃至屋顶,仍旧是施施然坐下,单手托腮看热闹,顺便挑衅:“上来啊。” 她飞身而上的动作轻盈优美,下人们连她的裙摆都没能碰到一下,反倒是因为坐在屋顶上视野更好,玲珑一眼就看见了身着黑袍眉眼冰冷的谢沉芳,他还带了许多侍卫,皇帝居然也来了。 国公爷气急败坏,正要叫人去将屋顶上的妖女给揪下来,就有个家丁连滚带爬地跑到他面前,语气惊惶:“老爷!老爷不好了!来、来人了!” 国公爷正在气头上,他在府中积威极深,向来说一不二,还是头一回被人这样挑衅,誓要抓住玲珑以泄愤。“什么不好了!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是吗,朕也不行?方驰华你好大的胆子!” 皇帝在玲珑跟谢沉芳看来,怂且庸俗,可在其他人看来,却是日渐强势威严,国公爷自然认得,这一见来人,腿一软,登时就跪了下去。他一跪,其他人哪还敢站着?院子里顿时跪了一片,就连被妹妹抚着胸口安慰的青年,也不得不与妹妹彼此搀扶着跪了下来。 皇帝却没有理会他,而是先看向屋顶的玲珑,心想这得是被欺负成什么样啊,都逃到屋顶上去了! 他所见到的玲珑,从来都是娇气任性不管事的,顶多是打打嘴炮,说完了也就完了,还没亲自见识过玲珑恐怖的武力值,因此想当然地就认为玲珑是被欺负了。毕竟在皇帝心里,圣女国师二人组里,能打的是后者。 谢沉芳冷着一张脸朝玲珑伸开双臂:“下来。” 玲珑便直接跳了下去,被谢沉芳稳稳接住,他很快就放开她,想教训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最终万语千言汇聚成一句话:“……你错过了烟火大会。” “以后还有机会。”玲珑摆摆手,没把烟火大会放在心上。 谢沉芳又看着她脸上的面具,无奈道:“怎么还戴着,也不怕闷坏了,其他的面具呢?”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为玲珑将面具取下,露出人比花娇的一张容颜,第一次瞧见的人都傻了,玲珑便再次想起自己可怜的无辜的面具:“还说呢,街上那么多人,就这人毛毛躁躁,撞了我也就算了,还把我的面具给踩碎了,一句对不起都没说,害得我只好打了他一巴掌。你看……” 她把白嫩嫩的掌心摊开,“手现在还疼呢!” 谢沉芳眼神更加阴狠:“我杀了他给你出气!” 皇帝吓了一跳,这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是什么鬼!赶紧阻止!“等一下国师!不要冲动不要冲动!他冒犯了圣女的确罪无可赦,可是你也不能随便杀人啊!” 谢沉芳阴森森地问:“为什么不能?” 他想杀就杀,难不成还要跟皇帝打报告? 皇帝还是头一回见到谢沉芳发怒的一面,他都不知该怎么说话了:“不,朕不是这个意思,朕的意思是……” “行了你别吓唬他了,他老了,胆子也小了,再吓出个好歹赖上我就糟了。”玲珑如是说。 对着皇帝都磨牙凶得可怕的谢沉芳一对上玲珑就成了小白兔,他用隐晦的眼神警告地看了皇帝一眼,随后才道:“皇上,冒犯圣女,该如何处置?” 国公府一家子这才听出来他们抓回来的少女是什么人物,居然是最为神秘的圣女!谢沉芳把玲珑面具取下来的一瞬间国公爷就惊呆了,他上朝时曾见过玲珑几次,她做出的预言全都准确,且能看透人心,他一直觉得这样的女人十分可怕。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儿子叫人从街上抓回来的女子就是圣女啊! 她不好好在窥天宫待着,出来做什么! 他又开始恼怒儿子不懂事,找妹妹就找妹妹,何苦与人起冲突?竟是冲撞了圣女……他立刻道:“小儿年少不懂事,还求圣女宽宏大量,网开一面,饶他一回!” 玲珑从谢沉芳身前探出一颗脑袋,任性道:“我才不宽宏大量,我也不网开一面,我不是说了么,先前你们抓我来,我来了,你们要我走,我却不走,要是叫来就来叫走就走,那我面子往哪儿搁呀,你说是不是?” 青年也万万没想到自己会踢到铁板,谁会想到无意中撞到的人里,其中有一个就是圣女?这些年圣女与国师的威名深入人心,饶是他也不敢轻易冒犯,但烟火节这么多的人,圣女出来怎么就能什么人都不带?! 他这会儿也不骄傲了,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这二位可是皇上眼前的红人,得罪她没有任何好处。 他道:“是我唐突了圣女,圣女若是要罚,我一人承担,请不要殃及我的家人。” 玲珑:“我偏偏就喜欢连坐。” 青年立刻抬起头,却望进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眸里,这双眼睛可真是美极了,他所见过最珍贵的宝石也比不上她耀眼夺目,一时间竟失了神。 谢沉芳不着痕迹地挡在玲珑身前,隔绝了青年看过来的视线,他不喜欢其他人用那种眼神看她,会让他感觉她被亵渎了,这世上怎么能有人亵渎她呢? 他们不配。 皇帝轻咳一声,万事都得先问玲珑的意见:“那个,圣女,你说说,这事儿你想怎么处置?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朕都听你的。” “皇上,本朝虽然男女之防并不重,可我若是没记错,并不容许兄妹乱|伦吧?” 皇帝一听立刻炸了:“当然不许!绝对不许!” “那国公府私藏这对乱|伦兄妹,将丑闻掩盖不发,要如何处置呢?” 国公爷一愣,国公夫人比他反应还快,第一时间是喊冤:“皇上圣明!我的一双儿女并无任何越轨之处,何来圣女口中‘乱|伦’之词!如此罪名压在我一双儿女身上,他们何其冤枉何其无辜!” 皇帝还没来得及说话,谢沉芳声音阴鸷:“圣女不会胡说。” 他已经缓缓抬起手,皇帝见过他这个架势,有一回他跟他俩悄悄出宫,遇到了刺,国师就是这样抬起手,那群刺便肠穿肚烂而死,连他们一片衣角都没能碰到! 不管怎么说,国公夫人都是正儿八经的诰命,不能在没有罪证的时候就这样随随便便让国师给杀了!皇帝连忙阻止:“国师且慢!且慢!先听他们有何话说!” 谢沉芳哪里会理他,皇帝的话在他这儿半点分量都没有,而玲珑也不曾阻止,说了句别弄死了,于是只瞬间,国公夫人便捂着嘴巴说不出话来,片刻后,又拿手指头疯狂抠挖喉咙,形容狼狈。 皇帝吐了口气,没杀了就好,没杀了就好。他用乞求的目光看向玲珑,希望她能劝劝国师,世上只有她制得住国师了啊! 玲珑却完全不曾感应到皇帝内心深处的疯狂呼唤,她看到国公夫人倒在地上口舌不能言语的模样,心中十分快乐,拍着小手叫好:“这个好这个好,只是我怎么没见过,是你新制的么?” 谢沉芳点头:“正好拿她试药。” 两人相谈毫不避讳他人,言辞间便是将国公夫人当做了试药的试验品,她是不是诰命,出身如何,不在他们考虑范围内。 皇帝后悔死了,他干嘛要来!直接让国师自己一个人带人来不就好了!闹出什么事儿都跟他没关系!现在可好,自己跟来了,反倒左右为难,不过圣女所说的兄妹乱|伦……他仔细打量了下那跪在地上的年轻男女,皱眉问国公爷:“这二位就是你的一双儿女?” 国公爷一边扶着夫人,一边忍着恨意回答:“回皇上,正是。” “可有婚配?” 国公爷浑身一僵!“回皇上,不曾。” 皇帝点头:“朕瞧着这两人年纪也不小了吧?” “犬子今年二十又二,小女整双十年华。” 皇帝心想他猜测的也差不多,便道:“朕想起数位爱卿家中还有子女未曾婚嫁,既然你的儿女也不曾,朕便做个月老——” 谁知那青年立刻拒绝:“皇上!请恕我不能从命!” 国公爷脸色一白,低声斥责:“晟儿!皇上面前,休得胡言!” 青年却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他一把握住妹妹的小手,两人十指相扣,举起来给皇帝看,看得皇帝头脑发晕急需速效救心丸,大声道:“不瞒皇上,我心悦沛沛,皇上若是真的想要为我们赐婚,便为我们二人赐婚!除了彼此,我们谁都不想要!” 这下子别说皇帝,就连国公府的下人们都惊呆了! 虽说大家都知道少爷跟三小姐感情好,有时候也过于亲密了些,但毕竟人家是亲兄妹,国公爷跟夫人都不说什么,他们做下人自然也不敢多嘴,倒是嚼舌头被发卖了可不是好玩的。可谁也想不到,少爷跟三小姐居然、居然是这样的关系啊! 见皇帝表情龟裂,方晟立刻意识到他是误会了,连忙解释:“皇上!我与沛沛并非亲生兄妹,还请皇上明鉴!我们二人两情相悦,情不自禁,决无圣女所言兄妹乱|伦!” 皇帝被这一出又一出弄得脑壳疼,越发后悔自己今日跟过来,但事已至此,已不容许他甩手扔下走人了,强打起精神问:“此话怎讲?” 方晟看了下左右:“还请皇上屏退左右。” 皇帝摆摆手:“都下去吧。” 很快,院子里的下人们都退下了,方晟这才将一切故事娓娓道来。原来当年国公夫人在礼佛回府的途中生产,阴差阳错之下经过一家医馆,便想在医馆接生,谁知混乱之下,被人将生出的女儿替换了,于是便抱了个错的回来。 如珠如宝地疼了十几年,当初那替换了孩子的医女上门,哭诉自己时日无多,只想在临死前看看自己的女儿过得好不好,国公府众人这才得知三小姐方沛并非亲生。那医女哭了一番,说是自己当年与人相恋,珠胎暗结后方知对方已有家室,一个人苦苦撑着生下女儿,无比彷徨,恰逢国公夫人在医馆生产,她在同一天发动,便动了将孩子调换的心思,因为不想自己的孩子,日后也如自己一般过苦日子。 后来她怕事情败露就远走他乡,只是一直孑然一身,如今得了恶疾眼看要死,这才想要见见亲生女儿。 国公府的人都惊呆了,谁也不敢相信会是这样,老夫人当机立断封锁了消息——决不能让人知道国公府的三小姐是冒牌货,也不能让人知道国公府真正的小姐被人换了出去! 再问那医女,那医女却说当年自己把真正的三小姐带走后,无法抚养,便在离开京城后放在了一户人间门口。 也就是说,根本找不到了! “爹娘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妹妹,还请皇上明鉴!”方晟面露哀求,“求皇上成全我与沛沛,我们二人发乎情止乎礼,从未想过做出苟且之事!我们甚至许下誓言,要等找到真正的妹妹才会在一起,求皇上明鉴!” 皇帝见他说得真诚,一时间也无法判断真假,下意识看向玲珑。玲珑不知何时与谢沉芳二人都坐在了栏杆之上,她在手指上缠着头发转圈圈玩儿,冲方晟道:“你应该知道吧,在我面前,说谎是不可能的。” 方晟并无功名,连见玲珑的机会都没有,倒是国公爷亲自目睹过几次她的预知,也见过那些对她不敬或是不满的大臣们的下场,心底顿时咯噔一下。 “你说你们一家都在全力寻找妹妹,我看不见得吧?”玲珑嘴角微勾,“你是你们二人发乎情止乎礼,也不见得吧?说你们许下誓言要等找到真正的妹妹再在一起,倘若是真的,你为何现在求皇帝给你们赐婚?继续等啊!” 她加深了笑容:“你们早知道,那孩子回不来了。” 此言一出,国公府众人如遭雷击!不明白这样的事情玲珑怎会知晓!而皇帝也惊了,他结结巴巴地问:“为、为、为何回不来?” “自然是因为国公府的主子们不想认她呀!”玲珑怜悯地看了皇帝一眼,似是在叹息他怎么活到这个岁数还是个傻子。“那孩子被医女偷走,那么点大的婴儿,得不到妥善的照料,自然会生病。医女怕她哭泣惹来人,便喂药让她保持安静。小婴儿吃了那么猛烈的药……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又问皇帝:“倘若是皇上,养女才貌过人样样出众人人追捧,亲女却是个在泥巴里打滚的傻子,换作您,您会选哪一个?” 皇帝惊呆了。 “别人我不知道,国公爷跟夫人,自然是选了前者。他们找到亲生女儿,发现那是个两岁多了还不会爬的傻子,想都没想就不要了,命人将她丢的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可谁知道她却不肯死,又被个瞎眼睛的老婆婆捡回家,含辛茹苦地养大,傻是傻了点,却很听话。” “直到瞎了眼的老婆婆死去,她一个傻子,听话的不敢走出家门,活生生饿死在屋子里。” 玲珑嘲弄道:“怕不是国公爷跟国公夫人知道了,要鼓掌叫好呢,毕竟他们当初可是把孩子丢在了山里,生怕没有狼来吃了她。” 皇帝已经彻底无法直视往日里自己熟悉的臣子了,他将心比心地想了想,倘若是他的女儿被人调换了,十几年后得知真相,便是亲生女儿是个傻子,他也不会丢弃!皇家不缺她那一口饭吃! 国公府难道就缺吗? 他问国公爷:“圣女所言,可有一字是虚?” 这事儿做出来了,不觉得羞愧害怕,甚至理所当然,可从旁人口中说出来,才发现自己的脸烧得慌,连为自己辩驳的勇气都没有。 皇帝一看他们都不敢说话,立时明白玲珑说得都是真的,他失望至极,看着国公爷,摇着头:“虎毒尚且不食子,你们是如何将那么小的孩子给丢弃的?她可是你们的亲生骨肉!” 第四十五片龙鳞(九) 第四十五片龙鳞(九) “皇上不必如此激动。”玲珑道, “这世间有爱子女如命的父母,自然也有视儿女如敝屣的父母, 有人疼爱女儿, 有人看重儿子, 有人贪图名利,有人捧上真心,人间便是如此, 谈不上荒唐不荒唐, 也谈不上残酷不残酷。” 她漂亮极了, 哪怕是天上的仙女儿也不及她美丽,可她也凉薄极了。 谢沉芳神色淡淡, 安静地陪在玲珑身边, 从始至终没有看过国公府的人一眼。 “他们保持了这么多年的父慈子孝夫妻恩爱, 要的就是美名, 皇上成全他们也就是了。”玲珑不觉打了个呵欠, 顺势把脑袋枕在了谢沉芳肩头, 察觉到他身体僵硬, 便得寸进尺地又蹭了两下, 谢沉芳顿时连呼吸都忘了。“让世人都见见,这兄妹乱|伦一肚子腌臜的国公府是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 皇帝心想,够狠。 国公爷听了,立刻求道:“皇上!皇上宽恕!沛沛并非我们亲生骨肉, 她与犬子两情相悦,便是碍于伦理纲常才直到如今都不成家, 臣愿意立刻为他们安排——” “可别。”玲珑出声阻止,“那娶她的跟嫁他的两个人何其无辜,你这不是祸害人么?到时候两人各自婚假私底下藕断丝连?你的儿女是宝贝,别人家的儿女就是草芥?好不要脸啊。” 皇帝也觉得方驰华不要脸,不过他到底是皇帝,这样的话不好说出口,且他想起玲珑口中的傻丫头,便心生不忍。皇帝是个脑子不怎么灵光,也不适合当皇帝的皇帝,可玲珑跟谢沉芳住进窥天宫之后,他怕是古往今来最轻松的一个皇帝了!玲珑愿意庇佑他,便是因为这皇帝虽说小毛病挺多,却有一颗赤子之心。 就比如说现在,他只是想象那个可怜的孩子,便已感到了心痛。 本该出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受尽万千宠爱长大,却从出生到死亡,连一丝灵智都无。最令人悲哀的是,她的父母知道她的存在却不肯要她,只因为她是个傻子。而养女本是仇人,他们却将她留在身边,一家亲爱,还眼睁睁看着独子与养女互许终身。 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方驰华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错在哪儿,还觉得皇帝生气是因为他的一双儿女相恋,忙不迭就表明立场要给这二人成亲,虽说先前皇帝也说要赐婚,但那是诈他们的,皇帝自己有儿有女,他虽好色,对自己的儿女却很是看重,将心比心,谁家愿意让好好的儿子娶方沛这么个祸害?又有谁家愿意把如花似玉的女儿嫁到这龌龊的国公府来?! 圣女所说,二人成婚后背着众人私通一事,瞧这俩的黏糊劲儿,皇帝觉得十分有可能。所以他得从根源上把这种可能性给斩断,一点机会都不给留! 他也懒得再听方晟跟方沛两个人诉说衷情了,总之这样的爱情无法感动皇帝,便道:“这国公之位,是先帝亲封给老国公的,不曾想老国公方故去二十年,国公府已然变成这般,既然如此,这国公之位,你不坐也罢。” 若是老国公在,那位古板严肃却又正直善良的老人,定然不会允许糊涂的儿子儿媳将小孙女丢在外头。可怜那孩子,也许活下来,就能知道,这世上也会有人爱她。 皇帝又想起自己刚出生的几个小公主小皇子,内心深处突然父爱澎湃,他金口玉言,说捋了国公爷的爵位那就决无转圜的余地,方驰华立时傻眼了,玲珑与谢沉芳也准备离开,临去前嘲笑道:“不要傻丫头是因为国公府丢不起这个人,好了,现在你们丢得起了,不过……还是考虑一下,被人唾骂扔鸡蛋该怎么应对吧。” 比起国公府小姐是个傻子,想来“国公府兄妹乱|伦”这个话题更有爆点,百姓们平日闲闲无事,茶余饭后聊聊天儿也算有了新谈资。 老夫人还在屋子里躺着呢,她从昏迷中醒来,听说荣耀了大半辈子的国公府不复存在,且马上他们就得从府里搬出去,因为这个规制的府邸他们已经没有资格住了,顿时翻了个白眼,又晕了过去。 方晟与方沛之间的感情,方驰华夫妻俩从一开始也是反对的,奈何这两个孩子坚持,谁也不肯放弃,于是一拖就拖到了如今这个年纪,原本方驰华夫妻俩想着给方沛寻个新的身份,可这京城贵女们大多是见过方沛的,要让方沛光明正大嫁进来还真有困难。谁知道办法还没确定,方晟就不长眼的惹了那个煞星,他跟方沛的事情暴露了也就算了,还连累了整个国公府! 回宫的路上皇帝无限感慨:“唉,世上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朕也算开了眼界,这方驰华本不是个糊涂的人,怎地在此事上就如此拎不清!” 谢沉芳瞥了皇帝一眼,没说话。 皇帝又自顾自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玲珑跟谢沉芳不理他他也不介意,反正他这碎嘴的样子也只有这俩人看得见。不趁着现在两人都在碎嘴,难道要到妃子们跟儿女们面前碎嘴吗?那太有失他一国之君的形象了! 等回了窥天宫,玲珑走在前面,谢沉芳跟在后面,他轻声问:“……你不是傻丫头,对不对?” 从小时候她帮了他开始,她就跟他说她是傻丫头,谢沉芳一开始不信,后来也就信了。因为他觉得,就算他被欺骗也没什么,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那时候的想法,到现在也还是没变。 当玲珑说出傻丫头的故事时,谢沉芳心中没有被欺骗的愤怒与失望,反而充满释然:她果然不是傻丫头。 至于她是什么,谢沉芳没有那样强的好奇心,她还愿意留下来,愿意和他在一起,他根本不在乎其他。 玲珑踢起面前一颗小石子,漫不经心地:“不是说了,傻丫头是个傻子,她的灵魂都是残缺的,我怎么可能是她。” 然后她回头冲谢沉芳笑了一笑:“不过小时候的你实在是太难接近了,防备心又强,我只好给自己弄个身份,不然村子里的人举着火把要把我给烧死怎么办?” “还有一件事。”谢沉芳轻声说,“方驰华……” “你不想知道就不用问我。”玲珑停下脚步,伸出食指抵在他的薄唇上,凝视他俊美又常年苍白的面容,“有些人活得清醒,有些人愿意糊涂,都挺好。但如果提到的这些事让你不开心,那么你就可以不提,因为有我庇佑着你。” 谢沉芳喉结上下滚动,他突然一把将玲珑抱进怀里。 如今他已经比玲珑高许多了,身材虽然略显瘦削,却精瘦强壮,黑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就这样把玲珑紧紧抱住,过了许久,才说:“就算我做不成一个好人,也没关系的吧?” “啊。”玲珑任由他抱,微笑,“尽情做个坏人也没关系。” 谢沉芳将她抱得更紧。 他想,他再也不能放开她了。 ———————————————— 却说孔氏回到家中,愈发坐立不安,她的不对劲连最小的儿子都察觉了,可家人一问,她便说不妨事。 她让婢女去寻的人有了眉目,可给了信息,却说找不到谢沉芳人在哪儿,自然也不能按照她的要求杀人。孔氏因此愈发辗转难眠,心情极差,就连保养的很好的面容也因此愁出了几道皱纹。 她满心惶惶,不知道谢沉芳要怎样报复自己。 那孩子从小就跟头野狼一样,眼珠子又黑又大,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忒地吓人。孔氏从他还在吃奶的时候便会泄愤地掐他拧他用针扎他,恨不得掐死他,又不甘心让他这样痛痛快快地死,她把对那个男人恨,以及从那个男人那里得到的羞辱都转移到了谢沉芳身上,在孔氏看来,谢沉芳不是她的孩子,而是个讨债鬼。 因为意外有孕,她被妈妈捋了牌子,生了孩子的花魁怎么能跟正当年少的新人比?恩们最是薄情寡义,他们从一个女人臂弯流连到另一个女人臂弯,嘴上说着甜言蜜语,转头就忘了你是谁。 等她生了孩子,早已没了她的一席之地。 她原以为自己能靠着男人过上好日子,可为她赎身的富商也很快厌倦了她,随后她只能跟谢二狗那样的村夫过日子——从前她还是人人追捧的花魁时,谢二狗这样的,她连一个眼神都不屑施舍,他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而如今,她居然要做这种贱民的媳妇。 等到她一直怀不上谢二狗心心念念的儿子,孔氏才知道,自己再也无法生育了。 她更恨谢沉芳了。 在跟了谢二狗之前,谢沉芳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她都是小杂种小贱种的喊他,其他人也跟着这样喊,似乎越是虐待毒打这个孩子,孔氏心中的恨与绝望就能少一点。她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谢沉芳。 后来她跟卖油郎跑的时候,想都没想把谢沉芳带上,她跑了之后谢二狗会怎么对谢沉芳她也不在乎,她只想过好日子,她再也受不了那破旧的农家小院,跟浑身汗臭的谢二狗了! 卖油郎也不是个好的,孔氏沦落了大半辈子,才在遇到冯家人后好了起来。 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从良的。 她不敢跟冯家人说自己曾经是做什么的,也很怕遇到从前的恩,因此做个冯家主母后并不爱抛头露面。冯家的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听话,孔氏不能再生了,她便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她从小被当做花魁教养,一生颠沛流离,勾心斗角,在爱慕一位贵人而不得后数十年,她终于再一次真正敞开心扉去爱人。 决不能允许谢沉芳将这一切毁灭,决不允许!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不能让谢沉芳开口!即便是要杀了他! 孔氏暗自下定决心,不过这样的事肯定是要避开老爷跟几个孩子的耳目的,说起来老爷说今日要带她跟女儿出门购置些新首饰,他总爱给她们花钱,不管说了多少回都改不掉。 “夫人!” 一听到冯老爷的声音,孔氏眼底的阴狠怨毒顿时散去,又变成了温婉贤惠的美妇人:“老爷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 冯老爷笑道:“今日与大人们谈得十分顺利,若是接下来都如此,咱们应是很快就能回家了!” 孔氏也希望冯家能成为皇商,便笑道:“瞧把老爷高兴的,可是饿了?要不要妾身命人传膳?” “不用不用,今儿心情好,咱们一家子出去吃!听说京城有许多名吃,咱们到了之后一直在忙也没机会去尝尝,今儿个正好去见识一下。”说完了,冯老爷又补充道,“等用完了午膳,再带你和闺女去买新衣服新首饰。” 孔氏摇头笑:“你呀,就不能省着点儿花!以后儿子们要娶媳妇,闺女还要攒嫁妆呢!” 冯老爷哈哈大笑。 儿女们听说要出去用午膳,都很是兴奋,一家人上了马车,便直奔京城最著名的仙人楼而去。冯老爷亲自扶着夫人下马车,夫妻恩爱可见一斑。 孔氏面上幸福不曾淡去,谁知他们刚要进酒楼,迎面就撞上一波吃完了饭出来的人,冯老爷想护住妻子,可对方力气太大,直接把他撞开了。 为首那人似是喝醉了,步伐不稳,正要道歉,却瞄到了孔氏的脸,嘴巴一张,酒气熏人:“哟、哟!这位夫人!看、看起来好生眼熟!可真像我曾经有幸亲过芳泽的一位名妓!哈哈,不过后来老子玩腻了,就把她给丢、丢了!” 孔氏心一惊,再仔细看,顿时脸色惨白! 居然是为她赎身又将她丢弃的那位富商! 冯老爷一听自己的夫人被人侮辱,立刻恼怒起来:“这位兄台请你自重!不得唐突我夫人!” 三个孩子也一脸凶相地瞪着人,那富商被这一家人瞪的一机灵,酒都醒了大半,他本就是个混不吝的,从不管别人名声,始乱终弃的事儿不知做了多少。这家人越是凶,他越是要找回场子,就算这妇人不是那名妓他也要说是!谁敢给他不好看,他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顿时大怒,破口大骂:“你他娘的谁?捡了老子睡过不要的破鞋当宝贝?老子睡她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这贱人不就是洛虹?这世上嫖过她的人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你搁这儿跟我横?也不看看这大街上的男人是不是都是你连襟!” 孔氏面色如纸,她怎么也想不到能在千里之外的京城遇到认识的人! “呵!”那男子又是一声冷笑,指着孔氏的鼻子。“这贱人心肠可恶毒得很,想攀附贵人没成功,生了个人家不肯认的儿子,成日里拳打脚踢不当人看,老子看她这样狠毒,哪敢让她留在身边?这位兄台,我倒是想劝你,别跟这种毒妇睡久了,就认不出她的真面目,拿她当宝贝!她可是个不能生的,你这后面都是你家孩子吧?可别给人弄死了还不知道咋回事!” 冯老爷是个嘴笨的,哪里骂得过这破锣嗓子,偏偏这人刻意嘞着嗓子喊,直把周围的人都吸引了过来,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他颤抖着手指着对方:“你胡说!走!跟我去见官!” “见官就见官!老子怕你不成!”男子丝毫不慌,更横了,“妈的老子连她屁股上有三颗红痣都知道,要是老子认错了,老子任你处置!” 他这话一说,冯老爷立时愣住了。 仙人楼二楼视野最好的一个包厢恰好可以把这场闹剧尽收眼底,玲珑品尝着仙人楼最著名的煎鸭掌,啧啧有声:“你可真坏。” 居然把当初那富商都给找来了。 谢沉芳面无表情地给她倒了杯果子酒,“不过是说出事实,无一句构陷。” 那富商见到他的时候吓得屁滚尿流,还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是当着众人的面说出自己跟孔氏的过去,没有一句假话,且有他保着,孔氏也不能拿他如何。 他用奇异的目光看着不远处的孔氏,道:“原来她也有如此普通的一面。” 他记忆中的孔氏是凶狠、冷酷、绝情的,从未见过她如此人性化如此正常的样子。 以为撒谎得到的幸福能永远保存?他都不知道这个女人居然如此愚蠢。 玲珑笑嘻嘻地吃着东西,“这回可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冯老爷人再好,也很难接受这样的妻子吧?更别提那三个把孔氏当做母亲敬重的儿女……一家人心中只要有了裂痕,关系就再难修复,更何况谢沉芳手上还有个大招——前任冯夫人是如何死的,怕是除了孔氏,无人知晓。 人家好心好意救她,给她吃穿给她照顾,她回报了人家什么?见冯夫人临盆,生产困难,竟生出歹意,想取而代之。冯夫人的长子长女还以为这位是个好的,对她那般感激,若是知道恩人实则是杀母仇人,他们会如何做? 就是要孔氏动情,就是要孔氏认真,只有她发自内心地去爱了,被放弃的时候才会真正绝望。 她会明白,这个世界上,她不配得到任何爱意与怜悯,也永远无法恢复荣光与青春。她蹉跎的这些时光,都会在后半辈子里以无比残酷的方式回到她身上。 冯家的少爷小姐一看孔氏那表情,还有什么不明白?若是假的,她怎会是这样一副惨白的面孔!心中对孔氏慈爱温柔的印象,和她妓|女的身份交织在一起,兄妹俩顿时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位继母,惟独年纪最小的孩子,不懂名|妓是什么,却能看出那些人是在欺负自己的母亲,立刻凶巴巴地冲上去,伸开双臂挡在孔氏身前:“坏人!不许靠近我娘亲!” 孔氏眼眶一酸,落下泪来,她咬牙道:“你这般污蔑我,可是要吃官司的!” “吃什么官司,你当老子怕你?”肥胖的中年男人很是不耐烦,“我说你找着冤大头当下家,也不至于这样不认老情人吧?信不信老子一封信把你那些相公都叫来?也让这位兄台看看他头上到底有多少顶绿帽子!” 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冯老爷大吼一声,冲上去对着男人就揍,他这边是带了下人的,不过中年男人这边人也不少,两边就这样打了起来,一时之间,闹得不可开交。 谢沉芳饮了一口茶,眉眼冰冷,像在看一出完全与自己无关的闹剧。 远远不够。 这场斗殴闹得太大,很快就引来了官兵,两边人这才罢休,互相瞪视着谁也不让谁。只是经此一事,冯家人是彻底没了胃口,只能打道回府。 为了给冯夫人证明清白,冯家父子都挂了彩,一到家,孔氏便让人取来药箱为他们处理伤口,冯老爷似是没察觉到疼,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夫人,那人的话……” 孔氏有心否认,却知道否认没有用,倘若冯老爷起了疑心,只要派人去查,就什么都能查到。她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过去都浑身冰凉,还有她对谢沉芳做的事,根本瞒不过。如果老爷知道了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还能维持住现在的生活吗? 她的嘴巴动了两下,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但这已经足够冯老爷明白很多东西了。 最终,他叹了口气,问:“夫人,你的那个……孩子,他现在何处?” 孔氏一愣。 “夫人已经是我的夫人了,是我孩子们的母亲,我们敬你爱你,我们所看到的你是什么样子,我们心里有数。”冯老爷轻声说,“这里无人识得我们,我们快些回家也就是了,皇商一事可日后再提,夫人在这里不开心,我也不开心。夫人的那个孩子,倘若夫人有意弥补,我愿意将他接来,视为己出。” 他想说,他不在乎她的过去,因为在他心中,她是个温柔的好女人,就算过去是那样不堪的身份,他也愿意相信她的心是好的。 孔氏猛地捂住嘴巴,泪如雨下。 第四十五片龙鳞(十) 第四十五片龙鳞(十) 就在孔氏泪流不止想要说话之时, 外头的下人突然慌张地闯了进来:“老爷!老爷出事了!官爷上门了!” 冯老爷吓了一跳:“官、官爷?!” 孔氏内心咯噔一下,顿觉不祥, 言语间官差们已经闯入正堂, 为首的那位差爷身材魁梧声若洪钟, 扫视了一圈后将目标定在孔氏身上:“你便是孔如燕?” 孔氏花名叫洛虹,她跟卖油郎跑了后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孔如燕,户籍上也是这个名字。本朝对于户籍管制颇严, 决无冒名顶替的可能。 “你涉嫌谋杀, 请跟我们到衙门走一趟。” 孔如燕脸一白, “我没有!” “不管你有没有,到了衙门就知道了。”差爷一声令下, “将她给我绑了!” “老爷!老爷!”孔如燕吓坏了, 迭声叫冯老爷, “妾身是冤枉的、妾身是冤枉的啊!老爷!” 冯老爷与她相识多年, 她在他面前始终是温柔善良的, 倘若是装的, 那为何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好?惟独到了京城, 遇见些人都说她不好, 可她好不好,他相信自己所看到跟感受到的。“这位差爷,你说我夫人谋害他人性命?这定然是误会,我家夫人心善, 常常布粥散银接济穷人,决无可能做出差爷所言之事。” 他十分肯定, 因为他做人光明磊落,便有底气,安慰孔如燕道:“夫人不必慌张,我们随夫人一同前去衙门,夫人没有做过的事,我相信大人定会秉公处理,回夫人一个清白!” 他是有底气了,孔如燕却慌了神,因为她手头的确攥着一条人命!她看着一脸担心的丈夫跟儿女们,内心深处逐渐生出绝望……她似乎看到她的幸福在一片一片崩塌,永不再回来。 差爷听了,古怪地看了冯老爷一眼,冯老爷没懂这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拱手相问:“敢问官爷,我等可否同去?” 差爷点头:“自然,只是公堂之上不得喧哗。” 冯老爷连连道:“该是如此,该是如此。” 因冯老爷一家态度十分配合,且的确都是好人,官差们对他们态度也很温和,甚至没有怎么为难孔如燕。待到了衙门,刑狱大人已经着了蟒袍坐于正堂,两边是两排威风凛凛的官差,水火无情棍往地面一敲,声音听到人心底,正直之人只觉耳清目明,而如孔如燕这般心术不正的,却能被吓掉了魂。 冯老爷十分相信她,因着成婚这些年来,她始终对他和孩子关怀备至,对待下人也是宽厚有加,认识她的人谁不夸她一句好?无论她的过去是什么样子,他记得的,都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她。 刑狱大人惊堂木一拍:“堂下可是孔氏如燕?” 孔如燕叩拜:“正是妾身。” “今有人状告你谋害其主母孙氏,你可认罪?” 孔如燕心下一凉。 冯老爷并几个儿女都愣了,主母孙氏……那不是他的亡妻么?是他孩子的生母啊!可、可如燕怎么会谋害她?亡妻是难产而亡,当时在场的还有产婆与医女,事后也没人说有哪里不对,怎么会……“大人!大人这一定是误会!不可能……” “肃静!”刑狱大人冷冷道,“公堂之上,本官话尚未问完,尔等不许多言!” 冯老爷顿时用期待又慌乱的目光看向孔如燕,她却没有看他,而是坚定地说:“妾身冤枉,妾身从未做过如此之事,还请大人还妾身一个公道!” 刑狱大人见她冥顽不灵,便道:“孔氏,你以为本宫命人绑了你来,是因为你有嫌疑?那本官不妨告诉你,被绑来的,都是罪证确凿的犯人!” 孔如燕瞬间脸色惨白!她嘴唇哆嗦着,大脑里只剩下一个想法:不能承认!不能承认!决不能承认!她好不容易才得到如今的生活!她不能承认!她决不能承认!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承认的! “不!妾身没有!不是妾身做的!大人身为朝廷命官,难道破不了案子就要随意找人顶罪?!” 这位刑狱大人是出了名的公正不阿,皇帝的面子他都不买,是以当了几十年官,仍然是个小小刑狱。之前八皇子于闹市纵马伤了稚童,旁人不敢办,这位刑狱可是亲自带人去找的皇上,把八皇子结结实实给绑了,按照律例赏了八十鞭子,直到现在八皇子还趴在床上没起身呢! “来人,传原告!” 冯老爷率先看见来人,他震惊地站起身:“桂香……你是桂香?!” 这是亡妻孙氏的陪嫁丫鬟,他决不会认错! 桂香一进来就跪在地上叩头:“见过大人。” 随后才看向冯老爷,她面容衰老憔悴,看不出丝毫年轻时的娇俏秀丽,嘴皮子上下一动,道:“老爷你好糊涂啊,叫这个女人骗了好些年!夫人她不是难产而亡,是这个女人害了她!” 孔如燕尖声道:“你住口!你这是在污蔑我!” “老爷你就不奇怪吗?夫人的胎明明养得好好的,怎地到了生产的时候就出了事。”桂香凄惨一笑,“也怪奴婢贪心,做了那狼心狗肺恩将仇报之事,奴婢的相公跟儿子这些年都死了,奴婢想,兴许这就是报应吧。” 毕竟她也算是夫人死亡的帮凶。明明那个时候她可以说出来的,可是却被孔如燕一威胁就不敢说了,生怕老爷因此怪罪,毁了自己的婚事。便借着夫人故去的名头为自己赎了身,原以为能过上平凡人的生活,不曾想这些年没有一件事顺遂,就把自己蹉跎了这样。 刑狱大人又是一拍惊堂木,命人呈上证物。 孙氏亡故,是因为生产时吸入了能导致孕妇血崩的药粉,而她的身体与衣服都是干干净净没有问题的,唯一的问题就出在当时陪在产房的孔氏手上——她曾经拿过一方帕子为孙氏擦汗,那帕子上绣着孔氏的名字:如燕。 一见那方绢帕,孔如燕矢口否认:“这绝不是妾身的东西!妾身早已——” 她猛地捂住嘴,不等她说话,便有人替她说了:“早已将这帕子销毁,是么?” 原来是从隔间转入一名身着红衣的少女,她貌若天仙,眉眼含笑,“你嫉妒孙氏有这样美满的家庭,嫉妒她夫君体贴儿女乖巧,在你的人生中,从未遇到过冯老爷这样的男人,他善良又宽厚,这样美好的感情是你一辈子都不曾拥有的,于是你想要。可是孙氏不死,你要怎么得到呢?冯老爷可是个连通房都没有的男人。” 刑狱大人连忙下来要把自己的椅子让给玲珑,玲珑摆摆手表示不必,又继续道:“于是你便横了心,要孙氏的命。可怜孙氏临死前还将你当作好姐妹,你害她的时候,可曾想过,若非孙氏好心,你早已饿死街头?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你这样的人……” “死一千次一百次都不为过!”刑狱大人厉声说。 他这一吼,声音浑厚沉重,重击在孔如燕心头,她原本跪在地上,此刻也承受不住,玲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戳中了她的心窝子,她忍不住咬着牙说:“你又知道什么!你又不是我!你——” “别因为自己过得不好就去怨恨过得好的人啊。”玲珑真是搞不懂,为何许多人类都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啊,不幸福不是很正常的吗?” 说是爱慕贵人,其实是贪慕虚荣,她做花魁的时候也不乏真心爱慕她愿意为她赎身之人,可她心高气傲哪个都看不上,不愿意去过平凡普通的日子,用傲人的美貌与青春造就了悲哀的下半生。 她又不能吃苦,便跟了品行败坏的谢二狗。 她看不上谢二狗,就又跟村子里来的卖油郎私奔。 她嫉妒孙氏,便要抢孙氏的丈夫与孩子。 结果冯老爷一家人真的让她这个从来不懂得真心付出的人动心了,她真的去爱了、去呵护了,却忘了这是她偷来的,她小心翼翼维持着表面上的平稳,却忘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她能瞒着五年十年,难道还能瞒一辈子吗? “圣女所言极是,似这等狼心狗肺之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刑狱大人刚正不阿油盐不进,惟独对圣女很是钦佩,他对玲珑几乎是盲目信任,跟皇帝一样,都是某一方面来说特别天真的家伙。就好像孔氏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刑狱大人却坚信人间应有正义与公道。 “凭什么!” 孔如燕看着眼前明媚绝美的少女,她青春年少,有着绝世的美貌,尊贵的身份,人人追捧爱戴,她知道什么!她根本什么都不懂!“我为自己打算有什么不对!孙氏自己短命,难不成是我的过错!” 若是孔如燕没有年轻貌美过,兴许不会如此恼恨,可偏偏她看着玲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那是她已经逝去再也不会回来的年华,嫉妒就跟毒虫一样啃啮着她的五脏六腑,以至于口不择言。 看到这里,冯老爷一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堂下的孔如燕状似癫狂,哪还有平日的温柔贤惠?竟全是装出来的好! 孔如燕吼完了,玲珑也不生气,拍拍手掌:“别叫得这么大声,看,你男人跟你的儿女们都被你吓坏了。” 孔如燕这才如梦初醒,她也不知为何刚才自己迷迷瞪瞪不受控制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眼见冯老爷红了眼眶,眼泪掉下的同时,还拿那种陌生的眼神看她,她终于开始惶恐了。“老爷……老爷你听妾身解释……老爷……” “现在你应该明白了,你最渴望的美好的感情,世上许多人都有,偏你是没有资格得到的。”玲珑笑得很开心,“以后就在牢里享受你的余生吧,你这样的人,活着可比死了痛苦多了。” 冯家人还处于这事实中无法清醒,孔如燕费尽心思得到的家庭与幸福,终将离她而去,甚至他们会恨她,以她为耻辱,将她视为仇人,世上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了。 啊,也许还是有的,比如说牢房里那些凶暴的女囚。 后续那就跟玲珑没关系了,她先一步离了正堂,偏厅里有一人在饮茶,正是谢沉芳。他眉目平淡,耳际还听到孔如燕的哭喊与挽留,然而他已心如止水,掀不起一丝波澜。 孔如燕被拉下去的时候,冯家人已经离开了,她签字画押后被收监,恰好看见与玲珑相携而出的谢沉芳,那张绝望的满是泪痕的脸上顿时又全是恨意:“……是你!是你毁了我的生活!谢沉芳!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掐死!你这个魔鬼!你这个不该活在世上的畜生!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死!你永远都是个父不详的杂种!狗杂种!狗杂种!!” 玲珑手一抬,孔如燕便发不出声音来,她惊恐地瞪大眼,只觉唇齿剧痛,张嘴一呕,竟是满嘴鲜血淋漓,吐了一地碎牙! 玲珑缓缓走过去,右手食指点在孔如燕额头,笑道:“原本没想着怎么着你,既然你主动送上门,就不能怪我不气了。” 孔如燕的眼睛瞪到极限,只觉四肢百骸五脏六腑都在被利刃搅动,除此之外一时是极致酷热一时又是零下冰寒,她从没吃过这样的苦头,一时间恨不得立时死去! 而玲珑不过是将谢沉芳幼时从她那里得到的毒打,翻了个倍作为礼物赠与她,伴她余生而已。 谢沉芳冷冷道:“方驰华已被贬为庶民。” 孔如燕疼到想要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方驰华……她梦想的开始也是破碎,毁了她一生的那个男人……居然没有要了谢沉芳的命,还被谢沉芳弄倒了?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你应当不知道我现在的身份。”谢沉芳很平静地告诉她,“本朝有一位医死人生白骨的国师,你大约听过。” 上到耄耋老者,下到垂髫小儿,已经被编成歌谣传唱的国师与圣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孔如燕自然也知道。 她不能接受被自己当做耻辱的儿子有了这样崇高的地位!他怎么配?! 谢沉芳却不屑再看她一眼,连一点点的注意力都不想给她,牵起玲珑的手:“我们走。” 大抵是解决了孔如燕,谢沉芳心情有着说不出的放松。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孔如燕打骂,不将他当人看,她说得最多的就是他被生下来是个错误,是个耻辱,是个污点。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谢沉芳都无法忘怀。 而现在,他好像已经不怎么在意了。 回窥天宫的路上要经过长街,玲珑爱吃这些小吃,谢沉芳便随身带着银钱,她在前面开心地买买买,他就负责跟在后头掏钱,在一个小摊子坐下来吃抄手时,还听到有人议论那被皇上厌弃的国公府,还有带着香艳色彩的兄|妹乱伦——又不是皇帝丢人,他才不管方家的面子呢! 如今整个京城都传遍了!说是那方家的少爷跟三小姐,啧啧,打小一起长大,早有苟且,还连累了已经嫁出去的几个姑娘,虽然方家宣称这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可谁信啊!真是丢人现眼! 方家人都不敢出门了,他们从国公府搬出来后住得也不差,只是平日里奢侈成性,这样的日子难以维持。府里的铺子也被京城的百姓们自动自发抵制,出了这样的丑闻,谁跟他们家做生意谁秽气! 还有人半夜去方家宅门上泼大粪呢! 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会愿意把自家闺女嫁进去,或是娶方家的闺女? 不过听说那兄妹俩最终也没能成,方三小姐哭了一场,说是不能让家里人因为她承担了这骂名,竟是一咬牙,与人做妾去了! 玲珑咬了一个抄手,边吐着热气边说:“嘶……骗谁呀,还不是在方家没有好日子过,去攀高枝了。” 谢沉芳眼中似有笑意:“无妨,也叫方家人看看她的真面目。” 想整一个方家实在是太简单了,只要他稍微表示对方家丑闻的鄙夷,就有无数的人为了讨好他这个国师而去落井下石——谢沉芳可不介意让他们过得再凄惨一点。不过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给方沛介绍的这个夫婿,那厮家里妻妾成群,个顶个都不好惹,方沛进了门还想过好日子?不叫她大冬天着纱衣空手接雪水煮茶,就是对她仁慈了。 人们聊得高兴,老百姓嘛,平日里没事做就好聊个天儿什么的,玲珑听得津津有味,谢沉芳看着她一个一个吃抄手,轻声问:“傻丫头……其实和我,是……” 玲珑一个抄手堵住他的嘴巴,歪头一笑:“有些事情,心里知道就可以了,别把我当知心大姐姐呀,你又不叫我姐姐了。” 说到这个就很惆怅,谢沉芳这家伙,自打长大了些后就不叫姐姐了,玲珑倒是没什么遗憾,就是觉得这人开窍实在是慢,眼看皇帝都一条腿踩进棺材里了,谢沉芳还不懂对她是什么心思呢。 直到有一天,谢沉芳看见玲珑与今年的新科状元相谈甚欢,那是位斯文俊秀的青年,看向玲珑的眼睛满是倾慕爱意,甚至耳根子都泛着红。玲珑也笑嘻嘻地同他说话,看得谢沉芳心头刺痛。 此后每天她都会出去,巧的是每次都会与状元郎遇上,谢沉芳就是再好的脾气也有点受不住。晚上玲珑回来,发现往日灯火通明的窥天宫暗的伸手不见五指,伺候的人也不在,她喊着谢沉芳的名字去摸索点灯,身后却有个人从黑暗中将她抱住,宛如深夜。 “……跟他说话,很开心?” 玲珑假装听不懂:“跟谁啊?” 谢沉芳气急败坏:“你明知道我说的是谁!” 玲珑摇头:“不知道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他被逼急了,笨拙地把她扳过来就要亲,嘴巴磕到一起,玲珑完好无损,他都流血了也不知道疼,乱无章法的亲,一边亲一边威胁:“你若是,跟别人在一起,我便、便死给你看!” 玲珑笑出声:“真是个没长大的弟弟。” 谢沉芳最不爱听她叫弟弟,他都许多年不叫姐姐了,一时气愤,就将玲珑摁倒在地上。本来没打算这样粗暴的,可她总是撩他,每一句话都让他生气,让他不能自已。 事后才后悔自己太过不体贴,连带着毁了精心准备的布景跟礼物,因为黑暗中四处换地方,早已是一片狼藉。他又期待又不安,搂着玲珑逼她承诺,玲珑烦他烦得不行,一脚把人踹下去,谢沉芳默默收拾不敢吭声,活似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 第二日皇帝来找他们,一见谢沉芳那样儿,就露出老司机的坏笑,用肩膀撞了撞谢沉芳,感慨:“不容易啊,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见谢沉芳面露愕然,皇帝摇头:“你这脑子是真的好使,也是真的不开窍,就你那心思,只差没在脸上刻俩字:玲珑。” 谢沉芳对玲珑是一个态度,对皇帝那又是另一个态度:“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别!”皇帝赶紧凑到谢沉芳耳边,悄悄说了两句,见谢沉芳皱眉,又忙道,“你再给朕配一次上回那药!这回那俩异域小美人儿可真带劲儿,朕又有点顶不住了,放心!朕包准给你教些新花样,让圣女永远都不会嫌弃你,让你夜夜做新郎!” 本来打算把这个人踢出去的脚又慢慢收了回来,谢沉芳觉得这个提议可行,他永远都忘不掉昨天晚上第一次的时候,她溢出嘴角的那声轻笑,虽然后来他是证明了自己,可总是心有不甘。 她太过游刃有余,愈发显得自己青涩懵懂,谢沉芳觉得不行。 皇帝虽然是差了点,但这方面经验丰富,他倒是可以取取经,学习一下。 于是皇帝胳膊一伸,一副忘年交哥俩好的模样,搂着谢沉芳的肩膀,看他忍着不把自己推开的样子就得意:“来,朕跟你说,你要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之后呢……” 余下窥天宫门口悬挂的风铃叮铃作响,余韵不绝。 第四十六片龙鳞(一) 第四十六片龙鳞(一) 凌晨五点, 天都还没亮,破旧的居民楼里就有人起来了, 在这个许多人家都有暖气的时候, 会租这里房子住的, 大多是家庭条件很差的,因为这片居民楼大概得有五六十年了,上下只有四层, 楼道阴暗潮湿, 四楼会漏雨一楼会渗水, 尤其像是这样的大冷天,最是让人难受, 水管早早就冻了起来, 他们得烧了热水一遍一遍地浇, 然后装上两三桶水日常用。 淘米水洗菜水都舍不得倒掉, 可以拿来擦桌子或是冲厕所。 玲珑听到厅动静, 立刻也翻身起来, 轻手轻脚地穿了衣服, 就看见轮椅上的父亲正在楼道里生炉子, 他们这片居民楼太老了,暖气都不能装,而且就算装了也舍不得用,因为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她要上学, 爸爸要看病,全家就靠着摆菜摊子过活。 见她起来了, 苗父连忙道:“龙龙,怎么起这么早?是不是第一天去学校紧张?” 玲珑笑了笑,很乖巧地回答:“不紧张,昨天晚上睡太早了,所以就睡不着了。爸爸,你放着我来吧,你把毯子盖上,别把腿冻了。” 苗父哪里会让她干这种活,只是他坐在轮椅上腿脚不便,就喊苗妈:“龙龙妈!龙龙妈!” 苗妈赶紧擦着手从厨房里走出来,她昨天晚上就把米洗好了,早上起来摁下开关再炒个菜热个馒头,早饭就差不多了。一见玲珑要拎炉子,连连摆手,目露不赞同,玲珑被两双温柔又谴责的目光看着,只好举起双手:“好嘛,我不做我不做,我去收拾下书包。” 苗妈这才高兴起来,点了下头,对闺女比了个大拇指,她是天生的哑巴,不会说话,但为人勤快又贤惠,家里虽然贫困,却总是干干净净的。 看看时间也该去市场了,两口子吃了早饭就准备出门,临走前苗爸还很担心玲珑会不适应,按理说孩子第一天转校,他应该陪着的,可是孩子妈不能说话,他不在就没法做生意。 玲珑对他们露出甜笑:“爸爸妈妈再见,我一个人可以的!” 苗爸摸了摸她的头,让妻子推出了门,他们在附近的菜市场租了个摊位,每天早上苗妈把苗爸推到摊位,然后再去骑小三轮车运菜过来卖,赚得不多,只够温饱,因为要给苗爸看病,平时过得很拮据。 但两口子对唯一的女儿非常疼爱,竭尽全力给她一切,他们身上的棉衣都穿了快十年了,里头的棉花跑得差不多了,就一件一件衣服往里面穿,看着裹得很多,其实一点都不暖和。 玲珑身上却穿着一件新棉衣。 为了给苗爸看病,他们从村子里搬到市区租了个房子,说来也是凑巧,这居民楼离学校还挺近的,就是太破旧,一直说是要拆迁,但一直没拆,所以就很廉价地租了出来,一个月只要七百块钱,但对于苗家三口人来说,这七百块并不是个小数目。 玲珑咬了一口馒头,又喝了一口稀饭,她慢慢吃完早饭,背起书包。因为给爸爸治病的缘故,她不能在县里上学了,好在成绩优异,一中才愿意免费接收,而且要是以后的考试她成绩不能在年级前五十,学校是有权不让她继续读的。说是转学生,其实只是个旁听生。 从居民楼到学校步行大概半小时,苗爸做主给她办了张公交卡,还充了一百块钱,不过玲珑没打算用。她有个布缝的小钱包,苗妈做的,里头是一个星期的中晚餐钱,因为她插的是高二班,刚分科不久,一中又是出了名的成绩至上,所以课程非常紧。 玲珑数了数钱包里的几张纸钞跟钢镚儿,吐了口白气,真穷啊,她很少会过这样贫穷的日子,偶尔也是蛮新鲜的。 不过没关系,她不会让这种状态持续太久。 等到了学校,她按照苗爸交代的先去了高二办公室,高二一共十三个班,她因为是插班生,学校接收她是因为她成绩好,但一班那样的重点班她是进不了的,只能先去十三班,等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才能决定她接下来的去留。 一中虽然是重点高中,但除却一班重点班之外,剩下十二个班都是按照班级成绩来排名的。 班主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戴着一副红框眼镜,看起来很古板很严肃,脸上也没什么笑。不过她对玲珑第一印象挺好,因为小姑娘看起来温顺又乖巧,就是太漂亮了,衣服再普通也无法遮挡她的美貌,班主任几乎可以想见这样的小姑娘到了自己班,那群不服管教的小混蛋该怎样尖叫。 玲珑的衣服是苗妈给买的,苗妈的审美就比较的……土味,她觉得女孩子就是要穿得鲜艳,然后蝴蝶结啊粉红色什么的不可少。所以玲珑的粉红色新棉衣上两个大大的口袋都是蝴蝶结模样,娃娃领泡泡袖,一看就很廉价,偏偏穿在她身上就是不丑,反而非常好看。 她下面穿着一条白色直筒牛仔裤,里面还套了两条秋裤,踩着一双黑色的雪地靴,总之不管是谁,穿这样一身都土得掉渣,可她小脸儿娇嫩雪白,五官精致美丽,愣是穿出一股子小仙女味儿,就连绑起来的麻花辫也不土! 廉价的市场棉衣都让她穿出一种国际大牌的感觉。 老师说要第一节课带她进班,让她在办公室里等,玲珑就作乖巧状坐在办公室,她的都有,书包也是苗妈缝的。 因为她很乖,又特别漂亮,办公室的老师们下了早自习回来看见她都忍不住跟她说话,问问她成绩问问她家里情况,玲珑一一作答,好不容易上课铃响了,她就背着书包跟在老师后面。 老师一边带她朝十三班走一边叮嘱她,“你是个乖孩子,上课要好好听讲,能有这次插班机会不容易,一定要好好学习,如果有什么困难随时来找老师,知道吗?” 玲珑乖乖点头,她跟在老师身后,三楼一共有六个班,十三班在最尽头,玲珑从八班开始路过,上课时间,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学生们看似认真听讲,其实注意的清清楚楚。少女的侧脸温润如玉,睫毛又长又翘,看得好些个人忍不住发出感叹声,玲珑经过后还忍不住扭头去瞧,直到老师敲黑板才转回来。 十三班对于新来的转学生态度不错,男生们尤其热情,疯狂鼓掌加尖叫,险些把教室屋顶给掀翻了!班主任老师介绍完后,就让玲珑去座位上。因为十三班现在就有六十个人,所以老师临时给加了一张书桌,玲珑就只能坐在最后一排,一个人了。 这换作普通小姑娘,肯定觉得丢脸又难堪,然而龙女向来自信傲慢,有男生抱怨:“老师你让新同学跟我坐啊!我不想要我这同桌!” 他同桌立刻踹了他一脚,班里顿时笑闹起来,班主任看着玲珑乖乖坐在那里不吵不闹,叹了口气,“要不,你到前面那个位子坐。” 那里空了一个。 她一说完,班里同学顿时不满意了,“老师!那是祁恒的座位耶!” “就是啊,总不能祁恒没来就把位子让给新同学吧?” “不是都有新书桌了吗,占祁恒位子干嘛呀。” 玲珑发现说话的三个都是女生。 班主任就没再说话,正好第一节是她的课,她是教数学的,玲珑放好书包拿出课本,看似认真听讲实则全程神游天外,这些知识她刚到人类世界的时候还觉得有趣,想学,现在嘛,早就不放在眼里了。 她在想,得用什么法子,才能既赚钱,又不吓到苗爸苗妈呢? 苗爸得的是血液病,因为家里穷,就每隔一个月到医院补一次血,这病说不得什么时候就严重了,以前他还是能走路的,现在是只能坐轮椅了,两条腿肿胀的不行。两口子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再累再苦也要让女儿读书,村里人没少笑话他们,因为很多家孩子都是上了初中就下学了,苗家闺女长得这么好,早点嫁人,能收多大一笔彩礼啊,说不定都够苗爸去治病的了! 后来这嚼舌根子的人被苗爸臭骂了一顿,他虽然在地里刨活儿,但也知道多读书是好事,他家闺女漂亮又聪明,咋就不能好好读书?砸锅卖铁,他跟孩子妈也供她读! 他们什么都不求,就希望女儿能有出息,女儿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考试从来都是前三名,老师们都夸她。 玲珑越想眼神越飘忽,她低头看着眼前的课本,对龙女大人而言,赚钱简直不要太简单,可她不想吓着苗爸苗妈——美好的灵魂已经够苦了。在他们心里,女儿只要好好学习,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她要是贸贸然变成千万富翁,他们怕不是要吓得整夜睡不着觉。 他们希望女儿有出息,却不求她大富大贵,只希望她能有一个美好的平安的人生。 就这样小小的、简单的心愿,最终都破碎了。 玲珑叹了口气,她捏起圆珠笔,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几道例题,让人在下面做,还要点几个上去坐,大部分学生过了小学之后就不爱举手回答问题了,高中数学题更难,十三班又没几个成绩好的,谁都不想上去。 班主任见玲珑一上课就认认真真,心里很舒服,就想看看她底子怎么样,第一个就点了玲珑,让她做黑板最右边的那题——也是最难的一题。 玲珑放下圆珠笔,走上去。 其他同学赶紧把头埋的低低的,生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 班主任扫视一圈,慢慢又叫了三个人,然后那三人慢慢吞吞拖拖拉拉从座位上起来,活似屁股跟椅子黏在了一起难舍难分,她一回头,玲珑已经做完下去了。 嗯?这么快? 今天讲得都是新知识点,比较难掌握,就算有例题也不大好做,而且她出题惯例会难一些。班主任一边想着一边去看,意外地发现玲珑不仅答的完美,就连字也非常好看。 她顿时就更喜欢这个小姑娘了,毫不吝啬夸奖的言语,让大家都跟新同学学习,然后走下讲台,到玲珑身边,拿起她的数学书翻了翻,惊讶地发现她书上的题目做得比她讲的少了两个单元。于是弯下腰柔声问:“之前的老师没讲到这儿吗?” 玲珑翻了一下记忆,点头:“没有的,之前的学校进度比较慢。” 其实不慢了,那也是县里的重点高中,只不过一中进度更快而已。 班主任很惊讶,前面两个单元没学,她今天讲的是新的,但是玲珑居然听懂了?她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目光更加赞赏与喜爱,“等大课间,你不去跑操,到办公室来,我给你补补前面两个单元。” 虽然声音小,但大部分同学都听见了,女生们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玲珑,这大冷天的,真不想跑操啊! 玲珑点点头,小小声道:“谢谢老师。” 她眼睛又大又圆,水汪汪的,黑眼珠尤其大,像小鹿般雾蒙蒙的可爱,脸蛋上还有婴儿肥,奶呼呼的,叫人感叹怎么能有小姑娘这样漂亮,又这样讨人喜欢,真让人嫉妒她的父母,上辈子得是什么样的福气,才能生出这样的小姑娘啊! 班主任忍不住摸了摸玲珑的头,玲珑猝不及防,被摸得头一低。 得找个时间调座位,这样的学生不能坐在最后一排,太可惜了。 第一节课上完后,班主任老师还不忘提醒玲珑大课间到办公室找她。 课间一到,玲珑的课桌周围就挤满了人,大部分都是男生,小部分是对她很好奇的女生,他们一人一句叽叽喳喳,吵得玲珑脑仁儿都大了。 她着实不算好脾气,要不是为了维持小白兔的人设,真想把这些讨嫌的家伙都揍飞。 好在课间短暂,第二节课又到了。 这一节是语文,老师是个上了年纪的小老太太,很和蔼的样子。她一进来就笑呵呵的:“听说咱班来了个新同学?在哪儿呢,站起来让我看看。” 大家齐刷刷回头,玲珑继续扮演乖乖牌,她一站起来,整个教室都亮了,老师还开玩笑:“可真俊。” 玲珑脸一红。 她本来就是极美的,脸红之后更是无比动人,只看得男生们痴迷女生们出神。 老师明显是个颜控,刚开始讲新课文,就叫玲珑起来读。这文言文又长又拗口,要是没预习很难读好,玲珑拿着积极认真扮演好学生,老师也没想到她读得这样好,流利又字正腔圆,就让她带大家读,眼看那些调皮鬼们都认认真真跟读,心想,来了个好看的小姑娘就是好啊。 语文课一下玲珑就抱起数学书走出教室,她可不想再被人围着问东问西了,否则她很怕自己一个控制不住就对他们动手。 班主任见她来了很高兴,其他老师也纷纷对玲珑投以好奇的目光,没办法,班主任上完课回来就把新学生吹了一通,说她聪明乖巧又好学,还写得一手好字。 她问玲珑:“之前上课听得怎么样?有没有哪里跟不上?” 玲珑眨眨眼睛:“没有啊。” 班主任就笑了:“那行,我给你把前面没学的两个单元梳理一遍,别看你现在会了,但这都是很重要的基础,还是得把知识点吃透了。” 玲珑点头:“谢谢老师。” 她握着笔,办公室里开着暖气,一点都不冷,班主任还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她听得快,班主任再度惊喜地发现这孩子学习能力非常强,说真的,放在以前的学校都可惜了,可以说高二数学根本难不倒她! 哎呀,她头一回因为班里来了个新学生感到高兴。 就是又有点担心,毕竟十三班的学习环境——什么?十三班还有学习环境?那群小混蛋不翻天就算安分的了! 一个大课间,三十分钟,两个单元梳理完毕,玲珑又抱着书回去,班主任还用红笔在她的书上写了重点,她坐在座位上,右手拿着笔,继续思考人生。 等到了第三节生物课,她照旧要被好奇的老师点起来一遍,流畅地回答问题后才坐下,同学们的眼神终于有了变化:新同学不仅漂亮,还是个学霸。 第三节课过去一半,紧闭的教室门被一把推开,门砸在墙上,把好些同学吓了一跳! 玲珑充耳不闻,头也不抬。 直到那人走到她前面的座位,拉开椅子坐下,老师才开始继续讲课,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这人的不是。 不过他太高了,挡住玲珑了。 玲珑只好歪着脑袋看黑板,这使得她的脖子不是很舒服,就试探着戳了戳前面的人,那人脾气很大,被她戳了两下腾地站起身,凶巴巴地问:“找死?!” 玲珑吓了一跳,双手握住圆珠笔抵在胸前,宛如一头受惊的小鹿,可怜巴巴地看着眼前人。 因为玲珑一直低头,祁恒根本没看清她长什么样,他也没心情去看,对新同学更是一点都不好奇,不过眼下看见了,他就愣了。 妈的,太好看了吧! 根本叫人没法对着她发火! 他嘴巴动了动,没说话,又坐了回去,就当无事发生。 然后听到后面那头漂亮的小鹿悄悄吐出一口气,薄唇一勾,扫视周围一圈,大家纷纷老实,不敢再往这边看。老师又讲了几分钟就让他们小组讨论,祁恒顺势转过身,跟在练习册上写答案的玲珑说话:“你是新来的?” 玲珑小小声嗯了一下。 祁恒觉得她这样子特别可爱,像甜甜的糖果,让人很想咬一口,去撩她,欺负她,让她哭鼻子什么的。他又问:“老师让我们讨论问题,你都不跟我讨论的吗?” 玲珑抬起头:“我们这一大组一共有八排,我是多余的那一个。” 所以祁恒应该是跟他前面的同学还有他的同桌做小组讨论,而不是她。 然后她又补充了一句:“而且这些题目我都会,不需要讨论。” 祁恒讶异,没想到小同学还挺自信,就看了看她的练习册,然后发现……看不懂。没办法,谁叫他是个学渣呢?反正上面那堆花里胡哨的化学方程式看了就让人头疼,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但是玲珑不理他了,他就啪的一下盖住她的练习册,玲珑微微眯了下眼,用软绵绵的声音说:“你干什么呀,快把手拿开。” 祁恒就稀奇了:“你怎么不怕我?” “我又不认识你。” 她嘟哝了一句,把练习册抽出来,祁恒就看她拿着笔跟填一加一等于二一样飞速写着答案,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在抄答案?” 玲珑看了他一眼:“答案老师都收走了,没有还我。” “那你……” “当然是因为我会呀。”玲珑用柔软的声音诉说着对他的鄙视,“这么简单的题目,看一眼就会了吧。” 祁恒:…… 对不起,他不会。 “你不要打扰我了。” 他看了她做了会儿题,小组讨论都结束了他也不转过头去,就这样对着玲珑,看她听课做题,发现她对自己英俊帅气的外表完全不感冒,而且也没有脸红心跳,不管他跟她说什么,她都当作没听到,心无旁骛。 好不容易下课,祁恒拖过椅子坐到玲珑身边,调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玲珑把练习册合上给他看,祁恒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苗、玲、珑……还挺诗情画意,你爸妈给你取名字的时候很爱看武侠小说?” 玲珑看了他一眼,甜甜一笑:“我不告诉你。” 她看起来软绵可爱,惟独笑的时候十分狡黠,满是灵气,就从懵懂纯真的小鹿变成了古灵精怪的小狐狸,祁恒身边到处都是漂亮妞儿,可那些妞儿加在一起也没她漂亮,他忍不住就起了猎艳的心思,舔了舔嘴唇:“那你知道我叫什么不?” 玲珑摇头:“不知道。” 祁恒就拿起笔,在她的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大名,歪歪扭扭的,字丑的一比。 两人相谈甚欢的模样落在旁人眼底,就不免让人嫉妒,尤其是那几个天天恒哥恒哥叫着的祁恒毒唯,在她们心里,恒哥换多少个女朋友都无所谓,但从来没有恒哥去讨好女生的道理!这新来的算什么! 第四十六片龙鳞(二) 第四十六片龙鳞(二) 稍微熟悉祁恒一点的人都知道, 祁恒这个人,向来不用追女孩子, 光是倒贴上来的就一抓一大把, 只要长得好看身材好, 那祁恒基本是来者不拒,不过也别希望他能多上心了,传说他的女朋友就没有超过一个月的, 因为他很快就会厌倦。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甜言蜜语都说, 厌倦的时候也是真的厌倦, 绝没有重修旧好的可能。 看他这样跟女生搭话还是头一回,不过可以理解嘛, 毕竟新同学好看的不可思议, 已经超出了这个年纪的阅历, 反正就是觉得漫画也好电视也好, 那些个所谓的美女跟新同学都没有可比性。 要不是恒哥一直霸着新同学, 他们都想凑过去搭讪了! 玲珑有一句没一句的跟祁恒说话, 手上笔不停, 眼睛过一遍题目答案就已经出来了, 祁恒见她心不在焉,就下手将她的练习册抽走,玲珑的笔刷的就在练习册上划了长长一道痕迹,她缓缓眯起眼睛, 就在祁恒以为她要生气的时候,她却把笔放下了:“你要是想帮我做作业, 那也不是不可以。” 祁恒自己作业都不做,还帮别人做作业?别想了,不存在的。 他甩着练习册玩儿,跟玲珑说:“中午请你吃饭?” 玲珑回了两个字:“没钱。” 她可是说真的,虽然钱包里有点,但对于习惯了挥霍的龙女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她确确实实是没钱。 “不是说了,我请你。” “无功不受禄,而且。”玲珑跟祁恒对视,丝毫不惧,语气平静,“我们不是一路人。” 祁恒手一紧,脸上的笑就慢慢淡了:“什么意思,看不起我?” “说不是一路人就觉得别人是看不起你,你也太敏感了吧。”玲珑抿着嘴笑,“看不出来你还挺自卑的。” 祁恒差点就被惹怒了,他觉得她是在故意挑衅,只是再一细看,玲珑的表情又是那样的天真自然,便在心里嘀咕起来,这该不会是个天然黑吧?完全不觉得自己说话戳人心窝子的那种? 他还想再说点什么,奈何上课铃已经响了,虽然他就是继续跟玲珑说话也没关系,可看玲珑那样子很明显是不要搭理他而是要好好听课了。祁恒眼珠转了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动自己的桌子往后一扯——于是就成了玲珑的同桌,而玲珑前面那个位置则空了出来。 动静太大,连老师都给惊动了。 玲珑倒是无所谓,她按部就班地掏书翻练习册拿起笔,权当身边这个人不存在,哪怕祁恒一节课都没停止悄悄话,她也能心如止水地做自己的事。 熬到放学,在学校吃午餐的同学就要到楼下集合点站队去食堂,玲珑没打算去,首先她没办饭卡,其次学校食堂的菜还是挺贵的,她只吃中餐跟晚餐,就没有包餐的价格,去食堂不划算。 龙女抠起来谁也别想比得过她。 祁恒还想邀请玲珑一起吃午饭,结果她走得速度太快,恰逢放学走廊人又多,一个不注意,就瞧不见她了。 于是下午,同学们惊奇的发现没有一天不迟到的恒哥,今天不仅没有迟到,还提前到了教室! 好在这人并不喜欢死缠烂打,就是有事没事撩拨玲珑一下,说两句骚话,玲珑以不变应万变,不管祁恒说什么都是一个笑容,油盐不进的,反倒让祁恒对她愈发有兴趣。 课间祁恒出去抽烟,几个女生故意放大了声音。 “乡巴佬!” “真是土死了!” “小家子气!” 玲珑生气倒是没怎么生气,然而她傲慢至极,向来不喜欢人类对自己有丝毫不敬,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一身衣服,也就是她在穿,否则换作任何人都跟从坟里刨出来一样——土味十足。 “喂,新来的。” 玲珑的桌子被人踢了一脚,有点儿歪了,她没说话,看向那一群女生。她们见她看过去,就露出更加嚣张的表情:“我可警告你,别打恒哥的主意,恒哥可看不上你这样的土包子!” “一身泥巴味儿我都闻吐了,也就是我们班那些男生不长眼,仔细看看,长得很一般嘛!” 玲珑把桌子扭正,听到后面那句,顿时微微一笑:“你说得是,你比我漂亮多了。” 边上一男生扑哧笑出声:“我说王珊珊,你能不能有点自知之明啊?眼睛没有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好吧?” 这世界上除了瞎子没人有资格说新同学长得一般! 王珊珊也不看看自己,粉涂了好几层还没人家新同学白,遮瑕膏也掩不去脸上的痘印,怎么好意思说人家新同学长相一般的。新同学要是一般,那天底下都是丑逼。 王珊珊凶巴巴地回:“要你管!”然后又激玲珑,“你就知道躲在男生背后吗?怎么不敢说话?” 玲珑把下节课要用的打开,用很讲理的语气说:“我不是说了吗,你比我漂亮多了。” 然后她又奇怪问:“你生什么气?我夸你比我漂亮也不行?” 除却这个小团体之外,班里还有其他人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直把王珊珊笑得脸蛋通红,都浮粉了!谁听不出来这句话是讽刺?她、她就算不想承认,也根本没有玲珑漂亮的好吧?嘴上说玲珑长得一般不过是想杀杀她的锐气,恒哥可从来没有对女生这样殷勤过,都是女生们上赶着倒贴,凭什么这个寒酸的插班生一来,就要把恒哥抢走? 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僵硬,玲珑浑然不觉,按部就班做着自己的事。苗爸苗爸非常注重她的学习,苗爸每个月都会打电话给班主任关心她的近况,怕她在学校受委屈或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毕竟跟大部分同学比起来,他们家的条件差得太多,就算两口子很努力想给孩子好的生活,也是有心无力。 苗爸的病就是个无底洞,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开销,他们已经在治病之外省吃俭用紧着女儿了。 因此玲珑在学校一定要做个老师交口称赞的好孩子,她已经努力了快一天了……虽然,马上,就有点,忍不住。 但好在上课铃响了,王珊珊等人回到座位上,还不忘再瞪玲珑一眼。 又是数学课,班主任非常喜欢玲珑,下午老师们一般不会讲新课,因为学生们很容易疲乏,便大多拿来做题讲题。前几天他们刚刚小测过一回,班主任就把卷子拿来让课代表发,一边发还一边数落:“……这次全年级数学小测,咱们班又是倒数第一,你们怎么就不能争点气?不说跟一班比,跟普通班比总行吧?!” 她同时带十二班十三班两个班的数学,这次十二班的平均分比十三班足足高了快二十分! 她这么一说,下面就有人小声回嘴,玲珑没有这张试卷,班主任就叫她:“苗玲珑,上来拿试卷,待会儿讲的时候仔细听。” 玲珑拿了试卷回来,发现过道上多了一条长腿,再一看,正是祁恒。 他嘴角微勾,身子往后倚在她的课桌上,双手环胸,又坏又帅,小女生看到估计都得兴奋尖叫。玲珑先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腿,然后作势跨过去,他立刻屈起抬高想挡路,玲珑就正好从他让出的缝隙走回了座位。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祁恒都没来得及反应。 他一反应过来就忍不住笑了,觉得这新同学真有趣,看似是只白白嫩嫩好欺负的小兔子,实则压根不是。 玲珑先扫了眼卷子上的题,内心懒洋洋,手上拿起笔做好学生状,随着班主任的讲解一题一题写,班主任叫人上黑板重做时到下面课桌走道四处看,要是有人不认真写题,她就要警告两声,赚到玲珑这边的时候,对祁恒视而不见,对玲珑则轻声细语:“有没有哪里没听懂?” 玲珑小小声回答:“谢谢老师,没有。” 班主任又看了一遍她的卷子,发现写上的题都是对的,思路也很清晰,就摸了下玲珑的头,走回了讲台上。 这节课下课祁恒就出去不见人影了,一直到再上课,到晚自习放学都没回来。 玲珑对此毫不关心,天很冷,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夹雪,温度骤降,她背上书包,把帽子耳套手套口罩围巾全部戴上——虽然不怕冷,可要是不武装好,回家苗爸苗妈又要心疼了。 一中的规定是走读上上完前两节晚自习就可以提前回去,住校生则是三节,这个点公交是没有了只有地铁,不过玲珑要省钱就没坐,她背着小书包走在路上,还挺开心。 一路回到家,家里只有厅亮着灯,苗爸苗妈都没睡,苗妈正给苗爸按摩着腿,因为血液不循环他已经不能走路了,但苗妈还是习惯性会给他按一按。两口子听到敲门声都停了手里的事儿,苗妈把闺女拉进门,朝她比划,表情焦急,玲珑才意识到自己路上经过一个小水洼时踩了一脚,结果鞋子湿了…… 苗妈就是看见她湿掉的鞋子才着急,她赶紧认错:“对不起妈妈,我踩水坑里了。” 苗妈从来不对她生气,摸摸她的头,拉过板凳让玲珑坐下,又蹲下来给她脱鞋,脱完了鞋子,就从厨房端出早就准备好的热水,让她泡泡脚,又把粉红色的卡通棉袜拿走去帮她洗。 苗爸没法下地,家里很多活都没法干,但他也有一双巧手,尤其是腿不能动之后,一个人搁家里琢磨着做面食,晚上就给玲珑包了鲜虾馄饨,在炉子上下了,高度对他来说也正好。 他催着玲珑把书包放下过来吃馄饨。 租的房子并不大,两室一厅,大的那个房间给了玲珑,两口子则住在小的那一间。苗妈特别爱干净,玲珑房间整整齐齐的,还有几个布偶——都是苗妈捡回来人家不要的,洗干净晾干,摆在女儿的床头。 玲珑很快换好衣服,她有点后悔自己不该贪玩去踩水洼,当时也没想,主要是这样的生活,哪怕她活了很久很久也极少会过,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对父母在家里等着了。 她舀起一颗小馄饨,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立刻惊喜地瞪大眼睛:“爸爸,这个好吃!” 苗爸笑得见牙不见眼:“好吃啊,好吃就行,爸爸下回再给你做!” 这还真不是玲珑昧着良心夸,是真的好吃,虾肉q弹鲜嫩,配着葱花,馄饨皮不是在外面摊子上买的,是苗爸自己擀的,特别有劲道,喝一口汤也鲜美无比。玲珑直接把一小碗馄饨给吃光了,她摸了摸肚子,其实根本不会饱,但品尝到的美味却是真的。 苗爸看闺女吃得好就乐呵呵的,苗妈洗好了衣服出来就收碗筷,苗爸把炉子上烧的水提下来,转动轮椅去厨房,让苗妈可以用温水洗碗……玲珑双手撑在桌子上,托腮透过厨房的门看向他们,鼻子轻轻抽动。 好香…… 不仅仅是来自馄饨,还来自美好的灵魂。 等苗爸苗妈出来,她开始跟他们商量:“爸爸妈妈,以后早上我带午饭去学校吧?这样只在食堂喝一碗汤就够了,食堂的汤是免费的哦。” 苗爸就问:“食堂饭不好吃吗?” 玲珑撒娇:“我想吃爸爸妈妈做的饭嘛!” 两口子特别宠她,几乎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她要吃他们亲手做的,苗爸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苗妈去找了个保温饭盒出来,有时候生意忙,他们两个就会带饭到市场吃。苗妈还好,但苗爸得的是血液病,医生都说得多吃新鲜蔬菜水果还有肉类,可苗爸舍不得钱啊,每天卖了菜,就捡那些被扔掉却没有坏的过分还能吃的菜叶子回家,肉也很少吃,买回来的肉基本上都是给玲珑吃的。 看第二天早上玲珑的饭盒跟他们俩的饭盒对比就知道了。玲珑的饭盒里面有水煮蛋煎火腿跟炒牛肉,他们两口子却就用饭盒装了三个馒头,又带了瓶苗妈自己腌的咸菜。 玲珑看见了,她很不满意,趁着苗爸苗妈没注意,把饭盒给换了,先一步背上书包:“爸爸妈妈我去上学了!” 苗爸笑话她:“看这孩子。” 苗妈也笑,对苗爸比了几个手势,意思是说闺女在学校适应的挺好。 只要闺女好好的,两口子就都浑身有劲儿。 玲珑到学校的时间比较早,她就先把语文书摊开,假装在背老师昨天交代的文言文,饭盒被她小心地放进了桌洞,干硬的冷馒头跟咸菜,真的称不上好吃,但苗爸苗妈天天都吃这样的饭,偶尔有一颗蛋,苗妈给苗爸吃,苗爸还要偷偷地再塞到她碗里。 惟独一点,在对待女儿上,他们是一致的,什么好东西都要先给女儿。 离早自习铃声还有两分钟,还没到的同学陆陆续续进入教室,其中就有昨天嘲笑玲珑是土包子乡巴佬的几个,满脸愁云惨雾,趁着语文老师还没来在那儿交头接耳的讲话。 “啊啊啊好烦啊怎么突然冒了这么大的痘啊!” “我也是!昨天半夜给痛醒了!一摸下巴,疼得我都睡不着了!早上一起,这么大!” “你们还好啊,只有一颗。”王珊珊都要哭了,她今天都不敢化妆了,就怕刺激到痘痘,“我有三颗!” 还都长在人中鼻子附近! 难看死了! 玲珑心想,长颗痘就愁成这样,昨天挑衅她的气势呢?这一颗还算轻了的呢! 王珊珊无意间一扭头,看见玲珑白白嫩嫩的小脸蛋跟嘴角若有似无的笑,立刻敏感地以为她是在嘲笑自己,拿起语文书就朝玲珑扔过去——“你笑什么!” 玲珑反应极快地躲过了,闻言,茫然抬头:“啊?” 有其他女生看不下去:“王珊珊你干嘛啊!你还不许人家笑了?人家也不一定是笑你吧,讲真你的痘长成了等边三角形,我看着都很想笑好吧?” 王珊珊恶狠狠地瞪了那女生一眼:“关你什么事!苗玲珑,你是不是在嘲笑我?” 玲珑正儿八经地回答:“你想多了。” “那你笑什么!” 玲珑奇道:“笑都不许笑了?我刚把这篇课文背下来很高兴我还不能笑了?难不成我要哭?” 她今天也还是穿着粉红色幼稚廉价土气的棉服外套,偏偏脸蛋儿小巧白净,美得惊人,说话也不卑不亢,看不出一点自卑,虽然王珊珊嘲她土气,说她是乡巴佬,但谁都不能昧着良心说她不好看。 而且她乖乖的,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啊? 可能王珊珊小团体除外吧。 王珊珊看到玲珑的表情就生气,再看到她毫无瑕疵吹弹可破的脸蛋儿,愈发觉得自己脸上的痘痘发疼发痒。她忍不住站起来朝玲珑走,伸手就想拿她的书—— “早自习不好好上干什么呢!没听见打铃啊?!” 语文老师一进来就看见王珊珊,顿时不喜的皱起眉头,她是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平时上课也都是笑呵呵的,脾气很好,对于王珊珊这样冥顽不灵的学生容忍度也高。可王珊珊去欺负人家新来的同学就过分了,早自习是多么重要又宝贵的时间,小老太就把语文书朝讲台上一放:“王珊珊,你不想学习,别打扰别人学习,回自己位子上去!” 王珊珊手刚碰到玲珑的书,玲珑甚至都没有阻止,闻言,看向她,小脸上表情平静,眼底却暗含挑衅,看得王珊珊愈发火大,可老师都发话了,她又不敢不听,给了玲珑一个你给我记住的眼神,终于回去了自己座位。 老师就发布了今天的任务,背诵昨天刚学的文言文,她会预留十分钟进行随机抽查,当然,背不下来的同学可以只选择背诵前面两段,比较短,也比较好记。 她背着手在教室里走来走去,经过玲珑身边发现小姑娘只是盯着在看,就弯下腰,很柔和道:“背书要出声才行。” 玲珑点点头,认认真真开始念,小老太很满意,哪有老师不喜欢这种乖巧漂亮成绩还好的学生呢?那真是拿一千一万个王珊珊都不换的。 剩下十分钟,老师果然随意抽了几个同学来背,大部分都是只背了前两段的,还背的磕磕绊绊,小老太就看向了玲珑,示意她起来背。 因为找同学麻烦第一个就被老师抽起来却不会背只能站着的王珊珊幸灾乐祸朝玲珑看去,她不信玲珑能背下来,大不了一起站着咯! 玲珑合上书开始背诵,她背的很流利,不打结不断句,字音咬得也很清楚,声音甜美动听,俨然给人一种听觉上的享受,老师忍不住一直点头,等到玲珑背完,就用格外慈爱的眼神让她坐下,顺便让其他同学跟新同学学习。据她所知,新同学原本的学校,课程进度比一中可慢了至少两单元! 就这人家还能背的这么流利! 学生们对于学习好的同学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尤其是十三班这学渣聚集的班级,在他们看来,刚转来两天的新同学让每一科老师都赞不绝口,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事! 王珊珊就不怎么高兴了,她在心里不知把玲珑骂了多少遍,骂着骂着就觉得脸越来越疼,等语文老师一走,她从课桌里摸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一照——那三颗痘痘长得更大了!通红通红冒着白点儿!而且两边脸颊又开始有地方按下去疼得不行,都是长痘的前兆,她快气死了! 今天她就只抹了水乳,长期使用化妆品导致她的肤色有些暗沉,斑点痘印也不少,再看看玲珑那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皮肤,越看越来气!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痘痘问题,她得想个法子把痘痘给解决了! 语文老师一出教室就看见倚在外面墙上的祁恒,给吓了一跳:“怎么不进去?” 祁恒笑嘻嘻的:“这不是老师您在提人背书,我不想打扰嘛!” 小老太白了他一眼:“你也好好跟新同学学习学习,人家又乖又认真,你一天天的迟到,课也不上,你想干嘛?” 学校里也就只有她敢这么跟祁恒说话了。 祁恒耸耸肩:“我这不是在外面,诚心诚意听新同学背书了嘛,新同学声音真好听。” 第四十六片龙鳞(三) 第四十六片龙鳞(三) 老师听了, 想起祁恒那可怕的猎艳经历,立刻警告:“你可别打什么歪主意。” 这话祁恒就不爱听了, 他本想掏支烟出来抽两口, 可是一看小老太郑重的表情, 手又插回兜里,似笑非笑:“老师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我能打什么主意啊。” 他昨天是把桌子拖到新同学那边去了, 可是新同学全天都不怎么跟他说话呢, 不过祁恒意外的脾气很好, 实在是新同学长得太赏心悦目,叫人生不起气。 反正就先做着同桌呗, 还能没机会是怎么着? 玲珑在教室里完全不知道外头祁恒跟语文老师说了什么, 早自习一下, 心有不甘的王珊珊就又来找她茬儿了, 看那气势汹汹的架势, 玲珑就问:“你到底想做什么啊?你长痘痘背不出来书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要拿我撒气好不好?我可是会报告老师的。” 王珊珊话都还没说就被威胁了, 她不敢置信地问:“你还告状?” 玲珑干脆地承认:“没错。” 她打开书包找第一节课要用的生物课本, 一边找一边抱怨:“我可是要好好学习的, 跟你又不熟,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你不喜欢我,我也不见得多么喜欢你, 但是你至少不要打扰我学习吧?自己不学好,我爸爸妈妈还等着我考个好大学呢。” 她看起来娇嫩又甜蜜, 说话却老气横秋的,王珊珊不知欺负过多少女同学了,就没见过哪个敢跟玲珑这样对她说话的,正要发火,就听见背后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这么热闹,干嘛呢?” 王珊珊那想抓玲珑书的手就收起来了,她又不是傻子,当这么多同学面打人,肯定会有人报告老师,但她可以先拿走玲珑的书或者练习册,不是最喜欢学习嘛,她偏不让她学! 可这个声音是祁恒啊!王珊珊闪电般转过身,对上祁恒那张帅的令人窒息的面孔,说话都结巴了:“恒恒恒恒恒哥……” 祁恒没搭理她,朝自己座位走去,玲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顺势朝她桌子上扔了一支棒棒糖,草莓牛奶口味儿的。 玲珑看了两眼,无视王珊珊杀人般的目光,把棒棒糖又放回了祁恒桌子上。这糖一看就是进口的,上面全是外文,绝对不便宜,要是周围没有其他同学也就算了,她肯定会要吃的,可有人,还不少,为了维持自己的好学生形象,她怎么能随随便便接受男生的糖果呢?她可是超级纯情天真的小可爱啊! 祁恒就觉得她不会要,也不生气,拉开椅子坐下来,扭头看她的课本,发现她的字非常好看,作业也写得很有条理,正好第一节下课,数学课代表要收昨天发下来让带回家做的卷子,祁恒从桌洞里翻了半天,才从堆积的小山般的桌洞找出昨天的数学卷子,上面连个大名都没写。 课代表习惯性就略过了祁恒,反正这家伙从来都不交作业,结果却被祁恒叫住了,“喂,你不收我作业,是不是对我有意见?” 课代表:??? 他紧张地咽了口口水:“没、没有啊!” 伸手就来拿,结果祁恒却不交:“我一个字还没写,怎么办?” 课代表:“……那你写,我可以等大课间再送到办公室。” 祁恒:“我不会。” 课代表:……那你说个锤子! 当然嘴上他是不敢这样嚣张的,一时半会又不懂祁恒这么说是为了什么,就站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玲珑把自己的卷子找出来递给他,课代表刚拿到手里,祁恒就一把夺了过去! 他笑嘻嘻的:“借我参考一下。” 说是参考,其实就是抄。 玲珑看了一眼,对于他抄作业倒是无所谓,只是好心提醒一句:“老师是要改的,你最好别照我的抄。” 祁恒就问:“为啥?” “因为你不会做啊。”玲珑理所当然地回答,“就算抄了也是白抄,抄了你也不会,还累,何必呢。” 祁恒居然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犹豫了几秒钟,还真不抄了,但卷子还是要交,就把大名写了上去。课代表拿着两张卷子,表情一言难尽地走开了。 趁着预备铃刚响生物老师还没来,祁恒就问玲珑:“中午出去吃饭?还是去食堂?我都可以。” 玲珑低头看书,对他的邀请敬谢不敏:“不了,我自己带饭来了。” 这年头还有人自己带饭到学校?祁恒顿时说不出话,他都想好带漂亮的新同学去哪家餐厅了,她现在对他冷冷淡淡,不过是因为彼此不了解,多多出去玩不就了解了么?整天在教室里当个书呆子有什么好?感觉不管什么时候她都在看书做题,她都不觉得累吗?至少祁恒是一看到书就头疼,打小就不爱学习。 但这并不是说他笨,相反,他头脑灵活反应灵敏,只是不喜欢读书罢了,因此见到玲珑这样认真,觉得很不能理解,他双手搭着下巴,好奇地问:“学习就这么有趣吗?你好像从到了学校就没有停下来过,这世界又不是只有学习才是出路,很多重点大学毕业生不也照样拿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 就差没明说玲珑傻了。 玲珑本来想回话来着,但是老师来了,她自诩是个好学生,当然不能上课讲话,于是直到上完这节生物课,她才回答祁恒:“你觉得好好学习傻是你的自由,但拿你的想法来说服我就很没趣了,我觉得你不好好学习也挺傻的,当然这是你的自由,我不干涉,我即世界这样的想法……你还是算了吧。” 要是现在不上学了,她能立马想办法赚一大笔钱,足够苗爸苗妈过一辈子好生活。可他们最大的期望就是闺女能好好读书,做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玲珑并不想让他们失望。 好好读书可比其他的心愿好完成多了。 哪有人敢在祁恒面前这样说话?他皱起眉,正想说点什么,玲珑却继续看书了。 说是看书,其实是神游天外,旁人根本想不到她在干什么,只能从她认真的神情得知她是真的学习很努力,以此给人造成一种很刻苦很好学的假象——老师们为了了解她的近况肯定会找周围同学问,苗爸打电话给老师,老师就会如实相告,所以必须学习,装也得装个样子! 她现在是十三班所有老师的宠儿,有了她在,老师们再也不用担心问题没有人回答,板书没有人来写,讲课的时候总有一双水汪汪真诚的大眼睛看着你,别提多有成就感了!高二办公室里老师们都很期待接下来到来的月考,他们认为天道酬勤,小姑娘这样拼,成绩肯定很不错。 中午,走读生们大多出去吃,住校生们则去食堂吃,只有玲珑坐在教室里打开了自己的饭盒。 馒头已经冷了,咬在嘴里干干的,龙女基本不会吃这样既不美味又不好看的食物,但这回她认认真真吃了,去饮水机那里接了杯热水,一口一口咬着往下咽。好在馒头也是苗爸自己做的,不像外头卖的冷馒头,干了以后难以下咽,苗妈腌的咸菜还特好吃,玲珑慢吞吞啃了一个,突然听见祁恒的声音。 “你中午就吃这个?” 她开始啃第二个,瞧他一眼,没说话。 “走,我带你出去吃。” 玲珑躲开他伸过来的手:“不要。” “为什么?”祁恒嫌弃地看着她的馒头跟咸菜,“难道你就吃干馒头跟咸菜?” “我家穷啊。”她很自然地回答,“要攒钱给爸爸看病,而且馒头咸菜也不难吃。再说了,我可不想跟你去吃饭,我没有钱还,别说不用还,我不想欠别人的。” 她咬着馒头,又喝了口热水,很给力地把三个馒头都吃光了,咸菜还剩下一些,可以留着晚上……“啊!” 祁恒被她突然的叫声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都吃掉了!”玲珑哭丧着脸,“刚才还想着留一个当晚饭的,都怪你,你要是不找我讲话我就不会想要继续吃了!” 现在可好,她晚上就没东西吃了! 看着空荡荡只剩下咸菜的饭盒,玲珑很不满意。 祁恒就说:“晚上我带你出去吃。” “都说了不要了。”她不高兴地看他一眼,把杯子里的热水喝完。而市场那边,苗爸苗妈一直忙到两点多才吃上饭,卖菜这个活,就是又累又忙还赚不到什么钱,遇到那些喜欢讨价还价或是爱占便宜的,有时候还得倒贴。有些人买个白菜,把外面几层全撕掉扔了,买蒜头要搓掉外面的皮,为了一毛两毛的零头讲价,临走还要顺一把小葱或是几块姜。 这样的人太多了,生怕他们卖菜的赚到钱,一点利润都不想给。偏偏苗爸苗妈都是厚道人,遇到这样的顾也不能说什么,苗妈把饭盒拿出来,他们自己带了个小电锅,平时就在小锅里烧点水,馒头放上去蒸一蒸,软了就可以吃了。 今天也是这样。 苗妈把饭盒交给苗爸,她要趁着这个时候去捡些好的能吃的菜叶子,等苗爸热好了馒头,她差不多也就回来了。 以前苗爸还能走的时候,这些活是不给苗妈干的,可惜他的腿越来越坏,很多活都做不了。 苗爸习惯性先把饭盒打开,结果没看到熟悉的馒头跟咸菜,反倒是早上苗妈给闺女准备的水煮蛋、煎火腿还有炒牛肉,他看着饭盒失了神,哪还能不知道这是闺女心疼他们给换了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下来。苗妈还没走呢,看到苗爸这架势立刻就急了,连忙摆动双手打手势,问他怎么回事。 苗爸抹了把眼泪把饭盒给她看:“你看,咱闺女把饭给换了。” 苗妈愣了一下,眼圈儿也红了,啊啊叫了两声,又给苗爸比划,苗爸看懂了,跟着一起犯愁:“那冷馒头不好吃啊,闺女不舍得花钱,学校不知道有没有地方给热热?要不给老师打个电话……不行不行,老给老师打电话,会打扰人家的……这孩子……真的是……” 等晚上玲珑回家了,才发现苗爸苗妈根本没动这份饭,又给原样带回来了,幸好天冷,要是天热早馊了。 她书包都还没放下,就跺脚生气:“不管,爸爸妈妈也要吃!” 闺女从小就懂事的像个大人,苗爸苗妈欣慰又心疼,他们也想闺女跟其他人家的小孩一样,因为买不了什么东西就大哭大闹,可他们家闺女从来不这样,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给他们搬凳子倒水,大了更是懂事,从不问他们要零花钱,寒暑假还会去捡瓶子卖,是他们不好,生了她,又不能给她好的生活,只能咬着牙供她上学。 看到闺女跺脚撒娇,两口子哪还记得商量好回家要说她呀! 知道家里没什么钱,但玲珑还是坚持要一家人把这份已经冷掉的饭给吃掉。她威胁道:“以后要是爸爸妈妈还吃馒头就咸菜,那我也这样吃。” 苗妈着急,想说什么又苦于无法开口,只能不住地比划。苗爸试图跟闺女讲道理,奈何他闺女根本就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最终苗爸苗妈反抗无效,被迫答应以后每天午饭一家人都吃一样的。等到玲珑洗漱完毕上床睡觉了,两口子在一张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苗爸握住苗妈的手,怕吵到玲珑,轻声说:“龙龙不喜欢咱们吃馒头,那咱就不吃了,我早说过,你别跟着我一起吃,你得好好养养身子,以后咱都吃一样的。” 苗妈反握住苗爸的手,他明白她的担忧,是舍不得花钱,就咬咬牙说:“那咱以后再早起一个小时,晚收摊一个小时,还是能赚回来的。龙龙正上学呢,得多吃肉,才能长个儿,村里跟她差不多大的丫头,都长得比她高。” 两口子说了许久悄悄话,都是苗爸在说,苗妈捏他的手做回应,就这样说啊说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 玲珑认为赚钱的事情迫在眉睫。 但就家里目前的状况以及苗爸苗妈对她的期许,首先,她没本钱炒股,也不想用这种在苗爸苗妈看来“危险”的致富方式;其次她也没法打游戏,因为她的手机除了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之外没什么用,而且就算靠打游戏赚钱了,苗爸苗妈也还是会担心;第三,她也不想去洗盘子发传单什么的……又累又脏,龙女不干。 赚钱的方式多种多样,苗爸苗妈的情绪必须考虑,而且得赚一大笔钱,才能让他们暂时停下市场的摊位,苗爸的病其实得长期住院,就是家里没钱,他才自己去医院补血,补了血又自己回来,苗妈担心,也不能跟着一起去,因为要是一起去了,一天的生意就没了。 第二天中午放学,玲珑把自己的饭吃完就出了校门。今天上午祁恒不知道干嘛去了,反正没来,他不来玲珑还轻松呢,少了个在耳边骚话不止的人。她一出校门就直奔目的地,最终停在一家福彩门口。 卖彩票的是个中年阿姨,店里同时还卖些饮料,就以为玲珑是来买饮料的,招呼道:“丫头买啥啊?” “阿姨,我要买彩票。” 阿姨愣了下,问:“要买几注?” 玲珑翻了翻自己的小钱包,把所有家当掏了出来:“您看我能买几注吧。” 阿姨见惯了痴迷彩票的彩民,这么点大的小姑娘来买彩票还是很少见的,她忍不住劝道:“你买彩票,家里人知道吗?” “阿姨,这是我的生活费,我想买一张,您就卖给我吧。”玲珑嘟起嘴巴软绵绵撒娇,小鹿眼眨呀眨,阿姨根本顶不住。 最后买了一张八+1复式双色球,花了56,她原本一共有一百零三块,现在还剩下将近一半。 眼看小姑娘把彩票郑重收入钱包,阿姨忍不住叮嘱:“周六晚上开奖哈,你可别忘了看。” 玲珑摆摆手:“我会记得的!”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离开,阿姨叹了口气,这现在的小孩子呀,都不简单,居然都开始买彩票了。 她家这小店还没有人中过大奖呢!最好的一次中了个四等奖,也就二百来块钱。彩票这种东西,指望着中大奖,还不如赶紧去找份工作老老实实本本分分。 说巧不巧,玲珑买彩票的事儿叫班里几个女同学给看见了,等大家吃完饭回到教室,就听到有人阴阳怪气地说:“穷鬼见多了,就没见过哪个穷鬼靠买彩票发家致富的!” 另一个跟她唱双簧:“要是随随便便买张彩票就能中,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去买彩票好了,得穷疯成什么样才得去买彩票啊!” “唉算了,别说了,也不看看她都穿的是什么衣服,我天,不说穿什么名牌,不是还有很多平价牌子可以选择吗?干嘛穿廉价地摊货啊?不过乡下来的土包子嘛,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玲珑听这几个人嘴巴哔哔个不停,心想,就长几颗痘还是太便宜她们了。 她权当没听见,人类的嘲讽对她来说没有意义,只会让她心底生出被冒犯的不悦——最终倒霉的都是嘴巴不老实的人类。 见玲珑不搭理也完全不受影响,几个女生气呼呼的,等王珊珊到了教室,又跟她添油加醋说了一遍,然后聚集在一起,突然爆发出一阵能将教室屋顶掀翻的大笑,引来其他同学怒视也不以为意,时不时看玲珑一眼,特意放大“土包子”、“乡巴佬”、“穷鬼”之类的词语,咬得特别清楚,生怕别人听不到,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们是在暗指玲珑。 可惜的是不管她们怎么说玲珑都不生气,也不自卑,更不会委屈地哭着跑出教室,甚至还有其他同学看不惯她们出口让她们安静一点,这一拳头打在棉花上,别提王珊珊跟闺蜜团多生气了! 体育课,老师让同学们跑了两圈就原地解散,王珊珊等人自然是去篮球场看男生们打篮球,玲珑则回了教室继续当乖宝宝。教室里还有其他几个女生,见她来了就跟她打招呼。 不管怎么说,漂亮可爱的新同学都比王珊珊那样的人来疯讨人喜欢。 玲珑在班里,除了王珊珊小团体不喜欢她以外,其他人对她都很友好,再加上她一副软萌小可爱毫无攻击力的模样,就连女生也觉得她讨人喜欢。 这会儿就都过来跟她说话,问她:“王珊珊那样说你,你怎么都不生气啊!” 玲珑无辜道:“看见她脸上的痘痘,我觉得我不能太刺激她,听说情绪过于激动对痘痘不好。” 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个回答的女生们扑哧笑出声,有人掏出一块奶糖,“你吃糖吗?” “谢谢。”玲珑笑弯了眼睛,免费的当然要吃。 她那天拒绝祁恒的棒棒糖大家都看见了,原本以为她不会接受呢,“你怎么不吃祁恒给的糖啊,我们从没看过他给女生糖呢。” “这怎么能一样呢。”龙女大人一本正经道,“臭男生又没有女孩子可爱。” 她自己就长得格外美丽,认认真真夸人可爱的样子简直萌到爆,几个女生立刻就觉得她超甜,叽叽喳喳地跟她说话,玲珑拿出最大的耐心应付她们,顺便咂咂嘴,这个糖味道尚可,目测没有祁恒那天给的好吃,但她居然没要。 现在想想,未免有点后悔。 不过也没关系,她马上就要有钱了,到时候买两箱糖,一箱吃一箱玩。 一节体育课,让玲珑跟班里的女生们彻底拉近了距离,她们发现这个新同学并不像看起来这样腼腆害羞,反而很活泼也很有梗,反正跟她说话她们都觉得意犹未尽,上课铃都响了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座位上。 玲珑塞了一口袋女生们分享的小零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老师按照惯例叫她上黑板做题,一起身就听见王珊珊嗤了一声,玲珑想了想,抿嘴一笑,下一秒王珊珊尖叫出声,她的椅子不知怎么突然碎了! 第四十六片龙鳞(四) 第四十六片龙鳞(四) 教室里死一样的寂静, 三秒钟后,哄堂大笑, 就连老师也没能忍住, 王珊珊周围的同学连忙来扶她, 但椅子已经坏掉了没法坐了,王珊珊狼狈地站起来,又看见其他人忍着笑的表情, 其实这些笑大都是善意的, 只是她受不了, 脸红得要滴血,一下子就跑出了教室。 老师又赶紧让班长跟团支书去追她, 体育委员则去找班主任看看有没有多余的椅子, 其他人则正常上课。 不得不说, 没有祁恒跟王珊珊在的班级和谐极了, 虽然大部分都是学渣, 但谁也不像这两个能搞事。大家对前者敬畏交加, 对后者就没那么喜欢了, 而且都知道王珊珊暗恋祁恒, 偏偏她长得不够漂亮,达不到祁恒的女友标准,因此祁恒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就是没有她的份儿, 因此她对靠近祁恒的漂亮女生都很有敌意。 新同学虽然跟祁恒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倒贴祁恒, 可她太漂亮了,比祁恒之前交过的任何一任都漂亮,也难免王珊珊会生出危机感,不过总是针对人家就很过分了,新同学又没招惹她。 直到下课铃响了王珊珊才被班长团支书带回来,体育委员也给她搬来了新的椅子,她的眼圈儿看起来红红的,仿佛是哭过,只是这泪水并没有为她带来楚楚可怜的效果,反而使得她脸上的痘愈发红肿胀大。 所以除了她的闺蜜团之外,并没有多少人关心问候她。 王珊珊愈发觉得委屈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特别爱美,爱面子,当着那么多人她把椅子给坐碎了,屁股摔的疼不疼都另说,最主要是太丢人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恒哥不在教室,要是恒哥也看到了,王珊珊真的就不想活了! 因为这一次意外事故,她安分了好几天没找玲珑麻烦,再加上脸上不停爆痘,她祛痘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干别的呀!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王珊珊老觉得那天椅子被坐碎了是因为自己胖了,她本身就不算太瘦,去年的打底裤穿在身上都有点勒得慌。 玲珑可不管王珊珊心里在想什么,她晚上回家就把彩票给了苗爸。 苗爸捏着闺女给的彩票一脸茫然,不懂闺女买这个干啥。 玲珑用随意的口吻道:“这个是我随手买的,就讨个彩头,明天晚上开奖,爸爸你记得看一下哦,我在学校没有时间。” 苗爸对于闺女吩咐的事那是赴汤蹈火在所彼此,只是看个开奖号码而已,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要是彩票能发家致富,那大家都跑去买彩票了,靠着自己的双手勤勤恳恳脚踏实地才是正经。 周六晚上他惦记着闺女交代的事,早早收了摊位跟苗妈回家,一边在炉子上熬粥,一边盯着电视上,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要开奖了,苗爸就坐在轮椅上剥豆子,想明天早上给闺女打豆浆喝。 苗妈在洗手间忙活,他们家里的洗衣机坏了,只能洗不能脱水,送去修的钱都够再买个好的了,苗妈就会把衣服洗好,拿出来自己拧干,她爱干净,又闲不下来,没事就会把锅台给擦一遍,地扫一扫拖一拖。 两口子谁都没说话,这破旧的小房子里却满是温馨。 直到苗妈被外面炉子上粥扑出来的声音惊到,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走到厅,就看见苗爸目瞪口呆地盯着电视,她一时也没多想,就用责备的眼神看他,然后赶紧把锅盖掀开,再用勺子搅一搅。 好在没有烧干,她把勺子放在里头,再盖上锅盖,苗爸还维持着那副睁大眼张大嘴的表情,苗妈就奇怪地晃了晃他。 苗妈机械化地慢慢转过头跟老婆对视,抬起来的手都在颤抖。苗妈下意识看向他手上拿着的彩票,又看了电视一眼——哪怕他们家的电视是早几年前别人家淘汰下来的旧彩电,哪怕没有那么高清,她也发现电视上开出的一等奖号码跟苗爸手上的一模一样!!! 苗妈也惊了! 这、这怎么可能?昨天晚上苗爸还教育闺女说不要想着天上掉馅饼做人要脚踏实地呢,完了今天立刻就掉了馅饼,还是超大一块!一等奖可足足有一千万啊!!! 一千万!!!! 这是个什么概念!!!! 苗爸苗妈都傻了,手上这张彩票仿佛烫手,都不敢拿着,就把它放在了饭桌上,谁也不敢去动,等玲珑回家了,就看见苗爸苗爸坐在饭桌旁边,她取下书包,好奇地问:“怎么了?爸爸,我们中奖了吗?” 然后随意拿起桌上的彩票,苗爸苗爸紧张地看着她,就怕她一个不小心把彩票给弄掉了地上。 苗爸哆哆嗦嗦地回答:“中、中了……” “中了多少啊?” 苗妈颤颤巍巍竖起一根手指头。 玲珑又把彩票放回去:“那真是幸运呢。” 苗爸苗妈都不知道他们家闺女怎么能这么淡定的!仔细一想,苗爸觉得闺女可能以为苗妈是说一万,就告诉她:“龙龙,咱们中了一千万!” 玲珑心里叹了口气,觉得有点少,不过谁叫她当时浑身上下家当只有那么点儿呢,一千万也顶天了。“爸爸,你声音小点儿,咱们单元楼隔音不好,要是叫邻居听到怎么办?财不露白啊。” 苗爸觉得闺女说得非常有道理!他捧着手上这张彩票,用虔诚的目光凝视着它,这一千万对他们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龙龙以后可以有新衣服新鞋子新书包,意味着老婆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也意味着他的病有救了,甚至他们还能在市区买一栋房子! 富有的人不知道贫穷的痛苦,苗爸曾经被几十块钱逼到想喝农药自杀,他看着这张彩票,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苗妈连忙啊啊的安慰他,玲珑也凑过来,苗爸一手搂着老婆一手搂着闺女,亲了又亲她们的头发,喃喃着说:“咱们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咱们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啊!” 玲珑怕苗爸傻,就跟他说去领奖的时候记得小心点,也不要跟别人说,苗爸乖乖点头答应了,明天肯定是不出摊了,他要去彩票中心领奖。 他的病在一开始其实并不严重,只是家里没有钱做手术,苗爸就想着再熬一熬,结果越熬越穷,越熬越没钱,越熬病越重,手术费也越高,他们家根本负担不起,他都想着等到自己彻底不能动了那天就自己喝农药死了算了,也省得拖累老婆闺女。可谁能想到呢,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老天爷给了他们一张彩票。 苗爸坚定地认为一定是老天爷看他们家日子过不下去了帮他们的。 周日一到,苗爸就让苗妈带着去领奖了,扣掉税还能到手八百万,他手里捏着银|行|卡不停地抖,回家的路上时不时就要摸一下,两口子就面对面坐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突然,苗妈呜咽了一声,苗爸眼圈儿也跟着红了,两人抱头痛哭了一场,这才算是把从昨天晚上到现在的惊喜、难过、慌张等种种情绪都发泄了出来,剩下的就是对以后日子的期待了。 这张意外中奖的彩票,就是他们家的救命稻草。 玲珑认为当务之急是苗爸的病,正好他也到了每个月补血的时候,以前他都是自己去的,上楼下楼缴费都得自己,对于坐轮椅的苗爸来说非常麻烦。这次苗妈跟他一起去,顺便还能问问医生,如果现在动手术算不算晚。 等玲珑晚上回家,家里就只有苗妈一人在。 她掩饰不住高兴地给玲珑打手势,告诉闺女苗爸住院了,医生说要观察一段时间,做手术还不算晚,手术成功率很高,要是术后恢复得好以后说不定苗爸都不用坐轮椅了! 玲珑也很高兴,抱了抱苗妈:“妈妈,以后你就在医院陪着爸爸吧,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或者这段时间我搬到学校宿舍住也行。” 苗妈的确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要是可以,她都想每天去接玲珑上下学。家里现在也是不缺钱的,苗爸的手术费要不了那么多,她想了想,还是没有答应。 她疼闺女,一天不见着都想得慌,要是住校了,自己是个哑巴,不好到学校去找,怕给闺女丢人,苗妈就问玲珑不住校行不行,以后每天晚上她都回来。 住不住校什么的无所谓,玲珑就说行,但不让苗妈回来。苗妈说她现在不出摊了,每天家里医院两头跑,有电动车也不累,还问玲珑要不要买辆电动车好上下学。 这个倒是不用,家里离学校不远,她要是懒得走,有一万种方法可以瞬移过去,买电动车干嘛,她才不想骑呢。 苗爸住院之后,玲珑一直到第一次月考结束才放假,才得空去医院看他。 医生说也就下周动手术了,苗爸辛劳了一辈子,也就这段时间住院,每天不用干活,才长了点肉,他看到闺女高兴的不行,拉着玲珑的小手说等出院了给她做好吃的。 玲珑笑眯眯的:“好啊。” 苗爸苗妈在她面前总是很乐观的,从来不把家里不好的事情跟她说,也不会让自己的情绪感染她。这次手术虽然说成功率很高,但也不代表没有危险,苗爸还是有点怕的,但好在现在家里有了存款,他要是死了,也不用担心她们娘俩活不下去。 手术前,他拉着苗妈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说当初结婚的时候没能给她补齐三金,说这些年她辛苦了,说着说着就握紧了苗妈的手,叮嘱她要是自己没了,一定带着闺女好好过日子。 苗妈不会说话,就流着眼泪点头,眼巴巴地目送苗爸进了手术室。 苗爸手术的时候玲珑正好返校,月考成绩也出来了,她路过宣传栏的时候看到那里贴了张大红的光荣榜,大家都想看看自己的排名,宣传栏前那挤得呀,简直没眼看。 她背着书包进了教室,她今天来得比较晚,主要是因为昨天晚上下雪了,早上起来路边积雪厚厚一层,她边走边玩就浪费了点时间。 苗爸她是完全不担心的,有龙的庇佑他只会好得更快,要不是不想让医生看出什么来,她都能让苗爸一觉醒来身体健康能跑能跳。 “哇玲珑你来啦!” 玲珑歪歪脑袋,不懂教室里的同学怎么那么热情,“早上好。” “早上好早上好!”几个女生跑过来把她围住,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崇拜,“你好厉害啊!你考了年级第一!” “哇从高一到现在,每次年纪第一都是一班的贝谨斯,还是头一回有人超过他呢!你超强!” “我看到光荣榜第一名是十三班的时候吓了一跳!还以为这次是从后往前排名了呢!” “不过你考的这么好,肯定不会再在十三班待着了。” “是啊是啊,你肯定是去一班的,班主任不是说了吗,要看你的月考成绩再决定你去哪个班。” “讲真的我知道你很强,看老师们很喜欢你就知道了,但真没想到你能考过贝谨斯!真的太厉害了!满分750你居然考了749!” “不过贝谨斯也强的变态啊,他就比玲珑少了五分!” “可能这就是学霸的世界吧,对不起我不懂。” …… 当一个人的成绩比她们高出太多的时候,嫉妒已经没有意义了,大家都很佩服玲珑能考这么高,所以一知道玲珑到了学校,班主任就亲自来教室找她,到了办公室,就发现多了一位玲珑不认识的老师。 班主任给她介绍说:“这是一班班主任,也是咱们高二年级组组长。” 玲珑乖乖鞠躬问好:“老师好。” 一班班主任姓吴,教物理的,是个很严肃很古板的人,但对着玲珑的态度那叫一个和蔼可亲,就差没掏出糖来哄她了! 不管到哪里,成绩好又乖巧的学生都是很受师长喜爱的。 这次玲珑成绩一骑绝尘,也就排名第二的贝谨斯紧跟其后,第三名只考了七百一十三,足足拉开了三十多分的差距!这样的学生放在十三班真的可惜了,不仅吴老师这么觉得,十三班的班主任也这么觉得。 其实让玲珑调去一班跟她说一声就行了,但班主任觉得小姑娘性子内向害羞,还是叫过来做做思想工作比较好。她在十三班待了不到两星期,班主任还是很担心她又去一班适应不了的。 “所以,玲珑同学啊,你愿不愿意到一班来?”吴老师怕吓到小姑娘,愈发放柔了语气,“老师绝不强迫你哈,这个看你个人意愿,但老师们都非常希望你到一班来,而且你这次成绩非常好,学校呢,也想把你的学籍从原本的学校转过来,到时候你就正式是我们一中的一员了,你等晚上回家跟父母商量下,看他们有没有意见好不好?” 班主任在边上忍住不笑,讲道理,吴老师平时嗓门大又性情暴躁,在一班吼叫的时候,隔着一层楼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曾几何时听过他语气这么温柔啊?对着校长都没这样过! 玲珑要是卖起乖来,那绝对是天底下最讨人疼最让人喜欢的小姑娘,她长得又那么好看,一双小鹿般湿漉漉雾蒙蒙的眼睛,让人觉得对她大声点说话都会吓到她。面对两位老师的谆谆善诱,她点了两下头:“好。” 吴老师顿时松了口气,立刻叫人:“你!你!” 这叫的是两个到办公室来抬水的男生,也不知道是几班的,反正对男生,吴老师的态度可谓是截然不同:“去十三班,把苗玲珑同学的课桌跟椅子搬到楼上一班去,知道一班在哪吧?不用我说吧?” 吴老师作为高二年级组组长兼教导主任,那可以说是所到之处血流成河,除了祁恒就没人不怕他,他一开口,玲珑才知道刚才他跟自己说话是多小心翼翼,听这大嗓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练过狮吼功呢! 接着吴老师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装模作样地跟十三班的班主任说:“那不好意思哈,人我先带走了。” 班主任差点翻白眼,“记得好好学习,要是有什么困难或者问题,什么时候都能来找我。” 她是真心喜欢这个乖巧听话的小女孩儿,看玲珑就跟看小妹妹一样,让她去一班其实挺舍不得的,但是心里也知道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 玲珑挥手跟班主任说再见,跟在吴老师后面,吴老师一边带路一边跟她说话,就是问她新环境适应的怎么样,学习上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当初玲珑插班的事儿就是他给办的,那时候他就知道这孩子成绩好,再加上家里确实是难,他就寻思着能帮一把是一把,但没想到月考一考完,这成绩岂止是好?居然把贝谨斯都给考过了! 那当然是有什么困难学校都给解决! 老师们的想法很简单,他们教出再好的学生自己也得不到多少利益,就是纯粹的为了学生好,也是真心喜欢成绩好又肯认真刻苦的孩子。 “你爸爸身体怎么样了?” “爸爸今天做手术,如果手术成功的话,医生说以后都能健健康康的。” 小姑娘脸上止不住的笑,吴老师也点头说:“那很好,那很好啊,那这段时间,你爸爸妈妈还摆摊吗?” “不摆了。”玲珑认真回答,“妈妈要在医院照顾爸爸。” 吴老师又说:“学校食堂正想招几个新员工,你回家可以问问你妈妈,要是她愿意来,我给学校说一声,就打打饭什么的,也不累,学校还给分配宿舍。” 玲珑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暴躁的中年男人想得这样周到,她笑弯了眼睛,甜甜道:“谢谢老师,我会跟爸爸妈妈说的。” 小姑娘笑起来如沐春风,饶是吴老师这样的暴躁老哥也忍不住想伸手摸摸她的头,不过毕竟是女孩子,他忍住了躁动不安的手,带着玲珑上了楼。 四楼从左到右数分别是一班到七班,一班下面正好是十三班,玲珑跟在吴老师身后,刚到一班门口,就察觉到了一班跟十三班的不同。 不说别的,只说早自习,十三班的早自习,真正背书的也就寥寥几个,更多的人是在聊天说笑,除非是有老师全程看着,否则他们老实不到三分钟。 而一班分明是没有老师的,却全是背书声。 玲珑的课桌跟椅子已经搬进来了,因为没有位置放,就先放在讲台旁边。 吴老师把玲珑领进来,跟大家介绍:“这次的年级第一,苗玲珑同学,以后就是我们一班的同学了,大家要在学习和生活上互相帮助,记住了吗?” 玲珑抿着嘴看向全班六十多名同学,还不知道自己要坐哪里,吴老师看了下时间,就喊:“全体起立!” 立刻,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有秩序到走廊上,按照身高男女分开排成两队!” 他手上是有成绩单的,一班有个规矩,每次全校统一考试后都要排座位,按照名次可以自由选择。玲珑的那张桌子,吴老师让人拉到了后面,班里本来是六十三个人,现在加上玲珑正好。 玲珑也乖乖想出去排队,却被吴老师叫住:“你不用走。” 她就站在教室里等着,吴老师按照名次叫人,她就选了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身为一个好学生,当然要跟老师们足够亲近,不能往边角后面跑,第一排最中间,专属于好学生的宝座! 第二名就是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会被她打败的传说中的学神贝谨斯了,玲珑忙着收拾书包也没注意看,直到那人坐在了自己身边。 她好奇地扭过头,就对上一双没有什么表情的眸子,玲珑眨了眨眼,主动沟通:“你好。” 对方只看了她一眼,点了下头,没有说话。玲珑也不以为意,把自己的书包放到桌子上。 第四十六片龙鳞(五) 第四十六片龙鳞(五) 在吴老师的监督下, 同学们迅速选好了位置,基本上跟玲珑之前看的没什么区别, 主要就是她横空出世变成了第一, 之前坐在她这个位子的小个子男生只能选择了她左边的座位, 小个子还挺友好的,把自己的东西搬走后看玲珑在费力地收拾书包,还问她要不要帮忙。玲珑甜甜一笑:“那就谢谢你啦。” 说是帮忙, 其实就是她刚才不小心把试卷夹给掉地上了, 里头的卷子掉了一地, 男生就帮她捡起来一张一张归类,玲珑也很快把课桌收拾好, 对他道谢。 一班一共分有四大组, 其中一大组跟四大组靠墙, 二大组跟三大组则在一起, 也就是两边是两人座位, 中间是四人座位, 玲珑把书竖起来就贴在了讲台上, 她突然有点后悔, 好像坐在这里是要吃粉笔灰的。 这么一想顿时就不那么开心了。 早自习就在选座位中度过,跟一下课就飞出去撒欢的十三班同学不一样,一班同学即便是下课也在读书,大家都很刻苦, 就显得玲珑不刻苦了。她想反正也没人知道自己在十三班是什么样的,就随意摊开下节课要用的课本, 拿着笔在草稿纸上乱涂乱画。 活了这么久,人类世界的技艺都会得差不多了,草稿纸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座巍峨高耸的宫殿,她就拿着蓝色圆珠笔,百无聊赖地画,也不走心,画宫殿就是因为这一张纸可以多划拉几笔,反正她的新同桌也不会在意她在干什么,不怕被人说。 倒是左边的小个子男生,玲珑得知他叫庄岩,上厕所回来无意中看见玲珑在画画,忍不住哇了一声,“你好厉害啊,学过画画吗?” 玲珑心想,这该怎么回答呢,当公主的时候学过水墨画,做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学过素描,因为好奇还画过漫画……可作为乖乖女的这一回,还真没有系统的学过,就说:“没学过。” 反正苗爸苗妈没送她去学过画,那就是没学过。 庄岩惊叹不已:“没学过都画得这么好!哇塞我觉得你都可以去专门给人画插画了!我在网上认识一个画手,她光是给人约人设图,一幅就五六千呢!” 五六千玲珑哪里看得上,她也没把草稿纸拿回来:“我就是画着玩儿的,没想拿着卖钱,而且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学习。” 庄岩咋舌:“你已经考过咱们班长了,还这么说,我觉得我自己好惭愧,我不该去上厕所,我应该留下来刷题才对。” 他把玲珑的草稿本传递给其他同学看,大家看了都忍不住发出赞叹声,觉得新同学画的超级厉害,他们高二分科后有三个艺术班,也开始上专业课了,之前还专门搞过一次画展跟歌会,不过大部分同学画得都比较一般,有些从小有底子的,现在看来跟玲珑画得也差了一大截。 草稿本还没还回来上课铃就响了,第一节恰好就是物理课,班主任吴老师拿着成绩单进来的,全班顿时鸦雀无声没人敢说话。虽然他们班每次平均分都是年级第一,但在吴老师心里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因为这样就骄傲的话,那怎么行呢?所以很少从他嘴里听到夸赞的话,除了班长贝谨斯之外,其他人在吴老师看来都不行!大大的不行! 然而这一次,班长也被批评了。 其实他的分数跟以往比起来都是差不多的,因为已经很高了,上升空间就比较小,不管怎么考都是第一,没人能考得过他,结果这次来的新同学第一次月考就抢走了第一的宝座,吴老师在高兴的同时,也希望玲珑的存在能够激励贝谨斯,让他变得更优秀。 对玲珑跟贝谨斯一片和颜悦色,转脸到了第三名就开始臭骂,尤其是物理卷子,吴老师不由分说地就任命玲珑为物理课代表,一边骂其他人,一边把卷子给玲珑,让她发卷子顺便认人。 玲珑起身离开座位,从贝谨斯后面走出去,卷子是按照分数排的,她的在第一张,满分,第二张就是贝谨斯的,同样是满分,从第三张开始她就不认识人了,吴老师在讲台上骂得口沫横飞,对于这次年级前十一班只有六个表示相当痛心疾首,又点了几个退步的同学起来一顿臭骂。 他就是这大嗓门暴脾气,同学们早就被骂出了抗体,但表面上还是得做出一副非常惭愧知道错误的样子,否则以老吴的尿性,下课了绝对把他们抓到办公室做思想工作。 老吴不应该教物理,他应该教政治,真的,大道理一套接一套,人又暴躁,不顺着他的人都讨不了好。 玲珑遇到不认识的人就找女生问一下,男生们期待着新同学找自己说话呢,结果人家只跟女生说话的,心里十分失望。女同学们则觉得新同学很害羞很可爱,声音软软甜甜的,很热心地告诉她谁是谁,坐在哪儿,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长什么样子。 就这样,玲珑把卷子发完了回到座位上,老吴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她跟贝谨斯的卷子拿了起来,从一大组跟二大组开始往后传阅:“你们都看看!都看看!全是送分题!这上面哪一题我没讲过?哪种题型你们没见过?哦绕了个圈儿换了个数值加入几个公式,就不会做了?还有那几个字写得跟狗爬似的笨蛋,你自己名字怎么不写错的?粗心大意要不得,这样的话我跟你们讲过多少遍?自己看看有多少地方是不必要丢分的!再看看人家苗玲珑跟贝谨斯的卷子!你们能找出一点不好么!玲珑同学在转过来之前,学习进度比咱们足足慢了快三个单元!人家怎么还能考满分,你们怎么就不能!” 老吴暴怒,没人敢说话,不过新同学的卷子的确赏心悦目,就连名字都很诗情画意。 大家默默地看了一遍,不吭声。 以前有个班长,就够他们绝望的了——他们不努力吗?他们不认真吗?当然不是!他们也很努力很认真,可贝谨斯就是那横亘在面前无法跨越的大山,每次都跟第二名拉开几十分的差距,一班都是尖子生,成绩越好,进步就越难。 现在又多了一个,还让不让人活了?! 老吴就知道凶他们! 大家又低眉顺眼地听老吴慷慨激昂的骂了快十分钟,总算是意识到该讲题了,就威胁道:“都给我把耳朵竖起来好好的听!待会儿下课,玲珑你就把卷子都给我收起来送到办公室,我看那些错题的,要是谁敢不改,不整理到错题集上,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老吴讲题还有个习惯,他不止是自己讲,也会提学生起来讲。就好比物理卷子最后那道大题,在大部分人都做错的情况下,如玲珑贝谨斯这样做对了的学生,他就会把他们叫起来,让他们说说解题思路。因为老吴一直觉得,教师的解题思路与学生是不一样的,教师给予学生的更多是教,而学生所讲出来的,却能让同样身为学生的其他人代入其中去理解。 玲珑是新同学,又是他刚任命的课代表,老吴存心给玲珑表现的机会,就点了她的名:“苗玲珑!” “是!”玲珑立刻站起来,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她很紧张,因为她拿卷子的手都在微微颤抖,脸蛋到耳根慢慢从雪白变成通红,显眼极了。 饶是老吴这样的暴躁老哥都哭笑不得:“老师是让你给同学们讲个题,又不是要骂你,你看你这些同学,一个个皮糙肉厚的,怎么骂都不脸红。” 玲珑脸更红了。 她小小的脸蛋儿,眼睛又大又黑,湿漉漉地看着人,就跟刚出生的小猫一样,懵懂又天真,别说是男生,就是女生看了都觉得她好漂亮好可爱,不知是谁先说了一句:“加油!”,然后就有人自动自发鼓起掌,老吴也面带鼓励地看她。 玲珑深吸一口气,一开始声音小小,发现大家都很认真地在听,才慢慢加大音量,教室里就只有她清甜娇软的声音…… “大家听懂了吗?玲珑同学的这个思路非常好,啊,比我的思路还好,这说明啊,读书还是得脑子灵活,死读书是不行的。”老吴说。 玲珑讲得的确好,她不像老师讲题那样枯燥死板,反而很是灵活多变,让人听了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哦,原来这题应该这样做!以后遇到同种题型也不担心不会了! 老吴太过得意,仿佛这得意门生是他教出来的一样,就有个胆大包天的男生说:“老师要不以后让新同学给我们讲题得了。” 老吴顿时眼睛一瞪:“新同学给你讲题?那要不要新同学给你当班主任?” 那男生还不怕死:“也行啊!” 老吴抄起粉笔头砸了一个过去,男生身手灵活地躲过,同学们立刻笑出声。 短暂的快乐过后,老吴又点了贝谨斯:“……你来说说你的思路,我看了你们俩的卷子,答案都一样,挑不出毛病,但解题思路完全不同。” 玲珑解题,是从基础知识上灵活转变,看得出她的底子很好,但并没有超纲,也难怪成绩这样优秀;而贝谨斯解题,则是在知识面上超出了同班尖子生一大截,稳扎稳打。两个人风格不同,却都是很优秀的孩子。 玲珑已经坐了下来,闻言,好奇地看向她的新同桌。他选择坐在这里是因为他一直都坐这个位子,她注意到他选了座位后东西都没动一下,眼下贝谨斯站起来,玲珑不由得感慨:好高啊。 她为了符合这具身体的家境,身高还维持在一米五出头,但贝谨斯估计都有一米八了,一班同学普遍个子高,在女生中玲珑也是最矮的那个。 她非常不满意。 贝谨斯的声音很好听,清冷又悦耳,穿衣也很有品味,看起来家教就很好。 等他讲完,老吴又把他们俩的解题思路写在了黑板上,教育道:“不要以为知识点就是书上那样,你学会了,哦,好像就不用再学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学习,就得通透点儿,能举一反三,要不以后做题还是两眼抓瞎。” 下课铃想起,他怕玲珑忘记收卷子,还特意提醒她。 之前在十三班玲珑看到过各科课代表收作业有多难,没写的没带的写了一半的比比皆是,基本上昨天的作业得到大课间才能收齐。而她一向讨厌麻烦,不喜欢收作业。 下课了会有人想要上厕所或是去小卖部,离开教室的人都把卷子展开平铺在桌上,玲珑只要去收就好了。 她把卷子送到办公室,高二有两个大办公室一个小办公室,小办公室里就是老吴这样的领导跟几个上了年纪的老教师,一看到她进去,老吴正倒水泡茶呢,他天天暴躁吼叫,嗓子总是带着几分沙哑,看到玲珑来了就让她把卷子放桌上,问她:“怎么样,一班还行吧?” 她害羞地笑起来,小脸儿红红的。 等她一走,一个老教师就说:“这孩子怎么这么容易害羞,跟我们班那些皮猴一点都不一样。” “一看家里人就教的很好。”另一个老师笑眯眯道,“要说这样的学生真让人省心。” 老吴灌了两口茶,赞同道:“是啊,但就是好孩子,才更让人担心她学坏,还是得我们这些当老师多上点心,不能光看成绩,成才之前得先成人。” “你说这个我就想起十三班那个祁恒了。” “是啊,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想的,给学校捐了栋楼,财大气粗的,也不在意孩子学习成绩。” “反正这样的有钱人啊,都是在学校混个三年高中,人家到时候直接送出国了,镀金回来继承家业,咱们不能比。” 老吴听着同事们聊天,摇了摇头。他的思想还是属于很古板的那种,觉得学生既然到了学校就该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像祁恒那样的,学校老师管不了,家里大人惯着,反正有钱有势。 老吴一点都不喜欢。 哪怕祁家给学校捐了楼,他也还是更喜欢玲珑那样又乖又肯上进的孩子。 下午最后一节课玲珑来跟老吴请假,说是爸爸做完手术了,她想去医院看看。这当然不能不准,于是晚上第一节晚自习,大家发现新同学没在,庄岩就先问:“老师,新同学呢?” 老吴瞥他一眼:“干嘛。” “关心一下嘛!”庄岩坐在第一排,他成绩在班里也是中上,最大的缺点是粗心,做题的时候总是容易算错数值,老吴骂了多少回也改不过来。 “关心什么关心。”老吴脸一拉,“你跟我出来!” 庄岩:!!! 老师我错了! 他不想去接受政治教育! 出去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大家都向他投以怜悯的眼神,谁都知道,老吴最喜欢找人做思想工作,尤其是考试后,拿着卷子,能一题一题给你分析,说得你头晕脑胀还不敢有任何不满。 玲珑请假的事儿就苗妈知道,她还带来了自己的成绩单,苗爸刚从手术室出来,麻药效果没退人还没醒,苗妈在边上守着,看见闺女了,一整天担心受怕,这会儿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 她把闺女搂在怀里,擦了擦她脸上不知道哪里沾来的尘土,白嫩嫩的小脸蛋儿,弄得脏兮兮的。 玲珑路上买了一把肉串,这会儿心情正好呢,她趴在苗妈怀里,没一会儿就看到床上的苗爸睁开了眼睛,因为麻药关系,他虽然醒了,但面部表情还有点不受控制,隐约可见眼底的笑意。 玲珑就从苗妈怀里出来,把手伸进口袋,一副很神秘的样子:“爸爸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苗爸期待不已。 就见闺女从口袋里掏出成绩单! 怕他看不清,她还给他念,除了被扣掉一分的作文外,每一门都是满分,小姑娘眼睛亮晶晶地趴在床边:“爸爸你要快点好起来,我想爸爸每天晚上接我放学!” 苗爸眨了眨眼睛,医生说他的手术很成功,他以后就不会拖累家里,不会让老婆这么累了,也不会让闺女大晚上自己回家。他高兴的几乎都要落下泪来,听到闺女说这次考了年级第一,更是激动。 一中的年级第一啊! 全市最好!最严格的高中! 他闺女考了年级第一! 苗爸顿时觉得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接下来他又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医生说可以回家休养了,要注意保暖跟饮食,自己可以试着先用拐杖走路,腿要时常按摩使血脉活络,要按时来医院复诊,药暂时也不能停……要求一大堆,苗爸一点都不觉得烦,他觉得自己还能站起来,就是老天爷的恩赐了。 日子总是会越过越好的。 趁着苗爸还没出院,玲珑拉着苗妈商量,觉得不能再住在原来的单元楼了。那地方阴暗潮湿,天又这么冷,还没有暖气,苗爸出院得注意保暖,干什么都不方便。苗妈是个事事听丈夫跟闺女话的人,再跟苗爸一说,苗爸也同意买房子,你说巧不巧,玲珑跟苗妈趁着星期天去看房的时候,就有一家人,因为儿子带着儿媳孙子移民了,也要跟着过去,手里的一套精装房急着脱手,地址还就在一中附近! 那家人给出的价格也很合适,因为玲珑很讨喜,老爷子直接把家具送给他们了! 房子是早就装修好的,拎包就能住,苗爸得知的时候简直喜极而泣,大半辈子都是苦过来的,原来是好日子都在后头! 他非常非常高兴,高兴的晚上躺在医院的病房都睡不着。虽然这房子花掉了他们大部分的存款,但手头还剩下几十万呢,足够他租个门面店陪闺女上学了。 苗爸虽然没读过多少书,没什么文化,但他是个很直爽很敢干的人,要不是得了病,家里也不至于这样揭不开锅的困难。现在病好了,他就想给闺女攒嫁妆了。 总不能以后闺女嫁人了还带着他们两个吧?亲家也会不高兴的。 他把这想法跟苗妈一说,苗妈自然是同意的,玲珑也举手发表意见,她觉得苗爸包的馄饨特别好吃,苗妈做得饭也好吃,就想让他们在学校周围开一家小吃店,她可以在学校里拉,只要手艺好,不愁没人。学校门口有家卖羊肉粉的,味道很一般,比起其他店人少了很多,几天前玲珑经过还看到他们家店门口贴了张吉房转让的红纸呢! 苗爸就把老婆闺女都抱怀里,忍不住一人亲了一大口,说:“这日子咋越过越好了呢!” 直把苗妈羞得直推他,觉得他在闺女面前老不正经。 旧的房子很快就退掉了,苗爸做事雷厉风行,很快就谈好了小吃店的房租,又找人重新装修,换了新桌椅跟地板,墙纸也在玲珑的建议下换掉了。 比起几家看起来就油腻的店,他们家的龙龙小吃店干净又卫生,装修还漂亮,新招牌一摆上去,还没开业呢,学校里就有人传开了,说外面开了家新店,从玻璃窗外面看就很有档次。 虽然为此花了一大笔装修费,但闺女要求的,苗爸苗妈从来不说二话。 这样又过了一个月,小吃店终于开张了。 第一天,苗爸苗妈都非常紧张,还没到放学的点儿他们就开始坐立难安,一个看着价格表,一个站在店门外,等到放学铃一响,两口子心跳如雷。 玲珑早就跟班里同学讲过自己家在学校对面开了家小吃店,当然不是主动讲的,自打苗爸出院后,在家没事儿干,就琢磨着给闺女做好吃的,每天的中饭跟晚饭玲珑都自己带,她还不在教室吃,去食堂吃,因为这样可以喝一碗免费的热汤——后来就不喝了,苗妈给她买了保温杯,专门装汤用。 画风是苗妈认为最适合闺女的,粉红色卡通小公主,盖子还是个大大的蝴蝶结,特别幼稚,特别像小学生用的。 第四十六片龙鳞(六) 第四十六片龙鳞(六) 想想看, 大中午的,大家挤来挤去排着队买了饭, 端着青椒炒青椒西红柿炒西红柿一类见不到肉的菜找了位置坐下, 不住校不包餐的同学还好, 至少还能在外面买点吃的,那住校包餐的同学多可怜啊!一中餐费便宜的代价就是味道相当一般! 而就在这种时候,玲珑抱着自己的粉红色饭盒跟保温杯款款走来。 她已经那么好看了, 一进食堂大家都忍不住看她, 就算坐下来了也会朝她瞧, 没有别的心思,就是觉得赏心悦目。然后等到她掀开保温饭盒——同学们都羡慕哭了! 那满满当当的卤牛肉!还散发着热气的炒三鲜!又细又整齐的土豆丝!煎的恰到好处的荷包蛋! 第二天, 又换成了炒面!加了胡萝卜丝与小青菜还有肉的炒面看起来一点都不油腻, 就觉得香啊!怎么这么香! 第三天, 是寿司跟小炒饭。 第四天, 颗粒饱满的米饭上铺着一层厚实的小排, 酱汁往上面一淋…… 第五天第六天…… 没完了是不是! 关键是她的饭, 比美食直播里加了滤镜的还好看!看了就让人有食欲!而且玲珑吃饭怎么能那么香???看了都让人觉得饿, 然后再看看自己的餐盘, 一口都不想吃了! 玲珑对女孩子是非常好的,走读生跟住校生的就餐区域不一样,又是自由打饭,所以接连好些个中午她身边坐的都是别班的女生。这天中午, 庄岩第一个挤过来,眼馋地盯着玲珑米饭上的烤肉, 因为目光太过垂涎,玲珑勉为其难夹起一片肉放到他餐盘里:“只有这一片,没有多的哦。” 庄岩感动的泪眼汪汪:“你真好!简直是全国第一好同桌!” 玲珑寻思着她虽然跟庄岩坐在一起,但严格来说他俩不是同桌,她的同桌是那位一个多月了没说过几次话跟有自闭症一样的贝谨斯。 烤肉一进嘴,庄岩顿时闭上眼睛迷醉不已,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烤肉!不是刚刚烤好的,但肉味十足!肉汁与略带嚼劲的肉融为一体,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配上米饭更是极致的享受! 他忍不住问:“你的饭是在哪里买的啊?这家有没有外卖?天天看你吃真的馋死我们了!就是大家都不好意思问,好像自己很馋一样。” 玲珑挖了一口米饭配着烤肉吃,露出满足的表情:“我爸爸妈妈做的。” 周围竖着耳朵的同学们一听,很是失望,不过下一秒又重拾了希望,因为玲珑说:“他们在学校对面开了一家小吃店哦,过几天就会营业,你想吃可以去呀。” 庄岩立刻道:“是不是那家龙龙小吃店?” 玲珑甜甜一笑:“是的呀,因为我小名叫龙龙。” 庄岩再一看眼前这份饭,嫌弃的不行,“不吃了不吃了,等着去吃叔叔阿姨做的!” 因为太过期待,玲珑把苗爸印好的宣传单给了庄岩一张,上面印着他们家的菜色跟价格,庄岩看了很不可思议:“你们家一份牛肉砂锅就卖七块钱???不怕赔本吗!!!” 玲珑说:“那有什么办法呀,我爸爸说做生意要厚道。” 于是经了玲珑的手,宣传单慢慢的几乎全班人手一份,就连贝谨斯都得到了一张!他默默地看着自己桌上的宣传单,无论是排版还是印刷都不像普通店那样浮夸,色彩也很简洁,让人挺有好感的。 玲珑察觉他的眼神,偷偷伸出一只手挡在嘴边凑近他:“不要告诉别人,你来吃我给你打五折。” 贝谨斯很意外,他们之间很少说话,他这样不讨喜的人,她怎么会想要给他打五折,而不是跟善谈又外向的庄岩打五折? 玲珑朝他眨了下眼,灵动又俏皮,贝谨斯下意识低下头看向还没写完的卷子,怪不得背地里那么多男生都喜欢她议论她,说她又聪明又漂亮,是全校最可爱的女孩子。贝谨斯很少跟女生说话,跟玲珑做了同桌之后也是,基本上玲珑不找他,他是不会主动跟她说话的。 他是住校生,平时习惯了在食堂吃,放假就回家,几乎不会在外面小餐馆吃饭。 但鬼使神差的,这张传单,贝谨斯还是留下了,因为传单并不大,他就把它夹进了书里。 苗爸苗妈可不知道他们闺女能的就差没上天,在学校里广告打得咔咔响,不仅给同学,连老吴跟之前十三班的班主任她都塞了一张!小小声说去吃饭给打五折,可把老吴给乐得,去,必须去!他也想跟苗爸苗妈好好聊聊,问问他们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能把孩子教的这么好!顺便也给苗爸苗妈打个定心针,让他们知道玲珑在学校里过得很好,成绩也特别好,老师们都喜欢她。 苗爸苗妈紧张兮兮,这段时间他们没开业,趁着装修跟散味的时间在家里一直研究新菜色,宣传单子上写了他们会做的菜,但闺女说,大家口味不一样,每个人点的东西也不一样,要是每种都做,很难保证食材的消耗,所以可以每天专供一种,比如说烤肉饭就周二特供,炒面炒饭汤面小炒等等可以随时点,但要保证每天都有一份特色食物。 龙女的嘴巴挑得很,苗爸苗妈本身做饭就好吃,她又赋予了他们在厨艺上的能力,别说是每天专供一种了,就是一星期只卖一种蛋炒饭,相信人也不会少。 玲珑的自信感染到了苗爸苗妈,虽然这样说,他们还是很紧张来着。 也因此,当店里挤满了人的时候,两口子差点儿都忙不过来了! 今天第一天开张,中午过来的基本都是玲珑的同学,玲珑反而来得晚一点,她一来就看到这么多人,脸上立刻挂满了笑容:“大家一定要尝尝我爸爸的手艺!今天中午都打折好不好啊妈妈!” 苗妈抿嘴笑,点头。 同学们立刻爆发出一声欢呼! 每张桌子上都有菜单,苗妈还煮了免费的红豆汤给大家喝,这跟学校里的红豆汤可不一样,学校食堂那红豆汤,用玲珑的话来说,那就是一大锅水,丢进去一颗红豆,大火烧开,好了,红豆汤完成。苗妈昨天晚上就把红豆泡上了,用的也不是白砂糖而是冰糖,还放入了少许薏米,祛湿又健胃,甜度适中,许多人喝了一碗还意犹未尽。 苗妈认得字不多,这段时间也是在玲珑的恶补下把家里的菜单背在了心里,但今天中午有玲珑在,她甚至不需要拿笔记大家要吃什么,苗妈在收银台收钱,她就一个个地给苗爸报大家点的餐,小票都不用看。 苗爸腿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还不能久站,干了会活儿就要坐一会。 来吃饭的同学大都是平时给玲珑馋的,偏偏玲珑每次吃饭吧,还会分给他们一点点,有时候就一片肉半颗蛋什么的,但吃在嘴里那叫一个美味,学校食堂的饭根本没法比! 再看店里食物的定价,真的,学校附近再也找不出来比他们家更便宜的了! 今天特供是小排炒饭,许多人都点了它,结果饭来了大家惊讶的发现,这分量也太多了!香味扑鼻,物美价廉!舀起一汤匙送进嘴里,小排味美多汁,米饭渗入了肉汁,吃起来爽滑喷香,让人想把舌头都跟着一起吞下去! 苗妈不让玲珑干活,让她也去吃饭,玲珑就端了苗爸的爱心炒粉坐在收银台后面吃,有人来点餐她顺手就收了钱。这些机器苗妈本来都不会用的,全是玲珑手把手教。 直到吃完饭回到学校,好些同学还在回味苗爸的手艺,对此赞不绝口。这第一批人稳定了,后面的还差吗?很快大家都知道学校对面新开了一家龙龙小吃店,老板手艺一流还便宜,分量十足,就是每日有特供,去晚了就抢不到了。 后去的人都买不到今天的小排炒饭了,但转而尝试砂锅米线馄饨也都超级好吃! 玲珑要上晚自习,所以小店就在玲珑放学后才打烊,一家三口一起回家。苗爸很高兴,今天生意特别好,又能晚上接闺女回家,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样的生活更好的了! 玲珑走在苗爸苗妈中间,分别拉着他们一只手,一家人说说笑笑回到新家,之前旧家的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家里剩下的几十万除了装修跟买食材外,苗爸还咬牙跟玲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就放在她的房间里,家里也有了网,他相信女儿的自制力,只是叮嘱她不要太晚睡,就跟苗妈洗了澡先睡了。 忙了一天,特别充实,也特别累。 玲珑觉得人的消费观是根据收入逐步提升的,就好像从前连肉都舍不得吃的苗爸苗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给她买电脑换新手机。他们有了钱,第一时间就是想花在她身上,家里的存款在买了房子盘下店面后所剩无几,还得留一部分应急,所以玲珑非常想要再去买一张彩票,不过想想没法跟苗爸苗妈交差,他们不贪财,肯定会怕她小小年纪透支了福气,说不定吓得都不敢去领奖金,还是算了吧。 玲珑想了想,还是想炒股。 对她来说,这个来钱最快,而且轻松无痛。 不过现在她手头是没有什么钱的,于是她重操旧业开始打游戏卖装备,手头不需要太多,几万就足够她翻个千百倍了。但是这个钱,短时间内就不必跟苗爸苗妈说了,反正他们现在也不像之前那样过得清贫,玲珑还是要当个乖巧的好孩子。 小吃店开门红,此后的几天生意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因为每天特供不同,每到中午大家一放学就冲出校门直奔店里点餐,玲珑觉得早上也卖早餐的话会很辛苦,所以苗爸苗妈的休息时间是够的。 两口子之前卖过菜,对市场很熟悉,买的食材都是最新鲜最好的那种,做出来的食物味道自然也很美味,好在他们一家搬到市区不久,之前住的单元楼跟邻居们都不大熟,市场上的人稍微熟一点,也没到知根知底的地步。 眼看苗爸病好了,能走了,一起卖菜的小贩们都很高兴,同时也很羡慕他们家能租店面自己开。不过店面不大,就两个人也忙得过来,中午玲珑还会来帮忙。 期间的月考,玲珑每次都比贝谨斯高了几分,彻底打败贝谨斯,霸占了年级第一的宝座。 要说第一次,大家可能还认为是她超常发挥,可之后的几次月考她次次都是第一,那就说明人家实力在这里,谁不喜欢跟成绩好性格好的女孩子做朋友啊?玲珑在学校虽然表现的很容易害羞,但熟悉了之后大家都知道她很好相处,到小吃店吃饭,也是对着苗爸苗妈把玲珑一顿夸,夸得苗爸苗妈眉开眼笑,打折打折通通打折! 玲珑觉得以苗爸苗妈这样的打折力度,他们家很有可能入不敷出。 苗爸就觉得,自打搬到市区来,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日子过得特别好!他也特别知足,从来不贪心,赚到的钱都攒着,心心念念给闺女攒嫁妆。 闺女上大学还要钱呢! 以前家里穷,都不能给闺女买好衣服,眼看就要放寒假了,今年新年,必须给闺女跟老婆买好的! 天是越来越冷了,前几天又下了场雪,苗妈晚上的时候特意熬了黑米粥给人喝,一碗粥下午胃里暖呼呼的别提多舒服了。玲珑那碗有特权,加了好多糖,她特别爱吃糖,什么糖都爱,苗爸老担心她会长蛀牙,前两天跟苗妈强制掰开闺女的嘴检查了一遍,直把玲珑气得好几个小时没跟他说话,直到他做了一份拔丝苹果给她才转怒为笑。 闺女越来越爱撒娇了,也越来越任性不讲理,苗爸苗妈痛并快乐着。 小孩子就应该这样呀!而且玲珑发脾气也从来不是因为他们不给买衣服包包什么的,而是因为他们又很晚睡,又一大早起来忙,又忘了吃饭……每到这种时候,苗爸苗妈就怵得慌,不敢主动找玲珑说话。 一眨眼到了期末考试,这回用的是全市统考的卷子,按照要求,学生们不按照姓名首字母和成绩排考场,而是按照学号。巧得很,玲珑跟贝谨斯就在一个考场。 他们俩之前每次月考都是前后座,因为玲珑第一贝谨斯第二,除非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否则两人永远都是坐一起的。 贝谨斯跟玲珑也算熟悉了,现在他都会主动跟玲珑说话了,这次在同一个考场,玲珑早早就把书收拾好了,准备放学后背去小吃店,先放在店里。 因为要清空考场,走读生们的大多堆在了老师办公室,太挤了,玲珑就不想放,不过她的书有点多,估计得跑两趟。 正好下午放学一趟,晚自习结束后一趟。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贝谨斯主动帮她抱了起来,没说话,就是很安静地看着她,玲珑眨眨眼:“你要帮我抱吗?我要带去我家店里的哦,在学校对面。” “嗯。”贝谨斯点头,“我帮你送过去。” “那多不好意思啊!” 她小脸儿笑得开心,贝谨斯怎么也没看出来有哪里不好意思了。 这样的话,只留必需的文具就可以了,草稿纸监考老师会发,玲珑考前向来不爱临时抱佛脚。 苗爸正在擦桌子,一看闺女同学帮忙送书,顿时热情不已,一定要留贝谨斯吃晚饭,贝谨斯被苗爸拉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只好用求救的目光看向玲珑,结果她居然假装没看到! 贝谨斯浑身僵硬地被苗爸拉到刚擦过的桌子前坐下,还叮嘱:“你别走,别走哈,叔叔去给你炒两个菜,很快的!” 贝谨斯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明天期末考,各个班级都在大扫除,他帮玲珑抱书出来还打算回去扫清洁区的,结果苗爸这样热情……而且一会儿大家都放学了,店里肯定很忙,他怎么好意思留下来吃饭呢? 偏偏玲珑像是看不懂他的暗示一下,叉着腰跟他显摆:“我爸爸做饭超级好吃,你不会后悔的!” 刚才她跟苗爸互动,那甜蜜蜜又撒娇的小模样,跟在学校里完全不同,贝谨斯觉得这样的玲珑莫名可爱,他正想说点什么,苗爸就在里面喊玲珑端饭! 她清脆地应声,欢快地跑过去,很快端了两碗米饭出来,很开心地跟他说:“爸爸在炒麻辣香锅!对了你能吃辣吗?” 贝谨斯下意识摇摇头:“微辣就可以。” 玲珑立刻又哒哒哒跑回去告诉苗爸,苗妈又让她倒了两杯山楂茶过来,这个茶酸酸甜甜的,玲珑特别爱喝,还很开胃。贝谨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很不错,他就又喝了一口。 跟好逸恶劳的玲珑比起来,贝谨斯无疑是非常有自制力,而且非常不习惯自己的生活习惯被打破的人。玲珑观察过,他每天早晨必然是铃声前五分钟到教室,误差不超过二十秒;每天在食堂吃饭,一口米饭一口菜,必然会吃得干干净净;随身携带纸巾,很爱干净;到了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标准地像是被设置了程序的机器人。 很快麻辣香锅就端上了来,玲珑闻了一口,激动地举起筷子:“好香!爸爸的厨艺又精进了!” 苗爸自打出院后,准备盘个店面做小吃,就各种钻研,以前他做面食特别好,现在更是十项全能,他又疼老婆,不让苗妈干重活累活,导致现在苗妈每天就收收钱擦擦桌子,其他的什么事儿苗爸都一人干了。 他一点都不嫌累,天天高高兴兴的。 听到闺女夸自己,苗爸兴高采烈地说:“多吃点儿!饭还有好多!” 玲珑:“哦!” 贝谨斯看着她那张小脸儿笑得跟花一样,眼前的食物也的确香味扑鼻,虽然他还是想跟以往一样去学校食堂吃,但既然已经坐下来了,就不好走了,而且也会很不礼貌。 他先夹起一块藕夹肉,一般麻辣香锅里的藕夹肉都会被炒的外皮黏糊糊的,但苗爸不知怎么炒的,吃在嘴里又脆又香,里头的肉轻轻一咬就汁水十足,美味瞬间在舌尖爆炸,每一颗味蕾都感受得到食物本身的质感与香气! 贝谨斯很惊讶,他吃惯了学校的饭菜,不怎么挑嘴,平时是能填饱肚子就行,但没想到苗爸做的饭会这么好吃! 怪不得生意这么好,那些平日在食堂吃的走读生,现在食堂根本看不到了。 平时贝谨斯是只吃一碗米饭的,今天吃了整整两碗,还喝了两杯山楂茶。 吃完饭他有点不好意思,也正好是放学时间,他就找苗妈要了个围裙勒在身上,玲珑眨眨眼,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然后接下来她惊呆了,高岭之花一样的班长大人,居然顶着一张性|冷|淡|脸,帮忙上菜擦桌子了! 有一点贝谨斯跟苗爸苗妈一样,都不让玲珑干活,苗妈进厨房帮忙,玲珑就在收银台前收个钱什么的。她刚转学过来就是出了名的美貌,还有好多男生下课跑到班级门口看她,平时干点什么也是万众瞩目,有她在收银台,当天的生意都会更加火爆。 这样一直忙到快上晚自习,贝谨斯还坚持帮苗妈把最后一张桌子清理完,又抢着去把垃圾倒了。他穿的干干净净,但干起活来却一点都不含糊,熟练又轻巧,比玲珑勤快不知多少。 苗爸苗妈都特别喜欢他,得知他是玲珑同桌,又是班长之后,就更喜欢了,走的时候苗爸还不停地要他多多过来吃饭,贝谨斯很不习惯应对长辈这样的热情,玲珑发现他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耳根子却红通通的,跟他平日里那种不管什么问题交给我就都能解决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忍不住踮起脚尖捏了一下,直把贝谨斯吓得倒退好几步,捂住了耳朵,而现在,他的脸也不受控制地变红了。 第四十六片龙鳞(七) 第四十六片龙鳞(七) “不过没想到你那么擅长做家务啊, 我还以为你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 看着眼前灵动的小脸,贝谨斯慢慢将捂着耳朵的手放了下来, 神情平和:“我不是什么大少爷。” 玲珑看着他逐渐平静下来的脸, 歪了歪脑袋:“嗯?” 贝谨斯却没有多说, 他并不是那种善于言辞的人,也不习惯把自己剖析给别人看。所以尽管玲珑的眼睛充满好奇,他也没有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给她听。 其实, 他挺羡慕她的, 有一对感情好又爱她的父母, 和他的不一样。 见贝谨斯没有多说的意思,玲珑嘟起嘴, 忍不住戳了他一下, 她的指头软软的没什么力气, 贝谨斯就低头看了一眼, 任由她戳, 也不跟她生气, 等玲珑自己戳啊戳的觉着没意思了, 就自动停了。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朝过马路, 基本上都是玲珑在说,贝谨斯安静地听,偶尔回应一两句。他虽然不爱说话,但很有礼貌, 玲珑说话他都很认真在听,没有敷衍的意思。等到几辆大车缓缓开过去, 玲珑就看见了倚在电线杆子上,嘴里还叼着根烟的祁恒。 说起来也是很久没看见他了,她从十三班调到一班后,跟祁恒见面的次数五根手指头都数得出来。祁恒又不是个爱来学校的主儿,像是这样明晃晃的撞面还是头一回。 她假装不认识祁恒,无视他朝学校里走,奈何祁恒不是个能被无视的人,他伸出一条腿就拦住了她的去路,贝谨斯及时拉了玲珑一把,不然她就要绊倒了。 玲珑瞥了贝谨斯一眼,他有点不明白这眼神的意思,似乎有点怨怼,他做了什么让她不高兴的事儿了吗? 玲珑都准备好一脚踩上去了,结果叫贝谨斯一把拉开,白白便宜了祁恒! “好久不见啊,小同桌。” “我才不是你同桌。” “嗯,对。”破天荒的,祁恒没有反驳玲珑的话,而是似笑非笑,“你身边这位才是你的新同桌。” 他吐了个烟圈,再加上说话时的热气,玲珑都有点看不清楚他的表情,贝谨斯伸手拉了一下她的衣袖,挡在了她面前。祁恒这人,别说高二,就是全校都没人不认识他,家里有钱,性子浪荡,女友无数,且任期都不超过一个月。贝谨斯觉得,玲珑不适合跟这样的人交朋友。 他并不是对祁恒有偏见,而是真心实意地认为祁恒会把玲珑带坏。高一的时候他有一次无意撞见祁恒跟一个女生在操场上亲亲抱抱,后来过了没多久,那女生就退学了,贝谨斯不认为都是女生的错,祁恒对于女生的轻视与不尊重是很明显的。 而玲珑很漂亮。 “哟,怎么着,我什么都没做呢,你就躲人家身后去了?”祁恒看玲珑那小模样顿觉有趣,“之前在班里不还挤兑我来着,连我给的糖都不吃?我是洪水猛兽啊?连话都不想跟我说一句了?” 玲珑从贝谨斯身后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我又不是怕你,我是不喜欢你。” 祁恒的手瞬间攥成了拳头,他脸上的笑容变得非常难看,“啊,是嘛。” “是。” 她回答的也很理直气壮,祁恒看她的眼神就更奇怪且深沉了,玲珑觉得有些不对,她鼻子微微抽动,眼中闪过一抹讶异。祁恒把手头那根烟一口气吸完,吐了老长老长的眼圈,“玲珑,我有话跟你说。” “可是我没话跟你说。” 她拒绝的态度相当明显,换成过去祁恒早就发火了,谁敢拿这样的态度跟他说话?可对着玲珑他气不起来,他甚至看着贝谨斯都觉得碍眼,这个根本不知道他们之间羁绊有多深的家伙,凭什么横亘在他们中间,挡着他不让他靠近? “你要是不肯跟我说,那我就去找你爸妈说。” 乖乖,这也太无耻了,玲珑瞪大眼睛:“你讲不讲道理啊?” “不讲,讲道理你都要跟别人跑了。” 祁恒看贝谨斯的眼神带着些许敌意,这敌意挺莫名其妙的,因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玲珑跟他的关系都没好到语气可以这样自然而亲昵,玲珑在十三班就待了两个星期,期间祁恒虽然死命撩她却根本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搭理他,但祁恒想更进一步是万万不可能的。之后她调去一班,他又很久没来学校,就更久没见面了,玲珑跟贝谨斯都比跟他熟。 贝谨斯皱眉,感觉祁恒这样说话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有心想带玲珑走,可玲珑没有离开的意思,他就低声提醒了一句:“快要打铃了。” “玲珑!” 祁恒叫她,“我真的有话跟你说,很重要很重要的话,是我一直都想告诉你的!” 玲珑的表情变得玩味起来,她对贝谨斯说:“你先走吧,要是我去晚了记得帮我跟老师请个假。” 按照贝谨斯绝不迟到早退的性格,玲珑这么一说他就该走了,但出乎玲珑预料,贝谨斯并没有走,而是看了看祁恒又看了看她,似乎看出玲珑跟祁恒说话的意志很强烈,就主动退让:“别在这里说,叔叔阿姨会看见。” 祁恒把烟头随意丢在地上,用鞋底碾了碾,贝谨斯眉头皱得更紧,掏出一张纸巾,捡起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个人一起进了学校,玲珑跟祁恒往左边的小长廊走,因为快打铃了,小长廊没什么人,很安静。贝谨斯则站在主教学楼的宣传栏前,他要等玲珑一起回教室,把她交给祁恒那样的人,真的是非常不放心。 “玲珑……” 祁恒叫她的名字,明明有万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剩下内心深处涤荡不安的愧疚与劫后余生还能弥补的喜悦。只是他刚开了个头,就看见之前一直很甜美的玲珑冲他露出了略带邪气的笑容:“你倒是很幸运,这世上有遗憾冤屈执念者无数,却被你得了这个机缘。” 祁恒立刻愣住,感觉她话里有话,却又不敢去确认,直到玲珑又继续说道:“可惜你来晚了。” “不,怎么会晚?!”他下意识地否认,“前段时间我生了一场病,所以没有来学校,你、你还好吗?你是不是也跟我、跟我一样……” 他不大敢说出那两个字,但他潜意识中认为玲珑跟自己一样,都是重新活过来的人,否则她为什么会从十三班去了一班,又对他避如蛇蝎?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他们以前很要好,明明都那么亲密了…… “我跟你不一样。”玲珑施施然在小长廊的栏杆上坐下来,卷了一小绺头发在指尖绕啊绕的,面上带着恶意的笑容,“难道你连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了吗?没关系,那我帮帮你。” 贝谨斯时刻注意着小长廊那边的情况,见玲珑伸手在祁恒额间点了一下,动作很是亲密,他心底瞬间生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别过眼去不想再看,只希望她能赶紧跟祁恒说清楚,好跟自己一起回教室,上课铃都打完了,不该这样不遵守校规。 那根细白的手指在自己额间点了一下,祁恒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瞬间脑海一阵剧痛!他不受控制地抱住头,整个人蹲下去,识海像是被撕裂了一样,疼得他浑身颤抖,几乎没有力气,最终一屁股跌在了地上! 无数陌生的熟悉的记忆一片片掠过……不,不是的,他的玲珑——不,他喜欢的女孩子不叫玲珑,她叫苗苗,她也没有玲珑这样美丽,可在他看来,却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了。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不好的事,最终走向了那样一个结局,他的后半生都在自厌自启中度过,孑然一身孤家寡人,他一无所有,连死亡都是自己一人。 不知过了多久,祁恒才茫然地抬起头,他仍旧坐在地上没有爬起来,无措地问:“苗苗呢?苗苗在哪里?” 玲珑残忍地告诉他:“她不存在了哦。” “不存在……是什么意思啊?” 祁恒喃喃着问,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下来,这具身体无比年轻,可他的心已经老得承受不住任何打击了。玲珑转走后,他就日日夜夜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自己,他醒来知道那是梦,可一切都真实的像是曾经发生过的,痛苦与欢乐都是那样感同身受,祁恒大病了一场,人也清瘦许多,他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学校,去见那个他愧疚了一辈子怀念了一辈子的人。 但是这个人,不在了。 “不存在的意思就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没有人记得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玲珑慢条斯理地跟祁恒讲道理,“她觉得活着没意思,因此甘愿把灵魂献祭于我,成为我的养分,于是我替代了她,你明白了吗?这世界上没有了苗苗这个人,她是我的,她的父母也是我的,她已经被我吃掉了。” 祁恒摇头:“不这不可能,我不信,你不要说这些可笑的话来骗我,我不信……” “有什么不信的,我骗你做什么,她消失的不够彻底吗?没有人记得她的名字,也没有人记得她的长相,她就是我,我就是她。”玲珑嘲弄道,“就算你跟别人说,又有谁会相信你呢?更何况,是谁让她愿意献祭自己成为我的食物的呢?” 闻言,祁恒面色惨白,眼底一片绝望! 是啊,是谁啊? 是……他啊。 “原本打算把你也吃掉的。”玲珑不无遗憾地说,“既然你得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那我就这样吃了你好像很不划算,你就在余生的每一天,都像上辈子那样活着吧。” 她这会儿笑,就跟平日里的形象判若两人,只是祁恒已经没有余力去惊讶了,他只是喃喃着苗苗的名字,像是怕自己忘记,一遍又一遍地念着,玲珑怜悯道:“别挣扎了,很快你就会忘记她的,我能让你想起来,也能让你忘得一干二净。” 祁恒却没有回话,只是一边哭一边念着苗苗两个字,玲珑心想,人类还真是喜欢后悔啊。 可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即便是有,也需要自己的灵魂作为代价。 —— 苗苗转到一中高二十三班的第一天,就跟祁恒遇上了。她内向又害羞,乖得不像话,穿着廉价劣质的粉红色棉衣,扎了个麻花辫,明明土里土气的,可对着大家笑的时候是那样明媚又可爱。 祁恒一眼就相中了。 不过他没把她当回事儿,历来他交往的都是性感妩媚玩得开的女孩子,哪个像苗苗这样保守又内向啊,土的不行,他是觉得她可爱,但也仅止于此了。 可是王珊珊那群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小团体嘲笑她是乡巴佬土包子的时候,看着她眼里蓄着的泪水跟攥的发白的小手,祁恒还是忍不住帮了她。她投来的感激的眼神,让他飘飘然。 但她非常害羞,他故意碰她一下,她都跟受了惊的小兔子一样躲得老远,祁恒觉得她好玩,也没想着把她给糟蹋了,她跟那群能玩得起的女孩子不一样。 只是……他低估了年少轻狂的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月考成绩进入了年级前二十的苗苗没有去一班,而是留在了十三班,即使十三班有总是欺负她的王珊珊。她不会打扮,嘴巴也笨,稍微说句话脸蛋就会红通通的,老师们点她起来回答问题,也总是细声细气,很害羞。别人都说她小家子气,可祁恒却觉得她特别讨人喜欢。 他没想过对她做什么,直到一次跟人喝酒,他上了头,别人说他们班那个小村姑很难上手,他张嘴就来,说一个月就能把她拿下——他不该那样说的,真的,往后余生的每一天,他都在后悔那个晚上,那是毁掉她人生的开端。 祁恒从前没想着撩她,小姑娘瞧着他就满脸羞红害羞的不行,当他刻意撩拨的时候,苗苗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她总想带着他学习,想给他补课,让他好好听讲做个好学生,说多了就很烦人了,祁恒才不想上学呢,他们家有的是钱,高中完了直接出国,哪里是这样的小土包能理解的? 不过人还没到手,他又好面子,当然也不会翻脸。 他知道苗苗喜欢他,只是她喜欢他的同时又非常保守,拉拉手是极限,想亲她或者是更进一步根本不可能。她家里很困难,祁恒知道,他带她去买新衣服,给她钱花,可她总是不要,宁可自己节假日去发传单捡汽水瓶,也不肯要他的钱。她那样认真又努力,就算是跟他这样的人在一起,年级名次也在稳步上升,从来没有下降。 直到…… 直到他生日那天晚上,情不自禁,把她按在了身下。 苗苗哭了很久,她不敢回家,祁恒就搂着她哄她,他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他交往过不知多少女孩子,对她们全无尊重,也不当回事,苗苗是唯一一个让他有了异样感觉的女孩。 但就在这时,他的那群朋友举着手机闯了进来,一边大喊surprise,一边恭喜他打赌成功,他们愿赌服输。 都是群纨绔子弟,谁不知道谁啊。 可苗苗不知道。 她抱着床单,露着光滑的肩膀,那上面都是祁恒留下来的痕迹,她没穿衣服,又害怕又慌张,她只信任他。 可祁恒,那个时候凉薄又没良心的祁恒,只是愣了一下,就跟着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用开玩笑的口吻告诉苗苗,说他是跟人打赌才“喜欢”她的,都是假的,不过他愿意补偿,看她是要钱还是要别的什么。 苗苗哭了。 她哭得祁恒一个晃神。 再然后,他许久没有见过她,这使得祁恒心烦意乱,他开始每天按时去学校报到,可苗苗接连错过了好几次月考,她再来学校的时候,整个人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好像一阵风轻飘飘地吹过来就要飘走了,脸色苍白,仿佛大病一场。 祁恒莫名就有种感觉,苗苗好不了了。 她眼里也看不见他了,每天就在那里看书写题,她非常刻苦,掉下去的成绩很快就追了上来,很快就可以调班了。 然后……有人把那天晚上的,有着她处子血的床单挂在了学校的宣传栏里,还贴上了照片。照片上的祁恒被打了马赛克,没人敢招惹他,可苗苗,大家都知道,是被他玩过了的。 苗苗站在宣传栏前很久很久,她没有多么难过,回到教室又被王珊珊那一群人冷嘲热讽,她们拿着手机传播那天晚上的照片,说她贱说她骚,说她不自爱。 但是没有人说祁恒。即便大家都知道那个男人是祁恒,也没有人敢说他一句。他们都认为他厌倦她了,于是都想来踩她一脚,好让他高兴。 可祁恒其实一点都不高兴。 苗苗在学校里的日子越来越艰难,很多男生会私底下骚扰她,被祁恒撞见过一次,他把那人打得头破血流,因为太严重,学校都没法保他,只能叫家长,他爸气得要死,可也不会说他什么,因为他从小就是这样被万千宠爱着长大的,只要他愿意,他怎么做都可以——家里人给他传输的观点就是这样的。 虽然被关在家里反省,可祁恒还是很关心学校的动向,当他看到有人贴出苗苗的人工流产缴费单时,他终于明白苗苗为什么好几个月没来上学,又变得那么瘦了。 他跟他爸一顿对骂,最终在爷爷奶奶妈妈的成功帮助下离开了家,直奔学校。 那天是周一,学校会举行升旗仪式。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在苗苗身边。 当他赶到学校的时候,只看见那面红旗上方,六楼上,苗苗跳下来的身影。 …… 你说啊,一个人身体里,怎么能有那么多血? 日天日天的小霸王祁恒,在那个清晨,像发了疯一样看着他喜欢的女孩儿从六楼跳了下来,她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对苗爸苗妈的:对不起。 辜负了他们的期望,把自己变成这个连自己都无法拯救的样子。 苗妈是个哑巴,她哭得不成人形,苗爸拖着废掉的腿从轮椅上摔下来,把他可怜的女儿抱在怀里。他没有去怪别人,他只是喃喃,爸爸错了,爸爸不该总是让你懂事。 那是世界上最残忍的词语了。 和勇敢一样,因为没有可以信任的人,所以必须勇敢,必须懂事。她把所有难过都藏在心里不说,直到把自己逼到发疯边缘——她才十七岁啊! 别人家的十七岁,是嬉笑怒骂,是电脑手机,是逛街旅游,而苗苗永远留在了十七岁。 她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跳楼,就好像是以死证明自己:你们看,我不是坏女孩。 她不是坏女孩。 她是世界上最好,也最可爱的女孩儿。 祁恒浑浑噩噩地去参加苗苗的葬礼,苗爸苗妈并没有拦着他,也没有问他是谁,苗苗死了,是要埋进村子里祖坟的,他们也不想再治病了,只想回到那个小村子,也许日子清贫困苦,病痛缠身,可一家人快快乐乐,谁都没有失去谁。 祁恒求苗爸跟他去医院看病,苗爸摆摆手,苗苗死了,他苍老了几十岁,看起来就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苗妈也没有那么爱干净了,她想起来就吃点饭,想不起来就那样干坐着,等在门口,好像闺女还会背着书包放学回来一样。她记性越发地不好,有时候一脚跨出门,下一秒就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去,她想,她该给苗苗做饭了。 这样到了苗苗的头七,农村都传言,亡者会在头七这一天回到阳世,苗爸喊着苗苗的名字,搂着苗妈,两口子头靠在一起笑起来。 好了,苗苗回家了。 他们可以一起走了。